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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欢乐蜗牛     大燕欢歌txt下载     大燕欢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章 意外落网

    虽说沈欢想当领头羊,但他也不是说一定要向前亡命的逃,在他想来,只要自己消失一会,东厂的人拿不稳自己的行踪,其必然会把周围至少二十里以上给排查一遍,才能放心。

    因此,沈欢也就不是很心急。

    只慢悠悠的一会儿选择官道,一会儿选择小路,山路,往西面继续进发。

    说实在的,这个时候的合肥虽然地处江北,但因为比邻江南,在气候上与江南的很多地区基本就没有多少区别,处处青山绿水、绿草成荫不说,也没有京城南京的那种闷热,就连呼吸都能嗅出一口满满的负离子味道。

    沈欢很喜欢这种感觉,偶尔他也会停下来摘几颗野果,和一些老农攀谈几句家常,心态轻松至极。

    沈欢这样做,倒是苦了东厂的人和萧如冰,东厂之人只好先派人去前路蹲点探查,然后在后面地毯式的追查,要知道在这个没有任何通讯设施和强力的交通工具的古代,要在这一片空旷、广袤的土地上寻找一个人有多难。

    而更苦的却是萧如冰,因她没有带来青龙卫的兵士,只一人追击沈欢,沈欢又滑溜得像一只泥鳅,眼看几次都要堪堪的逮住他时,却又被他活生生的从手底下溜走了去。

    有时沈欢在逃出她感应范围的时候,她只能选择跟住东厂的人,从而才能了解到沈欢的动向。

    这一切让萧如冰有了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不过,这反而激起了萧如冰那股永不言败的坚韧性子,让她想尽一切办法,死死的跟住沈欢。

    其实以萧如冰的高绝的身手,要擒住沈欢或许有些困难,但要杀死沈欢应该还是比较轻松的。

    可是沈欢警惕性非常之高,一般情况下外人根本不容易近身接近于他,过于接近又害怕会被他的阴谋诡计所算计,落得缺胳膊少腿或者在她宝贵的脸蛋上留点什么疤痕之类的,这绝对不是一向高傲的她所不能接受的。

    所以,萧如冰也只是远远的跟着,打算等东厂的人追捕沈欢的劲头过了,沈欢警惕性降低的时候,再将他一举成擒。

    时间又过了两日,沈欢在杀死了两个东厂杀手,躲过了三拨超过五人以上的东厂小队之后,终于过了合肥县,来到了合肥县西面的六安县境内。

    六安县,位于安徽西部,大别山北麓,地处长江与淮河之间,或许在此时的大燕朝它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名声,也没有太多值得关注的地方,但军人出身的沈欢对六安却知之甚祥,六安素有‘红军的故乡、将军的摇篮’之称,在大天朝的历史和军史里的名声却如雷贯耳。

    此时的沈欢依然没有选择进六安县城,只选择了县城偏南的方向前行,已经五天没有得到很好的休息和洗漱的他绝定今天不管怎么样都要住一次客栈。

    沈欢早在中午便打听好了,前面二十五里处除了一个叫孙岗的小镇子以外,其余的镇集都比较远,在天黑以前不容易赶到,而去孙岗镇则刚刚好,现在赶去时间非常充裕,所以他把晚上的夜宿目的地定在了那儿。

    二十五里的路程并不是太远,沈欢只用了两个时辰,在申时末也就是下午五点左右便顺利抵达,此时初春的太阳还高挂在西边的天空之上。

    沈欢在小镇子上选了一家名为‘迎客来’的客栈,‘迎客来’客栈不大,客房皆为一层平房,他照例让小二选了一间客房。

    在房间内喝了一杯茶之后,沈欢突然觉得内急想办大事,于是抓起桌子上的草纸走出客房。

    刚走出客房只两三步时,他便听见一阵劲风随着一声‘看剑’从左后传来,沈欢来不及多想,一个驴打滚狼狈的往右首滚出,利剑如影随形,沈欢再次急窜。

    “站住!”

    随着一声爆吼,沈欢稳住身形,后面长剑也停留在三步以外的半空中。

    沈欢抬头一看,我的妈呀,自己前面居然站着八九个劲装汉子,为首一人脸上长满了络腮胡,国字脸,正皮笑肉不笑的看着自己,而络腮胡身旁的六个人手握长刀,两人手握弓弩正对着自己和身后追杀自己的人。

    完了,被东厂的便衣番子给堵住了,沈欢郁闷得把头微微一摆。

    看来这次不死也得脱一层皮了!

    络腮胡深深的看了沈欢一眼,阴笑道:

    “沈欢,你本事不小啊,居然能在我东厂的围追堵截之下逃过六七天,并且杀了本官七个手下,厉害,厉害!”

    沈欢强笑了一声,“哪里,哪里,大人谬赞了,小生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小命垂死挣扎一下罢了!只是小生可没有杀你的什么手下,还请大人明鉴!”

    络腮胡闻言,看了一眼沈欢身后持剑的人,朝沈欢疑惑道,“不是你杀的是谁杀的,难道他们会蠢得自个往往刀尖上撞?”

    沈欢呵呵一笑,“大人,小生在家里可是连一只鸡都不敢杀的人,你看我这样一个文弱书生是一个草菅人命的亡命之徒吗?”

    其实,东厂的人被沈欢杀死时,旁观者并不多,也就萧家三个的青龙卫兵士和西山集边的小妞看见,沈欢知道萧家和西山集的小妞同东厂肯定不是一路的,所以他的胡话张口就来。

    对此,络腮胡等人也很是疑惑,纷纷在猜测是不是有高人在暗中相助沈欢。

    可从死者的致命伤来看又不像,他那些死去手下的致命伤可谓五花八门,不一而同,有被树杆穿胸而死,有被竹排戳死,有刀伤,有匕首伤,虽说都是一击而中,可死相却是很非常难看。

    就连刀剑伤也是一会儿脖子,一会儿腰眼,一会儿胸腹,没有半点规律可言。

    若是真的有高人相助沈欢,高人哪里用得着如此麻烦,何不直接杀了了事,去弄这些污七糟八不入流的东西还不失了高手风范。

    听了沈欢的辩解,络腮胡旁的两个手下一下子把弓弩对准了沈欢身后之人。

    身后之人也不辩解,只冷冷一笑,朝络腮胡道:

    “周掌班,你的本事也不小嘛,居然还敢用弓弩对着本公子!”

第三十一章 歹毒的分配

    听到此言,络腮胡这才往说话之人仔细望去,一望之下,一股寒意向他背心袭来,尼玛的,怎么会在这儿遇见这位难缠的人。

    “住手!”

    大惊之时,周全急忙制止住手下,见当前之人自称公子,他也不好胡乱开口,只赔笑道:

    “下官周全见过公子,下官哪里敢用弓弩对着公子,这都是手下这些人不懂规矩才多有冒犯,还请公子见谅!”

    “哼!”

    沈欢身后之人冷哼了一声。

    这时,沈欢才回头打量起身后要杀自己的人来,只见眼前之人身着束身紫衣、劲装,头面一副书生打扮,面如冠玉,琼鼻修长,双眼清冷,端是一位美极了的冷面少年郎,只不过一腔话语之中却是气势十足,霸气侧漏。

    再从身形和口音上看,沈欢一下子便明白了眼前之人就是在西山集所遇那个小妞。

    不错,眼前之人便是封景珹御赐婚约给沈欢的未婚妻萧如冰。

    萧如冰对沈欢本来就恨到了极点,此时她见沈欢不停的对着自己打望,忍不住冷着脸呵斥起来。

    “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的狗眼!”

    沈欢没有见过身穿便装的萧如冰,一时搞不清女子的身份,只好转头看向周全。

    周全不再理会萧如冰,朝沈欢阴阴一笑,“沈公子,随我们走吧!”

    “不行!”

    萧如冰向前跨了两步,把长剑往沈欢脖子上一架,冷声道,“滚开!周掌班,事情总得有个先来后到,沈欢可是本公子最先找到的,你们如此明目张胆的强取豪夺是不打算把本公子放在眼里吗?”

    周全也是面色一冷,“公子,这个沈欢可是下官上面的人下死命令要了的,下官不过是听命从事而已,还请公子不要让下官为难。”

    周全刚说完,他手下的两人又重新把弓弩对准了沈欢和萧如冰二人。

    萧如冰堂堂的青龙卫三品大将军,自然不惧周全,只把沈欢脖子上的长剑紧了紧。

    “恰好,这沈欢也是本公子想要的人,如果周掌班非要强取,本公子倒想看看是你们的弓弩快还是我的剑快,要是沈欢就此身亡,只怕周掌班回去也不好交差吧!”

    周全知道萧如冰强横,但没想到她如此强横,居然不怕自己等人的弓弩威胁,只是他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就此杀了一个堂堂的青龙卫将军。

    若是事情一旦败露,不说萧家青龙卫饶不了他,就连圣上也会担心事态扩大而问罪于他,可是上面的人又严命必须要活的沈欢,这让他一时间有些犹豫不决。

    无奈之下他只好走到萧如冰面前,抽出长刀黑着脸道,“公子,既然你我都想要这个沈欢,而又没有什么折中的办法,那我们只有来个打个赌,谁赢了沈欢归谁,你看怎么样?”

    “周掌班,你以为你一个东厂第三高手就能吃定本公子么?”萧如冰冷笑一声,“只是......”

    东厂的人是什么德行萧如冰当然清楚,不过都是一群背信弃义毫无诚信之人罢了,即使自己真的赢了周全,只怕还是得不到沈欢,到时还得兵戎相见。

    “只是什么?”周全反问道。

    “没什么。”

    萧如冰也不想把事情挑得太明,大家面子不好看,只看了一眼沈欢,笑道,“要不这样,我们也不用在这儿动刀动枪的了,我们一起把沈欢押回京城,到时你们割了他的宝贝,人归本公子,你看怎么样?”

    在萧如冰的潜意识里,沈欢还是一个她非杀不可之人。

    草泥马!

    沈欢一句粗口差点就憋不住给冲口而出,他没想到这小妞如此绝美的笑容下竟然藏着如此歹毒的心思,只转瞬间便分配完了自己的性命和宝贝的归属。

    自己没了性命是死,没了宝贝是生不如死,而她这种分法则是要让自己生不如死之后再死无全尸。

    这也太歹毒了吧!沈欢想想都觉得下面的宝贝有些凉凉的。

    这个建议对周全确实有相当大的诱惑力,一来他可以顺利的完成任务,二来他又不至于把萧如冰给得罪得太过,只是他还是有些疑惑道:

    “公子,沈欢的身份对你来说毕竟有些不一样!你这样做了就不怕京城中人对你的行为进行口诛笔伐吗?”

    萧如冰冷然一笑,“什么口诛笔伐!本公子可是历尽千辛万苦才替他沈天逸找回自己的儿子,不想他儿子却因为残了身子想不开而自寻了短见,这能怪得了怪本公子吗?”

    歹毒加十分!

    这个小妞居然把自己怎么死的都安排好了,沈欢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至此,他心里总算明白了眼前这个美极了的小妞就是自己的未婚妻萧如冰了,不然在此时的大燕朝还没有哪个女子如此憎恨自己。

    可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也不想点破了弄得彼此心里不痛快,当务之急怎么脱身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周全沉吟了一会,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公子果然乃绝世之才,下官佩服!”

    等周全笑完,萧如冰再道:

    “不过本公子却信不过你周掌班,你得给本公子一个书面的承诺,要是到时你们东厂的人耍赖,我自然会拿着你的承诺找你们东厂要人。”

    周全笑着点头应允,“好,好,好,下官马上给公子写一份保证书,来人,准备纸墨!”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

    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哎哟!”

    正当萧如冰和周全谈妥了沈欢各部件的归属之时,沈欢左手捂着肚子,右手握着草纸向萧如冰和周全等人招了起来,并大声嚷道:

    “快,我要如厕,我快要憋不住了!”

    周全目光一冷,骂道,“哪有那么多屎尿来着,给本官在这儿好生呆着!”

    “周大人,杀人不过头点地,本来你们没来之时我就想如厕的,现在却被你们在这儿耽搁这么久,你们真想看见我在这儿出丑吗?信不信我咬舌自尽!”沈欢面露痛苦之色,继续挥动着手中的草纸。

    “噗,”

    “哈哈哈!”

