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不死不灭不毁不伤
何逊心有暗伤,“不胜”二字,一直是他的心病,长年累月的萦绕在心头,消散不掉。
早年间,何逊是一名寻常寺庙里吃斋念佛的僧人,因寺庙为当地山匪踏破,侥幸活下来的何逊便一门心思决意习武,要为死去的恩师以及师兄弟们讨一个公道。
他跑去了西北猿猱山青泥寺,要拜师一衲禅师,大师点明其六根尚且不净、红尘未了,拒绝了他拜入师门的请求,但准许其在寺内修行练武,藏经阁里的大部分武学都可以随意研习,为期半年时间。
那半年里,何逊苦心练习佛教武艺,每日坚持只睡两个时辰,其余时间都用来练功练功还是练功,日夜不辍,堪称呕心沥血。
等到期限到了的时候,他已经基本把阁楼内的大多秘籍里的文字都背了下来,有没有学会另说,但至少都已被他“拓印”到脑海之中,随“身”携带着,只要功法秘诀在胸,总有用得上的机会。
离开青泥寺后,何逊开始跑去各种拳法宗门,冒着被打断手脚、挑断筋脉的风险,偷师各门各派的武功,将诸多秘术武学之精髓融为一炉,化为自己的东西。
那一年,何逊跻身四阶洗髓境大圆满,俨然已是一名响当当的拳法宗师,自认拳脚功夫和近身搏杀之术算得上是不同凡响,于是他独自前往了仇人所在之地,准备帮师门复仇。
岂料尚未赶到山头,在山脚下遇到了个叫王迎鹏的年轻人,那人说是奉旨带兵上山剿匪,要去端了那伙儿草寇贼人的老窝。
何逊自然不乐意,为了能够亲手报仇,他和武夫王迎鹏起了不小的冲突,并大打出手。
那一战打得并不激烈,因为全程都是何逊在被吊着打,几乎就连碰到王迎鹏都无法做到,被狠狠痛殴拾掇了一顿。
落败后,何逊痛定思痛,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开始咬着牙,闷着头闭关。
大概二十年前,出关以后跻身为凝丹境修士的何逊宣告武林,自己的枪术技艺之高,乃百年一出的奇才,不服来战!
然后就相当凄惨的输给了那个时候还不是“狼煞”的魏魁。
魏魁非常轻松的就战胜了苦修多年的何逊,那一场败北,令何逊自信心大跌,觉得这些年来的辛苦全都没有意义,都是在做无用功罢了。
但心焰仍在,意气尚存,他又舍弃了长枪,改行去练刀。
接下来又是十年。
其中种种心酸苦楚,皆不可一言概之,那会儿已有地煞境巅峰修为的何逊再度惨败给了一人。
后来那个击败了何逊的男人,与关昭关老五在泰山之巅血战一场,决出了刀圣与刀神之别。
输于古道以后,何逊的败绩可谓是天下名扬,别人都是美名,他是令人发笑的诨名,被别人取了个饶有趣味的大号,强行冠在头上,叫“何不胜”。
“不胜”这两个字本就是在嘲讽其今生与人打斗从来就没有胜过,再加上他姓“何”,何不胜何不胜,你为何就是死活胜不了呢?
以不胜之名为世人所知的何逊一度消沉,差点就开始自甘堕落,但到底是天不亡命,无有真正的绝人之路,“何不胜”在刀老二古道的励志鼓舞之下,又重新振作了起来,并于一年后,踏步八阶天罡境。
不是用刀,而是使剑!
何逊先后摈弃了佛法、拳法、枪法、刀法这四样高深学问,终于踏步正轨,寻到了适合自己的武学大道,那就是“剑道”。
不到三年,从天罡境初阶提升修为至八阶小圆满,又在数年前,何逊成为了令天下人可望而不及的天罡境大圆满剑修!
自封了一个崭新的绰号——“观音剑”。
观自在菩萨之剑,剑气普泽尘世,雨露均沾。
可是命运一物,当真是太过善于捉弄人,还没来得及高兴多久,何逊便又遭遇了两败和一辱。
两败,分别败给了软骨山五拜老祖彭簇和活埋谷三代谷主凌云罡。
一辱,则是何逊只身赶赴羊脂山,却未能破开断肠法印,虽然上了山,却最终连剑皇阎梦的面都没见到。
这“两败一耻”彻彻底底击溃了何逊的心理防线,他道心崩裂,不得已出走中原大地,只跟古道说了自己的行迹,然后就来到了北国天烛。
在天烛燕云府的一座巍峨雪山之上,自行改换整座大山的天时,使得山峰上空出现密布乌云和滚滚青雷,叫普通人再也没胆子上山,自己则颇为消停的在山巅隐居。
是为“青雷雪山山主”,同时也是燕云府百姓口口相传的那个窃取天机运势的“化外高人”,隐匿于雪山巅峰,如玉皇大帝坐镇天庭至高神位。
在这片天时、地利、人和悉数齐全的山头地界,他何逊再也不是什么从来不胜的何不胜,而是雷池山主,宛如神明的剑道独尊,观音剑!
虽然时不时还会想起自己心爱的男人古道,但由于那六场败北和一次折辱,所带来的“阴影”实在太过深远巨大,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怎么样都说服不了自己南下,重新归国,只怕到死都再也提不起勇气返回大禹王朝了。
那边的江湖,就都当我何逊死了吧,反正在中原我就是个供人饭后消遣的笑柄,那种地方,打死我都不回去了!
在青雷雪山闭关当隐士仙人的这些年,何逊渐渐达到了一种可谓超脱自我,空灵顿悟的玄妙境界,虽说和佛教里的“白骨观”、“不净观”有些出入,但至少其心境底蕴上,也算大差不差。
逐渐出现了观想世间万事化为虚无,我执断空破灭的神异迹象,恐怕不出十年,他何逊,就真能立地成佛了也不一定!
但残酷的现实,令观音剑何逊这几年在心神境界上的水磨功夫,什么安隐快乐,什么身意泰然,通通不复存在。
只因他的“古哥儿”来了,阔别数载,再度相见,何逊虽是正经的男儿身,且长相丑陋无比,岁数也逾古稀之年,但其内心仍全当自己是女儿,不近女色,唯爱男人。
准确来说,是独独钟情一人。
何逊的心上之人,“刀神”古道。
古道一来青雷雪山,何逊的定力全失,心摇神驰,既见爱人,那是什么过分的要求都能一口便答应下来的了。
所以他作为一山之主,才会心甘情愿的给晚辈关樱当了足足两个月的陪练,还把府库内珍藏的那些火草和雪莲慷慨奉送,帮助关樱提升修为,稳固初入的天罡小圆满境界。
为了讨得古道开心,何逊愿意单方面付出。
可那个姓关名樱的小妮子未免也太过分了些!
不领自己的情也就罢了,反正本来就不是为了她才那样做的,但这个姓关的丫头好歹给个好脸色瞧瞧吧,她偏不,整天就臭了张脸,就似有人欠了她钱没还一样,这臭德行摆给谁看呢?!
这妮子先是连破五关,杀了雪山上的十员守卫,而后又把那些库房里的天材地宝当饭来吃,也些其实都没什么,手下死光了还可以再找,珍宝没了可以再寻。
但是最让何逊忍不了的,是那个臭丫头对古道的态度。
那是什么过分的态度啊?!
居然胆敢直呼古道的全名,对自己大恩人如此不敬,真是岂有此理!
若不是古哥儿在那丫头体内阴毒大盛之际,及时出现,助其采-阳补阴,这姓关的贼女人只怕连本大山主的面都见不着,就一命呜呼,沦为雪堆里的腐骨了。
就这样她还不领情,觉得是古道亏欠的她,我呸!真把自个儿的身子当得多金贵了?镶金了,还是镶钻了啊?
古哥儿顶天立地的大好男儿,昔日和你爹关昭齐名的中原刀神,又闯入天烛上京一刀杀万贼,这般响当当的英雄人物要了你的第一次,你难道不应该日日夜夜感恩戴德才对?这是你的荣幸!
手下的牺牲,珍宝的流逝,这些都不至于让何逊多么痛惜,但是这姓关的贱-货得了便宜还卖乖,对她的大恩人古道有所不敬,这一点,让青雷雪山山主何逊几乎无法忍耐,对之憎恶有加,恨得牙痒痒。
若非有古哥儿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可伤了这姑娘,何逊必然早已痛下杀手,以深湛修为和上乘剑术,取走了关樱的性命。
忍来忍去忍了整整两个月,忍到现在,何逊总算是忍不住了。
他要杀人。
被揭开了“不胜往事”的何山主,要以手中剑,斩杀那个嘴巴又脏又贱的臭女人关樱。
一炷香内要我命是吧?呵,你且等着,看我何逊如何在一炷香的功夫里,以残酷至极的手段让你这厮命丧黄泉,碎尸万段!
漫天浓云里的惊雷轰隆声愈发响裂,滚滚翻腾,青色电光耀眼。
若雷部神将震怒,大发雷霆。
“樱儿,你快些跟山主道个歉!”古道语气严肃道,“你知道你刚才所说的话有多么伤人吗?!这世上谁人不败?我败过你爹,你爹也败给过嬴秋,胜败乃兵家常事,习武之人追求更多更长远的武学大道有何不对?怎么就可耻了?怎么就厚脸皮了?”
刀老二气愤的嗓音大震,“你敢说你关樱这辈子都不会输给任何人吗?!”
关樱冷哼一下,头也不回的淡然道:“古道,你若再多说废话,休怪我替我爹斩你一刀。”
刀圣之女又朝那袭紫衣冷冰冰的说道:“老杂-毛,我说了要杀你,就一定会杀,给你人生败绩里再多添一败,只是这一败过后,你就连再输给别人的资格都没有了,因为你就会成死人,死人是不会再败的。像你这样丑怪、恶心人的家伙,就连活着都是一种罪孽,这等污人眼睛,还敢自称观音剑,真是玷污了‘观音’二字!观世音菩萨男生女相,你呢,活脱脱就是个不男不女的杂-种,狗都比你漂亮。菩萨他老人家若知道了你以观音为号,说不定用不着我出手,你就要去西方极乐世界做做客了。当然,你也待不久,等佛陀金刚们审完你以后,就等着去饿鬼道畜-生道里万年轮回,永世不得超生吧你!”
青雷雪山山主何逊在遭到了关樱如此严重的言语羞辱之后,顿时怒火攻心,气极反笑,一身浓紫大衣的他整个人笑得抖了起来,对着穿有囚衣的披发汉子古道出言:“古哥儿,你休要拦我,今个儿不管怎么说,我都定要宰了这贱-货!”
立在关樱边上的红绸剑仙魏颉心生迷惑,关樱目前应该只有天罡境小圆满的修为,本来绝非圆满大天罡何逊的对手,但她却又胆子如此之大的主动挑衅何山主,那么就定有倚仗。
可古前辈现已意气尽失,沦为了废人,那关樱所倚的,究竟是什么?
答案揭晓了。
手握双刀的布衣关樱朗声叫道:“何逊,你以为你的圆满大天罡就一定比我的小圆满要强吗?你错了!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偷偷窃取了整座雪山的山根灵气,已然在开战前便悄然占据‘地利’;此刻我有三件佛门法器的灵力加身,在释教气数之上已远远胜过于你,此乃‘人和’;而我的星霜刀本就可以操御星辰天机,故可与你平分‘天时’,共占苍穹气运!天时地利人和,你仅仅占到可怜兮兮的半个天时,你说说,何不胜,你还有何狂妄的资本?!”
话语之间,关樱手里两柄长刀刀刃之上的华光流淌遍及了布衣女子的全身。
刀圣独女的身后慢慢浮现出了一尊金身法相,天罡境刀修的阳神身外身。
持续不断地变大,变大,再变大。
法相体型轮廓逐渐清晰了起来。
身着神圣绸衣,头带庄严风帽,脑后一轮大日圆光,金芒吉照,人间同辉。
手托玉净杨柳瓶,慈祥面貌犹显佛陀威仪。
大慈大悲观音观自在菩萨!
被阳神裹挟起来的刀修关樱眼神阴冷,嘴角却是上扬,笑道:“此金身不死不灭不毁不伤,一注香的时间里,还能杀不掉你?”
第三百四十章 赏他一剑
脖子上戴有一串佛珠的刀修关樱眼眸微睁,整个人被浓浓佛门金芒笼罩,身处巨型法相保护之中。
那具阳神身外化身呈现佛教菩萨观自在的传奇形象,神圣庄严,佛光万丈!
在“观音剑”的面前抖擞一手阳神术法,且分离出的身外身为观音菩萨之形,这等戏谑可笑的事态,其背后更多的,是一种嘲讽与羞辱。
你何逊算个什么狗-屁观音剑?我且让你见识一下何为真正的“观世音”!
最为恐怖的是,依照关樱亲口所说,那尊观音身外身,一炷香以内的时间里,佛门气数但凡不散,便即不死不灭不毁不伤,乃金刚不坏体魄的巅峰造化,世间绝无仅有。
何逊昔年拜师一衲禅师不成,未有习得青泥寺镇寺之宝的佛门“大金刚印”,一直引以为耻,胸中颇有遗憾,而今那个姓关的年轻女子,仅仅是在吸收了几件破烂法器所蕴的灵气之后,便能演化出金身法相,且法相之身具备着那无尘无垢大金刚印的通神效力,据说能做到那四个所谓的“不”字。
这等对于“何不胜”而言可谓天方夜谭的夸张之事,就那样足够真实的发生在了别人的身上,这如何叫何逊不会心态炸裂?
言语上的折辱嘲弄,心境上的碾压践踏,功法上的居高临下,这些彼此叠加,确实太过耻辱了些。
何逊顶着“不胜”的头衔已然有多年,耳中听了那么多的嘲笑和贬低,其心神境界常年因此而都未有寸进,他不像刀神古道那样可以化压力为意气,也不能魏颉那样能够勤勤恳恳的砥砺心境。
一旦心“镜”出现裂痕,就压根没办法去修复补全,只能让其就那么裂着,每输一次积累一条新的,随着败绩越来越多,纹路的数目也已多到了一定程度,那么就该彻底消极避世,不敢再与武林豪杰们争锋,心甘情愿当一个“缩头乌龟”。
这也就是为什么何逊明明已是天罡境大圆满的剑修了,却还是没有待在中原的勇气,宁可被中原群雄们当成已经殒身亡故,也不愿意再挑江湖战事,只去往北方天烛寻一处无人的处所闭关隐居的原因了。
拜师一衲被拒,拳法败给王迎鹏,枪法败给魏魁,刀法败给古道,剑法先后败给彭簇和凌云罡……到头来,连挑战天下第一魔头“剑皇”阎梦的资格都没有!
这么多因战败而累积起来的耻辱,对于不善调整心态的何逊来说,实在太过沉重,他难道不想威震中原吗?当然也是想的。
奈何心境已经皲裂得不复完整,有莫大的心理阴影存在,别说什么大报旧仇、吐气扬眉,纵连继续待在大禹王朝的魄力都已荡然无存。
一个“心气儿”不够了的人,修为境界再高也是无用,宛如纸老虎。
但青雷雪山山主何逊这只“纸老虎”虽然不够硬,但他好歹也是个圆满大天罡的纸老虎!
世间天罡境修为可与天地日月共鸣,甚至儒释道三教中人,还可实在类似“言出法随”的无上神通,鸣天罡地,真真正正无敌于世间。
而其中天罡境大圆满的顶尖强者,距离那武道止境的陆地尘仙已差距不远,神仙在望,肉身成圣,这等凌驾众生之上的修为底蕴和超然剑道造诣,足可让心境欠佳的何逊所向披靡,杀人如割草。
换言之,只要何逊有朝一日说服了自己,迈过了心中的那个“坎儿”,重返中原,那时候的观音剑,依旧可以做到几无敌手,整座中原武林,能够让他何逊变成“何不胜”的人物,绝对不会超过十位!
保底天下前十,有望冲击天下前五的武学大能、剑道宗师,这样在“江湖”这汪深水里摸爬滚打了超过甲子光阴的武林前辈,说他是弱者?那恐怕尘世间便没有什么强者可言了。
雪山山主何逊决计不弱,甚至完全称得上“极强”这一两个字的称誉,本来按照常理,目前刚跻身天罡境小圆满没多久的女子刀修关樱万万没有胜算,若与何逊产生矛盾冲突,直至生死相交的地步,那么关樱十有八九是要当场殒命,身死于山巅的。
但今朝的刀圣之女却有滔天巨胆,敢于直面观音剑何逊,先是把何山主的痛伤疤揭了开来,扯破最后一层遮羞布,令之瞬间恼羞成怒,丧失理智,不再清醒,变得一心一意只欲杀人,连古道在一旁好言相劝,都能做到充耳不闻,心思笃定坚实。
开弓没有回头箭。
既然已挑起了战火,彻彻底底惹怒了何逊何大山主,那么就算得上是别无退路,唯有倾力一战了。
求饶?退缩?避而不战?
这等等同于废物的可笑词汇,绝不可能出现在堂堂刀圣关昭的女儿身上!
关樱自初次上山之时,便开始于暗中默默谋划,哪怕身扛天雷,她也在持续不断的暗中偷窃汲取着山头的灵根气脉,据为己用,在提前花费了整整两个月的辛苦时间,青雷雪山的山根灵气,已几乎尽归关樱,此为“地利”。
刀修关樱的武器唤作“星霜”,天下十大名刀排行第二,仅次于其父的佩刀唯我独尊,星霜刀神力非凡,可操引牵制星辰,摆弄苍穹机运,哪怕青雷雪山之上的“天时”已被何逊何山主控制,关樱犹有手段能强占半数。
在刀圣独女原本的计划中他是想要靠着地利的优势,以及半数天时,来强行缩短自己和山主之间的境界差距。
料想不到天官赐福,机缘陡至,关樱从定心珠、压龙钵盂和缚龙绳三件佛门宝物之中,获取到了足够量的释教气数,靠着那股磅礴无伦的佛家气数,关樱在极短的时间里便掌握了最为上乘的大金刚印,无尘无垢不死不灭。
气运之盛,已远远超过了那个姓何的糟老头子。
至此人和、地利,以及半个天时,都归入了关樱之手,胜算骤然激增,再加上关樱那睥睨尘世苍生的霸气作态和王者心境。
这一役,她傲然而宣战,以刀,向那观音剑何逊一问生死!
拥有圆满大天罡境界的山主何逊自顾自笑了一会儿,那显然已经是盛怒至极,反而发笑的癫狂表现,此刻的他,不管“心上人”古道如何出言阻拦,都已经不可能再饶恕那个姓关的贱-女人了。
只见披穿浓紫大衣的何逊一咬牙,蓦然举起了手中那柄精致长剑,剑尖直戳天幕,霎时间,有电闪,有雷鸣。
九条闪亮无限的蛟龙状巨雷探出头来,九尾青色长“龙”,自沉沉黑云之中钻出,然后迅猛俯冲而下,进入了何逊手中剑。
穹顶雷光闪烁,乌云肆意翻腾,诡谲天象足可令山脚下的那些愚夫愚妇们胆寒丢魂,只当是天神发威,雷公狂怒!
地面上的那袭年老紫衣满身萦绕电气,仿佛滚滚电光闪雷不仅无法对其造成伤害,甚至还能反过来滋养肉躯,反哺体魄。
古稀之年的苍然老者一震手中长剑,眨眼之间,那九条闪电蛟龙便又疾蹿奔出,数条矫健雷龙彼此交织在一起,紧密缠绕,愈发雄壮而巨大。
很快便凝聚成了一尊青光四溢的巍峨法相。
夺目电光一点点勾勒出了人像五官、身材形体,那法相的外观也逐渐清晰明确起来。
魏颉瞪着眼睛,看向那尊由青雷汇成的巨型法相,只因此神人之像他曾经见过,脑海中仍有深刻印象。
青龙帝君灵威仰!
昔日还在长公主山巽风宫里当晚辈道士的时候,魏颉就曾在山门青龙大殿当中,不止一次的见过青帝的雕像,正如武行山龙虎宫敬奉玄武帝君叶光纪,在巽风宫里,统敕东方的青龙帝君灵威仰,就是至高无上的供奉神明,受万代香火。
而此时此刻,何逊所催化衍生出的巍峨法相,其形象,分明与青龙大殿里的塑像灵威仰一模一样。
召唤过出五方天帝之首的何山主狂妄而笑,身处巍峨雷电法相之中的何逊放声叫道:“小妮子,你真当炼化出一尊观音,便能胜得过我观音剑了?天真可笑!观世音区区一个西方菩萨,焉能敌得过我这玉皇大帝的长子,青帝灵威仰?!”
