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预料之外
鼹鼠穷追不舍。
“......”阮碗哭笑不得,鼹鼠啊鼹鼠,你说你追个不停为哪般哦。找不到回家的地方,别怪我哦。
阮碗眼睛一扫,蹬蹬蹬助跑,扛着阿达,一鼓作气,从海滩,跑上了海滩边的山丘。鼹鼠在山脚下,焦躁的跑了几圈,这山上住着更讨厌的家伙,鼹鼠打不过它,气的冲阿达鼓鼓气,不情不愿的扭头回去了。
阿达松了口气,从阮碗肩膀上下来,揉揉被硌疼的肚子,掐指一算,说:“我们要找的福地,翻过这座山就到了。”
阮碗点点头,一人一骷髅,慢慢的向前走。
此时正值秋季,叶子色彩层次分明,明黄、鹅黄、柠檬黄、金黄、深黄,还要那迸发热情的红色,都在这山林中,入了阮碗的眼睛里。
真好看啊!无论什么时候,大自然都有着动人心弦的美丽和神奇。造物主是伟大的,他赋予了万物生机,历经百万年的时光,轮回演变,才有了春的鲜活、秋的绚丽。
阮碗的步子慢了下来,为眼中的美景滞留,看到一朵花,就会停下来细细观赏;遇见了一片叶,会掏出小本本,画下叶子的风姿。
阿达并不催促,反而非常欣慰。他开心阮碗的鲜活,活着就处处有艰难,可同样,只有活着,才能领略到不同的风光。这才是活着啊,阿达欣慰的笑着,越发觉得自个眼光好,挑中了有鲜活气的骷髅徒弟。
对骷髅,阿达有自己的见解。他曾亲眼见一个人转变成骷髅,可变成骷髅后,性情大变痴迷于血肉,虽然能说话有思考能力,可是却厌恶一切鲜活的事务,也不会为大自然的美景停留观赏。阿达曾问自己,这样的骷髅,还是人吗?
见了阮碗,阿达从阮碗身上,发现了奇迹。也许,这是最特别的骷髅了,阿达对自己说。可是,这样的特别,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呢?
阿达不知道,未来的事情就交给未来吧。阿达语调轻快的说:“好徒弟,天色不早了,不如就在这里休息吧。”
阮碗摇摇头,写道:“山里不安全。我背着你,晚上赶路吧。”
阿达摸摸鼻子,趴在阮碗背上,说:“也好,好徒弟啊。”
阮碗背着阿达,刚走了十来步,就听到山顶上传来巨兽的吼声,声音浑厚嘹亮。仔细辨认,似乎是汪汪汪的叫声。
紧接着,一阵地动山摇,巨兽迈着沉重的脚步跑了过来,很快,一头近4米的大动物就跑到了阮碗身前,然后直接扑向了阮碗。
阮碗反应极快,窜到了旁边的树上。
大动物扭头,趴着树,委屈的呜咽着。
阮碗眼抽抽,谁能告诉她,为什么毛才的狗儿子,小乖,会在这里。而且体型变大了一倍,这体型比狮子都大了啊。
跳下树,阮碗摸摸小乖的脑袋。
小乖趴在地上,脑袋在阮碗掌心蹭蹭,开心的摇着尾巴。
“好徒弟,你认识它”,阿达惊讶的问。
阮碗点头,写:“朋友家的狗,小乖。”
小乖?阿达瞅瞅眼前的庞然大物,嘴角抽抽,深刻理解了名不副实这个成语的含义。汉语果然博大精深,阿达感叹。
小乖来了,载人大动物准备妥当,阮碗背着阿达翻到了小乖背上,拍拍小乖的大脑袋。
阿达轻轻的摸了把狗毛,感觉大狗和小狗,毛发是同样的柔软,忍不住,又摸了把,悄悄的问:“好徒弟,小乖吃什么。”
阮碗想了想,写了四个字:“啥都能吃。”
“包括骷髅?”阿达小心提问。
阮碗果断点头。
“.......”,阿达皱眉,所以,他的徒弟是储备粮。
不知道阿达脑补过度的阮碗,专心的告诉小乖,寻一块安全的地界休息。
小乖秒懂,在它的朴素理解中,有主人的地方就是休息的地方,如果没有主人,它住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
于是,小乖迈开腿,向自个的窝跑过去。
小乖的窝,选择的很有特点,在山腰埋葬骸骨的地方。有些坟头已经塌了,有的没有了墓碑,但仅有的几个墓碑,已经让阮碗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临海特战队玫瑰一队叶梓之墓。
阮碗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是死在黑暗神殿攻城的战士。叶梓,叶子,阮碗还记得他的笑,爽朗热情。
站在山顶,眺目远望,能看到不远处残破的城墙。
阮碗在地上写:“我知道这里,临海,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阿达低头,默默念了祷告词,愿亡者安息,长眠地下远离尘嚣,平静祥和常伴。念完祷告词,阿达微笑:“好徒弟,世间的事自有缘法,即然此地你有缘未尽,不如今晚在这休息,和昔日友人话家常。”
阮碗同意。
战士墓地的附近,曾经建了几间简易房,如今被小乖霸占,作了自个的窝。
屋里摆着几根白花花的大骨头,小乖非常有主人意识,叼出两根大骨头,款待阮碗和阿达,自个咬着嘴下的骨头,嘎嘣的啃着。
阮碗的眼神有些发飘,她想到“宠物和主人”间亲密互动的关系,思维继续发散,阮碗脑子里呈现了,毛才和小乖一起啃骨头的情绪。哈哈,肯定是她想多了,阮碗笑着将骨头推给小乖,摸摸小乖的大脑到。
虽然阮碗,非常想知道,小乖为什么独自出现在这,毛才为什么没在一起。不过,算了吧,小乖说不出话,等明日天亮,找到阿达说的福地后,再和小乖一起,去找毛才吧。
被阮碗惦记的毛才,正在王姆山哭诉,满含辛酸泪,诉说者自个狗儿子小乖抛弃了老父亲,独自出外面浪。突然,莫名其妙打了两喷嚏,酝酿的悲伤气氛被中断了,揉揉鼻子,毛才说:“海里长脚的鱼,山岸了。我和小乖,被一只鱼怪追杀,最终失散了。那只鱼怪,有八层楼那么高,走起路来地动山摇,速度极快,举手投足间,能摧毁一座山。”
“鱼怪?”
“对,长得像恐龙的鱼怪。据说,海底的鱼是远古时期的恐龙变的,也许,鱼儿现在是返祖了。”
围着毛才一干人等,议论纷纷。
“呵”,陈剑锋抬眼,笑了:“被淘汰的,依然会被淘汰。我们最大的威胁,并不是鱼怪,而是百家宗。通知宁老,务必尽快研制出新药,我有预感,宁老的新药,将是我们胜负的关键。”
第三百三十八章 福地
东边的太阳升起来,云彩上镀了金边,抬头,能看到透亮的蓝。
“好天气”,阿达伸了懒腰,从屋里走出来。小乖随后走出屋里,晃晃脑袋。
阮碗招招手,招呼阿达和小乖吃早饭。骷髅在晚上精神好,阮碗也不例外,她昨天晚上去了海滩,捕捉了上百条长脚鱼。
小乖和阿达的食谱不一样,偏好也有不同,当然,饭量也不一样。小乖喜爱吃生鱼,精神头好的长脚鱼,就给小乖留着。阿达是人类,长期吃生食,对肠胃不好。阮碗就将鱼清洗干净,做成了鱼干,顺便用鱼骨头熬了浓浓的汤。
忙活了一宿,终于在阿达和小乖清醒前,将早餐准备完毕。
喝着浓浓的鱼汤,阿达、小乖都吃的很满足。
吃饱喝足,向安眠在此地的友人告别,阮碗和阿达坐在小乖背上,离开了。
“我算出来的福地,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就到了”,阿达掐算着,对阮碗说。
阮碗顺着阿达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临海的内城。
“什么是福地!”阮碗写道。临海基地被黑暗神殿摧毁,死伤无数,如果这里是福地,为什么没有保护居住在这的人们。
“通天树,葬邪神”,阿达念起了石板上的字:“我有预感,在这里能找到答案。能答疑解惑的地方,就是我的福地。”
阮碗点头。
小乖哒哒的奔跑着,慑于小乖强大的实力,沿路的野兽藏在林子里,小心的窥探着,不敢有其它动作,目送小乖一行进了破败的临海基地。
如今的临海,草木丰盛,昔日宽敞的街道,长满了郁郁葱葱的绿草,草丛中繁花点点,展现着大自然活波的生机。
阮碗仔细辨认着,将眼前的景象和记忆中的临海,一一比对。这里是一家糖果店,五颜六色的糖果好看极了,张形希曾带她来,请店家做了个骷髅糖人送她。那里是家文具店,她和张形希一起来买过纸笔;还有那,是卖蔬菜种子......
往事一幕幕,昔人何处在?
阮碗微微伤感,转头,看见了阿达关切的目光。
“能说说临海吗?”阿达慈爱的看着阮碗:“你生活的地方,一定是非常的美好,才会让你念念不舍。”
“我以为临海仅仅是暂住的地方,虽然亲身经历了临海的败亡,仅仅以为是换个地方住。现在故地重游,我才知道,我错了。这里有我挂念的人,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阮碗写道:“曾经的我,怎么会以为,那些不重要的。”
“原因,你自己是知道的”,阿达笑着:“曾经的你,也许是随波逐流。而现在的你,却是用心在看。”
阮碗咧嘴笑了,阳光明媚,照在身上,暖和极了。骷髅黑暗中行动,只能感觉到寒凉,可是啊,她是什么时候开始,能感觉到太阳的温度了。阮碗仔细回忆,是的,和阿达一起,遇到了海水的大风浪之后。
按着胸口,阮碗想起来了,当她无力抵挡风浪昏昏欲睡时,有一种奇妙清凉的感觉,出现在心口,那是什么。
来不及细想,巨大的蛇从地底下穿出来,长长的尾巴卷住了小乖,阿达和阮碗被甩了出去。
阮碗拽着阿达,落地找了个安全的地方。抬头,看见小乖和巨蛇大战。
小乖不是好惹的,它张口大嘴咬住蛇身子,撕裂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巨蛇缩紧身子,仅仅的箍住小乖。
阮碗心理着急,准备去帮小乖,却听到地下有沙沙声。阮碗扛着阿达跳了起来,一只巨大的鼹鼠从地下跳了出来。
好嘛!蛇鼠一窝。而且那只鼹鼠,还很眼熟。正是在沙滩上遇到的鼹鼠。
蛇和鼠分工明确,打击目标确定,分别采取了围追堵截、首尾呼应、各个击破的战略部署,务必将小乖、阿达撕碎了,吞进肚子里。
凭嗅觉搜寻食物的巨蛇和鼹鼠,将阮碗忽略了。阮碗如果知道了,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高兴啦!
