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我能直播末世》
新书6月10日发布!
3月8号,《重生之张扬的青春》其实就已经写完。
三个多月的时间,都在酝酿新书。
准备了很多题材,写废了四五十万字。
这本新书,只是其中一个题材。
......
在自己的心中,《我能直播末世》这本书我是想从旁观者到面对末世的方式讲述一个末世的故事。
在我心中最理想的书名是《末世直播间》,可惜被人用了。
新书----
简介:一个网络小主播苏安,偶然的机会在海滩上捡到了一部没有品牌的手机,手机里装满了关于末世和丧尸的小电影。
正发愁怎么做好主播这个行业的苏安,如视珍宝,在平台上开起了一个【末世直播间】。
一个真实的末世,开始在众人的眼中慢慢地展开......
随后【末世直播间】的发展,却慢慢地超出了苏安的想象......
这本书又名《从直播末世开始》。
----这是一个小人物逐渐成长,顺带着操翻世界的故事......
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点轻松,又无比沉重的末世!
......
......
上一本书,一开始就准备了二十多万的存稿,才开始发书。
因为我一天十几个小时,基本上只能写六千到一万字。
其他作者一两个小时就能做到的事情,我要花三五倍的时间。
最后发现有点闭门造车的意思。
......
这本书目前写了三四万字。
还不知道能不能签约,存稿的意义不大。
如果没有签约,万事皆休!
如果能签约,又要有书友们的支持。
没有读者喜欢,还是万事皆休!
......
新书《我能直播末世》,急需收藏和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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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我能直播末世》,急需收藏和跟读!
最重要的是跟读!
最重要的是跟读!
最重要的是跟读!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第二本书如果成绩不好,就不可能坚持到底了。
毕竟作者也是人,也需要挣钱吃饭,需要养家糊口!
哪怕我再不希望留给书友们一个残缺的故事,如果没有成绩,我也无法把故事讲好,讲到最后!
希望书友们能够理解!
第1章 如果可以重来(求推荐、求收藏)
于远轻轻地挂断电话,坐在自己82平米的小三房卧室的床上,静静地看着窗外夜色中的车水马龙。
看了很久很久......
于远的父母坐在外面的小客厅的布制沙发上,两双眼睛时而看看儿子的房门,又时而互相看看对方,脸上混杂着焦急、期望、无奈......
于远的妈妈欠着身子想站起来去敲儿子的房门,手却被丈夫拉住了。看见丈夫摇了摇头,又缓缓地坐下。
不知道过了多久,于远套上夹克拉开了房门。
“爸、妈,我已经和陈芳商量好了,你们定个日子吧。”
于远的爸爸妈妈松了一口气,甚至能听到重重的呼气声。
“小远,陈芳是个好姑娘,订婚后你要好好对待人家。”于远的妈妈叮嘱到。
“知道了,妈。”于远回答道,“我出去走走。”
“早点回来啊!”
“嗯”
于远慢慢地走出小区,穿过红绿灯,拐到河滨路往河边走去。
一路上于远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
刚才和于远通话的那个叫陈芳的姑娘是别人在三年前就给他介绍的对象。姑娘人很好,性格温温顺顺的,就是右脸上有一块半个巴掌大的胎记。
如果没有这块胎记,陈芳其实长得还可以,个子高高的,皮肤也不错。
但这块胎记确实显得突兀,破坏了美感,使陈芳变得很普通。
于远自己可是个美男子,清秀的脸庞,1米76的个子,身形挺拔。
整个人在年轻时同学们都说很像谢霆锋。
只不过在毕业时失恋,整个人变得无比沉默。
可以说就是那次失恋,彻底改变了于远的性格,让他一直颓废到今天。
......
初中的时候,于远就是个风流人物。
于远的父亲叫于明帆,是位正宗师范毕业的小学教师。
虽然教的是语文,但风琴、口琴、笛子都会,经常客串音乐老师。于远也遗传了父亲的基因,从小喜欢唱歌。
父亲在乡小学教书的那两年,乡中学有一个刚分配来的叫董文的老师吉他弹得很好,于远缠着父亲给他买了把吉他,跟董老师学了几年。
初三时,于远报考师范音乐班,唱一首【我的中国心】,连老师都叫好,但最后公布时却没有于远的名字。
初三时,于远还在全县中学生作文赛中,写了一篇【白虎山游记】,不仅获得一等奖,还被班主任王琳老师寄到【山西晚报】发表出来,一时风光得很。
或许是初中的风光,牵引出了少年心底的虚荣。只是勉强考上高中的于远在高中更是把时间花在各种兴趣爱好上。
参加广州【少男少女】刊物的诗歌班、校武术队、篮球、排球......
反正什么活动能出风头,就参加什么活动。
晚上还翻墙出校去跳霹雳舞、交际舞、滑旱冰、打架斗殴......
老师一次次劝告无用,于远就这样把自己的大好青春浪费在玩乐中。
于远同时又利用父母的宠爱,让父亲几百块钱的工资大部分都花在自己的身上,最后只考了个私立的大专。
......
想到这里,于远的心中渐渐有点烦躁起来。
河滨路的拐弯处有个小炒店,店面不大,拐弯处的人行道却很宽。
所以店老板把桌子摆到人行道上,这个时候天气还不热,再加上路段靠近城郊,店里的小包厢有一桌客人,人行道上的三张方桌全空在那里。
于远叫老板炒了个田螺,切了两个卤蛋半斤卤大肠,拿了一瓶本地产的“平山老窖”,就坐在最阴暗角落的一张桌子上喝起酒来。
于远的酒量在南方人里算很好了,一瓶52°的平山老窖,最多能让他八分醉。
所以除了夏天,于远都是喜欢喝白酒。
而真正喜欢上喝酒也是在毕业之后,确切地说是在失恋之后。
......
于远的大学生活几乎是把高中的轨迹重复了一遍。
虽然环境不同,人也不同。
但除了中学是萌动的心,朦胧的青春悸动,而大学却通过强烈的荷尔蒙释放出来,自以为收获了一份爱情,最后却烙痛了心......
在父亲的陪同下,带着陪伴自己整个大学时期的那个大皮箱,坐了十几个小时的车,于远终于来到那所位于省会榕城市郊的大专。
学校不大,或者说很小。进了大门,左手边是学校的操场,右手边是教师的宿舍楼。
操场的正前方是一座五层高的教学楼,教学楼后面有一男一女两座学生宿舍楼,女生宿舍的后方就是学校的食堂、开水间、淋浴房。
----这个小小的大专院校就是于远以后四年生活的地方。
父亲把于远的一切安排好后,在宿舍一米的小床上和于远挤了一夜,第二天就匆匆赶回家。
父亲返家的那个早上很早就起床了。
他默默地在走廊上抽了几根烟,又坐在于远的床沿轻轻地抚摸着铁栏杆和草席。
过了好一会儿父亲才拎起,那个装着两件换洗衣服的白色塑料袋,袋子里还有几个用红色塑料袋包好的馒头----于远知道,那是父亲的午餐和晚餐!
送父亲到外面大马路上坐公共汽车,看着父亲瘦弱的身躯爬上公共汽车,于远突然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
父亲爬上汽车时瘦弱的背影和散文中那个在站台爬上爬下的肥胖的背影重叠在一起,那句“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从心中冒了出来。
于远一下子就红了眼眶......
......
于远坐在阴暗角落向口中猛灌了一杯52°的白酒,泪水从脸颊流下,混入酒水中,似乎有点苦涩。
初春的夜暗沉沉的,没有星光。近处的路灯发出幽暗的光,远处却是漆黑一片,一如于远晦暗的心情。
二十年过去了,于远来到人间这四十年虽然混蛋、不争气,但总有一些东XZ在心灵深处,偶然会冒出来,刺痛麻木的自己,而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来自父母,来自那永远无私的爱!
......
父亲回家后,于远开始了他的大学生活。
于远毕竟是属于有点才情的学生,在学生时代还是有些闪光之处的。
第一个学期的校元旦晚会,于远一曲吉他弹唱【讲不出再见】就引起了师生的注意,在第二个学期就进入了学生会任文体干事。
第二个学年是于远最风光的一年,刚开学不久就参加“海西省大中专生作文赛”拿了个个人一等奖。
还帮学校捧回了学校至今为止唯一的“集体一等奖”。
参加“榕城市演讲大赛”杀入决赛。
在元旦晚会弹唱、小品表演。
在篮球场、排球场也时刻能看到他帅气奔跑的身影......
于远在第二学年的上学期末,终于从将面临实习的师兄手中接过了学生会文体部长的位置,同时还破天荒地兼任校团委文体委员。
两职在手的于远轰轰烈烈地策划、组织了各种活动,每个月都至少有一场男女生的文体比赛。
整个校园时刻都处于一种热闹又积极向上的气氛中,在师生中都是好评如潮。
于远骚包的表演吸引了一大堆女孩爱慕和崇拜的目光。
其中一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很快就引起了于远的注意。
这个女孩叫杨静,来自宁东市,宁东市是海西省东部的一个地级市。
杨静人长得很秀气,皮肤也是白白嫩嫩的,穿着打扮也是挺洋气的。
于远可以从杨静的眼中读到她热烈的爱慕之情,两个人很快就坠入了爱河中。
而且进展速度很快,第二学年还没结束就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其实,在整个青春期,都是男孩女孩们荷尔蒙分泌最激烈的年龄,而且精力旺盛,这是人类作为动物最基本的体现。
当身体走向成熟,异性之间的吸引就像两块强磁铁,彼此在瞬间就撞向对方。
爱意越浓,探索对方的吸力就越大,每个沉浸爱河中的男孩女孩,都恨不得将自己融入对方的身体,甚至融入对方的灵魂。
他们只在意对方的快乐,心甘情愿地奉献自己的所有。
真爱是纯粹的,绝对没有势利、金钱的因素,甚至不会考虑父母亲人的感受。
真爱是不计后果的,不会去想明天会如何,它只记得今天要轰轰烈烈。
真爱就像烈火,它不是火苗,甚至不是火堆,而是可以照亮整片天空的熊熊火焰!
如果爱的火焰能持续下去,它会逐渐内敛,成为照亮家庭的温柔的灯光。
如果爱的火焰被浇灭,它同样可能燃烧完一个人的所有激情、甚至生命!
----所以爱情能和母爱一起成为人类两大永恒的主题!
于远心中伟大的爱情,在透支了一位乡下小学教师的三口之家的所有积蓄后,还是在毕业的前夕被无情地浇灭了!
事情的发展就像电视中烂大街一样多的剧情那样。
----一个想着攀龙附凤的山沟沟里的小伙子,在女方的父母和现实面前碰的头破血流。
话语不要多,只问你和你的家庭现在能给她什么?
你说以后?她现在就过着富足、优裕的生活,需要你对以后的保证吗?
----于远所有的自信、雄心,对爱情的憧憬、对走上社会后的期望全部被粉碎,撒到了太平洋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
心也碎裂成一片片,哪怕能缝合好,也永远是伤痕累累!
从此,活着的于远好像没有了心,活着的只是一具躯壳,一个在人间行走着的行尸走肉!
于远伤心、痛苦、自卑、迷茫、绝望,也痛恨自己。
各种情绪不断地在心头滚过----唯独没有愧疚!
没有对父母的愧疚!
......
回想起这些,于远的眼前似乎浮现出父母那双永远充满担忧的目光,一瞬间泪流满面。
于远一口气喝光了瓶子中所有的白酒,结完账,踉踉跄跄地奔向河边。
初春的夜晚,在这个海西省北部的小山城,还是透骨的凉。没有谁会跑到河边来受罪,只有于远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河岸边发呆。
今夜的于远特别的多愁善感。
或许是因为终于选择准备接受婚姻,从此要收起心中所有的不甘和奢望,安安静静地承担起丈夫和父亲的角色。
于远在心里并没有嫌弃陈芳的意思,甚至还有点感激,因为陈芳没有嫌弃他收入低,家庭贫困。
这么多年来,围在他身边的女人不少,有未婚少女,也有已婚或离异的少妇。
她们可以喜欢他的帅气,喜欢他深情的歌声和出色的文笔,但绝对不会接受他的贫穷。
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衡量一个人优秀和成功的唯一标准就是“权财”二字。
于远并没有心里不平衡,年少时对文学和音乐的爱好从踏上社会的那天就被自己放弃了,所谓的才气又从何谈起?
