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新的作死系统开启(正文大结局)
结婚后的第二年,李慕申全身心投入到了对癌症攻克的科研当中去。
有了上一世积攒的医学经验,他很快就做出了震惊世界的研究,并且将攻克癌症这件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变成了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实现的事。
这样,未来等到沈优优癌症初期的时候,他就可以替她治愈癌症,让她免受病魔的折磨。
同时,这项科研成果,也给他带来了名利双收。
虽然不比他上辈子那么有钱,但足够他和沈优优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他不再是一个工作狂,而是将更多的心力,放在了家庭。
人只有在失去过后,才知道什么,对于自己而言,才是最重要的。
他和沈优优结交了许多有趣的朋友,大家每到周六周天,就会聚在一起,吃吃饭,唱唱歌,或者玩玩剧本杀,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这天聚会前,沈优优在房间里收拾了一个多小时。
她化了十分精致的妆容,传了一身黑色带亮片的连体包臀裙,踩着一双红底高跟鞋,整个人简直就是性感的代言词。
李慕申看着她,一时看呆了。
沈优优打趣道:“你看什么呢?”
李慕申:“看你的腿。”
这件包臀裙,将沈优优的好身材展现的一览无余。
但是这样的衣服,也同时引得李慕申醋意大发。
这是只有他才能看的东西,他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媳妇传出去让别人也一饱眼福?
于是他便将自己的外套系在了沈优优的腰间,将她的腿遮住,“这样看起来,就顺眼多了。”
“什么呀?”沈优优一脸嫌弃地看着李慕申给她的穿搭,挤弄在一处的眉眼宣泄着她心头的不满,“我穿成这样还去什么聚会......”
“没有啊,我觉得挺好看的。”李慕申嬉皮笑脸,“我媳妇本来就是大美人,穿什么都好看。再说了,今天天气那么冷,你腿都露在外面,万一着凉了怎么办?”
沈优优白了他一眼,“你害怕别人看我你就直说。醋味都这么大了,还找什么借口?拜托,你是生活在启朝吗?现在都2022年了,你怎么还这么保守?”
李慕申十分霸道的将沈优优按在了沙发上,“要么裹着我的外套,要么脱了换掉,你自己选。”
他越凑越近,几乎马上就要亲在了沈优优的嘴唇上。
沈优优这才只好妥协,“你别闹!我穿就是了!我好不容易化的妆,你要是给我蹭花了,我可跟你没完!”
“这还差不多~”李慕申心满意足地勾起沈优优的下巴,在她的薄唇上浅吻一记,将唇红沾了一小部分在自己的嘴唇上。
他起身,抿了抿唇,挑眉谄笑,“这口红,味道不错!”
沈优优笑着骂了他一句有病,然后就催促他赶紧出门。
到了饭店,朋友們几乎都已经到齐了。
他们嚷嚷着说李慕申来晚了,要罚他酒。
李慕申拉出沈优优当挡箭牌,“我家教严,喝不了酒,大家体谅体谅哈~~”
哪料沈优优当场就揭穿了他,“别别别,我家教可一点都不严。今天大家这么高兴,你自己磨磨蹭蹭的出门晚了让大家等你,你自罚两杯不是应该的吗?”
好家伙。
明明是你化妆挑衣服折腾了半天,怎么倒赖上我了?
李慕申‘如狼似虎’的眼神凝在沈优优的身上,用唇语说了一句,“你给老子等着。晚上回家有你好受的!”
说完,端起酒杯,连喝了两杯,这才在大家的一片哄闹声中,开始了今天的聚会。
聚会到中途的时候,突然有一个贱兮兮的声音,出现在了李慕申的脑海里。
【嘻嘻,玩的开心吗~?】
他环顾四周,发现大家都在互相推杯换盏之际聊着天,并没有跟他说话。
这是什么人?
【你在找谁呀?】
这次,李慕申确定了这个声音的来源。
它并不是自己耳朵里听见的,而是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的。
恰如李墨白当日的读心术,又或者李慕申之前身上携带的系统。
【我去?怎么还会有系统在我身上?】
【那当然了!不然你以为时空管理局是白给你的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能和自己的爱人花式再续前缘吗?】
李慕申:【好吧......那你叫什么?】
【我草泥马呀~】
李慕申:【......你礼貌吗?】
【我真的草泥马呀!或者你也可以叫我羊驼。再不行,你可以跟我上个宿主一样,叫我小坨坨哦~~】
李慕申一脸黑线。
得了,这本来是他创造给沈辞忧的系统。
这个系统天生就自带贱萌的属性。
这下好了,这鬼东西跑到了自己身上,可以说是自作自受了......
小坨坨:【宿主别骂我哦,你想什么,我可都能知道哟~嘻嘻~~】
李慕申无奈道:【你别废话了,直接说,要让我做什么。】
小坨坨:【嘻嘻,宿主还真是个没有耐心的小废物呢~】
【滴滴滴,宿主,你有新的任务。】
【撕掉沈优优的假睫毛。】
【任务完成,奖励积分+10,任务失败,沈优优好感度-10,祝宿主好运~~~】
李慕申:【喂!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不是从前我设定给优优的作死任务吗?你怎么用到我身上了?】
小坨坨:【宿主难道没有听过那句话吗?自作孽,不可活哦~~如果宿主不完成任务的话,那么等到沈优优对你的好感度降低到0的时候,她可是会撕结婚证书的哦~】
【不过宿主也不用泄气。积极完成任务,不单可以增加夫妻间的‘情趣’,还可以攒积分,购买便利店里面的物品。货物琳琅满目,总有一款适合你!】
夭寿啊啊啊啊!
他可不想好不容易娶到的媳妇,一怒之下把结婚证给撕了......
在一番纠结之下,李慕申最终还是选择,将自己那双‘罪恶’的手,伸向了沈优优呼扇呼扇的假睫毛上。
“优优,你眼睛上面有个脏东西,我帮你取下来。”
“啊啊啊啊!李慕申!那是老娘的假睫毛!你完蛋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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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更新番外,番外两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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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前世今生,一个是平行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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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讲李慕申和沈优优的be的那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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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算是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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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完结,爱你们,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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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前世今生(一)
6.25,是出高考成绩的日子
这天清早五点半,沈优优就挣开了眼。
她坐在电脑前面,一遍又一遍刷新着自己的高考成绩。
在第一百七十六遍的刷新过后,成绩终于出来了。
【686】
一个很吉利的数字,也是她高中三年来日以继夜的辛苦付出,该得到的回报。
她可以报考自己最喜欢的大学,去学习自己最热爱的历史专业。
与家人庆祝一番之后,她给自己最好的朋友小姚打去了一通电话。
“喂,你考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沮丧,不时还会传出中年夫妇的争吵声。
小姚在班级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是吊车尾的,只是让沈优优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连二本线都没有过。
傍晚,两个人漫步在沙滩上。
迎面而来的微风夹杂着海水的味道,她们彼此沉默着走了好久,沈优优才开口问她,
“叔叔阿姨让你复读,你愿意吗?”
“干嘛要复读?”小姚回话的口吻十分随意。
她踢着沙滩上的贝壳,漫不经心道:“反正再回去读一遍也是这样的结果,又不会好到哪儿去,就这样吧。随便找个什么大学读上思念,有个毕业证就行。”
沈优优本来是想找好朋友分享自己的喜悦的,但是这个时候,她连笑容都不能挂在脸上。
毕竟她要顾及小姚的情绪。
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感受到了小姚的不痛快。
“我哪能和你比呀。”小姚阴阳怪气地说:“你的分数减去一百五十分,还能超过一本线。你可以读你想读的大学了,以后日子肯定会过得很好。咱们两个人的差距,只会越拉越远。”
沈优优牵起她的手,目光真诚地看着她,“怎么会?无论我去哪个学校,咱们都是最好的朋友呀。”
“我可高攀不起。”小姚一把甩开了她的手,“你家里条件本来就比我好,长得也比我漂亮。上高中的时候,我喜欢的男生让我帮他去给你送情书,我喜欢的专辑攒了两个礼拜的钱,可你随随便便就能买来限量版的当做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觉得我们分开不在一锁学校后,这样的关系还要怎么维持下去?”
自卑的人都很敏感。
沈优优并没有将小姚的话放在心上,反而一味的劝她不要多想。
吃晚饭的时候,小姚问她准备去什么学校。
沈优优第一志愿就是以历史系闻名于全国的a大,看着沈优优一脸憧憬的样子,小姚藏在桌子底下手死死攥拳,指甲都快要潜入肉里。
到了填报志愿的这一天,好巧不巧,沈优优家里这一片遭遇了大停电。
她本来想打车出门,去远一点的网吧填报志愿。
这个时候,小姚给她打来了一通电话。
“喂,优优,我听说你们家那一片都停电了,那你志愿填了吗?”
沈优优:“还没赶得及,我现在准备出门去网吧填。”
小姚:“啊?外面三十八度多热死人了,你最怕热,还要这个时候出去吗?”
沈优优:“不然怎么办?总不能不填了吧。”
小姚:“这样吧,你把你的账号密码告诉我,我在家里帮你填怎么样?这样你就不用出门了。”
出于对小姚的信任,沈优优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将自己的账号密码交给了她。
小姚是一边跟她打着电话,一边帮她报名的。
沈优优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小姚会在这件事情上出什么岔子。
然而后来,沈优优收到的录取通知书却不是a大的。
她看着b大的录取通知书出神了好一会儿,查询过后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志愿全部都是b大。
她立马打电话过去质问小姚。
小姚在听见这件事后也表现的很震惊,她反复确认,最后哭着对沈优优说:
“优优对不起!a大和b大的大学名字只差了两个字,我填报志愿的时候可能是太急了,所以就给弄错了......呜呜呜,你不会怪我吧?”
“你......这种事你怎么能犯这样的错误呢?”
沈优优很生气地挂断了电话,但是木已成舟,她现在再去骂小姚也无济于事。
最终,她只能接受了这个结果,去了无论是各个方面都差a大一筹的b大。
虽然b大不是历史系最好的大学,但是好歹也是个一本。而且沈优优的成绩进入这所学校,是可以获得全额奖学金的。
进入大学后,她依旧选择是历史专业。
而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她在学习上比所有人都要认真刻苦。
每天基本上除了上课,就是跑到学校的自习室里面泡着,一泡就是一整天。
也是在这里,她遇见了一个和她一样,几乎每天都能在自习室里见到的男孩。
那个男孩坐在靠窗的位置,两个人从来没有说过话,只是在彼此间打一个照面的时候,点点头,微笑一下,算作打招呼。
四年的时间转瞬即逝,渐渐地,那个男孩成为了她生活中的一种习惯。
虽然她并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但是只要看到对方今天在自习室,她就觉得十分安心,甚至于心底还有几分窃喜。
考研的最后一年,那个男孩就没有出现在自习室了。
沈优优向许多同学打听过,可是大家都不知道这个男孩是哪个系的。
后来,她如愿靠上了历史系的研究生,开始专攻研究启朝历史。
一次她要去市里面的图书馆买几本参考资料。
刚一上公交车,他就在后排角落的位置,看见了那张熟悉的面孔。
他也看见了她,还是同样的点点头,微笑着。
沈优优的心跳的很快,车上的空座位很多,男孩旁边的位置也空着。
但她却没有选择坐在男孩身边,而是在后面的位置上坐下。
突然,她闻见了一阵淡淡的木质香味。
余光扫见了一瞥克莱因蓝,那是男孩的卫衣眼色。
她转过头,撞上他明媚的笑意。
他说:“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沈优优抿唇点头,淡淡地回了一个‘嗯’字。
番外:前世今生(二)
公交车按照既定的路线缓缓前行着。
窗外的景象飞驰而过,沈优优将头靠在车窗上,目光一直注视着窗外,并没有跟男孩有过多的交流。
就在她快要到站的时候,男孩却突然开了口。
他问,“你现在,还去那间自习室吗?”
