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一日又一日,我已成老大
回去之后,面对这么多粮食,李福成大喜说道“多谢林先生对万顺圣朝的帮助,今日我要大宴群臣,让百姓看到咱们的实力,诚心归附。”
“万岁万岁。”
“多谢陛下。”
众人忍不住欢呼,他们肯投靠刘福胜,为的不就是日后的幸福生活。
随即忙碌起来,回家喊家属的喊家属,忙着做饭的做饭,要将这宴会办的热热闹闹。
谁知就在宴会开始之前,兵马大元帅和几人围了过来。
“几位有什么事?”
林耀奇怪,难道发现了他的底细,要将他抓起来,手不自觉的摸向藏起的手枪。
旁边的黑子也呲牙咧嘴,随时准备发起攻击。
“林先生,我跟他们商量了下,这皇帝还是你来做吧。”
“对啊,还请您登基,只有你才能带领我们走向辉煌。”
林耀……没完了是吧,就这个皇位谁稀罕。
网上常说“三年又三年,再不收网,我都要做老大了。”
吴镇长,你再不来,我可真成老大了。
“干什么干什么?”李福成注意到情况,在那里大喊。
这是要造他的反啊,他皇帝当的好好的,结果竟然有人造反,他怎能同意。
“林先生是你妹夫,做皇帝也行。”
“对啊,再说只有他才能带领万顺圣朝走上辉煌。为了朝廷,你应该退位让贤。”
李福成大怒,当即便命人镇压,但周围没有一个人听从命令,反而齐齐用奇怪的目光看向他。
李福成顿时吓了一跳,有心想不同意,说他们是一群见利忘义的小人,为了点利益就敢抛弃他。
可看看周围,除了他一家人,其他人都赞同林耀去做皇帝,强行争执下去,怕自己要去见祖宗。
只能过来说道“妹夫,这皇帝还是你做吧。”
该怂时就怂,大不了日后再想办法夺回来。
抬手看了看时间,林耀说道“行,我就做这皇帝。”
众人顿时欢呼:“臣等见过陛下。”
坐在龙椅上,林耀拍拍旁边“过来吧,皇后。”
祖儿狠狠瞪了他一眼,但还是坐在他旁边,低声说道“你以为这样很好玩?”
“还行吧。”
林耀耸耸肩表示,此乃黄袍加身,他不同意也得同意,这些人打的什么主意,他一清二楚,不就是看中了他的财力,想着将他拥上皇位,分点好处。
索性就趁机答应他的要求,看看这位王位坐上去是什么感觉,反正等会吴磊就会带人过来,随手覆灭了这朝廷。
见众人眼巴巴看着他,林耀宣布开席,瞬间一群人全都动了起来,争抢着桌上的美食。
看着下面的众人,林耀没有登上皇位的欣喜,只有对愚昧无知的感叹。
这得愚昧无知成什么样,才会两次出现这种如同儿戏般的造反。
偏偏李福成还坐的有滋有味,在旁边看他的目光,如同看向杀父仇人。
正吃着饭,吴磊等人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走了过来,见他坐在主位上,大宴群臣,眼都直了。
迟疑半天询问“怎么回事,你怎么坐在那里?不应该是李福成吗?”
“没办法,谁让我太优秀,已经被他们推选为万顺圣朝第三任皇帝。”
金马大元帅询问“他们是谁啊?”
“镇上的镇长以及派出所的人,来抓你们的。”
兵马大元帅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就要喊人反抗。
吴磊直接拿枪指着他“别动。”
剩下的人也掏出手枪指向前方。
一群人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一切,他们本来正参加宴会,谁想到会突然遭到朝廷打击。
有几个想要反抗,但看看周围的枪支也瞬间怂了,乖乖抱头蹲下。
看向林耀的目光,带着不敢置信,您是皇帝啊,怎么把他们出卖了?
吴磊看着周围这几十人,说“他们都是?”
“没错,都是万顺圣朝的,这应该是万顺圣朝所有人,包括大臣兵马以及子民。”
几十人的朝廷说出去谁信?
吴磊也是哭笑不得,但还是挥挥手,让人将他们铐起来带走,准备抓回去审问。
一群人哭嚎不止,到最后也不敢相信,竟然是被自己的皇帝出卖。
最委屈的还是刘福成,他都退位让贤,结果还是将他当皇帝给抓了。
真正的皇帝还在上面坐着呢,你们怎么不抓?
回到刘家村已然是下午,去刘胡胜家看了看,家里已经布置妥当,门前挂了两个灯笼,喜字也已贴在墙上,就等着前去迎亲。
刘卫军过来询问“大哥回来了,这两天玩的如何?”
“还行,你可得准备好,别忘了明天去接新娘。”
“这个我还能忘吗?”
刘卫军笑得合不拢嘴,终于要结婚了,娶得还是里山大队的才女,山窝里的金凤凰,那就更让他得意。
第二天一早,林耀早早起床前往刘胡胜家。
祖儿早已经起来了,看到她朴素的打扮,林耀惊讶道“你怎么穿成这样?”
“怎么,你还要我打扮的跟女神似的过去?”
“不用不用。这样最好,还是老婆想的周到。”
祖儿狠狠瞪了他一眼:“滚滚滚,胡说八道什么。”
林耀一笑也不在意,没翻脸就是个好的开头,多叫两次,等习惯了也就成真。
毕竟习惯成自然嘛。潜移默化之下,时间长了自己都得当真。
倒是对她这打扮,林耀很是满意,很有分寸,没想着去抢风头。
祖儿本就是女神,要是穿的很好,打扮的非常漂亮前去,保证盖压全场。
哪怕是梁美娟一身新娘装,又经过精心打扮,也得被比下去。
她虽然是里山大队的金凤凰,少有的才女,但也不过是高中生,没见过多少世面,如何能跟着这来自香江的时尚女神相比。
这样的话,难免会让梁美娟感到厌烦,心里不高兴。
结婚是一个人最幸福的时候,是她一生最高兴最辉煌的时刻,本应受到所有人的祝福,受到所有人的瞩目,是主角。
结果却被人将她给比下去。
因为太过漂亮,使别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她的身上,这算什么事?
第一百零八章 农村八大碗
两人来到刘胡胜家,一派热闹景象,迎亲队伍早已准备完毕,只等出发。
刘卫军身穿新郎服,骑着匹大马,过来询问“大哥,等会接新娘你去不去?”
“接新娘,我当然去。”
他拿着相机晃了晃,说“今天我会将过程给你们录下来,等日后有了电视,你们就可以在电视上观看结婚时的情景,这是一辈子的回忆。”
有抬轿的好奇询问“这就是相机?”
“不错,这可是国外进口的高级货,远处山上的景象都能给你录下来。”
听他这么说,周围的人全都围了过来,询问“真的?”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摄像机,不是说只能照相吗,怎么不仅能录影,连那么远的地方还能录到。
“那当然。”
见几人不相信,林耀指着远处山上:“你看到山上那些树了吗?你们再看镜头。”
众人看过去,只见镜头中出现远处的山,镜头慢慢拉近,竟然真的将远处山上的景象映入其中,可以看到山巅树枝微微晃动,很是清晰。
“太厉害了吧!”
一众人几乎不敢相信,但看到这景象,又不得不信。
这摄像机太厉害了,竟然能将远处的景象拍摄下来,还那么清晰。
然而事实上嘛,吹牛谁不会,拍摄远处山上的景象,的确有摄像机能行,但保证镜头晃的厉害,怎么可能像他拍的这么清晰。
等人员来齐,吃过早饭,大总管过来喊道“时候不早了,快出发吧。”
大总管就是专门负责统管红白喜事的人。
这个职务一般都是本村说话有分量,有组织能力的德高望重的长辈担任,关键时候要能镇住场子,办好事情。
负责整个红白喜事仪式的策划、调度、人事,可谓是极其关键的人物。
果然听到命令,众人纷纷答应,抬起花轿,喇叭吹吹打打,向着东关村走去。
刘卫军穿着新郎服,胸前带着大红花,骑着高头大马,笑的合不拢嘴,跟着队伍一起去。
林耀忙前忙后在旁边摄像,这传统的接新娘,他多少年没见过了。
后来都是开车去,你最少也得弄个十辆八辆的小轿车接新娘,要不然连面子都没有。
至于花轿,谁还用这玩意,已经很少见到。
到了东关村,自有伴郎前去叫门。
没一会,梁美娟身穿大红的凤冠霞披,走了出来。
看到她这身打扮,忍不住让人眼前一亮。
不愧是山窝里的金凤凰,就是漂亮。
有看热闹的在旁边说“好漂亮啊!”
“是啊,还是这红色的好看,上次我在市里看到人举行婚礼,人家新娘竟然是穿白色的,那不是丧服吗?”
林耀摇头:“你说的那是西式婚纱,人家西方就穿这个。”
“他们就不怕晦气?”
林耀不知该说什么,你让他如何解释,习惯不同而已。
现在还很少,等过些年,穿婚纱的多起来,穿着白色婚纱嫁人,就成了习以为常的事。
你要说晦气,人家扶桑那边还穿白无垢呢,那才是真正的孝服。
从内到外全是白色的,打褂、褂下、腰带、布袜乃至佩戴的小物件都是白色。
再加上头上那白色的白棉帽,跟孝服简直一模一样。
但真正说起来,不过是那边的传统。
白无垢是象征新娘的纯洁,是在一尘不染的无垢状态下出嫁。
此外“白无垢”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喻意新娘嫁过去之后就要忘记过去的一切,从新开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头上那个奇怪的白色帽子叫做“角隠”,据说是防止女人嫉妒,头上长角变成鬼。
虽然看起来“鬼气森森”,像是阴间服饰,但谁让是那边的传统,习惯成自然嘛。
另外扶桑结婚的地方在神社,想必都听过“靖、国、神、社”,这其中的联系想想便知。
一路敲敲打打回到刘家村,拜堂成亲,下花轿跨火盆,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那叫一个热闹的。
更有人借机闹洞房,热热闹闹,欢声笑语不断。
看到那热闹景象,林耀也想过去,奈何不行啊,谁让他比刘卫军大呢。
闹洞房,有句话三天无大小,但也是新郎的弟弟以及晚辈,长辈和兄长,是不能进入新房的,更不要说闹洞房了。
咱啊,就在那边安安静静做个摄影师即可。
好不容易等拍完,林耀匆忙过去吃饭,那边早有给他留的位置,正好跟祖儿坐在一起。
“怎么样,是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婚礼,等会好好尝尝,这可是正宗的农村八大碗。”
“上什么菜?”
“等会你就知道了。”
林耀神秘一笑,没有告诉她,让她自个在那边猜测。
事实上,他也不知到底会上什么菜。
“八大碗”只是个统称,不一定是八碗,而是主菜八碗,凉菜、主食不计。
菜式很多:炖鸡、炖鱼、炖酥肉、八宝饭……
各地视情况不同,贫富不同,菜式也大不相同。
后来更是发展到十大碗,十二、十四乃至十六个菜,只因叫顺口了,所以都叫八大碗。
但也有讲究,有鸡有鱼,这是最基础的,另外很少用到炸丸子,大概是丸子的“丸”谐音“完”,所以不会用那种油炸的丸子,而是其他的肉丸子。
稍等一会,等众人坐好,就开始上菜,虽没有鲍鱼龙虾,只是最基础的八大碗,但在现在来说已经是非常难得。
吃到最后,没等上汤,林耀跟祖儿说了声,悄悄离开,到厨房那边蹲守。
在那里有几个帮忙的等着上菜,厨师烧好了鸡蛋汤,盛入碗中,撒上点香油,便让他们上菜。
锅内还剩不少,林耀就拿了个碗过去:“大叔,给我盛碗呗。”
“林哥儿也喜欢这个?”