同样身临几十丈阳神之内的关樱不甘示弱,大笑一声,旋即高高举起了手中双刀,星霜天净沙。
紧接着,那尊观世音菩萨的金身也有了不可思议的神妙变化。
菩萨轻轻拈起兰花指,抽出了瓶内的柳条,之后,左手的玉瓶化作一柄金芒璀璨的巨刀,右手里的柳条也转化为刀。
观自在菩萨手握双刀。
关樱亦高举两柄刃身锋锐的武器长刀。
观音与关樱,皆有刀在手,金刚怒目,菩萨杀人!
何逊“哼”出一气,猝然间,其周身雷电光彩暴涨,体型大出数倍,手里已然多出了一柄青芒雄威无匹的巨刃长剑,剑刃上头似有苍龙盘附,狰狞夺目。
关樱运功化用更多的山脉灵气,借助所谓的地利优势,促使观音金身也跟着变大了甚多。
双方均在不断膨胀,武器长剑和双刀亦然。
已大至了百丈!
“姓关的,敢不敢与我去上头厮杀?”
何逊唯恐波及到自己心爱的男人古道,遂向关樱提出了去空中决斗的想法。
驾驭着金身观世音的关樱洒然一应:“有何不敢?这雪山上方青雷所拥之处,便是你何逊何不胜的坟场!”
转瞬,观自在法相和灵威仰雷像俱已离开了地面,纵“身”拔高至千万丈之上的苍穹空中。
雷鸣电闪,浓云黑幕之下。
刀剑全力互杀。
双刀战一剑。
便似西方观音菩萨在与那东方青龙帝君斗法一般,画面震撼,惊为天人!
何逊依靠半数天时凝汇成的那尊青帝法相,可随心所欲的御使漫天雷霆,以巨雷作飞剑,电光闪动,即是剑刃杀力大作之时。
雷池里,有莲花开放。
占尽人和与地利的关樱炼制出一朵朵炫金宝莲,每一朵就少说有几十丈的体型,光辉灿烂,无比神圣,其中蕴含着莫大的佛门真气。
以莲花之神威,扛御“池塘”内雷剑之绝杀!
除了宝莲朵朵绽放,关樱还以星霜刀拉拽下颗颗硕大流星,挟裹焕彩流萤,砸落一道道粗壮星柱,金光四散,芒气可媲美风雷。
这已不是“拽星坠”,而是星霜之极致武技,曳星辰!
关樱真真正正的使出了她的全力。
何逊同样不遗余力。
数不胜数的青色雷龙在青帝的驱策敕令之下赴战,愁云惨淡万里凝,凝如黑铁的沉沉云雾里,有不知几百还是上千条极粗极长的电气蛟龙肆虐,恰若佛教中关于“龙蛇影动”的上古神话传说。
而敌对之人,并非龙蛇本命佛的普贤,而是和普贤菩萨在佛教里地位近乎等高,甚至略尊一筹的观世音,观自在菩萨!
菩萨号称大慈大悲普度众生,今朝手持双刃,以刀屠龙。
都说放下屠刀便可立地成佛,那观音菩萨本就是佛陀,焉须丢弃手中长刀?尽管放开了屠个痛快便是!
佛气宝莲抵御上方雷剑阵阵,金身双刀斫砍电蛟无数,那具“观音菩萨”的阳神身外身,此刻无尘无垢无污无渍,不死不灭不毁不伤,尽显释教尊者本相,至高无上。
“极乐三圣”之一的观音,和“玉皇三子”之一的青帝。
西方悲悯观自在,与东方苍龙灵威仰。
势均力敌,不分高下!
何逊和关樱在上空交杀,两尊至强法相的形体愈来愈大,已不知有几百丈长。
莫大战斗威压催逼向下,其势气已不逊于五岳临头,峰峦罩顶。
气压磅礴无伦,不仅震撼心魄,而且对人的肉体也造成了极其巨大的负担,便如同有无数异种真气窜入诸多本命窍穴,排之不掉,就只能凄惨至极的被彻底灌满经络周天,最终爆体而亡!
苏羽白尚无六阶凝丹境,底蕴不够完善,和内力丰沛堪比半步天罡境强者的魏颉没有可比性,当下处境困顿难堪,耳膜激震,心跳如擂鼓,身躯摇摇晃晃,若风中浮萍。
至于那个已然刀意全无的囚服大汉古道,那就更加不用说了,现已与从未修行过的普通老百姓别无二致,被那股迅猛风压威慑得完全直不起身子,屈背如弯虾,口中几欲喷出血来,痛不欲生。
魏颉发觉到上头的杀阵对峙非比寻常,自上空席卷而下一阵接一阵的罡风,内含强劲无比的佛门灵力与天时气数,金刚不朽之气和风雷星辰之力结合起来,可对修士之本命元神和肉躯体魄都造成极大的磨耗摧毁,残酷而可怕。
绝难加以防御,自己有充足的内力勉强能够熬过去,但苏姐姐和古前辈,只怕就要不幸暴毙在此了!
于是魏颉催出了护体紫霄真气的同时,还从体内那颗酆山鬼王幽冥丹里凝练出不少的冥濛之气,将一大团浓郁紫气分为三份,分别覆盖在了自己、苏羽白,还有曾经的刀神古道身上,用以对抗上方的凛冽罡风气压,保全肉体和元神。
岂料就在此时,关樱的女子嗓音自苍穹顶部传落了下来,刀圣之女厉声大喝,其声已盖过了轰鸣不止的霹雳雷声,她嘶声叫道:“何不胜,你且睁大眼睛瞧好了,看着你的心上人是如何死在我的刀下的!”
关樱真无愧于“丧心病狂”这四字描述,她为了让对手何逊的道心彻头彻尾崩碎稀烂,竟然不惜朝着地上的手无寸铁之人痛下杀手,准备一刀送那位赠送了她全部刀意的大恩人古道归西!
一记裹挟金刚芒气的雄壮刀罡以破川裂海之势,从天而坠,直直轰向地面。
光明充斥天空,有若一轮明月斩将而下,气势恢宏,无与伦比!
“古哥儿!”
何逊何山主惊声大叫,急急驱动法相,仗剑而掠,尽力去阻拦那一威力强横到了极点的刀法招式,希望能及时拦下,救得古道的性命。
可惜为时晚矣,那道气机实在太过猛烈迅疾,刀术罡气和佛门气数,以及天道时运三者融为一体,其杀力绝伦,堪比天罚!
就连青雷雪山山主都已束手无策,眼看即将杀机轰地,万事皆休。
地面之上,魏、苏、古三人虽有紫霄冥濛两股真气护住身躯,却仍无法扛御得住那一记不亚于神人震怒的恐怖刀罡。
金芒绚烂,劲风汹汹,巨罡兜头而落。
纵然是摧山碎石的陆地龙卷,都不会有关樱这一刀如斯般可怕的超绝威势。
佛门大能观世音,手中持刀出招之时,原来能有这等惊世骇俗的绝强杀力!
古道和苏羽白二人的口鼻之中已尽是猩红鲜血,浑身不受控制的剧烈颤抖,莫说格挡,便是连动弹一下都已无从做到。
任人宰割,听天由命!
唯有魏颉尚且还有余地,脚步依旧扎实,身子仍然保持不抖,巨风猛罡残身,不亚于剑气摧绞肉体。
幸亏有杨歼杨二郎的显圣元魄作为支撑,魏颉这才能不至于出现身心俱损,体魄严重磨耗的情况。
然则年轻人用来镇压元神的定心珠已戴在了关樱脖子上面,幽冥丹里的冥濛之气也大部分都已分给了苏羽白和古道,故而魏颉眼下处境十分艰难,体魄肉躯的痛苦不过尔尔,当真可算是燃眉之急的,是本命元神的不受自控!
不论魏颉怎样竭力稳固心神,都没办法消却此刀法罡力分毫的影响。
天罡境刀修的杀招果真是匪夷所思,心境尘仙的魏颉也已嘴角流血,胸中狂躁难以遏制,心湖湖水开始泛起波澜,大有愈演愈烈的迹象。
大事不妙!
就在红绸年轻人试图在意识湮灭前一刻,祭出最后一缕无上剑气的时候,魏颉眼前再度浮现了与绝顶山剑王王阳煦激战之时,亲眼见到的那一幕。
他又看见了那条鳞甲苍青的庞然巨龙。
只是那条青光苍龙这会儿正被压在巨山底下,挣脱不得,异常困苦。
幻境中,那个熟悉的神异嗓音再一次开腔,温厚且玄妙,那“人”笑了几声,又如上回那样,只说出了简简单单五个字,只是这次的五字有所不同。
“去,赏他一剑。”
第三百四十三章 两剑斩神明
魏颉的心湖里,再次响起了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特异嗓音,那个声音用平缓的语气对年轻人说道:“去,赏他一剑。”
眼前是一片迷迷蒙蒙,但又真实无比的神异幻境,看着那条被山岳镇压而无从行动的苍鳞巨龙,魏颉眼神发愣,却又忽然灵犀所致,有些难以自控的喃喃自语:“那便打赏他一剑好了……一剑太少,两剑如何?权当赠品。”
那个温醇嗓音再一次传至内心,那“人”笑吟吟的回答:“随你。”
堪称匪夷所思的奇妙境域里,那条威武苍龙的身上又如上一回那样,瞬间迸发出了极是光辉璀璨的青色彩芒,闪得人睁不开眼睛。
巨龙开始大幅度扭动身躯,山崩地裂,川岳碎出一条条显著缝隙,旋即整座巍峨大山尽皆崩碎,再也没办法能压得住那条沐浴在光芒里的矫健青龙。
青光遍体的庞然苍龙发出一声长啸,龙啸震撼人心,那宛如神灵宠物的巨兽倏然化成了一股绚烂至极的真气,如川流归海,认祖归宗般极速钻入了魏颉的胸膛之中。
魏颉毫不忌讳,坦然笑纳了全部真气,将那条神圣长龙顺顺利利的吸收入体,令之为己所用,随心而使。
那个神秘的声音第三次响了起来。
这次,和第二次一样,还是两个字。
继“随你”之后,他又缓缓说道:“出剑。”
随你,出剑。
青龙蕴于体内,随你出剑!
神人在无半句言辞。
青雷雪山巅峰,风雷在上,金光压首,雄浑罡气挟灭顶之威,兜头砸将了下来。
天罡境刀修关樱,倾尽全力摧出了一式刀法,刀罡霸气猛绝,其势之壮,足可开天辟地,震杀诛灭凡间万物!
苍生在下,佛陀观音一刀在上,睥睨诸邪,唯我独尊。
关樱用“天净沙”劈出的这不亚于天怒神罚的一刀,本意只是想要杀掉手无寸铁的刀神古道,以崩碎“观音剑”何逊的道心,顺带着灭了那个糟蹋了自己身子的家伙,出一口闷气。至于魏颉和苏羽白这两人的那条性命,不过是这一桩谋划的小小添头罢了,无足轻重,何足挂齿,杀不杀其实一样。
高高在上的天罡境仙人,要提刀杀人,或是清扫脚下蝼蚁,本就无须讲理。
就在关昭独女关樱觉得此刀必然功成,已经开始为此番明智之举感到沾沾自喜的时候。
原本注定转瞬在罡气迫害下,灰飞烟灭的那只“蝼蚁”,竟不可思议的有了那青天苍龙之神威!
红绸剑仙魏颉全身上下骤然间大放异彩,青芒通体遍覆,如有仙佛托身、神明入体。
都喜用“不可一世”四字来形容一人的狂傲自大,而魏颉此时此刻的那副姿态,只怕常人纵是苦历百世千世万世,都无可匹敌,难以超越。
圣光明亮,且愈来愈亮,亮得几乎不能再亮。
似古往今来心中光明之人,悉与年轻男子合为一体,盖世刀罡已全然损伤不到其一根毫毛。
山岳巨峰般强大的恐怖罡气彻底消散,了无踪影,就那么融入了青光圣芒的里面,被后者尽数吸收,丝毫不剩!
于是光芒更盛,更加炽热耀眼,白日垂地,人间大造化。
这份“造化”之强,过于鼎盛霸道,同样站在地面上的苏羽白和古道,心神巨颤,浑身抖如筛糠,两人再也支撑不住,凄凄惨惨,双双眼睛往上发白,昏厥了过去,倒地后丧失了意识。
而上空穹顶之下,身处法相中的刀修关樱与剑修何逊,无不是目瞪口呆,只因那股圣洁青芒的气焰雄伟,决然已达那传说中“陆地尘仙”的超然境界,已非天罡境可与之敌对。
小巫见大巫。
天上人间,红尘仙界,止境强者,皆可无敌!
什么佛门金刚气数,什么霹雳雷霆电光,和地面之上的无限青色巨芒一比,都显得那么渺茫暗淡,微微弱弱,不值一提。
天上“莹火”再盛再亮,也万万胜不过地下“日光”。
魏颉的那对眼眸中,满是纯粹金光,神性熠熠。
“魏颉,你……”
关樱刚出口一言,底下当即便有一个深厚悠长的嗓音乍然响起,截断了女子天罡境刀修的讲话。
那个决计不是魏颉发出的男子声音,先是厉声大叫了一句“闭嘴”,之后,那足可贯彻天际的洪亮嗓音又震声言道:“我灵威仰的法相,也是尔等宵小能随意复刻的?谁借给你的胆子,敢靠我来作威作福?!”
拥有圆满大天罡境境界的何逊被那“人”一通训斥后,本就裂痕不少的心“镜”立时便崩了个稀巴烂,心境大跌,道心和剑丹同时崩坏,连本命元神都不复存在,湮灭直至灰烬。
何山主凭靠修为底蕴仅存的那点儿真气内力,苦苦支撑着那尊雷电法相,不使青帝雷像因如此巨变而彻底消融陨落。
由“魏颉”口中讲出来的那个声音先是颇具讽刺意味的冷笑了几下,而后他依旧在天地之间放声,怒吼道:“还敢不听从本帝君的言语?还敢维持那副形象不变?好,那我便来帮帮你!”
被青光笼罩着的年轻男子慢悠悠抬起了两条手臂,原本空无一物的手中,在青色光芒的持续凝聚下,幻化出了一柄神光淬然,仿佛金日打造而生的长剑。
剑长三尺,剑气则长达三丈。
都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年轻人头顶几千丈之上,确确实实是浮空悬停有两尊神明。
西方观音菩萨,东方青龙帝君。
“魏颉”哈哈大笑,其声直达天听,率然直言道:“凡间庸人,都惧怕那天上神明,我却要说,神明不足惧!头顶三尺之上有神明,我手中剑,亦是三尺,何意?剑斩神明!”
语罢,剑仙手中剑气更长,如青龙在握。
青光“人”儿手中紧紧把持着那柄剑气极长的长剑,朝着天幕方向,一如适才所说那样,赏赐一剑过后,再多添了一剑当做“赠品”。
两剑过后,观世音和灵威仰的巍峨金身假象皆已粉碎,如土鸡瓦狗,气机再也难成实体。
天地清明,空中再无雷电也无乌云。
青雷雪山便只是雪山。
第三百四十四章 埋葬
雪山巅峰的上空,已没了任何惨淡愁云和滚滚青雷,取而代之的,是明媚且灿烂的阳光,穿过白云,洒落人间。
此乃天时之变,剑气可叫日月换新天!
适才两剑斩碎“神明”的年轻人此刻手中已然无剑,满身璀璨至极的青色芒气也已消散不复,眼眸里的神性金光也不再具备,重回赤手空拳的状态。
表情略显呆滞,貌似还没从适才的环境里完全走脱出来。
脑海中思绪无限,却又被一阵兵刃打斗声影响了头脑思考,被迫转而看向了不远处的激烈画面。
关樱仍与那雪山山主何逊做着厮杀斗争。
观音和青帝两具法相皆已破灭,灵气机运飘散无踪,神力绝迹。
何逊没了天时,关樱没了人和。
但非常明显的是,何山主所受的伤害,远比关昭之女关樱要来得重,重得多。
女子刀修身上那些普普通通的布衣仍旧完好,并没有什么较为严重的破碎和毁坏,手持双刀,坚持作战,所出的刀法招式仍能保持着极高的水准,无愧为天罡境顶尖强者。
相反,剑修何逊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何大山主披穿着的那件浓紫大衣当下已然破烂不堪,几乎衣不蔽体,露出满是伤痕的可怜肉体,口中鲜血流之不止,把前胸处都给浸透了,其状态瞧着极是狼狈不堪,惨烈绝伦。
两者的战况,基本就类似于一名身体状况万全之人,在单方面欺辱打压着一个久病卧床,好不容易才勉强能下地走路的可怜人。
适才那一剑的“添头”,不过是赠品而已,除了害得关樱丢了佛门气数以外,其实也没有使之产生过多的损失衰减。
而何逊显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结结实实吃下了一剑不说,再挨剑之前,心境就已经彻底崩碎,沦为碎渣,连那颗无上剑丹也近乎坏掉,当下只是在垂死挣扎,依靠着所剩无多的本命真气在咬牙作战而已,必定坚持不了多久了。
所以何逊准备自认败北,逃离这座山头。
毕竟自己都被喊了那么多年的“何不胜”,再多添一次败绩,那也全然无妨,心境已经跌落谷底,没有了下降的空间,那就当真可以肆无忌惮的破罐子破摔了。
何逊边打边退,意图虽不甚明显,但他和刀修关樱之间的距离无疑正在不断变大,拉开越大差距,一会儿逃出升天的机会就越大。
何逊深谙此道。
何道?认怂逃跑之道。
若是不擅长跑路,在这方面的本事技艺不够强,那他当年可没资格在五拜老祖彭簇和活埋谷谷主凌云罡,这样的江湖枭雄手下苟全性命。
别人是杀人不眨眼,何逊一旦心生退意,那同样也是跑起路来不带眨一下眼睛的。
自封绰号“观音剑”的何大山主终于找准了时机,开始转而逃亡,竭尽全力,誓要挣出一线生机!
关樱手握星霜和朝天阙,站定在原地,并不去紧忙追赶,眼睛半睁,表情慵懒,看着何逊渐渐远去的身影,嘴角微翘,自言自语道:“给我当了两个月的‘磨刀石’,现在你已没用,也该时候去死了。”
刀圣之女大声喝出了“何不胜”这三个字的羞辱名号,顷刻间借助着青雷雪山的山脉灵气,强占地利,汇聚山根气数,结合大周天内滚滚的真气,尽力朝着前方递出了两刀。
呼入一口气,左手一十二刀。
吐出一口气,右手也是同样的一十二刀。
十二刀与十二刀彼此重合叠加,共计有一百四十四个交错点,每一个节点,都是此刀法杀力鼎盛之处。
形如一张巨型捕“人”大网,摧枯拉朽,势无可阻!
此招名为“一百四十四路大自在”,“自在”二字,乃是观世音菩萨之佛讳。
一身破烂紫衣的年迈老者知道已经无法顺利逃走,便在最后一刻,提起佩剑于胸口格挡,奈何没能扛下,手里的武器瞬间脱手飞了出去,手无寸铁。
然后就悲惨万分的吃下了那记威力绝伦的刀招。
结果可想而知,一生皆败的何不胜,迎来了此生的最后一场“不胜”。
年逾古稀的老剑修何逊嘴巴里狂喷一大口鲜血,未能叫出声音,当场仰天倒了下去。
趁着何老山主尚未全然合眼,布衣刀修关樱已疾速掠身上前,来到其身子旁边,弯下了腰,将双刀“噗”的一下,狠狠捅入了紫衣观音剑的胸口。
施展秘术“苦凌诀”,旋即便有大量淡淡的白色气机顺着两柄武器长刀,快速流入了关樱的体内。
“何不胜”毕生珍藏的剑意悉数流失,点滴不剩,在关樱的身体里面被转化为了刀意,通通储存在了意气台之中。
江山易主,剑意化刀意!
一炷香时间已到,何逊已死,青雷雪山已无青雷。
关樱,跻身八阶圆满大天罡。
成功踏步天罡境大圆满的关樱长长出了一口气,神色怡然惬意,只觉浑身从未有过的舒泰放松,膻中府海内的本命真气和意气台内的刀意,也从来都没有像当下这般丰沛充盈,体验感妙不可言。
唯有真正到达过武学大道之巅的人,才能具体明晰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玄奇感受。
现在关樱也真真切切的享受到了,受用到了这份抬头可望止境陆地尘仙的快乐滋味。
“九阶尘仙境”对于别人而来,可能只是区区一个境界名称,或者说一个永远都无法企及的武学高度,但对于刀圣独女关樱而言,尘仙之境,是她今生今世必须要登临之境,这辈子要么入陆地尘仙,要么就去死!
