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偶遇天下第一鲜
庄元一回头,面对的就是一个须发半白,胡子足有一个手掌长的老者。
一身黑衣,看起来四十多岁,气质微冷。
此刻淡然的目光瞧着他,庄元本着尊老爱幼的精神,虽说这老者有点神出鬼没,离自己距离太近,但他不和老人家计较,道:
“对不住,没注意,一不小心撞到了,您没事吧?”
老者摇摇头,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道:
“你是新来的?那个打了刘水的小子?”
庄元心里咯噔一声,这事已经传播得这么广了么,他们这些小青年议论还不算,还要传播给老人家?
庄元挠挠头,很无辜道:“老人家,那是意外。”
老者花白的眉头一动,颇有兴趣道:
“原来,你就是庄元,那个魂修之体?一个时辰学会《修行基础功法》,又天生魂修一阶中期的孩子。”
庄元道,这您又知道了?
这传播,还真不受控制。
原来,他已经威名远播了么?
庄元一想,他排在自己身后,应该是要取早饭吧?但现在这个时间点,其实已经过了饭点了,所以周围的人已经很稀少了。
老人家饿肚子不好,别把胃给饿出毛病来了。
他当即很贴心地道:“您先请,早饭要吃好,别耽搁您用餐了。”
老者对他贴心之举倒是没有回答,而是瞧了瞧他手中拎着的一打东西,道:
“小子,没想到,你吃得还听过。三个弟子,加起来都没你能吃。”
庄元:“……”
都说能吃是福,可是,他是在夸我吗?
好像更像是在“吐槽”自己是个饭桶吧???
要是一般人,他能从别人天上摸出点线索来,但这人,脸上就跟冻住了似的,看也看不出来啥。
庄元于是客气道:“我年纪小,还在长身体,多吃点没问题哈哈。”
刚说完,还不忘补充一句,这也不能全怪他啊:“还不是‘天下第一鲜’前辈的手艺太精湛卓绝了,做出如此花样百出的‘珍馐美味’,这实在顶不住啊。我来了之后,胃口便大如牛了,什么都想吃,恨不得天天扒拉在玉膳堂门口才好!”
所以说,确实不能怪他。
要怪,当然是怪食物太好吃了。
他是无辜的。
老人家目光闪了闪,似乎有奇异的光芒颤动,庄元看不懂,也不会读心术,连忙让路,道:
“老人家,您请。晚辈刚取了早饭,还没吃,饿得不行了,晚辈先走了。”
他刚想脚底抹油干净开溜直接到后山祠堂大快朵颐,解决腹中饥饿的问题,就赶紧扑到修行书籍上汲取知识,增长真正的力量。
刚迈开两步,后领就立马被揪住,他呼吸一滞:“……呃?”
他老鹰捉小鸡似的被揪了回去,又站到了老者面前:“小子你急什么?”
皇帝不急太监急啊!
啊不是!爷爷你不急我急啊!
虽不是赶着去投胎,但他真的无法忘却刚穿越过来这个世界的事情。
鬼骷髅。
他本身未必有多强,但警醒的意义却已经足够。
庄元平稳了呼吸,哭笑不得:“老人家您有事吗?”
您没事的话我有事!
老人家道:“我两件事想告诉你。”
庄元眨了眨眼:“什么事?”
老人家从容道:“第一件事,我已经吃过早饭了。”
……所以?
就是说不用再排队的意思了?
他又接着道:“方才,你不是赞美‘天下第一鲜’手艺精湛卓绝么?怎么,本人现在就站在你面前,你反而无动于衷吗?”
这老头,是天下第一鲜?
他是魏天?!!!
不是吧,说曹操就到,他刚想着能见到他就好了,结果真见到了。
庄元立马作揖,恭敬道:“见过魏前辈。”
魏天捋了捋胡子,道:“嗯。你小子对我做的菜很满意?”
岂止是满意啊?!
庄元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对好吃的从来不吝啬赞美,当即道:“满意至极!”
真不是他吹,做过御膳房主厨的,真的肯定有两把刷子的。
在兼顾美味的情况下,还能将食物的卖相处理得极好,而且,依照目前这情况,所有弟子伙食他一力承担,显然这做饭的速度也是杠杠的。
他根本就任何可挑剔的!光是味道就足够征服他了。
魏天又捋了捋胡子,似乎没什么表情,但庄元就是能感觉到不经意间泄露的高兴。
也是,让一个厨师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当着他的面,将他亲手制作的食物,十分享受地全部吃掉。
而最让一个人痛恨难受的,莫过于当着他的面,狂喷他的拿手绝活,绝对杀伤力巨大。
庄元睨了一眼自己打包的早饭,好像确实有那么一点……夸张?
他吃那么多,还有刚才夸赞的话,应该给了魏天不少成就感吧?
魏天轻咳一声,道:“日后,你有什么餐品上的需要,可以来找我。”
庄元没反应过来,舌头倒是先行动,重复了一句:“餐品上的需要?”
是给他开小灶的意思么?
他立刻激动起来,他何德何能,分明不是皇帝老子,怎么就能吃到御膳房主厨给他亲自开的小灶呢,那多不好意思!
总之却之不恭啦!
魏天冷声道:“就比如,闭关修行的餐品,你手上拿的,是基础套餐。”
庄元眼睛一亮,还有高级套餐?!
虽说他觉得自己拿的也没什么问题,但他不介意尝试尝试高级的!
庄元道:“那下次再来取,就拜托前辈了!多谢前辈!”
还有这等好事!
魏天道:“依照你的资质,着实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
还这般有礼仪。
庄元被夸了,有点不好意思,道:“我其实觉得还好。”
魏天道:“是很不错,最近见到桑莲都觉得她春风满面,好似都年轻了几岁。得了这么个好徒弟,高兴些也是正常的。可惜被她捷足先登了。”
这是说,他也想将自己收入麾下的意思么?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他日后真正的师尊,应该是生灵吧。
至少,目前庄元无法解释他的存在。隐隐约约也感觉到他力量的可怕。
比如说,他可以直接知道对方神识境界如何,甚至不用进入别人的神识之海探查。所有人的修为在他眼中都无所遁形。
据庄元所知,就算是成仙了,貌似也无法达到这种水平。
所以说,他真的无意中绑定了一个大佬。但光绑定大佬还不够,不可能永远依靠他的力量。庄元也想成为强者,真正的强者!
庄元道:“晚辈还有很多不足,以后恐怕要麻烦桑莲师尊了。”
魏天道:“麻烦什么?她得了你这徒弟,可早就欣喜若狂,乐不可支了。”
目前庄元见到的桑莲长老,行为表情都颇为得体大方,庄元似乎还没见过她欣喜若狂的夸张样子。
但传闻,魏天和桑莲交好,是他甘愿留在宙奇山做个厨子的一大原因。
好朋友自然对对方颇为了解,也能够轻易见到友人不对外人展示的一面。
这么说,她私下真的很可能开心成那样?
好像也不是没可能。
庄元道:“晚辈必定不负所望,努力修行。”
第四十三章潜心钻研修行人(上)
魏天颇为郑重地‘嗯’了一声,心道:“孺子可教。”
就在这个时候,庄元的肚子又很是时候地发出了抗议。
两个人都被这落地有声的“咕噜”声给震得愣了愣,庄元有点不好意思地道:
“前辈,晚辈还没吃早饭,下次再来和你好好聊聊,就不打扰了您了。”
他真的快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一定是因为修行!所以他才有这么大的消耗!
不然平日里一顿早饭没吃也没什么太大感觉。肯定是这样!
又要马儿跑,又不吃草,太消耗了,迟早歇菜!
魏天道:“好,那下次再见时,再好好聊聊。”
庄元一拜:“晚辈告辞。”
说完,就脚底抹油似的,一溜烟跑出去了。
魏天看着他匆匆忙忙的背影,道:“不是可以坐在这里吃饭的吗?一定要回后山那个地方吗?”
说完,忽然又想起来,方才庄元取了很多修行需要的干粮。
看来,这是快马加鞭,回去修行了啊。
年轻人之中,这般刻苦勤快的也不多啊。魏天当即对庄元又多了几分好感。
那素来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竟然浅浅地漾起一抹笑容。
庄元回了祠堂。
很快便干掉了他点的“”十个肉包,十个麻团,十个烧麦,两杯豆浆。
这绝对是庄元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早餐。
食材十分鲜美,美味至极,他恨不得把手指上残留的汤汁都舔干净才好。
果然,给皇帝做饭的人,就是不一样。
肚子已经饱了,应该没有空间再塞点什么进去了,食物也给他带来了足够的能量,可是味蕾却还意犹未尽。
庄元喝了点水,收敛一下心思,对自己道:
“该修行了。”
有些事,不需要别人提醒,他应该知道有多重要。
尤其是已经打定了主意做的事情,绝不能懈怠。
于是,当即打定主意,拿下《修行中级功法》,决定今日便消灭了它。
室内很安静,没有时钟的衡量,时间一点点地溜走,悄无声息。
太阳逐渐升起,热烈地照耀了许久,到了该下山的点也不含糊,它一走,光线便昏暗下来。
天光暗淡,庄元点上了蜡烛,又修了一个时辰。
终于,《修行中级功法》最后一面也结束了。
把最后一面翻过去,整本书修完了。
庄元有种翻山越岭终于攀登过了一座大山的快感。
当即起身。
这个时间点,估计晚饭也没了。
没关系,他本来就不打算去了。
不是带了一些必备的丹药回来么?
他当即便打开灵囊,在这里呆越久他就越发觉得灵囊真是个不可或缺的好东西,随时随地带着个移动仓库,有什么便丢在里面,简直居家旅行必备装备的不二之选。
打开木箱子,迅即飘出来一股子淡雅的草木清香。
他摸了摸肚子,又空空如也了,立马抓起一枚药丹,丢进嘴里,像咀嚼巧克力豆一样咬了咬。
顿时,唇齿间飘出来一股子清泉般的甘甜,回味略微苦涩。
咽下喉咙,便有一股子暖流化了开来,温暖肺腑。
庄元手刚伸到第二颗药丹上,准备再来一颗,结果忽然愣了愣:“……我好像不饿了?”
真的,虽然肚子并没有隆起什么弧度,但他就是不饿了,而且觉得自己好像打了鸡血似的,充满了力量,不需要进食了。
庄元也明白了是这丹药的作用,惊叹道:“如果基础套餐就怎么厉害,那高级套餐,得厉害成什么样?”
实在不能怪他这么容易激动,大中华科学世界穿越过来的孩子,对这种事实在少见多怪,可以理解。
魏天的脸在他脑海中飘过,庄元当即笑眯眯:
“看来,到时真得好好拜会一下这位‘天下第一鲜’前辈了。”
应该能捞到不少好东西,而且,就算只是吃点压箱底的菜式也是他赚到了。
生下来不是皇帝,但却有这个福气能享受一样的待遇。
既然已经饱了,他便将木盒子“哐”地一声关上了。
一屁股坐在了箱子上,他忽然道:
“生灵,在吗?”
不用他回答,这是句废话,生灵大佬似乎不用睡觉,无时无刻都在。
庄元于是兀自说下去,直击重点:
“在玉膳堂的时候,我曾偷偷用‘开镜眼’看过他的修为,可却什么都看不出来,这是为什么?难道我这开镜眼也有失效的时候?”
果然,很快,生灵便回复道:
“并非如此,天镜眼能看穿任何人的修为,但如果他已经成仙,那你是无法看穿他的修为的。”
庄元吃惊道:“他成仙了?不可能吧,成仙了怎么还在凡间混?”
生灵道:“我要纠正你一点。不是成仙了只能在仙界混,而是成仙之后更自由,想在哪里就在哪里,只要力所能及。而魏天,他还没有成仙。”
庄元按着太阳穴,道:“就是说啊,没成仙为什么我看不穿呢?”
生灵道:“很简单,因为他有法器傍身,隐藏了修为,旁人自然看不穿。”
“旁人”自然看不穿?
那你是旁人吗?
庄元很敏锐地道:“那你看不看得穿?”
他等着生灵的回答。
生灵果然不负期待,缓缓道:“肉身蓝元,魂魄五阶,神识三重境。”
庄元脸抽了抽,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家伙是有火眼金睛吗?连人家的法器都拦不住他的探究,这到底是有多逆天啊!他这是无意中绑定了个啥呀!
生灵道:“别这么惊讶,我也是一步步走来的,像你一样。”
真的假的?
庄元指了指自己:“像我目前这么弱小?”
