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又见冯道
叶华觉得柴荣是真的不开眼!
就算是大周后也行啊,骂名他担着,又不会少一块肉。而且大周后还有个妹妹,更加聪明伶俐,留给李煜算是糟蹋东西了,不如就留给自己算了。其实叶华也糊涂了,小周后比姐姐小了十几岁,现在还穿开裆裤呢!
在历史上,大周后死的时候,小周后才十五岁,而李煜早早就和小姨子搅在一起,气得大周后病情加重,至死都不愿意见妹妹,只用后背对着她……所以说啊,美好的姻缘故事,都只存在小说戏曲之中,对于尊贵无比的皇室,爱情就显得太奢侈了,就拿柴荣来说,对原配夫人很好,却也不得不娶符氏,当了皇帝之后,也要选秀女,充实后宫,不管他愿不愿意,反正历来都是这样。
叶华看得很开,他的婚事也肯定会成为政治交易的,这就是命!
只不过叶华怎么也想不到,柴荣选中的人居然是符三!
那小妮子那么小,又刁蛮任性,好说好笑,好玩好闹……怎么看都不像是贤妻良母,如何能相夫教子?
陛下,你的眼光不要太差啊!
柴荣可不这么想,叶华,眼光差的人是你!不止眼光差,你就是一块木头疙瘩!
符三有什么不好!
聪明漂亮,家世好,又有钱,最重要的是对你是真心真意,朕都看得出来,你居然不知道?
怎么样?
跟朕做连襟,很委屈你吗?
“这事就这么定了,回头你去给冯太师写封信,让他给你当媒人。多准备点礼物,给魏王送过去,要隆重正式,不许敷衍。”
“别啊!”
叶华一听脑袋都大了,当初他可是剥夺了符彦卿的天雄军节度使的官职,两个人闹得很不愉快,虽然事情过去了,但是这心里难免有芥蒂。
好嘛,去给符彦卿当女婿?那老头还不定怎么报复呢?
叶华终于来了聪明劲儿,想起了救命稻草,立刻道:“陛下,冯太师有心将孙女许配臣,臣,臣觉得冯家姑娘,温婉可人,似乎……”
“不行!”
柴荣厉声道:“你敢辜负符三,朕跟你没完!”
……
叶华是彻底没招了,无论如何,只能娶符三了。
扪心自问吧,叶华的别扭主要是意外,真的是意外,或许这就是灯下黑,每天见面,嘻嘻哈哈,反而没有往那个方向琢磨……其实吧,仔细想想,符三还是有优势的,至少小妮子喜欢熊猫啊,这就是共同爱好,至于其他的,等以后慢慢发掘吧!
叶华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没有几天,他就随着柴荣出征了,总算能暂时把亲事放在一边,可谁知就有那个没心没肺的,非要来提醒叶华!
“恭喜侯爷,等到成婚之日,老夫必定要讨一杯喜酒喝!”王朴笑呵呵道:“老夫已经替侯爷算过了,你和符三姑娘乃是天作之合,再合适不过了。而且符三姑娘命格富贵,贵不可言!是旺夫命,旺夫的命啊!以后侯爷还有荣华富贵啊!”
王朴随身还带着龟甲,掏出来要给叶华免费卜一卦。
王学士的卦啊,连陛下都深信不疑!
“算了吧,王学士,扶摇子早就告诉我,卦象准与不准,全在如何解,换句话说,不拿这玩意,一样算,对吧?”
被戳穿了行业秘密,王朴丝毫不觉得尴尬。
“前知五百年,靠的就是读书。至于龟甲,工具而已,工具而已!”他凑到叶华耳边,低声道:“反正老夫从来不给自己算!”
“小心我弹劾你欺君!”叶华切齿道。
王朴得意笑道:“老夫几时跟陛下说过,我算卦准了?”说完,他催马疾驰,留下了一连串爽朗的笑声。
叶华不停摇头,简直无可奈何,柴荣这一次起五万人马,直扑幽州。
郭威喜欢御驾亲征,柴荣同样是好战分子,他把京城的事情托付给王溥,任命叶华为督部署。
执掌大军,比起儿女情长要容易多了,叶华一下子就找回了从容自信,整个人也变得神采飞扬起来。
京城太累,还是出来痛快。只是路过邺城的时候,叶华见到了老师冯道,冯太师两鬓雪白,双腿浮肿,已经走不了路了。
“师父,弟子不孝,没能来看你,怎么,怎么会病成这样子?”
冯道勉强睁开眼睛,笑了笑,“唉,为师都活了七十多了,人哪有不老,哪有不死的!上次为师离京,琢磨着你我师徒是最后一面,没想到,现在又能见到,为师已经很欣慰了。”
“来,扶我坐起来。”
叶华急忙给冯道弄了一个枕头,把后腰抵住。
老冯道看着徒弟,笑容可掬。
“上一次为师和你说的话,只怕要改变了……为师也有料错的时候,你不会笑话师父吧?”
叶华摇头,“师父没有算错,大的方向如此,弟子眼下的位置还是很不错的。”
“你这是给为师吃宽心丸,统领绣衣使者,又掌着兵权,哪个皇帝能放心?回头你把绣衣使者的差事辞了吧!让陛下另择一个人选,为师替你想了很久,有一个人非常合适。他就是李筠,此人对陛下忠心耿耿,而且性情毒辣,心黑手狠,陛下想要个干脏活儿的,他正合适,却是不许糟蹋老夫的徒弟!”
冯道探出浮肿的手,抓着叶华的胳膊,清瘦的面孔上,满是慈祥的笑容。
人与人之间,讲究一个缘分,或许从第一眼相见的时候,冯道就偏爱这个年轻人,哪怕叶华很不客气,还给他挖坑,冯道都没有在乎。
如今他们成了真正的师徒,冯道就更是在意弟子的未来。
“陛下虽然也重情义,但是和先帝不一样。当今天子,处处效仿唐太宗,须知道太宗皇帝能坐视几个儿子互相残杀,能杀兄弟,夺皇位,最是无情不过!自古以来,天家都是如此,徒儿要留些后手,更要明哲保身,你不妨也学学赵匡胤,多结实一点朋友,多留点善缘,只是你做事必须小心,那个王朴是个顶厉害的人,别让他察觉了,总而言之,每个人都要提防,每件事都要小心……”
从冯道的府邸出来,叶华哭了。
他真的哭了!
老师一把年纪,病重缠身,可是心心念念,都是自己这个徒弟!
而且除了老师之外,再也不会有人掏心掏肺地对待自己,再也不会有人跟自己说这么多犯忌讳的话……
天地君亲师,师徒如父子。
冯太师是难得的良师,深恩如山,弟子拿什么报答啊?
叶华很想留在邺城,陪冯道一些日子,可前方传来了紧急军情,契丹人集中十万大军,分成五路,分批越过长城隘口,直扑幽州。
叶华没有办法,只能跟冯道辞行,全军北上。
“侯爷,末将请战!”
来的人是赵弘殷,老将军这一次也随军而来,他知道儿子受了重伤,哀痛不已,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赵弘殷咬碎了牙齿,“侯爷,末将愿意充当先锋,率领三千人马,前去支援幽州,请侯爷准许!”
叶华微微一笑,“老将军是挂念令郎的安危?”
赵弘殷没有否认,“身为大周将领,马革裹尸,幸也!然则幽州关系重大,是先帝用命换来的,绝不容许有半点差错,侯爷,就让末将出战吧!”
叶华依旧微笑,“老将军,你不用着急,以令郎的本事,就算受了伤,契丹人也奈何不了他。我跟你打个赌,三天之内,就会有好消息传来,你瞧着吧!”
赵弘殷不信,却也没有办法,只是到了第二天傍晚,就传来了捷报。
原来赵匡胤假意散布伤重不治的消息,吸引契丹人马攻击幽州,当天夜里,从城中杀出,一马当先冲破了契丹大营,连斩契丹两员大将,毙杀数十人。经过一夜混战,两万契丹兵,逃走的不足一万,赵匡胤俘虏了六千多人,另外缴获战马一万多匹。
总算是出了一口恶气,赵匡胤上书请求朝廷旨意,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老将军,该你上战场了!”
赵弘殷满脸红光,儿子打了胜仗,比他自己赢了还要高兴,立刻道:“请侯爷吩咐,末将敢不从命!”
“好,老将军,你立刻率兵一万,绕过幽州,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顺州,遇到情况,需要随机应变!”
“明白!”
赵弘殷率领着人马,昼夜兼程,一刻不敢停留,他刚到潞县,就得到了报告,说有发配的犯人,勾结契丹,已经杀入了顺州城!
赵弘殷立刻红了眼睛,急令道:“快,跟着老夫去救顺州!”
第375章 坑杀
赵弘殷雷厉风行,闪电一般,扑向顺州,而大军还在不紧不慢,向北方进发。
叶华把李从嘉带到军中,给了他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喂马!天可怜见,叶华是真的想给伟大的词人一点好处,马夫是很肥的差事,大战之前,战马吃得非常好,全都是精饲料,偶尔还有生鸡蛋补充蛋白质。
李从嘉完全可以偷两个鸡蛋,用火烤着吃,给自己开个小灶,没人会管这种事情的。不过李从嘉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他第一天去喂马,就被狠狠踢了一脚,又很不凑巧,把他的骈齿踢掉了一颗!
李大词人惊天地,泣鬼神的三大特点少了一个,只剩下一颗巨大的门牙,孤零零的,很丑很丑。
叶华想来想去,还是让他到了中军,负责一些简单的公文整理。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在处理公文之余,李从嘉会偷偷跑出去,叶华让人盯着,却没有禁止李从嘉的行动。
等到大周人马到了顺州,李从嘉的手边已经多了厚厚的一本,足有一百多页。
“这是你写的?”叶华随手翻了翻,笑道:“还挺用心的,如何喂养战马,你差不多学会了一半,真是大才子,不可小觑啊!”
李从嘉笔记上记录的正是战马的草料配方,如何喂养,甚至还写了许多马匹的习性,其中有一条,就是千万不能跑到马屁股后面,不然门牙就可能被踢掉!
“卑职不过是怕再次被马踢到而已!”
“为何要记下草料配比?”叶华笑着问道。
“这个……卑职觉得艺多不压身,会养马总比卖唱要好,牲畜其实比人要好。马儿踢了我,可这几天我给它送草料,帮着它刷洗,跟它说话……它不但不会踢我,还准许我骑在背上。如果侯爷准许,卑职情愿意一直养马。”
叶华笑了,“你的解释很牵强,我情愿相信,你是想有朝一日,执掌大权,就用这本小册子来养马强军。”
李从嘉很坦然,道:“侯爷怎么想,卑职没法干涉,只是卑职没有想那么多,背井离乡,弃国弃家之人,能苟延残喘,已经算是幸运了。如果允许,我情愿意改了名字,让别人永远忘了我,免得给祖宗丢人。”
“哈哈哈!”叶华大笑起来,“你想改名字是现成的,不如就叫李煜好了。”
李从嘉,呃不,是李煜,他愣了一下,随即撩开袍子,跪在地上,“奴婢李煜,拜见侯爷!”
叶华愕然,他这才想起来,原来改名字在不同情况下,含义是不一样的。
比如李从嘉当了皇帝,为了方便避讳,就改叫李煜,单字,而且偏生僻,不容易出错。这是皇家的改名,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主人给奴仆改名。
一旦成了某一家的奴仆,不管原来叫什么,都要更改新的名字,方便主人呼唤。
当下的情况,李煜只会以为叶华把他当成了奴仆。
尽管很愤怒,他还是选择了顺从,甚至上,李煜觉得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再大的屈辱,他都能忍受!
叶华第一次猜不透李煜的心思了,他直挺挺跪在自己的面前,恭敬而坦然,可他的心绝不会这么想……叶华仿佛看到了一颗莲子,在满是污浊的泥潭里吸收营养,静待含苞待放的时机。
大多数种子通常都没有发芽的机会,叶华可以轻松碾死李煜,让他彻底消息。不过叶华没有这么做。
他想瞧瞧,瞧瞧这位大词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既然愿意当我的奴婢,我就收了,从今天开始,你负责给我养马,记得要把马喂得好好的,那些公文你也要整理,不许偷懒,否则我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李煜低眉顺眼,倒退着来到大帐门口,叶华开口了,“你的夫人很不简单,南唐的一些大臣也没有放弃你。”
李煜的腰更加弯曲,他没有停留,一扭头去了马棚,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有把马喂好,等着吧,真的有出头的一天,我会报答你们的!
……
李弘冀用了三十万匹丝绸,换取契丹出兵。
有些人想不通,丝绸有什么用?契丹人怎么会乖乖听话?
这可是好东西,江南的丝绸是比真金白银还硬的通货。
契丹虽然丢了幽州,但论起面积,依旧是当世第一大国,超过大周几倍之多。他们的商旅可以前往西域,甚至进入波斯大食。
那里有神骏的战马,有锋利的马刀,还有数不尽的廉价珠宝……契丹人不是完全的蛮族,他们还需要商业,需要庞大的获利,支撑庞大的人马。
“大周应该发展海军了,至少要切断辽东和江南的航线!”
叶华提起笔,在随身的小本子上,重重填上了“水师”两个字。
第二天,李煜天不亮就起来了,去给叶华的大青马洗刷,然后拌了满满一盆的饲料,有谷糠,麸皮,豆饼,嫩草,还要加一把洁白的食盐……李煜不久前才知道,战马也要吃盐,而且吃的盐比一般的百姓还要好!
江南面临着大周的封锁,失去了盐城之后,食盐更加昂贵,质量奇差无比。
一把食盐,里面有半把沙子,简直没法和战马吃的相提并论。
李煜第一次醒悟,原来生活不只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柴米油盐……不要觉得大哥残暴,就会被万民唾弃。
错了,彻底错了!
如果大哥能让所有百姓都吃上干净的盐,他们一定会跪在大哥的脚下,歌颂天子圣明的。
什么杀害父亲,杀害兄弟,老百姓只会觉得那些人该死!
就连李煜都不得不承认,叶华给了他全新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
他很凄凉地发现,如果从下面往上看,有太多的东西,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
李煜还不知道,他即将面临更大的震撼冲击,人马往前走,不到二十里,就是顺州,这里刚刚经历过战争,硝烟的味道还没有散去。
路边还能看到来不及收拾的尸体,树林、溪谷、草地,还有无主的战马,漫无目的啃着青草,等待着新的主人把它们收拢起来。
一位老将军率领着人马,前来迎接。
“末将赵弘殷拜见侯爷。”
叶华从战马上跳下来,“老将军何必客气,我和令郎可是好朋友,你是我的长辈。”
赵弘殷连忙摆手,“侯爷太客气了,末将的次子还要多亏侯爷教导照顾,末将可不敢以长辈自居啊!”
叶华也笑了,现在最算不清楚的就是辈分了,他和赵大是朋友,可又是赵二的师父,冯道是他的师父,却又想把孙女嫁给他,简直乱成了一团麻,索性就不管了。
叶华让赵弘殷带路,来到了城东,这是一片巨大的空地,四周是用鹿角拦起来,里面有两千多个俘虏,他们抱着头,蹲在地上,战战兢兢,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全都是契丹人?”
“也有汉人!”赵弘殷黑着脸道:“侯爷,这帮不要脸的畜生,干脆都杀了算了!”
“别!”
叶华冷笑,“杀了他们算便宜了,都交给燕云开发公司吧,还能卖一笔好价钱。”
叶华说的轻飘飘的,仿佛浑不在意,可就是这句话,直接决定了两千多人的命运。李煜看到了毛骨悚然的一幕。
军中的兽医出动了,他们手里都拿着锋利的小刀,有士兵将一个个俘虏架出来,送到兽医的面前。
紧接着就是一声接一声的惨叫……李煜下意识捂住了裤裆,脸都变成了绿色。
“你怕什么,难道南唐的宫里,没有太监?”赵二很不客气讥诮道。
李煜艰难地咽了口吐沫,“莫非大周宫中,要用他们做太监?”
“当然不是!”赵二笑道:“这些人是送去干苦力的。”
“那,那为何要,要……”李煜说不下去了,他只觉得这么干太残忍了。
“没有法子,你们李家的祖宗,太宗皇帝曾经全其部落,顺其土俗。结果蛮族繁衍生息,几十年后,就闹出了安史之乱,所以只有切一刀,才能放心!”
李煜默默低下了头,在他接受的教育里,安史之乱是因为唐玄宗宠爱杨贵妃,任用奸臣李林甫,杨国忠所至,是皇帝不修德政,不行王道,是天理循环,天数如此……大唐盛极而衰,乃是自然之理。
可赵二却告诉他另一种答案,更糟糕的是他还深信不疑了,原来的老生常谈,被李煜抛到了九霄云外。
“同样的一本书,有人成了治国良才,有人却读成了榆木疙瘩儿,这就是见仁见智!你现在的火候,比起令兄差远了,还要努力才行!”
李煜默然,他跟着赵二,替叶华牵着战马,来到了顺州的北城,在这里,士兵多了一倍,看管的俘虏也多了许多,几乎有三千人的规模。
赵弘殷说了几句,叶华的眉头紧皱吗,“这帮人还留着干什么?直接坑杀了!”