不单单是为了给父亲关昭报血仇,还有对梦想的追求和对强大的渴望,驱使着关樱苦修不辍,持续逼迫自己一次次突破极限,朝着巅峰止境强者不断靠近,不停的拉近和陆地尘仙的差距。
总有一日,关樱会进入“九阶尘仙”这一境,等到那个时候,她会当仁不让的把代表了天下第一刀修的响亮名号,“刀圣”二字给继承过来,成就刀圣二代。
等一入止境,她会先去亲身赶赴活埋谷,斩杀那个天下第二大魔头凌云罡,因为那门功法“苦凌诀”的开创者全家惨遭凌云罡屠戮,为了复仇才硬生生熬出了那套可转化剑意为刀意的秘术,关樱学会此功夫后,作为交换,答应日后会帮其手刃活埋谷三代谷主,宰掉那个姓凌的武林大魔头。
而后关樱会以当世第一刀修,以及前代刀圣关昭女儿的身份,向剑圣嬴秋发起挑战,不计生死胜败,只图一快,决出是她的刀快,还是白帝转世的嬴秋剑快。
距离愿望实现又近了一步的关樱当下心情绝佳,轻声呢喃了一句:“啧,真是大自在。”
小麦肤色的布衣女子转过身子,缓步走至了魏颉面前,微微蹙眉,脸色变得有着严肃,语气踌躇的开口道:“魏颉,你刚才……”
关樱刚想说些什么,但看着魏颉那一脸茫然的懵逼表情,多半对那件事不甚知情,想想也能明白,像此类化外高人夺舍附身的通玄之事,“被附身者”往往所知极少,不过就是个惨兮兮的傀儡人物罢了,换谁都一样。
更何况从适才那“人”所言看来,附在眼前这个红绸年轻人身上的家伙,乃是仙界五帝之一的青龙帝君灵威仰!
这等天庭地位超然,仅次于玉皇大帝的无上神仙,岂是像魏颉这等小小凡人蝼蚁能够描述得清的?问也白问,不如不多这个嘴,省点唾沫。
布衣刀修关樱把手里的双刀都归入鞘内,摘下那串红豆色定心佛珠,又将之戴回了魏颉的脖子上,盯着魏颉的脸看了会儿,动了动嘴,从口中溜出了三个字:“谢谢了。”
魏颉有些震惊而不敢置信,想不到这个丧心病狂、杀人如麻的女武痴女魔头,也会有说“谢谢”的时候?这么有礼貌?!
重新戴回了定心珠的红绸剑仙魏颉不自禁发问道:“关女侠,接下来打算去哪儿?蛮子们的北庭国都上京?还是直接返回中原?”
关樱摇了摇头,口气轻飘飘的回应:“中原暂时还不想回去,姑且先在天烛待上一段时间,好不容易有了天罡境大圆满,总得多杀些狼蛮子才是。上京就不去了,我自觉突破不了我爹还有古道的战绩,一刀杀不掉万贼,纵使去了,也没意义。就随意在北国大地逛逛呗,天烛有八大府,哪儿不能去?”
魏颉遂拱手行礼,咧嘴笑道:“那就恭祝关女侠武运昌隆,早日迈入九阶尘仙境!”
关樱点头“嗯”了一下,又用颇为复杂的眼神看了魏颉些许光阴,再也没有半句言语,腰间配着双刃,掠步下了山头,速度极快,一去无影。
接下来,魏颉用青龙真气为昏厥在地的苏羽白和古道疗愈内伤,没多长时间,二人便都清醒了过来,伤情已无大碍。
在简单阐明关樱诛杀了何大山主,并以何逊意气台内的意气作为攀登武道的“踏脚石”,成为圆满大天罡刀修的事情后,三人又去协同做了一件较为悲情之事。
在雪山上的背光之处,挖了三个深坑,埋了三具尸体。
一人两马。
一人,观音剑何逊。
两马,坐骑赤骥和青骊。
完成此番埋葬人马的事宜后,三者一块儿下了这座苍穹上空再无青雷的雪原大山,下山后,魏颉和苏羽白辞别了武林前辈古道。
因为没了用于骑乘的马匹,所有两人只得徒步,继续往北前行。
第三百四十五章 撞大运
在青雷雪山之上,魏颉和苏羽白的两匹坐骑被威压活活震死,双双当场暴毙,都被就地挖坑掩埋,现在他们迫不得已,只能徒步而行,继续北上赶路。
在北上途中,他们又花银子购买了两匹胡人的马匹来骑,这种“胡马”非常名贵,那句著名诗句“不教胡马度阴山”就说明了胡人之马无论是脚力还有耐力都属上乘,这恐怕也是北国铁骑南下之时能够那般势不可挡的原因。
因为苏羽白还没有六阶凝丹境,无法御剑而行,魏颉若耗费精力帮助她御剑,则会又费时又费力,所以二人都选择了再买马来骑,反正不缺银子。
这日,两人两马行上了燕云府和大汗府的边界之地。
这里有一座宝山,名叫“七莲”,多年以前还叫做“万宝山”,顾名思义,此山之上有大量珍奇异宝,数不胜数,后来据传闻,在山巅的某处山峰,竟不可思议的从石头里生长出了七朵神圣宝莲,焕发七色,极其华美缤纷,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故此山也改名为“七莲山”。
由于特殊的海报气候原因,此山的天时地利和其他山脉迥然不同,山巅有白皑皑的积雪,而山间或是山脚下则有花香鸟语,一派春机盎然的美好景象,魏颉和苏羽白二人选择在靠近山脚下的某个位置,借助山间丰沛鼎盛至极的灵气来修行练功。
苏羽白目前已经是五阶脱俗境大圆满,半步仙品修为,而魏颉已有六阶凝丹,膻中府海内的真气雄厚无比,再加上颇为擅长一些内功修行法门,便主动帮助苏羽白提高内息水平,以加速破境的速度。
两人在花香四溢的山间,耳边听着啾啾鸟鸣,对坐在草地上,四掌贴合在了一起,闭目练习功法。
魏颉昔日还不会道门功法碧泉经的时候,就曾通过此等法门,联通两人的大周天脉络,来帮助不慎溺水的白龙剑窟大少爷龙彦。曾经有过经验,故此能够比较轻车熟路的就完成了内息的沟通连接,把自己和苏姐姐的内在经络连在了一起,紧紧相连,生死与共。
这等加快内力提升速度的秘诀可谓得天独厚,若非魏颉内力真气的量足够多,还真就没办法使用,待到什么时候苏羽白也突破仙品的修为,用不着骑马走路,也和剑仙一样朝北海暮苍梧了,那么魏颉也就不用再如此麻烦的帮着苏羽白练功了,万事大吉,前途光明。
但那须破了境再说,至少现在,还不行,还需要马来当代步的工具。
二者在坐而习练功法,两匹胡人蛮马就那样拴在一旁的树上。
天空中忽然划破了一阵极其嘹亮的鹰隼鸣叫之声,声音激昂亢奋,颇具威武气势。
一头体格甚巨的大雕赫然现身,速度极快,堪称电掣一般,它外观华美俊气,其首似龙,不类凡间俗鸟,倒像是仙家爱宠,羽毛浓郁且根根金黄,焕发光彩,不可思议。
世上鸟类千万,魏颉从未见过如此古拙雄奇的威猛猛禽,北国物产匮乏不似地大物博的中原,原来也不是一味的蛮夷荒地,但是倒也不缺这类奇异神妙的物种!
那只算上翅膀少说也有不下十丈长短的“龙头”金雕,用两条奇粗的结实大腿,猛地扑了过来,一下就把两匹高大蛮马给擒抓了起来,嗷嗷腾空而飞。
只不过是眨下眼睛的功夫罢了。
魏颉和苏羽白自然知道自家的坐骑被金羽大鸟抓走,但奈何当下如此情况,两人大周天紧密相连,内息正在其中稳稳流淌,无法抽出身来,否则定要受到不小的伤害,所以不得已只能放弃追赶,任凭那只巨型龙雕把刚买来还没多久的胡马给抓走了。
约莫过去了半炷香的时间,有一个身穿血迹斑斑白衣的长发男子走了过来。
那男人生了张方面大耳的容貌,面红耳赤,其样子倒有些类似三国时期的蜀国关二爷,只是此人长得过分丑陋猥琐,大嘴小眼,眼呈三角形,小小的尽显凶光。
白眉白须白发,都是奶白色的颜色,和中原照雪剑仙风流有些相像。
不过就他长相,若真要和风流比一比,两人之间估计还差了十个何不胜。
红面白发的男人左手擒着那只已然死去了金雕,右手之中则紧紧握着一柄长剑,那剑极为细长,焕发出多彩光芒,且隐隐有一层不同凡响的“血气”覆盖在上面,煞性非凡。
那人慢步走进后,一把将把刚打死没多久的金雕扔到了一边,上下将盘腿坐在地上的苏羽白打量了一通,露出一脸异常猥琐的丑怪表情,嘴里则称赞道:“我南宫丰羽今个儿真是行大运了,出门帮石大人抓只金雕,竟能给我遇到这样的极品尤物,真是妙极了!老天爷开眼呐!”
魏颉一听到“南宫丰羽”这四个字便即明白了过来,此人究竟是何身份。
燕云府有持节令名石儆皇,此人认了北庭女帝诸葛长雅当自己的干娘,自封“儿皇帝”,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太多次喊别人当娘,心里有些不平衡,竟一口气收了十二个义子,其中战力最强、杀力最猛,在整个燕云府乃至北庭被可以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强者,复姓南宫,叫做丰羽,绰号“血翎剑仙”。
这个南宫丰羽今年才不过三十岁的年纪,和南院英雄府绝顶山“剑王”王阳煦起名,被世人唤作“北血翎南剑王”、“老阳煦少南宫”,修为境界目前已达天罡境,纯粹剑修。
数年前曾仗剑南下,去挑战那个在“南青北白”中和上官白檀名气相仿的江北桃花剑门门主风流,结果败得一塌糊涂,差点把命都丢了。
他侥幸逃回中原后,开始肆无忌惮的到处散布各种谣言,说照雪剑仙的妻子花容行为尤其放荡,甚至还主动来勾引他,被他南宫丰羽嫌弃以后拒绝了,真是个可笑至极的荡-妇!
还说那个姓风名流的家伙也不过如此,剑道水平不过尔尔,第二次只要自己去和风流打上第二次,那么自己无疑可以获得胜利,摘下那颗白发人头。
还装模作样的把头发眉毛-胡须都染成了奶白色,并自己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血翎剑仙”,对应风流的“照雪剑仙”。
说他风流一人占尽天下天罡境剑修八斗风流,那么他南宫丰羽就一人,便可独占世间八斗血气。
还把自己的佩剑,也就是那柄在整座燕云府最有名的传世武器,改名为“总被雨打风吹去”,名字出处自然是那句“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意图显是彻底击败风流,把中原剑客之风流打得雨打风吹去,一逞北国豪杰威风。
每年初春的时节,这位血翎大仙人,总会一边独自仔细磨剑,一边用身边的人能清晰听到的声音表示,而今这个节气,天烛飘雪,不知南国江北之地,可有桃花?风流的脖子是否已经洗得干干净净,准备好让自己来砍上一砍了呢?
众所周知,风流虽名叫“风流”,但其实他用情极深,一生只爱妻子花容一人,从不惹草沾花,也不水性杨花,即使中原大地爱慕风流的女子可媲美思恋天下第一美男子的聂柔的花痴少女,但风流就是能够做到对她们都视若无物,觉得那些人都是些可笑的粉红骷髅,一群花瓶,不值一提,连自己爱妻的一根脚指头都比不过,绝没有资格当自己动心。
天塌地陷,风流都不会背叛七彩姮娥花容。
正好相反,南宫丰羽就和风流走了另一个极端,他生性极其好色,多年来玩弄的女性数目之多,只怕要远远超过风流的追求者,这厮常年出入花丛烟柳之地,是天烛北庭各大青楼的老顾客。
甚至他当初拜了燕云府“儿皇帝”石儆皇当个干爹,其中有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希望自家干爹能给自己当靠山,这样就可以很方便的强抢良家民女,而不会被官府专门针对,朝廷会因为他的身份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风流有多么专一深情,他南宫丰羽就有多么视色如命。
这些年,不知有多少人在背后暗中戳南宫风土的脊梁骨头,说他整天只会动动嘴皮子,嘴上表示要去问剑风流,可好几年来也不见什么动静;还说他一天天的就知道玩女人,废物一个,不务正业,从来就没正经事儿,就知道抱石儆皇石大人的大腿,简直就是丢自己和石大人的脸!
可不管别人在背地里嚼多少下舌根子,南宫丰羽永远都是都是我行我素,从来不会听他们的屁话,女人照样玩得不少,至于南下挑战风流的时间线,也永远都是在一直往后延长,遥遥无期。
别人拿他当恶人,他拿别人当傻子。
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南宫丰羽素来都觉得自己行事相当明知,自己这么多年走的每一步,都可以说是走对了,很对,对得不能再对。
当初去练剑,练对了,因为自己是真正的天纵之才,禀赋过人,二十出头就有了地煞境的剑仙造诣,百年未有一例。
后来南下千里迢迢去和风流打,打对了,了解到原来中原剑道是这般高强霸气,先前还真是小瞧了南边的人。
输了以后,双膝触地,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哀声恳求风流放过自己,也求对了,风流果然心慈手软,不愧大侠二字,放自己安然无恙的北上回国了。
回国以后大肆宣传自己和风流的那一场大战,更是宣传对了,让无数人都知道了他“血翎剑仙”的鼎鼎大名,也为之后成为石大人的义子做了铺垫。
给石儆皇当干儿子这件事,那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棋高一式,妙手一招!
北国南院有折腰山收集江湖气数的缘故,所以北庭强者历来稀缺,石儆皇有巨大的野心,想要未来从干娘诸葛长雅的手上继承过整个天烛国,所以他手底下必须要有一个天罡境的强者作为护身之人。
那时候已经达到地煞境巅峰的南宫丰羽无疑是一个绝好的选择,石儆皇厚着脸皮,去求自己的义母诸葛长雅,接着又南下去了英雄府,跟折腰山诸峰共主的诸葛老大要了一缕剑道气数,以此帮助南宫丰羽顺顺利利跻身为八阶舔干净。
这些年来的每一步,南宫丰羽都走得很对,选择得极度明智,每一点儿所谓的“红利”他都抓在了手里,半分机缘都没有让它白白溜走。
对此,血翎剑仙自我感觉极好,觉得自己恐怕就是天命归属,天之骄子,命中注定大富大贵,该当闻名天下。
不出意外的话,而今三十岁便已是天罡境的自己,在五十岁之前即能跻身陆地尘仙境界,等到那个时候,风流也才不过花甲左右的年纪,应该还活在这个世上,那么届时自己就必定毫不留情的纵身前往桃花剑门,跟风流再度一较高下,一雪前耻,报一报当年的败北跪地之仇了。
“总被雨打风吹去”这柄宝剑,就当真能令他照雪剑仙风流被雨打风吹去了。
虽确实觉得自己每一个选择都堪称对之极矣,但南宫丰羽还是有一个小小遗憾,当年去往中原的时候,为何没有去找那个软骨山的五拜神教教主彭簇,为何不去跟彭教主讨要一点儿关于男女双-修的法门?
如果真的讨来了,自己在修行路上不就可以一日千里了吗?唉,真是可惜,大大的失策了呀!
南宫丰羽心态挺好,遗憾固然有之,但从不会影响自己的顽强心境,即使没办法抓何种鼎-炉来进行修炼,但每天都能跟不同的女人行鱼水之欢,那也足够爽快,足够风流了。
风流他算个屁的风流,我南宫丰羽,才是真的风流!
就比如说今日,南宫丰羽自觉真真是撞到了大运,因为义父石儆皇心血来潮,说想要吃只存在于传说中是龙头雕的肉,向来极其孝顺的乖儿子南宫丰羽便主动请缨,来到了燕云府最北部的七莲山上,为了给石大人抓捕到一头金雕来食用。
本来他以为那等号称比白虎都要稀缺的物种,注定要耗费好一番功夫才能抓得到,但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可真是全都不废功夫,一抓一个准,行上山来还没两个时辰,就给他擒到了一头如此珍贵的龙首金雕,回去以后免不了让义父大人好生赞誉自己的能力一番,奖赏什么的当然是少不了的,他南宫丰羽也不缺别的,就缺女人,那种东西,理所当然是多多益善的了!
这七莲山之行,最大的收获并非龙头金雕,而是在这山间靠近山脚的地方,居然能给他遇到这般美伦至极的一个姑娘,貌若天仙,身段若娥,说是瑶池仙子下凡都丝毫不为过的白衣女子。
南宫丰羽单手握剑,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白衣如雪的绝美女子,用力咽了下口水,他的眼神尤其火烈,喃喃道:“老子今个儿,可真是撞大运了啊!”
第三百四十六章 红绸战血翎
南宫丰羽这些年作为名头响亮的“花丛老手”,玩过的女儿没有一万也该有一千,可那么多姑娘当中,论容貌论身段,能与那位貌如天仙的白衣女子相提并论的,啧啧,还真是一个没有,绝无仅有!
也就是因为从来都没见过,所以这头视色如命的“老饕”,才会用那般炽烈,那般如色中饿-鬼的眼神,去上下打量苏羽白,猥琐得让人想吐,把后者看得那是极不舒服,浑身发毛。
魏颉深知大敌当前,一场泼天祸事恐怕即将来临,遂极为严肃的跟苏羽白轻声说道:“苏姐姐,此人叫做南宫丰羽,是燕云府持节令麾下最强的剑修……天罡境!”
最后这三个字无异于是一颗震撼人心的重磅炸弹,苏羽白从适才那个复姓南宫的家伙的面部表情就可以轻松看出,此人对自己是有多么的图谋不轨,心里在想些什么,简直一目了然。
既然如此,那么苏羽白就比谁都清楚,自己当下处境之危险,无异于半步深渊。
而这个足可给自己构成巨大危险的家伙,居然是世间罕有的八阶天罡境界……这种窘迫无匹的事态,恐怕比在青雷雪山之上发生的事情还要危劣数倍了!
苏羽白脸色发白,嗓音不自觉的发颤,问道:“那,那怎么办?”
此刻她和魏颉两人的内部大周天已彼此相连,连得十分紧密,如此情况之下,若当机立断的分离,那么毫无疑问,必定就直接导致双方都出现严重损伤,不存在有一人会幸免的状况,魏苏两人的修为底蕴其实相差不大,所以多这方面的认知也差不太多。
那个手里握有佩剑的猥琐男子南宫丰羽眯起那双绿豆眼睛,邪笑一下,道:“小妮子,别怕,怕什么呀?哥哥我又不会吃了你,坐在对面的这男的是你情人吧?嘿嘿,一会儿我会先把你情人给打成废人,放心,不打死,也不会让他昏过去,只是彻底丧失战斗力而已,这样等我们幕天席地,同赴大自在的时候,他就可以在一旁好好的干瞪眼看着了。你说说,跟别的男人干那种事情的时候被别自己的情人在旁边观赏着,这滋味,多刺激,你说对不?”
苏羽白怒目而视,狠狠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
魏颉也十分明白,眼下十万火急,再也耽搁不了片刻。
如果要强行切断两人大周天的紧密联系,那么最好的情况,就是其中一方受到较为严重的内脏伤害,另一方当然也肯定会收到伤害,只是会没有那么重。
既然有一个人要重伤,那么就让自己来扛下来吧!
魏颉咬了咬牙,坚毅的选择在真气流向自己的时候断开周天联系,刹那间,他的掌心终于和苏羽白的手掌分了开来,重获自由。
魏颉和苏羽白几乎在同时吐出了一口鲜血,魏颉吐得较多,苏羽白则只有一点点。
但即使有所内部受伤,但总算是不至于束手待毙,瞪着眼睛等死那么惨了。
魏苏两人很快跟那个血衣白发的赤面男子拉出了不小的差距,刚一拉开距离,魏颉便即运出了阵阵青龙真气,来帮助白衣女剑修苏羽白运功疗伤。
旋即,有飞剑凛然出袖。
苏羽白送出了深绿、浅绿两柄飞剑,而魏颉则是一口气策御出了八柄飞剑。
八柄飞剑结成两个“摄魔剑阵”,对南宫丰羽的行动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封印,而苏羽白的两剑,则是专攻那个血翎剑仙的头部,阴狠毒辣,角度可谓尤其刁钻。
“呦呵,还是剑仙,练家子啊!”南宫丰羽尚有雅兴,“不错,我就喜欢这种性子有点烈的小姑娘,这样的玩起来才比较有成就感,哈哈!”
南宫丰羽挥动手中的利剑“总被雨打风吹去”,来抵抗两座小型剑阵以及额外两条小小飞剑的剑气攻击。
魏颉很快便又祭出了飞尺越山海、飞斧月涌和飞牌逐客令,等等通灵物一股脑儿的狂袭向了那个白发白眉的持剑汉子。
这会儿功夫,一人力战如此多玄妙法器的南宫丰羽变得有些焦头烂额了,他一边认真招架,一边皱着眉发问:“那边那个小子,你到底是何方神圣,怎的会有这么多的灵气法宝,你是专门做批发的呀?!”