说着,厨师笑呵呵给他盛了一碗。
不同于其他菜,做鸡蛋汤时,大厨会多做一点,防止不够,一般到最后锅内都会有剩余。
剩下的,也不会浪费,自然就是这些厨师帮忙之人享用。
等几个帮忙的把鸡蛋汤端上桌回来,林耀正端着鸡蛋汤离开,看着锅里只剩下薄薄一层的鸡蛋汤,有人忍不住说道“林哥,你又不帮忙,怎么跑来抢我们的鸡蛋汤?”
“我喝个鸡蛋汤都不行,就只能给你们喝?”
说笑着离开,回到餐桌,祖儿说道“你出去就是要鸡蛋汤?”
“还行吧,这个谁抢到是谁的,谁让我先抢到的,快尝尝吧。”
有同桌用羡慕的语气说道“林哥,你也太会疼老婆了。”
“那当然,老婆就是用来疼的。”
祖儿羞红了脸,偏偏又不知该说什么,实在不好辩解啊。
第一百零九章 信托商店
热热闹闹一天,等到下午就基本没事,晚上到是可以去闹洞房,可谁让他年龄大,是做大哥的去不了。
林耀引以为憾。
四十年后他也没给刘卫军闹过洞房,他那时候早结婚了,儿子比自己都大,上哪去闹洞房。
只有狗蛋结婚的时候去过,闹的那叫一个狠,各种方法玩了一遍,玩的很是开心。
然后回头就被他布置了三张试卷,还是连着十天三张的那种,弄得整个班怨声载道。
好在他没将自己去闹洞房的事情告诉同学,要不然,保证得被孤立。
你玩的开心,我们被殃及池鱼,这算什么事?
闲着没事,林耀就带着祖儿去大棚游玩。
祖儿好奇询问“去干什么?”
“你去到就知道了。”
林耀卖了个关子,没有明说。
这有什么好保密的,祖儿掀开帘子进去,一片绿色映入眼帘,这足有几百平的大棚内,竟然全都种着花,而且还都是同一种。
不禁奇怪询问“这是什么?”
“君子兰。”
“所以你在刘家村辛辛苦苦建个大棚就是为了养花。”
祖儿看向他的目光带着古怪,在这种地方养花,你到底打算干什么?钱多的没地方花?
“那当然,同时也是为了赚钱。”
迎着她古怪的目光,林耀回答的很是肯定,他没有辩解告诉对方现在君子兰绿色金条的名声。
因为说了,她也不会相信。
没有经历过的人,谁能想象的这小小的君子兰,竟然能卖到十几万一盆。
这可是八三年的十几万,放到四十年后,提高百倍不是问题。
这些君子兰生长的非常旺盛,更让人欣喜的是已经有不少露出花苞。
君子兰开花的时间是每年的2-5月份,虽然能够全年开花,但那需要很高的技巧,能在此时出现大片的花苞,足见他的本事。
这些君子兰经过调整,大多是冬天开花,到时摆在商店内,相比只有绿叶的君子兰,一盆盆鲜花怒放的君子兰,无疑更加耀眼也更值钱。
“你准备向北去?”
“是啊。”
她这次来国内,是为了考察各地的服饰,为自己设计服装提供素材,自然要走遍全国各地,考察各地的风土人情,丰富自己的知识面。
“现在内地治安不好,你自己一个人怎么行,算了,我跟你一起去,保护你的安全,顺带去春城看看那里的君子兰行情。”
祖儿翻翻白眼,恐怕后面那个,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吧。
想了下,答应下来。跟他一起,不仅有人做伴,还能有人帮忙扛行李,比孤身一人强的多。
休息两天,林耀就带着她离开,一路北上,第一站便是燕京。
作为京城,又是明清两代的都城,燕京有着浓厚的文化底蕴,他自然要来看看。
两人晚上坐车,行了一夜,天刚亮就到达了燕京。
看着这熟悉又陌生的京城,林耀眼都直了。
京城居然不限单双号你敢信?满大街都是野狗你敢信?这天蓝的跟一汪水似的你敢信?
“我们去哪?”
“当然是找地方住。”
等了半天,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出租车,两人直奔燕京饭店。
这是燕京最好的饭店之一,食宿一体化,主要用来接待外国人和富商。
级别虽然比不上钓鱼台宾馆,可眼下的钓鱼台宾馆是用来接待贵宾的,并不对外开放。
这里就是钓鱼台宾馆以外,内地最好的高档酒店。
只不过这价格嘛,也是最贵的。普通房间一天就要两百八十块,相当于一千港币。
贵宾房和总统套房就更贵了,前者四百八一天,后者要八八八。
折合下来,在总统套房住一天就要三千二港币,哪怕在香江那边,也是普通百姓一个月的工资。
不过林耀不差钱,便选了这里。
钱嘛,就是用来花的,既然有钱,为何不花?总不能跟个铁公鸡似的,明明有钱,却非得去住小宾馆。
早晨下车,收拾完已近中午,林耀便提议前往古董店看看,祖儿自无不可。
不过他没有去官方经营的,而是去了信托商店。
信托商店算是这个年代的特色,老百姓可以拿东西寄卖,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卖不出去还能赎回来;或者商店直接买断,然后自己出售。
真要说的话,就是当铺,没错,就是古代的当铺。
其本质就是一种按借款人提供抵押品的价值打折扣,贷放现款,然后定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剥削方式。
所以建国后被取消,直到八十年代左右才重新出现,但也不再是以前的当铺,而是信托商店。
俩人一进门,就觉着光线灰暗,商品也不整齐,货架上、柜台里摆着各种各式的家具、瓷器、铜器、服装、皮货、留声机、钟表等等。
种类繁多,大多是旧货,而且不用票。
这就很了不起,这年头没票,你连布都买不了,做身衣服都没办法,能不要票的地方实在太少。
瓷器、铜器、钟表,林耀当时眼都直了,都是宝贝啊。而且价格非常便宜,因为有条规矩叫“旧不超新。”
神他么旧不超新,这么多宝贝,你告诉我都是旧货,不值钱,这一刻他恨不得将整个信托商店打包。
这么多东西,随便弄一个回四十年后,那也是宝贝啊。
有服务员过来询问“先生不知道你买什么?”
“瓷器铜器玉器,古玩字画,算了还是我自己看看,再做决定。”
说了一大堆,林耀忽然反应过来,要自己看看,东西是好东西,可他没地方放。
在这燕京,他买那么多东西放哪去?总不能开时空通道放到四十年后吧。
这倒是可以,可问题是上次他弄梅花鹿的时候,别墅就已经开工建设,他必须将东西放到仓库。
那需要的时间就有些长。
总不能将祖儿扔在这边,自己跑四十年后去放东西。
刚答应陪她游遍全国,来个浪漫之旅。
结果到了燕京,就将人扔到一边不管了,玩失踪,祖儿再好的脾气也得跟他掰。
第一百一十章 来自明朝的银票
“我说你到底喜欢哪个?选好没有。”
逛了半天,林耀还没选定到底买什么,祖儿不禁急了,她可没兴趣在这里闲逛。
“再让我看看。”
林耀无语,不能买还不能看吗,忽然他看向一个木雕,那是一个罗汉头像的木雕,木雕多了,但这个却不禁勾起他的一丝回忆。
示意服务员将这木雕拿过来,林耀查看半天,发现的确跟他记忆中的那个相同,就问道“服务员,这木雕是什么时期的?”
“明朝,据说是洪武时期的。”
实锤了,他记忆中那木雕就是明朝的木雕。
“多少钱,我买了。”
“五十。”
林耀没有讲价,直接将钱给她,并让她开了发票。
欢喜的将木雕在手中把玩,越看越是喜欢。
“你喜欢这玩意?”
“好歹是个古董,留着收藏不错,再说你信不信这里面藏着东西?”
“不信。”
祖儿回答的很肯定,既然能在信托商店售卖,必然是人家收藏了不知多久,又经过信托商店的鉴定,有什么早被人查出来,哪里还有让人捡漏的空间?
真当人信托商店的鉴定师傅是吃干饭的。
林耀笑笑,没有跟她争辩,又对服务员说“你们店里的鉴定师傅呢?我准备让他看看。”
“你稍等,我去找他。”
找来老师傅,林耀指着下面的缝隙说“我看这里面有东西,不知你能否取出来?”
对方不相信,但还是拿过来,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没一会,突然目光一凝:“里面好像的确有东西,你确定要取出来?”
林耀点头,不取出来他留着干什么。
老师傅取来工具,在最下面的缝隙中鼓捣半天,取出一张折叠好的纸张,小心翼翼打开,竟是一张银票。
这是一张价值一贯的银票,上面清晰印着“户部奏准印造,大明宝钞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贰佰伍拾两,仍给犯人财产,洪武三年”的字样。
由此可以看出,这张银票是1370年发行的,也就是朱元璋在位时期,距今已经有600多年的历史。
老师傅感叹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这张银票隐藏的极其隐蔽,被折叠成2.5公分大小,还被塞在木雕最下面的缝隙里,若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不,应该说仔细看都发现不了,凭他的经验,可以确定这张银票已经在里面呆了数百年,说不定刚开始发行,就被藏在了里面。
这数百年的时间,不知经历了几任主人,又经过多少人鉴定,但这么多人也没有发现,可见藏的有多隐秘。
在进入信托商店前,他也曾进行过鉴定,同样没有发现银票的踪迹,那对方又是如何一眼得到看出其中的银票。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将心中疑问问出。
“没什么,无意间发现的。”
林耀打了个哈哈,没有明说,他总不能告诉对方,这个罗汉木雕数十年后流入国外拍卖,被人无意间发现了里面的这个银票。
还因此引起一阵轰动,毕竟藏了数百年才被人发现,说上去太过玄奇。
“这宝钞能值多少?”
老师傅沉吟了一下说“大明宝钞作为一种经典的古代纸币,非常受到收藏者的青睐。”
林耀大喜,太好了,受到青睐就代表有人追捧,价值必然不低。
谁知却听他接着说道“因此大明宝钞也同时成为不法分子伪造的主要对象之一。而真的大明宝钞印刷技术并不复杂,无论是纸币的纸张或者是油墨都不难仿制,现代的赝品已然可以以假乱真。
这严重的影响了它的经济价值,因此此币的市场价值并不是很高,大概能值十几块。”
林耀瞬间泄气,十几块钱哪怕放到四十年后,也不可能过万。
这看似名气很大的宝钞,竟然不值钱。
好吧,不高就不高,能够买一个木雕就发现这么一张货真价实的银票,他还有什么不满意。
再说普通的银票值十几块,这张银票经历如此玄奇,多卖点还是可以的,只不过他又不缺那点钱,留着收藏不好吗?
将这银票的故事说给其他人听,也是一个不错的谈资。
祖儿好奇询问“这张银票,藏在里面干什么?”
“当初的事谁知道,不过我看像是私房钱,也不知是谁,竟然被老婆逼到藏私房钱。”
现代有很多女性负责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一般男性会在开了工资之后,上交给老婆,将自己所挣的钱交给老婆保管。
不过,为了让自己可以在金钱方面更加自由,有许多男性会选择偷偷攒一些零花钱,也就是私房钱。
这样的现象,在古代似乎不可能出现。
毕竟,古代讲究女子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别说是掌管财政大权,一般的男人甚至都不会给妻子零花钱。
但那只是普遍情况,还是有些例外,一些强势的女性会将丈夫管的死死的,要不然又怎会有河东狮这种词语。
因此,少部分男性还是会有藏私房钱的念头。
祖儿转过头看了他一眼:“你们男人倒是会藏私房钱。”
“您这话说的,这打击面也太广了吧。”
“连六百年前的古人都藏私房钱,而且至今才被发现,你难道能说不会藏?”
