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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此地无银三千两     江湖谪仙行txt下载     江湖谪仙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八十五章 心然赴死

    谢心然,字太白,号“清闲居士”。

    因其在诗文领域创下的巨大成就,以及那份潇洒出尘的风采,而被世人誉为“诗圣”。

    年少号任侠,长成后怀才不遇,索性便拒不做官,一生逍遥江湖,浪荡终日。

    而立之年接受过紫极宫天师授予箓纹的道教仪式,也算是一员道士。

    也曾穷困潦倒,最落魄之时,甚至会去卖了爱剑“暮秋”来换酒喝,后来有钱了,便又把暮秋剑赎了回来。

    其人过于仙气飘飘,甚至早年间还有过出海云游的经历,故江湖人传言,谢心然乃是天庭太白金星下世,所以又给他冠上了一个“谪仙人”的头衔。

    谢心然这辈子最辉煌的时候,皇帝为其步迎,贵妃为其研墨,力士为其脱靴。

    最放肆之时,则是天子呼来不上船,自言臣是酒中仙。

    其生平至交,为同样“性豪也嗜酒”的杜佛,杜大诗人曾用“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一句来形容谢心然文笔之妙,并表示“心然文章在,光焰万丈长”。

    乐圣魏嵇也是谢心然的追崇者,评价其为“然与古人争长,三字九言,鬼出神入。”

    江州太守白符称赞谢心然为“诗中豪者”、“今诗执牛耳者”,“太白之作凌跨百代,古今诗人尽废。”

    而谢心然自己,曾说过一句:“提笔前,云蒸霞蔚,我去见圣贤仙佛;提笔后,风清月白,天地鬼神来拜我。”

    如此持才傲物的狂妄,无论才气还是心态,都确可称得上是“谪仙”!

    魏颉一脸震惊的看着身前那名粉衣男子,“前辈,你……你不是已经在水中捞月而亡了吗?”

    配着一柄精美宝剑的男子笑了笑,摆手道:“没有没有,那是我谢心然觉得世人对我的追捧太过累赘,故对外传出去的谣言罢了。”

    魏颉兀自打量着这位“人间诗剑双绝”,忽然,腰间酒葫芦的盖子莫名其妙开了,清列酒水仿佛有了灵性一般,脱离葫芦,进入了谢心然的口中。

    诗圣豪饮数口美酒,擦了擦嘴巴,脸上露出惬意表情,自言自语道:“喝酒前,我谢心然是凡间之人,喝了酒……嘿,这座人间,便是我谢心然的!”

    魏颉任凭谢心然饮用自己的酒水,浅笑道:“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前辈,我这酒,味道如何?”

    谢心然笑着点评道:“好酒,会须当饮三百杯。”

    魏颉挺胸抱拳道:“多谢前辈夸赞。”

    谢心然“嗯”了一声,捻了捻长须,问道:“你适才杀人所用的剑术,可是青帝的春神九剑?”

    魏颉大感诧异,“是啊,前辈怎生知之此套剑法?”

    谢心然眯眼微笑,道:“曾在天上的时候见灵威仰使过。”

    魏颉皱眉,“天上?”

    谢心然点了点头,缓声道:“我乃白虎圣域金德星官转世下凡。”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几人尽皆震惊。

    魏颉更是双目瞪得极圆。

    “百年前,天庭白帝自我贬谪下界,我作为五大星官之一,自家帝君走了,再无人有闲工夫管我,便日日夜夜饮酒作乐,和宫中仙女玩耍游戏,全然枉顾了仙家修行,被玉帝得知我的放浪行迹后,一气之下,也将我贬了下来。”

    谢心然沉声道,“朝辞白帝彩云间,想不到有朝一日,我也会被彩云之上打落下来,沦为一介‘谪仙人’。成为凡人后,我修为和记忆基本缺失,这一世,我只是谢心然,只是个会写几句破诗,会舞几套破剑的清闲居士。”

    “那前辈又是如何得知自己前世身份的?”魏颉好奇的发问。

    谢心然继续道:“后来我以自创诗篇和己身剑道入了尘仙之境,霎时间心中澄明,对前世今生彻底了然,也就是那个时候,我被这一世的白虎帝君要求,必须销声匿迹于人间,不可再与任何人动手。”

    魏颉咬了咬牙,恨恨的道:“嬴秋……”

    谢心然有些惊讶,“对啊,嬴秋便是白帝今世的化名,你居然认识?”

    于是,魏颉便把自己认识老剑神嬴秋的全过程,都讲给了谢心然听,最后还把木德星官鸢泠传授自己剑术的事情讲了。

    谢心然得知嬴秋与魏颉有杀父之仇后,问道:“你既是大英雄魏魁之后,想必是个言出必行的好男儿,敢不敢在此立下一个誓言,他日无论如何,都定会问剑于白虎帝君?”

    魏颉冷笑一下,“前辈这话未免太过多余,我魏颉此生誓杀嬴秋,不管他是不是白帝,我都一定会杀了他!”

    谢心然叫出一声好,用力拍起了手掌,“你既有如此想法,那我便帮你一把。”

    曾经有文人形容诗圣,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世。

    这一刻,谢心然猛地暴喝一记,凌厉剑气伴着这阵啸声,自诗人嘴中飞出。

    那些白金色剑道之气,迅速钻入了魏颉的胸膛里面。

    “我已将我存的剑意都送入了你的意气台内,靠着这些剑道意气,替我斩杀嬴秋吧。”谢心然说道。

    魏颉瞳孔放大,十分费解的问道:“前辈……你为何希望我杀了嬴秋。”

    谢心然朗声大笑,“这世上还有比我金德星官更恨那老家伙的吗?没有了!若不是白佥主动下界当凡人,我现在仍在天上舒舒服服做我的神仙,哪儿用得着在人间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如果没有嬴秋,那我纵然回不去天庭,也能以陆地尘仙的身份逍遥人间,哪至于这般无可奈何?清闲是清闲了,还有甚么自在可言?”

    魏颉沉默不语,盯着眼前的粉衣诗人。

    此时的清闲居士谢心然,已不是什么剑客,只是个诗人而已。

    谢心然脸上洋溢着自由的笑容,“我这一生,由乐极生悲,到悲中生乐,再到狂放不羁,无拘无束。世人都只认识到我的飘逸潇洒,可又有多少人知道,我谢心然昔年被贬谪之后的无奈?风流过后的孤寂?醉倒后的愁闷?我也是个凡夫俗子,我也有七情六欲,我不可能永远都保持着洒脱……挺可悲的,不,是太可悲了!和我同一时代的那些诗人都太可悲,太凄惨了!”

    “因为世间有个谢太白,所以诗文界,再无一人能排到更高的位置,所以我该死,唯有我死了,以后的天下文章诗句,才能真正欣欣向荣,才能有张太白、王太白、李太白出来。”

    谢心然说着,一点点地盘腿坐了下来,“我为自己留下了一丝剑意,这些余货,够我兵解用了。小春,你过来。”

    段迎春立刻依言走了过去。

    谢心然坐于地面,看了看那名红发少女,嗓音温柔,“小春啊,我见你灵性绝佳,根骨超凡,这段时间一直带着你东奔西逃,现在我已经是个废人,以后你就跟着魏颉,让他保护你,知道了吗?”

    段迎春眼中带泪,大力点头应道:“知道了,谢叔叔!”

    谢心然伸出手,揉了揉小春的脑袋,又转而对魏颉说道:“我死后,请你务必把她安全无恙的带去镇魂寨,找到寨主颜白衣,这算是我的一个遗愿了。”

    魏颉正色道:“晚辈定当不遗余力!”

    谢心然心满意足的闭上了眼睛,旋即震声大喊道:“大鹏飞腾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馀风犹可激万世,游扶桑兮挂吾衣。后人得之以传此,白佥亡兮谁出涕……”

    诗圣的爱剑暮秋,瞬间飞离剑鞘。

    长剑冲天而上。

    然后直直坠下了人间。

    眨眼光阴,已深深贯穿了太白的头颅。

    这天,谪仙陨落,心然赴死!

第三百八十六章 女人的那点套路

    谪仙人谢心然自我兵解而死。

    段迎春趴在诗圣的尸体上,好生大哭了一场。

    这几个月的时间里,若没有谢叔叔在身边照料,一次次带着小春逃离敌人追杀,单凭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根本不可能活到今天!

    待阿春姑娘哭得差不多,魏颉在附近寻了个风水较好的地界,安葬了诗圣谢心然。

    这夜,魏颉、苏羽白以及段迎春三人,在道门万里行宫里住了一宿。

    第二日清晨,苏羽白孤身南行,带着那座可代替结界的法印之阵,前往神裂山脉,去给五位界主解除封印。

    而魏颉,则带着茶裙少女段迎春北上,要去大黎九寨之首的镇魂寨,找那位寨主颜白衣。

    临别之前,苏羽白又深情的吻了魏颉一下,把头上的那根镶金簪子取下,并正色言道:“小颉,你注意身体,一定要安全的等到我回来,下次再度重逢,我要你亲手给我戴上这根玉簪。”

    一人南下,两人北上。

    皆矢志复国!

    已出香歌里拉的地界。

    二人来到了一座名为“黑山”的大山之中。

    西南自古便有十万大山,这座黑山在十万大山,名气都可算得上不低。

    魏颉花银子买了匹名贵好马,和段迎春同骑一马,缓缓行于山间。

    “颉哥儿,翻过这座黑山,就能到‘白水’了。镇魂寨就建在白水的旁边!”

    段迎春-情绪显然很是高涨。

    魏颉调侃道:“阿春,你们这儿给山水起名字忒也不讲究,一个叫黑山,一个叫白水,那有没有蓝湖绿江之类的?”

    段迎春想了想,“有啊。”

    魏颉撇了撇嘴角,“当我没说。”

    “对了颉哥儿,你别喊我阿春好吗?那是大姐姐才喊的,我有个小名儿,叫‘虫虫’,我喜欢别人喊我喝这个名字。”

    “虫虫,这名字也行,好,以后都这么叫你。”

    魏颉欣然接受了这一称呼,就像他同意被叫做“颉哥儿”一样,总归任何称呼都行,总也好过“大哥哥”那三个字。

    段迎春拿出一袋零嘴吃食,那是一大包街边买的辣根,很便宜,量大管饱那种。

    红发少女自己啃了几根后,又捏住一根,递到魏颉嘴边,示意颉哥儿也来尝尝。

    魏颉没吃过此物,张嘴吃下去才发现,竟然出奇的辣嘴,啧了啧舌,叫道:“虫虫,你这东西半点香味也没有,跟干吃辣椒一样啊,哪儿好吃了?!”

    段迎春吃完嘴巴里嚼着的辣根,“多好吃呀,有韧劲,而且也不怎么辣嘛,甚至还有点甜。”

    魏颉无奈道:“我这人口味清淡,甚至有些偏甜,不喜辛辣,受用不了这等美食。”

    段迎春眼珠子一转,忽然想到一件事,兴致勃勃的问道:“颉哥儿,你会不会唱山歌?”

    魏颉想了想,道:“就会一句,妹妹你坐船头哦,哥哥我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段迎春笑得合不拢嘴,“我也来一段,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连就连呐,你我相约定百年,相恋只盼长相守,奈何桥上等千年啊……”

    魏颉拍手喝彩,“好听,这山歌唱的,味道太正了!”

    魏颉不由得想起曾经也在山间唱曲儿,引来了彩蝶飞绕周身的滇戏天才许灵霜。

    此刻年轻人只觉得,虫虫姑娘的嗓音相比小霜儿,倒也并未逊色多少,甚至还另有一番别样风情。

    毕竟滇戏,本就是从大黎国传入的中原,论起山歌民谣,这里足可算是发祥之地。

    段迎春不再唱歌,转移话题,小声问道:“话说颉哥儿,你与大姐姐是怎么在一起的呀?”

    魏颉脸露微笑,“这个说来话就长了,简而言之,大概就是有一次我遇到了生命危险,你大姐姐出来救下我的性命,嗯……不止一次,后来她还救了我几次,当然我也救过她。”

    “哦,我懂了,你们互相都有救过对方,于是暗生情愫,就爱上了对方,对吗?”段迎春若有所思的说道。

    “对咯,你这小丫头还蛮聪明,不该叫虫虫,该叫聪聪才对。”魏颉不禁开口表扬。

    “那……颉哥儿,你怎么知道你对大姐姐的是喜欢,而不仅仅只有感激呢?”

    “什么?”

    魏颉听得段迎春这话后,立时愣了一下,“什么叫只有感激?”

    “就是完全撇开那些救命之恩,你还会不会继续喜欢大姐姐?”

    段迎春扭转上半身,注视着魏颉的眼睛。

    魏颉稍加迟疑思索,茶裙少女继续道:“会不会是因为大姐姐在颉哥儿需要陪伴的时候,一直都在,所以颉哥儿觉得大姐姐就是那个命中注定的人?”

    魏颉拧着眉头,语气有些严肃:“你别这么讲,苏姐姐她身上有很多优点的。”

    “比如?”

    段迎春歪着小脑袋,“除了长得好看,武功够高以外,还有其他什么优点吗?”

    魏颉正打算说话,红发小丫头又道:“我记得小时候和大姐姐玩,她跟我讲过,以后若是成了亲,她要当一家之主,要比丈夫还高出半个头,这样的性子,恐怕是不太能当个贤妻良母……对了,你们已经定好婚期了么?”

    魏颉摇了摇头,“还未定过这个,其实我与苏姐姐才刚确定恋人关系,现在定这个,会否有些太早了?”

    段迎春连忙道:“不早了不早了,成亲可是人生大事,一定要早早的操心起来,你这个做丈夫的,要考虑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娶她,而她将来,又会不会是个好的妻子,能不能听你的话,乖乖待在家里相夫教子,洗衣做饭……”

    魏颉苦笑一下,“洗衣做饭,这些粗累脏活儿,只怕苏姐姐是做不来的,相夫教子估计也差些火候,至于听不听我的话,你大姐姐她一贯要强,自己别提多有主见了,我的话,顶多能做个参考,要她全都听从我的命令,并依照我说的去做,那可当真是天方夜谭了。”

    段迎春眯起眼睛,笑道:“对嘛,她可是你未来要过一辈子的人啊,结婚那么大那么重要的事情,不想清楚怎么可以?颉哥儿,我感觉,我若是个男儿,娶媳妇儿定要找那种小鸟依人,对老公百依百顺类型的姑娘,比如我这……”

    这时候,有一阵女子的“哎呦”声传了过来。

    马背上的魏颉往声音所在的方位看去,只见那边一棵大树底下,靠着个正在揉脚踝的红衣女子。

    那名女子一边揉脚,一边嘴里不住的叫唤着,显是疼得不轻。

    魏颉自然一下子便想起了昔日,在赤霞山间遇到的奸滑歹毒之辈卢小倩。

    因为当下的场景过于相似,年轻人不由得有些心痒难耐,咬了咬牙,暗道:“女人的那点套路,这是又要来一遍了?”

第三百八十七章 国运

    魏颉心生火气,从马背之上翻身跃下,抽出腰间的青霜剑,快步走进了过去。

    来到那女子的面前,用青刃长剑指着她,大喝道:“哪里来的女人?!姓甚名谁,家住何处?”

    那红衣女子生了张瘦长的脸蛋,五官倒也精致漂亮,此刻她瞪大眼睛,一脸震撼的望着魏颉,嗓音明显发抖,“我,我叫余情,本,本来就住在这黑山之上……”

    “哼,余情?老子还叫未了呢!”

    魏颉厉声道,“是不是真名啊,给我老实点,敢有半句假话,我把你的脚砍下来!”