魏颉挺起胸膛,笑道:“我呀,我叫石儆皇,跟你干爹一个名字,只是我不是你干爹,是你亲爹,你失散多年的亲生爹爹。来,乖儿子,叫爹!”
南宫丰羽勃然大怒,随着那张大赤脸变得更加通红,他满头的雪白长发也都根根飘拂了起来,显得整个人格外狰狞狂放,大概跟林老九和魏颉激战之时,束发绳子被割断以后的那副模样差不太多,都是一般的恐怖绝伦,不像个常人,更像是魔鬼。
还叫什么血翎剑仙?不妨学学东瀛巍巍十八楼楼主千岩拱列,自称剑鬼,多好,多贴切!东瀛岛又称“鬼岛”,岛上修为最高的剑修,可不就是剑鬼了?
南宫丰羽手里的那柄佩剑已不再是华丽绝伦的模样,而变得满是浓浓赤色,挥动递招之间,有血光盈盈,魏颉的武器血灵之上都绝不会有如此多的血气。
据说南宫丰羽生平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在抢夺了一户人家的女人之后,把这户人家里面的全部男人通通杀光,再加上他曾经造访中原武林,也残杀过不少无辜中原百姓,常年累积起来的血性,悉数凝聚在了这柄燕云府镇府之宝里面,都好生储存着,只有战斗的时候才会有部分流溢出来,那部分血气,能大幅度增强剑刃的杀气罡气还有剑气,可谓至宝。
天罡境纯粹剑修,本就是如龙如虎般的巅峰存在,既然还有了如此趁手管用的一件兵器,那岂不更是如龙添翼了?
两座小剑阵,两条小飞剑,外加飞尺飞斧飞牌,全都奈何不了他南宫丰羽,宛如小孩的玩具。
甚至那个白发飘摇的持剑强者还有余力笑道:“呦,我说你们两个,都这样了,还不跑,是有自信能在阵中困杀于我?呵呵,天真!”
魏颉和苏羽白皆心跳加速,魏颉有尘仙心境,倒也不至于生出什么恐惧之意,半步不会退却;而苏羽白则是后背冷汗淋漓,无他,只因那个南宫丰羽浑身散发出来的那股子“血性”实在是太过恐怖,从未见过。
让她不自觉的就想起来,在青雷雪山之上,被刀修关樱的气势威压胁迫时候的状态,一样的没有应对之法,束手无策。
这世间的天罡境之人,都如这般光是看着,就让人感到无比害怕的吗?!
魏颉见苏羽白身体微微颤抖,只她恐惧害怕,便自行催生了大量紫霄真气,作为类似铠甲的物事来保护住大黎国女剑修的娇柔身体,虽然这样的护体真气对于天罡境强者的杀力而言,想破掉轻而易举,但到底还是聊胜于无,有了心安,没有则心慌慌。
白纸堆成的铠甲,到底也还是铠甲。
年轻人深深吸了口气,顷刻间递出了两式意气剑招,一招倚暮疯,一招孤烟直。
一道弧线,一道直线。
当那条雪白弧线极速刮掠过去的时候,另一剑孤烟直已凛然而至,配合默契,完美无双。
两剑实在太过猝不及防,令堂堂血翎剑仙都吃了一惊,不得已提剑格挡,来阻碍着一剑的猛力攻势,护死了自身要害。
南宫丰羽开始防御的时刻,便是魏颉提剑上行的绝好机会。
身穿鲜红绸缎的年轻剑仙施展血魔幻影诀,身子裹住紫红色真气,以绝快的前掠速度,毅然冲向了天罡境大能。
在青雷雪山没有选择跟关樱起冲突,是因为不想多结一个仇人,多个朋友多条路,仅仅只是损失区区几件法宝而已,没必要去惹上那等丧心病狂的杀人女狂魔。
而此刻的情况却是,乃敌人主动过来寻衅滋事,且恶意明显到,就快要在脸上写着“我是坏人”这四个大字。
为了保护女子苏羽白,也为了自己的尊严荣辱,魏颉愿意一战,全力一战!
手中把持双剑,血刃朝天阙,青刃青霜剑。
红绸战血翎!
第三百四十七章 终于找到你了
魏颉手中紧握双剑,力战白衣白发南宫丰羽,以凝丹境之修为底蕴,和天罡境强者厮杀较量,这等疯狂之事历史上绝无仅有,其背后的根源有二。
一是天下无敌的尘仙心境,二是为了保护自己身后那名修为不高的女子苏羽白。
红绸年轻人骤然施展血魔幻影诀,满身瞬间被红紫两色紧紧萦绕裹挟起来,整个人的身形看起来极度诡谲莫测,形同厉鬼。
他在借助了孤烟直和倚暮疯两式意气剑招之后,成功抓住机会,掠步上前,欺身拉近距离,左右手开始展开两套完全不同的上乘剑法。
左手大漠星辰诀,右手霜刃把示君。
年轻人虽然目前只有六阶凝丹境的修为底蕴,但自身周天的你本命真气已达半步天罡境,是以尚有和传说中的天罡境大能一较高下的实力。
但也仅是“一较高下”仅此而已了。
若是要分一分生死,魏颉决然是没有这个硬实力的。
在绝顶山和青雷雪山山巅,面对天罡境的王阳煦和关樱,两人一剑一刀,若是没有那个神秘万分的“神人”暗中相互,魏颉百分之百,已经死得透透的了,基本难逃一个被剑气绞成肉泥,或者被刀罡碾成肉饼的悲哀下场。
借助折腰山部分剑道气数而跻身天罡境的南宫丰羽自然是实打实的绝顶强者,和何逊这种依靠修为底蕴而踏步天罡,“半路出家”的剑道水准相比,南宫丰羽无疑是位真正意义上的纯粹剑修,其剑法剑术剑道剑气剑意,都是极强极强,凌驾万万人之上的。
至少不是魏颉这种凝丹剑仙能够战胜得了的。
虽然魏颉也曾经有过以四阶修为击杀六阶的跃境杀人记录,但是四阶和六阶之间的差距,恐怕远远小于七阶和八阶之间的差距,更何况魏颉只是六阶,连地煞境都还没有。
习武之人都有一个常识,那就是修为境界提升越往上,会提升得越困难,最容易的是突破一阶筑身境,而之后二、三阶的破境速度会出现大幅下降,变得非常困难凝滞,而剑修们若想五阶破六阶,则需要让体内的那颗本命剑丹化身为“无上剑丹”,这其中所需要的东西,则多得言语无法详细描述了,太难太难,破境之难,难如上青天。
这也就是为何凝丹境会被称作“仙品修为”。
而六阶入七阶,则又是一道不可思议的天堑,一个修士想要达到地煞境的战斗力,基本的一点就是“杀力”,若是杀力做不到摧城开山的水准,无法以人力早就类似地裂山崩之类的霸气操作,那就决然算不得地煞境,不是货真价实的“地煞”!
而地煞境之上的八阶天罡境那就更加不用多说了,天罡地煞,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其中的差距光是用文字描述便可以轻松理解。
所谓“天地罡气”,即是某种足可影响天时地利的绝强能力,天与地共鸣,人可战胜万物,像那些林清、东方梧桐、王迎鹏这种纯粹武夫一旦跻身为八阶天罡境,那么他们的拳腿杀力之中,便会蕴含有无与伦比,好似天怒神罚一般的巨大威力,杀人如碾死蚂蚁,再也不是世间其他境界不够的武夫能够相提并论的了。
天有多高,天罡境有多难杀。
而要说这尘世间,杀力最强最猛最无可匹敌的天罡境,那用不着多说什么,无疑就是天罡境的剑修。
纯粹剑修!
人体内练出剑丹即是“剑修”,而心湖里的那柄剑之上焕发出璀璨神圣的光彩,剑丹变为无上剑丹,那么剑修就一举迈过天神门槛,成就仙品剑修。
把普通剑丹练出了无上水准,从而踏入凝丹境的仙品强者,即是所谓的“纯粹剑修”。
像何逊这种在成为剑修之前便已有凝丹境的人,就已经算不得是纯粹之人了,即使他日后仍拥有了无上剑丹,他也没有资格被唤作是什么纯粹剑修。
不够纯粹,也就意味着不够强。
人间杀力最强者,天罡境纯粹剑修,江北桃花剑门门主风流,就是天罡境大圆满的剑修,非常之纯粹,同时也非常之强。
很不幸,魏颉今日的对手南宫丰羽也是其中之一。
形象些来描述,敌人手中剑所过之处,那就是一条黄泉,一条冥河,一旦不小心迈步踏入,那就是死,必死!
剑修和武夫最大差距就是,剑修的剑锋杀力更强,出招速度更快,而武夫的拳头更硬,肉躯体魄更强。
所以这一战,魏颉弱项在于剑的杀力不够强,但是优势也有,他的体魄其实并不逊色,甚至还要强过敌人不少。
魏颉拥有着从杨歼那里强行剥夺来的“显圣元魄”,在那份强韧体魄加持下,魏颉的身体素质,近乎不弱于青龙体魄尚存时期的自己,一样的强勇无比,一样的肆意横行!
最为自信的时候,魏颉甚至还站在高台之上,坦然放开了手脚,让一众持械士兵一拥而上来攻杀自己,许久都没有破防,足可见那时候的身体有多么的坚不可摧。虽然那种过分自负,有点自残的方式,必然会对青龙体魄造成一定程度的磨损,但好赖也逞了一下威风,在沐河城里让百姓们敬若神明了一次,赚肯定也是赚到了的。
当然,如果魏颉那会儿能早早算到自己的体魄在未来和折腰山武神林老九的较量中,会被生生如瓷器一般猛力打碎,那他早就肆无忌惮的任凭别人来消磨体魄了。
反正横竖要碎,怎么样都已然所谓了。
魏颉的心神境界、体魄水平还有法宝数量,以及本命剑丹内部七大丹元中的“木元”,比南宫丰羽要来得高强,这是魏颉目前来讲,能否勉强抢占过来的不凡优势,也是他靠着区区半步天罡的内力和凝丹境修为,就胆大包天敢于挑战天罡境剑修大能的底气和依仗所在。
但这种优势,也真的很难弥补二者之间的“天地”差距。
天罡境小圆满的关樱为了能击败圆满大天罡的何不胜,提前花费了两个月时间,来偷偷窃取转移整座青雷雪山的山脉灵气,从而达到占据地利的目的,而后她又在短时间汲取了海量的佛门气数,获取人和,再加上星霜刀可以牵引半数日月星辰,能够有资本对抗漫天的乌云青雷,方才堪堪勉强拉近了自己和敌人之间的境界差距,关女侠这才有胆略,对着何逊说出那句“一炷香之内要你命”的豪言壮语。
魏颉并没有这样的本事。
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在自己的手上,这样的打斗,两者就是非常纯粹的硬碰硬,强对强,强的一方战胜弱的一方,弱肉强食,丛林铁律。
正如那日苏羽白所说的那句话一样,江湖的本色是黑,强者才能活得快乐自在,弱者就只能惨遭碾压和践踏,每日都活在地-狱之中,异常的悲惨。
就像魏颉刚入江湖那会儿,在溪水旁边,天下第十大魔头和天下第九大魔头彼此宣战,要分出九十排位,那场激烈战斗,若不是因为过于巧合的福泽机缘,恐怕最后的结果会惨无人道,“沧海凶神”司徒鲛会用水鲛杀死“青白眼人”阮苍龙,而后还会再赏魏颉一叉,送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一个身死当场,毙命于那杆三股银叉之下。
这就是江湖,江湖儿郎江湖死。
很多尚未踏步江湖之人,总觉得江湖是多姿多彩的,其实不是,底色就是黑,黑得发紫发红,黑得油光锃亮,黑得浓郁化不开,怎么样的黑都有,只是“黑”的表现形式和内在程度有点不一样罢了。
为何江湖被叫做“江湖”?
因为江河湖海是非常深的,每年每月每天都有不少人在江水湖水之中被活活淹死溺死,这座“江湖”也是一样。
有多少刚想着来江湖里好生游上一番的人,最后都死得莫名其妙,还没有施展自己的胸襟抱负,毕生心愿还没有达成,就凄凄惨惨的死掉了,死后可能连块坟茔都没有,曝尸荒野,天涯埋骨。
这样的人太多了,多得数都数不过来,魏颉之所以能活到今天,不是因为他是狼煞魏魁的儿子,也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多么厉害,仅仅是因为他的运气好,运气但凡差上那么一点,就死了,说什么都没用,说死就死。
死得和那些早就死去的人不会有什么两样,江湖只有一座,人命也只有一条,丢了也就丢了。
而且死后断然不像他的伟人父亲魏魁那样天下皆知,有那么多的人会为魏大将军的死而扼腕叹息,捶胸顿足,魏颉死了则不会有。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像狼煞大将军兵解于碎肉城那样,成为举世瞩目的大英雄;或轻如鸿毛,像年轻人魏颉这样,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横死在了江湖。
弱是原罪。
在江湖里做任何事情,哪怕你欺善怕恶丧尽天良,都是没有罪的,只要你足够强,做什么都是合理的。
唯有“弱”,只有弱小,才是世间最大最大的罪恶!
剑圣嬴秋不愿承认魏颉是自己的徒弟自然有他的原因,但其中有那么一点儿因由,恐怕就是觉得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子实在是太弱了,连自己都保护不好,去拿什么来守护“剑圣徒弟”这个名号?
哪天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嬴老爷子便白白又丢掉一个徒弟,哪天被什么强敌打得快死了,还需要白帝转世身嬴秋亲自过来救场擦屁股,救一救魏颉的小命。
嬴秋从来都不喜欢干这种事情,他只喜欢随自己心意出剑,像在昆仑雪山杀关昭,在天烛国上京救古道,都是自己愿意,所以去做了,不会被任何羁绊所萦绕。
他的四个徒弟,李太清、杜擘、周云纤,还有小萝卜卜倩,这四个人都足够强,哪怕是其中最弱小的那个卜倩,也有“先天地煞境”的修为,可杀天罡境小圆满。
那白衣剑仙南宫丰羽手中的那柄长剑之上,赤色光芒愈发浓烈扎眼,已几乎到一种足可闪瞎人眼睛的地步,便好似剑刃之中拘押了一头血腥十足的凶野猛兽,就快按耐不住躁动的身体,就快要从剑中猛地蹿出来一般,挣脱樊笼,重获自由,放开了杀人!
那些通灵法宝已经根本没办法控制住血翎剑仙的行动了。
魏颉要活。
不单单是为自己而活,还要为自己身后的白衣姑娘苏羽白而活。
那天在赤霞山的寺庙里,魏颉没有保护好绿衣小丫头卜倩,他暗中发誓,今天的自己,绝不能再让苏羽白受到伤害,这是一种责任和担当,不让自己身边的任何一个女人受伤,这已然成了魏颉的原则底线,死都不能跨越!
红绸剑仙全力而战,击败眼前的敌人,护住身后的女人。
这一战持续了小半盏茶的功夫,血翎剑仙南宫丰羽彻底被磨光了耐性,他再也没什么好心情跟魏颉玩了。
南宫丰羽乃剑道枭雄,他可不是那个中原侠义道顶梁柱,号称占尽世间天罡境剑修八斗风流的风流,跟“侠”这个字根本不沾边。
南宫丰羽固然也是风流,但那种风流里,掺杂了九成的“下流”,他并没有手下留情的那种观音菩萨慈悲心肠,不可能留手。
血翎剑仙已倾力而战,要诛灭眼前的小子,侵-犯那个白衣女子。
二人这一战,貌似都跟一个女子息息相关。
大黎国第一美女,兼女子剑修苏羽白。
因为十分清楚魏颉和南宫丰羽这两人的实力,苏羽白知道这一战,自己作为两个顶尖剑仙开战厮杀的重要原因,她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就这么看着,在一旁看着这两个男人在为了自己而搏命较量。
南宫丰羽怒发冲顶,蓦然喝出了一嗓子:“孽-障,看我血光罩!”
魏颉只当那是什么极其厉害的法宝,岂料那个白衣染血的长发男子在喊出这一嗓子之后,剑刃之上红光猛地巨闪了一下,旋即,猩红光彩已遍布男子的全身上下。
血翎,即是血色的羽毛。
此时此刻的南宫丰羽,真正无愧于自己的绰号!
只见这位在天烛北庭大名鼎鼎的血翎剑仙,满身上下皆是浓浓的血色气机,气机凝成鸟翎羽毛般的形状,白发男子张开双臂,中门大开,从远处看去,便好似一只神话传说里存在的血羽大鹏神鸟。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南宫丰羽纵身上掠,直奔天际。
红绸剑仙脚踩血灵朝天阙,手里仍紧紧握着神剑青霜,脚踩长剑,御风而行,去尽力追赶那头模样可怖的“赤色大鹏”。
那个复姓南宫的强大剑仙把手中的长剑对准了万丈苍穹。
一道浓烈血光挟带着凌厉剑光,冲天而起。
天罡境强者,一剑冲霄!
那一根足有手臂粗细的血气巨柱顷刻轰至了云层,很快,一整片大云已经变得浓如血染,可谓匪夷所思。
便好像有人用缸里的红色染料将云朵通通染红了一样,场面之霸道,简直不同凡响,惊为天人。
地煞境修士已可以人力造就种种天灾,那么天罡境剑修,便能够完成似这等不可思议的壮举!
南宫丰羽并不觉得对付魏颉这个年轻小子用出这一“杀手锏”是割鸡用牛刀。毕竟这个小子一看面相便知是中原人,操着一口北国绝对不会有的南国口音,这等具备超凡境界修为的高手,若是大禹王朝人士,那么未来注定会是北方天烛国南侵的一个不小的障碍。
而且此名小子能够一个人同时具备那么多的通灵法宝,毋庸置疑,这个穿红衣裳的年轻人必定福泽机缘极其广播,将来的武道成就理当更高,变得极强极强,成为一个巨大隐患。
所以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趁着他还没有到达那天,将之提前扼杀在摇篮之中,拔出眼中钉肉中刺,就在这里,在七莲山山间,将之灭杀!
那一片天幕血云已经浓得铺天盖地,就仿佛是重现了青雷雪山之上的惨淡愁云和滚滚怒雷,天时再换。
赤红之色遮天蔽日,纵连日月之光都彻彻底底被血光给覆盖了起来。
血气真正是重到了极点。
这,便是罡天之威!
那根恐怖无伦的血柱这会儿功夫已然消失,血翎剑仙手中握着那柄已不剩多少血气了的佩剑,居高临下的俯视下方,看着那个脚踩血灵剑浮空悬停的中原年轻人。
白衣之上血色班班,白发随风不住飘动,似仙人,又似魔鬼,风流且霸道,这位在天烛北庭燕云府,受到持节令石儆皇万分器重的而立之年的大剑仙,用大半座山脉都可清楚听闻的声音叫道:“血气,给我上来!”
言语甫毕,魏颉和苏羽白都感到了一股完全无法自控的“巨力”在操控着自身的血脉气数,无可奈何,只能听之任之。
那股子强猛无双的神力大幅改变了全身周天内的真气流动走势。
血气,开始逐渐分离身体,朝着上方升去。
魏颉不得已咬着牙,御剑极速俯冲而下,重新来到了地面之处,来到了白衣苏羽白的身边,年轻剑仙以朝天阙之中储备着的血气,为白衣女剑修及时“补血”。
如果不这样做,那么连六阶凝丹境都还没有的剑修苏羽白,用不着多少时间,便会被那顶“血光罩”硬生生吸成一具干尸,暴毙而亡!
苏羽白靠着血灵剑里长期积累蕴藏起来的血气,血脉勉强得以不用流失得那么迅速,但魏颉,他的处境就非常非常糟糕了。
两侧脸颊完全凹了下去,脸色变得无比惨白,整个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得消瘦,形销骨立。
魏颉试图用本命内力来阻止自身血气离开躯体,却发现徒劳无功,怎么样都已没办法阻止这一切,只能任凭自己和苏羽白体内的宝贵血气徐徐升空,融入穹顶之上的那一大片可怖血云之中。
苏羽白脸色尚且正常,魏颉的那张脸已经凹得只剩皮包骨头,连眼窝都凹了下去,看不见半分血色,宛如白骨骷髅。
魏颉再次觉得自己要死了。
他忽然松开了右手,青霜神剑掉落在地。
红绸如血,脸白如雪的年轻人十分吃力的抬起了胳膊,准备合拢双手十指,对着血光天空使出最后一道无上剑气。
就在此时,本该穷途末路的年轻剑仙魏颉亲眼看见自己掉在地上的那柄青霜剑浮空而起,就似被人赋予了通玄灵性一般。
有一个男人的陌生声音在天地间响起,那个神性十足的空灵之声大喝道:“借你剑一用,我杀个人!”