生灵道:“你目前也不算太弱了,勉强能看一眼吧。我是说,从蝼蚁那样的存在,一步步走上去的。”
逐渐变成生灵现在这么强?
庄元道:“你是认真的?”
生灵道:“当然是。我从前还是凡人时,并不比你穿越时强。”
庄元总觉得,生灵和“还是凡人”这四个字很难联系起来。
但也许真的就是这样的,许多人天生就站在半山腰向着山顶前进,而恒河沙般多的普通人几乎都匍匐在山脚,踽踽独行,缓慢向上攀登。
甚至有人,呆在山脚,对他们来说,都是奢侈。
生灵:“你不要把别人想得太完美了,我已经到了这种地步,自然可以告诉你,欺骗你说,我就是飞上来的,轻而易举得很。你若是飞不上来就是你有问题,让你不断产生自我怀疑,不断懈怠,不断荒废时间。”
“可世界上,几乎不存在真能直接飞上去的人。你可别忘了,修行本身就是逆天而行。理应付出,理应接受挑战。”
庄元听了这话,千般万般的思绪如同丝线一般缠绕,他感触良多。
良久,他才道:“我明白了,日后我必会稳固本心。”
学完了《修行中级功法》,庄元又练了两遍。
一回生,二回熟,后来的两遍速度很快,颇有融会贯通的感觉。
力量完全为自己所控的感觉能让人上瘾。
终于,确定自己在这本书上已经没问题了,他把这书收到了灵囊之中。
随后,就是下一本。
庄元对着《修行高级功法》神秘而温柔地一笑,发动了进攻。
有了攻克了《修行入门功法》、《修行高级功法》的成功经验,他心里颇有底气,对自己很有信心。
他准备一鼓作气,直接解决了这本高级功法。
第四十四章潜心钻研修行人(下)
夜,静谧。
月光朗照。
虫鸣间或入耳。
偶尔跳跃的烛火,投射下昏黄的光影,照亮那个低头专注的人。
这一次的修炼没有他想象的顺利,练到滞涩不通处,他便停下来细细思索一番,以求对策。
在经过多次的尝试和调整之后,终于,一个个小小的困难都被跨越。
都说修行是苦修,可庄元真的觉得,这个过程并不辛苦,尤其是当自己能看到结果的时候,觉得花费的时间似乎都值得了。
一下练了四分之一,庄元看着页码,摩挲了一会书,胸腔之中,涌动着满满的成就感。
“今日,便到这里吧。”
庄元将书页折了个角,随后放下,压在一摞书上。
下面的许多书,基本都是剑法啊,枪法之类的,将运用武器与灵力运转相结合,威力更大。
“明日见。”
庄元招了招手,一个响指,所有的烛火应声熄灭。
好似魔法。
庄元已经逐渐习惯了,他也可以是“魔法师”的这个事实。
第二日,他照旧起得早,倒是不必去玉膳堂了。
多亏了那丹药,他起床的时候,还是一点都不饿。
既然不饿,简单洗漱,就可以开始干正事了。
一切都在按照他的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光线不断变幻,提示着他时间的变化,是早上,然后是走中午,然后是晚上。
五天过去了。
他终于啃完了《修行高级功法》。
当然过程略有艰辛,修行到滞涩难解处恨不得抓耳挠腮,抠墙捶地。
这个过程最磨人,但好在他忍住了。有一泄到底那种通畅的时候,也有磨磨唧唧,拖拖拉拉就是上不去的时候,这时候就考验他了。
心满意足地将《修行高级功法》放入灵囊,庄元忽然想出门去走走。
五天闷在房间里,其实时间并不断太长,主要是他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了。
要是生活里只有修行,只能修行,那真有点乏味了。
“还有。”
他忽然喃喃,看了地上陈列着的书籍,道:
“这么多剑谱、枪谱,我要练,就算没有刀枪剑戟什么的,好歹也有个擀面杖或者扁担什么可以霍霍吧?”
赤手空拳可不行啊。
他忽然想起来,山下似乎有片竹林,他去做一把竹剑也不是不可以。
“而且,好像还有有湖,好像叫月庭湖吧,倒是可以去游个泳。”
说干就干,庄元马上就去后院找了个斧头,带着灵囊就下山了。
虽说是下山了,但还是在混沌五峰的护山阵法之内,没有跨出这个范围。
庄元看着眼前一片青翠欲滴,高耸挺拔的翠竹,一个个都有碗口粗,他很是满意。
凉风习习,置身其中,惬意得很。
手起斧头落,庄元砍了几根下来,削削减减,做了剑身,又做了剑柄,然后将剑柄安了上去。
一顿操作猛如虎,一个简单的竹剑就已经做好了。
自己手作的东西,也不期待真有什么杀伤力。毕竟不比金属剑。
“看起来像模像样先练着吧,到时候再寻个称心如意的武器。”
庄元比划了两下,还真有种侠客快意江湖的感觉。
他拿着剑,准备再去月庭湖游个泳,惬意惬意。
“真是一口偌大的湖。”
出现在庄元面前的,是如同明镜一般清亮而广阔的湖水。
此时是下午,太阳洒下温暖的光芒,风撩动湖面,一片波光粼粼,迎面送来水汽的清香,沁人心脾,清新怡人。
两岸杨柳依依,花草簇蔟。
好一派秀色风景。
这种开阔美景让他心神一动,他寻了个岸边的陈年大石头,作为垫脚石,猛地一跃。
“扑通——”
一声,他纵身跃入水中。
一炷香之后,他才猛然从水面浮起,猛地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果然修行带来的好处多多,说都说不完。
身体的灵敏度、强度、耐久性、柔韧性、速度包括可控性都大大提升。
他从未有过,这幅身体是完完全全属于我、我真能完全掌控的感觉。
肉体凡胎有所局限,比如说力量不够,速度太慢,体能不足以支撑,因而身体总是困倦疲乏。
他现在倒觉得,自己真像是发电机,拥有源源不断的力量,修行这几日以来,他也明显感觉到身体变得更加轻盈了。
想来……很快就能在天上飞了。
当然,这是他美好的期望,现在他还没见过不御剑自己就真能在天山飞的人。
水滴滴答答从他身上落下来,他又猛地扎了进去,在里面游来游去,如同鲤鱼跃龙门似的冲起又落下。
本来就不存在多少的疲乏也被这清凉湖水荡涤一空。
洗完之后,换个衣服,神清气爽。
他捡起丢在地上的竹剑,踏着轻快的步伐,回了祠堂。
三本书《修行入门功法》、《修行中级功法》、《修行高级功法》已经攻破,接下来的,也不足为惧。
就算真有什么,大不了琢磨呗。
抱着一种决绝的心态,庄元手握竹剑,自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庭院中,一人手持竹剑,身形飘闪不定,招式诡谲多变,或横扫而出,或烈如惊雷,或破空飞旋,或寸劲激发。
那一把简易的竹剑,更是被主人耍得出神入化。
一套行云流水的招式下来,庄元已经出了一层细密的薄汗。
他找来陈年的老大爷蒲扇摇了摇,清爽多了,喃喃道:“这耍剑的最高境界,好像叫什么人剑合一。”
一向不理会他自言自语的生灵,忽然道:
“简称剑人。”
庄元:“……”
他哼哼了两声:“这是你讲的冷笑话吗?又冷又想笑。你什么时候会开这种玩笑的?”
生灵:“你们那个世界,这不叫抖机灵吗?”
庄元心道,大佬你抖机灵,这画风不对吧?
这么想着,他忍不住哈哈笑出了声,他觉得,他和生灵的磨合期已经完美地结束了,现在非常熟了,真像是朋友。
如果也能把酒言欢,共叙桑麻就好了。
说着,他又仔细研究了丢在石凳上的剑谱,一遍摸索比划,一边快速记忆。
练习次数多了,也试多了许多刁钻角度的剑法,越往后面,越得心应手。
如云狂舞,如刃斜劈,千鸟穿林,烈如惊雷,似有摧拉枯朽之势。
一系列新奇的招式,逐渐变得不再新奇。
他猛然飞起,一竹剑落下,灵力穿剑而出,瞬间,将地上的石凳劈开,轰的一声便成了碎块。
劈完心里只爽快了一会。
马上他又忍不住爆发出哀嚎:“啊——完蛋了,院子里总共就一个石凳!”
还被他顺手给劈了。
“这下院子里真连坐着的地方都没有了。”
他扶额叹息,冲动是魔鬼,看来,有空的时候真得花点时间,做点家具什么的。
趁着明月的银辉,他又练了半个时辰。
时间过得很快,他感觉差不多了,就快速收拾收拾回房间了。
一个人住真有诸多好处,比如不用和别人客套磨合,想怎么办就怎么办,随性且自由。
第四十五章师兄殷南华回归
接下来的七日,庄元将剩下来的一摞典籍彻底研究了个透彻。
每日不是在院子中练剑法就是练枪法。
日子似乎很单调,但自得其乐。
安静的院落,无人打扰,像是隐居的老翁,隔绝尘世纷乱。
第七日下午,庄元终于将最后一本典籍也送进了灵囊。
“全部结束了。”
庄元坐在院中,伸了个懒腰,这件事了结,他有种如释重负的解脱感。
虽然过程其实回忆起来,并不多么让人煎熬。
他决定出门走走。
这一打开门,这才发现,门口有个篮子,里面居然装满了水果。
香蕉、葡萄、李子、草莓。
“哪里来的果篮?谁会给我送?”
他在这里认识的人并不多,萧妙音和吴渊还算比较熟,主要是不想浪费时间瞎扯八扯。
但应该没有不认识他的人。
既然送来了,哪有不收的道理?
当然,得确保食品安全。
“先拿进去吧,正好去看看是谁送的。”
他七日没出门了,其实也不觉得寂寞无聊,因为有很多事情做。
他走在山上铺就的石阶上,没曾想却遇到了赶来的吴渊。
“师弟!”
遥远的,他叫了自己一声。
看来是那阵恋爱脑的热乎劲过去了,现在恢复正常了,不再把谁都当情敌了。
庄元回道:“师兄,你怎么来了,是来找我的吗?”
吴渊道:“不找你找谁?原本是妙音想来的,我想想反正我很闲,就来看看你。”
好吧,庄元明白了,大概是吴渊不想我和她单独会面。
两个人见面后,倒是也挺和谐,并肩在山梯上一步步走着。
“师兄,那果篮是你送的吗?”
“准确地说,是大师兄送的,我和师妹不过是顺手捎带的!昨日我们来找你,结果你在练剑,似乎相当沉醉入迷。我们想着还是不要打扰得好,反正也没什么大事,所以直接放门口了。”
大师兄!
殷南华,庄元又听到这个名字了。
他其实还蛮想见见大师兄的,毕竟现在他是桑莲长老唯一的入门弟子,修为强悍。
庄元道:“他执行任务回来了?”
吴渊道:“嗯,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且还有大人物参与,一般不会有问题的。昨日他人倒是没先回来,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于是让人捎带了一些新鲜水果回来,于是便给你送来了些。”
他人在后山,还被挂念着,庄元道:“谢谢师兄,还有师姐。”
吴渊随意道:“不是什么大事!照顾师弟嘛!”
这话说得倒是自然,庄元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他那种看“被捉奸在床的奸夫”的凶神恶煞眼神,心下觉得十分好笑。
那时,肯定想着将自己大卸八块,现在倒是正常了,知道自己是师弟了。
吴渊眉头一皱,眼眸一眯,似乎觉得哪里不对劲,忽然绕着庄元走了两圈,道:
“师弟,你周身的气息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庄元张嘴,笑道:“怎么不一样了,难道还有点王霸之气?”
吴渊摇摇头,郑重其事,感慨不已:“果然,我就说你个是醉心修行的狠小子,整日不出门就在祠堂里修炼!师妹到底无意中带了个什么彪悍的小子回来!你周身的气息,纯净了许多。”
庄元好笑道:“师兄谬赞了,技不如人才奋发一点,不过……气息变纯净了,难道我以前身上还有邪恶的气息流露?”
吴渊这下是真的笑了,心情很好:“师弟,你当真是个妙人。好了,走吧!带你去见大师兄,大师兄也想见你呢!”
来到了熟悉的院落中,那日被打烂的树木早就被清除干净了,石凳器具之类的也早就换了新的。看起来倒是无事发生过似的,干净而整洁。
庭院里有两个人,正背对着庄元和吴渊。
庄元吸了吸鼻子,似乎还闻到一阵熟悉的气息。
他有些不确定。
吴渊道:“大师兄,师妹!我把庄元带来了。”
萧妙音和殷南华齐齐转身。
庄元愣了愣。
殷南华其人,相貌堂堂,仪表不凡,眉目分明,目无流视,一看就是方正之士。
他此刻爽朗一笑:“你就是庄元?那个新来便揍了刘水的‘天才’?”
