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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欢乐蜗牛     大燕欢歌txt下载     大燕欢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三十三章 轻松破局

    得到了封景珹旨意的吕孝慈捧着小木箱回到了大堂之上,朝身边的衙役吩咐道:

    “来,你把它们拿去给大家看一下吧!”

    衙役闻言,捧着小木箱沿着周遭逛了一圈,等到众人都看完了之后,吕孝慈看了一眼脸色难看至极的宋明祥。

    “宋大人,这还需要本官解释吗?”

    宋明祥心中一苦,摇了摇头,“不需要!”

    吕孝慈点了点头,“那好,既然这样,本官便宣布反诗一案,翠微轩和沈欢没有嫌疑,沈欢立即无罪释放!”

    见煮熟的鸭子都飞了,蔡管家把心一横,急忙出声道:

    “吕大人,小人不服。”

    吕孝慈面色一沉,“你有何不服?”

    蔡管家拱了拱手,分辩道:

    “吕大人,即使是有了这种活字,若是沈欢和翠微轩反其道而行之,请他人雕版刊印怎么办,大人您怎么能如此轻易的就放过有着巨大嫌疑的嫌犯呢?”

    吕孝慈面色一沉,“蔡三,先前宋大人和沈欢已经立下赌约,现在事实证明相同的字可以写成一样,沈欢当然无罪,况且上面说了沈欢无罪就是无罪,你休要在这儿胡搅蛮缠!”

    “上面?案情出现如此大的漏洞,哪怕天王老子也不能一手遮天掩盖事实的真相!”

    蔡三以为是上官家给与了吕孝慈压力,让吕孝慈不得不草草结案,现在人已经得罪了,他也只好壮着胆子继续得罪一下。

    “蔡三,你有这么傻吗,沈欢有如此印刷工具放着不用,非要去搞什么雕版印刷?”

    “那可不一定!”

    其实蔡管家所说的情况并不是他在胡搅蛮缠,而是很有可能,让吕孝慈一时间有些迟疑起来。

    见此情形,沈欢摇了摇头,朝吕孝慈拱了拱手道:

    “吕大人,现在虽然所谓的物证已经不存在了,但分歧依然存在,不过还好人证却还在那儿,草民斗胆,想亲自问一问人证,还请吕大人应允!”

    尼玛的,上面已经明确表示了沈欢不会有罪,沈欢倒好,非要来弄个青红皂白,可大庭广众之下吕孝慈又不好过分的袒护于他,只好点了点头。

    “你问吧!”

    沈欢谢过之后,转身面向了蔡管家和头役三人。

    见沈欢诱骗宋明祥打赌,然后用活字锁定胜局,整个过程风轻云淡、信手拈来,头役已经是心生惧意,再听吕孝慈说上面有人在罩着沈欢,他更是方寸大乱。

    沈欢冷冷一笑,朝头役问道:

    “这位官人,请问你高姓大名?”

    “在下,在下姓冉名亮。”

    “你认识字吗?你怎么知道那首诗是反诗?”

    “在下读过书,当然认得字!”

    “听人说你并不老实?”

    “不,在下一直诚实厚道。”

    “你撒谎!”

    沈欢声音提高了两分,语速非常快,“你小时候就喜欢偷隔壁领家寡妇的小裤,还偷看她洗澡!”

    “我没有,你不要在这儿胡说八道!”

    “你今天是不是已经吃了中午饭了?”

    “不错,不不不,没有吃,现在还没有到吃午饭的时候?”

    “昨天晚上你家娘子出去偷人了?”

    “你血口喷人,我娘子一向贤良淑德、信守妇道,从来没有做出过什么出格的事情!”

    本来已经松了一口气的冉亮闻言暴跳如雷,飞快的反驳起来。

    沈欢不露声色,继续追问:

    “我们明明已经把反诗报纸卖完了,你如何能找到剩下的?”

    高压之下,已经被沈欢绕晕了的冉亮,顺口恨声的接了下来。

    “你撒谎,我明明带了七张报纸进去,你怎么.......,你......”

    一句话没有说完,冉亮脸一下子变得煞白,没有了一丝血色,指着沈欢的手颤抖了几下,随后又无力的垂了下去。

    “你,你诈我......”

    不理摇摇欲坠的冉亮,沈欢呵呵一笑,朝吕孝慈拱了拱手。

    “吕大人,草民的话问完了!”

    这样也行?

    吕孝慈好笑之余,举起惊堂木在公案之上重重的一拍。

    “来人,把这个蓄意诬告良善的恶徒押入天牢,严加看管!哦,还有,把另外两个涉嫌证人也一起吧!”

    哗!

    几个衙役跨出班列,凶神恶煞的架着三人就走。

    吕孝慈依然不理面色已经变成死灰的宋明祥,再重重的一拍惊堂木,振声宣判道:

    “现在,本官宣布沈欢和翠微轩涉嫌反诗案罪名不成立!”

    见沈欢轻松的洗脱了罪名,上官若雪呼啦一下便跳了过来,一把拉住沈欢的手臂一个劲的傻笑。

    “欢哥哥,你太棒了,雪儿太喜欢你啦!哼,这些无耻的恶贼居然敢陷害我无所不能的欢哥哥,当然合该他们倒霉啦!”

    “侥幸,侥幸!”

    大庭广众之下,沈欢有些不适应自己女人的亲热,况且旁边还有另外两个女人和一个准老丈人,他挠了挠头笑道:

    “这其实也怪冉亮这家伙心理素质实在是太差了,居然几句话便被我给绕晕了,呵呵,若是别人问我,我肯定是不会说的!”

    萧如冰牵着宁浅语也围了上来,望着沈欢一脸笑意。

    “那当然,你这小贼不知道脸皮有多厚,岂能几句话就能把你打发得了的?”

    沈欢苦笑,“冰儿,你能不能把我往好里说,我脸皮薄经不起你这样打击的!”

    “哼,信你才怪!”

    “嫂嫂,你怪我吧翠微轩的秘密给公之于众吗?”

    宁浅语话都懒得和沈欢说,直接都给了他一个俏皮的白眼。

    沈欢呵呵一阵傻笑,“走,我们回家!”

    “嗯!”

    “我们回去!”

    三个女人同时应了一声,正准备走出大堂时,吕孝慈的声音在大堂之上响起。

    “沈公子,请留步,里面有贵人找,宁老也一起来吧!”

    沈欢一愣,自己的老丈人都做到了尚书的位置,在大燕朝已经是贵不可言,现在这吕孝慈给自己说贵人,那肯定是宫里的人,若是自己的老丈人,他们直接出来便是,哪有这么神秘。

    沈欢暗自一笑,朝上官若雪点了点头。

    “雪儿,你们先回去,我去去就回!”

    以上官若雪的聪明,她当然知道是谁要想见沈欢,当下微微一笑。

    “好的,欢哥哥,你自己小心应付就是。”

    “嗯,我知道!”

第三百三十四章 圣上您错了

    目送上官若雪三女离开后,沈欢把目光转向了宁永鹤。

    “宁伯父,您先请!”

    其实这些天来,虽然宁永鹤一直都来翠微轩小院当电灯泡,让沈欢不至于继续对自己的女儿使坏。

    但沈欢的博学多才和非凡见识还是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对沈欢的观感也越来越好,甚至偶尔还参与到金陵浅语里面说几句。

    他私底下认为,对于女儿来说,沈欢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归属,甚至比萧冲都还要好上许多。

    毕竟他一个文人对于武事是不喜欢的,而沈欢不但武艺不错,文采更是逆天,逆天得让他这个快要入土的老头子都有些自愧不如。

    加上女儿和沈欢已经都那样了,所以他对于两人的独自相处也没有了刚开始时的那般愤怒,有时他还一个人有意无意的溜出女儿的书房,给女儿和沈欢留下一点私人的空间。

    他清楚自己这样做并不对,也不是他这辈子的行事作风,但是当他看见女儿因为自己出去时开心的模样,他又忍不住会这样做。

    唉,或许女儿嫁给沈欢也是不错的,哪怕是小妾也行!

    这个念头,就在刚刚沈欢风轻云淡的洗清反诗嫌疑的时候变得了更加的强烈起来。

    当然,这些只是他心底的想法,面子上该严厉还得严厉,见沈欢朝自己望来,宁永鹤冷哼了一声。

    “老夫知道走!”

    额,沈欢苦笑,跟着宁永鹤便来到了偏厅。

    一进偏厅,沈欢便见一个五十多岁,一身锦衣的老者上首而坐,略显富态的脸上气势不怒而威。

    至于那眼神,沈欢也不知道该说是欣赏呢,还是审视,反正锐利是有的。

    再看具体的座位,沈欢见自己两个尚书老丈人居然只陪坐而处,那眼前老者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

    这就是大燕朝最大的大佬吗,模样跟常人也没有多大区别呀!

    不过腹诽归腹诽,无奈之下沈欢还是躬身一跪。

    “草民沈欢叩见圣上,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看着沈欢勉强的样子,封景珹呵呵一笑。

    “沈欢,你先前不是说在绍兴受了伤,双腿不能屈膝吗,怎么现在又能跪了下来啦?”

    奶奶的,跪都对你跪下了,你还非要刨根问底做什么?

    沈欢一阵不爽,“这......,草民自从见了圣上龙颜,也不知道咋回事儿,突然就感觉腿上的伤好多了,这才......跪了下来!”

    “哈哈哈,有趣有趣,都说沈天逸生了一个放荡不羁的儿子,现在看来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儿?”

    封景珹哈哈一笑过后把手微微一抬,“沈欢,你起来吧!”

    “谢圣上!”

    起身后,沈欢这才向上官然和萧翰墨见了一个礼,宁永鹤则被安排在萧翰墨边上末座而居。

    沈欢没有座位。

    唉,太欺负人了,居然没有座位!

    不过沈欢抬眼一看,这几人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头了,而且还有一个是自己的老丈人,另外两个也算是自己的准老丈人,他心情才稍微好受了一些。

    见沈欢眼睛贼溜溜的直转,封景珹呵呵一笑,“沈欢,是不是感觉没有座位心里不舒服啊?”

    “没,没有,草民前几日臀部刚好长了一个疮,不坐正好,呵呵!”

    “你.....,唉,算了,不让你坐,就当是对你在绍兴劫持朕女儿的惩罚吧!”

    封景珹摇了摇头,“沈欢,其实朕早就想见你一面了,见一见你这一个在我们大燕朝如雷贯耳的少年俊杰,没想到一直没有机会,这才等到了今天,嗯,你果然没有让朕失望,居然如此轻松的洗清罪名不说,还替朕找到了真正的恶贼,嗯,真的不错!”

    说完封景珹又指了指桌子上装活字的小木箱,“沈欢,这个东西是你捣鼓出来的吧?”

    沈欢老实的点了点头,“不错,是草民闲着无事捣弄出来的,不过,圣上这东西它不叫东西,草民给它取名为活字,”

    “啪!”

    沈欢一说完,封景珹狠狠地往桌子上一拍,冷着面色道:

    “沈欢,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沈欢心中一震,隐隐猜到了封景珹为什么发怒,但他并不惧怕,只神色平静的望着封景珹。

    “知道,草民只是想让天下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让天下人都能读书识字!”

    “你知道你这是在干什么吗?”

    封景珹厉声再问,“打碎儒学经典、打碎切文化的传统,让所有的学子都来读你这种白话?你知不知道书并不是读得越多好处越大?”

    愚昧、无知肯定要比聪明人好统治得多,这是封景珹作为一个封建统治者的固有思维。

    但沈欢却并不以为然,同时他心里清楚,既然封景珹愿意私自召见自己,那说明他并没有真正的发怒,否则他何必多此一举,直接拿了便是。

    想到此,沈欢看了看萧翰墨和宁永鹤,把心一横。

    “圣上,您说的意思草民明白,不过要回答您这个问题,草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还请圣上应允!”

