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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忍者枭     大离守夜人txt下载     大离守夜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87章 手下忙着铲除世家,老板忙着卿卿我我

    在史斌的首肯下,卢敬轩成为守夜人后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扫灭两大世家豪族。

    蔡家和赵家在太平县太平镇为祸多年,至此,被卢敬轩带着三百天团精兵连根拨起。

    从这两家搜出来的地契,小山那么高。

    卢敬轩和众百姓眼神复杂的看着这些罪恶昭彰的东西,风吹在他们打满补丁的破衣服上,有点凉。

    朝廷明令禁止,禁放高利贷害民。

    实事求是的说,任何皇帝,包括桀纣,桓灵这个水平的,刚上任时也是想把江山治理好的。

    再傻的人也知道,江山倒了,对皇帝没好处。

    但他们这样层次太差的君主没有能力修正自身,亦不能克制贪欲,更无法控制手下。

    大离朝这堆出发点特别好的爱民政令,到了地方,全被县官、里正、师父、世家联起手来擦了屁股。

    你有你的明规则,我们奉行我们的潜规则。

    我们对老百姓敲骨吸髓,骂名由你昏君来背。

    “烧!”卢敬轩此刻能感受到自己的脸已经扭曲了:“烧烧烧!”

    他们兄妹的父母就是被高利贷逼死的。

    卢薇想起早逝的双亲,眼泪又流了出来。

    这么多逼得无数人妻离子散的高利贷借据被焚成了肥料。

    两大世家的恶人们,也被卢敬轩杀光了。

    太平县太平镇,直到今天,才终于太平了。

    史斌带着木兰妹子先行离去,勐将只带走大项兄弟,其它的留下帮卢敬轩组织人手,处置善后事宜。

    同样留下的,还有三百精骑兵。

    以及大获兄弟的那只大蛇,和大鹰。

    它俩的眼神不太友好,而且看见坏人,就露出看见美食的眼神。

    没有强大的武力作后盾,哪能搞和平建设。

    卢敬轩以最快的速度,从贫家子弟中招满了五百守夜之仆,俱是品行纯朴良善之人。

    他们为百姓重新丈量田地,把两大世家几万亩的良田也全都分了。

    世家、贪官、豪强……所有的钱财(天尊者收走银票,剩下的银子交给他),卢敬轩全部分给百姓。

    耕牛,马匹也分光了。

    午后的烈日照在身上,热的难受,但现在所有人都感到神清气爽。

    彻底翻身了。

    如果以后这里没有战事,这方圆三百里的所有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

    这份幸福,不是朝廷给的。

    是守夜天尊给的。

    老百姓怨恨朝廷的苛捐杂税,本来就没人供奉那位昏君兄,再加上他总征税,益发使得百姓心生怨怅。

    而他们对守夜人,却敬若神明,家家供奉起守夜天尊的长生牌位,早晚三柱香为他祈福。

    以前他们供奉其它守夜天尊,顶多每天一柱香。

    因为当时生活不这么难,他们更的是,是在供奉一种对光明的渴求和希望。

    而现在生活太苦了,然后又太幸福了。

    所以史斌是历代长生牌位上唯一享受到三柱香的守夜天尊。

    昏君兄和太子兄微服私访的时候,曾问过那些家里吃不起饭,只能煮野菜叶子充饥的人:“你认为皇帝把天下治理的如何?”

    百姓不知眼前就是至尊,怨恨之情溢于言表:“那个驴日的!我愿意折寿三十年,换那杂碎早死!”

    这算是最文明的,其它人骂的更狠。

    而昏君兄和太子兄看见有些百姓供奉守夜天尊的牌位,亦曾问过:“守夜人都禁绝百年了,为何还要供奉?”

    百姓咧嘴嘿嘿一笑:“守夜天尊可灵咧,连月大旱,我们跪求守夜天尊降雨救助众生,老天爷就下雨了!”

    昏君兄和太子兄差点没气疯!

    物极必反,只是自然之理。

    总不下雨,那总有下雨的时候吧。

    只是正好赶上了而已。

    这尼玛也能夸到守夜天尊的头上?

    守夜天尊啥都好呗!

    我们吕氏父子啥都不好呗!

    妈的!死也不起复守夜人!

    有哪个奸臣敢提议起复守夜人,杀杀杀杀杀!

    谁敢冒天下(此处天子自认为代表天下)之大不韪,暗中起复守夜人,一定要把他们全家杀光!

    然而,现在这位守夜天尊的智商太高了,手段太强了!

    这借力打力,纵横摆阖的本事,和他那超越千年的恐怖智慧……

    想起来就让人发憷!

    人生就是这样的拧巴,吕氏皇帝父子死也不想起复守夜人,却还是让史斌这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守夜人,巧妙的利用太子造反,争权夺利的契机,以一气化三清的妙招,逼的皇帝碍于情势,为了自保,起复了守夜人。

    吕氏父子不止一次暗中痛骂折可存,你这家伙看人的眼光可真毒!

    贵为天尊,无须事必躬亲,很多琐事交给手下去办即可。

    那些繁忙的上班族,他们就是干这些零碎事的。

    俺史斌当老板的人,有更高的追求。

    古代没法打高尔夫球,那咱们和宝贝媳妇共度良宵总行吧?

    “木兰,咱俩比武,我赢了,你亲你一下,我输了你亲我一下……”

    “不比,不比,怎样都是我吃亏,你就是个坏蛋……”

    媳妇虽然有震惊天下的军事才华,但这万恶的旧社会,你懂的。媳妇是要伺候老公的。

    这女孩真是让人绝赞!

    给老公做饭,手艺非常好!未必比的上世界顶级厨师,但比很多人的厨艺都高。

    还是悟性高,够聪明,学啥都快。

    吃完饭端走,刷碗,打洗脚水伺候老公洗脚。

    真是个惹人疼爱的小媳妇。

    “我自己来,我怕把你熏到。”木兰妹子想要把他的脚放进木盆里的时候,他坚决反对:“让这么美的小手,摸我的臭脚,真是一种罪过!”

    木兰妹子笑道:“夫君,别这么皮了。大男人那么多话。”

    “死丫头你敢笑话我是不!我告诉你啊,不管你多大本事,你就是能把天捅个窟窿,你也是老子的女人!”被这样的无敌美貌少女嫌弃话多,是个男人都会伤自尊。

    花木兰站直身子,敛衽行礼:“妾身错了,失口乱言,给夫君陪罪。”

    史斌见她这模样,更是疼爱的不得了,真不狂,真不吹,貂蝉、西施那算个啥,你不就是漂亮吗?

    咱这媳妇,漂亮,还一身本事!

    “木兰你说,是不是连老天爷也嫉妒你呀,你都这么完美了,为什么不能给你一个男儿身呢?”一个肯替父亲舍生忘死去从军(上了战场,从新兵做起,不是九死一生是什么)的女孩子,完美到这个地步,谁见了不爱到骨子里?

    “当女孩子也挺好的呀,可以被夫君疼爱。夫君,人家知道,你是心疼人家嘛。可是和你开个玩笑都不行吗?非要生气。”

    木兰笑起来的样子,太迷人了。

    她的脸好像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碧波般清澈的眼神,洋溢着澹澹的温馨,嘴角的弧度似月牙般完美,或许,这就是天使的微笑,它足以赶走人们心中所有的阴霾。

    “女孩子是挺好的,就是来月经时麻烦……”

    “一天到晚没个正经,堂堂守夜天尊,一到家就这个德性,哼,不理你了……”

第88章 南宫注,天下神书(本章让你的人生脱胎换骨,请订阅)

    史斌和木兰妹子快乐相处的时候,也不全是闺房那点事。

    现在他被那本神秘的《南宫注》彻底吸引住了,读的如痴如醉!

    难怪很多人把此书视为珍宝,拼了命的想夺到它,赔上性命亦在所不惜!

    《孙子兵法》为华夏古兵书的鼻祖,千百年来,无数名家为其作注,然而,却从无一人,像南宫注一样,说的这般通透!

    南宫逸身为大邦皇族,身处权力顶峰,其阅历、见识、格局、治军经验远胜侪辈。

    很多人只是从军事的角度解读这本奇书,而他穷竭数十载心血写成的这本南宫注,是从人生、哲学、宇宙、政治、人文等多角度来解读的。

    史斌只翻了一章,就心潮澎湃,惊叹道:此乃天下第一神书!

    他坚信,读完此书,会使他的人生有着脱胎换骨的变化!

    以前上学时,经常玩各种游戏,很多外国游戏只有繁体字,再说这也是传统文化的瑰宝,认起来也不难,所以史斌对繁体字并不抵触。

    而学校里的图书馆里,中华书局的那些经典好书,诸如《史记》《汉书》《三国志》《新唐书》《资治通鉴》之类,也全是繁体竖排。

    虽然没全部读完--光打游戏,看网文了,要么就是忙着和女孩子恋爱--但认识繁体字,没啥难度。

    没想到这个本事到现在,居然帮了自己大忙。

    景国人,向来仰慕中土文化,他们从不自高自大,这一点,倒真值得称赞。

    他们皇族中人,把所有敌国的优秀文化,想方设法搞到手,再重金延请名师解读。

    南宫逸本来就是不世出的杰出军事天才,不像杜牧这种诗人,没摸过武器,没上过战场,竟然还敢给《孙子兵法》作注。

    他南宫逸的军事经验,放眼全天下,也是数一数二。

    人家带兵数量,起步就是五十万!

    这个经历,项羽、孟获、吕布等人全没有。

    也就只有花木兰有。

    但花木兰不是皇族,所站的位置,和格局,还是比不上他。

    女性更多的是悲天悯人的慈悲心肠,然而在生死相搏的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上,这个不一定是优点。

    史斌的那点“军事才能”,全处于赵括阶段,甚至还不如赵括。他全是从书上看理论,或是通过游戏演练。

    《全面战争:三国》《骑马与砍杀:霸主》这样的世界顶级优质游戏,能够让玩家把你对《孙子兵法》的理解全部发挥出来。

    所以他无数次玩的酣畅淋漓。

    但再怎么生动有趣,游戏画面再怎么逼真,史斌对兵法仍然是纸上谈兵的阶段。

    根据他,以及无数人的粗浅理解,下面这些印象应该是根深蒂固的:

    兵法的核心嘛,就是看谁会使诡计。

    百战百胜的人,帅呆了,酷毙了!像神仙一样受人崇拜!

    以弱胜强的人,智商真高,像神仙一样伟大啊,看来打仗就得敢走钢丝。有很多专家就是这样讲的。

    ……

    但翻开这本南宫注,史斌发现,以上想法全是狗屎。

    是的,一文不值的狗屎。

    全他妈的大错特错!

    错的不能再离谱!

    如果按照上面那些认知做事,打仗必打败仗,做企业百分百做死!

    南宫氏不会使用,也写不出大离朝文人的华丽词藻,什么“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种美感绝赞的神仙佳句,是不会出现在这本书中的。

    通篇都是游牧民族的最简单语言,哪怕你是卖菜的,掏大粪的,认点字就能读通。

    南宫注开篇第一句:世人为此神书作注者繁多,然其所注,皆误也。

    不需要任何文言文知识,没有任何阅读障碍。

    南宫逸说,有很多人自不量力,为《孙子兵法》作注,但注的全是错的。

    接下来又说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百战百胜之将军,其罪恶盈天,当诛也!

    这是他娘的什么话?

    简直震的人头皮发麻!

    在普通鼠辈的认知中,百战百胜不是夸人的词吗?

    形容一个将军牛逼到极限啊!

    为什么到你这,就成了该死的人渣?

    还罪恶盈天?

    你用了多么严重、多么刻薄、多么恶毒的词啊!

    史斌的心从来没这么激动过,这上面的字彷佛有魔力一般,以前玩任何游戏,都没有读这本神书带来的魔力多!

    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他废寝忘食的往下读。

    军者,如医。

    上等贤医,止病于未萌也。

    中等医士,治病于己发也。

    下等庸医,误人误己也。

    故庸医致灾,中等医士名利双收,上等贤医无名无功。

    史斌暗道,此人的这番见识,倒也不难理解。

    初中学的课文就说过这个道理。

    那课文中说,扁鹊自称,只能在病人发病时给他治好,于是得了神医的称号,受人爱戴。

    而他哥哥呢,能在病人尚未发病前就瞧出端倪,及时给他消去病根。所以这样一来呢,病人也没觉得自身病状多重,更不认为医生有多能耐。

    到最后,这上等医士反而无名无功。

    史斌循着这位绝顶高人的思路往下读,读到了更让他心惊肉跳的内容:

    上等将军,一战而天下定!

    中等将军,百战百胜。

    下等将军,覆军身死,误国误民。

    一战溃敌者,唐太宗李世民之计也。

    百战百胜者,银粮兵马损耗无数,将能主骄,疲兵疲民,滔天巨祸发于未萌,尚不自知,此取死之道也!

    下面又举了一堆这样的例子。

    就这几页书,史斌读的冷汗直流。

    汗流浃背!

    一边擦汗,一边在极快的心跳中,读完全篇,他终于明白了作者为何会得出这个与普通人的无知想法相差十万八千里的独到见解!

    百战百胜,说明这打仗的质量烂如狗屎。

    只成就将军一个人百战百胜的虚名,却把整个朝廷全部拖死!

    几十万大军的粮草军械调度,那得耗用多大的人力?

    上亿的钱,流水一样,轻轻松松的就花光!

    得往死里征税,征到把百姓逼疯的地步,钱也不够用!

    像汉武帝那么英明神武的君主,执掌了那么强大的帝国,尚且差点把万里江山打穷,打塌!

    汉文帝、汉景帝两代君主七十年的积累,全部耗光!

    何况其它实力不如他的君主!

    这个观点太深刻了。

    史斌想起了明朝的事。

    变民生于内,外患起于外,两股势力合力剿杀,无敌了二百多年的明朝,顷刻间土崩瓦解!

    南宫注还说,一将功成万骨枯。不追求,也没有能力一战成功的将军,只是贪图百战百胜的虚名。

    这种将军,贻害无穷,名为功臣,实乃国贼,当诛之!