庄元颇为不好意思地笑道:“师兄客气了,见过大师兄。”
殷南华笑了:“无妨,刘水平日里仗势欺人,我也有所耳闻,错不在你,就算是揍他,也理所应当。”
萧妙音义愤填膺,道:“确实如此!更何况,那日刘水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违背规矩,说好的赤手空拳打架却使了灵力,实在叫人不齿。他被反击教训,也是理所应当。”
殷南华看了萧妙音伸出来的跃跃欲试的拳头,淡笑道:
“师妹,你这气势倒是一如既往地很足呢。”
萧妙音扬眉道:“那是自然。平日里修行同辈之中我以算是勤奋的了,但若是和庄元小师弟比起来,那是自愧弗如啊。天资就比人好,还偏偏比别人更勤奋,真真叫人不敢懈怠。”
殷南华朗声笑了,道:“这是好事,自己修行时有压力勤快些,总比别人的利刃招呼到身上时后悔不迭的好。”
庄元笑道:“大师兄这话倒是很有道理。”
萧妙音道:“所以说啊,我和二师兄,准备三日后就闭关。”
庄元看了看吴渊,吴渊拍了拍庄元的肩膀,道:“没办法,压力太大了。闭关清修也好,以求更上一层楼。”
萧妙音点点头:“就是这个意思。”
殷南华道:“好,这才是师尊的弟子,就是要有这般志向才好,才不会辱没了师尊对我们的教诲。”
说到桑莲长老,庄元掐指一算,她应该已经闭关了。
萧妙音道:“师尊想在闭关前见你一面,可惜没见到。”
吴渊也道:“不过没关系,这次师父闭关时间很短,为期两个月。对我们修仙者来说,时间并不长。”
殷南华道:“的确。我们的寿命,已经不是凡人所能相比的了,这点时间不算什么。”
萧妙音眼睛眨了眨,忽然瞥了石桌一眼。
第四十六章动手下厨有口福
原来,在大师兄身侧,有一个密封的竹篮子,庄元刚进门时候,闻到的一阵熟悉的味道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吴渊也道:“大师兄,你这回带东西还神秘兮兮的,到底是带了什么回来?”
庄元心咚咚直跳,他总觉得自己知道答案,这东西不就是……
殷南华道:“其实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就是执行任务的地方,看到街上在卖的地方特产,于是便带了些回来,给你们尝尝。”
吴渊搓了搓手:“开吧开吧,我倒是对这味道好奇得很。”
庄元对这东西究竟是什么很有把握,答案已经要脱口而出,生生被他按捺住了。
莫城可没有这个,他总不能说仙人请他吃过吧!
于是,庄元便眼睁睁地看着这篮子打开来了,神秘的面纱被揭开。
表皮黄澄澄的,光滑圆润,看起来很厚实。
这颜色,这形状,这气味,不是芒果是什么!殷南华带回来的特产真是芒果!
萧妙音道:“我知道这个。”
吴渊道:“我也知道,但这水果在此地可少见得很。”
殷南华点头道:“这是正常的,此物唤作芒果,我们这里不产这个。所以才捎带了点回来。”
不产才是正常的,这里不适合芒果生长。
芒果的生长条件比较苛刻。他本身是热带树种,生长过程中要求较高的温度,所以喜高温,不耐霜冻寒冷,耐旱但不耐涝。环境温度一低,生长速度就会变得非常缓慢。
一般生长在亚热带地区,果实长在树上,原产印度,华夏的福建、两广、两南、台湾等地都盛产。
但这里的气候条件,不合适,所以没有。
殷南华伸手做邀请状:“你们尝尝?好歹带回来了。”
萧妙音深吸一口气,像是想吃又不太想弄动手:“这东西里面还有果核呢,吃起来容易一手都是,麻烦。我不喜欢麻烦的东西。”
她这是虽然很感兴趣,但是懒惰战胜了她食欲的意思。
吴渊也是,耸耸肩,道:“倒是想吃,就是不想处理。小师妹觉得麻烦,我也是。虽然味道确实还不错。”
殷南华瞧见他们这模样,疑惑道:“怎么,很难处理吗?我倒是没吃过,不知怎么处理才好。”
庄元瞧见他们一个个要么站在边上,想动手又犹豫不动手,要么就是不知拿这些芒果怎么办才好。
他心下觉得好笑,也不是什么难的事情,怎么就就结成这样了?
当即十分好心,主动请缨道:
“既然大家都不动手,那我来吧。我会。”
正好,整个甜点吃吃吧。他好久都没有动手做饭了。
殷南华笑道:“那就麻烦你了,本来是想请大家吃点好的,结果反倒要小师弟动手了。”
庄元撸起袖子:“这有什么,横竖不是大事。只是,需要一把水果刀。”
吴渊心领神会,立马转身出门,道:“放心吧,这点小事,交给我!”
果真,不一会,他便把餐盘以及筷子勺子、水果刀全部都取来了。
万事俱备,只欠庄元动手了。
他用山泉水洗干净了芒果,对着中间横切一刀,把芒果分成两半。
随后取了一半,划了几刀,随后翻转芒果,将凸出的芒果块横切出来,另一半也照做。
所有的水果块全部都装在水晶盘里,看起来诱人得很。
庄元做了四盘,一盘里放了个白瓷勺子:“吃吧。”
萧妙音搓搓手:“却之不恭。”
吴渊笑道:“迫不及待。”
殷南华道:“小师弟让人意外,听闻你是莫城庄家的大少爷,想不到,竟然还会厨房料理之事,同辈之中,会这种活计的可少得很。”
萧妙音点头:“是个少爷,多半都过惯了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没几个会的。”
庄元道:“也不是什么有难度的处理方法,不过,光这样吃似乎有点单调。不如……”
殷南华道:“小师弟但说无妨。”
庄元温和道:“不如大家等我一会,我想用这些料理,处理一下,做个爽口的甜点。”
吴渊舀了一勺芒果块,随后舔了舔嘴唇,道:“这多不好意思。”
虽然这么说,他的眼神倒不是不好意思的意思,十足十的期待。
萧妙音道:“既然如此,那就见识一下庄师弟的手艺。”
殷南华:“莫要太麻烦了,且一起吃吧。”
庄元道:“不麻烦,主要是我自己想吃。”
顺便捎带上了你们。
殷南华并未动芒果块,温声道:“那我们等你。”
庄元点了点头,将剩下的芒果篮子拎起,道:“这些芒果已经成熟,差不多只能保存三天,我全带走了。”
殷南华道:“请随意,不浪费自然极好。”
庄元起身,直奔目的地玉膳堂。
他原本只想着借用厨房或者取点必备的食物材料来制作甜品“杨枝甘露”的。
结果,居然在玉膳堂边上看见了正在浇水的“天下第一鲜”。
魏天。
庄元刚站定瞧了几眼,那边魏天的视线就已经转向他了。
“庄元。”
好吧,修为境界不同,感知力也不同,庄元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了自己被发现的这个事实。
招手,道:“前辈好。”
魏天放下水瓢,施施然走了过来:“你这是?”
他看着自己的手上的篮子,庄元笑眯眯:“大师兄回来了,带回来了地方特产芒果,我想制作一道点心。”
魏天哼了一声:“他,还有另外两个?倒是会支使小辈做事。”
这是在为他打抱不平?
庄元道:“前辈您误会了,其实,是我自己想吃,大师兄又刚好带回了我想要的食材。只是,那边的材料,还是缺。我需要许多其他材料。”
魏天道:“看不出来你会下厨。”
庄元心道,你原先是不是以为我只会干饭?
看来应该是的。
他摸着胡子,道:“好了,你跟我走吧。要什么,后厨基本都有。现在不是用餐时间,无人打扰。”
有玉膳堂的主人引路,那自然是极好的,做什么都方便。
庄元到了偌大的后厨,食材什么的当真琳琅满目,目不暇接,只有想不到没有提供不了的。
魏天道:“要什么,跟它说。”
庄元一瞧,不知什么时候脚边已经多了一只松鼠,皮毛如擦过油的皮草,穿着青白格子的围裙,双手规矩地放在两边,正眼巴巴地看着他,等待吩咐。
蓬松的尾巴,短短的脚,玲珑的面孔上,大大的眼睛扑闪着,惹人喜爱。
庄元道:“他叫什么名字?”
魏天道:“饭桶。”
庄元愣了:“……”
过了一会,才道:“前辈……你是认真的吗?”
魏天此时正将洗刷好的没有收拾整齐的碗筷盘子放进橱柜之中,回头,缓缓道:“你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
庄元摇摇头,心里却忍不住狂点头。
开什么玩笑!
谁会把宠物叫这个名字,这也太没品味了!真不是在恶搞吗!
可看他面目如此正经,也不像是开玩笑。
魏天道:“这是有缘故的。它幼年受伤,被我捡到时已奄奄一息,后来跟着我了,再后来它伤好之后,倒显得调皮活泼得很,就像人类的小孩。我便与它玩了玩抓周的小游戏,结果,它在八十多个物件之中,就只选中了一个‘饭桶’。盛饭的小桶。太过喜欢了,还死死抱着不撒手。于是,后来那小桶我便给它了,当做玩具,那时它也还没取名,于是我顺带便给它取了个名,就叫‘饭桶’也不错。”
庄元的嘴角抽了抽,虽说这名字是有渊源的,可庄元实在不知应对这名字作何评价,翻来找去,他只得在自己的词库里找了一个最合适的词汇:
“这名字,还真是特别。”
恐怕当真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永远不会有撞名字的烦恼。
魏天道:“那小饭桶,就在桌子边上吧,这小娃能吃得很。”
庄元的目光搜寻一番,果真在桌角找到了一个小木桶。
圆口的,约摸一个手掌大小,上面还刻了一个小小的猪头,还有小小的两个楷体字“饭桶”,想来是魏天给它做的物品标识。
他走近拿起来一看,里面装满了松子、榛子和橡栗,都是松鼠喜欢的食物。
看来,魏天将它照顾得很好嘛。庄元觉得心理一暖,魏天虽说不苟言笑,但真是个行动上足够贴心的小老头。
庄元蹲下身,对站在边上严阵以待,静候吩咐的小松鼠,道:
“饭桶,我需要这些材料,你帮我找找。”
“西米、西柚、椰奶、白糖、牛奶。”
其实做这道甜品,鲜奶油或淡奶比牛奶更好,但既然这里没有,牛奶也凑合。
饭桶十分专业,聚精会神地听着,听完之后立马蹦蹦跳跳着走开了。
不一会,所有的食材就全都呈现在了庄元的面前。
庄元鼓掌:“饭桶!做得好!多谢!”
说完话才觉得,‘饭桶’两个字和‘做得好’搭配起来,当真有浓厚的嘲讽意味。
但没办法,人家就叫这么名儿,能怎么办呢!
被夸奖了的饭桶眼神晶亮亮的,十分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庄元摸了摸小松鼠的柔顺的脑袋,取过边上的‘小木桶’,给了它。
它抱着小木桶开开心心地走了。
庄元心道,它真像个小孩子,天真又单纯。
第四十七章做饭是你爱好吗
魏天端着青瓷茶杯走过,一一看了饭桶带来的食材,道:
“要了这些材料,你要做什么么?”