    红衣女人大感惶恐,连连摆手,“别别,大侠别砍我脚,求你了……”

    魏颉严肃道:“不想断脚的话,就如实告诉我,你为何会出现在山间,又怎么会脚受伤了?是不是故意演出这么一幕来骗我,好趁我疏于防备,给我来个突然一击?”

    余情叫苦不迭,忙解释道:“大侠你误会了,哪儿有的事!我听从姥姥的安排,下山来收集药材,不期山路坎坷,我不慎扭到了脚踝,这才靠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我本就不认得大侠,又岂会蓄意加害?”

    魏颉想了想,发现她说的确也有理,自己未免有些过于草木皆兵了,于是便改换一个心平气和的语气,道:“原是如此,那想来是我错怪你了,莫要见怪,只因我曾经有被一名同样穿着红色衣裳的女子诓骗过,受害匪浅,故而心有余悸,抱歉,抱歉!”

    说着弯腰下来,把手搭在余情的脚踝处,用本命青龙真气为其疗伤。

    这会儿功夫,红发少女段迎春也走了上来,她上下打量了余情一通,以极快的速度凑近,一把掀开了后者的衣服袖子。

    只见余情右手小臂处,赫然有一个模样极其古怪的彩色纹绣,其形状,便好似是无数只狰狞异兽结合在一块儿的样子。

    “是‘百鬼夜行印’,你果然是黑山老嬷的人!”

    段迎春大声叫道,“颉哥儿,你要当心,这女人断非等闲之辈!”

    余情瞬间脸色大变。

    魏颉用剑尖戳着余姓女子的咽喉,十分迷惑的问道:“何为百鬼夜行印?”

    段迎春正色道:“那是一种专门纹在胳膊上的小型法印,极为稀有,一旦印章生效,漫山遍野的毒虫蛊物都将归她操控,要多难缠有多难缠……颉哥儿,你快封住她的哑穴,不可让这女人念诵半句口诀!”

    魏颉忙依言出手,用指力封印了余情的声穴,稳妥起见,还把后者身上其他地方的几处穴道都给封了。

    “你刚刚说的黑山老嬷是何人?”魏颉又问。

    段迎春搓了搓手,“她是我们大黎国第一有名的魔头,本名付瑶琴,因坐镇黑山,故世人都称她为‘黑山老嬷’。这个老太太修为高强,尤其擅长炼毒制蛊,早年间爱慕镇魂寨寨主颜白衣,百般追求,被颜寨主给当众拒绝后,那个老女人一心复仇,于是堕入了魔道,杀人无数。黑山之上有老嬷,白水之旁有白衣,一白一黑,一正一邪,天下皆知。”

    魏颉皱着眉头,紧了紧握剑的右手,“这黑山,离白水如此之近,若是那黑山老嬷意图为祸作乱,只怕要有大量无辜者白白丧命啊!”

    段迎春点头道:“是啊,据说是因镇魂寨颜大寨主实在太强,那个老太婆出于忌惮,这才从来没有下山侵扰过,当然还有种说法,他们觉得可能是………”

    魏颉微微一笑,“我知道,他们猜想,有可能是那个付瑶琴,还对颜寨主余情未了,对不对?”

    段迎春重重点了点头。

    魏颉转而看向那个浑身动弹不得的红衣女子,肃然道:“你,现在带我们去见你姥姥,记得给我老实点!胆敢耍滑头,我保证一下子就让你去死……”

    语罢,魏颉猛一挥剑,罡气自余情头顶上方堪堪擦过。

    霎时间,那颗大树被切割为了上下两段,轰然倒下。

    那道剑罡但凡再往下几寸,红衣女子的天灵盖就被硬生生削下来了!

    “乖乖带路,听懂的话就点点头。”魏颉沉声道。

    余情如小鸡啄米般点了几下脑袋。

    “啊——”

    大魔头黑山老嬷因身子剧痛,而发出了一声惨烈巨吼,状若疯魔。

    这位本名付瑶琴的龙钟老太,身穿一件纯洁白衣,无袖,露出两根干枯若柴的手臂。

    此时的黑山老嬷,身上被数柄细小飞剑扎中,紊乱不堪的剑气在其体内侵绞,于大周天内肆意游走,实在令人痛苦万分。

    白衣,已被鲜血完全染透!

    看着姥姥眼下这副痛不欲生的悲惨模样,身为晚辈弟子的余情心如刀割,但奈何周身窍穴被封,只能眼巴巴的干瞅,其他什么都做不了。

    大黎第一女魔头付瑶琴以心意驱动法诀,右臂上的百鬼纹印登时焕发异彩,成千上万只小虫涌入屋内,飞至了老嬷的衣服之上。

    那件沾满血迹的白衣,很快便被覆盖成了黑色。

    黑山老嬷着百虫黑衣,蓦然大喝一声,白衣上的那些黑虫被老太太用真气炼杀殆尽,不下万只小虫死后的尸骸,以及虫体内部的毒素凝聚起来,化成一股极为可怖的黑气。

    付瑶琴通身上下已尽是黑雾状,她那老迈嗓音缓缓响起:“白衣,这股‘煞气’本是用以将来,我向你复仇之用,但今日为了对付这小子,我不得已提前用了出来……”

    黑山老太太声音骤然提高,“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拒绝了我,害得我颜面尽丧,此仇不报,我付瑶琴誓不为人!颜白衣,你这有眼无珠的家伙,你辈子不得好死!”

    那一团黑气徐徐升起,来到屋内顶端。

    魏颉一身显圣元魄,整个人笼罩于阳神金光之中,单手把持青霜,芒蛇若青龙。

    金光,猛地砸向了上方中的黑雾。

    一撞过后,付瑶琴的尸体摔落在地上。

    致命伤在于眉心的一剑。

    魏颉则被黑色煞气覆遍了穿有红绸的身子,脚步一晃,站立不稳,也摔在了地面。

    竟就这样丧失了意识!

    段迎春见状大惊,慌忙跑步上前,在确认魏颉只是昏厥后,少女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块巴掌大小的玉牌。

    此为大黎国段家皇室的传国印章。

    上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虫鸟篆字。

    只要这一玉制印章还在,段氏气数便未有断绝。

    前王朝公主段迎春,慢慢的把玉牌搁放在了魏颉的额头。

    牌上有淡淡气机飘出,钻入了年轻人的身体内部。

    “此乃我大黎的‘国运’,颉哥儿,你一定不要有事……”

    段迎春暗地里衷心祈福,万求魏颉平安。

第三百八十八章 杯酒送兵权

    魏颉吸收了大黎国国运,那股磅礴气数,成功压制住了黑山老嬷的“煞气”。

    过不多时,年轻人清醒了过来。

    段迎春见颉哥儿睁眼醒转,立时大喜,把自己适才以镇国玉牌赠送气运救人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说了出来。

    魏颉深感少女恩情,一把抱住了虫虫,激动得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段迎春待在魏颉的怀里,只觉得被揉进了一团棉花,极是舒服,美滋滋的笑道:“颉哥儿,你身子真暖和。果然男孩子的怀抱里是最暖的,大姐姐身体就冰凉凉的,她将来嫁给颉哥儿,只怕暖不成被窝了。”

    魏颉听得此言,忽然感到有些尴尬,男女授受不亲,于是松开怀抱,轻声道:“那多半是你大姐姐生来体寒,以后用中药好生要调理一下就行了。”

    段迎春微微嘟嘴,道:“结婚的话,我觉得最好,还是要找个不体寒、体虚的,这样生出来的孩子才健康,无病无灾,否则只怕……”

    魏颉不再理会虫虫的言语,开始尝试着御动周身那股子崭新的“黑色煞气”。

    这股真气包含了付瑶琴爱而不得的怨气,还有千百种毒虫死后体内的尸气,两者叠加,煞之极矣。

    魏颉意外发现,只要是在调息此种煞气的时候,自己头脑中的那阵“杀意”,就会变得异常浓烈,甚至有些难以自控,这可并非什么好的兆头。

    毕竟魏颉曾经历过一次“走火入魔”,滋味着实难受,他这辈子都不愿再来一次了。

    正欲封印此气,忽然心生一念,魏颉走至浑身窍穴被封的余情身旁,一掌贴合了红衣女子的胸膛,从掌心逼出了些许黑山魔气。

    果然如他所预料的那样,此种异样真气,和苏羽白的“凌紫氛”颇有相像,都可对蛊毒类的物事产生强烈压胜效果。

    余情右手小臂处纹的那个百鬼夜行印,很快就被真力镇压,再也不具备效用了。

    既然这女人再无危害,魏颉便好心解开了余情身上的穴道,放她离去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

    一把火烧了黑山山顶处的魔头巢穴,年轻人带着茶裙少女段迎春,往山脚下赶去。

    黑山以北,有白水。

    白水河畔,有座大型城寨,叫做“镇魂寨”。

    虽然以“寨”为名,但实际上,此地面积范围巨大,并不是什么人口稀少的小乡村,而是一座兵家要垒、军事重镇!

    那位一寨之主,同时也是上万人兵权的最高领袖,姓颜,名白衣。

    此人号称西南第一好汉,他在大黎国的身份极高,大概类似于金梁王嬴昆在大禹王朝的权势地位,甚至有高无低。

    同样的仅次于皇室,万民之上。

    作为段氏王族史上最忠臣的簇拥者,面对反贼数月来的全力围剿,颜大寨主誓死不降,绝不承认高氏的正统地位。

    高元簪之所以至今没能一统整个大黎,就是因为有他颜白衣的存在。

    这个骨头最硬、手腕最强的铁血硬汉,让高氏一族,焦头烂额到了极点,却是怎样都没能耐何得了他。

    原因有两个,其一当然是颜寨主麾下兵卒人马众多,且在国内的声望甚高,高到即便拥兵自重、自立为王,都不会有多少反对意见,真正的民心所向,百姓众望所归。

    其二,就是这位名字带有“白衣”,但从来便不喜穿白衣的中年男人,拥有着八阶天罡境小圆满的修为,一柄宝刀“浮云苍狗”,排行天下十大名刀第七,刀法盖世,沙场作战之时,更是所向披靡,有“一刀万人难敌”的美誉。

    如此一个无敌的军事猛汉、将帅之才,高元簪做梦都想把他挖到自己这边的阵营里来,可奈何颜白衣一身傲骨,死不归降,扬言称,段王纵亡,世上犹有白衣。

    要么他颜白衣死,要么就是高元簪那个窃国大盗遭到天诛,碎尸万段!

    魏颉在段迎春的带领下,第一次在镇魂寨门口,见到那一位名头鼎盛的颜大寨主。

    初次见面,颜白衣身穿一件十分厚重的漆黑铠甲,腰佩霸气长刀,在和春儿叙旧一番后,快步上来,给了魏颉一个大大的熊抱。

    这位体格魁梧,绝不在玉面人龙东方梧桐之下的大汉,在紧紧抱了魏颉一下后,拍了拍后者的肩膀,表示真不愧是中原狼煞大将军的后代,这身板,够硬实的!

    魏颉被一下子抱得够呛,觉得这姓颜的前辈,劲儿可真够大的,自己曾经也被巨汉刘开山如此用力擒抱过几次,可那“掼死熊”的力气和颜白衣一比,实在小得可怜,宛若孩童。

    为了感谢魏颉一路护送春儿前来镇魂寨,论辈分该当是“伯父”的颜白衣,在寨中大摆宴席,盛情款待。

    大黎国盛产果酒,味道偏甜偏辣,不甚好喝,至少魏颉不太能接受那种怪味的酒。

    但颜寨主盛情难以退却,一次次席上敬酒,魏颉当然每一杯都一饮而尽,这是最起码的尊重和对长辈的礼数。

    颜白衣只当魏颉对这果酒极是喜爱,见其杯杯都喝得异常痛快,忍不住发问道:“魏贤侄啊,我这自酿的‘百果酒’,里面包含了香蕉、荔枝、杨梅、葡萄等几十种水果,价值可不低嘞,和令尊发明的黄龙酒相比,哪个更俱风味一些?”

    为了讨好颜大寨主,魏颉只好违心的说道:“各有千秋吧,黄龙酒胜在绵长醇厚,颜伯父的百果酒,则好在营养丰富、入口香甜,都是好喝至极,晚辈也品不出个高低来。”

    颜白衣顿时哈哈大笑,神情无比畅快,转头对坐在自己身边的段迎春道:“春儿,你的这个颉哥儿真会说话,我喜欢!”

    又双手捧起一个酒碗,“来,魏贤侄,伯伯再敬你一杯,就敬你年少有为,二十出头便有凝丹境的仙品修为。”

    魏颉举碗回敬,喝完后咧嘴笑道:“晚辈不过是运气尚可,勉强给捞到一个六阶的修为境界而已,区区空中楼阁,底蕴浅薄,远谈不上仙品二字,跟颜伯父稳扎稳打的八阶天罡境一比,那是天上地下,差之远矣了!”

    魏颉这话当然还是在自谦,他虽只有凝丹境的修为,但内力真气的储备量,足可与天罡境修士相媲美。

    而今吸收了诗圣谢心然的剑意和黑山老嬷的煞气,境界更是直逼七阶地煞境,天底下似他这般底蕴扎实的习武之人,恐怕是绝无仅有,万中无一。

    “本身修为不浅,却仍是这般的低调谦逊,再加上面容长相此等不俗,嗯,也难怪也小羽会喜欢你。甩开向阳那个小王八蛋一百条街了,哈哈!”

    颜白衣饮了口酒,“魏贤侄,你可曾带过兵马?”

    魏颉摇了摇头,应道:“不曾,但晚辈自幼熟读兵书,对行军部署,倒也略有心得,算不算门外汉,还要视情况而定。”

    颜白衣“嗯”了一下,摸了摸胡须,缓声道:“那好,既然贤侄有这个能力,那我这个做叔伯长辈的,不妨就送你点兵来带带,三……五千够吗?”

    魏颉嗓子眼里含有一口酒,此刻险些当场喷出来,瞬间瞪大了眼睛,震声问道:“五,五千什么?!”

    “人啊,还有马,我准备把五千骑兵交给你,够不够?不够还有。”

    颜白衣笑意融融,眯眼说道。

    魏颉登时被惊得合不拢嘴。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竟然真的有“杯酒送兵权”的天大好事,发生在了自己的头上!

第三百八十九章 扔了吧

    “我们大黎国,共有九大军事重镇,分别名为镇魂、九幽、虎狼、玄冥、金仙、罗王、冲天、铁骨、伽蓝。”

    颜白衣缓缓道,“高元簪那恶贼篡位以后,除了我的镇魂寨,其余八寨,全投靠了高党,一个两个,都给姓高的当了奴才狗腿子。上个月,我终于杀出包围圈,成功收复了金仙和虎狼两大寨子,反高势力又有了更多的支持。”

    魏颉端坐在东首处的位子上,洗耳恭听。

    “过几日,我打算发兵前往罗王寨,但那玄冥寨寨主张雷音生性狡猾,唯恐那厮趁我带队离去,便趁虚而入,偷袭镇魂寨。但若是我抽身去攻打玄冥寨,又将错失打掉罗王寨的最佳时机,一旦被罗王和冲天两寨联合起来,那么下次再想去打,可就有些困难了。”

    颜白衣朗声道,“为此我近段时日,一直在焦头烂额,反复思量取舍,却总难决断,搞得觉都睡不好。想不到天可怜见,现在我有了魏贤侄你,这件事,好像变得有破局的可能了!”

    魏颉低头思索片刻,抬起头,问道:“颜伯父的意思是,让我率领五千骑兵,前去玄冥寨,对付张雷音那狗贼,这样伯父你便可以放开手去攻打罗王寨了,是这样吗?”