老将军切齿咬牙,“末将遵命!”
离着几十步的李煜愣了一下,直接杀了,这帮人难道比契丹人还野蛮,罪孽还大?赵二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其中的几个,他们的脑袋上只有短短的寸发,还有人烧着香疤……李煜深吸口气,惶恐低语道:“会,会有报应的!”
第376章 李煜悟道
三千人需要一个很大很大的坑,才能埋起来。
完工之后,变成了一座土丘。
李煜的帐篷就在土丘的下面,距离不足五丈,地下三尺,就埋着整整三千具尸体,这是一场艰苦的修行!
“师父,弟子想不明白,你那么偏爱李煜干什么?”
叶华笑了笑,“你要是觉得那是偏爱,师父也偏爱你一次,如何?”
赵二吓得退后两步,连连摇头,清楚归清楚,但是没有谁愿意主动受罪。
“我只是觉得李煜变得厉害了,久后必为大周的祸患,师父如此做,怕不是为了对付李弘冀吧?”
叶华横了他一眼,笑骂道:“就你聪明!”
“李煜这般的才子一千年才出一个,假如能把他驯服,就会成为东南文人的表率,用处很大的。东南各国,打下来容易,治理却难上加难,尤其是文人,最难搞的。要用他们,又不能不防,非常艰难!”
“世上还有事情能难得住师父?”赵二歪着脑袋道。
叶华忍不住笑了,“你师父只有一个脑袋,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说别人,就连你小子的心思,我都未必能看得透。”
叶华突然探身,不客气道:“你大哥受伤了,你爹在前线拼杀,你不关心他们,眼睛光盯着李煜,你给我说,你小子是什么打算?”
赵二被问得目瞪口呆,难得,这小子脸颊变红了,虽然只是一瞬,但是却被叶华给捕捉到了。
“哈哈哈,我知道了!”叶华笑道:“你是看上了周娥皇,对吧?”
“师父,你,你胡说!”赵二连忙摇头,“没有,绝对没有的事!我是害怕坏了师父的大事,弟子真的都是为了师父考虑的!”
赵二努力撇清楚,可有些事情,是越说越讲不清的。
周娥皇长得好,才华好,又带着江南女子的妩媚温柔,绝对是女神级别的,像赵二这样冲动的少年,盯上她也是情理之中……不过想弄死李煜,抢占人家的媳妇,那就太过了!
“我听说周娥皇还有个妹妹,也是不错的。”
赵二突然瞪大了眼睛,惊慌失措,“师,师父,你,你太过分了!”
“为师有什么过分的?”
“她妹妹才六岁不到啊!”赵二整个人都不好了,吓得落荒而逃,他要静静。叶华也吓得不轻,大小周后他当然知道,只是没想到两个人差得年纪这么大……对了,赵二怎么知道的?
这小子一定打听过,奶奶的,果然在打周娥皇的主意,你小子就是个坏种,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坏蛋!
叶华突然发现,难道当皇帝的人,都有染指别人妻子第癖好?
曹操,李世民,赵二,铁木真……貌似还不少啊!
为了不让自己的徒弟走上邪路,叶华决定加快李煜的进化速度。
“你想过没有,那些人为何要背叛大周,和契丹人勾结在一起?”
李煜低着头,怀里还藏着一个佛头,他的身躯蜷缩,像是一个惶恐的小兽,他舍弃了尊严,像是一个爬虫苟且着,怀里的东西给了他最后的一点念想——今生如此,或许来世就会不一样的。
有阴曹地府,有极乐世界,有因果报应,循坏不爽……你今天欺负我,下一辈子,我就能欺负你!
不用做什么的,老天爷都看着呢,满天神佛都盯着呢!
很显然,自幼熟读佛经的李煜很能领会佛经当中的精髓要旨。
这东西的确是安慰弱者最好的工具——没有之一!
“因为大周灭佛!”
“大周为何要灭佛?”叶华笑呵呵问道。
“因为,因为你们垂涎佛寺的钱财!”李煜声音很低,他不敢说重话,却也不敢撒谎,只能尽量用柔和的语气,避免触怒叶华。
“哈哈哈!”叶华微微一笑,“你说的没错,就是为了钱!但是你想过没有,寺庙的钱是哪里来的?属不属于他们?”
“这个……自然是四方信众施舍,他们礼敬皈依我佛,朝廷如何能管?”
叶华摇头,“你想过没有,如果佛寺威胁到了朝廷的生存安全,那朝廷该不该管?”
“怎么会?”
李煜惊讶地站起,仓促之下,怀里的佛头掉了出来,他急忙用力抱稳。
“释教让人逆来顺受,摒弃七情,平和冲淡,忍让为先,放弃口腹之欲,一心修行,只求来世,他们可从来没有想过造反啊?”
“可他们把无数百姓逼反了!”叶华冷笑道:“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如果有人愿意给我送钱,送粮食,给我建造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给我送田地奴仆,让我坐享其成,不劳而获……我也不会想着造反!只不过这些东西不会凭空出现吧?也不是佛菩萨赐下来的吧?哪一样不是百姓辛苦劳作得来?哪一次灭佛,不是他们自己找的?天下之财,十之七八尽归于佛,佛门却不事生产,不耕不种,只知道烧香念佛,把寺庙弄得金碧辉煌。须知道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全都是民脂民膏!”
“李煜,朝廷横征暴敛是苛政,那以虚妄的来世,欺骗百姓,榨取钱财,又是什么?欺世盗名吗?你说他们平和忍让,是真的吗?圣人把他们发配到了幽州,这些人可就不忍让了,也不平和!他们宁可去勾结契丹人,联手作乱。整个顺州,就有四五千百姓死于战乱……本爵坑杀这些人,还有什么不对吗?”
……
李煜失眠了,黑亮的眼睛,不断闪烁着。
究竟谁对谁错?
僧人被发配幽州,做苦力,干苦工,朝不保夕,他们怨恨大周朝廷,要报复反叛,说得通的。
甚至李煜觉得,这是大周的报应!是他们不敬三宝的下场,最好遍地烽火,把大周给推翻了才好!
可,可叶华也没说错啊!
寺庙的确不事生产,不纳田赋,白白侵占国帑民财,身为天子,万民的君父,能坐视不理吗?
大周也没有错!
那,那是谁错了?
或者说,谁都没错!
李煜将怀里的佛头高高举起,佛陀狭长的眸子与他静静对视着……假使佛祖真的存在,神通无量,就不该在乎信众的一点供养,倘若佛祖不存在,或者没有那么大的神通,供养礼敬,又有什么用处?
都说供佛,其实说到底,还不是把钱财宝贝送给了僧人……如果说佛菩萨是皇帝,那么僧人就是皇帝身边的太监……普通人没法直接见皇帝,必须通过太监传达,而历代的史书都明明白白写着,太监之中,好人不多,坏人不少!
僧人为何要宣扬佛法,大周朝廷为什么要一力灭佛?叶华承认了,大周是为了利益,为了财富,那,那僧人呢?是为了解救苍生于苦海,为了光大门户?还是一样,也为了利益,为了能不劳而获?
李煜不断拷问自己,坦白讲,这些念头放在过去,简直是大逆不道,连想都不敢想!可是如今他已经被踩到了最底层,变成了人家的马童奴仆,他能关心的无非是生存和果腹而已!
越是这样,反而越能透过纷繁的假象,看清楚问题的本质……
当阳光照进帐篷的时候,李煜眼圈通红,嘴角却露出了欣然的笑。
突然,他将手里的佛头高高举起!
狠狠摔在地上,变成了碎片。
这还不过瘾,又搬来石头,砸得粉粉碎!
我心中有佛,何必在乎土偶佛像?
要知道,这个佛头可是花了二十文钱买来的!二十文能干什么?能换十个大包子,能换两双草鞋,能换一斤青盐……这些东西,对于眼下的自己来说,哪一样不比佛头来的有用?
“哈哈哈,我悟了,我懂了!”
李煜咧着嘴大笑,迎着阳光,重瞳当中,放着奇异的光彩。
一切的争端,无非是利益之争罢了!
兄长囚禁父皇,抢夺皇位,是这个打算,大周灭佛,把铜像熔铸钱财,也是这个打算,就连僧人,让百姓向庙宇捐赠施舍,还是这个打算……一切的一切,世上每一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利益奔波着,天下道路万千,行人匆匆,一人为名,一人为利!
世上本来就没有是非对错,所在角度不同罢了!
从皇子的立场看,是一番景象,从奴仆的角度看,又是另一番景象……这世上最难的就是将心比心!
李煜手舞足蹈,状若疯癫。
尽管他的处境没有丝毫改变,但是他的心重新格式化了,看到的东西也就不一样了。
李煜欣然跑到土丘上,踏着下面的尸体,没有半分恐惧。他又跑去东城,那里的奴隶市场格外繁荣。
商人们翘首以盼,伸长了脖子。
老将军赵弘殷凯旋,他押解着上千名契丹俘虏,全都是青壮的男丁,一个个肌肉鼓起,剽悍雄壮。
商人们指指点点,眼睛都冒着光!
“在他们的眼里,只怕看到的不是人,而是一群能带来丰厚回报的牲畜吧!”李煜饶有兴趣看着,和上一次的恐惧惊骇全然不同。
他甚至关心起一个奴隶的价钱,五贯,只要五贯,半头牛而已!
有个商人一口气买了一百个奴隶,全部送给兽医动刀子,商人瞪大眼睛,又叫又骂,让兽医千万小心……这家伙不是良心发现,而是害怕损坏了他的财产,没错,奴隶不是人,是财产!
第377章 幽州的法则
整个奴隶买卖,只持续了一个时辰不到,还有七八成的商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奴隶,他们只能等待下一次。
热闹的市场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只剩下地上一滩滩的血迹,还有一块块的肉丸,提醒李煜,这里刚刚发生过什么。
从东城回来,李煜就给战马增加了一成的精料,然后用猪鬃刷子,把马儿每一处皮肤都清洗得干干净净,直到战马用大脑袋满意地蹭了蹭李煜的脸颊,李煜才露出了笑容。
生命也是有价格的,而且还是明码标价,如果他再不努力,提升自己的价值,只怕就要和那些奴隶一样,被切掉宝贵的东西,然后充作苦力。
他胳膊细瘦,身形干瘪,干不了重活,只怕连五贯钱都不值!
李煜暗暗叹口气,没有别的选择了,把战马养好,把公文整理好,对了,叶华还说过,李景达死了,整个南唐皇室,成年的男人,能够挑战李弘冀的就剩下自己一个了。
或许从这个角度来看,自己还是值钱的,
当然,前提是自己学会领兵,学会打仗,学会……杀人!
他很恼怒,自己从前用了太多的精力,去学什么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现在看来,简直是浪费生命!
你一个皇子,学这些没用的干什么?
弓马武艺,兵书战策,甚至阴谋诡计,这才是该学的东西。
曾经自己拥有南唐最好的师傅们,可惜自己却选择了拒绝,等到想学的时候,环顾四周,已经没人会教自己了。
叶华的能力绝对够,但是身为大周的冠军侯,他未必会教导自己,即便教了,也会留一手的……李煜想了很久,他重新翻出了竹板,还用为数不多的钱,买了美酒。
“师父,李煜变了!”
赵二风风火火找到了叶华,他发现了令人惊骇的事情,“李煜去贿赂骠骑卫的士兵……堂堂的皇子,去给丘八大唱市井俚曲,还跟他们一起喝酒,师父,此人志向不小!”赵二煞有介事道:“弟子以为应该立刻除掉李煜,剪除这个心腹大患!”
叶华淡然一笑,赵匡胤斜靠在病床上,正在大啖酱肘子,对二弟的话,视若无睹。被师父和大哥一起鄙视,赵二气疯了。
“师父,你再纵容李煜,久后必然养虎为患,他会咬人的!”赵二急赤白脸。
叶华耸了耸肩,无所谓道:“他在干什么,我当然清楚。无非是交好几个将士,跟他们学弓马武艺,练兵之道,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还不要紧?”赵二气得瞪圆了眼睛,“师父,这可是我大周纵横天下的法宝,要是被别人学去了,也依样画葫芦,练出强兵,反咬我们一口,你,你如何跟陛下交代?”
叶华大笑,“首先,需要交代的人不是我,而是你!”
赵二不解,“为什么是弟子?弟子提醒师父了,是你不听。”赵二低声嗫嚅着。
叶华用手指敲击着大腿,轻笑道:“李煜只敢去找普通士兵学习,可你呢?你随时能和我请教,还有你爹,你大哥!”
赵匡胤腮帮子鼓鼓,用力点头,“没错,我会倾囊而赠,只要你愿意学就好!”
赵二愕然。
“你的条件比李煜好多了,你却这么恐惧他,为师只有两个解释。”叶华伸出了两个手指,冲着赵二晃了晃。
“其一,你的智商远不如李煜。”
赵二当然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他拼命摇头否认。
叶华靠着太师椅,选了个更舒服的姿态,那就只有一种解释,“你根本不好好学,没有人家努力!”叶华突然变得疾言厉色起来,“赵匡义!我是你的师父,不是你的保姆!我能教你想学的东西,却没有必要给你扫清所有的障碍!你离着成丁不远了,该你自己走的路,就不要指望我,或者你大哥帮你走!如果以优渥的条件还输给李煜,该自惭形秽,找个歪脖树吊死的人是你!”
赵二的小白脸很红,很烫,假如打一个鸡蛋上去,立刻就会熟了。
他的眉头乱斗,嘴角抽搐,他不得不承认,师父说的是对的,他的条件比李煜好太多了,他也不认为智商不如人,那,那剩下的就是态度了!
“师父,我,我不会比任何人差!”
赵二怒吼完毕,转头就跑,一阵风似的,消失了。赵大笑得很开心,“二弟开始用功了,侯爷,你栽培李煜,不会是为了激励我二弟吧?你对我们赵家,可真是天高地厚的恩德,我都无以为报了!”
“呸!”
叶华狠狠啐了赵大一脸,就没见过他这么不要脸的。
还为了你们赵家?就问你的脸皮呢!
“我磨砺李煜,一是为了对付李弘冀,二是为了改变天下的读书人……我虽然斩断了衍圣公的传承,却没有断绝儒家道统。我很需要有人帮忙,哪怕会带来隐患,也在所不惜!”
赵大微张嘴巴,愣了一会儿,然后很认真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很不幸,我受了伤,差点丢了性命……”
赵大告诉叶华,原来魏时雨等人暗中勾结契丹,赵大是知道的,他选择了放长线钓大鱼,但是赵大玩脱了,他派去监视的人,居然被魏时雨买通了,还有,那些发配来的僧人也和魏时雨搅在一起。
数百人一起大逃亡,赵匡胤暴怒,他疯狂追杀,结果却落到了陷阱里,险些丢了老命!
当然,赵大跟着叶华熏了这么久,智商也明显上来了,他选择诈死,吸引契丹人攻城,然后来了一个狠的!
总算报了仇,雪了耻!
不过代价也是很惨重的,肩膀上的伤口崩裂,血流如注,为了止血,军医不得不用烧红的烙铁,把肉烫熟,然后把赵大捆成了粽子。
军医已经下了死命令,半年之内,不许出战,否则伤口再次崩裂,就算神仙都救不了他。
也正因为如此,已经致仕回家的老将军赵弘殷重新披挂上阵,他是在替儿子征战沙场。
“我很对不起老父,可我一点都后悔,真的!契丹人和狗汉奸魏时雨给我下套子,我就要报复回去!你知道不,举起大刀,奋力砍下契丹人的脑袋,那个滋味有多舒爽!大丈夫快意恩仇,直来直去,这才是真正的爷们,好汉子!”
赵大得意洋洋道:“幽州真的不一样,我感觉自己变了……叶华,你也该好好体会下什么叫做燕赵好汉!总是在京城,你会变老的,哈哈哈!”
赵匡胤嚣张地笑着,居然朗声念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一起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哈哈哈……”
被赵大给鄙视了,要不是看这小子身上有伤,老子能把你打成菜瓜!叶华怒气冲冲,从病房出来,用力吸一口空气,风卷着沙尘,带着狂野的气息……这里是幽州!是自己一手光复的幽州!
没有人比叶华更清楚幽州的情况。
在这里,没有契丹的统治,没有士绅大族,也没有神佛宗庙,甚至没有太多的朝廷官吏……幽州就是一块干干净净的野蛮沃土。
抓到了俘虏,明码标价,割一刀就卖给商人。
直来直去,不用担心有人会说三道四,在这块土地上,容不下虚伪的卫道士。快意恩仇,发家致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不违背大周的法度,不背叛朝廷,一切随心!
难怪连赵大都癫狂了,幽州的确不同凡响!
到了这里,就要遵守幽州的法则!
“杀!杀!杀!”
叶华神色狰狞,变得贪婪而又可怕!
“去把一只虎找来!”
很快,一只虎出现在了叶华的面前,他明显比以前发福了,厚实的脂肪将肌肉包裹起来,整个人变成了大狗熊,笨拙而丑陋。
叶华暴起,直接给了他两脚!