庄元道:“做一道甜点,名叫‘杨枝甘露’。”
魏天略微一思索,摇头道:“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看你这些材料,竟也想不到该如何搭配。”
庄元笑道:“魏前辈就且看着就好。”
他撸起袖子,事不宜迟,马上动手。
杨枝甘露的操作过程,他早就已经轻车熟路了,就算闭着眼睛、夜里梦游都能做出来。
太熟悉了。
要怪就只能怪前世在奶茶店做兼职的经历,夏季高峰时期,一天做个几百杯杨枝甘露不在话下。
过程四步走,一切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第一步,西米用泉水煮两次。第一次煮的时候,煮到到半熟就行了。半熟就是西米米粒中间能够看出来有一点白。然后捞出过一遍冷水降温。第二次再煮的就是煮到全熟。
因为西米这东西容易粘锅,所以在煮的过程中庄元也没有腾出精力去做其他的事情,而是始终用铁勺不停搅拌。
而魏天,就一直站在他边上,看着他做这道甜品,庄元好笑道:“前辈,您要不要歇一歇,等一下做好了我给您端一碗过去。”
魏天则道:“无妨,就是想看看‘杨枝甘露’制作过程罢了。”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随他去了。果然要吸引厨子,还得在美食上下手。
终于煮到全熟了,庄元将西米捞了出来。
第二步,将切好的部分芒果果粒和鲜牛奶放进石磨中,转动扶手,慢慢将打成芒果泥。留下的这一部分芒果粒等下再用。
第三步,将西柚切半,将饱满多汁的西柚肉给取出来。
好了,终于到第四步了。找许多个碗。在碗的底部铺上一层西米,倒入打好的芒果泥,最后再加上椰奶,再将留下的芒果粒和西柚粒撒上就大功告成了。
因为庄元对整个制作过程非常熟悉,所以一套操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顺畅至极。
倒是魏天,似乎显出平日少见的专注来,目光对他的动作紧追不舍,十分专注,就好像少看一眼就错过了什么重要的细节似的。
庄元心下觉得有趣极了,面上却不好表现出来,免得惹他不高兴了,这小老头面上总是一丝不苟。
庄元在橱柜里找了许多勺子,一个个摆上去,端了芒果最多的一碗,道:
“前辈,请品尝。”
魏天接过来了,倒是先问了一句:“你这菜式,是从哪里学来的?”
庄元挠了挠头,道:“家里厨房有厨子会做,我偷师学艺来着的。”
这该怎么说,总不能说他穿越过来前在奶茶店里为了挣生活费做兼职时学会的吧?也不能扣在神秘仙人头上,开玩笑,哪个仙人会教你做菜?!
别闹!
仙人好歹秀的都是功法仙术等绝学,让他抄起大锅点起柴火给你演示一下一道绝世好菜的诞生过程,怎么都觉得差了点意思,太违和了!
不是一个境界的!
魏天嗯了一声:“想来是他自己开创的,有想法。这般搭配,倒是挺有新意。”
说着,便舀起一勺,放入口中,缓缓品味。
芒果的甘甜、牛奶与椰奶的甜美香醇、西柚的清爽多汁、西米的软滑弹嫩完美融合在一起,入口之后,回味无穷。
魏天眼前一亮,竟三下两下,将一大碗全部吃了。
吃完,还不忘捋着胡子点评一番:“不错,此道甜点,入口甘甜,口感丰富,让人意犹未尽。不错不错,有几分意思。倒是可以加进玉膳堂的珍馐菜谱中。”
庄元道:“前辈喜欢就好。前辈可还要,做得很多,前辈再留两碗可以闲时品品。剩下的,我带过去和两位师兄以及师姐一起吃。”
魏天看了看庄元,眸光深邃:“我素来不白拿别人的东西。”
庄元温和道:“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前辈收着就是。”
魏天沉默了半晌,端起边上多出来的两碗,放到了一边的玉盘上,道:“你这叫杨枝甘露是吧?我感兴趣得很,那我就收下了。我也不白拿你的东西,日后,有需要时,尽可以来找我。”
庄元心道,他这是送礼送得讨巧,无意中……抱到天下第一鲜的大腿了?
好吧,感觉还不错。
庄元也不扭捏矫情,当即道:“那晚辈便多谢前辈照应了。晚辈告辞。”
他端着玉盘离开了玉膳堂。
他走了很久,魏天仍旧看着他离开的方向,缓缓地捋着自己的胡子,道:
“桑莲啊桑莲,你当真收了个好徒弟,真叫老头子羡慕。我若早知道,必定先下手为强。”
收入麾下,就是天天看着,也很合乎心意。
……
庭院中。
四人围坐在一张石桌上,各坐在一个方位。
吴渊搓了搓手:“庄元,这是你做的?这卖相也太棒了,光看着就叫人口水横流了。”
萧妙音道:“着实不错。”
殷南华道:“叫人吃惊,小师弟你才去了一会,转眼就回来了,还捎带回来了如此精致的菜肴。”
庄元道:“大家别客气,快吃快吃。”
众人就等他这句话,立马大快朵颐起来。
入口的那一瞬间,没人说什么,可是一个个眼神的变化却非常明显。
惊艳不已!
吃得干干净净的碗,就是对庄元手艺最好的证明。
吴渊的味蕾得到了满足,拍着肚皮,随口道:“庄元,你不是莫城第二大家族庄家的大少爷吗?居然也有做菜的爱好吗?我看同年纪的恨不得离厨房这种烟火气的地方八百丈远才好呢。”
做饭,对他来说算爱好吗?
扪心自问一番,一开始绝对不是,但后来确实逐渐喜欢上做饭了。
要不是点不起外卖,他也不会自己买点菜回去做。
说到底,是为了节省生存成本。当他还是学生的时候,实在是太穷了。
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养父养母对他太抠门了。
亲生儿子和养子的生活待遇,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
他从饱含着期待,到逐渐不抱期望的过程,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叫你一声儿子,给你一双碗筷,未必真的想拿你当孩子。
有些事,还是不要抱期望得好。
他们对庄元,除了学费不得已每次都必须交付,其他方面一律克扣得不行。就算手头实在吃紧,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去要也不给,还美其名曰“锻炼自己”。两次不给,事不过三,庄元就再也没有要过。
他不喜欢做那种既丢脸又达不到效果的无用功。
学生时代,在别人能随意揣着零花钱的时候,他已经想着借抄作业,帮代购各种演唱会票、抢手办,抢音乐会票的方法给自己‘创收’。
再大一些,真正上大学了,就真的有时间做各种事情。
能做的都做了,从一开始的发传单,到后来的销售、家教、奶茶店兼职、咖啡店兼职、专业代购,还有去公司实习挣钱,甚至还能利用业余时间给校园失恋的男生做心理辅导挣点外快。
这样的人生经历,似乎确实很丰富,但如果换一种出身,他倒是希望能安稳些。
就算空闲一些,无所事事也好。能在空旷的街道上走走停停,随意听听歌,窝在床上看看电视,偶尔还能伤春悲秋感慨一下青春。
但希望也就只是希望罢了。
他所希望的,不过是幻影。有时,一块钱能压倒一个人。
如果一个人整天连饭都吃不起,那真的很难让他追求“浪漫”这两个字。
这个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可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去憧憬诗和远方。生活的蝇营狗苟,不得不让人弯下稚嫩的脊梁。
庄元早就知道了的。
第四十八章三阴三阳去浊草
此刻,面对吴渊的问题,他虽然还记得曾经的彷徨与挣扎,苦涩与艰难,却没有了怨与恨,反而有种千帆过尽的坦然,缓缓道:
“有句话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会做饭也好,技多不压身,不至于饿死。”
萧妙音没有说话,只是面色有点不自然,好似被触动了。
殷南华则道:“不过,这句老话我倒是很熟知。可惜现在的仙门弟子宁愿把辟谷丹当饭吃,也不愿动手,太懒了。”
辟谷丹,说的就是比观修行必备的丹药。
吴渊道:“小师弟,你有这好手艺,深藏不露啊。日后有机会,师兄还想尝尝师弟的手艺。单凭这道‘杨枝甘露’,师兄就被折服了。”
他竖起了大拇指。
殷南华拍了拍手掌:“值得称赞。”
萧妙音推了推碗,道:“我的评价是‘最好每天来一碗’。”
吴渊笑了:“师妹你可真贪心,不过贪心也好,好东西就是要每天享受的。”
殷南华则道:“唯一可惜的就是附近并不生长芒果这种水果。”
萧妙音耸肩:“开个玩笑,真天天吃,会腻味的。偶尔来一次,回味无穷,过段时间再吃,感觉味道更妙。”
她忽然站了起来,伸手,给了他一把黑剑。
“这是?”
庄元是想过要找把称心如意的剑,那时练剑法时随手做的一把其实还勉强够用,但真要遇上敌人杀伤力堪忧。
萧妙音道:“唔,师尊闭关前交代我转交给你的。此剑名唤‘乌荆’,是把灵剑。她想着,你应该很快就会练到剑法。果真,天赋惊人。”
庄元心道,不是天赋的问题吧。实在是他比较勤快。
吴渊则道:“小子,你真叫人刮目相看。师兄也不能太差劲,马上就去闭关,争取晚几年被你赶上。”
殷南华点点头,温和道:“长江后浪推前浪,可以理解,后生可畏。”
吴渊摆了摆手:“大师兄,我可不想被拍在沙滩上,这太丢脸了。等着,马上就去闭关。”
萧妙音道:“小师弟来了,无论外门还是内门弟子,干劲都有所提升啊。”
殷南华道:“好事。”
说着,手放在庄元肩膀之上,拍了拍。
庄元手握宝剑,淡然而笑。
吴渊道:“这下好了,所有内门弟子和亲传弟子都有随身武器了。”
萧妙音摸出银枪道:“巾帼不让须眉,‘银月’屠魔不眨眼。”
原来这银枪叫做银月。
吴渊也祭出红鞘宝剑,剑出鞘,随风舞动,剑风横扫一波,凌厉非常,随后又猝然回归剑鞘:“红连是也。”
殷南华一边眉毛挑动,猛然间便有一物袭空呼啸而来,猛然插在地上,深入地面。
殷南华拔起,浅笑道:“此戟名唤撼天。”
庄元道:“刚拿到手的,乌荆。”
回到祠堂。
庄元便将这取了指尖血,滴落在乌荆之上。
冷剑血光从上而下划过,简单的“滴血认主”的仪式就已经完成了。
有了这把‘乌荆’,庄元再练起剑法来,当真有如虎添翼,锦上添花之感。
剑随意动,意有所指,剑有所指。
剑法翻飞,风声呼啸,猎猎作响,虚空之中,劈之,斩之,刺之,划之,几套剑法下来,庄元却一点都不觉得累。
好似他和剑有共鸣似的,无论他怎么使,剑都能和他完美配合。
“果真是一把好剑!乌荆,我记住你了。”
有了趁手的装备,庄元再练剑法的时候,更顺畅了。
无所阻拦,山挡开山,佛挡斩佛。
已经没有典籍可以练了,接下来,就依照生灵之言走吧。
庄元记得他前日所言:
“肉体凡胎之中藏污纳浊,所以最好用药浴逼出体内的浊气,淬炼身体,普通的药草作用有限,既然你有我指引,我定然要让你用最好的草药淬炼。”
“需要三味至阴之草,煞魂花,阴栖草,诛元木。”
“以及三味至阳之草,赤风芽、久元花和光心莲。”
拿是肯定要拿的。
只是,多久才拿得到这个问题很值得关注。
混沌五峰行事较为自由,偶尔也会去山下办事,或者采集自己需要的物品。平日里若是没有大事,其实没什么限制自由一定要呆在自己领地里等待吩咐的说法。
而且庄元有了灵佩,上山下山轻松随意。
庄元道:“生灵,桑莲长老两月后出关,最好我们能在这之前回来。两个月,我们能取回来这些草药吗?六样呢,两个月六十天,我们平均十天就要取到样。”
生灵道:“没问题。”
既然生灵都这么说了,庄元当即道:“那好,事不宜迟,马上出发。”
好歹修行了一段时间,虽然时间不算很长,但现在的力量变化他能感觉到。
真遇上什么,他也可以一敌,打不过也可以跑嘛。逃跑不丢人,傻傻送命见阎王才丢人。
现在的他并不希望遇到什么人就直接猛上挥拳头,以免冲撞上一些真正难搞的人物。
真有了本事再去较量也不迟,盲目蛮干只有当炮灰的命。
这么想着,庄元便拿了灵囊和灵佩,走之前想起来吴渊和萧妙音送的果篮:
“不吃浪费了。正好出发之前补补。”
于是,庄元饶了回去,将新鲜的香蕉、葡萄、李子和草莓吃得干干净净,这才握着宝剑“乌荆”出发了。
虽说这路,他只见过一次走过一次,但早已深深印在脑海之中。
唯一可惜的,是还没来得及培养一个他自己的仙鹤,不然也可以吹个口哨,就有仙鹤应声而来,载着他直冲天际,飞速冲出这混沌五峰。
不过,没有也没关系。
“那叠书还是相当实用的,最起码,御灵剑和灵舟的方法讲得清清楚楚。”
他伸出食指和中指,并拢后心里默念口诀,灵剑纵横划过奇异的角度,直直落到了自己脚边,稳稳悬空。
庄元做了深呼吸,努力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没问题的,不就是第一次御剑吗?凡事都有第一次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人在几百米甚至千米的高空御剑,他想过有多威风多爽快,也想过不免有点惊心动魄。
好,放马过来吧。
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态,他直接跳上了宝剑:“乌荆,没问题的,只要我们完美配合,飞哪都不在话下。”
乌荆微微颤动,似是理解了他的话。
“走!”
