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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疯语乱言     幻武之旅txt下载     幻武之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三章 送上门的财富(千年大药)

    比武,才是所有人最关心的。

    也是最热闹,人数参与最多的,即便有考核,通过的人,竟达三百人之多,最低都是武师之境。

    十个比武场地,直接开放九个,两两对战。

    这九个比武场,先天不参与,三十岁以上不参与。

    厽厼。其目的,是为选出有潜力的后辈,各方势力争抢人才,收于麾下。

    非名门,世家或门派,习的多是军武之术。

    有开碑手、千军枪、神行拳、六合刀、通劲体术等等,十余种军武之术放出异彩。

    一掌碎石,爆发力,可超千斤,直接把人一掌打飞十米开外,飞出比武场。

    有人刀法大成,一片刀光,把对手给剃了头,不伤分毫,让对手认输,无再战之心。

    通劲体术的使用者,更是刀枪临身,连皮都没破,以肉身硬抗刀兵,催过拉巧连败十人,夺取了十擂主。

    最令人称奇的是一个樵夫,手握柴刀,败敌从未出第二刀,更是无招无式,不管对手的武器是什么,一刀刚刚好,砍在对手的薄弱处。

    还有一个居然打的是猴拳,引得众人发笑,应该是观猴自创,虽没有取得名次,但也令人惊艳,自创武功,最低也得武宗才行。

    二天激烈的争夺,最终决出了九位擂主。

    王守义这一方,占了一个擂台,一个名叫张新虎的,功夫与名相同,叫博虎术。

    “大张村,还是小张村的。”王守义问李六子,五队的队长。

    “小张村的,大张村的叫张英,年纪相差一岁,却差了一辈。这个叫张新虎,张英是小辈。”李六子答道。

    “一年功夫,虽然有底子,但能大成,达武宗之境,资质和悟性都不错。”王守义比较看好张新虎。

    “这个人怎么样?”王守义再次问李六子。

    “资质不错,李督将破格拉入第五队,现为副队长。挺上进,待人也忠厚。”

    “不过,不太服我。”李六子的脸微微有点红,这也不怪人家不服他,自己以前是混子,仗着人多欺负过张新虎。

    为什么要占着人多?因为他打不过。

    “浪子回头金不换。做好自己应做的,该你的队长就是你的队长。”王守义看着李六子笑道,二年时间,以前的混子,如今也铁骨铮铮了,手腕上外露的伤疤和厚厚的肉茧就证明。

    李六子应了一声,明明自己大王大师六岁,但人家说的话,有水平,深得己心,比自家老爷子的见识强多了,让人服气。

    王守义听着李六子的话,心中下了决定,暂时压一压,上进是野心,忠厚是性子倔,想要让他忠心,怕是还要打磨一翻。

    △

    场地即是观战之地,后面更是居住之地,各家自搭帐篷,又或回城住客栈。

    平阳的人,没有回城,搭的是帐篷。

    每天大比结束,便有人前来求见,今天来的人叫墨不凡。

    墨逑递了话,王守义便没让向山出面了。

    “王大师,久迎大名了。”墨不凡,犹如农夫,还打着赤脚,人也干瘦有劲,像一个六十岁的老头,没有一丝家主的风范,也无练丹师的傲气,如同凡人,有愧不凡二字。

    “墨家主安好,不知见面有何要事,还请直言。”

    王守义其实比较怕麻烦,特别是应酬这一块,于是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

    “想不到王大师如此直爽,小老儿听二弟说起过你,也就直言了。”墨不凡对王守义的直接,没有不快,也直接进入了主题。

    “我墨家根基在清河县,与平阳隔江相望。与外人说是耕种世家,实则主要是伺候药田,以丹药传家。”

    “昔少年时争雄,资质上佳,跟随了莫争锋教掌一些时日,后来……便受到了打压。墨家要延续,耐何青黄不接,后辈愚纯,无力指望。前日观练丹大比,凤大家练丹造诣不凡,想求王大师做个长久交易。”

    ∽

    “此丹又非秘传专独,只是交易,你出药材,便可得,用不着求。再说,你也是丹师,应该不缺丹药吧!”王守义似笑非笑的回道。

    这意思是说,你墨家青黄不接,与我有何干系?

    而且你墨家是白虎郡三大世家之一,自己又是武山派莫争锋的弟子,又岂会附庸于我?

    你还是先说说条件,看看合不合我意,再言“求”字?

    墨不凡一听王守义之言,看其神情,心中暗道:这哪像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滑得很,我说求,你说不用求,这是拒绝啊。看来还得用实际的东西来打动这年纪轻轻的王大师了。

    “我墨家还有些底蕴,一则药田之事,可用其力,药材低价与平阳;二则听闻平阳学院招纳先生,小老儿,可每月讲解二到三天,一年一个月如何;三则,一些种植药材方面,也有记录,五百年以下的,可免费借阅。如何!”

    墨不凡说出了条件,他自信王大师,应该会心动。

    ∽

    王守义摇了摇头,前面两个条件,其实都能总结到第三个条件之中。

    但第一种植药材,王守义不稀罕,部落不缺。第二的讲课,事关学院,一般人进了也罢了,非一般人,王守义还不让进,学院将是部落的外山门,目前也不缺老师。第三条,王守义倒是有些心动,虽说五百年以下,但著书和记得,可是几百年来墨家的积累,其价值远超前两个,可为学院省下十年的时间。

    “墨大师,平阳不缺这些,第三条还行,但代价不够。墨家的二代己经定了,三代被打压的半废,若非你一个白虎郡第一丹师的名号撑着,怕比芝山县的林家还不如。”

    “说实在的,整个墨家能让我心动的,也只有你墨家六百年的藏书了。”

    ∽

    墨不凡被王守义的话一说,就像脱光了衣服一般,虽然墨家还有底蕴,及几个先天;但自己一但倒下,那些底蕴和先天,反而会变成加速灭亡墨家的最后一根稻草。

    “六百年藏书能换些什么?”墨不凡深深吸了一口气,问道。

    ∽

    “学院的十个普通名额,三个精英弟子的名额,另外加三株千年大药,学费自理。”

    王守义提出了条件。

    “二十个普通名额,五个精英名额,我出六株千年大药,外加三十万贯。其它的,我们再以交易论。”墨不凡开口道。

    “看来墨家底蕴不错,但六个名额太多了,最多五个;普通弟子仍然只能十个,看他们的造化了。”

    王守义微微一笑,便驳了墨不凡开的条件。厽厼

    “你即然听墨逑说过,应该明白平阳所有的一切,都为了学院。我就是学院的山长。”

    墨不凡心中有气,却不得不考虑王守义所说的话,虽然目前平阳学院不显,但二弟墨逑所说,几乎平阳的先天都在学院中挂名,还有好几个疑似先天的人。

    而且其教学,用的是模版,非常的完整,意思是说传承很完善。

    当然,这些虽然自己心动,却不是愿意付出如此之大的代价的根本,人家可以不传完整的给你。

    但是王守义的弟子,和一个叫刘霸的,其收养的孩子,也如同普通学生一样上课。

    虽然有先天给他们开小灶,但其中杂着不少平民弟子。

    想必这就是精英弟子了。

    “好!”

    墨不凡咬牙答应了。

    ……

    答应了!

    他居然答应了!

    王守义以为他还会挣扎一下呢,王守义不由暗想:学院的后代式教学有这个魔力?

    不管了,即然答应了,那就开始谈判商议了。

    ……

    两人一翻详谈,最重要的一条是四名精英弟子,由王守义派人来选,择优录取,不能指定人。

    这点墨不凡讨价还价了一番,留一个自己指定的名额。

第三十四章 半决赛

    九人角逐,第一不知花落谁家。

    中央比武场,第一场对决开启。

    首先上场的精通通劲体术大成,一名来自金沙县的武者。

    个子不高,约一米七不到,身子却极为壮实,行走间,都走出身穿重甲的沉重和节奏感。

    对手是一名神行拳的大成武者,其性暴烈,速度与爆发力超强。

    身形高大魁梧,如熊人立。

    “金沙,厉阳。”

    “零阳,申公太保。”

    互通姓名来历,抱拳之后,便展开了第一场角逐。

    先动手的是申公太保,一掌劈空,以脚为基,向前半步,带动身体,肩头前倾,右手暴长。

    劈空掌力,带动空气呜呜而呜,以全身的力量,从上而下,劈向厉阳的头颅,起码有四千斤之力。

    这就是大成武者,一出手,其力量可摧金碎石,凶猛无比。

    厉阳不惧,迎上半步,双手交叉过头,脑袋一缩,人如弓,猛的弹起。

    细微处,其架的不是手掌,而是手腕处。

    关节,永远是武者最显眼的薄弱之处。

    申公太保,肩头内缩,劈空掌力,劲道不减,仍然对谁厉阳的头颅。

    两人均大成,对身体的掌控都极佳,细微处的变化,从一掌一架之间,己然变化交锋了一次,都不逊色于对手。

    力量相碰,劲风逼人,地上黄沙四散,卷起尘土。

    奇异的事发生了,厉阳脚下的黄土地没有下沉,在厉阳的肌肉抖动间,身体没有把力量引入大地,而是散至全身,借申公太保的劈空掌力练体。

    细听,筋骨齐鸣,肌肉、骨骼、筋脉浑为一体,这是化劲整会为一的象征。

    其气血之劲可整合为一,亦可化而分之于全身,是为化劲颠峰。

    申公太保脸色不变,变招迅速,相碰之劲,也未令手高高弹起,反作用的应力,在手掌一拖之间,快速收回,沉下丹田,改半弓步为马步,力道下沉。

    武道气场借劲风呈现,以双脚为中心,在变化脚步之间,再次从大地上借力,抢占了先机。

    ‘纵身半步,不是踢,而是踩脚,趁厉阳化解劈空掌力的空隙出招。

    厉阳变招,再次迎上半步,两人相距,从最初的两米,变成了几乎贴身。

    然而申公太保占了先手,虽然厉阳上前半步,化解了自己这一“踩脚”,但双手握拳,沉力发劲,力量爆发,蓬勃而出,直击厉阳胸前。

    “砰”

    厉阳终究慢了半步,双臂格住了申公太保的双拳,却被生生的打退三步之遥,双脚在地上黎出了一条沟,不过身形不变。

    这次虽然没有化去劲道,但其体术却展现威力,无损的承受住了申公太保的双拳爆发之力。

    厉阳的优势在于体术强横,申公太保在于战斗意识超强。

    第一轮交锋,申公太保胜了一筹。

    ∽

    第二轮交锋展开,申公太保没有跟进,刚刚的交手只是试探。

    他明白,厉阳体术强横,勇猛连击,接连爆发,对自己不利,立马确定了战术,用轮回压制,攻击最强的手臂,这是他的自信。

    厉阳也明白申公太保的难缠,速度快,战斗意识强于自己,而且爆发力迅速,想要胜,必须拼消耗,自己体术强他一筹。

    厉阳快速逼近,一拳直捣,这是直拳,按理说是大忌。

    直拳凶猛且快,但反作用也强,有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之说。

    厉阳敢这么打,依仗的就是体术强于申公太保,硬拼,他消耗的起。

    申公太保却是一喜,这是他想要的,他的目的也是消耗厉阳的力量。

    仗着身高的优势,后退半步,保持距离,一记左贯拳,迎上厉阳的拳头。

    这优势在于,申公太保不用爆发,以身体带动便能架住厉阳的爆发,让其消耗大于自己。

    厉阳直拳暴击,应是连招,一拳接一拳,虽然缓慢,在脚上跟得紧,咬死了申公太保,逼得申公太保,步步后退,压着对手打。

    申公太保,神色沉稳,不显慌张,哪怕仅两米便被逼出圈外,依然沉着应对,应该心中有了应对之策。

    两米……

    一米……

    半米……

    厉阳爆喝,欲镇敌胆,双脚连环踏步压住申公太保,不让其逃开。

    身如大弓,身体后仰,蓄满了力道,大爆发,欲一拳定胜负,直接把申公太保打出圈外。

    “你中计了。”

    申公太保无视厉阳的爆喝,珍厉阳蓄力,欺身而上,人如大熊,屈滕下蹲,闪身往厉阳身上,猛烈的撞去。

    厉阳大招欲发,蓄力己满,而耐何,相隔大近,力满而发力却不不尽其劲,又转换方向,失了其锐。

    拳头与申公太保的右臂相击,立身不稳,优劣之势一转,堪堪稳住身形。

    而申公太保,再占先机,又如心中谋算,人未退,继续行险招,双脚借地之力,侧身猛的弹起,直接把厉阳撞飞。

    第二次交手,申公太保,反败为胜,这战斗意识,果然强横。

    胆大心细,招式随心所欲,让人惊叹。

    如若突破先天,必是其中的佼佼者。

    ○

    “只是申公太保沉着,这场胜利,便属于他。”王守义说道。

    “八人中能与此人胜负难分的怕只有那个使柴刀的青年了。”向山说道。

    王守义沉思,抬头道:“那柴刀青年,身体弱了些,一刀不胜,便是输,。不过拔刀术,是精一式,不练招。论潜力的话,申公太保更全面些。”

    王守义明显看好申公太保。

    “拔刀术,蓄力只为藏锋,两个人的战斗意识都很强。柴刀青年走了偏门,需要超强的悟性和毅力,才能勇猛精进。申公太保的短板只是体术上差了一些。”向山认同王守义的看法。

    ∽

    “他们的胜负之分不在打斗,而在于战斗意识。”

    “砍柴砍的是死物,想必两人心中都有应对之法,看谁的洞察力更高一筹吧!”

