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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风画秋雨     西游之镇八荒txt下载     西游之镇八荒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十七章 北海战事

    冰火岛。

    蛟魔王正与众妖魔商议讨伐北海龙宫,忽闻妖兵来报,说北海龙宫并托塔天王李靖,率虾兵蟹将、天兵天将,合计二十万大军,正朝冰火岛而来。

    众妖魔骇了一跳,神情慌乱。

    “哈哈,来得好!”蛟魔王忽然大笑,吸引众妖魔目光。

    蛟魔王道:“四海龙宫,存世久远,内有禁制、法阵,颇为难缠,我正愁怎么将北海龙王引出龙宫,他竟自投罗网,岂不是天助我等?”

    众妖魔闻言皆喜。

    “取我披挂,点起兵卒,去会会北海龙王!”

    北海,大浪滔天,浪涛峰顶,立着虾兵蟹将、鲸帅鲨士,十五万水族,随波而行,浩浩荡荡。

    从天上望去,但见一道白色线条,直扑向冰火岛。

    另一侧,则是托塔天王麾下五万水兵,乘战船,擂大鼓,这天庭水兵终究比不得水族,天生近水,需假于物。

    二十艘战船,如大雁南飞,呈“人”字排开,旗舰上,旌旗书写“李”字,龙飞凤舞。

    这些战船俱是墨家手笔,旗舰是艘雷船,其余看似平常,却也有仙家布置的法阵,非比一般。

    冰火岛,密密麻麻的妖魔站满冰原,有那些海豹妖、海狮妖,还有鹰、鹏等禽类,并非全是水族。

    耸立的冰山上,众妖团簇,蛟魔王着黑甲,持长戟,睥睨四方,威风八面,冰原的冷风吹拂,卷起披风,以及他旁边那面绣着蛟龙的旌旗,猎猎作响。

    双方隔着数里地,开始对峙。

    此次北海兴兵,李靖麾下五万天兵乃偏师,主力得看北海龙王。

    两军交战前,少不得一番骂战,这骂战,其实很有讲究,骂得好,可以打击敌方士气,让自己站在更有理的那边儿,同时也告诉自己人,为什么要打这场战,这叫“出师有名”。

    北海龙王这边说妖魔邪道,祸乱北海,那边说北海龙王贪财恋色,倒行逆施,两边儿骂来骂去,互不相让。

    光是骂,肯定不行,骂完,就得动手,这动手,不是打群架,而是斗将。

    北海龙王点名鲨将军当先锋,鲨将军驱浪向前,骂几声妖魔不长眼,你鲨爷爷在此,哪个敢上来较量一番?

    这鲨将军得道多年,战力不俗,众妖魔一时无声。

    鲨将军哈哈大笑,说你们这些废物,就这样还想踏平北海龙宫?

    话音方落,蛟魔王阵中,飞起一妖,落在水上,乃是个魁梧大汉,散发如雄狮,威猛无比。

    大汉持一柄三叉戟,道:“我乃天狮岛海狮大王,鲨将军,可还记得?”

    鲨将军笑道:“原来是你,天狮岛的落网之鱼,手下败将,安敢言勇?让我送你去见你族人!”

    海狮大王怒吼一声,脚踏波涛,持戟便刺,鲨将军挥刀相迎,战到一处。

    鲨将军法力浑厚,刀劈浪涛,海狮大王力大无穷,两边儿你来我往,不相上下。

    看一阵儿,蛟魔王身边,又飞出一妖,那妖头顶三根彩羽,自号“三羽道人”,乃北俱芦洲千鸟峰的妖仙。

    三羽道人冷视北海龙王,喝道:“敖顺,无耻老龙,可还记得我?”

    “哈哈,我道是谁,三羽道兄,好久不见,想不到当年威震北俱芦洲的三羽道兄,竟会臣服竖子。”北海龙王道。

    “哼,敖顺,休要在这儿惺惺作态,当年你霸占我妻,还欲杀我,这些年,我苦修神通,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三羽道人厉喝。

    北海龙王道:“误会,误会,道兄误会啊!明明是那妖妇见我英俊不俗,暗生情愫,趁你离去,以你之名,邀我到千鸟峰,我坚决不从,不得已唤来兵将,谁知道兄赶回,生出误会。道兄不信?那妖妇已被我诛杀!”

    “狡辩,敖顺,你之丑陋行径,早已传遍北海,掳掠人妇,抛妻弃子,荒淫无道,还有何面目,做那北海龙王?”三羽道人大喝。

    北海龙王脸色一冷,道:“休在这儿胡言乱语,哪位将军,替本王诛杀此妖,本王宝库内的宝物,任他挑选一件!”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龙宫宝库内,宝物不知几多,哪怕只挑一件,亦让龙宫众将兴奋不已,立即就有数将请命。

    四海中,北海挨着北俱芦洲、西牛贺洲,皆是妖魔辈出之地,因此北海水族最为悍勇,整体战力,高出其余三海。

    敖顺视线落在那长着八只手,拿着八样武器的章鱼将军身上,道:“劳烦章将军,拿下此妖。”

    章鱼大将应喏,和三羽道人厮杀。

    蛟魔王阵中,再走出一妖叫阵,北海龙王再派一将,两边丝毫不退让。

    不过,蛟魔王身边妖仙众多,足有三十六位,且个个实力不俗,乃是北俱芦洲、北海称霸一方的人物。

    一轮下来,北海龙王已经无将可派。

    所幸,他提前求援,李靖奉命下界,不可能袖手旁观,便派巨灵神、鱼肚将、九耀等仙将上阵。

    一时间,但见北海波涛汹涌,声势惊人。

    有巨型章鱼与三色神鸟搏杀,有海狮与鲨鱼兴风作浪……

    沈伦赶回,蛟魔王和北海大军已经战罢,各自回营,埋锅做饭。

    趁周边儿无人,沈伦把敖摩昂与他说的事情,告诉哪吒。

    “什么?”

    哪吒听完,道:“蛟魔王竟是敖顺之子!”

    “不错,蛟魔王之母乃是蛇妖,生得貌美,敖顺年轻时见之,便生爱慕,将其霸占,后来,他为了龙王之位,另娶龙女为妻,将蛟魔王母子,放逐到北俱芦洲。”沈伦道。

    “此事,乃龙族秘辛,鲜有外人知晓。不过,那蛟魔王不知从何处学来一身本领,百年前,便开始报复北海龙宫,与北海龙宫为敌,因为是北海龙王家事,其它三海,没有插手。”

    沈伦低声道:“而且,北海龙王,为龙好色,尤爱人妇,行事荒诞。”

    “这么说,白天那些妖魔说的都是真的?”哪吒道。

    沈伦道:“什么真的?”

    哪吒把白天叫阵斗将经过说一遍,听完,沈伦顿时无语。

    哪吒轻蔑道:“龙族不都这样?”

    “喂喂,别搞种族歧视,我也算龙族吧!”沈伦抗议。

    “呵,谁知道白帝城里,你养了多少妻妾?”哪吒道。

    沈伦:“污蔑,这是污蔑!”

    哪吒呵呵。

第五十八章 闯魔宫

    解释就是掩饰,哪吒一副我早已看透你本质的眼神,让沈伦顿时无话可说。

    沈伦只好道:“要不要告诉李天王?”

    “不用!”哪吒摇头,道:“这些事,他肯定知道。”

    哪吒眼珠子滴溜溜转,道:“走!”

    “去哪儿?”沈伦问。

    “咱们去会会蛟魔王!”哪吒道。

    沈伦吃惊,哪吒已经拉起他,腾云往冰火岛去。

    军帐内,李靖听手下来报,皱起眉,这个哪吒,然后挥挥手,道:“不用管他们。”

    “元帅,那敖顺……”鱼肚将欲言又止,他乃水族出身,对敖顺作风,多少了解点儿。

    李靖揉揉额头,道:“我知道,但是,北海龙宫不能沦陷,蛟魔王不重要,蛟魔王背后的人,才需提防!”

    北海龙宫一旦落入妖魔手中,海底那座镇魔城,就会有危险,这才是李靖关注的。

    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脚步声响起,在空旷的黑暗中飘远,一朵火焰亮起,那是一盏灯,微弱的火光,驱散丈许方圆的黑暗。

    灯光映照着个白发的女人,朦胧中,看不清她的样貌,唯有那身材,足以让人垂涎三尺。

    “尊上!”女人又点燃了一盏灯,照亮几排台阶,隐约可见,这是一座地宫。

    她在台阶前跪下。

    良久,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又是月圆之夜了?”

    “是!”

    “很好,你上来!”

    台阶上,亮起两道红光,阴森渗人,仔细看,那是双眼睛,而眼睛的主人,则是一具干枯的尸体。

    女人脱掉一件又一件的衣服,最后赤身上去。

    良久。

    “哼!”

    巴掌声中,女人飞起,然后滚下台阶,她不顾身上疼痛,忙跪地求饶。

    “尊上饶命!”

    “这么久,就这么点儿阳气,不够,远远不够!”喝声如雷,响彻地宫。

    女人哭道:“真武大帝横扫北俱芦洲,妖魔伏诛,千里不见人烟,奴婢亦无办法!”

    “那是你的事,如果下个月圆之夜,你身上还只有这么点儿阳气,你儿子的性命……”

    “尊上饶命,奴婢一定努力。”

    “哼,滚出去!”

    女人捡起衣服,匆匆而出,一阵阴风拂过,熄灭灯光,只听幽幽叹息声。

    “五万年了,五万年了,五万年……”

    叹息声由低变高,最后变成不甘的怒吼。

    北俱芦洲,卷起暴风雪,还生活在北俱芦洲的生灵,无不躲藏起来,听着风中的嘶吼,发自内心的畏惧,让它们瑟瑟发抖,不知是畏惧自然的天威,还是别的什么。

    冰火岛,蛟魔宫内,歌舞升平,喧闹声压过风雪声。

    首战,两边儿打成平手,但,不管是群妖,还是北海龙宫,都认为是自己占上风。

    这种时候,气势不能输。

    因此,蛟魔王与群妖放肆吃喝。

    此时,冰火岛鱼龙混杂,哪吒和沈伦很轻松就混进岛内。

    望着哪吒变成妖怪,沈伦松口气,还好,哪吒没有失了智,直接和冰火岛群妖莽一波。

    哪吒胆子极大,拉着沈伦,混进龙宫,挨着宫门处坐下,眼睛往里瞅,滴溜溜的转。

    沈伦无语,这些妖魔警惕心太差了,个个喝得酩酊大醉,东倒西歪,旁边儿的妖怪还给哪吒敬酒,哪吒来者不拒,和妖怪们勾肩搭背,嬉笑怒骂,没有半点儿神仙风骨。

    或许,现在的哪吒,才是真实的哪吒?

    沈伦喝口酒,顿时脸涨红,然后一阵咳嗽,吐着舌头吸气。

    这酒,好辣!

    沈伦喝惯了猴儿酒,那猴儿酒属于果酒,度数低,味道绵长回味,骤然喝到烈酒,难免出糗。

    “咦,这位妖兄,生面孔!”

    沈伦抬头,说话的是个有头红发,靛青脸庞的妖怪。

    “第一次来,第一次……”沈伦打哈哈。

    “喝不惯北俱芦洲的酒吧?北俱芦洲常年冰天雪地,烈酒能驱寒,故而北俱芦洲的妖怪,都好烈酒。”红发妖怪道。

    沈伦心道不好,果然,那妖怪下一刻便露出獠牙,喝道:“有奸细,抓住他!”

    喝声中,红发妖怪已拎起根狼牙棒,呼的一声砸向沈伦。

    沈伦掀起石案,撞向红发妖怪。

    嘭!

    狼牙棒将石案砸得四分五裂,沈伦则趁机脱身,来到门口,喊一声“哪吒”。

    正和妖怪拼酒的哪吒极不情愿的瞪他一眼,起身现出真身,站到沈伦旁边儿。

    如此变故,宫殿内尚还清醒的妖怪皆抖个激灵,起身掏出兵器,看向哪吒和沈伦。

    哪吒的形象,三界闻名,何况白天还战过一场,众妖魔立即认出,个个咬牙切齿,摩拳擦掌。

    沈伦握着寒铁枪,与哪吒并肩而立,往后瞄,这时候,守在宫外的妖怪们都围拢来,将他和哪吒团团围住。

    剑拔弩张。

    沈伦已经做好厮杀一场的准备,凝神以待,忽然,宫内响起个声音。

    “等等!”

    闻声望去,宫内众妖分开,一声黑衣的蛟魔王走来,笑道:“都退下,远来是客,有这么待客的吗?”

