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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僧湛然     神通渡世txt下载     神通渡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五十五章 路遇

    庞谢做梦也没想到,竟会在洛克庄园看到如此奇幻的一幕。

    铁轻雨一行三人,不但没有遇到预想中的风险,反而展露出强悍的战斗力,稳占上风,压制住了与他们对敌的黑衣人。

    “那些黑衣人应该都是此地的血族……”霍姆斯看了一眼说道。

    “怎么讲?”庞谢问道。

    “血族最大的弱点是不能见紫外线,所以,当他们在阳光下行走的时候,都会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这身装束是血族的标准打扮。”霍姆斯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微微点头。

    他早已用神识扫过战场,看破了黑衣人的真实身份,只是并不清楚血族有畏惧阳光的弱点,现在想起来,他在喀尔巴阡山脉山脉的时候,与弗兰克交手也是在晚上。

    “去死!”

    “狼獾”罗根大喝一声,手中的长柄战斧猛然向前挥出,向面前的黑衣人狠狠劈了下去。

    这名黑衣是没有闪躲,只是稍微侧了侧身子,避过身体要害,然后,迎着战斧的斧头,毒蛇一般递出细剑,向罗根的的小腹扎了过去。

    如果罗根坚持要劈下去的话,固然能劈中黑衣人的肩头,但他同时也要挨上一剑,伤的要比黑衣人重的多。

    黑衣人用的是以伤换伤的打法,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血族的恢复力强的吓人,这种打法占尽优势。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罗根压根没有躲闪,面对细剑恍若无物,双手握紧长柄战斧依旧劈了下去。

    只听“噗、噗”两声,细剑深深地刺进了罗根的小腹,甚至从他后背刺了出去,与此同时,战斧也劈中了黑衣人的肩头。

    鲜血顿时从两人身上一起溅出。

    “嗯!”

    黑衣人闷哼一声,在剧痛的影响之下,动作停滞了一瞬。

    “狼獾”罗根则没有任何停顿,双手向上一扳,将战斧从黑衣人的右肩提了起来,接着,斧刃调转,对准黑衣人的脖子,飞快地切了过去,一斧头将黑衣人的脑袋切了下来。

    黑衣人掉了脑袋,自然气绝身亡,无头尸体向后仰着,重重地向后摔了下去,令人惊讶的是,就在尸体倒地之前,忽然化作灰烬,在夕阳之下,被秋风一吹,顿时飘的满天都是。

    接着,罗根用左手握住剑柄,将细剑拔了出来,随手扔在地上,而他小腹处的伤口,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短短几秒钟时间,就恢复如初。

    “大多数血族一旦死亡,尸体就会化为飞灰,只有极少数高等血族,才能保留自己的尸体。”远处霍姆斯解释道。

    “你对超自然界的研究不止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吧?”庞谢说道。

    “那当然,超自然界只是低调,并不是隐秘,知道他们的人不在少数,对于我这种经常跟地下势力打交道的侦探来说,想不知道他们,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霍姆斯说道。

    就在两人聊天的时候,远处的战局已经接近尾声。

    “狼獾”罗根压根不怕受伤,黑衣人手中的利剑对他来说也只是摆设,但他手中的沉重战斧,对于黑衣人却是催命阎罗。

    几名黑衣人中,死在他手下的至少要占一多半,至于另外一半,则被“小爬虫”帕克和铁轻雨均分了。

    “小爬虫”帕克的绝对速度非常快,甚至还要超过黑衣人,更为惊人的是他是反应速度,黑衣人每刺出一剑的时候,他至少能刺出三剑。

    更加不巧的是,黑衣人用的是单剑,“小爬虫”帕克用的是一对短剑,造成的结果就是,每当黑衣人刺出一剑的时候,帕克可以刺出六剑。

    虽然与黑衣人相比,帕克的挥击要轻一些,问题是,利剑不是锤头,并不需要多大力气,就能把人砍伤,甚至直接砍死。

    故此,与帕克交手的黑衣人,甚至比跟罗根交手的同伙更加绝望,至少那边的同伙还能砍到罗根,而他们就好像在跟羽毛战斗。

    铁轻雨的战斗风格与其他两人都不同,如果说罗根战胜敌人凭借的是强悍的力量与不死的身躯,帕克战胜对手靠的是绝对的速度和超快的反应,而她倚仗的则是高超的技巧。

    她手中的长鞭时缓,时急,时快,时慢,时而如绵绵秋水,不知不觉之间,便将敌人溺亡,时而如长枪大戟,以挟风带雷之势,一举将敌人震毙。

    总之一句话,铁轻雨居然是华国传统功夫的高手。

    当然,她的实力要比普通的技击高手强得多,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到了远超凡人极限的地步,这也许与她头上生出的两只角脱不开干系,毕竟不是凡人血脉。

    “好了,咱们暂避一二吧。”庞谢见战局逐渐走向尾声,决定跟霍姆斯先离开这里。

    “现在就走吗?不跟他们聊聊?其实我对超自然力量还是挺感兴趣的。”霍姆斯说道。

    “算了,现在见面他们一定会觉得很尴尬。”庞谢摇摇头。

    “你说了算。”

    霍姆斯跟在庞谢身后,两人一起走下山丘,向汽车走去。

    刚才两人远远窥探战局的时候,双方正打的热火朝天,没有任何一个人注意到远方的情景,也就没人发现庞谢和霍姆斯的窥探,如果等他们打完之后再离开,恐怕就要被他们发现了。

    两人上车之后,调转方向,一路往出口开去。

    “看来你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了。”霍姆斯说道。

    “也许吧。”庞谢随口说道,双目微微闭起,脸上的神色比刚才进来之前更加凝重。

    吱!

    就在汽车即将行驶出洛克庄园的时候,前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白人绅士,西装革履,面色慈祥,轻轻挥动着手臂,示意他们停车。

    这个人出现的很突然,霍姆斯事先居然没看到,急忙踩了刹车,好悬没撞到这个人。

    “你好,先生们。”白人绅士款款走到车前,来到汽车的副驾驶位置,盯着车里的两个人,说道:“你们是刚从洛克庄园里面出来吗?”

    “是的。”庞谢说道。

    “那你们有没有看到一桩非常恶劣是犯罪行为,比如说,强闯民宅,抢劫杀人?”白人绅士认真地问道。

    “完全没有。”庞谢摇摇头,接着,正色说道:“我只看到有人斩妖除魔!”

第一百五十六章 纠缠

    “那么,两位先生,你们是否可以告诉我,他们除掉的是什么样的妖魔吗?”

    听了庞谢的话,白人绅士一点惊讶的意思也没有,反而极有修养地打听了起来。

    “呵呵,当然是……”庞谢嘿嘿一笑,说道:“你这种妖魔!”

    话音未落,他猛然伸出右手,一把抓了出去,将这名白人绅士的脖子死死攥在手里。

    “唔……”

    白人绅士没能躲开,被他抓了个正着,顿时脸色大变,想要喊些什么,却因为脖子被抓住,喊不出声音来,只能手脚并用向庞谢扑去。

    “嘭!”

    霍姆斯特地加固过的防弹车门,被白人绅士一脚踢出个大洞,接着,被他两手一撕,就像撕旧报纸一样,把车门从车上拽了下来。

    不单车门被撕成碎片,就连汽车也在这股强大力量的冲击下,横向移动了七八米远,差一点就从公路上掉下去,栽到两侧的荒野之中。

    当然,最终没有栽下去的原因,并不不是因为这位白人绅士的力量不够,而是庞谢离开了副驾驶的座位,一手压住车身,让汽车不至于翻车,另一只手则抓住白人绅士的脖子,把他举了起来。

    嘭!嘭!噌!

    白人绅士挥动着手臂向庞谢抓去,十指末端已经长出了尖锐如刀的指甲,用力的抓在庞谢胳膊上,两条腿也没闲着,拼命地踢打着庞谢的身躯。

    在玄空甲强悍的防御力前,这种攻击连挠痒痒都算不上,只能算是毫无意义的浪费力气。

    “这点力气可不太够,想伤我还差了点。”庞谢笑着说道。

    刚才与铁轻雨等人交手的黑衣人,从表现上来看,差不多都是刚入蜕凡境的战斗力,这位白人绅士虽然强些,但也不过是蜕凡顶峰的修为,莫说是他穿着玄空甲,就算什么都没穿,这家伙也伤不了他一根毫毛。

    “唔……唔……”

    在庞谢越来越强的束缚下,白人绅士的身体逐渐开始发生变化,眼睛渐渐发红,放出幽幽血光,两根又尖又利的牙齿从嘴里伸了出来,就好像鳄鱼的牙齿一样锋锐,甚至将下颌处的皮肤都划出两道伤痕。

    “咦,你这是面具?”

    庞谢一怔,忍不住说了出来。

    这副面具做得极为精妙,刚才这位仁兄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直到牙齿划破了表面的皮肤,他才发现表面的一层皮肤居然是假的,只是一个面具,在这层面具之下,才掩藏着真容。

    撕拉!

    庞谢心生好奇,毫不犹豫地伸出另外一只手,一把将这名白人绅士脸上的面具撕掉,想要看看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可惜的是,他永远也看不到了。

    庞谢背对西方,面朝东方,这名被他抓住的倒霉血族则正好面对西方。

    此时已是黄昏,夕阳暗红色的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

    就在庞谢撕掉面具的同时,夕阳的光辉第一时间照在他的脸上,在阳光的照耀下,这名血族第一时间化作飞灰,完全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庞谢只觉手上一轻,手上这位仁兄就变成了灰烬,不由愣了一下。

    “你忘了他是血族,见不得阳光的。”霍姆斯从车上走了上来。

    “我忘了。”庞谢摇摇头。

    “只有两种血族完全无惧阳光,一种是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的始祖血族,一种是天生就不畏惧阳光的日行者。”霍姆斯说道。

    “我越来越觉得你对血族的了解非同一般,你确定你只是看了大都会警察局的档案吗?”庞谢说道。

    “那是因为我善于思考。”霍姆斯没有多说什么。

    干掉这名血族之后,庞谢并没有立即离开。

    他本来以为铁轻雨等人战胜了那伙血族,不会再有危险,这才决定立刻洛克庄园。

    没想到,还不等他离开洛克庄园,就遇到了前来支援的血族,这不由得让他提高警惕,决定在此守候,等铁轻雨等人离开之后,再离开洛克庄园。

    于是他便与霍姆斯隐身暗处,等铁轻雨一行先走。

    所幸铁轻雨等人也没有让他等太久,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便驾车离开了洛克庄园。

    就在他们从庞谢眼前经过的时候,庞谢用神识扫了一下,发现他们的汽车后备箱里,放着不少古籍,其中不少还放在旧木箱里,上面贴着洛克庄园的火漆印,看来那名白人绅士说他们强闯民宅,抢劫杀人,倒也不是全错。

    至少强闯民宅抢劫是真的,只是杀的不是人而已。

    ……

    庞谢和霍姆斯回到大都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

    回到大都会之后,霍姆斯把车扔到修理厂,然后,两人随便找了家快餐店吃了点东西,分别打车回家。

    回到住处之后,庞谢静心思索今天发生的一切。

    铁行云身负苍狼血脉,可惜一直没有开发,直到与司马家冲突的时候,才第一次爆发出来,可是没等他再修炼,就已经死了。

    铁轻雨在开发血脉这一点上,倒是比他哥哥强得多,看样子应该是早早开发出来的,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或许是早年间在华国开发的,或许是来美索联邦之后开发的,这些都不好说,也都无关紧要。

    至于她身边那两个年轻人,倒不算太过突兀,怎么说呢,人以群居,物以类聚,铁轻雨既然已经开发出了自己的血脉,身边要是聚的都是普通人,那才是怪事一桩。

    叮当!

