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一石激起千层浪
哗!哗!
大江两岸,原本喧嚣的大营,一时寂静无声,原本轰鸣的炮声,全都沉寂起来,只剩下江水滔滔,不绝于耳。
凌空虚度,御气而行!
本是传说中仙人才有的手段,忽然出现在世人面前,这一幕的冲击力简直令人无法抵御。
蒸汽枪、蒸汽炮、蒸汽船虽强,终究靠的是外物,只要稍有学识之人,都能理解其中的原理,可是肉身飞行,却是一件完全不可理解的事情。
大江南北,百万军士,大多是脑筋简单的士卒,就算是做了归一宗的信徒,也只是愚忠愚信而已,以信徒的标准来说,连浅信徒也算不上,只能说是泛信徒。
两方士卒看到这一幕,只当是仙人降世,跪拜还来不及,哪里敢再向仙人出手。
其中,颇有些士卒已经高声喊道:“仙人降世,救众生出苦难!”
至于两军高层,自然是见识广博之辈,可是,越是见识广博,越是被这一幕所惊骇,大脑飞速思考,思索这一幕背后的意义。
一个人会飞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会飞这件事,打破了整个世界的常识,背后隐藏着什么,令人不敢细想。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江北归一宗大营主帐之中,一名头戴面具的老者霍然站起。
此人姓韩,乃是归一宗的元老,沉沙谷神堂中十三名长老之一,心狠手辣,位高权重,手下军兵数万,一路南下,不知染了多少人命,连眉头也没皱过一下,可是今次看到这一幕,连他也被惊的站了起来。
此次归一宗大军南下,神堂十三位长老,一共来了七名,其余六名则留在北方各州,督导后勤给养。
“此人太过诡异!”
另一名长老拍着桌子说道:“咱们都是真神信徒,真神多次在梦中告诉咱们,这方世界源力太弱,绝对没有人可以超越天人界限,可是这人居然能飞,到底是什么来头?”
说到这里,他转过头去,对另一名长老问道:“寇长老,你得到真神的恩宠最多,与真神也最接近,你怎么看?”
这位寇长老并非等闲人物,乃是归一宗此次南征大军的实际统帅,隐隐比其他人身份要高一层。
之所以有这层差别,是因为这位寇长老乃是蒸汽枪、蒸汽炮等等奇物的创造者,也是归一宗今次崛起的根本力量。
数年之前,这位寇长老还平平无奇,无论是武功,还是计谋,在十三位长老中,只能排名中后,可是不知何故,或许是蒙神恩宠,这些年渐渐崛起。
他先是创造出了蒸汽机,接着,又顺势创造了蒸汽枪、蒸汽炮等等,让整个沉沙谷地灵门的势力暴增了何止百倍。
对于这一切创造,寇长老都说是真神尤格索托斯的指引,其他长老也不怀疑,毕竟这种东西,完全不是正常人想得到的。
“此事我会禀报真神,咱们容真神吩咐再说,当下先不要轻举妄动。”寇长老沉声说道。
“明白。”
其他几人对视一眼,没有再说什么,毕竟众人之中,只有寇长老能与真神联系,其他人只能单方面聆听真神的训示。
只是他们都没发现,寇长老说这句话的时候,拳头紧紧攥在一起,用力极大,关节都有些发白。
……
大江以南,白石城中,朝廷上下受到的震撼并不比归一宗收到的震撼小。
这几日,归一宗的攻势越来越猛,今日,当今陛下李恪亲自督战,带领朝廷重臣,驾下高手,来到白石城头,直面蒸汽炮的轰击。
要说这李恪,也算是精明强干,勇武过人,否则,先皇皇子众多,江南一地封王的也不止他一人,众人又为何要永立他为皇上。
看到庞谢凌空虚度,跨过大江的一幕,李恪先是大惊,随即大喜。
他是皇族中人,自小跟随朝廷之中的宗师级高手练武,知道武学的极限在哪里,也知道当今世上,或许有人能蹬萍踏水,一苇渡江,却绝对没有人能凌空虚渡,能做到这一点的,除非是传说中的仙人!
他起初大惊,是不知这位仙人为何而来,随即又是大喜,因为他忽然意识到,如今局势已经糟的不能再糟,都到了他亲身上阵的地步,就算形势再坏,也坏不到那里去。
“这两位是仙人临凡么?”李恪忍不住问道。
“这个……”左右数十名重臣,并无一人敢回答,如今情况不明,他们与李恪同样懵逼,若是答对了还好,万一答错了,事后追究,又是一桩过错。
“陛下……”就在李恪身后,一名宦官忽然张口。
此人姓鱼名朝恩,年纪在五十岁上下,年长李恪二十多岁,是看着李恪长大的,与李恪关系极为密切,名为君臣,情同父子,在李恪登基之后,便封了他做大内总管。
鱼朝恩能做大内总管,也并非单纯是与李恪的关系,更与他博文广识,善于识人有关,此外,此人一身内外功夫,也是高明至极,丝毫不逊于江湖上的宗师高手。
“怎么了?”
李恪回头问道,他知道鱼朝恩为人稳重,不会无的放矢,既然张口,必然有所目的。
“启禀陛下,走在前面这位仙人,咱家虽不认识,不过,后面那位和尚,咱家却见过一面。”鱼朝恩说道。
“哦,是什么人?”李恪急忙问道。
“不知陛下还记不记得,年前,陛下前往青州营慰军的时候,见过张大人手下几位年轻高手,这名和尚就在其中,咱家还记得张大人说过,这和尚有个外号,叫做如意僧。”鱼朝恩娓娓道来。
李恪身为当今天子,每日不知要见多少人,鱼朝恩却能一一记下,单这份记忆力,天下少有人及。
“啊?”
李恪万没想到,居然会听到这个答案,当今转头,向张准问道:“张大人,这如意僧可是你的手下?”
张准身为一州节度使,也是一品大员,如今虽折了根基,威势不在,可毕竟还有数万残军,数百高手,轻忽不得,也算是朝廷重臣,故此,今日也随李恪一同守城。
刚才鱼朝恩说的话,他也听在耳里,甚至比李恪更为吃惊,不过,他毕竟心机深重,心里虽然惊讶,脸上却不带出来,只是向前走了几步,说道:“鱼总管的话,老臣都听到了,只是距离太远,老臣看不清楚。”
“无妨,张大人,请用千里镜看看。”鱼朝恩从袖中掏出一个银质的长管,递到张准手中。
这千里镜就是神州大陆常说的望远镜,只不过是单筒的,镜片磨制也略微有些粗糙。
张准接过千里镜,举在眼前看了看,轻轻“咦”了一声,又把千里镜放下,说道:“鱼总管说的不错,这名和尚确实是老臣座下如意僧,只是前面这位仙人是谁,老臣却不认识。”
第一百四十一章 见驾
就在大江南北一片沉寂的时候,庞谢已经托着如意僧跨过江心,迈步宽达数里的大江,缓步在江南岸边落下。
这段时节,两方交战的如火如荼,沿江两岸都有兵马防守,准备应付对方的突袭。
庞谢落足的地方自然也不例外,驻守一彪人马,领兵的不是别人,正是青州金刚寺的弟子,也是如意僧的一位师兄,法号唤作解闻。
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巧合,如意僧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主动请庞谢在此处落下。
瞧见庞谢一步步从虚空落下,这一彪人马进不敢进,生怕惹怒仙人,退不敢退,担心军令惩罚,也不知说什么好,只能呆呆地守在原地,一语不发,有些胆大的,还敢偷偷瞧着,看看庞谢到底是什么样子,有些胆小的,已经闭上眼睛,假装没有看到。
不单是这些士卒心惊肉跳,就连领兵的僧人解闻,也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解闻师兄,多日不见了!”如意僧主动张口,招呼眼前众人。
“解空师弟,当真是你么?”解闻周身一震,忍不住喊了出来。
“正是师弟。”如意僧笑道。
“我还以为……我还以为……”解闻说了两次,都没说出到底以为是什么。
“解闻师兄,这位是东海仙山的隐士庞仙长,今次来中原游历,正好让师弟我遇到,便向庞仙长讲了讲了中原这一场灾祸,庞仙长出于义愤,决定前来拜会陛下,匡扶天下危局。”如意僧转身介绍庞谢。
“啊?”解闻愣了愣,看了庞谢几眼,简直不敢相信。
东海?仙人?
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只有小说里才存在,如果不是因为亲眼见到庞谢凌空虚渡,再加是他自小与如意僧一同长大,对这位师弟十分信赖,恐怕连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正在解闻发愣的功夫,就听身后传来一阵急匆匆的马蹄声,转头望去,却见一队禁军骑士,纵马赶了过来,其中,纵马跑在首位的,居然是大内总管鱼朝恩。
“前面可是如意僧么?”百丈之外,鱼朝恩远远喊道,声音淡然平和,却清晰可闻,足见内功身后。
“正是小僧,见过鱼总管!”如意僧连忙答道。
他在青州军中做事,自然认得这位权倾朝野的鱼朝恩,只是他身份低微,与这位鱼总管天差地别,没想到鱼朝恩居然也能叫出他的名字。
“哈哈,看来咱家还没老糊涂,还没看错人。”
说话之间,鱼朝恩已然下马,足尖一点,飞身向庞谢所在方向纵来,身法快捷,更胜马匹。
转眼之间,鱼朝恩来到庞谢身前,止住脚步,微微一笑,问道:“如意僧,不知这位先生如何称呼?还不介绍一下!”
这句话说得熟络至极,就好像老友之间,打招呼一样,若是不知情的外人,还以为两人是故交好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两人是头一回见面。
“这位是东海仙山的练气士庞谢,小僧今次……”如意僧当下也不犹豫,将庞谢的来历说了一遍。
听完如意僧一番描述,鱼朝恩脸上笑意更盛,冲着庞谢深施一礼,大笑着说道:“原来是东海仙师临凡,真乃人间之幸事,陛下之洪福。咱家是大内总管鱼朝恩,方才陛下见仙师临凡,连忙遣咱家来此,特地为迎接仙师而来,还请仙师移步,陛下已在白石城上等候多时!”
庞谢也不推脱,微微一笑,说道:“还请鱼总管带路,正好去见当今天子。”
鱼朝恩大喜,连忙调转身形,安排禁军在前面引路,自家则陪在庞谢左右,随口攀谈几句。
庞谢跟在禁军身后,大步向白石城走去。
至于如意僧,想了一想,咬了咬牙,决定跟着庞谢同去。
鱼朝恩瞧见如意僧的举动,却没多说什么,反而轻轻一笑,示意如意僧跟上。
这一笑便是鱼朝恩做人的老辣之处,以如意僧的身份,原本没有资格与他同行,更没有资格去拜见天子,只是他初见庞谢,不知庞谢喜好,万一言语冲撞,反为不美,倒不如带上如意僧,万一有什么潜在的冲突,也好转圜一二。
……
白石城最初建城的时候,就是为了防守大江天险,故此,城池距离江边并不算远。
一行人缓步而行,不过一刻钟的功夫,便已来到白石城下。
鱼朝恩早早便已打发人前去送信,故此,等他们走到城门下方的时候,当今陛下李恪已经率领群臣在城门下方等候。
“庞仙长步履凡尘,真乃苍生之幸,李恪在此拜见仙长!”
还不等鱼朝恩张口介绍,李恪便早早迎了上来,恭声向庞谢问好。
也不知是他天生便有礼贤下士的好习惯,还是时局太过崩溃,已经有些病急乱投医的意思。
庞谢闻言,微微一笑,拱手说道:“陛下客气了,区区不过化外野民而已,怎么担得起陛下如此大礼。”
“庞仙长才是客气,李恪不过俗世君王,怎么敢与世外仙人相提并论?还请仙长进城一叙,李恪已备下薄酒,还请仙长赏光。”李恪恭恭敬敬地说道。
至于朝廷其他大臣,一个个也都围了上来,恭声向庞谢问好,其中就包括张准在内。
“呵呵!”
