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婚房
“对了,我这次来主要是另一件事。”
“不知是什么事?”
他早就知道吴磊来一定有事,这家伙无事不登三宝殿,闲着没事哪里会来找他。
“哎,你也知道现在国家穷啊,咱们镇上更穷,村民吃饭都是问题,别说吃饱,很多村民是挣扎在死亡线上,赶上荒年,甚至有活活饿死的例子。”
“所以你想让我捐款?”
林耀无力吐槽,虽然说镇上没有多少羊供他薅羊毛,可你也不能逮着一头羊薅,现在更过分,想一点代价不付就让他捐款。
他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看来得想办法拒绝。
“不不不,镇上虽然不富裕,我也不会强逼人捐款。听说你喜欢古董,正巧咱们镇上也有一些老旧物件,不知是否有兴趣去看看,绝对物超所值。”
我去,你一个镇长倒卖古董,这说的过去吗?
倒卖文物啊,还是镇长亲自出面干,说出去谁信?
这要是放四十年后,不知能在里面蹲多少年。
却也知对现在来说,根本没什么,现在国家以外汇为主,有专门的文物商店向外商出售文物,只要不是真正的国宝级文物,你在里面随便买。
价格虽然贵一点,但绝对保真,都是经过专家教授鉴定,年代来历都能给出判断。
或许不会有多少让你捡漏的机会,但也不会让人打眼。
官方出品,质量保真,就是这么牛。
既然国家允许,他一个镇长这么干,也就说得过去,总要想办法搞点外汇,拉点投资,提升镇上的经济。
“行,有空我会去看看,见识一下咱们镇上有多少好宝贝。”
“赶早不如赶巧,不如现在过去?”
“大哥,我的事……”
一听林耀要走,刘卫军急了,急忙出声提醒。
“你的事,急什么,你这事办的,我提起来就生气。”
刘卫军被他熊的不敢说话,这事办的的确不地道,可他也没想到会怀孕啊,早知会怀孕,他怎么也得等到结婚。
“林先生有事先忙,这些古旧文物的事,可以以后再说,不着急。”
看时间不早,林耀终究没有前往镇上,而是约定明天早晨前去。
回到刘胡胜家,刘胡胜早已急的火烧眉毛,看到两人急忙过来询问“大侄子,不知事情办得如何,梁老头答应了没有?”
“放心,已经谈妥了,三转一响,外加一千元的彩礼,不过彩礼可以先给三百,剩下的等两人结婚以后慢慢给。”
“那也是一千块。”
听说还要给一千刘胡胜,眉头紧皱,他上哪去弄一千,根本弄不了啊,一咬牙看向刘卫军的目光就有些不同。
刘卫军差点没哭出来,这是要舍弃他,让他去蹲大狱。
“大哥你到底怎么想的,给说说啊?”
“三叔我不是告诉你了,先给三百,至于剩下的七百,回头让梁美娟还。”
“那还不是一样?七百让我上哪去弄啊!”
都说到这份上,你还不懂,林耀也是服了,只能接着解释“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到时候梁美娟是咱刘家人,你认为她会舍得自己辛苦挣的七百元给娘家?”
“不会,可那也是七百,总不会凭空消失吧。”
“既然她舍不得,自然就会去找梁老伯,到时候别说七百,七千也得免。”
我靠,还能这么玩,刘胡胜都呆了,心里长长出了口气,只要不是真的让他给一千块钱就行。
“那就好,那就好,只要不让你弟弟去坐牢,三百块钱我还是能拿得出来。”
“不知三叔你准备在哪里让他们结婚?”
听到结婚用的婚房,刘胡胜更加发愁,时间允许,他可以帮刘卫军盖几间房作为婚房。
可现在情况紧急,必须尽快结婚,等买齐材料找人帮忙盖好婚房,两三个月下去,人家肚子都大了,根本不可能。
咬咬牙说“实在不行,就用我们家这三间,虽然破点,总好过没有。”
“那你们呢?”
“我先搭建窝棚住着,等两人结完婚,我在想办法盖房。”
好吧,也只能这么办,一切以结婚为主。
结了婚,等梁美娟姐显怀生孩子,两家就有了借口。
大不了说是早产,总好过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闲话。
看看这三间瓦房,倒不是太破,最多盖了五六年,看着还行。
作为新房不说好,但也不至于显得太寒酸。
唯一的问题是刘家孩子多,墙早被涂画的乌漆抹黑,有些地方更是有着一道道的划痕,显得非常难看。
自己住还行,作为婚房就有些不合适。
刘胡胜也有些不好意思说道“实在不行,我找人粉刷一下。”
“算了,你先去忙别的,墙我给你想办法。三叔你先跟粱老伯商量商量,尽早定下结婚日期,至于三转一响,我会尽快弄来。”
“那就多谢大侄子,若是没有你,我真不知怎么办才好。”
第二天一早,林耀赶到镇上,想要看看吴磊准备了什么样的古董售卖。
吴磊早在那里等着,看到他笑道“林先生,你终于来了。”
“不知你说的老旧物件在哪?”
“就在镇大院。”
两人进去,林耀便见到两个巨大的石狮子,放在院子里,是那么醒目。
林耀上前查看,是古代最常见的放在大门两边的那种石狮子。
左侧的雄狮右前爪玩弄绣球,右侧雌狮两前爪之间卧一幼狮。
石匠的手艺很好,石狮子雕刻得极为精美,威武雄健,看过去真是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仿佛是一头真狮子。
虽经过不知多少年的风吹雨打,但保存的依旧非常完美。
瞬间林耀就喜欢上它,这种年岁古老的石狮子不用说,是古代豪商大族放在大门两边彰显富贵用的。
这要是运回,四十年后放在门口,谁看了不羡慕,这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
哪怕心中已经确定,但林耀依旧开口询问“这两个石狮子,你确定要卖给我?”
吴磊灿灿一笑,他要是不卖放在这里干什么,留着又不能当饭吃。
第九十二章 席镇
欣赏了一会石狮子,林耀问道“不会只有这两个石狮子吧,其他的东西呢?”
“在房间里放着呢。”
吴磊打开一间房,一些随意摆放的老旧物件映入眼帘,瓷器、木器,各种东西杂七杂八的堆放在其中,也不知镇上是从哪里找到的这些东西。
随意扫了眼,一个铃铛映入眼帘。
看着那铃铛,林耀眼都直了,这铃铛以飞龙为提钮,表面是浮雕神象驼佛塔图,制作工艺特别,图案古朴,分明是那飞龙钮浮雕背塔神象图筒型铜铃铛。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功夫。
他本以为上次没能找到,就再也见不到这铃铛的影子,没想到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这次说什么也要将铃铛抓在手中。
见他一直盯着铃铛,吴磊奇怪询问道“怎么了,这铃铛有什么问题?”
“没事,只是看着不错。”
林耀将铃铛拿在手里把玩,轻轻一晃,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
不错不错,没有经过二十多年在学校里风吹雨淋,这铃铛的保存非常好,就连大象身上的细小纹路都没有多少磨损。
用来收藏,再合适不过。
扭头看着看到旁边有一卷东西,林耀打开惊讶发现竟然是一张席子。
这就让他纳闷,东西如同画卷一般,外面用蓝布包裹,他还以为是书画一类呢,没想到竟然是席子。
你这不会以为我人傻钱多,什么老东西都往这边拿,想着让我掏钱购买吧。
忍不住询问“怎么还有席子?”
“谁知道,这是别人找的,据说是牛角席非常稀少。”
林耀很是惊讶,没想到竟然能看到牛角席。
牛角席他听说过,是古代一种非常高档的席子,必须经选材、浸泡软化、抽丝拉片、刮片修边、粘接凉晒、打磨抛光、编织成席、滚边修饰,等种种工序。
材料不菲,制作更是艰难。
为了制作一张牛角席,需要十几个匠人耗费三年时间才能完成。
存世量稀少,很多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完全打开查看,这席子长两米多,宽有一米半,由许多宽不足0.3厘米的牛角薄片织成。
纹理细密均匀,席面平整光滑,其上织纹呈“人”字形,席的四周又以染成黄色的牛角片织出三道花边。
席面虽微有磨损,但仍完好无缺。
看的出来,这凉席在选料方面经过合理的挑选分色,使得编织完成的席子很有层次感,观感非常不错。
手触细腻如丝,冰凉沁人,夏天躺在上面保证凉爽。
哪怕不提这凉爽,只是躺在这牛角编织的席子上,想到它的稀有,都足以给人带来一种心灵上的满足感。
就是舍不得用啊!
这么珍贵的东西,精心保存都来不及,谁还舍得没事拿出来当席子用。
这要是被那些专家教授知道,还不被戳脊梁骨。
暴敛天物啊,暴敛天物。
吴磊在旁边做着介绍“这边还有两个配套的席镇,本来有四个的,可惜有两个找不到了。”
说着他拿过一个席镇,林耀拿起查看。
用藤子、芦苇编织的席子不仅容易卷边,起身时席子还会移动,因此席子的四角就用重物压着,叫做席镇。
与之作用相同的还有镇纸,书写的时候将纸张打开,用镇纸压在四角,防止卷曲。
席子有草席、芦席、竹席、麻席等等,席镇也是有各种材质的,造型各异精彩之极。
这两个席镇是狮子造型,是由雕铜狮子与铜胎掐丝珐琅底座组成。
上部的狮子为铜鎏金体,狮子昂首瞠目,震怒若吼呈半卧状,姿态十分雄伟。制作手法趋于写实。
但其颈部和尾部的鬣毛又运用了装饰性样式,充分突显出狮子的威武悍烈,凶猛、强健的特征。
显然制作工艺精湛,是难得的艺术品。
唯一的问题是席镇一般由四个组成一套,分别放在席子的一角,现在就剩了两个。
铺上席子,你两个角有席镇,两个角没有,那算什么事?
好在现在也用不到席镇这东西,别说用,很多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夏天将席子往地上一铺,人躺在上面舒爽的很,谁还想着去弄席镇。
放在古董架上观赏也不错。
至于用席镇当镇纸,拜托,席镇是放在席子的四角,防止席子卷曲移动,体积相比镇纸要大,放纸张上面,显得太过粗大笨重。
接着往下查看其他的就没有多好的东西,大多是铜钱,袁大头之类,另外也有一些瓷器,入不了他的眼。
不过单是有这几个,今日就不虚此行,没想到在镇上竟然还能有这么多好东西。
“不知你看着如何?”
“这几个不错,准备多少钱出?”
“这个你看着给就行,都是一个镇上,我还不放心你。”
好吧,你可真够放心。
心中吐槽,但林耀还是跟他商量了下,给了个合理的价格。
找人装车,林耀就准备回四十年后一趟,替刘卫军将三转一响买来。
也就幸亏这皮卡结实耐用,要不然,仅是两头石狮子,都足以将车胎压爆。
打开手机查看微信,信息中有不少留言,林耀一一回复。
一条好友申请引起他的注意,看备注是别墅设计师,不用说是陈蓉帮忙找来设计别墅的。
人家申请了足有十几天,只是他一直没在这边,导致将对方晾在那里,理都没理。
赶紧通过申请发去信息:“不好意思,我这两天正忙,没注意看手机。”
过了半天对方也没回信息,林耀心中哀叹,谁让自己将对方晾的时间太长,换成谁也得生气。
小心翼翼赔不是:“请问您在吗?”
连着询问几次,对方发来信息:“在,刚才正在开会,没看手机,你终于回信了,听陈总说准备设计个别墅?”
“是的,我找到一些老酒的进货渠道,准备做老酒生意,想着先装修一下。不知你什么时候有空前来帮忙设计一番?”
“明天吧,正好我明天有空,顺便过去看看你有什么样的好酒。”
“那就多谢,不知你住在哪,我明天去接。”
“熟人介绍用不着那么客气,你将地址发过来,我明天自己过去就行。”
林耀给他发了地址,让他自行前来,自己则开车回家。
第九十三章 不怕宝马陆虎,就怕大众下面带字母
开车回到养殖场,老爸林海涛埋怨道“你还知道回来,真不知你一天天在外面忙什么。”
这个林耀还真不好回答,他在八三年连电话都无法接通,颇有种失踪的感觉,父母又怎会不着急,只能解释道“我这不是在忙生意,一直在边远山区待着。对了,老爸您看这铃铛如何?”