    就在庞谢思索问题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门铃声音。

    庞谢微微一怔,他在这地方可没什么熟人,难道是霍姆斯,不对,那家伙早就回去睡觉了。

    想到这里,庞谢放开神识,向门外扫描出去,这一扫描,倒把他吓了一跳。

    门外两侧,潜藏着十多名血族,全副武装,带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再往远处扫描,楼上楼下,包括一楼大厅都有血族守候,加起来不下二十人。

    “这些家伙……”

    庞谢的脸色阴沉起来,心情也有些糟糕,没想到这些家伙反应这么快,黄昏时才干掉一个,晚上就追到家门口了。

    当然,他心情糟糕并不是因为这些人追上门,而是他忽然想到,这些人既然能找到他,自然也能找到铁轻雨一行以及霍姆斯,那几位可没有他的本事,未必能安然无恙。

    想到这里,庞谢霍然起身,一把拉开房门,直面眼前这些血族。

    看到庞谢出来,敲门的那位血族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还不等他脸上的笑容完全绽放,就凝固下来。

    庞谢出门之后,别的什么也没有做,只做了一件事,张口吐剑。

    龙吟剑剑光一闪,瞬间从这名血族额头穿过,接着,在一秒钟之内,上下翻飞,将这栋公寓楼中二十多名血族斩杀殆尽,只留下一地灰烬!

第一百五十七章 秩序

    以龙吟剑之利,以玄空甲之固,天下之大,尽可去的,这些血族对他来说,没有丝毫威胁,翻手之间,即可碾压。

    真正让他担心的是霍姆斯和铁轻雨等人,且不说霍姆斯只是一个几乎没有战斗力的普通人,就算铁轻雨、帕克和罗根等三人,战斗力也并不成熟,很容易就会被人抓住。

    将这些血族斩杀殆尽之后,庞谢反手将门锁住,急匆匆地向楼上走去,打算先去霍姆斯那里,然后,再去铁轻雨处看看。

    毕竟,霍姆斯没什么战斗力,比铁轻雨三人更加危险。

    至于被他斩杀的血族,也没有必要再处理,这些血族死后只留下灰烬,不留下尸体,倒是一桩利好,至少不用他费心去处理尸体了。

    庞谢急匆匆地走上天台,准备直接施展身剑合一之法,前往霍姆斯处,毕竟事态紧急,也不必掩饰了。

    不料,就在他登上天台的时候,居然看到了一个人。

    “你好,庞先生,很高兴在这里看到你。”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黑褐色的头发,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

    “你好,克拉克先生。”庞谢点点头,目光带出一丝凝重。

    这人正是上次在“蓝色号角”见过的《星球日报》记者克拉克.肯特,也是庞谢平生见过的气血最强之人。

    “有空去喝一杯吗?”克拉克.肯特说道。

    “不好意思,我这会有急事。”庞谢回答。

    “庞先生,你不必着急,你的朋友不会出事的,大都会的一切都是在秩序之下运行,任何试图违反秩序的力量,就一定会被秩序制裁,最终只能自食其果。再说,你要相信,作为前辈,照顾好后辈是他的主要义务之一。”克拉克.肯特笑着说道。

    “哦。”庞谢微微一怔,点点头说道:“这么一说,我对你说的秩序非常感兴趣,可以详细解释一下吗?”

    “当然,边喝边聊。”克拉克.肯特说道。

    就在距离庞谢住处不远,有一家安静的小酒吧,音乐悠扬,灯光昏暗,顾客们多半都在闷声喝酒,或者小声的聊着什么,没有传统酒吧里那种喧嚣的乐队。

    “大都会是一座非常复杂的城市,这里有超过一千万人,聚集着全球最珍贵的资源,这里有全球最富有的富豪,也有穷困潦倒的流浪汉,有权势滔天的政坛明星,也有一文不名的街头小子,在普通人看来,这里是全球最可能创造奇迹的地方。”

    “在超自然的层面上,这里同样复杂,是全球最为复杂的血脉力量汇集地,拥有全球唯一的血脉力量启发学院——泽维尔天才青少年学校,拥有血族十三家氏族中的两家,密党的托瑞多族,以及魔党的茨密希族,此外,还是国际异能联合会组织的重要分部,美索联邦科技巨头史塔克公司的总部,以及美索联邦官方组织神盾局的第一分部。”

    “当然,除了这些明面上,以及半明半暗的势力之外,还有更加神秘的一部分,包括菲尼克斯、米诺斯、利维坦种族的上古血脉,一小撮对不可名状邪神进行崇拜的秘密教徒,一些真正意义上的不死者,一部分天外来客组成的小小团体,一些精神智力超常者,以及就连我也不知道的更为深层的神秘力量。”

    “庞先生,我想你明白的,让这一切力量混杂在一起,却没有立即大打出手,毁灭掉这种城市,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克拉克.肯特说道。

    “我明白。”庞谢点点头。

    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七八个互相仇恨的黑帮分子,被紧紧的塞到一座电话亭里,每人都持着上满子弹的冲锋枪,却没人敢先动手,只能互相僵持着,维系着危险的和平。

    “这座城市各个势力为了维系这种可怕的平衡,做出了一个决定,他们决定成了一个叫做秩序委员会的机构,负责维护这座城市的和平,消灭任何试图影响和平的不稳定因素,而我正是秩序委员会的本届议长。”克拉克.肯特说道。

    “哦,是这样,那么……我算是不稳定因素吗?”庞谢眉头微皱,暗自做好动手的准备。

    “庞先生,你搞错了,我所说的不稳定因素与你并没有关系,我指的是洛克庄园的血族们,他们是魔党茨密希族的一个分支,他们罔顾禁令,数日之前,在洛克庄园做了一件非常邪恶的事情,对此秩序委员会非常愤怒。”

    “铁轻雨、帕克和罗根只是奉命去把这件事调查清楚,顺藤摸瓜,铲除据点里的邪恶者,这也是我给他们布置的毕业任务中的一环。”克拉克.肯特说道。

    “等等……这么说……”庞谢心中一动。

    “你猜的没错,我正是他们的毕业导师,也是考核老师,而他们也正是我刚说过的泽维尔天才青少年学校的学生。”克拉克.肯特说道。

    “好吧,我明白了,我还以为他们是康奈尔大学的学生呢。”庞谢摇摇头。

    “没错,他们也是康纳尔大学的学生,每个人不都是多重身份吗?就像我一样……”克拉克.肯特笑着说道。

    “好吧,对了,你不会因为我干扰到这座城市的秩序,打算把我干掉吧?”庞谢忽然问道。

    “当然不会,这座城市是血脉之都,我们只对血脉力量感兴趣,至于其他力量,只要不乱来,我们会非常欢迎他们来做客。”克拉克.肯特说道。

    “明白。”庞谢笑着答道。

    在此之后,两人又聊了一阵,克拉克.肯特的知识非常渊博,甚至可以说,没有他不知道的,无论是上古秘史,还是科技前沿,甚至修行界的一些秘密,全都如数家珍,与他聊天是一件非常令人愉快的事情。

    庞谢足足与他聊了三个多钟头,最终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钟了。

    就在他打算休息一会的时候,电话忽然响了,拿起电话一看,上面显示的名字正是林三公子。

    “林堂主,怎么这么晚打电话过来?”庞谢故意打了个哈欠。

    “出事了,有件事急需你去做。”林三公子的声音充满了焦虑,完全没有以往潇洒随意的感觉。

    “什么事?需要我做什么?”庞谢问道。

    “有人从逆鳞叛逃了,据情报所知,现在正在往美索联邦赶去,需要你寻机杀了他。”林三公子说道。

    “谁?”庞谢不由一怔。

    “这个暂时保密,明天上午将会有人跟你面对面接洽,到时候他会告诉你的。”林三公子说道。

第一百五十八章 刺杀任务

    一夜之间,庞谢连续听到两件大事。

    头一件便是知道了隐藏在大都会背后的真正主宰——秩序委员会的存在,以及本届委员会的议长克拉克.肯特。

    秩序委员会的理念非常简单,各展所长,恪守原则,维系平衡,只要在原则之内,任你飞天遁地也没人管,但是一旦出圈,就会遭到所有人的集火。

    但在庞谢看来,克拉克.肯特只说了一部分,并没有和盘托出,这种简单的原则背后一定要有强大的支持,能够压的各家服服帖帖,不敢生事,否则,只是在走钢丝而已,绝对无法维持大都会长大数百年的繁荣。

    至于这背后让各大组织不敢乱来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来头,克拉克.肯特没有说,但庞谢相信一定存在。

    第二件事就是林三公子告诉他,珞珈洞天之中,居然有人叛逃,来到了美索联邦。

    能够用到叛逃两个字,自然不会是其中的普通工作人员,至少也是组长、副组长一级的高层。

    这件事让庞谢感觉非常不可思议,为人做事,总有目的。

    修行人的目的是长生久视,当今天下元气衰微,能够修行的地方寥寥无几,珞珈洞天则是其中的佼佼者,叛离珞珈洞天,又有什么样的好处,难道美索联邦还有比珞珈洞天更适合修行的地方?

    抱着这种疑问,庞谢等到了第二天下午两点钟,在此期间,他曾经联络过灵感大王一次,可惜此事极为机密,以灵感大王之能,也只是知晓这件事发生过,并不清楚其中内情。

    叮咚!

    门铃一响,庞谢当即开门,正看到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小伙子站在门前,手里捧着一个锁好的黑色金属密码箱。

    “你好,是庞先生吗?”小伙子说的是华国官方语言,字正腔圆。

    “你是?”庞谢略微有些疑惑

    “庞先生,我叫刘凯,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留学生。”刘凯顿了顿,接着说道:“也是逆鳞派驻到海外的工作人员,这个箱子是组织昨天连夜送过来的,要我以最快速度带给您。”

    “好吧。”庞谢点点头,接过箱子问道:“密码是多少?”

    “不好意思,我只负责送箱子,稍后会有专人告知您密码,在您得到密码之前,轻不要试图开启,否则,箱子会自毁。”刘凯严肃说道。

    “明白了。”庞谢点点头。

    “好的,那我先走了。”刘凯说道。

    “不留下了喝杯茶吗?”庞谢问道。

    “不用了,已经两点多了,我还要赶四点的航班回国。”刘凯说道。

    “回国?什么事这么急?”庞谢问道。

    “是这样的,我在这里原先的工作任务是潜伏,这次给您送完东西之后,身份有暴露的风险,已经不适合继续潜伏了,因此要立即离开。”刘凯说道。

    庞谢一怔,微微点了点头,没有再留他。

    刘凯走后不久,庞谢再次接到了国内的电话,这次电话是林三公子打的,只是告诉了他几个数字密码,然后就挂断了,再不肯多说一句,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窃听。

    庞谢按照密码,打开密码箱,却发现里面放着一封信,还有一个手掌大小,两厘米高矮的象牙盒子。

    翻开信笺,读过内容,庞谢脸色渐渐发生变化,初遍读完,几乎难以置信,翻来覆去看了两三遍,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信笺的内容很简单,告诉他逆鳞有一个人叛逃了,叛逃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与他曾有一面之缘的律法厅主俞四。

    当初,庞谢刚进珞珈洞天的时候,曾经在普陀崖上见过俞四一面,当时,俞四以刑罚杀戮之术向他出手,试图将他拖入幻境之中,后来还是林三公子援手,才将俞四的攻击阻下。

    这家伙为什么会叛变?

    逆鳞之中,以天地二部为尊,两位部长之下,就是这些厅主、堂主、组长,可谓大权在握,再加上两位部长都是久不出世,隐居不出的人物,可以说,整个逆鳞的实际操纵者就是这十来个人。

    以逆鳞在华国的影响力,这些人的力量完全可以用权势滔天四个字来形容,既然如此,为何要从逆鳞叛逃,这其中又有何隐情,背后又有多少牵扯,可惜信里没有多说。

    除了点出俞四叛逃之外,信里就只说了一件事,要他去刺杀俞四。

    这项任务并不简单,甚至可以说困难重重。

    俞四既然敢叛逃,而且成功的逃入美索联邦,想刺杀他自然困难重重,如何寻找,如何接近,如何撤退,这对庞谢来说,都是两眼一抹黑,不是庞谢自己能完成的。

    他的专业毕竟是修仙,不是间谍。

    不过,信里说的也清楚,这些事情都不需要他操心,全都由潜伏在此地的暗哨部署,还有华国其他组织在此潜藏的工作人员配合,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按照计划,出现在俞四面前,然后干掉他。

    当然,仅仅是干掉俞四,对于逆鳞眼中的庞谢来说,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为敛息法诀的缘故,在逆鳞眼中,庞谢始终是蜕凡境的修为,距离俞四这等金丹高手,相差不可以道理计。

    故此,逆鳞随信而来的还有一张雷符,信中说的明白,这张雷符是正一道天师门的心血之作,专门针对俞四的弱点挑选的,只要在俞四身前三丈之内激发,便有九成九的把握杀死俞四,让他魂飞魄散!

