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帮手
从无妄住处回落雁巷七号途中,经过一条街,名字叫青铜街。
街上有二十余家店铺,卖的是武器,刀、剑、长矛等一应俱全,清一色青铜材料打造。
除了成品武器,还有很多店卖的是青铜原材料。
嬴氏部落本部没有自己的青铜矿,这条街上的绝大部分青铜材料,都来自鸿胥部落的青铜矿。
也就是说,是鸿胥部落的青铜矿,支撑着嬴氏部落的武器市场和武器。
这是经嬴氏部落王庭审批受到律法保护的武器交易市场,整个嬴氏部落,只有这一个市场。
无论是冷兵器时代的刀枪剑戟,还是热兵器时代的枪支弹药等都归类于武器,就如几千年后国家严控枪支弹药交易一样,古时对武器交易的管理也是极为严格。
只不过,官方只控制卖武器,却不控制买武器,在受到律法保护的武器交易市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买武器,不必带许可证。
莫守拙决定买把剑。
买剑当然是为了更好地隐藏自己的身份,脸换了,声音换了,名字换了,现在再把刀换成剑,看谁还能把他认出来。
街上很热闹,人来人往。顾客大多是武者,也有极个别的巫师,还有一些,是宰牛杀猪的屠夫。
武器街上不但卖武器,还卖杀猪宰牛的刀。
莫守拙转了一大圈才挑中了一把剑,一把剑鞘剑身都绣着飞燕图腾的短剑,长二十七公分,可做匕首使用。
嬴氏部落对图腾有着严格的控制,只有王和部落族长的衣服及刀剑之上有权力和资格绣“玄鸟殒卵”,“双手供奉”和“禾苗”图腾全图,其他人只能绣一只飞燕,颜色任选。
短剑很漂亮,却也很普通,青铜材料打造,价格便宜,既杀不了幻字人,也杀不了妖,只能杀人,杀兽。
莫守拙回到落雁巷七号的时候,房间内多了一个人,一个很精干的男人,三十多岁,未带武器。
有娇已给来人泡了一杯茶,很小心地站在一边。
见到莫守拙回来,小脸上顿时笑得灿烂,一副长出一口气的样子,飞快地迎了上来,“少爷,你可回来了。”
看到莫守拙,来人起身,施了一礼,“侍卫长安好?”
“你是谁?”莫守拙问道,快速搜索一遍,原主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人。能找到这个地方,并且知道他是王庭侍卫长的人,一定不是寻常之人,莫守拙保持着足够的警惕。
“我叫嬴沧元,奉王上命令,潜入太师府成为门客,今日来此地寻侍卫长,是有要事想告。”
莫守拙不知是真是假,不敢贸然相信,决定还是先装逼一下,以探虚实。“你看我像王庭侍卫长吗?而且我不叫莫守拙,我叫飘凌,你可能找错地方找错人了。”
沧元微微一笑,“侍卫长虽然换了脸,也换了声音,但是刀还在,见刀如见人。王上已然知道侍卫长定会心中生疑,故而告知了可以让侍卫长信任的法子。
侍卫长从牢狱之中脱身,是王上的计谋,脱身之后,来落雁巷七号见到的正是王上和大庶长墨荼,王上给了你两个任务,一是查明是谁走漏了消息,又是谁突袭了你。
二是找到公主穆嬴,带她回来。王上还告诉你,次日他会召开王庭会议,定左庶长嬴夫一个枉死之罪。这个会议已经开过了,事态发展,完全符合王上的策略。”
沧元将那夜之事说得极其清晰,若非王上或者墨荼亲口告知,定然不会如此准确。
莫守拙略一思索,此人身份属实,问道:“你说有要事相告,是何要事?”
“在锁秋岭突袭公主及侍卫长的谋后策划之人,是太师鸿胥和谋师门门主八方,领队之人则是豢龙族的族长豢龙,这二人都是鸿胥的门客。”
“这个我已经猜到,我换了脸换了声音也买了剑,正是想进入太师府当门客,查清真相。”
“侍卫长的确心思缜密,做事滴水不漏。”
沧元由衷地赞道,“昨日王上召开会议之后,鸿胥回到府上,在门客室与八方,豢龙二人密谋近两个时辰,其中详情无人知晓。我与豢龙交往甚好,借故询问一二,他只告知,侍卫长未死,且已经从牢狱中脱身,正潜伏于某地,暗中查探公主被袭一事,而且极有可能以门客身份潜入鸿胥府上。”
莫守拙听沧元如此一说,心里顿时升腾起了无名之火,“我费了这么多心思,换脸,换声音,换名字,换刀,就是想去那老家伙府上转一圈,经你这么一说,竟然是去不成了?”
“打探到这些消息之后,我担心侍卫长会贸然前去鸿胥府上,落入陷阱,故而向王上禀报。王上命我前来将实情相告,并提醒你,此路不通,再寻他途,不可贸然行动。”
莫守拙看了有娇一眼,想到有娇昨天的话,不由地叹了一声,“这太师府,看来暂时是不能去了。沧元,袭击锁秋岭的上百名黑衣人个个都是高手,我带领的十名侍卫身手极高,却无一人能与之对战,你可知道,这些黑衣人究竟来自何处?公主被劫后关押在什么地方?”
沧元微微一笑,“侍卫长的心思与王上的心思不谋而合。实不相瞒,我潜入鸿胥府上已有半载,得到了鸿胥的信任,只不过还没资格参加他与八方、豢龙的密谋议事。锁秋岭遇袭之后,王上紧急召唤我,要我速速查清三件事,公主被劫后关在哪里?袭击锁秋岭的人来自何处?谋师门门主八方和豢龙族族长豢龙甘愿拜于鸿胥府上做一个门客,他们之间到底达成了什么交易?”
“有没有打探到内幕消息?”
沧元摇头,“无权参加他们三人的密谋议事,我能得到的内幕消息极为有限,况且,我也不敢过多询问,怕引起怀疑。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公主并没有被关在鸿胥府上,突袭锁秋岭的人也不是鸿胥府上之人,定是来自一个隐秘之地。至于八方和豢龙为何甘心做一个门客,他们之间有什么交易,我是一无所知,也无从猜测。”
莫守拙在沉思。
沧元起身,“所知之事已实情相告,我不能离开太久,免得被人怀疑,这就告辞。以后探到重要消息,我会来这里找你。”
莫守拙点头,“身在鸿胥府上,处处都有眼睛,你要小心才是。”
“多谢侍卫长关心。”
二人互相施礼,沧元匆匆离去。
第16章:小刀子酒酒馆
太师巷太师府马路对面向北三十米有一家酒馆,二层小楼,名叫小刀子酒酒馆,酒馆的老板姓嬴,大家都叫他嬴老板,五十多岁,老伴早亡,有一儿一女,儿子在武器街开了一家武器铺,据说生意还行,女儿在店里帮他卖酒。
嬴老板在这里开酒馆已有三年,生意一直不死不活,只能勉强付清租费,剩下的钱银,仅够糊口。
外人不知道的是,小刀子酒酒馆最近被一个人悄悄地买了下来,买这个酒馆的人,正是莫守拙。
嬴老板仍然留在店里,只是从老板变成了打工者。
莫守拙出的价,嬴老板实在无法拒绝,这些钱银不但足够他养老,还能在女儿出嫁时陪上一套不错的嫁妆。
莫守拙并不打算亲自经营酒馆,酒馆内的大小诸事,皆由嬴老板打理,对外,他还是老板。
莫守拙买下这家酒馆只有一个原因,监视太师府。
莫守拙已经三天没有见到嬴沧元,得不到嬴沧元的情报,查探公主被劫一事,便无从入手。
此时,莫守拙正坐在二楼朝西的一个窗户边喝茶,坐在这个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太师府的大门,进出之人,皆入眼中。
不喜欢跪坐的莫守拙,专门让嬴老板按照他的图纸定做了一张高位木桌和四把木头椅子,供自己和有娇使用。
莫守拙旁边站在一个中年女人,面相极其一般,脸颊上还生着些雀斑,像极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仆。
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人,手里竟然拿着一面青铜镜,细细地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似乎非常在意这一副尊容。
这个女人当然是有娇,只不过是易容后的有娇。
“少爷,你真是太坏了,把我弄成这么一副样子,太丑了,丑得连我自己都不想多看一眼。”有娇嗔怪道。
把有娇弄得这么丑是莫守拙的主意,但事情是老农做的。
“你不是一直在看吗?都看了快一个时辰了,累不累?”
“我本来是挺美的一个女人,现在变成最丑的了。”有娇难过地说道,一副要哭的神态,突然又“嘻嘻”一笑,“明明长得这么丑,却又给我起了娇娘这么个名字,想想都好笑。让人家听到了,非得笑个半死不可。”
“娇娘这个名字不好听吗?”
“好听,就是跟面相不符。”
“太美的女人,在街上走会很危险,容易招来事端,不如丑一点,安全。”
“那也不用弄这么丑吧!”有娇仍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丑吗?我感觉不丑啊!只能说一般般吧!”
莫守拙硬是忍住笑,口是心非地说道。“而且,你要进入太师府当仆人,只有丑一点,才不会那么惹人注目。我听说,太师府里有些门客极不老实,专门欺负漂亮的女人。”
“你让我去太师府当仆人?”有娇吃了一惊。
“昨儿个跟你说过的事,今日就忘了?”在确定自己无法进入太师府之后,莫守拙便想到了另一个办法,让有娇易容进入太师府查探情报。
有娇又是“嘻嘻”一笑,“老想着这张脸,把你交待的事忘了,不过现在想起来了。”
“记着,你进了太师府,只能听只能看,绝对不问,最好是连话都不要说。你虽然外貌像个中年女人,但声音还是你的声音,话说得多了,容易被人怀疑。还有一件事一定切记,见到沧元,不要理他,就当作不认识。”
说到这里,盯着问道,“能记得住不?”
有娇用力点头,“记得住。”
“我已给嬴老板做过交待,让你进去做个打扫卫生的仆人,这样的话,你就能在府内四处行走。把在太师府里面听到的看到的全都记下来,回来告诉我。”
有娇还要说什么,被莫守拙以手势制止,此时,有一个人出了太师府,正往酒馆这边走来。
来人是太师府的一个小管家,负责太师府日常供给的采购事宜,府内用的酒,除了老刀子酒之外,多是从嬴老板这里采购,与嬴老板交情甚好。
楼下,满脸堆笑的嬴老板将有娇引荐给小管家。
“管家老爷,这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父母早都死了,因为不能生育,被夫家赶了出来,无处可去,就投到我这里。
你也知道,我这小本生意,养活不了她。只能托您关照,在府里找个差事。这人虽长得丑,也不太说话,却勤快,做事也麻利,让她收拾收拾院落什么的,保证让您看得上眼。
钱不钱的不要紧,吃饱就行。也不用在府里睡,把一天的活忙完了,就来我这里睡,反正很近,两步路就到了。”
让有娇回酒馆睡,是莫守拙特意交待给嬴老板的,这样的话,有娇可以及时地把一天来在府中看到的听到的告诉给他。
善于从不是情报的琐碎信息之中归纳整理,找到有用的情报,是莫守拙的强项,他专门接受过这个方面的培训。
小管家看着有娇,叹了口气,“这个世道啊!可怜之人还真是多,既然嬴老板举荐,你就跟我走吧!去府里做些打扫院子的活路,不累,除了管饭,一个月再给十个三孔布。”
三孔布是周王朝通用的一种钱币,称为布币,青铜材质,每个重十克左右。一个三孔币可以兑换二两小刀子酒。
嬴氏部落归属周王朝管辖,与周王朝交易频繁,钱币铸造方面,便参考了周王朝的模版,有布币,刀币,珠币等。
嬴老板闻听大喜,“我替这个亲戚谢过管家老爷啦!”