被无视的阮碗,扛着阿达蹦蹦跳跳,在空中划了几道火符,但都被巨蛇打断了。
阮碗怒了,捡起石头砸了巨蛇,硕大的石头被阮碗举起,正好砸中了巨蛇的尾巴。巨蛇吃痛,松开了对小乖的束缚,小乖趁机在巨蛇七寸处,挠了一爪子。
巨蛇痛的厉害,扭动身躯,跑路的时候,卷住了鼹鼠,跑了。
鼹鼠来不及哭唧唧,骨头就被巨蛇勒断了。
“可怜的鼠兄,与蛇为伍,反而被蛇当作了盘中餐”,阿达感叹道:“可怜可叹啊。”
阮碗低头检查小乖的伤势,还好小乖皮糙肉厚,身上有些小伤口没什么大碍。
小乖精神百倍的站起来,冲着地下硕大的地洞汪汪的叫着。
阿达屈指一算,指着地洞入口:“果然没错,此处就是福地。我要找的就在地下。”紧接着,阿达用迷惑的声音,对阮碗说:“好徒弟啊,孝敬师傅的机会来了,要不要表现一下。”
小乖汪汪两声。
“为师和小乖都是血肉之躯啊”,阿达瞅瞅地洞,百般惆怅,低落的说着。
小乖低声呜咽,委屈巴巴。
阮碗抽动着嘴角,瞅瞅阿达和小乖如出一辙的小眼神,不得不承认自个无可奈何,只好点点头,从地洞入口处爬了进去。
骷髅是不用呼吸的,沿着巨蛇和鼹鼠,齐心合力挖出的洞,阮碗很顺利的滑进了地下。地下的洞很深,很深,泥土也从干燥变得潮湿,隐约听到了水滴的声音。
一个巨大的影子,盘卧在地道的尽头,近了,近了,阮碗看清楚了巨大影子的真面目,正是和小乖打架的巨蛇。此时,巨蛇睡着了,腹部的地方鼓鼓囊囊,应该是刚刚饱食了一顿。
可怜的鼹鼠,阮碗想起了阿达的感叹,嘴角抽抽。轻手轻脚的从巨蛇身上,翻了过去。
“呀,不好!”阿达拍着大腿,猛然醒悟:“小乖,你的阮碗姐姐是大路痴啊,在地下,她找得到回来的路吗。糟了,我有极其不好的预感。”
小乖汪汪两声,舔舔爪子,趴在地上,晃晃尾巴,呜呜的睡着了。
阿达:“......”。
第三百三十九章 神秘木盒子
阮碗非常顺利,沿着巨蛇开挖的路线,顺利到了尽头。
非常巧合,在路的尽头是一条暗河,阮碗没有任何准备,就呲溜的掉进了河里。
这条河不一般,盘踞着一条巨蟒,脑袋搁在水面上,安静的睡着。阮碗直直的砸到了巨蟒的身体上,把巨蟒砸醒了。
巨蟒低头,蛇信子轻轻在阮碗脸色点点。
阮碗感觉到,巨蟒没有恶意,她试探的伸出手,摸摸巨蟒的头。巨蟒眯眯眼睛,蹭蹭阮碗的手掌心,轻轻卷起阮碗,低头,带着阮碗游向了暗河是深处。
暗河很深,阮碗努力睁大眼睛,依然看不清,只模糊看到,数条长长的影子从阮碗身边游过。
然后,影子越来越多,渐渐的出现了光,巨蟒带着阮碗破水而出,游到了岸。阮碗抬头,这里是巨大的峡谷,峡谷外云雾缭绕,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峭壁,而离阮碗百米远的地方,有一根陡峭的山峰,放佛天地间的神针,直直插进来地里。
鬼斧神工,漂亮极了。
巨蟒将阮碗放到岸上,这里极其窄小,仅供一只巨蟒盘卧。
数条巨蟒齐齐的探出头,向阮碗伸出蛇信子。
阮碗眯着眼,逐一摸摸蛇头,蛇脑袋在阮碗掌心蹭蹭,非常的友好。
带着阮碗的那只巨蟒嘶嘶的叫着。
然后,只见一条巨蟒从另一条巨蟒身上滑过,蛇头凌空出现在悬崖上。
仔细看,原来有一根极细的绳子,从里面的巨石上,延伸向外。
一条条的巨蟒,沿着绳子爬了上去,然后静静卧着。等到所有的巨蟒都爬上了绳子,带着阮碗的巨蟒,嘴里叼着阮碗,从蟒蛇编成的绳子,缓缓的游过。
阮碗终于看清,原来巨蟒要带她,到如针般到山峰上。巨蟒的头搁在山峰上,将阮碗放了下来,不等阮碗回头表示什么。只见巨蟒嘶嘶的兴奋吐着蛇信子,然后呲溜沿着陡峭的山路,滑了下去。
顷刻间,一群巨蟒消失的无影无踪。阮碗有一种被用过就扔的感觉,山峰从山下盘旋而上,吹得她有些站不稳。
阮碗紧紧的攀附着岩石,不知道自个是往上走,还是应该往下走。嗯,抬头往上看,山峰尖细可盈盈一握;低头往下看,白云在游走。
还是先往上爬吧。阮碗攀着石头,吭哧吭哧的爬上来顶。山顶上果然盈盈一握,一只手就可以抓住的钟乳石,在山顶悄悄露了头。
就是没有常识,阮碗也知道钟乳石是在山洞里的,长在山顶上是什么情况。阮碗好奇的握住钟乳石,掰掰。
咔!钟乳石断了。
阮碗眼框瞪得老大,啥子情况,钟乳石是这么脆弱的东东嘛!
咔咔。咔咔,声音越来越大,阮碗低头,之间像针般的山峰裂成了两半。阮碗正正好在缝隙间,阮碗抓住了山峰的两边,可是裂缝越来越大。
然后,阮碗胳膊断了。
瞬间,阮碗从山顶摔下来,在地球引力的影响下,摔了个稀巴烂。
“......”骨头分离的阮碗。
再一次,阮碗庆幸自个是骷髅,而且是组装骷髅。手臂先组装完成,然后是脑袋,双脚,很快,活蹦乱跳的阮碗,就出现在山底了。
嘶嘶,树上传来蛇吐信子的声音。一只巨大的蟒蛇,正盘旋在树上,冲着阮碗伸信子。
呦,眼熟的巨蛇啊。
阮碗踮起脚尖,伸手碰碰巨蟒的脑袋,打了招呼,然后挥挥手,准备离开这该死的地方。
巨蟒迅速缠住阮碗,往山峰缝隙间拖过去。巨蟒速度很快,不过是眨眼睛,巨蟒就将阮碗放下来,蛇头推推阮碗,巨蟒晃晃尾巴,游走了。
“.......”,再一次,阮碗又有了用过就扔的感觉。
好吧,巨蟒拖她过来,应该是有目的。阮碗四处打量,果然,在山峰的半腰处,看到了一个山洞,以及半悬空在外的棺材。
石棺!难道巨蟒指的地方是哪。阮碗左右找找,没有发现巨蟒的身影。
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阮碗摩拳擦掌,手指插进石缝里,艰难的从山底一点点往上挪。
再一次感谢骷髅,阮碗在心理自娱自乐,只有骷髅才有如此锋利的指甲哦。
爬啊爬,爬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阮碗终于爬到了石棺处。碰到石棺,按着石棺爬到了石棺上面。
然后,阮碗一屁股蹲坐在石棺上,打算缓缓。不料,石棺摆放的并不稳当,阮碗坐在了石棺悬空的那一头,石棺重心不稳,向山底滑。
这一回,阮碗眼疾手快,抓住了石棺上方的小树苗。
只听见砰的一声,石棺摔在了地下,惊起数条巨蟒,快速的在草丛里游走,其中就有熟悉的巨蟒身影。
石棺被摔开了,里面没有古尸之类的东东,摔出来了一个破旧的木盒子。
巨蟒叼着木盒子,冲着阮碗晃晃脑袋,然后将木盒子摆在石棺里,摇摇尾巴的游走了。
将自己悬挂在半山腰的阮碗:“......”。
好吧,还是有好消息的,巨蟒希望阮碗找到的东东,已经找到了。只不过,她要怎么下去了。
摆在阮碗面前有两个选择:自由落体和曲线运动。想一想两者之间的劳累程度,阮碗眼睛一闭,松开了手,从半山腰自由落体到了地面。
再一次将自个组装好的阮碗,无比感谢自个的骷髅体质。如果她是活生生的人,在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从石棺里取出木盒子,木盒子完好无损,上面没有花纹,但木材颜色新鲜,放佛刚砍下的树木,制作的木盒子。打开,木盒子里有一张兽皮,兽皮上用鲜艳的红色,画着弯弯曲曲的线路,还有些奇怪的标识符。
阮碗拿着兽皮,颠来倒去的看,依然看不懂。是地图,还是其它?算了,看不懂就不费劲,问问阿达吧。
将兽皮放进木盒子里,取了藤蔓,将木盒子捆住身上。一切准备就绪,而且巨蟒也没有拦着阮碗离开。
但是问题来了,阮碗上看下看,不得不蹲在巨蟒面前,用心灵感应询问:“亲,你知道这是哪吗?我要怎么样走,才能回到临海城呢?”
巨蟒晃晃脑袋,蹭蹭阮碗的掌心,然后盘着身子,慢慢的停止了呼吸,皮肉消散,只有一张蛇皮留在了阮碗面前。
轻轻一碰,蛇皮化成了灰烬。
第三百四十章 重回平西城
阮碗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给巨蟒磕了头。她很感谢巨蟒,也敬佩了巨蟒的坚守。说到底,阮碗是心软的。她对这世界的生命,打心底里有一份尊重。
好像,她也曾感谢过小白鼠,虽然没有连贯的记忆,但有她弯腰向小白鼠致谢的镜头。有一位苍老的声音说:“万物有灵,成就了辉煌。”
阮碗深以为然,她捧了把土散在巨蟒的遗骸上,默念着:“尘归尘,土归土,走好。”
简单的祭祀后,阮碗将木盒子捆扎在身上,前后左右选了个顺眼的方向,打算先走走看。
走啊走,走啊走,没方向感就跟着感觉走,偶尔跳到树上、石头上等等高处,看看地形。毫不意外的,阮碗依旧是迷路了。
还好,小乖的狗鼻子很灵,在阮碗迷失在丛林里时,载着阿达找到了她。
“好徒弟,太好了,终于找到你了。”阿达激动的摸眼泪,阮碗一天一夜没了消息,阿达那颗心哦就一直悬着。
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阿达松了口气,阮碗安然无恙,没有受伤。
“哈哈,我就知道你会迷路。离临海不到五百米的地方,你也能把自个丢了”,阿达有意调侃阮碗。
五百米?
阮碗爬到了树梢上,果然不远处能看到临海的废墟,可是四周看看,再也找不到那座如针般的山峰。
“纤细的山峰,巨蟒引路,特殊的木盒子”,阿达看见阮碗写的内容,说:“你写的景象,我与小乖在临海附近,从未见过。如此高的山峰,我和小乖为了找你,走遍了临海周围十里的地方,你说的山峰极其奇特,我们不可能漏掉。”
阿达想了想,接着说:“如果,我说如果,你去的地方是一个独特的秘境。只有特点人、特定条件才能进去。这就可以解释的通,你看到的景象为什么和我们的不同。”
阮碗难以相信,她是路痴,不是路盲,明明她是从奇怪山峰那,一步步走过来的,怎么会有秘境。而且,她在临海生活了三年,从未听说有秘境啊。
“如果是容易发现的,就不会是秘境了。”阿达笑眯眯,打开了木盒子,取出兽皮,盘膝而坐轻轻的打开,展平放在地上。
阮碗蹲在阿达身边,在地图上点点,写道:“老师,是地图吗?”
“石板,给我看看”,阿达伸手。
阮碗从身上解下石板,小巧的石板一面写着“通天树,葬邪神”,另一面画着简笔地图。
阿达比对着石板和兽皮,边看边点头。阮碗和小乖,挤在阿达的身边,探头看。
小乖汪汪叫两声,觉得没啥意思,扭头去扑蝶。
阮碗瞅着阿达将石板,放在了兽皮右上空白的位置,然后轻轻的调整石板的方向。
“看看,石板上的纹路,是不是和兽皮其他的纹路,联起来了。”
阮碗点头。阿达摆放后,石板和兽皮连在了一起,放佛在兽皮的右上角,就应该有那样一块地方。
“这里,还缺了一块地方”,阿达指着中间的一块空白:“如果我们要去石板的位置,必须通过这里。”
阮碗偏头。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也许他们只要到附近了,就能找到通行的路。
“你拿到兽皮的地方,是秘境里。我推测,空白的地方也是秘境,没有地图和进去的钥匙,我们是找不到通天树所在地的。”
钥匙?
