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好好的告别
有些人,如果能够好好的告别,那绝对会是一生中最大的幸运了。
金华想,如果那次老赵没有当着全班人的面说出了那个决定,而是之后就那样默默地退了,会是怎样的结果。
或许大家毕业之后因为各种的原因断了联系,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了联络,忙到几乎都快忘了自己的生命中出现了老赵那样的一号人物,但是,只要再次回到家乡,落叶归根,总归要睹物思人的。
那时候,即使不去刻意的关注老赵的发展,但是总会有人出现在自己的身边,帮你去回忆一些你曾经经历的人和事。
金华想,如果那时候才知道自己是老赵带的最后的一届学生而且从此再也没有跟老赵有联系的事物了的话,心里会是极度遗憾和失落的吧。
毕竟毕业的那一天,金华明明有足够多的时间去和老赵来一个好好的告别。
给老赵一个感激的微笑,或者是一个满怀感恩的拥抱,都比什么都不做的普普通通的散伙要更加让人舒心。
幸好,幸好老赵也给了金华这么一个机会,没有让她在漫长却又短暂的一生中平白添了一份遗憾和失落。
金华依稀记得最后的那一堂课完了之后,绝大数同学都表现得有些失落和不知所措,而老赵也佯装在整理幻灯片,迟迟没有离开。
“赵老师,我可以加一下您的微信吗?”
那天,金华不知道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会跑上讲台去做这么一件事情,泪眼朦胧的脸上俱是难过和勇敢。
“老班儿,你把微信号写在黑板上啊,别光给六组那一组啊!”
老赵原本想要说的话成功的被后排几个凑热闹的同学给打断了。
“好,那我就写在黑板上了,没事莫给我发消息哈,嫌人!”
只见老赵露出了标准的职业假笑,然后说出了平时在课堂上常说的一句口头禅“嫌人”,完了之后就快速的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微信号。
尽管脸上满是嫌弃的意味儿,但是快速转身的动作却暴露出了老赵的喜悦。
金华觉得,不管老赵之前教了多少届的学生,到底哪一届学生更让他记忆深刻,至少自己这一届,绝对是老赵教学生涯中不可磨灭的那一届。
这一届学生,平时上下课喜欢惹麻烦,经常把喜欢板着一张脸的老赵气得火冒三丈,更是把当面一套背里一套做得滴水不漏。
不管这是不是让老赵足以深深记在心里很久的记忆点,但单凭金华这一届是他带过的最后的一届学生,就完虐之前的那几届了。
“好了,下课!自由活动吧!”
尽管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是到了该告别的时候了。
老赵铿锵有力的一句话,成功的让金华他们意识到了真正的离别就要开始了,以后即使再路过这所中学,里面却不会有老赵奋力讲课训人的身影了。
还好,老赵给了大家一个好好告别的机会,让离别显得不是那么得失落无助。
第一百三十七章 理解
那次的离别尽管非常感伤,但是后来却慢慢归于平静。
如果不是这次和赵金玲姐弟俩聚在一起又重新回忆了一下这首勾人心魄的班歌的话,金华怕是无暇再想起那一年离别的盛况。
“还好,那年毕业了之后在街上又遇见了老班儿几次,她带着一对儿女在新开的那家商场游玩,一家四口看起来怪让人羡慕的。”
唱完歌,赵金玲拈起面前的小零食吃了几下,一边吃一边开心的说道。
看得出来,那种神情除了羡慕更多的还是向往吧!
作为农村土著的留守儿童,那样的亲子活动简直比买彩票中了百万大奖的概率还要低,甭说是赵金玲了,即使是打小就快活地在爷爷奶奶身边长的金华,也非常想要立即魂穿到那俩儿女身上吧。
“喂,赵旭阳,怎么还跟之前一样跟个木头一样不爱讲话啊!都上大学了,嘴要放甜一点,不然怎么去招小姑娘喜欢啊?”
金华满眼含笑的看着坐在一旁时不时抠着手机缓解尴尬的赵旭阳,忍不住打趣儿道。
这么一cue,成功的让赵旭阳乖乖的放下了手中的手机。
“嘿嘿,有点困难啊!组长。”
露出了一个憨憨的微笑后,赵旭阳有些不太好意思的看了一眼赵金玲,然后又连忙把头给低了下去。
“不会就去学啊!你不能一直待在那个舒适圈里出不来了啊!如果你以后不打算找媳妇那就当我白说,毕竟现在的时代不比以前了,老实憨厚有可能并不是很出圈的优点。”
金华苦口婆心的劝道。
说实话,这种小事要搁在之前的金华身上是万万不会发生的,但是本着多年的组员情以及抱着以后很难见面的心态,金华还是多说了那么一两句。
“组长,你是不是听说啥了?”