管家给嬴老板付了酒钱,说:“把酒提上,跟我走吧!”
嬴老板赶紧又取了一坛小刀子酒,“管家老爷,这坛酒是孝敬您的,日后您要喝酒,只管差人吩咐,我给您送到府上去。”
小管家露出一脸笑容,伸手接过小刀子酒,“嬴老板客气啦!”
二楼,莫守拙站在窗口,看着有娇远去的背影,沉思着。
有娇跟着管家来到太师府,进门之时,回头看了一眼莫守拙所在的方向,径直进了门。
送走小管家,嬴老板来到二楼。
“飘老板,您交待的事情已经办妥,小管家与我交往甚好,定会对您的人有所照顾。”
莫守拙点头,“你办得不错,话也说得圆满。我这里没事,你下去忙吧!”
第17章:太师府
太师府的院落很大,有假山,有花园,有湖泊,有楼台亭阁,像个迷宫,初进之人,若是无人带领,很容易走乱方向。
进了府门的有娇跟着小管家一直往前走,边走边偷眼四顾。
绕过假山,穿过花园,把酒放到一处地窖之内,复又上来,被小管家领着找到一个三十多岁左右的女人。
见到时,女人正坐在一处墙角下,用竹条修补着一个竹筛。从面相上看,不恶。
“叫秋姐。”小管家朝着有娇说道。
“秋姐。”有娇故意沉着嗓子叫了一声,表现出很胆怯的样子。
“这是小刀子酒酒馆嬴老板的一个远房亲戚,被举荐来太师府做事,以后就跟着你,清扫府院卫生。不必给她安排住处,忙完了就回嬴老板那里睡。你知道我与嬴老板交往甚好,此人身世极为可怜,你需多加照顾才是。”
被称为秋姐的女人听小管家如此一说,满脸立时堆起笑容,说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管家的话,我定当照办。”
小管家交待完便走了,他虽不是太师府主事的大管家,但在仆人之中,地位甚高,能做如此一番交待,的确难得,与嬴老板的关系定然非同一般。
秋姐指指正修补的筛子,“会不?”
有娇点头,小声说道:“会。”拉个小凳子坐下,与秋姐一起修补起筛子来。
“你叫什么名字?”秋姐问道。
“娇娘。”
听到这个名字,秋姐一愣,抬头看着有娇的脸,“你这个名字,倒是挺有意思。”
言下之意,娇娘这个名字与有娇的这副尊容,极其不配。虽未明说,但话中之意,已然非常清晰。
有娇并不理会,装作没有听懂话中之音,低头做事。
“太师府规矩很严,在府里多做事少说话,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别给自己惹上事端。”
有娇点头。
“你这身材看上去极好,不像生过孩子的人。”
“就是因为不能生育,才被夫家赶了出来。因父母早亡,无处可去,不得已才来投嬴老板。”
“该死。”秋姐愤愤地说道,“那个男人真是该死,没一点人味。你不能生育,他再娶一房便是,为何非要赶你走?”
“夫家穷,养不起。”
秋姐叹了口气,“这个世道,做女人真是太难了。我男人死得早,留下两个孩子,大的十一岁的,小的九岁,全靠我一人养活,难得很。还好,太师府里管事的对下人挺好,钱银也是按月发放,从不拖欠。好好在这里干着,养家糊口不是个事。”
“秋姐要是有难处,我以后挣的钱银都归你,反正我是一个人,要那钱银也没用处。”
“那可不行,我哪能干那事。”秋姐赶紧摆手拒绝,“我虽日子过得紧巴,却也能活得下去,两个孩子吃穿不愁,老天已是很眷顾我了,哪能要你的钱银?花不着,就好好攒着,总有用上的一天。”
有娇点头,她虽然是个孤儿,却绝不是话中表达的那般可怜和辛苦,相反,跟着莫过拙,小日子还过得美滋滋地。
但秋姐的话,依然给了她巨大的温暖,内心之中,对秋姐充满了感激。
二人接连修补了几个破损的筛子,到了吃午饭的时间,秋姐带着有娇去打饭。
太师府里的仆人大约有近百人之多,厨房外排了很长的队。
这些仆人,在太师府中从事着繁杂的事务,工作辛苦,待遇极低,远不似那些门客,从不干杂役,大部分人整天无所事事,却顿顿有酒,吃得饭菜,也是荤素搭配,远非仆人所能比。
等轮到秋姐和有娇的时候,秋姐朝着打饭的厨子低声说道:“新来的,小管家有交待,要照顾。”
厨子一听,将勺子用力往菜桶里沉了一下,盛出一大勺子菜,倒进有娇的碗里,菜量和菜里的肉,明显比别的人多了一些。
一个菜,一个黑面馍馍,二人回到秋姐的房间里吃。
秋姐的碗里只有两小块肉,秋姐并没有吃,而是用筷子小心地夹出来,放到一张牛皮纸上,正要包起来时,有娇问道:“秋姐为何不吃肉?”
秋姐一笑,“拿回去给孩子吃。”
有娇一听,将自己碗里的五六块肉夹出来,往牛皮纸里放,秋姐赶紧阻拦,却拦不住。
“我不喜欢吃肉,你拿回去给孩子们吃吧!”
“唉!”秋姐叹了口气,愤愤地说道:“你这么一个善良的女人,却被夫家赶出家门,老天爷真是瞎了眼了。”
有娇低头吃饭,再不吭声。
吃过饭,二人将碗筷洗了,放起来。秋姐带着有娇去清扫府院。
秋姐负责清扫的府院正是门客们居住的院子。
为了留住这些门客,鸿胥专门为他们建造了一个独立的院落,府中之院,院子很大,种满鲜花,此时正是花开时节,百花争艳,暗香四溢。
院落四周建有四十多间房屋,清一色的雕镂木刻,看上去极为华丽。凡是投到鸿胥府上的门客,都可以得到一个单间。
院内有六个亭子,两座假山。每个亭子里面,都放着一张两端翘起的长条状石桌,石桌上面摆放茶具,棋盘等物,石桌两侧各有三个蒲团。
一个水质清澈的小型人工湖沿着亭子蜿蜒环绕,将所有亭子包围于其中,湖中养有金鱼。
秋姐和有娇走进院子的时候,数十个门客正或坐或站在亭子之中,品茶聊天。
两个门客在对弈,围观者甚众。
所谓观棋不语真君子。
这些门客之中,看起来很多人并不是真君子。不少门客都在对棋局指指点点,对弈者落下的每一颗棋子,都会被人提出异议,似乎子子落错,步步有误,声音嘈杂。
鸿胥并没有给这些门客安排事务,整日无事,除了品茶下棋聊天,再无它事可做。
有娇一眼便看见了嬴沧元,坐在入门处不远的一个亭子里,与三人聊天。
由于得到莫守拙的嘱咐,有娇只是看了一眼,便迅速将目光移开,装作从未见过一般。
而沧元,也没有认出有娇。
有娇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不但丑陋无比,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唯唯诺诺的神态,全然没有了她那娇艳如天人,灵动如仙子的绝美之态。
第18章:不速之客
有娇离开太师府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
回到小刀子酒酒馆,第一时间将面具摘下来,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一个极丑,一个极美,给莫守拙视觉和感官上的冲击,不亚于一场风暴。
饭菜已经准备好,莫守拙在等着她,已经等了很久。
因为害怕有娇不小心露出破绽,所以担心了整整一天。一直等到有娇回来,一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了地。
担心一个人原来是如此的令人难以忍受。他开始想,锁秋岭被袭后的那一段时间里,有娇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少爷,我快饿死了。”有娇说完,一屁股坐到桌子前。
“太师府不管饭吗?”莫守拙笑着问道。
“管饭,可饭里肉少,我也没舍得吃,把肉夹给秋姐,让她带回去给孩子吃,我现在馋肉了。”一坐下,有娇就夹了块红烧肉塞进嘴里。
“很多女人为了保持体型,一个个地拼命减肥,别说吃肉,连青菜都不敢吃,你倒好,见了肉就像见了亲人一样。”莫守拙笑着说道,他突然觉得,看有娇吃饭,也是一种享受。
“王庭里的女人都不吃肉吗?”见桌子上没有酒,边吃边问道,“你怎么不喝酒?”
莫守拙微微一笑,“不喝。”
有娇进入太师府的这段时间里,莫守拙不打算喝酒,以使自己始终保持在清醒状态,一旦有娇出事,可迅速处置。但这话,他不会跟有娇明说。
有娇又往嘴里塞着一块鸡肉,瞪大眼睛看着莫守拙,“少爷,你越来越奇怪了。”
“怪吗?”莫守拙随口敷衍道。
“奥,我知道了,我没给你带老刀子酒来,这小刀子酒,你不喜欢喝。”有娇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鸡肉上的油不小心从嘴角流了下来。
莫守拙递了一张绢帛给她,“看你这副吃相,口水都流出来了,不必瞎猜,好好吃你的饭。”
有娇“嘿嘿”一笑,把嘴角擦干净,再不理会,专心吃饭。
饭吃完,嬴老板的女儿上来收拾了碗筷。
“现在跟我说说,你今日在太师府,都看到了什么?又听到了什么?”
有娇便把自己如何进入太师府,如何遇到秋姐,以及与秋姐说的一番话和在门客院中看到的场景统统地说了一遍。
“你的确见到嬴沧元了?”
“是,见到了。他在跟两个人聊天,我故意在他身边停留了一些时候,他也没认出我。”
“与他聊天的两个人是谁?”
“不认识。”
“好吧!今天就聊天这里,忙活了一天,辛苦你了,去休息吧!明天一早还得去。”
“一天没见你了,我想和你说会儿话。”有娇笑嘻嘻地说。
“说什么?”
“我想听你讲杀人的故事。”
“杀人的故事,你还是少听为好,免得夜里做噩梦。”
“不怕,蜷在你的床上睡,我就不会做噩梦了。”
“你都这么大了,再不是小时候了,日后少跟我睡一张床上。”
“那我要是做噩梦呢?”
“做噩梦了再说。”
“那我今夜里就做噩梦。”
“好了,就聊到这儿,回屋睡觉去。”
“我不,我还想聊一会儿。”
“少磨蹭,睡觉去,要不明天没精神。”莫守拙故作凶巴巴地说道。
“好凶。”有娇站起来,噘着嘴巴,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地去了自己的房间。
站在房门口,有娇却又回过头来看着莫守拙,小脸上全是笑,“我还没给侍候着你洗脚呢!要不等你洗完了脚我再去睡觉?”