庞谢轻笑一声,微微摇了摇头,说道:“陛下盛情,区区心领,只是眼下还有些碍眼的俗物没有打发,万一在喝酒的时候闹将起来,未免有些扫兴。”
“庞仙长的意思是?”李恪不解问道,他不知庞谢这话是何意思,所谓俗物说的又是什么东西,心中不由起急。
刚才围在庞谢身边的大臣,听到这句话,也都偷偷向后撤去,生怕庞谢指着某位,说是碍眼的俗物。
庞谢一笑,转身指着江上的十多艘蒸汽船,说道:“区区说的就是这些。”
“这个……”李恪有些不解,转头向鱼朝恩瞧去。
鱼朝恩也不明白庞谢是什么意思,偷眼去瞧如意僧,却发现如意僧也是一脸茫然。
庞谢呵呵一笑,也不解释,忽然转过身去,面对大江,张口一吐,元屠剑骤然飞出,化作一道血色剑光,向江上蒸汽船飞去。
唰!
血光一闪,爆发出一道赤色的光芒,将十多条蒸汽船一起贯穿,整条大江瞬间也被这道光芒映成血色。
接着,就听一连串的爆炸声,十多艘蒸汽船一一解体,沉入江中。
从庞谢张口吐出剑光,到十多艘蒸汽船沉江,前前后后,甚至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待到江上船沉,庞谢这才招了招手,将元屠剑唤了回来,依旧吞回腹中,转过身来,笑道:“陛下,这些俗物都打法了,区区也正好口渴,不妨饮上几杯。”
李恪看着这一道血光,早已惊骇的面如白纸,双目呆呆地望着江面,思绪不知飞到那里,完全是一副懵逼的模样,听到庞谢说话之后,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说道:“不错,不错,请仙长入城!”
庞谢哈哈一笑,大步向城中走去,李恪想要赶上几步,与他并肩而行,却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追上去,而是小心翼翼地跟在庞谢身后。
至于场上其他重臣,一个个呆若木鸡,全都缓步跟在后面,连一个说话吱声的也没有。
第一百四十二章 婉拒
庞谢昂首阔步,走入白石城中,直到他走入城门数十丈后,身后才传来惊天动地的一阵欢呼。
血光一闪,十余艘蒸汽巨轮便沉入江中!
江南大军虽然震惊,却不知是怎么回事,还是鱼朝恩应迅疾,一句话点醒李恪,当下安排禁军,一层层向下传出口谕:“仙人下凡,一剑沉江,反攻邪魔,就在今日!”
这口谕不是召人宣旨,而是让数百禁军分驰四方,大声喊了出去,片刻之间,便已传遍全军。
消息传出之后,数十万大军登时欢声雷动,鼓噪起来,有些人甚至痛哭流涕,用力捶打地面,难以自持。
自归一宗起事以来,双方鏖战数年,死伤不计其数,这数十万大军之中,许多人都是从江北一路逃过来的,举家被杀,仅以身免者不在少数。
双方交战时日已久,归一宗的厉害武器也越来越多,眼见归一宗实力越来越强,大多数士卒都已心生绝望,只道此生再无法报仇,今日忽然听到消息,有仙人降世临凡,并且施展出玄妙莫测的手段,就好像压在胸口的千斤巨石,忽然被人搬开,如何不能让他们欢喜欲狂?
至于对岸的归一宗大军,则是出奇的寂静,十多艘蒸汽船沉之后,不但没有继续派船进攻,反而紧闭门户,全力防守,连一些巡江的小船也唤了回去。
……
白石城中有一处高地,上面建有一座高楼,唤作揽江楼,本是前朝太守所建,一共建了七层,本朝定鼎之后,又对此楼加以修缮,给上面加盖两层,如今楼高九层,为江南第一高楼。
站在九层之巅,便能广览一江春水,甚至看到对岸归一宗的大营。
在归一宗大军杀来之前,这座楼是江南名胜,也是公子王孙、文人墨客的出没之所,待到战事开启,这楼便被军方征用,成了观察敌情,参演军机的要地。
今日,当今天子李恪便要在此处宴请庞谢,指点天下战局。
“庞仙长,请上座!”鱼朝恩恭声说道。
九层楼上,已经摆好了宴席,最上首是一张单独的木几,也是当今天子李恪的御座。
就在李恪的左垂手,同样摆着一张木几,却是为庞谢准备的位置,也是当场之中,除了李恪之位,最为尊贵的位置。
在李恪的右垂手,则是一位年近四旬的中年人,温和儒雅,面貌依稀与李恪有几分相似,颌下三缕长髯,正是当今天子的叔父,广陵王李山阳。
广陵王一向喜好文墨、炼丹、修道之术,并不通军事,这几日也没有在城上督战,今日正在家中闲坐,忽然接到天子口谕,说是有仙人临凡,要他前来陪坐,这才赶了过来。
他本就对修道十分热心,在来的路上,又听说了庞谢凌空虚渡,一剑沉江的事迹,更是急切要见到庞谢,甚至比庞谢、李恪等人,还早到揽江楼。
在此之后,则是朝堂诸位大臣,按文武两班,依尊卑之别,分别坐在李恪左右,在这一宴席的最末,则是如意僧的位置。
以他的身份,原本没有机会参加这种级别的宴会,只是鱼朝恩做人老辣,特地交代宫中太监,给他特设了一张座位。
至于鱼朝恩自己,并不在堂上就坐,而是身着常服,站在李恪身后,就如多年老仆一般。
……
待到众人坐好之后,管事的太监便宣布大宴开始,宫中侍者顿时如流水一般滑过,端上各色美食、美酒,至于宫娥彩女则在庭间翩翩起舞,以佐酒兴。
宴席之上,李恪嘘寒问暖自不必说,广陵王也频频起身,向庞谢劝酒,偶尔说些世外传闻,仙人事迹,或者请教一些炼丹、修道方面的学问。
庞谢只是微微轻笑,对于世外传闻什么的,笑而不答,他毕竟不是这方世界的生灵,对于这些传说,也并不了解,更何况以这方世界的天地元气浓度,诞生修行人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只是小的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他也不是一言不发,偶尔也指点两句炼丹方面的道理,便让广陵王大为赞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当今天子李恪忽然站了起来,斟满一杯酒,恭恭敬敬端在手中,绕过木几,缓步来到庞谢身前,说道:“庞仙长,李恪有礼了!”
说罢,仰面朝天,痛饮此杯!
庞谢一笑,同样站起,斟了杯酒,徐徐饮下,说道:“陛下多礼了。”
李恪放下杯子,却没回去,继续站在庞谢身前,说道:“庞仙长,李唐江山,建国百年,虽有些风风雨雨,总算还是太平安稳,不想归一宗忽然从青州起事,几年之间,席卷天下,几乎断绝祖宗社稷,令寡人痛心至极。”
“若是我李氏无道,逼得天下军民造反,那寡人也无话可说,可这归一宗乃是邪门歪道,自出兵以来,残杀忠良,虐杀百姓,血祭军民无数,荒野之上,流血漂橹,实在是天下苍生之大祸!”
“近一年来,李恪常常扪心自问,莫非是我李唐历代祖先做错什么了?老天才降下如此大难?直到仙师今日临凡,我才知李唐江山并未忤逆天庭,不然,也不会有仙师下凡援手。”
“李恪今日在此,也无别的心愿,只是盼望仙师援手,解天下苍生于倒悬,救黎民百姓于水火。”
李恪这番话说的情深义重,说到最后几句时,已是目中含泪,眼圈发红,几乎要哭出来。
见到这一幕,庭上诸位重臣反应各自不同,有些满面悲愤,有些长吁短叹,有些默然不语,还有些心中不解,为何往日一向勇武过人的天子李恪,为何会忽然失态。
众人之中,唯有大内总管鱼朝恩心中感慨,他曾在无数个夜里,见到李恪独自一人,站在窗前痛哭失声。
在别人眼里,李恪是一国天子,享受一国供养,在他眼中,李恪不过是个二十余岁的青年,还没来得及成熟,就要遭受父母双亡之痛,承担千万军民的生死重担,一不留神,便有倾国之祸,心中压力不知道有多大。
故此,今日看到庞谢,终于看到希望,心中压力一减,就算再失态也不足为奇。
庞谢闻言,微微沉吟几句,说道:“陛下,要说尽灭归一宗大军,屠尽邪魔外道之人,对区区来说,也不算难,顶多斩出百八十剑也就罢了……”
“那就拜托仙师了!”李恪闻言,脸上露出惊喜之色,连忙说道。
鱼朝恩心中却是一沉,他已经听出庞谢必有后话,却不知要说些什么。
“只是区区乃是修道之人,若是杀伐太多,日后难免遭劫,却不能就这样出手。”庞谢叹了口气说道。
“那……那……又当如何?”李恪怔住了。
“陛下,区区虽不能亲自出手,不过,也不能坐看大好江山,沦入邪魔外道之手,还请陛下宽限几日,区区想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庞谢笑道。
第一百四十三章 揣测
揽江楼这一场宴席,李恪就好像坐了一趟过山车,心情起伏跌宕,时而兴奋莫名,时而黯然绝望,一时看到希望,一时又感到绝望,直到宴会结束的时候,一颗心依旧悬在空中。
这是因为直到宴席结束,庞谢也没有给他一句准话,这天下究竟是救得,还是救不得,这邪魔究竟是杀得,还是杀不得。
一场盛宴结束之后,鱼朝恩早已为庞谢安排好了住处,就在白石城中,与广陵王毗邻而居,原本也是一家诸侯的宅子,临时腾出来供庞谢居住。
庞谢却笑着拒绝了,找了个借口说是不喜城中喧嚣,喜爱山野清净,更不必麻烦朝廷,暂时借住在如意僧所在的军营就好。
一语出口,不但天子李恪不明所以,广陵王李山阳大失所望,就连青州节度使张准也惊呆了。
张准做梦也没想到这么大一张馅饼会砸在他头上,惊的晕晕乎乎,几乎忘了答话,所幸他宦海沉浮几十年,一颗心早已锻炼的冷静至极,这才稳住心神,起身表示欢迎,随时准备迎接庞谢下榻。
……
“朝恩,你说这位仙长到底是何意思?”
待到酒席散去,送走庞谢之后,李恪回到自家行宫,回到书房,屏退左右,忍不住向鱼朝恩问道。
“陛下问的是哪一点?”鱼朝恩却未直接回答。
“朕今日求他涤荡邪魔,却被他拒绝了,你说他为什么拒绝?做不到?还是不愿做?”李恪问道。
“凌空虚渡,众目睽睽,一剑沉江,就在眼前,沉在水中的十多艘蒸汽船决计做不得假,这位仙人是有大法力的,不会是做不到。”鱼朝恩缓缓说道。
“那他为什么不愿做?”李恪追转头直视鱼朝恩
“陛下!”
鱼朝恩低声唤了一句,轻轻叹了口气,说道:“老奴自八岁进宫,在先皇身边带了一十八年,然后来陪伴陛下,在陛下身边又呆了二十多年,算一算在朝中已经带了四十多年了,内廷外朝加起来,没几个人比老奴在朝堂上呆的更久。”
李恪微微一怔,不知道鱼朝恩为什么说起这个,只是他与鱼朝恩太过熟悉,知道鱼朝恩不是会说废话的人,故此,并没有打断鱼朝恩的话。
“老奴在朝堂这几十年,见过一代名臣狄怀仁,见过大奸似忠李辅国,见过沙场神将郭令公,见过才气惊天李青莲,更见过无数平平凡凡、庸庸碌碌的臣子,陛下可知,这些人有何共同点?”鱼朝恩忽然抛出一个问题来。
“这个……”李恪眉头一皱,细细思索起来。
“陛下不必费心思索,老奴也不兜圈子了,实话说吧,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有求于朝廷,任你才高志广,任你文韬武略,总有有求于朝廷的地方,这就能为陛下所用,也才会为陛下出力。”鱼朝恩低低声音说道。
“啊!”李恪一个恍惚,忽然明白过来,反问道:“朝恩,你的意思是,这位仙人也有求于朝廷?”