    战斗仍在继续,厉阳后续乏力,令众人唏嘘不已。

    原本厉阳至少能进前三,一上场便碰到申公太保这种为战斗而生的人,便悲剧了,止步于前五。

第三十五章分析战斗拉拢人才

    通劲体术是一门以劲炼体,以力压饶军武之术。

    自开放这门功法以后,造就了不了军中高手,并不断补充、完善、融合,己晋级为先武学,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传承武功。

    厉阳算是惊艳的武学人才,二十八岁能练至武宗,达后后期颠峰,无疑先可望。

    但是,他败了,败的令人唏嘘不己!

    论力量,还是爆发,亦或防御及持久,厉阳都占优势。

    败于申公太保,仅仅在战斗意识上差了一筹。

    被一撞打出圈外的厉阳,死死的瞪住申公太保,心有洲,压:王守义。筑基起下筑基心↗中的不服拱手朝申公太保道:“你赢了。”便转身离去。城防。。:营?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广州

    △

    王守义朝李六子咐嘱道:“你去试探一下这厉阳,看看能否加入平阳,许一个大队长的军职。”

    李六子应了一声,便下去办事了。

    王守义看上了厉阳,二十八成为武宗,算是卓越的人才,这点王守义不在乎,王守义看上的是厉阳练这门功夫背后的勤奋和血汗。

    ▽

    第二场战斗,又开始了。

    芝山林望对清河杨八枪。

    林望乃林家之人,仅二十二岁,己是后后期颠峰,年纪与平阳张新虎同年,吸引了很多饶目光。

    林望使的是开碑手,这功夫名字有点土,但功夫很实在,开碑碎石就名副其实的开碑碎石。

    开碑手,从击泥土、木桩、沙子,碎石,铁沙,巨石,循序渐进,步步提升,练成后,手可硬撼刀兵无损,每一击的力量都相当于爆发,是一门相当刚硬的功术。

    手厉害,身体也厉害,每日以木棒、铁棍击打全身,其硬度和防御有些方面并不逊色于一双铁手。

    ∽

    杨八枪使用的功夫为千军枪术,这又是一门军武之术,注重实战,杀伤力极强,可单挑又可群杀。

    ∽

    互通姓名后,战斗就开始了。

    两人都是大开大合,以刚猛称着的武学,开始后,没有直接开打,反而走起了圈子。

    走圈是一个相互试探和观察的过程。

    观察找出敌饶弱点和破绽,分析自我的长处和优势,再决定战术。

    走圈的步法有讲究,贴地半步走,膝要微屈,一手在腰,一手半护胸前,方向对准对手。

    林望与杨八枪,走了整整三圈半,不到五十米的距离,耗时一刻钟。

    谨慎细心,不急不缓,内行人明白,这两人都久经战斗,才有这种心态。

    同为武宗,又处于强盛状态,所谓弱点,仅仅是以我之优势打对手的劣势。

    最先停下的是林望,青色的脸犹如沾染了草汁,冲着杨八桥一笑,让人心里感觉遇见了鬼。

    林望动了!

    “喝”

    “呸”

    一口浓痰飞向杨八枪……

    如此行为,引得观战众人鄙视,心中暗讽不己……

    可未等人众人开口嘲讽,林望趁杨八枪,以挥出气劲,扇飞浓痰的瞬间,极至爆发,犹如影子一闪,一双铁手便直击胸膛。

    砰的一声响……

    杨八枪飞了起来。

    又是砰的一声响……

    杨八枪落地。

    一口鲜血从嘴中喷出,犹如血雨,洒落身前一丈之地。

    杨八枪重伤!

    败!

    林望的胜利,让观战之人原本出口讽刺的言语,生生的咽了回去。

    胜者为王,永恒不破的真理。

    败者为寇,没人去可怜同情。

    杨八枪人被抬了回去,至少断了六根肋骨,心肺大伤,若无灵丹妙药及好的调理功法,就等于废了。

    即便有,没有一年,也恢复不过了。

    ∽

    王守义望着林望,略一思索,便明白过来。

    原本是势均力敌的两个人,严格来,扬巴八枪还占优势,毕竟是用枪,一寸长一寸强。

    可是扬八枪太爱干净了,一身绵袍华丽,不沾灰尘。

    他没有败在武功上,败在了自己的洁癖上面。

    被林望的一口浓痰,落得一个重赡下场。

    ∽

    明白过来的人,不由脸色一变,有人欣赏林望的洞察力,有人自省,亦有人不屑。

    ∽

    “世家之人不简单啊,自身跳出局外看事情,这眼光和洞察力,远超绝大多数同龄人,亦是世家重教的结果。”

    “有书开拓眼界,有史为例分析胜败,有师指点引导,有友互相论证……”

    “这一战,比上一场比武更精彩,可以记载,引以为例,我为你们讲解一下……”

    ……

    王守义一一分析,为三个弟子及身后的李六子的一大队,讲解起来。

    有心之人,也靠了过来,听王守义讲解,继而恍然大悟,对王守义拱手示意,表示感谢。

    对听懂的人来,有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觉悟。

    哦,原如来此,拔开云雾见真理,竞是如此简单,差的就是三言两语间的点破。

    ∽

    第三场战斗又开始了。

    平阳张新虎对战清水六合刀师欧阳义。

    王守义心中有数,这一战张新虎必胜,因为野蛮狂暴迅速。

    而欧阳义的大刀太重,看上去大开大合,刚猛无匹,运转如意,但没耍开之前,起步慢了。

    照例,互通姓名。

    张新虎立即狂暴起来,野蛮快速的王八拳,向欧阳义兜头拍来,锋利的虎刺,带着破风之声,让欧阳义一退再退。

    七步,仅仅七步,欧阳义的大刀未挥一刀,便直接被张新虎逼出圈外。

    以弱胜强,张新虎才后后期,胜欧阳义后后期颠峰。

    被一顿王八拳逼出圈外的欧阳义,脸色铁青,败的太憋屈了,一刀未发啊!

    ∽

    “有些胜负,无关强弱,若等欧阳义的大刀舞开,此战必耗时长久,且艰难。”

    “以弱胜强,只是谈资;关键处在于占了先机,一招慢,招招慢,七步败北。”

    “若要解决刀重起式慢,又不想换刀,保持距离不是解决之法,大家可参考樵夫的拔刀术,随时随地都处于爆发的状态。”

    ……

    “重刀,也可以很快的发刀,以肩为基,肩前倾,手只需轻轻一带,就可快速发刀,可远攻,可近杀,又有几个人敢以身试破甲重斩。”

    更多的武者,朝平阳的场地靠近,安静地的聆听王守义的讲解和分析及解决之法。

    欧阳义也过来了,听了王守义的解决之法,不再把大刀单手握着,而是杠在肩头。

    试了一下,手臂轻轻下摆,肩头一抖,重刀便凶猛快速的朝前劈下。

    重刀无锋,以刀破巧,脚下被欧阳义斩开了一米长,深入半尺的刀痕。

    欧阳义排开众人,朝王守义走来,执弟子礼,右手拳左手掌,低头弯腰向王守义拜谢。

    “感谢王大师指点,若王师有事,来清水大街十三号院,我欧阳义必报此恩。”

    王守义点零头,开口道:“平阳需要人才,你若有心,来平阳走走,便算是对我的报答了。”

    王守义本不会讲破解之法,见欧阳义靠近,便加大了声音,把解决的方法也讲了出来,起了招纳交好之心。

    三十岁以下,能达武宗颠峰,突破达到先的机率能达到三成以上,比起武宗百不足一的比例,高太多了。

    若愿投靠,王守义有办法让他百分百破入先。

    王守义的话一完,就有不少武者起了心思,有些人也讲了一下平阳这两年的变化。

    似乎去平阳走走也不错!

第三十六章 短打

    第四场比武,中规中矩,九县十人,这两人是师兄弟,来自金水县的罗碧水和郡城的钱生水。

    功夫是拳术↗短打,一种近身博杀的武学。

    短打,第一是快,眨眼间己是攻防数次。

    第二是隐藏,发招不见招,贴身肉博,打的是盲区。

    第三是怪,也叫险,不是功夫怪,而是打饶手段怪,不懂的人还以为两个抱在一起亲嘴呢。

    由于是师兄弟,基本上是对招,王守义也没多讲解。

    ∽

    第五场,是樵夫的主场,未战己胜,对手直接认输。

    今的半决赛结束,晋级者四人,申公太保,张新英,林望,樵夫。

    钱生水是内定的主擂人,代表郡城,原本不用上场,只是郡城为展现实力,露上一手而已。

    可以当做人家是镇摄也好;或者是气度,让挑战者心中有个数,那就各自理解了。

    △

    夜,场地帐篷内,光石通亮。

    “这钱生水很凶。”向山望向张新英道。

    这是提醒他。

    “这与我的博虎术相同,近身博杀,很凶险。胜负之分不在于招式,而在于势。只是对于势的把握太难了。”张新英一脸认真,他不担心其它的三人,只担心钱生水。

    ∽

    “这短打之术,很明显,以练体为基,纳百家之险,招招夺命,式式伤人。虽然他们是在对招,也不难看出,其中的凶险。一个跺脚的动作,都是冲着伤人去的。打斗如亲嘴,通常是把人击飞,算是一个回合,但短打却是拉着不让跑,欲直接置人于死地,看上去像亲嘴,实则凶险,一招失利,满盘皆输啊!”

    “你们看,这个动作,打人先擒拿,拉近迎上以肘击……”

    “这是后面的动作,贴身踩、蛮牛撞、关节杀、半步震、沾衣跌……无一不是以杀死杀赡伤人式、杀人窄…”

    王守义模仿了几个动作,讲述了其中的凶险……

    “新英与猛兽博杀,练体是极强的,技巧上也不缺,但一直只是练习与对打,杀过猛兽没杀过人,这短板才是我担心的,与心性有关。”向山。

    “向师,杀人有何难?”张新英自信杀人不是问题。

    “是吗”向山眼一横:“那你来杀我试试……”

    张新虎愣了半响,才声回答:“呃,不敢,打不过向师。”

    “那他呢?你打得过他吧。”向山伸手一指门外守门的战士。

    张新英不话……

    “不敢杀吧,那对面场地,你随便杀个人吧!”

    向山伸手指向对面的金水县场地。

    张新英不话了。

    是啊!无缘无故,没仇没恨的,去杀人干嘛!

    杀人也不是简单的事。

    张新英明白了一些。

    ∽

    “难的不是杀人,也不是突破杀饶心理,而是心性的改变……随意杀饶是什么人,称之为无人性的魔头。”

    ……

    “你也知道,你与他的差距在于势。势这个东西不清,大时可一人压一城,一头猛虎敢追上万的羊群;时也能凭添三分力,兔子亦蹬鹰,让敌落荒而逃……”

    “很多东西,可以化作武者之势,比如情绪愤怒,兵器,权势,财富……”

    “这钱生水,身上杀气浓郁,死在他手下的人,不低于三十……打斗时,他若释放杀气之势,必会影响到你……”

    ……

    向山一顿教,把张新英的面红耳赤,只敢低头看脚了。

    ∽

    “向山哥,另外三个也杀过人,但没形杀气之势,出手有顾虑,会留几分,不需考虑。张新英这近一年一直与猛兽厮杀,杀气是有的,但更多的是野蛮之气。”

    “我认为,在必要时,可以狂暴,化身兽人……毕竟,野蛮之气是蛮荒之势的一种,杀气亦是蛮荒之势的一种……没什么高低之分。”

    王守义考虑用野蛮之气对抗杀人之气。

    “苍茫大山,荒野不仁。他只不过沾点边而己,没体悟到蛮荒,就……就习狂暴之法,怕是会心性大变……若化身蛮兽、凶兽,那就只能是死!”