    看着沈欢的状况,边上几个东厂的番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就连周全满脸的络腮胡都不由得抽动了几下。

    场中只有萧如冰没有笑,她只是在心里给沈欢又加了一个词。

    斯文扫地!

第三十二章 逃脱

    的确,在场中众人看来,这沈欢还真是一个异类,居然连自己的性命也不顾了反而顾及要上茅厕,不过想来也是,如果因为自己等人的耽搁而让沈欢屁滚尿流,那才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那时,他们怎么弄走一个满身肮脏的沈欢上路,让沈欢清洗吧,他又没有多的衣物,说不得还要亲自去镇上去给他买回来。

    现在既然和萧如冰已经谈妥了条件,周全也不怕沈欢就此从这么多人眼前逃走,他朝手下的人递了一个眼色道:

    “带他去茅厕!”

    闻言,一个带着弓弩,一个手握长刀的番子便押着沈欢往客栈茅厕走去。

    茅厕不远,就在他们所站空坝的边上,茅厕前面有两颗大树遮挡。

    其实沈欢上茅厕的意愿并不强烈,他只是想看看有没有逃脱的机会,话又说回来,即使再强的意愿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还不要说上辈子一直出生入死的沈欢,就是一般人的求生本能往往也能战胜这些无谓的意愿。

    来到茅厕,带刀番子站在门外,带着弓弩的番子则跟着沈欢走进了茅厕。

    “怎么,上个茅厕你还怕本公子跑了吗?”沈欢带着一丝笑意道。

    “少啰嗦,进去!”弓弩番子的语气中带着几丝说不出的厌恶。

    “是,是,是!”沈欢点头道,“可,你总得把门给关上吧!”

    “你真他玛德啰嗦!”

    弓弩番子嘀咕了一句,一手握着弓弩转身一手关门。

    就在番子转过头去的一瞬间,沈欢突然暴起,一个欺身左手一下子捂住番子的嘴巴,右手拿着准备好的匕首朝其脖子上狠狠一勒。

    番子软软的倒下,拿着的弓弩也从手中掉了下来,沈欢赶忙用脚一垫,轻轻的托住弓弩。

    沈欢的动作虽然很是轻微,但还是被茅厕外的带刀番子听见。

    带刀番子自然不会料到沈欢能不知不觉的干掉自己的同伴,只提着刀推门而进想看个究竟,不想刚迈进半个身子时,嘴巴便被一股大力给捂住,接着一把利刃狠狠的插进了自己的喉中。

    呃,自己中刀了!

    番子死命的想呼喊,却怎么也发不出半点声音。

    “哐!”

    番子脱力,长刀一下子掉落地上,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声音。

    “糟了!”

    沈欢暗叫了一声,捡起弓弩一下子便从茅厕的窗户爬了出去。

    出去之后沈欢急急的找了一个隐蔽的草丛躲住身形,然后拿出弓弩对着二十步外的一蓬杂树丛狠狠的就是一箭,运气不错,一下子射中了一颗比较大的树干,‘嘭’的一声惊起了几只鸡狗四下逃窜。

    番子长刀落地的声音自然瞒不过客栈空坝中的萧如冰和周全等人。

    “不好!”

    周全等人急忙飞也似的往茅厕便奔去,茅厕不大,周全等人来不及查看地上的番子,只跑到窗户边瞭望。

    其中一个番子朝鸡飞狗跳的杂树丛一指,急声道:

    “大人,您快看,那儿有动静!”

    见煮熟的鸭子居然飞了,周全怒火中烧,他顺势一巴掌扇在说话的番子脸上。

    “你都知道有动静,那还不给本官追!”

    番子们也不多言,先后有四个便衣番子从窗户上翻窗而出,往远处的杂树丛那边追去。

    而周全自持身份不愿意从茅厕的窗户翻出,只得领着剩下的三个番子匆匆的从茅厕门冲了出去。

    自持身份,不愿随着东厂的人进入茅厕的萧如冰见周全几人鸡飞狗跳的往外跑,一时不明就里的她出声问道:

    “怎么回事,沈欢呢?”

    周全脚步不停,边跑边答道,“沈欢跑了!”

    “不是有两人看着吗?”

    “死了!”

    说完这句时,周全等人已经跑出了门外。

    “啊!”

    那沈欢也太狡猾了吧,居然能在这么多人的眼皮下杀人跑路!

    对此,萧如冰除了气恼之外还有什么办法。

    嗯,不对,以沈欢狡诈的性格绝对不会是单纯的逃跑,况且现在她追出去也于事无补,何不.......。

    想到此,萧如冰美得有些过分的玉脸露出了几分笑意,如同一只狡猾的狐狸。

    确实如萧如冰所料,沈欢在东厂番子先后翻出往远处追去的时候,他立马又从茅厕的窗户外翻进了茅厕,然后从他客房的窗户外一跃而进。

    突然,与生俱来的警惕性让他感觉情况有些不对。

    果然,他刚一落地,便有一股劲风从门边袭来,这也算是沈欢运气好,萧如冰以为沈欢会从门口进屋,所以只守在了门背后,准备给沈欢致命一击,没想到沈欢不走寻常路,而是从窗子外翻了进来。

    变生不测之下,沈欢来不及细想,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房中等着自己,情急之下他急忙抓起窗户旁桌子上的一个熏蚊子的檀香盒子,猛的一下向袭击的人抛去。

    “看石灰!”

    萧如冰作为一个将军,对于石灰当然不陌生,石灰在大燕朝虽然用得还不是十分广泛,但军队守城,筑墙还是会经常遇到的,她自然也明白石灰的厉害。

    那石灰遇水之后产生的温度非常高,非凡身俗体可以抗衡,如果不小心洒进眼中那更是件要命的事情。

    无奈之下,萧如冰只好用左手的衣袖把头脸遮住,同时用长剑击飞檀香盒子。

    顿时间,檀香盒子碎裂,激起了满屋的檀香灰尘。

    “咳咳!”

    萧如冰虽然避过了檀香灰洒脸,但还是不小心吸进了一些灰尘,使得喉中一阵轻咳,同时紫色的衣衫上也沾染不少香灰。

    此地不可久留!

    沈欢在抛出檀香盒子的时候想都没有想便一下子又翻出了窗户,拼命往客栈外面逃去。

    房中,等到灰尘慢慢散去之时,萧如冰才知道自己又被那狡猾的小贼给骗了!

    这死小贼,姑奶奶要把你千刀万剐!

    心中的恨意再次增加的萧如冰当下也不去管身上的灰尘,只提着剑便往客栈外狂追。

    “完了,东厂的人又回来了!”

    刚跑出客栈外的沈欢只跑出十来步,便远远的看见周全几人朝着客栈这边走来,情急之下他只能选择转身往镇子外的田野奔跑。

第三十三章 阴魂不散

    不错,周全等人跑到茅厕后那堆树丛,看见树干上的箭羽才知道被骗。

    四下找了半响没有找到沈欢踪迹,无奈之下只好悻悻的往回走,没想到居然再一次遇见了没命逃窜的沈欢,几人也不答话便顺势追了上来。

    “站住,沈欢,再跑老子射死你!”

    虽然番子口中如是威胁,但他们也不敢乱放箭,担心一个不好真的把沈欢给射死了去。

    沈欢扭头一瞧,跑大道估计跑不过这么多人,更不可能跑过身轻如燕的萧如冰,无奈之下,他只好往田坎小路上走。

    此时已是多雨的三月,六安县前几日刚好整整下了好几天的梅雨,田坎小路显得相当泥泞,路面很是滑溜,行人就是走在上面都容易滑倒,更不要说快速的奔跑了。

    对此,连刀山火海都走过的沈欢难度自然不是太大,况且还是为了逃命,只不过是速度稍微慢一些罢了。

    可这对于来自京城的周全等人来说就有些难度了,一向养尊处优车马随行的他们在追逐之中不时有人滑倒,甚至有两人还滑进了不是很冷的水田之中,其场面相当滑稽。

    看着眼前这群东厂番子的搞笑模样,就连一向清冷的萧如冰都忍不住露出几丝难得的笑意。

    开玩笑,这种没脸没皮的洋相,身份高贵的萧如冰可不愿意去做,再说即使没有跌倒弄脏了衣衫也是不美的,是不是!

    想到此,早已在大路边停住了脚步的她不由得往身上一看,哎呀,身上好多灰呀!

    都怪那该死的沈欢!

    其实,在她心里她还是有些佩服沈欢的,只不过她不愿承认罢了。

    你看人家沈欢自从被他们截住以后,非但没有半点气馁,反而是想方设法的想逃出自己等人的包围,比如装什么如厕啊,翻茅厕窗子呀,狡兔回逃呀,利用稀泥路面呀等等。

    这些虽然看似不雅,但却无不彰显出一个人利用地形,利用环境的急智和果决的心性。

    唯一可恨的是沈欢所做的一切针对的对象却是自己,而自己对他却无可奈何。

    那边周全等人实在不堪在稀泥中追击沈欢,气恼之下纷纷回到大路上,八人分成两路往沈欢逃跑的方向追去,萧如冰则跟在周全一路身后大概半里左右远远的吊着。

    周全四人追赶了大概有小半个时辰左右,来到一个山坳的转角处,四人担心追丢沈欢,没有半点停留便直接过了山坳,不想沈欢也正从山坳的另一边山坡上的密林中跑了出来。

    原来沈欢从田野逃脱之后,甩掉了身后追击的另外四人,没命的奔跑了许久后,以为东厂的人不会再追来,这才从山林中走了出来,不想却遇到了周全这一路的人。

    周全四人见从林中急窜而出,顿时大喜,迅速的上前守住四方,把沈欢围在了中央。

    “哈,哈,哈!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沈欢,今天我看你往哪里逃!”周全的声音笑得既开心又不屑。

    玛德,今天的运气实在有点背呀!居然两次三番的被东厂的人给截住。

    沈欢郁闷得有些想骂娘。

    不过既然已经被截住了,怨天尤人肯定是不行的,束手就擒更是万万不行,能做的只有反抗,殊死的反抗,从四人的包围中杀开一条血路自己才有活命的可能。

    只是以前沈欢面对的敌人一般都是两个或者三个人,而且是偷袭得手。

    而现在要在大白天,没有半点准备的情形下面对周全四人,沈欢有些拿不准,况且他先前还听见萧如冰说周全是什么东厂的第三高手,这更让沈欢心里有些打鼓。

    虽说后世的沈欢在军旅生涯中也练就了一身不错的搏击之术,对其他一些武学流派也有所涉猎。

    但现在却是在冷兵器为王的大燕朝,他实在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古武的存在,也不知道是否有那种变态的内功,这周全既然被誉为东厂的第三高手,那他又会不会有什么常人无法企及的手段呢?

    想到此,沈欢不由得埋怨起自己来,埋怨自己这几天只顾逃命,没有来得及去看一下父亲沈天逸送给自己的那本所谓的武功秘籍。

    可转念又一想,就算那份武功秘籍真的霸绝天下,恐怕自己这几天也练不出什么名堂来,沈欢也就释然了。

    或许自己真的打不赢周全,但沈欢还是想亲自称量一下这个眼前的所谓东厂第三高手。

    “周掌班,我看未必吧,你既然想拿下本少爷,那怎么也得拿出点真东西来瞧瞧吧!”

    周全轻蔑看了沈欢一眼,笑道:

    “哈,哈,哈!沈欢,本官一生擒获的匪人没有一千都有八百,你知道有多少人对我说过这句话吗?你又知道他们现在都去了哪儿?”

    沈欢故作正经道,“他们去了哪儿?”

    “他们后来都被关进了东厂的诏狱,送上了断头台!”

    周全神色显得相当自傲。

    沈欢淡淡一笑,拨出腿上的匕首,“既然如此,那今天我沈欢就向周掌班讨教几招。”

    见沈欢向周全讨教,另外三个番子纷纷向周全道:

    “掌班,杀鸡焉用宰牛刀,既然这沈欢如此不知死活,就让卑职出手擒下他吧,何须您掌班亲自动手。”

    周全手一扬,制止了手下,“不必了,我今天就是想让他尝尝我的厉害,以报先前被他戏耍之仇。”

    “来吧,沈欢!”