“石板!”阿达点点石板:“你在这生活的时候,没有发现过秘境,我猜测,是没有进入秘境的钥匙。所以我和小乖没有石板,才找不到秘境。”
好有道理。阮碗点点头。
“我看看,这块秘境的钥匙,将会在什么地方”,阿达从包里掏出一本地图册。
展开,变成了世界地图。
这是哪来的?
“从一间大房子找到的,那屋里别的好东西没见,地图哪都是。”阿达看出了阮碗的疑惑,敲敲地图,解释道。
满是地图的屋子,阮碗唯一想到了的,是临海江远的办公室。她曾经踏进过那间房,被处处摆着的地图,震惊了一把。
“缺失的钥匙,嗯.....”,阿达招呼阮碗:“你来看看。”阿达手指分别在兽皮和地图上,沿着同样的曲线滑动,慢慢的停在了一个地方:“兽皮上的地图,有些年头了。千百年,山河湖泊,道路交通都有变化,但是地势起伏的变化却是少的。”
阮碗点头,沧海桑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地壳运动,也不是常发生的,据说我们如今的大陆版块格局,已经存在了2000万年。
嗯,2000万年类似的格局,但是兽皮上和世界地图,竟然在地势上不完全相同。阮碗想到了一个可怕的情况,莫非这块兽皮,是在如今的世界版块格局形成前,就有人绘制的。
那时候统治世界的是啥?细思极恐啊,阮碗摇摇头,把发散的思维收回来,专注的听阿达将地理。
经度纬度、平原低谷、山川河流自有脉络,阿达说的眉飞色舞,阮碗听得晕头转向。晕乎乎间,终于听到了一句:“我分析,钥匙在这里。”
阮碗顺着阿达的手指,看到了地图上的一点。
这是哪?
阿达吹响了口哨。小乖从草丛里跃了出来,它的身上全是草屑,晃晃脑袋,草屑糊在阿达和阮碗满脸。
摸把脸,阿达从小乖背上的包里,掏出来一本地图册,打开,好嘛,全国地图。
阿达快速的翻找着,他的大脑中,有一颗地球仪在快速的转动着,一束光从天而降,精准的在经度和纬度之间,找到了一个点。
放大,放大,找到了。阿达激动的看着地图册,念出来这个点,现在的地名:平西城。
阮碗感受到命运的神奇。她曾在临海生活,然后在临海发现了秘境,找到了一张兽皮。碰巧的是,她在平西城小住,又指出寻找通天树所在的秘境,它的钥匙在平西城。
巧了!阮碗无语的看着阿达,郁闷的写道:“平西城,黑暗神殿的地盘。我不久前,刚从那里逃出来。”
阿达笑了:“我感受到命运的指引,她必将指引你,找到通天树。”
“......”,阮碗。
第三百四十一章 平西不平静
小乖出行,一路顺风,不过十日,阮碗和阿达就到了平西城。
阮碗在外漂泊流浪了小半年,消息闭塞,压根不知道平西城已经易主。昔日不可一世的黑暗神殿,已经被突然蹦哒出来的百家宗,秒成了渣渣。
而且,凫舄被灭的时候,阮碗处于无意识状态,清醒的时候她就在了海里。布禄也没有告诉她,凫舄已经被他们连窝端了额。所以啊,阮碗还以为,她面前的平西城,还是以前那个平西城。
而凫舄,还是和黑暗神殿沆瀣一气,干着游贩子的买卖。
日上三竿,躲藏在平西城不远处的树丛后,阮碗观察着平西城门口的守卫情况,写道:“平西城守卫森严,我们想顺利进去,需要搭乘凫舄商队的便车。”
“好,凫舄的商队,什么时候来?”阿达问。
阮碗想了想,写:“日落前后,有商队赶到。”凫舄和黑暗神殿联系极其紧密,但凡黑暗神殿需要的,凫舄都可以贩运过来,而且必然是每日日落前后,到达平西城。阮碗怀疑,凫舄有极其先进的电脑运算系统,不然的话,如何保证,每天有一队且仅有一队凫舄商队到达平西城。
凫舄商队进了平西城,一般会呆个两三日,将黑暗神殿特制的食物药剂等土特产收购一些,在平西城潇洒几日后,于日出前后离开。
在黑暗神殿强大武力的护送下,凫舄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什么也无法阻挡,凫舄业务的扩张。当然,后来出现了个例外,那就是仙女团,仙女团借助王姆山天然的优势,竟然与黑暗神殿斗了个旗鼓相当。
时也命也。阮碗感叹着,继续写:“我们只需耐心等待,然后寻个机会,劫了凫舄商队。自然就能顺利进入平西城,而且不用惊动任何人。”
阿达瞅瞅阮碗,眼神像是在看惯犯。提到劫凫舄商队如此自然顺溜,可见这事没少干,绝对的熟手。
能不熟么!如果知道阿达的想法,阮碗一定会告诉阿达:仙女团就是靠打劫凫舄商队,渡过的最初难关。
没想到啊,兜兜转转,又回到了需要打劫凫舄的时候。阮碗心情有些小激动还有些小怀念,她开始想念曾经一起在丛林奔跑的小伙伴了。
就在这样激动且期待的心情中,阮碗等到了日落。
“还没有到吗?”阿达问。
阮碗摇头,写:“继续等等。”
星云密布,阿达等困了,问:“还是没来吗,凫舄赶路的速度太慢了,没有时间观念啊。”
阮碗继续摇头,认真的盯着道路的尽头。
继续等吧,等啊等,阿达被蚊子咬醒了,模糊的问:“到了吗?”
阮碗摇头。
“不会是路上遇到危险了吧”,阿达忧心的问,他开始担心凫舄商队路上的安全了。
阮碗侧目,莫非被打劫啦!真的令骷髅担忧哦,凫舄商队忒不省心了,阮碗惆怅的看星星,琢磨着如何给凫鸟提提建议,改进一下凫舄商队的战斗力。
躺在土里的凫鸟:“......然后给你送经验值。”
阮碗双手枕在下巴上,无精打采,她等的凫舄商队不来,其实凭借阮碗个人的能力,比如说从地下挖个通道,阮碗独自前进平西城没问题。可是,阮碗是路痴啊,她进城容易,出城的时候,她能顺利找回路!
所以啊,阿达不放心,坚持要跟进去,阮碗只好放弃在地下打洞独特想法,写:“凫舄的今日不会来啦,先睡觉喽。”
阿达笑着,依靠在小乖身上,放心的笑了。
第三百四十二章 朋友多了路好走
吴生像往常一样,领了一群萝卜头,随着何大去平西城外打野食。小萝卜头扛着木枪、拿着砖头,挑着肥嘟嘟的兔子、竹鼠,蹦蹦跳跳的唱着歌。
“山里红花娇又艳,小妹妹梳妆溪水边,清清的水呦嘀哩嘀哩,流过小妹妹的心儿间,哎哟哟,美又甜.....”。
歌声曲调欢快,小萝卜头脆脆的嗓子,唱得阮碗心欢喜。阮碗悄悄的探头,躲在树后面看着吴生、何大、小萝卜头从眼前走过。
小乖不甘寂寞,将脑袋搁在阮碗的头上,也探出头看。
树不过两人宽,小乖偌大的脑袋一摆,在翠绿的树叶下,就突兀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黄毛脑袋。
偏偏一骷髅一狗自以为藏得极好,看得那叫一个正大光明。
吴生被看得嘴抽抽,他原本以为是抢劫的,早就安排四个小萝卜头从背后抄袭,自己和何大作为诱饵吸引全部注意力。然后趁其不备,包抄后路,进而实现反抢劫的目的。
没想到,“敌人”不按常理出牌,就傻不愣登的蹲在树后面看。敌不动,吴生不能不动,他插着腰,冲着阮碗喊:“看什么看,有什么招数尽量亮出来,小爷侯着。”
阮碗眨巴眼,左看右看没有其他人,指指自己,然后又指指自己的嘴,摆了摆手。
小乖汪汪的叫两声,摇着尾巴趴在阮碗身边。它闻到了何大身上熟悉的气味,和王姆山上那些喜爱投喂它的骷髅一样,有着枣的清香。
何大盯着小乖,眼睛微微的眯起来,面对拿着棒子却没有攻击性的大狗。何大是做情报的,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在他的情报里也有这么一个大狗,杀手毛才的狗儿子,一只足以灭掉百个骷髅的彪悍大狗狗。
无论是体型、毛发,眼前的大狗都和情报上的一样,莫非......,何大细细的打量阮碗。
阮碗友好的挥手,无声的打招呼。
这世上,和毛才的大狗关系亲近,又不会说话,不怕太阳晒的骷髅,能有几个。何大抹把脸,小心脏激动的砰砰跳,出门觅食捡到了老大的老大,犹如捡了张中奖彩票。
“大姐”,何大惊呼出声,紧接着问:“您怎么在这?”吴生眼睛瞪圆了,震惊且惊喜的望着阮碗,自从在平西城小破屋见了一面后,吴生一直想在见阮碗,没想到,再一次见面竟然是眼下的场景。翘着嘴,吴生眯眯眼笑了,果然是阮碗大姐,出乎意料却又理所当然。
阮碗歪歪头,唤她大姐的只有王姆山的骷髅,眼前的这个活生生的人,满脸的胡子拉碴,眼角的纹路清晰,年纪明显比她大啊,怎么也唤她大姐!阮碗忘了一件事,骷髅外貌上看是分不清年龄的。
“我是何大,现在领着这群萝卜头,住在平西城城南”,何大比手画脚:“我的老大是富鬼,富鬼,富鬼,知道吗?”
富鬼,四大金刚的得力干将。阮碗当然知道,只不过,你是谁呢?
“富鬼是我的老大”,何大方佛知道阮碗的疑惑,上前两步,激动的开始解释:“这里说话不方便,富鬼就在城里,只要进了城,就能见到富鬼了,到时候,关于我们的身份,大姐你就都知道了。”
真的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阮碗笑眯眯点点头,拍拍小乖的脑袋,弯腰,准备叫醒阿达,然后和何大一起进城。结果,地上空气一人,阿达呢?阮碗看着小乖,指了指阿达躺过的地方。
小乖呜呜的叫着,叼着阮碗的衣领,跳到了十米外的大叔边。然后,对着树后面,汪汪叫。
拿着木棍板砖的小萝卜头,害怕的站到了吴生身后,手牵着手,偷偷的看着小乖。
阿达哈哈大笑,从树后面的阴影里面,走了出来:“好小乖,小声汪,你吓着小萝卜头了。”然后,指着阮碗说:“我在树后,逮住了四个准备偷袭的小娃娃,口口声声喊老大,背地里偷袭。徒弟哦,眼前这些家伙真假难辨,还是小心为妙。”
囧!吴生和何大尴尬了,见到老大的老大太兴奋了,忘了之前派出的小兵了。
四个小萝卜头眼泪汪汪,瞅瞅大狗小乖,瞅瞅吴生和何大,哇得一声哭了。
“别哭了”,吴生指着阮碗说:“这是富鬼老大的老大,一家人,懂吗。”
四个小萝卜头,整齐划一的看着阮碗。
见了小辈需要给见面礼,这是我们民族传承了无数年的习俗,阮碗掏啊掏,从小乖的背包里掏出来一把糖果,四个小萝卜一人一颗。
其他小萝卜头见有糖果,还是老大的老大给的,欢呼一声,围着阮碗也要糖果。阮碗咧着嘴笑呵呵,一人一颗,绝不厚此薄彼,吴生和何大也不例外。
吴生剥了糖纸,将糖放进嘴里,糖纸珍惜的藏好,糖果甜丝丝,甜到了吴生心理。
“大姐,哪来的糖果”,吴生问道。
“临海基地的糖果铺”,何大接了话茬,解释道:“我们去了临海,在糖果铺的仓库里发现的。”
何大摸着手心里的糖果,难怪看着眼熟,原来是家乡特产,问:“临海现在怎样?”