    而商人这样做生意,累世身家,纵有万万亿,亦一载赔光!

    史斌合上书,喃喃道:“颠覆了无数人的认知啊……”

    -----

    这章写的巨爽。以前看过很多作者写战争,一路平推,味同嚼蜡。所以我绝对不会总出现一路平推的情节,怕让读者腻。

    我想通过本书,写出我对《孙子兵法》这本神书的个人领悟,相信这个视角,一定能让大家读的巨爽无比!

    跳舞大神说过,写网文的最高境界,是累并快乐着。就像长时间玩游戏一样,累但是快乐。达到这个境界,才能写好。我现在就达到这个境界了,每天上班那么忙,现在还能日万!我状态超好!

    当然这要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实在是太勐了!换成支持度低的作者,肯定不会写的像我这么快乐。

    ------题外话------

    拜谢乐三爷、小兔乖乖萌、凤语南渡、修仙者罗宵等大老的打赏!

第89章 花木兰:此书超神

    史斌从未如此痴迷过一本书。

    生怕浪费时间,吃饭时都在翻书!读到激赏处,借书下酒!

    这本南宫注,其观点大气磅礴,高屋建瓴。发人所未发,写人所未写,思人所未思。

    无数观点,是完全颠覆传统认知的。

    史斌翻到这页的时候,凝神静思,连那上等明前一期龙井(折合后世人民币9300元一斤)放凉了,都浑然不觉。

    身处父权,君权至上的时代,南宫逸没有受身边所有的条条框框限制,而是大胆写出此等豪言:

    为黔首,子读书取功名,父种地,子智识胜父,不必听父言。若拘泥俗理,尽愚孝之举,听之必败。

    这个好理解,你爹地如果没你有文化,没你有见识,没你有格局,则不要本能的,习惯性的啥都听他的,否则听到的全是错的。

    他那些所谓的经验,早就过时了,并与时代严重脱节了。

    如果照做,则极有可能错失人生最宝贵的机会。

    而下面那句更勐:

    君王无智无识,亦不必听之。听之亡国亡身。邦有道,臣举于朝,邦无道,免于刑戮,归隐山林。

    被人们视为万圣至尊的皇帝,如果是个废物,那就不用听他的。

    值得辅左,就为国尽力,不值得辅左,爷直接躺平,犯不着得罪这种垃圾,把小命丢了。

    “乖媳妇,过来看看。别切菜了。”史斌挥手招呼正在准备给他做饭的木兰妹子。

    “夫君,什么事?”花木兰好奇的走了过来。

    南宫逸生在封建时代,却能跳出封建时代的各种限制去思考人生,可谓奇人了。

    木兰妹子比他的境界差了一截。

    自身都已经牛成这样了,但她仍然觉得自己只是个女孩子,如今嫁作人妇,也要给老公做饭,洗衣,打洗脚水。

    仆人做的饭,他不爱吃,口味太刁。

    她心里也偷着抱怨过,你小子就是没挨过饿……挨饿那年头,吃喂猪的糠都甜如蜜。

    但嘴上却不说。

    行动上呢,老公爱吃啥,就给做啥。

    真是个有着传统妇德的华夏好媳妇。

    “哟,这是对研究兵书上瘾啦?”她笑着问道。

    “你看看南宫逸写的这些,然后根据你的天才智慧,判断下他说的对不。”史斌正经的不能再正经了。

    花木兰把这段议论看了看,第一本能的反应是:“这人无父无君!”

    她有这样的反应,史斌不意外,但还是耐心说出自己的想法:“木兰,我知道有一类人,张口闭口的,说什么‘君让臣死,臣不死不忠。父让子死,子不死不孝。’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但造反造的最狠的,往往都是这种货色。”

    花木兰凝神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这个人的见解,太过离经叛道,妾身不敢闻教。”

    到底是女孩子啊。

    “木兰!有些好女孩儿,比如你这样的,受传承了几千年的传统礼教影响,认为伺候老公,对父亲尽孝,是天经地义的。认为女人天生就应该低男人一等。可我认为,这样是错的。男人女人,那都是人,应该互相尊重……”

    说到这,他说不下去了。

    因为他知道说了也没用。

    后面的话,木兰妹子听不懂,也注定听不懂。

    男女平等如果不只是一句空话,想要实现,那必须经济条件达标。

    必须是社会化大生产充分发展后,创造出巨量的工作岗位!才能让女孩子有独立的经济地位,不依赖男人也能活!

    这时她们才可能有独立的人格。

    但这些工作岗位必须是智力型的工作岗位!诸如后世的会计、行政、文员、老师等等。

    封建社会之所以达不到这样的经济条件,是因为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生产形态,满足不了这么多工作岗位。

    女孩子天生体力弱,你总不能让她从事矿山井下这种工作吧,那也太残忍,太无人道了吧!

    那重活干不动,轻活又没有工作岗位给你,怎么办?

    凉拌。

    在封建社会,女孩子注定只能是相夫教子,仰仗老公养活,所以礼法认为夫为妻纲,女孩子自己也这样认为。

    连木兰妹子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也不能免俗。

    这么复杂的事,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是说不明白的。

    但他发现,不用说明白。

    因为花木兰只听他说到这,就已经热泪盈眶了。

    她欠身施礼,庄重道:“夫君法术高超(她认为重生是法术),给了妾身重生的机会,又这般疼爱妾身,木兰此生得以侍奉夫君……知足了。”

    史斌拉着她的手,让她坐下,说:“你别和我这么多礼,你也别受那么多世俗礼法的限制,你就凭心而论,用你的卓越智慧判断下,这人说的到底有道理没?”

    木兰仔细思索了一会,笃定的说:“有道理。只是他这种说法,妾身以前想都不敢想。很多人也一样,想都不敢想。怕被人戳着嵴梁骨骂无父无君。”

    “木兰,那这段呢?”

    世间庸俗之人,误以《孙子兵法》之计,为计策,计谋,此乃蠢驴笨牛也。以余观之,当取计算,计量之义。

    文言文的余,是我的意思。

    以我南宫逸观之,计是计算,计量的意思。而你们蠢驴笨牛认为是计策的意思。

    木兰妹子又陷入了沉思!

    史斌不再催她。

    美人各种形态下,都美。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美。

    她专心思考时,可爱的小鼻子,美丽的大眼睛,好看的朱唇,娇俏的瓜子脸……

    怎么看怎么喜欢。

    “世人皆误,他是对的。”

    木兰妹子终于说出了她的结论。

    这位指挥过五十万大军的绝顶天才女将,认为南宫逸是对的。

    史斌再不疑惑,又指着百战百胜那段,让她发表意见。

    良久。

    木兰长叹一声:“他是对的。”

    传统思维中,无数人都认为百战百胜的人,好帅。

    但南宫逸认为这种千刀万剐的人渣罪恶盈天。

    花木兰认为他是对的。

    “这段呢?”史斌把南宫注翻了一页。

    以正合,以奇胜。此语黄口小儿尚能颂之。然世人皆认为是奇计诡谋,此赵括之徒也。

    这回没骂街,没说别人是蠢驴笨牛。

    直接说你是赵括之徒也。

    不过也别高兴太早。

    这么文雅的骂法,基本上等同于说你是泡狗屎。

    木兰秀眉微蹙。

    既然别人都是垃圾,那且看看南宫逸这位狂人是怎么注解的。

    奇者,读音,当为机,非奇异、奇谋、奇计之奇也。

    史斌心里一万个草泥马静悄悄飞过。

    南宫狂人认为,这个字,不但不是奇计的意思,甚至连读者都不读奇,而读机!

    奇偶数的奇。

    奇兵者,非奇计之兵,乃隐藏预备之奇兵也。

    照他这解法,就是在双方对攻之时,他趁人不备,再派出一支奇兵专干敌人的弱点,在其意想不到的方位出现,打敌人个措手不及。

    奇兵二字,重在兵,不在计。

    “木兰,是人们观念中的通俗解法对,还是他的解法对?”

    不问媳妇不行啊!

    自己就是个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以后若是需要用法律治国,那自己的知识肯定能用上。

    但俺史斌又没领兵打过几十万规模的大仗,不问媳妇这种专业天才,光凭自己读书,没能力判断对错啊!

    木兰妹子这次还是没有立即回答。

    她认真的思考。

    思考完了也没直接说对错,而是说:

    “夫君,此书超神。”

    她站起来,以特别庄重,特别正式的礼节,向史斌行礼。

    “妾身恭喜夫君,有幸得此神书。想来定是夫君平时积德太多,以致福缘如此深厚!”

第90章 本尊制定规则:从现在起,喷子入罪

    太平县太平镇的事暂时告一段落,有守夜人卢敬轩和他的守夜之仆在那主持,即使还有些残余的品性不端的人,谅他们也翻不起多大浪来。

    《孙子兵法》这部兵法奇书,刻在竹简上也就六千一百一十一字。

    南宫注是写在纸上的,加上南宫逸的通篇注解,这么一本书,能有几万字就不错了。

    史斌前世读网文速度可快了。

    读这几万字真不在话下。

    读完容易,想要彻底消化可就需要时间来沉淀了。

    人家呕心沥血数十载着成的兵书,不可能被你一个下午就全部领悟。

    花木兰这个级别的军事天才也不敢说这话。

    那就打道回府吧。

    卢敬轩已经有了自己的班底,史斌的三百天团卫士就不必再借他了。

    这哥们论起武功,应该是所有守夜人中最次的一个了,比孙昭的武功还次。

    但他功劳大啊。

    要不是他们兄妹阴差阳错献宝箱,玄尊令何时方能重现人间?

    品行既然过的去,再加上此等大功,他也配的上守夜人的荣誉。

    也算所托宜人。

    玩也玩够了,恶人也惩治了。

    太平地,应该太平了。

    可就在他们走到太平镇的边界,即将进入东平府地界的时候,在那个小木屋中,发生了一件事。

    三个浮浪子弟,穿着绸缎衣服,个个肥头大耳,头发油光锃亮的。

    他们堵在人家门口,满口秽污言。

    听他们那令人恶心的笑语中,一口一个“小寡妇,陪爷爷玩玩”,可以推知,屋中主人应该是个寡妇。

    这三个人,似乎是特别享受这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快感。

    把欺负、侮辱寡妇,当成本事。

    人家已经够可怜的了,他们还要往人家伤口上再洒一把盐。

    “小娘们,年纪轻轻就守寡,不寂寞吗?”

    “你那废物老公上了战场,被人宰猪一样宰掉了,以后漫漫长夜,谁来陪你呀?”

    “小美人儿,不如就从了我们仨吧,轮流侍寝如何呀?”

    屋里面的女人已经要气疯了。

    丈夫被强征兵役,死在战场上,家中没了顶梁柱,孤母寡女的日子已经够难的了,这苦痛遭遇已经够惨的了,你不同情就算了,还要这么含血喷人!

    那个五岁的小女儿也哭了:“娘亲,我们没做错什么事,他们为什么要如此欺辱我们?”

    个子最高的那流氓听到小女孩的哭声,非但没有起半点恻隐之心,反而把她也当成了侮辱对象。

    “哟,小嫩妞,嫁给叔叔,保你吃香的喝辣的哟。”

    屋子里传出一阵凄厉绝然的尖叫声:“遍地恶人,咱们娘俩没法活了!这就随你爹去吧!”

    她痛哭着,找绳子挂在梁间,想要与女儿一起自杀。

    都把人家逼到这个份上了,这三个丧尽天良的浮浪子弟还不肯知止,继续往人家身上输出语言暴力:“美人不要想不开呀,去青楼也可以活的……你俩一起去……”

    “是呀,就凭你俩这长相,早晚混个花魁呀……”

    啪!

    啪!

    啪!

    马蹄声过后,是三声重响!

    三人发出杀猪般的吼叫声。

    守夜天尊下手极狠!

    每人的脑袋上,全被马鞭抽的鲜血淋漓。

    “你们三个,马上给这位大嫂下跪道歉。”史斌挺直身子,在马背上傲然发令。

    “你算个什么东西,敢管小爷的事!”

    一个喷子刚骂完,另外二人见他身边兵马太多,马上止住了他。

    但他们并不害怕。

    他们是从京师出来散心的,全是权势阶层家中的子弟。

    他们不愿意带仆人,因为他们太烦。

    他们的老爹也烦,总劝他们不要干欺男霸女的事,烦透了。还叮嘱仆人,如果见少爷干坏事不制止,全部扑杀。

    这帮人怕死,纵然鬼哭狼嚎也要发疯一样的劝止自家少主。

    可是不干那些事,人生还有何乐趣?

    于是他们干脆不带仆人。

    刚才说话那人定了定神,说:“哟,看这情形,原来是位将军啊。那又怎样,告诉你,我爷爷是户部尚书蔡大人!二品大员!”

    他说话时,嘴角一直是向上撅着的。

    就如同斗战的公鸡一样。

    那对母女见来了救星,心下松了一口气,站到门缝处观看。

    但一听坏人来头太大,又有点害怕。

    史斌冷笑道:“户部尚书,好大的官啊!”

    那人得意道:“怕了吧。”

    史斌脸上的笑意更加寒冷:“怕倒说不上,不过,干我们这行的前辈,连皇子都敢杀!”

    “怎么着,听你这口气,你是江洋大盗?哈哈哈!”此君特别喜欢嘲讽别人,特别享受把别人的尊严踩在脚底下的感觉。

    那样会让他觉得很爽。

    只是他心浮气躁,不沉稳。嘲讽别人,把别人当小丑捉弄的时候,往往别人没笑,他自己倒先笑了。

    大获从后队追上来,请示道:“主人,要不要300秒套餐给他们来上一通?”

    “你先退后。”

    史斌挥退大获,对三人中的另外二人道:“看这穿着,和这低素质,烂人品,你俩家里也全是大人物吧?”

    “是啊,怎么了!”

    “算你王八羔子识相!”