    众妖怪你看我,我看你,最后还是散开,只是兵器在手,注视着哪吒和沈伦。

    “三太子何必偷偷摸摸的,若想喝酒,说一声便是,我蛟魔王奉陪!”蛟魔王道。

    “哈哈,就怕你这儿的酒不够喝!”输人不输阵,哪吒大声道。

    “来呀,请三太子上座,上酒,我要与三太子共饮几杯!”蛟魔王立即道。

    说完,蛟魔王看向沈伦,微微眯眼,道:“这位,不知是哪一海的族兄?”

    此时沈伦并未压制一身气机,蛟魔王自然认得出他的真身。

    沈伦收枪,道:“不归四海管,不入五湖谱,暂在托塔天王账下听命,蛟魔王可叫我沈伦!”

    “好,哈哈,给沈兄弟看座,上酒。”蛟魔王豪爽道。

    沈伦见哪吒没有退缩之意,只好舍命陪君子,淡然上前,前排的妖怪让开两个位子,女妖端上酒坛。

    蛟魔王坐回宝座,待众妖落座,方举杯道:“来,贵客远来,大家敬三太子、沈兄弟一杯!”

    众妖魔齐齐举杯,神色各不相同,有不屑,有冷漠,有敌视,若非蛟魔王压着,免不了一场激战。

第五十九章 狼烟起

    离开蛟魔宫,飞出冰火岛,沈伦一弹指,喝下的烈酒凝成一团,落进北海。

    哪吒笑嘻嘻道:“你还真喝?”

    “你没喝?”沈伦诧异,他可见哪吒一坛接一坛的灌酒,就跟喝水一样。

    哪吒道:“我修行三昧真火,那酒入腹中,便被真火炼化。”

    沈伦:“……”

    翌日。

    北海龙宫和冰火岛再战于北海。

    雷船上,哪吒打个哈欠,道:“无聊,两边儿势均力敌,不知要打多久。”

    他看向沈伦,道:“这倒是你的机会,那些妖怪,和你差不多,正好练手。”

    沈伦颔首。

    他来此处,自然不愿看戏。

    斗将难分高下,就得看两边儿杂兵,哪吒和沈伦说话间,北海龙王那边儿擂鼓。

    一通鼓,李靖这边儿挥旗。

    北海水族和李靖水兵,齐齐向冰火岛杀去,霎时间,喊杀声如雷。

    蛟魔王那边儿见此,亦是吹响号角。

    早已等得不耐烦的群妖,闻声而喜,挥舞着兵器,冲杀出来。

    杀杀……

    杀声响彻云霄,只是眨眼间,两军接战,视线所及,皆是杀戮。

    尸体、鲜血,雨点般落下,落到海里、岛屿上,染红海水,那些水族,现出本体,只见一头头巨兽,搅动巨浪,互相噬咬。

    沙场,最令人热血沸腾。

    沈伦紧握寒铁枪,枪出如龙,寒星点点,他习枪不久,但白帝城不乏名师,再加上肯下苦工,以及和白帝城的妖仙们喂招,杨戬、哪吒指点,已是十分娴熟。

    配合《九死玄功》打磨的身躯,单说战力,放到天下太乙仙中,跻身中游,若加上偷练的雷法,勉强评个“上等”,和杨戬、哪吒这样的顶尖战将,还有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这不夸张。

    沈伦有自知之明,杨戬、哪吒认真起来,他顶多坚持三十回合。

    落后,不如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自知,稍有点儿成就便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以为别人都是蠢货,都不会努力,都没有好的修行法诀……

    落后只需奋起直追,尚有希望,不自知的话,那真是没得救。

    血水染红衣衫,沈伦眼神中没有丝毫怜悯,即使他杀的也是妖怪,哪怕其中有昨晚一起喝酒的。

    战场无父子!

    这一战,从日中到日落,夕阳下,海面波光粼粼,血水浸泡尸体,随浪起伏。

    沈伦杀到双眼通红,双臂失去知觉,只知道不停挥枪,不停的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身上,有不少伤口,最严重的,要数后背那刀,是一位太乙仙的妖怪从背后偷袭,劈开皮肉,深可见骨,然后他和那妖怪厮杀,从天空到岛上,大战三百余回合,最后那妖怪断掉条手臂,逃回冰火岛。

    当!

    终于,双方鸣金,战场上,还在厮杀的,随着金锣声灌耳,浑身一震,恢复清明,然后默契的后撤。

    回到军营,沈伦先疗伤,运起《九死玄功》,体内气机流转,那些轻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稍微麻烦的是后边刀伤,那伤口还残留着股诡异力量,让伤口无法愈合。

    所幸,哪吒拿来粒丹药,说是李靖赏赐给他,此丹乃太上老君炼的,最大功效,便是肉白骨,军中多有储备。

    沈伦也不客气,吞下丹药,勃勃生机,从丹丸中散发而出,其中蕴含乙木之气,涌向患处。

    以自身气机,配合丹药之力,一点点蚕食掉刀伤出残留气机,足足两日,方才功成。

    清洗过身体,换身衣服,沈伦只觉神清气爽,尤其自身气机,强大了那么一点点儿。

    别小看这一点点儿,仙道之难,世人难以想象,古往今来,多少人杰、天才,困死太乙仙,想尽各种办法,可能都没法前进一点点儿,直至天人五衰。

    杨戬、哪吒是不是天才?

    从封神起,直至现在,两人不也还困在太乙仙,不得其门?

    巫山神女难道不努力?

    几千年,孤守巫山,潜心修道,不问世事,一个“觉”字,始终难悟!

    “果然,《九死玄功》是需要搏杀、战斗的修行,看来我得改变下计划!”

    沈伦自语,以前他实在太弱,不敢过于冒险,猥琐发育为主,现在他有自保手段,可以稍大胆些,搞点事儿。

    两日前的大战,北海龙宫和冰火岛损失不相上下,伤亡惨重,因此两边儿默契休战,收尸的收尸,疗伤的疗伤。

    仙神大战,比不得凡间,一场势均力敌的战争,可能持续百十年,打打停停,这时候,就要比拼双方算计、底蕴、关系网,除非有外力介入,打破战局平衡。

    “李靖回天庭了。”

    中军大营,哪吒对沈伦说:“现在管事的是我!”

    沈伦有些意外,倒是情理之中,李靖作为玉帝心腹,担任类似军区司令的职位,不可能耗在北海,只是,让哪吒来担任大军统帅,总有点儿……

    沈伦看了眼吊儿郎当的哪吒,不放心啊!

    唔,不能以貌度人,沈伦告诫自己,哪吒作为封神时的战将,久经战阵,经验比他丰富得多。

    “走,咱们喝酒去。”哪吒道。

    沈伦:“……”

    南赡部洲,汉朝边境,狼烟骤起。

    闽越国。

    东越王余善刻“武帝“玺,自立为帝,起兵汉朝。

    国都,余善建神宫,宴请“诸神”。

    闽越国居南岭大地,其信仰与文化,和中原大不同,相传其族乃九黎后裔,不敬三皇五帝,反尊蚩尤为祖。

    随着中原妖魔外迁,汇聚南岭,更是群魔乱舞,多是擅巫、蛊、毒等旁门左道,有那愚昧无知的百姓,尊为神、仙。

    魔妃祝凤堂而皇之地坐在余善身边,她现在是余善最宠爱的妃子,造“神宫”亦是她的建议。

    南岭大地,不像中原,法度森严,祝凤行事,百无禁忌。

    闽越国起兵,南岭大地的妖魔邪道,魑魅魍魉,俱都坐不住,下山助拳。

    祝凤又亲自前往天狼、飞象二山,说服二山相助,出乎意料的是,连南岭最神秘的罗浮山,都派门人下山。

    望着神宫内的众“神仙”,祝凤心中快意,天邪老儿、馆陶老妇、刘彻小儿,你们给我等着!

第六十章 最毒妇人心

    雾霭沉沉,安静的村庄,被一种诡异的气氛笼罩。

    以往和睦的邻居,冷眼相视,以往善良的村民,变得市侩……

    书塾外,老人叹口气。

    一切,都要从杨老实死后那晚开始。

    被那个年轻人刺激,他夜不能寐,睡不着觉,干脆起身散步,不知不觉,竟走到杨老实家外。

    杨老实是个能干的男人,早起晚归,家境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他家里还亮着光,也许是他女人在守灵。

    想到那个妇人,老人都觉得可惜,像她那样的妇人,应该养在高门大户。

    摇着头,老人刚要离开,忽然听见些声音,有男人,也有女人,老人是过来人,隐约听出是怎么回事。

    这些年轻人,还真是的。

    老人摇头,又有些疑惑,似乎,这声音是从杨老实家里传出来的。

    仔细听一会儿,他越发肯定,心中顿时咯噔一下,莫非……

    不知哪儿来的力气,老人翻过矮墙,寻着声,偷偷摸摸来到灵堂外,男女声音越发清晰,老人偷听片刻,灵堂简陋,没有门户,他小心探头。

    便见杨老实牌位前,一对男女苟合,他认出女人是杨氏,男人,则是刘村老。

    杨老实方才下葬,这两人竟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

    老人怒气上涌,就想冲上去,忽听刘村老道:“如今那姓杨的死了,你就是我的,哈哈!”

    杨氏道:“真是你杀了他?”

    “哼,我也没想杀他,只是让他交出那葫仙酒,谁知他不识好歹,我只好……”

    杨氏道:“仙酒在你那儿?”

    “不错,只要你乖乖服侍我,我就赏你口酒喝,到时候,我们做对神仙眷侣,岂不畅快?”刘村老得意道。

    他得意的笑还在脸上,蓦然凝滞,他低下头,衣衫不整的女人冷冷盯着他,一把剪刀,捅进他的心脏,鲜血,黑色的鲜血,正顺着剪刀往外涌,染红她一身素白的孝服,溅到她的脸上。

    “为……为什么?”

    女人拔出剪刀,又是狠狠的刺下去,刘村老吓呆了,连反应都没有,被剪刀刺穿喉咙,直挺挺的往后倒,一大滩鲜血,弥漫开,冒着热气,他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女人推开他的下半身,坐起来,冷冷的盯着他,道:“你不该杀他,你不该杀他的!”

    如此一幕,已经把灵堂外的老人骇得双股战战,不知该怎么办。

    杨老实竟是被刘村老杀死,现在刘村老又被杨氏杀死,真相就是这样?

    “柳先生,进来吧!”

    就在老人不知所措时,杨氏的声音忽然响起。

    她发现我了?

    老人骇一跳,他想逃走,双脚却不听使唤,走进灵堂。

    女人看着他,一双灵动的眼眸好像会说话,含着泪水,我见犹怜,道:“柳先生,你都看见了?”

    “是!”老人说。

    女人小声啜泣,道:“柳先生一定认为我是个下贱女人吧?做出背叛丈夫的事情,还害死了他!”

    老人讷讷,不知该如何说。

    女人叹口气,道:“柳先生不知道,那姓刘的不是好人,见我貌美,趁丈夫外出,将我霸占,并要挟我说如果告诉别人,徭役时,就让丈夫顶上,我一个妇道人家,能有什么办法?”

    老人恍然,难怪每次徭役,杨老实都能避过,乃杨氏和刘村老的交易换来。

    如此想,他便越发憎恨刘村老,同情起杨氏。

    “没想到,姓刘的还不罢休,竟将他杀害,还要在灵堂前侮辱我,我,我只能,替他报仇!”杨氏哭道。

    “可是,你这么做,也会害死自己啊!”老人道。

    杨氏道:“我还有别的办法吗?苍天在上,就让大家来评理。是姓刘的欺辱我在先,柳先生会替我作证的吧?”

    “这……”

    老人犹豫,他低下头,看了眼尸体,又看向杨氏,忽然面色发红,原来杨氏衣衫不整,他居高临下,那沉甸甸胸脯,白花花的大腿,皆入眼中,以及空气中,还弥漫着些许靡靡气味。

    他咽口唾沫,触及杨氏哀怨的目光,他连忙偏过头,心软了。

    当村民们得知真相,大家都气愤不已,咒骂着刘村老,还说杨氏杀得好,像这种禽兽,就该死,连带刘村老的家人,都遭到村民们鄙夷,抬不起头。

    事件平息,村庄似乎恢复安宁。

    老人期盼着那个青年出现,告诉他真相,告诉他人间的美好,告诉他自己没错!