阿达摸摸嘴角:“草木丛生,长脚鱼的天堂。”
“也好,有新的住民”,何大笑着,打起精神来:“大姐,天快黑了,我们进城吧。不过,小乖不能进城,它的体型太大了。而且现在世道不好,平西城里粮食紧缺,小乖体体壮吃的早,因此,小乖若进了城,就是块鲜明多汁的肥肉哦。满城的骷髅都会打它的主意,我怕会惹出事端,暴露了大姐的行踪。”
阮碗点点头,拍拍小乖的脑袋,指指平西城,然后比划了小乖大大的体型,然后摆摆手。
小乖难过的呜咽一声,脑袋蹭蹭阮碗的掌心,伤心的扭头跑了,带着背上偌大的两个大包裹。
“......”,阿达很惆怅,他的衣服和书籍,就这样跑了。小乖会妥善的保管吧,阿达不确定的想着,摇头笑笑,随着何大往平西城门口走。
守在门口的卫兵,和何大很熟。何大贡献了两只肥嘟嘟的兔子,卫兵瞅瞅裹在兔皮里的阮碗,被捆的结实的阿达,打趣道:“运气不错,抓到落单的,发大财啦。按规矩,入门费按人头还有财物价值算的......”。
何大赶紧的,又送上两只肥兔子。
卫兵满意的笑了,挥挥手,放行了。
第三百四十三章 青枣哦
百家宗进了城,富鬼被迫参加了莫名其妙的祭礼,在城西的坟地里埋了一宿,爬出坟堆后,稀里糊涂的被分在了罗德手下,在骷髅大头的指挥下干活。
富鬼纳闷极了,他身边同为罗德手下的骷髅,听到罗德的名字,就如同听到老天爷的名字,无比尊敬,一幅抛头颅洒热血只求罗德大人看一眼的做派。富贵摸摸小心肝,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罗德就是个糟老头,哪儿都没有值得狂热追捧的颜值啊,那群迷弟迷妹们是为了哪般。
富鬼和其他骷髅表情动作不同,就如同一只鹌鹑掉进了天鹅群,所以瞬间就被眼尖的大头发现了。在罗德大人发现前,大头就将富鬼提到了角落,安排了个在家门口巡街的任务。
巡街的活,闲多事少离家近,每日早上点个卯,其他的时间就是自由活动,富鬼清闲的当着差,时间久了,竟然再也未曾见过罗德大人。富鬼不是傻子,他渐渐发现了自己,和其他骷髅的差异,也明白骷髅大头,将他踢到骨兵团的外围,实际上救了他一命。
这日,富鬼照例巡完街,点了昏黄的油灯,在黄豆大的火焰旁边,整理一天知道的大小事。东家长西家短的杂事,富鬼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了足足一大本。
不要小看这些信息,每一件大事多多少少都会影响到日常的小事。富鬼翻看着,时不时增加些注释,然后从繁杂的事项中抽出关键信息。
“大事不妙啊,百家宗的骨兵,少了近一半。江婶家的酒涨价了,听说是没了便宜的进货渠道。我记得半年前百家宗占了平西城后,江婶有一阵特别高兴,找到了便宜的好货。嗯,现在酒涨了价,没了便宜的进货源.....”,富鬼敲着桌子,分析道:“花酒槽,钱眉眉的得力心腹,喜爱酿酒。这就说得通了,江婶从花酒槽那进货,一次进货能卖十天,现在进不了货,也就是说十天前进了最后一次货。现在货卖完了,没货进了,也就是说花酒槽十天时间没有酿酒了。为什么他不酿酒了,病了?手受伤了?还是走了?”
“走了?”富鬼念叨着:“十天前就走了。十天前...”。
富鬼急忙翻到十天前,那一天平西城里尤其热闹,骨兵从城外猎了几只公鹿、还有大大小小数不清的野味,在中心区域的大广场,举办了个自助晚餐。
凡是骨兵团的骷髅,都可以参加,那一天就好像是过节,热闹的欢呼声响彻云霄,城里的人彻夜不眠,载歌载舞高兴极了。
富鬼因为担心小萝卜头的安全,没有去吃自助餐。因为第二天一切如旧,富鬼也就没放在心上。一切如旧?不对,自己巡街的范围增大了,而且更城里的骨兵变少了。
至少这十天,属于钱眉眉的骨兵团成员,富鬼一个也没有见过。
莫非,钱眉眉带着她的骨兵团,离开了平西城。问题来了,钱眉眉及她的骨兵团,会去哪儿呢?
问题在脑子里求解,屋外传来了热闹的声音。
“老大,快出来,看看谁来啦?”吴生进了屋就喊上了,咋呼呼的往屋里冲。
富鬼赶紧放下笔,草草的将记事本收好,推门走出去,说着:“谁来了,让你小子如此兴奋.....”。
抬头,富鬼的动作凝固了,张张嘴,大喊出来:“大姐!”
阮碗笑着,挥手打招呼。
富鬼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急跑到阮碗眼前,手舞足蹈:“大姐,真的是你!你怎么在这里,不是,我是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是我,我回来了”,阮碗手中火光闪过,一行火焰字出现。
“是大姐,真的是大姐。哈哈,快,屋里坐”,富鬼伸出脑袋向门外看一眼,关紧了屋门,平复下激动的情绪,迎着阮碗往屋里坐:“外面人多嘴杂,我们到屋里好好说。”
小萝卜头被安排在房屋四周放风,吴生也想进屋,被何大打发去收拾肥嘟嘟的兔子。吴生憋着嘴,气呼呼的收拾兔子去了。
最后,富鬼、阮碗、何大、阿达进了屋。屋里四面墙不透风,只有头顶开了砖块大的缝隙,月光从缝隙透进来,在地面上画出了月桂的花瓣。
富鬼点亮了油灯,朦胧的灯光铺满了屋子。只见不大的屋里,乱起八糟的杂物占了半个屋子,还有半个屋子摆了张大大的桌子。桌上摆放着各样的骨头器皿,富鬼在骨头器皿里扒拉了一会,找出来三张骨头凳子,摆放在地上,请阮碗、阿达和何大入座。
然后,富鬼又趴在地上,从桌子下面,堆放的密密麻麻的罐子里精准的掏出来一个,捧着放到阮碗手里。
打开盖,罐子里盛放着青翠欲滴的枣,如玉石般可爱的颜色,青枣的香气扑鼻而来,阮碗捡起一颗放进嘴里,是王姆山那颗枣树结的果。
“大姐,自从你没了音信。我们这些在外的探子,都领到了一罐青枣。平日,我们会买些枣,和罐子里的青枣混在一起,带在身上。如果我们中有谁能遇上大姐,就能将枣带给你了。”富鬼解释道:“说来也奇怪,别的枣我们吃不了,这罐里的青枣,我却能吃上一两颗。”
阮碗笑眯眯的点头,抓了一把枣递给富鬼。
“好徒弟,富鬼不能吃青枣了”,阿达严肃的说:“骷髅的夜视能力极强,即使只有微弱的月光,在这样一间屋子里,不需要点灯也能看见。而富鬼点灯灯时候,是摸索了好几次才点亮油灯。我不知道这罐的青枣究竟是什么,但是它的气息,和骷髅自带的气息,完全不同甚至是相克的,嗯,好比是光明和黑暗的对立。”
“阿达师傅说的没错,我的视力下降了。如果不点灯,晚上我是看不清屋里摆放的东西。”富鬼笑着说:“原来是因为青枣。只是,我吃了几颗就对视力有了不好的影响,大姐呢?对她也会有影响吗?”
阿达瞅了眼吃的欢快的阮碗,说:“她是特例。”
“果然是大姐啊!”富鬼喜滋滋。
阿达也笑了,何大嘿嘿笑。听到屋里的笑声,吴生也笑了,好久没听到笑声了。
第三百四十四章 啥东东
插科打诨寒暄过后,阿达、何大、富鬼终于说到了主题。
“平西城里有通往秘境的钥匙”,阿达说出了目的:“通天树,葬邪神。我有预感,当解开这句话里的秘密时,我们就能解开骷髅出现的秘密。”
秘境?啥东东。富鬼一脸懵逼,他觉得自个可能走错片场了,从玄幻剧走到了仙侠剧。脑子里都是奇异坑洞的富鬼,坐到阮碗身边,想到阮碗的种种奇遇,低声问:“大姐,你去过秘境吗?”
阮碗啃着枣,递给富鬼一个木头盒子。这个盒子,是阮碗在奇怪针状山峰的地方,找到的,阮碗写道:“在临海秘境找到的。”
富鬼,捧着木头盒子,翻来覆去看.....
另一边,何大瞄了眼吃枣的阮碗,警觉的问:“你打算做什么?”
阿达摊手:“我手无缚鸡之力,能做什么?阮碗是我的好徒弟,我视她如亲闺女,我岂能忍心做些什么?只是如今世道,骷髅横空问世,花鸟鱼虫变异,如果不找到原因,某天突发巨变,你我岂能承受再次失去亲人的痛苦。”
何大再次偷瞄阮碗,看看富鬼,想到富鬼消失、阮碗死亡......,打住,即使是想想,何大都觉得难受的要命,他艰难的开口,试图反驳:“骷髅体力强横,能有什么事情?阿达,你虽然是大姐的师傅,也不能危言耸听。”
阿达站起来,指着富鬼手中的木头盒子:“富鬼,你手上的盒子,是阮碗从临海秘境中得到。盒子里有兽皮地图,皮毛不知道是什么动物,但质地柔软,上面的痕迹如新鲜的血液一般。你打开看看,兽皮就在盒子里。”
富鬼试着打开盒子,盒子纹丝不动。试了三次,都没有打开,富鬼将盒子递还给阮碗。
阮碗轻轻一碰,盒子打开了。打开的瞬间,盒子里的兽皮自燃了,不过是三个呼吸,木头盒子就变成了黑炭。
与此同时,坐在豪华沙发上的觋,危险的眯起来眼睛,什么东西混进来了。找死啊,觋露出了嗜血的微笑,吩咐罗德:“召集你的骨兵团,一点点搜,掘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出来。”
罗德恭敬的应着,摇响了召集的铃声。
.....
啥都没干就已经暴露的阿达和阮碗,正目瞪口呆瞅着黑炭般的木头盒子。
何大震惊的指着木头盒子,嘴巴大张,如木头人般呆立,半晌才找回声音:“咋的啦?想不开自杀?”
富鬼合上下巴,说:“燃点低。”
阿达嘴抽:“兽皮和木头盒子虽然没有了,但是地图早就已经刻印在我的脑子里。富鬼,借用你的纸笔,我将图画出了。”
“画图太麻烦了”,富鬼敲敲木头盒子:“我那有平西城详细的地图,你指指看,秘境可能在什么地方?”
