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又酸又甜的葡萄干
“那...你们还会结婚么?”玄玲问得小心翼翼,生怕将自己的难过情绪透露出一丝一毫。
“不会,卧云说过我们永远是好朋友,那我们便只能是朋友了。”钟神秀若无其事地将一根小钗,插入玄玲的盘发。
“那你还爱他么?”玄玲立即反问道,如果是自己的话,这事如何能甘心。
“我爱他,更应该尊重他。”钟神秀又在她的头上插上一支小钗。
我也爱他,玄玲只得在心中默念。
“你知道风书平时喜欢喝什么不?”
“怎的?”钟神秀看着她,有点意外有点好奇。
“没啥,我只是想多了解一些大哥的事。”
钟神秀又在她头上插进一根小钗,温柔地回答:“他呀,最喜欢的莫过于喝茶了。”
错了,玄玲心里洋洋得意,以她与风书一月多的接触,风书喝得最多的是酒,茶几乎不沾。
“那平时他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爱好没有?”玄玲有点兴奋,激动地问。
“除了游山玩水,我还真不知道,他还有啥奇怪的癖好。”
又错了,玄玲心里的小人儿,开始鼓掌拍手唱歌乐谣。他们一路走来,好山好水,倒是见过不少。可是却从来没有见过风书有过留恋与不舍,反倒他时常做的事,便是望着远方木然发呆了。
“好了,”钟神秀将最后一根小钗插进了玄玲的头发,
玄玲看着镜中的自己身着百花迎春图,头戴生肖十二钗,美得连自己都认不出自己了。
“谢谢,”玄玲转身转着裙子,激动不已道谢。
“你就先在这里休息会儿,我还要事先离开了,有啥需要直接找玉竹儿就行了。”
玄玲在铜镜前臭美了一会儿,又觉得无聊了,她跳下梳妆台。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她索性开门,溜达到了走廊。
她俯身,在走廊上捡起一根枯枝,以枝丫做剑。
吼呀,一突一刺,练着剑。
左一刺,刺到了路过的玉竹儿的腿上。
玄玲嘻嘻一笑,纵身一跃,跳到了玉竹儿手捧着的果盘上。
这果盘乃是青花七格五彩果盘,每格果盘内都放着一样干果。这七样干果分别是,葡萄干、干柿子、桂圆、杏仁、红枣、瓜子、花生。
“小姐姐,端着这些好吃的,是去哪里呀?”
“你呀,别捣乱了。”玉竹儿一边慢走,一边小心提醒道:“这是师父特意叮嘱我准备的,这些干果都是师公喜欢的。”
玄玲双手叉腰气呼呼吼道:“什么师公?他俩又没有婚娶,你不要乱叫。”
“师傅等了他几十年,难道他还要去娶别人不成?”
玄玲被说得哑口无言,她俯身抓了一把葡萄干,脚一蹬,身儿便落到了地上。
玄玲现在是入魂木偶,她根本不可能食用任何东西。她一边低着头,一边把右手里的葡萄干,一粒接着一粒,放到走廊的栏杆上。
一只麻雀落上了栏杆,一颗接着一颗吃着葡萄干。
玄玲手一伸,麻雀跳到了她的手背上。
“你说,他们在一起会做些什么?”玄玲猛地回想起,钟神秀曾说,有要事相商,该不会是商量结婚的事宜吧?
不行,我一定要跟去看看。
玄玲悄悄跟在玉竹儿身后,绕过几条走廊,轻手轻脚来到了两仪厅。
八卦之说,由来已久,有口诀曰: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这两仪厅,便是伏羲一族,日常议事所用的客厅。
玉竹儿端着果盘,从正面缓缓而入。
玄玲不好意思从正面走入,她饶了半圈,跳上窗台,贴耳尖听。结果离茶几太远,他们说什么根本都听不清楚。
玄玲一个翻身,从窗台落下,背着双手,焦急不耐地在走廊来回走动。
突然,一只老鼠从墙角跑过,钻进了墙洞里。
玄玲俯身看时,发现墙角有一个碗口大小的墙洞,这墙洞直通屋内。
玄玲小心翼翼钻进墙洞,蹑手蹑脚爬到屋内,绕过一对牛血红梅瓶,躲到了那架鸳鸯戏水的屏风背后。离这儿两米,便是风书他们所在的茶几。
“腊梅,这世上可有还魂重生之法?”风书试探着问钟神秀,钟神秀是蓬莱派得意的术法师,而蓬莱派又是已术法见长的门派。
“怎么?你想要为小鱼借尸还魂?”
“我可没有那个本事,这不特地向你请教么?”风书并没有听出她这话,另有所指。
“救她说难也不难,不过你要先回答我,你是不是喜欢她?”钟神秀并不怕情敌,她只是不想不明白。
玄玲躲在屏风后面,她双手紧握置于胸前,她闭着眼,很想听到风书的答案,又不想听到风书的答案。
如果他回答是,她一定会乐开花。如果他回答否,她不知道自己会有多伤心和难过。
“我是喜欢她,”风书先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玄玲高兴惨了,她恨不得跑出房间,冲到田野。告诉绿草,告诉溪流,告诉鸟儿,告诉流云,告诉她能认识的一切,她好高兴好幸福,她终于恋爱了。
“不过,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喜欢,而是像亲妹妹那种的喜欢。”风书随手捻起两颗葡萄干,放到嘴里。咀嚼过后,他的嘴里先是被微甜塞满,微甜过后又马上回荡着些许酸。
“每次看到她,我总会不经意想起风雨潇,她在某些方面,和我妹妹实在太像了。”
玄玲心中的快乐,只停留了一瞬间。马上悲伤难过痛苦无助等情绪,瞬间朝她涌来。她像一个溺水的人儿,什么都清楚,却什么都不能做。
玄玲身子轻轻地靠到屏风上,她习惯性地捂着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
“她喜欢你,你知道么?”钟神秀没有得出自己想要的答案,她还在穷追猛打。
“你不要这样!”风书脸色一沉,心中已有一丝不高兴。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样,不过我还是要说。我可以助她重生,不过重生之后,她不能再待在你的身边。”
风书最讨厌别人强求自己了,不过是他先有求于人。再说他还有要事待办,玄玲不再他身边反倒是好事一件。
“好,我答应你。”风书拈了一个核桃,塞到她的手中,语重心长地说:“我心已死,无心婚娶,昨日太远了,未来又太长了。我不想耽搁你,如果……”
第六十一章 补血益气蛊
钟神秀右手上,淡蓝色的闪电,如流水般快速来回。
噗噗噗呲,那个核桃瞬间被轰成了渣,渣儿四分五裂散得到处都是。
“我爱你、等你、嫁你,那是我自个的事。你如果再敢喊我离开,休怪我对你不客气。”风书最害怕的就是她这样了,不过也没有办法,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
“你打算,用什么办法复活小鱼?”风书知道自己踩着了雷,赶忙找个话题转移注意力。
“万宝门,五彩石!”五彩石是女娲补天,所遗留下的神石,灵气充盈,法力无边,是增幅法术的不二瑰宝。
“武道争锋,又要召开了?”风书记忆中对这事有些零星的印象,不过又记得不是那么明晰。
武道争锋,是由万宝门举办的比武大会。凡是通过比赛入围者,皆可获得价值不菲的奖励。
也许是稀世名器,也许是武功秘籍,也许是灵丹妙药,也许是灵兽法宝。
武道争锋,声势浩大,参与者和观赏者众多,现为中土大地,三大盛典之一。
其他两大盛典,分别为盟主争霸、品剑大会。
“五月中旬,便是开赛日,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吧。”现在时节是五月初,离五月中旬,还有半个月的时间。
“那行,这就有劳你了。”
“等下!”钟神秀从袖子里拿着一方小盒子,放到了茶几上。
风书打开盒子一看,见一条三十厘米长的红虫,在缓缓蠕动。
它全身血红,蠕动方式和蚯蚓有几分相似,但体型和蚯蚓又有着很大的不同。
它有头有尾,头扁平而细小,头上还有两个能自动伸缩的触角。
“这是蛊?!”风书见这蛊灵气满布,全身通红,一定是花费了很大力气,才培养出来的。
“这叫血蛊,是我从巫毒教,意外所得。”钟神秀将这虫儿拿在手中,虫儿在她手中,一动也不敢动。“它能补血益气,活络经脉,对你的伤大有帮助。”
“这蛊要怎么用?”风书见她,笑盈盈看着他,心中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张嘴!”
风书张开了嘴,他感觉一条虫儿缓缓爬进了他的嘴里。这虫子顺着喉咙而下,直去到肚里。不会儿,它便在肚里闹腾起来。
起初风书缓缓地运功调息,哪知这虫,一遇内劲却是更加欢腾了。
肚子里起初的痒,变成了一阵又一阵痛。风书回身想坐回椅子,他的手儿却只能抓着椅子扶手,连坐下去的力气都没有了。
风书大口喘着粗气,额头上汗珠直冒,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线。
“忍忍,忍过去就好了。”钟神秀扶着他,去椅子坐下。
风书得身子像水一样,溜下了椅子。
啊啊啊啊啊!
他痛声大叫,身子在地上翻滚,像是一条离水了的大鱼。
钟神秀紧紧抱着他,他的身子因为剧烈疼痛,而不住抽搐。他疼得流出了泪,他疼得叫不出了声,他疼得昏迷了过去。
只有当意识迷糊的时候,他才能从这痛苦的漩涡当中解脱出来。
钟神秀抱起风书,往门外走去。
钟神秀也是练武之人,随手拎起个两三百斤的东西不在话下。
钟神秀将风书抱去自己的闺房安顿好后,便伏在桌前写起了药方子。别看钟神秀术法高超,而她更为擅长的乃是救死扶伤之术。
“师傅,师公他这是怎么了?”玉竹儿看着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风书,小心翼翼地询问。
“等人醒了,照着这个方子抓药,早晚煎服一次。”
玉竹儿接过方子,担忧问道:“师公多久会醒啊?”
“勿要多问,好生照料着。”
钟神秀起身,站到床前又看了一回。她好想伸手摸一摸这许久不见恋人的俊俏脸颊,可是有外人在她如何好意,最后她还是忍住了。
“给我收拾衣物吧?”
“师傅,你要去哪里?”玉竹儿跟着钟神秀近十年了,很少见她出远门。
“武道争锋!”
“啊?”玉竹儿一惊,随即明白了师傅的用意。“师公醒来,万一问起,我该怎么办?”
“你告诉他,我去访友了,就行了。”
“那师傅你小心啊!”玉竹儿对钟神秀的实力,当然信心十足。只是要与师傅分别这么久,多少有点不舍吧。
钟神秀点了点头,又吩咐道:“对了,那两位客人也得好生照料。”
钟神秀说完,便朝门外走去。
玄玲身儿一翻,连忙从窗台上跳下,她可不想被人发现自己在屋外偷听。
三天后,风书醒来。他一睁眼便在绿沙帐,棉被上附着淡淡的胭脂香。
“师公,你醒了?”玉竹儿端着一盆温水,盆上搭着半条毛巾,缓缓走向床边。
“我睡了多久了?”
“三天了。”
“你师父呢?”
