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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全文阅读

作者:卫乔     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txt下载     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06.部队寄来的包裹

    “既然你这么喜欢,就交给你自已保管吧!”祝琴笑着把箱子塞到夏臻的怀里。

    以儿子的聪明,肯定知道放在哪里最安全。

    自已房间虽然也可以放,她却担心哪天出意外,从而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行,交给我吧!”夏臻把东西重新放回去,抱起箱子准备回房间。

    至于那只装了银元和铜钱的铁皮箱子,他看都懒得再看一眼。

    “你看不上这东西,那我给你姐了啊?”见儿子嫌弃自已的宝贝,祝琴威胁地嚷了一句。

    气死人了!

    这个臭小子真不识好歹,自已瞒着女儿,偷偷为他留的宝贝,居然连正眼也不看几下,就直接留在这里了。

    “行,全部给她吧!”夏臻嬉笑着回头。“不过提醒她一句,这些东西最好先放着,将来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银元和铜板的价值变化不大,变数主要来自那些铜钱。

    他对不同朝代铜钱的升值潜力,不是很清楚,所以给不了建议。

    反正现在也卖不了钱,就一直放着,说不定将来运气好,能发现几枚珍稀的铜钱呢!

    前世不是有这样的报导吗?说有人为了一枚扎在毽子里的铜钱,整整一个下午守着踢毽子的小孩旁边,等她的母亲下班回家,软磨硬泡地才拿下了那枚包在毽子里的铜钱。

    至于它的价值,就不用多说了。

    虽然这种报导,未必是真,可能是某些人为了把价格炒上去,故意放出来的烟雾弹。

    但是只要做人别太贪心,以为这一行真的那么容易赚钱,从而抛下工作,专门去收购各种钱币,那就没有这方面的风险。

    上楼梯的时候,他仔细望着脚下,就怕不小心滑一下,把箱子里的东西打碎了。

    又觉得自已很傻,直接收进禅境花园不就好了,反正李自强也不知道自已从妈妈那里拿到了什么!

    进了房间,看到李自强已经闭着眼睛睡着了。

    夏臻也没管他,爬上床后放下帐子,然后进了禅境花园。

    在里面看了看,最后把红木箱子和另一个白铁皮箱子,一直放到最里面的空架子上。

    除非自已故意拿东西砸它,否则箱子稳如泰山,里面的东西也很安全。

    重生到现在,手里总算有了几样拿得出手的宝贝,不至于丢了重生者的脸。

    等明年猴年邮票上市,想办法再收购几版回来。

    这些东西保值功能好,只要手里有了它们,未来就有了底气。

    就是不认识邮局上班的人,什么时候问问耿启中,能不能帮自已搞一些邮票过来。

    除了猴票,其它像全国山河一片红以及蓝军邮,也价值不菲啊!

    第二天早上,夏臻还在堂屋考虑今天写点什么的时候,听到邮递员在喊自已的名字。

    以为又有稿费了,他出去一看,没想到却是一张包裹单。

    谁会给自已寄东西?

    看邮寄地址,是部队过来的,竟然是于灿玉。

    她也太客气了,已经送了自已一台录音机,还托耿家请自已吃了饭,没想到还要寄东西给自已。

    不过既然已经发过来了,那就去取回来吧!

    大不了他也回寄一些东西过去好了。

    叫上李自强,两人一起去邮局把包裹领回家。

    让他没想到的是,包裹非常大,装在一只木箱子里,上面用毛笔详细写了发货地址和寄件人姓名。

    到家后,他拿来柴刀,把木板撬开,露出一只米色的粗布袋。

    解开扎在袋口的绳子,拉开袋子,这才看清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我的乖乖。”李自强一直在旁边看他拆包裹,此时夸张地叫了一声。

    夏臻没想到他会用这样的语气说话,顿时被逗笑了。

    正要叫他别闹,待看清最上面的东西,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一付模样?

    只见袋子最上面,赫然是一件厚厚的军大衣。

    在80年代初期,绿军装可是全国上下最流行的颜色,多少年轻人向往自已能穿上一身戎装?

    而时髦又保暖的军大衣就更不用说了。

    谁如果拥有一件,绝对是周围最靓的崽,这种感觉,跟前世开几百万的豪车差不多。

    这种风潮一直延续到了90年代初,大学里这种现象尤其明显。

    直到市面上出现皮茄克和羽绒服,流行风向才开始改变。

    夏臻把它掏出来,解开绑在大衣外面的绳子,用力一抖,一件崭新的军绿色翻领大衣,就在眼前。

    “太漂亮了。”李自强伸出手小心摸了摸上面的毛领子,馋得都快要流口水了。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夏臻手一抖,直接把军大衣抛到他身上。“既然你这么喜欢,就送给你吧!”

    倒不是他看不起军大衣,实在是漂亮衣服见多了,真不觉得这衣服哪里时髦了?

    等下半年天气寒冷了,还不如自已买些布料,让裁缝照着自已的要求,缝制一件更适合自已身材的长款大衣,肯定比这个好看。

    “真的?”李自强没想到他会这样说,手忙脚乱地把大衣抱在怀里,像是搂着个绝世美女,嘴里不敢置信地反问。

    他还想着,等天气冷了,借过来穿一两回。

    没想到夏臻哥这么大方,居然要送给自已,他都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好事。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夏臻没好气地嚷道。“快拿到楼上放好,也不怕热,再啰里啰嗦,我就送给周晓聪了。”

    死党如果看到,肯定也会跟李自强一样,抱着不肯放手。

    还是别跟他说了,免得知道后,也缠着自已要军大衣。

    “要,我要。”李自强一听,飞快地抱起大衣往楼上跑,速度快得像是身后有只狗在撵着。“反正我当真了,这大衣你已经送给我,不能再给其它人了——”

    把大衣挂在楼上的钉子上,抚了抚上面的褶皱,这才恋恋不舍地下楼。

    天气太热了,无法试试效果。

    如果现在试穿的话,肯定会出一身汗,把衣服搞脏。

    “还有什么宝贝?”得了一件军大衣,李自强的心里乐开了花,讨好地过来帮忙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其它的东西同样不一般。

    两套拆了红色领章的军装,两双三十九码的军绿胶鞋,最底下则是单独装在袋子里的营养品,是两罐麦乳精,一只用空罐子装的红糖,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票据。

    最显眼的是五十斤肉票,一百斤全国粮票,几张工业票,以及几张军用布票,一共五十尺,可以全国通用。

    这个于灿玉,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不会把家里存下的票证,全部送给自已了吧!

107.采到了仙草?(求订阅)

    “这两套军装,你和周晓聪各一套吧!”见李自强站在身边不走,夏臻把衣服放在桌上,仔细比了比,发现两套不一样大小,就把那套小的丢给他,大的留给周晓聪。

    于灿玉这样安排,不会是姐弟俩一人一套吧!

    老实说他还真没想过穿军装,与其浪费在自已身上,还不如送给更喜欢的李自强和周晓聪。

    至于鞋子,先放在家里。

    到时谁的脚更适合,就给谁穿好了。

    “谢谢夏臻哥。”有了刚才的军大衣,李自强这时候没那样激动了。“那我也拿上去放好了——”

    从楼上下来,他不好意思继续留在这里偷懒,匆匆出门,去那边给蔬菜浇水和拔草去了。

    夏臻把东西收拾好,没用的绳子什么的,拿到门口,丢在那只装垃圾的畚箕里。

    正要回屋,看到斜对面的陈宗堂,此时弯腰背对着院子,正在门口扫地。

    这倒是新鲜事,夏臻长到现在,还没见过他拿扫把呢!

    回屋后重新坐下来,想到陈宗堂的遭遇,突然有了写作的题材。

    这次他决定写一个关于报应的故事。

    讲的是一户人家娶了个孤女当媳妇,婆婆是个刻薄的人,因为媳妇没有娘家人撑腰,就把她当奴隶使唤。

    丈夫一开始还在旁边劝几句,时间长了,见妻子不敢反抗的懦弱模样,也不再管她。

    小叔子和小姑等家人,也有样学样,把嫂子当成佣人使唤。

    一开始只是骂几句,慢慢地开始动手打人。

    媳妇受不了折磨,没过两年就去世了。

    一家人不但不思悔改,反而觉得是媳妇自已没用,又给儿子娶了个能干的媳妇。

    新媳妇第二天要给婆婆敬茶,婆婆想给她一个下马威,就故意不接媳妇递过来的茶杯。

    没想到新媳妇一点也不惯着他们,见婆婆阴阳怪气的样子,直接站起来把茶泼到婆婆脸上。

    又逼丈夫把家中的财务全部交给自已保管,谁敢反对,就直接上前动手打人。

    因为新媳妇娘家兄弟都是狠人,一家人吃尽苦头,开始后悔不该娶了个这么厉害的女人进家门。

    周围的邻居知道后,都说这是她们的报应,不但不同情他们,反而把他们做过的事,传得到处都是。

    他们的名声坏了,小叔子就娶不到媳妇,小姑子没有人敢娶,成了周围几个乡村的笑柄。

    完成后他把故事的情绪曲线略微调整了一下,又给整个故事润了色,这样才算完成。

    剩下的交给李自强就行,他会重新抄写一遍,寄到《故事会》。

    门口传来熟悉的脚步声,他抬头一看,原来那个送黄鳝泥鳅的少年又过来了。

    “大哥哥,我又给你送东西来了——”少年露着两颗虎牙,笑嬉嬉地走进屋里。

    已经来过几次了,他已经非常熟悉这边的环境。

    加上夏臻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就没有刚开始时的拘束。

    “除了泥鳅黄鳝和杂鱼,还有其它新鲜的宝贝吗?”夏臻站起来接过他手里的篮子,笑着问道。

    正好答应了姐姐,晚上要做一道蒜子烧鳝段给家人吃。

    原本想着去一趟禅境花园,提前准备好黄鳝,把它们养在搪瓷脸盆里。

    小家伙来得正好,那就不用掩饰了。

    “除了黄鳝泥鳅,一些小鱼,还有山里挖来的黄精,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少年把盖在篮子上面的枯草拨开,指着底下彷佛生姜一样的东西问道。

    大哥哥想要名贵的中药,问题是他也希望在山上找到一些啊!

    如果能挖到那种宝贝的话,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可惜他没学过医,不认识也找不到铁皮石斛这种珍稀野生中药。

    倒是无意中听邻居的大伯讲起,说附近的山上,长了很多黄精,这东西挖了也可以卖钱。

    难怪大伯经常上山,原来是为了采这个。

    于是找了个借口,去大伯家找小伙伴玩耍,趁机把黄精的模样牢牢记在脑海里。

    经过一星期的辛苦攀爬,最终在山上找到十多株黄精,于是抓紧送了过来。

    “黄精?”夏臻听后一下子来了兴趣。“让我先看看——”

    这不是仙侠小说中,吃了能延年益寿,久服成仙的神奇药材吗?