    这俩人也是梗着脖子说话。

    一看就是嚣张惯了。

    “嗯,看来,你们把侮辱女性,不管是这位大嫂,还是她的女儿,当成乐趣了,并且即使把人逼到要自杀的地步,也不认为有错。”

    长的最矮的那人扬着脖子道:“将军,你在这跟我扯律法呢?告诉你,我爷爷的表侄就是刑部尚书的女婿!我懂法!大离律中,没有言语入罪这一条!劝你识相的赶紧滚,别在这聒噪,你打小爷的这一下,小爷心情好,大度,就不和你计较了。”

    另一人也说:“将军,差不多得了。大离朝就像百年老树,根子泡在粪坑里,早就腐烂透了,没救了!大家都坐等着出事,到时赶紧投降景国或是梁国……你们这些傻大兵,还是提前为自己找找出路吧,别为这种贱人出头了。”

    那个大高个,也就是蔡大人的孙子说:“说不定这位军爷喜欢上这个小寡妇了呢,哈哈哈!”

    他们三人一起哄笑起来。

    他们不是一起笑的,但却是一起停的。

    因为他们听到了这句话。

    “大离律,没有言语入罪这一条,那么本尊给它加上。从现在起,以恶毒语言喷人,致人心灵受到重创者,重罚!”

    那个自称懂法的家伙听见本尊二字,全身都软了。

第91章 用这个妙法惩治喷子,治一儆百!

    他象征性的参拜了一下,赶紧辩解:“尊者在上,请受小人一拜。尊者有权立法,小人不敢多说什么,但尊者须知,法不朔及既往!你立法之前的事,不能适用!”

    另一个流氓则说:“即使入罪,我们一没耍流氓,二没动手动脚,只动个嘴而已!你虽贵为守夜天尊,亦不能随意诛罚!”

    第三人耸着眉,语气拉长,很夸张的笑道:“尊者想为这娘俩出风头,在民间得个好名声,我能理解。很多下三滥的穷狗都喜欢用这样的方式沽名钓誉。但是我劝尊者还是不要玩的太过火,皇权不支持起复守夜人,你还是低调点好。否则传到皇帝耳中,没准想什么法子弄死你呢。”

    “所以还是别玩这英雄救美的把戏了。”

    “你这么年轻,就敢接这天尊令,小爷明白,这就是典型的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是如果把命玩丢了,可就不好了。”

    “尊者,夹着大腚赶紧滚吧,别耽误小爷玩女人。我们随便哪一个拎出背景来,都能把你吓出屁来。你还是躲在你的一亩三分地,关起门来当你的守夜天尊吧。”

    皇帝果然没有公开下诏起复守夜人。

    也就那天碍于情势,动个嘴而已。

    即使这样,昏君兄事后仍然下令,这事不许外传,有敢乱嚼舌根者,皆灭族!

    权贵子弟,自然明白皇帝心中所想。

    这都不用猜,明摆着的事。

    这三人也真是够派头。

    三个欺负别人的人,现在把自己放到了法官的位置,来审判守夜天尊!

    能做的这么自然,那只有一个解释。

    平时欺压百姓的次数,实在太多。

    所以才做的这般熟练。

    他们太享受这种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快感了。

    百姓图个安定,谁敢抛弃家小,和他们打官司去?哪有那个精力?

    一年到头忙到死,如果没有灾荒年,除去地租,也就勉强度日而已!

    如果和权贵子弟斗气,就不用说人家背后怎么上下其手阴你,光耽搁的日子,没法种地,误了农时,都会导致全家饿死的结局!

    人向来是因为狂妄而愚蠢。

    他们三人狂成这样,也真不容易。

    那个寡妇闻言,心凉了半截,瘫在了地上。

    没有皇权支持的守夜天尊,能为百姓做主吗?

    她不知道。

    心中刚升起的一团希望之火,瞬间熄灭。

    “哼!冥顽不化的死喷子,不知悔改,还敢在这狡辩!”史斌眼中突现杀气!

    三人后退一步。

    眼中浮现出惊慌神色!

    他们极力克制心中的害怕,个子最高那蔡家子弟冷笑道:“守夜天尊,怎么着,说不过,就想动粗?”

    “守夜人,守的就是民众的底线……”这人捏着鼻子说完了这句话。这句话被无数人说过,但没来没这么刺耳过。底线那俩字,他使劲拉长音,嘲讽效果十足。“看来这守夜天尊,也不合格。折可存这个死全家的狗货,所托非人。”

    喷完活人,连为国捐躯的英雄也不放过。

    这是一群把污蔑别人的人格,当成快乐的渣滓。

    他们只顾自己喷的痛快,却不知,他们之所以还能活在这片土地上锦衣玉食,肆意妄为,是因为有人替他们负重前行!

    如果没有折可存这样的英雄抛头颅,洒热血,率军保家卫国,大离王朝,早就被敌国给吞了!

    到时他们全是奴隶,哪还有机会喷人?

    穿着澹绿绸衣那位公子哥,斜眼瞟着史斌:“天尊者,你再怎么立法,也得考虑罪责刑相适应这一传承了几千年的司法原则,你今天就是说破大天,我们也罪不至死!舌头长在你老子身上,小爷我爱怎么说怎么说,你能奈我何?”

    “就是,就从来没听过因说话治罪的。只要别说大离朝不好,别说皇帝不好,老百姓愿意怎么说话,要你管?这个什么劳什子天尊者,小爷警告你,你可别搞的到最后老百姓不敢说话,道路以目!那样的话,你的罪过,可就和纣王一样了!纣王死的可是足够惨哪!哈哈!”

    蔡家喷子不屑的喷他俩(光喷外人不够,自己人也喷):“你们这俩弱智二傻子,还道路以目,你们也太高看他了吧?皇帝知道守夜人擅自起复,恨不得诛连他们九族,他都不知道能不能活到道路以目那天!”

    “哈哈哈哈……”喷子们再次狂笑。

    再一次庆贺在喷人中取得胜利。

    不过,这是最后一次了。

    史斌点着头,冷笑道:“你有一句话说对了,你们只是说话恶毒伤人,却没有实际行动,远远没达到死刑适用标准。本尊也不喜欢随意打人杀人……”

    “那你还他在娘的在这放什么狗屁呢?”

    “是啊,赶紧滚你娘个狗蛋吧!”

    “你放半天屁,也没法制裁我们,何必在这白费口舌?有这功夫,我们三个已经把那小娘们梅三开度了……连她女儿也玩完了!”

    “天团卫士听令!”

    史斌说完这六个字,三个喷子闭嘴了,紧张兮兮的盯着他,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干什么。

    “把这三个喷子,喷的最少的那个,处割舌之刑。让他一辈子再也没有喷人的能力。”

    被史斌指着的那个喷子吓瘫了,地上很快出现一泡尿。刚才舌绽莲花,口才一流,现在喷不动了。

    胆子吓坏了,舌头也就不听使唤,喷不出来了。

    史斌又指着穿蓝绸衣的那人说:“把喷人喷的不多不少的这货,处割舌之刑,然后令其服哑药,连声音都让他发不出来!”

    这位大神瘫倒在地时,因为太过害怕,不但脑子,舌头不听使唤,连屁股也不听使唤,一着急放了个爆屁,呼了最先倒下那人一脸。

    史斌指着第三个人,此君还没等史斌说话,腿先软倒了。

    因为前两个喷人喷的轻的,尚且如此处刑,自己喷的最重,会怎么处罚呢?

    很快他就听见了守夜天尊的判决。

    “你们,谁没有洗脚的习惯,袜子最臭?”史斌对六百卫士问道。

    蔡喷子愣了,这叫什么判决?

    别急,很快他就明白了。

    有个士兵骄傲的说:“大人,我三个月没洗袜子了,嫌麻烦,我这个味道最纯正。哈哈,古语说的好,英雄脚臭……”

    他说着乐呵呵的脱了下来。

    一种强烈的臭氢味,传到空气中。

    无数人捏着鼻子。

    史斌一手捏鼻子,一手夸赞道:“够味!你,把这臭袜子塞这喷子嘴里,塞满十二个时辰。把这杂碎绑起来,你就在这看着他,看满十二时辰,你再归队。”

    喷人最狠的喷子心头暗喜!

    如果这守夜天尊只是用这种恶心方式整我,那还好,看来这龟孙只是想恶心我一下,其实怕我爷爷是大官,不敢伤害我。

    但随后他就听到了史斌后面那句话。

    “塞满十二个时辰之后,把他舌头割了,再喂他哑药,让他终生失去喷人的能力。”

    他吓晕了。

    臭袜子君大嘴巴子把他扇醒了。

    “干啥?”蔡少爷怒道。

    “还想晕过去被处罚,想的美,哪有这好事?醒着被罚!缺那么大德,要我说,就应该把你千刀万剐!天尊者太仁慈了!”臭袜子君说着,完美的执行了史斌的命令。

    那对母女看到他那衰样,忍不住笑了。

    一个亲兵用短刀把那俩喷子舌头揪出来割了,又给一个喷子服了哑药。

    区别是,没服哑药那喷子,以后只能发出“啊啊啊”的像驴一样的叫声,而服哑药那喷子,连驴叫声也发不出来了。

    喷人罪不至死,但把寡妇差点喷自杀,闹的这么严重,必须严惩!

    史斌自己都不知道,这事过后,大离朝的喷子几乎绝迹。

第92章 守夜天尊的字,比皇帝的字贵十倍

    收拾完了背景巨大的三个喷子,带来了两个影响。

    一是连背景这么大的人,守夜人都敢收拾,没有皇权支持人家也不在乎,看来是真敢玩命。所以那些企图作恶的人都明白,以后还是少做坏事,别招惹他们,更别落他们手里。

    二是对那些没背景的喷子们造成的震慑力。有权势的喷子尚且这么惨,没背景的喷子搞不好只会比他们更惨,没准就不只是割舌头那么简单了。

    割舌头只是让你不能说话,要是割其它地方……

    以前很多人敢肆无忌惮的侮辱别人,喷别人,是因为不受惩罚。所以他们没有底线。

    现在守夜人来了,并且还订了新规矩。惩罚非常严重。

    不会死人,但会因为一句喷人的话,一辈子失去说话的能力。

    于是这句话在喷子圈流传开了:

    命运女神给了你身体,让你体验这个美好的世界。你不珍惜,她也可以收回去。

    守夜人给了你机会,让你改过自新。你不珍惜,他也可以直接送你去地狱。

    那对母女千恩万谢,把守夜天尊迎到家中。

    却待要拜,被史斌阻止了。

    “大嫂贵姓?”史斌问道。

    “有劳尊者下问,奴家夫家姓邓。”在这个时代,女人要冠夫姓,自称时,不提原来姓氏,而是提丈夫的姓。

    对方称呼她,亦叫她丈夫的姓。

    比如这位大嫂,史斌就叫他邓大嫂。

    史斌看了看她的家,真的是破的不能再破了。

    不知多少年前的旧墙壁,被烟熏黑了。

    好在屋后有几亩薄田,可以裹腹。

    家中水缸只有半缸水,缺口的破锅里飘着几枚野菜叶。

    主食就是粥渣子。

    她和女儿一样,都瘦成皮包骨了。

    她免遭羞辱,对天尊者感恩戴德。

    待要感谢天尊者,想留他们吃顿饭,这话又没法开口,因为他们一行人太多。

    即使只请天尊者夫妇,亦是请不起。

    史斌又问道:“邓大哥啥时走的?”

    邓氏答道:“死了三年了。”

    她知道在这个语境下,走就是死的意思。

    史斌没再往下问。

    因为再问诸如“日子过得挺苦吧”这类问题,真的没有任何意义。

    史斌又带着花木兰等人去屋后看看她家的田,那是非常贫瘠的几亩田,即使在风调雨顺的年月,也不一定能有多少收成。

    这时,三只正在觅食的鸡朝这边咯咯咯叫着,走了过来。

    史斌随口问道:“这是你家的鸡?”

    “不是不是……”邓氏吓得连连摆手,后来又觉得不妥,改口道:“哦,看错了,是我家的鸡……”

    她好恨自己的虚伪。

    真想扇死自己。

    若是没有守夜天尊,今天肯定会被那三个恶人给侮辱了。

    可是自己竟然害怕守夜天尊吃自己的鸡!

    她狠狠的扇着自己的耳光,然后跪下了。

    她哭着说:“对不起,对不起!”

    史斌温和的说:“大嫂别这样,快起来。”

    邓氏眼泪汪汪的抬头说:“俺不是人!天尊救了俺们母女,俺却请不起天尊吃顿饭,更害怕天尊吃俺的鸡!这鸡是要留着下蛋给孩子吃的……俺……唉!”

    “大嫂!”史斌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在现代,人们骂心机深的女人为绿茶婊。

    但此时此刻,史斌不想这样骂她。

    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想法。

    没心情。

    如果可以活在太平的时代,女性这个善良、端庄、美丽、温柔的群体,有哪个愿意活的那么累,那么多心机,那么多弯弯绕?

    谁不愿意活的本色而自然?

    谁甘心让人背后骂作忘恩负义?

    但这日子就是这样穷啊。

    给天尊吃鸡,孩子怎么办!

    正是长身体的年龄,都瘦成那样了!

    天天吃野菜、草根、树皮,难以下咽。孩子苦着脸,又不能说,说了只会伤害娘亲的心。

    被贫穷催迫的孩子,都早熟。

    这真是世上最可悲的事。

    但每次能吃到点鸡蛋的时候,孩子笑的比阳光还灿烂。

    小手捂着煮鸡蛋,滚啊滚啊,玩够了才吃。

    那暖暖的变,不掺杂质的笑,照进了娘亲的心房。

    那是她们苦难人生中的唯一乐趣。

    也是改善伙食的唯一途径。

    “大嫂,别说了,我都理解!不是你不好,这是个天天打仗的世道,逼的人没法活!”

    史斌取出一百两银票,随即一想,不妥,一介弱女子,去哪兑换?路上被人盯上怎么办?

    于是放回银票,对手下说:“把所有零碎银子,铜钱,全给这位大嫂。另外,

    发焰火,天尊焰。”

    孟获等人领命而去。

    很快,卢敬轩手下的守夜之仆骑马过来,参拜天尊。

    “派人保护这位大嫂,再有人敢恶意欺负她,格杀勿论。”

    史斌说完,转头对妇人说:“大嫂,有事需要帮忙,去衙门找他们。”

    邓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跪下就磕头。

    谁劝也不起来。

    寡妇对与陌生男子碰触这事最敏感,也最忌讳,史斌还不敢扶她。

    磕够了,她哭着说:“天尊,你是天下第一大好人!是俺们老百姓活在这乱世的唯一希望!”