庄元大喝一声,乌荆似是忽然之间被注入了无穷力量,猝然托起他。
风扑面而来,速度飞快,不过短暂工夫,庄元已经在缥缈的云雾之中,稳稳飞行。
“哇!这感觉也太爽了!这就是亲自御剑的感觉吗!爽啊!!!”
他忍不住大声呼叫,旋即又想起来混沌五峰不止宙奇一座山,还有其他仙山,而且就算只有宙奇山,他这样大呼小叫也未免有点丢脸。
但这穿梭云层间的感觉真的太棒了!视野开阔至极,俯瞰山峦草木,有种俾睨天下,能够掌控一切的错觉。
御剑的速度也不慢,庄元盯准方向,很快便穿越了五座仙山,出了混沌五峰。
在山脚下,从‘乌荆’上下来的时候,庄元的心还在咚咚直跳。
第一次御剑飞行的经历,实在太刺激太爽快了。
第四十九章遇逍遥山弟子归
庄元沿着山上石阶走了一会,猛然间听到一些异动。
似乎是人语声。
庄元轻手轻脚,轻盈灵活的身体,猛地三步两步跳上了树。
半柱香后,果真有人来了。
靠近了才知道,原来不仅有聊天说话的声音,还有偶尔传来的抱怨,间杂着一些哀嚎声。
没错,就是吃痛的哀嚎声。
这八个弟子,全部都青衫罩身,身带配剑,面容端正,一看就是仙门弟子。
可他们身上竟都青青紫紫,淤痕遍布,有两个甚至鼻青脸肿。一看就是经历了一场‘凶残的战斗’。
仙门弟子能变成这样,也是少见。
但混沌五峰中,也不是没有这样的情况。
只听得他们道:“这回采了药,也不知究竟能用多久。不是我说,我们山上耗费灵药的速度也太快了。”
说着,口中溢出一点吃痛的呻吟。
“废话!天天打,天天斗,不负伤才怪!你别说话了,感觉要死了似的,老吓人了。”
“哎,你还怪我,换你试试,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在武道场上被打飞下去也就算了,灵药不够了,还好死不死刚好轮到我去采药!这运气也忒背了!简直瘟神附体啊!”他叫苦不迭。
“干吗?你以为就你这样,我不也是吗?倒霉到家了!”
原来是两个鼻青脸肿的难兄难弟。
“好了好了,你们也别争了,还不是技不如人才造成这种情况的嘛!来日方长,好好修炼,争取不被别人轰下武道场,反过来把别人踹飞出去!那才真的爽快!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过来个屁!混沌五峰,哪个峰像我们这样每天要死要活的!人家峰上多安静,就我们,整天打打杀杀,恨不得一睁眼就上武道场上拼个你死我活!看你昨日又进步没!我感觉这样下去,还没成仙,我倒是先练死了!”
“又在说浑话了,这点伤擦点药酒没两天就好了,哪可能死啊!再练个八百年恐怕也死不了!”
“要真死了就好了!每天打来打去我都被打累了!”
这八个弟子面面相觑,齐齐笑了。
一人道:“好了好了,都上山这么久了,这种生活还没习惯呢?别抱怨了,再怨也没用,反而显得更像大冤种,显得可笑!不如加紧修行,下回争取‘打来打去打别人打累’!”
如果说一开始庄元心里还存有怀疑的话,听完这些话,他用脚指头想都知道他们是来自混沌五峰哪座山上的弟子了。
不用说,肯定是逍遥山上的。
这山名字虽然叫逍遥山,可实际上,却是最不逍遥的一座山,反而可能对有些弟子来说,去了这里,就意味着跟“命苦”挂上了钩。
逍遥山是混沌五峰资历排名第二的青远长老的地盘。
青远长老其人,年少时就热衷武力,这一热衷,就热衷了几百年。在治理自己的逍遥山上,也显现出来其人的一派作风——
简单概括来说,就是热衷于武力较量,再简单点说,就是打架斗殴。
秉承着“实践是检验修行的唯一标准”的宗旨,逍遥山上上下下,经常光顾的地方莫过于“武道场”。
行还是不行,有没有真才实学,撸起袖子来,狠狠干一架不就知道了么?
你若是真修行有进步,那自然这点较量不在话下。若是技不如人,打一架受伤了也算长了教训。
是以,逍遥山上上下下一年到头,每天每日,武道场上几乎都会有师门弟子切磋较量的身影。上面两个打,下面一窝蜂看,并且进行深刻的总结。
他们的打架,可不是说意思意思,我们点到为止,双方都明白谁胜谁负、赢方优势在哪里输家又是败在什么地方、哪里可以改进这个样子就停下来不继续打了。
而是说,每一场比试较量,都是要‘拼尽全力’的。
这四个字说起来,似乎没那么可怕,但真践行起来,那真是“哀鸿遍野、惨不忍睹”。
当然,大多弟子,其实还是乐在其中的。
毕竟这也是实战经验,跟自己人打总不可能被打死,跟敌人就不一样了,一出手就是夺命招,怎么要人命怎么来。
逍遥山弟子身上挂彩,脸上带伤是常事,但修仙之人和肉体凡胎终究不一样,打一场蛮横的架,过两天休整休整,就又活蹦乱跳、挥刀舞枪,能斗志昂扬地重新再战了。
但因为负伤频率太高,次数太多,纵然混沌五峰每座山上灵草灵药准备充分,逍遥山的消耗速度过快,五峰中首屈一指,实在入不敷出,于是后来直接分派弟子每日去采药,作补贴之用。
所以,树下这八个弟子,就是今日刚好被分派的采药弟子。
眼见他们慢吞吞扶着腰,肩并肩互相扶持着走了,庄元仍旧在回味:
“听闻五峰之中,当属逍遥峰实战能力最为强悍,原来是钢铁是这样炼成的。果然身经百战,百折不挠,坚强不屈,越挫越勇啊。”
他摸着下巴,忍不住道:“好,好,好。”
他先好好修炼修着,到时山与山之间切磋较量,他多挑逍遥山就是了。
再不济也可以深夜叨扰,去和人家单挑斗上一斗,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也算修行生活找点乐子。
庄元跳下了树,快步走着。
目的地已经了然了,他要去的地方,叫做“万株岭”。
庄元道:“生灵,这万株岭,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生灵道:“万株岭啊,是个好地方。”
庄元道:“……你这话说和不说有区别吗?”
生灵道:“没有人杰,但是地灵。太灵了,导致百草丛生,树木丰饶,百虫聚集,灵兽遍地走,虽说这地方藏着许多宝贝,但是同时危机四伏。”
庄元道:“危机四伏啊。”
不安全呐。
生灵道:“那三阴三阳六味草药,不需细细找寻,多年前,我还留存了一些在万株岭中,只是年岁久远了,不知还在不在原地,需要仔细找寻一番。”
庄元道:“行,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找!”
第五十章诚信兑银找消息
不就是找东西吗,再难又能有多难。
生灵道:“你也不必太担心,虽说我现在力量大大减损,远不及从前,但到时我可以帮你,这点小忙,还是能帮上的。”
庄元“唔”了一声,道:“好,我死不了就行。”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点最重要。
他接着道:“不过,这万株岭,你说在南方,究竟具体是什么方位?总不能走一步看一步吧,这得摸到什么时候?而且一旦错过了,麻烦很大。”
他们只有两个月的时间。
这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他要是像唐僧西游一样,一步一步走过去,还真不知要走到什么时候。
万一错了个方位,南偏东或者南偏西一点走错过了,自己也不知道还一直往前走,那可真要悔得肠子都青了。
生灵难得沉默了一会,良久后,才道:
“不知。也许,你需要去问个路,或者去买个地图。”
庄元张着嘴巴:“……”
他捋了捋头发,道:“还是去打听一下吧。就去莫城吧,最好有个情报机构什么的,能提供有效信息。我记得,莫城有个卖消息的地方,好像叫什么‘千机楼’。”
“我们可以花点小钱,在那里买到自己想要的消息。”
这可比大路上拉个老爷爷老奶奶,打听八百里外的山岭有用多了。
有钱傍身的感觉就是好。
“不过从庄轩那里摸来的票额面值都太大了,这回要兑换一些小面值的,不然一丢出来吓死人不说,主要的问题是太难用出去了。”
五万两黄金的面值啊。那可不是开玩笑的。就算是用来砸人,也可以砸死人了。
“想不到我前世大部分时间穷成鬼,这辈子倒是走了财运。”
庄元心情好极了,看朵路边的小野花都觉得美丽极了。开怀大笑之后,拨弄了两下,于是花上的露珠颤颤巍巍滴落下来。
会御剑了,那就解决了大部分交通问题。当然,凡人太多的时候,他一般也不用,不然总会有一些人在他脚下亢奋大喊着“大仙!大仙!大家快来看啊!大仙显灵了!”这种话。
实在能把人雷得外焦里嫩。
还是低调一些吧。
他记得莫城的方位,很快便到了城门口。
熙熙攘攘,人来人往,一派热闹繁华之景。
莫城两个字,赫然在目。
庄元淡笑着走了进去,当时一别,也没过了多长时间,可心境就是不同了。
先去钱庄兑钱。
一共从庄轩那里拿了一百张五百两黄金的兑票,庄元只拿了一张出去,就把钱庄低头拨算盘的银庄掌柜的吓得大惊失色,连连惊呼:“贵客贵客!贵客您里边请!”
马上就有了特殊待遇,掌柜的单独办理业务,一面赔笑,满面春风,客气又恭敬。
这完全是看见“金主爸爸”的表情啊。
庄元觉得稀奇。
“总之,全部兑换成银子吧。”
“客官,一两黄金兑换十两银子,您这五百两黄金全换了就是五千两银子,那可重得很呐,”他往庄元身后看去,道:“您这出门也不带个随从帮您搬一搬,这要自己搬,实在有点吃不消。”
庄元道:“我知道。”
五千两银子,就是五百斤,二百五十千克。
凡人肯定是没有办法抬起那么重的东西的,被压死还差不多。
掌柜的搓搓手,想着对待贵客就应拿出该有的‘尽全力服务周到’的态度来,拿捏着分寸建议道:
“客官,要不让我们找店里的几个手脚干净的伙计,给您送到府上去?您放心,我们可以保证,这笔钱,绝对一两都不会少。我们做生意,讲究的就是诚信二字。财产必定为您保护周全。”
庄元道:“不必,我拿着就好。没问题。”
被拒绝了,掌柜仍旧笑脸相迎,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道:“那客官您在这里稍等,我们给您上今年的新茶,香醇得很哪。”
他挥挥手,两个伙计就过来了,掌柜沉声道:“你们两个,给我好好伺候贵客,不得怠慢,让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听到了吗?”
两个人连忙点头回应:“是。”
掌柜的这才又笑了笑:“放心,客官,马上就给您换来。稍等片刻。”
庄元道:“去吧。”
面对两个等待他吩咐的伙计,庄元道:“没关系,我没什么要吩咐你们去做的事情。自己喝点茶就行。”
他倒了一杯清茶,茶叶细嫩,舒展开来,叶叶分明,清香扑鼻。
果然是给贵客的茶。
刚喝了半杯茶,那边掌柜的就风风火火地过来了:“贵官,来嘞。”
他轻咳一声,招招手,两个身形魁梧的大汉用一根铁扁担,一前一后抗着一口大箱子进来了。
箱子落地的时候,发出“嗡”的一声,极其沉闷的声响。
看来真的很重。也是,足足五百斤呢。
庄元道:“掌柜的,你这不会缺斤少两吧?”
一说到这个,掌柜的皱纹纵横满脸堆笑的脸瞬间变得正直无比,他拍着胸脯保证道:
“客官,您放心,小人老王以我走南闯北,做生意二十多年的信誉担保,绝对童叟无欺,绝对绝对不可能缺斤少两!”
庄元道:“空口无凭,来个称。”
通常掌柜的这番说辞,就是觉得他缺斤少两的也就作罢了,庄元的反应着实叫他意外,似是天降神雷,掌柜的表情绷不住了。
两个伙计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庄元道:“既然掌柜的是个诚信人,又是个爽快人,那我也爽快。真金不怕火炼,好货不怕试验。拿个称来,咱们就见分晓。”
“我也不是家缠万贯的有钱人,你别看我穿成这样,好像还不错,又能掏出点钱,但我真穷得不行了,一分一两一毛一厘,我都要计较得清清楚楚的。”
掌柜的已经听傻了,我信你个鬼,你个细皮嫩肉的小子!