林海涛接过飞龙钮浮雕背塔神象图筒型铜铃铛,看了看:“不错的铃铛,你从哪弄的古董?”
“当然是找地方收的,你看这像什么?”
林海涛仔细看了看,铃铛以飞龙提钮,表面是浮雕神象驼佛塔图,一丝模糊的记忆涌上心头。
“这难道是当年你学校的铃铛,不是说卖到国外了吗?”
“没错,就是飞龙钮浮雕背塔神象图筒型铜铃铛,不过不是学校那个,这应该是跟那个一同铸造的。”
林海涛顿时兴奋起来,当年那铃铛可是卖了一千多万,而且那是十几二十年前,钱币坚挺的时候,那现在呢?不知又能翻个几番。
握着铃铛的手,也忍不住颤抖起来。
心中怨言瞬间消失无踪,出去一趟就能淘到如此宝贝,他恨不得儿子天天在外面,为孙子挣下偌大家底,让他不用再为金钱发愁。
这要是被林耀知道他的想法,保证心里吐槽不已,自己还单身呢,您就想的那么长远。
还孙子,你怎么不想到重孙子。
“对了,陈蓉托你找的大型壁挂找到了吗?她打过来好几次电话,询问你帮忙找壁挂的事如何,有空别忘了给人说一声。”
“行,我回头就给她说一声。”
林耀答应一声,他还真没将这壁挂的事当回事,做到是做出来了,不过回来的时候没想到拿,等下次捎回来给她。
第二天一早吃过饭,一辆帕萨特驶入养殖场,林耀过去迎接,来人是楚天雄,也就是陈蓉帮忙找的设计师。
林耀奇怪,陈蓉帮忙找设计师的时候口气很大,说是国内知名设计师,为不少富豪设计过别墅,怎么就开个二十来万的帕萨特。
这也太低调了吧,低调的让人觉得没多大本事。
然而,仔细看了看,林耀忽然在后面车标下,看到一排字母“PHAETON”。
这不由让他想起一句话:“不怕宝马陆虎,就怕大众下面带字母。”
这哪里是什么帕萨特,分明是价值百多万的辉腾。
你说你一个大设计师,低调什么低调,害得他都看错了。
他过去跟楚天雄握手说道“你好,你好,欢迎大设计师光临。你这帕萨特不错呀。”
楚天雄语气淡然,说“还行,今年刚买的。”
四下打量了眼,楚天雄说道“你这地方不错,环境清幽,倒是个养生的好地方。”
“养什么生,主要就是建个养殖场混口饭吃。到是你,大设计师啊,帮人设计别墅挣的也不少吧?”
“还行,同样是混口饭吃。”
副驾驶门打开,陈蓉从上面跳了下来:“你们两个就别谦虚了,我要的壁挂呢,你找没找到?”
看到她,林耀就头疼,谁想到他不过是回来买个三转一响,就被她得到消息,赶过来质问。
赶紧解释道“我已经托人问了,找是找到了,的确有这种壁挂,但人家现在不愿意出手,我正想办法让他松口。”
“还行,算你有点良心,不枉姐姐对你这么好。”
哇哇哇,陈蓉正说着,忽然脸色大变哇哇叫着猛然窜上车。
林耀一脸懵,回头便见到黑子蹲在旁边,这是他昨天带回来的,想实验一下,看看开智的黑子,再次通过时空通道之后,灵智是否更强,没想到把人吓成这样。
开口解释道“这是我养的黑子,不用害怕,黑子非常听话,没事的。”
陈蓉依旧躲在车上,这话她能信才怪,但看黑子安静的坐在那里,没有发狂咬人的表现,这才慢慢放下心来,惊讶道:“你是怎么养的?”
“就是随便训练了下。”
陈蓉撇撇嘴,你不说拉倒。
楚天雄面对黑子同样吓了一跳,不过他是男的胆子较大,没有像陈蓉那样表现出来。
在旁边盯着黑子看了半天,说“你从哪买的藏獒,怎么这么高大,前些年国内盛行养藏獒的时候,我曾经参加过展览会,有一头叫做惊天兽的藏獒,号称国内第一种獒,神俊勇猛体型巨大,刚一出场就引起轰动,但也没黑子威猛。
这要是前几年,两三千万都有人买。”
“主要是养的好。”
示意黑子上一边玩,林耀领着两人进去品茶,楚天雄首先开口:“不知你想要什么样的,或者是将别墅建成什么样?”
“就是一个别墅,你推荐的应该都很好吧。”
“我推荐的的确不错,不过总要符合你的理想。
这么大一片地方,你到底想要建成什么样?我是给你建成田园型,还是现代型,又或者纯粹是卖酒用的别墅,总要有个基调。”
林耀沉默了,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建一座别墅,作为售卖老酒的地方。
什么样的,还真没想过。
此时听他这么说,也反应过来,是啊,自己到底想将别墅建成什么样?
是单纯的售酒处,还是与家一体。
梅花鹿又该何去何从,或者说,自己日后的目标是什么?
想了半天,林耀有了决断,梅花鹿他不养了,全部送到八三年,最多在这边留几头做宠物观赏用。
不过这样地方就空了出来,建完别墅以及酒窖也显得非常空旷。
毕竟是用来养梅花鹿的养殖场,审批用地的时候,他又想着养得好,便扩大规模,足足申请了几十亩地。
这么大的面积,一个别墅在其中非常空旷,必然要想办法做合理的布局填充。
那何不做个田园型的别墅,在周围种满树木,中间留些土地种植些瓜果,自给自足。
同时在别墅的后面还要有一个温室。不过是阳光房样式的,可以在里面养花欣赏。
也可以养殖一些热带植物,只要阳光房内温度够高,冬天也不会有问题,反而会呈现出一片绿意盎然的景象。
想想腊月寒冬,外面大雪纷飞,鸟兽绝迹,而阳光房内却绿意盎然,在里面与人谈天说地,旁边翠竹青柏,鸟语花香,不要太好。
第九十四章 牛角席是假的
将自己对于别墅的想法一一道出,林耀又想起一件事说道“对了,别墅除了要有酒窖之外,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放置收藏古董的地方。
我现在虽然没有多少古董,但也有几个精品,日后收获更多,不能连放置的地方都没有。”
楚天雄保证道“放心,我什么样的别墅没设计过,放置古董的地方,对我来说小意思。
我不仅会专门设计防盗严密的地下室,用来放置古董,也会设计专门摆放古董的地方,供人欣赏。绝对让你满意。”
“那就多谢。”
林耀开口道谢,对对方的本事他倒不怀疑,毕竟是专门搞设计的,据说还是全国知名的大设计师,不知设计了多少房子,对他来说设计这个,小菜一碟。
两人聊了半天,林耀将心中的想法一一道出,楚天雄全部记录下来,等回去之后就帮忙设计。
看他们聊完了,陈蓉在旁边说道“别墅的事情就拜托你了。
你别看这家伙就是个在山村养梅花鹿的小养殖户,其实本事不错,就连贡米都能给你弄到。
说到贡米,今天中午咱们吃什么,不会让我们大老远来一趟,结果还得空着肚子回去吧?”
林耀哭笑不得,你好歹也是个大老板,至于一副缺吃少穿的样子吗。
“既然提到贡米,我就把贡米拿出来给你们尝尝,这可是我好不容易弄来的,平时都舍不得吃。”
“算你小子有良心,是不是今年的,可别拿去年的陈米糊弄。”
“今年的我还没弄来。”
提到这个,林耀想起来了,今年的贡米好像已经收割,怎么还没给自己送来,等有空去湖塘崖看看。
陈蓉一愣,她说这个本就是调笑,没想过林耀能弄来。
可听对方的意思,好像真有门路,弄一批今年的新米。
忍不住询问“你不会真有门路弄一些贡米吧?”
“还行,主要是我跟种贡米的人认识,这点面子还是卖我的。”
“那你卖不卖我面子?”
林耀一愣,你这话说的,帮了我好几次,我能说不卖你面子吗,想要贡米直说,至于这么问吗。
“回头我看看,给你弄个百来斤还是没问题。”
陈蓉大喜说道“小弟你对我实在太好了。”
一百斤米多吗?不多!这么点大米在哪都能买到。
但贡米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湖塘崖贡米一共三亩地出产,一年又能收获多少?
后面不知有多少人盯着,想要购买。
等收割的时候,众人纷纷争抢购买,一个人弄不了多少,最多也就是尝个鲜。
没想到他竟然能弄一百斤,不,不是一百斤。
陈蓉忽然反应过来,这是给她一百斤,那林耀自己呢?又会留下多少,不会少于这个数吧?
敢给她一百斤,自己留下的,至少也得有三四百斤。
能抢到这么多贡米,说出去让人不敢相信。
楚天雄也来了兴趣,他平时走南闯北,贡米之类的也吃过不少,如何不知真正的贡米,相比普通的大米口感要好上不少。
不仅营养更加丰富,吃起来更有一种满足感,毕竟这可是当年皇帝才有口福享用的好东西。
哪怕现在不再有进贡一说,可以自己留下,但想吃到贡米,也没有那么简单。
没有本事,还想吃贡米,你也就只能吃三块钱一斤的那种。
看他有本事弄到贡米,也说道“不知能不能给我留点,放心,价格绝不是问题。”
“我看看能抢到多少,有的话一定送点给你品尝。”
林耀皱眉,没有当场同意,想了下说道。
三亩地的贡米,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他一家人吃不完,剩下的自然会往外卖。
但话又不能这么说,这么珍惜的东西,你能弄到一点已经不错,随口给人打包票,就显得有些不值钱。
当然要显得有些难办,让人知道自己能抢到贡米,不是件容易的事,知他的人情,让他用心为自己设计。
“多谢林兄弟,不知你有什么样的古董,可否让我见识一下?我这人没别的爱好,对古董还是很感兴趣。”
“没问题。”
古董吗嘛,买来就是留着欣赏,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跟众人一起欣赏,享受他们羡慕的话语,这是很多收藏家,喜欢做的事。
三人过去,林耀将自己收藏的古董一一拿出来,给他们欣赏。
林耀也在旁边查看自己收藏的古董,瓷器玉器书画,各种东西,应有尽有,没想到自己也有搞收藏的一天。
“这是什么铃铛?”
“飞龙钮浮雕背塔神象图筒型铜铃铛,算是件不错的古董。
前两天我还收了个牛角席,你们看看如何?别的不说,牛角席还是很稀少的,能保存这么完整,更加稀少。
据说牛角席还是朝鲜向明朝进贡的贡品。在清朝时,牛角席也是朝鲜向清廷进贡的贡品之一。”
说着,林耀将牛角席拿出,交给她欣赏。
陈蓉接过去看了半天,惊讶道“你确定这是牛角席?”
“当然,卖的时候人家已经鉴定过了,是牛角席,为此我可是花了不菲的代价。”
“多少钱?”
林耀伸出一个巴掌。
“五十万?价格还算公道。”
咳咳咳,林耀一口气没喘上来,忍不住剧烈咳嗽起来。
他很想说是五百块,你怎么会想到五十万,若非这是牛角席,比较稀少,他连五十都不出,你怎么能想到五十万,这中间差距有点大。
“可我看这不像是牛角席。”
“你不会看错了吧?卖的时候人家都鉴定过了,怎么可能不是牛角席?”
林耀心中一惊,随即摇头否认,吴磊那家伙没胆子骗自己,他卖东西是想为镇上赚点外快,修桥铺路,改善人民生活,不是想骗他钱。
“这真不是牛角席,我又不是没见过牛角,根本不是这个样子。”
“你确定?回头我就找他算账。”
听她说的言之凿凿,林耀心中微怒,没想到这牛角席是假的。
回头他说什么也得找吴磊好好说道说道,不知真假你卖给我干什么,害他在这边丢脸。
第九十五章 象牙席
“这好像是象牙席。”
咳咳咳,林耀咳嗽声更大,他还以为是普通席子呢,怎么成了象牙席。
“你确定?”