    “就这么简单?”

    庞谢看完这封信后,心中略微起疑。

    金丹修士有多强,如果他没有晋升到金丹境界之前,或许不知道,可是他已晋升金丹境界,便知道金丹境界与蜕凡境界的差距大到夸张的地步,不是一张雷符可以弥补的。

    最简单来说,金丹境界以神识引导出手,出手速度、反应速度比蜕凡境不知高了多少,同一时间之内,蜕凡境界只能出手十次,金丹境界却能施法百次,甚至千次。

    让他拿着这张雷符去俞四面前,可能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瞬间就会被反杀。

    毕竟,这个计划还有最大的破绽,早在珞珈洞天的时候,俞四就认识他,甚至想杀了他。

    他此刻出现在俞四面前,俞四又岂容得他近身,只怕第一时间就会将他杀死!

第一百六十章 刺杀

    如果不算中间遇到的打劫小插曲的话,中央公园一行算是非常的顺利。

    庞谢拿到的小盒子里面有两样东西,一样是下一步的任务书,另一样则是一张薄如蝉翼的面具。

    面具虽薄,效果却强,只要贴在脸上,就能瞬间改换面容,而且由于面具极薄的原因,不会影响脸上的表情变化,更兼着是用透气材料做的,甚至流汗也不影响,更为神奇的是,面具的颜色与他的肤色完美贴合,与脖子的结合处也不会出现差异。

    有这么一张面具,倒是解决了如何靠近俞四的问题,前提是俞四没有用神识扫描。

    当然,一般修行人也不会时时刻刻放开神识,否则,不等敌人上门,自家早就累死了。

    至于任务书,则告诉了下一步的动作,暂时不要有其他动作,只需要前往与大都会一墙之隔的新泽西州大西洋城,待到明天晚间,俞四将会途径该城,到时候潜伏人员会给庞谢安排一次出手机会。

    如果计划无误,到时候出手的地方位于大西洋城的郊外,在一条州级公路边上。

    当然,行动时间一定要短,因为就在距离出手地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叫做汉密尔顿山庄,逆鳞情报怀疑这是美索联邦超自然机构的重要据点,如果动手时间长,有可能会把那里的人引出来。

    毕竟,俞四这次叛逃珞珈洞天,投奔的对象正是美索联邦的超自然机构——神盾局。

    当夜晚间,庞谢再次来到天台,身剑合一,一道剑光径直往西边方向去了。

    无论借助何种交通工具,都难免留下痕迹,只有自家飞行最好,任谁也查不出半点痕迹来。

    就在庞谢抱着这个想法,飞向大西洋城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就在上空不远处,克拉克.肯特正在虚空而立,目送庞谢离开大都会,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

    当日晚间,庞谢来到大西洋城。

    单以人口来说,大西洋城在美索联邦只能算小城市,市区只有不到十万人口,就算加上郊区人口,也不过三十万而已。

    不要说跟大都会这种千万人口的巨无霸相比,就算在整个新泽西州,排名也在最后几位。

    但是,大西洋城却拥有与他的人口完全不符的巨大名声,不止是在新泽西州,或是美索联邦有名,甚至在全球都有它一号。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大西洋城是与拉斯维加斯、妈祖、蒙特卡洛并称的四大赌城之一,拥有上万名赌博业的专门人员,甚至还有一个电视台,专门教导人们如何赌博。

    整个城市只有两个主题,一为赌博,一为旅游,城中几十万人的生计也就围绕着这两方面打主意。

    也正因为如此,大西洋城里二十四小时灯火辉煌,**里时刻充斥着从全球各地赶来的赌徒。

    故此,当庞谢一个东方人,大半夜出现在大西洋城的街头时,没有任何一个人感到突兀,除了街边做某些特殊行业的女性之外,甚至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

    庞谢也没有多事,更没有横生枝节,去名闻遐迩的**走一走,而是径直找了家旅店,用事先准备好的假身份开了间房,养精蓄锐,做好明天的应对。

    要是他的猜测没错,明天可是一场硬仗。

    ……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之间,就到了第二天晚间。

    庞谢早早离开住处,租了一辆越野摩托车,一路向北开去,先是公路,后是山道,最后穿过一片荒野,停到了一条极少有人路过的公路旁。

    今天白天,他按照之前的约定,再次得到新的任务书,计划没有改变,就是在这里等待俞四的到来。

    按照计划,这次任务很简单,他只要守在路边,假装是在山里旅行的背包客,等到俞四乘车路过这里的时候,揭开象牙盒子,激发里面的雷符就行。

    雷符之中已经蕴藏了俞四的一丝气息,激发之后,便能自动攻击,杀死车里的俞四。

    接下来,他要做的,只是确认俞四的死亡,然后,迅速撤离这里。

    这个计划里面,唯一需要他注意得是,必须确认俞四在车里,才能发动攻击,否则,一击不成,想要再杀俞四可就难了。

    自从俞四叛逃之后,美索联邦就加强了入境管理,想要再派人过来,那是难上加难,否则,也不让庞谢这种毫无刺杀经验的新人上手。

    庞谢来到公路边上的时候,正是黄昏时分,距离俞四前来,差不多还要两个小时。

    于是,他就像一名正经的背包客一样,搭起帐篷,点燃酒精炉,煮上一罐豆子加牛肉,这些让他想起来在喀尔巴阡山脉旅行的时光。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就在距离预先计划时间五分钟的时候,远处车灯亮起,久已无人通过的道路上,驶来一辆汽车。

    庞谢不动声色地向远处望去,一眼就望见了千米之外,正在汽车后座上休息的俞四。

    车里一共四个人,除了俞四之外,还坐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司机,一个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还有一个陪俞四坐在后座上。

    昏暗的光线之下,俞四看起来非常疲倦,两眼微微闭着,就好像睡着了一样。

    刺杀对象完全没有警惕,对于一名刺杀者来说,没有比这更加有利的时机了。

    庞谢轻轻吸了口气,取出象牙盒子,平平放在手上,做好了催动雷符的准备。

    三百米……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十多秒钟之后,汽车从庞谢身旁掠过。

    就在汽车经过的一瞬间,庞谢迫不及待地揭开象牙盒子,抽出盒子里的雷符,渡入一道灵气过去,将这枚雷符激活。

    霎时间,雷符表面放出无尽的雷光,瞬间化作一个车轮大小的雷球,循着俞四的气息,骤然向汽车飞去。

    下一个瞬间,雷球不断吸取天地元气,体积急剧扩大,放出千万道璀璨的雷光,猛烈地向车里的四个人轰击过去。

    嗡!

    一声沉闷的爆炸声之后,整个汽车被雷光击穿,至于车里的几个人,除了俞四之外,其他几人全都在第一次攻击中被轰为飞灰。

    只有俞四仗着修为深厚,勉强还在对抗雷光的轰击,只是看他面色狰狞,青筋暴起的模样,恐怕也抗不了多久。

    这枚雷符的威力相当不错,足足放射了三四分钟的雷光,这才渐渐熄灭,符箓本身也化作飞灰,就此消失不见。

    经过这一阵雷光的轰击,汽车固然被炸成碎末,车上的三个人被炸成飞灰,就连俞四也被雷光轰击的焦黑一片,躺在地上,呼吸断绝,看起来就好像焦尸一样。

    “死了?”

    庞谢微微一怔,这可与他猜测的不同,于是漫步向前,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不料,就在他来到俞四焦尸前面时,俞四猛然翻身站起,带着一身焦黑,冷冷地看着庞谢,眼中透出一丝杀意!

第一百六十一章 碾压

    “就凭你也想杀我!”

    俞四的声音冷的像冻结了万年的极北寒冰,每一个字都带着刺骨的寒意,听在耳中令人浑身上下一阵颤栗,就好像赤身裸体被扔进冰窟之中,几乎要被冻僵。

    庞谢知道这并不是错觉,当初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俞四就以这种法门,令他他眼前生出重重幻境,今次再动手,不过是故技重施罢了。

    只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两人上次见面的时候,庞谢不过蜕凡境的修为,今次见面之时,他已是金丹境界。

    单以修为而言,他即使不能碾压俞四,至少也能持平,昔年一语便能将他拉入幻境的法术,如今与拂面清风无异!

    况且,以战力而言,庞谢身具玄空甲、元屠剑、奇物“胜负天平”和神通“花开顷刻”,任何一样都可以将俞四战而胜之,四样齐出,更可以轻易碾压。

    “呵呵!”

    庞谢轻笑一声,眼中露出不屑之意,丝毫不受法术影响。

    “你以为你能杀我,那只是一个……笑话!”

    俞四见法术无效,猛然大吼一声,单掌向前一劈。

    霎时间,数十道黑色的钢铁锁链从他身后凭空飞出,瞬间延伸几十米,向庞谢缠绕而去,灵活至极,宛若活物,就好像章鱼的触手一样。

    “未必。”庞谢淡淡说道。

    等俞四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发现锁链原本攻击的位置,连庞谢的影子都没有,反而是他的后心,被人重重地拍了一掌,顿时觉得一阵不可抵御的大力袭来,身不由己地向前飞出百余米去。

    嘭!

    俞四重重地撞在地上,等他稳住身形,翻身站起的时候,觉得喉头一甜,一个没忍住,顿时一口鲜血喷出。

    “咦,不对吧,刚才雷符那么猛,你怎么没受什么伤?”就在俞四身后,传来庞谢惊讶的声音。

    刚才没交手时,庞谢见俞四被雷符轰击的一身焦黑,还以为他已经受了重伤,稍一一击就能取他性命。

    如今一掌拍在俞四背上,才发现俞四外表虽然凄惨,内里却没受什么伤,只是消耗了一些灵气,气血依然健旺。

    “你不是……你到底是谁?”

    俞四转过身来,远远的望着庞谢,眼睛里露出惊恐万分的神色。

    一掌便能将他击伤,这种高手即使逆鳞之中,两大部长出手也不过如此。

    “我……”

    庞谢正要回答,猛然间想起自己还带着面具,目光微微一动,信手将脸上面具抹掉,露出自己的真容。

    “庞谢!”

    俞四瞪大眼睛看着他,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说道:“真的是你?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这么强?不对!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当然这么强。”

    庞谢微微一笑,接着问道:“我倒是想知道,你刚才那句话到底想说什么,你知道我来刺杀你,对不对?而且也知道我是要用雷符杀你,对不对?否则,雷符虽然杀不了你,但效果也不会这么差,你几乎没受什么伤,只能是事先有所准备。”

    俞四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目光一阵闪烁,不知在想些什么。

    “逆鳞高层并不知道我的真正实力,却安排我来刺杀你,而且你早已有了准备,换句话说,这是有人故意让我来送死。”

    “我有点想不通这是为什么,是借刀杀人吗?还是要我的命?或者是浪费一次杀你的机会?好让你活着进入神盾局?”

    “应该不止是为了杀我,因为在高层看来,那张雷符的价值应该远远超过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在高层里面,还有你们的人,这个人会是谁?是通知我来刺杀的林三公子?还是另有他人?”

    庞谢缓缓说道,他悠然站在那里,就好像没有做任何防备。

    “你不需要知道这些,你只要去死就好了!”

    俞四趁庞谢说话的时间,调息好了体内的元气,接着,大喝一声:“森罗万象!”

    霎时间,无数黑色的钢铁锁链从虚空之中生出,仿佛无数蟒蛇,从四面八方袭来,向庞谢缠绕而去。

    在这些锁链上面,篆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在符文的作用下,每条锁链带着各自不同的属性,有些闪烁着雷光,在空气中引起一阵阵爆响,有些燃烧着火焰,散发着硫磺的味道,还有些不断散发着白色的寒气,落下一阵阵白霜,甚至还有一些锁链,只能以神识感知,肉眼却看不到。

    “万法俱灭!”

