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熊出没
阚石很想吃熊掌,这是因为他上辈子和他老婆有幸吃过一次,正是这次聚餐他认识自己的伴侣,相濡以沐二十多年。
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没见到过熊,只看到过脚印。去年寨墙外就有过熊脚印,也是一大一小。今年还是一大一小,会不会是同两只熊呢?要知道野兽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
今天刮起了北风,不时卷起地上的积雪,吹打得阚石脸上生痛。阚石裹紧防寒服的帽子,用来抵挡直往脖子里灌的寒风。
地上的脚印被雪花覆盖了不少,只能零星看到一些熊爪痕迹。阚石抬头看看天色,天空变得更加的阴沉。
“恐怕今天要下大雪”,他正思索间,前面引导的虎子和二丫突然发出紧张呜咽,似乎遭遇到可怕敌人。
它们紧盯着前面的林子,一边向阚石发出低低的警告,一边倒退着靠近阚石。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状况,那怕当年遭遇狼群时,狗子们都没表现得如此的紧张。
阚石顿时提高警惕,他察看了一下周围地形,果断地选择躲避到草坡地上一块岩石的背后隐敝起来,前面肯定有危险。
跑回寨子是不可能的,在雪地里和野兽赛跑,那纯粹是找抽。他把枪架在岩石上,这样射击的稳定性更可靠。
他瞥了一下狗子们,虎子和二丫伏在草丛里一声不吭,时不时看向林间那条野猪小道。
“难道是野猪群?不应该这么害怕啊。”阚石疑惑的望着林间,不一会儿林间有了动静。
“咔嚓……哗啦啦”
一阵枯枝折断的声音响起,由远而进,动静越来越大。仿佛山体滑坡时滚落的岩石,听听这声音,就知道来了个大家伙。
这轰轰烈烈的出场,让阚石也有点紧张,他咽了咽发干的嗓子,不由自主握紧了手中的步枪。只是一下子,一团黑白分明的大球就从林中冲出来,朝着阚石这边的草坡一路滚来,须叟间就到了十五六米外。
阚石的眼睛瞬间睁得老大,原本瞄准的步枪赶紧偏了偏。正在这当口,那个黑白分明的球一下子就伸展开来,它嘴巴上叼着一只半大的野猪,胸前的白毛也被染红了一块。
“这是熊~猫?”阚石疑惑地看着眼前违和的一幕,彻底改变了他的三观。正在风中凌乱的阚石发现林中又冲出个黑白球,这个球小了许多,它一直撞到前面熊猫的大腿上,跌坐在地上,顺势就抱住大熊猫的大腿。
如果不是这黑白分明的毛皮,打死阚石也不敢相信这家伙是熊猫。
和后世熊猫相比,它体长达二米,重达千斤,蒲扇般大的爪子,血盆大口外伸出两对长长的犬牙。这太破坏他心中熊猫“萌萌哒”的形象了,说它是洪荒巨兽也不为过。
阚石悄悄地把自己隐敝得更好一点,两只狗子也大气不敢出。此时两只熊猫正在撕咬着地上的猎物,旁若无人地大嚼,那粗鲁的样子实在是没法子和熊猫憨态可掬的形象联系起来。
没多久,大熊猫可能吃饱了,大的熊猫先是四下张望了一会,同时嗅嗅空气中的味道。
阚石庆幸自己处在下风口,他心中也很纠结,万一和熊猫正面杠上,他是开枪好?还是开枪好。
幸好,这一幕没有发生,待到小熊吃好,大熊叼起野猪残骸,带着小熊一摇一摇地走向远处的竹林,这时候的背影倒很符合熊猫的形象。
远远地看到熊猫消失在竹林里,阚石这才赶紧领着俩狗子跑回了寨子。
回到自己的房间,阚石平伏了一下激动的心情,今天这一幕让他感慨良多。
“熊猫以前果然是种猛兽,看来传说中蚩尤的坐骑是熊猫,并不是空穴来风。只不过熊猫究竟经历了多长时间才退化成后世那德性。
一万年?十万年?这意味着自己到底穿越时空多少年啊!新石器时代?旧石器时代?亦或更久远。难道现在人类还没进化成熟?
噢,不可能,那条鳄鱼肚子里的骷髅头,明明和后世的人头没多大分别。”
这天晚上,阚石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第一次带着儿子去动物园的情形。刚刚八岁的儿子怀抱着一只萌萌哒的小熊猫,这是花了大代价才得到的机会哟,可得多拍几张照片啊!他不停地蹲下拍,侧身拍,卧倒拍。
正拍得起劲的时候,儿子的背后慢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熊猫,它一把夺过儿子手中的小熊猫,一爪子就把哭闹着的儿子举在了半空中。
阚石拼命地冲上去抢夺儿子,可是他怎么也够不着,怎么也够不着。
他拼命地呼救,却无法发出声音,一张长着巨大犬牙的大嘴,离他越来越近。他想避开,却怎么也动不了。那股腥臭让他无法呼吸,他已经喘不过气来。
阚石醒来的时候,汗水已经浸透内衣,恶梦让他神情恍惚。他看着黑暗的夜空,无神的双瞳没有一点点焦距,窗外的北风刮得呼呼怪响,仿佛洞箫在演绎一首凄凉的曲子,一滴泪水滑过他的脸颊……
第十七章功夫熊猫?
熊猫在寨子附近出没,给阚石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这可不是后世蠢萌的熊猫,这家伙是要吃肉的凶兽。
阚石被困在家里,不能像往年冬季一样出门。往年这个时候,他每天会下点套子抓点野鸡野兔。去竹林里挖点竹笋,改善一下单调的伙食。
这对熊猫去年冬季就出现在附近,当时阚石并没太在意,以为是普通的黑熊,遇到了就干掉它呗,所以想干嘛呢就干嘛,可奇怪的是他一次也没遇到过。
今年冬天还是先埋伏起来,这才看到熊猫的真身。难道这俩宝贝一直在躲避自己,它俩也怕人?或许它俩冬眠了。
不是说熊都冬眠吗?这熊猫难道不是熊?阚石越想越有道理,这段日子可把自己憋屈坏了,下了决心要去搏一搏。管它呐,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好容易等到雪停的日子,清理完牛棚,阚石决定今天先去挖点竹笋,顺便下点套子。
带上虎子和二丫,踏着厚厚的积雪一路直奔竹林。下了一个星期的雪,天到底是放晴了,林子里也变得有了些生气。
鸟儿们在林子飞来飞去,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森林边的坡地上,聚集着不少像鹿啊,羊啊之类的食草动物。它们努力地刨开积雪,贪婪地啃食那些枯草。
为了在这严寒中生存,补充身体的消耗,它们根本不在意附近隐藏着什么危险,也许多吃一口,就多一份活着的希望。
阚石当然不属于这种情况,后世丰富的菜品养刁了他的胃口,即使他年轻时能忍受啃半年的压缩饼干的日子。
他无法忍受一成不变的餐桌,他需要换口味,就这么简单!那怕明知附近有那只危险的熊猫,他依然来了。
世人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似乎在阚石身上行不通,他和鹿羊一样也为食而冒险。
阚石看着远处的鹿群,放弃了开枪的想法。他感觉几年下来自己变得婆婆妈妈,总是多愁善感、伤春悲秋的伤感,大老爷们成了娇滴滴的林黛玉。
这可不行!他心中暗忖:四年多的独居,自己会不会有心理毛病了?几次伤心流的眼泪比上辈子五十几年都多。这可如何是好?
阚石一边走一边沉思:淡定,要淡定。没有过不去的坎,得找点有兴趣的事做做。嗯,回头好好想想,大老爷们还能让尿憋死。
阚石不由自主露出一点笑容,他觉得自己真是天才,这么苦逼的状况还能自己给自己灌一碗心灵鸡汤。
刚进竹林里就有了收获,虎子和二丫有若神助,不时从雪底下拔拉出一只竹鼠。竹林间的雪地上星星点点,暴露出竹鼠的踪迹。狗子们不一会儿就捉了七只竹鼠,它们兴奋地往返于阚石身前,频频地摇着尾巴向主人表功。
每次收到猎物,阚石都不悋惜摸摸头,夸一夸狗子们的勤快。然后狗子们就以更快的速度,奔向下一个目标。
瞧瞧,狗子们的快乐就这么简单,你高兴它们也高兴,你伤悲它们就默默地守在一旁等候你,阚石真是庆幸有它们的陪伴。
正胡思乱想的阚石,突然感觉脖子上的汗毛直竖,危险的感觉像过电一样传遍全身。当兵的经历让他本能地侧身翻滚,一个修长的影子窜过他原先站立的地方。
这时他才看清楚是一只花豹袭击了他,狗子们今天有些兴奋,又处在下风口,没有察觉到危险。而今天挽救阚石的是他的“第六感”,以前这种“第六感”在战场上出现过,今天又一次出现。
他也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问过一些专家,专家告诉他这是一种直觉。人和动物都有,不过人的直觉后来退化了,有的人比较强,有的人就比较弱。
花豹一击没有得手,一翻身异常敏捷地扑了过来。阚石根本就没有取枪的机会,他咬着牙举起手中锄头,拼着受伤也要奋力一击。
然而变故突然发生,一个硕大的身影从竹林中飞出,双掌一并就扼住花豹的脖子,一下子就把花豹摁倒在雪地。
说时迟,那时快,大熊猫忽地人立而起,狂暴地怒吼一声。双掌一开,利爪顿时撕开花豹的脖子,这只两米长的花豹没有丝毫的反击能力,就这样一命呜呼。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阚石还呆呆地举着锄头,保持着迎击的姿势。狗子们倒是赶了过来,护在阚石身前在呲牙低吼。
大熊猫冲着阚石发出一声低吼,阚石霎时间清醒了过来。他从大熊猫的吼声中没有感觉到敌意,他小声地喝退狗子,自己也稍稍向后退去。
大熊猫看着退后的阚石,眼睛里早已没有刚才的狂暴。阚石竟然感受到一点点温柔,他不敢相信怎么会这样,自己是不是犯病了……
第十八章和谐的原始时代?