    杨老实死了,杨氏不得不自己养活自己,她每天穿着一身素白的麻衣,到地里干活。

    然后,村里哪怕最懒惰的男人,都每天往地里跑,只为看一眼杨氏锄地。

    每一次弯腰下去,男人们的心都跟着颤抖,生怕她那傲人的胸脯掉地上。

    每一次擦汗,男人们都恨不得变成汗巾,尤其她擦拭像天鹅般雪白的玉颈时,期盼着她往下一点儿,再往下一点儿,若是稍稍拉开点儿衣襟,那一晃而过的白腻,足以让他们集体喷血。

    每迈一步,那扶风摆柳的腰肢,摇得男人们小心肝扑通扑通的,尤其后边儿看那饱满的蜜桃,风景这边儿独好。

    所以,杨氏根本不愁养活自己,田地有人帮忙挖,水有人帮忙挑,时不时还有进山的猎人送她野味……

    唯独,她不受村里女人的欢迎,哪怕以前要好的妇人,见到她都淡扫冷眉,恶劣的,直接往地上吐口唾沫,骂声“贱妇”。

    杨氏丝毫不以为意,她知道,她们在嫉妒她,嫉妒她的容貌,嫉妒她的身段,嫉妒她比她们更傲人的胸脯……

    女人们的嫉妒,渐渐变成对自家男人的责骂、怪罪,而男人们呢,越发反感家里的黄脸婆,看看杨寡妇,多温柔,多漂亮,多贞烈……杨老实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自己如果能和那女人睡一晚,做鬼都愿意。

    这么想着,他们越发嫉恨刘村老了,恨不能取而代之。

    老人感觉到了村里的变化,以前安静、祥和,渐渐被争吵、叫骂声驱散,还有孩童哭声,在丈夫那儿受了气的妇人,只能把气撒在孩子身上。

第六十一章 邪祟

    老人感觉到不妥,所以,他第二次来到杨家,灵堂那晚后,为了避嫌,他再没见过杨氏。

    所以,当他看见杨氏时,几乎不相信眼前的女人,就是杨氏,是那个已经四十岁的杨氏。

    因为她现在看起来只是双十年华,肌肤白里透红,双眸灵动妖媚,红唇瑶鼻,青丝如瀑,垂落腰间,那素白的麻衣穿在她身上,更增添了几分娇俏。

    她的身材,还是那么好,甚至,更好了,饱满的胸脯,将麻衣领口撑开条缝隙,几乎快托不住,要跳出来,惊心动魄。

    “柳先生,你终于来了,我一直在等你!”

    杨氏注视着老人,眼神羞怯,嗓音又轻又软,好似嗔怪,又像是撒娇,拨得老人心肝乱跳,又想起那晚,他看见的那些不该看见的,他咽口唾沫。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他心里念着。

    “柳先生,你是好人,我想谢谢你。”杨氏说着,向前迈步,靠近老人。

    沁人心脾的幽香扑鼻而来,老人看见大海般的波涛,汹涌激颤,而且,杨氏穿的麻衣,很单薄,这么近距离,他已经看见了许多不该看的风景。

    “不,不用谢!”

    老人落荒而逃,连来这儿的原因都忘了。

    身后,杨氏“咯咯”直笑,清脆的笑声,直笑进老人心里。

    杨氏勾起一抹微笑,走回屋里,坐到梳妆台前,看着铜镜里的自己,良久,她满足的伸个懒腰,然后从柜子里,拿出一支葫芦,小心翼翼的倒出杯酒,仰头一口喝完。

    摩挲着葫芦,杨氏自语:“葫芦仙啊,葫芦仙,我要怎么做,才能长生不老,青春永驻?”

    梳妆台上出现本古籍,杨氏欣喜的拿起来,翻开。

    忽然,她听见外面有声音,喝一声:“谁?”

    她急忙走出,只看见个背影,但她认得那个背影,他是刘村老的大儿子。

    秘密被人发现,杨氏紧皱眉头,但很快,她脸上浮现笑容。

    刘村老的大儿子是个猎人,受刘村老影响,他也被村民排斥,连原本说好的姑娘,都不愿嫁他了。

    所以,他对杨氏十分不满,他观察杨氏很久,将她的变化,看在眼里,越发怀疑她被妖邪附身,已经不是杨氏。

    身为猎人,他知道妖邪真的存在,听过不少故事。

    杨氏匆匆离开村庄,她走得很急,还很慌张,她刻意避开人,偷偷摸摸。

    猎人冷笑,终于要露出狐狸尾巴了!

    以他追踪猎物的本事,轻而易举就找到离村的杨氏,她来到河边儿,还是远离人烟,人迹罕至的河段。

    猎人爬上树,往河里望去,然后,他呆住了。

    杨氏竟在洗澡,她已经脱光了衣服,站在水不过膝的河里,弯着腰背对着他。

    一瞬间,他绷直身体,一柱擎天。

    然后,杨氏转过身,他看到了一切。

    咔擦!

    他踩着的树枝断裂,作为一个猎人,他不该出现这样的失误,但,偏偏出现了。

    他掉到地上,听见杨氏的尖叫,害怕的他连忙一个纵身,扑到杨氏身边,抱住她,然后捂住她的嘴巴。

    但当他抱住杨氏的刹那,他就感觉整个人爆炸了,再也把持不住,将杨氏抱到河边儿草地,杨氏的挣扎、反抗,都变成刺激他的燃料,让他越发畅快。

    因为这个女人,他死了父亲,丢了妻子,还吃多少白眼,他要报复,狠狠的报复。

    猎人没有看见,他的猎物在挣扎的时候,眼睛里,满是冷笑。

    不愧是父子啊!

    当杨氏起身的时候,猎人已经没了生机,他整个人就好像被吸干了血肉、骨髓,只剩下皮包着骨头,但脸上还带着愉悦的笑容。

    杨氏舔着嘴唇,打个饱嗝,她感觉浑身都有了力气,能打死一头猛虎,仿佛猎人的力量,都变成了她的,她的眼眸,闪过妖异的红光,连身上的肌肤,都染上淡淡的红色。

    洗净身体,穿好衣物的杨氏重新回到村庄,她越发妖艳了。

    猎人的尸体,很快被其他猎人发现,刘母哭得死去活来,老猎人叹息说他被妖怪吸干阳气,连魂魄都没**回转世,可怜。

    妖怪?

    村民们想起刘家村的传说,一时间,人心惶惶。

    大哥死了?

    猎人的弟弟吃惊,他是个读书人,和柳先生学习《春秋》,听说柳先生是当世大儒董国相的学生。

    读书人知道大哥在做什么,他不禁怀疑起杨氏,越想,越有问题。

    他要为大哥报仇!

    夜晚,他拿着刀,偷偷来到杨家,走进屋子,就着月光,他看向床,却见杨氏正躺着,竟不着寸缕,皎洁月光下的身子,似乎比月光还要白。

    他忍不住将眼睛顺着她的脸,不断往下,掠过山峰,再往下。

    他没有看到,杨氏的眼眸,悄然睁开,满是妖异。

    读书人浑浑噩噩的离开,脚步虚浮,但他却很开心,他体会到了从所未有的快乐。

    因为猎人的死,村民们自发组织起守夜的队伍,接连几个晚上,都没发生情况。

    老猎人说可能是过路的妖邪,猎人正好撞上,死得冤枉,大家便都松口气。

    唯有柳先生,越发担忧了,他发现刘书生最近脸色青白,上课魂不守舍,打瞌睡。

    还不等柳先生问他,读书人猝死家中。

    一家男丁死绝,刘母悲痛欲绝,更让她痛心的是村民们的议论,说她是扫把星转世,一身晦气,看看,先克死丈夫,又克死儿子,谁挨着她,准没好事!

    气不过的刘母,自缢于家中,还留下封绝笔信,听说刘母亦是贵族后裔,才识得字,平日里,亦是个和善的人。

    柳先生将书信读给村民,刘母在信里历数自己帮村民做过的事,她没想到在她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得到的竟是冷言冷语,还有各种恶毒的议论,最后,她诅咒这些人不得好死。

    这时,之前说过刘母坏话的村民,开始互相指责,撇清干系。

    渐渐的,村子不见了和睦,邻居好像敌人,不相往来。

    柳先生望着这一幕,莫名痛心。

第六十二章 报应

    “这就是你说的美好?”那个许久没有出现的青年,站在他身边,也看着这个村子。

    老人瞪向他,生气的说:“是你做的,是你做的,对不对?一切都是你做的!”

    青年看着他,用可怜的目光,摇头说:“我什么也没做,只是,给了他一壶酒!”

    “一壶酒?”柳先生疑惑。

    青年又消失了。

    一壶酒?

    骤然,柳先生眼睛睁大,他想起来了,那晚,杨氏提到过,一壶仙酒!

    那么,杨氏的变化,就能够解释!

    柳先生怒气冲冲,来到杨家,他看到了妖艳的杨氏坐在客厅,似乎早料到他会来。

    但还不待他发难,杨氏先站起身,然后转一圈,她身上的衣服,悉数落地。

    他怔住了。

    “柳先生,大恩大德,贱妾无以为报,蒲柳之姿,愿先生怜惜。”说着,杨氏扑进老人怀里。

    “不,不能这样……”

    老人回过神,想推开杨氏,却发现她的力气大得出奇,不但没推开,反而抱得更紧了,而且,她的手,已经开始解他的衣服。

    眼看自己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柳先生忽然想起自己听董先生讲课时说过,仙人能斩妖除魔,儒生亦能,只需胸中有正气,不惧天下邪,仙神皆可斥,佛魔俱避退。

    柳先生此刻眼眸清明,视杨氏如白骨骷髅,冷声厉喝:“滚开!”

    一股气机自柳先生身上散发而出,挨着他的杨氏如遭雷殛,心神摇曳,倒退四五步,坐到地上,嘴角溢出鲜血,恐惧的望着老人,此时此刻,老人就好像烈阳,有煌煌之威!

    “这就是浩然气?”

    柳树下,扶摇微微眯眼,自语:“公子说的没错,儒家果然有些门道!这口气,倒有些上古炼气士的影子,只不过,炼气士的气,从天地而来,儒家的气,是从经义道理中来,尤其如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的这口气,得到天地认可,只要占理,自然带着天地大势之威,和心雷类似,直接震慑神魂。可惜,修不得长生!”

    “在这里!”

    杨家。

    柳先生震退杨氏,忽闻外面有声音,然后是嘈杂的咒骂声,没等柳先生回神,村民们涌进杨家。

    “仙酒在哪儿?”

    “将仙酒交出来!”

    众人嚷嚷着,忽然看见老人,又看见光着身子坐在地上的妇人,大吃一惊。

    “柳先生?你,你果然和杨氏勾搭,好啊,我们都被骗了!根本就是你和杨氏勾结,杀害杨老实,然后被刘村老撞破奸情,你们怒而杀之,对不对?”

    此言一出,村民们恍然。

    “妖妇,刘家兄弟,就是你们害死的吧!”

    “不仅如此,还逼死刘家大姐,可怜啊,一家灭口!”

    柳先生张张嘴,想要解释,可众怒之下,他又能解释什么?

    “抓起来,把他们抓起来!”

    村民一拥而上,将柳先生扑倒,又抓向杨氏。

    被柳先生气机震慑,杨氏现在浑身无力,一点儿反抗能力都没有,只能看着自己被五花大绑!

    村民们将杨氏和柳先生脱光了挂在柳树上。

    “妖妇,快说仙酒在哪儿?”

    “什么仙酒?”杨氏冷冷盯着眼前的丑陋的女人。

    “我娃儿说了,他听见姓柳的大喊仙酒,然后跑到你家,难怪你一下子变成这样,都是仙酒的功效,对不对?”女人喝问。

    “哈哈哈,你这种丑八怪,也想要仙酒?”杨氏大笑。

    女人大怒,拿起柳条,狠狠的打在杨氏身上,白里透红的肌肤,冒起一道有一道血痕。

    男人们审问柳先生,只是心不在焉,因为旁边风景更好啊!

    柳先生看着杨氏被打,只能呜呜的叫着,他的嘴被塞住了,说不出话。

    “别打了!”男人们看不下去,连忙说。

    “怎么,心疼了?刘家兄弟就是榜样!”女人冷笑。

    男人心虚道:“打死她,怎么知道仙酒下落?”

    他们翻遍杨家,刮地三尺,都没找到仙酒。

    “哼,看好他!这妖妇你们别管,小心被迷了魂!”

    女人们把杨氏带走了,柳先生不知道她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但回来时,她已经奄奄一息。

    她一头青丝没了,只剩血红的头皮,她那双灵动的眼睛没了,只剩下淌血的窟窿,她的漂亮脸蛋没了,被划了几十刀,她那傲人的胸脯没了,裹着白布,好像被人挖走,她那蜜桃般的屁股,也被打得血肉模糊,她的双手、双脚都没了,所以她被装在个瓦瓮中。

    “听说刘邦最爱的戚姬,得罪吕后,下场就像这样。”沙哑得就像干枯树皮摩擦的声音,听得柳先生一愣。

    原来她们还毁了她的嗓子!