    沈欢也不再言语,握着匕首揉身而上,狠狠的往周全胸前一刺。

    周全呵呵一笑,举起左手往斜上一挡,沈欢感觉一股大力从周全手上传来,右臂不由自主的往外荡去,手中匕首差点脱手而出。

    他心中一凝,左手飞速的往周全当胸就是一拳,周全也不闪避,生生的受了沈欢一拳。

    击中倒是击中了,只是沈欢觉得自己击中的根本不是周全的胸膛,而是一块坚硬的土墙。

    尼玛德,这周全居然练就了一身不错的横练功夫,怪不得如此嚣张,居然敢丢下手中兵器赤手空拳的对付自己。

第三十四章 大燕朝的第一枪

    就在沈欢一愣之间,周全抬起右脚照着沈欢胸前就是一脚,沈欢无奈,只好曲回左臂挡在身前。

    “嘭,”

    沈欢受此大力,手臂疼痛欲裂,人也止不住腾腾腾的往后退了四步,屁股一下子坐在了地上。

    奶奶的,一脚就被人踢倒了,这架没法打了!

    此时,沈欢才知道自己有些小瞧古人,他以为凭着自己灵巧的身手,诡异的招法,与敌人对上即使不胜,怎么也得周旋一阵子吧,可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结果。

    唉,这个差距有点大!

    想到此,沈欢也不想和周全硬拼了,急忙从腰间取出先前在东厂番子手中缴获的弓弩,对准了周全。

    “周掌班,果然身手不凡啊,本少爷自愧不如!”

    见了沈欢动作,周全得意的放声大笑起来。

    “哈哈哈,沈欢,你以为拿了一张破弩就能奈何得了本官吗?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本官除了一身横练铁布衫的外家功夫,还穿有一件金丝甲的,我劝你还是乖乖的丢下武器束手就擒,以免多受皮肉之苦!”

    旁边的三个番子也跟着一阵肆意的哈哈大笑。

    有金丝甲就了不起了吗?

    沈欢心中冷笑一声,右手从长衫口袋里摸出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对准周全淡淡的问道:

    “周掌班,这个可以吗?”

    见沈欢又拿出一个黑不溜秋的像铁一样的东西,周全再是一笑,“沈欢,你以为你拿出个铁疙瘩就能吓住本官?来呀,往这儿狠狠的来呀!”

    周全把自己的胸脯拍得啪啪直响,神情嚣张到了极点。

    “噗,”

    沈欢忍不住被周全傻得有些天真的神态给逗乐了。

    买了个表,老子活了两辈子都没有遇到有这么傻的人,居然敢在这么近的距离挑衅手枪中的王者——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不过,沈欢并没有怪周全,周全并不知道手枪的厉害,当然也就没有了恐惧,无知不是他的错,错的是他沈欢和手里的枪根本不该出现在这个世上。

    可这究竟是打呢,还是打呢!沈欢笑得都有些被周全给带傻了。

    “来呀,沈欢,往这儿来,要是本官躲了一下便是王八养的!”

    周全见沈欢一时没有动作,以为沈欢胆怯了,居然催促起来。

    好吧,老子成全你!

    沈欢没有半点矫情,哪管他什么金丝甲银丝甲,抬手就是一枪。

    “砰!”

    淡淡的硝烟飘散在空气之中。

    大燕朝乃至整个华夏历史上的第一枪打响了!

    一个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枪声,毫无征兆而又理所当然的在这个山坳,在沈欢手中的扳机下发出了短促而沉闷的声响。

    飞速而进的子弹毫无悬念的从周全胸前而入,从后背穿出,周全应声倒下!

    与此同时,沈欢举起弓弩朝另一个东厂番子脖子就是一箭,那个东厂番子还没有从周全倒地身亡的震惊中清醒过来,便觉得一只利箭狠狠的插进了自己的脖子。

    “咕噜,”

    东厂番子喉间一阵轻响,想去取下箭矢的右手还没有抬到胸前便一下子栽倒在地上。

    剩下两个番子见周全和同伴只在一个呼吸之间便先后倒地身亡,不由得大骇,急忙挥刀向沈欢砍来。

    沈欢侧身避过一人,一匕首狠狠的插进了番子的腹部,另外一个番子见沈欢一刀制敌,又解决了一个同伴,吓得不禁魂飞魄散,丢下长刀转身就跑。

    沈欢可不想自己拥有绝世杀器的秘密给传出去,对着番子后背抬手就是一箭,番子中箭,往前一下子扑在了草地上,沈欢想也不想,走上前去,对着他脖子就是一刀。

    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负担,最后一个番子永远的留在了这个山坳。

    至此,沈欢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而此时,跟在周全半里后,听见‘砰’的一声沉闷声响的萧如冰刚好从山坳前转了过来。

    沈欢清楚萧如冰既然能与周全抗衡,其武艺肯定不弱于周全,说不定比周全还要高明,自己肯定不是对手,而且他又不愿意用手枪这种凶残的东西去对付那样一个娇滴滴的大姑娘,毕竟,那死相未免也太难看了!

    所以,他一见萧如冰露面,捡起弓弩和匕首便飞快的往山坡的树林跑去。

    萧如冰一到,见先前还活蹦乱跳耀武扬威的周全等人已经气绝身亡,特别是周全,死相难看至极。

    虽然他胸前只有拇指大小的一个小洞,但后背却开了一个比婴儿拳头小不了多少的大洞,血淋淋的一片模糊,而脸上则是一副难以置信和不甘的神色。

    这是什么暗器,居然如此凶残,萧如冰心中不由得大骇。

    简直难以置信!

    这沈欢杀人的手段未免也太多了吧,只弹指之间便杀了四人,而且其中一个还是东厂的高手,这还要不要人活了?

    “沈欢别跑,你给本小姐站住!”

    “来呀,小妞,本少爷在前面等着你!”山林中沈欢的声音远远传来,语气充满了挑衅。

    现在已经没有东厂的人跟随沈欢了,萧如冰可不想就此丢失了沈欢的踪迹,提着剑施展着纵身之法向沈欢后面追了过去。

    虽然萧如冰有纵身之法,速度比沈欢快了不少,但沈欢却甚是机灵,专捡树林茂密杂草丛生的地方没命的逃窜,也不管树枝呀杂草什么的往脸上擦打,只管一路逃命。

    萧如冰却不行,毕竟她娇嫩的玉肤经不起像沈欢那蛮牛般折腾,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捡宽敞的小道远远地跟着沈欢。

    说也奇怪,不管沈欢怎么折腾,如何狡猾,萧如冰仿佛有命运之神眷顾一般,她总能在丢失沈欢的踪迹之后,又鬼使神差的找到沈欢的影子,甚至有一次在沈欢大意之下就差那么一点逮住了他。

    这算是心有灵犀呢,还是宿命的安排!萧如冰并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死死的咬住了那个可恶的男子。

    有时,实在没有沈欢踪迹时她只要一路打听附近是不是有死人,便能把握沈欢逃跑的大致方向。

    就这样追追逃逃,三日后,两人一前一后的来到了英山县。

    此时已然进入了湖北境内,离中部重镇武汉也只有两三百里路而已。

    其实经过几天的近身追缉沈欢以来,萧如冰对沈欢的观感好了不少,她发现沈欢除了她在心里添加的诸如奸猾,狡诈,卑鄙,无耻的形容词之外居然还藏着一颗仁者之心,对不幸的人恻隐之心甚重。

    她甚至还远远的亲眼看见过沈欢三次送面饼给饥饿的老人,打发两次乞丐的碎银,帮助过一次路边昏迷的少妇。

    要知道沈欢可是有两次在客栈遇袭,没有来得及取回衣物和碎银,他身上银子根本不可能太多,有的估计还是从东厂的死人身上搜下来的。

    这点,萧如冰很是清楚。

第三十五章 错觉

    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沈欢依然能如此慷慨,急人所之急,无私的帮助他人。

    这点,就连萧如冰自己都有些汗颜,她自己可是一心想抓住沈欢,杀死沈欢,死死的盯着沈欢的踪迹不放,哪里管得上其他。

    而且,沈欢这一路逃来,她看见的不是一个呆板,懦弱的书呆子,而是一个刚强,坚韧,甚至有几分铁血的沈欢。

    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萧家和东厂的强大而自暴自弃,坐以待毙,而是百折不挠的同东厂,同自己的命运抗争到底。

    要知道以当时上官若雪那死妮子布下的这个局,沈欢和东厂之间简直就是蚂蚁和大象间的区别,两者之间的对话没有任何悬念可讲,可讲的无外乎是沈欢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被东厂的人给捉住。

    她和上官若雪都认为东厂要解决一个小小的沈欢那简直是轻松加愉快的事情,自己的婚约也可以顺水推舟的轻易解决。

    可没想到现在事情居然变成了这样,这只小蚂蚁不但利用小巧的身体躲过了大象的巨蹄,还能不停的在大象身上咬上几口。

    这是一个巨大的反差,也令萧如冰有些措手不及。

    在心里,她一路都在暗自寻思,也遍数了身边的人或所有认识的人中,她都没有发现有哪个读书人能把事情做到这一步。

    她有时甚至在想,要是这件事情落到自己弟弟头上,只怕自己的弟弟早就吓得屁滚尿流,魂飞魄散,而死死的躲在老爹身下或者躲进自己的青龙卫中,连门都不敢迈出半步。

    当然,在大燕也不会有人如此的对待自己的弟弟,这些她只是一时的臆想而已。

    呵呵,这沈欢简直就是读书人中的一个异类。

    通过这些,萧如冰对沈欢有些好奇起来,她想再看看沈欢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个故事的最终结果又会是怎样。

    当然,沈欢是必须得死的,萧如冰在心里又强调了一次。

    其实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当一个女人对某个男人产生好奇的时候,往往就是这个女人堕落的开始,只是生性高傲的萧如冰自己不知道而已,也不知道自己在心态上的变化意味着什么。

    这点,后世的那些恋爱达人总结的经验非常之多,若是萧如冰有幸看上两句,说不定她就会毫不犹豫的给沈欢砍上一刀。

    离老家蒲圻的路程已经基本上过了一半有多,这一路逃亡说有多难受也不至于,更多的是一种无可奈何,沈欢在路上又杀了几个东厂番子之后,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子。

    此时正值三月,梅雨季节的天气甚是多变,前两天还艳阳高照,今天又细雨靡靡,老天爷下雨对赶路的人来说可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但这并没有妨碍沈欢此时的心情,他反而有一种在细雨中漫步的欢快,一边赶路之余口中还在哼唱一些后世的经典歌曲。

    用石头驱走了两条看起来很凶恶的野狗,再走一段,他看见路边的有些像田坎的小路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提着一个篮子,独自一个人颤巍巍的走在泥泞的路面上,情形很是不乐观。

    他心里暗笑了一下,几大步便赶了上去,搀扶住了老妇人。

    “老人家,这么滑的路您这么一个人在这儿走呀!”

    老妇人对着沈欢感激一笑,“我这是给我田间干活的儿子和老伴送午饭去的,现在正是插秧的时间,他们不想因为回家吃饭耽搁了手中的农活。”

    “来,来,来,小生搀您一下!”

    这不过是随手之举,沈欢笑了一下,扶了扶老妇人的旧竹伞,搀着她便往对面走去。

    “多谢你这好后生了!”

    此时,萧如冰刚好追到了沈欢刚才离开的路边,她一眼便看见身形挺直的沈欢在细雨中轻轻的搀着老妇人,慢慢的往前走,如同一对母子般,没有半点做作,场面有种说不出的温馨。

    看着眼前暖人的一幕,萧如冰芳心一颤,眼睛有些湿润起来。

    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想起自己因为家族的需要,因为青龙卫的需要,使得自己早早的便扎身到了青龙卫的事业之中,整天忙于青龙卫的事务,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好好的孝顺自己的双亲,甚至连在一起吃饭的时间都不是太多。

    在她的潜意识里,她一直都以为父母亲年纪还不算很大,府中又有大批的丫鬟和下人,根本不需要她去服侍什么,她甚至还记得像沈欢这样搀扶着自己母亲的情形那还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城外踏青的时候。

    那时山还很青,自己的笑容也很欢快。

    而眼前的一幕却不一样,沈欢和老妇人没有半点关系,他居然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妇人做到这一步,这举动虽然很平常,但却足以让一向高傲的萧如冰感动。

    芳心的最柔处被触动,萧如冰不想打破这一温暖的场景,也不追赶沈欢了,只怔怔的看着田坎上的两人有些出神。

    看着沐浴在春日阳光下的沈欢,她突然觉得沈欢的背影有些高大,人也不是那么的坏了!

