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玄幻魔法走进不科学TXT下载走进不科学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走进不科学全文阅读

作者:新手钓鱼人     走进不科学txt下载     走进不科学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二十五章 跨越时空的清账!(8.2K)

    “救命啊,杀人啦!”

    “夜袭,夜袭,护卫队在哪里!”

    “祖父大人,快跑啊!”

    “呀咩咯.....”

    营地中的骚乱声在安静的黑夜里显得极其清晰,没一会儿便传到了车厢内。

    睡眠本就有些浅的徐云,硬生生被从梦境中拉回了现实。

    “哈......”

    徐云迷迷湖湖的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揉着眼睛掀开了车帘。

    尚未完全清醒的头脑加上长期处于和平年代的生活经历,让他的反应在这种情况下隐约有些迟钝:

    “出啥事了这咋咋呼呼的,让不让人睡觉了.....”

    不过下一秒。

    休——

    一道破空声响起。

    一根箭失径直射中了离他只有一尺左右的车辕。

    箭失破空带来的冲击力以及在火光下尚在颤抖的箭尾,瞬间便令徐云心头一震。

    有些懒散的睡意,在半秒钟内尽数化作了清醒。

    只见他先是一个闪身放下车帘,窜回车厢后,通过侧面的小口开始观察起了外头的情况。

    只见此时此刻。

    这片占地面积大概有一个足球场大小的简陋营地中,正充斥着火把、手电筒的光亮。

    周遭不断有男男女女的呼喊响起,同时还伴随着刀剑碰撞发出的清脆接触声。

    很明显。

    营地被袭击了。

    想到这里。

    徐云先是深吸了几口空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这是在1100副本中王禀教过的知识:

    如果是行进过程中遭遇的突袭,那么可做的事情不多,基本上只能靠本能避祸。

    但营地中遭遇的截营就不一样了。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冷静下来,用短暂的时间尽可能去分析敌人的人数、作战方式以及攻势强弱。

    这可不是胡乱编出来的内容,而是记在了《武经总要》上的兵法。

    后来徐云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少许延伸,也就是多加了一个在现代背景的战争中需要考虑的武器种类环节。

    目前局势中的四个要点嘛......

    目前对方的人数未知,但估计在50-100之间。

    至于作战方式......

    徐云没有听到马蹄声,加之对方能摸到营地一带,所以90%以上的可能是步行,也就是步兵。

    攻势强弱一时半会倒是不太好判断。

    但从外头的阵势来看。

    对方应该没有在第一波就完全冲垮营地的防线,至少有部分商队组织起了暂时有效的防御反击。

    至于火力配置......

    没有听到燧发枪声,因此大概率是刀剑加上......

    徐云略微停顿了几秒钟,回想了一番落到面前的那只箭失外观。

    那应该是弩。

    其实说起弓和弩,很多人可能会有这样一种观念:

    两者只是外观上相差较多,射出的武器...也就是箭失其实是一样的。

    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在19世纪的欧洲,弓和弩用的是两种不同规格的箭失。

    弩用的叫做三翼镞,为了追求极致杀伤有1/3以上的部分是由铜制的,长度大概在五十厘米左右。

    弓用的则是锥形镞,横切面呈梯形,长度在七十厘米上下。(马未都自建的观复博物馆中就有各种弓和弩箭失的详细区别介绍)

    因此二者在外观上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而武器没有火器,便说明了另一件事:

    袭击者的身份多半就是英格兰的边境军人!

    听上去很奇怪是吧?——反正对方都要杀人了,为什么不干脆用枪呢?

    还是那句话。

    在边境地区,火器和冷兵器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离大家最近的影像就是之前提及过的那场加勒万河谷冲突,视频目前各大网站依旧都能搜到。

    那次冲突中阿三阵亡了20人,受伤上百人,参战的还是以极端着称的比哈尔兵团。

    但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都没有人敢开一枪。

    又例如2014年苏格兰举行了独立公投,最终以10.8%的差距告终。

    9月19日萨蒙德辞职的当天,英苏边境就爆发了一场肉搏战,双方一共阵亡了七十多人。

    那场战斗中同样没有用枪,用的是砍刀,有人还被砍成了尹藤诚的同款周边.....

    不过那场战斗的地点在英国的坎布里亚郡首府卡来尔市外,并不在邓弗里斯镇。

    没有入侵国境的冲突可以出现伤亡,可以出现牺牲,但不能出现热武器,这可以算是铁律。

    当然了。

    冲入国境的后果就不一样了。

    例如1967年9月11日的那次冲突。

    兔子们以六伤一死的代价嘎掉了阿三607人,属于典型的没事讨打.....

    总而言之。

    邓弗里斯镇现如今算是苏英的公共区域,绝对的边境敏感点。

    虽然不清楚英格兰军队为啥要攻打这里,但这种潜规则还是必然要遵守的。

    “刀枪弩箭......”

    徐云又听了几秒钟外部的呼喊声,忽然眉头一皱:

    “不好,汤姆逊和威尔!”

    汤姆逊是这次任务的主要人物,威尔虽然是个路人,但在过去的两天时间里,徐云已经把这个憨厚老实的大男孩当做了朋友。

    要知道。

    他们住的可是布料制成的帐篷啊......

    而且根据营地方面的安排,帐篷和马车停驻的是两块区域,相隔足足接近百米!

    危险,危险!

    想到这里。

    徐云沉吟片刻,翻出自己的包裹,从中抽出了在科大锻造的那柄剑。

    接着又翻出了一口护心镜——这玩意儿是他在得知副本是15世纪后从淘宝上买来的装备。

    其实他原先购买的是一款400多块钱的哥特式颈甲,就是可以从你咪咪保护到脖子下巴的那种。

    但在进入副本前考虑到这个时间点火器已经诞生,加上护甲又重又沉,多半不会派上啥大用。

    他便将护心镜单独拆卸带了过来。

    如果早知道会遇到这种冷兵器交战,他或许就会把整件颈甲带过来了。

    随后徐云将护心镜固定在了胸口,拉紧风衣,拎着长剑便窜出了车厢。

    “救命啊——”

    结果徐云刚一冒头,便看到身侧有一位手持哥特式军刀的军士,正嚎叫的朝一位商人扑去。

    哥特式军刀,全名其实叫做英国哥特式笼手步兵剑。

    不过这种武器因为带有弧度,而且是单刃武器,所以在汉语语境中才被翻译成了刀。

    徐云的心境还没冷漠到见死不救的地步,见状连忙一个闪步,朝此人冲去:

    “住手,日更三万来也!”

    在北宋副本里徐云可是练了足足一年多的《来夫剑诀》,身边还有一个王禀这种北宋武力天花板级的大老陪练。

    虽然在离开副本前王禀依旧可以轻松的单手虐他。

    但王禀同期也承认,徐云的功夫在江湖里混出点名头还是不难的。

    毕竟《来夫剑诀》本就是个速成法门,秦凤路那种物质条件较差的地方都能培养出不少女中豪杰,更别提徐云这种物资条件丰富的穿越者了。

    或许是因为视线昏暗的缘故吧。

    徐云的出现令军士有些意外,微微愣了两秒钟。

    不过很快。

    他便更加暴虐的朝徐云冲了过来,一刀重重批下。

    徐云双腿一前一后,步子微屈,将重心压的很低,做出迎击的架势。

    随后找准机会,双手将剑向右随意一拉。

    《来夫剑诀》第一式,琼楼抛绣球!

    锵——

    一抹火星飞溅,这把哥特式军刀应声而断。

    军士扑杀的动作也随之一滞。

    接着不等对方有所反应。

    徐云便一个箭步窜到对方身前,用剑柄朝他肚子来了个勐击。

    接着趁着对方抱腹哀嚎之际。

    他又用从王禀那边学来的手法将对方的两只胳膊给卸成了脱臼状态,挑断了他的一根手筋。

    待此人失去战力后。

    徐云便重新拿起钢剑,赶向了帐篷区域。

    毕竟他是来自21世纪的人,对于杀人这种事情多少有些抵触。

    加上对方杀的也不是自己的同胞,所以审判他的事还是交给苏格兰人就好了。

    反正他的手筋已经被挑断,右手今后使不上力,只能勉强搬着不重的物件。

    因此纵使被英格兰方面赎回,他也没有任何机会能去华夏大地为非作歹。

    就这样。

    徐云依靠着武器和《来夫剑诀》的优势一路闪躲,很快便穿越到了帐篷驻扎地附近。

    锵——

    徐云再次招架住一次攻击,抹了把前额血水与汗水的混合物,朝周围高声喊道:

    “汤姆逊先生,威尔,你们还在吗?”

    下一秒。

    周围最少有六个地方响起了‘我在这儿’的回复。

    徐云:“......”

    事实证明。

    生死危机时曹操可能装路人,有援兵时路人也可能装曹操。

    随后他叹了口气,冒着身子继续搜索了起来。

    同时由于担心为弓弩提供标靶,徐云也一直不敢拿着手电筒照,只能靠着周遭的火光勉强进行辨析。

    因此寻人效率方面无疑要低了许多。

    不过另一方面。

    这种环境也加大了汤姆逊和威廉存活的可能性——毕竟一块足球场大小的场地,在黑夜里还是很能藏人的。

    徐云就这样边走便找。

    几分钟过后。

    被他击溃的英军人数已经达到了八位。

    与此同时。

    不远处的苏格兰哨站也传来了攻杀的声音——很明显,敌人这次兵分出了两路。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代表着短期内恐怕没有援兵了。

    不过就在徐云拧着眉毛分析局势的同时。

    他眼角的余光处,忽然瞥到了数十米外的一块区域。

    只见此时此刻。

    那块区域中有一只手电筒,正在以某种奇怪的频率进行着开关。

    这种频率似乎是.....

    摩尔斯密码?

    毕竟摩尔斯密码最早出现在1837年,此时有人掌握并不算很稀奇。

    当初在路上徐云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曾经和汤姆逊聊过一些摩尔斯密码的内容,他若是还记得这事的话......

    随后徐云躲到边上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段摩尔斯电码是以三段为一波段发出的。

    内容为【-,····,---,--】。

    “-,这是T....”

    “····,这是H....”

    “---,这是O....”

    “--,这是M....”

    “连起来就是.....”

    “THOM?”

    徐云顿时眼前一亮。

    要知道。

    汤姆逊的英文拼音,便是Thomson!

    虽然英国姓氏开头是THOM的人有很多,但在眼下这个年代,知晓用摩尔斯电码的恐怕真没多少。

    更别说这里聚集的大多都是商人了。

    想到这里。

    徐云连忙猫着身子,朝那个地方快步赶去。

    锵锵锵——

    就在徐云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时,他的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阵武器的碰撞声,以及....

    两道熟悉的交谈声:

    “汤姆逊先生,危险!”

    “你别管我,赶紧走啊,去伦敦,走啊!”

    恰好此时有道火光扫过了这片区域,徐云得以暂时看清现场的局势:

    汤姆逊和威尔二人,此时正躲在一台辎重马车的车厢侧面。

    汤姆逊的肩膀、大腿处有着两道明显的伤口,手中拿着不知从何处捡来的刀具。

    他双手紧握刀柄,刀头正正的对着前方,身后则护着威尔。

    而在汤姆逊对面,正站着一位身穿黑色剑士服的中年男子。

    此人同样是一脸络腮胡,身材中等,脑袋比身子要大一点。

    他的手中拿着一把黄铜护手的直刃剑,玩味而又轻蔑的看着被逼入绝境的二人。

    这一幕中的威尔如果是薇耳,或者汤姆逊换成棠沐熏,那么将会是一道足以做成动画的经典场面,可惜换不得。

    眼见中年男子的剑锋抬起,徐云顿时忍不住了,一个箭步窜到了对方面前:

    “住手!”

    威尔原本都打算跟着汤姆逊拼死一搏了,骤然见到徐云出现,顿时激动的嘴角都在颤抖:

    “罗峰先生!”

    他和汤姆逊都见到了徐云先前大杀四方的场面,否则也不可能冒着被弩箭射中的风险发送摩尔斯电码。

    随后他顿了顿,提醒道:

    “罗峰先生,你小心一点,这人来国王龙骑兵卫队的陆军上尉,汤姆逊先生认出他肩上的徽章了!”

    “他的剑法很厉害,一直在说等你过来呢。”

    “国王龙骑兵卫队?”

    徐云重复了一遍这个名词,心中再次冒出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这个名字与之前的萨道义一样,隐约都有那么一股熟悉感。

    对面的中年陆军上尉并不知晓徐云的内心波动,只见他不屑的瞥了一眼徐云,说道:

    “你就是他们用摩尔斯码等来的救兵?还是个东方人?真是无趣。”

    徐云的表情依旧没有变化,能做到陆军上尉的人,认出摩尔斯码实属正常。

    根据眼前的情况来判断,前因后果应该是这样的:

    汤姆逊和威尔见到了自己杀敌的过程,汤姆逊认为现场应该没有外人能判断出摩尔斯密码,便利用手电筒的频率传出了信号。

    结果中年上位先行一步发现了这个状况,赶到现场后击伤了汤姆逊但却没要他命,而是等着自己到场。

    他打算在汤姆逊二人的面前将自己击败,从而一举击溃三个人的信心,最后一次性把三人杀死。

    真是恶趣味啊......

    随后陆军上尉从胸口的袋子里取出了一张手帕,轻轻抚净了剑身上的血迹:

    “不过我的剑还没杀过东方人,小子,告诉我你的名字,这是你的荣幸。”

    徐云眉头微微一皱,一个名字脱口而出:

    “裘生。”

    陆军上尉轻轻点了点头,右手握着剑柄,将剑笔直朝前一竖:

    “詹姆斯·霍普·格兰特,记住我的名字。”

    徐云顿时一愣。

    詹姆斯·霍普·格兰特?

    几秒钟后。

    一股明悟伴随着怒火,骤然从徐云心底涌起。

    原来如此。

    难怪他在听到国王龙骑兵卫队的时候会产生一股熟悉感。

    难怪他会在看到这个人的第一眼时就有些不爽。

    难怪此人会有这种自大的恶趣味。

    因为他就是詹姆斯·霍普·格兰特。

    第二次鸦片战争战争中英国陆上部队的指挥官,沾满了无数华夏同胞鲜血的傀子手,火烧圆明园的两大首恶之一!

    按照原本的历史。

    格兰特在1835年便升任了陆军上尉,在一鸦中攻占镇江有功晋级少校。

    并且凭借以此获得的第三级巴斯勋位,参加了第一次锡克战争和旁遮普战役,往后才开始了升迁之路。

    而这个副本的一鸦尚未开始,因此格兰特自然无法按照原先的轨迹,带兵参加第一次锡克战争和旁遮普战役。

    在没有特殊机遇的情况下。

    他在上尉这个位置上蹉跎了十余年,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破天荒的,他有了一股杀人的冲动。

    在北宋的那些日子里,应王禀的要求,他并非没有见过血。

    徐云甚至亲自手刃过一些罪状属实的极恶之徒。

    只是受现代人的观念影响,在正常情况下,他一般不会愿意去杀人。

    这次...

    显然不属于正常情况。

    随后他握着剑柄,将剑身挪至中门,脚踏定膝式,剑尖直指格兰特的咽喉。

    格兰特眉头微皱,心中突然泛起一丝不安——徐云的站架太稳了。

    徐云刻意意压低的重心和站姿,将下半身的受击面减到最小。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种非常有用且简洁站架。

    片刻过后。

    格兰特大步踏出,锋利长剑带着寒光向着徐云的右手斜斩而去。

    徐云并没有丝毫慌乱,他就像早有预料一般,依旧是一招琼楼撒绣球的格挡。

    下一刻。

    他身体向左一扭,双手将剑向前一送!

    锐利的剑尖径直刺向了格兰特的咽喉。

    格兰特心中一惊,连忙将脑袋一侧。

    但身体的惯性却令他的动作产生了少许停顿,徐云的剑刃硬生生在他的左肩上划出了一道伤口!

    “嘶——”

    格兰特后退一大步,瞥了眼自己的左肩。

    交锋之中先行负伤,显然不是一个好兆头。

    随后他把心一横,深呼一口气后,举剑直刺徐云!

    徐云双手将剑向上一扬,厚重的剑背直接磕开了格兰特的长剑。

    接着寒光一闪,他手中的剑重重斩下!

    格兰特只能举剑格挡。

    锵——

    又是一道清脆的碰撞声响起,

    格兰特的长剑崩做两段。

    不过徐云却没有收手的打算。

    只见他剑锋一转,将噼下的钢剑从左下方向着右上方勐的一划。

    嘶啦——

    没有武器格挡的格兰特胸口,顿时被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

    重伤之下。

    格兰特连退数步,单膝跪地,不停地喘着粗气,气息紊乱至极,心中不由升起了......

    一丝恐惧。

    无数片段走马灯似的从他面前闪过。

    不久之前。

    一位来自伦敦的大人物找到了他。

    那位大人物让他在沿路寻找一辆由爱丁堡前往伦敦的马车,还给了他一张人物肖像,要求他在苏格兰境内将其截杀。

    同时那位大人物向他做出了承诺,只要汤姆逊和威尔死亡,他便能立刻得到提拔。

    这个承诺对于一位蹉跎了十五年上尉而言,无疑是个极其有有诱惑性的条件。

    其实一开始,格兰特还是有些犹豫的。

    但对方后来说了一句话:

    “天下安有十五年之上尉乎?”

    在这句话的刺激下,格兰特当场应诺了对方的要求。

    至于后来的事情,其实进行的也都非常顺利。

    两天前。

    一位来自苏格兰境内的猎户传来了发现目标的消息,其弟弟又跟踪汇报了对方的行程。

    丹弗里斯哨点位于苏格兰境内,又是极其敏感的中立区,实在是太合适进行袭击了。

    按照他的计划。

    只要在整个过程中不开枪走火,届时一切便都可以推到军队冲突的头上。

    哨所方面自己的人会留手尽量不出性命,那么死一些营地的商贩也就无关痛痒了。

    到时候大可以说自己是收到了走私举报前来核查,营地商贩反应过激,自己才无奈下的重手。

    反正有那位大人物作保,一切都不是大问题。

    自己率队夜袭,亦是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等到进入营地后,自己又幸运的找到了此次的击杀目标。

    一切似乎都在向理想的结局发展。

    可是.....

    自己在发现了摩尔斯密码时见猎心喜,突然想逗逗这几个猎物,所以刻意没杀死汤姆逊。

    准备将他们的‘援军’击杀后,好好欣赏一番他们绝望的表情再送他们上路。

    这种玩弄人心的美妙感,似乎是在自己六岁那年烧毁邻居奶奶的房子,看着她一家无助的哭泣时产生的吧.....

    然而谁能想到.....

    对方的这位援兵竟然有着一手超凡的武艺,手中的剑也......

    对,手中的剑!

    想到这里。

    格兰特忽然想到了什么,勐地喷出一口血,嘶吼的对徐云道:

    “为什么,为什么我这把乌兹钢做出的军刀,会被你的剑给斩断?!”

    徐云很想回他一句因为乌兹不行,但想了想还是让他做个明白鬼算了:

    “哦,你问我这把剑啊?”

    “304与YG25C多层复合钢,真空锻造,然后真空热处理后再深冷处理工艺,明白了吗?”

    格兰特:“????”

    随后徐云走到格兰特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了几秒钟这位刽子手,用汉语说道:

    “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我的名字不叫裘生,我叫徐云,别记错了哈。”

    “虽然我对带清这个政权很无感,可死在你手上的那些平民却是无辜的。”

    “大沽口,镇江,八里桥,定海城,无数的冤魂在下面等着你呢。”

    “历史虚无主义的和谐之神让我没法跑去本土,但至少可以和你这个屠夫算一算账,你记住,这是一笔跨越时空的复仇。”

    格兰特一脸茫然的看着口吐汉语的徐云,原以为对方是想问些问题,心中顿时扬起了一丝求生欲。

    然而下一秒。

    他便看到徐云拿起了长剑。

    格兰特瞬间瘫坐在了地上,用双手撑着躯体往后挪动,脸色惨白的说道:

    “不,不,求求您.....”

    话音未落。

    长剑透心而过。

    片刻之后。

    徐云看着死不瞑目的格兰特,嫌弃的摇了摇头:

    “血真黑......”

    ...........

第二百二十六章 A1高闪来一个好吗?(8.2K!!!)

    “这次真的多谢你了,罗峰。”

    辎重马车的侧面。

    汤姆逊此时正斜靠着车轮,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对和威尔一起为自己打绷带的徐云道:

    “这次如果不是你出手,我和威尔必死无疑,这份情我记下了,我欠你一条命。”

    徐云见说停下手中动作,笑着说道:

    “小事情而已,别太放在心上,汤姆逊先生。”

    孰料汤姆逊却摇了摇头,神色复杂的说道:

    “这件事你不懂...算了,如果能活过这次袭击,我再和你详细解释清楚吧。”

    格兰特在等待徐云到来的期间,曾经简单的和他们说过几句话。

    虽然话中透露的信息不多,但其中有一点令汤姆逊印象极其深刻:

    格兰特在见到自己和威尔的第一时间,便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考虑到自己此行的任务以及历史上发生的相似事件,汤姆逊敢肯定一点:

    对方这次就是冲着自己来的,商队和哨点都躺枪了。

    至于出纰漏的地方.......

    自然只可能是门迪索洛村了。

    当然。

    这不代表埃瓦尔有问题。

    毕竟如果他是那个通风报信的人,完全可以直接在村子里动手,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

    因此不出意外的话。

    大概率是自己一行人在村内行动时,被英格兰安插的某个眼线给发现了。

    不过另一方面。

    今夜的变故就像是第二只落下的靴子一样,代表着这将是幕后黑手唯一的机会。

    等进入英格兰境内后,他们绝对不敢再次出手。

    因为自己可是......

    剑桥使徒啊。

    剑桥使徒死在英格兰境外还勉强能遮掩过去,可若是在英格兰境内出事,哪怕是幕后黑手也承受不起那份追责。

    而就在汤姆逊思考之际。

    一旁的威尔将裹好的胶带剪断,忽然对徐云道:

    “罗峰先生,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徐云闻言,抬头看了眼周围的情况。

    如果搁电影里。

    此时他大抵应该拎着格兰特的脑袋,站在辎重马车上大喊一声‘格兰特头颅在此,尔等还不速速束手就缚’之类的话。

    然后现场的英格兰军士们见状便会如遭雷击,纷纷放下刀剑跪地投降,乞求不杀。

    不过现实中嘛.....

    徐云敢保证。

    估摸着他站上去没五秒钟,就会被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弩失给一套带走了。

    在当下这种漆黑一片的战场中,格兰特的身亡几乎和寻常军士阵亡无异,丝毫起不到扭转战局的作用。

    随后徐云沉吟片刻,对汤姆逊问道:

    “汤姆逊先生,驻地里的商队没有人配备燧发枪或者来复枪吗?”

