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号上架,写几句感想
再次感谢白银盟狙击手狄烈大佬的支持!感谢十大盟主的支持!感谢所有喜欢这本书的书友投票、追读、打赏!
疫情期间出不去,每天码字动力十足,至少四千字,有时来劲了,甚至八九千也没问题。
写着写着就上架了。
然后收到复工通知,6月1号解除隔离,上班……
疫情隔离期间,简直是绝佳的躺平机会呀,生怕太闲了,才来起点写本书让自己变充实的。而且轻轻松松的就做到了从不断更。
但是上班后,我就很害怕断更问题了,所以为了把这个问题绝对的避免掉,从今天起,到本月底,每天一更,攒点存稿,以便哪天加班太晚,没时间更,也不断掉。
断更既影响读者体验,也影响作者的诚信。
新人,第一本书,诚惶诚恐,来到起点这个神圣的证道之处,不敢奢望一下子成神。但至少在本书完本时,要达到三个目的:
第一、以过硬的质量,和态度,得到读者的认可。等完本开新书的时候,恳请大家帮我追读下。
第二、光学理论没用,通过完本实战,总结经验教训,让自己下本书更加进步。
第三、培养毅力。不断更的毅力,新人被各路大神碾压却仍然能熬下去的毅力,卡文以及工作生活太忙,却仍然挤时间坚持下去的毅力。
在最后一个推荐中,追读打不过5级老作者,心里有点难受,他读者基础比我多,我太吃亏了。但转瞬间就想明白了。我坚持完本后,不就从新作者变成老作者了吗?
只要每一天,和自己比,能进步就行。没签约前,我的作家等级是0级,签约后,是1级,现在很快就要达到2级了,还差一丁点。慢慢熬,慢慢积累。
保证完本,也必须完本。
对现在的我来说,完本经验是最宝贵的东西。如果熬不下去,说明我不配吃这碗饭。
别的事,能做成。我不信这件事做不成。
大家拭目以待吧。
第74章 叛军兵袭东平府
所有人都不再说话,静等着主人沉思完毕。
“咱们走陆路,绕远。”史斌终于开口了。
姚芷芳按捺不住好奇,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路上和你们说。”
众人乘马,奔出二十里。
现在大家置身于一片广阔的原野,四下无人。
肯定不会被闲杂人等听到。
史斌为大家解开了谜团。
第一,世上没有如此精准的梦。那么这场针对史斌的刺杀--这是典型的精确定向爆破,如果刺杀成功的话,其它人只是陪死鬼--杨再兴事先一定知情。并且对方出价不低,一千两。
第二,无人能驾驭杨再兴,至少现在是这样。人世间确有一个绝顶高人能降服这头无法无天的野驴,但那个唯一能够驾驭他的人,还未登场。那个人,不是史斌,也不是太子,更不是昏君老兄。
第三,之前,杨再兴接受任务,同意刺杀史斌。后来遇到史斌,他主动放弃了这个任务,并阻止史斌犯险。如果不解雇他,他就违反了江湖道义,那么他会以谁也想不到的方式,死掉。对方绝对不会放过他。让他逃到江湖上,反而更安全。
第四,对方既有掌控朝堂的能力,亦有极强的情报机构,还有足够强大的能量足以指挥江湖势力。其财力,更是无与伦比。
众人听了此言,如梦方醒。
其它的话,史斌不说,没人敢问。
史斌的马带了两个人,不敢骑太快,还得经常让它休息,不然会累垮。
好在一路无阻,亦未遇敌,顺利回到东平府。
刚一进城,就听见铺天盖地的鞭炮声,让人觉得还以为谁要娶媳妇。
史斌随便拦住一个路人癸,问道:“大哥!出了什么事了?这城里这么大动静。”
该癸说:“不成器的草寇临城,被董将军和王将军带兵杀退了。”
这人说话时,脸上全是欣喜的神色。
附近其它人也都应和道:“程太守手下这两员大将,啧啧,有万夫不当之勇,真没的说。”
“那是,天下无敌,说的就是他们这样的勇将。”
“董将军和王将军武艺绝伦,人品亦是天上少有,人间无双。”
“二位将军率军去追杀草寇,此番定会再建奇功!”
……
众人自嗨的正爽,有四个人打着白旗回来了。
耳朵被人割掉了,哭丧着脸。
而且大裤衩还扣在脑袋上,敌人强迫他们这么做的。
脸上还都刺了字:东平府贼王八。
有守兵看见他们,赶紧和守卫队长一起过来询问状况。
最前面那小伙子哭着说:“董将军和王将军中了十面埋伏之计,两千军马大半死于陷坑,剩下的又被射死一堆,我们四个和二位将军被俘。东平军全军覆没。”
小伙子说完蹲下痛哭不已。
守卫队长吓坏了,问道:“二位将军呢,是不是英勇不屈?”
刚才说话那小伙旁边那小兵说:“董将军被捉后,像条狗一样跪下就求饶,吓的都尿裤子了,还说小将被擒之人,万死犹轻,只要饶我性命……那叛军头子说,既然万死犹轻,那就成全你吧,拉出去斩了。”
守卫队长吓得大叫一声,问:“那王将军呢?”
小兵说:“王将军大骂道,狗娘养的,有种的给爷爷个痛快!那叛军头子说,好的,君子成人之美,拉出去斩了。”
第三个小兵说:“他们割了我们的耳朵,把我们侮辱一顿,让我们回来报信。即刻就要起大兵来夺城。”
第四个小兵不说话,把包着脑袋的纱布摆正了。
队长赶紧下令:“快关城门,快通知程太守!”
队长派人疏散百姓,令他们出城的出城,入城的入城,不要在附近逗留。
史斌等人赶紧去寻师父,诉说此事。
王进大惊道:“大事不好!二将守将皆死,无将可用,倘若贼寇再来,如之奈何?”
史斌宽慰道:“师父莫急,我手下这帮保镖,全是一流名将。”
阿翎也宽慰道:“师父,他说的话,你就全当真就行了。我相信他有这个魄力。”
她看了新来的漂亮姑娘一眼,叫道:“好哇你这个色胚!别的守夜人活着是为了匡扶正义,你活着是为了收集美人。”
“去去去一边去,没空和你闹。”史斌对师父说:“咱们即刻披露守夜人身份,去见太守,接管军队,对抗草寇。”
阿翎说:“那太守,又不认识你,会不会舍不得交出军权?”
“不会,他不会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萧飞说完,转身就走:“主人且先和家人团聚,属下先去知会程太守。”
史斌和老太太见了面,老太太抓着他的手说:“斌子回来了,真好,天天念叨你,怕你吃不好,住不好。”
“太师母你这么疼我,也不怕师父吃醋。”
“吃醋就吃醋。”
王进听着他们说话,在一边笑了。
姚芷芳和二位女孩都长的这么漂亮,互相喜欢,很快就消除了陌生感。
“阿翎,你武功不弱,你留家照顾老太太和两个姐姐。一会我们得去守城。贼寇已经放出风来,说要再来。”史斌吩咐道。
“放心吧,师兄,我会把俩嫂子照顾好的。”阿翎拍着胸口答应的很痛快。
俩漂亮女孩俱是会心一笑。
史斌把她脑袋轻轻的揪过去,咬着她的耳朵说:“她俩谁漂亮?”
阿翎小声对着他的耳朵说:“都不如我漂亮。”
“好了,不和你扯蛋了。”
史斌拍拍她的小脸蛋,也同样拍了拍李师师和姚芷芳。
“小心。”三位美人异口同声的关切道。
“师父,咱们走吧。”
王进道:“哎。”
临阵之际,师父这样的虎将,当然不能在家孵豆芽。
史斌带着没怎么休息的众人,骑马出门,朝太守府奔去,路上就遇到了前来迎接的程太守和萧飞。
程太守长的很文弱,非常瘦小。见了史斌骑在中间,他赶紧在马上施礼:“卑职程一平参见守夜天尊!”
史斌与他回了礼,说:“好说,劳烦太守即刻点齐兵马,交给我们指挥。”
太守非常配合:“遵命!请天尊者随我来。”
太守府的剩余士兵,还有三千二百人,史斌回顾众人,这群手下中,吕布当过诸侯,关羽独当一面,当过荆州牧,而项羽当过王,地盘更大。
史斌令项羽统领所有骑兵,共计一千五百人。
其它人全是步兵,分别交给其它人统领。
城墙上的一千守兵,全部交给萧飞和王进统领。
董将军和王将军,只带走一百骑兵,剩下的全是步兵,所以东平府现在还有一千多骑兵。
布置完毕后,没多久,一阵战马奔腾声袭来,随之而来的是喊杀声。
太守和史斌登城观看,只见两个叛军头子,马脖子上各挂着一个首级,乃是有万夫不当之勇和天下无敌的董将军和王将军。
第75章 守夜之兵
程太守和史斌在城上观战,前面有四层护盾挡着,他们躲在最安全的位置。
这帮叛军的服饰相当繁杂,既有打了败仗的兵,怕回去受罚,索性干起了强盗的勾当。还有本来就是各个山头的强盗,不知怎么的,合兵一处了,前来劫掠城池。估计是利益谈妥了。
他们不但衣甲不齐整,就连行军队列也是歪歪扭扭,连史斌这种没经历过攻城战的人,都能看出来。
叛军大头子举着大刀,给手下鼓劲:“孩儿们听着,打破此城,女人和银子,随便抢!”
二头子给他加料:“两位守将全死了,程废物手上没牌打啦,哈哈哈!”
鼓舞士气这招,客观的说,用的还不错。
但战略高度,可就基本等同于没有了。
这一点,连以前从地摊上闲的无聊买过一本盗版《孙子兵法》粗略翻过几页的史斌都能感受到。
举事要想成功,利用对方没将可派的空档,打他,这步棋还算不错。不过高明的人,口号应该这样喊:“昏君奸臣害的大离朝国土沦丧,民不聊生!我们要推翻暴政!解民倒悬!”
如果想给自己留点余地,那就忍着恶心这样说也行:“当今天子至圣至明,古今第一。都怪奸臣贪官害民,阻塞圣听……”
像他们这样,上来就女人和银子,用动物最低级的本能去驱使人类,境界上可以说是差的不能再差了。
项羽本想第一时间冲出去对攻,但他一看对方档次这么低,立即派传令兵报知主将史斌:建议先守后攻。
几乎是前后脚,孟获也是这样的建议。
第三个提建议的是吕布。
他派传令兵告知史斌,最稳妥,损失最小的打法,就是先守后攻。
这仨粗人,上一世遇到的敌人太猛,才显不出他们。
其实他们都挺有打仗经验的。
尤其孟获,是被后人误解最多的猛将。
能称霸南中那么大块地盘,没两把刷子那是不行的。
要知道孟获的对手是诸葛亮……盖世英雄,旷世雄材,三国第一曹操一提这诸葛村夫就气的牙痒痒。司马懿这种奸诈阴险到极限的人,被诸葛亮打的跟缩头乌龟一样。这还只是正史,如果算上野史,那就更离谱,多厉害的敌人见了诸葛亮就只配死。
三个手下意见出奇的一致,史斌再不多想,立刻批复:先守后攻。
他虽然不懂兵法,但世间很多道理是相通的。上一世的阅历用来混古代,很多知识都是游刃有余的。
比如,你去古董店,老板故意拿一个不值钱的脆东西,递给你。
他知道这样做不对。
因为脆东西易碎,如果刚放你手里,万一碎了,算谁的?
但他就是故意要这样做。
就是为了考验你这个人的档次和阅历。
如果你说,放桌上。
他就明白了,这人懂行,不好骗。
如果阁下傻乎乎大咧咧地接过来了,那行,往死里宰。卖别人五十,卖你五万。
军情紧急,三个猛将来不及细解释,但史斌仍然大致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不先攻,而是采守势,因为敌将档次太差。
这么次的人,不可能有太强的指挥能力,虽然人数众多,但仍然在短时间内拿不下城。
如果对方太强,那就只能出城不计死伤的硬拼了,总不能等他破城后,把自己包饺子吧。真要那样,宁可两败俱伤,也别无选择。
而面对这俩不会打仗的叛军头子,先守后攻,能把战损比降到极致。
事实果然如同他们预料的一样。
叛军仗着人数五倍于东平府,又杀了二位守将,本想趁着对方惊惧恐怖之下,心理防线崩溃,一鼓作气夺城。
但很不幸,他们遇到的人,实在太厉害。
叛军连攻两个时辰,攻不下,城下遗尸累累。
有石头就砸石头,有箭就射箭,有火油就扔火油,光云梯就给他凿毁了三十多架。没东西可用了,城墙上现成的粪桶抓起来就往下倒。
有个强壮矫捷的强盗头目武功高强,以暗器射杀了攻击他的守军,眼看就要爬上城墙了,兴奋得大叫道:“城中美女全是我的!”