“我已经洗过了,你不许再找理由,现在,马上,立即,进屋。”
有娇朝着莫守拙伸了伸舌头,做了个鬼脸,关上了门。
莫守拙看着有娇关上的房门,笑笑。
这一刻,他的心情很好。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有娇准时去了太师府。
这以后的四天时间,有娇每天都会早出晚归,虽多方留意,却始终未能探听到有用的情报。
每次回来,都要嘚啵嘚啵地说上一大堆毫无用处的话,其中有一多半都是她和秋姐之间的闲聊之语,弄得秋姐这个名字都快在他的耳朵根子里磨出老茧来了。
嬴沧元也一直没去落雁巷找莫守拙,因为有娇每天都能在门客院中见到他。
事情好像陷入了死局。
第五天夜里子时,有娇被莫守拙早早地赶进房子里睡了,莫守拙却仍然站在窗前,盯着太师府的大门。
三个夜晚以来,每到子时,他都能看到一个人进入太师府,此人身穿黑衣,腰间有刀,不知从何而来,大约一个时辰后又匆匆离开,不知去往何处。
莫守拙敏锐地察觉到,这很不正常。
在万家灯光尽熄,全城百姓进入梦乡之时,黑衣人进入太师府,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的身上,一定藏着巨大的秘密。
自从第一个发现黑衣人,莫守拙每天都会在窗口处等着他。
现在,黑衣人又来了,虽然距离过远,看不清他的面貌,但是从走路的姿势上,莫守拙可以断定,这个黑衣人,与前三天夜里的来人,是同一个人。
莫守拙的心里像是突然开了一扇窗,而黑衣人,就是帮他打开窗户的人。
莫守拙迅速换上了一身黑色衣服,回到窗前。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黑衣人从太师府出来,朝着四周看了一眼,迅速没入夜暗之中。
莫守拙从小刀子酒酒馆闪身而出,以极轻的脚步,像夜间行动的猫一样,朝着黑衣人消失的方向快速追去。
半轮月亮挂在天空,并不算皎洁的月光洒落下来,使得夜色变得极为迷离。
白天,莫守拙已经将周边的几条巷子走了一遍,对各条巷子的走向,起止位置,通往何处,哪里适合伏击都一切细节问题都查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太师巷往南共有三条巷子,一条南北走向,两条东西走向,南北走向的巷子在太师巷南口往西三十米,直通王城南城门的西侧,两条东西走向的巷子,则比较复杂,其中一条,通往大庶长府。
莫守拙猜测,黑衣人从太师府出来后,定然进入了南北走向的巷子。
急行百米,出了太师巷,再往西,一进入南北走向的巷子,莫过拙就看到了黑衣人,如狡兔般在黑暗中疾行。
脚步很轻,身手定是极高。
莫守拙悄无声息地跟着,始终保持着三十米的距离,根据经验,跟踪一个人,这样的距离,最合适,也最安全。
黑衣人沿着小巷直行,出了巷子,来到王城城墙根下面,没有丝毫停留,一个飞身,便上了城墙。
第19章:暗查子时进府之人
莫守拙跟着一跃上了城墙。
躲在城垛口处往外看,茫茫夜色之中,看不到人影,只闻一阵极轻的马蹄之声,从很远的地方传了过来。
黑衣人已经骑马远去。
此人是谁?来自何处?去太师府见的是谁?所为何事?
一连串的问题。
“谁?站住。”城墙上巡夜的两个士兵发现了莫守拙,一边喊着一边急急赶来。
莫守拙不再停留,从城墙之上一跃而下,迅速没入夜色之中。
沿着原路返回小刀子酒酒馆,心中有事,一夜未眠。
第二天早晨,有娇很早醒来,洗漱完毕,看到莫守拙正站在窗口看着太师府的大门方向。
“少爷,你起得这么早啊?”
“不是起得早,是还没睡。”
莫守拙转过身来,看着有娇,刚刚洗漱过还没有戴上面具的有娇,面若桃花,皮肤白里透着红,美得像一朵带着晨露的花儿。
“少爷为何不睡?”有娇惊叫道。
“我跟踪了一个人。”
“谁?”
莫守拙摇头,“不知道,但能肯定,这个人的身上一定藏着重大的秘密。”
“你为何不抓住他问问。”
“跟了一段,跟丢了。”
“可惜了,要是能抓住他,问个清楚,我就不用天天去太师府了。”有娇有些遗憾地说道。
莫守拙将一张小纸条递给有娇,“想办法把这张纸条交给嬴沧元,不要让别人看到。”
有娇接过来看了一眼,纸条上写着:暗查子时进府之人。
“少爷放心,我保证不让别人看到。”有娇极为自信地说道,“时辰到了,我得赶紧过去了,你快去睡一会儿。”
“你走了我就睡。”
有娇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径直去往太师府。
太师府大门口的守卫比以前多了两个。
见到有娇,并未过多盘问。大概是其中二人早已认识她的缘故。
有娇径直去找秋姐。
不过才四五天的时间,有娇与秋姐已经混得很熟,也许是因为有娇天天把自己碗里的肉挑出来送给秋姐的缘故,秋姐对她越来越好,有什么话,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对她说,从不把她当外人。
按照小管家的规定,门客院一天需清扫两次。一次是早晨的辰时,一次是下午的申时。
当有娇和秋姐带着工具进入门客院的时候,十多位门客已经起床在院内活动。武者舞刀弄剑,打拳踢脚,文者则散步聊天。
这些人一天无事可做,早睡早起,日子过得的确悠闲。
沧元正与一个人在他常坐的亭子里聊天。六个亭子,只有这个亭子里坐着人。二人皆是上体正直,正襟而坐,体现着对彼此的尊重。
正是门客们的晨练时间,为防止激起灰尘,小管家严令仆人不许用扫帚扫地,只能用手捡拾地上的落叶和垃圾。
有娇和秋姐先去把无人的亭子里收拾干净,细细擦拭一遍。再到无人活动的院落周边,蹲下身子,捡拾地上的落叶和垃圾。
“看到没?坐在那个亭子聊天的两个人,穿浅黄色衣服的,就是太师。”秋姐悄声说道。
有娇不由自主地扭头去看。进入太师府好几天了,她从未见过太师鸿胥,也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今日难得一见,一定得好好看看,牢牢记住才行。
“别看,你这么看他,会引起他的怀疑,我听亲近他的仆人说,太师很警觉的。尤其是这几天,轻易不会离府,还会严查进府之人。”秋姐赶紧提醒道。
“我们只是个下人,他何必害怕我们?再说了,还会有人胆敢进入太师府,对他图谋不轨不成?”
“你没听说?莫守拙没死,他回来了。”
“莫守拙回来与太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我听人私下里说,莫守拙在锁秋岭遭到突袭与太师有关。”
有娇一愣,“你听谁说的?”
“我本来不想说这事的,既然你问起来,咱俩关系又好,料想不会害我,就跟你说说。”
秋姐脸上一副很诡秘的神态。
“昨儿个夜里,有个女仆过来找我聊天,她平时负责清理一个门客的寝室,那个门客叫豢龙,据说是个很厉害的人物。
从门客那里,她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一些话,连起来想了一下,断定莫守拙在锁秋岭被突袭与太师有关,突袭莫守拙的人,来自豢龙寨,而且就是豢龙亲自带得队。”
听到秋姐的话,有娇内心顿时无比惊喜,一颗小心脏差点就从胸膛里跳了出来。
锁秋岭突袭莫守拙与太师有关,这个她早已知道,要不然莫守拙也不会买下小刀子酒酒馆监视太师府。
但突袭之人来自豢龙寨,莫守拙却是绝对不知道,这不就是他一直在苦苦查探的情报吗?
有了这个情报,莫守拙就有了追查的方向,再不用像现在这样,如同老虎吃刺猬,无从下口。
“准吗?”有娇极力压抑住自己狂跳的小心脏,装作漠不关心地问道。
“八九不离十。”
“是不是也没有关系,反正这事与我无关。”
秋姐看了有娇一眼,不满地说道:“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了,莫守拙是咱老秦人的刀,他的事你怎么能漠不关心呢?”
“我又不认识莫守拙。”
有娇故意说道。
心中却想,若是让你知道我是莫守拙的小侍女,而且莫守拙现在就在太师府对面的小刀子酒酒馆二楼,保准你会高兴地跳起来。
“唉!”秋姐不由地叹了口气。
“当时听到莫守拙被人杀死了,我心里难受得很,幸好老天保佑,他没死,活着回来了,这真是个天大的幸事。”
说到这里,秋姐突然“咯咯”地笑出了声。
有娇赶紧拉了秋姐一把,“小点声,被人听到就麻烦了。”
二人往四周看,还好,没人注意她们。
“我知道莫守拙是好人,不过前些日子我一直待在夫家,从不出门,没听到他的消息,只要他没死就好。”
接着又说了一句,“天底下,没人能杀得了莫守拙。”
“你这话我爱听,莫守拙保护咱老秦人,咱也得保护他不是?就是我们太笨了,帮不上什么忙。”
“帮不上归帮不上,有这份心就够了。”
有娇说道,她现在是越来越喜欢这个朴实无华的秋姐了。
第20章:一张小纸条
二人就这么一路捡着一路挪动,累了就直起腰来歇一会儿。秋姐大概是腰不太好,每次站起来活动好久才能消去腰上的酸疼之感。
“唉,生了两个孩子,这腰也不行了,蹲一会儿就疼得很。你不生孩子也有不生孩子的好处,不必受这份罪。”秋姐发了一番感慨。
有娇没有吭声。
等把周边的垃圾捡拾完之后,门客们有些还在活动,有些已经去亭子里的石凳上坐着。
鸿胥不知在什么时候走了,那个亭子里,现在只剩下了沧元一个人,在读书。
机会难得,要是再过去个人,小纸条就送不出去了。
“我们去别处收拾一下吧!”有娇说道。
“行,你在这里收拾,我去把方才太师待过的亭子收拾一下,就剩下那一个亭子了。”秋姐说道。
“我去吧!”有娇说完,先行一步,怕被秋姐抢了先。
秋姐也不在意,“别打扰了那个人啊!”
“不会的秋姐,我又不是做了一天了。”有娇说道。
提着桶子带着一块打湿的抹布沿着人工湖上的木桥来到亭子,沧元正在读书,很认真的读书,那些已经活动完的门客之所以没来这个亭子,大概是因为害怕打扰了沧元读书。
“这里不用收拾,你去吧!”沧元淡淡地说道。
有娇没走,却用自己真实的声音低低地说了一句话,“我很快就能收拾好。”
沧元一愣,似乎听出了有娇的声音,斜眼看了她一眼,目光又回到正在读的书页上。
有娇右手握着抹布,手心里捏着莫守拙交给她的那张小纸条,趁着擦桌子的机会,将揉成一团的极小的一颗纸蛋蛋放在了茶杯的一侧。
沧元用很无意地动作端起了茶杯,顺手将纸团握在了手中,继续读书。
有娇将桌上桌下以及周边收拾得干干净净才离去,离去时,再没看沧元。
动作虽然很隐秘,有娇的一颗小心脏却一直在不停地扑腾扑腾地跳,毕竟,她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一直到出了门客院,心情才稍稍平静下来。
回到秋姐住的地方,无事可干,二人又找了些破损的工具修修补补。
“给太师和门客打理寝室的人,待遇是不是比我们好?”
有娇很想知道那个给豢龙打扫房间的仆人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不敢直问,只能拐个弯抹个角。
“一样,都是下人。说实话,还不如我们。遇到个善人还好,要是遇到个恶人,一不小心还会遭些打骂。”秋姐说道。
“我们这些下人的确都很可怜,不让人当人看。”
“也不都是那样,要是遇上个好人,不但不遭打骂,还会给些钱银。可惜,这样的人很少,难得遇上一个。”
说到这里,秋姐很神秘地朝着有娇靠了靠,“给那些门客打理寝室的女人,都是没有姿色的,有些姿色的,不敢去。”
有娇一愣,“为何?”
秋姐“咯咯”一笑,“为何?做那事呗。”
“什么事?”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的有娇,听不懂秋姐的话,也弄不懂她笑中的含义。
“你都是有过夫家的人,连那事都猜不出来?我跟你说啊!去年的时候,有个女人来太师府当仆人,给一个门客打理寝室。
没一个月,肚子就被搞大了,怀了孩子,那个门客还不承认,最后被管家给赶走了,从那往后,管家再不让有姿色的女人去打理门客的寝室。
我们这些下人都知道那个女仆受了门客的欺负,可没人能救她。”
“你说的是这事啊!那个女仆的确挺可怜的,事不是她惹的,却得背上骂名,这个世道,太不公平了。”有娇说道,说完,重重地叹了口气。
“你也别老是可怜别人,你被夫家赶出家门,不也是可怜?天下的男人,没几个是好东西。”秋姐说道,很替有娇不平。
“少爷就是好男人,我虽与他独处一室,却从未生出歹意。”有娇心中想到,但这话,她却是绝不会说出口。这么想着,却又生出另一个心思,“
“其实有歹意…”后面的事想不下去,心里暗骂自己,“少爷是王庭侍卫长,怎会看上一个孤儿?”
