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一代宗师完结篇。
马三闻言心头不自觉的就是一紧,下一刻,当房门被打开的一刻,他整个人都惊得从椅子上蹿了起来。
“师.......师弟,你怎么在这?”
秦浩一声冷哼:“如今你可是日本人跟前的红人,这声师弟我可担当不起。”
内田平一郎仔细打量着秦浩一番,也察觉到气氛不妙,手下意识摸向桌上的杯子。
下一刻,一把飞刀就将他的手掌钉在桌子上,鲜血淋漓,内田平一郎一声惨嚎,正要奋力呼救,薛癫已经捏住他的咽喉,平日里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黑龙会会长,此刻就像是一条垂死挣扎的泥鳅。
“原本只是想清理门户,没想到还顺带来了条小鱼,杀了你也算是为那些惨死在日本人枪炮下的亡魂,讨回点利息了。”薛癫说完虎口一用力,瞬间捏碎了内田平一郎的咽喉。
内田平一郎两眼一翻,双手在空中胡乱挥舞,双腿乱蹬,逐渐失去生机,浑身瘫软,被薛癫像是丢垃圾一样,随手丢弃在一旁。
马三不禁大惊,一个薛癫就跟他不相上下了,再加上秦浩,他根本没有任何逃生的机会。
“薛师兄,秦师弟,我也是逼不得已.......”
还没等马三把话说完,薛癫就啐了一口:“呸,逼不得已?马三儿你跟日本人的那些勾当我早就查清楚了,你小子就是利益熏心,少他娘的给我装可怜!”
马三还要开口辩解。
秦浩沉声喝道:“马三,师叔说了,宫家不出小人,你既然当了汉女干,宫家的东西就不能再留在你身上了。”
“不,师父不会这么对我的,我是他从小养大的,他不能这么对我,我要见师傅.......”马三双眼充血,犹如落入陷阱的野兽。
薛癫一拍桌子骂道:“无耻,你还知道师叔对你有养育之恩,从小到大那是拿你当儿子在养,花了多少心力培养你,你就这么报答他!”
马三没有理会薛癫的质问,而是红着眼看向秦浩,一字一句道:“就真的不能给我一条活路?”
“路都是自己走的,人也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负责。”秦浩顿了顿:“马三,上路吧。”
马三状若癫狂的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好,好得很,老爷子你看到了吧,什么同门之谊,都是狗屁,我才是对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没错,你们没资格罚我!”
秦浩将西装外套甩到一边,冷冷的道:“汉女干没资格说这话,要怪就怪你走错了路。”
说完,秦浩也不再跟马三废话,一个箭步炮拳就攻向马三面部,取中宫打中线,既然是清理门户,他就用形意拳的技法废掉马三。
从秦浩进门开始,马三的精神就始终紧绷,但秦浩的速度还是让他大吃一惊,原本以为这些年秦浩忙于运营世界格斗大赛,功夫会有所退步,自己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然而,临近面门的一拳,却打碎了他所有的侥幸,对方不仅没有退步,反而比他想象中还要强悍得多。
仅仅只是一拳,马三抵挡的手臂肌肉就已经止不住的缠斗,阵阵刺痛让他也发了狠,顾不上伤势,展开反击。
“半步崩拳!”
马三扎紧马步,不退反进,向前跨了半步,这一拳,是他四十年的沉淀,在面临死亡威胁下,使出的最强一击,也是他逃生的最后希望。
但是,迎上这一招的是秦浩同样的招数。
“半步崩拳!”
同样的一招,马三先发,秦浩后发,但两个人的拳头碰在一起的那一刻,高下立判。
马三整个人飞了出去,砸在包厢墙面上,整个人就像是浑身骨头被砸断一样,贴在墙上,缓缓滑落。
薛癫见到这一幕也不禁眼睛发直,自己这个师弟的真实战斗力居然强悍到了这个地步。
“宫家的东西,我还了。”马三吐出一口鲜血,颓然的道。
秦浩收招后,背手而立,沉声道:“话说明白了,宫家的东西是我替师叔拿回来的,可不是你主动还的。”
说完,秦浩也不再给马三开口的机会,直接一脚踹在马三胸口,就听一阵骨骼碎裂的脆响,马三整个胸口完全塌陷下去,眼睛里的神采迅速消失,没了气息。
“师兄,给他找个地方葬了吧。”
薛癫点点头,随后看向内田平一郎:“这小日本呢?”
“枭首示众!”
“好,就该这样。”
当天夜晚,内田平一郎的脑袋就挂在了武汉城墙上,脑袋反面还贴着他黑龙会会长的职务。
“呸,原来是日本特务头子,死了活该!”
“小日本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死。”
“这是哪位大侠干的好事,真是痛快啊。”
很快,内田平一郎被杀的消息就传到了日军总部,日本人居然还有脸说内田平一郎是中日友好人士,要求国民政府交出凶手。
这回就连常凯申都没有理会,都打了这么久的仗,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境地,死个日本特务头子有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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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一看就没有穿越经验。
“我说哥们儿,你慢着点儿,我跟不上了。”
走了不到一个小时,云烨就气喘吁吁了。
秦浩见状也没有继续向前,毕竟拿了云烨的背包,凭他那弱鸡体格,要是不带上他,估计还没等他找到马群就被野狼叼走了。
“哥们儿,你是不是当过兵啊,我那包可有二十多公斤呢,走这么久,你一点儿都不累吗?”云烨见秦浩停了下来,立马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四仰八叉的躺了下来。
“算是当过吧。”秦浩笑了笑,宋朝的兵也算是当过兵吧。
“难怪的,哥们儿,等咱们回到城里,我得好好谢谢你。”
秦浩暗自好笑,这云烨明显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随手翻开背包,一把折叠工兵铲被秦浩取了出来,虽说跟部队使用的工兵铲还有差距,但放在唐朝绝对是神兵利器了。
这把工兵铲折叠起来只有一个铲子大小,撑开之后,铲尖是开过刃的,可以直接用来杀敌,两个边一面是锯齿状,可以用来伐木,另外一面则是开刃的,十分锋利,可以当刀来用。
重量轻巧,而且硬度、韧性都是唐朝工业无法企及的高度。
见秦浩熟络的把玩着工兵铲,云烨更加认定眼前这位是当过兵的,心里也更加安定,毕竟这荒郊野岭的,死个人随便找个地方埋了,骨头烂了都很难被发现。
当过兵至少道德标准还是在线的,于是,云烨决定要抱紧这根大腿。
一块指北针被秦浩托举着进行定位,云烨见状也赶紧凑上前,取出背包里的防水地图,开始用交线法确定位置。
很快,云烨就发现一个让他震惊的事实。
他跟秦浩所在的位置,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是在原地没有动过。
但是,诡异的是,原先他们所在的位置是一片戈壁,而眼前却是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地。
“哥们儿,我们麻烦大了。”云烨脑海里忽然浮现一个惊人的结果。
秦浩暗笑,这小子总算是察觉出不对了。
“怎么说?”
云烨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似乎是在组织语言,良久才干巴巴的道。
“哥们儿,你应该记得吧,我们之前所在的西北荒原,是一片荒漠,而这里,绿树成荫、一望无际的草场,明显跟之前的地貌不一样,但是按照地图上跟指北针显示,我们压根就没动过。”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情,气候的急剧变化,再加上人口的急速膨胀,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形成的生态灾难,我从小就长在这片土地,我清楚这里的一切。”
“也就是说.......我们.......很有可能穿越了。”
秦浩心想:你总算是发现了,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云烨见秦浩面不改色的模样,暗暗佩服,心道:不愧是当过兵的,这心理素质就是比我这普通老百姓强。
“所以,你觉得我们穿越到了哪个朝代?”
“至少是唐朝以前,有可能是秦,汉也有可能是南北朝,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可不想被人当成两脚羊给吃了。”
见云烨心灵大受震撼的模样,秦浩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现在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也没用,既来之则安之,咱们还是先走出这片荒原再说。”
“哥们儿你说得对,对了,还不知道怎么称呼呢。”云烨一阵呲牙,这当过兵的手劲都这么大吗?还是他这具身体太羸弱了,肩膀好像都红了。
“秦浩。”
“我叫云烨。”
一阵咕噜声突兀响起,云烨尴尬的直挠
头。
秦浩笑了笑,从地上捡起几块小石子,站起身,云烨也跟着站了起来,四处眺望,忽然就见不远处的草丛里正蹲着一只兔子。
那兔子不知道是不是没见过人类,有些傻乎乎的,也不知道跑,还一蹦一跳的靠近了些,嘴里不断啃食着地上嫩绿的青草。
还没等云烨开口,忽然只觉得眼前一花,那只兔子两根前腿一蹬,肚皮直接翻了过来,没了动静。
云烨傻眼了,这要是个人,他高低得考虑一下对方是不是在碰瓷。
结果走近一看,却发现那兔子脑袋上一颗灰扑扑的小石子死死镶嵌在上面,就在云烨疑惑,哪来的石头,就见秦浩手腕又是一抖,又是一只兔子遭了殃。
“秦哥,你怕不是特种兵吧?这也太厉害了,我以前只听人说,石子可以打麻雀,你居然能用它来打兔子。”云烨拎着两只兔子夸赞道。
秦浩淡淡笑了笑:“还行,手艺没生疏。”
“有这手,我看咱们是饿不着了,您先坐着,剩下的就交给我了。”
云烨倒是很识趣,包揽下了烹饪的活计。
不过很快,云烨又折返回来,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秦哥,那包里有一套英吉沙,给我一把好处理这兔子,用完再还你。”
秦浩翻开背包的侧兜,果然放着一组精致的刀具,从里面取出一把递给云烨。
拿到刀之后,云烨立马就拎着兔子去溪边处理了。
过了二十来分钟,两只冒着油光的烤兔子,就已经开始散发诱人的香气了。
云烨一边娴熟的烤着兔子,一边不无遗憾的摇头:“可惜,没什么作料,凑合着吃吧,等哪天咱们走出这片荒原,一定给兄弟做一顿真正的大餐,不是我吹牛,别的不行,这做饭的手艺还是很有一手的,连我们家那口子,那么刁的嘴都被我制得服服帖帖的.......”
结果,说着说着,云烨忽然嚎啕大哭起来,他知道,这辈子或许再也见不到妻子跟孩子了。
哪怕他是被虫洞吸到了北极,咬牙拼着跟北极熊抢食也会想办法回家,可是现在他是在一千多年前,他活不了那么久了啊!
发泄完后,云烨抹了把眼泪,尴尬的对秦浩道:“秦哥不好意思,让你笑话了。”
秦浩摇了摇头,一看就是第一次穿越,心态也太容易崩了。
兔子终于烤熟了,秦浩跟云烨一人一只,开始啃了起来,由于没有盐,兔子肉没什么味道,不过油脂还是很丰富的,能够迅速补充身体所需的热量。
很快,秦浩跟云烨就把烤兔子消灭干净,又休息了半个小时,将水把火堆浇灭后,二人再度启程。
按照云烨的建议,二人一路顺着溪水的上游往前走,野外生存最重要的就是水源。
“对了,秦哥,咱俩现在应该算是黑户,要是去到外面,官府盘问起来怎么回答?”
走了一个小时,云烨又走不动了,坐下来休息时,忽然问了一句。
秦浩反问:“你觉得呢?”
云烨想了想:“要不这样,咱们呢就说是师兄弟,从小跟着师父在山里清修,前些日子师父死了,让咱们出山自谋出路。”
“我是这么想的啊,咱们要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之前,那会儿还没有照身贴,随便编一个身份入世,以咱哥俩站在巨人肩膀上的见识,不说封侯拜相,过上不错的生活还是没问题的。”
“哦?那要是在商鞅变法之后呢?”
云烨眉头一皱:“那就比较麻烦了,不过也没关系,古代有不少隐世学派,咱们只要把故事编得仔细一点,他们也无从查证。”
“唉,但愿不要让咱们
穿越到一个混乱的时代,乱世人命如草芥啊。”
宁做盛世犬,不为乱世人,原本只是书本上轻飘飘的一句话,可真到了自己身上,那就是一座沉重的大山了。
又走了一下午,一直到夕阳西下,秦浩跟云烨才停了下来,准备晚上露营。
背包里有一个帐篷,云烨负责搭建帐篷,这野外的蚊虫鼠蚁可着实不少,没有个帐篷晚上压根睡不着。
而秦浩则是负责捕猎,不过这回他没有再用石头了,而是拿起了那套英吉沙刀具。
不到半个小时,秦浩就在溪流上游发现了一只正在喝水的野羊。
那只羊也是傻乎乎的,明明看到秦浩了,却不跑,似乎是在疑惑,面前这个从未见过的动物,为什么是两只脚走路的。
还没等它想明白这个问题,一把飞刀就准确的扎在它胸口,强大的力量将它带倒,在水里扑腾了一阵后,逐渐没了动静。
云烨刚把帐篷搭建好,就见秦浩扛着一只羊回来了,不禁两眼放光。
“秦哥,你可太厉害了,这羊这么大,咱们一顿也吃不完,我知道一个秘方,吃一半熏一半,保存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坏。”
说着,云烨就开始忙碌起来,秦浩则是帮忙弄了一堆香茅草。
别说,用这玩意熏出来的羊肉还真挺香的。
等到羊肉快熟的时候,云烨忽然对秦浩道:“秦哥,咱们光吃肉,不摄入碳水也不太行,我背包里不是还有一些土豆嘛,拿两个出来烤着吃。”
秦浩一翻背包,果然有不少土豆,难怪背起来挺沉的。
土豆一烤,就着羊肉,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盐,不过香还是挺香的,从云烨陶醉的表情就能看得出来,有多好吃。
吃饱喝足,云烨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良久一声长叹:“秦哥,我突然很怀念万恶的水泥森林,还有那震耳欲聋的汽车轰鸣,哪怕是工厂排污口的酸气........”
说着说着,云烨早已泪流满面。
秦浩轻描淡写的往火堆里舔了一根新柴:“你先去睡吧,前半夜我守着,后半夜换你。”
“嗯。”云烨倒也听劝,亦或者是这一天身心接连受到巨大冲击,钻进帐篷倒头就睡,不一会儿就开始打起呼噜来。
秦浩望着火堆,忽然想起了什么。
“系统,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秦浩。
力量:65
敏捷:61
体质:63
精神:62】
这就是使用基因原能之后带来的变化,虽然属性直接的提升并不多,但秦浩能隐约感觉到,桎梏肉体继续突破的瓶颈似乎消失了。
忽然,秦浩心中一动。
一代宗师的世界里,是没有气的存在的,当初他做出了两个推测。
一个是气之所以消失是因为天地间发生了某种变化,类似于潮汐,一代宗师的世界刚好处于退潮期。
而另一个则是,由于人的身体经过不断繁衍,肉体出现了退化,所以无法养出“气”来。
如果是这样,那么唐砖所处的世界,是否有“气”的存在?
念及至此,秦浩盘腿而坐,开始调整自身的呼吸节奏。
按照秦浩在一代宗师世界里跟那些隐世高人学习的一些道家吐纳法门,尝试着牵引内息。
半个小时过去,一个小时过去,第一次尝试失败。
但秦浩并没有气馁,开始使用阿尔法狗进行分析,刚刚牵引过程中一些失误的地方。
经过总结,重新调整心态后,再度开始尝试。
“
咦。”
天空繁星如画,月影如梭,银白色的月光洒在秦浩脸上,始终一动不动的他,忽然睁开双眼。
眼中一道精光闪过,秦浩的神情有些兴奋。
就在刚刚,他似乎感觉到了体内有一股“气”的存在。
只是,当他想要用意念去催动这股“气”的时候,却忽然从那种玄之又玄的状态中退了出来。
“心猿意马,还是太心急了。”
秦浩并没有急着重新找回那种状态,经历了这么多世界,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既然已经确定了,这个世界有“气”的存在,他就不担心自己没办法控制,无非是方法的问题。
清晨的一缕阳光透过帐篷照在云烨脸上,他一个激灵,猛地坐了起来,发现此时已经是天光大亮,不禁暗暗自责,怎么睡得那么死,没有跟秦浩换班。
赶紧从帐篷里爬出来,却发现秦浩正紧闭双眼,用一种武侠里盘腿打坐的姿势,坐在早已熄灭的火堆面前。
“你醒了?”
就在云烨犹豫要不要打扰时,秦浩缓缓睁开了双眼。
这一刻,云烨不由怀疑自己是不是起太猛,眼花了,对方眼里怎么有一抹银光闪过。
“秦哥不好意思,昨晚我睡得太死了,要不你现在去睡一会儿吧。”
“不用,收拾东西,上路吧。”
“这,真的不用休息一下?”
“用不着,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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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狼群遭遇战
顺着溪流,秦浩跟云烨一连走了三天,森林密度逐渐减少,草地高度也在不断降低,只是云烨地图上标注的城市却始终不见踪影。
这也让云烨更加确信,他是真的穿越了。
此时,秦浩跟云烨正处于一个山坡上,他们面前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盆地,整个盆地见不到一丝人烟,茂密的草场上,一群野马正欢快的品尝着细嫩的青草,不时欢快地打个响鼻。
“师兄,这里比咱们想象中还要荒凉,看来要到附近的城市,还有不短的距离。”云烨有气无力的说道。
自从决定扮成师兄弟,云烨就改变了称呼,按照他的说法,他不太会撒谎,为了防止露馅,最好还是先预习一下。
秦浩点了点头,古代人口稀薄,特别是在一个朝代末期时,打仗再加上各种天灾人祸,人口大面积死亡,根本无力向周围扩张。
不过农耕民族有个特点,一旦有一个相对安稳的政权维系,马上就会爆发出惊人的生育能力,人多了,地不够用了,自然就要开始拓荒。
从山坡下到盆地,几只黄羊傻乎乎的打量着两个外来者,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人类,一点也不害怕。
好奇害死猫,黄羊也不例外,眼看着太阳就要下山,正好打一只黄羊作为晚餐。
在黄羊发出惨叫的那一刻,盆地周围所有的食草动物全都跑开了,这下它们终于意识到,这种两条腿走路的动物是吃肉的。
云烨在给黄羊剥皮时,对岸的马群里几匹公马警惕的望着他,前蹄刨着地面,似乎是在向他发出警告。
“师兄,你说,咱们要是能抓几匹马,骑着是不是要快一些。”
秦浩玩味的笑了笑:“你骑术怎么样?”
这种野马野性难驯不说,而且既没有马鞍,也没有马嚼子,一般人别说骑了,跨上去都费劲。
云烨苦着脸,只能望洋兴叹。
篝火堆上的黄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就在云烨准备饱餐一顿时,忽然一声沧桑的狼嚎,惊得他差点把手里的刀子掉进火堆里。
“师兄,有.......有狼。”
秦浩淡淡的道:“走了这么多天,都没碰到大型食肉动物,也该是时候遇到了。”
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土壤在阳光和雨水的滋润下生长出了植被,食草动物啃食植进行繁衍,而食草动物一旦过多就会造成植被破坏,形成水土流失,而食肉动物捕食食草动物,以控制食草动物的数量,最后所有这些动物的粪便都会滋养土地,以此来维持整个生态链的完整。
“师兄,他们该不会打咱们的主意吧?”云烨看着远处绿油油的圆点,颤声道。
秦浩拿刀割下一块烤得油光锃亮的羊腿肉:“也说不准,狼这种动物很聪明,会捕食所有它们认为弱于自己的动物。”
云烨闻言更加紧张了,特别是他发现远处那些绿油油的圆点,似乎正在不断增加,很明显,他们遇到的不是一两只狼,而是一整个狼群。
黑暗中,忽然传来一阵更加急促的狼嚎,紧接着一声嘹亮的马鸣响起,再然后,地面开始产生震动。
虽然看不真切,但云烨知道,这是对岸的狼群正在捕食马群的动静。
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对岸的动静逐渐平息,一群狼嚎此起彼伏,那一双双绿油油的圆点,正在远离河岸。
就在云烨暗暗松了口气时,却听秦浩语气严肃的说道。
“看来今晚咱们得小心点了。”
云烨一愣:“为什么,狼群不是撤走了吗?”
“空气中没有血腥味,说明狼群没有得逞,饿红眼的狼群可是连黑熊都敢拼一拼的。”
云烨顿时惊觉,这里的狼群可不是动物园那些人工饲养的,而是在残酷的大自然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野狼,为了生存,攻击人类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见云烨吓得连饭都快吃不下了,秦浩忍不住调侃:“不吃饱,到时候恐怕面对饿狼的时候,你连挥刀的力气都没有了。”
云烨觉得很有道理,赶紧割了一大块黄羊肉塞进嘴里,大口咀嚼起来。
他要活下去,就算是回不到现代,他也不想这么窝囊的死在狼嘴下。
“师兄,要不你先去睡吧,前半夜我来守。”
赶了一天路,其实云烨早就累了,可一想到还有一群饥肠辘辘的野狼在对他们虎视眈眈,他就一点睡意都没有了。
“行,那我先睡一会儿。”秦浩也没客气,前半夜云烨应该还熬得过去,要是后半夜,他还真不敢放心让这小子守夜,万一弄不好被狼给偷袭,可就麻烦了。
云烨见秦浩钻进帐篷倒头就睡,不禁苦笑,自己这位“老乡”还真是够神秘的,野外生存能力满分,似乎还会武术,那一身肌肉他就是练十辈子都练不来,而且,他似乎还会传说当中的“气功”,每天晚上都会打坐。
一开始,云烨还以为他是睡着了,结果每当他靠近,对方立马就“醒了”。
如果不是秦浩说的一嘴普通话,他甚至会认为这位是古代的隐世高人。
想着想着,云烨实在是太困了,就这样坐着闭上了眼。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股温热的气息,云烨迷迷糊糊间一回头,赫然发现一头目露凶光的野狼已经朝他的脖子张开了血盆大口。
生死关头,云烨下意识的拿起手里的刀子往野狼脖子扎去。
野狼很机敏,眼见面前这个猎物拼死反抗,也不硬来,灵活的往后退了几步,让过了云烨的攻击。
“师兄,狼来了!”