“你相信平西城有秘境?”何大问。
“我相信大姐”,富鬼笑着答:“临海有秘境,那么平西城也必然有秘境。阿达师傅,大姐,稍等片刻,我将地图拿出来。”
阿达和阮碗都同意,阮碗还特意抓了一把青枣,放进了他看的最顺眼的富鬼手里。
人啊,天然有囤积的习惯。富鬼在非常拥挤的杂物中,各个隐蔽的地方翻找出数张揉成咸菜的草纸。
何大将桌子搬到屋外,富鬼在空地上将展平的草纸平铺在地方。一张张草纸连在一起,拼成了平西城地上和地下的地图。
“阿达师傅,你来瞧瞧,哪儿可能是秘境?”富鬼招手,举起煤油灯,问阿达。
阿达蹲在地上,借着煤油灯的微弱光芒,一点一点看着,手指在草纸上指指点点,嘴里念叨着:“偷办时好多人,更多是事。秘境,究竟怎么回的家呢?”
第三百四十五章 圈定地点
富鬼画的平西城地图,包括了城里的大小街道,以及他能走到的任何地下空间,为了画这样的地图,富鬼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即使如此,地图上还有一片地方是空白的。
在平西城西南,那里摆放着五张空白草纸,富鬼指着空白的地方,说:“自从百家宗占据了平西城,这里变成了禁地,除了百家宗的核心人物,其他的成员不得允许,是不让进入的。我只去了一次”,富鬼指了指空白草纸上的一个黑点:“就在这片坟场呆过。”
“等等,百家宗?黑暗神殿允许百家宗在自个的地盘,设置禁地。”阿达奇怪的问:“那黑暗神殿住在什么地方?”
“黑暗神殿已经是过去式了,百家宗占了黑暗神殿的地盘,打得黑暗神殿落花流水,大长老玄武带着残兵,投奔了仙女团”,何大幸灾乐祸的笑道:“我们仙女团也不是吃素的,玄武去了仙女团,不过是自投罗网。”
“百家宗?有它的详细信息吗?”阿达严肃的问。
富鬼看向阮碗。阮碗已经放下了手里的枣,看向富鬼,用火焰字写道:“我知道百家宗,藏在深山老林的奇怪组织,可以操控骷髅,嗯,他们将可随意操控的骷髅,叫骨兵团。”
何大眼睛瞪的大大,惊讶的问:“大姐,你和百家宗有过接触。”
阮碗点点头,写了几个名字:“钱眉眉、花酒槽、罗德、大头。”
富鬼崇拜的看着阮碗,大姐牛掰啊,和百家宗高层都有接触:“大姐,这几人都是百家宗的高层。大头是罗德大人骨兵团的团长,也是我现在身份的直接管理者。我巡街的活,是大头给安排的。”
大头啊!阮碗还记得在百家宗老巢鼓岭村,大头对她的坑骗;还有在寒冷黑漆漆的大海海底,惨死在章鱼口中,布禄说的那番话。骨兵团的骷髅,无法违背其操控者的命令,而扩张是每一个操控者的野望。
“说说,百家宗进了平西城,发生的大大小小事”,阮碗写道。
富鬼点头:“百家宗进城后,喊出了不扰民的口号,他们对平西城的原住民很好,对投降的黑暗神殿成员也很招呼。平西城很快就安定了,大家向往常一样过自己的日子。一周后,平西城基本恢复平静,某天下大雨的时候,罗德大人召集了城里所有的骷髅,去西南角的坟地住了一宿。”
“对了,从坟里爬出来的骷髅,对罗德大人异常崇拜,听见了罗德大人的声音,就会伏地跪拜。”富鬼迟疑的说:“因为平日里接触,他们一切如旧,我以为他们仅仅是如追逐偶像一般,有了狂热的爱好.....,莫非有什么不对!”
阿达叹口气,神色莫名的说:“祭礼,上古时期,魔神的信徒为了将自己献给魔神,以鲜血浇灌,置身棺材,黎明时分埋在极阴的地方一夜,铃声为号,舞为礼,至黄昏时分结束。”
富鬼拍手:“阿达师傅,祭礼有什么后果?”
“一旦被当作祭品献祭给魔神,生死不由己,身心由他人所控制。”阿达叹口气道:“但相对的,祭品能获得魔神的馈赠,得到了魔神赐予的力量。”
“稍等,听得懵,待我捋一捋,骷髅是祭品,罗德那些人是幕后操盘手。有些地方说不通,罗德、觋、钱眉眉都有自己可操纵的骨女团”,富鬼疑惑道:“魔神可操纵祭品,“莫非罗德,钱眉眉都是魔神?这说不过去,魔神又不是地摊货,批量大甩卖。”
何大噗的笑出声。
富鬼扫了何大一眼,大胆猜测:“百家宗的觋、钱眉眉、罗德这些核心人物,都是人类。莫非,控制骷髅只能由人类完成。”
阿达摇摇头:“祭礼如何完成,我并不清楚。但曾经仅属于魔神的祭品,却能由祭师掌控,实在是耐人寻味。”
何大有自己的看法,他双手一拍,比喻道:“假如祭品是财富,好比以前皇帝的财富,被他身边的太监分了,哈哈哈...”,应着阿达和富鬼的眼光,何大笑不出来了,他尴尬的揉揉鼻子,讪讪的说:“咋啦,是不是比喻的不恰当。”
“不”,阿达欣喜的说:“极有道理,这就说的通了。魔神出了变动,所以他手下的仆从,瓜分了他的势力。通天树,葬邪神。邪神不过是一个称谓,而称谓不过是后人编造的,也许,邪神就是魔神。”
富鬼点点头,问:“按照这个思路,百家宗莫非曾经是魔神的仆从。罗德、钱眉眉我见过,他们年纪不大,出生不到百年,而百家宗的头,觋大人,长得像木乃伊,说话神神叨叨,没人知道他的年纪。如果说有谁像魔神的仆从,觋大人有嫌疑。”
阿达用看傻子的眼神,瞅瞅富鬼:“传承,懂不!不在于年纪,而是百家宗就是靠什么传承。百家宗精通祭礼,掌控骷髅为其所有,百家宗所图谋的绝非小事。”
“大姐,你怎么看”,听了阿达的话,何大有些心慌慌。风雨欲来风满楼,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惨剧,何大本能的感到害怕,处于对阮碗的信赖,何大低声询问阮碗,希望找到主心骨。
阮碗平静极了,用火焰写道:“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明明是一句平淡的应对方法,没有“最佳的进攻就是有效的防守”的大气应对,可是偏偏令何大放了心。
阮碗冲着何大点点头,继续写道:“秘境呢?师傅。”赶紧找到秘境,她要回王姆山,向玄武逼问大师兄张形希的下落。
阿达摸摸脑袋,刚才和何大讨论的十分投入,忘了他原本来平西城,是为了秘境而来的。
“这里,我怀疑秘境的入口在这”,阿达指着地上草纸铺成的地图,其中空白的那片说。
富鬼眼神诡异的瞅着阿达,这里是百家宗的核心地盘,你指这个地盘,是存心的吧。
“你们看看”,阿达展示了自己凭记忆画出的地图,山川河流走向是缩小版的平西城,其中秘境的位置,正好是空白的地盘。
富鬼瞪着眼,何大张着嘴,阮碗微微一笑。这世上果然是,风险和收益成正比啊,百家宗不选黑暗神殿的地盘,反而占了这个地方,也许百家宗也对秘境感兴趣。
第一次,阮碗升起了对秘境的兴趣。
第三百四十六章 难题来了
阮碗、阿达、富鬼、何大面面相觑,虽然藏秘境的地方圈住了,但是那里重兵把守,地图上一片空白,没有明确的地点,而百家宗占地有十几公倾呦,怎么找秘境,真的真的是难题哦。
迎着阿达期盼的眼神,还有阮碗信任的目光,富鬼苦恼的挠挠头,实在是想不出好主意:“天亮后我先去拜访大头,请他调换我的工作,调去百家宗的地盘上巡夜,如此一来,我就能打探更多的消息,然后我趁机将百家宗内部地图弄出来。”
“太慢了”,阿达摇头:“百家宗选择的地方,正好是秘境在的地方。我相信,这绝对不是巧合。百家宗极有可能和古籍上的魔神有关,说不定,他们也在寻找秘境。”
阮碗点头,百家宗神神秘秘,初看并不起眼,但本事却是出乎意料的强大。阮碗亲身体验的,例如操纵骷髅的本领,百家宗比黑暗神殿强了许多。当时长老安攻陷临海基地时,整了极大的阵势,方才操纵了骷髅去攻城,可是被操纵的骷髅中并不包含阮碗。而百家宗的钱眉眉、谷威,都能轻易通过祭礼,操纵她,让她失去意识不得不按照钱眉眉和谷威的指示行动。
和觋打交道的那一次,即在鼓岭村时,阮碗曾被觋的铃铛控制,然后被操纵着去进攻凫舄的地盘。最可怕的是,阮碗没有被操纵的记忆,听了富鬼的述说,阮碗才知道自个曾被百家宗当了枪杆使。
所以对于百家宗的地盘,阮碗也不敢轻易闯进去。因为一旦被觋控制,操纵她去攻打仙女团,亲手伤害曾经的至亲好友,即使是被控制,阮碗也不能原谅自己。
“先探消息”,阮碗写道:“百家宗不是自家的后花园,没有把握,就是给百家宗送人头。”
阿达叹口气,他也没有别的办法,点头同意了富鬼的计划。
屋外的太阳已经升起了,明晃晃的从屋顶的缝隙照下来,落在草纸地图上的空白处,无数的灰尘在光线里飞舞。阳光下,黑暗中的尘埃无处藏身。
阮碗直愣愣的看着那束光,伸手接住,手心里热乎乎的,啊,原来能感受到光的温度。记得在百家宗的老家鼓岭村,即使有阳光照在身上,也是阴冷阴冷的......。
有什么在阮碗脑子里闪过,来不及细想,就听到屋外急促的脚步声,吴生的大嗓门响了:“富鬼大哥,别睡了起床啦,魏大哥来了。”
“富鬼,你小子昨日去哪喝酒了,太阳晒屁股了还不起床”,一道浑厚的嗓门道:“快点啊,紧急任务。耽误了老大的事,你的胳膊大腿啥的,可就保不住了。”
富鬼对何大点点头,指了指占据半间屋子的杂物,和地上的草纸地图,然后拉开门走了出去:“来啦,来啦。大清早的扰人清梦,不说出个所以然,我可不答应,必然要和你好声说道。”
“任务在我所里,怎么,让我在外面说,不请我进屋坐坐。”
富鬼看着院子里的八个骷髅,他们是罗德大人骨兵团的成员,富鬼在祭礼完成的那天,曾经见过他们。但自那以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今日八个骷髅出现在他的小院,绝不仅仅是传达任务,或许,还包括搜屋。
发生了什么?富鬼掩藏住心理的不安,咧嘴大笑:“哈哈,屋里乱没人收拾,魏哥不嫌弃的话,就请屋里坐。吴生,把我珍藏的血酒拿出来。”
血酒,是用动物鲜血酿造的,保留着鲜血最佳的口感,还有白酒的清香。由于酿造工艺复杂,数量极为有限,富鬼也是寻了许多门路,才整了不到一升的小瓷罐。平日里舍不得喝,只有逢年过节才拿出来偿一口。
听到了血酒,魏潜乐了,暗暗夸了富鬼的上道,态度温和了不少:“哈哈,富鬼小弟大气,我今日是有口福了。”
“魏哥能来,我这小屋都添了光彩”,富鬼推开门,邀请魏潜进屋,说着:“屋里放了些零碎的杂物,我啊舍不得放在外面风吹日晒,不知不觉就摆放了许多,乱七八糟,魏哥不要笑话。”哈哈笑了两声,富鬼比了个请进的手势:“来,来,屋里请。”
魏潜留了四个骷髅守院子,带着五个骷髅进了屋。屋子小,突然涌进来六个骷髅,显得拥挤极了。
魏潜环视四周,笑着说:“富鬼小弟啊,你这爱收集的癖好得改改,乱七八槽的东西摆了一屋,能休息的好么。难怪你早上睡不醒,都是这满屋的杂物闹的。”
富鬼装傻,嘿嘿笑:“就这么点爱好。”
“不成,你我都是为罗德大人效命,怎么因为无用的爱好误了大人的大事。我既然知道了便不能不管,来啊,帮富鬼小弟将这屋的杂物都清出去。”
“......”,富鬼惊愣住,上前两步打算和魏潜理论,被两个骷髅架住,按在了地上。
何生端着血酒,站在门口,脸色苍白。
“小孩儿,把血酒端过来,别洒了,一滴血酒,比你的小命值钱”,魏潜招招手,带着笑意的说着。
吴生憋着气,脸都憋得红彤彤的,鼓起勇气将血酒端给了魏潜,眼睛关切的看着富鬼。
富鬼摇摇头,咧着嘴笑眯眯,说着:“小鬼,出去呆着。你魏大哥和我闹着玩。”
魏潜笑呵呵,端起酒杯,抿了口血酒,温和的说:“好酒,小鬼,酒放下就出去。大人的事,小孩少掺合。”
富鬼松了口气,目送吴生离开屋子。但看到几个骷髅将屋里的杂物,往屋外扔,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阿达和阮碗藏在杂物后面的空间里,一旦杂物被清出去,将阿达和阮碗露出来.....,想到那样的后果,富鬼惶恐不已,却不敢让魏潜发现,故作镇定的说:“魏哥,小弟屋里的这些,都是精心收藏的,百里挑一的,千万轻拿轻放。”
魏潜挥挥手,压着富鬼的骷髅松开手,站在富鬼的两侧,放着富鬼的一举一动。
富鬼坐起来,活动胳膊,故作夸张的讲:“屋里的都是好东西啊,魏哥,让我来搭把手,磕了碰了,我的心肝都会得颤抖哦。”
“富鬼小弟放心,坏了哪个玩意,哥哥送你个完好的。”魏潜露出白森森的牙。
第三百四十七章 大头的放任
阮碗安静的坐在杂物架起的狭小空间里,她的手心摊着五张光明符。阮碗清楚,一旦光明符符光出现,必将惊动百家宗的觋,但是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就算要粉身碎骨,阮碗也乐意拽着百家宗一起,如果能拉了觋或者罗德作伴,想来也是合算的。
想着如何在百家宗闹事,计算使用多少张符箓才能干掉觋,阮碗越想越美,咧着嘴无声的笑了。
阿达和何大被阮碗的笑容惊住了,放轻呼吸,小心的挪动身体,尽量离阮碗远点。嗯,不能耽误阮碗的发挥,对,空间一定要留出来,障碍物尽量挪开,不能阻碍阮碗伸展胳膊......。
有一个要大闹四方的头,何大心理踏实极了,人生何处无生死,如果轰烈一场能消弱百家宗的战力,为仙女团争取缓冲时间,也算是死得其所,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何大握着刀的手很稳,他的眼神坚定,摆出攻击的姿势,耐心的等待着。
近了,挪动杂物的声音越发的近了,有微微的光从杂物的缝隙中,照射进来。
阿达倾听着,嘴里默念着“无惧无怖万象皆空,心自在自有菩提,有何惧哉!”