“我的眼光还能差,我也是见过象牙席的人,又怎会看错,看着的确像是象牙席,如果你拿不定主意,可以找专家鉴定。”
“开什么玩笑,卖的时候人家都鉴定过了,就是牛角席,要不然怎会五万就卖给我。”
说着,林耀不动声色将象牙席收起来,内心深处却已经相信她的说法,这的确就是象牙席。
吴磊只是个一心为百姓的好镇长,哪里懂得鉴定古董,将象牙席当成牛角席很好理解。
因为没见过啊!
这可是国宝,数遍国内也只有三张象牙席存在,他这是第四张,财不外露,又怎会轻易承认。
没想到只是花了五百,就买到一张货真价实的象牙席,这运气说出去谁信。
以后一定要好好收藏,这可是象牙席,工艺复杂,造价昂贵,乃古代工匠精心杰作。
象牙席的制作不同于其他象牙制品,工序非常复杂,是将象牙劈成厚薄宽窄均匀的薄片,再劈成丝,最后才是编织。
这种加工方法非常费料,以制作象牙筷子为例,因要将象牙料锯成板片状,再锯成长条、找规矩、磨平,象牙料的利用率只有40%一60%。
如将象牙料劈成篾状,再劈成丝状,象牙材料的利用率不足10%。
如此低下的利用率,再加上象牙过于名贵,导致雍正直接下令,禁止再制作,从此象牙席手艺失传。
也就是说,他这象牙席是世间仅存的四张之一,一旦毁坏,象牙席也就在世间失传。
见他不想承认,两人没有多说,接着鉴赏。
站得有些累了,林耀便准备找东西坐下,然而找了一圈,却没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
他的黄花梨交椅呢,怎么不见了?
“出了什么事?”
“我有东西不见了。”
顾不上炫耀自己的收藏,林耀带他们出来,去寻找林海涛,想要看问他把自己的交椅弄哪去了。
好不容易找到他,正在鹿圈那边忙活,看着他坐着小马扎,林耀以手扶额。
那两个马扎,后面有靠背,正是他的那两个黄花梨交椅。
好歹也是明朝的东西,你怎么能当普通马扎坐,万一损坏了哭都来不及。
不是说不能坐,交椅就是用来坐的,夏天乘个凉啊什么正合适,但好歹您悠着点,不能连干活都用它。
看到他,林海涛喊道“干什么呢?还不快点过来帮忙,不知道今天割鹿茸。”
林耀耸耸肩,老爸你也没告诉我啊,要是知道今天是取鹿茸的日子,我怎么也不会请他过来设计别墅。
拿了几个马扎过来替换,不动声色,将两个交椅放到一边。
陈蓉说道“这就是你说的黄花梨交椅。”
“没错,你们先看着,我过去忙,稍后再陪你们聊。”
“我能不能看看?”
“你不怕血腥?”
“这个有什么好怕的,取鹿茸我还是提第一次见。”
林耀没有阻止,你想看就看,这又不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此时林海涛早已给要取鹿茸的梅花鹿打了麻药,几头鹿歪歪斜斜躺在鹿圈中,等待着被割鹿茸。
林耀用麻袋覆盖住鹿头和眼睛,防止鹿看到刀、血害怕挣扎,又用麻绳系紧紧勒住鹿茸的根部,然后拿来锯子,开始割锯鹿茸。
这不是他第一次割鹿茸,买来梅花鹿三年,鹿茸也割了几次,手法早已纯熟。
手中锯子飞快拉动,不到五分钟,两只鹿茸角就被割下来,放到一边。
见鹿角盘还在渗血,且有越渗越多的迹象,陈蓉赶紧提醒“你看这血流的,还不赶紧给它止血。”
“放心,我又不是第一次干这事。”
林耀随手提过旁边的袋子,里面有备好的草木灰。
这种草木灰是把刺筋草和陈石灰及适量龙骨粉混匀,是止血的奇药。
不过在这之前,林耀拿来瓶子,小心松开麻绳,顿时鹿角盘有血液流出,流到瓶子里,很快就流了半瓶血。
取了适当的鹿血,林耀这才扎上麻绳抹上草木灰,效果立竿见影,很快就不见有血渗出了。
晃晃手中瓶子,林耀询问“怎么样,新鲜的鹿血,要不要尝尝?”
“不了,刚流出的鹿血,你也不嫌腥。”
林耀耸耸肩,你不喝我喝,这么珍贵的东西都不喝,算你没福气。
这可是鹿血,自古以来就是宫廷皇族、达官显贵治病健身的珍品。
早在宋代就有刺血生饮鹿血后肤革充盈,健饮啖的记载。
据史料记载:英法联军入京时,咸丰咯疾大作,令取鹿血以供,仓卒不可得,遂崩。
由此可见,鹿血在古代帝王眼中绝对是神补之物。
很多帝王都会专门在御院中养一群梅花鹿,需要的时候捕捉饮血。
他也就是养梅花鹿,近水楼台先得月,能够品尝到新鲜的鹿血,要不然,别说喝,连见到的机会都没有。
毕竟鹿血的产量极小,市面上很难买到真的鹿血。
甚至有时有钱也买不到,因为很多时候鹿血都被养殖场留下自用,哪里会拿出去售卖。
没过一会,几头鹿就全部被取了鹿茸,将梅花鹿放到旁边静等它们恢复,几人重新回到屋内。
但林耀此时没空陪他们聊天,而是忙着配鹿血酒。
一斤鹿血加四斤白酒,经灭菌后和白酒精心泡制,就成了鹿血酒。
酒香浓香沁人心脾,入口绵而香,温热暖人心胃。
对于元阳不固、气血两亏、四肢无力、腰酸腿痛、手脚麻木、失眠多梦有很好的功效,是滋阴补肾之上等佳品。
清朝年间更是招待帝王贵胄、各国使节的上等佳品,且是赏赐簪缨世家的头等宫廷赐品。
陈蓉询问“等会走的时候能不能卖我两瓶?”
“送你两瓶都行。”
“这可是你说的。”
“那当然,歇一会,等会我炖只老母鸡给你们尝尝,新鲜的鹿茸炖鸡,保证让你们吃的赞不绝口。”
两人齐齐竖起大拇指,鹿茸炖鸡并不算珍贵,只要放点鹿茸即可,他们不是第一次吃。
但用新鲜的鹿茸炖鸡,就是第一次。
刚从鹿身上割下的鹿茸,平时你上哪去找?根本找不到好吧。
今天说什么也得好好尝尝。
第九十六章 父母风装修
美美吃了一顿营养丰富的鹿茸炖鸡,楚天雄又询问道“不知你打算如何装修,要不要我帮你找?”
“那就多谢楚兄,等建完别墅之后装修的事就拜托你了,你找的人我放心。”
他时常在八三年,哪有空在这里监督到底如何装修,还不如直接让别人全权负责。
至于让父母看着装修,还是算了,时代的代沟啊!
不得不说,两代人的观念与审美有着很大的不同。
有一种装修风格,叫做爸妈牌装修,让人永远猜不出开头,看后欲哭无泪。
他有好友就是父母帮忙装修,花了二十多万,怎么也不能算少,但那装修风格,差点没让人笑掉大牙。
电视背景墙是花开富贵,满墙盛开的朵朵牡丹,外加两只翩翩飞舞的小蝴蝶。
看到那背景墙,林耀当时就想到了庞龙的歌...
还有主卧的吊灯,不知为何,总给人一种手术室的感觉,每次睡觉,都有上手术台的既视感!
床上是采用的大红被罩大红枕头,上面有一心形图案,墙壁也是一个心形图案,大红本是喜庆色,但这些合起来……
像极了外面的主题酒店。
以至于婚礼是含着泪完成。
林耀曾将这装修风格发到网上,结果发现父辈的蜜汁审美,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
在商场公共卫生间才能看到的标识牌,能被搬到了自家的墙上,公共场合的氛围好浓,让人在家也得注重各项公共礼仪。
说不定浴室里,不仅有可爱的熊猫莲蓬头,还有FBB盯着自己,这种“暴露”的感觉只能慢慢习惯了。
更有人吐槽,妈妈帮忙购买的书桌,确实整齐、大方又实用,但办公室同款,让人回家了还有要努力工作的赶脚。
还不如直接交给专业的设计团队,他们的装修风格,或许不足以让人感到非常满意,但却能保证下限够高。
不至于出现奇葩的装修,让人产生砸了重装的冲动。
考察了一下周边情况,楚天雄便告辞离开,回去进行别墅的设计。
晚上聚在一起看电视,林海涛说道“好不容易将梅花鹿养大,快要开始挣钱,你为何又忽然不养了,想着去做老酒生意,有这个门路吗?
实在不行,梅花鹿我先帮你养着,你放心去忙老酒的事,何必现在就将梅花鹿出售。”
“老爸放心,若是没有门路,我又怎会想到做这生意。其实老酒生意,我也没多少时间去忙,还要拜托你照看。”
他常年在八三年呆着,这边的老酒生意只能交给父母,同时也是给他们找个活干。
父母渐老,又是闲不住的性格,以前养梅花鹿,哪怕不挣钱,也算有个活。
等将梅花鹿运走之后,你让他们什么不干,就在那里养老,父母根本不干。
又没有老到走不动路,一直闲着干什么。
信不信一旦他将梅花鹿运走,父母空闲下来,没一点事情,就会自己去找活干。
哪怕去人家地里干零活,每天挣个几十上百,那也是挣了钱。
在家里闲着,他们根本不愿意。
他不舍得再让父母如此劳累,那何不给他们找个轻松点的活,将这老酒生意交给他们。
老酒来源由他负责,价格由他定制,父母只需按照价格往外售卖即可。
轻松自在,想干就干,有大把的时间休息。
他手里的酒都是七八十年代甚至五六十年代的老酒,货真价实,不会有假货出现。
酒香不怕巷子深,买过的人知道他这里全都是正品,自然会有人回头购买,不用担心销售的问题。
林海涛不放心,犹豫半天,终究没有说什么。
将三转一响等东西买齐,林耀又重新回到八三年,把车停在门口,林耀就从车上卸东西。
刘卫军听到动静,从家里走出来。
“快过来帮忙,我将你结婚用的东西带来了。”
刘卫军屁颠颠过来,接过他手中的东西,见是一卷类似于纸却又比纸厚的东西,奇怪询问“大哥,这是什么,结婚还能用的这个?”
“墙纸,贴在墙上用的,另外还有这个。”
林耀拿出几桶外墙涂料。
“这是干什么的?”
“刷怪墙用的,其他东西先别卸,把外墙刷完再说。”
林耀找了张报纸,叠成帽子戴在头上,又找了竹竿,绑上滚子,帮忙刷涂料。
我是一个粉刷匠
粉刷本领强
我要把那新房子
刷得更漂亮
刷完屋顶又刷墙
刷子飞舞忙
哎呀我的小鼻子
变呀变了样
刷着涂料,林耀不禁想到了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
《粉刷匠》生动地描绘了小粉刷匠在观赏自己的劳动成果,得意炫耀自己劳动技术的同时,表现了小粉刷匠一心只顾劳动,弄得鼻子也刷上了白灰的顽皮神态。
后来在八九十年代,被收录于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本和磁带中,被广泛流传。
试问有谁没听说过这粉刷匠,希望能体验一次粉刷墙壁的感觉。
“林大哥。”正刷着墙壁,几名青年提的东西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喊道。
“什么事?”
“听说你从香江回来,我们这不是来看看你。”
林耀扫了眼几人,很想说一句,我认识你谁啊,专门跑来看我。
这几个人他根本就不认识,怎么会想到提东西来看他,分明是另有事情。
“不知有什么事?”