    沈欢刚说完,旁边的上官然便大声阻止起来,“沈欢,一点规矩都没有,圣上叫你回话,你回话就是,岂能讨价还价!”

    “岳父大人......”

    沈欢正要解释,猛然间想到上官然是自己的老丈人,自己想说的要求又不知道该从何解释。

    封景珹一抬手,“上官爱卿,无妨,只要沈欢他说得有道理,朕依了他便是,若是说得不好,朕脱了他裤子打你二十大板!”

    估计是封景珹想到了沈欢以前的壮举,一下子没忍住又轻笑了起来。

    “哦!”

    沈欢无语的挠了挠脑袋,清了清嗓子,正色的说了出来。

    “圣上,您的担心草民知道,儒学经典、四书五经乃我华夏文化的擎天之柱草民也清楚,只不过这并不妨碍白话文的传播,甚至白话文在某些情况下更能让人们更好的学习其他知识,当然,草民也清楚,您是怕越知识越反动,越不容易束缚知识分子的思想吧?可是,圣上您错了,提升全民的文化修养,道德修养绝对利大于弊......”

    实在是胆大包天,竟然敢当着皇帝的面说他错了,沈欢一句话还没有说完,便见自己的三个老丈人望向自己的目光变得呆傻起来。

第三百三十五章 理想

    沈欢不理上官然等人的惊愕,急忙又道:

    “圣上,都说读书人造反十年不成,读书能让人滤除浮躁,克服贪婪、自私、急功近利,人读书多了,便能明白事理,商人百姓有了知识便能懂得礼法,懂得自己所得到的一切来之不易,懂得孝顺父母,罪犯知道律法的森严,犯罪率会大幅度的减少......。

    草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是一个遥远的国度里,那儿的小孩生下来便开始读书,一直读到二三十岁,读完了蒙小读大学,读博士,哦,那儿的大学不是我们大燕朝所谓的大学,而是一个......,唉,总之就是读了很多很多的书,学习了各种文化,但那儿的学子们也正因为学了那么多知识,才明白自己在世界的渺小,懂得了一切的来之不易。

    他们不说是造反,就连平时稍微过激的话都不敢说,而只兢兢业业的在自己的岗位上拼命工作,回报社会,顺便也挣点钱来娶媳妇,买房子......。真的,那儿的男孩女孩都读书,读了很多书,但却只为了自己活得更好,哪有什么心思去想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他们的国家也因为读书人多了,文化科技得到了飞跃的提升,他们不但能与几千里以外的人谈话,甚至还能把人送上九万里的天穹之上......。

    不错,在您看来,人读书多了心眼也多,也容易让一些自持聪明的人干出一些坏事来,但圣上,您想想,人性本善,草民相信我泱泱大燕,自乃礼仪之邦,百姓绝大多数是善良的,能当坏人绝对不超过百分之一,我们百分之九十九的聪明人难道还不能对付那可怜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坏人吗?

    基于这个想法,草民觉得读书并不是一件坏事,所以才喊出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口号,既然有了这个想法,草民的白话便成为了顺理成章,而且草民建议我们完全可以把律法、规定等许多不需要古文表述的全部都用白话文表述,这样只要稍微有点学识的人都能清楚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及怎样做。”

    见封景珹只静静的看着自己,没有插话,沈欢把心一横,继续道:

    “而要做到这些,这活字印刷就成为了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为此,我们翠微轩也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而就在昨天,草民也萌生了修订一部字典的打算。”

    “字典?就是像《尔雅》、《苍颉》、《博学》之类的字书吗,朕见他们的用处也不是特别大呀!”见沈欢说起字典,这时的封景珹才疑问了出来。

    “是,也不尽是!”

    沈欢笑了笑,又往前走了两步,不想张泉闪身挡在了前面。

    封景珹挥了挥手,“张泉,你退下吧!”

    “奴婢遵旨!”

    张泉退下以后,沈欢直接走到了封景珹的桌子旁,拿起桌子上的毛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奇怪的符号。

    “圣上,这个符号草民把他叫做a,这个叫做w,连起来读成w-a-wa,挖,瓦,娃,袜,沈欢列了几个相同的挖字,再比如这个宁,n-ing-ning.......。

    这样一来,学生们只要认识这二十六个字母,便几乎能认完所有的汉字,而且还不需要老师,就连家境贫穷的孩子只要有一本字典就能学到他需要学习的知识。

    而草民所说的字典里面,并不是单单给汉字加上拼音,我还打算在里面给汉字加上出处、释义、例句等等,您说这样的字典是不是很好的一样东西?

    要编制一部这样的字典,在以前或许很难,但有了活字印刷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唯一难的是编制一部字典需要不少学识渊博的人去给每个字添加正确的出处、释义......。”

    封景珹虽然对拼音还不是很懂,但他却明白沈欢对字典所讲述的状态,听完沈欢的话,他神色凝重的沉吟了起来。

    过了好半响,封景珹才再度开口。

    “沈欢,你做这些究竟是为了什么?”

    “草民不为什么!”

    沈欢正色道,“草民只想让我们大燕朝能崛起、腾飞,变得更强大,最后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巅,不再受外敌的侵略、被愚昧所制衡,仅此而已。当然,要做到这一步并不是一本字典就能解决的,但草民还是想在以后的日子里尽量去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出来,逐渐接近这个目标,并为了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终身。”

    为了博得封景珹的好感,并让他答应自己的请求,沈欢一通话说得义无反顾、掷地有声,现在话说完了,他望向了封景珹。

    封景珹再度沉吟了半响,不露痕迹的朝上官然三人道:

    “二位爱卿,宁老,你们觉得如何?”

    上官然和萧翰墨躬身道,“圣上,值得一试!”

    而宁永鹤则难以抑制住内心的喜悦,激动的道:

    “圣上,这是好事啊,天大的好事,这不但利于天下的读书人,对于圣上也具有非凡的意义,有了这本字典,圣上一定会青史留名的,后人或许记不住我们大燕朝的版图有多广,人口有多少,但一定会记住圣上这项伟大的功绩,这点草民非常的确定。”

    确实,土地收回来还有再失去的可能,人口多了还可以再少,而字典作为一种读书的工具,一种文化的传承那绝对是永世不衰的,这点从《论语》、《诗经》等经典著作上可以窥见一斑。

    封景珹闻言哈哈一笑。

    “好好好,沈欢,你这个主意不错,朕深以为然,下去以后朕便让翰林院的那帮人开始着手去做这件事情,而你顺便也去给那帮老头子讲讲那个所谓的拼音,这样吧,为了能更好的把这件事情做好,朕现封你父亲沈天逸为翰林院编修,你可以先教会你父亲,再由你父亲去教翰林院那帮人,并让他也参与到字典的编修过程之中,你看怎么样?”

    “圣上圣明,草民替家父谢圣上,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一次,沈欢真是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礼,因为他终于圆了父亲复职的心愿。

第三百三十六章 赐婚升官双喜临门

    虽然翰林院编修只是一个七品的小官,字典的编修工作也非常的辛苦,但翰林院职位清贵,少了许多勾心斗角,对于自己的父亲正好合适。

    “打住打住,沈欢,你就别在这儿虚情假意了,说吧,你有什么要求?”

    封景珹又是一阵大笑,打断了沈欢。

    终于来了,沈欢抬眼看了萧翰墨和宁永鹤,把挠头的手狠狠地用力一扯。

    “圣上,草民想在您这儿讨一封圣旨,草民想娶萧家的萧如冰和宁浅语为妻,还请圣上成全!”

    “噗!”

    封景珹刚喝入口中的茶水一下子给喷了出来,“你,你说什么?”

    “沈欢,你”

    上官然更是一惊,那萧如冰还好说,可宁浅语算什么事?

    不过上官然想到沈欢既然敢如此说,那自己的女儿肯定是知道的,说不定两人私底下还商量过,因此他才生生把话语给咽了回去,只是有些无奈的望向了萧翰墨和宁永鹤。

    封景珹见宁永鹤面带喜色,而萧翰墨却沉着张老脸没有说话,他顿时明白了事情的原因,额,原来这两个老头与沈欢这小子是有协商的呀。

    呵呵!

    一个字典怎么能颁发两份赐婚圣旨呢,必须得打压。

    “沈欢你要知道,你这个字典虽好,但毕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非三五年能行的,要让天下人都学会你这拼音更不知道是那年那月的事情,这样之下,你这字典的功绩也显得没有那么大吧,唉,算了,看在你绍兴之事的份上,朕同意你就是,不过朕只能答应你一位,你自己选择吧!”

    封景珹的意思很明显,这个字典的功绩太小,他不可能同时答应两位。

    同时他也担心万一萧翰墨一个不愿,黑下脸来让他下不来台,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关于萧如冰的婚事,他封景珹已经改了一次旨意,要让他一而再再而三有点困难。

    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个上位者行事的技巧在,他不可能轻易的就满足了所求者的所有要求。

    这点,沈欢非常清楚,他之所以非要说出萧如冰和宁浅语两人,他其实也是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假装低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后,沈欢抬头笑了起来。

    “圣上,既然这样那就请您赐婚宁浅语吧,草民万谢!”

    封景珹赞许的朝沈欢点了一个头,又朝萧翰墨和宁永鹤笑道:

    “萧爱卿,宁老,你们意下如何?”

    宁永鹤心中大喜,起身恭敬的朝封景珹一礼。

    “草民叩谢圣上,草民没有意见!”

    虽然字典的功绩还不足以让他萧翰墨嫁女儿,但萧翰墨还是有一些失落,在暗自叹了一口气后,萧翰墨决心好人做到底。

    “圣上,微臣也同意,并且微臣打算把宁浅语改收为义女,让她以我们萧家女儿的身份出嫁给沈欢。”

    既然都没有人反对,哪还有什么好说的,封景珹朝张泉一招手。

    “张泉拟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宁永鹤之女宁浅语,温婉贤淑、品貌端庄、秀外慧中,太后与朕躬闻之甚悦。沈天逸之子沈欢,文武双全、博学多才,乃我大燕朝之俊杰故朕下旨赐宁浅语为沈欢平妻,择良辰完婚。”

    “宁永鹤,沈欢接旨吧!”

    沈欢和宁永鹤俱是一喜,跪拜道:

    “草民沈欢,宁永鹤接旨!”

    见沈欢一副脸都笑烂的模样,封景珹心中暗笑。

    “沈欢,既然朕都答应了你的请求,你是不是也该为朕做点事了?”

    沈欢一愣,还有条件啊,不过也由不得他犹豫,沈欢急忙道:

    “圣上,不知您有何吩咐,草民一定竭尽全力、肝脑涂地!”

    封景珹又是一笑。

    “沈欢,朕知道你是一个难得的人才,朕不想埋没了你,本来以你的才能为文为武都不错,只是这段时间你恐怕已经把京城的文官给得罪了个遍,去到他们当中只怕过得并不舒心,而朕又不想你只单纯的成为一个武夫,唉,难呀,朕想了好久决定点你为中书舍人,来宫里陪陪我们这帮老头子吧!”

    中书舍人!

    封景珹赐婚沈欢并不是一件大事,但赐中书舍人就有点不合规矩了,先前一直没有开口的上官然急忙站起来禀奏道:

    “圣上,此事万万不可,这不合规矩呀,小婿沈欢既非进士,又无功名,岂能身居要职,虽然前朝有过白身进阶此位,但我们大燕朝并无先例,还请圣上收回成命!”