古代的落魄书生,也是因为有作品流传后世,才能有才子之名。
而千千万万埋没在历史洪流中的无名书生,你又能在历史中听到他们哪怕一声的叹息吗?
自己一枚臭屌丝,学生时代的才情和在社会上生存的能力是完全两码事,哪怕再想粉饰自己也只能说是有点小才却基本无能,有啥好抱怨的?
于远知道自己在社会上走过的十几年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时代。
这个国家和民族是怎样走上了强大的复兴之路。
从传统生意到互联网时代,这其中可以说是随便一抓都是机会。
但自己呢?
不仅毫无商业嗅觉还始终活在浑浑噩噩之中,拿着这个时代最低的薪水。
每个月除了房租、吃饭,还要抽烟喝酒、人情来往,够吗?
远远不够,只能扒拉父亲那微薄的工资,成了一名在社会最底层挣扎的卑微人物,和那些“啃老族”没有任何区别。
想到自己在这样遍地机会的时代都能活得一贫如洗,于远自嘲地笑了起来。
脑海中很自然地冒出自己看过的许多网络重生文,一个个屌丝逆袭的故事在心中回旋。
于远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我也能重生,一切都能从头开始该多好啊!
发大财、干大事我不指望。
但肯定能给父母多一点的安慰,让父母少一点担忧!
也绝不会再继续颓废,而是认真地面对生活,敢爱敢恨,去重塑自己的青春!
那才是自己最渴望的事情啊!
这时候河边的风突然大了起来,冷风透过薄薄的毛线衣直往于远的身体里钻。
今天喝急酒的于远本来就差不多醉了,被冷风一个猛吹,酒气马上就上头了,胃肠激烈蠕动,一下子就吐了起来。
于远的视线很快模糊了,但夹克上沾染上的污秽物夹杂着浓浓的酒味实在难闻。
于远下意识地从旁边妇女洗衣服开出来的小路走下去,打算把衣服上的污秽洗掉。
可是,在漆黑的夜里,一个醉酒的人哪有那么多的侥幸?
于远一下就踩空了,从陡峭的河岸上滚了下去,“扑通”一声掉进了河里。
黑暗的夜里根本看不到河里的动静,河水还是一如从前地流淌着......
第2章 真的重生了
于远醒过来感觉眼皮好沉,身体也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勉强睁开眼睛,入眼的是一片草绿色的木天花板,和一面泛黄的白灰墙。
他吃力地转头四处看了看,左边的墙上是一个绿色窗框的窗户,两扇窗都隔成三节,总共镶着六块玻璃,玻璃上布满灰尘。
右边有一扇破旧的木门,也是绿色,门是打开的,可以看到外面的走廊;走廊地面是磨损得不成型的青砖。
于远发现自己是躺在一张病床上,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被子;一根输液管从一个挂在一个三叉的大木架上的玻璃瓶上垂下来,连接到自己的手掌,手掌背面贴了一大块的白胶布。
于远叹了一口气:看来昨天是醉得太惨了,被送来挂瓶了。
心里不由得有点埋怨父母了,要挂瓶也要到县医院啊!这种破破烂烂八、九十年代的房子,一看最多就是个社区卫生院、诊所之类的。于远也有点迷惑,像这种砖瓦结构的房子,现在已经很少了,基本上是一些废弃的国有厂房和一些单位的仓库之类的;乡下的卫生院倒是还在使用,但在城区怎么还有医疗单位在用呢?
估计是放太久了,手有点麻木,于远习惯性地抬了抬手,眼睛一扫,突然呆住了:手好像变小了,也变嫩了。
这时,走廊里传来一阵脚步声,很快门口出现了一个身影。
来人穿一件白色衬衫,双手端着一个大碗,还没等于远反应过来就走到了床前,惊喜地说:“小远,你醒了?”
是父亲!
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声音;可是父亲怎么变年轻了?
父亲没有听到回答,一只大手摸上了于远的额头,于远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于远这时的心中是真正的翻江倒海一般,他明白自己好像真的是重生了!
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谁身上都不可能马上平静下来,这时的于远心中正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问:“我重生了?我真的重生了?老天爷真的给了我一个从头再来的机会?”
惊喜、激动、兴奋、愧疚......各种复杂的心情在心中交织着,于远忍不住哭出声来。
“小远,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父亲急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没事,只是太高兴了。”于远哽咽着回答。
于远的父亲于明帆满脸的莫名其妙。
......
于远很快就知道他重生回来是哪一年了。
现在是1996年的夏天,于远刚刚初中毕业,下半年就要到青山县一中开始高中生活。而他刚放暑假,和朋友们在小河里抓鱼被暴雨淋了一身,当天晚上就开始发高烧,父亲和大舅连夜把于远送到乡卫生院,于远这三天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中。
于远一个人躺在病床上想着心事。这次是急性肺炎发作,他还要再输液三天,父亲在他醒来后就赶回村里,准备给自己和于远拿几件换洗衣服,晚上再赶回乡里。
一个人安静地呆在病房,刚好给了于远一个理顺思绪的时间。
重生这种事情,只是在小说里看到过,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到现在于远还有种做梦般的感觉,更不要说对以后的路有清楚的计划。但是,赚点钱改变原来窘迫的生活,让父母过上富足的日子,那肯定是轻轻松松。
不要说开公司、办工厂,就是自己知道的青山县以后做什么行当能稳稳赚钱这一条,就足够父母过上好日子了。至于资金,上辈子也挣扎过,贷过款,做过小生意,虽然失败了,还欠了一屁股的债,拖累了父母,但贷款流程总是熟悉的。再说,97年元月的体彩和2000年6月体彩的两次彩票中奖号码还在脑海中藏着呢,随便扫它一次奖池,就有几千万入手。有轻松的钱不赚,那才是傻子。
至于所谓的蝴蝶效应,于远才不相信----老天爷连重生这么大的事都帮自己了,这点小钱还会不让自己赚?
再说,自己上辈子看过那么多的重生文,哪一个穷屌丝不是逆袭成王者?人家都是改变国家、改变世界,最不济也改变了一个行业,都没有蝴蝶效应。
当然,于远也知道,自己成不了那些重生文中的主角。因为自己从来没有过雄心壮志,上辈子最大的愿望不过是能过上好日子,弥补一下对父母的亏欠;毕业后到重生前甚至连谈恋爱都提不起劲,虽然在重生的那个夜晚幡然醒悟,但也绝不是什么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只是一个普通人的梦罢了。
在于远看来,重生者既然有先知先觉的优势,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当然应该为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做点事。可自己实在不是那块料,估计是老天爷眼睛......咳咳,没睡醒看花了,把这个机会给了自己。
胡思乱想了好久,于远记起来好像就是今年夏天?对,就是这个七月中旬!父亲有个调到县城实验小学的机会,但母亲舍不得那几亩水田,怕到了城里日子过得更艰难,最后打报告推掉了去城里的机会;上辈子听父亲说,在于远很小的时候,因为父亲笔杆子硬又多才多艺,县委就要借调他去宣传部工作,也被母亲用同样的理由推掉了。现在自己重生回来,不能让这件事再发生了。
于远很清楚往后的几十年,国家大力发展经济,农村只会越来越落后。在于远重生时,自己从小生活的那个一百二十多户的村子,只剩下三十户左右人家。大部分都是全家落户县城或外面的都市了,在村子里的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和带着学前幼儿的妇女。
而青山县城虽然发展远远落后大都市,但大都市有的各种新鲜事物县城也不缺。随便做点小生意,都不愁温饱。当然,于远重生回来的目标可不是温饱,而是富足的生活----让父母富有,在亲戚朋友中贼有面子,不要像上辈子那样抬不起头!
怎么说服母亲同意父亲调到城里,于远一点都不担心----母亲是个极为信佛的人,不孝一点的说法就是极为迷信。于远只要告诉她这三天自己在梦中有神佛交代他一些事情,其中就有父亲会调动这件事,等过几天真的通知父亲去县教育局了,她准信!而且至此以后有可能自己说的话她都会很相信!
至于会不会暴露重生者身份,于远根本不在意。重生了就不是他们的儿子了吗?父母可是这世界上可以为自己付出所有,甚至生命的人!
第3章 真的要调到城里
三天后,父亲于明帆办好了出院手续,带着于远踏上回家的路。
上次于明帆回村拿换洗衣服时,就骑着他那辆旧“凤凰牌”自行车返回乡里,于远大病初愈,于明帆担心他身体虚弱,毕竟从乡里到村里走山路有五里,走大路就更远,现在是雨季,大路是黄泥路更不好走。
坐在自行车的后面铁架上,听着自行车脚踏咯叽咯叽的声音,于远感到好幸福。
虽然经过几天的相处,于远已经从重生的激动中恢复过来,但能看到年轻时的父亲,而且他还知道母亲这个时候已经走到外村,在山路和大路的交叉口等着自己,于远又激动起来:年轻时的父亲给了自己一个惊喜,自己同样忘记了母亲年轻时的模样,等会儿看到的又是什么样的母亲呢?
乡里连接山路的大马路有两里路左右,自行车不停地避开水坑,颠簸得厉害,于明帆歪歪扭扭地骑行着,不知不觉就进了山路,平路上都不慢,就是翻过山坳时要下来推车花了点时间。
很快就看到了村里的那条黄泥路,于远从父亲的腋下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穿着蓝色碎花衬衫的熟悉身影,眼睛一下子就模糊起来......
自行车还没停稳,于远就跳下来,一下子扑过去抱住了母亲,刚叫了一声“妈”,就忍不住哭出声来。
于远的妈妈程桂兰有点莫名其妙: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儿子哭的这么伤心?程桂兰从于远的肩膀上伸出头来,看了看于明帆。
于明帆摇了摇头。
程桂兰不停地拍着于远的后背安慰他,追问他到底是怎么了。
于远不断地摇头,用手背擦干眼泪。
可怜的于明帆夫妇哪里知道,他们以为很简单的生病住院几天,对自己的儿子来说是整整25年,甚至是从上辈子回来重新和他们在这个时空里相遇!
于远平复了心情,一家人就往家里赶去。
到了家门口,于远又停下了脚步,于明帆夫妇好像已经习惯了儿子今天神神经经的表现,不再理他,自顾自地进了家门,把他一个人丢在大门口发呆。
于远看着眼前这半栋曾经无比熟悉,又有点陌生的泥土房子,心神一阵恍惚。
上辈子应该就是从这一年起,回到这座老房子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
可这座房子却承载着自己儿时的记忆,也承载着父母艰苦的一生......
于远的眼神渐渐坚定起来----现在一切都会不一样的,我一定会做好一个让你们骄傲的优秀的儿子!
一家人吃过晚饭后,乘着父亲在聚精会神地看电视的时候,于远悄悄地把妈妈拉到了另一个房间。
“妈,跟你说个事。”于远拉着妈妈的手,斟酌着怎么说。
“嗯?”程桂兰总觉得今天儿子奇奇怪怪的。
于远,“妈,你相信神仙吗?”
“神仙这种事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程桂兰说,“儿子,妈妈不是经常跟你说,离地三尺有神明,做人做事要有敬畏心吗?”
于远一听,哟!妈妈好像也不是那么迷信啊!这样一来,可就不知道她还会不会相信自己编的鬼话了。
程桂兰看他在那里发呆,不耐烦了:“儿子,我怎么觉得你今天奇里奇怪的,没事我看电视去了。”
“妈”于远拉住妈妈,决定按原计划进行,“我这次生病一直在做一个梦,梦里有个神仙告诉我很多事,而且真实得就像我自己在那个画面里一样,其中有件事他说很快就会发生。”
“什么事?”程桂兰随口问。
“神仙说,县里这次想调爸爸到城里教书,妈妈你可能不同意,会错过好机会。”于远回答。
程桂兰伸手摸向于远的额头:“儿子,你是不是烧还没退?”