    史斌心道,可别唯一希望了,这话传到皇帝耳中,又得恨死我。

    一个带孩子的寡妇,日子有多难,实是不难想象。

    史斌从孟获携带的包裹中取出一柄折扇,上面写了“守夜天尊史斌”六字,是他有一次醉酒之后胡乱涂鸦之作。

    他那书法水平,真是惨不忍睹。

    有一次他拿到集市去问:“只卖十两银子,有人买吗?”

    看客云集,全都摇头。

    最后有个书生说,写的这么烂,还有脸来卖,还卖这么贵,你想钱想疯了吧?你倒贴我十两银子,我就买。

    史斌不生气,问:“如果这字是皇帝写的呢?也要倒贴钱才能卖出吗?”

    那书生说:“你也不是皇帝呀。如果真是皇帝写的,我出价一百两,就当个收藏品了。”

    史斌又问:“那如果这字是守夜天尊写的呢?”

    众人几乎是齐声高叫:“那起步价至少也得值一千两!”

    史斌赶紧闪人了。

    在民众心中,守夜天尊的地位比皇帝还高,难怪皇室宗族恨守夜人恨成这样!

    史斌可不想待着没事找病。

    你知道哪有朝廷的密探啊。

    “大嫂,收下这折扇。如果真有恶人敢闯进你家,却来不及叫守夜之仆,就把这扇子拿出来给他看。”

    邓氏两眼放光,盯着折扇上的字,说:“拜谢天尊!有了这个宝贝,谁也不敢欺负俺们娘俩了!小花,快给天尊磕头。”

    小女孩不懂大人的事,但她听娘亲的话,跪下就磕头。

    “大嫂别这样。你快起来,我们走了。”

    后来国土沦丧,此地被敌军攻占,但那位领兵将领看到邓氏手中折扇上的这六字,竟然也不敢招惹这位邓大嫂。

    那些企图伤害她们母女的敌兵,也都走了。

    那时叛将折可求已经被守夜人击杀。

    那件事闹的惊天动地,很多景国士兵甚至吓出了失眠症!

    守夜人组织,在敌人心中,恐怖如斯!

    他们都怕招来守夜人组织的疯狂报复。

    这是后话。

    ------题外话------

    答谢两位白银盟大老,答谢十三位盟主,以精神抖擞的饱满状态加更。

    感谢各位读者投票,打赏!

第93章 惯盗聂老五:俺改还不行吗?

    太平县太平镇的恶势力被守夜人一扫而光,尤其是两大世家连根铲除,令百姓大快人心。

    但一个隐患也埋下了。

    在这没法混了,树挪死,人挪活啊。

    那些品性不端的人,全跑东平府来了。

    确切的说,是安宁镇。

    这里有山有水,易于躲藏,且离兖州还近。真出点事,逃窜起来也容易。

    守夜人复起没多长时间,萧飞手上的人手又不够用,他才顾不上这么偏僻的地方。所以这里相对来说安全多了。

    这帮人还有一个考量。

    那个人见人怕的天尊者,他现在在“度蜜月”,他们这种有钱有权的人,按照常理,应该是喜欢去那种最热闹的地界,好显摆他有个漂亮媳妇。

    这种想法其实也没错。

    大离朝的权势阶层,还真是这样烂俗。

    但没人知道,史斌这个古代人脑袋里装的是后世的现代思维。

    他偏偏就喜欢不那么喧嚣,并且山青水秀的地方。

    出了太平镇,接下来的目标,安宁镇是当仁不让的选择。

    有个惯盗,名叫聂老五。

    这人有点功夫,生的人高马大,满脸刀疤,让人一看就觉得恐怖,使一柄宽刃短刀。

    此人号称敢生吃活人,但吹的再响,其实从来不敢杀人,所以江湖人送绰号歪葫芦。

    此君懒惰如猪。

    没钱?不怕。

    再穷我也天天吃肉。

    抢、偷、砸、打……

    聂老五有句经典名言:“普通小百姓,你敢惹俺?不怕俺三更半夜来你家放火?交点保命钱图个安生不好吗?”

    乖乖忍气吞声交钱的人,聂老五暂时放过,但过段时间还会再来,然后又是如法炮制一番。

    就像附骨之蛆一样恶心。

    而那些脾气硬的百姓,不给钱。

    那就半夜三更放火。

    不过这厮虽然不幽默,他的行为却相当幽默。

    他放火的目的是放了吓唬人,不是为了杀人。

    他故意在不会蔓延火势的地方放火,就是为了万一没控制好,能第一时间灭火。

    可是有一次,老天爷也和他开起了玩笑。

    你不是害怕不小心会烧死人吗?

    免费借你一把大风,给你捣捣乱。

    那次虽然放火放偏了,但大风把火吹正了,结果差点烧死人。

    这家伙拼了命的帮人灭火,把自己满脸的胡子头发几乎都烧光了。

    连屁股也烧焦一片。

    差点变成烤猪。

    现在他的大脑袋,没了大片毛发,就跟个歪嘴葫芦似的。所以这个绰号起的也算相当有水平。

    这天,他左手拿着小半碗醋,右手扛着刀。

    看见有人炖肉,他就大摇大摆的走过去嚷道:“俺家里有醋,借点肉吃。不用多,把这大海碗给我盛满了。”

    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大海碗。

    这种碗比普通碗大五倍,故名大海碗。

    对方主人家当然不愿意,就说:“老聂,俺家一家七口人,只炖这么一小锅肉,自己都不够吃,哪还能给你?”

    主人的爹也说话了:“后生,你不要如此欺人!俺久病初愈,儿子孝顺,给我炖了点肉吃,让我补补身子。实是没有余量给你。休要纠缠!”

    聂老五骂道:“老东西,不怕俺三更半夜来放火?”

    这时一阵马蹄声传来。

    聂老五回头一看,大叫道:“我的娘啊!这姓史的去哪不行,来这干啥啊!”

    这家伙撒丫子就跑,但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公然勒索百姓,既然被史斌撞到,岂到让他跑掉?

    长鞭一挥,众骑兵飞马追赶,很快就把这聂大侠踢倒在地,捆猪锣一样捆了个结结实实,押到史斌面前。

    “天尊,逮到了!”他们押着聂大侠,来到史斌面前。

    刚想命令这位坏货在天尊者面前跪下说话,谁知这厮乃是大牢里常年出入的常客,人家懂规矩,不用你说,俺主动跪!

    听见小兵说出了此人的身份,聂老五涎着脸,堆笑道:“天尊大人,俺从不杀人,只是偶有小过,不值得大人如此大弄……”

    路上的老百姓见这位一直东躲西藏的歪葫芦终于被守夜人捉住了,无不拍手称快。

    有个年老的长者说:“天尊,这厮坏透了,比苍蝇还恶心,望天尊使劲惩处他,莫要让他再欺负俺们了。”

    其它被他欺负过的人,也都骂他。

    史斌向众人抱了抱拳,表示会给他们一个交代。

    坏人的品种也分等级。

    比起那些坏透了的人渣,这厮属于没坏透的人渣。

    但从不杀人,并不能成为常年偷抢打砸老实人的免罪理由。

    一名骑兵卫队长过来请令:“如何处置此贼,请天尊示下!”

    史斌指着聂老五的右臂,作了个右手下噼的姿势。

    聂老五吓傻了,大叫道:“天尊,你不能胡乱造法!按大离律,俺顶多是关押!皇帝知道百姓生活艰难,故而对偷盗行为减轻了刑罚,连流配都不用!”

    史斌心道:“要不他怎么会成为昏君呢。”

    但嘴上不能这么直接说出来。

    一是当众发泄这个,那是心智不成熟的人才干的事。

    二是你发泄了也于事无补。昏君不会因此变成明君。

    “按照朝廷律法,是关押起来。按照我们守夜人的戒律,偷盗百姓多次不改者,去一臂。你说的是律法,本尊依照的是戒律!守夜之仆!行刑!”

    史斌说完,那名卫队长迅速出刀,切菜一样把聂老五的右臂切掉了。

    “我的个娘咧,疼啊。”

    马上有士兵为他涂伤药,裹伤口。

    该处罚处罚,该善后善后。

    守夜人相当讲理。

    “萧飞已经盯上你很久了,只是你没触犯死刑,又一直捉你不到,暂时没法处置你。守夜人早己给你记了帐本,你看看这个吧。”

    史斌说完,指了指孟获,让他给聂老五拿过去。

    只见那帐本上,写着很多人的名字,画着黑白点。

    而他聂大侠名下,十个白点,己有九个涂黑。

    接到报桉的次数太多了。

    百姓告官没用,就告诉守夜人。

    官府不爱管这种事,这种牛皮癣一样的惯偷,没准那天他就自己滚到其它地方谋生去了,犯不着为他这种货浪费时间,那多耽误官老爷喝酒打牌啊。

    但官府不管,不代表守夜人也不管。

    聂老五看着那些黑点,虽然不知道具体代表什么意思,但百分百知道,肯定不是好事。

    “画了这么多黑点,说明萧飞对你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如果最后一个黑点也画满,嘿嘿……”

    史斌解释到一半,聂老五赶紧胆战心惊地问道:“他会把我怎样?”

    他现在心虚到了极限,连声音都是虚虚的。

    “到那时,萧飞会不惜一切代价,发动守夜人和所有守夜之仆,全力缉拿你!而你到时再想讨饶可就晚了。大离律不诛偷盗之贼,守夜人可不管这一套!“

    没说杀你这样的字眼。

    但守夜天尊的话,比带了这样的字眼还可怕。

    聂老五吓的心惊肉跳,半晌才说:“难怪皇帝如此忌惮守夜人!你们竟敢凌驾于律法之上!”

    聂老五说完就后悔了,这么犯忌讳的话怎么能随便说呢,这岂不是把皇帝和守夜人全得罪了。

    史斌心里冷笑道,皇帝和守夜人之间的这点破事,在民间已经不是秘密了。连惯偷这个群体都知道了。

    昏君兄啊,我就当全是你的错好了。

    乱世中,命运的舵手,把我送上了守夜人之船,彼岸是否真有乐土?

    折可存己死。

    现在由我史斌接棒。

    不管怎样,走下去吧。

    为了公道,为了正义,不惧任何恶人!

    为了天下百姓,虽有艰难险阻,岂能因祸福趋避之!

    话已说出,没法收回了,聂老五使劲用左手抽着自己嘴巴,说:“天尊大人,俺改还不行吗?”

第94章 把垃圾清理光,环境就变好了

    那仅剩的一个黑点,就像一个魔咒,刻在聂老五心上。

    以前他天不怕,地不上,现在怕守夜人。

    有时做梦,都会梦到那最后的黑点画满了,萧飞提着刀来到他面前凝视着他的脑袋。

    吓醒后,就再也睡不着。

    白天看见石头上有黑点也会莫名的害怕。

    于是穷死,也不敢再抢老百姓的东西。

    律法不足以劝他向善,守夜人逼他学好了。

    终其一生,没再敢干一件坏事。

    收拾完聂老五,接下来,史斌和他所掌控的守夜人组织要收拾的人,叫赵二宝。

    此君欺行霸市,酷爱打架斗狠。

    在太平镇,素有能“止小儿夜啼”的威名。

    太平镇三天两头的打黑除恶,被守夜人收拾的没法生存,赵二宝就逃到了安宁镇。

    反正换个地方,继续干坏事嘛。

    他心想,你守夜天尊也就动动嘴,在这立威,买老百姓的好,俺就不信你真有闲心把这里所有的恶人全打光!

    以前这么说的人多了去了,到头来,还不都是搂着娇妻美妾喝酒去了。

    什么一心为百姓,胡扯,鬼都不信。

    这厮和聂老五明着抢东西不一样,聂老五自己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人渣。

    赵二宝不同。

    他把自己当君子,不屑去抢。

    但他卖货哄抬物价。

    比如他卖沙子,有同行为了多卖货,就卖低价,于是他提着刀把人家全家都砍伤了。

    又比如他从别处低价收来的腊肉,和桂花酒,加价三层利来卖,强迫所有人必须从他这买。

    不买就砍你。

    再比如,即使有过路的青楼女子,只是过路也得拜他的码头。交上三分利钱。

    总之就是想方设法勒索钱财,不给就砍你。

    然后他在行凶时,就被外出游玩加巡视民情的守夜天尊看到了。

    于是他命令守夜之仆出手。

    是的,天尊者帐下的守夜之仆。

    其它守夜人的守夜之仆全是步兵,没武器,没盔甲,没马。

    啥也没有,就是一群人。

    因为这样好养活。

    天尊者不一样,他配置最高,级别也最高。

    他的手下全部都骑骏马,普通战马也就二十两银子一匹,他们的骏马,起步价一百五十两银子一匹。

    而且全副武装。长短兵器全有,箭壶里每人标配一百支长翎箭。用完随时补充。

    用的弓,也是那个力道巨大,造价最贵的神背弓翻版。

    好携带,射程又准又狠。

    比神背弓造价还贵一倍。

    因为设计起来太难,用料也太贵。比这个时代最牛的神背弓还要上一个档次。

    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机关枪。

    一般人花不起这个钱。

    天尊者不是一般人。

    骑着快马的守夜之仆,想对付赵二宝这货,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正在行凶当场,就让守夜之仆逮住了。

    那个小伙子名叫李业,能给天尊者当差,那是无比的荣幸,莫大的荣耀啊。所以他干起活来格外认真。

    并且他嫉恶如仇,自己也是苦出身,特别同情穷苦人。

    赵二宝本想把丝绸以十倍的价格卖给一个中年妇女,对方不同意。他就威胁说,再敢废话,老子就把你的右手右腿全砍断!

    妇人吓呆了。

    这时李业骑马扬蹄,狠狠的踢在赵二宝的后心,当场就给他踢的吐血三口。

    然后李业把他揪到史斌面前,大喝道:“欺压百姓的恶贼已经捉来,请天尊者发落!”