    封景珹笑了笑,抬手打断了上官然。

    “规矩,你看朕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吗,沈欢有才,朕用之,何错只有?你无需多言!”

    “这”上官然知道封景珹还真不是一个死守规矩的人,闻言苦笑了一下收住了话头。

    中书舍人在大燕朝虽然只是一个从七品小官,但有起草诏令之职,参与机密,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之职,属于皇帝身边的近臣,权柄极重。

    可沈欢并不是一个愿意被约束的人,更不想做官,无奈之下,他只好苦笑道:

    “圣上,您也知道草民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平时杂事也多,只怕草民不能胜任这一要职,还请圣上收回成命,放过草民吧!”

    封景珹面色微沉,冷笑了起来。

    “要朕收回成命可以啊,不过朕得把先前那道旨意一起收回才行,呵呵,怎么样?”

    额。

    “这”

    沈欢面色一苦,“草民,草民遵旨,谢圣上恩典!”

    见沈欢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欠揍模样,封景珹心中一阵不爽,抬起手朝沈欢几挥挥。

    “下去吧,下去吧,你自己回家准备一下心情。”

    “草民告退!”

    沈欢应了一声,躬身退出了偏厅。

    都说天气能影响一个人的心情,在这个七八月的正午,烈日依然无情的展现出了它的毒辣,让人不由得生出几丝烦躁,然后再吐出几句难听的骂娘。

    不过这只是一般的情况,而此时的沈欢心情就很好,脚步走得也飞快,他得赶紧回去把这个赐婚的消息告诉给自己的女人。

第三百三十七章 欣喜若狂

    沈欢清楚自己的女人虽然和自己在一起很快乐,也没有少做那些没羞没躁的事情,但女人心里其实很彷徨、很挣扎。

    这份彷徨来自于她作为一个萧家儿媳的压力,来自于道德伦理的压力,更担心自己只是贪图她的美貌玩玩而已,或者担心自己根本没有力量去向封景珹讨来一封赐婚的圣旨。

    这种患得患失对于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寡居的女人来讲非常的自然,甚至在有些时候还有着致命的折磨。

    沈欢甚至可以想象若是他沈欢像其他那些没有担当的男人一样,在玩过之后一脚把宁浅语给蹬了,宁浅语会变成什么样子,是幽怨而终呢,还是羞愤之下自裁而亡。

    所幸沈欢并不是这样一个人,他喜欢这个女人,也怜惜她不幸的遭遇,他不愿这样一个背负着巨大压力的女人失望。

    回到翠微轩小院,沈欢便直直的朝书房而来。

    刚进书房,还在写书的宁浅语展颜一笑的迎了上来。

    “欢,你回来了,圣上有没有为难你?”

    “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回家,雪儿可担心死你了!”

    沈欢把宁浅语往怀里紧紧一拥,在她耳边柔声道:

    “嫂嫂,我想你了,便顺路来看看你,此刻我真的很想你......”

    “你,你难道这大白天的你还想那些事情?”

    沈欢的亲昵让宁浅语脸色一红,“父亲,父亲说不定等会还要来!”

    其实这也不是说宁浅语不愿意,相反,自从两人有了那种关系以后,只要是沈欢想,而且时机又恰当,宁浅语都没有让沈欢失望过,只不过在此时的宁浅语想来,自己的金陵浅语出了这么一件大事,虽然顺利的解决了,但父亲来问问肯定是必然,她可不想父亲来了之后把两人从床上给逮了起来。

    这种顾虑沈欢是知道的,他温柔的一笑。

    “嫂嫂,我今天来不是想做那些事情,而是真有事情告诉你!”

    “什么事情?”

    “你猜猜?”

    “奴家猜不着!”

    沈欢捧起宁浅语的脸在她额上柔柔的亲了一下。

    “嫂嫂,你闭上眼睛,我送你一件礼物?”

    忍住心中的惊奇,宁浅语闭上了眼睛,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过后,沈欢的声音响起。

    “嫂嫂,你看看这是什么?”

    宁浅语依言睁开了眼睛,入眼,一张带轴的黄色绢布映入眼中。

    只短短的一瞟之后,宁浅语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揉了揉眼睛再看,宁浅语愣了几愣之后她突然放声的哭泣了出来。

    “圣旨......,赐婚圣旨,还是平妻,欢,奴家不是在做梦吧......,你终于做到了,奴家,奴家再也不是一个寡妇了,我是宁家的女儿......,我终于可以成为你的女人,我可以结婚生子,我可以永远的陪在你身边了......,呜呜,我再也不是一个寡妇了,奴家好开心......呜呜......。

    欢,谢谢你,是你让我成为了一个正常的女人,给了我无限的希望,谢谢你......。”

    还没有哭完,宁浅语扬起泪眼婆娑的玉脸,朱唇如雨点一般落在了沈欢的脸上。

    “嫂嫂,你......现在是大白天,你要做什么?”

    “咯咯咯,奴家想做什么你难道还不知道吗?奴家已经是你的妻子了,我和你做事情就是天王老子也管不了......”

    此刻,解除枷锁、喜极而泣的宁浅语是疯狂的,沈欢变成了一种他没有尝试过的被动。

    许久许久之后,看着虚脱般的依偎在自己怀里的宁浅语,沈欢呵呵一阵傻笑。

    “嫂嫂,你刚才好凶哟!”

    “奴家开心,奴家愿意做你的女人!”

    宁浅语脸色一红,“你难道不喜欢?”

    “喜欢!”

    “奴家也喜欢!”

    一句话说完,宁浅语似乎记起了什么,急急的问了出来,“欢,你为什么不把这个机会让给小妹,她对你用情更深,更需要!”

    唉,真是一个善良的女人!

    沈欢轻叹了一口气,“嫂嫂,其实你和冰儿在我心中都一样重要,而且从你的处境来讲,你需要这份圣旨更为迫切,再说当时圣上的意思很明显,字典的功劳还达不到让他三番四次更改自己意志的地步,我又不想浪费这个时机,所以我只好厚着脸把它给了你,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找个机会给冰儿重新讨来一份圣旨的。”

    宁浅语愣了一愣,担心道,“那,你等会得去给小妹陪个不是,否则我这做嫂嫂的没法做人,好不好?”

    “嗯!”沈欢点头。

    “欢,你什么时候能带我回家,奴家有点等不及了!”

    “哪有这么快啊!”

    沈欢看着一脸憧憬的宁浅语哑然一笑,“嫂嫂,这可是圣上的赐婚呢,没有十天半月的准备怎么行呢,哪能这么快?”

    宁浅语一惊,“啊,还要这么久啊!”

    “当然,不过你若是想悄悄的和我回去,那今天就可以!”

    “这,这不合规矩吧!”

    宁浅语无奈了轻叹了一下,“唉,算了,奴家慢慢等就是,你还是去看看小妹吧!”

    “好,我走了,明天再来看你。”

    辞别了还沉浸在幸福之中的宁浅语,沈欢找到萧如冰,给萧如冰真诚的道了一个歉,然后两人卿卿我我了一阵子回到家中。

    沈欢有惊无险的洗脱罪名、入职中书舍人要职、沈天逸的重新启用,沈家再度赐婚一门媳妇,四喜临门的沈家说有多开心就有多开心。

    好酒好菜是必须的,韩氏带头祭拜菩萨和沈家列祖列宗也是必须的,欢声笑语更是必须的......。

    这种开心一直持续到深夜十时左右才意犹未尽的散了开去,回到卧室小妖精上官若雪却嘟着个小脸不开心起来。

    “欢哥哥,那中书舍人不过是一个七品小官,有什么好当的,这样一来你都不能陪雪儿谁懒觉了,真是没有意思!”

    玛德,出身名门的果然不一样,一个别人羡慕得要死的中书舍人在小妖精眼中居然还比不上睡睡懒觉,沈欢一阵无语。

    “雪儿,圣上说了,平时我事多,可以三天去一次中书科,然后随便做点事情就可以回家!”

    “真的?”

    “嗯!”

    上官若雪眯眼一笑,“哼,这还差不多!”

第三百三十八章 惩罚

    上官若雪虽然口中如此嫌弃,其实内心还是非常喜悦的。

    以前她是担心沈欢太耀眼让别的女人给抢了去,这才不想沈欢锋芒毕露。

    但现在她已经成为了沈欢名正言顺的女人,她当然也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做一番事情来。

    因为她心里清楚这不仅仅是她面子好看的问题,而且还关乎于沈欢以后能不能保护住这个家,保护住沈欢以后的子子孙孙,就像她爷爷一样。

    这点上官若雪心里非常清楚。

    沈欢不明白小妖精的这种口是心非,只摇头苦笑,说了好一大堆甜言蜜语。

    等到小妖精真正的开心起来的时候,两人才开始仔细商量起关于宁浅语进门的事情来。

    在小妖精的想法里,虽然自己在绍兴的那场婚礼人不多,也没有沈家的长辈到来,但小妖精并不介意,她介意的是沈欢现在的感受。

    所以,这次沈家以沈欢的名义第一次办喜事,肯定得大办特办,该请的人统统的都请来热闹一番。

    只不过两人掐指一算,若是全部请,宁家的人就不说了,单他们上官家恐怕就有几十桌,加上萧家及青龙卫里想凑热闹的人,上官家和萧家的门生故吏等等,这样声势搞起来实在太大,有哗众取宠之嫌。

    这还没玩,小妖精一手扒开沈欢沈欢放在自己胸前的大手。

    “欢哥哥,这次可是圣上的赐婚,若是礼部和那些想凑热闹以此来巴结我们上官家和萧家的官员来了怎么办?”

    沈欢呵呵一下,重新把手又放了回去,顺势还轻轻的捻了一下。

    “这,我怎么知道?你们上官家办了那么多喜事,你也没有经验吗?”

    上官若雪嗯咛了一声,眼中的春水一片。

    “我,以前全是家里的长辈在做这些事情,雪儿哪里知道,再说这次的情况有点特殊,不好比较啊!”

    沈欢嘿嘿一声贱笑,“算了,不好比就不比了,来,我们来......”

    “你......嗯......。”

    次日,温玉在怀沈欢被门外紫星的敲门声给惊醒了过来。

    “少爷,老爷已经催了多次了,说再不走你们上朝的时间就晚了!”

    沈欢刚想回话,不想上官若雪一把又抱住了他。

    “紫星,你去给老爷说一声,就是他自个先去,欢哥哥随后就来。”

    等到紫星应了一声离开,上官若雪看了一眼还没有亮的天色,又嘀咕起来,“爹爹也真是的,他又不需要去朝堂站班,哪用得着这么早去,来,欢哥哥,亲亲......”