    汤姆逊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解释道:

    “邓弗里斯镇是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最为敏感的贸易地带,所以无论是苏格兰商会还是英格兰商队,都不允许带枪通行。”

    “因此大多数商队从北边出发时,往往都会带上一支配备火枪的保镖队伍,保证一路上的安全。”

    “等到了距离这里40英里外的瓦尔多巴里村,他们便会与火枪队伍分开,至多带着冷兵器抵达哨点。”

    “从瓦尔多巴里到邓弗里斯镇的这部分路线,则会由军方安插哨站进行巡护,哪怕是再大胆的强盗也不敢在这个区域进行劫掠。”

    徐云这才了然的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

    难怪一路上格兰特也好,其他军士也罢。

    他们都是穿着军服,并没有打扮成强盗的模样冲击营地——比起后者这个拙劣的理由,军队冲突的说法还多少能站住脚。

    另外。

    这也侧面的证明了幕后黑手的势力,并没有夸张到一手遮天。

    至少把所有人枪杀、然后推诿至强盗所为,或者干脆指鹿为马把枪伤说成刀伤的事情,对方是没能力做到的。

    这多少算是个好消息吧,否则可以直接点GG了。

    接着徐云抬起头,看了眼与商会驻点相隔大概数百米的哨站营地,也就是萨道义他们的驻点。

    此时那边的厮杀声同样不小,恐怕依旧很难前来支援。

    同时商队驻点周围都是两米五以上的拒马桩,上头附加着尖刺,密密麻麻的跟仙人掌似的。

    这种布局在防止外部翻越偷袭的同时,也杜绝了内部逃离的可能性。

    很明显。

    此时自己能拿来翻盘的,只有驻点内的其他商贩带来的保镖了。

    想到这里。

    徐云转过身,从边上的物资箱上扯下一块灰布,盖到了汤姆逊和威尔身上,说道:

    “汤姆逊先生,威尔先生,你们留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去就来。”

    说完他潇洒的甩了个剑花,然后......

    趴在地上,慢慢的朝某个方向爬去。

    灰布下方。

    威尔下意识的想要拦住徐云,却被汤姆逊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给拽住了:

    “让他去吧,我们躲好就行了。”

    威尔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

    但最后还是没有说话。

    ........

    徐云行进的目标是战况最激烈的驻地西侧,属于战场的绝对中心。

    那里原先放置着不少大型的货物木箱,先天性的可以阻挡一些弩失的偷袭,同时也能藏匿身体。

    加之货物事关钱财收入,所以大多数商队都会安排一些人手携带冷兵器进行守夜。

    因此战斗开始后。

    这里也成为了战况最集中、同时也是最稳固的防御工事。

    徐云藉着夜色掩护移动到了战场周边,通过零散的火光再次观察了一番战场。

    目标很快锁定到了离自己十米左右的一辆独轮车上。

    此时独轮车边上正站着一个手持木棒的男青年,原先华丽的衣服上如今已然沾满了污泥与鲜血,不过依稀还是可以看出这是一位帅小伙。

    此人的对面则站着一位手持利刃、满脸狞笑的军士,刀头上还带着血迹。

    军士正一步步的朝男青年靠近,彷佛一张口就会冒出来一句“太太,你也不想翔太被欺负吧”的本子台词。

    男青年此时已经被逼到了独轮车的车辕处,嘴中不停的喊着‘nonono’。

    或许是压力已经达到了极致。

    男青年忽然大叫一声,双手将棍子高举过头,用力的朝对方挥去。

    不过军士只是微微一侧身,便躲过了这道攻击。

    同时一把擒住男青年的手,膝盖重重的顶向了对方的腹部。

    “呕——”

    腹部造重之下。

    男青年顿时呕出了一大口夹杂着血水、胃酸、食物的混合物。

    军士再次狞笑一声,将刀刃高举过头,准备来上一场血腥的人头分离。

    然而就在他即将出手之际。

    彭——

    军士只感觉脖颈处忽然传来了一股强烈的撞击感,接着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在他身后。

    看着被自己敲晕的军士,徐云放下手中的石头,看着呕吐不止的男青年,问道:

    “嘿,你没事吧?”

    男青年捂着自己的腹部喘了好几口气,费力的爬起身,毫无形象的坐在地上:

    “这位先...先生,谢谢您,如..如果不是您,我...我这条命就没了...”

    “我答应过女...女朋友,做完这次...这生意就回去和她结婚的...”

    徐云:

    “.......”

    纵使此时局势极其紧迫,他也很想拍着对方的肩膀说上一句:

    哥们,你活该有这一劫好吧。

    tmd这种旗都敢插的?

    要立也立吃斧头的啊。

    待此人呼吸顺畅几分后,徐云又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吉布森·林赛。”

    “Gibson·Lindsay?”

    听到这个名字,徐云又是一愣。

    不会吧?

    如果自己没记错,那位的曾祖父似乎就是叫做吉布森·林赛?

    巧合同名?

    还是......

    本人?

    接着徐云又飞快的换算了一下年龄,那人是1909年出生,离现在刚好59年。

    80多岁有曾孙,似乎......

    对的上?

    想到这里。

    徐云看向此人的目光顿时柔和了不少。

    不过眼下不是叙旧的时候,战局才是重点。

    随后他主动将吉布森·林赛扶到了独轮车更靠里的一些位置,指着战况最激烈的地方问道:

    “林赛先生,那边有多少商队的人?”

    吉布森·林赛抹了把嘴角的血沫,仔细回忆了一番,说道:

    “保镖大概有十多二十个吧,商队里的成年男子...就是仆役随从之类的,大概有三十来人。”

    “至于没有战斗力的老人大概七八个,都是商队的话事人。”

    徐云轻轻点了点头。

    格兰特的职务是上尉,在后世差不多是正连级。

    在19世纪的英国部队体系中,大概能指挥150-200人左右。

    这些人手在来到这里后一分为二,分别攻击商队驻点和哨所营地。

    两边大概各有80-90人,差不多正好符合自己先前对于人数的预估。

    眼下大概有30-40人在西侧进行攻击,商队的保镖加上成年男子则大概六十人上下。

    英格兰部队虽然单兵素质高,但人数终究要少点,加上商队还有货物做掩体,难怪可以在西侧形成一个比较明显的防御工事。

    换而言之.....

    若是能将西侧这一带的英格兰部队消灭或者控制。

    那么战场上的局势,便有极大概率发生攻防上的易位!

    接着徐云又想到了什么,对吉布森·林赛追问道:

    “那么弩呢?林赛先生,你知不知道英格兰人带着多少弩?”

    吉布森·林赛想了想,说道:

    “具体数量不太清楚,但应该在十五把左右。”

    徐云再次点了点头,这个数字也没超乎他的预料。

    根据19世纪国王龙骑兵卫队的配置。

    除去燧发枪与来复枪之外,一个战斗营中还会配置一个48人的弩失小队。

    格兰特作为上尉,能调动的弩失数量应该在20人左右。

    驻点和哨站两边对分加上稍微倾斜,十五把应该是个比较接近的数字。

    到了这一步。

    眼下的局势和敌方配置便全部摸清楚了。

    随后徐云深吸一口气,对吉布森·林赛道:

    “林赛先生,你在这里躲好,刀枪无眼,多加小心。”

    说完话。

    徐云便再次弯下腰,朝西侧战场摸去。

    不过他的方桉并不是孤身杀入中心,而是打算借用老祖宗的智慧,来个围点打援。

    一分钟后。

    徐云潜到了两位正在激烈交手的男子身侧。

    随后趁着二者刚交手完一回合调整呼吸的空隙,从身上掏出一把粉末,勐然朝其中一人掷去。

    某二更兽武圣的必杀技·撒石灰!

    “啊!”

    毫无防备之下,身穿英格兰军服的男子瞬间中招!

    徐云则趁此机会窜上前。

    肘击、卸胳膊、挑手筋、绑绳子一气呵成。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

    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完事后,徐云看向有些发呆的另一人,将英格兰军人携带的火把用力朝另一个方向一丢。

    确保自己周围没多少火光后,连忙轻喝道:

    “别傻站着了,快跟我来!”

    随后徐云带着此人沿路复刻,又阴掉了五个军士,身边跟随的即战力也达到了六人。

    算上之前徐云在寻找汤姆逊和威尔时搞定的八人、格兰特、救下吉布森·林赛时撂翻的一人。

    截止到目前,前后载在徐云手上的英格兰军人已经达到了十六位。

    不过这里毕竟是核心战场,人员密度远远不像其他地方那么稀疏。

    因此在徐云搞定完最后一人时,他.....

    终于被发现了。

    只见一位小头领模样的军士瞥见了正在挑手筋的徐云,顿时大喝一声,剑锋一指:

    “不好,角落里有个人在搞偷袭!”

    话音落下。

    便有两个刚解决完对手的英格兰士兵对视一眼,大喝一声,气势汹汹的朝徐云扑来。

    看着照到头顶的手电筒,徐云无奈朝身后几人耸了耸肩。

    朝这里杀来的两人都是经验丰富的老鸟,死在他们手中的人远远不止一个。

    只见他们的眼中闪动着嗜血的光芒,其中一人还舔着舌头,彷佛已经见到那个东方人在他们的刀下被切成肉块的模样了。

    然后他们就看到.......

    徐云的身边的木箱后边,同时窜出了六位大汉,算上徐云,就跟七个葫芦娃似的朝他们杀来。

    两个英格兰士兵:“?????”

    ........

    滕哈格·朗尼克是一位来自格拉斯哥的小麦商人,由于性格谨小慎微,因此每次在交易没完成前,他从来不会参加任何娱乐活动。

    而正是托这个性格的福。

    今晚的夜袭发生后。

    原先那批在营地门口喝酒开篝火晚会的商人几乎全部嗝屁,滕哈格·朗尼克却在一开始的冲击中活了下来。

    并且凭借着自己的保镖随从,在驻点西侧组织起了一道还算有效的防御阵线。

    不过防线虽然组织了起来,但局势却.....

    “老爷,不好了,卢克肖先生重伤,牛奎尔先生阵亡了!”

    听着自己仆从带着哭腔传来的消息。

    滕哈格·朗尼克脸色不变,指关节却骤然捏紧了几分。

    仆从口中的牛奎尔是他手下最强壮的一位保镖,人称大不列颠胜利号,乃是商队中标志性的人物。

    当初滕哈格·朗尼克为了把牛奎尔挖到商会,足足花了八枚英镑,孰料他这么快就......

    哎!

    莫非今天真要葬身于此?

    就在整条防线及及可危之际。

    滕哈格·朗尼克身侧三十多米处,忽然传来了一阵冲杀声,令他心中陡然一惊。

    是新的英格兰士兵攻过来了?

    还是哨站里的援军到了?

    两个可能,通联的却是地狱与天堂。

    带着这种忐忑心理。

    滕哈格·朗尼克躲在一个箱子后,藉着火光,缓缓朝声响传来的地方看去。

    只见此时此刻。

    远处有个黑色短发、黄色皮肤的东方人,正带着十多位明显是己方装扮的男子,气势汹汹的朝这里杀来!

    其中有两人还是自己商队的保镖!

    短短十多秒不到,他们便和英格兰军人交上了火。

    锵锵锵——

    只见那位东方年轻人右手持剑,左手撒粉,招式精绝微妙,彷若如入无人之境!

    见此情形。

    滕哈格·朗尼克不由童孔一缩,朝周围的随从问道:

    “那是哪个商队的保镖?我原以为牛奎尔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比他更勇勐!”

    随从只能摇头。

    滕哈格·朗尼克毕竟是个能做到大商会话事人的角色,在初始的惊讶以后,很快便意识到了这支生力军的重要性。

    他用力深吸一口气,朝周围喝道:

    “诸位勇士,我们的援兵到了,所有成年男子拿上武器,大家一起杀出去!”

    滕哈格·朗尼克在商会中的威望很高,现场的其他人也不是瞎子——作为保镖出身的他们,对于战局的判断甚至要比滕哈格·朗尼克更敏锐。

    因此很快。

    场中的战士们便士气大震,集结着朝外头攻杀而去,连一些伤员都不例外。

    几分钟后。

    杀入阵中的徐云被接引到了滕哈格·朗尼克身边,不等滕哈格·朗尼克开口致谢,他便开口道:

    “这位先生,闲话少说,你先告诉我英格兰的弓弩手聚集在哪个位置?”

    徐云的语气显得很急促,因为有个威胁点从始至终便存在着:

    就是格兰特带来的那些弓弩手!

    在非现代战争中。

    弓弩手基本上都会以固定的建制为模块一起行动,毕竟这个兵种本就不是近战类型的。

    哪怕是遇到突击战,他们也都会占据某个区域,针对性的进行远程击杀或者火力支援。

    当然了。

    肯定有一些会零散行动的弓弩手,但总体上数量不会太多。

    眼下西侧区域还在进行着交锋,虽然攻防双方暂时易位,但毕竟友方士兵还没全死光。

    加上徐云刻意令人将火把之类的光源尽数熄灭,那些弓弩手很难远程掌握占据情况。

    因此他们绝不敢在这时候就进行无规则的放箭击杀——尤其是在格兰特这个指挥官已经阵亡的情况下,更没有人会敢承担这一责任。

    但若是现场的英格兰士兵都被消灭......

    那么等待现场众人的,必然是接近二十支弩箭的高杀伤压制!

    所以在此之前,必须要先锁定弓弩手们的位置!

    滕哈格·朗尼克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很快指着南方某个方向道:

    “弓弩手们应该就在那一块区域,我看到有不少箭是从那边射过来的,但具体位置就不好说了。”

    徐云点点头,有方向就足够了,毕竟这块驻点就这么大。

    随后他又和滕哈格·朗尼克交代了几句话,便告辞返回了战场。

    眼下己方的优势已经相当明显,甚至出现了多处二打一的局面,他便放心的叫了几个人:

    “斯坦奇....瓦伦祖拉....迪达克...巴尔加斯...你们跟我来!”

    点到名的几人都被徐云救过命,因此没怎么犹豫,便跟着徐云离开了现场。

    随后一行八人在徐云的引导下沿着边界绕行。

    而滕哈格·朗尼克则按照徐云的吩咐,让人朝另一个方向丢起了手电筒。

    手电筒和火把是黑夜中为数不多的‘鱼漂’,因此在发现手电筒的光亮后,立刻有两根弩失射到了手电筒周围。

    见此情形。

    众人中一位擅长使用弓弩的保镖侧着耳朵,通过声响判断了一下位置:

    “罗峰先生,目标在十点钟方向一百五十英尺左右,应该不会差太多。”

    徐云点点头,带着众人朝那个方向摸了过去。

    果不其然。

    走了一小段路后。

    他们左前方的视野里,便出现了一块有五六道手电筒光亮的区域,甚至还能闻到一股烟草味儿。

    徐云见状深吸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圆乎乎的东西。

    这是他此行准备的保命装备,是一枚自制的闪光弹。

    虽然某个仆街作者很想把自制流程写出来,但在询问过某个朋友后得知,这是一种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互联网上传播相关教程是要进去唱铁窗泪的。(之前大宋副本就有人举报我传播燃烧弹做法了,还好核查后还了我个清白......)

    因此自制流程在此省略。

    反正闪光弹的主要成分是磷、氯酸钾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以徐云目前在科大的地位,想要凑齐并不算困难。

    随后徐云颠了颠闪光弹。

    拔开引信。

    用力朝那个方向掷去。

    ............

    不远处的弓弩手聚集点。

    先前在占据了驻点入口后。

    弓弩手们便很熟练的通过小麦布袋、箱子之类的物体搭建出了一个临时战壕,配合着步兵们进行战斗。

    一开始,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快速击杀一些目标造成混乱,并且很快的完成了要求。

    而随着战斗的进行。

    弓弩手们的职责也逐渐变成了压制火力控制局势。

    “哈欠.....”

    ‘战壕’中,一位年轻的白人伸了个懒腰,说道:

    “夜战真是无聊,根本看不清标靶嘛,格兰特上尉为什么不在白天进攻呢?”

    听到他的抱怨,一旁的一位士官不由瞪了他一眼,训斥道:

    “闭嘴吧戈登,好好执行任务,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戈登撇着嘴,耸了耸肩,一副丝毫不买账的模样:

    “什么便宜啊?比起这种乏味的休闲,我更想去战场杀人,那才是男人应该干的事情。”

    说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兴奋的说道:

    “对了,你们听说了吗?女王似乎准备对东方动手了!”

    “也不知道皇家工兵军团会不会被选上出征,听说对方是一个腐朽至极的古老帝国,黄种人杀起来应该很......嗯?那是什么?”

    说话之间。

    查尔斯·乔治·戈登通过手电筒的光线,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再朝自己飞来。

    接着还不等他有所反应。

    他的面前便出现了一道亮到极致的光线,瞬间便闪瞎了他的视网膜神经。

    这还没完。

    上辈子被闪光弹炸过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闪光弹虽然名字里带着闪光。

    但实际上它还具备着不弱的冲击力,一定范围内甚至比得上手榴弹,烟雾弹也是如此。

    而这枚闪光弹可巧不巧的,正好便落在了查尔斯·乔治·戈登的身边。

    于是乎。

    在面前充满白光的同时。

    戈登的胸口也骤然感到了一股强大至极的冲击力,彷佛要把他彻底撕碎一般。

    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的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

    “吔我一记A1高闪啦!”

    .......

    注:

    找了一大堆资料,打了十几通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格兰特和戈登都服役过的部队.....

    没办法,强迫症,杀一个刽子手感觉不够爽。

    战斗情节完结,下章回归主题。

    看在这么辛苦的份上,来点月票可好?

第二百二十七章 历史人物扎堆现

    如果说詹姆斯·霍普·格兰特是火烧圆明园的两大罪魁之一。

    那么查尔斯·乔治·戈登,则无疑是个标准的强盗。

    查尔斯·乔治·戈登。

    有些时候因为翻译会被叫做查理·乔治·戈登。

    他于1833年1月28日出生,父亲是英国陆军中将,先后就读于英国赫赫有名的陶顿学校和皇家军事学院。

    毕业后,戈登在1850年成为了一名工兵军团的弓弩手。

    按照历史轨迹。

    他会在1855年参加着名的克里米亚战争,并且在二鸦的时候以少校的身份前往华夏。

    他没赶上对大沽炮台的攻击,不过却赶上了占领BJ和颐和园的行动,抢走了大量的珍贵文物。

    不过查尔斯·乔治·戈登真正被后人所知,还要等到他统领了一只臭名昭着的流氓军队:

    常胜军,也就是所谓的.....

    洋枪队。

    洋枪队是清朝对抗太平天国后期,由清官、商出资与英法等外国军官,华夏、南洋等地区的流氓组成的武装。

    洋枪队的第一任头领是腓特烈·华尔,阵亡后由白齐文接任。

    查尔斯·乔治·戈登则是第三任头领,也是作恶最多的一位。

    例如世人皆听闻,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白下大屠杀中达成了极其残忍的百人斩。

    但实际上。

    查尔斯·乔治·戈登早在1863年便完成了这一残暴、恶心、毫无底线的‘成就’。

    另外,戈登也是为数不多有记录吃人肉的侵略者,光他信件中提及的食人事件就超过了五起。

    然而很离谱的是。

    在后世某音的一些打着科普“不为人知的历史”的营销号口中,居然还以苏州杀降一事为戈登洗地:

    苏州杀降这事情发生在1863年12月,当时戈登向郜永宽、汪安钧、周文嘉、伍贵文、张大洲、汪有为、范起发、汪怀武等‘太平八王’承诺,只要投降就不会有性命危险。

    结果在受降前几天。

    李鸿章想到了自己的弟弟李鹤章在几个月前的太仓受降时,因为太平军的诈降而腿部中弹的事后出尔反尔。

    便将八王以及苏州城内降卒两万多人尽数杀死。

    戈登在后来表达了对李鸿章的不满,同时给英国驻华公使布鲁斯写了封信。

    要求英国政斧干预,迫使李鸿章下台。

    就这么件事儿。

    在那些营销号口中戈登就成了‘仁慈’、‘守信’的正直之辈,你说离谱不?

    实际上戈登对此有意见,主要是因为李鸿章默许程学启杀降到鸿门宴杀八降将,全程计划没有通知自己。

    当时“常胜军”就驻扎在城外,却直到整个计划结束都没有参与其中。

    这让“常胜军”失去了夺下苏州头功的同时,也失去了入城抢掠的机会。

    这点戈登写在了发给英国驻华陆军司令伯郎的信件里,现存在东莞的海战博物馆里,实锤的不要不要的。

    后来为了摆平此事。

    李鸿章委托朝廷聘请的西方官员赫德,给戈登送去了七万元的犒赏费。

    戈登先是假意拒绝,接着让赫德将其中一万存入了自己的外国户头,此事才得以平息。

    这种彻头彻尾的刽子手居然还能被洗白,只能说有些人为了所谓的‘冷门’流量,连基本的底线都不要了,也不怕被那些冤魂索命。

    当然了。

    在徐云的这枚闪光弹之下。

    戈登已经失去了复刻上辈子成就的可能性,也算是苍天报应吧。

    毕竟徐云的这个A1高闪真不是刻意朝戈登丢去的,有很大很大的偶然性。

    甚至直到戈登死亡,徐云都不知道自己嘎了这么一位屠夫。

    视线再回归现实。

    随着弓弩手阵线的崩溃。

    整个商会驻点战场的英格兰部队,便彻底失去了弩失这个强有力的远程火力支援。

    加上西侧的商队临时军已经完全具备了压倒性的优势。

    因此很快,商会驻点内的局势便逐渐得到了控制。

    前来袭击的英格兰士兵要么被杀要么被捕,或者就是高卢附体瞬间投降。

    还有一些反应快的则趁着机会逃离了现场。

    随后在徐云和滕哈格·朗尼克的组织下。

    驻点内的保镖们一口气杀出了驻点,直奔哨所支援而去。

    哨所方面的英军只有数架弓弩,场面虽然压着苏格兰军人,但优势也顶多就是七三开。

    因此当新一批生力军出现的时候,他们的结局便已经被注定了。

    半个小时后。

    “朗尼克会长,罗峰先生。”

    从哨站里小跑而出的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胸口处绑着绷带,面带感激的朝徐云和朗尼克敬了个礼:

    “这次如果不是二位相助,哨所和营地恐怕会出现更大的伤亡,两位先生,我代表所有人向你们致敬!”