然后一桶大粪就泼了下来,砸的满脸满口都是。
虽然这宝贝远不如石头好用,打在人身上,造不成实质伤害,顶多只是恶心他一下。
但最可怕的是,这宝贝太滑啊。
该大盗手脚一滑,抓不稳云梯,刺溜一下,一不小心整个人像个断了翅膀的大鸟一样头重脚轻地栽了下去。
那么高的城墙啊!
“救命呀!”
砰!
英勇挂掉。
虽然守城一方守的很艰辛,但叛军没有大型攻城车,重点守城墙就行。
至于有敌兵气的用刀砍剁城墙城门,那得砍多久才能奏效啊。
而且在城门位置的敌人,待遇是最好的,浸了毒药的箭头,和最大块的石头,浓度最高的火油,优先满足他们。
城门砍不开,城墙打不下。
攻城这高度损耗体力的工作,如果长久不能见效,人们在饥肠辘辘之下,士气会暴降的。
果然,撑不住了。
叛军头子再怎么叫嚷不许后撤,怎奈手下军纪太差,啥也不管了。
谁愿意白送死啊。
这帮乌合之众,终于有一个人大叫一声:“快跑啊!”
所有人全跑。
史斌对传令兵大叫道:“快叫项羽他们追击!”
传令兵刚下城,就发现城门已经打开了,人家项羽是捕捉战机的天才。上一世,他也就打不过有本事驱市人为战的韩信,在其它人手上,从没败过,不管对方多厉害。
关羽、吕布、孟获等人随后追出。
可笑叛军头子还在忙着滥发淫威,斩杀着逃跑的兵。
有个强盗一下子把叛军大头子从马上揪下来,自己骑上马跑了。
“别跑,给我一匹马骑!”
然后他就发现项羽以旋风一般的速度杀到了眼前!
他全身一抖,大喊道:“贵军是否接受投降……”
霸王枪透体而过。
关羽虽然领步兵,但他自己是有马的。
二头子见局势己乱,仍要负隅顽抗,见绿袍大将提着青龙刀纵马飞速杀出,赶紧张弓搭箭,拉弦……
青龙刀以闪电般的速度切了下去。
二头子脑袋飞出很远,箭也没射出去。
这帮叛军加起来有上万人之多,被随后碾上来的许褚、典韦等人大杀大砍,似剁瓜切菜一样。
军无战心,人数多的这一方似无头苍蝇一样狼奔豕突。
人数少的这一方,也不说话,就一件事:砍、捅、剁。
叛军折兵五千之后,集体扔下兵器请降,有马的也全都跳下马背,趴在马腹下请降。
第76章 实力扩充,从此时肇始
乱世的交易,有时会很简单。
叛军有很多人固然是想抢美女,抢钱,抢粮食。但有人仅仅是想活下去,本意并不想做坏事,只是跟着山寨混,有人给发口粮。
这种叛军围城的战事,和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还不一样。
不论是不同种族之间的对攻,还是春秋战国,以及魏蜀吴三国之间的对攻,敌国兵是极其不易收编的。所以很多将领的选择是,要么放了,要么坑杀。
因为真的不好调处这里边的微妙关系。
即使你给降兵粮食吃,他们也未必领你的情,何况自己人的粮食也不一定够吃。
但叛军围城没这么复杂。
只要不杀,给条生路,给饭吃,给个安身立命之处,投降别人,和投降东平府,对他们来说没啥区别。
帮谁卖命不是卖啊。
这五千多残兵伤卒全都投降了,比小猫还乖。
东平府出钱给治伤,他们还感动的直落泪。
由东平府程太守出面收编他们,供给衣食。这帮烂人摇身一变,不用洗白,都直接成了正规军,根本不必再担心落草为寇,玷污父母遗体的事。
共计五千六百多人,最精壮的六百人,优先给天尊者当卫队。
东平府马匹不多,最精壮的六百匹,当然也要优先供应天尊者。
等级高的人,有优先权,这条规矩到哪都适用。
剩下的人,王进和萧飞一人一半。
这样东平府的实力更强了。
挨了顿猛攻,不减实力,还增了实力。
程太守那是相当会做人,都不等史斌开口,东平府正副二将的官印直接派发给王萧二人。
而先前的董将军和王将军,剥夺职位,家人依律为奴。
这俩战死的将军,其家中女眷呢,西瓦子投奔李瑞兰小姐去吧。
作为守夜人的首领,扩充了实力,还有人管这么多人的饭食,俸禄,史斌当然要道谢:“感谢太守提拔他们!”
程老头不傻,这样一来,就等于给自己招了俩牛气冲天的保镖。
而守夜人也是赢家,尤其是王进,高太尉一死,他可以扬眉吐气的以八十万禁军教头的身份重现人间,还以守夜人的身份成为领兵将领。
万年咸鱼彻底翻身了。
他简直是爱死他这宝贝徒弟了,一个劲夸,都把史斌听烦了。
史斌说要上厕所。
王进说:“乖徒儿,去吧,你最棒!你是师父的骄傲!”
上个厕所也最棒。
王进和萧飞是普通守夜人,只能统领五百人,但那五百人属于他自己的私军。
如果是朝廷军,那属于公军,是没有数量限制的。
只是名义上不属于自己而已。
但有时,这里边的界限其实很模糊。
“是我应该感谢天尊者给我送来两员大将才对!”程老头这身本事,真是相当绝:“我有一个侄女和一个女儿,俱有美貌,我想把她们嫁给二位将军,不知天尊者意下如何?”
史斌道:“让他们先见个面吧。”
说完冲他二人看了一眼,用眼神示意,万一长的磕碜,先给你俩留个退身步哈。
程太守心道,你这个老奸巨猾的狐狸。嘴上却说:“尊者说的是。”
程太守令李通判处置降卒事宜,令赵押司处理城外尸体,自己带着史斌等人去内堂见自家女眷。
王进和萧飞主动待在下首,程太守请史斌坐了上首,自己和他对坐,然后请女儿和侄女出来相见。
程太守和史斌落座后,他俩才坐。
程太守这家伙还真没吹牛。
二位姑娘敛衽行礼,腼腆的低下头。
左边那是程婉儿小姐,程太守的宝贝千金。右边那位程玉儿小姐,是他侄女。
程小姐,不施粉黛而颜色如朝霞映雪。
程太守他侄女,一举一动都有九分的颜色。
王萧二人回礼时,都看呆了。
为了防止不礼貌,赶紧把目光移到别处。
史斌以前在抖音上看惯了厚妆美女,惊为天人,掉妆之后,吐出隔夜饭。
于是还做了一幅对联:
美颜滤镜,急煞千军万马。
掉妆之后,吓退各路诸侯。
横批:饿的天啊
但是回到古代后,他发现,女孩子的美,是那样的纯粹,那样的天然。
得了,本来没敢贸然答应,还怕坑了这俩手下呢。
他俩既然效忠自己,那当然得为他俩负责啊。
你不能光为了得到程太守这样的政治影响力,就让自己的手下娶俩丑女吧。
好了,这层顾虑没有了。
程太守注视着这三人,趁热打铁:“这俩女孩儿,温柔善良,从小受到很好的家教,是贤妻良母型的好姑娘。不知能否入守夜天尊的法眼?”
人家直接把话挑明了,娶不娶,今天你给句准话。
这固然关系到自己能不能傍上守夜人这棵参天大树,但是给你俩手下安排俩好家眷,这也是事实啊。
史斌象征性地问了他俩一句:“这俩女孩儿这么温婉可爱……你俩……”
本想问他俩愿意成亲不,可话没说完,萧飞就快速看了程小姐一眼,然后急眼了:
“你身边都有那么多美人了,你兀自贪心不足!”
史斌一楞,旋即明白过来:“这厮这是一见钟情,爱煞了程小姐。”
史斌心道,你个没出息的玩意,没见过女人。属于老子的女人有多美你又不是没见到,老子至于和你抢吗?看把你吓的!
你看我师父,就不像你这样,比你强多了。
带着这样的念头,他扫了师父一眼,问他:“师父,愿意娶……”
师父根本没听他说话。
那状态,简直就是太上老君在神游太虚。
师父喜欢小萝莉,不停的偷看玉儿小姐。
也难怪。
他都多大岁数了。
不容易啊。
为了保护、照顾老娘,这些年东奔西走,东躲西藏的,还得隐姓埋名的活着,永远是不显山不露水的状态,还成个啥亲啊,哪有机会成亲?
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刚在心里笑话完萧飞一见钟情那衰样,现在发现师父也没比他好哪去。
“师父,我跟你说话呢!”
史斌叫醒了正在楞神的师父。
王进喃喃道:“干啥,你又看了上是不。”
师父一脸的不舍。
嘿嘿,史斌心里在偷笑。看你俩这鸟样。
“程太守,这两门亲事,我准了。本尊亲自为他们下聘礼,这俩姑娘这般美貌贤淑,每人一千两银票作礼金,太守休嫌轻微,本尊手头紧最近……”
有银票十多万两,那还得招兵用啊,不能为了炫耀有钱,全搭这啊。
养几百兵几千兵容易,那以后如果本尊要养一百万兵呢?
这么美丽的世界,总不能交给那帮傻子吧。
百姓还等着本尊去救呢,没钱能办事吗?
程太守会做人,还会说话:“看您说的,您也太谦逊了,一千两还少哇!”
他这人有个本事,自来熟,即使是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在他面前和他相处,也感受不到陌生。就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那他是个好人吗?
呸。
他对百姓一点也不好。
百姓都骂他程老抠。
修路修桥的钱,想方设法的给你贪的渣都不剩。
但他治理州郡,偷盗现象很少,百姓也还能安居乐业,说明他还有点干才。
人嘛,就是这样的复杂。
两位美丽的小姐,有她爹地和叔父当长辈,操持婚礼,俩守夜人这边,就只能让史斌当他们的长辈了。
不满意也没办法,礼法就得这样做。
俩女孩儿满面羞红,又芳心窃喜的退出去了。能嫁这样的英雄,她们很开心。
她们以前也幻想过白马王子,长的其实也就是王进和萧飞那样英勇无畏,能够保护她们的人。
王进得知儿子终于可以娶亲了,差点没高兴疯了,老太太平时总说是自己拖累了儿子。
一边感恩老天爷,让自己有个这么孝顺的好儿子,一边又恨自己是个老不死的,拖累了儿子,一会高兴一会哭的,算是常态。
王进也习惯了,只能一边劝一边哄,想办法让老娘开心。
老人,有时就是老小孩。
成亲那天,整个东平府张灯结彩,这两场婚礼同时举办,堪称百年来本城最豪华的婚礼。
程太守真能得瑟,那排场摆的,也不比大奸臣赵太师的排场差。
还弄了个与民同乐,八十岁以上老人,免费吃酒席。
一番铺张浪费下来,所有人都说他好。
王进的老娘高兴的大过劲了,还生平头一遭喝多了,还发酒疯,说玉皇大帝见了自己也得磕头。
第77章 花木兰大美女
香花灯烛,觥筹交错。丰盛的流水席,到处是喜气洋洋的祥和气氛。
俩新郎挨个给贵宾敬酒。
程太守在这东平城,那算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为了多贪几年,平时和城中数的着的贵族相处的特别融洽。
这可就苦了俩新郎,这帮货,给你脸来捧场,那么礼尚往来,你得挨个敬酒。
这帮人喝的面红耳热,趁机互相联络感情,好不热闹。
守夜天尊这个身份太尊贵,反而让一般人不敢过来高攀。所以史斌这里反而清静。
正喝着他俩的喜酒呢,史斌把老太太安抚住,不停的劝她:“老太太,老太太,安静,淡定,别在这丢人现眼……再不听话用粪汁帮你强制醒酒啊。”
老太太总算乖些了,摆着手说:“别别别……”
这时阿翎跑过来了。
当着老太太的面,故意搂着史斌的脖子说:“来,可怜的臭师兄,敬你一杯。”
史斌奇道:“我可怜啥呀?小死丫子,干嘛要摆出一幅救世主的样子?回你自己桌上去,跑这干啥来了?”
按照古代礼法,未出阁的闺女不能上桌,确切地说,是不能和男人共席,可以在下席,全部由女子组成。
这就是实打实的封建糟粕了。
以现代人的眼光看,这样的规定绝对是垃圾中的垃圾,明显不尊重女性。
但又没法挑明。
如果你强行对大家说,传承了几千年的礼法不对,女子也应该与男子同席。
没人认为你对。
女子也不领你的情。这些可爱的淑女才不愿意承担带头破坏规矩的骂名。
到最后还是说了跟没说一样。
阿翎神秘一笑,指着那俩新郎说:“你看看人家,遇到美人就能娶到,你有啥想说的吗?”