    颜白衣大喜,仰头狂笑一阵,竖起大拇指,盛赞道:“不愧是英雄之后,果真睿智无比!都用不着我专门说,一点就能明白,和聪明人聊天,就是舒服!”

    魏颉微微蹙眉,显得有些忧心忡忡,开口道:“只是颜伯父,晚辈从未真的带过兵马,这等攻伐军镇的大事,一旦失败,损失异常惨重,我担心……”

    岂料颜白衣大手一挥,豪言道:“无妨,区区五千人马而已,我颜白衣这点儿家底还是挥霍得起的。纵是真的败了,就当我拿这五千骑兵给张雷音寻了次晦气,若你魏颉赢了,哈哈,这点兵,就算是我给你以后,和小羽成亲时候的份子钱了!”

    魏颉见大寨主竟如此慷慨,心中激动万分,忍不住“噌”的一下从位子上站起。

    红绸年轻人腰杆挺直,双手抱拳,震声道:“多谢伯父这般抬爱,魏颉虽死莫辞,定当尽力而为!”

    “小意思,无需多谢。”

    颜白衣笑道,“来,贤侄,咱们接着喝酒!”

    “喝!”

    在镇魂寨里的第二日,魏颉换上了一身碧青色长衫,拿上颜白衣赠送的虎符,动身前往虎狼寨,去提属于他的那五千骑兵。

    “他奶-奶的,这量够多,毒死一头大象都绰绰有余了。”

    虎狼寨寨主袁胜仙生就一副狠人模样,“你说颜寨主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让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子来管我们寨子,还把寨里的那么多骑兵都给了他?”

    寨主的一员心腹周龚满脸谄媚,道:“大王,我都听说了,那个小王八蛋,是颜寨主的侄子,没甚本事,就靠着一层亲戚关系,这才给他骗来的这兵权。”

    袁胜仙用力一敲桌面,鼻子出了口气,骂道:“直娘-贼,老子这辈子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托亲戚走关系的小白脸了,纯纯的废物!”

    “可不是嘛,那个姓魏的,就是一废物。”周龚同样厉声骂道。

    “老子从来没服过谁,就算是颜白衣,也只能让我‘半服’,半服你懂吗?就是一半服了,还有一半,打死都不服!”

    袁胜仙咬牙道,“要让我去听从一个二十岁小毛孩儿的命令?做什么春秋大梦呢!那小子牙长齐了嘛他,就敢来带兵?还去打玄冥寨?张雷音一根手指就碾死他了,打个屁!”

    袁胜仙拿起酒坛子,端看了一会儿,“白涎液,用了上百种毒虫的体内毒素酿造而成,无色无味,谅你见多识广,也决计察觉不出来,不知不觉就死在酒桌上了……周龚,你知我为何会舍得用此等猛毒来害他?”

    狗腿子周龚想了想,“是怕颜寨主怪罪下来,不太好交差?”

    袁胜仙眯眼而笑,“你小子,果然脑子好使!不错,我之所以舍得用出此毒,就是为了悄无声息灭掉那个姓魏的家伙,让他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莫名其妙的死去。到时候我们就说是不幸遭了歹人谋害,出师未捷身先死……哈哈,哈哈!”

    袁胜仙正兀自洋洋得意,忽有小兵入屋快报,一进来就跪在地上,高呼“大事不好”。

    袁头领紧皱眉头,喝道:“慢慢说,什么大事不好了,急个屁啊!”

    那小兵浑身战栗,抖抖索索,连囫囵话都说不清楚。

    袁胜仙勉强听懂了此人的话,原来是要让自己去城头上一看究竟。

    虎狼寨大寨主的心情,顿时变得不佳,一下子从座位上站立起来,没好气的说道:“若不是什么大事,看我一会儿不抽死你!”

    袁胜仙怒气冲冲,快步走出大堂,在周龚的陪同下,来到了城头之上。

    登时目瞪口呆,骇得眼珠子险些落地。

    只见城门以北的方位,黄沙滚滚,尘土遮天蔽日。

    有不下千头野兽,奔着寨子这边奔袭而来,如若一阵兽群之潮,拍岸而来。

    止不住,完全止不住。

    因为那些野兽全部都极其凶猛,根本无办法阻挡它们的冲奔势气!

    虎、狼、狮、豹、犀、象、熊……

    凡世上的西南野兽,无不聚集于此。

    气势无比浩荡。

    场面异常震撼人心!

    而且最恐怖的是,在那群狂冲向寨子的野兽大潮之前,起着领头作用的,有一个穿着青衫,脚踩飞剑,持续吹奏玉笛的年轻人。

    袁胜仙望向那位独自吹笛,御剑而来的青衫剑仙,想起了那个凌驾于世间万兽的无上生灵,神兽青龙。

    灵兽之贵者,莫贵于青龙!

    那是青帝灵威仰的本命坐骑,高高在上,尘世所有兽类,都要低于青龙一头,受其驱策奴役……

    那袭青衫到底是什么来头?

    很快,袁胜仙便知道了那个年轻人的真实身份。

    “城头上的,是袁寨主吗?我叫魏颉,是颜伯父介绍我过来的,烦请寨主把城门开一下,我好把这群野兽放进来啊!”

    御剑乘风之人,正是虎狼寨五千精骑最新统领,大禹王朝狼煞将军魏魁独子,颜白衣的“侄子”,魏颉。

    他吹奏悠悠笛音,施展秘诀灵犀语术,将虎狼寨方圆百里内有一头算一头,虎豹豺狼、山魁熊象通通召唤了过来,用作扩充军营力量。

    眼看偌大一座城门就要被“兽潮”冲溃,袁胜仙火烧眉毛,忙吩咐打开大门,放那群疯狂的野兽入城。

    “多谢袁寨主行这个方便!”

    青衫剑仙大声致谢,踩着飞剑,御兽进入城寨。

    袁胜仙沉沉叹了口气,眼神死寂,转过身子,对站在旁边的周龚说道:“把那壶毒酒扔了吧,咱们就别自寻死路了……”

    这天,魏颉亮出颜寨主的虎符,顺利入主虎狼寨,拥兵五千铁骑。

    千头野兽亦归其所操控。

    不日即要发兵玄冥寨。

第三百九十章 大破玄冥寨

    墨家地下机关城。

    城中,一共有三十六位干部、七十二员校尉,如今三十六干部中,排行第一的“天魁星”,是个姓万名纶,字文煌的青年男子。

    作为墨家巨子以下,地位最高者,万纶在机关城里拥有近乎绝对的权威。

    任何新型机关,都要经过他审核通过方可运行。

    任何重罪刑犯,都要得到他点头许可才能处死。

    因为有了万文煌,这座暗无天日的地下城,死亡率大大下降,而机器运转的效率,却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宛如救世主一般的存在!

    每日正午时分,魁星大干部万纶,总是十分亲民的与城中奴隶们一同用餐。

    虽然和劳工们相比,万纶吃的东西明显要健康丰盛许多,但也正因为有了万老大的存在,城里众人的伙食和往日一比,实在要好了太多,至少终于能把肚皮填饱,不用再忍饥挨饿了。

    生存下去的几率直线上升!

    这天晌午,披穿着机关甲“日月长”的万纶,正在津津有味地享用午饭,忽有一个长满花白头发的中年奴隶,快步朝他这边奔了过来。

    万纶以为这家伙要对自己不利,立时抽出腰间的天下第五大名刀“破阵”,挡在胸前,厉声喝道:“你要干什么?!”

    怎料那奴隶只是跪倒在地,嗓音哽咽,他大叫道:“万老大,你是英雄,大英雄啊!你就是我们的太阳,如果没有万老大,我们这群人估计早就全饿死了!”

    附近几个戴着笑脸面具的黑衣人大步冲来,提起鞭子就要打人,被万纶及时制止了。

    万纶一脸悲悯,沉默不言,从自己饭碗里拣出一块新鲜排骨,慢慢递了过去。

    那人接过如此肥美的排骨,馋得眼睛泛光,狼吞虎咽就把肉吞入了腹中,险些连骨头都吃到肚子里面。

    形同一条饿惨了的老狗。

    万纶看着这中年人此刻的模样,不由想起了往日,自己还是地下劳工时候的悲哀惨状,心生愁绪,长叹了一口气。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弱小。

    他很明白,自己能做得不多,让那些苦力们的日子稍微好过一点儿,就已是万纶的极限,再多,就真的没那个能力了。

    毕竟这里乃墨家的地盘,享有最高权力的领袖话事人,不是他万纶,而是“巨子”舒壶。

    那位梦想着当女皇帝的地下机关城城主。

    万纶知道自己不过是舒大城主的一枚“男宠”,如今的特权和身份,都是舒壶赏赐的,一旦哪天失了宠,跌落神坛,那么等待自己的,就只有死路一条。

    万文煌低头看了眼自己手腕上的黑色镯子。

    这镯子在巨子手上也有一个,内设某种小型机关,很是精致,同时也具备绝强的杀力。

    名叫“子母碎尸镯”,一旦万纶和舒壶相距超过一里,母镯不会有事,但是子镯却会瞬间爆炸。

    不单单是断掉一条手臂那么简单,万纶整个身子都会被炸成碎片,死无全尸。

    该机关的威力之巨,足可瞬杀一个脱俗境的强者,纵是凝丹境高手被波及,也难免要受到重伤!

    万纶深知自己在城主看来,其实跟一条狗没太大区别,如果姓舒的真有把他当人看待,又何苦在其身上套这么一个镯子来加以约束?

    这等屈辱,对于一心想在世上活下去的万纶而言,倒也不是不能忍受的事情。

    舒壶作为当代墨家圣人,对气数这一学说也颇有研究,前段日子,她意外推算出来,有某位强敌在找寻地下机关城的所在。

    为了不暴露位置,墨家巨子勒令停止了一切超大型机关的运行,强行将整座城池的气机隐匿起来,防止被人发现。

    连素来狂妄的舒壶都如此忌讳,那个所谓的“强敌”想必当真是强之极矣了!

    万纶本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柴,若没有那套机关甲和名刀破阵,他压根就不具备防身自保的能力,躲在地下城池当中,倒也不失为一种安全的选择。

    现如今腕部被套了个类似炸弹的物事,就更加没理由出去了,好好待着吧。

    已是三十六干部之首的万文煌窃以为,自己这个窝囊废,恐怕多半要在这墨家机关城里住到死了。

    他当然也向往着仗剑天涯,游侠江湖的快意生活,可奈何事实不遂人愿,自己哪儿都去不了,除了给巨子大人当当“宠物”以外,什么事都干不成。

    万纶自卑的认为,舒壶养的那条哈巴狗,自己的身份地位与之比较,其实也差不太多,没高出多少。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狗用不着喂人食罢了。

    每日过着像狗一般的生活,万纶愈发思念自己的那位义弟魏颉了。

    自己在这里当“奴隶头子”,好义弟最近过得如何?是否逍遥快活,可以天天纵横江湖,过自己想要的日子?

    在挥手把那个中年劳工赶走后,万纶又开始一个人扒饭吃。

    吃着吃着,男子嘴巴不禁发酸,眼眶变得红润起来。

    又瘪了瘪嘴,有豆大的泪珠从眼中掉落,泪洒饭盒之中。

    万纶一手端碗,一手拿筷,边哭边自言自语:“贤弟啊,你一定要好好活着,你大哥我,这辈子算是废了,你要给我挣出点名声,风风光光的……”

    玄冥寨寨主,因对待手下极其残忍,而得了个“扒皮将军”绰号的张雷音,满脸匪夷所思,瞪大了两颗眼珠子,冲着前来报信的两名兵卒,斥问道:“一派胡言!粮草怎可能被全烧了?又不是天干物燥的时节,哪儿的火?!”

    一名兵卒始终低垂脑袋,不让人看清容貌,而另一名士兵则诚惶诚恐的说道:“将军,多……多半是有人长期卧底在我们军中,趁看守不备,把粮草给烧光了!”

    张雷音兀自动怒,忽然又有一兵冲了进来,大喊道:“张将军,南面城门快扛不住了!”

    张雷音不可思议的发问:“放你娘-的稀屁!敌军不是从北面攻过来的吗?南门怎会扛不住的?”

    那前来报信的人嗓音哆嗦,“北面只有两千铁骑,南……南门现在有三千敌人,全都是骑兵!”

    张雷音几乎快要崩溃,一屁-股坐在了位子上,神情恍惚。

    粮草已无,如今就算是撤退,又能退到哪里去?

    此时,那个一直没说话的小兵抬起了头。

    露出一张极为年轻俊美的脸庞。

    那人笑吟吟道:“张寨主,你的那些粮,是我派人挖地道烧掉的,没想到吧?”

    张雷音顿时被震惊得无以复加。

    那个年轻人,正是虎狼寨新一代统领,众骑兵之主,魏颉。

    魏颉挺身立在张雷音面前,两只手负在背后,朗声道:“不错,北门的两千人不过是诱饵,吸引你把主力都聚到北面,这样南城门口就空虚下来,可供我军长驱直入了。”

    张雷音汗流浃背。

    魏颉缓步走至了张大寨主身边,弯下腰,帮着张雷音擦了把额头上渗出的汗水,继续悠哉说道:“西门处我已囤了上千头野兽,你的那些兵,见西面城门出不去,便只能悉数往东门出逃,你猜结果会怎样?”

    张雷音的心情已彻底崩溃。

    魏颉伸出一只手,那只手掌,在张雷音鼻子前,慢慢攥紧成拳头,年轻寨主咧嘴笑道:“会是全部遭擒的下场。”

    年轻人一拳递出。

    张雷音的那颗脑袋顷刻间被拳罡轰碎,死得悲惨绝伦。

    接下来,战况果真如魏颉所预料的那样,玄冥寨众兵皆奔东而逃,不幸尽落陷阱,无一不被生擒。

    魏颉这辈子第一回带兵打仗,就以兵法战胜了老奸巨猾的张雷音,大破玄冥寨。

    立下了莫大的功劳!

第三百九十一章 一男一女皆大风流

    侠盗公冶锦正式宣布造反。

    和好兄弟“草头麒麟”高冢一块儿,集结了数千民兵,揭竿而起,以杞县五里河一带作为最初根据地,宣誓对抗大禹朝廷。

    公冶锦为将军,高冢为都尉。

    他们下一步的计划,就是自立为王,建议新的政权。

    公冶锦之所以胆敢如此迅速的起义,除了资金充足这一个原因外,还有一点,那就是西楚的复国。

    燕鸣关守将楚瀚老将军,真实身份居然是楚国皇帝燕横雄长子,国姓为燕,本名“燕河”,现改名为“燕瀚”,拥有皇室贵族血统。

    原来当年天下第一杀手,“白昼幽灵”柯卿从楚国皇宫里偷出来的那个孩子,根本就是燕河本人,宫里的太监早就来了一手“狸猫换太子”的计谋,保住了燕氏血脉的长存。

    燕瀚带着他的儿子燕涿,隐忍了多年,以楚为姓,而今总算不再低头,高举西楚复辟的大旗,短短半个月,几乎半个长安道都被燕老将军收入了囊中。

    所率兵马,都是他在燕鸣关家中地下偷偷积攒起来的,复国所用的军需武器,也都是在地窖里小心翼翼打造出来的,如今毫无保留,通通用以光复祖国。

    燕瀚自封“楚王”,儿子燕涿封为“扛鼎侯”,父子齐心,誓要灭了大禹王朝!