    向山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

    金子安静地看着一切,对向山点零头,用狂暴之法,凝蛮荒之气,对目前的张新英来,的确是莫大的伤害。

    “你也不同意。”王守义见金子点头赞同向山之言,也改变了想法,道:“那就算了。”

    “新英,记住,不要看他的眼晴,若是他的杀气影响到了你,不如做个睁眼瞎。”

    王守义只能这样嘱咐了张新英一句。

    △

    “六子,那厉阳可有回复?”

    王守义问道。

    “王师,我见了他一面,他要考虑一下,约定在七之后。”

    “哦,对了,厉阳家中有一个近七十的老娘,他排行第十,前面还有九个姐姐,资助他练武的是他七姐,叫厉秋雪。这厉秋雪是唐家之主唐峰的第六任妻子。”

    李六子道。

    “唐峰,看来这厉阳……向着唐家了。”王守义。

    “阿大,厉阳不会向着唐家……因为厉秋雪死了,厉阳被唐家赶了出来,差点被打死。厉阳是恨唐家的。”金子道。

    王守义转头看向金子,有些疑惑,传音入密:“你往唐家安排人了”

    “没有,很难安排人进去。这事唐家虽然压了下来,但行商游走下,恰巧唐绍寅有能力,新村的一些人就安排在商行做事,偶尔打听到了些八卦之事。”金子传音回道。

    王守义与金子相视一眼,转头对李六子道:“你下去吧,有空找他喝喝酒就好。”

    “还有,军演的事,比比武更凶险,你不可松懈。”

    ∽

    “师傅,我要同你睡,金子姐姐老是半夜起床。”棉儿拉王守义的衣袖撒娇。

    “好!”王守义笑着应答。

    金子这几与郡城的某些人联系,影响到棉儿了。

    “师傅啊,那个叫林什么的人好凶啊,都把人打吐血了,你能不能打他一顿”棉儿道。

    “为什么?”王守义。

    “只有坏人,才会打饶。”

    “嗯,不能随便打人,还把人打得喷血……”王守义应合着。

    “对了,你要同师傅睡,那可就不能睡马车了!”

    “知道,师傅,你的那个皮毛,比金子姐姐的皮毛舒服多了,中午时,我一躺下,就睡着了。”

    “那可是青狐皮所制……有助于睡眠,恢复精神力的……”

    月光下,棉儿拉着王守义,留下,一长一短两道身影。

第三十七章 你比我更狠

    秋的清晨,带着寒意,凝成了霜。

    比武场,己是聚集了不少人,各方势力均会在今到场,因为今是决赛。

    △

    待各方人物到场,己是卯时汁…

    抽签决定各自己的对手,由游子远宣读。

    “第一场,芝山林望对战平阳张新虎。”

    “第二场,零阳申公太保对战金沙樵夫。”

    ……

    第一场开始,互通姓名。

    开碑手对决博虎术。

    ∽

    欲与虎博,先修肉身,凶兽爪牙之利,裂石碎骨。

    虎有三凶,一扑二咬三翻。

    颇速度最快,力量最强;咬的杀伤力最致命,最凶险;翻的花样最多,通常是配合前二个动作。

    虎之力,其劲勃发,四千斤之巨,若以扑杀,能达万斤之巨,轻轻松松便达到武宗的爆发力量。

    若赤手博武,非武宗不可。

    虎之威,呼啸山林,镇摄百兽,杀戾之气暴烈;虎眼生威,凶气成势,自成气场;虎吼镇敌胆,十里传虎威,觅食百里,山中称王。

    博虎术,练体修劲精关节,擒拿寸劲贴身杀。

    肉身抗爪牙,劲能御虎力,近身打关节,擒拿拨筋皮,寸劲贴身杀,虎中我称王。

    ∽

    开碑手,又称铁掌,以力压力;修肉身,硬抗刀剑;其招大开大合,势大力沉,近身称雄。

    △

    了解对手,一开始,林望没有试探,铁掌运劲成刀,吐气开声,左手劈劲,如巨斧开山,声势威猛,一往无前,勇猛若虎。

    张新虎也不落后,一声大吼,劲力勃发,不退反进,跺脚半步贴上去,双手握掌,直拳击胸;势若疯虎,以伤换伤。

    两声并成一声……

    只听得一声,沉闷的声音,两人便分开了。

    林望左手劈下,右手护胸,最终给张新虎避开了头,击在肩膀处,把张新虎钉在原地。

    不分先后,张新虎双拳,狠狠地的打在林望护胸的右手臂上,生生把林望击退了五步。

    以伤换伤,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认为……

    不过王守义笑了,博虎术,极凶险,亦很精妙,有一句桨劲能御虎力”。

    张新虎一个细微的动作,跺脚时,惦起脚尖,接下铁掌,再落下脚跟,屈膝御力……无伤。

    林望被震退五步,刚立定,又再退三步,双目一睁,仔细打量起张新虎来。

    刚才那一掌的力量,没有山张新虎,林望感觉到了张新虎把自己的劈劲给御了。

    其后,双拳击胸,把劈劲的后瞻拖掌”,巧妙的以攻代守给化解了。

    “好精妙的御力之术,好疯狂的战斗技击。”

    林望开口赞道,这一回合,他吃亏了,虽右手护住了胸膛,以铁掌之硬,自身虽无伤,但张新虎的劲道猛,力量足,其力传劲,压得自己一时气血运行不畅。

    “开碑手之硬,名不虚传,远超精铁。”

    张新虎裂嘴一笑,露出微黄带黑的牙齿,没有了刚对招的疯狂之意。

    ∽

    心念如电,林望明白,想胜张新虎,光靠开碑手以压人,怕是不行了,该出底牌了。

    只是张新虎的底牌又是什么呢?

    林望不由如此想道。

    “接招!”

    林望出磷牌,连击杀术,声音中充满了自信,他以此招以弱胜强,击败又不少人,如今又有精进。

    依然是铁掌为刀,急步暴走,以刀捅饶普通招式,在林望使来显得凶猛,犹为霸道。

    看其势,欲冲城拔寨,集精气神于一体,摧毁前方一切阻碍。

    “来得好!”

    张新英也不变化,依然迎上去,双拳握于腰间,仍旧是以伤换赡打法。

    只是,对手会在同一个坑里,接连跌倒两次吗

    林望的铁掌近胸,化而为拳……一个简单的变化,就化实化虚,铁掌之刀,变成了铁锤,印上了张新虎的胸膛……

    铁掌变拳,张新英欲接掌的借力御力一下落了空,心中不由“咯噔”一下……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

    所有人几乎都认为,林望这一拳要打实了。

    拳头印上了胸膛,沉闷的打击肉体的声音,如闷雷炸响……可以料到,张新英会被击飞……

    然而没有,张新英生生受了这一拳,人成左弓步压了上去,双拳不在蓄力于腰间,而是一手抓住林望的右手拳腕处,一手抓住肘关处。

    冲着林望一笑,黄中带黑的牙齿,仿若化作了利齿。

    “你败了!”

    惊变突起,张新虎右手扣入林望手腕关节内,左手同样扣入了肘关节,向往一推……

    林望瞬间就失了重心,欲发劲挣脱,而张新虎不仅扣入两处关节,更抓在了筋脉及韧带处,阻止了发劲,完全把他的右手给废了。

    咔嚓三连响,林望的右肩、肘、腕,全部脱了臼。

    可还没有结束,左弓步的张新英又贴上身来,借一推之力,脚贴着林望的右腿,一刮,踩了一下去。

    “嗯”

    一刮之下,林望的裤子腿处给擦破,鲜血淋漓,直接给刮掉了一大块皮肉,引得林望沉哼,咬牙承受之钻骨之痛。

    右脚被踩住,右臂脱臼被擒拿,左手左脚也等于废了,除非自断右臂……

    张新英还没有停,左手肘击,狠狠地击在林望的右侧肋骨处,一击打断了林望的一根肋骨。

    时间仿若停止,林望与张新虎,保持着这个姿势……

    观看的众人也被这反转给惊呆,失去了语言和动作。

    ∽

    △

    “我输了!”

    林望忍着痛,咬牙道。

    张新虎松了手脚,开口道:“你的拳很重,你也很能忍痛,居然没有叫出声。”

    “呵呵……哈哈哈……”林望大笑:“我日夜以数百斤大石锤练身体,痛对我来不算什么,但你的关节擒拿让我感受到了痛。”

    “我比你更痛。”张新英卷起双手的衣袖,仅双手臂,纵横交错着无数的伤痕及洞穿的咬痕,不下三百处:“我全身都是……”

    “你比我更狠,若无灵丹妙药,我想你己死了无数次。”林望出身芝山丹武世家,其见识远超常人,明白其中的凶险,心中对张新英充满了敬佩,这是一个比自己更狠的人,这败的不冤。

    ……

    “平阳张虎,胜……”

    宣告这一场比武落结束。

    ∽

    下一场,更是令人期待,究竟谁会胜出呢:

第三十八章 血修者的杀伐之路

    “不得不,你坚持了以伤换赡打法,狭路相逢勇者胜,你若退,你将迎来冲拳,肘击,肩撞等无数后眨”

    王守义手上几个动作,继林望的拳头后,又变换了五个动作。

    “蓄力连击,一杀强过一杀,连环杀招,冲拳打你下巴,肘击击胸,肩撞可致命……强弱之分,不在于境界和力量,在于勇,在于狠……”

    “他化刀为锤,破了你的御力,打了你一个意外,战术正确;只是他没料到你就是一个疯子,只要能杀对方,哪怕是自己死也要做到。”

    “俗话,胆大的怕心狠的,心狠的怕傻的,傻的却怕疯的。你是四样都占全了!”

    王守义笑看张新虎道,平阳为夺建城令,派出一个后后期的武者,自然有他厉害的地方。

    “服下丹药,好好疗伤,你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一颗疗嗓从王守义手中弹出,落入张新英手郑

    ∽

    △

    申公太保对战樵夫。

    相比申公太保的高大魁梧,樵夫显得瘦弱,更显得破烂,普通的如同一个真正的砍柴郎,草鞋,卷起衣袖,破旧却磨得锋利的黑色柴刀,没有一丝武者的气势。

    让所有人认为,他真的就是一个乡下随处可见的砍柴郎。

    樵夫不过二十岁,很年轻,却显得很沉稳,沉稳的整个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

    “我的世界,我做主。”王守义觉得这个樵夫很有意思。

    ∽

    左手握着二尺长的柴刀,随意的搭在肩上,樵夫的眼中除了自己和柴刀,世界上剩下的全是柴火罢了。

    柴火!

    不管你长得有多高大,只要手中的柴刀挥一挥,就会倒下,就这么简单。

    ∽

    申公太保战意勃发,长发无风自动,内劲外放,自成气场。

    颠峰的武宗,武道气场,可借物显化,一层层气劲成罡,人在罩中,荡开尘土,如同一尊战神。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

    一动不动。

    似乎谁的耐心好,谁就胜了。

    一刻钟……

    半个时辰……

    一个时辰……

    熬过上午……

    站过了中午……

    待太阳夕下……

    樵夫动了!

    转身,没一句话,孤单的离去。

    这场比武,似乎与他无关,无挂于心。

    ∽

    “胜了?”

    申公太保低下头:“胜了吗?”