这个时候,原本还咧着大嘴笑的赵金玲好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才后知后觉的问了出来。
金华自认为说话还是比较含蓄的,只不过女孩子向来心细,特别是像赵金玲这样特别注重细节的人,又怎么会听不出她的言外之意呢?
还记得当时为了完成板报,赵金玲是那种连板报上的标点符号都力求不出一丝差错的精神,着实都快把当时整组组员给逼疯了。
想到这,金华释然的笑了笑,然后说道:“家里圈子就这么小,任何风吹草动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传播出去,不以为奇啊!”
尽管金华也没有明说具体是什么事情,但是当下显然也不用明说太很了。
“唉,还是家里太着急了,不然也不至于闹了这么一档子事情出来,我都劝过了,老人家太固执了,没办法。”
赵金玲皱着眉头无奈的说道。
一旁的赵旭阳同样无言,低头默默的抠着手机,仿佛要把那个小小的方块盯出个洞来。
“理解。”
金华拿起面前的啤酒狠狠的闷了一大口,虽然有些辣嗓子,但是不得不说,后劲儿真的是让人舒爽啊!
除了理解,还能做些什么呢?
第一百三十八章 “张变态”
辛辣的啤酒显然是刺激到了几人。
微醺的氛围倒是很适合说一些一直隐着不太好意思说的话。
“组长,你知道吗?我上学那会儿老羡慕你了,现在还是羡慕。”
看着赵金玲面前几个空瓶罐,金华瞬间蒙了,谈笑之间她竟然没有发现赵金玲已经不声不吭的喝了这么多酒了。
记得上初中的时候,估计性子像个男孩子比较野吧,经常在外面东跑西跑的,晒得比较黝黑,但是牙齿却显得很白,笑起来明朗好看。
现在的赵金玲,黝黑的皮肤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颇具代表的黄种人的皮肤,面色红润有光泽,看起来依旧很明媚。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些喝醉了,赵金玲说的话让金华听得有些云里雾里的。
“你羡慕我什么啊?我那时候对你俩的那双巧手可是羡慕的要死,连张“张变态”都夸过你俩天赋异禀呢!羡慕我个啥啊?”
“张变态”好像是初一还是初二的一个美术老师,也好像是小学五六年级的,具体教几年级的,过了这么久,金华也记得不太清楚了。
至于为什么要给当时的美术老师起这么一个难听的外号,就还得从他教金华美术的那一年说起。
当时美术这门学科存在的状况和体育可以相媲美了。
大家对这门学科也都是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美术老师也是换了一拨又一拨的。
直到张春华的出现,才改变了持续很久的这么一个状况。
不错,张春华就是上面提到的“张变态”,看名字或许以为这时一个女士,然而现实中的张春华却是一个男士,一个略显油腻的男士。
尽管当时学生年纪还小,油腻一词也没有很流行,但是这个词却十分能代表同学们当时的心声。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言归正传,这节课大家都好好画,有评分。”
这句话往往是张春华说了一大堆与画画无关的话题之后的总结术语,每节课都是这样,无一例外。
“老师,你再给我们讲一讲慈禧后来发生的事情吧,我都画完了。”
这个时候,按照惯例,也总是会出现那么一两个十分“懂事”的学生,询问着张春华感兴趣的领域,顺便给下面一直在出小差的同学更多空余的时间去嗨皮。
不过,可千万不要误会张春华会给同学们讲一些什么历史上的奇闻异事,普及历史常识的,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他就不会有“张变态”这个外号了。
张春华那时候给同学们讲的全是一些盗墓贼的故事,其中最有名的一个故事就是慈禧墓的故事了。
他用了大量的口水去说那些盗墓贼是怎么糟践慈禧墓的,说的那些话有时候简直是不堪入耳,至少对于当时还是孩子的金华来说,有些过于粗暴残忍了。
不过庆幸的是,金华当时心智还没有完全开放,对于当时的来讲,那些故事仅仅就是听个乐而已,过后就忘了,并没有产生什么心理阴影。
第一百三十九章 伯乐
不过,在这里提到张春华显然不是因为他那些让人感到不适的事情。
拥有画画天赋又怎样?在张春华没有任教的那几年里,赵金玲姐弟俩的绘画天赋在实打实的文化成绩面前,简直是不值一提。
当时的环境并不能让绘画这个优势发挥到它应有的价值,直到张春华的到来,算是直接改变了这个局势。
“话说,当时要是他继续教下去的话,指不定你俩会有不同的人生呢?央美估计都得有你俩的一席之地!”