云烨一个没站稳倒在地上,也来不及多想,口中大喊。
那只野狼趁机将两只爪子踩在了云烨的背上,别看野狼看起来精瘦精瘦的,也有几十公斤,一下压得云烨无法翻身,正要一口咬断猎物的脖子,细细品尝对方热乎乎的鲜血。
云烨只觉得一股热气喷在脑后,野狼那令人作呕的口气,几乎让他窒息,就在他以为自己要葬身狼腹时。
就听“扑通”一声。
随后传来类似于狗子的呜咽声,紧接着就感觉后背一轻。
等他回过神来,扭头一看,发现那头野狼已经倒在距离他三四米远的地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它肋部的骨头像是被什么钝器砸断了一样,整个塌陷进去。
云烨大口喘息着,正要开口感谢,却见秦浩冲他使了个眼色。
顺着秦浩的目光望去,云烨几乎窒息,火堆的背面,一排绿油油的眼珠正死死盯着他们,少说也有十来双。
这么多野狼!云烨几乎当场晕死过去,这可是足以撕碎黑熊的狼群,就他们两个,没有热武器,又没有掩体的情况下,在野外遭遇,岂不是必死无疑?
然而,下一秒,就见秦浩展开了工兵铲,将铲子锋利的那一面,面向狼群。
一只身形较大的野狼仰天长啸,忽然,从左侧阴影处冲出一头野狼朝着秦浩扑了上去。
“这畜生还会偷袭!”云烨心下大骇,正要提醒秦浩。
却见,霎时间,秦浩一个侧身让过野狼偷袭的同时,左手已经薅住它灰扑扑的尾巴。
再然后,云烨就见到了令他无比震惊的一幕。
那只少说也有几十公斤的野狼,就这么被秦浩拎了起来,然后重重砸在地上。
左右,左右左。
连
砸了五下,那野狼连挣扎的动作都来不及做,就这么被活活砸死了,身上的骨头都碎了,软趴趴的被秦浩摔在狼群面前。
云烨知道,这是秦浩在向狼群示威。
他在告诉狼群,自己不是好惹的,识相的赶紧滚。
然而,回应秦浩的却是狼王愤怒的咆哮。
随后,三头野狼从三个方向朝着秦浩扑去。
“师兄,小心!”云烨刚喊完,忽然发现,那三只野狼居然在中途一个折返,朝着他扑了过来。
“***,这特么还会声东击西!”
生死关头,云烨也豁出去了,挥刀乱舞,打算来个同归于尽,哪怕能拼死一个也不亏。
不过,还没等他跟野狼短兵相接,就听“砰砰”两声闷响。
秦浩已经抡起工兵铲将从右侧、正面扑向他的野狼拍飞出去。
眼见有了生还的可能性,云烨更是激起了血腥,抬起胳膊挡住野狼要向它脖子的一击,再感受到右手钻心疼痛的同时,右手握着英吉沙刀具狠狠扎向野狼腹部。
一刀,两刀,三刀........
直到一声不甘的狼嚎响起,云烨才惊觉,咬他的那头狼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腥臭的狼血将他身上的衣服染成了赤红色。
“行了,狼群退了。”
秦浩拍了拍云烨的肩膀,赞赏道,普通人面对野狼能够反抗,已经很厉害了,这玩意可不是公务员里会被误认为哈士奇的宠物,而是在大自然里的残酷猎手。
“嘶,疼,疼死我了!”云烨一屁股坐在地上,托着胳膊,大口喘息。
“我看看。”
秦浩捏了捏云烨左手的骨骼,还好,并没有出现骨折骨裂的情况,就是被狼牙咬得比较深,三个血淋淋的洞口还在往外渗血。
从背包里翻出一个药盒,找出碘酒跟纱布,帮他消毒之后,包扎好。
包扎的时候,云烨一个劲的大喊大叫,秦浩忍不住调侃。
“刚才跟野狼拼命都不怕,这点疼就忍不了了?”
云烨苦着脸道:“所以我要是生在抗日时期,最后一颗子弹一定要留给自己,不然说不定熬不住严刑拷打就当了叛徒。”
“行,还有心思开玩笑,看来伤得不算太重。”秦浩乐了。
帮云烨处理好伤口后,秦浩把周围野狼的尸体抛到帐篷四周,这是为了避免其他食肉动物闻到血腥味摸过来,虽然他并不怕什么豺狼虎豹,可云烨却再也经受不住折腾了。
“师兄,狼群不会再去而复返吧?”
或许是出了不少血的缘故,云烨脸色有些苍白,说话也有气无力的。
秦浩点点头:“也不是没有可能,你先进帐篷休息吧,我来守夜。”
“那就麻烦你了。”云烨也没有客气,他现在脑子晕乎乎的,强撑着,只会给秦浩增加负担。
既然没法睡了,秦浩索性就盘坐起来,继续尝试去控制体内那股若有若无的“气”。
一夜无话,当云烨再度睁开眼时,已经是天光大亮。
他看了看抱着纱布的左手,心有余悸的长出一口气,同时庆幸自己当初用背包换来了秦浩这根大腿,要不然自己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成了野狼肚子里的养分。
拉开帐篷拉链,云烨爬了出来。
“醒了,先吃点东西吧。”
昨晚的黄羊还没吃完,秦浩重新架在火堆上烤了一遍,虽然有些发硬,也没什么味道,但能补充脂肪跟蛋白质,云烨还是吃了一大块。
“师兄,咱们要不快点离开这里吧。”
吃饱喝足后,云烨提议。
秦浩却摇了摇头,目光看向溪水对岸:“两条腿走路实在太慢,还是四条腿比较好。”
“可是师兄,我不会骑马,而且咱们也没有工具,这些野马根本抓不住啊。”云烨苦着脸道。
“不会可以学,至于工具,谁说没有工具就抓不住了?”
云烨:........
将帐篷收进背包后,秦浩就带着云烨跨过溪流来到了对岸。
就在秦浩二人距离马群只有三十米时,马群中,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冲出马群,双蹄示威般的高高扬起,又重重砸在地面上,云烨见到地面都被砸出两个碗大坑来,不禁缩了缩脖子,这要是踹在身上,怕是肋骨都给踹折了。
然而,秦浩却径直走了过去。
枣红色的马王似乎是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衅,狠狠打了个响鼻,两只蹄子不安的刨着地面,警告着面前这只“两脚兽”不要给脸不要脸。
秦浩不为所动,这样神俊的良驹,他在知否世界也没见过几匹,不收为己用实在是太可惜了。
马王见“两脚兽”完全没把自己放在眼里,再也忍不住,一声长鸣,犹如闪电一般朝着秦浩撞了过去。
“师兄小心啊!”云烨高声提醒。
话音刚落,马王就已经冲到了秦浩跟前,爆发力极其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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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终入人间
马王的速度快,但秦浩的反应更快,就在马王撞过来的瞬间,一个侧身避开撞击的同时,双手已经死死箍住马王细长的脖子。
见到这一幕,云烨简直被惊掉了下巴,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受到过的九年义务教育,这匹马王身高在1.6米左右,体重起码也有600公斤,再加上冲击的速度,这得多大力量才能将它按住?
这真的是人可以拥有的力量?
云烨甚至怀疑,自己这位“老乡”是不是从未来世纪穿越过来的机器人,类似于“终结者”,因为这完全违背了他对人类的认知。
马王不甘心就这么被制服,四只蹄子拼了命的在地上乱蹬,一时间草屑四溅,它的脑袋也不断在晃动,试图从秦浩腋下挣脱出来。
然而,面对马王的拼死挣扎,秦浩就像是山峰一般,岿然不动,双腿就像是在地上生了根一样。
就这么相持了有一刻钟左右,马王忽然一声嘶鸣,乱蹬的蹄子也不动了,膝盖一曲,就这么原地躺倒。
秦浩这才松开马王。
重新获得自由的马王并没有逃跑,而是挣扎着站起身后,用那硕大的脑袋在秦浩身上嗅了嗅,秦浩用手贴在马王脸颊搓了搓,又顺着它的脖子抚摸它细腻的毛发。
“嘶嘶~~~”马王发出两声长鸣,似乎很是兴奋,还将整个马头放到秦浩肩膀上,用脸跟他贴在一起。
云烨眼里满是羡慕:“师兄,这马认你做主人了。”
就在云烨也想靠近抚摸马王时,马王忽然嫌弃的冲他亮出牙齿,差点把云烨给咬了,吓得他赶紧跳开。
秦浩乐了,不愧是马王,还挺有脾气。
就在此时,忽然马群传来一阵骚动,原来,就在秦浩降服马王时,狼群已经悄无声息的将马群包围,马群被驱赶四散而逃,原本被马群保护在中间的幼马也暴露在野狼的狼牙之下。
这群野狼明显已经饿红了眼,逮住一匹小红马就扑了上去,咬住它的后腿就往后拖。
母马刚要冲上去救回自己的孩子,两匹野狼立即露出阴森的獠牙冲它嘶吼。
马王见状变得十分暴躁,秦浩一拍它的脖子翻身跃上后背,抓住它的鬃毛,也不用秦浩指挥,马王已经扬蹄朝着狼群冲了过去。
就在马王抵达混乱源头时,忽然从左侧马群中冲出一只牛犊子般大小的野狼来,赫然就是昨晚的狼王,锋利的獠牙直扑马王的脖颈。
“卧槽,这畜生也太聪明了吧,还会围点打援。”云烨见状忍不住飚了粗口。
面对突如其来的袭击,马王到底是马王,前蹄高高跃起,两只后蹄支撑着整个身体,险之又险的让过了致命的一击。
狼王的智商非常高,一击不中也不恋战,立即就要撤离。
只是它没注意到,如今它的对手可不止是马王。
秦浩待马王前蹄落地后,两腿一夹马腹,马王十分聪明,心领神会,立马撒腿就追了上去。
还没等狼王跑出五十米,一把英吉沙刀就扎在它柔软的腰部,锋利的刀锋瞬间割破它的背部肌肉,鲜血飞溅,强大的冲击力也让它失去平衡,重重摔在地上。
野生动物强悍的生命力让狼王试图重新站起来,但是尝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随着血液快速流失,它原本凶狠的眼神也逐渐失去了光彩,彻底没了生命气息。
秦浩并没有理会狼王,继续一夹马腹,马王会意继续朝着野狼冲了过去。
两头正在拖行小红马的野狼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秦浩一刀扎透,另外一头则是被马王用蹄子踩死。
小红马终于得救,但野狼对它造成的撕裂伤,已经让它失去了继续站立的能力,只能依靠两只
前蹄支撑着不让自己失去平衡。
狼群似乎是意识到了狼王的死,马王的回归再加上强力的外援,再战斗下去它们根本占不到半点便宜,一声声狼嚎呼应中,躲在马群中趁乱狩猎的野狼纷纷朝不远处的山坡撤离,临走前还带走了几只已经被它们咬死的幼马。
母马迈着焦急的步子赶到小红马跟前,用舌头舔舐它的伤口,小红马悲鸣着似乎是在哭诉有坏人欺负自己。
但马王却用脑袋撞开了母马,将它驱赶进马群。
云烨知道,这种野外条件下,受了这样的伤,小红马已经跟不上马群,死亡是它唯一的归宿,也只有小红马死亡之后,母马才会重新***,虽然很残酷,但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
小红马不断悲鸣试图叫回母亲,但母马已经被马王赶入马群内部,它只能无助地挪动前蹄想要趴回母亲身边。
云烨于心不忍,走到小红马身边:“师兄,我们救救它吧。”
“你愿意救就救,不过我们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等你伤好得差不多了就要赶路,万一走之前它还没好,马群是不会接纳它的。”
“那我就带着它一起走。”云烨摸着小红马的脑袋。
秦浩没再说什么,只是感慨,命运的齿轮是如此顽强,哪怕是有他的介入,依旧阻止不了云烨跟“旺财”的相遇。
骑着马王来到溪水边,秦浩跳入溪水中,将溪水浇在马王身上,刚刚马王经过了激烈运动,身上的肌肉快速充血,冷水能够缓解它身上的肌肉疲劳,同时降低它的体温。
就在秦浩给马王洗澡的时候,马王却低头在溪水边的石壁上不断舔舐。
秦浩心中一动,来到石壁前,用手蘸了一下,放进嘴里,又涩又苦,又咸,赶紧吐了出去。
把云烨叫了过来,云烨已经给小红马清理好了伤口,只是小红马后腿还不能走,他不放心的直接把小红马给抱了过来。
“师兄,怎么了?”
“你看,这是不是卤盐?”秦浩指了指石壁。
云烨闻言眼珠一亮,立即趴在石壁上舔了一口,结果脸都绿了,喝了好几口溪水才缓过来,但难掩脸上的兴奋。
“没错,就是卤盐,咱们再也不用担心会缺盐了。”
等到中午太阳最烈的时候,云烨用工兵铲敲下几块石壁上的黑褐色晶体,在河边的石头上捣碎,然后放在不锈钢盆里拿水化开,再通过背包里的医用口罩进行过滤,最后再倒入木炭末.......捣鼓了快三个小时,终于在河边的石块上晒出了一层白色粉末。
“不错,终于可以吃上带咸味的肉了。”秦浩拍了拍云烨的肩膀赞赏道。
云烨不无得意的道:“嘿嘿,师兄,论武力我肯定不是你的对手,这些野外生存小技巧,我还是很拿手的。”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秦浩笑骂。
二人有说有笑的回到营地。
营地里马王刚刚跟几匹母马进行了深度交流,就回到这里歇息,这家伙估计是想在离开之前多播撒一些基因。
小红马则是有些畏惧的看着马王,在动物的世界里,父子亲情并不重要,要恪守自己的阶级,否则会被视为对上位者的挑衅。
例如云烨在喂小红马青草的时候,小红马根本不敢吃,只有在秦浩喂过马王之后,它才敢吃。
“师兄,你这马也太霸道了点。”云烨替自己的小红马抱不平。
秦浩没理他,伸手在马王的长脸上轻轻拍了拍,马是很喜欢这些动作的,当然不能逆毛捋,很容易炸毛。
接下来的三天里,秦浩跟云烨并没有离开这片草场。
云烨跟小红马的伤口都感染了,好
在背包里还有抗生素,虽然给马吃抗生素多少有些浪费,不过云烨请求,秦浩也只好给了他两片。
在云烨的悉心照顾下,小红马的伤口逐渐恢复,野生动物的体质比人类还是要强得多的。
不过伤口依旧还是没有完全长好,小红马走路有些一瘸一拐的。
临行前的晚上,云烨拍了拍靠在自己身上的小红马:“以后就跟着你大哥混好了,先给你取个名字,就叫旺财吧。”
秦浩忍不住笑骂:“你可太缺德了,这么好的马,你给取只狗的名字。”
“狗有什么不好的,狗子多忠心啊,对吧旺财。”云烨满不在乎,不过回应他的却是“旺财”嗤之以鼻的响鼻。
钻进帐篷前,云烨望着满天繁星,幽幽的道:“师兄,你说咱们要是就在这里待着,不出去,是不是也挺好的?”
“好不好不知道,反正我打赌你肯定待不了一个月就会发疯。”秦浩闭着眼淡淡的道。
云烨一想也是,人毕竟是社会型动物,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两个人在野外待的时间长了,弄不好就成野人了,他不想当野人,万一哪天自己的尸骨被考古队发现,被当做是史前人类可就太搞笑了。
“旺财你进来干嘛,帐篷太小了,你出去睡好不好.......我怕了你了,好让你睡,不过你不要用脑袋压着我,很重啊。”
秦浩摇摇头,这小子对“旺财”还真是纵容啊。
一夜无话,吃过简单的狼肉早餐后,秦浩跟云烨收拾好帐篷决定出发。
望着溪水对岸的马群,云烨忽然有些担忧:“没了马王,它们不会被狼群全部吃掉吧?”
“放心,野生动物的适应能力比人类强得多,它们很快就会选出新任马王,来保护族群的。”秦浩已经骑上马王,走在前面。
云烨只能带着一瘸一拐的旺财跟在后面,秦浩时不时就要让马王停下来等一等他们,弄得马王老大的不高兴。
其实秦浩也可以下马走路,不过他打算趁着这段时间,让马王适应被骑乘的状态。
一路顺着溪水往东走,这也是黄河的走向,大部分溪水最终都会在黄河汇聚。
一连走了有半个月,哪怕是秦浩也已经是风尘仆仆,身上的衣服被野草划成了布条子,只能勉强遮住敏感部位。
“旺财”的伤也已经痊愈,不过这么点大的小马还不能骑乘,云烨依旧只能苦逼的步行。
秦浩忽然冲云烨一抬手,侧耳倾听着什么。
“师兄怎么了?”
“有马蹄声,或许我们马上就要入世了。”
说完,秦浩一夹马腹,马王会意“嗖”的蹿了出去。
云烨也赶忙叫上还在追捕路边蝴蝶的“旺财”赶紧跟上,结果“旺财”扑腾着小短腿跑到一半,又停下来一脸嫌弃的催促他快点。
“我两条腿怎么跑得过你四条腿,不是我跑得慢,是你硬件配置比我高,知道吗。”云烨脸上有些挂不住。
“咻咻”
结果旺财一点面子也不给他,继续打着响鼻催促。
等他们追着马王踏过的杂草钻出来后,云烨望着一条黄土铺成的道路,忽然热泪盈眶。
“师兄,咱们终于走出来了。”
秦浩没说话,但神情也为之一松,当了一个多月的野人,难免也有些怀念文明的味道。
二人两马向着刚刚马蹄声所在的方向一路向前,只要是有人去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人烟,有了人烟就能知道自己身处何时、何地。
走了有一个多小时,忽然就见到对面来了十几辆牛车的队伍。
车上还插着一面旗帜,斗大的“
唐”字迎风招展。
“师兄,唐,我们该不会是回到唐朝了吧?现在是贞观、永徽、开元还是天宝?”云烨小声嘀咕。
秦浩拍马上前:“问问不就知道了。”
结果还没等秦浩开口,对面车队见有人拦住车队去路,几名身穿皮甲的汉子,抽出横刀就迎了上来。
“羌人小子,居然敢拦截我大唐粮车,吃俺一刀。”为首的大汉举刀就朝着秦浩劈了过来。
秦浩眼神一凝,一夹马腹,马王立即朝着为首大汉冲了过去。
空手夺刀,随即刀刃一转就架在了为首大汉的脖子上。
云烨见状赶紧用陕西话喊道:“各位壮士莫要误会,额们不是羌人,额们是关中人。”
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因为云烨这一声地道的陕西口音而化解。
秦浩见状也将横刀还给了为首大汉。
为首大汉倒也没有死要面子,接过刀冲秦浩一拱手:“小郎君好俊的身手。”
随后,为首大汉又问起了秦浩跟云烨的出身,云烨把之前早就编好的故事讲了一遍。
大汉就笑着接纳了二人,一行人重新出发,前往军营送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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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贞观盛世?
为首的大汉叫做张诚,是这个队伍的头,整个队伍都是关中子弟组成,隶属于左武卫,不过都只是辅兵,负责押运粮草、军械补给这些,并不是主力作战部队。
虽说是辅兵,但也一个个都是孔武有力,从他们身上就能窥得唐军战斗力是何等的强悍。
赶了一天路,此时已经是夕阳西下,古代天黑之后,基本就看不到路了,再加上很多人都有夜盲症,夜间是很少行军的。
张诚下令将粮车围成一圈,一方面可以防止有人抹黑偷粮,一方面遇到敌袭也能结阵坚守。
就在云烨搭建帐篷时,张诚忽然问了一句:“我说云烨小郎君,你那位师兄武艺高超,为何你却这般弱不禁风?”
云烨苦着脸看向秦浩:“我师兄从小好武,我是个懒的,又怕疼又怕冷,就没跟着学。”
张诚听得直跺脚,一个劲的骂云烨败家子,在他看来师兄的武艺都这么高,师父肯定更不得了,哪怕是学个一两成也足够安身立命了,可这小子居然因为怕疼怕冷就不学,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云烨被骂了也是无言以对,他也郁闷着呢,同样是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这货厉害得跟超人似的?
帐篷安置好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篝火堆旁,随着运粮队一起的两个妇人已经开始在摊饼,这也是张诚他们的晚餐。
而秦浩这边已经拎着两只肥硕的野兔在烤了,烤肉的香气让整个营地吸溜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云烨低声对秦浩道:“师兄,咱们也好久没摄入碳水了,拿一只野兔跟他们换着吃吧?”
见秦浩点头,云烨这才拿着一只烤熟的野兔走到张诚面前。
“张叔,这野味我们都快吃吐了,拿这个跟你们换几块面饼怎么样?”
“也是奇了,这吃肉还能吃吐的。”
张诚自然明白这是云烨的好意,也没有矫情:“那我就替兄弟们谢谢二位小郎君了。”
眼见有肉吃,那帮军汉一个个都挤了过来,生怕来晚了就没了。
张诚笑骂:“一个个饿死鬼投胎,没吃过肉是怎么的,别抢,让人笑话。”
云烨有些疑惑的问:“张叔,刚刚听你说现在不是已经是贞观二年,怎么你们还过得这么苦吗?”