    公冶锦看准这一宝贵时机,借着天时地利人和,自称是西楚遗民的后代,对外则光明正大的打出了“楚虽三户,亡禹必楚”,以及“大楚兴,公冶王”的口号,说要伐无道,诛暴君,天下苦嬴久矣。

    甚至他还准备等到根基足够扎实,就把政权名称起做“公楚”,即为大楚的延续,新一代的楚国,新一脉的皇族。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自己这个公楚之王,王号“百胜”,取百战百胜、战无不胜的意思!

    凉州先反,之后又是西楚复国。

    现在连农民起义军都已冒头。

    中原,烽烟四起。

    已注定要掀起一阵血雨腥风,这座人间,要沦为一片修罗场了!

    老凉王马朗之子,绰号“锦衣虎胆”的马茂陵,现今已自取封号作“西凉王”。

    西域梵罗国君,此时已成“西域共主”的秋薪,和年轻凉王马茂陵,在黄沙遍野的犀羌大平原正面决战。

    马茂陵到底还是年纪尚轻,中了秋薪的包抄合围之计,凉兵被娆君围困,陷入极大的危机。

    好不容易破出必死之地,却已是损失惨重,西凉王不得已撤军,被迫东奔,大队人马径直重返本部基地。

    甲天下的凉州大马,第一次遭到如此重挫,没了势如破竹的无敌气焰!

    大量西域土地被共主收服,万人臣服于梵罗之王,无人不识秋薪的雷霆手段。

    西域,开始反攻中原。

    世间不太平,皇宫大院里却仍是歌舞升平,日夜不寐。

    宰相祁密死后,天子嬴勾终于再无半分约束,彻底放飞自我,索性连早朝都不愿上,奏折全交给信得过的大臣们来负责,自己什么都不管了。

    只顾着陪伴自己最为心爱的女人,那个生就玉颈丹唇狐狸眼的极美女子。

    杨丽质,天生丽质难自弃的“丽质”。

    帝王寝宫内,嬴勾和皇后紫荆恩恩爱爱,芙蓉帐暖度春宵,在一番云雨过后,小皇帝提出想要下围棋,看一看自己的棋力有无长进。

    有个年幼宫女,在旁边给天子倒茶的时候,紫荆皇后杨丽质随意瞥了一眼那丫鬟的细手,娇声说了一句:“这妮子的手,长得可真漂亮。”

    岂料就是这么一句,不过二十几岁的年轻皇帝居然大手一挥,下令把婢女的两只手都砍了下来,以此来讨皇后的欢心。

    集后宫佳丽三千恩宠于一身的紫荆皇后,提出想和陛下出门走一走,舒缓心情,嬴勾欣然答允。

    两人在宫中四处散步时,杨丽质表示今年的桃花开得真是好看。

    嬴勾又命令宫里的太监们,把所有桃树上开的花瓣全采摘下来,一瓣不留。

    皇后当时一惊,问陛下你可舍得?

    皇帝摸着杨丽质的脑袋,柔声笑道:“区区一些不值钱的桃花而已,这万里江山都是朕的,而朕,是你的,你说想要什么,朕就给你什么!谁叫我们是‘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夫妻呢?”

    被世人骂做红颜祸水的杨丽质笑了,回眸一笑,有百媚丛生。

    六宫粉黛顿失颜色。

    也难怪君王会因她而不愿早朝。

    魏颉在攻陷玄冥寨以后,又打出了一个漂漂亮亮的大胜仗。

    这一次,年轻人未施任何谋略,只是从正面对敌军发起了冲锋,自己亲率近万名骑兵,杀入冲天寨。

    不到半日光阴,整座冲天大寨被里里外外“血洗”了一通,反抗者皆死,尸体堆满城寨。

    继“千兽将军”之后,魏颉又多了个响当当的绰号,叫做“屠城魔星”。

    此战告捷,镇魂、金仙、虎狼、玄冥、冲天,五大寨子彻底与高元簪划清界限,成为了抗击反贼极强的一支力量。

    只剩罗王、九幽、铁骨和伽蓝四寨,还在坚持为高氏卖命。

    连克两城后,魏颉意气风发到了极点,可这时,却有个相当不好的消息传来。

    镇魂寨之主颜白衣,在罗王寨惨遭埋伏,中了敌军主将叶涞的奸计,落入阵法之中。

    虽勉强挣回一条性命,但境界大幅下跌,能不能够到地煞境都还要另说。

    魏颉得知此悲哀消息后,担忧万分,遂火急火燎地赶了过去。

    看到躺在病床上,重伤垂危的颜伯父,魏颉气得浑身颤抖,紧紧攥住了拳头。

    从颜寨主的口中,了解清楚那座兵戈阵法,名唤“灭神大阵”,其中各种大道运转,堪称玄妙无比,可切断任何天地共鸣,专门克制天罡境修士,不慎入内,必然九死一生。

    颜白衣算是运气好,这才勉勉强强给他活着从阵中逃了出来。

    在安全地带缓了约莫三日,军队里兵卒们的士气得到一定恢复,不再颓废懊丧。

    在粮草快要耗空之际,众人再一次向罗王寨发起了全力攻势!

    只是这一次,带队攻城之人不是大黎第一条好汉颜白衣。

    而是深得颜寨主信赖的沙场新人魏颉。

    魏颉在罗王寨内祭出了膻中穴所蕴最后一道无上剑气,谷雨。

    堪比陆地尘仙倾力一击的剑气,若仙家神人亲自出招,顷刻间摧烂了灭神大阵!

    见神阵被击破,军心立时大振,群情激越。

    而“柳神”叶涞的军队,则渐渐有些力不从心,很快便是兵败如山倒。

    最终,高元簪部下狐黄白柳灰五大军神之一的叶涞,被魏颉一剑割下了首级。

    罗王寨群龙无首,彻底树倒猢狲散,再也抵御不住魏颉军伍的攻杀,破之极快。

    年轻人又立下了一功。

    就在魏颉大胜叶涞,强占罗王寨的同一天,苏羽白与从神裂山脉出关的五大界主,以风雷炸蚁的巨大优势,瞬间收服了九幽寨。

    魏颉,苏羽白。

    一男一女,皆是大风流!

第三百九十二章 就是魏颉

    镇魂、金仙、虎狼、玄冥、冲天、罗王、九幽,七座军镇大寨,宣告与反贼高元簪不共戴天,誓死忠于段氏王朝,举正义之士旗帜,全力抗击高家政权。

    铁骨寨寨主晁应气见势不妙,一身铮铮铁骨彻底作废,主动前来投诚,表示铁骨寨和那高贼势不两立,不杀高元簪,他晁应气寝食难安!

    颜白衣病重,卧床不起,连青龙真气都没法快速助其身子复元,兵家大事半天也耽搁不起,所以颜寨主静心修养的这段时间,军政大权悉数交由了魏颉来负责。

    大权在握,年轻人体验到类同权柄藩王的快乐,身上的担子果真沉似千钧。

    年轻寨主魏颉接受了晁应气的归降,至此,大黎九寨,只剩一个伽蓝寨。

    魏颉原本打算,等颜伯父完全养好了伤,由前辈来带军攻城,自己做辅,一同打下最后一个军镇重地。

    有道是“时势造英雄”,军伍战况从来不会等人,魏颉成为群寨统帅后的第二日,便有关于伽蓝寨的紧急消息传入其耳中。

    据战场邸报称,万里行宫黄雀真人之女苏羽白,带领五大神裂山脉界主,以及九幽寨数千精锐,向伽蓝寨发起攻势。

    高元簪部下四大军神,齐聚一堂,发誓无论如何,都定要守护住这一高氏最后的军机要塞。

    “狐神”皇甫孙、“黄神”闻人富、“白神”屠游、“灰神”公门丁,四人率近五万之众,和五大天罡境强者展开死斗。

    战况已持续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胜负未知。

    魏颉得知此讯息后,再也坐不住,以虎符调遣三军,火速赶往前线支援。

    这一日晨间,面对数倍于自己的兵力,经过一夜血战苦战,五大界主终于被耗得油尽灯枯,金木水火土五位天罡境大能,四人被杀,只剩“木郎君”风仆还活在世上。

    但风仆所受伤患匪轻,若不是为了护住白衣苏羽白,他多半也已支撑不住,倒在战场上了。

    当然,敌军这边也损失了一万多人马,狐黄白灰四大军神,更是直接陨落三人,独留一个“白神”屠游。

    “风爷爷,你快走,这里我来对付!”

    苏羽白历经一整宿鏖战,已满是疲惫之态,但她仍在尽力拼杀,甚至试图让仅存的风仆先行一步离开此地。

    “住嘴,我木郎君说好了的要陪你复国,大战尚未打赢,岂有撤退之理?”

    风仆震声叫道,“要走也是你先走,哪儿让一个小姑娘给我这老头子打掩护的道理?!”

    “走?你们两个谁也别想走!”

    一身惨白大衣的军神屠游,徒手撕开人群,杀至木郎君和苏羽白的面前。

    原本天罡境对上地煞境,该当是风仆必胜才对,但此时的风仆真气损耗过巨,浑身上下更是中了不下二十处刀伤、箭伤,筋疲力竭,战力严重下降。

    而屠游却是游刃有余,状态较为完备,还有充沛的战斗能力,可以轻松杀死地煞境强者。

    五大界主仅存的“木郎君”风仆,挡在苏羽白面身子跟前,直面高氏一族里,最后的一员军神。

    “白神”屠游五指沾满鲜血,呈钩爪之形,呲牙裂嘴的冲杀上前,扑向了性命危旦的木郎君。

    屠大军神的双手尚未触碰到敌人,一道雪白色的弧状罡气朝着他极速掠来,目标就是面门!

    这一下袭击来势奇快,迅猛无伦,真正是势不可挡。

    屠游大惊失色,匆忙提臂试图格挡。

    一个全身被血气和黑雾笼罩起来的身影,眨眼间纵身至前,距离被骤然拉近,宛如电速。

    那个黑红人影在最佳位置,递出了一柄长锥,锋锐锥上,有凝寒气机阵阵。

    白神的小臂被冰锥刺扎中,就在这一刻,屠游表情变得绝望,只觉本命元神被瞬时冰封起来,再难自如操控。

    战场风起云涌,如此惨状,与当场暴毙已无分别!

    蓦然间,一股青绿色芒罡,从那团雾气之中横扫而出。

    屠游反应不及,身子遭剑罡摧中,躯体一下子就被截断成了可怜的两份,尸块倒在了地上。

    腰斩军神屠游者,自是当世大黎国最炙手可热的人物,号称“魔星”的军旅战神,魏颉!

    血气煞气尽去,魏颉来到了那袭白衣的身边。

    从兜里掏出一支镶金玉簪,别到了苏羽白的头上。

    年轻人凑近后柔声问道:“苏姐姐,你还好吧。”

    苏羽白略带娇嗔,轻声回应:“小颉,你来迟了。”

    魏颉一手抱住苏羽白的细腰,在后者的光洁额头亲吻了一下,温言道:“不迟,刚刚好,那日在瓦罐寨,苏姐姐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出来救的我。好了,接下来,就看我的吧。”

    木郎君风仆得魏颉输送大量青龙真气,元气得以迅速恢复,带着受伤同样不轻的苏羽白,离开了危机万重的战场。

    然后魏颉开始大开杀戒,屠杀敌军的势头,竟是盖过了那日在冲天寨里的所作所为。

    伽蓝寨破,至此九大城寨万众归心。

    魏颉于万军围杀之中,顺利突破修为关隘,底蕴入七阶地煞境。

    大黎九寨军力,悉数聚集在皇宫金梭城外。

    主力大军不下十万,骑兵步兵游弩手弓箭手等等力量,无一或缺。

    如此兵临城下的大阵仗,足以载入史册,千古留名。

    三军最高主帅,不是颜白衣,而是位仅仅二十一岁的年轻人。

    大禹王朝曾有绿袍战神卫京,二十一岁封狼居胥,大漠扬威。

    大黎国的这一位俊彦公子,跟卫京当年岁数一般大,一样的少年英雄,一样的风发意气!

    卫京,魏颉。

    名姓如此相像,后者会否身负了前者的气数,今生转世重来?

    不管魏颉是不是卫京的此世,至少他这辈子,能达到这等有资格被世世代代传颂,值得名刻丹青的巨大成就,已然死而无憾。

    魏颉以引水诀的功法神力,从护城河里拽出了一条粗约十丈的庞然水龙。

    水龙出身护城河,然后在“主人”的操纵之下,汹涌撞向了巨型城门。

    金梭城的牢固大门,瞬间被水龙冲破,简直不堪一击!

    马背上的年轻人胸腔豪情万丈,猛一振臂,高声呼出命令:“攻城!”

    十数万大军,随着魏颉一声令下,浩浩荡荡,杀入城中。

    后世史书记载,大黎曾有年轻将军魏颉,万军丛中诛贼王,手刃逆党头目高元簪,救出了皇室后裔段灵御。

    天地现异象,段氏国运暴涨。

    万民皆跪。

    跪那位国家大英雄的豪杰壮举和奇侠丰功。

    跪其军中冒死救驾,保住了段家一脉龙气不灭。

    跪他年纪轻轻风流无双,一人一剑如入无敌之境。

    跪之拜之,心神往之。

    不再因之姓“魏”,而是因之,就是魏颉!

第三百九十三章 祝你们幸福

    战事过后,高元簪身死于城中,高家一脉被尽数诛杀,段氏成功复国。

    亡君段鹑的长子段灵御,在万民簇拥之下登基称帝,国都金梭城。

    在皇城里建起了两座石塑雕像,异常宏伟,以纪念为此战做出巨大贡献的两人。

    颜白衣和魏颉。

    两大英雄皆有塑像。

    苏羽白成为了万里行宫新一任宫主,被奉为国师,大黎国又尊崇起道教学说,佛学再度被打压入尘埃。

    “木郎君”风仆完成约定后,无心参政,遂重回极南之地,以最后一员界主的隐士身份,生生世世守护神裂山脉。

    身为伯父的颜白衣,主动向皇帝上书,希望新任天子给魏颉起一座府邸,并赐下一道皇室圣谕,准其与国师苏羽白成婚,喜结连理。

    圣上恩准了颜白衣的提议。

    魏府很快修建完成,魏、苏二人的婚礼,就定在了五月初五。

    五月,毒月。

    初五,毒日。

    五月五,百毒日。

    大凶撞大吉,以毒攻毒,是以百毒不侵,百无禁忌,风水师认为适宜结婚。

    百毒日当天,举国豪杰都前来给魏颉和苏羽白贺喜,所携礼物无不珍奇贵重,所带份子钱红包,一个个都极有分量。

    毕竟那可是护国救驾魏大英雄,和万里行宫苏国师的婚宴,这等强强联姻,只怕放眼整片西南大黎,都很难寻到第二对了。

    喜讯一传,天下广为人知。

    贺礼如泉水涌至,魏颉的朋友和前辈们,基本上能来的都来了。

    如今已经一字千金的书生,杨春。

    在中原宣布造反,自封“百胜王”的公冶锦。

    天下第一花魁,窦妙。

    在犄角旮旯里开茶肆的“茶圣”,霍白瓷。

    茶博士爱妻,才女李芷。

    长公主山巽风宫鹤寿真人,刘明清。

    已晋升为漕帮帮主的白袍鲤鱼,贺鲤。

    修为尽丧,沦为普通人的“刀神”古道。

    静净寺方丈,中原释家第一人,甘露大师。

    活埋谷第四代谷主,凌烟箐。

    龙虎宫新任掌教,“无涯真人”徐行。

    同为武行山出身的小道士,“御虚”章珪。

    肝胆盟盟主,“白猿公”凌轹。

    儒家亚圣转世,占尽浩然气的读书人,孟钰。

    江南四艺,琴棋书画四人。

    勇力跤馆的老师傅,石勇力。

    巴蜀剑冢不世出的天才,刀剑齐修,凌鼎。

    天烛地虎山山主,许大风。

    许大风之女,凌鼎徒儿,许吹。

    昔日魏家军灭威营两大校尉,薛文进和刘平幽。

    以上,都来到了大黎境内的魏府之中。

    有些人,则因为某些原因,实在没能赶来赴宴祝福了。

    偌大一座魏家府邸,喜气腾腾,人山人海,每一员来院中参加婚宴酒席之人,或穿上了崭新衣裳,或换上了庄严服饰,以示对摆宴者的尊重和敬意。

    魏府里各处张灯结彩,一派花团锦簇的风光,极是盛大华丽。

    男方证婚人,巽风宫掌教刘明清。

    女方证婚人,镇魂寨寨主颜白衣。

    虎狼寨寨主袁胜仙负责在四周巡逻,防止有不法之人企图混入院落,前来捣乱,影响了成婚仪式。

    铁骨寨寨主晁应气率领军队,在城外驻扎,以稳固城防边境,不让歹徒有任何可乘之机。

    是日晌午,吉时已到,鞭炮大放,锣鼓齐鸣。

    一众远道而来的宾客们,都进入了府内大厅,等待二位新人的登场。

    管弦丝竹乐响起,一身红衣的新郎官魏颉走了出来,入得厅内。

    此时在场所有客人,尽皆望向外头。

    看着新娘子在万里行宫众道士的簇拥下,迈着款款步伐,向这边缓慢走来。

    苏羽白披穿一袭华美红裳,戴凤冠,着霞帔,整张脸被红纱遮眼,看不见她的那份惊世容颜。

    入厅后,男左女右而站。

    新郎和新娘肩并着肩,象征着从今往后并肩前行。

    赞礼生高呼一声:“一拜天地!”