    这种亲亲并不是真刀真枪,而是每天小妖精起床前必不可少的亲热。

    对于这种亲热,而且还是像上官若雪这样一个粘人的大美人,年轻力壮需求旺盛的沈欢并不反感,两人胡闹了一阵子后双双起床,不多时,丫鬟紫月端来洗漱的热水。

    待到一切收拾停当,沈欢走出家门的时候,天色已然发白。

    薄雾之下的古城显得朦胧而迷幻,抬眼望去薄雾如同蚕丝一般轻轻的搁在屋檐和树梢之上,人走过带起一丝微风,也扯散了那一缕缕白丝,偶尔也有几滴露珠从树叶滴下,滴落到行人的额头,让人精神为之一凛。

    这样一个清晨,沈欢的心情非常好,这份好不是源于他第一次以一个官员的身份去上值,而是他觉得这份宁静是真的好,没有没有尾气、没有喧嚣,没有杀戮。

    当值中书舍人,封景珹已经和他说好了,他可去可不去,属于一种放养式的职员,属于大燕朝的特例,只不过有事情是沈欢得随叫随到。

    对此,沈欢也有过猜测,他不知道自己这个中书舍人究竟是正式的编制呢,还是一个临时工,会不会封景珹看不惯自己之下一脚又把自己给踢了回来。

    不过沈欢并不以为意,因为他真的还有做好成为一个大燕朝官员的准备,也没有想好自己该怎样在大燕朝安身立命。

    怀着这样的心思沈欢来到了中书科,幸好,加上他自己中书科刚好二十个满员,他并不是一个临时工。

    按照大燕朝的官制,中书舍人非进士不可取,是属于一个游走于皇帝与内阁、六部之间的近臣。

    混得好的几年可以遴选到各部,然后慢慢熬资历,甚至成为各部堂官,差一些的也是选派地方成为知州知府。

    这二十个人年岁并不相同,年长的估计超过三十五岁,年纪轻的也有二十五六,一番寒暄下来,沈欢感觉自己这个新人在这儿并不受欢迎。

    这十九个人中起码有超过七成的人对自己比不感冒,其他三成沈欢估计应该是萧家和上官家的人,即使不是,也应该是关系比较近的人,这几个人并没有给沈欢冷脸。

    排外嘛,这个沈欢懂。

    自己虽然是封景珹钦点的官职,但自己的资历难看啊,不说是状元进士,相反还是一个呗国子监开除的小秀才。

    况且自己前一段时间也确实张扬了一些,把京城的读书人都得罪了一个遍,这些人能给他好脸色那才是真的见鬼了。

    对此,沈欢并不把它放在心上,在问过去哪儿领官服之后,他便往吏部而来。

    昨天的反诗案在冉亮的不打自招之下露出真相,使得封景珹龙颜大怒。

    于是东厂、锦衣卫的缇骑四出,只花了两个时辰便把反诗一案给搞了个水落石出。

    案情的起因是广平侯世子张文烨嫉妒沈欢,伙同应天府府丞宋明祥,指使鲁天德秘制假的金陵浅语报纸,再由冉亮栽赃翠微轩作坊,栽赃沈欢。

    虽然这件反诗案在京城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但对于皇帝封景珹来讲却有点坐不住了,为了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封景珹决定给与严惩。

    所以,今天早朝之上封景珹的脸色并不好看,他在第一时间便把案件的惩罚给公布了出来。

    广平候张钦教子不严,改世袭罔替为张钦止,意思就是广平候的侯爵到张钦以后就没有张家什么事了,而变成了一般的百姓,这处罚不可谓不重。

    革职宋明祥应天府府丞职位,贬为庶民,发配琼州。

    鲁天德与冉亮收监问斩,没收一切家产。

第三百三十九章 发难

    其实以鲁天德和冉亮的地位,两人根本就没有资格拿到朝堂上来说,两人的处罚只需一纸公文就行。

    但有广平候张钦在前,封景珹也乐得在朝上敲打敲打一众朝臣,希望让大家以此为鉴,规矩做人。

    对此,朝臣并没有半点反对之声,这关乎于大燕朝的安危,关乎于亿万万黎民百姓的社稷之危,他们也不敢露出丝毫不满,只低头暗自思量自己是不是有什么违纪的事情。

    虽然如此,但封景珹并没有感觉事情能就这么完了。

    冷冷的看着底下的满朝文武,封景珹的心思急转开来。

    他并不傻,相反他还非常的聪明。

    他清楚这件反诗案的一切根源都来自于嫉妒和勾结。

    张文烨因为喜欢萧如冰而嫉妒上了沈欢,自己儿子封永浩暗恋宁浅语嫉妒上了沈欢,然后两人指使宋明祥和鲁天德出面不停的找沈欢的麻烦,无法得逞之下才闹出了这起反诗案。

    只不过案情的挖掘只在张文烨前便停了下来,没有再去深挖封永浩而已。

    说起自己的几个儿子,总的来说都不错。

    二儿子封永嗣温文尔雅、性格沉稳,在朝中素有贤名,若是不去开疆裂土倒是一个很好的继承人。

    三儿子封永祺表面虽然看似一副谦谦君子,其实性子阴冷、城府极深,规规矩矩的外在之下隐藏有一颗不安静的心,这点,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与他封景珹有些相像,也勉强能治理好一个国家。

    只有五儿子封永浩算是一个异类,因为有其舅舅五军都督府同知翁雄的关系,使得他手上几乎占有了京城近一半的兵力。

    虽然这些兵力都是他封景珹的兵将,但封永浩性情暴戾、睚眦必报,属于一个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人。

    封景珹很是担心自己归去之时,封永浩暴起而骨肉相残,虽然这种事情他封景珹做过,但他并不想让它在自己的儿子身上重演。

    因此,这一两年来,他都有意无意的在暗自打压封永浩和翁雄,只不过这种打压并不明显,他也认为自己年纪并不大,今后的日子里这种机会多的是。

    只是没想到自己的纵容,封永浩非但不明白,反而隐隐有些变本加厉的趋势,以至于这次竟然任性妄为的搞出这么一个反诗案来,这种以一己之私置大燕基业于不顾,藐视国法,视人命如草芥的行为使得封景珹非常的愤怒。

    封景珹的这种心思其实在以前就有了,只不过在今天变得更强烈起来而已,他的暗自思考并没有耽搁多少早朝议事的时间。

    看着封景珹半响没有开口,底下的一个官员站了出来。

    “圣上,微臣有奏!”

    “讲!”

    说话之人乃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施济,平日里与翁雄走得极近。

    “微臣弹劾礼部尚书上官然的女婿沈欢,沈欢自持有几分诗才,狂妄自大、放浪形骸,经常以一个已婚男人的身份出入青楼不说,还时常去翠微轩骚扰萧家儿媳宁浅语,在京城百姓当中造成了一种相当恶劣的影响,虽然这次他洗清了反诗罪名,但根源却是其行为不端而引发的,微臣建议圣上严惩沈欢,以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基于前面的心思,封景珹昨天在应天府召见沈欢的事情并没有过多的宣扬,旁人也并不知道当时几人的谈话和对沈欢的赐婚,朝臣因为早朝更不知道现在的沈欢已经进入了中书科报道。

    此时的施济一番话说来义愤填膺、振振有词。

    听完施济的话后,封景珹的脸色沉了下来。

    而底下的文武百官则目瞪口呆的望向了施济,虽然说大燕朝并不以言论治罪,都察院想弹劾谁便可以弹劾谁,但施济这番话却是同时得罪上官家和萧家两大豪门,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呀!

    难道一个翁雄能顶得住上官家和萧家两大豪门联手?

    朝臣们一时难以理解!

    果然,上官然还没有说话,站在前排的萧翰墨便出言反对起来。

    “施大人,沈欢是不是上官家的女婿本官不知道,他出入青楼本官也不知道,但沈欢与本官侄媳宁浅语却只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没有你说的那样龌蹉,还请施大人顾忌一下本官侄媳的声誉,不要在这儿信口开河!”

    施济冷然一笑。

    “萧大人,你国事繁忙可能并不清楚,但沈欢确实与宁浅语私自出行在前,沈欢经常出入翠微轩再后,你怎么说本官信口开河呢,这点,我们在场的许多同僚都是知道的,不是你一句雇主与雇员就能撇清他们的关系!”

    萧翰墨面色冷了下来,侧身用眼神瞟了一眼施济。

    “施济,你一个堂堂的三品副都御史就这么清闲吗?你不去弹劾朝中不法、检举社会不公,为什么非要来污蔑一对小人物的私事,你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是什么?再说上官若雪同小女从小便亲如姐妹,她的夫婿来我萧家进出有什么关系,你休要在这儿出言不逊、血口喷人!”

    施济嘴角一翘,冷笑道:

    “萧大人,何为公事何为私事?本官乃堂堂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除了弹劾官员不法之外,当然有权弹劾社会上的一切不正之风,以正我大燕百姓之言行,这点,本官乃本职所在,何来污蔑之说?”

    看了一眼龙椅上阴沉着脸的封景珹,上官然心中暗自冷笑了一下,站了出来。

    “施济,你口口声声说小婿行为不端,你是亲眼看见的呢,还是亲手逮住了他的不轨?而据本官所知,小婿在绍兴的一个多月里,在外面不但没有半点不轨,而且他对小女和身边的丫鬟都一直是安分守己、彬彬有礼,也正是这一点他才折服了小女而心甘情愿的嫁给他!”

    见上官然也加入了战团,施济心中有些发憷。

    “上官大人,你这心甘情愿只怕是言不由衷吧,谁不知道你家小女是迫不得已的才嫁给沈欢的,这点,大家都心知肚明!”

    “施济,心不心知肚明我们上官家心里有数,还轮不到你在这儿指手画脚!”上官然一脸平静。

    “不正之风,本官看不惯当然要说!”施济冷笑道。

第三百四十章 朕以有你们为耻

    施济刚说完,工部左侍郎钱怀让站了出来,他朝封景珹躬身拱了拱手道:

    “圣上,微臣附议,沈家家风不正,先有沈天逸祭祀大典失礼在前,沈欢裸奔街头在后,沈欢那小儿不但不知悔改,还去栖凤楼夜夜笙歌,现在又与宁浅语纠缠不清,实在是品行坏到了极点,圣上,要知道宁浅语乃萧冲妻子,乃大燕朝出了名的贞洁女子,若是不管束沈欢言行,只怕会落得满城笑柄,还请圣上明察!”

    钱怀让一说完,底下又有五六个人也站了出来。

    “圣上,微臣等附议!”

    “沈欢品行不良、行为不端,实乃我大燕朝风气之最恶者,还请圣上明察,严惩沈欢!”

    上官家和萧家之所以能成为豪门,上官然和萧翰墨之所以能成为自己家的当家人,他们当然不傻。

    相反他们还是两个非常聪明的人。

    他们知道很多时候并不是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

    对于政敌的攻击也不是每次都得撸起袖子硬来。

    很多时候得讲策略和反击的艺术。

    萧翰墨和上官然对视了一眼,感觉事情差不多了,不等封景珹有所表示,萧翰墨急声的问了出来。

    “几位同僚,你们说的不错,按照古礼宁浅语从一而终也没有错,本官也也深以为然,但世事也非一概而论,君不知先有夏姬九次而嫁,后又南朝萧氏一生五为皇后,就连汉武帝的母亲王娡在改嫁景帝前还带有两个孩子等等,可即使是这样,为什么世人依然没有对她们进行过多的指责,相反还对她们或崇敬或可怜呢!

    由此可见古人对于妇人改嫁其实并没有那么苛刻,也认可只要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她们都有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你们都知道宁浅语乃萧冲妻子,萧冲为国而死,我们怎么能让英烈流血,再让他未亡人流泪呢?现在宁浅语若是真像你们所说的那样与沈欢交往,去追求属于她的幸福,你们凭什么在这儿说三道四?

    再说,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与你们一样心胸狭隘、不容于人,他们还是愿意看见一个英烈的妻子能重新找到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按照以前萧翰墨的性格,他是绝对不会说出这番话来的,至少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番话来。

    只不过,昨天封景珹已经把宁浅语赐婚给了沈欢,而这些人又非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也只好顺势把话给说了出来。

    这里面除了有给封景珹圆话的意思,也有激怒施济等人,让他们失去理智和判断,说出一些让封景珹不愿意听的话来。

    当然也有他看着宁浅语独居的可怜,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是对沈欢内心的无比认可。

    果然,萧翰墨这一席话一出,朝堂中顿时一片嗡嗡声响起。

    而施济的声音却是最大,只见他愣了一愣之后高声的喊了出来。

    “萧大人,你说的话虽然有几分道理,但你所举的那些女子皆贤名传世,属于特例,宁浅语有什么资格与她们相提并论,对于这样一个女子,我大燕朝谁敢,谁敢说愿意看见她去重新找到自己的幸福?”