    无数锁链飞出之后,俞四没有闲着,又是一声大喊。

    就在庞谢脚下,骤然出现了一块黑色区域,方圆百丈左右,将庞谢笼罩其中。

    这片区域甫一出现,庞谢便觉得周身上下灵气一滞,操纵起来困难大了十倍不止,就连肉身之中的气血,也变得极难搬运,拳脚功夫难以发挥威力。

    “好本事!”

    庞谢不由赞道,他交手过的敌人不少,擅长以领域攻击,以擒拿对手为要义的,还是头一次遇到。

    尤其是俞四这种,不用事先绘制法阵,随时发动进攻的,更是闻所未闻。

    不过,俞四手段虽强,却不看在庞谢眼里。

    “森罗万象”的攻击方式虽然多变,但也比不上喀尔巴阡山脉是五位黑暗怪物的联手攻击,“万法俱灭”的禁魔领域虽然少见,但还比不上温彻斯特兄弟的特殊体质。

    万般求全的结果就是每一样都没有做到极致,也就没能对他造成威胁。

    唰!

    庞谢身具玄空甲,虽然手到俞四法术影响,却不至于难以行动,飞身一纵,便跃出禁魔领域,张口一吐,龙吟剑脱口飞出,随即,以身剑合一之术,霎时间,穿透重重虚空,杀到俞四身后,轻轻一掌拍出,带着龙吟剑的锋芒,拍在俞四肩头。

    噌!

    俞四施法尚未结束,便觉得眼前一花,庞谢已然消失不见,接着,便觉得肩头一疼。

    一股锋锐的剑意从右肩突入,顺着肩头一路向下,接连斩破筋膜、骨肉,一直向丹田刺去!

    若是放任不管,让这一道剑气击中金丹,俞四不但半世修为化为流水,而且还有性命之忧!

    一掌击出,俞四便有性命之危,两人差距之大,在这一掌便看的明明白白!

    在这生死关头,俞四面色骤然变得惨白,忍不住大声喊道:“你不能杀我!”

第一百六十二章 灭口

    “欺师灭祖,叛国投敌,人人得而诛之,你说我为何不能杀你?”庞谢似笑非笑地盯着俞四。

    不过,他嘴里虽然这么说,手上却已经缓了下来,一道剑气将发未发,凝在俞四丹田之上。

    “我……”俞四面色一凝,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忍住没说。

    “说不出吧,还是杀了你的好!”

    庞谢一笑,剑气向前又探了几分,堪堪要刺穿俞四的丹田。

    “不!”

    俞四再次喝道,抬头死死地盯着庞谢,眉头紧锁,似乎有极难决定的事情要说,却又说不出口。

    “你有话说?”庞谢淡淡问道。

    “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这么强?为什么又要进入逆鳞?”俞四问道。

    “我么……你已经从逆鳞叛逃,为什么又要关心这件事?算了,还是告诉你吧,我是道门的真传种子,隐于暗线的核心弟子,至于为什么进入逆鳞么,事关门中安排,这个就不能告诉你了。”庞谢随口乱扯。

    “你当真是道门的暗子?”俞四似乎有些不信。

    “当然,否则,邵还为何要保我入逆鳞,杜子春为何又要把我带在身边?”庞谢说道。

    “既然是这样……”俞四面色变幻几次,犹豫了一阵,说道:“那我就实话实话了。”

    “什么意思?此中莫非还有隐情?”庞谢微微一愣,做出一副不解的样子。

    “其实,我这次从逆鳞叛逃,是几位高层的共同决定,也是在执行逆鳞的秘密计划。”俞四一字一句地说道。

    “愿闻其详。”庞谢说道。

    “此事说来话长,数百年前,欧罗巴大陆借着现代科技之利,向神州大陆宣战,这一战持续了数十年,期间毁灭门派无数,其中传承久远的门派也不在少数,许多极为珍贵的法器,甚至法宝也都因为这一场变故遗失海外,这其中有一件宝物,不但对逆鳞十分重要,甚至在华国也是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件宝物遗失之后,华国修行界曾经花极大的代价在海外寻找,可惜最终也没能找到宝物的下落,甚至连宝物在谁家都不知道。”

    “直到数年之前,逆鳞中有高人算出,天地元气即将发生异变,借着这一场异变,有机会找到宝物的所在,于是制定了一个寻找宝物的计划。”

    “数日之前,这位高人发现天地元气异变之日临近,这套宝物中的其他几件已经开始异动,便通过这套宝物中的其他几件,施法感应到这件宝物落在何方,现在何人手上,一番占卜之后,最终算定宝物落在美索联邦神盾局手中。”

    “于是便找了个由头,安排我从逆鳞叛逃,来到美索联邦的神盾局,想法取得他们的信任,伺机夺取这件宝物。”

    生死关头,俞四再不隐瞒,将整件事和盘托出。

    “原来是这样,那在这件事里面,我的角色是什么?”庞谢忽然问道。

    “这个……”俞四顿时支吾起来。

    “你要是不想说,我就替你说了吧。”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你从逆鳞叛逃,若是没人追杀,做戏未免太假,可是你要去完成任务,自然不能真的将你杀死,所以,死的只能是前去追杀你的人,而那个人就是我。”

    “这个人不能太强,否则,没法解释你遭到刺杀之后,为什么还能活下来,也不能太弱,否则,没法解释逆鳞为什么会派出这个人。”

    “而我正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不算太强,就算偷袭成功,也能被你反杀,也不算太弱,毕竟斩杀了荣格,又去过喀尔巴阡山脉一趟,总算还有点名气,最主要的是,我还在美索联邦,前来刺杀顺理成章,也不会引人遐想。”

    俞四脸色变了几变,却没有否认。

    “我就是那个被选中的倒霉鬼,计划中要死去的那个人?”庞谢笑着问道。

    俞四叹了口气,没有辩驳什么。

    “所以我也就正好被派到这里,迎接这一次暗杀任务,对了,既然说到这里,那我顺便问一下,你们为什么要选择我?”庞谢接着说道。

    “其一,你与司马家有血仇,他们不会就这么轻易放过你的,其二,刺杀之人必死,又有谁家会舍得派自家弟子来送死。”俞四摇了摇头。

    “明白了,原来是这样,难怪当日邵还前来找我,让我回道门修行,原来是要避过这一场杀劫。”庞谢半真半假的说道。

    “呵呵……”俞四苦笑,他们为这一计划,准备了良久,前后挑了许多人选,谁知挑来挑去,最终挑中了一块铁板。

    “对了,你们这次要夺的是什么宝物,又是在什么地方?”庞谢不经意的问道。

    “是禹王传下的九鼎之一,就藏在不远处的神盾局分部汉密尔顿山庄里面。”俞四说道。

    “既然知道东西就在那里,直接去夺不久好了,干嘛还要搞这一场刺杀?”庞谢说道。

    “那里是神盾局的分部,里面防卫森严,不是短时间能够强攻夺下的,若是时间长了,又会引来神盾局总部的高手。”俞四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点点头。

    “既然你都知道了,能不能暂且放我离去,我还要去完成接下来的任务。”俞四问道。

    “呵呵,放你倒是不难,只是为了配合你的任务,我是不是要在此地自刎,帮你取信神盾局的人?”庞谢忽然说道,脸上带出一丝嘲讽之意。

    “说笑了,那怎么可能……”俞四连忙摇头。

    “谁跟你说笑,我要是不死,你又怎么能快速取信神盾局的人?又怎么能尽快夺回宝物?”庞谢连续追问。

    “这个……”俞四心乱如麻,一时不知如何回复。

    在原本的计划里,压根不会走到这一步,他又怎么可能预先想好对策。

    “我明白了,原来刚才这一套都是你随口乱扯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让我饶你一命!”庞谢面色忽然一肃。

    “不是!我……”俞四急忙摇头。

    “恐怕……”

    庞谢话未说完,猛然催动手中剑气,径直刺穿丹田,将丹田之中的金丹搅碎,废去俞四半生修为。

    “你!”俞四不由大惊,双目死死盯着庞谢,似乎难以置信。

    庞谢不等他再说,信手一挥,一掌拍在俞四的头颅上,掌力轻轻一吐,将俞四震死当场。

第一百六十三章 入侵

    说来说去,最终都是一掌,一掌之后,俞四命归黄泉。

    早在庞谢来大西洋城狙杀俞四之前,在大都会验看雷符威力之时,心中便已经隐隐有了猜测,此行恐怕是一个圈套。

    刚才跟俞四说这么多,只是要从他嘴里验证而已。

    俞四的话,九成九是真的,庞谢最后出口否认,只是要找一个出手的理由罢了。

    俞四一定觉得自己死的很冤,当然,他若是知道,庞谢早已得到灵感大王点拨,知道是林三公子与司马家在背后害他,此行也早有防备,恐怕会觉得自己更冤。

    可惜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他与林三公子等人联手,配合逆鳞司马家,想冤杀庞谢,如今坑到自己头上,也只能说一声报应不爽。

    今晚的刺杀,从庞谢动手开始,俞四的死就已经注定。

    若是雷符取了俞四的性命,那自然是皆大欢喜,庞谢径直回逆鳞复命就是,若是雷符没能取了俞四的性命,那就必须由庞谢亲自动手。

    留俞四一条命是不可能的,否则,庞谢就必须解释一个很大的问题,他为何会有如此修为,短短时日,竟已修到金丹境界。

    面对俞四,他自然可以随口鬼扯,说是道门真传弟子,可是回到逆鳞呢?邵还可没发疯,会替他担下这件事,更何况,邵还就算想担,又担得起吗?

    万一因此引出虚无秘地的事情,那就更是杀身大祸,到时候再想挽回也不可能。

    故此,俞四必须死!

    斩杀俞四之后,庞谢并未立刻离去,微微张口,吐出一道火苗来,朱红色的火焰烧在俞四的尸体上,发出“滋滋”的响声,渐渐将俞四焚毁。

    十多分钟之后,直到将俞四烧成飞灰,庞谢这才离开此地,继续向北行去。

    庞谢北去的目的非常简单,既然俞四已经探出九鼎之一的位置,那么这个任务的下半段就由他来完成吧!

    林三虽然可恨,俞四虽然可杀,但这件任务还是要做的,否则,日后再想夺回九鼎,难度至少增加十倍百倍,这对逆鳞,乃是神州大陆都是极为不利的事情。

    庞谢纵起身剑合一之法,一路向北飞去,剑光一闪,便是数十里的路程,霎那之间,便看到了汉密尔顿山庄的模样。

    远远望去,汉密尔顿山庄的主楼矗立在一座山谷之中,那是一栋三层高,百余米长,二十多米宽的大楼,是用石头砌成,看起来非常坚固,已经有些年头了。

    大楼四面都是郁郁葱葱的森林,周围数十里,再没有其他建筑。

    在大楼的前方,有一片小小的草坪,修剪的非常平摊,看起来时常有人维护。

    庞谢身在半空,放出神识一扫,发现小楼的一二两层有着三四十人的样子,大多数都在忙碌,三楼则没有人看守,里面摆着各式各样的现代化武器和一些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机械。

    除了地上三层之外,地下还有地下室,只可惜入口用魔法阵覆盖着,神识探不下去,也不知道到底有多深。

    如果说九鼎之一真在这里的话,只能是在地下室里。

    庞谢探查完毕之后,按落剑光,稳稳落在汉密尔顿山中的楼前,也不声张,大步向楼里走去。

    “什么人?”

    还不等庞谢靠近,大楼里面已经警铃大做,五六名值班警卫全副武装,带着自动武器冲了出来。

    “各位,先不要紧张。”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我来是找一件东西,找到之后很快就走,不会麻烦太久。”

    “你要找什么?”其中一个人警惕地问道,他的肩章与其他人不同,看起来像是队长的样子。

    “说来话长,不过,为了尽量少打扰别人,有些话还是不说的好,省着引来更多人的注意。”

    庞谢说完,也不给这些人反应的机会,足下猛一发力,飞身向前冲去。

    以他今日的修为,寻常人在他面前,比纸糊的也强不了多少,莫说是动手攻击,就算稍微一碰,也会炸做一团血肉,这几名守卫虽然也算精锐,但在庞谢面前,还不够看。

    不过,庞谢不愿多造杀孽,故此,只是从这几人身边掠过,并未故意冲撞他们。

    唰!

