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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森     风姿物语txt下载     风姿物语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章 薄命

    巴兰卡之丘,位於帕罗奇王国近郊,高度普通,是平日铁木真与艾儿西丝相约之处,基於某个理由,他们将之命名为“尔雅之峰”。

    卡达尔独立孤峰之上,静听松涛,冷月袭人,等待着对方到来。

    微风吹拂,一道黑色人影,无声立於场中,黑盔黑甲,在夜色中绽发着冰凉墨泽。

    “星贤者,卡达尔。”铁木真的瞳孔,剧烈地扩大了。

    “大魔神王,铁木真。”卡达尔的声音,听来有些含糊。

    相互确认了对方的身分。黑魔铠配上无双霸气,放眼天下,岂有第二人。而铁木真则是从对方身上,与艾儿西丝极为相似的气息,得到肯定。

    “虽然血统已淡,到底还是血亲啊!”

    此刻他两人遥遥相对,相距百余丈,便要看清对方身影,也是不易,何况交谈。铁木真功力高绝,声音凝聚不散,传得越远,越是清亮。

    卡达尔亦是不凡,他修为虽远逊於铁木真,但却藉着某种秘术,聚声成线,层叠送出,虽然稍失清晰,可真是具有千里传音之效。

    “听闻卡达尔是魔导师出身,精擅奇门杂学,看来功力也是不俗,真是少见的人材。”铁木真心中赞许。

    卡达尔的步伐、举止,没有半点练家子气息,与其显赫大名不符,然虽立於低处,却坦然不落下风,足见一身修为,以臻至反璞归真的化境,比之半年前,更上一层楼。

    “好!这样的人,才够资格成为我的对手。”铁木真胸中顿时热血沸腾,低喝道:“卡达尔,你可知道,朕今日为何约见於你。”

    “卡达尔不知,还请君上见告。”拱手一礼,虽然面对敌人统帅,卡达尔仍保持了相应的礼节。

    “朕且问你,你可是爱着艾儿西丝。”

    卡达尔一呆,显是料不到对方有此一问,怔了一会儿,喃喃道:“这是本人私事,与君上何干?”

    “何干?”铁木真冷笑道:“天下人干天下事,这件事,偏生就与朕相干。”

    “舍妹婚事,自有家人作主,无须君上横加过问。”相对的,卡达尔也摆出强硬的态度。

    “卡达尔,你可知道,有一名女子,对你真心相爱,为了你,她甘愿付出一切,而你却以这等态度来回应她!”铁木真怒道:“卡达尔,这样的好女孩,你怎麽配得上。”

    不知是给说中心事,或是恼羞成怒,卡达尔亦是怒道:“这是我兄妹间的私事,艾儿西丝嫁予我义兄,本是良缘,君上而今一再相逼,究竟是何居心?”

    “相逼!哈哈??”铁木真仰天长笑,声传四野。这样张狂作风实不合他的个性,此次本意仅是约见卡达尔,将事情问个清楚,哪知卡达尔始终采不合作的高姿态,想起艾儿西丝的痴心,又怎由得他不怒。

    “你既说朕相逼,朕便相逼到底。”铁木真猛喝道:“朕最後问你一句,你若当真爱着艾儿西丝,允诺与她结成连理,朕便就此罢休,若不然……”

    “你待怎地!”

    “若不然,朕便带走艾儿西丝。”

    “万万不能”卡达尔扬声道:“久闻魔族蛮性难除,君上身为一国之君,想不到行事亦是这等荒唐。”

    铁木真怒极反笑,道:“好,你既认为魔族野蛮,那朕今日便以野蛮之法处理此事,你我对击三掌,胜者主宰一切,朕不愿以强凌弱,便先让你动手吧!”

    卡达尔沈默下来。没想到,终究还是走到这一步,看来,答应的事,是守不住了。片刻,他开口道:“人类、魔族之间,几经困难,方有今日之和平景象,若是你我二人决战,多年心血毁於一旦,望君上三思。”

    他所言不错,以他两人今日在己方阵营的首脑地位,若是互相决斗,不管哪方遭到损伤,都有可能引发一场战争,破坏掉改革的成果。

    “宁负天下,不负红颜。”铁木真抚胸长笑道:“卡达尔,若是你不愿应战,那也好,朕现在便直入帕罗奇王城,带走艾儿西丝。”

    为了艾儿西丝,他什麽也顾不得了,纵使再起干戈,让乐土化为血海,他也要让那个人得到幸福。

    卡达尔口唇微动,似是低骂了声“傻瓜”,跟着,扬声道:“此地本属人间,何用相让,卡达尔本是地主,就由君上先行发招吧!”

    “好家伙,这等小看於我。”发觉遭到轻视,铁木真怒极,随手弹出一缕指风,挟着尖啸,射向山下。

    卡达尔不慌不忙,扬起黑袍,大袖飘飘,化消了这道指劲。

    铁木真一凛,他这道指风,虽是随意发出,并未当真用上什麽功力,但以他修为,亦是足以令普通的一流高手,经脉爆碎。可卡达尔仅是扬袖轻拂,便消去了这道指劲,用的全是巧劲,是在辨明敌招来路後,以柔劲卸去。换言之,这除了代表卡达尔本人功力深不可测,也证明卡达尔对魔族的武学,有相当的了解,这或许是长年交战,刻意留心所得,总之,若是自己太过大意,很可能反吃上大亏。

    铁木真平心静气,沉声道:“敬你也是个英雄人物,吾等无须互让,对击一掌,若你能将朕逼退,朕立即归去,再也不过问此事。”

    “好。”

    铁木真运劲於掌,他不想真的击杀卡达尔,若是这人有了什麽损伤,艾儿西丝必定痛不欲生,这非他所愿,但基於星贤者的盛名,却也不敢过於低估这人。

    几番估量,决意取个巧,虽说是一掌,但劲力却分两重,先以三成功力应敌,若是不足,可在瞬间连加到八成功力,自己的天魔功已练至第十一重天,八成功力,已足够无敌於天下,卡达尔万万不是对手。

    “呼──”乘着夜风,铁木真忽地飘身至峰下,对着卡达尔,一掌击出,声音不响,但所挟带的威力,却让周围的空气,发出“嘶嘶”的撕裂声。

    卡达尔苦笑,亦是一掌平胸推出。

    铁木真微微一愣,卡达尔的盛名,在於其之魔力,是以原本预料中卡达尔该应以某种魔力咒术应敌,却没想到对方也以武功应敌,莫非这人深藏不露,在武学上也有惊人业艺。

    双掌相触,并未如预期中的爆出巨响,铁木真只觉得,对方的掌上空荡荡的,一无所有,是诱敌之计吗?不是,他清楚的听到了卡达尔手臂的骨碎声。这人盛名若斯,怎会这等不堪一击?这个疑问,伴随着某种不祥,在铁木真的心里,激起了波波涟漪,他突然有种感觉,就好似许久前,他误伤艾儿西丝那时候的感觉。

    蓦地,一个恐怖的念头,在他脑海中掠过。“艾儿西丝!”铁木真发出了肝肠寸断的惨叫,急忙收劲。

    但已迟了,霸道无匹的天魔劲,碾碎了手臂的骨头,撑爆了肌肉,本应横飞的血肉,在尚未离体的瞬间,就给吸蚀枯乾,天魔劲继而窜走於体内,摧毁了所有的经脉、内脏。

    头罩脱落,黑袍下,玉人神情惨淡,口中溢血,却不是艾儿西丝是谁。她扮成兄长的样子赴约,兄妹俩的形貌本就相像,夜间辨识不清,加上铁木真心情激荡,竟是没能认出来。

    艾儿西丝左手手掌,只剩一半。她武功本不强,凭着与铁木真相处日久,明白他的武功路数;彼此又常输送真气,体内稍能适应,这才能化消那道指风,但却给後续的潜劲,炸去了半只手掌。

    随意挥出一指,尚是如此,何况是充满力道的一掌,当她倒下的时候,全身上下的骨头,没有一处完整的地方。

    铁木真将艾儿西丝搂在怀中,毫无保留地,将全身功力,疯狂输进艾儿西丝体内,哪怕力竭而死也没关系,只要能救回她一命。

    “怎麽办,怎麽办,找三大神医,雷因斯.蒂伦的女王,还是用九天冰蟾?不行啊!”铁木真忧心如焚,想着世上的名医、灵药,一面想,眼泪却簌簌的滴落,心底的理性,正小声的告诉他,救不活了。

    天魔功之所以令人闻名丧胆,其来有自,除了本身真气刚烈无匹,威猛绝伦外,一但侵入人体,立刻呈螺旋状爆裂,破坏内脏,而且,经历任魔王不断改良,天魔劲本身便有剧烈的吸蚀性,侵经蚀脉,最是凶狠不过,是同时兼具威力与杀伤力的绝学。

    上次艾儿西丝受了重伤,不过是给爆炸力的余劲波及,虽然腑脏受损,还算可以医治,但这次却是天魔功正面打中,劲力入体爆坏,想要救治,不但要医术超凡,还得要能压制住天魔劲的破坏,两个条件加在一起,就是把当世所有的神医找来,也挽不回她的生命了。

    “拥有太过强大的力量,早晚有一天,会伤害到自己,也会害到身边的许多人。”艾儿西丝当初所抱持的想法,他总算是体会了,当时还自信满满的以为,自己能好好控制这些力量,结果呢?

    自己和故事中的那个国王,有什麽两样?铁木真深切的诅咒自己,若不是自己的力量太强;若非他一心想倚仗这份力量去解决争端,又怎会发生这等事,错手伤了艾儿西丝。

    眼睁睁的,看着最心爱的人受这等痛苦,却无能相救,自己算是什麽大魔王。这是报应,当初艾儿西丝就教过他的,却没想到他还是犯下了同样的错。

    二次的错,是不值得原谅的,这一次,他将连弥补的机会也没有了。

    “魔界的祖先,人类的神啊!我诚心的祈求你们,千万别带走这个女孩,她是这样的好,从来没有伤害过什麽人,怎麽能这麽早就带走她。”

    “如果要惩罚什麽人的话,就把处罚降临在我身上好了,只要能让她活过来,我甘心放弃一切啊!”

    嘶声竭力的请求,似乎获得了回应,怀中的艾儿西丝,转醒了过来。

    铁木真加强了真气的输送,尽量延得一时是一时,这是他们最後相处的时光了。

    受了这样的伤,一定很痛吧!艾儿西丝不知道,她的手脚,渐渐失去了知觉,麻木的感觉,好似潮水一般上涌,漫过了腰,就要淹过胸口了。眼前一片黑色,看不见铁木真的脸,而他的声音,听起来好远好远,这可不行,她还有好多的话没有说呢。

    “你要等我……要耐心的等……喔……下一辈子……我……我要把……你的……心……还给你……”

    要还的,不只是心吧!欠他的东西,怎麽数得清呢?长久以来的关怀,付出的真情,她不过是一介平凡女子,哪里有资格,受的起他这些情份。刚才听到他为了自己的幸福,慷慨陈词的时候,自己都快要哭出来了,可是,还是不行啊!对那个人的思念,让自己只能作个自私的女人。欠他的东西,只好下辈子再还了,如果有来生的话,她要还他好多好多……

    “小铁……好冷啊……”

    “艾儿西丝……”

    远远传来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滴落在脸颊上,是眼泪吗?怎麽会,他从来不哭的啊!

    低声的咽呜,顺着微风,很小声很小声地传进耳里,是的,他哭了,为自己而哭了,欠他的,又多一条了,失手造成了这样的後果,最痛心的,还是他吧!

    铁木真泪流满面,自母亲亡故以来,这是他第一次掉眼泪,深深的哀痛,袭上心头,他不敢想像,失去了艾儿西丝後的自己,会是怎麽样。

    微微地,艾儿西丝的手动了动,似乎想抬起,却是没了力气,铁木真会意,将犹温的小手执起,贴在脸上。艾儿西丝勉力挤出个笑容,一如当初,试着伸手,想擦去铁木真的眼泪。

    “傻瓜……男孩子哭……好难看的……”

    “艾儿西丝……”铁木真哭泣着,奔流的泪水,把眼前染的一片迷蒙。输进去的真气,完全失去了反应,此刻,除了拼命叫唤她的名字,他什麽也不能做了。

    蓦地,贴脸的小手,无力的垂下,而怀中的她,已经再也没了声息。

    “艾儿西丝!艾儿西丝!回答我啊!!!”铁木真涕泪纵横,哭的像个失去父母的小孩,拼命呼喊着亲人的名字。而能够回应他的人,已经没有生命的躯体,在他怀里静静的躺着,逐渐冰凉。

    “呜哇啊啊啊啊啊啊啊──”悲恸的嘶喊,恍若史前怪兽的悲鸣,山洪海啸般地,传遍了整个帕罗奇王国,他正在向整个世界倾诉,他最心爱的人死了,死了,死了──

    “天杀的魔族!”一声怒喝,卡达尔打塌半堵墙,这已经是第二十七面了,自从听闻了妹妹的死讯,他悲痛欲狂,极度的愤怒之下,差点掀了帕罗奇王城。皇太极尚不知此事,否则,以他的刚烈个性,还不知会闹出怎样的惨事。宫廷的女官,不让他见艾儿西丝的遗容,他在怔了一会儿後,哀恸的点了点头。

    艾儿西丝的死状极惨,当侍女在床上发现她的屍体时,全身上下,像滩烂泥似的,没有半根完整的骨头,有多处的肌肉给撕裂,鲜血四溅,很是怕人,足见下手者毫无人性。

    经过一再逼问後,侍女们供出了事情始末,在前天夜里,艾儿西丝接到一张战帖,是大魔神王铁木真约战卡达尔的挑战书,艾儿西丝经过考虑後,严令婢女们不得外泄,而自己则打扮成兄长的模样去赴约,才酿成惨祸。

    站在妹妹的青塚前,卡达尔深自忏悔,为何一再辜负芳心,艾儿西丝对他的重要,直至此时,才深身体会,早知如此,他当初决不会跑去修道,一定乖乖的与艾儿西丝进礼堂,管他人类、魔族谁当家,去悠游山水,作对快乐夫妻。

    “艾儿西丝一定很遗憾,这麽多年来,我从来没有向她求过婚……”卡达尔低颂圣歌,默默祝祷,基於自己的私心,他希望妹妹能早日轮回,这样,或许自己能再见她一面,弥补这份遗憾。

    艾儿西丝的一颦一笑,隐约出现在眼前,有时俏皮,有时情深款款,越是想起,後悔就越深。

    听说,艾儿西丝出门的时候,还天真的笑着,“不用担心,我会去和那家伙好好讲一讲,不会有什麽事的。”

    可怜的孩子,她哪知道魔族的凶残,一直以来,她深居宫中,根本就不晓得世间阴险,对方定是见赴约的人不对,大怒之下,杀了她泄忿,藉以示威。天杀的魔族,对一个这麽好的女孩,居然也下的了手,他原本还以为,新的大魔神王与以往不同,是个值得期待的人物,想不到全是一丘之貉。

    杀意不断拍激胸口,有生以来,他从未这麽想致某人於死地,理智给压到最後的角落,卡达尔做了决定,为了除掉这个恶魔,他愿意与另一个恶魔联手。

    艾儿西丝过世後,铁木真专心政事,或许是为了让死者安眠吧!他就像个工作狂似的,不眠不休,将全副时间,投入变法中,专心一志的态度,让身边的众臣,感到畏惧,人人都有点担心,陛下是不是发生什麽事了。

    胤禛则似乎忙於某事,久久不见人影,对於铁木真来说,这个兄长,是他唯一的亲人了,常常走访探望,却老是扑个空,颇觉奇异,在印象里,兄长似乎不曾为了朝廷以外的事而着迷过。

    日复一日的埋首苦干,铁木真的心里,藏着某种愿望,听说,人类的转生周期,约莫一百余年,那麽,大概只要再等一百年,他或许就可以见到艾儿西丝的转生体了,为了那一天,他要建造一个更好的世界,来欢迎她。

    这个愿望,成了铁木真生活的原动力,不告诉任何人,这是他最深的一个秘密。

    然而平淡的生活,在某一天,却有了改变。当初被选中的妾侍,怀胎成熟後,产下一女,铁木真有子嗣了。

    突然升格当了爸爸,铁木真有点茫然若失,带着淡淡的喜悦,与某种说不出的哀愁,他在孩子出生後的第三天,命退了随从,独自步至育婴室,看看他的孩子。

    “这就是婴儿啊!”乍见新生儿,铁木真有些惊讶。小小的手脚,在半空中挥舞,似乎想抓些什麽东西,稀疏的毛发,香香的奶味,纯洁的笑容,惹人怜爱。

    “小家伙,让爹亲看看你。”带着某种感动,铁木真抱起了婴儿,初为人父的心情,彷佛感受到新生命的重担,抱着孩子的手,竟有些颤抖。仔细端详孩子的面孔,小巧的鼻子,白里透红的肌肤,吹弹可破。

    “呵,长的挺俊啊!一点都不像我。”铁木真开心的笑道,好像感染到父亲的喜悦,婴儿“咯咯”的笑起来,父女俩开心的笑着。

    这孩子的面貌,很是秀美,是遗传谁呢?侧头想了想,铁木真忆不起那名姬妾的模样,所记得的,只有那双如梦似的眼睛。与孩子目光相对,记忆中的容颜,瞬时清晰起来,那盈盈笑语,彷佛昨天才发生的事。

    “真是像啊!你的眼睛……”

    或许是继承了母亲吧!这孩子的眼睛,水灿灿的,真与艾儿西丝有几分相似,虽然瞳色不同,但孩子眼中漾溢着灵气,却把整个眼睛点缀出生气,依稀,与那张面孔有些相似。

    “艾儿西丝……”尽管时间过去,对她的思念,却是有增无减。触物伤情,铁木真的眼前,又因潮湿而模糊了起来,恍恍惚惚,惊鸿一瞥间,两张面孔竟重叠在一起。

    “怎麽会?”突如其来的念头,令铁木真呆住了,他浑身颤抖,重新看着孩子的面孔,那眉毛,那嘴角,那眼睛,那相似的神韵……在那面容的背後,他看到了另一张脸。

    瞬间,他痛嚎出声。

    是她,当真是她,遵守了临终前的承诺,她还恩来了,等不及一百年的轮回,她投生重入人间,来偿还欠下的深深情债。

    “你啊!真是长不大,简直就像我女儿似的。”

    可是,怎会是如此的还情法。昔日戏言,犹在耳边,却难料竟是一语成偈,当真造化弄人。

    既然注定有缘无份,当初又何必相见;既然情牵来生,能在茫茫人海中,再度重遇,又为何偏偏让自己有份无缘,苍天再三戏弄,情何以堪啊!

    人说,相思最苦,苦在两地分离,天人遥遥永相隔,个中真意,铁木真只能惨笑。分离不苦,天人永隔又如何,纵是黄泉碧落,终有相会之日。

    真正的苦,是苦在朝夕相对,却遥望而不可及,这才是相思至苦。

    难道,冥冥天意,当真是早有前定,自己的一片真心,到头来只是痴水东流,意中玉人到底是他家人妇!

    残酷的老天啊!命运怎能如此荒唐呢?

    自己也不得不认命了。或许早在被拒绝的当时,就该死心了,只因自己太痴,妄想得到一个重来的机会,哪知天意不可违,换来的,竟是这般残忍的机会。把婴儿抱起来,逗弄着短短的小手,铁木真柔声细语:“你回来啦!还是这麽性急,上辈子得到教训了是吗?”

    新月如勾,一片温馨风情中,隐藏着多少伤心往事。

    次日,铁木真下旨,剥夺孩子的继承权,并於所有正式文献中,抹煞其存在,自此而後,再也没人知道孩子何去何从,铁木真之亲生女,成了历史上的一大谜团。

    一周之後,铁木真约见三贤者,是为九州大战爆发以来,双方最高决策单位的首度接触,也是最後一次。

第九章 毒酒

    魔界历天鹏纵横五年魔界大魔神宫地牢

    幽暗地底,闪烁着磷光的碧火,将周围染上一层诡异昏绿,胤禛独自伫立,良久不语。

    这是地牢,而在他对面,除了一片深沈的黑暗,什麽也没有,甚至没有半根牢栏。

    这里囚着的人,是用不着那种东西的。

    “久违了。”对着黑暗,胤禛冷然道。

    此时的他,与面对铁木真时截然不同,脸上不见半分笑意,取而代之的,是令人为之胆寒的肃杀之气,犹如一柄散着寒气的利刃,见者心怯。

    许久之後,黑暗中有人回话,那是个沙哑却阴沈的嗓音,几乎就像是某种野兽的咆哮。声音中的危险气息比胤禛更浓,倘若声音可化为实质,听者势必给乱刀分屍。

    “胤禛,你还有什麽脸来见我?”

    “现在再说这句话,已经没有什麽意义了。”胤禛道:“我只问你,对於我这几次给你的提议,你愿不愿意?或者,你打算继续现在这样,永远在地牢里当个失败者。”

    对方不答,只是传来微微的喘气声,似是根本不愿与胤禛说话。胤禛也不答话,转身离去,道:“我明天还会再来一次,而那也是最後……”话声未了,陡觉一道凌厉已极的劲力,悄没声息地逼近到背後,临危不及细想,胤禛双掌合并向後击出,两力相撞,爆出巨响,震得四周微微摇动,土石簌簌而落。

    黑暗中的喘息声更急,而胤禛连退了两步,脸上闪过一层黑气,随即散去。

    “十九根封魔针锁脉,深囚地底两百年,居然还能把功力推上第十层。”胤禛道:“你不愧是千年一见的武学天才。”

    “你却教人失望了。”黑暗中的声音道:“以你的天分,就算再不济事,这时也该晋级第九层,看来你这些年为了谋权,费尽了心力啊!”

    胤禛冷笑道:“要胜利有许多方法,如果武功就能决定一切,你今日又为何会身处此地?”

    地牢又归寂静,很显然地,双方都没什麽兴趣再继续对话,而从对方的回应中,胤禛知道自己已经获得想要的结果了。

    “你继续待在此地,到了那天,我会来替你解去封魔针,放你出牢。”

    “我若出牢,会杀你。”

    “弱肉强食,胜负孰知?”胤禛一声长笑,踱步出了地牢。

    “为了对付今日的敌人,连昨日的敌人你都要利用?”黑暗中的声音喟然而叹,“胤禛,你这等用心,才当真是令所有魔族自叹不如啊!”

    会谈的约定地,该处风光明媚,铁木真甚是喜爱,故将会谈设於此地。

    人间界是片辽阔的土地,要论起众多高手的排名,三贤者成名不过数百年,尚算不上最顶尖的人物,只是,在所谓的正道人士上头,这三人最具代表性而已。

    如果能约见他们,双方就未来的发展,好好的作趟沟通,对於往後的天下大势,应该能再跨出一大步吧!若是能够把这些理想渐渐完成,也就对得起艾儿西丝了。

    迎着清风,铁木真喟然一叹,这是第一次,他觉得身上的这副铠甲,真是越来越重了。

    “他们已经来了,正在上山。”一旁的胤禛微怒道:“人类奸险多诈,果然不错,这麽几十个人一起上山,到底是不是来和谈的?”

    这次面谈,铁木真原意是约见三贤者,共约和平,但双方长期交战,想来对方必是大有戒心,因而邀约书上不限与会者人数,而魔族一方仅由铁木真出席,连胤禛也未有参加。

    “无妨,就由得他们吧,彼此当了那麽久的敌人,他们信不过我,这也是应有之理。”铁木真微微一笑,道:“人多,一次把事情谈好,这样也不错。就算他们当真不怀好意,我一个人也能应付来的。”

    他的无畏,并非无谋,天魔功第十一层的修为,烁古震今,强绝当代,倘若对方群起而攻,就算自己不能技压当场,单单只要全身而退,也不是什麽难事。

    比较起来,真正会担心的,应该是三贤者那一方吧!为了表示诚意,由他一个人出面,应该就够了。

    “谢谢你了,四哥,这麽多年来……”

    “怎麽突然说起这种话。”胤禛哂道:“这次会谈若能成功,对你的改革政治,帮助不少,往後应该就不用那麽忙了。到时候,咱们兄弟俩,就抽个空,好好去轻松一下,就像你小时候那样……”

    回忆小时候的种种温馨画面,铁木真露出了微笑,这些日子以来,忙於政事,与四哥疏远不少,多亏了他,总是在一旁鼓励、打气,若是没有他,自己不可能从痛失挚爱的打击中走出的。

    “来,预祝会谈的成功,咱们兄弟俩乾一杯。”胤禛开朗的笑着。虽然世间对这兄长的谣传,总说他心狠手辣,不留余地,但是对自己,他却始终关怀倍至,这点,让铁木真觉得非常窝心,正如艾儿西丝一样,自己若有来生,也定要偿清这欠下的缘份。

    胤禛满满地斟了两杯酒,酒液作琥珀色,透澈澄亮,气味香醇,而且有股独特的辛辣味道,却不知是什麽名字。

    “呵呵,这酒是西南地方的蛮族所酿,前些日子进贡的名产,有个吓人名目,叫做穿肠酒。”

    铁木真闻言一笑,道:“酒之为物,本就穿肠,何来吓人之有?”

    胤禛举杯饮乾,酒液在阳光下,透射出一片绚烂光彩,微笑道:“去贯彻你的选择,四哥会支持你的。”

    “谢谢四哥。”铁木真仰首,将美酒一口饮尽。

    胤禛眼中,笑意更浓。“不过,若是你的选择错误,你会下地狱被火烤。”

    话声方落,铁木真眉头一皱,“乓”的一声,竟将手中酒杯捏成粉碎。盔甲之後,铁木真冷汗直流,在他体内,彷佛有数十柄小刀,在肚肠内使劲乱剐,而喉咙间残存着的灼热感,若非护体真气及时运行,怕是早给烧出一个大洞了吧。

    “兄长,为什麽?”拖着沙哑的嗓音,铁木真沉声问道。他不敢相信,不敢相信竟是由这人,来让他喝下这样一杯穿肠酒。

    铁木真没有努力驱出剧毒,一如他曾对胤禛说过,“你办事,我永远放心”,以胤禛的才智,一但采用了下毒的老招数,就决不可能让人有逼毒的余裕。

    事实上,从毒酒入口,尚未来得及流入腑脏,就全经由微血管渗透,奔流全身,速度之快,范围之广,护体真气根本拦截不住。胤禛一声长笑,轻飘飘的一掌,迎面袭来,铁木真反手格档,双方掌力互碰,身体俱是一晃,铁木真骇然发觉,兄长的武功,远比他平日表现来的高强,天魔功的修为,只怕已是第八重的顶峰了。

    胤禛得势再追,手掌幻成一团黑光,急斩而下。铁木真无奈,收回抗毒的真气,爆灵魔指,全力反击。尖啸风声倏地大盛,犹如怒涛拍岸似的反击,逼得胤禛不得不回掌招架。

    两股天魔功相撞,所立之处给炸成了个大凹洞,胤禛在空中翻转几下,消去余力,哪知一落地,两脚犹如踩上泥地般,插入石地,半身酸麻,胸口气血翻涌不已,还是吃了暗亏。

    胤禛暗自骇然,他下毒在先,又以重手突然出击,竟占不了半点上风,倘若真是平手相搏,自己绝无半分胜望。

    铁木真则更是难受,他适才以第九层的天魔功全力反击,无暇他顾,又给毒力深渗了一层,差点烧破肺壁。呛出鲜血,哑着声音,他还是要问一声,“为什麽?”

    “不为了什麽,阿弟,你的作法,对魔族来说,迟早会造成重大危机,为了魔族全体,你的存在必须被消灭。”

    “兄长,你难道不明白,唯一能让整个大陆……”

    “毋用多言,阿弟,不管你的理想有多美好,对我来说,只有由魔族统治一切,才是所谓的理想政治。”

    “原来如此。”铁木真闭上眼睛,缓缓道:“那我的确是该死了。”

    胤禛说的斩钉截铁,连半分抗辩的余地都没有。他的论点,正代表魔族激进派的世界观,他们对自己的力量,有着绝对的自信,高唱所谓的弱肉强食,认为不如自己的人,只有被奴役的份,坚决反对所谓的共荣革新。

    铁木真的变法,大大损及了激进派的利益,令他们不满已久,近年来,激进派没什麽活动,改革进行的非常顺利,原以为是因为缺乏有力的领导者,内斗後逐渐式微,却不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胤禛暗中统合激进派要员,准备刺杀铁木真,重夺政权。

    “你是我最疼爱的弟弟,阿弟。但既然你违反了大魔神王的职责,我就必须将你除去。”胤禛冷冷道:“这点,父亲大人也是一样。”

    “你说什麽?”听出了弦外之音,铁木真骇然道。

    “永别了,阿弟。”不再多看一眼,胤禛化作一道轻烟,在空气中冉冉消逝。

    铁木真呆立原地,仍无法从刚刚的震撼中回复。他的父亲,前任大魔神王玄烨,是急病过世的。然而,在这背後,却有着颇不寻常的传言。

    玄烨在天魔功上的修为,已练至第九重,虽犹不及铁木真,却已是历代大魔神王中的佼佼者,这样的功力,体力又正盛,怎可能急病身亡,一般的说法,是先王因爱妻过世,伤心而亡。

    但是,在父亲去世前的一段日子,曾力图振作,想要对目前的人类、魔族关系,进行和平改革。既然生命已有了目标,又怎可能因颓丧而郁郁以终。

    事实的真相,原来是这样,铁木真不由得仰天长叹,父亲大人也是因为想要改革,被兄长判定危碍魔族全体利益,才遭到刺杀的吧!现在,自己也走上了同样的老路了。

    想起父亲的音容,铁木真胸中一痛,抗毒的内力稍弱,又是一口鲜血呛出。

    黑芒落地,胤禛出现在天魔堡,望着长空,他亦有叹气的冲动,世人皆知他极重权位,为排除异己,手段毒辣,却很少有人明白,权位非是他的最重;若非父亲意图改变现状,他是不会弑父夺位的。

    对於铁木真,他也是真心的认为,“让这小子继位,也是个不错的构想”,否则以他当时的权势,区区一纸遗诏,焉能阻他登帝之位。

    会让位於铁木真,有两个原因,一是给父亲临死前反击一掌,令他身受重伤,必须要休养几年,才能复原,为了不让虎视眈眈的权臣们,有可趁之机,就由铁木真继位,自己背後辅佐,满朝文武心有忌惮,不敢造次。

    另外一个理由,就是铁木真是他挚爱女子的独生子。与玄烨相同,胤禛在初见的刹那,也对那名人类女子,一见倾心,之後,一直到她去世,这份情思成了深埋心底的遗憾,为了想要弥补这份遗憾,胤禛给了铁木真独有的关爱,甚至连铁木真重蹈父亲覆辙时,他还犹疑再三,先後两次,试图点醒弟弟。

    第一次,是与反抗军联合,策划席库利斯事件;第二次,是将约见的传书改为挑战书,故意送给艾儿西丝,想要直接消灭祸因。只是,不管受到什麽打击,铁木真仍秉持初衷,到了最後,胤禛只有狠心走下最後一步。

    步进天魔堡内殿,一个庞大的阵坛,已经布置妥当,三十六道透明的灰影,没发出半丝声息,在烛光中,忽明忽灭,煞是诡异,胤禛停下脚步,冷冷的下了命令,“三刻钟後,发动阵型运作。”

第十章 风起

    铁木真缓缓调息,他此刻的内力之强,已是铄古震今,几成不坏之体,那穿肠酒虽毒,却也毒他不死,只是毒力已深入腑脏,以一般的正常疗法,非得十天半个月方能驱出,胤禛既已决心下杀手,必然还有厉害後着,是以当务之急,还是先恢复战斗力为佳。

    此刻背後传来了脚步声,一、二、三、四、五……竟有七十二人之多。胤禛绝非蠢人,既然挑在此时发难,必然已与敌人连成一气,来人的目的不问可知。

    “要统合两边势力,花的力气可不小啊!”铁木真低声苦笑道:“四哥,你是真的想杀了我麽?”

    脚步声站定,七十二人全上了山峰,凛冽山风刮面,铁木真静静评估敌我实力。他不用回头,单凭彼此间的气机感应、呼吸方式、步伐,已能推算出众人的来历、武功级数。

    风之大陆的武功层级,当修练到颠峰,可进入“天位”境界,再随着力量、技巧递增,划分为小天位、强天位、斋天位,与至高无上的太天位。

    而以铁木真此刻的修为,除了天位高手,余子皆不被放在眼内。

    几下呼吸,铁木真已尽估来人实力。七十二人中,值得注意的只有十一、二人,剩下的都是凑人数的杂碎,不堪一击。而这十二人中,真正进入天位级数的,只有五人。

    “五人?”铁木真身躯一震,已想到因由,当下缓缓转身。

    “人间界高手,自来便以二圣、三贤者为首,能与尔一会,朕也算不枉此行。”

    纵目望去,尽管人多,铁木真仍是一眼便认出了主要敌人。

    三贤者站在西首,其中“日贤者”皇太极早已见过;“月贤者”陆游是个俊美书生,腰悬长剑,身着洁白儒衫,颇有出尘之态;而卡达尔……

    看见卡达尔,铁木真念及心伤处,登时大恸,忙将目光移向东首。该处,一对男女离群独站,满面虯胡,背插套布长枪,看来极是高大威猛;女的相貌艳丽,巧笑盈盈,一身冰诮似的素裳,随风飘飘,两人携手而立,俨然便是一对神仙眷侣,叫旁人自惭形秽。

    女子朗声道:“天魔功是魔族第一奇功,陛下更是当今魔族第一人,妾身一介女流,今日便率天下英雄之先,向陛下请教个三招两式。”

    众人一阵譁然,此行虽是为围杀铁木真而来,但一瞧见他,黑铠恶魔的种种不败传闻涌上心头,人人皆是揣测不安,却想不到会由这麽一名娇俏女子抢先撂战,只是她嗓音悦耳至极,虽是主动挑战,仍令旁人听得心旷神怡。

    二圣、三贤者,是当今人间界最强的高手。其中,三贤者是近五百年内在战火中崛起成为顶尖人物,而二圣──“龙骑士”、“西王母”却是世代相传,渊源久远。

    龙族、西王母族,谣传是太古时代诸神血裔,其两族之长,向来被视为正道两大领袖,只是两族碍於历代严规,不得干涉世俗之事。龙族根据地位於大陆西部龙翔山,而西王母族根据地崑仑,则是一大谜团,战争爆发後,魔族为避免引出两族干涉,从不在龙翔山脉周围用兵,故五百年来,两族始终未有参战。

    胤禛素知铁木真武功之强,故而发动“天罗地网”计画,合人魔两方高手之力,围杀铁木真,为此,三贤者亲上龙翔山,请动本代龙骑士敖洋。敖洋深知此战关系人间气数,思量再三後,终於答允,恰巧本代西王母与敖洋互为知心爱侣,两人遂一同下山参战。

    铁木真此刻剧痛如绞,哪里还说得出话来,心知若不能尽快将毒性压下,今日必然无幸,轻叹一声,运起天魔功,将吸蚀的特性反施於己身,想把散在全身的毒素,吸聚一处,再以内力裹住,将之强行压下。

    他知道,此役实是生平未有之险,二圣、三贤者俱非易与之辈,若是平时,自己当然不惧,但此刻身中剧毒,功力大受影响,运气逼毒尚且不及,哪有余裕再与人生死相搏,更何况还有兄长胤禛在背後虎视眈眈,坐收渔利。

    而且,虽说天位高手仅有五人,但铁木真心中仍有一丝不祥预感,彷佛场中另有某种变数,令他本能性地觉得不安。

    忍住疼痛,铁木真压着嗓子,冷然道:“朕今日相约,本是怀着诚意,意欲和平,诸位自命正道,却反以干戈相待,看来所谓的光明侠义,不外如是。”

    众人互望一眼,颇觉面上发赤,他们虽非绝顶高手,但能参与围杀行动,功夫自也非同一般,大半甚至侠名早着,今日以如此手段算计敌人,实与平日倡言的仁义道德不合,但对方既然是一名万恶魔头,杀他是为天下除害,那麽视情形使点手段,好似也没什麽不该。

    西王母笑道:“今日之战,并非比武较量,而是两国交兵,陛下以魔族至尊之身,统兵千万,自然是我们必除之而後快的第一人。”

    “好个两国交兵。”铁木真哼道:“诸位打着铲除魔族的旗号,却与胤禛皇兄共谋,这口号果真响亮得紧啊!”

    “既是两国交兵,自是兵不厌诈了。”西王母道:“对付陛下这等人物,自不能以平常手段待之,说不得只好与虎谋皮一下了。更何况,种下今日祸因的,可是陛下您自己啊!”

    “卑鄙暗算,与朕又有什麽相干?”

    西王母掩口轻笑道:“我们与胤禛合谋,固然是与虎谋皮,但令这头老虎有机可乘的,难道不是陛下麽?您既无识人之明,今日养虎成患,又怪得谁来?”她娓娓道来,人美声娇,只听得众人连连叫好,浑然忘了身处战场之上。

    铁木真眼前一黑,一口鲜血差没喷出,想起兄长从此与己反目,非致己於死地而不能安心。除了受到背叛的气愤,在内心深处,其实更有着无穷无尽的伤心。

    他不擅雄辩,此刻更无心雄辩,在天魔功竭力镇压之下,已将毒质镇住,暂时不发,虽然内力减了两成,剧痛未减,但总算恢复行动力了。当下朗声道:“人间豪杰,不过尔尔,看来当世之上,果然无人能与朕光明正大的放手一搏了。”

    一个响亮声音哼道:“将死的人,有什麽好光明正大的,能活下来的,才有资格称英雄。”

    众人循声看去,却是日贤者皇太极。他有一半魔族血统,自小生长环境特异,素来就对仁恕之说嗤之以鼻,更不将什麽手段问题放在心上。众人闻其之言,颇觉好笑,但想到其中的残酷含意,又无人真能笑得出来。

    皇太极道:“死到临头,还在耍什麽乌江豪气,愚昧若此,败亡自取,识相的,就快快自我了断吧!”说话间,双拳紧握,根根青筋暴露,几乎便要冲上去厮杀。自从闻得艾儿西丝死於铁木真之手,他便无时不刻誓将此人碎屍万段。

    旁边的陆游亦踏前一步,道:“尊驾武功盖世,我辈确然不及,但今日卫道除魔,大义之下,个人名节为轻,纵是手段卑鄙,那也顾不得了。”一面说,手亦按至剑柄之上。胤禛曾应允事先对铁木真施下奇毒,此刻见铁木真迟迟不肯动手,便疑心他在拖延时间逼毒,当下朝皇太极使个眼色,预备双双抢上。

    铁木真仰首大笑道:“二圣、三贤者不但武功高强,连话也一个说得比一个动听,反正朕是十恶不赦,你们打着大义旗号,怎麽做怎麽对,只要能杀得了朕,一个个便是真好汉、大英雄了,嘿嘿嘿!”他故意将“真好汉、大英雄”说得特别响亮,之後的冷笑更是鼓起内力送出,只震得众人耳内发疼,脑袋微晕,相顾之下,皆是骇然。

    “住口!”卡达尔排众而出,怒斥道:“我妹艾儿西丝天生善良,不知人心险恶,你约我不到,竟迁怒无辜,将她打死泄愤,她武功与你天差地远,你也忍心下手,这样的心狠手辣,有什麽资格称英雄好汉。”

    听见卡达尔的怒骂,盔甲之下,铁木真脸色苍白,沈默不语,本已压制住的剧毒又四处窜走,扼抑不住。

    “魔族凶残无比,侵我疆土,虐我生灵,对付这等残暴之徒,还讲什麽手段,早一日除尽,黎民生灵便早一日解脱。”陆游道:“在场诸位英雄,有哪位没有与魔族结下深仇的?今日我们便先诛首恶,一雪国仇家恨。”

    讲到与魔族间的大小仇恨,人人都是满腹怒火,立刻鼓噪起来,大骂魔族该杀,众人忘记了担惧,个个摩拳擦掌,预备争前厮杀。

    铁木真心中一叹,情知今日之战,无论如何难以避免。五百年来战祸怨毒之深,绝非言语所能化解,而自己身为魔族之长,担起这份担子亦是责无旁贷。

    只是,眼下山峰之上,九成以上是白鹿洞、雷因斯.蒂伦两大体系出身,皆是如今反抗势力的中坚人物,双方动起手来,只要自己伤了一人,往後再想取信於人,那便是千难万难。

    “就算有伤在身,拼死一战,未必便输於他们,堂堂魔族之长,临阵退缩,不战而逃,日後哪有脸再面对天下臣民!”但转念一想,“罢了,大局为重,只要和议能成,我个人荣辱又有什麽相干?”

    自天魔功大成以来,大小数百战,虽非无往不利,铁木真倒也从没畏惧过,但斯时斯景,自己剧毒未解是一难,不能出手伤人更是一难,内外交攻,进退两难,却不由得令他动了退却之念,当下大吼一声,踏前一步。

    他一吼一踏,全身杀气腾腾,众人为其气势所摄,纷纷兵刃出鞘,屏息以待,哪知铁木真这一步尚未踏实,整个人便如箭离弦,飞也似地向後疾退。

    “大家快追!”

    “莫走了铁木真!”

    众人正准备呼哨一声,群起而攻,哪想到铁木真会有此举,慌乱之下,追之不及,眼看就要被他退下山峰。铁木真心中正自一宽,陡觉上方一股气旋急压而下,扯得自己身形不定,同时一股锐劲夹於其中,劲道未至,倏乎化为点点星雨,尽数封死了周遭退路。铁木真心知这是有高手持兵器凌空拦截,当下翻起一掌,强横破去气旋,迎向兵器,要在攻势及身前,先将对手逼退,以免就此给牵制下来。

    “碰!”两力一交,浑厚掌力如中败革,对方长枪一弯一旋,柔若无物,竟将掌力卸去大半,攻势未有稍减,如狂风骤雨,直逼而下,仓促间拦截不及,仅能偏开脑门要害,“当”的一声,正中右肩。

    枪尖刺在黑魔铠上,铁木真护身真气本能反震,哪知对方实非庸手,一股刚猛内劲,排山倒海似的透甲而入,虽不如天魔劲侵筋蚀脉的凶狠,却另有一股威猛无俦的阳刚威力,震得铁木真?痛澈心肺,当下再不敢分心他用,力贯右臂,一记“爆灵魔指”便往来人飞射而去。

    那人变招极快,本欲反挑枪尖再组攻势,见得爆灵指劲扑面而至,百忙中挺腰一翻,人在半空中弧形抽起,形态潇洒之至,身形未定,长枪舞作一团龙影,怒潮一般涌向铁木真。

    铁木真不敢怠慢,运起掌力,凝神还了三招。他内力之强,天下无双,这一蓄力反击,对方便难揽其缨,三招一过,竟为他掌力所逼,飞退至五丈开外。局面拉平,铁木真定睛看去,来人赫然便是“二圣”之一,龙骑士敖洋。

    敖洋不擅雄辩,更素不喜与人口舌相争,但武功高强,几为场中诸人之冠,适才他未加入舌战,独立一旁,全身感官却无时不刻紧盯场内大小动静,以应付任何变化,是故铁木真一动,敖洋立生感应,以独门轻功追截,果然一举奏功。

    给这一耽搁,众人已将追至,铁木真心知机会稍纵即逝,一道微含天魔劲的掌力凌空发往敖洋,脚下再不停留,向後急退。後方退路,“月贤者”陆游已当先拦住。

    陆游出身於门阀帝室,是三贤者中的浊世佳公子,精於剑技,修业於白鹿洞,与属於雷因斯.蒂伦体系的皇太极、卡达尔不同,个性最为倨傲,他平生对敌素不与人联手,这时更是洁癖发作,打算赶在众人之前,与铁木真独力交手几招。

    铁木真却没这等浪漫情绪,左手握拳,右手成爪,他深知眼前这人实有不凡业艺,又是急於脱身之际,这一拳一爪,招数着实凌厉。

    “嗡──”有如古琴拨调,陆游横过手中凝玉剑,连剑带鞘。拳剑相碰,乌木作成的剑鞘,不堪冲击,炸成粉碎。铁木真的拳势,如激流般涌向剑刃,但陆游全凭一口先天真气,牢牢守住,整个身子犹如一尊石像,动也不动,他所修习的内家真气,绵密柔轫,正适合面对刚力作持久战。

    铁木真急速变招,指头弹出,劲分四重,敲向剑脊,想一举敲碎凝玉剑,哪知凝玉剑虽然承受大力,整柄剑剧烈弯曲,却分毫未损,轻轻摇动,将所有攻击全给抵住,而且随着铁木真的气机震荡,整只剑产生了波浪般的抖动,每抖动一次,剑身便直了一分,将铁木真的四重刚劲逐步化去。

    铁木真心下一凛,但见对手剑势,如万里长空,旷远不知其深,包容万物。这才想起来陆游一套名动人间界的绝学。

    正自僵持,陡觉手上劲力如泥牛入海,摸不着底处,暗叫不妙,又发觉後方敌人已赶至,再不撤身,就会陷入被前後夹攻的窘境,无奈之下,只得抽身。

    藉着剑上反弹而来的大力,铁木真飘身於空,化消追击的三道先天剑气,掠过卡达尔、皇太极的追击,长声道:“抵天神剑,不愧为天下第一守招!”

    陆游还剑入抱,长长吁了口气,刚才交手,虽然只有短短数下,但对手内力之强,所承受的压力之大,却是他生平仅见,抵天神剑的三式变化,长空、柔柳、中流,全数用上,才能挡住铁木真的攻击。而且铁木真在他即将发动最强攻势前的刹那,突然撤身,说走就走,这份功力,实远非自己之所能及。

    铁木真腾身於空,一个回翔,已与敖洋交上手,他舞着长枪,招招存着震裂大气的威力,与铁木真斗得激烈异常。

    三招一过,铁木真心中惊讶不已。传闻中,龙族“焚城枪法”,威猛绝伦,首重气势,因此招式变化不大,却充满誓死必敌、一出不还的绝决气势,令敌人招未接、心已怯,不战而屈。但在敖洋手上,原本充满霸气的枪招,却多了三分柔劲,刚柔相济,使得原本简单的枪招,凭空多了许多神妙变化,进退间更见挥洒自如,而枪法的刚猛内劲,虽然内敛,但接触时的爆发威力却只有更强,还别具一种奇异的潜劲,饶是自己内力远胜,每当与之接触,仍是给枪劲透体,迫得气血一阵不顺。

    “不对,从古以来,龙族内功全以刚猛见长,哪来这等柔韧,这人定是混修了别派的心法。”高手研习别派技艺本是寻常,而以敖洋这样的武技,艺兼众门,相互参照,更是理所当然,可是,铁木真心底还是有种莫名的疑虑“焚城枪劲急走刚强,绝无可能与其他内功并存,便是白鹿洞、西王母族的内劲也压之不住,他又怎能如此配合无间,还有,他用的潜劲手法……似乎……似乎……”

    陡然间,脑里灵光一闪,铁木真隐约猜到了一个事实,是真是假,还不敢断言,不过,倘若是真,那这场战役背後的内幕,只怕远比所有人知道的要更复杂。

    转瞬间,两人在空中连拆十余招,龙族轻功本善於半空回翔腾挪,敖洋得了地利之便,手中朱枪更不饶人,着着进逼,竟攻得铁木真还不出手来,直至二十余招後,方以三道连环指劲,将敖洋迫退,扳回平手。

    一番空中交手,两道人影乍分乍合,进似神龙矫捷,退若灵蛇窜动,看得地上众人眼花撩乱,而激出的气劲横扫四方,更令旁人无法插手其中。三贤者全神贯注,随时预备接手,剩余之人则依照先前安排,在西王母的指挥下,开始某种布置。

    铁木真将敖洋逼退,胸口已隐然作痛,又见到西王母指挥众人移动,似乎在组排某种阵势,心下更是不安,刚想要重新突围,皇太极、陆游已急扑而上,双拳、长剑双双攻至,同时,敖洋一个盘旋,长枪划破大气,一式“千里羿龙”,如箭飙射而来。

    猛招临头,铁木真再难保留,微微一叹,动手以来首次催起天魔劲,在枪尖将及之前,右手中指蓄劲一弹,“叮”地一响,敖洋但觉一股凌厉劲道蚀枪急上,没等接触,整条手臂已剧痛起来,忙叫一声不好,弃枪而退。当朱枪在空中炸得粉碎时,人趁势飞退至远方,只觉胸臆间酸疼难当,心下骇然。

    同一时间,铁木真左手挥出一道天魔刀,斩向皇太极、陆游,料想两人无力接下,必然闪躲,自己便得趁这最後空隙脱身。

    哪知,三贤者亦非浪得虚名,惊见刀劲临头,皇太极、陆游两人一侧身,由後方的卡达尔扑上,两人各出一掌,猛击向卡达尔背心。星贤者的“紫微玄诀”尤善於借劲卸力,当下将两名义兄的内力一汇,卡达尔猛喝一声,双掌击出,与天魔刀劲一抵,紫微诀转,“碰”地一声,反将天魔刀逼回。

    然而,当三人合力接下天魔刀的一瞬,内力甫接,腑脏间跟着便是一阵剧痛,纷纷给震得嘴角溢血,相顾惊疑。

    而铁木真本已腾身而起,忽见天魔刀倒飞而回,没可奈何,硬生生止住去势,举臂迎向这使了八成力的强招,刚要接触,背後又是一声娇叱。

    “铁木真陛下,当心你的後头呐!”

    这句话喊的时刻甚是刁钻,看准铁木真花上大半力气卸招之际,一道绸带袭向他後脑,务要打个他措手不及。

    “嘿!终於到你了吗?”铁木真心下苦笑,左手一挥,抢先挥开绸带,但觉两记“绕指柔红”指劲趁着自己力道最虚时,钻破护身气劲,直逼肺腑;同时右手却已半接半卸地接下刀劲,手一旋,将残余刀劲反袭向後。

    西王母一举奏功,正自暗喜,陡见刀劲扑面,百忙中娇躯向後一仰,几络秀发散落间,险险避过,惊得花容失色。

    “这指劲纯走阴柔,却完全不在龙族的刚劲之下,西王母族果非凡响,无怪『二圣』排名在『三贤者』之上。”铁木真心下感叹,他此刻亦极不好过,“绕指柔红”的内劲逼入腑脏,费了好大力气才将之化去,却是痛入骨髓,眼前发黑,而内力一时间运转不济,压抑不住断肠酒的毒性,心脏如火烧般灼痛,“哇”地一口鲜血喷出,人落於地。

第十一章 封魔

    众人这时见铁木真受伤呕血,面上均有喜色,平心而论,交手至今,铁木真一心避战,处处退让,让众人占尽上风,可每当他认真鼓劲还招,相差悬殊的内力,便逼得众人远远退开,毫无接招之力,当真是脸面无光之至。

    敖洋与西王母对看一眼,额上见汗,心里都是同样的想法,“胤禛说得不错,这厮的天魔功果真了得,只怕已是斋天位顶峰,若非众人联手,普天之下不知还有谁伤得了他。”

    一番动手,双方大概了解彼此实力,尽管同属天位高手,三贤者是初晋天位的“小天位”,二圣功力较胜一筹,达到“强天位”,而铁木真武功最强,几乎已是“斋天位”顶峰,与每一个人都相距甚远,若非他使不出全力,又一再手下留情,只怕场中无人能接下他十招。

    然而,也许旁人不知,但身为天位高手的二圣、三贤者却心中雪亮,天位高手之战,一旦出现了层级差异,那绝不是靠人数所能弥补的。换做平常,两个不同天位的高手互斗,拔腿便跑是既有常识,若当真要越级挑战,就得结合天时、地利、人和等条件,尽量弥补双方实力差,而当这一切具备,不过有了六成胜算,剩下的,还是得听天由命。换言之,若是在正常状态下,自己这边的胜算实在不高,若想获胜,得要使用另外几张预备好的王牌了。

    “众人听令!”西王母举起手臂,叱喝道:“依个人所属方位,布阵。”

    呼叱声中,西王母做了几个奇怪手势,而众人则顺着手势,四散开来。

    铁木真心下颇奇,但见七十二名高手依照某种布置,此来彼往,将自己围在圈内,就不晓得是何种阵型,这七十二人各有专精,总括在一起,几乎可说无所不通,他们摆出的阵势,是魔法、东方仙术、太古魔道?还是……

    各人站定,抱元守一,脚下立足之地,受到某种气机牵引,隐隐有些突起,铁木真一瞥之下,脸色大变,惊呼道:“沙伽胡拉阿玛兹达。”

    这句话译成普通语,就是“子午相离,九宫封魔乾坤大阵”,那是魔族最高的秘密阵法,专门来克制大魔神王的最後武器。

    相传第三代魔王时,兄弟争位,落败的哥哥,遭到彻底的逼杀,无处栖身,给放逐至人间界,哥哥满怀怨恨,为求重夺王位,痛定思痛下,创出了这套封魔大阵,想作为夺位的本钱,哪知阵法虽然创好,但却找不到配合的人选,就给弟弟亲自诛杀,壮志未酬身先死,之後,这套阵法便深锁於大魔神宫之中,成了魔族不可言的禁忌。

    胤禛为求稳操胜卷,自是无所不用其极,寻出了这套被封印的阵法,事先排练妥当,来克制铁木真,以期收到奇效。

    封魔大阵的牵涉极广,必须要先得到被封之人确切的生辰,再吸引自然能源,配合排阵者的修为,广成结界,阵法一成,便会自成强力的能源网,种种精微之处,一一衍发,不死不休。

    封魔大阵是锁定铁木真命格而设,阵势一起,冥冥中自有一股力量,开始克制铁木真的盖世神功,使天魔功提运倍觉吃力。

    “这套阵法,你们从何处得来?”话方出口,铁木真登时省悟,暗自一叹。

    果然,西王母一声娇笑,道:“陛下果然战得糊涂了,这封魔大阵既是你魔族重宝,会把它外传的,难道还有旁人吗?”

    “是四皇兄?”这问题实是多余,可是,铁木真仍忍不住要问。

    “如果说是旁人,只怕连你自己都很难相信吧!”西王母微微摇头,笑道:“以陛下这样的武功,既然决心叛你,你一日不死,只怕胤禛这辈子都寝食难安了,陛下自当觉得荣幸,为求杀你,人魔两界可真是发动了天罗地网啊!”

    自己该自豪吗?

    铁木真不知道,不过,他真的笑不出来,不管怎麽镇定,想到自己从小最信任的人,如今决裂成这样,心里的难过,更胜於肉体上的痛楚。

    所幸,内心的伤痛,似乎反有刺激效果,封魔大阵虽克得自己内息不顺,真气提运倍觉艰辛,但此刻不知为何,便在一片气苦中,内力忽地澎湃腾涌、不受扼抑,迅速流过四肢百骸,镇伤止痛,再将断肠酒之毒压下。

    一挥手,两道指芒射向远方,轰然巨响中,将一座小山山头炸了个大窟窿。群雄一片譁然,显是想不到铁木真在大阵克制下还有如此功力。

    “封魔大阵不过尔尔。创成以来从未用过的东西,值得尔等托付希望麽?”铁木真冷冷说道,他此刻心绪之坏,若非一再自制,当真想大杀一场以泄情绪。

    西王母笑意未减,缓声道:“都说是天罗地网了,单凭我等的地网,困不住陛下也不足为奇啊,不过,如果加上天罗呢?”

    “天罗?!”