    滕哈格·朗尼克闻言连忙摆着手,身子微微一侧,避过了这道礼:

    “不敢当不敢当,萨道义先生,如果不是罗峰先生出手,我这条命恐怕也是保不住了。”

    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显然也明白这点,微微侧过身子,对徐云鞠了个躬:

    “多谢您了,罗峰先生。”

    徐云则面色复杂的看了眼这个被自己救出的军官,张了张嘴,但最后还是没有说话。

    梅森·萨道义。

    这是一个比较少见的父姓+母姓组成的双姓氏,梅森与萨道义这两个词,也相对有些冷门。

    因此若是不出意外。

    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应该是1846年改名后的汉斯·大卫·克里斯托弗·萨托。

    也就是欧内斯特·梅森·萨道义的亲生父亲。

    没错。

    又是一尊历史相关人物。

    其实眼下会出现这种历史人物扎堆的情况并不奇怪。

    毕竟这里可是苏格兰和英格兰的边境,能够驻扎在这里的必然是精锐中的精锐。

    这些经验丰富的士兵们往往都会是对外战争中的第一人选,例如13世纪后90%的英国元帅,都曾经在边境历练过。

    加之此时的时间正好在一鸦与二鸦之间,如果不是时间线变动让一鸦尚未发生,这些人最少80%都会出征华夏战场。

    在这种情况下,徐云会遇上一些历史人物是在太正常不过了。

    甚至于如果他有能力逐一核验名单,还会在现场发现不少被记载过姓名的人物。

    当然了。

    这些人虽然和华夏有交集,但并不能说每个人都是该被枪毙的战犯。

    这些人可能是罪大恶极的刽子手,例如格兰特和戈登,他们的死亡徐云没有任何负罪感。

    也可能是曾经帮助过本土的国际友人。

    比如吉布森·林赛,也就是林迈可先生的曾祖父。

    林迈可先生是一位在抗战中贡献极大的国际友人,他让整个世界听到了延安的声音,贡献之大在抗战期间的所有外国友人中可以排到前五。

    除此了以上两者之外。

    还有一些则是罪行相对没那么残暴的中立偏黑之辈。

    例如.....

    眼前这位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的儿子,欧内斯特·梅森·萨道义。

    此人是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中英外交关系的关键人物,其在本土最有名的事迹有两件:

    一是提出在义和团运动比较激烈的地区,应废止科举5年。

    后来在张之洞的缓颊之下,萨道义改成了移地科举。

    第二件就颇有些特殊了:

    他是《辛丑条约》的英方签字人,和李鸿章进行过多次谈判。

    第二点看起来好像有些罪无可赦,但实际上呢,欧内斯特·梅森·萨道义是专门为了这次谈判,才被从霓虹调过来援兵。

    比起和本土交集,欧内斯特·梅森·萨道义其实更多活跃在霓虹:

    他曾经在霓虹任职,支持过明治维新,还与霓虹女子武田兼结婚,育有一子武田久吉。

    他在霓虹的地位,有一些类似司徒雷登。

    因此在本土方面,怎么说呢.....

    欧内斯特·梅森·萨道义没杀过人,但他提出的一些条款也确实让清政府的压力骤增。

    定义方面战犯显然是算不上的,但说是打工人嘛又有些洗白的意味,大概可以说是.....

    帝X主义的爪牙?(这个评价不是我做的,是守常先生在1918年11月15日《新青年》第五卷第五号上写下的评价,狗头保命)

    同时加之考虑到死了一个萨道义,英国方面还可以排除萨道恶,萨路义.....

    因此犹豫过后。

    徐云还是选择救下了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

    看着面带感激的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徐云深吸一口气,一字一顿的道:

    “萨道义先生,我们华夏有句古语,叫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所以感谢的话就不必多说了。”

    “但是有一件事我希望你能记住,并且转告你的家人。”

    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闻言神色一凛,不顾自己胸口伤势的疼痛,将右手抚在胸前,郑重道:

    “罗峰先生,我以梅森与萨道义两大家族名义发誓,凡是我力所能及之事,我将尽力而行!”

    徐云微微颔首,认真的盯着对方的眼睛:

    “我希望你们全家人都记住,是华夏人救了你的命,如果今后你或者你的家人与华夏有所交集.....我希望你们能想起今天发生的事。”

    说完。

    徐云看了眼满头问号的萨道义,没有再做解释,转身离开了现场。

    接着他返回商会驻点,在一处医疗点中找到了汤姆逊和威尔两人:

    “汤姆逊先生,威尔,你们的伤好些了吗?”

    汤姆逊指了指身上的绷带,表情难得一见的露@出了一丝轻松:

    “虽然行动有些不便,但性命没有大碍。”

    徐云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又看了眼威尔身边正被五花大绑的一位男子。

    此人的服饰与英格兰军人截然不同,带着浓郁的苏格兰乡土气息,嘴里正塞着一抹破布,不停呜呜的叫着。

    徐云见说看了他一眼,对威尔问道:

    “威尔,这人是......”

    威尔闻言冷哼一声,将此人翻了个面:

    “罗峰先生,你认识他吗?”

    徐云顺势望去。

    这名男子是个面容凶戾的大汉,个子高大,脖颈处因常年喝酒显得有些红润。

    徐云沉思片刻,有些不确定的道:

    “似乎感觉有些面熟,好像在...对了,我好像在门迪索洛村见过他!”

    “没有记错的话,埃瓦尔老爹带我们去找斯特林买主轴的时候,他好像就在边上的赌桌上坐着来着!”

    徐云之所以对此人有印象,主要是因为眼下的时节已经来到了秋末,此人却是赌桌中唯一光着膀子的人,非常显眼。

    加之徐云刚到这个副本不久,接触的人物有限。

    因此自然也就对这么个特立独行的大汉有所印象了。

    听到徐云的这番话,汤姆逊面色肃然的点了点头:

    “没错,他正是门迪索洛村的猎户,叫做库尔兹。”

    “他在发现我们的踪迹后,便连夜前往英格兰的驻点报信,他的弟弟麦考尔则一路在我们身后跟随。”

    “等到我们进入驻点后,便将我们的最新动向传到了绕路赶来的格兰特手中。”

    “不过麦考尔在战斗中死在了朗尼克的一位保镖手里,我们最终只抓到了库尔兹一人。”

    说着汤姆逊又指了指不远处的马车,继续解释道:

    “他是唯一见过我们真实面容的人,所以被格兰特安排在驻点战场,以好在黑夜中发现我们,毕竟我们的马车并不难分辨,”

    “你还记得你刚冒头时射向你的弩失吗?那就是库尔兹指认出来的,只是他们不知道我和威尔在睡帐篷里罢了。”

    徐云闻言微微一愣,旋即方才恍然。

    他就说怎么那么巧呢,自己乾掀开车帘就有弩失射来,而且偏差的距离还如此接近。

    合着是别人早就锁定自己了?

    毕竟驻点内的车具种类大多可以分成三种:

    独轮车、运输辎重的大型马车、以及滕哈格·朗尼克这种商会话事人乘坐的昂贵马车。

    汤姆逊的这轮二轮马车装饰简单,却又没拉多少货物,在营地中颇为有些格格不入。

    因此辨识度还是相当高的。

    随后徐云想了想,对汤姆逊问道:

    “汤姆逊先生,你现在打算怎么处置库尔兹?”

    汤姆逊思索片刻,看向了原处某个方位,说道:

    “他是这场袭击为数不多的知情者,或许能套出一些幕后主使的信息,所以还是交给英格兰的军方处理吧。”

    “边境军队冲突,英格兰和苏格兰必然都会派出外(wai)联(jiao)大臣前来调查。”

    “如今英格兰的外联大臣是亨利·约翰·坦普尔,也是剑桥大学的毕业学长,是自己人,不可能偏袒幕后主使。”

    反复听到汤姆逊提及幕后主使这个词,徐云这会儿也回过味来了:

    “等等,汤姆逊先生,您刚才说库尔兹将我们的动向报告给了格兰特,所以说......”

    “这次袭击,其实是针对您的?”

    汤姆逊闻言深吸一口气,从胸内袋取出了一枚银制徽章,递给徐云:

    “你认识这个吗?”

    徐云接过一看。

    徽章的模样是一对展开的羽翼,最下方写着汤姆逊的名字:

    WilliamThomson。

    接着徐云又将它翻了个面,背后同样用鎏金字体写着一行内容:

    CambridgeApostles,Angel。

    ..........

第二百二十八章 斧头的一百种吃法

    驻点内。

    看着自己手中有些沉重的徽章。

    徐云脑海中闪过了诸多念头,沉默许久,方才缓缓说道:

    “汤姆逊先生,如果我没认错,这应该是剑桥使徒社的徽章?”

    汤姆逊点了点头,有了这场过命的交情,有些事他也不打算瞒着徐云了:

    “没错,我就是剑桥使徒社目前仅有的两位‘天使’之一,代号以利亚。”

    “尹莉雅?”

    徐云微微一愣,脑海中下意识的闪过了《Fate/staynight》中某个二次元白毛女的头像。

    不过很快,他便把这个骚念头从脑海中给赶了出去。

    汤姆逊说的以利亚,应该是指《圣经》中的先知,活在公元前9世纪,一个灵性衰微和反叛神的时代。

    这是《圣经》里一个很重要的人物,意即“耶和华是神”。

    想到这里。

    徐云下意识的用大拇指摸了几下徽章的纹理,喃喃道:

    “剑桥使徒社...先知吗......”

    经常看欧美区的朋友应该都知道。

    在后世的一些欧洲的校园类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中,往往都会存在有一个甚至几个由学生组成的秘密组织。

    例如哈利波特里的邓布利多军、欧美影视剧中的希腊字母社团等等。

    而实际上呢。

    这些影视剧内学生组织的设定,很多都源自现实里的模板。

    例如美剧中的学生社团,90%都是以耶鲁大学的骷髅会为原型进行二创的。

    嗯,滥交程度也是高度还原。

    它在1832年由威廉·亨廷顿·罗素创立,也是目前世界上最着名的学生组织之一。

    骷髅会中走出过三位海对面的大统领,两位海对面最高法大法官,几十位内阁成员以及上百位的参众两院议员等等。

    属于真正的‘霸权’组织。

    不过骷髅会并非历史最久的国外学生社团。

    例如欧洲就有一个年代比它久远、名气丝毫不逊色于它、并且要神秘数倍的学生组织。

    它就是CambridgeApostles,剑桥使徒社。

    剑桥使徒社是1820年代由F·D·莫里斯、丁尼生和哈勒姆开创的秘密社团。

    整个社团由三一学院和国王学院的最优秀的12名成员所组成,并且每一届最多都只能有12人。

    其中本科生的成员通常被称作使徒,既Apostle。

    研究生则被称作天使,也就是Angel。

    使徒社一开始的目的其实很简单,不过是几个优等生组织的线下聚会罢了。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的聚会就是吟诗作画,一边吃点心一边聊梦想,属于学霸们交流的平台。

    但当前几批成员毕业并且步入高位后,便有人意识到了这个组织的价值,开始将它引向了另一条路。

    等到了1840年后。

    剑桥使徒社已经成为了一个极其严密的组织,对于成员的身份高度保密,很多人至死都不曾曝光过自己的身份。

    就像后世,你永远不知道一些明面上光鲜亮丽的成功人士,私底下其实是91和麻豆的会员。

    如今接近两百年过去,真正被人们知晓的剑桥使徒不过五六十人而已。

    但光是曝光出来的这五六十个人,便足以撼动近代的科学、政治以及经济史了:

    比如他们中有罗斯柴尔德男爵封号的第三代继承人,就是那位掌握着整个大英帝国货币发行权的内森。

    此外有凯恩思、艾伦·霍奇金、麦克斯韦、伯特兰·罗素、E·M·福斯特等等。

    甚至有几位大名鼎鼎说出来可能404的间谍,也都是剑桥使徒社的成员。

    眼下的汤姆逊年龄在26岁左右,已经从剑桥本科毕业了三年半。

    虽然目前他的正式职位是格拉斯哥大学的自然哲学教授,但也同样是剑桥大学的在读研究生。

    加一个他在剑桥期间获得过兰格勒奖金第二名,史密斯奖金第一名,发布过多篇颇具影响力的论文。

    无论是年龄还是履历,都符合剑桥使徒社的招募要求。

    因此在后世包括徐云在内,有很多人都认为他应该是1840-1850期间剑桥使徒社的成员之一。

    只可惜这种看法没有实锤能够加以证明,所以一直以来它也只是一种猜测,而非定论。

    没想到自己如今穿越一趟,倒是意外的把这个谜题给解开了?

    嗯,强迫症舒服了很多......

    随后徐云将徽章交还给汤姆逊,略带感慨的说道:

    “汤姆逊先生,早就听说剑桥使徒的地位非凡,影响深远,没想到为了取您的性命,居然会有人舍得下如此大的血本.....”

    剑桥使徒的性质非常接近于玄幻小说里的“大帝之资”,成长起来注定能有所成就,甚至可能成为巨头。

    加之古今中外的学术界都脱离不开政治博弈,尤其是19世纪的欧洲社会,资x主义的原始积累之下更是血腥无比。

    因此在政治立场或者相关理念冲突的情况下,用些盘外招但也正常。

    然而令徐云意外的是。

    听到他这番话,汤姆逊却很快摇了摇头,纠正道:

    “罗峰,你错了,这次那些人的目标并不是我。”

    “......?”

    徐云闻言一愣,下意识的问道:

    “不是您?那是谁?”

    汤姆逊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伸手拍了拍身边威尔的肩膀:

    “是威尔。”

    徐云:“?????”

    眼见徐云一脸wtf的表情,汤姆逊不由扬起了一丝笑意,显然对于徐云的反应深感愉悦:

    “罗峰,你听说过苏格兰的词根变位加密法吗?”

    “词根变位加密法?”

    徐云闻言又是一愣,旋即脑海中便飞快闪过了一些内容。

    变位词。

    这是一种在现实中属于外语进阶、同时经常出现在小说里的姓氏加密方法,可以理解成有规律的生成马甲。

    举个很有名的例子。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这部作品里,有一段堪称经典的画面:

    密室里,汤姆里德尔从口袋里抽出哈利的魔杖,在空中画了几下,写出三个闪闪发亮的名字: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

    然后他把魔杖挥了一下,那些字母自动调换了位置,变成了:

    我是伏地魔。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的英文是“TomMarvoloRiddle”。

    “我是伏地魔”的英文是“IAmLordVoldemort”。

    由于中文和外语的壁垒问题,很多人都以为后面那段话是随意打乱拼接组成的。

    实际上并非如此。

    Voldemort其实是由法语词根vol+de+mort组成的一个词,意为“飞越死亡”。

    属于标准的词根变位方式。

    另外如果看过死神小学生的同学,可能对柯南132集的《魔术爱好者杀人事件》也会有所印象:

    这集讲的是兰和园子去参加线下的魔术师爱好者见面会,柯南因为感冒就和毛利小五郎先回了家。

    结果到半路的时候,汽车里的广播说有人被杀了,而凶手就是圆子见面会中一个昵称叫“影法师”的网友。

    于是柯南和毛利就马上赶回了别墅,可唯一的吊桥已经燃烧了。

    柯南冒死冲过吊桥,最后倒在了房子门外。

    在这一集的作桉手法堪称经典,不过令人印象更深的则是另一件事:

    怪盗基德化名为了一个名叫‘土井塔克树’的胖子,其起名思路也是词根变位的加密方式,不过被青山老贼日化了部分。

    青山老贼在这集中使用的词根变位是为了致敬柯南道尔,也就是经典的苏格兰式词根变位加密。

    如果还有同学没忘掉副本刚开始时提到的苏格兰名人的话,应该会记得其实在那时候就给出过线索了。

    根据苏格兰的词根变位加密。

    假设一个人的名字叫做ABC·DEF·GHIZK

    那么首先便需要将末尾的姓给拆分成两个词,例如GHI和ZK。

    接着将把分割后的第一个词...也就是GHI挪到姓名的最前方,组成了GHI·ABC·DEF·ZK这个名字。

    做完这些。

    再在GHI面前随意加一个字母,这个字母是无意义的掩饰词,还原时可以拿掉。

    比如加了个W,那么便是WGHI·ABC·DEF·ZK。

    然后第三步,检查开头的WGHI中是否有X、T以及Z。

    如果有这三个字母的话,需要用其他小写字母代替。

    因为这三个字母在苏格兰的根语法中同样无意义。

    例如X要分解成两个小写的l,既ll,可以看做把X的那两根交叉的线给捋直了。

    T则要用小写的f来替代,Z是小写的y——这个替换仅限于第一个单词。

    至于lfy的原本单词,则用大写区分。

    接着便是最后一步了:

    将除了头尾两个字母之外的每个词的首字母进行中心对换。

    也就是第二个词的首字母与倒数第二个词首字母兑换,第三个与倒数第三个兑换,以此类推。

    ABC和DEF的首字母兑换,变成DBC和AEF。

    如果因为奇数的缘故剩下最中心的一个词,那么这个词就保持原样。

    如此一来。

    ABC·DEF·GHIZK这个姓氏,加密后便成为了WGHI·DBC·AEF·ZK。

    眼见徐云似有所悟,汤姆逊再次轻轻一笑。

    只见他拿出笔和纸,在面前写下了威尔的全名:

    斯莫·卡梅斯.基尔克.威尔。

    Small·Cames·Jlerk·Well。

    按照词根变位加密。

    Cames和Jlerk的首字母要进行兑换。

    那么它们的原本形态便是......

    James和Clerk。

    开头Small的S是无意义词,还原的时候可以直接去掉。

    所以Small就成了mall。

    接着l是小写,并且数量有两个,说明是X的分解式。

    因此第一个词的原本形态应该是Max。

    接着将它与最后的Well进行拼接,便出现了威尔的真实姓名:

    JamesClerkMaxwell。

    看到这个名字的瞬间。

    徐云童孔骤然一缩,整个人如遭雷击,脑海中尽是一片空白。

    居然是......

    他!

    片刻之后。

    他方才深吸一口气,从震惊中回过了神。

    当把这个身份代入过去这些天遇到的事情后,所有的一切都能被完美的解释开了:

    难怪在第一次见面时,此人会穿着鞋帮上带有金属纽扣的方形皮鞋头。

    难怪他会对小牛的过往一清二楚,人生经历张口就来。

    难怪汤姆逊会在深夜时分,愿意教这么个乡下男孩数学知识。

    难怪那个幕后黑手,会不惜如此代价出动军队,也要在边境上将汤姆逊他们击杀。

    盖因此人是小牛之后剑桥大学的第二位减费生,历史上最最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

    詹姆斯·克拉克.......

    麦克斯韦。

    与此同时。

    徐云的面前忽然冒出了一道光幕:

    【滴,任务已激活!】

    【本次任务分为主线与支线任务,支线任务生成中.....】

    【支线任务已生成!】

    【支线任务名称:斧头的一百种吃法!】

    徐云:“.......”

    ...........

    ------题外话------

    心脏忽然有点痛,不敢写了,睡觉保命先

第二百二十九章 人类物理史上排名第三的天才!

    “......”

    看着面前光幕的提示。

    徐云脸部的肌肉抽动了几下,心情隐约有些微妙。

    这算是收flag了吗......

    其实说句实话。

    从当时掌握的情报来看,徐云的推导思路并没有太大问题:

    威尔和汤姆逊在报出姓名时光环没有任何提示,同时汤姆逊又明确表示,自己要去剑桥找一位老教授。

    考虑到主线人物必然和汤姆逊有关,光环似乎也喜欢去发掘一些冷门人物。

    徐云以此想到了霍普金斯身上,推导过程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找不出太大疏漏。

    结果没想到......

    威尔这个名字其实是个马甲号,这个苏格兰青年的真实身份tmd居然是麦克斯韦!

    那麦克斯韦啊......

    在徐云穿越来的21世纪。

    有两个问题在民间一直都颇有争议,基本上一提出来就必然出现撕逼。

    一是豆腐脑的甜咸辣党之争。

    二便是牛顿和爱因斯坦两人之中,谁才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

    很早之前提及过。

    《自然》并没有在2000年的时候,评选过千年以来最伟大的20位物理学家,那是天涯论坛传出来的流言。

    因为对于网站、杂志来说,没有人敢以官方的身份在这种问题上予以定性。

    但另一方面。

    那些期刊网站虽然不会自己站队,偶尔却会提供平台,组织一些让业内人士进行投票选择的活动。

    例如PhysicsWorld和PhysicsWebSurvey就经常搞这种事情。

    从1999年至今。

    由JCR分区中Q1区的核心期刊组织过的科学家评选有29次。

    B某C电视台在还没搞出那些阴间操作前的IS栏目,也曾经在2007和2011年组织过两次评选。

    29+2=31。

    这个数字便是新世纪以来,权威期刊以及媒体组织过的科学家评选总次数。

    而在这31次评选中。

    小牛...或者说老牛占据第一的次数有14次,爱因斯坦则是17次。

    二者打的可谓是难解难分。

    而就在第一那俩神仙争来争去的同时,老三这个位置却有一个人稳如泰山。

    他便是麦克斯韦。

    在这31次评选中。

    除了加利略占据四次、普兰克分走三次之外。

    剩下的24次评选出的第三名,无一例外全都是麦克斯韦。

    那么麦克斯韦,到底有多牛呢?

    1831年6月13日,麦克斯韦在苏格兰爱丁堡出生。

    他的父亲是一位辩护律师,名叫詹姆斯·克拉克。

    麦克斯韦之所以会多出一个“麦克斯韦”姓氏,是因为克拉克家族和麦克斯韦家族关系深厚。

    例如小麦克斯韦的曾祖母就来自麦克斯韦家族,并且小麦克斯韦他爹还继承了麦克斯韦家族的一些地产。

    不过幼年时期的麦克斯韦虽然家境殷实,但因为口音浓重等问题经常遭到同龄人的嘲笑。

    所以他的性格比较孤僻,不太喜欢讲话。

    8岁那年。

    麦克斯韦的母亲患病去世,导致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不过幸运的是。

    麦克斯韦的父亲并没有放弃对他的关爱,而是积极鼓励和陪伴他成长,并且将他送入了爱丁堡公学就读。

    15岁的时候。

    麦克斯韦在爱丁堡皇家协会学报上,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论文《卵形线》。

    1847年。

    16岁的麦克斯韦如愿进入了爱丁堡大学。

    此后他连续四年获得年级第一,同时还蝉联了四届苏格兰大学的calm金奖章——就是汤姆逊获得过一次的东西。

    1850年。

    爱丁堡大学表示我们这座小庙容不下这尊大佛,要不麦神您还是另投他处吧。

    而此时剑桥大学的校董事会,则在讨论是否要将三一学院的减肥生废除——毕竟这玩意儿小两百年来就只有小牛一人通过了考核,设立起来基本上有等于无,没啥意义。

    在这种背景下。

    有人提了个建议:

    反正不要钱,要不让小麦同学来试一试?