“听说你在鹏城建了个家电厂,正在招工。”
“是有这么回事。”
“能不能我们也去,你也知道县里没多少工作,俺们又不想在地里刨食,想出去见识一番,放心,我们干活绝对卖力。”
林耀恍然,原来是招工的事情传出去,想去鹏城打工的年轻人。
“没问题,我正在为找谁前去发愁。”
“多谢林大哥,你在干什么呢?我也帮忙。”
“不用,我跟卫军干就行。”
“那怎么能行,正好没事帮会忙。”
见他答应,几人顿时兴奋起来,热情的帮忙,从他手中接过竹竿,卖力粉刷。
见此林耀没有坚持,而是指挥人去屋内将东西搬出来,腾出地方贴墙纸。
第九十七章 岳飞传
人多力量大,不过一天功夫三间瓦房就被贴上墙纸,外面也刷了涂料,焕然一新。
堂屋正墙是一个巨大的,类似于电视背景墙的图案“喜上眉梢”,几只喜鹊在梅枝上,栩栩如生,美轮美奂,仿佛能听到喜鹊的叫声。
婚房内则是满屋子的玫瑰墙纸,贴的满满当当,空气里似乎还能闻到玫瑰花香!
其他地方则是较为简单的墙纸,底部一米是类似古代砖墙的墙纸,上部是满墙的小清新花纹。
看的林耀眉头直跳,他明明带了七八种墙纸,谁知道怎么就贴成这个样。
这要是放在四十年后,妥妥的父母风装修,刘卫军得有种杀人的冲动。
这色调这风格,怎么看都有点不搭。
不过在这里,收获的却是满满的感谢。
刘卫军握住他的手,感激道“大哥你对我实在太好了。”
“没什么,你是我兄弟嘛。”
犹豫半天,林耀最终还是没有指出墙纸贴的太过不协调。
你喜欢就行。
他何必非指出其中的不妥,没看到其他人都认为这样很好。
将家具搬到屋内,归置整齐,林耀又拿出娃娃贴画,是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光着小屁股,露出可爱表情。
这是他专门在淘宝上搜的,十几二十年前很常见,现在嘛,谁结婚还贴这玩意。
不过在八三年却是新鲜玩意,有人羡慕道“好可爱的娃娃,林大哥连这都能买到,真是有本事。”
休息了会,林耀招呼众人喊道“来来,都帮忙把东西搬下来。”
打开盖在车上的篷布,众人顿时惊讶的长大嘴巴,这上面竟然有三台崭新的缝纫机,连包装都没拆掉的那种。
刘卫军喊道“怎么有三台缝纫机,大哥我用不了啊。”
“谁告诉你都是给你用的,蓝印花布那边也要两台。”
蓝印花布现在还是池家寨的孙大妈帮忙缝制,她一个人一天到晚不休息,又能缝制多少?
等日后蓝印花布作坊翻新重建步入正轨,总得扩大规模,所以他就趁机多买了两台。
帮忙抬下一台缝纫机,找地方放下,几个人越看越是喜欢,你看这崭新的缝纫机包装都还没拆下来,自己家要是有一台,何愁找不到老婆。
林耀随手递过来两个盒子说道“对了,这是手表,下聘礼的时候给梁美娟送去。”
“怎么有两个?”
“这是一对情侣表,你跟梁美娟一人一个。”
两个手表?
几人看的那叫一个羡慕,眼珠子都要陷进去了。情侣表呀,他们还是第一次见。
在旁边起哄:“卫军哥,带上试试。”
“对啊,戴上试试,让我们看看什么样。”
刘卫军被他们说的兴致高昂,便打开盒子将其中的表取出,带在手上。
随后抬起手腕,查看时间,露出崭新的上海手表。
那潇洒别提了,顿时让几个人成了小迷弟,簇拥着他羡慕不已。
林耀不禁苦笑,就是个小手表有什么好羡慕的?
炫耀半天,刘卫军忽然跑过来询问“大哥,这表怎么不走?”
林耀绝倒,合着你炫耀半天,还不会用?那你这半天是炫耀的什么?
“看到旁边的柄头了吗,这就是用来上学调整时间日期的……”
最后林耀将收音机拿下来,放到桌上。
有人询问道“这就是收音机吧?”
“没错,这可是我好不容易买到的。”
林耀放上电池,打开收音机,便听到里面传来声音:
“南宋时期,金宋两国的爱华山前展开一场殊死战斗。元帅岳飞带着牛皋、汤怀、王贵、赵义、周青、吉青等人直奔疆场。
门旗列闪,任标旗闪在两旁,岳飞在帅字旗脚下带住坐骑……
这是岳飞传选段《岳飞
大战金兀术》,听声音是刘兰芳所说。
这位可是评书界中的牛人,代表作品便有《岳飞传》,当时随着《岳飞传》播出,社会治安大大好转,公安局还送了她一面安全卫士的锦旗,从此人称“净街侯”。
与单田芳、张贺芳并称“三芳”。
七八十年代,借助广播电台,评书风靡一时。
刘兰芳、单田芳、袁阔成、田连元,这些名字和他们的作品《岳飞传》、《白眉大侠》、《三国演义》、《杨家将》,成为一个时代的共同记忆。
而四十年后又有多少人喜欢听评书?
很少很少,除了老人之外,年轻人已经很少有人喜欢听这个。
现在一群人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岳飞一见人出战,嘱咐手下人压住阵脚,抬腿得胜钩鸟翅环,摘下利泉神矛,掌中一抖挺枪跃马,要收复河山……”
一段《岳飞大战金兀术》说完,众人听得津津有味,半天才回过神,议论起来:“真是太好了,不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买上收音机,到时一定天天听。”
有人询问“林哥不知收音机多少钱?”
“这个一百五,真要喜欢的,一百三我给你一个。”
这么贵!也太贵了。
本来听着岳飞传有些心动的几人,顿时麻爪,连碰都不敢碰,生怕给碰坏了。
“放心,只要你们好好工作,很快就能有钱购买收音机。”
“不知我们去鹏城每月能开多少?”
“不多六十,好好干还能更多。”
“六十块,这也太多了吧!”
众人惊叹,他们很多人一年也挣不了这么多。
“乡里乡亲的,我总不能让你们吃亏。”
这句话瞬间赢得了众人的拥戴,听听好人啊,不愧是村里走出去的,对他们就是好。
其实主要原因嘛,还是那边公司给闹的,鹏城作为经济特区紧邻香江,本来工资就高。
再加上他又是跟别人合伙开的家电厂,在香江那边招了不少技术工人,乃至于科研人员。
他们辛苦渡江去鹏城工作,工资本来就高,换算下来少说有三千港币,多的甚至能达到七八千。
按照此时的比例,能有一千到两千四唐币。
这样高的工资,你总不能给招收的工人工资太低。
这要是因为工资差距太大,心里不平衡报复公司,将电闸一拉,或者干出什么蠢事,他想哭都来不及。
第九十八章 嘉禾
正说笑着,有人骑着自行车过来,林耀抬头看去见是吴辉,惊讶道“你怎么来了?”
“有个叫聂祖儿打了电话,让你明天去是去接她。聂祖儿是谁啊,听声音甜美轻柔娇怯温婉,不会是嫂子吧?”
瞬间一群人八卦之魂熊熊燃烧,想要知道嫂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林耀有钱多金,又是港商,一定不是普通人,说不定漂亮的跟仙女似的。
“不过是我一个普通朋友。”
林耀没想到是来替他传信的,他本来以为祖儿还得过段时间才来呢,没想到现在就过来。
“切”,一群人根本不信。
林耀表示,爱信不信,这可是女神,他怎能做出亵渎女神的事情。
最多就是在梦里幻想一下。
现实中还要努力。
“对了通电的事给我上点心,别出问题,这万一要是停电,我可承受不住。”
为了孵化白羽鸡,他从四十年后买了台一次能孵化八千只小鸡的孵化器,结果来了之后,才想起来刘家村还没通电,这孵化器屁用没有。
没办法,只能投了一笔钱,拜托吴磊尽快将电线扯过来。
见吴辉过来,自然得叮嘱他不能偷工减料,保证养鸡场用电正常。
看电视停电,最多不看,可是孵化器,这要是停电,不用多,两个小时就出问题。
夏天时候气温高好说,能多撑一会,即使撑不住,夏天温度够高,说不定这些孵化到一半的鸡蛋,还会自行孵出小鸡。
网上不就时常有人曝出自己买了些鸡蛋、鹌鹑蛋,回去还没来得及吃,结果孵化成小鸡,在房子里乱窜。
可要是春秋季甚至冬季,这满满八千个白羽鸡蛋,用不了一会就得变成“坏蛋”,只能当活珠子卖。
“这放心,镇上绝不会亏待你,一定给你用最好的电线。”
林耀很想说,这是用最好电线的问题吗,不行,他对这年代的电很没信心,由于各种原因,现在的电路很容易停电。
特别是夏天,天气炎热,需要用风扇消暑降温,结果三天两头停电,一天给你停一天。
别说吴辉,哪怕县长来了也没法保证电路通畅。
哪天有空得弄台柴油发电机,万一停电还能顶一阵。
他可不想向外销售活珠子,这要是一下卖不出去,留着自己吃,八千个活珠子,他能给吃吐了。
第二天一早,天刚朦朦亮,林耀就开车前往市区,此事宜早不宜迟,总不能让女神在那边等着。
等到了市区,看时间还早,林耀便将车停在路边,找了个卖早餐的填填自己的五脏腑。
“给我来碗粥,三根油条,对了,粥上要多放豆子。”
“好的。”
端过粥喝了一口,林耀顿时眼前一亮,还是那童年的味道,多少年没有喝过了。
喝粥吃油条,粥上再撒点豆子,满满的童年回忆。
粥的原料主要是黄豆和小米,泡发好的食材用石磨研磨,喝起来最是美味。
可惜随着时代发展,电磨已经代替了石磨,所以喝粥的口感也比以前差一点。
没想到现在他又喝到了石磨研磨的粥。
当然这家店铺的粥不错,另一个原因还是技巧。
在熬制中要不停的搅拌,防止粥会大面积糊锅,可还得让它要焦糊,略有糊味才显得粥香,好喝。
这个火候的拿捏,必需是有多年经验的老师傅才能掌握。
喝粥吃油条,两者乃是绝配,油条油腻,粥却清淡,两者结合,化掉了油条的油腻,又提升了粥的鲜香。
洒在粥上的豆子,是他的最爱,小时候生活不富裕,早餐铺也不舍得多撒,只有零零散散一些,均匀的撒在粥上,喝粥时得数着豆子过日子。
一口粥如果能喝到豆子,心底不自觉的就有一种满足感。
既增加了喝粥的咀嚼乐趣,又有了淡淡的咸鲜口味。
有时能喝到几颗豆子,又不舍得多吃,悄悄吐回碗中,只留一两颗。
豆子最初漂在表面上,喝着喝着就慢慢沉下去,喝到最后,露出下面一小堆黄豆,一口喝到嘴里,慢慢咀嚼,那是满满的享受。
慢慢喝着,享受着这美味的粥,看有火车到站,林耀赶紧喝掉最后一口粥,跑过去迎接。
没一会,便见到祖儿拉着个行李箱出来。
只见她一身时髦打扮,长发披肩带着墨镜,穿着高跟鞋,腿上还穿着白色丝袜,显得非常时尚,一路走过,鹤立鸡群,周围群众纷纷侧目。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祖儿莅临指导工作,我帮你拿着吧。”
说着俏皮话,林耀过去帮她拿东西,入手感觉一沉,差点没拿住。
再看看她大包小包一大堆,您这是带了多少东西。
“怎么这么多东西?”
“我一路上采购的,再加上父母不放心,专门让我带了点吃的。”
这是妈妈的关心,真不是知她一个弱女子,是怎么将这么多东西运过来的,这么多东西他拿着都费劲。
您这是旅行还是搬家。
扔到车上,林耀开车返回,祖儿询问道“对了,这里有没有外汇店,我准备买点东西?”
“买什么?”