阚石凝望着大熊猫的眼睛,真真确确感觉到一种异样的情感,那种感觉虎妞身上有过,难道这家伙是被驯养大的?
有可能哦,不是说蚩尤的坐骑是熊猫吗?这说明上古时人类就有驯服熊猫的先例。
噢,还有它刚才捕杀花豹的动作,不象是熊猫的本能动作,有被训练的痕迹。
“这还真是功夫熊猫哦”
那只小熊猫叼着一根竹笋,摇摆着走出竹林,说它小,其实也有七八十斤,圆滚滚的比它娘可爱多了。
它一步一摇地走到花豹面前,闻闻地上的花豹,似乎不敢兴趣。它绕着大熊猫转了一圈,叼着竹笋径直向阚石走了过来,根本不理会小虎和二丫“呜呜”的威胁,一幅目中无狗的样子。
阚石斥退狗子,静静地看着小熊猫靠近自己,他也很想确认这俩货是不是被人驯服过。小熊猫围着阚石转了几圈,不停地嗅来嗅去。
它好像发现了什么,扔掉竹笋,一下子抱住了阚石的大腿,嘴巴只是往阚石大衣的口袋里凑,不时发出“噫噫”的声音。
阚石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黄白的东西,塞小家伙嘴里。小家伙立刻松开双掌,捧着嘴巴,一屁股坐在雪地里大嚼起来。
阚石给它吃的是玉米做的爆米花,里面加了点蜂蜜,很是香甜,这股浓浓香气吸引了贪嘴的小熊猫。
把口袋里面的爆米花吃完,贪嘴的小熊猫才依依不舍地回到妈妈身边,之前大熊猫一直自顾自的拿着竹子大啃特啃。待到小熊猫回到身边,大熊猫这才起身。
看也不看地上的花豹,带着小熊猫,摇摆着肥硕的屁股,扬长而去。还真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阚石现在百分之百确定,这俩货是被人驯养过的大熊猫。不过这俩货怎么会流落到这里,它们的主人现在在哪里?难道和虎妞一样也是被放归山林的。这件事情,目前搞不明白,搞不明白就不想它了。
今天收获颇丰,阚石很开心能得到一张完整的豹子皮。回到家里,阚石用最好的豹子肉奖励了劳苦功高的小虎和二丫,精心剥下来的豹子皮用盐水和草木灰小心揉制。
四年了,天天不是钻林子,就是干体力活,衣服和鞋子都破损得很厉害了。阚石打算返璞归真,这两年一直在揉制各种兽皮,不用多久,他就会过上穿兽皮衣,踏兽皮鞋的日子。
阚石刻意准备了很多爆玉米花,为了搞好邻里关系。建设和谐的原始时代,还是需要用上一点点小小的手段。
贿赂果然是很难被当事人轻易拒绝的,熊猫也免不了俗。经过十几次的投放,大小熊猫都抵挡不住美食诱惑,日子长了,改成每天准时上门讨要;发展到后来,直接登堂入室,改成定居了。
这俩货发现玉米杆甜甜的、挺好吃的,又和牛牛们争食。刚开始三头水牛还被这俩货吓得半死,差点大小便失禁。相处久了,倒也不客气地跟俩货你争我抢。
熊猫倒是过得很有规律,每天早晨一大早准时出门,晚上天擦黑才大摇大摆地回来。阚石便多了件事,每天得帮这俩货开门关门。动作慢了,俩货就会把铁门拍得山响。自己是越来越像个动物园管理员,特么还是没工资的那种。
平静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就来到第五年的初夏。辛辛苦苦忙完农活,还没休息几天,一件重要的工作就摆在了眼前。
多了熊猫这一对活宝,盐的用量增加了不少,阚石原本不知道这俩货也要吃盐。刚开始没给准备,这俩货就去牛棚抢食喂牛的盐水,惹得三头牛“哞哞”直叫唤。
阚石这才发现熊猫也需要补充盐分,另外这俩货还喜欢舔食炒菜的铁锅。刚开始阚石真以为它们是食铁兽,还紧张了半天,以为铁锅会保不住了。最后才搞明白,还是因为吃盐。
趁着天气还不热,阚石领着一大帮子就直奔盐场。这次出门可威武多了,俩狗子,俩熊猫,三头牛加上牛背上骑着一个人,可真是浩浩荡荡,威风凛凛。
到了盐场,天公不作美,断断续续地下起了小雨。盐场的棚子损坏得厉害,阚石干脆推倒旧棚子,花了一天时间,重新盖了一座更大的草棚,又加砌了二个行军灶。
这次带来了十几个陶锅,加上旧的陶锅,可把阚石忙得脚不沾地。也许是熊猫这俩货煞气太大,一连几天,平平安安的没谁光顾。顺顺利利地熬了三百多斤盐,用四个竹箩装好,盖好雨布。两头母牛各两箩,自己骑上公牛,大气地一挥手“回家”……
第十九章不告而别
老天爷也似乎被阚石愉悦的心情感动,刚起程没多远,天空就开始放晴。雨后林间的空气格外的清新,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山林。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碎裂成一块块凌乱的光斑,营造出一幅美仑美奂的情景。
阚石惬意的坐在牛背上,欣赏着一路上的美景,心情格外的舒畅。他眺望四周连绵的群山,陷入不能自拨的迷醉中。很久没有这种轻松的感觉了,五年了,不算短的日子里,他孤独过,彷徨过,就是没有惬意过。
命运让他来到了这个世界,他无力改变它,只好竭尽全力地过好每一天。他想这也是牵挂他的亲人希望看到的结局。
这五年,他似乎重新经历了一次成长,心智变得更加成熟,凤凰涅盘,浴火重生。
“嗷噫”
走在前面的大熊猫似乎发现了什么,它突然人立而起,鼻子四下嗅着空气中的气味,它变得有些兴奋。阚石疑惑地看着它的一举一动,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阚石跳下牛背,瞅准一颗大树,灵猴般迅速地爬上树顶。他举起望远镜四下张望,目极所处,他没有发现人类,也没有看到炊烟。
他仔细的搜寻了很久,依然没有任何发现,这下才心中稍安。接下的一路,滚滚(大熊猫的名字)情绪不高,挪动肥硕的屁股走在后面,时不时地四下张望。
顺顺利利地回到家里,几天不在,阚石仔细巡查了墙内墙外,附近林间。除了各种动物留下痕迹,他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脚印。他心中的那个念头,这下才彻底的放下心来。
一夜无话,第二天,跟平时一样,俩货一大早就在拍打铁门。阚石打着哈欠,走过去揉揉小熊猫的毛绒绒的脑袋,往它嘴里塞几颗爆米花,然后利索地打开寨门,让到一边。俩货扭着肥硕的屁股,不紧不忙地朝着竹林方向走去。
平平常常的一天保持着固有的节奏,阚石和寻常一样,吃过早餐,领着狗子去河边收鱼笼虾笼,去林子里检查陷阱。
完事后,回到寨子里,又忙着给庄稼锄草施肥。下午有时会做点陶坯,或者编竹器,做做木工,反正是想做就做,不想做就歇着。
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天很快就黑了下来,熊猫们没有回来,一直等到八点多钟,依然没有听到那熟悉的拍门声。
阚石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他估计自己平静的日子将会被这俩货打破,这俩货没回,只有一种可能,它们的主人在附近出现了。
五年了,阚石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不再排斥这种隐士般清苦的生活,开始慢慢学会接受这种修行。
可是有一点他从未改变,他不想与这个时空的先民们发生交集。他不知道现在的文明已经开化到什么程度,但他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
他不想陷入他们的争斗中,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华夏的先祖。他不想自己的枪口对着任何一个人,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血管里有没有流着对方的血脉。
他曾经笑看过几本穿越小说,看到里面描写的主角,可以没有任何思想包袱地大杀四方,无所畏惧地踏着累累尸骸,完成自己的丰功伟业。
换作阚石,在他自己的时空,他可以为了祖国浴血奋战。现在这个世界,在华夏的土地上,他做不到这样心安理得,无所畏惧。
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千百年来,先民们荜路蓝缕,战天斗地,华夏融合了多少血脉。也许别人可以无知者无畏,可阚石这样一个已经经历大半辈子的老人,他真的无法接受自己手上沾满先民的血。
阚石真的不想去改变历史,甚至他还觉得改变历史会引起无法想象的后果。如果他猜测的外星人真是更远的后辈,那他们怎么不改变世界呢?
如果外星人中有中国人的后辈,为什么不帮助中国压制美国佬,让中国马上就全面超越?