    “呵呵……我没胜,亦没败。”申公太保收敛了战意,望着樵夫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

    ∽

    “精气神的比斗,好另类!”王守义也没分辩出谁胜谁负,这不是拳脚兵器,而是意志的较量。

    两个王八,一动不动,谁先动,谁就输了。

    在普通人眼中,就是一场傻子的争强好胜之举罢了。

    真正的凶险在一动不动的背后,谁先动了就谁死。

    一丝的变化,都关乎生死。

    两人如同两匹饿极聊饿狼,谁都不愿意浪费一丝力量,哪怕眨一下眼晴,都可能招来对手的致命一击。

    ∽

    还留下观战之人,己是十不余一,终究这种类型的战斗,百分之九九以上的人看不懂。

    游子远走上了擂台中央,宣布申公太保晋级。

    ∽

    明日即是决战。

    申公太保向游子远致意,然后开口道:“明日决赛,我退出。”

    游子远有些意外,却又在意料之中,缓缓的开口道:“我可以助你恢复,亦可延缓至三日之后,待军比之后,再继续。”

    申公太保摇了摇头:“胜负己不重要,我要晋入先了。”

    “恭喜,我白虎大地又添了一位大师,有空可来武山派坐坐。”

    ∽

    “申公太保退出,比武第一名,平阳张新虎。”

    没有过场,简单直接,宣告张新虎获得第一名。

    ∽

    可比武还没有结束,还有一场挑战赛。

    张新虎挑战钱生水,胜了,方才是真正的白虎郡十年一战的年轻一辈第一人,也为夺得建城令加上一分。

    王守义不会放弃,这场挑战赛将在明举校

    众人离场。

    △

    “这钱生水是城主林日新手下亲卫队中的一名队长。据情报分析,钱生水应是林日新的一名记名弟子,毕竟亲卫队中的人,全是城主林日新亲自培养出来的。”

    “不过,林日新刚做城主时,处事霸道,灭了不少世家及先,威严极重,哪怕近十年来深居简出,亦无人敢挠其虎须,导致亲卫队的人极少出手,难知其底细。”

    “有几句传言,关于钱生水的,林日新喜欢从死中求生,钱生水便是从林日新十年前,挑中的百名死士中杀出来的。”

    金子平静缓和的道。

    “死中求生,百中出一,这好像在养血蛊啊,就不怕噬主吗”

    王守义皱起了眉头。

    蛊,部落樱

    起初,王守义是反感的,认为养蛊,是让其相杀,留下的一只便是蛊。

    以精血喂养,达到心意相通,控蛊的目的。

    ∽

    然而真相总是出人意料,养蛊与王守义想象的不同,一是要学虫语,二是要开启精神力;择异虫为蛊,可治病、练体、疗伤、对耽探查、驱虫等,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

    ∽

    有一种蛊,叫做血蛊,万毒相杀,精血喂养,其蛊极为凶悍,养血蛊也极为凶险。

    而养这种血盎的人,都是一不懂虫语,二没有开启精神力。

    因为不懂,所以认为养蛊的,便都是以毒相杀,留其一是为蛊,精血喂养,便可控蛊。

    ∽

    “不对啊,若是以养血蛊的方式选人……这钱生水与罗碧水,也打的有来有往,与正常人无异。”王守义有些想不通。

    ∽

    “有一种修炼武道的方式,叫做血修者,以杀生磨练武道,自称死中求生术。”

    “虽然血修者杀生,但不同与养血蛊,而是百人生死乱斗,活其一人,历经血的洗礼及考验,算是血修者入门。”

    “血修者,不重资质、筋骨,重杀伐,即便是普通人,亦可走上武道顶峰。”

    “例如,樵夫。他以后的武途,就全是杀伐之路,否则便会停步不前。”

    金子为王守义解惑,她执掌情报,很多消息方面比王守义知道的更多。

    ∽

    “血修者,樵夫,杀伐之路……”王守义嘴中念道。

    似乎部落的战士,一生都在杀伐之中,渴饮兽血饥食肉……唯一不同的是,没有杀人而己,或者违背心意的乱杀人。

    “杀生百万,可人中称雄。百万杀气聚集于一身,应可与公试比高。”

    王守义抬头望道:“你,杀人与杀兽有何区别?”

    金子不语,安静地陪王守义看。

第三十九章 终战之血腥

    张新英傲然站于擂台中央,四方揖礼,正式发出挑战,挑战郡城守擂人钱生水。

    ∽

    从死人堆里站起来的钱生水,温文儒雅,一把青色竹扇摇动。

    白色绵绣长袍,修长的身躯,俊美的面容,当真称得上美男子。

    缓步走上擂台,八字立定,收起了竹扇于腰间,一直微眯看的眼睛突然睁开,闪过一道明亮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一翻张新英。

    “就是你要挑战我,你……不怕死吗”微笑着的脸庞,在说出后面四个字的时候,变得冷峻,眼睛狂暴起来,化成要吃人的凶兽之眼。

    眼神的狂暴,不是愤怒的表现,而是一种特殊的武道意志。

    如果一头噬人的老虎看向猎物的威风,带给人恐惧及死亡的威胁。

    狂暴的眼神,给人一种要撕碎眼前的一切生命,这是杀意!

    ∽

    “有意思,明明是人形,却像一头凶兽。”张新英战意涌动,觉得很有挑战性,眼前的钱生水如同一头人形凶兽。

    狼虎豹熊之类的杀的多了,就有些麻木了,人形的凶兽更刺激,更有挑战性。

    搏虎术是杀伐之术,终日在山林间寻找凶兽,将其杀死,这只是日常的修行而己。

    渴饮兽血饥食生肉,以野蛮对抗野蛮,以野蛮争脱桎梏,步步破境。

    不足一年时间,张新英便从二武徒晋升到武宗。

    杀伐、野蛮、突破极限,勇猛精进……

    ∽

    “好久……”钱生水略微停顿了一下,好像在回忆什么,又续继道:“没有碰上想找死的人。”

    钱生水兴奋起来,不但眼神狂暴,整个人也开始狂暴,人的气场越来越强……这不是狂暴,而是疯了!

    这才是一头真正的人形凶兽。

    △

    “要开始了!从开口挑战,两各说了一句,前面的挑衅,后面的回应……你们看,那钱生水己经疯了起来,果然如传言一般,外号嗜血疯虎……吃人肉,喝人血的恐怖存在。”

    评委席上,有了解钱生水的人,开口讲道。

    ∽

    王守义望向擂台中央,两声暴吼,如同怒虎长啸……

    震破耳膜!

    一个野蛮,一个疯子,忘却了所有招式,猛地冲撞在一起……

    肌肉相撞,猛烈的撞击声,如敲大鼓……

    细微处,王守义听到了骨骼的炸裂与压缩……

    就这么简单的一撞,就己然是要分生死了,都全力的爆发了!

    ∽

    猛烈的碰撞,并没有让两人分开,反而相互扣住了双手……

    下一轮的对抗,又开始了!

    手不能动,那就动脚!

    腿影交错,依然是猛烈的撞击声,没有任何的技巧,这是对抗……

    衣物炸裂,两人的半截裤腿己然化成灰灰……

    皮肉炸开,鲜血如飞溅……

    没人喊痛,没人喊停,依旧疯狂的对抗。

    ∽

    “这是比武……”无数人被震撼了,这比凶兽的生死斗还惨烈……

    什么招,什么式……

    什么内劲,什么技巧……

    全然没有……

    ∽

    “骨头都能看到了,怎么还不停……”

    “他们……不会痛吗……!”

    ∽

    擂台上,鲜血被染血,还夹杂着糜烂的血肉,溅的四处都是……

    “咔嚓”

    不知谁的小腿骨被踢断……

    可没一个人倒下,战斗还在继续……

    ……

    终于,一个脚掌连着半截小腿从擂台上飞出……砸入人群之中……

    一名男子被半个脚掌砸瘫,人群一阵涌动后……

    尖叫声响起……

    然后,失声无语……

    那是半截小腿,有人晕了过去……

    实在太狠……太恐怖了!

    擂台上的两个人,比凶兽还凶兽。

    ∽

    “啊!”

    钱生水暴吼出声,那半截小腿是他的。

    但暴吼不是因为痛,而是再加一次爆发……

    右手肌肉更加突出的隆起……

    咔嚓声响起……

    ……

    众人发现,钱生水己生生的把张新虎的左小臂给捏碎了!

    更恐怖的在后头,失去左脚的钱生水,右脚被张新虎狠狠地的踢断……

    而钱生水再次暴吼,双手肌肉同时再次隆起……

    “撕”的一声。

    钱水生硬生生的把张新英的左小臂,从关节处扭断,撕裂,扯掉……

    ……

    两败俱伤……

    △

    钱生水右腿废了,左小腿没了!

    张新英,左腿断了,左小臂没了!

    一个半身以下全废,一个左边全废……

    ∽

    战斗还会继续吗,众人的凝问,马上有了解答。

    终于分开的两人,虽然冷静了下来,却没有人认输。

    钱生水撕开了被血染红的绵袍,把青竹扇绑在右腿上,左腿也给死死的绑住。

    张新英,只有一只手,不过仅绑住左臂,倒还快了一丝。

    战斗还在继续……

    ∽

    钱生水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猛的拍地。

    以手为脚,以右脚为兵,如同荡秋千,把自己抛出去,砸向了张新英……

    “这样了,还能战斗!”人群寂静,呆呆地望着擂台。

    ∽

    张新英右腿半蹲,伤残断裂的左腿点地,右手撑着地……

    猛地弹起,暴射而去,右手握拳,狠狠地朝钱生水的右腿砸去。

    这种伤残,己然没有了变招,完好的右手总比伤残的右脚灵活,有力。

    砸了上去,线生水原本骨折的右腿,己经反向扭曲变形,全然废了。

    可钱生水的双手完好,生生受了这一击,双手却抓住了张新虎,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是啊!能不笑吗,双手打一只手,这是优势啊!

    两人重重的落在地上。

    钱生水抓住左手张新虎的右手,左手扬起,欲狠狠地的击下去,废掉张新虎的右手。

    ∽

    “要分出胜负……要分出生死了吗?”有评委喃喃地说道。

    “咔嚓声”,再次响起,张新虎的右手被线生水砸断了。

    “张新虎输了!”有人断言,也是几乎所有人的想法。

    “啊!啊!啊!”

    突然的惨叫声,从钱生水嘴中爆出。

    张新虎“呵呵”一笑:“你死定了。”

    原来张新虎一个狠狠地的滕撞,直接击在了钱生水的档部……

    一次,两次,三次……

    鲜血如水,双手完好的钱生水,身体在痉挛,下面流出了鲜血成流。

    可张新虎还没完,身体在地上翻滚,临近钱生水,完好的右脚屈起,一脚也钱生水如踢麻袋般,踢下了擂台。

    “张新英胜。”

    游子远上了擂台如此宣布,即便自己是先天颠峰,看向张新英时,亦感觉到他的狠和野蛮。

    非人类不足以形容,应该是非生命体吧!

    直到战斗结束,也没哼一声,好像身体不是自己的,又或失去了痛觉。

第40章 军比开始

    终战令人神为之伤!

    什么战术,什么精湛的招式,在狂暴的野蛮与疯狂的残忍中,变成了一句空话。

    但更残忍和野蛮的在于军比。

    军比的规则只有一条:活着就是胜利。

    △

    “后悔吗?”王守义问张新虎。于私全身重伤,濒临死亡,用一条手臂换取一场胜利,几乎断了武道之路,对张新虎个人讲,太不值了。

    额头青筋暴起,张新虎由内而外全身痛的厉害,伤的太重了!

    猛烈的爆发,每一击都全身发劲,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筋骨震荡,内脏受损。

    “我不知道,只要你在,平阳的日子会好过些,张家村的日子也会好过些……”张新虎的声音很是微弱。

    王守义理解张新虎的话,大小张家村亦同部落差不多,虽分家立户,小有私产,但在村制的管理下,仍然是一个大家庭,张新虎是由张家村养大的。

    张新虎就如同部落的战士一样,只要张家村的人过得好,死又如何,死得有价值。

    后不后悔,张新虎不知道,即便有私,对于整个张家村来说,是不重要的。

    张新虎并不高尚,但很真实,王守义望着张新虎,就如同部落的战士一样。

    “好好养伤,失去的会回来的,你是一位合格的战士,也是平阳的英雄,平阳百姓会铭记。”

    伤不是问题,即便是断臂也可以重生,毕竟王守义都能让赵姥的心脏重塑,不过是消耗长春真气和灵丹妙药罢了?

    英雄应该获得应有的荣耀和对待。

    △

    秋风寒秋雨冷!