神人借剑杀人。
青霜剑以奔雷般迅猛的速度冲至上空。
一剑洞穿了南宫丰羽的胸膛。
自血翎剑仙的前胸要害穿入,又从后方破了出去。
燕云府最强天罡境剑修,眨眼间便已陨身亡命,从天上掉落下来。
天幕位置的那一大片浓烈红云逐渐淡化,血气六神无主,飞速飘散至了四面八方。
世间重归安宁,此方山头的天时趋于正常。
魏颉尚未从如此震撼的一幕中回过神来,刹那间,一个在梦境里反复出现,睁开眼睛后又以为,这辈子再也听不到了的专属于少女的熟悉嗓音乍响,她从不远处兴奋地喊来:
“大哥哥,我终于找到你了!”
魏颉匆匆扭头望去,浑身微颤,险些就要站立不稳,嘴唇哆嗦着叫出了那三个字:“小萝卜……”
第三百四十八章 青帝你在哪儿
有两个人,一男一女,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男子身材十分颀长,肩膀较宽,穿有一件如同崭新的玄妙云袍,外观纯洁如雪,头裹翠绿碧巾,不染纤尘,其仙气飘飘、容貌超脱,远远胜过那位天庭剑仙杜擘。
腰间别着个体型不小的青色酒葫芦,手里则握着那柄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青霜。
另一人,则是瘦瘦小小的花季少女,满头顺滑秀发垂直腰间,根根都作银白,穿着葱绿色的漂亮衣裳,脸蛋俏圆,眼眸水灵,大概十六七岁的模样。
肩头处立着一只蓝毛白喙的小雀儿,仅有一只脚,玲珑可爱,活灵活现。
近乎被“血光罩”抽干了血气的青剑仙魏颉呆呆立在原地,竭力瞪大双目,看着不远处朝这边行来的那名绿衣少女,他嘴巴颤抖了半天,终于喊出来了那三个字:“小萝卜……”
未等年轻人动身,那个满头银霜白发的细瘦少女已脚步极快的飞奔了过来,来到红绸男子的身前,双臂一摊,一把抱住了久别重逢的大哥哥魏颉,紧紧相拥。
仿佛在拥抱这整一个世界。
少女正是和魏颉阔别了足足半年之久的“小萝卜”,卜倩。
二人紧密拥抱着,甜蜜而贪婪,似要融入彼此的躯体,连灵魂都拥在一块儿。
分了开来后,小萝卜仰头看着魏颉那张被南宫丰羽吸干了血气的惨白瘦脸,眼眶带泪,咬了咬牙,快速转过身,大叫道:“鸢泠,你能不能救救我的大哥哥?求求你了!”
那个在形貌上真正诠释了何为“仙人”的云袍男子走近后,脸上带着和淡微笑,回答道:“那自然是可以救的,本大仙法力通天,六合八荒,无所不能,这点小能耐岂会没有?只是……”
小萝卜卜倩急迫问道:“只是什么?”
那个被叫做“鸢泠”的洒脱仙人双手负后,姿容万分潇洒,缓缓道:“只是,我不能白帮忙,你得把你的这只小火苗作为交换送给我。”
魏颉看向了卜倩肩膀上停着那只独脚蓝毛的玲珑小雀儿,开口笑道:“小萝卜,你怎么不把它关在笼子里了,不怕飞走么?”
卜倩摆了摆手,眯眼笑道:“没事了大哥哥,现在小火苗已经非常听话了,不会再乱跑了,不过需要定时喂它吃火,否则就要‘哔吩哔吩’的叫个不停了。”
魏颉伸出手,摸了摸这只品种为上古毕方神鸟蓝毛小雀儿,喃喃道:“不乱跑就好,记得这小鸟第一次乱飞,我就差点死在那座坝流城里。”
卜倩连着点了点头,“嗯嗯”了两下,又对那位自称无所不能的云袍仙人说道:“可以的,鸢泠,我可以把小火苗送给你,但你一定要把我的大哥哥救好。”
白衣如雪的苏羽白就静静站在一旁看着,一句话也没有,神情冷漠。
鸢泠淡然一笑,“好哇,这是你自己说的哈,那我可就救他了,不许反悔。”
说完便摘下了腰间别着的青色葫芦,递给了只剩半条性命的魏颉,仙人说道:“这是我从天庭带下来的,叫‘春意盎然酒’,乃青龙帝君亲自酿造出来的极品宝贝,我有次在这山上喝此酒,不小心掉了几滴下去,你猜怎么着?直接就在石头上生出了七朵炫美彩莲,嘿嘿,厉害吧。”
魏颉接过酒葫芦,打开壶盖子,只是刚一凑近去闻,立时就有一股极度清凉而沁人心脾的美妙气味飘出,直冲天灵盖,比之先前饮过的所有酒水都要来得好闻,魏颉也不再犹豫,忙不迭就仰头喝了起来。
见他喝得如此痛快,鸢泠笑道:“尽管喝,能喝完算你厉害,我这青葫芦乃是一件仙家器皿,里面可以装茫茫多的美酒,不用怕给我喝干了,尽力喝,这样我一会儿拿走小火苗的时候也能心安理得一些。”
魏颉竭尽所能的痛饮“春意盎然酒”,其实他仅是喝了几口,当即就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了极度神奇的变化,窍穴-里宛如涌入一股温软如春的绝妙气机,涓涓暖流在大周天内持续循环流淌,可谓妙不可言。
因血翎剑仙的“血光罩”之神威,而大量流失的体内血气,也开始逐渐滋生复原起来,速度极快,真正算得上是“枯木逢春”。
卜倩见大哥哥魏颉那张煞白如霜的脸上渐渐出现了血润红光,凹下去的嶙峋脸颊也慢慢恢复了原状,喜不自胜,拍着手叫道:“太好了太好了,这酒果然有用!”
魏颉放开了肚皮,一直喝到不能喝为止,方才归还了那只青色的仙家酒葫芦,此刻的他,状态已经变得极好极佳,整个人基本上比没有被吸干血气之前还要来得有精神,神采奕奕,容光焕发,脸色红润且饱满。
身穿鲜红绸缎的年年轻人向那位仗义相助的云袍仙人抱拳行礼,“多谢前辈的仙家美酒,救下了晚辈性命,如此莫大恩泽,没齿难忘!”
鸢泠却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别谢我,要谢就谢谢这个叫‘小萝卜’的丫头吧,若不是她答应送我那只毕方神鸟,我才不会愿意给你喝这么好的东西呢!哎,小萝卜,现在可以把小火苗给我了吧。”
卜倩说了句“好”,对着肩头的玲珑小雀儿道:“小火苗小火苗,以后呢,你就是鸢泠哥哥的了,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你要听话哦。”
那鸟儿也不知是听懂了还是没听懂,张开鸟喙,叫出了几声“哔吩”。
魏颉笑了笑,施展起灵犀语术,用近乎命令式的语气,让小火苗主动另投他主,归顺于仙人鸢泠。
卜倩见状,满脸写着不可思议,惊讶道:“大哥哥,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这门跟动物讲话的功夫了?”
此刻她又往周围看了一圈,歪着头问道:“大白呢,白马大白呢?不在这里吗?”
魏颉眨了眨眼,笑道:“这个说来话就长了,总之呢,那门功夫是公冶兄教给我的,我跟他一块儿劫了一次法场,也算是过命的兄弟,他作为礼物送给了我这门‘灵犀语术’。大白则是后来又因为某些原因,公冶兄被官府的人追杀,我就把大白借给他当坐骑了,以后会去找他要回来的,你放心。”
鸢泠肩头处飞上了那只蓝毛独脚的精美小雀儿,云袍仙人轻声自言自语道:“这就是祝融的侍宠啊,果然漂亮。”
魏颉脸色已经变得尤为红润,而卜倩的头发却始终都是那般如霜雪般纯白,一个还不到十八岁花样年纪的少女,终日顶着一头如此纯净柔顺,比之八九十岁的老太太头发还要白的白发,若雪白瀑布垂首,实在有些离谱怪异,魏颉皱着眉头,动了动嘴,忍不住一口气把心中疑惑都问了出来:“小萝卜,你这头发是怎么白的?那晚在兰溪寺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之后又去了哪里?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卜倩睁圆了那双美丽动人的水润大眼睛,目不稍瞬地注视着自己朝思暮想的魏姓大哥哥。
魏颉敛低眉眼,道了个歉,“对不起小萝卜,我问太多问题了,主要是我实在太想你了,自从那天你不辞而别之后,我就时刻都有在想你……”
卜倩眼眶发红,有晶莹泪水自少女的眼角落下,“大哥哥,我也是啊,我也有在好好想着你呢,那天……那天我并没有不辞而别啊,我在地上留下了字的,你没看到么?”
“我看到了,但那又怎么样,你还是走了啊!醒来以后我就看到了地上刻着的那些字样,上面你说自己有狂病,怕连累我,要去治病,所以就走了。”
魏颉神色忧郁,“所以那到底是个什么病?你到底是因为什么走的?我真的很想很想知道!一看到你这满头白发,我就好难过,我还记得你扎两个羊角辫的样子……”
卜倩拉起大哥哥的一只手,红着眼睛说道:“那天在寺庙里,我听了那铃声以后,整个人都不对了,变得狂躁如野兽,差点把你给掐死了。等彻底清醒过来后,我的头发就变得这样了,连一根黑头发都不剩,全都变白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猜,可能多半还是那个铃声的作用吧。那个卢小倩,她骗我说我犯了狂病,一旦发病就会变得六亲不认,连身边最亲近的人都会被我杀掉,我害怕自己又犯病,不小心杀了大哥哥,就跟着她一块儿去治病了,她说三年五年后便能给我治好。”
“那你又是如何知道那卢小倩是在骗你的?”魏颉问道。
卜倩想了想,说道:“在某间药铺里,有一次,她又带着我去买药,有个穿着黑衣服的伯伯告诉我,那些药都没用,药性相冲,什么病都治不好的,卢小倩见她的谎话被戳破,恼羞成怒,就对着那个黑衣伯伯出手,那伯伯好生厉害,一下子就把卢小倩干掉了。”
“你可知那个伯伯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他没留下名字,我只知道,他后来带着自己的女儿走了,哦对,她女儿穿了件大紫色的衣服,超级漂亮的那种,一看就很贵很贵。”
魏颉结合此等特征描述,头脑飞速运转,心下暗忖道:“莫非是活埋谷二代谷主凌云木凌前辈,还有他的女儿凌烟箐?若当真如此,那凌前辈可真是我的大恩人了!”
卜倩继续道:“卢小倩死掉之后,我就独自一个人去找你了。我记得大哥哥你先前跟‘大大哥哥’说过,这天底下最大的畜-生叫做祁密,在天启城里,于是我便动身去了天启,来到祁密的宰相府里,杀了好多好多坏人,活捉了那个大恶人祁密。”
魏颉知道她口中说的这个“大大哥哥”讲的是自己的结义大哥万纶万文煌,遂一把抱住了卜倩的纤瘦肩膀,激动道:“小萝卜,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你做了一件超级超级威风的英雄之事啊!你可知道这世上有多少人,做梦都想着能杀掉那个大奸臣祁密?只有你做到了!”
卜倩嘻嘻一笑,“别人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大哥哥你特别憎恨那个祁密,恨之入骨,既然是大哥哥恨的人,那我就去杀了他。”
魏颉胸中似有一团热烈的火焰在烧,心情亢奋,情绪大好。
卜倩又道:“我捉住了祁密,但没有当场杀他,因为那我还记得你跟大大哥哥讲过,对付祁密那种狗贼,一下子杀了他未免太便宜了,应该把他活活吊杀在燕鸣关的城头,让秃鹫啄食其尸体,所以我带着祁密去了燕鸣关,把他给吊死了。”
魏颉欣慰而笑,“我看到了,你在城头刻的那几个字,你说大哥哥,我去天烛国了,是你写的吧。”
卜倩点点头,“是的呢,我当时又想起了你之前说,以后有机会了想去北方天烛国闯上一闯,能多杀些狼蛮子,所以我猜你有可能会去往天烛,既然你要去,就会经过燕鸣关,就能看到我刻下来的字,就知道我也在天烛了。”
魏颉伸手捏了捏卜倩奶油般的小脸蛋,短短几个月不见,倒也消瘦了些许,肉不怎么多了。
红绸年轻人说道:“小萝卜真聪明,若是不刻那些字,打死我都猜不到你会来到天烛。你来天烛以后发生了些什么事,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卜倩解释道:“我来天烛国以后,当然也在四处寻你,寻啊寻,怎么样都寻不到你,于是我就想着要去上京城里好好杀上一通,在狼蛮族人的国都闹上一闹,可还没到那边呢,就在这里遇到了鸢泠,被他拦下来了。”
卜倩扭头看了一眼身边那个仙气十足的云袍男子,道:“他当时知道了我要去上京杀人,死活拉着我不让我去,还说什么我现在的修为太低了,让我在七莲山上跻身天罡境了再去,说到时候能帮我挡一次天劫,我也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鸢泠接过了话,“那是因为我下界了这么多年,头一次见到像你这么有灵性的姑娘,简直就是天生的修仙胚子,就想着收你小萝卜为徒,怎料你这丫头忒犟,非说自己有师父……”
“我本来就有师父,我师父可厉害了。”卜倩略显不满的说道。
鸢泠撇撇嘴,“你不肯认我当师父也就罢了,还偏偏执意要去上京城赴死,那可是龙蒙族人的京城,你一个连天罡境没有的小姑娘跑过去杀人,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卜倩噘着嘴反驳道:“我有先天地煞境的修为,对付一般的天罡境绰绰有余了。”
“那也只是一般的天罡境啊,若是天罡境大圆满呢,你能打得过?上京那边听闻满是狼蛮族重甲士,代表了一国之巅峰战力,还有举国气数运势在那儿,陆地尘仙去了都一定能轻松活下来,你若是去了,多半就是回不来了。”
鸢泠肃声道,“所以我才好心劝你来着,让你先在我这儿潜心修炼,你这种‘先天地煞境’的情况比较特殊,若他日跻身为天罡境,实力要强过圆满大天罡,但代价就是需要力扛一次天劫……”
鸢泠沉沉叹了口气,“都怪嬴秋,你说他好端端的神仙不当,心甘情愿自己下凡转世也就罢了,还非得强制性的不让人间有陆地尘仙,就算有,也不能与人动手,只能画地为牢,这叫什么事儿嘛!我都在人间这么多年了,他才来了多少年,非得让我照着他的规矩来,害得我只能强行自跌境界,现在只有半步尘仙境的水平了,可怜呐!”
“你干嘛说我师……”
卜倩刚想给师父嬴秋打抱不平,忽然想起了师父曾经说过,对外不能随意提起自己的名讳,绿衣少女立时止嘴,但话已出口,如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
鸢泠大奇,挑着眉头道:“嬴秋是你师父?!原来如此,难怪你不愿意拜我为师,既然有白帝转世的嬴秋当师父,那确实是有资本看不上其他人的了。这天上天下,恐怕没有比嬴秋更好的老师了。”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而看向了站在一旁的年轻剑仙魏颉,问道:“小子,你适才的剑法,还有这柄青霜剑里,怎么有嬴秋的意气?你认识他?”
魏颉直言不讳,把嬴老前辈在痛思崖上传授意气剑招,还有后来在阳关大平原上自己获赠剑圣招式的事情都说了。
卜倩睁大了圆圆的眼睛,惊喜万分,叫道:“大哥哥,你见过我师父了吗?他还传了你剑法?!”
魏颉颇为宠溺的揉了揉卜倩那颗白发如瀑的小脑袋,“对啊,不过呀,你还是你师父他老人家的关门弟子,我呢,只是一个受过他青睐的普通晚辈罢了,和你没法比。”
魏颉又向云袍男子恭敬的出言询问道:“前辈原是天庭之人?”
鸢泠在了解到此人和嬴秋的那份羁绊关系后,便也不再打算有所任何隐瞒,点头道:“是啊,我鸢泠原本是天庭五方帝君之首,东方青龙帝君灵威仰座下的木德星官,大号‘仙中之豪’,同样在五大星官中排行第一,在仙界名声不小,后来青帝大人……”
仙人猝然止语不言。
见木德星官鸢泠的样子有些不太对劲,魏颉好奇的追问:“青帝怎么了?”
鸢泠先是把手里的青霜神剑归还给了魏颉,打开青色酒壶的盖子,喝了几口春意盎然酒,低头叹道:“别以为只有你们凡人才有七情六欲,我辈仙道之人,其实也是有的,只要无碍修行,不伤大道就可以了。奈何青帝大人为情所困,变得自甘堕落,放浪形骸,全然失去了作为玉帝长子应有的仙家做派,整天就知道饮酒买醉,浑浑噩噩日复一日……”
魏颉皱紧眉头,“还有这种事?!是何人能让青龙帝君如此惆怅?”
“祝融。”
鸢泠哀声叹息道,“青帝大人深深的爱上了女仙祝融,可是那祝融,本就是朱雀帝君姜燿的道侣,也就是他灵威仰的弟媳妇啊!祝融和姜燿感情十分笃实,哪儿可能会三心二意、移情别恋?青帝灵威仰厚着脸皮去跟祝融表白,一连六次,一共表白了足足六次,全部都已失败告终。祝融最后一次拒绝了青帝后,可能是觉得实在太过于没面子,闹得这般难堪屈辱,一气之下,居然刺了青帝一剑,一剑穿胸而过!灵威仰虽是天庭剑道造诣能和白虎帝君白佥平分秋色的大神,中了那一剑后,也损失了极多的仙门道行,吃再多的灵丹都补不回来。”
魏颉摇了摇头,呢喃道:“孽缘呐,真是孽缘!青帝一介仙道至尊,何苦如此作为?”
鸢泠接着说道:“那天青帝受了重伤,本该回宫休养生息的他,却跑去找那玉皇大帝,也就是他父亲那里闹事,非得以那处剑伤为理由,让玉帝降旨,把祝融许配给他。玉帝勃然大怒,说岂有此理,那女仙祝融是你弟弟姜燿的道侣,怎能转而嫁给你?!就是那一次,青帝被玉帝以甚深法力剥夺了所有修为,抹去记忆,一巴掌从天庭打了下来,来到凡间投胎转世了。”
鸢泠仰头望天,“我作为青帝的附属星官,得知此消息后,头脑一热,第一时间便主动跟玉帝请辞,留存记忆和修为,来到了人间寻找被贬谪下来的青帝灵威仰,并发誓再也不会回仙界了,青帝就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我原本以为,就算再困难,也总有希望能找得到人,到底是我太天真了,高估了自己的本事,或是低估了玉帝的法力神通。这一晃,也不知道在这凡间待了多少年了,保底也该有一千多年了吧,可就是没有寻到灵威仰的下落,真正是一无所获啊!其实也能想得通,毕竟是玉皇大帝亲自打落凡尘的,必然有茫茫天机遮掩,再加上他灵威仰现已不剩半分前世记忆,仙家灵力尽丧,跟那些会反复轮回红尘的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这世间的苍生何其之多,人人都是由魂魄投胎而来,那么人人就都有可能是灵威仰的转世,我又焉能寻得到他……”
鸢泠又喝了一大口酒,喃喃道:“青帝,你究竟在哪儿啊?”
第三百四十九章 扶醉去春寒
鸢泠手握青色酒葫芦,神情异常惆怅,喃喃自语道:“后来我实在没办法寻到青帝的下落,意冷心灰,便选择在这座多宝山自行隐居起来,当一个超脱俗尘的仙人,反正王朝更迭和岁月流淌都和我这等仙中之豪没什么关系,每日过得逍遥自在,寻不到灵威仰也就寻不到了,寂寞也就寂寞了吧,能接受,一千多年都熬过来了,慢慢混日子,但是……”
鸢冷一脸哀怨地看向了不远处,瞧着地上那只已经死去了龙头金雕,恨恨的说道:“我的小金啊,我好不容易养一只宠物,天天给它喂好吃的,各种灵株仙草给它当饭吃,养得这般漂漂亮亮、威武雄壮,可恶,就这样给人弄死了,给本大仙气得呀,牙都疼了,那人是真该死!我鸢泠也真是惨呐!”
这会儿魏颉终于知晓,为何鸢泠会跟自己借一次青霜剑来诛杀南宫丰羽,不为别的,只是因此人把那只唤作“小金”的龙首金雕给打死了,为了给爱宠报仇,这才会主动借剑杀人,除掉了那个天罡境的血翎剑仙。
你说你惹谁不好,惹了一个半步尘仙境界的木德星官,这不就是纯纯找死吗?!活了个大该!