金华这话绝对不是胡咧咧的,要知道当时张春华也是被姐弟俩的天赋给折服了,不仅帮忙申报绘画比赛,而且还呕心沥血的做指导,这对于当时一直打酱油的美术老师人设而已,足以说明点什么了。
“哪有!没那么夸张啊。”赵金玲连忙否认道。
一旁的赵旭阳依旧是一副落寞的样子,没有开口说些什么,反倒是破天荒的开了一罐啤酒“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
不管有没有,姐弟俩的神情都看着不是那么好受。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不是吗?”
金华自认为自己没有像赵金玲姐弟俩拥有一些过人的天赋,而且这种过人的天赋是打娘胎就带出来的,所以那个时候真的很难理解千里马跟伯乐的密切关系。
直到后来遇到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才终于后知后觉,伯乐究竟有多么重要。
“组长,你还是老样子啊!永远都是一副海阔天空的样子,天塌下来你怕是都不会眨个眼,羡慕啊!”
喝了几瓶的赵金玲显然是有些上头了,瘦红瘦红的小脸看起来有些搞笑,但是那双微微眯着的小眼睛却承载了太多不该有的伤感。
此时此刻,金华突然觉得心口有些发堵,难受得紧,想要说点什么,却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呵,海阔天空?
金华这个时候才知道赵金玲一直羡慕自己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了。
原本金华听到这些话应该感到开心的,毕竟也是偶然间听到自己身上竟然也有别人求之不得的东西,但事实上,金华却难受到了。
“你也可以啊!干嘛非要羡慕这个虚不啦叽的东西?”
真的,相比较这些虚的,金华更喜欢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东西,尽管天赋看起来很虚,但是却可以由虚及实。
不管这番话赵金玲他们听得进去还是听不进去,老样子,金华觉得自己想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没有必要去纠结后续事情的发展状况了。
毕竟未来那么久那么久的时间里,赵金玲有足够的时间去和过去说再见,去和那些遗憾和解,顺便和自己达成一个相对而言比较愉悦的结果,这些,金华点到为止。
“行了,你也别给我巴拉巴拉扯那么多了,留点力气唱会歌儿吧,人生头一次跟你们一起嗨歌,必须得尽兴!”
眼瞅着气氛越来越有些伤感了,金华连忙出面制止道。
天色显然也是不早了,嗨歌要及时,行乐须尽兴呐!
第一百四十章 散是满天星
欢快的时光往往短暂,况且冬日过早暗下去的天色也提醒着时候不早了。
“组长,今天就先这样吧,有空再聚吧!”
喝了几瓶的赵金玲此时此刻显然已经是非常上脸了,这也说明在大学期间内她也很少去外面喝酒聚会啥的,不然那酒量早就应该上来了,远不止于此。
看着面前散落的三三两两的啤酒罐,还有吃剩下的果盘残渣,金华也终于是意识到了是该要走了。
“行呐,有空再聚一聚吧,天儿也不早了,早点回去吧。”
金华慢悠悠的站了起来,虽然也喝了不少,但是显然没有赵金玲那么上头。
拿起厚厚的棉袄,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偏过头笑着对赵金玲说道。
“组长,刚才我二妈给我发消息了,说就在附近,待会儿我们直接坐她的车回去了哈。”
赵金玲拈起果盘里最后的一块水果放进嘴里嚼着,啧,真是不怕冷啊!
金华不自觉的打了一个寒颤,手上的鸡皮疙瘩突然都起来了。
“那正好啊!省得一会儿叫车麻烦。”
赵金玲的二妈是老家的出租车司机,跟大城市的出租车司机其实差不了多少,只不过那几年还不如现在开放,女人开车总是会莫名出现一些流言蜚语。
甚至就连自家的男人都不支持,毕竟在农村这种地方,稍微一些不合规矩的事情出现,总会引来压死人不偿命的口水大军。
好在多年媳妇儿熬成婆了,再加上农村这几年也开始慢慢学习发展新的思想,与时俱进,尽管有时候依旧会有一些所谓的风言风语,但是相比之前简直不要好太多。
只是,这么凑巧的事情金华觉得有些不太真实,如果是夏天这个时候的话,赵金玲二妈还有可能在医院那边等人找车,可是这寒冬腊月的,狗都不愿意出门,更别说人了。
“玲儿,你跟老弟怪会玩啊,这冷的天!冻死个人,要不是拉人的话我都不愿意出门。”
三个人刚出门就遇见了在楼下买菜的二妈,看着打扮非常时髦的赵金玲的二妈张静,金华心里忍不住惊叹了一下。
果然是常年出入各个城市的人,跑了这么多年的车,张静可是紧跟潮流啊!