按照史书上记载,贞观啊,那可是大唐盛世,应该是四海升平,老百姓丰衣足食才对。
张诚摇头苦笑道:“虽说是贞观二年了,可这天下才太平了多久?先是隋末大乱,然后又是三十六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前段时间长乐王谋反,这羌人又趁机作乱,能活下来就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秦浩暗自叹了口气,盛世华章表述的那都是王侯将相,又关这些升斗小民什么事呢?
即便是在知否世界,宋朝那样所谓藏富于民的朝代,老百姓的日子依旧过得艰苦,更何况是初创的唐朝,此时李世民也不过登基两年。
云烨见张诚就要开始分肉,这才想起来烤肉的时候还没放盐,于是就从怀里掏出之前收集来的食盐,一边烤一边往兔肉上面撒盐。
“小郎君,你这是.......”张诚等人都看傻了。
云烨却丝毫没有察觉异样:“放盐啊,不放盐肉没味道。”
“我知道是盐,可这么金贵的盐,你就这么给我们.......”
“盐很金贵吗?河边不就有盐矿,随便挖就是了。”云烨满不在乎的道。
张诚等人相视一眼:“那盐矿有毒,吃了会死人的。”
“而且,你这盐比官盐还要好,还要细。”
于是云烨就给张诚等人上了一堂初中化学课,只是他
讲了半天,张诚等人愣是一个字没听懂,他们只知道云烨有将盐矿提取细盐的本事。
云烨背着手,努力装作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
“这么算什么本事,不止我会,我师兄也会.......”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张诚就直接双膝下跪,可把云烨吓坏了,以他的力量还没办法把张诚他们拉起来。
“张叔你们有话好说,这是做什么。”
张诚声音里带着哭腔:“二位小郎君,额们都是些糙生糙养的汉子,死活无足轻重,还请小郎君救救天下苦难的百姓。”
云烨都懵了,怎么好好的,还扯上天下百姓了。
秦浩白了云烨一眼,对张诚等人道:“你们都起来吧,提炼细盐的配方我们可以献给朝廷,但也得容我们先到了军营再说。”
张诚闻言一个激灵就站了起来:“若是如此,还请秦小郎君允在下连夜向左武卫禀告。”
“张叔,这夜晚骑马危险,也不急在这一时吧?”
“云小郎君有所不知,我左武卫饱受缺盐困扰,导致军士无力杀敌,若是早一日有了这取盐之法,便能早一日击溃羌人,在下实在是不敢耽搁啊。”
随后,张诚命令两名军士翻身上马,二人二骑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之中。
云烨看傻了眼,良久才喃喃道:“原来这才是贞观盛世的真面目。”
饼子是那种死面饼,嚼起来很费牙,但士兵们一个个夹着烤兔肉吃得油光满面,恨不得把手指头都吃进去。
一夜无话。
或许是刚刚重新回到人间,云烨昨晚睡得特别踏实,等他再度醒来时,太阳已经露了头,由于昨晚张诚离开前下过命令,让运粮车队原地待命,军士们起床后只是检查了一遍粮车,清点数目,并没有上路。
秦浩依旧是醒来之后,双腿盘坐呈现五心向天的姿势,虽然依旧没有摸索到控制体内那股“气”的方法,但秦浩能够感觉到“气”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它每天清晨的时候都会非常活跃。
“云小郎君,秦小郎君在那干嘛呢?半天了也不动。”
随运粮队的两个妇人是去见丈夫的,也算是军眷,大家对她们都很尊重。
云烨随口胡扯道:“哦,我师兄在练一种很厉害的内功,叫做长生诀。”
秦浩在一旁听得差点没把鞋子脱下来甩过去,这小子还说自己不善撒谎,谎话张嘴就来。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秦小郎君是出了家呢,长这么俊俏,要是出了家就太可惜了。”一个妇人掩嘴偷笑着说。
云烨仔细打量了一下秦浩,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位“老乡”的确是长得挺帅的。
“对了,云小郎君,我看你们身上的衣服都破得不成样子了,要是不嫌弃,我们这还有两套衣服,改一改应该能穿。”
“那就多谢二位婶婶了。”
拿着衣服,云烨先回了帐篷,结果却发现这衣服他压根就不会穿。
“一看小郎君平日里就是享福的,连衣服都不会穿。”
一名妇人直接钻进帐篷要给云烨穿衣服,可把云烨给臊坏了,妇人却说:害啥臊啊,奴家第一个孩子要是养大,也有你这般大了。
然后帐篷里就传来了云烨的鬼哭狼嚎,那妇人居然把云烨从里到外给扒了个光溜,偏偏云烨的力气还没人家大,换上新衣服的云烨整个人都是一副“弱小无助又可怜”的模样,差点没让秦浩破功。
就在云烨打算看秦浩笑话的时候,秦浩拿上衣服,走进帐篷,三下五除二就穿好出来了。
“师兄,你怎么连这个也会?”云烨不服气的问。
秦浩瞥了
他一眼,轻描淡写的道:“你多交几个喜欢穿汉服的女朋友就会了。”
云烨瞬间败退。
就在此时,忽然就听到一声哨响,有人高喊。
“有骑兵疾驰过来,约二十骑。”
紧接着,就听一阵如雷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地面都开始轻微颤抖起来。
这就是骑兵,二十骑就有如此威势,要是成千上万的骑兵又会是怎样的雄壮景象,云烨不敢想象古代战场上,那些以步兵对抗骑兵的战斗中,汉人士兵是怎样的心理状态。
“结阵!”
随着张诚一声高喝,队伍中三十多名汉子各自拿起武器,依靠粮车进入战斗状态。
张诚还是不放心冲秦浩跟云烨一抱拳:“二位小郎君快进林子里躲起来........”
话还没说完,秦浩就已经翻身上马,顺带从一名抢手手中夺过一柄长枪,虽然质量堪忧,但也好过拿小刀砍人。
“唉,你们两个把云小郎君拉走,死光了也别出来!”张诚也知道秦浩武艺高强,自己也指挥不动,只能寄希望能留下云烨这个火种。
毕竟一个人武艺再高强,面对十倍于自己的骑兵,也是无能为力,至于他们这些人,原本就只是辅兵,再加上步兵对骑兵,哪怕是有粮车结阵,也不过是骑兵嘴边的肉。
下一刻,滚滚烟尘中,一队二十多人的骑兵小队已经冲到粮车外围,为首一名骑士顶盔掼甲,手持长矛,勒住缰绳后,从马背上翻身下来,整个动作十分娴熟,一看就是骑术精湛之辈。
“是校尉!”
张诚见到来人后面露惊喜之色,赶紧让人搬开粮车,让出一道口子。
“张诚何在?”身披甲胄的校尉高喊。
张诚赶紧下跪行礼。
“你军报上,会制盐的高人是谁?”校尉急切的问。
云烨见没了危险,赶紧从树林跑了回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走到秦浩身边。
张诚连忙道:“这二位小郎君便是。”
校尉只是瞥了秦浩跟云烨一眼,一脚就将张诚踹倒,嘴里还骂道:“狗才,拿两个娃娃来充数,我先打你死,也好过治你谎报军情之罪。”
然而,就在校尉扬起手上马鞭时,却被秦浩一把抓住。
一开始校尉也没在意,觉得以自己的力量,这不自量力的小子肯定会被拽一个狗吃屎。
但是,下一秒,校尉脸色就是一变,对方的力量大得让他怀疑人生,哪怕是他憋红了脸,手上的鞭子都没办法再下落一寸。
“还算有点能耐,就是你们两个会制盐?”校尉咬牙问道。
秦浩一把甩开对方的手,转头对云烨道:“师弟,走吧,这等狗眼看人低的角色也能当上校尉,咱们也无谓在此浪费光阴。”
云烨点点头,跟上了秦浩的脚步。
张诚见状匍匐着一把抱住云烨的大腿,涕泪横流:“二位小郎君,你们就可怜可怜我们这些苦命人吧,现在每天都有人因为缺盐而死啊。”
“校尉大人,我张诚用性命担保,这两位小郎君是真的会制盐啊。”
校尉惊疑不定中,见秦浩翻身上马,赶紧拦在马前。
秦浩目光一凝:“让开,否则死!”
“刚才是我多有冒犯,非是本校尉以貌取人,实在是事关重大,昨夜三更时分,有二骑士夜叩关门,报有高人愿献制盐之法,大将军得知后欣喜若狂,于是命本校尉星夜出城。”
“若是二位无法制出可食用之盐,张诚便是谎报军情,罪当斩首,本校尉打他是想大将军念在其已经受罚,能够网开一面,留他一条性命。”
云烨
闻言看向校尉的眼神也有所缓和。
秦浩却依旧不为所动。
“说来说去,你还是见我二人年幼,轻看与人,制盐之法何其珍贵,你既无诚心求取,我等又何必自轻自贱。”
校尉抬头望向秦浩,发现面前这位小郎君器宇轩昂,说话中气十足,有理有据,而且面对数十名骑士的围困,依旧云淡风轻,还真有那么点世外高人的气度,一时也拿不定主意。
“事关重大,二位不如随我前往左武卫,若是二位真能制盐,本校尉愿意听凭发落。”
云烨见张诚等人都是一脸殷切的看着自己,一时也有些心软,偷偷扯了扯秦浩的裤脚。
秦浩没有理会,而是一声冷笑。
“若是我要你的脑袋呢?”
校尉闻言,摘下头盔,咬牙道:“二位若是能解左武卫缺盐之困,助我大唐平定羌人之乱,本校尉又何吝一颗头颅!”
“好,那就一言为定!前面带路!”
张诚闻言却拦在校尉面前:“校尉,不可,不可啊。”
校尉一把推开张诚,怒道:“闪开,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有什么大不了的,别人死得,我怎么就死不得?”
“上马,出发!”
二十几骑列队将秦浩跟云烨二人让到前面,原本是准备给云烨拨一匹马的,得知他不会骑马时,那个校尉忍不住向他投去鄙夷的目光。
“会骑马有什么了不起,我还会开车呢,你会吗?”云烨气鼓鼓的怼道。
秦浩的马没有马鞍,他压根就坐不住,没办法,只能让那个校尉带着他。
一路疾驰来到左武卫大营,校尉把二人安置在一个帐篷里,他则是去通报大将军。
“师兄,你真打算让他自杀?”
“你心软了?”
“这家伙虽然狗眼看人低了点,但也还算是条汉子,死了怪可惜的。”
秦浩拍了拍云烨的肩膀:“你难道没发现这家伙身份不一般吗?这么年轻就当上校尉了,而且大将军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去做。”
“师兄那你还........”
“能够轻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懂得珍惜,咱们现在可是身无分文,靠什么安身立命?”
“师兄,你的意思是拿这个制盐的配方,换取足够的资本?”
“孺子可教。”
“可是,一会儿那个校尉要是想不开一心求死,咱们怎么办?古人可轴了,为了一句诺言是真的敢自杀的。”
“所以,就要靠你了。”
“.......师兄,我发现你心思好脏啊。”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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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左武卫军营大帐中,程咬金大马金刀的坐镇帅位,忽然有传令兵禀报。
“报大将军,校尉程处默前来复命。”
“哦?人呢?”程咬金眼珠一亮,一下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就在帅帐外。”
“还不快传!”
“诺。”
很快,程处默就进了帅帐,程咬金急忙喝问:“那会制盐的高人接回来了?”
程处默脸色略显犹豫。
程咬金可是个急性子,见状怒喝:“可是你去晚了,人被羌人劫走了?哎呀,竖子误我大事矣!”
“羌人作乱,切断了定州商道,我左武卫防卫陇右三年,年年缺盐,只能以醋布作料,身体一年亏似一年,无力平定乱局,昨夜幸得高人愿献上制盐之法,可解三军之困,本将命你星夜前往,你却空手而归,误我军机,其罪当斩,来人,给我拖下去,斩了!”
军帐内的亲兵也傻眼了,这可是亲儿子?确定要杀吗?
程处默一听老爹这是动真格的了,再慢一步就要人头落地,赶紧辩解。
“启禀将军,人已经带到,只是.......”
“只是什么?哎呀,你个熊娃,再吞吞吐吐的,老子揍死你!”
“只是张诚所说献上制盐之法者,乃是两个少年,一名瞧着刚满十六,另外一人看着不过十三四岁。”
程咬金闻言也陷入沉思,这么小的年纪,真能从毒盐矿中提取出可食用的细盐?
若是羌人细作,趁机以毒盐加害,岂不是三军危矣?
“过来。”
程咬金一瞪眼,程处默乖乖凑到跟前。
“你觉得那两个小子怎么样?”
程处默思索半天:“年长之人器宇轩昂,一身武艺远在我之上,应该是有名师指点,另外一个嘛.......”
“另外一个怎么样?”
程处默想到云烨被两个妇人拽进密林的行径,撇了撇嘴:“手无缚鸡之力,胆小怕死,毫无气度。”
程咬金闻言摸了摸下巴:“你确定他们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
“千真万确,二人以师兄弟相称。”
“这就奇了,同一个师父怎么教出两个截然不同的弟子?”
程处默见老爹陷入沉思,暗暗松了口气,还好,这脑袋算是暂时保住了。
“主帅,这二人就在偏帐中,您要见一见吗?”
程咬金摇摇头:“暂时先不见,这样,你测试一下他们那个制盐之法,究竟成不成,记住,就让他们在你眼皮子底下制盐,放机灵点,别让人用障眼法给骗了。”
“诺。”
程处默退出帅帐后,程咬金还是不放心,把两名亲兵叫到近前:“你们两个也去盯着,这江湖中有不少旁门左道,惯用些唬人的伎俩,莫让处默那小子着了道。”
“诺。”
另外一边,云烨正在担心旺财跟着张诚会不会吃不好,这次由于要急行军,就没带上旺财,只能让它跟着张诚的运粮队。
忽然帐篷帘子被人掀开,程处默带人走了进来。
“二位,大将军命我配合二位制盐,有什么需要的尽可以列下出来,若是军帐中没有的,最慢三天之内也会调拨过来。”
云烨一摆手:“没那么麻烦,都是些常用的器物。”
程处默一听立马让人取来纸笔,云烨拿着毛笔却抓瞎了,他不会写繁体字啊。
秦浩看出了云烨的窘迫,从他手里接过毛笔,开始奋笔疾书。
差不多一刻钟之后,云烨就像是见了鬼似的盯着秦浩,原因无
他,这位“老乡”毛笔字写得也太好了点,一点都不输那些所谓的书法大家,最关键的是,他居然写的全都是繁体字。
程处默拿着单子立马就带人去筹备起来,帐篷里就只剩下秦浩跟云烨两个人。
“老哥,你该不会就是唐朝人吧?”云烨狐疑的打量着秦浩,同时开始回忆起跟秦浩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
那时候秦浩是从水里面钻出来的,还拿着他的背包,并且据为己有。
“宫廷玉液酒。”
“一百杯。”
“悔创阿里,杰克马。”
“不识妻美,刘强东。”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
“你有完没完了。”
云烨彻底糊涂了:“大哥不是我怀疑你,你这回到古代无缝切换,也太神奇了吧?”
“就不说你打猎、战斗技巧这些了,关键这毛笔跟繁体字你是怎么练的?”
秦浩心里暗笑,你要是多穿越几个世界,熬也熬出来了。
“毛笔字是我爷爷从小教的,练字的时候都是用的碑文拓片,会写繁体字很稀奇吗?你要是多进几个台资工厂,打螺丝都能认识。”
云烨一想也有道理,又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是暗号都已经对过了,准确无误啊,不是穿越者哪能知道那些梗呢?
也没时间让云烨多想,半个时辰左右,程处默就进了帐篷,表示清单上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
“二位需不需要准备个僻静的地方?”
云烨大手一挥:“用不着,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找一个有灶台的地方就行。”
于是,一行人就来到了伙房。
伙头军们正在切菜准备做饭,被程处默带人给赶了出来。
“闲杂人等速速离开,大将军有令靠近伙房重地十步者,斩!”
一群伙头军跟看热闹的士兵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什么时候伙房还成重地了?
随后,一桶桶盐矿被运送进了伙房,秦浩拿着锤子把盐矿敲碎,云烨则是用石磨将矿石研磨成细粉,石磨磨出来的粉末可比用锤子砸的好细腻多了,可以节省很多过滤的时间。
程处默跟两名亲兵站在三个角度仔细观察着二人的操作,生怕秦浩跟云烨在途中掉包,蒙混过关。
但是,一直到最后白花花的细盐经过最后一道过滤出现在眼前,程处默都没发现,其中有任何不妥。
而且更让程处默疑惑的是,看秦浩跟云烨所做的步骤,也没什么高深的地方,每一步看起来都很简单,只要是个人教几遍应该就都会了。
可,就是这么简单的步骤,真的能让含有剧毒的盐矿,变成可以食用的细盐吗?
云烨得意的捻起一把细盐,手指挫动中,白花花的细小盐粒从他指尖滑落。
“怎么样,校尉大人,服不服?”
程处默没有理会云烨的嘚瑟,自己也捻起一把盐,先是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又捻起一些放进嘴里,苦、涩、咸三种味道不断在口中冲撞,但程处默并没有舍得吐出来,这的确是上好的细盐,即便是他作为大将军之子,依旧舍不得糟蹋。
一溜烟,程处默捧着一把细盐就跑没影了,临走前两名亲兵已经手持大刀将伙房大门把守得死死的,谁都不让进,多看两眼,他们都会用近乎杀人的眼神瞪着对方,一直到对方移开目光。
另外一边,程处默捧着细盐来到程咬金帅帐外,也顾不上让亲兵禀报,立马闯了进去。
程咬金瞪了他一眼:“毛毛躁躁,一点大将风度都没有.......”
“盐,爹,他们真的制出盐了。”程处默笑得像个两
百斤的胖子。
程咬金闻言脸上也是一呆,在他看来制盐这样的秘法应该是个很繁琐的过程,中途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他都已经做好了苦等半个月,甚至一个月的准备。
结果,这才多久?这就制出盐来了?
“盐呢?盐呢?”
程处默赶紧捧着盐送到程咬金面前。
程咬金也是先嗅了嗅,然后直接伸出舌头舔了一口,那表情比程处默还要精彩,不得不说,这父子俩都是属貔貅的,进了他们嘴里的东西,就从来没往外吐过。
“的确是细盐,真是天佑我大唐啊!”程咬金哇哇大笑,震的程处默耳膜差点受损。
程咬金见儿子低着头一副恹恹的模样,忍不住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混小子,得此制盐秘法,我军便能重振雄风,早日扫平羌人,你这脸是做给谁看呢?”
无奈,程处默只好把跟秦浩打赌的事情说了一遍。
程咬金一听气得用脚狠踹程处默:“混小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让你去接人,你客客气气把人接来就是,跟人打什么赌,自作聪明,现在好了,脑袋都输给人家了!”
“大帅不必烦恼,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我认赌服输便是。”程处默觉得被这么踹死还不如直接被砍了脑袋痛快。
程咬金踹得更凶了:“还敢顶嘴,我让你逞英雄.......”
打归打,但到底是亲生儿子,程咬金自然不会真的不管儿子死活,一脚把程处默踹开后,骂道:“去,请二位高人弟子来帅帐,记住,客气些,若是怠慢了贵客,看我怎么收拾你!”
程处默揉着半边屁股就逃了出去。
来到伙房,程处默冲秦浩跟云烨一抱拳:“二位,大将军有请。”
“怎么着,校尉,当初说好的输了,脑袋归我的呢?说话不算数啊。”云烨可还记得秦浩的计划呢。
程处默脸上一阵涨红,手都在发抖,死谁不怕,何况他如今也才十六七岁,比云烨大不了多少。
“待二位见过大将军,是杀是刮,程某绝不皱一下眉头。”
程处默在前面带路,秦浩跟云烨在身后,程咬金的两名亲兵在后面压阵。
云烨忽然一个激灵,悄悄对秦浩道:“这个校尉刚刚是不是说他姓程?是尔东陈还是禾木程?”
“师兄,你看,这军营里除了唐字旗,就是程字旗,大唐年间,出名的程姓将领,该不会是程咬金吧?”
秦浩暗笑,你总算是想到了。
“要是这样的话,这小子该不会是程咬金的亲戚吧?”
说话间一行人已经到了帅帐外。
亲兵入内通报后,秦浩跟云烨这才得以进入帅帐。
帅帐内部其实跟普通帐篷也没多大差别,就是大了一些而已,里面的陈设也十分简陋,看得出来,程咬金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
“哈哈,程某在此先行谢过二位郎君高义,献上这制盐之法,解了我左武卫燃眉之急,我已上奏陛下为二位请功,相信陛下定会重重赏赐二位。”
秦浩不置可否,此时的李世民有多窘迫,刚刚跟东突厥签订了渭水之盟,为了让颉利退兵,把大唐继承隋朝那点家当全都掏空了,再加上玄武门事变,那么多功臣,人家提着脑袋跟着李世民造反,总得封赏吧?