    天魔堡内,三十六名魔族高手闭目提劲,将全身功力慢慢向殿中汇聚,而大殿中,胤禛脚踏罡步,表情肃穆,聚精会神,默默引导四方之气,发动预备好的阵型。

    蓦地,胤禛举手向天,长声喝道:“天地风雷,日月星光,辅我开阵,锁魂封魔。疾!”语罢,一道魔光冲天而起,直入云霄。

    就在胤禛施法的同时,天上云气聚集,狂风四起,大气压力有若实质,如千斤重担般压下,降临在铁木真身上,越来越重,亦难以估量的速度增加着,铁木真的动作,登时迟缓下来。

    众人也惊觉这天象异变,一时之间忘了出手,呆呆的望着天上,只见乌云遮天,阳光隐没,浓密的黑云之间,隐隐可见电光流窜,声势煞是吓人。

    卡达尔是此道行家,一眼便看出,这是藉着群星共鸣,吸收大量能量,所施行的秘法,耗力之大,自己万万施展不开,却没料到胤禛居然能在朗朗白日,就打开阵型,法力之强,布置之巧,令人叹为观止,相较之下,自己实在枉对星贤者之名。

    其实,卡达尔高估了胤禛,胤禛的武功固然远胜於他,但若要说起魔法力上的造诣,却不见得能够赢过卡达尔多少。为了搏杀铁木真,胤禛多年以前便密谋布置,自魔族秘藏典籍中,寻得此一“星临九霄”秘术,其後,费寝忘食地苦修,还自魔界各地吸取施法所需的能量,甚至调回了一直秘密培育的所有高手,准备周详,岂是卡达尔仓促间所能及。

    “集人魔两界高手之力合而为一,这才算是天罗地网。”西王母道:“如今天罗地网合围,陛下又觉得如何呢?”

    “西王母若当真想知道,怎不派一两个人出来试试。”铁木真道:“朕虽然不欲伤人,但如有人自愿送死,倒也不便阻人之兴。”

    这般冷言冷语,实非他本意,却因心情极度恶劣,连言词也刻薄起来。此刻独立场中,运力内镇剧毒、外抗天压,却又要分神注意封魔大阵的变化,当真是内忧外患。总算众人忌惮他武功太强,不敢强行进攻,只是运转阵势,将阵法威力逐步提昇。

    封魔大阵主要的奥妙,便是将组阵之人的内力汇集,组成一个绝对密闭的无形力场,一面克制敌人功力,一面让众人内力交互为用,同时吸收所有力场内的零散能源,重新汇流利用。当阵法威力运转到极致,阵上每一处受力点,都有着众人功力的总和,牢不可破。

    这阵法亦是胤禛最後几张王牌之一。武学修为一旦进入“天位”境界,所有一切远非常人所能想像,不同级数的天位高手力量差距之大,泾渭分明,越级挑战几乎是绝不可能的事,而天位之战,更不是单纯累积人数就能获胜的。

    胤禛苦思良久,复於魔族圣地悟得箴言,明白只有“众人归一”,才是唯一致胜之法,所以才不得不动用这个隐忧极大、却是最能将力量归纳统合的阵势,让与阵高手的内力结合一体,无法催破。否则以铁木真如今的修为,倘若当真豁出一切,以天魔劲全力出击,纵是三贤者这样的级数,也是一个照面便送了性命,哪还谈什麽联手。

    铁木真举目环顾,心中思潮如涌,眼中所及的,尽是一双双仇视、戒慎的目光,虎视眈眈。不只是皇太极、卡达尔,场中所有人类,几乎都与魔族有国仇家恨,倘若憎恶的眼光能切割物体,铁木真一定体无完肤。

    可是,非得要这样不可吗?

    与亲人生离死别的痛苦,在那天夜里,自己已经深切体悟了,那真的很痛,痛到几乎活不下去,然而,如果不起来做些什麽,那痛苦就会一直痛下去,伤口也永远不会癒合。

    难道说,真的是自己一厢情愿?也许吧!就这麽一昧地要求别人放弃仇恨、共创新未来,听起来非但是梦想,简直就是讽刺的妄想了。但是,现在不是已经认真在做了吗?自己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真的想开创出一个比较好的未来啊!为什麽就没办法取信於人呢?而且,还非得用这种形式解决!

    铁木真闭上眼睛,艾儿西丝的音容宛在眼前,她是那麽样的讨厌武力、认为用力量来解决事情,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而最後,甚至可以说是为了这个信念而殉身了。

    从今以後,再也别用武力去解决事情。自己原本已经这麽立誓了……

    看来,自己和艾儿西丝都还是太天真了啊!这世上的确是有非武力解决不了的事!

    “对不起啊!艾儿西丝。”在胸中小声地对艾儿西丝说抱歉,铁木真睁开眼睛,黑魔铠面罩的眼洞中,精光四冒。

    “朕意欲和平,无意伤人,但尔等既一再进逼,朕也不得不以实力服众了!”

    听得铁木真类似宣战的语句,群雄一片譁然,人人均是心下揣测不安,但嘴里叫骂得可更大声。

    “这魔王要出手了,大家守好岗位啊!”

    “讲什麽和平,少假仁假义了,有诚意的话,自刎谢罪吧!”

    “装什麽假惺惺,你终於露出真面目了。”

    “大家别给他疗伤机会,我看他根本就是虚张声势。”

    一阵喧哗中,铁木真“嘿”地一声,奋力催起天魔功,将全身功力不住提昇,真气源源不绝地涌向体内各处,势若万马奔腾、长河溃堤,将所有窒碍经脉瞬间打通。余劲所及,将脚底地面震出一道道裂痕,往外延伸,刹那间地面摇动,声势骇人。

    三贤者面有忧色,铁木真的功力似乎犹超预计之上,而瞧这形式,封魔大阵只怕徒具其名,并没能起多少克制作用,等会儿一场苦战是免不了了。

    其实,并非封魔大阵不济事,倘若在魔族历史上随便挑一个大魔神王,十之八九已动弹不得,只有喘气的份,之所以效果不大,只因为遇上了这自有魔族以来,前所未有的武学天才。要知道,大魔神王在天魔功上的修为,穷其一生,往往也只练到第七、八重,封魔大阵的标准也是依此而设,哪想到有人能练到十一重天顶峰,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铁木真自我估计,自己现下受毒伤所累,又有天压、封阵加身,最多只能使出第十重初段的天魔功,再凭着斋天位的修为,只要寻隙以重手法伤得一两人,想胜得今日之战并非不可能。

    然而,自己并不想要这样的胜利,在运功的同时,他已立下目标,希望不伤人而胜,特别是三贤者。如果胜得这场战争,却失去好不容易建立的和平基础,那往昔的所作所为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就算当笨蛋也好,他希望能打场不流血的胜仗。

    而且,为了达成这目标,首先就不能使用天魔劲,否则一出手就钻爆旁人经脉、蚀人血肉,纵算胜利,也屍横遍地了。

    “不流血而胜?听起来像是神话嘛!”铁木真暗自苦笑,“就让我试试看能不能令神话成真吧!”清啸一声,铁木真抢先攻向西侧,战役再次进行。

    敖洋长枪已碎,背上的包袱中,虽裹了龙族镇族神器“隆基弩斯之枪”,但隆基弩斯之枪极耗气血,非到最後关头不敢轻用。当下从族人手中取过备用朱枪,与西王母一持长枪、一挥绸带,双双攻上。

    三贤者不落人後,跟着追截铁木真,陆游展开长剑,皇太极、卡达尔俱是空手,趁着铁木真对上二圣,合力攻他侧面。

    铁木真催运功力,神威凛凛,一改先前屈守的颓势,主动抢攻,两手一带一引,同时荡开了绸带与长枪,顺势点在凝玉剑之上,化消了削向腰间的一剑;身子轻轻一晃,踩着奥妙步法,避过卡达尔的闪华星矢,反手一掌追击向半空中的敖洋,一个照面却与皇太极对轰了四拳。

    “九州大战五百年,今日且看人魔界武学,孰胜一筹?”呼喝声中,铁木真已与五名高手各对上一招,他赤手空拳,在几名高手的攻势间,穿梭自如。西王母的绸带,忽而坚硬胜

    铁,忽而轻软似棉,招式舞动间,极为优雅,但碰上铁木真的黑魔铠,所有攻势都溃散化消。

    众人的攻击虽然猛烈,但却未能对铁木真造成什麽伤害,除了他本身功力太高之外,黑魔铠的防护,也是一重要原因。这黑魔铠是由魔界名匠,隆.贝多芬所打造,是他毕生最得意的几样作品之一,可以强幅度地吸化物理打击力,最特别的一点,就是能与配戴者的功力相结合,主人功力越高,铠甲的防护力也是越强。铁木真就靠着天魔铠的掩护,挥手挡住所有袭来的剑枪气劲,於此游刃各方,讽刺的是,这套盔甲,本是他即位之前,由胤禛亲自造访隆.贝多芬,要求打造的。

    但在封魔大阵的运转下,众人的攻势也得到了强化,铁木真每一与人拳掌相交,便觉得对方的内力以倍数增强,再非一碰即溃的悬殊局面,自己便得要催起更高一层的功力,才能将敌劲逼回,颇感吃力。

    三贤者面上均有喜色,封魔大阵的确有着无穷妙用,将所有结阵之人的功力,在交手瞬间,全汇集於发招之人身上,使之能使出超乎本身功力的杀着,比之一拥而上的群殴,这样反而更能发挥效果。三人信心大增下,出手更是凌厉,其中,又以卡达尔最是奋不顾身。

    西王母的绸带、陆游的凝玉剑,两件不同兵器,分作长短,组成一波波强力攻势,铁木真心有旁骛,不敢全力而为,采取游斗之法,想先瞧出这几人的武功破绽。爆灵魔指轻点数下,凌厉的指风割裂地面,迫退众人,铁木真忽地闪身至敖洋面前,敖洋闪电似地一枪挺刺,近距离间,更是势若轰雷,结结实实地刺中铁木真左臂盔甲。

    黑魔铠的防身,是与穿戴者的真气相结合,此刻铁木真功力运遍全身、真气鼓荡,焚城枪劲全给震溃,敖洋待要变招横劈,已给铁木真乘胜追击,蓄满劲道的一拳,还轰向敖洋胸口。敖洋自知如此距离下,闪躲只有更陷劣势,当下猛吸一口气,身上隐然泛起一层金芒,不避不闪,挺胸硬接来招,只闻“当”地一响,竟是响起金铁之声。铁木真只觉对方胸膛坚硬无比,自己的内劲全给抵住,无法寸进,“龙体圣甲!糟糕。”铁木真一拳无功,刚想鼓劲再攻,头顶天压忽地加剧,胸口亦没由来地一痛,只得撤拳後退。

    “天魔功好大名头,看来也不过如此。”敖洋呼喊着,忍住胸腹间的剧痛,手中长枪急速旋刺,要给招式已老的铁木真,临头重击。他却不知,铁木真因分心镇毒,兼之不再使用天魔劲,否则以他天魔功十一重天的修为,管他什麽龙体凤躯,还不是一掌而摧。而背後,刚拳、凝玉剑与绸带亦先後攻至。

    铁木真长啸一声,两手或点或捺,分别在几样兵器上敲中数下,众人均是胸口一热,手上劲力使不出来,铁木真趁势脱出包围,哪知陆游的凝玉剑,猛然暴涨数尺,“当”的一声,斩在黑魔铠上,发出巨响,竟震得铠甲出现了几条细纹。

    铁木真也是暗暗吃了一惊,想不到此人剑芒劲力这般厉害,只怕三贤者中,会以此人首先与二圣追平。

第十二章 奇兵

    天魔堡中,胤禛守住星位,口颂魔族秘咒,从他以下,三十六名高手无不是额上渗汗,功力较差的,甚至扭曲着脸孔,显然正身受极大的痛苦。然而,整间正殿,除了呼吸以外,没有半点杂声,针落可闻。

    半晌,胤禛身躯一颤,低声道:“时刻差不多了。”

    铁木真逼退众人,忙将真气在体内环绕一遍,检查有何不妥,眼前发黑,差没痛昏过去。

    他按住前胸,大口喘气。他的心脏,适才激烈跳动至每秒两百五十下,若非及时运功压抑,说不定就要炸裂。魔族的身体构造特殊,生命泉源在於体内的“核”,并非心脏,可是心脏仍属重要器官,若是碎心,至少要失去一半以上的行动力。

    铁木真拭去嘴角血迹,惨然笑道:“嘿!兄长,好一杯穿肠酒啊!”

    而这也是胤禛高明之处,以天魔功的威力,再强的剧毒只怕都能镇压,故他向毒皇重金礼聘,研制剧毒时,所要求的,不是“可以毒死他”的药,而是“可以毒到他死”的药,是以铁木真虽以厚实内力镇住毒性,不使其迅速漫延发作,但毒药的後续威力,却仍在体内慢慢浮现,让他分出越来越多的功力去镇压,无法全神作战。

    与胤禛一方相同,场中高手多半亦是气喘吁吁,二圣、三贤者更是汗流浃背,封魔大阵虽具神效,但本身对於肉体的负荷亦极为沈重,非天位高手不能承受,尽管如此,在连续激战後,众人也是大见疲乏。

    “除恶务尽,大家一鼓作气,就此诛了这魔头。”不待西王母呼哨,皇太极、卡达尔再行抢上。

    铁木真正全力压制二重毒效,无能控制力道,一记重手劈在皇太极肩头,让他的“大日皇拳”尚来不及使全,便远远跌开。

    而面对卡达尔时,铁木真始终不愿出杀手,只是迫於无奈,一指戳向卡达尔肩头,还刻意放慢速度,让他有暇退避。哪知这一念之仁反害了自己,卡达尔“紫微玄诀”再度奏功,将指劲反转,同时趁势抢攻,闹得铁木真一阵忙乱,才解了劣势。

    这情形看在旁边陆游眼里,却不由得想起胤禛战前提过的一些话,他说,封魔大阵会配合使用者命格而有不同威力,卡达尔命格奇特,倘若能以之为主攻,必收奇效。当时一笑置之,只以为这是无聊的借刀杀人之计,但如今看来,莫非胤禛所言不虚?

    与调息方毕的皇太极使个眼色,後者登时会意,两兄弟联手攻敌,采用的却全是以卡达尔为主力,两人辅攻的战法。

    这一来,却苦了铁木真,待得敖洋、西王母加入战团,局势更加不妙。如此连斗数回合,但觉焚城枪、莲华索的攻势渐盛,更古怪的是,虽然两人派别不同,但所发出的攻招中,却都有一股说不出的奇异潜劲,总能在两劲交接後渗入黑魔铠,造成一定伤害,防不胜防。

    刚应付了二圣的联手,皇太极的拳头、陆游的剑也越来越显出威力,显然这场战役对两人刺激不小,实力亦随着攀升。而每当拆解完四方强招,才想主动出击,那卡达尔却偏偏总碍在眼前,令铁木真一阵心软,许多递出的重招复又收回,再加上紫微玄诀不住转移劲道,铁木真几乎陷入挨打不还手的局面。

    局势恶劣,加上身上伤患,本有的英雄壮志不由气短,重新打起了撤退的主意。二圣、三贤者却没想到,上风架打得顺手之至,趁着对方还不出手,各式强招轰个不亦乐乎。铁木真分力拆招,却仍没放弃最後希望。

    “诸位如此苦苦相逼,难道不怕铸下大错,终生遗憾吗?”

    众人正占尽优势,哪理他说些什麽,只是暗惊这厮尚有如此余力,人人手下攻得更急,无暇答话,反倒是外围的一众结阵者鼓噪不休,呼喝助威。

    “个人生死事小。人魔两界数百年争战,好不容易才有今日局面,倘若干戈再起,黎民百姓的苦处,各位可曾想过。”铁木真提起真气,将语句一字一字清晰传远,他的情况远较众人估计的要好,之所以陷入劣势,实在是因为非但不敢伤人,更不敢豁出去一战之故。

    “嘿!魔族一日占领人间,百姓能有什麽好日子。”陆游连击三剑,喝道:“只要将魔族全赶回魔界,百姓自然会安泰康乐。”

    “魔族不是非立於人类之上不可,人魔之间,也未必就没有携手之途啊!”

    “你花言巧语,骗得谁来。”陆游疾道:“愚人不知,中你魔族怀柔之计,可别想把这招用在我等之上。”

    旁边四人攻得正急,无暇开口,将辩答之战全交给他,若能以此牵制铁木真部份心神,亦是不错的战术。

    “朕全力革新,百姓确实是受了好处,又怎能说是花言巧语?”

    “好处?”陆游冷笑道:“谁不知你魔族个个残暴不仁,这等假仁假义、收买人心的手段,不过哄哄愚民,想要以此一手遮天,那未免太小看人间界才智之士。”

    铁木真心中恼火,万万想不到这人如此见识狭隘,枉负贤者之名,看来二圣、三贤者之崇高地位,多半凭的是武功修为,与气度胸襟无关了。

    听着周遭一片喊打喊杀之声,真不知是该怒抑或该哀,当下仰首一啸,鼓劲声中,大喝道:“开战至今,若非朕一再留劲不发,此处早已屍横遍地,难道这也是假仁假义、收买人心麽?”

    这话喊出,旁人不觉如何,三贤者却首先一呆。

    不错,战斗至今,确实是苦战,但是,好像有什麽地方不对头。照原先的估计,要在战争中取得优势,纵使封魔大阵真有奇效,自己这方至少要折损三分之二以上,而三贤者自身,更早有重伤、甚至当场阵亡的心理准备。

    然而,现在已经将大魔神王逼到如此地步了,这边全没半个人受伤,这真是与预算相差悬殊。虽没亲自接触过,但三贤者也大概熟悉天魔功的种种特徵,而一直以来,铁木真虽以无匹内力,恃强力敌众高手,但所击出的掌力,仅有浑厚,却没有传说中侵筋蚀脉的凶狠。

    “莫非此人有假?”这当然不可能,首先胤禛就不可能让此事发生,再者,这人的确一度使过天魔劲。忆起那一瞬的短兵相接,三贤者心有余悸,的确,倘若从头到尾接的都是那种劲道,又配合这样强横的内力,自己一行人能否支撑得住都很难说,绝无可能占得如此优势。

    “难道他真的在留手?”

    “嘿!”三人正自疑惑,一个低沈嗓音响起,“他不是留劲不发,是无劲可发。”出声者,赫然便是一直沈默无语的敖洋。

    三人登时省悟,仔细想来,自从封魔大阵结成後,铁木真就未曾再用过天魔劲,这封魔大阵既是专对天魔功而创,自然有克制天魔劲的奥妙法门。同时亦惊出一身冷汗,倘若刚才自己信了铁木真的话,手下稍有迟疑,说不定就给他趁隙脱阵,届时天魔劲源源而发,这里一群傻子就通通死无葬身之地了。

    “你!!!”铁木真惊怒交集,万万想不到这一直没开口的敖洋,唯一的一句话竟这等厉害,心神稍分,给西王母一指击在後心,异劲潜透天魔铠护身气罩,只击得心疼欲裂。

    一击得手,西王母娇笑道:“陛下,您口口声声为了人魔两界着想,那麽妾身倒想请教,您这麽一个了不起的作法,怎麽会沦落到今日这个田地?”

    “受你恩的人类不信你,魔族要反你,为了杀你,深仇大恨的两边可以合作。”西王母道:“到头来,你什麽东西也留不住,纵有一身盖世武功,却众叛亲离,人魔皆仇,连一手栽培出你的亲生哥哥都要毁了你。”

    她这话似是而非,有些地方甚至连三贤者也骂进去了,但听在铁木真耳中,却每一字都似铁鎚一般重击在心坎,念及言中种种,眼前忽地白茫茫一片,不知方向。

    心神激荡间,三贤者一齐攻上,而敖洋则趁隙贴近,趁着他大半力量集中身前,舍枪不用,一记重拳再击向他後心,竟是与西王母一般,都是对准了他体内毒患最重的地方。

    剧痛袭来,铁木真蓦地惊醒,天魔功狂催至最高,乱拳飞舞,将众人全数击开,於此同时,口中一道血柱仰天喷得老高,心脉重创,险些就要倒下。

    忽然之间,他有种感觉,敖洋的那句话绝对不是误解,和三贤者的心有定见不同,二圣自始至终,就有着相当多的古怪,他们似乎对自己的伤处、武功破绽相当熟悉,难道早在三贤者上山之前,胤禛皇兄已与他们有过更台面下的接触?

    不,应该不对!两大圣地素不与尘世来往,据自己所知,皇兄并没有路子与他们取得联系。那麽,会不会反过来呢?

    抬起头来,恰好与敖洋打了个照面,当眼神接触的刹那,铁木真明白了很多事,二圣武功中奇异的潜劲、对天魔功破绽的了解、屡次发言所持的态度……还有,那双不一样的眼神。

    “原来如此,是你们啊!”铁木真拭去口边鲜血,微微苦笑。连续几下重招,心脉受创非轻,让他失去了再行游斗的本钱,如果再要战,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因此,他已下定决心,拼着再硬受一两击,立刻就要奔离现场。

    “铁木真,乖乖纳命。”皇太极、陆游瞧见铁木真重伤呕血,虽拿不准他伤势状况,仍然奋勇再上,务要把握如此良机。

    铁木真蓄满劲道的一击打出,目标却中途转向地面,“轰”的一声,地上立时陷了个大坑,尘土飞扬,一时间目不识物。

    皇太极、陆游与铁木真交战多时,只防着他内力重招,却压根也没想到他会行使这等诡计,当下连忙撤招护身,给夹着强横内劲的砂石闹得手忙脚乱。

    尘沙扬起,十丈之内一片混乱,但天位高手动作不需倚仗耳目,尘土一起,敖洋、西王母已知要糟,便当皇太极、陆游後退之时,二圣双双抢上,无顾眼前夹劲砂石,一枪一带,配合同时间赶至的卡达尔,一齐击向铁木真位置,要趁他起身前,将之截下。

    哪知道,铁木真正屹立原地,等着三人这一击,一确认三人发招,手上使出全力,模仿卡达尔“紫微玄诀”的手法,将三人来招搅成一团。而三人亦是只防到他同时还以重招,却全没想到这惯使刚劲的敌手,会有如此巧妙的手腕,心中狂叫不妙之际,已然不及,给他强大的内力带起,全跌作一堆。

    趁着五名强手乱作一片,外围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的混乱中,铁木真鹤唳一般冲天而起,一转身就往西方阵角回飞而去。脱出重围,铁木真头也不回,直冲而出,将五人甩在後头,战斗拖延至此已是极限,倘若再打下去,必有死伤,如此一来,前功尽弃,绝非本愿;况且,自己血脉如腾如沸,也已经到了不得不收手的时候了。

    西王母指挥阵形,变换拦截,但铁木真为求一举脱身,拼着让毒力扩散,奋起十成功力,两道天魔刀劲破空发出,刚中藏柔,将所有挡路之人全给震开,自身人随劲走,转眼间便到了阵围边缘。

    “糟糕!”“不能让他走了,快追!”皇太极、卡达尔最是焦急,发力拼命追赶,却又哪来得及。

    就在铁木真将要突破阵围之际,一名灰衣人冷不防地抢出,两脚一站,便挡在铁木真之前,如岳之镇,两道天魔刀劲射至他跟前,也不知他使了什麽手法,便将这两道无坚不摧的劲力一举化消。

    此人甫一出现,铁木真心中不祥之感更盛,看他化消刀劲的手段,举重若轻,武功似乎犹在二圣之上,虽然不知来历,却必定是今日之战的最後王牌,哪里敢有丝毫小看,八成功力一催,左掌便往那人身上轰去,只要能逼得他一退,此战便算完结了。

    “生死关头,还在为敌人留力,这就是你最大失败之处。”那人一声冷笑,亦是举掌相迎,就在众人惊呼中,两道澎湃无匹的掌力正面对撞,爆起巨响,地面立刻便给炸出了一个大洞。

    “怎麽会,居然是斋天位级的?!”铁木真心中大骇,虽有料到此人非同小可,却怎也想不到他实力厉害若斯,艺成以来,这还是第一次遇着斋天位高手,这必是兄长最後王牌,但兄长到底是从哪里请出此人的?

    这个惊骇还没获得解释,更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两人掌力僵持不下,铁木真待要再催内力,逼开此人,哪知对方冷笑一声,一股极为熟悉的内劲从左掌上传来……

    给这无名怪客一耽搁,二圣、三贤者已赶至两人周遭三丈处,但闻一阵怪异的咯咯声响,跟着,铁木真的左臂好似给什麽剧烈毒物腐蚀,发出骨肉爆裂声,众人起先以为是剧毒发作,待得见到那坚固无比的黑魔铠亦开始脆化碎裂,这才省悟,齐声惊呼道:“天魔功,是天魔功!”

    此言一出,场中群起譁然,人人皆知天魔功是魔族镇族神功,非王族嫡系不传,便算长老重臣亦不得窥,而魔族正统王室,除了铁木真、胤禛两人,余者皆已在战争中死伤殆尽,此刻却哪里再跑出了个天魔功高手。但瞧那独门的吸蚀威力,腐血蚀肉,无物不化,普天下除了天魔功,再无第二门功夫可及。

    一片惊异声中,那人抬起了头。他身着粗布灰袍,披头散发,打从双方交手开始,便一直低头待在最外围,不惹起他人注?意,此时一抬头,众人只见他相貌俊秀,於憔悴中颇见英气,但一张脸却惨白如蜡,毫无血色,彷佛一抹刚由地底窜出的幽魂,全身上下浑没半丝人气。

    “这人是谁?”他会使天魔功,必是魔族皇裔,否则就算胤禛因孤注一掷,肯破祖例私传外人,短短五年,也计决练不到如此功力,只是,魔族皇裔早在战争中死绝,又怎会突如其来的又冒出一个?

    敖洋与西王母对望一眼,闪过了然神色,显是早已知道胤禛有此一着。

    “这人是……八……八……”人群中好似有人忆起,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三贤者中,皇太极最是年长,兼之熟识魔界事物,听到这句话登时猜到,“他是胤嗣,前任大魔神王的皇八子胤嗣!”

    这句话真是震惊全场,年长一辈的都知道,昔日玄烨在生时,众皇子为争王位,台上台下斗得惨烈无比,当时,众皇子里武功最高,几乎可与乃父比肩的,便是八皇子胤嗣。他的天魔功修为高绝,又掌军职,人间界高手丧亡於其下者,不计其数,後来在一次出征中,中了敌人埋伏,整枝军队给杀得大败,他自己也身受致命重伤,有传说是给俘虏起来,也有人说是死在乱军之中,总之就此无影无踪。

    如此一名天位级高手会在普通战役中身亡,这是任谁都不肯相信的事,因此魔族高层一片譁然,一般猜测,这是胤嗣的死对头,二皇子胤礽设下的圈套,令胤礽成为众所矢的,但随着时间过去,胤礽垮台,而种种线索牵连起来,直指最後胜利者胤禛。但其时玄烨已亡,铁木真在胤禛扶持下稳坐王位,还有谁敢多言半句,只有暗自咒骂胤禛手段毒辣。

    可谁也想不到,这样一名早该成为历史的人物,会在此时重现人间,而且一出手便展出技压当场的实力,立即克住铁木真。

    铁木真听着皇太极的话,心中惊骇无伦,他没见过八皇兄,却常常听过他的名字,魔族重臣常在私下将他与自己并称为“魔族千年内两大武学天才”,武功之高可想而知,事实上,除了自己,这是铁木真有生以来首次见着斋天位级数的高手。

    以他性情,与亲生兄长见面本当大喜,无奈对方非但不存手足之情,攻过来的天魔劲反而凶狠异常,便如同一把把锐利小刀,狠狠地刮剁着手臂血肉。天魔劲在腐蚀血肉之余,更有吸化对方精气、功力的奇效,铁木真之所以一直忌用,这便是一大原因。

    早先与胤禛动手时,两人功力相差悬殊,胤禛的天魔劲未及入体,便给逼回,但此刻对手换做同为斋天位的胤嗣,又失去先机,局面便整个倒了过来,铁木真只觉全身功力随着血肉乾瘪,而源源不绝地向外流窜,情知再不有所决断,立刻便要惨死当场。

    “喝!”的一声,一蓬血雨扬天而起,铁木真右臂上撩,硬生生地将左臂斩下,身子同时向後急退,右手连戳断臂处穴道,止住失血。

    “跑得了吗?”胤嗣将抓住的断臂一抛,身子跟着欺上,与铁木真斗在一起。

    苦战半天,只不过维持着个占不了多少便宜的优势,现在突然跑出来的一个不速之客,三下两下,便让铁木真断臂重伤,面对着惊人变局,众人惊讶得连高兴都没半点。

    三贤者全停了手,虽然说早已决心与魔族联手,先除此大敌,但胤嗣的出现,却是他们完全不知道的一着暗棋,亲眼看到魔族加入战围,三人都难掩心中的嫌恶,不愿与他联手夹攻,远远退至一旁。

    眼见兄弟两人斗得激烈,三人的脸色都极为难看,怎也想不到胤禛会留下这一着王牌,照理说,胤嗣与胤禛互为死敌,胤禛居然有办法请出此人,其手段高明之处,可想而知,而想到一旦诛杀铁木真成功,对手就要换成此人,任谁也高兴不起来。

    敖洋、西王母则面色凝重。此战开打之前,他们曾经计算过,当众人诛魔成功,精疲力尽之际,以胤禛一贯的作风,必然有另外的狠辣手段,将人间高手也趁虚诛尽,而根据某个特殊的情报管道,两人大概算到了胤禛手上的几张王牌,故而适才作战时,两人暗自存下几分实力,以备战後变局。

    然而,胤嗣出现的时机却不如两人所料,这是否代表胤禛另有後着呢?倘若胤嗣就此将铁木真杀毙,那对胤禛绝无半分好处。首先,人间界高手并无重大损伤,对将要执掌魔族大权的胤禛来说,是重大障碍;而依照两人这般打法,铁木真败死前势必给胤嗣吸掉大半功力,而卷土重来的胤嗣亦将成为胤禛心腹大患。

    难道胤禛是打着让胤嗣、人间高手两边互斗的如意算盘?不太可能,在人人都知道胤禛会渔翁得利的情况下,胤嗣绝不会笨得在此时与人类发生冲突,己方亦然。那麽,胤禛打的主意到底是什麽?

    众人各怀心事,惊疑不定间,铁木真已给胤嗣逼得连连倒退。刚刚虽及时断臂,却已给吸去两成功力,应付起毒患、天压更觉吃力,加以仅於一臂,实力此消彼长,交手没过几下,险象环生,当下再无保留,天魔劲全力还击。

    “嘿!现在才用真本事,不觉迟了吗?”胤嗣口中冷笑,手下却丝毫不敢小看,全力鼓起天魔劲,主动抢攻。

    两人这一番交手,局面登时不同,两股天魔劲彼此交攻,招式偏重锁、拿、戳、刺,招招攻向对方要害,变招迅捷无伦,内力发挥到极处,股股罡风直刮出去,令人生疼。

    铁木真失去一臂,招式运用大是吃亏,但第十一重的天魔劲,仍令胤嗣不敢冒进。随着两人过招,周围空气变得乾燥、脚下踩过周围的植物瞬间枯化,说明了天魔劲的威力,旁观众人看得心惊胆跳,暗自想像倘若铁木真一开始便以此劲出手,如今不知还剩几个活人。

    当激荡的罡风越来越强,忽然响起几声惨叫,几名距离铁木真、胤嗣最近的高手,浑身血肉枯竭,变作乾屍,惨死当场。

    “怎麽回事?”“不好,大家快退。”三贤者见机最快,情知这两人俱是天位以上的绝顶高手,过招时周遭布满天魔劲的余势,逐渐往外扩张,遇物则噬,功力稍差的抵受不住,当场就给蚀乾全身血肉。“好歹毒的功夫!”卡达尔想起妹妹正是伤亡於此功之下,更是怒不可抑。

    铁木真见得惨状,下意识地招式一顿,但值此生死关头,又怎容得他迟疑片刻,只听胤嗣冷笑一声,中宫直入,右臂闪电似的抓住他咽喉。

    “妇人之仁,注定你今日有此一败。”胤嗣大喝声中,右手天魔劲疯狂急吐,爆裂声立刻在铠甲之内响起。铁木真独臂猛力轰出,胤嗣早已料到,反掌握住,天魔劲施威下,拳到中途便已无力化。

    三贤者互望一眼,情知今日之战至此已然完结,但这胤嗣瞧来也是心狠手辣之辈,武功又高,吸纳铁木真功力後,为祸更大,三人都有些迟疑,不知是否该趁他功力未固,利用封魔大阵一举将他除了。

    铁木真连连鼓劲反震,可面对强大的腐蚀劲道,又是掐在颈间,所有发出的劲力只有给吸乾的份,毫无效果,脑袋不多时便已晕眩。

    “如此下去我命休矣,只有放手一搏,将残存功力压缩之後,一次爆发,拼个同归於尽就是了。”

    胤嗣占尽上风,体内功力则数倍增长,即将迈入第十一重的天魔功,心中极是欢喜,忽觉铁木真体内真气有所异动,微一思索,已明其理,忙赶在真气将爆炸的前一刻,纵身跃入空中,同时鼓劲护身,希望能把这最後一击造成的伤害减至最低。

    “怎麽回事?是魔族的『解体震爆』!”

    二圣、三贤者见胤嗣於大胜之际行此异举,哪还不明白发生何事,连忙呼斥众人後退,以免给这天位高手濒死一击、可能广及数十丈的爆炸牵连到。

    便当所有人各自以最快速度退避,运功护身,希望捱过最後震爆的当口,漆黑的夜空,舫穗、紫微、天机、魉魅、蛊冥、鹫翎、破军、古梦、馥思,九颗夜空中的主星,蓦地大亮,九道星光急射而下,定住了地面中的铁木真。

    “嘿!兄长,当真是这麽想杀我吗?”铁木真惨笑声里,体内积蓄的真气,发生了最强大的爆炸。

第十三章 蜕变

    “轰!”巨大的爆炸发生,飙激而起的暴风,四处狂扫的冲击波,把众人弄得好生狼狈。

    铁木真解体散功所发出的最後一击,威力极强,本该将这山头整个夷平,却给胤禛以九道星芒及时封锁,令九成以上的能源狂流,以铁木真为中心,集中於方圆十丈之内,达成了彻底消灭的目的。

    远远看去,似乎可以发觉,该处因为过大的能源膨胀,而呈现了空间扭曲的现象,铁木真,是绝无生理了。

    好半晌,风暴停息,众人纷纷落下,小心戒备,想要一探究竟。

    只见诺大的一块地,见不到一根草,一只虫,被破坏的十分彻底,而在那中心,黑魔甲成跪姿,巍巍坐立,历经了那麽大的能源冲激,这套铠甲竟是分毫无损,只是,在里面的那具躯体,已经没有半点生命气息了。

    天魔堡,胤禛长长吸了口气,汗如雨下,“星临九霄”之术,初学乍练,身体尚不能完全适应,适才的一轮施法,负担不小,得要稍作喘息。

    “恭贺主公,重登王位,统我魔族,魔照天下。”在他身边,三十六道灰影,环绕一圈,他们之中,有魔族长老、投效魔族的凶人,以及胤禛私下培育出的新进高手,为支撑阵势运行,人人耗力极大,这时感应阵势已然瓦解,铁木真想来该是毙命,自己前途更是一片大好,连忙向主公致上贺喜之意。

    一名留着山羊胡,模样老成的男子,似是参谋之类,走近胤禛,低声道:“魔族叛徒既除,八皇子将是主公大患,依微臣愚见,不如……”

    话方出口,却见胤禛冷冷的目光似嘲若讽,令他再不敢把话说完,抢着跪倒於地,“卑职该死,自作主张……”

    “好了,省下你的废话,多蓄点力气。”在部下的惊异声中,胤禛冷笑道,“你们马上就会发现,这场战争,好长……”

    战斗结束,众人心里都有不踏实的感觉。照原先的预算,这场惊天之役该打得鬼哭神号,甚至两败俱伤,双方没半个生还。结果,除了几名被天魔劲波及的死者,剩下的别说殒命,连轻伤也没半点。

    三贤者的感觉更是强烈,不错,正如早先想的,此战不能说不激烈,胤禛出尽奇谋,甚至冒险用出了胤嗣这等辣手,而自己一方也是豁出了全力在作战。可是,还是有很不对劲的感觉,这场战役虽然“激烈”,但感觉上,好像只是一场激烈的体能竞赛,从头到尾,竟没有半点生死相搏的感觉。而且,自始至终,此战中布满疑云,似乎在众人奋力拼斗的过程中,隐藏了某些台面下的秘密。卡达尔望向敖洋、西王母,他隐约感觉到,这两人绝不如表面上所见的那麽简单,说不定,“三贤者连袂请出二圣”仅是旁人算计中的一件大笑话。

    并没有在意卡达尔的目光,敖洋、西王母携手而立,神情肃穆,在他们目光的尽头,出现了胤嗣的身影。胤嗣一语不发,只是忙着将吸蚀来的内力归并本身,适才交手中,他吸去了铁木真近半内力,功力暴增,已进入天魔功第十一重天的境界。

    不过,饶是体内十分受用,他眉头确是紧皱着的。这次,他立下魔族咒誓,以出手诛杀铁木真,换取自由,心里早存着吸蚀铁木真功力後,反手再将胤禛除去,重掌王权的想法。

    这事胤禛当然不可能不知,故而战斗中他一直未有动作,想看看胤禛是否布了什麽後着,待得最後关头,才被迫出手。而现在,自己功力大增,胤禛更远非己敌,以胤禛心计,怎可能平白送此机会予敌,那麽必是有自己尚看不透的布局。想到这点,胤嗣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众人正自思量间,陆游首先发觉了异状,黑魔铠之内,有种非同小可的气,以极度惊人的速度成长,席卷风云而起。

    “嗡……”黑魔铠发出了鸣叫,声音由低至响,不过一瞬,而黑魔铠的内部,“轰隆轰隆”的闷响,相互呼应,到最後,竟如风雷大作,排山倒海而来。

    “怎麽回事?”

    “你们看,天空!”平静的大气,产生了激烈的流动,狂吹而起的飓风,飞沙走石,让人看不清景物,也站不稳脚。而天上,雷电奔流,灿亮的闪电,明如金蛇,把夜空划出一道道白痕,让人为之目瞪口呆的是,天空清若黑玉,见不到半片乌云,那些电光不知从何而来。

    天现异象,天魔堡中的胤禛,喃喃自语道:“终於诞生了,太上天魔。”

    黑魔铠轻轻震动着,似乎为着主人的力量感到兴奋。共鸣的声音,越来越响,受到莫名力量的牵引,大地开始摇动,众人心下惊骇无端,连忙拿桩,在狂风、地动中站稳身子。

    胤嗣、皇太极这两人,最为精熟魔族秘闻,见到这种种异状,脑海里都是同样的想法,“太上天魔,太上天魔现世了!”

    天魔堡中,胤禛闭目寻思,暗道:“果然所料无差,众强者加上封魔大阵,可以将十四弟的潜力完全迫出,推上太上天魔的境界。”

    太上天魔,是魔族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也是天魔功第十二层的境界,离所谓的神,仅是一步之差,却已号称是永生不坏之体。自神话时代以来,魔族中达此境界者,不出三人。

    “二圣、三贤者俱有惊人业艺,八皇弟更有斋天位顶峰的实力,再加我从旁协助,实力足可再杀他一次,到时候……”胤禛知道,自己在冒一个天大的险,可是,为了往後的自己,这个险,不能不冒。

    场中所有的武者,都曾经看过、听过如下的描述,“太上天魔,魔极之至体,身具五奇六神通,得晓世间一切法”,具有不可思议的实力,得到最强称号,就是太上天魔。太上天魔的威力到底有多大,每个人都不敢想像,或许,就像刚才铁木真的表现,这可能又是一个过大的传言,但看见此时山动地摇,天地皆变的种种异象,没有半个人敢掉以轻心。其他高手虽然对传闻所知不多,却也各自运起了最强的功力,来应付可能的变化。

    “嘿!好你个的胤禛,这就是你的真正意图吗?太上天魔的功力!”本是最得意的胤嗣,恨声不绝,他知道,自己再次被利用了。

    “太上天魔又如何?这厮已身受重伤,又被吸掉大半功力,能有什麽作为?”皇太极鼓励着群豪,试着减少弥漫空气中的恐惧感。

    理论上说来是这样没错,不过,却没人胆敢抢先出手,结果,依照原先的布置,众人再度组成了封魔大阵,静观其变。

    蓦地,风停了,地震停了,连共鸣声也没有了,铠甲之下没有动作,现场笼罩在一份令人不安的沈寂。

    “哼!”胤嗣冷哼一声,他谁也不看,迳自冷冷道:“人类,要命的话,不相干的人通通可以滚了。”

    这句话没有对着人说,但靠得最近的皇太极登时省悟,只见几名位置靠内围的人,见铁木真没有动静,性子又急,想捡这现成便宜,悄悄地靠了过去。

    “不得私自离开岗位,速速归位。”西王母见状连忙喝止,却已迟了一步。

    一个悠远缥缈的声音,从铠甲内部,清晰的传出来。

    “天苍苍兮地茫茫,乾坤渺兮斩八方。”

    众人还没会过神来,密集的剑气,爆发成雨,以黑魔铠为中心,向四面八方激射横飞,所有人虽是立即催起护体神功,却没半个抵挡的住,全给击的倒飞出去,皮开肉绽。

    不仅主动进击的数人如此,连带後方靠得最近的十数人,首当其冲,给剑雨轰破护身真气,连连倒退中,承受不住万千剑雨的狂剁,惨嚎声里,给斩的血肉馍糊,转眼间屍骨无存。

    仅仅一招,堪称完美的封魔大阵被破,场中人人皆伤。恍惚中,黑色恶魔站起身来,一双金色眼睛里,赤红的血光暴涨,在黑魔铠的周围,笼罩着一层深黑的魔气,张牙舞爪,犹若实质。

    斜斜一瞥眼,地上断臂腾空飞了起来,自动接到断处,铁木真右手在接合处闪电般连点数指,筋肉骨骼“喀喀”作响,一片惊异声中,枯萎的断臂已经完好如初,血肉重生。

    铁木真向前走了七步,一手指天,一手触地,声音庄严,长吟道:“指天为名,拄地为身,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众人为其威势所震,全数呆立,面具之下,铁木真有了抹冷酷的笑意,一抬足,以肉眼难见的高速,瞬间便移至一人左侧。

    可怜那人还没来得及发觉,就给铁木真抓住左腕,奇异的真气,好似把心脉当成琴弦拨弄,急冲而上,铁木真把适才战役中所背负的高速心律传给了他。就在一秒内,那人的心跳,高达每秒七百二十下,没有人能承受这种心律,任何高手都不行,就在三贤者欲奔来抢救前,那人惨叫一声,以心脏为震源,整个胸膛炸的粉碎,惨死当场。

    各人俱是大骇,刚想再组联合攻势,铁木真胸膛一阵起伏,“当!”的一声巨响,强大音波化为冲击震波,直接击打在每个冲过来的物体上,凡是波及到的无不头晕目眩,功力浅的甚至伤重呕血,而几个想冲过来突袭的白鹿洞高手,当场灰飞烟灭。

    发声器官,是铁木真的心脏,西王母族的至高秘传“寂灭心钟”。

    “能知世间一切法”,现在没有人会怀疑这句话的意思了。

    “可恶!”“不能让这魔王再害人!”突破心音冲击,三贤者以丁字阵形冲上,铁木真冷笑一声,正要应付,陡闻上方异响,却是西王母飞身以“绕指柔红”袭来。

    “嘿!还想故计重施麽?”指劲对指劲,“爆灵魔指”将“绕指柔红”轰至溃不成军,西王母大惊,两条绕身绸带灵蛇飞窜,挡在身前。“轰”的一声,绸带炸成漫天碎屑,西王母以绝顶轻功卸劲飞退,劲犹未止,她凌空一个折弯,抽出腰间一双短剑,天地刃、宇宙锋,再行攻上。

    铁木真一指逼退敌人,目光却扫向三贤者。於此同时,三贤者只觉前方一堵气墙推来,势若排山,三人不约而同出招挡架,却一齐给气墙震回原处。

    “给吸掉大半功力,还有如此神威,太上天魔果然深不可测。”敖洋看在眼底,实是骇然。他与胤嗣未有出手,站在一旁,希望能看出铁木真的破绽。

    而另一边,铁木真不待西王母攻上,身形一起,将西王母、三贤者甩至身後,绕场而奔,所经之处,尽是血肉横飞,天魔劲非但无坚不摧,更是无孔不入,只闻得惨嚎声不住响起,一具具给蚀尽血肉的乾屍纷纷倒地。

    三贤者看得眦目欲裂,死伤的众人里,多半是他们的同僚、好友,其中更有师门长辈,虽然功力未至天位,无法实际参与战斗,却都是铁铮铮的大好男儿,在无数战役中奉献良多,现在却给像杀狗一般屠戮殆尽,怎不令他们悲愤难当。

    铁木真在铠甲下满意地笑着,如果艾儿西丝在,她会发现,这时的铁木真,浑然不似平时。通红的眼瞳里,只有嗜血的疯狂。大幅提昇的魔气,直冲入脑,让他成了个十足十的魔王。

    不到一刻钟,便在举手投足间,已给他杀掉二十多人,而也直至此时,众人才真正明白,“黑色恶魔”的传闻,到底有多可怕,比较起来,刚刚持续近一日的激斗,不过如儿戏一般。

    在前半场的战斗里,铁木真不欲多伤人命,又曾发愿禁用天魔劲,始终未有出重手,而艾儿西丝死後,他心情沮丧,战意低落,加上中毒、受伤、被封在先,故而一直处於劣势。但此刻十二重天初成,全身魔气前所未有的高涨,狂飙的杀意,再难遏制,铁木真毫不留手,全力出招,众人错估对手实力,措手不及下,死伤惨重。

    西王母、三贤者竭力抢攻,铁木真头也不回,仅是以护身气罩将四人牵制,全副精神享受在残杀的过程上。皇太极、卡达尔的拳掌难以奏效,便连陆游、西王母的神兵也无用武之地,四人打得心底直沈下去。

    剩的人越少,铁木真的手法就越凶残,一人给他揪住双手,硬生生扯成两半;而旁边一人则是扯出肚肠,绕在颈上勒毙,一声声凄厉惨叫,变作山上余响,久久不绝。

    胤嗣寻思道:“他以天魔劲杀人,却不吸蚀对方内力,这是为何?是了,他功力大进,自然不屑吸蚀这无关紧要的小小内力。”自太上天魔现世,他一直仔细观察,却找不出半丝可乘之机,铁木真一举一动,浑然天成,不留半点破绽,更隐隐透出克制旧有天魔功的痕迹,显然太上天魔的境界,完全超乎前头十一重天的境界。

    旁边的敖洋亦是冷汗涔涔,脑中搜遍平生所学,就只有一个问题,“该怎麽办?该怎麽办?”

    而场中,铁木真的目标仅剩一人,那是一名白鹿洞长老,名医柳江南,实力不俗,是陆游师叔。见到师叔危难当前,陆游惊骇得大叫。

    “师叔,小心啊!”

    问题是,小心,有用吗?魔王再次移位,出现在柳江南的面前。

    “太……太恐怖了……”柳江南颤声道。当医生,本已惯看断肢残臂,但这麽血腥的杀人手法,仍是让柳江南看的呆了,而死亡的阴影,已笼罩至他的身上。

    铁木真举掌一砸,威猛掌力,无异於万斤铁柱,将这一代名医,由头至脚,给打成一团稀糊血肉。

    “天杀的魔族,还我师叔命来。”陆游悲愤不已,挺剑疾冲,两名兄弟唯恐他有失,奋身合攻。三人的攻势,全撞在气墙上,天魔劲怒涌过来,便连卡达尔也卸之不去,三人如遭电殛,臂上肌肉萎缩冒血,千钧一发之际,联手全力将入体异劲逼出,三贤者一齐吐血飞退。

    同时,西王母也不得不撤身後退,虽没闹得像三贤者那麽狼狈,却是鬓发微乱,脸色苍白,握着短剑的双手颤抖个不停。

    “哈哈哈……”铁木真冷笑起来,刚要行动,天上星光受到催动,九颗主星再度大放光明,射下星光柱,困锁铁木真。

    众人大喜,正想故计重施,大加围攻,哪知铁木真抬头仰望,冷喝一声,“讨厌的天。”手指一指,浓密的魔气,急涌至半空,遮蔽了点点星光,也阻绝了将要降下的大气压力。

    现在,一如适才柳江南的感受,每个人都给强烈的恐怖感,紧紧攫住,在他们眼前,铁木真就像个不可能被击倒的魔神,让人心胆俱寒,提不起奋战的意志。

    铁木真举目横视,眼光从众人面上扫过,血一般浓艳的红瞳,令每个人心底七上八下。

    如果说刚才的行为是清场,那麽,真正的战斗就要从现在开始了,可是,实力相差如此悬殊,这战斗又从何斗起?

    众人俱是竭力思索着可用的招数,有某些属於天位高手的禁招,能吸纳自然能源为己用,令己身实力强大百倍,无坚不摧,但发招时耗力之大,往往令发招人也力竭而亡,更何况控驭天地之气稍有差迟,立刻便是爆体身亡的惨剧,是以不到拼命、同归於尽的关头,绝不使用这类大排场招数。

    现在,既不用担心伤及无辜,而局面也处於生死一瞬的危险关头,该是把所有顾忌抛开的时刻了。

    但是,该由谁打第一阵?

    越後面出手的存活机会越高,更有可能看出铁木真破绽所在,这道理人人皆知,又有谁愿意当这冤大头。

    “二弟、三弟!”皇太极望向两名拜弟,他与魔族仇怨极深,本身孤家寡人,此次又是报仇而来,决心舍了这条性命,让两名手足有成功的机会。

    “大哥!”“大哥!”两声感动的呼唤,而卡达尔的声音却显得有些异样,他响起刚才想到的些许端倪,怀疑的目光望向二圣。

    察觉到卡达尔的不安,敖洋冷笑一声,牵起西王母柔夷,低声道:“怕吗?”西王母眼中有惧意,脸上却绽放出笑靥,握紧敖洋铁掌,娇笑道:“不怕。”

    两人相视一笑,彼此会意,都觉得只要能如此并肩抗敌,便是立刻战死也丝毫无惧,手下一紧,便要一同抢上,陡闻耳畔风响,灰影掠过,抢先立於铁木真身前,正是胤嗣。

    此举令众人大吃一惊,原本在这样的情势,人人都怕给旁人坐收渔利,而其中特别招惹忌讳的,便是这名魔族皇子,哪想到他会主动出头打第一阵。

    但这样的想法,却是太不了解胤嗣了。玄烨的十余名皇子,多半是高傲不驯之辈,胤嗣尤是其中翘楚,他当年便极为蔑视人类,怎能容忍与人类联手,更不屑与这干人算计这等小心眼,故而看见他们临敌之际仍算计不休,心中鄙夷,仗着对自身武功的信心,率先出击。

    胤嗣的步子不大,前进的速度也慢,面对比自己高上一班的太上天魔,他不敢有丝毫懈怠,打起全副精神,令全身上下无可乘之机,缓慢地向前。他脚下步伐依足某种旋律,每走一步,身上的天魔功便强上一分,而当他步至铁木真身前,最强的天魔功会凝聚在一招内发出。

    望着世上仅剩的几名血亲之一往己走来,铁木真双眼赤色稍褪,随着瞳中身影渐渐清晰,竟似有某种情感缓缓流动。

    胤嗣从来就不是一个胆怯的人,但此刻,每前进一步,就有一股莫可抵御的压力,迫得他呼吸急促,举步维艰,饶是如此,他的每一步仍是既沈且稳,笔直地一条线往前,分毫无误。

    三贤者看在眼底,心中佩服,知道倘若换做自己,说不定在步进铁木真十丈之内时,就给庞大压力压折了腿腰。

    二圣却暗叫不妙,胤嗣步子虽稳,但每一步的足迹却深,在石子地上踩出一个个的足印,换言之,尽管外表不露破绽,胤嗣的内心已然怯了。

    铁木真没有出手阻拦,胤嗣每往前一步,铁木真身上的魔气有若实质,压得他气息不畅,而只有天魔传人才感应到的强弱讯息,更令他心惊不已,全力镇定,两人虽未出手,但彼此间的针锋相对,却已在每一步、每一呼吸、每一瞬眼神交接中展开。

    不需要别人相信,两兄弟目光相会之际,也同时在交换着彼此意会的心语。

    “为什麽要打头阵?”

    “因为所有人中,我最强。”

    并不是心理战的手法,只是两个出生以来从未见过的亲兄弟,在进行最初也是最後的兄弟对谈。

    “原本是死人的你,为什麽还要出来?”

    “身为天魔传人,不能永远沈寂,我必夺还帝位,重掌魔族大权。”

    “夺位,必要能忍,必要能狠,为何蠢得与我正面对上?”

    “魔族皇嗣之争,岂能假手外人?便要身亡,只能身亡於彼此之手。”

    “所以,你永远输给四皇兄!”

    心语交谈间,周遭的一切彷似全静止下来,天地间仅余彼此二人,而当胤嗣再次惊醒,蓄满他全身劲道的一拳,已经结结实实地轰往铁木真胸口。

    “劲道发挥得很好,堪称得意之作。”胤嗣这样想着。

    “砰!”地一击,击在天魔铠上,黑色铠甲没起半丝细纹,胤嗣亦没来得及有任何动作,铁木真爆雷似的重拳,已擂在他小腹上。

    轰!

    骨碎与喷血声同时响起,夹着内脏碎屑的鲜血喷洒在半空,胤嗣整个人血箭一般射起,直撞至百余丈外的山壁,嵌在山壁中,余力爆发,山壁犹如软沙,瘫塌颓圮,将胤嗣身体埋於其内。

    一招一击,胤嗣溃败於太上天魔之下,身受重伤。天位之争,级数差距就是一切,即便是濒临斋天位顶峰的功力,也得惨败收场。

    没有半分胜利的喜悦,眼中红光再次大盛,铁木真回过头来,慢慢慢慢地诉说了他没出口的语句。

    “下一个,是谁?”

第十四章 死斗

    正当铁木真、胤嗣全神贯注於彼此时,旁人也绝没闲着。

    卡达尔心念急转,遍思平生众多绝技,都觉不可行,以自己功力,便算倾尽所能,配合自然威力出招,也计决伤不得这个差上三天位的太上天魔,徒然赔上一命而已。更可怕的是,如果一招杀不了他,他就能立刻领悟这一招的奥义,因此时间拖的越久,只会让他越来越强。

    可是,难不成就这麽认输了?艾儿西丝的血仇、人类未来的希望,岂不是就此断送了。正自着急,肩头给人轻轻一拍,背後,皇太极神情凝重,沉声道:“是时候了,就用那个技巧吧!”