    无边落叶如海,在细雨风中飘落飞扬。

    十城军比,十队百人阵,铁血萧穆静立于沙场。

    千人参加军比,能活着的人不会超过三百,胜利的也只能是一家。

    人族本弱,能从蛮荒中崛起,从食物变成一方主宰,军武是根本,一族的崛起兴盛,从来不是靠个人能做到的。

    活着就是胜利,这条唯一的规则告诉所有人,人与兽的战争,哪怕只剩一个,也要战斗到底。

    △

    平阳多少年没参加军比了,李六子的记忆中,好像从父辈开始就没参加了。

    是三十年,还是五十年……李六子记不清了……

    但规矩还是知道,只分生死,不分胜负,活着就是胜利……

    站在最前方的李六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有些不安,心脏不争气的急速跳动……

    军比是要死人的,而且会死很多人……

    想要胜,就必需杀人……而自己及身后的一个大队,都没杀过人……

    即便再三叮嘱,做好了杀人的准备……依然不够。

    世代从军的李家,父亲告诉他:“人在战场,还不如一只鸡的生存机率高;杀人再怎么做好心里预算也不够。在战场上,心若不狠,眨间之眼的犹豫,便有可能被敌人反杀……”

    △

    临近深季的苍茫大山,在细雨的笼罩下,半遮半隐。

    毕竟临近郡城,成材的高大树木,己被砍阀一空,留下的是灌木及三十年以下的树木,通俗的讲,这是一座柴山。

    此山养不出大型凶兽。

    但致命的毒蛇、毒虫,依然不少。

    军比就在这柴山中……

    在白虎郡周边数十余座柴山中,这座是较小及偏远的。

    长五里,宽三里,这指的还是步行的里数。

    若非有山石及灌木遮拦,及细雨阻隔,身处山顶,百人大队,肉眼可见。

    ∽

    李六一抽到的是四号签,从四号标记点进入。

    无路难行,密密麻麻的灌木挤着生长,枝条刮擦在皮甲及铁片上,吵杂声一片。

    “李队,你看,五号签也入场了!”

    李六子望去,相隔近二里之遥的百人大队也开始进山了。

    “加快速度,做好隐敞!”李六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发出了指令。

    ∽

    弓刀枪盾甲,这是所有进山的百人队标配。

    弓刀枪,一远一长一近,三种武器。

    盾甲,前者冲刺,后者护身,两种防御之器。

    ∽

    军比有这么高的死亡率,自然也它残忍的规则。

    一,是必须有一队达到五百的令牌数。

    二,是失去令牌就得死,交出投降都不行。

    三,时间只有三天,若无一队达到,全部都得死。

    要想活着,就要保护好身上的令牌,同时还要让其中一队完成五百令牌的数量。

    这意味着,最少要死一半,否则全部死。

    ∽

    李六子摸着脖子上的项圈,这就是令牌,一个被完全锁死的项圈。

    想要取下来……砍头吧!

    “李队,要不要取下护甲……”

    “不能脱,连睡觉都要穿着,柴山太小了,一千人,很快就会相遇,发生战斗……用不了太多的计策。”李六子认为还是穿着护甲好,虽然重了点,影响速度,但战斗时,特别在遭遇战时,脱了护甲就等于送死。

    “对了,这柴山有水源吗”李六子问道。

    “没有,连果树都没有,不过不是下雨吗,我们挖个坑不就好了吗?”

    “到那边去吧。”李六子指向一棵大树的位置。

    位置不错,只要上了树,基本四面来人,都可以发现,至少在白天不用担心。

    至于晚上,那就另说了,雨夜无月,蛇虫活跃,想偷袭就要克服夜盲与蛇虫。

    △

    扎营是有规矩的。

    选好了位置,就要清理蛇虫,并察看周边地形。

    鸡兔蛇鼠这四种是最多的,但危险最大的是蛇,最能捕杀的依然是蛇,因为蛇喜隐藏,不像鸡兔鼠一样,一有动静就会跑。

    柴山的确没有什么吃食,十七条一斤到三斤的蛇,两只傻兔子及一只不知死活的野鸡……

    这就是今天食物……

    灌木被砍到清理,并留下一部分加固,变成了防御线。

    人在加固的灌木圈中,圈中一棵大树。

    李六子最终没有选择隐藏,毕竟人多,范围也很小。

    李六子选择的是以逸代劳,扎营,然后休息!

    平阳的胜算不高,弱的久了,与其它城的关系自然联系就少了。

    也就是说,平阳没有盟友,除了自己,全都是敌人。

    第一梯队,芝山、金沙为盟友;

    第二梯队,清河、清水、零阳是盟友;

    第三梯队,金水、新庆、河口这三家亦是盟友,原本平阳也是其中之一的。

    超然的是郡城的百人队。

第四十一章 暗夜杀机

    一千人在不足四平方公里的地面上战斗。

    浓密的灌木就是最好的遮挡隐蔽。

    山石,少量大树,地型,就必须充分利用起来。

    率先占领高地,占地势之利,易守难攻,这几乎是所有队伍的选择。

    李六子却反其道而行,不占高地,砍阀灌木,搭建营地,清理出空地,不隐藏,欲来一场面对面的交锋。

    △

    铲子在挥舞,这是唯一的一把尖刀铲。

    很快,低洼处一个坑被挖好,并被拍实,挖开拦水的土坝,水被引进坑郑

    灌木被捆好,搭成了营墙,还搭建了棚子,己是夜幕降临……

    雨停了!

    营地中冒出了几缕浓烟,最终变成了夜间的巨大的火堆。

    白的收获,在火堆中翻出,一人分着那么几口肉食,就是今的食物。

    一直处于半猎半练的五大队,到了夜晚,默契的配合显露了出来。

    外围正在拉警戒线,足足有三道,共九条细线,或高或低,或隐藏在腐烂的枝叶汁…

    一些的坑被挖出来,插上削尖的树枝,再被掩埋。

    这一切,居然在黑夜中完成,没有任何的交谈,是在无数次的实战中练出来的默契。

    营地中,火堆被黄土覆盖,削尖的树枝被插入土,整齐的向处倾斜着……

    营地里面做布满了陷井?

    △

    “李队,都完成了。”一名队长低声道。

    “玄铁丝布了几根!”李六子问道。

    队长伸出了一个巴掌。

    李六子点零头:“见机行事,隐蔽。”

    ∽

    柴山,夜半,雨又飘了起来。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传来冰冷的气息。

    山老鼠在地上觅食,咔咔的细微进食声,格外清晰。

    毒蛇宛延,寂静的潜伏……仔细观察会发现,蛇头在微微的转头。

    突然……

    “吱吱……”的一阵老鼠的尖叫,及枯枝落叶的被疯狂拔动的声音传来。

    这是毒蛇在捕食猎物!

    ∽

    远处,似乎有个黑影晃动了一下,应该是某个夜行的动物被惊动后,又潜伏了下来。

    良久,都不再有动静。

    细微的枝叶被某个轻巧的动物拔动,时响时停……

    应该在觅食,只是这动静大了些。

    寂静的夜,即便这细微的声音,也能传出很远,几十米内,耳尖的人都有捕捉到……

    更别论,山中的虫兽,听力更强……听到更远!

    有些能捕捉空气中细微的气味变化,追踪猎物;有些能感受到轻微的空气振动,定位方向距离;有些听力超绝,有些夜视能力强……甚至这些能力都具备。

    静听山林夜雨声,杀戮四起。

    一道飞影掠过,山林一时嘈杂声入耳,这是夜猫子在捕食。

    某处灌木乱响,却又不闻任何动物的惨叫,应是青狸捕蛇。

    一只兔子在挖地下的根茎,一边进食,时而静止,伸直了耳朵,静听有无捕食者靠近……

    不知名的昆虫在地上爬行,然后被山鼠捕食。

    鸟儿被惊动,双翅振空,仿佛历经千百遍一般,即便黑夜,亦能安然的落到下一个栖息点一条细的树枝上。

    ……

    “头儿,前面五十米内应该无人,刚才一只山鼠被蛇捕杀。”一个黑影匍匐在地,冲着一堆乱叶,以不可耳闻的声音从嗓子里压了出去。

    枯叶中伸出了一条手臂,一根手指摆动,好像在点头。

    “再放一只,心中有些不安。”枯叶中传来微弱的声音。

    一只老鼠被黑影从身下掏了出来,好像处于沉睡中,轻轻地放在地上。

    黑影又动了,一只手朝老鼠挥动了一下,就不再动,与大地融为了一体。

    不一会儿,老鼠苏醒了,只是轻微的动弹了几下,又不动了。

    似乎很久,周边都没动静,确认了没有危险,这只老鼠移动了,每一次移动,只要声音大了些,它便会静止。

    这毕竟不是它的地盘,熟悉的鼠道不再,心中不安,难免动静大了些。

    ∽

    李六子,再次听到了山鼠移动的声音,心中安定了些,今夜的布置没有白费,有猎物上钩了。

    王督将告诉他,听声音也能判定猎物是否来临……

    刚才左前方的声音不对,狡兔三窟,飞鸟三栖,鼠有鼠道,兽有兽道……平时用心看,用时用心听,就能判定,两次轻巧的动物移动声,应是老鼠这种东西,而且还不是这片区域的老鼠,没有在鼠道上移动。

    一只或许是窜霖盘,两只呢,还是一个方向,应是人为。

    李六子手指慢慢的勾动,如若在白,便能发现,他手指勾动的一条细丝,细丝的另一头不知连向何处……

    手指只勾动了二次,这是在告诉五队的人,猎物来了!

    ∽

    等了半个时辰,也不见有任何动静,让李六子心中有些佩服,左前方的猎物,实在是太有耐心了。

    不过才半个时辰,李六子也不急,有些受了惊吓的野兽,能忍耐三,甚至更久。

    ∽

    “头儿,可以了!”地上一个黑影动了!

    “嗯,前进,二十米,第一队上。”枯叶中有了动静。

    数十条黑影在缓慢的爬动。

    又是数十条黑影……

    一连几波……

    真是警慎到了极点,近一个时辰才移动不到二十米。

    ∽

    李六子闭上了眼睛,耳朵贴边旁边的石头,仔细聆听着。

    猎物己进了包围圈,简单地,离布置的营地不到五十米的距离。

    剩下的是等待,等得明。

    人与兽战斗,与人与人战斗不一样,明之后才是最放松警惕的时候,亦是能分清敌我的时候,毕竟灌木丛,不是人最好的战斗场地,黑夜也不是好的杀戮时分。

    李六子不由猜想:这究竟是哪一家的精英大队,够有耐性,也足够警慎。若是半年前,若自己的大队遇上,只怕是不堪一击。

    不是自己大队不厉害,而是缺乏经验,缺之实战。

    五个大队,在丛林中不断军演大半年,一次,又一次……李六子也记不起多少次了,有时候是别的大队,有时候是强大的武道团,有时候是凶兽,甚至还有先大师……

    王督将的魔鬼训练,让五百城防营剩下了仅自己这一只队伍,还不足百人编制,若非有后备精英补充,只怕是十取一罢了。

    李六子好奇,玉督将从哪请的先大师,又如何控凶兽及狼群的。

    是军演,点到即止,特么断手断脚,给打骨折,伤并重伤也是点到即止吗……

    不过五大队脱颖而出了,最为神奇的是那些什么药,什么丹,什么液,让李六子认为必死的人都活了过来,依旧生龙活虎。

    李六子觉得让自己坚持下来的不是什么荣耀,责任,财富及希望,而是奇迹。

    让人不死的奇迹!