    柳先生心里的怒火,汹涌而出,他奋力挣扎,他呜呜大叫,他痛哭流涕。

    为什么?

    他想问!

    为什么会这样?

    以前朴实善良的村妇,怎么会变得这样恶毒?

    这太可怕了!

    “报应,也许这就是报应吧!”杨氏反而很平静。

    “其实我骗了你,我看见你走进来,我害怕极了,我害怕被浸猪笼,所以,我杀了刘庆,编出半真半假的故事。最主要,那样我就能独占仙酒!”

    柳先生看向杨氏。

    “刘庆儿子,也都是我杀的,所以,我得到了报应。柳先生,你是好人!好人不该死,所以,我告诉你仙酒藏在哪儿!”

    “不,我不需要,那是灾祸!”柳先生说。

    杨氏叹口气,说:“它被我喝光了,但,如果喝了我的血,吃了我的肉,应该会有仙酒的效果!”

    “原来如此!”

    暗处,跳出个妇人,冷声笑道:“哈哈,只要吃了你的血肉,我们也能变年轻漂亮!”

    杨氏叹息,道:“可惜,仙酒已经被我消化大半,就算吃我血肉,也只够一个人变得年轻,变得漂亮!”

    妇人脸色骤变,冷声道:“你骗人!”

    杨氏不再说话。

    妇人面庞阴晴不定。

    她叫来自家汉子,把杨氏搬走了。

    柳先生只能看着这一幕,泪流满面。

    “这就是人性,自私、残忍啊!”青年出现在柳树下,叹口气。

    柳先生瞪向他,眼中愤怒,又带着哀求。

第六十三章 我有一剑

    “你想让我去救她?”扶摇问。

    柳先生点头。

    “为什么?杨老实是她指使刘庆杀的,然后再杀死刘庆,再杀刘庆子嗣,甚至,逼死刘母的那些话,也是她故意传开,而且,她还计划杀死整个村的人,包括你,如果不出意外,白天你就会死!这样,你还想救她?”扶摇问。

    柳先生点头。

    扶摇摇头,道:“用你的命,换她的命,救不救?”

    柳先生点头。

    “呵,迂腐,就因为她现在看起来可怜?那被她杀的人不可怜?”扶摇问道。

    “我不是救她,我是要救他们!”柳先生说。

    扶摇拿出塞在他嘴里的布团。

    “她的确该死,但,不该这样死,她这样死了,她的恶并没有消失,只会转移,扩散给更多人!”柳先生说。

    扶摇道:“那么,他们不该死?自私、贪婪、残忍,不该死?”

    “该死,但还可以救,在他们酿出恶果前,还可以救!”

    扶摇叹口气,道:“迟了,她和我做了个交易。”

    “用她的命,换你的命!”

    柳先生愣住。

    “为什么?”他问。

    扶摇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你是个好人,你不该死!”

    “为什么?”他问。

    “她喜欢你!”扶摇道。

    “可还记得,吴宫外,那位丢给你绣球的姑娘?”

    柳先生身子一震,惊呼:“是她!竟然是她!为什么是她?怎么会是她?”

    柳先生失魂落魄,连自己已经被放下来都没察觉。

    扶摇望向村子,那里传出叫骂声、打斗声,越来越大,然后变成喊杀声。

    曾经的村民,竟开始拔刀相向。

    扶摇很失望,哪怕换了一批人,还是一样,人性,一如既往的卑劣!

    “别打了!”

    柳先生忽然发疯一样,冲进村子。

    “别打了!”

    没人听他的,只有一个人能吃到“仙酒”,只有一个人能够长生,不患寡而患不均。

    柳先生不知挨了多少棍棒,踉踉跄跄来到瓦瓮旁,杨氏已经死了,她的心不知所踪,血红的窟窿,格外刺眼。

    柳先生哭嚎着,轻抚她的丑陋的脸庞,当年的她,还是豆蔻年华,更是吴国公主,尊贵无比,而他,不过是一个四十多岁还一事无成的老儒生,又怎敢高攀?

    沧海桑田,吴楚七国之乱后,公主变成男人玩物,侥幸逃走,颠沛流离,再遇上他,她已经饱经摧残,又岂敢相认?

    所以,当她获得力量,变得年轻,她终究放不下,愿意委身,即使他已经是花甲老人。

    但,上天开了个玩笑。

    柳先生抱出女人尸体,不知是谁喊了句他要抢仙药,便都扑向他,拳打脚踢,他摔倒在地,而女人尸体则被村民们抢来抢去,最后四分五裂。

    他失神的望着,无助的伸出手,又被人一脚踩断,他连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忽然,一道剑光斩过,照亮黑暗,也骇得所有人停下。

    一个青年,缓慢走来,村民们冷冷盯着他,仿佛他会抢走他们的“仙酒”,戒备着。

    走到老人身边,扶摇蹲下来,道:“这就是美好?”

    “不!”老人说。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替你杀了他们!”扶摇视线扫过村民,露出森冷的笑。

    老人挣扎着坐起,他衣衫凌乱,头发披散,脸上沾着泥土、血污,手臂折断,倒挂着。

    “不!”他说。

    “你不想杀他们?”扶摇问。

    老人道:“想!”

    “为什么不杀?”

    “因为我是人!杀了他们,我就会变成和他们一样的怪物,野兽!”老人说。

    扶摇说:“我明白了!”

    她骤然斩出一剑,又斩出一剑,再斩出一剑,然后,这里除了她和老人,再无活人。

    “咳咳……”老人咳出血,瞪着扶摇,问:“为什么?”

    “因为我不是人!”

    扶摇站起来,手中扶摇剑铮铮作响,她一身剑气,喷薄而出,如瀑布倒卷。

    “我是妖!人的恶,人的善,与我何干?我有一剑,不平则鸣!”

    扶摇轻喝,执念尽去,剑气直冲云霄,破入仙人境。

    一只白狐虚影,笼罩着她,张牙舞爪,口吐剑光,璀璨耀眼,尤其七条尾巴,狂乱舞动,每一只尾巴,都散发着纯粹的剑意。

    青丘。

    这是一处远离人间的净土,是狐族圣地。

    当扶摇破境,成为妖仙时,青丘中央的宫殿内,盘坐如古僧的女人蓦然睁眼。

    这是一个足以魅惑世间万物的女人。

    “老祖!”

    不久,一个美艳的妇人走进宫殿,恭敬行礼。

    “南赡部洲,我族新添一位妖仙,你下界,将其带回青丘。”女人道。

    妇人吃惊,自封神之战后,受娲皇所迫,青丘封界,世间不乏同族妖仙,却无一能得老祖召见。

    “是!”妇人恭敬道。

    北海。

    正与一位妖仙搏杀的沈伦若有所感,望向南赡部洲。

    扶摇吗?

    真好!

    沈伦真心替她高兴。

    真武山。

    真武大帝微微蹙眉,叹口气,道:“不平则鸣,好剑道,若能入我真武山……可惜,她是妖族,可惜,她是狐族,若不然……”

    三十三天外,鸿蒙混沌中,碧游宫浮浮沉沉。

    一位枯坐不知多久的道人嘴角勾起笑容,若有若无的声音虚幻缥缈。

    “不平而鸣吗?那么多世,你终于找到自己的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柳先生望着那个现出本相的狐妖,剑气收敛,落地化作个娇俏的白衣少女。

    他张张嘴,说:“如果不是你,村子也不会……”

    扶摇瞥他一眼,道:“真的吗?何必自欺欺人?没有仙酒,会有仙果,会有财富、权势等等,只需一点儿外物影响,就无法坚守本心?”

    “可,孩子无罪……”

    柳先生话没说完,扶摇已不见踪影,然后,周围的火焰、尸体、血肉,全都不见了。

    鸡鸣。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趴在教案上睡着。

    一个梦?

    他惊喜的站起,冲出书塾,却发现村庄安静得过分,乃至,死寂。

    他慌张的挨家挨户敲门,却发现只有不知事的孩子活着,大人们都在睡梦中死去。

    他紧张的跑到杨家,杨氏不见了。

    曾经的寒潭,没了扶摇剑,如今只是个寻常水潭,潭水映照出村庄一切。

    扶摇一挥袖,风拂过,波光粼粼,画面消散。

    “多谢仙师救命之恩!”身段丰腴的杨氏飘在阴暗处,毕恭毕敬。

    扶摇扫她一眼,村庄那些大人在梦中死亡,杨氏并不例外,不过,扶摇以她观道,欠下因果,不好不还。

    “收起你那点儿心思,我可不是迂腐老儒,再耍心机,直接斩你三魂七魄,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杨氏慌忙跪下,求饶道:“仙师饶命,奴婢再也不敢!”

    “哼,你放心,我答应过你,不杀他,并且,等他百年,魂魄依附柳树,得村民祭祀,还能成为此处神祇,至于能走多远,是成土地,还是山神,乃至能否有朝廷封赐,做个正神,得看他的造化。”扶摇淡淡道。

    “谢仙师!”

    扶摇咧嘴,道:“我可不是仙师,我是妖怪。”

    杨氏惶恐。

    “至于你,公子府上,还缺几个奴婢,亡朝公主,勉强够格。”

    杨氏瑟瑟发抖。

    “还有,你以后就叫吴羞,羞人的羞,听见没有?”扶摇道。

    “听……听见了!”吴羞低声道。

第六十四章 汉武大帝

    长安城。

    又是一年雪。

    太史府的凉亭。

    屈白与几位朋友相聚。

    “司马兄弟明天就要离开长安,游历天下,遍访河山,仲卿无法相送,今日相聚,权作送别!”颇为英俊的青年举杯道。

    白衣青年道:“多谢卫兄!”

    他旁边的青年道:“如今卫兄担任侍中,得天子赏识,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他又羡慕,又嫉妒,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觉得他要不是有个风华绝代的姐姐,现在还是个奴仆。

    “哎,要不是屈兄、公孙兄和诸位兄弟搭救,仲卿恐已遭祸,救命之恩,仲卿不敢忘!”青年道。

    这话说的圆滑,心有嫉妒的青年,怨气稍平,何况今天是给太史令之子司马迁送行,又有白帝城使者屈白在旁,大家都得给几分薄面,不好乱来。

    住在长安城的贵公子们都知道,来自白帝城的屈白是一个为人仗义、出手大方、性格温和,却又神秘莫测的男人。

    随着白帝城里出现的一些小“物件”,流传到长安城,诸多豪门贵人,不惜重金相购,但路途遥远,那些玩意儿始终有市无价,那么,来自白帝城的屈白,自然成为上层人物的座上宾,乃至天子都屡次召见,还许以高官厚禄,却都被他拒绝。

    屈白在白帝城的影响力,日益增加,更有流言说,他和如今最得宠的卫夫人,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这当然属于瞎说,屈白不过是按沈伦所言,在卫家身上下重注,当然,不可避免的,他成为窦太主那边儿的眼中钉,那些流言,多半就是她们放出来。

    这些朝廷、后宫的争斗,无需多说。

    年轻的天子英明神武,还不会被些许流言所蒙蔽,从他逐渐冷落皇后,重赏卫夫人,就能看出来。

    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天子的翅膀已经展开,不希望任何人再给他绑上枷锁,而窦太后死后,又除掉外戚窦婴,权势日重的窦太主,及其贵为皇后的女儿,便是那枷锁。

    屈白微笑的望着亭中众青年,他们皆是沈伦要求结交,并明言未来白帝城的安危,系于他们身上,屈白对此深信不疑,因为他们每一个,都有惊世之才,只等待一个机会,一阵风,而他要做的,就是在关键时候,送上那阵风。

    闽越国起兵,却没有立即进攻,身处长安多年,魔妃祝凤深知汉朝的强大,光凭闽越国的兵力,还不足以威胁到这个庞然大物。

    所以,她来到草原。

    这里有着一个不输于汉朝的强大帝国,匈奴。

    当司马迁游学而归,天下已发生太多大事,先是匈奴大举入侵,攻上谷、渔阳,破辽西,天子震怒,派卫青击之,大胜而归,翌年,匈奴再度南下,天子再派卫青出征……之后十来年间,以前作威作福的匈奴,被卫家人打得生活不能自理,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