    这几名警卫只觉得眼前一花,接着,便是一阵狂风过境,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原地已经空无一人,身后的楼门则被一脚踹开,留下两扇门来回晃荡。

    “这家伙是什么人?”其中一名警卫面色起急,提着自动步枪就往里冲。

    “别进去了。”队长一把将他拉住,说道:“马上通知总部,有A级以上的敌人进攻。”

    “好的,那咱们要不要先去拦截。”先前这名警卫问道。

    “没这个必要,面对这种人,咱们的拦截压根没什么效果。”队长摇摇头。

    “可是……”

    “没什么可是,如果他是来枪三楼的东西,那就随便让他拿吧,如果他要去地下室,自然有人会拦截他,轮不到咱们动手。”队长说道。

    “好吧,明白了。”

    ……

    庞谢穿过大厅,也不多做磨蹭,飞身向地下室的入口掠去,沿途也遇到了几个警卫,全都一晃而过,也遇到了几道防盗门,也都轻松闯过。

    如今这钢铁铸成的防盗门,在他身前与废纸也没什么两样。

    不过三四秒钟,庞谢便已来到地下室的上方,却见入口上方,覆盖着一层橡木地板,地板上面则刻着一条条阵纹,然后用水银浇灌,汇成一个魔法阵。

    庞谢也不犹豫,轻轻向下一跺,便将木板踩穿,废掉魔法阵,露出地下的入口来。

    除了橡木板之外,地下还有一扇厚厚的圆形金属门,直径两米左右,是用钢铁铸就,神识一扫,发现厚度在五十公分以上,简直是一块厚厚的铁墙。

    若是换一个人,单单要突破这道钢铁门,就需要不短的时间,可是在庞谢眼里,这些却丝毫不足为患。

    剑光一闪,身剑合一,庞谢便从钢铁门中刺过,好像快刀切豆腐一样,丝毫没有阻拦。

    穿过钢铁门之后,通道直直向下,庞谢顺着通道,向下又飞了三四十米,这才来到通道底端,一条长长的甬道前面。

第一百六十四章 哨兵机器人

    庞谢闯入汉密尔顿山庄之后,顺着地下通道,来到了山庄地下,看到了一条长长的甬道。

    这条甬道长约六七十米,尽头是一扇黑铁门,黑铁门上篆刻着魔法阵纹,阻止神识的窥探。

    甬道宽约五米左右,空荡荡的,除了顶上的汽灯之外,就只有四座黑色的金属雕像,其中两座位于甬道的这头,另外两座位于黑铁门前。

    这里是神盾局的分部,又存着九鼎之一,防卫力量自然不止是上面那一点人手,否则,俞四也不至于不敢强闯,要以叛逃的方式取得信任。

    “不过,这些防卫力量究竟在哪里呢?”

    庞谢心中一动,用神识向四周扫去,却未发现任何能量波动。

    “难道是在黑铁门后面?还是另有陷阱?”

    庞谢眉头微微一皱,随即下定决心,大步向黑铁门走去,以他今日之能,就算有什么陷阱,也未必伤的了他。

    嘭!

    就在他刚刚迈入甬道的一瞬,猛然发觉身后风声大动,还没来得及闪躲,就感到重重的一拳击在后心,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震得四壁嗡嗡作响。

    “好快!”这是庞谢的第一个念头。

    以他金丹境界的修为,身法几乎到了念生即至的境界,已经许久没人能从他身后偷袭成功。

    “好重!”这是庞谢的第二个念头。

    这一拳又沉又重,几乎可以与庞谢自家的拳头比拟,要知道庞谢有“大力”神通在身,肉身远比一般的修士强得多,拳头之重也没几个人修士比得上。这一拳能与他的拳头相提并论,已经足以笑傲修行界了。

    但是这一拳再快,再重,对庞谢也毫无用处,只因他身怀玄空甲,除非是神仙境界,能破开空间封锁的高手才能伤的了他,其他人都伤他不得。

    这一拳力量虽大,速度随快,但从境界上讲,却也没高过庞谢,自然也伤他不得。

    庞谢挨了这一拳之后,当即转身,想要瞧瞧出手之人到底是谁,不料,他这一转身,不由吃了一惊。

    因为出手攻击的并不是什么高手,而是刚刚站在甬道一头的金属雕塑。

    “这玩意是机器人吗?还是别的什么玩意……”

    庞谢微微一怔,他刚才以神识扫描这几个雕塑的时候,并未发现任何能量波动,也就没有多注意,没想到这玩意居然也能进攻。

    嘭!

    就在庞谢分心之际,又是重重的一拳,狠狠打在他的胸前,这次出拳的并不是眼前这个金属雕塑,而是甬道这头的另一个金属雕塑。

    也正是因为这一拳,庞谢才发现,为什么这玩意直到打在他身上,他才发现不对。

    原来这两个金属雕塑,出手之际,竟然用的是瞬间转移,身影一闪,便已穿破虚空,冲到身前,完全没有给他躲闪的时间。

    “速度,力量,都不错,就是不知道防御怎么样……”

    庞谢心中一动,反手一拳,正砸在金属雕塑胸前,却发现触手生硬,不但没能砸坏金属雕塑,反而险些将他震伤。

    仔细再一看,却发现被他拳头砸中的地方,金属的颜色和质地都发生了变化,从黝黑的金属颜色,变成了璀璨的钻石模样。

    嘭!嘭!

    庞谢不信邪,迅速又挥出两拳,却发现无论他打的多快,只要砸在金属雕塑身上,对方的身躯就会立即发生变化,变得坚硬无比,足以挡住他的拳头。

    “这玩意不好对付啊,够快,够强,够硬,单这几条属性就能将寻常金丹修士死死吃住,难怪俞四认为强闯没有任何机会。”庞谢皱着眉头说道。

    ……

    “滴,入侵者,请立即投降,放下武器,否则,哨兵机器人将开启杀戮模式。”

    一个电子合成音在甬道之中响起,向庞谢发出警告。

    “这玩意叫哨兵机器人?对了,这些家伙都没有能量波动,搞不好还真是机器人,不过,美索联邦科技真有这么强么,怎么连这种玩意都能研制出来?”

    庞谢暗自想到,他好歹也跟李天华学过一段时间,知道现在前沿科技的水平,虽然很先进,但更多的是不足,许多学科都是空白,绝不能造出这玩意。

    “滴,杀戮模式开启。”还不容他多想,电子合成音再次发出。

    嘭!嘭!嘭!嘭!

    就在电子合成音再次响起的瞬间,庞谢同时感到四只重重地拳头砸在身上。

    其中两只是先前跟他动手的哨兵机器人,另外两只则是身后守候在黑铁门前的两只哨兵机器人。

    这四只拳头极重,莫说是寻常人,就算是金丹高手,在这四拳之下,也有身死名灭,再加上四个哨兵机器人出手便是瞬移,就算速度再快也躲闪不得,换作俞四在此,恐怕这一次合击之下,就要殒命当场。

    不过,庞谢身着玄空甲,最擅长克制的,就是这种纯粹的力量,几拳打在身上,与挠痒痒无异。

    一轮打击过后,庞谢毫无损伤,正要想法反击,就见这四名哨兵机器人一起张嘴,接着,就见四道蓝白色的火焰喷出,烧在庞谢身上。

    滋啦!

    通常来说,火焰的颜色往往代表着火焰的温度,寻常家里的炉火,通红的时候一般是700度左右,变成亮黄色的时候,通常是100度左右,等变成白色的时候,呈现白热化,就是000度左右,等到了蓝白相间的时候,就是常说的炉火纯青,温度则已经飙升到10000度以上。

    没想到这四个哨兵机器人如此强悍,不但拳脚厉害,而且能够吐出10000度以上的高温火焰,莫说是烧在人身上,就算是烧在钢铁上面,也可以熔金断铁,迅速将其烧坏。

    一时间,甬道之中火光四射,烤的四面潮湿的墙壁滋啦作响。

    不过,一轮火焰攻击之后,庞谢依旧安然无恙。

    四名哨兵机器人见状,又使出冰冻攻击的法子,此次喷出的低温气流,足足有零下两百多度,在这个温度下,钢铁比瓷器还容易碎裂,人体更是会被迅速冻结,成为一块冻肉。

    只是这一切都是无用功,玄空甲是空间守护,除非是能突破空间,否则,任你是什么属性,都无济于事。

    不过,令庞谢非常郁闷的是,四个哨兵机器人虽然杀不了庞谢,他却也没有想到办法反杀。

    这四名哨兵机器人身体古怪,莫说拳头打在身上完全无用,就算是使出龙吟剑,也无法将其刺伤。

    哨兵机器人身上出现的钻石结晶坚固非常,并不是真的钻石,远比钻石坚固的多。

    “龙吟剑不管用,这玩意又不是生命体,元屠剑只怕也无法吸血……”

    庞谢眉头渐渐皱起,这四名哨兵机器人的攻击力强悍,生命力也强的惊人,轻易无法收拾,又能瞬间转移,还极难摆脱,就像黏在身上的小强一样,令人厌恶,却无计可施。

    “等等,对了,这些家伙不是生命体,那么这个办法或许能成……”

    庞谢眼睛忽然一亮,想出了个主意来。

第一百六十五章 劫掠

    打又打不死,逃又逃不开,哨兵机器人的难缠程度远远出乎庞谢的意料。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若是再不想办法,只怕神盾局总部还会派其他人来,到时候想走就更难了。

    就在庞谢为此头疼的时候,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顿时有了对付这些家伙的办法。

    “疾!”

    庞谢低喝一声,张口一吐,龙吟剑脱口而出,瞬间向其中一名哨兵机器人杀去。

    噌!噌!噌!

    庞谢五指探出,指法急速变幻,操纵龙吟剑,施展蜀山御剑术。

    龙吟剑迅若闪电,上下翻飞,以极高的速度高速在哨兵机器人表面切割,虽然每一击的力量并不算强,但是速度极快,甚至比寻常飞遁,还要快出三分,远远超过常人,甚至是哨兵机器人的反应极限。

    眨眼之间,龙吟剑已经刺出数百剑,均匀的刺在哨兵机器人的每一寸表面上,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

    以龙吟剑之利,这数百剑要是刺在重型坦克上面,足以将坦克切的渣都不剩,可是切在哨兵机器人上面,除了让它表面浮出一层璀璨的钻石结晶,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不过,按照哨兵机器人的特性,这种钻石结晶出现之后,所在位置就会迅速硬化,提升防御之余,也失去行动能力。

    此刻,哨兵机器人全身上下覆盖满了钻石结晶,整个机器人都失去了行动能力,就像一尊钻石雕塑。

    当然,这一点并没有什么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只要短短的零点几秒,哨兵机器人就会恢复行动能力,再次跟庞谢动手。

    只是,庞谢今日却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封!”

    庞谢一声低喝,单掌向前一挥,由掌心处顿时骤然涌出一道黑气,向面前这个已经全部钻石化的哨兵机器人笼罩而去。

    唰!

    黑气翻滚一遍,哨兵机器人消失不见。

    黑暗曼陀罗封印术!

