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六章 百年使命
那夜,也是这般漆黑恐怖,万籁俱寂,伸手不见五指。
他背负着民族的使命,挎上兄长的御用战刀,带着一小队精兵,深入了湘国腹地,去拯救被俘虏的冥国女子。
男人的呼吸渐渐紊乱了起来。
他想起了,他为什么会来到湘国了。
……
“棋王,小心!”
刚进入湘国,他们就中了湘人的埋伏。十几人的精兵队伍,最后只剩下了他与长兄的贴身护卫。
湘人的心思歹毒,他们从不正面应战,总喜欢做一些偷袭之事。此番故意用冥国的女人激怒他们,正是想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掉他的长兄,得到长兄封地的所有财富。
冥国,千疮百孔,五洲各国虎视眈眈。
让湘国开了先例,其他的邻国部族,必定群起效仿。
所以,他不能输。
他咬着牙,拼死抵抗,被左右夹击,几次身陷绝境,都逃了出来。
“嗯——”
忽然,一阵痛苦的呻吟声从身后传来。
他回头,看到一根长矛正狠狠刺穿了那个护卫的灵石。鲜血从他的铠甲里迸发而出,喷洒在他的脸上,滚烫滚烫的。
他一阵后怕。
若不是关键时刻护卫用身体阻挡,这长矛之下死去的,就会是他了。
“快跑!”
护卫最后说了一句,倒在了地上,临终前,眼睛都没有闭上,不甘地看着远方。
他拼了命的策马狂奔,马跑死了,就换步行。两天两夜的逃往,他筋疲力竭地甩掉了追兵,爬上佘山。
又冷又饿,鲜血湿透了衣衫,凝结成冰。
他虚弱无力地咬着雪水,补充着必须的水分,可即便如此,周身的伤口,还是让他觉得,生命在从体内一点点地流逝而去。
在这湘人的土地上,他孤立无援。
他,被彻底困死了。
不知不觉间,他昏睡了过去。醒来,一只雄狮正在他的周围虎视眈眈。
他吓得浑身一抖,这小小的动作,立刻吸引了雄狮的注意,连带着旁边的额母狮子,也慢吞吞地走了过来。
它们在他的身上嗅来嗅去。
他怕得要命,他知道,被这等庞然大物盯上,他难逃一劫了。
可是他不想这么死。
就算是死,他也想以一个英雄的姿态死去,好让父皇看到,他不再是那个体弱多病难堪大任的小儿子了。
他是西冥的一条狼,一条真正的战狼。
狮子并不饿,没有动他。他也动弹不得,睡在雪地里不知多久,身体早已失温,僵硬得毫无知觉。
若不是六品上的灵力者,有灵石固护周身,他怕早已经冻死在这里了。
慢慢地运作灵力,想让自己恢复行动的能力,可灵石刚被调动起来,那雄狮就张开大嘴咆哮了起来,他立刻不敢再动了。
就这样与狮群共处了一天。他绝望地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满天的星辰。
他想起了父皇在送给他神盾时,对他说的话。
——打不过,就要学会守护,守护你的兄弟,守护你最重要的人。
他的身体已到了极限,不动,就必死无疑,拼上一把,还能有活路。
睡醒的雄狮又在他的身边绕行了,巨大的脚掌踩在积雪里,咯咯作响。
一圈又一圈,不断向他靠近着。
他知道,它饿了。
吼——
一阵野兽的嘶吼声过后,狮子冲他扑了过来。
就在狮子张开大口,想要撕咬他的时候,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幻化出了神盾。
狮子被突如其来的强大力量,反弹了回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被她袭击,激怒了雄狮,他翻滚起来,仰着脖子再次咆哮。
巨大的咆哮声,响彻山谷。
灵石被启动,血液再次流淌回身体的每个角落。他活动了一下手指,确定有了行动能力之后,蹲起身拿出袖箭,精准地向狮子射去。
雄狮的召唤,惹得母狮也纷纷向他冲来,势必要将他咬碎的模样。
他用袖箭不断连射,很快,就听四面八方传来一阵痛苦的哀嚎,接着,世界再次恢复宁静了。
灵力消耗太过,他有些吃不消。
闹出的动静过大,定会引起湘人的注意的。
那刻的他,已没有打斗的力气,他踉跄着站起身,只得艰难地向深山上走去……
他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一个永无止境的绝路。
……
“这是我的使命吗?”