    不过,北方刚平定,南边战事又起,隐忍多年的闽越国,兵伐南越。

    天子命驰义侯平定西南夷。

    此役,闽越国以及背后的南岭众妖魔联合各部落,来势汹汹,不料,遇上随军的儒家君子。

    随着天下诵读儒家经义的人越来越多,天地间,自然而然有着儒家的微言大义,此谓“改天换地”,如此,诵读诗书的文人,心怀正义,便可修一口正气,言出,犹如道家念咒、佛家念经,便可裹挟天地间的大道。

    妖魔行事,本就逆势而为,再遇上有大道支撑的儒家君子,几句经义,便被震碎神魂。

    众妖魔本就是成则聚,败则散,一团散沙,随着且兰被破,见事不可为,众妖魔四散而逃,连天狼、飞象二山门,亦是放话不再掺和俗世战争。

    天狼山所在,夜郎国震恐,自请入朝称臣。

    飞象山所在,臣服请降。

    至于罗浮宫下山的那位门人,早不见踪影。

    大势已去,祝凤无力回天,驱火蛟吞掉国王余善,逃进岭南深山。

    至此,南赡部洲,成为汉朝天下。

    长安城。

    太学所在,犹如伞柄,无数读书人念的儒家经义,牵动的天地气机,使得正气如伞,扩展到整座城,乃至整个天下。

    但若是细看,儒家正气笼罩中,无数丝线构成一张大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气象万千而法度森严。

    正是有这两重压制,长安城的妖邪,才无所遁形,唯有那些法力高深的,才能隐藏暗处,隐藏在法网和浩然正气覆盖不到的地方,苟延残喘,等待着东山再起。

    天邪道人,便是其中之一。

    人的寿命,那么短,窦太主一死,他便失去庇护,但,天子也是人,他的寿命,一样很短,他可以等待。

    眼下,就有一个机会,报仇的机会。

    扳倒皇后的那个卫夫人,如今的皇后,已经变老了,那位天子,开始宠爱别的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

    并且,随着年龄渐增,那位天子开始变得昏庸、自大,甚至,听说他重新召集当年被他赶走的方士,为他炼制延寿的丹药,为他求取长生不老的药方……

    天邪道人经历太多这样的人和事,这位天子,就像曾经扫六国,平天下的始皇帝,年轻时英明雄武,年老时,却不断犯错。

    所以,只要谋划得好……

    长安城,今夜被刀兵所照亮,被鲜血所染红,历来皇室无情,父子相残的一幕,上演了。

    尹玉和猕猴王护着屈白,立于高楼上,眺望宫城。

    “唉!”

    屈白叹口气。

    尹玉道:“相公为何叹气?”

    屈白道:“刘据必败无疑,当今天子虽老迈昏聩,但,几十年的威望,岂是一朝就能推翻?”

    尹玉道:“夹在丈夫和儿子之间,卫皇后是最难受的那个人吧?以她的脾气,大抵可以料到结局。”

    “这么一来,白帝城……”猕猴王忽然道。

    如今他的猴儿酒庄,名传天下,自然不希望白帝城受牵连而覆灭。

    屈白摇头笑道:“不,如今这点儿风雨,已经不足以动摇白帝城,所以,我的使命,大概也该结束!”

    历史,未必要改变,当真相大白时,后悔已来不及,高居王位的老人,思子念妻,开始反省,下《轮台诏》,与民生息。

    当感受到死亡来临,老人开始为继任者做准备,先赐死钩弋夫人,再托孤霍光,最后,唤来那位白帝城的使者。

    天子已经老得走不动路,唯独双眼,依旧像火炬一样。

    “朕愿加封白帝城之主为夔门龙王,你意下如何?”

    屈白躬身道:“我替城主谢过天子恩赏!”

    老人露出微笑,挥手遣散左右,用看待老友的目光,看着屈白,道:“为何你不愿入朝为官?”

    “愿为一散仙,不做一朝臣!”屈白道。

    离开未央宫,屈白背后冷汗浸湿衣衫,他手中奉旨,是加封沈伦的圣旨。

    方才如果他不接旨,那位准备替继任者扫平一切阻碍的老人,恐怕不惜以一国气运,毁灭白帝城。

    不过,真以为一次敕封,就能将白帝城束缚在一国之地?

第六十五章 香火神域

    北海。

    战事焦灼。

    每隔十天半月,就会有一场冲突,沈伦每每出手,磨炼武艺,于激战中,强大自己。

    数十年一晃而过,这日,方从战场下来,沈伦便被哪吒喊到军帐。

    军帐内,除哪吒外,还有个白发老人。

    “太白金星!”沈伦道。

    “你怎么来了?”

    太白金星道:“自然是来传旨!”

    “哦?”

    “这是玉帝的法旨。”太白金星展开。

    这法旨和沈伦收到的人王圣旨并无区别,都是封他为夔门龙王。

    若说区别,人王圣旨敕封,是他被朝堂所认可,属于人间正神,国土所至,百姓都能祭祀、信仰,自然而然,人王敕封神灵会分走国家一部分气运,但如果神灵尽职尽责,使一方地域风调雨顺,那么气运反哺国家,互利互惠,久而久之,人王敕封的神灵就和国家密不可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一朝天子一朝臣,这种事放到神灵身上,也说得通,像战国七雄各自祭祀的神灵,大一统后,有些神灵一步登天,成为封疆大吏,有些则沦落为邪神、毛神,待无人信仰,便会从世间消散。

    而玉帝的敕封,则是说天庭认可人王的敕封,那么神灵的神位,就从一国之地,扩张到三界,但凡三界生灵,皆能信仰、祭祀,是天庭体系内的神灵。

    简单点儿说,就是人王这个地方“诸侯”任命官员,形式上报告“中央”,得到批准的过程。

    一般而言,人王的敕封,天庭都会认可,但也有些“胡作非为”,会被天庭否决,并降下天灾,算是种警告。

    如今儒家“君权神授”的思想,其实是给人王头顶套上个紧箍,所以人王会自称“天子”,意为天的儿子,那么,能代表天的,就是三界共主,玉帝了。

    无形之中,人王的地位,稍有下降,却换来儒术独尊,人道愈强的局面。

    接受人王、玉帝敕封,摇身变成夔门龙王,沈伦就得履行“职责”,乖乖回夔门呆着。

    夔门雄踞瞿塘峡之首,西起白帝城,东至巫山,两岸断崖壁立,高数百丈,宽不及三十丈,峡谷波涛汹涌,呼啸奔腾,令人心悸,素有“夔门天下雄”之称。

    沈伦之前,夔门并未有龙王,但在很久以前,此处是有龙、蛇之神的,只不过,都被巫山神女给斩杀,并隐居于此,因此,巫山三峡,大体是独立于长江水系诸神之外,上下游的水神、江神,敬畏巫山神女,始终不敢越界。

    此外,对于长江一系的水族而言,夔门另有“龙门”的说法,据闻夔门乃上古时陨落的青龙之祖的逆鳞之处,是除龙珠衍化的洞天外,祖龙之气最为浓郁的地方,故而孕育出十二条恶蛟,那些体内流淌稀薄的龙族血脉的鳞甲类,常汇聚于此,逆流而上,跃“龙门”,以求化龙。

    当然,这些都是传说,白帝城建起近百年,沈伦并非没有探查过夔门,但除水运、灵气较其它地方浓郁外,毫无出奇之处。

    一座龙王庙拔地而起,由朝廷下令,本地官府修建,再塑金身,然后负责礼仪的德高望重者,领着当地百姓一起祭祀,祷告上天。

    这些,儒家做了几百年,自有一套规矩。

    很多人会以“子不语怪力乱神”来说儒家不信鬼神,其实不然,另外还有一句“敬鬼神而远之”,一个“敬”和“远”,才是儒家对待仙神的态度,和“道不同不相为谋”,有异曲同工之妙。

    何况,儒家讲“礼”,所以,自古以来,儒家门人,多为帝王操办祭祀、祭典,就是董夫子任国相,做的也都是祈雨之类的活,才有许多大儒,希望封禅泰山。

    鬼神之事,哪个皇室敢不重视?哪位大儒敢乱来?

    那些祭祀礼仪,每一道程序,都有极讲究的规矩,祭祀不同的神灵,又有不同的服饰、礼仪,其中稍有差池,便是对鬼神不敬、对天地不敬,那么,一旦出现什么天灾,皇帝十有八九会被一群大儒喷个狗血淋头。

    沈伦望着这些,感触颇深,尤其随着百姓祭祀,一种虚无缥缈的力量,向他汇聚,力量中,包含无数的念头、思绪、杂念,是百姓们的七情六欲。

    有祈祷风调雨顺,有祈祷儿孙多福,有祈祷发财进宝……

    巫山神女脚踩祥云,与沈伦并肩而立,翠绿的衣裙飘飞,仙姿绝世,容颜无双。

    作为老牌神仙,她指点起沈伦。

    香火信仰,是神灵的力量源泉,那些看似无用、杂乱的思绪念头,可以被神灵炼化为神力,一点点积累,天长日久,构建出自己的神域,处于神域中,神灵便拥有媲美太乙仙,乃至金仙的实力。

    除此之外,神灵居一地,替天子巡守,身负国运,以及百姓信仰寄托,因果极重。

    不过,成也香火,衰也香火,神道远不如仙道“逍遥自在”,但仙道难求,神道可期,其中的玄妙,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暂且按下不提。

    只说龙王庙落成,那座里边是黄铜,外边是金箔的丈许龙王金身,一时间香烟袅袅,无数念头汇聚向庙内,反馈到沈伦那儿,还不待沈伦炼化,隐藏在他体内,那枚一直没什么动静妖界种子,混沌云团骤然旋转,将那些香火信仰、念头,齐齐拉扯进去,然后演化出万家香火的壮观景象。

    沈伦见此,不禁沉吟。

    神灵的神域,和妖界,很相似啊!

    从本质来说,都属于洞天福地,沈伦隐约抓到些灵感,却又一闪而没,他皱起眉头。

    白帝城,张灯结彩,欢庆沈伦成为夔门龙王,之前,白帝城的妖怪们,始终提心吊胆,担心哪天被人王征伐、道门扫荡,如今沈伦受朝廷敕封,玉帝降旨,等于是被招安,白帝城的存在,得到认可,自然值得高兴。

    方才回到府中,侍女进殿,道:“城主,外边儿有只龟妖,说是来自赤仙岛,要见大王!”

    “赤仙岛?”沈伦扬眉,对眼前身具稀薄龙气的女鬼吴羞道:“带它进来见我!”

    “是!”吴羞小心翼翼的离开。

    只有踏进修行门,方知山外还有山,她以为像扶摇那样的仙师,已经十分强大,但来到白帝城后,蓦然发现,不逊色于,乃至比她更强者,亦有人在。

    所以,哪怕得到份残缺的鬼修口诀,转修鬼道,且因其身份,灭亡的“吴”国气运,汇聚在她身上,使得她进境极快,吴羞依旧谨言慎行。

    不过,她轻瞥殿内的男人,若是……

    “大王!”一脸憨厚相的龟将军拜道。

    沈伦自然认得龟将军,道:“你千里迢迢而来,所为何事?”

    龟将军道:“大王,您让俺们留心花果山,半月前,那猴群的大王,唤作美猴王的妖猴,正在扎木筏,似乎要远洋出海。”

    “哦?”

    沈伦微微眯眼,那只猴子,终于要上路了吗?

第六十六章 猴王出行

    茫茫大海中,漂着只枯松扎起的木筏,上边立着个五尺身高的猴儿,它手撑竹篙,不时将手搭在额头,向远方眺望。

    那木筏上,还有些瓜果,椰子壳里,有积攒的雨水。

    它不知道自己在海上漂了多久,纵然它天生神圣,此番亦有些疲乏,便放下竹篙,缩到筏上,昏沉睡去。

    它却不知,在那海底,一只老龟驮着位青年,正观察着木筏,远远跟随着。

    沈伦盘坐龟背,并没有贸然去和美猴王打招呼。

    那天,他和龟大将赶到花果山,得知美猴王已经远洋数日,一路追寻,所幸美猴王还未漂远。

    沈伦十分谨慎,他潜入海中,果然,他发现每当美猴王困、累时,就会睡觉,然后,会有一阵怪风,吹着木筏往南赡部洲方向去。

    不仅如此,海上天气多变,每每有风暴聚集的征兆出现,最后都会变成一阵小雨,反而给美猴王补充水分。

    如此诡异,沈伦愈发小心,所幸,暗中出手的那位,很可能没有跟着孙悟空,而是以“镜花水月”之类的法术,遥遥控制,并未察觉海底的沈伦和老龟。

    如此,又是半个月过去,当美猴王再一次睡醒,已经能看见南赡部洲的西北岸。

    美猴王持篙试水,见是浅水,弃了筏子,跳上岸。

    海边是个渔村,有人捕鱼、打雁、诞蛤、淘盐。

    他走近前,扯开腮帮,裂开嘴。

    渔民本以为是个猴子,不以为意,哪儿想到这猴子如此邪异,连喊“妖怪”,丢筐弃网,四散奔跑。

    美猴王抓住个跑不动的老人,剥了他的衣裳,也学人穿在身上,摇摇摆摆,穿州过府,学人礼,学人话。

    他朝餐夜宿,一心里访问佛仙神圣之道,觅个长生不老之方。却见世人都是为名为利之徒,更无一个为身命者。

    这日,美猴王走在路上,像个十二三岁的孩童,蹦蹦跳跳,骤闻虎啸,声震山林,骇得猴王往后一跳,就见一只斑斓大虎跃出密林,只是那猛虎浑身是伤,慌不择路,丝毫没有山中霸王的气势。

    “畜生,哪儿走!”