    庞谢用的正是当日灵感大王以玄空甲为基础,衍生出的法术——黑暗曼陀罗封印术。

    当初,灵感大王研发这门法术,是为了弥补庞谢攻击手段缺乏的短处,原本是用来对付幽魂、灵体等等物理攻击无效的敌人,没想到今天正好用在这些哨兵机器人身上。

    这种哨兵机器人虽然强悍,但是一旦被攻击就会钻石化,只要攻击的够快,就能让他们全身钻石化,然后无法动弹。

    接着,他便可以施展黑暗曼陀罗之术,将这已经无法动弹的哨兵机器人,封入空间之中。

    只要进了封印空间,它们就算恢复过来,也没什么用处,没有神仙境界之上的修为,破不开封印空间,再强悍也没什么用处。

    收拾掉一个哨兵机器人之后,庞谢有了经验,便依样画葫芦,将其他三个哨兵机器人一一收拾,全部封入玄空甲之中,前后不过三五秒钟。

    当然,被收入玄空甲的哨兵机器人并没有被真正降服,只是暂时封印而已,日后还要再想办法对付,不过,这就不是他现在要考虑的事情了。

    解决了哨兵机器人之后,庞谢大步向甬道尽头的黑铁门走去。

    他本以为黑铁门也是一道关卡,出乎意料的是,黑铁门并没有关,只是虚掩着,轻轻一推,便向两边划开。

    推开门后,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展厅,立着十多个展台,陈列着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用圆形玻璃罩子封住。

    当然,也许这里的分部考虑到,敌人既然能闯到这里,连四名哨兵机器人也能轻易收拾了,门关不关的,也不打紧。

    ……

    在这无数陈列品中,庞谢一眼便看到了禹王传下的九鼎之一。

    这是一尊青铜大鼎,约么有一米五高,直径也在一米左右,看起来虽然普通,却有一种稳如天地的沧桑感。

    庞谢之前虽没见过这件宝物,可是看到这件宝物的一瞬间,顿时有一种血脉共鸣的感觉,只觉得十分亲切,便知道没找错。

    宝物就在眼前,庞谢也不迟疑,一掌劈碎防弹玻璃罩,将宝鼎收入纳戒之中,接着,转身向其他几个展台望去。

    这些展台上面放的也是古物,有青铜器,有石器,甚至在某个展台上,还有几枝叫不上名字的树枝。

    “有道是一客不烦二主,入宝山岂可空手而归……”

    庞谢轻轻一笑,龙吟剑如电射出,眨眼之间,便将其余十多个展台上的玻璃罩子一举击碎。

    接着,大手一挥,如台风过境,也不管都是些什么东西,全部卷入纳戒之中。

    他将这些东西收好之后,也不在此就留,当即使出身剑合一之术,化作一道剑光,从地下展厅向外飞去,眨眼之间,便已冲出地下展厅,接着,也不多做停留,一剑冲破屋顶,径直飞上高空,一道剑光向北方飞去。

    这一切说来话长,但从庞谢进入汉密尔顿山庄开始,一直到他灭杀四位哨兵机器人,再到卷走地下展厅中的宝物,前后连一分钟都不到。

    这也幸亏是他有玄空甲在身,坚固无比,不怕哨兵机器人的攻击,又有黑暗曼陀罗封印之术,能够将其封印,否则,换一个人,纵然能击败四个哨兵机器人,还不知要耗费多长时间,绝不会有他这么顺利。

    庞谢离开汉密尔顿山庄之后,并未立即跨越大洋,直接向神州大陆飞去。

    一来任务书中已经点明,这一段时间,因为某种缘故,美索联邦以某种大型魔法阵,在整个国土的边界线都设置了强力结界,只有是有修行人路过,都会被拦下,他若是一头撞上去,难免惹上麻烦。

    二来上次与灵感大王联系的时候,灵感大王也让他先不要回去,说是最近将有大变故,待变故发生之后,再看情况如何,决定是不是要回去。

    故此,庞谢决定在美索联邦暂时隐居一段时间,等国界线的结界散去再说,毕竟这种结界极为耗费能量,以美索联邦之强,也支撑不了多长时间,只要静静等一段时间即可。

    不过,他此刻从神盾局抢了东西,也不敢再回大都会或大西洋城,便打算一路往北,藏身美索联邦北部的万里苍茫雪原之中。

    就在庞谢走后不久,一架高速飞行器从西面飞来,悬停在汉密尔顿山庄上方,舱门打开之后,几名装束各异的战士从数十米的高度跳了下来,一一落在地上。

    从庞谢露面,发出警报,一直到这些人到来,前后不过三分钟而已,足见行动迅速。

    “现在是什么情况?”领头的一位年轻人说道。

    “敌人冲破了所有防护力量,地下室被席卷一空。”警卫队长急忙过汇报。

    “里面的哨兵机器人呢?”这人继续问道。

    “也不见了……”队长说道。

    “什么!”这人脸色顿时大变。

    这里存的东西到还罢了,虽然价值惊人,但实际用处不是很大,可是守在这里的哨兵机器人,确实美索联邦科技与超自然力量的最高结晶,这玩意要是丢了,后果不堪设想!

第一百六十六章 天地异变

    大西洋城位于美索联邦北部,从大西洋城一路往北,经过传统工业重镇——五大湖区域,就开始进入荒无人烟的北部雪原。

    单从地理条件来讲,美索联邦确实是上帝的宠儿,几乎独占一整个大洲,拥有广袤的国土和全球最大的耕种面积,以及丰富到可怕的矿藏及油气资源,此外,国土安全也得天独厚,一路往北是北冰洋,南面则是一个毫无进取心的弱国—玛雅联邦,东面是大西洋,西面紧邻太平洋,可以说四面无敌国。

    拥有如此地利,再加上两次世界大战都坐享其成,以及血脉者在当今环境下独一无二的优势,这些共同的条件,一起造就了美索联邦这个当今天下的第一强国。

    穿过五大湖区域之后,庞谢眼前渐渐出现了雪线,一层层山林树木,逐渐染成白色,空气也冷了下来。

    呼!

    向前又飞了一千多公里,到了无人地带,庞谢这才止住身形,凌空虚立,低头向下看去。

    下方是连绵不断的雪山,间或有大片大片的松杉林海,就在群山环绕之间,有一片蓝宝石一样的湖泊,晶莹剔透,好似人间仙境。

    若是在神州大陆,必然有诗人在此写出名篇,或是文人在此写出千古传颂的文章,可惜是在美索联邦,竟落得人迹罕至的下场,也算是明珠暗投。

    “这里不错啊!”

    庞谢看着这般景物,低低声音说道,随即按落剑光,轻轻落在湖边的鹅卵石摊上。

    离得近了,他才发现这片晶莹如玉的湖水之中,还有些不少色泽艳丽的游鱼,穿梭在水草之间,轻轻摆尾,觅食游玩。

    “就这里吧。”

    庞谢扫视一眼,发现这里确实不错,便在湖边走了一圈,找了个容身的山洞,清理干净之后,也不嫌此处寂寞,就此住了下来。

    他在金山湖中住了足足八百年,早已适应了这种隐居的生活,此时重归山林,不但没有半分不适,反而有一种难得的轻松。

    在这座无名湖边,庞谢一住就是七天。

    在此期间,任美索联邦大肆寻索,任逆鳞内部翻天,与他都没有半分关系,他在此处没有与其他人联系,只是以香火神道的法子,与灵感大王联系过一次。

    灵感大王多的没说一句,得知他拿到九鼎之一后,只是告诉他,先不要回逆鳞,依旧留在此地,等待天地异变,再做打算,同时还告诉了他一件事。

    等到异变之时,一定要把禹王鼎从纳戒中拿出来,倒时候会有莫大的好处。

    庞谢对此牢记在心,默默守候,等待天地异变。

    数日之后。

    这天清晨,庞谢刚刚从入定中醒来,忽然觉得四周的一切都已不同,虽然说不清那里不一样,却感觉有着细微的变化。

    眼前的山水似乎更加清晰,湖中的游鱼,似乎也更加有活力。

    正在疑惑之间,庞谢忽然觉得四下里元气一震,接着,便有无数灵机从虚空之中涌来,与原本衰微至极的天地元气混杂在一起,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变化。

    眨眼之间,天地元气骤然变得活跃起来,生机勃发,就像久已失水的鱼儿,忽然被抛入大海之中,重新变得灵动起来。

    “这就是灵感大王所说的异变?难不成天地元气要恢复?”

    庞谢心中一动,却没忘记灵感大王的嘱托,连忙将禹王九鼎之一从纳戒中取了出来。

    就在禹王鼎取出的瞬间,方圆数里的元气忽然沸腾起来,这种反应就好像在冰冷的池水中,扔了一块烧的火红的铁块,瞬间将池水点沸,引起天地元气的躁动。

    接着,就感到一股极大的吸力从禹王鼎中传出,向四面八方吸摄而去,无数虚空中涌出的灵机混杂着灵动的天地元气,向禹王鼎中涌了进去,然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好像被吸入了一个无底的黑洞。

    这股吸力极大,就连庞谢都感觉自己体内的灵气开始变得躁动,隐隐有脱体飞出,向禹王鼎中涌去的感觉。

    庞谢不由大吃一惊,要知道他有玄空甲在身,看似站在禹王鼎旁边,实质上却被层层空间隔离,没想到就算这样,体内的灵气也会受到影响,若是没穿玄空甲,岂不是第一时间就要被这禹王鼎吸干?

    这种感觉非常糟糕,甚至让他想起了死在元屠剑下的弗兰克伯爵,就是被元屠剑生生吸死。

    不过,禹王鼎毕竟没有元屠剑那么霸道,也不是真正的金仙级灵宝,更不是专为吞噬而生,在一番猛烈的吞噬之后,渐渐和缓下来。

    渐渐地,禹王鼎吞噬灵机和天地元气的速度渐渐降了下来,在两者间形成了一个诡异的平衡,每吞噬一分灵机,才会吞噬九分天地元气,然后,两者在鼎口处融合,形成了一种奇特的生机,一缕缕向禹王鼎中填去。

    “这是什么东西?灵感大王说的好处在哪里?等等……难道……”

    庞谢心中忽然一动,牵引了一道生机,往丹田之中填去,霎时间,便觉得修为实实在在的增加了一分,不由又惊又喜。

    要知道他如今已是金丹境界,修为每增一分,需要吞噬的天地元气都大的可怕,往往数月修行,修为才能增加一分,哪能像现在这样,随便吸收一点生机,修为便增加这么多。

    “这就是灵感大王说的好处?”

    庞谢心中大喜,连忙牵引了几分生机过来,片刻之后,忽然一拍脑袋,骂道:“你个傻瓜,水源明明就在眼前,还要用勺子舀着喝,当真是不知什么痛饮么?”

    想到这里,庞谢猛一翻身,跃入禹王鼎中,放开周身三百六十处大穴,拼命吸取禹王鼎上的汇合生成的生机。

    金丹一成,便是不漏人仙,这一重境界分为三阶,分别是丹光无碍,生机无穷和玄武之身。

    其中,丹光无碍便是炼化天地元气,凝成一缕缕精纯的丹气,最终以丹气将金丹填实,生出璀璨至极的丹光来。

    庞谢自修成金丹以来,不断吞吐天地元气,在宝莲池下修行半年,也只将金丹填充了十分之一,要是按照当下的进度,至少还要几年功夫,才能将金丹填实。

    这还是在宝莲池下,换作其他地方,没个百十年,想也不要想。

    不料,今次坐在禹王鼎上,吸取着这种古怪的生机,不过一个多钟头,便已吸取了足够的天地元气,将金丹填实,发出璀璨至极的丹光来!

第一百六十七章 地仙

    美索联邦北部,万里雪原之中,不消一个钟头,庞谢便已修成金丹三阶第一阶——丹光无碍。

    这一境界修成之后,丹田之中的金丹被丹气填实,生出璀璨至极的光华来,这种光华便叫做丹光。

    丹光流转之际,生机无穷,宛若活物,照在五脏六腑之中,促使五脏六腑逐渐发生异变。

    在丹光的持续照耀下,五脏六腑渐渐开始吸收丹光中蕴含的能量,并用这些能量代替了血液提供的营养,这样以来,脏腑能力更加强大。

    《黄帝内经》有云,食水者善游能寒,食土者无心而慧,食木者多力而拂,食草者善走而愚,食叶者有丝而蛾,食肉者勇敢而捍,食谷者智慧而夭,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

    以金丹的丹光,代替血液中的营养,以天地之间的元气,取代原本必须的食物,这便是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的真意。

    在丹光照耀的基础上,日积月累,五脏六腑长期吞吐能量,再加上功法的适时调整,便会完成由血肉器官向能量器官的转化。

    最终,五脏六腑全部化为能量器官,从此不惧损伤,就算被刀剑伤到,只要有能量填补,也能极快的恢复,而且不止如此,与血肉器官相比,能量器官拥有更强的能量转化效率,更高的输出功率,无论是施展法术,还是近身肉搏,威力都强了不止一筹。

    这一过程原本需要的时光极为漫长,毕竟肉身转化非同小可,需要极为小心的调整,以能量取代物质,更是一个极为漫长和精细的过程。

    出乎意料的是,在禹王鼎源源不断的生机供给之下,庞谢发现自己的五脏六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改变,短短几个钟头,就产生了正常情况下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会发生的变化。

    嗡!嗡!