幻镜下,他看到了许多离奇之事,他瞪大了眼睛,不大相信,这些会是发生在大冥国的。
百姓安居,民生安乐,国强兵壮,再无外强侵袭。
他看到除夕之夜,万家灯火,男女老少齐齐走到街上,看烟花爆竹,赏风月美酒。他看到数百部族,进京朝贺,对冥国皇帝俯首称臣,毫无怨言。进献的牛羊,奉上的珠宝,塞满了国库。他看到无数文人墨客创下绝美文章,看到灵力大师层出不穷。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冥国的千古大帝。
他叫什么?
他问幻镜。
镜子中,浮现出一张清晰的脸……
……
男人看向擎昊,营地中的擎昊,正在警惕地值夜,小心地注意着周遭的一切。
这样的眉眼,这样的英气,这样的勇气,只有那一人才有。
他怎么会忘记呢,那他立誓永远不会忘记的容貌,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竟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
“要想保护这位冥国未来的千古大帝,首先,你得要她活着。”
幻镜闪烁着更大的灵光,换成了一张精致的少女脸庞。
“她叫什么。”他问。
“她,是云歌。”
……
“云歌。”
男人在心中默念这个名字。
现在是第一百零四夜的最后半个时辰,百年来,于他而言,仿佛几辈子那么长。许多事情,他都忘记了,甚至他为什么会在这座迷宫里,他都混沌不轻了。他
他周而复始地重复着,等待着,直到看到自己和擎昊同样的衣服……
那是他的战袍。
他终于明白了自己存在的意义。
他要替擎昊死。
他要成为他们指路的灯塔。
……
正静静地回忆着,忽然远处好像传来一些异样的响动。男人立刻警惕起来,屏住气息,看清楚来人是擎昊时,他暗暗松了一口气。
预言和现实发生了重合。
没错,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他的心脏一阵狂跳,激动的气血上冲到颅脑,他不知该如何表达此刻的心情。
擎昊等人在安全的距离处站住,他们不敢再靠近了,守夜的‘擎昊’,在帐篷里的‘战肖’和‘容止’,他们都具有极高的警惕性,再近一些,就会感知到他们的存在的。
擎昊站在深邃的灌木墙之间,远远地望向男人。
第一六七章 决心赴死
男人略微站起身,用唇语告诉他:“我会救你出去的。”
这是他对着西冥国许下的誓言,也是他坚持了百年未曾改变的理想。
擎昊捏紧拳头,告诉他:“你不能死,我们会救你!”