于远拨开妈妈的手:“妈,烧早就退了。”
“那你怎么满嘴胡话?还神仙呢,真的有神仙他凭什么找你一个少年人说?跟我说不行吗?”程桂兰不满地说。
“那我怎么知道?说不准你儿子是神童呢。”于远假装生气地撅起嘴,把头扭到一边。
“好好好,如果真的有县里的通知来,我就信你,行了吧?”程桂兰知道儿子病刚好,也尽量顺着他。
于远也不再多说了,他相信过几天县里通知到了后,妈妈肯定会忍不住来问自己的,到时再借神仙的口,简单讲一下以后城里会很好,粮食会越来越便宜,应该就搞定妈妈了。
在家里从来就是妈妈说了算,其实上辈子于远也知道大概的原因----爸爸于明帆九岁丧父,毕业前于远的奶奶也去世了。于远的奶奶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小儿子会读书,她就一定要把他供出头!当然,这其中应该也向于远的两个伯父拿过钱。
奶奶去世后,爸爸于明帆还差半年师范毕业,两个伯父马上不理了,最后的半年于明帆只能休学,毕业证是好几年后才补领的,所以也没有可能分配工作。
而且,祖上的宅基地和菜地,于明帆一块都没有得到。
于远不知道父亲那个时候到底是如何挣扎才活下来的,只好像听说是租住在一个好心人的一间没有窗户的柴火间里。
于远的母亲程桂兰人长得瘦瘦小小,身高还不足1米60,但做姑娘时就曾经得到过生产队“生产铁娘子”的称号,是个很好强的女人。
听说程桂兰是自己死活要嫁给于明帆这个农活都干不好的穷小子的,于远的外公极力反对,程桂兰就自己搬到小黑屋和于明帆住到一起,外公没办法,只能量一斗米作为嫁妆,表示同意他们俩的婚姻。
于远就出生在他父母结婚的那间小黑屋里。
幸运的是于远出生后不久,县里就决定聘于明帆当代课老师。在当时,代课老师工资很低,而且要到离家很远的另一个乡里。但程桂兰很支持丈夫,让于明帆放心去教书,她会带好孩子种好地。
两年后,教育局考核通过了于明帆的教书水平,于明帆自己也联系母校补领了毕业证,才终于调回了自己家所在的这个乡里,但于明帆是不停地变换工作的乡村的,每一两年就换一个村,家里的农活全部压在程桂兰一个人的身上,哪怕于明帆在“双抢”时会回来帮忙。但一介书生的于明帆,干活确实干不过程桂兰。
所以,在家里程桂兰说了算,最大的原因是于明帆感激妻子不嫌弃自己这个穷小子;也是有妻子的支持,自己才能成为一个吃公家饭的工作人员;而且妻子一个弱女子还辛辛苦苦地支撑着这个家!
久而久之,一切程桂兰说了算。
......
1996年7月17日,村里接到乡中心小学校长的电话,让村干部通知于明帆第二天赶到县教育局开会。
送走村干部后,程桂兰看儿子的目光就开始有点怪怪的。
第二天一大早,于明帆就乘早班车赶往青山县城。
第4章 让生活轻轻拐个弯
于明帆一走,程桂兰就守在儿子的床前,等他醒过来。
于远刚睁开眼睛,程桂兰就急急地问:“小远,你说你爸爸去局里开会,是不是就是你说的调到城里的事?”
“我也不知道啊”于远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像个少年人。
“我看八成是,要不然他一个小教师,让他去开什么会啊。”程桂兰自己开始分析起来。
“儿子,你那天说神仙说这是个好机会?”程桂兰继续追问。
“妈,我还没吃早饭呢,再说爸爸去开会还不知道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呢。”于远心里很淡定,但不能表现得自己很有主见,过了这么多天,少年人的好奇心没那么强了才正常嘛。
“好好好,先吃饭。”程桂兰知道少年人最不经饿了。
于远的饭碗刚放下,程桂兰又开口了:“儿子,跟妈妈说说神仙是怎么说的。”
于远知道妈妈上辈子可不是这种态度的,爸爸回来一说,她马上就反对:什么没有粮食不行,去城里每周来回坐车要花好多钱之类的,爸爸就在闷头一根一根地抽烟。
现在妈妈这个态度,一看就是会认真听的,还是神仙的力量大。
于远开始装着一边回忆一边说:神仙说以后粮食会越来越不值钱啊;神仙说城里工厂、店铺很多,根本不怕没事做啊;神仙说在城里随便做点小生意都能挣大钱啊;神仙说这是做城里人最好的机会啊......
一大堆的神仙说终于让妈妈动心了。
“可是,我们的田怎么办呢?”程桂兰还是有点发愁。
只要妈妈动心就成了,于远开始适当的表现出聪明了:“妈妈,我们村有人出去打工,不是田都包给人种吗?我们可以让舅舅种啊。”
“对,就让你大舅种,每年给我们一些吃的米就够了。”程桂兰终于下了决心,还马上站起来就要去找大舅。
于远赶紧拦住:“妈,现在还不知道是不是爸爸调动的事呢,万一不是呢?”
程桂兰一下子清醒过来:对啊,万一不是,那就丢人丢到家了!
“妈,如果真是神仙显灵的话,神仙可是说了如果让人知道就不灵了。”于远赶紧给妈妈打预防针,“神仙还说,如果让人知道我会被抓走的,说什么会把我切片研究的。”
程桂兰的神色一下子就无比严肃,声音一下子压得很低:“神仙真这么说?”
于远认真地点头:“如果爸爸调动这件事是发生了,那就说明神仙是真的,神仙还告诉我好多事呢,你说如果让其他人知道的话,我会不会有危险?”
事关儿子的生命安全,程桂兰很慎重:“儿子,以后有关神仙的事,对谁都不要再提,包括妈妈在内!”
程桂兰已经基本上相信了于远的话,自己是到过城里的,但儿子没有去过,不可能见过工厂,更不可能说出那些话,那已经超出了少年能思考到的范围。
当天傍晚,于明帆从城里回来,把调动的事情一说,程桂兰马上就做出决定:“去,一定要去,让儿子早一天做城里人才是天大的事!”
夫妻俩开始细细商量起来。
第二天,于明帆就赶到村部,回电话给教育局同意调入城里工作,当然也没有忘了感谢领导的关心和帮助。
于明帆夫妻忙着搬到城里的事情,于远也忙得不亦乐乎。
于远玩的可不是小孩子的游戏。
一开始小伙伴叫于远去玩时,心中还是有点别扭的,毕竟是成年人的思维,虽然重生前很怀念儿时的生活,但怀念的是青葱岁月的情怀和那份童真,而不是真的怀念那种打牌、㑆大山的生活。
但随之就放开了:玩伴们同样是重生前的那些人,只不过活在几十年前罢了。所以于远有时还会和小伙伴们一起,他们玩游戏,自己就在旁边看,还不时地在心中把几十年后玩伴们的面容带入现在的画面,好像看着一群成年人在玩小屁孩的过家家,这也算是一种恶趣味吧。
更多的时候,于远是自己一个人扛把锄头去捡田螺、挖泥鳅、黄鳝,或者提个水桶、脸盆到河边围河抓鱼;还经常去找大舅学做捕兽夹、下简单的陷阱。
挖泥鳅时,于远偶然发现自己力气大了很多,那天是看到一个大洞口一直延伸到田埂里,于远判断是个鳝鱼洞,就用猛力一锄头挖向田埂,哪想到一锄头就挖断了田埂,自己也被那股力量带着一下子往后摔倒在水田里,整个人成了个泥人。
于远发现不对劲:一个身强体壮的成年人要挖断田埂,没有个三、五锄头甚至更多,都是不可能的事,自己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怎么可能?
想不通之后,于远把这归入重生福利中。
想想也对哦,那些穿越人士,基本上都有各种系统、金手指之类的,咱们重生人士给点福利也是应该的,不过分,而且福利越多越好。
力气大这个福利于远很喜欢。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校园,也不是真正的太平之地,各种欺负弱小的事随处可见。
于远上辈子因为是寄宿生,高中时也没有太出彩,除了高一时的作文红了一阵外,没有太多让那些“坏学生”惦记的地方,所以还算平静;再说青山一中从八十年代就有护校队,是由体育生和校武术队的学生组成的;所以,基本上都是校内学生的矛盾,大部分都是因为女孩----都是荷尔蒙惹的祸!
高中时,于远到了城里到处出风头,吉他弹唱、写诗、打篮球......还加入校文学社、武术队,还会晚上溜出学校到舞厅跳舞、到旱冰场玩轮滑等等,麻烦也开始来了。
因为你吸引女孩子的目光,自然就会有人对你‘另眼相看’。
有一次于远和一个崇拜他的女孩聊天,第二天就有高年级的同学威胁他,让他不要和那个女孩走得太近,否则就对他不客气!
所以,如果这辈子能学武,那也能很好地防身。
第5章 村里的传说
于远在发现自己力气奇大后,有一个上辈子没有过的念头就在心里冒了出来----学武!
上辈子于远是真的见过民间武者的,不是道听途说,是自己亲眼所见。
那是于远读初二的那年暑假,他和几个同学相约去白虎山游玩,中午就在白虎寺吃斋饭。吃饭时有两桌人吵了起来,原因很狗血:其中一桌只有五六个人,其中有两个女孩子都很漂亮,一米七左右的身高,很吸引男人的眼球;另一桌有十人左右,全部是男的,占着人多就调戏那两个女孩,于远走过去时刚好看到女孩这边一个男孩避让、下蹲、出脚,几个动作一气呵成,最可怕的是被踢的那个人直接飞起来越过长条凳,摔出几米外。一下子全场没有一点声音,那一群人也是一句话没说扶起被踢的那个人,飞快地跑了。
于远在武术队练的虽然是所谓的花拳绣腿,但这点眼力还是有的,他可以很肯定这是真正的武技,也就是我们说的中国功夫!最重要的是会武的这个人他认识----是比他高一届的学长。
重生前一年于远装修房子,橱柜就是在这个学长的店里买的,因为当年那一脚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
在于远的这个小山村里也有一个传说。
村口的土地庙后面有一座大房子,村里人都叫它“将军府”。据说村子里在清朝年间出过一位将军,于远长大后查过青山县志,没有找到有关资料,估计即使是将军,也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偏将、裨将之类的。
将军府是村庄里最大的房子,也是村子里唯一一座用条石砌起的房子。
解放前这个村子的土地大部分都是将军府主人的,所以,房子的主人程伯在解放后被定性为地主成分,房子被政府强行拆了一大半,据说是收回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
但村民都很尊重这家人,并没有要他家的地,所以围墙还是完好的,围墙内这块地也就成了这家人的菜园子,沿着围墙外的一圈鹅卵石路是村里最平坦最方正的一段路面。
就是这样一座被拆得只剩下三分之一的前院部分的房子,还成为村子里最大的房子,可以想象没有被拆之前的房子有多大。
村里人都在传将军府的主人程伯是有功夫的,将军府里有一把大刀,连刀柄都是铁的,重有80斤,如果谁能舞动大刀,程伯就会传他功夫。
于远小时候经常在“将军府”玩,大刀是没有看到过,但看到过底座是石头做的兵器架,天井过去的大厅中一溜的石锁,大大小小地排在那里。
从没有人看到过程伯练武,一直到于远重生前,程伯都已经去世,也没有听说过有人得到程伯传授功夫。
于远决定去“将军府”走一趟,看那些石锁还有没有在,试试自己的力量到底有多大,也看看程伯是否真的有祖上的功夫。
第二天上午,于远出现在“将军府”的门口,门前的两个石狮子已经陈旧得发黑,底座长满了青苔,于远目测了一下“将军府”的围墙,长可能有50米,宽大概30米,在农村是座非常大的建筑;走进大门是一个大堂,大堂后面是天井,大堂和天井原来应该是有屏风隔开的,现在只看到两根比水桶粗的木柱撑在那里;大堂左右各有一条走廊,走廊的两侧各有一个房间,走廊的尽头有两节台阶连接客厅。
于远一眼就看到三对六个不同大小的石锁摆在正对着天井的地面上,一个看上去有五六十岁的老人躺在大厅右侧的躺椅上正看着他。
“程伯,我来玩一下石锁,可以吗?”于远向老人微微鞠了一躬说。
老人微微笑了一下,指了指石锁,没有说话。
于远小时候就知道,好多年前老人的女儿和男朋友骑车去县城玩的路上,出车祸死了。从那以后夫妻两人就好像精气神出了问题,经常生病,今天于远也没有看到那个他也不知道名字的将军府女主人,估计又是生病躺在床上。
于远走上前先去提小的石锁,太轻了没感觉;又提起中号的石锁,有点感觉到重量,又伸出一只手把另一个也抓到手上,手臂一用力抬起,一对石锁就被他提到与肩平的位置,于远听到后面传来轻轻的一声“咦”,转头看到老人已经坐了起来正看着他抬着石锁的手臂。
“程伯,这对石锁是多重的啊?”于远问。
“一个有五十斤吧。”老人回答。
“你再试试那对。”这次老人主动指着最大的那对石锁说。
于远放下手上的石锁,两只手伸向那对大石锁。
“一个一个来。”老人急忙说。
于远的手停了一下,缩回左手,右手握住一个石锁,吸了一口气,手上用力,好沉!但于远还是慢慢地把石锁提了起来,不过再想提到与肩齐的地方就做不到了。
“放下吧。”老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于远放下石锁,微微有点喘气。
“你是谁家的孩子啊?”老人问于远。
“我是于明帆的儿子。”于远回答。
“哦,于老师的孩子啊”老人似乎想了想,又问:“你今年几岁了?”