想着想着,脸就红了,幸亏戴着人皮面具,只是映出了微微的一线红晕。
被称为天下第一易容大师的老农,易容之术的确令人叹绝,将一张人皮面具敷在脸上,不但感觉有形同无,而且还能透气流汗,甚至连真实肌肤上的红晕,都能映得出来。
“说实在话啊!你长得不好看,指不定哪天就会被管家派去给门客打理寝室了。”
“嬴老板跟小管家嘱咐过了,不会让我去打理门客寝室的。”
“看来你那个亲戚对太师府的情况挺了解的,也知道那些门客的德性。不过在我看来,他倒是多此一虑了,像你我这种姿色的女人,门客们看不上。”
“看不上更好。”
“这女人哪!有时候也需要男人,你才被夫家赶出来,体会不到,我男人已经死了八年了,这八年里,我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过,有时候,也挺想那事的。”
“没想着再找一个?”
秋姐摇头,“没想过,日子过着过着就习惯了,有时候想想,一个人也挺好,不是还有两个孩子嘛!虽然拉扯着他们苦一些,累一些,还好是个伴儿,只要一看到他们,什么苦,什么累,都没了,就剩下个高兴。”
说到这里,秋姐“咯咯”地笑起来,只是,有娇总是觉得,她的笑里,藏着很多东西。
又到了午饭时间,二人一起去打饭,轮到她们时,秋姐仍然没忘了嘱咐厨子一声,“她是小管家要照顾的人啊!”厨子便像以往一样把勺子往菜桶下面用力一挖,多盛了一些菜和肉给有娇。
回来后,有娇还是把菜里的肉挑出来,夹到秋姐的牛皮纸里包起来,秋姐似乎已经习惯了,不再谦让。
两个孩子一天的油水,全靠这几块肉,作为母亲,要想让孩子活得更好一些,秋姐便得放弃一些东西,包括脸面,也包括尊严。
第21章:重要情报
下午申时,二人又来到了门客院。
院子的人像往常一样多,沧元与四个人在亭子里聊天,看上去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
有娇靠近不了沧元,也不知道小纸条上的事他办得怎么样了。
正低头清扫着地面,沧元突然喊了一声,“那个女仆。”
有娇抬头,一脸茫然之态。
“昨儿个夜里练了会字,废纸扔在门前的纸篓里,你拿去烧掉。”沧元不动声色地说道,话一说完,又去与人聊天,再不理她。
有娇瞬间就明白了沧元的意图,小心脏一阵狂跳,拿起工具便往沧元住的门口走。
“沧元老弟书读得多,字也写得好,我等真是羡慕至极。”一个年老的门客大声说道。
“哪里哪里,沧元武不如豢龙,文不如八方,只能读几本书练几页字聊作消遣,有什么可羡慕的,老兄这是在取笑我了。”
一阵哄笑。
有娇不知道沧元住在哪里,越过了好几道门才看到一个纸篓,纸篓里果然有一团废纸,还有一些垃圾。
有娇将垃圾和废纸一起倒进手中的垃圾桶里,提着回来,继续扫地,不停地往垃圾桶里装进落叶和垃圾,将那一团废纸盖得严严实实的。
将门客院收拾干净,有娇跟秋姐说了一声,便离开了太师府,速回小刀子酒酒馆。
莫守拙第一次看到有娇带着这么一种喜滋滋的表情回来,猜想她一定是探听到了一些自感有用的信息,却没有想到,竟然是情报,而且是非常关键的情报。
“豢龙寨。”莫守拙自言自语地说道,“袭击锁秋岭的人来自豢龙寨,那么穆嬴公主很可能就被关在豢龙寨,找到了豢龙寨,就找到了穆嬴公主。”莫守拙迅速做了判断。
“还有,沧元在很多人面前喊我,让我去他寝室门口的纸篓里取废纸烧掉,我猜想这废纸里一定有秘密,就带了回来。”
说完,有娇将手中的一个布袋放到了桌子上,从布袋里取出一大团废纸,展开,在桌子上铺平。
莫守拙看着废纸,上面写满了字,字体飞舞刚劲,沧元的字的确写得不错。
莫守拙可没有心思欣赏沧元的字,他能守着那么多人明目张胆地让有娇去拿废纸,定然是他掩人耳目传递情报的一种手段。
往往这样的手段,最不引人注意和怀疑。
看了半天没看出门道,废纸上面,没有一句话是连在一起的,好像真的只是一张练字的废纸而已,并没有什么秘密。
莫守拙决不相信沧元费尽心机让有娇带回来的,只是他用来练字的一张废纸。
“一定有秘密。”莫守拙说道。
此时的莫守拙,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在特战部队的那段时光,面对从各个渠道获取的大量数据和杂乱无序的信息,进行仔细的分析、甄别、归纳和汇总。
从看似完全无用的数据之中,找到规律,引线牵面,获得有用的情报。
过了很长时间,推想出了无数种可能,都没有找到规律。
不可能,嬴沧元不可能将他要传递的信息隐藏地如此深,他没有这个能力。
莫守拙的目光停留在了第一行最前面的两个字上:雁落。
“雁落,落雁,落雁巷七号。”莫守拙猛然醒悟。
纸上共有二十一行字,每行二十个字,莫守拙取来毛笔,将每一行中的第七个字勾划出来。
轻声读道:“欲联公孙河西结盟反嬴豢夜不成寐来人送药待查。”
稍一沉思,顿时心如明镜。
“沧元这是在告诉我们,鸿胥意图联合公孙部落及河西孟西白三个部落共同反抗嬴氏部落。豢龙夜不成寐,子时来人是给其送药。至于为何夜不成寐又是送得什么药,需进一步查实。”
“少爷,你真够厉害的,沧元隐藏这么深的秘密被你一下子就猜到了。”一张小脸上全是赞叹。
“沧元只不过写了几百个字而已,这么小儿科的事情,怎能难得住我?”
“少爷你越来越不谦虚了。”有娇噘了噘嘴巴。
“有意见?”
有娇“嘿嘿”一笑,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没意见,我哪敢呢!”
“我得去趟王庭,找一下王。你把这张纸烧掉,要烧得干干净净。”
“我和你一起去。”有娇一听莫守拙提到王庭就急了,赶紧说道,长这么大她从未去过王庭,很想知道里面的样子。
莫守拙摇头,“不行,我需夜间进入王庭,王庭之中到处都是巡逻小队和暗哨,你进不去。你明天还是去太师府,跟以前一样,切不可多问,你取回来的情报,已经够我查一阵子。”
“好吧!”有娇无奈地说道,“我饿了,我要吃饭。”
说完,走到饭桌前坐下,拿起筷子等着莫守拙。
“你先吃,我过会儿吃。”
“我不,我和你一起吃。”
莫守拙无奈地看了有娇一眼,走过来坐下,拿起筷子,夹一口菜塞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想着豢龙寨的事。
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豢龙寨。
连他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不会有几个人知道。
要查到所在的方位,恐怕需要上下一番功夫。
吃过饭,有娇去楼下端洗脚水。
嬴老板的闺女刚把水烧好,正准备端上去,却见有娇从楼上走了下来。
“给我吧!你不用上去了。”有娇从嬴老板的闺女手中接过洗脚水,端着往楼上走。
自从买下小刀子酒酒馆之后,做饭洗衣打洗脚水扫地铺床等一众杂活全都被嬴老板的闺女包了,有娇也踏踏实实地享受了一回贵族的待遇。
到了楼上,有娇将一盆水分成两盆,一盆给莫守拙用,一盆给自己用。
“不是有嬴老板的闺女吗?你怎么跑去端洗脚水了?”莫守拙好奇地问道。
“我不能老是这么闲着,再这么下去,我都忘了自己是你的侍女了。”有娇笑着说道。
“你一点都不闲,太师府里的杂活很多也很重,还得想方设法探听消息,一天下来已经够累了,这些活以后不必亲自干。”
“我听少爷的。”有娇很利索地说了一声。
第22章:夜入王庭
戌时刚过。
莫守拙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去王庭。
作为王庭侍卫队队长,没有谁比他更熟悉王庭的地形。
嬴开是一个很勤快的人,戌时这个时间,他一定在议事大殿。
只不过,莫守拙却不知道,此时的嬴开和谁在一起。
如果只是大庶长墨荼在,他不怕,如果左庶长嬴夫也在,那就有些麻烦。
因为嬴开已经告诉嬴夫,他死了。
若是发现这只是嬴开的一个计谋,受了奚落的嬴夫定然会暗中作乱。
所以,莫守拙并不打算大摇大摆地进入王庭,他得从墙上屋顶上走。
此时的莫守拙,身体内拥有比以前更加强大的能量,若想秘密进入王庭,没有人能够发现他。
王庭是一座城中之城,四周有高十五米的城墙,与王城四周的城墙一样高。
嬴氏部落王室成员的住所,部落的核心机构,都在这座小城里面。
议事大殿在王庭的正中间位置,是一栋石材建筑,将巨大的石头打磨平滑之后堆砌建墙,极为坚固。
莫守拙从城墙上进入王庭,走了不远便到了议事大殿所在地,殿内灯火通明,成队的侍卫在巡逻。
议事大殿周边所有的暗哨都是莫守拙亲自勘察确定下来的,他知道从哪里进入议事大殿最安全。
虽然极力想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一个盲区,但在反复论证和勘察之后,却发现这是不可能的。
只能加强明面上的巡逻进行弥补。
巡逻的时间也是莫守拙定的,每一个小队巡逻的路线和间隔的时间,他都做过精确的计算。没有准确掌握巡逻时间和路线的人,绝难潜入议事大殿。
借着墙角和房顶的掩护,莫守拙避过了议事大殿外围最后一个暗哨,闪身来到了议事大殿西侧的一处月光和灯光都照不到的黑暗角落。
一个巡逻小队刚刚通过,躲在黑暗角落的莫守拙,知道此时是进入议事大殿的最佳时机。
飞身而起,双手抓住窗棂,探头往里看。
看到了嬴开,也看到了墨荼,没有看到嬴夫。
“天助我也。”莫守拙暗赞一声,轻轻地打开窗户,如一只大鸟般飘身而下。
出现在嬴开和墨荼面前,在嬴开和墨荼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第一时间表明身份,“王上,臣是莫守拙。”
嬴开迅速从惊愣中清醒过来,恢复镇定,“莫守拙,你怎么连声音都换了?”
“回王上的话,若不换声音,难以隐藏身份。”
“真是苦了你了。这个时候来找我,定是有要事禀报吧?”