“啊?”沈优优愣了一下,摇了摇头,“不去了。”
“那个时候赶上实习,我去了学校分配的医院,所以没什么时间再去自习了。”男孩解释道。
其实他去不去自习室,跟自己完全都没有关系。
他也用不着跟自己说明情况。
反而是他突然解释的这两句,倒令沈优优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岔开了话题,问道:“你去医院实习?咱们学校有医学专业吗?”
男孩笑,“没有。我是对面医学院的,你们学校的仔细氛围好,所以我总去。”
怪不得她打听了那么久,也打听不到他。
原来根本就不是一个学校的。
“所以,你打听我那么久,是因为什么?”男孩的笑意更甚。
沈优优回头凝眉看向他,“你、你怎么知道?”
男孩与她对视了几秒钟。他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伸手向她,“你好,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李慕申,你呢?”
“我......沈优优。”她伸手,十分敷衍的和李慕申握了一下手。
【叮咚,市图书馆到了,请下车的乘客提前向后门移动。】
沈优优站起身来,“那个,我到站了,麻烦让一下。”
李慕申也跟着起了身,“真巧,我也去图书馆。”
“哦......”沈优优没有接着说话。
两个人同时在图书馆站下了车,并肩走入了图书馆,然后各自分开,去寻找自己要购买的书籍。
一路都表现的很淡定的沈优优,在和李慕申分开后,突然就变得不淡定起来。
她拿出手机,给小姚发了一条微信:
【要死了,你猜我见到谁了?】
【王嘉尔?】
【不是!我见到我给你说的那个男生了!】
【哪个?大学天天跟你一起上自习的那个?】
【对对对!他跟我座一辆公交车,还主动跟我说话了!】
【那现在他人呢?你们还在一起吗?】
【......没有,我们一起来了图书馆,然后就各自分开了。】
【你有病了!怎么不要个电话微信什么的?这一分开下次再见面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去了,你的单相思肯定又好不了了!】
沈优优觉得小姚说得很对,这个时候自己还害羞什么?
她在图书馆里面绕了好几圈,一直在试图找到李慕申。
但是图书馆实在是太大了,她在医学书籍的那几个区域找了好久,都没有看见李慕申的踪影。
正当她准备放弃,回去把书一买离开图书馆的时候。
却发现李慕申竟然在历史书籍的区域来回绕着圈子,似乎在寻找什么。
她叫了他一声,“你怎么在这儿?”
李慕申回头看见她,长舒了一口气,“我......没事,瞎溜达。”
沈优优正纠结着该如何开口的时候,却是李慕申先开口问她,“那个,方便可以留一个联系方式吗?我弟弟今年高考,他也喜欢学历史,到时候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听听你的意见。”
“好啊。”沈优优和很直接的就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给了李慕申。
李慕申有问她,“等下急着回学校吗?我知道有一家火锅挺不错的,就在这附近。要不,一起吃个晚饭?”
沈优优没有拒绝他,在买完书籍后,就跟他去了那间火锅店。
店铺的装修看起来很老旧,但是一进门就能闻见火锅底料浓郁的香气。
吃饭的时候,两个人聊了许多无关紧要的话题。
谈天说地,发现彼此的兴趣爱好都十分相同。
听说沈优优是专门研究启朝的,李慕申好奇道:“启朝?我记得好像是个不怎么重要的朝代,存在的时间也不长,为什么会想起来专门研究它?”
沈优优开玩笑道:“不就是因为研究它的人少,所以竞争压力小吗?”
李慕申:“就只是因为这个?”
沈优优:“还有就是启朝的皇帝长得帅呀!”
她掏出手机,翻出了一张历史书上的人物画像,“你看,这个就是启朝最出名的皇帝李墨白,也是十分有名的暴君。虽然他暴戾无道,但是不影响他长得帅呀。”
李慕申瞥了一眼,似乎有些醋意:“也不是很帅啊”
“帅的,在古人里面可以算是佼佼者了!”沈优优拿着手机上的照片和李慕申对比了一下,挑眉道:“仔细看看,和你长得还有点像呢~”
李慕申笑道:“那你以后可以叫我皇上了。”
“好的,皇上万福金安。哈哈哈哈哈~”
火锅店里不时传出两人的嬉笑声。
虽然他们才正式认识第一天,但总觉得,像是认识了好久一样。
后来吃完饭,李慕申将沈优优送回了学校。
临走的时候,他说:“毓河道那边的樱花开了,这两天你有空吗?”
沈优优想都没想就点头应下,“恩恩,有空。”
李慕申:“那过两天我提前跟你约好时间,然后来找你,咱们一起去看樱花。”
回到宿舍,沈优优简单洗漱了一下就躺在了床上。
她抱着手机,点开了李慕申的朋友圈。
里面有一些他的照片,还有一首他分享的歌曲。
是艾辰的《错位时空》。
她点开了播放键,将手机的声音调到只有自己能听清的大小。
‘我吹过你的吹过的晚风,那我们算不算相拥’
伴随着音乐声,她鬼使神差的点开了和李慕申的对话框。
她想了想,打下了一行字:
【谢谢你请我吃的火锅,今天认识你,很开心。】
她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在纠结要不要将信息发出去。
正在这时,对方却先发送过来了一条信息:
【很高兴认识你。】
看着对话框里突然跳出来了李慕申的信息,沈优优嘴角微微扬起。
她删除掉了自己刚刚编辑好的信息,转而回了简单的三个字:
【我也是。】
番外:前世今生(三)
两个人相约一起去看樱花的日子,前一天下了场雨,所以这天的空气特别清新,新雨后也是个晴朗的好天气。
沈优优和李慕申悠闲地走在樱花夹道的小路上。
今天是工作日,来看樱花的人并不多,随着他们越来越深入道路的深处,渐渐地,身边已经很少能见到游客了。
这一刻,仿佛这个世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一样,十分的安静。
两个人坐在长木椅上,聊了许久。
趣味相投的他们对彼此的好感在经过这场谈话后又加深了许多。
这天李慕申将沈优优送回宿舍后,在她宿舍楼下徘徊了很久。
沈优优在窗外其实也看见了徘徊的他,但随着他目光探向楼上,她吓得立马躲在了窗帘后面。
不一会儿,手机响了。
是李慕申发来的信息:
【你晚上几点休息?】
沈优优:【一会儿再背一些资料,洗漱一下就准备睡了,大概十点多吧。怎么了?】
李慕申:【没什么,就问问你。】
‘淅沥沥’
窗外,传来了阵阵雨声。
沈优优透过窗帘的缝隙看出去,发现外面又下起了雨。
她担心李慕申会淋雨,于是连忙看向楼下。
这才发现,他已经走了。
李慕申:【好的,那你先好好学习吧,我先不打扰你了。】
沈优优打了一行字:【下雨了,你没走远的话,我给你送把伞吧?】
但最后,这条信息她并没有发出去。而是合上了手机,洗了把脸,开始专心的背起了资料。
大概到九点半左右的时候,她合上书本,伸了个懒腰,准备洗漱睡觉。
就在这时,手机又响了。
依旧是李慕申发来的短信:【学习完了吗?】
沈优优:【嗯,怎么了?】
李慕申:【那你抽空下楼一趟吧,我在楼下等你。】
沈优优向楼下看了一眼,发现李慕申果然站在自己宿舍楼底下,手中还提着一个购物袋。
这么晚了,他来找自己做什么?
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因为学习时‘抓耳挠腮’而弄乱的头发,急匆匆下了楼。
一见面,李慕申就将手中的购物袋递给了沈优优,“呐,给你的。”
沈优优下意识将它接过来,好奇道:“什么呀?”
她一边说,一边将目光投向了购物袋里面。
那里面装着的,是一个鞋盒。
李慕申有些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后脑勺,道:“今天看樱花的时候,有一段路特别不好走,坑坑洼洼的,还有很多积水。回来的时候,我看你的小白鞋脏了,于是就给你买了一双。”
“啊?这怎么好意思?”沈优优连连摇头,想要将购物袋塞回李慕申手中,“我自己走路‘不长眼睛’,怎么能收你的礼物呢?你带我玩了一天,还请我吃了晚饭,我已经很让你破费了。”
李慕申并没有接,“买都买了,你就收下吧。”
他沉默了一瞬,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说道:“如果你觉得欠了我,那可以挑一个时间,请我看场电影。”
沈优优也笑着说,“嗯,一定的!”
李慕申又道:“我不知道你的尺寸是多少,所以买的是35的鞋码。不过里面有小票,如果你穿着不合适,可以用小票去换合适的尺寸。”
她再三谢过李慕申,然后将他送到了学校门口,看着他上了天桥,过了马路,进入了自己学校的校门。
她提着袋绳的手紧了紧,嘴角微微扬起。
回到宿舍后,她将鞋盒拆开,那是一双和她今天出门穿得款式一样的小白鞋。
她看一眼自己放在洗手间门口已经刷的白净的鞋子,突然觉得,自己手中的这双鞋,似乎更好看一些。
试了一下,尺码正合适。
试鞋的时候小票掉在了地上,她将它捡起来,顺便瞄了一眼。
最终目光停留在了交易时间上。
七点十一。
他是七点十一付款买下这双鞋的。而买鞋的商场,距离她们学校也只有十分钟步行的路程。
也就是说,他买了鞋之后,就一直在宿舍楼下等着她?