魏颉暗中发笑,觉得自己的运气当真好得不是一点点,今日这一战,若没有鸢泠,自己纵然能用那道无上剑气“谷雨”杀掉血翎剑仙,也十有八九没办法补充得了那些流失掉的海量血气,至少要保持不下半年时间的“形销骨立”状态,生不如死,浑然不像个人。
年轻人低头看了眼掉在地上那柄已经沦为破烂模样的朝天阙,此时这剑胚已然算不上什么红等血灵了,只因剑刃之中蕴藏着的宝贵血气,通通转移到了苏羽白的体内,所以这剑已经和破铜烂铁绝无其他分别了。
想着此剑经过来历,乃是嬴秋三弟子,浩霞仙子周云仙所赠之物,当时那天庭女剑仙把该剑胚赠予魏颉之后,魏颉花费了整整百日光阴,用自己的鲜血来喂养此剑,方才使得这一红等剑胚化为真正意义上的“血灵剑”,变成了自己的所有之物。
这一路上行来,和数不清有多少的敌人厮杀过,血灵剑也不知喝饱过多少回鲜血,因血灵的属性奇特,每次战斗过后无须震掉刃身血渍,也不需要把剑刃上的血液擦拭干净,它会自行把鲜血血气全都吸收干净,并储存下来,蕴藉在内。
而那些血气对于血灵剑胚来说,就是维系生命力的必需品,没有血气的话,血灵也就不再是血灵,血性不再,刃身剑气之灵便也就死了。
陪伴了魏颉这么长时间,被取名为朝天阙,又当真在天阙城里朝拜了天阙的宝物血灵剑,今朝血气尽丧,灵气全无,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死”了。
魏颉弯腰捡起了那柄已经废掉的血灵剑,伸手抚摸了几下剑刃之上生出来的斑斑锈迹,沉沉叹了口气,将之又送入了金色剑鞘之中。
红绸年轻人忽然转而正色道:“前辈,有件重要的事情,恐怕与那青龙帝君有关,晚辈不知当讲不当讲。”
身穿云袍的仙人鸢泠惊声问道:“哦?和青帝有关?!你快说来听听!”
魏颉想了想,认真地讲道:“我曾经有过两次,在与敌人对战之时被逼入了穷途末路的绝境,自觉险些就快死亡了,可就在我意识出现模糊之际,眼前突然出现了幻觉,在朦朦胧胧的环境里,我能够看到……看到一条青龙。”
鸢泠顿时挑起了双眉,“灵威仰的本命物青龙?!你看到青龙怎么样了?”
魏颉继续道:“两次,第一次我看到那条青龙盘附在一根玉柱之上,身体焕发青光,往上徐徐攀去;第二次我看到青龙被山岳镇压,当它周身青光绽放时,终于顺利摆脱了困厄,从山底挣脱了出来,重获自由。”
鸢泠脸色凝重的皱着眉头,沉默了良久,又问:“只有这些么?你还看到了或者听到了什么?”
魏颉如实言道:“在那两场幻境里,我确实是只看到了青龙一物,并没有青帝灵威仰的影子,但是我有听到一个声音,那是一个温润如玉的奇妙嗓音,我也不清楚究竟是不是青龙帝君,他只跟我说了简简单单的几句话。第一次身临幻境,他跟我说‘来,赠我一剑’;第二次,他先是说‘去,赏他一剑’,而后又分两次说出了四个字,一次是‘随你’,一次是‘出剑’,连在一起就是‘随你出剑’。”
鸢泠的脸色极其严肃,追问道:“那……那他说过话之后发生了些什么?既然有赠剑赏剑,可果真有出剑?”
魏颉点点头,“应该是有的,只是出剑的过程,我就一点儿也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身处幻境里面,看着那条青龙在攀柱而上,看着青龙摆脱了巍峨山岳的镇压,当我眼前青光鼎盛之际,一下子就回归了现实。眼睛一睁开,就看到现实变得和我刚进入幻境之前不一样了,第一次我靠着神秘之人相赠的那一剑,杀掉了绝顶山剑王王阳煦;第二次,当我睁开眼睛后,天空中两个天罡境强者凝练出的阳神法相都已然支离破碎,大概是被我用剑给斩碎了的。”
鸢泠眼神发愣,过去了半晌,又问道:“那你刚才……刚才血气快被人吸干的时候,这等绝境之下,也有出现那个幻境吗?可有看见青龙,听到声音?”
魏颉摇了摇头,“并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若无前辈出手相救,我只怕已经被活活吸成一具干尸了。”
鸢泠呢喃道:“这就奇怪了,为何这次没有……”
忽又恍然,眉头松开,道:“赠你剑的那位神秘人物,应该就是青龙帝君灵威仰,帝君尚余人间,那么我作为他曾经座下的木德星官,他今朝定能感知我鸢泠的存在,也能有办法知道我定会出手,所以他不会救你,等着我来救,这样便讲得通了。”
魏颉沉默不语。
鸢泠眼神意味深长,上下将魏颉打量了一通,“你叫什么名字?”
魏颉自报名姓。
鸢泠重复了一遍魏颉的名字,道:“魏字和颉字五行都属木,而青帝大人作为敕镇东方的五方天帝之一,在五行之中所管的也是木属,你既能被青龙帝君附身,那总归是有你的不凡之处,木属之人幻梦青龙,有青光乍现……”
魏颉说道:“我来天烛以后,有被一座叫做英雄折腰山的宗门针对,他们宗主耗费了莫大的代价,推演出了我的行踪,说我是什么祸乱四方的北上青光,这‘青光’,会否与青帝有关?”
鸢泠点了点头,“多半是有极大关系的,可这具体会是什么关系,连我也吃不准。但我可以肯定一点,那就青帝大人的灵气尚在人间飘荡,而你两次被灵威仰附体夺舍,必然是那个被青帝选中了的人,毫无疑问!”
魏颉闻得此言,神色异常郑重,受宠若惊。
那可是堂堂五方帝君之首,天庭共主玉帝的长子灵威仰啊,既然能被这等至尊无极的仙界大神青睐,对于魏颉这一小小的江湖游侠而言,简直是三生有幸!常人需几辈子虔诚,才能修得如此滔天福报?
“魏颉,你的机缘实在深厚,连白帝转世的嬴秋都曾传过你剑法,又得青帝另眼相待,我也不知该如何帮你……你作为曾被青帝大人当做宿体躯壳之人,这么点平平无奇的修为确实有点儿低了,这样好了,你随我来山巅,我送你些东西。”
鸢泠言语之间,挥动云袍长袖,一股浓郁青云已裹挟住了魏颉、苏羽白和卜倩。
四人眨眼已来到了七莲雪山的山顶。
这座高山地理尤为奇特,山间山脚均有绿意浓浓,而高处巅峰位置,却有厚厚的冰雪覆盖,满眼尽是纯白的世界。
在茫茫雪地之上,仙家星官鸢泠轻声咳嗽,叫出一记“剑出鞘”,顷刻间,魏颉别在腰际的青霜神剑已倏然离开了墨色剑鞘,来到了云袍仙人的手中。
“看好了,此套剑法一共九式,分别名为落尖。”
鸢泠言语间剑尖一点,又转瞬即落。
“转腕。”
左右回顾,鸢泠轻抖手腕。
“露锋。”
青霜剑刃之上,已然锋芒毕露。
“藏头。”
骤然间峰回路转,剑势回收。
“护尾。”
一剑掠至身后,类似回马枪。
“疾收。”
鸢泠蓦然收束剑招,似要当即停止。
“掠刃。”
再度递剑,长刃直掠。
“塞腰。”
那袭白云长袍极速扭转腰身。
“横步。”
鸢泠横向跨出一步,最后刺送一剑。
大黎国女剑修苏羽白在旁边观看云袍仙人舞剑,瞧着这套-动作相对温吞,转换速度缓慢,堪称寻常至极的仙家剑招,也不知那个叫鸢泠的在搞什么名堂,这等庸常剑术,也能在战斗中杀得敌人?
青帝座下的木德星官倒持青霜剑站定在了原地,气定神闲,对着魏颉微笑道:“此乃‘春神九剑’,你可记住了么?”
魏颉小幅度点头,“还有点不清楚,前辈可能再演示一遍?”
鸢泠“嗯”了一声,再度手持青霜剑,飘然跃身,继而起剑,又耍了一套所谓的春神九剑。
苏羽白看得当场傻眼,只因这第二遍,和那第一遍相比,竟无一处地方相同,她纵然有心偷师学习,却也丝毫看不懂半招,大感莫名其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鸢泠再一次问道:“这回可记住了?”
魏颉低着头沉吟,思考了一会儿后,抬起头,平静地说道:“忘了一半了。”
卜倩显得颇为急躁,她忍不住开口:“大哥哥,千万别着急,越着急记得越慢。”
鸢泠却面露笑意,语气里带着不少的赞赏之意,“不愧是有大机缘之人,那我再演示一遍好了。”
第三遍剑招舞毕,云袍仙人站定后再问:“这下还记得多少?”
魏颉挠了挠头,“已忘记一大半了,只剩两三招没忘。”
绿衣小丫头卜倩登时“啊”了一声,连忙叫道:“鸢泠,你能不能耍得慢一点儿啊,这么快,我大哥哥都记不住了。”
鸢泠大笑一声,表情爽朗,随即开始了第四次舞剑,结束以后,发问道:“是否全部忘光了?”
魏颉重重点了点头,大声应道:“多谢前辈,晚辈已全部忘光,半招也不记得了!”
卜倩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苏羽白亦是瞪目无言。
鸢仰则仰着头放声而笑,“想不到我这苦思数百年领悟出来的春神九剑,竟被你小子看了区区四遍就给看会了,天纵之才,果然非同一般!”
苏羽白迈步凑近,茫然不解的问道:“小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魏颉接过了云袍大仙递回来的那柄青霜神剑,扭头笑道:“鸢泠前辈的这套春神九剑,精髓不在于剑招,而在于‘剑意’,我若是一味的去死记招式,只会落了下乘,难以窥得全貌,决计是悟不出剑术奥义来的。唯有悉数忘却,方能了然于胸,勘破其中高妙之处!”
苏羽白听罢,若有所思的眨了几下眼睛。
卜倩则始终都是一副十分迷茫,听天书般的表情,如同痴呆了一般。
“十天,你且在我这山里住上十天。这十天里,我自有好酒好肉,和不计其数的天材地宝作为款待。”鸢泠笑着提出安排,“你呢就在这儿潜心修行便是,我这满山的仙根灵气,足可让你的修为精进,剑心愈发纯粹,内力底蕴更加丰盈。”
魏颉欣然答允,同意在七莲山上待够一旬光阴。
第一日,魏颉在雪山巅峰处,挖坑掩埋了那柄已经彻底变成了废铁的血灵剑朝天阙,在坟头附近的石壁之上用剑气刻下了“埋剑冢”三个大字,是为埋葬朝天阙的剑冢。
第五日,魏颉跻身为凝丹境小圆满,内力水准已达天罡境。
第八日,苏羽白在云袍仙人的帮助下,心湖“心剑”焕发神光,体内本命剑丹化为无上剑丹,踏步六阶仙品境界。
第九日,卜倩在鸢泠的千叮咛万嘱咐之下,终于肯对天发誓,他日绝不擅入八阶天罡,并吸收了半数以上的山脉气数,以稳定自身的先天地煞之境。
第十日,三人离开了这座位于燕云府北部边境的七莲山。
御长风,远游。
三位“仙人”驭剑凭虚,一路向北。
————
出燕云府,过大汗府。
天烛国北庭珍珠府。
珍珠大江,又名“珠江”,北国第一滔滔长河,宽阔汹涌,浩荡无比。
今夜玉盘当头而照,银白光辉不浅,花好,月更圆。
一位红绸剑仙左手握着酒壶,右手把持青霜神剑,浮空悬停于江上,红影缥缈,似真似幻,如梦中传奇人物。
年轻男子此刻胸中再无半分离愁,唯有“快活”二字,他嗓音激越,对着江边的白衣、绿衣两名女子大喊道:“苏姐姐,小萝卜,且看我这一剑!”
剑仙展开春神九剑,握刃裂空,弧状剑气自青刃磅礴而出,直透霄汉,夜幕云雾为之顿开。
当真可谓是“一轮顷刻上天衢,逐退群星与残月”,仙人风采,莫过于此!
身穿鲜艳红绸的魏颉纵声大笑,豪情可达万丈,喝了一口壶中美酒,旋即于江面之上朗声念诵道:“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珠江一日还。今朝有酒今朝醉,待我扶醉去春寒。此剑招便命名为‘扶醉去春寒’!如何?”
绿衣少女卜倩大力拍着双手,欢喜无限,称赞不绝。
白衣女子苏羽白虽翻了个白眼,但嘴角仍见笑意,显是真心的为年轻人剑道造诣拔高而感到高兴。
三人明日时分,便要去往莽苍府炎神山了。
第三百五十章 天下(一)
凌绝顶带着许氏父女,地虎山山主许大风及其女儿许吹,三人一同南下,前往南国巴陵蜀州一代。
“绝顶哥哥,你说你是剑冢的人,那为什么你用刀又用剑?”
“因为你哥哥我是绝世天才,所以既可以用刀,还可以用剑。剑法是师父教我的,刀法则是自学的,够还厉害吧?还有我叫凌鼎,别喊我绝顶哥哥了。”
“好叭……可我还是觉得‘绝顶哥哥’这个名字比较好听。”
“那你叫吧,我没太大所谓。”
“那绝顶哥哥,你的刀是从哪里来的呀?就是那柄‘惊鸿’。”
“那是天上陨石冶炼而成的,宝贝着嘞。”
“能给我摸摸吗?”
“拿去。”
“真漂亮,能送给我吗?”
“不行,还回来。”
“绝顶哥哥,你下巴真尖,好漂亮。”
“男人下巴那么尖有什么好漂亮的。”
“漂亮的呀,北幽哥哥的下巴就是尖尖的,多好看。”
“那你觉得我跟你北幽哥哥谁更好看?”
“那还是要北幽哥哥好看一些。”
“你就不能编点谎话哄哄我?”
“那……要你更好看一些。”
“别说了,太假了。”
“绝顶哥哥,你说,你们巴蜀一带不好玩?”
“还行吧,我觉着不错。”
“都有什么呀?”
“有大熊猫。”
“那是什么?从来没听说过。”
“那是一种长着黑白颜色皮毛的大熊,但长得又有点像猫……你到时候见到就知道了。那种熊不爱吃肉,专吃竹子。”
“还有不吃肉的熊?那我可以养一只吗?”
“呵呵,看你能不能抓得到了。”
“除了大熊猫还有什么呀?”
“还有麻辣火锅,可辣可辣了,能辣哭你。”
“我不怕辣,不信能辣哭我。”
“那到时候走着瞧。”
“绝顶哥哥,你能教我功夫吗?我想学你的剑术还有刀法。”
“我凌鼎从不收徒弟。”
“能不能破例一次?”
“不行。”
“求求你了嘛,求你了,我会做饭,做饭给你吃,你教我厉害的武功,好不?”
“你会做什么?”
“我会烤肉!”
“烤肉谁不会烤?”
“我的烤肉特别好吃,用秘制的调料弄出来的,别人都做不出来。”
“那好,到时候你用烤肉来跟我换,我若觉得好吃,便传你几招。”
“好了,那……现在可以喊你师父吗?”
“瓜娃子,喊个锤儿哦!”
————
苍参带着自己的未婚妻千岩竞秀一路南下,直奔大禹王朝淮南道。
途径一山岗,地势高耸,巅峰处可饱览绝美夜景,月色结伴星辰,华美至极,无可言喻,如同身处仙家福地。
二人在山巅处并肩而坐,共同欣赏着极度美好的静谧夜色。
并无任何言语,只是尽享着此刻的平安喜乐。
气氛尤为祥和,月下花前。
千岩竞秀呆呆的望着星光璀璨的夜幕,扬着下巴,冷不丁开口说道:“苍参,我有点想家了。”
淮南道第一纨绔子弟苍参看着自己生平最心爱的女人王一,问道:“东瀛海岛吗?等我们先去了苍山,跟我爹把婚事定下来,我就和你一块儿去东瀛,找你爹提亲。”
千岩竞秀有些出神,忧心忡忡,动了动嘴巴,道:“其实,我有点害怕。”
“害怕什么?”
“怕我爹不答应啊。”王一蹙眉道,“我爹这人吧,脾气老怪了,要不然也不至于给自己起个‘剑鬼’的绰号,我真的有点怕,怕……”
“你直接说好了,有我在呢。”
“那我可说了啊。”剑诡王一低声道,“我怕,我一告诉我爹自己要嫁人了,他不同意,然后把我锁在巍巍十八楼里不让我出去,或者再稍微狠点,就……就一剑砍死你了。”
苍参哈哈大笑,“我还当什么事情,不就是这点小事儿嘛,我不怕,我苍参别的能耐没有,和长辈打好关系的本事还是有的,到时候我多带点提亲用的彩礼去就不行了,再加我的巧舌如簧,一通忽……闲谈,还怕搞不定你爹?他决计会满心欢喜接受自己这个姑爷的。”
“你真不怕他到时候不接受你,然后非得拿剑砍死你不可?”
“不怕,若是真的要被砍死,那我也心甘情愿,因为我苍参这辈子谁也不娶,就娶你一个人,娶你就是我活在这个世上的意义,若是你爹不答应,你没法嫁给我了,那我活着还有何意义?不如直接去死好了。”
“不许说不吉利的话!”
“我的傻秀秀,是你刚才自己先说的。”
“你!喊我秀秀就罢了,怎么还加个‘傻’字?你才傻呢!大傻子!”
苍参笑着抚摸了一下千岩竞秀的脑袋,宠溺万分的道:“小傻子。”
“大傻子!”
“小傻子。”
“你再喊我傻子,我不嫁给你了啊!”王一噘着嘴,“你愿意娶个傻子过门?”
“哈哈,当然!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都说傻媳妇儿旺夫,你若真成傻子了,大不了我养你一辈子,我苍家威震淮南道,是中原鼎鼎有名的大家族,每年淮南星斗大会的操办都有我家一份赞助,绝对是不缺银子的。”
“切!我爹爹是东瀛剑道魁首,巍巍十八楼楼主,你以为我家缺银子?”
“对嘛,你家有银子,我家也有银子,这才叫一个‘门当户对’,你说吧,秀秀。”
“哼,你怎么样都有话说,你这嘴都快到陆地尘仙境界了。什么时候你的剑术,能和你的嘴皮子一样厉害就好了。”
“怎么了,我的剑术很差吗?没有吧,半步凝丹境,等咱们回去以后,让我爹苍山大侠,把他珍藏多年的‘红玉接骨膏’拿出来,把咱们的手脚都接好,有道是破而后立,最多不出两年,我也是个凝丹境剑仙了。”
“那我也是剑仙,我不见得境界非比你低一级。”
“好啊,等那时候咱们两个都是剑仙了,生好多孩子出来,也全是剑仙,一家子剑仙,剑仙大家庭。”
“呸!谁要给你生好多孩子,你让剑仙给你生去,我还不是,生不出来。”
“那就等你到凝丹境了以后再生嘛。”
“那我要是这辈子都到达不了呢?”
“那大不了咱们这辈子都不要孩子了呗,我不在乎的。”
“那你爹苍澍呢?他肯定不乐意啊!你老苍家一脉单传,不能到你这里就断子绝孙吧?”
“这有什么,大不了咱们到时候去抱养一个嘛,是不是亲生的其实无所谓,若不生孩子,你身材将来也不至于走样。”
“你愿意养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你愿意我就愿意,只是若非亲生,剑道天赋便遗传不到咱俩的了,其他的倒也没什么。主要还是不想让你吃那苦头,生孩子可老辛苦了,那叫一个遭罪啊!”
“你干嘛那么心疼我?”
“自家媳妇儿,我不心疼你心疼谁?心疼别家媳妇儿去?”
“我还没嫁给你呢,别一口一个媳妇儿的。”
“好勒,那我现在就喊你秀秀,等娶你过了门,再喊你媳妇儿,这样可以了吧。”
“这还差不多。”
二人又看了一会儿银河漫天的夜空,王一赶了一天的路,身体有些疲惫,便躺在了山顶的松软草坪上自然安睡。
苍参怕她着凉,把自己套在衬衣外面的衣服脱了下来,盖在千岩竞秀的身上。
绝色月光,映着秀秀那张“红霞盈面”的秀脸。
在别人看来,可能是有损美观的红色胎记,可在苍参看来,秀秀脸上的红印,是那么的动人心魄,美得叫人胆战心惊。
王一已经闭上了眼睛,安安静静的睡着,像一只入眠的小羊。
苍参什么也不做,不言不语,更无半分花花肠子。
只是心生感慨,深夜里,无眠,淮南游侠开始追忆自己三十多年的人生,把往事从头细数。
原来,曾经的自己,经历过那么多不足与人道也的“过去”。
我曾推杯交错觥筹,占尽佳节风流。
我曾灯火直通白昼,青衫少年独游。
我曾漫步九曲回廊,逍遥玉枕罗帐。
我曾斜倚有美人靠,醉卧有佳人躺。我曾凉夜奏响幽曲,闹市寻欢作乐。
我曾浮生浪荡做闲客,举手投足皆轻佻。
我曾不知何为心中愁,锦绣衣裳享温柔。
我曾一双含情眼,盯得良家绯红铺面。
我曾一对造作手,揉得贵女娇笑连连。
“此生原本不知愁,最怕万一……”
当苍参想到这句的时候,千岩竞秀忽然睁开了那双清澈至极的眼睛,略显迷惑的问道:“不睡觉干嘛?很晚了,明早天亮还要赶路,抓紧睡会儿吧。”
顿了顿,她又严肃道:“我警告你啊,别想那事儿,我告诉你,成亲之前不可能的,你若硬来,我便咬舌自尽!”