“程伯,我十六岁了。”
老人“哦”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于远暗想:是不是像武侠小说中说的,嫌我的年纪太大了?那我想学武的愿望不是就泡汤了?
得想想办法。
于远开始主动找老人说话:“程伯,村里人都说您有功夫在身,是不是真的?”
老人笑了笑:“我哪里有什么功夫啊,你别听他们的。”
“那您家怎么有这么多石锁啊?我小时候还看到兵器架呢。”于远不甘心,继续追问。
“那是因为祖上有人喜欢强身健体,才做了这些东西。你看看电视,所谓的武术不都是为了强身健体吗?”老人的话说得是滴水不漏。
可是于远上辈子是真的看到过中国功夫的,但又没办法说出口。
老人可能是看于远有点失落的样子,又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啊?”
“程伯,我叫于远。”于远还是很有礼貌地回答老人的问话。
“你过来让我看看可以吗?”老人又招呼他。
于远走到老人的身前,蹲在老人面前,老人伸出手抓住他的手掌捏了捏,又从手臂一直到肩膀都捏了捏。于远很清楚地看到老人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突然亮了一下,于远已经在心中肯定老人是个练武之人。
第6章 学武
老人又在于远的大小腿按按捏捏了一会,说:“于远,你知道怎么压腿吗?”
“知道”于远回答。
“你试试。”
于远四处看了看,看到一把高脚凳,走过去搬了过来,把一只脚放了上去,按照上辈子在武术队时那样开始压腿,没想到下巴很轻松就碰到脚尖,一点都没有韧带很紧的感觉。要知道,原来的于远在武术队练了几年,每次压腿都还是有韧带很紧的感觉。可现在这身体的柔韧性也太好了吧,于远很确定,自己不管下腰、一字还是金鸡独立,肯定都能很轻松完成。
于远完成了一个很轻松的压腿后,又走到程伯的面前,很热切地看着老人。
“你以前有压过腿吗?”程伯问他。
于远摇了摇头。
“天生的啊”老人自言自语,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
“这样吧,功夫呢程伯是不会,但一些强身健体的东西,我可以教你,你愿意学吗?”老人最后好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
“愿意”于远回答,“程伯,我能拜您为师吗?”
老人笑着摆了摆手:“拜师就不必了,现在不时兴这个。再说程伯也不会什么武功。”
随后,老人先跟于远说了些运动上的动作和作用,最后给于远摆了几个桩步,仔细纠正于远不对的地方,于远发现自己学习能力很强,基本上纠正好了就再也不会犯错----估计又是重生的福利!
等于远都学会了,就让于远回家去。
“程伯,我明天还能来吗?”于远临走前问了老人一句。
“随便你。”老人说完,又躺到躺椅里。
于远高高兴兴地回家了,一路上于远开心极了,今天又改变了一件上辈子没有发生的事。
虽然程伯没有承认自己会武,但教于远的几个桩步,已经让于远感觉到很不一样。
于远在原来那个时空的中学时代,在武术队所学的弓马步只是很简单的深扎弓马,今天于远才知道,原来桩步有很多的变化,弓步就分大弓、小弓、微弓等很多的变化,脚步、重心就更加讲究----于远相信,只要自己保持真诚,中国功夫的神秘会渐渐地呈现在自己面前。
连续几天,于远都是吃过早饭就往“将军府”跑,于明帆有点奇怪,程桂兰却说随他去,于明帆也就不再过问了。
每次于远到将军府的时候,程伯都躺在那条躺椅上等着他。
于远开始站桩的时候,程伯都是一句话不说,就那样看着他练,到了一个小时左右,就让他回去。于远说他还能坚持,程伯就说:“你还在长身体的时候,是不是不想长高了?”
于远立马收手了:开什么玩笑,上辈子自己都1米75还希望着能有1米80就好了,长高可是大事,不能马虎。
转眼十天过去了,于远早上去将军府练站桩,其他时间抓抓鱼虾、弹弹吉他,晚上就看爸爸订的那些书----【当代】、【收获】、【小说选刊】是于明帆每年必订的刊物。
每天于远都过得很充实,而且饭桌上还都能有一小碗的鱼虾、泥鳅之类的,当时的青山县农村,肉食还是属于稀罕物,于明帆有工资,每周还会买点肉食,一般的农民家庭,能顿顿有猪油炒菜已经是很不错了。
这天于远站桩结束的时候,程伯忽然问于远:“小远,你爸爸要到城里工作了?”
“是的,程伯。”于远不知道程伯为什么突然问这件事,于明帆调到城里的事情全村的人都知道,这段时间到与远家里道贺的人每天不停,程桂兰感觉非常有面子,整天都是笑个不停的。
程伯似乎在思考什么,过了一回儿才说:“从明天开始,你早上五点到我这来,能做到吗?”
“能”于远回答得很坚定。
于远知道自己应该是通过了考核了,其实很久以后于远才知道,正因为于明帆一家要到城里去了,程伯才决定提前教他,要不然,起码要站桩一年后,程伯才会根据他的表现来决定教不教他。
于远回家后兴奋了一整天,鱼也不抓了,泥鳅也不挖了,不停地弹着吉他唱着歌,搞得于明帆夫妻俩一次次站在于远的房门口望着他。
第二天天刚亮,于远就来到了将军府,程伯把他带到后院,于远也是两辈子人第一次来到程伯的这个后院。
院子很大,靠着房子的这边堆着柴火,还撑起两根竹竿做晒衣架,右手边的围墙下面开垦出来几垄菜地,其他好大的地方都是空地;几张晒谷子的竹垫卷在围墙底下,露出的是和房子地面一样的很大块的青砖;青砖看上去很陈旧,大部分都有不同的磨损,也有一些明显新的多的应该是后来补上去的。
也就在这一天,于远才知道桩功还有动静桩之分。所谓的动桩,在站着桩步的时候不断地摇晃身子,去感觉身体的重心变换,还要在不断移动步伐时,去感觉脚步移动时,重心的变换;按程伯的说法,必须在脚步每一次移动时都能随时感觉到身体的重心所在,并且随心所欲,如神经反射一般做出反应,桩功才能算有所成就。
练完动桩回到家里,于远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今天程伯开始教于远动桩,其实就是相当于收他做徒弟了,虽然程伯说现在不流行拜师,但于远不能不放在心中,和老人虽然才接触短短十天,但老人的善良和对他的爱护,他感觉得到!老人的女儿去世后,已经无儿无女,上辈子于远和老人没有交集,老人夫妻俩什么时候去世他也不知道,但在现在的这个时空,于远已经和老人有了师徒之情,俗话说:师徒如父子,那他就有义务承担起老人的后半辈子的生活!
晚饭后,于远和父母讲了这几天他跟程伯学武的事情,一开始于明帆夫妻很惊讶,当于远认真地做了几个动作之后,两个人终于相信了。
程桂兰还感叹道:“想不到德文哥还真的会功夫啊,我小时候见过那把刀,也听到过谁能舞动那刀,就能得传功夫的传说,长大后大家都认为那只是他家祖宗传下来的一把刀而已,至于什么功夫之类的我们从来也没有人见德文哥练过,所以也没人相信他会功夫,德文哥藏得可真深啊!”
于明帆却是怀疑地看着于远:“你小子普普通通的,德文老哥怎么会看上你的?”
程桂兰不高兴了:我儿子可是连神仙都青睐的天才,德文哥看上不是很正常吗?没看上才是不正常!
于远一看两人又要开始吵嘴,赶紧扯开了话题。
第7章 拜师
于远又认真地讲了自己想真正行拜师礼的想法,至于给老人养老的事情不能说,那不是一个十六岁少年能考虑到的。
于明帆罕见地没有和妻子商量就发表意见----同意,而且要认真对待拜师的事!
作为一名教师,于明帆最看重的就是尊师重道!他也可以说是一肚子墨水的人,知道在古代拜师学艺是件非常庄严,甚至神圣的事!德文老哥身怀武功,却不让人知道,肯定有什么原因。现在肯教于远,估计是自家儿子有什么地方让他看上眼了。
真正的武功在现代虽然很少有听说了,但作为一个男人基本上都会有一种功夫情怀!于明帆也知道,于远如果真的能学到东西,不仅能防身,也能多一种谋生的技能----现在青山县城可是就有人办散打班、跆拳道之类的。
于明帆和程桂兰认真商量了一下,决定明天于明帆到乡里的街道上买个猪腿,再买两瓶酒、两条好烟,晚上再到德文老哥家去拜师,德文老哥既然不想让人知道,那就不声张,悄悄地把这事办了。
第二天晚上,吃过晚饭后,一家三口都沐浴更衣,用袋子装好烟酒和猪腿,拿上手电筒,特意从村后的小路走----村里人不管冬夏,吃完晚饭后不是在家看电视,就是在村前的凉亭里聊天下棋之类的,很少有人有钱去打麻将。
于远一家路上果然没遇见什么人,很快就进了程伯家门----在乡下,大部分人家都是睡觉前才会关上大门。
于明帆进门后还顺手关上大门,程伯家的门廊上开着一只昏暗的小灯,其他地方都是暗摸摸的。
程桂兰叫了两声“德文哥”、“翠花嫂子”,才看到程伯穿着无袖背心,披件衬衫拉开了大厅的电灯,后面跟着他的妻子----于远来程伯家练站桩十几天了,这还是他重生后第一次看到他原来根本不知道名字,现在听到妈妈叫翠花嫂子的女人,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无比憔悴。
等于远一家人走上大堂,看到他们手上提着东西,程伯有点若有所思,翠花嫂子却疑惑地问:“桂兰,你们这是?......”
程桂兰上去拉着她的手把她扶进会客厅,边走边说:“嫂子,没什么大事,不是小远这段时间都跟着德文哥练武吗?我和明帆到家里来坐坐。”
于远他们也跟进来,大家分别坐下后,于明帆分了一根烟给程伯,两人点上火吸了一口,才开门见山说:“德文老哥,小远对我们说了他这段时间跟着你练武的事了,我和桂兰琢磨着如果老哥你真的看得上小远的话,我想让他真正拜你为师。如果你没有这想法,那就当我没说。”
程伯默默地吸完烟,把烟屁股扔到地上踩灭了之后才开口到:“于老师,既然你们看出来了,我也就不隐瞒什么了,我是会一点三脚猫一样的把式,那是祖上传下来的,本来我是打算带进棺材的。”
“于老师你也知道,现在世道不一样了,这些东西已经没有用了,我祖先在清朝那个年代,面对的还是落后的土枪土炮,都没办法抵抗,失望之下才回到村里来。到了现在就更不要说了,你的身子再强也扛不住一颗子弹。再说了,自古以来,对习武之事就更敏感,说什么武能犯禁,我家成分又不好,那些年经常有人来叫我交出什么秘籍,哪有什么秘籍啊,很多东西都是口口相传的,再说了,国术这种东西写出来画出来有用吗?一个动作错一点就是相差万里啊!”