怪不得自己刚把书桌的灯关了,他就看见了,并且给自己发来了短信。
原来他一直都在楼底下,看着自己这间宿舍的窗户。
沈优优心底遽然一暖。
她抓起手机,给李慕申发去了一条短信:
【明天有空吗?我请你看电影吧。】
李慕申回的很快:【有空。】
沈优优:【那你什么时候方便,我提前安排一下?】
李慕申:【你找我,我什么时候都有时间。】
沈优优犹豫了片刻,给他发去了一个抱着爱心的小熊的表情包。
而他也回了自己一个,摸摸头。
第二天下午,沈优优提前买好了电影票,并且和李慕申约定好了时间。
电影院就在学校旁边,基本上都是大学生会来这里看电影。
这个时间段,电影院的人并不多。而他们看得这部电影,因为已经上映了一个多礼拜,许多人都已经看过了的关系,所以整个场次里面,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他们选择了最中间最好的观影位置,彼此并排而坐,但却下意识的保持着距离。
这是一部不怎么感人肺腑的爱情片,但沈辞忧泪点极低,很容易就和电影里面的主角所共情。
这就导致了很尴尬的一幕。
李慕申一脸懵逼,而沈优优则哭得如丧考妣。
李慕申有些尴尬的给沈优优地上了一包纸巾,忍不住吐槽她,“怎么,这样烂俗的桥段,你都会哭啊?”
沈优优破涕为笑,“我也不知道,我每次看电影都这样,除了看恐怖片,我看什么哭什么......”
李慕申:“那下次,我们去看恐怖片?”
沈优优摇了摇头,“不了吧......我看恐怖片一惊一乍的,我怕吓到你。”
“不怕。”李慕申摸了摸她的头顶,宠溺一笑,“要是怕了,就抓着我的胳膊。有我在,你就没有那么怕了。”
沈优优的脸微微发红,很庆幸自己现在是在电影院里,李慕申应该看不出她的局促吧?
不过也正因为是在电影院里,电影后半段的时候,李慕申试探着牵起了沈优优的手。
而她,也并没有拒绝。
番外:前世今生(四)
第425章番外:前世今生(四)
热恋时的喜悦足以抵过许多不完美。
那一段时间,仿佛只要两个人是相爱的,即便天塌下来也不会感到害怕。
时间一晃,一年半的时间就过去了。
沈辞忧已经考上了研究生,而李慕申也顺利研究生毕业。
他没有选择继续攻读博士,而是进入了医院开始实习。
这是他第一次正式参加工作,和以前上学的时候做兼职不一样,进入了医院,每天都会忙得焦头烂额。
休息时间几乎成了奢侈,而最令人绝望的还不是身体的疲惫,而是每个月到账的工资。
实习工资八百块钱,甚至哈不如他以前出去做一天的兼职模特。
他开始怀疑,自己选择了这个专业,是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大家都说,学医很有前途。但医学生之间广泛流传着一句名言——‘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初入社会,李慕申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
成年人的安全感,更多的时候,是来自于你口袋里有多少钱。
他本身就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父母没日没夜的劳作,攒下了半生积蓄供他上了大学。
可就在他大二那一年,父母因为积劳成疾而相继离世。
治病的时候,家里借了许多钱。如今父母走了,他的原生家庭留给他的,就只有一身的债务。
没到一个月固定的时候,总会有几个催债电话打过来。
击碎梦想的,往往都是现实的残酷。
他连自己都养不活,这样宛如废人的他,还有什么资格继续和沈优优在一起?
他想过放手,想过和沈优优分开,不去耽误她。
但沈优优在得知了他身上发生的事情后,非但没有选择离开他,而是痛骂他了一顿。
他永远都会记得,那个燥热夏日的傍晚。
沈优优拽着他的衣领,恶狠狠的威胁他,“李慕申我告诉你!有难关咱们一起闯,又债咱们一起背。你要是敢甩了我,我跟你没完!”
有了沈优优的支持,李慕申感动之余,也有了奋斗的目标。
他想,这样好的一个女孩子跟了自己,他总不能让别人跟着他挨穷受苦吧?
于是经过几天的深思熟虑,他决定暂时放弃自己的医学专业,离开了实习医院,开始研究如何创业。
那时候,国内才开始流行起来一个新兴共享产业,那就是在很少一部分地方可以见到的共享充电宝。
李慕申觉得这是个商机,于是用自己仅有的五千块钱作为启动资金,开始了他的创业之旅。
第一次创业,对于李慕申而言,他是幸运的。
他拿下了两个区域的代理权,并且将共享充电宝在这两个区域的许多饭馆、酒吧、烧烤摊上推销出去。
店家免费将共享充电宝摆在店里,顾客使用按时常付费,产生的费用分为三份,一份是他的,另外两份是商家和平台的。
虽然每个人只有一两块钱的产出,分到他手里的钱也只有几毛钱。
但是架不住国内人多。
这看似微博的收入,有时候一晚上就能达到好几千块钱。
做了几个月,李慕申靠它赚了八万块钱。
正当他准备再多拿下几个代理的时候,平台提高了代理的门槛,由区域代理升级成为了城市代理。
这样一来,他如果想拿下一个城市的代理权,光是启动资金就得几十上百万。
他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只能暂时收手。
不过这几个月的辛苦也没有白费,总比他在医院实习要赚得多。
他拿出五万块钱,还了老家欠下的债务。
余下的三万多块钱,一半给了沈优优,一半自己留下来,打算继续创业。
那个时候的他,对未来充满希翼。
他觉得以自己的聪明和踏实肯干,一定可以在这座城市里闯出一片天地来,一定可以给沈优优让所有人都羡慕的生活。
他还记得,在他将钱交给沈优优的那天晚上,他和沈优优吃了一顿烛光晚餐。
吃完饭,两个人在出租屋里看着当空的满月,他贴在她的耳畔轻声呢喃着:
“乖,你放心,我答应你,我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沈辞忧十分相信他,用力点头应和着。
因为对于她而言,能够跟他一直在一起,哪怕是患难与共,她也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然而上天总是喜欢捉弄人,也没人的成功是从头到尾都一帆风顺的。
接下来的几次创业,李慕申四处碰壁。
他赔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不得以得每天打三份工来维持生计。
他活成了这座城市里,最普通的千千万万的老百姓的缩影,为了能有寄生之所和一日三餐而奔波忙碌着。
这样无趣重复的生活,是最容易磨平一个人的锐气和棱角的。
同时,也会磨平他心中的那团火。
渐渐地,李慕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这辈子就真的只能这样子了。
沈优优与他朝夕相处,自然能察觉出他的不对劲。
于是她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她都会义无反顾的陪伴在他身边。
那个时候,沈优优已经研究生毕业了。
学习她这个专业的人不多,所以找工作的时候,竞争压力也没有别的热门专业那么大。
再加上她学有所成,专业知识过硬,所以很容易就能找到一份薪酬不错的工作。
她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的工资卡交给了李慕申,并对他说: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但你不能因为几次的失败,就否定了自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你不相信自己,也要相信我的眼光嘛~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因为从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感受到,来自于你身上的光。”
最艰难的那段时间,还好有沈优优一直不离不弃的陪伴着,李慕申才能走过那段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
他一直都在想,自己何德何能,可以遇见这样一个,像天使一样的女孩子。
她值得这世上所有的美好。
所以他才跟要加倍努力,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番外:前世今生(五)
第426章番外:前世今生(五)
李慕申拼命三郎的精神,是这个时代许多年轻人身上所缺少的。
他进入了一家金融公司,开始从头学习金融知识。
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攻读完了别人需要五年甚至更久才能熟练应用掌握的知识。
于此同时,他也考取了许多专业证书,使得他在新的行业里面,一直都发展的顺风顺水。
转身投入金融行业,每天都在和数字打交道,这才第一次让李慕申明白,原来赚钱,是一件这么简单的事。
他开始尝试着利用自己赚来的钱,去炒股,去买期货,去对赌,去投资。
也不知道是老天爷偏向他,还是他真的有不同于常人的金融敏锐度。
很快,他就赚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十万,第一个五十万,第一个一百万。
在他三十岁的那一年,他的银行存款就已经有了三百万。
虽然这笔钱,在大城市还不够一间像样房子的首富,可是对于白手起家的他来说,这已经十分难得了。
有钱了,日子自然过得要比从前好许多。
他和沈优优从‘贫民区’搬到了‘精英区’,过日子也不用再那么斤斤计较。
他们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在沈优优二十九岁生日的这一天,李慕申带她去了当地最高档的西餐厅。
他特意加价选择了最靠窗的位置,两个人一边欣赏着窗外的美景,一边品味着高级的料理。
这顿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沈优优突然十分正经的问他,“慕申,我们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我觉得,我们是时候该考虑下一步了。”
李慕申知道,她很想嫁给自己,自己也很想给她一个名分。
可是他就是个一根筋的脑袋。
他总觉得,如今自己还不够有钱,生活也还不够稳定,他这个时候和沈优优结婚,不能给他自己想要给他的一切。
他觉得这样草率的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嫁给自己,是对她的不负责。
于是他对沈优优说,“优优,你再给我两年的时间。等我赚到五百万,买下咱们两个都很喜欢的那幢房子,给你一个安稳的家,我肯定会风风光光的迎娶你。”
沈优优的眼底,有一闪而过的失落。
她根本不担心这些话是李慕申的推辞。
因为她知道,自己有多爱他,他相同的,就有多爱自己。
他是真心实意的想要给自己最好的一切,而不只是说说而已。
但与此同时,她又在心中暗暗的问自己。
自己真的可以等得起吗?
她将手放在自己隐隐作痛的胃部,想起了体检的时候,医生对她说过的那番话。
说起来有些可笑。
她一直都是一个十分注重养生的‘精致’女孩,她几乎从来都不吃外卖,也不喝那些垃圾饮料。
她自认为自己的生活也很有规律。
可老天爷就偏偏是要跟她开这个玩笑。
她做梦也想不到,这个年纪得上胃癌的,会是自己。
她不敢将这件事告诉李慕申,他现在的事业才刚刚起步,如果自己跟他说了这些,他肯定会放下一切来陪伴自己,想尽办法,哪怕倾家荡产也要医治好自己。
可以她现在的状态,想要彻底医治好,已经是不可能实现的事了。
告诉他了又能如何呢?