    魏颉与苏羽白一同拜天。

    “二拜高堂!”

    魏、苏二人又向着刘明清和颜白衣,都弯腰躬身,拜了一拜。

    就当赞礼生说出最后那句“夫妻对拜”的时候,一个极其尖锐且不合时宜的声音,从屋外猝然传来,“你们给我慢着!”

    屋里的人都朝声音的方向望了过去。

    只见一名穿有茶绿色小裙的红发少女,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大步迈入婚礼大厅。

    正是拥有皇家血统的公主殿下,当今天子段灵御的亲妹妹,段迎春。

    “春儿,你过来作甚?!”

    此番婚姻促成者,头号“媒人”颜白衣见段迎春如此无礼的闯了进来,厉声呵斥道。

    那个茶裙小丫头双手叉腰,趾高气昂道:“怎么啦,大姐姐和大哥哥结婚,我这个当妹妹的,不能过来看看吗?”

    颜白衣一时语塞。

    毕竟于情于理,小姑娘来瞧一瞧倒也合乎情理,沾沾喜气。

    只是她作为堂堂皇亲贵胄,地位尊崇无极的一国公主,居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任性妄为,公然胡乱撒野,这就实在有些荒唐且过分了。

    颜白衣整理好措辞,准备继续开口,魏颉却紧皱双眉,提高嗓音,大声道:“虫虫,你要来吃我和苏姐姐的酒,完全可以,但你能否等我们礼成?就剩最后一个步骤了,等夫妻对拜完,我们再请你喝酒不迟。”

    “拜完再说,就已经太迟了。”段迎春正色道。

    魏颉变了脸色,猜想她今朝过来,十有八九是要捣乱,心情一沉,但为了不让这一场喜庆婚事变得十分尴尬,他仍是努力平心静气,不让喜怒形于颜色。

    年轻新郎看了一眼红盖头尚未掀开的苏羽白,对着那名不速之客,肃声道:“虫虫姑娘,今日这么多人在场,请你自重。”

    段迎春点了点头,出言道:“我曾经读过一本武侠小说,里面有一段,别人跟女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勉强不来’,女主角却道‘我偏要勉强’,颉哥儿,你可曾读到过那一章么?”

    魏颉面部表情愈发凝重,摇摇头,“不曾,听都没听过。”

    段迎春轻轻叹了口气,耸了耸肩膀,喃喃道:“这么经典的书都没看过,可惜了,否则会更有意思的……”

    魏颉的道门师父刘明清,此时忍不住温言道:“姑娘啊,你的事情如果不甚重要,可否放到一会儿再说?莫要耽误了二位新人拜堂的良辰吉时。”

    大黎公主仰起下巴,竖起一根指头,左右晃了几晃,“不可以,我要说的事儿要紧得很,必须现在说完才行。”

    魏颉语气严厉,用近乎训斥的口音喝道:“那你倒是快点说啊!”

    段迎春小嘴一瘪,兀自沉默片刻,说道:“你干嘛要这么凶,你难道没看出来我……我很喜欢你吗?”

    魏颉一怔,快速眨了几下眼睛,拧着眉头道:“在这儿,你能别乱讲话吗?”

    “我没乱讲!”

    段迎春梗起脖子,“我喜欢你是真的,不是我在这边胡说八道,我不想你和大姐姐拜堂成亲也是真的,要不然我不可能会跑来这里……”

    颜白衣怒气上涌,极为严肃的叫道:“你够了啊春儿,你当真要把脸彻底丢干净才肯走吗?!”

    段迎春却恍似没听见颜寨主的此话,依旧自顾自的说道:“那几日你带着我,从万里行宫赶到了镇魂寨,一路上我各种说大姐姐的坏话,企图挑拨离间,拆散你们这对鸳鸯,只为了你和大姐姐分手,这样我才有机会能上位,和你在一起……”

    小公主低下了头,“我好傻,真是有够蠢的,我名字有个春字,小名又叫虫虫,这加在一块儿,不就是一个‘蠢’字吗?我以为你在了解到大姐姐的一些缺点后,会嫌弃她,会离开她,不和她成亲,可是我直到现在才发现,我错了,大错特错了!”

    “颉哥儿,你太爱大姐姐了,爱到骨子里的那种,即使你明白了她是不完美的,你依旧深爱着她,愿意跟她拜天地,结为一辈子的夫妻……”

    面罩红纱的苏羽白忽然说话了,她沉声道:“阿春妹子,真的爱一个人,是可以包容他身上一切不完美的。如果小颉会因为被你随便挑拨几句,就对我变心的话,那我也不可能跟他在一起,更不可能嫁给他。”

    段迎春慢慢抬起了头,看向今日婚宴主角之一的魏颉,眼中浸泪,哀声问道:“颉哥儿,你能不能说一下实话,你到底……有没有过一点点喜欢我?”

    魏颉毫不犹豫,立时回答:“有过,但只是兄长对妹子的那种喜欢。我曾经也对一个姑娘有过类似的情感,那种感觉,和男女间的情爱并不相同,连真正的喜欢都完全谈不上,更不是什么所谓的‘爱情’了。你懂吗?”

    段迎春默然良久,擦干了眼角珠泪,正式的向苏羽白弯腰鞠了一躬,表示歉意,朗声道了一句:“大姐姐,对不起。”

    又最后向着魏颉正声说道:“颉哥儿,从今往后我不会再喜欢你了,你和大姐姐以后要好好的,祝你们幸福!”

    说罢,贵为一国公主的段迎春转过身,匆匆离开了大厅。

    见公主快步离去,赞礼生便接着喊道:“闲人已退,婚礼继续,二位新人,夫妻对拜——”

    魏颉和苏羽白对着彼此,互相拜上了一拜。

    三拜礼成,这对刚结为夫妻的新人,在众宾客的起哄下,被送入了洞房。

    春宵一刻值千金。

    一夜万两黄金!

第三百九十四章 借剑

    五月初五百毒日,魏颉和苏羽白大婚典礼过后,第二天,有个青衫男子,带着一名灰衣女子来到了大黎国魏府之中。

    魏颉得报后,匆忙奔出屋子,一见到那名青衫客,立时便气不打一出来,冲上去就在后者胸口狠狠凿了一拳,骂道:“苍参,你他娘-的有把老子当兄弟吗?昨天我结婚,你现在才出现?你再晚点来,我儿子都生出来了!”

    相貌平平的青衫剑客,正是和魏颉在天烛国联手作战,共同创出了许多英雄壮举的淮南道头号纨绔,“苍山大侠”苍澍之子,苍参。

    而那名脸上有红色胎记的女子剑修,自然便是这“索命青影”的未婚妻子,化名“王一”的千岩竞秀了。

    苍参前胸吃了魏颉一拳,连着咳嗽了半天,方才缓过来,尽力咧开嘴巴,道:“老魏啊,你媳妇儿怀了?”

    魏颉摇了摇头,“我和苏姐姐才刚洞房,怀个屁啊怀!”

    苍参嘿嘿一笑,“我老苍家有祖传的配方,保管你能生儿子,要不要?”

    魏颉“呸”了一声,翻白眼道:“滚你的,老子这身体,生儿子还需要吃药?”

    苍参瞧着魏颉淡淡的黑眼圈,露出满脸邪笑,“一看你这精神状态,就知道昨晚定是好一场大战。”

    又往魏颉身后张望一眼,问道:“你老婆呢,怎的不见人影?莫非是老魏你昨天一宿太过英武,苏姑娘到现在还没下了床?”

    魏颉大力推了苍参的肩膀一下,“放尊重点,给我喊嫂子。”

    “好好,嫂子,大嫂!行了吧?快把我嫂给喊出来,我要见新娘子,好给我家秀秀沾点喜气。”

    “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叫。”

    魏颉说着便扯开嗓门,把妻子苏羽白从里屋呼唤了出来。

    苏羽白依旧是一身大红衣裳,华美异常,胜过人间任何的女子,她见到了青衫苍参后,眯眼而笑,却不说话。

    苍参上下打量了一遍这位曾在羊入狼口里,用“你也配”三个字回应过自己的绝美女流,忍不住由衷恭维:“弟媳妇儿真漂亮,这气色,啧啧,绝了呀,便宜老魏了……”

    魏颉二话不说提起一脚,差点没给老苍踹飞了出去。

    苏羽白顿时眉开眼笑,调侃道:“风流潇洒玉面小青龙,你气色也不赖啊。”

    苍参见其还记得自己初次见面时报的绰号,大受感动,一把搂住了身边的“剑诡”王一,自豪的说道:“弟妹可真会夸人,主要是有秀秀整天陪在我身边,秀色可餐,美女看得多了,状态自然而然就好了,你说对吧,秀秀?”

    千岩竞秀吐了吐舌,“晚上我可没一直陪着你。”

    魏颉和苏羽白立刻都笑了起来,深知苍参过去“光荣历史”的魏颉,更是捧腹大笑,欢声如雷。

    苍参表情无比尴尬,杵在原地不动了。

    魏颉笑出了眼泪,苏羽白帮着他小心翼翼的擦去了眼角水渍。

    魏府新郎官忽然伸出一只手,对着昔日老朋友坦然道:“老苍,份子钱呢?别告诉我,你是空着手来的哈。”

    苍参哈哈一笑,厚着脸皮道:“你看你,这不是市侩了么?咱们兄弟俩儿谁跟谁啊,至于算得那么清楚嘛,你老魏那么大的豪宅都住上了,又不缺银子……”

    魏颉轻哼一声,“缺的,谁跟你讲我不缺银子?咱们虽是兄弟,但亲兄弟也须明算账,路上耽搁没能参加我的婚礼也就罢了,不给份子钱,那岂不是打我脸吗?”

    苍参搓了搓手,一脸窘迫的表情,“我这不是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准备嘛……要不这样,以后我和秀秀大婚,老魏你的份子钱也不用掏了,咱俩互相抵消,你看这样如何?”

    魏颉快速眨了几下眼睛,提高嗓门,骂道:“好你个姓苍的,之前说以后老子结婚,把整座苍山搬来都舍得,事到如今你倒好,一个子儿都不愿意掏是吧?行,不愧是好兄弟。”

    苍参挠了挠头,看了眼旁边的千岩竞秀,自说自话开口道:“这样吧,我以后生了孩子,让他认你当干爹,行么?”

    千岩竞秀猛地瞪了自己的未婚夫一眼,苍参则极不好意思,用深表愧疚的眼神,与其交流了好半天,勉强让秀秀接受了这个提议。

    魏颉摸了摸下巴,点头道:“这也不是不行,但还不够,我多个干儿子或者干女儿,那也只能抵消你们小两口的迟到,份子钱嘛,得另算。”

    “那老魏你还想要啥,你说,只要我有的,都给你,你要地灵剑吗?我送给你了!”

    “滚滚,我自己有剑,谁稀罕你的地灵?”

    魏颉想了想,“有了,将来如果我生了儿子,你喊他哥;若是女儿,你就喊她姐。你要是肯答应,这份子钱就不收你的了。”

    一旁的苏羽白赞成道:“这个提议我觉得不错。”

    苍参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应允了下来。

    魏颉大笑着拍起了老苍的肩膀,然后将苍参与千岩竞秀,都迎入了自己的家中。

    吩咐府里的下人们,烧制一桌好菜,摆出丰盛宴席,酒水管够。

    席间,魏颉和自己这位过了命的兄弟,痛痛快快的豪饮了一番。

    酒逢知己,总是千杯万杯也少。

    “老苍啊,胳膊可是已长好了?”魏颉关切的询问。

    苍参捏了捏大臂处先前被林清勾断的地方,朗声道:“早就好了,我爹的红玉接骨膏可灵着呢,一涂就能好!”

    魏颉啧啧两声,“那你不带点儿过来,我瞅瞅是否当真那般灵验。”

    苍参双手端起酒杯,“老魏你有道门疗伤真气护体,用不着我家药膏的。”

    魏颉举杯和老苍碰了一下,“我不用,你猜我媳妇儿用不用?我媳妇儿不用,我家那么多仆佣下人用不用?你送来总归是好的,我现在是有妻室、有宅院的人了,家底当然多多益善。”

    苍参点了点头,表示很认可此言,说道:“行嘞,那我记得了,下次来大黎找你玩,一定把那瓶接骨膏带着!”

    魏颉遥遥指了几下苍参,笑吟吟的道:“瞧你这话说的,倒搞得我贪你家那点好玩意儿,我魏颉是那样喜欢占小便宜的人吗?”

    “你不是,当然不是,老魏你最大气了。”

    苍参已有些微醺,“我苍参,我小气,我这人最小肚鸡肠了!”

    “不,你也不小气,你老苍可是曾经一掷千金、挥金如土的人啊,哪里小肚鸡肠了……”

    魏颉的脸微微泛红,“咱们兄弟二人,都是大大方方之辈,从不在乎那些身外之物,除了哥们儿义气和儿女情长以外,其他都是虚的,不值钱!看不上别的!”

    苍参仰头喝干一杯酒,勾搭着魏颉的脖子,口中散发浓浓酒气,凑近说道:“就稀罕老魏你这豪爽脾气,我和秀秀此番来大黎,一来是祝福你新婚快乐,二来……咳咳!”

    “二来什么呀,你倒是说啊。”

    魏颉红着脸叫道,“有什么事儿就提,咱们可是兄弟,藏着掖着做甚?!”

    苍参来到了魏颉耳边,沉着嗓子道:“二来就是,我还想跟你借点儿剑。”

第三百九十五章 为师要闭关了

    “借剑?什么剑?”