    “对对对,礼法大于天,抱有这等想法之人必定也是心思龌龊之人,其比之猪狗不如也!”

    “不错,凡纵容这等不良之风者,乃衣冠禽兽,猪狗不如!”

    “这等人,本官唾弃之!”

    反对的决心比天还高!

    先前站出来的人愤世嫉俗的声讨声中,深以为然的萧翰墨老脸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轻笑,深深的低下了头,上官然心中一乐,急忙也把头低了下去。

    果然,此时龙椅上的封景珹在听了施济等人的言辞之后,脸色早已是气得红中发紫,紫中发青。

    在大大的喘了两口大气之后,他暴喝了出来。

    “尔等住口!”

    “施济、钱怀让,还有你们”

    封景珹气得举起右手朝施济等人几指指,“你们该死,你们口中的那个衣冠禽兽,比之猪狗都不如的人就是朕,朕昨天赐婚沈欢,让他迎娶宁浅语了!”

    施济和钱怀让等人闻言大惊,吓得魂飞魄散之时,啪的一下便跪了下来,额头重重磕在地上。

    “圣上,微臣罪该万死,冒犯圣上天颜”

    “微臣罪该万死”

    “你们确实该死!”

    封景珹怒气不减,根本不理几人求饶,只恨声道,“你们所说的好女不嫁二夫没有错,但你们知不知道这句话前面还有一句忠臣不事二主,而你们几个都是弘庆旧臣,那你们为什么站在这儿?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凭什么要求一个女人去做到那些?”

    这句话打击面有点广,四年前封景珹夺嫡成功之时,在场的起码有超过六成的人都是弘庆殿上的臣子,这其中还包括上官然和萧翰墨这等大佬,只不过当时封景珹刚刚夺嫡,不可能一股脑的换下他燕王府下的臣子,再说燕王府的臣子武将居多,也没有能力接下这么大一个朝堂,封景珹无奈之下只好沿用了以前的大部分老臣。

    其实,这句话本来不该他封景珹如此说,只不过夺嫡与改朝换代并不一样,属于封家的家务事,封景珹也不怕这群忠于大燕朝的臣子有什么不轨之心,这才放心的使用他们。

    此时的他估计也是被施济等人给气蒙了头,而且上官然和萧翰墨先前明显是给他下了套,让他往里钻,封景珹气恼不过这才一棍子横扫了过来。

    冷冷的看了一眼施济等人,封景珹顿了一下继续道:

    “而你们知不知道沈欢是个什么样的人,宁浅语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沈欢在绍兴为了十万百姓孤身冲击数万倭寇的时候你们在哪儿?他喊出为华夏之崛起而读书,并付诸实施的时候你们又在哪儿?活字、字典这些你们见都没有见过的想法提出来的时候你们又在哪儿?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反而成了你们口中那我大燕朝风气之最恶者!

    而宁浅语,一个愿意把沈欢那句为华夏之崛起而读书,让天下人有书可读的理想变为现实的女人,她在审稿、写书的时候你们又在哪儿,没错,你们或许在说她只不过是为了金钱,为了她更富有,那你们知不知道她赚的钱用到了何处?你们不知道吧,那现在朕告诉你们,她把钱用到了那些穷苦人的身上,用到了那些伤残的青龙卫士兵身上,也装进了那些可怜的报童衣兜里,这样一个令你们也包括朕都汗颜的女人,你们有什么资格在这儿对她指手画脚、蓄意中伤?朕朕以有你们这样的臣子为耻!”

    这两句话有点长,令激动的封景珹有些气喘,他顿了一顿,指着施济和钱怀让等人恶狠狠地道:

    “你们,你们都给朕回家面壁思过去,朕不想再看见你们!”

    说完,封景珹也不喊散朝,直直从龙椅上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大殿。

    大殿鸦雀无声,众臣面面相觑。

    直到好一会儿,殿中朝臣才怀着复杂的心情陆陆续续的离开了去,只留下瘫坐在地上的施济等人。

第三百四十一章 圣上召见

    当并不知道早朝上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沈欢来到吏部的时候,早朝已经完毕。

    刚走进吏部,一个经历模样的人接见了他,并按规矩给他发放了委任状、官服和牙牌。

    回到中书科,当沈欢一切穿戴整齐出现在一众同僚面前的时候,同僚们先是一愣,继而轰然的大笑起来。

    这种笑不是嘲笑,而是真的好笑。

    这点,沈欢在屋里穿戴衣服的时候就清楚了。

    确实,此时的沈欢虽然也是穿了一件崭新的官服,只不过别人的官服下摆一般都快盖住了脚面,而沈欢这件官服却非常短,只堪堪遮住膝盖。

    这还不算,官服右摆还向上短了一截,露出了膝盖的外侧,而左手衣袖则比右侧短了整整一尺有余,显得极为不对称,胸前本该属于七品文官的补子上的鸂鶒变成了一只没有头的死鸂鶒。

    耐不住众人的哄笑,知道自己被坑了的沈欢气得转身就要去找吏部的那个经历算账,不想他刚一转身,一个二十**岁的青年同僚一把把他拉到了一旁。

    “沈兄弟,别冲动!”

    “兄台,你这是?”沈欢不解。

    青年笑了笑,“沈兄弟,在下姓姜名淞,乃上官羽母亲的远房侄儿。”

    额,原来是亲戚,沈欢连忙一礼。

    “原来是姜表哥啊!”

    姜淞淡淡一笑,朝沈欢耳语道,“表妹夫,你大概还不知道先前早朝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什么事情?”

    “刚才姑父和萧尚书为了你和宁浅语的事情力扛朝臣,后来圣上震怒......”

    姜淞暗暗一笑再道,“为兄估计是萧尚书觉得无缘无故的为你挡下这么一件事情,心里郁闷得不行,这才想捉弄你一下,出出心中的恶气!”

    沈欢一愣,“吏部不是岳父的地盘吗,那经历怎么敢乱来......”

    姜松嘴角扯了一下道:

    “那个经历应该是萧尚书的人,若是没有萧尚书授意,在吏部谁敢如此欺负你这个上官家的女婿?”

    “哦!”

    沈欢无语的应了一句,知道自己这个哑巴亏是吃定了,不说自己偷走了她女儿和侄媳,就说今天他在朝堂上为自己挡这一刀,自己都不好意思去找别人说理去。

    唉,谁叫自己是人家的女婿呢!

    沈欢叹了一口气,向姜淞道谢后,回到了自己该坐的位置。

    中书舍人的事情其实并不多,除了六部和内阁有事需要去跑一趟外,剩下的都是自个处理那些大佬安排下来的事情,闲得无事的时候也可以看看书、写写字,当然,皇帝也可以派人来传唤。

    这不,沈欢刚坐了一盏茶的功夫不到,一个小黄门直直的走了进来。

    小黄门看了沈欢一眼倨傲道,“沈欢,你是沈欢吗?”

    “下官便是!”

    小黄门清了清嗓子。

    “圣上召见,你随杂家来吧!”

    “微臣遵旨,公公请!”

    前世的沈欢没有来过南京故宫,但他在天朝都城读书的时候去过故宫三次,那时他是以一个旅游者的身份前去的,在某种意义上是属于一种游玩,找乐子的心态。

    而这一次进入皇宫他却是以一个古人的身份被皇帝所召见而来。

    这一次他除了因为陌生有些好奇以外,他心里却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一些压力,他知道这种压力来自于这里的主人,一个能一怒之下流血千里的男人。

    当然,你说沈欢有多大的压力呢,那还不至于,但至少比昨天去见封景珹的时候要大一些。

    这种差别沈欢把它归结于高大宫殿、楼宇的压迫感,和那些在这庄严肃穆的氛围下变得小心谨慎、战战兢兢的宫女太监们,带给自己的心里暗示和悄无声息的同化作用。

    暗自深吸了几口大气,在沿着漫漫的宫墙下那深深的甬路,穿过几处巍峨点宫殿后,沈欢来到了封景珹的御书房。

    此时内心已经平静了下来的沈欢轻叹了一口气。

    唉,又要下跪了!

    来到大燕沈欢除了在绍兴成亲的时候跪过上官鼎,在京城上官府给上官然正式拜见的时候跪过,剩下的就是跪封景珹了,虽然总的次数不多,但沈欢心里还是有些郁闷,对古人这种动不动就下跪的礼仪也相当反感。

    再想到今后能让自己下跪的机会越来越多,沈欢面上泛起一丝苦笑。

    你说像上官然、萧翰墨,甚至宁永鹤等人,他们毕竟是自己女人的父亲,相当于自己的长辈,自己跪跪也没有什么,可你封景珹与老子无亲无故,老子凭什么给你下跪啊!

    当然这只是沈欢心中的腹诽,待真正见到封景珹时沈欢还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跪了下去。

    “微臣沈欢,叩见圣上,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放下手中的奏折,封景珹抬眼便看见虚跪在地上的沈欢,见其虽然双手撑在地上,但被官服遮盖的双腿似乎根本就没有着地,封景珹心中不由得泛起一丝苦笑。

    你说你一个区区七品小官,老子在御书房接见了你,那是你祖坟冒烟,烧了八辈子的高香,换成一般的人说不定早就感激涕零,诚惶诚恐的来抱自己的大腿了。

    而你沈欢倒好,不但没有丝毫战战兢兢,反而连下跪都变成了虚跪。

    哼,是该教训教训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了!

    “沈欢,你给朕直起身子来!”

    奶奶的,被看穿了,沈欢无奈之下只好收回双手长身而跪。

    “沈欢,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对朕阳奉阴违,不肯下跪!你知道吗,朕在这御书房正式召见的官员,就数你官职最低,相反你却礼数最差,你该当何罪?”

    看不出封景珹的喜怒,心中一阵打鼓的沈欢急忙甩锅道:

    “圣上息怒,非是微臣不跪,而是圣上您昨天赐婚宁浅语,惹怒了家里的小霸王,她让微臣跪了整整一个晚上,微臣......微臣心里苦啊!”

    看着沈欢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再想到上官若雪火辣的性格,封景珹心情稍好。

    “你起来吧,张泉看坐!”

    沈欢一股脑爬了起来,一礼道,“微臣不敢!”

第三百四十二章 科技兴国

    站起来,一行礼,沈欢的官服露馅了,封景珹一看之下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再笑了两声,他指着沈欢不解的道:

    “你,你为何如此衣着,难道我大燕朝还没有一件好的官服吗?还是你以前得罪了人,别人给你小鞋穿,嗯,不对,你岳父就是吏部尚书,谁敢!”

    “这”沈欢支支吾吾的起来。

    “说!”

    沈欢在心里给萧翰墨说了一句对不起后,面无表情的把事情原委说了出来。

    “圣上,有人说萧伯父不忿给微臣在早朝上挡刀,故意让微臣难堪的,这真不怪微臣!”

    想起萧翰墨那死老头子先在早朝上给自己挖坑,再给沈欢难堪,封景珹居然有几丝感同身受的感觉升起,忍住笑意,他指了指御案前的椅子。

    “沈欢,坐吧,坐下说话!”

    “圣上,在您面前哪有微臣的座位呀,微臣不敢!”

    当说完这句话时,沈欢的屁股已经落在了椅子之上,然后讪讪的望着封景珹。

    其实作为一个皇帝,底下的臣子对他恭敬甚至惧怕是有必要的,也算得上是一国之君地位的应有体现。

    只不过封景珹平日里见多了朝臣的毕恭毕敬、唯唯诺诺。

    再看沈欢这种不拘小节、甚至有些越礼的行为,他反而有些新奇。

    毕竟沈欢这人不坏,又有点小本事,有着一些这样的小缺点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

    “沈欢,你知道朕今天为什么把你叫来吗?”