不过是多一个人伤心罢了。
她不想见到李慕申难过,她只想看见他笑。
虽然她内心特别想要李慕申现在就娶了她,她什么都不要,甚至连婚礼都可以不办,她只想光明正大的成为他的妻子。
但他让她等一等,她就不再提这件事了。
后来,李慕申又开始涉足了地产界。
他倒手买卖地皮,赚得盆满钵满,又建造了商业集合体,开始在实体经营上崭露头角。
刚刚买下地皮,建立商超的时候,他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睁开眼睛就是无数的微信,到了公司就是大大小小的会议,好不容易有一些喘息的时间,就又要赶去工地查看施工的进度。
所有的事,只要是他有精力能顾及的,他都会亲力亲为。
那段时间,他疏忽了对沈优优的陪伴。
但是他每天无论工作到多晚,他还是会回家。
有时候哪怕四十几个小时连轴转,哪怕他回家根本就没有时间睡觉,只能逗留十几分钟。
他还是会选择回去,或是和沈优优一起吃顿饭,或是牵着她的手规划他们未来美好生活的蓝图,或是什么都不做,趁沈优优睡着的时候,轻轻在她额头上浅吻一记。
有时候不得已要去外地出差的情况下,他也会将手机开着视频,和沈优优视频一整夜。
即便彼此在各做各的事,但只要叫一声,手机的另一头就有回应,就像是还在身边一样。
他将自己能想到的事,都做了。
只为了给沈优优一份安全感。
与此同时,沈优优也正好趁着他忙到不可开交的同时,悄无声息的开启了她的抗癌之路。
几乎每次去医院,她都是自己去的。
治疗的过程多么痛苦,她都一声不吭。
她心中有期待,她也知道,自己期待的那一天,就快到了。
爱的力量,有时候很伟大。
伟大到可以激发出人的无限潜能。
谁也料不到,李慕申短短三年半的时间,能从一个寂寂无名的小卒,将自己的公司做到上市。
包括李慕申自己,也从没预想过自己的未来会如此辉煌。
而这一切的一切,都离不开沈优优的陪伴与支持。
三十三岁那年,他成为了城中有名的富豪。
帅气多金,更是无数名媛心中的白马王子。
而他,也终于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他买下了一幢三层楼的别墅,并斥巨资给沈优优买了一枚8克拉的定制钻戒。
他包下了他们第一次去看电影的电影院,请来了所有的好朋友帮忙。
在大屏幕上,电影播放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屏幕一转,开始播放他提前录制的求婚视频。
现场的朋友们开始欢呼,沈优优也在一片热闹声中,逐渐模糊了眼眶。
这一天,她终于盼到了。
番外:前世今生(六)
第427章番外:前世今生(六)
他们的婚礼,在全市最豪华的六星级酒店举办。
许多商界大佬都给李慕申面子,来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各大媒体也争相报道,沈优优也因此,登上了人生第一次头版头条。
盛大的婚礼,带给沈优优的只有疲惫和繁琐。
这些其实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只是李慕申迫切的想要给她,她为了能让他开心,所以迫不得已的接受。
但婚礼上的笑容,都是真的。
因为她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呀。
她终于,嫁给了这个承载她所有青春的男人。
这一年,沈优优三十二岁。
也是她查出胃癌的第三年。
现在的李慕申,可谓是事业爱情双丰收。
他在而立之年,就有了退休的资本。
他在公司所占的股份,足够他和沈优优什么都不做,潇洒几辈子了。
因此,李慕申也可以腾出手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沈优优去一起享受生活。
他曾经承诺过,如果有一天日子好起来了,他就带着沈优优游遍全世界,看遍所有美景,吃遍所有美食。
他们一起在外游玩了大半年,几乎将所有世界上有名的城市都去了个遍。
在外游玩的这段时间,李慕申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的状态。世间的纷扰都与他无关,他只想好好陪伴在沈优优身边。
一想到,他们这样幸福的日子还有很长很长,他便打从心底里的欣喜不已。
事情的转折,是从他们回到a市之后发生的。
这段日子,沈优优看起来精气神一直都不太好。
她总说自己没胃口吃不下什么东西,李慕申见她日渐消瘦,有时候也会逼着她多吃一点,可她却开玩笑的说:“你现在是大老板了,我嫁给你,也算是半个名人,每天出入都有记者长枪短炮的跟着,我不得注意注意自己的形象管理吗?不然到时候上镜的时候,多丑呀。”
李慕申:“你要是都算丑,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看的女人了。我的优优,一直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
这天早上起床,李慕申下意识将手搭在自己身旁,但他却没有触碰到沈优优。
他听见厨房好像传来了面包机的动静,还以为沈优优是在厨房给他们做早餐,于是他便准备起床洗漱。
他来到洗手间,将门轻轻推开。
可没料到,沈优优却在里面。
她好像才洗完澡,穿着单薄的睡衣,头发湿漉漉的站在镜子面前。
她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发着呆,似乎根本就没有察觉到,洗手间的门已经被李慕申给推开了。
李慕申刚想叫她,问她在发什么呆。
却在开口之际,看见了她手中捧着的一把药丸。
他疑惑发问,“优优,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沈优优被他这一嗓子给吓坏了,手一抖,胶囊药丸就都掉在了地上。
她十分慌张的蹲在地上将那些药丸捡起来,李慕申想要帮她,可她却有些失态的对他大喊,“不要!你出去!不用你帮我,我很快就好了,你......”
她越是反常的想要掩饰,就越让李慕申觉得事情不对劲。
他试图从沈优优手中将那些药丸夺过来,但沈优优却将它们一把丢在了马桶里。
就在她准备按下冲水按钮的那一刻,李慕申用力拽着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拽进了自己的怀里。
而后腾出另一只手,徒手伸进马桶里,将几枚胶囊药丸捞了出来。
作为优秀医学生的他,虽然很多年都没有温习过专业知识,但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这其中的两种药是什么。
它们分别是奥美拉唑和阿帕替尼。
这些,都是治疗胃癌的药物。
李慕申瞬间觉得自己犹如被雷电劈中了一般,愣在原地动弹不得。
他脑海中嗡嗡作响,眼前的景象,瞬间变成了一片灰白色。
已经被李慕申发现了自己的‘秘密’的沈优优,这一刻,反而释然了。
其实,他早晚都会知道的。
反正自己这条命,也拖不了多久了。
继续瞒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她十分淡定的站在一旁,背靠在洗手间的瓷砖上,目光看向洗手台上面的水渍。
她一言不发,在等着李慕申发问。
半晌,李慕申才声音沙哑的问道:“优优,你......为什么会吃这些药?你知不知道,药是不能乱吃的?”
李慕申不愿意承认那个他心里面已经有了定论的事实,于是开始转移话题,“如果你是胃炎或者胃溃疡的话,你应该吃的不是这些药,你知不知道这些药是用来......”
“治疗胃癌的。”沈优优直截了当说出了那两个字。
她抬眸,看向李慕申,微笑着说道:“我一直都知道呀。只是我骗了你。”
她缓缓走近李慕申,像是个没事人一样,脸上依旧挂着她招牌式的嬉皮笑脸的微笑,“对不起嘛,我骗了你。”
李慕申强忍着自己内心的悲痛,即便心底的酸楚已经泛到了眼底,他仍旧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来。
这个时候,他不能在沈优优面前露出自己软弱的一面。
他安慰沈优优,“没事,现在医学很发达,只要咱们积极治疗,肯定可以好起来的。”
“对呀,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沈优优搀着李慕申的胳膊,靠在了他的肩头,“其实人嘛,早晚都会有这么一天。你不是告诉过我,你说人生的意义不在与长度,而在与宽度嘛?能够陪在你身边将近十年,过了十年所有人都羡慕我的幸福生活,我觉得我人生宽度,已经超级超级超级宽了~~”
她越是用这样开玩笑的口吻,轻描淡写的说出这些话,越是犹如锋利的刀尖一样,一下、一下,刺入李慕申的心头。
他用力将沈优优拥入怀中,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
“我不许你有事!你答应过我,会一直陪在我身边的!我不允许你有事,你听见了吗!”
他的眼泪一滴滴落在沈优优的额头上。
她蹙眉,从他怀里挣脱出来,看着哭得像个绝望的孩童一样的李慕申,心里更加不是滋味。
但是她依旧笑着,替他擦去了泪渍。
“哭什么?你不知你哭起来很丑吗?”
她将手放在他的唇角,强迫他将唇角扬起,自顾自笑道:“对嘛~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
番外:前世今生(七)
第428章番外:前世今生(七)
等李慕申的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后,沈优优才告诉他了这件事的全部过程。
她的胃癌,在查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三期了。
即便是通过一系列繁复的治疗手段,这个病的五年存活率也不到30%
那段时间,正好也是李慕申事业的上升期,对他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一段时间。
她不想让他因为这件事分心。
因为即便他分心了,可能结果也不会比现在好多少。
后来的日子,李慕申几乎都是陪伴沈优优在医院里度过的。
她入院接受检查的时候,胃癌已经四期,并且恶化的很快。
医生让他们做好最坏的打算,就算是给她用最贵的药,用化疗吊着命,她也很有可能活不过今年。
这消息对于李慕申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的打击。
他好不容易才拥有了今天的一切,好不容易才将自己心爱的女人娶为了自己的妻子。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发生这种事?
他有一段时间,一直把所有的不幸都归咎于老天不开眼。
可是渐渐地,他才反应过来,原来并不是老天爷不开眼,而是老天爷给了他机会,他自己不知道珍惜。
从始至终,沈优优都表达的很明确。
她什么都不想要,只要他能陪在自己身边,就够了。
但李慕申,似乎没有理解她话里面的意思。
人呐,总是觉得时间还很长,日子还很多,所有的事情都来得及,都可以往后推一推。
可当意外真正来临的时候,才会明白,原来时间,才是最猝不及防的东西。
如果他没有那样自以为是的以为,只有给了沈优优足够的物质条件,她才会开心,嫁给自己才算是不辜负。
如果他能够在适当的时候停一停,多关心关心沈优优,那么以他医学生的经验,即便沈优优隐瞒病情隐瞒的再好,他肯定还是可以发现蛛丝马迹的。
所以,走到这一步,他谁都不能怪。
只能怪他自己。
在医院的病房里,沈优优跟她说过这样一句话:
“我一直都怕,因为我的病,而影响了你的前途,你的梦想。如果我真的影响到了你,那么我想,即便到我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都不会原谅我自己的。”
他打开自己的手机,里面收藏了许多关于李慕申年轻有为的报道。
她一个个报道翻阅着,如数家珍,笑得灿烂,“现在真好。最起码我知道,我没有拖累你。”
李慕申轻抚着他的额发,“傻瓜......”
只说了这一个词,他便如鲠在喉,再说不出一句话来。
是啊,她是一直都在帮助他实现他的梦想。
可是沈优优却忽略了一点。
李慕申的梦想,从始至终就是可以一直好好的跟她在一起呀。
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晚了。
沈优优离开的日子,是在一个万家灯火恭迎新岁的除夕夜里。
那天晚上,a市罕见的下了一场雪。
虽然不大,但还是在地上落了薄薄的一层,银装素裹的,十分好看。
李慕申将沈优优接回了家中,他亲手做了烛光晚餐,全都是沈优优最喜欢吃的食材。
吃完饭,他们在客厅里听着音乐,跳着舞,仿佛能忘却掉所有的烦恼。
然后在快到零点的时候,一起倒数着,迎接新年的到来。
看着窗外夜空中腾起的烟火,灿烂爆裂于苍穹,而后留下烟尘,再归于平静。
沈优优躺在李慕申的怀里,十分艰难地微笑着,“多好呀。要是能每一年都这样与你度过,就更好了。”
她缓一缓,继续道:“不过现在,我也很知足了。慕申,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李慕申点了点头,哽咽不语。
沈优优轻抚着他的脸颊,“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你了,你一个人也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知道吗?”