玉竹儿手儿一停,又马上将拧好的湿毛巾递了过去。
“师傅,她去访友去了。”
“那她多久回来?”风书洗了脸将毛巾递回。
玉竹儿手一滑,没有拿住递回的帕子。“不知道,师傅她没有说。”
“那她也没有说去拜访什么朋友了?”风书穿好衣裤下了床,玉竹儿站在脸盆架前,看着盆里的毛巾发呆。
“师叔,你怎么就下床了。你快回床上躺着,我马上给你煎药。”玉竹儿心里着急,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安稳住风书。
“行了,我不为难你了,我自个这就去找她。”玉竹儿的谈吐闪烁其词,风书一眼便看出了其中的猫腻。
“我告诉你可以,你可别说是我说的。”玉竹儿反倒是松了一口气。
风书点了点头,将挂在墙上的饮血剑取拿在手。
“师父,去参加武道争锋了。”
武道争锋,是由万宝门举办的盛事,每年一届,每届开赛时间是在五月七号。
钟神秀故意将开赛时间说错,便是不想风书冒这个险。
此时钟神秀早已离了辟幽谷,徒步到了回音山。
回音山,一条羊肠小道,弯弯曲曲往前面延伸着。
烈日当空,晒得大地热气直上。
钟神秀坐到一棵大树下纳凉,坐下一会儿,地上的包裹便传来,一阵嗦嗦轻响。
钟神秀打开包裹一看,玄玲从她的衣服堆里爬了出来。
“玉竹儿,把你放进来的?”
第六十二章 关山镇风波
“不是,是我趁着玉竹儿不注意,偷偷爬进去的。”
“那你现在回去吧?”
“不行,我要去,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也要出力。”
“那行,你别跟着我就行了。”钟神秀有自己的想法,她的决定总是随情绪波动而变化。
这似乎早在玄玲的意料中,她道了声谢,便迈着步子,缓缓地向前走去。
“慢着,”钟神秀似乎想起了什么,她也站起了身,“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行程的?”
“对不起,那天我在窗外,偷听了你们的谈话。”玄玲侧身站着,阳光射出耀眼的光。“你对大哥,真好!我也想对他那样好!”
钟神秀突然有点理解这个小女孩了,她笑了笑,招了招手,“小鱼,你愿意和我结伴同行么?”
她俩正在说话的当儿,哒哒哒哒哒哒,山谷之中传来一阵阵接连不断的马蹄声。
这马蹄声由后向前由远及近快速起落,一声接着一声,一声叠着一声,经由回音山谷不断回响,如同有一大队人马,急急紧追。
钟神秀全神贯注注视着后方,她暗运气劲,如果对方来者不善,那么她只好出手应战。
“待会如果有什么意外,千万别离开我身边!”玄铃点了点头,也跟着她一起聚精会神戒备起来。
哒哒哒...
马蹄声越来越近,后方转角处,窜出两匹高头大马,马上两人却是异常熟悉。
玄铃看见了风书与杨仲诚,既意外又欢喜,撒开腿儿急忙地跑扑了过去。
“大哥…,你怎么来了?”玄玲很是意外,本该养病的风书,怎么会突然来到这里。
风书与杨仲诚勒住马头,翻身下马在她们面前站定。
“你不要命了,你跑来干什么?你快回去?你是不是不相信我?”钟神秀一串连问,问得风书有点猝不及防。
“那行,你们休息着。我们先赶路了!”风书转身,便要踩蹬上马。杨仲诚听了他这话,已经胯鞍上马了。他执着缰绳,就等一声令下,马上跃马扬鞭。
“行了...”与其各自行动,还不如待在一起,更加让人放心,“不要在我面前演戏了,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风书一招手,杨仲诚又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风书摇了摇头绷着脸,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
哈哈哈,玄玲没有忍住,捂着肚子率先笑了起来。
钟神秀见他俩一笑,皱着的眉头,也就舒展开了。她的脸上,顿时也浮出了半抹笑容。
唯独杨仲诚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们,焦急地问:“喂,你们在笑什么?说出来,也让我乐呵乐呵。”
他们又休息了一会儿,等到日头渐小,这才重新上路。
杨仲诚骑马飞奔在前,玄玲躺在他的包裹里呼呼睡着大觉。
风书与钟神秀共骑一马,在后面紧紧跟着。两人贴得很近,风书胸膛的温度,透过衣料不时地往她的背上窜。
过了回音山,向西行八十里,便是关山镇,关山镇也是武道争锋众多报名地点之一。
中土大地各州各县各县各乡,几乎稍微有名气的地方,都会设有报名地点。
而每个报名地点都有许许多多招人的小摊位,这些摊位的主人,便被称为领路人。
风书他们四人,在大街上慢慢地走着,真不知道选哪家好。
忽然前方一个廋高子,手里拿着铜锣边敲便使劲吆喝,“最后一天了,十两一位,一位十两,还差一个人,就可以发车了。”
“这么贵!十两银子,够我们一家人满满当当生活五年了。”玄玲实在无法理解,报名费居然这么贵。
“嫌贵的一边凉快去,没有钱不要打搅我做生意。”土木没有想到,临近发车了还触了这么一个眉头。
“大哥,咱们别理他,只要知道了入场地,咱们自个去参赛,不用非得要人带。”玄铃咽不下这口气,她就不相信少了胡萝卜还真上不了席。
“去啊,你们自个去啊,考试地点就在关山。就算你们到了关山,没有这考生凭证,照样通不了关!!!”木土洋洋得意,从自己兜里掏出一摞印有万宝门印章的纸片。
考试地点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被各个引路人、监考官等垄断的考生凭证。
“给我来四张!”杨伯慈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于是掏了四十两银子,买了四张考生凭证。
木土开心一笑,将四人引到了街边的两座大马车旁,巧声地说道:“各位,请上车吧!”
“我们自己有马,不要坐你这个破车!”木土撩开马车布帘,玄铃看见里面已经满满当当挤满了人,怎么可能还坐得下他们四个人。
“来人,帮忙把这两匹马收了!”另外一座马车上,跳下一个小伙儿,走到风书的跟前,直直地看着他,一直不敢伸手。
风书知晓对方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奈何官小衙门大,暂且忍他一忍。
杨仲诚见风书沉着气,他也就没有动手。
“把钱退给我们,我们不在你这儿买票了。”玄铃非常气愤,这人实在太无理,考生凭证收那么贵就算了,现在还要吞了他们的马。这两匹马可是几十两银子,她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机会挣到这么多钱。
“票据出手概不收回,想走可以,我敢保证整个镇上你别想再买到凭证。”木土故意把话儿说得非常高,要让其他领路人听着。原来这些领路人,都是有一个自己的小团体,一有事便相互帮扶。
风书顺手把缰绳递给了那个小哥,笑说道:“哎,出门在外何必伤和气,我们坐你的车就是了。”
杨伯慈见风书表态了,也把缰绳给递了过去。
风书安慰玄铃说道:“好了,别闹别扭了,这不过是小钱,我们进入武道争锋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钟神秀冷冷地望着木土,眼中掠过一道狠绝的杀意,此人欺人太甚,一有机会她一定要亲手宰了他。
风书是个能忍之人,但是欺负了风书的人,她绝对一个都不会放过。
第六十三章 第一关电闪雷鸣
杨仲诚率先爬进了马车,马车内部四面光生,是一个空荡荡的架子。其他三面搭着三根粗大的横木,木头上挤满了人早无空位。
妈的,明明说好还有一个位置,结果上来半点空间都没有。
杨仲诚一生气,一拳既出,将马车打了一个碗口大小的洞。
“他妈的,有哪个英雄好汉愿意挤两个位置出来?”
马车内的人,见这人虎背熊腰力拔千斤,哪里还敢惹,马上有两人便乖乖地站了起来。
而后他再去请钟神秀与风书相继入内,他们便挨在一起坐着了。
车内一个光头男子,见杨仲诚微微弯着腰,宛如一尊怒目金刚,直直地立在他的面前。他忍不住心生怯意,于是起身笑说道:“好汉,你且坐我的位置吧,你这么高站着怪不方便的。”
杨仲诚点了点头,便落座过去了。他落座后,便从兜里掏出二十两银子递给了他,抱拳施礼道:“谢谢,我叫杨仲诚,以后有需要我的地方说一声就是了。”
玄铃等到要发车了,这才踱步走进了马车。看着风书与钟神秀亲密地坐在一起,她不想去打搅他们两人,于是便纵身一跃,跳起了杨仲诚的肩上站定。
“各位坐稳了!启程呢!”木土马鞭一抽,车轮滚滚向前。两辆马车组成一个小队,气势汹汹地朝关山驶去。
不久后,车队便出了关山镇,又行了半日这才入了关山。
一路颠簸急行,马车儿里坐着也不好受。再说这马车本就不大,却硬塞了三十多个人,里面空间拥挤空气浑浊,风书实在受不了,于是特地出来透透气。
他走到辕位坐下,望着远处青草绿油,阳光在枝叶之间投下一道道斑驳的光影。
见此情此景,他情不自禁感叹道:“春风拂浅草,暖阳照绿树,真是好风景。”
“无聊!”木土嘟噜了这么一句,但是他马上又想起了什么,“哎……谁准你出来的,快回去。”
“一场暴风雨,马上就要来了。”
“哟,小哥,你这都能看出来?”木土被他的话惊到了,毕竟没有到达现场之前,考什么要怎么考,就连他们领路人都不知道。
说不定他只是胡乱一说,恰好瞎猫碰到了死耗子。
风书伸手朝天空一指,一群燕子由南往北疾飞,发出喳喳叫声,好像在极力躲避什么似的。
“燕儿急飞避难,风儿带来了厚重的湿气,空气中泥土儿十足。”
“不错,不错,有那么点真才实学。”木土接送过无数的参赛者,像他这样出类拔萃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吁吁吁...
木土突然勒住马头停住了马车,他一声大吼,把这两车几十个参赛者全都喊下了车。
众人下了车,不知道他究竟想要干什么,于是人群中马上传来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突然停下来干什么?”
“马车坏了?”
“快点走,不然给爷退钱!”
木土跳上马车,扯着嗓子大声吼道:“不想死的,就给我安静。第一轮的考验就在前方——电闪雷鸣,过得了就可以进入下一轮。”
前方是一块五六百米的大平地,上面除了青草什么都没有。
“搞什么?”
“什么电闪雷鸣?不要骗人了?”
“退钱!退钱!”
忽然,乌云挡住了天空,太阳直接消失不见。一团团黑云,压得很低,仿佛就在眼前。
呼呜呜,大风乱吹,发出似人非人的恐怖声响。
啪嗒啪嗒,两声响雷,好像从头顶碾过,惊得马儿不住踏蹄。
唰唰唰唰唰……
雨水直下,一滴滴的雨水,连成了一条条直线。一条条直线,构成一大片水帘。一片片水帘,组成了一道道厚重的水墙。
轰轰轰……
几道蓝色闪电,一道接着一道落下。地上被轰出了几个洞,洞里轻轻往外冒着青烟。
众人惊骇,这么密集的闪电,这要如何过去?要是不小心被劈中,那还不直接被烧成焦炭不可。
当风书回头看时,这一路前来的参赛者只剩下了他们四人。
“小鱼,你能行不?”
“我能……”
“你要是不能,你就就此打道回府吧,不要拖我们的后腿。”
玄玲知道风书这是关心她,可是她就是不愿意。“哼,先管好你自己吧!”
风书抬头望了一眼,密布的乌云,他内聚气劲,径直冲向了雨中。
轰啪啪,一道闪电刚落在他脚边落下,他便快速往右边一别,躲过了这一击。
风书身法灵动,宛如飞翔雨燕。他或快或慢,或跳或跃,总是能轻而易举躲过闪电。就像他有某种预知能力一般。
不会儿,风书穿过雨帘,走到了头儿,第一个完成了测试。
这要怎么办呢?玄玲心里焦急,她可没有风书那般的身法。
杨仲诚将自个的指头,捏得咯吱直响,他从来还没有遇见过这么趣味的游戏。
“让开,不要挡道,看我给你表演。”
杨仲诚虽然没有风书那般的身法,但是他从小修习的铁布衫正好派上了用场。
杨仲诚径直走入雨中,闪电劈去了他的头上、脚上、腰上、背上...