估计这会儿李世民穷得连盐都舍不得多吃,所谓的重重封赏,大概率也就是给个末等爵位,至于金银财货什么的,就别指望了。
云烨却眼珠一亮:“如此,就多谢大将军了。”
程咬金也是人老成精,自然把秦浩跟云烨的表现都看在眼里,不由信了程处默的判断,这两个师兄弟果然是
“泾渭分明”啊。
“二位请坐,来人,上酒宴。”
所谓的酒宴,其实就是米酒加上煮的羊肉,羊肉似乎是没怎么放盐,淡得很,至于其他作料就更别指望了,好在羊肉本身的品质还是不错的,虽然有些膻味,但勉强能下口。
吃饭时,程咬金也不忘试探二人。
“二位郎君,这制盐之法当真神奇,竟能变废为宝,却不知如此神技是从何处学来?”
秦浩递给云烨一个眼神,意思:到你发挥的时候了。
云烨心下了然,喝了口米酒,清了清嗓子,朗声道。
“不瞒程将军,制盐之法乃是先师所授,他老人家常说,万物负阴而抱阳,相生相克,只要了解其中生克之道,天地万物皆可为我所用。”
程咬金跟程处默父子闻言心头大震,虽然父子俩都没什么学问,可云烨这番话说得玄之又玄,一听就不是他这个年纪能感悟到的。
“这二人师父必是隐世高人。”
“却不知尊师名讳?”
云烨下意识看向秦浩,秦浩则是给了他一个:你随便编的眼神。
云烨会意,双手冲着东方拱了拱:“先师自号:逍遥子,游走天下时常换名号,今日看到云霞甚好,便唤作红霞真人,那日见奇峰怪石,便自称白石老人。”
“尊师果真有高人风范。”程咬金总觉得面前这小子言语不实不尽,却又挑不出毛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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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越是聪明人越容易骗
喝了一口酒,程咬金眼珠一转:“听闻二位郎君自幼随尊师在山中修行,却不知如今又为何在此?”
关于这个问题,秦浩之前跟云烨已经对好了词,自然是说“师父”已经仙逝,弥留之际让他们入世修行。
“师尊说,山中是修行,入世亦是修行,我与师兄便离开草庐,原本是准备往兰州去,在半路上遇到了张诚一行,还差点被当成劫粮的羌人。”
说一句谎话难免有些心虚,谎话说得多了,云烨却是越说越自信,就跟真实发生的一样,要不是秦浩知道这小子嘴里没几句实话,说不定都信了。
程咬金跟程处默相视一眼,也没察觉出问题,这很符合古人对于隐世高人的想象,一名鹤发童颜的老叟,带着弟子在深山老林里隐居,朝饮晨露,夕伴霞归。
当然,主要也是有制盐之法的加成在,把剧毒的盐矿,变成细腻的雪花盐,这种手段说是点石成金都不为过。
而且,从秦浩跟云烨的表现来看,并没有把这制盐之法看得很重,这就更加让程咬金认为,二人从师尊那里还掌握了更厉害的技法。
“原来如此,如此说来二位郎君倒是与我老程有缘,来来,大家满饮此杯。”程咬金率先一饮而尽,这老小子平日里嗜酒如命,却又碍于军规,不能饮酒,现在好不容易有个光明正大喝酒的好机会,自然要痛饮一番。
打了个酒嗝,程咬金走路已经有些歪歪扭扭了,一屁股坐到云烨身边,用他那蒲扇一样的手掌拍了拍云烨的肩膀,秦浩给他的感觉太过稳重,相比之下,这个言语轻佻的小子,应该比较好突破一些。
“云烨小郎君,尊师可曾告知你的身世?”
云烨被程咬金拍得一个踉跄,他敢打赌,自己肩膀上肯定已经红了,心里暗骂这老小子没轻没重的。
不过一想到对方是程咬金,云烨也只能忍了,他虽然不算熟读历史,但也知道真实历史上的程咬金,可不是隋唐英雄传里,只会三板斧的草包,这家伙可是个沙场悍将,砍过的脑袋比他剁过的排骨还要多。
“师尊曾经说过,小子乃是长安人士,他老人家捡到我时,襁褓中留有一块木牌,上面刻着一个云字,于是给小子取名云烨。”
云烨为了增加可信度,还把自己那块木牌取出来递给了程咬金。
程咬金一听云烨是长安人,立即眼珠一亮,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今大唐周围又是强敌环伺,如果云烨是异族,他还真怕对方是有什么企图。
拿着木牌把玩了一番,程咬金又把它还给了云烨,随后又把目光看向了秦浩。
关于秦浩的身世,之前跟云烨也对过词。
“师尊曾经说过,捡到我时是在幽州,当时不足两岁因而不曾记得父母,姓名也都是师尊赐予。”
程咬金闻言倒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幽州自古就战乱不断,再加上隋朝后期天下大乱,百姓十户不足一户,一个婴儿在战乱中被捡到抚养成人,再正常不过。
而且从秦浩被赐予秦姓来看,那位神秘的隐世高人自己应该也是姓秦的,毕竟从秦浩跟云烨的表述来看,他们师尊是没有后人的,收下一个孩童,赐予姓氏自然是想让他继承自己的香火。
这样一来,倒也能够解释,为什么秦浩跟云烨是同门师兄弟,一个武艺高强,气度不凡,一个却是手无缚鸡之力,还透着一股小家子气。
秦浩并不知道程咬金的心理活动,如果知道,也只能感慨,难怪说越是聪明人越是容易骗,你不需要说太多,剩下的他已经自行替你脑补了,甚至比你想的还要完美。
“如此倒是可惜了,云烨小郎君有木牌为媒,或许能以此找到他的亲人,认祖归宗,秦郎君怕是很难查证了。”程咬金叹了口气。
云烨一听都麻了,什么鬼,还要给他找亲人?他都是瞎掰的好吧,等等,按照族谱所说,云家还真就是从唐朝就一直存在的,这样算下来,应该是他的多少代先祖了,这个亲还怎么认?会不会遭天打雷劈什么的?
程处默见老爹一个劲的拉家常,也没说打赌的事,不免暗暗心急,他这脑袋还在人家手里握着呢,赶紧偷偷拉了拉程咬金的衣角。
程咬金这才想起来还有重要的事没干,于是又拍了拍云烨的肩膀,指着程处默道。
“咳咳,我听闻二位郎君与程校尉发生了一些误会,程校尉也是一时心急,冒犯了二位,我定会狠狠责罚于他,却不知二位郎君可否网开一面.......”
云烨刚想开口,秦浩却给了他一个眼神,抢先道。
“之前程校尉可是一口咬定我与师弟乃是欺世盗名之辈,我二人虽然年轻,但身负师尊所学,却也不敢使师门奇术蒙上污名。”
程咬金脸色一僵,准备了一肚子劝说的话,只能全部咽了回去。
天地君亲师,在古代,尊师重道是做人的基本准则,秦浩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你得罪我们不要紧,可你说我们师父传下来的技艺是假的,那就不能忍了。
程咬金一时也觉得十分棘手,任何一个流派,对于师门传承都是看得比性命还要重的,弄不好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自己如果以权势压人,那就等于把秦浩跟云烨得罪死了,还怎么拉拢?
可程处默到底是亲生儿子,棘手也得救啊。
程咬金眼珠一转,忽然抬腿就一脚把程处默给踹倒,然后也没等他反应过来,又是一顿猛踹。
那可真是一脚一脚往死里踹啊,踹得程处默满地乱滚,把云烨都给看傻了。
程咬金一边踹还一边骂呢。
“我让你给我狗眼看人低,我让你有眼不识泰山.......”
云烨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程大将军请慢。”
“既然程校尉是与我二人打赌输了,他这条命就是我们的了,是生是死,也该有我们决定才是。”
程咬金偷瞄了秦浩一眼,动作却没有停,他知道,这对师兄弟,真正拿主意的还是秦浩这个师兄。
见云烨都已经开口了,秦浩也只好配合,谁让他现在跟云烨是一体的。
“等等。”
程咬金这才停手,不,停脚,转头故作不满的道:“秦郎君就让我直接打死这个瓜怂,免得他再在外面胡言乱语,给我惹祸。”
“程校尉,我问你,打赌之事,你服是不服?”
程处默心想被这么踹死,还不如来个痛快的。
“服,你们这制盐之法,解了左武卫缺盐之困,也解了朝廷燃眉之急,程处默心悦诚服,单凭发落。”
秦浩点点头,脸色有所缓和:“念在程校尉一心为公,若是以死相逼,倒显得我师兄弟咄咄逼人,但事关师门荣辱.......”
还没等秦浩把话说完,程咬金就抢先道:“秦郎君所言甚是,不施以惩戒这臭小子也不长记性,来人啊,拖下去打他二十军棍,以儆效尤!”
很快,帅帐外就传来了程处默的惨叫,一开始云烨还以为程咬金父子俩是在演戏,结果撩开帅帐的帘子一看,就傻眼了。
拳头粗细的木棍,抡圆了往背上打啊,那程处默挨了没几下就皮开肉绽,看得云烨直缩脖子,心想,这老头也太狠了,亲儿子都不放过。
程咬金见云烨回到座位上,笑呵呵的问:“云郎君可还满意?”
“其实,倒也不用打二十军棍这么多,十军棍,小惩大诫就是了。”云烨讪笑道。
程咬金却是大手一挥:“不过是二十军棍而已,他还撑得住。”
云烨暗自庆幸,自己是“身穿”,要是魂穿投胎到程咬金家,估计还没成年就被他打死了。
等到行刑完毕,外面的亲兵还架着程处默来帅帐转了一圈,说是复命,实际上就是用来堵秦浩的嘴。
你看,我打已经打了,不能再提赌命的事了。
秦浩也没再追究,原本也没打算置程处默于死地,面子已经有了,见好就收。
程处默被抬出去之后,程咬金又大口喝了几碗酒,旁敲侧击的对云烨道。
“二位郎君既然是要入世,我已经将二位制盐之法六百里加急禀明陛下,想必陛下的封赏旨意很快便会下来,这段日子,二位郎君不如先在我左武卫大营休养。”
“咳咳,当然,要是二位能指点一下军中那些糙汉制盐,老夫感激不尽。”
云烨下意识看向秦浩,秦浩微微点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要在大唐生活了,有个贵族身份会省去很多麻烦,只是不知道这次李二,会给他们一个什么样的爵位。
“既然此事是因我而起,云烨自然会负责到底。”
“好,那我就替左武卫将士多谢云郎君了。”
“来人,传我军令,二位郎君但有吩咐,便是本帅命令,所有将士不得违抗!”
“诺。”
随后,程咬金又给秦浩跟云烨分别安排了帐篷,虽然军营里的帐篷比较简陋,但胜空间大,住着不至于太憋屈。
转过天,云烨就开始传授那些士兵制盐之法,虽说并不是多么复杂的工艺,但对于这些大字不识,左右都很难分清楚的厮杀汉来说,无疑是在让他们绣花,一个个手脚僵硬,气得云烨差点吐血。
“把工序全部拆开,一个人只学一道工序不就行了。”秦浩提醒道。
云烨一拍脑门:“对啊,我怎么把流水线作业给忘了。”
秦浩暗笑,环境改变一个人,往往是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的,估计连云烨自己都没发现,他已经不知不觉开始融入唐朝了。
有了流水线分工作业后,制盐的效率也开始加快,程咬金望着成堆的细盐,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程处默也在第三天就恢复了,这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程咬金踹得脑震荡了,还一个劲的跟云烨套近乎,差点没拜把子。
第一批一百斤细盐入库,程咬金当即有了底气,开始厉兵秣马,士兵的饭菜也从之前的两顿稀粥,改成了一干一稀。
当第二批五百斤细盐入库,程咬金下令,全军开拔。
在此期间,张诚一行也赶到了大营,连带着旺财也来了,这家伙一见到云烨就把脑袋往他怀里扎,很明显,这段时间它在张诚手底下没少吃苦,看它背上驮着的粮食就知道,被抓了壮丁。
可把云烨给心疼坏了,赶紧把它背上的粮食给卸下来,又去给它找了草料还有一把熟豆子捧给旺财吃。
旺财吃得嘎嘣脆,时不时还打个响鼻,十分开心,终于回到老大身边,以后不用再过苦日子了。
不过,大军拔营之后,旺财的好日子就算是到头了,程咬金可见不得牲口闲着,虽然这还是匹没长成的小马驹,也给它套上了蹶子跟马鞍,用程咬金的话来说,好马就得从小训。
至于秦浩的马王,一早就套上了全副武装,一开始它也有些不习惯,后来逐渐适应后,也就没有再抗拒。
羌人说到底只是一群比较彪悍的少数民族,并没有形成统一指挥,之前左武卫之所以无法剿灭他们,是因为缺盐,士兵没力气赶路,只能龟缩防御。
现在恢复了盐的供给,士兵们的力气也恢复了。
在训练有素的左武卫士兵面前,羌人的队伍根本就是一盘散沙,往往一个冲锋,就能将羌人的阵型冲散,接下来的,就是单方面的屠杀。
捷报接连传来,程咬金自然是大喜过望。
云烨却因为见到大量伤员,对战争有了直观的印象,军营里的血腥味越来越浓郁,冷兵器时代,哪怕是战斗力再悬殊,战胜方的士兵依旧会大量伤亡。
“等等,他还有救,你们把他抬出来做什么?”
云烨拦住要把伤兵抬出去的军医。
军医用一种不屑的眼神瞥了他一眼:“你懂什么,此人腹部被刺中,流血不止,已经没救了,留在这里只会妨碍我救人,还不快把他抬出去。”
“住手,你这个庸医,他腹部的伤口并不算太大,明明可以进行缝合止血,你就这么判了他死刑,你也配自称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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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这就是爵爷了?
“竖子欺人太甚,我行医已然十余载,医治过的伤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居然说我不配当大夫!”医师气得直跳脚。
云烨看着躺在床上呻吟哀嚎的伤兵,一阵冷笑:“医治的一千伤者里,怕是能活过来的不足两成吧。”
医师闻言理直气壮的道:“生死有命,我是大夫又不是神仙,哪能全都救活。”
“呸,一千伤兵经你手医治有八百活不下来,你还好意思沾沾自喜,我懒得跟你废话。”云烨说着走到秦浩跟前。
“师兄,背包里有个急救包,能不能借我用用。”
秦浩默然点头,这些伤兵说到底都是底层老百姓,没有死在刀光剑影的战场上,却死在病床前,实在是过于悲凉。
云烨走后,医师还在那里喋喋不休,秦浩冷冷瞪了他一眼,走到一名手臂中箭的伤兵面前。
这名伤兵手臂上的箭矢已经被取下,但很明显,取下来的方法十分粗暴,手臂上一个黑洞洞的伤口,只是撒了一些成分不明的药粉,外加一块麻布简单地包起来,伤口的血压根就没止住,还在不断往外渗,不说伤口感染的问题,再这么放任下去,光是流血都能把人给流死。
伤兵似乎是察觉到了秦浩的目光,抬起头,一张稚气未脱的面孔哀嚎道:“额.......额还没娶婆姨,额还不想死.......”
说话间已经悲戚的放声大哭起来,在他的情绪感染下,病房里传来一阵抽泣声,这些在战场上铁打一般的汉子,此刻却只能躺在这里,感受着生命从身体里流逝,却无能为力。
“放心,你的伤不算很重,我一定会治好你的。”秦浩安抚道。
医师闻言讥讽道:“此种箭伤,便是太医来此,也不敢说一定能保他痊愈,你一黄口小儿也敢夸下海口,真是荒谬。”
“你不行,不代表别人也不行,自己不学无术,还敢在这里大放厥词,给我滚一边去!”秦浩说完,也懒得搭理他,解开绑在伤兵手臂上的麻布,低声安抚道。
“你的伤口太大,光靠金疮药根本无法止血,再这么下去只有死路一条,现在我要为你缝合伤口,可能会有些疼,你要忍一忍,不要乱动。”
伤兵咬牙道:“郎君尽管放手施为,就算是治不好,也是小人命不好,不关郎君的事。”
“放心,我说能救就一定能救,你相信我就行。”
就在此时,云烨已经带着急救箱到了病房。
秦浩取出里面的消毒碘酒、镊子以及缝合针线,在给伤兵做了消毒清创之后,开始对着他手臂上的伤口进行缝合,云烨见秦浩缝合手法娴熟,倒也没有太过惊奇,毕竟“特种兵”嘛,野外执行任务的时候,难免会遇到紧急情况,会一些急救医疗的手段,再正常不过了。
云烨也没有闲着,走到刚才那名肚子被刺了一个大洞的伤兵面前,开始帮他进行消毒清创。
眼看两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子,居然当着自己的面,医治自己的病人,医师气急败坏,忍不住出言讥讽:“你们这也算治伤,把伤口缝上,能有什么用,你们以为是制衣绣花不成?”
秦浩跟云烨都没有理会他,继续医治伤者。
医师见状更是气得跳脚:“简直岂有此理!”
与此同时,帅帐里,亲兵正在把病房里发生的事情在向程咬金汇报。
程咬金闻言摸着下巴,狐疑的问:“他们真说可以将人治好?”
“是,属下听得真真的,那位秦郎君向来沉稳,不像是说大话之人。”
程咬金点点头,如果仅仅只是云烨这么说,他可能还会抱有一丝怀疑,可秦浩行事风格稳妥,二人都说可以医治,那想必就是师门传下
来的绝技。
“先是制盐之法,现又有高超医术,这两个小子的师父究竟是何方神圣?”
在程咬金的印象里,那位“逍遥子”的形象更加高深莫测了。
“算了,先去看看再说,若是他们真能医治好那些伤兵,对我左武卫百利而无一害。”
念及至此,程咬金带着亲兵往病房赶去。
等他们到了病房外,里面正传来一阵乱糟糟的嘈杂声。
“咦,伤口缝上之后,居然真的不流血了!”
“竟然可以这样止血,那以后咱们要是再受伤,也这么缝上,就不用担心流血流死了。”
程咬金并没有声张,而是躲在人群中往里偷瞄,这只老狐狸可是鸡贼得很,不见兔子不撒鹰。
医师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立即蹲在一名伤者的创口处观察,发现伤口进行缝合后,再用他们手上那古怪的药粉涂上,竟然在极短时间内,就让血止住了。
这无疑让医师世界观受到了极大冲击,从他学医开始,师父就是这么教的,他也从来没想过,还可以这样治疗刀剑创伤。
“这怎么可能?”
“一定是他们手里的药粉。”
医师不服气的道:“你们为了让我难堪,竟然将如此珍贵的药粉用在这些士卒身上,真是暴殄天物。”
云烨闻言一声冷笑:“医者当有父母之心,一视同仁,王侯将相的命是命,普通士卒的命,难道就不是命了?”
病房里那些伤兵闻言都感激的看向云烨,投向医师的目光则是冷峻、厌恶。
“你.......”
医师还要争辩,秦浩喝问:“你既然称自己行医十余载,我且问你,读过多少医书,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可曾读过,华佗的《中藏经》可曾读过,皇甫谧的《针灸甲乙经》可曾读过!”
“看你的样子,怕是一本都未曾读过,你既不通药理,又不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精进医术,只知墨守成规,将患者性命视若儿戏,说你是庸医,你有何不服!”
秦浩其实也知道,这个时代知识都掌握在世家门阀手中,普通人压根就没机会接触到那些珍品孤本,但作为一名医者,手底下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生命在眼前流逝,却麻木不仁,简直就是草菅人命。
“奶奶的,你这庸医还有何话好说,我就说怎么每次打仗伤亡如此之大,都是像你这样的庸医在祸害我关中子弟。”
此时,程咬金闪亮登场,犹如神兵天降,大喝一声:“来人啊,给我把这庸医押下去,明日午时斩首示众,以告慰死难士卒在天之灵。”
医师吓得腿都软了,连连求饶,然而迎接他的是,那些伤兵的怒吼。
“杀了他!”
“杀了这庸医。”
一时间群情激奋,要不是这些士卒有伤在身,估计这医师都不用等到明日午时,当场就被这些士卒给撕碎了。
云烨看得目瞪口呆,下意识走到秦浩跟前低声道:“师兄,这程咬金也太腹黑了。”
秦浩深以为然的点头,其实这件事要说起来,作为主帅程咬金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毕竟伤亡数字他是随时可以看得到的,却没有在这方面下功夫,或者说,找不到更好的医师,只能放任自流。
但是现在他突然蹦出来,将这庸医砍了,瞬间就跟所有士卒站在了统一战线,合着他跟云烨忙活了半天,最后功劳全都是程咬金的。
“以后谁要是再说程咬金是个糙汉,我牙都给他敲碎,这家伙粘上毛比猴都精。”
安抚好伤兵的情绪后,程咬金又走到秦浩跟云烨跟前,抱拳深深鞠了一躬。
“二位
郎君身怀奇技,当真让程某佩服。”
“原本是千不该万不该,但为了我左武卫士卒伤有所医,不至于再遭庸医荼毒,程某有个不情之请,还望二位郎君应允。”
云烨也不傻,自然明白程咬金这是盯上外科缝合的技术了,下意识看向秦浩。
秦浩微微点头,一方面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技术,只要多看多实践,并不算太难,而且这么大工作量,不找几个人打下手,根本忙不过来。
程咬金一直盯着秦浩呢,见他点了头,当即摇摇下拜。
“二位郎君大义,程某替左武卫全体将士拜谢!”
“郎君大义。”
“多谢二位郎君!”