    “微臣不知!”

    封景珹淡淡一笑,“沈欢,你知道为什么上官若雪搞出一个抛绣球选婿来让朕大失颜面,而朕没有怪罪于她吗?你知道为什么你劫持了朕得公主,而朕没有怪罪于你吗?”

    “微臣不知!”

    虽然沈欢隐隐已经猜到了封景珹是为什么,但他依然决定摇头装傻。

    封景珹根本没有把沈欢的无知放在心上,继续道:

    “是因为你那句君王死社稷、天子守国门,是你那句话点醒了朕,认识到了自己在对外敌政策上的错误,这才决定见你一面,当时朕真的很好奇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热血男子才能喊出这句话来!

    再后来,你在金陵浅语上喊出为华夏之崛起而读书的时候,朕才断定你是一个真正有见识的人,否则你以为金陵浅语能那么顺利发行,你以为朕就甘愿在早朝上为你挡刀?因为你真的是一个人才,朕不想让你被一些杂流给淹没掉!”

    “微臣惶恐,若是因为微臣这句话让圣上、让大燕江山置于险境,微臣万死难辞其咎!”

    虽然这句话得到了后世明朝君王的认可,但沈欢怎么敢在猜不透封景珹心思之下继续添油加醋,当下急忙请罪起来。

    “沈欢,你别在这儿假惺惺的咎不咎的了,你在绍兴不是已经像这样做了吗?”

    封景珹脸上露出了几丝不可捉摸的笑意。

    “微臣,微臣当时不知道劫持的人是公主啊,要是知道,您就是给微臣一万个胆子微臣也不敢!”

    “过去的事情就别说了!”

    封景珹打断沈欢的辩解,露出了一丝笑意。

    “沈欢,你是一个人才朕知道,朕今天找你来是有两个问题想问问你,第一个就是想问问你搞那些个活字印刷和字典来,总不至于是让他们都来读你的白话小说吧,你得给我具体的说说,第二个问题就是想问问你关于迁都的想法,因为昨天人多,朕不好问得太详细。”

    “当然不是!”

    沈欢轻轻的笑了起来,先前他还在纳闷封景珹找他究竟干什么呢,现在听封景珹说想问这两个问题,他才放下了担忧。

    这两个问题沈欢以前就有想过,他当然知道该怎么说,正了正身子,沈欢开口道:

    “圣上,微臣还是先来说说第一个问题吧,不错,微臣昨天说要让天下人都能尽可能的读书识字,但不是来读微臣的白话小说,而是读所有有用的书,以此来提高大燕全民的文化素养,当然,也并不仅仅于都去读四书五经,律法、诰令之类的书籍,而是去读那些真正对大燕朝国力的提升有益的书!”

    “提升国力的书是什么书?”

    在封景珹的固有认识里,书籍读多了能带给人的无非是修身养性、明辨是非,君王书读多了最多不过是该懂得如此去治理国家、管理天下,怎么可能会有直接让国力得到提升的书呢,他清楚对于沈欢这样聪明的人来说,他口中的国力提升肯定不是因为国家治理得好的提升,而是另一种提升。

    “圣上,若是要先说清楚这些,我们还得搞清楚如何治理一个国家。”

    顿了一下,沈欢继续道,“不错,治理国家提升国力无非文治、武治两方面,这两方面圣上应该都很清楚,现在微臣要说的是另一种振兴国家的途径,那就是科技兴国!”

    “科技兴国?”

    “嗯,科技兴国!”

    沈欢点了点头,“就是以新科技,新技术让国力得到提升,圣上,微臣可以给您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们用新的技术修一条路来,这条路不但平坦而且坚固,人行、马车都能快上一倍不止,如果发明一些机械工具来,我们京城到杭州五六百里最多两三个时辰就可以到达,当然现在以我们大燕朝的状况还达不到这种情况,我们暂时不去说它。

    当我们技术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我们不但可以在小溪小河上修桥,我们还可以在长江黄河这样的大江大河上修桥,节省摆渡的麻烦和危险,我们也可以把冶炼技术提高,生产出比现在生铁好十倍的钢材来用于农业和军队,好吧,这些都需要时间,微臣就给你说一个最简单的吧!”

    望着目瞪口呆的封景珹,沈欢走到御案前笑道:

    “圣上,请恕微臣失礼了,微臣想用一下您的笔!”

    说完,沈欢也不待封景珹答应,提起笔在白色的宣纸画了起来,他画的是一个简易的人力稻谷收割机,稻谷机是由一个大齿轮带动一个小齿轮,小齿轮连着是一个带有无数交错铁齿的铁架子。

第三百四十三章 你这是在尊墨家吗

    画完,沈欢指着图纸道:

    “圣上,这个就是简易的脱粒机,若是我们转动这个大齿轮,就能飞快的带动这个有齿轮的铁架子,然后稻农把割下的稻谷放在上面便能轻易的脱下稻子,其速度起码比直接用手摔打要快上三倍不止。”

    沈欢的不凡封景珹是了解的,但那些都是表现在诗词的素养和过人的聪慧上。

    现在沈欢给他来一曲农耕的见识,让封景珹有些不适应起来。

    在愣了好一愣后,他接过宣纸仔细看了一会儿后,连忙朝身边的张泉道:

    “张泉,快,拿着这张图纸去工部,朕要在他们在三天,不,一天把样品给做出来!”

    此时八月正式收割水稻的季节,虽然有些地方已经到了尾声,但有些地方还是有没有收完的稻田。

    封景珹虽然没有做过农活,但毕竟还是看见过乡下农民收割稻谷的。

    此时的农民收割稻谷大多数是用木制稻床摔打,或者用梿枷拍打。

    现在沈欢先给他讲的,或许他还不是很懂,但这人力收割机一讲,他便明白了其中的妙处。

    待张泉急匆匆的走出去后,封景珹转头朝沈欢笑了笑。

    “沈欢,如果大面积的使用这种收割工具闲出来的人怎么办?”估计感觉这个问题不是什么问题,封景珹又笑了。

    沈欢不以为意,“圣上,多出来的人我们可以让他们去开矿,挖铁、挖铜、修路......。”

    封景珹沉吟了好一会儿,才又道,“沈欢,你这是在尊墨家吗,这样压力有点大呀!”

    虽然沈欢所描绘的东西很令人向往,但华夏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家后,墨家已经被儒家打压的没有了生存之地,现在几乎找不到一个像样的人才了。

    沈欢心里清楚,封景珹作为一个皇帝来讲,要让他来无条件的来支持自己,还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这不但要面对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儒学,还要面对一些以儒学立家的一帮老顽固,虽然说这样做不一定会危及江山社稷,但压力大是客观存在的。

    现在封景珹好奇心已经被自己勾起,沈欢也不想就此让封景珹退缩。

    “圣上,若是我们不提出学术,只私底下给学生们传授一些墨家知识,做出成绩再让他们认可,微臣想应该问题不大!”

    “多久可以看见成效?”

    “简单的只要几个月,难的一百年也不一定行!”

    虽然百年的事情他看不到,但人力收割机的出现,却让封景珹觉得自己即使是顶着被骂也应该去相信沈欢一次。

    再次陷入了深深沉思的封景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下定决心让沈欢先试一试。

    “好,这件事情你去做,你可以去招人办一个学堂,嗯,就以同你学习诗词的噱头去招人,然后你给他们讲你想讲的知识,不过这之前你得给朕做几样东西出来,让朕有信心支持你!”

    “微臣遵旨!”

    退回到先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估计是感觉自己的姿势太过随便,沈欢立马又变得正襟危坐起来。

    “圣上,说到迁都,其实迁都只是一个伪命题而已,对于一个国家来讲,迁不迁都并不重要,若是国力达到一种碾压的高度,您即使是把都城建在琼州都没有关系,您的意志在万里之外也能得到非常好的贯彻。”

    “这朕知道啊!”

    封景珹一阵无语,“可是现在我们大燕朝不是还没有达到那样的高度嘛,唉,你也知道,朕刚登基才四年,单单国内这些破事就搞得朕焦头烂额,哪有精力去和瓦刺周旋。

    而瓦刺呢,也尤为可恨,作为一个马背上的民族,他们没有固定的城池,没有固定的居所,这也就造就了他们来去如风的行事风格,只要他们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便来我大燕边境抢一把就走,反观我们大燕,因为幅员辽阔,行动自然迟缓,等我们积蓄力量想找他们决战的时候,他们又跑得无影无踪,我们大燕朝经不起这种徒劳无功的折腾啊!

    而且前几年瓦刺占据了张掖、河套一线,国力上升势头很猛,加上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搞到了冶炼技术,居然能炼出百炼钢来,据说好像已经装备到了军队,组成了一个叫什么‘黑甲铁骑’,他们,他们这是亡我大燕之心不死啊!”

    抢一把就走,沈欢知道,这叫打秋风,是华夏每一个朝代在面对北方少数民族都很头痛的事情。

    游牧民族生性彪悍、马骑精良、来去如风,往往抢完就跑,若遇大城,他们则绕道而行,专抢乡村小城,若是城里兵力不足,他们会破城而入或屠城,或抢走人口和粮食。

    这也是封景珹打算迁都,举国的重心北移,来牵制瓦刺的原因。

    而当他正举棋不定的时候,恰好自己提出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句话,算是给他封景珹一个定心丸,一个能与顽固派打嘴仗的借口。

    其实对付骑兵的办法,沈欢作为一个来自后世的人,他还是知道的。

    古代以来的方法还是有很多的。

    第一种有效手段就是坚城加远程武器,坚城包括车阵、拒马和城池。

    比如汉朝李陵以五千步兵杀伤数万匈奴骑兵,其作战特点即是依靠车辆自环为营,再用强弓硬弩射杀匈奴骑兵,南朝著名军事统帅刘裕的却月阵,也是利用战车围城一圈,配合长矛兵和弓弩手,最终顺利击败了北朝的铁甲骑兵。

    第二种有效手段,长矛和陌刀。

    长矛就不说了,唐朝陌刀长七尺,刃长三尺,柄长四尺,如墙前行,人马俱碎。

    第三就是骑兵对骑兵,辅以多兵种的联合作战。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热武器,火炮覆盖、步枪密集射击,只不过现在大燕朝还没有出现这种东西,沈欢倒是可以做出一些简单的土炮和火药枪来。

    但是现在封景珹只是在谈论如何迁都的问题,沈欢绝对不可能把自己的所有秘密一下子给交代出来。

    他也担心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这点,不是他有私心,而是人之本性。

    况且封景珹是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还需得考察考察。

第三百四十四章 没有节操

    想到此,沈欢心念急转,劝道:

    “圣上,虽然迁都利大于弊,但您可不能操之过急呀,现在我们大燕朝刚刚走出动荡,百废俱兴,实在不宜再劳民伤财去做迁都那等工程浩大的事情了!”

    “朕知道,这也正是朕所担忧的!”

    封景珹点头之余,朝沈欢望来,“沈欢,那你说多久可以动手做这件事情呢?”

    沈欢沉吟了片刻道:

    “至少五年,多则二十年以上,圣上您必须得等到国力上了一个台阶之后才能去做这件事情!”

    “要这么久吗?”

    “必须要这么久!”

    沈欢点了点头,“虽然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科技水平,提升各环节的工作效率,但粮食的总量只有这么多,百姓都不怎么吃得饱饭,他们怎么会拥护您这迁都的事情呢,虽然您说得再好听,迁都是为了大燕朝的安定和谐,但百姓的目光怎么会看那么远,他们能看见的只有今天吃的饭,今天穿的衣服,仅此而已!”