“你可以因为我的离世伤心,但是不能伤心太久。”
“我觉得,一年就足够了。”
“欢乐有时,悲伤有时。希望你能已然乐观的面对生活。”
“因为,我最爱的你,永远是那年夏天,我在自习室里初见你的时候。”
“电风扇吱呀吱呀的转着,窗外的蝉鸣声十分恼人。而你穿着一身白衬衫,坐在靠窗的位置上。”
“百叶窗的阴影投射在你的脸上,你看着我,对我微笑着。”
“那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她的声音越来越弱,最后几不可闻,淹没在了窗外的炮竹声中。
她身体突然瘫软下来,李慕申并没有伸手去触碰她的鼻息,但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他将沈优优抱得更紧了一些,抿了抿唇,努力扬起一记微笑,声音轻轻柔柔地说着:
“我也是。”
这一年的除夕夜,沈优优在李慕申的怀里,十分安详的走了。
在失去沈优优的日子里,李慕申只颓废了很短的一段时间。
像沈优优说的那样,悲伤有时,欢乐有时。
他重新振作起来,但是却不再想着如何去赚更多的钱。
而是将手头上公司里的股份全部卖了出去,将这些钱分成了两笔,一笔用沈优优的名字成立了慈善基金,而另一笔钱,则用于投入对于癌症的攻克研究。
他的余生,一直都在做着这件事。
直到他六十五岁的时候,他所带领的医疗团队终于攻克了癌症的难题,宣布从今往后,癌症已经可以被彻底治愈。
这一科研成果震惊了全世界,也使得他成为了国际上的医学大佬。
众多顶级的医学单位争相聘请他成为坐席教授,但他都一一婉拒了。
他没有对自己的科研成果申请保护,也没有为自己发明出来的攻克癌症的药物申请专利。
他将最大的福利回馈给了社会,让所有得癌症的患者,几乎都可以用得起他发明的特效药。
各大新闻的版面都争相报道他传奇的一生,大家将他视为圣人,对他大加褒赞。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能为人类的医学发展做出如此大的贡献,全然是因为沈优优。
如果她还在的话,一定会为他骄傲吧。
想到这,李慕申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抚摸着相框里,年轻时候的沈优优的模样。
笑了。
番外:前世今生(八)
第429章番外:前世今生(八)
李慕申本来打算将学术报告公诸于世后,就去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服用下药物,去陪沈优优。
他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牵挂了,此时离去,对他而言是最好的选择。
但就在服用下药物之后,却发生了一件很离奇的事。
他亲眼看见自己的灵魂飘出了肉体,在空中盘旋着。
而后就有一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回荡着。
他可以在心里和那个说话的声音对话,从而得知,原来对方就是所谓的时空管理局里的系统。
现在这个系统,就在他的身体里。
他能够得到这样的奇遇,完全是因为他对人类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被时空管理局定义为伟大的历史人物,所以才给了他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
系统告诉他,有了它,他就可以随意在各个时代穿越。
但是有一个禁忌:
那就是,如果他穿越的时代,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时代,那么他只能在这个穿越的未免里面,停留一天。
但是如果他选择穿越到一个他从来没有去过的时代,那么他就可以长时间在那个时代停留。
本来拥有这样的能力,李慕申是很开心。
但是当他知道,自己无法通过穿越的手段去拯救沈优优弥补自己终生的遗憾之时,他突然觉得这个系统在他这儿,显得十分鸡肋。
正当他准备放弃这个机会的时候,系统又告诉了他一个秘密。
原来这个世界上,人是真的有前世今生的。
于是李慕申通过系统查询了自己和沈优优的前世,发现自己的前世竟然是启朝的皇帝,而沈优优的前世,则是启朝皇城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宫女。
这是怎样奇妙的缘分?
沈优优这一世研究的对象,竟然就是上一世的他?
他想,说不定上辈子的时候,他们就曾经见过面。
不过在仔细查看了信息之后,李慕申才发现,原来上一世,沈优优的命也不是很好。
她因为是乱臣贼子安插在宫里的细作,弟弟被贼人以性命要挟她,让她入宫去当细作,传递情报。
后来弟弟死了,她也就没有了活下去的念想,所以选择了自杀。
李慕申问系统,“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你是无所不能的,是不是?”
系统回答道:“基本上可以这样说。”
李慕申:“那如果,我想让优优24岁的灵魂,穿越到她在启朝的上一世已经死掉了身体里,代替她继续活下去?”
系统沉默了片刻后,同意了他的想法。
本来他是想自己也魂穿到自己的上一世,然后在不同的时空,和沈优优再续前缘的。
但是因为当时李墨白的阳寿还没有尽,所以李慕申无法完成夺舍。
不过转念一想,如果上一世的自己,能过也爱上上一世的沈优优,那未尝也不是一种幸事?
她这两世的日子,都过得太苦了。如果能让她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那么陪伴在她身边的人到底是谁,还重要吗?
不重要了。
于是,他就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他在沈辞忧自戕之后,将24岁的沈优优的灵魂,塞进了她的身体里。
为了让她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古代深宫里生存下去,他还专门给沈辞忧带去了一个系统。
那就是拼命作死系统。
通过作死李墨白,从而获得积分。然后积分又可以在随身的空间里面,购买各种各样的道具。
这样一来,她在启朝的生活,也就可以得到保证。
后来他转念又一想,上一世的自己是个皇帝,皇帝怎么可能无端端的爱上一个宫女呢?
所以,他得再加把力。
于是他赋予了李墨白一个特殊的能力,那就是读心术。
只不过这个读心术,只能读到沈辞忧的心声罢了。
李墨白要是知道,沈辞忧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人,并且熟知历史的发展,那他就一定会对她另眼相看。
两个人一来二去接触的久了,说不定就能碰撞出爱情的火花来。
接过果然不出他所料。
这两人,在作死和被作死的过程中,果然互生了情愫。
见到沈辞忧露出会心的笑容,李慕申觉得自己的决定,没有错。
可是又有一个新的问题产生了。
虽然现在这一世的沈辞忧不会因为疾病而死掉,但是李墨白在历史上,可是28岁就去世了。
如此一来,他的优优岂不是要守活寡?
这如何能成?
自己既然费尽千辛万苦让她来到了启朝,摆脱了从前的命运,他就绝对不允许重蹈覆辙的事,再一次发生在她的身上。
李慕申觉得,单凭沈辞忧的力量,好像根本不足以改变历史的发展。
这个时候,就到了他上场的时候了。
在沈辞忧第一次身中鸩毒,李墨白全城悬赏名医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化身成为吴世匿,光明正大的揭下皇榜,入了皇城。
从前,是沈优优一直默默的站在自己身后,守护着自己。
如今,终于轮到了自己站在沈优优的身后,默默的守护着她。
这样的感觉,令李慕申觉得十分安稳。
从前沈优优总说他这个人不够幽默,所以当他变成吴世匿之后,他就总想着法子出洋相,来逗她开心。
虽然每一次出了洋相后,她表面上都十分嫌弃他。
但是李慕申可以读到她的心声。他知道她心情喜悦,这就够了。
从前沈优优总是开玩笑,说她觉得李慕申太过安静,她喜欢比较闹腾霸道的男生。
所以一脸的痞子相,就成了吴世匿的标志。
从前的沈优优最喜欢的花儿,便是辛夷。
所以连最后,她和李墨白定居的北川,也开满了并不属于当地的辛夷花。
从前沈优优......
还有很多很多。
他努力把自己变成她喜欢的模样,虽然他打心底里知道,她并不是因为自己是什么模样,才喜欢自己的。
她对他的喜欢:是只要那个人是你,那么无论以什么方式、什么身份出现在我身边,我都喜欢。
而他,亦是如此。
他终于履行了他对沈优优的承诺。
所以,也便有了今天这个,你们所看到的故事。
番外:前世今生,完。
番外:平行时空(一)
那是一个天气不怎好的清晨。
昨天傍晚落下的雨,一直淅淅沥沥延绵到了现在。
挂在阳台的衣服忘了收,窗户也忘了关,伸手摸了一把,潮气似乎比昨天从洗衣机里拿出来的时候还要重。
这一刻李慕申就知道,他该被沈优优‘骂’了。
“你能不能让我省点心!?”
沈优优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睡眼惺忪地看着李慕申,“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不是让你把衣服收了吗?”
李慕申有些‘不怀好意’地笑道:“那不是急着做一些晚上该做的事,所以忘了嘛。”
“做你个头。”沈优优白了他一眼,一边将衣服收下来,一边念道着,“等下记得去天台遛狗,给lucky把雨衣穿上。”
听到沈优优叫自己的名字,lucky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了卧室,对着李慕申狂吠。
它总是这样。
对沈优优无尽温柔,但对李慕申却态度十分恶劣。
双标狗实锤。
李慕申吐槽道:“外面还在下雨,要不今天就不遛狗了吧?”
沈优优抱着衣服从他身边路过,笑道:“可以呀,它不上厕所,你今天也别上厕所了。”
李慕申:“你这是拿我跟狗比?”
沈优优:“那不然呢?”
李慕申:“......”
自己娶回家的媳妇,自己足够了解,一早就应该料到了这样‘凄惨’的结局。
他骂骂咧咧的将lucky带上了天台,勤勤恳恳的当着他的铲屎官。
等回到家后,沈优优正在厨房里忙碌着,做着早餐。
李慕申蹑手蹑脚走到她身后,伸出手来环抱着她,“做什么呢?”
他将头搭在沈优优的肩膀上,用下巴上的胡青在她脖颈上刮擦着。
那样酥麻的感觉让沈优优蹙起了眉头,“哎呀,你别干扰我!”
她用胳膊肘顶了李慕申一下,催促着他赶紧出去,“我今天要准备大餐,你不许偷看!”
李慕申扒拉着即将被沈优优关上的房门,“这大早上的,做什么大餐?”
“你别管!”
‘啪’
她用力将门关上,自顾在里面忙碌着。
李慕申和煦一笑,摇头叹道:“你啊,不把厨房炸了,我就谢天谢地了。”
这是他们结婚第三年的日常,互怼成为了两个人相处的方式,也从中体会到了许多乐趣。
拥有前世今生所有记忆的李慕申,更加珍惜如今和沈优优的相处。
他把她宠成了一个永远都不需要长大的小女孩,为她遮挡所有的风雨。
难得的假期闲暇时光,他关掉手机,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随便调了个新闻频道听着新闻。
然后用ipad点开了app,购买了两张环球影城的票。
虽然今天天气不是很好,但是他已经很久没有带沈优优出去玩过的。
虽然这个‘很久’,也只是一个星期而已。
沈优优在厨房里大概折腾了快两个小时,期间李慕申问过她无数次还要多久才能吃饭,她总是敷衍的回答着,“快了,马上。”
直到最后,她打开厨房门之后,从里面陆陆续续端出来了十二道菜,可谓闪瞎了李慕申的‘狗眼’。
“我去?我什么时候有个这么贤惠的媳妇了?”