一只虎生受了,他嘿嘿傻笑,“侯爷,俺,俺有娃了!还不止一个哩!”一只虎得意洋洋,“契丹人杀了我的全家,仇深如海,光靠俺一个人,没法报仇,所以俺娶了十八房契丹女人,俺让她们全都怀了俺的娃!等虎崽子长大了,就让他们带着人马出塞,去杀光契丹狗!哈哈哈!”
一只虎放肆狂笑,叶华听得瞠目结舌,还真是够别致的报仇方式!丫的居然有十八个老婆,沉溺酒色,难怪变成了一身肥肉的大狗熊呢!
“你给我听着,你的娃将来都是我的弟子,我会教他们如何杀人!你……现在的任务是带着杀胡队出战,契丹人敢袭扰幽州,我要让他们付出十倍的代价!”
一只虎喘着粗气,他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重新沸腾起来。
“哈哈哈,俺还以为光复了幽州,朝廷就不用我们了。杀胡队又要重出江湖了!”一只虎转身,以和他身材完全不相符的敏捷,迅速跑了出去。
他飞身上了自己的战马,朗声大笑,“杀胡队的崽子们,随着老子出征!”一只虎狂放的笑声,随着风,传出去好远……
第378章 反击的开始
契丹人分成了五路杀进长城,在幽州大地上肆虐,如今的长城只是一条虚线而已,崇尚进攻的唐代并没有大规模修筑长城,只是在一些重要的区域建立了关隘,设置受降城。
对于自信十足的强者来说,的确没必要建立太过浪费钱财的长城。但是在实力相对不足的时候,一条长城就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等于是增加了一道防盗门。
叶华筹划着,要尽快修建长城,建立起防御体系,保护幽州,保护中原……不过在修建长城之前,必须拥有安全的环境。
“我们要分兵出塞,反击契丹!”叶华在军事会议上,展现出强烈的进取心。
“我们拿回了幽州,可是从心理上,契丹人依旧坚信他们的骑射本事,觉得我们只会被动防御,他们可以予取予求!”叶华断然道:“这是我大周将领的耻辱,陛下御驾亲征,每一个将士都必须拿出足够的勇气,驱逐契丹,扫平河东,彻底安定大周的北方!”
叶华给这一次的北伐定下了很高的目标。
不只是契丹人,也包括北汉!
所有的将领,不由得挺直了胸膛,他们的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只有战斗,才能实现武人的价值。
侯爷,我们都等着呢!大家斗志昂扬。
叶华迅速公布了他的计划,周兵分成三路,从东中西三个方向,一起北上,驱赶契丹人。
担负中路主攻任务的是老将军赵弘殷。
老将军统帅着一部分的禁军和一部分天雄军,迅速行动,从幽州,到顺州,再到檀州……继续向前,就是古北口。
陈明是天雄军的都头,在上次北伐的时候,他还只是一名普通的工兵,靠着战斗中积累的功绩,升到了都头的位置。
陈明统帅着七十六人,其中有旗手十三人,弓手二十人,其余为长枪兵。
他们在荒野上快速前进,为全军的前锋,侦查敌人的情况。
“快看!”
有士兵指着天空,盘旋的乌鸦、秃鹫,仿佛一片巨大的黑云,这些鸟儿的出现,往往预示着不好的事情发生。
陈明急忙催动战马,经过半个时辰的疾驰,他们终于来到了事发现场。
这是一个很大的村子,差不多有几百人的样子。
等到陈明来到的时候,已经是死尸遍地,浓重的血腥气直冲云霄,不但吸引来了喜欢腐肉的猛禽,还有一些野狼也出现了。
陈明检查了尸体的情况,有的尸体已经死亡三天,开始腐烂变质,还有的尸体是刚刚遇害,最多不过半天的时间。
再去村子里检查,家家户户都遭到了洗劫,锅碗瓢盆,锄头铁锹,生活用品几乎一扫而光,尤其是铁器,更是一件没有留下。
更让人愤怒的是尸体当中并没有年轻的女人,也就是说,她们都被掠走了!
无论如何,不能让女人受辱!
“一群野蛮的畜生,全都该死!”陈明怒不可遏,他咬着牙道:“血债血偿,弟兄们,走!”
其余士兵更加愤怒,大家猛地跃上战马,随着都头大人,快速追了下去。
或许契丹人会很多,或许会超出他们的能力范围,但是身为全军前锋,他们无所畏惧。
一口气追出来三十里,天色暗淡下来,大家都疲惫不堪,却没有发现敌人的踪迹。就在这时候,前面出现了不少马粪。
陈明立刻兴奋起来,他带着几个兄弟干过来,瞧了瞧之后,几个人立刻失望了,马粪已经凉了,看样子契丹人已经跑远了。敌情不明,贸然追下去,遇到了埋伏,后果不堪设想。
大家互相看了看,不免迟疑,接下来该怎么办?
正在这时候,从侧面冲来一支人马。
为首的正是硕大无朋的一只虎,他现在已经从一只虎变成了“一头熊”,不过他的身手还是那么灵活。
来到了马粪的前面,一只虎看了看,突然抓起一个马粪球,用手攥紧,黄绿色的水从手指间流了出来。
一只虎咧嘴笑了,陈明他们都看不下去,太恶心了。
“你们懂什么!”一只虎轻笑道:“这是契丹人的惯用伎俩,他们用凉水浇马粪,让粪球变凉!”一只虎大笑道:“只可惜,他们瞒不过我的眼睛!我料定契丹人不远了,有胆子的就跟老子来!”一只虎上了战马,他手下带着二百多人,飞驰而去,
“谁怕谁!”
陈明同样追了下去,双方一共三百人左右,快速向前。
他们跑出去五里远,侦查的弟兄回报,隔着一条溪流,在一片树丛的外面,散放着许多战马,悠闲地吃草喝水。
不远处的山谷里,冒出了炊烟,似乎契丹人正在埋锅造饭!
“终于找到了!”
陈明兴奋地握紧拳头,他就要冲上去,一只虎拉住了他,责骂道:“你怎么比老子还着急?”
“怎么能不急?契丹人抢了不少妇女,我们要赶快救人!”陈明怒道:“那都是咱们的人,总不能看着她们被契丹禽兽糟蹋吧!”
一只虎冷笑,“打仗可不能只有冲劲儿,咱们的人马没他们多,冒然冲上去,会吃亏的!”
“那,那要怎么办?”
一只虎眼珠转了转,“瞧我的!”
他转身叫来了两个兄弟,让他们装成普通的牧民,然后驱赶着十几匹战马接近契丹的马群。
夕阳西下,霞光照在马匹的背上,反射着橙色的光晕。
两个马群接近了,突然,契丹人的战马慌乱起来,抬起大脑袋,盯着河对岸的马儿。
突然,一只虎的几个兄弟跃上马背,抽打马匹,飞奔而去。
契丹人的战马也跑了起来,紧追不舍。有几匹神骏的牲口带头,其余战马都跟着,迅速追逐下去……几乎在一瞬间,契丹人就失去了战马。
“成了!”
一只虎咧着大嘴,哈哈大笑。
“孩儿们,跟着我冲!”
一只虎一马当先,陈明不明所以,却也不敢怠慢。
“杀!”
他快速催动战马,士兵如同奔雷,杀过清澈的小溪,冲向了谷口。
契丹人拼命吆喝战马,却已经晚了,根本叫不回跑远的牲口,他们只能拿起兵器,仓皇迎战。
陈明眼中闪动着嗜血的光,他催动战马,加快速度,闯入到了契丹人中间,好几个人被他撞上了天,重重摔在地上。
还没等契丹人爬起来,战马的蹄子就踏着他们的身体而过,踩得肠穿肚烂,好不凄凉。
陈明挥动手里的兵器,肆意冲杀。
失去了战马的契丹兵变成了一群待宰的羔羊,很不凑巧,他们又选择了山谷休息,两旁都是山坡,唯一的道路被阻挡,陷入了绝境。
他们发了狠,迎着陈明和他的弟兄们冲上来,发起绝望的反击。
“哼,活得不耐烦了,老子就成全你们!”
“刺!”
长长的骑枪快如闪电,准确刺中契丹人的胸膛,枪头从后背突出,鲜血淋漓,恐怖无比……
一个照面,就有几十个人被戳到。
“冲,继续冲!”
冰冷的长枪,带着雷霆万钧的态势,继续向前,所向睥睨,战场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
契丹人在短暂抵抗之后,就变成了潮水一般的溃败,他们向着两旁的山坡跑去,陈明一口气冲到了山谷的内部。
他举目望去,眼前是一片帐篷,在帐篷里面,有几十名妇人,全都是契丹人掠来的战利品。
此刻的妇人们已经拿起了石块,向着看守的契丹兵砸了过去。
“姐妹们,王师来了,报仇雪恨!”
妇人们将契丹兵扑倒在地,用牙齿咬,用手抓,用尽一切手段,等她们起身的时候,契丹人已经变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好厉害的幽州女人!
“弟兄们,别让女人比下去,给我杀!”
陈明第一个跳下战马,他三步两步,冲上了陡峭的山坡,手中的刀猛地劈下去,一个契丹人发出凄惨的叫声,顺着山坡滚落……
第379章 出塞三千里
幽州以北一百里,有天寿山,藏风聚水,气象万千。
在东、西、北三山环绕之下,有一块盆地,虎踞龙盘,非比寻常!
细雨蒙蒙,大周皇帝,在冠军侯叶华,翰林学士王朴等人的陪同之下,向天寿山而来。王朴立在战马背上,举目远眺,神色凝重,忍不住赞叹道:“好一处风水宝地,真是世上难寻啊!”
王朴精通易道,他俯察地理,纵观气象,不得不承认,此处的风水远胜过开封任何地方。假如以此处为坟地,后世子孙,必定富贵绵长,贵不可言!
奈何叶华这混小子,白白浪费了宝地,居然用来安葬一群大头兵,暴殄天物,不该,不该啊!
王朴大叹可惜,他甚至准备买一块地,把自己埋在这里算了。
不得不说,王朴的功力还是很深的,这块就是后世著名的明十三陵,埋皇帝的风水宝地!
此时君臣已经到了天寿山之下,柴荣第一个从战马上跳下来,有侍卫急忙举着黄罗伞,替皇帝遮挡细雨。柴荣用力摆手,将侍卫推到一边。
他面色凝重,顶着雨前行。
叶华紧紧跟随,其他的大臣也都只好冒雨前进,不敢叫苦。
“叶卿,有多少将士在天寿山安眠?”
“一共八千七百五十三人,他们的名字全部刻在石碑上,以供世人瞻仰。为了光复幽州,我大周付出的代价不轻!”叶华声音低沉道。
柴荣点了点头,自然是不轻,就连郭威都因此染病驾崩,国库更是被掏空了,落下了巨大的亏空,所幸抄了天下的寺庙,靠着熔铸佛像,才把亏空填平。
柴荣步伐沉重,从一个个坟墓的前面走过,青黑色的墓碑,刻着牺牲士兵的名字和番号,在雨水的洗刷之下,显得清晰无比。
当走到墓地的最深处,一块高达一丈二尺的墓碑赫然出现在眼前。
“故定北王太尉王景之墓”
这里埋葬的正是老将军王景!
为了光复幽州,老将军力竭而亡。
生能复幽州,死尚护故土。
英灵在天,功业长存!
柴荣面对着王景的墓碑,亲自进献祭品……墓地没有太多的装饰,两旁只有十二座一丈高的石刻,雕着光复幽州的历次战斗。
柴荣从石刻前面走过,一年之前的战斗,又活生生出现在面前,大将死战,兵卒用命,百姓全力以赴,整个大周的国运都压在了这一战之上。
现在回头看去,柴荣依旧热血沸腾。
值了!
一切都值得了!
“光复幽州,中原的北大门在手,蛮族休想染指中原。而大周养精蓄锐,可以随时出击,攻守之势转眼翻转。所有牺牲将士,功在社稷。降旨,立刻在幽州城,设庙祭祀,不只是幽州,还有开封,洛阳,京兆府,都要有庙宇!钱从朕的内帑出,不要节省。供奉为国而战的将士,比起供奉那些菩萨有用多了!没有他们的牺牲,何来中原的安宁!要让老百姓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恩人,不要拜错了神仙!”
“陛下圣明!”
叶华发自内心,激动地涨红了脸。
他早就有打算,还没来得及提出,柴荣就抢先决定了,而且手笔比叶华想得还大。
一个国家不可能没有信仰,只是信仰并非什么神仙上帝,更不是土偶泥塑。抱着一本不知所云的经,挂着十字架,就觉得自己升华了,不一样了,那才是彻头彻尾无可救药的蠢猪笨驴!
真正的信仰是祖宗,是那些奉献牺牲的英烈,是颠扑不破的道理,是永恒不灭的精神……大周灭佛,正需要有新的东西,来统合所有百姓。
所谓大破大立,除故布新,正当其时!
柴荣这个皇帝,的确很不简单。
时机的把握,恰到好处。
让人忍不住伸出大拇指赞叹。
“叶卿,光是拿下了幽州还不够,要守住幽州,要继续攻击云州,将契丹人驱逐到草原上……接下来的战斗,你可有方略了?”
叶华微微一笑,“陛下托付臣兵权,臣且能辜负陛下的信任,臣已经准备好了,势必要给萧思温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哦?”柴荣的声音提高,好奇道:“计将安出?”
“陛下,我大周将士,逢敌必亮剑,萧思温侵扰幽州,臣当然要把火烧出去。”
“烧到哪里?”柴荣不无惊讶道。
“烧到中京大定府!”
“什么?”
这一次发出惊呼的人却是王朴,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叶华要干什么?主动出击吗?这不是胡来吗!
契丹虽然失去幽州,当还有几十万大军,萧思温老谋深算,新君耶律贤绝非等闲。在幽州同他们决战,或许还有胜算,可一旦进入草原大漠,那就不好说了。
眼下大周的底子还不够雄厚,若是损兵折将,弄不好连幽州都保不住。
“侯爷,你太莽撞了,老夫以为当下应该全力固守幽州,先定守势,再图进取,这才是上上良策!”王朴虽然向叶华请教了很多问题,但是真正遇到了分歧,他也会据理力争,绝不轻易盲从,而且他会当面提出,也算是王朴的直率之处。
叶华脸上带笑,意味深长地点点头,而后对柴荣道:“陛下,听王学士的话,臣原来只有五成把握,现在有了七成了!”
柴荣迟疑一下,忍不住伸手点指着叶华,朗声大笑,“叶卿,你是把王学士当成了老狐狸了!”
“陛下,若王学士是老狐狸,萧思温最多只是个秃尾巴老鼠,王学士尚且料不到的事情,萧思温如何能想到?”叶华信心十足道,还暗暗送了王朴一个不是马屁的马屁,弄得王学士不知道说什么好。
柴荣颔首,表示赞同,“王学士,行军打仗,有三成的机会就可以放手一搏,如今有了七成的把握,朕料定此战必胜!我们且回幽州,静候佳音吧!”
……
陈明站在了古北口,伏身望去,原野无垠,辽阔的土地向远处延伸,一直和天空连成一片,不分彼此。
水草丰美,碧绿无限,多好的一块土地!
陈明,还有许多士兵的眼睛,都冒着光。
他们刚刚斩杀数百名契丹兵,解救了几十名女子。大家血液里的豪情在燃烧,不由自主想到,何时能够出塞作战,痛击契丹?
“别想那么多了,先去选好军营,等待老将军赶来。”
陈明招呼着士兵,从古北口下来,正在这时候,赵弘殷已经赶来了。
“卑职拜见将军,卑职等发现一处和缓山坡,有泉水涌出,适合宿营。”
赵弘殷提着马缰绳,没有说话,而是转身对旁边的亲卫道:“其他人都来了吗?”
“回将军的话,已经都来齐了!”
赵弘殷颔首,“很好,请一只虎过来!”
这时候,有士兵将一只虎请来,见礼之后。
赵弘殷笑道:“老夫刚刚得到了冠军侯密令,你拿去看看吧!”
“是!”
一只虎把密令接过来,快速浏览,他认字不多,但是叶华的命令写的通俗,一只虎也看得明白!
他忍不住惊呼出来,“老将军,这,这是真的?”
赵弘殷大笑:“老夫也没有料到,侯爷居然会有这么一手,老夫只想问你,有胆子吗?”
一只虎迟愣一下,朗声道:“俺这辈子别的没有,就是胆子比谁都大!更何况侯爷这么大的手笔,俺要是不敢去,会抱憾终身的!”
说完,一只虎飞身上马,招呼着杀胡队,由他们充当全军前锋。
赵弘殷果断下令,所有士兵,带着随身的干粮,将多余的辎重,还有坛坛罐罐,全都扔在古北口。
赵弘殷亲帅八千人马,越过崇山峻岭,直奔草原而来。
等到大军进入草原五十里,赵弘殷才将这一次行动的目的地告诉了所有人。
“侯爷有令,全军日夜兼程,袭击大定府!”
什么?