    沈欢顿了一顿,他觉得自己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为了汉民族、为了自己身边的人,为了自己,他都应该把占城水稻这个号东西给提出来。

    “圣上,关于这一点,微臣以前在一本古书上看到过,说是占婆国有种水稻,产量非常的高,如果说现在我们大燕朝长江流域、江南地区的水稻能亩产三百到四百斤的话,那占城水稻起码可以达到亩产五百至六百斤以上,也就是几乎能达到翻倍!”

    “真的?”

    封景珹大惊之下,一下子从龙椅上坐了起来,占婆国他是知道的,只是他没有想到如此一个被视为蛮夷的地方居然有这样一种好东西!

    “你没有欺骗朕吧?那占婆国具体的位置在哪儿?”

    占婆国就是后世的越南,那里的水稻自然叫占城稻,在沈欢后世的那个时空,是自宋朝时从越南引进优质品种的占城稻后,水稻的产量才得到节节高升的,这点沈欢记得很清楚。

    “圣上,如此重要之事微臣岂敢欺瞒于您,占城并不远,若是从广州出发大致两千里,从钦州出发一千五百里,从琼州则只有八百里,都是海路。当然也有陆路可至,只不过陆路平不太平,也不能大量的运回稻种。如果圣上还有怀疑,那微臣可以亲自前往占城去一趟。”

    能从一顿米饭变成两顿米饭,从吃稀饭变成吃干饭,这是一个天大的诱惑,封景珹一时间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厉害,他相信沈欢不可能亲口在他面前信口雌黄。

    “沈欢,你就别去了,既然能找到地方,你难道还怕我大燕朝没有敢死之人前去取回稻种?你,是个人才,朕不想你出去有什么意外,你就乖乖的给朕待在京城,哪怕是耍,朕也愿意!”

    这句话封景珹说得很快,很坚决!

    说完,他又朝已经回转的张泉急声道,“张泉,你,快去给朕找一千敢死的勇士,去占婆国把占城稻给朕取回来,朕给他们记功!”

    张泉正要起身出门,封景珹又再次叫住了他。

    “张泉,你去取一件飞鱼服来,沈欢这件官服穿着实在太不像话了,换换,呵呵!”

    在大燕朝,蟒服、飞鱼服及斗牛服,因服装的纹饰,都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内,而是内使监宦官、锦衣卫、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是仅次于蟒服的一种二品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在封景珹心里,沈欢是一个人才,不说占城稻是不是有那么惊人的产量,单凭其在绍兴的英勇、活字的发明、铁制脱粒机的发明这几项也足以对得起这件衣服,对此封景珹并不想吝啬。

    飞鱼服?

    沈欢不由得一下子便想到了后世电视上的那种缇骑四出的锦衣卫所穿戴的飞鱼服、绣春刀,那种来去如风,杀意满天。

    “圣上,有绣春刀吗?”

    虽然他已经有了一把冷月刀,但一个文官带刀,好像样子有点怪,可绣春刀就不同了,那是朝廷制式兵器。

    “没有!”

    越看越觉得沈欢顺眼的封景珹哑然一笑,“沈欢,你现在是文官,是中书舍人,你拿绣春刀干什么?哦,你以为朕赐给你的是锦衣卫所穿的那种衣服呀,简直胡扯!”

    “圣上,微臣也不是非要那绣春刀,只是微臣感觉一个男人带刀才显得牛逼呀,哦,圣上,微臣可没有说您!”

    沈欢的心里,在这个毫无节操的古代,要是没有一把刀防身还真的不行。

    “唉,你呀你,真是的,朕给你一把就是了!”

    对于一把刀,封景珹当然不在乎,只是沈欢这种没脸没皮的求着要实在有点那个,那个......。

    好吧,这叫没有节操!

    封景珹无语之时,又正起了脸色。

    “沈欢,虽然朕在早朝给你挡住了那帮人,但你自个还是得注意一下你平时的举止,那个,栖凤楼你就不要经常往那儿跑了,知道吗?”

    沈欢闻言一愣。

    “圣上,你是知道的,微臣我只是为了柳嫣儿才出手帮她们的,若是没有微臣,她们只怕不好办呀!”

    封景珹淡淡一笑,“朕知道,如果你不放心,朕把那栖凤楼老板娘以前投进去的银子给她,再把那帮女子都收归教坊司,让她们在教坊司做事便是。”

    “圣上不可!”

    教坊司是个什么地方,沈欢如何不知道,说简单点,它就是一个朝廷官方所开办的青楼,里面一般都是皇帝政敌的妻女或者犯官的女眷,也有从民间强行掳掠而来的良家妇女。

    这些女人一进教坊司便有人指导、训练,直至女人变成听话的官妓为止。

    而那些犯官妻女无一不是知书识礼,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出身,要让这种女人听话,其中的手段只大概想一想都能想到会有多么的残忍、多么的令人发指。

第三百四十五章 这个皇帝还不错

    这样之下,教坊司里的那些女人在有了一副好姿色以后,便变成一些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优雅至极的女人,甚至比许多大家闺秀还大家闺秀。

    于是,她们在一般歌舞表演之外,也被一些有权势的达官贵人所霸占。

    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官,一个是最低贱的女人,这其中的地位所差何止千里。

    这样一来,教坊司中的女人的处境便可见一斑,如果是姿色绝佳的女人,往往也成为那些达官贵人所争夺的对象,甚至还有人为此大打出手。

    而现在封景珹说要把栖凤楼里的女人收归教坊司,沈欢当然不愿意了,只不过,他不敢明确的反对,只好委婉的找借口。

    “圣上,您也知道教坊司是个什么样的所在,而栖凤楼里的那些女子已经弃恶从良、洗尽铅华,我们又何必逼良为娼,让她们重新走上一条不归路呢,还请圣上三思!”

    一个人能做到不忘初心,不因为地位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实属难得。

    封景珹曾经也想做这种人,不过因为他心中装有天下,很多时候他不能这么做,也不敢这么做,因为他是皇帝。

    而沈欢能为了一帮低贱的女人同自己争,说明他不是一个忘本的人,至少比许多看似义正言辞,一副大义凛然的伪君子要好得多。

    这种伪君子在朝堂、在京城很多,这些人一碰到自己立马便会变得唯唯诺诺、唯命是从,丢掉了自己的初心,这种人他封景珹是真心看不起的。

    能遇到沈欢这种人,封景珹心里是开心的,他相信沈欢能不负一帮低贱的女人,肯定也不会辜负了自己。

    笑了笑,封景珹带着一丝无语摇了摇头。

    “沈欢,你把朕看成什么样的人了,朝野之事我们暂且不说,你以为朕的眼里还容不下一帮女子吗?哼,现在朕告诉你,朕不是你所想的那样,栖凤楼的演出朕偷偷去看过,朕也以为真的很不错,把它收归教坊司是朕不想你在里面陷得太深,使你有把柄落在别人手里,现在,那个柳嫣儿,你自己把她领回家就是,至于栖凤楼其他人朕可以给她们发俸禄,让她们可以无忧无虑的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若是需要推出新的节目,她们只需找一个人去你那儿商议便是,而你,就乖乖的给朕好好的作事,听明白了吗?”

    停顿了一下,封景珹再道:

    “不过,栖凤楼的收入却不能给她们了,得归朕,你同意吗?”

    奶奶的,你俸禄才多少银子啊,只怕还比不上栖凤楼一天的收入,你这不是强抢吗?

    沈欢一阵腹诽!

    不过沈欢转念一想,既然封景珹愿意给薛姨的本金,再把里面的女人纳归成体制内的人看待,那些女人应该是愿意的吧。

    至少栖凤楼演出不再担心有人捣乱,那帮女人年纪大了生活也有个着落,肯定比出卖自己的身子强上许多,他猜想那些女人应该是愿意的。

    即使不愿意也没有关系,至少自己没有辜负柳嫣儿的期望,把薛姨的银子给弄回来了,也让她的姐妹们有了一条不错的后路。

    至于那帮女人要怎么选,那是她们的事情,反正自己做到问心无愧就好。

    再说封景珹以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来同自己商量这件事情,那是看在自己是一个人才的面子上才这样做的,否则他一纸令下,自己还不是得夹起尾巴给他做事。

    想到此,沈欢心里的石头才落了下来。

    “圣上,微臣替栖凤楼的那些女人谢谢您了!”

    说完,沈欢语气一转,又道,“圣上,微臣感觉我们即使是把栖凤楼纳归教坊司,但也不能完全由教坊司管辖,我们得让她独立出来,成立一个新的部门,比如大燕歌舞团什么的,好让栖凤楼那帮女子不拘泥于教坊司的条条款款,限制了她们对艺术的创新,您认为如何呢?”

    自己的教坊司是个什么德性封景珹当然知道,闻言,他沉吟了半响笑了起来。

    “这是小事,朕就依你就是!”

    沈欢心中大定,急忙躬身道:

    “谢圣上,圣上英明!”

    封景珹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去吧,去吧,你自己做事去!”

    “微臣告退!”

    沈欢应了一声走出了御书房。

    看着一排排的参天大树和宫墙慢慢的后退,沈欢心里其实并不平静。

    说句实在话,封景珹这个人并不让人讨厌,虽然有自己父亲沈天逸被革职,上官若雪也险些嫁到瓦刺,但沈欢依然感觉自己并不恨他。

    因为他知道封景珹作为一个帝王,为了自己的尊严,父亲沈天逸被责罚是一种必然,而封景珹为了自己的政权考虑,只牺牲一个女子为大燕朝换来修生养息也算得上一种正确的举动,属于无奈之举。

    沈欢非但不恨,他反而还觉得封景珹这人非常不错。

    在经过短短的两次接触中,沈欢发现封景珹还真是一个愿意把国家搞好的人,并不迂腐,不管是认可让天下人读书,还是愿意他的百姓吃饱饭,封景珹都愿意为之努力。

    这点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封景珹与很多开国皇帝有着惊人的相似,他愿意为自己来之不易的政权付出他最大的心血。

    这样的人,沈欢还真的恨不上来。

    既然封景珹有这样的抱负,沈欢觉得自己也应该做一点事情来,让大燕朝的人少一些磨难,让汉民族少一些劫难,让华夏的文明多一些属于她的灿烂。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帝王御下之术?

    沈欢一时间觉得自己被封景珹洗脑了,不过这种洗脑沈欢是愿意的。

    回过头来,沈欢想起了早朝上所发生的事情。

    很显然,针对自己的施济等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绝对不是那些人的头脑一时发热来弹劾自己。

    这点沈欢因为不清楚这几人的派系如何,他自然也判断不出究竟是什么人在针对自己,这些他得回去找上官若雪或者上官鼎询问过后才能明白。

第三百四十六章 夺人所爱

    飞鱼服并不是大燕朝官员常穿的官服,沈欢得重新去吏部领一件真正属于他的工作服。

    因此,沈欢出了皇宫并没有马上回到中书科,而是来到了吏部。

    吏部,他找到了老丈人上官然。

    “贤婿,不错嘛,上值的第一天便得到了圣上的赏赐。”

    上官然并没有受到早朝上的事情影响,见沈欢进来便开始满含笑意的赞扬起他来。

    沈欢呵呵一笑,“岳父,圣上是看小婿的官服实在羞于见人,这才随便拿了一件衣服给小婿的,哪里值得您老人家如此称赞!”

    “你......”

    上官然哑然一笑招呼沈欢坐下,“你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你不知道这飞鱼服乃多厚的赏赐,就连老夫都是当官一两年才得到的这种恩赐,你还不知道好好珍惜。”

    沈欢坐下,在等上官然吩咐重新给他去拿官服的小吏走出去以后,才正色的朝上官然问询了起来。

    “岳父大人,今天早朝上施济等人究竟是怎么什么一回事儿?”