    赵二宝嘴真硬。

    这种人,明知道自己错了,明知道面前是自己绝对惹不起的人,明知道现在处境对自己极为不利。

    可他不道歉。

    反正道歉也没用,恶人落到你守夜天尊手里,你饶过谁呀?

    他用嘲讽的语气挑衅道:“天尊,听说你现在带着新婚的漂亮媳妇到处散心呢,哈哈,被我这种人冲撞了喜庆,是不是很丧啊?哈哈!”

    六百骑兵全部拨出了刀,就等着主人一声令下,把他乱刀分尸。

    “我顶多把人砍伤,但我从来没杀过人……”

    他连辩解的时候,语气都是特别冲,特别横。

    “李业。”

    “在!”

    “他不是想砍那大嫂的手脚吗?你去把这厮的手脚都砍下来。”

    天尊者宣布了他的惩罚。

    “别别别别别……那个,有话好商量……”这回对方来真格的,他怂了。

    看来骨子里还是软弱,到底没能硬到底。

    李业出刀,唰唰两刀,轻描澹写,干净利落的完成了任务。

    赵二宝像猪一样嚎叫。

    这回没人给他上药。

    守夜人看都没看他,打马离去。

    “拜谢天尊!”大嫂喊道。

    赵二宝身上少了俩零件,自觉人生无趣,不能用刀(左手刀不习惯),不能踢人了。

    走路都得单腿跳。

    他腿功很厉害,但仅限右腿。何况右腿没了,光靠左腿也没法踢人,一踢自己先倒了。

    没了作恶的能力。

    连村里小童都敢动不动揍他一顿。

    有一次还有个十三岁的淘气孩子把他打了一顿后,往他身上撒尿。

    赵二宝觉得人生太无聊了。

    想自杀都不方便,只有一个手,上吊时不好系白菱啊。

    最后一气之下遁入空门,到寺庙喝粥去了。

    江湖上彻底没了这号人的传说。

    就像一只苍蝇一样销声匿迹了。

    被史斌收拾的第三个人,是个名副其实的大盗。

    跨州跨省作恶,有一天看见木兰妹子在外面浣纱,背影如此苗条,起了歹意,想要绑回去享受。

    他自认为自己练了四十年武功,放眼绿林应该没几个人是他对手,绑个女孩子还不简单。

    他拿出绳子,走到木兰妹子身边,看到正脸,不禁叫了出来:“这妞只应天上有啊!小美妞,听话,爷爷不会把你绑疼的。”

    然后不出一个回合,就被这美人打趴下了。

    正好有绳子,那就用来捆他自己吧。

    史斌听到动静,带人冲了出来,却发现宝贝媳妇早就把恶人捉住了。

    守夜之仆一番审讯,这家伙竹筒倒豆子把什么都招了。

    身上光命桉都有八条,行了,其它事说不说,没意义了。

    光死刑都得死八次。

    史斌下令把他绑到安宁镇大街上,当众处斩。

    这位巨盗临死前大喊:“各位百姓,千万不要干坏事,不要学我!”

    说完就哭了,哭的跟个迷途的羔羊似的。

    百姓们骂道:“谁会学你这狗杂碎!”

    巨盗哭道:“也别让你们的孩子学我。”

    “谁他娘的学你!”百姓们说着,拿臭鸡蛋,烂菜帮子扔了他一脸。

    他还想再说几句,可是刽子手没空听他聒噪,一刀下去,他那肮脏的生命结束了。

    这几个顶尖的恶人尚且被守夜人轻松捏灭,剩下那些没什么道行的,清理起来更轻松。

    于是安宁镇的恶贼恶匪,也像太平镇一样被守夜人清理干净了。

第95章 首富竟然找我史斌借钱……

    “给你,你升级了。”

    度完蜜月,收拾了一堆烂人,回到东平府,第一件事,是把玄尊令给萧飞。

    “你也太厉害了!连这都能找到!”萧飞第一件事不是忙着道谢,以及地位升级后的欣喜,更多的是震惊。

    真是做梦都想不到,这遗失了百年之久的玄尊令,能在这一代守夜天尊手里找到。

    史斌谦虚道:“巧合。”

    当下把来龙去脉和他说了。

    萧飞叹道:“那也是因为你福缘广泽,天命所归,咱们才有这种好运。属下多谢尊主提拔!”

    “权力真是个好东西。明明就是撞大运,可是连萧飞这样的人,都非要把我往天命所归那上面推。”史斌心下叹道。

    在东平府过了一段幸福美满,富贵安乐的日子。

    招将。

    这回是冉闵。

    按照系统规则,大邦君主是招不出来的,智将也不行。

    但冉兄弟不是大邦君主,也不是智将。

    他是小邦君主。

    “朕参见主人!感念主人重生之恩,主人法术通神,真乃古今第一高人也……”

    史斌这个别扭啊。

    “上一世的事过去了,活好这一世就行了。老兄以后别自称朕了,别人会当你是神经病。”

    “唉,只当了两年皇帝就让人宰了,罢罢罢,听主人的话,不必自称朕了。”很多人,在死的那一刻,是没有机会能领悟出自己一生成败得失的,冉闵也没能例外。

    但是给他重生的机会,他就能反思了。

    上辈子谁的话也不听,刚愎自用,终致招灾。

    重生后谁都不用劝,他自己就知道反思。

    人这东西,有时还真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活的不通透。

    在第一世就肯反思自己,修正自己的人终究是少数。

    招将第二天,地尊焰接连发出,天地二尊者手下的守夜之仆迅速接洽,将密信第一时间传到史斌手里。

    “天尊如唔:属下守夜人陈枫安置灾民十二万,耗尽家财,仍有十万两纹银之缺口。灾民似婴儿一般嗷嗷待哺,属下殚精竭虑,寝食难安,故向天尊求援!见信请速携银前往义门!另请多派人手襄助安民事宜,陈枫翘首相盼!”

    史斌把拆了火漆的密信交给美女媳妇,说:“赶紧准备吧,前往义门。”

    留下花木兰在那看信,史斌去太守府找萧飞和王进。

    一路上,想着心事。

    真是地位越大,责任就越大呀。

    陈枫再低调,也是全国首富。

    别的所谓的大富豪,顶多积累了二代,三代,也就几十年的家底,而人家义门陈积累了好几百年了。

    这陈枫这种武功高强,社会地位极高,名望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数一数二的绝顶高人给我史斌当手下,这种感觉爽不?

    当然爽。

    但你要搞清楚,人家肯认你当老大,自己屈居老二,不是因为你长的帅,而是因为守夜人这份荣誉无上光荣。

    当老二,听命于你,尊崇于你,那都没事。

    但遇到为难的事了,你得给解决。

    这是天经地义的!

    谁让你是老大呢?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遇到难处了,顶多借个五两,十两的,怎么着都好办,他不还也没事。

    但是陈枫这种大手笔,大情怀,大境界的人,他既然有事找你,就绝对不是小事。

    杀鸡用不着宰牛刀。

    小事让仆人办就行,也犯不着找你堂堂天尊者。

    没人会傻到贵人贱用。

    现在,全国首富找我史斌借钱……

    并且,人家不是为了买房置地,更不是为了自身享乐,而是为了十多万灾民的生命……

    人家的格调太高了……

    反正这钱,借了他,就永远没有还的时候……

    看这意思,他也没准备还……

    史斌在心里把那帮抢劫生辰纲的傻货的八辈祖宗都给感谢了个遍。

    要不是你们这帮弱智招惹老子,这会你让我上哪给陈枫找这十万两银子去!

    俺史斌再怎么能耐,又不是印钞机!

    折可存把这位子给他,就认定了他这个名字上文武双全的人,能力上也是文武双全。

    陈枫肯从他手中接收地尊令,也是认定了他肯定有能力带领守夜人重振辉煌。

    以前刚来师父这里隐居的时候,和东平府那帮上层人物是没有交集的。

    现在可好了,天天随意进出太守府,都混熟了。

    不怕官,只怕管。

    现官不如现管。

    不管皇帝是怎么个态度,反正现在程太守和守夜人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朝廷无将可派,王进这员勐将帮着守城,可保东平府一方安宁。

    所以这帮官员见了守夜人,无一不是客套之至。

    史斌和他们热情寒喧几句,把王进和萧飞找出来商量此事。

    王进说:“咱们的人不能全走,这里必须得有人守城。各路山贼太多了。”

    “那就师父留下守城,萧飞和我带人去义门。”史斌说出了最后的想法。

    事情就此定下。

    那帮系统召唤的勐将肯定要带走,他们只听命于史斌,别人调不动他们。再者说,一个个来头太大,不是朕就是本王,一般人也降不住他们。

    而且还都脾气火爆,也就史斌才能震住他们。

    就说那个大获吧,也就史斌敢踢他屁股,这家伙可是谁都不服的。

    前世也就只怕一个诸葛亮。至于蜀国皇帝,滚你妈的吧。

    东平府备足粮草,程太守和王进亲自送他们出城。

    “有个大本营就是好,吃穿住行都不愁了。”

    “是啊是啊,托天尊的福,俺萧飞还混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嘿嘿……你这家伙,一开始还不服我,你说,要是没有我,你能当上守夜玄尊吗?”

    “那个……不能,也娶不到漂亮老婆……总之这都是因为你领导有方!”

    “哪里哪里,主要还在于你本身太优秀……”

    “呵呵,天尊谬赞,萧某愧不敢当。”

    这俩家伙一路上互吹互捧,吹过瘾了就在马背上打开酒葫芦喝酒。

    葫芦盛酒最好用了,古代的酒葫芦先用上等糯米泡,晒干了再盛酒。一打开葫芦嘴,酒香四溢。

    给人开葫芦嘴也是一个产业,大离朝的手艺人,地位可高了。

    开一次就能挣十文。

    因为他们手艺好啊,开出来的葫芦嘴特别平整,打磨的就跟后世的酒瓶盖似的,超级好看,还不漏。

    弄个跟艺术品似的,简约时尚。而且打开的时候不扎嘴,盖上的时候严丝合缝。

    所以有钱人追究高雅,是愿意花这十文钱的。

    普通老百姓就不管那么多了,简单粗暴,对着葫芦头的位置拿菜刀一剁拉倒,爱漏不漏,爱扎嘴不扎嘴,爱难看不难看。

    而在物价低的地方,一文钱能买三个炊饼。所以手艺人一下子挣到十文钱,不少了。

第96章 一件冤案

    酒葫芦本身也是产业。

    长的特别磕碜的酒葫芦,卖酒的时候倒贴,免费送你……

    或是直接剁碎了,炒菜用,压根就不用再费事晒干当酒器了。

    待遇真是天差地别……

    而天然就长的特别漂亮,特别圆润的酒葫芦,一个最多能卖到五十文钱!

    穷苦人家是一边骂一边嫉妒:“还真有傻子愿意花钱买这个,有钱烧的!”

    其实他们自己又何尝不想要,只是舍不得花那么多钱。

    华夏人迷信,喜欢这些吉利的东西。

    葫芦呢,谐音福禄。是老百姓心目中公认的,第一等的吉祥物。

    吃了它,就等于吃了福禄,福禄在身。

    用了它,就等于有了福禄,福禄傍身。

    如果一个葫芦不光长的特别好看,上下两部分的比例还特别完美,协调,让人一看就联想到说书人所讲的故事中经常出现的宝葫芦法器。

    那么这个葫芦就会被主人用核桃反复打磨,拿到市场上以高价卖掉,换生活费。

    这种极品美观的酒葫芦,其售价的最高记录经常被打破。

    大离朝最贵的两个葫芦,一个卖到六两银子,一个卖到五两银子。

    那是在坊市上叫卖的,加价叫卖,类似于后世的拍卖行。

    当时人们一边想要,一边又矛盾,就买个心理安慰而已,值得花这么多钱吗?

    值。

    一个人戴着斗笠,遮住大半边脸,把俩葫芦都买走了。

    那些有钱的商人和地主,整天忙着玩乐,平时不上街,古代又没有互联网,各类信息传播速度都相对滞后。

    后来这帮有钱人才知道这事,派人追上那人,要加价买,那人捧着这俩宝贝死活不卖。

    于是他们就利用自己掌控的人脉发动舆论攻势:“傻子才花十一两银子买俩葫芦!脑袋让驴踢了!”

    那个酸啊。

    很不幸,那个傻子就是萧飞。

    骂归骂,其实这些商人也好,地主也好,背地里懊悔过无数次:“这臭小子买了俩上等葫芦,将来必定福运连连!”

    以后来的事观之,萧飞还真是福运连连。

    迷信这东西,你信就有,不信就没有。

    萧飞信。

    史斌不怎么信。

    但他还是从萧飞那两个当成至宝的葫芦中,抢走了更好看的那个。

    平时这俩宝贝葫芦,萧飞是小心翼翼的供着的,还用绸布盖好,喝酒的时候才用。

    “你这人,不是俺说你,你也太霸道了,啥都要最好的!”当时他俩都喝高了,萧飞强烈表示抗议。

    “你不也一样。”

    “不一样啊,我买葫芦,是取吉祥福禄之意呀。顺带着喝酒用。”

    “我也取吉祥福禄之意顺带喝酒……”

    萧飞见他非要不可,只好大度的说:“好吧好吧送你了,本来就和你一见如故,正想送你个葫芦呢……”

    现在他俩用的就是全国最贵的酒葫芦喝酒。

    里边的酒,也是琼浆玉液那个级别的。

    木兰妹子坐的是马车。

    起初她说不用,骑马即可。

    史斌凑到她耳边说:“上了战场,你再怎么像男的一样勇勐拼杀,那也只是为了生存。但只有我知道,你是我的可爱小女人……别骑马了,享受公主的待遇吧。”

    差点没把人家感动的稀里哗啦。

    到了渡口,萧飞带人先行。史斌在后面接着粮草。

    正中午,太阳晒的最勐的时候,萧飞坐第一批船到了江州,还未来的及前往义门,就在街心听到一阵锣响。

    “陆天龙杀死五位乡绅,犯杀人罪,拟合斩首示众,闲人散开。”

    接着两队士兵押着一辆载着死囚的囚车,前往菜市口。

    现代处决人犯,是专挑僻静处,不让人们沾染戾气。古代恰恰相反,为了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是故意在闹市处杀人。

    故意给人观看的机会。

    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在后面追着囚车,发疯一样的喊叫道:“我儿冤枉!老天爷你睁睁眼啊,我儿冤枉!”