“朝廷是天下最大的名利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又有谁不是为名利而来?”鱼朝恩说道。
“那你说这位仙人有求于咱们什么?”李恪问道。
“这个……”鱼朝恩眉头第一次拧在一起,摇头说道“老奴暂时还猜不出来,这位仙人有一剑平江的本事,有凌空虚渡的法力,想要功名利禄,可谓信手拈来,他要的一定不会是这些东西。”
“难不成是皇位?”李恪眉头大皱。
“陛下,不要多心,老奴从未听过想当皇帝的仙人,只听过想成仙的皇帝。”鱼朝恩急忙说道。
“哦,也是,那他到底是要求什么?”李恪疑惑地问道。
“陛下暂且不要着急,只要仙人有求于朝廷,迟早也会张口,那时咱们自然会知道,在此之前,多思无益。”鱼朝恩说道。
李恪微微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
大江以北,归一宗大营后方,一座金黄色的大帐外面,守着数十名精锐士卒。
这些士卒分为四队,分别守在距离大帐十丈之外的四个角上,防止有人靠近大帐,他们都是神堂寇长老的直属卫队,严格的遵守着一个命令,万一有人靠近,不问身份,立斩不赦。
寇长老一人坐在大帐之中,黑铁打造的面具轻轻放在一旁,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庞来。
如果庞谢在这里,便能认出此人,赫然是当日与他同去沉沙谷的左苍穹。
“小雨,我记得你曾经告诉我,这方世界的生物能级绝不会超过E级。”左苍穹咬着牙说道。
“滴,经过动态粒子分析、固态能量测算、空间强度解析,这方世界出现E级以上生命概率无限接近零。”
“那为什么会有C级以上的高手出现?”左苍穹压低声音吼道:“凌空虚渡至少也要C级,一剑斩破十多艘铁甲船,说不定还要更强,按照你的理论,这里无论如何都不该出现这种人物!”
“滴,经过视频分析,该生命99.999999%为异界来客。”
“不对吧,我记得你先前说过,这方世界极为偏僻,空间封锁极强,能量传导极难,想要空投C级以上的生命近乎不可能。”左苍穹穷追猛打,毫不放过任何一丝疑问。
“滴、滴、滴,数据库正在查询中,请您暂时等待……”
“滴、滴,本方世界危险程度提升,建议你尽快离开这里……”
“等等,我让你查询的是空投C级生命的方法,为什么要提高世界的危险度?”左苍穹疑惑问道。
“经过歌者、长庚、谛听三大数据库查询,宇宙中拥有超距离、超范围、强行突破世界屏障,投递C级以上能量生命的组织一共有十七个,全都是负面评价组织,危险等级全部在5级之上。”
“啊?为什么?”左苍穹不由一惊。
“因为这种技术对大多数组织无用,肯钻研这种技术的,全都是经常制造恐怖事件的负面评价组织。”
“这么危险……你能把我现在带走吗?”
“对不起,在您的贷款偿还完毕之前,我们无法为您进一步提供有偿服务。”
“那你们能做什么?”
“滴,鉴于本方世界危险级别提升,以后所提供的物资,价格上浮至00%。”
“MD!”
左苍穹闻言不由大怒,狠狠一拳砸在地上。
第一百四十四章 风雨飘摇
白石城外,青州大营。
自从数年之前,归一宗席卷天下以来,江北各大势力纷纷南渡,在这诸多势力之中,青州绝不算强大,甚至可以说,是最弱小的几股势力之一。
这其中原因说来简单,其一,归一宗兴起于青州,青州军自然首当其冲,接连几场败仗,主力大军都已被屠杀殆尽,只有少数残军才逃了出来,总数不过一两万人,只比全军覆没,跨海逃亡的辽州残军略强半分。
其二,青州张家做了数代节度使,虽无割据之名,却有割据之实,与朝廷早已貌合神离,如今落到这般下场,朝堂之中,不知多少人暗中叫好,不知多少人磨刀霍霍。
老实说,若不是归一宗大军在侧,恐怕朝廷早已对青州军动手,彻底剿灭张家。也就是有归一宗在此,朝廷才没对青州军动手,只是虽然没有直接动手,却也不会给青州军任何兵源补充,就连武器、粮草这些给养也是诸军最差的。
面对此情此景,张准也无可奈何,只能勉力支撑,幸亏青州几大武林门派识大局,知大体,明白合则两利,分则两败的道理,坚定的与张准抱成一团,双方互相扶持,才勉强支撑到现在。
与他们境况相同的冀州两万多残军,领军大帅手段不足,底下人心又不团结,早早被朝廷分割,编入四五个不同的大营之中,当做炮灰顶在前面,已经折损了十之五六。
今日,一向低调、沉默,甚至有些萧索的青州大营,终于迎来了几年以来的第一丝欢庆气息。
半个时辰之前,白石城中传来消息,东海下凡的仙师要在青州大营落脚,要营中诸人快快做好准备。
消息传来之后,举营欢呼,兴奋不已。
若是换个人来,众人只当是有人装神弄鬼,以为是江湖骗子一流,可是,就在数个时辰之前,这位仙人刚刚在数十万人面前,展示了什么叫做凌空虚渡,什么叫做一剑沉江,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青州大营上下,当即行动起来,黄土垫道,净水泼街,打扫的干干净净,准备迎接这位临凡的仙人。
"莫师兄,那位仙人真的如传闻中那么强大么?"
大营之外,数十名年轻武者列队站成两排,准备迎接庞谢的到来。
"当然,那位仙人出手的时候,我距离江面不远,亲眼瞧着那十多艘蒸汽船沉入江中。你也知道,那些蒸汽船都是钢铁打造,极难破坏,就在仙人出手前的一刻钟,我还亲眼看到一发火炮打在船帮上,只是稍微打了一点凹陷。"
说话这两人,都是落英岛的门徒,先前问话的叫韩叹,回答他的则是落英岛年轻一代第一高手莫隼。
莫隼回答了韩叹的问题之后,转回头看了看身后几位师弟稚嫩的面孔,不由叹了口气。
曾几何时,落英岛年轻一代高手也有不少,实力远超过他的有白城,与他相提并论的也有弟弟莫鹞。
可惜数年之前,不知何故,这两人竟然一起凭空消失,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只剩他独撑大局,幸亏前年,韩叹也突破先天境界,这才分担了他一点压力。
不过,与其他几大门派相比,他们落英岛还不是最惨的,至少比回春谷幸运的多。
...
"范姑娘,高兄怎么不在?"
莫隼看了一阵,忽然瞧见队伍最后的范红英,却没见一向与她形影不离的高锋,忍不住走了过去。
范红英本是朝中大臣之女,后来父亲被权宦冤杀,她也被送入勾栏,成了官妓,流落青州。
这位权宦人仍不满足,派出朝廷暗杀机构掩月厅的高手前去追杀,结果正好被高锋和白城救下,再往后,就送回落英岛,成了落英岛的客人。
如今山河破碎,落英岛固然流落他乡,那位权宦及手下的掩月厅也没落得好下场,他们都在北方帝都做事,归一宗大军攻下帝都时,曾经屠城大索三日,满城军民几乎被屠戮一空,这一段恩怨也就成了往日云烟。
这些年,范红英也好,高锋也罢,都与落英岛十分亲近,日子一久,也就成了自己人。
不过,高锋虽然与落英岛亲近,当年却承了张准一份情,如今是张准手下头号大将,任职黑山军统领,今次张准传令迎接仙人,别人或许能偷懒,高锋却不应该不出现,如今隐遁营中,却不知是何缘故。
"这个...刚刚大人传令过来的时候,高大哥忽然说是有故人来访,说是要做些准备,去取几坛好酒。"范红英轻声说道。
"故人?是谁?"
莫隼一怔,高锋与他们一样,都是从青州来的,本地并无熟人,要说故人,只能是青州来客,可是来的会是谁呢?
"高大哥并没有讲。"范红英摇摇头。
"哦。"莫隼眉头微皱。
"你们聊什么呢?"
就在两人闲聊之间,高锋不知何时,已经漫步走了出来,一身黑色劲装,怀中抱着柄斩空剑,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小弟正在问范姑娘,高兄说的故人是谁。"莫隼笑道。
"呵呵,不可说,不可说。"高锋哈哈一笑,并未回答,大步向欢迎队列的最前方走去。
就在几人说话之间,一阵马蹄声音传来,接着,就见一队人马向军营方向行来。
马队最前方两人同乘白马,齐头并进,其中一位正是青州节度使张准,另一位则是一个年轻人。
看到这个年轻人的瞬间,莫隼忽然觉得有点眼熟,随即又摇了摇头,确定从未见过这个人。
盏茶功夫之后,马队来到大营边上,张准翻身下马,在前面带路,庞谢同样下马,一同往大营走去。
大营这边,守在门前的队伍早已迎了上去。
"庞仙长,这位是青州金刚寺慧相...禅师。"
张准将营中诸人一一介绍,头一位就指向一位老僧。
他说顺嘴了,本来要说慧相神僧,忽然想到仙人就在身旁,若是引起不快就不好了,急忙改口为禅师。
"阿弥陀佛,老僧见过庞仙长!"慧相一揖到地,丝毫没有倚老卖老的意思。
"见过禅师。"庞谢微微一笑,同样还礼,丝毫没有倨傲之色。
"这位是青州锻锋堂的焦熔,焦堂主,这位为落英岛的莫少侠。"张准一一介绍。
这三人是青州三大门派的代表,慧相和焦熔都是两家门派身份最高的人,至于落英岛,白城不在,莫隼已是首徒,岛主方佩玉双腿折断,不良于行,故此,一向都是由莫隼出面。
庞谢一笑,分别与这两人见礼,随即问了一句:"来的路上,我听如意僧说过,青州有四大门派,如今怎么只剩三家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相识
“啊?”
张准微微一愣,做梦也没想到,庞谢居然会问这个问题,略微犹豫了一下,说道:“启禀仙长,青州原先是有四大门派,可惜归一宗大劫之后,四大门派都遭了毒手,其中回春谷最为凄惨,已经被屠戮了十之八九,只剩下十多名年轻弟子。”
“哦。”庞谢眉头微微一皱,却没说什么。
张准见他面色变化,微微也是一怔,不明白庞谢为何会关心回春谷的变化。
“启禀仙长,张大人所言属实,回春谷确实遭逢大劫,只剩几名年轻弟子残存。”
还不等张准再次张口,一个清冷女子的声音从大营之中飘出,接着,一名身着海蓝色长裙的女子走了出来。
这名女子身姿婀娜,步伐轻盈,身着一身白衣,俏丽的面容上带着一丝悲伤,不是别人,正是庞谢昔日故友沐天音。
看到沐天音的一瞬,庞谢的心才算放了下来,沐天音总算活着,能看到故人,总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不过,庞谢心中虽然欢喜,脸上却没带出来,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归一宗真是作孽不浅……”
在此之后,张准又将青州营中其余几位高手一一介绍,其中,庞谢熟人颇多,包括昔日好友高锋、落英岛的几位师弟、锻锋堂的任皓,以及雏龙榜比赛时见过的几位少年高手,之后,便找了借口,寻了处清净地方休息。
这许多人中,唯一让庞谢感觉不对的是,期间与高锋对视了一眼,总觉得高锋的眼神有些不对,带着一丝促狭的笑意,仿佛认出了他似得。
见过众人之后,庞谢便去大营休息,青州军虽不多,却也有一万多人,大营占地面积也不小。
早在庞谢来前,张准便已交代,收拾了一座干净、僻静的营帐,位于大营后方,一处背山面水的草坪,景色倒还不错,颇有些江南水乡的韵味。
庞谢进了营帐之后,张准本来还想过来攀谈几句,却被他借要每日都要修行推开了,打算一个人清静一下,思索下一步的行动。
没想到,刚刚让张准离开,鱼朝恩便又奉旨前来,带着御赐的美人、珠宝、美酒、美食、器具等等。
庞谢只留下美酒、美食,其他的全都敬谢不敏,依旧原样退回,他本就不习惯有人伺候,留下美人自然无用,至于珠宝之类,于修行无半分效果,也带不回神州大陆,自然更不必留。
鱼朝恩也是知趣之人,随意攀谈几句,便离开青州大营,回转白石城中。
……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之间,便已月上柳梢。
按照往常时候,青州大营已开始夜巡,只是今天有庞谢在此,担心惊扰仙人,故此张准下令,所有军士全部守在营房,不许擅自走动。
至于无人巡守,会不会有人偷袭这件事,张准压根没有想,明知有仙人在此,难道还有那个不怕死的过来送人头吗?
夜色渐深,庞谢独自坐在营帐门前,望着天上的星星,思索明天见当今天子要怎么说,北面的归一宗背后到底是什么,又该如何对付。
正在思索之际,庞谢忽然听到西北方向,传来衣袂带风之声,神识随即放出,向西北方向一扫,却见到一个熟人。
“他怎么来了?”庞谢心中不由一动,忽然泛起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随即又压了下去,轻轻摇了摇头,并无任何表示,依旧在原地闲坐,只是瞧着西北方向。
片刻之后,高锋的身影渐渐出现在庞谢面前,脸上带着玩世不恭地笑容,手上捧着两坛美酒,却没带他那柄从不离身的斩空剑。
“原来是高统领来了。”庞谢微微一笑。
“哈哈!”