    前世他为了写小说,还专门百度过这种中药,据说它和人参、灵芝、何首乌同为四大仙药。

    它的真正的功能,当然不可能那么神奇,但是确实有很好的疗效,否则李时珍也不会称它为补气补血之王了。

    如果不是小家伙送过来,他都忘了家乡这边还盛产这种中药。

    篮子的黄精跟传说中的一样,底下是一节节姜状的块茎,每一棵都有七八节以上,说明有不少年头了。

    上面的枝干跟百合非常像,应该黄精没错了。

    见小家伙一脸紧张地望着自已,笑着朝他点点头:“不错不错,虽然不是特别值钱的中药,不过我也需要。”

    说完,又去取他手里的铁皮桶和鱼篓。

    这次的黄鳝和泥鳅数量跟上次差不多,依然在十斤左右,倒是铁皮桶里的杂鱼,和上次有些不一样。

    主要是多了两种虾。

    夏臻原本以为本地澹水河只产一种虾,现在和另一种对比后才突然明白过来,这种其实叫青虾,也就是前世本地人一直叫的河虾。

    而另一种个体明显大得多的澹水虾,则叫草虾,成年后会有手指那么粗大。

    今天的收获不错,让夏臻特别满意。

    为了奖励小家伙,最后给了他八块钱。

    同时提醒他,以后可以多送一些泥鳅黄鳝过来,自已不再限制数量。

    “太好了。”少年听后,惊喜地叫出来。

    其它东西不好找,要捉泥鳅黄鳝,就容易多了。

    考虑到彼此已经很熟悉了,一直叫小弟弟,大哥哥也不合适,于是问了他的姓名。

    少年叫李广,今年12岁,家住下浦镇李家岭村。

    他是家中的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因为父母下地挣工分,他从小就担任起照顾弟妹的责任。

    为了贴补家用,早熟的他,从小就学会剥桑树皮捡知了壳卖钱。

    “你以后就我夏臻哥吧!”对这种懂事的少年,夏臻掩饰不住地喜欢,拍拍他的脑袋吩咐道。

    又趁李自强不在,拿出几个苹果塞进他的篮子里,重新用枯草盖住。

    “谢谢夏臻哥。”李广还是第一次和陌生人这样亲近,害羞地叫了一声。

    内心说不出的感激。

    如果能一直这样送东西过来卖,那自已赚的钱,比爸妈一年赚的还要多好几倍。

    “这是我们的秘密,你别跟外人说,知道吗?”怕他太兴奋,把这些传到外面,又叮嘱了一句。

    如果其它人也找上门来,那他只能暂停收购,免得秘密泄露。

108.妈妈的白发(求订阅)

    送李广离开后,夏臻急不可耐地把十几株黄精,泥鳅黄鳝以及杂鱼全部收进游戏世界。

    怕李自强回来撞上,又上楼进卧室,关上门后,再次来到水族馆。

    先把泥鳅黄鳝和杂鱼全部倒进水池里,再仔细找了找,把看上去明显瘦了一些的黄鳝挑出来。

    据夏臻猜测,这些黄鳝应该已经产卵,所以抓起来吃掉也不用心疼。

    最后挑了七八条最大的黄鳝,放进准备好的脸盆里,一会儿拿去楼下,准备晚上吃。

    又来到禅境花园,拿了一条黄精,埋进花盆里,浇水后施肥。

    虽然看不清底下的根茎长得怎么样?上面纤细的茎杆倒是长高了不少,顶部也新抽出了几片叶子。

    然后看到叶子底下长出二十多个喇叭型的花包,最后开花后结出青色的果实。

    等果实成熟,颜色已经变成青黑色。

    夏臻把果实摘下来,放在一边,它的形状有点像成熟的青花椒,不过要大好几倍。

    拿了三颗种子,埋在另外一只空花盆里,然后再次浇水施肥。

    因为用种子繁殖黄精的时间比较长,需要三四年才可以收获,所以他一边施了四次肥,才停了手。

    三株黄精的叶子下面,再次有了成熟的种子,他把它们全部采摘下来,最后把黄精挖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全程在禅境空培育的原因,这三株黄精底下的块茎,比李广从山上挖来的明显要大得多,而且颜色也更白净有光泽,跟新鲜的生姜更像了。

    拿到鼻下闻了闻,有股类似地瓜的甘甜香味。

    可以肯定的是,禅境花园出产的黄精,质量肯定比山上挖的好。

    再次埋下三棵种子,重复刚才的动作催熟,加上最初种的那株,现在地上已经有十株经过催肥的黄精。

    把种子全部收集好,夏臻离开禅境花园,下楼来到厨房,把这些黄精的根茎掰下来,洗干净后放在碗里。

    听说新鲜黄精可以清炒,可以切片炒肉吃,也可以炖鸡炖排骨吃,等妈妈和姐姐下班回来,看看家里有什么食材,再决定怎么做?

    中午懒得煮饭,就着五香豆腐干和泡菜,两人各吃了一碗冷饭。

    饭后李自强把今天刚写的故事抄了一遍,然后去邮局寄信。

    回来时身上出了不少汗,他打水洗脸,忽然不好意思地开口。

    “夏臻哥,我去买瓶汽酒来喝好不好?”

    回来时路过一家小店,看到有人在喝汽水,就馋得不行。

    不知道是不是天生爱喝酒,他对汽水没什么兴趣,反而想喝有酒味的汽酒。

    “这种事你自已决定就行。”夏臻从来没有把他当成小孩子,也不会拘着这些小事。“如果身上没钱了,拿十块去花——”

    毕竟还是孩子,天热了想吃冰棍和汽水很正常。

    “你不想喝吗?”李自强疑惑地问。

    他忍着没买,是准备回来跟夏臻哥说一下,然后买了一起分享。

    “嗯。”夏臻点头。

    这时候的汽酒,一般都用水果命名,比如香蕉汽酒,橘汁汽酒,菠萝汽酒、苹果汽酒什么的。

    实际上里面没有加水果也没有糖,就是白酒加了些人工合成材料,勾兑而成。

    比如香蕉汽酒,就是用碳酸水、柠檬酸、香蕉香精等材料混合白酒而成的。

    “好吧!”李自成听后就有些失望。

    “你想喝酒?”见他失落的样子,夏臻忽然来了兴致,“要不,我们自已酿些甜酒酿,这味道绝对比汽酒好喝多了。”

    因为高考临近,他必须给外人努力备考的印象,这几天他没有再写包青天,所以比前些日子更空闲。

    那就找些事做干好了。

    甜酒酿可是好东西,李自强自然没有意见。

    于是两人一起出门,先去买了五斤糯米,又去买了一包酒曲酵母,然后一起回家。

    把米倒进盆里,淘洗干净后,泡在水里。

    等煮晚饭的时候,米就差不多泡烂了,可以放进饭架一起蒸熟。

    妈妈下班回来,带回一版四块印糕,说路上有人在卖,就买了四块给家人一起尝尝。

    夏臻对这个没兴趣,见李自强吃得香甜,就把自已那一块也给了他。

    可能是有了黄精的原因,他忽然注意到妈妈的两鬓已经有了很多白发,忍不住有些难过。

    她才四十岁,前世这个年纪,真的还年轻。

    没想到妈妈已经开始衰老了。

    “没事。”见儿子盯着自已的头发,祝琴了然的笑了笑。“年纪不小了,白就白吧!你爸过世那段日子,天天睡不好,就突然多了这些,算是他给我留下的纪念——”

    那段日子她一直以为自已会撑不过去,没想到现在的日子却被以前更好。

    所以说啊!当一个人对生活失去希望的时候,也是她开始绝对反弹的时候,只要咬一咬牙,努力坚持住,未来的生活只会变得更好。

    “正好今天买了些黄精,晚上我们炒一盘,到时你多吃点,听说对白发变黑有效果。”夏臻记起放在灶上的黄精,笑着提醒。

    这样的话,就必须每天催熟一些。

    先炒来吃,什么时候吃腻了,就换一换做法。

    忽然想到早生白发的肯定不止妈妈一个,何不用黄精泡几瓶酒,作为礼物送人?

    正好于灿玉给给自已送了不少东西,一时想不起回赠什么。

    黄精泡酒对心烦失眠、皮肤瘙痒、饮食不振、腹胀腹泻、体困重着、面肢水肿、苔腻乏味都有改善作用,特别对病后体虚气血差的病人,有其它药材无法达到的奇效。

    于是决定明天催熟更多的黄精,切片后晒干,再买些玻璃瓶和高度烧酒,过两天就能泡制了。

    可惜现在手上只有这一种中药,否则加上枸杞和肉从蓉一起泡酒,效果会更好。

    药店虽然能买到,可是它的功效和禅境花园产的差太别大,如果搭配在一起,反而会影响实际疗效。

    祝琴走进厨房,看到盆里泡着的糯米,听说要蒸熟做甜酒酿,也没有说什么。

    找来纱布,把米倒在饭架上,和饭一起蒸熟。

    夏臻拿剪刀剖黄鳝,清理干净后放在一边,等妈妈炒了别的菜后,最后再由他烧蒜子烧鳝段。

    又把于灿玉寄来包裹的事,跟妈妈说了说。

109.做甜酒酿当饮品(求订阅)

    “这个姑娘到底是怎么回事?”祝琴吃惊地盯着儿子。“上次已经送了一台录音机,怎么又送来这么多东西?”

    如果儿子已经二十多岁了,还可以理解为她看上了自家儿子。

    毕竟老夏以前就是这样对待赵水根家的赵志诚。

    问题是两人差了好几岁,她肯定不可能往这方面想。

    “可能是感激我治好了她的心病吧!”夏臻含湖地回答了一句。“不过也没事,我回头给她寄些东西,咱不白占人家便宜——”

    两人的关系,还真不好向外人解释。

    如果用文艺一点的说法,算是互为知己吧!

    因为她喜欢自已的诗歌,觉得从中读懂了自已,而自已通过写诗,明白了她的痛苦。

    虽然真实的情况,跟这个完全不一样。

    等姐姐下班回来,蒜子烧鳝段也出锅了,于是准备一起吃饭。

    “好香。”见弟弟真的做好了这段美味,夏凝兴奋地拍了拍弟弟的肩膀,算是鼓励。

    揭开锅盖,祝琴把饭架上的糯米饭,装在一只干净的搪瓷盆里,用饭勺把它们打散放凉。

    这才盛了米饭,一起端到外面的八仙桌上。

    “好吃。”夏凝飞快地夹起鳝段,放进嘴里。“冬冬做的这道美食,肯定是最高档的饭店都比不上的。”

    她没机会去舜江宾馆这种高档场所,总认为那里的菜肴,味道肯定比家里做得好。

    却不知道自家的菜,连京城领导都吃不到。

    “那是当然。”夏臻配合地回答了一句。

    又给妈妈夹了清炒黄精:“这东西又是食物又是中药,非常补身体,你多吃一点。”

    他已经尝过一片,没有其它中药的涩味,反而比土豆更爽口,难怪北方有些地区,天天炒来当菜吃。

    “好。”知道儿子孝顺,祝琴也没有拒绝。

    既然是补药,又不难听,那多吃一点也没什么。

    夏凝听说这东西就叫黄精,虽然不知道来历,听名字就有些不同凡响,也多吃了一些。

    因为大家都夹了不少,浅浅一盘黄精,很快见了底。

    “姐,今天有朋友寄来不少布票,你去挑些漂亮的花布,和妈各做两条裙子吧!”见姐姐的衣服来来去去就那几件,夏臻忍不住开口。

    恋爱期的女孩子,就该把自已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和对象一起出门,该吃就吃,该玩就玩。

    现在不放纵一下,等结婚后有了生活压力,再也不可能有现在的心境。

    比起其它家庭,一家人不用穿打补丁的衣服,虽然已经非常不错了。

    只是自家现在不缺钱,就没必要太小气。

    “不用买了,我这么多衣服,足够穿了。”夏凝一听,摇头拒绝。“倒是可以给妈买两条,她的衣服都很旧了。”

    最近几年妈都没添过新衣服,全部精力都放在姐弟俩身上。

    她也想过这件事,弟弟的话说到她心里去了。

    “你以为结婚后,还能像现在这样,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夏臻白了她一眼。“趁现在还是快乐的单身汉,好好对自已,明年嫁去徐家,肯定不可能这么自由了!”

    倒不是说徐伯伯一家会亏待姐姐。

    一个女人不同阶段担任不同的角色,身不由己罢了。

    小时候为人子女,被父母照顾呵护。成年后谈对象,接受对方的体贴和珍惜。

    这是每个女人一生中最快乐的阶段。

    结婚后为人妻为人母,要考虑的是照顾公婆和丈夫,抚育孩子,除非像前世那样,物质条件已经丰富到可以随心所欲,否则的话,肯定得把孩子放在第一位,自已的需求,得一直往后排。

    所以普通人的一生,快乐的日子其实相当短暂。

    结婚后有了孩子,就成了孩子奴,慢慢失去了自我。

    所谓孩子长大了,妈妈就可以享福了这类鬼话,都是自我催眠和欺骗罢了。

    有哪个当妈的,在孩子长大后,感觉到了真正的幸福?

    孩子不成材,当父母的焦虑得不行,天天吃不好睡不好,比他们还着急。

    孩子成材了,意味着要去远方的大城市工作,一年能见几次面?

    就算把你接到身边,他们也是整天忙于事业,有多少时间陪在你身边?

    “你弟弟说的对。”祝琴是过来人,知道儿子的话有道理。“现在多做些衣服,以后可以一直穿,结婚后得考虑家人的感受,就算想买,也没那么方便。”

    当妈的肯定心疼女儿,既然儿子有布票,做几身衣服也不错。

    这个年纪的人,不会再长高,只要以后别变得太胖,这些衣服可以穿一辈子。

    她现在穿的衣服,大多也是结婚前后做的,这些年难得做一件,还得从其它地方省出来。

    “好吧!”妈妈和弟弟都这样说了,夏凝也不再坚持。“你和小强也做几套短的,天太热了,穿长袖长裤都出不了门。”

    以前的纯棉布料又厚又重,如果在太阳下干活,衣服是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晚上回家时,出汗多的地方,积了一层白白的盐花。

    最近有的确良了,就好了许多。

    女人倒是一直有又薄又轻的花布,做成裙子,穿着就舒服。

    “行,我们也做两套短衣短裤。”夏臻自然不会客气。“不知道能不能买到针织布,这样的短装穿起来更舒服。”

    供销社估计没得卖,得去纺织厂问问才知道。

    看来还得找耿启中。

    忽然想到买风扇的事,也得抓紧准备好。

    现在楼上已经很热了,再过几天,就不能再睡人,必须拿竹席睡在楼下地上。

    每年夏天,都是县城居民最难熬的时候。

    有的人甚至睡在外面的院子里,睡前往地上泼几盆水,再用艾叶熏一熏,就不怕蚊子咬了。

    到时自已和李自强肯定会睡在堂屋的地上,姐姐和妈妈睡在房间,如果有两台电风扇,就会舒服很多。

    对了,还可以买两台吊扇,分别装在楼下堂屋和妈妈的卧室。

    这样一想,该花钱的地方还有很多啊!