相较于这些闪电带来的伤害,远不及风书那日给他的伤痛来得真实。
一盏茶过后,杨仲诚衣服破烂全身冒着青烟,终于走出了雨帘。
杨仲诚回头,大口喘着粗气,朝对面的玄铃使劲挥着手。“加油!你能行的!”
风书看了他这等期待的模样不禁想,如果不能发现这电闪雷鸣的玄机,就算再怎么加油,也是徒劳无功。
五百米的雨帘,说远不远说近也不算近。
完了!完了...
玄铃见杨仲诚也轻松地通过了关卡,而自己对于如何跨过这个难关,却一点头绪都没有。
“怎么你怕了?”钟神秀一边试探,一边观察着她的表情变化。
“我没有怕,我只是在思考怎么才能通过?”
“如果你真的想要站在他的身边,那么光是耍耍嘴皮子,可是不够的!”钟神秀一半宽慰,一半嘲讽。
“我知道...”
“要不这样吧,我先走,我使用术法通过之后,你便可以毫发无损通过了。”既然对方铁了心,想要跟在风书身边,那么她这么弱是不行的,她必须好好锤炼她一番才行。
“哼,你少看不起人了!”
玄玲吸了一口气,大步踏进了雨中。
第六十四章 钟神秀粗暴通关
玄玲寄魂于木偶,就算木偶粉碎,她的灵体,也不会受到一点损伤。
可是……
她如果真的这样做了,的确能够轻松通关第一关。可是后面的第二关,第三关,甚至许多关,难道都这样么?
再说要是木偶真的毁了,没有术法师帮忙入灵,那她可不就真的成了风书的累赘么?
勇敢点,不要逃避,你要变强!
玄玲思绪既定,之前被忽略的事儿,逐渐引起了她的注意。
第一,风书如此轻巧穿过雨帘,究竟是他身法过人,还是另有发现。毕竟很多时候,杂乱无序的闪电还未落地,他便已经做出反应了。
第二,五雷汇聚,围击杨仲诚。这些雷电就像长眼睛,走哪打哪打哪走哪,莫非是有人在暗中控制。
第三,为啥这暴风雨的影响范围只有五百米,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一切的一切都透露出让人难以琢磨的疑点。
综合上述三点分析,玄铃得出了结论。
这风雨雷电并非自然产生,极有可能是监考官,施展的法术,来考验参赛者的修为程度。
玄玲猜了一个大概,可是要怎么过去,依然没有半点眉目。
轰隆隆,一道闪电在她的头顶惊现。
她只得慌忙抬手,做了一个冰盾举在手中。
咔嚓嚓...
闪电威力非常,一下子便将这个冰盾轰了一个四分五裂。同时强大的冲击力,连带着她的身体一起被轰飞到了空中。
玄铃落地,她没有风书那样的身法,也没有杨仲诚那样的体魄,她所拥有的只是一颗不敢屈居人后的心。
她一咬牙一闷头,快速在大雨中疾跑起来。
天空乌云密布,云底里发出亮闪闪的蓝。
“这……”
玄玲停住了脚步,她被眼前的景象给吓了一大跳。
“这要怎么办?”
二十条闪电密挨密的排成一条横线,将整个路径的横面全都堵死。
这样的排列组合,这样的闪电灼灼,看来她是真的躲不过了。
轰轰轰!
闪电烧过地皮,发出呲呲的脆响。
雷停电止,满地儿的渣土,地上轰出了十来个碗口大小的泥坑。
杨仲诚四下搜寻,并没有发现玄玲的身影。他十分着急地问道:“大哥,玄铃该不会被轰得连渣都不剩吧?”
风书抬手用食指抵住嘴唇,冷静地说道:“耐心等一等,她不会这容易就死的。”
雷停电止,又过了一盏茶的功夫,风书身前的那片泥地里起了变化。
泥土松动,忽然从泥地里破开一个洞,洞里像土拨鼠那般爬出一个小人儿,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玄铃。
杨仲诚蹲坐地上,好奇地看着她,十分好奇地问:“呀,你怎么从地里出来了?”
玄铃伸开手儿一运力,手里那把冰做的镐头,瞬间化为了雨水。“闪电击地击出了土坑,我发现这片土地土壤不是那么坚硬,于是我就钻到了坑里,扒到地下挖了一个大洞,像老鼠一样爬了过来。”
“哈哈哈,你他娘真是个人才。”杨仲诚一激动,没有控制好力度,一巴掌扇到玄铃的后背,她的身子一下子就被打摔在了地上。
“哼,你离我远点,我生气了。”玄铃起身,一边拍着身上的泥土,一边气呼呼地说。
四人当中已有三人通关,现在独留钟神秀一人,还在起点静立。
“大哥,腊梅姐,要怎么过来啊?”玄玲颇为好奇地询问。
“你不用担心她,她过来的方法,最简单最粗暴。”风书没头没尾说了这么一句,反倒更加让玄玲着急。
“大哥,快说是什么方法啊!”
“吵啥?你这只小麻雀,给我安静点。”杨仲诚只想安安心心欣赏高手功夫,一点不想过多被外界影响。
“呀,腊梅姐怎么直接朝闪电走去了!?”她可没有杨仲诚的那样的体魄,如果正面遭受雷电的攻击,那还不是非死即伤。
杨仲诚被她吵得有点厌烦了,于是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玄玲知道自己犯错了,马上捂住了自己的嘴,大气都不敢出一个。
要不是看着风书的脸面,依着他以前的脾气,他早就一巴掌呼过去了。
天空乌云涌动,数十道闪电一齐朝钟神秀霹去。
钟神秀不避不让,伸开双手,口中大声念叨:“天地无极,风雷受命。”
数十道闪电,分成两股,分别聚于她的左右手。
“这……”玄玲惊得目瞪口呆,这世上还有这等强人。
钟神秀的左右手拿着闪电,她双手向里一合。两团闪电一交融,便发出噼里啪啦的刺响。
一颗蓝色的闪电球,在她手中越积越大。
平地起雷!
闪电球从钟神秀手中射出,这球儿直冲天际,劈开乌云。
啪啪啪啪!
乌云散开,数十只妖兽,掉落了地面。
它们周身的羽毛,被烧了一个七零八落。乌黑的躯体上,还飘散着一股略带焦臭的肉香。
风停雨止,雨过天晴。暖暖的阳光重新铺满了大地,重新照在他们身上。
“大哥,那是什么鸟?”倒死地上的鸟儿,似鸟非鸟。
它们体型如鸡般大小,鸟头偏大大,眼睛圆圆,长着一张似人非人的脸。
它们只有一只脚,却能聚云布雨,打雷闪电。
“这就是传说中的雷鸟!”风书耐心回答。
啊……嚏……
风书揉了揉鼻子,湿衣服穿久了,身体开始抗议了。
“恭喜四位,顺利通过第一关。”木土边跑边喊道,“我做领路人数十年,还是第一次见着你们这样的人物。”
“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升火吧?”钟神秀担心风书着凉了。
“跟我来吧,前面五百米便有一个小楼。”木土开心说着。
这小楼,分为上下两层,无匾无额,不像民居也不像旅店。
孤零零立在这荒郊野岭,感觉怪怪的。
“进去吧,”土木推开了门,一行人跟着他走了进去。
“你们上楼等着,我们马上挑几件干净衣服,给你们送上去。”这小楼是万宝门临时搭建的,屋里只有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说不上好但是也聊胜于无。
第六十五章 接我一掌
一行人换了衣服,下到了一楼,走去大厅生火取暖。
火光盈盈,暖气十足。
“哎,什么都好,可惜就是没有酒?”
杨仲诚这一说,木土便又去到柜台一阵捣鼓,搬出一坛烈酒,拿出一包牛肉干。
杨仲诚率先喝了一大口,随即问道:“大哥,你喝不?给你暖暖身,”
“不,这酒我不喝。”风书好酒,可不是什么酒,都能入他的法眼。
他可挑剔了,好酒名酒才会入口。
“腊梅姐呢?”杨仲诚起身,便要将酒儿往钟神秀面前递。
钟神秀眉头一皱,推手道:“我不喝酒,酒味儿太冲了不习惯。”钟神秀并不是不喝酒之人,只是她喝酒颇有讲究。
什么地方喝酒?和谁人喝酒?心情是好是坏?
能让她看得上,并且愿意作陪喝酒的人,当今世上是少之又少。
杨仲诚坐回地上,看着玄玲直勾勾望着她。
“怎的?你个木偶,也要喝酒?”
“咱喝是喝不了了,闻闻香总可以吧。”玄玲生在北俱芦洲,那里冬天漫长且寒冷,冬日里一杯暖酒,便是春天。
杨仲诚找来一个大碗,给她满满满了一碗。
“考官,来坐儿,陪俺喝酒!”
木土欣然而往,陪着杨乐喝起了酒。
玄玲望着摇曳的木火,似乎想起了什么,开口问道:“雷鸟不是妖兽么?怎么还有人敢养?”
木土还没有来得及开口,风书就先一步回答:“东胜神洲有一个万宝国,他们认为人有善恶,妖也有好坏,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他们自古以来便有畜养妖兽的传统。”
“那其他门派会同意么?”其他门派,无论正或者邪,都是以斩妖除魔为己任。
“不同意,又当如何?门派再多也不过一盘散沙,一国之力足抵千军。”
木土很是意外,忍不住称赞道:“公子好见识,对咱万宝国了解得不少啊。”
“我哪有什么见识,这些都是我一个朋友告诉我的?”
木土听了更来劲了,端着的手中酒都忘记了喝。“你朋友也是万宝国的人?”
“是的,听说他还是万宝门的什么十二护法。”
木土一愣,随即问道:“那他叫什么名字?”
“顾有之!”
“呀,这不是我们门主么?”木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对了,几十年前,他的确做过护法。”
木土再也没有心思喝酒,猛地起身,一下子跪在地上。
“小的,以前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爷,你可别往心里去。”
“快起来,你这是干什么?”风书急忙拉他,可是他就跪在地上不起来。
“小的自知资质愚钝,一直想觅得仙缘,奈何没有明人指引?”
“喂,你小子是什么鸟样,也敢拜我大哥为师!”杨伯慈啪嗒一下,将酒坛摔碎到了地上。
木土跪在地上,双手使劲抓着裤腿。
“你请起吧,我也是道听途说。”风书不想过多纠缠,“你看我这样的人,哪有机会认识你们的门主。”
“你……”木土怒气冲冲起身,双目瞪得浑圆,想破口大骂骂不出口,想要动手又不是别人对手。
最后脸上挤出一抹笑容,讨好道“你,真会说笑。”肚中纵有千般气,也留笑脸于人前。
“你只要接我一招,我就收了为徒。”钟神秀起身,内聚气劲,手上蓝色电流在手上奔跑。
她这是想要杀了我!好汉不吃眼前亏,之后再好好找他们算账。
“有本事,你就杀了我,看看谁给你们领路!”他的确是一个小人,但是他也是有人尊严的,被人这样一顿呵斥一番威胁,心中如何不难受。来日方长,你们给我等着!
风书见他们剑拔弩张,他马上拉过钟神秀的手,冲她轻轻摇了摇头。
哼,钟神秀收了手,冷冷地看着他。如果在关山镇买票的时候,他冲撞风书是无心之过,她尚且可以勉强原谅。现在这般势力又强人所难,那么她就不得不杀了他了。
“考官大人,你且莫往心里去,我这两朋友都是急性子,其实他们并无恶意。”风书起身,从兜里掏出一把银票,硬生生塞到木土手中,十分讨好地说道:“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望您不要嫌少!”