“的确有要事禀报。”莫守拙说道,“臣最近买下了太师府对面的一个小刀子酒酒馆,借以监视太师府,并派人易容进入太师府做了一个扫地的仆人。”
“就是你的侍女有娇?”嬴开问道。
“正是她,今日有娇从沧元那里带回了重要情报,鸿胥意图联合公孙一族及河西孟西白三族结盟,共同向王上发难,谈得如何,至今未知,臣觉得此事重大,故而急急来报。”
嬴开看着墨荼,“大庶长,看来你的猜测没有错,他们果真准备联手发难。”
“王上,我已对公孙一族和河西孟西白三族的历史渊源做了深查。一千多年前,大夏禹时代,鸿胥、公孙、孟呙、西吉、白毅这五个部落属同一个部落,名为西王部落,鸿胥的先祖是当时的西王部落之王。
至大夏孔甲时代,西王部落已发展的极为强大,为避免祸患,孔甲暗中派人在西王部落内部制造混乱,终使西王部落一分为五,后被嬴氏部落先祖逐一归于属下。
鸿胥府上有个门客叫八方,乃是谋师门门主,此人极富谋略,以西王部落之名联合一众部落共同发难,定是此人的计谋。我的想法是,主公可逐个破之。”
“如何破法,细说与我听。”
“中大夫公孙一向与上大夫甘公,中大夫杜珀交好,且此人并非野心之人,可令上大夫甘公和中大夫杜珀出面与其商谈,令其对鸿胥敬而远之。”
“这个好办,甘公和杜珀定能促成此事。”
“孟呙,西吉,白毅三族同在河西,属地相连,交往密切,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一方有事,另外两方必会响应。
三位族长平时与甘公,杜珀少有往来,与鸿胥的交往也不频繁,鸿胥不一定能说服三人,共同发难,但不可不防。若要使三人铁心跟着王,恐怕需要王亲自出面,晓以利害。”
嬴开点头,“十年前,孟呙还是王子的时候,我王兄世父曾救他一命,若无王兄,孟呙恐早已不在人世,孟呙那里,就由我王兄出面,想来定能谈成。至于西吉,白毅二人,就按大庶长的计谋,由我亲自来谈好了。”
“只要公孙和孟西白四族不要趁火打劫,王上便可专心对付鸿胥一人,他定然成不了气候。”墨荼说道。
“王上,还有一个情报。”
莫守拙听嬴开与墨荼已经将瓦解各个部落之事谈得差不多了,便说道,“有娇已经查明,在锁秋岭突袭公主车队的人来自豢龙寨,领头之人,是豢龙寨的族长豢龙,此人已经成为鸿胥的门客,与八方并称为鸿胥的左膀右臂。
臣于小刀子酒酒馆二楼日夜监视太师府,发现了一个可疑之人,连续四个夜晚子时来到太师府,大约一个时辰后离开,臣曾跟踪于他,于城外消失不见。
臣令有娇通知沧元暗查此人,只说豢龙夜不成寐,此人来太师府是给豢龙送药,豢龙所患何病,送的是什么药,并未查清。臣以为,公主定然被关押在豢龙寨。”
“豢龙寨?墨荼,你是否听说过这个部落?”
墨荼摇头,“从未听说。”
“那个为豢龙送药之人,今夜子时定会还来,臣会一直追踪于他,万不得已,便将他抓住问询,定要查出豢龙寨的位置,找到了豢龙寨,便找到了公主,也找到了突袭公主之人。”
“需要我帮你做什么?”嬴开问道,显然已经同意了莫守拙的想法。
“不需,有臣一人足够。”莫守拙坚定地说道。
嬴开叹了口气,“莫守拙,你在暗中彻查公主一事,孤身战斗,应处处小心才是。”
莫守拙心中顿时暖意融融,赶紧朝着嬴开施了一礼,“臣愿为王上肝脑涂地,在所不辞。时辰不早,臣这就回去,等着那个去太师府之人。”
说完,飞身上了窗口,往外探视一番,从窗口飘身而下,没入夜色之中。
第23章:深夜追踪
莫守拙离开王庭,闪身进了一条小巷。
时辰已过亥时,百姓们都已安然入睡,街上没有路灯,月光虽然不是多么皎洁,却可以照亮前行的路,街上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一两声狗吠,在黑夜里传得很远。
“生活在古代的人,的确是没多大意思,连个玩的地方都没有,一到天黑,除了睡觉,无事可干。在我那个世界,现在这个时间,夜生活恐怕才刚刚开始。”一路嘟嚷着回到了小刀子酒酒馆。
有娇没睡,她在等着莫守拙回来。
“你怎么还没睡?”
有娇打了个呵欠,揉一揉有些发麻的眼睛,“我帮你盯着那个人。”
“子时之前,他不会来。我盯着,你去睡吧!”
“你今夜要追踪他吗?”
“对,我要弄清他从何而来,进太师府找谁,干什么。”
“那你一定要小心啊?”有娇嘱咐道。
“放心,我自有分寸。若是明日回不来,你不用担心,照常去太师府。”
“嗯。”有娇点头,“我去睡啦!”一边走,一边打着呵欠。
不久之后,打更的更夫准时敲响了子时的逻声。
黑衣人出现,进入太师府。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莫守拙闪身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先行没入黑暗之中,沿着南北小巷快速前行,上了城墙,再从城墙一跃而下,朝着昨夜传来马蹄声的方向奔去。
奔走一里,进入一片小树林,树林外围的一棵大树上,拴着一匹黑马。
定是黑衣人的坐骑。
莫守拙伸手轻抚马的前额,嘴里嘟嚷道:“马啊马,你虽听不懂人话,我还是要跟你啰嗦上几句,不是我刻意伤害你,实在是因为你的脚力太快,我追不上,所以不得不委屈你一下。放心,我这一掌下去,你死不了,只是几个时辰动弹不了罢了。”
话刚说完,右掌用力,一股强大的能量自掌心喷涌而出,黑马大脑受此重创,低吼一声,身体接连摇晃数下,轰然倒地,三五个时辰之内无法复原。
莫守拙飞身上了附近的一棵大树,将自己隐藏在树冠之中,静静地等待着黑衣人的到来。
他并不打算在这里将黑衣人抓住,万一黑衣人至死不开口,唯一的线索可就断了。他要一路追踪,跟着黑衣人找到他的老巢。
二十分钟后,一个人影急急奔来,很快来到小树林,却见黑马倒在地上,黑衣人蹲下身,但见黑马一副病态,眼神无力,无精打采,显然是站不起来了。
黑衣人站起来,朝着四周观望,没有发现可疑之处。不由地轻叹了一声:“你这黑马,偏偏在这个时候病倒,叫我如何是好?”
站在树下等了一会儿,再附身查看,黑马依然如此,短时间内,看来是好不起来了。
黑衣人叹了口气,沿着小树林中间的一条小道,奔行而去。
城外一片旷野,月光洒在旷野中的光亮,似乎比城市里更要明亮一些,能见度达到三十米开外。
莫守拙从树上飘身而下,紧随黑衣人之后,与他保持着十丈距离。
黑衣人的警惕性极高,走不多远,便回头观望,对于黑马突然病倒一事,似乎心中生出了怀疑。
只不过,黑马没有丝毫受伤的迹象,他不能无妄猜测。
子时到天亮,只有短短的四个时辰。
莫守拙跟着黑衣人一路往南,一直走过黎明,迎来天亮。
天亮之后,能见度大大增加,莫守拙不敢再跟得太近,距离拉远到了百米以上。
再行五里左右,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城镇,四周建有矮墙,有几处已经坍塌,根本防不住人,更防不住幻字人,城门口却还装模作样地站着两个卫士,典型的形式主义。
黑衣人从城墙东侧的一处断口径直进入了城镇。
城镇四周都是成片的庄稼地,初夏时节,小麦和谷物接近成熟,地里有很多人,有的在除草,有的则拿着扫帚等物驱赶着成群的鸟儿,别让飞鸟啄食了快要成熟的麦粒和谷粒。
物质极度匮乏的奴隶社会,这些谷物,是人们赖以生存下去的重要依靠。
只不过此时在地里劳作和赶鸟的人,都是奴隶。
大周王朝时代,奴隶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人身自由对于他们来说是稀罕之物,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与鸡狗鹅鸭在地位上没有多少区别,奴隶主有权杀死或者买卖奴隶。
嬴氏部落的奴隶有很多种称呼,有虏,仆,奴,隶,婢,臧获,僮,竖,奚等,称呼不同,命运相似。
两个黑衣人一前一后来到小城镇,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仅仅只是看了一眼而已,对于奴隶们来说,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其它一切,与己无关。
莫守拙也是从城镇东侧的城墙断口进入,城镇之内大约有上千户人家,房屋非常破烂。
黑衣人已经不见踪影,莫守拙顾不上隐藏身份,在破破烂烂的城镇之中绕来绕去,快速寻找。
如果黑衣人此时就躲在城镇或者附近的某个地方,此时一定已经发现了他。所以,莫守拙没有必要再隐藏行踪,不如大大方方地找上一番来得方便。
找遍了整个城镇,莫守拙都没有找到黑衣人。从一处断口出了城镇,往南,是一座大山,群山连绵,森林密布。如果黑衣人躲进了山里,他就算将整座大山翻个遍,恐怕也找不到。
莫守拙内心一片恼火。
跟了大半夜,又跟丢了,这的确很丢人。
莫守拙站在村外,静下心来,开始计算。
先算马力,马的速度是一小时二十公里至六十公里,最多一次可奔跑六十公里至一百公里。
黑夜之中,小路难行,马不可能快速奔跑,只能维持二十公里左右的速度,从子时至天亮,四个小时,差不多可奔跑八十公里。
再算人的脚力,莫守拙参加过一次部队驻地的马拉松全马比赛,四十二公里零一百九十五米,用时两小时三十六分钟,而全马世界纪录保持者则用时两小时一分三十九秒。
昨夜里他追踪黑衣人的速度,应该比当初跑全马时稍快一些,四个小时,差不多也奔行了八十公里。
身穿黑衣,极其显眼,黑衣人大概率不会在白天骑马奔跑,一定会在天亮前回到自己的部落。
马行八十里,人行八十里,数据相合。
莫守拙初步确定,黑衣人消失的地方,如果不是这个城镇,也一定在这个城镇附近。
第24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莫守拙转身回到了城镇。
莫守拙对古代,特别是奴隶社会城镇的认知,像所有人一样,来自于电影和电视剧。
当终于亲身在奴隶社会的小部落小城镇走上一回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电影和电视剧上看到的那些镜头,简直都是一派胡言。
太穷了,让人无法想像的穷。
若是让他用一个词来概括,两个字最合适,破烂。
房子破烂,衣服破烂,街道破烂,映入眼帘的一切,都很破烂,就连人…人肯定是不能用破烂来形容的,面黄肌瘦,蓬头垢面总是属实的。
在莫守拙看来,这个城镇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像乞丐,而这百分之八十的穷人,定然都是奴隶。
而且很丑,胖的瘦的,高的矮的,黑的白的,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不是一般的丑。
整个城镇,几乎没有一个能让他看着顺眼的人,连他村子里的那些大爷大妈都不如。
哪来的电影和电视剧上那样的歌舞升平,光鲜灿烂,帅哥扎堆,美女成群?
这让他想起了有娇,她的父母到底是得了什么样的天赐仙缘,竟然生出像仙女一样美轮美奂的女儿。
她的容颜,她的性格,与这个社会,还有这个社会上的人,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就算用上一大堆鹤立鸡群这样的词儿,恐怕都无法准确地表达出她的那一份美,美的很孤独。
性格如此,恐怕不只是因为自己娇惯她的原因。
街道上很冷清,像这样一个处于大山边缘的偏僻小城镇,冷清是一定的。
不过卖东西的人倒是不少,看上去比买东西的人还要多。
难不成古代的社会也有节假日不成?就像自己所处的那个社会一样,周一至周五大家都忙着上班,只有到了周末,才能抽出些时间出去逛逛?
莫守拙一路走,一路胡思乱想,反正闲着也没事,这么想一想,倒也有趣。
路边有很多乞丐,或者说不是乞丐,而是一些年老的奴隶。
当一个奴隶失去了劳动能力的时候,差不多就是死亡的时候。
这些老人,大概率不会存下养老钱。奴隶社会,大概率也不会有养老院。
失去了劳动能力,没有养老钱,也没有养老院,若是儿女再不孝敬,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就看自己的命够不够硬。
路边肮脏的地上,横卧着一个一只眼睛已经看不见,另一只眼睛半眯着的老妪,看上去已经活不了几个时辰。
看到莫守拙的时候,老妪一只半眯着的眼睛里突然放出了一丝丝的光亮,像极了一个掉在深水挣扎得已经没有力气马上就要淹死的人突然看到了一条船。
老妪朝着莫守拙伸出了手,颤抖的手,颤抖的身体,好像眼神都是颤抖的。
莫守拙习惯性地去摸口袋,紧身的黑衣没有口袋。既然连口袋都没有,自然也就没有钱。
莫守拙叹了口气,堂堂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队侍卫长长,竟然连给一个欲死之人吃上最后一口饭都做不到,真是丢人。
旁边就有一些店铺,铺门口的笼屉里正往外冒着热气,里面一定有可以让老妪活下去的食物。
可是没有钱能奈何?总不能抢吧?