饶是心里五味杂陈,王掌柜面上还是笑眯眯道:“看来贵客是个务实的主,既然贵客都这么说了,你们两个,还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找称!”
第五十一章力拔山兮气盖世(加更求推荐票月票!!!)
无缘无故挨了斥责的两伙计赶忙出门了,一会之后两个人回来了。
两个人在实心铁杆两边扛着五百斤的秤砣,手中拿着绳子。
放下这该死的沉重的东西时,两个人面上和心里都松了一大口气。太重了!
庄元淡笑着走了过去,一手拎起箱子,简单操作,称了一番。
铁杆两边很平衡,一点都没少。
王掌柜和两个伙计看得眼睛都直了,这两个人抬都费劲得很,哼哧哼哧,脸红脖子粗地煎熬,庄元居然一直手轻轻松松就提起来了。
这真的是人能做到的吗?
如果一手就能抗五百斤,那的确是不需要什么跑腿的将银子送到府上了。
庄元道:“嗯,不错,非常好,一点分量都没少。掌柜的果然行走江湖多年,相当诚信,值得信任。”
王掌柜笑眯眯接话:“客气客气。”
心里却忍不住道,值得信任你还整这一出要称一称斤两。
庄元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出门在外,我这边谨慎一些也好。多谢掌柜体谅。”
王掌柜道:“您这说的哪里话,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尤其是对贵客,理应如此。只是,敢问这位公子,您来自哪个家族,是外地来的吗?瞧起来面生得很呐。”
他在莫城十多年了,莫城的四大家族里的公子爷、贵小姐他早见了许多回,脸面早已深深印在了脑海里,唯独眼前这位,从未有印象。
庄元随口道:“不是本地人,外地来的,面生很正常。”
没必要和一个陌生人多讲。不说“交浅言深”是为大忌,就单说浪费口舌唾沫,庄元就不想多说。
那掌柜的笑道:“说是面生,但也不完全面生。您大概不知道,莫城第二大家族庄家,庄家的二公子长得还有几分像您,都是这般俊俏。”
王掌柜应该是无心之语,大概是想拉点客套话活络活络气氛,结果好死不死,还真给他说中了。
他和庄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有几分像也正常吧。
庄元道:“想来是巧合使然。银子我带走了。”
说完,他便把东西收到了灵囊之中。
王掌柜和伙计见他又有神力,又有灵宝,面色陡然一变,竟齐齐下跪:
“大仙!大仙!”
庄元扶额,他敢保证,他现在最怕的就是“大仙”这两个雷人的大字。
叫个神仙也好啊,叫什么大仙,实在太有江湖术士摆弄花拳绣腿、糊弄哄骗世人的感觉了。
他道:“好了好了,别乱叫,不是什么大仙,只是刚好得了这了不得的宝贝。我也不能满足你们什么愿望,赶紧起来吧。”
王掌柜和伙计这才起身,道:“贵客,对不住啊,认错了,近些年总有仙人下山除妖驱魔,捍卫正道,搜罗仙才,我们也是,太激动了。”
庄元道:“可以理解。在下还有要事,先行一步。”
王掌柜在身后道:“您慢走,下次还来啊~”
庄元这边刚得了银钱,心里喜滋滋,在路上走着,想着等下到了千机阁也好办事。
却不想,忽然间,迎面冲撞来了一个女子,庄元被撞了还没说什么,倒是对方破口大骂道:
“你怎么回事?没长眼睛吗?挡了姑奶奶的路要你小命!”
庄元一头雾水,一脸无语,直觉道:
“姑娘长了眼睛要搞清楚是谁冲撞了谁?莫要青天白日说浑话。”
那女子站定,定定瞧了瞧庄元,却是一脸见鬼的表情。
庄元心头不免产生疑窦,他好歹也是个长得还行的男子,怎么她一脸吃了屎的表情?
这姑娘一身手工制作的精致罗裙,花纹繁复,珠玉头饰,一看就是富贵小姐,脸上也是一股子被宠坏的娇蛮劲。
庄元懒得和她打交道,当即要走,结果走了几步,那姑娘就来死死拖住他的袖子了。
“姑娘你这是做什么?”
“你是庄、庄元对不对?”
庄元愣了愣,他脸上也没写两个字,家里仆从几乎每个都被他拳头‘伺候’过了,他是没打女眷,但女仆从中也没有她这样的。
“你是……姑娘认错人了。”
管他嘞,就算真是庄家的人,现在庄元也没时间、没精力理会她的胡搅蛮缠。
他走,女子就拖着他的衣服跟着走:
“你是庄元!你肯定就是庄元!就是你!没错!”
庄元无语了:“姑娘,你说的那位庄元,是吧?他是欠了你钱还是跟你有深仇大恨啊,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可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贾’单名一个‘名’字,跟你说的那劳什子庄元可没有半毛钱关系!”
“姑娘认错人了。你我萍水相逢,素不相识,姑娘还请自重!”
庄元盯着他拽着自己衣角的手,示意她放开。
其实单论长相,这姑娘长得真心还不错,小家碧玉的样子,流露出来几分娇养出的霸道。人群中远远瞧见,也算是赏心悦目。
但若是这样纠缠,那就没意思了,只会惹人烦闷。
此时,这一番争执叫嚷的动静,已经吸引了周遭一堆人的侧目驻足。
俊男美女,单看都很养眼,更何况凑在一块,还似乎发生了点什么争执。这一嗅,就是八卦的味道啊!
那姑娘双目圆睁,不管不顾道:“你别不承认,你,你就是庄元!”
庄元呼出一口气,很无奈,什么叫做想走走不成?什么叫做扯皮,这就是!
他无奈了:“姑娘,你我素不相识。再者,你找那庄元有何事?在这大街上拉拉扯扯多不好。”
姑娘环顾四周,果真周围不知不觉已经渐渐围了一圈人,可有些羞恼,可还是不放手,道:
“庄元,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我知道,我有错。”
庄元:“……”
谁能告诉他究竟怎么回事?!
他敢对天发誓,他上一辈子到死都是个光得不能再光的光棍,还没来得及谈恋爱讨老婆,这辈子更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单身贵族!
而且说实话,他觉得十五岁的年纪大好年华现在就找老婆也着实有点着急!
第五十二章旧桃花破镜难圆
但现在这泪眼婆娑的姑娘,着实让他搞不懂了。
这,怎么回事啊?!
谁能告诉他!
那姑娘眼泪哗哗,直接流了下来,庄元似乎听到吃瓜群众指责他“负心汉”的声音。
天哪!你们这群乌合之众!搞搞清楚,别乱给人扣帽子!
那姑娘声情并茂:“庄元!你可是还在生我的气?!我承认,五年前我去退婚,是我不对!可是……可是我一个姑娘家,我若不主动要求退婚,你从前那个傻……那个样子,我怎么可能和你过一辈子?”
“你可是还在怪我?”
“换位思考!从我的角度考虑,换作是你,你愿意吗?我一个姑娘家,我为自己多考虑有错吗?”
庄元确实原先不知情况,但话已经说到这份上,他已经从只言片语中推断出来大概是个怎么回事了。
又是恶俗的退婚情节!
他也是被退婚的穿越大军的一员!离谱!
原来自己五年前被这姑娘亲自退婚了!
原来被嫌弃了吗,可若是和神志不清的傻子过一辈子,也不合适吧。人性的选择罢了,没什么不妥当的。
再说了!这事应该找原身!好吧,没办法了,原身已经挂了。
庄元正色道:“姑娘确实认错人了。你找庄元,跟我贾名有什么关系?”
反正打死不承认就是了。
姑娘抽噎道:“你……果然还是在怪我。”
庄元:“……”庄元竟无语凝噎。
好好的不要演苦情剧啊!没人喜欢看的!
而且,这姑娘眼泪一下来,抽抽噎噎,哽哽咽咽,泣下沾襟,好像庄元真的成了负心汉,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似的。
人群之中已经有不少人开始为她说情了。
一个个指指点点,站着说话不腰疼。
甲同情道:“这姑娘好可怜啊,眼泪都下来了。”
乙道:“就是说啊,她也没做错什么啊,谁会愿意和傻子过一辈子啊。”
丙道:“是啊,也没什么大事,就原谅她吧。人家姑娘好可怜的。”
丁道:“美人落泪,梨花带雨,明珠洒落,我见犹怜。是个男人都应该舍不得的吧。这男的,怎么能让姑娘这样呢?”
………………
乌合之众每个人一张嘴,存心想用唾沫淹死他。
真,站着说话不腰疼!
什么梨花带雨,明珠洒落,分明是‘眼泪像珍珠,越哭越像猪’。
姑娘你搞清楚情况啊!
庄元要抓狂了。
他最后一遍郑重说明,掷地有声:“姑娘,你真认错人了,我,不是庄元。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乃贾名是也!姑娘若是与你所说的庄元有心结、误会,直接找他就是,与我在这里纠缠不清,恐怕不合适,我并非庄元。”
反正不是原来的那个庄元。
那个庄元,已经永永远远地死在了‘死魂海’之中,接替他的,是另一个人。
虽然也叫庄元,但此‘庄元’非彼‘庄元’。
那姑娘闻言,忽然愤恨起来,抹了把泪,跺脚愤愤道:“你别不承认了!你就算化成灰我也记得你的样子!”
她又哀戚道:“你就是还在怪我,可是我也是无奈之举,谁又能想到,你,你现在又清醒了……没人能想得到的。”
庄元道:“姑娘这番话,大可以去找那个所谓的庄元说,与我多说无益。在下还有事,就此告辞。”
我说不是就不是,死无对证啊。
他转身就走,可那姑娘眼疾手快,手脚并用,冲上去紧紧抱住了庄元。
温香软玉贴着脊骨,如芒刺在背,庄元身体一僵。
他懵了:“……”这什么情况!
大庭广众之下,不要拉拉扯扯啊!贡献狗血给这么多八卦给观众看,真的好么!
姑娘闷声道:“你知道我找不到你!!我想去找你的!我听说你清醒了,我想去的!可是,只是犹豫了几天,就听说你去修仙了。我去找你时,你早就离开了。我又不知仙山究竟在何方,所以没有办法。
我……我确实是后悔了。你若是愿意,我们作废的婚约还可以重新缔结,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庄元,只要你想。我知道……你小时候分明很喜欢我的。”
!!!!
所以说,这是姑娘后悔了回来找‘庄元’了?、
此番变故,一波三折,庄元简直不知说什么好。
人群之中眼尖的道:“哎,这姑娘似乎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不是,不是莫城第三大家族石家的二小姐吗?”
哦,原来她是石家二小姐。好像听说过,不过没在意,他向来会过滤掉没用的信息,所以也把她过滤掉了。
“石家二小姐?石环莲?怪不得,我说长得这么俊呢。可是听闻脾气火爆,实在不好相与啊。”
“管他嘞,你就算脾气不好,也是你肖想不来的!人家是谁,你是谁?”
“既然她是石环莲,那,那个男的是?”
“你没听见吗?石二小姐叫他庄元!莫城还有第二个庄元吗?”
“更何况他们幼年还有婚约呢!”
“那这是什么情况?绝情小郎君狠心撇下‘深情女郎’?”
修行人的耳力非常好,庄元于是将那极其雷人的‘绝情小郎君’听得一清二楚!
你是说书的吗!怎么有这么夸张的措辞!我不承认!
“哎,你这就外行了吧,不懂吧?我悄悄告诉你,这姑娘十岁时上门退婚了,那是一个态度坚决,言辞冷厉!弄得庄家很不好看,可也没有办法,毕竟庄大少爷是个傻……这不,不久前才听说不傻了!”
“不仅不傻,还有仙根了呢,能去修仙!”
“嗷!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这姑娘悔得肠子都青了,要我我也后悔!”
“可不是么,这小郎君长得也还不错啊!”
……
八卦之声不绝于耳,庄元听得不能再清楚了。
对此,他只有一个反应:“…………”
你们没事干了吗?八卦什么!干活就干活,买菜就买菜,卖花就卖花,别整这些有的没的!别以为压低声音我就听不到了!
庄元掰扯开这姑娘钳制的手臂,道:“石姑娘,你听我说。”
石姑娘果然更激动了:“你果然知道我是谁!我就知道你知道的!”
庄元:“……”
我能说,我是听吃瓜群众说才知道的吗!