士兵们都疯了,他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叶华居然让他们去攻击契丹的中京!不是契丹人攻击幽州,我们是来保护幽州的。
为什么要去攻击中京,侯爷打得什么算盘?
在士兵当中,有个精瘦的小个子,名叫梁宏才,他突然兴奋一跃,跳上了马背,手舞足蹈!
“哈哈哈,不愧是侯爷,就是厉害!”他伏身对着大家伙道:“你们傻了吗?就许契丹人打咱们,不许咱们主动出击?这一次咱们烧了中京,端了契丹狗的老窝,看他们还怎么打幽州?”
梁宏才这么一嚷嚷,大家伙都明白过来。
对啊,主动出击,这才是冠军侯的风格!才是大周的气象!
我们才不是弱者,绝不会被动挨打。
出击,主动出击!
同样在士兵当中,许捷默默握紧了手里的马刀。
上一次的战斗,十将为了救他牺牲了,一年过去,他从鬼门关爬了回来,军医断定他落下了病根,肺部受伤,咳嗽气喘,没法继续上战场。
可许捷不服气,他花了半年时间,每天奔跑,负重训练,在山林之间蹿行,受伤的肺部不但恢复了,比以往更加强大!
他重新握紧马刀,此刻的他已经被提拔为十将!
牺牲的十将被安葬在了天寿山。
许捷不敢确定,他还能走多远,但只要一息尚存,就战斗不止!
无数的将士,就像梁宏才和许捷一样,追随着老将军赵弘殷,义无反顾,杀向了契丹人的腹心之地,主动反击的大幕徐徐拉开……
第380章 上阵父子兵
出塞到了第七天,一只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瘦了下来,这家伙的身体素质绝对是野兽级别的,作为全军的向导,他比任何人都要忙碌,却比所有人都精神。
“再有十天,再有十天!我们就能达到大定府,就能捣毁契丹的王八窝!”
一只虎呲着牙,露出狰狞的神色。
自从契丹人杀了全家之后,决定起兵对抗契丹,算起来已经有二十年!
老子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我要亲手毁了契丹!
一只虎将一块牛肉塞在嘴里,大嚼了两下,就吞进肚子里。伏身用手捧着清水,灌了两口,甩了甩头,就飞身上马。
在前面是一条河,河流的对岸有一片帐篷。
一只虎几乎没有迟疑,直接分兵两路冲了过去,他们像是钳子一样,把契丹人的营地包围起来。
惶恐的契丹人提着弯刀,拿着铁叉,木棍冲了出来。
这些人当中,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有十岁出头的小孩子,甚至有健壮的妇人,唯独没有年轻的男人。
面对一群老弱妇孺,一只虎没有半点犹豫,他第一个冲了上去。
有个契丹老人脊背弯曲,身形佝偻,连站立都困难,他冲着一只虎发出疯狂的吼叫,手里的弯刀举起,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挥出手里的武器,他要保护身后的族人,保护家园。可他太老了,刀还没有挥出去,一只虎的刀已经从他的腰划过,老人被切成了两半,喷涌的鲜血和内脏,染红了草地。
一只虎没有半分犹豫,他把目标锁定在了所有老人身上,一个也别想逃脱……战斗只持续了不到一刻钟,整个部落除了少量的妇人,还有几个孩子,全都被杀得一干二净。
一只虎提着刀,特意将全部老人的脑袋割下,堆成了一座小山!
“我承认这些老卒有丰富的经验和智慧,是部落的灵魂,杀了他们等于断了部族的传承。但是身为一个战士,我觉得这样的作为,不是英雄!”一个年轻的士兵路过一只虎的身边,冲着他大吼。
一只虎摆弄着狰狞的人头,手上,身上,全都是鲜血,他突然仰起头,冲着士兵露出大大的笑脸。
年轻的士兵突然心头一颤,不由自主地退了两步。
一只虎默默摇了摇头,老子有这么可怕吗?
“俺本来就没想过当英雄!告诉你,凡是四五十岁的契丹老卒我都要杀!以他们的年纪,当初杀害我家人的凶手,就在他们中间,没有人能逃得过!”一只虎狠狠啐了一口,“英雄留给你们当,我只要给家人复仇!谁敢再说三道四,老子就拧下他的脑袋!”
年轻的士兵被一只虎吓得又退了好几步,险些摔倒。正好被许捷扶住了,还没等他说感谢的话,许捷就挥起巴掌,左右开弓,给了他四个嘴巴子。
“小子,让你涨点记性……这次出塞,除了身边的兄弟,全都是敌人!自家的兄弟,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这是一个老兵给你上的一课!”
许捷揪着年轻士兵的脖领子,怒斥道:“去,给虎爷赔礼道歉!”
士兵还有些犹豫,许捷飞起一脚,狠狠踢在他的屁股上。年轻的士兵顺势趴在了地上,他咬了咬牙,低声道:“对,对不起!”他的眼中忍不住泪光涌动。
许捷冷笑了一声,“臭小子,你还觉得委屈?告诉你,这三个字关键时候,能救你一命!”
年轻的士兵茫然无知,许捷懒得废话,只有让时间证明。
大军在短暂休息之后,重新开拔前进,他们距离辽国的中京,已经越来越近了。
……
“最多再有五天时间,令尊就能到达大定府了。”叶华负着手,遥望着北方。赵匡胤的身体恢复了不少,他已经能够下床走动。
赵大是个闲不住的人,躺了二十天,浑身的骨头都难受。
假如他没有受伤,此次带兵出塞的人就是他了。
父亲是替自己在打仗啊!
赵大眯缝着眼睛,缓缓道:“离着中京越近,就越容易遇上契丹的部族,万一有人提前通知中京守军,情况就不妙了,侯爷,你有安排没有?”
“有!”
叶华笑呵呵道:“你忘了我的身份吗?绣衣使者不光能监察百官,还要刺探军情。此番出塞,可是我大周第一次主动深入大漠,事关重大。除了明面上令尊的人马之外,暗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再给保驾护航。我已经安排了精兵强将,你只管放心就好。”
赵大终于能长出口气了,他憨笑道:“多谢侯爷费心,我,我能请教一下,你派谁去了?”
叶华眨了眨眼睛,“你这几天,没觉得清净了很多吗?”
“是清净了,都好些日子没见到老二……”赵匡胤突然暴跳如雷,瞪大了眼睛,“叶华,你,你让老二去了?”
“有问题吗?他可是绣衣使者啊!”叶华耸了耸肩,“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什么不妥吗?”
“你还敢说!”
赵大气得举起了拳头,要不是身上有伤,他真想撕碎了叶华。
就没有这么缺德的人,现在好了,不但要记挂着老爹,还要担心二弟,他们老的老,小的小,万一有点闪失,可怎么办啊?
赵大愁眉苦脸,无计可施。
在这种时候,最容易的就是祈求神佛保佑,偏偏大周又灭佛,只怕有求必应的菩萨都不会帮忙了。
“这世上本来就没有神佛,一切都要靠自己!我对令弟信心十足!”叶华鼓励赵大。
赵大蹲在地上,把头埋得更深了,他是十足没信心……二弟啊,都是大哥害了你,怎么给你找了个不靠谱的师父啊,坑死了!
赵大愁眉苦脸,可在遥远的大漠,一片水草丰美的牧场,赵二围着火炉,大啖羊肉,大口喝着奶茶。
年轻的胃口仿佛永远都填不饱似的,直到啃光了一只肥美的羊腿,赵二才舒舒服服打了个饱嗝儿。
饭后的活动依旧丰富,帐篷帘子撩起,二十名契丹妇人鱼贯而入,她们手持弯刀盾牌,翩翩起舞。
帐篷里的契丹人盯着白花花的胳膊和大腿,露出贪婪的神色,舞蹈的契丹女人似乎也感觉到了,她们神采飞扬,不时用眼睛去挑逗上位的贵人,丝毫不加掩饰。
还有好几个女人盯上了赵二。
这小子五官清秀,斯文白嫩,简直是让人垂涎三尺的小鲜肉,谁都恨不得扑上来,咬几口才罢休。
赵二低着头,懒得瞧这帮粗鄙的妇人,他能接受契丹的食物,却没法多看一眼这些粗鄙的妇人。
他钟情的是如周娥皇一般的江南女子,柔弱如柳,心思细腻,才华横溢,哪怕看一辈子,也不会够!
至于这帮妇人,多看一眼,都会觉得浊气逼人。
赵二愤愤地摆手,“阿辛首领,你要是立刻让她们下去,或许我可以把铁器的价钱下降一成!”
作为中间的大汉叫阿辛,他是乌古部的首领。
契丹像是其他的游牧部落一样,虽然被统称为契丹,但是内部也分成非常多的部落,其中规模比较大的有十八个。
乌古部就是其中之一。
阿辛是个野心勃勃的人,他并不甘心臣服于契丹的皇帝。可是他清楚,凭着乌古部,是没法取而代之的,因此他选择了顺从,一年之前,契丹皇帝调动五院精兵,和大周决战幽州。乌古部也派出了人马。
只不过狡诈的阿辛出工不出力,在战斗之中,非但没有遭到损失,还拐了其他几部的三千勇士,使得乌古部一下子壮大起来。
经过一年的整合,他觉得自己实力充足,雄心勃勃,想要有所作为!
就在这时候,一个来自大周的年轻商人,给阿辛送来了他想要的一切。
“赵先生,我不需要降价,我需要的是充裕的供应,我要很多很多的兵器,只有这样,才能让小崽子们都武装起来。至于要花费多少钱,我并不在乎,反正不需要我来出!”
一个强盗头子能把话说得这么清楚,赵二也是叹为观止,不得不承认,跟这些蛮夷只能讲利益,说别的完全不懂!
“武器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不过前提是你们不能用这些武器来对付大周!”
阿辛露出了大大的笑容,“请放心,我是讲信义的,对朋友,绝对忠诚不二!”
“对草原的同族就未必了!”赵二在心里暗暗补充了一句,他笑呵呵道:“阿辛首领,现在就是检验你义气的时候,只要大周的人马能顺利通过,五天之后,第一批武器就能送到你的军帐!”
“五天?”阿辛将信将疑,“你说的是真的?”
“即便是假的,你们也没有损失,反正是大周与萧思温的战争,两败俱伤不是更好吗!”
阿辛沉默了半晌,突然大笑,“赵先生,为了显示我的诚意,乌古部的勇士会主动出击,吸引其他部落的注意力,让你们能顺利通过……我希望你们不要对不起朋友,欺骗乌古勇士,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第三天,阿辛就派遣人马向松山一带进发,乌古部北上,让开了道路。赵弘殷的人马快速通过,直接冲向了中京,他们的面前,再无阻挡!
“父亲,加油啊!儿子只能给你做这些了!”赵二握紧了他的拳头!
第381章 烧啊烧啊烧
有着银弹开路,赵弘殷老将军率领着人马,很轻松杀到了辽国的中京大定府。
虽然辽朝皇帝奉行四时捺钵居无定所。但是中京大定府还是名义上的都城,许多契丹贵胄,依附契丹的部落首领,从西域赶来的商人,聚集在这种城市当中。
一个面积数倍于大周的辽阔帝国,都城该是何等壮观宏伟?
没有见到的时候,大家伙都充满了想象,认为就算比不上开封,也要胜过幽州,即便比不上幽州,也要超过顺州……
只是所有美好的想象,在亲眼目睹之后,全都破灭了。中京面积不小,但城墙不过一丈多高,用石头垒的地基,上面是砖头,城墙也不宽,还不到一丈。至于护城河,敌楼,马面,堡垒……这一类的防御设施,是一个也没有。
就仿佛是圈起来的一个市场似的,全然没有半分规矩!
赵弘殷咬了咬牙,他越发气愤恼怒!
契丹野人,能有多大的本事!
他们只懂抢掠,哪里会修城池,建堡垒,创造财富?
可就是这样一群野人,肆虐几十年,窃据燕云不说,还攻破了开封,跑到中原登基称帝,更有卑鄙无耻的石敬瑭,尊契丹皇帝为父!
简直丢尽了中原的脸!
“将士们,一雪前耻的时候到了,听我的命令,攻城!”
“攻城!”
“攻城!”
骑士纵马传令,大声疾呼。
士兵们打起十二分精神,长途跋涉已经疲惫不堪,可此刻谁都不愿意错过这场大战。把契丹的都城踏在脚下,燕然勒功,扬威异域,史书上的壮举,就要在我们手里实现了!
有朝一日,或许我们也被会写入史册!
陈明,许捷,梁宏才,还有许许多多的士兵,全都热血沸腾,期盼着这一刻!
从大周人马当中,推出二十架弩车,对准了大定府。
“放!”
一个个装满炸药的罐子划过优美的弧线,撞在大定府的城墙上面。
霎时间爆炸声四起,尘土飞扬,砖头石块不停掉落。
“放!”
操控弩车的士兵不断调整角度,攻击越来越犀利。
轰!
终于,城门倒塌,薄弱的防御撕开,城池已经暴露在大家的面前!
“杀!”
梁宏才第一个冲了出去,仗着马术精湛,他好像离弦之箭,如飞似奔,迅速冲到了城门口。
仓皇的契丹人奋力抵抗,不断有弓箭射出,落在梁宏才的身上,发出砰砰的声音。板甲防御住了大部分的箭支,但也有箭嵌入身体。
奇怪的是梁宏才感觉不到疼痛,他的眼中只剩下血色疯狂!”
“杀!”
他一声爆喝,迎着一个契丹将领冲上去,马刀由上而下,猛劈下来。对方下意识格挡,结果被他斜劈成两半,尸体掉落地上。
梁宏才还不清楚,他杀的人名叫女里,是契丹的飞龙使!
飞龙使是替皇帝养马的官,可千万别小瞧养马的,人马人马,历代人和马合在一起,才意味着权力。
秦国的开国之主就是因为替周天子养马有功,才得到封赏。
历代负责养马的太仆寺卿,都是九卿之一,还有更厉害的御马监,掌印太监位同兵部尚书,可是内廷的大珰非比寻常。
所以玉皇大帝给了猴子弼马温,不是小官,只是猴子不识货,不知道好歹而已……
女里是萧思温的死党,萧思温率兵南下,攻击幽州,女里留守中京,替萧思温看家。这位本来是去视察马场,刚刚从西域弄回来一批非常优良的战马,女里安排了专门人员饲养。准备着过些时候,和契丹的母马配种,繁育强悍的战马。
失去了幽州之后,契丹越发重视骑射本领。他们已经很清楚了,战马是唯一领先大周的东西,绝不能丢了!
女里是带着满腹好心情回来的,他在这批战马当中,发现了一匹浑身淡金的汗血宝马,神骏无比,堪比传说中的天马。
女里的口水都流出老长,奈何这匹马性子太烈了,不让任何人骑,女里琢磨着等过些时候,抽出时间,再好好训练,务必要让这匹神驹屈服。
只是他万万想不到,刚刚回到中京,就遇到了大周的人马来袭,他仓促带兵迎战,居然又被一个小兵给杀了。
这位飞龙使简直冤枉死了。
梁宏才可不管那些,他第一个冲进中京,手里的刀频频挥动,契丹人被他杀得节节败退。
他得意大吼,凭着先登之功,怎么也能弄一个指挥使回来!
许捷也跟着杀了进来,他比梁宏才只晚了一步,气得暴跳如雷。
首功被抢了,要怎么办才好?
他眼珠转了转,立刻来了主意,招呼身边的弟兄,贴着城墙向前冲,等冲出去二百步左右,许捷立刻调转马头,直扑城中心。
虽然没来过中京,但是许捷清楚,不管到了哪里,最关键的所在一定在城市的中心。
还真别说,让许捷给赌对了。
他带着人马,一头杀进了北院大王的府邸。
这里有精锐的皮室军守卫,许捷猛攻了两次,没有杀进去。他索性让弟兄们准备引火之物,可是大肆放火。
没有多大一会儿,北院大王府邸就陷入了一片火海,不光是这里,就连周边的街区都跟着着了起来,火蛇乱蹿,火球满天飞。
中京的落后,不止体现在城建上,更体现在无数细节之中。
比如开封,有明渠暗渠,排水的地沟,每个街区都有水井,建筑也是以砖瓦为主,还设置了隔绝火势的墙。
一旦发生火灾,就可以从各处取水灭火,衙役百姓也都被告知,要注意防火。
一个庞大的城市,管理起来是非常细腻的,必须面面俱到。否则一点失误就会带来可怕的后果。
而中京呢,不只是失误那么简单了,城里的建筑低矮,且多是木制建筑,很多穷人连土坯房都建不起,只能用牛羊的皮,围出一个棚子,说穿了和帐篷没什么区别。
这样的建筑如何能经得住大火。
更要命的是城中还有大量的牲畜,牛羊马匹,排泄的粪便堆成了小山。众所周知,晒干的牛粪是可以充当燃料的。
而中京城中,到处都是堆积如山的牛粪。
也不怪契丹皇帝选择四时捺钵,每隔几个月就换一个地方,如果一直留在中京,光是粪便的臭气就能熏死他。
而这一刻,城中的所有东西,全都变成了燃料,包括城中的人在内,他们在火中奔跑,发出绝望的吼叫。有人身上沾着火焰,跑着跑着,就倒在了地上,很快变成了一堆黑炭。还有人被倒塌的房舍树木压在地上,眼睁睁被烧死。
许捷像是一个顽童,到处放火,玩得不亦乐乎。
而烧得最开心的正是一只虎!