上了年纪的脸上虽然有一些细纹,但是却擦了粉涂了口红,看起来也不是很妖艳,看着也很舒服。
虽然嘴上说着一些调笑的话,但是却没让人感到有丝毫的不舒服。
“行了,也不跟你们紧唠了,赶快回家吧,冻死个人了!”
张静对一旁站着的金华点头微笑了一下,然后就拉着姐弟俩坐车走了。
外面的风大又急,几人也没有过多的再唠嗑了,匆匆忙忙地就互相告别一下走了。
看着小轿车离去的虚影,金华心里有些感慨,这一别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兴许也见不了面了。
此时此刻,金华才真正的理解了那句“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不管和这姐弟俩还能不能见面,至少金华是没有什么遗憾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壕无人性”
路上寒风凛冽,呼啸声从耳边经过的时候都觉得凌厉。
尽管金华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但是也难以抵挡这冬日的友好“问候”了。
“爷,我回来了。”
紧赶慢赶,金华终于还是回到家了。
收拾妥当之后,金华就看见爷爷正在热中午吃剩下的饭菜,还真是省事儿啊,金华心里忍不住吐槽道。
金华回家也这么久了,差不多对爷爷照顾奶奶的方式有所了解了。
真正是刀子嘴豆腐心!
说起厉害话的时候真的是气人一气一个准,想想奶奶年轻时候也是一个相当霸道的人呐,论毒舌,那简直是十个像现在的爷爷都难以匹敌的。
然而,这下愣是被爷爷厉害得说不了话,想来奶奶也确实是有些有心无力啊,即使嘴上想要还击,但是话却说不利索,简直是白费力气嘛!
一来二往的,奶奶也就懒得去怼爷爷了。
要是爷爷光给奶奶吃剩饭的话,金华就该有一些说词了,然而这些剩饭却是他们一起吃的,所以就没啥可说了。
毕竟老一辈的节省意识是牢牢地刻在骨子里的,任凭时间斗转星移,也不会改变。
“开水都烧好了,煤炉子我已经掩起来了,你睡觉之前记得再加一块煤,莫等明早儿煤灭了。”
说完,爷爷就把他那屋的房门关住了,关门的声略微有些大,金华觉得是因为自己今天出去回来得有些晚,所以他有些生气了。
但事实是金华想多了。
老爷子今天又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跟奶奶拌嘴了,即便是说话说得最多的那一方可也愣是没有讨得什么甜头。
“华儿估计过几天就要走了,临走的时候记得给这小孩儿几毛钱,她一个人在外头也不容易,能给点是一点。”
奶奶下午躺在床上,冷不丁地跟一旁竖着耳朵认真看电视的爷爷说道。
奶奶说的几毛钱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几毛钱,那可都死红艳艳的毛爷爷呐!
也不知道他们老一辈儿对钱的叫法为啥这么奇葩,记得有一年过年爷爷按照惯例吃完年夜饭就是大人赏压岁钱的环节了。
那时候,爷爷颇为得意地给金华叫到了身边,“华儿,过年了,来,给你一毛钱,拿去买点吃的。”
天知道金华在听到爷爷说的一毛钱的时候,心情有多复杂。
毕竟发完压岁钱就是各家小孩开始攀比压岁钱的环节了,村里最不济的也有二十块钱,好嘛,到金华这就只剩下一毛钱了,多损呐!
直到金华有些不情不愿的来到爷爷身边接过所谓的压岁钱时,才被猛地震撼到了!
不愧是当过村里大队部财务总管的人呐!就是豪气!
管百元大钞叫做一毛钱,简直就是“壕无人性”啊!