    又闻一声暴喝,山林中跳出个昂藏大汉,他左跨刀,右持弓,披散头发,威猛如狮。

    猛虎似被激怒,咆哮一声,反扑向大汉。

    大汉哈哈大笑,拎起拳头,往猛虎脑袋上砸去,直接将猛虎砸翻在地,七窍流血而死。

    美猴王见此,双目放光,趁大汉坐地休息,忙上前,拱手道:“老神仙,老神仙,弟子稽首!”

    大汉偏头,见是只猴子,衣衫褴褛,头戴毡帽,不伦不类,笑道:“俺非神仙,不用拜俺!”

    美猴王道:“你不是神仙,怎能伏虎?”

    大汉道:“俺虽不是神仙,却认识座仙城,还认识些与你同族的妖怪!”

    美猴王喜道:“请赐教,请赐教!”

    大汉道:“俺认识那仙城唤白帝城,妖仙唤猕猴王,仙城之主,乃夔门龙王。你沿着这条道,一直走,百十里地,就能见到。”

    百十里地?

    猴王抓耳挠腮,道:“老兄,你便同俺去去,若还得了好处,决不忘你指引之恩。”

    大汉爽快道:“同路,同路,俺正要往白帝城猴儿酒庄送些黄精、首乌,再将虎尸送去御鼠酒楼,至于虎皮,则卖给那些王公贵族,换些金钱,养俺妻儿老小。”

    说着,大汉扛起虎尸,与美猴王往白帝城走。

    走了五六十里,天色将暗,大汉纵有神力,终是凡躯,步伐变缓,美猴王见此,不由心急,道:“老兄,你将虎尸与俺,俺替你扛一段。”

    大汉道:“你这猴儿,五短身材,骨瘦如柴,有甚么力气?这猛虎得有千把斤,你扛得动?”

    美猴王呲牙,他可是心高气傲,道:“老兄,人不可貌相,俺嬉戏花果山中,莫说猛虎,便是野猪、棕熊,何曾惧之?区区千把斤的虎尸,不在话下!”

    他上前抢下虎尸,自个儿扛起,那虎尸比他还大,扛在肩上,犹如无物,健步如飞。

    大汉没有惊讶,他在白帝城见多了奇人异士,那些妖仙,翻江倒海都不在话下。

    “城主,那猴子和张温已经在客栈住下。”城主府,屈白进来禀报道。

    屈白从长安城回来,修行之余,替老乌鸦分担了一部分工作,如今,和老乌鸦一起,成为沈伦的左膀右臂。

    前不久,他还在沈伦和白帝城居民的祝福下,打碎一直流传在人族、妖族之间的那四个字,“人妖殊途”,与猫妖尹玉正式成亲。

    沈伦用手枕着下巴,沉吟道:“我知道了,不要主动去接触他,除非他来接触我们。”

    屈白离开后,鞋拔子脸急匆匆进殿。

    老乌鸦随手画个圈,盯着沈伦,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沈伦看着老乌鸦,淡淡道:“做什么?”

    老乌鸦深吸口气,道:“那只猴子,牵扯到一次量劫,插手进去,金仙都有可能陨落。”

    沈伦笑道:“正因为这样,才要提前谋划,富贵险中求,不是吗?如果我一直呆在这儿,再过千年、万年,大概也难窥金仙大道啊!”

    老乌鸦跳起来,指着沈伦鼻子,骂道:“你懂个屁,大道五十,天衍四九,天道三千,旁门八百,你以为这些数字,全是随便编造的?跟你直说吧,洪荒破碎后,混元、大觉、太乙,每个层次的数量,都有定额!”

    沈伦蓦然瞪大眼睛,惊骇出声,道:“什么?”

    老乌鸦深吸口气,逆踏七步,再踏七步,然后郑重的念个咒,而在西牛贺洲,乌巢里的邋遢老禅师,亦是捏印。

    沈伦能感觉到,一股隐晦气机,笼罩大殿,干扰了天机。

    唔,直白来说,就是老乌鸦干扰了信号。

    做完这些,老乌鸦坐下来,道:“我算不清你的过去、未来,但我觉得,你应该已经猜到我的身份,不管如何,你既然得到万妖幡的认可,再从你这些年的所作所为来看,你对妖族,并无偏见。所以,大家不如开门见山。”

第六十七章 万物守恒

    老乌鸦盯着沈伦。

    沈伦耸肩,道:“我没什么好说的!”

    呵呵,秘密,就该烂在肚子里,别人随便几句话,就跟人掏心窝子?

    若是那些未经世事,或是秉性纯良的还好,偏偏眼前是位活了不知多少年的妖族大佬,心机深沉,所谋所思,谁又知道?

    沈伦才没那么傻!

    老乌鸦哼一声,道:“方才我说的,太乙仙还感受不到,等你大觉,不,寻常大觉境界,也不清楚这种事。”

    “究竟怎么回事?”沈伦疑惑,仙人数量有定额?闻所未闻!

    “你听过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吧?太上著《道德》,亦有一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就是说,万物源于一,再简单的说,天地间的气,是不变的,不管什么气,它就是那么多!”老乌鸦严肃道。

    “万物守恒?”沈伦脱口而出。

    “嗯?”老乌鸦眼前一亮,道:“不错,万物守恒!”

    沈伦道:“我想我明白了,就把那个‘一’,当作这个梨,那么,圣人占去梨的部分,大觉占去部分,太乙占去部分,剩下则被万物平分。圣人作为天地间最顶端的存在,占去最多的部分,甚至,还不断攫取,所以,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万物守恒,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难以理解,但对沈伦而言,它十分“简单”。

    老乌鸦赞赏的点头,道:“不错,但,还不够深入,这些牵扯太多,现在的你,不能深究,甚至,这些话,你在外面,一句,哪怕半个字都不能提。”

    沈伦颔首,他还没活够,不会嫌命长。

    老乌鸦又道:“圣人们已经明白,万事万物,有平衡维系,构成天地,但凡哪一部分失衡,都会影响天地运转,所以,自古以来,圣人位置从未增多,大觉境界,亦是很稳定,太乙境的波动较大,却也维持在一个数值内,再往下,那些凡俗生灵,亦不例外。”

    沈伦沉思。

    老乌鸦道:“其实,如果大量凡俗生灵死去,太乙仙的数量,反而会增加,最明显的例子,过去的三四百年,天下出了百余位太乙仙,像你、牛魔王、扶摇……随着天下太平,凡俗生灵激增,那么,踏足仙道就越发艰难,不信你往后看,未来百年,顶多出十来个太乙仙。”

    沈伦抬头,道:“这么说,想成为大觉金仙,不仅要靠悟性,还得有大量太乙仙死去,占掉他们的那部分?”

    “又或者,你悟透大觉之道的同时,杀掉一位金仙,取而代之!”老乌鸦露出森冷眼神。

    “想成大觉金仙,只需杀百十个太乙,但想要成圣,唯有屠圣!但,古往今来,谁能成功?”

    老乌鸦摇头,一下子变得沧桑失落。

    沈伦被震撼,想要成圣,唯有屠圣?

    从洪荒到现在,肯定不乏惊才艳艳的绝世人物,像曾立妖族天庭,号令天上诸神的东皇,像那屹立大地,不敬圣人的巫族先贤,还有幽冥界中,幽冥教主统治群魔……

    他们,无一不是照耀一片时空的璀璨明星,可如今,逝去的逝去,隐匿的隐匿,封印的封印,唯有圣人永存。

    终究,老乌鸦经历太多岁月,看透红尘,对这些,早已淡然,很快收敛情绪,郑重的看着沈伦,说道:“天下猛增百余位太乙仙,已经有所失衡,那只猴子才进城,我就看到他身上缠着密密麻麻的因果线,牵扯到儒、道、佛等,显然,天上那些仙神,正谋划着什么,你贸然掺和,恐怕……”

    沈伦恍然,原来老乌鸦现在还不知道“西游”之事,不过,仅从一点儿端倪,就推断出这么线索,不愧是活了几万万年的老怪物,精明得很。

    但,老乌鸦不知道未来,沈伦知道,也许不是那么详细,可大致过程,他并没忘。

    “大争之世,最重要的是什么?”沈伦问道。

    他站起身,道:“观天下枭雄,无不是富贵险中求,一味退缩避让,又如何趁势而起?”

    沈伦握紧拳头,道:“我和你,不一样,所处的层次,所处的位置……等等,都不一样。我如果不去拼,不去搏,还是那句话,再过千百年,我还是个区区夔门龙王。我现在,还没有求稳的资格啊!”

    老乌鸦盯着沈伦好一会儿,方道:“可惜,如果不是万妖幡太残破,我早就把它抢过来,但愿,你能活得更久些!”

    老乌鸦走后,沈伦揉揉脸庞,心里松口气,和这些大佬交锋,最消耗脑细胞。

    “破浪需借风,我能走到尽头,赤仙岛是股疾风,可风终有竭时,而且,最怕那风变成风暴。”

    赤仙老祖仅是因为“君子”问答,就对他另眼相待,传其功法,助其成仙,还不求回报?

    沈伦已不再天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那些大佬的善意,背后不知牵扯着多少因果。

    这份因果,拖得越久,将来沈伦要付出的代价越大。

    “白帝城,又是一阵风,如今吹得缓慢,却可慢慢经营,属于长远利益。”

    “那么,能让我飞得更快、更高的,猴子这阵风,不能错过。”

    深思熟虑,沈伦越发坚定信念。

    白帝城,近来多了只到处询问长生之方的猴子。

    只是,尽管城中不乏修道之士,但修的多是旁门左道,属于“术”、“流”、“静”、“动”的法门,美猴王一心长生,自然看不上这些法门。

    一开始,大家还对美猴王颇有好感,但随着他这也不学,那也不学,只问能不能长生,便都厌烦,觉得他心比天高,那些玄门正宗的仙家真传,岂是寻常人能学到?

    莫说真传,便是玄门正宗随便流传出套法诀,都会引来争抢,毕竟,那是圣人所传,直至天心大道,绝不会轻易示人。

    渐渐的,花果山中称王称霸的美猴王,形单影只,但他不以为意,他只想长生。

    这一切,自然被沈伦看在眼里。

    “难怪他会得真传!”沈伦自语。

    美猴王执着于长生,不闻他事,哪怕踽踽独行,亦不介意,便是仙道路上最真实的写照。

    此时的他,有一颗最纯粹的向道之心,或是,赤子之心!

第六十八章 初见美猴王

    白帝城的学宫,与长安城的太学齐名。

    长安城的太学汇聚群儒,文风鼎盛,可谓如今天下文气聚集之所。

    白帝城的学宫,则有三教九流,不管是山中野修,还是世间贤人,不管是讲经修道,还是谈论治国方略,但凡敢站出来讲话的,都可以到学宫高谈阔论,至于有没有人认可,那就要看论述者的能耐,看所讲的内容,是否真理。

    一切,还是要归功于沈伦当初给白帝城立下的规矩,以及他那来自后世的思想。

    学宫内,听课都是免费,所以,许多落魄读书人,不远千里赶来,其中有学法家、道家、儒家、墨家等等,各家思想、学说相互碰撞、论证,俨然有“百家争鸣”的气象。

    思想,不分种族,便是城中的妖怪,都有各自认可的思想。

    有思想是一件好事,沈伦并不阻拦,甚至鼓励妖怪们有自己的思想,在他看来,妖族之所以没落,恰恰是太重视力量,反而忽视思想,力量可以强大身体,思想却能武装头脑。

    人族有无数先贤披荆斩棘,神农尝百草,禹王铸九鼎……

    妖族呢?