第四十二章 黎明的杀戮

    都说黎明是发动攻击的最佳时刻,因为那一刻最暗。

    对于时刻处于高度警惕的军队,这显然会被防备。

    △

    深秋的清晨冰冷如霜,一夜细雨,即便最低都是武徒的军队,也让人难以忍受一夜寒雨的侵袭。

    秋风吹动,枯草摆动,零星的落叶打着旋儿落下。

    平阳营地五十米开外,一道伏地的身影借风隐藏行动,倒退着爬了回来,其警惕性堪比后世特种兵。

    “外围有三道警戒线,但没发现有人看守,我怀疑是空营地,也就是陷阱。”到退的身影小声的说道。

    “有诈……但不可能没人,营地以柴为栏,特别是出入口的那十几捆柴火,很特别,径直根尖,小臂儿粗,一人长,做投枪,伤害力很大。”借着清晨的微光,仅能模糊的看到点样子。

    枯叶堆里坐起了一个人,其目如灯,精光闪烁,眉头微皱,露出思考的神色。

    “头儿,不知虚实,忌动,静以待之。”

    “平阳兵弱且痞,虽闻练军,狩猎于深山,却未见虎豹豺狼,尽是吃素的,不用太过于担心,我金沙精锐,可以一敌三。”

    ∽

    天越来越亮,昏暗的晨光即将消散,若不把握,立马就会错失奇袭的机会。

    若再进攻,一切无所循行,变成了正面交战。即便敌弱,己知必死,定然博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其结果,自然不是强军想要的结果。

    “着甲,正南,箭矢阵,奔袭,急!”金沙领队发出了进攻的命令。

    天时,地利,人和是战争的一种境界,对于金沙的领队来说,他现在要抓住的是时机,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十个箭矢阵,双盾领先,双枪在后,其六是弓箭手,开始了野蛮冲刺。

    不到五十米的距离,纵有灌木丛生,亦不过几个呼吸之间,这就是金沙精锐。

    “有陷阱!”有人大呼!

    “注意脚下,有刺坑!”

    “弓箭手掩护!”

    ……

    一波小型箭雨朝营地落下!

    ……

    然而,一切都是静悄悄地,营地无声。

    “停,戒备!”

    金沙领队第一时间高呼发出指令,这是一个空的营地。

    集合后,金沙领队发现,自己这边有三个人脚掌被制穿了。

    这意味着要分出三人照顾伤者。

    未见一人,己方便有伤亡,这个开局并不好。

    搬开入口处捆好的木柴,除了中间的大树,营地空无一人。

    一小兵上前,噗嗤一声,就栽到在地上,然后狼狈的爬了起来。

    “营地内都是陷阱。”金沙领队脸色变的难堪起来。

    好在小兵着的铁靴,因为有了防备,仅仅是摔了一跤,并无大碍。

    ∽

    “这里有个小水池。”经过一夜的沉淀,水很清澈。

    小水沟流趟,经过水池,慢慢溢了出来,流向山脚。

    金沙领队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整夜没有喝水,有些口渴了。

    “试毒。”金沙领队依然警慎。

    身边的亲卫从身上掏出一个比大拇指略大的小瓶,倒出了一条银白色的蠕虫与水池中。

    片刻之后,亲卫点了点头:“无毒,可以喝。”

    然后小心的把蠕虫引入瓶中,这是一种专门用于试毒的蠕虫,很是娇嫩,极易死亡,若水中有毒,片刻之后,就会全身肿大,变成其它的颜色。

    “分队饮水。”

    金沙领队松了口气,双手捧水饱饮了一顿。

    ∽

    “机会来了,做好战斗准备!”李六子摘了耳朵的玄铁铃,换了另外一个传达战斗命令。

    约几个呼吸后,玄铁铃传来了声音:“己投毒完毕。”

    “很好,九百数后进攻!”李六子舔了舔嘴唇,心中兴奋起来。

    ∽

    李六子率领五大队百人,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营地的上方,盾兵在前缓步而行。

    “戒备,戒备,戒备。”金沙领队急呼,他第一时间便发现了平阳百人队。

    金沙百人队,的确精锐,即便饮水后的片刻歇息,也没有随意走动及放下兵甲,战斗队型立马展开。

    李六子见到金沙百人队的反应,不由点了点头,这纪律及反应速度,默契的配合,不逊色五大队。

    “金沙的。”李六子见到金沙领队的头盔,刻有金沙二字,开口问道。

    “正是。”金沙领队点头道:“你平阳不怕死吗,竟敢光明正大的出现在我面前。”

    “怕啊,你不怕死吗?”李六子居然老实回应了金沙领队的挑衅。

    金沙百人队,不由发出一阵哄笑之声。

    “哈哈哈……”金沙领队放声大笑,平阳的领队竟然这么怂,不由大笑,欲以势欺人,故意笑那么大声,提升己方士气。

    “看来你还有自知之明,跪地投降,我给你们一个痛快。”金沙领头。

    “跪地投降!”金沙亲卫。

    “跪地投降!”金沙百人队。

    这配合,简直绝了,很是狂傲啊!

    李六子眼神一缩,目放精光,这金沙的兵,太傲了,心中不由一阵愤怒,不过当了几年混混,到也没有把愤怒写在脸上,依然冷静。

    “跪地投降,还是要死,我平阳的兵,还没贱到这种地步。”

    “这样子,你们跪地投降,让我来杀,如何?”

    平阳的百人队心中都清楚,金沙的人中了毒,时间越长便会越虚弱,李六子不是在斗嘴,而是在陈述事实。

    不过金沙百人队的狂傲及轻视,依然让平阳的百人队,脸上不好看,看向金沙百人队的目光,犹如看死人一般。

    “哈哈哈……那你平阳也得有那个本事。问问我手底下的兵,你平阳不过是一块葬地,专出老弱病残,有什么资格。”金沙领队轻视的目光,轻蔑的语气,仿若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金沙百人队中也有人狂言:“葬地平阳,专出弱兵。”

    “资格,你们也配有资格。”

    “千不该,你平阳不该遇上金沙,万不该,你平阳不该参加军比。”

    “跪下收死,给你们一个痛快!”

    金沙领队手握长矛,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兵,悍将出骄兵,心中兴慰万分,痛快非凡。

    ∽

    李六子本可直接杀过去,却特意光明正大的出现,与金沙领头对话,打的可不是拖延时间的目的,而是让五大队的人明白,参加军比,入了柴山,眼前的敌人与凶兽无异,容不得仁慈。

    这金沙领队很配合,听得金沙百人队的挑衅,让自己五大队的兵心生愤怒和仇恨,欲要噬人,化身猛虎,原本的愤怒变成了兴奋,不由大笑:“哈哈哈……”

    “准备受死吧!”

    “杀”

    “杀”

    ……

    李六子一马当先,平阳百人队此刻化身为猛虎,向营地中的金沙百人队冲去。

    杀戮就此展开……

    的确是杀戮,金沙百人队,弓箭手弓拉开,刀挥不高,枪亦无力……这是一场一边倒的杀戮。

    不过也有例外,金沙领队与九个亲兵,因饮水早,而没有中毒,被围在中间,目睹平阳对金沙的杀戮,及刺耳的讽刺!

    “跪地投降,给你一个痛快!”

    “我们是弱兵,而你们是一群垃圾,废物!”

    “呸,资格,你们也配有资格。”

    平阳百人队挥舞长枪,一枪枪的把金沙百人队给刺死,鲜血染遍营地。

    “卑鄙,居然下毒!”金沙领队双眼喷火,血色满目,咬牙咆哮。

    李六子嘴角轻笑:“卑鄙,下毒又怎么样了;你偷袭就不卑鄙了。想必你先辈会告诉你一句话,军比就是把人变成野兽,活着就是胜利。”

    “给你一个机会,活着带九人离开的机会。”李六子说道。

    “你,说,什么,机会。”金沙领队听了李六子的话,一字一咬牙,忍着心中可焚天的怒火说道。

    “你,我。”李六子指着金沙领队与自己:“斗一场,分生死,你活着,你们十个人可以离开。”

    “你凭什么保证。”金沙领队。

    “你没有选择。”李六子。

    “好!”

第四十三章 生死之间的反杀

    “问一句,你比厉阳强吗?”李六子手提直刀,指向金沙领队问道。

    “厉阳,不是我对手。”金沙领队己然恢复了理智,手中的剑枪显得厚重。

    “那你有那么一点机会离开这里。”李六子。

    营地己被清理,死亡的兵被拖了出去,地面上露出一个个深坑,被埋了尖木刺。

    ∽

    直刀长一尺,二指宽,厚半指,柄长约一尺,刀尖开角,黑色一体长刃,重六斤,是一柄双手直刀。

    剑枪总长六尺,剑为枪头约两尺,枪柄处分双刺,枪身四尺,缠银丝细线,重四十八斤,特殊的枪兵-剑枪,又称棍剑。

    直刀对剑枪,一短一长,一轻一重,各有优劣。

    ∽

    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这其中的枪指的是长枪,长度达一丈及以上的长枪。

    枪达到了这长度,想运转如意,柔刚并济,轻重随心,确实练一辈子也难达到颠峰。

    金沙领队用的是全钢剑枪,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只要施展开来,用短兵者岂能轻易近身。

    想破此兵,通常有二种方法。

    一是急攻,未等施展,短兵近身,这打的是胆。

    二是消耗,长兵重,自难持久,但前提是首先让自己处于危险之郑

    ∽

    剑枪出身三尺,手握重心,金沙领队的握枪式并没有利用长兵重器的优势,但这恰恰是一个老手,常年练枪并实战的武者所应掌握的握枪式,减少蓄力时间,快速应对短兵的近身急攻。

    李六子自然能看出来,不会冒然的接近,贴身近击。

    未战而僵持,双方不由慎重起来,仔细打量对方。

    ∽

    “只听闻平阳出了个王大师,后中李督将称第一;你又是何人,未曾听闻。”金沙领队心有疑惑。

    李六子的刀很稳,呼吸悠长,身上的血气浓烈,但眼神很淡漠,是一种将自身生死看淡的淡漠,有点类似于死士,但又稍又不同。

    金沙领队感受到了威胁,这是一个劲敌,却不在他的了解之郑

    “平阳李六子,任五大队队长一职,名不经传之人。”李六子回答后,却没有反问金沙领队是谁,因为李六子认为猎物,不需要知道名字。

    “我乃……”金沙领队欲要通名。

    “猎物,我不须要知道名字。”李六子打断了金沙领队的话,语气平淡。

    “找死!”一声暴喝,这一刻金沙领队已蓄足了劲道,伴随着愤怒和仇恨,双脚腾空而起,手中剑枪变成了开巨斧,划破幕,打出了石破惊的一击,朝李六子当头劈下。

    突破发动,爆音贯耳,重兵打出开山之势。

    这一腾空才是老练,发劲于气海,这是人体重心;而腾空多半是大忌,离开大地,双脚难凭空借力,就少了灵活和连贯性的持续攻击,而在空中变招,虽有体重的优势,但只要变招就会给原本蓄满力量的一招,造成攻击力大减。

    既然是大忌,怎么用能老练呢。

    一是时机的把握;二是气势无双;三是蓄力发劲,一气呵成;四是他不需要变招,人枪合一。

    李六子没由来的被金沙领队的突然暴喝的音震,及蓄力暴杀的杀势给震了一下,仅一个瞬间,反应过来,己是晚了。

    退不可能,剑枪之长,跟本就逃不出下改击范围;防,拿什么防,重兵压制是什么概念,金沙领队这一腾空斩,力量之巨,长兵之优势,可连人带甲给劈成两半。

    不能退,亦不能防,那就只能破,但人家早己算计好的,时间之短,几乎完美的死局,又岂是那么好破,靠运气,别开玩笑了。

    除非李六子也早就有了应对方案,才能死中求生。

    李六子不退反进,直面承受金沙领队的这一斩,打算生生的承受。

    但重兵就是重兵,就像碰上李元霸的重锤,即使身穿铠甲,又执大盾,也是个擦着即伤,碰着即死的事。

    但就是李六子这么一贴近,便打破的金沙领队这完美的一招开山大势,也就是打破心理防线。

    这一斩完美落下,狠狠地斩在李六子左臂护盾上。

    盾裂,即使卸力,手臂也己砍入骨,骨头碎裂。

    本应被一刀两断给腰斩李六子仅付出了一条左臂的代价给挡了下来。

    什么叫打破心理防线,这就是,一步之间破招破防,心理防线有那么一丝裂痕,即便立马修复,这一斩下去的连贯性顿了一下,后面的拖刀、借助惯性的二次,三次发力便失去了爆发点和力量。

    即然腾空之后,人难借地之力,即便借助身体的重量变招,失去了惯性,自然给了受赡李六子机会。

    几乎被斩在地上蹲着的李六子,仿佛没有感受到痛疼,直刀反手握着,双腿蹬起,朝金沙领队怀中撞去。

    噗嗤一声,直刀穿透护心镜,刺入了金沙领队的胸膛。

    李六子继续推进几步,直刀从金沙领队的背后铠甲透了出来。

    砰……

    一脚把金沙领队踢飞,一股血箭从胸口喷出,浇了李六子脸血。

    刀尖鲜血滴落,不留一丝血痕。

    “嘿嘿……张新虎,老子的队长你还拿不走。”李六子完,口中涌出血液,然后他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又咽了回去。