    卡达尔一怔,随即会意。

    论起太古魔道上的成就,皇太极几乎是当世第一,而在不断的研究中,皇太极发现,万物皆由分子、原子的小单位所组成,当原子受到巨大能量冲激,排列失控,进而发生分裂时,会诞生无可估计的大力量,皇太极在武道上的修为亦高,便由之创了一套武学。为了要造成原子分裂,需要庞大的能源,非一人所能施展。

    卡达尔经皇太极一说,登时醒悟,道:“不错,这是咱们唯一的生路了。”当下更不迟疑,两人盘膝而坐,由卡达尔将魔法力输入义兄体内,逐步累积能量。

    解决了八皇兄,铁木真皱起眉头,似是察觉了不对,迈着大步,向两人走去。陆游大喝一声,挺剑护在两人身前,铁木真挥掌拍下,陆游展开抵天之剑,稳稳抵住。

    哪想到,铁木真将下拍的掌力,陡然转为横拖,一来一往急遽变化间,力道实在太大,抵天神剑承受不住,剑势溃散,陆游本人给震过来的巨力,轰得离地而起,直飞入半空。

    五百年来,抵天神剑首度失守。

    给这麽一耽搁,敖洋、西王母已拦在身前,朱枪、短剑封死铁木真去向,他们不清楚皇太极的意图,却知道绝不能让敌人破坏这一丝希望,所以豁尽力气阻拦。

    “也好,先把这两个碍事的给铲除了。”铁木真微一扬手,绕身天魔劲如毒蛇洪水似地爆起,乱攻向两人,敖洋见来势凶恶,抢身在前头,护住西王母,当长枪给天魔劲爆成木屑,两人险险而退。

    甫一站定,敖洋反手背後,檠出隆基弩斯之枪。布套一掀,一柄铸有蟠龙纹的银色长枪,威风凛凛,宝光流窜,炽热灼气扑面而来,端的是气势非凡。这是他龙族镇族神器,施用时耗力剧烈,可是威力也堪称惊天动地,倘若配合强横杀招,便有希望与铁木真抗衡。

    只不过,当他檠枪在手,一个声音也同时响起。

    “龙之枪配上天惊五击,这算盘确实不错,很好、很好。”

    敖洋、西王母身体剧震,不敢置信地循声望去。他们非常惊讶,倒不是惊於自己的战术给料到,更是没想到会给人看穿自己二人的真正身份。

    铁木真缓缓道:“你们的渗透功夫当真了得,竟连龙族、西王母族两大圣地都渗透了进去,而且还是这麽高的位置……”他的声音里,似有几分遗憾,而慨叹的内容,只有他本人方知。

    铁木真并没有压低声音,所以这番话全给三贤者听在耳内,心头都是一震。皇太极、陆游不知真相,却也感觉到事情并不单纯。

    卡达尔却是猛地想起一事,在雷因斯王立研究院求学时,曾听前辈提起过,大陆上有某个神秘宗派,其存在是真是假没人能肯定,但传闻中,这宗派势力深入大陆每个角落,甚至远及魔族,自古至今,始终在暗影里活动,与风之大陆历史关系甚深。铁木真适才所言的“天惊五击”,便是这宗派的一门绝学,知者甚少,而看二圣的反应,显然是给说中心事,难道他们当真是这宗派之人。

    诧异的神色一闪即逝,西王母沈声道:“陛下好眼力,我二人已竭力隐藏,自信没有半分破绽,想不到还是给您从武功家数中看了出来。”为了击杀铁木真,他二人手下使尽全力,无法保留,所以才认为是给铁木真认出了武功家数。

    “不是武功!”

    “咦!”西王母难得地再吃一惊,她不以为除了内劲之外,还有什麽其他的破绽。

    “你们的眼神,与旁人不同。”

    “眼神?”西王母大惑不解,但此时大敌当前,也无暇思索这问题。

    铁木真心下了然,早先混战中,全场七十二对目光,就只有敖洋、西王母的眼里,没有仇恨,没有三贤者一般的愤慨,甚至连半分激动都没有,这说明他们别有所为而来,也让自己由此肯定了他们的身分。

    这点,可能连他们自己都想不到。

    “有龙之枪助力,便令你们能负荷起天惊五击的浩瀚之气。天惊五击,一击强过一击,纵是差上两天位,也有五成胜算。”铁木真道:“不过,不知道你们两人能发出几击?”

    敖洋没有答话,只是握住西王母的手,不住将爱侣传来的真气汇入体内,以此行功,吸摄天地间的自然能源,预备出招。像天惊五击这类招数,威力固然骇人,但发招时大量耗损本人精气,每发一击,往往便要呕血一升,功力差点的当场就没命了。隆基弩斯之枪亦有同样凶险,当下别无他法,只希望在两人力尽前,能先击毙这黑铠恶魔。

    当敖洋将两人功力汇聚至顶峰,枪尖斜举,刹时间,山头狂风大作,飞砂走石,怒飙的旋风,夹着沛然无匹的能源流,袭向铁木真。

    “好,第一击是风。”

    面对如此强招,稍一不留神,脚下竟有些虚浮,给风力卷动,铁木真沈声吐气,运起天魔功,踩着千斤坠的势子,止住身形。这天惊五击他仅是耳闻,据说能配合自然能源发招,而今看来,声势果然非同小可,若非二圣功力不足以发挥,杀伤力应当远不止於此。

    风刮得越来越强,铁木真虽能稳稳站定,却也无法以目视物,只能闭着眼睛感觉来势,同时增强护身气罩的威能,来抵御这刮骨一般的疾风。

    三贤者距离得远,三人以余力组了道气墙,得保不失。

    第一击动了。

    敖洋、西王母一齐纵身,乘着旋风,隆基弩斯之枪毫无花巧,银光如虹,直刺铁木真;天地刃、宇宙锋顺着风势,化作千百道光影,环剁周身各处要害。

    “好。”铁木真不慌不忙,看准了风向,身形急转,将西王母的斩击卸去大半力道,只斩在天魔铠上,迸出点点星火,但双臂却是好整以暇负於身後,周身迸发出一道气流旋风,风中隐传声声悲嚎,比刚才敖洋所用的“昇龙气旋”更强烈凄厉了不知道多少。

    “昇龙气旋最高境界──龙嚎千里!”敖洋骇然道。

    “正是。”长笑声中,以第十二重天魔劲变化发出的昇龙气旋,已将枪势硬生生锁死,再难寸进。表面上赢得漂亮,私底下却也给震得两臂发麻,血行不顺,铁木真心中一惊,“这天惊五击果然有些门道,并非浪得虚名啊。”

    二圣更不好过,鼓荡的风极之气无法去尽,反激回来,两人俱是眼前一黑,情知已受内伤,当下不顾狂风未止,携手并跃而上,吸摄别种自然能源,预备发出第二击。

    距离战场百丈外,山石之下,一股异样黑气,隐隐酝酿。

    铁木真将真气运於双臂间来回数次,通畅血脉,凝神预备着第二击的来临。

    “第二击,会是什麽?”这个念头才刚起,上方一股灼热风压迫来,敖洋、西王母苍白着脸,将凝聚完成的火极之气,混於风中,全力轰出。只见风助火势,数道烈火旋风,犹如九天炎龙,吐着炽盛光舌,天火熊熊,焚空而来。

    铁木真露出凝重之色,猛吸一口气,体内骨骼喀喀作响,周身魔气忽地实体化,重重黑气,组成气罩,将他团团包裹於其中。火龙飙至,尖锥似的火劲撞在护身气罩上,爆出连天巨响,火舌四窜,逼得周围全燃起燎天炎柱。

    僵持片刻,二圣再难持久,将体内积蓄的火极之气一次放发,火龙忽地粗壮数倍,正要钻破黑气之际,气罩内产生一股极强的吸蚀力,顷刻间便将数条火龙吞入黑气之内,过程之快,半点声息也没来得及发出,连带周围燃起的火柱,一并给黑气吞没。

    黑气散开,铁木真双目紧闭,面上泛起浓浓黑气,显出痛苦的神色,不久,口中呼出一缕白烟,无比高温,烧得周遭空气嗤嗤作响。竟是以天魔功的绝顶修为,强行将火极之气吸入体内,无影无踪。

    半空中,敖洋、西王母不约而同地喷出大口鲜血,却没有丝毫停留,两人身形合一,自空中急速俯冲,要在铁木真回气之前,击出第三击。

    人未至,漫天水势如巨浪咆哮,澎湃不可当,直压向黑铠恶魔,誓要将其淹没於无边巨浪。

    第三击,是水极之气。

    敖洋、西王母的功力已连成一线,连发两击而无功,令他们的腑脏齐受重伤,此时一面滑翔,嘴角亦不停有鲜血溢出。这第三击可说是他们毕生功力所聚,亦是身体所能负荷的极限,倘若这击再不奏效,体内气血已竭,再也无能出第四击了。

    沿着滑翔的轨道,巨浪排空之势越发浩瀚,便当两人信心大增,一幕景象令他们心凉了半截。

    铁木真往地一蹬,人跃於空,竟主动迎击来了。

    双方将交锋的刹那,铁木真抡起左臂,一拳轰在龙之枪枪尖,两股巨劲相触,倒迸出强猛的罡风,似流星天雨,乱坠於地,把地面射得千疮百孔。劲道一时僵持不下,但第三重水劲爆发,如江河溃堤,海啸噬天,澎湃绝伦,将势道已老的天魔劲瞬间轰溃,趁胜涌向铁木真。

    二圣方自大喜,但随即的变化再次令他们寒了心。铁木真也鼓起第二重天魔劲,而其中更杂着别的东西,怒焚的火焰立刻将水势蒸乾,正是适才吸入体内的火极之气。

    空中炸雷似的连珠爆响,双方再不停留,将体内的自然之气毫无保留地轰出。龙游於水,敖洋枪势在巨浪中更是灵动莫测,不单将负担减至最低,更将水极之气的优势发挥淋漓尽致;而铁木真的天魔功,在火极之气助威下,亦是杀伤力大增,每每水火遭逢,拳枪对轰,便将对方的攻势整个震溃。

    激烈的交手,打得空中风云色变,异光不断,地上的三贤者只看得惊心动魄,浑然忘了身处何处。最後,铁木真将火极之气汇於拳中,十二重天天魔劲全力击下,正迎上对方逼出剩余水极之气的最後一枪。

    轰!

    巨响中,最後的火极之气强大无比,将对方枪势彻底轰溃,铁木真正要以天魔功一举杀毙对手,忽觉身体剧震,给二圣最後一枪殛得浑身发麻,气血翻涌不休。

    “好家伙,居然有这等手段。”铁木真大吃一惊,要知那电能是单一自然之气中最强一种,二圣纵得龙枪之助,本也唤之不出,却是西王母眼见无幸,兵行险着,在水极之气将尽时,拼着全身气血枯竭,瞬间聚力发出些微电能,电遇水势,威能大幅增强,又是铁木真未及料到的奇招,一拼之下,天魔劲被破,经脉立时受创。

    二圣情形更惨,体内真气涣散,如断线风筝般远远飞出,好不容易才拿定桩子。敖洋不顾自身呕血连连,抢先握紧了爱侣手掌,一探之下,立即虎目含泪。

    西王母以全身功力帮着连发三击,气血早已严重受损,最後那一记奇招,更是在气血将尽时,拼着性命不要,强行聚力,电能一发,她自己也经脉迸断,气息奄奄。

    敖洋平素沈默如金,此刻却极难得地声音哽咽,“妹子,你又何苦……”西王母在怀中浅浅一笑,重伤欲毙之余,自是花容惨淡,却仍看得出那份为郎舍身的喜悦之情。

    尽管平时相隔一方,会面时日无多,但两人之间确实是依恋情深,这时眼见爱侣伤重,敖洋也存了不活之念,当下真气一提,乏力的右手再次举起龙枪,重新开始吸纳自然之气。

    三贤者看在眼底,暗叫不妙,传闻中,天惊五击一击厉害过一击,而最後两击的杀伤力,更是强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非斋天位以上不能驾驭。合二圣之力连发三击已是极限,事後非得大病一场,功力大减不可。现在敖洋意欲独力发出第四击,那是决心一死已报红颜,不愿独活的意思了。

    只闻大地震动,由缓而剧,便如早先太上天魔现世,地面迸裂出多道地堑,吞没掉地面上各具残屍,大小树木一一倒下,地缝底咽呜鸣响,很快便响到了令人两耳生疼的地步,远近山峰受到感应,一齐作鸣。顷刻间山动地摇,鬼哭神号,又是火起,又是地鸣,彷佛末日降临。

    “什麽招数这麽厉害?”陆游挺剑护在两名兄弟身前,暗惊道:“莫非当真是凝聚了天地元气!”

    天位高手虽号称能吸摄天地元气,但往往仅能摘取一种自然之气,二圣能连用风、火、水三极之气,已是极了不起的成就,但现在风火齐动,群山皆鸣,显然敖洋已突破过往常识,直接吸取大地元气出击,这怎不令陆游心中狂跳。

    他暗思道:“我白鹿洞武学练至颠峰,有一式飞仙之剑,也是号称能吸摄天地元气,不知是否也有如此磅礡之威?”

    铁木真亦为之悚然,似乎也顾虑不能轻易接下此击,天魔劲一提,不待体内气息平顺,跃身飞起,要在敖洋吸摄完全之前,先将之击破。

    才飞至中途,敖洋大喝一声,眼耳口鼻一齐溅血,一张脸涨成青紫色,全身筋肉贲张虯起,几欲爆裂,显然已经将群山地气吸纳完毕,濒临失控边缘,而手中龙枪骤然爆亮,赤金色的飞焰将天空照得通明,更把云层如波浪般向两旁滚滚迫去,正是猛招来临前兆。

    “敖洋已是强弩之末,没必要与他硬拼,浪费功力。”心念一动,铁木真双目红芒再亮,身体急旋,整个人化作一枚尖锥,向上刺去。

    敖洋手一举,正要挺枪出击,不听使唤,再一提劲,整条手臂毛孔破裂,溢满血珠,险些就要当场粉碎,而数道真气直冲入脑,疼痛难当,心知自己功力不足,虽然能成功吸摄地气,却无能控驭使用,唯一之法,只有在敌人贴近的瞬间,自我引爆,拼个同归於尽了。

    转眼间,铁木真已至,敖洋长吸一口气,便欲运功,原来天魔劲波及甚广,此时敖洋体内盈满地气,不惧侵蚀,但怀中的西王母,却直接给蚀去手臂肌肤,痛得哼出声来。

    这一分神,时机已逝,铁木真立时变招,欺近身来,轻轻伸掌,跟着,一声破锣也似的闷响,就像某种金属器物突然朽了般,竟在他小腹炸开了个狰狞的血洞。

    龙体圣甲,足以让任何外部攻击无力化,但是,纯走阴柔的天魔劲,却潜入了他的体内,爆破了所有的器官,开膛裂腹。

    敖洋惨嚎出声,仰天便倒。他绝不甘心,以群山地气之威,倘使能够发出第四击,又或是用以自爆,必能重创敌人,偏生自己什麽也没能做到。

    突然,他瞥见不远处隐隐窜起的黑气,心念一动,将地气全数灌入龙枪之内,在坠下空中之前,奋力将龙枪远远掷出。

    黑气似有感应,山石下闷响不绝,魔气冲天。

    陆游看准坠势,顿足一跃,硬生生地将敖洋拉开,顺手挟起西王母,飘身急退。既是战友,他便不能眼睁睁地看他们死得如此凄惨。

    击毙敖洋,铁木真纵声长啸,狂态睥睨,似是得意不已,眼中红芒杀气闪耀,随手便要补上一拳,将二圣连带陆游轰杀。

    “铁、木、真!”

    忽然又一声大喝,震得人人耳中嗡嗡作响,心跳加快,百丈外,所有山石爆成碎粉,一道人影冲天而起,正是虽败未死的胤嗣,镇伤之後卷土重来。他伸手接过飞来龙枪,身形一转,动作迅捷无伦,两道紫电芒还射铁木真。

    惊见电芒,铁木真亦给逼得收招抵御,劲灌於臂,一扬手便将电芒击溃。

    地面上,敖洋、西王母俱受致命重伤,全仗精纯的先天真气续命,拖得一口气。两人咳着血,敖洋用手指了指卡达尔,陆游会意,将两人移至卡达尔身後,把手贴在卡达尔後心,输送着残存的功力,希望能为诛魔大业,尽最後一点力。

    胤嗣几下旋身,已将枪内所藏地气全数吸纳,以他斋天位顶峰的功力,自不可与敖洋同日而语,磅礡地气在体内运转自如,镇住早前所受伤患。只见他周身环绕着一层彩光,若有还无,连肌肤都泛起白玉般的光华,显然天魔功在连续刺激後,大幅提昇,隐约有突破斋天位的现象。

    “皇弟,你我未了之战,便在此一击内了结吧!”胤嗣连发数道电芒,争取时间蓄气。他虽能驾驭地气,却不能用基弩隆斯之枪,更不会天惊五击,自然没办法替敖洋击出第四击,故而必须藉此地气,换做本身的魔门绝学出击。

    下方,二圣传功完毕,体内功力点滴不剩。“大哥……”“妹子……”敖洋、西王母用最後力气,牵握住双手,相视一笑,了无憾恨,就此力尽而殁。陆游将两人并首排好,低头默颂,为战友祈求冥福。

    “皇弟,接招吧。”胤嗣左臂一振,十数道灌满大地能源的电弩弓箭,疾射铁木真。

    卡达尔心下叹服,不管人品如何,胤嗣的武功,确实仅次於铁木真,远胜诸人。凝聚电能发招,已是天位武学中的最高段,而胤嗣初学乍练,不仅一发十余道,而电光乱窜间,竟隐见蛟龙形象,当真是强绝之至。於大拙间见至巧,单只是这一手,胤嗣足以稳立宗师之位,只是,对太上天魔而言,这招似乎还嫌不够。

    惊见来招,铁木真笑了起来,虚捏剑诀,当胸横立,剑势若万里长空,将电弩轻轻接下,竟是陆游的成名绝招,抵天神剑。

    铁木真武功远在陆游之上,反手一个转折,已将电弩一一化消,好整以暇地瞪着胤嗣,看看他还有何绝招。

    胤嗣浮起了抹得意的笑容,铁木真脚下陡然一空,方圆二十丈的空间,化成了个无底深洞,猛烈的飓风,造成强大的吸引力,将上方的所有物体,全吸扯入内。铁木真狂提功力,想要凝住身形,僵持了一会儿,支撑不住,黑色的身影,化成了一个小点,倏地消失在洞里,想是给吸进去了。

    在无物可吸後,深洞急速合拢,一切回复平静,除了微风吹拂,看不出有任何异状。

    卡达尔倒抽了口凉气,如果说他刚才是叹服的话,现在简直就是五体投地了,胤嗣所用的招数,“星辰之门”是最为罕见,也是最危险的秘术。此一秘术藉着庞大的能源,打开异空间的障壁,把强敌丢弃至异次元,任敌人魔力再强,也只能在异空间漂流,直至遇上千万光年才有一个的时空隙缝。

    这类的招数,超脱所有武学窠臼,几近魔法幻术,是魔族五大至高绝技之一,难中之难。据卡达尔所知,这通常是由数十名资深长老,联合施为;而以一人独力施展,这却是想都没想过的创举。这样的一击,铁木真纵有通天本领,也回不来了。

    胤嗣脸色发白,脚步踉跄,似是耗力过大,连站也站不稳,尽管如此,面上却充满喜色,欣喜自己一击成功,打倒了太上天魔,这是足以永留魔族史的大事。

    他的欢喜,并没有能够维持到下一刻,铁木真的声音,在耳际响起。

    “很精彩的技巧,确实有让朕战败的能力,差一点八皇兄就成功了!”

    胤嗣大骇,腰腹间给铁木真一脚踢中,爆飞至百丈高空。

    “由何而来,从何而去,八皇兄,永别了!”

    呼喝声中,铁木真擎天一拳,捣在胤嗣心窝。凄厉的血柱,自背後如箭喷射,胤嗣心核尽碎,手中龙枪直飞出百里之遥。一代魔族强者,就此毙命。

    铁木真有些喘气,修成太上天魔後,他是首次有了惊惧的感觉,星辰之门,确实是很厉害的绝招,他差点就给抛留在异次元飘荡了。所幸,铁木真当机立断,把部份功力凝成副体,以留形借体之术,避过一劫,遁回人间。

第十五章 超越

    所有的敌人都已被清除,铁木真的目光,移向了三贤者。最强的强者均已死绝,这三只天差地远的蝼蚁,完全不在他眼下。

    皇太极、卡达尔,冷汗涔涔,要让灵子能源达到原子分裂的临界点,需要的庞大能源,超乎想像,虽然两人合力,再加上了敖洋、西王母的临终相助,数度把能源推上高峰,仍是差了一点,始终徘徊在临界点的边缘,无法引发分裂变化。

    如果就此撤手,先前的努力势必作废,而最後的结果,也难脱死局,是以两人明知死厄临身,竟是不敢移位,努力地再推功力。

    陆游自抵天神剑被破,给震伤两处筋脉,无法动手相助战局,一直在旁调息,观察破绽。眼见己方颓势,兵败如山倒,陆游一咬牙,决意使出白鹿洞最後绝学,飞仙之剑,同时吸引九天九地元气为己用,以之攻敌。

    这招的难处,在於如何集气,以及一介血肉之躯,又如何承受天地间的沛然元气。当庞大能源,山洪爆发似的涌入体内,只要功力稍有不纯,立刻就是爆体而亡的惨剧。敖洋的状况,就是最佳例证,以他强天位实力尚且如此,换做自己,结果可想而知。又何况,他仅是吸摄地气,而飞仙之剑,却是同时吸摄九天、九地所有元气。

    以自己的修为,哪有能力吸来这许多能量,又哪能负荷了?

    所幸,九地元气已由敖洋集成,胤嗣凝固,此刻尚未完全散去,却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经藏图谱中曾言道,若能练成白鹿洞第一品的三套剑法,内外功均至化境,便有资格使用。然而,此招对身体伤害莫大,毕生仅能使用一次,回顾过往的白鹿洞高手,凡用过飞仙之剑,不是当场爆炸,就是力竭而亡,唯一的幸运者,凭着超卓修为全身而退,也在事後武功尽失,成了废人。

    陆游的天份,眼下的修为,都已是先贤中的佼佼者,白鹿洞三十六绝技,早已精熟,却发梦也没想过用此禁忌的一剑,而此刻,只得拼死一试了。

    长吟一声,清若龙啸,陆游飞身半空,凝玉剑舞成一团银光,掌握着剑意,将胤嗣适才所用,尚未散去的群山地气,重新招来。无可想像的地脉洪流,怒涌至体内,陆游仅在瞬间,便感受到撕裂般的剧痛,根本来不及吸纳九天之气,全身肌肉胀裂,体内真气如乱马奔腾,不能控制,就快要爆炸了。

    “还是不行吗……”

    危急之际,西南方一道红光,冲天而上,迅速流窜过满天星斗,整个天空,倏地大亮,点点星光,纷射而下,将遮蔽天空的魔气,蒸发的点滴无存。强大的九天元气,自月面反射,汇成星光柱,透入陆游体内,原本快要撑爆经脉的地脉能源,得到中和,而陆游得此之助,一身修为,暂时跃昇至另一境界,只觉天心人心,交融无间,汇流的天地之气虽然澎湃,却是与己无涉,操控自如了。

    九天元气虽然庞大,相对的,负担也就更大,饶是以胤禛的超凡修为,却也禁受不住,脚踏罡步,传鸣天星之余,口中鲜血开始滴涓流下,在一旁护法的众高手,身子也剧烈摇晃,人人口角溢血。

    太上天魔的功力,实是超乎预料,可是,三贤者的潜力也尚未见底,胤禛有自信,三贤者有办法把铁木真逼到那最後一步。

    看着这许声势,铁木真发觉了不对,飞步抢上,决意要先发制敌。

    皇太极、卡达尔心焦如焚,正要尽弃前功,去掩护陆游,另两道奔涌的宏大内劲,自天顶狂冲而入,瞬间就冲破了临界点,灵子能源开始进行了分裂,两人大喜,连忙加速功力运行,要赶紧去助兄弟游一臂之力。

    铁木真奔至中途,天上紫微星大亮,远近星群遥相呼应,满天星光笔直射下,定住了铁木真的行动。

    澎湃的能源流,在陆游周身,罩上一层淡淡薄雾,若隐若现,陆游舞剑其中,真个彷似九天神龙游云间,见首不见尾。天人共映,星月交辉,输功输得两眼发直的卡达尔,见此奇景,仍是不由得赞叹於心,暗下决心,若能生还,必将穷究天人之术,补己不足。

    蓦地,陆游两眼一睁,凝玉剑在月光照映下,幻成一道银芒,陆游人剑合成一线,驭剑直射铁木真。

    剑未至,鼓荡不休的剑气,将铁木真周身的黑色魔气,驱散的点滴无存,铁木真情知来招非同小可,祭起全副功力,重拳轰出,想要格挡。

    拳剑交集,震出轰天巨响,铁木真的双拳给震开,陆游信心大振,连刺出六剑,将铁木真的守势给轰至溃散,充满天地能源的一剑,笔直刺向铁木真左胸。

    “当!”的一声,首度出现了伤害,给刺个洞穿,长剑透胸而出。

    陆游大喜,正要抽剑,陡见铁木真冷视眈眈,心叫不妙,已给铁木真一拳轰中腰间,鲜血狂喷中,倒飞空中。

    铁木真在守势被破时,心念急转,硬是以无上魔功,将核的位置移开,避过致命一击,趁隙反击,饶是如此,刺成重伤,全身吓出了一身冷汗。

    也是因为这样,铁木真反击陆游的那一拳,只剩了六成力道,加上陆游体内的天地元气尚未散去,竟不能致其死命。

    “恶贼,纳命来!”

    第二波攻击,立刻爆发,体内能源膨胀到极点的皇太极,龙啸一声,跃身半空,挽住了倒飞的陆游,两人的内力贯串成一线,狂吼声中,犹如群山齐压,无可比拟的一掌,劈向铁木真的头顶。

    这一掌,除了三贤者、二圣、胤嗣的内力之外,还有陆游体内尚未散去的天地元气。而铁木真却处於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间隔时段,护体真气降至最低点,倘若这样的一击还杀不死他,天地间只怕再没任何力量能伤他了。

    轰雷般的一掌,结结实实地击中铁木真额顶,发生了惊人的爆炸力,那是纯能源分裂到临界点,所产生的巨爆,瞬间诞生的威力,无异於天雷降世。天空受到这强大的能源乱流所影响,迅速聚起了乌云,雷声轰隆,电光乱窜,山动地摇间,恍若末日。

    三人所立的山峰,历经封魔大阵、太上天魔降世、星辰之门、飞仙之剑这些大排场的攻击,早已地基不稳,这时再遭到这样的重击,哪里还承受的住,轰然一声巨响,整座坚石山峰,

    给震成了土粒细纱,整个崩毁了。

    众人立足不稳,全跌了下去,又给逆走的冲击波所激,各自震得半天高,重重落下。

    天魔堡里,胤禛一口鲜血喷的老高,颓然坐倒,支撑到现在,他的体力也到极限了,众高手人人溢血,其中有几名,无法完全化消能源流,眼珠子激喷而出,魔法阵宣告解体。

    截至目前,还算在估计中发展,三贤者的潜力果然惊人,各自绝招综合在一起,就是太上天魔,也不得不惨败,铁木真该是受了致命重伤了,那麽,自己的下步计画,也该要付诸实现了。

    胤禛知道,铁木真有个孩子,却在出生後立刻被抹煞存在,依照魔族过往的惯例,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铁木真是要将那孩子当成寄生体,一但自己受了无法救治的重伤,就会以那孩子的身体,做为寄生,迅速回复。

    而胤禛早已准备,在铁木真灵体脱离,进行借体转生的瞬间,以魔门秘法,将其元神吸蚀,一举获得太上天魔的功力,也唯有如此,胤禛才能在铁木真死後,迅速压制住各方的动乱势力,趁势一举征服人魔两界。

    现在,就要等着铁木真灵体脱离的那一瞬间了。

    满天烟尘渐落,三贤者各自摔落於地,狼狈不堪,身上的衣衫,因为诸多冲击,早已满是斑驳,布满血污。

    “那家伙,死了吗?”

    三个人的心里,都有这样的疑问,那样子的攻击,照说是再无幸理了,可是,想起适才铁木真数度败中求胜,自不可能的绝境活过来,这个答案显得不太能肯定。不管如何,他们是没有力气再战了,不管是直接、间接的创伤,三人都给重伤了数处经脉,需要立刻医治,而全身的内力、魔法力,也在一连串的剧烈攻击中,消耗殆尽,摇摇欲坠了。

    卡达尔缓步站起身来,正要与两位兄长会合,突然见到陆游直盯着自己背後,一脸惊讶莫名的表情,卡达尔心叫不好,他也是应变奇速,将残余功力全聚掌上,回身便是一指。

    背後,黑色铠甲巍巍峨峨地站立,坚硬的护甲上,布满了细小的裂痕,上面尽是凄厉的血迹,有众强者的,也有他自己的,尽管他已摇摇欲倒,却仍是站着,而且,与胤禛估计不符,铁木真居然还有战斗能力。

    卡达尔的一指,轰在铁木真面门。铁木真吃痛,一脚踹飞卡达尔,举掌往他脑门击落。

    卡达尔给踢得肠胃都快翻了过来,看见重掌临头,全身偏偏酸软无力,微叹一声,只有闭目等死。

    皇太极、陆游一齐惊呼,只是相距太远,不及相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惨剧发生。

    “艾儿西丝,哥哥没用,没办法替你报仇,现在,哥哥就要来陪你了……”

    可是卡达尔闭目良久,却不觉得重击临身,颇觉诧异,睁眼一看,登时如遭电殛,呆立当场。

    黑魔铠的头盔,因为连续的重击,结构早已被破坏,再加上卡达尔的一掌,登时裂成两半,露出了头盔下的真面目。

    三贤者都呆住了,不敢相信,自己一直拼命想打倒的,竟是这样的一名孩子。卡达尔尤其吃惊,那张清秀而不失童稚的脸,依稀有些熟悉,不正是那日艾儿西丝身边的少年吗?

    这样的一个孩子,就是大魔神王铁木真?

    卡达尔整个脑子乱哄哄地,只看见,铁木真满脸血污,显是给那一击重创了脑部,而一双充满杀意的疯狂血眼,逐渐回复清澈平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卡达尔赫然发觉,铁木真注视的东西,轻轻摇摆,发着碧光的青绿勾玉。

    那枚勾玉,是艾儿西丝的遗物。卡达尔记的很清楚,就在惨案发生的前一月,艾儿西丝将这枚勾玉,珍而重之的赠与自己,唠叨了一堆怪话,自己还笑她神经,没将这些东西放在心上,只是觉得这玉并非凡品,而追问着来历。哪想到一月之隔,竟是天人永隔。

    为了追悼艾儿西丝,也为了强调勿忘复仇之念,卡达尔将这此物随身携带,这时看铁木真的眼神,莫非,这勾玉有什麽玄机吗?

    铁木真看着八咫勾玉,心情渐渐平和,疯狂的杀意,在看见勾玉的刹那,消的乾乾净净,与艾儿西丝相处的时光,在眼前缓缓流过,心中充塞着柔情万缕。

    他犹记得,把勾玉送给艾儿西丝的那一天,是个大雪天,艾儿西丝搂着自己,搓手取暖,她还这麽说:“这东西真有意思,将来呢,我就把它送给我最爱的人,当定情礼物。”

    这东西,终於传到她最心爱之人的手上了,不是吗?明明知道这种结果,铁木真还是忍不了那股撕心之痛。

    蓦地,铁木真忆起了艾儿西丝临终的遗言,那是自己以鲜血为誓,约定要守住的东西。

    “找到勾玉……问话……”

    低沈着声音,铁木真缓缓道:“勾玉的主人,交代了些什麽吗?”

    卡达尔一怔,回想起艾儿西丝赠与勾玉时的交代,似乎只是在向自己要求那一件事,为此,自己还笑他天真,不切实际,小脑袋瓜不知在想些什麽?

    “别再伤人了,好吗?别再用你的力量,再犯下同样的错,未来的时代,没有人能从杀戮中获得好处的。”

    听到了这样的传言,铁木真凄然一笑,竟是伤心到了极点,卡达尔心头狂震,这种笑容,他曾见过,当艾儿西丝向他求婚,而他却不惜远遁深山,在出发的那一刻,她的脸上,就是这种笑容,莫非,这个男人,也和自己一样……也对艾儿西丝……

    不对,一定有什麽事不对。这个男人,是真心爱着艾儿西丝的,既然如此,他又怎会下了这样的毒手,不对,一定有什麽地方不对了……

    卡达尔说不出半句话,脑里各种意念,纷至沓来,只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天大的阴谋。

    “你要我别再杀人了吗?既然是你说的,我当然会答应啊!这样,你就可以放心了吧!艾儿西丝。”铁木真在心中向艾儿西丝低语,作出了承诺。

    艾儿西丝,大概是早就料到有着麽一天了吧!尽管她一直费心阻止,站在敌对阵营的哥哥、挚友,总会有兵戎相见的一日,而到了那个时候,获得胜利的会是谁呢?不管是哪方胜利,艾儿西丝都不会高兴,对於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不希望他们有任何的损伤,更不愿见他们相互伤害。

    所以,艾儿西丝留下了这步棋子,一直到她临终都念念不忘。她希望铁木真能够手下留情,不是为了两人相交的情份,而是彻底的明白,“用力量来解决事情,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如果铁木真格毙了三贤者,那麽,人类与魔族之间,势必永无宁日,多年的辛苦毁於一旦,为了让铁木真能深切的明了这点,艾儿西丝甚至亲身试法。

    直至此刻,铁木真才完全明白了艾儿西丝的心意。

    “别用力量去解决事情,这就是你要传达给我的东西吧!”

    铁木真苦笑着,稚气未脱的脸上,有着不符年龄的悲伤表情,为了要明白这一点,他到底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啊!再想起对战时,敖洋、西王母的恋恋情深,而自己居然硬生生拆散了这对有情人。

    “罢了,今日死的人,够多啦,你们走吧!”

    看着呆住的卡达尔,铁木真苦笑着,举起了右手,想拍拍他的肩,告诉他,“你是个幸运的男人。”却在心神荡漾间,陡觉一阵剧痛。

    长剑穿喉,重掌劈脑,铁木真猝不及防下,再受重击。陆游、皇太极蓄势已久,一见铁木真举起手掌,以为是要杀毙卡达尔,连忙抢上,把所有剩余的功力全用在这一击,要一举杀掉这恐怖的敌人。

    “喀!”清脆的声响,铁木真的喉骨、头骨,一齐碎裂,他的护体真气已降至最低,黑魔铠的头盔又已解体,完全地承受了这两击的威力。

    狂喷着所剩不多的血液,铁木真奋起残存功力,将三贤者一起震至十丈之外。

    “你们!”话没来得及出口,鲜血大量涌出口中,铁木真咳着血沫,怒吼道:“朕要和谈,你们不许,都已经战成这样了,你们还要继续斗下去,难道想全数丧身此地吗?”

    “不要你假惺惺。”皇太极狂吼出声,沾满血污的一张脸,看来格外狰狞,他努力撑直身子,同时扶起几乎失去意识的陆游,两人跌跌撞撞,想要再战,却终究站不起身来。

    “要杀便杀,你想藉我等残躯使什麽诡计,收买人心,那可万万不能。”重伤之余,陆游有些口齿不清,“三贤者岂是甘受敌人恩惠之人。”

    “朕从来就没有过这种想法,你们这群顽固骡子,到底要怎样才肯相信!”

    “除非你死,否则说什麽都是废话。”皇太极竭力吼道:“艾儿西丝的仇,这麽多人的血,铁木真你这狗种,你一个人怎麽?偿得清啊!”话落力尽,又滚倒在地,连带撞倒旁边的陆游、卡达尔,三个天位级的高手,如瘫软的毛虫一样倒在泥泞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颠跌着步子,铁木真撑着身体,狂笑出声,想起自己为了人魔间的和平共存,付出了一生的心血,到最後,始终无法取信於对方,却还落得如此下场,刹那间,只觉得万念俱灰。

    挥手拔出了长剑,远远抛出,铁木真惨然笑道:“你们这麽希望朕死吗?好,就如你们所愿吧!”说着,将一身功力全聚在右拳,对着自己的胸膛,猛力轰下。

    “轰!”的一响,坚固的黑魔铠被打穿,铁木真的胸膛,开了一个大洞,血淋淋地,由前胸直透後背,他打碎了自己的核。

    三贤者全然呆了。魔族会与人类和平共处,他们不信;魔王愿意主动谈和,他们不信;铁木真愿意罢斗,他们也不信,全将这一切当作收买人心的障眼法。

    可是,若当真是障眼法,为什麽这人会在掌控全局,余人已无力还手的胜利後,举掌自尽呢?他们不懂,真的不懂!

    “轰隆轰隆!”

    也就在铁木真挥掌自戕的同时,天上聚集的浓浓乌云,刹时怒雷连响,下起了倾盆大雨。

    是雨吗?不是吧!在狂风疾卷下,水势迅速的扩大,一滴滴豆大的水滴,枪弹般地飙打在地面,降水量之大、之急,完全不像是下雨,反而像是有人把万顷碧波,直接倾倒落地。雨水立刻便造成了洪流,三贤者在雨里无法见物,脚底又站立不稳,支撑的异常辛苦。

    而一里外,天明如镜,繁星点点,竟无半丝雨滴。

    淋着大雨,卡达尔已经呆住了,喃喃道:“老天哭了。”

    铁木真跌坐在雨里,他的血泪早已流乾,而一颗疲惫的心,只求静静的迈向终点。

    朦胧中,铁木真想起了很多事,十几年来的往事,走马灯般地在眼前跑过。

    “这就是回光返照吗?”

    铁木真无力的笑着。真是奇怪啊!到了最後的这一刻,自己的心里,竟是谁也不怨,好像抛开了某种负担,心间一片清明,身心都得到了许久未有的轻松。

    突然间,一丝明悟,刹那掠过心头,铁木真坐了起来,眼瞳里闪烁着某种奇异的光彩,他想通了,他明白那东西的真正意义了。

    “原来如此,那四个字的意思,原来是这样。”

    某种超越感官的悸动,震撼着三贤者的心灵,他们不约而同地转头,向着大雨里的某处,骇然望去。

    他们感觉的到,有某种不寻常的事,正在发生,而那将是足以憾动整个天地的大变化。

    天魔堡里,胤禛呆呆的望着天空,一向冷静而睿智的他,极为罕见地,出现了惊骇莫名的表情。事情超乎了原先的预料,铁木真没有借体转生,相反地,铁木真自裁了。

    可是,这不是让他感到震惊的事。

    感受到千里外的异样波动,胤禛喃喃道:“怎麽可能,这怎麽可能,他突破太上天魔了?!”

    狂风怒号,暴雨飞泻中,三贤者听到了某种声音,正确来说,不是声音,是某种心灵上的呼喊。

    “人类的三贤者啊!到这里来,朕要见见你们。”

    大雨中心,隐然可以见到,有个身影端坐在地,浑然不受暴雨影响,悠然自得。

    不知哪来的力气,三贤者勉力走过去,一步一步地,在怒流的水面中行走。

    “老天似乎总喜欢把临终的场面,弄的又是风又是雨,这样很麻烦啊,停止吧!”

    话声一落,更惊人的事发生了,方圆十丈之内,所有的雨滴消失得无影无踪,遮天的乌云,开了一个大口,清朗的明月,璀璨的星斗,一览无疑。

    “这、这是什麽?!”三贤者看得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在他们的记忆里,从未有任何一种魔法,可以达到这种境界,举手谈笑间,叱吒风云,这根本就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铁木真端坐地上,一派悠闲,脸上不再有任何痛楚、哀伤的神情,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来客。一身的滔天霸气,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某种难以描述的神秘风采,悠然旷远,杳渺莫知其高深。

    不知为何,三贤者竟有种俯身参礼的冲动。

    这不是太上天魔,更不属於天魔功,在适才回光返照的瞬间,铁木真再有突破,提昇到另一个未知的新领域。

    太上天魔,已是魔族对最强者的称呼,自天魔古经创出以来,练成者不出三人,更遑论能超於其上,太上天魔之上,会是什麽?这就好像在问,天的上头,还有什麽?

    三贤者不知道,也从未想过,一种超於感知以上的未知感,强烈地震憾住了他们,他们只隐隐晓得,这已经是人类不可能跨足的领域,就是魔族也不行。

    铁木真两者皆非,他的中心核已碎,余时无多了。

    “请坐啊!三位。”

    铁木真微笑道:“打了五百年,也该是个休战的时候了,大家坐下来谈谈吧!”说着,瞄了三人一眼,笑道:“或者说,有人抱持着相反的想法呢?”

    受到某种高深气魄所慑,三贤者依言坐下,看着那个不知怎麽形容的敌人。

    “啊!”

    陆游打量着铁木真,想找出某些端倪,却发现铁木真的胸口,伤处附近的肌肉,正妖异的蠕动着,迅速癒合。

    察觉了对方心思,铁木真轻笑道:“请别担心,虽然肌肉癒合得很快,但是核已经打碎,大概没多少时间好活了。”

    自己的担心给看破,陆游不禁脸上一红。

    打量着三贤者,铁木真笑道:“你们的技艺,朕很欣赏。”

    即使是放下身段,和颜悦色地交谈,铁木真仍自称为朕。自他登基以後,能让他用“你我”来对话的,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已经不会再用这个称呼了,而另外一个,却因为自己所犯的错,已不在人世了。

    “飞仙一剑,是了不起的绝技,堪称天下攻招之首。不过,若是没有练成天人共济,物我两忘的境界,使用者随时会爆体而亡,这一点,你是知道的。”望着陆游,铁木真徐徐道。

    虽然是敌人,这一番精辟的见解,却令陆游连连点头,靠着刚才的使用,他已经掌握住飞仙一剑的诀窍,只要努力精修,他日必有所成。

    “利用纯能源,造成原子分裂,进而爆炸,这招的威力,足以雄霸天下。”铁木真淡然笑道:“可是,这样的技巧,没有灵魂,所以说,尽管威力强大,却是没有办法打倒真正的强敌。”

    乍闻此言,皇太极一愣,随即眉头深锁,思考着铁木真话中的意义。

    铁木真微微一笑,他隐约能够看到,这个人往後的生涯,会走向哪个方向。

    这两招,在他们的手上,是不可能被完成的吧!陆游刚才的使用方法错误,已经伤了经咏,无法再练飞仙之剑;皇太极背负的包袱太重,无法宽阔地看待事物,是不会明白武术的灵魂何在的。不明白武术的灵魂,再强的技巧,也只不过是单纯的力量,无法打倒真正的敌人。这个人,只怕会重蹈魔族过往的覆辙,单纯的想要以力服人,而造成更大的悲哀吧!

    最後,铁木真望向卡达尔,微笑不语。

    在三贤者中,卡达尔算是个幕後功臣,虽然不显眼,但紫微玄诀却在牵制敌力、协助同伴上,发挥了极大的效果,而适才的一击,出力最大的,也是输功输到快要口吐白沫的卡达尔。

    对於卡达尔,铁木真反而不再说些什麽,群星行空,自有其天道运行,卡达尔有他自己的路可以走,假以时日,他的实力将会是三贤者之冠。

    “四皇兄,和你们约定的条件是什麽呢?”铁木真侧着头,轻轻说道:“若朕所料不错,他应当是与你们约定,只要朕就此一命呜呼,魔族将会无条件退回魔界,永不进犯,是吧!”

    三人不作回应,铁木真说的没错,胤禛确实是用这个条件,与大多数的强者约定,当作围杀铁木真的报酬。“但这可就令朕不解了,四皇兄从不对敌人守信,这事众所皆知,以三贤者如此人才,不该就此上当啊!”

    围杀之役结束後,参战高手势必死伤过半,这事三贤者不可能不知,而胤禛的实力,不管是哪方面,都非众强者能单独抗衡,在大半强者已逝後,胤禛势必以大魔神王的权威,席卷整个大陆,成为无人能与之相抗的魔王,对黎民百姓来说,只有更惨。

    带着某丝看透事实的揶揄,铁木真微笑道:“或着说,即使是这样,朕也是非死不可呢?”

    铁木真的眼中,没有半点的责怪,只有淡淡的笑意,可是,给这云淡风轻的眼神一瞄,三贤者全都低下了头,不敢与他目光相触。

    他们回忆起了当时胤禛所说的话。

    “再这麽下去,人类真的要永远沦为魔族统治了。”胤禛冷笑道:“你们没什麽选择余地,让我登位,你们是大陆上的英雄,人类的救星;让铁木真继续改革下去,你们连杂碎也不如。”

    “认清现实吧!对於你们这些正道人士而言,你们是需要一个残忍好杀,暴虐无道,典型的恶魔,所以说,所谓的反抗军,是绝对需要我的存在的。”

    三人中,皇太极、陆游,虽不喜与胤禛联手,却是对铁木真的革新,抱着怀疑的负面看法,而卡达尔最是淡泊,也对铁木真的改革有好感,却因为妹妹的血仇,决心向铁木真复仇。就在不同的诱因下,他们终於答应与胤禛合作,在某个方面来说,胤禛说的没错,如果是一个典型的魔王,不管有多强,想要推翻他的人,势必前仆後继,终有一日,会有打倒他的人出现,可是,如果是铁木真这样的魔王,人类会给他看似正直的谎言所惑,真正永无翻身之日了。为了不让人类永远沉沦,三贤者决定与胤禛合作,只是,事情怎麽会演化成这个样子呢?

    不再理会这些庸俗的人间事,铁木真举目向天,喃喃道:“人类所谓的理想国,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呢?”

    “咦!”听到这个话题,卡达尔不由一怔。

    “所谓的理想国,是什麽样子呢?”铁木真喃喃道:“有个女孩曾告诉我,传说中的理想国,是没有战争,没有憎恨,所有的人民,衣食温饱,和乐相处,欢欢喜喜过日子的世界。”

    淡然的语气,渗入了让人为之心痛的哀伤,铁木真惨笑道:“这些东西,现在不都已经渐渐达到了吗?为什麽你们要一手再把它破坏呢?”

    悲怆的控诉,一字一句,打在三贤者的心上,让他们无言以对,在这以前,他们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来看待这件事,而现在,他们开始明白,自己的错,究竟有多大。

    “难道说,人类的理想国,是个容不下其他种族的世界。只有人类亲手建立的梦想,才能获得肯定是吗?”铁木真无奈的笑着,“这样的想法,与你们所憎恶魔族的,又有什麽不同呢?”

    三贤者都呆住了,他们应该可以说些话来反击的,但他们都说不出半个字,面对铁木真的质询,他们完全找不到半点正当理由,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在这之前,他们从未怀疑,自己是站在正义的一方,而现在,这个想法逐渐崩毁,他们有个感觉,因为自己错误的决定,某个可能实现的美丽梦想,就此化为乌有。

    “算了,就随你们去吧!朕已经累了,再也不想管任何事,再也不想伤害任何人了。”铁木真挥着手,有些疲惫的说道:“只是,所有的人类,会真心的支持所谓的反抗军吗?”

    真正看清整个事实,明白目前的改革,对大陆上各种族之重要性的人类,会为了这个梦想,而誓死捍卫吧!

    可是,这样的人,到底只是少数,大多数的人类,只是在没有选择余地的情形下,愿意与侵略者共存而已。一旦最高指导者改回以前的作风,而反抗军登高一呼,他们还会有和平共处的意念吗?大部分的人,可能还是认为,“其实人间界还是应该由人类来统治,侵略者最好全都滚回去。”

    到时候,所有为改革而投下的努力,就在内忧外患的交攻下,付诸东流了。

    唉!终究是个仓促成行,未经重大考验的阳春改革啊!如果能够再给自己五十年,让改革的效果深入人心,而行政的权力也渐渐开放至各种族的手上,到时候,改革的根基就牢不可破了,而现在改革的成果,将随着自己一死,烟消云散,非是自己没有培养後继者,只是,比起胤禛,再多的人才,也显得微不足道了。那麽,将来还会不会有人,像自己一样,同时为了人类、魔族而着想,迈上这条艰辛的改革之路呢?

    铁木真不知道,也不敢再想,他的时间不多了,为了尽量减低双方的死伤,他还得要作些事。

    没有特别摆出什麽架式,他猛地一拳,击在地面,也没听见什麽响声,方圆一里的地面,竟开始渐渐下沉。

    当铁木真提拳欲击,三贤者俱是一惊,本能地飘身退开,退至一半,才察觉不对,讪讪地停下脚步,却又惊觉地面的异变,相顾骇然。

    破坏力广及一里,对强天位以上的高手来说,并非什麽难事,便是合三贤者之力,也可以一击轰出这样范围的破坏力,可是,铁木真的一拳,对地表丝毫无损,连丝裂痕也没一道,却让整块地烂泥也似的下沉,这手功力,已远超乎人的修为,可以称之为神了。

    “朕即将大归於此,你们离开吧!”发觉三贤者面面相觑,铁木真莞尔一笑,缓缓道:“若是尔等不能放心,一年之後,自可来为朕封墓,想来,这样一个大魔头的葬身之所,也是不被允许存於人间界的吧!”说罢,把手轻挥,一道轻柔的微风,将三贤者远远带开。

    水,渐渐淹没了过来。

    就在地面凹陷的同时,千里之外的天魔堡,胤禛心头一震,怪叫一声,连忙飞身而起,也就在这一瞬,一道无可想像的巨大冲击波,由地面传来,轰然一声,直击而上。

    胤禛在瞬间腾挪移位,留形借影,把攻来的拳劲,四散卸开,却还是没法完全卸去,整个身体给炸成血人似的,重摔落地。而当他落地时,已经殆然欲毙的众高手,九成以上当场化为焦炭,余下之人各受重伤,一时不起。

    胤禛全身经脉皆受重创,天魔功几乎被废,没有长期的疗养,决难恢复,饶是如此,他满是血污的面上,却露出了丝诡异的笑意。

    一阵微风吹来,整座天魔堡正殿,化为尘粉,冉冉消散。

    铁木真无言的一叹,不管今日如何,念在当年的种种,兄长始终是好的,而为了魔族整体了延续,兄长的存在,也是必须的,是以,刚刚的一击,自己并没有用全力。

    中了这麽一击,即使是兄长这样的武学天才,也非几百年内所能康复,这样,为了保存日後争夺天下的实力,他必然将所有魔族撤回魔界,如此,人间界应该可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平安,让人类生养休息,培育出相当优秀的高手,来准备下一次的战争。

    只是,兄长本来未曾看过天魔古经,终生与第十二重天无缘,但以他天资,挨了这一击之後,却能由之吸取经验,从而修至太上天魔,甚至再行突破,一旦他功力大成卷土重来,到时候,还有人能与之对抗吗?

    这是饮鸩止渴,但眼前,也只好这麽做了。

    遥望天顶,乌黑如绫缎般的夜空,晶亮的星星,就像是一颗颗的宝石,闪烁於其间,无限的辽阔,让人心旷神怡。

    “好美的天空啊!在那片星空的尽头,会有些什麽呢?我真想去看看。”挂着微笑,铁木真喃喃低语。

    在那片星空之後,会是什麽样的世界呢?在那里,会有着和自己一样,想让大陆上的种族,和平的相处,而为之付出所有心力的人吗?他会不会成功呢?在不同的世界,也会有着不同的结果吧!

    那麽,他是不是能和所爱的人,相知相守,直至最终。不会像自己这样,屡遭戏弄,到头来,才悟得一切皆空,只剩心中那朵不凋的花。

    “好想去看看啊!”铁木真轻声道。

    水,渐渐漫过铁木真的身体,无影无踪。

    看着大雨淹没凹地,即将成湖,卡达尔呻吟出声:“天啊!我们到底犯下了什麽样的错啊!”

    回应他的,是一片的沈默。

    西湖之役後,一如原先所约定,胤禛率领部众,将魔族撤回魔界,保存基业。属於改革派的魔族,拒绝撤回,因而与声势大振的反抗军,发生大战,却因为失去领导人,意见分歧,大家各自为政,内忧外患下,遭到被歼灭的命运。

    然而,正如铁木真的预料,在与改革派魔族战争时,反抗军受到了难以想像的伤害。为了悼念他们敬爱的皇帝,改革派豁出性命与敌人作战,让反抗军屡受重挫。

    很讽刺的是,当初人类之恃以对抗魔族的利器,今日却出现在魔族身上,让大占优势的反抗军,伤透了脑筋。

    皇太极为艾儿西丝之事,迁怒於卡达尔,而陆游醉心於辅佐正统王权,竭力清除陆上所有魔族势力,三贤者间的距离渐渐拉远。

    当联手封印西湖陵墓後,三人大打出手,自此反目成仇。

    胤禛受伤沈重,闭关潜修,钻研更深奥的天魔功,魔界遂陷入群雄割据的无法状态,内乱不休,历时两千年之久,无力进犯人间。

终章 尾声

    他做梦了,在恍惚的沉眠中,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在某个花园散步,而在那繁花锦簇中,有个十二、三岁的娇俏女孩,歪着头,俏着嘴,语笑嫣嫣。

    “嘿!你是谁啊,为什麽会来这里呢?”

    “我是来见你的啊!这一次,我们是同年纪的罗!”

    “真的吗?那我们打勾勾,从现在起,我们要一生都在一起,直到很老很老,你的胡须变白了,我的头发也变白了,都不分开。”

    “好,打勾勾。”

    “对了,我有个从没见面的哥哥,今天会回来,你陪我一起去见见吧!”

    “好啊!我们走。”

    两个孩子,手牵着手,开心的离去,在往後的日子里,他们将会相知相守,一起嬉笑、成长,渡过令人期待的未来。

    他们没有举世第一的武功,没有号令天下的权势,他们不是王子、公主,但却过得很开心,因为,他们拥有彼此。

    然後某天,在双方兄长的衷心祝福下,他们交换了戒指,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好悲哀的梦啊!?湖底墓穴的一切布置均已妥当,铁木真缓缓睁开眼睛,回忆前尘往事,感慨万千,最後,看着壁上题字,怔怔出神。

    “难挽五百载光阴”,会有人知道它的意思吗?会有人知道,一直到最後,他宁愿自己不是这样的地位,只想早生五百年。这个心愿,怕是要随着自己身殁,从此淹没於黄土了。

    “难悔当初”,如果当初没有走上那条路,不遇见艾儿西丝,後来,大概也就不会有这麽多痛苦了吧!可是,即使痛楚是这麽的深,如果要让自己再选一遍,那麽,毫不迟疑地,自己还是宁愿再受一次这样的苦,把所有的伤痛,仔细回味。

    “『失恋了就跑去死,你怎麽这麽没用啊!』如果你在,一定会这麽说的吧!艾儿西丝。”铁木真轻轻笑道,在他渐渐模糊的视线前,彷佛看得到艾儿西丝,插着腰,倔着嘴,很俏皮的笑着。

    可是,艾儿西丝啊!没有了你,天下之大,我却是无处可去;人世虽美,我竟是生无可恋。少了你,我才发现,所谓的皇图霸业,不过是蝼蚁等闲事,这样的人间,留下来又有什麽意义呢?既然我的心思你都已经看不见了,就让我好好偷懒一下吧!

    好像听到了这些话,模糊的影像,有些无奈的侧着头,很腼腆的说着,『你这麽说,我也没办法啊!不过,你也很累了,就把那些东西都放下,到我这边来,好好的睡一觉吧,小铁。』

    “谢谢你啦,艾儿西丝。你从以前开始就很唠叨,一直仗着自己年纪大,连死了都还要交代一堆东西。这些东西,我全都做到啦,而你,也可以不用再念了吧!因为现在,你的年纪比我小太多啦!”