男人知道,以擎昊的性格,肯定不会允许他就这么死去的。但是,他只有死,才会为他们开出一条生路。
男人摇头,示意他们不要那么做。
擎昊的眼圈泛红,男人也很哀伤。
这个给冥国未来的孩子,是他长兄的后裔。
一百年前,他替长兄进入湘国救人,既救了长兄一命,也保住了冥国的血脉。
一百年后,他决定再次救下长兄的重孙,让冥国走向辉煌。
想到这里,他抬手,指了指擎昊身后的云歌。
“保护好云歌。”
他虽不知道,为何云歌这般重要,但他相信预言,也相信命运。
从前,他总以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人不可信命,也不可局限在宿命的谬论里,平白浪费了人生。
但是现在,他不得不承认,宿命是个非常有趣的东西。
他从出生时,就被冠上了‘无用’的标签。在国子监中,他的学业最差,在猎场上,他的马术最差。他是最弱的皇子,最卑微的狼。
在兄弟中间,他总是最不起眼的存在。母亲每每都为他流泪,都担心他不能在皇室中生存,必定会死于战场。
他曾经自暴自弃,曾经无数次问自己,为何要生在擎家,为何要是皇族,为何命运要赋予他一个完全不能胜任的身份。
现在,他懂了。
他只是外表上柔弱而已。
其实,他是为了冥国的未来而生的。
他有用,他的存在,能救冥国。
所以预言中得知自己的命运之后,他毫不犹豫。
常人体味一次死亡,已经是地狱般的折磨了,而他,要在无数次的死亡中,等待他们的到来,帮他们找到出路。
这需要很大很大的勇气,初入迷宫时,他也心存惧怕,也迷茫过。
他甚至在怀疑,为何自己要相信那个灵兽是有预言的能力,仅凭幻镜上那些幻术,就全身心地相信了,会不会太过愚蠢了。
时间,是能让一个人沉淀的。
所有的情绪,所有的不甘,所有的一切,都会在时间的推移下,不断地沉淀,直到他心无旁骛,毫无畏惧。
男人看着擎昊,最后说道:“定要坐上皇位,让冥国继续繁荣下去。”
说完,他转过身来,背对着他们。
袖箭直射而出,直刺向大虫栖息的地方。正座迷宫的深处,都是大虫的巢穴。他的袖箭,力道极大,再加上,他暗暗使用的灵力,袖箭直接插入了大虫的大本营。
霎时间,整个世界,被映得通明。
男人长呼一口气,这一瞬间,他觉得无比轻松。
虽然接下来的痛苦,他要再尝一次,但看到擎昊等人听懂了他的意思,回来了这里,他就无比欣慰。
他喜欢这份成就感,专属于英雄的成就感。
百年来的痛苦,纠结,心酸,无助,都被这一刻的喜悦冲淡了。
对他来说,此刻,即是自由。
大虫迅速破土而出,被惊扰了美梦,它们无比愤怒。男人看到大虫的那一刹那,立刻回身去救帐篷里的‘云歌’。
一切,和记忆中一模一样。
云歌惊讶地看着男人的动作,她就疑惑着,为何会忽然出现那么多大虫,还对他们疯狂攻击,原来,都是男人故意做的。
“快走!”
“走那条没有走过的路。”
“别回来救我!”
大虫将整座营地包围了起来,男人冲着突围而出的‘云歌’声喊道。
这也提醒了云歌,他这些话的真正用意,可能并非在对‘云歌’说,更多的,是提醒在暗中等待的他们。
擎昊要冲过去,被云歌拉住。
“他说不要去救他。”
“不可见死不救!”
擎昊拨开她,解开绳子,然后不由分说,直冲着男人冲去。
云歌回头对战肖和容止说:“他告诉我们,要走没走过的那条路。营地的周围,有四条路。一条是营地里的‘我们’来到营地时走的路,一条,是‘我们’逃走的那边,还有就是我们脚下的路。只剩下一条路,我们还没走过。我想,那就是出口。”
去可能是出口的那-条路,也是需要经过营地的边缘的。战肖点点头,带着战肖先一步冲上前去开路。云歌紧随其后。
光线越来越强烈,大虫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男人的盾牌上,并没有太多侵扰他们。偶尔飞来几只,也被战肖和容止,三两下除掉了。
擎昊已赶到男人的附近,大虫形成了一股坚硬的墙壁,根本不允许他靠近。这时,一只大虫从他的身后袭来,撞击在他的背上。獠牙偏巧刺在了他的肩膀上,擎昊咬牙,回首砍断了大虫的头。
把獠牙从肩膀上拔下来,鲜血汩汩而出。
大虫的唾液具有很强的酸蚀性,只被浅浅地刺了一个伤口,擎昊就有些忍受不住了。可想而知,男人为了他们,被大虫活活吃掉,是怎样的痛苦。
擎昊发起了狠。
他捏起拳头,皮下的青筋暴跳起来,肌肉紧绷到了极致,灵石被瞬间调动到了极限。手上的刀,被灵力注满,不断嗡鸣着,刀身瞬间变得厚而长,蔓延开来的刀身,狠狠地刺穿了面前的数只大虫,他灵力的光辉,也吸引了周围大虫的注意。
大虫转头要袭向他。
“杀——”
在死亡的面前,擎昊我无所畏惧。
他怒吼一声,灵光竟比大虫还要耀眼。
男人已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却看大虫们纷纷散去,再看向它们新的目标,男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擎昊,你做什么!”