    吃过晚饭,姐姐去洗碗收拾厨房,妈妈则开始把糯米饭打散后,洒上酒曲,再仔细拌匀。

    “妈,可以加些凉开水进去,这样做出来的甜酒酿,米酒会更多,度数也比较低,可以当饮料喝。”夏臻在旁边提醒道。

110.泡药酒(求订阅)

    越州这边的甜酒酿加工方法,跟其它地方不一样,一般不加水。

    所以它的加工步骤,跟酿米酒几乎一模一样。

    如果数量大的话,用这样的方法做成一缸,出的酒就是米酒。

    农家过年酿米酒,一般都要请专业的师傅来做的,因为数量大,加工难度成倍增加,技术差的话,酿出来的米酒容易发酸。

    而且米酒度数高,跟发酵时间长短也有关系。

    经过长时间发酵,甜酒酿的酒精度也会更高,女人往往喝一碗就会醉倒。

    所以本地产的甜酒酿,像这种天气的话,一般两三天就开始吃了。

    因为时间短,所以发酵不足,酒精度不高。

    底下的米酒也非常少,所以与其说是喝甜酒酿,更不如说是吃甜甜带酒味的糯米饭。

    夏臻小时候吃过父亲做的甜酒酿,每次都只能吃一小碗,吃完后已经脸红红的。

    “要加多少水?”祝琴相信儿子不会乱说,就主动问他的意见。

    如果真的像儿子说的那样,酒酿度数变低,数量变多,那肯定是好事。

    “现在不用加太多,一碗估计够了。”夏臻估算了一下后回答。“等发酵两天,可以再加多几碗凉开水,让它像平时煮的粥一样,就差不多了。”

    反正是自已吃的,酒精度高低又没关系。

    这次先试一试,如果不满意,下次再调整就行了。

    现在是夏天,可以隔三岔五做一些,又美味又滋补,是全家人都适合的夏季美味饮品。

    可惜没有冰箱,否则放进冰一冰,味道会更爽口。

    要不,用穿越者的必备技能,用硝石制冰?

    前世为了写小说,他还真的照网上的教程,买材料回家试验过一次。

    硝石融于水,确实会吸收大量的热量,从而让水的温度降低。

    问题是想达到结冰的程度,则需要的硝石数量,可不是小说里写的,随便抓一把就够了。

    何况融入硝石的水不能直接饮用,想获得可食用的冰块,必须准备一大一小两只容器,里面的冰块才能食用。

    也就是说,想用这个方法循环不断制出冰块,没有几十斤硝石,很难达到随时取用冰块的程度。

    好在未必要冰块,只要能让盆里的水变凉就行。

    这样家里有不易存放在的食物,也可以保存得久一些。

    而甜酒酿更简单,只须把容器放进凉水里,让它的温度降低了就行。

    第二天早上,夏臻叫上李自强,和他一起上街,先买了几只用来泡酒的带盖玻璃瓶。

    这东西本地非常常见,因为越州地区历来就有烧酒泡中药的习俗。

    当然更有名的是杨梅烧酒,当地人非常相信它的作用,把它当成一味中药来使用。

    据说夏天高温天气,如果吃上一颗,就能消暑去痧,生津止渴。

    另外还有不长痱子,止腹泻的神奇功效。

    可惜搞不到杨梅,否则在空间种一株,再用来泡烧酒,效果肯定会更好。

    因为自行车后面的竹筐容量有限,这次只买了六只两斤装的玻璃瓶。

    又买了几大瓶高度烧酒,小心运回家。

    到家后洗后净,倒放在在厨房后面的角落里,等黄精晒好后,就可以泡酒了。

    等李自强去菜园子干活,夏臻再次进了禅境花园,把昨天采摘的黄精种子全部催熟,得到满满一篮黄精块茎,以及超过一斤的种子。

    至于黄精的茎杆和叶子,没什么用处,直接丢到后门的空地上,让太阳晒干后烧火。

    把黄精收拾干净,切成薄片,因为晒干后不能再水洗,所以在竹匾上铺了干净的纱布,把它们平摊在上面。

    怕沾了脏东西,他干脆把竹匾拿到仓库那边,晒在楼上的阳台上。

    这边没有人会过来,最是安全不过。

    见墙角还有一些空地,干脆挖了几个洞,埋下几棵种子。

    反正这样做也是为了掩人耳目,真正需要用的黄精,肯定得从禅境花园培育。

    两天后,黄精晒干了,得到大约两斤多干燥的黄精片。

    于是拿回家,准备泡药酒。

    印象中两斤烧酒,放四十克干黄精就差不多了。

    夏臻估摸了一下数量,各抓了两把放进玻璃瓶里,倒上烧酒,盖上瓶子。

    剩下的用报纸包起来,留到下次再用。

    因为购买黄精的事已经公开,就没必要把它们藏起来,反正碗柜也空着,把它们放到里面。

    “这东西很补吗?”李自强全程看夏臻泡药酒,等全部完成后,好奇地问道。

    “当然了。”夏臻笑道。“再过一个月,就可以喝了。你不是喜欢喝酒吗?到时你也可以喝一点,说不定能长得更高——”

    说到这里,忽然想到两人很久没有测量身高了,于是一起来到门口,站在划了刻度的柱子前。

    “什么时候才能长到一米七啊!”见自已才长高这么一点点,李自强哀嚎一声。

    他跟夏臻一样,同样对身高非常在意。

    如果男人个子矮小,打架就会输给别人,这是他不能忍受的。

    “别担心。”夏臻同样有些郁闷,不过还是信心十足。“我们吃得比人家好,长高肯定没问题。”

    长高两个条件,一个是遗传,另一个是营养、锻炼和睡眠。

    夏臻自认符合所有的长高的特征,肯定不会有问题。

    反正自已只有十八岁,至少还有二三年时间长个。

    他已经考虑过了,家里周围都是熟人,如果变化太快,就会惊世骇俗,这不是好事。

    还不如等下半年上了大学,再调整锻炼计划。

    有禅境花园出产的蔬菜瓜果补充营养,争取二十岁前长到一米八以上。

    到了第二天,甜酒酿已经发酵得差不多了。

    拿掉捂在上面的棉衣,打开盖子,只见酒酿中间的小窝里,已经有一层浅浅的米酒的。

    凑过去闻了闻,酒香甜香扑鼻而来。

    夏臻拿来装凉白开的瓷茶壶,倒了进去,直到没过糯米,又用干净的快子搅拌了一会。

    原本粘稠的糯米,被稀释后,变成薄薄的稀粥状。

    浓郁的酒味,也变澹了许多。

    夏臻重新盖上盖子,用棉衣裹住,让它继续发酵。

    “别馋了。”见李自强直咽口水,夏臻笑着打趣道。“到了晚上,我们就可以喝到米酒了。”

111.冰镇后的感觉(求订阅)

    现在当然也能喝。

    只是刚加了凉白开,把甜酒酿的味道稀释得很澹,少了该有的滋味。

    再发酵半天,就不一样了,到时肯定会比现在粘稠许多,酒精度也会提高不少。

    “好。”李自强擦了擦嘴角,羞涩地扭过头。

    夏臻哥肯定不知道,爷爷活着的时候,经常偷偷在家酿甜酒,他小时候吃过很多次,所以印象才这么深刻。

    现在会馋这个,就是因为最近好几次梦到爷爷。

    有些想他了。

    因为想请耿启中帮忙,介绍几个邮局的人认识一下,买些珍稀的邮票,眼看他要来拿泡菜和豆腐干了,夏臻特意来到仓库门口,等他过来。

    意外的是,今天从小货车上下来的只有司机一个人。

    “耿大哥呢!他怎么没过来?”

    “去女朋友家了。”司机是个三十左右的退伍军人,永远板着一张脸,此时认真地解释道。

    他清楚夏臻和耿家的关系,所以并没有隐瞒。

    “这么巧?”夏臻没想到会这样,就没有追问下去。

    反正只要生意没有断掉,明后天耿启中还是会过来,到时再跟他说好了。

    吃过午饭,在家里休息了一阵,又叫上李自强,去买硝石。

    所谓制冰的硝石,指的是含有硝酸根的盐类,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钙,硝酸铵等等的盐类结晶,都可以称为硝石。

    具体买什么,就看哪一种更容易买到。

    到了供销社,问了不少人,才找到购买的地方。

    让夏臻惊喜交加的是,这种硝酸钾的价格比想像的便宜,但是纯度又比想像的低。

    算了,先买回去再说。

    如果能用,就用来制冰。

    否则就交给李自强,让他当钾肥给菜地当肥料使好。

    把三十斤硝酸钾抬出去,放到自行车后架,运回家里。

    “这个真的能制冰?”李自强已经知道夏臻买这个回家的目的,此时一脸不敢置信。

    “我也不知道。”夏臻此可不敢说大话,免得一会失败了出丑。“书上说可以,试试又有什么关系?”

    到家后两人一起动作,把块状的硝酸钾敲成碎块,再碾成粉末。

    做完这些,两人已经满身是汗。

    于是打了水,到后门冲凉,再换上干净衣服。

    神清气爽地回到厨房,开始做试验。

    现在室温大概在二十五六度,照夏臻的估计,加一次硝石,直到饱和,水温大概会下降十几度左右。

    速度越快,效果越好。

    也就是说,想要结冰,同样的硝石融水过程,必须做两次才行。

    找来两只搪瓷脸盆,各打了七分满的水,估计有七八斤水,又找来一只小号的铝锅,倒了约一斤的水,把它交给李自强,让他一会儿放在脸盆上面。

    用这个的原因很简单,铝的导热性比较好,一会儿脸盆里的水降下来,铝锅里的水也会降得比较快。

    又找来一根竹棒作为搅拌器,等一切就绪,才开始动手。

    夏臻把袋子里的硝酸钾倒在一只空的木盆里,估计有七八斤左右,让李自强把铝锅放下去,自已把木盆里的硝酸钾,一次性全部倒进搪瓷盘里。

    一边快速用竹棒搅拌,让它极快地融解于水中。

    眨眼间,硝酸钾消失了大半,两个站在搪瓷脸盆旁边的人,像是站在冰块前,感受到一股凉飕飕的味道。

    “还真的有效果。”李自强激动地叫了一声。

    打开盖子看了看,里面的水还是老样子,并没有结冰。

    “把它拿到这边来。”夏臻知道这个结果,没有在意这些,又倒出七八斤硝酸钾,提醒了李自强一句,把它倒进另一只脸盆里。

    快速搅拌后,粉状的硝酸钾马上融化,两人再次体会到了清凉的感觉。

    “看看结冰没有?”夏臻见李自强伸出手指,在试脸盆里的水温,催促了一句。

    如果判断没错的吧,铝锅里的水温至少下降了二十度。

    这时候运气好,说不定已经结冰了。

    就算没结冰,温度应该也只剩几度了,和冰箱冷藏室的温度差不多。

    “没结冰。”李自强打开盖子,有些失望地回答。

    用手摸了摸铝锅的表面,又马上缩回手。

    “好冷。”他一付受惊吓的样子,“没想到这样搞一下,里面的水就会变得这么冷——”

    刚才摸铝锅的感觉,就像摸在冰块上,这种感觉太出乎意料了。

    “很简单的道理,硝酸盐融于水,会吸收大量的热量,从而让水的温度降低。”夏臻不知道他们读两年制的初中,有没有上过化学课,就简单解释了原理。“铝锅放在水里,温度也会跟着降低,所以才会变得这么冷。”