死亡的临近,等待的过程是揪心的恐怖的,阿达无数次临近死亡,可没有哪一次,如眼前这般,令他无处可逃。他不害怕死,可是他有未尽的梦想没有完成,他不想死。
生于死是个永恒的话题,能折磨的意志坚定的人,备受折磨。被困在生死边缘的,无论是谁,都有着各自的煎熬。富鬼牙齿紧紧的咬着,一杆枪顶在他的头上,他的眼神越来越愤怒。
魏潜欣喜的看着富鬼,他早就看富鬼不顺眼了,大家都是罗德大人的骨兵,凭什么富鬼被大头团长格外照顾,安排了最轻松的活计,而且暗地里还多次维护。
所以,接到向富鬼派任务的指令时,魏潜知道,修理富鬼的机会来啦。只要他在富鬼屋里,发现违禁的物品,那么他就能光明正大处决了富鬼。至于违禁物品嘛,富鬼的屋里有是最好的,即使没有,魏潜也会让屋里有。
瞅瞅富鬼的神色,魏潜欣喜若狂,富鬼越愤怒,说明屋里藏着的东西越发贵重。说不定,混进平西城的奸细正藏在富鬼屋里。对了,富鬼的小伙伴,每日都会去城外狩猎,他们完全可以将奸细带进城啊。
魏潜越琢磨,越觉得自个推测正确,真相就在眼前,他立功发财的机会,也在眼前。他的眼睛里现出红光,魏潜兴奋极了。
“干什么”,大头怒气冲冲走进院里,大声呵斥:“魏潜,我派你来传递任务,通知四五纵队速速集合。传递的指令呢传到哪呢?”
魏潜兴奋发烫的大脑,终于降温了,糟!光顾着想富鬼倒霉,忘了另一道指令了。
“报告大头团长,我怀疑富鬼窝藏奸细,只要团长等耐心等待,我就能找到证据,到时候只要抓住富鬼,就能问出奸细的下落。所以,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集合四五纵队。”魏潜挺着腰,自信满满的回道。
大头气得倒仰!骷髅虽然战力强,就是这点不靠谱,一个个脑子不知道装了点什么,只顾盯着自个的一亩三分地、自身的恩怨情仇,压根没有大局观,永远自己的情绪是老大,任意加戏,不听从指挥任意行事。
“乱七八糟”,大头指着魏潜鼻子骂:“究竟我是团长,还是你是团长。如果不听从安排,我就向罗德大人汇报。罗德大人英明神威,他的部下令出必行,不需要你这样肆意妄为的家伙。”
魏潜皱脸,不服气的嚷嚷:“我自会向罗德大人说明情况,大头团长放心,我对罗德大人的衷心日月可以作证,罗德大人的命令,我豁出命都会执行。至于你,算老几。”魏潜自从变成骷髅,力量处处不一般,自觉受到了上苍的眷顾,加入黑暗神殿后处处受重用,掌管了平西城治安,处处作威作福。后来投靠了百家宗,成了罗德对骨兵,憋屈在大头的职位之下,早就看大头不顺眼了。
今日大头急吼吼的赶来,肯定是为了给富鬼出头,哼,原来奸细是大头授意富鬼放进来的,好啊!终于让他逮到了机会,怎么可以放过。
魏潜兴奋的指着屋里,喊:“搜,仔仔细细的搜。我看谁敢拦我,误了罗德大人的大事,告状精你担得起。”
大头怒气值蹭蹭上涨,拳头毫不犹豫凑到了魏潜得意的脸上,附加了大头所有怒气的拳头,威力了得,一拳头揍趴了魏潜。
手一挥,大头喊道:“都抓起来,格老子的,竟敢不听号令。还有你”,大头指向富鬼:“一起带走,和我去见罗德大人,对于不听号令的,我要禀告罗德大人,务必严惩。”
富鬼悬起的心,放下了。
吵吵嚷嚷的骷髅们,又咋咋呼呼的走了,吆喝喊打的声音,也渐渐远去。大头离开院门时,回头看了看,嘴角微微上扬,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吴生待骷髅离得远远的,忙关了院门,冲进里屋,看见屋里或站或坐的阮碗、阿达和何大,眼泪忍不住的掉了几颗,忙用袖子擦了。
“呦,掉金豆豆了”,何大打趣:“小鬼,放心吧,你富鬼大哥不会有事的。”
阮碗点点头,写到:“等等吧,把屋子收拾好,富鬼就回来了。”
吴生抹抹眼睛,应了声,招呼小萝卜头们,开始收拾。
阿达问:“罗德的骨兵团团长,大头,你认识他?”
阮碗再次点头,写道:“他知道我来了,我感觉,刚才那出戏是演给其他骷髅看的。”
何大惊讶不已:“大头管控着罗德的骨兵团,在百家宗是说的上话的人物。如果和大头套套话,说不定能从他那套到秘境的消息。”
阮碗写道:“各为其主,莫要强求。”
在如今世道活着,每一个人或骷髅或许已经拼尽全力。所以自己陷入危机,是自己的事情,昔日的朋友帮一把是情分,不帮也是人之常情,每个人仅仅是担负自己的人生都常常有不堪重负的感觉,哪儿能担受的更多。所以啊,得到大头的意外相帮,阮碗开心极了,而且在罗德铃声的控制下,大头根本无力反抗,他能帮她解决了这次危机,阮碗已经很感激了。
第三百四十八章 你我像极了
日上三竿,富鬼回来了,进了院,他神秘的关了院门,兴冲冲的进了屋,屋里干干净净的,曾经随意摆放的杂物,已经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堆放在屋里的角落里。
屋子中间,摆放着屏风,将杂物和休息的床椅隔开,在靠窗的桌子上,放着白底青釉的瓷瓶,插着小萝卜头从院子里摘的野花野草。
窗子?富鬼嘴角直抽抽,退出门外,瞅瞅屋外的蓝天还有窗台上的五瓣小花朵。真窗、真花啊,不对啊,他的屋只有一个门,怎么会有窗。
“富鬼大哥,你回来啦。窗子是阮大姐亲自动手开凿的,说是屋里不透气,空气不好。怎么样,窗户好看么?”何大挑着水,乐不可支的对富鬼说。
“好,当然好,大姐心灵手巧”,富鬼竖起大拇指,扭头对何大说:“开窗子是体力活,怎么能让大姐辛苦,你干啥去了?也不劝劝,等我回来在开窗。”
何大笑嘻嘻:“我挑水啦。喏,大姐在后院和小萝卜头种枣核,我挑水浇地哦。”
说完,何大就乐滋滋去了后院,富鬼低声笑了,推门走进了带着春意的小屋,冲着坐在窗前的阿达点点头。
阿达捧着瓷碗,喝着鱼汤,放下碗,抬头微笑着打招呼:“回来啦!”说话的语气放佛富鬼只是出门买了瓶酱油,而不是面临了生死劫。
“大姐英明”,富鬼笑嘻嘻:“大姐认识大头,对吗?”
阿达点头。
“难怪”!富鬼从怀里掏出一圈纸,摊开放在桌上:“百家宗驻地的地铁。”
“怎么来的”?
“大头团长给的。我被捆到了百家宗驻地,大头就押着魏潜走了,留我独自呆在会客厅。约莫过了一个小时,大头回来问我未来什么打算。我当然说了,我想去百家宗驻地巡夜,希望为罗德大人效力。”
“哦哦,那大头怎么安排你?”
“他啥也没说,递给我这份动图,让我带回家仔细研读,告诉我,巡夜是份技术活,走错路是会掉脑袋的,到时候谁也救不了我。”富鬼嘿嘿直乐:“我总觉得,大头的话里有话,他不是说给我听的,而是让我传话给某人。果然啊,回家看你们不慌不忙的,我就猜到了。大头和大姐以前肯定认识,而且大头知道大姐来了平西城,是特意来解围的。”
“嗯嗯”,阿达点头:“然后呢?就让你带着机密地图出来了。”
“是啊”,富鬼笑嘻嘻:“大头团长不留我吃饭,我不回来做什么。”
阿达将瓷碗放在地上,展开地图,平铺在桌上,仔细查看着可能出现秘境的地方。
“有什么发现”,富鬼探着头,问道。
“没有”,阿达叹口气:“只看出百家宗防守严密。地图上的建筑大小类似,地下空间和地上建筑成为一体,地下空间彼此间没有联系。骷髅的习性是呆在地下,而且擅长挖洞,也许有些地道没有画在上面。”
“难办了”,富鬼挠头:“晚上我就要去巡夜了,地图我得还给大头团长。”
阿达抬眼:“傻啊,地图给了你,大头怎么可能收回去。这不是普通地图,是机密。懂不?”