    铁木真轻笑着,沈重的眼皮,缓缓阖上,再也没有打开过。他临终时所挂着的满足笑容,没有人能够明白,也没有人知道,在他死前的那一刻,为下一任天魔传人,留下了多宝贵的遗产。

    魔界历天鹏纵横五年,帝国历前一千五百六十八年,史上最具神话色彩的王者,“成吉思汗”铁木真,溘然长逝,坐化於西湖湖底,死时年仅十三。

    自此而後,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君主,曾经致力於各种族间的统合而有成,一直到兰斯洛王为止,这份工作中断了两千年。

    铁木真的存在,遭到人、魔两界彻底封杀,黑色恶魔的故事,成了人们谈而色变的传说,而後世史书中,有着这样的记载:

    天魔肆虐,残暴无道,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十方人间,刹那焦土,鲜血满空,残屍遍地,炼狱重现。三贤者,愤而挺身,激斗天魔,大气狂啸,山崩地裂,日月失色,天为之哭。一昼夜,天魔伏诛,自此奠定日後战胜基础。

    他们如是说。

    传说中的史实,又翻过了一页。

    《风姿物语》陨星篇完

    楔子

    『我说,小五啊!』

    『老板娘,您好。』

    『在这里这些日子,还习惯吗?』

    『您太客气了,这里的东西很好吃,床也睡的很舒服,众家姊妹们也很客气,能住在这,是我的荣幸。』

    『不用客气,我是一向把你当妹妹看待的,还客气些什么,只是,姊姊有件事,唉!丢死人了,不知当讲不当讲?』

    『姊姊请说。』

    『你的那个……好像没有来。』

    『姊姊指的是……』

    『就是你这个月的那个。』

    『喔!汇款可能是漏寄了,我去银庄催催看,说不定马上就到了。』

    『小五啊!天香苑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小本经营,恕不赊欠,你要是给不出房饭钱,就算咱们情同姊妹,姊姊也不能徇私於你,让姑娘们看笑话吧!』

    『……』

    『怎么,你没有什么话想说吗?』

    『哦!原……原来,住店是要付钱的啊!』

    啪!(巴掌声)

    『来人,把这人给我拖出去,行李全扔到地窖。』

    『啊!这太过份了吧,我也只不过住店不付钱而已,怎么能这样……』

    『告诉你,没有人可以在这白吃白住,在你付清欠债以前,别想踏出房门半步。』

    『喔,您真是好人,姊姊意思是说,我可以继续白吃白住下去罗!』

    啪!(巴掌声)

    『洒盐,给我洒盐,再给我牢牢的看住,不准让这小贱人离开房间一步。』

    啪!(用力甩门声)========================================================

    『娘娘,请用膳吧,您冥想好些时日了,再这样不吃不喝下去,身体会坏的。』

    『我知道您的心情不好,唉!有些事,还是放开些吧,对了,雷因斯·蒂伦的莉雅女王有信到,我念给您听好了……娘娘,我要念了……娘娘……』

    『啊!』

    『快来人啊!大事不好,娘娘昏倒了……』

    『娘娘昏倒了……』========================================================

    『花公子,花公子慢走。』

    『花公子,您几时再来教我们吟词作对啊!』

    『花公子,您可要再来啊!姊妹们都会想念您的。』

    …………

    『唉!腰好痛,一定是昨晚扭到了,早知道就不该相信那黑婆娘,用那什么鬼姿势,头下脚上,让本公子闪到腰。』

    『体力不行了啊!要是当年,别说是三天三夜,就算是七天七夜,本公子还是英伟挺拔,七出七入,勇不可当,哪会像现在这样……不过,即使这样,本公子还是……哼!哼!』

    『盘床大战了几天,山珍海味也吃腻了,总得找些新消遣来玩玩,玩什么好呢……把臭家伙的副官宰了,脑袋放在军旗顶,吓得他尿裤子……不好,听说这两天西方的天气大坏,可提不起什么兴致长途跋涉去杀人啊!』

    『对了,听那些雌儿说,城南来了个大美人,弄乐的本事一流。找她玩玩,大家一起来吹小。对!就是这么办,好好的再去大醉一场。』========================================================

    『喂!独眼雄,我哥上哪去了?死人刀疤陈说你知道。』

    『五……妮姑娘,头目已经出发了。』

    『出发!出发去哪里?』

    『头目说,这次的点子很扎手,要做大案,就要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他去进行侦察工作了。』

    『我知道要去侦察,可是,不是说好三天後,我们一起去侦察的吗?』

    『这……就像你知道的一样,头目常常搞错日子。』

    『是吗?我看不是去侦察,是想去城里鬼混吧,哼!还好我把队里的钱全扣了,我看他拿什么去混。』

    『呃……头目也说了,哪有做强盗还随身带钱的,他会找一支很肥的肥羊拿路费的。』

    『什么!就凭他的烂武功也敢去抢,那笨蛋上次在妓馆付不出钱,就大喊抢劫,差没给人斩成肉酱。他是不是这次还想被人砍回来。』

    『头目说,他已经想到了万全之策,要我们睁大眼睛,等著看他的丰硕战果,同时等他的消息。只要一看到烟花炮的信号,大夥便冲进去杀人放火。』

    『等!等个鬼!我等著帮他收尸!』========================================================

    『zzzzzzzzzzz』

    『喂!你还活著吗?』

    『??????』

    『魏!走吧。』

    『!!!!!!』

    『和我一起走吧,我们要去参加一场非常有趣旅程唷!』

    『……』========================================================

    就这样,组成天空的云朵,随著万里长风,逐渐聚合了,

    而後……

    新的传奇展开了。

楔 子

    『我说,小五啊!』

    『老板娘,您好。』

    『在这里这些日子,还习惯吗?』

    『您太客气了,这里的东西很好吃,床也睡的很舒服,众家姊妹们也很客气,能住在这,是我的荣幸。』

    『不用客气,我是一向把你当妹妹看待的,还客气些什么,只是,姊姊有件事,唉!丢死人了,不知当讲不当讲?』

    『姊姊请说。』

    『你的那个……好像没有来。』

    『姊姊指的是……』

    『就是你这个月的那个。』

    『喔!汇款可能是漏寄了,我去银庄催催看,说不定马上就到了。』

    『小五啊!天香苑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小本经营,恕不赊欠,你要是给不出房饭钱,就算咱们情同姊妹,姊姊也不能徇私於你,让姑娘们看笑话吧!』

    『……』

    『怎么,你没有什么话想说吗?』

    『哦!原……原来,住店是要付钱的啊!』

    啪!(巴掌声)

    『来人,把这人给我拖出去,行李全扔到地窖。』

    『啊!这太过份了吧,我也只不过住店不付钱而已,怎么能这样……』

    『告诉你,没有人可以在这白吃白住,在你付清欠债以前,别想踏出房门半步。』

    『喔,您真是好人,姊姊意思是说,我可以继续白吃白住下去罗!』

    啪!(巴掌声)

    『洒盐,给我洒盐,再给我牢牢的看住,不准让这小贱人离开房间一步。』

    啪!(用力甩门声)========================================================

    『娘娘,请用膳吧,您冥想好些时日了,再这样不吃不喝下去,身体会坏的。』

    『我知道您的心情不好,唉!有些事,还是放开些吧,对了,雷因斯·蒂伦的莉雅女王有信到,我念给您听好了……娘娘,我要念了……娘娘……』

    『啊!』

    『快来人啊!大事不好,娘娘昏倒了……』

    『娘娘昏倒了……』========================================================

    『花公子,花公子慢走。』

    『花公子,您几时再来教我们吟词作对啊!』

    『花公子,您可要再来啊!姊妹们都会想念您的。』

    …………

    『唉!腰好痛,一定是昨晚扭到了,早知道就不该相信那黑婆娘,用那什么鬼姿势,头下脚上,让本公子闪到腰。』

    『体力不行了啊!要是当年,别说是三天三夜,就算是七天七夜,本公子还是英伟挺拔,七出七入,勇不可当,哪会像现在这样……不过,即使这样,本公子还是……哼!哼!』

    『盘床大战了几天,山珍海味也吃腻了,总得找些新消遣来玩玩,玩什么好呢……把臭家伙的副官宰了,脑袋放在军旗顶,吓得他尿裤子……不好,听说这两天西方的天气大坏,可提不起什么兴致长途跋涉去杀人啊!』

    『对了,听那些雌儿说,城南来了个大美人,弄乐的本事一流。找她玩玩,大家一起来吹xiao。对!就是这么办,好好的再去大醉一场。』========================================================

    『喂!独眼雄,我哥上哪去了?死人刀疤陈说你知道。』

    『五……妮姑娘,头目已经出发了。』

    『出发!出发去哪里?』

    『头目说,这次的点子很扎手,要做大案,就要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他去进行侦察工作了。』

    『我知道要去侦察,可是,不是说好三天後,我们一起去侦察的吗?』

    『这……就像你知道的一样,头目常常搞错日子。』

    『是吗?我看不是去侦察,是想去城里鬼混吧,哼!还好我把队里的钱全扣了,我看他拿什么去混。』

    『呃……头目也说了,哪有做强盗还随身带钱的,他会找一支很肥的肥羊拿路费的。』

    『什么!就凭他的烂武功也敢去抢,那笨蛋上次在妓馆付不出钱,就大喊抢劫,差没给人斩成肉酱。他是不是这次还想被人砍回来。』

    『头目说,他已经想到了万全之策,要我们睁大眼睛,等著看他的丰硕战果,同时等他的消息。只要一看到烟花炮的信号,大夥便冲进去杀人放火。』

    『等!等个鬼!我等著帮他收尸!』========================================================

    『zzzzzzzzzzz』

    『喂!你还活著吗?』

    『??????』

    『魏!走吧。』

    『!!!!!!』

    『和我一起走吧,我们要去参加一场非常有趣旅程唷!』

    『……』========================================================

    就这样,组成天空的云朵,随著万里长风,逐渐聚合了,

    而後……

    新的传奇展开了。

第一章 千里长空聚萍踪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於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经济力普通,交通地位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唯一所长者,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奇妙的是,有别於暹罗的酷热,相邻不远的邻市,丹麦,却是处於终年大雪的严寒中,一冷一热,明显的对比,相映成趣。

    造成这样气候的理由,非常简单,即是地气的效果。所谓地气,即是潜藏於地下的大地气流,那个能量的庞大充沛,远非世上任何能源所能企及。自神话时代以後,大陆上的有识之士,无不竭尽心力在“如何使用地气”的能源开发上,现今鲲仑四大陆最主要的长程交通工具,地气车,即是以地气作为能源的。

    地气的脉动,能影响当地整个磁场运转,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地气对於该地气候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地气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至今仍未被寻获。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地气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著的特徵,便是如暹罗、丹麦这类的泾渭分明,或是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至於普通的“东边太阳西边雨”哪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地气,像是在都市交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地气车进站的声音。

    以目前的文明,地气车高速浮空行驶时,本可到几乎无声的地步,但因为後来屡遭抗议(无声的高速物体,往往令人不及防备,造成意外伤亡),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刻意降低了消音器那类设备的效能。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基本上而言,想从陆路进入暹罗,最好的主意,自然是地气车,而地气车的车站,据暹罗城尚有十里之遥,这十里路,就得要靠个人交通工具或是步行了。

    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等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要讲耐心,兰斯从来都没好过,他为了搜集入城後的旅费,特意在这个必经之点上,挑了个绝妙的位置埋伏,哪知苦候半日,却是徒劳无功,此刻时近正午,火毒的太阳照在顶上,更是气的破口大骂。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非但有,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二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於长期以来的贫富差距大,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以外的少数区域,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小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变乱是跑不掉的。

    平民穷饿到了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不好。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考骑士,考上以前便得忍受落魄;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大量掠夺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层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少年,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就分类而言,兰斯属於前者;而狼嚎骑士的花风云,就属於後者了。

    基於这各种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有时候甚至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或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常识,只有兰斯这等笨贼,才会没有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时机,兰斯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著肥羊进入圈套。

    “沙沙”的脚步擦地声,肥羊进到目标物之中,再等个一分钟後出手,就万无一失了。

    兰斯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部下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全凭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呼!好舒服啊,上厕所果然还是应该这样……”

    “肥羊”提著裤带,半蹲在公厕的毛坑上一泄千里,双目微闭,似是为腹内一空而感到轻松,忽然,耳里传来一声虎吼,跟著,“哗”的一响,毛厕的门竟给人一脚踢破。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兰斯摇头晃脑,说著这一行惯用的台词,眼睛微瞄了下那头肥羊。瞧瞧是谁有这等荣幸,成了兰斯大爷手下的第一号牺牲者。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手提裤带,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兰斯怒道∶“什么!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埋伏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关於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地属於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之後,这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而属於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靠占卜、打零工、跑单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的冲动。有人相信,这就是诸神诅咒的一部份。

    雪特人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後地卖友求荣,有句俗语,“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著相互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个著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世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仅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之所以雪特人能长存不灭至今,除了因为这民族的草根繁殖性特强,也是因为雪特人独一无二的商业天分。

    与其品德成反比,雪特人有著相当杰出的商业头脑,只要他能停下脚步,专心做事,往往很能创一番事业,而且,雪特人固然阿谀成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来,他们的口才也是绝佳,特别是在如今这等世道,各国王侯往往被身边的雪特人幕僚,奉承的飘飘欲仙,而对其大加封赏。因此,尽避为人所不齿,但仍是有相当数目的雪特人,在大陆上掌握一番势力的。

    有鉴於往昔几次失败,兰斯痛定思痛,决定想出个万无一失的法子,将肥羊手到擒来,而不是反给肥羊吃了,几经思索,他终於想出了办法,预先埋伏在入城要道的唯一公厕旁,当入厕方便之时,任是什么高手,也得暂时失去抵抗力,如此一来,绝对可以收到使敌人措手不及的奇兵之效。

    这样无节操的行抢,自然是连同行也为之摇头叹气,但兰斯大爷素来脸皮厚,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该。盘算几遍,心中自以为得意,哪知道这条妙计第一次使用,居然碰到了雪特人。

    不管怎么样,遇到雪特人,总不会是一件太过赏心悦目的事,以兰斯来说,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放置门边的背货架,却只看到寥寥几样商品置於其上,都并不是什么高价品,行囊羞涩,一望即知,说不定比自己还穷,这样一想,越想越火大,举手提起刀来,一下砍破木门,怒喝道∶

    “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那个可怜的雪特人,本来上厕所正觉舒适,却忽然给人踢破了大门,惊的目瞪口呆,又看到来人手持钢刀,一脸凶神恶煞,开口便说要抢劫,更是吓的魂飞天外。他本来手提裤带,这时给兰斯一吓,真个是屎尿齐飞,臭气熏天。

    “哇呃……你能不能有点水准,怎么这么臭啊。”看这雪特人一副没胆的样子,再逼下去也是无用,而且,如果再这么对峙,自己可真受不了他的臭味。

    雪特人看到钢刀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兰斯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兰斯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一个,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伤脑筋的一件事。

    无奈之下,兰斯把刀一摆,大声道∶“给我滚出来!”脑中想起一事,赶忙又补充道∶“给我穿好裤子,滚出来。”

    雪特人十分畏惧地偷看了兰斯一眼,兰斯不耐烦道∶“我先不杀你。一分钟之内给我滚出来,否则马上乱刀分尸。”

    雪特人闻得此言,如临大赦,连滚带爬的跑出来,人还没站稳,就伸出一双肥手,哭喊道∶“大侠,大英雄,大豪杰,您大人有大量,请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傍这么一搅和,兰斯也是啼笑皆非,火气登时消了大半,再看看那雪特人,臃肿的圆脸,涕泪纵横,也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佯怒道∶“混帐东西!”

    “是,是,小人是混帐东西,小人是混帐东西……”

    “你身上有多少钱?”

    “啊!这个……带的不多,只有些铜币。”

    “我的天,运气真糟。”兰斯暗叫倒楣,喝道∶“少罗唆,全部给我。”

    “是,是……”雪特人欲言又止,慢吞吞地把手伸进怀里。

    “快点交出来,不然马上剁成肉酱!”

    傍兰斯这一吼,雪特人才依依不舍地掏出十来枚铜币。一般说来,雪特人极度贪财,几乎已经到了嗜钱如命的地步了,他们对金钱的执著,仅在求生的欲望之下,这时若非兰斯的钢刀晃来晃去,摆明了“不给就死”,他们是怎也不肯拿出来的。

    “混帐的雪特人很多,像你这么穷的雪特人,更是混帐加三级。”

    兰斯老实不客气地一把抢来,心里著实犯著嘀咕。这番出师不利,抢不到什么大钱,再埋伏下去,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收获,还不如就此入城,好好捞票大的吧!

    正想行动,却见那雪特人的一双猫眼,贼兮兮地望著那十来枚铜币,兰斯不由一凛。

    “臭家伙,你看什么看。”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著兰斯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挨。”兰斯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虎背熊腰,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著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著,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唔!好险,差点忘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兰斯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钱,我是不可能会还你了,不过,本大爷现在心情不错,可以破例一次,不杀人灭口……”

    “谢谢,谢谢。”雪特人又趴又拜,好一会儿,才很畏惧地抬起头来,小声道∶“多谢英雄,不知……不知……”

    兰斯道∶“不知什么,有话快说,本大爷最讨厌别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是。是这样的……”雪特人看了兰斯一眼,搓著手道∶“像您这等伟人,能与您多相处一刻,也是小人的福气,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这等荣幸,陪您入城,让小人多多瞻仰您的风采……”

    兰斯一怔,没想到对方会有这等要求。仔细想想,这雪特人被抢了钱,非但不生气,还把自己捧的舒舒服服,真是标准的奴才性,不过,既然受了他的礼,若不答应这小小要求,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了,况且,这一路上,再多被他奉承几下……不也挺舒坦的吗?

    思索几定,忽然想起,这雪特人该不会是要到城门口高喊抢劫吧!素闻雪特人多诈,此事不可不防。

    兰斯便要开口,瞧这雪特人卑躬屈膝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太多虑了,有人会相信一个雪特人的告状吗?

    主意拿定,兰斯抖了抖手上的铜币,把刀收起,道∶“那,念在你说话还像个样,就答应让你多瞻仰一下伟人的风范,不过呢,你只能陪我进城,一进城,便得分手,省得你的霉气沾到本大爷,害我也倒楣。”

    “是,是;不敢,不敢;一定,一定。真的只能到入城为止吗?”雪特人微微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

    “没错,只能一进城门,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是绝对不会变的。”

    “真的驷马难追吗?”

    兰斯没好气地答道∶“那当然,你怎么那么烦。伟人是可以随便瞻仰的吗?”

    “走吧!”

    迈开步子,兰斯朝城门的方向步行而去。

    背後雪特人露出微微的笑容。

    “唔!好疼,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揉著左眼的黑眼圈,兰斯觉得自己上了大当。

    罢刚在城门口,兰斯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架。本来,一切便如预定,同行的两人,一入城便要分道扬镳,可是,在入城的时候,守城的卫兵见到兰斯与雪特人结伴,便依法要求交出钜额的入关税。

    兰斯不明就理,一来没那么多钱,二来只觉得刚入口袋的钱,立刻便要吐出来,心疼无比,而那雪特人忽然大声嚷嚷起来,一面指责这是贪官污吏不好,一面又“大哥,老大”的叫个不停,再加上兰斯的口气也不好,一场言语冲突就产生了。

    混乱中,也不知是谁先动手的,反正有人偷偷的踢了卫兵一脚,卫兵反手一肘,却打中了兰斯的左眼,兰斯本能地还以一脚。这立刻引发了化学效应,城门口混战连篇,许多携带违禁品想趁机闯关者、不想付关税者,一哄而散,卫兵们追不胜追,混乱中又不见了兰斯的踪影,只给气炸了肺。

    “人家说,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话果然不错。”兰斯揉揉眼睛,斜视那雪特人。

    雪特人把货架里的东西稍稍整理,往身後一背,笑道∶“感谢伟大的大哥,让小人瞻仰了这么久,实在是心满意足,为了不拖累您,就此告辞了。”刚才那混乱中,他是第一个趁乱开溜的,高额关税自然落不到他的头上,与兰斯抢去的铜币相抵,反而还大大的省了笔钱。

    “混帐东西,谁是你大哥。”兰斯暗骂道。他便算再笨,此时也明白自己给利用了,这雪特人如此可恶,岂可放过,好歹也要捞点医药费回来。

    “大家萍水相逢,也是缘份,就这么分别了,实在可惜。”兰斯道∶“再说呢?能遇到本大爷这样的伟人,也是你天大的运气,你难道不想多瞻仰一下吗?”

    “可是,大哥不是说过,入城以後,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吗?”

    “呃……那种事啊!你我既然投缘,那这就是小事了。”兰斯信口胡诌∶“刚好我对这城不熟,也需要个向导,你就再陪我些时候吧!”

    “这样啊,好,要当向导,小人绝对是第一把的好功夫。”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

    “喔!丙然是好名字,一听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威猛,英伟不凡,天生丽质,花容月貌,沈鱼落雁,玉洁冰清,天妒英才,残花败柳……”

    兰斯脸上堆满了笑容,听他胡说八道,心里却在计算,等会儿怎样找个奴隶商人,把这王八死胖子给论斤卖了,多少弥补点损失。

    “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雪特人打蛇随棍上,一听到兰斯有求於他,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笑得灿烂无比,肚里的火气已经烧到百来度高。

    两人举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没我的好。”

    “这个自然,小弟的贱名,怎能跟大哥相提并论呢?”

    “哈哈哈哈……说的好……(等会儿一定宰了你)。”

    暹罗有著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柄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地气车的固定轨道,在城外不远处设站,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著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於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著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怎么看起来这么怪啊!”

    “哈哈,大哥,因为这里是南国啊!”

    一如有雪所言,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

    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的风格,佛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东方式宝塔,竟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的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维多利亚式宫殿,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店的後头。

    地摊上摆著各式各样的蔬果,因为气候温暖潮湿,暹罗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每一刻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摸摸下巴,瞧著周边事物而出神。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兰斯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的,“死老头”在茶馀饭後,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是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这次兰斯长程跋涉,特地来到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一桩买卖,却也存著“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对兰斯而言,更多的历练绝对是必要的。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只是,相较於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有些疑惑,望向有雪。有雪耸耸肩,道∶“在热带地方,这很正常啊!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正统的暹罗人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啊!”

    热带地方由於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地谋生,随地一捡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会使得该地的人民懒洋洋地,终日昏昏沈沈,没心力做事,就最南方的马尔地夫来说,该区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著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暹罗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焙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後笑成一团。

    不过,相较於这些女孩,街上的另一群人,穿著不合时宜的皮衣,一双眼睛,目光凶恶,狠狠地注视著来往行人一举一动。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於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大部分还都具有骑士资格,这可以从横插腰间的光剑得到证明。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的江湖豪客,只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他眼光方动,有雪已凑趣的靠过来,道∶“大哥辛苦了一早,想必是饿了吧,小弟知道这里有间不错的馆子,不如……”

    “嗯!也好。”斜著看有雪一眼,兰斯点点头。心想道∶差点忘了这死胖子,等会儿要找个奴隶贩子把他给卖了,如果奴隶商不收雪特人,那就转给肉摊论斤卖,喂的重一点,到时候卖的价钱也好一点……

    便欲举步,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释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这个喔……”

    原来,那座高楼,是个花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於一沈姓家族,历史极为悠久,沈家财势最盛时,把这花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後来沈家败落,後人迁移,这花园也就从此荒废下来。

    沈家後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偏有一件奇事,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後,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园林,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败落後,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城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沈吟不语,试著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著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认真地进行著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园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便,实在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么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著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避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会有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吧,尽避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怕没有个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的与市集无异。只是,正如字面上看到的一样,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整个人都处於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

    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向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骑士,便是不知道修为如何。他对於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著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够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避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乾,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是什么人物这么嚣张,另样东西阻止了他。

    是兰斯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个青年,身著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也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著门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情又是担心,又是惊恐,彷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兰斯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後的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这突然一撞,差没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把东西咽下,顺著兰斯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这也有趣,一个猛灌酒,一个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没问题,他不喝咱们来喝,我这就去找他说去……”说著便要起身。

    兰斯暗骂一声,把有雪拉回座位内,道∶“笨蛋,谁要你注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著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兰斯瞥向有雪,这雪特人别的不行,对於大陆各地的见闻,倒还算是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里问出些东西。

    趁著兰斯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兰斯发现有雪要点菜,吩咐了两句。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确定了兰斯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还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著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後半句,这才吃惊的望向兰斯。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兰斯,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兰斯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这样的态度,认为这人大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後,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便想发问,有雪已经笑著开口,道∶“咱们来的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美女喔!”

    “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把买卖忘了个一乾二净,连声追问道∶“什么美女,美不美啊!”

    有雪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真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听的心痒难耐,恨不得立刻见到那美人,暗道∶“你这矮胖子,人高不满三寸钉,还瞧什么美人,回去瞧瞧镜子,自我了断还差不多,要看美人,至少……哼哼!至少也要本大爷这等风范……”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还没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个八个美人更开心啊!”

    兰斯听得摇头轻晃,暗赞这小子说话得体,果然是个识英雄的人物。他本来打算把有雪卖给奴隶商人,但这一路上受他奉承,等会儿又说不定有用於他,现在反而有点想与这人结伴同行,作案时也有个接应,已开始把他当作是伙伴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兰斯一怔,看见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可别以为我是你那条道上的。”

    “我不是说这个。”有雪靠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大哥在别处窑子里,有没有要好的粉头啊?”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侧著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好的红颜知己……”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在百忙中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个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後,之後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她带著轻笑,一直陪伴著养伤中的自己。

    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他不致气闷。

    她告诉兰斯,自己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黑鲁曼。前两天游湖时,幸亏兰斯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对所谓的贵族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金小姐。刚开始,兰斯对苍月草的家世还有几分忌惮,不敢随便乱说话。想不到,这女子外表看来高贵优雅,内里却是放荡之至。

    伤愈後,兰斯离开杭州,到处旅行创业,可没想到,从此竟给那花痴缠上,不得安宁。兰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可说也奇怪,不管兰斯走到那里,每隔一段时间,她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次,兰斯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对自己那么好;脑袋瓜很聪明,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样子也很美,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不敢确定,他只知道,如果自己要讨老婆,绝对不会娶这样的女人。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自己也没理由把她定位的太高,免得以後失望,不是吗?

    “没有。”兰斯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有异国风味的……”有雪说完,乾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问话,兰斯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也是极普通的本地菜。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那是清迈的名产;送给兰斯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的软果冻,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後加工的酱,『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兰斯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暹罗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么看都是佳馐。这家店的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这么好,真该好好打赏。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兰斯舀了一匙饭,正要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著自己,几个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这边指指点点,口中不住说著什么“普力奇奴”。

    兰斯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後地方就是落後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敝。”兰斯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便觉得自己的口中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著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著兰斯。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吼!』

    兰斯狂吼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哪里还等他,瞥见旁边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的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著,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通红著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罢才,在兰斯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後,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著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奇力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沙哑著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後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後,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一肚子的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心想,雪特人具有商业天分,此话果然不假,要不是这人只会拿身边的朋友来发财,倒是个大大的旅游良伴。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你听我说就是了。”兰斯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著,对著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後,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是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著从死老头的支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著,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的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炳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著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著兰斯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後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後终於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了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於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罗!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扁嘴摇头,就像是『连这都没听过,你怎么不去死一死再回来』的眼神,望向兰斯,只是瞥见兰斯拳头重新握紧,赶忙又堆满笑容,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对於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提起这些後生晚辈。

    有雪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著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里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之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兰斯本是粗人,对各国局势解不多,此刻虽然听的有趣,却还是一个头两个大,有雪只得跟著解释。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护国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鉴於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链,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於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天位高手,破穹骑士团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所任非人,国势如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魔导师公会的大权,令其馀强国既羡且妒。

    “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陆就这么切成四块啦!”有雪停住说话,把杯中椰汁一口饮尽。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趁兰斯听的入迷,口说典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有大半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斑。

    “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四大公子了。”发现兰斯开始注意桌上的残羹剩菜,有雪打了个嗝,不动声色的把话带开。

    丙然,兰斯的注意力又被引开,问道∶“什么四大公子?”

    “嘿!所谓四大公子,是指目前大陆上,四个具有王侯身份的奇男子,他们分属四大势力,豪侠好客,养士蓄财,翻手为云覆为雨,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有雪道∶“黑鲁曼的『定远君』旭烈兀,武炼的『长乐君』石崇,雷因斯·蒂伦的『信陵君』白无忌,和香格里拉的『唐殇君』李煜。”

    “李煜?”兰斯皱皱眉头,疑惑道∶“怎么这名字好熟啊!”他彷佛记得听很多人提起过。

    “熟是当然了,剑仙李是近年来大陆第一风云人物啊!他三闯黑鲁曼王城,於千百高手环伺下轻取仇人首级,剑试天下。有人说,他的武功已经凌驾三大神剑之上了。”有雪顿了顿,发现椰汁已给喝完,便乾咳两声,谄媚地对著兰斯笑起来。

    “行了行了,我再叫便是,别用那种眼光看我,呕心到家了。”兰斯招招手,想再点一份,旁桌的客人已自动递了壶满满椰汁水来。

    为了谋生,雪特人多是说故事的能手。有雪显然也是个中好手,一轮说话,条理分明,言语滑稽有趣,反将酒楼上几百人的注意力全都引来。

    “嘿!谢谢。感谢大家赏光。”

    有雪见到另外有听众,更是精神大振,整整衣冠,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用汤匙把桌上的陶碗敲得叮当作响,扯开嗓门放声高歌。

    “左手碗,右手匙,响了个叮当来说话,别的段子今日不消说,就来说那个老啊老南唐~~”

    停了停,有雪依足规矩,站起来向听众作了个四方揖,更是赢得满堂喝采。

    “说南唐,道南唐,金莲宫娥好辉煌,可偏生了个李後王,落得国破又家亡~~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飘得儿飘~~”

    人的个性多幸灾乐祸,有雪的缺德歌词虽然让一些客人为之喷饭,可他一面唱,周围听众还是张口大笑、鼓掌不绝。兰斯一呆,却是没想到这矮胖子还有这手说唱绝活。

    大陆上平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一些历史事迹、人文典故,只能从神职人员处学习,或是於祭祀庆典时,由吟游诗人表演中听来。

    可是神职人员讲授时,多托以神意,听来大失其真;吟游诗人的演唱虽然优美,有时也失之艰涩,所以,一种古老职业,遂应运而生,就是所谓的说书(说话)人。

    说书人多出现而都市的酒馆茶楼,他们将历史故事、流行小说,取其精彩篇章加以编整,换上俚言俗语,使之浅显易懂。有时为了增加戏剧性,自也会夸大事实,窜改原意,但听者明知如此,仍是听得津津有味,赏金反而因此更为丰厚。

    由於说书人的流动性高,与雪特人习性相类,加上“雪特人是噪音与废话之友”、“有废话的地方就有雪特人”的民族特性,两相一凑合,使得雪特人成为说书的最适任人种之一。

    就算是最严苛的评判,也不得不承认,雪特人的多嘴、夸张、吵闹,为说书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原本的说书先生,却对这群不请自来的同行,怒目以向。理由无它,由於雪特人的大量加入,说书者从此也被归入下九流的低下行业,对於原本从事此业的其他人种而言,这当然是无妄之灾。

    有雪敲打碗盘,引吭高歌,以吟游诗人的标准来看,他唯一的长处就只有声音大,至於五音不全、荒腔走板,自是不在话下,反正歌词具有爆炸性,客人听得眉飞色舞,哄堂大笑,也就是了。

    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迹者,听了这嘲讽意味极重的歌词,暗暗摇头,有些人甚至变了脸。但雪特人天生缺德,众所周知,他若说书说得谦逊有理,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而李煜行事又确有可议之处,三年来两面评价在人心。加以非亲非故,眼见旁人听的高兴,当然是谁也不会出来冒此大不讳。

    为了增加说书的趣味,说书先生往往杂用诸多技艺开场,或配合连环图,或唱数来宝,又或鸣奏乐器,五花八门未足而一。有雪虽只是对兰斯说说典故,并非当真说书,却也以花鼓击乐来带起开场,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开场俗套。只听他高哼最後一句,尾音特别拉长……

    “说李郎,铁胆好儿郎,英姿不凡神剑无双,秦淮河畔威名扬,赢得~~赢得~~赢得绿帽乌龟大王八~~~”

    他刻意将“赢得”的音抬的高高,吊住听众的胃口,当人们引颈盼望时,这才猛地快速滑下来,“乌龟大王八”之声绕梁不绝,在哄然大笑中,场面整个热络起来。

    听众固然听得有趣,但其中也不乏大皱眉头之人。雪特人的说书戏剧性够,却由於该民族的天性,往往尖酸刻薄。这倒也不是存心找打,只是雪特人总会觉得,热闹的纷争胜过无味的平淡,与其说些鸡毛蒜皮的琐碎话,还不如语不惊人死不休,“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句话在某层面上,有百分之百的真实性。

    也因此,有许多案例证明,不少可怜的雪特说书人,只唱完开场,还没来得及正式开讲,就遭到愤怒的群众斩杀当场,这也使得该民族的死亡率再度提高。

    “咚!”

    拌声一停,但闻左侧一声响,却是那猛灌酒喝的男子,终於醉得滚跌下桌去,恰巧把头栽进空酒坛,在坛里闷打著醉嗝。

    众人见状,又是一阵大笑。有雪喝口茶,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话。

    “说起这李煜啊!本是黑鲁曼南方小柄,唐国的王子,拜在陆游的门下,天生便是个用剑天才……”有雪仔细道来,说明李煜当年如何武功超群而意气风发,如何比武招亲而结怨;怎样惨遭下毒而家破人亡,又怎样全身残废而被赐死,其中紧张处,自不免加油添醋,说的活灵活现,彷佛他亲眼目睹全程一般。

    在场听众大半都曾听闻此事,但多只知个模糊轮廓,此时听有雪这般说来,个个喟然而叹,觉得实是人间惨事。

    有道是∶“雅人做俗事,再俗也雅;俗人做雅事,再雅也俗”,兰斯不愧是煮鹤焚琴的能手,听了故事,面不改色,只是一个劲地追问,“那美人呢?不是还有个美人吗?”

    有雪摇摇头,没好气的说∶“国家亡了,美人当然进人家後宫了。”

    兰斯“哦”了一声,点头道∶“这样啊!唉!难怪叫做乌龟大王八了,死了还戴绿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一些景仰李煜的少年,给他这句话气白了脸,本欲发作,却顾虑到兰斯与说书的是一夥,索性不理他,只是催促有雪快说。有人甚至刻意贴近兰斯看看,怀疑他是不是改装後的雪特人。

    有雪道∶“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倒是乾乾净净,黑鲁曼鸿福齐天。”

    兰斯愕然道∶“怎么李小子没死吗?”

    有雪白了他一眼,似是责怪“怎么叫人家小子,真没礼貌”,道∶“自然没死。非但没死,两年後,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也不知得了什么奇遇,一身剑术,只有比未伤时更厉害,把祖传的青莲剑歌练得出神入化,立刻闹了个天翻地覆。”

    听众晓得接下来的是精彩部份,连忙屏息以待。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潜入黑鲁曼王城,刺杀仇人,但不晓得怎地,竟失了手,无功而返,嘿!想那中都,戒备何等森严,能全身而退,单是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众人皆是默然,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报仇雪恨,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变鬼还快些。

    “黑鲁曼丢了这个大脸,自然誓杀他而後快,哪知海捕公文才发,又给李煜潜进王城,这一次,他剑法大进,悄没声息地刺杀了几名亲王,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大大地威风。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著,一场恶战,李煜也讨不了好,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後,重伤遁走。”

    群众听得此事,这才有些耸动,特别是黑鲁曼人。破穹骑士团是黑鲁曼菁英所在,高手如云,又兼之人数众多,几可说是三大中的首位。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难万难,更遑论造成如此辉煌战果。

    “乖乖,这么嚣张,黑鲁曼没能人了吗?”兰斯惊奇道。

    “此後九个月,黑鲁曼广调高手,想趁他有伤在身,将之格杀,哪知李煜行踪飘忽,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李煜反而在伤中游走各地,一面刺杀黑鲁曼高官大吏,一面剑试天下,从南到北,直入武炼,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轰传江湖。”

    有雪道∶“後来,黑鲁曼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一面大会国内高手,组成歼杀小组,合众人之力,致其死命……”

    兰斯点点头,道∶“听来挺不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有雪微笑道∶“主义自然是不错,只是啊!如果什么事都给他们料中,李煜早随唐国而亡,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听有雪这么说,兰斯一愣,想起早先所说,道∶“你说李小子曾三入王城,难道……”

    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对了,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武炼的时候,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越过层层搜索网,又杀入中都了。不过,这次倒略有不同。”

    “什么不同?”

    “前二次,是偷偷潜入,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了。”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兰斯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只见左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心下大奇,连忙出声询问。

    有雪知他不懂,解释道∶“黑鲁曼王城中都,东南西北四城门俱是金属,材质特异,高的像座小山。相传乃是神话时代,由天外陨星提炼而来,黑鲁曼定都筑城时,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血建铸,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也决难伤损分毫,是黑鲁曼的不落象徵,哪知道……嘿嘿!”

    有雪乾笑两声,道∶“我听人说啊!那日李煜驭剑飞来,直冲东方正门,遇著重门挡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剑,幻化为三,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竟给剜出了个长形巨洞,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

    闻得如此神剑,兰斯又惊又羡,咋舌道∶“那接下来呢,又死了多少人?”

    有雪不答,忽地沈默下来。众人没有催快,隐隐约约,每个人都感觉到,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必是惊天动地已极。

    好半晌,有雪开口了。只听他缓缓道∶“那一天,是黑鲁曼历五六二年,正月一日……”

    包括兰斯在内,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什么!”

    兰斯虽钝,却也有个基础常识。每年元旦,是一国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节日,此事各国皆然。以黑鲁曼而言,非但破穹骑士得要全数在场,一个不少,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可说是黑鲁曼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时候。挑在这时去生事,岂非与送死无异。

    “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祭天之礼行至一半,几名天位强者已经察觉不对,东方忽地大亮,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直指第三军团长曹彬。

    那曹彬是黑鲁曼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後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像当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那李煜见著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惨死……”

    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

    兰斯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彷佛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就发剑向四面撩战……”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

    “後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明知李煜日後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到後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於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後,给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围而去。”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黑鲁曼寒了胆,暗中联合四大势力,开打秦淮血战,又把李煜打的拖命而逃。”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大宗门高手三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日月无光,与役者生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後,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有雪道∶“此役之後,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而死,黑鲁曼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後,李煜於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兰斯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是不是刺杀了黑鲁曼的皇帝?”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黑鲁曼握手言和了。”

    兰斯“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後,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黑鲁曼和解。

    “总之,事情急转直下。黑鲁曼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於黑鲁曼,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拜,从此身属黑鲁曼贵族。”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也有人愤恨。”

    兰斯问道∶“怎么还有人愤恨吗?”

    有雪道∶“怎么没有,唐国遗民中有一派死硬气节派,坚持不服从黑鲁曼,就一直期盼李煜率领他们反抗,现在听说李煜跟人家谈和,气的吹胡子瞪眼睛。他们心有不甘,便在李煜授官当日,潜入会场,当要颁发爵印时,冲出去集体自杀。”

    兰斯吓了一跳,想不到有人这等蛮干。

    有雪冷笑道∶“可是啊,他们死他们的,人家好希罕吗?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黑鲁曼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那以後,大陆上关於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耻,是个第一不要脸的懦夫。”

    兰斯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人的行事,实在无法理解,道∶“我只有两件事不明,一是他为什么会和黑鲁曼谈和呢?一是他的那个未婚妻呢?”

    有雪道∶“为什么和黑鲁曼谈和,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煜自己才晓得。有人说,他是看黑鲁曼势大,为保唐国遗民不受兵灾,才谈和的;有人说他贪生怕死,还有人认为啊,是黑鲁曼请动了国师陆游出关,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谈和。”

    众人一时默然,李煜武功再怎么高,到底是白鹿洞门下,无论如何敌不过早两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陆游,师傅若是当真出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至於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说,李煜是为了这位红颜,才甘心与黑鲁曼讲和,可是,和谈结束後,那女子却突然失踪了,不在黑鲁曼,也不在李煜身边。”

    有雪道∶“这当然说法很多啦,有人说,黑鲁曼为了报复李煜,早将这女子处死了;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煜气那女子水性杨花,亲手将她一剑杀了。说法很多,可是始终没得到过证实,自也没人胆敢去问李煜,『你那双旧鞋哪里去了』,照我说呢,像这等给他戴绿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气,要来做啥?”

    一名客人忍不住说∶“旧鞋人人穿,难怪给人叫做乌龟大王八……”说到一半,嘴便给同伴掩住。听到的人,有些对李煜没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兰斯只觉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李煜的行事,确实是争议性太大。

    “嘻嘻……绿帽乌龟大王八……嘻嘻……大王八……”也不知那里传来的声音,有人闷打了几个醉嗝,反覆喃喃念著“大王八”,声音低沈,且越来越是悲凉,到後来,竟是放声大哭。

    众人听得哭声悲切,均感诧异,循声望去,大哭的赫然便是那酒瓮醉客,他的头还插在酒瓮里,而哭声却是不住从瓮里传来,蔚为奇观。

    有几名好心人走近,问他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他默然不答,只是长长一叹,叹息声中似有无数委屈、无穷悲苦,更有无尽的伤心,周围人心肠软一点的,闻之险些落泪。

    有人想问他有什么伤心事,却听得瓮中鼾声大作,那醉客已然沈沈睡去了。群众相顾默然,想来这人也是个伤心人,给有雪的故事勾起了回忆,故而大哭长叹。只是,听他叹息声悲苦已极,想不到一个人心中,居然可以有这么样的哀伤,那此人岂不是生不如死。

    有雪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来,每次说到李煜的故事,堂下都是像这般好生难决,看来,要评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後,由後人来盖棺论定了。有分教∶世事如谜天难道,终有道人在後头。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场,明日请早。”说罢,做了个四方揖。

    听众皆是不胜欷嘘,看有雪行礼,无分楼上楼下,纷纷报以如雷掌声,震耳欲聋。

    这番故事,听得兰斯一时不语,好生神往,心想,不管这李煜评价如何,若是有朝一日,能似他这般,凭著一人之力,睥睨天下,这样才算是大丈夫、大事业。

    “李煜是人,我也是人,他做的到的事,我当然也做的到,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那样……嘿嘿!”想起英雄豪气,兰斯开始坐立不安,只想好好大闹一番。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後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道∶“终於来了,终於来了……”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著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後。她的手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体态,想必是个相貌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这样的人物,兰斯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这等佳人。

    有雪道∶“那,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嘿,果然没有白来啊。”一面说著,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日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後,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黑鲁曼投靠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个单身女儿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这类的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後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兰斯笑道∶“真有趣,刚结束了个说书的,现在又来了个卖艺的,今天倒是巧啊。”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靠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弦,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著实不错,拨弦转轴,豆蔻轻挥,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本长,拨弦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著迷。只是连弹了几曲,她未有轻唱支言片语,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的了。但见玉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弦之时,欺霜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群众初时还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声感染,都止住说话,听她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的!

    “呃……好听,好听,好……的琴啊!再来一杯!”连那醉鬼也悠悠苏醒,跟著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几曲带著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後,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铮!铮!铮!”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幻、诸四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群众皆是一呆,会弹出这样阳刚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个鸣琴美人啊!”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值此战国之世,大国小柄杀伐不绝,像这类军曲,人们早已听个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把曲中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後一下却是黄沙万里,冷月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弦,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竟是隐带杀伐之气。

    琴韵连转,到後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带著悠悠古意,显非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只有掌握的更深。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刹那间,弹琴的哪里还是个娇弱红妆,简直是个披胄带甲的女巾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要破阵於沙场之上。

    “公孙大娘,是公孙大娘啊!”一个武炼客商低声叫起来。听到之人皆是一震,公孙大娘是武炼有名的女英豪,她武功极高,又是精於音律,常击剑於对敌前,敌人闻音知人,往往就此不战而逃,武炼人一向视之若胜利女神,爱戴有加。那客商一念及女中巾帼,登时想起了这位女英雄来。

    几个靠他近的客人,闻其言,对视而笑,却又相顾骇然,发觉对方脸上皆是两行清泪。原来五娘的琴声绝妙,听得久了,竟是不知不觉落下泪来。

    五娘琴声渐响,连隔壁几家店的客人、行走的路人,也给吸引过来,站在门口,凝神倾听。

    兰斯也难得地聆听著乐音,五娘的琴音,让他想起了适才李煜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一番。

    “等等,李煜是很好没错,可是他和暹罗城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东方家又是什么玩意儿。”兰斯蓦地惊醒,想起有正事没办,顾不得听琴,一把扯过有雪,问道∶“莫名其妙的东西扯了一堆,你还没解释这东方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暹罗城又有什么事了。”

    “干什么啊!人家演奏的正好,你不要没事来吵……”

    兰斯登时大怒,骂道∶“混帐!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我要你说,你就快点说,听什么臭琴。”说著,揪起有雪,拖到一楼後院,远离琴音,以便催问,也以防自己忍不住冲出去听琴。

    “想回去听琴,就快点把东西说完。”

    有雪给他扯的有些天旋地转,定了定神,没可奈何地道∶“这东方家,便是那七大宗门的其中一支,有道是『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嘿嘿,这东方家啊……”

    兰斯心知这雪特人说话,拉杂无比,若是再给他扯下去,不知何年何月才会说到正题,喝道∶“没时间了,谁要听你说书,给我讲重点!”

    “重点,听重点多没意思啊,还不如……”

    “放你的狗屁,本大爷要作案,现在没时间了,快把有用的东西招出来。”

    有雪无奈,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始简介。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说,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迹,其後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长久以来,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著亲昵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但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家族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与和氏璧齐名,皆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馀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存心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原来是这么回事。”兰斯点头道。记得那日缠眠过後,天已大亮,苍月草起身更衣,临去前,留了这么一句“没事的话,到自由都市走走,暹罗城有桩大买卖,很是有趣,瞧瞧无妨。”兰斯虽然给弄得一头雾水,却知伊人素来多智,这样说必有其意,便长程跋涉到了自由都市,淌这趟浑水。

    兰斯道∶“嘿嘿!丙然有趣,隋侯珠啊……”

    瞧这么多人为此聚集,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听起来这东方家绝不是易与之辈,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的,不过呢,这事那些人也应该知道,那他们会打什么主意?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是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後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嘿嘿,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经过了些磨练,兰斯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链,目前的武功,大概是见习骑士、D级骑士之间的水准,东方家号称是当世七雄,想必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那日在杭州醒来後,趁著四下无人,打开了步包,那是死老头每日把玩的东西,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武学,只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日对这秘笈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著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著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说“喂!我觉得这样锻链,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後就是一堆难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想到,下山後与骑士动手,没两三招就给打趴在地上起不了身,所谓的绝世武功,根本就比一些三角猫的拳脚都不如。

    想到这里,兰斯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说,这些“绝世武功”是骗人的,那死老头也不过是一个发了颠的老骗子,那么,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老大,讲完了,可以回去了吧,那么好的琴不听,那么美的人不看,你不觉得这实在是……”讲完了典故,有雪开始嘟囔。

    “好了,好了,去听吧。”兰斯一挥手,正要说话,外头传来了喧闹声,隐隐还有管锣丝竹之声,由远处渐渐靠近,似乎是有什么队伍来了。

    “咦!”

    “是什么东西?”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齐道∶“难道是……”

    抢将出去一瞧,五娘琴曲已毕,正静坐一角,饮茶休息,等著表演下一场。而大半的客人犹自静坐,恍恍惚惚,尚未能从那绝妙的琴韵中清醒过来。

    店外大街上,有不少人开始聚集围观,等著看队伍游街的热闹,过不多时,乐声渐近渐响,人们欢呼不已,只见五百名红衣高大汉子,排成方阵,衣襟上俱绣太阳图样,腰间束斧,骑著清一色的白马,当先开路,个个看来威武挺拔,叫人好生敬服。

    苞著又是五百名汉子,手上拿著各式乐器,一面行走,一面吹打,用的都是婚庆之乐,加上锣鼓喧天,人群欢呼,更加显得喜气洋洋。

    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还不时夹杂著两三窃语声,说道今日不过是送礼回总堡,已有这等声势,等到婚礼当日,那场面还不知会怎样盛大咧。

    兰斯出身乡野,从未见过这等热闹,瞧得大是有趣,眉飞色舞。

第二章 难得肝胆识友朋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晨风送爽,拂晓的天色,因为厚密的云层,而显得有些阴霾,看来,对暹罗人民而言,今天似乎不是个好天气。

    同样的,对兰斯而言,这天气也的确不好。累了一整天,东奔西跑地到处奔波,现在只想一头钻进被里,蒙头大睡,无奈还有许多事需要考虑,只得红著双眼,静静思索。

    昨天真是非常倒楣,不知所谓地出生入死几次,半分进帐也无,连用的刀都不知道在混乱中丢哪去了,实在是大大亏本的一门帐。

    在一旁,有雪自背包中取出了简陋的炊具,弄来些乾柴生火,做起早点来。雪特人习惯流浪为家,这些小本事早是熟手家生,只见他烹砖为茶,融酪成粥,没几下便弄出了几样小点。

    源五郎跟在一旁,卷起袖子帮忙。他此时已换回男装,看上去更是俊美无瑕。因为没有现成的衣服,只得向有雪借,雪特人身材多是矮胖,源五郎穿在身上自然不合,好在那裤子的质材特别,是产於自由都市的一种植物丝所编,具有相当程度的伸缩性,是以源五郎穿上去还不至於闹大笑话。

    最恶形恶状的是花次郎,一点起身帮忙的意愿也没有,大剌剌地躺在地上,鼾声大作。自从昨晚相逢後,这人不是喝酒就是睡,兰斯可以想见这人平时的生活,真是糜烂到了极点。

    在所有人中,最令兰斯感到戒心的,就是眼前的这口睡猪。迄至目前为止,这人的来历、身份、意图,完全不明。源五郎尚可解释说是因为无处可去,感念相救之德,所以跟在自己一边。

    可那花次郎又是为了什么?虽不知这人武功深浅,但看他腰间那柄证明骑士身份的光剑,怎样也该比自己为强,兰斯实在有些不懂,这人跟著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喂!开伙罗。”诸般东西调理完毕,有雪出声招呼。

    “好香啊!”花次郎把眼一睁,抢到火堆旁,拿了东西便往口中送。

    “一人一碗,大家别抢。”

    “不公平,为什么那碗比较大”

    “那碗是我……是我要孝敬给大哥的。”

    没听出有雪语气的转折,兰斯嘿嘿一笑,捧起稀粥便饮,一面打量花次郎的形貌。

    相貌是挺俊的,年纪也应该不大,可惜少了股英伟挺拔的男子气概,两眼中只有因酒而迷离的醉意,打扮又邋遢,全身上下除了那柄光剑外,找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显然生活潦倒,不过,尽避神色很是憔悴萎靡,却不像个坏人。既然如此,他为啥像跟屁虫似的不请自来。

    “大哥,您对以後有什么打算?”碗底稀粥将空,源五郎放下碗来,出声发问。

    有雪点头称是∶“是啊!大哥,你瞧瞧咱们这夥人,要钱没钱,要粮没粮,个个都是邋遢样,真他娘的是寒酸,这么下去可撑不了几天了。”

    兰斯沈吟不语,却将眼光瞥向花次郎。

    花次郎会意,闷哼了两声,道∶“兄弟我呢,作个自我介绍,小姓花,行二,朋友们起个浑名,花次郎……”

    话没说完,有雪中途插入一句,“你姓花,和长安花家有什么关系。”

    花次郎一愣,嘿嘿笑道∶“兄弟我嘛!不在帮派不在会,三江五湖没名位。不过是花家外门一名见不得人的小角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就这么轻轻一语带过。

    兰斯问道∶“什么长安花家?”此言一出,花次郎、源五郎俱是睁大了眼睛,像瞧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

    有雪有过一次经验,连忙替兰斯解围,道∶“黑鲁曼花家,七大宗门之一,有道是∶『珍珠鞍,轻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就是指黑鲁曼的长安花家。”

    九州大战後,七大宗门趁势兴起,各霸一方,其中,花家以开设牧场,贩卖良马而致富,其当家主更雄心勃勃,将钜额财富投资利用,聘请高人,教育族中子弟,以人才来达成优性循环,如是数代,花家人才鼎盛,挤身当世七大宗门之列,雄踞黑鲁曼西南。

    花家马,名扬天下,而花家武学,更以轻功、腿法驰誉於风之大陆,有鉴於花家势大,天下姓花之人,无不设法攀上关系,好在行走江湖时得益良多。

    然而,花家依照祖规,历代均分长门、旁枝,旁枝的花家子弟传两代後即除名於外门,不再依照族谱命名排行,也算不上是所谓的花家人。花家年轻一代的子弟,均是“风”字辈,花次郎连族名也没有,自然是早给族谱除名的小人物了。

    花次郎道∶“兄弟我呢!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天生的资质差劲,学艺不精,靠著几套三脚猫的武功,浪迹天涯而苟活至今,也是趣事一件了。”

    兰斯听得脸上一红,花次郎固然是自我陶侃,但他兰斯又如何不是这样,习武未成,急急忙忙地闯荡江湖,想要出人头地,能够存活至今,非独是趣事,简直是奇事了。

    “至於兄弟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呢!嘿嘿。”花次郎乾笑两声,朝源五郎看了一眼,面露尴尬之色,笑道∶“说来好笑,昨日在酒楼,兄弟我见这位五郎……嘿嘿!五郎兄弟,那个真是貌美无双,心下神魂颠倒,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跟了来,想一亲美人芳泽,哪知……”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俱是点头,心想女装的源五郎,那个模样的确是人间绝色,也难怪花次郎一见之下,色授魂与。

    想起来也没错,兰斯依稀记得,从昨晚到现在,花次郎的一双眼睛,总是在有意无意间瞥向源五郎,这么说,这个人果然是……唔!真是危险人物,自己不是那个圈子的,最好还是离他们远一点。这样一想,兰斯不自觉地往後移了移。

    “就是这样,我便跟了来。不怕说与大家知道,小弟的武功是个半调子,高不成低不就,只能靠这家伙骗点饭吃。”扬了扬手中光剑,花次郎道∶“最近年月不好,无以为计,恰巧听到几位的雄心壮志,所以厚著脸皮来入个夥,希望共谋一番事业。”说著,和身长长一揖。

    兰斯欠身还了一礼,心底却在盘算这些话的真实性。

    花次郎的话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才晓得。是真,是假,倒也无所畏惧,反正自己这夥人一穷二白,压根儿也就不用担心被图谋些什么。

    “再说……”兰斯朝直嚷著吃不饱的有雪瞥了一眼。要讲不可信任,这大陆还有比雪特浑球更糟的东西吗?