    美猴王亦曾到过学宫,依旧只问长生,对那些百家争论、治国大道毫无兴趣。

    只是,学宫并没有给他答案。

    “哎,小猴子,你为什么非要长生不学?”又一次,美猴王失望的走出学宫,却被从高台上跳下的女子拦住。

    美猴王往四周看看,然后指着自己,意思是你在说我?

    女人谈不上漂亮,却因为穿着身胡服劲装,腰悬长剑而显得英姿飒爽,斜飞的剑眉,以及一双灵动狡黠的眼眸,让她有种巾帼不让须眉的男子气概。

    美猴王其实对美丑没什么概念,拱手道:“俺自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中来,俺虽处仙山,不伏麒麟辖,不伏凤凰管,又不伏人王拘束,自由自在,却有一点儿远虑,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服,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注天人之内?故此只为求个长生不老之法,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

    “与天地齐寿?哈哈!”

    女人丝毫不在意形象的放声大笑,美猴王不禁羞恼,道:“你笑什么?”

    “哎,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

    女人忙解释,道:“你这小猴子,还有如此志向,好!我刘细君平生最敬佩胸怀大志之辈,不要放弃,将来你一定会与天齐寿,而我,也会成为天下最厉害的侠客!”

    “侠客?”美猴王疑惑。

    刘细君道:“不错,侠客,持三尺剑,荡不平事,待我学艺有成,我就下山行走,磨砺剑道!”

    “哦!”美猴王并没有听懂女人的话,但他还是很配合的发出声惊叹。

    “呵呵,刘女侠又在吹牛了,大家快来看啊!”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美猴王偏头,几个青年正笑嘻嘻,对他们指指点点。

    “死狗熊,你找打吗?”刘细君立即怒目而视。

    长得像狗熊的青年哈哈笑道:“白帝城谁不知道刘女侠,连最简单的剑法都学了十年?”

    众青年大笑。

    刘细君瞪他们一眼,对美猴王道:“别理他们,白帝城的规矩摆在那儿,他们不敢动手!”

    笑得开心的青年们顿时噎住。

    刘细君趾高气扬的道:“有本事,你来打我啊!来啊,姑奶奶让你们两只手!”

    众青年:“……”

    只感觉像吃了只苍蝇一样难受。

    狗熊青年只得恶狠狠道:“有本事,你别出城!我们走!”

    美猴王对此见怪不怪,白帝城的规矩,那个猎人已经和他详细说过。

    “对了,你要学长生不老,去找城主吧!他可厉害了,我娘说要不是他,我们早就死了!”刘细君道。

    “城主?”

    “对,走,我带你去见他!”刘细君兴奋的说。

    沈伦还是第一次和美猴王见面,五尺身高,毛脸雷公嘴,骨瘦如柴,若非亲眼所见,无法相信眼前的猴子,会是将来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长生不老?”沈伦问。

    美猴王作揖,道:“请城主教俺长生不老之法!”

    “哈哈,你说你来自花果山,可知花果山几十里外,有座赤仙岛?”沈伦笑道。

    美猴王思索后,道:“赤仙岛?倒有听闻!”

    沈伦道:“实不相瞒,我曾居于赤仙岛,曾见大王出生,天地震动,三界皆闻,火眼金睛,射穿斗牛,乃妖圣征兆啊!”

    “你是说,俺?”美猴王隐约有点儿印象,但那都是三百多年前的事,谁会记得自己出生时干了啥事?

    “不错!”

    沈伦颔首。

    心中却很警觉,他这番话,不仅说给美猴王,还说给那些暗中关注美猴王的大佬。

    我沈伦会在意这只猴子,不是别的原因,而是曾作为邻居,见过他出生的景象,大佬们就别多想了。

    美猴王顿喜,道:“原来城主是老邻居,甚好,老邻居,你可有长生不老之法教俺?”

    沈伦道:“没有!”

    美猴王瞪大眼睛,一脸不信,道:“小气,小气,你这邻居也忒小气!”

    沈伦呵呵,隐约知道为什么花果山被天庭征讨,与他称兄道弟的六大圣,无一来助。

    难道作为邻居,教你就是理所当然?

    直白的说,现在美猴王就是个小孩子,不通人情世故。

    沈伦笑道:“大王莫生气,你既已生道心,必是机缘至,只需一路找寻,自然会遇上教你长生不老之法的人。”

    “果真?”美猴王立即道。

    “缘法二字,最是玄妙,白帝城没有大王要找的东西,不如去别处找找?”

    “在理,在理!”美猴王跳起来,高兴的拱手,道:“老邻居,多谢。待俺找到那人,修得仙法,再来找老邻居吃酒!”

    他转身就走。

    沈伦忙道:“大王且慢!”

    美猴王转头疑道:“老邻居还有事?”

    “此去寻仙路,不知多远,途中少不得些衣物盘缠,尽拿别人之物,终非正道。我让人备好包袱,大王不如带上!”沈伦道。

    美猴王顿时脸红,沈伦的话,戳到他的羞处,他来南赡部洲,基本上蹭穿蹭吃蹭喝……

    吴羞端着托盘进来,托盘上放着套崭新衣物,还有只装着细软的包袱。

    美猴王喜道:“多谢老邻居!”

    他也不害臊,直接扒掉身上破烂衣物,抢过托盘,把衣服套到身上,然后左看看,右看看,正好合身,高兴得翻两个跟头。

    兴奋头过去,美猴王抓起包袱,绑在身上,再拱手道:“老邻居,多谢,就此告辞!”

第六十九章 刘细君

    收回注视美猴王背影的视线,沈伦瞥一眼吴羞,这个扶摇带回来的美艳女鬼。

    “多谢!”沈伦道。

    拘谨立着的吴羞低着头,听得此话,不由抬头,面露诧异,触及沈伦视线,那温和笑容,让人如沐春风,她面色微红,忙低头,道:“不用谢,都是奴婢份内之事!”

    沈伦谢的是她替美猴王缝制衣物,那衣物会合身,自然是提前备好。

    “嗯,你下去吧!”

    “是!”

    吴羞不由失落,却还是转身,扭着腰肢离开,刚走不远,迎面遇上扶摇。

    吴羞忙避让,在旁躬身,道:“主人!”

    扶摇瞥她一眼,冷道:“打扮得这么妖媚,难不成,你还想爬上公子的床,翻身做主人?”

    吴羞吓得跪地,磕头道:“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敢不敢,你心里清楚,起来吧,让公子看见,还以为我在欺负你。”扶摇道。

    吴羞战战兢兢的起身,扶摇冷扫一眼,道:“收起你那些小心思,做人也好,做鬼也好,有时候本本分分做事,活得会更长久些。”

    “是,奴婢知道了!”

    待扶摇远去,吴羞方松口气,轻拍胸脯,见左右无人,眼中闪过一抹复杂恨意,但她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一切不好的情绪和想法,转瞬即逝。

    “公子!”

    成为妖仙,扶摇从少女,一下子长大,已是双十年华模样,一身雪白衣裙,纤尘不染。

    她炼化扶摇剑后,身上散发着股寒意,明艳动人的俏脸,难见笑容,犹如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山美人。

    但在沈伦面前,冰山融化,扶摇笑靥如花。

    沈伦见她,笑道:“你出关了?怎么样?”

    “已经稳固境界!”

    初入太乙,需要些时日适应,并非一蹴而就。

    “那就好,你找我有事?”沈伦问。

    扶摇面露为难,道:“公子,你让那丫头和我学剑?”

    “嗯,你随便教。我知道她没有修行的天份。”沈伦道。

    成为夔门龙王,沈伦就变得很“闲”。

    寻常龙王的职责较为简单,一是按天庭旨意,降雨、下雪、刮风……但如今,天庭设有风伯、雨师、雷公、电母等职位,只有天庭雨师忙不过来时,才会让龙王替代;二是管理辖域水族和妖怪,不让它们为祸两岸,这个沈伦早就在做;三则回应信众祷告,保一方平安,香火信仰是神魂封神的神灵的安身立命之本,可对沈伦这样,肉身封神的仙人,可有可无。

    谁见过二郎神、哪吒、李靖等神仙为香火着急?

    说是“闲”,沈伦一点儿也不闲,撇开自身的修行不提,他还关注着那只猴子,却又不能表现得太在意,还好,他找到个借口,刘细君。

    沈伦让扶摇教刘细君剑术,时不时会提到美猴王。

    刘细君,就是死在白帝城的江都国太子刘建之女,她被刘征臣抱到白帝城,抚养长大,但她对这些并不清楚,只当刘征臣是她的娘,小时家里遭兵祸,她爹死在逃难路上,她们母女得沈伦搭救,幸免于难。

    刘细君自幼就与众不同,喜欢舞刀弄棒,梦想着成为侠女,将来下山,行侠仗义,偏偏又没什么天份,经常被嘲笑,因此没什么朋友。

    那个只求长生而被人讥讽的小猴子,和她多么像?

    同病相怜的感觉,让她对美猴王颇为关心。

    美猴王离开白帝城,一路往北,游览名山大川,串长城,游小县,访仙问道,不觉四五年,毫无收获,又往西走,行至西洋大海,他想着海外必有神仙,独自造艘木筏,驶入西海。

    却说刘细君和扶摇学剑,五年时间,终是小有所成,学会一套洗剑术。

    这洗剑术,还是沈伦在古越地学剑时,路途中救起的一位铸剑的老剑师所传,仅有三招,为蓄剑、拔剑、收剑,寻常普通,唯独能蕴养剑气,颇为不凡,后来他改练枪,便教给扶摇。

    扶摇为了完成沈伦的交代,煞费苦心,偏偏刘细君榆木疙瘩,那些精微的剑法,一学就忘,练上几百遍,还是婴儿走路般,东倒西歪,不成样子。

    不得以,她只好教些简单的,而洗剑术,大概是她所学剑法中,最简单的那种。

    自觉学有所成,得到扶摇首肯,刘细君迫不及待的和娘亲告别,飞也似的离开白帝城。

    “城主,这样做,真的可以吗?”额头已有皱纹的刘征臣有些不满的对店里吃豆花的沈伦说道。

    来到白帝城,刘征臣开了家豆腐店,一开始客人不多,勉强养活自己,后来手艺娴熟,倒也有些名气。

    喝完新鲜的豆花,沈伦舒服的呼口气,这是他最喜欢的食物了。

    抹把嘴,沈伦道:“有何不可?雏鹰总要离巢,你能保护她一时,还能保护她一世?”

    站起来,沈伦忽道:“你真不想修道?”

    “不想!”刘征臣摇头。

    沈伦丢下枚钱,道:“可惜了!”

    也许造化弄人,想要学剑的刘细君,毫无天赋,不想修道的刘征臣,却是天生的修道胚子,根骨还要在那吴羞之上。

    如今的天下,历经一代雄主的四方征伐,南赡部洲,再无能抗衡汉朝的势力,百姓休养生息,国力富强。

    尤其与屈白交好的霍光辅政,以及汉武帝死前留下的旨意,“白帝城不乱,刘氏不得以刀兵加之。”

    白帝城,一切,似乎变得繁荣和平。

    巫山神女不时来做客,谈天论道,或和扶摇演武,皆有收获。

    此外,沈伦不时去灌江口,和二郎神切磋武艺,尽管每次都被揍得鼻青脸肿,但沈伦乐在其中,倒不是他天生犯贱,而是和二郎神这样的强者切磋,才能更快进步。

    至于哪吒,听说还在北海呆着,两军僵持,一时半会儿,没法结束。

    城主府。

    方和扶摇拼过一场,沈伦浑身大汗,不愧是得到扶摇剑认可的人,一身剑意,配合扶摇剑,让沈伦都觉得棘手。

    扶摇懊恼的擦着香汗,她又输了,虽然输给沈伦没什么,但老是输的话,谁心里都不自在。

    “城主!”吴羞快步进来,站在凉亭,道:“府外有个妖怪,说是来自西牛贺洲翠云山牛魔洞,替他家大王送信!”

    “牛魔洞?”

    沈伦愣了一下,疑惑不已,牛魔王那货送信给自己做什么?肯定不是谈情说爱之类。

第七十章 牛魔王的婚事

    西牛贺洲。

    翠云山。

    牛魔洞。

    群妖相聚,有那九头虫、牛如意,还有离此不远的碧波潭万圣老龙王……

    数十位霸占山岭、河潭的妖王,皆是被牛魔王一封书信请来。

    沈伦亦在其中。

    放眼望去,但见妖气冲霄,风云变幻,数百里内,鸟兽皆寂。

    “沈兄弟,又见面了!”

    沈伦循声望去,是面目丑陋的九头虫,他迎向沈伦,上次两妖斗过一场,沈伦险胜,九头虫败得不甘,回去潜心修行,此番再见沈伦,战意如火焰燃烧。

    “原来是九头虫兄弟,许久不见,英姿如故!”沈伦道。

    九头虫道:“沈兄弟可有空?上次不尽兴,不如我们再打一场?”