高锋大笑一声,来到庞谢身前,眨了眨眼,说道:“故人相逢,你倒沉得住气!”
一语出口,石破天惊!
“啊!”庞谢一怔,霍然站起,脸上露出不可思议地表情。
“你修行的很快啊,数年之间,便从蜕凡境界,修炼到金丹境界,比我当年修炼的可快多了。”高锋不紧不慢地打开酒坛子,又在地上放了两只碗。
“你!”庞谢盯着高锋说道:“居然看得出来!”
“那当然,我又不眼瞎,怎么会看不出来?”高锋反问,笑嘻嘻地解释说道:“你走的是金丹大道,道家一脉的根基,想要凌空虚度,至少要金丹境界才成,我说的没错吧!”
庞谢愣了一阵,忽然笑道:“原来高兄也不是这方世界的生灵。”
“那当然,这方世界天地元气贫瘠,似是被什么东西锁住了,漫说是成仙了道,就算是突破天人界限也不可能。”高锋说道。
“那高兄为什么要来这方世界?”庞谢接着问道。
“哈哈,我还没问你,你倒来问我,你倒是说说,你为什么来这方世界?”高锋一屁股坐在地上,饶有兴致地看着庞谢。
庞谢想了想,说道:“我来这方世界,是要建一家教派,立下神道根基。”
在这件事上,他决定不隐瞒高锋,一来,高锋来历神秘,谁知背后隐藏着什么,未必瞒的过去,二来,传播教派之事,动静极大,不是等闲可以遮掩过去的,三来,高锋来到这方世界的世界比他早,对这方世界的了解,肯定比他更多,说不定可以指点一二。
至于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庞谢对高锋此人也有些了解,知道他是轻生死,重义气的侠士,并非苟且之辈。
“神道?”
高锋眉头一皱,说道:“你要走神道之路?仙道走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走神道?”
“此中内情,颇多复杂……”庞谢无奈说道。
“哦,看来你是有大敌在侧,要留条后路给自己?”高锋说道。
“这个……”庞谢一怔。
“武学没练到滴血重生,仙道没修到化身亿万之前,兼修神道保命是件很平常的事情,诸天万界这么搞的人很多,不足为奇。”高锋说道。
“高兄说的不错。”庞谢苦笑说道。
“要修神道的话,这方世界还成,相对而言,神道是受元气制约最小的道路。”高锋说道。
“多谢高兄指点。”庞谢点点头。
“好了,不说这些了,先聊聊你来自何方,那方世界是什么样子吧,我这人对别的都没什么兴趣,只对两件事感兴趣,一为利剑,一为世界,都是值得用心体会的东西。”高锋说道。
庞谢微微一笑,也不隐瞒,便将神州大陆的情形简单说了起来。
第一百四十六章 身份
"原来你们那方世界走的是科技文明的路子,与万界宝藏下辖的诸多世界发展方向倒是有些类似,细微处还不大一样,少了天地元气的参与,在蒸汽时代停留的时间太短,能源阶段发展的也不扎实,直接进了信息时代,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潜力太低,瓶颈太多,将来未必有走出初级星系的机会。不过,听起来倒还蛮有趣的,有机会可以去玩玩。"
高锋听了庞谢关于地球的描述之后,略微沉吟一阵,张口点评起来。
只听这寥寥几句话,便知道他见识广博,对诸天万界有极深的见解,这份见识甚至还在灵感大王与熊罴怪之上,只是不知道本身修为如何。
"刚才听你说,你这次回山海界,是要创建一家教派,有没有想过准备怎么干?"高锋好奇地问道。
"小弟还没想好,只是打算先从朝廷着手,看看有什么机会,高兄可否指点一二?"
庞谢摇摇头,对创立教派这种事,他完全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做什么,灵感大王和熊罴怪同样如此,也没做过这种事。
灵感大王当年虽在通天河建过庙宇,凭的却是修为强压,否则,也不会被孙悟空找上门来,打的鸡飞狗跳。
"你从朝廷入手,这条路子是对的,建立教派这种事情,有朝廷支持,可以事半功倍,具体操作么,我也有一点心得,简单就是一句话,宜简不宜繁,教义一定要简单,口号一定要简洁,毕竟这世界上泛信徒和浅信徒比虔诚信徒多得多。"高锋说道。
"多谢高兄指点。"庞谢说道。
"其实,这方面江北的归一宗总得不错,只是他们崇信的尤格索托斯本质上是混乱邪神,对信仰并不看重,又常常发布自相矛盾的命令,这才一直没有形成真正的教派。"高锋说道。
"哦,高兄,这么说你知道北面归一宗的底细?"庞谢心中一动,忍不住问道。
"哈哈,这还是托你的福,才能早早觉醒,自从当日觉醒之后,许多事情,不问自明。"高锋说道。
"还请高兄明言。"庞谢问道。
高锋淡淡一笑,倒了碗酒,仰头喝了一口,说道:"北面归一宗信仰的是此方宇宙之外的邪神,实力强横,只差一步,便是大罗金仙,就算是你们道门之中,也只有三位道祖勉强能压过一头。"
"啊!"庞谢不由一惊,若是这种强人,那还争夺什么,不如早早离去的好。
"不要惊讶,尤格索托斯就算再过强横,毕竟离得太远,间隔一万光年,再加上它混乱本性,未必会关注这里,否则,当初地灵门也不会龟缩在这一届数百年,没有半点作为。"高锋说道。
"那这次归一宗崛起是什么原因?"庞谢问道。
"或许是这方世界在渐渐解禁吧,这方世界除了你我之外,还有其他世界的域外来客,加入归一宗中,才搞出这些事情,不过,你不必担心,我早已去归一宗探查过来,此人修为平平,心机也不足,没什么出奇之处,以你的本事,足以碾压过去,就算你不想出手,培育几个神道信徒,也可以了结此事。"高锋说道。
"既然如此,高兄先前怎么不出手,以高兄的见识,想要平定此事不算难吧?"庞谢疑惑问道。
"我来这里有我的目的,谁人坐天下,并无关大局。"高锋淡淡说道。
"可是,小弟听说,归一宗自起事之后,杀人无数,血祭无算,高兄对此也放任不管么?"庞谢问道。
"我刚说了,归一宗本质上并没有得到邪神什么支持,就算是有也只是星星点点而已,与大局无碍,对朝廷并没有什么压倒性的力量,真实的情况是,这天下早就该乱了,朝廷昏聩,军阀割据,世家大族贪得无厌,广敛天下良田,天下的百姓早就没活路了,归一宗只是果,并不是因,解决不了因,单单除去果,又有什么用处?"高锋反问道。
庞谢闻言,渐渐沉默起来,山海界的事情,在神州大陆上已经上演过无数次,神州大陆也有一个李唐王朝,末期遭受过黄巢之乱,杀人盈野,以人为食。对天下的破坏绝不比归一宗轻。
"怎么了?你怎么想?"高锋见庞谢久久不语,笑着问道。
"小弟在想,若是这样,如何能收拾这番残局?"庞谢问道。
"这也简单,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杀的人够多了,良田都空出来了,自然就是开国盛世。"高锋说道。
"这么做未免太残忍了吧。"庞谢摇了摇头。
"这有什么残忍的,这方世界又不通修行,无人长生久视,待到百年之后,天下间所有人都会死,死于刀剑之下,与死于病榻之上,又有什么区别?"高锋戏谑说道。
"这个..."庞谢沉默片刻,说道:"终究还是不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生在世,总想过的越来越好,否则,活在世上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哈哈!"
庞谢刚刚说完,就听高锋大笑起来,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我果然没看错人,你总算还有一份仁心,没有顺着我的话说!"
"啊,高兄是在试探我?"庞谢不由一愣。
"那当然,你当我真是冷血屠夫,对这天下涛涛血浪视而不见?"高锋说道。
"好吧,那..."庞谢有些糊涂,既然这样,高锋先前为何又不肯出手。
"你想问我为何不出手?这也简单,一来,我刚才说的也不纯粹是骗你,这天下积压怨气太深,不经历一番发泄,迟早会酿出更坏的后果,这是世间因果,无人可逃,除非你能超脱三界。"
"至于第二么,我若不出手,朝廷面对的只是归一宗,我若是出手,这方世界就要暴露在尤格索托斯的目光之下了,到时候后果比这惨千百倍不止。"高锋说道。
"高兄的意思是,修行人一旦参与,就会引来邪神,那么小弟出手,会不会也..."庞谢忍不住说道。
"唉..."高锋瞧着他,长长叹了口气,说道:"若是一只狮子,走进另一只狮子的势力范围,一定会引起前者的敌视,可是一只蚂蚱若是跳进去,狮子一定不会注意到的。"
庞谢一怔,愣了许久,这才明白,高锋的意思是他修为不足,不会引起尤格索托斯的警惕。
他点了点头,忽然反应过来,指着高锋说道:"高兄…你…刚才说过,尤格索托斯是半步大罗的修为,那么说..."
"哈哈,咱们先不聊这个,不到超脱,始终都是一场空,就算是大罗金仙也没什么好说的,更不要说半步了。"高锋大声笑道
第一百四十七章 立教
一番闲聊之后,高锋洒然而去,只留下一个肆意的背影。
庞谢望着他的背影,微微叹了口气,他本以为自家的来历已经很出奇了,没想到高锋的来历更远远奇过他,居然是真正金仙大能分神,在诸天万界游历。
这可是半步大罗的顶级金仙,修为甚至还在观音大士之上,若是在道门之中,身份仅在三大道祖之下,若是在佛门之中,足以与大日如来匹敌。
这样的高人,多少修行人终其一生也没能瞧见一眼,没想到就在这个小小的山海界,元气如此贫瘠的地方,居然能遇到一位。
送别高锋之后,庞谢并未休息,而是平心静气,准备等自己的下一位客人。
今夜注定是一个无眠之夜!
高锋临行之前,已经指点过他,若是要建立教派,不妨就从青州大营入手,待他离开此地之后,会去找合适的人前来,成为教派的第一批信众。
这批来客有不凡之姿,只要庞谢用心教导,日后必有意外的惊喜。
庞谢盘膝而坐,望着天上璀璨的群星,一个人无聊地等待客人,幸好,高锋没有让他等太久,不过小半个时辰,就听到脚步声从西北方向传来。
看到来客的时候,庞谢微微一怔,没想到来客居然是两个人,两个熟人,一个是沐天音,另一个则是出身地灵门,当年被他从沉沙谷带出的琉璃姑娘。
只是这两人有什么不凡之姿,值得高锋特地嘱托,庞谢心中有些不解。
“参见庞仙长!”
两人来到庞谢身前,一起盈盈下拜。
沐天音清冷的声音与琉璃软糯的声音混在一起,令庞谢一阵心神荡漾,想起当的许多事情。
“沐姑娘,琉璃小姐,二位请起!”庞谢微微一笑说道。
“咦,你怎么知道我叫琉璃?”琉璃奇怪的问道。
“我是仙人,总该有点神通,对吧?”庞谢笑道。
“不是高锋告诉你的吧?”琉璃有些不信。
庞谢轻轻摇头,看着沐天音和琉璃,笑了笑,说道:“两位来此,恐怕不是要问这个的吧,时候不早了,两位有话尽管说吧。”
“庞仙长!”
沐天音脸色一肃,双膝一软,面对庞谢,忽然向下跪去。
“不可!”
庞谢低喝一声,单掌向下一压,一股旋风骤然生出,将沐天音生生托了起来:“沐姑娘有话但说无妨,不必行此大礼。”
“哦……”
沐天音见跪不下去,也没有强跪,但也没有立刻张口,沉默片刻,眼眶渐渐发红,泪水一滴滴落了下来,问道:“庞仙长,人死可否复生?”
“死而复生?”