这个林耀还真没注意,他的东西,都是从四十年后带过来,谁闲着没事换了外汇券去跑那地方买东西。
“一些生活用品用完了,需要买点。”
“放心,生活用品等东西我有给你准备的,女神莅临指导工作,小子能不伺候好,不说把你当老佛爷,也得让你宾至如归。”
“去你的,你才是老佛爷。”
两人说说笑笑,走了半天就来到一个村庄。
看着周围环境,祖儿奇怪道“这里是刘家村,你不是说刘家村是在山腰吗?”
“这是湖塘崖,我来这里买点东西。”
打听了一下,林耀直奔王猛住宅。
王猛就是种植贡米的人,此时正在门口休息,本来正奇怪为何会车来湖塘崖,还奔着他这边过来,见到是他,热情迎了上来说“林先生你怎么来了?”
“过来看看,顺便收购点贡米。”
“上次咱们不是说好了吗,所有的贡米都卖给你,你怎么亲自来了?”
“正好有空过来看看。”
王猛没有怀疑,而是说道“那行,你来的正是时候,我正愁该如何给你运去呢?你开车来正好顺路带回去。”
来到院子便见到有不少稻谷铺在地上正在晾晒,林耀这才明白为何王猛一直没有将贡米给他送去,原来还没有晒好。
一束由稻穗制作的装饰品,引起两人注意。
这束稻穗每个都比平常的稻穗大出一圈,正是湖塘崖贡米的稻穗,组装在一起,看着很是不错。
祖儿询问道“这是什么?”
“嘉禾,上次林先生救了俺家那小子,俺一直想要报答却没机会,听说他新开了一家养鹿场,特地做了把嘉禾聊表心意。”
“你有心了。”
这里说的嘉禾,当然不是嘉禾望岗,后会无期。
更不是指电影中最常出现的嘉禾影视。
而是一种生长奇异的禾,古人认为出现嘉禾是吉祥的征兆,有天下太平、生活富裕的含义。
比如说袁大头上那两个奇怪的稻穗,其实就是嘉禾。
湖塘崖贡米的稻穗,相比于普通的稻穗要大不少,做成装饰品更加漂亮。
帮忙装好找秤称了下,三亩地产了一千多斤。
林耀那个兴奋,这可是贡米,一家人吃一年也吃不了,更别说这是一年两熟,还能有一次收获,那就是接近两三千斤。
别说少,毕竟这是贡米,用的是以前的稻种,又没有用那些化肥之类的,有此产量,已经是高产。
返回刘家村的路上,祖儿开口询问“所以你特意绕路到这边来,就是为了弄些大米?”
她都要晕了,特意绕远路跟人买大米,这行为,她都不知如何说。
“这是贡米。”
将湖塘崖贡米的事情一说,祖儿顿时也来了兴趣,毕竟这是皇帝吃的贡米,她倒要尝尝什么味。
没想到这看似普通的穷困山区,竟然有这样的好东西。
第九十九章 与女神躺在一起
回到刘家村,村民早就得到消息在那里等着,虽没有列队欢迎,但也都在两边偷摸打量,想要看看从香江来的美女。
对此林耀只想说她的漂亮,你们根本想不到。
本就是女神,又是最青春倩丽的时候,还穿着白丝,哪怕四十年后,也有的是人想要舔屏。
而现在就坐在自己旁边跟他聊天。
两人下车,狗蛋跑了过来,只见他穿着一身漂亮的蓝印花布制作的衣服,小脸蛋上还抹了喷香的雪花膏,颇有种粉雕玉琢的感觉。
“好可爱的小孩。”
“那当然,过两天我一个弟弟结婚,我准备让他去当花童。”
“你就是我嫂子吗?真漂亮,就跟仙女似的。是不是啊,大哥。”
林耀当时就尴尬了,你喊她嫂子,我心里高兴,回头会给你糖吃,可你这么说,一听就是人教的啊!
谁教的?只能是我,你个坑货!
果然祖儿狠狠瞪了他一眼,笑容收敛说“我跟他只是朋友,非常普通的朋友。”
狗蛋鄙夷道“大哥,连这么漂亮的小姐姐都不要,你不行啊。”
林耀脸都绿了,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回头我就给你拍张穿开裆裤照的照片,等你日后长大,为人师表,再拿这张照片,好好给你看看。
刘老师小时候穿开裆裤的照片,多有纪念意义。
若是再给他教的学生看看,啧啧……
一脚踹在他屁股上:“胡说八道什么,快给我回去写作业,若是写不完五张试卷,回头我就家法伺候。”
“啊”,狗蛋傻了眼:“大哥你不能这样。”
“我这是为了你学习好,快去吧。”
你这是为我学习好吗,你这是报复。
可胳膊拧不过大腿,被林耀一瞪,只能赶紧去学习,再争辩下去,他很怕五张会变成十张。
回到住的地方,林耀帮她将东西拿下来,看着祖儿带来的东西,让他目瞪口呆。
她过来带的东西可真不少,被子、锅碗瓢盆、洗漱用具、甚至大米、腊肉,这家伙都带来了。
你这是在内地到底经历了什么,连这些东西都带,大米和肉都有,不会连饭都没得吃吧?
忍不住询问道“你怎么连肉都带了?”
“这不是想着在农村吃不上,总要带点好的打打牙祭。”
这话倒也不假,农村谁舍得买肉吃,现在刘家村连个屠夫都没有,甚至里山大队都没有地方买肉。
最多就是有猎户狩猎到猎物,附近的村民买点品尝。
想要正儿八经的吃顿猪肉,还得去镇上购买。
不过你将我放在哪,既然我在这边,还能亏待了你,笑着说道:
“你也太小瞧我了,既然有我在这边,又怎会让你连饭都吃不上,像是被褥之类的,我都给你准备齐全。”
林耀领她过去,打开仓库门,开始给她翻找生活用品。
首先找出一床蚕丝被给她,祖儿伸手接过,美目中有些惊讶,没想到对方竟然替自己准备了蚕丝被。
然后是牙刷、牙膏、毛巾、脸盆,各种东西往她手里塞,没一会功夫就堆的老高,有些拿不了。
没办法,祖儿赶紧叫停:“别别,等会再拿,我拿不了了。”
“我帮你一起拿。”
林耀坚持给她找出来全套的生活用品,堆在她脚下。
然后跟她一起抱着去另一间屋,边帮她开门边说道“条件艰苦多担待着点。”
“没事,我是来考察蓝印花布的制作,又不是来享福的。”
然而刚进去,祖儿忍不住停下脚步,倒退两步看看外面,再看看里面,不敢置信。
外面不过是普通的低矮小瓦房,建造粗糙,毫无美感可言,屋内却贴上了一层漂亮的墙纸,与外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仿佛是两个世界一般。
“你是从哪弄的墙纸?我还是第一次见这种。”
她不是没见过墙纸,但这么漂亮的墙纸还是第一次,材质相比她店铺内装修用的都好。
“托人在……外面买的。”
他本想说是在香江买的,忽然反应过来祖儿就是香江的,而且人家在太古大厦开时装店,是走在时尚最前沿,什么东西没见过,说是香江卖的,当场就能被揭穿。
铺上床垫放上被褥,其他的生活用品摆在桌子上,很快就形成了一个温馨的小屋。
看看这小屋,祖儿很是满意,若非她清楚的知道,这是在国内的小山村,还以为是在香江。
在小山村中,能有如此环境,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林耀从外面抱了个席子进来说“对了,还有席子。”
“现在都秋天了盖什么席子。”
“谁告诉你是铺的,这是用来享受的,告诉你这是象牙席,全世界只有几张,你就不想躺上去试试。”
“想,怎能不想。”
一听是象牙席,祖儿忙不迭点头答应。
象牙席啊,她根本就没见过,甚至听都是很久以前听人闲聊时说的,早忘了干净,若非林耀提醒,都不知世上竟然有象牙席这种东西。
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真品。
这样的古董,即使见到,那也是放在玻璃罩内供人欣赏,想碰,根本不可能。
听到让她躺上去享受一番,哪能不答应。
“行,我今天就让你躺在象牙席上,试试滋味如何。
不过,这终究是不可多得的古董,不能弄坏了,咱们是不是应该清洗一下身上,尽量少造成破坏。”
“没问题,这么宝贵的东西,当然要小心点。”
图穷匕见,林耀笑着说“我去给你拿洗发水沐浴露。”
直到此时,祖儿还没反应过来,笑呵呵接过他手中的东西,前去沐浴更衣。
等她回来,林耀便打开象牙席扑在地上。
躺在上面感受着那股柔软舒适,与普通的席子相比,真的区别很大。
这是皇帝都舍不得用的象牙席,躺在上面,那感觉就是不一样。
特别是跟女神躺在一起的时候,那就更好了,这种享受,这种满足,没有经历过的人,根本无法想象。
唯一的问题是,两人一起躺床上,看着女神那精美的面庞,闻着那股幽香,结果什么都办不了,憋的难受啊!
这一刻,他恨不得化身虎狼,猛扑上去将她吃掉。
“看什么看?”祖儿从见到象牙席的兴奋中回过神来,两颊微红,一直红到脖子,此刻她只有一个想法,上当了!
象牙席虽好,可也用不着沐浴更衣。
结果自己刚过来,就专门洗了个澡,还跟人躺在一起,好丢人啊。
“绝世大美女躺在旁边,看看还不行了。”
“你现在在想什么?”
“我在想办法制服诱惑。”
祖儿一愣,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她又没穿制服,哪里来的制服诱惑?
还是林耀接着解释:“想办法降服、抵制诱惑。”
祖儿懵了,这是制服诱惑的意思吗?她读书少你别骗我。
冷哼一声,埋怨道“你这人不安好心。”
“您这话说的,能被人喜欢,说明你足够漂亮,要是个丑八怪,还有没有人看你一眼?”
“你才是丑八怪。”
“对啊,正因为你不是丑八怪,我才喜欢,要是个美女站在我面前,我都不动于衷,那得是什么人?”
太监。祖儿心中不禁蹦出这个名词,可太监也有欲望,不是真的就对美女没兴趣,只是有心无力而已。
“行,算你说的有理,不过想要跟我在一起,也要看你有没有那个能耐。”
林耀顿时兴奋起来,这是同意自己的追求吗。
第一百章 梅花鹿
第二天一早,林耀便带着祖儿前往池家寨,考察蓝印花布的制作。
这一次他没有开车,而是骑的胯子,看的祖儿美目中异彩连连。
如果是香江,别说胯子就连汽车都没什么,想泡妹子,没个敞篷跑车都竞争不过别人。
但在这内地小山村,又是汽车又是胯子,怎能不让人震惊。
真不愧是能投资家电厂,生产彩电的人,哪怕是在这偏远小山村,生活的依旧让人难以想象。
来到池家寨,作坊内正在热火朝天的生产。
林耀找到池老二询问“池二叔,现在蓝印花布制作的如何?”
“你放心,俺们干活卖力已经印染了不少,只是暂时没地方卖,有些积压。”
“没事,你尽管生产,我会想办法售卖。”
跟他说了声带祖来参观的事情,林耀转头提议道“要不然咱们先看一下模板。”
祖儿第一次过来,闻言点了点头:“你看着办即可。”
两人过去,看着那一个个的模板,足有两百多张,花鸟鱼虫、各种吉祥喜庆的图案,应有尽有。
然后等祖儿看完,依旧有些不满意:“就只有这些模板?”
“这些还不够?”