木土推回银票,气呼呼地说:“走吧,你们也太瞧不起人了,我这就领你们去水月镇。”
水月镇,一个一万平米的小镇,镇上有一座不大不小的古城。
这古城很是特别,一年十二月,有十一个月都处于荒废状态,只有五月份才会人来人往,重获生机。
至于水月城名字由来,有诗为证:功名利禄水中月,爱恨情仇镜中花。
虽然这水月城的考核内容,早就众所周知,可是能够闯过此关的人,仍旧寥寥无几。
水月城的魔力在于,但凡你想要什么,它就能给你什么。
如果你想要功名,便会给你来一段功名利禄才子佳人的佳话。
如果你志在权势,便会给你上演一出,江山唾手可得美人左右相拥的圆满美梦。
如果你醉心武学,便会给你搞一场江湖奇遇,无论是绝世武功还是罕见神兵,随便任你选取。
凡此种种不可尽诉,世人都说别人傻,一入城池逃不了,幻梦幻思真亦幻,空中寻空还是空。
说白了,凡是进入水月城的人,都知道城里就是一个大型的真人扮演秀。
你想要什么就可以满足什么,甚至为了满足各种各样参赛者的奇怪要求,一入城门便会有专人登记接待。
木土领他们从西门而入,刚一入进程们,他便在城门口驻足说道:“三天内,你们只要能从其他任一门走出去,便算过关。”
他们是从西门进入的,只要从东南北任一一门走出,就算考核通过。
水月城占地面积一千平方公里,东西两城门相距一百公里,南北亦同。
一般习武的人,一天能走六七十公路,高手的话,一天一百公里绝对不再话下。
“哪里需要三天,我们要不了一天就能走出去!”玄玲自信满满,摩拳擦掌。
木土一声冷笑,而后大步离去。
“你们先行,我去买点脂粉,待会就来找你们。”钟神秀说这话的时候,眼儿一直望着前方。
“大家一起去吧,反正三天时间足够了。”玄玲暖心地提醒。
“不用!”钟神秀甩下这么一句,便钻入人群,很快消失不见了。
刚开始,木土还闲庭阔步地走着。不过很快,他便发现了有人正在跟踪自己。
第六十六章 猫捉耗子的游戏
发现这种情况后,木土便马上往繁华闹市走窜,希望能够依托繁杂的人群,轻松甩掉对方。
结果没有那么简单,对方还是悄悄地跟得死死的。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木土大步向前,往九湾胡同走去。
九乃极数,意在指这胡同弯拐众多曲折蜿蜒如同九曲河湾。
加之这胡同弯拐众多,而且每栋小院建筑几乎一模一样,寻常人轻易走入十有八九便要迷路。
木土穿插出入,走了二刻多钟,终于走出了九湾胡同。谁料刚一踏出胡同,他便望见了路口,有一个冤家正在静静地等着他。
木土吓得全身一颤脚底冒汗,身儿一转腿儿一拔,又重新钻回了九湾胡同。
“哼,小人,本姑娘今天就要亲手送你上路!这就是你欺负人所要付出的代价!”钟神秀跟着他的身影,不慌不忙地跟了过去。
钟神秀跟着他一路行走,却忽然被他带到了一个偏僻之地,再往里走时竟然是一个死胡同。
然而胡同里并没有木土的人影,剩下的只有三面高墙,和自己孤零零的身影,这人还真就在她眼前凭空消失了。
钟神秀没有慌乱,而是冷静分析起了情况。
三面高墙高十五米左右,而钟神秀来到胡同的时间,与他相差不过须臾。这就表明了,木土根本没有那个时间翻墙而过,再说以他对土木的观察,他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身手。
“去哪儿?难不成飞天遁地了不成?”
钟神秀迈开步子,身如轻燕,跃墙而上,在两墙之间来回跨跳。
六弹指,便跃到了墙顶。
一炷香为五分钟,一分钟为六弹指。这等计数法,出自佛教要律《僧祗律》。
钟神秀站在墙头,往右面一看,只有一个空荡荡的大院子,院里没有一个人影。
那他去哪里了?
钟神秀翻身而下,颇为不甘心地在胡同里来回走动。
难道有暗道?
但凡王公贵族富贾商家,在修建屋舍时,总会留有暗道以备不时之需。
钟神秀捏了一个剑指,轻轻扣敲着左面墙壁。当她敲到最里面那扇墙时,墙壁突然发出咚咚的脆响。
钟神秀使力一推,墙壁现出一扇一米大小的砖门。
钟神秀在门外,踌躇一阵,最后还是踏步而入。
钟神秀点燃了壁上的蜡烛,她手拿拿着白烛缓缓而走。
大约走了一盏茶的时间,她才走出了暗道。
暗道的尽头是座假山,假山外面是户人家的后花园。
钟神秀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往外走,谁叫这是别人的地盘呢?她可是半点地利,都没有占着。
钟神秀走出后花园,来到中庭,却听见走廊上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腊梅,你去哪儿了?可让我好找啊!”风书气喘吁吁,大步走来。
“你看到木土没有?”钟神秀的注意力还在木土身上。
“没有,你找他干什么?”
“没什么,你在这里干什么?”钟神秀这才反应过来,不解地询问道。
“我担心你出事,专门过来看看!”
钟神秀一把拉过他的手,试探着询问道:“其他人呢?”
“他们去云龙客栈休息了,”风书甩开了她的手,提议道:“算了,我们不管他们了,我们去外面走走吧,这里好玩的地方可多了。”
钟神秀看他笑得开心,恍惚之间,仿若回到了几十年前。她点了点头,不由得收了暗运的气劲。
“你要带我去哪儿?”钟神秀被他领着在城里转悠了几个小时了,两人出了闹市,却往一座十分偏僻的小山走去。
这人言谈举止,与风书相差甚远,钟神秀如何看不出他是个冒牌货。
只是这冒牌货的音容面貌与风书并无二致,所以她才舍不得下手,再者她也想看看这妖怪究竟所欲为何?
“腊梅,你别着急。快了,快了,前面就是了。”
“你要是再骗我,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到了!”
风书推开了古刹的门,领着钟神秀走了进去。
这古刹破败不堪,年久失修杂草丛生,院落中央却独独屹立着一棵苍天大杉树。
“你带我,来这干什么?”
风书一把把她牵到一株杉树下,杉树旁有个石牌,石牌上刻着许愿树三个字。“你别着急,等到晚上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玄玲看他期待的模样,不禁也跟着期待起来。
月色初上,钟神秀端坐地上,她的耐心已经到达极限了。“你该不会骗我吧?”
风书伸了一个懒腰,而后起身,他随手提起身边的木桶。
将桶里的水儿,往树下一倒。
不会儿,土里就冒出了一粒粒萤光。萤光飞舞,一颗颗落上了树梢。
这荧光越来越多,最后占满了整个树丫。
月光清浅,流萤满挂,古刹静谧,一眼万年。
钟神秀看得呆了,也情不自禁起了身。
“许个愿吧?”风书与钟神秀同时双眼紧闭,双手合十。
这萤火虫叫着水月萤,遇水而生,见月而亮,是水月城的独有生物。
“你许下何愿?”风书看着她,眼里尽是柔波。
“我不告诉你,”钟神秀不好意思地侧着脸,呼吸略显急促。“你又许了什么愿?”
“花好月圆,永结同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拉着她的手,顺势将她揽入怀中,
“我们结婚好不好?”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瞬间将钟神秀从醉梦中惊醒。
此情此景虽然与几十年前大为不同,但是许下誓言永结同心的情愫是何其的相似。
她早就知道对方不是风书,只是念着过去那份美好,才没有痛下杀手。
事到如今,他踩了她的雷,那她也就不用手下留情了。
钟神秀腰儿一扭,瞬间挣脱了他的怀抱。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便已经绕到了他的身后,用左手压着了他的后颈脖。
他脚儿一软,身子一倾,一下子跪在了地上。
“腊梅,你干什么?你别开玩笑了,这样一点都不好玩。”风书不知道,她怎么了?刚刚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又动起手来了。
“你不是风书,你个骗子。”钟神秀眼里溢出了泪,“你玷污了我的爱情,死吧!!”
白狐见事情败露,连忙求饶道:“女英雄,求你绕了我吧,我也是被逼无赖啊!这都是木土指使我干的,冤有头债有主,你可以不能错杀无辜啊!”
第六十七章 皮影戏的魅力
白狐知人心,善于变幻之术。再经由花言巧语,巧设陷阱,轻而易举便能将定力不足的人儿俘获。
白狐一边说着话,一边还扭动身子极力想要逃走,奈何实力相差太多,他根本动弹不得。
钟神秀右手呈掌,掌上一丝丝淡蓝的闪电如电流般快速涌动。
“哼,你都这样了,还敢以风书的样子与我说话。你要我如何放过你!”钟神秀猛地一下,一掌插去了后背。
掌风呼啸,由后至前穿胸而出,他的胸口被灼烧出了碗口大小的空洞。
钟神秀一收手,甩尽手上的血迹,“风书”身子一动不动倒伏在地上。倒地后,他逐渐显现出了真身。一只全身洁白,灵气十足的白狐。
钟神秀抬头望着莹莹月色,望着杉树上的闪烁萤光,她不禁泪光轻泛,自言自语地道:“要是这一切是真的就好了。”
只可惜希望是美好,现实却是残酷的。
钟神秀越想越是气越气便越是恨,她扬起手儿连霹数掌。数道闪电急下,将这白狐轰了一个粉身碎骨。
杉树上萤火虫,受了惊吓,纷纷飘飞而走了。
“木土,你给我等着,最好别让我再看见你。”
不过钟神秀这下也就明白了,这水月城的厉害之处。
看似平常祥和,实则危机四伏。
是人总得有遗憾,有遗憾便总是想要补全。如果真的补全了,又有几个人愿意从梦中醒来呢?
夜色深沉,山路蜿蜒再要下山多有不便。
于是钟神秀踏步进入破旧佛殿,捡了一些枯草勉强做了一个地铺。又拾来好些干木,生了一堆柴火,勉勉强强在古佛座前休息了一夜。
夜尽天明旭日东升,钟神秀提了木桶,佛殿后面的水井边打水洗漱了一番。洗漱完毕之后,不做过多留念,急匆匆往城里市中心走出,她是要去找寻风书他们。
本来依着他们的脚程,昨天便能走出这水月城。奈何路过一条商街,商街上有勾栏瓦舍不下三十个。
瓦舍当中表演节目众多,说书、小唱、杂剧、皮影、散乐、舞蹈、角抵、杂技等应有尽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玄铃因第一次见着这等去处,又是新奇又是好玩,一看这皮影戏便入了迷。
杨仲诚也是个爱玩的主,看戏听戏一入了迷,便难在挪动步子。
对于听戏风书说不上爱也说不上讨厌,既然两人这般喜欢,陪他们看上一场又有何妨。
台上锣鼓喧天,台下如痴如迷。时光如白驹过隙,世事如白云苍狗。
当他仨兴致散尽走出勾栏瓦舍的时候,白天已变成了黑夜,早市已散夜市兴起。
风书一见时间已晚,再作行走多有不便,于是便就近找了一间小店儿住下了。
入店吃过晚饭后,杨仲诚闲来无事,便与玄铃一道听老掌柜讲了很多掌故,对于水月城的凶险和情况也就更加了解了几分。
于是两人商量决定,明天再也不去勾栏瓦舍闲逛,铁了心要在明日之内,走出这水月之城。
次日,玄铃早早地醒了,可是风书与杨仲诚却呼呼大睡,怎么叫也叫不醒。
玄铃找来小二帮忙,小二却是爱理不理。没有办法,她只好用冷水给他俩洗脸,结果还是不醒。
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玄铃只好出此下策,扬起小手儿,给他俩一人来了几个大耳刮子,他们这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他俩醒来,小二积极招呼,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吃早餐。
玄铃见此情此景,气不打一处来,指着小二破口大骂道:“你这个奸商,我不想再看到你,给我滚出去!”