也许真正的原因是不能这样做,后果很严重。所以从来就没有捷径,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
阚石这几天的心绪郁闷极了,成天想着将面对的事情,患得患失。
当然他也听说过平行空间的理论,认为时间是分布不同的轴上,不会相互干扰彼此的进程,但这种理由没法子证实。
他很满意自己的时空,中国靠着自己的努力重新崛起。而他正好参与了这一次伟大的进程,见证了复兴的艰辛,让自己体验了不一样的人生。
如果滚滚们真的带来这里的人类,他该怎样面对?阚石陷入沉思中。
突然他想起一个可怕的事实,他这里的一切,只要被这里的人发现,任何一样对这个世界都是革命性的冲击,其实有没有他好象都不会有多大影响……
第二十章既来之,则安之
阚石发现自己的思想好象走进了迷宫,自己把自己带沟里了。如果真有外星人把自己弄到这世界,自己怎么做,都会有外星人擦屁股,自己是杞人忧天,白替古人担忧了。
不过有一个原则,阚石决心一定要坚持,那就是不参与原始先民之间的争斗,自己的枪口永远不对准他们。
打开心结的阚石,心态变得轻松了很多。他每天忙着手头的工作,不紧不慢的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田园生活,生活过得充实惬意。
日子进入了仲夏,阚石几乎忘记了熊猫出走的事情。但是有些事情是该来的总归要来,回避是避不过去的。
这天傍晚,阚石正坐在开着空调的板房里,和狗子们一起享受今天的晚餐。
今天的收获很不错,阚石用新做的鱼杆在大河里钓上来许多渔获。最令人惊喜的是,其中有一只十斤的老鳖,今晚的主食就是红烧老鳖了,你看两狗子也正吃得开心咧。
正吃着,小虎和二丫突然站起来,冲出房门,冲着院墙外呜呜地低吼。见此情形,阚石不慌不忙取下墙上挂着的步枪,他打开枪栓,检查了一下弹夹,然后就准备上望楼察看一下。
林子里野兽多,时不时有动物徘徊在寨墙外。有一次一只黑豹还窜上了寨墙,跑进菜园子里,搞得鸡飞狗跳的一阵忙乱。结果是,最后阚石多了一件黑马夹。
阚石不紧不慢地向望楼走去,心里也没太在意今天的事情。
“啪啪~啪”
突然,铁门响起了那熟悉的拍门声,并传来小熊猫那特别的“噫噫“叫声。阚石的脚步一顿,一种不妙的感觉由然而生,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打开了寨门。
门一开,一个肉乎乎的黑白球就滚了进来,一头撞在阚石的脚上,紧接着小滚滚就抱住他的大腿,鼻子不停地在他身上嗅来嗅去。
阚石高兴地揉揉小熊猫的头,顺手掏出一把爆米花塞进它嘴里,小滚滚这才松开双掌,跌坐在一旁,捧着嘴巴享受起来。
隔了一会儿,门口冒出了大熊猫的头,它先探头瞅了阚石一眼,然后象没事人一样挤进门里。
路过阚石身边时,在阚石身上闻了闻,算是打过了招呼。紧接着一掌拍开拦路的虎子,旁若无狗地进了熊舍。嗯,最近它累坏了,得早点休息。
阚石没有关门,他看着门外,等待着未知的出现。果然,一阵稀疏的脚步声过后,门口出现一个怯怯的身影。
她呆呆地看着阚石,偷偷环顾门内的情形,她惊疑不定地偷偷看着寨子里不一样的世界,对着阚石:“@$#¥“。
阚石冲她招招手,示意她进来。她咬咬嘴唇,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进大门,阚石示意她跟着小熊猫进去,自己随手关上了寨门。关门的声音好象有点吓到来人,她急走两步跟紧了小熊猫。
进了板房,灯光下阚石才看清来人,这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长长的头发用根兽皮带束在额前,浓眉大眼瓜子脸,倒也显得干净,她身着一件土黄的袍子,腰间系着一根兽皮带子,还细心地扎了个蝴蝶结。
那件袍子做工很简单,只是在一块布上开个洞,两边做了袖子,然后直接套在身上,倒是有点象天主教堂里修女穿的袍子。
袍子的材料很粗糙,似乎是一种麻布,织得倒也密实。女孩子脚上穿着细藤条编的草鞋,编得很精巧,做工比阚石的手艺好多了。
女孩子很紧张,又很好奇,她不时抬头瞥一眼头顶的电灯,双手无意识地绞动自己的腰带。看到阚石正微笑地看着她,她慌乱地垂下头,嘴张了张:“##@¥¥”
阚石听不懂她说什么,他看到她的嘴唇有点干裂,便走过去搬来一张折叠椅,示意她坐下。
阚石给她盛了一碗玉米粥,并特意准备了勺子。小熊猫一直跟在她身边,看上去和她很亲热,小熊猫的在场好象让小姑娘放松了一些,在阚石的示范下,她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也许是饿了,她很快就把玉米粥喝完,阚石笑笑又重新为她添了一碗,这时候她才放慢了进食的速度,细细的品尝起来。
她一会儿看着手中的不锈钢勺子,一会儿又用勺子拨拉一下粥中的玉米粒。她今天看到的稀奇玩意很多,这些东西她不要说见过,听都没听说过。
眼前这个人好奇怪哦,他个子不算太高(一米七二),比自己只高半个头。看上去也不健壮,但他一个人就拥有一个大寨子。
他笑得很和煦,不过看上去像以前祖父在对自己微笑(本来就是老头)。这里的物事很奇怪,头顶上那亮闪闪的圆球可真亮,还有好吃的食物味道还不错。
阚石看着发怔的小姑娘,也不打扰她,等她吃完就收拾好桌子,给他倒了一杯蜂蜜水。小姑娘好奇地看着杯子,轻轻的抿了一口,两眼顿时弯弯成好看的月芽儿……
微笑使人容易沟通,两个人鸡同鸭讲聊了半天,阚石渐渐从小姑娘的话语中听到一种熟悉的味道……
第二十一章学门外语好交流
小姑娘的语法很简单,词汇量很少。但是,阚石从有限的交流中听到一些熟悉的词汇。
上辈子,自己的妻子是苗族,他的岳父岳母都住在大山里,普通话不会讲,平时交流都是苗语。
当了人家二十多年的毛脚女婿,二十多年的相处,阚石也学会不少苗语。
他从小姑娘的词汇中听到一些熟悉的发声,于是试着用苗语,用很慢的语速告诉她:“你好!我是阚石。”
小姑娘立马睁大了眼睛,阚石又重复了两遍,小姑娘兴奋地回答他:“你好!我叫枫。”
阚石费力的又听了两遍,迟疑地指指她:“枫?”
“枫。”小姑娘开心地点点头,快乐得象只小喜鹊。她指指阚石,艰难地用普通话的口音:“阚……石?”
阚石点点头,指指自已:“阚石。”接着他又指着小熊猫,问小姑娘:“你的熊猫?”
小枫瞪着大大的眼睛,有些疑惑地看着阚石。阚石又重复了几遍,小枫明白他的意思,先摇一摇头,指指小滚滚,又指指外面的熊舍:“小熊是大胖的,大胖是阿娘的”
这段话是“苗语”说的,阚石听完后双眼都是蚊香圈,没法子,听不懂,这样交流可真特么累。
虽然枫的语言跟后世的苗语很近,但毕竟还是有很大的区别。阚石拿起一只茶杯,手指着对小枫说:“杯子,你们怎么说?”
小枫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没有。”
阚石一拍脑门:“我这不是傻了吧,拿人家没有的东西。“
阚石带着手电,拉着小姑娘就到院子里,用手电照亮地上一块石头,指着说:“石头,你们怎么说?”
小姑娘没有回答,只是好奇地看着手电筒,用手挡在光线前,又快速缩回手,玩得不亦乐乎。只到阚石敲敲她的头,又重复问她一遍,小枫才揉着脑门,用“苗语“:“石头。”阚石重复她的读音,学着念了一遍。
就这样,阚石带着小枫满院子乱窜,把能用“苗语”描述的东西都说了一遍。这下子阚石那超常的记忆力就体现出来了,当他一字不差地用小枫的语言描述刚才学过的东西时,小姑娘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看到小枫已显出疲惫的样子,阚石就带着她去了另一间板房,教她怎样洗澡,怎么开水关水,费了老鼻子劲,总算等到小枫洗完澡,她换上了阚石用床单给她赶制的衣服。
那蓝色的格子布做出来的修女袍,穿在小姑娘身上,实在有点不伦不类。她自己还挺臭美的,不停的转来转去,好奇的左看右看。
好不容易安置好发疯的小枫,阚石疲惫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头一沾枕头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阚石在睡梦中被人摇醒。影入眼帘的一双红通通的兔子眼。他定睛一看,这双兔子眼的主人正怯生生地绞着双手,欲言又止,最终鼓起勇气,指指头顶:“那个……不亮了”
“啥?”阚石迷迷糊糊的没弄明白。
“那个……轰……就不亮了”小枫有点手足无措,依然指指头顶上的灯泡。
“你玩了一晚上,”阚石头痛欲裂“一晚上没睡?”
“嗯。”小枫紧张的点点头,然后又急急的摇摇头:“刚刚睡了一会。”
阚石一抚额头,随后拉着小姑娘回到房间,指指头顶:“没事,会亮的。”
然后一指床榻,严肃地说:“现在,睡觉,会亮,不睡觉,不亮。”
小姑娘看着阚石严肃的表情,想了想,似乎明白什么了。郑重地点点头:“睡觉,会亮。不睡,不亮”
阚石都快哭了,急忙退出房间,关上门,这才松口气:“尼玛,上辈子就没想过要学外语,赶上穿越倒是学上了,我特么跟谁说理去啊?”