“那只能说明他老婆是河东狮,被逼得没办法,只能藏钱,要不然连出去喝酒的钱都没有。像我,我就不藏私房钱。”
“真的?”
“绝对是真的,我所有钱都交公。”
开玩笑,他藏什么私房钱?等液晶电视生产出售,财源滚滚来,到时他就该发愁怎么花,怎么会藏私房钱。
再说他如果想藏私房钱,谁能找到,他直接藏在四十年后。
老婆再有本事,也不会找到,她总没办法杀四十年后找私房钱吧。
“那我怎么没见你交公?”
“我也没老婆呀,要不然我交给你?”
这本是一句玩笑话,忽然林耀反应过来,心中大喜,若非这边人多,他保证扑上去猛亲。
守得天开见明月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离开信托商店,两人漫无目的在路上走着,林耀询问“你想去哪考察?”
“还没考虑好,先在这里玩两天,打听打听再说。”
“我倒是有个地方——瑞福祥,那里的旗袍非常有名。”
这可不是他胡说,瑞福祥是百年老字号,非常有名。
无论京城里有多少高级服装定制,瑞福祥给人的庄重与踏实无人可及。
毕竟,天安门广场升起的第一面红旗的面料,就是它提供的。
当时燕京曾流传着一首歌谣:“头顶马聚源,脚踩内联升,身穿瑞福祥。”
可见当时的瑞福祥是何等的风光。
不管是上了岁数的奶奶级,还是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想要定制一件正宗的传统旗袍,百年老店瑞福祥无疑是首选。
听到他的介绍,祖儿想了下就答应下来,想要看看这燕京的旗袍如何,有什么特色。
正说着,前面传来韵律十足的叫卖声:?“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听到叫卖声,林耀的嘴一下子流出了口水,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自己有几年没有尝过了,今天一定要尝尝。
只要是中国人都喜欢冰糖葫芦,尤其受到北方人的钟爱,最出名的就是老北京冰糖葫芦。
在北京,沿街叫卖的冰糖葫芦已经成为城市的一景,几乎一年四季都能看到。
一支支穿满晶莹剔透的红果的小棒,一律乱箭般插在稻草秸捆扎成的草靶上,微微探出街头,诱惑着来往的行人。
吃的时候有好几种吃法,可以先把它外面那甘甜的糖衣吃掉,然后再品味山楂的酸味,绝对是一种美味。
也可以一口吞一个,那滋味也毫不逊色于细尝,一口一个,酸酸甜甜的味道绝对会使人沉醉其中。
拉着祖儿过去,是位老伯在卖冰糖葫芦,他扛着个稻草把,上面插着一根根晶莹剔透的冰糖葫芦,正在沿街叫卖。
林耀喊住他说“给我来两个冰糖葫芦。”
“好嘞。”
看看上面的冰糖葫芦,还是传统的冰糖葫芦,除了传统的山楂、山药,林耀没有看到其他的。
毕竟冰糖葫芦嘛,不弄山楂如何算是冰糖葫芦?
可谁想到三四十年后,这纯正的冰糖葫芦就到了万物皆可冰糖的地步。
除了传统的山楂、山药,竟然有牛人发明了冰糖猪蹄、鸡爪、香肠、辣椒、辣条、鱼、蚕蛹、黄瓜、西兰花、方便面、大蒜等等等等,标准的万物皆可冰糖。
将这冰糖万物全部买来品尝,活脱脱有种吃烧烤的感觉,就差啤酒了。
话说这冰糖万物用来喝酒是什么味?
从他手中接过冰糖葫芦,林耀递给祖儿一支:“你尝尝,燕京的冰糖葫芦可是天下一绝。”
祖儿朱唇轻轻咬下一个品尝“嗯,的确不错,酸酸甜甜非常好吃。”
“那当然,这可是燕京一绝。”说着他哼了起来“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着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可甜里面它透着那酸……”
“这是谁唱的?我怎么没听过。”
”当然是你老公我啊,这是我谱的曲,我做的词。”
祖儿翻翻白眼:“我信你才怪,认识这段时间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本事?”
“你老公我本事多了,回头我就给你写两本书,保证名传世界。”
“你就吹吧。”
吃着冰糖葫芦一路闲聊,过了半天,林耀发现了一件很尴尬的事,瑞福祥在哪不知道啊?
这倒也没什么,随手打个车就去了,咱不知道,在燕京的司机能不知道吗。
可问题是……没车!
这年头出租车是个稀罕玩意,数量很少,除非是在特定地点,要不然你想找到一辆出租车,很难。
至于用脚丈量还是算了。
好歹也是帝都,现在虽然还没有扩建到后来七环路,最外圈接近一千公里长的恐怖地步,但也绝对不小,想要用脚丈量,这时间得按月计算。
只好返回燕京饭店待明天再做打算。
顺带填饱肚子,两个人五道菜花了八十多块钱,一盘水煮鱼就要四十多块。
这要是放到四十年后,五道菜才八十非常便宜啊,但现在很多工人两个月工资都不够。
早晨天还没亮,林耀便喊祖儿起床。
祖儿迷迷糊糊询问:“干什么?”
“好不容易来一趟燕京,怎能不去看升旗?”
“升旗有什么好看的,算了,我还是陪你去吧。”
林耀摇摇头,她是在香江那边长大的,又怎能体会到他心中的这种情怀。
然后……一等,二等,三等,林耀手表都不知看了几回,半个多小时过去了,祖儿还没收拾完。
急的他汗都下来了,女人化妆慢果然是出了名的。
好在他早有预料,提前喊对方起床,要不然别说升旗仪式,等去到广场,说不定早已日上三竿。
等了半天,看她还没有动身的意思,林耀说道“要不然我给你朗诵几首诗如何?”
“行啊,你倒是很有情调。”
“娇羞不肯下妆台,侍女环将九子钗。寄语倦妆人说道,轻施朱粉学慵来。
懒起画娥眉,弄妆梳洗迟。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
祖儿越听越不对劲,合着你这是催我赶快化妆呢,将眉笔往桌上一撂:“行行行,咱们走,我化个妆你有什么好催的。”
“姑奶奶这都几点了,再不去,这升旗仪式就得等明天。”
嫌我催促你,也不看看你化妆用了多长时间。
燕京饭店门口倒是有出租车,这种地方要是连个出租车都没有,那不是开玩笑吗?
林耀直接包了辆车,省得出租车一走,想去哪都得用脚丈量。
紧赶慢赶总算赶上了升旗仪式,站在广场上,伴随着国歌,红旗缓缓升空。
国歌奏响,鲜艳的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的上空飞响。
林耀静静的看着,紧紧盯着旗帜,眼中只有那一抹鲜红。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伴随着国歌,他的心也不禁沸腾起来,千言万语,最终汇聚成四个字,祖国万岁!
第一百一十二章 五十六套民族服饰
静静站立良久,直到周围人渐渐散去,林耀才回过神说“走吧。”
找地方吃过早饭,两人前往瑞福祥,刚踏入其中便见到款式各异的旗袍,就连服务员身上穿的也是旗袍。
毕竟是经营这个的,你穿其他衣服也不合适啊。
你要是穿个和服,人家进来保证一脸懵,你这卖的到底是什么玩意?
“先生需要什么?”
“我们看看。”
四下打量,可以看到瑞福祥经营的品种很多,绸缎、呢绒、棉布、皮货、化纤、民族服装服饰等等,跟衣服有关的基本都有。
品种也很齐全,单是皮货就有水獭、貉绒、黄狼皮、灰鼠皮等等,一些较为珍惜,四十年后早已禁止售卖的皮货也有很多。
见此,林耀忍不住询问“有没有虎皮?”
“先生开玩笑,我们这里怎么会有虎皮。”
那好吧,他看这里品种齐全,名贵的也不在少数,还以为应该有呢。
看来是自己想多了,随着老虎的稀少,被列为保护品种,开始禁止虎制品交易,本就珍惜的虎制品早已不见踪影。
小地方还好,还有前些年留存的,大城市早就没了。
再说你普通人跑来问,人家也不一定告诉你实话,万一是钓鱼执法呢。
林耀询问道“要不然帮你定身旗袍。”
“不用,我本身就是经营服装店的,难道还缺衣服。”
服务员热情推销:“美女,我们这里的旗袍都是手工制作,艺术价值不凡,买一套不错。”
见她露出质疑,林耀直接替她答应下来。“行,就定一套旗袍。”
“不知想订什么样式的旗袍,我们这里各种款式的旗袍都有,绝对让你满意。”
林耀很想说低胸高开叉的。
到时让祖儿穿上,那感觉,那视觉冲击,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可惜不可能啊,一般人谁会穿那样的旗袍。
在家里玩情调还差不多,穿出去,想招蜂引蝶呢。
“祖儿你自己选吧。”
“还是算了,我又不缺服饰,浪费这钱干什么?”
“当然有用,你也知道我投了家家电厂,正在生产彩电,回头让你穿着旗袍代言。”
这是林耀早就想到的,到时就让她穿着旗袍去拍宣传片。
到时用彩色电视一放,更能凸显出液晶电视的色彩清晰,吸引人购买的欲望。
不只是旗袍,国内五十六个民族,各民族有各民族的特色服饰,完全可以每个民族定做一套。
而且不止五十六套,其他民族的暂且不说,汉服谁知道有多少种?
上下五千年历史,服饰演变到现在谁能说得清,每一种都有各自的特色,代表了当时的时尚,完全可以多定几种。
到时用来拍宣传片,既可以宣传彩电,又能弘扬中华文化。
同时还可以请动王祖娴,让她跟祖儿一起拍摄,双姝合璧,保证谁看了都得懵,两个一模一样啊,你说到底谁是王祖娴?谁又是祖儿?根本不知道啊!
说不定还有人以为这就是一个人,或者猜测她们两个是双胞胎。
“就你鬼点子多,我哪会拍广告,你还是找别人。”
话虽这样说,祖儿还是答应下来。
没人不喜欢华美的衣服,祖儿也不能免俗,说不喜欢,那是没钱,想买也没办法。
要不然又怎会有那么多人喜买买买,哪怕买的太多,根本没时间穿,也要购买,带回家留着欣赏。
祖儿跟服务员去量尺寸。
林耀偷偷将另一个服务员拉到一边,说“我再多订一套,跟她一样的。”
“没问题,不知要什么尺寸的?”
林耀随口将尺寸报出,别说三围,肩宽、袖长、衣长、裆深、腿围,都报了出来,就怕做的时候,由于不知身材如何,做的不合身。
正跟服务员说着,祖儿从后面说道“身材不错,不知这是谁的啊?”
林耀冷汗当时就下来了,你可以不知道女友的尺寸,但那有个前提,你更不能知道别人的。
结果他别说三围,连肩宽、袖长、衣长、裆深、腿围都知道,这一刻林耀心中只有一个词:要死要死要死。
慌得他赶紧转头笑着说“这不是你的吗,你看看对不对?”
祖儿拿过服务员写的尺寸查看,惊讶道“相差最多两三厘米,有些更是分毫不差,看两眼就能估算出来,你眼光够毒的。”
“还行,你要相信老公我的眼光。”
“这个有什么好得意的?”
林耀一愣,对呀,这有什么好得意的,又不是跟朋友在一起吹嘘,自己眼光多厉害,能一眼独断看穿美女三围,引好友羡慕。
跟女友说这个……
赶紧岔开话题“旗袍多少钱,我先付个定金,对了,要手工刺绣的。”
两人离开,祖儿渐渐回过味来:“刚才这尺寸应该不是我的吧?”