他一边帮忙摆放碗筷,一边调侃着,“不对劲,今天又不是什么节假日,也不是咱们的纪念日,更不是谁的生日,也没有朋友要来家里吃饭,你怎么会突然折腾这么一大桌好吃的?我可不信你是要犒劳我~”
他凑到沈优优身旁,咯吱着她的侧腰,“说,什么阴谋~”
沈优优痒得直笑,又脱不开李慕申的束缚,只得哭笑不得道:“哎呀,你别碰我,小心点......”
“小心什么?”
沈优优一本正经地盯着他看了半晌,忍俊不禁,“小心咱们的孩子。”
沈辞忧将产检报告拿给李慕申看,报告上清楚的写着,她已经有了十周的身孕。
李慕申欣喜不已,抱着沈优优在空中转了两圈,和所有电视剧里面演的夸张情节一样,做了许多肉麻的事。
又一脸严肃的职责沈优优,“怀着孕还做什么饭?里面油烟味多大呀!以后咱家做饭洗盘子打扫全都归我了!”
沈优优嗔笑着说:“指望你?这个家怕是要成了垃圾回收站了。”
他们一起享用着美食,彼此脸上一直洋溢着幸福的笑意。
电视机里的新闻,开始播放了一条考古信息。
“昨日中午,专家在启朝帝王皇陵以北二十公里,挖出了一座新坟。”
“这座坟墓并不属于启朝的王公贵胄,而是一位传奇的太医,吴世匿的陵墓。”
“一位太医为何能埋葬在皇陵旁?他在启朝皇族中的地位又是怎样的呢?”
“下面,就让咱们一起走进神医吴世匿的传奇一生。”
这个对于李慕申十分熟悉的名字,对于沈优优而言却有些陌生。
她虽然是研究启朝历史的,但是历史记载中,对于吴世匿的记载只是潦草几笔。
他所有的事迹,都是后来出土的古籍医典里面记载的。
沈优优说:“你知道这个吴世匿吗?他在启朝可是神仙一样的存在。医书典籍里面记载,他可是连鸩毒都能解的奇人。我看网上有好多网友都说,他在那个时代会那么多先进的医疗手段,说不准他是穿越过去的。”
李慕申笑,“如果他是穿越过去的话,那这辈子也值了。说不定他和皇帝还是好朋友呢。不然他怎么能埋葬在皇陵旁边?”
沈优优放下手中的筷子,托腮思忖着:“你说,人真的可以穿越吗?如果有一天我一觉醒来也穿越到了古代,那我该怎么活下去?我感觉我肯定是炮灰,落地就大结局的那种~”
李慕申:“你肯定不会,我保证,你一定是可以活到大结局的那一个。”
他缓一缓,又问:“你知道平行宇宙的说法吗?就是这个世界上,或许有无数个平行的时空。也可能存在着跟我们完全相同的人。同时,在这些不同的宇宙里,事物的发展会有不同的结果:在我们的宇宙中已经灭绝的物种在另一个宇宙中可能正在不断进化,生生不息。”
“说不定咱们在这里说人家的时候,在另一个时空里面,人家还活得好好的呢。”
沈优优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打趣道:“你是发烧烧糊涂了?还是知道自己马上要当爸爸了高兴傻了?怎么会说出这种胡言乱语的话?”
“哎呀我认真的!”李慕申将她的手从自己额头上挪开,轻轻攥着,“说不定在另一个时空里面,我有可能就是皇帝,而你有可能,就是皇后呢?”
沈优优窃笑道:“我是皇后倒有可能,不过你呀,肯定是没有那个当皇帝的命。”
她指一指电视画面,“你最多呀,就是这个埋在皇陵旁边的太医~~”
番外:平行时空(二)
这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冬日晌午。
吴世匿手中提着药箱,走去去往凤鸾宫的路上。
今日是她按例来给沈辞忧请平安脉的日子。
他是专门挑着大中午去的,因为昨天他听见佩儿念道了一句,今天中午,凤鸾宫要吃火锅。
这火锅,是沈辞忧来了启朝之后发明的。
从前宫里面吃的是暖锅子,是将菜和肉都提前涮好,再浸泡在浓郁的汤汁里。
严格意义上来说,更像是在吃冒菜,没有了吃火锅那样边涮边吃的感觉。
沈辞忧大大咧咧惯了,她和下人们在没有人的时候,一直都是主仆不分,没大没小的。
吃火锅要人多才热闹,所以她每次吃火锅的时候,都和和下人们一起吃。
这不,吴世匿刚走到凤鸾宫门口,就闻见里面飘出来的火锅底料味了。
宫人将他迎入内,正殿的门紧紧闭着,里面传来沈辞忧的声音,“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且在外面候着,本宫忙着,等会儿再见你。”
吴世匿:“知道娘娘今日吃火锅,微臣特意带了些家乡的特产来孝敬娘娘。”
沈辞忧:“特产?什么特产?”
吴世匿:“是毛肚。”
一听是这东西,佩儿连声道:“吴院判什么意思呀?那下水脏东西,怎么能上桌?是要恶心皇后娘娘吗?”
可沈辞忧却对它十分感兴趣。
她在现代吃火锅的时候,什么毛肚黄喉,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奈何启朝将这些东西当做下水,连平民百姓都不一定会吃的东西,宫里当然没有。
沈辞忧便道:“你进来说话。”
吴世匿大摇大摆走进去,将放在自己药箱里面的毛肚取了出来,“娘娘您瞅瞅着品相,极好的。”
吴世匿拿出来的毛肚,是已经被清理好了的。
还细心的切成了长条状,方便直接下锅烫煮。
沈辞忧一件他这架势,立马就明白过来了,“你是昨儿个听说本宫今儿要吃火锅,所以特意准备下的殷勤吧?怎么,你是想跟着一起吃?”
吴世匿看着围坐了一桌的下人,咽了咽口水,“皇后娘娘慧眼。”
沈辞忧笑,“这毛肚可以留下,但是你不能留下。多你个人多双筷子本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本宫与你离宫的时候,可是见识过你的胃口的。若是让你上了桌,那这一桌子的肉怕是都要进了你的肚子。你送一盘毛肚来,是想跟本宫玩以小博大?”
吴世匿叹了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害,皇后娘娘不给吃就算了。那微臣等下再来给您请平安脉,刚好皇上让微臣去看看太后。”
他说着,转身便要走。
沈辞忧连忙叫住他,“你说这话什么意思?你是要去太后那儿告本宫的状?”
吴世匿:“微臣哪儿敢呀?”他抬起手来,闻了闻自己的衣袖,“不过微臣在皇后娘娘宫里待了这一会儿,身上已经沾了很重的火锅味了。这现在去了太后宫中,太后要是闻出来问微臣吃了什么,微臣又不能欺瞒她老人家,只能实话实说......”
要是让太后知道,她和一群奴才在宫里吃火锅,她还不得把她的皮给扒了?
沈辞忧天不怕地不怕,这皇城里,她最怕的就是听太后念道。
于是她只得勉强道:“本宫怕了你了!佩儿,去给他取双筷子来。”
而吴世匿,也没有辜负沈辞忧的‘期望’。
他当真如狂风扫过境一般,以一己之力,吃掉了桌上的大半食材。
吃到最后,沈辞忧脸都黑了,“你是几天没吃饭了?饿死鬼托生吗?要不要本宫赐你一头牛?你追着它啃?”
吴世匿笑得没脸没皮,手上涮菜和嘴上拒绝的动作就没停过,“那感情好啊~皇后娘娘要是大方的话,最好送微臣一头母牛,还能喝牛奶。”
沈辞忧快被他这一副地痞流氓模样给气死了,但是没招,她只能忍着。
好不容易等吃完了桌上的食材,吴世匿一副还没吃饱的样子,对佩儿说道:“菜没了,佩儿姑娘再去取些来。”
佩儿有些为难地看了沈辞忧一眼,沈辞忧连声道:“没了没了!你别吃了!你不是来给本宫请平安脉的吗?赶紧请完脉,赶紧回去,别在本宫面前晃悠,本宫看见你觉得头晕。”
沈辞忧转身回了寝殿,吴世匿在‘打扫’完战场后也跟了进去。
沈辞忧脉象一切如常,身体没灾没病的,健朗得很。
诊完脉后,吴世匿缓一缓,说道:“娘娘一切安好,嗝~~”
他毫不避讳的打了个饱嗝,又换来了沈辞忧好一顿嫌弃,“吴世匿!你在本宫面前能不能收敛一点?你不要以为你救过本宫的命,本宫就能一而再的包容你的无礼!”
吴世匿委屈道:“这打嗝是人之常情啊,微臣也不想打,嗝~可是微臣憋不住啊,嗝~”
沈辞忧扶额,“出去。”
吴世匿收拾好药箱,一边打嗝一边向门外走去。
临出门的那一刻,他突然回头问沈辞忧,“皇后娘娘,微臣有件事觉得有些不妥,所以想跟您探讨探讨。”
沈辞忧愈发不耐烦,“你有话就说,说完赶紧走!”
吴世匿:“皇后娘娘这两天和皇上感情还好吧?”
沈辞忧:“什么意思?”
吴世匿:“就是说,这两天皇上好像日日都来皇后娘娘宫里,连奏折也搬来了此处。”
沈辞忧:“这两天朝阳宫的地龙出了问题,不够暖和,所以皇上都在本宫宫里歇下,这事儿与你何干?”
吴世匿偷笑道:“倒是与微臣没什么关系,但微臣好心提醒娘娘一句,虽然您和皇上都年轻火气旺,但是有些事还得懂得节制。您看皇上跟您住了这几天,那黑眼圈重的,跟个熊猫似的~~”
沈辞忧:“......”
李墨白的黑眼圈,是自己熬夜批阅奏折熬出来的。
才不是跟她做多了什么羞羞的事!
“吴世匿!你不要命了!”
知道吴世匿是故意在耍自己,沈辞忧恼羞成怒。
她随手拎起了一个鹅羽软枕,就朝吴世匿砸了过去......
番外:平行时空(三)
初秋的夜晚,已经开始有些许的凉意。
褪去了夏日的闷热,换上稍微厚一些的氅衣,走在长街之上,迎着微风散着步,倒也十分惬意。
李墨白方才与沈辞忧开了两句玩笑,惹恼了沈辞忧。
这会儿,他正在前面跑着,而沈辞忧则在后面追着他。
彼此嬉戏打闹着。
忽而,有一个鹅羽软枕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的砸在了李墨白的脑袋上......
这幸好是个软枕,这要是个别的东西,还不得把他给砸成个傻子?
沈辞忧驻足望天,心里暗暗感慨,这启朝的天,怎么还下枕头呢?
被砸中的李墨白缓缓回过头,他看一眼沈辞忧,又看一眼掉落在地上的鹅羽软枕,眼底满是诧异:
“忧忧,朕着实是对你刮目相看。”
沈辞忧一脸懵逼,李墨白继续道:“朕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出门会自带枕头的?你是打算一会儿走累了,停在哪里便睡在哪里我?”