阚石正准备回房间去补觉,眼睛一瞥看见小姑娘换下的袍子,叹息一声:“得咧,还得当保姆。”
拿起小姑娘的衣服,“叭嗒”一声,腰带上挂着的一个小物件,吸引了阚石的目光。这物件像是个挖草药的小锄头,一尺多长的木柄上连着个金属物件,这金属件似乎是铜的。
仔细看看,嗯,的确是铜的,杂质有点多,这是冶炼不得法。
阚石琢磨:这个时空的人已经使用铜器,还会织麻布,也爱干净,应该不是什么石器时代,不过看这件铜器杂质多,没有使用铜锡合金的迹象,也可以肯定没到青铜时代,这一定是夏商周以前,这个时间跨度有点大,不好猜啊!算了,不好猜就不猜了。
阚石现在也没了睡意,帮小姑娘洗好衣服,自己开始弄早餐,完事就打理菜园子。小姑娘一直到中午才醒,第一件事就是先开灯,一看果然亮了(阚石换了灯泡),这下才心安,吃过午饭。
她跟着阚石进了林子收猎获,小姑娘对这种捕猎方法很感兴趣。缠着阚石问这问那,阚石也不藏着掩着,坦言相告。她又发现阚石还采了些草药在家晾晒,心里更加好奇,暗暗认定阚石是个巫医。
阚石的确懂点草药,父亲平时在镇供销社上班,还兼职本村赤脚医生和兽医。
那个特殊年代,学校不上课了,小阚石就随着他爹走街穿巷行医。学会了辨识草药,还懂一点点药理:什么汤头歌、十八反、中药名都会背。方子也会一点,最拿手的是桂枝汤,治治感冒还行,别的病,背过方子,没实践过,你怕不怕?
第二十二章小枫的心思
从相逢到相识,有时候是件很简单的事情。有的人相逢一辈子也不会相识,有的人刚见面就似曾相识。
小枫走了,熊猫大胖也跟着走了,留下了它的孩子小滚滚。没有离别时的箫笙,有的只是相互之间小小的承诺。
送走了小枫,阚石回到了自己的寨子。小熊猫没有像往日般凑在阚石身边撒娇卖萌,它懒懒地趴在台阶上,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
阚石没有搭理它,母兽把长大的崽子赶离身边是件很正常的事,不存在自己去替它担心。
小枫走了,寨子里冷清了不少。离秋收还有段日子,阚石懒洋洋地仰卧在竹椅中,凝望着头顶风中摇曳的树叶,陷入深深回忆。
小枫是个简单善良的女孩子,通过她,阚石对外面世界有了些了解。他所在的这个时空还处在一种部落联盟的时代。
小枫所在的鸟部落属于九黎族,九黎族有八十一个部落,部落的酋长都相互视为兄弟,兄弟之中会推举最聪明强壮的人为族长,
小枫告诉阚石:以前他们的族长被称作“尤”,尤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大英雄,他懂得冶炼铜铁,他骁勇善战,曾经多次打败过华族的进攻。
九黎族过去生活在遥远的北方,那里有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原上有一条宽阔的大河。尤教会族人们在草原上养牛养羊,教会族人们在大河边烧荒种麦种麻,纺织衣服。那时候的族人们丰衣足食,日子过得平和安宁。
六年前九黎族和华族又一次发生了战争,那一年尤已经很老了,伤病也损害了他的健康。三天三夜的鏖战,尤在最后的战斗中倒下了,敌人不敢毁坏他的尸体,他们用缴获的战旗包裹他的身体,把尤埋葬在战时的山坡上。
那一年的战争很惨烈啊,九黎族死了好多的人,有的部落灭亡了,有的部落投降了华族,侥幸逃脱的部落向西迁徙。
他们渡过大河,进入崇山峻岭。他们既要躲避追兵,还要抵抗毒蛇猛兽,一路上失去了很多的族人。鸟部落三年前迁徙到这片大山,就定居在大河的下游。
小枫是部落里新任的巫,以前的巫是她的母亲,大熊猫是部落进山时捡到的幼崽,从小就驯养在身边,二年前大熊猫进入发情期,就被放归山林。
前段日子,小枫的母亲去世了,大熊猫恰好回到部落,小枫借口要学巫(辨识草药),想出去散散心。她带着大小熊猫进了山,机缘巧合下来到这里。
而此时此刻,小枫正跋涉在山林中,刚刚翻过一道山岭,眼前出现了一片开阔地,她走到林边的一块岩石旁,放下背篓,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她擦去额头上的汗水,从竹篓里取出一个竹筒喝了一口水,顺手递给一旁的大胖。这一次出门,她见证了太多的奇迹,特别是爷爷死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一个比爷爷更能干的人。
这个神秘叫阚石的人,他虽然没有爷爷强壮,可他却能做出更好的铜铁器。想到这里,她下意识地摸了摸新做的药锄。
新做的药锄前头变成了铁做的锄头,原来铜做的锄头被阚石重炼成一个把手,套在木柄的后端,显得很漂亮很好用。
这个人真的很神秘,他会捕猎,他捕猎的法子让人匪夷所思;他会耕种,他耕地的方法闻所未闻;他还会放牧,驯兽,甚至他懂得采药治病,……他几乎无所不能。
这些本事就是爷爷都差他很多,而这个人却没有族人,他不愿意提起自己的族人,只是说他的族人离他很远很远,甚至比星星月亮都远。
小枫是个聪明的女孩,她看得出他当时很哀伤很痛苦,她没有去追问,可惜出来的时间太长,不能在他身边待太久。
想到这里,小枫仿佛看到了他说话时认真的样子。他似乎害怕外人知道他的存在,害怕抢走他那神奇的寨子。
他让她向神明发誓:不告诉别人他这里的情况。还跟她讨价还价,最后答应明年开春时送给她玉米种子,并教导她的族人如何耕种。
想起他当时纠结的表情,小枫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开心地摸摸脚边的背篓,里面都是白色的雪盐。族人们可没见过这么好的雪盐,这两天她学会腌肉熏肉。听他说这样可以保存很久不坏,这可对部落的帮助太大了。
想到这里,她恨不得肋生双翅,早一日回到部落,告诉阿爹自己的奇遇,她是说过不告诉外人,可阿爹是外人吗?她得意地笑了笑,装好竹筒,背上背篓,朝着回家方向,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第二十三章鸟部落的危机
小枫归心似箭,原先需要四天的路程,第三天的黄昏,她就赶回了部落。
站在山岭上,看着岭下散落在河岸边大大小小的草庐,还有那围着村子稀稀拉拉的寨墙。她心下暗自叹了口气,部落的寨子真的比人家差好多啊。
“汪汪,汪汪”
几声狗吠打断了小枫的思绪,她正要迈步下山。
“姐姐,姐姐”
山路崎岖,不见人踪,但声音却远远的传来。小枫的嘴角泛起了微笑。
不一会儿,山路转角,先闪出一条黑色的大狗,紧接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出现在山道,只见他头上扎着一条兽皮带,头发披散在脑后,光着上身,腰上围着块麻布,光着脚丫子正飞奔过来。他脸上洋溢着笑容,头发在风中飞扬。
“真的是姐姐,要不是看见大胖,我还以为看错了”
小家伙还没喘口气,就噼里啪啦地说上了。小枫迎过去一手将来人揽在怀里,又顺手给他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笑着道:“岩龙,你一直在这里等我吗?”
小家伙挣脱小枫的怀抱,气咻咻地说:“你偷偷跑出去,也不带上我,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吗?”
小枫笑着拍拍岩龙的脑袋,“是,岩龙是最好的战士。”又指指大熊猫,“这不是还有大胖陪着我吗?”
“咦!姐姐你这穿得是什么,还有小熊呢?”岩龙这才发现不对劲,又拨拉背篓:“这是什么物事,做得好巧哦。里面装的是什么?你遇到什么人了,有没有被人欺负?”
小枫有点好气又好笑,拍掉弟弟乱摸的手,斥道:“别摸了,有大胖在,谁敢欺负我。”接着拉过岩龙问道:“阿爹在吗,身体好不好?走,边走边说。”
“阿爹正生你气咧,你还说,瞒着我们跑了……”
姐弟一路上拌着嘴,向着山下的寨子走去。
走进寨子,草庐前,不少族人们纷纷和小枫打着招呼,又好奇地看着小枫身上的衣服。光着屁股的孩子们跟在后面,一路上大呼小叫。小枫一路上回应着族人,看到一个个穿得衣衫褴褛,脸有菜色,心中不觉隐隐发痛。
迁涉到这里快四年了,部落还没有恢复元气。逃亡的路上,部落几乎失去了所有的牛羊。粟和麦在这里产量比原来低,捕猎捕鱼也很不稳定,族人过得很苦啊!娘亲为了省下口粮给孩子们,因饥饿患病死去。想起这些,小枫的双眼不觉有些泛红。
寨子中间有一间草庐,它和旁边的草庐没什么两样,只是稍微大一点点。小枫稳定了一下情绪,放下背篓,弯腰走进了草庐,颤声唤道:“阿爹!”
“是枫啊,回来了,回来就好!”
昏暗的草庐里,一个魁梧的大汉坐在火塘边。微弱的炭火,无法让人看清他的面容,昏暗中,他朝小枫招招手。
“来,过来,让阿爹好好看看你“
“嗯”小枫抹去已经溢出的眼泪,快步走到火塘,紧挨着大汉坐下,靠在他的身边。只见这大汉,额头上戴着纹有雀鸟的铜抹额,面如黑炭,浓眉下一双眼睛状若铜铃,阔嘴钢牙,好一幅盖世英雄的形象。
但此刻,他却双眼泛红,伸出颤抖的大手,轻轻捧着女儿的小脸,声音有些哽咽:“枫啊!让阿爹好好看看你,在外面有没有吃苦?”