富鬼点头,弄丢机密文件是重罪!大头是不会承认,这张地图是他给富鬼的,所有,富鬼最好的做法是,看完地图后就烧掉。
“喊阮碗过来”,阿达说。
富鬼点头,转身出门喊阮碗。
阮碗在后院,十步的距离挖了一个深坑,每个坑里放了颗枣核。小萝卜头们滚着泥球,放进坑里,玩的是不亦乐乎。
“大姐,阿达师傅找”,富鬼走近了,喊道。小萝卜头见了富鬼,纷纷问好,捧着泥巴向富鬼现宝,富鬼逐一摸摸小萝卜头的脑袋。
阮碗点点头从泥坑里爬出来,在水桶里洗净手,和富鬼回了屋。
阿达指着地图问:“徒弟啊,有看出什么吗?”
阮碗握着地图的边沿,将动图缓缓转动。果然啊,地图上的房子,建的一般大小是有原因的,左三右四七星当空,上六下三九九为大,引北斗接九狱,这是妥妥的困龙阵。
那么,这里!阮碗手指点在地图上的空白点,拿笔写道:“困龙阵,真龙困在这里。”
富鬼不明白啊,问:“困住真龙的地方,就是秘境的所在吗?”
不知道啊!阮碗写道,但是百家宗费尽心机要困住的真龙,她很有兴趣啊。至于秘境,找不到也没关系啊,百家宗也找不到的。我们可以等百家宗找到了,然后想法子跟在他们后面,去葬邪神的地方。
好有道理的样子!富鬼佩服。
阮碗接着写,我们先找到并不是好事啊,百家宗实力强横,我们找到了也保不住,肯定会被百家宗抢走了,那不就成了替百家宗干活啦。
阿达诡异的瞅着阮碗,第一次见到,如此画风清奇的偷懒理由。
最后,阮碗拍板,先去探探困真龙的地方,至于秘境,随缘。
阿达从地上捡起瓷碗,递给门口的吴生,道:“再来一碗,我今日个要醉生梦死。”
吴生嘴角跳跳,扭头盛了碗满满的鱼汤......
百家宗驻地里,大头走进了罗德的小黑屋。外面阳光明媚,屋里密不透风如同坟墓,墙角里点了盏油灯,豆大的光弱弱的燃烧着,罗德拿着剪子,仔细的挑着油灯里的灯线。
“送出去了”,罗德没有回头,他知道进来的是谁,低声的问道。
大头站在罗德十步外的地方,恭敬的回答:“是的。”阮碗看到了地图,应该会过来吧,希望她记住自己要传的话,不要走到危险的地方。
“嗯”!罗德淡淡的回道。
大头耐心的等着,没有问一句话。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为什么这么做。”
“是的。”
罗德放下剪子,转身看向大头,他的脸上满满的褶皱,眼袋厚厚的遮住了眼珠子,驼着背,声音嘶哑:“你我像极了,我再给你一个机会,难道你看不来。”
像?大头在心底冷冷的哼着,掌管自己生死的罗德,怎么会和自己像!笑话!
大头注视着罗德的脚尖,他的心在反抗,可是他的身躯却在臣服,每一次站在罗德面前,他的身体就自然弯曲到最臣服的姿态,久而久之,大头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直起腰。
第三百四十九章 大骨头汤
百家宗的防守极其严密,在百家宗驻地的骷髅,都是对觋忠心耿耿的,他们曾经和觋在鼓岭村并肩作战,习惯性拿着沉重的长矛和盾,穿着铁制的盔甲,在百家宗哐当哐当的走着,所以啊,但凡有长矛骷髅出现的地方,就不会安静。
而罗德大人的骨兵团,穿着就是现代风,从头裹到脚,行动速度,动作安静敏捷,颇有蜘蛛侠风范,只不过衣服的颜色不是红蓝黑格,而是黄白条状,据说这样的衣服在夜晚反光且显眼,是打扫街道必备的不二法宝。
可是啊,由于跟的头地位不同,待遇千差万别。
富鬼穿着“不二法宝”,递给了门口长矛骷髅一张巡夜证,长矛骷髅仔细搜查了富鬼,没有发现富鬼携带可疑物品,挥挥手放行了。
在富鬼身后,拿着巡夜证的骷髅,排着队,挨个接受搜查。
正常,放行!
巡夜二十骷髅,实到位二十,数量对得上,没问题。长矛骷髅领着二十骷髅,走到杂物间门口,训话:“听好了,这里的规矩简单,多做事少说话。记住了,按照固定线路走,若是走错了,谁也救不了你们。现在去屋里拿拖把扫帚,每个人去指定地点打扫,凌晨五点返回这里集合。”
富鬼和其他骷髅,大声答“是”。打扫的地方是两骷髅一组,一组一份线路图,每组的线图路不一样,分别指向不同的地点。
没有人带路,富鬼和小组的另一位伙伴,按照线路图的指引,顺利到了处开阔的地方。这里的房屋只有两座,是堆放餐余垃圾的,骷髅酷爱生食,不爱啃骨头,餐余垃圾比起人类时候,就单一了许多。
全是大骨头,干干净净没有一滴血的大骨头。
富鬼悄悄问同伴:“大姐,下一步怎么办?”
阮碗沉思,她捆了此次夜巡中的一个骷髅,拿了他的巡夜证和衣服,然后和富鬼一起混进了百家宗驻地。
顺利的,阮碗和富鬼分到了一组,然后平安的走到了安排的位置,巧合的是,这里离困龙阵的中心非常近。
捡了块骨头,阮碗在地上写道:“你在这。”
富鬼脸皱成一团,小声道:“大姐啊,很危险的,不如我和你一起,彼此还有个照应。”
“接应”,阮碗写道。
“好吧”富鬼愁苦的应着。
阮碗瞅瞅富鬼消极怠工无声反抗的状态,琢磨着,这可不行啊。得给富鬼找些事干,阮碗摸摸堆得小山高的骨头,想起来了香喷喷的骨头汤,大骨头剁碎、放进水里、加入生姜、土豆熬哦熬,出锅的时候再洒点葱花,香喷喷热乎乎的骨头土豆汤就出锅啦。鲜美的骨髓刺激味蕾,软乎乎的土豆入口即化,有着鲜肉的清香却不油腻,那滋味,回味无穷。
虽然变成骷髅后,阮碗吃不了大骨头炖汤,但是不能阻碍阮碗对美食的追求,院里还有需要补钙的小萝卜头,好好的大骨头不炖汤,浪费啊。
“带走,炖汤”,阮碗霸气的在地上写道,然后以指点山河的气势,点点大骨头山。
“......”,觉得大骨头汤过于清汤寡水的富鬼,迎着阮碗开心的笑容,乐呵呵的同意了。不就是大骨头嘛,大姐喜欢,全搬回去也是可以的。
有了目标,富鬼的精神状态不同了,他积极和站岗的长矛骷髅沟通,询问打包带走大骨头的方法。长矛骷髅才发现,原来大骨头还有熬汤的功用,以前都是巡夜骷髅运到坟地里埋了,既然有别的功用,那就带走、统统都带走。
富鬼欣喜万分,感激不尽,向长矛骷髅寻了个推车,几根长长的麻绳,吭哧吭哧的开始打扫卫生,擦拭地板,还有摆放大骨头。
至于阮碗,她已经偷偷的潜进了困龙的地方。
在地图上,困龙的地方是个空白,而现在阮碗眼前的,是一个破旧不堪的小石屋。屋外面,长矛骷髅团团围住,守得是密不透风。没有长矛骷髅防守的地方,有屋顶和地下。
阮碗惆怅了,从地下打洞到屋里,这活鼹鼠擅长,俗话常说术业有专攻,阮碗不想抢了鼹鼠的活,以外行挑战一把内行。
那么,能进去的地方,只有屋顶.....,除非长矛骷髅是瞎子,一大坨骷髅从半空中跳到屋顶,怎么可能不被发现。
难办喽,怎么才能混进屋里。要不,阮碗低头看看手里的光明符,干错全部都灭掉。
不妥,阮碗掐灭了升起的暴力念头。她本质上是爱好和平的,即使在骷髅横行霸道的日子里,她也没有打打杀杀的习惯,对不!所以啊,她绝对不是因为打不过觋,才放弃暴力进攻的。阮碗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悄默默的为自个点了赞,有思想,有觉悟啊。
当然,对于阮碗自己的认知,凫舄是不服气的,带头抢他们的骷髅是谁?逼得凫舄不得不改道的是谁?不爱打打杀杀,哼,骗鬼!
所以啊,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什么环境就要说什么话,嘿嘿。
阮碗暗戳戳的藏在草丛里,为自个放弃暴力的决策,以精神胜利法的准则,高度夸奖了自己一番。越夸越开心,阮碗乐滋滋的盘算啊,如果突然来一阵大风,将长矛骷髅都吹走;或者屋子突然起火,长矛骷髅不得不求火.....
风、火,阮碗灵光一现,爬到了屋顶。不远处有间小木屋,堆满了木材杂物,有两个穿着黄色条纹的骷髅,在整理木材。而其中一个骷髅,嘴里叼着烟,火光一明一暗的闪现。
对不起啦,兄弟。阮碗在心底说一声,食指和中指并拢,夹着风符和火符,掷向了小木屋的地方。
突然,一阵大风刮过,两张符被吹偏了方向,飘向远方。
“.......”,阮碗极目远眺,已经找不到自个扔出的符箓。
突然,在符箓消失的方向,有女人大喊:“起火啦,起火啦!救命啊,快来骷髅啊。”
阮碗抽着嘴,捏了法诀,引燃了符箓。不捏决也没办法,在飘远点,她就控制不了符箓了。此时,两个在空中飘的符箓,正好落在着火点,火借风势,彻底烧起来了。
“靠”!大头一巴掌拍在自己脑袋上,他就知道,阮碗这家伙,不靠谱,在哪放火不好,竟然在觋的后院放把火。
“.......”,不明真相的富鬼,惊的下巴都掉了。
第三百五十章 困的是哪条龙
远处大火熊熊燃烧,照亮了半边的天空,呼喊声、救人声,嘈杂万分;挑水的、搬沙的,来来往往行色匆匆。唯独阮碗眼前的小石屋,长矛骷髅纹丝不动,眼神都没有瞥向远处的大火。
阮碗发愁了,难道只有暴力硬闯。听听不远处的吵杂声,也许她和长矛骷髅打斗时,声音能被救火的喧闹声遮掩住。
于是,阮碗认真的思考硬闯的可能性。
喂喂,和平爱好者,不喜欢打打杀杀呢?阮碗踹飞脑中抗议的小人,琢磨着哪个地方是最佳突破口。
哐当!有沉重的脚步声走过来,阮碗回头,在草木掩映的小道上,走来了一个长矛骷髅,还有一个提着大木盒子,穿着灰扑扑的骷髅。
“快点”,长矛骷髅对灰衣骷髅说:“磨磨蹭蹭的,送完餐赶紧回去给盔甲上蜡。”
“是”,灰衣骷髅艰难的提着木盒,踉跄的往前跑着。
“废物”,长矛骷髅踹了灰衣骷髅一脚,踢得灰衣骷髅跪在地上。灰衣骷髅跪地时,还紧紧的护着木头盒子。
“木爷,您别气。我快点走,您看前面就是了,我跑两步就能到”,灰衣骷髅低头,客客气气的说着。
前面是小路的拐弯处,正好是视线的盲区。阮碗眼珠转转,有办法啦。她轻轻的爬到拐弯处的草丛里,瞅准机会,迎面将光明符贴在了长矛骷髅的脸上,于此同时,将长矛骷髅放到,拖进了草丛里。
整个过程极快,只有三个呼吸。暴力解决了长矛骷髅,阮碗打算如法炮制,除了灰衣骷髅。
抬头,和灰衣骷髅对视。呦,熟骷髅啊,离仔。
离仔一手护着木盒子,一手指着阮碗,张嘴欲喊。
阮碗眼疾手快,捂着离仔的嘴,拖进了草丛里,食指竖在嘴唇上。
离仔点点头,拿开阮碗捂嘴的爪子,低声问:“梅子,你怎么在这?布禄呢?没和你在一起吗?”