小二嘻嘻一笑,马上讨饶道:“客官不要生气,有话咱好好说嘛!”
说时迟那时快,在他话儿还没有说完的时候,杨仲诚便冲了过去,一把将他高高地提在了空中。
小二没有害怕,反倒是除去伪装,现出了本身的模样——猫妖!
他长得是猫脸人身,一对蓝如宝石的眼睛格外漂亮。“你要动手可以,只要你敢伤我,我便宣不布你们不合格。”
“你是监考官?”风书听了这话,第一反应就是确认真伪。猫妖儿脖子上扯下一枚玉牌,扔去了风书的手中。
风书见着玉牌上雕琢着三个宝箱,宝箱呈品字形排列,样式雕工竟然与木土身上所带的玉牌并无差别。不光如此,且玉牌材料比土木高出了一大个档次,风书不再有疑。
“杨仲诚放了他吧,他的确是考官!”
“要是我坚持杀了你呢?”杨仲诚实在气得不行,这个混蛋昨晚居然在他们吃的饭菜里,下了超大量的蒙汗药,要不是有玄铃在,剩下两天他们真就要在酒店睡过去了。
“你可以杀了我,我绝不对反手。只是你杀了我,不光你自己要受到通缉,你那些朋友也会受到牵连。我敢保证,你如果真动手了,你们没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这水月城。”
杨仲诚听了他的话,眼儿大睁嘴唇紧闭,手儿一松无可奈何地将他放了下来。
“对嘛,这才对嘛,哈哈哈,你们这些人功夫再高有什么了不起。世上的事情,可不是谁拳头硬谁就说了算,到头来依靠的还是规矩。”
杨仲诚听了他的嘲讽怒不可遏,一拳砸到他的身后。
轰隆隆!
一声巨响,楼板被轰出了一个大洞,碎木纷飞散落得房间里到处都是。
杨仲诚这是在警告他,他要是他想随时都可以杀了他。
风书反倒是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小二去桌前坐下,轻描淡写地问:“小阿哥,这水月城的居民,都是妖怪么?”
小二被刚刚那么一吓,气势也减了一半,连忙笑答道:“是的,公子。”
“你们为什么不做好人,偏偏要帮着万宝门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玄铃跳到桌子上,怒气冲冲地反问他。
“哎,你以为我们愿意背井离乡,你以为我们愿意为奴为婢,你以为愿意我们甘做恶人?不,我们怎能愿意?”小二握着拳头,满腔怒火对着他们倾泻而出,“都是你们这些贪心的人类,烧毁我们的家园,捉拿我们的族人,将我们像猪狗牲畜一样贱卖!”
第六十八章 酒中仙
“那你们为啥不反抗呢?”玄铃实在不明白,遭受了这样的不公,居然还能忍气吞声诚服他人,要是她绝对无法做到。
“逃能逃去哪里?我们一被抓住,便被下了禁足蛊!”小二解开自己的巾帽,额头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缓慢移动。
“那是什么?”玄铃又惊又怕,谁的头里要是长了那么个东西,那还不得被活活折磨而死。
他们所看到的蠕动,只是蛊虫的头部,并不是蛊虫的全部身体。其他的部分,正紧紧盘踞在大脑其他地方。
“那便是禁足蛊,只要他们一离开万宝国,这蛊虫便会吃尽脑花。”脑子受了损伤,人儿自然就一命呜呼了。
“那些人真是可恶,实在是太残忍了。”玄铃听了风书的解释,不免对眼前这个小哥同情了起来。
“没有办法,或许这就是命吧!你们走吧,任务我估计很难再完成了!”小二起身,施礼请他们出门,虽然任务没有完成,不过一吐心中这口恶气,也算是赚得了几分舒畅。
“任务?什么任务?”玄铃的好奇又被人轻而易举地勾了起来。
“每一个在水月城的妖怪,都有各自的任务目标,要么赚够三百两银,要么留住五个考生!”
“要是完不成任务会怎么样?”
“哎呀,你真烦呢!你就不要再问了,你们快走吧,记住千万不要在这水月城逗留了。”小二一面说着话,一面已经将三人送到了门口。
风书看着他,明白他心地本善,只是趋于无奈才做出这等事,想来也是情有可原。
他自己是一个苦命人儿,这小二也是一个苦命人儿,苦命人更知苦命人之苦。
于是风书从兜里数了三百银银票,塞到了小二手中,温和地说:“这三百两你且收着,就当是买我们三个的名额吧。”
小二愣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当他反应过来,想要道谢的时候,风书他们已然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大街上,店铺林立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他们三人不敢再留恋忘还,心无旁贷埋头直走,匆匆忙忙赶着路。
忽然,杨仲诚面前窜出了一个老头儿。
那人头戴破帽白发飘飘,手捏着酒葫芦,满身酒气,摇摇晃晃步履蹒跚。
哪里来的醉鬼,敢挡爷爷的道,杨仲诚心里颇为不爽地暗暗叫骂。
杨仲诚不想惹麻烦,于是身子往右边一别。谁料那老头比他反应还快,一下子就闪去了他的右面,将他的去路堵了一个严严实实。
“你这老头该不会是没事找事吧……”
杨仲诚假装向前迈步,然后虚晃一枪,实则向后退了一步。
“嘻嘻嘻……”老头一下子没有跟上,为了缓解尴尬,只得用左手拍着右脚裤腿,假装拍着裤子上的灰。
这老头是在故意找茬,你既然主动搞事,就休怪我不客气。
“大哥,你快劝劝他们啊?”玄玲见这两人剑拔弩张,战斗一触即发。
风书却往旁边一让,给他们腾出一块更大的空间。
“无妨,不碍事,你猜猜看,他们两人谁会赢?”风书一点都紧张,一副隔山观虎斗的模样。
“哼,你不去,我自己去。”玄玲刚才往回踏一步,两人便已经打斗了起来。
杨仲诚攻势凌厉直拳突击,老头儿法颠倒似醉非醉,总能在千钧一发之际,轻而易举躲过对方的攻击。
杨仲诚一看心里着急,俗话说拳怕少壮,自己难道连这么一个老人都不如么?
杨仲诚汇聚气劲,三拳直出,直朝对方胸脯攻去。
老头儿不慌不忙,身子一躺,像滩淤泥一样掉在了地上。接着他顺势身子一缩,整个人儿,从对方的裆下划过。
杨仲诚此时背部空虚,想转身防御已然来不及。
哒,轻轻一掌,拍在了他的腰部。
杨仲诚一时情急没有反应过来,反手扯住老头儿右手,一个使劲猛拉,将他摔到面前。
提拳收气,一记猛拳朝他胸口奔去。
老头儿也同时出拳,两拳相撞,杨仲诚只觉得手臂酸痛,接着咔嚓一声,强大的气劲,将杨仲诚的左手活生生震断。
“我输了……”杨仲诚坐在地上小声地念叨,他咬着牙不让自己发出一点疼叫。
“没有意思,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无聊死了。”老头儿俯身拉起他的左手,一拧一送,准确无误地将他的左手给接上了。
玄铃根本没有机会近身,更别说劝住他们停手了。直到一切尘埃落定,她才明白对方是何等的高手。
啪啪啪...
一旁暗暗观察地风书,早已忍不住鼓起了掌。
“你是……”老头儿回身看着旁边那人,对他有点印象,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兄长,多年不见,你仍然风采依旧啊!”风书拉过他的手一说话,这熟悉的声音瞬间让他高兴不已。
“哎呀,你...你是风书?!我的乖乖五十九年没有见了,你还是那么年轻,你看我现在已经满头白发了。”灵修子一面将酒葫芦递给他,一面高兴非常地说。“这些年,可把我想死了。”
“兄长说笑了,不过一副破皮囊罢了。”
“对了,你不是说永远不回人世了么?怎么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兄长,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嘛,当然是为了美酒了。”
“我和兄长也差不多了,我求取之物,不过是五彩石罢了。”
灵修子摇了摇酒葫芦,扒开酒葫芦,喝了一口酒。“空了,你说该怎么办?”
“哇,老爷爷,你喝酒真厉害。我以前一直以为大哥是酒鬼,今天见了你,你比他喝酒强多了,我看你就叫你酒仙好了。”玄铃见他身上酒味浓重,酒气扑鼻刺眼,却无半点醉意,忍不住惊叹称赞道。
“咦,你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号,”灵修子看了看站在风书肩上的玄铃,颇为好奇地问:“是不是风书告诉你的?”灵修子因为喜酒好酒爱酒成痴,人们便送了他一个酒仙的雅号。
“什么老爷爷?你叫谁老爷爷?我有那么老么?我比卧云,只大半岁好不?”
第六十九章 忘忧楼中忘忧酒
玄铃吃了一惊,她怎么也想不到面前,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竟然只比风书大半岁。
一人青丝满头,一人白发苍苍,实在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兄长,不要在意那些细节了,你不是想喝酒么?走,我陪你喝酒就是了!”风书不想要再作纠缠,不然这样下去肯定会没完没了不可。
“她是谁?你在哪里捡来的一个亡魂?”
“她是在幽冥界认的小妹,我此次回人世,便为了她找寻重生之法。”
“他呢?他又是谁?之前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他!”
“他是我新结交的兄弟,叫着杨仲诚,以前是猎虎堂的武师!”
灵修子了解了一个大概,他冲杨仲诚挥了挥手,笑说道:“兄弟告诉你一个秘密,下一次遇着醉鬼,一定不要硬碰硬。我算是手下留情了,不然你的小命可就难保了!”
杨仲诚没有生气,反倒是非常高兴,他凑到他的身边,脸上堆着笑说:“阿哥说笑了,有时间还请您多多指导几招。”
“哈哈哈,我除了喝酒什么都不感兴趣,你要是不怕白白浪费酒水,就尽管来吧。”
一行人走了一段路,在一座名为宫廷御宴的酒楼停下了下来。
“兄长,这里如何?”
“哎,这里我早就吃过了,不仅菜贵而且酒水还不好喝,专门坑人的店,走我带你去一家免费的酒楼喝个痛快。”
灵修子一面说着,一面拉着风书的手,转过了三条街,在一个名为忘忧楼的酒楼钱停下了。
这酒楼前放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了首诗。
八珍玉食未尝尽,温柔乡里不曾醉。
忘忧酒楼未入过,空来人世走一回。
牌子旁边还站了四个秀色可餐的美人儿搔首弄姿,勾引往来人客入内。
“各位客官里边请啊,咱这忘忧楼好吃的好喝的应有尽有。”
“不光如此,咱店里吃的喝的耍的玩的,全部都免费喔!”
不时便有好些路过的武林人士,耐不住心中的悸动,一个接着一个走进了这忘忧楼。
只是说来也怪,他们站在那好一会儿了,这忘忧楼却是只见有人进不见有人出。
“忘忧楼...是不是我们昨晚听老掌柜说的那个忘忧楼?”玄铃嘴里一阵嘀咕,因向杨仲诚询问,“掌柜说它是水月城最凶险的地方了!”
“好像是说,他们有个特制无色无味的药叫忘忧散,吃了忘忧散,便会坠入美丽幻境,没有个三五天是醒不来的。”听她这么一说,杨仲诚也勾起了昨晚上与小店老掌柜的聊天记忆。
“哟,没有想到你们了解得蛮多的嘛。这忘忧散不光能够致幻,而且吃下之后并无解药。不过他家的忘忧酒,实在是太好喝了,每一次喝了那酒,就会给人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灵修子一面说着,一面沉浸在那种美好感觉的回忆当中。
“你明知道,这店有问题,还叫我哥去。你这样的朋友,不交才好。”玄玲越说越气,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哎,不好意思,我忘记了你们只是肉体凡胎。我可不一样,我是百毒不侵之身,什么毒药对我来说,都没有任何影响。”灵修子拍了拍他的肩膀,颇为理解地说:“卧云,你要是有难处,咱们以后再聚吧!”