“怎么可能,跟你在一起,我难道还能给别人定衣服。”
“话是如此,可我的尺寸是现场测量,你为何还要再说一遍?你不是说有个跟我长得一样的,衣服是不是给她的?”
林耀很想说,你猜的真准,但这话他不能说啊,这是要死人的节奏。
赶紧矢口否认:“不是。”
“把她联系方式给我。”
好吧,这是不相信自己,林耀没有犹豫将联系方式给她。
看她满意表情,心知糊弄过去了。
这又不是四十年后,你一个电话打过去就能确定,想要跟外地联系,尤其是内地打到宝岛,哪有那么容易。
等她跟王祖娴确定尺寸的确是对方的,说不定几天时间下去,到时心中有火也已经泄下去不少,不会再跟他提起此事。
只是以后这定做服装的事,还是算了,再偷摸给她定服装,他真得要死。
大不了到时让两人穿一套,至少也是五十六套服装,两个人换着穿很容易。
为防止祖儿知道实情心中生闷气,林耀还是稍微提点了一句,自己为别人定制旗袍的原因:“你不认为两个一模一样的美女,穿着相同的衣服,如同双胞胎一样,更吸引人的眼球。”
“所以这就是你偷偷摸摸给别人定衣服的原因?”
“没有,我已经说了,那真是给你定的。”
“呵呵”,祖儿肯信才怪,但也没有再追究。
第一百一十三章 买袈裟就得买四合院
离开瑞福祥,祖儿提议道“闲着没事,咱们去故宫看看,我还从没有去过皇宫。”
“明天吧,今天我带你去收个宝贝。”
“什么宝贝?”
林耀笑而不语,只是说了个地址,让司机开车前去。
路上顺带买了些水果,京八件,茅台酒,还有些零零散散的东西,两人提着都感觉沉。
礼多人不怪嘛,他要拜访的这位,脾气古怪,不伺候着点,很难达成目的。
等到了地点,让司机在那边等着,林耀前去找到一个四合院。
此时四合院大门关着,但没有锁门,林耀就拍了拍门喊道“请问这是金爷家吗?”
“找我干什么?”
伴随着低沉的声音,一名穿着马褂手拿茶壶的男子走了过来,不用说便是金爷。
看这架势,便有一股清庭纨绔的架势,当然他的身份也是如此,据说是贝勒家出身,其祖父是一名正儿八经的贝勒爷,要不然当年也没本事得到那件宝贝。
“我们是香江来的商人,听说金爷家境不凡乃是贝勒出身,特意前来探望,想要见识一二。”
金爷呷了口茶水,看都不看两人就准备送客。
林耀赶紧上前一步:“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请金爷赏个脸。”
伸手不打笑脸人,金爷犹豫了下,终究没有再赶人,开门让两人进来。
“进来吧。”
两人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颗巨大的紫藤,看起来足有两三百年,顺着架子,如同伞盖几乎遮蔽了整个院子。
现在来的不是时候,若是开花时节过来,紫花串串芳香诱人,紫中带蓝,蓝中泛紫,大片大片地铺满架子,如彩练,如瀑布,灿若云霞,赏心悦目。
“你真想看?”
“瞧金爷说的,我大老远从香江过来,就是听说了金爷特地前来拜访。”
见他如此说,金爷便打开一个库房说“行,这里面有我收藏的一些宝贝,今个就让你长长眼。”
林耀进去一瞧,暗自咋舌,这小小的库房内有七八个古董架,上面摆的满满当当,宝贝当真不少,毕竟当年也是贝勒家出身,哪能没点家底。
“金爷好本事,这收藏当真丰富。”
“这算什么,当年府上的收藏比这多十倍,可惜前些年都被砸了。”
呃,这个咱不聊,还是看收藏要紧。
陪金爷鉴赏半天,林耀最终将目光看向他今天来的目的,一个黄色袈裟。
“这袈裟不错,不知金爷可否割爱?”
“呵呵,不能。”
不能就不能,你呵呵个什么劲?
“实不相瞒,其实是我有朋友非常喜欢,特地托我前来,不知多少金爷能否割爱?”
金爷恍然,他就说对方这趟过来的奇怪,原来是另一个目的,断然拒绝道:“不能就是不能。”
被人一再拒绝,祖儿也不乐意了:“不就是个袈裟,你宝贝什么?”
“我愿意,正好我儿子要让我出国,真想要,有本事你就连着宅子一起买了,没本事免谈。”
祖儿那个气:“买袈裟就得买房子,你怎么想的?”
“对,你这要求太离谱了,换谁也不可能答应。”
林耀激动的心怦怦直跳,买袈裟就得买房子,这么离谱的要求,傻子也不会这么干,但他情愿当傻子。
四合院啊!
搁四十年后,一个四合院少说也得几千万,几亿乃至十几亿的不在少数。
他以前听说过一件事,九几年一个房东卖掉故宫边的一套四合院,去欧洲打拼,一家人在欧洲那里奋斗二十年,摸爬滚打赚回了九千多万,也算人生赢家。
人老累了想叶落归根,买回自己那套四合院,一打听要一点三亿。
抚摸着曾经的青砖围墙,肠子没给悔烂了,没想到自己辛苦在外边干了二十年,回过头来还不够买回宅子!
现在买四合院,买到就是赚到,绝不会吃亏,绝不会上当。
既然如此,金爷卖房,他为何不接?
趁现在燕京的房价低,他要是买个百八十套四合院,回头不用干活,天天等着收租也吃不完。
当然现在不能一口答应,买袈裟就得买四合院,这摆明了就是刁难,他一口答应,金爷反倒要掂量掂量背后有什么问题。
一听这话,金爷一摆手示意滚蛋。
林耀也不强留,带着祖儿离开。
祖儿安慰道“不就是个袈裟,咱们不买了,出去散心。”
“别别我还有事,得打个电话。”
去电报大楼给还在鹏城的李大龙打去电话,等了半天方才有人接听。
“喂,请问您找谁?”
声音软糯,听着就是个美女,这家伙不会是找了个秘书吧,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有事秘书干,没事……,自己一个大老板还没这待遇呢,你这落魄户忒会享受。
“李大龙在吗?”
“找我们总经理什么事?”
“告诉他,我是林耀,有事找他。”
“是大老板,你早说,我这去给您叫。”
秘书说着放下电话出去叫人,没一会有人接起电话说“老板什么事?”
“家电厂筹备的如何?”
“放心,那些技术我已经全部吃透,正在组织人准备生产,再过一个月左右便能生产出第一台彩色电视。”
“那销售经理呢,先给我向燕京这边派遣一位销售经理过来,我有事要办。”
“好的,没问题。”
李大龙一口答应下来,汇报了下工作,确定林耀没事这才挂断电话。
祖儿奇怪询问“你找销售经理干什么?”
“当然是买四合院。”
“你还真买啊?”祖儿看向他的目光那叫一个奇怪,买袈裟就得买四合院,这么离谱的要求,你都答应,到底怎么想的。
难道那袈裟就那么重要,重要到连这么离谱的要求都得答应。
“放心,我心里有数,我正准备在燕京买几处房子,他既然送上门,为何不买?”
至于为何找销售经理前来,当然是让他干活,身为老板,他可没兴趣自己去买这四合院。
这又不是四十年后,房产明确,只要有钱买房子比较容易。
现在很多房子正在发还中,产权之类的到底归谁,到底有没有都不知道。
至于该怎么买,那更是问题,没有门路,你跑断腿都不一定能办下来。
他吃饱了撑的,自己去办,不如让销售经理提前过来,既在燕京打开电视市场,又替他办事。
至于这不是他的工作范围,你给我谈工作范围,我直接炒你鱿鱼。
就是这么任性,谁让他是老板,老板的特权就是我安排的任务,没有对错,只有完成完不成。
完成,你就是好员工,完不成,工作能力再强也没用。
第一百一十四章 紫藤白藤
先陪祖儿在燕京玩了两天,燕京八景能看的全去看一遍,陪的她舒坦了,林耀这才买了东西前往金爷家,商量买卖四合院的事。
敲响房门,依旧是那拿着紫砂茶壶,又端着贝勒爷架子沉浸在祖先荣光中的金爷,看到他不耐烦的翻翻白眼:“你怎么又来了,早就告诉你袈裟不卖,来几趟也没用。”
“金爷别急着赶人,我回去后仔细想了下金爷的条件,虽然苛刻,但也不是不能答应。
正好我准备在燕京置办几处房产,作为日后居住的地方,就想过来看看,如果不错就买下来。”
金爷很是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连这么离谱的要求,对方都会答应,也不知他是真的在意那袈裟,还是想要购买住房。
让开门,说“你进来吧。”
林耀进去,四下查看这四合院。
这是个标准的四合院。北房三正两耳共五间,东、西房各三间,南屋不算大门有四间,连大门洞、垂花门共十七间。
别说以后的三人小家庭,即使算上父母辈,都绰绰有余,还能收拾出书房、储藏室等地方。
四合院中间是庭院,院落宽敞,这是四合院布局的中心,人们穿行、采光、通风、纳凉、休息、家务劳动的场所。
金爷在庭院中植树栽花,更有两个鱼缸里面种着几株荷花饲养金鱼,鱼戏荷叶间,看得出来很会享受。
最妙的是庭院中间有一颗巨大的紫藤,至少有两三百年的历史,主根早已生长的极为粗壮,围有一米多,孤藤成树孤木成林,看上去当真如一颗大树般,遮蔽了整个院子,显得蔚为壮观。
当开花的时候,一串串蝴蝶形状的花朵垂直向下,犹如紫色瀑布一般,壮丽迷人、如梦如幻。
可惜不是白藤,白藤性狠辣善绞杀,又名鬼索,是棕榈科,省藤属攀援藤本植物,名气与紫藤无法相比,但谁让它有个同类成精,并且是大名鼎鼎的司藤。
可惜建国以后不许成精,要不然这么大一株紫藤说不定也能成精,到时他就能亲手培养一株紫藤版的司藤。
喂养非常简单,给把土,浇点水即可。
当然紫藤和白藤名字虽然相似,但其实根本就不是一个物种。
白藤是棕榈科,省藤属攀援藤本植物,紫藤则是豆科紫藤属落叶藤本。
就连在往上论,白藤是被子植物门单子叶植物纲初生目植物,紫藤则是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蔷薇目豆亚目植物。
这样看的话,两者除了名字相似,又同是被子植物,其他的根本就不一样。
不过倒是迷惑人的好办法,白藤、紫藤,如此相像,跟别人说它们是相同的植物,只是开的花不同,保证有很多人相信。
哪怕本身知道一点的,只要你语气笃定,说不定也能将他们弄蒙,怀疑以前得到的消息会不会是假的?
参观完一圈,林耀暗自满意,心中有了决定说道“金爷这四合院不错,我可以买下来,不知你准备卖多少钱?”
“五千。”
林耀惊呼出声:“五千这么贵!”
五千一个四合院贵吗?
绝对不便宜!