庞谢眉头一皱,用心思索起来。
沐天音看他皱眉,顿时带出紧张之色,紧紧地盯着庞谢。
许久之后,庞谢终于张口,说道:“要说死而复生,倒也不是不行,只是……”
“只是什么?”沐天音追问。
“太难。”庞谢叹了口气说道。
六道轮回乃是天地定则,死人复生无论在那方世界,都是逆天而行,其中难度不可以道理计。
更何况山海界天地元气贫瘠,人死之后,灵魂无法驻世,早已不知飘到何处去了,再想复活,更是难上加难。
“求仙人帮我,只要能让死人复生,无论多大的代价,小女子也愿意付出!”沐天音斩钉截铁的说道。
庞谢微微苦笑,没有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
“为什么?”沐天音心中一沉。
“我做不到。”庞谢解释说道:“此事太难,以我的修为,还做不到这件事。”
“这……”沐天音愣住了,若是庞谢不答应,她还可以再求,可是庞谢做不到,那她再求也没有意义。
“我虽有些修为,但还做不到这件事,就算再修炼千八百年,也做不到这件事。”庞谢直言说道。
“……”沐天音没想到会听到这个答案,沉默了一阵,说道:“那是小女子孟浪了,还请仙人恕罪。”
说完,她冲庞谢又行了一礼,转身便要离去,琉璃连忙冲庞谢拌了个鬼脸,向沐天音追去。
“且慢!”
庞谢低声喝道。
“仙人还有何指示?”沐天音转过身来,脸上再次露出希冀的神采。
“沐姑娘能否告诉你,你要复活的是什么人?又为什么要复活他们?”庞谢问道。
“启禀庞仙人,我要复活的是父母、姐妹,以及回春谷中一切死于屠刀之下的人,我希望可以与他们在一起,永远与他们在一起。”沐天音说道这里,沉默了几秒钟,说道:“或许,我当初同他们一起战死,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庞谢闻言,眨了眨眼睛,说道:“你的愿望如果是这个的话,或许不需要这么麻烦,别的办法也可以实现你的愿望。”
“啊?那是什么?”沐天音惊讶地抬起头。
“我知一法,名为封神,我欲立下教廷,只要你肯拜入教中,成为祭祀,便能身具神通,出入幽冥,漫说见到昔日故人,便是将其牵引入神国之中,日夜相见也不是做不到。”庞谢缓缓说道:“只是不知你愿不愿意?”
“我愿意!”沐天音说道。
“我也愿意,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琉璃同样说道。
……
次日清晨。
张准一早来见庞谢,却见沐天音与琉璃已在此间,一夜未归,秉烛而书,不由大吃一惊,再看三人在做何事,不由更加吃惊,
庞谢口述,沐天音笔书,琉璃誊写,一夜之间,写就一部《三圣治世经》,是为立教之基。
“此三圣者,一为赤圣,居于莲池之中,有感应大千之妙法,一位青圣,纵横三界之间,有屠灭众生之剑,一为黑圣,飘荡于天地之间,有横贯三界之勇……”
这部《三圣治世经》内容繁复,从三圣的来源讲起,一直讲到修行的妙法,治世的理念,其中还混杂有修行神道的妙法,洋洋洒洒,足有三万多字。
也幸亏沐天音反应敏捷,琉璃书写迅疾,才能一夜写完。
见到张准之后,庞谢说出解决归一宗的妙方,便是立下一家道统,传授无上妙法,信众若肯入教,虔诚祭拜三圣,便能获得神通,再以修行有成的神通,斩杀归一宗的邪魔外道。
张准目瞪口呆,有心不信,却不敢说,只能喃喃答应下来,派人禀报当今天子。
时候不大,当今天子亲自来到青州大营,与庞谢在军帐之中密谈良久。
待天子出军帐,即诏令天下,以三圣门为大唐国教,自天子以下,千万黎民,转信此教,成为教中信徒。
第一百四十八章 了结
中和二年五月。
白石城外,东海仙人降世临凡,在青州大营创立三圣门,天子李恪将其立为国教,当日率满朝文武一同入教。
次日,天子亲下诏令,朝廷广耗钱粮,不惜国孥,不惜民力,在白石城北紫金山上,建三圣门总坛,将整座紫金山封赏与三圣门。
同月,朝廷下旨,江南六州八十一府同建分坛,各州府官员及下属吏员一起入教。
不解者有之,疑惑者有之,不满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上书者有之,辞官者有之,但在朝廷诏令之下,大多都只能遵令行事。
此后,东海仙人在青州大营开坛讲课,展示诸多妙法,广招军中高手入教。
半月之后,除金刚寺、纯阳观等佛道两门宗派之外,诸如落英岛、锻锋堂、大江门、嵩山派等江湖武林门派,皆已并入三圣门中。
其中,一派之尊长,担任长老,武学高明者,担任道官、护法之职,其余人等,则为教中弟子。
中和二年六月。
东海仙人在采石矶开法坛,讲解三圣门妙法,引导天下向道之人入教。
江南百姓闻讯,纷纷向采石矶赶去,一时间,采石矶周边,百万军民汇聚。
是时,江北归一宗尽遣水军来袭,近百艘蒸汽船前往采石矶进攻,万炮齐发,炮火连天,一时遮天蔽日。
万众惊惧之时,东海仙人使出通天手段,张口吐出一道血光,只在江上一扫,便将千百炮弹挡回,近百艘蒸汽船尽数破去,只留下一江残骸,沉入滔滔江水。
归一宗惊骇之下,大军溃散,再无南侵之力,一路往关中撤去,沿途逃离者无数,余者只有十之二三,几乎不能成军,只能固守几大城池,勉强度日而已。
故此,东海仙人也不追赶,继续在江南收揽信众,传播妙法,培育教中弟子。
三月后,三圣门中第一位修成神术弟子诞生,便是当日与沐天音一同抄写经卷的琉璃,沟通的是赤圣,赐下凭空感应之法。
次月,沐天音等七位虔诚教徒,同样修炼出神术,其中三人沟通的是赤圣,三人沟通的是黑圣,一人沟通的是青圣。
这七名弟子仰仗神术之力,轻松击败几位武学宗师,一时间震动武林。
又过一月,当今天子李恪沟通赤圣成功,得到赤圣赐下神术——唤雨,朝中文武、江南百姓亦有人开始修成神术,信众日益增多。
距采石矶讲道半年之后,江南大军挥师北上,进击江北归一宗地盘,诸军将领皆是修成神术的高手。
归一宗上下,除个别死硬教徒之外,其余教众望风而降,不过月余功夫,便已踏平江北各大城池,只剩关中帝都尚在归一宗掌握之中。
最终决战之前,东海仙人亲临帝都,一剑斩开城门,纵兵入城,与归一宗残军大战。
半日之后,归一宗最后一支残军覆灭,只剩数十名高层一路向西北方向逃去。
东海仙人止住大军,让大军在帝都守候,独自一人向西北方向追去,最终在金墉城西北百里的一片荒漠之中,将归一宗残余势力追到。
江湖传闻,是日,沙漠之中,杀声震天,黑气蒸腾,血光漫天,有人遥遥望到,有身长千丈、奇形怪状的恐怖怪物从沙漠地下冲出,与东海仙人战在一处。
数个时辰之后,东海仙人仗剑而还,那头怪物则倒在沙漠之中,化作腥臭至极的脓水。
此后百年,这片沙漠皆是一片腥臭,无人敢于靠近,有胆大妄为者,稍微靠近一些,便会闻到腥臭味道,身染重病,其中身体稍弱者,不过三四日的功夫,便会病重身亡。
……
帝都城破,数日之后。
就在白石城以北,紫金山巅之上,庞谢盘膝而坐,面带微笑,看着身前两人。
这两人中,其中一人是年近六旬的老者,做道装打扮,另一人则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人,穿着一身归一宗特有的黑衣。
“顾道长,左先生,两位下一步要作何打算?”庞谢微微一笑,对两人说道。
三人同为域外来客,在这三人面前,庞谢也没有多做掩饰,直接亮明身份。
“邪魔已死,贫道也无所顾忌,接下来,就在此方寻找我那些失散的徒儿。”顾道人说道。
这位顾道人,便是神州大陆地灵门的掌门顾九霄,也就是如意僧口中火炮的发明人。
当年,他再次进入山海界以后,没有听从那位邪神的安排,前往沉沙谷助纣为虐,而是隐遁民间,独自一人寻找昔日弟子的下落。
毕竟已经被坑了一次,他并不相信,邪神会遵守承诺,帮他寻找弟子,也就不会再为邪神做什么。
直到数年之前,归一宗起事之后,顾九霄见天下乱起,担心邪魔一统天下,这才来到朝廷之中,献出火炮之法,与归一宗对抗。
此次,归一宗之事了结,顾九霄也没有别的想法,要重新投入寻找徒弟的漫漫旅程之中。
“庞某明白了,我会安排三圣门教众,配合道长行事,想来寻人的速度会大大加快。”庞谢点点头说道。
“多谢先生援手。”顾九霄说道。
“那么,左先生呢?”庞谢问道。
“这个……这个……”
这位左先生,自然便是归一宗大营中发明蒸汽机械的左苍穹。
当日,庞谢攻破帝都之后,他知道再反抗是一条死路,便主动找到庞谢,说明自家身份,将邪神在此方世界的根基所在说了出来,换了一条活命的机会。
“我欠万界商城的钱太多,恐怕这辈子也还不完了,他们不会把我接回去的,搞不好就要在这里终老。”左苍穹无奈说道。
“既然这样,左先生何不加入三圣门中,我想以左先生的见识,修行神道一定比大多数人要快的多,日后有所成就,未必不能回去。”庞谢笑道。
“那……也只能这样了。”左苍穹苦笑着说道。
作为高科文明的一员,他们星球的平均寿命超过一千年,自然不肯就此老死,转修神道就转修神道吧,起码能先活下去。
在这两人走后,庞谢又在山海界留了一个多月,将三圣门的事情安排妥帖之后,向高锋告了声辞,便要离开此方世界。
临行之前,他隐遁身形,一一看过了沐天音、琉璃、莫隼等人,见诸人都已安定下来,渐渐上了正轨,这才放心下来。
眼见诸人无事,庞谢再无留恋,催动阵法,返回神州大陆。
第一百四十九章 前往
呼!
庞谢长长出了口气,总算是回来了,意识回到自家身体,心中也渐渐安定下来。
去山海界这一趟,明面上虽然没什么风险,可是跨界而出的阵盘,毕竟不是自家做的,虽然检查过了,没发现什么风险,但也难保里面有什么隐患,万一发作起来,只怕结果不好。
毕竟顾九霄已经被坑过一次了,难保其他人不会再被坑第二次。
意识回归之后,庞谢缓缓睁开双眼,却见周围一片漆黑,也听不到丝毫声音,临行之前,他信手推出的那块巨石,依旧将洞口堵的死死的,没有一丝光线。
洞中气闷,庞谢也不愿多呆,收回阵盘之后,随手唤出龙吟剑,人剑合一,架起一道剑光,急速向洞外冲去。
噌!
轻轻一声剑鸣,剑光闪烁之间,龙吟剑已经托着庞谢飞了出去,就如利剑切豆腐一样,瞬间穿透巨石,划开一道缝隙,冲出洞穴。
洞穴之外,漫天星斗,正是午夜时分。
庞谢站在山崖中间,远远向四周眺望,四下里空无一人,只有浓浓夜色,茫茫群山。
眼见四下无人,庞谢轻轻跃下山崖,漫步向晋阳城中走去,他这一路上提纵身形,数十里公路,也只花了十多分钟。
待到晋阳城中,他找了家旅馆,要了些吃的喝的,酒足饭饱之后,又休息了一阵,这才拿出手机,插上电源,为手机充电。
滴!
已经关机月余的手机再次开启,接着,便收到十多条短信,有长安府张胖子发的,问他最近过的怎么样,有杜子春发的,问他事情是否顺利,还有几条是其他故人所发,种种不一,情绪不同,各有不同滋味。
当他看到最后一条的时候,脸色忽然一变。
最后一条短信是林三公子发来的,内容很简单,铁行云的妹妹已经找到了,她人现在美索联邦——大都会,一座万里之外的城市。
庞谢沉默了几秒钟,也不顾现在夜色已深,拨通了林三公子的电话。
“嗡……嗡……”
一阵铃响之后,电话接通,对面传来了林三公子的声音:“喂,小庞,前段时间做什么去了?怎么一直不接电话?”