灵修子曾经游历巫毒教,偷喝巫毒教教主的圣酒,被巫毒教的帮众合力追缴。
结果在追杀的过程当中,他不小心坠入了万毒窟。窟中毒物成百上千,蛇虫鼠蚁不断撕咬他,多种剧毒相互叠加。
那一次坠入万毒窟,他不光没有死,还因祸得福练就了一身百毒不侵的功夫。
风书轻轻一笑,自信满满地说道:“兄长,你这样说就见外了,今天就算舍命陪君子,我也要陪你进这忘忧楼好好一盅。”
“大哥……”玄玲扯着风书的衣角,她不想要看到他出事,她不想要他去这龙潭虎穴。
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风书要这样固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你们不用担心,我不会有事的,况且就算我真出了事,不是还有灵修子嘛!”风书说着宽慰的话,却不想把这宽慰的话,说出了恫吓人的效果。
玄铃不想再理他,跳下了他的肩膀,走到对街的石墩上坐着,一个人闷闷不乐地生着闷气。
杨仲诚见风书他们不紧不慢地走进了忘忧楼,他自己可没有他们那样的能为,也没有他们那样的自信可以全身而退。
于是乎,他也转身去到了对街的石墩上坐着,与一脸不悦地玄铃做着伴。
“哼,那人一点都信不过!你相信他么?”玄玲气呼呼地问,她以前常常听风书提及灵修子,原本以为他是一个光明磊落正直有担当的好人儿,如今一见却是一个不顾朋友安危,会将好朋友硬生生拉去火坑的主儿。
杨仲诚稍微挺直了一些身子,他直勾勾望着忘忧楼,颇为担忧地说道:“我就是因为也信不过他,所以我才和你在外面一起等着。”
杨仲诚对于这个人的人品品行并不太了解,但是单从他怪异夸张做事的方式来看,确实不怎么让人放心。
灵修子是风书的好朋友不假,他不会主动害风书也是不假,怕就怕在要是他真的喝醉了,能否再有精力照顾好风书。
玄铃看着络绎不绝前往忘忧楼的人们,有一种羊入虎口的感觉。
君子食色性也,好色而不淫。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性,然而君子却能够做到喜欢而有克制。
不过见着这免费的玉露琼浆、山珍海味、鲜花美人,又有几人能够自制呢?
玄铃虽然相信风书的为人,不过在等了一炷香后,他们仍旧没有从忘忧楼里走出来了。
等待时间总是漫长,每分每秒宛如度日如年。
玄铃又担心又着急,不免得动起了心思,她不知不觉地念说道:“我们再等半个小时,要是这半个小时过了,他们还不出来,那我们就马上杀进去。”
杨仲诚将手指捏咯吱直响,趣味十足地说道:“哈哈哈,正好我也是这样想的,到时候我们一起杀进去搅它一个天翻地覆。”
第七十章 总管徐锦江
这忘忧楼,共有三层。一二层都是招待人客,喝酒吃饭的地儿。
风书走进忘忧楼,随着灵修子进入了一个包间。
这个包间有十平米左右大小,里面放着一张圆桌和八根凳子。一楼便是由这么三十多个小隔间组成的。
“小二?小二!”灵修子坐在板凳上,手里玩着酒葫芦大声吼问。
小二不来也得来,只好硬着头皮应承。“爷,您来了。对不住您,今天饭菜卖完了?”
“哎,我就奇怪了,我刚坐下还没有点菜,你一上来就说卖完了,你这是什么意思?你难道这是在赶我走?”
“爷,你就请走吧,咱真的不能做你的生意?”小二站在他们面前着急的搓着手,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呵,笑话!你不要蒙我,为啥昨天我都能喝酒吃饭,偏偏今天就不行了!”
“这.....”小二抹了抹额头,艰难地说:“你...你自己昨晚干了什么事,你自己难道不清楚么?”
昨天灵修子也来了忘忧楼吃白食,他从下午吃喝到晚上,晚上吃到打烊。可是打烊后,他仍旧没有尽兴,偏要让人给他打一葫芦杜康带走。
苏宁伺候了一天的客人了,临到下班都还没有一个轻松。
于是苏宁心一横,坚决拒绝了他的要求。灵修子眼见酒儿就在面前,无论怎么都要带走,顺手一把掌将他打翻在地。
苏宁知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只得吃了个哑巴亏,无助地看着他将一大缸酒给扛走了。
“去去去...”灵修子起身,一边威胁一边试探着问:“你说酒菜卖完了,我这就去厨房看,要是有酒有菜你怎么说?”
“哎,爷你别闹了,这是咱掌柜下的命令,说不准再招待你了!”小二没有办法,只好将实情给说了出来。
“好!好!既然我不能吃了,那么你也别想开店了!”灵修子内力疾走胸膛起伏,声音响彻整个大厅:“大家不要吃了,这酒菜里都放了忘忧散,吃了忘忧散半个时辰之内,你们就会陷入幻觉。这忘忧散可是无解之药,吃了它没有个三五天你是无法清醒的。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我,但是请你们按下酒桌下的暗格,一切就水落石出了。”
不会儿,大厅里便传来了一阵骚动。
“哎,这地下怎么还有密室!”
“里面为啥躺着那么多人?”
“他们一动不动,难道都是死了么?”
“我走了,我走了,不吃了!”
事情就是这样,忘忧楼纵然名声在外,所用方式也是早被为人所知。但是在这武道争锋举办期间,各个地方初试通过的考生,都一股脑儿涌向了水月城。
水月城瞬间从一座死城变成了生机勃勃的繁华城市,往来考生不计其数,总会有贪图便宜和不知情的武林人士前赴后继羊入虎口。这个道理就像电信诈骗一样,海量筛选总是会猎物自动上门。
如今被灵修子这么一喊,那层虚拟的面纱,被人瞬间揭下,露出血淋淋的现实。
大厅的众人,一股脑儿全都冲了出去。
“杨大哥,你看怎么突然有那么多人跑出来了?”玄铃一直注意着忘忧楼,忘忧楼之前都是有进无出,怎么一下子又那么多人一窝蜂地跑了出去。
“不知道,咱们再等等吧!”杨仲诚还是想再等等,毕竟那两人的功夫和能为,比他们强太多了。
小二见食客溜了,紧忙去拦阻,可是哪里拦得住,那些人像发了疯一下往外涌。万宝门根据每个妖怪负责的地方不同,给予每个妖怪的指标也相差很大。
忘忧楼在武道争锋比赛期间,要是完不成三千人的名额,那么徐锦江便会遭受责罚。
徐锦江便是忘忧楼的掌柜,也是万宝门的内务总管。
徐锦江站在三楼窗户前,看着鱼贯而出的人群,平静地问道:“苏宁,下面出什么事了?”
“回总管,又是那个酒鬼,前来闹事了。要不我带人,去把他赶走!”苏宁探听了实情,气呼呼地提着建议。
三楼是徐锦江的休息场所,非外人不可入内。
徐锦江一抬手,思索一会儿,趣味地说道:“不,既然事情已经出了,硬碰硬只是徒添伤亡,不如将他们请上楼,结识一下说不定以后会有用处。”
“嗯,我知道了。”苏宁得了命令,马上便跑到一楼,将这两人请了上三楼。
苏宁将这两人带到三楼的茶厅坐下,刚一落座,里屋便传来了脚步声,不一会儿一个青年缓缓地走到了他们面前。
这人身材干瘦,长相却有一副富贵之气。
他头戴玉冠,眉如柳叶,一双大眼虎虎生威。嘴唇细薄,手里一只逍遥扇,轻摇慢扇。
第一看时还以为是文弱书生,不过听他说话,就知道这人是个老江湖。
徐锦江坐定,他将折扇放到了桌上,施礼问道:“请问两位英雄,尊姓大名?”
“你就是掌柜,看你年纪不超过二十五,能够管得了这么大一座酒楼么?”灵修子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倒是对眼前这人儿的身份产生了疑问。
“在下风书,这是我的好友灵修子。”
徐锦江细细观察一番,见一人风流倜傥眉宇之间一股萧索之气若隐若现。另一人满头白发放浪形骸,气海翻腾对自己的实力丝毫不加半点隐藏。
这两人皆非常人也!
徐锦江心里欢喜,脸上却好不显山露水,他振振有词责问道:“两位,你们可知道刚刚走了多少人客?每一个人客又值多少两银子?”
“你啥意思?你是想讹钱的话,对不起我身无分文。你要是想动粗的话,那么来吧,老头我反正好久没有舒展筋骨了,正好陪你们练练。不过这事因我而起,和我朋友没有半点关系。”
风书见他言语激烈,表情却是温和,也没有想要动手的打算,看来对方似乎另有所图。于是风书轻轻一笑,冷静地询问道:“掌柜,有何见教?”
“哎呀,我不过随口说说,你们何必当真。”徐锦江一面观察着他们的神态,一面命令道:“苏宁去安排人,送一桌好酒好菜上来。”
不多时,一桌好酒好菜便被送上了三楼。
灵修子见了酒菜,就像猫儿见了鱼,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就忘到了九霄云外。他急不可耐地大口喝酒大口吃菜。
第七十一章 前路凶险,后会有期
徐锦江见风书端端端坐着,不曾动过筷子。他知道对方仍旧没有放下戒备,于是自个拿起筷子,夹了一些韭菜放到了嘴里,津津有味地吃着。
“你放心好了,这些酒菜里可没有下药!就算我们是妖怪,我们吃了忘忧散,也会一并中招的。”
“谢谢,我不饿。”
“敢问二位哪里人士?”徐锦江一眼便看出这两人都是高手,他试探性地探探底。
“好酒啊!喝了这酒,如同如沐春风!”灵修子喝了一口酒,大声地说道。
“据我所知,神魔大战之后,魔族便逃遁进了幽冥界。这么说来,你也是妖了?”徐锦江没有想到,这人居然是妖。如果他能够将这两人纳为己用,那么之后的起义之事,成功的几率就会又增加几分。
“我不是妖也不是人,我是神。”灵修子几杯酒下肚,意识已经有点模模糊糊了。只是他是真醉还是假醉,这就不得而知了。
“那掌柜,你又是哪里的人?”风书滴酒未沾,他可清醒着呢。他知道对方有意试探,于是便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我是万宝门的大管家,主要负责这栋酒楼。”徐锦江答非所问,他想糊里糊涂地蒙混过去。
“掌柜子有意思啊,答非所问了。”风书冷冷地看着他,似乎早讲他心里的小九九看了一个一清二楚。
徐锦江棋逢对手,他知道要想有收获,就必须得先有付出,像对方如此谨慎的人,你不下二两酒米如何勾得来一条大鱼。“我老家在西峰山,早就家破人亡了。”
风书这才拿起筷子,意思意思一下挑了一夹菜。
“敢问公子,参加武道争锋,所求何物?”万宝门隶属于万宝国,每年举办一次比赛,每次比赛都有相当一部分宝物流出。
“五彩石!”
“哎呀,这可是传奇的宝物啊。”大凡武功秘籍宝物神器,共分位九品,在这之上还有极品,传奇之上更有传说。传说级宝物,一般世间仅有,想要取得更是难上加难。这五彩石是女娲补天所遗留的灵石,传说称号绰绰有余。
“我要寻的是白蟒蛇胆酒!”听着他们的谈话,灵修子也有兴致。
“哈,据我所知,这白蟒乃是比丘饲养的妖兽。而着白蟒又是比丘的心头肉,你要是杀了它,还能活着走出万宝国?”比丘乃是万宝门四大长老之一,呼风唤雨,位高权重,不是一般人可以惹的。
“咦,你竟然是万宝门的总管,那么你一定对万宝门非常熟悉,你知不知在万宝门惹出了事,有什么办法可以逃出生天了?”