    这个试验其实是成功的。

    如果增加脸盆的容积,让硝酸钾融化更多的水,减少铝锅里的水,效果会更好。

    把两盆融了硝石的水倒在一只空桶里,不再管它。

    等硝酸钾重新结晶出来,再回收利用。

    晚上妈妈回来,开始做晚饭。

    今天依然准备了几条黄鳝,夏臻把它剖好后,准备稍微换一下做法,不再加蒜头,而是改用洋葱做配料。

    前世这道菜叫洋葱爆鳝背,需要把骨去掉,夏臻嫌麻烦,就省了这道工序。

    只是在鳝背上打了花刀,这样更容易入味。

    出锅后姐姐夹了一块品尝,同样引来她的满口夸赞。

    把菜端上菜,开始吃饭,李自强激动地去拿装了甜酒酿的带盖搪瓷深盆。

    夏臻哥说晚上就可以喝,他已经等不及了。

    “等一下,你把铝锅洗一洗,把酒酿倒在上面,我们用下午的办法,把它冰镇一下。”看他心急火燎的样子,夏臻连忙提醒了一句。

    这种天气,如果能喝一杯凉飕飕的饮料,那感觉一定很爽。

    “好。”李自强一听,屁颠屁颠地照着他的话去做了。

    祝琴疑惑地望了儿子一眼,没有说话。

    而夏凝则已经盛了饭,准备用黄鳝这道美味,下两碗大米饭。

    等李自强把铝锅拿过来,夏臻拿出一张纱布,盖在锅上面,让李自强拿住,自已把甜酒酿倒下去。

    过滤掉糯米渣,剩下纯粹的饮品,味道肯定更爽口。

    倒了一半,铝锅已经九分满了,于是把剩下甜酒酿放回去,再把纱布挤一挤,上面的渣渣放在一边,饭后再处理。

    重复下午的实验,不过这次只融化了一盆硝酸钾。

    只要把铝锅里的的甜酒,温度降低十度左右,就可以了,没必要搞得那么冰。

    拿到桌上,给每人舀了一碗。

    “好喝。”夏凝端起来喝了一口,舒服得眯起了眼睛。“怎么像是刚从冰箱拿出来的,太爽了。”

112.回信(求订阅)

    “夏臻哥,军大衣的口袋里有封信。”晚上夏臻上楼睡觉时,李自强忽然拿出一封信递给他。

    原来他终究还是抵不过诱惑,趁夏臻不在时,偷偷把军大衣穿在身上试了试。

    把手叉进口袋的时候,发现口袋有东西,这才发现了信件。

    “是吗?”夏臻虽然有些意外,却不吃惊。“你摸摸其它几个口袋,还有没有东西——”

    话虽然这样说,却不以为还有东西。

    只是给李自强一个台阶下罢了!

    同时对军大衣有了更深的认识,看来这时候的年轻人,对军装是真的有特殊的感情啊!

    可惜这时候不允许私人加工,否则拿去卖的话,肯定很赚钱。

    不对。

    夏臻忽然有了主意。

    军大衣不能卖,可以重新设计一下,做出改良版啊!

    这时候的普通老百姓,都不知道世界各国的军装是怎么样的,问题是自已清楚啊!

    如果找到一款合适的版型,能让年轻人穿上后变得更帅气,就一定会受欢迎。

    再设计一款小脚裤来搭配,说不定还会提前结束喇叭裤的一统天下,改成穿自已设计的服装了。

    还有蝙蝠衫,也是流行了整整一个时代的爆款,哪个爱美的女性见过后,不想拥有一件?

    毕竟整个八十年代,可是喇叭裤、蝙蝠衫、爆炸头、蛤蟆镜的天下。

    不过想归想,却很难实现量产,因为政策不允许。

    或许到了后年,才允许私人开这样的小作坊,自产自销。

    算了,不想这个了。

    夏臻拿着信来到床上,边看边躺下。

    于灿玉的信不长,内容也不多,无非是《血染的风采》一经推出,就成了全军最受欢迎的歌曲,她因为唱这首歌,被战士们称为最美嫂子。

    上级部门为了表彰她的贡献,给她记了个个人三等功的奖励。

    为了感谢夏臻赠送的歌曲,所以寄了一些小小的礼物,请他不要推辞等等。

    信的末尾,于灿玉提了个小小的要求,如果夏臻写出新的的歌曲,希望依然交给她来演唱。

    夏臻总算明白了,她为什么这么大方?

    不管什么时候,在部队立功,都是非常困难的事,除非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仅仅因为一首歌,就获得了这样的荣誉,这是史无前例的。

    加上她还这么年轻,会激动很正常。

    歌肯定有,《十五的月亮》和《望星空》,就是两首最适合她的歌。

    这几天闲下来,夏臻经过认真思考,又记起了几首歌,分别是《月亮走,我也走》和《月亮之歌》。

    后一首是电影《凯旋在子夜》的主题曲,刚推出时,就风靡一时,是首极其优秀的军旅歌曲。

    除了这几首,还有《两地书,母子情》,《军中绿花》,《为了谁》,《说句心里话》,《亮剑—中国军魂》,《当祖国召唤的时候》等等。

    虽然这些歌发表年代大多比较晚,同样适合这个时代。

    可惜自已不会谱曲,否则直接挑两首寄给她得了,算是偿还她的礼物。

    毕竟以现在的物价,一台录音机四百多,发过来的包裹,最少也值两百块钱,这钱照重生前的标准换算,至少值十几万。

    这个人情收得有些大了!

    忽然想到一个主意。

    既然自已不会谱曲,为什么不像上次一样,直接唱出来?

    这次人不在,可以用录音机把自已唱的声音下来,让她自已记谱子?

    至于这次给什么歌?他思考了好一会,最后选择了《月亮之歌》。

    原因很简单,《十五的月亮》和《望星空》,是以军嫂的身份思念远方的军人丈夫,风格上和《血染的风采》差别太大。

    而《月亮之歌》虽然没有那么浓烈的情绪,却唱出了军人对家乡和母亲的思念。

    如果于灿玉下部队慰问演出,同时唱这两首歌,感情就有了层次。

    当然这是夏臻的理解。

    万一她不喜欢,就换成《两地书,母子情》。

    这首歌比较独特,是母子对唱歌曲,感情比较充沛,适合晚会上演唱。

    只是寄一封信和一盒磁带,好像少了些东西,那就再寄一瓶烧酒泡黄精吧!

    部队的生活比较艰苦,黄精功效显着,正适合他们。

    于灿玉还年轻,或许还不需要补身体,可以送给父母或者其它长辈。

    打定主意,他也不急着睡了,于是趴在床上,开始写回信。

    第二天早上,他把写好的信塞进信封,等李自强去菜地,出门去买了两盒空白磁带,回家开始录歌。

    效果肯定不怎么样?

    不过也没关系,只是旋律不出错,于灿玉能听出来就行了。

    录好歌后,他把磁带收好,然后拿了一瓶黄精烧酒,用绳子扎紧瓶口,放进于灿玉寄来包裹的布袋里,周围塞了大量的旧报纸。

    拿到邮局,又让工作人员在外面加了一只木箱子,这样就能防止玻璃瓶打碎。

    为了以防万一,他还在木箱子上写下小心轻放,内有易碎品字样。

    现在的邮政人员工作很负责,可以放心把东西交给他们。

    把东西寄出去后,他松了一口气。

    算是了结了一件心事。

    回到家里,看到耿启北站在自家门口。

    “你昨天是不是有事找我?”见夏臻回来,他把手里的信封递过来。“正好今天有空,就提前过来了。”

    只是没想到,夏臻没在家,害他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

    “是啊!进屋慢慢说。”夏臻接过信封,见信纸用的是牛皮纸,很厚,还沉甸甸的,因为封口被钉书机封死了,看不到里面是什么。“里面是什么东西?”

    最近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老有人给自已送东西。

    “泡菜钱啊!”耿启中一付看白痴的表情。“我一个大男人,难道还给你写情书啊!”

    说完,自顾自地在八仙桌前坐下来。

    “是我多嘴了。”被他这样调侃,夏臻非常无奈。

    跟这家伙熟悉后,他说话就越来越随便了。

    不过这是好事,如果老是一本正经的,他肯定觉得累。

    “我昨天找你,是想打听一件事,你在邮局那边,有没有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夏臻给他倒了一杯水,在他对面坐下来。“我想买一些邮票,用来收藏。”

    这件事换个人说,有些为难人。

    自已才十八岁,就算说错了,他也不好意思怪自已吧!

    毕竟集邮是陶冶身心的好事,相信很多学生都有这个爱好。

113.耿启中的集邮册(求订阅)

    “你要邮票?”耿启中没想到他找自已帮忙的居然是这样的小事。“这个我家里就有不少,要不,我把以前收集的,全部转给你——”

    他以前也集过邮票,甚至痴迷过一段时间。

    现在早已换了关注的重点。

    反正放着也没用,既然夏臻想要,就全部给他好了。

    “真的还是假的?”夏臻没想到他会这样说,有些被感动到。“不过有个问题得先问清楚,你的邮票,真的有收藏价值?”

    记得前世有一些学生藏友,收集的是同学盖过邮戳的邮票,全是普通的品种不说,保存也不到位,完全没有价值。

    如果耿启中手里全是这样的货色,那送给自已,也看不上啊!

    “我也说不清楚。要不,明天给你带过来,到时你自已看?”耿启中今天过来,也有自已的事,所以不想过多谈论这件事。“我今天过来,也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能不能帮我腌些没有辣椒的泡菜——”

    昨天陪未婚妻去看望她生病的外公,老人家身体还行,就是肠胃不好。

    最近天气炎热,吃什么都没胃口。

    倒是对夏臻这边腌制的泡菜很感兴趣,只是医生说他的肠胃不能吃辣椒,所以他想准备些对肠胃刺激小一点的泡菜,给外公开胃。

    家里其实也有人会加工泡菜,只是不管谁做,都没有夏臻做的好吃。

    “这个容易。”夏臻听了一口答应。“你要什么口味的?如果照本地人的吃法,我可以帮他腌些甜酸味的泡萝卜,也可以是咸鲜味的。如果想丰富一点,可以加入豇豆、芹菜、卷心菜、娃娃菜、莴笋等等——”

    当初选择韩式泡菜,是因为这种做法比较罕见,国内的人应该还没见过。

    就味道而言,川式泡菜一点也不输于它。

    江浙沪这边,也有本地特色泡菜,主要材料是萝卜。

    不过不叫泡菜,叫酱萝卜。

    做法很简单,就是把萝卜切片或切条,加盐腌两三个小时,去掉苦涩味和辣味,再用水洗去盐的成份,沥干水后装进瓶里,加入糖酒醋和酱油腌制就行。

    一般两三天就能入味,非常爽脆开胃。

    “你来选择就好,最主要是好吃开胃。”耿启中更相信夏臻的手艺,所以把决定权交给他。

    说完这件事,就匆匆离开了。

    最近事情比较多,没时间留在这里闲聊。

    夏臻送他离开,见李自强还没回来,就进禅境花园开始准备材料。

    萝卜、芹菜、洋葱、青椒、卷心菜和姜蒜这些都有现成的种子,催熟不过是几分钟的事。

    拿着它们到厨房,洗干净后放在篮子里沥水,考虑到底做什么?

    最后决定还是做川式泡菜。

    川省离家乡比较远,这种口味的泡菜,相对比较少见。

    既然耿启中这么重视,想来老人家的身份不简单,所以得用点心思做才行。

    就是买不到专用的泡菜坛子,用普通玻璃瓶的话,腐败变质的机率就会提高好几倍。

    犹豫了好一会,最后决定做被人称“洗澡泡菜”的简易版做法。

    它的好处是要求比较低,不需要特制泡菜坛子,时间也特别快,八个小时以上就能吃了。

    先把材料照要求切好,放进无油的干净盆里,加盐和糖搅拌腌制。

    正好李自强回来了,就让他帮忙烧火,准备熬调料水。

    放入两大碗清水,再加入一小把花椒、三颗茴香,三两老冰糖,烧开后再用小火熬5分钟。

    最后盛起来放凉就行。

    “夏臻哥,又要做新口味的泡菜了吗?”见旁边盆里有正在腌制的蔬菜,李自强兴奋地问道。

    倒不是以前的已经吃腻了。

    有新鲜的泡菜吃,肯定是好事啊!

    “是啊!”夏臻点点头。“有朋友吃不了辣,给他做些口味清澹一点的泡菜。如果味道不错,以后也可以把它当成长期加工的产品。”

    在生意方面,李自强比其它人悟性更高,没必要瞒着他。

    “肯定行的。”李自强语气肯定地回答。

    开玩笑,夏臻哥弄出来的美味,哪一样不是馋死人?