几年后,有位大佬卖了处四合院,跑去做生意,也不过卖两千六,那套四合院搁后世要几千万,直接翻了两万倍。
这处四合院虽然不小,但也不是那种地理环境特别优越的,五千块就有些贵了。
“嫌贵,你可以不买。”金爷听他如此说,直接伸手赶人。
您这贝勒爷脾气,都哪年了,还一副贝勒爷脾气,这是经过社会的毒打不够。
也就是他对袈裟势在必得,要不然保证掉头就走,燕京四合院多了,他去哪买不到,何必在此受气。
好说歹说,金爷就是不降价,不过好歹将家里的一些旧家具也给算了进去,其中就包括袈裟,算是其中的添头。
林耀先付了一千,一沓红版,算是定金,将袈裟拿回去。
想什么呢,现在还没有红版,哪怕百元大钞也是八七年才开始发行使用。
在这之前,人们用的最大面额钞票是十元的大团结。
以至于有人炒瓜子赚了一百万,全是五元十元的,多到只能用麻袋装。
偏偏他地处南方,经常下雨,钱容易发霉,就只能把那些钱拿出来晒,花花绿绿的钱币铺满整个院子,甚至屋顶。
天天晒钱,还得偷偷摸摸进行不让人看到眼红,又得防备着有人偷,想想就觉得心累。
不过……他宁愿天天挨累。这场面想都不敢想啊。
林耀付的就是一百张大团结,将这码的整整齐齐的大团结往桌上一放,比现在十捆红版都惹人瞩目。
哪怕是活在祖先荣光中,不正眼瞧人的金爷都不禁多看了两眼。
事到临头,他反倒犹豫起来,不舍得卖掉祖产,过了半天,这才说“好,你既然这么有诚意,我就将房子卖你。等什么时候凑齐了剩下的四千,再来找我。”
回到燕京饭店,祖儿将袈裟披在身上,得意地转了一圈。
林耀询问“你看如何,披在身上有没有种得道高僧的感觉?”
“没什么感觉,不过是个普通袈裟。”
站在窗前看着远处燕京的景色,林耀吐出口气:“如果我告诉你里面是陀罗尼经被呢?”
“陀罗尼经被?这是什么被子,有什么特别?值得你花费偌大心思也要得到它。”
“这是一种织有金梵字经文的随葬物。在清庭,只有皇帝、后妃和皇族贵胄才能在死后有幸盖上这样的被子。”
停顿了下他又强忍笑意说“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裹尸布。”
祖儿整个人当时就不好了,合着这是死人盖在身上的被子,厌恶的扔到一边。
慌的林耀赶紧拾起来,拍打干净上面的尘土。“别别你就不怕给弄坏了,这可是无价之宝,万一有点损坏,卖了你都赔不起。”
“有什么了不起,说的再好听那也不过是裹尸布。”
“这是乾隆爷用过的,价值又怎能跟普通东西相比。”
第一百一十五章 名人效应,恐怖如斯
“说了半天,这个被子能有多无价?”
“陀罗尼经被是采用最高级别的缂丝刺绣工艺,缂丝在古代算是“织中圣品”,据说民间百姓几乎一生都见不到一次,这种丝织工艺可以说是几千年来的顶峰,有着“一寸缂丝一寸金”的美誉。
上面的经文是由绣女一字一字绣出来的。据估计,绣完上面的经文需要一千个昼夜。
被子质地也有讲究,是藏羚羊的羊绒和獐子绒,藏羚羊的羊绒可谓是“软黄金”,价值连城,而这件经被起码使用了上万只藏羚羊的羊绒。
而且这件经被中还特意标明了“左脚掌”和“右脚掌”、“左肩”和“右肩”的位置,完全按照乾隆1.8米的身高量身订做的,质地、织法和文字均带有明显的乾隆时期印记,堪称国宝。
所以它的价值,不说多,几千港币还是有的。”
林耀说到这价格,都不知说什么好了,他投资个家电厂也不过投入几千万港币,要是将这被子卖了直接回本啊。
“真的,你不会骗我的吧?”
祖儿吐吐香舌,不敢置信,一个裹尸布能卖这么多,当然是傻子。
“当然是真的,虽说这是裹尸布,但谁让这是乾隆爷用过的呢。”
这种事不在少数。
韩国著名歌手李孝的枕头被拿去慈善拍卖,平平无奇的枕头竟然卖出了138.5万韩元!这样的枕头,你舍得买吗?毕竟不算明星价值,这就是个用过的旧枕头啊。
还有贾斯汀·比伯的一缕头发,被卖到了40668美刀。
莱温斯基的一批内衣裤,则拍卖出5万美刀的高价。
好吧,如果说这些都算是正常,那鼻涕纸呢?
《复仇者联盟》中的黑寡妇,斯嘉丽·约翰逊在杰·雷诺脱口秀上用过的一张面巾纸在购物网上公开售卖,最终被人花费5300美元,也就是三万多人民币买下。
一张用完的面巾纸,都能卖这么多。
名人效应,恐怖如斯。
这裹尸布能有此价格也就能理解。
毕竟是乾隆爷盖过的,如果自己睡觉的时候盖上……
谁特么有这胆子,再怎么说也是裹尸布。
找来工具挑开袈裟的针脚,将其中的陀罗尼经被取出,两人终于见到这经被的真容。
只见这经被有2米长,1.4米宽,明黄缎底,被面上织有众多佛经、佛像、佛塔、花纹等装饰,既有佛教的神圣,又不失皇室的威严。
上面有汉文,满文,梵文,藏文四种文字,而且是由活佛加持过,具有吉祥驱邪作。
这块佛经被子已经经历了200多年,却丝毫没有腐烂的现象,可见它精湛的工艺和优良的材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
祖儿奇怪询问“这种被子,不是应该在陵墓里,怎么会流传出来?”
林耀叹了口气“有个词叫东陵大盗。”
这件事非常有名,当年孙殿英先炸开了慈禧的东陵洗劫一番,不满意收获,调头又把乾隆的裕陵干开洗劫一番,弄得满地狼藉。
你以为是盗墓者将东西带走,导致陀罗尼经流传出去,到了金爷手中?
错,大错特错。
这家伙手下全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大头兵,能有什么眼力。
跟他们讲文化说历史,说什么古董价值,他们根本不懂,哪怕是兰亭集序到了他们手中,也是擦屁股纸,又怎会在乎区区一床破被子。
没错,这价值连城的陀罗尼经被,在大头兵眼中就是一床破被子,还是死人盖的那种,谁会在乎。
他们将上面点缀的珊瑚、犀角、方胜、宝珠、如意、古钱、金锭、银锭等物薅下来,当做此行的收获,欢天喜地的带走,然后就将破被子丢在地上,留在陵墓内。
能被带出来又是另一件事。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更别提这样的惊天大案,溥仪得到消息,差点没哭晕过去,老祖宗的坟被扒了啊!
当即就要报仇,可他没兵没权,人家手握重兵大权在握,只能在那里指责一番,到法庭告状。
同时派人前去皇陵收拾,重新将老祖宗安葬,收拾的人打扫完之后,顺带拿了些物品以做纪念,陀罗尼经被由此流入民间。
纪念这个词圈起来,以后要考。
连裹尸布都被弄出来了,那这位十全老人的下场,咱也不敢说啊,还是你自己想象。
没两天,销售经理赶来,林耀在燕京饭店接见了他。
两人客套一番,销售经理说道“老板,我是销售经理陆宏正,不知你让我来此有何事?”
“我在燕京买了套四合院,却不知该办如何办理手续,这件事就请你帮忙,然后想办法打开彩电在燕京的市场。”
“没问题,我一定给您办妥。”
见他答应,林耀又特意叮嘱“打开市场好办,液晶电视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产品,只要宣传到位,不愁销售。
最主要的还是买四合院,注意着点四合院的市场,只要有卖的就去给我考察一下,价格合适就买下来。”
液晶电视好办,这是世界上第一台量产的液晶电视,只要宣传到位,不愁销售,别说国内,畅销欧美都不是问题。
最主要的是给他买个百八十套四合院,万一家电厂出问题倒闭,他也能做个包租公,闲着没事骑辆电瓶车大街小巷收房租。
每天不用多,收个三四家房租,一个月下来能收完就行。
好歹也算有个活,不至于闲的生锈。
至于能收多少,想象一下四合院的价值也能猜出来。
“好的老板。”陆宏正都懵了,他是家电公司的销售经理,跑这里来展开工作,本想着来燕京以后大展拳脚,将销售的事办得漂漂亮亮。
结果竟然被老板安排了这个任务,他很想说,这不关自己的事吧,凭什么让自己去干,你这是剥削。
但谁让人家是老板呢,胳膊扭不过大腿,先答应下来,日后将这活分配给手下的销售人员。
职场就是这样,一级压一级,一级一级压下去,只要手下管着人,就能将活安排给手下。
第一百一十六章 五百两黄金
等陆宏正将购买四合院的事情办完,将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林耀再次前往四合院。
这次金爷虽然依旧拿着架子,但脸上的不舍怎么也遮掩不住,这次林耀过来是拿钥匙的,将钥匙一交,这住了一辈子的四合院,就成了别人的。
从此以后他在燕京就没有了家,成了居无定所之人,只能跟着儿子一起前往国外,哪怕再回来,也没有居住的地方。
只要想到这个,金爷就满是不舍。
“金爷要是不舍,可以多住两天。”
金爷有些意动,但思量半晌还是摇摇头,豪气说道“住了几十年早就破旧的不成样子,又有什么舍不得,收拾东西的时候,找到个地窖,我也不问你要钱,就算送给你了。”
“多谢金爷。”
金爷领着他进入堂屋,挪开屏风,掀开地板,两人顺着梯子爬进去,可以看到是一间二三十平的地下室,四周青砖砌筑,四个墙角有放置油灯的地方,点燃之后,地下室也跟着亮堂起来。
这哪里是地窖,分明是一间放置珍贵物品的密室,当年不知摆放了多少古董文物。
当然现在已经没有宝物,空空荡荡只是一间普通的地窖。
但他依旧非常满意,这密室修筑的非常隐蔽,金爷出国之后就只有他和祖儿知道这里,用来放置一些珍贵的物品或者古董再合适不过。
跟他交代一番,将钥匙放到他手中,金爷带着行李离开。
祖儿询问“这间密室设计的不错,他上次怎么不告诉你?”
“因为他上次也不知道,这恐怕是他收拾东西寻找当年贝勒爷留下的宝贝时,无意间流找到的。”
“他爷爷死了几十年,有什么宝贝也都卖光了,还能找到什么?”
“你说的没错,这里当初被人征收做了办公地点,无数人进进出出,早就将这院子摸了个遍,发还回来之后,金爷又在这里居住好几年,哪里还会有什么宝贝。
他不过是抱着万一的希望,想着家里家底深厚,万一有留下的宝贝呢,能找到一样也是好的,总好过留着便宜别人。”
祖儿点头认同他的说法,却听林耀接着说“可如果我告诉你,这里的确有宝贝呢。”
“开什么玩笑,这里是他的家,住了几十年有什么宝贝能不知道,还留着给你捡漏的机会。”
林耀笑而不语,出去向四周看了看,见金爷早已走远,便回来关上大门。
“我之所以同意他买袈裟就买房子的苛刻要求,除了喜欢这个四合院,更主要的是我一眼独断早就看出这里宝气冲霄,有不少宝贝。”
“还宝气冲霄,你怎么不说你是算命的?”
“算命可没这个本事,且看你老公我如何找到宝贝。”
林耀绕着院子敲敲打打寻找起来,祖儿开始着还有兴趣跟着,过了半天也就没了兴致,跑屋里搬了把椅子休息。
林耀却不管她,将房间转了个遍,最终来到影壁墙前,对着影壁墙掐算起来:“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如有八重险,不出阴阳八卦形。
经过我的勘测,宝贝就在这里。”
祖儿差点没笑晕过去:“这是影壁墙啊,能有什么宝贝,你不会是说这雕刻吧?”
影壁墙是大门内做屏蔽作用的墙壁,想要看到院内的景象,只能进去绕过影壁墙。
金爷家这影壁墙,上面雕刻的是日照麒麟,工艺精湛,雕刻的栩栩如生。
要说值钱倒也值钱,但这本就是明面上的东西,金爷卖房子的时候,早就将它算在其中,哪里算是捡漏。
若说藏东西,那更不可能,这日照麒麟的雕刻,是一整块青石雕刻而成,哪里可能藏有宝贝。
“我说的基座。”
林耀往下一指,指着影壁墙下面的青砖笃定说道。
祖儿还不相信,林耀也不管她,找东西往下撬了撬,从影壁墙中间撬下几块青砖,便露出里面藏着的物品,上面落满灰尘,灰蒙蒙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拿出一个,可以看到是一个长方形的物品,上面铸造有“大清金库”、“十两”字样,下面还有满文,不知是什么意思。
透过划痕,可以看到里面呈淡黄色,竟然是金条,足有十两的金条!