老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继续说:“当年我家房子被拆时,几乎每一块木头都被拿走,每一块青砖都被敲过,我们全家人都怕啊,所以谁问都只是笑笑,时间久了也就没人记住了,我也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安心过日子了。”
“可是总会有点不甘心,这么好的东西就这么带到地下太对不住祖宗了。刚好那天看到小远天赋异秉----天生力气大、天生身体柔韧,悟性又高,学什么一两遍就会,我就心动了。”
“我也知道瞒不住你们,也没想瞒你们,现在国家开明了,对我们老百姓都是宽容对待,我听说你们全家要去做城里人了,就想着多留一点本领给小远,他能学多少算多少!”
“于老师,拜师什么的就不要了,现在不时兴这样,这个把月我会尽量那我会的教给小远,至少能让他防身吧。”
“至于传承,我本来就交待过小远,如果国术对社会还有用处,那他就寻找合适的人传承下去。传不传,怎么传都由他决定,毕竟他就是这一代唯一的弟子了。”
于明帆有递了一支烟给程伯,说:“德文哥,你对于远有这个心,这个师就必须得拜,俗话说得好:名正才能言顺。我是做老师的,很明白你的心情,但是德文哥你有个地方没理清楚----你把国术传给小远,小远以后还得往下传,传承才不会断了,所以就必须有个师承,这才是对祖宗的交代。德文哥,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啊!”
程伯这才被说服,同意于远拜师。
拜师仪式很简单,程伯从楼上把他藏起来的祖宗牌位拿下来,摆在大堂的方桌上,点上香,于远上去磕了九个头;随后,程伯夫妻一起坐在椅子上,于远上前再磕九个头,并给程伯夫妻一人敬一杯茶,叫一声‘师父、师母请喝茶’,仪式就结束了。
仪式结束后,于明帆才对于远说:“小远你记住,师徒如父子,师父、师母也是父母从今以后,你也要孝顺师父、师母,你将来给我和你妈妈养老送终,也要给师父、师母养老送终!”
程德文夫妇赶紧站起来连连摆手:“这使不得,这使不得!”
于远大声说:“师父、师母,别说将来给你们养老送终、披麻戴孝是我的义务,就是现在我还希望你们二老和我们一起去城里呢。”
“对啊”程桂兰猛地拍了一下大腿,说:“我怎么没想到呢?德文哥、翠花嫂,你们今年也快六十了吧,农活也不好干了,一起去城里,我们两家人合为一家,随便做点事都能过日子,德文哥你还能再多教教小远,不是更好吗?”
程德文夫妇就更不同意了,说还是在村里自在,人老了,就更想呆在老家,多少人都盼着落叶归根呢----其实他们也知道,于明帆一家要到城里生活,一开始肯定也不容易,城里可不比乡下,什么都要用到钱,他们当然不能去给他们添麻烦。
于明帆夫妻也明白他们的心思,也就不继续劝。
于远也知道只能等以后日子好过了,再想办法把师父师母接到城里。
两家人又聊了一会儿,于远一家才告辞回家。
第8章 童趣(求推荐、求收藏)
少年人总是精力旺盛,于远更是好像不知疲累似的,每天的练武似乎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
师父都把练武的时间提到了两个多小时了,还是一样不能让他消停一些,早上练完武,经常会在师父家陪师父、师母吃早饭,师母的笑容也越来越多起来。
吃完早饭回家就会扛起锄头到田里挖泥鳅、捡田螺,这个时间刚好村里的水稻大部分已经收割了,正是挖泥鳅的好时机。
下午就到河里围河抓鱼,他力气大,河里很多地方都是中间突起,河水往两边流,用大石头堵住一边,再挖一些田泥糊住石头间的缝隙,水就只能往另一边流,被堵住的这一块河沟的水就少了,再把河沟下游堵住,用桶把水舀干,河沟里的鱼就没地跑了。
这种抓鱼的办法谁都知道,但大石头可没几个人能搬得动,小石头又起不了作用,缝隙太多,田泥很快就被冲走,根本塞不住。
于远力气大往往一次就砌几道石墙,再用田泥填的严严实实的,只要不是水流很急的地方,就没有不成功的,经常抓一天就能够自己和师父两家人吃好几天。
这一天,于远练完武后,没有去抓鱼虾,而是走到村尾的小石桥上,坐下来静静地想着小时候的情景。
家乡的河系是呈一个Y字型----两条小溪交汇在一起形成一条更大的小河,两条小溪包围的V型中间和一字型的小河两边全部都是水田,村子就在小河一字型的一边靠山而建,从村子一眼望去,一块块水田整整齐齐,远处被群山环绕,扑面而来的是一片片浅绿、深绿、浓绿,层次分明,美丽极了!
小石桥建在靠近村子的这一条小溪上,离两条小溪的交汇处不远,桥上是木砌的栏杆,整根长长的木头做成的长条凳,屋顶的衫木条上铺着青瓦片。
小石桥不仅仅是通行,还是农忙时节,人们歇脚、避雨的场所。
春天插秧和夏季双抢的季节,人们挑一担秧苗到田里或拉一手推车的稻谷回家时,都会在小石桥上歇歇脚、抽支烟,几个人大声地聊几句‘活干完了没’、或者互相问问‘收成好不好’之类的话题。
直到夜幕完全遮盖住了小山村、田野和远方的大山,小石桥才会安静下来,安静得可以清晰地听到桥下“哗哗”的流水声。
在于远的记忆中,被群山环抱着的小山村是很美的。
春天,山前山后都被五颜六色包围着,最多的是火一样的映山红。
那是一大片一大片地在山上到处开放,好像在一块绿色的布匹上,渲染出一大朵一大朵的红花。
还有或粉或白的桃李花儿,满眼金黄的油菜花。
更多的是红橙黄蓝紫各种颜色的知名或不知名的野花开在山沟里、夹在山林间......
一座座大山都好像热闹起来,充满了勃勃生机!
夏天,双抢过后的夜晚,天空星星闪烁,远处的田野上也总是能看到东一簇西一点的火光,那是大人们在捉泥鳅。
那些火光,是用一种铁丝编成的铁网兜里装着燃烧着的松节根,松节根的油脂很丰富,是农村里平时引火烧灶台必备的。大人们一手举着长柄的铁网兜,一手拿一把捉泥鳅的钳子,背上还背着半筐的松节根到田里去捉泥鳅。
夏天的晚上,水会慢慢凉下来,泥鳅就会钻出洞来乘凉,在火光照射下,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一条条泥鳅趴在水面下的田泥里,泥鳅的反应很迟钝,只要不踩出很响的水声,就不会惊动它,只要慢慢把铁钳伸到泥鳅的上方,在猛地插下去,一夹往往就能夹住一条泥鳅,一个晚上经常能捉到几斤泥鳅。
人多的时候,田野里到处都是移动的火光,看上去很是壮观。
夏天的小河就是小孩子的乐园。孩子们在小河里摸鱼虾、戏水、打水仗,嬉闹声整个村子都听得到,和田野里打谷机密集的呜呜声汇聚成一曲和谐、温馨的交响曲!
秋冬时节的山林其实是不好看的,到处看去都是枯萎的茅草,那种枯黄色是没有一点光泽的,让人联想到的只有萧索、萎靡不振之类的词能形容。
针叶树也好像生病一样,针叶不停地枯萎,脱落,逐渐铺满了林间的地面。
只有阔叶林还在托举着代表生命的绿色,顽强地和季节抗争!但纯粹的绿色也在不断地向黄绿色转化......
如果能下一场雪,山林又会展现出一种冬天独有的美丽----满山的白色夹杂着黄绿色,雪后太阳出来,照射在山上,会折射出彩虹般迷幻的美丽颜色。
其实对小孩子来说,每个季节都有他们的乐趣。
春夏可以摘桃杏李,采桑葚、野草莓、杨梅,还有村里人称为“地茄子”的一种长在林间地面上的一种紫色的野果,于远小时候经常吃得整个嘴唇都是紫的。
秋冬山里有锥栗、板栗、猕猴桃等,整个大山就是孩子们的大果园。
重生回这个时代的于远,回忆着有趣的童年,时而微笑又时而沉思,刚回到这个年代的农村,又很快要离开,以后回家乡也只是一个过客了。
在于远心中最遗憾的是,再过些年家乡这个小山村就再也没有现在这种安详、宁静,那山、那河也不再美丽......
二十多年后,于远曾经想找回儿时的记忆,特意回到小村里,收获的只是失望!
那个时间里,原来一百二十多户的自然村,只剩下二三十户人家,虽然大部分人都盖起了框架结构的楼房,但大都集中在村口和前村的一小片地方,村子的大部分地方都只剩下一片废墟,到处看到的都是倒塌的泥墙和被烟火熏黑的房梁。
河对岸的一座座大山,曾经颜色层次分明的阔叶林也已经消失不见,代替阔叶林的是千篇一律的杉树林。
Y字型的小溪小河也彻底成为了小河沟,清澈的河水没有了,只剩下没过脚面的黄泥水。
原来布满河底的鹅卵石永远找不到了,只有一层层厚厚的黄泥巴。
更可怕的是田里再也没有了泥鳅和田螺----化肥和农药的过度使用,不仅破坏了土质,也杀死了田里的生物......
所以于远这段时间想到儿时有趣的事就会去做,他知道很多东西他没能力改变,几十年后的小山村还是会变成那样,他只是想把一些美好的东西在记忆中留下更深的印象,重新走一遍自己的童年......
第9章 进城
八月一天天地过去,离开学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于明帆已经交接了乡下的工作,城里的房子也已经租下来,这几天开始陆陆续续地搬行李去城里。
于远的师父程德文也开始教他拳脚、擒拿和长、短棍法,最珍贵的是程德文教他的一种呼吸运气的法门----于远认为这才是国术的精粹!
程德文说,国术讲究的就是一口气,这里所说的一口气不是常人理解的憋着一口气,而是不断地通过呼吸调整气息,让体内的力气能随时集中到身体的部位如:拳、腿、肘、膝等,并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教给于远的拳脚,程德文说是属于南派拳法,可以叫它“小南拳”;大部分的拳法都是包括腿法的,所谓的南拳北腿,只是用拳出击的招式更多还是用腿出击的招式更多的区别罢了。
使用国术时,打出一整套的拳法是没有意义的,那是表演不是武功,只有不断地练,让每一个动作都随时刻在脑海中,练到什么时候该用拳,什么时候该用肘都不要经过大脑就能自然而然地使用出来才行。
长短棍和所有长短兵器的用法是相通的,比如长刀,长刀这种兵器的重心是在最前方,使长刀的人手握兵器的部位就必须靠前才能用出力气,而刀的劈、砍、撩等动作,棍法中都有;棍也是生活中最经常接触到的兵器,几乎随处都可以看到类似棍的物体,所以棍是防身的最佳选择!
程德文要求于远控制好力量,国术动作不是力量用得越多越好,而是恰如其分最好,留得三分力,才能更好地应变;很简单的道理:前方一把武器被你用大力荡开,甚至击飞,但你的力气用大了,动作就会来不及改变,如果这时右侧有一把武器攻击你,你就没办法处理了!