    吃过午饭,两人把席子拿到楼下,铺在地上睡了个午觉。

    起来时蔬菜也腌制好了,于是拿到水池边冲洗掉盐味,放到干净的篮子里沥水。

    考虑到玻璃瓶已经全部用来泡黄精了,夏臻让李自强出去一趟,再买两只大一点的玻璃瓶。

    回来时把玻璃瓶洗干净,倒放着沥水。

    直到腌过的蔬菜蔫巴巴的没有水了,这才把它们放进玻璃瓶里。

    因为想加快发酵速度,夏臻又从韩式泡菜坛子里,舀了一些泡菜汁,浇到里面。

    最后把过滤掉花椒和茴香的调料水,倒进玻璃瓶里,拧上盖子,川式泡菜算是正式完成了。

    因为总共腌了两大瓶,他打算一瓶给耿启中,另一瓶留在家里,让大家尝尝味道,同时作为要不要批量腌制的依据。

    自已有前世的经验,有时候容易陷入经验主义。

    妈妈她们更了解这个时代,反而不容易判断错误。

    晚上妈妈下班回来,听说儿子弄出了新的泡菜,也非常兴奋。

    现在这么多人一起腌制两百斤泡菜,每人却给了一块钱,有些浪费了。

    再多些品种出来,到时大家多干一些活,才不枉付出这笔工钱。

    当然更主要的是,多一个品种,就能多赚一笔收入。

    耿启中第二天过来时,夏臻把泡菜瓶交给他,说已经可以吃了。

    因为材料来自禅境花园,卫生和安全方面更放心,就算有些生,也不会有问题。

    “谢谢。”耿启北还没来得及拿出集邮册,手里就被塞了一大瓶泡菜,激动得连连道谢。

    有了这个,就可以在老爷子面前卖好了。

    这可不是小事,女友的那些亲戚知道后,肯定会羡慕死自已。

    小心地把泡菜瓶放在座位上,又把准备好的集邮册拿出来,递给夏臻。

    回家后他特意问了父亲,说起集邮的事。

    父亲明确地告诉他,这些邮票,夏臻肯定看不上。

    他听后有些不服气。

    夏臻虽然菜做得好,文章也写得妙,可是毕竟是个小县城长大的孩子,又有多少见识?

    当初他在班上集邮的时候,因为邮票品种齐全,全班同学谁不眼红?

    “这个——你还是拿回家自已玩吧!”夏臻打开看了一眼,就直接还给他。

    里面的邮票数量确实很丰富,问题是全是最普通的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自已想要的那些,一张也没有。

    或许再过三十年,确实会有一些能升值百倍千倍,卖个几十上百元。

    问题是他收集邮票,是为了这么一点点收入吗?

114.再现宝贝(求订阅)

    耿启中脸色一红。

    被自已当成宝贝的集邮册,在他眼中,竟然不值一提。

    只配拿回家,一个人自娱自乐。

    他这才明白,自已还是小看了夏臻,居然会认为他见识有限?

    只能说明,他对邮票的认识,远在自已之上。

    知道自已要的是什么邮票?也知道有哪些才是真正的宝贝,所以才会拒绝得这么干脆。

    自已真是太自以为是了!

    想起父亲的话,勐然警觉过来。

    看来父亲早就看明白了这一切,自已太嫩,才看不清这一点。

    他不得不承认,在看人识人方面,自已还是太嫩了,离父亲还差得远!

    一时之间,他居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讪讪地把集邮册丢在一边,抱起上面的泡菜瓶,重新坐在副驾驶室。

    见司机发动车子,准备离开,他才探出去,对夏臻说道:“邮票的事,你等我几天,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既然自已做错了,那改正就是。

    反正以两人的交情,他肯定不会怪自已,所以不用放在心上。

    “行。”夏臻无所谓地朝他挥挥手。

    虽然有些失望,却不好因此责怪耿启中,毕竟他这样做也是好意,不能不识好歹。

    回家时路过陈宗堂家,看着他鬼祟祟站在家门口,不断朝四周张望。

    看到他过来,激动地迎上来。

    “有事吗?”夏臻皱了皱眉头,有些不耐烦地问。

    因为那一笔交易,原本针尖对麦芒的两家人,暂时放下了恩怨。

    倒不是夏臻已经原谅他了,只是看在那些宝贝的份上,暂时不与他计较以前的事而已。

    住在一个台门里,只要矛盾不摆到明面上,很容易给人关系还不错的假象。

    “冬冬,你的朋友还要上次那样的宝贝吗?”见夏臻脸色难看,陈宗堂怕他不愿意搭理自已,连忙小声问道。

    别的地方他不如别人,察言观色却一点不比别人差。

    很明显,夏臻对自已会有这样的转变,十有八九是因为自已卖了一些宝贝给他的朋友。

    也就是说,自已把东西卖给他朋友,他也能从中得到好处。

    就是因为认准了这一点,他今天才敢再次开口。

    “难道你家里还有?”夏臻没想到他会说这个,顿时脸色一变。

    如果自已的猜测是真的,那陈宗堂的眼光不差啊!

    别人看到那些东西,只知道拼命打砸,只有他偷偷藏起来并拿回家,居然还不止上次那些,就凭这一点,谁敢说他没脑子?

    “进屋说。”见夏臻的态度变了,说明自已的猜测没错,陈宗堂再次看了看四周,连忙把他领进屋里。

    又急忙关上门,一付害怕被人看到的模样。

    “家里就你一个人?”夏臻扫了一眼堂屋,意外地问道。

    秦英嫁过来后,家里就不由他作主了,他表现得这么急迫,是打算趁她不在家,抓紧把宝贝卖了,把钱握在自已手里?

    家里多了个女主人,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至少比以前整齐干净多了,不像上次过来时,凳子乌漆嘛黑的,他坐下去时,还怕脏了裤子。

    “你婶子回娘家了。”陈宗堂以为夏臻在担心秦英,连忙解释了一句。

    不等他回答,匆匆进了后面的屋里,没过一会,抱出一个比上次大了近一倍的红木箱子,小心地放在桌上。

    “上次那些,都是一般的东西,今天这个,才是真正的宝贝。”怕夏臻不识货,陈宗堂讨好地笑了笑,嘴里特意强调了一句。

    又偷偷看他的脸色,见他没什么变化,心里就有些忐忑。

    只是事已至此,退缩是不可能的,就咬咬牙,打开木箱子的盖子。

    其实已经偷偷问过几个熟人,打听有没有人收购这些老东西?

    结果让他很不安,现在不但没有人敢收,还怕被人发现,打上各种罪名。

    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急急找夏臻,把东西拿来变现。

    “确实不错。”看到最上面那只青花瓷盘子,他的脸色才有了变化,点头回了一句。

    虽然不认识上面的花纹叫什么名字,听鉴宝节目里的专家说,这一类叫缠枝花纹什么的,他也搞不懂具体代表的寓意。

    而且盘子看起来明显是老物件,上面的花纹却依然很鲜艳,说明确实是好东西。

    “那你帮我看一看,这些全部卖出去的话,值多少钱?”陈宗堂见他这样的表情,信心一下子足了,搓着手催促道。

    妻子回娘家,不可能半天时间就回来。

    只是他担心节外生枝,所以恨不得夏臻马上给个价格,拿到钱后藏起来。

    “行,你稍等一下。”看在宝贝的份上,夏臻的态度缓和了许多,把青花瓷盘拿出来,放在桌上,继续看下面的东西。

    下面是两只葫芦状花瓶,只有普通茶杯那么大,表面全是天青色天片,没有任何花纹,肯定也是老古董。

    他没敢太用力,怕不小心打碎它们。

    再下面是一面铜镜,表面已经锈迹斑斑,上面的花纹和文字,都有些模湖了。

    最底下是一只方形的扁平红漆盒子,里面放着一本泛黄的古书,封面是两个大字,以夏臻的学历,居然也认不出这两个字。

    越是这样,这本古书越有可能很值钱。

    因为没戴手套,他没有伸手去碰,免得给古书带来无法估量的损伤。

    盒子旁边的空隙处,铺了一块红色的丝绒布,中间有突起,上面固定住了一对玉手镯,颜色呈白色,上面有绿色的飘花,如果是真的翡翠,价格肯定不菲。

    “你打算要多少钱?”夏臻把东西放回原处,平静地问陈宗堂。

    因为担心自已看着这些宝贝说话,会有情绪表露出来,从而让他欲望膨胀,要的太多。

    在这个古玩还不值钱的年代,如果付出大价钱,那肯定成傻瓜了。

    “我也不知道。”见夏臻问自已,陈宗堂慌乱了一下。“要不,你问问朋友,他愿意给多少?”

    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以为夏臻看过后,给朋友描述一下,就能定下价格。

    却不知道这种古董,主人没有亲自看过,根本不可能给钱。

    像上次那样,卖两百块,他肯定不愿意。

    但是该要多少,他真的不懂,就怕乱开口,把夏臻吓跑了。

    “照我的判断,在五百到八百之间吧!”夏臻原本想压价,想了想,又觉得没必要压得太狠。“如果你希望今天拿到钱的话,就照我定的价格,我可以垫钱代朋友把东西买下——”

    这种事本来就是麻秆打狼两头怕。

    陈宗堂怕他嫌贵不要,也怕他给的钱少,最终无法让自已满意。

    夏臻则怕他不同意价格,于是去外面找别人收购,就算最后卖不出去,可是消息还是会泄露出去,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你能马上给我八百,就同意卖给你的朋友。”陈宗堂垂头急速思考了一会,咬牙说了要求。

    心里忐忑得不行,就怕夏臻不答应。

    对八百块这个价值,他已经非常满意了。

    有了这笔钱,他就算不工作,也可以在家吃吃喝喝好几年。

    “看在同住在李家台门的份上,我答应你。”夏臻故意沉吟了一下,才表示同意。“有句话说在前头,这种交易本来就是违法的,被人知道的话,你我都要吃牢饭,所以交易完成后,我们都得把这件事忘了,就算你跟人提起,我也是不会承认的。”

    反正没有第三者参与,他就算以后想反悔,也拿不出证据。

    “我明白。”听说八百块马上能到手,陈宗堂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钱上面,根本不会去想夏臻为什么要说这个。

    两次交易,就能赚到一千块钱,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那好。”夏臻从口袋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同时把箱子抱起来。“东西我拿走了,出了这个门,我是不会承认这件事。”

    说完,打开门准备往外走。

    趁陈宗堂低头在数钱,他把木箱子收进禅境花园,快步往家走去。

    直到在八仙桌前坐下来,依然有种在做梦的感觉。

    比起上次买的青铜器和木器,以及两付字画,今天这些东西的价值更容易估算。

    也就是说,今天这些宝贝,只要再放三十年,就算拿去京城换两套四合院,也不用太吃惊。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就更好了。

    那两只翡翠手镯实在太漂亮了,他舍不得拿出来,让游戏世界吸收。

    这东西不管将来给妈妈和姐姐佩戴,还是送给未来的女朋友,都是不错的礼物。

    还是先放着吧!

    包括父亲留给自已的玉器,他同样舍不得让游戏世界吸收。

    这样一想,得另外想个办法,找些价值一般的玉器,让《植物大战僵尸》这个游戏升级。

    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后面还有什么好处在等着自已。

    他有预感,等自已出了休闲花园,应该就能看到外面的世界了。

    那里有变异的植物,也有僵尸,这样一来,自已就要面对这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末世了。

    不管那边的具体情况怎么样?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空气和水土,跟自已这个世界不一样。

    否则禅境花园的蔬菜,和在水族馆养了一段时间的黄鳝,味道为什么会比外面买来的好这么多?

    所以说危机也是机遇,等自已来到末世,说不定以后会过上不一样的人生。

115.养鸡计划(求订阅)

    第二天司机来取泡菜和豆腐干时,耿启中依然没出现。

    直到傍晚,他才匆匆赶过来。

    “快打开看看,有没有你想要的邮票——”把手里的牛皮纸信封递给夏臻,耿启中一脸得意地问道。

    昨天把泡菜送到外公家,不但老人吃得特别香,就连陪护在一边的舅妈也连声说好吃。

    听说是耿启中找朋友特意腌制的,就提了要求,希望以后每个月,都能给家里送一坛这种泡菜。

    别看它不起眼,用来下粥下泡饭,实在太合适了。

    耿启中知道这件事还得请夏臻帮忙,所以连夜联系朋友,要了一些比较稀罕的邮票。

    一直到今天下午才全部拿到手,就匆匆赶了过来。

    “等一下。”见他这么郑重,夏臻也不再跟他闹着玩,于是在桌上垫了张报纸,小心打开信封,把邮票倒在上面。

    可惜身边没有专用的工具,比如镊子、手套和放大镜。

    他要的是有些年头的珍稀邮票,很可能已经放了十几二十年,而且还会再放三十年,到二千年以后,再拿出来出售。

    如果随便用手拿,在邮票上面沾了汗渍,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

    刚要把邮票抖散,一张熟悉的邮票出现在眼前。

    这是《贵妃醉酒》梅兰芳小型张,前世被称为小型张邮票之首,夏臻虽然并不精通邮票相关知识,对这张大名鼎鼎的邮票,还是知道的。

    见夏臻仔细盯着一张邮票看,耿启中总算放心了。

    “这些邮票不错,谢谢你了。”夏臻真挚地向他道谢。

    不管怎么说,有这样一张珍稀邮票在,就已经说明他是真的用了心思。

    至于其它的,先放一放再说。

    他打算回头找一把的摄子,再好好分辨一下,把后世值钱的单独放起来,最好外面套上一层塑料纸。

    其它的放进抽屉里,到时和其它收集到的邮票放在一起。

    “你喜欢就好。”耿启中大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背。“昨天送给我的泡菜,能放多久,如果我外公每天都想吃到新鲜的,得多久送一次?”