以擎昊为中心点,大虫纷纷向他袭来。不同于男人,有护盾护身,擎昊的防卫技巧,全靠砍刀厮杀。
不过,他的威力也十分巨大,虫子的普通攻击根本不可能伤害到他。
他的刀就像是被赋予了灵魂,干净利落地将他周围的大虫砍杀寸断。速度之快,寻常肉眼根本看不出来。
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张刀刃形成的巨网,将擎昊牢牢地锁在中央。
第一六八章 棋王擎池
“别多管闲事,这是我的宿命!”
男人一阵着急。
擎昊的出手,对他来说,就是打乱了一切的计划。整个迷宫的时间轴都会发生改变,他好不容易才构建出的这套方案,怎么能随意就被人更改呢。这是男人所不允许的。
男人因此而分心,不能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神盾上,神盾被大虫撞击,渐渐地消失了。
还没离开的大虫,立刻甩起触手獠牙,向他攻击了过来。
男人抬头,为时已晚,无数大虫向他冲来,他几乎能看到它们嗜血的双眸下,那张血盆大口。
擎昊见他没有躲闪的意思,飞身几步跳到他的面前,在大虫刺穿他之前,成功截杀。
侥幸脱险,男人没有感谢他,语气充满责备。
“我说过,你不必救我!”
“那也不能让我眼看着你死吧。你救了我无数次,我救你一次怎么了?!”
擎昊将刀抛向上空,刀身变得巨大,不断变换着角度,将两个人完全地包裹在了里面。
比起男人的盾牌,擎昊的刀更具有杀伤力,许多大虫还未来得及接近刀身,就被刀气给斩杀粉碎了。
“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男人急了,揪住擎昊的衣领,大声说道:“你还不明白吗,我出不去的!”
擎昊咬牙:“为何出不去?!出口的位置就在那里,你只需要保住性命,与我们一同走出去就行了,这有何难?!”
“我已经一百多岁了!”男人吼道:“你知道一百多岁的概念吗?!我进这里之时,就已经二十八岁,再加上这一百多年,我出去,就会化作一团枯骨,还是会死的!”