他癫狂地挥舞着火把,把一个个建筑点燃。
“烧,烧,烧了你们的王八窝!”
一只虎疯狂大叫,曾经契丹人就是这样,杀了他的家人,烧了他的家乡,老子为了这一天,足足等了二十年!
这座中京城就不该留在大地上,必须变成灰烬!
一只虎点燃了大片街区,点燃了皇帝的宫殿,点燃了客栈商行……他把一切能看到的东西,全都给烧了。
契丹人绝望哀嚎,亡命奔逃,在一只虎的眼中,简直是最好听的乐曲,让人心旷神怡,神情舒畅。
所有杀胡队的成员,也都是如此,他们不光放火,还在杀人,将任何妄图逃跑的契丹人推到火堆里。
一只虎转过一条街,突然发现有几个契丹小崽子,其中一个高举匕首,在他的身下躺着一名周兵。
一只虎几乎没有思索就把标枪掷出,正好穿透小崽子的胸膛,鲜血狂飙,小子直挺挺倒地,其他几个吓得连忙逃跑,却被杀胡队堵住,一个也没有放过。
他们将地上的士兵扶起,检查伤势。
这个士兵的软肋被穿透,血水染红了下半身,他紧咬着牙关,已经昏迷过去,幸好被一只虎撞见,不然有死无活!
而这个年轻士兵一只虎并不陌生,正是当时指责一只虎杀戮老人,被许捷打了嘴巴子的那个。
没想到他再次同情心泛滥,不忍心几个小崽子被烧死,想要放了他们。
可士兵哪里知道,小崽子的父母家人都被烧死了,他只剩下满腔的仇恨,恨所有的周兵!
才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只想报仇。
其中最大的趁着士兵不注意,用匕首刺进软肋,几个兄弟一起,把他按在地上,如果不是一只虎及时赶到,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奶奶的,还真让许捷说准了,你欠了老子一条命!”
一只虎气得咬牙切齿,让人把受伤的士兵送走,还有太多的地方没有烧火,他需要彻底摧毁这座城市!让这里变成一片焦土!
烧!
烧死所有人!
烧光一切建筑!
由于主力青壮被调走,中京只剩下几万老弱妇孺,根本阻挡不了如狼似虎的大周人马。
短短一天时间,中京已经变成了一片灰烬,老将军赵弘殷难得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去,派人向侯爷发捷报!”
正在这时候,陈明飞马跑过来,他喜得从战马滚落,大叫道:“老将军,我们找到宝了!”
第382章 幸运的大周
老将赵弘毅驱兵八千,出塞一千里,火焚契丹中京大定府。
捷报传到幽州,岂止是沸腾,所有人都炸了。
翰林学士王朴赤着脚,穿着单衣,从屋子里跑出来,当确定捷报是真的,他老泪横流,手舞足蹈,跑去厨房,抱出两坛子酒,不但自己狂饮,还叫身边的侍卫,家丁,一起痛饮美酒。
“去,快去街上,多买点酒回来,去晚了就没了!”
家丁跑出去,路上就能听到越来越多的爆炸声,这可不是打仗,而是兴奋的人群,点燃了烟火爆竹,庆祝胜利。
幽州的烟火数量有限,军中的那帮混小子,居然拿出了仓库里的火药,用红纸包起来,跑到靶场点燃……所有人都疯了,穷尽一切手段,抒发着胸中的喜悦,简直比一年前,还要热烈万倍!
在幽州的街头,一位胡须皆白的老道士信步走着,他正是扶摇子陈抟!
老道眯缝着眼睛,喜笑颜开。
磐石一般坚固的道心,在这一刻也春暖花开了。
陈抟下意识摸了摸怀里的一方铁砚,那是前朝宰相桑维翰送给他的。
要说起来,当世最能理解当下情形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身在邺城的老太师冯道,一位就是扶摇子陈抟!
毕竟他们两个最清楚,这几十年发生了什么,两个人都是最关键的见证者!
一切都要从桑维翰说起……此人的父亲叫桑拱做过小官,桑维翰也算是出身官宦世家,从小立志远大,奈何桑维翰有个缺点,他长相太丑了。
后世找工作需要面试,其实考科举也要看长相的。
因为官吏是代表皇帝,治理百姓,如果长得太丑,等于是丢了朝廷的脸面,为了官场上还总结出几种适合当官的长相,叫做“同天贯日”。
排名第一的“同”字身形,讲的是魁梧大汉,方面大耳,威武雄壮。
“天”字体形就是宽肩细腰,四肢修长。
“贯”字体形是高瘦笔挺,类似模特。
“日”字体形是短小精悍,干练精明。
这四种体形,都是当官的好料子。
而桑维翰呢,他是一样不占,长得又矮又丑,还长了一张大长脸,因此屡次科举碰壁。但是这家伙韧性十足,他对人讲“七尺之躯,不如一尺之面”,还亲手铸了一方铁砚,发誓唯有铁砚磨穿,才会放弃科举仕途。
经过了无数次碰壁,承受了无数的嘲讽,桑维翰终于进士及第,那一年他二十六岁,中进士之后,桑维翰辗转到了石敬瑭的手下,担任节度使掌书记,成为石敬瑭的心腹谋士。
所谓节度使掌书记是很容易发达的官职,只要跟对了人,就能一步登天,比如魏仁浦就是郭威的掌书记,而王朴是柴荣的掌书记。
桑维翰的运气却不如这两位好,他跟的人被皇帝盯上了。
石敬瑭是后唐明宗李嗣源的女婿,岳父死后,李嗣源的三子李从厚继位,不过他刚当上皇帝,就被实力更强的李嗣源养子李从珂夺取了皇位。
石敬瑭为了表示忠诚,甚至将小舅子李从厚交给了李从珂处置,换取新君的信任。
不过同样作为明宗李嗣源手下的大将,李从珂忌惮石敬瑭久矣,意欲除之而后快。
面对日益危险的局面,石敬瑭聚集文武部下,昼夜商量对策。凭着他的实力没法和李从珂抗衡,想来想去,只剩下一个办法,那就是向契丹求救。
可是要让契丹出兵,不付出代价是不行的。
当时的文武之中,只有两个人站了出来,一个是桑维翰,一个是郭威的老板后汉高祖刘知远!
而这两个人当中,最支持石敬瑭的就是桑维翰!
这位带着石敬瑭的书信,跑去面见契丹皇帝耶律德光,力辩援石敬瑭之必要,表示“将竭以中国之财以奉大国”,并且“跪于帐前,自旦至暮,涕泣争之”,桑维翰的卖力表演,终于打动了契丹。
耶律德光发兵,帮着石敬瑭灭了后唐,建立起后晋。
作为第一功臣,桑维翰达到了人生的巅峰,他被任命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兼权知枢密使事,后又任翰林学士,位压宰相,成为后晋王朝名副其实的股肱之臣。
桑维翰的身上有一股子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狠劲儿!
这是历次科举失利折磨出来的。
因此他会毫不犹豫支持石敬瑭,出卖燕云。可若是因此就认为桑维翰一心卖国,那就错了。
陈抟记得,桑维翰在酒醉之时,几次痛哭流涕,汗透衣襟。他告诉陈抟,自己出卖燕云,若是不能光复故土,百年之后,必遭万世唾骂。
桑维翰在宰相任上,积极作为,务农桑以实仓廪,通商贾以丰货财,积蓄力量,他在奏疏中,建议石敬瑭:“臣愿陛下训农习战,养兵息农。俟国无内忧,民有余力,然后观衅而动,则动必有成矣。”
桑维翰是想等时机成熟,拿回燕云之地……如果他成功了,或许会成为卧薪尝胆的典型,不过老天爷没有再度眷顾他。
这时候后晋朝堂上出现了一个“玩闹”,此人叫景延广。
他是石敬瑭的托孤重臣,在面对契丹的时候,景延广提出了最著名的主张“称孙可以,称臣不行”,石敬瑭认了契丹皇帝当爹,那是家事,我们认账,可让大晋向契丹称臣,那是国事,绝对行不通!
契丹当然震怒,而面对契丹的问罪,景延广喊出了“横磨大剑十万口”的豪言壮语。
只是当契丹真正出兵,后晋派出符彦卿和高行周两位大将御敌,而说了大话的景延广却变得懦弱无比,甚至没胆子领兵出战,高行周险些因此丧命。
后来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契丹人杀入开封,灭了后晋,景延广死在了掐着喉咙,把自己憋死了,桑维翰死在了叛军手里……耶律德光在开封改国号为大辽,登基称帝。
过去几十年的战乱,无数人物,叱咤一时风云。
唯独后晋的兴起和灭亡最让人感叹,也留下了最大的耻辱!
燕云之失,儿皇帝之辱,开封沦陷,被异族践踏……稍微有些血性的人,想起这一段经过,都会血液沸腾,怒不可遏!
一年之前,郭威御驾亲征,光复幽州,洗雪了一半的耻辱。
一年之后,老将赵弘殷,火焚大定府,报了开封失落之仇!
曾经的缺失,在这一刻完满了!
人们可以欢庆胜利了,汉家儿郎,大周臣民,全都能挺起胸膛,做一个骄傲自豪的大丈夫!
更让人振奋的是驱兵进攻,横行大漠,那是汉唐才有的壮举,如今大周也能扛起大旗,汉家的重兴,指日可待。
身为天子,柴荣面对捷报,开怀大笑,欣喜若狂。
“恭喜陛下,此战之胜,足以比肩汉唐,冠军侯用兵如神,让人五体投地。”喝得醉醺醺的王朴,兴奋说道。
柴荣强压着激动的心情,“王学士,我大周尚未一统天下,国力淡薄,虽然获胜,可比起汉唐,还差得很远,想要彻底安抚边境,消灭契丹威胁,尚需时日。”
柴荣说着,看了眼叶华,“冠军侯,你以为大周眼下,最缺的是什么?”
叶华道:“陛下,火焚中京大定府,洗雪前耻,固然可喜可贺。只是失去了了中京之后,契丹人就会沦为一般的游牧部落,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飘忽不定,反而更加难以对付。臣以为,接下来我大周应该以骑兵为重,多蓄养战马,挑选精兵良将,出塞扫荡,痛击蛮夷,才能打出一个真正的安宁!”
“好!”
柴荣伸出大拇指,“叶卿思虑长远,没有被眼前的胜利所迷,实在是难得的国之栋梁,朕之股肱!”
柴荣欣然道:“要发展骑兵,就要多养良马,可天下虽大,良驹难寻啊!”柴荣笑呵呵道:“叶卿,你想过如何取得战马没有?”
叶华沉吟道:“陛下,臣以为当下最容易拿到的良马都在西域,是否可以派遣重兵,打通前往西域的道路,获取战马!”
柴荣大笑,“此法倒是不错,似乎当年汉武帝为求汗血宝马,就曾经派兵出击大宛国,可有此事?”
“有!”王朴立刻道:“汉武帝当年曾经派遣使者携带一匹纯金的马匹,想要换取汗血宝马,可大宛国拒绝,还杀了汉使。武帝大怒,派遣李广利带领数万骑兵,长驱四千里,初战不利,人马逃回不足十分之一。数年之后,武帝再度派遣李广利攻击大宛,此战领兵六万人,马三万匹,牛十万头,还带了两名相马高手前去大宛国。终于获得良马数十匹,中等以下公母马三千匹。经过长途跋涉,到达玉门关时仅余汗血马一千多匹。”、
王朴感叹道:“武帝为了汗血宝马,两次出征,耗费数年光景,死伤人马不下十万之众,可谓代价沉重……可自此之后,中原良驹宝马,层出不穷。汉家铁骑所向睥睨,远征大漠,威震天下。老臣窃以为,武帝之举,真乃深谋远虑,非比寻常!”
叶华秉持同样的观点,汉武帝或许不能统军亲征,但是论起武略眼光,气魄之大,冠绝历代帝王。
“陛下,臣以为纵然付出更大的代价,也要拿到良马,横扫大漠!”叶华认真道。
柴荣颔首,“叶卿所言极是,不过我大周要幸运许多,因为契丹人已经帮我们做了!”
叶华吸了口气,表示不解。
柴荣这才把捷报塞到了叶华手里,“你看吧!”
叶华急忙展开,王朴也探着脑袋凑了过来。
一文一武,一老一少,两个人读到了最后,全都瞪大眼睛,露出了惊喜的神情!
契丹从西域弄到了良驹,还没捂热乎,就被赵弘殷给缴获了!
“真是天佑大周,天佑陛下啊!”王朴激动地跪在地上,山呼万岁。
叶华同样激动,却还是保持着冷静。
“陛下,萧思温知道战马丢失,一定会全力攻击赵老将军,当务之急,是如何保护老将军和战马安然返回幽州!”
第383章 狼狈为奸的父子俩
攻陷敌国都城,焚烧杀戮,扬威大漠,多大的功劳,多大的威风?
可是这么大的功劳,居然比不过几十匹战马,偏偏当世最聪明的三个人都理所当然,就更加让人不解了。
“陛下,汗血宝马,自西汉至今,时断时续,能得到宝马,大肆繁衍,就能创造盛世威严。若是神驹消失,骏马潜形,必然是国运衰败,天下将亡……老臣以为,如今汗血宝马出现,正是大周兴盛的写照,是上天降下祥瑞,吾皇文治武功,得此奖励,也是实至名归!”王朴没口子说好话。
柴荣斜了眼叶华,“王学士所言,冠军侯怎么看?”
叶华耸了耸肩,“王学士学究天人,说出来的话不同凡响,自然是不错的。只是臣以为汗血宝马的存在与否,和天意没什么关系,纯粹是饲养的问题。”
“哦?何以见得?”
“陛下,生子如父,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比如一些世代富贵的人家,不断娶进美女,一代代下来,通常子孙都会风流潇洒,机灵敏捷。人如此,战马也是如此。譬如武帝朝,从大宛国弄到了汗血宝马,与大汉当地的战马杂交,生育出来的后代也颇为神骏,但是第二代的骏马已经杂容了父母的特点,等到继续与本地马匹交配,父辈的特点就越来越少,不断稀释,以致荡然无存,这就是歧路亡羊的道理!”
路分的多了,就追不到羊,战马繁育的代多了,也就变得平庸了。
叶华用通俗的道理,解释了汗血宝马消失的原因。
其实汗血宝马还有一个缺点,就是这种战马高俊修长,是天生的战士,而中原的土马矮壮敦厚,能拉车耕田,相比之下,汗血宝马的作用就比较单一。
除了打仗,什么都不能干。
繁育多了,战事少了,许多种马就被骟了,久而久之,也就断了传承。
要想继续恢复汗血宝马,就必须从西域取来种马,重新繁衍……这是个遗传学的问题,和所谓的天意关系的确不大。
柴荣多聪明啊,虽然王朴的解释听起来更加激动人心,但是叶华所讲,才是真正的事实!
“叶卿,你以为当如何保存汗血宝马,不至于消失殆尽?”
“陛下,臣觉得应该在幽州设立马场,安排专门人员,管理战马繁育,登记造册,要保证战马的数量,也要保证血统纯正。”
柴荣颔首,“战马关系国运,不可等闲视之,就交给绣衣使者,务必把事情做好!”
“臣遵旨!”
叶华应下了差事,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确保战马能够顺利运回大周。
从大定府到幽州,差不多有一千里的距离,期间道路险阻难行,又有契丹诸部,这是一项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而叶华的使命就是将不可能变为可能。
王朴不像魏仁浦等人,他还算够意思,跟叶华一起,开动脑筋,思索着对策。
“首先让高怀德、杨业、符昭信三人,各自统军,反攻契丹大军,全力拖住萧思温,让他无暇回援。”
叶华点头,“王学士的建议很好,我立刻下令。”
三员大将得到的是死命令。
不计牺牲,不计代价,只求拖住契丹主力。
杨业历来都是执行任务最彻底的人,他挑选了一千五百名最精干的士兵,每人配备三匹战马,从景州一代出发,越过燕山,深入契丹腹地。
经过高粱河之战,杨无敌的大名,无人不知,契丹上下,只要看到杨字旗号,就纷纷逃跑,连对战的勇气都没有。
杨业首先围攻了一处部落,毙杀两千余人,抢夺牲口过万。他没有得胜而返,反而是继续扩大战果。
杨业由西向东,而高怀德是由东向西,像是两柄大钳子,横扫中间的契丹人马。
符昭信没有这俩人勇猛,但架不住人家壕啊!
他可是名副其实的国舅,手下的精骑配备火药火油,数量之多,就连骠骑卫都要汗颜。符昭信所过之处,就是放火。
他点燃了草场,摧毁游牧部落的根基,到处制造焦土。
契丹人若是还想保住赖以为生的草场,就必须竭尽全力,跟他们决一死战!
“无耻,卑鄙!”