    而就在此时,突然有两个提刀的东厂番子从后方追了上来,田坎上的沈欢似乎也感觉到身后有人追了上来,他回头看了一眼萧如冰和两个番子,又看了一下已经走了一半多的田坎。

    他知道如果自己放下老妇人独自逃命,东厂追上来的人肯定不会顾忌老妇人,说不定还会嫌老妇人碍路,把她掀到水田之中危及性命。

    所以他不想就此放下老妇人,而是继续搀扶着老妇人往前走,大不了在东厂的人追上来时杀了就是。

    两个东厂的番子见沈欢居然没有跑,就想往田坎上来追沈欢。

    “站住!”

    萧如冰冷喝了一声,拨出了长剑,“你们没有看见人家在扶老奶奶过田坎吗?”

    这两个东厂番子并不认识萧如冰,也不打算理她,依然想往田坎上窜。

    “不知死活!”

    萧如冰银剑翻飞,只几招便把两个东厂番子杀于剑下。

    这时,沈欢也把老妇人给搀扶过了田坎,只见他在老妇人耳边耳语了几句之后,朝对面的萧如冰一招手,飞也似的往前面跑去。

    错觉,先前的一切都是错觉!

    面对沈欢挑衅的动作,萧如冰先前心中的温馨一下子荡然无存,她恨得银牙一咬,已经顾不得田坎的湿滑了,提剑便往田坎追去。

    刚过了田坎,不想却被老妇人拦住了去路。

    对于一个老妇人,萧如冰并不愿对她动粗,只任由老妇人拉着自己。

    老妇人看了看俊俏得有些不像话的玉脸,心中证实了搀扶她的那个男子的话。

    “姑娘,你相公可是一个好后生呀,老身这辈子在这条路上过了没有一千回也有八百回,可从来就没有人来搀扶过老身。”

    “姑娘,老身虽然人老眼花,但这看人呀,可准了,你相公真是一个心善的好人。”

    萧如冰知道是沈欢搞的鬼,但又不好和老妇人辨别什么,只是得无奈的朝老妇人道:

    “老人家,我找前面那人有点急事,您让一下好吗?”

第三十六章 沧海一声笑

    老妇人根本不知道后面的路上已经有两个人因为她而死去,她再笑了一下,带着一丝训诫的口吻说了起来。

    “有什么急事,不就是你相公用自己的私房钱接济一下街坊领居罢了,这是好事,是善举呀,你应该支持才是,哪能提刀弄枪打打杀杀的。”

    此时的萧如冰早已在心里把沈欢骂了一个半死,这该死的小贼,居然如此捉弄自己。

    “老人家,前面那人不是小女子的相公,我找他真有急事!”

    “什么不是?虽然你身着男装,但老身看你们两人郎才女貌很是般配,还长了一脸夫妻相,说不是夫妻,你就是打死老身,老身都不相信!”老妇人语气中有几丝见多识广的意味。

    “姑娘,老身给你讲,这个世上坏男人可多了,这么好的相公你可得珍惜呀!”

    萧如冰郁闷至极,等到她摆脱了絮絮叨叨的老妇人之后,沈欢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片春意盎然的山野。

    这小贼太实在可恨了!萧如冰恨得牙根有些痒。

    等她又追了半个时辰之后,一条二十来丈的小河挡住了去路,一时间她搞不清楚沈欢是否过了小河。

    正当她有些犯难时,一阵歌声从小河的转弯处传来。

    沧海笑,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世几多娇

    清风笑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苍生笑不再寂寥

    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啦......啦......

    歌曲基调高昂,荡气回肠,气盖云天,一种身在高处、心却坦然的强大气场扑面而来,略显粗糙的嗓音让歌曲中的沧桑犹如过眼云烟般明朗起来,成功的诠释了歌唱者不受羁绊,随心所欲的心境。

    整首曲子一泻千里,畅快淋漓,萧如冰的脑海里不由的浮现出一群人白衣儒冠,泛舟泱泱江水之中,黄昏之下,琴声悠悠,于沧海中一声笑,多少凡尘俗世皆置于身外,怡然风流,把一切恩恩怨怨,爱恨情仇都在那一声笑中消散。

    这首歌很特别,萧如冰一下子便听进去了,呵,原来歌还可以这样唱,这是何其洒脱,何其逍遥的人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来呀!

    其实,在风花雪月的京城里,士子间、青楼中并不乏靡靡之音,萧如冰偶尔也能听见,只不过对于那种无病的呻吟,她向来都是嗤之以鼻,没有半分好感,他们的歌声与此时豪迈大气的歌声比起来无异于云泥之别。

    萧如冰不禁有些痴了,向往之色漫上了清冷的玉脸。

    俄而,小船转过,萧如冰便看见沈欢站在一艘小舟前头,腰跨长刀,手中握着一个酒壶,正满怀豪情的放声高歌。

    原来是这小贼!

    不得不说此时的沈欢卖相极佳,他本来就生得英俊高大,长身玉立于舟前仿若临风玉树,一身稍显皱褶或许还有些脏的衣衫随风飘逸,竟然有一股潇洒,绝尘到极致的美感,至于为什么脏,萧如冰心知肚明,也有些想笑。

    看着河中的沈欢,萧如冰心中莫名的一阵悸动,原来这死小贼居然生得如此好看,看来让他做自己的夫婿也不是不可嘛!

    呸,呸,呸!

    谁要这死小贼做自己的夫婿了!

    萧如冰连呸了三声,赶紧把这个让她差点吓得半死的想法给死死的掐灭在了心中。

    骚包,犯贱!

    哼,这卑鄙,无耻,狡诈,凶残的小贼不过是在这儿故作洒脱罢了。

    沈欢潇洒的卖相和荡气回肠的歌声,也使得河边浣衣的小妇人,含春少女纷纷抬头观望。

    “刘三姐,你看那个少年好俊哟!”

    “张二妹,你看那个相公的模样好潇洒!”

    “蒋七妹,要不要我们把他给喊下来,给你打听一下他是否婚配!”

    天下女人数不胜数,不是所有女人都懂得女训女诫,地处偏远乡村,妇人特别是稍微上了点年纪的妇人,这种没羞没躁很常见,萧如冰并没有见过,她听见那些女子如此关注沈欢,心中莫名其妙的感觉有些心烦,只暗骂了一句‘不要脸!’便去河边寻小船追沈欢去了。

    而沈欢一路跑跑杀杀,杀杀跑跑,在又杀掉了东厂六人之后,经过五天的时间,终于狼狈的来到了中部重镇武汉。

    大燕朝的武汉亦称武昌,为武昌府的府治所在,是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甚至商朝时期,是大燕朝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享有“九省通衢”的美誉。

    既然已经到了武昌,那离老家蒲圻便只有一百五十里左右了,沈欢心中稍安之余又开始诅咒起东厂的人来,尼玛的,这几天东厂的番子、杀手如跗骨之蛆一般紧紧的缠在身旁,让他如同惊弓之鸟,生怕一个不小心落入了他们的手中。

    可是他同时又不得不对东厂的手段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表示敬佩,他们竟然为了一个荒诞至极的传言把自己折腾如斯。

    呵呵,果然没有鸡鸡的人是不能以常理度之!

    自己折腾倒是折腾够了,但是另一个问题却冒了出来,既然东厂的实力如此强大,那自己回到老家还能安生吗?沈欢对此报着非常大的怀疑。

    唉!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现在身处黑暗,前途看不到光明,沈欢也不打算乱窜了,这次他决定反其道而行之,不再走荒野小道,而是偷偷的进入武昌城,利用武昌大城的地利和东厂番子周旋两天,再往北走走,然后反身向南回老家。

    这是一种冒险,也是一种变通的无奈,这种无奈源自于东厂和萧如冰的威胁,更来自于沈欢对命运的不屈抗争。

    在这个漠视生命的时代,君权只对大多数人适用,而不是所有人,律法也只是针对一群因为弱势而无力改变的人,恰好,此时的沈欢便是一个无力改变现实的人,所以,他只能逃,只能杀人。

    进入武昌城,已经是下午三时左右。

    武昌的印象与京城相差不是太大,唯一的区别是行人的衣着比之京城没有那样的华贵,偶尔也有几匹老牛拖着的破车在街上缓慢行走,一切显得更为沧桑更为古旧。

    对于这种古时候本该有的景象沈欢不以为意,在随便找了一家偏僻的客栈住下之后,他想到自己换洗的衣服已经掉了好几天了,一身都有些一些馊味,于是便上街买了两套士子衣物,再回客栈舒舒服服的洗了澡后便开始闲逛起武昌城来。

    说是闲逛,其实还真是闲逛,因为沈欢没有任何目的,更谈不上任何心情,他只是为了看看而看看。

    而跟在沈欢身后三里左右的萧如冰在接近武昌城时一下子失去了沈欢的踪迹,她看着武昌高大的东城门,一时不知道该进城还是往郊外走,但经过这几天的接触,萧如冰也逐渐摸清了沈欢的性子,知道沈欢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说不定这次他就进城了也说不一定。

    只是这种直觉并不一定可靠,萧如冰不敢大意,问过几拨路人确认之后,她才知道沈欢并没有朝其他地方走,而是进入了武昌城里。

    于是,萧如冰也紧跟着进入了城里。

第三十七章 无心之过

    为了跟上沈欢的步伐,萧如冰这次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吃没有吃好,睡没有睡好,吃的是干粮,馒头居多,睡的是山林,屋檐......,像一个逃荒的难民一般,这让素来喜洁净的她简直难以忍受,同时她在心里也把沈欢给骂的个半死。

    想到进入城里,人生地不熟的一时半会也不容易找到那该死的小贼,萧如冰只好找了一间好一点的客栈住下,照例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吃了一些东西也出门闲逛去了。

    说起武昌,人们自然会想到历史悠久的荆楚文化,这片广袤的荆楚大地自古人杰地灵,产生了诸如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屈原,春秋五霸楚庄王,东汉王朝开国明君刘秀,李时珍等等名垂青史的名人,开创了以楚辞为首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灿烂文明。

    境内的名胜古迹自然也多得数不胜数,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神秘的神农架和武昌城里的黄鹤楼了。

    黄鹤楼始建于三国时期,本是夏口城一角瞭望守戍的“军事楼”,晋灭东吴以后,三国归于一统,该楼在失去其军事价值。

    同时,随着江夏地区的发展,黄鹤楼逐步演变成为官商行旅“游必于是”、“宴必于是”的观赏楼,历代文人墨客在此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句,使得黄鹤楼自古以来闻名遐迩,与湖南的岳阳楼,江西的滕王阁并称为江南的三大名楼。

    萧如冰作为一个女孩子,年幼时自然不能随便乱逛,稍大一些时又进入了青龙卫,闲暇的时间也不多,根本没有出去好好玩过,就连京城有好些地方也都只是听说过却没有亲自出去跑一趟。

    现在来到了久负盛名的黄鹤楼,她自然也乐得开心的去看一看。

    可等她悠闲的漫步到黄鹤楼时,那儿已经是人山人海,大街上的游人熙熙攘攘川流不息,街边的卖艺的,卖小吃的,杂耍的,热闹非凡。

    这是过什么节吗?