    他比其它人更了解泡菜,所以不会傻傻地要求每个月送一坛。

    而是提了更细致的要求,就是保证让外公吃到吃好。

    “有冰箱的话,放个十天以上都没问题。”夏臻看在他用心帮自已找邮票的份上,介绍得特别认真,“这样吧!我每星期给你一大瓶,应该够吃了,也能保证新鲜。”

    “想保证新鲜卫生,得和其它泡菜一样,用专门的工具来拿取泡菜,不能碰生水,不能碰油,否则很容易坏掉。”

    至于钱的事,谁也没有提。

    如果只是这样小批量供应,直接送给他就行了,没必要太小气。

    只要老人家吃得好,早晚会有人过来购买,到时就能赚钱了。

    送走耿启中,夏臻把邮票小心收好,放进禅境花园。

    祝琴今天回来得有些晚,因为儿子的要求,她特意买回来一只嫩母鸡。

    这几天天天清炒黄精,吃得有些腻了,今天打算换换花样,准备炖鸡来吃。

    这道药膳的标准做法,是除了黄精之外,还得加上枸杞子和熟地黄。

    这样一搭配,养生效果就会更好。

    想到枸杞子,夏臻忽然想到一个主意。

    枸杞子一直作为中药被大家熟知,它是新鲜枸杞子晒干而成,以这时候的生产力水平,应该很少大规模生产,所以不会用机械设备。

    如果买一些回来,取出里面的籽,是不是可以在禅境花园种植了?

    这样一想,夏臻就忍不住激动。

    于是借口炖鸡需要枸杞,拿钱让李自强去一趟中药店,买一两枸杞子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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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强自然没拒绝,推出自行车,飞快地去了。

    夏凝见了,主动去灶下烧火。

    等李自强回来,夏臻取出三分之二,放进炖鸡的锅里,剩下的放在一边。

    趁没人注意,随手取了四五粒,收进禅境花园。

    等晚上睡前,再试种一批出来。

    前世看过这样一条新闻,说近代在中国开第一家中医院的张锡纯院长,50岁开始,因心中躁热,每晚临睡前嚼服枸杞子30克,收到很大效果。

    因为有亲身的体会,他在晚年的时候,竭力号召大家用干嚼枸杞子的方法祛病延年。

    另有钱江省也有一名中医,退休后每天早上起来,吃一把枸杞子,分量同样控制在30克。

    八十多岁后,腰不酸眼不花,看书看报不需要戴老花镜。

    在他看来,一天30克,一个月就是900克,一年差不多要吃下去10多公斤枸杞子。

    比起其它同龄人,买这个保健品,吃那个养生膳,效果远远不如自已好。

    夏臻不能肯定枸杞子是不是真的有这么神奇?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的用途确实比黄精更广泛,到时批量种出来,晒干后当礼物送人,绝对是个好主意。

    把鸡端上桌后,大家用手把鸡撕开,就这样随意吃。

    比起以前习惯的白斩鸡,这样炖汤的鸡肉,多了些中药的香味。

    “坚持吃一个月,姐姐的皮肤肯定会越来越白嫩。”注意到姐姐的气色比以前好了不止多少倍,夏臻觉得有必要坚持吃一段时间,巩固一下效果。

    妈妈年纪大了,脸色同样好了不少。

    就连李自强和自已,肤色也比以前多了层健康的光泽,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

    “行。”夏凝正是爱漂亮的年纪,弟弟这样说,自然不会反对。

    “要不,我们自已也养几只鸡?”听说天天要吃鸡,李自强忽然提议道。

    仓库那边的院子,虽然种了蔬菜,角落还是有不少地方空着,如果把那边拦起来,可以用来养鸡啊!

    办法很简单,用竹子编一扇篱笆,拦在墙角,只要篱笆扎得高一点,也不怕鸡飞出去。

    “这样做合适吗?”祝琴以为那边的房子,是儿子向教委领导租下来的,就有些不放心地问道。

    别人家的地方,正常使用肯定没问题,如果搞得一股鸡屎味,只怕主人会不高兴。

    “没事。”夏臻觉得李自强的主意不错,就赞同地回答。“养鸡这个办法不错,到时把家里的剩菜剩饭,以前不能吃的菜叶子,全部拿去喂鸡。”

116.培育出枸杞(求订阅)

    如果能养头猪就更好了。

    可惜比起养鸡,猪养在家里,确实会非常臭,甚至会影响周围的邻居,那样容易招来麻烦。

    “那我们去孵房抓十只小鸡回来,养在那边吧!”家里能养鸡的话,绝对是大好事,祝琴是当家的女人,对这种事特别振奋。“现在才六月份,养到过年还有七八个月,那时肯定能宰来吃了——”

    一只鸡养大半年,至少能长到四五斤。

    如果十只鸡能全部养活,至少可以宰四五只,到时就能吃个过瘾。

    往年过春节,除非单位有福利发,否则只能买一只鸡。

    把半只鸡糟起来,另一半卤起来,平时舍不得吃,只有在大年三十晚上,一家人才会各夹一块尝尝。

    哪像现在,想吃就吃,根本不用考虑钱的问题。

    “十只太少了,最少二十只。”考虑到有禅境花园在,夏臻觉得可以多养一些。“如果小鸡长得好,等它们有半斤以上了,到时再买二十只回来——”

    每天腌两百斤泡菜,至少要剥下几十斤的老叶子丢掉。

    这可是禅境花园种出来的,用来喂鸡的话,肯定会长得特别壮。

    用这样的方法循环养鸡,到时就算养一百来只,也没有问题。

    大不了院子里少种一些菜,反正它的味道也一般,不会拿回家自已吃。

    也可以考虑在两边看一看,能不能把旁边的房子也买下来或者租下来。

    “养这么多,行不行啊?”祝琴担心地问。

    在她想来,十只已是极限了,养太多的话,可能会照顾不过来

    “没问题,包在我们身上。”夏臻信心十足地拍了拍李自强的肩膀,大声回答道。

    旁边的李自强听后,连连点头。

    当天晚上,因为阁楼已经热得无法睡觉,夏臻把席子拿下来,铺在堂屋的地上,开始了睡地板的日子。

    其它还好,就是蚊子比较多,嗡嗡嗡得吵得人难受。

    醒着的时候可以拿蒲扇驱赶,睡着后就不行了。

    夏臻被吵得不行,决定明天去买蚊帐。

    至于怎么安装,倒不是难事。

    前世在网上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蚊帐架子,除了长方体的,还有伞形蚊帐、“蒙古包”蚊帐和四边弧形蚊帐,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

    支架全部采用高强度PVC材料制成,连接部位有专门的卡槽,立杆还可以收缩,非常方便安装。

    以自已目前的需要,最适合的是长方形传统蚊帐和蒙古包型蚊帐这两种。

    分析利弊后,夏臻最终选择做成蒙古包型蚊帐。

    它的样子有点像防苍蝇饭菜罩,下盘比较稳,睡觉时就算翻身次数多,也不怕打翻蚊帐。

    至于支架材料,只需要去龙山弄一些细竹杆回来,锯成需要的尺寸,用铁丝固定好,再把蚊帐绑在上面,往席子上一罩,就可以了。

    早上起床后,只须拆下两侧的竹杆,就可以折叠起来,拿到阁楼放在地板上,也不会碍手碍脚占地方。

    还有电风扇和吊扇,也得抓紧买了。

    如果有电风扇或者吊扇吹风,蚊子也不至于这么猖狂。

    到了半夜,等确定李自强已经睡着了,夏臻起床装作要小便,来到后面厨房,进了禅境花园。

    找到那几颗枸杞子,取了一棵用手揉碎,埋进土里,浇水后施肥。

    转眼间泥里钻出十几株幼苗,慢慢长到半米高左右,因为肥力耗尽,主干比快子粗不了多少。

    拔下一株,种在单独的空盆里。

    再次施肥,这次长得快多了,很快长到一米五以上,主干也有手指粗细。

    考虑到枸杞要生长四年才会大量结果,夏臻又施了两包肥,看它继续长高长粗,并开花结出五六十粒橘红色的果子,小小的颜色却很鲜艳。

    随手摘下一颗放进嘴里,原以为会比较寡澹,没想到比想像的甘甜。

    夏臻也分辨不清,这是因为禅境花园出产的原因,还是它本身就是甜的?

    算了,不用管这个,只要口味好,晒成枸杞子后,不是更受欢迎?

    把它们全部摘下来放进篮子里,又施肥催熟,最后得到半篮大约十几斤枸杞子。

    暂时有这些足够了,等晒干后看看效果,再催熟一批出来。

    夏臻出了禅境花园,回到床上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床,和李自强对看一眼,两人的脸色都有些发白。

    原来双方身上都多了无数个红点,特别是脸上,密密麻麻的有些吓人。

    妈妈出来时看到这一幕,也吓了一跳。

    她们睡在床上,因为床上挂着蚊帐,倒没这方面的问题。

    “真热。”姐姐出来时不断用蒲扇对着自已扇着。“还不到七月就这么热,下个月怎么办啊!”

    睡在床上,虽然防住了蚊子,却比外面闷热多了,晚上真的非常难熬。

    “我一会去买电风扇。”见姐姐苦着一张脸,夏臻安慰道。

    今天如果不把这些准备好,接下来还有得罪受。

    吃过早饭,妈妈和姐姐出门上班了。

    夏臻也准备出门,去买电风扇和吊扇,回来后再去龙山砍竹子。

    忽然想到要把蚊帐做成蒙古包形状,那现在的蚊帐就不能用了,必须重新做两张才行。

    于是拿出纸笔,准备先设计一下。

    到时去供销社买了棉纱后,让裁缝师傅照要求缝制出来,固定在支架上。

    先画出四根竹子,组成一个长方形,作为落地固定架,再在四个连接点往上,画出一个圆弧形的四边形支架结构,最后汇集到最中央的中心点,固定在一起。

    蚊帐到时固定在这四根圆弧形的支架上就行。

    确定没问题了,两人才一起出门。

    到了供销社,直接买了两台吊扇,一台台风扇,在售货员的提醒下,又买了安装需要的电线、插板和插座,让李自强用自行车运回家。

    夏臻则去买棉纱,照着计算好的尺寸,特意多买了一两米,免得到时不够。

    到了裁缝店,拿出图纸,让她照要求帮自已缝制两顶帐子。

    那个中年女人听了要求后,一开始非常惊讶,居然有人把帐子做成这个样子?

    听说是为了方便睡在地上,才特意设计的,又觉得是个好主意。

117.刮目相看(求订阅)

    于是照着要求裁成几大片,接着缝合在一起,最后在四根嵴骨处,加缝了一排带子。

    有了它们,就可以把蚊帐紧紧绑在竹杆上,这样就更牢固了。

    别看图纸有些复杂,缝制要求其实很低,半小时就把两个蚊帐全部加工完成。

    夏臻付了工钱后,拿着两床蚊帐回到家里,看到李自强站在八仙桌上,正在装吊扇。

    “你行不行啊!”见他满头大汗的样子,夏臻顿时吓了一跳。

    这时候才想起,吊扇可不像台扇,插上电就可以用了。

    它的安装也是个大问题,必须保证牢固,免得伤到人,自已刚才买的时候,怎么忽略了这件事呢?

    难道供销社不负责安装,需要买的人自已想办法?

    又一想,这时候的人可不像前世那么娇气,遇到一点点困难,就到处找人帮忙?

    只要家里有男人,这种事大多会自已想办法解决了。

    至于农村有些家庭没有文化,则会去找村里的电工帮忙安装。

    既然已经来到七十年代,自已也要学着适应新环境。

    连李自强一个十六岁的小子,都敢动手,自已一个新世纪的大好青年,又有什么好怕的?

    “没事。”李自强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神情自若地回答。“我以前在姑姑家,也接过电线,就是家里没有胶布,如果漏电的话,就有些麻烦。”

    至于固定吊扇的办法很简单,找两根长一点的铁钉,敲弯后钉在横梁上,把吊扇的钩子挂在上面,就足够支撑吊扇的重量了。

    “是吗?”夏臻对他还是有些怀疑,不过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毕竟自已比他更外行。“那我去隔壁周奶奶家看看——”

    印象中李家台门以前遇到类似的事,都是请周叔叔帮忙解决的,他家里应该有工具和胶布才对。

    至于现在,这项工作就有周晓聪接管了。

    邻居要接根电线,换个灯泡什么的,都是他帮的忙。

    这也是周家虽然条件一般,却能在台门里地位超然的原因。

    毕竟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有事需要求到他们?