    无论如何,眼下是凑到四个人了。一个盗贼、一个骑士、一个雪特人、一个……呃!人妖,尽避横看竖看,这都不太像是称头的战力,但好歹也算是个集团,有起码的行动能力了。

    一旦组成了团体,兰斯的脑筋就动得很快,离开杭州以後的日子,他并不是无所事事,相反的,藉由指挥多次的掠夺行动,兰斯开始学会了谋定而後动,而在召集同志、组织队伍、指挥掠夺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发觉自己有著某种水准的领导天分,换言之,他颇能依照团体的特性,而制订出合适的大方向。

    从构成战力的角度来看,源五郎、有雪只是两包巨型垃圾,不可能在实战中帮上什么忙,但是,从另一面而言,源五郎的美貌,或许可以在诱惑敌人、刺探情报上发挥作用,而雪特人的见闻广博,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助益。这两人都是极有潜力的。

    而主要的战力,就是在自己与花次郎的身上了。

    “可是这样不行啊……”兰斯暗自沈吟。

    泵且不论花次郎是否值得信赖,就算他是真的全力以赴,再加上自己,也不过才相当於一名C级骑士的实力,丝毫没有硬碰硬的可能。

    如果是打劫乡村,或许还有希望,可惜这里是自由都市,城内警备队具有相当的水准,若是贸然行抢,只怕脚还没踏出苦主大门,就给警备队活逮,届时被问起谁是主谋,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说书一番,自己的小脑袋就很有机会和身体说永别了。

    至於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乱世,哪个有钱人不是聘请大批人手当保镖,其中也该有骑士级的人物吧,暹罗虽非繁荣大都,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却已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说不定内中有高手埋伏,一举一动都得当心。

    有雪口口声声说要作大案,但是凭现在的实力,尚不足以策定什么好计画,自己对暹罗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晓得肥羊数目,自然更找不到对象。

    唉!讲到肥羊,有什么肥羊肥过昨日那支队伍了,有钱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随便给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够了,怕都有几年的安乐日子了吧,无怪昨日行抢者前仆後继,个个都像发了疯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宝气,兰斯不由得吞了口馋沫,他干盗贼也有好几个月了,见过若干金银珠宝,可从来没想过人间有这等奢华风光。

    “嘿!能掠夺这些财宝,这才是大丈夫所为,打家劫舍不过是三流的盗贼行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兰斯不禁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念及东方家高手一招镇住全场的惊人武功,自己拖命而逃的狼狈,此刻思之犹自心有馀悸。那口肥羊扮猪吃老虎,自己是怎样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这时队伍也早该上路,追之不及了。”给昨天那一闹,这支迎亲队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进入东方家腹地,以东方家势力之强,那时便是向天借胆,也无人敢在老虎嘴边拔毛了。

    这头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罗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该怎么找呢?兰斯为此苦恼不已,本来他此行的目的纯为侦察,多生事端实是不智之举,这点他自己也晓得,但不知怎地,心里又有种渴望,很想自己独力做些事出来,证明毋须倚仗团体,他兰斯大爷也能有所作为,好好露脸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点东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就是兰斯的想法。

    但是许多事不是光想就想的到的。兰斯一面苦思,一面瞥向那群不怎么可靠的伙伴,却见有雪已与花次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内容都是风花雪月,言不及义,这是雄性动物普遍的通病,无关种族。

    “可恶,怎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真的动脑筋,这是领导者悲哀的宿命吗?”察觉自己的徒劳,兰斯有些火光,但恼怒中也有几分身为“领导者”的自豪。

    “大哥。”源五郎不知什么时候踱到身旁,微笑道∶“光在这里想,想一百年也想不出结果,还是进城看看再说吧!”

    出奇意料地,兰斯发现,源五郎有对好看而深邃的眼睛,而其中,隐然散发著某种智慧的光彩,使人为之信服。

    兰斯道∶“也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站起身来,兰斯大声宣布了其盗贼集团的方向,进城去也。

    城门和昨天没什么差别,但警戒却是明显增加了,有较平时多出一倍的警备队,在城门口盘问检查著出入行人。

    “怎么回事,城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晓得,可能是昨天暴动的馀波荡漾吧。”

    兰斯点点头,有雪的解释是目前仅有的可能,至於新的资料,就得要入城後再搜集了。

    有鉴於昨天在城门口,与守备兵发生过殴斗,兰斯取了副假胡子黏在脸上,扮成个随处可见的虬髯汉子。他一晚没睡,眼中满是血丝,甚是憔悴,再扮成这副模样,更是大见潦倒,很似一个千里跋涉的逃犯。

    依足雪特人的规矩,看到别人有新打扮,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先夸一番。有雪抢先赞道∶“哇!大哥,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天生的英雄人物,怎么打扮都有英雄气概,想不到您用胡子遮去大半边脸以後,模样反而更加威武了,真是让小弟……”

    “等一下!”

    “大哥有何吩咐?”

    “你说,我遮去大半边脸反而好看。”兰斯两眼一翻,道∶“那你的意思,是指本大爷相貌丑陋,还不如乾脆把脸蒙了,免得吓人是不是?”

    “啊!我……这……”有雪一呆,这才想到马屁拍在马脚上,还来不及更正,已被兰斯狠狠的一拳打在头上。

    见到这一幕景象,源五郎只是微笑。其实,他们这一夥人,花次郎边幅不修,有雪形貌猥琐,兰斯身上的污泥未尽,自己又穿著不合身的衣服,可以说是个个衣衫褴褛,直如难民,寒酸狼狈尚有不及,何来威武之有。

    花次郎没有其他的言语,只是自顾自的猛灌酒。打从他昨晚出现以後,就一直酒不离手,对其他事漠不关心,教人不由得怀疑,临敌之际,他会否在毙命於敌人剑下前,先行醉死。

    四人依次序经过城门,守备兵一一盘问,到了兰斯时,守备兵瞧了他一眼,尚未问话,忽然脸色大变,向同伴处跑去。

    兰斯大感不妙,这守备的眼神他很熟识,凭著职业直觉,兰斯当然知道那是看到了犯人的眼神。

    有雪凑近身来,低声问道∶“大哥,怎么搞的,不会是案子发了吧!”

    “我也奇怪。”兰斯含糊应了一句。其实他自己也大感奇怪,几个月来,是做了些抢劫案,但那都是在黑鲁曼边境,与这里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且规模也都仅止於地方盗贼,怎也不会弄至被国际通缉啊!

    再说,自己为了避免这类困扰,还特别化了妆,也没有理由被人认出,怎么这守备兵一见他就好像见了江洋大盗,这就委实令人不解了。

    源五郎道∶“大哥,我瞧情形不大对,趁早脱身吧!”

    兰斯点头道∶“没错,大家快点入城。”说著,却是一把扯过有雪,不让他有叫嚷的机会。雪特人的记录不良,倘若他突然发挥起民族劣根性来,那後果可是大糟特糟。

    花次郎嘟囔道∶“不过是群守城兵,有什么好怕的呢,退却对骑士来说是种侮辱啊!”但是因为团体中的非骑士占大多数,这名醉眼惺忪的骑士也只得跟著偷跑。

    四人混在出城的人群中,蹑手蹑脚地出了城门,有雪回头探望,确定没有他人跟著追来,心下大定,长长吁了口气。

    “呃……大概是我们太敏感了吧!”兰斯打了个哈哈,正要说话,却闻後方一声沈闷巨响,城楼上拉动绳索机阀,两扇城门缓缓地关了起来。已进城的民众被赶的四处奔走,还没来得及进城的民众大声呼叫,想趁缝隙挤进来,却给兵丁挡在门外,情形乱成一团。

    事情发生的突然,兰斯脑筋一时转不过来,还想庆幸自己动作快,进城的早,源五郎在旁低声道∶“不好了,大哥,这是瓮中捉鳖啊!”

    兰斯随口应道∶“什么瓮中捉鳖?”说到一半登时省悟,对方定是怕擒拿不成,反给自己逃出城去,抓拿不易,所以故意放自己入城,再关上城门,断绝後路,好来个“囊中取物”。

    一想通这道理,兰斯登时大叫不妙,道∶“不好,大家快跑,官兵马上要来了。”话虽如此,兰斯仍摸不著头脑,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大案子,能闹得这么劳师动众。

    四人狂奔而去,没跑过几条街,刚跑到条十字路口中央,只听得一声呼哨,人马声哗动,数十名守备兵自街头街尾窜出,潮水似涌了过来。

    “抓拿淫贼。”

    “莫走了那淫贼,捉到了重重有赏。”

    “小心,上头说这淫贼的武功厉害,可别给他跑了。”

    呼喝声中,四人已被遥遥围住,困在中央,守备兵似是顾忌四人反扑,并不一下挤上,只是慢慢逼近。有雪脸有惧色,推推兰斯,道∶“老大,怎么你平常做的是这等买卖?”

    兰斯道∶“别胡扯,这事与我无关。”他兰斯大爷最多也不过拦路行抢,至於掳劫妇女,虽然平日反覆想过好几遍,但因为被人盯的紧,连摸摸手的机会也没有,何来淫贼之说。

    不是自己,当然也不会是雪特人,那最有可能的人是……?没等兰斯开口,花次郎从葫芦中喝了口酒,横了兰斯一眼,冷然道∶“不是我。”

    “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可能是这猫眼浑球。”兰斯把掌一拍,道∶“五郎,你老实招来,不要连累兄弟们?”

    源五郎一呆,正不知该怎么答话,有雪怪叫道∶“大哥,你别开玩笑了?”

    一旁花次郎心下暗笑,源五郎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样,说他是淫贼还真没人肯相信,倒是那张天生丽质的俊脸,说是有女子投怀送抱,这才是一点也不稀奇咧。

    因为罪名太过费疑猜,四人对被包围的事实都有些欠缺真实感,你一言我一语地脱罪起来,所幸守备兵似乎对他们非常顾忌,虽是团团包围,却不敢进逼,这才让四人有时间大唱双簧。

    有雪喃喃道∶“伤脑筋,刚进城就被围起来,这是出师不利啊!”

    “各位大哥,不知道我们犯了什么罪,这么劳师动众啊!”兰斯展开以往的谈判功夫,一面胡扯,一面观察可以逃脱的路线,“如果是要抓淫贼的话,那就先抓走旁边这个胖子好了,他是雪特人,雪特人一向好色,你们要找的淫贼一定就是他……”

    “无耻的贼,还在瞎扯。”一名领头的官儿排众而出,却又刻意保持了相当的距离,显是忌惮兰斯一行人的武功厉害,他厉声道∶“你这无耻贼人,上月在雷因斯连坏三十三家闺女名节,又在光天化日之下,先後行抢七户富商,罪大滔天,雷因斯特别发下通缉公文,要求四方邦国联手缉拿……”说著,手一扬,便是一张图像清晰的海捕公文。

    鲍文上,三个大字写明了匪徒的姓名,“柳一刀”;上方另用朱笔批了『悍匪』二字,其下尽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小书,讲清匪徒的罪行,末了还标明了“悬赏金币五百枚”的重量级悬赏。而在文字之下,一张虬髯汉子的图像,虎背熊腰,昂首顾盼,看来甚是威武,且有一种满不在乎的倨傲气势。

    而那正是兰斯现在的模样。

    “怎……怎么会有这种事……!”

    兰斯几乎是傻了眼。他是为了隐藏相貌所以才特别戴上假须,哪想到反而惹来这等麻烦,更妙的是,图像中人的神韵活灵活现,完全就是自己平时的缩影,此刻便是摘去了胡子,只怕也没人肯相信这不是同一人。

    朝另外三名伙伴望望,兰斯无由地一叹,不是“只怕”,是百分之百的肯定。那画像更有一古怪处,画中人的眼神,不知怎地看来非常邪恶,任是谁看了都会认定这是大奸大恶之徒,这更是教自己百口莫辩,虽然熟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其中的差别,但这当口却是去哪找熟人。

    “天杀的,怎么天底下真有这么巧合的事?”兰斯心里大呼冤枉,知道一场硬战必然无幸,当下脑筋急转,筹谋脱身之计。对方的阵营里好像没有骑士级的人物,也难怪,这里是农业都市啊……嗯!如果只是单纯的人多,应该逃走有望……

    “柳一刀,你别自恃武功高强,雷因斯几次围剿都抓不住你,老实告诉你,我自由都市可不是……”

    那官儿杂杂絮絮的说了一堆,猛然惊觉,公告上说柳一刀是一流高手的级数,数度逃过雷因斯政府的追缉网,武功非常厉害,不然也用不著五百枚金币的重金悬赏。

    自由都市的武装参差不齐,暹罗是农业都市,实在没有多少高手,全仗东方家的背後庇荫,换言之,凭这么点兵力想缉捕他归案,岂不是自找死路。

    这一想,那官员的背後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是,当他仔细打量兰斯一遍後,心下却是一定。公文中虽未明言柳一刀的武功特长,但既然连名字都叫做“一刀”,想当然尔是用刀高手,而眼前这人衣衫单薄,并未带有兵器,功夫至少去了一半;而这四名匪徒看来个个都是饱尝风霜,一副殆然欲毙的模样,还没打就先倒了,全不似公文中说的可怕。

    “常言道∶『虎落平阳被犬欺,英雄也有落难时』,这四人定是为了逃避追捕,千里跋涉,早累掉了半条命,说不定还有暗伤在身……这……这就不费吹灰之力了。”

    悍匪成了天上掉下来的大功劳,官员大喜,喝道∶“还等什么,快快把这四人给我拿下。”守备兵哄然应声,挥舞著刀剑向兰斯这边涌去。

    “糟糕,敌人杀来了,计策还没想出来,如何是好?”兰斯正著急,有雪凑过身来,低声道∶“大哥,你是我们的龙头,身娇肉贵,万万不能有失,等会儿我们全力护你冲出去便是了。”

    兰斯听得一呆,显是没想到这雪特人会如此讲义气。有雪又道∶“大哥,小弟有几枚秘密配方的烟幕弹,十分管用,等一下我把烟幕弹一丢,趁著烟雾四起,我们四人并肩子往东闯,集中力量,一定能把大哥送出去的。”

    源五郎道∶“是啊,大哥,你如果有失,我们就群龙无首,请您先保重自己吧!”说著,向花次郎招手道∶“花二哥,你没有意见吧!”花次郎哼了一声,冷然道∶“多数人决定的事,我没什么意见。”

    兰斯大是感动,想不到这群新结交的同伴,在危难时居然如此舍己为人。这么好的伙伴,倘若自己丢下他们一走了之,那岂非是猪狗不如。

    见兰斯犹疑未决,源五郎道∶“大哥,当机立断啊!他们的目标只是你一人,只要你逃走,守备兵就会散去,不会对我们怎么样的。”谁都知道这是假话,守备兵以将他们四人当成同夥,走了兰斯,正好抓他三人抵帐,岂会因为首犯不在就散去,但源五郎说话时语音充满诚挚,完全是出於一片真心,让兰斯感动的几乎掉下泪来。

    有雪急道∶“大哥,快点决定吧,守备兵靠过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走一个是一个啊。”

    兰斯眼见情形危急,再不做决定,反而辜负了同伴们的一番心意,当下拍拍两人肩头,道∶“好,果然患难见真情,你们真是一群忠肝义胆的好兄弟,今天我忍辱负重,只要有一口气在,一定会回来救你们的。”他却没想到,若这几人等会儿给当场榜杀,那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收尸了。

    旁观三人慷慨陈词,花次郎不置可否,只是微微摇头,提起酒葫芦又饮了一大口。

    守备兵越逼越近,有雪低声道∶“烟雾一起,大家全力往东面街口闯啊!”说著,右手用力往下一挥,“噗”的一声轻响,浓浓的黑烟,迅速冒起,向四面散去。

    有雪用的烟幕非常奇怪,虽然只是小小一粒,引爆後散发出的烟雾却是出乎意料的多,不仅多,而且传播极快,风吹不散,顺著风势,转眼间便笼罩了整条街。如此神效,怕是千百年来雪特人在血泪史中发展出的救命宝物。

    烟幕中,人人伸手不见五指,惊恐与哗噪声齐响,惨叫同劈风声共鸣,队伍大乱,前人踢到後人,立刻便乱成一团。

    兰斯也给这烟幕的神效吓了一跳,但总算还记得当初计画,烟雾一起,呼喝一声,立即发足往东面急奔,途中拾起一根事先看好的木条,当作棍棒狂挥,要再烟幕散去前打出一条路来。

    他手中舞的虽急,步子却不敢太快。有雪的烟幕冒起的太奇,出乎原先意料,自己独自往东面冲,也不知道剩下那三人有没有跟来。

    往前冲了老大一段距离,混乱中似乎也打倒了几个人,街道距离有限,眼看即将脱出重围,兰斯忍耐不住欢喜,低声呼道∶“几个小子,大家都在吗?”

    棒著烟幕,左面传来声冷哼,似乎是花次郎所发,而源五郎则在背後模糊应了一声,兰斯大喜,忽听得後方长声惨叫,“大哥……五郎……你们快走……不要管我……啊!”声音隔的远了,若断若续,听来有些不清晰,但出声者已遭横祸的事实却是不言自明。

    兰斯心中一痛,“可怜的小雪特人,已经壮烈牺牲了”,虽然仅仅相识一日,但他对待自己著实不错,临难时又首先慷慨赴义,而自己对他百般欺负,还一直担心他临阵倒戈,现在想来真是不该。

    “可怜的有雪,你会永远活在我心中的。”虽然是雪特人,却是兰斯出道以来首次有同伴阵亡,此时心情百味陈杂,又是懊恼又是悲伤,兰斯心神大乱,奔跑间忘了注意前方的动向。

    “该死的柳一刀,快快纳命。”烟幕尽头,有人事先守住街口,迅雷不及掩耳间,一柄光剑已笔直地斩落下来。

    “糟!怎么会有骑士。”兰斯惊呼一声,偏头带侧身,想避过这临头一招,却是距离太近,而对方动作又太快,闪让不及,眼看就要中剑了。

    “这下惨了,不死也半条命……咦!”

    说时迟,那时快,兰斯向後急退中,好似撞到了什么人,一股真气,猛地自背後大椎穴透入,沿著脊椎,直冲脚底涌泉穴,再从右脚处爆发出来,一蹬足,踏裂了方圆三尺的土地。劲力透土而传,只听对面那骑士闷哼一声,光剑脱手,显是吃了大亏。

    兰斯见光剑将落地,大有便宜可捡,连忙夹手抢过,而此时又一道潜劲从地底涌来,全震在兰斯脚底,劲道之大,将他整个人托的离地而起,穿过包围网,腾云驾雾般从空中飞了出去。

    “柳一刀在东边。”

    “柳一刀用轻功逃跑了。”

    “快追,莫让那淫贼走了。”

    虽然长街上烟雾弥漫,但青天白日之下,看见兰斯腾空而出的人实在不少,顿时又引起了另一阵惊叫。只见兰斯人在空中,手脚不停地舞动,彷佛划水似的,不明就理的人还以为“柳一刀”正在施展独门轻功,哪晓得连他自己亦是惊骇莫名。

    这边引起的骚动还未停止,那边又乱起来。

    “西边有人闯关。”

    “有贼人从西边溜了。”

    “是雪特人。”

    “他妈的,那该死的雪特人从西边溜走了。”

    “唉呀!中计了,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啊!”

    连走了两个人,守备兵的士气大受打击,纷纷惊讶於江洋大盗的一流手段。

    烟幕中,花次郎微微冷笑,如果说这是声东击西之计,那尚留在街上的自己,又该算是什么呢?

    是弃子吧!

    丙然,不久就听到另一声呼叫,“千万别再放过剩下的那两个,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见尸,有本事便见见看吧!”花次郎自言自语道。走了两人,换言之,还留在街上的,就是自己与源五郎了。这样很好,闲杂人等全都不在了,正是出手掂掂那人斤两的好时候,这才是当初的本来目的,为了这个,和那票荒唐家伙胡混了半天,真是浪费时间。

    彷佛一早就锁定了源五郎的所在,花次郎漫步踱去,一点也不受烟雾的影响。

    源五郎的运气并不好,他虽然也学有雪蹑手蹑脚走路,但走没两步就给人撞上,三个守备兵追著他猛打,源五郎在刀光剑影中左避右闪,大呼小叫,情形狼狈到了极点。

    “唉唷,救人喔——”

    “五郎吗?”

    “是二哥吗?快救小弟一命啊。”

    “好,这不是来了嘛!”

    话音方毕,光剑划破烟幕而来。剑未至,冷冽的剑气有若实质,将源五郎笼罩於其中。

    “二哥,你刺错了……”声到中途,嘎然而止。花次郎的一剑,取势极为刁钻诡异,刺到一半,速度忽然不可置信地增快,就似一条暴起伤人的毒蛇,电光一闪,便已到了面前。

    这一剑,可说是尽得海南诡狐剑派的精义,全无其他厉害後著,就只凭单纯的快剑制敌,却也因为快到了颠峰,敌人根本避无可避,方见剑光便被利刃断喉,自也毋须其馀後著相辅。就单是一个“快”字,只要发挥到颠峰,一样有惊人的神效,而能使出这等快剑的,就连诡狐剑派内也不出五人。

    能挥出这样一剑的,当然也不可能只是一个C级骑士!

    花次郎期待著将面临的回应。为了某个不为人知的理由,花次郎对源五郎的出身极感兴趣,故而尾随其後,一直想找机会试探一番,空等了一晚,这机会终於来了。

    要在这一剑下逃生,必须是特级骑士以上的级数。而根据某件事的结果来看,花次郎有信心,源五郎逃过这一剑的可能性高达九成,但是,无论他是挡架、闪躲、以护身真气硬接,都势必会暴露本身武学来历,自己也就可藉此获得想要的答案了。

    “唉呀——”

    剑光隐没在烟雾中,源五郎长声惨呼,似是给刺中了要害,当场毙命。

    大吃一惊的反而是花次郎。手上的确是有刺中东西的感觉,难不成源五郎果真如此不济,一招就给了了帐。

    “难道他真的不会武功……还是武功级数在特级以下,但是,他又明明……”花次郎给弄至一头雾水,不由得深悔用的是诡狐剑派的快剑,一剑便将对手刺死,全无其他资料可判断武功级数。

    “等等,刚才的触感有些不对……”自己的剑术已经到了收发由心、无不如意的境界,仔细回想起来,刚才光剑触物的瞬间,那触感有些异常,莫非事有蹊跷?

    正自猜疑,脑後警兆忽现,花次郎头也不回,光剑反手挥出,与敌人兵刃相交,火花四溅。花次郎心中一惊,手臂上承受的力道大乎寻常,绝对不是普通刀剑,而是其他的重型兵器。

    “不是光剑,是实体兵器,会是什么呢……”花次郎意念飞转,猛地想起一事,大叫不妙,“不好,是东方家好手到了。”

    眼角馀光回瞄,见到一把赤柄小矮凌空劈来,正是东方家扬名大陆的独门兵器,用者必是东方家好手无疑。

    “伤脑筋,这样很麻烦啊!”烟雾中,花次郎挥动光剑,与新加入的敌人交上了手。以他剑技,尚无惧三五好手夹击,但若烟雾散去,给人看清了他的相貌,那他花次郎不啻是和东方世家结上了梁子,端地是後患无穷。

    “藉著烟雾开溜吗?不成,先办正事才是要紧。”源五郎给一剑刺死,这件事怎么想都不对劲,还是得看看尸体再说。光剑缠住对方小矮,花次郎趁机後踩两步,退至源五郎横尸地,伸手一探。

    一探之下,花次郎立刻气得七窍生烟,连骂自己是头傻鸟。地上一人横躺於地,肩胛骨给光剑洞穿,早已痛的昏了过去,口吐白沫,身上穿著守备兵的制服,看来是守备兵的一员,只是不晓得怎么给人移花接木,转来此地代受了这一剑。

    “这下子三个臭贼都给跑光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单挑。嘿!说什么兄弟同患难,原来是如此患难法。”

    气恼之馀,花次郎也不禁好笑,而其中更有三分骇然。以自己在剑道上的修为,虽不敢自称是神而明之,但出剑时对於发招的目标,也有一定程度的心灵锁定,使其难以脱逃。

    而源五郎在如此近距离下偷天换日、调龙转凤,自己竟丝毫未觉,这份本事可比站著受自己一剑更难。

    花次郎苦笑道∶“好家伙,果然是狠角色啊!”不过,也只有这样的对手,才有些兴味,自己已经无聊了好一阵子了啊。

    烟雾已开始消散,既然确定了事实,花次郎虚晃两招,便想趁著烟幕未散尽前,抽身而退,却不料对方也发觉了这个意图,暴喝道“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尊驾未免太小看我东方家了”,同时,一道炽热火劲透过小矮猛震过来,小矮上火舌暴盛,烈焰飞腾,光剑尚未接触,能源剑刃便给震至支离破碎,溃不成军。

    “这点功夫,也敢在我面前逞能。”花次郎嘴角冷笑,但手中剑柄却已给火劲震至崩散,碎裂在即。虽然是街上买的杂牌光剑,但对方能纯以内劲将之震碎,足见对方修为也不平凡。

    “我不是看不起东方家,只是看不起你而已。”撂下了一句足以使对方气至发昏的狠话,花次郎展开玄妙手法,已经崩溃的剑势,突然变得幻冥虚渺,吞吐不定,犹如五里迷雾,将火劲团团裹著,声势大减。

    “咦!”对手一惊,显是没想到花次郎有如此剑技,当下便欲提高功力重组攻势。花次郎哪容他再次拦截,长笑道∶“寻常兵器,确实不足抵高手一击,胜之不武,不战也罢,少陪了!”

    语毕,手上蓦地一紧,剑柄炸裂,化作无数细小碎片向前爆开。却是花次郎在光剑将崩解的前一刻,自行以内力炸碎光剑,充作暗器发出。

    炸碎的剑柄灌满真气,无异是千百枚细小暗器,势头既足,又是在如此近距离之下,持斧高手也给闹了个手忙脚乱,不得不撤回小矮防身,同时把护体火劲提升至极限,要将碎片全给震开、焚化。

    一轮挥动,总算将碎片摧毁完毕,持斧高手但觉身上有几处微疼,却还是给漏网之鱼击中身体。而花次郎早趁对方忙著抵御时,矫若游龙,破雾而起,在附近屋脊上借力一蹬,刹那间不知所踪了。

    “喝啊!”

    持斧高手猛喝一声,全身火劲猛向四周蔓延,守备兵只觉一阵热浪袭体,呼吸不畅,而周围未散的烟雾给火劲一逼,灰飞湮灭,消失无踪了。

    烟雾散去,众人眼前一亮,但见一名精瘦汉子横立街中,面上颇有精悍之色,他将小矮插回腰间,双眉深锁,似是为了什么事而烦心。

    暹罗城是东方家属地,那名守备队的官员见那汉子是东方家门人,如见上司,便要上前奉承礼拜,突然想起,万一对方是个不吃官场俗套的人,自己马屁拍在马脚上,反而大大不美,转念一想,已有主意,当即呼喝手下,赶快追捕逃犯,务必要在三日内缉拿柳一刀归案,否则就有他们好看的。

    “不用多事,这些人不是你们能追的上的。”汉子沈声道∶“就算追上了,你们也不会是对手的。”

    不错,武学中有“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东方家的小矮最利於近身搏斗,一旦贴近身边,使光剑的对手往往反因距离太近,不易施展得开。但是,在刚才的动手中,那年轻骑士虽然已给自己贴近了身,却仍将一柄光剑挥洒自如,敏如游鱼,畅胜行云,浑无半分窒碍,剑术之高,确是罕见。

    最後的那一手自爆光剑,也显示对方的内力不在己之下,而机灵应变之巧则远有过之。这等的对手,又是这样的年轻,放眼大陆後起之秀,屈指可数。

    “花家那柄风刘名剑,怎会在这时候出现在此?他又为什么和柳一刀混在一起?”对著战斗後的凌乱街景,汉子皱眉道∶“嘿!暹罗城从此多事了。”

    身体腾云驾雾似的飞起,穿过了几条街,兰斯感觉脚底的潜劲已尽,整个人猛往下坠,刚好砸在一家店铺的屋棚上。穿破屋棚,一个姿势不良,“砰”的一声响,又摔了个四脚朝天。

    “唉唷!为什么本大爷最近总是莫名其妙的会飞到天上!”摸了摸摔痛的屁股,兰斯挣扎著起身,第一件事就是摘掉脸上的那片胡子。

    “该死的东西,戴你是掩人耳目,却害的本大爷变成通缉犯。”连骂了数声,兰斯把胡子收进怀里。

    看看後面,好像没有追兵,暂时是安全了。兰斯叹口气,担心地向长街那边望去。自己虽然脱了险,但是同伴们却还被困在包围阵中,倘若当真这么一走了之,那自己还算是人吗?

    “作人这么没义气,真是猪狗不如。”想起了可能已给剁成八块的雪特人,兰斯更觉黯然。“怕虽然是很怕,可是作人不能没有义气,就算他们已经壮烈成仁了,好歹也得替他们善善後,尽点心意吧!”

    可能是从小所受的教育,也可能是天性使然,更或者两者都有,兰斯把义气这项规条,置於一切道德之上。在他的观念里,杀人放火算不上什么,因为英雄好汉都必定要杀人,至於烧杀抢劫,那更是不值一提,因为成大事者,行事多少都有些不同,谁看不顺眼,宰了就算。

    要当英雄好汉,不必太拘谨於一般的道德,甚至有时候反而要更放的开,所以,做事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结果成功,一切是非都可扭转。唯有义气,一个人如果没有义气,非但当不成英雄好汉,甚至连男人也算不上。

    这样的想法未必是对,却是兰斯至今深信不疑,由弱肉强食、尽我生存的法则中,所培养出的唯一信念。他现在也还记得,从小,每当酒足饭饱,死老头总是一面说∶“成大事者无所不为”、“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却又一面痛骂自己的兄弟没有义气、卑鄙无耻。

    当时老头子那份如狂如颠的神情,至今仍清晰在目,兰斯记得,老头子每次发泄过怒气之後,总有三五天郁郁寡欢,可见事情影响之巨大。不过,或许连兰斯自己也不明白,如果从受到影响的深远而言,目睹那幕光景对他的一生,有著更沈重的影响。

    拿定主意,兰斯准备潜回战场看看情况,倘若运气好,或许可以帮上些忙。方要举步,後方传来了人声,却是他摔破了店家的屋篷,店家出来察看。

    “哇!发生了什么事?”

    “不关你的事。”兰斯没好气的答道。

    “哇!柳一刀。”原来那家店铺是间面店,有几名开小差的警备兵正在其中大快朵颐,一看到兰斯,个个紧张得兵器上手,严阵以待。

    “我……我不是柳一刀。”终於逮到了机会,兰斯分辩道∶“你们看,他有胡子,我没有啊。”

    警备兵互看一眼,斥道∶“还在胡说八道,剃了不就没有了吗?”说著,取出守备兵专用的角笛,便要呼叫同伴。

    这些人中没有骑士,兰斯自忖,要了结他们不是难事,但是若时间拖长,引来大批人马那就大大不妙,而且,这时出手伤人,那只是更增加麻烦而已,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策。

    把手一摆,兰斯拔腿就跑。守备兵尽皆错愕,照理说,自己才是弱势的一方,就算唤得同伴围剿,也未必能困的住柳一刀,五十个普通人也比不过一名D级骑士,这是常识,何况是柳一刀这种悍匪,哪想到他会主动逃跑,大喜过望之馀,本能性的从後追赶。

    照理说,既然彼此实力悬殊,守备兵应该是不敢追上,但兰斯这“柳一刀”表现的太过窝囊,毫无高手气派,令所有人都生出“他定是身负重伤,虎落平阳”的错觉,加以雷因斯出的悬赏实在太重,五百枚金币对升斗小民而言,已是天文数字般的巨富,是以,要围剿柳一刀,或许没人敢上前,要打落水狗得钜款,这可是个个争先。

    “哗!追啊。”

    “别让柳一刀跑了。”

    “五百枚金币,哇哈哈哈,老子发财啦!”

    彷佛庆典一般,参加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後,兰斯在前面没命狂奔,後方却有近百人紧追不舍,除了守备兵,也有些闻风而来的江湖人士,甚至还有一般民众,拿著菜篮、菜刀,想要分一杯羹,一颗人头值五百枚金币,要是砍了根手指,好歹也可以风光个几年吧!

    “要命,这柳一刀到底是混哪条道上的,怎么结了那么多仇家,什么妖魔鬼怪都追来了。”身为被追赶的一方,兰斯心中悲叹不已。

    自己跑,别人追,追的人不但没被甩脱,还越来越多,再这么下去,自己定给累死,得要尽快把他们甩脱才行。问题是,要比熟悉地势,自己根本比不过这些土生土长的暹罗人,而现在又不可能回身大杀一场,那要如何甩脱。

    “哎,穷则变,变则通,找不到可以甩脱人的地方,那就换个让人不敢追的地方。”一面跑著,兰斯有了个连自己都觉得荒谬绝伦的主意。

    追赶兰斯的众人,追过几条巷子,只见兰斯忽然加速,拉开了与众人之间的距离,消失在街尾。群众大感吃惊,连忙加快速度抢上,但奔到街尾,也只见对面人影一晃,随即不见,如此几次,兰斯踪影早无,不知去向了。

    “可恶,就不信他那么会跑,一定还在这附近,大家协力,把这淫贼搜出来领赏……不对,是除害,千万不可让他跑了。”一名持刀男子振臂一呼,希望获得响应,却发现回应出乎意料的少,包括警备兵在内,暹罗本地人俱是一片默然。

    男子呆道∶“怎……怎么了吗?”沈默中,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惊悚,这不是形容词,因为有过半的人,脸上的确出现了极度惧怕的神色。

    男子举目四顾,在兰斯消失的方向,不远处,是一堵旧墙,墙上的绘饰,看得出曾经的华丽,但如今藤蔓缭绕,青苔厚涂,已然残破不堪,墙的面积甚广,後方的植树成了密林庇荫,看不清墙後景物,却依稀可以看见东方式楼台的影子,看来,墙後是座败落的庭园。

    “这……难道是……”发觉气氛诡异,而又想起了某个流传的传说,男子的声音也颤抖了起来。

    他也曾经听人提起过,暹罗城中,有座沈家废园,自荒废之後,就给城中宵小所占据,发生无数冤案,有人自缢於其中、有人在园中进行交易後,给黑吃黑弃尸、有人埋婴尸於园中练邪法、亦有女子在内遭到奸杀……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废园中传出了闹鬼的消息。

    一群相约园内交易的混混,遭到异物侵袭,惨死在园里,之所以会被发现的理由,是因为其中一人在拼命逃跑之馀,已经翻到了围墙之上,却还是逃不过杀身之祸,惨死在围墙上,被第二天路过的路人发现他仅馀的半个身体。

    在那以後,废园中不时传出种种异声,清晨枭鸣,暗夜鬼哭,而各类惨案也时有所闻,厉鬼之名遂不胫而走。有人大著胆子入园探看,却在隔天早上横尸街头,最有名的例子,就是三年前和人赌约试胆的快腿祈六,他的尸体被发现挂在废园的老树上,死不瞑目的双眼,变成了两个深沈的血窟窿。

    到底废园厉鬼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没有人能给出肯定答案,上百种说法,在耳语的传闻中,累积了废园的凄厉传说,而继续吞噬著人命,甚至连已有相当根基、想藉阴气修练巫法的魔导师,也成了传说牺牲品的一部份。魔导师公会在派人勘定後,将此地划为一级危险区,而禁止有人涉足其中。暹罗城的一般居民,更是将此处视为禁地,相争告诫。

    现在,明明知道兰斯极有可能躲进了废园,但要说是进去搜查,众人面面相觑,皆如土色,忆起从小听过的种种传说,几乎连腿都快软了,哪还有胆子进去窥探。

    可是,就此让五百枚金币从身边溜走,那又说什么也不甘心。莫可奈何之下,只好各自散开,自行巡视废园各处出口,反正兰斯迟早得出来,而废园的鬼再凶,也不至於攻击到园外的世界,这样,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恶,这些家伙怎么这么烦人啊!”兰斯从墙壁的破孔,窥视著外界的动向,基於专业的经验,他判断出人群没有散去,而是改为把守出入口式的巡逻,并且绝非一时三刻内会散去,自己得藏匿在这园中一段时间了。

    他是翻墙进来的。既是做贼,自然要习惯给人追,像这类的求生本事,兰斯早就滚瓜烂熟,先是加快速度拉开距离,趁机翻过围墙,摒息藏匿,果然,一如原先的预料,慑於鬼屋的盛名,没人敢追进来,逃脱计画成功。不过,倘若让兰斯真的弄清楚了这废园的种种传闻,恐怕夺门而逃的就是他了。

    “算了,反正本大爷也还要多呆一阵子,就让这些傻鸟在外面喝风好了。”兰斯说著,由林中觅路往内走去。

    其实,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要选择这地方做藏身所。昨晚,自己给那女鬼吓得破胆而逃,可是事後回想,实在也不觉得有什么恐怖,虽然没看见女鬼的脸,无法判断是否是青面獠牙,但从记忆中的苗条身段来看,似乎是个美人,自己连面目也没看清,就被吓得夺路狂奔,真是大大的没面子,趁著现在青天白日,百鬼辟易,刚好重来一探,挽回面子。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要捡回昨晚弄丢的那柄刀子,这柄刀的来历有些特异,失落了非同小可。昨天大小混乱接踵而来,待得到城外与有雪会合,才发现兵器失落,後来回想,便是失落在这沈氏园中,此次进城的目的之一,本来也就是为了取回兵器。

    拨开长草,兰斯走上了回廊。这沈家园林确实是相当壮观,虽然现在已经残破不堪,但仍是可以从其规模中想见昔日盛景,而且尽避草木荒芜,藤蔓遍生,但园子大致的面目却还保留的不错,实在不像是两千年前的东西。

    “这么说很奇怪,不过,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反而倒像是……”一面走著,兰斯心里犯著嘀咕。

    明明是青天白日,但园中弥漫的寒气,仍然让人冻的直打哆嗦,而且不是那种冻人身体的凉气,而是让人打从心底凉起,直令头皮发麻的寒意,就连兰斯这么粗线条的人,也本能地感到不安。心惊之下,所有的景物都变得不对劲,就连静栖的草木也好像张牙舞爪起来。

    在他的感觉里,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了,反而像是被某种力量给封住了,不然,本来应该风化的东西,为什么还能保存的那么完整呢?

    想到这里,兰斯不由得心里暗骂,都是雷因斯的那臭丫头不好,总爱挑些鬼怪传闻、魔法常识来当床边故事,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听太多,才害得自己一听到鬼怪就头痛。

    “这么说起来,死鬼臭老头也很爱讲鬼故事啊!”出自一种难以理解的心情,兰斯想起了养父。记忆中,荒山寂寂,每当夜晚无事,老头子也很爱说一些江湖轶闻,或是吹嘘自己当年多么神勇,诛除了多少厉害的妖魔鬼怪,讲到夸张处,常引得压根儿就不信的兰斯捧腹大笑。

    很奇怪的,一想起这两个人,兰斯就有种想笑的冲动。不是可笑,而是某种安心、舒适的感觉,填满了整个胸膛,让人不由自主的微笑出来。园子里的阴森气息,也彷佛消褪许多,没有那么可怕了。

    “去,有什么好怕的,瞧瞧本大爷百邪辟易的手段吧!”哼著不成调的歌谣,兰斯迈开大步,朝後方梅林步去。

    步进梅林,那种极冰凉的感觉又冒了上来,兰斯呼了两口气,大著胆子迈入林中。

    昨晚夜色太黑,很多东西没有看清楚,而现在看来,在茂密的枝干间,梅花朵朵绽放,红的、白的、青的、黄的,英华缤纷,便宛如多种不同色的云彩,飘荡於树上,虽然没有一般咏梅的暗香稀疏之美,却也大见雅致。

    “他娘的,果然是个鬼地方,梅花哪有这等开法?”兰斯生长山野,各类花草的开谢时节自然熟知,只见眼前梅树成林,各类名种梅花错落生长,而没有一棵树的开放时节与旁边的相同。寒冬盛放的白梅旁,是正含苞的青梅,换言之,这里的每一株梅花,都被停滞在独立的时光中。

    “难怪有雪说这里梅花终年不谢,想不到还有这等古怪。”越看越觉不对,还是早点离开为妙,兰斯定下心来,照著记忆中的方向,去找自己昨晚的行迹。

    “哎呀,找到了。”就在前方不远处,兰斯随身配戴的长刀,斜插在一株梅树之下,兰斯大喜过望,一个箭步窜上前去,将刀拔起。

    “乓!”

    刀拔起的刹那,下方响起了清脆的声音,兰斯顺势一看,只惊的差没连头发也竖起来。

    在下方,一个瓷瓮裂成两半,看样子,适才钢刀就是插在那上面,给自己鲁莽一拔,登时破裂。而那瓷瓮的形式,似乎便正是昨晚所见的骨灰瓮。

    兰斯这一惊非同小可,所谓“鬼是女的厉”,自己弄坏了人家的遗骨,倘若就此惹得女鬼缠身,那只怕没命离开暹罗城了。心惊胆跳之下,便要跪下祝祷道歉,忽然又觉得眼前有些不对,定睛看来,却见那瓮中并无骨灰遗骸那类的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兰斯蹲下身来审视。既然瓮中装的并非骨骸,那兰斯大爷胆子便大的多,举指拨开瓷瓮碎片。在碎片之下,是一些细碎物件,一只荷包、一根簪子、几封纸包,与一柄团扇。

    “奇怪,这不是骨灰瓮啊!”兰斯啧啧称奇,一时间忘了离去,想起瓮上好像有字,便试著将碎裂的骨灰瓮拼好。

    这瓷瓮埋地已久,而兰斯拔刀时手劲又大,如今裂成粉碎,哪里拼的回去,但从地上的碎片中,还是可以看到残馀的一些字样,“爱女病弱”“早亡”“生平爱物”“最爱庭园”“远眺”“长思”……,拼凑起来,大概可以明白原先的意思。

    记得昨晚看见这瓮上有个大大的“沈”字,这么说来,是当初不知道哪一代的沈家主人,有个女儿病逝,他伤痛之馀,将女儿平时爱用的小东西,埋在这庭园中,故而才有这瓷瓮的存在。

    兰斯心道∶“我就说嘛,哪有人把骨灰葬在自家院子的,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些小东西值不了多少钱,便算是价值连城,此情此景下,他也不敢妄动。恭恭谨谨地祷告了一遍,将东西拾回碎瓷片中。

    待得拾起那团扇时,扇面似乎有字画,轻轻将灰尘拂去,扇面上是一副仕女梳妆图,旁边题著一款小令。

    “今年花信又匆匆,为谁开,雪中高树?

    鬓影云丝,孤灯白兔,镜里风华处。

    鹊巢空筑,流星徒坠,只有月相怜!”

    笔致柔顺妩媚,是出自闺秀之手,清简数笔间,别有一种凄凉意味,再配合词中意义,当时的情境更是昭然若揭。兰斯虽然不通文墨,但“鹊巢空筑、流星徒坠”中所流露的病中自伤寂寞之意,这点他是可以咀嚼出来的。

    取饼几封纸包,兰斯凑近一闻,果然,虽然味道已经变淡,但依旧可以分辨出来,是某种山草药。纸包封口隐然有胭脂香气,看来,这应该是团扇主人当年服用的药草吧!

    兰斯回望所来之处,在重重梅林的尽头,是一座独立式楼阁,恰好可以眺望整个梅林,那么,是不是在许久许久之前,有一名深闺少女,长年缠mian於病榻,对镜感伤年华。在百般寂寥之下,她望著园中的梅花坠落,猜想自己来日无多,提笔填词。

    那份寂寞、无奈,这时想来,真是想想也觉得凄凉,而那女孩却“只有月相怜”。

    兰斯把玩著团扇,在梅树下伫立不语。有一种很哀伤、很哀伤的感觉,无声地洒遍了他的精神大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当他注视团扇,想像一个妙龄女子,在药炉烛火下,静卧病榻,苍白著脸,举帕轻咳的景象,突然间,一抹紫影在脑际划过,跟著,胸口整个痛起来。

    “怎么回事,旧伤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突然又发作起来,真他娘的。”兰斯抚著胸口,皱起了眉头。下山之後,与苍月草相会之前,自己的胸口,曾经受了莫名其妙的伤,伤愈,结了近寸长的伤疤,而後,每当夜阑人静,跟著,便是极剧烈的头痛。

    “可恶,又来了,下次见著阿草那臭女人,一定要她彻底检查一次,不能再用风湿的烂理由搪塞过去了。”

    他非常厌恶这个时刻,不光是为了快要裂开的头痛,更是因为在头痛之馀,有另外一种想落泪的冲动,重新涌上心头。

    就像现在。

    兰斯深深吸了口气,把那份感觉压抑下去。此刻他心情大坏,而刀既然已经拿了,就该早点离开这里,该做的事还很多呢。

    把东西放入瓷瓮,重新埋好,兰斯便欲离去,方要举步,瞥见地上散乱的梅花瓣,心中一动,打个哈哈∶“人说礼尚往来,今天本大爷从你这边把刀拿走,总也该留点什么做补偿,可别给人家说,兰斯大爷欺压妇孺。”

    他这么说,一半是因为心情恶劣之馀,很想开些玩笑自我消遣,另外一半,却是有些异想天开,想说人家寂寞已久,自己既然从她“坟上”取走刀子,总得另外留个什么东西陪陪她才是。

    在怀中左掏右找,寻不出个适当的物件,他个性豪迈,素来不爱细小玩物,现在突然说要找,一时之间也还真变不出来。翻了几翻之後,忽然眼前一亮,喜道∶“有了。”

    从怀中掏出一块丝绢,样式很是美观,送给女孩子正合适。兰斯挑了根较细的树枝,把丝绢缚在枝头上,笑道∶“你是深闺怨妇,本大爷是无德浪子,说来也算是一对,这帕子是不是算作定情礼物呢?”

    炳哈一笑,迈开步子,觅路出园了。

    微风轻轻拂过枝梢,吹弄手绢,沙沙声响,如初雪般的梅花瓣,重新又洒遍了一地。暗香袭人,冷光疏枝中,似乎有一道素白身影,在梅树下若隐若现。

    “唉……”

    一声低语,合在风中轻轻响起,不知是风声,抑或是叹息?

    兰斯来到了一所废弃的大屋前,这所大屋位置偏僻,又因主人搬走已久,故而以荒废了好长的一段时日,雪特人口耳相传,往往成为了在暹罗城中的栖身所。

    在入城之前,有雪提供了这场所,作为四人入城後,暂时的歇脚处,哪想到事隔不到几个时辰,当初约定的伙伴已经死散零星了。

    步进内堂,荒置的厅堂内散发著一股霉味,四周死寂,仅有远方偶尔传来的风吹声,地上狼籍一片,看来不知是几天之前,另有他人在此生火煮食过,这屋子是雪特人常用的聚会所,那么来此的应该也是雪特人吧!

    此情此境,兰斯格外感受到孤单,他本就是个爱热闹的人,这时却连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想到入城以来事事不顺,刚结交的几个朋友也遭遇横祸,不由得仰天长叹。

    “咦!是兰斯大哥吗?”

    兰斯叹息未毕,左首方桌下的乾草堆中,突然窜出一人,长发布衣,面目清隽,却不是源五郎是谁。他一把抓住兰斯,高兴的拉住兰斯直摇晃,喜道∶“太好了,太好了,还能看到大哥,真的是太好了……”

    兰斯乍逢故友,也是大喜过望,一时间什么隔阂都给忘了,握著源五郎的手,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看他身上绑了好几条绷带,显然在掩护自己逃走时受了伤,又想起在危难之时,这人不顾自身安危,只是一个劲儿掩护自己逃走,兰斯真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好一会儿,兰斯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患难见真情,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

    源五郎似乎也极为感动,清了清嗓子,道∶“当初是大哥助我脱离火坑,小弟欠大哥的太多,根本都还不完,这点东西又算的了什么呢?”

    兰斯道∶“自家兄弟,说什么欠不欠的。”又道∶“对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其他人呢?”在兰斯推想,花次郎武功最高,最有希望杀出重围,而源五郎和有雪这两人几乎是不会武功,在那情形中等若是九死一生,而今源五郎在此,那其他两人呢?

    源五郎黯然道∶“是花二哥拼了死命救我出重围的,那时候情况危急,他一个人打二十个,身中十八刀,浑身是血,还拼了命掩护我,唉……可怜的花二哥,我离开时最後一眼,只看到他被团团围住,恐怕凶多吉少了。”

    兰斯听得目瞪口呆,很想说∶打死都想不到那阴阳怪气的家伙这么有义气,但是又觉此话不便出口,於是改问道∶“那有雪呢?他也逃出来了吗?”

    源五郎迟疑道∶“那时候场面很混乱,烟雾又浓,我们与有雪大哥失散了,不知道他……”话声未落,门口传来一声呻吟,两人一齐望去,只闻门口血腥味大盛,一个血红色的肥胖身影,跌跌撞撞的摔了进来。

    “哇!表啊。”“哇!血人李煜来了。”兰斯、源五郎惊叫声中,那道人影已经跌倒在地,呻吟出声。

    “哎呀……”

    源五郎惊道∶“咦!大哥,是有雪大哥啊。”兰斯亦是一惊,再一看,果然便是有雪,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全身是血,弄得跟个血人似的。

    “有雪,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哎!我……我身中八十三刀,那些……守备兵一定看我是雪特人,特别多砍的。”有雪躺在地上,声音有气无力,奄奄一息。

    兰斯胸中一阵激动,将有雪抱入怀中,悲痛道∶“都是为了掩护我,你才变成这样的,有雪,你真是个顶天立地的雪特汉子。”源五郎道∶“大哥,您的衣服……”兰斯道∶“没关系,他是我们的兄弟,染上兄弟的鲜血,是一件光荣的事。五郎,能有这样的兄弟,你应该觉得骄傲。”源五郎应道∶“是,大哥,小弟非常骄傲。”

    “是……是大哥吗……?”有雪勉力睁开眼睛,神光涣散,已是入气少,出气多∶“能……能掩护……您……平安……平安脱险,我……我……已经……已经……”

    兰斯心中悲痛,虽然觉得有雪的身体尚温,说话的中气也还颇足,但想来也是回光反照之象。想不到却是这样的忠肝义胆,自己能有这样的兄弟,也不枉在人间走这一遭了。

    看他满身鲜血尚未凝结,显然创口是既多且深,他一个逃跑的雪特人都身中八十三刀了,那深处敌阵,与敌人坚持到最後一刻的花次郎,岂不是被砍的血肉横飞,连肠子都流出来了。

    兰斯望向源五郎,源五郎会意,叹道∶“花二哥武功高强,又是吉人天相,我想,我想他会没事的……”兰斯听得直摇头,在那种情形下,能有多吉人天相,至多不过是粉身碎骨变成大卸八块而已。

    “是啊!几位好兄弟,个个都吉人天相,百灵庇佑,我区区花次郎蒙其庇荫,又怎么能不逢凶化吉呢?”夕阳照映下,花次郎无声地出现在门口,眸子里神光慑人,原本的醉意一扫而空,一头长发随风飘动,看上去很是有种教人怦然心动的神采。

    他缓步踱进来,一双剑目先是与源五郎别有深意地对看了一眼,继而望向兰斯,笑道∶“兰斯大侠无恙否?”

    兰斯给他瞧得一呆,实在想不起来,眼前这人和早上的那个醉鬼有什么关连,唯唯诺道∶“你……你不是给砍了十八刀,身陷重围吗?”

    “哦,我那么糟糕吗?”瞧了源五郎一眼,後者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花次郎笑道∶“大概是我体质特殊,好的快吧!”说罢,不待兰斯发问,迳自对地上的有雪道∶“有雪大侠平时定是喜欢小鸡小鸭这类的动物了?”

    兰斯听不懂这天外飞来一语,道∶“什么?”

    “不是吗?”花次郎冷笑道∶“不然为什么喜欢在身上涂满鸡血、鸭血来装睡呢?小心感冒啊。”

    兰斯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狂怒,怒喝声中,一拳就往有雪身上打去,要活活扁死这假死偷生的雪特人。没等他打到,有雪已经翻身逃开,对著花次郎嚷嚷道∶“你个死花次郎,扯老子的後腿,老子可跟你没完没了……咦!你的身上为什么有油腻味?”

    花次郎一笑,淡然道∶“吃了肥鸡烧鸭,当然有油腻味。”

    “肥鸡烧鸭?”有雪一愣,怪叫道∶“哇!你这家伙真没良心,不但扯我的後腿,还吃我辛苦偷来的鸡腿,来来来,我们斗三百回合分个输赢,我要打的你连猪腿都做不成……”话没说完,已经被兰斯扑倒在地,霹哩啪啦地就是五个巴掌。

    花次郎晒道∶“我是看你人不在,鸡鸭又快被烧焦了,这才好心代劳,你这雪特人真是不识好人心。”转向源五郎,嘿声笑道∶“五郎兄弟好厉害的高脚啊,顷刻间跑得不见踪影,累得花某事後搜遍了暹罗的大街小巷,把什么苍蝇蚊子通通赶上了天空。”

    源五郎报以微笑,欠身一揖,道∶“多亏了花二哥冷里飞来一剑,小弟才有机会逃出生天,还要多谢您的救命之恩了。”

    花次郎嘿了一声,摘开葫芦盖子,咕噜噜地又灌了几口酒。这个源五郎的确不简单,利用自己与人过招时心神稍分,把气息隐藏至灰飞湮灭,就此甩脱了“锁魂”的追踪,逼得自己大耗心神,用思感搜遍了整个暹罗城,最後还是无用,要不是因为记得兰斯曾提过此处,说不定就此给他甩脱了。

    既然要玩,大家就来玩玩看,且瞧是谁的手段高明些,反正,就算撇开其他的不算,光是刚才街上的那一下,大家还有一笔老帐可算呢。

    他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人是面带微笑,听的人也是诙谐应对,但言语中的机锋却锐利至极,直让听的人为之捏把冷汗。当然,如果有人在听的话。

    而事实上是没有的,在另一边,兰斯已经把有雪痛殴的不成人形,越揍越是生气,这小子贪生怕死,定是不晓得溜到哪去,然後涂了满身鸡血鸭血回来骗人,还骗的自己几乎掉下泪来,真是想想也有气。

    痛揍了半天,馀怒未消,而手也揍累了,正在想是否做罢,还是乾脆拿刀将这杂碎劈成两半,有雪已经杀猪般的大叫起来。

    “别……别再打了,其实我是私下去查探情报,是为了办正事,不是逃跑啊!”

    “情报?你还能有什么鬼情报。”

    “是很重要的情报啊!真的很重要,是有关於东方家那批红货的最新消息。”

    兰斯一惊,与源五郎、花次郎对看了一眼,就此放下拳头。

    “喂!五郎、次郎,现在这算是什么情形。”

    “我不知道,大哥,不过我肚子好饿。”

    “呃……两位,你们要继续呆下去,我是不反对啦,不过,你们真的确定我们有必要那么蹑手蹑脚的吗?”

    在街角的一端,兰斯等四人黑巾蒙面,偷偷窥视著前方的那所巨宅。

    有雪刚才报出了惊人的消息,不知道为了什么,本来已该远去的东方家礼队,如今仍滞留在暹罗城,而且似乎没有离去的打算。这消息一传开,当然再度引起了震撼,让目睹昨天恶斗的江湖豪客又开始窃窃图谋,为的,当然是那份价值连城的财宝。

    “窝凿赊额士气渣但经报,泥闷边别印。(我早说我去查探情报,你们偏不信。)”脸肿成大饼似的有雪,仍在为了自己的行为辩解。

    花次郎晒道∶“猪脸大侠比手划脚,意欲何为啊?”

    为了查探情报,兰斯决定立刻起身,到东方家礼队栖身的驿馆去搜集资料,由於早上的风波,兰斯下令全组人遮掩面容,免得又给人当柳一刀追杀。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驿馆前人来人往,看来似乎只是些普通行人,但稍有江湖阅历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些人个个兵器放在及手处,摆明是来踩盘子的,而为此特意蒙面的兰斯,不但没收到原本的效果,反而成为全场最瞩目的焦点,不少人都在奇怪,“哪里来了这样一个笨贼?”