沈辞忧解释道:“我......皇上!这枕头不是我带出来的!”
李墨白:“不是你带出来的?”
他环顾了一圈四周。
他们两个人为了享受二人时光,所以并没有让宫人跟在身边。
空荡荡的长街上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这下沈辞忧可真是百口莫辩了。
李墨白俯身将枕头捡起来,丢还给沈辞忧,“你这个随时随地想睡朕的毛病,得改一改。一点都不矜持。”
沈辞忧:“......”
她怀里抱着个枕头,像是抱了个毛绒玩具一样,和李墨白继续散着步。
两个人手牵着手,谈起了从前的往事。
才惊觉不知觉间,彼此竟然已经经历了那么多的事。
李墨白一边回忆,一边打趣道:“你知道吗,朕昨日还做了个噩梦。”
沈辞忧:“什么?”
李墨白笑意更甚:“那噩梦里面,你是主角。朕梦见了,与你初相遇的时候。”
沈辞忧也回想起了那件尴尬的事。
她与李墨白的初相遇,是她穿越来启朝,被作死系统附身后,完成的第一个任务。
‘拔暴君一根腿毛。’
李墨白继续道:“那时候朕正在睡梦中,突然觉得小腿一阵钻心的刺痛。睁开眼,就看见是你蹲在朕的床尾,掀开了朕的裤腿,正在专心致志的拔着朕的腿毛。”
“那个时候的你,穿着夜行衣,带着面巾,只露出了一双好看的眼睛”
“朕但当时就在想,这宫里什么时候出了个像你这样变态的人。夜半三更潜入朕的寝宫里,就为了拔朕一根腿毛?”
“朕当时气得,恨不得将你碎尸万段!”
沈辞忧:“可最后皇上也没有将我碎尸万段呀~其实要不是因为皇上能听见我的心声,恐怕我一早就已经没命了吧?”
李墨白见她表情有些失落,便道:“你当真以为,朕那时候会杀了你?”
沈辞忧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不然呢?”
李墨白:“一开始确实是这么想的,但是后来,画师通过朕的描述,画出你的样貌的时候。朕......说实话你可能不信,虽然那张画像上只有你的眉眼,但朕,却对你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奇怪,说不上来。就是觉得心跳有些加快了,一眼不够,想再多看一眼。”
“所以,即便那个时候三福将你找了出来,即便朕听不见你的心声,朕也不会杀了你。”
沈辞忧略有几分自得,“所以皇上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觊觎我的美色了吗?”
李墨白摇头:“这后宫,从来就不缺长相貌美的女子。而朕之所以觉得你不同,而是在你的眼睛里,看见了光。”
他驻足,深情凝望着沈辞忧的双眸,“经过了这么多年,经历了这么多事,身边的许多人和事,都变得不同了。你变了,朕也变了。但你的眼神,还是和从前一眼,朕只消看一眼,便能陷进去。”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直男说情话。
沈辞忧被激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将衣袖撸起来,露出一小皆白皙的手臂凑到李墨白的面前:
“皇上可别说了,再说我可要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
“那你呢?”李墨白并没有因为她的玩笑话,而停止。
他问沈辞忧,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沈辞忧认真思考了片刻,道:“具体是因为什么,我也记不太清了。现在回想起来,可能是咱们第一次去观星台看星星的时候吧。那天咱们喝了点酒,然后第一次像是朋友一样,坐在一起聊天。”
“也许是我喝醉了吧,我那个时候醉眼朦胧的看着你,我就觉得你好像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又说不上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似曾相识?呵呵。”李墨白冷笑一声,“朕看你就是贪图朕的美貌。”
他勾起沈辞忧的下巴,缓缓的凑近她,“以色识人,并非是什么丢脸的事。你可光明正大的说出来,朕非但不会怪你,还会格外欣赏你的老实。”
“皇上......我一直都知道你自恋,但是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一个人,还可以自恋到这种程度?”
迎面走来了两个宫人,沈辞忧便笑着拨开了李墨白的手,“这样话皇上要是再跟我说,明儿个我去给太后请安的时候,我便学给太后。日后孩子们长大了,我还要说给他们听~”
李墨白眉尾一扬,一把将沈辞忧拉入自己的怀中,一脸认真道:“为何要躲开朕?”
虽然迎面而来的那两个宫人,因为要避讳,已经将身子侧转过去了。
但沈辞忧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她红着脸,看着近在咫尺的李墨白的那张帅脸,低声轻语:“皇上,宫人们都看着呢......”
“看着便让他们看着,朕宠着你是合宫都知道的事,还怕人看吗?”
话落,也不顾沈辞忧反对不反对,便态度强硬且霸道地吻了上去。
月光清冷洒下,披在这一对璧人身上,时间仿佛静止,所有的一切都是那般美好。
两人拥吻之时,头顶上的枫树,也掉落了今秋的第一片落叶。
番外:平行时空(四)
沈辞忧站在宫女所的庭院里,发着呆。
忽而,有一片枫叶掉落在了她的头顶。
她伸手将那片枫叶取下来,正巧被宫女所的苏公公看见了。
他挥舞着手中的净鞭就朝她走了过来,“好啊你!竟然敢在这儿躲懒!?”
他用力将净鞭抽打在沈辞忧的身上,只打了一下,催得沈辞忧眼泪都快留下来了。
她连忙认错,拿起扫把就开始卖力洒扫起来。
同时,忍不住在心里吐槽着:
什么鬼?
自己这是穿越到了启朝?
自己一直都在研究的朝代?
她一定是学习学傻了。
这是她穿越来启朝的第十三天。
别人穿越,要不就是穿越到什么皇后、贵妃身上,再不然就是什么名门大小姐。
她倒好,穿越到了这么一个炮灰宫女身上。
每天只能睡四个小时,饭也吃不饱,其余的时候还得不停的干活,这感觉,真是生不如死。
【滴滴滴,已连接成功。】
嗯?什么声音?
沈辞忧环顾四下,发现并没有人在她身旁说话。
而那个声音,还在继续。
【滴滴滴,世界观构造中......】
【滴滴滴,任务加载中........】
【宿主你好,我是住在你身体里的系统。下面由我来简单的跟你介绍一下你的身份。】
沈辞忧自言自语道:“你是什么人?你出来!”
系统:【宿主你好笨哦,都说了是在你身体里的,你看不见我。我们还是先把该走的流程先走完吧。】
【宿主穿越来的朝代,叫作启朝。现在是启朝四年,皇帝是李墨白,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暴君。】
【宿主的身份,是启朝皇城里的末等宫女,叫做沈辞忧。】
【宿主穿越来启朝,身上是带有任务的。完成任务,就可以穿越回去。】
【完成任务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干掉暴君,然后自己登基当女皇;第二种,是通过完成一系列的任务来积攒几分,积分只要积攒够一千分,就可以回到现代。】
听系统介绍完,沈辞忧这下算是明白了。
这不就是标准的穿越文开头吗?
穿越她是第一次,但是小说她可看多了。
她是研究启朝历史的,自然深知历史上的李墨白这个暴君有多么恐怖。
杀了他,谋朝篡位,这不是找死吗?
不行不行,得另外找个出路。
于是她问系统:【都要做什么任务?】
系统:【宿主放心,任务都是简单轻松有趣的哦~】
沈辞忧:【那我没有什么金手指吗?别人穿越不都有金手指,我身份低就算了,连金手指也没有?】
系统:【这是后面的事,宿主稍安勿躁。因为穿越的过程中出了些差错,导致我现在才和宿主联系上。咱们已经耽误了十几天的时间了,可不能再耽误下去。下面,我就为宿主抓取第一个任务。】
【滴滴滴,任务抓取成功。恭喜宿主获得第一个任务——‘拔暴君一根腿毛’。】
【任务完成,积分+10,任务失败积分-10.】
【祝宿主好运哦~~】
沈辞忧:“???”
这是个什么鬼任务?
说好的简单轻松有趣呢?
沈辞忧对着系统好一番吐槽,但是任务已经发布了,她如果不做任务的话,就会收到惩罚。
没办法,想要回到现代,那么这任务再不靠谱,自己也得硬着头皮去完成它!
不就是拔腿毛嘛?又不是拔鼻毛!难度系数应该没有那么大。
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去完成任务,系统也算当了一回人,还给她附赠了一个道具。
那是一件黑色的斗篷,只要披上它,她就可以在宫中自由穿梭,如入无人之境。
除了李墨白之外,没有人可以看见她。
如此一来,这任务就显得简单了许多。
只要晚上趁着李墨白睡着的时候,偷偷潜入他的寝宫,然后拔他一根腿毛立刻逃跑就成了。
入夜,沈辞忧穿上夜行衣,笼上面纱,蹑手蹑脚地潜入了朝阳宫。
她来时,夜已深,李墨白安枕与榻上。
她蹑手蹑脚的走到李墨白的榻前,掀开了被衾的一角,露出了他的半截小腿。
而后又动作很轻的将他的裤脚挽起来,挑了一根长一些的腿毛,想着等下拔的时候,只要动作快些,说不定李墨白不会有反应。
她拽着那根卷曲的毛发,用很轻的力道拽了一下,结果发现并没有拽动。
于是她便把心一横,索性用了大力。
哪知道这一拔,腿毛是下来了,但她更像是触碰到了李墨白身上的什么开关一样,令他吃痛叫喊了一声,小腿猛然蹬直,将沈辞忧就给踹到在了地上。
李墨白从床上坐起身来,看着蒙着面的沈辞忧,怒道:“大胆狂徒!竟敢偷袭朕!?”
沈辞忧目光与他交接了一瞬,便立马从地上爬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窗户口跳了出去,逃之夭夭了。
幸好她身上穿着可以隐身的夜行衣,不然外面那些带刀的侍卫,还不得把她当成此刻,当场就给砍了?
而被她拔了腿毛的李墨白,这会儿正气得火冒三丈。
他高声将在门外守夜的三福喊了进来。
三福见他气成这样,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只得小声问道:“皇、皇上,发生何事了?”
“废物!”李墨白怒斥:“你是怎么当差的?为何半夜会有狂徒闯入朕的寝宫?”
三福连忙跪在了地上,叩首不已,“这这这,皇上,奴才一直在门外守夜,朝阳宫也有重兵把守,一只苍蝇都飞不进来,怎么......”
‘嗡嗡嗡~~’
他正说着话,便有一直苍蝇落在了他的鼻尖儿上。
三福好一阵尴尬,挥手将苍蝇赶走,岔开话题道:“皇上,可看清了来人什么模样?”
李墨白:“蒙着面,穿着夜行衣,看不清楚模样。不过八成是个变态!他拔了朕一根腿毛就跑了!”
李墨白见三福憋笑,更气了。
随手就抄起枕头向三福砸了过去,“你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赶紧将人给朕找出来!要是找不到那个拔朕腿毛的狂徒,朕便要摘了你的脑袋!”