    初来乍到的萧如冰不解,仔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一年一度的武昌诗会在黄鹤楼举行,时间正好是今天下午五时揭幕。

    听说这黄鹤楼诗会呀,可是久负盛名,规格奇高,举办了上百年之久,举办者除了知府学政以外,诸多本地的大儒名流更是鼎力相助。

    这样一来,不仅湖北本地的文人士子趋之若鹜,还吸引了来自湖南,安徽,江浙一带有名的才子的踊跃参与,才子们都愿意在诗会上纷纷拿出自己最得意的诗作期望能在诗会上一鸣惊人,从而在士林中博得一个好的名声,或被大儒看中收为门生,或博得一些名门闺秀,青楼名妓的青睐。

    萧如冰本不善于诗词,她生于百年武将世家,家中长辈皆行伍出身,对诗词向来不是很感冒,也不认为诗词歌赋对国家强盛有多大益处,只是到了她父亲萧翰墨这一代,萧翰墨在大伯从军之后,另辟蹊径走了文人这条道路,并把官职做到了大燕朝的极致。

    在父亲的耳目渲染下,又从小接触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上官若雪,使得她在诗词上也有了不俗的实力,但要说有多厉害那还不至于,最多比一般的书生稍强一些而已。

    本来她心里是不想去凑这个热闹的,但奈何此时进入黄鹤楼的道路上行人已是进的多出得少,如果反身往外走的话得逆人流而行,行动很是不便,无奈之下她也只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随波逐流的进入了黄鹤楼的诗会现场。

    此时刚好四时过半,斜阳的余晖之下,黄鹤楼前的诗会现场已经准备就绪。

    三尺高台上摆满了七张书桌,大抵是官员和评审裁判就坐的位置,其中也坐上了三个年纪不小的老者,高台下的广场之上士子三三两两的围成一个个小圈子,声音大小不一的在讨论着今天的诗会或吟哦着自己的得意之作,显得吵杂而拥挤。

    现在黄鹤楼楼体已经禁入,只有主持者和三三两两的诗会打杂之人在里面进出,萧如冰上不了黄鹤楼,只好无闲的远远打量它,顺便查看一下沈欢是不是躲在人群中的某个地方。

    突然身后一阵人流袭来,把她往前狠狠的推了一下,萧如冰不由自主的往前迈了两步。

    只听‘咔嚓’的一声,她慌乱之下一脚狠狠的把一块高台下的木板给踩成了两半。

    萧如冰还没有来得及细看踩到了什么东西时,周围喧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众人的眼睛也齐刷刷的看向了她,而她身边的人也猛的一下朝四周躲了开去,留下她一人孤零零的踩在木板之上,高挑的身形显得相当的突兀。

    “什么人如此大胆,敢这般蔑视诗会,踩烂诗会告示牌!”

    一个士子模样的人大声呵斥起来。

    看着被自己踩得稀烂的告示牌,萧如冰心中一阵无语,自知理亏的她只好开口辩解道:

    “这位兄台,小生也是被人流推攘,踩烂告示牌实非小生本意,还请兄台见谅!”

    此时萧如冰一副书生打扮,唇红齿白,面如冠玉,加上彬彬有礼,引得广场中的人群阵阵惊叹。

    这位公子好相貌!

    好俊的小哥!

    ......

    “哼,人流推攘?你看你周围有人吗?我听你口音怕不是本地人吧,莫非你是想故意破坏我们武昌府的黄鹤楼诗会?”

    一位自认为有几分潇洒的士子见萧如冰一出场便夺去了场中众人的眼球,嫉妒之下开始出言诬陷起萧如冰来。

    萧如冰心中冷哼一声,继续辩解道:

    “这位兄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小生确实是被他人推攘才踩烂告示牌的,你不相信大可问问他们。”

    说完,萧如冰指了指周围稍远的几个人。

    几人知道士子乃武昌府望族吕家的公子,素有才名,被誉为武昌三大才子之一,都不敢得罪于他,况且萧如冰又是一个外乡人,他们自然也就帮亲不帮理,见士子朝他们望来,被萧如冰指点的几人急忙摇头道:

    “吕兄,我没有看见!”

    “吕公子,小生没有参与推攘,也没有看见其他人在推攘他!”

    “吕兄说的不错,依我看啦,这位外地的书生分明是嫉妒我们黄鹤楼诗会的名声,不想我们诗会顺利举行!”

第三十八章 刁难(求收藏)

    果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自己一个这么小的一个差错居然被人群起而攻之。

    萧如冰见这些人如此颠倒黑白是非不分,心中不禁大气。

    “你们如此是非不分,不过是仗着人多,看小生是一个外乡人好欺负罢了,这可是你们武昌府士子的待客之道?再说不过是一块木板而已,大不了我给你们重新再写一张便是,用得着如此诬陷于我?”

    “这是一块木板的事吗?”

    吕贤看着萧如冰冷冷一笑,“你这分明是践踏我们武昌府士林的脸面,破坏我们荆楚悠久的人文之气!岂是你随便再写一张就能了事的!”

    见这吕贤越说越离谱,罪名也越加越大,位高权重的萧如冰哪里受过这等欺辱,闻言便冷冷的看向了吕贤。

    “那你究竟想怎么样?”

    吕贤轻蔑的一笑,“我们也没想过要把你怎么样,既然你做了对不起我们武昌士林的事,那你只需对着黄鹤楼跪下磕三个响头,再向我们大声说三遍‘我错了’便可!”

    哼,老子的风头是那么好抢的吗,老子要让你颜面扫地,灰溜溜的夹着尾巴走!

    “不可能!你这是欺人太甚,请恕小生办不到!”

    这种人,萧如冰见多了,经常仗着几分学识或家世,便觉得天下老子最大,稍有不入他的意时,就仿佛祖坟被挖般难受,不理吕贤,萧如冰转身就走。

    “不准走!”

    吕贤领着几人一下子堵住了萧如冰,阴阴的笑道,“你侮辱了我们武昌士林,就想一走了之吗?那我武昌读书人等还有何脸面存于世上!”

    玛德,被欺穷了!

    萧如冰想到自己一个堂堂三品青龙卫将军,就是武昌知府见了自己都得叫自己一声‘大人’,没想到现在居然被这几个斯文扫地的读书人欺辱至斯,怒从心起的她一拔长剑怒斥道:

    “让开,再不让开休怪小生不客气了!”

    萧如冰激烈的动作激起了场中众士子的敌忾之情,周围的人不管知不知情都一下子拥了过来,把她围在了中间。

    “怎么,有剑就了不起吗,难道你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行凶不成?”

    “动不动就拔刀出剑,你这是欺我武昌无人吗?今天,如果你不按照吕兄所说的做,我们哪怕是拼了性命也不让你走!”

    “对,把这个凶人扭送到官府去!”

    正当众人七嘴八舌的声讨萧如冰时,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

    “你们在干什么,这如此庄重的诗会岂由得你们在此大声喧哗?”

    众士子抬头一看,只见一省提督学政顾辞顶着几丝白发站在高台边上怒声呵斥自己,一惊之余便纷纷添油加醋的向他讲述了萧如冰的恶行。

    顾辞本乃大燕朝通政司右通政,官职正四品,在京中主要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呈状以闻。

    其虽然职位不高,也就四品官,但权柄极大,此次他受朝廷委派道湖北,湖南两省主持院试、岁科两试,督查两地学官和生员,已经快三年之久,大概今年湖北院试之后便可以回京高升了。

    这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下派镀金干部之类的,镀镀金之后有能力者或有关系者高升自然也就水到渠成。

    虽然顾辞离开京城,转悠于两湖之间,但也是一名在朝中为官多年的老臣了,与萧如冰的父亲自然熟稔,也知道萧翰墨有这么一个比自己官职还高的女儿,甚至在一些大的场合下也远远的见过一两面。

    尽管萧如冰在京城中一般都以凤翅盔,银色面甲出场,能见她真面目的不多,但所幸顾辞就是其中之一。

    只是顾辞已经离京已有三年,对年少女子一年胜过一年的巨大变化哪能有一个清晰认识。

    况且,眼前的萧如冰又是一身士子装束打扮,所以顾辞虽然觉得眼前之人有些眼熟,但他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儿见过这个人,也没有想到萧如冰就是那个在京城不管是官场还是坊间都如雷贯耳的青龙卫将军。

    再说一个身居要职的将军怎么会连一个随从都不带,悄悄的跑到千里之外的武昌来呢,这显然不科学呀,是不是?

    不过既然是从京城来的,而且面熟,顾辞虽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也不想过于为难眼前的书生。

    他呵呵一笑,“本官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不过是一块告示牌而已,本官马上使人去做一张便是。”

    说完他又指了指武昌本地的学子道:

    “还有你们,看眼前这位后生也算我辈读书人,你们何苦为了一点小事刁难于他呢!”

    本来顾辞作为两府提督学政,掌管的就是学子们的院试、岁考,也就相当于掌握了学子们的前途和命运,他说出这番话来自然有其莫大的力量,但眼前广场之上人满为患,即使没有五千也有三千人,其中自然也有好事之人。

    这不,他刚说完,一个躲在人群暗处的声音嚷了起来。

    “学政大人,非是我等为难于他,只是他欺辱我武昌士林在先,又欲行凶在后,此等读书人小生不敢苟同,还请学政大人明察!”

    此人言语一出,底下或义正言辞或义愤填膺的反对之声渐起。

    “就是,我武昌府虽然不及京城文风鼎盛,但也是人杰地灵名人辈出,岂能容忍一个小小的学童如此践踏......”

    “不错,京城的人就了不起了吗?居然敢只身前来武昌轻视我等,我们不服!”

    看着还站在木板上,手握宝剑的萧如冰,顾辞有些为难起来,毕竟法不责众呀。

    “这位后生,要不你给大家赔个不是,了却这桩误会怎么样?”

    萧如冰虽然也认识这个顾辞,但在大庭广众之下她也不好点穿,只冷冷的道:

    “学政大人,小生本来就是被人推攘才无意中踩烂了告示牌,要赔不是也应该是那些推攘小生的始作俑者,为何非要刁难我一个外乡人呢?”

    “这......”

    旁边年过半百的武昌知府谢敏之看出了顾辞的为难,出身打起了圆场。

    “各位学子,各位乡亲,想来这位后生也是无心之举,要不大家看在他同属我辈中人的份上,就让他以黄鹤楼为题做诗填词一首,算是给大家赔罪怎么样?顾大人,不知您意下如何?”

第三十九章 让他们跪下,唱征服

    顾辞闻言,又看了一眼士子打扮的萧如冰,暗自寻思起来。

    “眼前之人既然是读书人,又敢只身千里从京城而来,不管是游学还是路过武昌,做一两首诗词想来应该没问题吧!”

    想到此,顾辞微微的颔了颔首道:

    “谢大人言之有理,这样不仅化解了误会,还能给武昌,给这座千年的黄鹤楼平添一段佳话!甚好,甚好,小后生你意下如何?”

    萧如冰还没有来得及答话,吕贤见提督学政和知府大人两位湖北最大的官员都出面想大事化了此事,他也不敢太过放肆,只朝顾辞和谢敏之一礼道:

    “二位大人,您们爱护末学后进之心小生感同身受,我等武昌士子也愿意与这位京城学子就此化干戈为玉帛,只是万一他随便做一首诗词糊弄于我等,又该如何呢?”

    奶奶的,这也是一个问题哈。

    万一萧如冰只是一个水货,随便做上一两首打油诗,或者含沙射影的辱骂几句,难道就这么轻易的放过了他,那样还谈什么给这座千年的黄鹤楼平添佳话,我看算笑话还差不多!

    对于这个问题,顾辞也想过,他想如果萧如冰做出的诗词只要不是太差,他点头认可也不算什么难事,但现在吕贤既然如此堂而皇之的把这个问题给提了出来,他就不好太过随意的处置了。

    “这当然是要我和谢大人,以及广大学子认可才行。”

    虽然萧如冰明知道吃了一个哑巴亏,但此时人地生疏,她又不想公开自己的身份,要从容脱身还真的有些难,而知府谢敏之提出的折中之法也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公正的办法。

    刚开始,萧如冰也打算随便做一首诗词了断此事,这也不算是一件太难的事情,但现在听说要得到这些人的认可才能通过,她就有些犯难了。

    诗词做好了不说,若是做差了,日后别人谈及此事,哦,京城的那个青龙卫将军呀,不过是仗着家世才坐上了指挥使的位置,你看,她那个诗呀,简直不堪入目,不堪入目......。

    这种闲话虽然对萧如冰的地位和身份没有半点危害,但总归算一件笑料,一段不好的记忆。

    虽然萧如冰闲时也做过几首小诗词,自我陶醉一番,勉强也算得上是文武双全,但自己的诗词有几斤几两她还是知道的,要在仓促之间做出一首得到这么多人认可的诗词,却是万万不能,否则这也太不把这些在书本里浸泡多年的死书生不当一回事了吧。

    怎么办?

    要是上官若雪那死妮子在就好了!或者那个书呆子小贼在也不错呀!

    情急之下,萧如冰想到了临危善变的沈欢,如果那个死小贼遇到这种情况又会用什么办法脱身呢?

    “这......这......,死小贼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又会怎么做呢?”

    萧如冰有些小声的支支吾吾起来。

    “怎么,想本少爷了!”