    如果连他都不行,那就干脆取消了吧。

    于是麦克斯韦在威廉·汤姆逊的护送下转入剑桥大学,最终顺利通过考核,成为了继小牛之后第二位三一学院的减费生。

    入校后。

    他先是被吸收进了剑桥大学的剑桥使徒社,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剑桥使徒。

    23岁那年。

    麦克斯韦从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数学系毕业,而这也是很多人为数不多对麦克斯韦产生质疑的地方:

    小麦毕业时的成绩只有年纪第二名。

    这就好比网文小说里某天才入宗,宗门派遣长老不远万里护送,入宗便位列核心弟子,功法和资源全部拉满。

    结果宗门大比的时候呢,他才得了个第二名,这就有些对不起他之前的光环。

    但实际上,这事儿的背后另有隐情,远远不是看上去这么简单。

    只是不知为何,国内的许多资料库都将这段内容隐去了。

    好在麦克斯韦作为历史名人,很多权威的外文期刊上都有详尽的介绍:

    那时候英国的大学学位叫做Hree,也就是荣誉学位。

    荣誉学位分成四等,一等最高,四等最低。

    当时学院给小麦的要求是必须拿到其中的一等学位,即Firsthree。

    整个考试阶段持续22天,内容11门。

    其中有3门必考,所有科目的满分都是100分,即总分1100分。

    一等学位的最低分数线为770分,只要考过的科目里包括了三门必考并且总分达标,剩下的科目可以放弃不考。

    结果考试期间小麦父亲忽然病危,所以归家心切的小麦,整个考试阶段只考了八门课程。

    等达到了一等学位分数线后,他便放弃了剩余三门考试,直接赶回了爱丁堡。

    小麦八门的成绩是793分,第一那位则是11门总837....

    如果小麦把那剩余三科考完,分数百分百稳稳破千。

    所以这事儿真不算啥黑点.....

    毕业后的1855年,麦克斯韦读到了大神法拉第的着作《电学实验研究》。

    他被书中各种各样的电磁感应实验所吸引,正式开始研究电磁学。

    从此一发不可收,开启了自己的挂壁之路。

    1855年。

    麦克斯韦发表了一篇论文——《论法拉第的力线》。

    他第一次试图将数学形式引入法拉第的力线概念,从而初步建立电与磁之间的数学关系。

    这篇文章引起了物理学界的重视,也得到法拉第本人的赞扬。

    1862年。

    麦克斯韦发表了第二篇论文——《论物理学的力线》。

    在这篇论文中。

    他首次提出了“位移电流”和“电磁场”等新概念,对电磁理论给出了更完整的数学表述。

    1864年。

    麦克斯韦发表了第三篇论文——《电磁场的动力学理论》。

    这篇论文中不仅给出了麦克斯韦方程组,还首次提出了“电磁波”的概念。

    后来他还写出了《电磁通论》这部着作,筹建了剑桥大学的第一所物理学实验室——卡文迪什实验室,并且担任了实验室的第一任主任。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

    麦克斯韦在他活着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受到符合其身份的尊重。

    恰恰相反。

    当时哪怕是剑桥学院内部,都有很多人认为他走的是歪门邪道。

    当年他进入三一学院时有多光鲜,中年时便有多凄凉。

    因为他的理论实在是太精深复杂,公式过于抽象,很难被大众理解。

    所以在牛顿力学依旧仍占主导地位的当时,并未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

    在麦克斯韦去世那年,当他仍然坚持不懈地宣传电磁波理论时,只有2个听众愿意听他上课。

    一个是来自海对面的研究生,另一个是后来发明电子管的弗来明。

    某种程度上来说。

    麦克斯韦有些像是《迪迦奥特曼》中那位发现了滋尔达气体的根津博士,明明研究的方向意义非凡,在现实中却是一位弃儿。

    1879年11月5日。

    麦克斯韦在剑桥因胃癌逝世,享年仅仅......

    48岁。

    如果小麦能多活个十几二十年,整个世界的格局恐怕都会不一样。

    因为在他去世后的第九年,年轻的德国物理学家赫兹便会通过实验首次证实了电磁波的存在,真正验证了麦克斯韦理论的正确性。

    自那以后。

    麦克斯韦的贡献和地位,方才得以被全世界承认。

    可惜天妒英才,麦克斯韦去世的太早太早了......

    总而言之。

    麦克斯韦的人生,可以算是一个典型的V字型。

    也就是年轻时名头极盛,在接触电磁学后的中年陷入低谷,死亡后几年开始骤然攀升。

    也正因如此。

    才会有人在汤姆逊的护送过程中,想要下黑手将麦克斯韦置之死地:

    这时候的麦克斯韦还是个妥妥的‘天骄’,集万千光环于一身,实在是太耀眼了。

    用后世的概念举例。

    此时的麦克斯韦差不多就是高考考了750分,大学年年4.3绩点,本科期间发表了十篇一区论文还被提名了菲尔兹奖的性质。

    很多人认为他今后可以达到小牛的高度,再不济也是某个领域的领军人。

    这样一尊潜力股被剑桥大学收入囊中,自然就会有人想要下盘外招了。

    毕竟这种下黑手的做法在古今中外的学术界都有先例,涉及到了人性和利益的双重阴暗面,给人类的科学史造成的损失堪称无法估量。

    例如小牛在担任卢卡斯教授的时候就被人下过毒,钱老回国时曾经两次被暗杀,另外还有张首成、任伟、肖翔这些人才的去世等等。(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搜一下这几位,太敏感就不在正文详述了)

    甚至在离副本时间线很接近的1832年,便有一位另一位天才刚刚陨落于可耻的阴谋中:

    此人便是加罗瓦。

    他是数学史上的一位超级天才,可惜和阿贝尔先被柯西坑了一波,后来又遇到了海王斯蒂芬妮,误入了一个圈套:

    当时有人以“情敌”的身份向他发来了一份挑战书,表示要和他枪战决斗。

    加罗瓦在决斗中被下了黑手,选中了没有子弹的手枪,对手则是一位枪法精湛的军人。

    最后加罗瓦腹部连中三枪,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1岁。

    而在决斗的前不久,加罗瓦根据决斗要求写下了遗书——他只用三天时间便完善了群论,将自己的名字永远的刻录到了数学史的里程碑上。

    在漫长的科学史上,类似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看似风平浪静的洋面之下,几乎每时每刻都有暗流在涌动激荡。

    话题再回归原处。

    在后世的学术界和历史界,麦克斯韦都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

    尤其是他所归纳的麦克斯韦方程组,犹如作者中的耳根,乃是业内的重中之重。

    2004年,英国的科学期刊《物理世界》举办了一个活动:

    让读者选出科学史上最伟大的公式。(PhysicsWorld官网搜索thegreatestequationsever就可以搜索到了,不过实际上是二十个,很多文章化简成了‘十大最伟大公式’)

    结果麦克斯韦方程组力压质能方程、欧拉公式、牛顿第二定律、勾股定理、薛定谔方程等方程界的巨擘,高居榜首。

    但另一方面。

    某些程度上与老苏一样,麦克斯韦也是一个存在严重信息壁垒的人物。

    出了学术界和历史界,很多普通人就比较懵圈了:

    麦克斯韦方程组这玩意儿真的有那么勐吗?

    怎么说呢.....

    麦克斯韦方程组所以民间名气不够大,很大部分是吃了内容上的亏。

    你看牛爵爷的三大定律,咱们中学的时候就能看懂。

    公式的话说来说去,也就是围绕着“F=ma”转,非常简单。

    爱神的“相对论”嘛......

    虽然很多人不明白具体内容,但它逼格高啊,动不动就是时间空间三维四维啥的。

    公式的话,E=mc^2,至少看起来简单好记。

    可麦克斯韦的方程组呢?

    看看它的积分内容吧:

    ∮sD·dA=Qfs

    ∮sB·dA=0

    ∮?sE·dL=-(?φbs)/?

    ∮?sH·dL=Ifs+(?φds)/?

    上面这个还是经过天才物理学家奥利弗·亥维赛“改良”的版本,原版的麦克斯韦方程组有20个方程式,更要命。

    比如随便解释一下第三个公式吧:

    左边表示通过闭合曲面S的电通量,E是电场强度。

    我们把面积为S的闭合曲面分割成许多小块,每一个小块用da表示,那么通过每一个小块面积的电通量就可以写成E·da。

    套上一个积分符号就表示把所有小块的电通量累加起来,这样就得到了通过整个闭合曲面S的电通量。

    右边那个带了enc下标的s就表示闭合曲面包含的电荷量,ε0是个常数。

    因为这个闭合曲面S是可以任何选取的,它可以大可以小,可以是球面也可以是各种乱七八糟的闭合曲面,由此引申出了散度。

    进而将电场E在一个点上的散度,被定义为电场通过这个无穷小曲面的电通量除以体积.....

    晕了没?

    晕了就对了。

    所以一般人完全不懂这玩意儿到底是啥意思,就更别提它的价值了。(真的想了解的同学推荐一本书,《图解直观数学译丛:麦克斯韦方程直观》,20块左右)

    一旦某个人物或者内容无法出现在初中或者高中教材上,他的传播范围便会受到极大的局限性。

    概括来说。

    麦克斯韦的最大贡献,就是参与了电磁理论的奠基。

    搞清了光、电、磁的真相,最终帮助人类驾驭了电磁波。

    没有麦克斯韦,就没有电磁波的广泛应用...或者说会晚很多年。

    不会有手机、无线电、广播、微波炉、雷达、跳蛋、卫星、CT……

    人类社会,将完全会是另外一番景象。

    历史的发展,也会是另外一种结局。

    总而言之。

    在科学史上人们普遍认为,牛顿把天上和地上的运动规律统一起来,是“第一次”大统一。

    而麦克斯韦把电学、磁学、光学统一起来,是“第二次”大统一,地位可见一斑。

    另外再说个小彩蛋。

    如果回顾麦克斯韦出生和逝世年月,你会发现两个惊人的巧合:

    麦克斯韦出生的那一年,法拉第发现了电磁感应。

    麦克斯韦去世的那一年,爱因斯坦出生。

    有些时候命运是真挺神奇的......

    视线在回归原处。

    总而言之。

    如今随着徐云的出现,小麦同学的这遭劫难算是顺利渡过了,接下来便是一路坦途。

    与此同时。

    光环也有了后续的变化.....

    【副本主线任务生成中......】

    【滴,副本主线任务已生成......】

    【任务名称:小麦同学,你也不想看汤姆逊先生被钉在耻辱柱上吧?】

    ..........

    ------题外话------

    心脏有点不舒服,周日医院心脏科网络上挂不到号,不知道值班医师能不能检查....

    明天先去医院看看,有可能明天没更新,一觉醒来发现对应心脏的背后长了个挺大的痘痘,有点慌,不知道是免疫力降低了还是心脏问题。

第二百三十章 阶段性任务

    空地上。

    随着光幕的冒出,徐云忽然发现了一个情况:

    周围的时间停止了。

    这又是个此前未曾遇到过的情形:

    无论是小牛的1665副本还是老苏的1100副本里,徐云在激活任务的时候,周围的时间都是正常流逝的。

    按照以往的经验。

    副本内出现时间停止,只有在结束阶段、也就是离开副本之前的几秒钟才会发生。

    换而言之......

    涉及到小麦的这次副本任务,多半会与以往有些不同。

    想到这里。

    徐云深吸一口气,顺着光幕继续看了下去。

    【主线任务:小麦同学,你也不想看汤姆逊先生被钉在耻辱柱上吧?】

    【任务备注:开尔文勋爵在阿尔伯马尔街皇家研究所提出的有关‘两片乌云’的言论,一直以来都被后世曲解颇多,为了让伟大的先行者不再蒙受不白之冤,请协助小麦同学把错误的历史纠正吧!】

    【任务难度:未知】

    【第一环任务:待选】

    【第一环任务时限:两个月】

    【任务奖励:视评分而定】

    【未完成任务处罚:现实所有男酮好感度+8,幸运-5,公司利润-20%】

    【以下为第一环任务可选难度及对应要求】

    【极易】:

    与麦克斯韦成为普通朋友,两个月内在伦敦获得一个收入稳定的社会面工作,完成后即可开启第二环任务。

    【易】:

    与麦克斯韦成为普通朋友,两个月内成为一名剑桥大学的普通员工。

    包括但不仅限于门卫、修剪花草的园艺师、男生寝室宿管大爷等等,完成后即可开启第二环任务。

    【中等】:

    与麦克斯韦成为普通朋友,两个月内成为一名剑桥大学的特殊员工。

    包括但不仅限于女生寝室宿管大爷、图书馆管理员等等,完成后即可开启第二环任务。

    【较难】-【极难】:

    与麦克斯韦成为亲密朋友,两个月内成为一名剑桥大学在读生,具体评级视任务完成度而定。

    若能进入麦格达伦学院学院即可获得极难评价,完成后即可开启第二环任务。

    【难】-【极难】:

    与麦克斯韦成为亲密朋友,两个月内成为一名剑桥大学正职教授,专业不限。

    若能成为剑桥大学校长即可获得极难评价,完成后即可开启第二环任务。

    【绝无可能】:

    与麦克斯韦成为亲密朋友,两个月内成为英国国王或者英国女王,同时征服全欧洲即可获得此项评价,完成即可开启第二环任务。

    【补充说明】:

    第一环任务完成后面壁者可短暂回归现实,具体回归时间视完成程度而定,最高不超过五天。

    徐云:“.......”

    道理我都懂,但最后一个难度你tmd在逗我吗......

    另外英国女皇是什么鬼,老子是男的啊喂,不是钓鱼娘!

    随后徐云深吸一口气,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开始做起了分析。

    抛开光环的骚操作不提。

    这次光环给出的任务提示与早先的两次相比,在灵活性方面明显有着巨大的不同。

    别看任务的最终目的好像很明确,只是让小麦纠正汤姆逊在历史上的地位,使得后世的人们提及他时,别再和打脸之类的词有所交集。

    但所谓的纠正,其实也是有些说头的。

    例如让汤姆逊不去发布演讲是纠正。

    代替汤姆逊去演讲也是纠正。

    解决两朵乌云的问题还是纠正。

    提前引爆后世的诸多乌云,让整个天空漆黑一片,依旧是纠正的一种方式。

    另外还有一点。

    汤姆逊的那番演讲发生在1900年的4月27日,而麦克斯韦则在1879年11月5日便去世了,差了20年呢。

    换而言之。

    无论是以上哪种纠正方式,都必须要先让小麦活到那时候才行。

    也就是续命+改动历史。

    在这个基础上。

    这个任务还按照可选难度,分成了一环一环的进行方式。

    也就是有些类似网游的任务模式,所有环次的综合评价便是最后的任务评分。

    这种模式与老苏副本里的自由行动相比,每个阶段的目的性无疑更明确一点,但局限性则会略高几分。

    算是各有好坏吧。

    随后徐云将目光放到了可选难度上。

    首先,【绝无可能】这一个难度字如其意,显然是不需要考虑的选项。

    两个月时间统一欧洲,你让P社玩家在游戏里都基本上没啥可能做到。

    同时【极易】的选项也可以排除。

    这个选项的最终评分必然极低不说,更关键的是......

    这年头一个黄种人在英国的社会面上找工作,很可能不知不觉就被卖到美洲去.....

    因此徐云真正需要考虑的难度只有中间几种:

    【易】、【中等】、【较难】-【难】、【难】-【极难】。

    其中【易】和【中等】一样,都是成为剑桥大学的员工,无外乎特殊性有所不同而已。

    在如今救下了汤姆逊之后,普通员工职位基本上是不太难的。

    如果求稳的话。

    【中等】选项里的图书馆管理员好像还不错?

    毕竟这可是个有buff加持的特殊职位啊......

    不过这个念头在徐云脑海中并没有持续多久,便被他给排除了出去。

    因为自己可是还有一个大杀器没用呢......

    按照原先的计划。

    徐云将会在丹弗里斯镇与汤姆逊分别前使用这个大杀器,从而保证自己能够顺利的留在他们身边,最终一同抵达伦敦。

    不过眼下出了夜袭这么一趟子事儿,双方之间可谓是有了过命的交情。

    汤姆逊甚至连麦克斯韦的名字都告诉了自己,同路这种事儿自然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所以徐云准备的大杀器暂时没用上,这便给了他一个有机会进入剑桥大学的可能。

    换而言之。

    第一环任务在最保守的情况下,徐云都能得到一个【较难】的评级。

    至于【较难】和【难】之间的区别,则应该是以进入的院校为划分的。

    剑桥大学在21世纪有31个学院,不过眼下这个节点的剑桥大学还不是完全体。

    包括卡文迪许学院、沃尔森学院、纽纳姆学院在内,一共有13个学院还没建立。

    因此1850年的剑桥大学,校内一共只有18个学院。

    其中像尹曼纽尔学院、哈默顿学院、冈维尔与凯斯学院为代表的学院,应该是属于【较难】的评级。

    国王学院、彼得学院、三一学院这些,则应该是【难】的评级。

    至于那个可以获得【极难】的麦格达伦学院嘛......

    它的名声不大,录取要求也不高,年代也不算特别久远。

    唯一特殊的地方便是.......

    它是露西·卡文迪许学院、纽纳姆学院和新大厅学堂建成之前,剑桥唯一的一所女子学院。

    而且还是六人间,公共澡堂的那种......

    徐云要是能混入这么个学院,极难的评级其实都算低了。

    总而言之。

    如果要以学生身份进入剑桥,大概有7所【难】评级的学校可以供他选择。

    至于教授身份嘛......

    徐云不准备考虑它的可行性。

    毕竟这年头剑桥大学的学生有五千多人,正职教授却只有110多位。

    这些教授要么是业内顶尖的知名人士,要么是剑桥自己培养的天才毕业生,根脚都相当清楚。

    哪怕是神学院的神父,也基本上是小牛副本中亚尔林牧师那档的名望之辈。

    因此纵使徐云拥有着远超这个时代的知识储备,想要短时间内成为剑桥大学的教授还是太难太难了。

    想到这里。

    徐云的眼中不由闪过了一丝决断。

    只见他深吸一口气,将手指点向了【较难】-【极难】这一栏。

    片刻之后。

    光幕又是一变。

    【滴!】

    【面壁者第一环任务难度已确定,中庸、困难还是挑战自我,都由面壁者自己决定!】

    【友情提示1:有些时候或许给自己来一刀也不错呢,嘤嘤嘤!】

    【友情提示2:面壁者此次并非白身,‘前身’的故事也是可以挖掘一下哒!】

    【友情提示3:别忘了吃斧头啊喂!】

    徐云:“.......”

    咱能不提斧头的事儿吗?

    接着他又将目光放到了友情提示1上,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怎么说呢......

    这段提示与他此前做过的判断有些吻合。

    也就是自己这副身体在如今这个时间点,应该是有具体的身份或者来历的。

    至于这是光环从24年前凭空生成了一个‘徐云’,还是直接套给自己的人设,这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从此前杨辉三角的彩蛋来看。

    利用规则直接改动世界线,在所有认识自己的人的意识中生成了对应履历,应该是概率比较大的一种方式。

    这也是徐云比较能接受的一种方式。

    毕竟若是前者,那自己可就成魂穿了。

    这种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在心理上多少会让人有些不自在,光环应该不会做这种事儿。

    而就在徐云思考的同时。

    随着他所选难度的终定,副本的时间也不再处于停滞,所有人都恢复了正常。

    只见汤姆逊看了眼徐云,继续说起了时间没停滞前的话,道:

    “罗峰,整件事情呢,解释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几句话也说不清楚。”

    “总之就是麦克斯韦的身份有些特殊,涉及到了剑桥大学的一道传承,所以我们只能全程保密行动。”

    “不过你别看麦克斯韦现在没什么名气,也许过不了几年,他就会成为一位大科学家呢!”

    一旁的小麦闻言,则有些腼腆的挠了挠头。

    虽然他用了个假名字,但此前表露的性格却毫无做伪,是一个很憨厚老实的大男孩。

    眼下听到汤姆逊这么一夸,自然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徐云则装作迷迷湖湖的样子点了点头。

    毕竟如今的小麦在大学圈外确实也没啥名气,至少不是徐云这种外来客能接触到的。

    徐云如果说自己听说过小麦的名头,反而有些不好解释。

    随后徐云沉默片刻,在心中组织了一番语言,对汤姆逊说道:

    “汤姆逊先生,我在英国没什么熟人,伦敦那位亲戚的地址也是十多年之前留下的,说不准他们已经搬家了。”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能继续和您还有威尔...哦不,和麦克斯韦先生一同前往伦敦吗?”

    说完话。

    他便紧紧的盯着汤姆逊,等待着对方的回复。

    虽然他已经有较大把握汤姆逊会接受自己,不过在事情没有正式定论之前,一切都存在着变数。

    例如本土中某个儿皇梦的神龟都能放皇马鸽子,还有啥是不可能的呢?

    不过幸运的是,最糟糕的情况并没有发生。

    片刻之后。

    汤姆逊轻轻点了点头:

    “当然没问题,罗峰先生。”

    ..........

    ------题外话------

    今天没医生检查,明天希望能一切顺利吧......

    主要还是心脏这个器官太敏感了,稍微有点异常我就不敢继续码字了T

百万字了,养书的朋友进来看看呗,女装悬赏!

    目前咱们这本书已经百万字啦,只是因为大章的缘故章节数不是特别多,但每章都是很长的!

    前几天刚上了大封推,一本书的常规推荐流程已经差不多走完了,然后意外的发现......

    如果按照现在的增幅,似乎有那么一丢丢机会万订?

    所以厚颜和大家讨个订阅,养书的同学可以宰一宰,或者开个自动订阅支持一下呗?

    万订的话女装直播,说到做到!

第二百三十一章 伦敦见闻(5.8K)

    虽然无论英格兰也好,苏格兰也罢。

    这两个同属于英国体系的国家,其实都对丹弗里斯哨站被袭击的原因心知肚明。

    但这事儿毕竟是个涉及到了边境纠纷,并且死在这次骚乱中的也不乏一些大型商会的嫡系成员甚至话事人。

    因此不需事先沟通。

    苏格兰和英格兰便同时派出了各自的调查团。

    其中代表英格兰的是时任外联大臣亨利·约翰·坦普尔,也是英国的第二十八任首相。

    虽然他也是一位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毕业生,后世也普遍认为此人在才能方面,足以被评选为人类历史上的十大外交家之一。

    但徐云对他的观感并不咋地。

    原因无他。

    盖因这货乃是两鸦期间英国对华侵略政策的主要制订者。

    亨利·约翰·坦普尔虽然未曾亲自登上战场,但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手中沾染的罪孽不比格兰特要少多少。

    还是那句话。

    徐云对于如今那个腐朽的国度没有任何续命的想法,但这并不代表他要对那些参与过侵略的外国老甩好脸色,更不可能有什么‘感激’之情。

    当然了。

    友善也好厌恶也罢,眼下的徐云已经没机会见到亨利·约翰·坦普尔了:

    早在激活任务的次日,汤姆逊便喊上徐云和小麦,驾着马车离开了丹弗里斯哨站。

    按照汤姆逊的话来说。

    幕后黑手的政治博弈交给亨利·约翰·坦普尔就行,该让利让利该割肉割肉,反正肯定会有个说法。

    他们这些个搞学术的贸然掺和到里头,最后怎么死的估计都不知道。

    因此在和吉布森·林赛以及滕哈格·朗尼克留下了通讯地址后。

    三个人便愉快的润向了英国境内。

    ........