“那到不是,主要是看有不少画风独特,显然出自大家之手,如果能找到他,再请他帮忙设计一些,何愁卖不出去。”
林耀看向她所指的那些,分明是以后四十年,蓝印花布传承者设计的一些。
为了能使逐渐没落的蓝印花布重新焕发生机,他们呕心沥血,设计了大量模板,以适应逐渐改变的社会环境。
更改变思路,将以穿戴为主的蓝印花布,赋予了其他用途。
如蚊帐、被面、包袱、头巾、门帘等生活用品,又或者壁挂等装饰品。
努力通过原始的蓝白两色,创造出一个淳朴自然、千变万化、绚丽多姿的蓝白艺术世界,体现出一种深厚的文化和艺术积淀。
如果请他们帮忙,的确可以再设计出一些很好的图案,可他哪有那样本事,跑到四十年后请人过来。
只能说道“不就是一些蓝印花布的图案,回头请高手设计就行,对了,我们过去看看印染完成的蓝印花布。”
两人过去,就看到已经已然完成,正在晾晒的蓝印花布,搭在竹竿上,站在下方仿佛进入了一个绚丽多彩的蓝白艺术世界。
欣赏着图画各异的蓝印花布,让人有种流连忘返之感。
不过了多久,吧唧一下,祖儿不小心踩到水坑中,两人才注意到脚下,污水横流,再看看周围,同样是如此,这是没有打扫过了。
池二叔您这事情办得不行啊,不知道领导来了,要把卫生打扫好。
祖儿皱眉说道“蓝印花布不错,可怎么是在这种地方制作,你也不缺钱,就没想着改变一下这边的环境,提升一下技艺。”
“当然有,我在香江那边找了个监造大匠的后人,让他组织一支精通古建筑建造的施工队,等施工队组建完,就让他过来,将蓝印花布工坊翻新重建。”
“真的?”
“当然,这个有什么好骗你的。”
林耀哭笑不得,这是早已定下的基调,现在的蓝印花布生产,与其说工厂,不如说是作坊。
仅凭池家寨十几位印染师傅,在老旧的工坊内制作,既不卫生,技术也不知落后了多少年。
想要将蓝印花布发扬光大,仅凭现在的技术,根本不可能。
自然要投资建设新厂,引进新的设备,将手工与机器相结合,扩大蓝印花布的生产。
至于为何会选择古式建筑,当然是需要。
蓝印花布是什么?传承一千多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古式建筑内生产,人家一看莫名的就有种传承久远的感觉,你换个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就缺了那股味道。
参观了一天回去,祖儿在那里写写画画,总结今天的收获,林耀闲着没事,就找时间将鹿群给运到了养殖场。
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顾及影响,直接将时空通道开在了养殖场内,从四十年后将梅花鹿直接运到了八三年的养殖场。
梅花鹿胆小怕事,他没兴趣来回折腾,这要是折腾出毛病,想哭都来不及。
周围环境变化,引起了梅花鹿一阵恐慌,纷纷躲在角落不敢随意走动。
林耀在那里看了半天,却没发现有开智的迹象,忍不住吐槽,这好逮也是几十头梅花鹿,怎么连个开智的都没有,真是够笨的。
他很不甘心,有心想要再带着梅花鹿来回穿梭几次,看看能否让几头梅花鹿开智。
你看藏獒,有黑子带着,那几头凶恶的藏獒,乖的就跟哈士奇似的,完全不用他操一点心。
但终究没有进行,知道动物能开智之后,他不是没进行过实验,想着能有几头开智的动物。
但没用,第一次没有开智,不论再进行几次也不会开智。
这是他实验数次的结果,再进行下去也没意义。
正想着,外面传来鹿鸣声,林耀出去,发现外面多了一头梅花鹿,长着长长的鹿角,竟然是一头野生梅花鹿。
至于为何他一眼就认为是野生梅花鹿,而不是自己养的,这个很简单。
他养的这些梅花鹿,刚割完鹿角没多长时间,头上只剩下两个鹿角盘,哪里来的鹿角。
看它似乎是在寻找食物,林耀抓了把饲料,走过去喂食。
本准备离的很远就将饲料撒过去,谁让梅花鹿太过胆小,不小心点,不等他过去就逃得无影无踪。
谁想到这梅花鹿却不害怕,站在那里等着他喂食,见此林耀就向前走去,试探着一直走到它跟前几米,这才将饲料扔过去。
梅花鹿低头吃着,似乎非常喜欢饲料的味道,吃完之后,也没有离开,反而闯进养殖场,混到鹿群中,得意的摇晃着硕大的鹿角,仿佛是王者一般。
能不得意吗,鹿角是繁殖时与公鹿争斗争夺配偶用的,只有鹿角长得足够大,在其他公鹿的争斗中取胜,才能获得配偶权。
结果周围这群鹿全都是被割完鹿角的,它在其中就是鹿王般的存在,谁敢跟它争斗,用角顶过去,当场能戳瞎它的眼。
果然周围明明有二三十头公鹿,却全都小心翼翼低下头,不敢与它争锋,让它那个得意,摇头晃脑巡视着领地,舍不得离开。
“好了,小家伙快走吧。”
这是准备留下来怎么滴,林耀是哭笑不得,将它撵出去。
他没兴趣再将对方留下,扰乱原本已经形成的鹿群秩序,万一引起争斗,鹿群中损失几头就得不偿失。
再说他养的这些鹿已经形成品种,野生梅花鹿混进去,算什么事。
它是成为鹿王,开了后宫,有二三十头母鹿,走上鹿生巅峰。
可它与品种鹿生下的小鹿,那就不再是品种鹿。
这种鹿更近似于野鹿,野性难寻,鹿茸较差,没多大用途。
梅花鹿还有些不舍,在养殖场外面徘徊不去,林耀见此对黑子喊了声,黑子冲出去汪汪叫的猛扑向梅花鹿,吓的它赶紧逃走。
第一百零一章 仙人骑鹿
得知他引进了梅花鹿,不少人好奇前来观看。
特别是狗蛋一群小学生,更是好奇不已,他们从小在山里在长大,很少能见到梅花鹿,有也是在野外远远的瞧一眼,便逃得无影无踪,哪能不跑来观看,纯粹就是将这里当动物园。
虽说只有梅花鹿和藏獒,可养鸡场还有白羽鸡,那也是第一次见,浑身雪白的鸡,谁见过。
更别提那里还有凤凰。
人家拍照的怎么吆喝来着?
“瞧一瞧看一看,绿凤凰、蓝凤凰还有珍贵的白凤凰,这里可以跟凤凰照相,有兴趣的快来。”
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但人家那吆喝,跟唱歌似的,韵律十足,他是真学不上来。
倒是记得卖十三香的唱过“都来买我的十三香,上好花椒八角大料,陈皮肉桂加良姜,丁香木香亲哥俩,同胞姐妹是大小茴香。买回家中把菜做,鸡鸭鱼肉都喷喷香。
夏天热,冬天凉,冬夏离不了这十三香。
亲朋好友来聚会,扎起围裙下厨房。煎炒烹炸你味道美,人人夸你的手艺强。可赛王母的蟠桃宴,胜过老君的灵丹香。“鹿鸣春”请你作报告,御膳酒楼也请你赏光。……”
卖个十三香跟开演唱会似的,也是没谁。
当然这就扯远了,蓝凤凰、绿凤凰、白凤凰,听着牛叉无比,其实就是孔雀。
但架不住人家会吆喝,听听凤凰啊,传说中的神鸟,能够跟凤凰一起照相,多幸运的事。
祖儿同样很有兴趣,梅花鹿她见过,可那都是在动物园,关在鹿圈中,人在外面观看,根本不能触碰。
而这里梅花鹿就在那边,想怎么触碰怎么触碰。
“大哥大哥,外面来了一群梅花鹿,你快去看看是不是逃出去的。”
外面有梅花鹿,不可能啊!
林耀第一反应是不相信,为防止梅花鹿逃跑,从鹿圈这里到养殖场外,那是层层把关,闯过一道,还有一道,总之绝不会让它逃跑,外面怎么会有梅花鹿。
而且听他的意思,还不是一头两头,那更不可能,逃走一头,可以说偶然,两头也有可能,但一群都逃出去,我墙塌了是怎么滴?
但见他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还是走出去查看。
我去,我去,看到外面的情况,林耀忍不住爆粗口,外面的确有一群梅花鹿,在外面站栈恋不去,不过不是他养的,而是野生梅花鹿。
不仅上次那头公鹿前来,后面更跟着十几头母鹿以及小鹿。
这是组团来吃大户。
他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这么干好吗?
伸手向前一指,林耀说道“黑子撵它们走。”
汪汪汪,黑子带着几个藏獒冲了出去,瞬间,梅花鹿吓的远远逃开,消失的无影无踪。
然而没等林耀松口气,鹿群又跑了回来,在养殖场门口低头吃草。
见此黑子又冲上去,想要将鹿群撵走。
但这次鹿群没有逃跑,在头鹿的带领下,几头公鹿低下头,用鹿角对准前方直冲过来。
颇有种古代骑兵冲锋的架势,不管不顾,宁可身死也要捅死敌人。
吓的黑子赶紧带领藏獒躲到一边,眼睁睁看着鹿群冲入养殖场直奔饲料,咬开一袋饲料,在那里大快朵颐。
黑子无辜的看向林耀,它是去吓唬的,结果人家根本不怕,让它怎么办?
林耀也很头疼,他总不能真让黑子去咬梅花鹿吧,强行驱逐唯一的后果就是,黑子还能控制住力道,以恐吓为主,剩下的藏獒可是真咬,然后演变成一场饕餮盛宴,非得将鹿群吃了不行。
到时藏獒见了血,凶性大发,别说他,黑子都控制不住。
林耀心中吐槽不已,您这大户吃的,纯属没将我放在眼里,就不怕我直接将门一关,平白多出十几头鹿。
一头按五千,那也是七八万。
算了,他不缺这点钱,不至于为此将这些野生梅花鹿关起来,使本来就数量稀少的野生梅花鹿,再减少一群。
祖儿笑着询问道“哪里来的梅花鹿?”
“野生的,上次来我喂了点饲料,吃上瘾了,又跑来吃,赶都赶不走,你说气人不气人?”
“那说明你饲料好,梅花鹿喜欢吃,再说你怎么让它们不怕生的?”
不怕生?
林耀反应过来,对啊,野生梅花鹿那是生人勿近的典范,一风吹草动,远遁三千里,绝不会让你逮到。
怎么到了这里,一群梅花鹿跑他这里吃大户,连一群高大威猛的藏獒,都撵不走。
什么时候胆小的梅花鹿这么硬气。
分明是那头公鹿的作用,可别说普通的公鹿,哪怕是鹿王也没这胆量,跑到人家里抢夺食物,除非它不寻常。
寻常的梅花鹿,早跑了。
林耀试着过去,果然普通鹿见到他赶紧离开,绝不让他靠近。
唯有那头公鹿淡定的在那里吃着饲料,根本没将他当回事。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林耀找了根绳子,趁着公鹿不注意,套在它脖子上,连拖带拽将它拖到了屋内。
然后打开穿梭通道,硬将它拽了进去,等到再回来,原本挣扎不休的公鹿停止了挣扎,亲昵的碰了碰他的裤腿,这是开智了。
能够开智,果然不是普通的鹿,现在更可以说是鹿王。
然后……
林耀一脚踹过去,让你将鹿群带过来,损失的这些饲料谁赔。
祖儿随后赶过来,奇怪询问“你把它弄这边干什么?”
“想办法训一下,想不想骑鹿?”
林耀揽住梅花鹿的脖子,骑了上去,普通梅花鹿能有一百五六十斤,而这头梅花鹿体型健壮,在同类中也是极为高大的那种,至少有两百五六十斤,驼他虽然有些吃力,但也能行。
没看到鸵鸟都被开发出骑行的能力,普通鸵鸟都行,更别提这个开智的梅花鹿。
话说,咱这是要成为骑鹿仙人,没事的时候可以骑着它装个仙人。
若是穿上道袍,再拿个拂尘,那就更像了。
唯有梅花鹿很不习惯,它不就偷吃点饲料,怎么就成了坐骑。
“我能不能也试试?”
看到梅花鹿真的能骑,祖儿也来了兴趣,上前两步,准备享受一下骑鹿的乐趣,但看看梅花鹿还是摇头否定了这个想法。
没有马鞍啊,骑鹿仙人虽然不错,但连个马鞍都没有,上去纯属受罪。
到是狗蛋兴奋不已,非要爬上去,抱着它脖子在周围转了一圈,高兴的大呼小叫。
等到鹿王带着他转了一圈回来,林耀询问“怎么样,感觉很好吧?”