    一个有些阴阳怪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萧如冰扭头一看,只见沈欢一脸坏笑的站在自己身边。

    “是你?”

    “不错,是我!”

    沈欢带着几丝戏谑道,“还能怎么做?遇到这种人当然是直接用诗词打趴他们哟!”

    其实沈欢也是闲逛之下,才随波逐流的来到黄鹤楼的。

    本来作为一个穿越者,心中藏有名诗千千万的他来说,对于像黄鹤楼这种诗会他是排斥的,不说是嗤之以鼻吧,至少是相当的不感冒,他实在不敢相信场中众人有谁能做出一两首诗词来颠覆自己心中那些名垂千古的名诗。

    既然无味,他也不想来凑这个热闹,就如同一个吃过了山珍海味的人,你叫他去吃粗茶淡饭一般,自然感觉如同嚼蜡。

    可没想到就在他刚想离开之时,却看见了追杀他十来天的萧如冰,被一群百无一用而又狭隘卑鄙的读书人围攻得束手无策。

    其实要说以两人目前的敌对状态,萧如冰还在不死不休的追杀他的情况下,沈欢是不想管这件事情的,他也乐得看见这个高傲的小妞吃一点苦头,挫挫她的锐气。

    但沈欢毕竟不是心狠之人,特别是对待一个没有直接仇怨的美丽女人,他实在不忍心眼睁睁的看着她被这些无趣之人捉弄至斯。

    况且,在沈欢心里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来到大燕朝所遭遇到的一切,都是眼前这个女子和她的闺蜜一起给倒弄出来的,他甚至在心底还有些为自己那些豪无底线的流言感到愧疚。

    虽然自己是以此来反击东厂,反击萧家,但如此作践一个女子的名声还是有些不地道。

    而且人们常说认真做事的人最美,这美极了的小妞追杀自己的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还是令沈欢有些心折。

    想到此沈欢都觉得自己有些犯贱。

    当然,最主要的一点还是前几天沈欢看见自己在扶老妇人过田坎的时候,萧如冰非但没有跑过来追杀自己,反而帮自己杀死了两个企图追赶自己的东厂杀手。

    他相信一个能放下心中无边的仇恨,只为能让一次善举顺利完成的女子来说,其心性绝对有着善良和温情的一面,也算得上是一个有爱心,有良知的好女人。

    所以沈欢站了出来,他也不担心萧如冰会在如此众目睽睽之下能把自己怎么样。

    呵呵,这算是另一类的英雄救美吗?显然不是!

    萧如冰最见不得沈欢这种坏笑了,也把这十来天的遭遇都统统的归结在沈欢头上,此时听沈欢说要用诗词打趴这些人,她不由得嗤笑起来。

    况且不管是从自己弟弟口中,还是和上官若雪那死妮子对京城才子如数家珍的闲聊之中,她都没有听过一次沈欢的名字和某首有沈欢名字的诗词,此时见沈欢如此儿戏,她不由得开始讥笑起来。

    “就凭你?小贼,你真是说大话不怕闪了舌头,就你那几首烂诗词只怕还赶不上我弟弟吧!”

    沈欢不想和在他看来有些无知的萧如冰计较,只点点头道:

    “嗯,就是我,我会让他们跪下唱征服的!”

    虽然萧如冰不知道怎么跪下唱征服,但也勉强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她以为沈欢又在说大话了,于是冷冷的盯了沈欢一眼。

    “那好,本公子就拭目以待,看看你这小贼是怎么让他们跪下唱征服的!”

第四十章 有辱斯文

    不理萧如冰,沈欢朝台上的两个大员拱手一礼,朗声道:

    “二位大人,请容小生在此首先声明一下,这位学弟他真的不是故意要踩烂你们的告示牌,而是被旁人推攘之后,顶不住压力踩烂了它,他们这帮书生绝对是无中生有诬陷于人,不过,对于这些,我们势单力薄也就认了,只是不知道您们说的话是否算数,只要他做了诗词便可以就此离开?”

    “当然算数!”

    顾辞见沈欢一表人才仪态不凡,心中生出几丝好感,“你又是何人?”

    沈欢淡淡一笑,“小生乃这位学弟的同伴,一起从京城而来。”

    一旁的谢敏之接口道:

    “算数当然算数,不过要是他做出的诗词不能令大家满意,他还是得赔礼道歉的!”

    “那是当然!”

    既然已经划下道来,沈欢也不想吃亏,继续道:

    “二位大人,都说有惩有奖才算公平,不知道若是我的同伴做出了一首绝好的,甚至问鼎了今天诗会桂冠的诗词又有什么奖励呢?”

    沈欢刚说完,萧如冰一拉他的衣袖细声的恨道,“小贼,你是不是嫌事儿还不够大,非要在这儿丢人现眼?”

    “相信我。”

    “姑奶奶凭什么相信你?”

    “因为你不行,呵呵!”

    “你......!”

    “哈哈哈!年轻人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本官佩服!”

    见沈欢如此自信,谢敏之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黄鹤楼诗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它之所以能让如此多的文人士子趋之若鹜,自然有不小的彩头,你还担心什么?”

    嗯,有彩头就好!

    “敢问大人,不知有何彩头?”

    谢敏之往萧如冰脚下指了指,笑了起来。

    “诺,本来它就写在那块木板之上的,可惜现在被踩烂了!不过无妨,本官可以给你们再说一遍,今年凡诗会拔得头筹的学子有两个奖励,一是他可以拜在顾大人门下,被顾大人收为弟子,研修学业,二是可以免费进入潇湘楼与花魁柳嫣儿寻得一夕之欢,至于如何个欢法,那就看你的本事了!”

    谢敏之说完,高台边上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女子‘铮’的一声拨了一下身前的琴弦,大抵算是在证明了自己花魁的身份。

    额,拜在顾大人门下做学问就算了,和什么花魁谈心谈情也不好,沈欢笑了起来。

    “大人,如果两者都不选能有其他补偿吗?”

    谢敏之闻言目光一愣,感觉眼前之人很是另类!

    你说一个读书人不就是以金榜题名和佳人相伴为最大梦想吗,拜在一个学政门下只要学子本身资质不是太差,院试肯定是没有问题,一个秀才也就垂手可得,至于考取举人进士,有一个强力的老师在也不是难得不可想象,再说佳人,一个武昌府的花魁当然是国色天香,这倒好,眼前之人居然两者都不想要,呵呵!

    “那你想要什么?”

    沈欢讪讪一笑,“银子,我穷,我们想要银子可以不?”

    沈欢此言一出,台上的两位大员顿时一头黑线,广场之上更是一片哗然。

    他们真不知道该怎么说眼前之人是傻呢还是不解风情,你说拜入提督学政门下和成为花魁的入幕之宾,哪一样岂是你区区几百上千两银子能办到的?

    再说你一个学子如此赤果果的把满是铜臭的阿堵物放在嘴边也不闲丢人?

    真是有辱斯文!

    沈欢的这种不要脸,就连站在沈欢身边的萧如冰也有些看不过去了,她悄悄的把脚步向旁边移了移,仿佛要和沈欢划清界限一般。

    被气乐了的谢敏之失声笑了起来。

    “哈哈哈,实在有意思,如果哪位学子真的两者都不想要,那本官就做个主,折合纹银一千两,怎么样?”

    “好,一言为定!”

    一千两有点多,也因为是真的穷。

    见有银子作为奖励,沈欢心气一下子高了两分,“两位大人,其实小生这位同伴已经有了诗作,他面子薄不好意思开口,便吩咐小生前来作答,不知道这诗词是颂出来呢还是写出来。”

    “写出来!”

    顾辞也开口道,“写出来吧,说得太快大家听不清楚。”

    “好!”

    “你能行吗?”见沈欢如此自信,萧如冰不由得有些担心起来。

    沈欢扭头一笑,模样使人有些想给他两巴掌,“放心,放心,等会我们一起分银子!”

    “分银子?分你个大头鬼!要是你诗词过不了关把事情给弄砸了,让我在这么多人面前出丑,看我不把你人头砍下来当球踢!”

    看着沈欢笃定又欢快的神色,萧如冰又感觉自己的担心简直是在对牛弹琴,这世上还有比沈欢的心更大的人吗?

    这可不是一般的几个朋友间聚会的谈诗弄词,而是一省的盛大文事,这小贼居然如此儿戏!

    不多时,便有人把一块比较宽的木板悬挂在了高台边上,上面再订上洁白的宣纸,向沈欢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后,沈欢便大步的走到了木板前面。

    他连想都没有想一下,便直接提笔在宣纸上写了起来。

    虽然前身是一个书呆子,但却是一个学业、书法皆不错的书呆子,沈欢继承了他的某些优秀的品质之外,再加上后世的认知,他此时写来的一副行书非常养眼。

    故人西辞黄鹤楼,

    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

    唯见长江天际流。

    沈欢一首短短的七言绝句写来时间并不长,开始时还有人在跟着他吟哦,只是到后来都变成鸦雀无声,整个广场之上的人全都显得有些呆傻而有趣起来。

    奶奶的,这首诗是个什么水品?

    静,非常的静!

    场中众人包括顾辞,谢敏之和台上其他几个刚到的大儒都有些难以决断,俱纷纷沉浸在诗词的强大魅力之中,不敢多言半句,生怕惊扰了心中那份想象的诗词意境。

    诗词不长,加上诗名也就只短短的三十一字,一首很常见的送别诗。

    第一句点出了送别的地方,一代名胜黄鹤楼,第二句写出了送别的时间和去向,‘烟花三月’的春色和东南形胜的‘扬州’,第三四句写了送别的场景。

    如果单从立意上来说,这实在是太普通不过了,普通得与黄鹤楼前每日多得说不清的离别没有两样。

    但也就是这短短的三十一字,眼前之人却以绚丽斑驳的烟花春色和浩瀚无边的长江为背景,极尽渲染之能事,绘出了一幅意境开阔,色彩明快,风流倜傥的诗人送别画,把一首送别诗写得飘逸灵动,情深而不滞,意永而不悲,辞美而不浮,韵远而不虚。

    其强大至极的气势从纸面上扑面而来,给人一种如泰山压顶般的窒息感。

第四十一章 镇楼之作(求收藏)

    场中众人皆是久居武昌或湖北本地的人,平日里登上黄鹤楼或多或少都有几分这样那样的感受,做几首诗词也算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记忆里,对历史上诸多值得称道的黄鹤楼诗句更是耳熟能详。

    他们在惊叹之余,不禁暗自拿出以前那些所谓的黄鹤楼名作来同眼前的诗作对比了一番,其结果无一例外的都感觉有些沮丧起来。

    这还比什么比,分明就没有半点可比性嘛!

    这首诗简直就是一首名垂千古的传世之作,不要说武昌府,就是整个大燕朝乃至于整个古诗词的历史中都没有几首能与之匹敌的。

    无双,绝对举世无双的送别诗!

    过了许久,场中众人才从诗词的意境中回过神来,赞叹之声不绝于耳,高台上一个刘姓大儒更是兴奋得身形一阵恍惚欲倒,他在旁人扶住之后忍不住扬天长叹:

    “苍天有幸啊!老夫精研荆楚文化数十年,今天终于见到了一首可以作为黄鹤楼镇楼之作了,何其幸哉!何其幸哉!”

    “真乃绝世之作也!”谢敏之亦颔首叹之。

    虽然有大儒和知府把这首诗给定性了下来,但场下的吕贤却不甘心了,他指着沈欢质疑道:

    “不错,这首诗称之为神作是不为过,但在如此仓促之间,你怎么能写就这样的佳作,再说你一个外地人何时又有什么机会送别友人,你不会是在哪里抄来,想糊弄我等吧!”

    萧如冰也是不解,她上前两步,拉了拉沈欢的衣袖悄声道:

    “小贼,吕贤说的是不是真的,你今天才到武昌,哪有送什么友人?”

    沈欢呵呵一笑,轻声道,“我送了呀,这两天都送了好几个东厂的番子回老家了,呵呵!”

    额,这也行?萧如冰一阵无语。

    随后沈欢哈哈一笑,开始朝吕贤胡言乱语起来。

    “吕大豺子,你这句话就不中听了,你不知道我这位同伴自幼行迹天下,走遍了大燕的山山水水,也来过武昌多次,送一两个友人有何不可?而且他自小文才了得,今天他赌物思情之下写出这样一首送别诗又有何不可?倒是你,处处刁难,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非君子之举啊!”