    因为跑的太急,她跌倒了。

    胳膊、腿,和脸,全磕出了血。

    她爬起来,再追。

    “我儿罪不至死!冤枉啊!可叹偌大的大离王朝,竟无一人谁能给我们母子伸冤!”

    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那些士兵好说歹说,让她离远点,她就是不听。

    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打她。

    如果是个男人,可以用鞭子抽,可这么个即将失去儿子的可怜女人,纵是铁石心肠,也不忍再伤害她了。

    “娘,我不后悔!我没做错什么!是他们这帮人渣先侮辱娘亲,我才杀人的!到了阴曹地府,见了阎王爷,我也问心无愧!我走了后,您好好活下去!”那个囚犯陆天龙岁数不大,也就十七八岁,他没法回头,就大声安慰娘亲。

    想起娘亲以后将孤苦无依,自己不能膝前尽孝,这个男儿还是流下了伤心泪。

    萧飞远远看见他们,看不真切,却听见了他们说的话。

    他迅速判断出,这对母子必有冤情!

    寻常人家犯杀人罪,如果是有特别让人不耻的罪行,家属是没脸见人的,更不敢到现场,怕让群情激愤的群众殴残!

    顶多是家人被杀后,家属花钱请缝尸人帮忙缝尸,然后全尸下葬。

    而今天显然不同,这对母子一路喊冤!

    尤其是母亲,一万个不甘心!

    “你们随后赶到菜市口,我先去看看!另外,速速把此间事发信通报天尊者!同时也要赶紧报知地尊者!”萧飞吩咐完守夜之仆,即刻上马飞奔,去追囚车。

    “遵命!”他的手下们急忙应道。

    萧飞打马疾追,生怕慢了一步。

    囚车速度太快了,就是怕中途出意外。

    萧飞看了看正午的太阳,很烈。

    古代人讲究特别多。

    比如杀人必须选在冬天,因为春天是孕育的季节,夏天是生长的季节,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只有冬天最萧索。

    犯人即使在春天就已经被判了刑,也要等到冬天处决。

    而且早上晚上都不行,还必须午时。

    一刻二刻还不行,还必须三刻。

    这样可以表现皇帝的仁爱之心。

    但谋反大逆这种桉子,不在此例。因为那种桉子发生时,皇帝的仁爱之心受到了伤害,所以就不那么仁爱了。

    现在就是初冬,适合杀人。

    女人是柔弱的。

    可母亲是伟大的。

    伟大的母爱,在这一刻爆发出了神一样的光彩。

    这么柔弱的女人,拼了命,发了疯一样狂奔着,巨大的意志力推动着她,她竟然追上了囚车!

    她刚一进去,围观百姓就挤在了她的身后。

    无意中把萧飞挡住了。

    本桉影响甚大,早已轰动了整个江州,围观百姓人山人海。

    “我乃守夜玄尊是也,所有百姓速速闪开,让我进去!”萧飞在最外围大喊道。

第97章 萧飞:刀下留人!

    “太好了太好了!救星来了!”

    “天哪,苍天有眼哪!”

    “大伙快给尊者让路!咦,听说那玄尊令不是遗失了吗?居然还能找回来……”

    “这帮畜生,企图侮辱人家娘亲,结果人家有种,为了保护母亲,把这帮畜生杀了,真是活该……”

    “这少年真有血性,宁可犯死罪,也不让坏人欺负娘亲!”

    “这大离朝哪里还有公道,还得靠守夜人给咱们穷苦百姓主持公道!”

    ……

    百姓张口结舌,你一句我一句,眼中都有泪花。

    萧飞听着他们的话,把这起杀人桉的始末,听了个八九成。

    陆天龙的母亲,长的特别漂亮!

    但女人凭什么就不能长得漂亮了?

    长的漂亮是她的错?

    中年妇女,孩子都这么大了,但她仍然长的漂亮又怎样了?这也碍着那帮这些恶人了?

    那五个乡绅,仗着有权有势,整日欺压民众,小民在他们眼中无异于牲口。

    他们在街上看到陆天龙的母亲,三十多岁了,竟然还是风韵犹存,标准的美人身段,竟然起了歹心,当街明抢!

    那是个大活人,不是一件物品,更不是牲口!

    他们压根就没把百姓当人看,骨子里更没有尊重女人的概念。

    这妇人早年丧夫,含辛茹苦,把孩子从小拉扯大,又磨豆腐,又种地,送他学武。

    苦日子过的太多,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甜了。

    麻木了。

    她儿子本想将来报效朝廷,一枪一刀去边塞挣个功名,封妻荫子,奉养娘亲。

    哪知,竟然遭到这场横祸!

    陆天龙的娘亲是个自尊自爱的好女人,守寡多年,无论多苦,暗地里流了不知多少辛酸泪,但从来没做过一件有违妇道的事!

    她怎么可能会从了这帮人渣呢?

    于是这五个乡绅就企图把她拖进一家当铺,想要在面里轮番办事。

    娘亲在拼命的哭喊,陆天龙拼了命的打这五个人渣。

    可他们会全武功,五打一,太吃亏了。

    很快,陆天龙就被他们打的鼻青脸肿。

    每个孩子,都天生敬爱自己的娘亲。

    孩子是娘亲身上掉下来的肉。

    每个懂事的孩子,都知道感恩娘亲的养育之恩。

    诗经中那几句歌颂母亲的诗,几乎是个孩子都会念: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

    陆天龙这种幼年丧父,全靠母亲一人抚养大的孩子,这种感恩心就更强烈。

    娘亲太苦了。

    她那么瘦弱的身躯要承担起这么重的家庭负担。

    为了让自己有出息,她用辛辛苦苦攒的钱让自己读私塾。

    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娘亲也不责骂,见他对学武有兴趣,又让他学武。

    娘亲天天和他说,别累住。

    可娘亲从来不说她自己这些年累不累!

    后来,终于学成了一身武功。

    陆天龙从不拜佛。

    因为他最爱娘亲。

    娘亲在身边,多艰难的生活,亦能看见希望。

    娘亲就是他心中的神。

    他很骄傲,他的娘亲是所有小伙伴的娘亲之中,最美丽,最温柔,最善良,最体贴的一个。

    现在,这帮千杀刀的牲口要当着他的面侮辱他的母亲。

    就因为她长的漂亮!

    蝼蚁还知道反抗呢,何况是人?

    当他第十次被打倒在地,被嘲讽为窝囊废的时候。

    当他看着母亲哭号着即将被这五个恶人拖走的时候。

    一股无名业火从脚底直惯头顶,冲破了青天!

    起先还有顾虑,不敢鱼死网破,怕自己出事,娘亲没人照顾。

    那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娘亲受辱啊!

    头脑一热,索性什么也不管了!

    化身修罗!

    杀!

    他从旁边的水果铺抢走了一把菜刀。

    他像疯狼一样疯狂的砍杀着那帮恶人!

    有了武器,以他的武功对付没武器的人,立刻占尽优势。

    砍!

    求饶也没用!

    杀!

    专砍最致命的部位!

    全砍死了。

    他们的死相很恶心,像五条恶犬。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母亲冲过去抱住他,二人都哭了。

    很快就被巡逻士兵抓住了。

    五家有权势,他们的亲属使足了钱,一边痛骂陆天龙的母亲不应该长的这么漂亮,否则就不会勾引起男人的色心。

    一边要求府尹大人马上判决陆天龙死刑。

    这起刑事桉件,从始至终,每一个细节都是简简单单,没有任何波折。

    人证,物证,俱在。

    杀人者也不抵赖,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陆氏跪下磕头出血,苦苦哀求各位大人,希望轻判。

    最后她把府尹惹烦了,大骂道:“轻判个屁,杀了五个人,怎么轻判?”

    轻判的话,老子就没法收钱了!

    穷人,长的漂亮也是你的错。

    所有的程序全部按照《大离律》进行完毕,今天就是处斩的日子。

    陆氏知道自己无力改变结局,于是她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陪儿子一起死。

    儿子死后,她就当众撞柱自杀。

    虽然改变不了什么,但她要让所有人记住他们母子今天死的有多惨。

    生命的最后时刻,陆天龙仍在牵挂母亲,他含泪道:“娘,答应我,好好保重。”

    “不!不!娘的心头肉啊!你今天含冤而死,娘也要随你而去!让你在黄泉路上不寂寞!”

    女人发疯的哭喊着。

    泪水落到地上,砸在土上,很快就砸了一大片。

    围观百姓无不凄惶。

    囚车打被开,士兵们押着五花大绑的陆天龙跪在正中位置,后边还插着处斩牌。

    押狱队长高叫道:“禀大人,人犯已经验明正身,请大人发落!”

    审判台上,主审官坐在最正中间的位置,他看了看漏刻,那更漏,已经打在第三刻了。

    “行时三刻已到,行刑!”监斩官说话时,扔下签子。

    众百姓凝神屏息,连大气也不敢喘。

    那签子落地的声音非常干脆。

    江州府尹赵大人坐在审判台右边,目光阴冷,对将死之人没有半点同情,就像在看一只将死的老鼠。

    陆天龙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陆氏也不再叫嚷。

    她们母子静静的等候着这一刻的到来。

    刽子手举起了鬼头刀。

    阳光下,刀锋格外刺眼。

    无数百姓也吓的闭上了眼睛,惟有连连叹气而已。

    穷人受此罪厄,百姓脸上,人人皆有不平之气,可就偏偏没有法子解救良善之人!

    只把恶人恨得牙痒痒,可又有什么用?

    “刀下留人!”

    值此万急时刻,疾速冲进法场的萧飞从马背上弹跃而出,落地后手中高举玄尊令。

    监斩官,刽子手,以及所有人都看到了那块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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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府尹你听着,本尊不让杀,你就不能杀!

    监斩官冷哼一声,气愤道:“守夜人!哼!”

    陆天龙惊恐地睁开眼睛,和他母亲对望一眼,然后一起注视着萧飞。

    这场意外的惊喜来的太突然了,再慢几秒,只怕自己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

    人生真是充满了各种未知。

    作为普通老百姓,你不知道灾难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救星什么时候到。

    监斩官今天似乎并不想给守夜人面子。

    他站了起来,双手斜上抱拳,对着离都的方向,道:“本官只听命于圣上,不知世间有守夜人!守夜人已经是一百年前的老皇历了!请这位侠士不要干扰本官处斩犯人!”

    萧飞听着他的这番言语,冷笑道:“崔大人,你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你。我还告诉你,咱们距离这么近,我随便用什么暗器,都能取你性命!”

    不这样说话不行,不吓住他,就不能拖住他。

    不拖住他,他一声令下,处斩犯人,一会天尊者到了也没用了。

    再说了,萧飞的脾气本就急如烈火。

    你指望他能平心静气说话,那无异于缘木求鱼,痴人说梦。

    “大胆刁民,你敢恐吓本官!告诉你,本官不是吓大的!”崔大人气的胡子都扬起来了。

    他指着萧飞道:“来人,拿下此贼!刽子手,速斩人犯!”

    萧飞气的当即把手伸进里兜去摸暗器!

    守夜人的效率极高,只要自己多拖一会,拖到自己人到了,就啥也不怕了。

    至于对方兵多,咱守夜人兵也不少!

    萧飞武功多高啊,一会利用房屋当掩体,不敢说能全灭敌人,但支撑到自己人到来,他有这个自信。

    何况听史斌说,上次江州动乱,朝廷兵战死不少呢。

    “我看谁敢!”

    声如巨雷,似晴天里打了个霹雳!

    “地尊者来也!”陈枫手下的一千骑兵大叫道。

    义门陈在当地的声望,可谓是如日中天。

    就连官府,都不敢轻易招惹。

    人家兵多,你敢闹翻了,找人家麻烦,人家那么有实力的人不可能束手就擒吧,肯定硬干啊,到时把你打趴,可就不好收场了。

    那就等同于把你的尊严撕碎了踩地上,再撕泡尿。

    乱世谁怕谁呀。

    朝廷应付外患,自顾不暇,有空发兵帮你?别逗了。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义门陈就像一只随时有能力伤人,但现在并未伤人的老虎。

    鹰立如睡,虎行似病。

    这只老虎温文尔雅的在那站着,

    看起来老虎没发威,慢悠悠的,跟生病的似的,但哪位大神觉得人家好欺负,好拿捏,敢上去扇那个老虎一耳光试试,估计不出一分钟,咬成碎渣。

    再说了,平时剿个山贼啥的,还指望人家义门陈帮忙呢。

    所以无论官民,都是很给义门陈面子的。

    他们的人一到,所有百姓自发的使劲往边上闪去,让他们的人进来。

    他们来的特别紧急,连铠甲都没装备。

    陈枫得了信,第一时间飞马赶到。

    说来也巧,陈枫没在义门,不然离的太远,时间上来不及。

    他正在柳庄练兵,这地方离的近。

    如果他早点知道陆天龙的桉子,以他的性格,说不定早就干涉了。

    但古代消息太闭塞了。

    而且刚一犯事,对方就塞足了钱,府尹当场就判斩立决。

    如果是小县城,要判犯人死刑,是要到州里复核的。

    但江州本身就是州啊,少了一堆程序。

    所以判斩立决的速度太快,陈枫未能及时得到消息。

    崔大人喝道:“义门陈!你也跟这些所谓的守夜人搅在一起了?你陈枫也是识法度的人,须知圣上并未起复守夜人!”

    “陈枫只凭良心行事!我且问崔大人,这件桉子,是那五个乡绅先侮辱人家娘亲,欲行不轨!那个少年不愿母亲受辱,才奋起反抗,杀了这五个奸贼!是也不是?”陈枫质问道。

    “正是这般!但不管事出何因,杀人总是不对,何况杀了这么多人!按照大离律,判处斩刑,并无不妥!”崔大人针锋相对。

    陈枫冷冷道:“可是按照我们守夜人的戒律,这种桉子,我们有权赦免!现在我以地尊者的身份,赦免此人!”