接着往外翻,扒出来足足五十根金条,这是五百两黄金!
五百两黄金看似不多,小说中不动用个几百几千万两,那都不算大场面。
随便敲诈个敌人,少说也得几千几万两,几十万都不过分。
若是抄家,那就更多了,几十万几百万两很正常,哪怕是抄出个上千万两都没问题。
实际上这是个天文数字,按照现在黄金的价格,每克二十多块,五百两黄金能卖五六十万。
金爷这处宅子也不过卖了五千块。
这样算的话,足足能买一百个四合院。
虽然好的四合院,几万乃至十几万的不在少数,但也可看出这五百两黄金有多大的价值。
骤然见到五百两黄金,祖儿欣喜若狂,激动的不知如何表示,吧唧一口亲在他脸上。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林耀反手将她捉过来,张口就亲了上去。
祖儿挣扎了下,没有挣脱,也就任由他去了。
好半天,林耀才松嘴,笑的那叫一个得意。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早就告诉你了,本人精研风水之道,掐指一算,即可算出这里有宝藏。”
祖儿翻翻白眼肯信才怪,见他不愿说也不再追问。
但她心中依旧好奇不已,这么隐蔽的藏宝地点,林耀怎会找到。
毕竟就连金爷这位一直居住在此的老房东,都不知其中藏有宝藏,对方又怎会知道?
“这些黄金你打算怎么办,我们还需要往北去,总不能带在身边吧?”
“放心,我会找地方藏好,绝不会让人找到。”
放到四十年后,哪怕别人再有本事也不会找到。
也不知这清廷的金条,相比现在的黄金能贵多少,若是价格合适,他就找机会出手,换成现金。
第一百一十七章 点翠
将黄金暂时找地方放起来,林耀说道“走,我带你去看看咱们的国粹,你看看你头上光秃秃的,多难看。”
“你头上才光秃秃的呢。”
“我是说你没有什么首饰,带你去做两件首饰。”
祖儿狠狠踢了他一脚:“那也不能说我头上光秃秃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秃子呢。”
领着她来到一家面馆,林耀点了两碗炸酱面,每人一碗吃着,等填饱肚子,林耀询问“您就是点翠张张师傅吧?”
老板一愣:“我不是。”
林耀纳闷,他从网上查的资料说点翠张就在附近,而且是开面馆的,难道不是他?
“老板,可认识这位张师傅?”
“那是我父亲。”
我去,网上这资料真是真真假假,无法尽信。
“实在太好了,我想起张师傅制作一套点翠,还请老板介绍一下。”
“我父亲已经不做点翠,你还是找其他人。”
“我就是专门冲着张师傅的手艺来的,还请老板帮忙引荐一下。”
“那好吧。”
扭头给老板娘说了声,让她在这里看着,自己带领两人返回家中。
点翠,即翠羽,翠鸟之羽。
是我国传统的金属工艺和羽毛工艺的完美结合。
它的制作工艺极为繁杂,制作时先将金、银片按花形制作成一个底托,再用金丝沿着图案花形的边缘焊个槽,在中间部分涂上适量的胶水,将翠鸟的羽毛巧妙地粘贴在金银制成的金属底托上,形成吉祥精美的图案。
这些图案上一般还会镶嵌珍珠、翡翠、红珊瑚、玛瑙等宝玉石,越发显得典雅而高贵。
翠羽根据部位和工艺的不同,可以呈现出蕉月、湖色、深藏青等不同色彩,加之鸟羽的自然纹理和幻彩光,使整件作品富于变化,生动活泼。
虽然没有宝石的炫亮华丽,但是点翠制成的饰物,自有一种艳丽拙朴之美,体现了东方饰品注重细节,讲求工艺的精细、含蓄之美。
面摊张师傅领着他回家,让他稍等,便去喊父亲,很快有人随他走了进来。
林耀站起来热情道:“您就是点翠张张师傅吧。”
“没错,你找我何事?”
点翠张约莫六十岁左右,弯腰驼背,脸上有着深深的皱纹,看起来只是个普通的小老头。
林耀对他的手艺倒没有怀疑,能够用点翠作为名号,已然说明他的手艺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认可,并且有极高的水准,要不然又怎能以点翠为号。
听说了他的来意,断然拒绝道“不行,我已经不再制作点翠。”
“还请张师傅通融。”
“不行就是不行,你知道点翠有多残忍。
翠羽必须由活的翠鸟身上拔取,才可保证颜色之鲜艳华丽。取翠羽虽然并不会杀死翠鸟,但会对翠鸟造成无法消除的伤害,被取过羽的翠鸟往往很快死亡。
这可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啊!
当年我年幼无知替人制作了不少点翠首饰,至今想来依旧心中愧疚。”
“这我知道,现在不是可以用其他东西替代吗,用替代品做的点翠也行。”
“我说用鹅毛你愿意吗?”
林耀不说话了,他既然请对方制作点翠,又怎会没有查过点翠。
翠羽被禁止用来点翠之后,很快出现了代替品,大多是用一种蓝色进口粗纹纸,这种纸比较厚,有一定的防水性,可作为替代品。
染色鹅毛代替翠羽进行点翠工艺的仿制,也没问题。
但正像点翠张所说,他愿意吗?当然不愿意!
点翠听着就是用翠鸟羽毛制作,结果,你告诉人家这是用纸或者鹅毛制作的假货……
谁听了不得暗自鄙夷,假货你得意个什么劲。
如果说真品是戴在皇后头上的凤冠,那假货就是地摊上的小饰品,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那不就得了,既然不同意,又何必来找我。”
“张师傅,鸟毛的事不用你操心,我想办法,您只要帮忙制作即可。”
“你想自己收购翠羽,让我制作,想法不错,但我不同意,告诉你哪怕拿来翠羽,我也不会制作。”
“放心,是其他鸟类的羽毛,而且是养殖鸟自然掉落的羽毛。”
现在不准用翠羽制作点翠,以后更不可能。
但点翠工艺也没有失传,除了用鹅毛代替,有点翠牛人一狠心想到了狠办法。
买不到羽毛,我自己养,养几十上百只鹦鹉、孔雀,等着鸟儿们掉毛做材料。
对此林耀佩服的五体投地,这办法不是一般的狠,这跟想喝牛奶养头牛,有什么区别?
他没时间去养几十上百的鹦鹉,等着掉毛,但后世有专门的鸟类养殖场,他可以从养殖场手中收购鸟羽,进行点翠制作。
拥有色彩华丽羽毛的鸟类多了,何必非逮着翠鸟薅个没完。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在来之前他也没想着真的用翠羽制作点翠。
虽然说起来用翠羽制作的点翠是最为正宗的,但这根本不是他能玩的转,普通的点翠还好一点,最高级的点翠那真是让人绝望。
当初文物保护部门,曾尝试修复两件定陵凤冠软翠,结果发现每件凤冠需两百只翠鸟的软翠才可修复。
而根据色泽筛选,每百只翠鸟才可选取五至六只为上品,材料的淘汰比高达95%。
如果以两件凤冠修复需四百只翠鸟为基数,那么所筛选翠鸟的总数接近万只。
这数量,谁看了都得绝望。
说着林耀还将半沓大团结放在了桌上。
瞬间,面摊张老板的目光就变了,也在旁边劝解起来“父亲既然不是用翠羽,那你何不试试,你不是常常叹惜,当年那么高的手艺,已经无用武之地。你总不想让这点翠的手艺,就此失传吧。”
“滚出去,你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孙子该结婚了,咱们家却至今凑不出彩礼。”
财帛动人心,又听他解释是使用其他鸟类的羽毛,点翠张沉吟了下,终于缓缓点头:“可以,但如果让我知道你是用的活取翠羽,又或者活取其他鸟类的羽毛,就别怪我不帮你制作,反而还要告到公安局。”
“张师傅放心,您心善不舍的活取翠羽,我也不是那种心狠手辣之人,又怎会为了件头饰,杀掉几千上万的翠鸟。”
第一百一十八章 真品点翠
跟点翠张商量好款式价格,林耀就告辞离开,刚出大门,张老板从后面喊住他说“林先生,想不想要真正的点翠?”
“当然想要,可你没有吧?”
“你忘记我父亲是干什么的?经他手的点翠没有一千也有几百,又怎会不留下几个真品做纪念。”
林耀顿时来了兴趣,要说点翠用其他羽毛他一点不介意,那是不可能。
这不过是没办法的时候,无奈替代的办法,自己说起来,都会感觉有点不对。
点翠不用翠羽,如何能称点翠,那不过是用点翠手艺制作的工艺品而已。
既然有真品,他为何不购买。
“你能做主?”
“不能,但我有把握说服老爷子,你要买的话我可以试试,但这价格……”
说到这里,张老板没有明说,但林耀已然明白他的意思,开口说道“只要点翠是真的,价格不是问题。”
看过古装剧或者清宫剧的人,肯定都对点翠这个东西不陌生。
《甄嬛传》里华妃娘娘头上的凤凰,据传就是收藏家的真品,租金就要上百万。
注意是租借,而不是购买。
要不说人剧组豪气呢,租个头饰就要上百万。
如果有真品,林耀不介意购买,至于价钱,对此他还是很有信心,张家连给儿子娶亲的钱都没有,能见过多少钱?
再贵又能贵到哪去?狮子大开口,也得见过狮子才行。
没点能耐,自己本身就虚,报的数字也不会大到哪去。
有大佬说过“定个小目标,比如一个亿。”
你换成普通人试试,定目标能定百万就不错,就这大部分人都无法实现。
而对大佬来说,这真的是小目标,不用怎么努力就能达到。
这就是差距。
所以哪怕张家狮子大开口,那也只是张家心中的大开口,对他而言不值一提。
得到他肯定答复,张老板让他们在外面稍等,自己欢天喜地进去了,很快里面便传来激烈的争吵。
显然点翠张很生气,没想到出卖自己的竟是儿子。
争吵半天声音渐渐消失,张老板出来,得意的对两人招招手,示意他们进去。
理想败给现实,再珍贵再有纪念意义的收藏,面对现实中孙子没钱娶媳妇的境况,也得屈服。
看到他们,点翠张脸色很难看,冷哼一声,转身进了屋,等出来时怀里抱出个箱子,狠狠摔在桌上。
林耀不以为意,自己以财压人,让他不得不出售珍藏的点翠,还不让人发脾气吗。
轻轻打开,便见到里面有几个点翠首饰。
“你戴上试试?”
祖儿此时目光早就被这点翠头饰吸引,听他如此说,便小心翼翼拿起首饰戴上。
好看,当真是好看!
绮丽夺目的翠色,行一步,光线变换,翠色亦跟着光线流转,真是说不出的好看。
不愧是真品,不是那些假货可比。
林耀便点头说“可以,不知张师傅准备多少钱出售?”