    吕贤被沈欢数落,一口恶血险些喷口而出,死死的压住以后脸色却变得绯红起来。

    “你,你狡辩,你同伴先前还面现难色,可自从你来了之后便有了绝佳诗作,你打死我也不信,这分明就是你在其中搞了鬼!”

    其实不消吕贤说,场中众人都非常清楚正因为沈欢的到来,才让萧如冰难堪的局势得以扭转的,只是现在他们已经没有心思去追究两人究竟是谁写出的诗词,让场中众人颜面扫地,而是应该去追究这首诗词的具体来源了,否则这样的输法也未免太不明不白了。

    于是场中谴责沈欢抄袭之声哄传开来。

    “就是,如此逆天神作岂是你们两个黄毛小儿能做出来的吗?”

    “这份凝练的文笔,没有个几十年的精修断不能为之,你们才见过多少太阳呀!”

    “嗯,这绝对是窃来之笔!”

    向来杀伐果断的萧如冰知道眼前的局面可不是行武动粗就能解决的,她见群情甚是汹涌,面上也不禁露出了几分担忧之色,虽然沈欢可恨,可毕竟沈欢是为了给自己解围才被众人群起而攻之的,这点她还是能做到恩怨分明。

    只是这小贼也是,你自己随便做一首诗能过关就行了呀,可你非要拿一首逆天得有些过分的诗词来打脸众人,别人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了。

    想到此,她在心里不禁开始埋怨起沈欢来,心说看你这小贼等会儿怎么收场!

    虽说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你有疑惑可以理解,但在广场之上如此心胸狭隘的胡搅蛮缠就不对了,高台之上刘姓大儒见武昌士子如此责难沈欢,当下一声爆喝冲口而出:

    “尔等住口!”

    呵斥完之后他又指着几个闹腾的比较欢的士子道:

    “你们是知道眼前这位学子的姓名呢,还是知道他的人品?更或是知道他的才学不足以做出这等诗词?你看你们在这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便无中生有的诽谤他人,这是君子所为吗?你们的恩师是怎么教你们的?”

    谢敏之也点头训斥道:

    “你们知道这首诗的分量吗,如果真是剽窃之作,那诗作者只怕已早早的就把它公诸于世,而悬于黄鹤楼顶层之上了,还能等到现在?那你们倒是去给本官多多的寻一些这样的诗词来呀,本官统统高价收购,置于黄鹤楼顶层之上,以显我荆楚文风!”

    虽然谢敏之和刘姓大儒的话有几分说服力,但并不能证明这首诗就是沈欢所作,这点沈欢很是清楚,他淡淡一笑,尼玛德,既然你们有所怀疑,老子今天就给你们玩个大的。

    “吕大豺子,既然你们不相信这首诗乃小生同伴所作,那好,恰好小生也略懂几分文采,要不小生也做几首诗词来让大家斧正一下!”

    “小贼,你还要做诗?你难道不怕珠玉在前,虎头蛇尾吗?”萧如冰言语之中的担心和让沈欢见好就收的意思非常明显。

    “不怕,不怕!”

    吕贤见沈欢得了便宜还卖乖,愤愤大声道:

    “好,小生今天倒要看看你究竟有多少才学,要是你还能做出这等诗作,小生甘愿拜你为师!否则,你便难逃剽窃之罪!”

    沈欢故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哎,你这种学生在下不敢收啊!”

    “噗!”

    不理吕贤,沈欢夸张的活动了一番上肢,朝边上侍候笔墨的道:

    “拿纸笔来!”

    纸笔随之而来,沈欢提笔便写。

    唰唰唰!

    昔人已乘黄鹤去,

    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

    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

    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一样的传世,一样的举世无双,如果说先前的‘故人西辞黄鹤楼’是前无古人的话,那这首‘昔人已乘黄鹤去’就应该是后无来者了。

    两首诗同样的意境开阔、气魄宏大,风景如画,情真意切,且淳朴生动,一如口语,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

第四十二章 诗词的威力

    “噗,”

    吕贤见沈欢轻松的再做一首鬼斧神工的佳作,而且似乎比先前那一首更为传神,更为贴近黄鹤楼的传说,顿时想起刚才说过的大话,不由得一口恶血冲天而出,眼前一黑昏倒在了地上。

    沈欢也不去理会吕贤晕倒的真假,继续提笔在另一张宣纸上疾书。

    城下沧浪水,

    江边黄鹤楼。

    ......

    高槛危檐势若飞,

    孤云野水共依依。

    ......

    谁将玉笛弄中秋,

    黄鹤飞来识旧游。

    ......

    楚思渺茫云水冷,

    商声清脆管弦秋。

    ......

    八首,整整八首不同风韵的诗句,沈欢只改动了几处不当之处,便从他倾泻而出,让所有人都有些猝不及防。

    这八首诗都只冠以黄鹤楼之名,仿佛带着某种深深的恶趣味,以一种凌云之势一下子从台上压榨下来,随后,余势不减,朝四下蔓延。

    疯了,疯了,整个世界都疯了!

    打脸,所有对沈欢抱有质疑的人都被这八首诗给狠狠的打脸了。

    如果说沈欢第一首黄鹤楼出来的时候还有人在质疑的话,那后来的七首便生生的扭断了他们心中最恶意的猜测,如同拗断了他们的脖子一般,没有了声息。

    毕竟一首诗可以作假,那连续作假八首他们从没有听过的诗就无从谈起什么假不假的问题了,而是纷纷在心里评价沈欢的才学究竟是八斗还是九斗的问题。

    这世上还有如此高才的人吗?

    他们不敢想象!

    那些精通诗文的诸如谢敏之,顾辞,刘姓大儒以及以广大的武昌士子,莫不感觉背心一阵发寒,只呆呆的看着肆意泼墨的沈欢,像个木偶一般。

    而那些不懂诗文的贩夫走卒虽然一时间不能领会诗句蕴含力量的强大,但他们还是从场中怪异的气氛中看出了一些苗头,顾目流盼之间却发觉那些士子并没有人理会他们,于是心里便更增加了一种莫名的胆怯。

    不说他们,就连站在沈欢身边的萧如冰也被眼前的一幕给震撼住了,自幼生活在人文荟萃的京城的她,其见识当然不凡。

    京城中那些名宿才子的佳作她也偶有耳闻,小才女上官若雪更是经常把一些得意之作拿出来在自己眼前炫耀,让她常常有种自愧不如的感觉。

    可现在把那些所谓的佳作拿出来同沈欢这几首诗,特别是前两首一比,其结果简直惨不忍睹,不忍直视。

    这死小贼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被追杀了一路,换了一个地方脑子就开窍了,思如泉涌起来?

    可这个涌起来的程度也未免太那个了吧!

    看着宣纸前奋笔疾书的沈欢,身姿淡然而从容,仿佛视天下才子如无物一般,萧如冰心里暗叹,难道这就是小贼说的让他们跪下唱征服吗?

    此时,她不由得想起了汉高祖刘邦那句‘大丈夫身当如此’来,如果这等气势用在文人士林中这大概也是每个学子的终极梦想吧!

    想到此萧如冰心旌又是一阵悸动,前几天想到的让沈欢做自己夫婿也不错的念头,又像春天的野草一般肆意蔓延开来,吓得她赶忙深吸了几口大气,再像殷勤搬家的小蚂蚁一般飞快捡了一些沈欢令人讨厌的地方,死死的把野草给压在下面。

    等到她再看沈欢时又恢复了一贯的冷傲。

    而台上,刘姓大儒在赞叹了一句‘高才啊!’之后便一头栽倒在了高台之上,谢敏之吓得赶忙吩咐手下对刘姓大儒进行了紧急的救治,场面显得很是慌乱。

    对此,沈欢有些无语,不禁口中念念有词的抱怨起来。

    “不就是几首诗而已,居然一个气得昏死过去,一个又兴奋得栽倒在地上,至于嘛,真是的!”

    萧如冰用白眼球狠狠的刮了沈欢一眼,气恼道,“小贼,我真不知道你脑子怎么想的,难道你就不清楚自己所作诗词的威力?”

    沈欢贱贱的一摇头,“不清楚!”

    “切!”

    高台上经过短暂的慌乱之后终于恢复了平静,谢敏之回身向台下的沈欢道:

    “小兄弟大才,我等自愧不如,这诗会的魁首非你莫如了,只是在宣布以前,本官还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小兄弟能否慷慨相助一番?”

    见诗会还没有开始,谢敏之就把诗会魁首的名头给了自己,其气度让沈欢好感顿生,他笑了笑,开口应道:

    “大人请讲,如果是小生力所能及的事情,小生定当全力以赴为大人解忧!”

    谢敏之呵呵一笑,“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想小兄弟为我写一首诗词而已......”

    沈欢一听才明白,原来谢敏之武昌府辖下的蒲圻县因为地处赤壁,官府打算把赤壁这个古迹打造一番,以吸引游客和商旅前往游览,增加县里的财政收入,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想把赤壁包装打造成一个绝佳的旅游胜地的意思,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谈及包装自然免不了好的口碑,更需要一些后世常说的广告词,而这时代的广告词无非就是一些诗词歌赋什么的。

    但奈何蒲圻县以一县之力哪里能找得出什么绝顶的诗作来使人传颂,不得已之下,知县便求助到了谢敏之门下,希望谢敏之能寻得几首佳作来作为赤壁的镇璧之宝。

    这种对于蒲圻,对于武昌民生及声望的好事谢敏之当然欣然应允,只是他在多方索求之下依然毫无所获,他又不想随便弄一些诗词去糊弄下属,这毕竟关乎于一个古迹的声誉,容不得半点马虎。

    所以,此时他见了沈欢如此逆天的才情才突然想到这件事情。

    这样啊!

    沈欢犹豫的片刻,开口道,“大人,这只小事而已,小生马上给大人写来。”

    见沈欢欣然答应,谢敏之大喜,急忙道:

    “小兄弟,台下简陋,实在是失礼至极,还请小兄弟上台为我们武昌百姓献上神来之笔!”

    沈欢谦逊了几句未果,只好上得台上。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

    刚写到这儿,沈欢突然心灵感应一般斜眼看见了几个带刀的人正往人群前面挤,他心中暗叫了一声,“不好!今天这个逼装大了,如此高台之上,东厂的人就是想不发现自己都难呀!”

    想到此,沈欢吓得急忙把毛笔往地上一扔,飞快的往黄鹤楼后面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和萧如冰嚷嚷。

    “小妞,我有事先走一步,那个......,记得帮我拿一下彩头!”

第四十三章 落荒而逃

    “该死的小贼,真是滑头!”

    萧如冰见了场中的情形自然清楚沈欢为什么如丧家之犬一样逃窜,心中偷笑了一下。

    “小贼,你给我站住!”

    说完一个纵身也往沈欢逃跑的方向追去。

    “小兄弟,小兄弟,词作还没有写完呢,下阕呢,留下下阕呀!”

    “下阕呢,没有下阕本官怎么和下属交代啊!”

    场中形势突变,把沉浸在诗词意境中的谢敏之和顾辞给惊醒过来,急忙招呼起了已经跑了好远的沈欢。

    萧如冰奔行之势不减,扭头道:

    “顾大人,麻烦你把那个彩头送往京城萧家哟!”

    啊!

    顾辞再一次给怔住了,京城萧家,那不就是......,怪不得如此眼熟,同时他心中也暗自庆幸今天没有过分的为难萧如冰,否则,后果实在难以想象!

    这两个人!

    有趣,实在是有趣!

    谢敏之见顾辞面色变幻不停,奇道,“顾大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今天给顾辞的惊喜和意外实在太多,他感概之余摇了摇头。

    “不提了,不提了!”