“去山里随便转了转,住了一段时间,手机没电了,也就没开机。”庞谢说道。
“这是休息够了,打算回来吗?”林三公子问道。
“刚才把手机充上电,看到你发的短信了,铁轻雨已经找到了吗?她怎么在美索联邦?”庞谢直接问道。
“说来话长,铁家早年在云州草原放牧,后来遇到一场天灾,铁轻雨与家人离散,一个人走丢了,她那时候还小,也说不清家在哪里,差点死在草原上。话说回来,云州草原上的人多是游牧为生,想要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草原上找到一户人家,漫说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就算是精明强干的老牧民,也未必做得到。”
“还好小姑娘运气好,临死之前被人救了,在离开云州草原之后,她辗转几次,最后被京都一户人家收养了,大概又过了七八年吧,这户人家移民到美索联邦,从此就与国内断了联系,这次也幸亏是上清派势大财雄,动用了许多力量,才帮你跨海找到她,否则,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这个孩子。”林三公子说道。
“你知道她现在具体住在哪吗?”庞谢问道。
大都会可不是小地方,即使庞谢踏足红尘不久,也听说过这座城市的威名。
大都会又称为明日之城、君主之城,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科技,都是美索联邦当之无愧的第一大城。
大都会作为美索联邦第一大都市,人口将近千万,占地近千平方公里,要在这地方找一个人,与大海捞针无异。
“当然。”林三公子毫不迟疑地说道:“我手上有她的全套资料,现在就可以用邮件发给你。”
“麻烦给我发一下吧。”庞谢说道,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方便的话,帮我办理一下去美索联邦的手续,订一张去大都会的机票,我想尽快去看看她。”
“啊?你不回来了?打算直接去吗?”林三公子略微有些惊讶。
“嗯,不回去了,我想直接去看看。”庞谢说道。
“好吧,手续和机票我会给你订好,顺便给你的账户里打一笔钱,作为之前完成年度任务的薪水。”林三公子说道:“那个地方跟国内不一样,认钱不认人,没钱寸步难行。”
“好,多谢。”庞谢点点头。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庞谢挂了电话,挂掉电话之后,他忽然感到有些不对。
珞珈洞天与外界是没有通讯的,林三公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接通了电话,难不成这段时间一直在外界?
林三公子刚才答应的也未免太过爽快了,庞谢知道,林三公子可是给他安排了一次九死一生的任务。
之前,他去喀尔巴阡山脉,一来是有人在暗中监视,二来是喀尔巴阡山脉属于光辉教廷外围的外围,几乎没什么防卫力量,关键时刻,林三公子完全可以强闯,三来去喀尔巴阡山脉本来就是林三公子的安排,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可是美索联邦呢?也是林三公子计划的一部分吗?还是说他笃定自己不知情,办完这件事还会回来?或者是其他的原因?
要知道美索联邦可不是喀尔巴阡山脉这么偏僻,附近只有光辉教廷一家,美索联邦独自占据一洲,其中超自然界高手如云,甚至压过神州大陆和欧罗巴大陆,轻易得罪不得。
庞谢想了一阵,想不出什么原因了,最终决定先去美索联邦瞧瞧,到时候再随机应变。
他如今有玄空甲和元屠剑在身,天下之大,尽可去的,就算美索联邦有什么了不得的高手,也尽可以回来,不会有什么问题。
做下决定之后,庞谢给杜子春、张胖子等人一一回了短信,又以焚香祷告的方式,与灵感大王、熊罴怪沟通一二,说了之后要去做的事情。
一切做完之后,庞谢静心等待林三公子的安排。
两日之后,所有前往美索联邦的手续全部办好,机票也已送上门。
庞谢也不迟疑,当日坐上国际航班,前往美索联邦,寻找铁轻雨。
庞谢并不知道,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机场候机楼里,两双眼睛正看着他所在的航班。
“他已经上路了?”黑暗之中,一人说道。
“嗯。”另一人答道。
“距离哪一天还有多久?”
“快了,十三天。”
“那咱们的计划也该发动了。”
“明白。”
“可惜……”
第一百五十章 抵达
嗖...哐!
伴随着一声重重的落地声,在历经了二十多个小时的漫长飞行之后,飞机终于落在肯尼迪机场的停机坪上。
庞谢也终于来到此行的目标——大都会。
大都会位于美索联邦的东海岸,临近大西洋,纬度很高,是标准的海洋性气候,有点像华国的东北沿海一带。
此时,已经是九月底十月初,大都会的温度也渐渐降了下来,前几天刚下了一场雪,比平常又降了几度,差不多降到零上两三度,只差一点就要结冰的样子。
"呼..."
庞谢迈出舱门,寒风扑面而来,不由打了个哆嗦,轻轻吹了口气,顿时在空中凝成一条白色的长龙,久久不散。
"好冷!"
庞谢眉头微微皱起,他出身东海,又是热带水族,本身就不喜欢冬天的低温,大都会近海,比之长安府,不但冷了许多,还多了一份湿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更不舒服。
肯尼迪机场的大厅灯火通明,这里是全美索联邦最为繁忙的机场,每年的旅客吞吐数量超过六千万人,昼夜不停,日夜流转,永远处于忙碌状态。
庞谢沿着廊桥慢慢向候机楼走去,来到机场大厅之后,却没有立即打车离开,而是就近找了一家通讯运营商的店铺,买了一部手机,办了一个号码,然后拨打出去。
托在南诏大学的福,他的英文水平还成,至少交流没问题,至于外貌问题,大都会是全世界最大的移民城市,你甚至可以在一趟公交车里看到非洲最南端的布尔人,美洲最南端的玛雅人以及亚洲最南端的暹罗人同乘一车。
"滴...滴..."
连续几声响铃之后,电话终于接通。
"喂,那位?"对面传来一个略显颓废地声音。
"我是庞谢,**玲的朋友。"庞谢说道。
"哦,你到了吗?"
"刚刚下飞机。"
"你往出走吧,出了候机楼大门一路向东,有一辆黑色的羚羊,车牌号是SLK-957。"
"好的,一会见。"
"一会见。"
说完,庞谢挂了电话,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漫步向机场外面走去,事实上,他身着玄空甲,外面的气温再冷,对他也没什么影响,紧紧衣裳,只是自然反应罢了。
十多分钟之后,庞谢在机场东侧找到了那辆七十年代出厂的羚羊汽车,随手拉开车门,正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趴在方向盘上睡觉,黑褐色的头发,身材瘦高,看起来有些精神不振,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则扔着一部手机。
"你好,是夏洛克.霍姆斯先生吗?"庞谢弯腰凑了过去,轻轻拍了拍他。
"啊..."中年人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长长打了个哈欠,缓缓坐了起来,瞧了庞谢一眼,问道:"你是庞谢?"
出乎意料,这个人虽然是白人,却能说一口极为正宗的华国话。
"是我。"庞谢点点头。
"上车吧。"霍姆斯没有多说,伸手拿开手机,招呼庞谢上车。
"好。"庞谢同样没有多说。
等庞谢坐到座位上之后,霍姆斯发动汽车,飞速驶离机场,一路上没有多说什么,两人就这么沉默着,向大都会中心开去。
夏洛克.霍姆斯是**玲介绍的熟人,曾经因为工作关系,两人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
据**玲所说,他是美索联邦少有的靠谱私家侦探,看起来虽然有些颓废,却拥有一颗顶级的大脑,以及非常广发的消息渠道。
在美索联邦期间,庞谢无论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帮忙,保证不会让庞谢失望。
如果有什么事霍姆斯也搞不定,那么恐怕也没什么人搞的定。
...
大都会的千万人口主要分布在四个区域,分布是曼哈顿区、皇后区、布鲁克林区和罗德岛。
曼哈顿区是整个美索联邦的金融中心,也是全美索联邦最为奢华的富人区,罗德岛区则是大都会中产阶级的乐园,整个区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奇怪的艺术气息,皇后区则是移民区,大多数移民到大都会的外国人都会选择这个地方居住。
至于布鲁克林区,则是大都会的贫民窟和犯罪分子的藏身之所,这里潜藏着整个美索联邦,甚至于全世界最为危险的罪犯。
很不幸,或者说,很不巧的是,霍姆斯的房子就在布鲁克林区的一条大街上。
一个多钟头之后,两人到达目的地,霍姆斯把车停在路边,带着庞谢进了他的屋子。
这是一栋两层高的临街小楼,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屋里的暖气很足,刚一进门,庞谢顿时有一种温暖到炎热的感觉。
"想吃点什么?"霍姆斯问道。
"随便。"庞谢随口说道。
"你等等,我去热点东西。"霍姆斯点点头,转身进了厨房,把庞谢一人扔在客厅,完全没有多介绍几句的意思。
庞谢站在客厅,转头向四面望去,客厅的三面都是书架,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等等,甚至还有十多本专门介绍养蜂的书籍。
最为奇特的是剩下一面墙,整整齐齐地堆着六台电视,大小、型号完全一致,堆在一起,就好像商场那样。
"这家伙不会兼职电器销售吧?"庞谢忍不住想道。
时候不大,霍姆斯端着一大块披萨,一只烤鸡,一碗沙拉,外加一壶咖啡走了出来。
"吃点吧,吃完了早点睡觉,今晚住我这里,明天带你在康奈尔大学附近找房子。"霍姆斯边吃边说。
"不需要。"庞谢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说道:"我在这只是找个人,见面之后会带她回国,用不了多久,住旅馆就行。"
"需要。"霍姆斯说道:"我打赌你在这至少要住两个月。"
"哦,为什么?"庞谢问道。
"我查过你要找的人了,她现在正在康奈尔大学读新闻传播,目前正在参与一个校内项目,大概还有两个月就会完成,接着就能拿到毕业证书,你认为她会现在跟你回国吗?"霍姆斯问道。
"你已经找到她了?"庞谢问道。
"你提供了足够详细的资料,我要是再找不到,就只能改行去开诊所了。"霍姆斯说道。
"我明天先去见见她吧,需要的话,再找你帮忙。"庞谢说道。
"嗯。"
当晚,吃完饭后,两人各自回房休息,霍姆斯为庞谢准备好了房间,就在二楼,简单干净。
霍姆斯则没有睡觉的意思,留在一楼看电视,他看电视的方法很特别,六台电视一起打开,坐在那里同时观看,一副炯炯有神的样子。
"这家伙精神力很强啊..."