    随着五脏六腑的变化,一声声异响从庞谢体内传出,每一声异响都代表着一个器官完成蜕变,从血肉之躯,化为能量器官,发出各种各样奇异的光芒来。

    肝为东方青木,转化完成之际,放出明亮青光,仿佛苍松翠柏。

    心为南方之火,转为能量化器官之后,发出火焰一样璀璨的赤红色光芒,与他先前以燃灯通神术点燃的那盏心灯一起点亮,交相辉映,光辉璀璨。

    脾为中央之土,有厚德载物之能,转为能量化器官之后,表面上浮现出一层淡淡的土黄色暗光,没有其他几个器官那么光华璀璨,却多了一分厚重。

    肺为西方之金,乃是内外元气交汇的主要通道,此次转化之后,整个肺部发出耀眼白光,一呼一吸之间,不但吸取天地元气的能力暴增数十倍,就连以往积累的尘垢,也都被一扫而空。

    肾为北方之术,北方之水主黑,主生机无穷,与其他几个器官发出光芒不同,此次转化完成之后,两个肾并未发出光芒,反而化为纯黑,不断从外界吸取光芒,仿佛无尽深渊,令人不敢直视。

    五脏转化完毕,接下来便是六腑,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胆,也都逐一变化,发出或是明亮,或是幽暗的光芒,一一转化完成。

    一时间,庞谢自喉头以下,整个身体,不断涌出五颜六色的光芒,交相辉映之间,更有一种特殊的魅力。

    这种异象并未持续多久,约莫四五个钟头之后,各种颜色一一消失,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当然,庞谢却知道这一切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因为就在短短几个钟头,他便已将五脏六腑全部转化完成,金丹三阶第二阶“生机无穷”已然修炼完成。

    ……

    从天地异变开始,到庞谢修成“生机无穷”,已经过去了六七个钟头。

    随着无穷生机的涌入,天地之间的元气越来越活波,也越来越浓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浓度仍在持续提升。

    与此同时,禹王鼎口的奇异生机亦在不断生成,毫无停歇的意思。

    “呼!这一场造化可真不少!”

    庞谢的目光越来越亮,催动五脏六腑之中的灵气,继续运转“玄功要诀”,趁着这股生机不绝,向金丹三阶第三阶“玄武之身”转化。

    玄武之身的修炼,从道理上来讲非常简单。

    原本五脏六腑之中流转的都是血液,交换的都是精气,血液通过血管贯穿全身,精气通过经络贯穿全身,如今换成能量器官之后,无论是血液还是精气都已不复存在,运转在五脏六腑之中的,只有天地元气转换而来的法力。

    随着五脏六腑的不断吞吐,经由血管、经络,一股股精纯至极的法力,向周身上下传送过去,不断的刺激着肌肉、骨骼、皮膜的改变,逐渐变成能量与血肉的混合,成为半能量半血肉之躯。

    这种半能量半血肉的躯体,拥有许多血肉之躯无法比拟的能力,既可以坚逾金刚,又可以柔若柳絮,正如传说中的玄武神兽,刚柔合一,变幻无穷,因此也叫作玄武之身。

    道理虽然简单,操作起来却极难。

    血肉的半能量化转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正常情况下,由生机无穷,转为玄武之身,就算是天时地利人和皆至,又有足够的资源,也需要数百年的时间。

    玄武之身一成,便是知命境界,号称“地仙”,抛去人仙这个“人”字,成为真正的非人之仙。

    堂堂地仙,毕竟非同小可,法力强悍不说,单单寿元就在三千岁之上,就算在八百年前,天地元气尚未衰退之前,也是一方人物,那时候,几大宗派的首脑,也不过这般境界而已。

    可是今日,趁着天地元气异变,禹王鼎吞吐生机,庞谢竟一举成就玄武之身,完成了自古修行人,需要数百年,乃至上千的打磨,成功晋级知命境界,成就“地仙”之号。

    七八个钟头之后,庞谢修成玄武之身,成就地仙境界,这等修行速度,就算不是神州大陆第一,也绝对在前十之列,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天上群星闪烁,放出微微的光芒,四下里一片冰冷,空气却清新的不像话。

    虚空中已经不再涌出灵机,天地元气的浓度也已不再增加,达到了一个平衡。

    庞谢翻身跃出禹王鼎,用心感受着天地之间的元气,元气浓度增加了不少,至少他站在这里,已经没了刚刚离开珞珈洞天的窒息感,可是却没有像他想象那样,完全恢复到八百年前的水平,略微还差一筹。

    “难道还会有下一次天地异变?”庞谢心中不由一动。

第一百六十八章 再回红尘

    “地仙啊!”

    庞谢喟叹一声,望着天边云卷云舒,渐渐沉默下来。

    无论有没有下次天地异变,此次天地异变,都已经给了他足够大的惊喜。

    由人仙迈入地仙境界,就算是一切顺风顺水,没有五六百年想也不要想,若是中间再遇到一点变故,或是遭遇几次瓶颈,就算终生难以突破境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次的收获就算不是一步登天,也足以令这世间百分之九十九的修行人羡慕万分。

    修成地仙之后,庞谢并没有立即离开这片无名湖泊,反而稳下心思,在此地住了下来。

    一来,他刚刚突破境界,要稳固一下自身修为,熟悉一下地仙境界的功法,日后若是与人相争,也好尽展所长,不至于空有境界,却无战力。二来,他也是在红尘中呆的太久,此次正好借机从红尘中跳出,静静回味在红尘中遭遇的一切,澄净一下心境,为下一步修行奠定根基。

    庞谢在这无名湖边,一住就是将近一年,中途遭遇了几次大雪,却都没有离去,此处雪最深时,几乎有两米多高,几乎覆盖了一切。

    这也难怪此处景色宜人,却无人在此居住,实在是气候太过恶劣。

    在这一年之中,庞谢每日除了修行,就是感悟,逐渐熟悉了地仙境界的争斗之法。

    地仙境界的修行与之前不同,并不是很看重灵气的积累,反而更看重修为上的东西,更加注重感悟,这在传统道家说法里面有一个专有名词——道行。

    地仙只是称号,在道家典籍里的正是名称是知命境。

    知命境也有三重境界,每一重境界都要越过一道关卡,这三道关卡便被人称为知命三关。

    这三关分别是知时、知地和假形。

    其中,所谓知时,便是知道时间的变化。这一点说来容易,做起来却是千难万难。

    常人感悟时间的变化,要么是通过钟表等度量时间的工具,要么是通过周围事物的变化。

    若是把一个人禁闭在没有窗户的暗室之中,周围没有度量时间的工具,也没有任何事物的变化,恐怕这人很快就会失去对时间的感觉,情况好一点的,也许只是度日如年,情况差一点的,搞不好就会精神崩溃。

    这还是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若是出现睡着,或是昏迷,或是醉酒等等意识迷离的状态,那对时间的感觉就会更差,甚至完全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

    修行人所谓知时,就是能直接感应到时间的变化,不拘外物的变化,只有修到这一步,才能勃发灵觉,了悟时空,为神仙境界需要掌握的因果之道打下根基。

    其次,便是知地。知地说起来比知时更简单,简而言之,就是知道自己身处何处,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里。

    但是,说起来容易,并不代表做起来简单,对于常人来说,知地甚至比知时更难。

    知时好歹还能参考周围的变化,还可以感悟体内的生物钟,可是知地就完全是无从判断。

    忽然把一个打晕,接着,一通飞机、火车,然后,关入密室之中,他就算学究天人,也不会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其实,莫说是凡人,就算是修为略差一筹的修士,你把他扔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空间,他也压根判断不了自己在哪里。

    知地这层关卡突破之后,看起来也没什么厉害的,却是为神仙境界需要掌握的空间之道打下基础,否则,若不知地,空间穿越的时候,极有可能迷乱在无数亚空间之中,再也没法回到现世。

    知命境的最后一重境界则是假形。

    所谓假形,并不是自身变化成什么样子,而是操纵其他物质,改变其外表,改变其结构,甚至略微改变其基本构成。

    假形的本质并不是变化,而是对物质的操纵,一路修行下去,等到了神仙境界,就能掌握庞谢念念不忘的法术——点石成金!

    知命境的三重境界知时、知地和假形,本质上是对时间、空间和物质的感应与改变。

    这三重境界对直接战斗力的增长并不算多,却为神仙境界的强悍神通,打下了极为扎实的基础,可以说是一个厚积薄发的积累过程。

    一年时间,匆匆而过。

    这一日,庞谢迈步走出山洞,望着初升的朝阳,忽然有些饿了,这才想起,自从他在这片无名湖边感悟境界一来,已经有将近一年没吃过任何东西,脑海之中,忽然浮现出当日在长安府吃的几样小吃。

    想到这些,他心中不由一动,张口一吐,吐出一柄龙吟剑,随即施展身剑合一之术,一道剑光直向西方纵去。

    唰!

    以庞谢今日的修为,万里之途,不过片刻之功,就算从美索联邦,飞到神州大陆雍州长安府,也不过一个多小时,正所谓,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

    等他赶到长安府的时候,还不到上午九点钟,正好是吃早饭的时候。

    庞谢来到长安府之后,也不去其他地方,身形一晃,便来到长安府核心区域——钟楼,随即迈开大步,一路往西走去。

    以他今日的修为,就算是在众目睽睽之中落下,也没人能发现任何不对,倒不必特异隐藏。

    由钟楼往西五百米,是长安府另一处历史遗迹,唤作鼓楼,所谓晨钟暮鼓,便是这个意思。

    庞谢来到鼓楼之后,转头往北走去,此处有一条小吃街,味道虽然算不上绝佳,倒也还算正宗,不至于差到哪里去。

    他顺着这条小吃街,一路从南吃到北,吃了十几家之后,这才略微觉得有点饱了,过了一把口瘾

    走过这趟小吃街之后,庞谢正要离开此处,心中忽然一动,想起在此地的故人来,于是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

    “喂,张大哥,好久不见了。”庞谢笑着说道。

    “啊?庞兄弟,是你?我的天哪,有日子没跟你联系了,前段时间去哪了,电话打不通,短信也不会?”电话对面传来张胖子惊喜交加的声音。

    张胖子是庞谢今次踏足红尘交的第一个朋友,为人仗义,当初给庞谢帮了不少忙,直到他去南诏州之后,才联系的少了。

    “前些日子去山里了,转了大半年,这才刚回来。”庞谢笑道。

    “回来?你在哪?”张胖子问道。

    “刚回长安府,这会在鼓楼附近。”庞谢说道。

    “你等着,我马上去接你!”说完,张胖子便挂掉了电话。

第一百六十九章 张胖子的奇遇

    “我的个天哪!”

    张胖子惊喜万分地从车上冲了下来,以与肥胖身躯不成比例的矫健身姿向庞谢跑了过来,一把抱住庞谢,用力地拍着他的肩膀,发出“嘭嘭”的声音,兴奋之情,难以言表。

    庞谢自然也极高兴,总算是故友重逢,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两人见面,自然不能站在这里干聊,张胖子便建议去他家坐坐,庞谢自然答应。

    上了车后,庞谢才发现车上还有一个人,正是张胖子的得力干将吕青城。

    “庞哥好!”