    说完,顾辞再道:

    “谢大人,如果想要拿回词作下阕,只怕得费一番功夫了!哎,本官有些累了,想去黄鹤楼中休息片刻,诗会散了之后你再叫本官一声。”

    说实在话,谢敏之在见识了沈欢惊天地泣鬼神的诗才之后,对接下来的诗会已经有些索然无味了,也没有心思留在这儿,但不想顾辞却先提了出来,而诗会又不可能没有官员出面镇场,无奈之下他只好点头道:

    “大人慢走,下官定当不负所望,把诗会好好的办下去。”

    “嗯,”

    两人心里都非常清楚,今年的黄鹤楼诗会被沈欢这么一闹,其实已经没有多少继续办下去的必要了。

    这也不是他们瞧不起场下那几千士子,而是珠玉在前的沈欢那个珠玉实在太过耀眼,轻易的便掩盖了其他人的光芒,技不如人之下他人就是想做鱼目萤火也是不成的,这从台下那些目瞪口呆的吃瓜群众和盯着沈欢远去背影的久久不愿回头的花魁柳嫣儿的表现就能窥见一斑。

    虽然两人都不想出面,但黄鹤楼诗会毕竟也准备了好长一段时间,花费了不少人力无力,断不能就此结束。

    至少也得装模作样一番才行,否则士林之中说不得又是一阵口诛笔伐,这样一来自然免不了有些虎头蛇尾之嫌。

    当然,这也不能说是今年的诗会就给办砸了,相反两人都清楚,这次诗会非但没有办砸,反而会因为沈欢的到来而名垂千古,黄鹤楼的名声也会因为沈欢的几首诗词而变得响彻华夏大地,而他们,也有幸成为诗会的主办者和见证者而自吹自傲好多年。

    其实,此时大燕朝的黄鹤楼并不是后世人们所看见的黄鹤楼那样,其不仅规模小得多,而且楼体的位置也不在后世的黄鹤楼那儿,而是坐落在武昌蛇山西段临近长江边的黄鹄矶上。

    武昌城虽然历史悠久,有近一千八百年的历史,但它除了在春秋楚国和三国吴国时期有较高的战略地位以外,在此后其他大一统的朝代都因远离政治中心,远离中原而失去了防守的战略意义。

    所以武昌城的城墙在大燕朝基本只是一个形式而已,其城墙低矮不说,甚至有很多地方还存在着残断的现象。

    就比如黄鹤楼所在的黄鹄矶,因为离长江实在太近,根本就没有城墙包绕,黄鹤楼外的滨江片区城市格局极差,江边道路十分狭窄,都是一些低矮的棚户区。

    不过,这种脏乱差的棚户区反而非常利于沈欢的逃跑,只是往外面江边跑,企图乘船渡江肯定不行,说不定刚坐上船,东厂的番子就乘船追了上来,那时在江中只能坐以待毙。

    因此要跑都只能沿着棚户区往城里跑,利用混乱的地势摆脱东厂的追击。

    沈欢翻墙越户,爬墙上梯,搞得一路鸡飞狗跳,仗着先发的优势甩掉了东厂的番子不说,还甩掉了锲而不舍且身轻如燕的萧如冰,在跑过了几条街之后来到了较为宽阔的候补街。

    刚进街口,突然从街道的拐角处一道光芒随着刀风声迎面扑来。

    沈欢不由得大惊,他清楚自己在武昌几乎没有认识的人,能出刀暗杀自己的没有别人,有的只能是东厂的杀手,并且从他这十多天的经历来看,东厂的人并不想要了自己的性命而是想要一个活的沈欢。

    现在出手的人杀意甚重,刀锋只扑面门而来,显然是自己这一路杀了东厂不少人,估计已经触怒了东厂掌权的头目,他们应该是想先把自己给打伤打残,只要不死就行,然后押解回京中交差。

    玛德,现在东厂改变策略显然不是一件好事!

    不过也由不得沈欢多想,他在刀锋快要近身时急忙一个侧身,躲过了胸前要害,可惜还是慢了半拍,左臂被来人狠狠的划了一条三寸左右的口子。

    沈欢忍着剧痛趁来人惊异自己的反应速度时反手就是一刀,来人刀势用老,只能急退。

    沈欢长刀再起,大力的一个直劈往来人头上砍去,东厂杀手举刀奋力格住,两柄大刀发出一阵尖锐的响声。

    忍着左臂的剧痛,沈欢握住匕首一个欺身狠狠的扎进了东厂杀手的腹部,杀手‘哎哟’一声格刀的力量大减,沈欢顺势一刀便割断了杀手喉咙。

    因为不知道此地还有多少东厂的人在暗中,杀手倒地以后,沈欢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便舍命的飞奔起来,他潜意识里想到的是必须先远离危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转过候补街,来到了胭脂街,沈欢又跑了一阵之后,瞅着一个不知名的院落翻墙而进。

    院落不大,环境甚是幽静,沈欢转了一圈之后发觉居然没有主人在,他不禁大喜,匆忙中选了一间房屋推门而进。

    反手关上门之后,沈欢便感觉自己进错了房间。

    再仔细一看,房中古色雕花的大床上挂着一袭淡黄色的帐幔,木制的梳妆台上铜镜微斜,古琴在左边,屏风在右后,几本古书有序的叠在书案之上,满屋子一股淡淡的清香环绕,给人一种温柔静怡的感觉。

    奶奶的,这分明是一个女子的闺房嘛!

第四十四章 花魁柳嫣儿

    沈欢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进女子的闺房。

    前身的家里,母亲与父亲是同住的,除了一张梳妆台根本没有半点女子居住的气息,也就不能感受到女子闺房应有的模样,平时一心读书的他更没有机会进入其他女孩子的闺房。

    而后世,基本上就没有闺房一说,沈欢能见的不外乎是一些亲戚的女子的卧室和大学时女同学的寝室,这些房间脏、乱、差,根本没有半点淑女可言,自然也谈不上什么闺房,能算的只能是一个在钢筋水泥下的居所而已。

    此时,沈欢的第一反应是退出去重新选一间屋子藏身,不过他心里甚是享受房间安静的气氛,心中辩解道,如果被发现,女孩子容易控制一些,还是将就一下吧,万一碰上一个扎手的猛汉子,打得赢打不赢还另说,就那酸爽的臭味还不恶心死个人。

    怀着这样的心思,沈欢找了一张凳子坐下,开始检查起左臂的伤口来。

    虽然在跑路的过程中经过匆忙的处理和包扎,此时伤口已没有再流血了,但还是有些隐隐生疼,他在房间里找了一张干净的绢布重新包扎了一番,然后把废弃物绞成一团塞进了床下的隐蔽处。

    所幸伤口不深,倒不至于影响动作,沈欢试着在闺房里跑了几步感觉妨碍也不大,这才暗暗算是松了一口气。

    同时心中也暗自庆幸,要是反应稍微慢一拍,只怕自己这条左臂怕是保不住了。

    沈欢看了一眼窗外的天空,天空中残云朵朵,悠闲而殷红,给人一种淡淡的宁静之感。

    武昌城比京城黑的要晚一些,此时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

    现在出去肯定不行,要出去必须是天色大黑之后才行,况且左臂的失血,让他疲倦得有些想睡觉,可他看了一眼女子洁净得有些过分床铺,再看看自己一身的狼狈像,心中又有些犹豫起来。

    他不是一个随便的人,自己都能有一些小洁癖,还不要说一个闺中女子,若是就这样爬上人家的床,怎么都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可床铺松软的感觉又不停的催促着他,睡上去,睡上去!

    奶奶的,傻子才有床不睡睡地板!

    沈欢内心经过几番激烈的挣扎,最后还是脱了鞋子倒上了舒适的大床,盖上被子后一股淡淡的幽香钻入鼻中,令人心旷神怡。

    沈欢发誓,这绝对是自己两辈子中睡过的最舒服的床了,没有之一,不管是后世舅舅家中,学校,军中,还是大燕朝家中的床与这张床比起来都无异于天壤之别,这个中的滋味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

    异常温馨的感觉让沈欢只过了眨眼时间便轻易的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轻柔的脚步声还是惊醒了一向警觉的沈欢,他急忙翻身而起,闪到了房间的角落里。

    房门轻轻的被推了开来。

    一个身着淡绿色连衣裙,面带黑色纱巾的女子走了进来,想来是房间里多了一丝陌生人的气息和淡淡的血腥气,女子露在纱巾外的眉头皱了皱眉,环目四顾起来。

    沈欢等她目光还没有扫过来之时一下子扑过去,用右手紧紧的箍在了女子的脖子上,并用左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不许声张,否则杀了你!”

    沈欢恶狠狠的威胁道。

    女子被陌生人所擒,心中一时大惊,扭头斜眼朝沈欢惊恐的看来。

    “看什么看,再看,信不信老子把你给办了!”

    沈欢再次威胁。

    女子闻言不敢再看,只怯怯的收回目光。

    只是不多时,女子在沈欢怀中开始扭捏不安起来,露在纱巾外洁白的肌肤开始泛红,她吃力的举起右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呜呜的闷哼。

    沈欢一看,心中一阵无语,自己手大,慌乱之中居然连女子的口鼻都给一起捂了起来,怪不得女子如此难受。

    他急忙把手往下移了移,放开鼻孔。

    “如果你不出声,我就放开你。”

    女子瞟了一眼沈欢,点头表示同意。

    沈欢这才慢慢的放开女子的嘴巴,女子深深的呼吸了几下之后,轻声道:

    “是你?”

    “你认识我?”

    沈欢心里清楚自己在武昌根本没有认识的人,可现在眼前的女子居然认识自己,心中着实一惊。

    “公子,您今天下午在黄鹤楼前作诗的时候,奴家便在台上弹琴。”

    女子黄莺般的声音再起。

    “哦,原来如此!”沈欢恍然,“那你就是那个什么楼的花魁柳嫣儿了?”

    “嗯,便是奴家!潇湘楼......”

    柳嫣儿说完,脸上肌肤又隐隐开始泛红起来。

    沈欢顿时惊觉,原来自己温香软玉在怀,床上那种淡淡的香气又钻入鼻中之后身体居然无耻的起了反应,让怀中的柳嫣儿娇羞不已。

    尴尬!

    柳嫣儿如绸缎般柔软的身子触感更加清晰起来,沈欢有些舍不得的放开了女子。

    “对不起,唐突柳小姐了!”

    “没......”

    房中一时间安静下来,两人都不知道怎么打破这种怪异的气氛。

    最后还是柳嫣儿出声消除这份尴尬。

    “公子,下午你的大作都没有做完,怎么就跑了呢?”

    沈欢看了一眼眼前柔弱的柳嫣儿,苦笑了一下道:

    “小生在京城与人结了仇,被仇家追杀到了黄鹤楼,他们来了,我只有跑!”

    “被仇家追杀?”

    柳嫣儿看了沈欢一眼,疑心道,“公子得罪了什么人,居然能劳驾东厂的人千里追杀?”

    没想到柳嫣儿竟然认得东厂的人,沈欢心中一惊,连忙上前一步想再一次控制住柳嫣儿。

    柳嫣儿不等沈欢抬手,急忙道:

    “公子休惊,奴家只是恰好认得下午黄鹤楼前追公子的人,他们其中有两个乃东厂驻武昌的番子,奴家没有别的意思!”

    沈欢讪讪的收回手,汗颜道:

    “小生被他们追杀了千里,实在有些杯弓蛇影,孟浪之处还请小姐见谅!”

    柳嫣儿眉间露出几丝笑意,“奴家理解......”

    柳嫣儿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只听院子外面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

    “你们找谁呀!”

    一个凶恶的声音接口道,“闪开,东厂办事!”

    完了,东厂的人还是找到了这儿,这是沈欢的第一反应。

    接下来,沈欢急忙想从窗户中翻出去。

    这种想法刚刚冒出来,柳嫣儿伸手拉住了他,随后看了一眼沈欢包扎的左臂道:

    “公子不可,外面来人似乎不少,您如此出去怕是凶多吉少。”

    说完,柳嫣儿拿出怀中的丝帕包起书案上已经冷透了的茶杯往地上狠狠一砸,茶杯沉闷的碎裂在地上,接着柳嫣儿捡起一块茶杯碎片狠狠的往左手心一划,顿时雪白的玉手鲜血飞溅。

    沈欢大惊,急声道:“你做什么?”

    柳嫣儿一边用丝巾缠着伤口,一边急声道:

    “公子,您快躲进床下,剩下的由奴家来应付!”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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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燕欢歌介绍:
文能定国,武能安邦,文武双全的沈欢能打枪。
美人如玉,剑气如虹,沈欢琴心剑胆笑红尘、金戈铁马铸春秋!
这是一个现代人在大燕朝逆流而上、砥砺前行的故事,沈欢,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书写自己不朽的传奇。大燕欢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燕欢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燕欢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