莫守拙绕过老妪,快步离开,这样的情景,看着难受,不如不看。
往前走了没几步,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惨叫。
莫守拙回头,惨叫之声是那位老妪发出来的,而让她发出惨叫的,则是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的衣着够不上光亮,但在这条街上,却已是极为显眼。
古代制衣所用的布料,大都为粗布,像蚕丝这样的精细布料虽然已经出现,却由于价格昂贵,而且很难弄到,除了王候将相和世族之家,没人能穿得起。
年轻人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人,可能是他的卫士。
老妪被年轻人重重地踹了一脚,发出一声惨叫之后,身体瘫软般地卧在地上,缩成一团,再不动弹,像是一只为躲避风雨将柔弱的身体躲进壳里的蜗牛,
身后的卫士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竟然跟着又重重地踢了一脚,这一脚下去,老妪只是发出了一声极其轻微的“吭吭”声,她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莫守拙转身走了回来。
忍心对一个欲死之人动手,这算哪门子事?
“她已经快死了,忍心下得去脚吗?”莫守拙冷冷地问道。
年轻人的小眼睛怪怪地翻了一圈,尖声叫道:“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敢管爷的事?”
“你这声音很怪,听起来很熟,像什么?对,像太监,像被阉割了的太监。”
说完“嘿嘿”一笑,因为找到了一个比较准确的形容词,莫守拙的笑,看上去极其…怪俗,猥琐的同义词。
大周王朝时代,从事太监这个行当的人,还不叫太监,而是叫寺人,只不过莫守拙并不知道。
年轻人自然听不懂,但从莫守拙不怀好意的笑里,他已经察觉到,太监这个词,恐怕不是个什么好词儿。
年轻人的脾气很不好,莫守拙刚刚说完,他便踢来一脚,这一脚极损,踢向的是莫守拙的档部,那里有个最紧要的玩意,很娇贵,经不起一脚。
“你大爷的往哪踢?”莫守拙叫了一声,闪身躲过,而后左脚轻轻一勾年轻人的支撑腿,年轻人后仰倒地,后脑勺磕到地上,摔了个七荤八素,一时半会儿起不来了。
“给我打他。”声音更叫尖厉。
两个卫士朝着莫守拙冲了一过来,一个挥拳,直击莫守拙的脸面,一个踢腿,还是奔着莫守拙的档部。
“我靠,你们是不是一个师父教的,专往娇贵的地方踢。”
在战斗状态下,这句话其实挺长的,不过话还没说完,两个卫士已经倒在地上,一个双手捂脸,一双手捂档。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拳击脸的捂着脸,以腿踢档的捂着档,俱是发出凄惨的哀嚎之声,再也起不来了。
那个踢档的,不知道以后还敢不敢动不动地就拿脚踢人家的档部。
第25章:他二叔有靠山
莫守拙伸手将年轻人提起来,像是提着一头猪,走了几步,扔到了一个正冒着热气的摊铺前面,一屁股坐到旁边的一张凳子上,抬起右脚踩住年轻人的脸。
距离年轻人的脸不到半尺的地方,有一堆狗屎,极其新鲜,像是刚屙出来不久,虽然还有那么一点点距离,但年轻人定然已经闻了浓烈的骚臭味道。
“你敢打爷,爷跟你没完。”被踩在脚下的年轻人兀自嘴硬,虽有点竭斯底里,却明显少了些底气。
“再敢横一句,我便把你的脸弄到那堆新鲜的狗屎里面去,让你好好尝狗屎是什么味道。”莫守拙说道,露出一脸的坏笑。
“你,你敢?”年轻人有些怕了,那一堆狗屎,闻一闻已经刺鼻,若是被塞到嘴里,定然要吐上三天三夜,非得把肚子里的一堆零件尽数吐出来冲洗一番再放进去不可。
“我当然敢,不信试试?”莫守拙作势,似乎年轻人再嘴硬一句,他便会付诸行动。
“爷,别,求求你,放了我,我给你钱。”年轻人这下是彻底怂了。
“随身带着钱吗?”
“带着,带着。”年轻人连声说道。
“你,过来。”莫守拙朝着仍然躺在地上捂着档部的卫士招了招手。
虽然依旧很疼,但卫士还是连滚带爬地来到莫守拙面前,挤出一脸难看的笑,像是老鼠给猫舔胡须,“爷,你吩咐。”
“把这些店铺里能吃的东西全都买下来,喊那些饥饿之人过来吃。”
卫士看了年轻人一眼。
“你个该死的,看我做什么,照爷说的做啊!”
“诺。”卫士应了一声,赶紧从几人口袋里掏出了钱,一瘸一拐地挨个店铺分发,三孔布币,五刀币,六刀币,皆是青铜材质铸造,另外,还有天然海贝币。
拿了钱的店铺老板们,纷纷招呼着那些或躲或卧在路边墙角的奴隶们过来吃东西。
饿急了的奴隶们轰然围了过来,一双双脏手抓向笼屉里的包子,馒头,菜饼,死命地往嘴里塞,全然不顾被莫守拙踩在脚下的年轻人一双想要杀人的目光。
或许这些奴隶们都有同一个想法,管他呢!反正活不了长久,先吃一顿饱饭再说。
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奴隶们冲向各个笼屉的时候,莫守拙伸出双手抓了六个包子在手里,将其中两个递给被踢了档部的卫士,“去,喂给那个老人吃。”
“诺。”卫士接过包子,这一刻,他看上去无比乖巧。
莫守拙将一个包子塞进嘴里,追踪了大半夜,至今水米未进,的确有些饿了。
味道不错。
“想不到包子的历史渊源这么久,在大周王朝的时候就有了。虽然经过了几千年的创新改进,除了加上酵母从死面变成了发面外,味道上好像没多大变化。”莫守拙边吃边想。
四个包子下肚,只吃了个大半饱,笼屉里却早已空空如也,想吃也没有了。喝了一碗老板给他倒的水,填满了肚子里的空隙。
从远处急急赶来一个中年人,身体强壮,满脸肥肉,像是个杀猪宰牛的屠夫。
中年人到了莫守拙面前停下。
年轻人扭头看了一眼,突然就发出了嚎哭声,“二叔,他打我,你赶紧弄死他,我要看着他死。”
二叔看着莫守拙,脸色阴沉,目光杀人。“为何如此?”
“问他。”莫守拙满不在乎地说道,他还真看不上眼前这个被称为二叔的人,身上的杀气不强,充其量只是一介会些拳脚功夫的武夫,或者,是个屠夫。
“我在问你。”二叔的脸上血脉贲张,一种被人轻视了的愤怒。
莫守拙站起来,一脚把年轻人踢出了三米多远,正踢在他那圆滚滚的肚子上。
“嗷。”一声惨叫,再是“哇”地一声,口中吐出污秽之物,年轻人早晨刚吃进去的饭菜,被莫守拙一脚全给踢了出来,这一顿饭,算是白吃了。
“找死。”二叔怒吼一声,一拳直击过来,拳上有风,似是有些战力。
莫守拙伸手成爪,抓住二叔击来的右拳,反手一拧,只听“咔吧”一声,右臂脱臼,动不了了。
一声未吭的二叔再出左拳,还是击向面门。
“够硬。”莫守拙由衷地赞了一句,但手下却不留情,如法炮制,二叔的左臂也脱臼了。
剧疼袭来,二叔脸色苍白,想要踢出去的腿再也踢不出去。
“你,你是谁?”
“我啊!说出来你也不知道,我是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过来的,野狼战队上等兵,飘凌,记住了吗?”莫守拙嘻笑着说道。
“记住了。”二叔竟然很认真的点了下头,“你若有种,便在前面的客栈里住下,我去找人来收拾你,你若没种,便赶紧逃走。”
“有种是有种,就是没钱,住不了客栈。”莫守拙说道,找不到黑衣人,他是不会离开这个小城镇的。只是,他真的没钱,正为晚上在哪里过夜发愁呢!
“你去,给他定个房间。”二叔朝着卫士说道,技不如人,二叔没有办法,但他有强大的靠山,他相信那个人一定能干掉眼前这个家伙。
“定上三天的房,还有,要预付饭钱,饿着肚子没力气打架。”莫守拙朝着卫士大声喊道。
卫士看着二叔。
“三天就三天,等他死了我去把房钱要回来就是。”
这个所谓的二叔说的话,听起来非常有趣。
“我们走。”
二叔朝着年轻人低吼了一声,年轻人被那个一张脸已经快要肿成猪头的卫士扶了起来,随着双臂耷拉下来的二叔,蹒跚而去,皆是一身狼狈。
见众人走远,站在莫守旁边的包子铺老板悄声说道:“英雄,你快走吧!走晚了,就没命了。”
“没这么严重吧?”莫守拙不以为然地问道。
“你不知道,你打的那个年轻人是我们这个部落的王子,他定会带人来找你报仇。”包子铺老板的确是一番好心。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这里是不是嬴氏部落的分支部落?”
“不是,我们是鸿胥部落的一个小分支,黑山部落。”
“鸿胥部落不就是嬴氏部落吗?”莫守拙感到好奇,鸿胥部落归属嬴氏部落是天下人皆知的事,这里的人为何不知道?
“我没听说过鸿胥部落归了嬴氏部落。”
莫守拙略一思讨,即刻明白,看来鸿胥早有异心,他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成嬴氏部落的人,接任王上之位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恐怕就是脱离嬴氏部落,重归西王。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不必担心,他们伤不了我。”莫守拙向包子铺老板道一声谢,朝着前面那家客栈走去。
免费的客栈若是不住,岂不是辜负了人家二叔的一番好心?
第26章:预感
莫守拙进了客栈,老板一脸媚笑着迎了上来,能让黑山部落王子的卫士亲自来开房间,并且预付了三天的房钱和饭钱的人,一定是不寻常之人,绝对得罪不得。
若是老板知道卫士只所以来开房是因为挨了一顿打,而且不久之后就会有人来这里寻仇的话,恐怕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一直恭送莫守拙上了二楼,二楼的窗户朝南,站在窗口,可以看到黑山。
原主的记忆碎片上没有关于黑山的信息,莫守拙得不到来自原主的帮助。
“老板,这段时间,你有没有见过一个身穿黑衣之人,骑马从小城镇经过?”
“黑衣人?”老板看着身穿黑衣的莫守拙,摇头,“没有?”
“有没有黎明之时听到马蹄声?”
“有,黑山部落有很多马,不管白日还是夜间,都能听到。”
莫守拙顿时无奈,既然黑山部落有很多马,何时听到马蹄声都不足为怪,这个条件对于他查询黑衣人的行踪毫无意义。
“这个部落叫黑山部落,前面那座山是不是就叫黑山?”
“正是。”
“黑山里面有部落吗?”
“有没有部落不知道,没有人敢进入黑山,因为里面有妖怪。”
“妖怪?”
“正是,这么多年以来,凡是进入黑山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奇怪的是,过上几天,他们的尸体就会被送出来,全身上下伤痕累累,死状极惨。”
“见过是什么样的妖怪吗?”
“没有,见过的人都死了。”
“杀人者,到底是妖怪还是人,恐怕难下定论。”
莫守拙心里想到了这个问题,却没再多问,“你为何不问我是从何而来?”自己问了这么多,且身穿黑衣,客栈老板为何闭口不问来处?这让莫守拙有些奇怪。
老板微微一笑,“有客不问来处,住店都是贵人。”
莫守拙跟着一笑,“这句话挺有意思。我问你,那个卫士预付了三天的房费和饭钱是吗?”