爷爷向来对底下的小辈不抠搜,除了平时要零花钱比较困难,在大日子面前那是从来都不会掉链子。
那些上学时需要买零食的小钱钱,金华只好绞尽脑汁从奶奶那里下手了,毕竟爷爷的铁面无私是出了名的。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万千宠爱于一身
金钱虽然不能代表一切,但往往还是能说明一些事情的。
金华第一次领到百元大钞,也是在老家第一次过年,说实话跟同村的孩子比起来,那待遇简直就是娇贵的小公主。
那时候,爷爷奶奶刚刚送走了一批孙子孙女,基本上都是大伯家的孩子。
金华十分幸运的在这些人走了之后才回到老家,自此,在爷爷奶奶身边带着的就是金华一个孙女了。
所以说天时地利人和是多么重要,但凡金华早回家那么几年,受到的待遇就远远没有那么好了。
农村向来重男轻女,那时候尽管爷爷奶奶的跟前儿管着好几个小孩儿,但是奶奶最爱的却是大哥金大志。
金大志是大伯的一个孩子,也是爷爷奶奶的长孙。
这个身份有多金贵不用过多解释了吧?
而且奶奶对大哥的偏爱那可真的是明目张胆的,也不管底下的孩子怎么想,反正在她的心里自己的长孙就是最棒的!
从二伯的嘴里了解到这些事情的时候,金华也不过才会老家一个月左右。
那时候,寒冬腊月的,大伯家的房子还没有盖成楼房,还是几间茅草屋,大伯一家人都外出务工了,房子自然而然就空了下来。
所以大家理所应当的就把房子利用了起来,冬天烤火取暖唠嗑基本上都会去大伯家的那几间破屋里,通风又方便。
“华儿,你可捡到大便宜了,也真是有那命啊!净享福去了。”
金华这个时候已经不怎么怕生了,瘦小的身板被二伯抱在怀里烤火取暖,一双懵懂的大眼睛愣愣的看着二叔,似乎是有些听不懂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刚回家的金华估计是有些水土不服吧,吃什么吐什么,可把大家心疼坏了,毕竟从外面回家的那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这几天显而易见的小脸变得煞白煞白的,可惹人心疼了。
“二伯,你说的啥意思啊?”
近乎手里拿着奶奶刚刚在火堆里烤好的苹果,慢悠悠的咬着小口小口的吃着,睁着懵懂无知的大眼睛看着二伯问道。
“你奶啊!在你没回来之前可把你大哥当成命根子啊!这不,你大哥刚走,其他小孩儿也都走了,家里就剩下你一个小孩儿了,可不得当个宝啊!”
二伯长得有些霸道凶猛,一脸横肉,皮肤黝黑黝黑的,说话的嗓音也很粗,一双标志的丹凤眼在这张脸上倒是显得有些突兀了。
这就是为什么金华回家这么久都不敢跟他亲近的原因,后来混熟了,了解到二伯的真正的样子之后,金华就不怎么那么怕他了。
“小儿,你不会说话就少说一点,嘴长在身上都不过脑子。”
二伯的话成功的让一旁跟爷爷唠嗑的奶奶忍不住教训人起来了。
看着二伯碰了一鼻子灰的滑稽样子,连金华都忍不住“咯咯”的笑起来了,成功的让这场尴尬的对话停止了下去。
那时候的金华,倒是活得无忧无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真是让人羡慕。
第一百四十三章 全鱼宴
元宵节在热热闹闹的鞭炮声中淡淡落幕,十六的早上就显得格外荒凉。
金华昨天睡得实在是有些晚,没办法,每年都要经历一次,十五的鞭炮是从早上放到了凌晨,断断续续的,烟花虽然好看,但是也格外吵闹。
一般人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对睡眠环境有着极高要求的金华呢?
好不容易熬到了早上,一切慢慢的归于平静,除了三两声的狗吠鸡叫,真的没有什么能够再去打扰金华睡觉了。
“华儿——,起来吃晌午饭了!”
金华原本睡得就有些不太安稳,总是噩梦连连的,突然被爷爷这一嗓子喊醒,除了剧烈的头痛和心悸以外,整个人都不好了。
“起来了——”
金华对着门口的方向大声回应着。
说实话,早上六七点睡觉,中午十一点左右又被叫醒了,大差不差也才睡了四五个小时左右,而且睡得还不安顿,简直就没有睡够。
这要不是在家里,金华能直接睡到晚上六七点。
恍惚了一会儿,金华才慢悠悠地起床洗漱了一下,然后就开门出去吃饭了。
金华原本以为今天会吃昨天没有吃完的剩饭剩菜,然而看到桌上的午饭时,顿时懵了。
一盘红烧鱼,一锅酸菜鱼,还有一盘刚刚炸好的小鲫鱼,另外还有一小盆鱼头汤,端端正正地摆放在小小的方桌上。
“爷,今儿个还要来客啊?”