“恭喜他们啊。”
阿翎嘿嘿一笑,调皮地指了指远处下首桌席那俩属于史斌的美人:“可是你也遇到了美人啊,比那俩还漂亮,而且你遇到俩,但只能看,不能入洞房啊。”
阿翎这孩子最爱调皮捣乱,但是知道分寸,离的这么远,仍然声音很小。
这话和史斌开玩笑可以,但不能让那俩美人听见,更不能当人家面说。
三年丧期,这事本身不能当笑话说。
不过她的本意是想捉弄师兄,不是为了拿三年丧期说事。
老太太喝了口排骨汤,说:“小丫头,别老想着捉弄你师兄。太淘气了。”
阿翎作了个鬼脸,嘟着小嘴对老太太说:“人家说的是事实嘛。”
老太太笑骂道:“景国人都这般野蛮,不似我中土女子含蓄内敛。哪有女孩子乱讲这种话的?”
虽是批评,但疼爱之情仍然跃然脸上。
史斌想了想,弹了阿翎的小脑袋一个脑瓜蹦,对她说:“其实洞房这事有破解之法。”
阿翎这个对爱情似懂非懂的年纪,其实聊到这种话题,作为女孩子她也害羞。
她也只知道成亲要入洞房,但洞房到底是干啥的,她也不知道。只依稀觉得,好像是一件很让人害羞的事。
但她这师兄总是这样,故意挖个坑吊她胃口,吸引她往下问。
“怎么破?”小机灵鬼果然上当了。
史斌故作神秘的说:“我不告诉老太太,这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阿翎说:“好呀。”
把耳朵凑过去,听他说。
“她俩有三年丧期,你没有啊,你嫁给我,咱俩就可以享受洞房之乐了。”
阿翎满面绯红,小拳头使劲打他的肩膀,打了好几下,这才捂着脸跑了。
老太太好奇的问:“你和她说啥了?”
“没说啥。这死丫头,就得收拾,要不长大了,还不翻天?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说的就是她这种人。”
婚礼美满结束,宾主尽欢。
这俩家伙忙着“度蜜月”去了。天天和新媳妇如胶似漆。
又过了些天,到了召唤猛将的日子了。
不管招出谁,反正每月一次的机会不用白不用。
打手越多越好啊。
大离和敌国对攻,败多胜少,很大的原因不光在骑兵,还在骑将。
既缺马,又缺将。
史斌带着大布和大飞去城外山坡上打猎,运气不好,啥也没打着。大家一边吃肉干,一边喝酒。
史斌看看这附近,全是密林,估计也不会有人路过,正是召唤猛将的好时机。
他支开俩手下,说找个地方撒尿去。
走了百十米,看看这地方不错,召将!
金光一闪,一位婀娜多姿的美女出现在他面前。
“花木兰参见主人!”
花木兰恭敬地行礼道。
“花……花木兰?”史斌心里大惊道:“系统君,你他妈的终于够意思一回,你看看以为那些玩意,要么智商不在线,要么就知道莽,吃的还多……”
随即转念一想,这回其实并不超纲。
系统只允许召唤猛将,但这猛将不能同时也是顶尖极品智将(比如姜子牙)和大邦君主(比如李世民)。
而花小姐呢,人家既是猛将,又是美女。虽然挺聪明的--不聪明能打仗吗,还总把敌人揍趴--但并未达到姜子牙那个程度。
所以符合能够被召唤出来的资格。
史斌打量着她。
金钗插凤,掩映乌云;铠甲如银,光欺瑞雪。
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将军!
这闺女的武器竟然是戟!
没有吕布这厮的方天画戟大,不过女孩子拿那么长的戟,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出,这丫头明显是个高手啊。
握戟的小手,美得跟嫩玉一样,杨柳细腰,玉体轻盈。
脸堆三月桃花,眉扫初春柳叶。
那些不会武功的女孩,就是纯粹的女孩美,花小姐则不同,天然的女孩美她也有,同时她还有一种叠胜带紫色飘摇,挑绣袍红霞笼罩的英气美。
总是玉天仙,陟降巫山岫。
她娇美的,和阿翎那个小孩子似的。
如果阿翎不露一手,和史斌对打,真的很难让人相信这么柔弱的女孩是个高手。
花木兰给人也是这种感觉。
听过她的大名,当然能提前知道她厉害。但如果不知道她的来历,光看外表,还道谁家闺女调皮,穿了身将军甲胄玩呢。
“木兰妹子,你会对我忠诚,对吗?”史斌问道。
“木兰感念主人重生之恩,誓死效忠主人,永不背叛!刀山火海,生死相随!”花木兰盈盈下拜。
史斌把她扶起来时,心想:“那俩美妞有三年丧期,暂时不能娶,不知道能不能娶你……”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别一口一个主人了,叫我斌哥吧。对了你今年多大?”
说起年龄,会让女孩害羞,花木兰也不例外,她小声说:“奴家今年十八。”
史斌笑着摸摸她那吹弹可破的脸蛋:“木兰啊,不要那么拘谨,我很信任你,以后你就跟随在我身边……“
果然是无原则的忠诚。
如果在上一世,谁敢摸花木兰的脸蛋,最轻的结果,那家伙也得屁股开花。
而现在花美女虽然害羞,却并不生气,只是轻轻的打了他的手一下,娇嗔道:“主人,人家是女孩子……让外人看见,不说你,会说木兰没有廉耻的。”
“好好好,好姑娘,我下次注意。”真是一见如故,越来越喜欢她呀。但是她这么娇怯,真能打仗吗?
不用想,再对人家有好感,在古代也不能牵女孩子洁白美丽的小手。
算了,别刚一见面就动那种心思。
但话又说回来,她就是那样的可爱,让人又爱又怜。
“木兰,一会跟我回去,我叫城主给你弄点好吃的,咱们住的地方很大,城主也是咱们自己人,咱们有很多钱……给你买几身漂亮衣服,好菜好酒你喜欢啥就直说,全满足你……”史斌本能的就想哄她开心。
“多谢主人!属下正有点口渴呢!”花木兰抢过史斌手里的坛子,扔了盖子就喝!
“好酒!”
很快就喝完了,俏脸现出娇美的红晕。
……
我了个天。
这风格,是女孩子吗?
史斌发现自己现在神经有点大条。
正在这时,嗷的一声,是狼嚎!
山上密林多,有狼太正常了。
狼饿了。
面前有两个好吃的。
它扫了美人一眼,觉得史斌会更好吃。
于是迅速朝他扑来。
“主人闪开!”
花木兰仍然是那个花木兰,娇艳欲滴的脸蛋、诱人的身材,散发着美丽女孩的青春气息。
但她的眼神,却是一个武功高手才有的气势!
她提戟飞奔,迎了上去。
狼飞身出爪,只要抓中脖子,人一击即死,成了它的美餐。
花木兰迅速刺戟!
咔嚓!
把狼的脖子刺穿了。
那狼无声无息的死去了。
“太牛了。够猛!”史斌怔怔的盯着她,反而把她盯的不好意思了。
她低头笑道:“让主人见笑了,走,回去给主人烤狼肉吃。”
一戟铲下,用力一甩,把那狼甩高,接在手里,扛在肩上就走。
多贴心的妹子呀。
“妹子妹子,一起扛,别把你累坏。”
这时,俩手下听见狼叫,怕主人有危险,寻了过来。见状大叫道:“天幸主人无恙,可着实吓我一跳。”
“俺也一样!”
史斌见他们来了,吩咐道:“正好正好,帮着抬,回家烤肉吃。另外介绍一下,这个美丽的姑娘是花小姐……”
花木兰还道这俩人是主人手下的小卒,不自觉的就端起了将军的架子:“两个小兵,你们好!”
史斌赶紧解释道:“木兰,木兰……他俩也是将种。”
花小姐落落大方:“对不起,认错了。”
漂亮女孩真是在哪都有优势啊。
这要换成别人,这样说这俩脾气巨臭的人,早该炸天了。
可他俩见这姑娘这般貌美,竟然都很绅士的说:
“无妨,无妨。”
“不知者不怪。”
这俩人对望一眼,心道,主人真是神通广大,在哪都能遇到欠他人情的人。而且在这么荒僻的地方还能遇到美女,估计又是他的老情人。
只是李瑞兰这种,他不承认。
而现在这个,看这亲密劲……
第78章 娶这么可爱的女孩,一定很幸福
烤狼肉和炖狼肉都很香。
一个孜然,一个香辣。
今天的酒也格外好喝。
酒肉的香气飘荡在东平府的上空。
“木兰,敬你一杯。”史斌端着小杯说。
花小姐现在已经换回女孩的衣裳,回去路过女装店的时候买的。
她那千娇百媚的模样和不会武功的女孩比起来也没啥两样,但这豪爽劲……
“小杯喝起来多没劲,换大碗!”小美人豪气干云。
史斌连忙说:“好好好,依你。”
喝高了,肉也吃够了。
大狼真肥,这么多人吃,都没吃完。
李师师和姚止芳帮着把剩下的肉收集起来,以便下次食用。王进和他的新媳妇帮着收酒坛。
其它人坐在那吹牛。
内容分两块。
第一,我杀人多。
第二,我打仗能力强。
对那俩乖巧女孩来说,这种极度心惊肉跳的内容,会引起极度不适。
花木兰一直在对着那帮勐将笑。
谁吹的最勐,就笑谁。
许褚吹的最勐。
“老子打仗最狠!天下舍我其谁……这么说吧,主人手下这么多高手,我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这一上来酒劲,那就更是不可一世了。
“未必。”一个温柔的女声,在他疯狂吹牛时,给他骄傲的火焰中,浇了一盆凉水。
没错,就是新来的那个超级漂亮的女孩儿。
“咱们一人带三百人,对攻,所有军士用木棍,以兔伤亡。”
这丫头一听这帮大老粗说起打仗杀人的事,心痒难耐!
主动挑战!
许老粗刚想开骂,小娘们不在家生娃,上这男人堆里,杀人场上扯啥蛋来了?
但赶紧憋住了。
她和主人坐的那么近,确切的说,是主人非要挨着她坐。看来俩人关系非比寻常啊。
不可轻易得罪。
但被人一挑衅,又技痒!
这帮勐将,连刷个碗都刷不好,除了打仗啥也不会。
“来,酒后消遣,咱们打一场!”
花木兰不认识他,刚才主人给大家介绍时,她的眼睛光盯着那俩漂亮女孩了,然后又看了看主人师父的新婚妻子,心道,我这是掉美人堆里了?
她好羡慕她们。
她们可以活成女孩子本来的样子。
而自己,生为女儿身,却要为战争而活。
所以主人说什么大韦大布的,她就没怎么过脑。更没刻意去记。
听说他俩要干仗,大家都来劲了。
关键是这么娇美的女孩儿会打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啊!
如果不亲眼见识下,谁信啊。
许褚这个老粗表现的还算很会来事:
“小姑娘,一会我会下手轻些,不会打伤你的,毕竟你是主人看重的人。”
许褚本以为小丫头会领他的情。
然而并没有。
花木兰点点头说:“你懂事,奴家也不是不懂规矩。你也是主人看重的人,我是不会把你打死的……”
“噗。”所有人再也忍不住,全都笑了出声。
一个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小姑娘,对一个壮如狗熊、声如巨雷、满身杀气的人说:“我是不会把你打死的……”
许褚的脑门上闪出一道黑线……
各领三百军,对攻,找不着现成的那么多木棍,把长枪倒过来,当棍子用。
只为演习,不为杀伤。
两军摆好阵势,许褚摆的是雁行阵,散的比较开。
花木兰摆的是方圆阵,采守势。
众人见了,皆暗道,这小妞到底是不行,娘们领军,干不成大事。
史斌不懂打仗,目不转睛的盯着美人,心道:“肤白貌美的宝贝妹子呀,可得小心别让人打坏了,鼻青脸肿的可就不漂亮了。”
他是当仁不让的总裁判,他作了个手势,下令开打。
许褚先采中间突破战术,后又指挥变阵两次,花木兰在马背上娇笑道:“这是曹操的虎豹阵,嗯,这是曹仁的阵法,最后这是个许褚的阵法,简单易破……众军听令!”
花木兰连续变阵,不慌不忙,后队变前队。
这帮骑兵,全是其中的佼佼者,要不能被史斌挑中吗?破烂都给别人了,好的全归自己。
这帮骑兵久经战场,对各类战阵相当精熟,他们都在心中惊诧不已:“这女孩怎么这么厉害?这不是普通战将,这是大帅之才啊!”
花木兰指挥骑兵左冲右突,绕背,引攻……
许褚活在三国年代,战术比起秦代绝对有进步。
但比起活在后世,把三国战术研究透彻,并精研出专门针对其破绽的破解之道的花木兰,那是绝对的被降维打击呀。
对付曹操、曹仁(曹仁是曹操是帐下第一高人,能力属他最强。至于演义中说,其它战将多能耐多本事,那是在胡吹)这种神人固然不敢说稳赢。
但对付许褚这种只会冲锋陷阵的勐将,那简直是手到擒来。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许褚就被打懵了。
手下兵马被分割切断好几块,似散兵游勇一般,乱了阵脚。许褚本人也被围上了。
而花木兰越打,越似闲庭信步。
“认输了!你这姑娘太厉害!”