“正是。”
“如果我用一天的房费和饭钱换一套衣服,够不够?”莫守拙打算将自己这身黑衣换了,光天化日之下,身穿紧身黑衣,非恶既盗,着实不太好看。
“只用房费就够了。”
“这街上有卖衣服的店铺吗?”
“有,成品衣服少,不一定合你的体,可以定做。”
“那你取一天的房费给我,我去买身衣服。”
“客官若是现在就去,请随我下楼。”莫守拙跟着老板到了一楼,老板从柜台后面的钱匣子里取出六个三孔币,递给莫守拙。“出客栈向西有一条巷子,第二个店铺就是布料店。”
出了客栈的门,莫守拙一眼便看到了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躲在墙角处偷望着他,定是黑山部落的王子派来监视他之人。
莫守拙故作没有看见,向西。
二人在身后不远处跟随。
在大周王朝时代,若是得到允许,大一点的部落都会建立自己的军队,以保护部落安全。
像黑山部落这样的小部落,人口不足一万,没有权力建立军队,只能养一些卫士。
就像现在的保镖,主要任务是保护主人,看家护院,防止奴隶造反。
进了制衣店,店里只挂着几件成品衣服,布料倒是堆了不少。
一个中年女人带着献媚的笑迎了上来,笑得很灿烂,但不迷人,“客官,我们这个店里的布料…”
莫守拙挥手制止,伸手指着一件挂在杆子上的淡绿色成品衣服,“把那件衣服取下来我试试。”
“客官真是好眼力,这是我刚做好的样板衣。”
中年女人将衣服取下来,在莫守拙身上比对着。
莫守拙本想找个地方试试,可惜没有试衣间,看来得带回客栈再试了。
“客官,这衣服正合你的体。”
“若不合体,我拿回来,你帮我免费改一改。”
莫守拙不是个喜欢讨价还价之人,却苦于身上只有拿房钱换来的六个三孔币,得省点着花。
“那是自然。”
中年女人显得极其高兴,一大早刚开门就来了一单生意,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多少钱?”
“四个三孔币。”
莫守拙将四个三孔币放到柜台上,抓起衣服离开店铺。
“客官慢走,下次再来啊!”中年女人大声地打着招呼,看着手心里的四个三孔币,眉开眼笑。
衣服的确比较合体,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样。关键是他借用的莫守拙这个身体太过完美,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非常标准的体型。
莫守拙将黑衣卷起来,放到床头上,站在窗口,看着黑山。
他有一种预感,那片看似平凡的群山里面,一定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换了一身衣服的莫守拙再次出了客栈,两个负责监视家伙离开根本藏不住身的墙角,于身后不远处尾随,莫守拙仍然当作没看见。
拐过了两个墙角,来到了一个冷清之处,莫守拙停下,看着拐角处。
两个家伙一拐过墙角,就看见了莫守拙。
仓促抽刀,刀锋指向莫守拙。
“若是不想死,便将刀收起来。”莫守拙冷冰冰地说道。
其中一人“嘿嘿”一笑,“我们若是收起了刀,恐怕会死得更快。”二人极有自知之明,连所谓的二叔都打不过的人,他们如何能打得过?
莫守拙突然晃了一下,瞬间回到原处。
二人手中已经没有刀,刀在莫守拙手中。
两个家伙面面相觑,此人是如何夺走自己手中之刀的?
百思不得其解,想逃。
刚转过身,莫守拙却已如鬼魅一般,挡在他们面前。
无奈。
打不过也逃不掉,便只剩下无奈,二人均是挤出一丝苦笑,像哭一样的笑,非常难看。
“好好回答我的问题,我会放你们走。告诉我,那个所谓的二叔叫什么名字?他准备找谁来对付我?”
“二叔是黑山部落的王爷,王子的二叔,名叫山鬼。他叫的人,大概是黑山里来的人。”
一个年轻的家伙脑袋瓜子转得比较快,知道这种情况下若是还傻儿巴叽地装逼,定是死路一条。
“可知道名字?”
“不知道。”
“黑山里来的人,是不是黑山部落的人?”
“不是。”
“那是哪个部落?我听人说,黑山里面有妖。”
“不知道。”见莫守拙目光凌厉,赶紧跟着说道:“是真的不知道。王爷也没去过黑山,他是在青铜矿上认识的。绝不是妖,是人。”
“鸿胥部落的青铜矿吗?”
“正是。”
“青铜矿离此多远?”
“向东十里,王爷是青铜矿的管事,黑山部落的人每隔三天来矿上来买一次青铜,今日下午就会来。”
“买那么多青铜干什么?”
“不知道,只有王爷知道。”
“这几天,有没有在城里见过黑衣人?”
“没有。”
“真的没有?”
“发誓没有。”年轻的家伙赶紧说道。
看上去不像说谎,“我问完了,你们可以走了,不必再去客栈监视我,在山鬼找来对付我的人没到之前,我是不会走的。”
莫守拙坚信,山鬼找来对付他的人,身上一定有他想要的答案。
两个家伙如遇大赦般仓皇而去,连刀都顾不得要了。
第27章:黑山来人
莫守拙在小城镇里转了一圈,一路所见,除了感叹,还是感叹。感叹于古时的穷,感叹于奴隶的苦。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酉时,天近黄昏。
见到莫守拙,客栈老板马上挤出一脸的笑,小步快跑着过来,递上一张小纸条,“王爷派人送来的。”
莫守拙接过纸条,展开,上面写着:城东五里见。
“我靠,古代的人还会约架?看来约架这个事,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好几千年了。”
“有本事河滩上见。”这是莫守拙从学会打架开始一直到离开家乡去当兵这段时间里,最常用的约架方式。
村子西边的山溪中的那片沙滩上,不知承载下了多少关于他打架的记忆。
“客官还没吃饭吧?”
“没有。”
“饭已做好,我这就让伙计端到客官房里。”
莫守拙点头。
吃过饭,天色更近黄昏,晚霞已经做好了燃烧的准备。
莫守拙出了小客栈,两个负责监视的家伙依然紧紧地跟着。
大概是因为被莫守拙发现的原因,两个家伙并没怎么隐藏行踪,就跟在不远的身后,这么一来,二人不像是监视者,倒像是莫守拙的跟班。
出城向东五里,有一片空旷之地,空旷之地上站着三个人,一个是山鬼,另外两个人,身穿紫衣,均是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双目有神,修为定是极高。
“不好意思啊!让你们久等了。”莫守拙打了哈哈说道,一副来会老朋友的神情。
“我以为你不敢来了。”山鬼的双臂已经复原,说话比当初有了力气。
“你派了两个人监视我,我就是想逃,恐怕也逃不了。”莫守拙说道,一副无可奈何的语气。
这样的表演水平,若是去当个演员,说不定能火上一把。
“你不是逃不了,而是不想逃。”
山鬼倒是极有自知之明,知道他派去的那两个货色,根本阻止不了莫守拙逃跑。
“算是吧!”莫守拙说道,看着身穿紫衣的二人,微笑着说道,“二位可是来自黑山?”语气和表情,怎么看都不想是来约架的样子。
“你如何知道?”一名高个子紫衣人说道。
“我不但知道二位来自黑山,我还知道,二位来自黑山之中的豢龙寨。”
对于二人来自豢龙寨的猜测,莫守拙是在客栈里吃饭的时候想到的。
那个时候,他想起了有娇,自然也就想起了有娇从太师府里给他带出来的情报。
豢龙寨的人在锁秋岭突袭了他,子时进入太师府的黑衣人是给豢龙送药,被他跟丢的黑衣人如果不在这个小城镇就一定在黑山之中,前后这么一思量,大致就有了个判断。
莫守拙提到黑山,二人并没有惊讶,但一说出“豢龙寨”这三个字,则是脸显惊疑。
普天之下,能够知道黑山之中有个豢龙寨的人,除了豢龙寨本部的人,绝无他人,就连山鬼,也仅仅只是知道他们来自黑山而已,绝然不知道豢龙寨这个名字。
不是没有人进过黑山,而是进入黑山的人都死了,不会活着将消息带出来。
“你从何人口中听说?”高个子的紫衣人厉声问道。
见此人反应如此激烈,莫守拙知道自己猜对了。
“嘿嘿”一笑,“我猜的,本来还不能确定,如今见你这副神色,定是猜对了。我还知道一件事,豢龙寨的人参加了突袭锁秋岭一战,杀死了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长莫守拙和随行的十名侍卫,劫走了穆嬴公主。”
莫守拙越说越玄乎,二位紫衣人已是神色大变,如此绝密之事,此人是如何知道的?
“你们还杀死了所有进入黑山的人,过几天再将他们的尸体送出来,造成是被妖怪杀死的假象,以迷惑世人,使得他们不敢再进入黑山,从而更好地隐藏和掩护你们的部落。”莫守拙接着说道。
这一下,连山鬼都听得目瞪口呆。
与自己交往密切的人,竟然就是传说中杀死了黑山部落无数族民的妖怪?
那自己岂不是天天与死神在一起?
此时,小个子的紫衣人,似乎是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但眼神凌厉,目光如刀。
山鬼的心中顿时生出了巨大的恐惧,有了一种想要逃跑的感觉。
知道了豢龙寨的秘密,他恐怕很难逃过一死。
这一刻,山鬼后悔地连想扇自己几巴掌的心都有。
闲着没球事干,找人来帮忙打架干什么?这下倒好,能不能打嬴且不说,自己这条小命恐怕也得交待在这里。
山鬼突然生出一个心思,他开始盼着飘凌能打嬴两个紫衣人,最好是杀了他们,只有他们死了,自己才能活下去。
这个叫飘凌的人,虽然看上去心狠手辣,却大概率不会杀了他,若想杀他,早晨那个时候便杀了,不必非得等到自己叫来帮手再杀。
“天灵灵,地灵灵,诸天神灵保佑,让飘凌快点把这两个家伙杀了。”
山鬼的心思瞬间发生了变化。
“你知道的秘密太多了。”高个子紫衣人脸色冰冷语气冰冷。
“你们一定会杀了我,是吧?”莫守拙极其轻松地笑着说道,根本没把这两个紫衣人当回事。
“你很有自知之明。”
“我一向都很有自知之明,只不过我的自知之明是,你们不但杀不了我,而且还会死在这里。”
“你他娘的找死。”高个子紫衣人实在受不了莫守拙这样的奚落,身形暴进,刀锋带着破空之声,劈向莫守拙。
“你大爷的,说话能不能文明点?”莫守拙仍然笑着,大战当前,这样的笑非常气人。
几乎是同一时刻,小个子紫衣人也动了,两把刀,两道刀气,如狂风般卷向莫守拙。
“完了。”山鬼心中暗叫一声,如快此的刀,如此强大的刀气,此人定然是躲不过。
莫守拙身形连晃,接连躲过两个紫衣人快如闪电的一刀,然后抽刀在手,惊鸿。
见到二人的刀法,莫守拙一下子就想到了锁秋岭,在锁秋岭上突袭原主莫守拙的人,用的就是这样的刀法。
第28章:残阳如血血染刀
出刀。
将体内全部能量贯注于刀身,惊鸿刀法。
此时的莫守拙,奇经八脉畅通无阻,炼体四境随意运行,放眼整个周王朝,能修炼到如此水平的武者,寥寥无几。
且体内有一千樽能量,早已突破了人类修为五百樽这个大关口,越过半满态,达到天限态。
无仙缘修仙或者无机缘巧合得到灵物相助者,仅凭个人修炼,已是连一樽能量都增长不了。
两个紫衣人感应到了莫守拙强大的刀气,脸色剧变,不敢强行应战,而是迅速抽身后退数丈,堪堪躲过了莫守拙凌厉的一击。
远远站着的山鬼眼见莫守拙接连躲过紫衣人的刀,一击逼退紫衣人,原本哇凉哇凉的心顿时感觉到了温暖,又开始了祷告。
这是莫守拙穿越之后的第一次实战,只所以一击便施出全力,就是想知道现在的自己,究竟有多强大。
这两个紫衣人,便是他的试验对象。
一击未能见效,莫守拙也未跟进追击。
两个紫衣人躲过一击,相互对视一眼,均是站立不动,只以长刀指向莫守拙。
形势似乎有些不对。
莫守拙静静地看着二人,不知道要出什么幺蛾子。
紫衣人刀上之气越来越盛,有千万道光芒在刀上环绕漫卷,瞬间,漫卷的刀气化作了两条惨白色的巨蟒。
巨蟒一经出现,便张开巨口,吐着血红的信子,朝着莫守拙攻击过来,而两个紫衣人则紧随巨蟒之后,与巨蟒一体攻击。
此时,莫守拙并不知道,与他对战的两个紫衣人,乃是豢龙寨豢兽师门下的豢蟒使者。
豢,古语中是训或者驭的意思,巨蟒豢者,顾名思义,便是训巨蟒或者驭巨蟒的人,能驭活着的蟒,也能使用豢术与能量唤出幻蟒。
“我靠,这是什么鬼?”莫守拙嘟嚷了一声,快速地在原主的记忆中搜索,却找不到一丝一毫关于幻蟒的信息。
不过莫守拙却想起了龙。
根本原主的记忆碎片所记录的信息,锁秋岭一战,是一条巨大的幻龙杀死了他。
豢龙豢兽,定是师出同门。
莫守拙心中的怒火更盛,原主莫守拙在锁秋岭上没能杀的人,他今天定不可放过,先杀了这两个能唤出幻蟒的人,再找那能唤出幻龙的人。
一念未了,巨蟒已到,带着强大的幻气。
挥刀,人随刀进,人刀一体。
惊鸿刀法,求一个快字,也求一个诡字。
一百二十式刀法,刀刀都是杀着,刀刀夺人性命。
就算是幻蟒又如何?