金华刚刚落座,就迫不及待地四处张望着,然后一懵逼地看着给奶奶喂饭的爷爷说道。
过了十五,基本上该拜年的都已经拜完了,特别是今年都没有回几个人,爷爷年纪也大了,走亲戚也走不动了。
所以金华才会特别好奇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
“昨儿晚上听你给何荣打电话,明儿晌午就要走了,走之前好好再吃一顿鱼,明儿个不逢集,就今儿个吃算了。”
爷爷擦了擦奶奶嘴角的污渍,细心地把鱼块的刺一一挑了出来,然后喂到奶奶嘴里。
奶奶说话说不太利索,又忙着咀嚼嘴里的饭菜,所以只能用余光往金华这个方向看过来。
听到爷爷的话后,金华正在夹菜的手顿了顿,仅仅几秒钟的时间又恢复正常了。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爷爷的话后,金华眼眶突然有些泛酸。
看着桌子上丰盛的全鱼宴,金华无法想象爷爷那么怕麻烦的人,是起了怎样的一个大早,去街上挑了这么一堆新鲜美味的鱼回家。
初春的水仍然冻手,尽管爷爷满手已经变成了死皮,但是泡久了冷水,总归还是会难受吧?
“早知道我昨晚上打电话嗓门放小一点了。”
金华小声说道。
因为就住在隔壁,所以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基本上嗓门大了一点,就能够听见。
所以金华在自己的房间时一般不会太大声音说话。
昨天是一个特殊情况,何荣那边比较吵,估计是在哪家走亲戚吧,金华说的话她有些听不太清楚,所以金华只好放大了音量去说,不然她听不清楚耽误事儿。
第一百四十四章 睡眠困难户
爷爷已经八十多岁了,和大多数农村老人一样,即使没有力气再折腾那些田地了,也总会变着法儿给自己找点事儿做,一点也闲不下来。
金华知道,即使她昨天晚上打电话没有那么大声,到快走的时候爷爷也会想尽办法做一些事情,不然老人家心里难受得慌。
享受完一顿丰盛美味的全鱼宴之后,金华就有些犯困了,跟爷爷奶奶说一声了就拿着一瓶没有喝完的纯牛奶回房间了。
即使困得不行了,金华也没有忘记拿出手机耍一会儿,没一会儿,金华刷着刷着就睡着了,忘记给手机静音了。
估摸是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吧,金华对睡觉环境格外得挑剔,如果睡觉途中被吵闹声惊醒或者是被手机信息提示音震醒的话,头会炸裂似的痛,那种酸爽的感觉这辈子绝对不想反复体验。
所以金华的手机一般白天开震动,到了睡觉的时候就直接静音了,一直以来这个习惯从来没有改变过。
可偏偏,今天像是撞了邪了,金华睡觉竟然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
“叮——,叮——,叮——”
就在金华陷入深度睡眠的时候,床头边上的手机连续响了三次。
其实第一次响的时候金华还没有太意识到,直到后面连续的响了两下,金华才彻底被打搅醒。
被迫醒来的金华并没有第一时间拿起手机看到底是谁这个时候不知好歹扰了她的美梦,而是艰难地睁开了酸涩不已的双眼,无神地看着头上白花花有一丝小小裂缝的天花板。
心脏仿佛也不受金华使唤了一样,扑腾扑腾的跳个不停,金华差点产生了自己就快猝死的错觉了。
这种感觉说实话回到老家之后就已经很少有了,没成想竟然会在快走的前一天产生了,造孽哦!
总之,被迫醒来的金华感觉浑身的器官都透露着各种不适,就连灵活的双手都开始发麻起来了。
金华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睡眠困难户都有这么个体验,还是只金华倒霉不小心中了。
由于实地调查研究的成本略微高昂,金华也就放弃了去研究这件事情的主意。
好不容易平复好自己的状态后,金华才敢彻底走出来,
“华儿,你知道我昨个儿上街买孔明灯遇见谁了吗?”
金华用有些发麻干涩的手拿起了手机,点开了聊天消息的页框,第一句就看见娃妮子在那卖关子,她有些不爽的继续往下看。
“昨个儿你没跟我一起上街简直是太遗憾了啊!”
金华懒得搭理,继续往下看着。
“你不会在睡觉吧?”
看到这三句话,原本还不太清醒的金华瞬间清醒了过来。
“你觉着呢?大中午的不睡觉还能干什么?不过,现在是彻底睡不着了,有屁快放!”