    甫一见面,吕青城便急忙问好,甚至不顾庞谢看起来比他年轻不少的事实。

    当初庞谢在长安府的时候,也曾卷入几起纠纷,吕青城或多或少的参与其中,知道庞谢并非凡俗人物,故此,与张胖子纯是热情不同,他对庞谢颇有几分惧意,在他面前十分乖巧。

    “好久不见。”庞谢微微一笑,总算也是熟人,闲聊两句总是好的。

    从钟鼓楼到张胖子的住处,不过半个多钟头的车程,功夫不大,便已赶到。

    三人下车,径直进屋。

    张胖子沏上茶水,又取了几样干果,一一摆在桌上,三人一起闲聊起来,问起这几年的过往。

    庞谢也不隐瞒,说是离开长安府之后,在组织的安排下,先是前往南诏大学上了半年学,然后,去华国与暹罗的边境,执行了一次任务,打击了一伙犯罪分子,执行完任务之后,因为表现的不错,被派往南海海军基地服役,期间,专程学习了医药技术和其他军事知识。

    在南海基地呆了一段时间,他先后被组织派往喀尔巴阡山脉和美索联邦执行任务,在喀尔巴阡山脉,追回来遗落在外的国家一级文物,在美索联邦,追回了一件丢失已久的国家特级文物,也正是因为这件任务耗时较长,足足废了一年功夫,才辗转回到华国,才许久没有与朋友联系。

    这一段经历说完,张胖子和吕青城听得目瞪口呆,直夸庞谢厉害,大叹自己怎么没有机会,去做这么惊险刺激的事情。

    庞谢心中暗道,我这还是没说实话,要是实话实说的话,两位的感觉恐怕就不是惊险刺激了,而是惊恐万分!

    “说起来,庞兄弟这几年过的日子跌宕起伏,不过,老哥我也不差,遇到一桩奇遇,碰到了在世神仙。”张胖子说道。

    “什么奇遇?”庞谢微微一怔,看着张胖子这张胖脸,却没在他身上看出什么奇遇的意思来。

    “嘿嘿,别人问,我不说,可是在兄弟面前,就没什么隐瞒的了。”张胖子嘿嘿一笑,转身走入里间屋子,功夫不大,从中端出一尊佛像来,却是一尊笑弥勒的佛像。

    “咦!”

    庞谢看到这尊佛像,不由怔了一怔。

    因为他居然在这尊佛像上面,看到了一个简单的法阵,不断吸取天地元气,转化为安神定魂的念力,不断向外溢出,影响着周边十尺之内的每一个人。

    这尊佛像居然是一件法器!

    一时间,庞谢感觉难以置信,虽然是一件极为粗劣的法器,这点安魂的功能也聊胜于无,但也是一件货真价实的法器,不是红尘中人轻易接触的到的。

    “庞哥,看你这表情,看出不凡了?”吕青城忍不住问道。

    “这佛像确实不错。”庞谢点了点头,问道:“张大哥,你是怎么得来的?”

    “说来话长……”张胖子娓娓道来,讲起一件往事。

    大概半年多前,张胖子与吕青城带着两家人外出旅游,一路直往南去,一头扎入秦岭,顺着穿山隧道,一直开到蜀州境内。

    蜀州多山,有青城,有峨眉,有剑门,有金城,这许许多多的山凑在一起,有个名头叫做蜀山!

    张胖子人虽然胖,却喜欢爬山,就在金城山上,找了处路远人稀的山道,带着两家七八口人,一路向上爬去。

    大约爬了两个多小时,一座寺庙出现在两家人面前,一行人爬的又累又渴,便敲开寺门,进去休息一阵。

    这座寺庙叫做石佛寺,寺庙不大,前后只有一间前殿,一间正殿,再往后则是七八间屋子,供寺里的僧人居住。

    庙里只有四个和尚,一老三少,老和尚是方丈,年纪约在六十岁上下,三个小和尚年纪都小,大的只有十一二岁,小的只有七八岁。

    张胖子无聊,便与老和尚攀谈起来。

    老和尚自称姓张,与张胖子是本家,原本是金城山下的农民,种了一辈子地,直到十多年前,老伴过世之后,子女也都去沿海城市打工了,嫌在山下住的无聊,这才来到这石佛寺,拜在前任方丈门下,入庙皈依,成了一名和尚。

    当时,石佛寺中只有两人,一人是老方丈,一人便是他,两人相依为命,倒也过的踏实。

    不料,就在他皈依三年之后,老方丈偶感风寒,结果因为年岁太高,越病越重,居然一命呜呼,只留下这一座空庙,倒让他当了方丈。

    张老和尚本以为下半辈子就要孤老庙中,谁知世事总是出人意料,就在半年多前,有一天早上起来,他忽然觉得天地之间,空气清新了许多,一呼一吸之间,甚至有种青春再来的感觉。

    也正是从那一日开始,他的身体和精神开始发生变化,身体越来越硬朗,甚至比十多年前,没上山前更加硬朗,精神更是越加矍铄。

    这些都还是小事,有一日他无意中发现,每当他念诵佛经之时,便有野兔、松鼠之类,围在寺庙周边,前来庙里听经。

    甫一开始,他还惊惧万分,担心出什么怪事,后来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这件事他虽然习惯了,别人却没法习惯,有一日,某个山民上来爬山,偶然看到松鼠听经的一幕,惊为天人,便将此事传扬出去,在方圆百里之内,引起极大的喧哗。

    自那以后,来此礼佛的游人、山民越来越多,庙里的香火也渐渐旺了起来。

    张胖子听完老和尚的话,脸上露出犹疑之色,没有相信,也没有不信,是在可信与不可信之间。

    老和尚见他表情犹疑,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便告诉张胖子,刚才进庙的时候,他瞧了一行人一遍,发现张胖子的媳妇,有些精神不振,看起来像是神经衰弱的样子,愿意赠给他一尊手雕佛像,让他回去试试效果。

    张胖子本不想要,耐不住本家老和尚的盛情难却,便带着佛像回到长安府。

    不料,自从这佛像进了家门之后,他媳妇的神经衰弱再没有犯过,连带的张胖子精神也好了许多。

第一百七十章 天下将变

    听了张胖子的故事,庞谢久久不语。

    如果张胖子没有把时间记错的话,他口中的张老和尚,第一次发现自己身具神通的时候,应该就是天地元气变化的时候。

    换句话说,正是天地异变给了张老和尚生出神通的机会。

    这事情粗看过去,是件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可是细想一下,就会发现其中有极大的问题。

    问题的关键在于,天地异变只是外界条件,张老和尚自身才是生出神通的主要原因,可是偏偏是张老和尚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变化呢?要知道这种变化不是人人都有,起码眼前的张胖子和吕青城就没有一丝变化。

    以庞谢想来,发生这种变化只有两种可能。

    其一,张老和尚天生不凡,或是前生积累功德,或是承袭神灵血脉,总之是天生神异,先前显露不出,是因为天地元气太过衰弱,故此引而不发,如今天地元气异变,自然生出重重神异的表现。

    其二,则是张老和尚独居山中,苦读佛经,从中悟出佛门致理,故此,才有神通出现。

    神通不是佛门的追求,却是修行佛法的赠品,历代佛门笔记中都有所记载,常有高僧大德,研习佛门致理,不知不觉就有了几样神通。只是近八百年间,天地元气衰微,纵有神通也难以施展,故此,这种传闻也越来越少,甚至于被人当做神话。

    或许有人认为,张老和尚当了一辈子农民,临到终老之际,才上山做了和尚,如何能与高僧大德相比。

    庞谢却不这么认为,张老和尚一世耕田,说不定心思远比寻常人质朴纯粹的多,修行佛法,自然也比常人顺利的多。

    常言道,信则灵。

    寻常人修行佛法,即使再过勤勉,内心深处却总是怀疑,怀疑佛法究竟是不是真的,大千世界是否像佛门历代高僧描述那样,甚至学识越高,心中怀疑越多,修行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张老和尚无知无识,面朝黄土背朝天苦苦耕耘了一辈子,反而更加容易笃信佛法,或者说,他压根就没想过不信,自然也就信了。

    这两种变化,究竟哪一种是真正的原因,庞谢并不知道,但他却明白,真正的原因无论是哪一种,这天下都要变了。

    若是前一种,这种天生不凡的人,不知还有多少,毕竟八百年前,人神混居,谁知道有多少神灵、仙人,乃至妖魔的血脉流传下来。想当初,李人杰搞桃花教的时候,天地元气尚且衰微,都能找来许多奇人异士,如今天地元气异变,这种人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涌出,以华国十多亿人口的总量,纵然十万人中出现一位,也有万人之多,如何安置这些人,就成了大问题。

    毕竟,德位相配,是一个社会稳定的根基,若是德不配位,或者位不配德,恐怕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要动荡。

    若是后一种,问题就更麻烦,这意味着佛经道法在红尘之中也能修炼,往简单了说,这世间的邪门外道必然趁此兴起,搅的红尘不得安宁,当初,天地元气不足时,李人杰尚且搞了个桃花教,在长安府掀起许多风波,如今天地元气充足,更不知要搅出多大的乱子。

    往复杂里说,佛道两门又当如何,传统修行门派又当如何,八百年前,莫说是法力无穷的仙人,就算是循规蹈矩的神道也凌驾在人间帝王之上,甚至建立了一套极为严密的管理体系,三里一土地,五里一山神,日有日游神,夜有夜游神,就算是死了,还有地府管辖。

    如今呢?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力量一日强过一日的修行门派,真的会乖乖守在宗门里面,放任神州万里江山,被凡间俗人占据?逐渐兴盛起来的神道,真的会甘心做木雕泥塑的偶像,居于寺庙之中?

    庞谢一时间想了太多,竟怔在哪里,好一阵子,没有再说什么。

    “兄弟,想什么呢?”张胖子见他久久不语,忍不住问道。

    “世界和平。”庞谢叹了口气说道。

    “……”

    “…”

    庞谢在张胖子家一连住了两天,期间,还回了自己在南郊的家中一趟,若不是吕青城提醒,他差点忘了,自家在长安府还买过房子,置了一处房产。

    来回路上,吕青城把庞谢一顿好夸,说是近两年里,长安府放假飙升,他房子足足涨了两倍,若是肯出手,完全可以大赚一笔。

    庞谢对此,只当笑话,毕竟,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难得回长安府一趟,庞谢索性将长安府的老朋友都走了一遍,这才发现许多人已经不在这里。

    李天华随着族人,前往李氏洞天,至今还没有回来,武承休去了道门受训,也是踪迹全无。黄英、黄陶和马子才据说是去了江南,三人之中,除了马子才曾经回来过几次之外,其他两人也都没有再出现过。

    留在长安府的熟人,只剩下田七、尹雁翎和李月牙。

    庞谢一一上门见过,谈了谈各自的遭遇,指点了田七一番,叮嘱李月牙好好上课,又与尹雁翎好好喝了场酒,这才从长安府离去。

    ……

    离开长安府之后,庞谢没有在红尘之中多做停留,架起一道剑光,施展身剑合一之术,一路往南海行去。

    唰!

    剑光一闪,便是万里之遥,朝苍梧而暮北海,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一句夸张,甚至对他的能力描述还有所不足。

    离开长安府之后,不过一个多钟头,庞谢便已来到南海海域,也不必呼唤人来迎接,径直激发逆鳞颁发的进出令牌,唤出一道虚空而立的光门,剑光一闪,径直闯了进去。

    嗖!

    眨眼之间,庞谢便已冲入珞珈洞天,随即发现,洞天之中,天地元气的浓度比之前更加浓烈,看来外界浓度的提升,对这里也有水涨船高的作用。

    唰!唰!唰!

    就在庞谢刚刚进入珞珈洞天之际,一道道光华从珞珈山上腾空而起,向庞谢冲了过来。

    “是什么人?敢擅闯逆鳞驻地!”当先一人驾驭剑光,速度绝伦,第一个冲了上来。

    “哈哈,林堂主,久违了!”

    庞谢不慌不忙,微微一笑,向来人打了个招呼,只见来的几位都是当初在珞珈山上的熟人,头一位正是以速度见长的林三公子。

    “啊!是你!庞谢!你还活着!”

    看清庞谢的瞬间,林三公子不由脸色大变,这还是庞谢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见他表情如如此变化!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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