刀快,刀诡,刀气强大。
一刀劈过,刀气先至,一千樽能量于刀身,冲天的杀气化作摧枯拉朽的一击。
快如电光石火的刀从右边一只幻蟒的头部切入,一直划过巨蟒的身体,将巨蟒庞大的身体斩为两半,幻蟒开始消失。
同时,横向朝左跃过一步,身体压低,举刀向上,刀锋从另一只幻蟒的腹部划过,借着幻蟒的冲击之力,将其一劈两半。
刀气与刀杀了两只幻蟒,刀锋又直奔两个随蟒而进的紫衣人,诡异的刀法,鬼魅般的身影,从巨蟒正在消失的两半身体之间穿过。
一名紫衣人飞身后退,另一名紫衣人不动,不是不想动,而是动不了,莫守拙的刀,透体而过,有血喷涌而出。
抽身后退的高个子紫衣人呆住。
莫守拙竟然用刀气和刀杀了幻蟒,这是一把什么样的刀?
高个子紫衣人却不知道,就算莫守拙没有惊鸿刀,用一千樽能量化作的刀气和杀气,一样可以杀了幻蟒。
只不过,紫衣人并不知道莫守拙体内有如此强大的能量而已。
他只关注莫守拙的刀,以为莫守拙是凭着神奇的刀杀了幻蟒。
山鬼不由自主地喊出个“好”字。
刀气杀了巨大的幻蟒,刀身斩杀一名紫衣人,山鬼已经看到了莫守拙的强大。
先前的漫不经心也好,似笑非笑也罢,原来都是源于自信和强大。
只有知道自己一定不会死,想杀死自己的人一定会死在自己的刀下的人,才会有如此的处变不惊,谈笑风生。
剩下的紫衣人,绝然不是莫守拙的对手,山鬼坚信,自己终于可以活下去了。
从必死无疑到确定自己能活下去,山鬼在短短的时间里走了一趟鬼门关。
只所以喊个“好”字,也是想喊给莫守拙听。
老油条处世,自有老油条的门道。
战力极弱的山鬼却能在黑山部落这一带混得风生水起,甚至成了鸿胥部落最大青铜矿的管事之一,不只是因为王爷的身份。
还因为,他是一个老油条,有着老油条的处世之道。
高个子紫衣人想逃,不是怕死,他是想把豢龙寨即将到来的危险禀报给豢兽师。
可惜他逃不了,飞身欲退之时,一道刀光闪过。
高个子紫衣人被刀气穿透身体,未有挣扎便已死去。
第一次杀人,莫守拙觉得心里好爽。
发现自己竟然如此强大,强大到了一刀就能斩杀幻蟒和紫衣人,心里就更爽。
瞬间有了一个小心思,不知道此刻的自己,是不是已经天下无敌。
收刀,入鞘,抬眼看着山鬼。
山鬼咧嘴一笑,双膝一弯,“扑通”一声跪在了莫守拙面前。
“英雄,你是爷,是我亲爷。你杀了两个紫衣人,杀得的确是好,看着都过瘾。”
山鬼大声说道,一脸忠诚无二的神态,真诚的让人生不出一丝丝怀疑。
莫守拙微微一愣,搞不清山鬼唱得是哪一出,“你不是找了这二人来杀我吗?”
山鬼有些尴尬地一笑,“回爷的话,我当初是想找这二人替我报仇,不过我发誓没想过杀你,只是想教训你一顿而已,你得相信我。
可后来形势变了,我知道了豢龙寨,也知道了他们的秘密,若是你不杀了他们,他们定然会杀了我,你现在把他们杀了,等于是救了我,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我得给你跪下。”
“这么说,你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豢龙寨。”这倒有些出乎莫守拙的意料之外。
“没有,绝对没有。”山鬼就差对天发誓了。
“你起来吧!一个王爷,动不动就给人跪下,实在有辱王爷的身份。”
第29章:你是爷,我亲爷
山鬼尴尬地笑笑,起身,王爷这个身份,虽然高贵,但在掌握着生杀大权的莫守拙面前,狗屁都不是。
若是连命都没了,还怎么做王爷?
“你知不知道,豢龙寨的人拉这么多青铜干什么?”
“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豢龙寨在什么地方,如何进入豢龙寨?”
“不知道。”
两个不知道,回答的极其干脆。
“你知道什么,说给我听听。要想不死,就别有隐瞒。”
从山鬼的表情上,莫守拙看不出撒谎的样子,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在山鬼这里,似乎一个答案都得不到,干脆不再问,让他自己说。
“不隐瞒,打死都不隐瞒。我就是个青铜矿上一个小小的管事,紫衣人每隔三天来矿上拉一次青铜,他们认我,只是因为我会偷偷地多给他们一些青铜,当然,他们也会给我一些好处。我问过他们从哪里来,拉青铜做什么,他们从来不说,还要我不许多问,我知道的就这些。”
“你说的这些,一点用处都没有。”莫守拙失望地说。
“别急,我再想想,再想想。”山鬼一副绞尽脑汁想事情的样子。
“别想了,你想也想不起来。”莫守拙说道,“即刻派人,把这两具尸体埋了。”
“我这就办。”转头朝着四处看,却见那两个被他派去监视莫守拙的卫士此时正藏身在一处土堆之后,只露出半边脑袋,偷偷地朝着这边张望。
“你们两个狗小子过来。”山鬼大喊一声。
两个卫士听到山鬼的喊声,知道再不能藏下去,战战兢兢地起身,小步快跑地来到山鬼面前。
“把这两具尸体埋了,埋得深一些,别让野狗闻着味给刨了出来,要是埋不严实,我就找人把你俩埋进去。”
山鬼吩咐道,只有在这些下人们面前,山鬼才会像个王爷的样子。
“诺。”“诺。”两个卫士点头如同鸡啄米。只要能把命保住,其它都好说,不就是埋个人吗?又不是没埋过。
“明儿一早,你来客栈找我。”莫守拙对山鬼说道,说完,径直离开。
看着莫守拙的背影,山鬼如遇大赦般地长出了一口气,伸手拍打着自己前胸,安抚着一颗因为极度紧张而跳乱了节奏的心。
黑山部落的王,名字叫山神。
这兄弟两个的名字挺有意思,一个山神,一个山鬼,若是再有一个兄弟,不知道会不会叫山妖。
山鬼来的时候,山神正坐在自家豪华院宅的一棵大树下面,独自喝酒,旁边站着两个卫士,两个侍女。
“你怎么有空跑到我这儿来了?”肥胖的山神翻个白眼。
山鬼似乎不经常来。
“快别提了,差点把命丢了。”山鬼明着卫士和侍女挥挥手,“赶紧走,走得远一点。一直走到听不到我俩谈话为止。”
山神看着山鬼,“黑山部落这个地界上,谁敢杀你?”
“敢杀我的人多着呢!黑山来的人敢杀,那个叫飘凌的人也敢杀。”山鬼把山神面前一大杯酒端起来,一口喝干,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黑山要变天了。”
“放屁,黑山能变什么天?”山神怪叫了一声。
山鬼将身体往前探探,“有个叫飘凌的神秘人物,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厉害的很,只几下就把从黑山出来的两个紫衣人杀了,还杀了一条幻蟒。”
“你说得都是些什么玩意?什么幻蟒?”
山鬼便把方才亲眼所见的一场战斗细细地说了一遍,听得山神脸上的肥肉不停地哆嗦,一双眼珠子快要从眼眶子里瞪出来。
山神虽然是黑山部落的族长,黑山部落的王,黑山部落最大的奴隶主,但黑山部落实在太小,只有不足一万人,没有兵,也没有巫师,若是有高手想对付他,他还真是没有多少办法。
虽然养了上百名卫士,但这些家伙,吓唬吓唬奴隶还可以,一旦遇上高手,一个比一个怂包,能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跑,就算是铁血之人了。
“那个叫飘凌的人现在在哪里?”
“我给他找了个客栈住下了。”
“想办法弄死他。”
“不不不,亲哥哥,你可别有这个想法,他连紫衣人和幻蟒都能杀,你我二人加在一起,恐怕连他一拳都受不了,想弄死他,不是枉想?”山鬼赶紧提出反对意见。
“明着不行,暗着干,给他送瓶酒,下些药进去,毒死他。”
山神一副不杀了莫守拙誓不罢休的样子,这也难怪,自己的儿子被人家在光天化日之下踩到地上,丢尽了脸面,兄弟也被拧断了双臂,好不容易才接上,一向骄狂惯了的山神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恶气?
“我的亲哥呀!你能不能别净想着弄死他的事儿?这个人绝不是你我能惹得起的主儿,听我的,就让在这里住着好了,好酒好菜侍候着,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看见了就当没看见。”
“这样也好。”山神看上去很勉强地同意了山鬼的提议,不过又“哼”了一声,“他若是敢在黑山部落的地盘上作恶,我定不会饶了他。”
山鬼没有回应,心想,人家已经作恶了,打了王子打了王爷,还杀了两个人,我们不是一样得饶过人家?
山神这么说,山鬼就权当是他这身为部落之王的哥哥维护尊严的一种虚张声势的手段吧!
“你方才说,这些年里杀死部落族民的不是妖,是黑山豢龙寨的人?”
“嘘。”山鬼赶紧示意,“你小点声,那些人之所以被杀死,就是因为知道了豢龙寨的事,你这么大声说话,若是被豢龙寨的人听到,定会把我们一窝端了。”
“你怎么突然变得胆小如鼠?”山神狐疑地看着山鬼,这好像不是弟弟的性格,在黑山部落,他可是个极其张狂之人。
“我是被吓怕了,吓怕了知道吗?就差没吓死了,你若见了这样的阵仗,怕是连这酒都喝不进去了。”山鬼说完,又一次端起山神的酒杯,一口喝干。
酒能压惊,但一个人若是不够聪明,就算喝上一坛子酒,恐怕都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