大汉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停地帮泣不成声的女儿抹去泪水。
“好了,不哭了,回来就好。枫啊,不要再生阿爹的气了。阿爹没本事,没法子照顾好你阿母,阿爹对不起你,可阿爹肩上还担着四百多口族人啊!阿爹答应过阿祖,要带着族人们活下去,阿爹不敢有私心啊。”
小枫紧紧抱着她爹的胳膊,拼命地摇着头,泣不成声:“阿爹,女儿不怪你,真的不怪你!女儿任性了,让阿爹担心了。”
草帘一掀,躲在门外的岩龙冲了进来,扑到大汉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良久,父子三人才从悲伤中,慢慢的平静下来。大汉叹息一声:“枫啊,你现在是部落的巫,部落的事阿爹也不瞒你,你不知道吧,你走后,寨子附近害了野猪,毁了好多麦田,收成少了一半啊。“
”部落里现在人心惶惶,已经有上了年纪的人偷偷进山寻死了,拦都拦不住啊!阿爹快愁死了,这个冬天会很难过啊,得死多少人啊!”说罢,又是老泪纵横。
“啊,这么严重。”小枫大吃一惊,见岩龙紧绷着脸点点头。小枫的脑子嗡地一声,有些不知所措。慌乱间,双手不自觉摸上了药锄,顿时她眼睛一亮,起身跑出屋外。
小枫把背篓摆在阿爹面前,又拨亮火塘,大汉疑惑地看着小枫,问这是什么,小枫也不说话,掀开上面盖着的树叶,顿时露出白花花的盐粒。
大汉霎时间睁大了眼睛,他用颤抖的双手捧起一把盐粒,又用舌头舔了一下,纯净的咸味立刻刺激到他的味蕾,没有一点点苦涩。
他怔怔地看着手上雪白的盐粒,旋即又意识什么,转过头来,神情有些凝重,他严肃看着小枫:“这是青盐,华族才会有的,你从哪里弄来的?”
第二十四章酋长的判断
鸟部落的祠堂里,酋长姜洛静静地听着女儿的奇遇,手里抚摸着铁制的药锄。心中却是波澜汹涌,心潮澎湃,不似他此刻脸上波澜不惊的神情。
小枫对阚石的描述,让姜洛的心中浮现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让他想起了自己的阿爹——尤,自己的阿爹就是九黎族的族长——尤,或者叫蚩尤。
“蚩尤”是华族对阿爹称谓,“蚩”的意思是小虫儿,以前华族这样称呼阿爹,是表示轻蔑。二十多年前阿爹多次战败华族,从那时起,“蚩尤”在人们的心中就成了战神的代名词,成为让敌人闻风丧胆的象征。
正因为有了阿爹的骁勇善战,九黎族和华族二十多年前才能够划定边界,争取到二十多年的和平。六年前,和平却被九黎族的牛部落打破,要不是该死的牛部落屡次挑衅华族,越界去打劫华族的部落,怎么会引起两族的血战。
二十多年来,两族人民和睦相处,甚至相互联姻,就因为牛部落屠厝的个人野心而毁于一旦。这场血战,九黎族死伤惨重,元气大伤。年迈的阿爹亲自披坚执锐,最终也血洒疆场。
想到这里,姜洛忍不住握紧了手中的药锄。他慢慢的呼出一口气,平复一下自己愤怒的心情,又一次陷入沉思。
那一年战败,自己的哥哥们都战死在阿爹的身边,幸存的九黎族再也无人能压制牛部落屠厝,虽然族中的大巫用生命的诅咒。阻止了屠厝妄想夺权的企图,却也导致了九黎族变成一盘散沙。
族中的大巫在生命尽头用龟甲卜了最后一卦,他告诉族人们向西走,那里才有九黎族活下去的希望。
大巫临死前偷偷告诉自己:西方将有神明降世,一定要找到他,他才是九黎族的护佑神灵。
这个神秘的阚石,他也会冶铜铁,而且冶炼得更好;会耕种,会狩猎,还会巫医,这比自己的老爹都强。
难道他就是那降世的神明?对啊!阿爹的坐骑是食铁兽,小枫也是被食铁兽引过去的。还有那铁房子,那夜里会亮的叫灯的物事,他不想外人知道他的存在。这种种不寻常,无不预示他就是那降世的神明,九黎族的护佑神……
小枫早已说完这段日子自己神奇的经历,却发现自己的阿爹久久没有动静。她看向阿爹,阿爹似乎陷入了沉思,小枫和岩龙不敢打扰,两人静静地看着自己的阿爹。
姜洛此刻的表情很复杂,一会儿愤怒,一会儿悲伤,一会又变得很沉静。到后来,他的脸色由白转青,慢慢地红润起来,突然他一拍大腿,大喝一声:“对,一定是他!”
姜洛的大喝,让正为他担心的小枫和岩龙吓得一哆嗦,半晌,两人又齐齐追问:“阿爹,什么是他?”
清醒过来的姜洛看着两孩子,呵呵轻笑一声,摆摆手对小枫和岩龙说道:“不能说,嗯,现在还不能说。”
小枫有些好奇,却也没有追问,拍拍面前的背篓,问阿爹:“阿爹,寨子里缺粮,这些精盐就是阚石送的。阿爹,打算怎么处理比较好?”
姜洛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点点头对小枫说:“枫啊,你现在也是鸟部落的巫了,以后要多帮帮阿爹,操心一下部落的事情,你也说说看,怎么处理才好?”
小枫低下头想了一会,又抬头看着自己的阿爹,见阿爹鼓励地朝自己点点头。
小枫有些踌躇地说:“阿爹,你看这样好不好,我们部落里遭了灾,别的部落不一定遭灾,我们可以让平叔带上大部分精盐,去没受灾的部落交换一些粟和麦。“
”剩下的精盐我是这样想的,这次我学了不少新的捕猎法子,还学会腌肉和熏腊肉,我就领着部落里大一点的孩子去下套子,多捕些猎物腌制好储存起来,您觉得怎么样?”
姜洛想了想,点了点头,赞许地说道:“不错!考虑得很周道,不过,你带上孩子们去林子下套子,一定要注意安全,要带上小胖和几条狗。”
旁边一直安静地坐着的岩龙,一下子蹦起来。他拉住小枫的胳膊不停的摇晃,嘴巴里小声的咕噜:“姐姐,带上我,我要去。”
小枫一拍岩龙的额头,笑骂道:“调皮鬼,不会少了你。”
岩龙捂着额头,龇牙咧嘴,姐弟俩顿时打闹成一团。
姜洛看着一双儿女相互亲近,心里也颇感欣慰。他摆摆手,制止两小的打闹,对着岩龙摆摆手:“岩龙,你先去休息吧!阿爹还有重要的事和你姐商量。”
岩龙撅着嘴,有些不情愿离开。小枫上前摸摸他的头发,柔声对他说:“岩龙,听话。明天姐姐带你去林子下套子,要乖哦!”
岩龙无奈地转身离去,到门口还嘱咐一句:“姐姐,你也早点歇息。”小枫笑着冲他点点头,目送着他悻悻地离开。
小枫往火塘里加了点柴火,让草庐内更亮一点。岩龙离开后,姜洛就一直在草庐里转圈,似乎是在权衡什么,需要做一个重大决定。小枫乖巧的没有去打扰阿爹的思考,她就这么静静地等待着,一声不吭。
过了一会儿,姜洛像是下了决心,他坐到小枫的身边,拿起小枫的药锄,摸着那铁制锄头,用严肃的语气对小枫说:“枫啊!今天阿爹对你说的这件事,你要烂在肚子里,对谁也不能说,包括岩龙。”
小枫郑重地点点头,等待阿爹的下文……
第二十五章神明降世?
九黎族大巫最后的预言,让小枫震惊不已,她回想到大胖引着自己与阚石的相遇过程,他当时就那么静静地等着,似乎知道自己会来。还有他的寨子里那些种种神奇物事,他层出不穷的本领。小枫越想越觉得阿爹的判断很有道理。
难道他真的是神明降世,他就是九黎族的护佑神,怪不得他那么年轻,他的微笑却像阿祖一般和煦。那我将来如何与他相处,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此刻,小枫的脑子里一片混沌。
她绞着双手,下意识地摸着身上的格子布料,联想到自己那些衣裳褴褛,脸有菜色的族人,心中便有了计较。
姜洛看着脸上阴晴不定的小枫,心里暗自叹息一声,也不知道自己把这件事告诉小枫是对是错,但是九黎族崛起的希望都系在这个神秘的阚石身上。
而小枫却是唯一能得到他的指点的人,他绝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他需要小枫能将阚石和鸟部落紧紧联系起来,小枫是个单纯的女孩,有的话现在还不能说,这是急不来的。
过了半晌,小枫慢慢从混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她迟疑了半刻,犹豫地问:“阿爹,你告诉我这些,需要我怎么做呢?”
姜洛看到女儿很快恢复了冷静,他欣赏的点点头,他没有正面回答小枫的问题,反回小枫:“如果你去邀请他,有没有希望请动他加入我们的部落?”
小枫想了想,想到两个地方生活条件巨大的差距,以及临别时阚石要求她发下的誓言。
她有些苦涩地摇摇头,苦笑着说:“阿爹,恐怕请不来。您不知道,我临走时他答应明年开春给我们一些玉米种子,还有那个红薯,并会教会我怎么种植,但是有个条件。”
小枫顿了顿,她有些羞赧地摸摸鼻子,看着阿爹询问的眼睛继续说:“他让我向神明发誓,不要向外人透露他的存在,他不希望外人打扰他的生活,但我觉得阿爹和岩龙都不是外人,呵呵”,说罢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姜洛点点头,沉默了一会,他指指手上的药锄问小枫:“他帮你做这药锄时有没有避开你?”