狗蛋捂着屁股摇头,没有载具实在是太硌人,他屁股快被硌成两半了。
哈哈哈,林耀忍不住笑了起来,随对祖儿说道“回头找人做个马鞍,再让你圆骑鹿之梦。”
第一百零二章万顺圣朝
一名长相平凡的农民,在大队部跟林耀询问“林先生听说你是从香江来的,在鹏城弄了家家电厂?”
“是的,不知你有什么事?”
随着鹏城家电厂招工的事传出去,不时有人带着点东西来看他,希望自己能前往家电厂工作。
对此,林耀没有收他们的东西,也没大包大揽同意让他们前去工作,而是将一切事情都推给了吴磊,让他负责招工的事情。
但依旧不时有人前来找他,此人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
对此林耀烦不胜烦,都是跟人说几句,就打发离开,让他们去找吴磊。
谁知却看原本普通的农民,瞬间挺直腰板,清了清嗓子,用一种唱戏似的语气说道“本官乃是万顺圣朝礼部尚书,见你平时修桥铺路,乐善好施,良心不错,特意许你一场富贵。”
林耀:?????
万顺圣朝?这是什么玩意?
林耀一脸懵,好像是什么组织,听着是个国家,可他怎么不知道有这个国家,哪个国家有这么个奇葩名。
试探询问“万顺圣朝,这是哪里的国家?”
难不成时空隧道,有了新的变化,连通了哪个古代国家?
也不对啊,哪怕时空隧道异变,连接其他时空,也得是自己跑过去,怎么会有那边的人跑到八三年。
“是在西关村。”
闻言林耀更懵了,西关村不是里山大队最深入山林的那个村庄,一个村庄怎么会有国家出现。
“那不知皇帝是谁?”
男子拱拱手,一脸崇敬说道“现今陛下乃是李唐皇室后裔李福成,万顺圣朝第二任皇帝。”
我靠,是他,林耀忽然想起对方是谁。
提起末代皇帝,当然是溥仪,他是国内最后一任皇帝,三岁登基,六岁退位,宣告了封建历史的灭亡。
但其实,哪怕是建国后,国内也成立了十大王朝,其中就有万顺圣朝。
真说起来,其实就是愚夫愚民的愚蠢行为,纯属过家家似的。
不过虽然不被主流认可,但一本正经的样子,还是让人忍俊不禁。
此事还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李福成的老爹李玉明,乃是一名算命先生,时常在十里八乡算命。
有一天,不知是脑子抽筋还是什么原因,忽然自称唐朝李氏后裔,欲要重现当年李唐盛世。
他一个人当然没办法建国,就忽悠村民跟他一起。
还别说作为算命先生,他口才不错,再加上地处偏远山区,百姓愚昧,真忽悠了几个百姓,认为他是真命天子,应该登基为帝重现大唐盛世。
当时条件不行,众人一合计,用村东土地庙的三间茅草屋为皇宫,他老婆为皇后,簇拥李玉明登基称帝。
然后定都长安,决定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复辟李唐。
就这样拥兵十人,百姓数十的万顺圣朝成立,李玉明登基做了皇帝,还纳了两个民女为妃。
因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一时没人察觉,真被他逍遥了两年。
直到后来,李玉明看上一女的,派钦差大臣前去提亲,结果当然被婉拒。
这位皇帝大怒,率天军御驾亲征,将女子带回皇宫(土地庙)临幸。
随后公安前来围剿,李玉明亲率天军抵抗,被两枪击溃,躲到皇宫负隅顽抗。
实际上就是政府顾及百姓不愿造成伤亡,没有强行进攻。
李玉明没办法抵挡,只坚持了一会就挑白旗投降,但提出要求,必须将女子许配给他做妃子。
有人琢磨着强攻这群令人哭笑不得的乌合之众虽然不费吹灰,但是容易伤及无辜,就表面应承他的条件。
然后政府俘虏了他的天军,关进牢房。
后来李玉明被判无期,他的丞相还疑惑李玉明为什么不撒豆成兵助阵。
关在牢房的李玉明,更是一个劲的抱怨政府不讲诚信。
你以为这就完了?
错,二十年后,也就是现在,他儿子又被信众蛊惑,在三间茅草屋内登基,成为第二任皇帝。
可这关他什么事,这位礼部尚书怎么想到来找他。
林耀试探询问原因。
礼部尚书说道“今日我万顺圣朝初建,根基不稳,我见你也是一位义商,特地找你给你一场富贵。
不知你听没听说过,沈万三与明太祖的故事?”
“听说过。”
“那就好,沈万三因资助大明有功,被封为皇商,显赫一时,你想不想成为皇商?”
林耀……
皇商的确不错,可沈万三怎么死的你知道吗?
再说万顺圣朝的皇商,呵呵,他脑子得抽成什么样,才会答应这种事。
但林耀想了下,改口答应下来:“多谢大人赏识,我一定为万顺圣朝做贡献,提供兵器筹备军粮,让咱们万顺圣朝重现李唐光辉。”
“如此就多谢义士,回去之后我定禀报陛下,封你为皇商。”
“多谢大人。”
林耀恭恭敬敬送他出去,临别时还给了他一包烟,看着他喜笑颜开离开,返回万顺圣朝去给陛下报信,找到了粮草来源,能够组建大军,复辟大唐。
见人走远,林耀整个人兴奋起来,没想到这么搞笑的事也能被他遇见,这纯粹是山沟里的皇帝,过家家玩呢。
人家山沟里的皇帝还有几十名手下,可万顺圣朝……
他很怀疑对方能还能不能凑齐十人大军。
“怎么了?”
见他一副兴奋过度的模样,祖儿奇怪询问。
“想不想玩个游戏?”
“干什么?”
“灭国。”
“灭国?”
祖儿不知道他发的什么疯。
“对啊,陪我发动一场灭国之战。”
“什么意思?”
听他这么说,祖儿更懵了,灭国之战,听着战功赫赫惨烈无比,怎么到了他嘴里,调戏意味那么浓。
再说,还灭国之战,这说出去谁信?
你自己干什么的没点逼数,只有一个小商人,还说灭国,信不信被人直接给抓起来。
再询问,林耀也不说,而是示意她坐上胯子,带着她直奔镇上。
这种事总得给吴磊通个气,让政府知道他在干什么,可不能把自己陷里面去。
第一百零四章 精粮三十担,可为二品大员
“我们怎么去?”
“当然是步行去,刘家村别看地处山中,交通不便,西关村那边更偏僻,已经深入山林,只有几条羊肠小道与外边沟通,你开着车去半路就得卡路上。”
祖儿一想也是,只能跟他一起步行前往万顺圣朝。
为防止出问题,林耀还带上黑子,让其护卫自己的安全。
高大威猛的黑子,寻常几个人根本不是它的对手,更别提一群农夫,打架全靠乱抡,战斗力连五都不到。
三个人啊,三个人一枪没开,就将这堂堂的万顺圣朝覆灭,皇帝与皇后被抓,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
三人灭国,说出去谁信?就是这么牛!
现在他就要开启两人灭国模式,以两人之力灭一国,其中还是祖儿这个拖后腿的,真出问题,你指望她上前跟人拼命?
溜溜达达来到西关村,打听到土地庙的位置,两人向着土地庙走去。
没错,就是土地庙,这万顺圣朝第二帝国,同样选择在此作为皇宫。
毕竟人家第一帝国就选择这里,他子承父业不好改动。
路上正好遇见礼部尚书,见到他热情迎上来,抱怨道“你终于来了。”
“什么事?”
“上次我去找你,结果被国师得到消息,将我臭骂一顿,说我行事不密,不应该将朝廷的事告诉你。
这位是……”
“这位是我的朋友,也是香江来的,听说万顺圣朝建立,特来拜见陛下,想为朝廷效力。”
礼部尚书闻言大喜:“你干得不错,朝廷正需要这样的栋梁。”
林耀跟他一起前往村东,看了下,好大的一个皇宫,三间茅草屋,还是建成至少二三十年的那种,早已破败的不成样子。
估计是自己都感觉不好意思,礼部尚书解释道“现在万顺圣朝新立,资金不足,只能暂时将皇宫定于此,等过两天再建造真正的皇宫。”
林耀点头表示明白,在村里建立的朝廷,能有多少资金,真要多厉害,也不会连兵马大元帅在内,只有八名士兵。
皇宫门口还有两名士兵,拿着粪叉站岗,看起来像模像样,就是这粪叉……
也不知这用了不知多久的粪叉是什么味,反正离的几米远,他就闻到一股奇怪的气味。
“走吧,我带你见见陛下,让他给你封个官职。”
“干什么的。”左边一名护卫大声呵斥。
“臣礼部尚书带义商前来拜见陛下。”
“等着。”
说完护卫拿着粪叉,呃,兵器进入皇宫。
这三间茅草屋外面说话,里面就能听得清楚,也不知为何还一定要进去禀报。
林耀从外面就听里面有人说话:“陛下,礼部尚书带义商前来,你看怎么办?”
这话不文不白,让人忍不住发笑。
“宣他们进来。”
三人进去,只见正中间有一位身穿黄袍的皇帝,头戴九旒冕,面貌不过二十多岁,端坐龙椅之上,努力维持着皇帝的威严。
问题这九旒冕不过是一块木板,缀着几颗小石子,黄袍更不过是一块黄色的布。
连个戏服都比不上,哪里有威严可言?
在两边还站着三名身穿官袍的男子,腰杆挺的笔直,倒也像那么一回事。
当然前提是别看他们身上的官服,灰色棉布做的古代服装,透过缝隙还能看到里面现代的服饰,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
看情况几人像是在开会,或者说……早朝?
这是要笑死我,好继承我的花坝。
“臣礼部尚书,拜见陛下。”
说着,礼部尚书上前两步跪下,咣咣咣,磕了三个响头。
看他们站着,回头呵斥道“还不快点拜见陛下。”
林耀皱眉,他可没兴趣跪下,咣咣咣给这位陛下磕三个响头,难道现在就跟对方翻脸?
“免了,终究是外面来的义商,朕,特赠你见官不拜。”
“谢陛下。”
“我就说你行事不密,怎能随意带人前来皇宫。”
一名拿着浮尘的男子从左边偏殿走了进来。
他身穿一身道袍,头上扎着发髻,只是头发过于稀疏,发髻比大拇指大不了多少,透过头发,还能看到反射着光芒的脑袋。
“这位是咱们国师。”
这位他听说过,据说李福成之所以登基为帝,就是他在后面蛊惑,后来他也跟李福成一起,蹲了监牢。
本来林耀听说里山大队有位道士,还想在里山大队这边建一个道观,请这位道长前去坐镇,现在看来您还是进去吧,堂堂国师,怎能不跟皇帝在一起。
“见过国师。”
“免礼,不知这位义商准备如何资助我万顺圣朝?”
“我准备捐粮三十担。”
嗡的一下,整个朝堂顿时混乱起来,一个个争吵不休,好半天才停下,有人询问“不知你捐献的精粮在哪?”
“正在那刘家村,还请陛下派人前去运输。”
“也好,诸位爱卿咱们派谁去运?”
礼部尚书出列禀报:“不如让忠义护国军前去。”
有人站出来反对:“精粮三十担,忠义护国军也运不过来。”
“那就征发民夫。”
几个人在下面商量半天,礼部尚书出面说道“陛下征发民夫也难以将三十担精粮一次运回,还请陛下宽限两日。”
我去,三十担粮食你们都运不过来,这国家也是没谁。
“也可,等粮食运回,便扩建忠义护国军,暂时先扩大一倍,以便推翻暴政,重建李唐盛世。你能对本国如此尽心,不知想要什么赏赐?”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臣不敢要赏赐。”
“陛下正好还缺一位户部尚书,不如就让他担任如何?”
“也好,念在你如此有诚意的份上,朕便封你为户部尚书。”
林耀目瞪口呆,精粮三十担就成了户部尚书,这可是户部尚书,六部九卿之一!
话说您这朝廷,竟然连六部九卿都没凑齐吗?