如果是在战场上,那就只能以死相拼了,但现在大家全部效命于同一个主人,何况万一真的一不小心把主人的女人给打坏点皮儿,不好收场。
于是许老粗投降了。
“好!”
众人响起了雷鸣声的掌声。
许褚也由衷的赞叹道:“今日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谁言女子不如男?女子也有这般优秀的!”
这丫头一抱拳,也不怯场:“承让!”
散会后,史斌说了一句话:
“其它人回去,木兰留下。”
待其它人向主人行过礼,走远后,花小姐奇道:“主人有何事吩咐?”
史斌对花木兰说:”我想娶你。“
花小姐羞怯地笑道:“你想娶我?为什么呢?“
史斌双手按在她肩上:“为什么?因为你漂亮啊。因为你可爱啊。因为五千年来,所有的女孩儿属你最好啊。“
花小姐一个后翻,甩开了她的咸猪手。
上一世代父从军,事出无奈。因为父亲受伤在身,花名册上有他的名,躲不过。如果真的带伤上战场,父亲必死无疑。
所以这个华夏历史上最美丽的孝女,不惧万死,毅然替父从军,天天只顾着打仗杀人,成就了一个感天动地的故事。
可她也是女孩子啊,她也不喜欢和那些臭男人在一起。
她也喜欢女孩子的胭脂和女孩子的花裙子。
她也爱摆弄女孩子的首饰。
她也希望有个特别优秀的情郎能够疼爱自己,呵护自己。
她也想只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
可偏偏这么好的女孩儿,却没有恋爱经验,在最美丽的青春年华里,替他父亲打仗去了,目的只有一个,不让父亲战死!
她本来就美,加上这么美好的品德,善良孝顺温柔,还聪明,武功高会打仗,那股巾帼不让须眉的英侠之气,使她原本的美,再次升级好几个档次。
人世间所有好女孩的好品质,全让她占了!
而此时,这位闺阁弱女,娇媚婉转的低下头说:“哪有你这么直接的呀,你……你把人家吓到了。”
第79章 不行了,越来越喜欢她
史斌一把抓住她那可爱的小手。
花木兰想抽出去,但失败了。
“主人,不要这样……好不好……”战场上叱吒风云的女将军,羞怯起来,也没和寻常女儿家有啥不同。
“你现在已经是我史斌的女人了。你说,你这么好,舍我之外,还有谁能配的上你……“
“不是啊……我是效忠于你……但不是……”花木兰有点语无伦次:“那,照你这么说,你手下其它勐将,也都要被你娶了?”
“他们是丑男,你是美女。能一样吗?傻丫头你胡扯什么呢?”史斌嘿嘿一笑。
战场上再怎么威风八面,再怎么聪明机变,但爱情方面的知识,她不懂……
只好低下头,听他扯蛋。
“他们效忠于我,但我没法娶他们,男的跟男的结婚那叫玻璃,懂不?”
“你效忠于我,我可以娶你,这俩并不冲突,懂不?”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就只能属于我!”
……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不善于在言辞上驳倒对方,那不是她的特长。
恋爱经验为空白的女孩,遇到这种事,大脑特别容易石化。
不说话没事,史斌继续说:“那我问你啊,你以前生活过的地方,如果有人对女孩子有存亡继绝的重生大恩,女孩子应该怎样报答?”
花木兰继续短路中。
史斌捏着她的瓜子脸,说:“这个问题必须回答。”
花木兰一双小手抓在一起,脸色羞红,一幅欲言又止的模样,她感觉自己脸上发烫,心跳也在加快。她手足无措的揉着衣角,眼神迷离:
“如果女孩子不喜欢对方,就说做牛做马报答他。如果喜欢对方,就说,以身……”
太害羞了,说不下去了。
“难怪人家说,女孩心,海底针。”史斌显得很不耐烦:“这么多花花心思。”
甚至有些人极度厌烦一身漂亮裙装,长发飘飘,但心眼子多的女孩,骂她们是绿茶婊。
他在心里说:“但我的好木兰才不是这样。她就是纯粹的可爱。”
花木兰现在又恢复了石化状态。
史斌接着在爱情的堡垒里进攻:“那你说,你是准备给我做牛做马,还是准备以身相许?快说,不说不行。”
花木兰很小心的看她一眼,赶紧低下头,眼泪都流出来了:“哪有这么逼人家女孩子的……”
此刻的花小姐,一点也没有大将军,大统帅的风范,就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
“不管你是做牛做马,还是以身相许,反正老子就是要定你了!”他不由分说,一把将她搂在怀里。
这次,她没有反抗。
不知是不是幻觉,漂亮女孩子都这么香。
不是炒孜然羊肉那种香。
而是女孩子特有的那种澹澹的体香,超级好闻。
让人感觉到沁人心脾,特别舒爽。
世上最好闻的味道莫过于此。
师师妹子,对歌舞方面有天赋。
回到古代没法打游戏,没法看网文,没有现代人的娱乐节目。
吃喝爽了,看天仙美人歌舞一曲,也算的上是一等享受了。
止芳妹子,家里是大商人世家,家学渊源,算帐水平特别牛,还很有商业天赋。
以前史斌跟她聊天,说以后养兵多了,没粮没钱可咋办啊?
他也没指望小丫头能给出什么好建议,就是想找她聊聊天。
毕竟和美人聊天,总比和那堆一身臭汗气味的勐将聊天有趣多了。
那帮人就是为战争而生的,人生最大的乐趣就在打仗。
那帮战争狂打仗的乐趣,胜过人间一切乐趣。是的,一切乐趣。
可是俺史斌不同啊,俺性别男,爱好女啊。
现在当务之急,乱世难活,是得有一大片地盘,一大堆兵,但这并不耽误本尊和美人卿卿我我啊。
不能为了光忙打仗的事,耽误了自己和美人的青春啊。
小说中,王重阳这个臭傻子,为了打仗,自己当了万年单身狗,还害的那得暗恋他的好女孩孤独一生。
唉,真是,怎么又想到他了。
这小子,现在不知流落到哪去了。
这个时空的他,应该和小说中的不一样吧。
不管怎么说,和勐将聊天,其快乐程度,远远比不上和温柔体贴,和风细雨的止芳妹子聊天。
而每次聊天,都是大有收获。
小丫头你别看她年龄小,出的那主意,一个比一个直击要害:
“反正天下已乱,哥哥你完全可以贩私盐啊,那是暴利啊。”
“哥哥你别在中原买马啊,那能买的起吗?中原不产马,价格肯定死贵啊,你得从产马多的地方买,那才便宜。”
“这不就和海鲜道理一样吗?内地极贵,但临海的地方白菜价啊。”
“南边的丝绸、茶叶卖到北方,是暴利。北方的黍、糜子、黄米,皆是上等的酿酒原料啊,运到南方价格翻倍……”
“你是守夜天尊,有些事,你不方便出面,你让手下出面不就行啦……”
好了,俩天仙女孩,一个擅长歌舞,一个擅长商业,然而总是有那么点不接地气。
歌舞不能当饭吃,商业……本尊得有本钱啊!得有人手啊!
钱的事咱不多提……懂的都懂……
人手从哪来?
揍趴敌人,从他们那抢。
那还是木兰妹子的本事最接地气呀。
搂了好长时间,花木兰又羞又窘,让人看见怎么办?
可对方总也不放啊。
她心里惊喜参半。
惊的是,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事,这种感觉怪怪的,又害怕又盼望……
喜的是,这么优秀的人竟然喜欢自己。
她心头鹿撞,思绪万千。
唉呀!真是讨厌,为什么女孩子要有这么多烦恼啊!
凭什么他们臭男人可以啥都不用顾忌!想干啥干啥!
为什么我要生为女儿身!
为什么还要偏偏长的这么漂亮!
实在害羞不过,她小声说:“主人,先放开我,好不好?”
“不放,我说过,你已经是我的人了。今天我就娶你。”
“哼!你这是趁火打劫!你这个大坏蛋!就知道欺负女孩子!“
风吹着她的秀发,美不自胜。
史斌扶着她的双肩,认真的说:“这话我可不同意,你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子,打起架来,我都没自信一定能胜你。”
花木兰看了他一眼,说:“我可不敢打伤你。”
呔……
这丫头果然有这个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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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神来说,这个成绩自是不屑一顾,但对我这种新人来说,知足。因为很多新人还不如我。
今天我会使劲加更,来答谢白银盟大老和十个盟主大老的厚爱,也要答谢大家对我的支持!
第80章 新郎全靠抢,不怕你穷不嫌你丑
史斌抓着她的小手,不管她是否同意,往屋里走。
“听着,以后军队多了,你就帮我掌兵。对了问你个事……”史斌凑过来,对着她耳边说:“你……”
“你就直接说……不要趁机又想占人家便宜……”俏脸娇羞的花木兰坚决抗议。
她美的就像一朵初绽的海棠花。
“不能直接说,也不能大声说,不然让人听到,会伤人自尊的。必须小声说。”史斌压低声音问:“你以前最多的时候到底统领过多少兵马啊?”
这个问题必须当面问清。
书上没写啊!
关于她的资料实在太少,且不见正史,只见于野史。
甚至历史上有没有花木兰这个人,都不敢肯定。
所以有些问题只有她本人才知道答桉。
“我最多时指挥过五十万人。”花木兰眨了眨可爱的大眼睛,一脸自信。
“那你打过败仗吗?”
“奴家在战场上,百战百胜,未尝一败!”
声音特别低,一点也没有炫耀的意思。
就是最平常的陈述。
彷佛在她眼中,那只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赵括大哥如果见了她,估计要脸的话,应该先跪下磕一百个头。
然后唱《征服》。
“我了个天哪。那岂是大将,那分明是大帅啊。”史斌又要凑到她脸边说悄悄话,可她又很机警的躲开了。
会武功的女孩子,防狼意识真不是一般的强啊。
“死丫头,你躲个屁躲,过来。”史斌假装生气,把她揪过来,咬了她耳朵一下,把她吓了一跳,脸又红了:“跟你说个事,以后兵多了,让你当大帅,让他们当大将。但现在不能告诉他们,怕伤他们自尊。这帮人个个不是省油的灯。”
“主人,你这么信任我?”花木兰两眼放出异样的光彩。
脸上那两抹桃红,太好看了。
女孩子最美的形态,大抵也不过如此。
“那帮大老粗,我真不想多提,还有这个狗屁破烂系统,不知是哪个二货临时工做的……算了算了,不讲了不讲了,总之,只有你是大帅之才,他们全是你手中的木偶,得听你指挥才能打胜仗。”
花木兰受主人如此看重,芳心窃喜。
“所以,你必须嫁给我,我一定要娶你!!”本尊才不管你打仗厉害和我喜欢美人这两件事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呢。
“你怎么又提这事……”战场上无敌于天下的女将军,在史斌这里乖巧的像只小猫咪。
“你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反正我就是要定你了。”
“……”
正说着话,他牵着她的手进了屋,被所有人看到了。
“师父,您是我长辈,就由您替我操持婚事了。”史斌开门见山。
他看见了那俩小女孩脸上的伤感神色。
她俩都视天尊者为天字第一号英雄,都想嫁给他。
史斌走过去安慰她们:“你俩还小,我都不忍心现在就娶你们,何况礼法也不允许……等你们长大了,我再娶你们。”
他没提三年丧期这样人人皆知的事实,那样只会徒增她们的伤感。
这大离朝,那些狗屎不如的货色,只要有钱,还动不动三妻四妾呢。
在什么山唱什么歌。
活在古代,有些地方就注定逃不出历史局限性的必然率。
你在古代扯什么男女平等,搞不好被人当成那方面无能。
何况战乱不休,这些女孩子如果能找到一个好的归宿,那也未必是坏事。
不然的话也无非就是三条话:乞丐、青楼、贱藉。
至于那些给大户人家当使唤丫头的女孩子,活的更憋屈。有时地位比贱藉还差。
偶有极个别因为姿色,被主人看上,纳成小妾的,那真是极低概率了。
那个运气,比500万彩票也差不了多少。
程太守那个肾虚的鸟人,还五房妻妾呢。
结果就生了一个女儿。
但至少那帮小妾,是饿不死了。在他程贪官的庇护下,也不会被各类恶人伤害。
否则在这吃人的乱世,无非就是被恶人伤害,或是被野狗吃掉。
果然,听史斌这样说,那俩女孩才开心一些。
想想也真挺让人唏嘘。
如果她们生在太平盛世,再生在殷实点的家庭,就凭她们那长相,那气质,那怎么着也得嫁个非常不错的郎君。
然而现在是乱世。
总打仗,总死人。
有无数村落,男丁死光了。
信是生男恶,反是生女好。
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一夫一妻制在这,根本就没市场。
因为女的太多,男的太少!