男人的话,让擎昊愣住了。
他只想着要救他,却没想过,在年岁上,他是他的太祖。
有迷宫时间迷阵的保护,他才能活,可是一但走进了真正的时间里,他便是入土之人了。
“只有在迷宫里,我才有无限的生命。我,就是为了你而活的。”
刺目的光辉下,两个穿着同样马装的男人,做着跨时空的对话。
擎昊看了看他的衣服,瞬间明白了前后缘由。
死的不是男人,就会是他。
迷宫的时间轮轴,一次又一次地上演着死亡的悲剧,男人也是通过无数次的尝试,才找到这最好的,保护擎昊的方式。
他要穿上同样的衣服,做入口处的那具尸身,这样,才能保证擎昊完好无损地离开这里。
“我不需要你为我活……”
嘴上说着这样的话,眼泪已经快要流出来了。
这还是擎昊第一次想哭。
出生在皇族的那一刻起,他的生活中,就没有了亲情。
父亲是无比威严的,母亲又处处谨小慎微,兄弟之间,相互算计,就连他最喜欢的妹妹,也因为身份的缘故,不得不养在别宫,不能时常相见。
他没有一刻体会到来自亲人的关怀,享受与家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这还是第一次,一个亲族,甘愿为他去死一百次一千次,不计回报。
男人笑了笑:“我不是为你活,是为了冥国百姓。”
脚下,不断有大虫腾空而起。土地翻卷,天崩地裂,震耳的嗡鸣,响彻大地。
“预言中你是冥国的未来,是冥国的明君,有了你,冥国的百姓才能安居乐业。不必为我忧伤,我和无数冥国将士一样,都是这条路的基石。”
说完,他忽然展开护盾。
擎昊没有准备,刀形成的保护网,被男人的护盾撑破,刀的利刃在惯性的作用下,直接刺入了神盾最中心的位置。
刀盾相遇,是灵力的较量。
擎昊的有型之刀,本就占尽优势,男人的无形之盾根本不是刀的对手。一下子,整个神盾都被刺穿开来,男人在擎昊的面前喷了一口血,半跪在了地上。
擎昊倒吸一口凉气,想要去扶他,男人再次揪住他的衣领。
“孩子,记住,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还有那个云歌,你定要护她周全。如果我的死,能换回冥国千秋百代的繁荣,那就是死得其所的。你不要辜负我的期望。走!”
刀盾相撞,发出强大的灵力波,使得周围的大虫全部被粉碎了,这为他们争取了一些时间。
不过,这时间是短暂,越来越多的大虫平地而起,再次向他们袭来。
“快走!”
男人动用灵力,将擎昊狠狠地推开。
擎昊被抛到半空中,平衡身体,半跪着落在地上。
男人再次幻化出神盾,他的灵石在不断消耗,又受到了擎昊刀的重创,现下明显没有之前看起来那般坚固了。
云歌等人这时正好跑到了擎昊的身边。
“得在他死之前离开,北王,我们快走!”
战肖抓住擎昊的手臂,拉扯着他向出口的方向跑去。擎昊最后回头看男人,男人冲着着他,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按着先后的顺序,此时的迷宫是存在四个时间点的‘他们’。大虫首先攻击第三夜营地的‘他们’,男人死后,大虫会转而袭向第一夜的‘他们’,而第三夜的‘他们’,因为第一夜的‘他们’牵绊住了大虫,而侥幸得以逃脱。第二夜的‘他们’平安无事。
“勇气先登势无敌!作为西冥的皇族,作为我的儿子,最重要的,就是勇气!”
擎昊的大脑中一片空白,想到的,都是进入猎场前,父皇训诫他的话。
他知道他是谁了。
太祖天真帝的幼弟,冥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在别国下落不明的皇子,棋王擎池。
早年与湘人缠斗,生死未卜,音讯全无。天真帝在湘国苦苦搜寻数年,最后只得那一把弓弩。人人都道,他必死无疑,可天真帝与他手足情深,偏不信邪,为此,还不惜与湘人开战数十年。直到将湘人彻底赶回自己的国家。
可即便湘冥两国签署和平条约,湘人也说不出擎池的下落,究竟是死是活,也就成了疑团了。
大家都在寻找他,想不到,他竟被困在了这迷障中上百年。
第一夜的‘他们’,吸引了所有的大虫,他们这条路走得非常顺利。他们快速奔跑着,瞬间,眼前就出现了那熟悉的路口。
第一六九章 都是幻象
天色逐渐明亮,又渐渐变得昏暗。
时间在这条路上,仿佛按下了加速键,在以一个非常态的速度,加速运转着。沿途的灌木也在随着时间的迅速变化,不断地变换着它们的姿态。春夏秋冬,四季变换,上百年的风霜雪雨,都在这一刻尽数地展现了出来。
时间定格在黄昏时分,他们来到那堵无形的屏障面前,听到外面的‘他们’在一步步走近。
墙壁上,果然还没有男人的尸身。
就是此刻!