萧思温破口大骂,全然忘记了,是他先挑起了这次战斗。
攻击幽州,损兵折将。
大周突然出击,烧了中京,这还不算什么,萧思温能够承受得住。
要命的是那几十匹汗血宝马!
他花了足足十万匹丝绸,才从西域弄来,本打算作为重整铁骑的基础,谁知道居然落到了大周的手里,简直该死!
就连契丹皇帝耶律贤也被惊动了。
小皇帝年纪不大,但是却颇有眼光。
“周兵欺人太甚,朕若是还在中京,已经变成一具焦尸!爱卿是契丹柱石股肱之臣,可要拿出办法才是,以安朕心。”
萧思温为了控制耶律贤,已经把女儿嫁给了他,换句话说,他就是皇帝的岳父,契丹的国丈。
“请陛下放心,无论如何,老臣也不会让大周抢走神驹宝马!”
萧思温的第一道命令就下给了河东的刘崇父子。
说起来北汉也是倒霉,好事永远想不到他们,只要契丹和大周开战,他们就必须冲在最前面。
没有法子,谁让北汉甘心当狗呢!
契丹打不过大周,还可以远遁大漠,而他们失去了河东,就只有死路一条!
刘崇已经很老了,年过六十,加上担心害怕,昼夜操劳,头发胡子都变成了雪白色……郭威驾崩了,对刘崇来说,是个很不错的消息。
他熬死了老对手,虽然打不过你,但是老子比你活得长,似乎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可问题是郭威替大周拿回了幽州,如果再拿回云州,北汉和契丹的联系就彻底切断了,那时候河东十二州就成了大周碗里的一块肉,想怎么吃就怎么吃,都不带客气的!
“郭雀儿,你死了也不想放过朕吗?”
刘崇暴怒,却又无可奈何。
他曾经出动所有人马,想要拖住大周,可功亏一篑,一年前契丹人兵败幽州,北汉的存在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父皇,儿臣不甘心!”
刘承钧脸色潮红,咳嗽不断。他曾经被杨业射伤,病根儿一直没有好,去岁幽州大战,叶华又说动了府州折家,还有党项人马一起攻击河东,牵制北汉。
府州防御使折德扆亲自冲锋陷阵,不仅击退汉军,还趁势夺取北汉治下的岢岚军,狠狠挖了一块肉!
刘承钧率领人马迎战折家军,遭到惨败,他又挨了一箭,旧病复发,差点丢了性命。
父子两个,一个老,一个病,正如北汉眼前的状态,风雨飘摇,已经没有多少时日了。
“唉,为父何尝甘心!想当初晋王李克用,率领三万沙陀铁骑,横行天下,所向无敌。庄宗李存勖攻灭大梁,雄踞中原,天下英雄,谁人能敌?不过几十年的功夫,我沙陀强兵就只能退守河东一隅,实在是有愧祖宗,就算死了,也无颜去见先人啊!”
刘崇说到了伤心之处,不停抹眼泪,唉声叹气,如丧考妣。
刘承钧一双狼眼,来回转动,发出荼毒的光。
“父皇,萧思温志大才疏,虽然精于算计,但是缺少雄略,孩儿以为契丹早晚会被郭荣击败!”
刘崇凄然一笑,“郭雀儿有福气,居然收了个好儿子!郭荣大势已成,的确难以对付。只是为父不甘心啊!”
父子俩都是同样的心情,刘承钧咬着牙齿,“父皇,孩儿以为,我们还有最后的一线生机!”
“哦?皇儿有何妙策?”
刘承钧道:“父皇,上一次我们就计划着掘开黄河,放水淹死郭雀儿。奈何当时已经是隆冬时节,加之我们准备不足,没法子实现计划。可这一次不同,孩儿有把握,顺利掘开黄河。”
刘崇大喜,“皇儿,真能做到?”
“父皇宽心,说起来也是郭荣找死,他居然大张旗鼓灭佛,将二十万僧尼发配幽州,此举激怒了不少大周的官吏将领,他们愿意从中帮忙,掘开黄河,水淹大周!”
“好!”
刘崇没有迟疑,就同意了儿子的建议。
“皇儿,这是我们最后的一次机会,万万不能失败了!”刘崇阴森森提醒。
刘承钧握紧了拳头,“孩儿一定全力以赴!”
这一对父子下定了决心,他们狼狈为奸,没有什么是不敢做的。
大周要拖住契丹,契丹就让北汉去拖住大周。
刘崇选拔了三万人马,北上攻击易州,威胁幽州的西南大门。至于刘承钧,他选择了五千名沙陀士兵,悄然南下。
在临行之前,刘承钧前往庙宇,祭拜李克用、李存勖、李嗣源、石敬瑭、刘知远等人……这些都是沙陀的英雄,他们父子也不会弱了沙陀的名声!
刘承钧离开了,只是他没有料到,晋阳城中,一个摆茶摊的老汉也收拾了东西,骑上一头毛驴,直奔大周而去。当年陈抟让他监视刘家父子的举动,老汉觉得此时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刘承钧南下,一定有图谋,必须让大周知道!
第384章 神奇的扶摇子
北汉出动人马攻击易州,牵制大周的意思十分明显。
叶华恼恨不已。
早就准备灭了北汉,他们却自己跳出来了,只等着战马送回,就兵发晋阳,灭了这条依附契丹的恶犬!
为了保护易州的安全,叶华下令好兄弟陈石,带着三千人马救援。
刚把陈石打发走,就有人送来了拜帖!
扶摇子陈抟求见!
“这个牛鼻子,真会算时间!”
叶华只得在府中招待,几年未见,两个人却像是老朋友一般,没有半点生疏。陈抟喝了茶,吃了点心,就在葡萄架下,跟叶华摆开了棋盘,他们一边落子,一边聊天。
“仙长为了朝廷奔波,往来苦寒之地,传递情报,实在是辛苦了。我会上奏陛下,给仙长加封赏赐的。如今释教衰微,正是仙长大显身手的好时机,不可错过!”
陈抟闭口不言,只是用手指,画了一个圈,然后指了指空中。叶华挑起眉头,见天下一轮皓月,挂在当空,群星闪耀,月光如水……微微沉思,叶华就懂了老道的意思。
“仙长是说道家不求圆满,而求生生不息,譬如明月,初一十五,圆缺不同,才吸引天下文人,赏月寄情?”
“哈哈哈,侯爷敏捷,你几时听过有赏日头的?”
叶华笑了,“道家这么想,自然是高明,可释教不是如此,他们从来都是贪得无厌,嘴上说无牵无挂,不捉金钱。可实际上是善门大开,来者不拒!”
“所以他们才有了今日之祸!这是咎由自取,与旁人无关!”陈抟道:“老道自问本事平常,可不敢替徒子徒孙惹祸。”
“是不敢替儿子惹祸吧!”
陈抟愕然,无可奈何摇了摇头!
“怎么,仙长还是不愿意认下令郎?”叶华道:“石头可是早就知道了。”
陈抟叹口气,“侯爷,看破不说破,你又何必步步相逼呢!”
“这你就错了,是仙长总是逃避。你不知道?石头那傻小子在幽州一战,身先士卒,身上挨了十几箭,扛着大周的旗号,愣是冲在最前面,死战不退。他是在替先人赎罪!我这个朋友就算再亲近,也没法解开他的心结,我真怕他想不开,要是每次遇到战事,都冲到最前面,明枪暗箭,不一定什么时候,我就会失去这个好朋友。”
陈抟默然盯着棋盘,拳头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显示出心中的不安。
他摇头苦笑,“道家求逍遥自在,老道这把年纪,却割舍不开骨肉之情,实在是几十年白白修行了!”
“错!”
叶华笑道:“道家以真人为尊,尚在圣人之上。仙长能认清自身,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人,坦坦荡荡的大丈夫,直面自己的过去,那就是大境界,大逍遥!”
陈抟翻了翻白眼,怒喝道:“少给老道灌迷魂汤。”
说完,陈抟又沉默了许久,他咬了咬牙,似乎拿定了决心,但又有些狐疑,“侯爷,你说,老道做得是不是太少了,我,我怕……”
叶华忍不住一笑,这对父子啊,真是太别扭了。
陈抟一把年纪,到处奔波,提着脑袋,传递情报,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父子相认的一天,能坦然面对!
不然,以这位的境界,至于替大周耗费心血吗?
而陈石呢,他的功利心也不是那么强烈,要当大将军,也仅仅是想弄清楚身世而已。他拼死作战,多立战功,也不过是想弥补前人的过失。
总而言之,他们都是心里有坎儿,自己跟自己别扭!
“仙长,你还有什么好怕的?要是石头敢不认你,我就罚他扫厕所,什么时候明白过来什么时候停止!”
“可别!”陈抟连连摆手,“一切都看他的意思吧,顺其自然,老道无所谓的……”
这位嘴上说着,可神色明显慌乱,连着走了好几步错棋,眼看着溃不成军,只能投降认输。
陈抟把棋子顺手一扔,索性从怀里掏出两件东西。
“这是当年桑维翰亲手铸的铁砚。”
叶华拿过来,见砚台上有七个字的铭文,“砚弊则改而他仕”,果然和传说中一样,是桑维翰的东西!
“其实桑相公未尝不想做个好人,奈何,奈何……”陈抟说不下去了,桑维翰算是他的知交好友,又是他的岳父,该怎么评价呢?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桑相公太,太自私了!”
叶华欣然点头,“这两个字恰如其分!桑维翰把自己的权位看得比天下还重,他不是不知道割让燕云之祸,但是他要保住主子的富贵,更要让自己一步登天。所以他就把一切都放在了后面,不管了,不顾了!正因为如此,才越显此人的可恶!这一方铁砚,回头我会送去学堂,作为所有师生的反面教材,警醒世人。”
陈抟迟疑了半晌,点了点头,他既然交给了叶华,怎么处置就是叶华说了算了。至于另外一样东西,则是一个名册。
这里面记载了百十个人,三教九流,身份不一,而他们共同的身份,都是陈抟发展的密探。这些人散布在北汉和契丹,甚至连夏州,府州,西域都有!
叶华执掌绣衣使者,散出去的间谍都没有陈抟多,没有老道安插的深!
“仙长,你可真是天生干这个的,要不你来绣衣使者算了!”
陈抟连连摆手,“老道实说了吧,这里面的人,有的已经潜藏了十几年,老道只是把他们找出来而已……侯爷,你能猜到是何人安排的吧?”
“桑!维!翰!”叶华切齿咬牙。
他原来还琢磨着,桑维翰有心恢复燕云,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没想到这位还真有动作……只是不管他如何,出卖燕云的罪人,石敬瑭排第一,他桑维翰就是第二,绝对跑不了!
叶华沉吟了半晌,将铁砚收起,又把名册仔细放好。
陈抟交出去两样东西,仿佛去了千斤重担,心情又好了起来,重新整理棋盘,要继续和叶华下棋。
突然抬起头,见一片云彩从月边飘过,老道长叹口气,“终究是逃不过,紫气东来,是贵客来了,侯爷去迎驾吧!”
正说话间,柴荣和王朴一前一后,就走了进来。
叶华连忙起身,陈抟也跟着站了起来。面对九五至尊,陈抟没有什么慌乱,只是深深一躬,并没有磕头。
柴荣不以为意,满脸含笑,“朕来得仓促,扰了仙长的清修,还请真人见谅。”
陈抟笑了笑,“山野道士,怎么惊动真龙天子!”
柴荣不以为意,他笑道:“我早就听闻扶摇子道术惊奇,想要向真人请教……奈何真人神龙见首不见尾,总没有机会,今日听闻真人踪迹,故此冒昧来访,请真人勿怪。”
柴荣非常客气,神色之中,还带着那么一点仰慕,好像粉丝见到了偶像。至于跟着他来的王朴一副疾言厉色,如临大敌的模样。
怎么有点后宫争宠的味道?
叶华忍不住挠了挠头,王朴靠着一手易道获得柴荣的青睐,而陈抟的名声远在王朴之上。最擅长的领域受到挑战,由不得王朴不在乎!
叶华却他从来不信道术,更不觉得陈抟有什么神奇,偏偏柴荣有兴趣,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很尴尬就是了。
柴荣全然不理会叶华,紧盯着陈抟道:“真人,朕听闻道家有黄白之术,可以点石成金,不知道真人愿不愿意教给朕?”
人穷疯了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柴荣一上来就想着弄钱,陈抟连连苦笑,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飞钱,放在柴荣的面前。
“陛下,黄白之术,点石成金,哪里比得上无中生有!若论生财之术,冠军侯胜过贫道万倍,陛下不去问冠军侯,反过来问贫道,是舍金玉而就顽石!”
柴荣愕然!
的确,叶华炒过地产,弄过票号,还发行了战争债券,更筹建燕云开发公司……所作所为,都是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的高招。就算真有黄白之术,恐怕也不及叶华的神奇。
柴荣苦笑摇头,“是朕一时糊涂了,真人,朕想请教,我还有多少寿命?"
这个问题一出口,身后的王朴把眼睛都瞪圆了,立刻进入了战斗状态。
陈抟瞥了一眼王朴,然后闭目不言,手指微微掐动,过了一会儿,轻轻一笑,“天子万寿,岂是山野之人可以言说?"
柴荣摇头,“真人,自古以来,岂有万寿的天子?朕还请真人以实相告!”
“唉,那老道就不怕犯忌讳了。这三十年之后的事情,非是老道能言说的!”
柴荣一听,欣然抚掌,“真人所见,与王学士一般不二,朕有三十年阳寿,扫平天下足矣!”
柴荣来了兴趣,就像是好奇宝宝,问个不停。
叶华在一旁都摇头,怎么挺精明的一个人,就犯了糊涂呢!王朴给他算卦的事情,陈抟岂能不知。
以老道的心机,实在是没有必要跟王朴作对。
柴荣丝毫没有想到这一层,他只觉得陈抟道术惊奇,天下少有。
“真人,这大周江山究竟能如何,还请真人示下!”柴荣连连追问,陈抟左支右绌,他突然看到了庭院里的一棵杨树,就随口道:“好块木头,茂盛无赛,若要长久,添重宝盖。”
这十六个字说完,不光是柴荣傻了,就连叶华都傻了,别不信牛鼻子,这家伙有点道行啊!
第385章 爱马成痴的人
陈抟说了十六个字,此时很好懂的。
好快木头,茂盛无赛。
说的是一大棵树,枝繁叶茂,没有能比得上的。
柴荣姓柴,就是“此木”,登临九五,自然没人能超过。
前八个字,就说柴荣该当皇帝,而且国势昌盛,超过前朝,谁听到这话,能不龙心大悦,瞧,柴荣的脸都笑开了花。
关口就在后面八个字,若要长久,添重宝盖,这是什么意思?是给这一株杨树加个盖?还是说江山要用带“宝盖”的大臣辅佐,或者是……柴荣怎么也想不通。
皇帝不懂,可叶华懂啊!
木头加个宝盖,不就是“宋”字吗?
陈抟这十六个字,意思就是虽然你柴荣能当皇帝,但是想要江山长久,还是要改朝换代,变成“大宋”!
我的老天爷啊!
叶华是不大相信这套谶语预言一类的东西,他觉得这些玩意都是有心人编出来的,就好比什么“大楚兴,陈胜王”,比如什么“鬼在边,委相连”,这些不过是为了欺骗老百姓弄出来的伎俩。
陈抟呢?
他一个破道士,没有必要撒谎,而且柴荣年富力强,正是春秋鼎盛的时候,陈抟怎么就看出了,大宋要取代大周?
更何况自己已经改变了历史走向,郭威多当了两年皇帝,连幽州也拿回来了,还是阻挡不了大宋出现吗?
莫非这是天意?
曾经相信科学科学的叶华,此刻凌乱了。
同样凌乱的还不只是叶华,柴荣更加好奇,“真人,前八个字,朕懂了,可若想江山长久,添重宝盖,是什么意思?还请仙长给朕开示。”
陈抟连连摇头,“老道不知。”
柴荣急了,他站起身,一躬到地,“真人,此事关乎大周江山,还请真人明言!”柴荣连连追问,突然,陈抟的眼皮低垂,鼾声大作,居然睡着了。
柴荣围着老道转了三圈,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像是魔怔了似的,不停念叨着“添重宝盖,添重宝盖……王学士,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王朴沉吟半晌,“陛下,老臣琢磨着,这树的宝盖,就是树冠,就是枝叶……老臣懂了!”王朴突然大笑,“陛下,扶摇子真人是说,要想江山长久,就要重用冠军侯叶华啊!”
面对王朴的解释,叶华真想狠狠啐他一口!
奶奶的,你们聊你们的,往我身上扯什么?
叶华最讨厌这些谶语,一旦牵连上,就说不清楚了,而说不清楚的事情,又最容易让人心生恐惧……柴荣是个挺英明睿智的皇帝,可偏偏在意道士之言,是他真的相信,还是借题发挥?
比如说曹操就好梦中杀人,柴荣不会喜欢谶语杀人吧?
叶华突然觉得脖子冷飕飕的。
“陛下,陈抟在臣这里骗吃骗喝,王学士又跟着臣学了不少东西,这俩人为了给臣脸上贴金,这么干实在是太无耻了,臣恳请陛下严惩他们!”