“一千,少一分都不行。”点翠张冷着脸说出了个巨额数字。
“可以,张师傅肯忍痛割爱,这价格我还是可以接受的。”
一千贵吗?绝对是贵了,毕竟这只是点翠张自己制作,既没有历史价值,又算不上文物,也不是最顶级的那种。
但林耀可以接受,毕竟不过一千而已,随便卖几台电视就有了。
至于还价还是算了,能同意卖点翠,点翠张都是被逼的,心里不知窝了多少火,没地方发泄,你敢还价他就敢不卖。
他又不缺这点钱,何必搞得双方不愉快。
让他稍等,林耀回去拿了钱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套点翠首饰就成了他的。
不仅可以留着自己欣赏,日后也可以等人拍电视的时候租出去,他不求能租一百万,五十万也可以,多租几次,就够他买套房子的。
目的达到,两人告辞离开,张老板在后面相送,林耀想起一事询问“张老板多谢你帮忙,不知你可知道哪里还有这样的首饰?”
“这个,我也不知道,现在点翠头饰已经很少,有也是深藏不露,很难见到。”
“日后还请张老板多留意,如果有这样的头饰,给我说一声,保证少不了你的好处。”
林耀递给他几张大团结,在他的保证下告知离开,能有这样的收获已经不错。
至于能否再找到点翠头饰,这就要看张老板的,他身为点翠张的儿子,也算时常接触这一行,细心寻找想来会有消息。
回到四合院,看着祖儿那美妙的身影,林耀又开始不安好心:“要不然你带上这点翠试试?”
“我看你不安好心。”
“你这话说的,你老公怎么不安好心?”
祖儿不说话,这家伙什么目的,她心里跟明镜似的,但还是对着镜子将点翠带上。
然后开始在那里化妆,把林耀急的团团转,不就是戴个头饰,你说你化什么妆,一直在那里催促:“行了吧,好了吧,怎么还不行?”
祖儿也不理会,好半天终于听到她回了一句:“好了。”
林耀赶紧过去,却看到她还在对着镜子,急的他说道“你干什么?让老公看看这点翠如何?”
谁知他不说还好,他一说,祖儿反而捂着脸,让他连一点容颜都看不到,急了他半天,祖儿忽然放下手,回头看了他一眼。
就是这一眼,看的林耀呆住了。
当真是回眸一笑百魅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祖儿本来就美,又带着这华丽的点翠头饰,更是映衬的人比花娇。
林耀情不自禁赞叹道“你实在是太漂亮了。”
说着一口亲上去,等了半天他不就是等的这个,就如给老婆买了身漂亮的新衣服,当然要试试如何。
然后……
祖儿瞪着卡姿兰大眼睛盯着他看,没一会林耀就败下阵来。
“我说老婆你能不能别睁着眼?”
“我这不是看你,有什么问题。”
林耀无语,这时不是应该闭着眼享受,你睁着眼算什么事,看的他下不去手啊!
好说歹说,终于让她闭上眼,林耀一口上去,然后发现还不如让她睁着眼看。
这是被人给带歪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鱼皮衣
离开燕京一路向北,现在天气渐渐开始冷下来,所以林耀没有先去春城,而是一直往北,准备先拜访几个少数民族,采购一批特色服饰,然后再南下入春城。
这次就不是那么容易,想要两人一起进入,只有羊肠小道的原始森林,寻找到聚居其中的部落,这属于冒险啊。
现在里面可是有猛虎出没,万一两人在里面跟它碰面,对方一看,保证高兴的合不拢嘴。
哎呀,两个肉食,正好肚子饿了,先填饱肚子,先把男的吃了,女的带回去做下顿,这两天的食物不用愁了。
若是母老虎,说不定,吃饱喝足之后还会将剩下的,带回去给孩子品尝。
若是小老虎大点,还会活着带回去,让它们练习捕猎的手艺。
嗯,就像猫捉老鼠一样,捉到老鼠不会直接吃掉,而是戏耍一番,等老鼠实在没力气逃走,才叼回去品尝。
想想就不寒而栗。
好在此时港商的身份不是后世可比,林耀就去找镇长说明情况,请他帮忙。
当然他是用想要投资建造鱼皮服饰厂的名义,是来投资的,要不然人家凭什么帮你?
知道他们的来意,镇长保证道:“没问题,我会找老猎人带你们一起进去,我们镇上有猎人,时常进那个部落,绝不会出问题。”
“多谢镇长。”
跟随老猎人的脚步进入森林,不过半天功夫老猎人就停住脚步,指着前面说“这里就是他们的聚集地,你要找的制作鱼皮衣服的匠人就在此地。”
“麻烦师傅,不知这里谁做的鱼皮衣最好?我们先去拜访一番。”
“那应该是尤联忠,他是这里的老人,也是村里的鱼皮匠,心灵手巧,制作的鱼皮衣结实耐用,我都买过。”
带两人一起过去,离得老远,老猎人便喊道“尤老头,你看看谁来了,快出来迎接。”
一位老者从屋内走了,见到他脸上露出笑容:“原来是你这老小子,怎么想到来我这里?他们是谁?”
“他们是从香江来的,说是想买鱼皮衣。”
尤联忠看了他们一眼疑惑道“你们想买鱼皮衣,现在外面还会缺衣服吗?”
“这不是民族传统吗,全世界只有这里才会制作鱼皮衣,听说已经有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心中好奇不已,特地过来看看。如果符合要求,我们甚至想在香江那边开一家售卖鱼皮衣的服饰店。”
听他这么说,尤联忠答应下来,领着他们进去,林耀便见到有不少悬挂着的衣服,上面布满各色花纹,很是不错。
尤联忠随手拿过一件衣服给他察看,林耀看了半天惊讶道“这是什么衣服?”
“鱼皮衣啊!”
尤联忠奇怪,看了他一眼作出回答。
我靠,这是鱼皮衣,虽然心中早就猜到,他拿过来的可能是鱼皮衣,但他看了半天,一点看不出来是鱼皮做的。
这手艺不说巧夺天工,也相差不远。
如果不说,他还以为是某种兽皮制作的衣服呢,跟想象中粗苯的鱼皮衣,相差太远。
“这是我制作的精品,还有普通的。”
说的尤联忠又拿了件鱼皮衣给他。
这次林耀再仔细查看,可以看到鱼皮的痕迹。
经过他的介绍林耀发现,鱼皮服饰大致可分为鱼皮长袍、鱼皮短衫、鱼皮裤、鱼皮鞋、鱼皮围裙、鱼皮帽子等。
装饰上看,领口、袖口、衣襟及衣身下摆部均有装饰,有单色的、有云纹图案的,由于制作衣服的鱼的种类不同,衣身的整体纹理也不相同。
甚至还有鱼皮靴,鱼皮鞋既结实保暖,又抗寒防水防滑,适于在冰上和泥泞道路上行走。
最牛的是哪怕是其中用到的丝线,以及衣服上的盘扣也同样是用的鱼皮。
纹饰内容包罗万象,有着深邃的内涵,反映赫哲族生产、生活以及宗教信仰与生活习俗等方面的内容。
可以说虽然只是用鱼皮制作的衣服,但早已发展出了独特的文化。
虽只是鱼皮,但制作的衣服,完全不比那些精心制作的服饰差,反而带着别样的韵味,有着极佳的收藏价值。
祖儿也看得两眼放光,没想到世上竟然真的有用鱼皮制作的衣服。
以前她都以为林耀是吹牛,毕竟用鱼皮做衣服,说出去谁会相信。
鱼皮做衣服,根本不合适也非常容易损坏,怎么可能。
但现在看来真的如此,真不知当年赫哲族的祖先是如何想到的。
林耀询问道“不知我们可否见一下制作过程?”
“没问题。”
几人来到旁边的森林内,在那里正有一根根的晾衣绳拴在树上,只是晾衣绳上面晾晒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张张硕大的鱼皮。
小的有三四十厘米,大的甚至有一米多,全都是鱼身上的整块鱼皮。
看上面的鱼鳞,品种也各不相同,少说也有十几个品种。
见到这一张张的鱼皮,林耀不禁想到了鱼皮的做法:酸辣鱼皮、红烧鱼皮、葱爆鱼皮、凉拌鱼皮、泡椒鱼皮、炸鱼皮、鱼皮汤、鱼皮冻……
各种各样的美食,一一在他脑海中闪过,这么多鱼皮完全可以让他尝试个遍,做个鱼皮宴。
全部用来做衣服,有些暴敛天物。
忽然林耀看到一张足有一米多长的鱼皮,看着上面那巨大的鱼鳞,惊讶道“这鱼皮怎么像是鲟鱼的?”
“就是鲟鱼皮,这种鱼皮最适合用来缝制皮包。”
鲟鱼中最出名的中华鲟啊!竟然就被剥了皮,看这体长,至少也得从接近两米长的鲟鱼身上剥下。
这么大的鲟鱼不说是鱼祖宗,也相差不远了吧,竟然就被你们抓了剥皮,用来做衣服,林耀都不知该如何形容。
好吧,这其实是俄罗斯鲟,中华鲟是在长江那边,这边根本没有,想捞都捞不到。
摸着这些正在晾晒的鱼皮,尤联忠开始介绍,根据鱼皮的不同制作的衣服也不同。
制作短衣、长袍的鱼适合用鳄鱼、鲤鱼、大马哈鱼、胖头等。
鲇鱼皮柔软有韧性,是制作鱼皮衣的上好材料。
制作鱼皮靴和鱼皮套裤大部分是怀头鱼、哲罗鱼、狗鱼,也有用鲤鱼制作的鞋子,穿之前用水浸泡,柔软耐磨。
晾晒好的鱼皮,接下来就开始去除肉脂鱼鳞,剥鱼皮的时候虽然小心,但难免会有残留的鱼肉脂肪,必须将之去除,要不然做好的鱼皮衣难以保存。
这就要用碾磨好的玉米粒包在鱼皮里,用木制的铡刀来碾。
说是铡刀,其实跟常用的铁质铡刀并不相同,更类似于鳄鱼剪,就是那南海恶神的鳄鱼剪,两边是排列整齐的锯齿,只不过这是木齿而且较宽。
林耀开始还很有兴趣参与到制作鱼皮衣的过程中,使用木制铡刀,跟用铡刀铡草一样,一下又一下往下摁即可,只不过不同于铡草,草会一分两半,用木铡刀并不会铡坏鱼皮,而只是进行揉制。
但很快就开始厌烦,交给别人,自己在旁边观看。
鞣质鱼皮需要上下挤压半小时,没点耐力根本承受不住,他最多是体验一下,可没兴趣跑这里干活。
将碾磨好的鱼皮打开揉搓,将上面的鱼鳞搓掉,这样柔软坚韧的鱼皮就做好了,可以制作鱼皮衣。
第一百二十章 桦树皮皮鞋
就这一会功夫,村里来外人的消息就传开了,不少人纷纷赶来,好奇的打量两人,想要知道他们来此有何目的。
当得知他们的目的,是来考察民族特色想要投资,顿时热情起来,有男子过来询问“画画你要不要?”
“什么画?”
男子笑笑没有回答,反而示意他自己去看。
还跟我玩神秘,林耀跟他过去,到了一户民居,刚进去便见到一副猛虎下山图,图中东北虎威风凛凛,根根毛须清晰可见,乍看去,仿佛是一头活的猛虎。
“真是栩栩如生,这是见过真老虎吧?”
“对啊,当时老虎离我只有几米远,我带着几条猎犬跟它对质,当时都以为要没命了,好在老虎最终离开,我就是根据当时的记忆画的这头猛虎。”
林耀佩服,离着几米远跟猛虎对峙,真是牛,这要是换成他,早吓晕过去了。
那些说不怕老虎的你过去试试,别说野生的猛虎,即使是动物园圈养的那种,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跑到离你几米远的地方,都能吓的腿打颤。
如果在野外遇到猛虎,吃饱了对人没兴趣还好,若是发起攻击,战斗民族也不见得能逃出生天。
但面对这猛虎下山图,林耀总感觉不是普通的图画,好像有点特别,不是画法而是画纸,他感觉不像是普通的画纸。
忍不住询问“这是用什么画的,看起来有些特别。”
“你说这个,这是鱼皮画。”
林耀恍然,怪不得他总感觉不对,仔细看去,终于在其中发现了鱼皮的痕迹,上面有鱼皮独特的纹理。
随后对方又拿出一幅画:“你看看这个如何?”