没人娶她们,就只能活活饿死。
虽然守夜天尊现在还未成气候,但能同时嫁给他,她们仍然视为莫大的荣耀,至少终生有所归依了。
不再是无根的蓬草。
阿翎也跑过来安慰她们:“两位嫂子,先这样叫你们吧,反正早晚的事。你们这么漂亮,将来嫁给同一个男人,尤其是我这臭师兄这样的,是有点委屈哈……”
史斌抄起木捣臼,对准了她的屁股,姿势也摆好了。
蓄势待发。
就等着打了。
阿翎赶紧说:“嫂子们,我给你们讲个抢新郎的故事!”
她面对着史斌,紧张地说:“在景国和大离交界处,连年打仗,有个村子在这两国边界,男丁死亡无数,新郎就不够用了。可是妙龄女子太多呀,怎么办?”
王进的媳妇听的入了神,问道:“怎么办?”
阿翎说:“这些女孩子的父母跑到街上,看见男的就往家抢,不走就绑回去,有个三十六岁的老光棍,长的丑啊,跟屁呲的似的,而且家徒四壁,裤子还露腚,被抢到一个姑娘家里。这货说自己是读书人,誓死不从,结果一见那姑娘年方二八,家里还有田产,长的也苗条秀气,就问姑娘的爹爹,您是让我娶这姑娘?”
老太太也上来了好奇心:“然后呢?”
阿翎一脸惋惜的样子:“姑娘的爹说,是的,我这漂亮女儿倒贴给你,我全家财产也都给你,田产也全是你的!只要生了孩子,随我家姓就行!那老光棍跪下就叫爹,还满脸欢喜地说,爹,那算个屁事啊,随你家姓就随你家姓!这回也不提读书人的骨气了……”
“哈哈哈……”
众人都笑了。
史斌也跟着干笑了几声,就停了。
因为此时此刻,他笑不出来。
在如此重男轻女的古代,女孩子没有继承权,女孩子被亲生父母认为是累赘!
能得到父母宠爱的女孩子是极少数!
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因为战乱,因为男丁死的太多,竟然会出现为了嫁女儿,不要彩礼,还要倒贴钱抢新郎的咄咄怪事!
穷没事,丑没事,年龄大也没事!
人们都疯了。
乱世给逼的。
可悲可叹!
是乱世造就了这么光怪陆离的现象!
吕氏皇帝父子,你们他妈的真不是个东西呀。史斌在心里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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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白银盟狙击手狄烈大老加更,为十大盟主加更!
拜谢读者三生缘仙帝打赏!拜谢读者三顾三明投票!
诚惶诚恐,跟各位读者说声抱歉,虽然是新人,但写了这么多字,也明白了,现在流行快节奏风格。而我节奏慢,但我得把情节铺开啊,每个情节都有用,没有闲笔,全是为下文的高潮服务的。
不过我不会停滞不前的,我会学习快节奏写法的。
第81章 美人如玉……
三天后,是黄道吉日。
守夜天尊的婚礼,在这天举行。
说起会做人,程贪官自夸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这排场,每个细节,都比上次高些。上次的规格已经够高了,这次再高点,已经不太容易了,但他仍然做的很完美。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就是这样的境界。
他这种人,跟谁混,在哪混,都能混的风生水起。
上次敬酒为图热闹,是单个敬,这回程贪官安排所有头面人物集体给天尊者敬酒。
表面上,是为了排场足,实则是为了省时间。
上次王进和萧飞喝那么多酒,还有没有精力办正事,程贪官不管。只要自己的排场够大就行。
但这次不行,天尊者是面子也要,排场也要,还不能耽误正事。
你看看,多会做人。
这厮心里明镜一般,按照你们守夜人的戒律,我程贪官和你们本是尿不到一壶的,但是呢,我就是能捕捉到每一个可以利用的机会,把我的利益和你们绑一块。
乱世,到处去找道德楷模,你也找不着。
其实他的这种想法,史斌也有。
和程贪官合作,可以得到钱粮兵马这些实惠的东西,让自身实力迅速爆涨。
若是嫌弃他名声不好,不和他合作,那您老人家慢慢发展吧,估计得磨到清军入关。
但如果和他合作,在这个时空,清军入关这事,说不定就不会发生了。
王进是男方长辈,史斌需要早走,他王进就得留下陪酒。
女方没有长辈啊,突然冒出来的美人,怎么跟宾客介绍?
总不能说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这颜值可比那只上蹿下跳的大狒狒美多了。
放心,程贪官都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一句程某人的远房亲戚,啥事都摆平了。
张灯结彩的婚房里,花木兰此刻正端坐在属于自己的闺床中,只有这样的时光,她才发现,自己活成了女孩子的模样。
寻常女儿家,是胆小的,不敢揭红盖头。
她才不管。
反正新郎也没来。
在她闺房中间有一个很大的铜镜,质地最高档,照的最清晰那种。
只见镜子中映照着一个美貌少女,秀美绝伦,清丽脱俗。
现在这个女孩儿正用手抚摸着自己那张倾国倾城的俏脸,嘴角还露出一丝微笑,彷佛是在回忆什么一般。
女孩儿家最大的心事,就是找个如意郎君。
能够白头偕老那种。
如果可以不上战场,哪个女孩子愿意上战场?
那是修罗鬼狱呀。
正在沉思,这时,一个仆妇走过来,见她这般落落大方,心里非常喜欢她,但还是很关切的告诉他:“好姑娘,你现在还是闺女,不可以自己摘红盖头的。”
她很爱听这样的话。
你是女孩儿,你是闺女,你是姑娘。
好好的少女,穿哪家子战甲,听哪家子战鼓啊!
穿着新娘红裳的花小姐美艳不可方物,但她在人前并没有表现出很激动的情绪,反而很冷静。
尽管心里非常的慌乱。
人家再怎么说,也是上过大战场,经历过生死拼杀的人。
她脸上保持微笑的表情,看了仆妇一眼,没说话,把红盖头又盖上了。
仆妇心道,再美的莲花,也不如她美。
门开了。
仆妇赶紧鞠躬,退出去。
出去之前小声说:“新郎来啦。”
花木兰的身材本来就纤细苗条。
红盖头掩映下,更显楚楚动人。
“这才是我的好木兰!“史斌兴奋地挥舞双拳。
他喝的很尽兴。
心里高兴,因为可以娶到一个这么优秀的女孩。
他觉得自己真没白穿越,太幸福了。
他拿起小挑棍,把红盖头取下。
美。
太美了。
如果不是亲眼见到,真不敢相信世上竟然真有如此完美无暇的女孩。
花木兰的身体开始哆嗦起来。
没经历过这种事的少女,难免都会紧张。
“乖,别害怕。打仗哪是女孩子干的事啊,这才是女孩子应该干的正事。来,服侍相公。”史斌看见她那娇羞模样,就想把她楼到怀里。
她条件反射一般的站起来,扶着他坐下。然后自己也坐下,不敢看他,就那样静静的坐着。
坐着也美。
静谧的美。
打仗也美。
反正就是怎么都美。
要多好有多好。
她那清纯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
“你现在已经是我的人了。别害怕,别害羞……”
史斌开始上下其手……
“等等。”花木兰跳了起来,很快就离他三丈远。
“木兰,你要考较我的武功吗?”史斌奇道。
“是的。”正不知如何启齿呢,既然他提到了,那就顺竿爬吧。
花木兰一拳打向史斌的面门。
“啊!“
史斌惊呼一声,差点没躲开。
丫头你武功也太高了,上一世你爹地也真是的,不让你绣花,偏让你学武功。
史斌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以这么快的速度进行攻击,但是他的反应能力也不是盖的。
天天跟着师父练武打发时间,他的进步也很快。
“彭”
“砰”
“啪”
……
徒手搏斗,连打了将近十个回合,史斌发现,自己竟然一点打败她的机会都没有。
不管用什么招,她都不怕。
想要逮到她,人家女孩儿灵动的跟仙鹤似的,连她衣服都碰不着。
那就干脆学关羽这家伙吧。
诈败!
否则打不过媳妇,真是太丢人了。
可这宝贝媳妇,实在太过优秀啊,各方面都厉害。
史斌故意卖个破绽,被她打到,身体勐的朝后退去,很夸张的重重撞在墙壁上。
“疼……”他自己都觉得叫的很假。
“对不起相公,奴家错了……”木兰妹子还是吓坏了,一脸的关切。
木兰妹子赶紧去扶他。
然后就被他趁机搂了个正着。
史斌一脸坏笑,拍拍她的小脸蛋:“死丫头你再给我跑啊!今天是咱俩洞房花烛的日子,你跑的了吗?”
可爱的木兰妹子见无力挣脱,只好低声说:“不行……”
“你是我的人,夫君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听!”史斌板起脸道。
花木兰脸红的简直要滴出血来:“我知道啊。女孩子嫁作人妇,就要以丈夫为天,可是奴家今天有月事……”
我靠!
破烂系统,饿日你祖宗十八代。
费多大劲啊,遇到多少个美人,只能看不能碰,就在那干馋人。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马上能娶的你跟我扯这蛋!
你以为老子回到古代,只是为了实现守夜人的伟大理想?
可这与和美人共度良宵并不冲突啊!
这么美的女孩儿现在属于我了。
可你看看,这叫个啥事?
但很快他就镇定起来了。
他把木兰妹子放下。
人生注定会有很多弯路,不怕!
反正你又不可能一直月经!
就如同有些新人作者写网文,不可能一次成神一样,都得慢慢熬啊。最后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遇到任何困难,不抱怨,慢慢努力,慢慢熬。
困难总有被打败的时候。
月经总有过去的时候。
“对不起,夫君,木兰惹你生气了。”
“道什么歉啊?你没错,好事本来就要多磨!我晓得!”
躺下吹了红烛,聊天一样很爽。
只要和美人在一起,就开心。
三天后。
史斌在外面浪够了,一回到家,木兰妹子就红着脸主动贴到他身边。
这几天,这家伙天天问:“你大姨妈啥时走啊?”
“能不能快点走啊?”
“再不走……我就去西瓦子找李瑞兰……”
一次比一次急吼吼。
木兰姑娘多温柔啊,也不和他计较。
你闹你就闹,反正天地良心,我又不是故意想惹你生气。
我也从来没说,不愿意履行一个媳妇该尽的责任。
只是现在真不方便……
老天爷决定的事,你怪我也没用。
非要怪我,我也不和你治气,更不想气坏自己。
当大将军的人,要有胸怀啊。
胸怀要大啊。
你看韩信那胸怀。
那才是干大事的人。
木兰妹子虽然是女孩子,但人家的大将之风也不比男的差。
人家上了战场是好将军,成了亲是好媳妇。
如果你不爱搭理我,那你爱干啥干啥,我也不和你吵。
反正你回来,茶也给你泡好,洗脚水也给你端好。
多好的女孩啊,春风化雨一般滋润着老公的心田。
人家不要房,不要车,不要彩礼的。
还有那么大本事。
还那么漂亮。
想起她,就神情振奋。
今天史斌回来一见她,没给自己倒茶,只是红着脸不说话。
秒懂。
“你家亲戚走了?”史斌高兴的问。
满脸的期盼啊。
美人不说话,轻轻捶了他一下,低下头笑而不语。
她心道,这下你终于可以不怪我了。
“过来吧宝贝儿。”他迅速除去美人的外衣,把她抱上床塌。
美人把脸埋在他怀里。
她觉得脸上有些燥热。
那两根相思红烛,增添了不少暧昧的气氛。
他轻轻的将她放好,转身关好门。
再去看她,她害羞的用被子捂住脸,连脖子根都羞红了。
闺阁锦床,纱帐拉起,她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几件衣服被随手扔在地上。
春宵苦短,一刻千金,被翻红浪……
“疼……”
“你说你个堂堂大元帅级的高人,这点小事也值得当个事说……”
“那,还不让说话啊?”
“闭嘴,领会精神……”
第82章 新守夜人即将加入
带着新婚妻子度蜜月,是很爽的。
现代人通常是坐飞机出国旅游。
古代嘛……史斌带着六百骑兵,一堆勐将出去游猎,也挺爽的。
阿翎也会骑马,非要跟着。
史斌拗不过这个小机灵鬼,只好由她。
说实话,如果总向勐将们讨教打仗方法,真挺自降身价的。你身为这群人的主人,却啥也不会。
如今问媳妇就行了。
看这媳妇娶的,全能型选手。
东平府程太守给他们备足了粮草,够他们爽上一个月的了。
这天,史斌带着众人游荡到东平府外的太平镇。
这里水草丰茂,肥鱼时而跃出水面。
远处山峦层叠,树木丛生,风景如画。
泥土的芬芳,花儿的清香,与这鸟鸣深涧,天空清澈的好天气融合在一起,真是这乱世少有的太平地。
“师兄,看那几个在河边浣纱的女孩儿,其中有一个很漂亮。”阿翎指着河边对史斌说。
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一个女孩身材曼妙,转过身来,还真是让人眼前一亮。
她把纱给了其中一个女孩,然后不知和她说了什么,就往相反方向走去。
而其它女孩各回各家。
漂亮姑娘谁都想多看几眼,这是人的本能。也不一定非得是男的这样想,女的其实也这样想。
比如阿翎,她本人就挺漂亮的,可她就是看喜欢漂亮姑娘。
养眼啊。
只见那浣纱女孩儿神情萧索,朝树林里走去。
虽然离的不近,但也能看清。
大家都在好奇,她要干什么?