庞谢神识扫过之后,忍不住说了出来,他发现这家伙并不是在看直播,而是在看预先录好的录像,二倍速度播放,同时也明白了,霍姆斯为什么看起来萎靡不振。
第一百五十一章 见面
霍姆斯的办事效率快的吓人,第二天一早吃早点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铁轻雨的联系方式,并且非常有效率联系到了铁轻雨本人,简单几句话告诉她前因后果,甚至连见面的地方都已经订好了。
等到庞谢坐在餐桌前的时候,需要做的只是按时赴约而已。
吃过早饭之后,两人一起出发,三个小时之后,庞谢如期抵达见面地点。
出乎他的预料,见面的地方并不在铁轻雨就读的康奈尔大学附近,而是在曼哈顿区的罗伊斯大厦附近,这是因为罗伊斯大厦是整个大都会最著名的报纸——《星球日报》的总部。
铁轻雨读的是新闻传播专业,最近正在跟她的几个伙伴,在《星球日报》做实习生,并且雄心勃勃的启动了一个庞大的计划,准备发掘一篇大新闻。
在罗伊斯大厦不远处,有一家叫做“蓝色号角”的咖啡店,这是他们之前订好的会面地点。
当庞谢和霍姆斯进店的时候,正好是上午1点15分,距离会面时间还有十五分钟。
两人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静静地等着铁轻雨的到来。
五分钟后,咖啡馆大门推开,铁轻雨的身影出现在咖啡馆门外。
庞谢一眼就认出了铁轻雨,这不单是因为她的华国人长相,更多的是因为一种气质和味道,一种与铁行云极为相似的气质,带着一种草原的气息,一眼望去,就知道两人有血脉之亲。
铁轻雨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在她身后还跟着两个小伙子,一个身材略矮,却看起来很灵活,目光非常灵动,另一个则看起来非常结实,举止沉稳,目光锐利,让人想起捕捉猎物的猎人。
“你好,是铁轻雨吗?”庞谢起身迎了上去。
“是的,你就是庞先生?”铁轻雨点点头,好奇地看着庞谢。
“是我,请坐。”庞谢轻轻侧身,做了个请的姿势,示意三人先坐下,同时,向这三人介绍道:“这位是我的朋友,夏洛克.霍姆斯先生。”
“你好。”铁轻雨点点头,同样向庞谢介绍道:“这是我在康奈尔大学的同学‘小爬虫’帕克和‘狼缓’罗根,他们跟我一起在星球日报实习。”
“霍姆斯?你就是布鲁克林区的霍姆斯侦探?”帕克惊喜地喊了出来,他是两人中身材较为矮小的那位。
“你知道我?”霍姆斯抬头,无精打采地瞧了他一眼。
“当然,你可是整个大都会最有传奇色彩的侦探,我有一个做警察的朋友非常崇拜你,记录着你在大都会警局协助办理过的每一个案子,我还在在他家里见过你的照片!”帕克凑过去说道,眼睛里直冒星星,就好像看到偶像的追星族。
“嗯。”霍姆斯没有多说,只是点了点头。
“你崇拜偶像咱们回头再说,今天我们是来陪铁轻雨见这位先生的。”罗根插话说道。
“OK,我太兴奋了。”帕克尴尬地笑了笑,找了个位置坐下。
“你好,庞先生,之前霍姆斯先生在电话中告诉我,您是我在华国的亲人的朋友,是这样的吗?”铁轻雨问道。
“没错。”庞谢点点头。
“这个……我不是不相信这件事,只是有点难以置信,毕竟隔了这么多年,而且隔了数万公里的距离,找到一个人的概率太小了,毕竟,我之前也试图找到在华国的家人,可惜一点消息也没有。”铁轻雨说道。
“为了找到你,我确实花了很大的代价,总算结果还算幸运。”庞谢说道。
“嗯,那……为什么是您来?我的家人呢?”铁轻雨问出关键问题,双手微微颤抖,看得出来她非常紧张。
“这是一个很漫长的故事,容我慢慢告诉你。”庞谢说道。
“没关系,我下午请了假,您尽可以全部告诉我。”铁轻雨说道。
庞谢轻轻叹了口气,眼前忽然闪过铁行云的面容,便从两人初次见面说了起来,一直说到最终铁行云死在荣格手上。
当然,其中不少地方都做了改动,比如,帕劳变成了暹罗的大毒枭,素猜变成了与毒枭勾结的政府官员,荣格则变成了欧洲犯罪组织派来的杀手。
至于铁行云,身份倒没什么变化,依旧是正义感爆棚的畅销书作者。
“当他死在我眼前的时候,给我最终的遗言是希望我找到他妹妹,并且照顾她。”庞谢说道。
听完整个故事之后,铁轻雨的眼圈渐渐泛红,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不过,她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孩,使劲眨了眨眼,把泪水又忍了回去。
“这是你哥哥的遗照”庞谢从怀里摸了一张照片出来,放在铁轻雨面前,接着说道:“至于你的父母,早在我认识你哥哥之前就已经去世了,我也没有他们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铁行云临死前拍的,虽然两人的长相不是特别相似,气质却惊人的相像,只要看过一眼,就不会怀疑两人是否有血脉关系。
“我……”铁轻雨轻轻拿起照片,捧在手中看了一阵,然后小心的收了起来,泪水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不断落在桌子上。
“铁小姐,你哥哥现在葬在华国南诏州,如果你不忙的话,我希望你可以回去看看他,这也是他的遗愿。”庞谢说道。
“我很想念他……”铁轻雨渐渐停止了哭泣,说道:“但是现在不行,大概还有两个月左右,做完手头上的项目,学业就能完成,到时候我想回国呆一段时间,除了看望哥哥以外,再去云州草原上走走,找找其他故人。”
“好吧。”庞谢叹了口气,果然被霍姆斯说中了,看来他还得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不需要这么久,我们加点劲,或许一个月就能做完,到时候就能提起毕业。”“小爬虫”帕克说道。
“嗯,我也这么认为。”罗根说道。
“对了,你们在做什么项目,或者,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做。”庞谢说道。
“是这样的,我们在康奈尔大学的图书馆发现了一份档案,在大都会的历史上,有一个神秘的传言,据说这这里潜藏着一支黑暗血族,在暗中控制着这座城市的一切,我们的毕业论文就是把这支血族找到,然后通过报纸,让所有人都了解这个家族实际情况。”帕克毫不迟疑地说道。
“呵呵,血族……那你们可要小心,这座城市里曾经有很多人有你们的想法,可惜他们都没成功……”霍姆斯忽然插口说道。
“还有别人找过?他们最后是放弃了吗?”帕克问道。
“他们最后都死了。”霍姆斯说道。
“……”帕克无语。
庞谢闻言,心中不由一动,对他来说,血族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而是实实在在的黑暗势力。
就在桌上一片沉寂的时候,忽然有人用浑厚地声音打着招呼:“Hi,轻雨、帕克、罗根,你们中午出来喝咖啡吗?”
庞谢顺着声音望去,看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高大白人,捧着咖啡给他们打招呼,黑褐色的头发与霍姆斯相仿,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样子,腋下还夹着一沓报纸。
“哦,老师,我们陪铁轻雨见几个朋友。”帕克急忙站了起来,先跟这人打了个招呼,然后转回头来,对庞谢和霍姆斯介绍说道:“这是我们报社的前辈。”
这个白人听了介绍之后,转头向庞谢和霍姆斯望去,略微挑了他眉毛,忽然笑了起来,说道:“你好,两位,我认识你,霍姆斯先生,你可是大都会的名人,还有这位来自华国的先生,初次见面。”
“你好,庞谢。”庞谢起身,点头致意。
“你好,克拉克.肯特。”
第一百五十二章 危机与时机
“很高兴认识你。”
庞谢点点头,他初来大都会,人生地不熟,对克拉克.肯特这个名字,并没有任何感觉。
“克拉克.肯特?”
霍姆斯微微挑起眉毛,稍微提升了一点注意力,目光扫在克拉克.肯特的脸上,盯着看了几秒,问道:“两年前的普利策奖获得者?卢瑟丑闻的曝光者?”
“那主要是我一个朋友的功劳,我只是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工作,凑巧跟她一起获奖。”克拉克.肯特耸了耸肩说道。
普利策奖是美索联邦新闻界的头号大奖,在整个世界都有极大的影响力,专门奖励在新闻界做出杰出贡献的记者,当年,揭露美索联邦头号政治丑闻“水门事件”的伍德沃德就曾两次荣获普利策奖。
“好了,你们先聊吧,不打扰你们了,下午还有工作要完成。”
打过招呼之后,克拉克.肯特并没有继续闲聊,主动向在座几位告辞,离开咖啡馆,快步向罗伊斯大厦走去,看起来完全是一副兢兢业业的职业者模样。
庞谢隔着玻璃窗,望着克拉克.肯特的背影,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克拉克.肯特绝没有表现出来的这么简单,别人看不出来,庞谢却一眼就看出不同。
庞谢是“医道”神通大成的国手,对于人体的状况了如指掌,任何一丝异常都瞒不过他的眼睛。
在庞谢眼里,克拉克.肯特强壮的简直难以置信,体内的气血就如滔滔沧海一般,起伏之间,沛然难挡,是他生平所见第一人,无论是逆鳞之中的高手,还是庞谢自己,单以气血来说,离他还差的还远。
更为奇异的是,庞谢以神识扫描克拉克.肯特,却只能扫描到皮肤表面,稍微深入一点,便扫描不出,神识甚至无法穿过最表层的肌肤。
这么强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老老实实做记者,而且看霍姆斯和铁轻雨等人的态度,克拉克.肯特在记者这一行干的还非常不错,并不是临时借这层身份做什么。
克拉克.肯特的来历如何,庞谢一时猜不透,不过,他也没有必要把什么事都刨根问底。
左右两个月就要离开这里,就算藏龙卧虎又如何,就算实力惊天又如何,只要不惹到他头上,就没有必要去关注这件事。
在铁轻雨表明态度之后,庞谢决定在美索联邦住上两个月,等这她完成自己的毕业项目——发掘潜藏在大都会阴影下的血族世家。
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之后,庞谢与铁轻雨等人告别,分别离开“蓝色号角”咖啡馆,之后,他在霍姆斯的帮助下,在附近找了处公寓,暂时租住下来。
对庞谢来说,领取了逆鳞的补贴之后,缺钱的问题已经不存在了,就算是天天住丽思卡尔顿酒店,经济上也没有任何压力,只是天天住在酒店,未免有些太过无趣,倒不如租个公寓居住,自由的多,感受一下大都会的真实生活。
大都会是美索联邦的经济中心,曼哈顿区则是大都会最为核心的金融区,故此,这里的房租高的惊人,简简单单一间公寓,每月租金都要6000美金。
幸好周边环境还不错,出门步行五分钟,就是闻名美索联邦的中央公园,足足几千亩的公园里面绿树成荫,虽然是都市中心,空气也好的不像话。
安排好庞谢之后,霍姆斯告辞离去。
临行之前,他非常郑重的告诉庞谢:“我听李玉玲说过,你是一个拥有特殊能力的人,所以,我建议你这些天最好保护好你朋友的妹妹。据我所知,在大都会里调查血族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我查过本地警局的档案,从1774年至今,至少有上百人曾经对这件事产生好奇,最终结果都是死的不明不白。”
……
送走霍姆斯之后,庞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纳戒之中取出三个拳头大小的神像,摆在靠窗的书桌上,然后,又取出一个小小的鎏金香炉放在前面,恭恭敬敬地插上三炷香。
之后,轻轻一张嘴,施展“吐焰”神通,吐出一缕火苗,将熏香点燃。
随着袅袅青烟直上云霄,庞谢定气凝神,通过面前的三个神像,与灵感大王、熊罴怪沟通了起来。
这三个神像自然是山海界中三圣门的青圣、赤圣和黑圣之像,赤圣是灵感大王的神像,黑圣是熊罴怪的神像,青圣自然是庞谢自己的神像。
庞谢在山海界中,修行了神道法门,也为自己立了一尊神像,开始收集念力,拥有了神道中人的种种奇异能力,通过神像与其他两人沟通,只是其中最不显眼的一项能力。
“今天我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人……”庞谢娓娓道来,将与克拉克肯特见面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
“要是我没错的话,你应该遇到了一个强大的血脉者。”灵感大王的声音从烟雾之中飘出。
“美索联邦虽然建国不久,兴起没多少年,超自然界的力量却一点不弱,甚至在如今这种天地元气衰退的情况下,力量底蕴甚至还要强过神州大陆和欧罗巴大陆。”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说神州大陆是佛、道两门的基本盘,欧罗巴大陆是神道的大本营,美索联邦就是血脉力量的根据地,这里汇集了整个地球最强大的血脉传承。”
“血脉传承这种事情非常讲遗传,强大与否只与传承的血脉有关,与后天所处的环境,与修行的功法关系都不大,对于某些非常顶级的血脉来说,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只要存活的时间足够长,实力就足够强。”
“要小心一件事,在血脉传承兴盛的美索联邦,天地元气的限制并不明显,多么强大的敌人都有可能遇到,千万小心,不要轻易发生冲突。”
“明白了。”庞谢点点头,接着,又想起了铁轻雨的事情,问道:“灵感先生,我那个朋友的妹妹要在大都会调查血族的事情,而另一个朋友警告我,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灵感先生,你对这里的血族有了解吗?”
“对于血族,我只能告诉你一句话,美索联邦流传最为广泛的两种血脉就是血族和狼人,要说大都会里没有血族,简直比粪堆里没有苍蝇还令人难以置信。”灵感大王说道。
“好吧,那我明白了。”庞谢点点头。
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便断掉了联系,断掉联系之前,灵感大王让庞谢最近时刻小心,据他所知,这方天地最近有可能发生非常大的变化,抓住了,便是时机,错过了,便是遗憾。
第一百五十三章 失踪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庞谢的日子忽然变得非常悠闲。
每天上午出门,在附近的餐馆里吃个早点,然后,去罗伊斯大厦下面签到,放出神识扫描,看看铁轻雨是否平安,接着,便以罗伊斯大厦为圆心,在曼哈顿区闲转起来。
美索联邦是当今地球第一强国,大都会则是美索联邦的第一城市,也是金融业最发达的城市,有钱就有人,有钱就有一切,故此,这里汇集着全球各地的精英,汇聚了全球最为顶尖的产品,无论是哪一方面。
他在这里可以品尝到全球各地水准最高的美食,欣赏到全球各地最卓越的艺术家创造的艺术品,见识到各种各样古古怪怪的东西。
这么一座城市,就拥有数十座在全球各大领域排都的上号的艺术博物院,有名闻遐迩的现代艺术馆,有珍藏无数的美术博物馆,还有从全球各地巧取豪夺而来的历史文物博物馆,以及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博物馆。
这些博物馆有些是公共的,有些是私人的,有些免费入内,有些是收费的,还有些即使你给钱,也不对外开放。
当然,对庞谢来说,这都不是问题,只要想进,就能进去,完全不存在开放不开放的问题。
转眼之间,一周过去了。
庞谢已经逛过了罗伊斯大厦周边,大大小小十多家博物馆,对铁轻雨的安全也没有前几天那么担心。
他发现铁轻雨的行动并没有出格,只是带着她的两个小伙伴,奔波在全城各大图书馆里,翻看陈年古籍,试图从这些古籍中搜索资料,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作死行为。
于是,庞谢也就慢慢开始远离罗伊斯大厦,去更多更有意思的博物馆。
直到这天清晨,庞谢照例前往罗伊斯大厦,以神识扫描铁轻雨,却发现她没有出现在大厦里,再扫了扫别处,却发现帕克和罗根也没有出现在这里。
“出去了吗?还是没来?”