此话一出,弄得王朴老脸涨红?
姓叶的,你胡说什么,老夫才没有往你脸上贴金,再说了,我给你说好话,你怎么还不识好人心了?
王朴哑口无言,至于陈抟,只是鼾声稍微顿了顿,就继续睡了。
柴荣略微沉吟,怎么讲呢?他是信命的!
郭威穷小子出身,能在一堆沙陀人中间脱颖而出,黄袍加身,你敢说不是运气吗?
至于他,那就更奇妙了!
自古以来,有皇帝会把江山传给外人,而不传给自己的亲生骨肉吗?
偏偏郭威就这么干了。
如果不是天命所归,自己能当得上皇帝吗?
柴荣闲暇的时候,也在想这些事情,尤其是他下令灭佛之后,更加难以安心,他忘不了诅咒自己江山灭亡的僧尼……假如真的有神佛,那又该如何是好?
柴荣喜欢道士,喜欢这些算命之说,也是想拉着三清四御,去对抗如来观音,反正拉一派打一派,是皇帝的拿手好戏,对付人如此,对付神仙也大抵如此!
如果真的有神仙知道了柴荣的心思,八成会降下雷霆,劈死他算了。
既然没有雷霆,那就证明神佛之说,并不可靠。
柴荣笑了,“叶卿是劝谏朕以苍生为重,以天下为念。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朕还不是那样的无知昏君,朕此次过来,是有要事和叶卿商量。
听到这话,叶华立刻请柴荣到了旁边的书房,君臣对坐,柴荣正色道:“朕得到了密报,萧思温已经带着一队人马,前往契丹皇帝捺钵之处,叶卿,你以为他下一步的打算会是什么?”
叶华想了想,突然变了颜色,“陛下,据臣所知,契丹皇帝的捺钵在松子岭,距离赵老将军返回的道路不过百里。萧思温去捺钵是假,真正目的在于汗血宝马!”
柴荣点头,“朕也是这个看法,萧思温虽然带的人马不多,但是捺钵处还有几万皮室军,赵老将军的处境非常危险,急需派人救援。”
这时候王朴接着道:“冠军侯,老夫以为,眼下幽州能独当一面的大将,只剩下赵匡胤一人,他前番受了伤,正好让他戴罪立功,如何?”
“不成!”叶华断然拒绝,“王学士,赵将军受了一次伤,然后又强行出战,伤口崩裂。这一次是为了救他的父亲,赵将军必定不顾一切,让他去就是逼着他送死,绝对不行!”
王朴皱着眉头,为难道:“韩通韩将军在西北,高怀德、杨业、符昭信、陈石等人各自领兵,而张永德和李重进又没有随军出征,不派赵将军,难不成要陛下御驾亲征?”
柴荣傲然道:“朕既然敢来幽州,就敢和契丹人决战大漠。不如就让朕亲自领兵,会一会萧思温!”
“不成啊!”王朴连连摆手,“陛下御驾亲征,非比寻常,必须准备充分,有必胜的把握才行。否则挫动军威,影响士气,得不偿失啊!”
王朴连连劝谏,柴荣气恼不已,当了皇帝反而不爽利了!
“不让朕出战,那谁可以去救赵老将军?”柴荣大声质问。
“让臣去吧!”
叶华突然开口了,“陛下,臣可是很久没有打仗,也该活动活动筋骨了!”
叶华请战,倒是让柴荣吃了一惊,他也是犯了灯下黑的毛病,放着冠军侯不用,还有人更合适吗?
“叶卿,既然你要去,那需要多少人马?”
叶华淡然一笑,“不用太多,有五千骠骑卫足矣!”
“那好,朕就给你五千人马。”柴荣深深吸口气,而后压低声音,“叶卿出征,务必小心谨慎。你是我大周的冠军侯,朕可以败,你却不能败,这个道理你懂吗?”
在柴荣的眼里,叶华就是武人的表率,就是不败的象征,冠军侯三个字,那是金字招牌,他要是败了,几十万将士的士气何在?
“要不,还是让朕出征吧!”柴荣不无担心道。
叶华忍不住笑了,“陛下,臣可不是暖房里的花朵,也不是笼子里的虎豹!臣是冠军侯,此战——臣必胜!”
……
草原的天很高远,没有人烟的土地更寥廓,在广袤的草原上,不足八千人,是很渺小的一群。
可就是这一群渺小的人,却带着能够兴旺一个帝国的宝贝。
“汉武帝两征西域,得大宛良驹,始有汉家铁骑,称雄大漠。唐太宗重骑兵,方有天可汗之威名!如今大周得汗血宝马,迟早要君临天下,开创万世未有的盛世!老夫,还有你们,都可以为国捐躯,唯独这些汗血宝马,不能有闪失,否则我们会对不起子孙的!”
在休息的营地上,赵弘殷告诫每一个士兵,大家听得十分认真,他们愿意用自己的命,来保护宝马良驹。
而所有人当中,就属梁宏才最喜欢马,这家伙在洞房的晚上,还跑去陪着马儿大半夜,把新婚妻子扔在屋子里。
幸亏媳妇三从四德,不然这家伙就要注定孤单一辈子了。
当然了,要是有战马陪伴,梁宏才也不会奢求更多了。
他小心翼翼,在溪水中洗干净了头盔,确保没有汗臭味,从怀里掏出了几十颗野鸭蛋。偷偷向四周望去,没有别人发现。
梁宏才快速敲碎,把鸭蛋都放在头盔里。
“奶奶的,让那帮孙子看到,他们保证抢去烧着吃了!白白浪费好东西!”梁宏才一边念叨着,一边又取出了一点青盐,和蛋液和好,然后十分谄媚地送到了那匹浑身淡金色的汗血宝马嘴边。
他的动作和神色,活脱像是一个讨好主人的奴才。
神骏的宝马根本懒得搭理梁宏才,它的头扭过去,懒得瞧梁宏才。
可梁宏才不厌其烦,也不知是他的诚心感动了战马,还是野鸭蛋的味道吸引了马儿。这家伙终于扭过头,张开大嘴,吸溜吸溜,将蛋液喝光。
梁宏才简直眉开眼笑,他仗着胆子,伸出咸猪手,摸了摸战马光滑的鬃毛,难得,马儿没有踢他。梁宏才更加得寸进尺,把手伸向了马背……就在这时,战马突然昂起脖子,硕大的眼睛,盯着东北方向,一动不动……梁宏才先是一愣,以为是马儿不高兴了,他急忙收回了手,但战马依旧紧紧望着,梁宏才突然明白了,不由自主惊叹道:“好厉害的宝贝马儿,是有追兵来了!”
第386章 勇士桑七
梁宏才简直要给马儿跪下了,这家伙实在是太神了,居然能察觉追兵,没别的说,俺这条命都是你的,不只是他,还包括所有人马!
赵弘毅得到了消息,立刻下令,全军备战,他将人马分成三部分,一只虎率领着杀胡队开路,老将军亲自率领着人马断后,至于其他人,则要保护汗血宝马,快速撤走。
梁宏才很想冲上去,和契丹人决一死战。
不过老将军已经下了死命令,作为汗血宝马接受的人,他排在死亡序列的倒数第二,排在第一的是战马!
也就是说,哪怕老将军战死,他也不能出差错。
梁宏才抱着战马的脖子,把脑袋贴在战马的面颊上,一遍一遍念叨着,其他人都觉得这家伙疯了。
一匹马而已,能听得懂人话吗?
难不成这是真正的天马?
他们都表示怀疑,唯独梁宏才锲而不舍,在反复念叨了几十遍之后,他仗着胆子,飞身跃上马背。
战马用力甩了一下腰身,梁宏才慌忙抱住战马的脖子,总算没有掉下去。
马儿在地上绕了两圈,它很讨厌身上有一个人,高傲的马儿是不允许任何两脚兽爬到它的身上。
奈何刀兵相交,空气中传来了血腥气,让马儿十分不舒服,非常想要摆脱。
没有法子,它只能撒开四条腿,驮着背上的人,一起飞奔。
当汗血宝马开始跑起来,梁宏才的眼泪都下来了。
就是一个字:快!
四蹄如飞,简直像是腾云驾雾一般。
碧绿的草原,洁白的云团,在这一刻,都被飞奔的马儿甩在身后,梁宏才真想大吼两声,能骑在传说中天马的背上,真是死而无憾!
这是天上才有的马,是掉落人间的宝贝。
为了保护它,情愿去死!
这匹淡金色的汗血马飞驰在所有马匹的前头,它成了马王。其他的马儿都乖乖跟在后面,追随着自己的王。
眼看着宝贵的战马逃走了,赵弘殷的心里放松了一些,他遇到的是一个部落的契丹人马。这些家伙非常悍勇。
他们没有铁甲,只穿着生牛皮制成的铠甲,他们的箭头甚至是狼牙制成的,只有一半的人,拥有铁制的兵器……可是他们的战斗力,却比任何契丹兵都要厉害。
这些野蛮的家伙不惧生死,他们会毫不犹豫,拿自己的生命换取同伴的攻击机会,一个照面,大周人马就陷入了苦战。
老将军看在眼里,很快就有了办法。
“去,准备火油炸药,给我上!”
陈明带领着工兵答应,他们从侧翼突出,契丹兵迅速分出一队,怪叫着迎击。陈明冷笑了一声,一群蛮夷,让你们尝尝厉害!
“投!”
在距离三十步的时候,士兵果断扔出了火油罐,还有圆形的铸铁球。
放火之后,随身带的火油已经不多了,可对付这些蛮夷却是够了。火油四溅,沾上皮甲,立刻就变成无法扑灭的大火,火药炸开,硝烟弥漫,弹片如刀。
有许多蛮夷受伤,从战马上滚落,被同伴踩死……他们不在乎生命,但是却依旧会恐惧,火药和火油吓得他们不敢应战,像是见了鬼一样,迅速逃遁。
契丹人跑了,赵弘殷长出口气,下令士兵,徐徐后退,防止继续有人杀来……果不其然,就在这一队契丹人逃走之后,很快又出现了几个部落的士兵,短暂接战之后,他们全都选择退去,只不过这些人并没有逃走,而是像狼群一样,远远跟着,随时寻找破绽,发动攻击。
被当成了猎物的滋味很不好受,赵弘殷只能一边催促全军,快速撤退,里面挑选猛士,在夜里发起反击,争取重创敌人,让他们知难而退!
……
“无耻之尤!”
赵二烦躁地走来走去,发出怒吼。
他被激怒了,阿辛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居然出尔反尔,派兵去攻击大周的人马,该死的蛮夷,可耻的小人!
我一定要杀光你们,一个都不留!
赵二担心父亲的安危,又恼怒被欺骗,简直要炸了。
“尊敬的朋友,事情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不得不改变主意!”阿辛丝毫没有觉得羞耻,他认真告诉赵二,“我听说周兵当中,有一种很厉害的武器,能够发出雷鸣般的声音,炸开之后,周围的人都会死!我,我需要这种武器!”他的眼睛里冒出炽热的光芒,口水已经流出老长。
只要拿到了,他就能轻松击败耶律氏,带领着乌古部成为契丹的盟主,没有人可以阻挡他的脚步,无论如何都要拿到!
“我需要铠甲和兵器,更需要这种武器,你必须交出来!”
“那是大周的镇国之宝,我没有!”赵二断然否定。
“你必须交出来,不然……”阿辛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他从肋下抽出了弯刀,冷笑着道:“如果你不交出来,我就割下你的头!”
赵二咬了咬牙,叱问道:“你不怕大周的怒火吗?”
“我乌古勇士天下无敌,怕什么大周!更何况你们不是要先对付萧思温吗?还有精力吗?”
赵二气得牙根痒痒儿。
能在恶劣的草原大漠,称雄一方,就必须比老虎更凶猛,比狐狸更狡猾,比豺狼更加无情……眼前的家伙是一头最精明的野兽,想要靠着一点利诱,就让他老老实实,替大周做事,那是痴心妄想!
“师父,弟子又学到了一课!”
赵二握紧了拳头,而后又缓缓松开,“我,我可以写给你,但是能不能做出来,就要看你们的本事了!”
赵二装模作样,他足足花了一个晚上,才将配方写好。
除了硝石、硫磺、木炭之外,他又加了十几样东西,甚至有珍珠粉和犀角粉!
“你这是武器,还是药方?老子不信!”
“你不信又能如何?大周用的东西叫火药,本来就是炼丹家弄出来的,你照着方子制作,保证能够成功,如果你不信,我也没有法子!”
阿辛看了看方子,又看了看赵二,试图找出破绽,不过赵二的演技显然提升了许多,阿辛只能暂时相信。
“等我制成之后,就会砍下你的脑袋……还有,我不会放过大周人马的,他们居然抢到了萧思温费尽心思弄来的宝马!我阿辛也需要宝马,需要很多很多……有了宝马,还有大周的武器,整个草原,都没有人是我的对手,没有!哈哈哈!”
……
赵二从来没有如此恨过一个人,他咬紧了牙关,恨不得立刻把阿辛给生吞了。
“我是冠军侯的弟子,是大将赵匡胤的弟弟,区区蛮夷也敢惹我,你死定了!没人能救得了你!”
赵二从千层底取出一截刀片,他小心翼翼割断手脚上的皮绳,不但割断了自己的,还顺手把跟班儿党进给救了。
两个人从乌古部的营地逃出来,赵二没有选择南逃返回大周,而是选择了向北!
“我要靠着自己的本事,将阿辛的脑袋砍下来!”赵二对着面前的树木发誓,他不再是靠着师父,靠着兄长父亲的废物,他是绣衣使者,专门化不可能为可能!
等着瞧吧,我会一鸣惊人的!
赵二和党进消失在了夜色里……几乎与此同时,叶华率领着骠骑卫,深入大漠。面对茫茫旷野,最难的就是如何找到老将军的踪迹。
“侯爷,我们抓到了一个舌头!”
两名士兵将一个人推到了叶华面前,这个人站立不稳,摔在地上,可是他又很快爬了起来,仰着头,盯着高高飞扬的军旗,突然眼泪奔涌。
他的喉咙上下涌动,发出一连串没有意义的音节。
这家伙真的着急了,他猛地趴在地上,用手指在沙土上写字……“我,姓桑,叫,桑七,是大晋,桑相公,派,我,来的!”
这个人写了许多错字,短短的一句话,足足用了一炷香的时间,叶华紧紧盯着地上的字,他猛地从怀里掏出那本小册子,上面果然写着他的名字。
在十五年前,他还只有十五岁,就被派去了契丹,他会烧窑,制作陶器。靠着这一门手艺,他在草原上过上了孤独而单调的日子……
整整十五年的时间,他忘记了汉话,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在地上写写画画,防止连汉字也不会写了。
汉字是他区别蛮夷最后的一个工具,桑七用尽力气,继续写到:“乌古,阿辛,派遣,一万,人马,攻击,王师!”
叶华看到这里,瞬间握紧了拳头!
第387章 骠骑卫之威
名字取好了,一辈子都会走运,如果叫什么狗剩啊,大力啊,柱子啊,往往很难当上大官……比如某位大学士叫“高柱子”、“李二狗”,肯定叫不出口啊,还大学士呢,先给自己起个好名字成不?
桑七排行老七,作为穷苦人,以排行为名也可以,像李七,张七,韩七都没什么,偏偏他的主人姓桑。
当年桑维翰就因为这个姓,险些没有中进士,到了他们这些下人身上,情况就更糟糕了,桑七不就是“丧妻”吗!
这辈子还能好?
果不其然,那一年,他还差三个月十五岁,被老爷叫去,给他讲了很多,然后就让他去幽州,投奔契丹。
当时桑维翰许诺,或是三年,或是五载,朝廷王师一到,他就是有功之臣,能够当官,娶漂亮媳妇,拥有田地,奴婢,车马,过人上人的日子。
桑七稀里糊涂答应了,他先到了幽州做工,日子很苦,几乎没有吃过饱饭,但是桑七很卖力气,一有功夫,就到处观察,小心翼翼记下情况,有多少兵马,有什么变故,每隔一段时间,就把所见所闻写下来,交给上面来的人。
最初的时候,他还能忍得住,可后来他就受不住了,不断询问收集情报的,到底什么时候王师才能来。
每一次对方都说快了,快了……桑七不断安慰着自己,就这样足足过了五年,当他再次询问的时候,对方哭了。
嚎啕大哭,哭得天崩地裂,如丧考妣,桑七怎么问,对方都不说话,到了最后,他只告诉桑七,以后不用收集情报了。
三天过去,桑七看到了他的尸体,是跳井淹死了……桑七也知道了原因。
王师没有盼来,反而是契丹人杀进了中原,攻破开封。
大晋王朝没了,他们的主人桑相公也死了。
在那一刻,桑七想到了死,他真的打算跳井算了。
不过他到底活了下去,而且又被卖到了草原,成了乌古部的奴仆,地位更加卑贱。桑七的人生彻底变成灰色的。
他每天劳作,闭口不言,像是一个牲畜一样活着。
他不会说话了,渐渐忘记了写字,他和牛羊生活在一起,每到冬天,互相拥抱,靠着对方的体温活着,用一个词形容,就是相濡以沫……
桑七甚至觉得,有朝一日,他会和牲口一样死掉,也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
这样懵懵懂懂的日子持续了七年的时间,一个足以把任何人都折磨疯的时间……就在一个清晨,桑七的世界突然变了。
一位老道士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飘洒的胡须,慈眉善目,笑容和蔼……尘封的记忆苏醒了,桑七终于记了起来。
当初在桑府的时候,这位仙长就是相公的座上宾……那一天他们谈了很多,桑七知道自己的主人死了,当年被派到幽州,派到草原的人已经走私逃亡,多半失去了联系。
大晋朝已经没了,就连随后成立的大汉都消失了,现在的国号是大周。不过不管国号怎么改变,中原之地,祖宗坟茔所在,魂牵梦绕,家人亲属,他们还都在!