这个点发消息还能说出这么欠打的话来,除了金华的死党吴娇真的是没谁了。
发完消息后,隔了好久对面才慢悠悠地发来了一个视频邀请。
突如其来的视频电话着实把金华给吓了一大跳,想都没想拒绝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柳诗
中午猛然惊醒之后,除了一阵眩晕以外,后知后觉口渴了。
金华放下手机起床给自己凉了一杯开水放在书桌上,然后就又听见手机来消息了。
“还记得柳诗吗?”
看着吴娇发来的消息,金华一瞬间愣住了。
柳诗,这个名字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在金华面前提起过了,一方面是因为柳诗高中因为特殊原因转学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另一方面应该就是羞愧吧,毕竟当初发生那事儿的时候,大家几乎一致地选择了落井下石,无一例外。
当初发生那事的时候,大家的三观还尚未完全建立完整,根本就不会接受那样的东西存在,落井下石也是意料之中。
“怎么?你见到她了?”
金华还不了解吴娇,没见到人的话怎么会突然提起这么久都没出现过的人呢?
“嗯,前天上街看到她了,气质还是那么好,只不过一头黑长直变成了学生头,挺帅气的!”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吴娇这么形容柳诗的时候,金华一瞬间没忍住难受的哭了,起先还是默默的流泪,过了几秒之后,实在是兜不住心里的那股子难受劲儿了,大声的哭了出来。
因为住在爷爷奶奶的隔壁,所以隔音效果不是那么好,但是金华显然是管不了那么多了,肆意地放声大哭着。
有些事,果然不是想忘记就能随便忘记,金华捂着心口,难受极了。
“那你跟她打招呼了吗?”
金华实在是难受得不行了,根本来不及打字,直接一个电话打到了对面,哽咽的说道。
“没有,是柳诗先跟我打招呼的,我一开始还没有认出来,她的变化太大了,华儿,那件事情我们都没有想到会是这种结果,真的,你真的没有必要过度谴责自己!”
死党就是死党,一个语气一句话吴娇就能立马想到金华心里在想什么。
金华也无数次的想过让自己忘记那件事情,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人在她的面前提到过柳诗,金华也以为自己早已经忘记了。
可能吴娇也以为金华会随着时间慢慢的对那件事情释怀吧,然而她也没想到再一次提起柳诗的时候,金华还是会控制不住自己。
此时此刻,吴娇倒是有些后悔跟金华说柳诗的事情了。
“狗子,有些事情不是那么容易忘记的,我没有折磨自己,只是非常心疼柳诗,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情,她现在一定会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肯定过着属于自己的快乐的小日子的,然而——”
金华没有继续说下去了,那些话就像是一个深深的刺,狠狠的扎进了她的心口,实在是难以说出口。
“我知道,可是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了,柳诗应该早就释怀了吧。”
吴娇劝慰道,其实这些话就连她自己都说服不了,更何况是金华呢?
真的释怀了吗?
金华没有去接吴娇的话,直接把电话挂掉了,因为她知道再继续说下去的话,恐怕俩人都彻夜难眠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假小子
挂了电话的金华没有继续哭下去了,只是两耳边的枕头却湿透了,耳朵里也尽是没有来得及干涸的泪水。
金华闭着眼睛逼迫自己回忆着柳诗的模样,生怕真的忘记了。
金华始终忘记不了刚分班时第一眼见到的柳诗,在那个略显偏僻的农村高中,柳诗的出现简直就像是一个误入人间的小仙女。
那时候的柳诗,一头黑亮的长直发,穿着一身公主才会穿的那种绿色的蓬蓬裙,细长匀称的双腿,别说是班里的男生看了之后双眼放出饿狼似的绿光,就连女生看了也要暗地里嫉妒好久。
如果说美貌给柳诗在班里招揽大批迷弟的话,那么出色的英语则更让她熠熠发光,作为英语课代表,柳诗在班里简直妥妥的女神啊!