番外:平行时空,完。
番外:每个我,都深爱着你(全文完)
第434章番外:每个我,都深爱着你(全文完)
我曾经对于死亡十分恐惧,但与相爱之人白头偕老之际,我常想,来日我定要走在他的前面。
比起死亡,我更害怕失去他之后,我要独自一人面对孤寂的后半生。
我是在一个十分平常的夜晚离世的,在死之前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轻飘飘的,似乎是灵魂飞出了自己的躯壳外。
我看着白白和我紧紧攥在一起的手,有些不舍。
而后,我看见他与我一样苍老的面容,似乎发生了变化。
他渐渐的,变成了李慕申的模样。
一瞬间,所有本该不属于我的回忆遽然涌上心头。
脑海中,似乎宽屏电影在放映一样,强行充实我的记忆。
我看见了李慕申的一生,也知道了关于他的所有秘密。
我觉得愕然,也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一直陪伴在我和白白身边,又贫又贱的吴世匿,原来也是他。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境。
当我知道,深爱着我的并非只有一个他,而是没个不同时空的他,用属于各自的努力,交织成了我这一世的幸福美满时,除了感动,我只问了自己一句,我何德何能。
但是感情,从来都没有为什么。
这些记忆在我脑海中根深蒂固,直到我的灵魂来到了我死后该去的地方。
一开始,我以为我到达的地方是所谓的阴曹地府,但当我看见来往忙碌的工作人员胸牌上赫然写着‘时空管理局’这几个字的时候,我愕然不已。
来接引我的人,嗯,不对,不是人。
来接引我的,是一只羊驼。
它十分礼貌的,在见我第一面的时候就对我吐了一口口水,并用贱兮兮的语气说道:“终于见面了!我的废物宿主~”
这声音,再熟悉不过。
它倒是好客,让我骑在它的背上,把我带进了一间房间里。
推门进去的时候,我看见背对着我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女人。
她的身形和我有几分相似,她似乎也听见了动静,于是回过头来,看向我。
我这才愕然发现,她竟然长了一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
她笑着对我伸出手,“欢迎回来,优优。”
我问她,“你是谁?”
她答:“我是无数个平行时空里面,唯一一个与你的世界相交的你。”
后来,她告诉了我一个故事。
我一直以为,李慕申对我的爱,从来都是他付出的比较多。
而我,没有后世的记忆,一直都被蒙在鼓里。
但她却告诉我,这一切的开端,其实并不是源于他,而是源于我。
是我选择的要在没一世的时候都遇见他,并且爱上他。
她说:“而你之所以会没有记忆,是因为你觉得,如果带着记忆回到上一世,那么你们之间的爱就会带有目的性,便不再纯粹。”
“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她牵着我的手,走到了电脑显示屏的面前。
我这才知道,原来我与李慕申之间的纠葛,已经不单单是一生一世那么简单了。
我与他,生生世世,都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最后,我看见李慕申这一次,选择带着所有前世今生的记忆,一并穿越到我24岁,他与我相遇的那一年。
她问我,“所以,这一世你要如何选择?还是要忘记前事,重新再来一遍吗?”
我犹豫了片刻,摇了摇头,“不必了。”
我笑,“我很想试试,如果我带着所有和他有关的记忆重活一遍,我们的日子会过成什么样。”
她点点头,应下我,“和我想的,如出一辙。”
我回头,看向在身后低头吃草的小坨坨,突然觉得它十分可爱。
于是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
不出意外的,它又tui了一口,回敬我。
“宿主有话好好说,不要对人家动手动脚的~”
我笑,“李慕申不是说,你是它创造出来的吗?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虽然是被它的系统创造出来的,但是系统被创造出来之后,就是独立的了。完成了在你身上的使命,我自然会回到时空管理局待命,寻找下一个宿主啦~”
我问:“那选择什么宿主,你可以自己挑吗?”
“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怎么?宿主想让我再一次进入你的身体吗?”
我:“????快结尾了,不要搞黄色!”
我看一眼电脑屏幕上,已经准备穿越的李慕申,笑得有些‘阴险狡诈’。
我指着屏幕上的他,对小坨坨耳语道:“他整了我一世,这一世,换我整他。拜托,你可一定要站在我这边儿~”
小坨坨的眼神有些嫌弃,“呵呵,你们人类可真会玩。”
它说完这一句话,就化作一阵光影,消失不见了。
等我再度看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出现在了电脑屏幕里,并且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在李慕申穿越的最后一刻,撞进了他的心室中。
而后,我眼前的世界开始慢慢模糊扭曲,突然袭来的困意,令我失去了意识。
当我再度睁开眼的时候,我回到了那间熟悉的自习室。
我下意识向前排的位置瞥了一眼,看见了正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李慕申。
我想,他给予我了那么多,那么现在,就由我去给予他更好的未来吧。
我一直在打着腹稿,想着如何开头和她说第一句话。
身边的室友在小声探讨着书本上的知识,我在出着神。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却站在我身边,开了口。
我迎着他炽热的目光,与他对视着。
在他的眼里,我看见了熟悉的光。
那一瞬,我知道,他与我一样,也带着记忆回来了。
我并没有戳破他,而是用心扮演着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角色,配合他。
这一世的相遇,我们没有浪费任何时间,恋爱、结婚、生子,一气呵成。
在很久后的一个夜晚,他问我,“你说人有下辈子吗?如果有的话,我们还会不会记得彼此?”
我笑笑,在他的脸颊上掐了一把,说:
“记不记得彼此说不准。”
“但我肯定会记得,要先拔一根你的腿毛。”
全书完。
关于本书:完结感言和散财活动
2021年8月份,是我完结上一本玄幻古言的时候。
在8月中旬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准备这本新书了。
新书的准备过程十分的曲折,中间我还遇到了一些很影响心情的事情。
那段时间,好像做什么都不顺心。
一开始写了三个版本,但是自己都不太满意,一直修修改改的。
直到最后,三个版本合成了现在的这一个版本。
这本书应该是我极少的一本,连女配都没有的书。(反派炮灰不算女配)
里面百分之八十的篇幅都是在男女主之间走互动,而不是走剧情。
其实男女主互动一直是我的弱项,中后期的时候,由于前期用力过猛,导致后期无糖可撒,开始变得有些乏力,渐渐有崩掉的趋势。
但好在,我还是在自己最初的设定下,将这个故事讲完了。
最开始想出轮回、平行时空、前世今生这些概念,并且将它们糅杂在一起的时候,就注定了这本书在设置悬念和勾子的时候,会有很大的困难。
因为男配一直不能表明自己的身份,这个疑团一直要留在最后才能揭晓。
这样一来,男女主的感情发展的就会太过顺利。
虽然咱们这边的读者比较吃甜宠的内容,但是感情如果没有什么波澜,只是一味的宠溺的话,是个人都会看厌。
而咱们这本书,他们的感情基本上就没有过什么波澜。
一切都是那样的顺其自然,甚至趋近于理想化。
直到最后,男配身份揭开的时候,大家才会知道男女主感情之所以可以走得这么顺的原因。
在男配的设置上,其实很早的时候我在书友圈就透露过他的身份。
他的身份和他的名字有关。
然后正文里面,也有很多细节。
细心的小可爱很早应该就发现男配也是穿越过来的。
比如他单独和女主在一起的时候,会时不时的说出一些现代的词汇,比如他那一身和这个朝代格格不入的高明医术,还有很多。
随着书的进程,大多数的小可爱们都可以猜出来,女主大学时期暗恋的那个男孩,可能就是男配。
但是我相信应该只有极少数极少数的读者小可爱可以猜得出来,原来男配,他本身就是男主。
这个故事的整体,应该是he的。
毕竟男配和男主,从本质意义上来讲,前世今生是同一个人。
但是单对于男配来讲,他从头到尾都在为了自己年轻时候犯下的错误去弥补。
其实原本的结局,根本就没有什么前世今生的记忆都糅杂在一起,又让他回到了现代去。
原本的结局就是男主和女主开开心心的在启朝过完了一生。
但我觉得这样对男配似乎有些残忍,所以才给他补了一个尽可能圆满的结局。
不知道大家最后看懂这个故事的含义了没有。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有那种,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或者见到了一个人,或者去到了一个地方,你们会有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一直都觉得,你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在宇宙中无数个平行空间中,有无数个你,在重复做着同样的事。
可能在某一个时空里,你已经离世了。(不是...狗头保命)
但是伴随着葬乐的声音,在另一个空间里,你才刚刚出生。
我觉得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应该是一件很好的事。
我们的生活中永远也不会有遗憾,离去的亲人,走散的朋友,分别的恋人,总有一天,会在另一个时空里,再相会。
可能男作者写女频,和女作者写女频,最大的差别就是:
男作者会更多的将自己乱七八糟的思想添加到言情小说离去,而并不是侧重于,他们怎么谈恋爱。
也希望,如果读到这里的小可爱,以后在生活中遇见了什么不顺心的事,不要伤心,也不要气馁。
因为在无数个平行时空里,这些压在你面前的难题,都会一一迎刃而解。
【愿你一身光芒,最终也活成了自己最喜欢的模样。】
*
这本书完结的日子,刚好是我三年前开始写书的日子。
这三年的时间里,我认识了很多可爱的读者朋友,也收获了许多。
写作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金钱,还能让我见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去聆听你们对于一件事的看法,对于生活的态度。
这些东西,是永远不能用物质来衡量的。
无数个日日夜夜里,你们陪伴着我,我也陪伴着你们。
我们从未谋面,但已经用不同的方式,陪伴对方走过了一段人生路。
所以,在座的各位,都是挚友鸭~~
真本书完结了,我想先休息一段时间。
至于新书的话,预计最早会在五月初和大家见面。
不过也不用死守着我,毕竟我相信到时候我开新书了,你们在各种推荐位上都能找到我!!
哈哈哈,允许我臭屁一下~
感谢追了我这个咸鱼作者好几本书的老粉,也感谢新加入的小可爱们。
我会尽力在下本书开始的时候,带给你们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故事。
最后,就是熟悉的完结环节,给大家准备的散财活动。
活动的规则是,写一条关于本书的想法。
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可以聊剧情,可以说感受,也可以指出觉得咸鱼作者不足且需要改进的地方。
长评的格式,需要在评论前面加上:【完结感言】这四个字。
介于一直读到后期的读者小可爱不算特别多,所以这次一共设了三个中奖名额。
评论最低字数要求是500字,中奖金额分别是:
一等奖:rmb100
二等奖:rmb50
三等奖:rmb30
至于评论的评选,还是和以前的规矩一样,主要是咸鱼作者自己阅读评论之后,按照评论的贴合程度来评判。
中奖的小可爱,评论会被加精,然后获奖的名单,会在5.1假期结束之后,在书友圈置顶公示。
领奖的话,需要给管理发送全订的截图。
最后,感谢小可爱们将近七个月的陪伴。
我们江湖再见鸭~
ヾ( ̄▽ ̄)bye~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