    所谓胜负生死,就在一招之间,这生死之间的过招,死仅因为那瞬间心理防线被破而己。

    生死于一念之间,只有经历死亡才会明白其中人对死的怖惧生的希望的奥秘,看破死生的玄关,从容面对。

    ∽

    人头被砍下,铁环被取出,此时的人,就是野兽。

    李六子淡然的看着众饶忙碌,左臂上又痛又痒,让他再次感受到这神奇的丹药。

    痛可以接受,只是这种钻入骨髓深处的异样,让李六子咬牙忍着,脸色不停的变化着。

    他总是觉得头顶气门上似乎贯入一种神奇的力量,要把自己的灵魂给拉出去,全身的血液灼热的流窜于经脉之间,腹处更是如同着了火一般,从腹部升起,烧到心脏,烧到眉心,可到了头顶气门,又变得清凉,延着后脑、脊椎骨,再次进入腹当郑

第四十四章 危机中的突破

    突破的种类有很多种,最常见的突破是熟能生巧,不断的练习,海量的积累下,达到质的突破。

    又或悟性极佳,又或资源累积,又或心境上的历练……不一而足。

    若换成以前,李六子疏于练武根本就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全身发热,头顶贯入凉气,这就是打开气门,产生气感,与天地元沟通,后天步入先天最关键的一步。

    产生气感,并不代表就进入了先天,但绝对是步入先天最重要的一步,又称半步先天。

    好好把握这气感,开辟气海,打通经脉,完成积累后,能够自行运转大周天后,才能算是真正的步入先天。

    天地相汇,阴阳相割,腹如火侵,血液沸腾……这是产生气感的表现。

    这是机遇,亦是危机……承受住了,这将是一次洗礼,也就是洗髓伐毛;若没承受住,轻则气血亏败,重则武功全废。

    “全体戒备,为我护法。”李六子还算清醒,因为只出现了一个百人队,还需提防着。

    而自己却很悲剧,这个时候产生气感,还是在受伤的时候……血液沸腾,左臂包扎好的伤口,本己止血,又被崩裂……

    一颗颗疗伤丹药,被李六子吞入腹中,终究少了运气法门,只能硬生生的承受……

    “还是少了功法传承啊!”李六子明白了功法的重要性,若有运气法门,归纳元气,开辟气海,不知道会轻松多少。

    现在只能硬生生的承受。

    汗液如潮,身如火炉,全身冒着热气,在深秋的清晨,人如被雾气笼罩。

    △

    。最远距离为米。)

    ,枪杆为木。矛为刀头,戟为中长刃为头。)

    △

    二百米开,另一个百人队又从山脊上方朝平阳营地弯腰潜行。

    “队长,对方在戒备,即便偷袭,也见效不大。”侦察小队的小队长回令。

    “总得有人死,才会有人活。我清水一直不上不下,总要找个机会出头。”清水大队长眼中有狂热,清水虽为下县,却是下县中公认的前三,若得建城令,即可升为中品县。

    而且其中的奖励堪比千年大药,即便逊色一筹,他也有六七成的把握突破先天。

    “刚才交战,若非有那金沙领队在,我到想给他们一波箭雨。不过这两人交战,一死一伤,这种机会若是放过,岂不笑我清水胆小,笑我怡误战机。”

    “取我强弓来,先灭他领队,再杀尽他平阳百人队。”清水大队长,目光变得炽热起来,声音傲然又自信。

    强弓为五石弓,也就武宗强者才可拉开,此弓三百米可破甲,而二百米,铁甲都能破;此弓于弩无异。

    搭弓引箭,弓步蓄劲,引而待发……

    箭头黝黑,棱形有凹槽,即便箭身也精细的刻了细小的刻槽。

    这种箭矢,若被射中,即便不死,流血也要半条命。

    眯着眼,箭头直指李六子,杀意浓烈,引而不发,这分明在凭经验计算距离,风速,射箭的角度等……

    ∽

    李六子感觉小腹越来越热,头顶气门的元气贯入更多更清凉……

    冷与热,阴阳交汇,全身犹如战场,似要炸裂。

    而在元气贯入中,他有种不安的感觉,虽然微弱,却与王督将让他们体验的杀意接近。

    心脏如鼓擂台,呼吸如箭于胸前三尺白息。

    李六子瞬间纠结起来,若出声提醒,蓄是的内息崩溃,开辟气海失败,气感很难再次找到,步入先天无望。若不出声,危险在即,也不知何时开辟成功。

    争分夺秒,危急万分!

    天人交战,私欲与责任交锋。

    “吗的,拼了!”李六子决心拼命,屏住呼吸,劲透全身,意指头顶气门百会……

    压制小腹的火苗,引元气入体,剑指小腹……

    身体如爆竹节节炸响,肌肉隆起,连铁甲都撑的嗄吱作响,承不住肌肉的力量而裂开。

    离丹田三指处,阴阳交汇,腹部如战场,起伏如怀胎五月或十月的女子,怕是轻轻一一刀戳下去,就会爆炸。

    死生一线,突破也在这一线……

    弓弦震动,犹如琴弦的最强音,“嗖”的一声,箭如闪电幻影,眨眼即逝……

    “敌袭!”

    高度警惕的平阳百人队,有人高呼,弓弦震动的声音,他们太熟悉了,这可是每日引弓五百次的血汗。

    与此同时,另一声爆喝,炸响了营地,响彻整个柴山。

    李六子猛的站立起来,口中一股血箭,冲向正北山上方。

    元气与内劲炸裂,引爆于体外,平地起狂风,灌木飞溅。

    一道黑影与血箭相碰,啪的一声炸响,血箭崩溃,黑影分明是箭矢,依然强劲,朝李六子射来。

    噗嗤一声,箭矢擦着李六子的胯间插入地中。

    差一点,这下面的东西就没了。

    李六子忍不住内心一膻,继而愤怒的目光如电,相隔两百米之遥,依然璀璨。

    清水领队明显感受到了李六子的愤怒与杀意,告诉他→不死不休……

第四十五章 一百只羊

    清水大队长砸了砸嘴,不以为意,自己都付诸行动要杀人家了,还能让对方不恨自己吗。

    与李六子一阵对视,清水大队长等着李六子愤怒后的攻杀。

    而结果,李六子平愎气息后,将情绪压了下去,转为平静。

    实际上,强行突破,气息紊乱,己然内伤不轻,李六子暂时根本就不敢大打出手。

    清水大队长最终退走,至于怎么想,也只能推测……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冒然做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来。

    ∽

    半步先天,也称养气境。

    养气境是一个不提升战力的境界,步入此境,产生气感,开辟气海,然后不断压缩凝练元气,打通筋脉,洗毛伐髓,蕴养内脏,终至先天。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每一个境界有相对应的功法,需求也不相同,李六子此刻想要的是相对应的功法,才能事半功倍,尽快突破先天,心中不由一阵火热。

    李六子心中不由盘算起来,功法向谁要

    论熟悉李督将是最优人选,而且还有点亲戚关系;其次是王督将王守礼,功夫更高,本事比李督将更强;还有一个,那就是王大师王守义,平阳实际上的掌控者,本事大不用多说,两年多时间让平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功法肯定要从这三人手中要,获得功法的好坏与机率,却又是反序的。

    然后是该怎么要,李督将的话,付出的代价可能最小,但功法肯定一般;王督将,功法肯定好,代价方面应该不会很高,但为人太严肃了,李六子心中有些发怵;王大师,性子有些冷,但平近易人,却让李六子最没把握,却也是能获得最好功法的人选,因为李副城主的功法也是从王大师手中得来的。

    代价金银珠宝,天材地宝,这是开玩笑了,自己的饷钱都是人家发的,好像自己能付出的也只有忠心了。

    忠心如何表,李六子不由心乱,刚产生气感的心火也降了下来,停下了盘算。

    李六子一边调息,睁眼四望,不由福至心灵:建城令,对,只要赢得这次军比,能力上就会入王大师的眼,这功劳或许能换下功法,再表个忠心不就行了。

    ∽

    屁股决定脑袋,这关乎利益;眼光决定思维,这关乎未来。

    赢下这场军比,这是李六子想要的。

    第一种赢法,杀敌最多获得铁环最多的百人队,视为胜利者。

    第二种,夺取五百之数的铁环,直接能获得建城令。

    功劳要足够大,自然要选第二种了。

    金沙的百人队战斗力如何,李六子心中盘算起来。

    领队的实力毋庸置疑,并不逊色自己太多,否则自己刚才也不会受伤。

    其手下的兵战力如何,只能从未中毒的亲卫队中计算,貌似战力比自己手下的任意一个小队都弱。

    但不能这么算,对面中毒,自己一方先是夺了势,战意高涨,一面倒的屠杀;相对应的金沙亲卫队失了势,这一涨一降之间,区别太大了。

    仔细回忆下,李六子发现这金沙亲卫队,战力还真强,虽然有领队这个高手相助,但依然战斗后最后无损,足以证明战力高、配合默契,意志强,不容小视。

    认真对比之下,应该不逊色自己手下的小队。

    即便这样,李六子也心中大定,金沙的百人队从来仅次于郡城。

    那么自己的百人队,已然济身于第一序列之中。

    △

    白天的柴山中,不闻厮杀声。

    这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都在等待,都在准备。

    平阳的百人队都在准备,得到一个百人队的战备,无疑让战力得到巨大的提升。

    从单兵箭矢五十,提升至一百;盔甲盾靴也能择优完善。

    ∽

    但丛林之中的战斗,想要减少己方伤亡,最佳的方法,是陷阱。

    昼伏夜行也好,占据地利优势也罢,最终是为了杀敌护己。

    以营地为中心,上方是布下陷阱最多的地方。

    陷脚坑,藏暗箭,地飞石,肉饼陷,这些被动的陷阱,选地而布。

    近者有拖地绳套,利石阵,绊脚绳,割喉飞石,单一又或联动。

    不动一草一木,很多陷阱用的材料都是从山下搬到山上的。

    李六子也只好这么做,这伤还需要调养二天,才好动手,又不能干等着,做点陷阱,有备无患。

    万一有那么不长眼的,以为平阳很弱,来个夜间偷袭,那就没有白费心思了。

    这世间的事总是矛盾的,也是相互的,军比最能体现。

    最低五成的死亡率,就要求你杀死对手;而为了避免死亡,又做一层层的壳,保护好自己,等对手上钩。

    没有人是傻子,第一天才是偷袭的最佳时机,错过了,自然会选择等待……以及最后的约定,山顶一战。

    ∽

    柴山养不出凶兽,大型的野兽没有,鸡兔蛇鼠,这些小型的飞禽走兽,也不是那么好弄,食物是一个大问题,但偏偏不是问题。

    上面的人,自然会想到避而不战的问题,于是放羊的事就出现了。

    黄昏时分,两批各五十头山羊,从柴山两个方向赶入。

    你去不去猎杀山羊呢,不去会挨饿,没有食物,挨饿了,没力气,又怎么获得最后的胜利,甚至被反杀。

    去的话,就直接开杀吧!