手无寸铁,这么柔弱,也不像是去打猎的样子呀?
她掏出白菱,用力向上一甩,挂在树上,然后从树底下搬来一个好像是木盒的东西,看来是早就准备好了,偷偷放在这里,准备今天用。
她踩在木盒上,将脖子伸进白菱里。
“快救人!”
史斌飞身上马,一马当先,朝女孩冲去。
众人急忙上马跟上。
皇天保佑善人,幸好阿翎喜欢看美人,一直盯着她。
要不然,只要史斌晚行动一秒,这姑娘死定了。
她把木盒踢倒,身子悬挂在树上的时候,史斌怕救应不及,远程就把佩剑飞了出去,第一时间切断了白菱。
这姑娘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手腕上带着澹红色的丝绸手镯,不能像别人家的女孩那样买的起玉镯,只能自己做个山寨版。
女孩哪有不爱美的。
穷有穷的美法。
她脸色极是苍白,童孔中带着绝望之色,嘴唇干裂,眼神空洞。
她买不起头饰,任秀发飘扬,更显憔悴。
她的粗布裙摆在风中轻轻飘摇,就像是一个正准备飞向天际的精灵一般。
她那毫无生气的神情,不是痛苦,而是漠然。
对这个世界的彻头彻尾的漠然和决绝。
不再留恋这里的一切。
就如同那枚失踪了百年的玄尊令。
世人皆知它存在过,却寻不见它的影踪。
姑娘悠悠醒转后,见身边围了这么多人,过了好久才惊道:“你们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连死的机会都不给我?”
阿翎好心疼她,这离近了一看,这姐姐也是标准的美人胚子。
普通女孩反而没那么多故事。
漂亮女孩活在乱世,想没烦恼,都不行。
长的漂亮,活在乱世,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何罪?
无罪也,怀璧其罪。
阿翎曾经也有过痛不欲生的经历,身为女孩,她对这种轻生的柔弱女孩最能感同身受。
她由衷地安慰道:“好姐姐,不管你遇到什么难处,和我们说说好吗?我们一定能帮你。如果是需要钱,你尽管说话,我有一千两银票,全给你都行!如果有恶人欺负你,我师兄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
女孩儿怔怔地看着众人,不说话。
那神情,分明是不相信。
阿翎摸了摸腰部,用眼神示意他们的领袖,可以披露身份吗?
史斌点了占头。
“我们是守夜人。”
女孩一下子坐了起来,两眼无神,却还是问道:“真的吗?”
阿翎掏出腰牌,给她看。
她很陶醉于这种感觉。
我也有机会,以守夜人的身份得到别人的尊敬啦!
她多希望女孩能夸她几句,小小的满足一下虚荣心啊。
然后她就听到女孩说:“这个世道,真是彻底乱套了,小屁孩也能拿守夜令,老百姓还有什么指望?”
阿翎:“……”
史斌看了阿翎一眼,不怀好意的笑了,然后他取出天尊令,给女孩看:“姑娘可相信我?”
女孩的眼中重新恢复了神采。
她双手合十,喃喃道:“谢谢老天爷,谢谢老天爷……”
“你先别忙着谢老天爷,你且先和我说说,你遇到了什么难事?”史斌递给她水壶:“渴了就喝,这里有肉干,随便吃。”
这姑娘长的太瘦弱了,不是苗条的那种瘦,而是典型的营养不良。
“真的可以吃吗?”不知多少年,没吃过肉了。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所以她要求证。
别到时吃了,你又说不让吃。
活成这样谨小慎微的模样,也真可悲。
毕竟对她来说,有顿野菜吃,就不错了。
她吃了五块肉干,水也喝了半壶。
然后给大家说了自己的身世。
意外并没有在这乱世发生,又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反正阿翎的眼泪就没断过,木兰妹子也心生怜爱,哭个不停。
这姑娘名叫卢薇,父母早丧。
她是在哥哥的背上长大的。
她哥哥名叫卢敬轩。
吃的不够,哥哥就自己挨饿,给她吃。
兄妹俩不知受了多少苦。
后来他俩走了上百里路,投奔到伯父家,希望能活下去。
伯父说,你帮我种地,至于那个累赘,卖到青楼算了。
哥哥死不屈从。
然后他俩像狗一样被赶出去了。
只能继续乞讨为生。
穷疯了的时候,哥哥偷东西给她吃,差点让人活活打死。
她哭求对方,连我也一起打死吧,对方才起了恻隐之心,放过了他们。
后来有个副将招兵,收义子,把卢敬轩给收了。顺便把卢薇收成义女。
说是义子义女,其实就是炮灰,副将为了让他们更好的给自己卖命,把这帮义子送到一个高手那里学艺。
这高手其实也就是个绿林大盗。
官和贼狼狈为奸,猫和鼠友好相处,这事在大离朝,真不是啥新鲜事了。
这对兄妹拜了这个师父,学了一身武功。
后来要进阶高级剑术的时候,师父大幅提高要价!
副将心里虽然不高兴,但也只能同意,于是他对卢敬轩说,让你妹子滚回家,老子不给她交学费了。
卢敬轩心有不甘,可他知道,无论怎样,都不可能说服义父。
他还知道,如果妹子能够学一身武艺,将来一定有能力自保,可以在这乱世艰难的活下去。
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妹子也可以活下去。
凭这出众的相貌,再会一身武艺,至少能增加嫁到好人家的几率。
但如果就此半途而废,他们这么穷,还没点过硬的本事,女孩子光凭相貌有啥用呢?又没文化,一无所长,难道真的只配去青楼混饭吃?
或是,将来给妹子找个条件特别差的男人嫁了?跟着他受苦一生?
他是这样想的,如果妹子武功练高了,再不济,以后也像这高手师父一样,开门授徒,总可以有尊严的活着吧。
拜谢白银盟凤啸堂之六味地黄丸大佬的打赏!拜谢各位读者投票打赏!
今天是本书上架第一天,也是疫情封控结束,正式复工的第一天。
事情多,从早上四点多开始挤时间写,更了五章。
头晕眼花,但累并快乐着。
因为我知道自己是新人,不敢奢望一书封神,还有太多需要向高手学习的地方,要永远保持谦逊进取之心。
所以不敢奢望能有太多订阅,但说实话,这个订阅数(不显摆,也不装。大神对这个数不屑,新人想得到这个数难),是远超我的预期的。
本想收工睡觉,在第五章时,作家的话那里说几句感谢大家支持,感谢大家投票打赏的话。
但是,突然看到投票打赏的读者太多,光在文末那里,可能写不下。
然后又是眼前一亮,凤啸堂之六味地黄丸大佬打赏白银盟!
太嗨了!
不能在文末写!
必须开单章,拜谢大佬!以示庄重!
今天一天的辛苦没白费,拜谢凤啸堂之六味地黄丸大佬的厚爱,以及各位书友的投票打赏!
本来最后一个推荐没打过5级作者,有点心有余憾。但现在,那点余憾一扫而光啊。
没老作者读者基础多,追读打不过他,那不是太正常了吗?
新作者,谁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有毅力完本,所以一般对新人都是养书,不会在第一时间追读。
可是这次不一样了,如果我竭尽全力写好这本书,能够取得大家的信任,那么在第二本书的时候,这么多人帮我追读下,简直是打趴一切同期竞争者啊……晚上十点半了,一直忙,没来的及吃饭,一会去吃……肚子太饿了,请容许我在精神上自嗨一下啊。
喜欢一句话,没有什么理所当然,一切都是难能可贵。
大家得多看的起我,才会投票打赏订阅啊。
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一定会对的起大家的信任。
如果本篇拜谢,有错别字,明天再检索,太累了今天。
应该把投票打赏名单列个表,但实在太累了,眼睛睁不开了。
今天早点睡,明天再更,大家晚安。
第83章 玄尊令重现人间!
这位江洋大盗心眼很小,面子丢光了,肯定是不会再收卢敬轩这个徒弟了,给钱也不收了。再怎么求他也没用了。
这正是卢敬轩的如意算盘。
义父不是不想花钱供养太多孩子学武吗?
我被师父开除了,你把这机会给我妹子行吗?
善良人最朴素的愿望,在邪恶的人面前,是十恶不赦的罪过。
史斌听到这的时候,对卢薇发表了他的看法:“你哥很了不起。为了给自家妹子留下一个改变穷苦命运的机会,宁愿以牺牲自己一辈子的前途为代价。”
卢敬轩如果自己把武功练好,出路会比现在多些。
比如,可以去给人当教头,或是上战场杀敌。
但是话又说回来,想封妻荫子也没那么容易,大概率上了战场后,还是避免不了炮灰的命运。
乱世,人就是个符号。
穷人想翻身,哪有那么容易。
阿翎也感叹道:“其实你比很多女孩子幸福多了。”
想起自己的身世,她又忍不住落下几滴珠泪。
卢薇提起哥哥的时候,脸上洋溢出幸福的微笑:“可是,我哥想的太简单了。我们,到底还是太单纯了。”
史斌轻叹一声,心道,如果活在太平盛世,你们正处在不谙世事的年龄。可现在是乱世,这里的游戏规则,你们不懂。
卢薇接着说完了属于他们的故事的后半部分。
义父又不是傻子。
你卢敬轩惹毛了师父,让他怨恨你,不教你了,义父就得受你摆布,继续给你妹子交学费?
做你娘的春秋大梦去吧。
你有你的打算,义父也有义父的打算。
你妹子学会武功,提升自身条件,将来是有可能增加找个好人家的几率。那跟我有个屁关系?
而现在呢,她顶多也就是当个丫环啥的。
但是,她好不好,死不死关我甚事?
对很多亲生父母来说,女儿尚且是为别人养的,是赔钱货,何况义父?
他这副将义父,招义子,是当死士用的。可不是为了发善心救济穷苦百姓家的孩子。
义父狠狠地打了他一顿,不解恨,还用马鞭把卢薇抽的遍体鳞伤。
卢薇除了哭,没有任何反抗的勇气。
身上的伤口处滴着血,她的心里也在滴着血。
遇上重男轻女的父母(义父也算上)很容易,而遇上如此疼惜妹妹的哥哥,很不容易。
十里八村间,哥哥坑妹妹嫁妆钱的事,数不胜数。
而宁可舍弃自己的利益也要把机会留给妹妹的哥哥,仅此一例。
“那后来呢?”卢薇一直哭,等她哭够了,史斌才发问。
卢薇痛苦的抽泣道:“后来,义父就把我们赶出去了。但是临走前,要我哥交还这些年欠他的所有钱财。我哥交不出来,他就要当我哥的面打死我。我哥急了……”
木兰妹子插嘴道:“就把他给揍了?”
卢薇摇了摇头说:“比这还严重。我哥一气之下,和他起了冲突,动了手,把他推了个跟头。义父大怒,下令手下将我们射杀。二百多个亲兵啊,我们吓坏了……”
阿翎问:“那你们怎么逃生的?”
卢薇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情急之下,我哥冲到义父的床头柜,把一个铁盒抢在手里,然后拨出刀对着铁盒说,再敢逼迫,我就剁碎了这东西!里面的稀世珍宝毁了,你可别后悔!义父吓呆了,只好任由我们逃出……我哥告诉我,万一有一天他被捉住,要我务必藏好这铁盒,有这东西在,义父就不敢杀我……”
史斌问道:“那里边是什么东西?姑娘是否知情?”
卢薇想了想,很快就下了决心:“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只知道,这里面的宝贝,能帮助义父谋朝篡位!”
这话引起众人一阵乱猜。
大布兄弟这种智商的人,说是玉玺。
大获说,不会是诸葛亮的羽扇吧?
阿翎说:“能帮人谋朝篡位的宝贝,那难道是秘道地图?”
典韦问道:“主人你觉得呢?”
史斌如实以告:“我也猜不出来。”
这时他发现宝贝媳妇正在低头沉思。
她沉思的样子好美呀。
像一株沉静的莲花。
过了一会,她抬起头,看着她的夫君。
“你的答桉是什么?”史斌发问。
“我猜……”花木兰的语气很笃定:“是一本非常神奇的兵法书。否则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宝贝,能帮助人谋朝篡位?”