秦浩也没工夫配合程咬金演戏,继续跟云烨替剩余的伤兵治疗,不过即便如此,也不是所有伤兵都能得救,有不少伤及内脏的,秦浩也无能为力,在这个时代,做手术无疑是痴人说梦,不说没有各类仪器,在没有无菌室的情况下,单单是感染这一关就过不了。
所以,秦浩一直很怀疑,华佗要替曹操做开颅手术,是不是真的想要杀了他。
“师兄,缝合线用完了。”一个下午下来,云烨累得手都快抽筋了,好在这个时候能活命这些伤兵就感恩戴德了,要是在现代,肯定免不了一通投诉。
秦浩想了想,对身边观摩的几名医师道:“去准备一些羊肠,把肠衣剥下来,晒干后用烈酒浸泡,另外再准备一些丝线,用沸水浸泡........”
接下来的几天,秦浩开始手把手的教医师们怎么识别伤口,如何缝合,至于更深奥的东西,他们一时也听不懂,只能后面再慢慢教。
前后花了半个月时间,秦浩跟云烨总算是可以不用亲自动手了,只需要从旁指点就行。
这些医师虽然年纪比秦浩、云烨都要大上不少,但一个个见了二人都是执弟子礼,在这个时代,知识只掌握在门阀世家手里,普通人想要学到真正高深的技艺,几乎是不可能的。
也只有秦浩跟云烨这样“暴殄天物”的,才会轻易把这些技术传给他们,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再造恩师,自然不敢怠慢。
这天,秦浩跟云烨刚起床,还没来得及刷牙,程咬金的亲兵就来了。
“二位郎君,大将军请二位立即前往帅帐。”
“这位小哥有什么急事吗?”云烨好奇的问。
“呵呵,总之是好事,二位郎君去了便知道了。”
秦浩跟云烨到了帅帐,发现程咬金身边还站着一个面容白净的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见到秦浩跟云烨后,眼珠一亮:“哎呀,这二位想必就是献上制盐奇术,解陇右缺盐之困的秦郎君跟云烨小郎君吧?”
云烨对年轻男子称呼自己“小郎君”十分不满,但当得知对方是李世民派来传旨的太监后,立马就眉开眼笑。
年轻男子见云烨一副急切等待封赏的模样,忍不住掩嘴轻笑,再看一旁岿然不动的秦浩,不由暗自点头。
“大唐皇帝昭曰:今有良家子姓秦名浩.......”
前面罗里吧嗦的一大堆,基本都是在说李世民是如此的皇恩浩荡,一直到最后才给出对秦浩的封赏。
“恭喜秦郎君,以后您可就是我大唐男爵了。”
“谢陛下,谢内监。”
随后,年轻男子又念出了对云烨的封赏,也是男爵,虽说是最低等的爵位,实际上却是从一介白身,直接跃升为贵族阶级,在古代要想跨越阶级是非常困难的,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那得是在宋朝以后,这个时代五姓七望都还不允许外部通婚。
云烨脑海里一片混沌,只有一个念
头:我穿越了,不仅穿越,还混成了爵爷。
“恭喜二位爵爷,小小年纪就获封男爵,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年轻太监笑眯眯的恭贺,眼睛却在往秦浩跟云烨腰间偷瞄。
程咬金也知道秦浩跟云烨没钱,于是主动替他们给了一笔银子,当做内监的跑腿费。
这些内监虽然看着没什么权利,可他们是能直接跟皇帝汇报的,得罪了他们,在皇帝面前说你两句坏话,弄不好一生的仕途就完了,虽说程咬金相信李世民不是那种听信谗言的人,但就当是花钱买心安了。
不过,当秦浩跟云烨回到帐篷,看清楚完整的赏赐名单后,都忍不住吐槽李世民的抠门。
一身官袍,一枚印信,外加一些铜钱,金银连影子都没有。
“师兄,这李世民也太抠门了吧?好歹咱们也是献上了制盐的法子,能帮他多收很多盐税呢,就这么点东西给咱们打发了?”
“那不然呢?等回到长安,你跟他多要点。”
云烨缩了缩脖子,想想还是算了,都说伴君如伴虎,弄不好李二一个不高兴,把他拉出去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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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土豆?马铃薯?
当然,除了没有赏赐金银之外,李世民还是给了秦浩跟云烨一些优待,比如每人一千多亩的封地,而且封地距离长安并不远。
虽然这些封地按照程咬金的说法,这两块封地压根就连长安的边都没挨到,真要算下来靠陇右更近一些。
不过,那也是封地。
“师兄,我看史书上说,李世民在登基之后,一直在削减爵位收回封地嘛,怎么这回这么大方?”云烨忽然皱了皱眉。
秦浩拍了拍他的肩膀:“知道古代皇帝最在意的是什么吗?”
“什么?”云烨疑惑的问。
“确定性。”
云烨一头雾水的看向秦浩。
秦浩暗自摇头,都觉得现代人穿越回古代,就能大杀四方称王称霸,实际上除非是那种深谙官场之道的老油子,否则在古代官场,只有被人玩弄于鼓掌的命。
“比如,我们现在所在的左武卫,士卒众多,战斗力彪悍,万一造反了怎么办?这就是不确定性,于是李世民安排程咬金来统率左武卫,因为程咬金是他可以完全信任的将领,这就是确定性!”
“宋朝为什么疯狂打压武官,因为宋太祖他本身就是靠兵变坐的天下,这种不确定性让他睡觉都不安稳,于是杯酒释兵权,把朝廷勋贵当成骡马圈养,骡马不需要战斗力,只要能干活就行了。”
云烨听得小脸煞白:“你的意思是说,李世民之所以给咱们封地,就是为了让咱们安家,把咱们绑死在他的战车上。”
“想多了,咱们这种小角色,还不配上他的战车,顶多只能算是他彀中的一只麻雀罢了。”
见云烨一副戚戚然的模样,秦浩安慰道:“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李世民给了咱们封地跟爵位,无非就是想要让咱们融入他的治下,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他是不会对我们动手的。”
云烨仔细一想也是,他也没什么大志向,没打算改朝换代当皇帝,现在有了爵位跟封地,也算是跨入古代贵族阶级了,不至于活得太憋屈。
“师兄,你的封地在哪?”
“万年县。”
秦浩跟云烨的封地,一个位于万年县,一个位于长安县,从地图上来看,是以朱雀大街为中轴线,一东一西。
之所以把他们的封地分开,肯定是李世民特意安排的,毕竟秦浩跟云烨的来历实在太过神秘,云烨还好,总算世上还有家人在,秦浩就完全像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将二人封地分开,也是为了进一步分辨他们有没有说谎。
就在秦浩跟云烨把圣旨跟印信收好没多久,帐篷的帘子就被掀了起来,旺财哼哼唧唧的跑了进来,一头扎进云烨怀里,很明显是受了委屈来找云烨哭诉了。
云烨一边安抚旺财,一边拿出炒豆子喂它,看到好吃的,旺财立马也顾不上哼唧了,埋头把豆子咬得咯咯响。
等出了帐篷,云烨才知道旺财挨揍的原因。
由于都知道旺财是云烨的马,士卒都让它三分,平日里也不拴在马厩里,这家伙就跟二流子似的,整日在军营里到处溜达,拱一拱这个,踹踹那个,结果今天也是该它倒霉,碰上了程咬金巡营。
程咬金是越看越别扭,于是抬腿就在旺财屁股上踹了两脚,旺财下意识的还想去咬程咬金,结果又被按着教训了一通,只好委屈巴巴的去找云烨哭诉。
“唉,你惹谁不好,偏偏去惹那个大魔王,挨揍了吧,以后有点眼力劲,看到那老头绕着走。”云烨安慰了一通旺财就把它赶出了帐篷。
“师兄,你能不能把背包里的手机还给我,那里面有我老婆孩子的照片。”云烨搓着手请求道。
秦浩打开背包最里面的袋子
,发现不仅有手机,还配了一个太阳能充电板。
“准备得挺全啊,你该不会是提前知道要穿越吧?”秦浩调侃道。
云烨苦着脸:“这不是为了去搜救那两个老外嘛,也不知道多久能找到,只能多带一些野外生存装备了,要是早知道会穿越,我宁愿丢工作也不会来这鬼地方。”
见引发了云烨的伤心事,秦浩也就不再逗他,把手机跟太阳能充电板一起递给他。
云烨打开手机,发现已经没电了,好在他的背包防水等级还不错,并没有进水,接上太阳能充电板,放到太阳底下炙烤。
“咦,你在这蹲着干嘛呢?”程处默跟个好奇宝宝一样,也蹲了下来。
云烨的心思都在手机的相册里,生怕手机坏掉了,哪有心情满足程处默的好奇心。
结果,两个人就在太阳底下蹲了差不多半个小时,路过的士卒都用一种疑惑的目光看着他们。
一直到云烨按下手机按钮,一道亮光浮现,程处默吓了一跳,差点原地蹦起来。
“云爵爷,这是什么仙家法器?”
虽说程处默是程咬金的儿子,但他并没有爵位,而云烨却是货真价实的男爵,称呼上就不能那么随意了。
云烨没有理会程处默的问题,赶紧试了试手机的功能,还好,除了没有信号之外,一切正常。
“这是师父留给我的唯一念想。”
“还真是仙家法器。”程处默闻言态度更加恭敬,云烨手里这玩意一看就不是凡品,那琉璃纯净得就跟水面一样,上面还会冒出耀眼的华光,也只有仙家才能拥有这样的法器吧?
就在云烨还沉浸于手机完整的喜悦中时,秦浩已经拎着那个背包出来了,之前背包里有用的东西基本都取了出来,现在里面就剩下几个土豆,还有几个玉米粒,夹缝中还残留着几颗辣椒种子。
“别玩儿了,这土豆已经发芽了,咱们找个地方把它们种下来,这玩意可是个宝贝,能活命无数。”
云烨闻言也是眼珠一亮,对啊,如果按照历史的轨迹,土豆要到明朝才会传入中国,这玩意亩产极高,在饭都吃不饱的古代,的的确确是个宝贝。
念及至此,云烨收起手机,撸起袖子跟着秦浩将土豆切成小块,可是种在哪里却犯了难,左武卫大营并不是驻扎下来就不动了的,隔一段时间就需要追击羌人主力,随之迁移,土豆种下来弄不好再回来就死掉了,这玩意现在可金贵着呢,整个大唐就这么两三个了,说是价值连城一点都不过分。
程处默闻言拍胸脯道:“这有什么难的,弄几个大缸,再在里面放上肥沃的泥土,大军拔营的时候,绑在马车上,随时都能拉着走。”
“可以啊,没想到你还有这脑子呢。”云烨调侃道。
程处默也没工夫跟他计较,他现在满脑子都是秦浩那句“活命无数”,虽然心中有所怀疑,这圆鼓鼓的小玩意,怎么就能救活那么多性命,但有了之前制盐之法,跟缝合伤口的神奇表现,他现在对秦浩跟云烨是仙人弟子这件事,可谓是深信不疑。
在程处默的吩咐下,很快五口大缸就被搬来了,几名士卒从军营外挑选肥沃的泥土往大缸里填。
这里的动静很快就传开了,程咬金听到外面的嘈杂声,不由皱了皱眉,叫来亲兵。
“去看看外头何事喧哗。”
“诺。”
没多久亲兵前来汇报。
“禀报大将军,是两位爵爷跟程校尉在摆弄五个大缸,看着似乎是要种什么东西。”
程咬金一听就来精神了,主要是秦浩跟云烨给了他太多惊喜,先是制盐,又是利用“缝合术”把伤兵的伤亡率一下降低了一大半,
沙场上见过血的兵卒,跟没见过血的,完全是两回事,这可是实打实的帮助左武卫保留了很大一部分战斗力。
“走,看看去。”
程咬金带着亲兵来到秦浩的帐篷前,结果一看还真是在种东西,秦浩跟云烨在那几口大缸里挖开一个个小洞,再把一个个长了嫩芽的黄色块状物体塞了进去,之后小心翼翼的在上面盖上土。
“你们这是做什么?种花呢?”
云烨被程咬金吓了一跳,一回头发现是这老头,得意洋洋的道。
“这可是能让大唐百姓从此再也不用饿肚子的好东西。”
程咬金可不像程处默那么好忽悠,狐疑的打量着几个大缸,还有剩下那几块还没被埋进土里的黄色小块。
“就凭这个?”
云烨嘿嘿一笑:“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然而,云烨显然是嘚瑟错了对象,这可是混世魔王程咬金,别说他一个小小的男爵,就算是国公王爷,脾气上来了照样敢揍,至于什么神仙子弟,对于他这种久经沙场的悍将来说,就更没有威慑力了。
直接一巴掌就呼在云烨后脑勺,拍得云烨差点往后一仰昏死过去。
捂着后脑勺,云烨一下躲到了秦浩身后,自从二人结伴,他已经习惯了有危险就躲到秦浩后面,都形成肌肉记忆了。
秦浩暗自好笑,这小子明知道程咬金是个急性子,还要撩拨他,挨了打也是活该。
“程大将军,此物学名:马铃薯,家师唤作:土豆,乃是一种农作物,亦菜亦粮,亩产惊人,可以达到二十石一亩,最关键是耐旱不挑地,哪怕是旱地也能种植,只是亩产会少一些罢了。”
程咬金一听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秦男爵此话当真。”
“打我记事起,师尊就有种植土豆,我们师兄弟吃过的土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不会有错的。”
云烨见状也赶忙附和,增加说服力。
“这么说来,这可是比命都要金贵的东西啊。”程咬金虽然不太相信,土豆能亩产二十石,可即便只有一半,那也是极其惊人了,而且还不挑地,这玩意要真的,还真能让天下百姓不用再挨饿。
“传吾将令,方圆十丈列为禁区,除本将,秦、云两位爵爷外,任何人不得靠近,违令者斩!”
一个斩字,杀气腾腾,程咬金尸山血海爬出来的杀气毫无保留的释放,眼珠子瞪得跟铜铃一般,大有谁敢靠近一步,立马拔刀杀人的架势。
“诺!”
程咬金说完又冲秦浩跟云烨抱拳:“二位爵爷,这马铃薯世所罕见,旁人闻所未闻,也只有劳烦二位辛苦一二,程某代大唐百姓谢过二位活命之恩。”
“程将军言重了,我师兄弟一定会让此物繁衍开来。”秦浩也抱拳回了一礼。
这程咬金霸道归霸道,心里还是装着老百姓的,光是这一点就很不容易了。
“那爹,我........”
程处默一看这不行啊,好歹他也算是最先发现的,怎么就没自己的事儿了,结果刚一开口,程咬金的直接一脚踹了过去。
“你还在这里做什么,没听到本帅的将令吗?再不退开,斩!”
程处默满脸郁闷的跑到十丈之外,为了划分边界,以免士卒误入被杀,程咬金还叫人弄来了石灰画了一个十丈的圈子,那些把守的士兵也都是顶盔掼甲,全副武装。
云烨没想到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回到帐篷后悄声对秦浩道:“师兄,这土豆还是咱们的吗?”
“你觉得呢?”秦浩暗自摇头,云烨还是没意识到,亩产二十石的粮食,在唐朝意味着什么。
古代由于生产力
低下,影响一个朝代寿命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粮食,民以食为天,只要有一口吃的,老百姓都不会想着造反。
只有到了实在是活不下去了,老百姓才会参加起义,反正左右都是一死,还不如拼一拼呢。
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到了老百姓都不怕死的时候,一个王朝就基本没救了。
朱元璋但凡是吃得起饱饭,也不至于去参加红巾军。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秦浩大张旗鼓的拿出土豆,就没打算过据为私有,说白了,就是透过这玩意让李世民知道,他没有改朝换代的野心。
程咬金回到帅帐后,坐在帅案前,拿起笔又放下,又拿起来,再放下。
土豆的事情,他自然不会瞒着李世民,而且也瞒不住,哪怕李世民对他再信任,军营中肯定也安插了百骑司的人。
“罢了罢了,就实话实说吧,至于真伪,就让陛下去头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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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输血夺命?
太极宫灯火通明,李世民坐在案前一丝不苟的处理着堆积的政务,隋朝天下大乱,整个中原打成一团马蜂窝,又有突厥这些草原民族入侵,虽然扫平三十六反王,七十二路烟尘,可天下早已千疮百孔。
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弑兄杀弟,逼迫老爹李渊退位,可谓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所以登基的这两年,他勤勉自持,没有一天懈怠,他要让天下人都看到,唐朝会在他李二的带领下走向辉煌,他要让那些反对自己的人知道,他比李渊、李建成都要强,他就该当这个皇帝。
长安,月色如霜。
宵禁后的长安城安静得好似鬼蜮一般,城墙两侧的百姓此刻早已安睡,只有巡夜的武侯举着火把,来回穿梭。
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踏碎了长安城寂静的夜空。
“陇右三百里加急!”
信使骑着骏马在长安城中疾驰,若是平时早就被武侯拿下,此刻路过的武侯却都举着火把为他照明。
“陇右加急,难道是羌人围了兰州?”
“别瞎说,陇右有左武卫拱卫,卢国公带兵把守,对付小小的羌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可是,我怎么听说,卢国公在陇右陷入苦战,进退不得?”
“你说的那都是老黄历了,前些日子有两位隐世高人的弟子入世,献上制盐之法,解了陇右缺盐之苦,士卒恢复力气,早已攻守易型。”
“哦?还有这事?大哥能否详细说说。”
........
太极宫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宁静。
被打乱思绪的李世民皱了皱眉,对身边的太监道:“去看看,是谁这么不懂规矩。”
“诺。”
太监刚打开门,就见一名小太监双手捧着两个布袋,恭敬的跪在门前。
“陇右三百里加急。”
“百骑司加急密报。”
太监见状也不敢怠慢,连忙接过,一路小跑来到李世民案前跪倒。
“哦?程知节跟百骑司一同送来加急密报,倒是罕见。”
李世民抬抬手示意对方送过来,打开布袋上面的火漆密封,李世民先看了程咬金的奏报,当他看到“亩产二十石”几个字时,整个人都抖了一抖。
不过,李世民强压下内心的激动,随即又打开装有百骑司密报的布袋,上面的火漆完好无损,说明里面的内容没有任何人看到过。
“果真有此神物,真是天佑我大唐,天佑我李世民!”
百骑司的密报跟程咬金的不同,程咬金只是简单说了介绍了几句,而百骑司却是将秦浩跟程咬金的对话一字一句全部记录下来,另外一块绢上,还绘声绘色的描绘出土豆的样貌。
“这能亩产二十石的神物,怎么长得如此平平无奇?”
就在此时,太极宫外,一名身着华服的美妇走入殿中。
“陛下,何事如此高兴?”
李世民见到来人,当即示意对方上来:“观音婢,你说这世上真有亩产二十石的粮食?”
长孙皇后噗呲笑出声来:“二郎这是从哪道听途说的,莫不是某些官员为了迎合二郎,编下如此弥天大谎,这世上怎么可能有亩产二十石的粮食,那天下百姓岂不是个个丰衣足食,再也不会饿死人了。”
“原本我也不信,可卢国公一向老成持重,百骑司也是亲眼所见,还将此物画了下来。”李世民一时也拿不准主意。
长孙皇后接过来一看,眉头也皱了起来。
“按说这卢国公不像是轻易被人愚弄之辈,他是如何知道此物能亩产二十石的?”
李
世民解释道:“此前有隐世高人弟子入世,献上盐矿制盐之法,观音婢可还记得?”
“自然记得,二郎不是还封了他们男爵吗?难道此物也是二人所献?”
“观音婢果然聪慧,正是此二人。”
“如此说来,倒是有几分可信度。”
李世民点点头:“其实稍有夸耀也无伤大雅,只要亩产能达到十石,就已经可以称之为祥瑞了。”
要知道,此时水稻的亩产只有不到两石,而且还非常挑地,对土地的肥沃程度,灌溉都有极高的要求,而从程咬金跟百骑司的奏报来看,那土豆不挑地,即便是旱地也能种植,光是这两个优点,就足够让李世民心潮澎湃了。
“可惜,若是此物早出世个两三载,此番突厥来犯,我必叫他有来无回!”李世民狠狠一拍案几。
长孙皇后安抚道:“二郎不必如此,此乃神物,既然选在此刻降世,说明二郎才是天命所归,不是吗?”
李世民一想也是,要是早个几年,那岂不是要算到老爹李渊头上了,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不错,观音婢所言甚是。”
长孙皇后想了想,又提醒道:“此等神物,断不可落入他人之手。”
“不错,突厥陈兵泾阳,距长安不过40里,若是贸然运送,恐有差池,追悔莫及,还是等逼退了突厥之后,再让程知节亲自押送,方能万全。”
“陛下圣明。”
李世民叹了口气:“唉,可惜,怕是要等上一段时日,才能一睹神物真容了。”
长孙皇后见李世民一副急切的模样,暗自好笑,这位大唐君主向来喜怒不形于色,此时却一副患得患失的样子,若是魏征看到,恐怕又少不了一通唠叨。
“对了,如若此神物真能亩产二十石,二郎准备如何赏赐?”
李世民一时也犯了难,刚刚才给秦浩跟云烨赐了爵位,难道这么快又要进一级?
可是如果不重赏,又实在对不起如此大的功劳,这可是能够活民无数的粮食,放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足以配享太庙,供后人瞻仰的。
“二郎,不如让此二人进宫给乾儿做伴读如何?”
李世民眼珠一亮,哈哈大笑:“观音婢当真是贤内助,好,就这么办。”
太子伴读没有品级,不算加官进爵,但这个位子却意义非凡,相当于给了一个跟未来储君搞好关系的机会,多少世家大族都垂涎不已。
........