“没有啊,不过他把恶金称作铁,金称作铜,锄头是他用现成的物事改过来的,他那里有不少铁,噢,就是恶金。
那个铜,也就是金他重炼过的,他告诉我说我们的冶炼方法有点问题,杂质太多,还有他冶炼的炉子很复杂,另外他说金要好用,还需要找到什么锡和铅。”
姜洛脸上立刻泛起喜色,他前倾着身体追问:“他肯教你冶炼金,不管是金还是恶金,哦,就是他称作铜和铁的。”
“这个人倒是很大方,不管我向他请教什么,他都会教我,而且教得很认真。这次我急着回家,没学会多少。”说罢,小枫露出遗憾的表情。
姜洛有些激动地站起来,他踱了几步,走到小枫身边,大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说:“枫啊,入冬后你带上大胖去他那里吧,尽量能多学点本领,开春再回。还有,这件事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你能学多少就学多少。明白吗?”
“嗯,我知道了。”
“你也累了,先去歇息吧。”姜洛扶起小枫,拍拍她的后背说道。小枫乖巧地答应一声,跟姜洛道声晚安便走出了祠堂。
目送小枫出去的背影,姜洛有些疲惫地揉揉额头,这几年他殚精竭虑,始终没能带领族人们摆脱困境。他心里很惭愧,当年跟在父亲身边,他只热衷于习武,没能学到父亲冶炼耕作的本事。
哥哥们的战死,导致许多重要的传承中断。因为自己不懂农时,不懂耕作,就连粟麦都大幅度减产,自己没有能力带着族人们生活好,不是个合格的酋长。
姜洛想起刚刚逝去的妻子,多好的女人啊!为了让部落的孩子们能多成活几个,她总是拿自己的吃食偷偷接济部落里的孩子。长年累月,她身体却垮了,一场病就夺去了她的生命。四年了,部落还是这么贫困,悔不当初啊!
姜洛长叹一声,他有句话没有告诉小枫,他真得很希望阚石能成为自己的女婿,成为部落的酋长。
他真的很累很吃力,他要让贤,这件事需要找个机会,能见上阚石一面就好了。收回思绪,姜洛转过身子,抬头凝视着祠堂中飞鸟的图腾,半晌艰难地吐出两个字“阚石!”
“啊嘁”
阚石不知道有人在惦记着自己,他刚刚忙完秋收,今年的玉米收成不错,他现在正忙着做竹粮囤,过几天玉米晒干了,有地方贮存。
小枫走后,他又恢复到孤独的状态,前几天还好忙着秋收。这两天闲了下来,脑海里时不时会想起那个单纯的小姑娘,浮现出她当时傻傻的、看什么都好奇样子,阚石不由脱口而出“好奇宝宝”。
也许是孤独久了,阚石潜意识里其实是渴望与人交流。人毕竟是群居动物,一旦开了个头,不是靠压抑就可以摆脱这种本能,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有点想小枫了……
第二十六章阚石的变化
自从鸟部落遭了灾,为了储存过冬物质,姜洛亲自带领狩猎队疯狂地到处狩猎,女人们满山遍野地采集各类种子果实。
先民们从来没有被灾难吓倒,他们想尽了一切办法,为了部落的生存他们不顾一切地和命运抗争。
小枫的带回来的盐让长老平叔激动不已。第二天他就带着商队匆匆出发,他要尽早换回粮食,让部落有更多的粮食渡过严冬。
小枫将部落里的半大孩子们组织起来,她将自己新学到狩猎办法教授给孩子们。这些闻所未闻的工具和技巧,让孩子们大开眼界,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渔笼虾笼遍布河边,满山遍野都是形形色色的陷阱套子。
也许是这块土地的野生动物,没有经历过这些狩猎捕鱼的方法打击,每天都能收获的猎物多得出乎意料。族人们不仅每天都可以吃到新鲜的鱼虾兽肉,减少粟麦的消耗,甚至还可以熏制一部分兽肉储存。
二十多天启,商队顺利换回不少粟麦,三十多篓各种粮食,让围观的族人们信心大增。小枫的脸上终于泛起了笑容,成功的喜悦让她对阚石多了一份感激,她对冬天的学习充满了期待。
秋收后的一天,阚石带着他的动物军团浩浩荡荡去了大湖,他收获大量的菰米,还顺道熬制了三百多斤岩盐。
丰厚的收获却没有让他高兴起来,他现在并不缺乏粮食和食盐,甚至多到二三年都吃不完。小枫走后,他变得难以忍受空空荡荡的寨子,现在做任何事情都提不起精神,他失去了奋斗的方向。
阚石最近常常陷入回忆当中,最近他的耳边常常响起这样一段话:“我们每个人活着其实就是作战,和天争,和地争,和人斗,与自己作战。活一生,就是战斗的一生,生命不息,战斗不止。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主将,我们在战斗中成长。”
这是当年从部队转业时,一位首长的讲话。他一直当作信条激励自己,而现在他突然不知道怎么去战斗了。
不管是原始时代亦或现代社会,战斗是人类生存的本能。过去几年,他改造房屋,伐木砌墙,他开荒耕地,狩猎捕鱼,他熬盐养牛,一直在不停的忙碌,他把这一切都当作一场孤独的战斗。
而现在呢?他住的地方越来越好,设施也更加完善。随着牛牛的长大,他耕地种菜也越来越轻松,按理说,现在是丰衣足食,应该没有烦恼了。可他却比以前感到了更多空虚,更多的寂寞,他不知道自己还需要做什么,能做什么?他失去了战斗方向。
小枫的出现,让这一潭死水般的生活泛起了涟漪,他有了想去看看外面世界的想法,最近这种去外面看着的愿望越发的强烈,像决堤的洪水不可逆转。
回营地的路上,他有了一个想法,他想偷偷地去鸟部落,观察这个世界先民们的生活,为他将来的发展做一点准备工作。
回到营地,这个想法愈发的强烈,他迫不及待的想要付诸实施。第二天,他再次带着他的动物军团,在小熊猫的引导下,直奔鸟部落。
一路上穿山越岭,昼行夜宿。第四天上午,阚石己经远远的看到鸟部落的寨子。站在山岭的一颗大树上,透过望远镜阚石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山下的一切,这是他第一次偷窥这个世界的原始部落。
鸟部落的寨子建在一个迴水湾边,寨子被栏栅围建在河边的一个高地上。寨子里进门有一条碎石路,石路两旁分布着大小不一的草庐,碎石路尽头那个最大的草庐应该是祠堂。
现在是上午,寨子没有什么人,不过阚石在河边发现不少妇女和孩子,他们不时地在收放鱼笼和虾笼。看到这一幕,阚石的嘴角不禁露出了微笑。
站在山岭上,阚石有些犹豫起来,再靠近寨子,走山道容易暴露行踪,走林子也不行,这林子里不知道小枫布置了多少机关陷阱。一不小心,狗子和小熊猫就会中招,这下子阚石有了种作茧自缚,进退两难的感觉。
正在犹豫间,小熊猫已经率先向山岭下奔去,别走边发出“噫噫”的叫声,似乎在招呼阚石跟上。阚石叹息一声:即来之,则安之吧。牵上牛绳,跟着小滚滚朝山下走去。
山道上出现这么大一支队伍,立刻引起了寨子里留守人员的注意,一时间,“鸣~呜~呜”的牛角号回荡山谷中。
一时间,河边捕鱼的妇女孩子纷纷撤回寨子,山林中更是惊起不少鸟群。看着山下鸡飞狗跳的情形,阚石暗自苦笑:“这外面的世界恐怕不会平静,部落之间的争斗从未平息。”他不知道自己踏入这个纷争的世界,将会面临怎样的挑战……
第二十七章第三类接触
阚石一行来到坡底时,寨子门口已经聚集了三十多人。为了避免冲突,阚石远远的停在坡底下,小熊猫也被刚才的动静惊到了,它现在缩在阚石身边,哼哼唧唧一脸的无辜。
阚石没有搭理卖萌的滚滚,透过望远镜他仔细观察对面的情况。寨门口的三十多人中有男有女,身上的麻衣普遍破旧,他们手持的武器很驳杂,只有少量的铜制的戈、矛、斧,大部分人手持的竟是竹枪。阚石观察了半天也没有发现弓箭,他有些疑惑,这个时代竟然没发明弓箭吗?
正疑惑间,对面的队伍里有了动静,估计是发现来的只有阚石一人,大部分人已经散开到各处,有三个人朝阚石走来,领先一人身材魁梧,肌肉虬结,整一个赳赳武夫的模样。
“来者何人,所谓何事?”那大汉舌绽春雷,震得阚石两耳都是嗡嗡之声,心中暗忖:这家伙好大的嗓门。
阚石斥退呲牙裂嘴的两狗子,不慌不忙地双手一拱道:“山中野人,途经贵地打个招呼,并无恶意,惊扰到诸位,实非吾愿,如见谅,这便离去。”
说完这一段,阚石心中暗自腹诽:尼玛,这半文半白的,可把老子憋坏了。
那大汉上下打量着阚石,见来人身材不高,倒也结实,头戴花里胡俏的一顶圆帽(迷彩帽),黝黑的皮肤。上身着对襟豹皮小褂,背上背着长木棍(倒背着五六半,枪托在上,看着像木棍,呵呵),腰上插一短刀。下身包着一分腿的长裙(迷彩裤),脚蹬一双奇怪的鞋子。
大汉暗自思量:这人的装扮好生奇怪,跟华族却是不同,而且这家伙能说九黎族语言,虽然生涩,倒也能听懂,这人是不是牛部落的探子呢?