回到家乡,在祖坟前磕一个头,喝一碗家人酿的米酒,吃几颗甜枣……桑七枯死的心重新活泛起来。
过去的几年里,陈抟不辞劳苦,唤醒了无数的“桑七”们。
而这些苦苦期盼的人,终于等来了王师!
“这,这边,走!”
桑七的声音怪异,却也恢复了一点说话的能力。
在草原上,没有向导是很容易发生悲剧的。
比如那位一辈子没封侯的飞将军,就常常迷路。
说起来也是,不管卫青还是霍去病,都豢养招揽许多匈奴人,让他们给当向导,每次出战,都满载而归。李广呢,把招降的羌人都给宰了,空有一身好武艺,可是打仗的时候,总是找不到敌人,也难怪一辈子憋屈了……
桑七会烧制陶器,经常在部落中间行走,路途非常熟悉,前些时候,有一个年轻的大周商人找到了乌古部,结果首领阿辛反复无常,把人给囚禁了。
桑七找到了他,想要帮着年轻人逃走,哪知道那个少年硬气得很,他居然要凭着一己之力,灭了乌古部,根本不愿意回大周。
不过年轻人倒是给了他一件东西,让他向南走,如果能找到大周的人马,就给他们带路。
桑七就是这样,和骠骑卫相遇的。
“这,这就是,给,给我的!”
他把一个铜制的貔貅送到了叶华的面前。
貔貅传说中神龙九子之一,是猛兽,瑞兽,神兽!
绣衣使者就以貔貅为标志,不过绣衣使者的貔貅胖胖乎乎,圆圆滚滚,瞧模样,很像是熊……根据古书记载,貔貅似熊,皮毛灰白,还有很多人干脆就认为貔貅就是大熊猫!
雄安军以熊猫为旗号,绣衣使者以貔貅为标志……没法子,冠军侯爱滚滚爱得深沉啊!
接过貔貅,在手里掂了掂,叶华似笑非笑,这个貔貅是徒弟给桑七的。
那小子没有回来,而是向北走了,他想灭了乌古部,很好,有志气!
赵二秉性阴沉,心黑手狠,就让为师看看,你能折腾出多大的动静来!
“这个就给你了!”
叶华把貔貅赐给了桑七,又让人给了他一件绣着猛兽的锦袍,还有一柄长刀……这是绣衣使者的标志装扮。
桑七不由得浑身振奋,血液沸腾。
他纵马在前面带路,经过两天的跋涉,在一个傍晚,他们终于来到了一条河流的旁边。从远处跑来一支人马。
为首的梁宏才抱着汗血宝马的脖子,跑在最前面,从后面出现了一群嗷嗷怪叫的契丹兵,他们对这些宝马已经垂涎三尺了。
叶华立在马背上,俯视着远处的契丹兵,微微冷笑!
“骠骑卫!杀!”
随着一声令下,骠骑卫出动了。
一年前,他们随着王景老将军冲阵,杀败铁林军,冲散皮室军,铁骑雄风,所向睥睨!一年之后,骠骑卫更加成熟犀利,他们穿着皮甲,手持长枪,潮水一般冲下来。
梁宏才看在眼里,泪水不争气地涌出来。
“是侯爷!侯爷来救我们了!”
梁宏才兴奋大吼,他用力抓着马儿的鬃毛,让它停下来,也让后面的人马停下来。只要侯爷到了,他们就没什么可怕的。
“马儿,瞧着吧,那帮人死定了!”梁宏才魔怔似的,跟战马说话。还真别说,这匹金色的宝马还挺有灵性,伸长了脖子,遥望着不远处的战场。
骠骑卫和乌古部的人马撞在一起。
骑枪刺出,冲在前面的契丹兵纷纷落马,骠骑卫没有停顿,踏着他们的尸体,继续向前,长刀挥动,寒光闪闪,契丹人发出绝望的怒吼,他们手里的狼牙棒,铁叉,长矛,根本抵挡不住锋利的马刀。
一刀扫过,兵器断裂,二刀劈下,人马立碎!
骠骑卫就像是收割生命的死神,没有半分犹豫和客气。
他们快速冲杀,势如猛虎,不可阻挡。
桑七伸长了脖子巴望,目睹着骠骑卫酣畅淋漓的冲杀,很快泪水充满了眼眶。
这就是王师,这就是中原铁骑!
契丹人夸口的骑射无双,在汉家儿郎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那些凶狠嗜血的契丹人,面对骠骑卫,竟然是如此不堪一击,瞧瞧吧,他们根本伤不到骠骑卫,反而被冲得摔下战马,整个队伍就像是破布一般,被肆意蹂躏着。
瞧啊,有人跑了!
他们惊恐万状,狼狈逃窜,骠骑卫兜着屁股追杀,毫不客气……真是太威风了,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整整十五年!
哪怕是契丹的小孩子,也能骑着自己的脖子撒尿。
在他们的眼里,桑七和牲畜一样,如果没有一点手艺,早就被杀死了。
只怕他们永远不会想到,当汉家儿郎露出狰狞的时候,是何等凶猛残暴!
我也是汉家子孙,对了,我还是绣衣使者,我有战马,我有宝刀!我,我……杀!
桑七疯狂怒吼,冲向了契丹人。
他的眼睛是红的,迎面的风几乎让他窒息,桑七喘不上气,脸憋得和脖子一样粗,这是一段漫长的距离,终于,桑七冲到了契丹人的面前。
“死!”
他把手里的刀挥舞出去,对方是个壮硕如山的汉子,他用左臂上的圆盾去格挡桑七的刀,然后转身,右臂挥动狼牙棒,去砸桑七的脑袋,如果被砸中,只有死路一条。
这是契丹勇士惯用的手法,只是这一次他失算了,桑七的刀锋利无比,劈开了圆盾,切断了大汉的前臂,鲜血狂喷,变成了一片血雾……大汉承受不了疼痛,发出凄厉的嚎叫,他仓皇后退。
桑七也不清楚哪来的勇气,突然一声爆喝,长刀刺出,正好穿透了大汉的心口!
热血溅了桑七满脸,大汉绝望惊恐地盯着他。
桑七想起来了,这家伙是乌古部的有名勇士,曾经亲手打死过黑熊!
哈哈哈!
他死在了我的手里!
死在了一个卑微的奴隶手里!
勇敢有什么用?你们这些蛮夷,岂能明白汉家儿郎的智慧!
桑七觉得心中的惶恐烟消云散,无影无踪。
三千多人,不到一个时辰,变成了满地的尸体。
这就是骠骑卫之威!
“启禀侯爷,赵老将军还在前面苦战!”
叶华举起手里的长刀,面无表情道:“给我冲!”骠骑卫调转方向,立刻扑向了下一个战场……
第388章 灭一部
叶华派遣赵弘殷出击中京,不过是不想被动挨打而已。
他有修长城的打算,但是必须在“却匈奴七百余里”之后,没有足够威风霸气,想靠着一线城墙就能高枕无忧,那是痴人说梦。
主动攻击,才是大周应该有的风格。
只是叶华想不到,赵弘殷的出击,居然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中京大定府被烧了,萧思温苦心弄来的汗血宝马落到了大周的手里。不得不说,老赵家人都顶着主角光环,赵大的运气素来就好,连他爹都是这么逆天,真让人无语了。
当看着这些修长神骏的马儿之时,叶华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他喜欢的动物不多,小猫小狗很难引起叶华的兴趣,萌兽熊猫是他的最爱,这些汗血马至少能排在第二位,甚至可以和熊猫相提并论。
有了这些马儿,小心繁衍,在若干年后,大周也能组织起几十万的骑兵,到了那时候,别说统一中原,就算横扫天下也不是什么难事……越是喜欢这些战马,就越是难以容忍任何人染指!
“阿辛收了大周的礼物,却反咬一口,我不想在看到乌古部的人!”
叶华的声音很冷,唐牛知道,这是侯爷的死命令。
他率领着骠骑卫,冲向了阿辛的人马。
阿辛咬着牙,他派出了五千勇士,去迎战大周。双方的人马差不多,他有把握,即便打不赢,但至少不会输!
萧思温已经许诺,只要把周兵干掉,南院大王就是阿辛的。
到时候他就能和萧思温对掌契丹大权,至于小皇帝耶律贤,根本没有放在他的眼睛里。
阿辛的世界其实很简单,只要给他的好处足够,就可以替任何人卖命。乌古部有这么个现实的头人,是他们的幸运,也是最大的不幸!
“杀!”
“冲!”
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吼声,双方撞在了一起。
阿辛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骠骑卫的长枪轻松穿透契丹勇士的胸膛,甚至一条枪能戳穿两个人,就像是青蛙一样,可怜而无助。
那些都是他的族人,他的勇士!
此刻却瞬间丢了性命,阿辛觉得那些枪似乎插在了他的心头一样。
“杀,杀光南蛮子!杀,杀死他们!”
阿辛红赤着眼睛,疯狂嚎叫。
他手下的人卖力冲锋,只是面对着训练有素的骠骑卫,光是这点勇气还是不够看的。骑枪断裂,士兵立刻抽出马刀,奋力劈砍。
一颗颗脑袋被砍掉,鲜血迸溅,宛如到了地狱。
越来越多的勇士死掉了,可对大周的伤害却微乎其微。
阿辛怒了,他下令弓箭手立刻射击,铺天盖地的箭雨落到了骠骑卫的身上。
唐牛只想冷笑三声,区区狼牙制成的箭,也想穿透骠骑卫的板甲,简直做梦一样!
“杀!”
他不顾一切,横冲直撞。
契丹的军阵被撕开,五千人向四周抱头鼠窜。
阿辛已经从愤怒变成惶恐,他招呼着自己的亲随,一共五百名最勇敢的士兵冲了上去,希望他们能够扭转战局……
“挡住,只要能挡住,赏千,赏万金!万金啊!”阿辛疯狂叫嚣,增加筹码,这五百人堪称乌古部的精锐,他们从小就一心训练,磨砺武技。
骑射无双,悍勇绝伦。
这是阿辛最后的撒手锏!
他们的确不一样,唐牛的刀劈向对方,而对面的家伙居然将手里的长枪刺出,快如闪电,狠如毒蛇。
唐牛的兵器不及对方长,不得不扭动腰部,枪头贴着软肋划过,冒出一溜儿火星,唐牛觉得肋骨剧痛,似乎要断了一般。
他发了狠,猛地挥刀,看中了对方的脖子,鲜血狂喷。对面的家伙居然没有倒下去,而是探出手,死死揪住唐牛的刀。
这时候又一条枪刺了过来,对面的家伙脸上全都是疯狂之色,他要看着唐牛去死!
只不过虽然他们很勇猛,骠骑卫却有他们没有的纪律和配合。
四名士兵跟在唐牛的后面,一人用盾牌挡住了刺来的长枪,一人挥刀,将抓着马刀的手臂斩断。另外两人挥动兵器,将契丹人戳在马下。
唐牛死里逃生,他越发愤怒,可也清楚,这些契丹人不能等闲视之。
“扔!”
火药在人群当中炸开,契丹兵纷纷落马。
尽管不是第一次使用,但是契丹人依旧对火药有着发自骨髓的恐惧。显然,他们开始节节后退,他们退得越快,骠骑卫的火器就越从容不迫。
阿辛拼命吆喝着,疯狂增加赏赐,试图稳住军心。
而就在这时候,原本被围困的赵弘殷老将军已经带着人马冲了出来。老将军浑身浴血,长须飘飘,怒目圆睁。
过去的几天里,他先是杀败了追击而来的部落士兵,接着又挫败了萧思温的皮室军。可连番战斗,大周士兵已经疲惫不堪。
就在这时候,卑劣的阿辛率领着乌古部的人马杀来了。
他们像是一群饿狼,看到了猎物就扑了上来。
阿辛指挥着人马,分成批次,不断袭扰,不给士兵休息,也不让他们吃饭,甚至还会向水里投毒……穷尽一切手段,当有大周的士兵因为疲惫、中毒、或者受伤,落到了后面,阿辛就会露出最狰狞的一面,用尽手段拷问。
他喜欢周兵锋利的武器,坚固的铠甲,也喜欢舒服的丝绸衬衣,他就像是恶鬼,抢走一切东西,还逼着俘虏,告诉他火药的秘密。
因为阿辛发现,赵二给的秘方根本做不出火药来。
当大周的士兵拒绝的时候,他就下令,用削尖的木头,把四肢钉在地上。
鲜血吸引来草原的狼群,士兵不会立刻死去,只能在绝望中,眼睁睁被一群狼吞噬,天空中盘旋着贪图腐肉的鸟儿。
等野兽吃完,它们就会落下来,享受大餐。
“你们会死的,整个部落,没有一个人能逃得掉!”
这是一个俘虏对着阿辛说的话,这也是大周士兵的诅咒!
阿辛根本不信,可是才几天的光景,似乎报应就已经来了……赵弘殷带着人马冲破了重重阻挠,向着他杀来。每一个饱受摧残的大周士兵都怒不可遏,他们迫切要报仇!
另一面,骠骑卫是生力军,战力爆表。
滔天的怒火,谁也阻挡不住。
两面夹攻之下,阿辛的五百精锐损失殆尽,全部被骠骑卫灭杀,他们战死的地方,一片暗红色,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留下。
阿辛害怕了,他在亲信的保护之下,仓皇逃跑,他恨大周,更恨萧思温。老东西许诺南院大王,许诺那么多的好处,他才会不顾一切,前来阻拦大周的归路。
早知道周兵如此厉害,就不该和他们撕破脸皮。
阿辛气喘吁吁,狼狈不堪,仓皇逃走。
“侯爷,要不要追击?”
叶华沉着脸,看了看老将军赵弘殷。
赵老将军胸膛剧烈起伏,大口喘气。
“追,放过谁,也不能放了他!”
赵弘殷的眼睛都红了,他发誓,要把阿辛钉在草原上,让所有的野兽把他给活吞了!
“听见了吗,还不去追!”叶华沉声道,他立刻让唐牛带领着两千人,去追杀阿辛。而他亲自保护着赵弘殷,还有那些汗血宝马,徐徐向大周境内退去。
赵弘殷因为年纪大了,连日征战,疲惫不堪,他虽然没有受伤,但是却骑不得战马,只能让人抬着。
“侯爷,犬子去,去联络阿辛,现在乌古部翻脸,他,他去哪了?”赵弘殷想起了儿子。
叶华顿了顿道:“他是有机会回大周的。”
“那就是没回了?”赵弘殷惊得坐起来,险些从担架上摔下去。
“侯爷,匡义不会有危险吧?”老将军焦急问道,当爹的就没有不担心儿子的。
叶华笑了笑,不无得意道:“我相信令郎的本事,他可是我的徒弟啊!”
“是啊,他是侯爷的弟子……”赵弘殷缓缓躺下,不似之前那么激动,但是这一颗心,还是悬在了嗓子眼。
“我的儿,你要让为父担心到什么时候啊,你快点回来吧!”
赵弘殷在心底呼唤着……而此刻的赵二,正带领着十几个部落的勇士,向着乌古部的牧场杀来。
他站在了一个山丘上,用马鞭指着前方。
“杀光他们,牧场就是你们的!除了牧场,还有刀剑兵器,粮食茶叶,想要什么有什么,知道吗?”
“知,知道!”几个头人一起点头,其中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站出来,迟疑道:“使者大人,草原的规矩,历来只杀高过车轮的男丁。老弱妇孺,是不杀的,也不能杀……”
“那是你们的规矩,不是大周的规矩!”赵二狠狠啐了一口,“乌古部就不该存在世上,连渣都不能留!杀,杀光所有人,你们全都能得到一千副铠甲,一千柄宝刀!”
说着,赵二将自己手里的刀扔给了老头人。
老头人颤颤哆嗦,将刀抽出来,放在面前,冰冷的刀身,放着寒光。他的模样清清楚楚出现在刀背上,花白的胡须,深邃的皱纹,宛如菊花的老脸……老头人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真是宝刀啊!”
为了神兵利器,这些部族全都愿意更改规矩……他们怪叫着冲向了乌古部,而此时的阿辛刚刚逃回来,他身边的青壮已经不足五千人,更没有勇气战斗,面对潮水一般的人群,阿辛发出了绝望的尖叫,大周士兵的诅咒成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