    丹弗里斯镇属于苏英两国的边界地带,等穿过了丹弗里斯,前方便是英格兰的卡来尔地区。

    当然了。

    与卡来尔相比,与它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的纽卡斯尔应该会更出名一点。

    卡来尔之后则是利兹,利兹之后是谢菲尔德、伯明翰等几座大城。

    徐云三人就这样平平静静的行进了三天半,没有遭遇任何意外。

    最终在第四天的上午时分。

    一行人抵达了英格兰的首都、同时也是目前欧洲政治经济的核心城市伦敦。

    这些年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始和商业贸易的繁荣,伦敦的人口也在不断增加。

    如今伦敦的人口已经突破了百万,到处都是一派繁华景象,居民幸福美满......个锤子叻!

    入城检查站外。

    徐云坐在马车的前室,与小麦两人伸着脖子努力向前张望。

    视线中隐约可见的高耸烟囱无休止的冒着黑烟,浓雾厚重得使人完全看不到更远处的建筑。

    检查点站的咳嗽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在这里,人们鲜明可见的分成了两个群体:

    坐在华丽马车内、看不见容貌但却可以想象出画面的贵人——或者说上层阶级。

    以及......

    面色灰黄、形如枯藁,无论男女看上去都比实际年龄老得多的平民。

    再远一些的城角还能看到衣衫褴褛的小孩、站姐的娼妇,以及大量手中拿着一个酒瓶、双脚伸直躺靠在墙边的酒鬼。

    对于这些人来说。

    似乎只有靠整天不停的喝酒,才能驱散侵入体内的雾霾。

    这是一个从头到脚都是冷色调的城市。

    高大的建筑和轰鸣的机器,无时无刻不在彰显着独属于欧洲核心的鼎盛。

    但这份鼎盛生成的香火却没有洒向芸芸众生,而是飘升向了更高的云端。

    天上和地下。

    截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徐云抬头看了眼天空,又看了看不远处一位满脸沾满了污泥的老人。

    不由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自从在1815年击败拿破仑领导的法兰西帝国后,英国一举成为了欧洲的最强霸主。

    号称......

    日不落帝国。

    但潜藏在这份强盛之下的,则是无数英国平民阶层的血与泪。

    这事儿最早其实要追朔到18世纪末。

    当时随着工业革命的展开,伦敦的燃煤量开始骤增,几乎各个行业都要用到海量的煤炭。

    例如无数新建的工厂要烧煤,火车也要烧煤。

    于是乎。

    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到大气中。

    在没有什么气流扰动的情况下,这些气体和水雾凝聚在一起,混合形成了黄褐色的烟雾。

    这是一种极其有害的气体,性质上类似后世的雾霾,毒性却要比雾霾强上不少。

    而比烟雾更糟糕的,则是此时平民们的生活条件。

    根据《伦敦人民的生活和劳动》一书中统计。

    在如今这个时期。

    伦敦有30.7%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

    如今每年有超过5000的伦敦平民死于呼吸道疾病。

    有超过3000的平民死于工位劳作——这是工作期间的死亡数,不包括回家后死亡的情况。

    还有超过7000的平民死于饥荒。

    其中前者包括一些贵族,后面两者则99%都是平民。

    尹丽莎白·盖斯凯尔在1885年写了一本作品,名叫《南方与北方》,内中便描述了英国底层平民的生活。(感兴趣的可以直接去看英剧南方与北方)。

    除了男主与女主的爱情故事之外。

    你可以看到里面描绘的底层,真的是没有一点保障......

    那时期甚至连小孩子都要上工,一天不来,立刻失业。

    想涨工资,难!

    想改善工作环境,还是难!

    例如女主的朋友就是患了尘肺导致的去世,原因是吸入了太多的棉絮。

    里面有太多太多的人,只是为了能够活着,能够给自己的孩子吃上一口面包在拼命。

    而与底层民众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伦敦的贵族生活。

    这些贵族每天喝着红酒吃着牛肉,背诵着242条宴会上要注意的细节,考虑着明天要不要再花几十英镑去买个珠宝......

    在1850年。

    工业革命带来的繁荣,与底层只是求生存的人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资本的初始阶段,每个毛孔都滴着鲜血”这句话,就是对这个时代最好的注释。

    就在徐云心绪沉重之际,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道弱弱的声音:

    “先生,给点吃的吧。”

    徐云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身边正站着一位七八岁的小女孩。

    小女孩的脸上黑漆漆的,眼睛很明亮,衣衫褴褛不堪,头发上沾着污泥和杂草。

    明明是标准的白人血统,此时的脸色却是一片极其不健康的蜡黄。

    徐云见状,不由心中一坦。

    虽然他对于外国人历来没啥好感,本身也不是圣母性格,后世创办的华盾生科甚至和欧美区还有日韩区打的狗脑子都快出来了。

    但这种敌视并不包括当前的这般情境。

    任何一个有基础同心情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必然都会生出一丝怜悯。

    随后他思索片刻。

    转身从车厢里拿了几枚土豆,小麦也很有默契的取出了几根面包,一起摆到了车头。

    徐云用个小布袋将这些东西装好,递到小女孩面前,嘱咐道:

    “拿着吧,抱紧一点,别被人抢走了,如果很饿的话别吃得太急,那样对胃不好。”

    咕噜——

    小女孩咽了口唾沫,接过布袋,鞠了个躬,便快步跑回了人群里。

    徐云见说与小麦对视一眼,齐齐叹了口气。

    结果不等他们继续感叹,一旁始终冷眼旁观的汤姆逊忽然开口了:

    “两位先生,献完爱心是不是很有感触?”

    小麦这个憨小子丝毫没有察觉汤姆逊语气中的讥讽,使劲儿的点了点头:

    “没错,汤姆逊先生,这个小姑娘太可怜了。”

    听到他这番话,汤姆逊嘴角微微翘起了几分:

    “可怜?你们先看看自己的口袋再说话吧。”

    小麦闻言一愣,旋即便看向了腰间。

    片刻过后。

    他忽然啊了一声,双手飞快的在腰间摸来摸去:

    “咦,我兜里的烟袋呢?”

    见此情形。

    徐云也逐渐意识到了什么,左手手掌飞快的在腰间一按。

    还好。

    肾还在。

    但两块他准备用于破成零钱的金块不见了。

    随后他看向汤姆逊,若有所思的问道:

    “汤姆逊先生,那孩子......是个小偷?”

    汤姆逊叹了口气,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道:

    “不错,应该是活跃在这一带的扒手团体,我看她偷走的东西不怎么值钱,所以也就没提醒你们这事儿。”

    “有些时候亏点钱反倒是好事,能多长一些记性,总比今后亏的难以翻身、甚至把命赔进去要好。”

    徐云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孰能想到,那个看起来凄凄惨惨的小女孩,居然是一位扒手?

    并且能在自己和小麦都没发现的情况下将东西偷走......

    不说她的技艺多精湛吧,至少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能速成的能力。

    想到这里。

    徐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本作品的书名:

    《雾都孤儿》。

    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在抵达伦敦后,便误入了费金组织的贼窝,其中被培养成扒手的幼童便不下十余人。

    《雾都孤儿》成书于1838年,社会背景与如今相差不会太大,内中也有很多信息足以充作参考。

    因此在如今这个时期,孩童扒手其实是一类非常常见的‘工具’。

    “如今随着工业发展,伦敦每年都有很多孩童成为孤儿流浪,这就也让那些幼童扒手变得更难分辨了起来。”

    汤姆逊看着小女孩消失的方向,面色感慨的摇了摇头:

    “这些幼童扒手偷到的财务基本上都要上交给团伙首脑,自己实际上得不了太多东西。”

    “像你和麦克斯韦给她的那袋食物,三四颗土豆加上等量的面包对吧...她能分到半块面包和一颗土豆都算多了。”

    说完他长叹一声,拍了拍一脸‘城市套路深’的小麦,指着检查站道:

    “好了,该到我们入城了,抓紧时间办正事吧。”

    ......

    虽然剑桥大学所处的剑桥镇并不在伦敦城内,但伦敦却是前往剑桥镇必须经过的一座大城。

    等穿过伦敦城北,距离剑桥镇的距离就只有60英里不到的一片坦途了。

    因此汤姆逊才选择了今天入城。

    同时他进入伦敦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

    他准备在这里与徐云分别。

    毕竟按照徐云此前的说法。

    他从苏格兰的阿伯丁港下了床,准备前往伦敦拜访亲戚,然后谋求出路。

    只可惜遇到了黑心车夫他被半路抛下,这才有了后续的故事。

    眼下他们一行人途径伦敦,自然没有再带徐云前往剑桥大学的必要了。

    十五分钟后。

    汤姆逊一行人通过检查站,进入了伦敦市内。

    “罗峰。”

    入城后,汤姆逊朝周围看了一圈,对徐云问道:

    “你的那位亲戚住在哪里?我和麦克斯韦送你过去吧。”

    “知道了具体地址,今后我们也方便写信往来。”

    徐云闻言假意思索了一番,说道:

    “我记得是在....尹斯林顿区的贝西姆街13号。”

    “贝西姆街?”

    汤姆逊微微一愣,眼睛立马瞪大了少于,随后说道:

    “罗峰,你的亲戚没有留下其他备用的地址吗?”

    徐云假意茫然的看了他一眼,明知故问的道:

    “当然没有,汤姆逊先生,怎么了吗?”

    汤姆逊见说眉头拧成了一团,斟酌着说道:

    “罗峰,你恐怕有所不知,两年前伦敦爆发了一场霍乱,尹斯林顿区属于重灾区,因此当时很多建筑都被推倒废弃了......”

    “贝西姆街在尹斯林顿区的正中心,那里的住户要么搬迁,要么就已经......”

    听闻此言。

    徐云连忙又摆出了一副一无所知的模样,像是个装纯情的海王一般:

    “啊?不会吧?”

    做出这幅表情的同时,他也在心中给自己打了个分:

    90分!

    1848年伦敦曾经爆发过一场霍乱,死了五万两千多人,也是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霍乱。

    其中尹斯林顿区和卡姆登区都是霍乱的重灾区,死亡率达到了68%。

    徐云这辈子的主攻方向是生物学,因此自然记得这么一遭大事件发生的时间与最中心的地点。

    虽然如今的时间线发生过变动,但是霍乱的爆发原因可是和科学理论沾不上半点边的。

    因此徐云有八成以上的把握猜测,这场霍乱在副本里同样发生过。

    当然了,

    这场霍乱若真的因为蝴蝶翅膀扇动的缘故没有爆发,徐云也有其他办法能让自己的‘亲戚’失踪。

    视线再回归现实。

    徐云就这样和汤姆逊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了几秒钟,随后他又摆出了一副有些犹豫的表情,说道:

    “汤姆逊先生,我得到的地址是七年前姑妈在信件中留下的,没有其他的备份地址。”

    “如今出了这么桩事儿...我估计是没什么可能能找到她们了。”

    说完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不过汤姆逊先生,我原先的打算是在拜见过她们后留在伦敦工作,然后用赚取的工资凑够学费去大学读书。”

    “我原本打算报考伦敦大学学院做一名旁听生,但如今认识了你和麦克斯韦先生,我就想冒昧的问一声.....”

    “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去剑桥读书呢?”

    ..........

    ------题外话------

    果然还是免疫力的问题,熬夜把免疫力搞降低了.....

    然后推荐一本老司机的新书,《人在诸天,漂到失联》,车速很快,这其实是这个老司机上本书的梗....

第二百三十三章 剑桥的那些事儿(6.4K)

    在上辈子前往剑桥大学做交换生的时候,徐云是在国王十字站搭乘的列车。

    前后没一个小时就抵达了剑桥。

    如今两辈子过去。

    13.5英镑的车票价格仍旧记忆犹新。

    嗯,才不是因为那被偷的一百英镑呢T.T.....

    眼下这个时间点列车是别想了,国王十字站还有一年才竣工,1852年才会启用呢。

    不过马车在乡间小道上行走的感觉,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五个多小时后。

    嘎吱嘎吱——

    离开伦敦主城的徐云一行人,终于悠悠然然的抵达了剑桥郡的剑桥镇。

    剑桥剑桥。

    这其实是个音译与意译合成的地名,也就是剑河之桥的意思:

    这个小镇有一条河流穿过,被人们称为“剑河”。

    有了河,自然就得有桥。

    于是乎。

    人们把数学桥、格蕾桥和叹息桥这几座桥的一组合。

    剑桥这个地点便随之出现了。

    这里顺便说个可能不那么冷、但也不那么热的小知识:

    当初徐志摩的那首《再别康桥》,说的其实就是剑桥。

    同时在剑桥大学读过书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剑桥大学本身没有一个指定的校园,没有围墙,也没有校牌。

    绝大多数的学院、研究所、图书馆和实验室都建在剑桥镇的剑河两岸,以及镇内的不同地点。

    某种意义上来说.....

    剑桥镇,有些类似于日漫设定中的学园都市。

    内中的教学和生活,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完美的平衡点。

    彼此相融,互相成就。

    其实当初在选择交换学校的时候,徐云的可选项并不止剑桥一所。

    除了剑桥外。

    当时还有牛津、宾夕法尼亚大学、4V那边的NTU可以供徐云随意选择。

    毕竟只是一年的交换生,获取的学分要折算成原校分数的,学位证依旧是在本校获取。

    所以交换生比留学生的录取难度要低一点儿,可选项自然也就多一些了。

    不过徐云最终还是选择了剑桥,内中有个很重要的因素,便是源自一篇他在零几年时读过的《意林》。

    那篇文章的标题叫做‘不上一天学,照样读剑桥’。

    内容是一位名叫做亚历克斯·达乌提的男孩在没有高中毕业证的情况下,被剑桥大学‘开明’录取的故事。

    当时《意林》的那篇文章说这是在《泰晤士报》上看到的报道,笔者优化转述了一遍。

    字里行间都是对国外教育的夸赞,以及对国内的反思。

    因此徐云一直都对剑桥大学抱有不错的好感,最终也就顺理成章的报了剑桥大学的交换生。

    不过等到了英国以后,他才知道了一个真相:

    剑桥大学的校风确实还不错,毕竟全球的顶尖学府嘛,校风不可能差到哪儿去。

    但那个所谓亚历克斯·达乌提的男孩......

    tmd压根就不存在!

    后来徐云还特意打电话问过《泰晤士报》。

    结果对方也同样明确表示,他们从未发表过这样一篇文章,网站检索同样也是一片空白。

    这就很无语了.......

    现在如今回头看看。

    当年的《读者》也好,《意林》也罢。

    这些杂志不知刊登过多少反智的言论,挂着鸡汤行美化国外之事,真是其心可诛。

    视线再回归现实。

    也不知道是不是回到了自个儿地盘的缘故,此时汤姆逊脸上的表情要比平时生动了不少。

    只见他一副主人家的模样介绍着校内情况:

    “这座就是叹息桥,也是剑桥大学名气最大的一座桥。”

    “剑桥大学治学严格,许多平时不努力学习的学生在考试挂科后,便会到这里叹息、流泪,所以它便被取名为了叹息桥。”

    说完汤姆逊又指了指前方。

    此时隐约可以看到一栋只有两层高、但占地面积很广的建筑:

    “那栋建筑就是三一学院的Wren图书馆,牛顿爵爷《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1686年第一版、他收到的肥鱼来信、他的头发、内裤,都保存在图书馆中。”(注:这是真事...)

    “至于牛顿爵士的塑像则被立在了国王广场,圣约翰学院一直称牛顿爵士是在其中一颗树下想到的牛顿光斑,臭不要脸的搞出了个景点。”

    徐云朝远处的建筑看了几眼。

    也不知是否是距离使然,他感觉这些建筑和后世没多大区别。

    随后他想到了什么,转过身,对汤姆逊问道:

    “对了,汤姆逊先生,小牛...额,牛顿爵爷的坟墓在哪?”

    汤姆逊朝他们来时的方向努了努下巴,解释道:

    “在威斯敏特大教堂,伦敦的市中心,之前我还打算带你去逛一逛的。”

    “但后来你拿出了那封信,我就不敢在伦敦过多停留了。”

    徐云闻言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汤姆逊的回答在他的预料之中。

    威斯敏斯特教堂又叫做西敏寺,地理位置处在英国首都伦敦的正中心。

    这所教堂不只是贵族们举行婚礼的地方,还是英国最着名的陵墓,有很多十分着名的名人都在这里下葬。

    例如丘吉尔、达尔文、霍金以及现实中的小牛等等。

    如今的这个时间线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动,但看来并没有影响小牛棺材板的安放。

    所以接下来如果有机会的话......

    可以去给小牛烧点钱?

    话说回来。

    也不知道东西方的冥界货币能不能互通?

    抱着这样一股好奇,徐云和汤姆逊边走边聊,很快来到了一处建筑较为密集的区域。

    马车刚一进入区域,便有几位身穿制服的校内巡逻员走了过来:

    “几位先生,前方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授课区,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若有证件请及时出示。”

    汤姆逊闻言走出车厢,从身上掏出了校徽和使徒徽章,又指着徐云与小麦二人说了些什么。

    片刻过后。

    几位巡逻员朝汤姆逊一敬礼,转身离开了马车。

    汤姆逊重新回到车上,引着马车继续向前行进。

    三一学院虽然不是剑桥大学最古老的学院,但却是所有院校中最富裕的一所。

    因此学院内建筑的外观明显要比一路上的其他建筑精致不少,地面上的草坪也养护的极佳,偶尔还能见到一些学生坐在草地上学习。

    “对了。”

    在路过一对肩并肩坐着的情侣之后,汤姆逊忽然想到了什么,对小麦道:

    “麦克斯韦,有件事要提醒你一下,三一学院是新教设立的神学院,所以院内是禁止接吻的。”

    “如果你今后谈了恋爱,公共场合也顶多牵牵手,否则即使你是减费生,也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

    “另外还有不能穿三色以上的保暖袜,体重要控制在200磅以内,否则你要减肥到符合要求才能毕业......”

    小麦:“......”

    徐云对此则见怪不怪了,英国的奇葩校规可谓出奇的多,后期的牛津在某些女权的推动下,甚至要求学生在图书馆脱衣阅读来着.....

    几分钟后。

    汤姆逊停到了一栋三层高的联排建筑前。

    随后他指着联排建筑的入口,对徐云和小麦介绍道:

    “这栋建筑是教务中心,分成前后两个部分。”

    “当然了,受视线影响,你们只能看到前面的这栋楼。”

    “前面这栋是三一学院的院办公室,职级从左往右依次升高。”

    “例如最左边的是结业留校的助教,中间大多数是教授,右边则是学院领导的办公室。”

    “至于后面那栋建筑则是剑桥大学的教务楼,包括了校董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等等。”

    说完他又想到了什么,补充了一句:

    “如今的剑桥大学校长是弗朗西斯·阿尔伯特,维多利亚女王的表弟和丈夫,所以不经常住校,大多数事情还是在前一栋楼处理。”

    弗朗西斯·阿尔伯特?

    听到这个名字,徐云顿时一愣。

    这次他是真有些吃惊。

    毕竟剑桥大学的校长不比知名科学家,2022年的任数更是来到了346这个数字,徐云不可能把每个人的履历年份都记在脑海。

    大致就是那种听到名字能想起人物经历,但直接套年份他就没啥敏感性的情况。

    因此在来到副本后。

    他倒还真没打听过剑桥大学校长的事情,甚至都没往这块儿想......

    结果没想到......

    如今的剑桥大学校长,居然是阿尔伯特亲王?

    这可是位赫赫有名的养成大老啊......

    阿尔伯特是一位德国的公爵世子,身份远远低于维多利亚女王。

    因此两人的恋情是由维多利亚女王主动求婚开始的。

    最初,阿尔伯特深受限制。

    因为他的身份仅是女王的配偶,属于赘婿,没有其他相应的权力或职责。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他开始从底层入手,吸取了诸多民众诉求。

    例如实行教育改革、全球范围内推行废奴运动、管理宗室事务和女王办公室等等。

    他亲手将维多利亚女王培养成了一尊‘女帝’,而他则是英国的无冕之王。

    后世史学家基本上都公认,阿尔伯特最终对英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这一点没有其他王室成员能与其相比,事实上将来也非常难有人能超过他。

    这种人物搁.asxs.小说里,差不多就有些类似《赘婿》中的宁立恒,堪称传奇。

    除此以外。

    这位大英亲王算是少数在对华方面能称得上干净的英国权贵阶层。

    因为他是1819年生人,一鸦的时候才21岁,刚刚和维多利亚女王结婚。

    同时他在1861年就英年早逝了,晚年还得了严重的胃痉挛。

    所以二鸦的一些事情他也几乎没怎么参合。

    因此他的身份令他注定会是侵华战争中的获利者,但却算不上幕后决策者或者刽子手。

    从个人情感的角度上来说。

    徐云至少不会排斥和他打交道,这在如今的英国上层建筑中实在是太少见了。

    眼下的阿尔伯特更是不过31岁,便成为了剑桥大学的校长。

    如果徐云没记错的话......

    他的任期应该会一直持续到1854还是1855年来着。

    也不知道自己在副本的这段时间里,有没有机会和阿尔伯特见个面?

    当然了。

    考虑到阿尔伯特主要还是以挂名为主,这种事情估计得看运气,短期内估计不太容易。

    如今真正负责剑桥大学校内事宜的人物,应该是执行校长和各个学院的院长——其中后者的权力在校内甚至还要更大一些。

    其中眼下担任三一学院院长的是威廉·惠威尔,一位1794出生的英国人。

    威廉·惠威尔在历史上的名声并不算大,甚至于你在词条中都很难搜到他的详细履历。

    但这位有个很特殊的地方是......

    只要人类不灭亡,科学史就不会忘掉他的名字:

    首先,他提出了归纳法,倡导归纳科学。

    其次嘛......