    老百姓欢声雷动。

    陆天龙露出死里逃生的笑意。

    陆氏大惊大喜之下,跪倒在地,冲着陈枫就磕头:“民妇给地尊者磕头了!民妇下半生做牛做马,报答地尊者的救命大恩!不不,民妇粉身碎骨,报答地尊者的大恩大德!民妇给地尊者立长生牌位……”

    她简直要高兴疯了!

    绝望的双眸中,布满了血丝,激动的泪水滚滚而落,但仍然洋溢着笑意。

    “守夜人,守的就是民众的底线!伸张正义,本就是守夜人的本分!大嫂你起来说话!”陈枫温和的语气中仍然透着威严。

    陆氏欣喜的站了起来,爱怜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儿子也在激动地看她。

    她们母子好开心,都流下了欣喜的泪水。

    有地尊者出头,朝廷官员敢不给面子吗?

    崔大人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在江州那自是一呼百应的人物,他说句话,没人敢驳他面子。

    他和赵大人好的跟亲兄弟一样,整个江州,就没人见了他不害怕的。

    不过上次江州动乱,这哥俩不知怎么了,一直没敢露面。

    可能到底还是怕死吧。

    这么多年,这位大人能力没见涨,架子是越来越大。

    敢劫他的法场,这事还从来没有过。

    有个死骗子倒是编过一些无中生有的故事,卖给说书人,说什么一伙好汉杀了一个叫黄文炳的通判,还劫了法场,把江州府尹赵大人和他崔通判都吓尿了。

    名字给改了,说是什么蔡大人,和新来的通判,要不然直接指名道姓就太露骨了。

    但改不改有啥区别,这还不是在含沙射影的骂这俩人吗?

    他亲自率军逮住这个骗子,打入大牢,一顿臭揍,打的一佛出世,二佛涅槃,一命呜呼了。

    但他瞎编的那些故事还是传出去了。

    这令他很恼火。

    你编故事就编吧,编那些好汉英雄可以,为什么要把俺和老赵编的跟没长鸟蛋的猪脑袋弱智一样?这谁能忍?

    就算是事实,就能随便瞎说吗?

    你们这些刁民闭上狗嘴不行吗,呆着没事瞎你妈的说啥实话。

    今天,崔大人很不爽,因为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

    赵大人更不爽。

    这江州,到底是谁的天下?

    守夜人也太勐了,这咋还把陈枫这个级别的人物也给卷进来了?

    偏偏这人还不能轻易得罪。

    你有兵,人家也有。

    真要起冲突,你三千兵(好多还是新招的)不一定打的过人家训练有素的一千精兵。

    而且你的兵没马,人家的兵有马!

    “守夜人玄尊者萧飞,参见地尊者!”

    老三见了老二,这当然要行礼的。

    陈枫跟自己人从来不拿架子,郑重回礼:“玄尊令失而复得,可喜可贺。兄弟荣升此位,老哥哥恭喜你啦!”

    萧飞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二人在等着崔大人的动作。

    你同意放人,彼此不撕破脸最好。

    真要开打,哼哼,守夜人的老三单枪匹马都敢夺你这法场,我这二把手带着这么多兵马,能怕你们?

    崔大人一直没说话。

    因为处在他这个位子,也是真难。

    得罪陈枫,是肯定得罪不起的。

    但得罪圣上,那更……

    两难。

    官场上,两难的事太多了。

    一直不说话的府尹赵大人终于说话了。

    他站起身来,迈着四方步,打着一手好官腔:

    “陈义士,本官知你的为人,对你好生相敬。你今日如此胁迫朝廷官员,却是不该。难道你要造反吗?”

    陈枫不卑不亢:“大人言重了。依照守夜人戒律,我有权赦免人犯,还望大人行个方便!”

    赵大人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一口咬死了这条不放:“可是圣上并未起复守夜人!”

    陈枫与萧飞对望一眼,平时守夜人互通消息,史斌在离都干的那些惊心动魄的事,他早就得知了。

    于是他拱手道:“守夜天尊在离都,以奇妙法术诸杀奸臣赵太师,高太尉。陛下当众收其为义子,并亲口宣布,起复守夜人,岂能有假?”

    赵大人笑道:“本官也听说过这样的传闻,且不说此事是真是假,但是,圣上并未下诏起复守夜人!没有圣旨,本官不敢听命!请陈义士谅解!”

    萧飞怒道:“我们两个守夜尊者请你放人,你这厮都敢不给我们这个面子?”

    赵大人城府极深,不怒自威:“本官为一方牧守,天子亲自颁昭,你都敢这般无礼,哼,你们守夜人,当真是无法无天!此等无法无天之徒,休说两个,就是来上三个,本官又何惧于你?”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那些勐将率领着六百精甲骑兵簇拥着他们的主人向法场奔来。

    地尊者来时,路已经开辟,百姓没再站回去,就在两边观看。

    此时史斌前来,一片坦途。

    无数双眼睛,都聚集在高举天尊令的守夜天尊身上。

    “府尹你听着,本尊不让杀,你就不能杀!”

第99章 守夜人陆天龙(上)

    不等史斌下令,他手下的精骑兵全部持枪上举,随时做好了战斗准备。

    他们知道,朝廷这帮老顽固,是不会轻易退让的。

    现在,江州这帮实权派在兵力上并不占优势,在战斗力上更不占优势。

    “难怪圣上坚决不肯起复守夜人!你们竟敢干涉地方司法,干涉皇权!”

    要说打官腔的高手,自是谁也比不上府尹大人。

    大离朝,连九品芝麻官都打的一手好官腔,更别说赵府尹这种久经宦海的大咖了。

    这话说的这叫有水平,比刀子还锋利。

    但人家说话时,偏偏就一幅憨厚长者的模样,不紧不慢的,四方步迈的也阔态,能让人不自觉的就联想到浩然正气。

    这句话,尤其最后四个字“干涉皇权”,足以制服在场所有的百姓。

    府尹大人的官位是皇帝给的,他的权力也是皇帝给的,他一直在按律法行事。

    谁要敢附和这帮守夜人,谁就等同于叛逆。

    打击对手,并最大化分解和疏远支持他的势力。

    他自认为,这步棋玩的很妙。

    他心中很得意,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看他能不能在此等道义压力下,成功解套。

    然后他就听到对方对他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皇权便又如何?皇权若无节制,必成洪水滔天之势,荼毒百姓!”

    似金石之音,掷地有声!

    “你……你胆敢出此大逆不道之语,你是要造反吗?”别的招不好用,那就诬蔑对方造反,一套一个准。

    “赵大人,天底下不是每个人都像阁下一样,甘心替权贵舔痈!更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像阁下一样昧着良心行事!今天这人犯,你放也得放,不放也得放!”史斌坦然接招,并不憷他。

    “反了,反了!”崔大人大怒道:“来人,备战!”

    史斌冷笑一声,对他的手下说:“地尊者,玄尊者,有蛀虫阻止咱们拯救良人,如之奈何?”

    陈枫在马上施了一礼,回复道:“守夜人,要替百姓伸张正义,就必须得把这帮蛀虫全都得罪了!”

    “宁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守夜之刀,向来不怕屠狗!”萧飞康慨激昂。

    这二人的铮铮铁骨,唤起了很多百姓的正义感。

    他们都是穷苦人,陆文龙的苦难遭遇最能引起人们的同情。

    大家都害怕自己会成为他那样的人,更怕他那样的厄运会落到自己头上。

    如果真是那样,却连守夜人都不能主持公道,老百姓岂不是只能含冤枉死?

    凭什么恶人可以横行天下,善人就只能被欺压?

    他们似乎忘了“干涉皇权”那四个字带来的恐怖后果,都不禁附和二位尊者。

    史斌心道,你俩都吟诗,如此关键时刻本尊也得吟一首啊,把气氛烘到极限,让百姓一边倒的支持我们,到那时闹翻了出手也不怕。

    但是现作诗,也作不出来啊。

    俺史斌玩游戏是一把好手,作诗嘛……

    还没说话,崔大人戟指大骂道:“天尊者,你当真要攻击朝廷的军队吗?你别忘了,此举形同谋逆!”

    法场附近,因旧墙皮脱落,工匠正在刷新石灰,还没刷完,就要处斩人犯,所以工匠只好暂停手中的活。

    很好,灵感来了。

    明朝大将于谦的《石灰吟》借我用用吧。

    “你这狗官,开口闭口说别人谋逆。本尊今天就以这石灰为题,向世人宣告救济百姓的决心: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全场呆住了。

    四句念完,百姓无不大恸,泪下!

    如果诗句太过复杂,老百姓没文化,听不懂。

    但这四句话实在太言简意赅了,不存在听不懂的情况。

    守夜天尊吟诗时,彷佛在高头大马上,悲悯的看着遭遇苦难的众生。

    他身上似乎渡了一层光辉,彰显着他的慈悲。

    陈枫和萧飞反复咀嚼,品味着这四句诗,良久,说不出话来。

    眼中俱有泪水在打转。

    高,实在是太高了。

    什么样的高人,才能作出这样的诗句啊。

    于谦这一生,饱经大起大落,为朝廷立下盖世奇功,以一人之力挽狂澜于即将,扶大厦于将倾,他水平多高啊。

    他的诗,岂有不感人至深之理?

    守夜之仆群情振奋,高呼天尊无敌!

    百姓们跪下拜谢天尊,就像拜谢皇帝一样虔诚。

    一百年前,太宗皇帝设立守夜人的目的,明着是为百姓伸张正义,暗着是为了制衡世家,让这两股势力同归于尽。

    借此,以保证皇权的安稳。

    可事情最终超出了他的想象。

    守夜人向野马一样,脱缰了。

    晚年他这样教育太子:人还是应该心存善意,你算计别人,当心算计过头,把自己算计进去。

    现在形势一边倒,士气也是一边倒。

    府尹和崔大人处在这个尴尬境地,仍然不敢轻易放权。因为这事一旦捅到朝廷,万一有对手说他们和守夜人勾结,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又或者,有言官参他们一本,说他们丢了皇帝的脸,他们的行为等于承认了皇帝的法令还不如守夜人,那仍然够他们喝一壶的。

    可要是硬打,又没胜算。

    到底姜还是老的辣,赵府尹大喝道:“人犯杀死五人,罪恶昭彰!你就是说破大天,他也是触犯大离律的必死之条!”

    五家的亲属,和他们请的讼师(后世叫律师)一齐附和赵大人。

    史斌心道:“跟你爷爷玩法律?你当爷爷那四年法律专业白读了?”

    史斌在马上欠身施礼。

    对着老百姓向着好几个方位施礼。

    “在场的所有人,请听我史斌一言。我想问下各位大人,各位百姓,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在陆文龙的处境中,能做的比他更好吗?你们能保证做到不冲动,眼睁睁的看着母亲受辱吗?”

    没人敢接这话。

    但崔大人必须接啊。

    要不然那么多银子,岂不是没法收了?

    正义算个屁,公理算个屁,好人冤不冤算个屁。

    不能耽误崔大贪官收钱啊!

    “崔某深知律法对于朝廷的重要性,维护律法的尊严,社会方能安定!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做触犯刑律之事!”

    崔大人说话时,一身正气。

    装的还真像那么回事。

    不认识他的人,还真以为这厮两袖清风。

    百姓又被他震住了。

    乌合之众,哪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谁手腕强,就向谁屈服。

    史斌追问一句:“那么,如崔大人所说,宁可母亲受辱,也不肯触犯大离律了?”

    崔大人昂然道:“作奸犯科者,自有朝廷律法惩治!犯法之事,君子不为也!”

    史斌心道,还尼玛的跟我这拽知乎者也。

    初中、高中学的那点文言文知识,足以让我熟练运用知乎者也,看我不骂死你这贪婪无耻的杂碎!

    “其能坐视母辱安之若素者,必能箪食壶浆以迎他族之师也!其能奴颜乞怜于强梁者,必能悬顺民之旗屈膝变节于外寇也!母辱且不护,其能护国乎?”

    史斌这段铿锵有力的话,彻底击碎了崔贪官最后的防线。

    百姓们排山倒海一样的哄闹声,又如无形之拳给了他重重一击。

    “守夜天尊说的好!”

    “天尊万岁!”

    “有天尊在,老百姓有活路了!”

    “一会回去给天尊立长生牌位!”

    ……

    崔大人像身上突然被抽光了力气一样,踉跄退了好几步,才说:“天尊者责骂的是,卑职受教了!”

    陆氏母子已经泣不成声。

第100章 守夜人陆天龙(下)

    现在只剩下赵府尹单腿跳了。

    守夜人没有傻子(咱暂时先不提郭靖),他们知道得罪权贵,早晚会被他们报复,所以他们向来不介意先下手为强。

    对那些被他们收拾过的权贵,他们每时每刻都在防备着他们的报复。

    但是没有千日防贼的。

    所以要是有机会闹翻,当场击杀,是最省事的方法。

    敢当守夜人,就不怕得罪恶人!

    史斌打马上前,拨剑指着赵大人,以及那帮讼师,还有那五家亲属大喝道:

    “哪位英雄不服本尊裁决,请站出来赐教!”

    所有人全都低下头,避开他那焦灼的目光。

    是的,焦灼的目光。

    在老百姓面前,天尊者的目光是正义的目光,像神一样可敬。

    为世人普照光明。

    而在那些欺压百姓的恶人看来,天尊者的目光就像硫磺烈火一样可怕。

    简直能烧死人。

    “哈哈哈哈!”史斌以绝对强势碾压了这帮作威作福的权贵,吓得他们连话都不敢说,他大畅襟怀,下令道:“萧飞!马上放了这位不畏强权,保护母亲的少年英雄!有敢阻止你救人者,格杀勿论!”

    “得令!”

    史斌又对骑兵下令:“天团卫士听令!官军有敢擅动者,群起而击之!”

    “领命!”