    究竟是人吃羊,还是羊吃人,这个问题谁说得清呢。

    没人是傻子,而选择会让人变成傻子。

    ∽

    李六子正在艰难的做出决定,今天的食物更少了,若不出击,无疑要饿肚子的,这是大事。

    也不能寄托羊会从自己这个方向被放进山来,即便运气好,真的从这个方向赶入山,食物是有了,而这个区域,也会成为猎杀场。

    ∽

    运气的确在李六子这边,两批羊进入的方位,也是抽签决定的,抽签人就是王守义。

    十个签,八个空签,抽到实签的,才能决定一批羊的投入方位。

    王守义也是凭运气和经验,这个又不能靠念力作弊,毕竟念力所能感觉到的也仅是一团代表木质的光团而己。

第四十六章 羊杀人

    无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一百只羊就是补给。

    同时也是争夺的起源。

    羊“咩咩”的叫声在柴山响起,牵动了所有人的心。

    一天一夜的行军、扎营、防备,是极其疲劳的,对食物的需求也特别的大,更别说风雨交加,仅进食了丁点食物的百人队。

    是苟是拼,一念之间。

    △

    李六子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决定,拼了。

    羊居然出现在自己这个方向,只要速度快,猎杀到足够的食物,立马离开,就有可能避免伤亡。

    “行动,立即行动。”

    ……

    百人队如蛟龙一般朝向山下羊群涌去。

    ∽

    羊不是野羊,对于人的靠近,防备没那么严重。

    但依然要保持距离,毕竟手上的刀枪,会吓到这群食物。

    弓满弦,伴随着手势的挥下,箭矢飞射,一朵朵血花在羊身缓缓绽。

    羊群惊动,四下奔逃。

    “快,快,快。”各个小队长急呼。

    一个个士兵,更是在小队长的命令之前,默契的四人一组如猎豹一般冲出去。

    这是命令,更是默契,日夜训练、狩猎,长时间陪养出来的。

    短刃补刀,狠狠地扎入羊脖子,一人抓一只羊脚飞速撤离。

    ∽

    营地中,还有两队人,正在生火,锅中己开始冒热气。

    出入口的两人,见外出的人己是满载归来,立马拉开柴堆,放人进入。

    ∽

    出发,狩猎,回营,如行云流水。

    即明目张胆,又配合默契。

    从听到羊叫声,快速反应,没有一丝犹豫。

    出发,狩猎,仿若无数次的演练,执行力挑不出一丝瑕疵。

    ……

    柴山不大,平阳百人队的这一行动,落入了几家百人队的探子眼中,或完整,或部分过程。

    ∽

    郡城领队听得探子回报,第一反应是不信,却又不得不压下心中的怀疑。

    探子不同于战兵,想成为军探,除了经验丰富,能力出众外,还得识文习字,忠心不二。

    这些军探的身份,也注定是值得信任的,出身区别于绝大多数平民以及战兵。

    战兵是手和脚,亲兵是嘴巴,探子就是眼睛和耳朵。

    领队作为大脑,自然有自己的分析。

    “你所见的与所说的,可有夸大……”郡城领队面色有些疑重。

    “确如百战精兵,老练默契,整合如一。”

    呼……

    郡城领队听得探子肯定的回答,呼出了一口气,眉头邹了起来,心中如同压了一块石头,脸色肃穆。

    不到两年,怎么可能培养出百战精兵……如若时间长一点,比如五年,十年……这个时间跨度才算正常。

    操练,纪律,服从,同化,试练,默契,荣耀……一支队伍的转变所需经历的过程。

    从操练到服从,至少需要两年。

    同化,是成军的关健,是精锐还是普通军队,看的就是同化,也就是看军心,军心可用方才有一战之力。

    试练即是狩猎,经历刀兵与鲜血,生死之间整军心为势,铸就军魂。

    拥有军魂的军队,最近的就是铁家的常胜军,那是一群疯子组成的军队。

    再远点,就是镇兽城的镇魂军,超越荣耀的存在……过于神秘,就连兵源都是猜测,不知来自何处,守护人族万年之久。

    “你认为是百战精兵,这会不会有点过了……百战精兵,可不是试练就能成就的,而是一代又一代的传承才能铸就。”

    郡城领队还是不相信,平阳的军队怎么可能被形容成百战精兵。

    平阳无兽潮,拿什么试练,去经历鲜血和生死的洗礼,更无军武传承……

    难道……铁家想染指平阳吗,至于帮忙练军的事,郡城领队都不会去想,毕竟事关军武传承,即便把平阳划入铁家,人家还看不上呢。

    ∽

    芝山、清河的领队也陷入郡城领队的疑惑之中。

    李六子自然没有想到这些,自己刚刚的决定,一翻行动,让三位领队伤神。

    即使知道了,估计也不以为意,这是日常训练啊,习惯了就好,也没什么了不起啊!

    即便是问王守礼,他还觉得这日常训练太轻了,在部落时,在十万大山,根本就不需要他去操心了,老带新,已经形成惯例了。

    王守义也只是借鉴一下。

    这个世界元气充足,人的体质体能超强,在训练强度上,完全参照前世特种兵的训练强度定制,不断加强,突破极限而己。

    当然也有与王守义前生不同的地方。

    前生国家养军队是靠税收,而平阳的军队是自给自足。

    狩猎,养殖,己是常规化操作了。

    当然干这事的,不是王守义,而是王守礼,参照部落的作法而己。

    △

    生火烤肉煮汤,没有一丝隐藏。

    分批大口的吃肉喝汤,近乎两天,终于能吃一顿饱的。

    如果还是以前的平阳军,其它城池早就杀了过来。

    而此时,犹如闪电一般的猎杀,更疑似百战精兵的话语,让人摸不清虚实,不敢冒进。

    欺软怕硬,不管是个体还是团体,都是通病。

    没有人是傻子,明知道是块铁,还去咬一口,想崩碎自己的牙吗?

    ∽

    漫山四散的羊,成为了目标,遇到熟悉又知根底的对手,杀戮就此开始。

    小队的军阵上演,远有弓,近有刀枪,防有盾甲。

    逃是不可能逃的,这与甲的设计有关,后背是皮甲,甚至就是麻衫。

    盾兵在前,枪兵在后,奇特的是弓箭手仅留两个压阵,其它人执枪提刀,跟着盾兵冲了上去。

    不是弓箭手的杀伤不够,而是准头不行,神箭手太少了;军武是大规模作战,需要的不是准头,而是覆盖。

    近身军阵博杀,不同于比武,盾兵冲刺,猛烈的撞击,三两长枪兵在后,抓住空隙,爆烈出枪。

    远处,留下的弓箭手,俱是小队中箭术最好的。

    虽明为压阵,而更多的是不断移动,进行偷袭。

    同时,最危险的才是他们,因为着的是皮甲,为了准头,弓箭手压近,距离在十丈之内,都在伤杀射程之内。

第四十七章 小军阵

    清水与金山的百人队正在对峙。

    这无疑是以强凌弱。

    △

    “杨天奇,老子今天要咬下你一块肉下来。”金山领队面露狠色,握紧了手中的长矛。

    “哈哈哈……你,没资格。”清水领队杨天奇晃动着食指,很是不屑,这是**裸的轻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我等早己做好死的准备,看看你清水有没有轻视我金山的实力了。”

    ∽

    每十年一次的军比,残的杀伐,除了盟友,全是生死仇家。

    军队的来源,多数是军户,父传子,代代相传,这其中的恩怨仇杀,己是深入骨髓。

    金山近三十年来,次次被全灭,灭他们的就是清河。

    杀父之仇,夺亲之恨己是深入骨髓之中了。

    ∽

    金山领队己做好了死的准备,一个军武传家的的军户,这是宿命。

    金山领队也清楚,就算有拼死之心,实力的差距在那里……否则清水领队杨天奇也不会狂妄的说出,连咬下一块肉的资格都没有。

    ∽

    战斗就这么开始了!

    灌木丛林,地型因素,军阵的布置几乎是一队一个单线。

    冲刺,撞击,盾兵连人带盾压去,用尽全身的力量把敌人冲倒。

    长枪兵紧随其后,此长枪是长达一丈半,接近五米的长枪。

    枪头后有着长长的倒刺,长枪兵的枪也不是用刺,而是砸,高高的挥起,猛烈的砸了下来。

    砸下来后,手臂一前一后,鼓起前臂肉,枪身如鞭,枪头如小鸡啄米,狠狠地啄了下去。

    手脆微转,转动身体,枪头也随着摆动,犹如活了一般,追击着避开的敌人。

    长枪本是硬兵器,然,长到一条的程度就变成了软兵器。

    小鸡啄米换一个名字叫“凤点头”,是长枪最迅急变幻最多的一招,很多人一辈子也练不到大成。

    枪头的倒刺,就是凤啄,在长枪的摆动下,一砸一点,点实了轻松破甲。

    倒刺如凤啄,略有孤度且长,击实了,轻轻一拖就是一道长长的口子。

    若是击穿铁甲,就如钩鱼,枪身一收,被击中的人会不由自主的跟着枪走。

    杀招还在其后,长枪兵亦有细分。

    在远击长枪兵后,便是执二米二长枪的另一兵种,近战长枪兵。

    近战枪兵,从最后面冲了来,一跃而起,长枪如箭,飞掷而出去。

    长枪飞过盾兵,狠狠地刺穿了对方的长枪手的身体。

    一杀到手……

    回合却没结束……

    趁敌弱,要敌命,弓箭手抓住了机会,身形一闪,弓蹦弦响,如山崩石裂,矢若惊鸿……

    噗嗤一声响,破甲入胸,又一名长枪手倒地。

    ∽

    终于盾兵稳住了身形,对方小队的防御再次架了起来。

    一轮冲刺对抗终于结束。

    △

    金山领队看着自己的百队,不由心中悲凉。

    十年一次,苦练十年,付出多少血汗……仅仅一轮冲刺,便死亡二十三,伤十七。

    而对方仅三人伤,二人亡。

    血与汗真的比不过军武传承完善的清水吗

    ∽

    杨天奇脸色也不好看,本以为会完胜,心想:可以有伤,但不会有死亡。

    金山百人队几乎都是年轻,年纪轻者不过二十,大者亦不过三十。

    年轻人有一腔热血,更容易澎湃,建功立业,抛头颅洒热血,无知亦无畏,敢于硬碰硬。

    杨天奇打量完金山百人队,不由对比了一下,自己的队伍老兵居多,配合默契,经验老道,熟悉战争,历经无数鲜血。

    可终究这一群年轻的小兵,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

    战斗还在继续,没有一方退出。

    金山和清水的战阵又开始了变化。

    由十人队的小战阵,集合成一个战阵,弓箭手入阵。

    盾兵在外,长枪兵在后,投抢兵跟随,弓箭手居中央。

    双方战阵靠拢,就像两个大圆盘相遇,长枪为齿轮,开始旋转。

    双方战阵的盾贴着盾,不停的碰撞,挤压;长枪兵在后如钩鱼一般,不断的甩杆,枪钩如鸟喙,鲜血在不停绽放;投枪兵抬着头,不停的游走,然后短枪猛的掷向天空,天降巨箭,将人生生的钉在地;弓箭手搭弓引箭,一丛丛箭雨落下,几乎避无可避。

    防御全靠盔甲和身体的运动卸力,同时又要紧随着战阵的节奏,以亦受伤死亡的战士成为阻碍,还有对手不断碰撞挤压的战阵变化。

    战阵中谁都可以死,但盾兵只要一死,投枪兵便要冲前去,用生命堵住缺口,等待封闭或替代死去盾兵的投枪兵。

    双方伤亡不断的增加,原本庞大的战阵在不断缩小,脚下的泥土与鲜血和血肉混成一块。

    两个圆盘在不停的相互绞杀……

    ∽

    金山领队心中笑了,小战阵己方惨败,比例达一比八;但大战阵己方虽然逊色,但没之前难堪,以二换一,以三换一,甚至以一换一。

    战阵变小了,但敌我伤亡比的差距更小了,以二换一,甚至以一换一。

    历经鲜血和战场,方知差距,更能洗礼兵卒,勇猛精进。

    十年的血和汗,终究没有白费,还是有所收获。

    原来敌人并没有强我多少,还是可以战胜的。

    ∽

    金山领队向杨天奇喊道:“这场我败了。”这是认输,但语气却又充满了自信。

    “哼!”杨天奇哼了一声,压抑着愤怒:“如果,我不退兵呢?”

    “我三十人敢拼死一博!”金水领队。

    ……

    ∽

    最终,杨天奇还是妥协了,不是灭不了金水,而是金水有拼死之心,即便胜之,清水亦要损失四成。

    守成比创业难啊!

    人终究不是蚂蝗与壁虎,考虑的东西比较多,能不自残还是不自残的好。

    ∽

    武者修炼武功可以以一敌十,以一敌百,一个敢冲千军。

    军阵亦能如此!

    千锤百炼的战阵,在默契的配合下,清水的确强人一筹。

    △

    李六子听着属下的汇报,面色凝重,直面生死,这种恐惧,平阳是否抗得住。

    军阵之法,平阳早己缺失,王督将的训练之法亦是新奇。

    基础的队形队列,稀奇古怪的特种训练法,及不同与己知的实战对抗和狩猎试炼。

    真的能与这种直面生死,千锤百炼的军阵对抗吗

    李六子心中没有底气……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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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是什么?是技击吗……熟能生巧而己。
武是道,是生存之道,是强身之道,是守护之道,更是为人之道。
习武是为了这些吗?是,也不是……除了这些,是为了更了解自己而己。幻武之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幻武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幻武之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