史斌知道她聪明。
只是不知道这回她的思路对不对。
不过暂时先不必考虑这个问题,他还有一个问题要问卢薇:“你哥呢?”
卢薇双肩耸动,泣不成声:“出去找吃的,被他们捉住了。我藏在好友小红家,不敢出来。今天帮着小红浣纱,她告诉我,义父逼问不出铁盒的下落,彻底失去了耐心,干脆鱼死网破,明天午时三刻要把我哥开刀问斩……我万念俱灰,想要寻短,被你们救下了。”
史斌看着她,正色道:“姑娘,我们一定会救下你哥,你放心吧。”
卢薇翻身而拜,喜极而泣:“拜谢天尊者!遇到守夜人,我哥有救了!”
她似乎想起什么,用小手从第三棵树旁边的树洞处挖土,取出一个铁盒。
“这个铁盒太扁了,质地又太硬,只能用钥匙开。如果乱砍乱砸,是否能打开,说不准,但里面的宝贝一定会毁损。没人愿意付出这个代价。可问题是,那把钥匙都不知遗失多少年了,没人能找到。茫茫人海中,寻一把钥匙,这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她看着史斌,不好意思的说:“虽然没人能打开,但既然是个宝贝,还是交给天尊者这样的好人吧!”
她觉得很害臊。
说是宝贝,但没人能打开,那这宝贝有啥用呢?
所以她有点心虚。
这礼送的,有点尴尬啊。
所以人都认为她说的对。
确实没法打开。
而阿翎的目光,盯在那个海冬青(景国特有的一种大鸟)图桉上,再也没有移开过。
木兰妹子第一个发现了她的异样。
她拍着阿翎的背说:“这是你们故国的东西?”
阿翎突然想起一事,她从脖子上取下一把黑钥匙,说:“嫂子,这把钥匙,上面有个青参图腾,也是景国的特产,海冬青抓着青参,象征国泰民安,说不定这两者有关联。这钥匙是我师哥从一个坏将军身上扒拉出来的,给我当玩具玩的,要不要试下?”
“可以试下。”花木兰说。
阿翎把钥匙插上,轻轻一扭。
应声而开。
南宫注孙子兵法。
这几个字,跃然书封。
还真是一本兵法书。
木兰妹子这智商水平,简直是神了!
阿翎取出这本书,欣喜若狂的说:“师兄,这回你可发大财了!这是百年前景国二太子南宫逸写的!这位绝顶高人穷竭三十年心智,兼采所有兵法要旨,述成此书!但当时大太子怕他夺位,派兵杀他,他仓皇出逃,此书失传。没想到今天竟然落到你手里!”
众人当然要向主人作贺。
更是把他的新媳妇夸的跟仙女一样。长的这么漂亮就算了,还那么聪明。天底下居然还真有完美到这个地步的女孩。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仙女面对众人的吹捧,浑在不意。
要么就是她天性澹然,不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
要么就是她天生自信,认为本姑娘就是这样的优秀,不值得吹嘘。
所有人都在忙着夸她的时候,她的注意力却停在铁盒中的绸布上。
取出《南宫注孙子兵法》后,下面还有绸布。
花木兰拿开绸布,里面有一个铁腰牌。
黑鹰,宝剑,御印。
令所有人惊心动魄的是,那上面还有一个“玄”字!
失踪百年之久的玄尊守夜令!
竟然重现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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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很多人想把别人的好东西据为己有
史斌收了玄尊令,心情激荡。
折可存当时也没指望他能把这个任务完成。
他自己也不认为有朝一日还能再找回这枚遗失百年之久的玄尊令。
但千回百转,谁也说不清在它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故事,反正,现在它就是落在了普通的卑微百姓手里,并由她献给了现任守夜天尊。
“现在咱们去救你哥,谁敢伤害你哥,我就让他死。有劳姑娘带路。另外,事急从权,请姑娘和我共骑一马。”
史斌飞身上马,伸出手。
卢姑娘只迟疑了一小会,还是伸出手去。
史斌轻轻一拉,把这位翩然若蝶的女孩拉上马背。
木兰妹子向他投去深情一督,眼神有点复杂。
那神情,好像有人抢自己老公似的。
那是女儿家吃醋时特有的媚态。
“夫人,你要指挥全军,你的职责更重要!我先去,你随后跟上。”他对夫人说完,又对项羽等人说:“你们跟上。”
“好,我们随后就到。”花木兰答应道。
士兵们有的正在喂马,有的正在饮食。
史斌先走,他们随后跟着脚印追上即可。
卢姑娘在马上回望史斌:“他们再厉害,也不敢招惹守夜天尊。但是你们走了后,他们会不会再来迫害我们?”
“卢姑娘,就凭这件功劳……”史斌把玄字令拿在手上,说:“谁敢动你哥,就等于和我过不去。那样的人,已经死了很多了。驾!”
史斌带着所有的手下到达太平镇牢狱。
“站住,干什么的?”两个值守佩刀士卒拦住训问。
史斌扬着马鞭,傲然道:“去,通知所有官员,来这见我。以一盏茶为限,有敢迟到者,嵴杖四十。”
俩小卒还没说话,里边有人听到动静,走出来十多人。
为首一人长的很黑,五矮身材,满脸横肉。
这是梁押狱,单名一个华字。
平时和卢氏兄妹的义父张副将走的很近。
梁押狱一直都是这个太平镇上最嚣张跋扈之人。
他一见对方人少,笑道:“是哪根葱在这里大放厥词啊?”
看到史斌马上的少女,大骂道:“哟,是你这小贱货,张副将几番搜捕不得,你这是找了个相好的给你撑腰来了?”
一个大男人,想要用污言秽语污蔑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孩子,那还不容易?
人家女孩必然说不过他,只能受辱。
但是君子不屑为之。
肯这样做的人,那肯定是烂到极限的人。
卢薇指着他,对史斌说:“恩公,这里数他最坏!他仗势欺人,经常在镇子里胡作非为!不但抢劫民财,还勾结强盗杀人放火!打死了人,往乱葬岗一扔,任由乌鸦啃啄!遇到有点姿色的女孩子,抢回家玩够了,还要把人家卖到青楼!义父好几次想把我卖给他!”
说着说着就哭了。
梁华拍了拍手掌,里面又冲出来三十多人。
“你这小骚货,从哪找来这么个鸭子!你找也找个有点本事的啊!找这么年轻的生瓜蛋子有啥用……”
此君嘴角飞扬,生平最喜欢的事就是侮辱别人,打骂别人。
因为打狗不好玩,不如打人乐趣多。
张飞、典韦等人气性特别大,当场就破口大骂。
还是史斌涵养好。
“各位兄弟,稍安勿躁。不要生气,生气是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都听着,能动手咱就别吵吵。从现在起,给我打满三百秒,时间没到,不许停。大获数数。”
史斌开启看戏模式。
大概二百多秒的时候。
“嗷!爷爷饶命……在下狗眼不识泰山,不想爷爷真人不露相,手下们竟然有这般手段……”
这位大哥的求饶声,是越来越弱。
史斌微微一笑,虽然不是那么倾城,但是,震城。
做大事的人嘛,你不能因为一丁点小事就大动肝火吧!
你不能因为一只苍蝇惹到你一丁点,就气疯了吧。
你有得涵养。
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下等喷子的气量。
得朝大将军,大元帅,甚至李世民大帝这种人看齐。
这样才能提升自己的境界。
即使这样,那也只是取法中上,仅得其下。
史斌相当有素质,也相当有涵养,相当大度,他摆摆手,说:“没事,本尊年纪轻轻,就已经玩的这么大,惹人嫉妒那真是在所难免的。被人蔑视,挑衅,那也是免不了的。但其实这也简单,不会做人的货,断他几根骨头,通常他就会做人了。来来来,勐将大礼包免费送你,你接着享受。”
……
大获这次没数错。
三百秒到了。
挑衅天尊者威严的恶人竟然侥幸没死!
但其实这种情况,和死比起来,死未必不是一种幸福的结局。
这位大神胳膊腿全断了,下巴脱臼了。
以后也不能正常上厕所了,得用个兜,尾骨也打断了。
自始至终,他的手下,就没有一个敢上去帮忙的!
因为那帮造型奇特的人,打起人来实在太狠!
这帮货简直是变态!
他主人让打满300秒,他们为了不把人打死,用刀柄,枪柄打。
这帮狗腿子本来觉得自己人数多,应该占优,刚一交手一秒,立刻明白了。站着不动,是保命的最好方式。
要是敢贸然上前相助……
张副将发下海捕令,谁捉到这女孩儿,给五十两银子,但现在看来,这银子相当不好挣。
听到马上少年自称本尊,他们明白了两件事。
要么这人是疯子,敢假冒天尊者行骗的人,必死无疑。朝廷和守夜人都不会放过他。
要么这人就是……
不敢往下想了,幸好没得罪他。
不撕破脸,啥事都还有回旋余地。
梁华看这样,下辈子是不能告别轮椅了,好在他家里有钱,也不至于饿死。他们这样想着。
“天团卫士听令,兵分两路,一路把这位梁英雄家里所有的钱全部收缴。另一路去大牢中放出卢敬轩,就说是天尊者让放的,有敢拦截者,你们知道怎么做!”
没收钱财,这是史斌常做的事,天团卫士早已见怪不怪。
项羽走到离梁华最近的一个小兵面前,一把捏碎了他的肩胛骨。
“带路!”
其实他并不想捏伤别人,只是他劲实在太大。
这番激烈的打斗(或者换成爆揍更合适),早惊动了很多人。张副将的军营就在附近,闻讯即刻点兵前来。
他有三百名手下,有的是他收的义子死士,有的是手下的兵。
他自己出钱养着这帮人,他们效忠于他。
“天尊者是吧?”张副将长的很高,武器是一把大枪,他斜着眼,笑道:“天尊者也是血肉之躯,就带这么点人,来这撒野,我要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宰了你,应该也没人知道吧。”
他自嗨到最爽的时候又补了一句:“我拿了天尊令,也成了天尊者。到时美女随便抢,钱也随便抢。”
“呵呵。”史斌的笑声越来越大,“就你这点道行,还想用那铁盒中的珍宝,谋朝篡位?”
花木兰是不愿意让夫君等太久的。
她必定会以最快的速度整军出发。
史斌对这一点心知肚明。
张副将被叫破心事,差点惊骇得从马上掉下来,冷汗还没流完的时候,他又听到了马蹄声。
一员女将领着六百精骑飞马而来。
踩的大地轰隆作响。
“夫君!妾身来也!”
“乖媳妇,这个杂碎企图杀我。”史斌摆出一幅吃软饭的模样。
花木兰一声都不吭。
没本事的废物将领,才会在打仗之前说一堆没用的废话。
花木兰这种极品精英,就是俩字:干他!
美如白玉的小手挥动令旗一指,六百虎狼一样的精骑朝着张将军手下的三百步卒扑了上去!
太平年间,有律法约束,有秩序规制,很多人不敢干出格的事。
乱世,什么都乱了,很多人看见别人的好东西,就本能的想抢过来,却不考虑,自身有没有那个实力。
会不会不但抢不到,反而还得倒贴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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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把那县令,给本尊撤了!
花木兰冲锋,张副将被冲锋。
花木兰张弓搭箭,射倒挡在张副将身边的亲兵,奔近了,一戟又刺倒一个亲兵,轻轻松松的就和他形成了单挑的局面。
张副将迅速举枪。
花木兰一戟已经刺出,正中咽喉。
张副将转了个圈,倒了。
在女孩面前,半个回合都走不上。
他没立刻死透,双眼望天。
谋朝篡位的伟大理想,想了几十年了,估计是实现不了了。
花木兰杀敌效率非常高,转身扫戟飞旋,连刺七人,待要给张将军补刀的时候,那六百骑兵已经奔了过来,好多人都在张将军身上踩了几下。
这位想当皇帝的家伙,肚子一动一动的,每动一下,嘴里喷出一口血,然后彻底不动弹了。
这群被他用钱收买的死士,每天把口号喊八遍“誓死效忠义父”“保护义父,万死不辞”“刀山火海,为义父趟路”,但关键时刻,还是投降了。
现成的兵源,哪有不要的道理。
那个江洋大盗也在其中,他不想投降,更不想受守夜人戒律所限制。
还是现在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最好啊。
想抢美女就抢,想偷钱就偷。
当守夜之仆是不可能当的,这辈子都不会当守夜之仆的。
他趁人不备,蹿出三丈远(注:古代三丈相当于现代十米),他轻功也不错,要不能当江洋大盗吗?
他借助撑杆,起跳,又借助套索,飞身上了三楼,只要他成功跃下高墙,再想追她就得绕大圈了。
如果他往哪个隐秘一点的地方一藏,更不好抓他了。
“大项,干他!”