    酒桌之上的魏颉迷惑发问。

    苍参顿了一顿,吸了口气,终于厚着脸皮说道:“我这不是准备去秀秀老家,东瀛海岛提亲嘛,秀秀他爹以前说过,凡登门提亲者,必须带够一十八柄上品名剑,少一柄都不行。我这趟回淮南道,掏空了全部家底,也才只有九柄而已,还差一半,实在没辙了,想来求求老魏你……”

    魏颉酒意上头,和老苍勾肩搭背,朗声道:“我当多大点儿事呢,瞧你扭扭捏捏的样子,不过是几柄剑而已,这可关乎到你老苍能不能娶到媳妇儿的终身大事,行,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了。”

    苍参大喜,拍着魏颉后背,道:“不愧是我的好兄弟啊,借剑一事,老魏你倘若能帮我这个忙,那以后你有何困难,我苍山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全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魏颉摆了一下手,笑道:“老子我现在可是大黎国民级英雄,一呼百应的那种,不稀罕你那点儿人!”

    说着又转头看向身边的妻子苏羽白,眯着眼睛问道:“苏姐姐,府里好像是没藏剑吧,你的万里行宫里有没有?”

    苏羽白快速白了一眼,“不好意思,魏大英雄,我家行宫小,可藏不了名剑,你不是一呼百应吗?想必凑上一百柄剑都不再话下吧。”

    魏颉没奈何的笑了笑,又对着苍参说道:“别急哈老苍,我再替你想想办法……有了,我去找颜伯父问问,他或许有办法。”

    当天,魏颉来到镇魂寨,找到伯父颜白衣,一番寒暄客套过后,提出了“求剑”一事。

    颜白衣听罢后想了一会儿,一拍大腿,激动道:“我想起来了,皇宫国库里正正好就藏有九柄宝剑,我这就去帮你求皇帝陛下!”

    颜、魏二人,动身来到了大黎国都金梭城,拜见天子段灵御。

    库中所存九剑分别名囚牛、睚眦、嘲风、蒲牢、狻猊、霸下、狴犴、负屃、螭吻。

    以龙生九子为名,是段家珍藏至宝。

    大黎国君段灵御本来不愿送出这九样宝物,怎料还没想好用何种理由搪塞,家门不幸,那九柄传世宝剑,就被自己的亲妹妹段迎春取了出来。

    既然名剑今已现世,那么若再继续藏着掖着,那倒显得是段氏过分小气了。

    于是段家皇帝,不得已将这九柄珍爱的宝剑,赠予了那位护国大英雄魏颉。

    然后,魏颉便和苏羽白二人,御剑乘风,带着苍参和千岩竞秀,一并东飞。

    直奔东瀛海岛而去。

    和老苍同踩一柄长剑青霜,来到东海上空,魏颉不由得想起了昔日,嬴秋二弟子杜擘强行御剑上行,带自己游览东海高空的往事。如今物是人非,魏颉也已是拥有地煞境的剑道仙人,而无上剑仙杜擘的师父嬴秋,也成了年轻人此生必杀的死敌。

    剑仙都可朝北海暮苍梧,魏颉、苏羽白两人,携带有两个沉甸甸的活人累赘,花费了一整日的光阴,总算乘剑抵达了东瀛。

    上岸后,在“剑诡”王一的指路带领下,众人见到了那座有东瀛剑道魁首坐镇的“巍巍十八楼”。

    此楼当真如其名字,果然共有十八层,且每一层均有人把守。

    巍巍十八楼楼主千岩拱列,又名“鬼拱列”,出身豪族,原是江户时代德川氏麾下十八位武士之首,后主动带兵谋反,手刃幕僚头子德川嘉刚,成为了东瀛帝国神明级别的人物。

    现如今已退出政权核心,和其余十七名弟兄隐入江湖,成为东海头号宗派的掌门,自称“剑鬼”,无敌于东瀛。

    以魏颉为首的四人,清晨登楼,将近晌午时分,到达了第十七楼。

    历十七战,送出第十七柄宝剑囚牛后,他们更上一层楼,与顶楼的楼主,王一之父千岩拱列见面了。

    传说中的东瀛剑鬼,原是个披穿武士服,头顶毛发稀少的矮小老者。

    在送出最后一柄“睚眦”剑后,小老头儿提出了娶他女儿的条件,就是要让他见到嬴秋那厮的尸体!

    原来千岩拱列已然跻身九阶尘仙境,却被白帝转世的嬴秋要求画地为牢,在这巍巍十八楼顶端自我封印,哪儿也不能去,更不能与任何人动手,日子过得简直生不如死。

    剑鬼一生都是盖世英雄,老了却要受此等屈辱之事,他断不能忍,一定要复仇。

    唯有杀掉了嬴秋,方可一解他心头之恨!

    言下之意自然便是,姓嬴的不死,苍参娶他女儿的事情,免谈。

    不可能把秀秀嫁给你的,即使你送来了那十八柄剑,也绝对不行!

    苍参悲从中来。

    和秀秀一块儿跪在地上,恳求剑鬼能稍加通融,其他任何事都可以,只要他开口,苍参和千岩竞秀都会竭力去办。

    但千岩拱列脾气暴躁,性子异常执拗,说了不行就是不行,不管这对小情人如何哭求,身为东瀛剑道第一人的老者,就是丝毫不为所动。

    魏颉站了出来,震声一问:“是否只要嬴秋他死了,不管谁杀的都行,你就能把女儿嫁给苍参了?”

    千岩拱列微微想了想,点头道:“没错,只要我这辈子最大的仇人能去死,我便可坦然的把女儿嫁出去,否则,提都不要提!”

    魏颉将自己和嬴秋往日所发生之事,以及与那个白佥转世的老家伙有何血海深仇,都说了出来,并千金一诺,发誓定会亲手诛杀嬴秋,为江湖除去一害。最后还补充道,若是剑鬼肯信得过他,就再等他几年时间,此事定能成功,绝不是随便说说!

    千岩拱列了解到此子以地煞境修为底蕴,就顺利登高至十八楼,或许未来果真有希望以天罡境灭掉陆地尘仙。

    反正横竖已走不脱“囚笼”的千岩楼主,大笑半晌,送出了一份巨大的礼物,以此表示自己对中原武林的认可。

    那份礼物,或者说是老剑鬼的“期盼”。

    是千岩拱列足足一甲子的剑气修为,以内力的形式转入了魏颉的膻中府海当中,供其随意使用。

    最终结局,其女千岩竞秀被强关在了巍巍十八楼里,初步不得离开此楼。

    收获了丰沛剑气的魏颉,与剑仙妻子苏羽白,还有彻底失魂落魄的苍参,往西直掠,同返大陆。

    在淮南道苍山把好兄弟放下后,魏、苏二人重回大黎国。

    回国后过去几日,有一男一女两个少年人,硬闯魏家府院,说要拜师魏颉。

    少女叫于北冥,正是那日手握两柄菜刀,杀入暮春寺,为黄雀真人报仇的那个小姑娘。

    而少年叫做严水龙,和于北冥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两人一同前来魏府,只求能拜入英雄魏颉的门下,再无其他心愿。

    魏颉本意自然是不想收徒,嫌太过麻烦,可苏羽白着实挺喜欢少女于北冥,劝魏颉好心收了她当徒弟,不甚碍事的。

    身为丈夫,素来都听从爱妻的要求,魏颉答应了于北冥的拜师恳求,顺带着也收下严水龙为徒。

    大弟子于北冥,二弟子严水龙。

    魏颉给这对小孩儿传授了一整个夏天的武艺,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当了两个多月的好师父。

    比自己师父鹤寿真人往昔教徒弟的时候,还要来得用心。

    夏末时节已到,这天夕阳西下,魏颉喊来两个弟子。

    郑重其事的对他们说,接下去差不多一年时间,你们都要见不到为师了。

    于北冥和严水龙大急,忙问为什么。

    魏颉笑容款款,摸了摸两个小家伙的脑袋,温言道:“原因很简单,为师要闭关了。”

    这一位矢志复仇的年轻人,自觉生平所练武学太多,一套套上乘技艺在身,过于驳杂,全然不成体系,为了归总融汇所有功法,魏颉决意在府中闭关一整年。

    时局动荡,人间难安,日日夜夜不停变换。

    蠢蠢欲动之辈勾心斗角、争权夺霸。

    待他出关之时,天下,会是一副怎样的光景呢?

    (大家元旦快乐呀!)

第三百九十六章 活人总要做点什么

    魏颉闭关隐世的这一年时间里,天下大动。

    北方天烛国,折腰山共主诸葛长怀,任命曾与魏魁决战碎肉城的耶律巫沉,作为新一任的南院大王。

    坐镇黄龙府天阙城,统管天狼、黄龙、英雄三大州府。

    享有和上京城女帝诸葛长雅平分天下的权力。

    至高无上。

    宛如烛龙的化身!

    农民起义军副首领,“草头麒麟”高冢,因带队抢夺无辜百姓的财物,被老大公冶锦当众砍头,以安民心。

    公楚政权最高领袖,自封为“百胜王”的公冶锦,在得知心爱伴侣窦妙在乱军丛中被掳走后,火气冲顶。

    冲冠一怒为红颜。

    公然向益州藩王宣战,和“黔王”夏阖在某处名为“一片石”的险峻之地,展开了兵戈厮杀。

    公冶锦成功力克黔王。

    益州之主夏阖自知难敌,幸亏有朝廷增兵援助,在大官杜尔衮的协同作战之下,黔军勉强取胜,“百胜王”兵败而逃。

    天下第一花魁窦妙,再一次失去踪影。

    宣布楚国复辟的“楚王”燕瀚,因染上了急性卸甲风,在军营里不治身亡。

    其子燕涿神通无双,采取破釜沉舟之策,于邯郸郡里,亲手杀死禹朝武将王怀鹿,大破朝廷主力。

    战事过后,燕涿下令兵卒可屠城十日,楚军人心大振,尽皆奋勇杀敌,所经之处,寸草不生。

    燕瀚之子大号“西楚霸王”,西楚复国形式已然大好,世人悉知涿之英武,千古无二,为“万人敌”。

    西域共主秋薪以春神山底下矿脉作为交换条件,提出与楚霸王联手,共抗西凉王马茂陵。

    燕涿欣然答允,发兵凉州。

    东南第一强藩金梁王嬴昆,派遣玉面人龙东方梧桐出征,率兵对战西楚复国势力。

    凤栖公麾下龙神大军天下无敌,先后斩杀田余、陈荣、张澄等楚国将领。

    文人评价潜龙大将军,从来不吝赞词。

    曰,东方梧桐用兵也,止如山,进退如风,兵出之日,举世震动,而人心不忧。

    王怀鹿战死后,中央朝廷任命石铸为三军统帅。

    传闻石之勇武壮烈,不在东方之下。

    石将军率众兵,直奔西凉而去。————

    陇右王嬴更被杀,死在了部下鲜于勃然的手上。

    鲜于勃然诛杀雍州藩王后,携一州兵马,投奔凉州大地,赶赴前线,支援马茂陵。

    锦衣虎胆,而今如虎添翼!

    巴陵蜀州一带,剑冢迎来了史上最年轻的宗主。

    “逍遥神剑”凌鼎,成为巴蜀剑冢新一代领袖。

    冢中,有百剑齐出,剑鸣震天。

    凌鼎与百人百剑,前往西凉,去找那位和自己名气和年龄都相仿的“小凉王”。

    剑冢内大量精锐尽出,无一不是视死如归!

    继嬴更之后,第二位遇害的藩王,竟然是坐拥瑜、玎、琴三州封地,有资本和金梁王嬴昆分庭抗衡的琅琊王,嬴関。

    害了双字并肩王嬴関的,乃是琅琊王府虎威大将军,韩骧。

    嬴関临死前,哀声哭求韩将军能饶他一命,并表示愿意交出手下全部兵权。

    韩骧用浓重的川剧戏腔,喊出了一句:“断然饶你不得!”

    拔出佩刀“伏尸千里”。

    一刀贯穿了老藩王的胸膛,当场刺杀了嬴関。

    兵变过后,虎威韩骧公然造反,三州共主被其取而代之,自称新的琅琊王。

    淮南道著名豪杰,“苍山大侠”苍澍不能容忍逆贼韩骧篡位,苍山全体成员,剑指琅琊王!

    一战后,苍山全军覆没,苍澍凄惨的死于韩骧刀下。

    苍山大侠之子苍参,为情所困而辗转外地,没能及时参战,反倒躲过了一劫。

    成为了苍家唯一的幸存者。

    凌云木身死之后,活埋谷成为武林侠义道门派,新一届谷主凌烟箐义气盖世,亲率谷中众人,挑战那名现已晋升为第三,昔日的天下第四大魔头欧阳妙目。

    义士群情激越,以浩荡之势杀至了魔窟多情潭,逼得那欧阳魔头不得不出战应敌。

    潭主欧阳妙目在自家地盘,与谷主凌烟箐血战一场,最终正、邪两派顶尖的两名女子,没能分出胜负,打成了平手。

    活埋谷和多情潭,两个宗派均损失了约莫一半的人数。

    临走前,凌烟箐表示下次再造访多情潭,定要手刃欧阳妙目,在此之前,姓欧阳的不许先死!

    遂主动赠送出了满潭剑气,防止那个老淫-贼,五拜神教教主彭簇趁虚而入,提前不利于欧阳潭主。

    江湖人人皆知,凌家有女名烟箐,侠字当头,义薄云天。

    即使对待自己死敌,犹能做到如此的大气,其人之豪侠风骨,真正千载难觅!

    无愧是凌云木之女。

    风流宣誓和活埋谷谷主结盟后,江北桃花剑门门主夫人,“七彩姮娥”花容莫名其妙的不见了身影。

    花容失踪,风流几乎快疯了。

    占尽天罡境八斗风流的“照雪剑仙”,一年时间里,为了找寻到堪比性命的爱妻,大剑仙穷尽人脉,飞遍万水千山。

    可付出再多的辛苦,就是不见容儿的踪迹,完全觅不到爱人的所在。

    天色昏暗,风流独身立在嵩山之巅,风萧萧吹拂泪眼,满目悲凉,他自言自语道:“都说‘妖狐显,王朝荡’,若是那日咱们没有收养那条不吉利的九尾白狐,你是不是就不会出事了啊……”

    盛哀君王事,兴衰百姓苦。

    这座天下动荡得越厉害,唯恐天下不乱的墨家巨子,就越愈发心情雀跃。

    身为地下机关城城主的舒壶,这天晚间时分,刚“宠幸”完了自己的小纶子,整个人神清气爽,躺在床榻之上,点燃了大烟,自顾自抽了起来。

    万纶坐在旁边,呆呆的默不作声,吸着城主烟枪里飘出的阵阵白气。

    舒大城主左手拿烟杆子,右臂一把勾住万纶的脖子,眯起了双眸,笑道:“小纶子,你可知外头现在乱成什么样子了?各路豪杰瓜分天下,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以巨子“男宠”身份活在地下城的万纶摇了摇头,表示浑然不清楚外界发生之事。

    墨家巨子放声大笑,“意味着战争的大势已经掀开,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唯有足够的‘势’,方能造就出足够伟大的英雄!”

    舒壶用右手指肚,轻轻摩挲了几下万纶的胸口,柔声道:“这天下还不够乱,还要再乱一点,越乱越好,等乱到我想要的那种程度……”

    万纶突然“啊”了一声,只因其前胸肌肤部位,被城主舒壶用尖锐指甲戳破,鲜血顿时渗出。

    舒城主发出了“咯咯”的亢奋笑声,嗓音提高,“届时我们墨家,就是天底下最强的学派了!”