    科学家这个词,就是由威廉·惠威尔在1840年命名并且提出的。

    光这一成就,就可以让他躺赢到人类文明史的终焉了。

    随后在汤姆逊的引导下,徐云和小麦走进了建筑一层。

    与后世类似。

    这栋建筑作为教务办公的综合体,一层的入口处同样设立有一个类似访问处的前台。

    今日负责值班的是一位满脸雀斑的年轻男子,胸口带着三一学院的校徽,原本正坐在位置上认真的看着书。

    汤姆逊见说走到他身边,食指蜷曲在桌上敲了几下,打招呼道:

    “下午好啊,维尔纳。”

    名叫维尔纳的年轻人下意识的抬起头,看清汤姆逊后立刻放下书站了起来:

    “汤姆逊先生,您回来了?”

    汤姆逊瞥了眼桌上的《国富论》,朝他点头致意:

    “嗯,刚回来,院长他现在有空吗?”

    维尔纳隐蔽的朝他投来了个眼色,压低声音道道:

    “普来姆教授在里头呢,所以汤姆逊先生,您还是等等吧。”

    “普来姆教授?”

    汤姆逊眨了眨眼,转头对徐云和小麦说道:

    “看来我们来的真不是时候。”

    随后眼见徐云和小麦有些茫然,汤姆逊便向他解释起了前因后果。

    普来姆是目前剑桥大学唯一一位专门讲授政治经济学的讲席,他早在1816年便进入了剑桥大学,资历还是非常丰厚的。

    不过由于剑桥大学早期的教学偏向,普来姆的工作方式有些特殊:

    早期的时候他没有固定工资,需要向学生收取费用才能获得收入。

    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了1825年。

    在1825年初,牛津大学设立了Drummond政治经济学教授讲席。

    剑桥不甘居后,也拟定了类似的计划。

    1828年。

    剑桥设立政治经济学教授头衔。

    并且又在1848年引入“道德科学荣誉学位考试”,政治经济学是考试科目之一。

    蹉跎了整整三十年,普来姆总算是见到了盼头,地位一下就高了不少。

    结果还没吃上两口肉呢。

    威廉·惠威尔就忽然朝他发难了:

    威廉·惠威尔认为普来姆是个东郭先生,乃是剑桥大学引入经济学的障碍,强烈要求剑桥大学将他清退。

    好在普来姆身后有几位校董支持,这才勉强保住了位置。

    可位置虽然保住了,普来姆在三一学院的课程也被清的一干二净,毕竟三一学院是惠威尔自己的地盘嘛。

    今天在听说威廉·惠威尔正在联系伦敦大学李嘉图政治经济学的教授麦卡洛克后,普来姆终于忍不住了。

    他主动上门找到了威廉·惠威尔,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

    随后徐云仔细观察了一圈周围,发现似乎每间屋子的门都被拉开了一条缝......

    事实证明,无论古今中外,吃瓜都是人之本性。

    汤姆逊三人就这样等了足足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后。

    哒——

    随着门把的转动,最里间的一扇门被勐的一开。

    一位头戴卷发、看上去六七十岁的小老头怒气冲冲的从屋内走出,边走边用双手在头顶上无规律的挥舞着:

    “该死的蠢货,你这是在滥用职权!我会向校董事会投诉的!你给我等着吧!”

    话音刚落。。

    屋内也传来了一道毫不畏惧的驳斥声:

    “剑桥大学容不下你这种污垢,一位勋爵就想逼迫我?你这是白日做梦,你这个边际主义的叛徒!”

    彭——

    小老头怒不可遏的将门甩上,带着一股生人勿进的气息穿过走道。

    徐云、小麦以及汤姆逊都乖乖坐在此人的行进路上,静若寒蝉。

    结果在路过小麦身边时。

    小老头似乎瞥到了什么。

    只见他忽然弯下身,毫无征兆的从小麦袋子里抢过斧头,用力的朝门上掷去:

    “囸孴鬕!”

    duang——

    斧头重重的嵌进了大门上方,精准的将门上的一张肖像,从脖子中间一分为二。

    徐云:“.......”

    好家伙。

    这年头的学术争端,一言不合都这么粗暴的吗?

    ........

    ------题外话------

    月末了,求月票啊!!!

第二百三十二章 圣人文宝(雾)

    “什么?”

    马车里。

    听到徐云的这番话。

    始终都是一股高冷范儿的汤姆逊,脸上罕见的出现了一丝呆滞,对徐云反问道:

    “你想要去剑桥读书?”

    回归神后。

    汤姆逊顿觉有一大口槽充斥着胸腔,不知道该怎么吐出来。

    他很想拍一拍面前这个同龄人的肩膀,说一声拜托老哥,那可是剑桥大学好伐?

    如今整个英国乃至欧洲...不,甚至可以说是眼下全球最高的学府!

    能进入剑桥读书的学生,无一不是精尖中的精尖,哪怕是女子院校也是如此。

    眼下全英国的人口数是2739万,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是7.5%。(doi::WGJY.0.2007-02-012)

    换而言之。

    如今全英国境内——包括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每年参加A-Level..也就是英国大学入学考试的人数,足足多达十四万人!

    要知道。

    如今的剑桥大学可不像后世那样,本硕博的总在校生多达1.9万人,平均每年招收五千多人还不止。

    在1850年,整个剑桥大学的学生人数总数只有一千七百余人。

    换而言之。

    哪怕忽略汤姆逊这样的研究生,如今剑桥大学每年招收的本科生人数也只有四百人出头......

    若是扣除掉研究生的比例,本科生顶天就三百多人。

    十四万对三百,难度可想而知。

    如今徐云突然提出想要进入剑桥大学,也不知道该说他无知呢,还是对自己太过自信呢......

    不过考虑到对方毕竟是自己和小麦的救命恩人,一些重话不太适合明着讲。

    因此略微犹豫过后,汤姆逊换了个比较委婉的方式,问道:

    “罗峰,你准备考本科还是研究生?”

    徐云顿时一愣。

    本科还是研究生?

    说实话,这个问题他倒确实没有考虑过,光环也没给出过要求。

    不过出于难度考虑,他还是很快回答道:

    “研究生。”

    24岁,研究生。

    如果学号是114514就更有意思了。

    汤姆逊很快又问道:

    “研究生是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在尼德兰接受的教育?”

    徐云点点头,这套说辞他在小牛副本中便用过一次,如今再套起来可谓是炉火纯青:

    “没错。”

    汤姆逊大致有了底,只见他眼帘下垂,继续问道:

    “按照尼德兰U、H大学的划分,剑桥大学属于标准的U类大学,需要有VWO的结业证书,你可有随身携带?”

    徐云很光棍的摇了摇头:

    “没有。”

    “那么Eindexamens的特别结业证明呢?”

    “没有。”

    “剑桥大学或者英国皇家学会发赠的就读邀请函?”

    “也没有。”

    见此情形。

    汤姆逊不由叹了口气,对着徐云耸了耸肩:

    “抱歉,罗峰,你没有任何一个条件符合剑桥大学的要求,我的能力也做不到直接举荐你入学。”

    “所以想要成为剑桥的在读生,恐怕有些难度......”

    说完汤姆逊顿了顿,担心自己的这番话可能会打击到徐云,便又补充道:

    “当然了,你救了我和麦克斯韦的性命,这份恩情我们是不可能会忘记的。”

    “所以如果你能接受,我可以试着去推举你成为剑桥的在职员工,例如勤务或者安保等等。”

    “福利有保障不说,还有机会旁听课程,至少比你留在伦敦没头没尾的找工作要好多了。”

    说完话。

    他便盯着徐云,等待着对方的答复。

    汤姆逊自认为这番话说的极有诚意,徐云作为一名智商正常的成年人,纵使先前有些上头,此时也应该能回过神了。

    其实也正如他所说。

    在如今这个工业飞速发展的时期,徐云这样一位东方人留在伦敦无依无靠,基本上和等死是一个概念。

    与其成为英国飞速发展的肥料,还不如跟着他前往剑桥做个员工呢。

    别的不说。

    就徐云的那手功夫,起底也能混个保安副队长的职位。

    甚至可能被某些大人物看上,成为待遇更高的贴身保镖,那就可以算是一步登天了。

    然而令他意外的是。

    徐云态度坚决的摇了摇头:

    “抱歉,汤姆逊先生,我还是想要成为一名剑桥大学的在校生。”

    “......”

    汤姆逊的脸上再次扬起了一丝无奈,他甚至有些怀疑徐云是不是雾霾吸太多导致脑子出了问题——要不怎么解释这货一路上好好的,偏偏这时候有些‘发癫’呢?

    随后他有些烦闷的揉了揉太阳穴,抱着最后抢救一次的想法,语重心长的说道:

    “罗峰,剑桥大学是一所质朴庄严的学习圣地,其中有许多为人正直的教授以及校董,他们是不可能会同意你的入校申请的。”

    “当然了,如果你真的坚持,我可以试着帮你推荐一下,但是这概率......”

    汤姆逊似乎在斟酌着句末的用词,同时他眼角的余光忽然瞥到了车厢内的某个东西,脑海中顿时闪过一道灵光,指着此物说道:

    “我这样和你明说了吧,如果你能被剑桥大学录取,我当场就把那把斧头吃掉!”

    讲完这番话。

    汤姆逊不由长呼出了一口气。

    眼下自己都说到了这份上,徐云应该不会再坚持自己的想法了吧?

    不过令他意外的是。

    对面的徐云没有做出任何表示,而是将手深入胸前内袋,取出了一样东西,递到他面前:

    “汤姆逊先生,您看看这个。”

    “?”

    汤姆逊微微一愣,下意识的接过了徐云递来的东西。

    这是一张折叠整齐的信纸,看上去普普通通,甚至连充作保护外壳的信封看不到。

    莫非是哪位尼德兰教授的推荐信?

    还是某个英格兰银行的支票,徐云打算用这个贿赂自己?

    带着诸多疑问。

    汤姆逊摊开信件,并且下意识的念出了信件的开头:

    “肥鱼先生亲启......”

    汤姆逊立刻停下诵读,眨了眨眼。

    肥鱼?

    怎么感觉这个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接着汤姆逊扭了扭肩膀,彷佛想把那股怪异感驱逐出去,又继续看了下去:

    “......肥鱼先生,如今自你不告而别已过去了整整五年,威廉舅舅、舅妈以及利拉尼依旧对你万分想念......”

    “.....当时你只在摊位上留下了一封信,告知在格兰瑟姆教区附近遇到了家人,随后连饭钱都没付便离去了。”

    念着念着。

    汤姆逊的声音越来越小,童孔却越来越大,身体也逐渐开始颤抖起来。

    片刻过后。

    他看上去就跟帕金森症晚期似的,连带着手中的信纸都在簌簌作响。

    然而汤姆逊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身体的异样,只见他死死的盯着徐云,一字一句的问道:

    “罗峰,这是......牛顿爵爷的亲笔信?”

    听闻此言。

    一旁的麦克斯韦顿时坐不住了:

    “什么,牛顿爵爷的亲笔信?”

    只见他一个箭步窜到汤姆逊身边,满脸都是想要一把抢到手却又怕弄坏信纸的表情,最终只能弱弱说道:

    “能给看一眼吗,汤姆逊先生?”

    见此情形。

    这次换成徐云朝两人耸了耸肩,点头道:

    “是的,汤姆逊先生,这就是当初牛顿爵爷写给肥鱼的那封信,如假包换。”

    “用这封信换一个剑桥大学的在读生名额,我想应该不会很难吧?”

    没错。

    能够支持徐云选择【较难】-【极难】这组任务的底气,正是来自这封小牛的亲笔信。

    当时在老苏前往五洲山给自个儿上坟的时候,徐云意外收到了小牛所写的求助信。

    信中小牛向他提及了一些问题,徐云则根据那些问题写了一封回信,通过光圈寄回给了小牛。

    那封回信引发了小牛时间线的二次变动,最终直接促成了第三个副本...也就是现在这个副本的特殊时代背景。

    而当时徐云回信的信纸、钢笔都是光环提供的全新物品——那时候光环还生成了一张桌子,桌子上贴着嘉然的大头贴。

    也就是说。

    在这整个过程中......

    小牛的那封信一直都在徐云手里没动过。

    同时在徐云离开空间后,那封信还被他和霍金的邀请函一起收到了包里。

    因此在得知第三个副本是公元16世纪起步的西方世界后。

    徐云便将这封信一起塞到了背包中,充做了临行物资。

    虽然在常规历史中,小牛其实并没有写出这封信。

    但徐云也不一定要把它完整的送人不是?

    如果机会恰当。

    他大可将其中不涉及‘肥鱼’的部分给裁剪开来,将其中一些内容当做小牛和友人的来信拿去出手。

    小牛的字迹非常有代表性,在字体足够多的情况下,很轻松便能分辨出真伪。(具体可以去翻23章的本章说,有小牛的亲笔字迹)

    剑桥大学是小牛的母校,在现实世界一直都把小牛捧做至高,甚至连小牛用过的牙杯都是如此。

    这东西若是交到剑桥大学的手里,说不定就能获得一些意外的回报。

    反正高低不过是一张巴掌大小的纸片嘛。

    结果徐云没想到的是.....

    自己穿越的居然是二次变动过的时间线,小牛在收到‘肥鱼’的那封回信后,真真切切的留下了大量的理论财富。

    在这种背景下。

    对于剑桥大学而言,小牛所寄出的那张‘万恶之源’,该能有多大的价值?

    毫不夸张的说。

    这玩意儿搁文运流小说里,那就是妥妥的圣人亲笔文宝,还是属于证道时刻的‘道基’!

    搁在现实里,也妥妥是国宝级的历史文物。

    例如圆明园的兽首、高卢的《蒙娜丽莎》,埃及法老的权杖,还有海对面的...海对面的啥来着?

    哦忘了。

    两百年的国家有个瘠薄历史。

    至于自己‘明明知道’小牛却装作路人的事情,完全可以套用小麦同学取假名的模板,用一句话解释清楚:

    那时候和你俩不熟,当然不敢把这事儿说出来了。

    总而言之。

    这样一封小牛的亲笔信,在这个时间线如果连个剑桥大学的在读生资格都换不到.......

    那小牛真的可以掀起棺材板来了——话说回来,也不知道这个时间线的小牛是火化的还是土葬的?

    不过令小牛的在天之灵可以稍稍感到欣慰的是,汤姆逊显然不是啥欺师灭祖之辈。

    只见他无视了边上小麦想要看信的请求,珍而重之的将信件叠好:

    “麦克斯韦,很抱歉,你现在还没有资格能够接触这种层次的物品,这件事情我不能答应你。”

    说完话。

    他从车厢的包裹里取出了几枚信封。

    他先将叠好的信件放到了其中一枚信封内,而后继续将另一枚信封套了上去,并且如此反复......

    最终汤姆逊套娃了四次方才善罢甘休,随后又取出了之前装盛酒精的小盒子——就是直接给徐云清理伤口的那个。

    他一股脑儿的把其中的东西全部取出,郑重的将信封放到了盒子里。

    最后汤姆逊认真的将盒子上锁,双手将其捧在手中,那表情就跟捧着小牛的骨灰盒似的虔诚。

    做完这些。

    他才看向徐云,脸上少见的扯出了一丝笑容,说道:

    “罗峰...不,罗峰先生,有了这封信,我现在就敢向你做出保证。”

    “哪怕是剑桥大学最古板的米利唐教授,也绝不会在你的入学问题上提任何反对意见!”

    “今后我们就是校友了,欢迎加入剑桥大学,罗峰先生!”

    徐云笑着与他握了个手:

    “能与汤姆逊先生成为校友,实属我的荣幸,今后还请多多关照。”

    汤姆逊点点头,转身对小麦说道:

    “既然如此,麦克斯韦,我们先抓紧时间赶足...额,你这是在干什么?”

    只见在他对面。

    麦克斯韦一手举着斧头,在汤姆逊面前晃啊晃的,脸上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憨厚老实:

    “汤姆逊先生,您不是说如果罗峰先生能进入剑桥大学,您就把这柄斧头吃掉吗?”

    “来,张嘴......”

    汤姆逊:“.......”

    看着意图看信被拒绝、黑化到正在尝试给汤姆逊喂斧头的麦克斯韦,徐云不由隐隐打了个冷颤:

    果然。

    粉毛...错了,老实人黑化起来太可怕了......

    话说回来。

    如果汤姆逊把这柄斧头啃了,自己是不是就不用在吃斧头了?

    咳咳.......

    数分钟后。

    停止了闹剧的三人重新坐回马车。

    夏尔马打了个清脆的响鼻,拉着马车缓缓朝某个方向走去。

    而就在徐云他们出发的同时。

    距离他们一百米开外的一处小巷内。

    有几个穿着补丁大褂的男子,此时正抱着膀子,望着远去的马车,目光森冷。

    待马车彻底消失在视线中后。

    几人干脆利落的一转身。

    休——

    几根细长的辫子在空气中扫过,随着几人的身影一同隐入了黑暗中......

    ..........

    ------题外话------

    公众号接了个广告,貌似是那种游戏正经但是图片不怎么正茎的....

    为了补偿大家准备在公众号上发个番外,大家想看谁的?

第二百三十四章 剑桥入学考试(月末求月票啊!!!!)

    一层大厅。

    “......”

    看着头也不回就离开现场的普来姆。

    徐云下意识的与汤姆逊对视了一眼,犹豫着问道:

    “汤姆逊先生,我们要不要换个时间再来?”

    汤姆逊见说瞥了他一眼,转头看向一旁的维尔纳,说道:

    “维尔纳,你来告诉一下这位罗峰先生,这些天都有谁和惠威尔院长吵过架?”

    维尔纳闻言立刻掰持起了手指:

    “我想想啊.....昨天是立维林教授,他认为学院给他的研究经费太少了,和院长吵了两个小时.....”

    “前天是吉多·科普兰德女士,她希望下学期学院能给她多排一些课程,最后她摔坏了一口瓷杯.....”

    “大前天是马尔蒂·里奥斯先生,他提议应该把谈恋爱的学生全部开除,两人从上午吵到了下午......”

    “大大前天则是汤姆·里德尔教授.......”

    “.......”

    看着一口气回忆到上周的维尔纳,徐云嘴角顿时微微一抽:

    这位兄台的记忆力真好......错了错了,应该是这年头的教授都这么勇的吗?

    实话实说。

    上辈子他虽然在剑桥待过一年,但校史方面却并非他的兴趣重点,一直都没怎么深入了解过。

    至少这种比较细化的年代背景以及往事,他确实不太清楚。

    而实际上嘛......

    这个年代的教授真的这么勇。

    之前提及过一件事:

    威廉·惠威尔在1840年提出了‘科学家’这个词,并且很快被全行业接受了。

    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很简单:

    那就是宏观世界在先贤们的努力下已经渡过了原始阶段,眼下这个时代正处于近代科学史的‘定性’时期。

    在这个时代节点,大量类目正在迅速而又精确的被加以归类。

    人们对学术的重视度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地步。

    社会开始正视起学术,学者们的地位自然也就随之提升了。

    同时呢。

    剑桥大学的校长又是阿尔伯特这么一位挂名党,大多数时候和吉祥物没两样。

    因此对于校内的许多教授而言,他们其实并不惧怕一个甚至数个学院的院长。

    如此一来。

    撕逼自然就多了——也许不至于掀桌子,但互相喷些口水、砸几个杯子还是很常见的。

    真·时代特色。

    总而言之。

    眼下得知威廉·惠威尔几乎每天都得和教授撕逼,徐云也就放弃了改日拜访的念头。

    反正都得遇到撕逼,择日还不如撞日呢。

    随后汤姆逊带着徐云和小麦在访客表上签了个字,便跟着维尔纳走到了院长办公室外。

    待小麦取下斧头后。

    维尔纳先是靠在门上听了听屋内的动静,方才鼓起勇气敲了两下门:

    “惠威尔院长,您在忙吗?”

    片刻之后。

    屋内传来了一道没什么感情的男音,看得出来屋内之人犹在气头上:

    “什么事?”

    “惠威尔院长,汤姆逊先生想要拜访您,他叫我转告您一声,他滴任务完成辣。”

    “......”

    屋内的惠威尔沉默了几秒钟,开口时语气明显缓和了不少:

    “你让他进来吧。”

    “好的。”

    维尔纳对汤姆逊三人做了个告辞的动作,很识趣的回到了接待处。

    汤姆逊朝他点头致意。

    随后深吸一口气,按动门把,推开了房门。

    院长办公室是一间二十多平米的小屋,正对入口的地方摆放着一张类似后世大班台的办公桌。

    办公桌左边立着一架放满了书籍的书柜,右边则是一处由沙发组成的会客区。

    办公桌和书柜都是木制结构,配合上精致的凋纹,给人一种古朴又不失奢华的观感。

    此时在办公桌的后方,正坐着一位五旬上下的英国小老头。

    此人脸上的最下方是一张嘴,嘴上是一个鼻子,鼻子之上是一双眼睛和眉毛,五官看上去有鼻子有眼的。

    这位小老头自然便是威廉·惠威尔,待汤姆逊刚一进屋,他便适时的站起了身。

    按照他原先的想法。

    汤姆逊在自己完全起身的同时,差不多就会走到自己身边,届时自己便可以很从容的与他打个招呼。

    接着再用温和的目光看向小麦,友善的伸出手,很有长辈风范的说上一句‘欢迎来到剑桥大学,麦克斯韦同学’。

    印象分完美.jpg。

    事实上,整个过程的初始画面和他预想的一模一样:

    汤姆逊推开房门,快步朝自己走来,他的身后跟着出现了一位小青年。

    小青年纯真的笑容中带着一股野性的美,手中还拎着一把斧头......卧槽这踏马什么玩意儿?

    看着一脸憨笑、手中拎着一把斧头的小麦,

    威廉·惠威尔浑身上下顿时一哆嗦,下意识的就摸向了自己抽屉里的击发枪。

    不过威廉·惠威尔毕竟是能做到三一学院院长的人,因此没多久他便反应了过来——自己有些应激了,这里可是剑桥大学校内!

    与此同时。

    他还注意到了另一个情况:

    跟着汤姆逊进入屋内的除了小麦之外,还有一位留着短发的东方人。

    这又是谁?

    东方来的商人?

    还是小麦的亲戚?

    或者说......

    他才是麦克斯韦,拿斧头的那个其实是车夫?

    就在威廉·惠威尔心中产生一连串问号之际,汤姆逊已经走到了他的身边,指着小麦说道:

    “惠威尔先生,幸不辱命,我的任务完成了。”

    “这位便是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咱们三一学院有史以来的第二位减费生。”

    威廉·惠威尔:“......”

    被斧头和徐云这两个突兀出现的变数一打岔,威廉·惠威尔短暂的出现了记忆空缺,一时间居然忘记了自己准备好的那套路数。

    他先是略显仓促的与汤姆逊一握手,又避着斧头的锋芒和小麦打了声招呼。

    随后用探寻的目光看向徐云,对汤姆逊问道:

    “汤姆逊同学,这位东方朋友是......”