庄元心里沉闷叹息,面上不动声色道:“姑娘,你真认错人了。我不是庄元,我也不知你和他究竟有什么渊源。但在下知道,冤有头债有主,是谁的烂账,就去找谁算,不能路上扯个人就掰扯不清。这不合适。”
有损姑娘清誉啊。看我多为你考虑啊。
石姑娘倒是不抱着他了,反而精准无比地拉住了庄元的手。
这手细嫩柔滑,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拽着自己要走:
“你跟我回去!我再找爹爹和庄爷爷,求他们重新订下你我二人的婚约,横竖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走!”
这是赶鸭子上架啊!而且一个女孩手劲怎么这么大!
第五十三章遇波折走为上策
庄元对这一点印象都没有的烂桃花,真觉得有点头皮发麻。
他站住了,那姑娘手劲再大,也大不过他的,那姑娘一看自己忽然使劲拽就是拽不动了,气得跺脚:
“你跟我走!为什么不走啊!你不要再生气了,我向你道歉,我向你道歉好不好!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只要你肯原谅我!”
“我们和好吧!我知道错了!以前是我不对,前事不再提,我们可以决定以后的事,我必定不再任性,我们还能再续前缘的!”
庄元听着她又急切又真诚地求原谅,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似乎马上又要下来了。心道,这根本不是原谅不原谅的问题啊。
我压根对你没有一点印象,更逞论感情什么的。
天上掉下来个石妹妹,直接把他砸傻了。
那姑娘又要来拉他的手,庄元大惊,赶紧避开来了。
他咳嗽几声,十分郑重道:“姑娘,婚姻大事,岂是儿戏?姑娘莫要随意下决定。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与姑娘素昧平生,实在谈不上什么感情、婚约之事。”
庄元避开石环莲的手,已经让她脸色发青了。
听了庄元这话,她看起来情绪不佳,竟沉默了,庄元抓紧时机,精准出击:
“还有,姑娘若是有这些体己的话,还是与那叫庄元的小子说吧。再续前缘,也要两厢情愿才行,一个巴掌拍不响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应该足够让她愤然扁嘴跺脚,恶狠狠丢下一句“你别后悔!”然后转身离去再也不回了!
结果,她低头道:“我知道,你说这些话,是为了什么。你既然想出气,想羞辱,报之前我退婚的仇,那便报吧,我愿意,并且甘之如饴。”
“只是有一件事,庄元你必须听我的!”
“跟我走!我们可以回家慢慢说!无论你想怎么出气都行!”
“走!”
我擦!怎么就无法沟通了呢!漂亮妹妹你听不懂我说的话是吗!简直离大谱!
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这姑娘居然还想着“死缠烂打、再续前缘”!
怎么就是讲不通道理呢!
吃瓜群众自然是看热闹不嫌事情大,一看‘剧情’白热化发展,已经到了高潮,忍不住呼呼哈哈,嬉嬉笑笑。
“嘿嘿,都说‘烈女怕缠郎,壮士怕绣娘’,可依照我看啊,这‘烈男也怕缠女’,我赌一文钱,这小子等下肯定被石家二小姐降服带走!你们信不信!”
“切!你以为就你懂?你那么懂还打光棍那么多年?这么多年姑娘的手都没摸到过!忒丢人!嗯,依照我看,我觉得这事悬乎,难说!”
“不对,不对,照我看,肯定是‘神女有意,襄王无梦’,这姑娘单相思没跑了呀!没希望,没希望!”
“女追男隔层纱,这都追不到手,那肯定是真不喜欢!我也觉得!”
“你懂啥,这有渊源呢!你要是上人家家门众目睽睽之下退婚,甩脸色闹得人家很难看,就算后来人家姑娘再回头,也难免庄小公子不乐意吧!指不定早就没心思了!”
庄元又拉开石环莲姑娘钳制的手,他拒绝给这些看客提供茶余饭后的谈资。
反正已经兑好银票了,千机阁的事情,找时间再说。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眼下这窘境,走是最合适的了!反正肯定不是因为被这姑娘架势给吓走的了就是了!
他当即大喝一声:“乌荆!”
乌荆果然与他心智相通,当即穿风而来,见一‘凶器’袭来,众人吓得大呼小叫。
乌荆稳稳落在身前。庄元感动了,关键时候,还是武器靠谱。
趁着石环莲小姐愣神的工夫,庄元赶紧三步并做两步跳上了乌荆,亮声道:
“走!快走!!”
乌荆靠谱极了,当即拖起他,稳稳飞起。
不愧是灵剑!
可这番阵仗,虽然能逃脱了石环莲的死缠烂打,可也使得一众不明所以的百姓兴奋不已,纷纷丢下手头赖以糊口的活计,朝天大呼大喊。
“大仙!大仙!”
“大家快看,是大仙!大仙别走啊!!!”
庄元御剑飞行听到下面乌泱泱一群人的号呼喊叫,不禁嘴角狠狠一抽,脚下一滑,一个趔趄让他差点跌下‘乌荆’去。
该死的‘大仙’!
庄元现在最恨的就是‘大仙’这两个字了!
偏偏一个一个的,好似有从众心理,纷纷叫个不停,越叫越响亮。
“大仙!大仙显灵了啊!大家快跪下许愿啊!!!”
“大仙等等!慢着!别走啊!!我还没说愿望呢!”
“我来我来我来!我要升官发财!”
“状元!中状元!金榜题名!我要金榜题名,荣归故里!”
“我想要儿孙满堂!家人平安,永远幸福!”
“我我我!我要说!我要妻妾成群!!!!也不要太多,最少十个老婆就行!大仙,你听到了吗!”
“我,我也想要升天成仙,大仙,帮帮吧!大仙别走啊!!!!”
……
群众太热情,太激动了!
饶是众人说得慷慨激昂,发自肺腑,诚恳至极,庄元的嘴角却无法停止变着花样地抽搐,额角青筋狂跳!
这都是些什么愿望啊!
再说了!老子也不是流星啊!对老子许什么愿!
良好的听觉让他备受煎熬,顶不住了,他于是赶快飞走了!
一炷香后,庄元又折回去了,不过这回更低调了。
他直接在入城门之前在流动摊贩那里买了个斗笠,黑纱罩面。
莫城民风开化,他这种装束的也不少,所以不足为奇。而且有不想露面的仙人也会选择这装束,这样装束意思就是说别打扰我,不然找扁。
他进去之后,果真顺利得很,抓了个路人就问了两句,就问明白了。
有了先前的事情,庄元走路都挑宽敞人少的走,这下总不会再撞到人了。
刚才石环莲的事情,还在心头作祟,挥之不去呢。
很快,庄元便来到了千机阁。
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十多层楼高高耸起,蔚为壮观。
“气派啊。”
庄元走了进去。
第五十四章千机阁歇息听曲
对他这身神秘的装束,千机阁的人早已见怪不怪。
来这里的,十个有三个都是这么穿的,大部分则是打扮低调,有的还戴面具,有的人甚至披着假脸来。
都是为了隐藏身份。
“客官,您需要点什么?”
废话不多说,庄元直接甩出几个大字:“万株岭。我要知道它的方位!”
小厮是个机灵十足的主,当即扬眉道:“明白了。客官还有别的需要吗?”
庄元摆手:“没了!”
小厮道:“那还请您到内阁去歇下一会,稍等片刻,我且去汇报一下掌柜。”
“好。”
庄元被另一个小厮领着往前走。
绕了两个弯,往里走去,挑开珠帘,竟是个豁然开朗的空间。
很宽敞。
里面有不少座位,早已点起了熏香,是雅致的幽香,文人骚客的最爱。
茶桌上放了紫砂壶,青瓷杯。
“您请。”
这里没有一个客人,庄元随意找了个位置落座。
刚坐下一抬头,就瞥见了一身粉衣,身姿绰约,眉清目秀,怀抱着琵琶的歌女,袅袅娜娜地走上了表演台。
哦,原来还有隐藏节目呢。
庄元倒是不介意听个小曲小歌什么的,反正不收费。
或者说也有可能,费用早就已经算在等下的总价钱里了,算隐藏收费项目——那就不享受白不享受。
小厮很有礼貌地温声介绍道:“客官,这是我们莫城有名的歌姬,您应该也听说过她的名字,她名唤红湘。”
庄元压根没听过,但很给面子地、意味深长地“哦~”了:
“久仰大名。”
小厮笑眯眯道:“红湘姑娘,是我们千机楼特意请来的客人。诸位贵客风尘仆仆前来千机阁,我们总不能怠慢了,理应如此周到。一首婉转动听的小曲、一段抚慰人心的小调,应该能稍稍纾解贵客的疲劳困倦。您喜欢什么样的曲子,我们请红湘姑娘给您演奏一曲。”
喜欢听什么样的曲子?
他想听的,这个世界有人能唱?
算了,别抱这个念头了,务实点。为难人姑娘多不好,点个异国他乡的曲子可能已经超纲了。他还搞个原来世界的曲子让人家唱,业务范围没那么广好吧。
庄元沉吟一会,一思索,随口道:“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流传的淫词艳曲之类的?”
他只是这么随口一说,小厮们脸色陡然齐齐微变,又以极快的速度立马调整成职业性的假笑:
“客官您想要什么样的呢?嗯,就是具体,好哪一口呢?”
这庄元怎么知道呢?目前他也不知这里有什么具体的曲目,都没有例子可以挑出来参考。
庄元又随口道:“十八摸啊,九十九式啊,这里有么?”
小厮们愣了,努力在脑子里思考回想相关内容,绞尽脑汁,最终却都不约而同地摇头。
天大地大,贵客最大,秉承着竭诚为贵客服务的理念,小厮当即道:“嗯,客官您若是真想听,我们立马去坊间打听,您想要听什么都行。”
庄元心道,你们可真够敬业的,当个下属挣钱不容易。
哎,可他就是这么随口一问,图个新鲜,也没指望真能点上这种曲目。
于是当即摆手道:“好了,没事。也不是非听这些不可。”
真让他听这样的曲子,血气方刚的年纪,勾出点火来,恐怕也不能定定心心好好办事了。
庄元倒满了茶水,端起全部喝了,又倒了一杯,道:
“我没什么要求,就挑红湘姑娘最拿手的唱吧。”
小厮得了命令,上去对着姑娘温和耳语一番,眉目都显得温婉多情的女子浅浅一笑,随后转轴拨弦三两声,缓缓起了个调,便开始唱了。
咿咿呀呀,似水多情,婉转动人,细腻绵长,一唱三叹,叫人惊叹不已。
听到十分惊艳处,庄元没忍住,直接拍案,叫了一声:“绝!”
粉衣女子被这声惊叹打断,手了停了,琵琶音颤动,停了一会,随后细手捂嘴娇笑了起来,心情颇为愉悦,道:“公子,当真是个性情中人。”
庄元也觉得好似稍微激动了一点。
红湘笑毕,还不忘那弹了一半的曲子,又接着唱了起来,唱腔调子更加妩媚多情。
庄元算是听明白了,这讲的是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不过和传统的不同,这将的是佳人倒追才子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
过程一波多折,情节出人意料,惊心动魄,结局皆大欢喜。
是个好故事,唱得也好听。
一曲唱闭,仍旧让人有回味的空间。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作为一个合格的观众,庄元很是时候地鼓掌了,这鼓掌之中,当真无讨好的意味,实在是一个观众对一个‘技艺高超’的歌女的真诚赞赏。
“红湘姑娘唱得真妙,请问这弹词叫什么名字?”
莫城民风比较开放,所以,就算这弹词之中女子对男子穷追不舍,使出浑身解数,用尽十八般武艺也没人觉得女子脸皮厚,不知分寸之类的。
红湘笑得动人:“公子,这是最近流行的弹词,名为‘天作之合’。”
庄元品评道:“这女子当真太勇敢了,只是这男子,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始终没跟对方讲个清楚,不然就不用这么九曲十八弯了。”
虽说这对拉拉扯扯的过程也还挺有意思吧,但一般男子,喜欢还是不喜欢那是很分明的,断不会墨迹来墨迹去。
红湘道:“公子,这男女之事啊,讲究的就是一个情趣,两者都乐在其中,就是推拉个九千九百九十九回,也没什么问题,反而更缠绵悱恻,情意无穷。”
庄元心道,好吧,我一直单身,没经验就没发言权。
拿不出反驳的理由来,就只好点了点头。
“红湘看与公子颇为投缘,就赠公子一份薄礼吧。”
庄元道:“这方便吗?”合适吗?