    修罗人间。

    炼-狱坟场。

    每每战争起,死人,总是过多活人。

    那么幸运的存活之人,总要做点什么。

第三百九十七章 师父万岁

    第二年,初冬时节,白雪飘飘,积银遍布大地,仿佛换了人间。

    大黎国东南部。

    魏府,大院里。

    天光尚明,院中某座堆满了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的武器架子旁,有两个少年人正在角力,两人竭力比拼劲道,场面十分火热。

    有一名容颜绝世的极美女子,兀自立在一旁,津津有味的看着二者的“比武”。

    其中那名少年的体格较为结实,大冷天打着赤膀,露出上半身精悍的肌肉线条。

    另一名少女个头较矮,身板瘦小,骨骼上没有几分肉量,显得有些弱不禁风,实在单薄得紧。

    少年和少女身子贴着身子,紧紧交缠在一块儿,好像躯体被胶水黏住一般,面部表情都甚是狰狞,呲牙裂嘴,胳膊上、脖子上血管凸起,明显都用出了十成的力气,毫无保留,只图能够取胜。

    那个结实少年力灌双足,背部筋肉块鼓如气球,他猛然喝了一嗓子,希望能以此招将对手从地面像拔葱一样拔起。

    却是没能成功。

    那少女的下盘功力不浅,极度扎实稳当,这一拔,全然没能令之动身。

    细瘦少女抓住此等良机,趁敌不备,两条胳膊宛如小鱼般灵活,钻入对方两腋,猝然间腰部挺髋,借力打力。

    满身肌肉的少年,顿时便觉脚底下没了根基,整个身体被带起,如同漂浮升空。

    紧接着,眼前一阵天旋地转,只听一声砰响,少年后背已被掼摔在了地上,结结实实的砸中砖石,确乎是疼得不轻。

    一见少年被人摔出,按照摔跤规则,他已经输得堂堂正正,那一名白衣女子立时拍起了手,朗声喝彩道:“北冥,这一下漂亮!”

    获胜的少女满脸灿烂笑容,把被摔得够呛的少年一把拽起,掸掉对方身上沾的些许尘土,笑着说道:“师弟,你这浑身上下练那么多肌肉出来,也不顶用嘛,还是摔不过我。”

    终日苦熬筋骨的少年,明明是因技不如人而落败,却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败北,脸红耳涨的叫道:“这局不算,我还没吃午饭呢,等我填饱肚子,一定能赢你!”

    观战许久的女子,正是魏颉妻子苏羽白,此时她忍不住调侃道:“水龙啊,你就算去吃下一整头猪,都打不赢北冥,你太依赖蛮力了,摔跤是很讲究技巧的,要多动脑子才行。”

    魏颉二弟子严水龙嘟起嘴巴,皱着眉头,道:“师娘,武林不是流行一种习武路子,叫‘一力破万法’吗?我就想试着练这种路子,我想只要我的力气够大,就能……”

    “能你个头啊!”

    严水龙话未说完,其身后便传来了这么一个严肃的声音。

    少年还没来得及扭过脑袋,头顶就挨了一记糖炒板栗。挨敲的地方疼得尤为厉害,姓严的小男孩“哎呦”叫了出来,连忙捂住头顶,匆匆转身。

    师姐于北冥看清了出手之人,喜出望外的大喊:“师父,您出关啦!”

    严水龙定睛看着自己后头,站定的那名俊朗男子,除了下巴处生出了许多胡子外,五官容貌跟一年前并无什么大的变化,除了自己的恩师魏颉以外,还能是谁?

    “师父,你怎么一出关就打弟子啊?还那么用力,这样我要被打傻的!”

    严水龙一脸哀怨的说道。

    魏颉猛一瞪眼,又赏了这小家伙一下板栗,疼得严水龙眼泪差点没掉出来。

    “跟师父讲话用敬词,用您,不能用你,这点规矩都不懂了吗?”

    魏颉挺胸低头道,“你小子,没规没矩的,活该挨打,你不是要走一力破万法的路子吗?走这条路可是特别难的,要比别人多吃很多的苦头,挨更多的打,这点儿疼都受不了,你还练个屁啊你!”

    严水龙抽了抽鼻子,放下了抱头的手,挺直腰杆,仰视着个头高大挺拔的魏颉,蛮有魄力的开口道:“我知道了师父,习武之人绝不能喊疼,师父,您若是想打,就请继续吧!”

    魏颉被这少年的倔脾气给逗乐,“噗呲”一下笑了出来,“你把你师父我当成什么人了,随意向弟子发泄火气的老变-态吗?我闲的啊,没事还打你……你若肯乖乖听我话,让你好好磨炼技术,你就去练技术,不乱七八糟的,为师我怎舍得打你?”

    严水龙低垂脑袋,喃喃道:“可练技术好难的,还是练力气比较容易……”

    魏颉又欲抬手打人,但好歹是忍住了,他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下来,缓缓道:“习武之路讲究循序渐进,你又不是你师父我这样的大天才,哪有一步登天的路数可走?我知你这人不善武技,独爱熬炼真气和增长自身体魄,但你可知道,一旦你刻意避讳某一方面不去练习,那么你没有好好去练的地方,就会变成你的弱点。”

    “等真正和敌人开战了,对方可不会迁就你半分,为了打赢你,就一定会专攻你的薄弱之处,等到那个时候,你才后悔练得不够全面,先前练功那会儿偷了懒,已然为时晚矣,回天乏力,神仙下凡也难救你了,懂了吗?”

    严水龙小幅度点了点头,“多谢师父指点,弟子懂得了,明天开始定当好好苦练技艺,不再闭着眼睛瞎练了。”

    魏颉欣慰点头,“不错嘛,能听进去为师说的话,这点就很值得认可了。”

    这时,苏羽白和于北冥也已走了上来。

    作为大弟子的少女于北冥,嘻嘻一笑,出言恭维道:“恭喜师父出关,一年多没见师父,可想死弟子了呢,每天练功的时候都会想,我的那位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好师父,怎么还没出关,该不会出了什么岔子了吧?但转念一想,肯定不会,毕竟师父乃是武道奇才,决计不会出现任何岔子的。”

    魏颉顿时仰头大笑起来,揉了几下于北冥的小脑袋,夸赞道:“一年多没见,我家小北冥的嘴,可是越来越甜了啊,哈哈!”

    苏羽白抱着胳膊,微颦秀眉,容貌胜过瑶池仙女的她,没好气的说道:“这位魏大天才,您还记得自己有个家啊?你不是说就闭关一年的吗?去年夏末入关,今年冬天了才出来,我还当你已经死在里面,正准备过几天就不给你送饭吃了,白白浪费粮食……”

    不得妻子发完牢骚,魏颉张开双臂,抱住了白衣苏羽白,凑近后者耳畔,嗓音温柔,轻声道:“我要是饿死了,你不是没老公了吗?”

    苏羽白娇哼一下,抬起手掌要甩魏颉巴掌,被老公瞬间擒住了纤细的手腕。

    魏颉凝视着爱妻那对惊世骇俗的眼眸,柔情无限道:“苏姐姐,一年没见,你又变美了好多……”

    苏羽白俏脸晕出一片微红,“你看看你,胡子多久没刮了,都养这么长了,咱们若是出门,别人多半要把咱俩认成差一辈儿的人。”

    魏颉摸了摸下颌处的胡须,微笑道:“这有什么的,男人嘛,有谁不长胡子的?正常,等我把这些毛都刮掉,还是你最爱的小鲜肉。”

    苏羽白小声“呸”了一下,“你算个屁的小鲜肉,北冥、水龙那样的才算,你呀,顶多算条老腊肉!”

    魏颉笑了笑,忽道:“苏姐姐,太久没听你喊我‘小颉’了,你快些叫一个来听听,求你了。”

    苏羽白不情不愿,扭捏半天,总算勉为其难的道:“小颉小颉小颉,满意了吧?”

    魏颉伸手搂住白衣女子的腰身,嘟嘴过去,快速亲了后者一口,咧嘴笑道:“小颉在这儿呢!”

    苏羽白登时便已红霞扑脸。

    毕竟一年多未曾和丈夫亲热,冷不丁突然被朝思暮想的男人主动亲吻嘴唇,饶是大胆热烈的苏羽白,都不禁感到有些害羞,脸颊不自觉的泛起了红光。

    “两个徒弟都在这儿呢,稍微注意点……”苏羽白假嗔道。

    “注意什么,注意要多亲一会儿么?”

    魏颉双手捧住了夫人微烫的脸,又贴合上去,嘴对着嘴,好一阵激烈的狂吻。

    一如那天在心湖旁,苏羽白强吻魏颉的时候那般肆无忌惮。

    天塌地陷,都阻止不了两人的热吻。

    两瓣嘴唇慢慢松开,已为人妻的苏羽白,竟已羞得低下了头。

    魏颉则心情绝佳,举起一臂,高叫道:“徒儿们,今日为师请客,咱们喝酒吃肉!”

    “耶,师父万岁!”

    于北冥和严水龙一起欢呼雀跃。

第三百九十八章 青衫讨贼为复仇

    魏颉闭关一年有余,融汇贯通了毕生所习武学,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并成功将谢心然的剑意、黑山老嬷的煞气,以及千岩拱列的剑气,悉数化为己用,修为底蕴已至地煞境巅峰,半步天罡之境。

    出关后,军伍城寨里的事情,仍由大黎第一条好汉颜白衣来负责管理,道门万里行宫平素里安宁无事,用不着苏羽白这个国师如何操心。

    北冥、水龙两个小屁孩,自己会修炼内外功法,平日里时不时还会和彼此对练互殴一通,也不需要魏颉这个当师父的太过费神教导。

    毕竟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武道登高之路还要靠自己努力才行,别人能帮的着实有限。

    于是这几日,在魏府之中,魏颉和苏羽白极尽缠绵,恩恩爱爱,终日都“闭关”不出门,也不知他们在屋室内如何地覆天翻,共赴巫山云雨池。

    总归魏颉从房间里“出关”的那天,脚步虚浮,身子有点儿打晃,仿佛要被一阵风单杀。

    能让地煞境大圆满的强者变得如此虚弱,苏羽白果真不愧是大黎国第一女子剑仙,修为实在高深莫测!

    苏羽白心疼丈夫,遂亲自下厨,学着给魏颉煲汤,料理身体。

    人参鹿茸枸杞,甚至西南一带极为罕见,需要请人花很多功夫才能带来的海洋生蚝都有,真是好一碗“十全大补汤”。

    魏颉端着妻子为自己精心熬制的高汤,心里尤其满足,笑道:“苏姐姐厨艺见长,当真愈发贤惠了呢。”

    苏羽白轻拍魏颉肩膀一下,“喝你的,那么一大碗汤都堵不住你的嘴么?”

    作为国家英雄级别人物的魏颉,在爱妻食疗调护几天后,精气神又勉强恢复了原来的状态,只是开始有点不太乐意回家了,好像对“魏府”这座虎狼之穴,有点忌惮惶恐。

    最近有传言称,大黎东部有座高山,名叫解扣山,山间近段日子被人发现了一个山洞,洞口有碑,刻着“宽衣洞”三个字。

    有一层强力结界挡在门口,外人根本无从进入,只能被阻隔在山洞外面,看不清楚里头的光景,万分神秘诡异。

    魏颉好奇心起,这天趁着苏羽白不注意,又一个人溜出了家门,御剑前往了解扣山。

    寻了小半个时辰,找到了宽衣洞的所在。

    魏颉以地煞境巅峰的底蕴,外加天罡境小圆满的内力真气,破开了那道山水禁止,结界消失,年轻人进入山洞之中。

    在解扣山宽衣洞里看到了某块石刻后,魏颉情绪激动,一声怒吼响彻整座大山,然后黑着脸从洞内行出,匆匆返回了家里。

    重回魏府的这几日,魏颉不再和苏羽白亲热,也不去理会两名小徒弟的事情,只是发了疯似的狂练剑法,如同着魔。

    苏羽白询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魏颉绝口不言,只说等他复仇回来再说。

    又过去不到一旬时光,老朋友苍参又至大黎,在魏府里见到了老魏。

    朋友重逢,魏颉在得知苍参的父亲苍澍被杀,苍山全员沦陷的悲剧之后,顿时仰天长啸,震怒大叫一声:“韩骧,老子非要你命不可!”

    嬴関死后,发动兵变的韩骧成为新的琅琊王,公开和朝廷叫板,其行径,犹比农名起义军首领公冶锦还要来得恶劣。

    虎牢山一战,韩骧亲手杀死“黔王”夏阖,益州兵马尽丧。

    和夏阖战斗过后,元气大伤的韩骧,终难敌朝廷三军最高统帅石铸,加之其忌惮金梁王部下龙神大将军东方梧桐,不敢和玉面人龙正面较量。

    虎威韩将军,实在无从战胜两支军队的夹击,被迫舍弃了瑜、玎、琴三州封地,准备携军北上,投奔天烛国新任南院大王耶律巫沉。

    这一日天色将晚,韩骧率领第一批将近七千人的大军,趁着夜幕低垂,快速往北而行。

    韩大将军眼神凛冽,似藏利刃于眸,他身穿紫金色饕餮兽吞甲胄“天将暮”,腰佩血色鞘身的长刀“伏尸千里”,形容异常威武,恍若天兵神将。

    韩骧左右异侧,各伴随有一“人”。

    那是两个足可叫人目光触之,便心生害怕的怪胎。

    眼珠漆黑如墨,不见分毫眼白,浑身皮肤皆呈青黑色,不剩半分筋肉,皮包骨头,极度嶙峋可怖。

    一个身材极矮,头发蓬乱无比,似脑袋上顶了个鸡窝。

    一个极为高瘦,手脚细细长长,如一节晾衣服的竹竿。

    这两具尸骨魔兵,乃是用“青白眼人”阮苍龙,和“沧海凶神”司徒鲛的尸体炼造而成,是韩将军目前来说最强的两大杀器。

    一年半时间,已从凝丹境巅峰,跻身为地煞境初阶的韩骧,身后共有六千多名强力兵卒,以及破阵营五百重骑重甲。

    原本这批重甲士有八百人之多,如今已仅剩五百,三百铁甲陨落在了虎牢山。

    风雪簌簌,几近七千人的军伍,徐徐面北赶路。

    有一名青衫男子,拦路站立,挡在了大军之前。

    那人深吸一气,放声大喝:“韩骧!你这恶贼害死我父亲苍澍,我今朝定要杀了你,替我爹报仇!”

    韩骧一皱眉头,嗓音有如金石摩擦之声,厉声骂出一句:“你这厮找死!”

    施展弹指玄机的功夫,一缕真气倏然离开手指,笔直向前刺去。

    那名青衫男子侧身躲开这一发气机飞弹,提剑上冲,若猛虎出山,势不可挡。

    韩骧微微示意,那个矮小至极的蓬发怪胎,立时得蒙命令,快步冲杀而去。

    那小矮人尚未攻至持剑男子的面前,竟又有一袭青衫陡然现身。

    第二名到来的青衫男子暴声嘶吼:“阮苍龙,你给我去死!”

    从天降落者,正是魏颉。

    魏颉伸出一抓,五指成钩,罩住了尸骨魔兵阮苍龙那颗蓬松的脑袋。

    四条附带了磅礴真力的剔骨剥筋鱼,瞬间切碎了青白眼人的头颅。

    另一具魔兵极速纵身杀了过来。

    “司徒鲛,你也给我死一死!”

    魏颉再喝一声,旋即递出一发拔山拳,拳罡顷刻摧裂了沧海凶神胸口全部骨骼。

    眨眼间的光阴,阮苍龙和司徒鲛尽已死透!

    声音铿锵,如口含金属的韩骧大惊失色,忙不迭地朗声呼唤道:“寒龙,速速过来救我!”