    唉,自己女婿哪儿都好,要文有文,要武有武,小两口也恩爱,就是在女人方面实在是太能招事了。

    你看自己女儿过门才几天,马上便又娶了一门平妻,外面更是有好几个女人在等着他,等机会嫁进沈家。

    这还不算,更为可气的是好像宁浅语的事情还是自己的女儿给捣弄出来的,你说这都是什么事儿呢?

    自己的女儿要强,目无余子,他上官然再清楚不过了,可他怎么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女儿在沈欢这儿便变成了一个百依百顺的小媳妇,不但处处迁就沈欢,还不停的给他拉女人,根本就没有半点醋意。

    上官然一时间难以理解。

    反观沈欢,沈欢在女人方面倒是规规矩矩,显得非常的克制,上官然相信依沈欢各方面逆天才能和英俊的外表来说,若是他稍微花心一点,估计京城的大家闺秀就没有多少人愿意拒绝沈欢。

    从这点上来讲,这也是上官然对沈欢的另一种满意。

    看了一眼沈欢官帽下的俊脸,上官然苦笑。

    “这,还不是怪你!”

    沈欢一愣,“岳父大人,您这句话有从何说起?”

    “过来,近点!”

    上官然把沈欢叫近了一点,轻声道,“你知道吗,封永浩喜欢宁浅语,张文烨喜欢萧如冰,而这两个女人都是你的女人,你说他们怎么甘心被你一个懦弱的书呆子给抢走心爱之物呢?”

    “啊!”

    沈欢大惊,“这么说来施济等人是封永浩的人了,他们是被嫉妒的封永浩给拿出来当枪使的?”

    “不错!”

    上官然点了点头,“所以,你自各得安分一些,平时就别去招惹更多的女人了!不过,既然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我们上官家还不至于就怕了一个无望皇权的皇子。”

    沈欢闻言脸色一苦,“岳父大人,小婿,小婿真没有去主动招惹女人啊!”

    “老夫知道,我只是想你引以为戒,少找麻烦而已!”

    “小婿明白!”

    “嗯,你去吧!”

    沈欢应了一声,告辞上官然出了吏部。

    本来,沈欢觉得朝中有两个尚书的老丈人照着自己,他的工作应该很轻松愉快。

    其实不然,他刚一回中书科没有多久,萧翰墨便遣人来找。

    然后就是被萧翰墨各种指使,端茶倒水、抄公文、拿着公文各个部门四处跑,各种跑,像无头的苍蝇一样。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下值,当他走出皇城的时候,他早已是被累得四肢酸痛,全身乏力。

    回到家中,上官若雪看见沈欢的疲态,当即就发飙了。

    “欢哥哥,那萧家老头凭什么把你当猴耍呀,这,这个官儿我们不当了还不行吗?”

    说完,上官若雪把沈欢头上的官帽一摘,丢在了远远的椅子上,“哼,雪儿现在看着这官帽就烦,还是不带看着舒心些!”

    当然,你要说这种跑腿的事情有多累倒也不至于,最多不过累一点,出点汗水。

    只不过这种单方面的使唤,沈欢没有办法报复回去,这才显得有些郁闷。

    沈欢无奈的苦笑了一下,一把把愤愤不平的上官若雪抱在腿上坐了下来。

    “雪儿,萧伯父估计是心里不忿这才捉弄我的,你别介意,我想过几天他应该就不会为难我了吧!”

    上官若雪小嘴一瘪,“欢哥哥,你是说萧家老头是因为给你挡刀,在早朝上失了面子这才难为你的,是不是,哼,真是小气,我爹爹不也这样做了吗,为什么他没有为难你?”

    这能一样吗,你爹是帮自己的女婿,是理所当然,人家萧翰墨凭什么要帮你,沈欢一阵无语。

    “雪儿,那个封永浩你熟悉吗?”

    一个皇子成为了对手,上官若雪脸色变得沉重了许多,在摸了摸沈欢的短发之后,她冷笑了起来。

    “哼,封永浩,雪儿当然知道,心胸狭隘、性格暴戾,不是一个好人,而且雪儿还知道他有一颗不安分的心,我们得小心他一点。”

    “你是说他还会针对我?”

    上官若雪摇了摇头,“今天早朝发生的这件事情,我想封永浩先前肯定是不知道嫂嫂已经被圣上赐婚给你,这才胡乱出招,现在他被圣上敲打了,那他这段时间肯定会有所收敛,只不过对于这样一个并不理智的人渣来说,我们也不得不防他继续干傻事!”

    沈欢点头,“嗯,我明白,我会小心的!”

    其实沈欢说明白并没有什么卵用,首先他不可能去先出手对付一个皇子,他能做的只能躲避、招架,见招拆招而已。

    这种感觉很不好,也很无奈。

    不过沈欢并不是一个怕事的人,虽然封永浩是个皇子他也不怕,就像以前面对东厂和萧如冰一样,拿出招架的力量去反抗就是,而且现在他已经不是当初的一个人,而是有两个大家在背后无条件的支持,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在安慰了上官若雪几句后,他同上官若雪说起了柳嫣儿和去占城找稻种的事情。

第三百四十七章 我有喜了

    柳嫣儿既然要进门,而且还要娶宁浅语,那房子的事情就变得迫切起来,上官若雪说家周围的房子估计还有半个月就能全部完工,到时就是迎娶宁浅语的最佳时机。

    当然,你要说完全完工也不对,房子阁楼倒是可以建成。

    只不过现在是盛夏的八月,并不是一个栽花栽树的好季节,院子里除了一些能够栽活的树木外,基本上就是光秃秃的一片。

    但是时间确实催得紧,两人也没有办法,只好将就一些,能先把人住进去再说。

    说到占城找稻种,上官若雪是相信沈欢的,他甚至还建议让自己的哥哥上官锐一同去做这件差事。

    对此,沈欢感觉不错,人嘛,总不能永远庇护在家族的余荫之下,一辈子碌碌无为,该拼搏一下的总该去努力一下。

    谈完这些,夜已经不早了,沈欢和上官若雪做了一些他们喜欢做的事情后这才相拥而睡。

    时间进入八月下旬,京城早晨的气温虽然还并不怎么凉爽,但已经没有了一觉睡醒的那种汗流浃背的感觉。

    因为有封景珹的默许,沈欢并不需要每天都去中书科报到,他也不愿在萧翰墨置气的当口再去被使唤。

    再说这后几天的事情真的不少,栖凤楼的事情,宁浅语的事情,招收学生的事情等等,这些虽然都不是大事,但离了他总归不是个事。

    特别是招收学生更麻烦,要找什么样的人来,学堂选在哪儿,装修什么得,沈欢都得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这一时半会根本就完成不了。

    因此,这些都成了不去当值的借口,而且理所当然。

    好吧,既然不上值,睡睡懒觉也是挺不错的。

    朦胧中,身边的女人轻轻的起床,下地,然后有不知是紫星还是紫月端进洗漱热水,女人小心翼翼的打理着自己。

    笑了笑后,沈欢再次迷糊的睡去。

    今天上官若雪起得有点早,这并不是她不想和自己的男人睡懒觉,而是她这些天来,有点怕了床上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很猛,疯狂起来让她有些受不了。

    这本该属于一个女人梦想的幸福,也是非常喜欢的幸福,只不过这种幸福之下也是有烦恼的。

    上官若雪虽然是一个只十八九岁的青春少女,而且活力四射,但沈欢却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男人,上官若雪不敌在情理之中。

    况且这几天,上官若雪总感觉自己身子有些懒懒的,有点提不上力气,和沈欢做事情时很多时候都有点力不从心。

    不好明面上拒绝自己心爱的男人,上官若雪只好躲,她想早点起床躲开自己男人清晨时的胡闹。

    洗完脸,上官若雪带着幸福的笑意朝床上的男人看了一眼,她感觉自己得尽快给男人再找几个女人了。

    这种想法一闪而过,接着就是漱口。

    此时的大燕朝还是晨嚼齿木,用杨柳枝加盐水,而沈家却不是,他们用的是牙刷。

    最开始,沈欢是用硬竹钻孔再在上面植入猪鬃毛,做成了几把简易的牙刷,上官若雪一试大喜,但又觉得猪鬃毛过于坚硬,于是沈欢把它改成了马鬃,马尾虽然柔软了许多,但过于昂贵,不过这些都难不倒金贵的上官若雪。

    以至于到后来,牙刷柄也被上官若雪改成了象牙和犀牛角,当然,这种高档的奢侈品只限于家中几个主要人物,而紫星紫月也有幸得到了一把。

    然后,上官家和萧家,宁浅语等人自然也没有落下,均以上好材质制作,人手一把。

    至于牙膏,则是用茯苓、生姜、薄荷、皂角、精盐熬制成的一种膏状混合物,家中众人一用,嘿,你别说还真的好用,满嘴泡沫之后简直还能口留余香,简直舒坦得不要不要的。

    家中众人欣喜若狂之余,很自然的想到了要独家出售这个刷牙的工具,不过后来考虑到牙刷牙膏的技术壁垒并不高,赚钱的效果不大,这才放弃了,改由上官若雪的一个远房的堂叔去做这个事情。

    对此,沈欢倒是随意的交代了几句走精品路线,赚有钱人的钱之类的话题,至于该怎么具体去运营这个新生事物他则没有过多的去考虑它。

    而正当上官若雪含着笑意一丝不苟的刷牙的时候,突然她觉得一阵恶心,然后剧烈的干呕起来。

    干呕的声音有点大,惊醒了床上的沈欢,大惊之下,他翻身爬了起来。

    “雪儿,你怎么了,是不是被牙刷给刺着了?”

    一边给自己清理嘴上的泡沫,一边转头给自己男人一笑,“没有,雪儿就是感觉有点恶心!”

    “恶心?”

    沈欢一愣,“雪儿,你多久没有来月事了?”

    上官若雪大惊,双手一把掐住沈欢的双臂,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欢哥哥,我月事过了二十多天了,你,你是说雪儿......雪儿怀了小宝宝吗?”

    “这......这有可能吧!”沈欢心情有些激动,但不确定。

    上官若雪怔怔的出了好一会儿神,才炸啦啦了叫了起来。

    “紫星,快,你和朱安一起去把百济堂的颜郎中请来!”

    “别,怎么早人家只怕还没有起床呢!”

    沈欢开口但没有止住欣喜的紫星,紫星一溜烟的跑出了卧室。

    过了大抵小半个时辰后,当一个年过半百的颜郎中走进沈家的时候,沈家一家大小已经坐在前堂翘首以待。

    颜郎中是百济堂的坐堂郎中,在京城杏林大有声名,也经常去给上官家的一众老少看病,对上官若雪非常熟悉。

    来到前堂,颜郎中与沈欢和上官若雪客气了几句后便放下药箱,给上官若雪把起脉来。

    闭着眼睛沉吟了半响,颜郎中睁开了眼睛,朝上官若雪一礼道:

    “沈夫人,恭喜,恭喜,你有喜了!”

    上官若雪嫁进沈家并不张扬,她平日里也没有出去,这沈夫人的称呼她还是第一次听外人提起,愣了一愣后她才知道颜郎中说的是自己,一听自己有喜,上官若雪狂喜。

    “颜郎中,你说的可是真的,我有喜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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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燕欢歌介绍:
文能定国,武能安邦,文武双全的沈欢能打枪。
美人如玉,剑气如虹,沈欢琴心剑胆笑红尘、金戈铁马铸春秋!
这是一个现代人在大燕朝逆流而上、砥砺前行的故事,沈欢,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书写自己不朽的传奇。大燕欢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燕欢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燕欢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