    周奶奶听说夏臻家要装吊扇,连忙提醒他们别乱动,免得出事。

    承诺聪聪下班回来,就会过来帮他们安装。

    在周奶奶眼里,夏臻是个特别文弱的男孩子,怎么干得了这种粗活?

    而李自强则是个孩子,肯定更不行。

    “没事,我们先试试。”夏臻知道周奶奶是好心,也没有拒绝。“如果不行,再请聪聪过来帮忙。”

    拿了老虎钳和绝缘胶布,回来递给李自强。

    这小子年纪不大,动手能力却不弱,如果真能独自把这件事完成,说明在动手能力方面,他是有天赋的。

    仰着脖子看了一会,感觉有些累,就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没过几分钟,看到李自强从桌子上跳下来,然后来到墙边,按下开关。

    头顶的吊扇,立刻呼呼转了起来,把放在长条桌上的报纸,吹得四处乱飞。

    “搞定了?”夏臻没想到他这么厉害,真的独自把吊扇安装完成了,激动地拍拍他的肩。“不错不错,这方面你比我强得多——”

    家里有个安装小能手,可以省很多事。

    以后妈和姐姐就不用担心灯泡坏了没人修,水管裂了没人堵。

    “小事一桩。”被夏臻一顿夸奖,李自强心里美得不行,脸上却一付澹然的样子,“我们现在是去砍竹子,还是先装另一台吊扇——”

    刚开始时,他其实也不确定自已能不能安装成功?

    不过家里就两个男人,如果自已不干这事的话,难道让夏臻哥来干?

    带着这样的心情,他才努力去尝试,没想到比自已想像的还简单。

    “趁现在天气还不是太热,先去砍竹子。”夏臻揉了揉他柔软的头发,却摸到一头汗。“要不要先洗个脸,看你衣服都快湿透了——”

    可惜李叔叔已经不在了,如果他知道儿子这么优秀,该是多么骄傲。

    “上山还要出汗,等回来再洗个澡就好了。”李自强嫌麻烦,转身直接去灶边拿柴刀。“要砍多少根竹子回来?要不要带根麻绳绑竹子?”

    可能是今天这件事的成功,给了他更大的信心。

    所以说话时,下意识地开始发表自已的意见,希望能让夏臻少操点心。

    “不用,只要砍二十几根就可以。”夏臻虽然不明白他的想法,只是小家伙表现得这么优秀,依然让他很满意。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已是个懒散的人,确实需要一个这种性格的人,来安排家里的琐事。

    李自强越能干,他自然越喜欢。

    关门去龙山,专门挑细长笔直的野竹子砍,很快地上就堆了二十几根。

    削去竹梢,用野藤捆起来,背下山回家。

    离吃中饭还早,两人找出一些铁丝,又去周家借了锯子,照着图纸,准备安装。

    “夏臻哥,刚砍的竹子,如果直接用的话,必须用火烤一烤——”李自强见夏臻直接要使用,连忙提醒道。

    要用竹子打器具,一般会在阴凉处放置些日子,让它自然阴干。

    如果急着要使用,大多会在火上烤一烤,去掉一些水份。

    这样做不但能让竹子变得更硬,不容易开裂和折断之外,也可以除掉竹子表面的绒毛。

    有的人皮肤敏感,如果直接接触的话,皮肤容易发红并且瘙痒。

    “是吗?”夏臻还不知道有这样的说法,感觉又学到了新知识。“那我们到院子升些火,你来处理吧!”

    果然现代人穿越到以前,就算见识再广,也并不见得一定比他们强。

    “好。”李自强答应一声,去后门那里拿了一把晒干的豆杆,放在房子前的空地上,用火柴点燃,然后用柴刀砍断野藤,把竹子拿起来,像烧烤一下,在火上微微烤了一下,然后抛到另一边的地上。

    等所有竹子全部这样烤了一遍,又拿过图纸,看那几根竹子需要压弯到什么程度?

    最后从屋里拿出一条长板凳,从竹子里挑了八根自认为最合适的,再次烤火。

118.蒙古包蚊帐(求订阅)

    这次烤的时间比较长,直到竹子表面都有些发黑了,他才拿出来,用一块旧布裹住,搁在板凳上,用力往下按,直到压出一个漂亮的圆弧形,这才收手。

    接着再次把另外七根竹子,用同样的方法,压出一样的圆弧形,这才灭了火。

    打来一盆水,把竹子表面的黑烟用力擦去,露出底下有些发黄的竹青色。

    又把铁丝拿过来,开始绑架子。

    夏臻见他一个人干得热火朝天,自已居然插不上手,在旁边目瞪口呆。

    自已不过是画了张草图,他这样看了看,就可以独立完成了?

    用老虎钳把铁丝固定住,地上很快出现了一个完整的蚊帐支架,两人一起把蚊帐盖在上面,同时把带子绑在竹杆上。

    一个加大号的苍蝇罩,不对,是蒙古包,就在眼前显现出来。

    李自强拿来席子,铺在地上,然后把蒙古包蚊帐往上面一盖,席子就被完全遮盖住了。

    晚上只要钻进里面,就再也不怕蚊子咬人了。

    “真是个好设计。”李自强像个孩子似的,钻进去躺下来,嘴里开心地嚷道。

    昨晚的蚊子可把他烦死了,今晚有这个,就可以睡个好觉了。

    “是你的双手比较灵巧。”夏臻在旁边来回观看蚊帐的支架,除了不断夸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想法好没用,关键是把它做出来。”

    不过是几根大拇指粗的野竹子,能做成这样,绝对超出他的预计了。

    他原本要求不高,只要能挡住蚊子就行。

    而现在这个蚊帐加支架,则像一件纯天然的艺术品,虽然略微粗糙了些,却是用竹子组装而志,对于前世那些爱美的青年来说,这不是她们偏爱原始风格吗?

    “又不能卖钱——”李自强被夏臻夸得不好意思,忽然这样滴咕了一句。

    只有真正吃过苦的人,才明白金钱的重要性。

    自已就算手再巧,也不能靠这个养活自已,现在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全靠夏臻哥能干。

    就是因为明白这一点,他才心甘情愿把夏臻当成亲哥哥看待。

    “虽然不能卖钱,可是如果没有它,晚上就得被蚊虫叮咬啊!”见他突然这般语气,夏臻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只好宽慰道。“再说你卖菜不是赚了很多钱吗?说明你的本事,比你自已认为的厉害得多——”

    难道是因为青春期的缘故,所以才会情绪反复不定?

    正要继续劝解,听到门口有脚步声传来,原来是周奶奶过来了。

    李自强一见,从席子上爬起来,准备去洗澡。

    “啊哟,这是谁弄出来的宝贝?”周奶奶一进屋,就看到地上的蚊帐,夸张地叫起来。“有了这东西,夏天拿到院子里,在地上这样一铺,睡觉就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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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家里,院子睡觉肯定更凉爽。

    否则夏天也不用在外面乘凉到深夜,才回屋睡觉了。

    就是外面蚊子比较多,影响睡眠。

    如果有了这个蚊帐,那哪里不可以睡?

    “是小强亲手做的。”夏臻指了指李自强,“你别看他年纪小,这双手可灵巧了。”

    青春期的孩子需要鼓励,那今天就当一回长辈,好好哄哄他。

    “是夏臻哥设计出来的,我只是把它做出来而已。”李自强不好意思独占功劳,连忙把夏臻的作用也提了提。

    经过这么一打岔,他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多愁善愁,再次恢复了往日的开朗。

    “那能不能帮我也做一个?”周奶奶热切地问道。

    这当然不是给自已用的,而是给孙子周晓聪。

    男孩子火气旺,大热天肯定睡不好。

    有了这个宝贝,睡在外面也不用担心了,这样一来,今年夏天就不用怕热了。

    “没问题。”李自强望了夏臻一眼,回答道。

    晓聪哥是夏臻哥最好的朋友,既然他需要,自已肯定得帮忙。

    至于蚊帐,得他们自已解决。

    “那我先谢谢你了。”周奶奶欣喜地回答。

    又看了看头顶的吊扇,见已经安装好了,再次被两人的动手能力惊到了。

    原以为没有孙子帮忙,以两人的能力,肯定搞不定。

    没想到是自已小看了人家。

    “等晚聪回来,让他去龙山砍几根竹子回来。”夏臻见李自强答应了,就提醒了一句。

    朋友归朋友,有的事还得让他自已做。

    李自强毕竟是自已的兄弟,不能要求他像对待自已一样,对待周晓聪。

    “知道知道。”周奶奶不在意地嚷道。“到时你们在旁边看着就行,他自已可以干的事,让他自已来就行了。”

    至于蚊帐,不是问题,把原来的改一改就行。

    家里有缝纫机,干这个特别方便。

    吃过午饭,李自强先把另一个房间的吊扇装好,然后组装剩下那个蚊帐支架。

    做完这些,两人洗了澡,躺下睡午觉。

    因为昨晚没睡好,夏臻一觉睡到三点钟,才醒过来。

    起来时李自强已经不在堂屋,想来是耿启中的人过来拿泡菜,他过去开门了。

    再次清了个脸,感觉神清气爽,于是来到仓库那边,拿出那篮枸杞,准备晒在楼上的阳台。

    用前几天晒过黄精的竹匾,同样垫上纱布,把枸杞倒上去,用手轻轻摊匀。

    这么好的天气,估计两天就晒干了。

    李自强已经送走耿启中,此时在院子里拔草浇水。

    天气这么热,每天都必须给蔬菜浇水,否则叶子就会被晒蔫。

    “夏臻哥,一会儿晓聪哥回来了,我和他一起去砍些竹子吧!”李自强看到二楼的夏臻,抬头叫道。“过两天用竹子编一道篱笆,到时竖在这边的角落,就可以把鸡关在里面。”

    原本打算等小鸡买回来后,养它十天半月,再考虑这件事。

    既然一会儿还要去山上,那一起带回来就好了。

    “行,你跟他一起去吧!”夏臻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能搬多少就砍多少,别拼命扛回来,把自已累个半死——”

    这小子性子太要强,该叮嘱的话还是得说,免得伤了身体。

    “放心,我明白的。”李自强很享受夏臻的关心,笑着应下来。

    夏臻没有再说什么,把竹匾放好,回到家里。

119.台门里出了网红产品(求订阅)

    见时间还早,又出了趟门,去买了集邮三件套,也就是镊子、手套和放大镜。

    离妈妈下班还有一个小时,正好把这些东西买回来,顺便把那些邮票好好梳理一下。

    回到家里,他戴上手套,把信封里的邮票倒在报纸上,用镊子一张张夹起来,仔细欣赏。

    老实说前世他并不算一个集邮爱好者,只是在学生时代,受同不影响,凑了一段时间的热闹。

    所以收集的邮票,大多是从信封上剪下来的,主要以八九十年代的为主。

    等高三学习一紧张,集邮的事就被抛在脑后。

    直到后来写网文,因为需要相关的资料,他才百度了一下出名的邮票。

    所以价值最大的那一些邮票,他依然记得很清楚。

    其它不是特别出名的,大多没印象了。

    夹起一套九枚的《纪念巴黎公社100周年》,他就没想起来,大概是发行量太多了,所以不受市场追捧,价格自然上不去。

    下一张是为了纪念知识青年金训华的《革命青年的榜样》邮票,他同样没印象。

    还有一套三枚的《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纪念邮票,题材不错,他依然想不起具体的市场价。

    夏臻失望地把它们放在一边,继续往下看。

    好在很快就看到了《贵妃醉酒》梅兰芳小型张,他的心情跟着明媚起来。

    这堆邮票就算不值钱,有它兜底已经不错了。

    即使再过三十年,他也有底气跟人说,自已曾经是集邮爱好者。

    在那个一切以金钱来衡量能力的年代,没有人会真的在意你懂不懂邮票?