    只见一条通体晶莹雪白,唯有头部呈七彩颜色的白色蛟龙,随着此言飞至了此地。

    那便是已经进化为蛟龙的冰残小虺。

    由蛇化龙,正如韩将军现已升格为琅琊之王。

    韩骧骑乘着那条体型庞大的冰寒白蛟,向天而飞,犹不忘发号施令:“地上的人都听着,务必要诛灭那两名青衫男子,凡杀死刺客之人,有重赏!”

    六千多人齐齐冲掠上前,喊杀声胜过雷震。

    苍参满身覆以魏颉馈赠的紫霄真气和黑山煞气,手提地灵剑,咆哮着于阵中猛杀,千人难挡他一人。

    魏颉脚踩青霜剑,飞速上行,去追杀韩骧。

    韩骧不断往下方弹射真气,却徒劳无功,攻击不到那袭青衫一丝一毫。

    魏颉御出数柄飞剑,钉满了那条巨蛟的周身各处。

    一身寒冷气息的冰残蛟龙龙鸣惨烈,摇摇欲坠。

    魏颉俯冲而下,再不踩剑,而是手握青霜神剑,递出一式在珠江领悟出来的剑招。

    扶醉去春寒!

    一轮剑罡如月弧,骤然间自青色刃身扫掠而出。

    斩断了冰残蛟龙的龙身,同时也劈碎了韩骧那件护身宝甲天将暮。

    中了一剑的琅琊王韩骧,从上空摔落大地。

    魏颉居高临下大声道:“姓韩的,昔年你于我根骨内注入尸骨魔气,害得我在一阶徘徊十五年,寸步难行,这仇本就不小,但看在你当年也教过我拳脚功夫的份上,我可以不计较。你这狗贼卖国求荣,甘当天烛走狗,枉顾兄弟情义,百般谋划,陷害你的大哥东方梧桐,这事也与我无关,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你韩骧害得我父亲母亲十几年不得相见,害得我娘在洞中含恨而亡,此事,我便断然饶你不得了!”

    原来,那天在解扣山宽衣洞中,魏颉所看到的,是刻满了石壁的临终遗言,还有自己亲生母亲的尸体。

    壁上刻字,让魏颉知悉了一段自己连猜都猜不到的往事。

    自己母亲名叫元旃鸯,是大黎国枷族人,曾经与魏魁相爱,两人定下了终身。

    后来,韩骧因看不惯三弟魏魁幸福美满,便暗施毒计,用一层兵家结界,将元旃鸯封印在解扣山间的宽衣洞中,并谎骗魏魁,他的爱人不幸跌落悬崖,殒命谷底。

    魏魁痛哭一场,和韩二哥返回了中原之地。

    元旃鸯被关押起来的时候,就已经身怀八个月的胎儿,她拥有惊人的意志力,靠着洞内本就不多的积水,和各种小虫子补充能量,硬生生挺了两个月。

    在宽衣洞内竭力娩下了一个健康男婴,为其取名为魏颉。

    那层封印禁制,专门针对元旃鸯而设,外面的人不可能进来救人,元旃鸯也决计出不去。

    但那个婴儿不受结界影响,可以脱离死地,尚有一线希望能够存活下去。

    初为人母的元旃鸯怕孩子冻着,撕掉自己衣物做成襁褓,包裹住儿子魏颉。

    用大黎枷族特有的御蛊秘术,命令大量虫类,带着刚出生没多久的男婴,离开了解扣山。

    历尽千难万险,那个婴儿竟然不可思议的在虫群的保护之下,来到了亲生父亲魏魁的身边。

    二十二年前,魏魁从襁褓里发现了一块写有血字的布条。

    布上,元旃鸯没有写明自己的悲惨境况,只是告诉心爱的男人,他们的儿子叫魏颉,要好好抚养孩子长大成人。

    魏魁不知爱人早已饿死在了大黎某处山洞,小时候只告诉儿子魏颉,你母亲早逝,由父亲我独自照顾你至今。

    魏颉对此深信不疑。

    直到身临解扣山宽衣洞,亲眼看到了母亲那具白骨尸身,石壁上头刻着的一个个小字,方才彻底知悉了自己的身世。

    待他终于了解到真相后,魏颉清楚这一切的人间悲剧,都是源于那个姓韩名骧的狗-奸贼!

    这也就是魏颉来到此地伏击韩骧的原因。

    不单单只有魏颉,还有同样和韩骧有着血海深仇的苍参,也要一报杀父之恨。

    魏颉抵达地面,唰唰两剑,砍断了韩骧的两条胳膊,令其再没本事拔刀出鞘。

    青衫剑客魏颉封住了韩骧肩膀处的穴道,使他不至于因失血过多而昏厥,然后高高举起了韩大将军的无臂身体,震声朝着四方喊道:“你们的王已经被我擒住了,凡现在投降者,一律不杀!”

    数千名士兵,见琅琊王被抓,且双臂齐断,这场仗再打已无任何意义,纷纷停止了进攻。

    同样身着青衫的苍参,也来到了魏颉这边。

    魏颉一把将没了手臂的韩骧扔在地上,用力甚大,如摔一条野狗。

    两袭青衫,两大死仇,杀父杀母,不共戴天!

    韩骧满嘴猩红,明知此刻必然要死的他,咧开血流不止的嘴巴,狞笑道:“魏魁和元旃鸯生下来的孽-种,魏颉……你早就该死了你!要不是为了……咳咳,为了让你生不如死,早在二十年前,我就把你小子给弄死了!我……”

    苍参脸色阴沉,用地灵剑,绞烂了韩骧的那根舌头,使这畜-生再难开口讲话。

    魏颉沉声道:“老苍,你给姓韩的稍微灌点儿内力,别让他那么容易就昏过去,把大腿上的肉先一片片割下来,大腿割完割小腿,上半身交给我。”

    苍参动手活剐杀父仇人的时候,魏颉走至阮苍龙和司徒鲛的尸体旁边,以自我摸索出来的魔派武学“吸亲刮骨功”,吸干了两大魔头仅存不多的精元和血气,将异种真气,悉数转化为本命真气。

    处理完后,魏颉迈步走至韩骧身子的边上。

    等到老苍割光了贼人腿部肌肉,魏颉开始生片韩骧的上半身,跟切生鱼肉没什么分别。

    当着琅琊王昔日部署,虎威军众兵们的面,将他们的大将军兼王爷,千刀万剐。

    魏颉尽吸阮苍龙、司徒鲛、韩骧三个地煞境的内力真气,突破境界桎梏,顺利入八阶天罡境,底蕴丰沛,世所罕见。

    青衫讨贼为复仇,姓韩的奸诈卖国贼当众毙命,死后尸体沦为碎块。

    天理昭昭,从来报应不爽!

第三百九十九章 目光碎金身

    顺利诛杀大仇人韩骧之后,那群琅琊王士兵在魏颉的吩咐下,动身前往沂州锦瑟城,投奔金梁王嬴昆,如此一来,也算是有了新的归宿。

    苍参也携上韩姓狗贼的那具尸体残骸,重回苍山,祭奠已逝的老父亲苍澍。

    魏颉另有行程。

    年轻人曾在浔阳城寒山寺里虔诚祈福,此生能到达和大伯父东方梧桐一样的修为境界,即八阶天罡。

    如今心念愿望终于达成,魏颉深感自己承蒙老天垂爱,遂来到了昔年拜过的寺庙里,还完愿后,又再度插香祈愿。

    一愿自己的武道造诣能更加精进。

    二愿妻子苏羽白,和两名弟子永远身体康健。

    三愿故交旧友们事事顺心,样样如意。

    浔阳城内寒山寺,寒山寺外,有千叶塔。

    此塔与雷峰塔、落雁塔,并称为“中原三大名塔”。

    魏颉对塔之一物素有情怀,可他万万没料到,会在这座名为“千叶”的佛塔里,遭遇到曾经的“老朋友”。

    两个光头,皆魁梧如神,高足九尺。

    一人着暗金色重铠,下巴长满虬髯,容貌凶悍,眼射寒星。

    一人穿深黄色僧袍,皮肤白皙如玉,五官不俗,圣人之貌。

    披甲者单手握住琉璃色剑柄,那是一柄纯金色外观的长剑,极为华丽。

    黄袍僧人把持一根浑黑色精铁长棍,棍上有流光气机滑动,霸气非凡。

    握剑的雄髯汉子,正是昔日九龙山匪寨群寇之首,现已是中原黑道豪杰领军人物,九龙帮创派帮主,“剑佛”霍元巢。

    持棍的佛教僧人,则是曾经青羽神教的开山祖师,而今潜心皈依,拜入猿猱山青泥寺里,得赐法号为“清欲”的邓瞬。

    一个是受到一衲禅师恩惠,自觉拔光了头顶的根根长发。

    一个,却是正二八经拜一衲禅师为师,主动接受了剃度。

    霍元巢从区区的一介草寇,化身为了当今天下绿林界万千雄杰的王者,现已踏步八阶天罡境界。

    邓瞬本就是天罡境,曾经在魔教叱咤风云,算是所向皆无敌的强者,万般皆空,出家当了和尚。

    清欲和尚练就有无尘无垢的大金刚体魄,而霍元巢拥有号称能破开金刚印的天下八大神剑之一,阳鼎。

    最坚实的“盾”,对上了最锐利的“矛”。

    那么今日在这片千叶塔塔顶,要决出究竟是邓瞬的盾牌更硬,还是霍元巢的矛更强横!

    魏颉登上此塔之时,约战在此的霍元巢已在宝塔顶端,散满了天克佛门气数的剧毒粉末“冲天香”,巨僧邓瞬不幸处于一种惨遭压胜的状态,局面颇为不利。

    但清欲和尚毕竟享有天底下第一防御功法,佛门大金刚印的内功加持,仍能尽力舞棍,力战大汉霍元巢。

    剑佛不断出招激斗邓瞬的时候,忽然见到了登临佛塔的青衫魏颉,顿时勃然大怒,厉声暴喝:“魏大胆,你还我弟弟命来!”

    披着金甲的霍元巢极速冲着魏颉冲了过去,势要宰杀这名青衫小子,替自家亲弟弟霍元窠报仇。

    魏颉自然立即撤出神剑青霜,阻挡金甲剑佛的全力攻势。

    一身绚烂金光,有佛门气数流转通体的清欲和尚纵身而上,一棍打断了霍元巢的凶猛进攻。

    “魏施主,你快些离开此间,这里是我和霍居士一分胜负的地方!”

    清欲和尚嗓音朗键,其声足可传出一里。

    魏颉执意要在此地除魔,灭掉那个姓霍的黑-帮头目,振声回应:“大师,我与你一同作战,定能一举诛灭贼人!”

    岂料邓瞬脾气极倔,纵然当了出家之人,一意孤行的态度也并没有多少改变,既已笃定要凭一己之力对付敌手,便绝不希望别人来参与此战。

    甚至还觉得有人突然来帮助自己,这种行径,无异于是一种冒犯,在侮辱轻贱他的人格。

    清欲和尚紧紧锁着眉头,语气已有些不悦,叫道:“魏施主,都说了让你快走,这儿有我在,你无须插手!”

    魏颉不管不顾,依旧倾力出剑,与霍元巢厮杀拼斗。

    昔年青羽神教魔道祖师邓瞬,心情变得极其恶劣,火冒三丈,喝出一嗓子:“滚啊!”

    黑棍之上真气激荡,横扫向了那袭青衫。

    魏颉一惊,急忙提剑格挡此棍,并未被巨力砸中。

    “清欲,你在干什么?!”

    魏颉瞪眼质问道,“我可是专门上来帮你的啊!”

    “谁需要你帮我打架?”

    法号清欲的邓瞬重重“哼”了一口气,骂道:“霍元巢用青泥寺的功法为祸武林,我今日在这千叶塔,为师父他老人家清理门户,要你掺和做甚?!别狗……”

    邓瞬本欲说一句“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考虑到自己现已是佛门僧侣,这种过分粗鄙之语倒也不方便说出口,及时刹住了嘴巴。魏颉何其聪慧,一听到那个“狗”字,立时知晓本意,扯了扯嘴角,冷笑道:“你说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那老子跟谁打要你来管?我与姓霍的有旧仇怨,今天不论怎样,都得把账给清了!”

    魏颉开始一边抵御邓瞬的棍击,一边出剑敌对霍元巢。

    清欲和尚向剑佛出招的同时,也还要防御那名青衫年轻人的上乘剑术攻击,一心二用。

    霍元巢一样的也在以一敌二,大感力不从心,万般的吃力辛苦,但为了宝贵性命不丢于此处,大髯巨汉依旧不遗余力的出着剑招。

    千叶佛塔顶部,魏颉、清欲和尚、霍元巢。

    三大天罡境强者,展开着堪称匪夷所思的“乱战”。

    三者,尽是一人斗两人,场面劲烈,宛如神明间的较量。

    整座千叶塔都为之出现了晃动。

    三员大能的战斗持续了小半盏茶的功夫,霍元巢看准时机,以阳鼎剑的神通,本命元神显化。

    眨眼间,塔顶上方,现出一尊百丈体格的阳神身外身。

    其外形正如被放大了无数倍的霍元巢,手握巨大无比,凝真气态状的阳鼎神剑,巍巍然不可一世。

    青泥寺僧人清欲,望着上头的那尊剑佛法相,此刻的他神情激动,亢奋无伦,仿佛这一战,令他多年来积压着的血性悉数催出,毫无保留!

    身为早年间邪派顶尖人物的清欲放声而叫:“霍居士,你且看看贫僧的这尊阳神如何?”

    言语刚毕,已经不再是青羽神教教主的邓瞬,掠身奔向上空,佛教真气外散,竟然当真也凝聚幻化出了一具体型威严,绝不在霍元巢之下的金身法相。

    那两尊身外身,皆高高在上,光耀人间大地!

    剑佛阳神,一剑之下,无人不可死。

    清欲法相,一丈之内,无人不可杀。

    魏颉正打算上行升空,去和这两个与佛门或多或少都有缘分的武道大神一战,瞧瞧自己的剑术,能否扛御得住释教气机的强攻。

    闭关一年有余,终日“磨刀”,这刀快不快,还需用磨刀石来好好印证一番!

    万没料想,胸中胆气豪放的青衫年轻人尚未动手。

    有一个纤瘦人影猝然现身。

    两道激光射线,自那人的眼中猛射而出。

    两具巍峨至极的庞然法相,被那道光线射中后,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裂痕迹,异常瞩目震撼。

    目光,可碎金身!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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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谪仙行介绍:
这一方江湖。
既是风花雪月场;
又是世故三昧场;
还是爱恨情仇场;
更是一处抛头颅、洒热血的修罗场!
江湖之上,群豪争雄。
有人一刀一剑平昆仑,金钟震颤;
有人双腿齐断刃为足,独守武林;
有人散发披头着囚服,风发意气;
有人焰光冲天眉似剑,无悔娶妻:
有人五十年枯坐洞庭,倚天万里;
有人无尘无垢塑金身,佛法无边;
有人我不求道道自来,剑开云雾;
有人独占九成浩然气,天地沉海;
有人重生转世化蒙童,白发断肠;
有人弃道习剑创邪宗,英雄折腰;
有人虎犼龙蟠镇魔谷,巾帼须眉;
有人白衣远游冠玉面,为情所困;
有人力能扛鼎生重瞳,沉舟破釜;
有人无惧水火淬筋骨,玲珑在心;
有人手中青锋长三尺,可斩神明;
有人一剑纵横数千里,鬼神皆惊;
有人一剑曾挡百万师,霜寒天下;
有人长城城头遍桃花,春风拂面;
……
这方江湖,有他们。
他们,有这方江湖。江湖谪仙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江湖谪仙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江湖谪仙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