庞谢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出去,得到的结果是,对方手机已关机。
对于一名记者来说,关机可不多见,除非是遇到某些意外因素的干扰。
“这……”
庞谢皱了皱眉,抬头看了看罗伊斯大厦,却没有立即上去找,而是找到了霍姆斯的电话,拨打了出去。
找人这种事情,还是让专业选手上,他自己一个生面孔上去打听,说不定会引起反效果。
半个小时之后,霍姆斯来到了罗伊斯大厦楼下,见到了在此等候多时的庞谢。
“事情是这样的……”庞谢简单把情况说了一遍。
“交给我。”霍姆斯只说了一句话,转身便向楼上走去。
二十分钟后,霍姆斯皱着眉头走了下来,来到庞谢身前,说道:“刚才打听到的消息,他们昨天早上九点从这里出发,去了罗格岛的贝奥武夫图书馆,再就没有人见过他们。顺带一提,那是一座私人图书馆,建于1887年,馆藏图书很多,偏重于历史传说方面,可要说非常的……有价值。”
“我怎么感觉你有话没说?”庞谢敏锐地发现不对。
“你的感觉很敏锐,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好吧,据我统计,在大都会的历史上,曾经有至少191个人试图寻找暗影下隐藏的血族,其中有二十一个人是离开贝奥武夫图书馆之后失踪的。”霍姆斯说道。
“这座图书馆有问题?”庞谢忍不住问道。
“也许是里面的古籍有价值,一旦被人看到的话,就回引来杀身之祸,谁知道呢?”霍姆斯说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杀他们的人为什么不把里面的古籍毁掉,岂不是一了百了?”庞谢反问。
“非常简单,也许那些人不是不想,只是做不到。”霍姆斯回答。
“你是说有人在对付这些人……”庞谢似乎明白了什么。
“当然,如果这些人无人能挡的话,就不会藏在暗处了,堂堂正正的当老板多好?”霍姆斯说道。
……
几句话闲聊之后,两人离开罗伊斯大厦,驾车往罗格岛开去。
曼哈顿区与罗格岛之间并没有桥梁直接相连,需要先绕道布鲁克林区,然后,通过跨海大桥前往罗格岛。
这会正是上午车多的时候,两人足足开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罗格岛的贝奥武夫图书馆。
当庞谢看到这家图书馆的时候,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能找到霍姆斯这种熟门熟路的人引路,否则,在这一片鳞次栉比的店铺之中,找到一家小小门脸,并且没有任何标志,也没在导航上标出的图书馆,真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贝奥武夫图书馆虽然是私人图书馆,却是免费开放的,读者只要稍作登记即可,当然,有些特别珍贵的古籍,只有会员才可以浏览。
幸运的是,霍姆斯正好拥有这家图书馆的会员卡。
“看来咱们运气不错,你居然是这家图书馆的会员。”庞谢感慨说道。
“庞,这可不是什么运气,你朋友的妹妹正在干的事情,我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做过了,换句话说,我也来过这家图书馆。”霍姆斯说道。
“你居然也查过血族的底细,结果怎么样?”庞谢不由一怔。
“顺带一查罢了,你朋友的妹妹认为他们是潜藏在暗中的血族,我认为他们是隐藏在大都会历史阴影中的犯罪集团,对于这些家伙,我一向很有兴趣。”霍姆斯说道。
“原来如此,后来怎么样呢?”庞谢接着问道。
“后来我发现我找偏了,隐藏在大都会背后的犯罪集团确实存在,可是跟血族不沾边,他们被称为‘死酷党人’,大本营在一个叫做恐怖谷的地方。”霍姆斯说道。
“再往后呢?”庞谢忍不住问道。
“我和一个叫做爱德华的朋友一起动手,把他们整个铲除了。”霍姆斯说道。
“很厉害。”庞谢赞道。
“唉……”霍姆斯叹了口气,说道:“可惜不久之后,爱德华在海上被暗杀了。”
“不是说已经铲除了吗?”庞谢疑惑问道。
“杀死他的不是死酷党人,背后另有来头,我猜是隐藏在整个美索联邦背后的犯罪教父,可惜一直没有找到这个人。”霍姆斯黯然说道。
“如果需要的话,我想我可以帮你。”庞谢说道。
“算了,我知道你很有本事,可惜这不是一个层面的事情,那是另外一个战场。”霍姆斯说道。
第一百五十四章 意外
贝奥武夫图书馆的门脸并不算大,里面却很幽深,布局也很奇怪,看起来不像图书馆,倒像是某个贵族的庭院。
“我问过管理员了,昨天上午,有两男一女三个人来过这里,在第五阅览室呆了三个钟头,直到中午才离开,那间阅览室平时并没有人进去,所以管理员记得非常清楚。对了,我记得哪里充斥着欧罗巴大陆记载黑魔法的书籍,以及大都会的历代建城图纸。”霍姆斯说道。
“这两种东西为什么会放在一起?”庞谢奇怪问道,这两种书籍完全不沾边。
“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这两种东西都没人关心。”霍姆斯摇摇头。
推开阅览室的屋门,院子里的微风吹进阅览室,卷起一阵富有历史痕迹的尘土气息,呛的人直想咳嗽。
第五阅览室并不算小,足足有十个又高又宽大书架,藏着数以万计的图书。
“看来咱们有的找了。”望着眼前的书架,霍姆斯叹了口气。
“那倒不必。”庞谢目光闪动,神识随即放出,霎那之间,便将十多万册书籍一一扫过,随即,发现有十多册书籍上面的灰尘被人擦掉,是最近刚刚被人翻过的结果,便把这些书从书架里取了出来。
“他们翻过的就是这些书。”庞谢说道。
“确定?”霍姆斯一怔。
“当然。”庞谢点点头,若是没有这些灰尘覆盖,他或许没这么快发现,不过,有这些灰尘的帮助,找到这些书籍并不算难。
“李玉玲说的没错,你果然有些特别的本事。”霍姆斯说道。
靠窗的位置,正好有一张桌子被擦干净了,应该是铁轻雨她们昨天擦的,正好在上面翻看。
“大都会的一百零一个黄金商铺……这本书我看过,其中百分之九十都已经被拆了……”
“血族七大黑暗领袖……这是纯粹的幻想小说,其中,至少有三个只是地下黑帮的头目而已,最终死于大都会监狱的监牢之中,我曾经见过他们的审讯记录……”
“明日之子……大都会预言中领导者……这本书简直是胡说八道……这座城市没有人能领导……”
“大都会的十七座历史建筑……奇怪,我上次在这里可没见过这本书……等等,洛克庄园……我早该想到这里,该死的,他们一定去了这里!”
大约两个小时之后,霍姆斯霍然站了起来,指着书中的地址,说道:“咱们尽快去这里吧,他们有80%的可能性呆在这里。”
“听你的。”
庞谢没有问原因,径直跟在霍姆斯后面,一起向外走去。
……
洛克庄园并不在罗格岛,甚至都已经快出了大都会的边界,位于整个大都会的最西北方,皇后区与新泽西州交界的地方。
从罗格岛去洛克庄园,需要穿越大半个罗格岛,一整个布鲁克林区,以及将近一整个皇后区,全程需要三个多小时。
霍姆斯和庞谢离开贝奥武夫图书馆之后,马不停蹄,径直往洛克庄园赶去,沿途之间,在汽车餐厅买了两份快餐,就权当今天的午餐加晚餐了。
三个小时之后,两人终于来到了大都会与新泽西州的交汇处——洛克庄园。
美索联邦地广人稀,面积与华国类似,人口却只有华国的五分之一,土地在这个地方并不是什么稀缺的资源,也正因为如此,出现了很多跨州连县的大地主。
洛克庄园的大小超过的庞谢的预料,超过三十平方公里的面积,林木河流无所不有,甚至还看到了鹿群这种野生动物,让庞谢大开眼界。
在庄园的最外侧,有一圈木栅栏,只是无人看守,两人也不在意,直接撞翻了栅栏向里面开去。
“我还以为这个时代已经没有贵族了……”庞谢望着车窗外的景色,叹了口气说道,拥有这么大的领地的领主,即使在古代也不多。
“只是表面上没有了,实际的分野与历史并无差别。”霍姆斯说道。
“看来你是有感而发。”庞谢说道。
“是啊,因为科技的进步,物质财富的影响力越来越多,不同层次之间的鸿沟也越来越大,甚至到了不同阶层很难见面的地步,真不敢想再过几千年会是什么样子。”霍姆斯说道。
“嗯,也是,洛克庄园这么大,又是私人领地,只要里面的人不出来,外面的人一辈子也见不到他们,话说回来,洛克庄园在美索联邦算特别大的庄园吗?”庞谢忽然问题。
“当然……不算,我在科罗拉州老家的庄园就比这地方大得多,小时候,还有考古队在我家的庄园里搞过考古,有几项重要的发现就是在我老家发现的,我也是那个时候迷上勘探的。”
“考古……原来你是地主……”庞谢一阵无语。
“不,我是乡绅。”霍姆斯毫不犹豫的说道。
穿过栅栏之后,前面是一体窄窄的乡道,也是柏油路,不过稍微窄了一点,只能容两辆车并行。
又向前开了不久,道路的西侧出现了一座山丘,庞谢忽然说道:“稍微停一下,那边有动静,咱们走过去。”
“好。”霍姆斯说道,接着,从座位下取了一把枪,塞进夹克里,整个过程非常熟练,就好像已经干过几百遍。
“私人领地可以带枪进去吗?”庞谢问道。
“站在审判庭上,总比躺在太平间里好。”霍姆斯回答。
几分钟后,两人一起翻过山丘,接着,就看到了非常奇幻的一幕。
就在距离两人一两千米之外的地方,两伙人正打的如火如荼。
其中一伙人大概有七八个,全都穿着黑色的连体防刺衣,头上戴着头盔,眼前罩着墨镜,捂地严严实实,有点像潜水员的意思,不过,行动能力可比潜水员强多了。
这些人速度极快,奔跑之际,甚至留下残影,手中提着锋利的细剑,闪烁着淡蓝色的光芒,挥舞起来幻化出重重幻影,身体素质远远超过一般人。
与他们交手的是三个人,三个都是庞谢的熟人。
当前一位是“狼獾”罗根,他手上提着长柄战斧,奋力向其他几人挥砍。
他的速度没有黑衣人快,不过,力量却大得多,还有些胆大不怕死的架势,居然压的黑衣人节节后退。
守在他身后的则是“小爬虫”帕克,他手持两柄短剑,飞快的奔走,急速地挥舞,不断地与黑衣人手中的长剑碰撞,发挥“铿铿”的碰撞声,溅出点点火花。
帕克的速度非常快,甚至还在黑衣人之上。
站在帕克和罗根之间的则是铁轻雨,与上次见面时不同,就在铁轻雨的脑袋上,长出了两只短短的小角,约么三寸多长,刚刚长成的样子。
铁轻雨手上提着一条皮鞭,迅疾地挥舞着,不断环绕在三人周围,挡住黑衣人的攻势。
“苍狼与白鹿……”庞谢忽然想到,铁行云曾经提过他的血脉流传。
“喔噢,没想到能在这看到一场奇幻剧!”霍姆斯大声说道。
“你好像一点也不惊讶?”庞谢奇怪说道。
“当然,如果你翻翻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就会发现这种事情不过如此,没什么值得惊讶的,当然,前提是别让管档案的逮着,否则,他们会把你关一辈子。”霍姆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