    源五郎道∶“大哥,我觉得自己这样好糗,如果人家问起,我该怎么解释啊。”

    兰斯不耐烦道∶“就跟他说,你是魔导师,谁有意见你就咒死他。”

    四人入城後波折连连,如今已是傍晚时分,他四人都已一整天未进食,肚子早饿的咕噜直叫,只是因为兰斯的坚持,才一直在这里蹲著看。

    有雪道∶“大哥,我觉得我们可以回去休息一下,明天再来。”兰斯道∶“胡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睡的鸟儿吃的更多,现在天色已晚,正是查探情报的好时机,等一下天色更黑,我们就设法溜进那屋子去,看看能不能……”

    他讲的全是如意算盘,完全没考虑过实行的可能性,只是他话才说完,那屋子的大门就“呀”的一声打了开来,一个相貌颇为清秀的小僮,腰间横插著柄赤色小矮,衣饰华贵,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在他身後,一群精壮汉子推了几辆小车跟著,一时间瞧不清是什么东西。

    小僮站定身子,向周围打了个四方揖,朗声道∶“各位英雄豪杰请了,暹罗城是主,我东方家是客,自来强龙不压地头蛇,也请各位英雄自重。”他模样讨喜,此刻稚气未脱的脸上,强充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实在是使人莞尔,但有鉴於他代表的身份,话中又自有一种威严气氛。

    小僮又说了几句,最後道∶“倘若还有什么人心怀不轨,想要夜间来扰人清梦的,这几位仁兄便是榜样。”

    说罢退身回宅中,而那群汉子则是将推车一倒,几名江湖人士,或缺胳膊或缺腿,如滚地葫芦一般,狼狈的滚下了车子,看来就是早先潜入大宅,给东方家拿住,然後被变成这样来杀鸡儆猴。

    此举令群众哗然,哪里还赶围观,不一会儿就散的乾乾净净。只剩那几个男子,伤处淌血,在地上辗转呻吟,状极哀怜。

    兰斯瞧得一股凉意直透脊背,很自然的想到,倘若自己晚上真的潜入,不成功还好,倘若成功进了去却出不来,那……

    “大哥,我想,咱们还是改天再来吧!”

    听到有雪的要求,兰斯默然地点了点头。

    夜阑人静,晚风吹拂,一行人又回到了先前的废屋。因为这一天实在很累,所以在勉强啃了有雪仅馀的口粮果腹後,兰斯与有雪立刻倒在乾草上呼呼大睡,看来大有不到日上三竿不起床的打算。

    花次郎在屋外挑了根大树,选了较粗壮的一根枝干栖身,横躺其上,随著树枝摆动,静静闭目。

    源五郎似乎也是常露宿野外之人,熟练地在那棵树前生了火,铺好垫布,把背往树干上一靠,就这么舒舒服服的闭上眼睛,令人想不到他这么一副公子哥的娇贵样,能够这么吃苦耐劳。

    “喂!人妖小子。”

    “哦,花二哥还没睡啊。”

    源五郎才一坐下,头顶响起了花次郎的声音。

    “我想问问你,你这么跟在那两个杂碎的身边,到底是想作什么?”

    “哪有为了什么?”源五郎笑道∶“报恩啊,我无处可去,两位大哥肯收留我,我自然应该感恩图报,这样作,花二哥认为很奇怪吗?”

    “哼!”花次郎冷哼一声,道∶“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两个杂碎睡的跟死猪一样,这里现在只有你我二人,你大可不必再装下去。”说完,他沈吟道∶

    “嗯!昨天东方家的那场混战,雪特人抱起你狂奔之际,小子你发了三招,两剑一指,第一招是白鹿洞的『天光云影』,第二招是白鹿洞的『河山铁剑』,这两招隔空剑指,打乱了东方家在花轿旁的护卫,也让东方家预伏的高手措手不及,所以场面才失去控制。”

    花次郎道∶“『天光云影剑』、『河山铁剑』,都属白鹿洞三十六绝技,你这样年轻的年纪,两样兼修,不简单啊!”

    源五郎微笑道∶“白鹿洞是当今武学正宗,一向广为流传,或许小弟误打误撞,偶然学得了一招半式,那也不足为奇啊!”

    “那白衣小子趁乱逼近花轿,可是却被围住,闯不出来,你又发了第三道指劲,荡开左右兵器,助他脱险,这一指可不寻常啊!”花次郎声音忽地一紧,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与西王母族有何关系?西王母族千多年未现人间,你又怎地会使『绕指柔红』?”

    源五郎一笑,女孩子气的脸上,出现了慧黠的笑容,“唉唷!这可得问我师傅了,他老人家只管教,我作徒弟的在一边学,哪知道师傅教的是什么?又怎么晓得还有这么多典故?”

    花次郎一怔,道∶“你师傅?”随即想起这小子狡猾多诈,他说有师傅,说不定只是推托之词,三十六绝技向来非白鹿洞嫡系门人不传,能同时兼修任两门绝技者而有成者,当世不过二十人,自己可说无一不识,可是哪有白鹿洞门人会兼学西王母族武学,又会教出这等鬼徒弟的?

    没等花次郎开口追问,源五郎已经反客为主,笑问道∶“没想到花二哥懂得这么多,了不起啊了不起,如果不是看您的打扮不对,小弟还真要以为您和那柄名剑有关系咧?”

    “什么名剑?你又知道了什么?”摇晃的树枝忽然停止了摆动,花次郎的语音整个冷峻了起来。

    无视於顶上直逼而来的寒意,源五郎如顽童也似的笑道∶“哈哈,您既是姓花行二,剑法那么了得,又是这等英俊风刘人物,小弟自然将您与花家那柄风刘名剑联想在一起了。”

    花次郎听了这一句,面色转和,冷哼一声,过了好一会儿,缓缓道∶“你既然不愿说,那也由得你。你既然与东方家结下梁子,到时候自有东方家本门来找你算帐,至於我们的份,就看看到时候我有没有心情追打落水狗了。”

    花次郎心中想到,这源五郎周身透著古怪,白鹿洞对於上层武学向来防守得极严密,这人居然运用自如,就连已经成为传说武学的“绕指柔红”他也会用,而且行运间大见馀力,这等功力,绝对是当今世上的特级高手。

    这么样的一个人,却故意装出一副不会武功的拙样,跟著那两个杂碎瞎混,又故意破坏东方家的行动,内中定有惊人图谋,反正自己无聊已久,很想找些事来活动筋骨,那就用这小子来开刀吧!大家不妨耗一耗,看看谁才是老狐狸。

    源五郎笑道∶“花二哥哪的话,咱们既是一党,便会祸福与共,他朝小弟要是有什么麻烦,还望您像今天这般,多多拔剑相助啊!”

    树上,花次郎微微冷笑,闭上双目,再不答话。

    微风吹过树梢,在两人一齐闭目沈眠後,今日暹罗城中的最後一场战争,终於告结了。

第三章 平生交契贵知心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叁月自由都市暹罗

    “混帐东西,给我起床!”

    “干……干什麽啦!大哥,你可能不明白,睡眠对雪特人的重要喔!谤据我一族的传说……”

    “少罗唆,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

    为了一雪前耻,也为了不想在其他人面前闹笑话,兰斯在一夜辗转难眠後,决定好好弄清楚一下江湖大势,免得以後听到专有名词时瞠目不识,给人当作白痴。兰斯一早便挖起了有雪,要来个晨间恶补。

    “什麽?江湖大势,这很复杂啊,你要先听哪一边的。”有雪揉了揉惺忪睡眼,含糊道。

    兰斯也愣了一下,转念一想,现在与自己最有切身关系的,应该是包括东方家在内的七大宗门了,不如就从这里问起吧!

    有雪点点头,道:“嗯,七大宗门啊,挺方便的,有歌为证。”说着,又是一副雪特人说书的模样,摇头晃脑起来。

    巨舰如林旗如海,难载东海一个白。

    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

    千层银阶万里地,十方宝帝麦第奇。

    天上缺了白玉床,龙皇来请洛阳王。

    赤金虎,玛瑙狮,大地金刚武炼石。

    珍珠鞍,轻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

    东海白家、洛阳王家、长安花家、威尼斯麦第奇家、武炼石家、自由都市东方家,这六大家族与青楼联盟,并称七大宗门。

    有雪道:“七大宗门里面,王、石两家在武炼,花家、麦第奇家在黑鲁曼,白家在雷因斯,势力大概均分。”

    有雪是这样说,兰斯却另有一层想法,如果说七大宗门俱有富可敌国的财力、人力、势力,那麽,能否与国内的家族取得合作,就是该国兴盛的条件之一了,而境内只得一家的雷因斯,先天上就处於不利的位置。

    有雪跟着开始解释。

    在雷因斯境内的是白家。

    白家发迹甚早,靠航运业起家,之後兼营鱼盐之利,雄霸大陆东方海域,足迹所及,远至炎、水、土叁块大陆。

    白家的独门武学,因长期与雷因斯王庭结合之故,别树一帜,与一般的魔武不同,而练的是由太古魔道延伸出的太古魔武,独步天下,数百年前,曾一度极为势大,但因为某件事故,白家高手名宿一夜间死去大半,连当家主也暴病身亡,白家势力自此一蹶不振,为後来兴起的麦第奇家所取代。

    麦第奇家发迹於武炼。

    武炼由诸蛮族共组联邦,其始皇帝统一体制而建国,麦第奇家便是其中一支,经营矿产,无论人口、财势均极为雄强,历来能人辈出,渐有威胁武炼王权之势。

    百年前,麦第奇家在当家主忽必烈的职掌下,本族极度强势,更兼之网罗大陆上成名高手,声势如日中天。白家势力衰退後,麦第奇家更是趁机大展雄图,大量利用培育、联姻、挖角的方法增加实力,到後来,终於起意问鼎武炼王座,而在百年前爆发震惊当代的『槿花之乱』。

    槿花之乱,一如其名,朝开夕谢,为时不过一月,但对於风之大陆的影响,却是始料未及的深远。

    武炼蛮族中的另一强门,是洛阳王家。王家凭煮盐起家,累积数代而致富,其家族中人有一半的兽人族血统,故而天性勇悍,热爱战斗。家族当家主世代与武炼正统王权交好,长期拥戴正统王室。

    槿花之乱爆发,由於事出突然,兼之忽必烈果是不世奇才,一切策划均极周密,事发当晚便即攻陷王都,武炼国主仓皇出奔、禁卫军总帅,亦即是斯任王家当家主死守城门,当场殉难、黑鲁曼如约出兵,逼压国境,教守备兵无法回师勤王、国内诸侯多存观望态度……情势乱到极点,武炼易主似成定局。

    便在一片混乱之中,洛阳王家首先发表宣告,誓师勤王,他们将国主迎回洛阳,并出兵讨伐叛国贼忽必烈。连续几战,支持双方的诸侯各自增多,而在决定性的那场战争中,原本为麦第奇家所雇用,身为挖矿奴隶的侏儒一族,事先漏所有军机,同时配合讨伐联军背後奇袭,麦第奇家惨败,高手一役死伤泰半。

    此後,麦第奇家难挽颓势,兵败如山倒,最後的跃马桥之役,忽必烈被王家新主,“大刀”王五一刀斩杀马下,而其弟旭烈兀阵前受命,成为麦第奇家主人,放弃原有基业,率领族人逃往黑鲁曼,槿花之乱自此落幕。

    动乱结束,而真正的影响却在战乱後开始显现。

    忽必烈与旭烈兀之母,是黑鲁曼的公主,两人有一半的黑鲁曼王室血统。为躲避追杀,麦第奇家举族迁往黑鲁曼,於黑鲁曼落地生根,靠着带走的财宝为资本,经营金融、开设纺织而致富,在异国的土地上,稳稳的站住了脚。

    在武炼境内,动乱得以平息,而於斯役建立最大功绩的王五,身价随之水涨船高,成为朱鸟骑士团大统领,王家当家主,更被奉上“天下第一刀”的美名,声威直追陆游之後,隐然便是九州大战後,新世代的第一人。

    而最令人想不到的,则是石家的崛起。为了奖励侏儒一族的大功,武炼国主做出了破天荒的决定,他让侏儒一族接收麦第奇家原有的一切,并赐予国姓“石”,给予种种难以想像的荣宠。在此优越的条件下,石家迅速崛起,凭矿产富甲一方,更开辟了以护身硬功为走向的一脉武学。

    一场槿花之乱,造成麦第奇家出走,王家称霸,石家崛起,其影响不可谓不大。

    有雪说的口沫横飞,兰斯听得暗暗惊心,追问道:“那剩下来的便是花家与东方家了是不是?”

    有雪开始解释。花家贩马,东方家铸造,皆是其家本,这两族成立颇早,与白家同期,东方家甚至早过白家,然而在态度上,东方家是矮人後裔,早放弃争霸天下,而以一流生意人自命,安然居於自由都市,冷眼看天下。花家则是时有所图,但奈何地处西陲,诸事不便,往往甫得天时,想要有所行动,时机便已消逝,是故长居於黑鲁曼西南,虎视眈眈。

    而在武学上,花家以轻功、腿法驰名,东方家则是魔武火技的翘楚,双方各自拥有宗师地位。

    兰斯侧着头,将这些资料一一记住,屈指算来……兰斯奇道:“白、王、石、花、东方、麦奇第,一共六家,还有一家是什麽?”

    被问到这个问题,有雪一副馋沫欲滴的模样,搓手笑道:“这最後一家嘛,正确说起来不能算家族,只能算是一个利益联盟而已。”

    兰斯不解。有雪道:“女儿红,醉温柔。七大宗门的最後一家,成立的最早,资格最老,风之大陆所有雄性动物的天堂啊!”

    青楼联盟,据说在九州大战前便已成立,大战後正式定名。一言以蔽之,就是大陆上娼门与人口贩子的大联合、奴隶市场都是分舵,单以分布势力而言,堪称七大宗门之首。

    有雪道:“不过这联盟和咱家雪特人一样,有些挨人白眼就是了。”兰斯心道:“和你雪特人一样,那不叫有些挨人白眼,那是人人喊打啦!”

    青楼联盟的总舵设在香格里拉,没有当家主,而是由联盟内数大派系首领共同议事。虽然说平时遭人白眼,而联盟内高手良莠不齐,组织整体的控制力也欠佳,但青楼联盟自有其不可忽视的实力。

    除了买卖人口、娼门中一掷千金的暴利,还有另一项宝贵资源,情报!甚至连黑鲁曼、武炼的国家情报单位也有所不及。在此动汤不安的时代,能否掌握第一手情报,便是致胜关键。

    “原来如此,是情报啊!”兰斯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喃喃道:“将来有机会,倒是要去见识见识。”

    有雪道:“那可得去香格里拉了,那里是大陆繁华之最,只要有钱。”

    兰斯道:“谁跟你说这个,我们是要作大事的人,怎麽可以为了区区女色而动心呢?你老大我想见识的是情报,情报啊!”

    有雪没料到马屁拍在马脚上,正想补过,兰斯已低下声音,小声道:“不过,工作不忘娱乐,等到咱们这票干完,去香格里拉乐一乐,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有雪大喜道:“一定一定,岂止是合情合理,简直就是应该的。”

    兰斯归纳了一下,正色道:“照这样排行,当前的七大宗门,该是以王家为首吧。”

    有雪点头道:“对,论起声势、实力,王家为首,麦第奇、石家居次,再来是东方家与花家,最後是白家。青楼从不参与江湖事务,实力也很难估计,所以不列排名。”

    兰斯道:“东方家只能排进第叁级,怎麽它这麽差劲啊?”

    有雪道:“也不能说差劲啦,只是一直以来东方家的目标不同,没有称霸大陆,争雄天下的打算,相对的,就没有招揽外派高手,吸收游离份子增强本身实力的措施,实力自然比不过前几家。”

    兰斯赞道:“了不起,看不出你一个混帐雪特人,居然知道这麽多事,果然是行万里路,见识不凡啊。”

    有雪笑得好灿烂,道:“啊,这没什麽啦,只是常识,常识唷,雪特人最爱听人说是非,听多了,大概就知道的多一点吧,对了,不管怎麽说,东方家还是当今魔武大家,不可小觑喔。”

    “魔武啊……”乍闻『魔武』二字,兰斯忽地眉头一扬,沈声道:“有雪啊,咱们兄弟的交情如何?”

    有雪不意有此一问,一时不敢轻率答覆,只是有些谨慎的答道:“大哥……待小弟恩重如山,小弟对您的景仰,有如……”

    兰斯一挥手,打断有雪的话,道:“这样就够了。”探首左顾右盼一番,确定四下无人,低声道:“你小小声的告诉我,什麽是『魔武』?”

    下一刻,只见有雪的嘴,立刻像是被塞了十七八个生鸡蛋,,大大……大大的张开。

    早在兰斯醒来前,昨晚睡在庭院的二人组便已起身,进行晨间散步。正确说来,是其中一人悄没声息的溜出了门,树上的另一名察觉不对,跟着上了街。

    “啊……”伸伸懒腰,花次郎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有些困意地道:“有没有搞错,这麽早起来,你到底想干什麽啊?”

    源五郎笑道:“买早餐啊,不然大家起来要吃什麽?”

    “早餐?”花次郎晒道:“那两个家伙一穷二白,你身上也没半毛钱,穿的还是雪特人的鬼衣服,拿什麽去买早餐……等等,别打我的主意,我可没钱给你,昨晚的一壶酒花光了最後的一串铜币,现在穷死了。”

    源五郎贼兮兮地笑起来,道:“花二哥的光剑呢?虽然是非冠名,又是旧货,好歹也可以当个百枚银币吧!吃一年都够了,既然陪着上街,总得给点贡献吧。”

    “想都别想。”花次郎打开酒葫芦,“咕噜咕噜”地灌了两口,道:“早知道你在打我这柄光剑的主意。”

    “这就奇怪了,您也没钱,为啥跟着我上街呢。”源五郎道:“咦?莫非花二哥有晨间运动的习惯,佩服啊佩服,强身健体,果然是一等一的好男儿。”

    花次郎冷笑道:“你是雪特人吗?满嘴没一句实话,我为啥出来,大家心里一清二楚,总之,在我把你摸清楚以前,你上哪?我就跟着,你什麽坏事也别想做。”

    这就是目前的打算。不可否认,从初见面起,自己对这个名为源五郎的小子很感兴趣,瞧他的年纪,约莫是一百出头,甚至可能未满一百,正值少壮,以现今七大宗门的辈份而言,算是最年轻的一辈。

    唉!如今的风之大陆,白鹿洞也好,叁大骑士团也好,都已经找不到什麽有趣的年轻人了,就连七大宗门,虽然新世代的高手个个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模样,但放眼望去,近一百五十年内出生的一辈,并没有什麽真正杰出的人才。这个江湖,是越来越无聊了!

    不过,这个源五郎却不同。他很有趣,年纪轻,长的那麽美,脑子、武功看来不差,背景神秘,又没有俗不可耐的骄气,很值得花时间来缠缠,毕竟,自己无聊太久了啊!

    源五郎也不答话,笑着往前走去。此刻时间尚早,天方拂晓,街上没什麽行人,不必担心干扰旁人。

    “唔,你说自己姓天野,那你就不是大陆陆地上的人了。”花次郎犹自叨叨不休,道:“天野是东方岛国日本的姓氏,你是从那边过来的吗?”

    这个问题大有干系,叁大神剑之中的“剑爵”天草四郎,便是长年居於日本,如果源五郎也是出身日本,这两人说不定便有关连,否则天下哪可能莫名其妙地跑出一堆高手。

    “光是问我,这样很不公平喔。”源五郎笑道:“花二哥又是哪儿的人呢?”

    花次郎登时语塞,却又不想信口雌黄,免得给拿住话柄。只是又闷声灌了两口酒。

    穿过两条窄巷,道路开阔起来,两旁房屋也变成饭馆、商店一类的建筑,人声渐渐多了起来。花次郎起先没留意,却越走越觉得不对,出声道:“等等,买早餐怎麽会走到这里来,这条路不是……”

    话声一停,源五郎转过街角,眼前出现了一条长街,正是那日东方家礼队引发轩然大波的大街。

    花次郎道:“你买早饭为什麽买到这里来?”

    源五郎道:“这儿店家那麽多,不来这买要去哪买。再说,顺便来这勘查点资料,也是应该的吧!”

    顺便?花次郎心下冷笑。这小子是专程来这集资料的吧,买早餐云云根本全是鬼话。

    长街看来颇为整洁,两旁的店家已经打扫过,运走尸体、拭去血迹,以便开张做生意。不过,石板路上的裂缝、各式脚印、深渍石板里的暗红色,仍说明了那日战斗的激烈。而源五郎,正是为此而来。

    “有什麽好看的,自己不是始作俑者吗?还想来这里看什麽?”花次郎道:“当心给人家认出来,乱刀分尸。”

    源五郎不去理他的嘲讽,只是低头看着地面的痕迹。某些威力特别强大的招式,会在发招或接招时,留下特定的痕迹,如果是熟悉该种武功运行的特徵,便可以从残留痕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

    “对於这场混战,二哥有何看法啊?”源五郎低首踱步,口中发问。

    “嘿,有趣的问题,你想听什麽?”花次郎也不规避,直接了当的回应。

    “东方家素来注重血统,散开的旁枝姑且不论,本家的血脉一向不外流,更绝少与外界有生意以外的往来。”源五郎道:“这一次,东方家破天荒地与外界联姻,虽然说仅不过是个直系末流的族女,无关轻重,但想来背後是有些问题的,不知花二哥有什麽见解。”

    “说话别那麽文诌诌的,一副娘娘腔样子,烦死了。”花次郎道:“我没什麽见解,矮子配侏儒,天作之合,妙的紧啊,有什麽不好的。”

    源五郎『唔』了一声,没头没尾的应道:“果然不错,是石家。”

    花次郎道:“当然是石家。前天挑大箱聘礼的黄衣汉子,个个穿的是土色龟纹,动手时用的全是『大地金刚打』的散手功夫,不是石家是哪一家。小子你明知故问的本事练得不累吗?”

    源五郎道:“别那麽说嘛,我只是有些奇怪,这两家怎麽会碰在一起,实在是有些不合情理啊。”

    “哪有不合情理?再合情理也没有了。”花次郎晒道:“一个挖矿,一个铸造,矮子配侏儒,芝麻对上绿豆,哪有什麽问题?他两家不搞在一起,那才真叫不合情理。”

    他二人你来我往,完全是一副斗嘴的模样,但是,如果真正明白他们话中代表的意思,势必会为这短短几句话所震惊。

    前天礼队的组成份子,并不单单只是东方家的族人,那些身穿土色衣衫,挑扛玉箱的汉子,便是同属七大宗门之一的石家,这也就宣告了本次联姻,是东方家与石家的双方结合。

    而他们的对话,则暗示了七大宗门进行连横合纵的可能性。七大宗门个别而言,皆可谓当今大陆上最强势的势力单位,虽然其中有强弱之分,但并没有哪一家,能够凭自己一家之力独霸天下,便是最强盛的王家也不行。但倘若任有两家结成同盟,那意义就不同了。

    源五郎道:“我也只是推测而已。因为以东方家一贯的作风来说,这件事实在有些奇怪。”

    花次郎沈吟道:“唔……倒也是,怎麽会由东方家先起这个头呢?世上的事还真是奇怪啊。”

    依照东方家对外的宣称,仅是一名族女对外通婚,故而毋须张扬,一切低调处理,饶是如此,也已经是轰动自由都市一带的大新闻了。仔细想来,东方家并没有明确地宣告亲家身份,而人们也下意识地以为,此次联姻的对象,仅是自由都市的当地富豪、仕绅,却没想到其他。

    不过,对象如果是石家,不管是怎样形式、层次的联姻,在意义上来说,都象徵两家开始进行势力联合,这非但会对其他五家造成震撼,便连黑鲁曼、武炼、雷因斯也不会视若无睹的。

    只是,连横合纵的手法,居然是由素来低调的东方家先发起,这实在是件怪事啊。

    懒得想多,反正和自己没什麽关系,倒是源五郎这小子,该不会就是为此而来吧!

    “哈哈,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花次郎道:“不过是两家的低辈族人嫁娶,又不是什麽首脑联姻,哪用这麽大惊小敝。”

    源五郎道:“是吗?但石家送的聘礼,可真正是价值不菲呢,後辈族人联姻,用得着那麽大手笔吗?”

    “对方不是普通的土豪,是当世七大宗门之一,石家存心讨好,那也是有的。”花次郎故意唱反调:“况且,石家当家主石崇,是大陆上最有名的暴发户,最爱讲究排场派头,挥金如土不过等闲,这些聘礼,你还怕他送不起麽?”

    “嗯,有道理,花二哥果然有见解。”源五郎步至街心,微笑道:“不过,您脚底的东西又怎麽说呢?後辈族人联姻用得着这个吗?”

    “什麽东西?这块香蕉皮吗?”

    “呃……不好意思,香蕉皮下面的东西。”

    花次郎举足踢去香蕉皮,地上一反其他地方的杂乱印痕,显得乾净的多,仅有一个半径叁尺的圆痕,彷佛火烙,深深印在地面,而圆圈的周围,有七八个怵目惊心的黑色人形,像是影子,可是,没有人,哪来的影子?

    “焚却阿房!”花次郎脱口道,眉头亦深深皱起。

    源五郎鼓掌道:“哦,是六阳尊诀的『焚却阿房』啊!小弟还在想,是哪一门霸道武功,能把人连皮带骨瞬间烧融,留影地面,哪晓得花二哥一语便揭破了,真是令小弟佩服。”

    花次郎瞪了他一眼,心知肚明这混帐早就认出地面痕迹,只是藉自己的口道破而已。

    “阿房火起,生人远离。”花次郎道:“没记错的话,这式『焚却阿房』,是东方家『六阳尊诀』之一,是不是?”

    “一点没错。”

    “而『六阳尊诀』是东方家的掌门神功,对吧?”

    “正是如此。”

    “换言之,出手的人是……”

    “错了。”源五郎打断道:“二哥,我还记得,前天逼退众人的那道火墙,火焰颜色是红色的。”

    花次郎回忆东方家的武学家数。东方家是当世炎系魔武的权威,其子弟依修为高低,A、B、C、D的级数,招数中可随发蓝、橙、黄、红四色火焰,能修至红色火焰者,该拥有A级高手的实力了。

    “可是……”花次郎道:“传闻中,『焚却阿房』属於紫焰的天位武学,如果要发挥此招神髓,火焰必然是紫色,便算要发挥一半威力,也得要有白焰的特级实力。”

    “所以,发招者不可能是当家主本人。”源五郎道:“六阳尊诀虽然是掌门神功,却不是非掌门不传,东方家的高手耆宿都可参详前四式。而以地上的痕迹看来,这该是数人联手所发,至少也有叁名,实力都是A级以上,说不定还有特级。”

    “特级?”花次郎又皱起眉头。据他记忆所及,东方家家主东方不韦,武功级数并未能晋升天位,换言之,东方家目前最高的武功级数也不过是特级,叁名A级以上的高手,那等若是当前东方家的一流菁英了。

    “所以,问题来了。”源五郎道:“就为了一个普通族女的嫁娶,有必要动员叁名A级以上的高手来此吗?”

    花次郎本想回答,是为了护送嫁妆而来,但想想也知太欠说服力。一者,聘礼虽然贵重,却未必是什麽希世奇珍,为此动员一流高手,徒让人耻笑不分轻重,自折身价。其次,若是护宝,为何不随众而行,只是等到局面已不可收拾时,才出手镇压,这其中确实透着诡异啊。

    “唔……的确不对劲。”花次郎点头承认,他也是明快之人,一旦确定便不再强辩,浪费时间。“不过,这又有什麽关系呢?两家有什麽古怪,也是他们自己的事,再说,不管其他人怎麽样,结婚的本身,是件好事啊?”

    “二哥认为结婚是好事?”

    “难道你有异议吗?”

    “不敢,岂敢如此。”源五郎的笑容,夹着几丝狡狯,“只是,小弟有些不明,您既然认为结婚是好事,那麽前天您又为什麽阻碍婚礼的进行呢?”

    有雪的大嘴张开到一半,见到兰斯脸色不善,登时忆起过去的糟糕经验,马上闭嘴,动作之快,险些连舌头一起咬下。

    “呃……这魔武吗?关於魔武……该怎麽说……”基本上这是一个任何习武者必知的常识,但要如何向一个不懂的人描述,一时间有雪张口结舌,想不出妥当言语。

    “所谓魔武,顾名思义……就……就是魔法与武术的结合”一番话,雪特人说得结结巴巴,浑没半分头绪,花了兰斯好大的功夫,才大概听懂其中意思。

    魔武者,魔法与武术的结合体。

    许久许久以前的年代,神话时代结束之初,不需仰仗精灵魔力,而是靠机械为力量根源的太古魔道,曾经一度势大,势力席卷天下,打压其他的力量流派。

    当时的力量流派,最广为人知的,是武术与魔法。

    练武,不断地锻练自身肉体,藉着培养『气』的修行,与天地同步,进而获得强大力量。但是,纵使天资聪颖,武术要有小成,也得要十年苦练,而要练成足以与太古魔道一较长短的境界,再快也非一甲子之功不可。人生,又有几个一甲子?

    魔法也是同样,提升魔力,记颂咒文,以各种自然或超自然力量,来发挥威能,然而,尽避魔法比武术易於修练,但真要有所成就,而不是一般的小术士,往往需要更长久的时间。世上又有多少个年轻的大法师。

    太古魔道却不同。尽避太古魔道的道理非常深奥,要研习有成,绝非叁五十载之功,更不能单凭一人天资而独霸天下。但是,要操纵太古魔道的成品,却是出乎意料的容易,只要一时半刻的教导,任何人都可以用太古魔道兵器发挥毁灭性的威力。

    一般的武术高手,在这股威力前完全不堪一击;具有远距离心灵、物理攻击的魔导师,虽然较为吃香,但当太古魔道研发出按钮攻击的技术後,魔导师也只有惨淡收场了。

    夹着这股优势,太古魔道学者在神话时代结束後,得以独尊一时,压黜百家,并不是什麽奇怪的事。

    只是,有一点是出乎意料的。太古魔道称霸,这个事实所直接导致的,竟是各种力量流派的大联合。为了与之对抗,数十位足以被冠上宗师头衔的宗主,秘密地展开研究工作,希望能发展出一种崭新而强大的力量。

    研究之路非常遥远,从试着构想、确定方向、展开研究、克服技术难关……百多年的漫长光阴流逝,而研究成果有了小成,虽然仅是小小的一步,却为後来整个鲲仑世界带来天翻地覆的影响,新的力量终於诞生了。

    魔法、武术,以其个别优缺点来看,的确是有所不足,但是,如果将这两者合而为一呢?

    说到底,这两者都是在体内锻练某种能源,经由此途径而让人得到强大力量,与借重机械的太古魔道不同。既然是能源,尽管性质有差异,但未尝就没有殊途同归的地方。

    以这观念为主轴,『魔武』这种复合新力量,正式地出现世上。

    兰斯道:“什麽太古魔道的,我是不太懂啦,不过魔武的优胜点在哪里呢?”

    有雪道:“大哥,你也知道的啦,我们雪特人大半没练过武,所以也知道的不太详细,只能说个大概而已……”

    兰斯不耐烦道:“说就行了,本大爷自己会听,要你多事。这麽罗唆。”

    有雪抓抓乱发,勉强归纳出脑里的常识资料,道:“大概来讲,如果和纯武术比较,魔武的一个特点就是有附加价值。”

    “附加价值?”

    有雪道:“对啊,如果是练纯武术,你看过谁出招的时候,全身还冒火的啊。”

    傍有雪这麽一说,兰斯登时省悟,道:“照你这麽说,那所谓的七大宗门……不就是……”

    有雪点头道:“啊,是啊,七大宗门全是以修练魔武成家的。”

    有雪用旅行时听过的故事,和兰斯解释当时的情形。魔武刚有小成的时候,所使用的招数,仅是一些剑上冒火的魔法剑之流,太古魔道也能做到的技巧。

    不过,当两者相遇,高下立判,由魔武所发出的能源火焰,其威力远非一般火焰所能相提并论,就由此一线之差,而分出成败。而魔武在效能上,亦有革命性发展,修练魔武上手甚易,修练魔武十年,便能拥有修练纯武术一甲子的威能,靠着这些优势,魔武有了称霸天下的本钱。

    决定性的战役发生了几场,太古魔道初时占着上风,但随着魔武技术的日渐成熟,太古魔道的缺点也逐渐暴露,尽避使用容易,可一旦失去了真正明了其中道理的创作者,机械也成为废物了,而这损失却是极难弥补的。

    有雪道:“最後呢?魔武一派获得险胜……”

    兰斯道:“就凭这样吗?好像有些不太对劲吧!”

    “我所知道的就是这样,任何一所学堂的初级课本也都这样写。”有雪耸耸肩,道:“只是啊,从我们雪特人记录的传说来猜想,魔武一派或许也用了不少不光明的手段吧……”

    “什麽不光明的手段?”

    有雪道:“不管一件兵器有多麽厉害,使用它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啊!”

    兰斯一呆,显是想不到这雪特人会说出如此有哲理的话,细细咀嚼,确实是不得不同意这份道理,点点头,示意有雪再说下去。

    有雪道:“总之呢,历史再一次重演,得势的一派,对太古魔道的相关知识,展开了彻底无情的镇压。曾经盛极一时的太古魔道,就这麽『波』了。”

    兰斯奇道:“完蛋啦?”

    有雪道:“差不多,杀的杀,烧的烧,几乎没有什麽剩下的了。而在那以後,魔武技术蓬勃发展,到达黄金时期……”

    魔武成为了新的力量标准,技术也大范围的被开发,各种自然界的能源都被广泛地使用,火劲、冰劲、五行劲力……甚至电劲,都一一被使用在新武术中。

    这并非首创,在以前的纯武术中,绝顶高手可以凭藉个人修为,摘星取电,吸取天地能源攻敌,但这类武者极为罕见,百世难逢其一。

    但在魔武倡行後,吸取天地能源攻敌的大排场招数,虽然仍是高难度,却已容易得多。魔法方面的知识,召唤精灵、引动天地能源……之类的技术,使得这类招数的实行性大大提高了。

    而以此为主的魔武文明随之建立,神话时代结束初期,以人类为主的各种族,寿命不过百岁,而魔武的出现,令生物寿命得以延长,甚至透过遗传影响下一代,於是,经过长期的锻练、优生,整个世界的种族自然寿命延长了,人类由短短数十寒暑,增长至具有两叁百年的寿元。

    早期的魔武,人们必须要同时锻练魔法、武术,再以特殊功法将之融合,而经由不断地改进,新一代的才智之士,直接创写揉合两者为一的新功法,魔武的传承进一步获得确定。

    从此,魔武成为大陆上的力量显学,由於这力量具有通用性,武者、魔导师都可锻练,武者藉此得到部份抗魔力,而魔导师也藉此增强本身力量,改善过往魔法师弱不禁风的刻板印象,这自然对原本的武术、魔法造成打击。

    无可置疑,魔武这项新力量,是以武术为主、魔力为辅。故而当魔武修练到某一层度,会对魔法的修为造成妨碍,令修习者必须二选其一,这项限制总算为魔法留下一席之地。但原本的纯武术就没那麽好运了,有了修练更快、威力更强的魔武,纯武术与落伍划上等号,再没人肯花心思修习,因而走上灭绝的道路。

    人们将所谓的纯武术,称之为『古武术』,而以使用机械力量为主的太古魔道,也正式定名为『太古魔道』,使之与神话时代遗传之『古魔法』咒文有别。

    有雪道:“这就是魔武来源的常识了,现在说到练武,人人练的都是魔武,而大哥你练武练的那麽久,居然弄不清什麽是魔武,这点实在是奇哉怪也了。”

    兰斯不去答他,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麽回答这问题。在山上时,老头子从不解释任何东西,所以自己没有机会获得相关知识,下山之後,每想问人,又看见别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为了要充老大,只好哈哈混过,不敢发问,要不是今天遇着这雪特人,说不定再过十年,问题仍然是问题。

    有雪道:“古武术没落後,只有白鹿洞还保留一些,而当世七大宗门全是魔武大家,东方家练火、石家练护体神功、王家练刀、花家练腿,青楼没人知道,而白家和麦第奇家最是特别。”

    兰斯奇道:“怎麽个特别法?”

    有雪道:“麦第奇家练电,威力无俦,刚猛霸烈,而白家就很奇怪了,他们家的魔武不是普通魔武,而是从太古魔道衍生出来的太古魔武,练的是压力。”

    “压力?”兰斯愣道:“那是什麽武功?”

    有雪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没被打过,只是听族人这麽说起而已。”

    兰斯听得心生向往,不知那是什麽样的武功?正自遥想,忽然觉得不对,有雪不是说,魔武争霸得胜後,太古魔道的知识已经彻底被销毁了吗?为什麽白家还能练啥太古魔武?而世上的光剑、地气车……这些都是太古魔道范围的产物,又为什麽会存在呢?

    兰斯问道:“等等,你刚刚说太古魔道已经不存在了,那又哪来的太古魔武?又怎麽会还有人能制造光剑?”

    有雪一脸“对喔”的惊讶表情,显然是第一次想到这问题,看来他也是个不求甚解的雪特人,旁人说什麽就听什麽,全然不经大脑分析,不过,这倒也是标准的雪特人啦。

    兰斯把握机会,问出另一问题:“目前世上武者的力量分级,是D、C、B、A再到特级,这些力量分级的依据是什麽?”

    “呃……力量越强,级数就越高吧。”

    “废话,这个我当然知道。”兰斯道:“没有更仔细一点的吗?应该有点更明确的东西吧!”

    有雪把手一摊,苦着脸道:“唉唷,我说大哥啊,你一早把我挖起来,连早饭都没吃,就连问了这许多。你说嘛,连你这个练过武的都不知道了,我这从没练武的又哪知道这许多呢?您还是改天找个会武的,再慢慢问吧。花二哥就很不错啊。”

    想起花二郎那张阴沈的贼脸,兰斯就没了求知欲。他不讨厌发问,却讨厌被人笑,要他对花次郎不耻下问,那不如死了算。眼看有雪再答不出什麽,兰斯只得放弃。

    兰斯道:“好了,情报问完了,把五郎、次郎找来,大夥儿该商讨一下如何进行大事了。”话未说完,便看见有雪拉长了一张脸,好像在等什麽。

    “你想干嘛?”

    “早餐,早餐啊。”有雪道:“一早起来不吃早餐,整天会受到诅咒的,这是我们族里人人都相信的喔。”

    兰斯肚里暗骂“是你们雪特人的诅咒吧”,但想想肚子也确实有些饿了,吃吃早餐无妨,便道:“算了,去叫醒那两个懒虫,大家一起吃早饭吧。”

    有雪应声高高兴兴的去了。

    看着有雪的背影,兰斯这才想起,自己早就没钱吃饭了。没关系,船到桥头自然直,山人总有妙计。

    花次郎不意他有此一问,口中的酒差点喷出,讪讪地说不出话来。

    源五郎笑道:“前天,那白衣少年抢花轿时,他逼退轿子旁的护卫……嘻,您要说是小弟做的手脚,那也不错,不过呢,当一对璧人趁乱离开现场,快要跑出长街时,发火劲的东方家高手……对不住,那两人我不识得,他们凌空夹击,若不是您从中拦截,这桩抢花轿的美事,多半还是落得一场空咧。”

    “……”

    “倘若结婚是好事,您为什麽出手阻拦呢。”

    花次郎心里大骂,诅咒起源五郎的十八代祖宗。

    前天,自己在『楠』饮酒买醉,正喝得起兴,却刚好看到了那白衣小子,一副坐立不安的傻相,引人发噱,再看他瞧见花轿时那种激愤模样,瞎子也知道他是来抢花轿的。

    本来,自己是对那毛头小子嗤之以鼻的,以东方家的势大,他就这麽冲出去,後果肯定是有死无生,这等愚鲁之徒,活着也是多馀,正好看他的死相来下酒。可是,尽避脑子是这麽想,但在自己心里深处,又好似有些羡慕这傻瓜的愚勇,为了所爱豁出一切的傻劲。

    结果,他抢了花轿後,陷身重围,明明四面八方都是刀剑,但这青年一面挥舞光剑,抵挡敌人,一面却把新娘子护在身後,没走出十步,身上已有七八道伤口,新娘子却连血也没给溅到半滴。当看到这幕光景时,自己动容了,无可置疑地,这青年让自己想起了一些往事,尘封已久的往事……

    也因为这样,尽避理智不断地提醒,别要多管闲事,但当两名东方家高手凌空发掌要截下两人,千钧一发之际,自己还是忍不住出手了,一道破空剑气,阻住所有追兵,让一双新人成功脱离现场。

    自己行事向来如此,快意恩仇,作事前从不深思,事情作了也就绝不後悔,虽然说,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小子,就此开罪东方、石两家,实在不划算,但自己孤家寡人行走江湖,从也没怕过谁来,什麽人想要算帐,尽避放马过来。

    不过,当初没有料到会给源五郎抓来当话柄,真是一大失策。奇怪,这人那时候不是已经被雪特人抱离现场了吗?

    “嗯,这个嘛……”花次郎反问道:“你又为什麽要出手呢?”

    “我想……大概和您一样吧。”源五郎笑道:“不是吗?”

    “彼此彼此。”

    花次郎随口敷衍,心里却提防起来。

    看这源五郎的外表,应该不是个坏人,不过,世上事难说的紧,他会在那时候出手,而现在又毫没理由地与兰斯鬼混在一起,也许便是针对东方家而来,像他这样的人物,绝不会为那批玉箱珍宝所动,必是有更深的图谋,说不定便是同时对付东方、石两家,嗯,那他的真实身份,会不会也是七大宗门之人呢?

    不管如何,从现在起还是小心为上,别给他扯进去,成为图谋的一部份,那才真是得不偿失。

    出奇地,好像看穿了花次郎的想法,源五郎笑道:“您还真是妄自菲薄啊,我说二哥,您其实可以对您自己有更高一点的评价的。”

    “什麽?”

    “没什麽。”

    花次郎给他弄得摸不着头脑,心里又有些发毛,催促道:“你要看的东西看完没有,两个杂碎该醒了,小心有你好受的。”

    “别那麽心急,还差一个地方没看。”源五郎笑道:“这趟出来收获不少,首先,确认了东方家有好手在此,实力是A级以上,人数至少有叁名,而联姻的对象是石家,说不定也有隐藏高手在此,而最後,还有一样东西要确认的。”

    “看什麽东西?”

    源五郎步至街角,来到兰斯前天被震飞时,所立足之地,而地上,仅是一个遭重击後的裂痕。

    “前天,兰斯大哥在此遇险,而火劲袭身之前,有人出手相救,发招逼退火焰,同时震开兰斯大哥。”源五郎道:“是什麽人出的手,我很好奇,花二哥有印象吗?”

    “没有。”花次郎摇头道。他当时虽有察觉,但兰斯死活与己无干,自然不会多加留心,而现在想来,只记得出手之人,似乎内力颇强,但要说是什麽门派、什麽招数,那可实在是没印象了。

    端详地面的痕迹,并没有多特别,就像是被一把大槌击中,石地崩裂,裂纹朝八面散去。这痕迹很平常,任何隔空伤人的招数都能做到,虽然说激起的劲风能顺势让人震飞,显得发招人功力了得,但也并不足以推断其身份来历。

    “唔……瞧不太出来,只知道有A级以上的实力。”花次郎说道。他是由发招人能逼退火劲来论断的,能逼退A级高手所发的火劲,本身自也应该有A级以上的水准。

    花次郎自认见多识广,熟识天下各门各派武术,不过,眼前资料实在不足,无法判定。而这应该还牵涉到另个问题,发招人会出手相救兰斯,足见与兰斯有某种关系,说不定,也会和源五郎有关系,这可是一样有趣的线索。

    “花二哥没有答案麽?让我来看看吧!”

    源五郎弯腰检视地面裂痕,又绕着裂缝中心走了一圈,微微思索,半晌之後,点头笑道:“我想我有些线索了。”说罢,用脚跟往地上轻轻一蹬。

    轰然一声响,方圆半尺之内,地面好像内里给抽空了般,忽然下坠,形成一个无底地洞。怪异的是,地面崩落凹下,但周围的土石并未随之瘫塌,再定睛一看,壁面平滑如镜,就似刀斧凿劈而成。

    花次郎未等人落下,脚尖一点,已飞身跃出土坑,漂亮着地,而源五郎却早就让在一旁,这土坑虽深,却不宽,临时踱开不是难事。

    花次郎看着土坑的模样,奇道:“这是……”

    源五郎笑道:“花二哥想必已经看出些端倪了。”

    花次郎道:“白家的压元功。这武功怎会出现在这里?”

    花次郎着实透着纳闷。七大宗门大体上而言,各以独特的魔武而成家,而其中,有两家最为独特,麦第奇家的电功、白家的压元功。

    江湖传闻,白家先祖原是雷因斯“王立太古魔道研究院”的院长,武功与太古魔道上的修为俱是深不可测,居然给他别走捷径,将这两者合而为一,开创白家一脉魔武。

    白家以“压元功”独步海内,顾名思义,即是压缩的功夫。修习压元功者,功力初级,是不断地将自身的元气压缩,击出时的威力将远远倍增,或是甫以螺旋式激进,形成『气弹』,往往可以收到一击必杀的奇效。而当功力修练到A级以上,则可以凭本身功力操纵周遭压力,发出『重力弹』。

    眼前的这个土坑,深度黑黝黝地看不出来,但想必有个几十丈吧。要一击击出个几十丈的深坑,天下间任何特级以上的高手都可办到,但势必会又长又宽,威力波及到周围房屋,绝不能造成这样的怪洞,周围壁面还这等光滑。

    能有这种效果的,风之大陆上仅有白家嫡传的『压元功』,可是……

    “能使用重力弹,修为至少在A级以上。”花次郎疑道:“白家已经式微了,是什麽人用出这样一招的。”

    花次郎是一名好剑客,更是一名不断寻求挑战的剑客。七大宗门的魔武,除了白家的压元功,他几乎都领教过了。十几年前,他远赴东海,想与白家高手一较长短,却失望地发现,整个白家总坛竟找不出一名A级以上的高手,便算有,也是从稷下聘请来的数位护法,那并不是真正的白家人,当然更不会压元功。

    见识白家武学,当然要领教压元功。可是,领教发不出重力弹的压元功,有什麽意思?徒令一般俗人惊惶失措,又有什麽意思?为此,花次郎败兴而返。

    传说,两百五十年前,当时的白家,声势如日中天,除了家族内高手如云,更掌握了雷因斯、稷下的九成人脉,威风不可一世,更不甘局限一隅,时有问鼎天下之志。

    可是,一场无名恶疾,令白家一日之间死去数十名高手耆宿,便连当家主也於该日暴病身亡,顶级高手为之一空,元气大伤,事後许多厉害功夫失传,族中子弟後继无人,白家从此一蹶不振。

    必於此事,直至如今还为人津津乐道。有人说,此事必与五大奇人中的“毒皇”有关;也有人谣传,是白家与某门派结怨,对方高手大举而来,登门复仇;还有一种说法,是压元功中有强烈缺陷,练至後来走火入魔,高手自相残杀……由於白家的沈默,各种谣言不胫而走,到现在仍是风之大陆的一大谜团。

    经此一事後,白家退出大陆势力争雄,仅经商而再不过问江湖事,近数十年来更下了禁令,不许後辈子弟在江湖中行走,使得白家在七大宗门的势力排行居末,压元功绝迹於江湖。花次郎想见识压元功,还得千里迢迢行至东海。

    所以,花次郎有疑问,以目前已趋式微的白家,到底是谁,有能力发出这一击压元功,更不远千里行至这暹罗城?

    疑问的目光移向源五郎,源五郎笑道:“不知道啊,我和白家又不熟,哪知道是什麽人?说不定是白家、东方家两家当家主,同时降临暹罗城,那可有意思了。”

    花次郎道:“嘿,说的那是什麽废话。”

    现任白家的当家主,白无忌,在风之大陆名头极响,位列当世四大公子之一,不过,那是指他交朋友的本事,与武功毫不相干。

    人人都知道,白无忌是个出了名的浪荡子,武功低微,游戏人间,最有名的形象,就是他常常在黄昏时分,穿着一袭长衫,拖着板鞋,边幅不修,潇洒自在,踢搭踢搭地在稷下学宫踱步。而一言以蔽之,就是说他不是作大事的人才。

    他平时流连花丛,与叁教九流的人物纵酒高歌,横槊赋诗,却全然不理白家的行政,所有大小事务由叁名长老合议裁定,这叁名长老是白家长辈的少数幸存者,虽然逃过了那一役,却也武功全失,因此,白家的没落,执掌者所托非人实在是重要理由。

    源五郎道:“白家已然没落,这是不错的,但是,有个传闻不晓得二哥有没有听过?”

    “什麽传闻?”

    “谣传,白家当家主白无忌,因为自知不是比武斗胜的料,所以在许多年前,便把白家压元功的秘笈送给了一位挚友……”

    “是谁?”

    “雷因斯首席大神官,魏素勇!”

    花次郎又皱起了眉头,不是为了这消息,而是为了这消息的出处。他早就知道这个传闻,而告诉他这个传闻的人,是一名非常了不得的女性,她,应该是不轻易露面人前的,源五郎又怎麽会知道这本属机密的事实?

    “这消息你从哪听来的?”花次郎冷声道,一手已悄然按放在光剑上。

    “脸色不要那麽恐怖嘛!扁剑随便出鞘,可不是一个一流剑客的作为喔,说过,这只是传闻,我又怎麽会记得每一个传闻的出处呢?”源五郎笑得像个没事人样,道:“不过,如果是你後面那两位,也许会知道的清楚些唷!”

    “後面……糟!有埋伏。”惊闻背後有人,花次郎不敢贸然回头,仅是用眼角馀光稍稍一瞄。

    後方,正是『楠』的所在,一群人高声喧哗,正要步进店内,而其中为首的两名男子最为显眼。一名身材微胖,衣着华丽,油头粉面,似是某富家的公子,另一名脸有倦容,相貌颇为英俊,但眉宇间有股说不出的阴鸷之气。

    花次郎一见之下,心头登时一震,显是想不到会在此处见着这两人,当下别过面孔,不欲多惹是非。

    便在此时,源五郎出声道:“花二哥,您瞧到哪去了,我不是说你的正後面,是讲你後面二楼的那两个人。”

    花次郎给他这一说,忍将不住,回头朝後方二楼望去。

    二楼扶杆旁,两名儒生打扮的青年,甫览大街,见到花次郎朝自己这边望来,都退进楼去。

    花次郎看得分明。其中一名少年,眉目如画,相貌极为俊俏,尤其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与唇边甜甜的微笑,欲语还休,给人极深刻的印象。他摺扇轻摇,风度翩翩,退去前还遥遥做了一揖,令人很难不对他心生好感。

    而另一名男子,则是教花次郎着实吃了一惊。匆匆一瞥,仅能感觉到他周身散发出一股无可匹敌的冷冽杀气,这绝非一般江湖武人所有,更惊人的是,花次郎无法看清他的面目。这并非因为他退去太快,而是自始至终,他的脸部好似给一层黑气所笼罩,黑乌乌地瞧不真切。

    这是A级高手的力量象徵。

    这两个人,是谁?

    “什麽?人不在,这两个王八羔子,大清早的也能乱跑。”听到有雪回报说,前院空无一人,兰斯火冒叁丈,立即开骂。

    “一定是花老二不好,他名字都叫得那麽花,一定是半夜诱拐我们家五郎出去了。”顺着兰斯的怒气,有雪忙着点头,同时不忘记拼命进缠言。

    “两个浑球,回来有得他们受的!”少了两个人吃早餐,兰斯心底是又怒又喜。怒的是,这两个人藏了私房钱,可能趁夜撇下自己,偷偷跑去大吃二喝;喜的是,等会儿出去吃饭,可以少负担两张嘴,此乃意外之喜。

    唔……也不能老想着吃,该开始办正事了,至少要先弄清楚,东方家礼队为什麽突然改变行程,停留在暹罗市,背後应该是有什麽原因的,如果掌握到这个秘密,对於未来的行动,想必帮助不少。

    兰斯再回想起那日群众的混战,以那时的混乱局面而言,什麽事都有可能发生,也说不定真是出了某些事,让东方家被迫把礼队停在此地。

    可以判断的资料还太少,要搜集相当的情报,才能有进一步的判断,既然如此,往事发第一线场跑一趟,大概是难免的了。

    “喂,雪特家伙,走吧,咱们吃早饭去。”

    “老大,你要去哪吃早饭?”

    “去每个人都要去的地方啦,罗唆家伙。”

    踩着尚算轻快的脚步,兰斯出发了。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此刻对於整件事情的推算,是出人意料地接近事实中心的。

    另外一边,在『楠』之内,花次郎、源五郎挑了张靠里面的桌子,点了壶茶、几样点心,进行私人早餐。

    会突然出现这种局面,实在不能不说是件怪事。起因是,对於刚刚在『楠』门口的那群人,源五郎感到好奇,也认为说不定能探到点情报,便兴冲冲地拖着花次郎进去喝早茶。

    本来不愿多惹是非的花次郎,则是很想看看进『楠』之後,源五郎要如何对自己的“被绑架”自圆其说,便以一贯的冷笑态度跟进去了。

    结果,两人坐定之後,花次郎立刻有种感觉,自己好像上了大当!

    无论是掌柜、伙计、跑堂……所有人都没有留意到源五郎的存在,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看到源五郎,而是目光迳自从他面上扫过,没有特别的停留,就好像看到个普通客人一样。

    花次郎忍不住怀疑,拉过帮忙点菜的伙计,问道:“你不认得这位姑娘了吗?五娘姑娘啊,前天还在你们店里弹琴的……”

    话还没说完,伙计已经一副狐疑的表情瞪着他,道:“客官,您病的厉害啊,这位公子明明是个男的,您怎把他当成女孩啦,我们做的是饭馆买卖,又不是弹琴妓馆,哪来的姑娘弹琴?”

    说着,又对源五郎道:“客官,您这位朋友病得糊涂啦,尽尽朋友道义,最好带他去看看大夫,那,西街第二转角有家不错的,赶快去看看吧。”

    源五郎正色道:“唉,小二哥有所不知,我二哥造孽太多,可偏偏前不久给我二嫂扫地出门,可怜的二哥受不了这个打击,从此精神失常,性别错乱,本来英俊潇洒的他,现在只要看到稍有姿色的男人,就会像是见到我家二嫂一样,让我每天晚上都非常头痛……”

    伙计露出同情的表情,连声道“可怜,可怜”,边走边摇头叹气,还特别吩咐道:“柜上,给里面那桌的客人多添一壶茶,积积阴德唷。”

    他两人一搭一唱,旁边几桌的客人都在窃窃私语,为这不幸的故事而惋惜,而花次郎则是早气白了脸,说不出话来。

    源五郎为他斟了杯热茶,笑道:“花二哥,这一局,你怎麽说?”

    花次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这一局是我输了,想不到你居然和这里的人有勾结,小子本事不小啊。”

    源五郎漫不经心地玩着茶杯,笑道:“哦,怎麽说?”