苍参摆了摆手,急忙说道:“什么自不自尽的,赶紧呸呸呸,我不都已经答应过你了吗?拜天地前绝不会碰你的,安心睡吧,我像那种言而无信的人吗?”
“你不像谁像?”
“睡你的觉吧,我都把衣服给你披着了,还要怎样?”
“谁知道你在想什么,快点躺下来,我要看到你闭上眼睛才行。”
“知道了知道了。”
苍参缓缓躺了下来,侧躺在了秀秀的旁边,一男一女两人卧而对视,只穿了条衬衣的淮南道游侠儿闭着眼睛道:“行了,我闭上了,你也快点闭。”
“好!”
千岩竞秀合拢双目。
苍神闭了一会儿,复又睁开,盯着王一的那张脸,极是满足的看着,仿佛在注视着这世间的一切美好。
秀秀这会儿也再度睁开了眼睛。
两人四目相对,再也没有拌嘴,只是瞧着对方笑了起来。
山岗巅峰草坪上,有笑语欢声。
苍参慢慢凑了过去,轻声在千岩竞秀的耳边说道:“此生原本不知愁,最怕万一,见你之明眸。”
————
江南四艺,琴棋书画。
“南风公子”欧阳舟,“星原公子”李栾,“声迹公子”周祥风,“逸气公子”陶荣华。
这四人带着折腰山老十三,玲珑峰峰主“抬棺人”晏材的那具尸身南下回国,在途径江州的时候,意外遇到了江州司马白符白啸天。
这位一州太守欢欣鼓舞,当即提出要和四艺之中的“棋魔”李栾对弈一场,无有棋子,隔空盲下,自愿执白让先。
李栾作为四艺当中专攻棋业的大能人,自然爽快答应下来,岂料两人一共连下了三局,都是没有棋子的隔空盲下,结果李大“国手”三局皆败,第三局甚至在中盘直接被屠掉了一条大龙,输了一败涂地,颜面扫地!
以至于到了后面,白符拱手跟他说“承让”的时候,臊得压根就抬不起头来,觉得未免太过羞耻了些。
三局围棋大败李栾之后,那名姓白名符字啸天的青衫儒生,邀请江南四怪来到了自己位于江州湘山的白府家中。
主动邀请四者来看一看自己的丹青和书法作品,在看过了白老爷的字和画之后,周祥风和陶荣华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只因他们两人兢兢业业苦练多年,可在写字和画画方面的造诣,却连“白仙”一半儿的水平都到达不了!
在看过了那么多幅字画作品后,绰号“琴仙”的欧阳洲沉着脸,坦率直言道:“啸天兄,先是围棋,然后是丹青和书法。那接下来,是不是要和我欧阳舟斗一斗琴了?尽管来斗便是,我可不会怕你。”
江州太守白符大笑了几声,道:“不敢不敢,早听闻欧阳兄已得到‘乐圣’魏嵇所赠的《广陵谱》,在下对那首曲子心驰神往已久,今日别无他愿,但求欧阳兄能在我这府里弹上一曲,我也便心满意足了。
“要弹一曲也行,但我二弟三弟四弟在技艺方面不如你的事,万万不可传扬出去,否则,我们江南四艺断然饶不过你白啸天!”欧阳洲肃然说道。
白符恭恭敬敬地答应道:“那是自然,诸位尽可放心。”
接下去的时间,千古名曲广陵散,在白家府邸里琴音奏响。
院里飞来了百鸟,天空中如铺就一张华彩锦绣绸缎,好一个壮美无边的神圣画面,若天仙手笔。
最后甚至还有一头羽毛呈金黄色的巨型凤鸟飞至,凤逐百鸟,祥瑞之至。
仰头望着天幕上的那副“百鸟北飞图”,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江州司马白啸天低声自言自语道:“魏宗嗣之琴艺,果真可通天呐!这天下琴谱万千,加一块儿都不一定能比得过一首广陵谱……”
第三百五十一章 天下(二)
大禹王朝,濠州东南部。
青城山,青城派。
因前任掌门付沧海不幸身死于洪福镖局少镖头林萍之的剑下,这一著名武林门派现在已改换了领袖,新任掌门姓余,叫做余长青,名字的寓意倒是绝好,显然为“青城派长盛不衰”之意,有先见之明。
他上任以来的这些年可谓勤勤恳恳,把偌大一座名声响彻东南大地的武林宗门,打理得是井井有条,遣派人手以加强护山阵法,侧重培养教派子弟们的行为修养规范,订立了“十准十不准”法则,成效颇为显著,至少再也不会出现有像多年前那场灭门洪福镖局一样的丑闻传出。
江湖门派,最讲究“名声”二字。
这也就是为何那么多宗门即使从来没干过什么好事,却总是给自己脑门上贴金,自称什么侠义道。
余长青座下有四大弟子,得赐师姓,唤作“青城四剑”,分别叫做“英绝剑”余人翼,“雄绝剑”余人陀,“豪绝剑”余人岚,“杰绝剑”余人时。
这四人绰号的第一个字,加在一起就是“英雄豪杰”,这起名字的水平堪称一绝,霸气非凡!
四个徒弟中,道长余长青最为器重的是老四余人时,没什么特殊的原因,并无私生父子的关系,就是单纯因为这个小弟子灵性根骨最佳,习武禀赋最高,最适合未来继承自己的衣钵。
余观主除了打算让这个小徒弟以后接管宗派的掌门之位,还准备把自己生平最厉害的一门武学,“阴阳采-补之道”传授予他。
那门男女双-修的邪门秘术为魔教功法,自然不能摆到台面上来说,昔日余长青为了学会此门秘法,不惜自甘堕落,主动跑去软骨山上的五拜神教基地,给那位天下第三大魔头彭簇磕足了上百个响头,且答应以后青城派每年炼出的道门丹药,让出至少一半来给五拜神教,这才勉强从彭大教主的手上,学来了几招采-补的秘诀。
休要小看了这几招,他彭簇之所以能够跻身八阶天罡境,成就当世武林前三甲的老魔头,靠的就是这门阴阳互融的无极大道。
食色-性也,尤可攀登武学之巅峰。
换言之,这就他余长青武艺登高的“纵云梯”,脚下踩着此等阶梯,总有一日能修成大道,别管是不是歪门邪术,只要是能长生,能砥砺武道的功法,那就是正术,是王道!
这便是余长青的想法,且此等想法奉为圭臬。
这也就是这位余老道长,会每个月都定期派小徒弟余人时偷偷下山,去抓获良家女子,来供自己秘密修行的原因。
只要能促进修为,理应无所不用其极,这便是江湖的谋生之道!
这一日,余长青正在和某个刚抓上山来的女子共赴大欢乐,唯一知道自己双-修之地的徒儿余人时,猝然间破门而入,只见他满身浴血,在喊出一声“师父快逃”之后,便即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当天,有两名年轻女子,以惊雷穿云之势,破开那座经过反复加强锤炼的“青冥阵法”,霸气绝伦的杀入了青城山。
其中一名女子身穿冬青色袍子,体格极高极壮,明显超过了一丈高,皮肤黝黑且粗糙不平,那张黑脸,比那些常年风吹日晒的劳苦人民还要来粗粝不平。
她赤手空拳,双臂之上有阵阵青紫色气机缠绕。
另一名女子差不多十七岁的年纪,穿有一袭石榴红裙,体态玲珑,生了张鹅蛋小脸,两颗水灵大眼睛尤其动人,好似内蕴宇宙星辰。
腰间别着柄灰白两色的佩剑,左右手之中皆握有一根长约三尺半的鎏金硬鞭,鞭身上面可见浓浓血光,凶煞逼人。
这两名女子,无论身材还是相貌,都有着天壤之别,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她们此行的目的。
挑了这座青城山!
手握双鞭的红裙少女先是口言一声“小红快出来”,以此话呼唤出了一条体态狰狞的赤色蛟龙,那红毛猎猎的巨蛟神龙甩尾,一下子便轰然震碎了山门处那块“青城天下幽”的牌匾。
石榴裙少女显是那条赤蛟的主人,她笑吟吟的对身边那名黑肤魁梧的巨型女子说道:“小小妹子,初入江湖,可害怕么?”
那黑壮如熊的女子用和身躯完全不相仿的娇柔嗓音回答:“不怕,霜儿姐不怕,我也不怕!”
两人相视一笑,旋即一同开始在山间大开杀戒,肆无忌惮的疯狂出招屠戮,宛如魔神化身,挡她们者全部死绝。
有如此恐怖姿态,其实是有其父必有其女。
她们一人是“玄铁魔王”扶桑的女儿扶晓;而另一人,则是“赤焰魔君”许焰的女儿许灵霜。
青城四剑。
“英绝剑”余人翼,“雄绝剑”余人陀,“豪绝剑”余人岚,“杰绝剑”余人时。
四人中,余人翼被赤色蛟龙小红咬掉了脑袋;余人陀被许灵霜用燃血魔典形成的魔焰切碎了身体,当场死透;余人时挨了扶晓全力三拳后,侥幸暂时未死,在三师兄余人岚的掩护下,挣得一条性命赶回去报信,余人岚则被扶晓用手活活撕成了两瓣。
赤焰玄铁,横扫天下,荡平青城山门!
道长余长青火急火燎亲自出山,一人力战两大“魔女”外加一条赤蛟,就在余观主即将打败扶晓与许灵霜,斩杀蛟龙的时候,一个套着天青色薄绸的彪型巨汉猝然现身,火速前来救场。
那个叫扶晓的女子一样,此人皮肤黑如漆刷,身材绝不矮于一丈,简直魁岸霸气到了极点。
他一声不吭,面对敌人,只是出了一拳,仅这么一下,就轻轻松松轰碎了余掌门的那颗大好头颅,同时也正式葬送这一整个濠州宗门的未来前程。
这一日,此座青云道脉之属的仙家福地,沦为一片死灵之所。
青城派内上千条性命,悉数铺陈横尸于青城山之间!
磨砂山莫忘山庄姬老爷扶桑在血腥杀害了数百人之后,把拳头在衣裳上随意蹭了蹭,抹去了上面沾染的粘稠死人血渍,长舒一口气,小声呢喃道:“这么多年了,总算是有了点儿魔王的样子……”
第三百五十二章 天下(三)
禹朝北方边境,燕鸣关守将楚瀚有个傻儿子的事情,可谓天下皆知。
这个“楚傻子”是个天生的笑柄,明明长得极其高大魁梧,足足高达一丈,力大无穷,有九牛二虎之力,力能扛鼎,且生出一副“圣人”之相,龙姿日角,紫髯碧眼,一颗眼睛里竟蕴有双瞳,活脱脱就是个命中注定超凡脱俗的英雄战神人物,本该风风光光活上一世。
可命运弄人,老天爷都见不得他好,这楚姓家伙的脑子,当真不是一般的不好使,过于蠢笨如猪牛,傻得让人都有些可怜他。
当众吃过粪蛋-子,穿过开裆裤在街上大摇大摆走过路,还曾逢人便说自己是头驴,是头不折不扣的大蠢驴,给数不胜数的人侮辱践踏过,踩在尘埃泥泞之中不断蹂躏……他可以说是把自己,甚至是自己亲爹楚瀚的那点儿颜面,都丢得是丝毫不剩。
无半分做人的尊严骨气。
最让人当成笑料的,是他那个姓鱼的漂亮媳妇儿。
听闻楚涿之妻长得美艳绝伦,是个天资无双的超级尤物,但是对谁都能张开腿,人人可妻可骑,是个出了名的荡-妇,做事行为肆无忌惮,几乎每日都要给姓楚的傻子戴几顶绿帽子,基本上是个男人就上她的床,和她有一段人尽皆知的奸-情。
前朝有不知廉耻的女子唤作金莲,那金姓女子和奸夫西门青偷情,那也是偷偷摸摸,不敢让人知道,而他楚涿的妻子倒可好,远远胜过那个金莲,把人往家里带,光明正大,似乎唯恐别人不把她当个道德败坏、人尽可夫的女子,比需要花钱才能睡得到的青楼女子还要来得下贱,半分不值钱!
可是这天,一贯喜欢穿个单薄马褂,甚至什么都不穿便出门的楚涿,意外穿得颇为正式,裹了一条深青色的厚袍,得体且衬托身材,瞧得颇为不错,面料看着造化也比较昂贵,决计便宜不了。
楚涿一身极为光鲜亮丽的打扮,走在大街上,每一步都迈得是沉稳有力,大有步步为营之感,就仿佛是以为颇具武艺修为的大高手一般,和往常迥然不同,如同换了个人。
街边路人看到楚涿这副新鲜的模样,都跟看到了沐猴而冠的滑稽小丑一样,觉得好笑得紧,比看大戏还要来得有趣,一个傻子也能穿得这么像个人?
途中,路人纷纷出言调侃:
“楚傻子,穿得这等漂亮,你媳妇儿又要嫁人了是不是?”
“从哪儿偷来的衣服,快些还回去!免得人家找上门来了,给你打得亲妈都不认识。”
“果然傻子就是傻子,穿再好看的衣裳都没用,看起来还是个呆傻蠢笨的东西,连话都说不利索。”
楚涿对周遭人的嘲笑充耳不闻,不发一言,就那么径直朝前行走,往家里赶去。
可当他听到有人说出那句“咋滴?穿得人模狗样的,给你爹上坟呐”的时候,楚涿立刻转过了头,双眼之中瞬间便暴射凶光,表情端的是狰狞狠恶,他本就有世间罕见的圣人之相,如此怒目圆睁,两颗碧绿重瞳子瞪得十分圆润,迸发出万丈光彩,神人附体。
他大喝一声,似龙吟,如虎啸,蓦然掠身至那个嘴巴里不干不净,辱及了他父亲的可恶家伙面前,一把擒住了那个人的脑袋,紧接着,自左往右轰出了一发勾拳,拳头罡气猛然催发,一刹那的光景,那人嘴巴里的所有牙齿都被打得脱落下去,连下颌骨都已然彻底粉碎,眼看是活不成了。
围观众人皆若惊弓之鸟,鸟作兽散,无不大喊着“楚傻子杀人了,楚傻子杀人了”,一个个都跑得再也没了踪影,唯恐自己就是下一个惨遭这个楚姓傻子毒手的可怜人。
这一路上安安静静,再也无半个聒噪之人前来寻衅,很快,楚涿已顺利回到了自己家中。
家里的那张大床上,有个喝醉了酒的邻居,正在与楚涿的妻子鱼氏苟-合,二人在床上阴阳颠倒,玩得不亦乐乎,床铺吱呀吱呀响个没完。
当看到穿着深青袍子的楚涿回到了家,往日就有习惯当着楚涿的面,干那种苟且之事的醉酒邻居笑道:“呦,傻子回来了?今个儿穿得倒也漂亮,哪儿来的银子呐?”
那个邻居浑然不知大祸将至。楚涿的妻子鱼氏却已是变了脸色,可她的神情里,却并无什么慌乱着急的意味,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如释重负?
鱼氏的眼眶微微发红,颤声道:“阿涿,你回来了啊。”
楚涿点点头,竟不再是平日里说话结结巴巴的风格,而是语速温和平缓的说道:“媳妇儿,这些年苦了你了,咱们家不用再继续装下去了。”
鱼氏再也忍耐不住,泪水滚滚而落,梨花飘雨,“公公他……都已经筹备好了么?”
楚涿眼睛也不知怎么的就红了,生就紫鬓碧眼的彪型大汉走上前去,一把抱住了自己床榻之上的爱妻,沉声道:“是的,这么多年了,复国已然万事俱备,明日即可发兵,你不用再受苦了!”
那个适才在和鱼氏于榻上肆意翻滚的邻居,已经骇得脸无人色,听得这般大逆不道之言,深知自己多半性命难保,连衣服都没穿好,就忙不迭地就往门口跑去。
转瞬,青影闪了过去。
拦在了那人的身前。
楚涿按住了喝醉了的邻居的那颗脑袋,把他狠狠压到了地上,如压死狗,伸出一脚,牢牢将之踩住,使之再也没有办法动弹。
青袍裹身的威武大汉眯眼道:“碰过鱼儿的,一个都活不成。”
他抓住了邻居的两条腿,分别往两边全力一扯。
就这么一下,命数该绝的邻居在发出一声万分凄厉的惨叫之后,整个身子,被楚涿的巨力撕扯成了左右两半。
这个在中原人看来,恐怕连过街老鼠都还不如的“楚傻子”,在轻松手刃一人之后神情坦然,面露笑容,但这笑容之中,又有着不尽的悲伤与哀愁。
他笑而落泪,泪水难禁。
身高一丈的男子边笑边哭,自言自语道:“楚国的傻子,今天开始,不用再傻了……忍了三十年,我燕涿,终于不用再演傻子了!”
有鸟三十年不飞不鸣。
一飞,可冲苍穹。
一鸣,可惊天下。
第三百五十三章 天下(四)
正如金梁王麾下谋士贾流猜想的那样,精准无误。
马,确实是反了。
只是反叛者并非凉王马朗,而是马朗之子,“小凉王”马茂陵。
玉龙关外阳关大平原一战,凉王马朗光荣牺牲,西域四国国君战死其三,唯有娄兰国国君宫之鹏勉强率领残兵败将折返回国,逃得极是狼狈。
那场血流漂橹的西疆战事,凉军誓死而战,中原朝廷却因忌惮凉王军阀势力,对边疆藩王有所敌视,故而没有半支中央兵马前来支援,连粮草都未有送来半石,吝啬到了极点。
甚至都已做好了西域和西凉两虎大斗,中央朝廷坐而观之,河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打算。
阳关平原的大战结束以后,青年丧父的“小凉王”马茂陵并未得到世袭罔替为新凉王的圣旨,这就更加给这位马姓年轻人胸中的那团火里泼了一盆油。
火上浇油之后,便是滔天的恨意和怒意。
马茂陵一气之下,宣布凉州彻底独立中原,全体凉州兵马与大禹王朝势不两立,自封“西凉王”,以一州为一国,往西征战,开疆裂土。
凉州大马甲天下。
凉州雄兵世间无。
年纪轻轻便已有了地煞境修为的新任凉王威震西域,西方诸国莫能当焉。
世间扬起尘埃,有旌旗飘动,“马”字大旗所过之处,皆是凉国土地。
三尺紫电战胡夷,一骑紫燕开西塞。
西域国人被迫筑起灵均台,基高九仞,雄伟无双,派足万人驻扎,只为以此来抗击凉军!
这一日,有一名骑乘着青紫色大马,身穿雪白铠甲,左手把持拖地流星巨锤,右手紧握有亮紫长剑的年轻人,率军亲战,马匹之后跟着数万凉州精兵铁骑,那是天底下战力最雄的一支军队。
年轻将帅面白宛如敷粉,嘴唇红润似涂着胭脂,腰细肩宽,体态极其匀称。
他蓦然高举长剑,剑锋之尖,对准了不远处的那座灵均高台,大声喝道:“西凉锦衣虎胆,凉王马茂陵在此!西域贼子,速速出城投降,饶恕尔等性命!”
————
灵均台被大举攻破后,西域差不多已损失了大半江山。
娄兰国国君宫之鹏焦头烂额,迫不得已,只好去找目前唯一可称得上具备“万全之师”的梵罗求援。
梵罗国国君,姓秋名薪,此人四肢修长,体态十分高大,气质却不显威猛,反而颇为儒雅,满头焦黄色枯发,须发皆黄,瘦削脸庞,肤色如金麦,深蓝色眼瞳,鼻梁高如驼峰,嘴唇薄而无血色,有着西域人士典型的外貌特征。
宫之鹏亲自赶至梵罗国国都,请求秋薪能够出战,去与那所向披靡的凉州军队对抗,以守住西域所剩不多的颜面。
说因那西凉王马茂陵的侵扰,西域动荡不安,大厦将倾,狂澜既倒。
凉州铁蹄所过之地,失我胭脂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旗连山,使我六畜不繁息。
西域没你秋薪,不行!