红湘道:“没什么不方便的。是个好物件呢。”
小厮悄声提醒道:“贵客您收着吧,红湘姑娘很少送贵客物件的。东西不可能是什么次品。不要真可惜了。”
听起来这小厮很羡慕嘛,应该真能得到些好东西,庄元道:“好。那便多谢红湘姑娘了。”
第五十五章得红牌知其妙用
那小厮道:“贵客,让在下为您去取。”
庄元嗯了一声。
歌姬红湘从怀中摸出一个红色锦囊,小厮接过,递到庄元手中时,庄元看了一眼,只觉得精致非常,绣工精巧。
此时,红湘福身道:
“不扰公子雅兴,红湘在楚红楼还有一场表演,恐怕不能再耽搁了。红湘就此告辞。”
看来,不在一个地方打工啊,四处奔走打工啊。
这倒是像他读书时做兼职的经历。都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对的,挤挤总有兼职的时间,虽说是无奈之举。
现在看着这姑娘,抱着一个琵琶,分明看起来很柔弱,还要四处奔波。
果真生活不易,姑娘卖艺。
庄元体谅道:“去吧。没事。”
他横竖只是个蹭曲子听听的,总不能听完了却不放人吧。
姑娘温柔一笑,袅袅娜娜地来,步履轻盈地走,倒是也挺养眼的。
人走了,庄元看手头的红锦囊,掂了掂分量:“倒是挺轻的,不知里面是什么。”
怀抱着期待,庄元摸出来一个令牌。
红色的令牌,上面占据着一个极其狂放的字,庄元依稀辨别出来,这是个‘楚’字。
翻过来,反面,哦,居然还是潦草的‘楚’字。
庄元伸出这东西,递到小厮面前:“这是个什么东西?”
他虽然是莫城的人,但是和外乡人也没什么区别,对莫城的风土人情几乎一无所知,这两个又是千机楼的,肯定比他知道得多。
小厮面色古怪,似乎不敢相信:“客官您是在和我们开玩笑嘛?这么鼎鼎大名的东西,您竟然不知道。”
庄元敲敲桌子,扬眉道:“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吗?”
小厮连忙赔笑,耐心解释道:“客官,对不住,在下的错。实在是因为这东西太有名了,没想到您竟不知道这东西。”
“此物,乃是莫城第一艺馆‘楚红楼’的红牌。”
庄元把玩着那枚红色令牌,疑惑道:“楚红楼?红牌?”
这楚红楼虽说带个‘红’字,但怎么听都像是个‘青楼’。
而这红牌,倒像是通行令牌之类的东西。
小厮道:“对,就是楚红楼。这里的姑娘,一个个长得美貌俊俏不说,拿手绝活更是多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皆是有才之人。”
他的表情十分神往,想来
庄元又道:“那刚才红湘姑娘呢?”
小厮道:“红湘姑娘,那可是现今楚红楼的三大头牌之一,多少人排着队想见一见?那可是数之不尽啊。不豪掷千金,是肯定见不着的!”
庄元奇了,觉得他肯定是在吹牛:“那我刚才怎么见到了?她还在你们这里演出呢,不是谁上你们千机阁都能看见吗?”
小厮忽然得意起来,道:“公子,您这就不懂了,我们千机楼的幕后老板,可是豪掷万金,才请来了红湘姑娘!而红湘姑娘平日里也忙得很,所以呢,都是不定时演出的。
公子,您真是运气好呢,今日刚好赶巧,一来就赶上了红湘姑娘的演出!而且,这会儿刚好没其他客人,红湘姑娘也算是为您一个人演出的呢!”
小厮喜眉笑目的,庄元却忍不住心生怜悯。
对他自己的。
好家伙,原来她的表演这么贵的吗!原来悲催的只有他自己!
只有他东奔西走,卑微打工,为了挣点生活费吃吃饭!
人家的演出费可是‘万金’,这么一对比,伤害力太高了,庄元心里严重不平衡了,他忍不住顾影自怜起来。
相比之下,他才确实悲惨可怜!
心里哀叹一声,接受了这巨大的差距,他拎着红牌道:“那这牌子是做什么的?有了它能随意进出‘楚红楼’吗?还是说,有了这东西就能抱到香喷喷的姑娘?能当入幕之宾吗?”
小厮摇摇头,调皮道:“客官您想什么呢?楚红楼的姑娘可是卖艺不卖身的哦。您若是真想娶啊,首先得为人家姑娘赎身,然后嘛,还得看人家愿意不愿意嫁给您。”
其实庄元很怀疑这个‘卖艺不卖身’的真实性,一般这么说,都只是为了卖更高的价钱吧?
只卖肉的最不值钱。
卖艺同时卖肉的一般值钱。
卖艺不卖肉、要求多多、不可轻易染指的,最最值钱。
但也许这楚红楼背后有高人管着,真有所不同,姑娘真就‘只卖艺不卖身’,也未可知。
庄元道:“哦,原来这样的,那你倒是具体说说,这牌子还能有什么作用呢?”
小厮一说到这个就非常来劲,绘声绘色道:“这个红牌呢,乃是楚红楼三大头牌的随身之物,每年每位头牌只有三块可以赠与别人。您看这侧面,据说,应该有当红头牌的篆刻名讳才是。”
庄元把玩着红牌,翻转过来,果真看到字体工整清秀的‘红湘’二字。
是那姑娘耳朵名讳没错。
他点头,道:“三个头牌,一人三块,也就是说,今年楚红楼就只有九块这样的牌子?”
原来,这还是个稀罕物。
一开始庄元还以为送的是什么绣作之类的女子之物,或者少见的珠宝类似之物。
可送的是这个。
小厮‘嗯’了一声,道:“客官您可收好了,这可是有价无市的好东西。”
庄元哼道:“你倒是一口气把话说完啊,说半天说了一堆,就是不说重点,这红牌到底有何作用?你这是存心叫人抓狂啊。”
难道说,是可以将这红牌卖了存点钱财傍身?好像也挺好。
虽然托庄轩的福,他现在身上有很多钱了,但谁会嫌弃钱再多一点呢?
多多益善嘛。
小厮仿佛看出了他的心思,当即道:“贵客您可别卖了,这东西也有收藏价值呢。不少达官贵人喜欢收藏的,拿出去也算是一种脸面。
这红牌的作用嘛,就是今年,您可以在任何时间,去楚红楼,挑任何一位姑娘表演,包括三大头牌。”
庄元震惊了,心道,原来,这竟然是一张仅供今年使用的无限门票!
而且仅供在楚红楼使用!
第五十六章获得地图赴山峰
这东西居然还有收藏价值!太夸张了,又不是古董,这些达官贵人争抢什么?还收藏!
肯定是为了互相攀比!
庄元想着能敲‘达官贵人’一笔,也不错,果断道:“那不如卖了。”
他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听曲子啊,虽说这姑娘的表演确实精湛绝伦,但修行之人忙得很啊。
而且,看那姑娘忙得焦头烂额的样子,自己要是天天上楚红楼点她的名,那她不是更忙了吗?
小厮痛恨他暴殄天物,可东西不是自己的,他只能眼巴巴看着,恨不得纷纷咬手绢:
“公子,您这不合适吧。好歹也是红湘姑娘赠与您的东西。”
两个小厮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好似饿狼见到食物,恨不得下一秒就扒拉庄元手取走他手上的物件。
一个两个,分明的羡慕嫉妒恨啊。
庄元笑眯眯,将手里的红牌抛过来又丢过去,两个小厮的心也随着跳过来又飞过去。
他玩了一会,最后稳稳接着,道:“怎么,你们想要?”
两个都咽了咽口水,显然很想要,求之不得,偏偏嘴上却道:
“那是贵客的东西,我们是无权拥有的。”
但眼巴巴地看着,分明非常渴望啊。
庄元点了点头,赞同道:“嗯,很有道理。”
下一秒,他直接反手把东西揣在了怀里,彻底断了这两个人的念想。
就算他不要了,好歹也能卖钱不是吗?但眼下不缺钱,他也懒得当了,也许以后还真能忙里偷闲出来听听曲。
两个小厮顿时大失所望,心中哀叹不已,这好东西怕是一辈子都和他们这样的人无缘了。
庄元却在想,不得不说,这头牌就是头牌,果真是有两把刷子的。
唱的那个曲子啊,简直像有一把钩子似的,勾人不由自主听下去。姑娘也是美极了。实在赏心悦目!
还有达官贵人回收、收藏这‘牌子’吗?看来,像红湘这样的头牌人气很高嘛。
他转念又想——所以他刚才是无意中‘白嫖’了一场十分金贵的表演吗?果然是血赚不亏。这么一想,之前那点心理不平衡的感觉飞快淡去了,他心满意足。
想来当时自己大概真情流露的‘夸张’反应,应该赢得了红湘片刻欢心吧。
他忍不住想,如果在现代,这种才艺惊绝的女子可能会被选去从事演艺方面的活动。方才的琵琶音,似乎还在耳畔回响。
至于豪掷万金这事,庄元想着,这千机阁也真够有钱的。说到底,请这么个红人头牌,不就是为了牌面吗?为的就是彰显自己财力、势力。
须臾后,去汇报掌柜的黑衣男子回来了,手中拿着一卷羊皮纸,想来应该是地图之类的东西。
“客官,您要的东西,我们取来了,给您。”
庄元愣了愣,直接取了过来,展开来,看了看手中的地图,路线、地形都刻画工整,沿着这地图就能找到万株岭。
他觉得奇怪,开玩笑道:“你们不知道吧,我可是有过目不忘的好本事,你直接就把地图给我了,我记住了却又不买,你们千机阁不就亏了?”
小厮闻言,摇摇头,笑道:“不收钱。”
庄元一怔,千机阁办事不收费?这怎么可能?!
这装潢,这气派,这势力,能是不花钱倒贴钱光做好事的机构?
怎么看也不可能。
庄元道:“你们今天,开业一百周年纪念日?还是说在搞活动?”
难道在弄什么限时免费的活动?应该还会美其名曰,回馈广大消费者,感谢多年支持与厚爱云云,以后我们仍旧心连心,手拉手,然后一起走下一个xx年,共创辉煌云云。
小厮笑了:“客官您可真幽默。嗯,其实是这样的,红湘姑娘走之前说交代了掌柜的一句,所以呢,您的订单啊,不收费。免费。”
庄元讶异不已,原来是漂亮姑娘帮他买单了,这感觉还真新奇。
庄元注意到,方才小厮说到‘红湘’对‘掌柜’掌柜的态度,用的是‘交代’一词,这可有明显的上下级关系啊,他轻咳一声,捂嘴悄声问道:“红湘姑娘,不是你们这里的做客歌姬吗,如何能有这么大的权力,还能交代掌柜办事?”
小厮回应道:“客官,其实红湘姑娘和我家老板是朋友。不然……依照姑娘在楚红楼的收入,钱一辈子都花不完的,万不需要再找什么其他活计,不需到我们千机楼来。”
庄元听明白了,只是心里又是一阵暴击。人家在楚红楼演艺的收入一辈子花不完,好吧,他收回原本对姑娘‘四处打工’的同情。
他应该多可怜可怜自己。
“既然红湘姑娘如此盛情,那在下便不拂了姑娘的美意。有缘再见,到时再向姑娘道谢。”只是,不知具体是什么时候了。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下次再说’基本就等于‘再也不说’,‘到时’许多时候等于‘不知道猴年马月’。
小厮道:“公子客气了,我们也知道您不差这个钱。只是今天红湘姑娘似乎心情很不错,所以才向掌柜的‘捎带’了一句,也算是一番心意。”
庄元伸出一根手指,十分郑重道:“不,我真的差这个钱。你还年轻,还不知这个理,看起来越有钱的可能越穷,但看起来越穷的往往越有钱。”
他在小厮震惊的目光中缓缓起身,抱拳道:“好了,多谢红湘姑娘一番精妙表演以及慷慨解囊。也多谢千机阁贴心服务,心中感动非常。他日有缘,江湖再见。”
这台词,说起来感觉还真的很拉风。
诸位小厮也回以抱拳。
拿了地图,知道怎么走,行动起来就不需犹豫了。
庄元快速出了莫城,寻了个僻静的林子——这地方肯定不会有诸多百姓跪地叩拜、激情大喊‘大仙’,也不会听到诸多雷人的‘愿望’。
“乌荆!”
一声召唤,庄元便如离弦的箭,冲出天际!
千机阁的地刻画得十分清楚,几乎不费力就能完全理解,依照这地图走,按照脚程,他应该五六个时辰之后就能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