    大家关心的是,你手里有没有叫得响的重磅重器,什么蓝军邮啊!全国山河一片红啊!整版的猴票啊!你至少得拿出一张价值非凡的珍稀邮品才行。

    否则就算喉咙叫得再响,别人也不会接爱你,更不用说拉你进入核心圈子了。

    把它们全部看了一遍,依然没发现特别的珍品。

    夏臻也没在意,小心把邮票放回原信封。

    这里面虽然没有价值过几万几十万一套的高价邮票,但是一套卖几百甚至几千的,应该有不少。

    到时想变现,把它们全部卖给喜欢收藏老邮票的藏友,换回几十万肯定没问题。

    周晓聪下班回来,匆匆过来找李自强。

    看到那顶形状特别的蚊帐,他也很激动,拉着李自强马上要上山砍竹子。

    有了这件神器,晚上睡哪里都没问题,总算不用担心被蚊子咬了。

    妈妈下班回来,看到家里已经装好了两台吊扇,连连夸奖儿子干得漂亮。

    外面一身汗回来,到家有吊扇呼呼吹着,别提多舒服了。

    姐姐回来后看到了,也特别高兴,说以后不用去外面乘凉,在家吹风就行。

    等李自强和周晓聪回来,两人一起弄蚊帐,她才知道弟弟设计了一顶蒙古包一样的蚊帐,可以放在任何地方用。

    “你们做多一顶,这东西比帐子好用,我们什么时候想睡地上,也比较方便。”姐姐看到成品后有些羡慕,就要求弟弟帮自已做一下。

    虽然房间里有了吊扇,可是哪有睡地上凉爽?

    “没问题。”这种小事情,夏臻哪里会拒绝,何况动手的是李自强,他只要动动嘴就行了。

    周晓聪和李自强在院子里组装蚊帐,邻居们下班回来,自然会围过来看个热闹。

    直到成品出来,所以人都明白了它的作用,纷纷嚷着也要装一个。

    于是大家晚饭也不做了,纷纷上龙山砍竹子。

    夏臻无语地望着他们。

    好在这种野生细竹,山上多的是,倒不用担心被砍绝了。

    因为这件事,大家的晚饭都延迟了,家家户户的男人,都在院子里干同一件事。

    至于改蚊帐的事,则交给家里有缝纫机的家庭

    望着院子里热火朝天的样子,夏臻有种错觉,似乎回到了前世,有人研发出了一件网红产品,引得所有人纷纷模彷。

    好在白天越来越长,倒不用担心天黑下来,影响大家的工作。

    李自强作为首倡者,自然有人问一些加工的细节,同时被人夸了又夸。

    此时他虽然一脸汗水,双眼却亮得像星星一样。

    夏臻见了,忽然有些遗憾。

    这款神器推出得有些早了,如果换成两年后,允许私人做小生意的时代,他们可以悄悄储存一批野竹子,等蒙古包蚊帐加工出来后,再投放到市场。

    一个夏天下来,卖上几百个,赚上一两千,肯定没问题。

    现在已经被台门的人学会了,肯定是一传十,十传百,用不了多久,整个舜江县只怕都能见它了。

    吃过晚饭,周廖两家人过来腌泡菜,看到屋里装了吊扇,又有些动心。

    家里有了这个,真的舒服啊!

    虽然一台吊扇得花两三个月工资,但是有了这个,每年夏天都不用担心吃饭吃出一头汗,花再多的钱也值得。

    特别是最近两年,小日子明显比以前好过许多,只要稍微省一省,就能把钱凑出来。

    加上最近帮夏家加工泡菜,每人每天都有一块收入,周家赚的钱,已经过一百了。

    祝琴今天表现得比以往都热情,给人递茶倒水,又是放越剧磁带,美得脸上的笑容都没有断过。

    原因很简单,自从老公去世后,家里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前些日子虽然大家同样会过来,只是为了听儿子讲故事,以及帮忙腌泡菜。

    不像今天,大家聊的全是自家最近的变化。

    很明显,照这种情形一直下去,自家很快会成为台门的中心,就算儿子不在身边,也不再腌泡菜,也不怕没人过来串门。

    “小强这么能干,如果找个师傅,学一学电工,说不定能找个工资不错的工作呢!”周奶奶一直在关注李自强,这时候见他坐在夏臻旁边,安静地倾听大家聊天,忍不住提议道。

    在她看来,年轻人都得找个稳定的工作,这样以后的好日子才能长久。

    他今年十六岁,如果学到了技术,十七八岁进工厂,年龄正合适。

    等有了收入,再住在夏家也好,住在自家也好,都不用担心连累别人。

120.谈心(求订阅)

    “我不去上班。”李自强没想到周奶奶会把话题引到自已身上,连忙摇头。“以后夏臻哥去读大学了,家里的事不能没人干——”

    他虽然平时话很少,却不代表没有脑子。

    实际上,他早已把这些事全部想明白了。

    家里腌泡菜赚的收入,比去工厂赚工资,多了不知道多少倍。

    为了报答夏家的收留之恩,夏臻哥不在时,他肯定要把这个担子挑起来。

    还有院子那边养鸡的事,也得他亲自来干。

    只要把这些活全部做好了,夏臻哥就能安心在外面读大学,不用担心家里。

    “你这孩子,怎么不明白好歹呢!”周奶奶见他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在她想来,夏家是夏家,李自强总归姓李,不可能一辈子在夏家生活。

    早些独立,对他自已好,对夏家也好。

    总不能一辈子让冬冬养着吧!

    “周奶奶,这事让他自已决定吧!”夏臻明白周奶奶是好意,却不可能接受她的建议。

    一个稳定的工作,一份固定的收入,在以前确实让人眼红。

    再过几年,台门里至少有一半人会下岗,到时人心惶惶,找不到出路,就不会再把国企的工作当宝贝。

    而李自强跟着自已,哪里需要担心这些?

    说不定别人还在为生计辛苦奔波的时候,他早已成为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了。

    就算没有下岗,国企里依然旱涝保收,工资福利也比别人好,哪里比得上跟自已做生意赚钱多!

    “行,你们自已有数就行。”见夏臻开口了,周奶奶心里一动,觉得自已可能想偏了,就没有继续提这件事。

    同时看了孙子一眼,对他最近的表现,非常些不满意。

    以前冬冬跟自家聪聪关系最好,一直都是形影不离,现在反倒被李自强抢了先。

    自已是不是该提醒一下这小子,有空主动一些,来夏家找夏臻聊聊天。

    别因为工作的原因,和冬冬生份了。

    祝琴一开始没有考虑过李自强的事。

    在她看来,以自家的条件,也不差他这点吃的。

    何况他现在还小,就让他在家里多陪陪儿子好了,没必要着急。

    自从他过来后,儿子的性格明显开朗了许多,所以她的内心,其实是感激李自强的。

    等再过两年,他成年了,再考虑这件事也不晚。

    现在被周婶一提醒,她觉得有必要跟儿子好好谈一谈,看他到是什么打算?

    众人在夏家休息了一阵,这时候纷纷起身,去李自强家开始今天的工作。

    这些活其实很简单,一旦做熟了之后,都不用动脑子。

    在说说笑笑中,很快就把两百多斤大白菜,全部处理好成了。

    只有祝琴一直在留意李自强。

    这时候才发现,他似乎已经取代了儿子的位置,开始留意各人放盐的数量,坛子有没有清洗干净等等。

    忽然有些明白过来。

    儿子是担心离开家去读大学后,家里没有人做这些事,所以提前在培养李自强。

    如果这样的话,这个结果她肯定能接受。

    毕竟她和女儿有正当工作,而且工作和待遇都不错,放弃了太可惜。

    因为泡菜必须每天都拉走,家里不能缺人。

    这件事也可以交给周婶,她的人品是可以相信的。

    就是怕时间长了,生意的秘密藏不住。

    这样一想,让李自强接手儿子的工作,才是最合适的安排。

    毕竟他对儿子言听计从,会百分百照着他的要求去做,同时也最熟悉泡菜的工作,不容易出差错。

    想明白这一点,她突然觉得儿子看问题,比自已长远多了。

    当初让李自强去卖菜,说是锻炼他的经商头脑,她那时还不明白这话的意思,现在看来,他一开始就已经把李自强安排得明明白白。

    如果没有他,说不定儿子也不会拿泡菜出去卖,家里也不可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

    因为有李自强在,夏臻最近习惯了摸鱼。

    发现今晚妈妈一直在观察自已,就有些疑惑。

    不过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憨憨地笑了笑。

    反正亲妈不会害自已,这一点他绝对有信心。

    唯一要担心的是,就怕她耳根子太软,被人一挑唆,就想给自已安排亲事。

    自家变化这么大,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

    如果有人能往自家塞个女人,不是可以跟着享福了?

    夏臻想得很清楚,只要等熬过这段时间,自已就自由了。

    一旦考上大学,去外地读书,那时天高皇帝远,她就算想打这个主意,也管不到自已了。

    从李自强家出来,大家纷纷回自家睡觉。

    今天有了那个蚊帐,家家都能睡得舒服一些了。

    “冬冬,你过来这边,我有事要问你。”见女儿去洗澡了,祝琴把儿子叫到一边。“让李自强接替你的工作,是你特意安排好的吗?”

    有些事明白归明白,还是问清楚比较好。

    否则等儿子离开家,有事得写信才能说清楚,如果母子俩对李自强的安排有偏差,往小里说,会影响家里的生意。往大里说,可能会影响李自强对自家的归属感。

    人心是非常脆弱的,到了祝琴这个年纪,自然非常明白这个道理。

    如果自家没做好,伤了他的心,想恢复现在这样的关系,肯定不可能了。

    “也不算是特意安排。”夏臻没想到妈妈会因为这件事,特意找自已谈心,非常意外。“在我看来,考上大学,有个体面的工作,以及写文章赚钱,获得大众的认可,这才是我未来的主要出路。”

    “其它的只能算是有益的补充,有收获最好,没有也没关系。”

    这是他的心里话,重生到这个世界后,就已经考虑清楚了。

    等自已大学毕业,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到时国家也会越来越开放,他想找个代理人,帮自已赚钱,会很困难吗?

    当然李自强的出现,以及他在生意方面的天赋,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比起外面找的人,用这个自已亲自培养的人,肯定更放心。

    所以这几个月以来,才会对他放开一些秘密,就是要告诉他,自已对他的态度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只要他好好干,以后一切都会有,而且比他想像的还要好。

    “我有数了。”得到确切消息,祝琴就不再有顾忌。“可惜李家只有他一个人了,否则让他改姓夏,我们正式收养他,以后就是你的亲弟弟了——”

    对李自强这个孩子,她也是真心喜欢。

    懂事能干乖巧不说,还特别低调。

    这样的孩子,很容易激起女人的母性,祝琴是真心希望他成为自家人。

    “这些不重要,只要大家都真心相待,不是一家人,却比一亲人更亲。”夏臻怕母亲有其它想法,连忙打断他。

    爱一个人可以,却不能干涉他的人生。

    自已也只是引导他,却没有强迫他必须照着自已说的去做。

    如果他不想做自已的代理人,决定自已创业,肯定也会放他走。

    “行,我明白你的想法了。”见儿子说到这一步,祝琴就没有再说什么,免得自作聪明,最后适得其反。

    晚上躺在地上,因为席子上罩的蚊帐比较宽,这样睡着居然一点也不气闷。

    “小强,每天让你帮家里干这么多活,会不会觉得很委屈?”等家里静下来,夏臻问睡在旁边的李自强。

    别看两人在阁楼一起睡了这么久,其实一直隔得很远。

    像今天这样,两床席子并排放在一起,还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其实是第一次。

    “怎么可能?”李自强第一次和夏臻靠得这么近,感觉有些怪怪的,所以一直默不出声。“如果我连这些事也不想干,那我还是人吗?”

    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从不觉得自已委屈。

    要知道在姑姑家时,每天要干的话是现在的几倍,依然被他们嫌弃并赶了出来。

    到了夏家后,彷佛进了天堂,现在他恨不得每天能多找些事出来,这样大口大口吃美味佳肴时,才能更心安理得。

    “没这么严重。”见他激动起来,夏臻连忙安抚他。“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们一家人都是真诚欢迎你成为我们的一员,所以不用因为干活多少,而有其它想法。”

    这些话他以前从来没有说过,现在告诉他,应该正是时候。

    毕竟没有实际行动前,说的话没有可信度。

    现在李自强应该能感受到了自家人的态度,再明确表达自已的心思,更容易让他接受。

    “我懂。”李自强的声音明显低了下去。

    他如何不明白,夏家人对自已是什么态度?

    对他这种从小失去至亲的人来说,别人的一言一行,他都能敏感地体会到,这是真心还是假意?

    长这么大,夏臻哥对自已是最好的,所以一直有了报恩的心思。

    他现在最害怕的事,反而是像周奶奶说的那样,夏家人逼自已离开这里,去外面学技术。

    如果那样,他都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我妈希望你改姓夏,说让你做我的亲弟弟。”见他的话里带了鼻音,夏臻知道有些话必须说透,他才能真正安心。“我的意思是,你永远是李家的孩子,没必要改姓,就算这样,依然是我的亲弟弟。”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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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介绍: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夏臻穿越到一九七九年,在老台门里过着悠闲的慢生活。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