师父程德文的讲解,让于远受益匪浅,这样手把手的教导下,于远进步飞快,按师父的说法,欠缺的只是时间罢了。
8月20日,是于远一家到城里的日子,于远扛着一个布袋,里面是师父特意用深山里一种藤木做的几根长短棍;于明帆和程桂兰也只是简单地带个行李箱,其他家用的东西已经全部运到城里了。
汽车在坑坑洼洼的砂石路上颠簸了快一个小时才到了青山县城。
于明帆租的房子是县越剧团宿舍,就在实验小学的后门,离实小只隔了一条街。
96年,县越剧团早就已经倒闭,团里的人有门路的调到别的单位,没关系的就下岗自谋生路,所以这时的越剧团只住着十来户人家,显得无比萧条。
越剧团被两米多高的围墙围着,在外面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从锈迹斑斑的铁门走进来,左侧是一栋横向的三层砖瓦房,房子好大,一楼整层是个大的演出大厅,往上看楼上是分成一个个房间的,估计原来是练功房、办公室之类的----这是越剧团的办公大楼。
右侧是三排纵向的二层砖瓦房,那就是越剧团宿舍。第一、第二排都是有家庭的职工宿舍,所以都是一整套的户型。
于明帆租到的据说是原来越剧团团长的宿舍,比别的户型多出一个独门独户的套间,说白了就是多占了个小户型。
于明帆的一个早进城的同事和文化局办公室主任是邻居,越剧团又是文化局管,这个同事把于明帆带到主任的办公室一说,办公室主任当场打了个电话,事就办成了,于明帆感激地请办公室主任和老同事喝了顿小酒,第二天就以白菜价租到这套最大的房子。
于远家的这一排楼房只住了五户人家,楼上两户,楼下三户。楼房的格局是中间楼梯,两侧各有大小五个户型;于远家的这一侧除了于远一家还住着另一户姓方的人家,于明帆打招呼是叫他方师傅,另一侧的人家和楼上的估计还不熟悉。
于远的套间早就被爸爸妈妈整理得干干净净,外间靠窗摆着一张旧式的办公桌,还有一张靠背木椅,墙角处还有两张木沙发,中间夹着一张同样是木制的茶几,桌子内侧还有一个不知于明远从哪里弄来的玻璃书柜;里间摆着一张小木床,一个商店里买的帆布衣橱,窗前同样是一张桌子和椅子,墙脚有一个木制的立式衣架,后面还有个洗漱间和厨房;水泥地面洗得泛白,白灰墙虽然有点泛黄,但同样没有一丝灰尘。
于远把吉他挂在外间的墙上,棍子放在里间的墙脚,又把几件换洗衣服塞进衣橱,转身就出了房门,走进爸爸妈妈的那个大三套。
于明帆夫妻也已经放好衣服,正准备到旁边的西门菜市场买菜,看到于远走进来就让他自己先到院子里逛逛。
于远和父母走出房间,在宿舍楼和办公楼的路口于明帆夫妇往大门走去,于远则拐向办公楼后面,先熟悉一些新家的环境。
办公楼后面是一块有好几个篮球场大的场地,水泥地面,还有两个水泥做的篮球架,沿着围墙搭起一个棚子,里面有压腿的栏杆,墙面还贴着玻璃镜子,一看这里就是原来越剧团运动和练舞的地方。
道路两边种着两排松柏,道路靠着职工宿舍楼这一侧则开垦出几垄菜地,更多的地方杂草丛生,显得有点荒凉。
道路的尽头有一棵大樟树,树根部位用水泥围成一圈,樟树很大,树身起码要两人合抱,树干虬曲也是水泥地面,左手边是个凉亭,凉亭的柱子和栏杆座椅都是油漆斑驳,看上去有点陈旧;樟树右边是个排球或羽毛球场,还能看到两根铁棍竖在场地中间部位。
于远太喜欢这个地方了,办公楼后面的场地很好练武,大樟树这里绑几个沙袋又是好地方。而且,越剧团里住的人家少,更加不引人注目。
于远又走出大门到小街上逛了逛,越剧团左边是同样已经淡出历史的农机局,右边是卫生局,往下走左拐是西门桥,往右走几步就是青山城最中心的十字街。
往上走,小街尽头隔一条工业路就是县医院,从小街方向往工业路左边是城区,工业路右边是原来青山县的两个重要工厂----青山县纸厂和青山县农械厂。但是,这两个厂现在都已经倒闭了,于远看到纸厂大门两侧的门店都是关闭的,还有写作“青山纸厂销售部”、“青山纸厂零售店”等字样的牌匾脏兮兮地挂在上面。
工业路两边有许多正在建设中的楼房,有的已经封顶,有的正在打地基,代表着青山县城也正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焕发出勃勃生机。
于远知道,这两年这两个占地面积极大地厂子一直空在那里,直到98年才开始分成一块块的地基出售,2000年的时候,于远的一个表哥,花了两万块钱买下了农械厂厂长宿舍,那是一块380多平米的地基,砖木结构的房屋还是完好的,真是太便宜了!
于远一直逛到天黑了才回到越剧团的家里,于明帆和程桂兰正等着他吃晚饭,这是他们家第一次在城里的新家吃饭,也代表着他们在城里生活的开始。
第10章 这个妞好正点
第二天早上五点,于远准时起床,先跑步半个小时,练了一趟拳棍,站一会儿桩步,练到七点结束,冲个澡,吃过早饭,骑上爸爸那辆“凤凰牌”大自行车就出门逛街去了。
于远打算今天把县城好好逛一遍,毕竟二十多年后的县城和现在相比变化很大,这个时间里的县城在他记忆里也已经很模糊,他认为有必要再熟悉一遍。
于远首先从工业路往城郊的方向骑,他记得从工业路的水泥路和城郊的砂石路交接处往河边走就会有一个废弃的小码头,那里是个钓鱼的好地方。到时候钓钓鱼,贴补一下伙食,是于远这时的想法。
他知道只凭爸爸的工资在城里生活是很艰难的,哪怕把原来的积蓄贴进去,估计也撑不了几年。有时候他真羡慕原来看网文时的那些重生者,他们基本上都是一重生就能挣到钱,马上就能改变家庭的命运,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可于远今年才十六岁,肯定是以学习为主,父母的积蓄应该也不多,于远也想不起来有什么不要资金的生意;再说,于远也不愿妈妈太辛苦,反正几个月后的彩票自己已经在心里给它预定了,大不了熬他一段苦日子就出头了。
如果老天爷知道于远心中的想法,估计也会鄙视他----给了你重生的机会,你还是这样不争气,能怪谁?
于远就这样骑着自行车,逛了一个上午,到午饭时间才回到家。
放好自行车,准备进屋时,于远看到了邻居方师傅家一个男孩端着饭碗走出来,男孩留着长长的头发,上身是一件紧身的T恤,下面穿着一条宽大的吊裆裤,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回力鞋;男孩面容其实挺清秀的,但却装出一幅恶狠狠的样子盯着于远。
于远心里好笑,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向他微笑着,说了一声:“你好!”
可能是听到于远打招呼的声音,又一个端着饭碗的女孩探出了个头。女孩扎着个马尾辫,长着一张非常漂亮的鹅蛋脸,看向于远的目光有点好奇,又有点羞涩。
于远又对她说了一声:“你好!”
女孩可能是感觉到不够礼貌,脚也迈出门来,才回了一句:“你好!”
于远终于看清了女孩的全貌,不由得在心里感叹一声:哇,这个妞好正点!
女孩有一米七二左右的身高,不仅脸蛋漂亮,身材也完全长开了,前凸后翘的,修长又迷人;穿着一件白底碎花的连衣裙,脚下是一双黑色凉鞋,把脚和露出的一小截小腿衬托得更加白皙,在中午的阳光下,微微的泛着光泽。
尤物级的美女----于远这样评价!
这应该是姐弟俩,男孩身高有一米七三左右,年龄应该比于远大一些,女孩一看就比男孩会大上几岁,脸上已经不再有很稚嫩的感觉。
于远大叔级的灵魂虽然惊讶女孩的美丽,但还好身体没有什么反应,所以打过招呼就进了家门。
下午,于远让妈妈拿点钱给他,他准备把钓鱼的工具和大小沙袋配齐,于明帆还主动承担到东门木材加工厂拿些木屑并买些烧火用的木材废料;木屑是要和细沙混合填充沙袋用的,废木料则用于灶台烧火----这种老式的砖木结构的房子还有灶台。
于明帆和于远父子忙了一下午,于远跑商店和散打馆,于明帆去木材加工厂,很快把东西买齐,第二天又到河滩上筛回细沙,找了一张塑料薄膜,把木屑和细沙都铺在上面,等过几天晒干了就可以装进沙袋就可以使用了。
一切都安排好后,于远开始了他的钓鱼补贴生活的大计。重生回来的于远准备的是很充足的----两把鱼竿、水箱、头灯、鱼饵、打窝用的鱼食,准备得很齐全。每次都是先打好鱼窝,晚上才去钓鱼,所以收获很大,几乎每个晚上都能收获几斤鱼货。
程桂兰虽然刚从农村来到城里,但性格天生大方爽朗,每次都会把于远钓回来的鱼分给邻居的方家,方家婶子也是个善良人,每天都要把自家的蔬菜瓜果分一些给于家;所以两家人的关系很快就亲密起来,于远也知道了他们一家的情况。
方家的男主人,名字叫方爱民,原来是农械厂的,因为有一手好电工,后来调到越剧团,当时越剧团可是个好单位,没想到萧条了,他也成了青山县最早一批下岗职工;女主人叫杨秀英,是河对岸西河子乡人,和程桂兰一样是农业户口,两口子比于明帆夫妻略大几岁,方爱民也不是国家干部,所以有两个孩子。
方家女儿名字叫方晓婷,今年十九岁,在青山一中读书,因为一些原因,初中高中各留级一年,下半年才读高二;儿子方晓明,年龄十七岁,同样在一中读书,下半年读高三,比他姐姐还会更早从中学毕业。
因为两家的家庭情况很相似,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开始融洽起来。
方晓明也不再一幅酷酷的模样,晚上也会走进于远的房间听于远弹吉他唱歌,自己会的歌还会跟着吼几声;方晓婷一开始只是倚在门框上看他们唱,过几天熟悉了也迈进房间,还会要求于远弹他喜欢的曲子,她自己跟着哼唱。
方晓婷的声音很甜美,从小在越剧团长大的她越剧也唱得很好,经常于远会要求她唱越剧给自己听;年轻人的世界比成年人单纯多了,几天后,方晓明就要于远叫他哥,说以后哥在城里会罩着他;气得方晓婷直敲他的头,方晓明也只是躲着并不还手,可以看出来他很爱这个姐姐。
方晓婷和方晓明分别比于远大三岁和一岁,所以,于远叫他们“婷姐”、“明哥”,他们则叫他“小远”。
终于到了开学的日子,于明帆这几天带着于远买好了一辆轻便自行车,买了一个帆布双背肩的书包;程桂兰也拉着于远去买了两套新衣服鞋袜,一家人都以一种积极的态度迎接着新的开始。
开学的前一天晚上,于远的思绪又飘回原来那个时空的记忆。
在原来那个1996年的9月1日,于明帆一大早就挑着担子,一头是草席棉被和一个手提袋,另一头是一个崭新的大木箱----大木箱是暑假里托木匠打造的。
这个大木箱陪伴了于远整个中学时代,如果不是重生,大木箱还在现在的家乡老房子里,箱子里还藏着女孩写给于远的情书和一些零散的东西,估计那些有着青春记忆的情书早已发黄发霉了。
因为坐的是早班车,到了城里只有七点多,父亲带着于远在离青山一中不远的大街上吃早饭,父亲给于远要了一碗大馄饨,两个肉包子,还有一根油条,父亲就坐在那里看着于远吃完,自己才要了两个馒头就着于远剩下的一点馄饨汤三两下吃完,才和于远去学校报到。
这个场景一直藏在于远的记忆里,每当想起,都会心酸父亲的节俭,又会愧疚自己的不懂事。后世生活在物质丰富年代的人是不会知道八九十年代物质的匮乏,更无法明白六七十年代走过来的父辈的艰苦和节俭!