当时金华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和柳诗是同桌,俩人面前经常会堆满收过来的作业,一点私人空间都没有。
金华那个时候其实也是把柳诗当成是自己的女神的,因为她偏科,数学不好,所以金华每次考试的时候会偷偷的给柳诗放水,这就导致这丫头的数学越来越差了。
意识到这点的时候,金华及时地制止住了自己这种错误的行为,于是决定利用自己的课外时间帮助一下自己的女神同桌。
然而还没等金华有所行动的时候,柳诗就被另外一个人抢走了。
这个人就是柳诗的上铺兼后桌,具体叫什么名字金华已经记不清了,暂且就叫她假小子吧。
假小子平时一副逗比的样子,看起来和谁都能玩得起来,各种段子更是信手拈来,很会讨人欢心。
其实假小子在某些方面倒是跟柳诗很相像。
假小子也偏科,除了数学成绩非常拔尖以外,其他门学科简直是没眼看,特别是英语成绩,简直就是没眼看,凭借着逗比的性格和拔尖的数学成绩,假小子成为了数学老头儿的心尖宠,平时总会喊他做事,这让当时还担任数学课代表的金华,着实是尴尬了好一阵儿。
而柳诗呢,除了英语成绩非常拔尖以外,其他门学科也将就将就可以看,只是这数学成绩对比其他门学科的话,简直是没眼看呐!
金华当时的成绩在班里也算是名列前茅,没有特别偏科,只是也没有特别出色的学科,基本考试就是班里的千年老二,科科都拿不到第一,说实话,这对当时的金华打击还是挺大的,懂的自然懂。
就是这么神奇的三个人最后被班主任安排坐在了一起,有时候金华都不知道老班儿当时是以什么标准安排座位的。
难道安排在一起是为了让金华“奶”一下这俩尊大神?
又或者是为了让金华打破千年老二的魔咒,多从这些学科第一名的身上学点方法?
这些疑问,金华还没来得及问出口,这俩尊大神就彻底迅速的从她的生命中落下了帷幕,速度快得让人咂舌。
这个遗憾,也就成了金华心中后来永久的痛,那种会反复催眠让自己忘记的痛。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一本万利
金华平时在班里也是一个比较逗比的人吧,总会开一些随心所欲的玩笑,大家听多了也不以为意。
那时候,大家离家都远,基本上都住校,金华被家里好说歹说没用,死活都不愿意住校,家里没办法只好在学校旁边租了一间房子,金华就成了幸福的走读生了。
在那个时候,走读生可是大家眼里的香饽饽啊!
学校平时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没有走读证,或者是走读证上不是本人的话,基本上与摸出学校这件事情无缘了。
高中食堂的伙食怎么样就不用赘述了吧,尽管那个时候大家叫苦不迭,但是还没有真正傻到怂恿自己的家长去教育局“讲理”,毕竟都没那狗胆。
学校里面的人出不去,逼急了自然会兵行险棋,把主意打到了那些为数不多的走读生的身上了。
“金华,早上帮我带一份蛋炒饭,一笼包子回来,老样子哈,货到付款。”
早自习还没结束呢,后桌的假小子就忍不住拿笔戳金华交代买早饭的事情了。
金华非常讨厌别人拿笔戳自己,之前也说过这件事情了,假小子完全是置若罔闻啊!非但没有改变这个坏习惯,反倒有了变本加厉的趋势。
按理说,金华应该生气的,当然,她也象征性的生气了一下,“知道了!别戳我,还没下课呢。”
要不是看在那两块钱的跑腿费的面子上,金华早就把书呼到后桌假小子的头上了,从那个时候,金华就知道资本家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影响了。
柳诗的家境很好这是班里人都知道的事情,而假小子比较低调,平时穿得也不怎么起眼,但是从她给金华小费毫不手软以及吃饭挑剔极致这一点上,金华就断定这孩子非富即贵。
只是,假小子虽然看似和谁都能玩得开,却唯独跟柳诗走得最近,俩人平时借着取长补短的由头走得非常近。
那时候大家的思想都还比较单纯,虽然假小子看着有些爷们,但是大家却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过,毕竟女生要是腻歪起来简直能闪瞎大众的双眼。
金华之前也以为俩人只是简简单单的闺蜜,直到那天帮假小子买完早饭无意中看到的一幕,金华才觉得事情显然没有那么简单。
“喏,你要的早饭,十二。”
金华买完早饭就直接回教室了,顺带着自己的那份饭一起带回来了,当时班里就剩下柳诗和假小子两个人了,其余的人都出去吃饭了。
金华刚进门就看见俩人腻歪的抱在了一起说笑着什么,见到金华进来之后也丝毫没有顾忌的抱在一起,直到金华走近把饭放在了假小子的面前,俩人才依依不舍的分开了。
“谢了,兄弟。”
假小子利落的把钱给了金华,金华大大方方的接了过来,心想道跟这种人做生意就是省心,没有那么多糟心的事儿。
那个时候,金华想,不出意外的话,假小子这个生意能做到高三,真是一本万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