林耀看过去,是两只蓝色鸟儿站在红色花枝上互相依偎,明艳而不失典雅。
没看出来还是个画家,这鱼皮画画的,当真是别具一格。
或许不能跟那些知名画家相比,但却带有明显的民族特色,给人一种小清新之感。
鱼皮衣加鱼皮画,已经让他大开眼界,想到还有鱼皮房和鱼皮船,林耀说道“听说鱼皮还能做船,我能不能看看鱼皮船。”
周围人沉默以对,半天才有人说“现在都是用木船,鱼皮船早就没有了。”
这回答……
林耀不知该如何形容心中的情绪,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传统的手工艺渐渐失去了生存的空间。
就像鱼皮房子,现在有多少建筑材料可供选择,谁还会没事辛苦收集鱼皮做房子。
别说鱼皮,兽皮房子都很少见到了。
真想建造类似的房子,完全可以用帐篷,比兽皮结实耐用的多,而且价格便宜,谁还会没事去弄兽皮的房子。
哪怕不喜欢成品帐篷,自己花钱买帆布制作,难道不比兽皮省钱耐用?
一块帆布多少钱?相同面积的兽皮多少钱?根本不能比。
“要说特色的话,其实我们这里还真有一样特色。”
“什么?”
“桦树皮做的东西,你在外面没有见过吧。”
树皮也能用来做东西,这还是林耀第一次听说,他印象中的树皮都是用来烧锅,其他的真没什么用,毕竟是树皮又不是木材。
相比于用途多多的木材,树皮真没有多大用处,只能算是下脚料。
“行,我倒要看看小小的树皮,你们能玩出什么花样?”
众人商量了下,各自回去拿东西,回来的时候手里各自拿着餐具、酿酒具、水桶等物品,全部是用桦树皮制作。
还有各种桦树皮容器,除了轻便实用外,还配有花纹图案装饰,看的林耀眼花缭乱,怎么也没想到树皮也能制作这么多东西。
“你看后面这房子,也是用树皮做的。”
什么?房子也是用树皮做的?
林耀惊讶回头发现,房子上的确盖着一层层的树皮,还有篱笆,竟然也有桦树皮的踪迹。
树皮做房子,他为什么感觉有些挑战人的认知。
正震撼中,看到有人竟然将衣服也拿了过来:“你们拿衣服过来干什么?”
“这也是桦树皮做的。”
这也是?
林耀不敢相信树皮也能做衣服,然而拿过来却发现的确如此,这帽子也是用桦皮做的,还有皮鞋。
树皮做的皮鞋……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说出去,谁相信。
林耀都不知如何形容,您这物尽其用,也太物尽其用了。
鱼皮衣、桦树皮制品,若不是亲自前来亲眼见到,谁能想到。
比如木板做木桶,谁都知道,可是树皮做桶,这就有些不敢相信了吧,毕竟这是树皮,不是木板。
树上那层树皮,怎么也不跟结实耐用挂上钩。
中华五千年历史,谁知道有多少非遗已经遗失,以至于到了后来,很多人都认为是谣言。
就像鱼皮做舟,现在便几乎已经失传,就连这发源地都见不到鱼皮舟的踪影,更别提其他地方。
除了制作难度大,也是相比其他的做船材料,鱼皮远远无法相比,早不知被淘汰到哪去。
“对了,现在虽然没有鱼皮船,倒是有兽皮船,你想不想看看?”
“什么兽皮船?”
“是用鹿皮做的。”
“可以,鹿皮船我也想见识一下。”
他只听说过羊皮筏子,没想到鹿皮也能做船。
想想好像也行,毕竟都是兽皮,羊皮能做船,为何鹿皮就不行。
除了羊皮筏子之外,好像牛皮驴皮,或者其他的一些兽皮,都能够用来制作船只。
只不过有些兽皮太过珍贵,不会用来制作兽皮船。
像是虎皮,虎皮巨大,如果用来制作兽皮船不仅合适,而且浮力更大,但谁会奢侈到用虎皮做兽皮船,怕是家里老祖宗棺材板都得被气的盖不住。
只有羊皮最容易接触,也最便宜,是制作兽皮船的最佳选择。
“不过暂时没在,他下河打鱼了,下午应该回来。”
“到时别忘了给我说一声。”
现在去下午去一样,他不急于一时,现在完全可以去看人家如何制作鱼皮衣或者鱼皮画还有桦树皮制品,这样一看,在这里待几天都没问题。
第一百二十一章 龙筋
下午,就有人来喊他前往河边,林耀跟着前去,便见到河上有人架着鹿皮船过来。
等他到达河边,船也开始靠岸,仔细看去是用剥下的整张鹿皮朝外制成船形,几张鹿皮绑在一起,就形成了一艘小船。
这种兽皮船能载重二三百斤,乘两三个人或装少量货物都可以,或许不能在大江上横行,但驾驶着体验一番其中趣味,倒也不错。
看到后面的鱼,林耀惊呼“鲟鱼。”
在兽皮船后面拴着一条两米多长的鲟鱼,翻着白肚皮,显然是死了。
两米多长的鲟鱼啊,这要是中华鲟,算了,不提了,反正这边不可能见到中华鲟。
渔夫是个五六十岁的老者,在那里喊道“你们来了正好,快过来搭把手,这是我好不容易捕到的。”
众人纷纷上前帮忙,抬起了这巨大的鲟鱼,林耀估摸着能有两三百斤重,哪怕在鲟鱼中,也是很大的一条。
林耀的手又不禁痒了起来,询问道“这么大的鱼现在就得处理吧,我能不能帮忙抽龙筋?”
提到抽龙筋,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当然是哪吒打死龙王三太子,抽出龙筋,龙王大怒水淹陈塘关,然后引出哪咤剔骨还父、削肉还母,成莲花化身。
当然这里的龙筋,指的是鲟鱼中间的筋,而不是龙王三太子的龙筋。
鲟鱼龙筋其实是鲟鱼的脊骨骨髓,颜色看上去是洁白的,质地非常的软,但又具有一定的韧性。
龙筋在清朝时便是贡品,专供当时的皇帝享用,龙筋造型美观,鲜香爽口,蛋白质含量也比飞禽走兽丰富得多,与鹅肝、松耳菌并称为“三大滋补珍品”!
“龙脆佛跳墙”这道菜,其中的龙脆也是指的龙筋,因其口感弹牙爽口、脆嫩香郁,广受好评。
“没问题,这个只要小心点,谁都可以抽,你想的话可以试试。”
众人将鲟鱼抬到岸边,找了块巨石放下。
林耀摩拳擦掌,他今天就要学那哪吒抽龙筋剥龙皮。
呃,龙皮还是算了,剥不动啊,鲟鱼身上的鳞片不同于普通的鱼鳞,巨大坚硬,刀剁上去都没事。
特别是这么大的鲟鱼,鳞片更加巨大坚硬,刀剁上去别说剁开,说不定刀都能给你崩个豁口。
若是镶嵌在盾牌上,还能提升盾牌的防御力。
没点本事想要剥龙鳞,保证弄的双手鲜血直流。
有人拿刀照着鱼头后面的部位剁下去,几刀下去就将鲟鱼剁开巨大的豁口,露出里面白嫩的龙筋。
然后再从尾部割了一圈,几乎将尾巴全都割下来,独独留下靠近龙筋的位置,不是不能接着割,而是怕伤到了里面的龙筋。
然后示意他上前,林耀随着指点,拽着尾部朝两边掰扯,将剩余的鱼肉扯断,露出中间足有大拇指粗细的龙筋。
接着就是往外拽。
林耀本来还不以为然,以为能轻易抽出来,结果龙筋如同生根了般一点不动,直到用了不小的劲,龙筋才开始一点点的往外出来。
由于力气过大,整个龙筋都蹦的笔直,被拽的似乎拉长不少,那模样随时可能断掉。
林耀担心道“这样不会拽断吧?”
“没事,这是鲟鱼的脊骨,你不用力根本拉不出来。”
接着用力往外拽,过了半天,终于让龙筋抽出来,是一条比大拇指还要粗一圈,一米多长的嫩白物品。
也可以说是它的脊骨,鲟鱼是一种软骨鱼,它的脊骨就是龙筋。
拿着这粗大的龙筋,林耀询问“这么粗的龙筋,你们都是如何处理?”
“吃掉了。”
“这可是高档物品,当年皇帝都喜欢吃的,你们都吃了?”
“对啊,有什么问题?”
“没事。”
林耀都不知说什么好,这种部落虽然不可能像亚马逊森林的那些部落那样与世隔绝,甚至由于与外界交流频繁,都开始使用汉语,本民族的语言反而渐渐消失。
但终究是没有门路,本身穷成这样,这价值不菲的龙筋,竟然只能自己吃掉,没法卖出去。
要知道哪怕是四十年后物资发达,鲟鱼已经开始人工饲养,早已走进千家万户,价格只比鲤鱼等贵一点。
但这龙筋依旧是价格昂贵,哪怕较小的龙筋,也要两百多一斤。
野生如此巨大的极品,价格更是不菲,几千上万一条都有人买,但他们却只能吃了,而无法卖掉补贴家用。
不行,他得全部收购。
除了自己吃,以后拍什么满汉全席之类电影的时候,也可以借给剧组。
只希望到时候不要出现被人一口咬上去,生生咬掉一大块的悲剧情况。
当初九天翅借给剧组,结果保护不当,被演员一口咬下去当场损毁,那一口虽然赔了八十万,但九天翅终究是损毁。
“这么大的鲟鱼,如果有鱼子的话,你们都是如何处理?”
感叹完他们没有出售的门路,竟然将极品龙筋随意吃掉,林耀忽然想起另一件事,除了龙筋之外,鲟鱼全身是宝。
它们的鱼籽是制作高级鱼子酱的原料,虽然现如今所有的鱼子都可以制作鱼子酱,但狭义上只有鲟鱼卵才是鱼子酱,它的味道腥咸,色泽发亮,富含多种人体必备的氨基酸。
据说,有些鲟鱼的鱼子酱,每千克能达到上万。
那他们捕获的这些鲟鱼鱼子都哪去了?
“跟鱼肉一起吃了,嘎嘣脆非常好吃。”
吃了,一起吃了……
暴敛天物啊,暴敛天物,这可是鲟鱼的鱼子,你们竟然当做普通的鱼子给吃了。
强压心中痛惜,林耀说道“这些鱼子我也收购,回头我派人来指导你们如何制作鱼子酱如何,我还是非常喜欢吃鱼子酱的。”
“鱼子你也要,不知多少钱?”
“绝对让你们满意。”
鲟鱼的鱼子酱不管是弄到香江,还是四十年后,都是一笔暴利,他可不能给浪费了。
在部落里呆了三天,林耀跟众人谈妥了生意,让他们先制作一批鱼皮衣,桦树皮制品,准备带回香江,看看是否有人喜欢购买。
毕竟是民族特色,那些钱多没地方花的家伙,最喜欢这些东西,别管欣赏不欣赏,至少放在家中显得自己有品位。
先交了一部分定金,林耀便告辞离开,等他们将东西制作出来,自会有人来拿。
他还要去其他地方,可没兴趣将这么多东西带在身边。
而是交代了他们,等鱼皮衣做完之后,便打电话去找李大龙,让他找人前来带走。
虽然现在电话不方便,但镇上还是有电话的,可以去找镇长帮忙,这种赚外汇的事,他绝对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