秋薪表示同意发兵出战,条件简单,即西域诸国,奉他秋薪为万里共主。
宫之鹏心下思量,本来现在整片西域最鼎盛强大的国家,就剩你梵罗了,也唯有梵罗国能和凉州铁骑分庭抗衡,让你当这个“西域共主”也无不可,便就答应了下来,唯秋薪命令是从。
秋薪笑言,你方唱罢我登场。
且让我秋薪坐镇西域,抵御凉军,遥慑中原,威忌大黎,束手天烛,气吞万里如虎!
出战前,梵罗国国君兼西域共主的秋薪,巍然立于演武高台之上。
底下,是西域最为精良强壮的军伍战力。
腰间别着那柄亮蓝色冰魄剑的秋薪,眼神里闪过一丝孤寂悲凉,他脑海中,想起了一名红发蓝袍的中原女子,秋薪轻声自语道:“娆妹,总有一日,我会真正穿上你送我的那件龙袍,成为这座天下的共主。”
那天在斫桂湖君归亭,秋薪并没有听到月仙冷娆的临终话语,那是一句“忘了我”。
即使是有听到,那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忘不掉的,再薄情寡义的男人,也忘不掉一个甘愿为了自己而死的女子。
梵罗国最强的一支军队,被秋薪命名为“娆军”,设立“广寒营”,抗击凉王。
西域风骨犹在,且待我秋薪成皇!
————
“剑疯”龙杨木,时隔甲子岁月,问剑自家宗门。
苏州洞庭湖。
武林正道第一门派,白龙剑窟。
令龙蠡亲哥哥龙杨木怎么都想不到的是,此时的洞庭“江湖”之主,居然会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
身穿白麻,满头白发如雪的龙杨木眼神发直,他对着那个年轻极轻的毛头小子喝道:“小子,莫要口出狂言,快些把你父辈还有爷爷辈的人都喊出来,就凭你,可没资格与我剑疯一战!”
已然还换了一身雪色白袍的龙彦手持大楚亡国宝剑“天正苍”,望着自家宗门的开山祖师,咧嘴笑道:“这鹰钩鼻子,啧啧,看来还真是老祖宗的亲哥哥龙杨木。不用喊别人了,我不都跟你说了吗?现在这座洞庭湖白龙剑窟是我龙彦在当家,整座宗派的大小事宜,都是由我在一手操持,我爹‘青天白日剑’龙卓,也就给我打打下手而已,至于我的爷爷,那是早就被你亲弟弟龙蠡给弄死了。”
身材魁梧的龙杨木显然并不相信这名白袍小子的鬼话,冷笑道:“就凭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儿?你何等何能,有资格当这座武林第一侠义道门派的掌门?!”
龙彦微微一笑。
只是眨眼的时间,年轻人周身已燃起了极是华丽震撼的熊熊怒焰,与那剑狂龙蠡在洞庭山摩天崖之上,激斗剑圣嬴秋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差别无外乎就是龙蠡的体格极为雄壮,而这名白袍男子的身体,则颇为纤瘦骨感罢了。
“心,心焰……”龙杨木瞪大双眸,“小子,你从哪儿得来的这股三昧真火?!”
龙彦邪魅一笑,“哪儿来的?呵呵,我说你亲弟弟临死之前送给我的,你相不相信?”
剑疯龙杨恨恨的咬了咬牙,挺身上前,倾力与那年轻小子展开了战斗。
在白龙剑窟所属的某片领地之上,昔年中原武林的剑术王者,共出上乘剑法一十八套,剑气肆虐天地,威势杀力无穷。
可那些堪称精妙绝伦的剑招,被那个叫龙彦的年轻剑仙尽数化解击破,白袍年轻人毫发无损,连全力都没有使出。
战毕,龙杨木满身卓越剑意荡然无存,碎了剑心,丢了手中剑,颓然摔倒在地,颜面朝下。
当年订立下“剑出鞘,必见血”规矩的白发老剑客,就此身死于江湖。
宰杀了开山老祖宗的龙彦呵呵笑了几声,收起了手里的天正苍,转头向边上观战的那名同样身穿如雪白袍的女剑侍阿菊问道:“敏敏,本公子剑术如何?”
本名王敏的阿菊淡淡然说了两个字:“通天。”
龙彦哈哈大笑,“那么白龙剑窟未来会在何人的带领下走向更大的辉煌?”
阿菊面无表情,“是你。”
龙彦笑得愈发大声张狂,扬言道:“我已得剑狂老祖宗精气神三分之一的‘元气’,百年造化,我一夕便有,世间高妙剑术招式在我看来,皆已不过尔尔,形同小孩子玩儿闹。现在,连曾经的天下剑术第一人剑疯龙杨木都已死在了我手里,论剑法,放眼整座大禹王朝,又有几人能在我之上?!敏敏,回答我!”
“公子福泽广厚,前途无量。”阿菊冷淡的回应,“王朝内部强于公子的,大概不超过十人。”
“十人?!太多了,我至今才练剑两年,便已是天下前十,那么再来两年,二十三岁之前,我龙彦,定当是天下第一!”
白龙剑窟新任领袖豪言道。
第三百五十四章 天下(五)
大禹王朝长安道。
章丘城,邹子庙屋顶之上。
举国第一阴阳家传人,天启城观天监,扶龙练气士之首的“雪隐大师”邹延,今日在此地死得异常悲惨凄凉。
那场最终导致整座皇家特意修建的邹子庙崩塌毁弃的大战,在尚未开战,还不知悉对手身份的时候,邹延拥有充分自信,自己能够笑到最后。
他观测许久,早早的就发现了儒家气数的动荡,千年来,墨家、法家、兵家都相继放弃了对儒圣气脉的追寻,唯有他阴阳家,始终都在孜孜不倦的寻访着传说中的那份圣人“遗产”。
邹延邹大师都做好了足够的战前准备,待到时机一好,天时地利人和之刻,彻底精确找到气数所在,他便顷刻带着一众阴阳派弟子们出动,一举吞入儒家莫大浩然正气,届时就算一口气跻身为天罡境大圆满,甚至半步陆地尘仙都不是什么梦想。
这位素来精通堪舆演绎,五行阴阳学问的传奇大师,一辈子算计了不知多少人,帮助皇家推演过数次龙脉气运的走势,对诸多宫廷建筑的风水也都有意见提出,不可谓不是功莫大焉。
他做梦也想不到、算不到自己,会遭人在此地设下伏击,然后被人那么轻松的杀死。
鹰一辈子逮兔子,临了了被兔子啄了眼!
杀他之人,乃一名儒士。
这名儒士高冠长衫,宽衣博带,容貌极为俊美清秀,具备翩翩君子风仪,绝非俗人。
他自称姓孟,名钰,字颍川。
雪隐大师邹延作为多年为朝廷效力,吃皇粮拿月供之人,很快便认出了此人就是大半年前,因为“谏迎佛骨案”而被贬谪,到了玎州秦淮城里当了一个小小知县老爷的昔日正三品大员,吏部尚书孟颍川。
起初,来到邹子庙祭奠老祖宗的雪隐,倒也没对这个相貌气质与众不同的男子有何忌惮,但当孟钰表明,自己乃儒家亚圣转世,今朝特来这里为孔夫子讨回一个公道的时候,就连一贯城府和底气极足的邹延都大感震惊,如雷轰顶。
随即孟颍川也不再苦苦隐匿压制气机,瞬时间,他满身已尽被浓浓的莹绿色光芒裹挟覆盖,宛若真正的神圣人物,只可仰观,不可平视。
千年前,儒家至圣孔子遭到墨家法家兵家阴阳家四大圣人围杀,最终肉身破灭,徒留元神魂魄尚存人世。
儒教圣人死后,圣人气机变为了无主之物,奇货可居,整整一千年,墨、法、兵三教都先后放弃了找寻气数的所在,唯有阴阳派一家,千年来从未松过嘴,从始至终,都在坚持着寻找至圣魂魄和儒圣气数。
而今铁鞋踏破都觅不到的东西,堂堂正正的出现在了阴阳家传人邹延面前。
来者为亚圣孟子转世投胎之身,衣冠楚楚,一人独占儒教千年来九成浩荡气数,哪里还是什么弱不禁风的儒生,分明就是一位儒家圣人!
不论是知县老爷还是吏部尚书,这等官家头衔,都须熟读四书五经以考取功名来获得,而所谓的“四书”之中,便有一本《孟子》。
那是孟颍川前世所写的儒家经典著作。
“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这十字,便是亚圣所言,当世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俯仰无愧”?
孟钰可以。
专门用于祭祀阴阳家开宗圣人的邹子庙屋脊之上,一身儒家浩然正气的“亚圣”朗声道:“好勇斗狠,不符合我儒家的理念,但我孟颖川今日就是要‘当仁不让’一次!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我曾在大成庙内亲口答应过至圣先师,要为他一雪前耻,故而我必要诛灭你这阴阳家的雪隐大师,为我儒教夫子千年所受之落魄屈辱,讨一个公道!”
邹子后人邹延脸色阴沉,恶狠狠的回应:“孟钰,你便当真觉得能杀得掉我雪隐?一千年前,我教圣人能灭了你们至圣先师,那么千年以后,我作为阴阳家圣人,自然也能宰掉你这个亚圣转世!”
有五柄色彩华丽的飞剑悬停于雪隐大师的周身,另外,还有一黑一白两条灵活至极的阴阳飞鱼,在大师身边盘旋,此乃天下异兽,珍贵无比,已存活长达百年,是为阴阳家吉祥之物。
大师邹延身上穿的那件法袍则更是了不得,名为“四时吉庆”,看起来就是薄薄的一条寻常衣服,但其实内蕴春、夏、秋、冬四条灵气法衣,可以抵御住整整四次致命伤害。
圣人风范十足的孟颍川露出微淡笑容,欠身问道:“君可知,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邹延皱着眉大骂一声“聒噪”,顷刻间,金、木、水、火、土五条细长飞剑,笔直朝着被莹绿色光芒裹住了的孟钰掠去,杀力滚滚,流萤炫美,每一柄都蕴含着不同程度的阴阳家气数。
五行中金木水火土,分别对应儒家五德的仁义礼智信,同时也对应人体五经的肝肺心脾肾。
金剑碎肝,木剑破肺,水剑裂心,火剑坏脾,土剑灭肾。
这五柄通灵飞剑,本就是邹延为了诛杀儒教传人而特意研制出的杀伐器物。
奈何全然无用!
绿光大闪,孟颍川用身体上下的浓郁儒教气机,完全抵御住了这五柄飞剑的强劲冲击,笑道:“吾善养浩然正气。”
浩然气,充塞天地间,浩荡淬然,正大光明之气也。
其正气之刚强,岂是区区飞剑能够破穿得了的?
“人生有形,不离阴阳。”邹延怒喝道,“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阴阳二鱼,杀!”
两尾活了足有百年光阴的灵性飞鱼,瞬时化作两条妙不可言的玄机杀器,直直冲向“儒圣”孟钰。
绿衣光芒加身的当代圣人孟颍川面色平静,只是简简单单道:“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十字离口,言出法随。
两条阴阳鱼骤然间止住了冲势,半点儿也难以腾挪,不能移动,不能屈伸。
阴阳家圣人邹延震撼万分,瞳孔放大,显然不敢置信眼前那个宽衣博带的男子,竟然已经到达了如此匪夷所思的境界。
儒教练气士若能拥有“言出法随”的能力,那么最起码……也该有八阶天罡境大圆满的水平了!
接下来,孟钰的一句话,让大师邹延心如死灰,彻彻底底绝望。
“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那个“死”字,孟子转世的孟钰说得格外沉重。
便似他的言语里,就蕴介了天地间至大的灵极威势,不可逆之!
两条黑白阴阳鱼百年不死,正是因之体内藏有莫大灵气,而得以长命百岁,此生无忧无虑,平安喜乐。
亚圣一言,双鱼灵气顿时枯竭,百年寿元,眨眼间已消耗一空,如坐吃山空,重获一死。
阴阳鱼当场暴毙而亡,就好像两颗装满了火药的炸弹一样,炸得只剩稀稀烂烂的碎片。
烟雾尘嚣之中,一点“浩然气”纵身上前,来到雪隐大师的身前。
一掌,阴阳家大师护体用的“春夏秋冬”四件法袍不堪一击,悉数崩碎,沦为了废品。
再一掌,邹延心脉被一下子打得断裂,喷出一大口鲜血,从屋顶之下狠狠摔了下去,掉落在地后死透。
儒士孟颍川高高立在邹子庙的房顶脊梁处,俯视了一会儿地面上那具刚刚摔死的新鲜尸体,又缓缓闭上了眼睛,喃喃道:“善。”
这一战后,大禹王朝阴阳教根基废绝,气数已尽被儒家占去。
阴阳家圣人雪隐大师死于自家供奉庙外,死状尤为惨烈。
天下阴阳学,再无传人。
第三百五十五章 天下(六)
中原道脉最为昌盛之地,仙家福泽最是兴旺之所。
道教正统修行圣地。
武行山龙虎宫。
继第二次“魔道大战”,前任龙虎掌教张念慈召下四重天雷,自行兵解以后,这座庞大的道门宫殿群,算是真正意义上担得起“清净”二字的处所了。
只因宫内那对原本互相极其不对付,时不时就要大吵大骂,甚至大打出手的活宝“冤家”,在师父身死亡故之间,就连哪怕一次架都完全没有吵过了。
张真人开山大弟子徐行,及其关门弟子章珪。
今天掌教大师兄要出一趟门,章珪急色匆匆的前去追赶,试图改变些什么。
“大师兄,你当真要赶赴活埋谷?”
已然开了窍的小师弟御虚扯着嗓门大叫道,“你是要助那个天下第二大魔头一臂之力吗?!”
龙虎新任掌教无涯真人腰间别着两柄剑和一个酒葫芦,那是外表晶莹剔透的三五雌雄斩邪剑,还有红白双色人杰剑,刻着“自在”二字的酒红色葫芦逍遥。
这位江湖人称“道傲”的中年道士头也不回的说道:“不是要助那个凌云罡,我只是打算替咱们师父他老人家出一次剑,仅此而已。”
腰佩纯白玉剑的黑炭小道士章珪又叫道:“既然是要报仇,那就带上我一起啊!我也是师父的徒弟,为何偏偏我就去不得?”
“你给我好好待在龙虎宫里,瞎凑什么热闹,一天天的真闹挺。”
面容清瘦的徐行肃声道,“我有圆满大天罡的修为,你小子有吗?”
岁数比徐行差了整整四十年的白褂小道士深吸一口气,怒气冲冲地叫道:“那你要是就那样死在了活埋谷里怎么办?你不怕我们武行山的气数因你而断绝吗?!”
身穿黄紫道袍的徐真人微笑着扭过头,语气出奇和善,对着那个平时没少挨自己欺负的小师弟说道:“死生,天地之常理,畏者不可以苟免,贪者不可以苟得。贪生畏死,不是我辈中人。我若当真被那嬴秋所杀,龙虎不还有你这个‘道脉之属’的可以传承气运吗?”
道号“御虚”的章珪气急败坏,猛地一跺脚,嚷道:“无为,道祖曾言道家真理乃是‘无为’二字,师兄,咱们就不能无为这一次吗?!”
疏狂图十八之首的傲世之才徐行淡然道:“无为并非不作为,而是应顺其自然,况且清净方可无为……”
他声音骤然提高,“你师兄我,现在胸口里可满是火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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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王朝开国以来便重道轻佛,故而中原大地道教愈发鼎盛,而佛家禅宗则远远比不过西域和北方天烛。一衲禅师圆寂于西疆阳关大平原的那场滔天战事后,中原禅宗第一人,“释圣”的头衔就被冠到了灵慧山静净寺方丈甘露禅师的头上。
这日,有一名身穿紫纹青衫,腰系黄色丝带的年轻公子骑乘青骢马,来到了静净寺,指名要见住持甘露禅师。
这名公子的面容五官和脸型的底子其实极好,只是不知出于何种可怕的原因,现已布满狰狞疤痕,歪歪扭扭,颇为丑怪吓人。
他在见到方丈甘露后,当即“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蓦然哀声叫道:“大师,求你渡我一渡!我执,我执迷不悟啊!”
身穿黄色僧衣,带着黑色佛珠,体态矮胖臃肿的甘露和尚眯着眼睛笑道:“聂施主你现在先起来。”
说着就搀扶起了那个满脸疤痕的年轻人。
姓聂的男子略显诧异,“大师你知道我是谁?”
甘露禅师点点头,“朝廷英武司冬部首领,聂柔。”
紫纹青衫的年轻男子见禅师已知道了自己身份,便直言道:“大师,我痛苦,特别痛苦。”
“苦从何来?”甘露禅师问道,“施主是因俊美面貌被毁伤了,所以痛苦?”
昔日的青衫美少年思量了一下,坦然回答道:“有这一部分原因在,至少从刚才开始,大师一直看着我发笑,我心里就有点儿不太好受,觉得大师是在笑话我的脸……当然,我是知道大师你肯定不会那样,但我没法控制自己不去想。”
甘露禅师仍保持着笑容。
“除了因毁容而产生的焦虑外,我还因为自己太弱而感到痛苦。”聂柔苦着脸道,“我作为英武司未来的继承人,却连七阶地煞境都还没有,这样义父他要怎样才肯把位子放心的交给我啊!”
曾经的天下禅宗第二,现在已是第一的甘露禅师笑道:“那你觉得等你变强以后,痛苦就会消失了吗?”
“不说消失吧,至少不会有那么严重的程度。”冬爷聂柔道,“如果我像大师一样,有着天罡境大圆满的修为,那我应该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当今中原禅宗第一人笑而不语。
“我平时渴望超脱,也有读过一些佛经。曾读到过一句‘以智慧剑,破烦恼贼’,但我的剑实在太笨了,斩不破,我还是烦恼,还是痛苦得厉害,喝水都苦。”
满脸剑疤的聂柔哀声道,“静者,歇却狂心;净者,一尘不染,这是大师你的理念。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是六祖慧能曾说过的话。可是我这人都已经生到这个世上来了,这棵菩提树分明已经种下,怎样才能做到不染尘埃?我的这张脸已经烂了,那么多的疤,脸上难道还能空无一物?我真的理解不了,懂不得,也顿悟不出来。”
人称“佛慈”的黄衣僧人开口道:“人生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生时,众生欢喜;老时众生惆怅;病时众生哀愁;死时,众生恐惧。生老病死,成住坏空,这等天理规律,谁人能逃得过?纵连佛陀,也须涅槃离世往生。青泥寺住持一衲,他原本乃是西方燃灯古佛转临人间,纵连‘定光如来’都难逃如此循环,你又怎可能摆脱?”
聂柔登时吃了一惊,“佛教圣人一衲禅师,是那燃灯佛转世?”
颇具福相的甘露点了点头,“我们这一生的福报都有定数,这等命中注定之事,本就不需要烦恼。世人皆有自己的因果,唯有接纳因果,方可解脱。聂施主因美貌而闻名天下,后因伤了容貌而变得痛苦不堪,这未尝不是一种因果呢?万事因缘和合,是为因果业缘。《法华经》有云,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畏怖。人生吃苦是必然的,不但要忍受身体上的折磨,还要承受来自内心世界的无明烦恼,常常是“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然则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你破了皮肉之相,有何妨?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百年岁月不过弹指挥间,刹那花开,缘起缘灭。随心,随性,随缘即可。”
聂柔痴痴的听着禅师这番玄机言语。
当今中原禅宗第一人甘露大师继续说道:“一沙一世界,一尘一劫,娑婆境里,一切皆为虚幻,一切众生性静净,静心守志,可会至道,色、受、想、行、识,五蕴皆空,可谓顿悟。”
“那……大师,我该如何才能顿悟?”聂荣焦急问道。
岂料甘露禅师却摇了摇头,“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即是错。众生业报深重,无量无边,言语万万说不清楚。”
聂柔垂首良久,又抬头问道:“大师,我还想问问生死。不知大师是如何看到死、生二事的?”
甘露禅师微笑道:“当人之生,弄璋弄瓦,皆在庆贺之内;一旦撒手人寰,即呼天喊地,万分感伤悲泣。何必如此?生从何来,死往何去?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未有休息,生亦生,死亦生,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命里一尺,莫求一丈,该生则生,该死,则死。”
聂柔立在原地沉默思考了良久,猛地抬头道:“大师,我……我想出家!”
甘露快速摇头,“施主,我知你苦,可这天下,无人不苦啊!佛门不是世人消极的避难所,你心里不明白,迷惑颠倒,就是天天守着寺院也不会有欢喜幸福可言。万般皆苦,只可自渡,你才是你自己的“救世主”,谁也帮不了你。你要自行觉悟,才能离苦。”
口中言苦,大师笑容犹在,宛如弥勒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