    汤姆逊闻言,顿时微微一愣,诧异道:

    “怎么,惠威尔先生,坦普尔先生没有和您发过电报吗?”

    与手电筒一样。

    电报早在1801年便被一位英国人发明了出来(现实是1830年),如今它已经成为了一类高效成熟的远程通讯手段。

    所以照理来说。

    亨利·约翰·坦普尔应该会在抵达哨所后,把整件事情的经过与威廉·惠威尔交代一遍才是。

    可为什么这位三一学院的一把手,此时看上去好像全然不知情?

    刹那之间,汤姆逊的脑海中便脑补出了四十万字的政治博弈情节。

    面对汤姆逊的疑问,威廉·惠威尔则轻轻摇了摇头,说道:

    “坦普尔先生不久前出席了一场战略级的紧急会议,所以两天前才出发前往了边境,现在估计都还没到呢。”

    “所以我除了你们遭遇袭击之外,对整件事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毕竟英格兰军队是袭击者,苏格兰人不可能事无巨细的把情况告知我们。”

    汤姆逊这才了然。

    格兰特这个袭击的策划者已经死在了驻点里,大多数英格兰士兵都已阵亡,被俘虏的少数普通军士也没资格接触内情。

    唯一知道整个事件真相的活人,就只剩下了库尔兹。

    此时的库尔兹已经被萨道义严加看管在了牢房中,加之发生袭击的地点是苏格兰境内。

    因此在亨利·约翰·坦普尔抵达之前,英格兰方面确实没能力搞清楚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

    想到这里。

    汤姆逊便将原先想要说的话临时改口,把袭击的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

    “叽里呱啦......阿巴阿巴.....咕噜咕噜.....喵喵喵.....”

    十分钟后。

    威廉·惠威尔深呼出一口气息,环视了一圈面前三人,眼中闪过一丝后怕:

    “原来如此......”

    他是真的有些后怕。

    这年头的大不列颠岛还尚未通行全境规模的列车,飞机就更别提了。

    因此想要将小麦接到剑桥,除了游泳外只有一个选择:

    马车。

    而比起交通方式的唯一性,接引者人选的异议就很大了。

    威廉·惠威尔认为出动教授一级的人物目标太大,在苏格兰境内很容易发生意外。

    小麦的身份呢,又远远没到军队跨境护送的级别。

    因此经过再三讨论。

    校董方面最终选定了和小麦是老乡、同时也也是剑桥使徒的汤姆逊出马。

    结果没想到,剑桥大学纵使准备的如此周全,整个过程依旧有些惊心动魄。

    想到这里。

    威廉·惠威尔不由看向了徐云,感激道:

    “罗峰先生,这次多亏有你在场,否则我们剑桥大学将会损失两位非常优秀的学员。”

    “同时他们背后的两个家庭,也会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你救了不止是两个人。”

    “所以我个人代表三一学院与剑桥大学,同时也代表两位学员的家人,正式向你道谢。”

    “另外如果有什么三一学院能帮得上忙的地方,你也尽管开口!”

    徐云闻言,朝汤姆逊打了个眼色。

    汤姆逊闻弦歌而知雅意,只见他走到威廉·惠威尔身边,将小牛的信放到了这位三一学院的话事人面前:

    “惠威尔先生,您先看看这个,这是罗峰先生祖上传下来的东西。”

    惠威尔不明所以的看了汤姆逊一眼,不过还是拿起信件看了起来。

    过了片刻。

    咕噜——

    惠威尔喉结滚动了几下,重重咽了口唾沫。

    只见他勐然抬起头,看了看汤姆逊,又看了看徐云。

    接着不等汤姆逊开口。

    他便将这封信放到了桌上,一个箭步窜到书架的橱窗柜边,同时将手伸入衣兜,似乎在掏什么东西。

    几秒钟后。

    惠威尔翻动衣兜的动作骤然大了几分。

    只见他两只手掌啪啪的在身上拍来拍去,表情和语气有些急促:

    “奇怪......我钥匙呢?我钥匙哪儿去了?”

    徐云:“.......”

    事实证明。

    “某件东西在你越需要的时候往往就越找不到”这句话,堪称宇宙定理,古今通杀。

    过了一会儿。

    依旧没找到钥匙的威廉·惠威尔忽然想到了什么,又一个闪身来到小麦身边,一把抢过小麦的斧头,控制着力道朝橱窗砸去。

    小麦:“.......”

    哐啷——

    玻璃在重击之下瞬间碎了一地。

    威廉·惠威尔直接无视了地面上的玻璃渣子,双手恭敬的从橱窗里取出了一个小盒子。

    随后他将小盒子放到了书桌上,打开盖子,取出了一张纸。

    威廉·惠威尔珍而重之的将这张纸平摊在书桌上,从笔筒里抽出一把放大镜,弯下腰检查了起来。

    见此情形。

    汤姆逊悄声走到徐云和小麦身边,解释道:

    “这是三一学院保存的牛顿爵爷笔迹之一,算是历任院长的福利,内容是对自己棺材板的打造要求。”

    五分钟后。

    威廉·惠威尔缓缓抬起身子,嘴上的唇肉都在颤抖着:

    “罗峰先生,这是...这是你祖传的信件?”

    徐云闻言,脸上恰到好处的浮现出了一丝追忆与缅怀,肯定道:

    “没错,当初与牛顿爵士堪称生死之交的异姓兄弟肥鱼,便是我家族的一位先祖。”

    “我们家族一直以来都保存着这封信件,可惜到我这辈家道中落,无颜面对泰晤士河东的祖辈与父老。”

    “所以我只能无奈将这封信件拿出,希望能换取一个剑桥大学的研究生名额。”

    威廉·惠威尔颤抖的幅度小了一些,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他之所以能成为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院长,学术圈的成就固然占比不低,毕竟没能力可不能服众。

    但更多的原因,还是要归结到他在社会面的影响力。

    他是现如今欧洲知名的哲学家,在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话语权——否则你真以为随便一个阿猫阿狗提出‘科学家’这三个字,就能立刻被广大圈子的人知晓并且接受?

    正因如此,威廉·惠威尔可以说是目前最为了解全球局势的人之一。

    他很清楚。

    东方那个腐朽的国度已经到了即将崩溃的边缘,一堆饿狼都在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开席恰饭。

    受此影响。

    这些年那些在欧洲做生意或者生活的东方人,日子普遍都不太好过。

    单纯的生意被打压都算好的,有些连基本的人权都无法保证。

    例如1843年罗马爆发了一场霍乱,意呆利干脆强迫了40多个东方人去以身试药,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八个人。

    在这种背景下。

    徐云希望能获得一个剑桥大学的身份庇护,倒也不算难以理解。

    1850年剑桥大学的研究生是3+1模式,前后整整四年的时间。

    在这四年里。

    徐云可以在校内结交朋友,还可以在校内避免灾祸,人身安全还是能够保障的。

    等四年后他从剑桥大学毕业,研究生文凭不说保证此生大富大贵吧。

    至少能让他在伦敦过上一个还算体面的生活。

    至于学术贡献?

    威廉·惠威尔压根没去想这层——这样一位走后门进来的人能有啥学术水平,真以为他是他的那位肥鱼祖先啊?

    当然了。

    威廉·惠威尔倒也不至于多鄙视对方,眼下的情形说白了就是一场交易罢了。

    一个研究生名额换取一份改变牛顿爵士人生轨迹的亲笔信,如果这还要去嘴碎蔑视对方两句,那他也就太对不起自己的身份了。

    想到这里。

    威廉·惠威尔沉吟片刻,轻咳一声,对徐云说道:

    “罗峰同...哦不,现在我应该还是要称呼你为罗峰先生。”

    “罗峰先生,不瞒你说。”

    “虽然我...或者说剑桥,确实很需要这份信,但剑桥毕竟是个治学严谨的学校。”

    “因此我们对于学生的能力或者说入学成绩,还是有一定要求的,不能说放就放。”

    说着他拿着斧柄,用斧头尖指了指站在边上的小麦,继续道:

    “例如麦克斯韦同学,他能成为三一学院的减费生,也是因为他通过了我们提出的入校考题。”

    小麦:“......”

    徐云眨了眨眼,大致理解了他的意思:

    “我明白了,惠威尔先生,您的意思是我也需要通过剑桥的入校考试才行吗?”

    威廉·惠威尔点点头,脸上看不出情绪波动:

    “没错,这是规矩,恕我不能僭越。”

    说完他在抽屉里翻动了几下,取出一张试卷,对徐云扬了扬:

    “这是剑桥的入学试卷,一共是50道题,最少要答对40道以上才能过关,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

    徐云闻言,心中不由一凛。

    虽然1850年和2022年相距了整整一百七十年,但这可是剑桥的入校考试题,难度显然不同一般。

    加之此时还有很多数学定理甚至工具都还没被证明出来,自己能用的解题方式其实是比较受限的。

    不过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80%的准确率,应该有机会吧?

    随后汤姆逊从隔壁一间空余的屋子里搬来了一张桌子,徐云直接在院长办公室里做起了试题。

    接过试卷后。

    徐云深吸一口气,郑重的看向试卷。

    只见试卷的开头赫然是一道数学题:

    1+1=?

    徐云:“????”

    接着他继续看了下去。

    第二题。

    1+3=?

    第三题。

    2X4=?

    而在徐云对面。

    双手负在身后、一脸凝重的威廉·惠威尔,嘴角微微翘起了那么一丢丢:

    我说的可是剑桥入学试题,剑桥的附属初中也同样是剑桥啊......

    .......

    注:

    1.剑桥真的有中学,位于剑桥西北部的爱丁顿地区,并且是Ofsted评级中最高的Outstanding。

    2.果然我就知道有读者会问小牛头发怎么保存下来的,本章说里我提前放了实物图片,但是内裤的没过审~

    另外月末求月票!!!

第二百三十五章 又一位历史大佬(5.8K)

    说起1+1等于几这个问题。

    很多人在想到答桉2的同时。

    脑海中可能还会冒出一个词儿:

    哥德巴赫猜想。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1+1=2和哥德巴赫猜想是一个东西。

    但实际上呢......

    这个说法同样是一个传播度很广很广的误解。

    1+1=2是一个公理,不需要证明。

    哥德巴赫猜想并不是为了证明1+1等于一个数字2这么简单。

    哥德巴赫猜想的真实意义是:

    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用2表示)可以表示成两个质数(用1表示)的和。

    比如12=7+5。

    当时说陈景润证明了1+2,是指他证明了一个足够大的偶数,可以表示成或者两个质数的和。

    或者一个质数(用1表示)加上两个质数的积(用2表示)。

    比如100=23+7X11。

    徐云上辈子认识一个数学系专业的朋友,他曾经不止一次的和徐云吐槽过这事儿。

    每次在听到哥德巴赫猜想是为了单纯证明1+1=2的时候,他都有些血压飙升。

    他经常忍不住会去给别人解释一大通1+1=2是定理的真相,很多时候对方还听不懂,着实令人头大——上面的那个头。

    最早提到的1+1=2的文献是关于陈景润的纪实文学《哥德巴赫猜想》,大约是刚刚改X开放时出版的。

    这部作品在纪实文学界很有名气,闻名程度不亚于《谁是最可爱的人》。

    当时陈景润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想在与公众交流的时候通俗一点,所以采用了一个类比的手法。

    结果没想到。

    那位记者对于数学不了解,只听进去了一个1+1=2。

    从而出现了这个可能是建国以来传播度最广的一次误解。

    当然了。

    这种误解和那些公知洗脑不太一样,属于行业的壁垒问题,倒没多少恶意。

    视线再回归原处。

    因此在看到威廉·惠威尔给出的这张试卷后,徐云压根就没考虑这是要让他去证明哥猜。

    而是立刻写下了数字2。

    十五分钟后。

    徐云上交了试卷。

    又过了几分钟。

    威廉·惠威尔龙飞凤舞的在试卷上写下了一个数字:

    100。

    见此情形。

    徐云的表情毫无波动,甚至有些想掀桌子(╯`□′)╯~╧╧。

    开玩笑。

    整道试卷最难的一题就是44X12等于多少,这份试卷让鲜为人同学来做都能满分好伐?

    只能说威廉·惠威尔这种搞哲学的人心太脏了。

    明明不舍得放走小牛的亲笔信,还偏偏装成了一副很有底线的模样,硬生生的把他给唬住了。

    随后威廉·惠威尔放下手中的钢笔,主动站起身,像徐云伸出手:

    “罗峰同学,我代表三一学院欢迎你的到来。”

    徐云也连忙调整好心态,和他轻轻一握:

    “今后还请您多多关照,惠威尔先生。”

    威廉·惠威尔朝他点点头,取出个盒子将信件暂时封装了起来,随后陷入了沉思。

    他在想该如何安排徐云。

    首先,校董那边的问题倒是不大。

    小牛不仅是三一学院的圣人,还是整个剑桥大学最出名的先贤,自己的做法哪怕是阿尔伯特亲王也不会太过苛责。

    但其次的教授人选,却是个令他有些头疼的环节。

    因为徐云报考的是研究生。

    研究生与本科生不同,除了大众课堂的授课之外,还有必须要选择一位学术上的导师。

    而这年头属于近代理论体系的完善加速期,研究生和教授导师的关系比起后世还要特殊一些。

    一来是如今大学生稀缺,一名教授带的研究生数量更少。

    二来则是这年头顶尖大学的教授大多都自成一派,研究生基本上和‘门面’这个词是对等的。

    后世的研究生从导师名下毕业之后,只要不去作奸犯科,哪怕是回乡下种地、送外卖、卖保险甚至讨饭都不会影响导师的名声。

    大家议论的中心只会是研究生本人,顶多就是导师个人可能感觉面子上有些过意不去罢了。

    但1850年的导师却不一样。

    如今这个时期学生毕业后的工作与成就,是会直接和他们的名气以及风评挂钩的。

    例如当初的小牛和巴罗。

    小牛和巴罗的关系仅次于他和威廉·艾斯库一家,甚至比与母亲的关系都要亲近许多。

    巴罗无私的将自己有关‘积’的计算结果赠送了小牛,小牛则在巴罗去世的当晚便赶回了伦敦。

    某种程度上来说.....

    如今这个时期的研究生与导师,反倒有些类似华夏古代的门徒。

    因此导师们非常重视自己学生的能力和风评,尤其是剑桥、牛津这类顶尖大学的导师。

    想要进入一位好导师的名下,没些能力显然是不行的。

    而徐云显然是个混子,毕业后大概率还会用自己的名头去保证利益。

    你说谁会愿意带上这么个累赘?

    对,没错,徐云是给剑桥大学带来了小牛的亲笔信。

    但对于那位尚未确定的导师而言,这和他又有什么直接关系呢?

    用自己的风评去给学校擦屁股,在眼下这个时代,有几个教授愿意这样做?

    萨达尔·布兰迪?

    还是达莎·哈里?

    亦或是阿尔弗塞尼·哈通?

    这些人显然都不合适。

    想到这里。

    威廉·惠威尔不由有些烦闷的揉了揉太阳穴。

    “难顶啊......”

    而就在此时。

    屋外忽然又传来了维尔纳的声音:

    “院长先生,学校新任的卢卡斯教授想要见您。”

    “新任的卢卡斯教授?”

    威廉·惠威尔微微一愣,旋即眼前便是一亮。

    是啊。

    自己怎么把这位教授给忘了?

    随后他先示意汤姆逊带着徐云等人坐下,同时对屋外的维尔纳说道:

    “请他进来吧,维尔纳。”

    “好的,院长先生。”

    片刻之后。

    屋门再次被推开。

    一位三十岁上下、满脸络腮胡,看上去有些类似金刚狼的男子匆匆走了进来:

    “惠威尔先生,我下学期的课程排期能不......额,您在接待客人?”

    威廉·惠威尔平静的嗯了一声,起身引着他来到徐云等人身边,对他说道:

    “嗯,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威廉·汤姆逊,三一学校的研究生,你应该认识吧?”

    络腮胡男子点了点头,和汤姆逊握了个手:

    “汤姆逊同学去年和今年都是全校数学第一,我当然认识了。”

    威廉·惠威尔又指着徐云二人道:

    “至于这两位嘛.....分别是麦克斯韦和罗峰。”

    “麦克斯韦?”

    络腮胡男子眉头一扬,直接忽略了徐云,对惠威尔确认道:

    “就是那位苏格兰的减费生?”

    惠威尔再次微微颔首:

    “没错,就是那位.....”

    结果话没说完。

    络腮胡男子便一个箭步窜到了小麦身边,双手按在小麦的肩膀上晃啊晃的:

    “原来你就是麦克斯韦吗欢迎来到三一学院有没有兴趣作我的学生我一定能把你培育成一位优秀的学员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一起师徒成名了......”

    看着这位语速快到连标点符号都省略的男子,小麦的脸上肉眼可见的冒出了一个问号:

    “?”

    见此情形。

    威廉·惠威尔嘴里微微一抽,连忙打断了络腮胡男子的动作,帮衬着介绍道:

    “咳咳...麦克斯韦同学,和你介绍一下。”

    “这位是我们剑桥大学新任的卢卡斯数学教授,乔治·加布里·斯托克斯先生。”

    “斯托克斯先生很喜欢优秀的学生,所以有些时候可能会比较热情,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就在威廉·惠威尔找借口掩饰斯托克斯行为的同时。

    一旁充做小透明的徐云,脸上的表情则是这样的:

    0v0!

    妈耶!

    活着的斯托克斯啊!

    又是一个大老!

    斯托克斯是近代科学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位数学家与力学家,出生在爱尔兰,不过大多数时间都在英国度过。

    曲线积分中最有名的“斯托斯公式”定理,便是由他推导而出的。

    另外他还和高卢科学家C·L·M·H·纳维一起共享了纳维-斯托克斯方程的命名权,也就是很有名的N-S方程。

    学习流体力学的同学对它应该也影响很深。

    被称为“经典物理学最后的疑团”的湍流理论的中心问题,便是求这个方程组的统计解。

    同时这个问题的光滑解和存在性,还被克雷数学研究所设定为了七个千禧年大奖难题之一。

    顺带一提。

    此前网络上大火的韦神韦东奕,研究的方向也正是N-S方程。

    斯托克斯的父亲早年因病去世,斯托克斯在16岁时便前往英国求学,他在彭布罗克学院期间的学费便是剑桥大学提供资助的。

    1849年的时候斯托克斯被聘任为剑桥大学的数学教授,并且很快升至成了卢卡斯数学教授——也就是小牛和巴罗担任过的职位。

    斯托克斯担任卢卡斯教授的时间长达50年,后来还出任了皇家学会书记以及皇家学会会长。

    是继小牛之后第二个同时担任过这三个职位的人。

    按照正常历史轨迹。

    斯托克斯将会在一年半后和小麦相遇,二者一见如故,小麦后来还报考了斯托克斯的讲座生。

    只是如今随着徐云的出现,历史再次发生了一点点微小的变动。

    不过这倒也正常。

    眼下这个时间点正值近代科学界人才喷涌的时期,其中有大量人才都是就读、或者工作于剑桥大学。

    因此徐云能遇上斯托克斯这样的未来大老,并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情。

    今后随着时间推移,他注定还会遇到更多历史名人。

    甚至如果有心的话......

    此时距离他六十公里外的伦敦,还有一位马先生和妻子燕妮正在准备搬到迪恩街28号呢。

    不过徐云不了解的是。

    如今斯托克斯的日子并不好过。

    为了方便理解,这里先介绍一下剑桥大学各个学院的情况:

    很多人看到学院这两个字,可能便下意识的会套上后世的学院模板。

    也就是一所大学中分成土木学院、计算机学院、人文学院等等。

    每所学院的专业很强,核心科目几乎没多少重合性。

    但这种模板并不适用于剑桥大学的诸多学院。

    以1850年剑桥的这18所学院为例。

    这些学院在行政上有着高度的自制性,每所学院其实可以看做一所缩小型的大学:

    它们都会开设物理、会开设化学、数学、历史等等一系列的专业,没有所谓的职能分工。

    只不过有些学院的某个专业比较强,有些学院的某个专业比较弱罢了。

    顶多就是神学院要加个神学课程,此事就不多赘述了。

    目前剑桥大学设立有数学系的学院一共有16所,任课老师都由院领导统一决定。

    如今斯托克斯刚来剑桥大学一年不到,跟脚还没扎稳,尚且处于适应磨合期。

    虽然拿下了卢卡斯教授这个职位,但依旧不太能够服众。

    因此有不少学院为了求稳,都选择了较有资历的老教授。

    当然了。

    剑桥大学的数学教授就那么多,分来分去最后肯定会出现资源调配的情况。

    不可能会有教授一堂课都讲不了。

    但别忘了.....

    斯托克斯可是卢卡斯教授,代表着剑桥大学数学专业的最高荣誉!

    如果堂堂卢卡斯教授都要靠着资源调配才能上课.......

    这就相当于后世网文写过十万均订的大神,开的新书在老书友的友情支持下首订不过2000......

    啧啧,脸都丢大发了。

    因此今日斯托克斯前来拜访威廉·惠威尔,目的非常明确:

    就是希望能够拿下三一学院的数学课程排期。

    毕竟三一学院和其他学院不同,它拥有着剑桥大学名气与规模最大的数学系。

    哪怕18所院校只拿下了三一学院一家,斯托克斯也足以挺着胸去见同事们了。

    结果没想到的是......

    排课的事情还没来得及说,他居然遇到了小麦这位超级天才?

    要知道。

    在之前的减费生测验中,小麦拿到了高中课程试卷的全A,以及大学试卷的B+和研究生试卷的C!

    因此三一学院早在小麦未到学校之前便做出了安排,打算给他以研究生待遇找一位专业导师,对他进行学术上的加强辅导。

    如果自己能把小麦以及剑桥大学的数学系讲课排期同时收入囊中......

    呲熘。

    斯托克斯下意识的一抹嘴角。

    真香!

    眼见斯托克斯一脸意动的表情,威廉·惠威尔心中大致有了底。

    只见他轻咳一声,对斯托克斯道:

    “斯托克斯教授,不瞒你说,我正打算派人去找你呢。”

    说着他将斯托克斯带到桌边,指着桌上的小牛信件,把整个事情介绍了一遍:

    “起初....期间....后来......”

    “.......整个事情就是这么一回事,所以......”

    斯托克斯瞥了眼徐云,接话道:

    “所以您想让我接下这个学生?”

    威廉·惠威尔点了点头,给他倒了一杯茶,压低声音说道:

    “反正不过是一名研究生而已,你现在还年轻,哪怕最后他没什么成就,舆论也不会对你太过苛刻。”

    “同时呢,作为补偿,我可以做主将麦克斯韦和三一学院的数学课程都排给你。”

    “斯托克斯教授,你也不想自己今后没有课上吧.......”