    “第一,依照你的人妖模样,所有人如果是第一次见你,都应该把你当成女的,可是这小二却没有,可见你和他有勾结。”花次郎道:“你前天明明在这里弹琴,现在却没有一个人说认得你,可见你和他们的关系很不寻常。”

    源五郎道:“就算是这样吧,偶尔让你个一局,省得总是赢你,让你怀恨在心,又找机会背後捅我一剑。”

    不理会源五郎的讽刺,花次郎朝左右瞥了一眼,只见掌柜、伙计都在偷笑,接触到他目光时急忙低下头继续办事,可见得自己推测非虚。

    花次郎肚内暗骂:“死老太婆,当初说什麽朋友间两肋插刀,现在居然胳膊向外弯,帮这小子来对付我,好啊,下次上香格里拉找人算帐。”

    再瞥向源五郎,只见他一派悠闲自得的模样,望着窗外,不知在想些什麽。花次郎心中一动,寻思道:“莫非这小子是老太婆的人,那就难怪他的气质这麽特殊,不像寻常江湖中人,功夫又这等高强,嗯,有道理,除了老太婆那边,哪家也不可能突然冒出来一个这样的少年高手……”

    罢想发言,源五郎已放下杯子,道:“别猜了,二哥。你的聪明才智,小弟绝不敢小看,但要猜中我的出身,仅凭目前的资料是不够的……咦!这个位置很麻烦啊……”

    花次郎没想到他突然岔开话题,一时反应不过来,半晌後才恍然大悟。

    早他们一步进来的那群人,已与让伙计给找好了位置,坐上了二楼的雅座,自己二人阮囊羞涩,坐的是一楼最偏僻的位置,如此一来,当然不可能听见他们有什麽谈话。要跟,怕漏了形迹;不跟,又白来了这一趟,真是进退维谷。

    源五郎叹息道:“唉,空跑了一趟,真是划不来,算了,大家喝茶吧!”

    花次郎道:“有茶喝不是挺美的吗?管那麽多江湖闲事,小心英年早逝啊!”

    他这句话是故意说的,刚才的那两个人,他有过数面之缘,深知惹上他们的麻烦,特别是还在这个区域内。

    这两人会突然出现在暹罗,的确有些蹊跷,不过,既然江湖事与自己无关,那就别去花这个神了。

    “怎麽花二哥很无聊吗?”

    “咦?”

    “没什麽,只是看花二哥好像很无聊的样子,小弟想来助助兴。”源五郎缓缓道:“二哥,我有个提议,不如我们来个赌约如何?”

    花次郎神色不变,扬扬眉,道:“赌约?游戏才刚开始而已,小子怎麽这麽没耐心,掀起底牌啦。”

    “不。只是想把彩头下大些,游戏会更有些意思。”源五郎道:“就看二哥肯不肯奉陪了?”

    花次郎没有马上答覆,手中把玩着瓷杯,沈吟不语。

    此番跟着源五郎瞎混,固然是因为好奇心,却有大半是为了打发无聊,并不是有什麽非缠着他不可的理由。

    从这几天的观察看来,源五郎的背景神秘,手底下的功夫虽然不明,但想来也是不弱,而且,从他的眼神、举止看来,这人应该不是个坏人。

    但这人的一举一动,又处处透着诡异。明明身负绝技,却又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和两个杂碎瞎混,其中一个还是雪特人,真恶心……江湖中各家各派的年轻俊彦,自己没有不识得的,就算没见过,也听过名号,可从没听过有这麽一号人物。

    可他偏偏又对江湖事如此了解!培养一个武功高强的少年好手容易,培养一个见识广博的老江湖那可难,他今天早上的谈吐,所显露的优秀眼力、判断力,甚至超越许多名门大派的长老级人物,这显示他出来走江湖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这麽好的功夫,这麽俊的人品,若说在江湖上打滚多年,却无半点名头,那就代表他长期以来都在隐匿自己的锋芒,如此苦心孤诣,必有重大图谋。

    从早上交谈的字里行间听来,源五郎似乎对此次东方家招亲,有若干图谋。以他这等人才,不鸣则已,若有图谋,必是惊天动地,自己有必要跟着他淌这趟江湖浑水吗?

    “唔……惹上东方家和石家,後果很麻烦啊?”花次郎心中喃喃私语。

    他花次郎在风之大陆上是响当当的人物,一向独来独往,面对十倍、二十倍强大的敌手,从来也不畏惧。即使对方是七大宗门也一样,他不怕得罪东方家或是石家,只是觉得惹上他们很麻烦而已。

    再说,本来也就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不相干的理由,涉入江湖恩怨,自己的人生走了太多冤枉路,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察觉到花次郎的反应,源五郎道:“怎麽,花二哥不愿意听麽?”

    “你这小子刁钻古怪到了极点,你说的话,应该连听也不听,直接扔掉,这才是上上之策。”花次郎微笑道:“不过,如果我真这麽做,你一定认为我不够资格陪你玩下去吧!”

    源五郎两道形状极为姣好的眉毛,稍稍一扬,只是微笑,显是认可了花次郎的话。

    花次郎一拍桌子,沈声道:“好,小子你有什麽稀奇古怪的赌约,就说出来,看看你家二爷敢不敢跟。”

    “赌约很简单。”源五郎道:“以叁个月为限,只要花二哥能猜出我的出身,那麽小弟便算输了,之後,便任由花二哥差遣一件事。”

    花次郎道:“倘若花老二猜不出,便要输你一次差遣,是也不是?”

    源五郎道:“不错,但教不违天地良心,不违侠义本分,一切差遣,有求必应。”

    花次郎暗自寻思,赌的这一个心愿,可大可小,一个弄不好,实是後患无穷,不过既然有言在先,不作违反良心之事,那後果当然轻得多,而源五郎这人似乎也信得过,赌一赌无妨。

    嘿嘿,再说,凭着自己的见识,怎麽可能猜不出他的来历,莫要说是叁个月,只要现下对源五郎发出全力一击,看他接招时的反应,什麽秘密都给抖得一乾二净了。

    彷佛看透了他的心思,源五郎道:“为了让赌局更加有趣,我另外再补个附加条约。”

    “附加条约?”

    “不错。”源五郎笑道:“从这一刻起,任何时间、地点,只要花二哥觉得妥当,便尽避对小弟出手,倘若小弟还以一招半式,赌局立刻算输。”

    斑手过招,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倘若其中一方只守不攻,另一方自是稳胜不赔,只见花次郎冷哼一声,目光遥遥瞥向窗外,态度傲慢已极,竟是不愿意占这个便宜。

    他素来心高气傲,甚至不愿与低自己一级的对手过招,更何况去攻击一个绝不还手的後辈,再说,他也看透了这项提议隐藏的另一层意义……

    “小子好大的胆子啊。”花次郎道:“让我占了那麽大的便宜,不怕自己吃亏吗?”

    源五郎摇摇头,笑道:“不会,因为您也有相对的责任。”

    “什麽责任?帮你收尸吗?”

    “不是!”源五郎一字一字地道:“这叁个月内,请代我保护兰斯大哥,受伤倒无所谓,只要别让他缺胳臂少腿断气就可以了。”

    “什麽!”

    花次郎真的很惊讶。这几天以来,他不断地琢磨,源五郎为何要在那两个杂碎身上下功夫,以他这样的杰出人物,会整天缠着两个杂碎胡混,背後一定有一个理由,只要能想通这一点,要猜出他的出身就不难了。

    依照判断,雪特人没什麽可疑之处,问题的中心必定是在兰斯身上,而源五郎现在的要求,更证实了这个想法。可是,从这要求看来,源五郎又不像是在利用兰斯,反而有点……

    “为什麽要我保护那杂碎?他有这个价值吗?”

    “你过界了喔,这个答案属於谜底的一部份,现在还不是揭晓的时候。”源五郎想了想,最後悠悠道:“其实,我也只是受人之托,来了却当年的一份人情债而已。”

    “哦,人情债啊?”花次郎看似漫不经心,却慢慢地将身子移近源五郎,悄声问道:“受谁之托啊?”

    源五郎朝四周望了望,也贴近花次郎的耳朵,小声小声的说:“秘密!”

    “什麽秘密?”

    “秘密就是秘密,你想我会上这种当吗?”

    “当你是早上了,现在後悔已经太迟了。”长笑声中,花次郎趁着两人坐的贴近,袖底光剑掣开,扬手便是一剑,直指源五郎眉心,要叫他在如此距离之下,避无可避。

    扁剑刺出!

    花次郎已暗伏七八记後着,无论源五郎是後仰,亦或是左右偏闪,都会引发更猛烈的第二波攻击。他没有打算真的杀了源五郎,也不认为源五郎会接不了这一招,只要看他接招时的反应,就可以算出这小子出身的门派了。

    眼见剑光临头,源五郎没有任何反应,眼光呆呆地穿过花次郎,看着他身後的东西,喃喃道:“糟糕!”

    “糟糕?什麽糟糕?”还来不及弄懂源五郎的话意,剑光已及眉间,也便在这一刻,後方传来怒骂声。

    “他妈的,这两个王八羔子定是偷偷甩下我们,自己去风流快活了。”

    “是那两个杂碎!”花次郎心神稍分,下手便慢了一慢,便是这一慢,花次郎只见眼前一花,源五郎已经不见踪影。左右环视一遍没瞧见人,原来是钻进了桌底。

    “嘿!好家伙。”花次郎暗赞一声,收起了光剑。

    以刚刚那剑的位置之近,乍然暴起,便是一流高手都难逃中剑身亡的厄运,源五郎能在间不容发之际躲开,足见修为不凡。

    不过,这不是花次郎夸赞他的原因,正如先前所想的,花次郎压根儿就不相信这剑能伤到源五郎,只是,任他修为再高,在接招之时也会露出形迹,由此便可推算出他的来历了。

    然而,源五郎的狡猾却大大地出乎意料,他居然有办法引得自己分心,当注意力出现破绽时,一溜烟地跑掉,这才真的是了不起的手段。

    兰斯、有雪步进店来,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呼来伙计,点了两碗热粥。在暹罗城,类似粥、汤、烩……这一类的料理方法,可以说是大宗,而一般百姓在早上,也往往以粥类做食物。

    两人入境随俗,点了两碗白粥,心中却没有品美食的雅致,理由很简单,因为直至此刻,他们还不知道付帐的钱在那里。

    “我说大哥,我们两个就这麽大摇大摆的进店,这样好吗?这里的伙计会不会认出咱们?”

    “你担什麽心啊,你不是戴了墨镜了吗?那些人认不出你是雪特人的,就算认出了也不怕,他们能告我们什麽?拐带人口吗?我们还告他们逼良为娼咧。”

    有雪道:“话是这麽说啦,不过大哥啊,我戴上了墨镜,你是不是也应该戴戴假胡子,省得给人认出来,说你上次吃饭不付帐。”

    “才不要,你是不是很想我再给人当成柳一刀。”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压低了声音,看在旁桌客人的眼里,却是加倍诡异。早晨的客人虽不多,但兰斯坐的位置刚好靠在门边,看不见在角落的源五郎二人。

    一会儿,伙计端上白粥,依旧招呼,似乎没发现两人就是前天的不法恶徒。有雪长长吁了口气,他根本就不想来这家店,只是兰斯坚持,这才不得已跟来,现在能够不被认出,自是上上大吉。

    有雪喝了口粥,迟疑道:“大哥,你身上还有多少钱啊?”

    “不多,七八枚铜币是有的。”

    “七八枚!那连喝一碗粥都不够啊。”

    “你那麽大声是要死啊。”兰斯怒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不用怕,我自有办法的吗?”

    “真的不怕,那你还坐门边了……”

    “你说什麽?”

    “没……没什麽,我说您真伟大,喝粥、喝粥吧。”有雪嘟嚷道,咕噜咕噜地喝下白粥。

    “不过是吃饭赖帐而已,又不是什麽天大的事。”兰斯开始了长篇大论:“一个人要成功,脑子就要灵光,想要吃饭不付钱呢,也是有很多方法的,你看,那边不就有两个吗?他们的方法虽然传统了些,但是也不错啊……”

    有雪定睛看去,只见墙角处那一桌,有两道身影蹲低身子,蒙着头,鬼鬼祟祟地往後头溜,看那样子似乎是在找後门。

    “这就较无独有偶,人家的方法不错啊,趁伙计不注意,从後头开溜,这是最基本的一种赖帐法啦!”兰斯低声道。两道身影已经爬到了门边,一溜烟地钻进去了。

    “喔,你放心吧,大哥。”有雪道:“这麽土的伎俩,那两个家伙不会成功的。”

    “为什麽?”

    “因为那个门不是後门,是厨房。”

    话声方落,门内就传来一阵鸡飞狗跳之声,喝叫怒骂、金铁齐奏、鸡鸣猪啼、乒乒乓乓……各种奇怪声响不绝於耳,听得外面客人是目瞪口呆。

    兰斯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呃……因为太传统了,就比较容易出问题,所以说作一个人要成功,绝不能拘泥传统,要求新求变才行。”

    “是啊,求新求变没错,老大你还是快点变出钱来吧,我觉得柜台上那夥记的眼神有点不对了。”

    “别急,钱是不会凭空变出来的,要嘛,只能从天上掉下来。”兰斯道:“我问你,咱们兄弟现在是做什麽的?”

    “贼!”

    “王八蛋,一点志气都没有。”兰斯敲了雪特人一下脑袋,道:“我们是强盗,而且立志要干天下第一号大强盗,怎麽可以把自己的身价看成小小毛贼呢。”

    “喔,是强盗啊。”有雪摸摸被敲痛的头,不解道:“那和付不付帐有什麽关系,是不是当大盗就可以吃饭不付钱啊。”

    “错,那样你只能当个被毒杀的强盗。”兰斯悄声道:“我的意思是,你看过当强盗的还要带钱包吗?”

    “你的意思莫非是……”

    兰斯狞笑道:“嘿嘿,不错,本大爷现在要干下入城後的第一桩买卖。你瞪大眼睛,等着看第一位受害者的惨状吧!”

    有雪给他笑得全身直发毛,好半晌,这才战战兢兢地开口道:“敢问大哥,不知道您想挑什麽人下手啊。”

    “嗯,问的好,要挑什麽人动手,这可是关系成功与否的重要学问,待我想想……”兰斯沈吟道:“唔,最好是挑那种脑满肠肥、身材笨重的胖子,这类人大概都不会有什麽武功,吓他一吓就尿裤子了,接着要衣着华丽,这样才够本,而且,又胖又有钱,十之八九都是软脚虾,这种人最好不过了……”

    有雪环视一遭,苦笑道:“这里都是平民百姓,哪来的有钱胖子,您还是换个法子吧。”

    兰斯还没开口,左後方柜台突然传出一声吆喝。

    “伙计!”

    只见一名肥胖男子,身着华服,後方跟了两个从人,从楼上雅座踱下,走向柜台。华贵的衣服,穿在他臃肿的身上,只显得俗气,不过,就算再怎麽俗不可耐,衣服造价还是很贵的,再加上他从二楼雅座而来,这百分之百显示,这是一头大肥羊。

    包有甚者,油亮的皮肤下,隐隐泛起两道黑眼圈,几个条件一综合,他立刻成了兰斯虎视眈眈地第一号肥羊。

    “不会真的那麽巧吧!”目标物能突然出现,兰斯大喜过望,更相信这是老天给的最佳发财良机。

    “哼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今天被你家兰斯大爷看中,你插翅难飞啦。”兰斯越想越是兴奋,只差没直接拔刀冲出去。

    听得明白,那胖子质疑酒菜不乾净,吃坏了他的肚子,要去上个茅厕,回来再找伙计算帐。兰斯计上心来,找了有雪吩咐几句,便也藉口肚子疼,偷偷地溜到後头去了。

    苞着那胖子的脚步,兰斯算准时间,悄悄走近茅厕。他一手拔出腰间长刀,正要出声,忽然看见旁边有一个屎桶。

    “唔,安全起见,还是多准备点东西。”半年历练,兰斯多少有了些忧患意识,为防茅厕中人暴起伤人,兰斯提起屎桶,只要对方一有异动,便先淋个他一头一脸,遮蔽视线,比石灰管用得多。

    准备妥当,兰斯叫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里面的,如果你想好好地上完厕所,就把全身金银财宝给本大爷献出来。”

    兰斯去那边抢劫,另一边,有雪却被赋予了其他任务。兰斯看那两个随从高头大马,说不定有几斤蛮力,所以吩咐有雪,在後头传出惨叫声时,设法绊住这两人,以便大家从容逃逸。

    有雪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偷偷走近两人,先抢个有利位置,等会儿逃跑方便些。离对方身後数尺,有雪躲在一张门板後,恰巧听见这两人无聊地相互低语。

    “这暹罗城是什麽鬼天气,真是热出他娘的了。”

    “甭叫啦,咱们这趟出来是有事在身,你当是游山玩水麽,就算你现在还在南海老家,这天气还不是一样热。”

    第一个说话的男子,似乎有满腹的牢骚,咕哝几句後,道:“我说六哥,咱们这趟不是受石家公子之邀,去东方家总堡观礼的吗?怎麽莫名其妙跑到暹罗城来,这方向可不对啊!”

    “对与不对还用得着你说。”六哥道:“有道是宴无好宴,会无好会,石家公子请咱们喝的这杯喜酒,你道好喝吗?嘿!他是怕失了地利之便,在自由都市孤掌难鸣,请咱们来助拳的。”

    “助拳?助什麽拳?他这趟是成亲,可不是动刀子啊!”

    “嘿!所以说你少年人没见识,这趟喜宴,我看大大的不单纯啊!”六哥道:“你看,东方家与石家联姻,这是大陆上何等大事,怎地如此低调?再说,东方家那边只怕也很有问题,不然怎麽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生在聘礼入他势力范围後,闹说新娘跑了呢?”

    “什麽?新娘跑了……那咱们……”

    “禁声,别忘了这是哪里……你想害死我们吗!”

    这两人一阵交谈,只听得背後的有雪冷汗直冒,知道自己听到了不该听的东西,让人知道,准给杀人灭口,当下便想举步逃跑,他也算细心,还事先看看脚底,免得像自己说书故事中的笨蛋,每次逃跑时都踢到东西给人发现。

    脚下跑出两步,忽然一阵微风吹来,有雪瞥见那两人的左肩,用金丝绣上了一头狐狸,用以识别出身门派,登时心慌意乱,碰倒了旁边的盆景。

    “磅!”一声脆响。

    “谁?”“有人!”那两人立刻惊觉,反手抽出光剑,就往有雪这边跑来。有雪待要跑开,已给这两人截住。那两人眼色一对,都露出同样的眼神,杀!

    “哇!千万别杀我,我家还有八十老母,四十孩儿,我……”光剑还没砍到,可怜的雪特人已给吓得屁滚尿流,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有,跪地求饶。

    出乎意料地,光剑没有斩下,非旦如此,那两人白眼一翻,口吐白沫,一齐昏了过去。

    “咦!没斩下来,怎麽这招这次这麽灵?”

    “是啊!真灵,我们再晚来一步,你就真的要到阴间去天灵灵、地灵灵了。”

    “咦!这个如此贱贱的声音……”

    有雪睁开眼睛,那两人已给敲昏,而在他们背後,是满脸不耐烦的花次郎,和依然在微笑的源五郎。

    “你们……”

    “你怎麽会在这里,老大呢?”源五郎问道。

    有雪这才想起来,叫道:“哎呀!糟了,快点去阻止老大,他惹大麻烦了。”

    话没来得及说完,後院方向已经传来一声惨叫!

    “我数一二叁,快快滚出来……不对,是把钱交出来。”兰斯自认稳占优势,得意洋洋。这招拦厕打劫,是他苦思多时的妙计,本拟以此法在暹罗城大大发财,哪知道第一单生意,便碰上了雪特人的赔本买卖,现在终於有机会故计重施了。

    “一!”

    想到自己居然在人家茅坑外数数,兰斯觉得自己实在很呆,而厕所里的胖子始终不出声,也让他感到自讨没趣,更有几分不对劲。

    “哗啦!”

    木门炸裂,白练似的剑光,在木屑纷飞中,画出长虹,直指兰斯胸腹要害,取的角度甚是刁钻,剖腹後上挑咽喉,显然是恨透了兰斯。

    “不好。”兰斯这半年来,武学上的见识增长不少,却从没看过有那麽快的剑,剑光一闪,便直指过来,慌忙之下,手脚乱挥,压根儿就忘了该怎麽防御。

    奇怪地,千钧一发之际,他脑中忽然有个念头,厕所打劫唯一的长处,就是出乎意料,攻敌不备,在对方还没回过神之前,把钱乖乖奉上,而自己却笨到去数一二叁,给人可趁之机,真是愚不可及。

    长剑疾刺,却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因为兰斯双手乱挥,长剑刺破了兰斯手中的粪桶,这麽一来,立刻屎尿纷飞,往外四溅,但就这麽一耽搁,兰斯手中钢刀上扬,恰好封住咽喉要害,挡着了这一剑。

    “叮!”的一声,金铁相鸣,对方似乎为了没刺死兰斯而有些意外,但在发出第二剑之前,迎面飞来的屎尿,吓得他立刻施展轻功,瞬息间後退十丈,跌撞进後方花圃里,动作之快,怕是连他自己都想不到。

    兰斯才没那麽有格调,顾不得屎尿溅满身,掉头就跑,自己这次踢到铁板,再不跑,小命休矣。

    勉强挡住这夺命一剑,他已吓出一身冷汗,再想起刚刚胖子用的兵器,更是连叫不妙。

    胖子用的是实剑。在大陆上,会用实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连骑士资格都没有的初习武者;另一种则是具有B级以上实力,不屑使用光剑的正统剑术高手。这胖子,该不会是後面那一种吧……

    “小贼,不要走,把命留下!”

    後方传来一阵怒喝,胖子气白了脸,青筋根根暴现,他虽然闪的快,但衣服上还是沾着了一些,而刚刚跌倒进花圃,身上烂泥狗屎之物,在所难免,差没当场七孔流血。

    他在南海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平时个性粗暴,颐指气使,谁也不敢不看他的脸色行事,哪想到今日会撞上这等不名誉之事,倘若传了出去,自己岂非脸上无光。故而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这无耻贼人碎尸万段。

    在兰斯快要逃进门时,後方劈风声响起,胖子挥剑削来,兰斯无奈,只得回身招架。

    “锵!”钢刀与敌剑交了一记,但对手变招奇速,立刻反挑眉间,总算兰斯反应不慢,侧头避开,肩头刹时见血。

    兰斯吃痛,叫嚷道:“装什麽高手,有啥了不起的,连出两剑,还不是都给本大爷挡下。”这是他在百忙中想到的主意,对手的剑实在太快,既然自己的武功接不下,那就只能用脑袋去接,试着与敌人瞎扯,看看有没有机会逃命。

    胖子给这一激,想起自己对一个无名杂碎连出两剑,却仍取不了他的性命,这事传出去确实惹人讪笑,心头怒火又添叁分,怒道:“一剑毙命太便宜你了,老子今天不杀你一千刀,从今以後便不姓辟。”

    兰斯心中一喜,暗道:“胖猪上当了。”对方既然要杀自己一千刀,而不是一剑了结,那便又多了逃命时间,反正自己皮粗肉厚,大有本钱,只要设法不让他斩断筋骨,一点皮肉伤根本没影响。

    暴雨般的快剑,笼罩住兰斯全身,每一下剑光,都伴随着一道血丝溅开,没多久,兰斯身上就多了几十道伤痕。这胖子出剑的确很快,眼前尽是一片光网,待得看到剑光,身上早已中剑。

    兰斯自知没有招架的本事,索性把刀乱舞,护住要害,一面慢慢往後退去,十剑之中居然也给他接下了一两剑。

    而胖子的气就更厉害了,他说要凌迟对方一千刀,却想不到这贼子如此命长,每一下斩中他身体,都好像斩中什麽柔韧之物似的,滑去大半力道,没法斩断筋骨,这才令兰斯拖延至今。

    而另外一个失算点,就是兰斯现在一身屎尿,胖子自高身份,岂肯往屎污之处落剑,这麽一来,攻击范围被限定,剑上威力也小得多,反而给兰斯占了大大便宜。

    “可恶,跟这种人拆上几十招,要是传了出去,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当他刺出至第十四剑,蓦地想起了一件奇事。这贼人用的是刀,而且不是光束武器。贼人武功平常,换言之,这柄刀也该只是普通的钢刀。既然如此,为什麽他的刀,能挡着自己的挺刺而无损。

    胖子的级数已达B级,配合上家传剑法的威力,一剑斩落,甚至可以将寻常光剑震爆,至於普通的钢铁,那更是势如破竹,不值一提。但这人手中的长刀,却结结实实地接了自己十几剑,非但没有折断,连一个缺口都没有,这可能象徵了一个事实。

    这柄长刀是极罕见的神兵利器……每个练武者都知道,拥有一柄好兵器的重要性,如果能得到流传久远的史上神兵,那所获得的助益,更是难以想像的大。而今,如此一柄利器,居然落在村野凡夫之手,只要一想到这点,恨不得立刻将刀抢来。

    双方这一阵瞎缠,趁着胖子分神,兰斯已後退了一段距离,只要溜进大厅去,到时候有桌椅和其他客人做掩护,逃生的机会就多了。

    “该死,有雪跑到那里去了,真用得到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看不见人,真可恶……”

    机会稍纵即逝,兰斯猛地连退数步,一转身,就要冲进门里。胖子惊觉过来,知道若让他这麽跑进去,势必就要多费上一番功夫,当下哪管其他,一剑直刺兰斯背心,要置他死命。至於一千刀还没砍完,他老兄以後姓不姓辟,那就先忘光了。

    兰斯往前急冲,忽觉脚底一绊,整个人往前倒去。

    “是门槛,糟糕……”

    在这当口跌倒,兰斯大叫不妙,而在满厅客人的惊讶叫声中,胖子的长剑已当头斩下。

    一剑斩下,兰斯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只有睁眼等死。

    锵!

    只听得一声脆响,跟着一股大力由後传来,有人抓住兰斯衣领,间不容发之际,将整个人飞快地猛往後拖,当兰斯回过神,自己已脱离剑光范围,而一脸淡然的源五郎,则是在旁边微笑。

    胖子满以为这一剑,定将贼人斩至身首分离,故而一剑斩下,左手跟着探出,要将兰斯的兵器抢到手,来个捷足先登。

    哪知道,一物打横里伸出,抵着剑势,跟着便是道强力反震上来,胖子虎口吃痛,剑更是险些脱手,只好把探出的左手收回,两手一齐握住剑柄,这才免得当场出丑。

    “什麽高手这麽厉害!”胖子吃了一惊,定睛瞧去,只见一名黑发骑士,长衣轻扬,意态悠闲,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自家花园散步,而不是与人动手,他右手中光剑剑柄,恰恰好抵住自己下击的剑。

    见着这等架势,胖子知道来人功力非同一般,没等剑被锁紧,手腕一抖,“刷刷刷”连环五剑,连刺来人眉心、胸口、小肮,剑光似电,迅若流星,旁边人方自看得眼花撩乱,五记夺命剑式已於瞬间递出。

    胖子挡得快,对手挡得更快,也不见他怎麽作势,便只是手腕、手肘轻抬,光剑剑柄便恰恰好封死对方剑锋,每一记均是妙到颠峰,姿势挥洒自如,一派闲适,看得旁观众人喝采连连。

    胖子心中却更是吃惊,这连环五剑,名作“怒蛟翻江”,取其五爪飞腾之势,乃是他生平得意之作,曾以此在南海连挫许多成名剑手,扬名立万。刚刚料想对手不是寻常之辈,故而一出招便是这杀手,哪想到会被对方轻易接下。

    而令他吃惊的尚不止如此,对方的接剑手法,这才是恐怖。

    这人居然在和他比快!

    比快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广识敌招,料敌机先;一是出手迅捷,敌未动而我先至。刚才自己连发五剑,剑还没刺到,这人的目光已经移到剑尖将中之处,很显然地,他识得自己的剑招。但他却故意等到剑尖将及的瞬间,这才动手拦截,不占料敌机先的便宜,这等剑法、神速、胆识,无一不是可畏可布。

    再者,他光剑并未掣开,仅用剑柄便随手接了自己古剑五击,显示内力亦非泛泛,至少远在己之上。

    一念及此,胖子不敢再行近身,连退开五丈,拉远距离,出口问道:“阁下何人,为何横加出手?”

    骑士看着手中光剑柄,微微一笑,对他却是看也不看,道:“你也算知名人物,在大庭广众下追打这麽个小小毛贼,又屡杀不死,难道不嫌丢脸麽?”

    饭厅里的食客见着有人拔剑动手,纷纷付账逃开,却还有不少好事之徒,想起刚才的精采画面,舍不得跑远,便半趴在栏杆外,想多看个一招半式。

    “知名人物?”胖子持剑护身,道:“你知道我是谁?”

    “南海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剑若惊鸿。』您辟仙岳辟大剑客的威名,自由都市中人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啊!”他说得客气,但嘴边那抹傲然冷笑,却让人清楚地明白,这些话全是反讽。

    趴在栏杆旁观的十数人,听到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的名字,个个脸色大变,怕偷看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惹祸上身,就此一哄而散。

    “既知我一字快剑门威名,为何还敢阻我行事!”胖子辟仙岳口中极硬,心下却已经怯了,他不提自己名字,而是用整个门派的声威来压迫对方。

    可惜眼前的这名剑手从不吃这一套,更对他的心理了然於胸,当下只是淡淡道:“久闻一字快剑门的快剑,又是斩蛟射月,又是什麽破浪惊虹,令人挡无可挡,我早想有朝一日要领教一番,但你刚才的怒蛟翻江,徒具形式,毫无半分剑威可言,看来什麽一字快剑也不外如是,这趟不走也罢。”

    “大胆狂徒,竟敢口出不逊,快快准备受死吧!”这一轮大闹,登时惊动了贵宾厅,原本尚在其中饮酒作乐的二十多人纷纷跑出,发现两名同伴昏倒在走廊,都吃了一惊。赶到前厅,刚好见着少爷与敌人对峙,赶忙抢到少爷身後护卫,既不刺激他的自尊心,又可摆出一副忠心护主的样子。

    辟仙岳伸手一指,道:“那边的叁个也是同党,围起来,别让他们跑了。”他仅命令手下包围,却不敢轻举妄动,怕就是怕这些人的武功也和眼前剑客相若,虽然说他们既是与兰斯为伍,武功应该不可能强到哪去,但总是小心为妙。话说回来,这大便贼子武功低微,怎麽他的同夥中竟有如此高手,此事真是奇哉怪也。

    辟仙岳奇怪,犹自喘气不休的兰斯则更加奇怪。原来这花小子一直深藏不露,平时整天看他醉後与源五郎打打闹闹、搂搂抱抱,用的又是水货光剑,便以为他级数再高也不过是C级上下,哪想到这醉猫竟有如此功力。

    兰斯曾经听人提过,一字快剑门是南海极富盛名的大派,势力甚强,而“辟氏双雄”什麽的,则是近年来的後起之秀,在南海享有好大的万儿,想不到自己今日惹上这等辣手人物,还能侥幸逃生,真是运气。

    眼光轻轻扫过辟仙岳,花次郎冷笑道:“听说一字快剑门称雄南海,呼风唤雨,可惜这是陆上,不晓得倚多为胜的拿手本事,还剩个几成?”

    一群门众听了这话,俱是大怒,只待少主一声令下,便要将这无礼小子斩成肉酱。

    辟仙岳心下另有计较,眼前人武功甚高,倘若真是高自己一阶的A级高手,那麽纵使己方人多也讨不了好。他本来也非善男信女,但想起此行目的,实不愿多生枝节,一拱手,道:“尊驾剑法之高,辟某甚是佩服,未敢请教尊姓大名?”

    花次郎抬眼向天,摆明了“就凭你也配问我姓名”的倨傲态度。

    辟仙岳一股气直往上冲,想不到自己生平罕有地低声下气,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半分面子也不给,心中打定主意,一待此间事了,必要联合平时与己相好的师兄弟,联手宰了这混帐东西。

    “我辈行走江湖,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尊驾武功再高,也不能偏理而行。”辟仙岳强忍怒气,道:“贵友适才的行为,已有辱我一字快剑门的威名,今日不留下个交代,休怪我等得罪了。”

    “早知道你狗屁双熊不是什麽人物,你辟仙岳更加不是个东西,平时自命风流,在南海专用下流手段坏人女儿家名节,这等龟字辈,也想来和我讲理,放什麽狗屁。”

    花次郎大笑道:“照我平常个性,你们这票无胆鼠辈,今天一个也休想生离此地,不过本公子现下心情不坏,又不值为这家伙惹什麽是非上身,好吧!你倒说说,你要我给你什麽交代?”

    丑事当众被揭,辟仙岳只给气得手脚冰冷,决定再也不管什麽生事不生事,只要一逮到机会,便要发动所有力量,将这人生吞活剥。他不欲露出心意,强声道:“也不难,只要贵友手中的那柄长刀,今日之事,一笔勾消。”嘴上这麽说,心里的主意却是人也要,刀也要。

    花次郎听到这要求,颇出意外,辟仙岳别的不要,却要兰斯手中那口破刀,难道自己这几天没留心,走了眼,竟看错了柄利器不成,心下狐疑,便回头向兰斯望去。

    兰斯见他回头,又是这副表情,以为他同意辟仙岳要求,要自己交出刀来,不禁怒火中烧,怒道:“好啊!花老二,你小子胳臂向外弯,出卖兄弟,以後本大爷和你没完没了……”

    一句话没喊完,旁边的有雪已惊道:“小心!”

    辟仙岳一见花次郎转头,暗叫天赐良机,哪还有半分迟疑,运起毕生功力,猛地一剑刺向花次郎後脑,他取剑角度刁钻,狠辣无比,算好了一击中的之後,立刻抽身,免得遭受对方濒死一击。

    这一剑之激速,甚至隐隐在空气中擦出火花,说是他拼命之击,实不为过,而剑将及脑,花次郎仍动也不动,恍若未觉,辟仙岳正自大喜,忽听见一丝冷笑:“鼠辈总喜欢偷偷摸摸。”

    伴随这话的,是一点寒星。

    是的,在辟仙岳的眼中,只看到一点寒星。

    在长剑将要破脑而入之前,花次郎头也不回,反手掣开光剑,乍开的蓝白色光虹,幻作森然冷气,直向辟仙岳脑门点去,花次郎知道,自己这剑,绝对会比辟仙岳要快,後发先至,逼得他收剑後退;就算後发齐至,他也必然会收剑,因为既然是鼠辈,便万万没那个胆。

    後发又後至?这可能花次郎连想都没想过。

    要破解这一招,方法不胜枚举,只要自己高兴,甚至一回手便可宰掉这头老鼠,之所以用那麽笨的方法,只因为这头老鼠出身一字快剑门,要彻底赢他,就要比他还快,这样才赢得过瘾。

    丙然,辟仙岳一惊觉冷气扑面,便知不妙,大叫一声,向後飞退,他一字快剑门的身法别具一功,而辟仙岳也确实有几分真功夫,竟给他在疾进中硬生生止住去势,朝後方退去。

    一退便是五丈,中途难免撞倒几个手下,踩断些骨头手脚之类的,不过保命当儿,这些都不是重点,五丈还嫌不够,辟仙岳又是一点,反正大厅宽得很,他瞬息间便退至十丈开外,直至狠狠地撞到墙边。

    一口气猛退十丈,真气消耗甚钜,辟仙岳不禁白了脸,大口喘气。第一口气才吸进去,森寒无比的剑光,已抵在他眉心,冷冽的剑气,将他全身血液,化作冷汗,大量地从各处毛孔流出。

    黑发骑士一脸狂态,冷笑道:“近叁个月内,敢向我主动出手的,你还

梅之卷

    夜深了,黑纱似的天幕上,星光像永恒之钻似的闪烁,早在数十亿世代之前,们就已经存在,数十亿世代之后,当所有的生物灭寂于无,们也一样会存在的。

    在千万个夜晚的夹缝中,人们作梦了。为了把这些梦境,忠实地记录下来,我,将与星光同在,整理所有梦中的故事。

    雷因斯·蒂伦王立史学图书馆宫廷诗人

    ~~天地有雪

    ※※※

    又是下雪天,每当下雪的天气,人们的故事,就特别多。

    当纤细的雪花,揉合银白色的洁净月光,无声地点缀大地,银发剑士趴伏在桌案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在熟睡中作着温馨的梦。

    那是个白杨梅的梦境,一枝洁梅,在冰雪中飘散芬芳。

    那是个夜夜私语的梦境,有对男女,隔着迢迢长路,许诺千里缠绵的誓词。

    那是个……

    “猜猜我是谁?”

    “从嘉哥哥!”

    “猜对了,嘉敏,你看看这是什么?这可是我从师傅的园子里摘的,整个大陆上最美的梅花,好不好看?”

    “嗯!好美啊。”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可比起我的小嘉敏,梅雪都比粪土还不如,来,我帮你把花簪上。”

    “谢谢啦!”

    “你知道吗?师傅曾说过一个白杨梅的故事,他老人家说,只要在圆月夜,满怀诚意地为心上人簪上梅花,两个人的感情就能够长长久久,永不分离。”

    “那……后天晚上月圆,你再帮我簪一次花,好不好?”

    “不行啊,从明天起,我要回书院闭关,叁悟青莲剑歌,你知道的,这剑歌对我实在太重要了……”

    唉!这人总是这样,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地位,是不是还比不过那些冷冰冰的剑呢?

    这想法令她有些忧怨,但是,只要想起他在闭关前夕,仍不远千里,专程回来为自己簪花,心里的一抹不快,也就释然了,当下幽幽一叹。

    “从嘉哥哥,我好希望,能早一日成为你的新娘,把你好好拴住,不用积年累月的在窗台盼你。”

    “哈哈!你放心,这一天不远了,只要我修成剑歌,游历大陆一周,振兴我唐国的威名,那时候,我们就风风光光的拜堂,以后呢,我再也不离开你了,我们就生满山满谷的儿子……”

    “讨厌,人家说正经的,你还笑人家……”

    “哈哈……你还真的脸红了,哈哈……”

    哈哈哈……

    ※※※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艾尔铁诺帝都

    别来春半,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带着几分惺忪,她从梦中醒来。百鸟彩绣的锦被,给体温一烘,引人无限遐思。

    冷风吹进,室内多了一阵寒意。

    “好冷啊!又是下雪了吗……”

    口里呵着热气,脑子还是却有些昏沉沉的,是感染的风寒尚未痊愈吧!

    打消了召唤随身侍女的念头,她穿上披风,轻轻地走到窗边,眺望外面的世界。

    精美雕刻的木窗,在冷风中轻轻晃动,发出“叽、嗄”的低沉声响。窗外,一点一点的皑皑银粉,轻飘飘地,洒遍每一地面。

    “雪真是好啊!好像可以掩盖一切似的……”

    稍稍拉紧了披风,她喃喃说道。

    可不是吗?她是绝代美人。然而,正如史册中的许多故事,这是不是也成了一切灾难的根源呢?

    “咦?”

    脸上依稀有几丝冰凉,当伸指触摸,这才发觉是水痕。

    锦被犹暖,枕畔却又湿了老大一块,会是与脸上水滴同样的咸味吗?若是,只怕……只怕又是想起他了吧!

    从没想过,人的一生,会有那么大的改变,两年前,自己只不过是个从不出深闺,喜欢对着镜里的绝世姿容,作着绮丽美梦的待嫁女儿。

    那时候,总喜欢追着他的身影,欣喜地到处跑。山涧赋诗、星台咏词、亭间烹茶、松泉对奕,特别是在亲友们的簇拥起哄下,她填词、谱乐、鸣笛奏乐,而他拨剑起舞,腾龙起蛟,顾盼生风,两人眼波流转,不知羡煞多少旁人。

    每一刻相处,每一眼凝视,都是最美、最真的风流韵事。

    哪知天降霹雳,硬是炸开水边鸳鸯,折枯并蒂双莲。一场巨变,她再也没能见着他一面,祖国被灭,家破人亡,原本美好的童话世界,一下子便坠进了万丈冰窖里,跟着,她被掳进王宫,成了胜利者掌心的禁脔。

    刚开始,为了保住贞洁,她一心求死,却是欲死不得。一是对方监视的紧,苦无良机;再来,她始终相信,有朝一日,他会来把她带离着深锁牢笼的,未在见他一面之前,怎能如此就死,怎忍得如此就死!

    所以,她刻意让自己变得麻木,不吃不喝不睡不想,对身边的一切事皆充耳不闻,就像一个活死人,整日行尸走肉,如此几个月,连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人是鬼?

    既然对方也故充斯文地承诺过,“不以暴力而凌其身,必等到佳人回心转意的一天”,那么,这样,那些人就应该没办法了吧!

    当然,这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那些披着斯文皮衣的野兽,凶残狡猾的程度远超你的想像呵!

    当一个个唐国遗臣,给押来全家斩首于她面前,那些爷伯婶的眼神里,有三分同情、三分悲凉,却更有四分怨毒!

    是你,是你自以为是的闷不作声,牺牲了我们!

    这些眼光犹如利斧巨凿,把她自以为坚固的冰岩外表,一一剥除,当第三批人的鲜血,飞溅在她苍白的脸上,她终于哭倒在地,点头屈服了。

    王府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街外锣鼓喧天,烟花缤纷。那个男人自以为恩宠似的,赏了她这亡国孤女一个王妃的名分。当阵阵喜乐鸣奏至最高点,她还忍不住幻想,下一刻,他就会出现在众人眼前,凭着高超的武技,救她脱出牢笼外。

    可是,他终究没有来。

    他当然不可能来,这时候的他,正像只无骨的蛆,颤抖在大狱的最深处,受那生不如死的折磨。

    洞房花烛夜,当那个男人的笨重躯体;粗烫的鼻息,伴着撕裂似的疼痛,麻木了她所有的感官。她没办法发出一点声音,无声无息中,泪,悄然滴落!

    “对不起!从嘉哥哥,嘉敏没能为你守身如玉,可是,我只能用这方法,尽力为你多留些东西……”

    那晚,对映着镜里的憔悴娇容,她砸破了妆台镜。

    在那以后,她再也没照过镜子。

    后来,人人都那么传说,他已在狱中,被艾尔铁诺赐牵机药毒杀,弃尸荒野了。

    她试着不去相信,却又莫可奈何,因为没有别的东西支持剩余的希望。

    “从嘉哥哥,不管你在哪,嘉敏都要跟着你去。”

    可她终究是没有死。那一对对悲哀而怨恨的眼神,至今仍缭绕在她梦里,挥之不去。

    对方曾经承诺,只要她乖乖听话,就会给唐国子民优渥的生活,不加折辱。

    为了那数千万的生灵,再怎么苦,她都得生不如死的活着。但,“乖乖听话”这四个字,却是得用多少的泪珠才能串成啊!

    特别是,每当他昔日的朋友,为了往昔恩义,不惜冒着大险,潜入王城,想救她出宫,却每每在破穹骑士的手下落败身死,又或误中机关而亡,这些消息,怎不令她心碎神伤。

    是以,为了不让这无意义的死伤再发生,她不得不在出席于社交场合时,强颜欢笑,装出一副为荣华富贵而乐不思蜀、夫唱妇随的恩爱模样。

    她曾经想过刺杀仇人,可是,报了仇又怎样呢?已经玷污的身体,是再也不可能回到当初了,便算是刺杀成功,唐国的子民也不会因此受惠,反而大有可能因此受累。

    不!不能再牵扯旁人了,与其变成那样,还不如只牺牲自己一人,只要能够换得亲眷子民的平安,就是再怎么羞耻、痛苦,她也甘之如饴。

    很讽刺地,这么一来,造成这一切的仇人反而不能死,因为只有献媚于仇人,才能遂得所愿。当然,这也一定是对方早就算计好的。

    她不想这样,她深深为自己的行为而反胃欲呕,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人世间,有太多的人、事,都不是情愿被发生,却还是不停的上演。

    “从嘉哥哥,为什么你不来接我呢?你明明答应过的啊!”

    “怎么又是下雪天啊……”

    乘着夜色,他纵身飞跃,在城内各处出没不定。

    先一刻,他在层层屋瓦上踏雪急奔;下一刻,却又在街边酒馆举觞慢饮,形迹错落无踪,让人产生奇幻莫测的感觉。

    艾尔铁诺号称是当今大陆第一强国,王城中端地是卧虎藏龙,别的不讲,单只是长驻王都的破穹骑士,就不知网罗了多少奇人异士,实力坚强可想而知。

    要在这么多强敌环伺下行动,便算能够落足无声,只怕在举步的同时,身上就中了十七八剑,死的莫名其妙。对于能以思感代替耳目的一流高手,任何气息的流动,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非至死不能摆脱。

    他神剑初成,大陆上除了少数几人,当真是谁也不惧,不过,眼下却非仗剑大杀的好时机,特别是在今晚,如果环境许可,他甚至连拨剑的念头都不想有。

    白鹿洞的“踏雪惊鸿”身法,混用大雪山“魅影迷踪”心诀,他全身的反应倏地攀升至颠峰,整个人幻作一道清风,在华灯莹雪中飘行无定。

    虽然不是高速,却巧妙地越过张张思感网,在众多明暗桩的戒备下,从容潜行。

    忽地,他停下脚步,在远方一盏摇曳灯火的背后,他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

    “雪好像越来越大了。”

    披好轻裘,她缓步踱至室外,捧手接住缤落的雪花,碰触口唇,感受沁凉的寒意。

    “好冷啊!呼……”

    似乎有些抵受不住,她不自觉地拉紧了皮裘的襟口。

    她喜欢雪。从那一夜之后,她就深深地爱上了雪。喜欢莹雪的洁净,喜欢新雪的无暇,更喜欢雪的掩埋一切。

    彷佛只有置身雪中,让这些天上净水洗涤已肮脏的身体,她的心灵才能得到些许安慰。

    前天夜里,就是为了贪近雪景,不顾侍女的劝阻,在大雪纷飞的花园里怔怔出神,吹了一夜冷风,才惹得风寒缠身。

    不知为什么,打前天夜里,满月盈空的那一刻起,心里突然很不安宁,彷佛有什么重要的事即将发生,使得这两天来心绪不宁,食不下咽。

    给冷风一吹,精神似乎好了些,瞥向后堂,只见灯火通明,那个人……也还没睡么?

    “是有什么事吗?”

    仔细想来,那人这一周来似乎都睡不安枕,天皇世胄的生活,其实也是很不安稳的。

    并不是关心那人,只是……出于一种难以言喻的悸动,她仿似着了魔,中了蛊,不由自主地朝那灯火通明处走去。

    灯火照射处,男子正在书案上阅卷苦思。

    身为艾尔铁诺的皇子,并没有常人想像的那么美好,帝国极度盛强之下的隐忧,连瞎子也看得出来;众皇子间并没有足以稳坐继承人位置的优异人选,彼此间的权力斗争,会随着时间而渐趋白热化吧!

    撇开嫡系血亲,旁系的皇亲却不乏有力之辈,优秀的王亲,一旦与强大的军阀势力结合,所产生出的力量,只要想一想就觉得担忧,特别是那人,只要一想到那名字,和那人日渐庞大的势力,男子就食不下咽。

    “旭烈兀,你为什么要出现……”

    现在,在几个皇子的有心打压下,是暂时迫得这人韬光养诲,退身于庙堂之外,但是,还能压制多久,要是有一天压制的力量松了,那个后果,绝对是无法想像的严重。

    更何况,自从两年半前的一场宴会后,又有一个新的名字,令男子寝食难安。

    身为皇子之尊,男子可说是尝遍各式佳丽,可是,却从没有哪个女人,会让他非欲得之而不甘心,为此,男子不惜以皇子之尊,亲自上台一显身手,蠃得美人归。

    哪知道,这番平生首为的壮举,却成了引人讪笑的大耻辱,擂台上走不出十招,男子便给他踢飞了兵器,一脚踹下台去。

    受到挫折的尊严,男子用尽了种种方法,甚至不惜与虎谋皮,最后,终于得偿所望,而该杀的他,已经永远不会再出来碍事了。

    事情本来是应该这么发展的。

    可是,一周前,探子传回了惊人的消息,本来早该腐烂朽化的他的尸体,竟然怎么找也找不到。尸体是不会走路的,必是有人将之搬移了,应是那些该死的唐国遗民,偷出尸体想厚葬吧!

    男子特别下令,要对此事从严调查,但在发下命令的同时,一个不祥的想法浮现心头。

    “莫非,他还没死……”

    这该是不可能的,那么样的折磨还毁灭不了他,那世上就该再也没有死人,而看守大狱的特殊狱卒,也全该吞豆腐自杀了。

    可是,对方是他啊!

    如果是一切均以天才着名的他,是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衡量的,如果是他的话……

    哼!就算他还没死,现在又能作什么,生米早成熟饭,人事尽改,便算他卷土重来,也得不回失去过的一切了。

    想到这里,男子不禁有些得意,到最后,自己才是胜利者!

    彷佛有意要嘉奖男子的勇气,书房前方的两扇门,给无名急风一吹,“呼”一声,猛向两边打开。

    “啊!”

    男子的瞳孔倏地睁个老大,不敢置信地死瞪着门外正前方。

    门外……

    就在门外,十丈远的一棵青松上,银发的骑士,反映月色,乘风立于松枝上,随着松枝起伏不定。

    “是他?”

    月如银盘,面如雪,衣如雪,飘扬中的长发更是光洁胜雪,冷风未有稍停,在他的身上镀了一层又一层的银白,而掌中斑驳的木剑,此刻正逐渐绽放出耀眼的白芒。

    “他来了,他到底是回来了!”

    给那鹰隼般的视线一盯,男子惊出了一身冷汗。在这之前,男子从未想过,原来,一个人的眼神,居然可以散发这么浓的怨毒;原来,一个人的心,可以产生这么深的怨恨。

    男子想逃,最低限度,也要开口说些话,对方只是个失败者,怎能再次失去自尊,上次所受的屈辱,犹自历历在目,清晰一如昨日。

    可是,想出口的场面话,却成了没有意义的梦呓,尽管隔着十丈之遥,凌厉的气势,第一时间就压倒了对手。男子整个身体彷似被钉住一样,瘫在座椅上,,早已湿透了整件衣衫。

    银发骑士在笑,见到这么光景,他的嘴角更是泛起了微笑,那是抹充满讥嘲意味的笑容。

    不只是讥嘲这无用的男子,更是讥嘲他自己。将他害至家破人亡、一无所有的,原来就只是这么一个窝囊家伙!这么看来,自己也实在不怎么样嘛!

    (他想杀我,他是回来杀我的!)

    恐怖的想法,有如电鞭,让男子稍稍镇静下来,多年的武术锻炼,到底是有些用的。男子虎吼一声,猛地推翻书桌作障碍,以最快的速度向内堂奔去,同时尽最大力量发声求救。

    桌子推倒,人方举步,救命声还没来得及发出喉咙,男子只觉眼前白光骤***的人睁不开眼,而足以冻结肺腑的冷冽剑气,覆天盖地直指而来。

    (我逃不过的,我死定了……)

    走进内堂,只见眼前一片白芒耀眼,凄美的剑光丽而夺目,叫人为之失神,看不真切。

    她不懂什么高明的武功,却知道什么是高明武功,惊见此景,马上了解到大部分的状况。

    只是大部分,而非全部。

    “有刺客”

    传闻近来皇室斗争越益明显化,想不到已经闹至这个田地了,电光石火间,她只有这个念头。

    (这个男的还不可以死!)

    为了许多方面的维持现状,必须要这个男子存在才行,否则自己这些时日的牺牲,岂不是全都白费了。所以,现在还不能让他死……

    (尽管我非常希望这人早些死……)

    在那瞬间所做出的决定,她扑上前去,用整个身子覆盖住大半剑光。

    雪,簌簌落下!

    轻飘飘,彷似无根的白莲

    羽毛般地遨翔……

    滴答……

    滴答……┅

    滴滴答……┅!

    水滴在地上绽放了红梅

    一朵一朵又是一朵

    红梅,会不会流泪?

    落在地上的红色水滴,是什么?

    熟悉的温热,融化了雪,

    像泪,很温暖的眼泪,

    情人的眼泪!

    剑光如雪,长衣如雪,握剑的手惨白似雪!

    当他飞剑疾刺,激荡的心情,甚至让整个人有些飘飘然,血海深仇,切肤之恨,就将一剑了结。

    但,当这一剑将刺中实物前,一道人影打横里冲出,趴盖在男子身上,这令他微微一楞。

    (是王府侍卫?还是内侍?愚忠的家伙!)

    冤有头,债也到底有主!唐国李煜岂是滥杀无辜之人。

    心念急转间,他拨剑回抽,打算发出第二剑,再取敌命。

    哪知男子惊见敌刃临头,正自狂呼“我命休矣”之际,喜觉一个人体冲来当活盾牌,胆颤心惊之下哪顾其他,把背上那人往敌刃一推,寄望阻得敌人一阻,趁机拨腿逃命。

    “卑鄙小人,竟用这等无耻手段!”

    他勃然大怒,却已回手不及,剑刃已刺入来人体内,虽觉是其咎由自取,却总不愿就此误伤人命,又发觉入怀的是个女体,当下硬生生止住剑势,整个人如箭矢般向后飙射。

    剑尖浅入即退,仅仅入肉三分。

    男子发力狂奔,将要奔入内堂。他心下大急,不待脚步站稳,向前猛跨一大,挥剑拦截。

    剑光水平挥出,便要斩去男子首级。

    血光溅起,那女子竟从中拦截,伸手紧紧握住长剑,不使他再能前进半分。

    (天杀的愚忠蠢货,坏我大事!)

    眼见良机将逝,他又急又怒,便想猛施辣手招数杀敌。便在此时,他与那女子打了个照面。

    天地彷佛死寂了下来。

    犹记小苹初见,两重心字萝衣,琵琶弦上说相思!

    她把身子覆盖上去,还来不及弄清发生何事?只觉身体直往后跌,彻骨寒气袭体,刹时,脊椎一凉,紧跟着便是微微一疼。

    没有多剧烈的疼痛,仅像给蚊子叮了一口般,稍稍麻了一下,慢慢地,麻痹感往下传去……

    (我受伤了,伤得重不重?刺客是什么人?)

    白光再起,剑芒又盛,这些念头全集中成一个,“那个男人还不能死!死了,过去的牺牲就没有意义了。”

    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她以快得连自己都吓一跳的敏捷动作,猛地转过身来,手一伸,将刺去的剑刃牢牢握在掌中。

    稠浓的鲜血,顺着剑刃滴落。

    好痛!

    与刚才的麻木不同,手指立刻就痛的失去知觉,而她终于看清了刺客的相貌。

    (怎么会!)

    两人目光交接,心头皆是剧震,彷佛数十个晴空霹雳在耳畔同时响起。

    刹时间,恍若隔世。

    他颤着口唇,说不出话来。握剑的手,这辈子从来没有那么沉重过。

    犹记玉阶送别,小儿女笑说眼前事,两情相悦思无穷,欢喜怎管其他。

    谁料一去不归,鸳鸯翼惊破两边飞,生死凄凉无话处,沧桑哪堪回首。

    多少日子以来,朝思暮想的那人儿,终于出现在眼前。熟悉的面容上,竟有着全然陌生的表情。该杀的贼天啊!自己到底被夺走了多少的东西啊。

    想说些话,但哽塞的喉咙早已失去功能,两行清泪,爬上了满是风尘的脸。

    自古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斯情斯景,又怎由得他不流泪。如果可以,他甚至想把全身血液,化作泪水奔流,洗去这些年来造成的伤痕。

    虽然,那是不可能的……

    对不起,对不起啊!嘉敏,一切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我没有用,居然这么久了才来接你……

    跟我走吧!嘉敏,从嘉哥哥接你离开,我们一起离开这里……

    喉咙间咽呜出声,他伸出手来,想把玉人扶起,趁着没惹出大事前,全速脱出重围,好好为她填补这些年的伤痛,却发现她还紧握着剑刃,连忙撤去真气,使剑刃化利为钝,再成无锋。

    “啪!”