第11章 开学
九月一日早上,于远和方晓婷姐弟两一起去学校报到。
程桂兰本来想陪于远去报到,被于远劝住了----学杂费都在通知书上写得清清楚楚,又有方晓婷姐弟两一起,到时告诉于远报到的地方就可以了,父母陪着去报到确实没有必要。
程桂兰想想也对,再加上“神仙事件”后对于远的信任,这段时间于远表现出的远比同龄孩子的成熟,程桂兰也就不再坚持了。
因为方晓婷姐弟没有自行车,三人是走路去的学校。
走到青山一中的大门口,于远不由得停下脚步。
96年的青山一中和2021年的青山一中是完全不一样的。2021年,青山一中所有的砖瓦结构房子都已经消失,原来的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灯光球场、操场......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唯一改变不大的就是一中的大门还在原来的位置。
这时的一中才是于远记忆中的那个母校----一中大道旁边的学校印刷厂还在,那些民房也还在,渐渐地自己读书时的一中校园又开始清晰起来。
于远甩了甩头在,方晓婷姐弟两有点诧异的目光下迈步走向了学校大门。
进了大门,右手边是一大一小两座教学楼。紧靠大门的一座三层老式砖瓦楼房是初中部的教室,前面的一座五层高的水泥框架的新一点的楼房,一到四层是高中部的教室,五楼是会议室。
学校大门的左手边是学校领导和教师办公楼,是整齐的三排老式的砖瓦结构的楼房。
进校门后水泥路分成两条,一条在左,通向老师办公室;一条在右,通向教学楼;中间是自行车棚,两条路绕过停车棚后又会汇合成一条,通向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等地方。
于远三人约好回去的时间后就分头去自己的班级注册,因为要照顾乡下的学生,注册是一整天时间。早上人很少,于远很快就叫了费用,完成注册,算算时间还早,就自己一人沿着水泥路去寻找记忆中的校园。
水泥路重新汇合后有个小坡,右手边是大操场,左手边是个水泥铺就的篮球场,因为上空吊着好多盏有铁盖的电灯,又称“灯光球场”。
正对着水泥路是一座两层楼的砖瓦房,那是学校图书馆;灯光球场前面是学校食堂,食堂和图书馆之间有一条小路,小路通往学生宿舍。
球场和食堂之间也是条水泥路,直到学校围墙,围墙外是一条巷子,围墙上架着一座天桥跨过巷子,通向对面的教师宿舍。
于远信步就往图书馆和食堂之间的小路走去,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是女生宿舍,绕过女生宿舍,后面就是于远曾经居住了整个中学时代的男生宿舍。于远走近时看到了几个寄宿生在打扫卫生,还看到一个家长把一块床板拿到洗漱间冲洗。
于远不由得想起自己的青春时光里,不知被躲在这些床板里的一种叫“木虱”的虫子吸走了多少鲜血,估计要用斤的单位来计算才行。当年“木虱”横行时,学校是动用了食堂的锅炉,用蒸汽来消灭“木虱”的。
在这个时空,自己是不要再受这种苦了,但是住宿的这些孩子还是要被折磨得睡不好觉啊!----于远有点幸灾乐祸地想。
于远静静地在宿舍楼前站了一会儿,又爬上二楼到自己高中时的宿舍,站在曾经睡过三年的靠窗的上铺,摸了摸铁栏杆----高三报考师大音乐班失败后,在名单公布的那个晚上,晚自习都没去上,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瓶“白兰地”白酒,一口气灌了下去,最后烂醉如泥。
----那是人生中第一次喝酒,也是人生第一次喝醉!一次就占了人生的两个第一!
于远想到这里不由摇了摇头,不过这辈子不同了,这种情况再不会出现了,自己的人生已经完全改变了,在自己的前方是一条比这个时代里的大部分人都阳光的道路,只看自己要怎么选择罢了!
于远潇洒地甩了一下头,仿佛把前世负面的东西都甩到了身后,转头大踏步地离开,再也不回头。
于远回到校门口时,方家的姐弟两已经在那里等着他。清纯如荷花般的方晓婷引得一个个牲口都把眼睛往她身上扫,方晓婷故作镇静,但从她紧紧拉住弟弟的手可以看出她的紧张。
方晓明的眼睛恶狠狠地不断扫视着四周,大部分人看到方晓明凶狠目光都会避开,也有一些流里流气的学生,照样不管不顾地吹着口哨,挑衅地看着方晓婷姐弟两。
于远有点明白第一次看到方晓明时为什么他是一幅故意恶狠狠的目光了。
从几十年后回来的于远知道,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中,党和国家为了给人们一个太平的天下,做出了多大的努力,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甚至牺牲了多少铁骨铮铮的英雄!
这才有了后世的太平天下!
华夏也成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度!
毫不夸张地说,这是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和执政党都做不到的事情!
重生小说里的主角都会遇到成绩又好,又是校花级的美女。这样的美女在于远的心中是很难遇到的,刚好相反,在青山这个小山城,美女是应了那个成语:“红颜薄命”。
于远知道自己同班的、隔壁班的最漂亮的那几个女孩,最后都嫁给了社会上有点名气的混混,或成为社会上名声不好的“交际花”。
而于远认识她们的时候,她们同样是那么的纯洁、可爱,是同学们心中的女神!
当然,这其中有着女孩们的虚荣心,经不住物质和玩乐的诱惑等等自身的原因,但骚扰、威胁、恐吓和殴打也是她们最后屈从的重要原因。
这是没办法的事,任何时候都会有好人也有坏人。
很多时候,美丽的女孩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整天担惊受怕,不堪骚扰,哪里还能静下心来读书?所以,在于远的记忆中就没有哪个校花级、班花级的漂亮女孩成为学霸。
于远的心头有点沉重,对方晓明尽力保护他姐姐也有更多的感动,自然而然地走上去一把搂一下方晓明的肩膀,说:“明哥,我会和你一起保护婷姐!”
方晓明本来被他抱得一愣,但听到他的话后猛然抬起了头,于远和他对视着,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方晓婷看着他的目光也有着欣喜和感激。
于远很自然地拉起方晓婷另一只手,眼睛看了那几个起哄的学生,转身走出了校门。
于远的身上好像有一种气势,威慑得那几人不由自主地闭上嘴,等他们三人走远了才回过神来,互相看了一眼,说了句“邪门”才一起离开学校。
第12章 兄弟们,我向你走来
下午四点,是发新书、排座位的时间,至于教室卫生,中午就已经由寄宿生干完了。于远来到高一(7)班,远远地看到他记忆中无比熟悉的教室,他的心情又开始激动起来:那几个一起走过二十多年始终没散的兄弟,你们好吗?我,于远回来找你们了!
于远走到教室门口一眼就看到了一张具有喜剧感的胖乎乎的脸蛋----真有福,外号“福气”,上辈子的好兄弟之一!
真有福同学就坐在门边第一排的位置上,眼睛咕噜噜地看着门口。于远露出灿烂的笑脸,有点恶作剧地伸出手:“你好,我叫于远!”
我们真有福同学好像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猛地往起一站,长条凳被他圆滚滚的屁股顶得“哐当”一声倒在地上把后排的女生吓了一跳。
“我叫真、真有福,你、你好!”真有福有点紧张的样子。
“哈哈哈”真有福的名字还是引起了一片善意的大笑。
原来的时空中,真有福的名字在班主任点名时同样引起哄堂大笑,这小子还装模作样地拱手,来两句“请多多关照!请多多关照!”班主任都给他逗笑起来。
于远又抬眼看向中间第二排第二桌----张浩,身子瘦小,小小的眼睛笑成一条缝。于远一步就跨到他身前,伸出手:“你好,于远。”
张浩笑眯眯地站起来,握住于远的手:“你好,张浩。”
于远也知道不能太过,至少他现在不可能知道同学们的名字,他向其他同学点点头就往后边走去,在倒数第二排记忆中的位子坐了下来。
这时候到教室的同学还不多,大部分是寄宿生,走读生还没几人来,另一个好兄弟武国华还没来,于远就静静地把每一个人看了一遍,不少同学都已经叫不出名字,特别是女同学!
上辈子,高中的同学联系很少,在街上遇到也大多是打个招呼,很淡然的样子。可能是高中时对感情体会没那么深刻;也可能是自己混得并不如意,同学们也不在意。
所以重新回到高中时代,于远心中最重要的是自己那“四人帮”团伙,那可是自己玩了二十几年,再寒酸也没有嫌弃过自己的朋友;他们四人虽然都没有大富大贵之人,但在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嬉嬉闹闹、争争吵吵,都没有散伙,这样的友情已经是很难得了!
于远正在心里想着一些乱糟糟的事情,看到武国华酷酷地走了进来。
于远不由得笑了,这家伙永远都是那个酷酷的模样,但在原来的时空,他们四人中只有武国华是城里人,还是青山县的官宦家庭,能和一群乡下的同学打成一片,就知道他的心地是善良的。
这个时代城里人和乡下人还是有点区别的。说白了,城里还是有一小部分人看不起乡下人;到高中后就基本上不会了,二十一世纪后,这种城乡之间的隔阂就彻底消失了。
武国华在门口看了看,就往于远这边走过来,于远身边还有个空位,上辈子的一幕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当然,他们俩也就同桌了一个小时左右,最后还得被调整和女同学坐,除非这个班是狼多羊少。
武国华坐下后,于远主动和他攀谈起来,上辈子他们这时候是没有任何交流的,都起码半个学期过去了大家才慢慢熟悉起来,最后玩在一起。
于远主动向武国华介绍自己住在哪里,又问他住在哪里。其实上辈子于远几人整个学生时代都几乎是在武国华的家里做窝,怎么会不知道他家就在县政府大院?
其实,开学前,于远就想好了:自己的思想是成年人的思想,不可能像原来那样具有少年人的玩心,要找回原来那个时空的友情,几个人还能像原来那样打成一片,只有主动接触他们,他们玩什么就跟着玩什么,不要脱离队伍就行。
班主任王琳走进来时,闹哄哄的教室慢慢地安静下来。王老师这时才二十多岁,留一头长发,人显得干练又精神;她翻开花名册开始点名,随后按高矮分配座位,原则就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于远还是和被誉为“校花”的丁玲同桌----在青山一中的高中校花的评价是很高的,因为这是要全体的男生公认的,当然只是背地里的评比。
张浩的同桌是丁玲的死党吴秋菊,两人的父母都在文化局工作,所以形影不离。
武国华的同桌叫王燕,按于远老男人的眼光来看,应该是高一时最有味道的女孩。
王燕是留级生,比于远大一岁,十七岁就身体几乎完全长开了,胸口鼓鼓的,屁股翘翘的,一张圆脸也很端正,笑起来很有风情;
这时候的丁玲虽然身高有一米六六左右,但还略嫌稚嫩,到高二、高三时丁玲的身体材婀娜多姿,在加上她漂亮的脸蛋,那才是真正的校花级美女!----这也正常,每个人在少年时代,都还不懂得真正欣赏美女,他们眼中漂亮的脸蛋是最重要的,或者再加上白白的皮肤,就是他们全部的审美观念。
真有福的同桌是个个子矮矮的城里女孩,脸蛋也普通;但真有福还是很高兴----这个时代的城里女孩,无论服装、打扮都比乡下会得体、新潮,所以看上去都会比乡下的女孩更突出一点。
很多乡下的女孩刚到城里都不起眼,一是因为衣服有点土,二是因为营养不够,有点发育不良;等到在城里生活几年后,乡下姑娘的身体发育好了,气质也改变了,会一下子变得漂亮起来!
于远曾经听到过很多错过青春约会后悔恨的哀叹:
----哎呀,某某某原来这么漂亮啊,我当年怎么没有发现?想当年......
----唉,某某某当年可是追过我的,我还嫌她不漂亮,谁知道现在像明星一样!
“女大十八变”,“莫欺少年穷”,这些词都是对善变的青春的注释!
岁月就像魔术师一样让每一个少年的青春一天一变,越变越多彩多姿!
座位划分完毕,新书也拿到手,指定了临时班委,王主任就离开了。
在班主任离开后,班级里“轰”的一声就乱了,大家手忙脚乱地把书往书包胡乱一塞,提起书包就往外跑,教室的门口一下子就变得和电影散场一样拥挤,又很快整个教室就空空荡荡的。
于远照样在学校门口等方晓婷姐弟俩,只不过身边多了个武国华。
武国华是于远邀请一起回家的,两个人离得很近,从一中方向过去,政府大院在十字街口直走二三十米,而越剧团则十字街口右拐不到百米。
今天是方晓婷先到,武国华看到方晓婷这样的大美女眼睛都一下子亮了起来,但又不敢直视,只敢偷偷地瞄上一眼又瞄上一眼。
于远心中偷笑,美女的诱惑力还是很大的,以后不愁这小子不和自己走近了,有方晓婷这个大美女在,这家伙肯定会主动和自己一起放学回家,甚至会主动跑到越剧团找自己。
方晓明也很快来了,几个人有说有笑地回家,只有武国华还有陌生感,推着自行车,跟在于远身边静静地听着他们说话。
到了十字路口于远才和武国华挥挥手各自回家了。
第13章 你还会功夫啊
开学只有四天,方晓婷就发现了于远在练武的秘密。
于远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练武已经坚持了一个多月。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身上确实很难得,如果没有大人的监督甚至根本做不到。但于远十六岁的身体里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而且是带着改变自己的执念重生的灵魂,能有这种毅力就正常了。
上辈子的于远一事无成,除了失恋的打击,自己的意志力差也是重要的原因;在独生子女的时代,吃苦少、无法面对挫折是很多孩子的毛病;重生之后,于远自然不允许这些毛病还影响到这一生。
这一天,于远跑步回来,身子活动开后,开始打拳练棍,一个婀娜的身影出现在院子的大路上,就那样静静地看着于远练武,直到于远结束才叫了一声:“小远。”
于远转头一看,方晓婷穿着白色运动服正向他走来。
“婷姐,你也来锻炼啊!”于远问。
“嗯”方晓婷走到于远的身旁好奇地上下打量着于远:“小远,你还会功夫啊?”