此刻,刚刚散出去的众人纷纷回转,大汉看到众人打出的手势,心中松了一口气,这才转身对阚石一抚胸,试探着问阚石:“阿郎从北而来?”
“吾世居此山中,从东而来。”
“远来是客,不如请进寨一叙”大汉见来人不亢不卑,举手投足落落大方,愈发小心起来。
听到对方有留客之意,阚石那里肯就范,现在不明这时代人做事的底细,万一羊入虎口,那可成笑话了。他眼珠一转,也不言语,径直走到水牛身旁,单手握住牛背上两只背篓间的竹架,一较劲就从牛背上取下背篓,又到另一个牛背上如此施为,一手两只背篓。
他转身走到大汉五步外放下背篓,然后朝大汉拱手笑道:“前段时间,承蒙枫姑娘赠熊之恩”说罢一指牛身后正在吃竹笋的小熊猫,继续说道:
“小小谢礼,不成敬意。”
说罢不待对方开口,再一抱拳:
“山高水长,有缘再见,吾这便告辞了。”转身上了牛背,不管不顾,竟是径直去了,剩下一众人,面面相嘘,目送对方扬长而去。
大汉也被这通神操作弄得有些懵圈,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处理。待到阚石走上山道,这才反应过来。他走上前打开背篓,见里面全是金黄的种子,另外几篓亦如此,见此情形,看着那怪人山路上的背影,大汉满脸都是惊疑不定。
今这事太过诡异,平时只懂拼杀的大汉没处理过这种事,又被阚石那世外高人的气势一时唬住,有点进退失据,他下意识一手去拎背篓,竟然只是一晃。“哧,这人好大力气。”
阚石上到山岭才悄悄松了口气。今天有点鲁莽,还好对方没有乱来,万一对方强行留客,为了自身安全,少不了会发生冲突。那种结果却是有违自己的初衷,还好自己一通“装逼”,侥幸蒙混过关。
阚石正在暗自庆幸时,那大汉正在祠堂里看着面前的背篓发蒙,他抓着几颗玉米,又是闻又是舔的,正想放入口中试吃一下,这时一个干瘦汉子忙拦住大汉说道:“不可,艾长老,想知道有没有毒,不如先找只鸡来试试。”
大汉闻言,脸上一喜,拍拍那干瘦汉子:“树,还是你脑子灵。”转身对祠堂外喊道:“来人,去找只鸡来。”那嗓子真个是打雷一般,震得屋顶的灰尘扑扑往下落。
不提这艾长老拿鸡试毒之事,此时寨子南面的森林里,姜洛正带着狩猎队兴冲冲地在往回赶,今天运气不错,在河边围猎到鹿群,大大小小猎到七只梅花鹿,还活捉了两只幼崽。
今天能这么成功,还是借鉴了小凤的狩猎方式,先在鹿群的来路布下绳索陷阱,然后众人围住鹿群三面将鹿群惊扰,鹿群惊慌之下中了招,狩猎队大获全胜。
“这法子可比以前好用多了,多亏有神子指点,我鸟部落振兴有望。”姜洛边走边想,他可不知道今天更大的惊喜在后头,他念念不忘的神子阚石来了,又去了……
第二十八章余波
鸟部落,祠堂火塘边,一群人正围着一个大汉,那大汉用他特有的大嗓门讲述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
“……那厮好大的力气,就这一手一个,从牛背上拎了下来……”艾长老正口沫横飞,浑没注意到酋长脸上有几下抽搐,自顾自的讲得痛快。
“……那厮留下四个背篓,说什么山高水长,有缘再见。说罢就扬长而去,我见那厮气度不同寻常,又带着那只小食铁兽,自称认识小枫,就没敢留下那厮,小枫,你认识他?”艾长老转头看向小枫问道。
小枫先看了阿爹一眼,见阿爹微微摇头,心下了然。她转头对艾长老点点头说:“上次学巫时,我与此人在山中相遇,他当时也在采药,我曾向他请教。此人学识渊博,隐居山中,的确不是凡人。”
小枫又摊开手掌,指着手中的玉米对众人说:“此物叫玉米,来自万里之外,产量高,种子可以吃,桔杆可以喂牛羊。我曾经吃过,味道有点甜,扛饿,是一种很好的粮食。”
言罢。众长老激动不已,相互传看玉米,一时间议论纷纷。座中最年长的蒲长老,手捧玉米,一时间热泪盈眶,他颤声对上首的酋长说:“洛,此人授我神种,将惠及我九黎一族。此乃大恩,不知此人仙居何处,可否登门拜谢。”
姜洛沉呤半晌,看了看众人,沉声道:“此人世外高人,小枫对他许有誓言,不能向外透露其行踪。请恕小枫暂时不能相告,其实此人还曾赠我部精盐,授我渔猎之法,可谓恩重于山。受此大恩,我父女俩不敢不守诺。”
蒲长老拭去泪水,点点头说道:“信守承诺,这样做没有错,可知恩不报,却非我九黎族人的品德,在下建议塑其形象,供奉在图腾之旁,让吾族吾民感念其恩。子子孙孙铭记于心。”
在坐众长老纷纷表示赞同,姜洛见拳拳盛意,也点头应诺,此事便当场确定下来。远在归途的阚石不知道自己无心之主,导致自己成了鸟部落供奉的再世祖神。
当然他更加不知道,千百年后自已会变成华夏大地上苗、瑶、羌等少数民族共同供奉的祖神。当然各地称呼有些不同,如“格蚩爷老”,“姜尤”,“香尤公”等等,各族均以为其人为蚩尤转世,他兴农耕,定农历,传二十四节气;冶炼铜铁,授医药惠及黎民百姓,促进华夏各族的融合进程。
当然这也导致了一个后世最大的争议,华夏砖家教兽们认为玉米原产于湖北神龙架,南美不是玉米的原产地,有证据啊:玉米在华夏几千年来的亩产量,远高于南美玉米的亩产量(能不高吗,后世开发的山地良种),它帮助华夏民族度过了历史几个最困难的小冰河期,什么DNA证明,NBA也不行。不服气?呵呵,地球上一半都是华夏人,捶不死你!
阚石这几天浑身难受,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现在当然不会知道,自己成了祀祠的祖神,正被人供奉着了。这次出行,有些鲁莽冲动,可挺刺激的。以后肯定会有人找到这里来,自己这几间板房里的东西太要紧,太超前了。
阚石打算再砌一堵砖墙,把两间板房围着形成内院,内院正门砌一座砖瓦房,当作客厅,连通内外院。主意一定,阚石立马动手干起来,这些年他没事就烧窖,积累了不少青砖,完成这项工程主要是烧瓦,烧石灰,这样子一个冬天下来应该能完工。
一旦忙起来,这日子就过得很快。冬天的第一场雪飘落时,趁着雪不太大,小枫带着大熊猫出发了,不过这一次多了一个皮小子岩龙。拗不过岩龙的死缠烂打,加上阿爹也考虑再三,觉得不会影响双方交往,也就同意岩龙的请求。
鸟部落后山岭上,一颗三人合抱的柏树下,父子三人相对而立。姜洛轻抚着岩龙的额头,替他拂去头上的雪花,粗豪的脸庞少有的多了一分慈祥,他轻抚岩龙的后背,语重心长地说:“岩龙啊,这次出去,要听姐姐的话。你娘不在了,阿爹也没好好管教你,到了那里不要任性,要好好学习。”说着看着眼圈有些发红的岩龙,继续说道:“这个人对我们鸟部落,九黎族非常重要,你要听他的话,认真跟他学,知道吗?还有就是要保密,嗯!”
岩龙忙点头应诺,姜洛又转过头,拉着小枫的手说:“枫啊,阿爹对你就不说什么了,照顾好自己和岩龙,一路上小心。”
“阿爹,您就放心吧,我们会没事的,你也要保重!我们走了。”说罢,小枫的双眼也有些发红。
“去吧,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嗯,知道了!您回吧。”
姜洛看着山路上越走越远的一双儿女,心中百感交集……
第二十九章抹灰工
初冬的天空真不讨喜,整天阴沉沉,雾蒙蒙的让人提不起精神。雪花中时不时夹带着零星的小雨,整个工地这时候成了烂泥坑。橡胶雨靴早已不堪使用,没了雨靴的阚石只好坐在板房里看着天空发呆。
小滚滚风雨无阻地去了竹林,这家伙现在每周要吃两次肉,犬牙也开始冒出来了,越来越不可爱了。只有小虎和二丫忠实地陪伴在主人身边,时不时地打上一个呵欠,告诉主人真的很闷哦!
浑浑噩噩地呆到了傍晚,大门准时响起了滚滚的拍门声。小虎和二丫顿时来了精神,一前一后就跑到门边,小虎前爪立起,嘴一张就叼住绑在门锁栓上的拉绳,随即向后一拉,“叭嗒”大门打开了,大了好多的滚滚一个咕噜就滚了进来,还没等小虎关门,又挤进一个更大的黑白球,紧接着小枫与岩龙出现在门口。
看到大门口这一大帮子,阚石先是愣了半晌,才很有礼貌地问了一声:“那啥,吃了没?”