话说这赏赐已经没谁,精粮三十担,就成为二品大员,呵呵。
若是捐个三百担,你该赏赐我什么一品大员?护国公?还是王爷。
“谢陛下。”
“工部尚书何在,你尽快替林爱卿做好官服。”
“臣,遵旨。”
第一百零五章 封祖儿为贵妃
“来人给朕将地图拿来。”
“遵旨。”
有人去东屋拿了张地图,铺在御桌上。
李福成示意他上前查看。
林耀探头过去,便发现是一张手绘地图。看着好像是国内的地图,但又跟国内不同,边界扩大不少。
抬头看看对方,不知他将地图拿出来是什么意思。
却听李福成说道“朕建立万顺圣朝不是妄想,而是早有规划,准备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恢复大唐盛世。
就连行政规划都已完成,跟唐朝一样,设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十道。有360州府,下辖1557县。”
我擦,您这志向当真是高远,还没开始呢,就先把行政划分都给完成。
“陛下志向远大,臣佩服。”
他试探着说道“不知现在有多少士兵,能否起兵攻打京城?”
李福成难得的露出一丝为难:“西关村地处偏僻,没有多少群众基础,所以我准备封蒋公为护国公,命他带兵勤王,不知你以为如何?”
“陛下英明。”
林耀都不知说什么,这位都死了八年,你竟然还想封他为护国公,就这消息落后程度,还想着重现大唐盛世。
他本以为李福成只是胡乱说说,谁想到他进入东边屋内,没一会拿来一封信,交给他。
林耀打开惊讶发现,竟然是一封诏书,册封蒋公为护国公的诏书,上面还正儿八经的盖着万顺圣朝皇帝大印。
这这这,你还玩真的啊,能不能有点逼数,自己是什么人还不清楚,封蒋公为护国公……
你怎么不招三清四御下凡,座前听令,有他们在,别说恢复大唐盛世,一统全球都不是问题。
“陛下如何将诏书寄过去?”
“走邮局,寄往宝岛,想来他得到这消息,一定乐疯了,这事就交给你办,如何?”
“谢陛下看重,臣一定不负所托。”
林耀肚子都要笑抽筋了,却不得不装出一副佩服的样子恭领圣恩的样子。
对他实在太好了,诏书都让他去传递。
问题是这年头往宝岛寄信很难,又是交给蒋公,只要邮递员眼不瞎,就得交上面去。
怪不得从没有人将这种国家当回事,这操作你是要笑死人,借此统一全国。
偏偏还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那更让人笑掉大牙。
看到跟在他身后的祖儿,李福成询问“爱卿怎么还带来个女的?”
祖儿上前说道“我是从香江那边过来,听说万顺圣朝新建,特地前来拜见陛下。”
“本国的名声都传到香江那边?”
“是的,全赖陛下领导有方!”
李福成闻言更是高兴不已,他成为皇帝本来还有些心惊胆战,毕竟父亲都进去了,自己再成为皇帝,很有种向他看齐的感觉。
不过看现在万顺圣朝的名声都到传到了香江那边,这都是自己领导有方。
又大权在握,执掌一方生死,不禁有些飘飘然,做皇帝也不错嘛。
不行,他得努力,一定要恢复大唐盛世,做个真正的圣明天子。
见祖儿虽然抹得乌漆抹黑,身段却不错,若是清洗一翻,那就更好。
便有些心动说道“能从香江赶来参拜,也算有心,朕准备册封你为贵妃,领旨谢恩吧。”
“不用了,我已经有丈夫,多谢陛下好意。”祖儿脸明显绿了,身体僵直,过了半天强笑着拒绝。
她是没被弄去做皇后,可人家让她做贵妃啊。
林耀在一旁差点没笑出声,祖儿抹的跟鬼一样,你这得是有多饥渴,才想到收她做贵妃。
“喔,不知谁有如此福气?”
“陛下是我。”林耀站出来举手报名。
祖儿狠狠瞪了他一眼,可现在这情况又不好反驳,要不然非要纳她为贵妃怎么办?
好说歹说打消他册封祖儿为贵妃的想法。
两人从皇宫出来,林耀打趣道“其实你做个贵妃也不错,这可是仅次于皇后的位置,奋斗几年说不定就能成为皇后。”
“滚,要做你做。”
“不知好歹,这可是贵妃,我要是女的我一定做。”
“好啊,你既然非想将我送给他,我就去做贵妃。这位户部尚书给我跪下,大礼参拜贵妃娘娘。”
林耀不说话,他这不是找事,给自己找个上级,面对这个贵妃,你让他怎么跪,跪舔还差不多。
第二天工部尚书将他的朝服拿来,林耀谢过,穿在身上,很是新鲜,正二品户部尚书的服饰啊。
随即想到一事,林耀提议道“陛下今日万顺圣朝群臣聚集,何不拍照留念,待一统全国,创建大唐盛世,这便是朝廷建立的见证。”
“好意见,你们谁去请摄影师前来?”
“我就有照相机,帮忙拍照即可。”
林耀从自己带的包内拿出了一台相机,这么好玩的事,怎能不拍照留念。
“真不愧是朕的户部尚书,去将太后皇后请来。”
有人领命前去。
没一会,随着“太后驾到”的呼喊声,一名仪态端庄的农村老太婆走了进来,应该就是太后。
众人纷纷见礼。
在他身后还有个二十多岁的少妇,看服饰,应该是皇后。
一番见礼后,众人站在那皇宫前,皇帝、太后、皇后、丞相、大将军,连他在内的六位尚书,几名护卫齐齐站在那里。
林耀摆好摄像机,设定好延迟,过去站好,咔嚓一张照片照下。
“可以了,请陛下稍等两日,我回家照片清洗送来。”
工部尚书在那里询问“能不能单独帮我照张?”
“可以,现在朝廷初建,能站在这里的诸位等朝廷一统天下,保证都是将军丞相,开国元勋,大家都过来拍照留念。”
一听这话众人喜笑颜开,纷纷过来排着队让他拍照。
林耀很热心的帮他们在皇宫前拍照,答应等清洗完就给他们送来。
嗯,回头洗出来,等覆灭万顺圣朝的时候,可以根据照片抓人,连照片都有,证据确凿看你怎么跑。
同时也可以多洗一份,日后摆在自己家中当笑话讲,也不错。
好歹咱也当过户部尚书二品大员,面对如此高官,你得大礼参拜。
第一百零六章 招为驸马,男人在外,要学会保护自己
一名十三四岁的小丫头过来,羞红着脸说道“能不能帮我拍张。”
“没问题,公主你在那边站好。”
这人林耀认识,万顺圣朝的长公主,上代皇帝李玉明的女儿。
既然是长公主殿下,他怎能不伺候好。
拍完照,对方便去找太后聊天,林耀也没当回事,谁知过了一会,便有人过来找他,说是太后召见。
林耀过去,恭恭敬敬的拜见太后老佛爷,其实就是个普通的农村老妇。
但谁让人家是李玉明的老婆,李福成的老妈,儿子登基为帝,自然水涨船高,成了太后。
就听太后说道“哀家看你对本朝忠心耿耿,准备招你为驸马,不知你意下如何。”
扑哧一下,祖儿忍不住笑出声。
林耀同样坐蜡,他只想着祖儿过来会被李福成惊为仙女,成为皇后,却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招为驸马。
哎,谁让咱颜值高呢,男人在外,要学会保护自己。
看着羞红脸的长公主,不过十三四岁,还是个小萝莉好吧,跟她成婚怎么可能,这是犯法的。
咦,不对啊,李玉明进去二十年,他女儿十三四,他是怎么办到的?
算了,这等皇家隐秘,咱还是别胡乱打听,万一惹怒太后,要将他赐死怎么办?
“禀太后,长公主殿下年岁幼小,臣不敢遵命。”
“无妨,你们可先定下婚约,待长公主长大再行成婚。”
“可我已经有婚约。”
这倒是个问题,太后迟疑起来,但看看自己的女儿,知道她的确动了情,就说“无妨,本朝驸马可以三妻四妾,只要长公主为正妻,你又待她恩爱即可。”
“恭喜驸马贺喜驸马。”祖儿率先在那边给他道喜,林耀哭笑不得,我这驸马什么样,你还不清楚。
不过也不错,说出去好歹咱也是当过驸马的人,就是这长公主长得丑了点。
“见过驸马。”
“臣等见过驸马。”
注意到这边情况,其他人也纷纷过来给他道喜。
这件事就这样定下,只等长公主成年,就招他为驸马,与长公主成亲。
一群人喜笑颜开,显然为长公主找到驸马感到高兴。
有些想得远的,甚至已经想到长公主成年结婚生子,替皇室开枝散叶。
就是不知,如果知道驸马是来对付他们的,又会如什么感想。
随后林耀就带人返回刘家村,将捐献的三十担精粮带回来。
路上祖儿询问道“你不会真准备将这些粮食给他们吧?”
“当然。”
“你确定?”
“都带人去挑粮食,还有什么不确定的。”
林耀回答的很是肯定,不过三十担粮食而已,他又不是出不起。
再说,他的确是将粮食弄来,但那不是准备给万顺圣朝。
这是留着日后宣传用的。
万顺圣朝能在西关村两次建立,足以说明周边百姓意识之淡薄。
所以在来之前,林耀已经跟吴磊商量过,等将刘福成抓捕之后,就会在里山大队乃至全镇展开宣传教育,绝不能让这种事再发生。
但现在的百姓正在贫困线上挣扎,整日想办法填饱肚子,哪有空去听这个。
你在这边展开宣传,说不定下边一个人都没有。
所以他就准备用这三十担精粮,吸引百姓前来听讲。
你看后世送个鸡蛋,都有人争抢,有时甚至能排出几十几百米长龙。
他送大米这种能填饱肚子的主粮,保证不知有多少人排队前来听讲。
回到刘家村,随意打开仓库,林耀说道“大元帅,粮食就在里面,你带着进去搬吧。”
这次来运粮食,领头的是兵马大元帅,见到除了粮食,里面还有不少东西,激动的两眼放光。
“怎么这么多东西?”
“还行,为了万顺圣朝怎能不多备点粮食,另外还有兵器之类的,过两天就会送来,到时咱们就有了正经的兵器,不至于再拿粪叉。
快运回去吧,陛下一定等着急了。”
“好好好,我这就运。”
说完就招呼众人上前搬粮食。
他们连着士兵以及民夫,一共不过十几人,三十担粮食,还得分两趟运输,不快点,今天运不完。
返回的路上,兵马大元帅挑着一担粮食,依旧走得飞快,显然是此中老手,常年在地里干活的那种,不知为何被国师忽悠,跑到万顺圣朝这里做了兵马大元帅。
也不知他跟士兵商量的什么,一会过来说道:
“你这么有本事,只做个户部尚书不觉得屈才吗?”
“没有,这样不是很好。”
“我跟他们商量了下,要不然拥立你做皇帝如何。你现在是驸马,娶的是长公主殿下,成为皇帝也没问题。”
waht?
林耀整个人都懵了,做皇帝?你们怎么想的,李福成这皇帝当的好好的,你们怎么会忽然想到将他搞下台,让自己去当这皇帝。
这不是叛变吗?
想到他看自己仓库时的眼神,林耀明白过来,这是有奶便是娘,谁让自己东西那么多,别说一个人,几百人分都能摊不少东西。
这群家伙就想着让他做皇帝,将他伺候高兴了,能得到点赏赐。
如果是正经皇帝,他保证巴巴答应,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能够成为皇帝,有什么犹豫。
别的不说,先招个三千佳丽,好好享受一番。
可这个皇帝……
这是要进去的,他可不想进去跟太上皇为伴,整日仰望着自由的天空流泪。
莫名的,他想到那句:“三年又三年,再不收网,我都要当老大了。”
吴磊怎么还不来,再不来他真能被对方捧到皇帝的位置上。
“陛下当的好好的,我怎能抢他的位置。”
见说不动他,兵马大元帅遗憾离开。
林耀看着他的背影暗自摇头,你这兵马大元帅当的,就那么上瘾吗?
兵马大元帅的确不错,统领全国兵马,听着很厉害,可是你这兵马大元帅,手下只有五名士兵,连个班长都不如啊!
即使日后扩张到最巅峰,那也不过七人,这兵马大元帅当的……
简直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