阮碗遇到离仔时,报的名字是梅子,所以离仔一直以为,阮碗的名字就是梅子。
听了离仔的问话,阮碗摇摇头,在地上写道:“布禄死了。”
离仔吸吸鼻子:“果然啊,谷威死了,随谷威一起离开的骨兵团,一个都没有回来。只有我,还有五个被留下做联络员的,侥幸活了。可是,没了领头人的骨兵,在百家宗并不受欢迎。最苦最累的活我们干,挨打挨骂更是家常便饭。”
“为什么不成为罗德的骨兵”,阮碗在地上写。
“我也想啊,可是参加过祭礼的骷髅,不能参加第二次祭礼。像我,成为了谷威的骨兵,一辈子就都是谷威的骨兵”,离仔叹口气:“谷威死了,我对百家宗的归属感淡了许多,但由于我们知道祭礼的秘密,百家宗不能放我们离开,我们就是那鸡肋,于是给我们安排了最苦最累、危险最大的活。”
离仔指着被严密防守的石头屋,说:“那屋里关注危险分子,之前送餐的骷髅,好些都折在里面,后来别的骷髅不敢去,活就轮到我。唉,每次进去,我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出来。”
阮碗开心,真真是瞌睡来了,有骷髅递上枕头,她写道:“我和你一起进去。”
“我可以拒绝吗?”
阮碗挥挥拳头,指了指地上化成灰只有盔甲的长矛骷髅。
离仔愁成一团,小声的提出反对意见:“可是梅子,守卫查的很严的,你进不去的。”
阮碗露齿一笑,挖了泥巴塞进盔甲里,然后自个穿上盔甲。如此一来,竟然和骷髅的原主,差不多高,但是由于地盘全是泥巴,阮碗走一步就摔一把。
离仔憋着笑,骨头都在抖动。
阮碗瞅瞅离仔,写道:“有法子吗?”
离仔:“......”,瞅着阮碗身上的盔甲,离仔咽下去所有的话,无奈的点点头。
穿着盔甲,拿起长矛,当自个是长矛骷髅的阮碗,拎着装吃食的大饭盒,骑在离仔脖子上,时不时用长矛敲敲离仔的腿。
苦逼的离仔,被压弯了腰,几乎是一步一挪到破屋门口,喘着气递给守门的长矛骷髅身上的通行牌,长矛骷髅细细的看了眼,打量压在离仔身上的阮碗,说:“进去吧,嗯,一起进去吧。猴子,莫要欺负的太过,送饭的不好早。”
猴子,是阮碗装扮的长矛骷髅的名字,长矛骷髅套在厚厚的盔甲里,彼此相认靠的是盔甲上的刻印。长矛骷髅,一直追随觋的脚步,由于盔甲上有觋专门的刻印,每一套盔甲都是专属的,所以,长矛骷髅从没想过,还有阮碗这样特色的存在,能套上长矛骷髅的专属盔甲。
已做好被认出准备强行攻进去的阮碗,再一次被幸运之神眷顾,成功的进入了守卫森严的小破屋。
进了屋,阮碗就从离仔背上下来,瞅瞅屋里只有一个被吊着的人,头发遮住脸看不清是谁,阮碗果断的脱下了碍事的盔甲,蹲在地上往下看。
被吊着的人,低头,眼睛和阮碗对视。
哦天,阮碗惊呆了,今天是什么日子,见到的竟然都是熟人。没粗,被吊着的人,正是沈弦。
阮碗熟知的沈弦,高贵优雅,有匪君子,光润玉颜,荣耀秋菊,华茂春风。无论如何,阮碗难以想象沈弦狼狈的时候。
沈弦没有想到,会在困龙阵的针眼,看到阮碗。他定睛的看了阮碗一会,突然笑了,那是难以言喻的喜悦笑容,如破晓的红日,吹皱水面的春风,惊艳了时光,惹得阮碗看呆了眼。
沈弦被阮碗的表情愉悦了,他笑的更开心,放佛自己正在朗月清风中,品一壶茶,竹林青青,暖风遥遥,他轻轻展颜,颠倒众生。破旧的石屋,只因他沈弦一笑,便如光华满屋,蓬壁生辉。
离仔捂着眼,不忍直视。沈弦那一笑,他的心也跟着颤一颤,大魔王竟然笑得跟朵花似的,太恐怖了,他会做噩梦了。
阮碗定定的望着沈弦的笑容,她从笑容中,找到了熟悉的感觉,那是在仙女团,张形系陪她去看昙花的笑容,仅仅是暖暖的一笑,便令阮碗心神动荡,从此挂在心中,不能忘怀......
第三百五十一章 离开竟然要绝技
阮碗围着沈弦转了三圈,试图找到将沈弦放下来的机关,却发现铁链从沈弦肩胛骨穿过,深入过四面的墙壁里。
沈弦的脚被链子拽离了地面,当沈弦晃动身体时,链子磨着皮肉,有鲜血从脚尖落在地上,然后被地上闪现的红色纹理吸收。
阮碗心堵的慌,她沉默的掏出匕首,砍在了连在墙壁的链子上。
咚,链子响了声,匕首折了,同时还打听到沈弦的伤处。沈弦闷哼一声,牵动嘴角,露出温和的笑容:“别费事了,这不是普通的链条,上面覆着觋亲手刻印的符文,于困龙阵自成一体,阵不破,链子不会断的。”
“梅子,不如我们先去破阵”,离仔弱弱的建议,他面对沈弦,慎得慌。
沈弦微笑着,暗自同意了离仔的建议,耐心劝阮碗:“我被关在这里,已不是一日两日,砍断链子不急着一时半刻,你先离开。百家宗危险重重,觋心思狠毒,你千万离他远些,不要落在觋的手里。”
阮碗撇嘴,当她傻啊。百家宗的驻地,各个房屋建筑就是困龙阵的阵符,而困龙阵最与众不同的是,必须毁了一半的房屋建筑才能破阵。沈弦不过是知道破阵危险,不忍阮碗冒险,所以劝说阮碗离开。
若然书上写了破阵只有一个方法的,可是,阮碗坚信路是走出来的,社会是创新发展嘀,条条大路通罗马,眼光不能局限,所以,匕首砍不断,她就没有别的法子了。哼,她可以火烧。
符光乍现,一团火落在了铁链上,链子被烧的红彤彤,由于导热属性,沈弦觉得自个热得厉害,但是链子纹丝不动,仅仅是被火包裹的地方,红彤彤的。
“梅子,惊动了门口的守卫就危险了”,离仔小心的建议:“不如我们先离开,在寻摸别的法子。”
阮碗摇头,皱着脸思考片刻,在联系上画着光明符符文,以气运行,一笔而成,符文现,被符文笼罩的链子,如果盐入了水,以眼见的速度,慢慢的融化了。
离仔揉揉眼,怀疑自己看错了。
阮碗点点头,为自己的灵机一动点赞。光明符对骷髅有致命的伤害,而困龙阵上的符文是觋亲手刻印,觋既然和长矛骷髅亲近,又掌握着控制骷髅的法子,想来也和骷髅一样,可能被光明符克制住。
嗯,万物生长相克相生,于是,阮碗实验了一把,果然啊,光明符能熔断链子。既然有了法子,阮碗如法炮制,将其他的链子逐一熔断。
阮碗动作快,前后不超过三分钟,待将沈弦放到地上,阮碗瞅着沈弦身上的链子犯了愁,怎么取出来,得动用手术刀吧。
环境受限,没有手术刀,也没有时间取出链条了,不如先离开这里。
沈弦看出来阮碗的想法,她对着阮碗微微一笑,手捏在链条上,使劲链条在他手心变成了碎片,抓住链子的另一端,将链子抽了出来。沈弦皱眉,又松开,对着阮碗安抚的笑着,道:“没事,很快就好了。”
阮碗仔细看着沈弦的伤口,后悔没有储备些特效疗伤神药。
沈弦神情温和,手抬起想摸摸阮碗的脑袋,却担心手太脏,他放下手,指指伤口处:“别担心,伤口很快就愈合了。”
可不,沈弦的伤口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不过是十个眨眼,伤口处就完好如初。
阮碗不敢相信,扒着看了眼,确实愈合了,而且皮肤光滑,不见任何伤痕。
沈弦虚扶着阮碗的背,由着阮碗趴在他身上看。
离仔简直不忍直视,没想到大魔王还有这一面,惊悚,太惊悚了。离仔捂着眼,低声催促:“梅子,别闹了,我们得出去了。”
阮碗冲着离仔点头,以眼神询问,有没有好法子。
沈弦摆好姿势,让阮碗靠得舒服些,挑着眉看着离仔,大有你敢点破试试看的意味。
“.....”,莫名遭受生命威胁的离仔,后退两步,离沈弦远点,道:“有个法子,只是不知道行不行。先说好,法子不行,你们不能迁怒。”
阮碗点头。她转头看向离仔,身体不由得挨近沈弦,因为沈弦给她的感觉很熟悉,阮碗也没有留意,她的距离和沈弦有多么的近。
离仔又往后提了一步,才道:“梅子,我和你离开。木盒子我得交回去,误了时间我会被扣工钱的。至于,大...沈先生,能力超绝,绝对能突破重围,大杀四方。”
沈弦冰冷的看着离仔,离仔害怕,又退后一步,呜呜,退不了啦,他已经抵到墙了。
木盒子!离仔的话提醒了阮碗,她站起来走到木盒子旁边,打开盒盖,拿出里面的吃食,馒头、水、腌萝卜。
“水里有迷药”,离仔小心的说:“药力很强的,梅子,你小心,不要滴到嘴里。这迷药对骷髅也是管用的。”
阮碗手一顿,忧心的看眼沈弦,低下头,小心的将水罐挪出来木盒子。
空的木盒子挺深的,阮碗了大小和深度,放了心。她指指地上散落的盔甲,写道:“沈弦,你穿盔甲出去。”
“你呢”?沈弦没有动,平静的问阮碗,他穿上盔甲后,阮碗怎样避开门口的长矛骷髅,离开这间破屋。
阮碗指了指木盒子,坐在地上,手敲在关节的位置,将散落地下的骨头逐一摆在木盒子里。
沈弦嘴抽动,他怎么忘了,阮碗这项独门绝技,可拆可组装的骨头架子。
“我来吧,女孩子对自己好一些,你对自己粗鲁会伤了关节”,沈弦在水罐里清洗了手,然后握住阮碗的手,灵巧的帮阮碗将骨头从关节分离,一一摆进了木盒子。
沈弦的手极其轻快,阮碗没有任何疼痛感,就已经被摆在木盒子里了。
离仔目瞪口呆,看着木盒子的阮碗,关心的问:“梅子,还好吗?还活着吗?”
阮碗挪动了脑袋,离仔拍拍胸脯:“吓死我了,我第一次知道骷髅被拆得七零八落,竟然还能活蹦乱跳,稀奇,太稀奇了。”
咧嘴,阮碗对离仔露出来笑容。沈弦轻轻碰触阮碗的脑袋,放佛手碰触的是稀世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