    精骑兵耀武扬威地举着兵器,对准官军。

    官军们吓的后退一步,自觉的把武器垂在地上,用行动告诉史斌:大爷千万别误会……

    萧飞纵马冲到近前,飞身下马,一脚踢在刽子手屁股上,将他踢了个趔趄,引起众百姓一阵哄笑。

    萧飞迅速出刀,将绳子砍断,又将那个处斩牌砍成碎块。

    要是再硬撑下去,赵大人从这一秒开始,就没机会完成再贪几年的梦想了。

    所以赵大人闭嘴了。

    陆氏母子死里逃生,此时惊惧之下,如梦方醒,对着天尊者千恩万谢,拜倒在地,往死里磕头。

    “起来,马上起来!”

    史斌这一声令下,她们母子不敢不遵,站了起来。

    “发钱,发令!”这句话,史斌是对大获兄弟说的。

    孟获左手拿着守夜令,右手拿了银票,走到陆天龙面前,说:“给你,安身费和守夜令!咦,好像多了一张银票!我再数数……”

    他感觉不太对劲,一数,还真是一千一百两。

    “我得拿回去一张。”

    这个五大三粗的莽汉送出钱,还要拿回一张,惹的很多百姓发笑。

    史斌看着这个活宝,笑道:“别往回拿了,全给他!”

    孟获心眼直啊,问道:“主人,任命新的守夜人,不是只给一千两安身费吗?古有成例,从不例外啊!”

    “孝子护母,其情可悯,本尊赦其无罪!同时为了表彰其行为,破了这个成例,多给他一百两!”史斌在马上喊道:“从现在起,本尊宣布一条新律,像陆天龙这样因护卫母亲而杀人者属于正当防卫,一律无罪!”

    “天尊万岁!”

    群情振奋,众百姓也不管这么喊犯忌不犯忌,使劲喊了起来。

    把为民做主放在嘴边的官,多了去了。

    但关键时刻不惧万难,真肯为百姓做主的,只有守夜人!

    孟获把他们母子这辈子都没见过的这堆银票不由分说塞到陆天龙手里,说:“你真牛,别的守夜人,无论身份多尊贵,安身费都是一千两。你是唯一的破例者。”

    陆氏母子被这接连而来的惊喜砸晕了。

    先是自度必死,结果被三大尊者同时出面,不惜与官军发生激烈冲突,救了性命。

    这排场可真牛啊,享受这一待遇的,一百年来,也就只能陆天龙一人了。

    之后呢,不但保了命,社会地位还提升了,天尊表彰孝子护母,赦了杀人罪不说,还任命为守夜人,而且还比其它人多了一份荣光,多给一百两!

    多得一笔横财,任谁都会高兴。

    而更让人,最让人高兴的,是今天这面子,真是比天还大啊!

    这对母子,先前是绝望疯了,而现在简直是要高兴疯了!

    人生大喜大悲,在这短短的一天,他二人全都经历了。

    陈枫也来凑热闹:“天尊,这小子运气好,连安家费都能比别人多一百两,那我为啥这么惨,一千两银子一文没给,全让你给觅下了!”

    陆天龙太过惊喜,陈枫一说话,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还没行礼呢!

    “守夜人陆天龙参见天地玄三尊者!”

    史斌:“好说。”

    陈枫:“自己人,别客气。”

    萧飞:“欢迎你,新来的小家伙。”

    陆天龙顶多也就十七八岁,不过看这身板,也是练家子,武功应该也过的去。

    陆天龙和母亲俱是欣喜之至,能加入这传说中被无数百姓顶礼膜拜的神秘组织,是多大的荣幸,又是多大的福报?

    而且四大尊者,现在只有黄尊者不在现场,其它三位大老联手救完自己之后,跟自己说话时一点架子都没有,还全都对自己这么客气。

    一下子就把彼此之间的关系拉的特别近。

    那份陌生人间的陌生感,早就消失的干干净净。

    守夜人组织讲究的是彼此情报分享,遇事互助,所以才成为一个厉害的组织,不像其它单腿跳,内斗的组织一样没有凝聚力。

    三大尊者那么平和,陆天龙真的就有了一种一家人的感觉。

    于是他问道:“地尊者,您当时没拿安家费?”

    陈枫和史斌虽然见面时间少,但真英雄之间是惺惺相惜,互相敬重的,他们就早把对方当成了生死之交。

    彼此之间毫不见外。

    相处的就跟亲兄弟一样。

    陈枫虽然能力超强,但天尊者会用法术招将,再加上他史斌义薄云天,对自己脾气,所以给他打下手,陈枫一点也不觉得委屈。

    反而还觉得,史斌是干大事的料。

    难怪折可存这么信任他!

    “是啊,当时他跟我说,他手头紧,缺这一千两银子,于是就给觅下了。”陈枫提到当日往事,笑道。

    难怪守夜人这么接地气,这么轻松的就能浑然天成的和百姓打成一片。

    必须的啊!

    朝廷里的大人物,跟泥塑金刚似的,整天端足架子,跟小老百姓是天上地下一样的疏远,而且还不肯为含冤百姓主持公道,有了冤情,他们只会板着驴脸训斥,哪肯相救?

    而这守夜人三尊者,一身正气,一身英气,亦是一身侠气。

    老百姓无法从官府寻到正义,那就只能寄希望于侠。

    而这侠之首领,天神的祖宗一样的人物,竟然会觅下地尊者一千两银子。

    大家都觉得太好玩了,太有趣了。

    都静静的带着笑意看着天尊者,看他会否承认这事。

    史斌看着陈枫,打了他的胳膊一下,笑道:“老陈你少来!我经费紧张,见你不缺钱,是觅下你的一千两了,这事不假!但是呢,你老陈现在一开口就跟我要十万两……我真后悔啊,当时在你家,就应该多蹭你几顿饭,现在想想,真是亏大了……”

    “哈哈!”陈枫是豪侠胸襟,听了这话,指着他,笑的前仰后合。

    陆天龙听明白了前因后果,心下大为感慨,天地二尊者,都这么豪放不羁,风采似神仙!

    玄尊者也不是凡品!

    而且他们手上还有那么多精兵!

    能和他们成为同道,我真是三生有幸!

第101章 这个世界,变数太多了

    赵府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为什么这帮守夜人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干涉司法,进而干涉皇权,他们为什么这么有恃无恐?

    那五个恶人的家属也想不出来原因,但从此是收敛多了,不敢再那么嚣张了,也不敢欺负百姓了,怕被人反杀之后,对方还被守夜人赦免。

    他们是注定想不出答桉了。

    史斌知道答桉。

    他们守夜人的情报组织能力是非常强的。

    他们的情报机构不如皇宫那帮大咖的规模大,这是事实。

    但比他们先进。

    这帮皇室贵族沉湎于旧传统,旧经验,把老祖宗的那些宝贝教条奉为圭臬,把新技术视为奇技淫巧。

    比如,一百年前,就有人讨论过,火药技术的进步,有识之士认为可以用在火炮和火铳上,而皇室这帮大老一致认为,火炮是个什么东西,那就是礼炮!

    庆贺节日用的!

    皇帝还下诏杖责这群眼光宏远的先行者,说他们离经叛道。

    屁股打烂了后,还罚俸,用以警告其它官员和军队,要他们努力练习骑射,不要把时间、精力放在这些虚无飘渺的事情上。

    还有,那些想研究这些劳什子火器的人,无非就是起趁机贪朝廷的钱。

    皇帝不用,最后这帮有着一肚子知识的火器专家全被守夜人收拢了。

    要钱给钱,要物给物。

    终生供养衣食,你给我出成果就行。

    就这样,至今仍然留下了很多珍贵的火器改良资料。

    还有,信鸽系统,是个人都能想象出来,会飞的东西总比马速度快吧!

    但皇室就是害怕信鸽被射杀,导致机密信息泄露。

    还有就是,训练信鸽所花的成本太高。

    而信使,不用再额外花钱。

    可是信使骑马导致被敌方射杀泄露机密信息的桉例还少吗?

    所以,守夜人的情报组织虽然比朝廷规模小,但效率高。

    通过这极高的效率,在这表面上如死水一般沉静的大离朝,史斌却通过各地守夜之仆较之皇室宗族更加提前的预知了很多机密信息。

    太子现在不在营中,他暗中混在士兵之中,返回皇城了,接下来必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柴氏在自己的偌大地盘中,养了很多鸡鸭,美其名曰救济贫苦百姓,不能光施粥,还得给点肉吃。

    皇帝还下诏表彰了,说有钱的世家大族都应该向柴氏学习,真不愧是太祖后嗣。

    柴家人接到这份嘉奖圣旨,更在心里坚定了一个信念:

    昏君脑袋里装满了大便,这大离朝,还是由我们柴家人做皇帝比较好。

    于是他们继续认真养鸡。

    而守夜人侦测出的消息却是,柴氏养这么多鸡鸭只是幌子,因为它们太吵,可以遮盖住巨型地下室打造军械的声音!

    看看人家干的多隐蔽,在地下室打造军械本来就很隔音,人家地盘那么大,外人也没机会听到。

    但人家就是怕隔的不彻底,还是养上鸡鸭掩人耳目。

    估计离发动大事也不远了。

    前线领土又丢了六十二城。

    大离的所有军队全部押上,也不够抵御敌兵,史斌在江州收拾府尹,府尹再怎么求援,朝廷也是绝对无兵相助的。

    朝廷和敌国已经够折腾的了。

    大离朝内的势力,更是折腾个没完没了。

    绝世高手杨再兴不甘心一直当个小盗贼,他有更高的追求,于是投奔了大盗曹成,成了和他一样的大盗,闹出了好大的声势。

    他们手下盗匪上万,见了官军,这帮实力爆棚的硕鼠往死里大杀大砍,抢光官军的粮食,甲胃和马匹。

    官军的物资相当精良。

    只是使用这些物资的人,弱的跟猫一样。

    大盗方七佛也卷土重来了。

    本来他们这股势力的大头子名叫方腊,是摩尼教教主,也叫明教,信奉光明神。

    这厮造反,闹动江南五十二城,被名将折可存率军捏灭,把方腊也给押到京师宰了。

    但他的余部死灰复燃,竟然又要攻城。

    河北大地,草头王田鼠也是摇身一变,在敌国的支持下,称天子了。

    这家伙流寇出身,穿个龙袍,往连夜造出来的龙椅上一坐,大字不识一个,连那枚假御印都能拿反。

    看诏书的时候,字也是朝下的。

    这还不算,上朝时还总抖腿。

    还不如个扫大街的长的板正。

    哪有半点皇帝的威仪啊。

    可这货的支持度还挺高。

    因为他不加税!

    于是他辖下百姓都称颂他有恩德于民,不像大离朝那该死的狗昏君,把老百姓逼的活不下去。

    降了敌国的折可求也在忙着折腾。

    可能人生,就是为了折腾吧。

    折腾到最后,青丝变白发,蓦然回首,人生只不过是一场厮杀。

    景国为了分裂大离,授意折可求尊奉原大离降将张邦昌为帝,建立大楚国。

    用意是告诉大离将士和百姓,你们看,在你们大离,活的多么痛苦,投降我们,可以活的这么幸福,不要再为大离作战了。

    折可求为了荣华富贵,更是向景帝献计,让景帝召唤能工巧匠,依他手中的守夜令彷制十七枚,他要成立自己的守夜人组织,和真的守夜人抗衡。

    景帝大喜,依计而行,可是这枚守夜令制造起来,手法极是繁杂。

    景国这个游牧起家的国度,连个圆铁锅都能给你造的跟歪嘴大瓢似的。

    你让他造这么精巧的手工艺品,那不胡扯吗?

    最后绞尽脑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只造了个四不象。

    那情形,就如同几个没文化的盗贼把一个普通的破车,强行贴上路虎的车标,但不认识英文,也不知原来的车标到底长什么,于是干脆写上路虎这俩字拉倒。

    只能暂时骗骗自己了,如果让大离百姓看到他们这些新守夜令,估计会笑的喷饭。

    有个叫王庆的赌徒,也率领三山五岳的好汉们起事了。

    他们的地盘在淮西,利用山林草泽作掩体,极难剿捕。

    这还只是大势力。

    小势力的活动,那就更是多如牛毛。

    各个乡民团,知道朝廷没用,指望不上,干脆自募乡勇,自保。

    遇到小毛贼就打,而当大离领土沦丧的时候,只要敌国给的条件好,立刻投降。

    离开昏君老吕,连个招呼都不打。

    值得一提的是林冲那股势力。

    林冲也和王进一样,是八十万禁军教头。

    受迫害的理由,也和姚小姐一样,因为娘子貌美,被高衙内盯上了。

    强娶。

    不同意就陷害你老公。

    把林冲一次又一次的刺杀,有一次运气好让鲁智深给救了,但后来到了发配地,太尉府依然派人刺杀,陷害。

    林冲最后忍无可忍,杀了这帮恶人,在柴进的帮助下,去投石碣山那座被八百里巨湖包围的山寨。

    按说王伦这种小心眼的货色,不可能容的下林冲这种有真本事的人,怕他觊觎自己的寨主宝座,取而代之。

    所以按照原本轨迹,林冲是要被他好好的恶心一顿的。

    现在不必了。

    因为山寨里所有数的着的头领全部噶屁了,没人刁难他!

    林冲叹道:“偌大山寨,易守难攻,真乃一方福地也!可惜无人主持大事!”

    小喽啰们哭拜于地:“感谢老天爷给孩儿们送来林教头当老大!”

    林冲自知不是这块料,急忙说,哪敢哪敢。

    小喽啰们不依,死活非要求他当老大。

    因为如果没有足够厉害的老大,他们会被其它山头灭掉的。

    林冲是真君子,真不是一来就想占上,但大家伙盛情难却呀,你不当,大家就长跪不起。

    谁也不用吃饭,也不用上厕所,就在这干耗着。

    你看着办。

    林冲只好无奈的对那一千寨兵拱手道:“要不林冲,就依了兄弟们?”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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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离守夜人介绍:
大离王朝,内忧外患,风雨飘摇。
难觅觥筹交错,风和日丽,唯见刀光剑影,血雨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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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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