这时候的于远刚锻炼结束,全身散发着旺盛的气血,还有一种隐隐的气势,方晓婷甚至能感觉到他身上淡淡的男子汉气味,那是一种很好闻的气味,让她突然发现在自己眼前的大男孩有种说不出的特质在深深地吸引着她。
方晓婷不由得感觉脸颊发烫,在心中“呸”了自己一声。
“婷姐,我只是练着玩罢了”于远回答。
“小远不老实哦,又在骗姐姐。”方晓婷撇了撇嘴,“学校武术队那些人在练武时我们常在走廊上看,虽然姐不懂这些,但小远练得比他们好看多了,姐刚才只能看到小远的影子。你告诉姐姐,这是不是真功夫?”
于远看着方晓婷期盼的眼神,不知为什么心中就是不愿欺骗也不忍欺骗她,点了点头,轻轻地说:“要不然怎么保护婷姐呢?”
方晓婷心中一股温暖流过,眼中异彩闪烁,她看着眼前的大男孩,虽然还比她矮上几分,面容也还稍显稚嫩,但眼神却写满了认真和承诺,有着一种大人们才有的坚定和.....沧桑?方晓婷也不知道自己的心中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个词,沧桑这个词怎么样也不可能在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身上出现啊!
从这一刻开始,在方晓婷的心中再也没有把于远当作小自己三岁的弟弟,而是比自己还大的男孩,还是一个有着一种神秘的气质,认真地说要保护自己的很帅的男孩!
方晓婷又仔细地看了看于远,于远下身穿一条宽松的白色练功裤,上身是一件紧身的白色运动背心,臂膀上鼓起的肌肉和T恤下突起的胸肌,小腹处的腹肌群都很明显地凸显出来,天哪,这哪里还是一个少年的身体!方晓婷发现自己体内的荷尔蒙分泌都加快了,脸颊发红,赶紧转头假装看向别处,嘴里却不服输地说:“小远说到要做到哦!”
“婷姐放心,我和明哥会一直做你的护花使者。”于远答道。
于远看方晓婷穿一身运动服又问:“婷姐是要练舞蹈吗?”
“是的,我小时候有学民族舞,也和剧团的老师学身段,但暑假里贪睡,就落下了,现在开学不能睡懒觉了我就想又开始练。”方晓婷也有点不好意思自己睡懒觉。
“女孩的美丽是睡出来的。婷姐基础好,每天压压腿,下下腰,保持住身体的柔韧性就够了。”于远认为女孩不必要那么辛苦,又不是专业演员。
方晓婷感激地看了于远一眼,这个小男人真会体贴人:“嗯,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们又不可能真的去跳舞、唱戏,随便练练就可以了。”
“走吧,婷姐,你今天被我耽误了,没时间练了,明天再开始吧,”于远弯下腰拿起棍子,和方晓婷一起往家走。
走廊上方晓明正拿着个牙缸在刷牙,看到他们走过来,满嘴白沫地问:“小远,你练武术吗?”
“哼,小远练的可是真功夫!”方晓婷不满地纠正弟弟。
方晓明的牙刷一下子停止了动作,满头雾水地问:“功夫?”
于远笑了笑,也不解释。
第二天,方晓婷早上出门锻炼的时候,被好奇心折腾得一夜没睡好的方晓明听到声音,赶紧一骨碌爬起来,套上短裤,穿着拖鞋跟了上去。
方晓婷转头看了一眼弟弟,也不说话,自顾自地绕着场地跑起来;跑几圈就到墙脚的栏杆压腿、坐一字,只是眼睛始终盯着场中于远翻腾的身影。
方晓明自个儿蹲在场边眼都不眨地看着于远练完拳又练完棍,才跑到于远身边叫到:“小远,哥也要学功夫!”
这时,方晓婷也收起腿走到于远身边。
于远边拿起旁边的毛巾擦汗,边问:“明哥为什么想学国术?”
“那还用问?当然是不怕被人欺负啦。等我学会了武功,那些敢欺负姐姐,欺负我小的人,我一定打得他屎都流出来!”方晓明兴奋地说。
“那我是不会教你的。”于远在场边的石凳上坐下来,方晓婷也很自然地坐到他旁边,“明哥你想,如果你真的学会了国术,你和人打架就更容易打赢对不对?”
“对啊”方晓明回答,“那干嘛不教我?”
于远继续问:“那把人打伤了怎么办?平时我们打架大不了一些皮外伤,因为大家都是力气有限,用力也不均匀,很少出现大的伤害。哪怕就是如此,我们这样的普通家庭都难以承受,把人打伤了,我们要不要赔人家医药费?如果对方有背景、有关系,还会把你弄进局子了,那里面可是各种凶人都有,如果有人交代一下,那些人在里面整得你一身伤病,一辈子都受累,你信不信?”
方晓婷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于远知道,类似的事情肯定发生过。
“可是那些该死的东西要欺负我姐,我就是要灭了他。”方晓明倔强的不肯低头。
“我不是跟你说了,我会和你一起保护婷姐?”于远回答。
这时方晓婷插话问:“小远,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师父教我的啊,师父年轻时可是因为会国术吃尽了苦头。”于远早就想好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可是,小远”方晓婷看着于远,“我,我还是想弟弟学点防身的功夫。”
于远看着方晓婷没有说话,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方晓婷又继续解释:“前几年,有一些人总是缠着我,我很害怕,连学校都不敢去。弟弟知道后就去找他们,被他们狠狠地打了一顿,从那以后,弟弟就开始和社会上的人混,他说,他一个人没办法保护我,他要找人帮助他,所以......所以,是我害了弟弟!”
讲到后面,方晓婷已经泣不成声。
第14章 国术的威力
于远自然而然地伸出手臂搂住方晓婷的肩,方晓婷也顺势把头趴到于远的肩膀上痛哭起来。
方晓明红着眼眶说:“姐,你说什么害了我,我又没有做坏人。”
于远直到方晓婷平静下来,离开他的肩膀才松开搂着她的手,并顺手把另一只手上的毛巾递给她,自己走到方晓明的面前紧紧地拥抱一下,才说:“明哥,有些话我先说一下,你看是不是这个理,再回答要不要学国术。”
“国术,也就是我们说的中国功夫,是发源于我们的祖先和野兽的斗争,又在几千年的战争和平时的生活中不断总结、整理出的技击技巧,它包含着战斗的精髓,对人体的部位和血液运行有很深的研究,虽然在现代有很多都已经失传或不全,但我师父说,民间肯定还有不少,主要还是在部队里流传、应用,明哥,你知道这说明什么吗?”
方晓明迷惑地摇摇头。
于远又看了看方晓婷,方晓婷正捂着他的毛巾看着他。于远又哪里知道这丫头正陶醉在他强烈的气息中舍不得离开,被毛巾捂住的脸庞红得像火烧一样。
“这说明国术的伤害力太大,在部队里还有个叫法,称为“杀人术”。国术打击的都是人体的要害部位,根据不同时间血液的运行攻击你最脆弱的地方,力求一击毙敌。所以几乎是出手毕伤人。”
于远娓娓而谈,俨然有宗师的范儿。
于远看方晓明在认真听,又继续说下去:“如果明哥你学了国术,把人打成重伤,你知道对我们这样的家庭意味着什么吗?----我们两家都是无权无势又没有金钱的普通家庭,如果你真的伤了人,好一点的结果是家里赔的倾家荡产,再坏一点就是我刚才说的,你进局子里,身体被伤害了出来或者在监狱里度过一生。”
“还有最坏的是你把人打死了,你赔上一条命,如果那样,婷姐和方叔方婶会恨我一辈子的!”
“不会的,小远,姐不可能去恨你的!”于远话还没说完,方晓婷就惊慌地跳了起来,捂在脸上的毛巾都掉到地上,“弟,你不要学武了,我们不学!”
于远转头安慰她:“婷姐,我知道你们不会怪我。但我自己呢?如果真的那样我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后悔会跟着我一生的!”
“明哥,如果你真想学,我有两个条件你必须做到。”于远又转过头对着方晓明竖起一根手指说,“第一,你必须脱离社会上的那些混混团伙。就是你没想学武,我也会要求你离开他们,今年刚刚结束的严打你知道吧?”于远看到方晓明点头,又接着说,“前几年在我们青山混得风生水起的大混混,这次有多少人头落地,或者要把牢底坐穿了吧?那就是一条不归路,明哥,你说我会让你走下去吗?”
于远又竖起第二根手指:“第二,你必须问自己能不能忍得住不对人出重手,哪怕对方拿着枪指着你,你都会只是攻击他的手而不是他的要害,不会失去理智,我才敢教你学点国术防身!而且还必须方叔方婶和婷姐都同意,因为我不能害了你,也不愿伤害我们两家现在这种亲密的感情!”
“我、很、珍、惜、这、一、切,你、懂、吗?”于远一字一句,很认真地对方晓明说。
正在认真听着的方晓明,一下子就抬起眼看着于远认真的眼神,过了好一会儿才认真地说:“小远,你放心,我一定认真考虑,不管哥学不学武,哥都答应你不再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你和我一起保护姐姐!”
两个少年一起伸出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方晓婷在旁边捂着嘴,眼泪直往外流,看着两个小男人郑重其事地相约保护自己,一种极度的幸福在心中流淌着。
不过这种幸福的感觉很快就被其中一个小男人打破了。
“小远,国术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厉害?”方晓明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心。
“明哥,我学国术也才一个多月,”于远斜盯了方晓明一眼,“我不用手,你用棍子来打我试一下。”
“那不行,”方晓婷坚决反对,“打伤了怎么办?”
“婷姐,我练拳时你也看了,凭我的速度,明哥能打到我?”于远有点无奈。
“那也不行,万一打到了就不得了。”方晓婷是绝不退让。
最后,于远把双手背到背后,方晓明用拳脚拼命攻击他,于远左跨一步,右迈一脚,方晓明连他衣服都碰不到,自己不是被于远的肩膀顶得摔倒,就是被于远的屁股顶捯在地;看得方晓婷笑得捂着肚子腰都直不起来。
方晓明搓着摔痛的手掌,恼怒地瞪着方晓婷----这个幸灾乐祸地笑着的,到底是自己的姐姐还是于远的姐姐?
两天之后的晚上,方爱民一家四口一起来到了于明帆的家里,一开始于明帆夫妇还有点奇怪,杨秀英说出了是怎么回事。
杨秀英随后又说:“于老师、桂兰,这些年晓明这孩子总是让我们提心吊胆的,有时候把人打了,我们赔点医药费也认了;有时候看着他被人打得鼻青眼肿、鲜血直流,那心里真是想到个一样地疼;但事情的起因又都不是晓明去惹人家,而是那些坏东西欺负他姐姐,这心里就恨不起来!他们姐弟感情深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这点理我和爱民还是懂的,要怪也只能怪自己这丫头太招人了,唉!”
方晓婷不满地向她妈妈翻了翻白银,我长得漂亮点有罪吗?再说了,我的这幅模样也是你们给的,又不是我去美容成这样的。
“秀英,我们家的姑娘长得漂亮还有罪了?”程桂兰的正义感爆发了,“这些坏东西都该死,今年的严打怎么不把他们都抓光呢?你放心,秀英,从现在开始,小远也要保护好他晓婷姐姐,记住了吗,小远?”
“记住了,妈。”于远回答。
方晓婷就满心欢喜地偷偷看了于远一眼。
于明帆也说:“方师傅,秀英嫂子,你们放心,社会会越来越好的。这些年,国家改革开放,正处于转型期,社会上游手好闲的人多了一些;再加上改革开放迎来了春风,也会有苍蝇蚊子跑进房间,港台一些不好的文化也随着走私的录像片进入国内,给青少年带来不良的影响。国家历来都重视人民的安全问题,所以一次次开展严打运动,很快这种阵痛就会过去,我们的国家一定会一天比一天更好,你们尽管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