“我帮人,人帮我,世界上哪有白吃午餐的?”徐锦江话里藏话,也不明说。如果这灵修子正如他表现这般无心无机,倒也好办了,只是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不如先试他一试。
风书听得明白,举杯再敬,“缘分让我相遇,吃了这顿饭,我们就是朋友了。要是朋友有什么难处尽管开口?”风书也知道,这次参加武道争锋一定凶险万分,虽然他现在还不知道与徐锦江结交有何益处,但是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朋友有困难我自然会出手帮忙,但是我要是有难处,两位也不要吝啬才是。”徐锦江饮尽杯中酒,给了他明确答复。徐锦江也不知道这两人究竟会不会帮他的忙,他只是先结交着说不定,哪个时候就能派上用处。
“你们要是什么困难,尽管到到万宝门风波城来找我就行了。”
要想入到风波城,就必须通过五关考试。每年五关过后的人数,从来都没有超过十五个。
然而每年参加这武道争锋的比赛的人儿,再怎么说,最少也得四五万吧。
风书见聊得差不多了,他对于徐锦江的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了,于是起身准备辞行:“多谢款待,酒足饭饱,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徐锦江也马上起身,亲自将他们从三楼送去了一楼,又从一楼送去门口,走到门口还恋恋不舍地说:“好些,山高路远前程凶险,你们好生珍重。”
“留步,请了!”风书扶着灵修子,缓慢地离开了。
玄玲他们见时间快到了,正打算冲进去。
却看见风书领着灵修子出来了,他醉醉醺醺,走路蹒跚,每次差点倒地,又立刻站定。真不知道他是真醉了,还是假醉了。
“大哥,他这是怎么了啊?”玄铃急匆匆跑过来,她没有想到他们两人竟然安然无事全身而退了。
“嘻嘻,没事,我没有醉!”灵修子推开风书的手,一个跌跌跄跄躺倒在了地上。
“兄长,你喝醉了?”灵修子昨天本就喝了许多酒儿,酒劲未过,今天又进忘忧楼豪饮一番。他现在终于有点模糊了,他醉了不想走了,就想在这睡觉。
“你们快走,你们别管我!”灵修子半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吐槽道。
“要不?我将你送去客栈吧,免得你在地上受了凉!”风书知晓灵修子独来独往的个性,临走时想为他再做一点事。
“得,你们走你们的不要管我,你们要是迁就着我,你们怕是明年也到不了那万宝门了。”
“那……”风书从兜里掏出三百银票塞到灵修子手中,灵修子推了回去,他一屁股从地上坐了起来,嘴里哼哼呀呀唱着歌。
“猫有猫路,鼠有鼠道,慢走哟,您。”
风书施礼,而后领着他们径直离去。
“大哥,你真的不管他了?”玄玲站在风书肩头,颇为不解地问。
“不是不管,而是不用管。他的醉拳功夫,远远在我之上,我们顾好自己就行了。”
风书他们走了一会儿,却遇见钟神秀从一个巷子里窜了出来。
风书看她脸色红润,身上却有一股血腥味。
“你把木土杀了?”风书猜测着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被他摆了一道。”
“你没有受伤吧?”风书知晓这等小人物,根本不可能伤着她,可他还是忍不住这样问。
“没事,我们快走吧,这地方的常住民,几乎都是妖怪。”
风书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开心地问:“你猜我刚刚遇见谁了?”
“谁?”
“灵修子啊。”
“噢,哪个无聊的酒鬼啊,我可不想和他有过多接触。”
第七十二章 白雾迷阵
水月城外,向南一百公里有一座大森林,这座森林的名字叫迷惑森林。
迷惑森林因何得名?
这座森林幅员辽阔,里面生长着许多奇形怪状的植物,那些植物常用自己的手断迷惑杀死考生。
每一年,只有到达了这里,考生们真正的考验才拉开了序幕。
监考官领着他们,在一条泥土小道上慢慢地走着。穿过一道小山坡,一座幽深静谧的森林,突然在路的尽头显现。
迷惑森林外围,围了一大圈黑色的篱笆。走近后,才看清楚,是一根根拇指大的铁条,相互搭架,构成了这一道巨大的铁篱笆。
铁篱笆上,还密密麻麻贴了好些符咒。
“你们万宝门怕是没有术法高手了吧?区区一座古林,也值得如此兴师动众。”钟神秀是一个超级术法师,对于这样粗鄙的设置术法的手法很是瞧不起。
“布这阴阳万符阵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妖怪出来伤人。”监考官好心解释道:“况且,这儿每年都会被作为场地使用,表面看起来的确亏了,长远来看,反倒是赚了。”
“你们万宝国的人,真会打算盘,不愧是中土神州最会做生意的人。”钟神秀心里很是不爽,趁机挖苦了两句。
万宝国繁荣的经济主要靠两架马车拉动,一是妖怪奴隶的大肆买卖,二是热火如茶的旅游观光。
至于万宝门每年召开武当争锋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吸引更多旅客,赚更多的钱罢了。
从现在起到比赛结束,差不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
这两个月里,来自五大神洲的旅客齐聚万宝国。数量往往有几十万之多,就算每人消费一两,都是一笔难得的大财。
铁篱笆前面放着两把长桌,桌后分别坐着一个监考官。
两个监考官一男一女,男监考官负责收集核实这四人的基本资料,以及篆刻腰牌。
这腰牌上的信息,包含了籍贯、年龄、参赛时间等。
女监考官则主要负责,给每一个参赛选手,画一幅肖像图。这些肖像图,一来会作为官方资料,留图存底。二来,官方每年都会挑选一批有潜力的选手,装订成册,作为赛事指南提前出售。
“给,拿去!”男监考官将腰牌和地图,递给了风书,“七天之内,走出迷惑森林,你就可以晋级。”
风书点了点头,接过了这些东西。
风书率先进了迷惑森林,钟神秀紧跟其后,杨乐第三个进入,玄玲走在最后。
啊啊啊啊!
森林更深处,一阵阵痛苦的叫声,不断地传来。
这声音不断在森林中回荡,而后逐渐消失,直至恢复平静,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玄铃听着这毛骨悚然的叫声,心里不由得也跟着害怕了起来。
森林里绿草悠悠,呜呜呜……
草叶间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虫鸣。
大树苍天,枝繁叶茂,一束束阳光,从枝叶间的缝隙射了下来。
天空湛蓝,棉花糖般的白云一团团飘过。几只雄鹰,在天空自由自在地翱翔。
这里太美丽了,美丽得让人后怕。
“大家小心,不可掉以轻心,这地方可危险着呢。”风书小心地提醒道,他们越是往里走,空气中飘散的血腥味儿越是浓稠。
这迷惑森林,可是一个广袤无垠的战场。这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妖怪,隐藏着形形色色的参赛者。
生存即是战斗,战斗即是生存。谁要是技高一筹,谁就能在这残酷的博弈当中存活下来。
一只雄鹰,从天空滑翔而下,它飞进了密林,飞去苍天古树,落到了木土的手臂上。
啾啾啾嗷呜……
雄鹰呜呜嘀咕,木土频频点头,木土是驯兽师,他能够听明白兽语,他是通过驯养野兽来为自己战斗。
“行了,我知道了。你们继续监视他们,一定要让侮辱我的这些人付出血的代价!”
木土从兜带里掏出一小块牛肉,老鹰低头飞快地啄进了嘴里。他手儿向上一抛,老鹰扑腾着翅膀,快速往天空飞去。
木土身儿一跃,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他不紧不慢地朝风书他们那边赶去,他悄悄地跟着他们,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进行下手。
风书一行人,走到了牵牛度。
这地方为什么叫牵牛度,因为这里地形复杂且多变,就算你牵一条识途老牛,也没有办法顺利通过。
木土见他们进了牵牛度,他从树干上跳了下来。
他右手拿符咒,脚踏七星步,口中大声念叨:“太阴太极,水德在地。蒸山起雾,龙升太虚。”
木土运使劲力,右手一立,食指和中指夹着的那张符咒,突地自燃起来。
符咒烧尽,烟灰落地,牵牛度便这样,无声无息地发生着变化。
风书与钟神秀走在最前面,杨仲诚紧跟其后,玄玲走在最后面。
猛地地上草叶间,开始起了丝丝水雾,这些水雾越积越多越出越快,当玄玲再次抬头看的时候,这雾气已经白茫茫一片。
不过眨眼之间,风书他们也彻底消失在了这雾气之中,往前走不知道道路,往后退没有任何参照。
“大哥……”玄玲扯着嗓子大喊,忽地,白雾中窜出一个东西,一下子将她叼飞。
当她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被一只老鹰给抓走。
老鹰飞上蓝天,滑过一面峭壁。它双爪一松,玄玲立刻就从空中落下。
玄铃见老鹰猛然朝她扑杀而来,身子一偏,反手抓住老鹰翅膀,翻爬到老鹰的背上。
她一手揪住老鹰的翅膀,一手冰刀直入,贯穿了老鹰的胸腹。
这老鹰再厉害,还能挡得住她的冰刀不成。
老鹰身儿一歪,扑腾着翅膀便往下坠。可是它越使劲,这飞得越歪。
老鹰一头撞去了悬崖上的小树上,玄玲想要抓住树干,没有抓稳,却意外拉到树干上细小的藤蔓。
老鹰体力不支,直直地摔去了地上。
玄玲抬头看不见顶,向下望离地还有几百米,要是从这摔下去非落得四分五裂不可。
这要怎么下去啊?玄玲心里干着急,却也无能为力。
她使拉着藤蔓,想先爬上小树,暂时休整一下。
奈何这细小的藤蔓如何承受得住,这么大冲击,咔咔一响,藤蔓瞬间断裂成了两截。
啊啊啊啊!
玄铃一边惊叫,一边快胡乱的抓拉。
眼见就要落地的时候,她灵机一动用冰做了一把冰伞,将冰伞当做降落伞使用,这才勉强逃过一劫。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好端端的地方,会无端起那么大的浓雾。
为什么老鹰会攻击我?大哥,他们还好吧?
“我要怎么才能与大哥会合啊?”玄铃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忍不住地大声吼叫。
第七十三章 五毒掌
与此同时,山的那一头——牵牛度,却是另一番景象。
雾气散尽,上百只老鹰的尸体,七零八落地散落在地上。
这些老鹰的毛发已经被烧焦,身上乌漆墨黑,不过却透露出一丝丝烤熟的肉香。
钟神秀收了气劲,手上奔流的闪电也都消失不见了。
“它们是谁派来的?这么想置我们于死地,”钟神秀俯身捻起一只老鹰的尸体,她瞧了瞧,发觉老鹰的脚爪里飘散出了一些淡蓝色的粉末,“这鹰爪上还上了毒,要是中招的话,估计难逃一死。”
钟神秀作为一名医生,医毒不分家,对于各种各样的毒物,她也略有涉及。
“不知道,他俩人呢?”
“算了,不管是谁,只要有我在,我绝对不会让他伤害你分毫。”钟神秀将老鹰扔在地上,自顾自地分析:“这是驭兽师干的,他们也只会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远处的木土屏住了呼吸,收了脚步声,纵然心中有万千不甘,也只得赶紧退去。他知道他们是高手,却没有想到高出他那么多。
过了一会儿,风书这才缓过来神,望着前面的七八个岔路口发呆。
估计是施术者,借着刚刚的混乱,不知道将两人掠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冷静地说:“走,我们走吧!”
“你不去找玄铃他们了?”