另外一边云烨肯定不知道李世民已经定下了所谓的赏赐,如果知道,绝对会偷偷在心里暗骂李世民抠门,上次好歹还有个爵位,这回居然什么都没有,还要他陪一个小屁孩读书,这哪是赏赐,根本就是惩罚。
当然,此时此刻的云烨也没闲着,现在程咬金每天都会来他帐篷外转转,主要是看那五口大缸,顺带再把云烨跟秦浩叫出去,询问土豆的生长情况。
秦浩跟云烨都很无语,这玩意才刚种下,哪有那么快长好的。
后来实在是被问得烦了,秦浩就直接递给程咬金一个小锄头,让他自己挖开看看,前提是出了事别找他。
程咬金这才消停,不过同样还是照例每天早晚都要在那几口大缸前面转一转,下雨的时候,还让人把大缸搬进云烨的帐篷,生怕雨水把土豆给淋坏了。
“你为什么不把这些破玩意搬到我师兄帐篷里。”
“你的帐篷离得比较近。”程咬金理直气壮的道,顺带还一把按住了云烨的肩膀,可怜的云烨就再也不敢有异议了。
转眼就是半个月过去,左武卫对陇右的羌人进行了一波大清洗,由于左武卫有了充足的盐分补给,一
个个从之前的软脚虾变成了下山虎,而羌人则是长期饱受缺盐之苦,战斗力每况愈下,几度被左武卫击溃。
这天,秦浩正盘坐在帐篷里打坐,忽然就听军营里一阵嘈杂,很快他帐篷的帘子就被人粗暴掀开。
只见程处默满身血污,双手还抱着一个人,一下跪在秦浩面前。
“秦爵爷,求你救救我兄弟,只要你能救他,程处默这条命以后就是你的了!”
秦浩皱了皱眉,上前看了一眼就直皱眉,这汉子身上的刀口足有九道,虽然都不致命,但流了这么多血,还能挺到这个时候,也算是奇迹了。
叫来云烨:“把你手机拿来。”
云烨不明所以还是递了过来,秦浩打开闪光灯,翻开那汉子的眼皮,瞳孔没有明显变化,说明他已经对光线没有感应,进入休克状态,失去意识了。
“快,准备伤口缝合。”
云烨见状提醒道:“像他流了这么多血,光是止血还不够,要输血才能保住命。”
“输血?怎么输,我来,只要能救我兄弟,就算是杀了我都愿意。”程处默双眼通红的抓住云烨的胳膊。
云烨疼得直呲牙,秦浩看不过眼了,直接把程处默丢了出去:“不想他死,就给我在外面好好待着。”
“医药箱里有验血型的试纸,你负责验血,我来给他缝合伤口。”秦浩对云烨道。
人命关天,云烨也顾不上胳膊被程处默抓出的红印,拿出试纸先给躺着的汉子查验了血型,随后来到帐篷外。
程处默见到云烨出来,立马伸出胳膊:“用我的血吧,庄三停是替我挨的刀,就当是这条命还给他了。”
还没等程处默把话说完,就被人一脚踹倒。
程咬金骂骂咧咧的道:“混小子,老子都还没死呢,哪里轮得到你。”
说完,又转头对云烨道:“云小子,是一定要自己人的血,还是谁的血都可以?”
“只要是血型附和就可以。”
见程咬金跟程处默一脸懵逼的样子,云烨只好对他们进行简单的科普。
“人的血型一般来讲分为四种:甲、乙、丙、丁,当然,还有一些很特殊的血型,比较稀少,不在正常考虑范围,你们只要知道,血型一样的人才能进行输血,一旦输错血型,按照现有的医疗条件,基本必死无疑。”
程处默还是一头雾水,程咬金却听懂了:“也就是说,只要是血型对得上就行,那羌人的呢?”
“理论上是可以的。”
还没等云烨把话说完,程咬金就大手一挥:“去,把那些羌人俘虏都给我带上来!”
很快,就有几十名衣衫褴褛的羌人俘虏被押了上来,这些羌人俘虏还以为程咬金要杀他们,全都缩成一团。
程咬金对云烨道:“这些人够不够,不够还有。”
“够了,庄三停是常见的甲型血,这么多人应该有不少符合的。”
“那就快验。”
云烨拿出针头跟试纸,戳破羌人俘虏的手指,滴落到试纸上,运气还真不错,验到第二个的时候,就是跟庄三停相同的血型。
程处默急切的道:“既然找到了相同的血型,是不是可以输血了?”
“嗯,我去拿工具。”
“不用那么麻烦,直接把他带进去。”
程咬金一把提起羌人的脖子,就像是拎着一只待宰的小羊羔,大步迈进帐篷,他也很好奇,这“输血换命”的奇术究竟是怎样进行的。
帐篷里,秦浩已经把庄三停身上比较严重的六处伤口缝合好。
“快点输血,他快撑不住了。”
云
烨见状也不敢耽搁,立马从急救医药箱里取出针管,找到羌人的胳膊上的静脉就扎了进去。
羌人想要挣扎,却被程咬金跟程处默按得死死的,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上的血液被一点点抽取进入那个诡异的透明器皿当中。
“呜呜~~~”羌人口中不断念叨着什么,云烨也听不懂,再加上那边庄三停已经是生命垂危,也顾不上那么多,抽了五百毫升血液之后,就急忙给庄三停进行输血。
“这就完了?”程处默眨了眨眼,这跟他想象中的“输血夺命”有些不太一样。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见那羌人四肢一软,程处默还以为这家伙是吓晕了,结果一探他的鼻息,程处默傻眼了。
“他.......死了。”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伸手摸向羌人颈部的脉搏。
“这就是输血夺命之法,果然神奇!”
同时,程咬金暗自庆幸,好在自己出来得早,没有让这小子做傻事,否则好不容易养大的儿子就这么死了,岂不是亏大发了。
想到这里,程咬金狠狠瞪了儿子一眼。
程处默也顾不上老爹恨铁不成钢的眼神,赶紧去查看庄三停的状况,让他惊异的是,原本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的庄三停,脸上居然在慢慢变得红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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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羌人归附
“秦爵爷,庄三停他怎么样了?”程处默小心翼翼的问。
秦浩将手伸进铜盆里,洗去上面的鲜血,平淡的道:“暂时应该是没有生命危险了,不过伤口后续会不会发炎感染就很难说了。”
程处默闻言看了看已经死了的羌人俘虏:“是不是输得血不够?要不再多弄两个羌人来。”
这就是古代对待异族的态度,很真实,也很残酷,但同样的,突厥、蒙古这些游牧民族也从来没把汉人当人看。
文明跟另一个文明之间的接触,总是伴随着血腥与杀戮,要么融合,要么毁灭。
秦浩擦了擦手:“输血对他现在的伤势没有太多帮助,反而还会带来未知的风险,如果你实在不放心,就把他留在我的帐篷里观察一段时间。”
“那就劳烦爵爷费心了。”程处默闻言甚是遗憾,在他看来要是能救回庄三停的命,别说一两个羌人,就是把那些俘虏都杀了,也是值得的。
“你们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先出去吧,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休息静养。”
见秦浩下了逐客令,程咬金跟程处默也只好离开。
不过出了帐篷之后,程咬金还是忍不住叫住云烨,试探道:“云小子,这夺血换命的奇术,都是你师父教的?除了这些,你师父还教了些什么?”
云烨记得秦浩说过,要在唐朝站稳脚跟,就得扯虎皮拉大旗,既然他们都把那个不存在的“师父”吹捧到这个份上了,也不介意再吹捧一下。
“家师所学犹如江海深不可测,制盐跟输血不过是小道罢了,家师常说,这天地万物都有其运行的规律,只要掌握其中的规律,就能使其为我所用,可惜,我年少贪玩,未曾继承师尊本领之万一。”
程咬金一副暴殄天物的模样,手指都气得在抖,指着云烨怒其不争的道:“真真入宝山空手而归也。”
忽然,程咬金又看向秦浩的帐篷:“那你师兄呢?学到了你师父多少本领?”
“师兄倒是比我刻苦得多,但要说继承了师父多少本领,估计也就五六分吧。”
程咬金闻言像是好受了些,不过还是莫名感到遗憾,转念一想,像秦浩这般年纪,能够继承那位隐世高人一半本领,已经是十分难得了,毕竟光是制盐、夺血换命这两样,就足以说明那位隐世高人绝对是一位学究天人的人物。
事实证明,程咬金是个从来不肯吃亏的人,更何况这次他的嫡子差点死在羌人手里。
第二天一大早,就杀了两名羌人俘虏祭旗,随后大军开拔。
接下来就是一场残酷的屠戮,其实羌人的战斗力并不弱,说是民风彪悍也不为过,从春秋开始,一直到秦汉都被羌人弄得焦头烂额,但是在面对顶盔掼甲的唐军时,羌人就完全不够看了。
战争是最能体现国家工业程度的,在这点上,唐人已经领先了羌人整整一个时代,这是科技的碾压。
一连七天,唐军所过之处,羌人要么投降,要么死,但凡是蹲下的速度慢了一点,都会成为刀下亡魂。
羌人终于撑不住了,派了使者请降,他们怕再晚一点,整个陇右的羌人都会被程咬金这个杀人魔王给砍干净。
程咬金虽然很不爽,但他也知道,陇右地形复杂,如果逼得太紧,这些羌人逃到深山老林,再过个几年休养生息后,难免又要出来捣乱,那时候可就不好收拾了。
“投降可以,但你们要表现出诚意来,让你们的头领来见我,你还不配跟我谈!”
羌人头领在第二天就来到了左武卫的临时营地,在程咬金的帅帐谈了有半个时辰,然后,羌人头领就坐上了前往长安的囚车,不,马车。
按照程咬金的说法,他还没有资格批准羌人的投降,让他亲自去向大唐皇帝陛下承认错误。
既然羌人都要投降了,左武卫也没有继续赶尽杀绝,不过依旧对羌人营地保持着包围的态势,一旦对方有所意动,立即剿灭。
这样一来陇右的动乱,基本就可以算是告一段落了。
在这段时间里,庄三停也可以下地走路了,只是由于失血过多,还有些贫血的症状,在程处默的请求下,秦浩还是帮他输了一次血,至于羌人血液里会不会携带什么隐性病毒,那就不能怪他了,毕竟云烨带来的只是一个急救箱,而不是一家现代化医院。
庄三停自然是对秦浩感恩戴德,一口一个恩公的叫着,秦浩说了几次,他依旧坚持,也就由着他了。
而这段时间,云烨的日子就过得轻松多了,每天就是早晚两次看看大缸里土豆的生长情况。
土豆的生长周期一般是三个月,此时已经过去一个月,五口大缸里已经开始冒出嫩绿的枝丫,这可把程咬金给高兴坏了,几乎天天都要趴在大缸边上瞅上一会儿,一天都没落下,宝贝得不行。
“云小子,你看这缸土豆的枝叶是不是没有那几缸的茂密,是不是要加点肥料才行?”
对于此类问题,云烨已经回答过不下一百遍,他实在是懒得再重复了。
“为什么您称呼我师兄就是秦爵爷,到我这里就成了云小子,这也太厚此薄彼了吧?”
话音刚落,云烨脑袋上就挨了一巴掌,程咬金那手劲拍得云烨直翻白眼。
“你小子还好意思说,你师父那么大本事,你就学会那么点儿,我老程虽然讨厌那些腐儒,但对真正有本事的人,还是很尊重的,你啊,就只配云小子,想让我尊重啊,跟你师兄把本事学回来再说。”
云烨不吭声了,天知道自己这位“老乡”都会些什么,原本他以为自己作为一名工程师,懂得也不算少了,结果自己这位“老乡”更夸张,自己会的他好像都会,而且还比自己要娴熟得多,那缝合的手法,放到现代说他是外科医生都有人信。
面对程咬金,云烨是彻底没了脾气,只能乖乖解释,这一缸土豆种得稍微密一点,苗长得慢一点也正常,再三保证不会影响这缸土豆最终挂果后,程咬金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帐篷睡觉了。
又过了半个月,长安传来消息,大唐英明的皇帝陛下,大度的原谅了羌人头领叛乱行为,在羌人头领保证永不背叛后,不仅没有追究他的罪责,反而给了封了七品官,当然,封官之后就要留在长安上班了。
至于羌人头领,就由他的儿子继任,而且还是他最小的儿子,一个还不足五岁的小娃娃。
程咬金也收到了一份圣旨,开头先是褒奖了他的功绩,之后就让他“保护”羌人前往兰州城附近定居。
当然,在给羌人的圣旨里,伟大的大唐皇帝陛下,实在是不忍心再看着羌人过以往颠沛流离的生活,给他们批了土地,让他们能够在新的聚集地安居乐业。
至于,羌人愿不愿意去,那就由不得他们了,但凡有个不字,程咬金有一百种方法让羌人在十年内都凑不齐,骚扰陇右的人口,在杀人这方面,程咬金向来不会手软。
于是,羌人就这么不情不愿的在左武卫大军的“护送”下,前往兰州腹地。
大军开拔对于云烨来说,绝对是个噩耗,这可不像后世,上百公里的路途动车半个小时就能抵达,哪怕是坐马车也颠得他吐了好几回,被程咬金看到之后,又是一通教训,原因也很简单,秦浩可是一路自己骑着马跟着大部队的。
骑马?云烨还是宁愿坐车,虽然坐车会吐,可好歹有个遮阳的地方,马背上可就只能硬抗了。
再说了,以他的骑术,弄不好一下从马背上摔下来,骨折什么的也就罢了,万一被后面的马给踩死,那就太给穿越者丢脸了。
旺财踩着小碎步一直跟着马车,云烨时不时会拿出一些炒熟的豆子给它享用,用云烨的话来说,旺财还是个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需要补充营养。
“师兄,呕~~~”云烨又吐了,这段路实在是太颠簸了,小时候,他以为老家的土路就够破的了,直到见识到所谓的驰道。
按照程处默的说法,其实隋朝时期的驰道也不这么破,主要是多年战乱,三十六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都在忙着打仗,哪还有时间修桥补路,荒废时间久了,自然也就成了这个样子。
“师兄,咱们还要多久才能到兰州啊?”云烨缓了好一阵子才感觉好受点。
“应该再有个两天就能看到兰州城了,不过一般大军是不进城的,要想见识古代的城市,咱们还得想办法单独出去。”
云烨也只能感叹程咬金的军纪森严。
又过了两天,云烨终于看到了兰州城墙,跟他想象中的巍峨巨城有很大出入,不仅小,而且看起来还有些破旧。
但是按照程处默的话来说,陇右地区,兰州城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很多城市的城墙因为多年战乱,早就千疮百孔,这也是羌人作乱能够轻易得手的重要原因。
兰州城外三十里,安营寨扎。
程咬金在安排好布放事宜后,立即赶到秦浩帐篷外面,此时,五口大缸正从马车上被抬下来。
“都给我小心着点儿,这可是宝贝,谁要是不小心给我弄掉一片叶子,小心军棍伺候!”
总算士卒们把五口大缸完好无损的搬了下来,程咬金赶紧趴在缸边查看里面的情况,就差一片一片的数叶子有没有少了。
就在此时,军营外传来一阵马蹄声,不多时有巡防的士卒前来禀报。
“禀大将军,牛将军率五十骑正在辕门外,已经验明正身,是否放行。”
“哦,老牛啊,让他进来吧。”
云烨悄悄凑到秦浩身边低声道:“唐朝姓牛的将军,难道是牛进达?”
还没等秦浩回话,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末将牛进达,拜见大将军。”
程咬金一改面对羌人头领的嚣张跋扈,上前扶起牛进达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老牛,咱们老哥俩还用得着来这套啊。”
“礼不可废,何况这是在军营。”牛进达黝黑的脸上满是严肃。
程咬金也没在意,拉着牛进达来到那五口大缸面前。
“老牛,你看,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可以亩产二十石的粮食。”
牛进达双手扶着大缸,此时,一株株土豆苗已经长得初具规模,嫩绿的叶子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这东西,真能亩产二十石?”牛进达的语气有些激动。
程咬金下意识看向秦浩跟云烨,点了点头,至少到目前为止,秦浩跟云烨都还没说过一句大话。
“这土豆就是他们献上的?”牛进达的目光也落在了秦浩跟云烨身上。
“正是,这二位就是陛下刚封的男爵........”
还没等程咬金介绍呢,牛进达就双眼通红的走了过去。
“亩产这么高的粮食,你们为什么现在才献出来,你们知不知道,这样的粮食可以救多少人!”
面对牛进达的质问,云烨刚想开口解释,牛进达一双蒲扇般的手就抓向他的肩膀,速度极快,云烨连闪躲的反应来不及做,就在他以为自己又要倒霉时。
牛进达就被一拳击退开去。
“大胆!”
牛进达的亲兵见居然有人敢打自己主帅,立马就要拔刀。
程咬金见状赶紧喝止,上前一把抓住牛进达的手:“老牛,你这是做什么?”
牛进达眼球充血,铁打一般的汉子却落了泪。
“若是有亩产如此高的粮食,我父母,兄弟姐妹就不会饿死.......”
秦浩直接打断:“以隋朝的横征暴敛,即便是有亩产高的粮食,他们也不会留给普通百姓,只会盘剥得更厉害。”
封建王朝的黑锅他可不背。
“是啊老牛,这事可怪不得人家,何况那会儿他们还都只是孩子呢。”程咬金也在一旁劝解。
牛进达不说话了,他只是抱着其中一口大缸嚎嚎大哭,那哭声就跟夜枭似的,别提多难听了。
从此以后,每天早晚守着那五口大缸的就又多了一个牛进达,而且老牛比程咬金更变态,只要是靠近那五口大缸十步以内,他的报警雷达就开始嗡嗡作响,但凡察觉到谁有可能对大缸产生威胁,估计下一秒就会成为他的刀下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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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千古一帝
两个彪形大汉望夫石一样每日盯着的那五口大缸,终于,有了成熟的迹象。
这天牛进达就像是火烧房了,闯进秦浩的帐篷。
“秦郎君,有一缸土豆的茎叶有些枯了,你快去看看吧。”
秦浩闻言也赶紧收功下地,这些土豆可是世上仅存的几颗了,要是死了,就只能漂洋过海去美洲寻找了,以目前的航海技术,够呛能顺利抵达美洲。
来到帐篷外,秦浩却松了口气,那一缸土豆的花是有些枯萎了,但并不是坏事,按照他在血色浪漫里种地的经验看来,这是土豆已经趋近于成熟的表现。
听秦浩这么一说,牛进达跟程咬金一颗悬着的心也稍稍放了下来,一旁跪着的几名士卒则是各自擦着额头上的冷汗,刚刚程咬金跟牛进达就跟疯了一样,身上那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杀气,一句话不说也让他们忍不住腿软。
“秦爵,这土豆什么样才算是完全熟透?”
还没等牛进达把话问完,云烨就搓着手道:“这还不简单,咱们挖一株看看不就行了。”
他可是嘴馋土豆炖牛腩好久了。
然而,话音刚落,脑袋上就挨了一记,程咬金没好气的道:“胡闹,此物如此金贵,哪能随意挖开。”
牛进达也用杀人般的眼神盯着云烨,但凡他要是再提出要挖土豆,估计老牛立马就要跟他拼命,当然,以二人的战斗力来看,这无疑是一场单方面的凌虐。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五口大缸里的土豆都开始有茎叶枯萎的状况,最终,在秦浩的建议下,牛进达跟程咬金拿着锤子将最早有成熟迹象的那口大缸砸碎。
扒开层层黄土,一个个不太规则,椭圆黄色的物体出现在众人眼前,那平平无奇的外表此刻在牛进达跟程咬金眼里,简直比黄金还要珍贵。
“这一株居然能挂这么多果子,真是闻所未闻啊。”程咬金激动的捧着几颗土豆,状若癫狂。
牛进达则是哭得跟个两百多斤的胖子,一边哭还一边冲着一个方位磕头。
云烨嘴角抽了抽,小声嘀咕:“至于嘛,不就是几个土豆嘛。”
话音刚落,肩膀就被程咬金狠狠拍了一下:“你小子自小跟在异人身边,什么样的奇珍异宝都见过,自然不足为怪,少在这膈应人。”
云烨揉了揉已经发红的肩膀,只能向秦浩求助,秦浩也懒得理他,明知道程咬金多重视这土豆,还说这样的风凉话,挨揍也是活该。
牛进达也哭够了,不过他哭完之后的后遗症有些大,开始用手去扒拉那口杂碎大缸里的泥土,堂堂左武卫副帅,不一会儿就成了个邋遢鬼。
他也不在意,每掏出一颗土豆,他就放在衣服上擦拭得干干净净,然后郑重的摆在一旁,程咬金也帮着他开挖。
一颗颗土豆被清理出来,直到牛进达确信泥土里再也没有藏有一颗土豆,这才站起身来。
“把秤砣抬上来!”
一个硕大的竹篮上,土豆被小心翼翼的放了上去,谁要是动作大了一点,牛进达就会用他大象腿教你学会什么叫轻拿轻放。
“上称!”
四名壮汉肩膀上扛着秤杆,牛进达跟程咬金则是死死盯着粮官摆弄秤砣的手,直到秤砣在秤杆上维持住平衡,才迫不及待的揪住粮官的衣领。
“这些土豆有多少!”