小枫“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她拉过岩龙,有些不好意思:“这是我弟弟岩龙,岩龙,叫阚大哥。”
“阚……大哥。”岩龙有些羞涩,平时大大咧咧的性子,现在也无影无踪。一路上,岩龙都在听姐姐讲这里的神奇,真正到了这里只觉得眼睛生少了,看也看不过来。
“欢迎!欢迎。”阚石拍拍岩龙的肩头:“来先一起吃饭,来,小枫叫你弟弟一起坐。别客气啊!我先去做饭。”
“阚大哥”小枫急忙拦住阚石,回头对着岩龙吩咐道“岩龙,你把物事拿进来。”
“哦”岩龙答应一声,快步走出了房间。不一会儿,岩龙提着一个竹篓,另外还牵着两只鹿崽走了进来。
阚石好奇地掀开竹篓,见里面是半篓杂铜,再看看两只小鹿,回过声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小枫。
小枫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识,讷讷地说道:“阿爹……阿爹说我们欠阚大哥太多了,寨子里穷,这些铜不多,别嫌少。还有……还有就是知道阚大哥善于驯兽,上次用大哥教的法子捕了两只鹿崽,阿爹就让我们带上。”
“嗯”阚石点点头,“替我谢谢你阿爹,这些我收下了。”他又转头看着一声不吭的岩龙,笑道:“小岩龙,你怎么跟过来了呢?”
岩龙脸涨得通红,有些激动地说:“我不小了,我力气很大的,阿爹让我跟你学,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阚石听到这孩子气的话,不由得哈哈大笑。拉着岩龙的手看了看,不由心中叹息,十一二岁的小孩子竟也是满手老茧。这在后世,这么小的孩子还在父母身边撒娇呢。联想到自己后世的儿子,不知道按时结婚了吗?有没有孩子?想到这些不由鼻头有些发酸。
阚石稳下心神,看着有些惴惴不安的岩龙,心中顿生怜意。他微笑着说:“好,岩龙是大小伙子了,哪你想学什么?”
岩龙看了一下姐姐,想了想,答道“阿爹说,什么都行,我什么都愿意学。”
“哈哈,什么都行”阚石爽朗地一笑,眼珠一转,忽悠岩龙说:“那好!明天开始先学做一个抹灰工吧。”
“抹……灰工?”
“对!抹灰工,很重要的哦。好了,小枫,你把小鹿带进牛棚,手电在那。我先做饭。”
晚饭吃的是雕胡饭,辣椒炒腊肉,红罗卜片。这种吃法岩龙大饱口福,吃了个肚儿圆。姐弟俩赶了几天的路,阚石就早早安排他俩洗漱睡觉。
灯光下,岩龙怎么也睡不着,几次想去碰电灯开关,都被闹过笑话的小枫坚决制止了。百般无聊的岩龙看着灯泡,问在一旁的小枫:“姐姐,你说什么是抹灰工啊?”
“抹……灰工,姐姐也不知道,应该很重要。你要好好学啊。”
“哦,知道了,姐姐。姐姐你说阚大哥是什么人啊,好奇怪的,他今天看我的时候让我想起了阿爹,你说这是不是很奇怪。”
小枫沉默了一下,随后斥道:“胡说什么,不许乱说。睡觉,关灯了。”
黑暗中,小枫瞪着天花板,心里也在犯嘀咕,小枫心想自己也有这种感觉,真的有些奇怪哦……
另一间板房里,阚石还没有睡,他正在用缝纫机在给姐弟俩做手套,对,您没看错是缝纫机,只不过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马路边修皮鞋的手摇″缝纫机“。这是从木工箱里找到的,坏了扔在那里,阚石没事时把它修好了,挺好用的,比手缝快多了。这不,阚石正用竹鼠皮给姐弟俩做手套咧,你问他会不会做?那是必须的啊。七八十年代的军人绝对全能的,解放军叔叔都会缝被子,缝个手套,小意思的啦。
阚石今天看到岩龙的手,看到那小手上满手的茧子和裂口,真的触碰到他心里最柔软的那一块。这原始的时代,每一个人都在挣命,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是成人亦或小孩,在这蛮荒的时代,不拚就没有命啊。
他停下手中的活计,苦笑了一下,为什么后世还有这么多人想来原始社会呢?是我傻?还是他们傻?
第三十章真实的蚩尤
第二天,姐弟俩早早的起来,洗漱过后来到阚石的房间,屋里没有人,桌上放着两双手套,小枫走过去拿起一看,一大一小,分明是给她俩做的,心里不觉一暖。岩龙接过手套学着姐姐的样子戴上,左右比划了一下,又脱下来左看右看,禁不住脱口而出:“阚大哥的手真巧,你看这针脚,比阿娘都……”
屋里的气氛有些沉重,一时间姐弟俩相看无言。屋后传来阚石的脚步声,只见阚石用托盘端着三个陶碗走了进来,姐弟俩赶紧迎上去。
“阚大哥。”
阚石笑着点点头,说道:“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来,坐下来,都别站着了,今早上咱吃面。”
“阚大哥,啥是面啊?好吃不?”
今天岩龙变得活泼了很多,他能够感觉得到阚石对他很好,小孩子就这样,谁对他好他立马能感觉得到。
“这面就是小麦种子磨出来做的,很好吃,小枫,岩龙你们先尝尝。”
两人也不客气,这年头的原始人在吃这方面都不会客气,时不时挨饿的人,你让他客气,他也客气不起来啊,所以啊中国人一句“你吃了吗”,那是真客气,根子就在这呐。哈哈,扯远了。
一顿稀里哗啦咀嚼的声音,两碗面一下子见了底。阚石爱怜地从自己碗里又挑了一半给两人,姐弟俩这下真不好意思:“谢谢阚大哥”
“阚大哥,这面真的是麦做的吗,我们麦可没这么好吃啊?”岩龙好奇地问。
“哦,你们部落有种小麦。”阚石疑惑地问。
岩龙快速抢答:“有啊,我们不仅有麦,还有粟,我们九黎族都种麦和粟,是阿祖在族中推广的。”
“哦,有粟还有麦,九黎族,小枫,你阿祖是谁,可以告诉我吗?方便说吗。”
小枫瞪了岩龙一眼,摇摇头说:“阚大哥,你也不是外人,没什么不方便的,大哥你想知道我就说给你听。上次我说过九黎族……”
小枫把九黎族的来龙去脉,一字不差地告诉阚石,等她说完,他发现阚石变得有点神神叨叨……
“蚩……尤,九黎族,怪不得这么耳熟,怪不得讲苗语,华族,炎族长,黄族长,这特么不就是华夏三祖嘛,涿郡之战……”阚石一直在自言自语,他真的被惊到了,“蚩尤”两字让他如雷贯耳,在后世对蚩尤的评价是褒贬不一,有说是战神,有说他残忍嗜杀,今天从小枫口中他听到的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大英雄,也是被野心家拖累陷害而死的战神。
在九黎族人的心中,是蚩尤带给他们粟麦,他冶炼铜铁,冶五兵,他定农历,兴农耕,是他率部屡败炎黄大军,赢得了几十年的和平。而在他年迈之时,牛部落屠厝的贪婪和野心,屡屡挑衅炎黄部落,导致九黎族再一次陷入战火,蚩尤壮烈牺牲在最后一次战斗中,敌人也敬重他,黄帝用他血红的战旗~蚩尤旗招降纳叛,九黎族大部分被俘族人被纳入华族,合并称为“华夏”,这就是华夏的根源。
半晌,阚石才从浑浑噩噩中清醒过来,他抬头看到两双关心的眼睛,笑着摸摸岩龙的头,声音有些干涩:“放心,阚大哥没事。”
小枫有些紧张地张了张口,又闭嘴不言。阚石冲他笑了笑,示意她不要紧张,说道:“小枫,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大哥不是外人。”
小枫小心地问阚石:“阚大哥,你认识蚩尤?”
阚石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我听说过他的故事,我并不认识他。”
小枫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阚大哥,你和九黎族有关系吗?”
阚石听罢,随即想到了自己前世的妻子是苗族,于是点点头说:“我以前的妻子是九黎族人,应该算是有关系吧。”
“啊!”“啊!”两小异口同声地发出一声惊叹,岩龙是快人快语:“阚大哥,那她现在在哪里?”
阚石一脸苦涩,苦笑着回答:“她啊!现在离我很远,很远,比星星月亮都远。”
“啊!”岩龙有些懵懂,还想再问,被小枫一瞪眼堵了回去,剩下的话咽回肚子里。
阚石想了想问道:“小枫,涿郡之战后,剩下的九黎族都怎样了呢?还有那个牛部落去哪里了?”
“大部分族人被华族俘虏,并入了华族,不过被贬为黎民,就是下等人,逃出来的部落不到一成,都往西分布在这条河边。麦和粟在这里产量比以前低,族人们都过得不好。”
说到这里,小枫顿了顿,又恨恨的说:“那个牛部落也逃出来了,寨子在下游,有十五天的路程。那个屠厝因为没有当上族长,到处偷袭各个部落,所以你那天出现,族人才会那么紧张。”
阚石好奇地问道:“九黎族现在有族长吗,是你阿爹吗?”
“不是,阿爹没有学到阿祖的本领,失去了传承。”小枫有些苦涩。
“哦,”阚石点点头,他明白为什他在鸟部落看不到什么铜器了。小枫见阚石陷入沉思,并拉着岩龙悄悄走出了房间,岩龙小声问姐姐:“阿姐,阚大哥的妻子去哪里了?”
小枫瞪了岩龙一眼,还是有些伤心的说道:“也许和阿娘一样,她们都去了天上吧!”说罢,看着天空纷纷飘落的雪花,竟是有些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