    伸出的手,给无情的拨开,他便犹如给一桶冰水临头罩下,呆立当场。

    再见情郎,她如何不是泪眼朦胧,柔肠寸断。眼前的他,是自己懂事以来,魂牵梦萦,誓同生死的夫君啊!

    几百个夜晚,她辗转难眠,泣不成声,唯一的念头,便是只求速死,而就是为了想再见他一面,才甘愿苟活下了的不是吗?

    现在终于见着,知他安然无恙,却是一头黑发尽转银丝,显是不知经受多少苦楚,再瞥见右手上的斑烂伤痕,她泪如泉涌,完全忘记了自身的遭遇,把整副心神放在探索他受过的伤害上。

    只有老天知道,她有多想投入他怀里,紧紧拥住他,为了已失去的那么多东西,好好痛哭一场。

    可是,她又哪里还有脸,再回到他的身边呢?他神采奕奕,意气风发看来犹胜往日,而自己……这副已万劫不复的身躯,这么污秽的自己,又怎能再配的上他!

    况且,又怎能如此儿戏,说走就走。想起在宫里的这些日子,不管是侍女还是内侍,都在有意无意间,替主子传递了同样的讯息。

    “只要你敢有二心,我就命人入金陵城屠城,看你怎生忍得,怎生承受得起!”

    她忍不得,更承受不起,若因自己的一举一动,而使得故国百姓遭劫,那怎对得起涂炭生灵,又怎有脸再向他交代,所以,不管再怎么屈辱,她都得放下羞耻,作一只乖乖的笼中鸟。

    现在,突然说要离开,不管他武功多高,拖着自己想必是沉重负担,姑且不论成功与否,便算成功逃逸,若这些冷血人魔当真实现诺言,那又该如何是好?她不能牵连这许多人民,更不能累他为己成为千古罪人。

    所以,当他伸手来扶,她下意识的动作,便是挥手把他拨开,彷佛害怕什么一样,整个身体直往后缩。

    (她怕我……为什么?)

    从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进行别后重逢,他呆立原地,怔怔不语。

    在流浪的一年间,他听过许多传闻,泰半是说她贪慕荣华富贵,喜新厌旧,忝不知耻,一受封为王妃,便争宠献媚……每次听到这样的传言,他都只有流泪。

    自小青梅竹马累积的感情,怎会如此不堪一击,她的心、她的脉脉深情,普天下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也再不会有人,比他能体会在表面之下,内心的悲伤。不管身体分离多远,他们的心始终会是连结在一起的呵!

    因此,由始至终,他只是不断的憎恨自己无能,却只千里旁观,不能相救,这么样的废物,算什么男人,哪有资格称作男子汉。

    可是,当看到她这等反应,他不禁动摇了,种种阴郁的谣言、由伤痛所产生的怒火与恨意、因背叛而受辱的男性自尊,形成啃食人心的蛀虫,散发着不祥的湿臭,开始腐蚀彼此间的真挚感情。

    嘉敏!难道你也像师兄一样么?

    你们都是我最相信的人啊!

    难道,连你也背叛我了吗?背叛了家国,背叛了亲人,背叛了我的感情、我的信任……

    原本便已激动的心,此刻被新的愤怒所填充。握剑柄的右手,下意识地逐步捏紧,而又忽地放松,如此不断反覆,他长叹一声,两肩无力地垂下,却是拿不下半分主意。

    他的眼神,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炽怒?

    他的手为什么移到剑上?

    他身上的杀气,为什么突然大盛?

    多年来的相处,他的一喜一怒,各种情绪的大小动作,她实在太了解了,见他如此异举反应,一颗芳心登时直往下沉。

    从嘉哥哥,你不相信嘉敏么?过往那么久的厮守,你对我的那么多好,难道不能成为信心的依据么?

    你的伤、你的痛、你的苦,我都明白,如果,把怒意转移在我身上,可以令你稍泄郁闷,嘉敏甘之如饴。

    只是……只是……

    她凄然一笑,摇头不语。

    只是……只是想不到,所谓的金石坚盟,三生之约,也不过就是这么回事┅┅

    她放开剑刃,想撑起身来,对他说些什么,哪知脚底一个跄踉,狼狈地重跌在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条腿彷似麻木了般,竟是使唤不动。

    “啪!”

    见她跌倒,他蓦地惊醒,连忙伸手相扶,哪知刚触及柔夷,却又给她挥手用力拨开。连续两次给拨开,他不由得一愣,作不出反应。

    记忆中,不管是什么事,她总是那么语笑焉焉,和颜悦色,说话低声细气,俨然如最重礼仪的传统仕女,从没有大声说话的时候,更不曾在人前生过气。

    可是,现在出现在她眼中的,却是凄楚的哀伤,与炽盛的怒意,一种因为不信任而心痛的怒意。

    我这个大笨蛋!我……我是不是又作错了……

    如果说,不是想像的那样,那她为什么不肯跟我走?

    离开这里,不正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事吗?

    嘉敏,为什么?

    正当他惊疑不定,大队人马聚集的脚步声,有条有理的靠近,相当多数的人马,包围住这内书房左右了。

    而在门外,一个熟悉的讨厌嗓音响起:

    “李煜!你别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只要你敢动孤一根毫毛,艾尔铁诺的大军,就立刻踏平唐国……”

    他先是一呆,继而恍然大悟。当下又是悲愤,又是气恼,猛地长吸一口气,白皙纤细的右手臂,突然涨个老大,彷佛盘根错节的百年老松,筋肉突起,声势甚是怕人。这一掌,是他毕生功力所聚,一振臂,只见狂飙的劈空掌劲,如飓风般破窗而出。

    “呼!”

    男子与屋内相距数十丈,又是身处过百骑士间,安全无虞,方自得意洋洋,哪料一道劲风忽在面前响起,惊觉不妙,赶忙侧头避过,却是迟了半步,面门彷似给人一拳狠狠打中,喷出的鼻血,合着两颗门牙溅个半天高,在昏死过去前,男子听见了自己的骨碎声。

    在往后的许多天里,男子只要一有表情,立刻便会疼的流下眼泪,一直到一年后的每个深夜,这鬼神难敌的一掌,还是每每让男子自梦中狂叫惊醒!

    人在屋内发掌,破空的掌劲,居然能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穿越那么多骑士的护卫,从容伤敌,这等武功,天威莫测,又岂是可畏可怖四字所能形容,骑士们一时哗然大乱。

    斗室内,他缓缓放下了手臂,这一掌,应该对外面的骑士,有相当程度的阻吓作用,让他们不会立刻冲进来,如此,当可多争取到一点时间。

    他望向她,目光中既有无限温柔,无限依恋,又是无尽的伤心。

    嘉敏!嘉敏!这些日子以来,苦了你啦,都是因为我的窝囊,才让你吃了那么多的苦,把那么多人的苦全都扛下……

    强做出微笑,他又伸出手来,要揽她起身。

    故国的子民,不是不重要;无情的兵灾,绝不能再次牵连到子民们。只是┅┅只是,为了你,就算是千古罪人我也心甘情愿,来!跟我一起离开吧!

    比较起来,百万生灵,又哪比得她回眸一笑要来的重要,只要能让她重展欢颜,哪怕是堕天恶行,他也将照做不误。

    见他如此心意,她感动莫名,长久以来的期盼,终于成真,两颗飘零而破碎的心,此刻得以紧紧连系,一如当初。得愿如此,复能何求?

    只是,在历经了这么多事变之后,伤疲不堪的心,纵能愈合,也绝不会是当初的那颗心了。

    从嘉哥哥。为什么?为什么你两年前要走?

    既然你的走,粉碎了一切,那又为什么要再回来,让我多添一丝假希望。

    既然要回来,为什么又不在一年前回来,如今……如今事物依旧,人情早非!

    如果是在两年前,甚至一年以前,见着他,她会不顾一切,管他什么后人议论、千夫所指,她必将放下所有束缚,与他共同脱出牢笼,虽死无悔。

    但是,这两年来的忧患生活,教她学会了稳重多虑,更明白了人情忧患,当看到那么多无辜被斩首的人头,怨愤而无依的堆在脚边,她再也没办法硬下心肠,让不相干的人因己而受害了。

    更何况,一旦百姓遭劫,受到非难的,除了自己,还有他。世间的人,会把他形容成一个“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昏庸亡国主吧!

    这点,是她就算死,也不愿见到的。宁教“红颜祸水”,莫成“千古罪人”!

    顷刻间,她心意已决。

    趁着主子昏迷急救,几个贪功的侍卫,瞄准了室内的银发身影,猛力射出细小暗器,寄望能图个侥幸。

    但闻“呲呲”连响,牛毛针、菩提子、铁莲子、袖里箭……各式大小暗器,在触及他身体三丈前,全给护体气罩挡下,一一无力地坠落在脚边。

    他没有反击,也无心反击,因为更重要的事,吸引了他全副精神。

    “啪!”

    第三次,碰触柔夷的手,又给拨回。

    而这一次,两人的嘴边有笑,眼中,却有泪。他们是笑着泪眼相对。

    自始至终,他们无发一言,既是无能,也是毋须。

    在目光交触中,他们清楚地了解彼此的心意。

    你的好,我的伤,彼此的苦,我们都明白呵。

    你不能走,而我,也不能再留了。

    事已至此,夫复何言!再多说,只有侮辱了彼此的心意。

    他望着她,热泪盈眶,忽然间,他想起了临别前,自己的诺言。

    “我们打勾勾,从嘉哥哥,一定要回来喔。”

    “好,我就跟你打勾勾,笑一笑吧!要是骗你,我就吞一千根针,这样行了吧!”他苍凉苦笑,跟着,他蹲下身,拾起了脚边的细针,就这么对着她,彷似尝什么津津有味的佳肴,开始一根一根地,往口中送。

    她没有阻止,也无能阻止,手掌和背后的失血,已让她的视线有些茫茫然,她只能静静地看,然后,伸出手来,轻轻抚着他的脸。

    自今而后,或许无能再见,那么,这一刻,说不定就是他们最后的相聚了,她又怎么能打断,他最后证明心意的机会呢!

    针色湛蓝,是有毒吗?

    他不知道,反正,在毒药麻痹他口唇前,他的感官早就麻木无觉了。利针扎舌刺喉的痛楚,完全浑然无觉,反倒是她的轻触,她的一颦一笑,整个地清晰起来。

    血,皓腕上的血,舌尖的血!

    泪,凝视中的泪,心底的泪!

    当血沿着脸庞流下,混合无奈的泪珠,缓缓入喉,当真是血泪斑斑。

    曾有诗人悼念亡妻时,这么说:“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只有泪千行。”

    而此刻,他们亦是无言相对,凄凉欲断肠呵!

    辛酸的感觉,随着眼泪慢慢流尽,取而代之的,竟是有些甜美、有些苦涩、有些温馨,却又化为无尽伤心的滋味。

    这滋味中,苦中有甜,一如他们笑中有泪。

    脚边的针,用完了,他满口鲜血,嘴唇泛紫,却想移身再捡。她拉住他,轻轻摇头,对着外边越益喧闹的人声,莞尔一笑。

    他亦一笑,停下动作,在她水葱般的纤指上,深情一吻,烙下血之誓印。

    “但教有生一日,我,永不负你!”

    良久良久……

    他放下玉指,向后退开。跟着,他仰空长啸,顿足一点,身如掠空大鹤,撞穿层层屋瓦,破空而去。

    骑士们的呼喊、怒骂声,与清啸混合,却立刻显得微不足道。而后,啸声渐远。

    她跌坐在地,听着大批侍卫跑近的声音,而因为身上的失血,渐渐昏昏欲睡。

    不晓得为什么,在昏迷过去之前,她忽然有个预感,自己从今以后,将不会再落半滴眼泪了。

    今晚一别,两人将璶在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法来继续自己的战争,也许再也见不到面了,也许从此生死相离,不过,她知道,尽管身处两地,或许天人永隔,两颗心,将会超越一切的距离,紧紧相系,这是他的诺言啊!

    在这个大雪纷飞的晚上,宫灯黄,初映雪,王城里所有的民众、达官贵人、贩夫走卒,都给这样的啸声惊醒。

    那彷佛是九天苍龙,长声怒吼,尽情倾泄自己愤怒的啸声,回荡在王城之内,余音绕梁,久久不散。

    梦醒了,盅底酒液已干,而窗外的大雪却犹自未停,纷纷飘落地面。

    在那以后,剑仙李煜之名,响遍整个昆仑,成为第一位闯进艾尔铁诺王城能全身而退者,由是三次,斩杀破穹骑士、王室高手不计其数,期间艾尔铁诺更联合四大势力,策动秦淮血战,激战一日夜,还是给其逸去,李煜自此号称当代第一剑术名家,声势之盛,似乎犹在三大神剑之上。

    在屡次的战役中,李煜越来越狂。

    这次中都之行对他的刺激实在太大,本来已经渐渐平和的心境,重新又掀起惊涛骇浪,恩、怨、恸、怒,激烈地冲激着他的心灵,让所出的每一剑都凝聚沛神威,当者披靡,却也因此导致天心意识大乱,武功强弱不定。

    在理智上,他知道自己不得不狂,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藉着不断的征战证明自己的实力,使艾尔铁诺心有所忌,不敢对唐国妄动,也不敢再对她稍有侮慢。

    最后,双方在四大公子另一“定远君”旭烈兀的牵线下,达成秘密协议,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艾尔铁诺画唐国旧地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税,更给予诸多优惠,而李煜则从此停止一切刺杀行动。

    当一切的大事底定,人们在茶余饭后,有着数不清的传言。有人说,李煜是大英雄,忍辱负重,以一人之力,逼得大国低首;也有人说,李煜是窝囊废,居然与亡国仇人妥协,真是乌龟王八。

    当然,每当大家争论不休的时候,也是有人装模作样,一副惯看世事的样子,摇头叹道:“都是红颜惹出的祸水啊!”

    而他,长年流连于酒馆歌楼,听着人家批评起李煜的种种时,无由地痴痴傻笑;却又总在听到旁人提及“红颜祸水”、“妖女误国”时,愤然与人老拳相向,继而放声长哭。

    之后,就在每个大雪夜,独自对着一个个见底的酒瓮,愣然出神。

    而她,也在每个雪夜,推着轮椅,在大雪中对月凝视,久久不语。

    偶尔,她在晨间醒来,会发现在枕边、窗台上,静静地放了一枝白杨梅。

    是谁曾经这样说:

    数天涯,依然骨肉,几家能够。

    比似红颜多命薄,更不如,今还有!

    《风姿物语》梅之卷完

黑姑娘

    在很久很久以前,某个遥远的世界里,有一个国家,叫做雷因斯。蒂伦,在那个国家里,有个名叫“黑姑娘”的传奇,至今为人津津乐道,不过,向来没人相信它。

    现在,由我为大家讲述这个故事。

    不过,亲爱的读者啊!在开始讲之前,我要告诉一直在关心着风姿的你们。

    接下来的故事……还是不要看的好……

    你最好是不要看。

    看了之後,你会担心,你一定会後悔的。

    因为接下来的,是一部你最好不要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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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历1999年9月9日雷因斯。蒂伦

    黑姑娘的父亲,叫做赤先生。某天,赤先生和铁面人妖谈完复国大业,买了复国牌烧鸡,抽着复国牌香菸,不知不觉,走到了某座小山丘。

    忽然,天上散发出瑰丽的光芒,云层之中,有个好帅气的少年,头上有角,手中环抱着一枚光球,全身充满圣洁的光芒。

    在光球的中央,有个娇小的女孩。

    “你……你是上帝吗?”赤先生兴高采烈道:“我不是你们的会员,不过,我也想上天堂,你的飞碟在哪里,带我一起去吧!”

    “OH!NO,FUCK,IAMNOTYHEGOD!HA!BOY!LISTEN!朕乃是魔族之主,‘成吉思汗’铁木真。”

    在闪烁的灵光中,少年开口说话了。

    “这个女孩出生到现在,一直生活在圣洁的光芒中,完全不知道,现在社会上的污秽,是有着纯净灵魂的人……”

    “这个孩子是生是死,她的一生怎么样,都要看你了。”少年微笑道:“一切拜托你,我会在天上守护你们的。”

    光球降到赤先生手中,铁木真不见了。

    “真奇怪,怎么会突然遇到这种事。”赤先生惊喜道:“一定是祖上有德,本尊显灵,来指导我复国大业,一定是这样。”

    为了把养成游戏玩成SLG,赤先生决定为女孩取个名字,可是,要叫什么名字好呢?

    “鸣泽唯、平井美惠子、樱木舞、西露、叶月……嗯!都不好。”

    无视於怀中婴儿的欢天喜地,赤先生觉得这些名字太女孩子气,成不了大业。

    “明日香、诗蒂寇、鲇川圆、格林西尔、可罗索……嗯!也不好。”

    难以想像这孩子驾驶初号机,到处暴走的惨状,赤先生捧着婴儿,苦苦思索,忽地,他恍然大悟。

    “对啦!就是这个名字,又聪明又帅气,既威武又好听。”

    赤先生捧起婴儿,无限荣耀的说道:“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就叫做‘山本五十六’。”

    轰!

    第两百枚天雷盘旋轰下,妖雷魔电,化作电龙飞舞,打入卡达尔天灵要害。

    黑鲁曼大军攻破金陵城门,南唐灭亡。

    天上刹时轰雷爆作,晴天霹雳,婴儿嚎哭不已,似是为了这不幸的开端,而哀号警告。

    果然,赤先生在收养孩子後不久,因为“庄敬自强,复国大业”不成,抽复国牌大麻遇到千面人事件,一命呜呼,山本五十六就在众多後母中,被丢来丢去。

    每一个後母,都面临了同样的困境,这个扫把星出乎意料的恐怖,以至於他们家庭中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倒楣事,聚赌被抓、开六合彩被倒会、卖大补帖遇到警察、做公娼遇到*、选总统遇到飞弹演习……总之就是非常可怕就对了。

    後来,山本五十六被送到第一百零七任後母,冷瞳的身边,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山本五十六有个小名,叫做妮儿。因为讨厌原本的名字(真正的理由,是因为作者讨厌,字太多),这个小名逐渐取代了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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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母冷瞳,和两个後生的姊妹,视妮儿为眼中钉,常常用各种阴谋…阴谋,来谋害妮儿,以求早日脱离苦海。

    她们给妮儿吃高热量的食物,每餐九客牛排、十九个汉堡,外加奶油拌薯条,一杯红茶放九十九块方糖,还规定她躺在床上,不让她做运动,整天窝在电视机前,收看垃圾节目“虎门朱颜记”。

    (冷瞳:“她自己好吃,关我什么事。”编剧:“管你的,她是女主角,你没有发言权。”)

    可是,老天保佑好人,妮儿虽然生长在填鸭式家庭,不但没有因此得高血压、心脏病,就连身材都没走样,始终维持23腰的美妙曲线……真是恶魔一般的体质啊!

    “鬼!你不是人,你一定是魔族!”

    “是啊!母女俩都是祸水,小小年纪,就会引男人…”

    “恶魔……这一定是恶魔的种……”

    “这关恶魔什么事……”

    “你是谁?”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啪啪(拍掌声)我就是怪叔叔。”

    “给我滚出去……@%&$……”

    街坊邻居相争指责,而妮儿依旧照吃不误。後母冷瞳,只好换别的方法谋财害命。

    “妮儿!粮仓坏了,你找姊姊一起去修好。”

    “知道了,马上去。”

    妮儿放下手中的千层蛋糕,跑上天花板,找大姊一起去修粮仓。

    大姊,苍月枫,正在天花板的个人寝室,作她的个人嗜好,摺风车。

    “大姊,我们一起去修仓吧!”

    “一个风车,两个风车,三个风车……昨天只杀了九个人,业绩太差,期中考铁定要被当了。”

    “大姊,我们一起去修粮仓吧!”

    “……”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算了,我自己去。”

    受不了大姊的酷,妮儿决定自己去修粮仓,同行的,是小妹,隆。爱因斯坦。

    “粮仓先生,铁叉先生,稻草先生,还有其他的各位先生,大家好,爱菱来修理你们罗!”

    “少罗唆啦!爱菱,帮我扶好梯子,我上去铺稻草。”

    妮儿身手俐落地上了屋顶,迎着阳光。

    “呵呵,我真是宇宙无敌超级霹雳大美女。”妮儿看着自己的肤色,很满意的点着头。

    “爱菱,把箝子丢上来。”

    “姊姊,不用那种落後的工具,我昨天晚上刚刚完成ABS系列的新作品,无敌大炸蟹扭扭万用工具一号,我现在把它丢上来给你。”

    “哇!不要乱来啊!”

    爱菱一派天真的把工具丢上来,可是,在工具落入妮儿手上的刹那……

    轰!

    “哇!爆炸了,好烫……好烫……”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呜……”

    姊妹相处多年,“怎么会这样”,变成了最常出现的一句口头禅,而很显然的,这绝不是第一次出现。

    “喂!有没有人啊,快点来救火啊,快来人啊……”

    因为大火,粮仓烧了起来,妮儿被困在火中央,动弹不得。

    黑烟呛鼻,烈焰飞腾,眼看就要陷入危机了。

    “可恶,连一支笨猫被火烤,都有傻蛋去救,为什么我这种大美女会没人理呢?”

    “姊姊,你别担心,我刚刚做好了‘举世无双超能金光通讯器’,马上就可以救你出来了。”

    爱因斯坦自信满满的打开机械,发出了S。O。S的讯息,希望所有经过此地的飞行物体,恶魔、超人、创造神、UFO、神、骑拖把的巫女……唉呀!什么都行啦,只要能把人救出来就行了。

    “我要飞上青天,上青天…咦!怎么有求救讯号呢?下去看看。”

    大火烧起,七小时四十五分二十三秒後,一个丰姿约绰的金发少女,长了对精灵族特有的尖耳朵,背後一双天使般的白色羽翼,轻轻舞动,缓缓降落在妮儿面前。

    因为怕等得太久,妮儿已经拿出了预备好的红茶、蛋糕、小西点,开始下午茶,同时换上了连身泳装,顺便日光浴加火烤三温暖。

    什么?火为什么能烧那么久,不奇怪,一点都不起怪,因为粮仓很大啊!

    是真的很大喔!粮仓的设计,采取了“薛格丁之间”的特殊空间,所以当火烧起来的时候,粮仓可以无限的往後延伸。

    而且,粮仓的材质,用的是全究加最坚硬的物体“一点也不软”,就算是猎户幻象的双管破坏炮也打不坏喔!很强吧。

    “女神啊!你是来救我脱离火海的吗?”放下手边的冰镇大吉岭红茶,妮儿高声问道。

    “我是精灵族的罗宾。洛克理斯,你召唤我,所为何来?”

    好像给烤的很热,若苹不住用翅膀风,忽然,若苹的两眼亮起来,盯着妮儿的腰间,那里,有一支号角。

    “你怎么会有这支角?”

    “喔!是我父亲给我的。”

    “这是我同伴的角,你父亲杀了我的同伴吗?”

    “呃……可不可以请问一下,精灵哪来的角?”

    “管你的,少罗唆,剧本是抄人家的,觉得不满,可以去找编剧啊!快点回答。”

    “喔,不是,是和商人买来的。”有些昏头转向,妮儿还是回答了。

    “是怎样的商人?”

    “这个吗?”妮儿回想了一下,道:“是个矮胖青年,痴肥的脸孔,五短的身材,就像是随时会拐骗小妹妹去看金鱼的那种变态,背後扛了个超大的背包……”

    “我明白了。”若苹点头道:“是青蛙胖子。不论如何,那是我同伴的纪念……请你马上还给我。”

    “喔!”虽然有些不情愿,妮儿还是照着剧本的安排,把号角交还,虽然明明知道那只是地摊买来的便宜货。

    “好,聪明的姑娘,我要代替月亮,提高你的力量作为奖励。”若苹说完,从手指绽放出强光,包裹住妮儿。

    答答答当当当当……

    妮儿提升等级,可以配装新装备“彩虹羽衣”,最大体力增加五十点、最大气力增加一百点、攻击力增加二十五点、防御力增加十五点。

    妮儿学会了新的技巧——天魔功。

    靠着精灵的帮忙,妮儿的衣服具有了飞翔的功能,瞬间飞离火场,躲过一劫。

    後母冷瞳的阴谋……阴谋,就这样失败了。

    後母冷瞳在咆哮,“粮仓自己烧起来的,关我什么事。”

    编剧:“管你的,你是反派,责任通通要算给你。”

    ****************************************************************************

    粮仓火灾後、没过几天,非常非常坏心的後母冷瞳,又用她那恶毒的阴谋……阴谋,来谋害妮儿。

    “妮儿!水井堵塞了,你找姊姊一起去修好。”

    “知道了,马上去。”

    妮儿放下手中的蜂蜜糖霜巧克力,跑上天花板,找大姊一起去修水井。

    大姊,苍月枫,还是在天花板的个人寝室,作她的个人嗜好,摺风车。

    “大姊,我们一起去通水井吧!”

    “一个风车,两个风车,三个风车……这个月只杀了九支猫,业绩太差,这学期一定被教练二一了(喂!喂!你念的是什么鬼学校!)。”

    “大姊,我们一起去通水井吧!”

    “……”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四分钟……

    “算了,我自己去。”

    无法和冷面杀人狂进行沟通,妮儿决定自己去通水井,临行前,可爱的小妹,隆。爱因斯坦,自愿帮忙。

    “妮儿姊姊,爱菱跟你一起去。”

    “不要!”

    以十分理智的头脑,妮儿拒绝了小妹的援助,基本上来说,只要有小妹出现的地方,都不会太平安,无独有偶的,某个银发男子与她意见相同。

    水井的堵塞并不严重,倒是垃圾问题比较严重,死鱼、死虾、恐龙蛋、化学废料、所罗门王冠、黑星手枪、法柜、分尸的下半部、核子弹头、诺亚方舟的碎片、三叶虫、北京人头骨……

    反正,很可以理解的,垃圾不落地实施後,难以想像的垃圾就特别多。

    “可恶,都是不良的政府惹的祸。”

    妮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水井的垃圾清乾净,就在她准备休手歇息时,突然发现井底有个亮晶晶的盒子。

    “是什么东西,雷峰塔宝藏吗?”妮儿眼前一亮,毫不思索的跃入井中,打开盒子。

    “欢迎你回来,龙头!”盒子中,有个苍老的声音,“你这次的任务,非常危险,必须深入敌後,七进七出,血流满面,粉身碎骨,无津贴、无劳保,鞠躬尽瘁,死而後已……”

    “搞什么,当现代阿信啊!”妮儿摇摇头,听得一头雾水,随手便要将之抛弃。

    “……这次的行动,命名为‘天衣计画’。”苍老的声音说道:“当然,如果你或你的组员遭到不测,一切有关你们的行动,我们会完全予以否认。”

    “为了确保行动的机密性,十秒钟後,这座水井会自动销毁,祝你好运,龙头!”说完,盒子开始冒起了阵阵青烟。

    “哇!这算什么,变相裁员啊!”妮儿气的大叫,把盒子摔在地上,而盒子在融化前,发出了断断续续的机械声音。

    “本系统……由ABS工作室设计……隆。贝多芬监制,谢谢您购买正版……”

    “你们父女俩都不是好东西!”大叫声中,水井发生了十级大地震,妮儿要给活埋在井中了。

    危急之际,妮儿衣服上的龙纹开始发亮,隐约照射出,前方淤泥中,有个通路。

    无计可施之下,妮儿有洞便钻,顺着污泥的纹路,直钻了进去。

    在井口,坏後母的笑声,得意的响起。

    “哇哈哈哈,转行成功,这一次我终於当坏人了。”

    ****************************************************************************

    妮儿进入了一个怪异的洞穴……

    洞窟的深处,有位全身漆黑的恶魔正在沉思中……

    “哼!他妈的…这鬼链子……(喀哩喀哩)……为什么咬不断……(喀哩喀哩)……”

    恶魔的头发黑黑的,全身浸泡在污泥里,背後有对蝙蝠般的巨大羽翼,两支纤细的手腕,被粗重的链子锁在金属球上,他怒气勃发,露出一对闪亮的尖牙,拼命啃着铁链。

    “他妈的……(喀哩喀哩)……死老鬼胤祯…(喀哩喀哩)……只要我咬断链子…(喀哩喀哩)…一定第一个宰了你…”

    妮儿小心走近,问道:“请问,你是恶魔吗?”

    “不要说废话…(喀哩喀哩)……快点念台词…(喀哩喀哩)……我很忙……他妈的死鬼胤祯……”

    恶魔完全保持了魔族的态度,无视第一女主角的存在,只是拼命啃着铁链,自顾自的念起台词。

    “这不是人类能来的地方……咦!你拿的是什么东西?”

    不待妮儿回答,恶魔立刻说道:“让我看看,啊!这是恶魔的首饰,这东西让人类带着,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喀哩喀哩)……他妈的,烦死人了,赶快交出来,不然马上就宰了你…(喀哩喀哩)……”

    啊啊!果然是恶魔,一点也不照剧本来,真是有够野蛮到家了,因为奇雷斯的缺乏职业道德,妮儿连趁机赚到魔法力、钱的机会都没有,两人直接进入战斗状态。

    RoundOne

    Fight!

    妮儿使用防御。

    奇雷斯使出直拳攻击。

    妮儿受到了四百点的伤害。

    妮儿使用防御。

    奇雷斯使出魔龙皇拳。

    妮儿受到了四百五十点的伤害。

    妮儿的HP少於四分之一而变红了。

    奇雷斯对妮儿比中指。

    “ToDieYou!Girl!”

    妮儿使出必杀技——封神剑奥义秒杀无限地狱极乐断!(上上、下下、左左、右右、B+A)可是由於CPU等级不够,妮儿的指令来不及处理。

    奇雷斯使出天魔斩击。

    妮儿受到两千五百点的伤害。股市崩盘,妮儿被打倒了。

    奇雷斯大笑道:“哈哈!三下两下就被打倒了,贺岁版的名字要改了,就叫黑皮少年的故事。”

    “谁要叫那种难听的名字。”妮儿挣扎道:“等着吧!臭蝙蝠,你马上就要後悔了。”

    RoundTwo

    Fight!

    妮儿使用防御。

    奇雷斯使出顺逆自在剑。

    妮儿受到三百点的伤害。

    奇雷斯:“肤浅的女人,你就只有这几招吗?”

    妮儿:“YouMustBeKill!BlckBat!”

    妮儿使出奥义!(R+Q+N+F⒈⒉、F⒈0+滑鼠移动)奇雷斯!

    “喔喔喔喔……这个架势是……!!!!”

    “密技!天劫召唤。”

    空中霹雳声大作,满空天雷,打向奇雷斯。

    “太卑鄙了,居然使用PCTOOLS级的贱招。”

    奇雷斯天魔功推到最强,挡下前一百枚天雷。

    奇雷斯受到两千六百点的伤害。

    妮儿预备攻击。

    作者在旁催促:“快点打完,我想睡了。”

    奇雷斯使用天魔乱舞,再接下两百枚天雷。

    奇雷斯受到两千点的伤害。HP少於四分之一变红了。

    妮儿决定使出最强秘技。(上、下、左、右、右转半圈,A+B)八百枚天雷同时打下,奇雷斯的身体发生自爆。

    奇雷斯受到九万点的伤害。

    李煜吞火,卡达尔跳楼,兰斯跪键盘,胤祯吃早餐……

    奇雷斯被打倒了。

    奇雷斯被打倒了。

    答答答当当当当……

    妮儿提升等级,由见习生升格为苍月骑士。

    妮儿可以配装新装备“妖刀村正”,最大体力增加五十点、最大气力增加一百点、攻击力增加二十五点、防御力增加十五点。

    妮儿的天魔功更进一层。

    “我不相信我输了…你那一招,太卑鄙了……”

    就这样,妮儿从坏後母的阴谋……阴谋中脱身了,而她人生的转折点,也即将到来。

    街上的邻居,开始散发一个消息,两个月之後,雷因斯。蒂伦即将为王子选婚,进行盛大的舞会,欢迎全国的仕女参加。

    更悲哀的故事即将开始。

    嗯嗯!话说黑姑娘躲过了继母的阴谋……阴谋,成功的脱险了,连续的计画失败,继母冷瞳为了自己即将成为,梁山泊第一百零八好汉,而濒临崩溃边缘。

    “啦啦啦啦……我是快乐的黑姑娘……天上的精灵,树上的猴子,洞穴里的恶魔,大家通通摔下来…啦啦啦…”

    妮儿趴在电视机前,兴高采烈的看着采花行,口边哼着歌,轻松惬意。

    “妮儿,去仓库把杀虫剂拿来。”

    “知道了,我马上去。”

    妮儿跑去仓库,到处找杀虫剂,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正自奇怪,门口突然传来巨响,铁门被关上了。

    “妮儿,妈妈有事要出去,你在仓库里好好待着,饿的话,柜子里FM2、铁扇公主,闲的没事做,仓库里有大英百科全书,你慢慢看,等个一百几十年,妈妈回来就会放你出来。”

    说完,门口一阵呵呵笑声,坏心的後母远去了。

    “哇!太卑鄙了,虐待儿童啊!”

    妮儿拼命敲着大门,轰隆轰隆作响,可是超过40000KG的冲击力,还是没办法打开施过A。T力场的大门,如果这时候有重破斩就好了。

    “太可恶了,一定是有好吃的东西,这样撇下女儿,一点骨肉亲情都没有。”妮儿无奈之下,只好向天祷告,祈求救助。

    祈求立刻获得了回应,突然,整间仓库彩光飞扬,香气弥漫,笙歌吹奏间,有位女神出现了。

    “我是昆仑山的西王母,玉签风华,异世异形的少女啊!祈愿救世的就是你吗?”

    妮儿给吓得说不出话来。

    风华缓缓说道:“王宫办了选妃的舞会,你的母亲和两个姊姊,已经去参加了,基於某人的要求,少女啊!你将不至於孤立无援,我会成为你的後盾,并赐予你……”

    “大嫂。”

    “什么事。”

    “你好像背错台词了吧。”

    “啊!是真的吗……真是抱歉,的确是记错了。”

    “搞什么啊!你也好,他也好,难道就没有半个有敬业精神的人吗?虽然这是贺岁版,但并不代表台词可以乱念啊!”

    “抱歉……”

    “算了,直接把该给的东西放下吧!什么时间了啊!”

    来自昆仑山的仙女,挥动了不知从哪来的棒子,刹那间,整间仓库笼罩在一片金光之中。

    “哇!这是哪门子的礼服啊!”

    ****************************************************************************

    晚灯初照,皇宫的夜晚,依旧金碧辉煌,为了庆贺本年元旦,雷因斯。蒂伦举办了盛大的舞会,笨蛋皇帝“我意王”兰斯,打烂了象徵开幕典礼的“铁面人妖”蛋糕後,舞会宣布正式开始,全民都陷入欢欣鼓舞的气氛了。

    卫兵甲:“这么大的舞会,为什么我们还要当卫兵呢?”

    卫兵乙:“不错了,这次当卫兵,至少还有台词可说,上次在雷峰塔演死尸,只惨叫几声就完蛋了,薪水又那么少…”

    卫兵丙:“你们还算好的,上次我在本能寺当卫兵,才讲了几句话就被轰死了,事後作者说我们不照剧本来,还要扣钱,真是有够……”

    卫兵丁:“你们那都不过是小儿科,我被派去演食人妖,连露面的机会都没有,就被铁木真一指干掉……”

    卫兵们你一言,我一语,交换着彼此不良的打工经验,相争扼腕,正当人人流泪叹息,割腕泣血时,一样物体以惊人的高速,瞬间飙来,停在他们面前。

    “这……这是什么东西……”

    “是日本巨蛋吗?”

    “是刚弹吗?”

    “是U。F。O吗?”

    “是传说中的神圣大要塞,红色诺亚吗?”

    “OH!NO!”

    ****************************************************************************

    王宫中,优雅的音乐飞扬,男男女女,很热烈的贴在一起,跳着华尔滋。

    雷因斯。蒂伦现任皇帝,兰斯,颇为遗憾的看着大厅,他也很想下场热闹一番,只是,昨天晚上玩3P,不知道是不是重心没放对,把床弄垮,扭伤了脚,所以他现在,只能很遗憾的看着别人跳舞。

    不过,有人认为这是皇帝首席参谋“苍月草”的预谋,因为如果让笨蛋皇帝取得宴会的主导权,选妃舞会很可能就会成为“进贡配偶大会”了,而根据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可靠高层人士指出,这项传闻的可信度高居九成。

    场中的仕女们,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窃窃私语,不知道谁会雀屏中选,成为王子眼中的白雪公主。

    而在众多人中,有三个傻蛋,完全无视俊男的勾引,一进门就占领了餐桌,大吃大喝。

    “冷瞳妈妈,为什么我们要来这里吃饭呢?”

    “因为,妮儿那个扫把精…希哩呼噜(吃面条声)…最近家里的股票大跌…喀滋喀滋(啃面包声)…妈妈又把美金换了韩元…西西呼呼(吞鱼子酱声)…所以我们没钱吃饭,只好来这里吃吃到饱的…哗哈哈哈(喝麻辣锅声)…”

    “那…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吃饭呢?”

    “大概等到……呼滋滋滋(饮波霸奶茶声)…韩元回升,新台币大幅上涨,股市再破一万点…呜呼呼呼(被牛排烫到声)…就可以回家了……”

    爱菱闻言,一口气吞了六个蛋糕(喂!小姐,你是蛇妈?),而一旁的枫儿,以大雪山的特殊功法,掩饰住自己的气息,消去所有生命迹象,躲在角落,偷偷拿起塑胶袋,把食物通通打包带走(喂!小姐,这是违规的。)。

    “超级无双美男子,玉面郎君赛潘安,第一王子李煜,隆重登场。”

    用非常帅气的三分脸,李煜登场了。

    “哈哈,真是了不起,外传还没写完,就能用本名登场,这是美男子的特权…喂!灯光,靠近一点,没关系,你可以再靠近一点……”

    李煜环顾左右,忽地眼前一亮。

    “美丽的小姐,你那寂寞的容颜,正如高山上的寒梅,让身为美男子的我,非常心疼,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与你共舞一曲呢?”

    面对李煜的邀约,忙着偷偷打包的枫儿,停下动作,冷冷的回看,心里在想,这家伙是不是也要来分杯羹,是的话,要马上给他死,杀人灭口。

    不晓得自己已经徘徊在鬼门关前,银发男子为了自己的魅力失效,而大为沮丧。

    “小姐!”

    “……”(枫儿考虑用剑还是下毒)

    “小姐!”

    “……”(枫儿考虑一剑穿心还是分尸八块)

    “小姐,我有幸请问你的芳名吗?”

    “刷!”

    冰凉的袖里剑,抵在李煜咽喉,枫儿冷声道:“只有两种人能问我的名字,一个是主人,一个是死人,而你……即将成为後者的一员了……”

    “不!不!我不问了。”银发男子陪笑离开,让冷面杀人狂继续进行打包的丰功伟业。

    什么?枫儿穿的是无袖晚礼服,哪来的袖里剑?我说过,这是贺岁版,那些东西不重要,在这里,流行不穿袖子,照样出剑耍帅。

    魅力受到挫折,李煜转移目标,搜寻下一个对象,忽地,他眼前一黯,连忙转身就走。

    “莫…问…先…生。”

    “这是幻觉…这是幻觉…我一定是听到来自大自然的声音……”

    “莫问先生。”

    “不存在……这个外表是女孩的使徒根本不存在…我眼前其实什么也没有……”

    “莫问先生。”

    “我的眼睛…我眼睛突然瞎掉…我什么也看不到了…怪医黑杰克…你在那里……”

    “莫问先生!”

    “哇……”A。T力场承受不住一再的攻击,大和号沉没,银发男子终於崩溃了。

    “为什么,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里!”

    爱菱很委屈的嘟着嘴说:“这是风姿的贺岁版,所以原来的人物必须要出现……”

    “OH!NO!你不要拿卡司当藉口。”李煜很懊恼地咆哮道:“只要你出现在我身边,我就会很倒楣,所以,请你离我远一点。”

    “可是,至少也要问一下我的名字吧!不然,作者会不发出场费的。”

    “休想!你以为我还会上当吗?”

    李煜撇开了扫把星,寻找第三号目标,忽地,眼前大亮。

    “喔!哪里来的绝世美女。”

    在大厅口,一位打扮极为撩人的性感美女出现了,在众多大礼服中,显得特异,她不顾一切,一进来就霸着一张桌子,大吃大喝起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州…不对!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不对!绮年玉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唉呀!不管了。”

    几乎是鼻血一喷,李煜赶上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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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光过後,妮儿只觉身体一轻,睁开眼来,端视了身上的衣着。

    “哇!这是哪门子的礼服啊!”

    原本的粗布衣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用上好绫萝织成的…比基尼。

    “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所谓的舞会,是跳艳舞的乱交宴会吗?”妮儿的眼珠快要突出来了,这套衣服已将她的忍耐度,瞬间扩张到极限。

    “服务读者也该有个限度吧!居然连我的豆腐也吃,他难道连自己妹妹都不放过吗?”

    “抱歉啊!小妹。”风华有些不好意思,轻声说道:“这的确是你兄长的要求,他认为,如果穿着俗气的礼服,实在是有辱风之大陆第一美人的身份,所以,需要特别的衣物来衬托。”

    某人显然对自己妹妹的个性一清二楚,给这么一说,超级乐天派的单细胞生物,立刻手舞足蹈,开心道:“嗯!也对,像我这种美人,本来就该用特别的衣服来衬托嘛……”

    “门口停的,是准备好的座车,只要一坐上去,就可以直达宫廷了。”

    “座车啊,这个挺不错的……嗯!符合我的身份吗?”

    犹如释迦拈花,风华别有玄机的笑了笑,道:“放心吧!这绝对是全王城内独一无二的名车了。”

    “是吗?哈哈哈……”

    “不过,一到十二点,衣服就会还原……”

    “知道啦!一到十二点,衣服就会变回原样,所以要早点回来是吧,没问题,这故事我熟的很…来不及了,我先走了。”

    “等一等啊…唉!怎么又是一个不肯把话听完的…算了,还是回恶魔塔织毛衣吧……”

    ****************************************************************************

    “真是有够变态了。”

    妮儿口里塞着蛋糕,心里也火冒三丈高,一定是受了死鬼庵野的影响,那辆八头大猪所拉的“猪车”,在王城中横冲直撞,要不是速度够快,在抵达会场之前,就先进拘留所了。

    “抱歉啊,小妹,因为北门天关的军需过重,宫内省今年的预算严重不足,所以只有这种车了……不然,下次换八岐大蛇车怎么样?”

    “不要!”

    就是这样,别人骑白马,妮儿只好乘黑猪,穿着比基尼,直直杀到王宫来。

    “可恶的死鬼老哥,下次黑鲁曼再打来,我就故意弃守,让铁面人妖把你剁成十八块…

    …“

    为了泄愤,妮儿嘴里一面嘟囔,手边盘子中的食物,如变魔术一般,堆的如小山般高。

    “美丽的小姐,你那美丽的容颜,正如三月初的桃花,让身为美男子的我,非常心醉,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与你共舞一曲呢?”

    “我们家的家训,醉鬼与男人都是拒绝来往户,你两者皆备,给我滚开。”

    完全颠倒了参加舞会的目的,妮儿推开了李煜,迳自狂扫桌上食物。

    自己的魅力受到连番挫折,银发男子有些难以置信。

    “这些女人是怎么回事,一个个都对本美男子视若无睹吗?不行,一定得扳回颜面。”

    “香格里拉第一搭讪王”,决定使出浑身解数,来扳回颜面,遗憾的是,接下来的事实,只证明他选错了开始。

    “那么,美丽的小姐,我是不是有这个荣幸,请问你的芳名呢?”

    “……”(妮儿不语,脸色慢慢发黑,低下头来。)

    “就是姓什么,名什么之类的。”为了怕妮儿不懂,李煜特别说的浅白点。

    “……”(妮儿不语,双拳紧握,两肩微颤。)

    “像你这样美好的女性,想必有个无比优雅的名字吧!高贵、大方、优美,这样的名字才能配你……”一句话,注定了悲哀的结局。

    “山本五十六。”

    “咦!什么?”

    “我说我叫山本五十六。”

    犹如上古暴龙的咆哮,怒吼声中,妮儿飞起一记下勾拳,直接打在李煜下颚,把第一王子打飞到天上当星星,李煜退场。

    “真是大混蛋,居然敢问少女最伤心的事。”妮儿怒气不消,只能继续大吃来泄愤。

    “呵呵!连这种问题也问,那小子是第一号白痴。”宝座上,扭伤了脚的宴会主人,对这一幕饶有兴味的发表感想。

    “哦!是吗?比起问问题的一方,取名字的人才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吧。”在宝座旁,一个身穿紫裳,美的难以形容的佳人,柔声笑道。

    “少女的芳名,是种禁忌,随便乱问会惹来意想不到的灾祸的。”宝座的另一边,一位短发佳丽轻声微笑,灵动的眼眸中,尽是吟吟笑意。

    彷佛与她的话相呼应,一个气宇轩昂,仪表不凡的贵公子,走向了正预备转移阵地的爱菱。

    “可爱的小姐,我是二王子‘信陵君’白无忌,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教一下你的芳名?”

    说着,微微躬身行了个礼,在战国四大公子中,这位二王子也许不是最出色的一个,却绝对是最彬彬有礼的一个,他谨守着宴会礼节,在邀请女伴跳舞之前,先询问对方姓名。

    不过,好的开始,未必有好的结果,如果同为四大公子的李煜也在,就会流着眼泪,告诉老友:“你真是不晓得厉害啊!”

    听到白无忌的询问,冷场一整晚的爱菱非常兴奋,连忙点头,喜道:“嗯!我的名字叫做隆。爱因斯坦。布加耶拉。普林斯。匹兹克拉福。拉普它。物流。罗严克拉姆。达太安。

    红丹鼎。奇古利。敏爷司。克罗诺夫。阿私达也家。阿码多卡码。古稀达茄私。阿保罗福带泥其私福阿课诺骡夫普机米罗。侬茄达阿黛芙柔西雅……“

    女孩滔滔不绝的说着,为了维持绅士风度,白无忌也只有苦笑着,认真听着,而宝座上的一群人,早已笑得前翻後仰,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名字的长度,可以媲美一本词海,这是除了善於打造器物外,矮人族的另一项特点,而没有这等常识,又笨的去问名字的人,就只好在这上头吃大亏了。

    “这就叫上一次当,学一次乖。”妮儿含着水果糖,含糊说道。看她一副心有戚戚焉的样子,或许以前也曾因这理由而上过当吧!

    正要把蔬菜果冻全放进口里,妮儿被人拍了一下,猛然回头,却发现有位打扮舒爽,挽着长发的美女,眼中闪烁着知性的光华,笑嘻嘻的看着自己。

    “这怎么可能,除了怪物嫂嫂以外,怎么可能还有女人的皮肤比我还白,腰也比我还细……嗯!还好……”

    斜眼打量对方,妮儿显然受到了不少打击。

    妮儿一直不说话,对方只好先开口了。

    “这位绝世佳人……”一开口,妮儿才发现,这美女竟是个男人,当场便差点要吐血。

    “干什么?人妖。”

    “我…我想……”

    “不准想,被你一想,连我都心。”

    “啊!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

    “告诉你,你什么也不要妄想,本小姐不可能看上你的。”

    被这样一说,男子连忙摇着手,解释道:“妮儿小姐,你误会了。我是三王子,天野源五郎,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跳支舞吗?”

    “我讨厌和娘娘腔跳舞,你这家伙油腔滑调,一定不是好人,快点滚开,不然等下把你宰了煮火锅。”

    妮儿没好气的回答,其实她的不悦,还有另一层理由,这个男人虽然一副娘娘腔的样子,但相貌之美,实在没话可说,更糟的是,妮儿实在不能接受,一个男人比自己还美。

    “别这么说嘛!妮儿小姐,我等这支舞等好久好久了,请给我一个机会,也是给你一个机会。我将点亮你心底的灯火。”

    对着佳人,源五郎不敢分毫掉以轻心,连忙引用当年兰斯王泡妞成功的例句。

    无奈,妮儿不是林清玄,对点燃心灯没什么兴趣,更讨厌眼前这个男人,还是多吃点比较实际。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想了想,妮儿想到不对,开口疾问道。

    源五郎立刻摆出一副“大鼻子情圣”的姿势,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妮儿,俊美的容颜,海一般的深情眼眸,让场中无分男女,都为之陶醉。

    “这小子不错啊!学到本大爷三成的泡妞本领了。”身为地主的兰斯,感到於有荣焉,连忙骄其妻妾。

    仍旧是一把好听的嗓音,源五郎柔声说道:“因为,我就是为了遇见妮儿小姐,所以才出生的,你的一切,我当然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啪!”

    话还没说完,一记热辣辣的耳光,响在源五郎的脸颊上,突然的一巴掌,让所有男人为之震惊,感同身受,刚刚发出豪语的兰斯,甚至不自觉的捂着脸颊。

    “果然是三成功力啊!夫君。”一旁的泉樱,微微笑着,却是一脸的揶揄笑意。

    “嗯!嗯!对付棘手的角色,三成功力显然不太够。”本着一贯的厚脸皮,兰斯也跟着落井下石,点头称是。

    “死鬼娘娘腔,长的没人家帅,还学人伴浪漫,没事说什么鬼台词,听的人肉麻死了,真心。”

    妮儿抖了抖身子,似乎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想再被无聊男子纠缠,朝另一处火锅走去。

    方举步,陡觉腿上一重,仔细一看,却是源五郎扁着嘴,装出一副可怜样。

    “死鬼人妖,快点放开,没事抱人大腿,你要死啊!”

    “你不肯答应,我就一直抱着……”

    “好啊!这招死缠烂打,有我七成的功力了。”兰斯面有得色,忘记刚刚的教训,大声叫好。

    “这样还不够,如果技术高杆的话,就会趁机用脸在女方大腿上磨蹭,便宜不占白不占……”

    “劈!哩!啪!啦!轰!隆!哗!差!”

    一阵激烈的巨响,妮儿对着脚上的不良附着物,拳打脚踢,招招致命,看的兰斯胆颤心惊,说不出话来。

    “七成功力啊!夫君。”苍月草浅浅而笑。

    兰斯讪讪道:“抱歉,家教不严,家教不严……”

    “死人妖,别以为死缠烂打就有用,本小姐一年打死上百个你这种货色!”

    “打是情,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如果打我能让妮儿小姐高兴,就请你尽避动手吧!”

    “好!我就打的你连你妈妈都认不出你。”

    “壹!贰!参!肆!伍!陆!柒!捌!玖!”

    九头龙闪加陆奥牙斩,八极拳杂狮子咆哮弹,尽避猛招如云,源五郎就像是传说中的怪老头,一抱紧就不放手,让妮儿也莫可奈何。

    “对了,就是这样,十成功力,打不死的蟑螂。”看到源五郎的坚持,兰斯点头称赞。

    “哦!死缠烂打後,是打不死的蟑螂,这方法挺有趣啊!”

    “泉樱姊姊,因为啊!夫君对於自己唯一的长处,理解得十分清楚啊!”

    “死蟑螂,我就不信甩不开你,看招!”

    “唉呀!”

    一声惨叫,却是妮儿苦无良计之下,索性把人踢去撞柱子,轰隆轰隆霹雳连响,残忍的手段,让旁人看的整脸发白。

    “不行,再这样陪她玩下去,柏林影帝都要成肉泥了。”

    发现在这女子之前,连蟑螂都难以生存,天才军师决定改变战略,他急忙招供道:“其实呢!以妮儿小姐举世无双,全大陆第一的美貌,您的影迷俱乐部,早就可以堆到大海的另一头了,我是您的影迷,所以对您的事情一清二楚,请您给我跳舞的机会吧!”

    泡妞泡到这种地步,可以说是一点节操都没有了,不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番话对妮儿显然相当受用,她笑了起来。

    “说的也是,像我这种‘宇宙无敌超级霹雳大美女’,会有影迷俱乐部,也是很正常的事啊!”

    给这一捧,妮儿完全忘记刚刚的盛怒,对着源五郎,一个燕尾服男子,一个比基尼女郎,两人就在大厅跳起舞来。

    “嗯!北风太阳大作战,这是当年铁木真留下的最高境界啊!”兰斯煞有其事的忙点头,左右的泉樱、苍月草,都是一副“这个人无药可救了”的表情。

    跳舞到一半,突然间钟声大作,连响十二下。

    “怎么会!”

    “怎么搞的,不是才刚满八点吗?为什么突然敲午夜钟。”

    “王宫的钟坏了吗?怎么会这样。”

    “一定是设计者不好,用的一定是ABS系列的烂货。”

    (作者:其实是页数快不够了,要赶快结尾。)

    “啊!”

    一声尖叫,妮儿用手环抱住身体,蹲了下来。

    十二点的钟声一打,妮儿身上的比基尼,立刻还原,却不是还原成原来的粗布衣裳,而是还原成……刚出生的样子。

    “啊!是哪个白痴设计这种东西,本小姐要砍她一千刀。”妮儿尖叫道。

    “啊!是哪个天才设计这种东西,本大爷重重有赏。”

    虽是兄妹,反应却是不同的,而不愧是当世第一魔功的继承者,美人给剥光的刹那,兰斯如猎犬般睁大眼睛,眼如铜铃,伸出长舌,口水如瀑布般地奔流。

    一旁的源五郎,应变奇速,扯下桌上桌巾,罩在妮儿身上,健步如飞,夺门而逃。

    “轰!”

    只听得厅门轰然巨响,厚实的大门,给撞出了一个少女的人形,看的让人瞠目结舌。

    “哇!”

    “可惜。”

    “呵呵,美丽的小姐,期待与你的再次相逢。”

    兰斯大呼遗憾,源五郎好像很期待似的笑着,李煜还在环游银河没回来,而白无忌……

    “客里米夫阿脱罗米。斯兹罗夫西科阿里夫戴甚……”爱菱语笑嫣然,还在讲。

    天花板的吊灯上,一名个头矮小的男子,安安稳稳的坐着,冷冷的面容,不带一丝笑容,手臂上绣了一个铁血骑团的徽章。

    看着弟弟的丑态,他喃喃道:“白痴!”

    他的对面,顶头上司,一个笑得满是天真稚气,梳着长长马尾,和式打扮的女子,在另一盏吊灯上,颇为好动地轻轻摇晃,向他举杯。

    “乾杯!”

    这是整场宴会最平安的一场对话,也为这场闹剧划上休止符。

    而将要来到的,是另一场闹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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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介绍:
暴风的前兆,即将撼动整个风之大陆!场内幕重重的婚礼,引来各方人士觊觎,令暹罗城成为七大宗门明争暗斗的角力场。胸怀大志的兰斯洛、剑术卓绝的花次郎、神秘多智的鸿五郎和混水摸鱼的天地有雪,乘着这股暗流,或有意,或无心,在因缘际下齐聚暹罗,共同掀起冲击风之大陆的滔天巨浪。被后世史家冠上“我意王”尊称的男子,兰斯洛,在风之大陆史上留下无数丰功伟业,他的王座在鲜血与火焰中闪烁生光。异世界奇幻冒险钜作,兰斯洛王传奇故事,正式从这里展开!
藏书:前传—太阳篇、月亮篇、星星篇、陨星篇、银河篇;外传—梅之卷、黑姑娘、爱菱篇、鸣雷篇;一些同人小说;风姿正传连载中……
另:写完了。
不知道是八年还是九年,
反正,这段长征已经在今天早上十点四十五分的时候结束了。
这样很好,
就算我周六摔飞机,大家也不怕不能看到风姿结尾了。
风姿物语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姿物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姿物语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