“五石,足有五石!”粮官也是一脸亢奋的道。
“天呐,这么一缸就能种出五石,那岂不是亩产五十石?”牛进达跟程咬金都疯了。
就在此时,辕门外,李世民的旨意也到了,圣旨里大概的意思就是让牛进达赶紧把土豆送到长安。
当宣旨的太监得知,土豆的亩产居然达到了恐怖的五十石,而不是之前所说的二十石,脸上都快笑出褶子了,再三确认之后,看向秦浩跟云烨的眼神都透着喜色。
既然李世民的旨意到了,程咬金也很识趣的没有把剩余的大缸砸碎,这种开盲盒的机会,肯定要给李世民留一点,亲手挖土豆的魔力,他刚刚已经体验过了,相信即便是李世民也无法抗拒。
秦浩不得不感慨,恐怕程咬金是受到后世小说演义误会最深的初唐名将了,就这揣摩领导心思的能力,一般的文臣都不够他看的。
宣旨的太监除了带来圣旨之外,还带来了长孙皇后的一份口谕,主要是告诉云烨,李世民已经找到了他的家人,就在蓝田县。
云烨都懵了,他可是从千年之后穿越过来的,怎么还冒出家人来了。
但是按照家谱记载,云家的确是世代居住在蓝田,后世他跟老爹还经常回家祭祖,几乎每隔五年云家都会举行大型祭祀活动。
“难道,他们所说的亲人,就是我在唐朝的祖先?这不是乱了辈分了嘛?”
对于云烨的这个纠结,秦浩在夜深无人时,跟云烨一边喝酒一边聊了起来。
“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正因为你的穿越,所以才会有云氏一脉流传到后世。”
云烨喝了不少酒,虽然唐朝的米酒度数普遍不高,但后劲大,他现在已经有些迷糊了,一听秦浩这个说法,就更迷糊了。
“不是,你这也未免太耸人听闻了吧?”
秦浩不紧不慢的分析道:“你有没有想过,按照那个太监的说法,云氏此时已经没有男丁了,族里只剩下一些老幼妇孺,按照封建社会的制度,没有男丁,这个姓氏基本就断了。”
“那有没有可能,是赘婿呢?”云烨拍了拍脸,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秦浩摇头道:“可能性很小,以云家现在的状况,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又怎么会有人愿意给云家当赘婿呢?”
要知道,在古代当赘婿可是非常让人瞧不起的事,连参加科举的资格都没有,李白就是赘婿,如果不是诗写得好,得到李隆基的赏识,他一辈子都只能是个平头老百姓。
“师兄,你的意思是如果我不认祖归宗,很有可能会改变历史,到时候,或许后世就没有云氏一脉的存在了?”云烨幽幽的道。
秦浩还是摇头:“这个只是我的推测,也有可能我们穿越到的是另外一个时空的唐朝,并不会对原有的历史产生改变,毕竟时间与空间对于现有的科学技术来说,还是太过神秘。”
“至于要不要认下那些亲人,还得看你自己的选择,我提供想法。”
“靠,你这个样子真的很欠扁啊。”
转过天醒来时,云烨发现自己正在一辆马车里,他是被颠醒的,接到圣旨之后,牛进达马不停蹄的带着剩余的四缸土豆前往长安。
一路上马不停蹄,终于在一周之后抵达长安城外。
一座巍峨的巨城陡然耸立在眼前,云烨后世虽然也见过不少古城墙,但那些跟今天见到的这座巨城相比,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这就是大唐都城——长安!”云烨喃喃自语。
秦浩也忍不住拿汴梁跟长安做了一下对比,同样是百万级别的都城,长安跟汴梁完全是两种风格。
长安更像是一座军事基地,道路横平竖直,方便骑兵能够快速出城作战,而汴梁商业繁华,一派花团锦簇、歌舞升平的景象。
入城之后,牛进达就带着秦浩跟云烨一同进宫,临近宫门前,牛进达还不忘叮嘱二人一些面见李世民时的礼节。
进入戒备森严的皇宫,云烨悄悄对秦浩道:“师兄你有没有感觉这地方阴森森的,住在这里不会觉得瘆得慌吗?”
还没等秦浩回答,牛进达就给了云烨一个闭嘴的眼神,对上“牛魔王”云烨可不敢再耍嘴皮子,这家伙是真下死手啊。
“宣,右武卫副将牛进达,万年县男秦浩、蓝田县男云烨觐见!”
就在云烨站得腿都麻了的时候,终于被告知可以进入太极殿了。
太极殿内,文武百官各自分列两边,高高的皇位上,李世民端坐中身体微微前倾,似乎是想早点看清秦浩跟云烨的真面目。
秦浩跟云烨照猫画虎的跟着牛进达行礼,李世民哈哈大笑:“三位爱卿免礼平身。”
此时,整个太极殿的目光都聚拢在秦浩跟云烨身上,早在他们还没到长安之前,二人的大名就在大唐朝堂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先是献上制盐之法获封男爵,这回又献上亩产惊人的土豆,俨然是两颗冉冉升起的政治新星。
不过相对于武官来说,文官那帮人看秦浩跟云烨的眼神就不太友好,其实也正常,文武之争在任何朝代都不会停止,除非是像明朝那样,武官勋贵被明英宗给一锅端给了,那些文官实在是没人斗了,于是党政开始。
牛进达刚一起身就迫不及待的道:“陛下,此次秦县男、云县男献上一物,名为:土豆,学名:马铃薯,此物亦饭亦菜,且亩产惊人,据臣测算,亩产可以达到五十石!”
“什么?五十石?”
“这怎么可能?简直荒谬,天下怎么会有亩产如此高的粮食!”
朝堂上已经乱作一团,之前程咬金汇报的是亩产二十石,就已经很惊人了,亩产五十石,已经完全脱离了他们对农作物的认知。
混乱中,从文官队列中站出一名身穿紫袍的官员,厉声道。
“陛下,微臣参左武卫副将牛进达欺君之罪!”
“臣附议,如此荒谬之言,简直贻笑大方!”
陆续又有几名文官站出来附和。
武馆这边一看,这不行啊,你这是在打压我们武官,虽然他们也不认为这个世界上会有亩产五十石的粮食。
“哼,你们没见过,只能代表你们见识少,之前制盐之法出来前,又有谁敢相信,有剧毒的盐矿可以食用?”
“没错,人家话还没说完呢,你们就在那吵吵,有能耐的咱们出去比划比划,动嘴皮子算什么本事。”
云烨看得津津有味,悄声对秦浩道:“原来唐朝的朝会是这样的,咱们这一趟也算是没白来。”
秦浩一阵无语,这家伙思维也太跳脱了,还真当自己是来旅游的了。
面对朝堂上乱糟糟的状况,李世民并没有生气,他早就从复命的太监那里得知,亩产五十石的粮食是存在的。
一直等到场面差点不受控制,有武将已经把帽子摘下来准备跟文官动手,李世民才轻咳了一声。
“好了,一个个都像什么样子,这里是朝会,不是市井小民的集市。”
“臣知错,请陛下责罚。”
见文武大臣全认了错,李世民满意的挥了挥手:“罢了罢了,诸位爱卿也是一心为公。”
说完,李世民坐直了身子,对牛进达道:“牛爱卿,关于杜爱卿说你欺君,你有何话可说?”
牛进达恭恭敬敬冲着李世民深施一礼。
“启禀陛下,亩产五十石的粮食,确有其事,那土豆就在殿外,只要现场将其挖出,便知一二,若微臣有半句虚言,甘愿以死谢罪!”
“哦?爱卿言重了,既然那土豆已经运来了,那便抬上来吧!今日寡人便与众爱卿,亲眼见证这亩产五十石的粮食,究竟是何等模样。”
很快,四口大缸被抬了上来,这回不管是文臣还是武官,全都围拢过去,各自议论纷纷。
“就这么几口缸能产那么多粮食?”
“愚笨,牛进达应该是估算的,这些缸加起来都不到半亩。”
李世民这回也没有再撩拨那些文武大臣,直接命金吾卫敲开大缸。
随着泥土被一层层扒开,整个宫殿都不由响起一阵吸气声,那大缸里的土豆密密麻麻,如果不是很多都是果实连着根茎,他们恐怕会怀疑,是不是秦浩三人串谋,事先把那些黄色果实塞进泥土里。
李世民见到这一幕也不禁心潮澎湃,这哪里是粮食,这是他治理国家的底气。
如果这土豆早两年被他获得,他就不会被迫签下屈辱的渭水之盟,打仗打的就是军需,没有粮食他用什么养兵?
“好~~~”
“秦爱卿,云爱卿你二人再立奇功,想要什么赏赐,只要是朕能办到的,但说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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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一石三鸟
一时间,殿内所有文武大臣的目光都落在了秦浩跟云烨身上,一个个恨不得替他们提出要求,这可不仅仅是获得赏赐那么简单,是无上的荣耀。
而且从李世民对待二人的态度来看,这明显是在施恩,作为帝王,如何赏赐根本不需要询问臣子的意见,所谓雷霆雨露都是君恩,能够上殿参加朝会的都是官场老油子了,哪能看不出李世民的用意。
云烨一时有些纠结,升官?他好像不是很喜欢做官,发财?这个倒是可以有,不过从李世民上次赐爵的赏赐来看,这位大唐皇帝陛下似乎不是很富有的样子,自己要多了,他会不会恼羞成怒把自己给砍了?
就在云烨还在胡思乱想时,秦浩已经冲着李世民微微下拜。
“陛下,先师在世时,常感叹春秋百家诸子各有所长,可惜经连年战乱,又经汉武帝独尊儒术,大量古籍善本被毁,先师一生最爱看书,思之每每心痛不已,若是陛下能够恩准臣借阅皇家藏书,也算是弥补先师生平遗憾了。”
话音刚落,文臣那边倒是没什么反应,看向秦浩的表情反倒是带着一些温和。
武将这边可就炸了锅,一个劲的给秦浩使眼色,试图让他换一个请求。
“陛下,不可啊,秦县男立下如此大功,若是不重赏,将来又有何人愿意为我大唐效死力。”
“是啊,这秦县男肯定是一时没想好,不如让他回去再仔细想想。”
“没错,如此大功至少也得进一爵才是!”
文臣们一听可就不乐意了,一身紫袍的杜如晦站了出来,斥道。
“陛下金口玉言允了秦县男,秦县男心中不忘恩师身前遗愿,陛下成全其孝心,传扬出去岂非一段佳话,你等在此胡言乱语,是要陷陛下言而无信,还是要陷秦县男不孝?”
斗嘴皮子,武将到底是比不过文官,被杜如晦驳斥得哑口无言,主要人家一上来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还拉着李世民扯大旗,平日里桀骜不驯的武将勋贵也不敢拆李世民的台啊,只能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向秦浩。
李世民见状摆了摆衣袖:“杜爱卿所言有理,秦爱卿一片赤子之心,朕怎能不成全。”
说完李世民摊开手,旁边的太监立即心领神会将一块金色腰牌递到李世民手中。
“这枚金牌可保秦爱卿在皇宫畅通无阻。”
“臣,谢陛下。”
秦浩接过令牌,别说还挺有分量,不过从材质上来看,应该是铜的只是外面镀了一层金,至于刚刚李世民所说的这块令牌可以在皇宫畅通无阻,只能听听不能当真,比如后宫这种地方肯定是进不去的,这对于任何一个正常男人来说都是逆鳞,何况是九五之尊的皇帝。
李世民满意的点了点头,文武大臣们对于这个结果也都没有了异议,对于文官来说,只要不加官进爵就算是达到了他们抑制武将集团的目的,而武将们也都认为官职、爵位将来还能再立功获取,这令牌可是全天下都没有几块。
秦浩也很满意,一个男爵的爵位已经暂时够用了,再高弄不好就要受到文臣集团的打压,这可是贞观年间的超级豪华文官集团,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王珪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千古名臣,跟他们斗智,想想都觉得累得慌。
至于他提出借阅皇家藏书,并不是韬光养晦,而是穿越这些天,他只能感受到体内有气的存在,却没办法调度,就更别提修炼了。
既然这个世界有气的存在,秦浩相信,肯定不止他一个人感受到了,说不准就有古代先贤留下了修炼的方法,与其闭门造车,不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总好过他两眼一抹黑。
“云爱卿,你想要什么样的奖励?”李世民看向正低着头陷入纠结的云烨。
云烨突然被点名,就像是上课走神的学生被老师抓包了一样,吓了一跳,这一幕看得在场文武大臣都是哈哈大笑,把李世民也给逗乐了。
不过大家笑笑也就过去了,毕竟云烨这具身体的年龄也就十三四岁,谁会跟个孩子一般见识呢。
“陛下,我想恳请陛下,帮我寻回散落在各地的云氏子孙。”云烨咬了咬牙,最终还是放弃了***厚禄的诱惑。
不管秦浩所说的猜想是不是真的,他都无法放任祖先在外面受难,中华民族的血脉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既然现在他到了唐朝,就要肩负起这个责任。
“唉,云氏一脉因受杨玄感叛乱牵连,族人离乱,前隋暴虐致灾民四起、民不聊生,而今大唐取而代之,前隋之法却还在荼毒大唐百姓,是何道理,传朕旨意,凡前隋获罪入贱籍者,可由官府清查后恢复身份,由官府发放耕地、稻种,使其安居乐业。”李世民大手一挥,豪气万千的道。
“陛下圣明!”
“大唐万年,陛下万岁!”
对于李世民这番操作,秦浩也不得不暗挑大拇指。
唐朝初年,百废待兴,缺的不是土地,而是耕种的人口,而那些入了贱籍的人,是无法从事农业的,几乎成了达官贵人的家奴,把这些人释放出来,不仅能够让老百姓感恩戴德,还能促进生产力,还能顺带卖给云烨一个天大的人情。
一石三鸟玩儿得那叫一个溜,要不说人家是千古一帝呢。
至于后世的康麻子,也敢用这样的称号,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哔脸。
下了朝会,秦浩跟云烨原本是打算先回各自封地的,却被一名太监留了下来,一路带到一个宫殿。
李世民换了一身便服,少了朝堂上的威严,却多了几分霸气。
此外殿内还有房玄龄、杜如晦一众文臣。
“秦爱卿,云爱卿,这土豆亩产的确惊人,但是你们又说土豆发芽吃多了会中毒,此事该如何解决?”
土豆发芽后会产生一种叫做龙葵素的毒素,大量食用后会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虽然不致命,但也不能置之不理,毕竟这是古代,连个伤风感冒都会死人的。
秦浩冲李世民微微躬身行礼后,朗声答道:“启禀陛下,土豆可食用的部位乃是它的种子,只要是种子成熟之后就会发芽、生长,而生长离不开两样,一个是阳光,一个是水,所以要想土豆存放得久一些,只要在干燥的土地里挖一个地窖,平时将地窖口封住,至少可以保存半年。”
房玄龄闻言皱了皱眉:“半年还是太短了些吧?”
一般来讲,五谷只要保存得当是可以存储好几年的,如果土豆只能存放半年,战略意义就不如五谷了。
秦浩想了想:“若是将土豆磨成粉,倒是可以保存一两年不腐不坏。”
李世民与一众文臣交换了一下眼神后,轻叹一声:“是朕太贪心了,天地万物哪有十全十美的,此物亩产如此惊人,存储周期短一些,倒也符合天地造化,大唐能得此物,已经算是侥天之幸了。”
一众文臣闻言纳头便拜:“陛下圣明。”
“我看天色也不早了,诸位爱卿不如就在朕这里用膳吧,咱们也尝尝这土豆的滋味,如何?”
“谢陛下。”
一众文臣自然是喜出望外,这土豆可是个稀罕物,他们只是听说见过,吃?这玩意都是要留下来当种子的,一般人谁有资格吃?
就连李世民也只是想要实验一下,土豆好不好吃,能不能当做粮食,才忍痛吃上几个。
云烨一听要吃土豆,立马来精神了,他可是想那道土豆炖牛腩想了很久了,立马就爆出一堆菜名来。
李世民听得有趣,一旁的太监可就傻眼了,这些菜,他可一个都没听说过,万一御厨不会做可怎么办?
果然,御厨还真就不会做,最后还是云烨口述将做菜的步骤、方法一一让太监写成菜谱,御厨才知道怎么动手。
李世民忍不住调侃道:“看来云爱卿倒是个好嘴的。”
云烨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师尊在世时就说我嘴馋,这么多年了,也改不了了。”
“哈哈~~~”众人见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不由哈哈大笑。
没多久,按照云烨报的菜谱,一桌子土豆宴就端上桌了。
先是酸辣土豆丝,可惜没有辣椒,只能放点茱萸,味道有点怪,云烨似乎是第一次见茱萸,还特地看了好一会儿,估计是想起了那首名句: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嗯,此物居然如此脆爽,真是难得。”
“是极是极,先前听闻此物亦饭亦菜,还觉夸耀,不成想做成菜居然如此美味。”
说实话,这道土豆丝炒的很一般,茱萸跟辣椒的味道还是有些区别,辣中还透着一股酸味,给秦浩的感觉就是酸比辣重,这道土豆丝要是放在饭馆,估计顾客吃了就要退菜。
可是此刻唐朝皇宫里,李世民跟一众文臣却吃得十分起劲。
另外还有炸薯条、土豆泥、土豆饼当然还有云烨心心念念了很久的土豆炖牛腩。
这一顿饭里,云烨就主攻土豆炖牛腩了,等到李世民他们发现这道菜竟然如此美味,云烨已经吃了一小半了。
面对李世民等人杀人般的目光,云烨缩了缩脖子。
一桌子饭菜全都被一扫而空,众人还都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不过当云烨提出,再炖一锅的时候,却被李世民无情拒绝。
“此物如此金贵,早一日存够种子,让老百姓都种上,就能让他们少挨一天饿,朕身为天子,如何能为些许口腹之欲,而置天下百姓于不顾!”
“陛下圣明!”
能够成为大人物,自制力是第一先决条件,一个连自己欲望都控制不住的人,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至少云烨就很有自知之明,他肯定成不了什么大人物,当然,他也没想当什么大人物,他现在就想回到家,美美的洗个澡,然后再睡上一觉。
李世民似乎也看出了二人的想法,还专门安排了马车送二人前往封地,毕竟,他们这俩光杆爵爷,要是没人指引,连封地在哪都找不到。
秦浩跟云烨走后,一众文臣也都去忙各自的公务了,他们可没有秦浩那么闲。
李世民则是直接回了后宫。
长孙皇后给李世民见礼后,含笑问道:“二郎今日如此高兴,可是因为土豆之事?”
“不止是土豆,还有今日朕新得了两位贤臣!”李世民说着就把朝堂上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长孙皇后微微点头:“如此看来,此二人倒也是至纯至孝之人。”
在古代,对于一个人的德行是十分看重的,德行不好,哪怕你再有才华,也很难融入主流社会,甚至会连累整个家族的名声,所以很多家族都会制定一些比法律更严格的规矩,来约束族人的行为,因为律法只是底线,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一个家族想要发扬光大,做人的标准就要定得更高一些,哪怕是装也要装得高一些。
“嗯,朕早听程知节说过,那秦浩不仅文武全才,而且习得其师尊五六成异术,稍加培养,必然是大唐栋梁之材。”
“哦?二郎居然对此子评价如此之高?那云烨呢?”
一提到云烨,李世民脑海里就浮现出云烨贱兮兮提议再来一锅土豆炖牛腩时的情形,嘴角不由抽了抽。
“此子........生性倒是不好评价,或许是因为年龄小,又从小在师父、师兄的溺爱下长大,生性有些跳脱,但也还算是个孝顺孩子,刚刚在殿上也放弃了***厚禄,求我将云家散落的妇孺收拢起来。”
长孙皇后掩嘴轻笑:“云县男怕是不知道,早在程知节的第一封奏报抵达长安,他那些亲人就都被陛下给找到了,只怕这会儿云县男他们已经一家团聚了。”
正如长孙皇后所言,云烨的确是见到了一院子的“亲人”,除了抱着他嗷嗷大哭的老奶奶,身上还被一群女娃娃给挂满了,根据老奶奶介绍,这些都是他的妹妹。
至于秦浩这边,就比较清净了,府邸倒是不小,据说只前朝一个子爵的家,后来参加谋反被抄了家,前些日子刚刚进行了翻新修缮。
府上就只有十几名下人,都是在官府登记在册的官奴,卖身契也都交给了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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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这俩人真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
“都把手上的活放下,家主有话要交代。”管家将府中的下人都召集到后院。
秦浩的目光在这些下人脸上扫了一圈,下人们纷纷低下头。
“爵爷,您看这就是府中所有的下人了,您要是觉得不够,或是嫌弃他们伺候不够好,还可以发还回去,让他们重新挑人过来。”管家一脸献媚的道。
秦浩微微点头:“辛苦了。”
“不辛苦,这都是小人的职责所在。”管家连忙表忠心。
秦浩再度看向站立一排的下人,沉声道:“都听到了,你们以后就各自干好自己职责分内的事情,我呢自认为也不是什么苛刻的主子,不会动辄责罚你们,但如果谁要是动些什么歪心思,可别怪我不教而诛。”
秦浩敢肯定,这些人里绝对有百骑司的密探,甚至还有朝廷里某些势力安***来的眼线,但他并没有声张,更没有找个由头把这些人换掉,毕竟这里可是长安城,他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开百骑司的眼睛,还不如当做不知情,该干什么干什么,也能让那位李二陛下放心。
“奴、婢,谨遵爵爷教诲。”
在唐朝一般男***仆自称是奴,而女***仆自称为婢,至于奴才那是清朝才有的。
“行了,让他们都去忙吧,另外再烧桶热水。”秦浩对管家说完,便走向房间。
管家闻言立马对下人道:“还不快去准备替爵爷沐浴更衣。”
下人们一哄而散,都各自忙活起来,在古代烧热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锅热水需要烧掉大量木材,而且也没有保温桶,一般穷苦人家很难负担得起,所以很多家庭都会垒两个下面相通的灶台,一个用来烧菜做饭,一个顺带烧点热水,这种灶台很多农村甚至一直沿用至今。
赶走了两个说是要服侍他沐浴的女仆,秦浩把管家叫到窗户边上,一边泡着澡一边询问。
“现在府上每月收支能维持平衡吗?”