    沈伦道:“可以,不过,现在不是时候!”

    说着,沈伦看向上边儿空着的位置,九头虫心领神会,这里始终是牛魔王的地盘,正主还没现身,他俩儿先打起来,不是不给牛魔王面子吗?

    “好,那就等会儿!”九头虫按下急切的心。

    两妖约战,并未收声,周围听见的妖怪顿时侧目。

    九头虫从北俱芦洲逃至此地,凭着一身不俗本事,已经打下些名气,认识他的妖怪,不在少数,倒是沈伦,鲜有妖怪认识。

    “能被九头虫约战,实力定不逊色于他。观其气机,乃蛟蛇之属,身具龙气之浓郁,倒像是位有敕封的龙王,奇怪,西牛贺洲,何曾有这样的同族?”万圣老龙王盯着沈伦,摩挲下巴,陷入沉思。

    沈伦有所察觉,偏头望去,众妖中,穿着衮龙袍,顶着龙脑袋的万圣老龙王格外醒目。

    “那是碧波潭的万圣龙王,名头叫得响,其实没什么本事,不过,他有个女儿,倒是生得花容月貌。”站在沈伦身边,九头虫说道。

    沈伦瞥他一眼,莫非,九头虫已经和那个万圣公主勾搭上了?

    哎,看来敖烈头顶,一片绿油油的大草原啊!

    可为啥,沈伦总觉得想笑呢?

    “沈兄弟,你笑什么?”九头虫不明所以,奇怪道。

    沈伦干咳一声,忙道:“没什么,没什么。”

    正说话间,今天的正主,牛魔王终于出现,牛魔王为妖义气,实力高强,威名渐远。

    方走出来,高谈阔论的众妖俱都安静下来。

    “哈哈,俺老牛多谢诸位兄弟前来,好酒好肉,只管大口吃,大口喝,请。”牛魔王抱拳朝众妖道。

    说着,众小妖端上酒肉,大家各自坐下,多是相熟的坐在一起,亲疏远近,一目了然。

    酒过三巡,一个妖王起身问道:“牛大哥,你把我们招来,可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若是有事,只管开口,大家一定尽力相助!”

    众妖皆是点头,看着牛魔王。

    牛魔王道:“唉,确实有事,需诸位兄弟搭手!”

    “牛大哥直说何事?大家既以兄弟相称,牛大哥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大家说,是不是?”又一妖怪道。

    众妖便都齐声说是。

    沈伦喝着酒,觉得难怪五百年后的牛魔王,是西游路上地盘最大的妖怪,单单眼前这一手,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

    牛魔王便道:“实不相瞒,俺老牛有一门亲事,乃长辈之约,眼看百十年内,婚期临近,俺担心对方悔婚,故而想邀众兄弟,与俺一起走一遭,到娘家坐坐。”

    沈伦一愕,牛魔王的婚事,等等,牛魔王娶的是铁扇公主,那铁扇公主,似乎,好像,是罗刹族的啊!

    提到罗刹族,沈伦顿时想起当年自己被擒一事,不由磨牙,这些年事情多,他差点儿把那个小娘皮给忘了,等等,难不成那个小娘皮,就是铁扇公主?

    沈伦吸口气,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可能,记得那铁扇公主是个知书达理,持家有道的得道女仙,和那小娘皮放荡风格不吻合。

    罗刹族以女为尊,公主没有上百,也有几十,肯定不是一人。

    心里这么想,沈伦松口气。

    众妖闻听牛魔王的娘家,是幽冥界罗刹国,有不少想要退缩。

    罗刹族作为幽冥界十大种族之一,不乏强者,闯进去,可谓龙潭虎穴,十分惊险。

    但刚刚话都放出去,现在退缩,以后还想不想在这个妖怪圈子混?传出去,不被笑话死?

    故而,众妖纷纷拍胸脯,保证给牛魔王撑场面。

    沈伦则有些惆怅,幽冥界,他还欠着份因果,不知道法圣老爷子,现在在地牢里过得怎么样?

    话说那美猴王远渡重洋,来到西牛贺洲地界,四处访仙问道,妖魔遍地的西牛贺洲,愣是给他玩成单机,连个小妖怪都遇不上,一派安静宁和,世外桃源景象。

    这日,美猴王来到座高山下,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反正迷迷糊糊,倏然间就看见那座高山,近在眼前。

    高山秀丽,林麓幽深,登山而望,但见山峰连绵,山中处处可见奇花瑞草,修竹乔松,清泉流响,幽鸟啼鸣。

    如此美景,不逊色于花果山。

    美猴王又闻深林有歌声,唱的是《满庭芳》:“观棋柯烂,伐木丁丁……”

    美猴王忙去,见个头上戴箬笠的樵夫砍柴。

    “老神仙,弟子起手!”

    ……

    一番对答,美猴王高兴地去找洞府,那樵夫笑看着他的背影,擦了擦汗,美猴王来到西牛贺洲后,他暗中一路护送,观其言行,其中不乏考验,都未能阻挠美猴王求长生的道心,方才于此引他入山门,至于他能否通过师父的考验,就得看他的本事。

    不过,能被师父叮嘱,特意关注,想来有几分不俗。

    “师父弟子虽多,却没个真传,继承衣钵,可惜,可惜!”樵夫自语,不知是在替师父可惜,还是在替自己可惜,亦或二者皆有?

    美猴王果然找到那斜月三星洞,但见烟霞散彩,日月摇光。千株老柏,万节修篁。

    常言道近乡情怯,美猴王寻长生那么多年,如今老神仙近在眼前,他倒有些胆怯,不敢敲门,害怕又像以前一样,遇上假神仙,让自己失望。

    患得患失时,洞府打开,走出个仙童。

第七十一章 牛魔王提亲

    话说美猴王得拜那斜月三星洞中菩提祖师,以孙为姓,按字排辈,得名孙悟空。

    菩提祖师并未立即教他修行之法,而是命众门人教他洒扫应对,进退周旋之节,与众师兄学言语礼貌,讲经论道,习字焚香,每日如此。闲时即扫地锄园,养花修树,寻柴燃火,挑水运浆。凡所用之物,无一不备。

    这边孙悟空开始修行之旅,那边儿刘细君下山,闯荡“江湖”,而沈伦,则和牛魔洞群妖,齐入幽冥界。

    人间出入天界,有四大天门,人间出入幽冥界,需走鬼门关,都属于大路。

    有大路,自然就有羊肠小道。

    离牛魔洞不远的乱石山,碧波潭下,就有一处通道,去幽冥界,无需走鬼门关,过奈何桥,与阎君交涉。

    罗刹国。

    位于幽冥界血海西侧,一片广袤的平原上,说是“国”,不如说是部落联盟。

    因为幽冥界的恶劣环境,资源匮乏,无法出现像人间那样占地千里的王朝,生灵更多是以部落形式存在,占据富饶的“绿洲”,星罗棋布,不知其数。

    罗刹国的国都,其实也就和白帝城差不多大,围绕着座血色的山峰,建筑向四周扩张。

    据说那座山峰是罗刹族的圣山,而能居住在山上的,唯有罗刹国王族,以及各部落的祭司。

    沈伦是第二次来这儿,但之前为了逃命,根本没留意太多,此番跟随牛魔王前来,就没那么着急。

    国都内的房屋,以石头垒砌,颇为原始,而城中居民,也多数是女性,偶尔见到几个男性,都是奴隶。

    很显然,罗刹族还维持着母系氏族的古老传统,这和该族女性更适合修行,战力远超男性的情况有关。

    三界中,像罗刹族这样的母系族群并不少,就是人类,一开始也是母系社会。

    众妖走得拘谨,尽管前边儿有罗刹王派出的卫队开路,但周围那些罗刹女如狼似虎的目光,指指点点的动作,都让他们觉得自己像是被挑选的货物,格外难受。

    有些胆儿大的罗刹女,更是出言挑逗,所幸,她们说的罗刹族语言,妖怪们大多听不懂,但那些粗鄙的动作,以及明目张胆的姓暗示,还是让众妖面红耳赤。

    沈伦视线掠过那些不穿衣物的罗刹女身上,惊叹道:“妖族的风气,已经很开放,可比起罗刹国,还是有差距啊!”

    九头虫深以为然的点头。

    “其实像幽冥界这种地方,随时都会面临生死激斗,穿不穿衣服都一样,毕竟损耗太大,一天十套衣服都不够穿,而且,人间衣服,在这儿是很贵的,稍有些实力的,也只能猎来的兽皮,唯有王族,才会穿人间的绫罗绸缎。”万圣龙王插嘴道。

    “何况,听说罗刹女天性佻荡,专以美色惑敌,穿衣服反而不方便做事吧?”牛如意捏着八字须,一双小眼睛乱瞄,口水都流到下巴上,一脸猥琐。

    众妖下意识的离他远点儿,露出嫌恶的眼神。

    牛如意顿时不满,道:“挑,装什么正人君子,一个个还不是顶着裤裆,这些金发碧眼的罗刹女,可是别有风味。”

    牛魔王却莫名惆怅,这些罗刹女如此放荡,自个儿那未谋面的妻子……

    想想都不寒而栗。

    其实,牛魔王不咋想来这儿,奈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啊,有些事,身不由己。

    牛魔王四十五度角望天,唉,说多了,都是泪。

    踏入圣山范围,周围守卫,立即多了起来,来往都是持戈矛,穿披甲的罗刹护卫,再没有蜂臀大胸可看,众妖松口气,又有些失落。

    不过,圣山的护卫,身材也都不错,被皮甲包裹住胸腹腰胯,露出白嫩的手臂和踏着及膝皮靴的大腿,和外面的风骚艳货相比,又别有一番美丽。

    可惜的是她们看起来都很冷漠。

    见此,牛魔王不由舒口气。

    沈伦隐晦的观察,他猜测关押他的监牢,就在圣山内,那小娘皮遣人带他离开监牢时,给他套了黑布,途中却听见有整齐的脚步声经过,应该是王宫巡逻的护卫。

    但是,小娘皮的住处,不在圣山,因为他逃走时,没有遇上这些护卫,若不然,他现在可能还被关在监牢,或者已经死翘翘。

    王宫谈不上奢华,却很恢弘,整体以黄泉边儿上的巨石垒砌,古朴苍凉,庄重大气。

    殿内,牛魔王和众妖见着坐在主位上的罗刹女王,以及旁边罗刹国王,还有一位穿黑色宽大衣袍戴着面纱的罗刹女。

    这三人,便是罗刹国最有权势的,其中,以黑衣面纱的罗刹女最为尊贵,她是罗刹族的大祭司,某些时候,连女王、国王都要听她的话。

    其次是女王,她是罗刹国实权掌控者。

    最后才是国王,往往罗刹族的国王都不是本族人,而是罗刹族与外族联姻的产物,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权势,像现在的国王,就是修罗族的一位王子,除这位国王外,罗刹女王还有别的男妃,有的是联姻,有的是面首……

    可以说,罗刹国的国王,其实是世间最惨的男人,草场可以跑马车,绿得发黑。

    唔,罗刹女王掳来法圣老爷子,莫非……

    沈伦恶趣味的想着。

    牛魔王恭敬的向自己未来岳母、岳父请安,说明来意。

    当然,他没说自己担心罗刹族悔婚,而是以上门送聘礼为由。

    这些聘礼摆满大殿,有凡间的绫罗绸缎、胭脂水粉,有道门的金丹妙药……都用红布包着。

    罗刹女王坐上王位已经千余年,看起来却还是二十来岁,穿着身大红色的绣凤裙,显得妖娆雍容,黛眉描红,眉心有朱红色的水滴印记,丹凤眼,又透着股不容侵犯的威严。

    她视线扫过众妖,这次牛魔王带来二十余位妖王,显然不是送聘礼那么简单,更主要,是为了展示下自己的实力。

    说白了,就跟凡间上门提亲,请些有名望,或是当官的出席一样。

    罗刹女王何许人?

    一眼看穿牛魔王的心思,收回视线,露出笑容,道:“贤婿如此上心,倒是我们失礼了,来呀,将聘礼送到三公主那儿,顺便请她过来。”

    “是!”

    罗刹女王说的是三界通用语,众妖都听得懂,尤其牛魔王,舒了口气。

    罗刹女王收下聘礼,此事便算成了。

    又听罗刹女王道:“诸位贵客远道而来,还请移步,寡人已备好筵席,与诸位接风洗尘。”

    客随主便,众妖欣然应喏。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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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之镇八荒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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