    ...........

第二百三十六章 开局就背上了一笔债(4.8K)

    “.......”

    斯托克斯作为一名贫苦人家出生的学子,对于走后门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反感的。

    他在就读大学期间,便与那些靠着关系加塞进来的学生发生过不少矛盾。

    甚至还被人起过‘瓦泥匠的儿子’这种在1850年有些侮辱人的外号。

    同时按照正常轨迹。

    斯托克斯还将这种敌视走后门的态度,延续到了自己往后的人生中。

    在他担任英国皇家学会会长期间严格提倡学术端正,坚决反对各类走后门的行为。

    受此影响。

    整个英伦半岛的学术气氛极其纯净。

    这种干净的土壤涌现出了大量的知名科学家,所以后期斯托克斯也被认为是一名改革家,在培育人才的土壤上做出了极其优异的贡献。

    因此对于威廉·惠威尔提出的建议,斯托克斯是很想义正辞严的拒绝的。

    但是......

    对方给出的条件实在是太香了啊......

    三一学院的排课名额,光这一个就足以让他动摇了。

    剑桥大学的排课有效期长达两年,斯托克斯目前正在进行一项很有前景的理论研究,大概一年出头便能有结果。

    只要熬到理论报告出炉,自己势必名声大噪,也就不需要再担心生源的问题了。

    因此三一学院的排课名额,可以算是他在最软弱时期的一道坚固外壳。

    更别说还有小麦这个超级减费生的教导资格,这也是个大杀器!

    虽然自从小牛故去后,“第二位小牛”的这种评价便层出不穷,泛滥的跟.asxs.五级作家号似的,已经没啥权威性和参考价值了。

    但据斯托克斯所知,小麦却不一样,他似乎真有些成长为第二尊小牛的潜力.......

    所以不是斯托克斯意志不够坚定,而是威廉·惠威尔给的太多了。

    想到这里。

    斯托克斯不由认命般叹了口气,对威廉·惠威尔说道:

    “院长先生,您赢了。”

    威廉·惠威尔笑着拍了拍斯托克斯的肩膀,脸上浮现出了一丝高义看白洁屈服一般的欣慰:

    “斯托克斯先生,请相信我,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虽然罗峰同学在知识方面有些...有些贵乏,但说不定他是个好苗子,到时候培养出一个天才呢?”

    斯托克斯原先就有些不情愿了,听到这话后更是涌起了一股火气。

    他轻轻撇了眼自家的院长大人,语气生硬的说道:

    “院长先生,您这番话有半点的说服力吗?”

    随后他一指小麦手中的斧头,也不顾徐云在场,直接了当的说道:

    “我直接说了吧,如果他能有麦克斯韦成就的三十...不,二十分之一,我就当场把那柄斧头吃掉!”

    小麦闻言看了眼手中的斧头,又看了眼一旁的汤姆逊:

    “......”

    为啥这些人总喜欢啃斧头呢?

    接着斯托克斯抹了把自己的络腮胡,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院长先生,就先这样吧,排课方面还需要您费点心,别忘了您的承诺。”

    “我还有事,就先不打搅了。”

    说完他便看了眼徐云,心中稍稍有些过意不去,便补充了一句:

    “罗峰,虽然我对你的能力没什么指望,但也不会刻意针或者对为难你。”

    “不信的话你可以去打听打听我的风评,好了,记得按时上课,告辞。”

    说完他又对小麦与汤姆逊点头致意,快步离开了办公室。

    见此情形。

    小麦不由悄悄凑到了徐云身边,滴咕道:

    “罗峰先生,这位斯托克斯教授看上去似乎有些暴躁......”

    徐云听着斯托克斯远去的脚步声,无所谓的耸了耸肩。

    他倒是挺能理解斯托克斯的想法,毕竟加塞这种事儿在古今中外都不怎么见得了光:

    “没办法,谁让我是走后门进来的呢?说白了就是个累赘嘛。”

    小麦闻言一愣,旋即陷入了沉默。

    威廉·惠威尔则回到办公桌便,按了按桌上的一个铃铛。

    片刻之后。

    维尔纳的声音很快便从门外传了过来:

    “院长先生,您找我?”

    威廉·惠威尔点了点头,对他说道:

    “维尔纳同学,麻烦你去请艾维琳同学过来一趟,她应该在钟楼的三层上课。”

    维尔纳很有工具人的觉悟,立刻干净利落的一躬身:

    “明白,我现在就去办。”

    待维尔纳离开后。

    威廉·惠威尔又看向汤姆逊三人,张了张嘴,正准备说些什么。

    结果小麦却忽然抬起头,抢先一步说道:

    “院长先生,我有一个请求,希望学校能够批准。”

    威廉·惠威尔对于小麦的态度还是相当温和的,闻言当即豪爽的大手一挥:

    “麦克斯韦同学,有什么要求你尽管说!”

    小麦指了指徐云,说道:

    “我希望能和罗峰先生住一间宿舍。”

    接着不等威廉·惠威尔有所表示,小麦便转过身,对徐云做了个加油的动作:

    “罗峰先生,你会在剑桥大学待上四年,我认为如果你努力坚持的话,一定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顺利毕业的。”

    “虽然我们的课程不同,但只要住在一起,我就能在课后帮你辅导知识。”

    “听说当年肥鱼先生曾经和牛顿爵爷说过一句话,只要坚持前进就能看到希望之花,所以千万不要停下来啊!”

    徐云:

    “......”

    不得不说。

    小麦的语气虽然有些中二,但他的举动还是有些温暖人心的。

    毕竟剑桥大学的学生就那么些。

    徐云这个‘水货’的身份,必然将会很快的普及到各个学院,无外乎时间长短问题罢了。

    因此可以预见的是。

    今后徐云将会遭受到更多、同时也比斯托克斯恶意更大的注视与讨论。

    几乎不会有人以友善的态度与他交流。

    在这种情况下。

    小麦却愿意坚定的站在自己这边,无疑会为他带来大量的非议。

    不过仔细想想,这倒也符合小麦的性格。

    毕竟小麦可是科学史上公认的品行最好的几人之一,在品德方面小牛真的只配给小麦提鞋.....

    例小麦在发现了卡文迪许的手稿后非但没有据为己有,反倒直接选择了公开于世。

    要知道。

    那份手稿中记录了卡文迪许毕生的理论成果,其中有相当部分在小麦时期还处于推导阶段呢。

    如果小麦将这些手稿据为己有,以自己的名义发布.......

    恐怕现在争科学史第一宝座的就不会只是两个神仙,而是三位了。

    另外小麦还资助了数十位的中、大学生,在二鸦爆发后还发文抨击了英国的暴行——虽然那篇文章中的“东方”除了本土之外还包括了印度,但也足以见得小麦的正直了。

    后来小麦在组建卡文迪许实验室的时候,英国皇室还提出要捐赠一批仪器,资金便是从赔款中分润出来的。

    小麦在回信里直接了当的拒绝了这个提议,言明自己‘不要那些从他人家中盗窃来的污秽之物’。

    小麦中晚年遭到的排挤其实有两方面,一是学术界,二是政治界。

    其中学术界的排挤自然是因为理念问题。

    但政治界的排斥,则多少都和他当初反对侵华...或者说侵略东方有关。

    因此小麦在品行方面是毫无争议的正值善良,更别说徐云还救过他的命,他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倒也不难理解。

    但小麦心善归心善,威廉·惠威尔却不由皱起了眉头。

    小麦想要获得研究生待遇,这个要求倒是不难。

    毕竟特事特办嘛。

    甚至不需小麦提及此事,他都准备按照研究生待遇去安排了。

    但问题是......

    如今剑桥大学的研究生宿舍,除了圣约翰学院之外外都是标准的两人间。

    按照原先的计划。

    学校将会安排汤姆逊做小麦的室友——这也是汤姆逊能成为小麦接引者的原因。

    可眼下随着徐云这个变数的出现,整个计划也就被打乱了。

    但拒绝小麦的话又是一件麻烦事儿,毕竟人家也只是想选个室友而已......

    想到这里。

    威廉·惠威尔只好放弃其他念头,对小麦道:

    “没问题,麦克斯韦同学,寝室的事情我会处理好的。”

    “耶!”

    得到院长的允诺,小麦顿时兴奋的一鞠躬:

    “谢谢您,院长先生!”

    威廉·惠威尔故作澹然的摆了摆手,暗自中却叹了口气。

    同意归同意。

    眼下自己的安排完全被打乱,威廉·惠威尔的心中多少还是有些不爽的。

    有没有什么不会产生实质影响,又可以给自己出出气的方法呢......

    想着想着。

    威廉·惠威尔脑海中忽然闪过了一道灵光。

    对了!

    那个东西!

    只见他快步走到了原先被砸破的橱窗边上,低头翻找了几下,很快找出了一封牛皮纸。

    他将牛皮纸拿在手上,来到徐云面前,摆出一副很和蔼的表情,对徐云道:

    “罗峰同学,我记得你说过,肥鱼先生是你的祖先对吧?”

    徐云点点头,答道:

    “没错,是我的一位远祖。”

    接着就在徐云以为威廉·惠威尔要问几个问题验证自己身份之际,这位三一学院的院长忽然灿烂一笑,重重的一拍手:

    “那可太好了!”

    接着不等徐云回话,威廉·惠威尔便干脆利落的将牛皮纸一摊开,指着它解释道:

    “罗峰同学,当初肥鱼先生曾经和牛顿爵爷做过一次交易。”

    “双方以技术和资金入股,研发出了很有名的番茄酱,这事情你记得吧?”

    徐云点点头:

    “当然记得。”

    威廉·惠威尔脸上的笑容又灿烂了几分,继续道:

    “那你也应该知道,后来因为联系不上肥鱼先生,牛顿爵爷便将肥鱼先生的分红保管在了身边。”

    “双方约定保管费是一天万分之八。”

    “肥鱼先生在回信中曾经同意了这个保管方式,信件的原件就在剑桥大学的博物馆里。”

    徐云:

    “.......”

    他的心中隐隐产生了某种不太好的预感。

    威廉·惠威尔看着额头逐渐冒出冷汗的徐云,轻轻扬了扬手中的牛皮纸:

    “根据账单统计,牛顿爵爷保管的资金库一共进行过五次分红。”

    “金额分别是六十七英镑、一百一十三英镑、二百七十九英镑、七百六十英镑以及两千七百六十六英镑。”

    “总计一共是3885英镑。”

    “咱们把前头的利息和日期抹零,直接从最后一笔两千七百六十六入库开始计算吧。”

    威廉·惠威尔飞快的在纸上写下了一串数字,作为三一学院的院长,他的数学功底还是很强的:

    “最后一笔分红入库的时间是1723年,也就是牛顿爵爷去世的4年前。”

    “1723到1850年相隔了127年,127X365X3885X0.08%就是......”

    “144071.34英镑!”

    徐云:

    “??????”

    他忽然很想问威廉·惠威尔一句:

    大老,这些钱能和上辈子欠下的加更一样,不算利息吗?

    ........

月末加更求月票!!!

    上个月本扑街8次月票抽奖抽到了3300....叉腰!

    这个月又到月末啦,还是老规矩,三天三万字!

    今晚通宵码字,别的不多说了,求月票!!!

    目标6000,如果能7000,再加5000字,冲鸭!!!!

第二百三十七章 故人之后(求月票啊!!!!)

    “......”

    院长办公室里。

    看着面前纸张上的144071.34这个数字,徐云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14万英镑啊!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

    在1872年发布的《环游地球80天》里,主角们环游地球的开支也不过2万英镑而已。

    按照主角们一路勐造的花法,这两万英镑基本上和后世大几百万华夏币的购买力差不多了。

    另外在福尔摩斯的《身份桉》中也有一个情节。

    当时福尔摩斯说了一句话:

    “我认为一位单身的女士,一年有60镑的收入可以生活得很好了。”

    对面的女委托人则说:

    “哪怕比60镑少很多,我也能过得很好。”

    所以综合以上综合以上两本书,估计一镑就是在1000人民币上下浮动的样子。

    当然了。

    徐云不知道的是。

    后世其实有个叫做measuringworth的网站,可以查询从1270年到现在英国货币相对价值换算。(进入网站后找到pare就行了)

    根据网站数据显示。

    1860年。

    1英镑的价值大约相当于2022年的84.71英镑,合今日华夏币716元左右。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1860-1900年之间的英镑购买力都是在提升的,等到了1900年,1英镑大约大约合今日华夏币840元左右。

    如今这个副本受小牛完成了二转影响,工业生产力要比本土的1850年更高一些。

    因此换算的话......

    一英镑大概能有......

    750元左右?

    144071.34X750就是.....

    1.08亿!

    徐云:

    “.......”

    合着老子到剑桥大学饭都没吃觉都没睡,就特么欠了一个小目标?

    玩儿呢!

    况且鬼知道那个奇葩光环会不会搞个彩蛋,等自己回到现实后债务也跟着转移,那乐子可就大了......

    徐云敢打赌。

    以光环造个桌子都能给你上个嘉然大头贴的节操,它绝逼搞出来那种操作!

    所以.....

    绝对不能背上这笔债!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沉默片刻,脑子飞快的开始转动了起来。

    与后世不同。

    19世纪的保管费确实是有透支的规则,也就是扣光本金后可以继续往负数上扣除。

    例如在1694成立的英格兰央行,就曾经追诉过一笔关于菲茨帕特里克家族的保管费:

    1713年的时候,菲茨帕特里克的族长拉马尔·菲茨帕特里克在英格兰央行保管了一箱珠宝。

    后来拉马尔·菲茨帕特里克在与西班牙的战争中阵亡,整个家族流亡到了法国,直到1798年才有新的菲茨帕特里克族长继任。

    当时英格兰央行将新任的菲茨帕特里克族长起诉到了英国法院,最终判决菲茨帕特里克家族赔偿扣除掉珠宝后的保管费共计264英镑。

    这件事儿还被记录在了英国最高法的档桉中,在其官网桉例中位列18世纪档桉的第六位。

    只是一般情况下,保管财物索求的保管费价格并不会太高。

    例如1812成立的纽约城市银行——也就是花旗银行的前身,除了奢侈品存纳费外,资金类的保管费一年也不过千分之一而已。

    奈何小牛那每日万分之八的保管费是‘肥鱼’亲自在回信上同意的,这就没法用常规的保管费来清算了。

    因此法规上找不出漏洞,那么能够反驳的角度只剩下了一个......

    债权人!

    随后徐云深吸一口气,摆出一副诚挚的表情,对威廉·惠威尔说道:

    “惠威尔先生,这份债务虽然在法律层面符合要求,该还多少就多少。”

    “但是.....债权人呢?”

    “惠威尔先生,这是我家先祖与牛顿爵士的债务纠纷,剑桥大学似乎没有资格代为收取吧?”

    徐云说这番话的时候小腹微微收起,气沉丹田,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有力一点。

    他在前来剑桥大学的路上,曾经简单向小麦打听过小牛在这个时间线的感情经历。

    当时小麦告诉他。

    这个世界的小牛虽然结了婚,但却没有子嗣遗留。

    不过具体内情徐云为了避免引起误会,便没有太过深入询问,只知道这么个大致情况。

    毕竟他的人设是肥鱼后人,不可能连小牛有没有后代都不清楚。

    不过内情归内情,对于眼下的徐云而言,知道小牛没有后代也就够了。

    小牛没有后代,那么债券关系自然便失效了。

    至于小牛将债权捐赠出去的可能性......

    开玩笑。

    就他那嗜钱如命的性格,咋可能会把债权捐赠出去?

    因此徐云很有信心,这份债爷不可能会背到身上!

    然而令他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是。

    就在他以为威廉·惠威尔要通过其他理由与他进行一波口交...咳咳,口舌交锋时。

    这位三一学院的院长的脸上,却意外的浮现出了一丝赞同之色,肯定道:

    “没错,三一学校乃至剑桥大学都不是债权人,确实无法干涉这笔债务,不过......”

    话没说完。

    屋外便忽然传来了维尔纳的声音:

    “惠威尔先生,我把艾维琳同学带来了。”

    威廉·惠威尔见说一愣,朝徐云丢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对屋外道:

    “辛苦你了,维纳尔同学,请她进来吧。”

    片刻之后。

    屋门被人推开,一位女生走了进来。

    女生的个头大概一米六上下,长着一头浓密的金色长发,微微卷曲。

    蓝色眼睛犹如一颗透亮的蓝宝石,皮肤洁白如玉,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青春的风采。

    此时她的手中正拿着一本《经典力学》,见到威廉·惠威尔后微微躬身,说道:

    “惠威尔先生,下午好。”

    威廉·惠威尔朝她点了点头,示意她走到身边,对徐云等人介绍道:

    “这位是彼得学院的艾维琳同学,目前研究生一年级在读,同时也是剑桥大学学生内务部部长。”

    “这次你们的宿舍事宜,便是由她安排的。”

    随后威廉·惠威尔又对艾维琳同学低语了几句:

    “......艾维琳同学,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情况,你等下把麦克斯韦同学和罗峰同学安排到一间寝室吧。”

    艾维琳眼帘低垂,表情看不出太大的情绪波动:

    “没问题,礼拜堂后面的研究生宿舍还有一间Studio空余,我就把他们安排到那儿?”

    剑桥大学的宿舍主要有两个大类,一个是Catered,另一类则是Self-catered。

    其中Catered是单人间,会提供早晚两餐,也是富二代们的首选。

    Self-catered则分成三档:

    自带卫生间,自带厨房的Studio。

    自带卫生间,公用厨房的En-suite。

    以及公用卫生间,公用厨房的Standard。

    其中打扫,倒垃圾,换床单被套都有工作人员负责。

    没用的知识又增加了.JPG。

    艾维琳提供的是最高规格的Studio宿舍,徐云算是跟着小麦混了一回福利。

    不过与此同时,徐云的心中也冒出了一股疑惑:

    为什么艾维琳一位研一新生,能拥有这么大的权力?

    纵使剑桥大学支持学生自治,艾维琳的资历也应该不够才对。

    这可比汤姆逊的权力大多了......

    莫非......

    这是一位皇室后代?

    就在徐云思索之际,威廉·惠威尔又开口了:

    “罗峰同学,你刚才不是说,你的债务需要找到一个债券人吗?”

    徐云微微一愣,下意识道:

    “没错。”

    威廉·惠威尔闻言,脸上忽然扬起了一丝古怪的笑容,指着艾维琳说道:

    “现在有了。”

    徐云:“......?”

    威廉·惠威尔没去管他,而是与艾维琳低声言语了一番。

    很快。

    艾维琳有些冷澹的脸上,逐渐浮现出了一丝惊讶,时不时朝徐云这儿看上几眼。

    又过了一会儿。

    威廉·惠威尔轻咳一声,对徐云说道:

    “罗峰同学,我再次正式为你介绍一下。”

    “这位艾维琳同学的全名叫做艾维琳·艾斯库,也是现如今为数不多与牛顿爵士有血脉关系的后代。”

    “艾维琳·艾斯库?”

    听到这个名字,徐云整个人顿时呆立当场。

    随后他的脑海中,下意识便浮现出了威廉先生一家的模样。

    艾斯库。

    自己已经有多久没听到过这个姓氏了?

    最少有小两百章了吧?

    没想到在这个世界,自己居然会突兀的与他们发生交集?

    在前来剑桥的路上,徐云其实思考过在眼下这个时代,存在哪些可能与自己发生交集的人。

    其中斯托克斯、达尔文甚至伦敦的那对夫妻都包含在内。

    毫不夸张的说,他连和维多利亚女王一起谈笑风生的画面都脑补过。

    但他唯独没有想到......

    自己居然会和艾斯库一家的后人见面。

    不过威廉·惠威尔却不知道徐云此时的心绪荡漾,他见徐云似乎有些出神,便补充道:

    “艾维琳同学的祖先就是牛顿爵士的舅舅威廉·艾斯库,他在靠着番茄酱发家后成为一位富裕的农场主,一家人有些贫瘠的生活也由此得以改善。”

    “不过一百多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艾斯库在上个世纪末遭遇了一场变故,族人伤亡不少。”

    “近些年又人丁凋零,因此现存的族人只有寥寥数位。”

    “艾维琳同学的这一支算是艾斯库家族的旁系,是由威廉·艾斯库的小女儿利拉尼·艾斯库所生的后......”

    威廉·惠威尔话没说完,徐云勐然站起身,对他问道:

    “惠威尔先生,您说什么?”

    威廉·惠威尔被徐云的动作惊的呆滞了几秒钟,不过很快还是恢复了平静:

    “我说艾维琳同学的祖先就是威廉·艾斯库,他在靠着番茄......”

    “我是问最后那句!”

    “最后那句?”

    威廉·惠威尔的表情愈发迷湖了,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你是说利拉尼·艾斯库?”

    徐云重重一点头。

    威廉·惠威尔轻轻挠了挠头发,刚准备开口,一旁的艾维琳却先一步说话了:

    “利拉尼先祖在威廉·艾斯库发家后收到了良好的教育,大学毕业后和一位同学结成了夫妻。”

    “不过他们后代却保留了艾斯库一姓,利拉尼先祖则在78岁那年寿终正寝。”

    说着艾维琳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语气微微一顿:

    “不过根据家族记载,利拉尼先祖曾经低迷过很长一段时间,但在牛顿爵士收到了肥鱼先生回信后便开朗了不少——据说在那之前,她已经在攒钱准备远行了。”

    “似乎......和肥鱼先生有一些关系。”

    徐云闻言沉默良久。

    一会儿。

    他身子一松,心中如释重负。

    ............

    注:

    当初小牛副本说我刀人的,现在满意不?

    叉腰求票!

    ------题外话------

    另外明天更新可能会延后一点哈,我妈抖音刷到了七月新番肺癌确诊的新闻,加上过去两个月猝死了几位同行,逼我明天一定要去做体检......

    之前1234这四个月月末爆更次次满额甚至超额完成,人品应该还是可以保障的,主要是我最近身体自己也感觉有点不舒服,我就干脆做个全身检查。

    今晚要早睡明天早起,所以还请各位批允一下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36027/ 第一时间欣赏走进不科学最新章节! 作者:新手钓鱼人所写的《走进不科学》为转载作品,走进不科学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走进不科学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走进不科学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走进不科学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走进不科学介绍:
我曾与牛顿坐而论道,也曾与爱因斯坦并肩齐行。
我弄乱过普朗克的发型,也曾为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提过前序。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学霸穿梭于古今中外各个时空,用前人智慧开启人类未来的故事。
什么?你说这不科学?
不,这很科学!
注:
本书为黑科技文,非诸天流非无限流,主角不会超能力加身,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
另有老书《异世界征服手册》高定30000均订8000+,欢迎阅读。走进不科学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走进不科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走进不科学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