管家有些羞愧的低下脑袋:“回爵爷的话,若是平时还勉强凑合,逢年过节嘛,肯定是不够的。”
“哦,那你说说具体的收支情况。”
“按照朝廷的规制,像侯爷这样的县男爵位,每月可以领取十二贯钱的俸禄,此外还有一些布匹、粮食,折算下来差不多有二十贯,另外,陛下赐给你的食邑是三百户,不过附近三个庄子的实际户数只有两百一十三户,按照年产来算,每年可得粮米折算是50贯左右。”
之后管家又开始算起了支出,刨除下人的工钱吃穿用度之外,还有逢年过节给其他官员、勋贵送礼,以及出去应酬的打赏,凡此种种,算下来一年支出起码要五百贯,按照管家的说法,他这还是往少了算的。
“要不咱们让那些庄户再多交点粮?”
“我的花销就不用你操心了,你只要告诉我的俸禄能不能养活你还有府中的下人就够了。”秦浩一听就直摇头,赚钱的法子他多得是,何必去盘剥那些本来日子就过得苦哈哈的老百姓,这点底线他还是有的。
“那肯定是够了的。”管家连忙道。
“够就行,以后你每个月把账本收支分开记录下来,月底跟我对一遍就行,好了,你去忙吧。”秦浩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洗完澡,秦浩就直接回房休息了,上朝可是件很累的事情,特别是要面对的人是李世民这样的千古一帝。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天已经蒙蒙亮。
秦浩没有延续以往打坐的习惯,而是随便吃了点早餐,就骑上“赤月”前往长安城。
赤月就是他在陇右驯服的马王,原本云烨是打算给它取名“小强”的,秦浩果断拒绝后取的这个名字,好好的马王取个蟑螂的
名字,也就云烨才会有这样的恶趣味。
到了长安城后,将赤月存放在宫外的马厩里,那里已经存放了不少勋贵的宝马,不过这些马在赤月进来后,都表现得十分不安。
赤月这家伙也是霸气得很,一脑袋就把几匹低头在马槽里吃着炒豆子的宝马给供开,自己一个人,不一匹马独享槽里的美味。
看来这家伙应该是不会吃亏了,秦浩也就安心理得的前往皇宫。
拿着金牌果然畅通无阻,除了进宫门时检查了一下是否携带危险武器之外,其余守卫见到都爽快放行了。
秦浩第一站直接来到集贤院,唐朝皇家藏书基本都收藏在三馆当中,分别是:弘文馆、集贤院、史馆。
顾名思义,史馆是专门收藏史书的地方,里面都是一些官方史书文献,应该不太可能会存放关于“练气功法”的书籍,至于弘文馆,主要是一些收藏的也是关于礼仪、儒学的书,同时也是李世民广聚贤才的地方。
而集贤院,又称集贤书院,是唐代最大的图书典藏机构,里面的藏书可谓是包罗万象,应该是最有可能找到秦浩所需古籍的地方。
没多久,秦浩就来到了集贤院,亮出金牌后,看守也是客客气气的放了行。
进入集贤院里面,秦浩望着里面密密麻麻的书架,不由惊叹,这些书籍是多少代华夏先贤的知识积累。
“这位贵人,可是要来查阅书籍?”一名身穿深青色官服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
秦浩知道对方肯定是认出了他手上的金牌,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这么多书他正愁不知从何下手呢,于是和颜悦色的道:“正是,不知这位大人如何称呼?”
“贵人客气了,小人不过是小小的知书官,哪里当得起贵人的称呼,您要是不嫌弃直接喊小人表字:子谦,就好。”
“原来是子谦兄,在下表字子瀚,听闻集贤殿中收集了不少先秦古籍,一时却不知从何入手,能否劳烦子谦兄引导一二?”秦浩冲对方拱了拱手。
宋子谦赶紧回礼:“承蒙子瀚瞧得起,在下便高攀了。”
又客气了几句后,宋子谦带着秦浩来到一排书架前。
“子瀚有所不知,这集贤殿的藏书一共有二十余万册,皆以益州麻纸书写、查验无误后,归档存放,所有藏书分为四类,经、史、子、集,分别用红、绿、碧、白为标注区分,这一排红色的便是儒家经典,以及历朝历代大儒对儒家经典的注解。”
“这一排绿色的便是史书,算是藏书里比较少的一类。”
“而这一排碧色的,便是先秦诸子百家,以及各家宗教经典,这也是集贤殿内藏书最多的一类。”
听到这里秦浩眼珠一亮,径直走到那几排书架前,宋子谦也是聪明人,一看就明白秦浩就是冲着这些藏书来的,也就不再往下介绍。
“子谦兄能否帮忙将其中道家经典全部帮我找出来?”
宋子谦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子瀚贤弟,这道家经典浩如烟海,你确定要全部找出来?”
“有劳子谦兄了。”
“这,好吧。”宋子谦只能叫来几名手下,帮自己找书,谁让人家喊我兄长呢,何况他手里还拿着皇帝御赐的金牌。
没多久,秦浩面前就堆满了一摞摞的道家经典。
秦浩也不着急,一本一本的快速翻阅。
这样的看书速度让宋子谦看得直摇头,心想,又是一个走走过场的。
秦浩也不解释,事实上也没法解释,跟一个唐代人聊人工智能,他会觉得你肯定是疯了。
看完一本还一本,由于看得实在太快,宋子谦只能专门找一个下属来给秦浩整理看完的书,毕竟
这些书籍可都是登记在册的,要是损坏了又要重新抄录,可是很麻烦的。
接下来,连续一个月,秦浩就这样,每天来往于万年县与皇宫,几乎两点一线,早上天微微亮就出门,到了晚上太阳下山,宫门落门前出来。
原先宋子谦还以为秦浩只是哪个勋贵家的公子哥,闲得无聊拿他们这些低级官员取乐,可能过个两天就不来了,结果秦浩这一来就是一个月,把宋子谦弄得头都大了,偏偏他还不敢得罪对方,因为他跟上司汇报过,得到的答复是:由着他。
没办法,宋子谦就只能每天陪着秦浩玩儿找书、搬书再重新归位的游戏。
而这一切,自然也逃不过李世民的眼睛。
“二郎,这么说来,那位秦县男还真是在集贤殿里待足了一个月?”长孙皇后温柔的替李世民更衣。
李世民点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二郎可是觉得此子有何不妥?”
李世民却摇了摇头:“倒也没什么不妥,只是那秦县男看书速度过快,倒不像是在读书,而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长孙皇后眼神里闪过一道精光:“哦?陛下是觉得此子是带着目的来的?”
“应该错不了,只是从先前此子的表现来看,其师尊学究天人,究竟有什么东西是需要他进入皇宫来寻找的。”
“陛下又何必妄自菲薄,皇宫中的典藏乃是历朝历代流传下来的古籍善本,其中不少早已在世上绝迹,秦县男的师尊再神通广大也不过是一介凡人,难道收集到的古籍还能比得过我们皇家不成?”
李世民闻言脸上也露出释然的笑容:“也是,是朕钻牛角尖了,实在是此儿子表现着实不凡,可惜他们师尊已经仙逝,否则朕还真想见见究竟是何等人物。”
“其实也未必。”
“哦?观音婢此话怎讲?”
长孙皇后挽着李世民的胳膊柔声道:“秦县男与云县男虽然一口咬定他们师父已经仙逝,可并没有第三个人作证,百骑司已经去了他二人所说的那片荒原,却并没有发现有人长期生活过的痕迹。”
“假设他们的师尊并没有死,那么秦县男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就能说得通了?”
李世民一拍大腿:“观音婢你的意思是说,秦县男此次出世,其实就是为了进入皇宫寻找某样东西?”
“这个只是臣妾的推测.......”
“嗯,但也不失为一种可能。”
长孙皇后见李世民丝毫没有被骗后发怒的迹象,不由好奇:“若真是如此,秦县男犯的可是欺君之罪。”
“哎,什么欺不欺君的,先是制盐之法,后有土豆祥瑞,若真如观音婢猜测的那样,这些只是为了换取皇宫内的某样物品,寡人巴不得多跟秦县男那位师尊多交易几次,此二物可是解了大唐燃眉之急啊,只要他不是要朕的皇位,其余身外之物,朕又有何舍不得的。”李世民豪迈大笑。
“陛下圣明。”长孙皇后看向李世民的眼神都快冒星星了,能够嫁给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男子,她这一生也算是无憾了。
“对了,那位云县男如何了?”长孙皇后忽然问了一句。
李世民闻言,脸上的笑容一下就止住了,还露出一副怒其不争的表情。
“这个云县男回到家之后,别的事没干,净想着怎么挣钱了,堂堂县男满脑子铜臭,也不知同一个师尊,怎么教出两个弟子,相差如此之大。”
长孙皇后却来了兴致:“哦?云县男这一个月都做了些什么?”
“他啊,弄出一个用铁皮围着的炉子,还有一套烟囱什么的,弄几块黑乎乎的煤饼在里头烧,现在卖得满长安的勋贵都在用这样
的炉子,上行下效,那些商人百姓也都争相抢购,据说弄得炉子的售价都涨了三成不止,真正是没有一丁点勋贵的威严,跟那些脑满肠肥的商人有什么区别!”李世民没好气的道。
长孙皇后掩嘴轻笑道:“陛下也不必生气,或许这云县男也是压力太大,才不得已而为之,毕竟云氏族人现在可都靠着他养活呢,光靠那点俸禄跟食邑肯定是不够的。”
“哼,若不是如此,朕早就下旨斥责那小子了!”
长孙皇后却对那炉子来了兴致:“二郎,既然满城勋贵都在用那炉子,不如咱们也弄一个炉子来试试,若是好用也算是有利于民生的事情,马上天气就要转凉了,这个冬天可不好过啊,只是这样一来怕是又要便宜那小子了。”
“若是能对百姓有利,就让那小子占点便宜,朕也乐意。”
“陛下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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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内经图
农历十月初一,长安城的老百姓一夜醒来,忽然发现,外面已经飘起了雪花,屋檐、街道两侧都已经堆积了厚厚的积雪。
贞观二年初冬的第一场雪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来了。
这天,秦浩依旧如往常一样出门,骑上赤月前往长安,马蹄踩在雪地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赤月似乎不太喜欢这样的天气,看起来没什么精神。
来到宫门前,将赤月送进马厩,按照惯例检查随身物品后,秦浩再度来到集贤院。
宋子谦见到秦浩明显有些诧异,愣了一会儿才冲他躬身行礼。
秦浩冲他回了个礼,随后便自顾自坐到以往的位置,继续开始翻阅剩下的道家经典。
宋子谦望着秦浩的背影,神情有些复杂,他是真没想到这么恶劣的天气,秦浩还会来,可是,你要说他认真吧,看书的速度那么快,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与其说是看书,倒不如说是翻书。
然而,就在宋子谦准备转身做自己的事情时,秦浩却忽然一下从榻上站了起来,手里还握着一卷黄庭经。
“难道,他找到了要找的东西?”宋子谦心中一动,他早就怀疑秦浩来这里的目的不是看书,而是寻找某样东西,上司也曾经叮嘱过他,如果发现秦浩有什么异样,要第一时间禀告。
宋子谦不敢怠慢,赶紧迈着小碎步就去往后殿。
秦浩并没有注意到宋子谦的举动,此刻,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眼前的东西所吸引。
吸引他的不是黄庭经,而是里面夹杂着的一张“内经图”。
这张“内经图”上不仅详细的标注了经络和功法的详解,还用图文的方式解释了内功运行的原理,跟那些道家经典,总是用一些玄之又玄的专业术语让自己显得高大上不同。
里面的功法完全是用大白话在表述,图文也十分传神,秦浩唯一的疑惑是,如果这张“内经图”上面的功法是真的,为什么会被束之高阁?
但难得有如此详尽的“练气功法”,秦浩还是忍不住想要试试。
眼神不由自主的看向那副“内经图”,忽然,秦浩浑身一震,之前一直在他体内自行运转的那股“气”,似乎跟他产生了某种联系。
“难道这功法是真的?”
杂念一起,心思不纯,瞬间,那种玄之又玄状态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但秦浩很确定,他刚刚的确是将那股“气”牵引了一小段,这种感觉是不会错的。
再度闭上眼,却根本无法再进入刚才的状态,秦浩也没有硬来,他知道这是心境不平导致的,道家功法最注重心境,强行修炼很容易走火入魔。
深吸了一口气,总算是找到一点眉目,秦浩也不急于一时,一代宗师世界里,他几十年都等了,这点时间根本不算什么。
另外一边,宋子谦向上司汇报后,就被口头表扬了几句,然后又被打发出来了。
一名百骑司的探子将信息传递出去,不多时,那卷黄庭经,包括里面那张“内经图”的原稿就出现在了李世民的案头。
“你确定他要找的就是这个东西?”李世民展开黄庭经后,不动声色的问。
“回禀陛下,百骑司密探亲眼所见秦县男见到此物后,神态异于往常,想必是此物对他有所触动,才会如此。”
“嗯,你先下去吧,继续观察,不要放过一丝细节。”
“诺。”
李世民拿着黄庭经看了看,又让人找了一本其他版本的对照,发现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于是便把黄庭经放下,拿起了那张“内经图”
“难道,这就是他入世的目的?”
李世
民看向身边的太监,忽然幽幽的问:“你觉得这世上真有神仙,能长生不老,居于九天之上吗?”
太监吓得冷汗都下来了,匍匐在地上一动不敢动:“回禀陛下,自古便有求仙问道的传说,想必也不尽是子虚乌有.......”
“嗯,起来吧,看你胆小的,去换身衣服再来服侍吧。”
“诺。”
李世民又叫来另外一名太监:“去,把袁天罡给朕找来。”
“诺。”
传下旨意后,李世民却没了继续处理政务的心思,自古帝王又有哪个不幻想着长生?原本他觉得这些都是虚无缥缈,道家用来诓骗信徒的无稽之谈,可当机会真正摆在面前时,他却无法拒绝。
帝王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甚至由于掌控的权力极大,欲望比普通人要大得多,以往李世民一直在克制自己的各种欲望,因为他有一个更宏大的目标,他要让将大唐打造成前所未有的强大帝国,他要将自己的功绩盖过秦皇汉武.......
但是,这一切在长生面前,似乎都显得没那么重要了,任你武功盖世,二十年后也难以骑马弯弓,任你功绩再高,百年之后也不过一捧黄土。
“陛下,袁天罡已在殿外侯旨。”
李世民沉声一挥手:“传!”
“传袁天罡觐见。”
“草民袁天罡叩见陛下。”
李世民打量着老道,一身青色道袍,双目炯炯有神,看着的确有股仙风道骨的意思。
“你便是袁天罡?”
“正是草民。”
“起来吧,朕手上有一副内经图,你可能窥得其中玄机?”
李世民说完,太监已经用一个木盘托着内经图走到袁天罡面前。
袁天罡心中一动,还以为这是李世民给他出的考题,是想试试自己的道行,立即拿出十二分的专注,捧起内经图。
一看之下,袁天罡却是皱了皱眉。
李世民见状心里咯噔一下:“此图有何不妥?”
袁天罡躬身行礼道:“倒也未有不妥,只是此图在道家典籍中,有过不少记载,并无出奇之处。”
“哦?你可看清了?”李世民狐疑的盯着袁天罡,一时也不知是该信这老道还是该信百骑司的密探。
李世民还是有些不甘心,继续问道:“这幅内经图,你可曾修炼过?”
袁天罡微微颔首:“自然是练过的。”
“哦?效果如何?”
“此乃练气之法,每日打坐吐纳,可使神清气爽,精力充沛,益寿延年。”
李世民大失所望,他要的是长生,可不是清心寡欲的当道士。
“你的意思是,这图上面的功法是假的?”
袁天罡闻言连忙摆手:“非也非也,此图自古便流传于道门,想必不会有假,只是我辈凡夫俗子,没有‘真种,所以无缘大道。”
“何为‘真种?”李世民追问。
“按照诸多先秦古籍的记载,‘真种乃是一缕先天真元,可惜人自降生后,受天地浊气污秽,又食五谷杂粮,日积月累,身怀先天真气者怕是早已万不存一。”
类似的套话,袁天罡一生已经不知道说过多少回,反正你修炼不了,那就是你没有仙缘。
李世民脸色一沉,他可没那么好糊弄:“这身怀先天真元之人,你可看得出来?”
“自然难不倒贫道。”袁天罡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李世民眉毛一挑:“哦,那你便看看朕,是不是那身怀先天真元之人?”
袁天罡瞬间就傻眼了,这不是送命题吗?不过到底是经验丰富的老江湖,他很快意识到,李世民这么问,说明他对求仙问道已经有了兴趣,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
自从李世民登基以来,就一直在打压佛道两派,已经连续两年没有派发新的度牒了,没有度牒私自出家的,就会被查封道观、寺庙,然后强行命令僧侣、道士还俗,再把属于道观、寺庙的田产、金器全部充公,可谓是一石三鸟。
道门跟佛门都想要投其所好,让李世民能够网开一面,最好再把竞争对手给整死。
眼前虽然是危机,但又何尝不是机遇呢?袁天罡决定富贵险中求。
“启禀陛下,以贫道观之,陛下此生怕是与仙道无缘。”
“大胆!”
李世民还没开口,一旁的太监就忍不住呵斥起来。
如果是一般人估计早就吓傻了,袁天罡却是强装镇定,冲李世民深施一礼:“贫道观陛下乃是九天真龙转世,此来人间乃是应劫而生,此生立下丰功伟业后,脱去凡体,自然白日飞升。”
“好你个老道士,说来说去还是模棱两可的那一套,行,你再帮朕看一个人,若是看得准,朕便饶了你,若是看得不准.......”李世民虽然没把话说完,但威胁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袁天罡暗暗叫苦,别看在外面,他是风光无限的“活神仙”,面对皇权,他也不过是一只可以随意捏死的蚂蚁,所谓的“活神仙”得活着才是神仙,死了就什么都不是了。
一路上,袁天罡被两名金吾卫夹着跟在李世民身后,一直到集贤院门口,李世民才指着角落一名年轻男子开口道。
“老道士,你看看此人如何?”
袁天罡顺着李世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忽然眼神就像是被定住了似的,手上不断掐动着看不懂的指决,口中念念有词。
“怎么会,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命格?”袁天罡喃喃自语着。
李世民有些不耐烦:“老道士,看得怎么样了。”
袁天罡直接冲着李世民拜倒:“陛下,老道观人无数,最善相面,但观此子面相,此子非此界中人,甘愿领罪,请陛下降罪!”
“非此界中人?”李世民忽然心中一动。
门口的动静其实秦浩早就察觉到了,直到袁天罡闹出大动静才装作刚刚发现的样子。
李世民见秦浩看了过来,索性就带着袁天罡一行走了过去。
一路上集贤院的官吏们纷纷纳头便拜,对于他们这些小官小吏来说,能有机会见到皇帝一面,就已经是荣幸了。
“陛下。”秦浩一看李世民是冲着自己来的,也赶紧起身行礼。
李世民笑呵呵的冲秦浩摆了摆手:“秦爱卿不必拘礼,朕就是处理政务有些乏了,随便转转,秦爱卿一月未见,难道一直都在这集贤院?”
秦浩可不相信李世民会不知道他这一个月都干了什么,既然对方装糊涂,他自然要配合。
“回禀陛下,正是,臣这一个月都在查阅道家经典。”
“哦?这是为何?”李世民故作好奇的问。
“师尊在世时,尤其喜爱此道,故而先查阅。”
反正死无对证,云烨都可以说师尊是从“白玉京”里跑出来的,他说师尊喜欢修道,也不冲突。
李世民也没有深究,而是笑着把袁天罡介绍了一遍,直把袁天罡夸得都快不好意思了,才图穷匕见。
“朕观秦爱卿似乎对这幅内经图十分感兴趣,可有不解之处,这位袁天师在民间有着‘活神仙之称,对道家经典更是烂熟于胸,不如向他求教一二。”
秦浩对所谓的“活神仙”自然是嗤之以鼻,但袁天罡的大名他还是听过的,而且这幅内经图里他也的确有些不懂的地方,正愁没人请教。
“如此,便劳烦袁天师了。”
“未得朝廷敕封,天师之名万不敢当,秦爵爷但有所问,贫道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敢不说嘛,袁天罡敢肯定,要不是面前这位的存在,自己还有点用,估计刚才李世民就直接下令把他给砍了,这也让袁天罡十分好奇,面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居然能得到李世民如此重视。
“袁道长,按照这内经图所述,真意微守丹田,待‘气足,便会自行运转,在下尝试过引导,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不知是何缘由?”
袁天罡闻言大惊失色:“你确定能够感知到体内有气在自行运转?”
“确定!”
李世民暗暗琢磨,难道之前袁天罡这老牛鼻子说的是真的,没骗自己,真的有所谓的“先天真元”存在?
袁天罡下意识摸向秦浩的手腕,秦浩也任由袁天罡放手施为,他还真想看看,这袁天罡有什么样的本领能探查到他体内的“气”。
“此子,五脏如此强健,精气双旺,目光炯炯有神,难道竟是一位性命双修的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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