“杨仲诚我倒是不用担心,他肯定有这个能力走出这片森林。至于玄铃嘛,我不需要担心,如果一直有人帮着她,她永远不会长大的。”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们就走吧。”风书点了点头,与钟神秀一起很快消失在了森林之中。
迷惑森林幅员辽阔,有山有水有花有草,还有数不清的妖怪,更有不知死活的参赛选手。
迷惑森林深处,有一座小湖,小湖旁一男一女正在钓鱼。
男的叫苏哲,他有点瘦有点高,那套黑色长云肩大云满花刺绣戏服,将本来的面目遮了一个严严实实。唯独脸上挂着的那个西楚霸王的脸谱,让不敢轻易接近。
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妙龄少女,她的手里拿着一颗小石子,正在不住地把玩。
“爹,我看你今天是钓不起来鱼。我们去森林里随便打点野味来吃吧?”
苏木都等了大半天,结果别说是鱼了,连一只小虾都没有钓上来。
咚!
苏木手儿一扔,那颗石子飞进了湖里,溅起了层层涟漪。“我不管你了,你不去我自己去,时间可是不等人的,错过了时间,我们这些日子的付出也就白费了。”
“哎呀,你看你,为啥就不相信我呢?想当初,我可是在大海上钓起过一百斤大鱼的男人!”
苏木瘪了一下嘴,嗤之以鼻地说道:“哼,这有什么了不起,捡死鱼我也会。”
“你等着,我今天一定给你钓一条大鱼起来!”苏哲巍然不动,他拍着胸脯自信满满地说道。
苏木不去理他,径直往森林深处走去,去打一两只野兔抓一两只野鸡,总是比在这干站着,无聊地枯等强。
苏哲见女儿真的走了,他也没有心思钓鱼了,起身拍了拍屁股,急匆匆地跟了上去。
他们两人在森林中慢行,殊不知这两人的一举一动,早被一只暗处的大鳄鱼看在了眼里。
迷雾森林妖怪众多,每年的比赛季,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享受美味的杀戮时。
毕竟数以万计的考生要通过这一大片森林,而这些考生中大多,功夫并不怎么样,只能乖乖地成为妖怪的食物。
吼呜呜!!!
密林之中传来了一阵轻微的吼叫...
“爹,你听见什么声音没有?”
“什么声音?我刚刚听见了你肚子叫唤的声音。”
苏木一声冷哼,快步向前走去。
鳄消见她落了单,抓住机会,猛地从一棵大叔后面冲了出去。
苏木先是一愣,而后笑盈盈看着他。
鳄消两米多高的个儿,鳄鱼头硕大无比,一条宽大的尾巴慢悠悠地晃着。
他身上穿着铁片铠甲,脚上蹬着青丝战靴,手里提着一把缺了口的开山斧。
鳄消有点意外,平时他一出现,那些参赛者便一个个吓得屁股尿流。而今天倒好,对方非但不害怕,反倒认真地观察起了他来。
“你们这些人类,竟然闯入我们妖怪的领地,我今天就要吃了你们!”
“我劝你不要虚张声势了,快点让开,不要妄送了自己的性命!”苏木轻轻一笑,温柔地说话,贴心地给他指出明路。
苏木说话的当儿,苏哲从后面追了上来,轻轻地落到了他的面前。
“笑话!受死吧,愚蠢的人类!”近三百斤的鳄鱼,大脚一跺,震得地上小石子轻轻跳动。
“我儿你让开,让我来收拾他,”苏哲眉头一皱,脸上脸谱一变,变出了一张李逵的脸,“别说你区区的小妖,就是你们的妖皇在世,也不是我的对手!”
话儿说完,苏哲便将左右手上的黑手套,轻轻地取下放在了兜里,时刻准备着战斗。
鳄消一声怒吼,提着斧头猛劈直砍而来。
斧头过去,大树被拦腰斩断,地上劈出半米大的深坑。
苏哲却是不躲不让坦然自若,举手抬足之间,轻而易举便将对方的攻势化解了。
鳄消的攻击没有对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于是他怒上心头,加大力道,更加疯狂地舞着斧头。
而苏哲呢?一如平常,手脚并用推挡拆卸,就像陪人练功一般轻松自在。
“混账,你敢小看我!受死吧!”鳄消将全身气劲,聚集在斧头上,斧头上发出了红色的微光。
鳄消直接朝苏哲的面门劈了下去,苏哲身子轻轻一让,这斧头便落到了身后的大石头上。
轰隆隆一声巨响,大石头受了这个攻击,被斧头震碎成了数百个小石块。
咔嚓,苏哲低头一看,刚刚那斧头发出的弧光,竟然将自己的戏袍划烂了一条口子。
“嗯,你还算有点实力,只是和我差太远了,安息吧!”苏哲不等对方起身,便自以为是地宣布了交手结果。
鳄消身子一软,想站却站不来,他四肢无力像是一头死猪一样瘫痪在地。
“不可能,不可能,我怎么会中毒了?”鳄消鼻孔里鲜血不断往外涌。
“嘻嘻,蠢货五毒掌听过没有?”苏哲蹲下身,将自己的手掌伸开给他看,原来手掌的掌纹里密密麻麻藏了好些红的绿的蓝的小颗粒粉末。
对方是利用,战斗之间瞬息的变化,将这些小颗粒无声无息送进了口眼鼻。
“卑鄙小人!”鳄消连握拳头的力气都没有了,但是叫骂的声音却依旧响亮。
“哼,谁叫你不听我的话。你这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你就安心成为我们的午餐吧!”木苏走到了他的面前,抽出腰间佩刀,手起刀落,鲜血飘飞,鳄鱼的头颅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和自己的身体分离了。
第七十四章 夜叉修罗
鳄消本来打算袭击别人,让别人成为自己的食物。
现在倒好,偷鸡不成蚀把米,反倒是自己沦为了别人的盘中餐。
苏哲从兜里掏出黑手套,缓缓地戴上。
苏哲练的五毒掌,他掌心的纹路里藏了很多细小的毒药颗粒,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漏掉出来。一般人要是不小心接触了,那是非死即伤。
为了自己的安全也让其他人安心,苏哲对于如何处理自己的双手一直非常小心。
食物已有,剩下的便是如何烹饪了。
荒郊野外,无锅无灶,他们父女俩却实践总结出自成一脉的烹饪方法——石头烤肉。
苏哲就地取材,削尖一根粗树枝,然后用粗树枝挖一个小半米深的大坑。
坑底和坑壁,用大小不一的鹅卵石,密密麻麻铺好。
苏哲升了火,又将一大堆鹅卵石,接连不断扔进了柴火里。
苏木也没有闲着,她用刀砍下了鳄妖的一只大脚。
这鳄妖一只脚,就有近七八十斤。这么大的东西,直接进食肯定不方便。
苏木手起刀落,刀气纵横,一块块肉儿就被分了出来。
在这样的野外想要吃到,正宗的美食可不容易。
苏木给肉块儿,抹上了少许的细盐。又用细嫩的大叶,里三层外三层,将肉儿裹了一个严严实实。
当苏木做完这一切的时候,苏哲的鹅卵石也就烧热了。
苏木将一块块包裹好的肉儿,小心翼翼地放进了坑里。而后滚烫的鹅卵石,一颗又一颗落下。不会儿,便将肉儿完全覆盖。
苏木马上动手将泥土填回坑洞,约摸两盏茶的功夫,这一道石头烧肉,可就算完成了。
身处野外,并无配套炊具,这已经是他们能做到的最大极限了。
苏木手捧一块熟肉,满满的肉香,不住地在她的鼻尖游荡。
一口下去,外皮微焦,里面酥嫩。她嘴里的口水直冒,这是这些天来,她吃得最好的一天了。
两人肚儿还没有吃饱,森林中变传来三人的脚步。
两人一对视,同时放下了手中的肉,全神贯注地戒备起来。
难道是刚刚生火做饭,将他们暴露了?
在这危险的密林中,要么是考生,要么便是妖怪。无论来的是哪一个,都不可以掉以轻心。
不会儿,密林中钻出了三人。
“站住,你们不要过来!”苏木手握钢刀,大声喝止,“你们要是再向前走一步,我们便会视为那是开战信号。”苏木随苏哲做了十多年的杀手,审时度势还是颇为轻车熟路。
这三人一人呼吸稳沉如大海,一人身体健壮如牛马,一人灵气满身贵不可言。
看样子他们功夫并不差,专门来到这里,专门拜访他们,究竟是为了什么?
葛藤施了一个礼,开口问道:“请问,你们就是夜叉修罗?”
他们纵横江湖数十年,擅长入夜杀人,所以人送外号修罗夜叉。
“公子,你们大费周章找我们所为何事?”
“我想请你们帮我杀一个人!”
苏木见他头系金边绸带,腰挂血红美玉,脚穿一双龙纹官靴,有这种穿着打扮的人非富即贵,他们所要暗杀的对象,想来来头也不会太小。
“喔……”苏木松了一口气,继说问道:“请你们走吧,我们现在的精力都在武道争锋上,暂时不打算接任何委托。”
“你们所求何物?说出来,我看看能不能帮忙,”葛藤并不死心,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
“我们是杀手,不过我们接活也是看心情的。不是什么阿毛阿狗的活,我们都会往怀里揽。”这个人给人第一眼的感觉平易近人,说话也是有礼有节,但是苏木却从他的言语间,感受到了一种虚伪与做作。
“你们知道我们公子是什么人?敢和他这样讲话?”李管家往前挪步,就想要动手。
葛藤止住了他,笑说道:“我叫葛藤,是藏剑山庄的二公子。”
“你们三人自己动手就行了,找我们真是多此一举。”苏木通过观察,这三人实力并不在他们之下。
“你说得对,只可惜我要杀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胞兄葛树”
“对不起,这活我们不接。”苏木思虑过了,就算这活儿再贵也不能接。
藏剑山庄,当今天下六大门派之一。以锻造宝剑,而名扬天下。
要是真的杀了葛树,他们父女俩这一世便在无翻身之日。
再者,葛树在江湖上颇有贤名,杀了他,她多少有点于心不忍。
外加,葛藤表面看着斯文稳重,实则心怀鬼胎。这样的人,是她最为讨厌的了。
哈哈哈哈,葛藤朗声大笑。
“你笑什么?”苏哲看他满脸鄙夷,颇为不解。
“你们快点走,不要妨碍我们吃饭了。”苏木知道父亲的情绪很容易被点燃,她要将这最后一点星火,及时扑灭。
哈哈哈哈,葛藤再次大笑,这笑声又尖又刺耳,听得苏哲心中不是个滋味。
“没有想到,夜叉修罗的当家,居然是一个小女孩。你说奇怪不奇怪?”
“谁说的?我才是一家之主。”
“难道刚刚,我们亲眼见到亲耳听到,还能有假?一个大男人,就算靠女儿出名,也没有什么?”
“你胡说……”苏哲手上青筋暴起,耳朵里嗡嗡作响。
“爹,别管他,他是故意激你的!”
苏哲看了一眼女儿,又看了一眼葛藤。他面红耳赤,大声喝道:“你等着,我这去取下他的项上人头。”
葛藤手儿一伸,李管家将一副画儿,递给了他。
苏哲接过画,葛藤好心提醒道:“我哥正在牵牛度一带休息,我期待你的好消息。”
“慢着,”苏木喊住了,正要转身离去得他们。
“你想反悔?”
苏木知道,事已至此,任她再怎么说,父亲也是不会改变心意了。
“赏金三万两,定金五千两,你先把定钱给了。”苏木与她的父亲区别大了,她可不会为了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过度置气。
葛藤手儿一抬,李管家便将五千银票,放到了他的手上。
“给你,事成之后,我一个子也不会少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