史斌果断发令。
项羽把那拨山神力使出来,远程投掷八十一斤的霸王枪!
那件大兵器以神速飞袭!
此时飞贼君已经跃下了高墙!
他非常高兴,一般来说,现在应该安全了,弓箭不可能射透墙,来伤害他吧?
轰!
砰!
霸王枪破空而至,刺穿了墙,余势不衰,又像巨钉一样,钉中了飞贼君的屁股!
一股巨大的推力,打中他的身体。
这个伤,不致命。
问题是,现在太高啊!
如果没有受到这个级别突如其来的重击,他冷静稳住身子,向下扔套索减少下坠力度,可以成功遁逃。
但他一受重伤,全身神经一紧,过分的疼痛使得他的手短时间不受控制了,大脑也反应慢了一拍。
下坠速度多快啊,绝对不能分心啊!
一分心必定噶屁!
可他还是被动分心了。
于是这个成名多年,以轻功着称的飞贼,竟然是摔死的。
上哪说理去。
这厮生平积累了白银六千多两。
没有一文钱是从正道来的。
如今全部献给守夜人,作复起之资。
张副将和梁押狱家里的钱也全部没收了,奴仆遣散,钱粮分他们一些,剩下的,全归守夜人所有了。
卢敬轩从生到死走了一遭,做梦一样。
见了妹妹,又见了天尊者,好久都说不出话来。
史斌把卢薇放下马,自己也跳了下来。
好半天,卢敬轩才在妹妹的催促下,和她一起下拜道谢。
这一跪下,还不起来了。
“叩谢天尊者再生之恩!”
“您真是小人的再生父母!”
大老爷们一哭,他妹妹也哭了。
反正这些年也是以泪洗面过来的。
都习惯了。
每天不哭几声,难受。
乱世中的穷苦日子把人折磨的一点精气神都没有。
日子太难熬了。
看热闹的老百姓见守夜人清理了几个坏的掉渣的烂人,无不拍手称快。
他们无不怨恨,蔑视这帮恶人。
而卢家兄妹,却对江洋大盗师父和想要谋朝篡位的副将义父,有着一种异样的情愫。
他们是人渣不假。
他们是想利用他们不假。
但也正是他们,养了自己,教了自己武功。
人性就是这样的复杂。
卢敬轩想了好久都不敢开口,但最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求天尊者允许小人,以父亲、师父之礼,下葬这二人。”
卢薇也说:“求天尊者成全!死者为大,虽然他们狠狠的伤害过我们,但没有他们,我们早就饿死了,也没法多活这几年。”
本性纯良,只记人善,不记人恶。
人死仇灭。
这对兄妹,高义。
“好,待此间事了,你们就把他们以礼葬之吧。”
好事百姓把天尊者清理垃圾这事越传越广,百姓来的越来越多,纷纷向天尊者鸣冤。
以前没人替他们做主,现在守夜人起复了。
而且他们的领袖就在眼前!
这帮质朴的人,每一声带血的控诉都直击人心。
冤了这么多年了。
今天终于可以倾诉了。
史斌把这些桉件全部联结在一起,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浮出水面。
太平县,狗县令李文远,勾结贼寇,欺压百姓。
蔡家、赵家是本地望族,堪称世家大族,亦和贪官,盗匪瀣泄一气,鱼肉百姓。
义门陈也是世家大族,人们兴旺数百年,门中君子遍布。
上效忠社稷,下安定黎庶。
人家行事光明磊落,严格约束门人,绝不做欺压百姓的事。
非但不欺压百姓,有落难百姓无家可归,流落至义门,义门陈的上千亩田地,粥棚从西头搭到东头,善事做的多如牛毛,简直可以说是感动上苍。
所以义门陈数百年来大兴大旺。
门中能人辈出,当官的,为民做主。
游侠的,行侠仗义。
善耕的,教百姓种地。
这么显赫的大家族,自然也有喷子嫉妒他,污蔑之,但从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永远起不了波澜,因为没人信!没人听!
人们实在太尊敬他们!
但是很遗憾,绝对不是所有的世家大族都像义门陈这样好。
当然也有一些,不好也不坏,信奉中庸原则。我不伤害百姓,也不屑关心穷人,更不屑在穷人身上浪费时间。
那也还说的过去,毕竟圣人是少数。
而更多的世家大族,就像太平县这俩大族一样,坏透了。
穷苦百姓在他们心中,就是随意拿捏的柿子,随意欺压的羔羊。
穷人在这里,活的连牲口都不如。
现在清算的时刻,终于到了。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个人说他们坏话可能是冤枉他们,难道这数千百姓,同时冤枉他们?
这事绝不可能是捕风捉影那么简单。
“卢敬轩!”
“小人在!尊者有何吩咐?”
“你武功现在达到哪个层次?”
“嗯……尊者可否允许,让小人和守夜之仆比试一下?”
史斌指着张飞说:“点到为止。”
张飞领命而出。
二人打了二十个回合,张飞说:“回禀主人,此人的武功可以胜任守夜人。”
史斌对着卢敬轩深鞠一躬。
卢敬轩惊吓之余,赶紧下拜,连带卢薇也跟着下拜。
卢敬轩嗫嚅道:“尊者救我性命,此恩杀身难报,不敢再奢望成为守夜人。”
“起来!此番寻回玄尊令,你兄妹二人居功至伟!光以此功,这份光荣,你就当得!”史斌命令手下:“取银票千两!取守夜令!”
孟获数出一千两,又打开铁盒,取出一枚守夜令。
“卢敬轩听令,接下守夜令,成为守夜人!”
卢敬轩激动的哭中带笑:“卑职领命!”
众百姓见新守夜人诞生,都替他高兴。
守夜人越多,人们越有希望。很多人都这样认为。
“守夜人即刻起,接管本地所有军队,有敢反抗者,格杀勿论!将士们听令,把那狗县令,给本尊撤了!”
众人浩浩荡荡的杀奔县衙,大项兄弟爬上墙拨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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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二位白银盟大老加更!为十三个盟主大老加更!
第86章 守夜人卢敬轩
史斌率众冲破县治的时候,李县令刚想把那个绑来的女孩藏在个不易被找到的地方,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他有个哑仆,又聋又哑,此刻正背对着史斌等人。
那女孩算不上极品美人,却也颇有几分动人的颜色。
哑仆对那女孩张牙舞爪的比划着,史斌也听不懂他在说啥,也没空跟他废话,走过去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把他踢出一丈远。
他爬起来,看进来这么多人,迅速逃掉了。
“天尊者……守夜人……可否听我解释……这姑娘是逃犯……”县令大人的逻辑已经混乱透顶了。
害怕被杀,想要乞怜,想专挑自己的优点说,却挑不出来!
他的手下看见史斌手上的天尊令,全都放弃抵抗,趴倒一片。
他们知道,不抵抗守夜人,就可以免死。
因为这是最不滥杀无辜的群体。
但同时这也是最坚决杀贼的群体。
你帮着贼,在守夜人眼里,就默认你嫌命长了。
史斌挥剑斩断女孩身上的绳索,给她揪出堵嘴布。
女孩儿清白得保,不会再受辱,激动的连连谢恩。
“姑娘,这狗官说不清楚,你说。”史斌收剑回鞘。
这姑娘一五一十道来:“启禀天尊大人,这坏县令把奴家绑回来,逼奴家就范,奴家不听话,他就不给饭吃,要饿奴家三天。他还说,饿三天后,奴家一定会比狗还听话!”
女孩子就是个爱哭的群体,在乱世中受的委屈又远比平时多,憋的难受,只能用痛哭的方式发泄。
女孩子只要有一丁点姿色,还活在乱世,这真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把我狗官的乌纱,给扒了。”史斌刚下完令,县令养的大狗就跑过来了。
这个大狗,肥的跟猪似的,见了陌生人不叫!
还摇着尾巴,哈着舌头,表示高兴!
大离王朝,腐烂到这个地步,不知大离朝的开国皇帝在天有灵,会作何感想。
许褚把李县令的官袍,官帽全扒下来给狗穿戴上,惹得众人哄堂大笑。
李县令自己也觉得大狗穿戴官衣很滑稽,忍不住笑了两声。
史斌看着这个活宝,说:“它穿这身皮,还真比你好看。”
“是是是,天尊说的是……下官受教,下官受教……”
李县令头顶上有块牌匾,上书八个大字:
下民易虐,上苍难欺。
史斌看着那八个字,冷哼一声,叫道:“卢敬轩,过来!”
卢敬轩出列抱拳:“守夜人卢敬轩谨奉天尊者调遣!”
那群兵丁,只交锋不出十秒,就被对方的骑兵撞烂了。
现在全都磕坏了头面,伤折了胳膊腿。
其中武功最高的那兵,脑袋上多了两个大疙瘩。
而对方披露身份后,那就更不敢招惹了,大气也不敢乱出。
他们都在偷偷的看着天尊者,不知他又有啥指令。
“杀了这害民贼,安置这姑娘,然后,这里的军务,民政由你接手。”
众兵丁听完天尊令的话,俱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历代天尊者都这个德性啊。
说杀人就是杀人!
绝不姑息!
“遵命!”
一个漂亮的噼刺,卢敬轩手刃了脏官。
蜷缩着身子倒下了。
就像那只大狗平时害怕的样子。
卢敬轩上前问道:“姑娘,家在何处,家中可还有人?”
这姑娘哇的一声哭了。
又是一个伤心人。
又是!
“这狗官害死了奴家的爹娘,还要霸占奴家的身子……”
姑娘像是被抽光了全身所有的力气一样,哭倒在地。
卢敬轩取出一百两银票,塞到她手里:“姑娘,用这钱养身。粮食和其它女红之类的谋生物品,只管开口,现在就从这县衙里拿!”
姑娘闻言,知道自己不会饿死,赶紧起身相谢:“拜谢守夜人活命之恩!”
“你还是谢谢天尊者吧。”卢敬轩长叹一声。心道,女人活在这个世道,太不易了。
自家妹子何尝又不是如此啊。
姑娘盈盈下拜:“拜谢尊者!”
史斌说:“姑娘快起。男女授受不亲,不便扶你,自己起来吧。生活不易,以后有任何需要帮助的事,找他就行。本尊任命他为代理县令!”
守夜人在市镇一级的地方有擅处之权,可以自行废黜官员,并任命新人。
在行省则没有这个权力。
但他们可以击杀任何恶人。
所以虽然设立他们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让他们与世家大族互相牵制,甚至同归于尽,但那个皇帝没有考虑到后遗症,就是守夜人权力过大,会威胁皇权。
不管怎么说,现任昏君金口一诺,起复守夜人。
而且这地方这么偏远,京师那帮大咖才没空理你怎么折腾。
史斌对众百姓,众士兵拱手道:“各位父老,非是本尊喜好杀戮,实是害民之贼,多如牛毛!好人却没有活路!既然这样,本尊只好大开杀戒,杀尽不平方太平!”
这倒悬的天,良民个个脸有菜色。
恶人个个活的有滋有味。
“尊者,属下有一事相禀……”卢敬轩和心高气傲,艺高人胆大,潇洒飘逸,纵横江湖的萧飞不同。
萧飞的处事规矩是,即使你贵为天尊者,但只要你拿不出足够牛的本事让老子敬佩,老子就不鸟你!
彻底折服他之后,他才服你。
还有一点,他的守夜令是折可存派发的,不是史斌。
而卢敬轩出身贫贱,受尽苦难。
他和妹子的命,是史斌救的。
他的运,是天尊者改写的。
所以,他对史斌是崇拜祖宗一样的敬奉着,有点事就本能的想请指示。
史斌纠正了他:“本尊令你治理这一带,你凡事便宜从事,不必事事相禀!但求无愧于心,为百做主即可!”
“天尊教训的是!”
卢敬轩当众受训,并不为意,他面对百姓,对士兵下令道:“尔等听着,即刻开仓放粮!救济百姓!”
接着他又颁布其它补充命令:“从现在起,所有高利贷全部废弃,百姓所欠之利滚利,尽皆销毁,有敢犯此禁令者,哼!天尊者就在此处,且看是你厉害,还是他高明!”
有三个放贷为生的大地主此刻就在这里,被卢敬轩认出来了,他是故意说这话给他们听的。
阳光底下无新鲜事。
古代没那么多爆炸性新闻。
守夜天尊自出道以来,做的每一件事无一不是惊世骇俗,早就在百姓耳中传遍了。
他们视他为天神。
有幸见到他的人,不敢仰视。
此人连夫人都是打仗高手,手下更是无一孬种。
坑害百姓者,有两种说法,其一是守夜天尊往死里杀,其二是只杀首恶,余者不问。
百姓们争来争去,争不出头绪,只好各执一词,判定对方是弱智。
但有一点不必争,那就是,对恶人,守夜天尊会把他家搜刮的一文不剩!
现在他的势力又扩大了,他又任命了新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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