他们快速冲出,波纹不断震动蔓延之间,外面的‘他们’也随之走了进来。
擦肩而过,彼此不能相见。
出了迷宫,骤然袭来的明媚光线,让人无法适应。他们遮着眼睛,看到被夕阳映红的天空,呼吸着密林深处清新的空气,犹如重获新生。
除却密林里,清新的植被和泥土的味道,云歌还闻到一股很特殊的香味。
这个香味,在她走进迷宫的时候也闻到过。起初没有在意,香味味道清幽,不易被人察觉,她还以为是林子里的普通气味而已。
不过现下想想,还没到春暖花开时,连小草也只是刚刚冒出一些鹅黄色,又如何会有花的香气呢。
她立刻就意识到,这不是普通的花香。
“有毒!”
捂住口鼻,她审视周围。
容止也发现了不对,青云社多难来训练的素养,让他很快就辨识到了香味的不同,并随即找到了香味的源头。
他们所在之地周围的树上都插着一种奇怪的香炉,用枯枝做遮掩,不注意去看,根本看不到。
香炉里,焚着特殊的熏香,如果云歌没猜错的话,那是足以让人产生幻象的迷香。
容止闭着气,把所有的香炉都打翻了,把里面的香踩灭,用土盖上。
掩盖了香味,空气中弥漫的香味散去,云歌才敢呼吸。
再看迷宫的入口,盘根错节的大树,头顶密布的枯枝,危险的灌木构就的围墙,所有阴森恐怖的画面,全部都消失了。
擎昊抹了把自己的背,那被大虫刺穿的地方,也没了血迹,连伤口都消失不见了。
他们正站在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帐篷和其他的生活用品,全部被打开,散落一地。
“原来,都是幻象。”
战肖眯眼,看着完好无损的帐篷,轻声说。
“不可能!”
擎昊还没从失去擎池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他为我们而死,他怎么可能是幻象!再说,什么东西,能让我们四个人产生同样的幻象!”
那个为所有人反复献出生命的男人,他还记得他释然的笑容。
“有一种东西能。”战肖说:“梦呓灵兽。”
听到灵兽的名字,擎昊怔了一下。
因为,这种灵兽,他不仅听过,还见过。
容止问向擎昊:“梦呓……不正是兆祥豢养的灵兽吗?!”
‘梦呓灵兽’是上古神兽的后裔,是五洲大陆灵力者豢养的灵兽之一,因为它性格温顺,毫无公害,又会自产灵力,不必主人每日用灵石喂养,便广泛流通于五洲大陆。
只是,豢养该神兽时,需要主人的耐心和陪伴,也就是说,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梦呓在一起,否则,梦呓就会因为孤单而陷入自己梦呓迷阵中,就此休眠致死。
豢养灵兽的灵力者,要么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灵力,要么是想找个东西陪伴,灵兽惨死,会反噬主人的灵石,故而,即便是天都定下的可豢养的灵兽,还是很少人愿意去领养。因为大多数灵力者不能保证,能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陪伴一个灵力值并不高的灵兽。
兆祥常年居住在别宫,非必要不得出宫,平时只能在四四方方的小院子里生活,这才顺便养了梦呓。
擎昊和容止都曾见过她的灵兽。
容止有些激动:“这是不是意味着,兆祥她就在附近!”
“很有可能。”
擎昊的语气也充满了兴奋。
豢养梦呓的人极少,恰巧出现在佘山,那就更加巧合了。
他四下张望,他们在此处被中了梦呓灵兽的迷魂阵,这就说明,附近定会有一只梦呓潜伏着。
梦呓是兆祥的,那就能解释得通了。
这迷阵,是兆祥为了保护自己,留下的迷障。
这时,一只闪烁蓝色荧光的小鹿从繁密的树林后走了出来,它通体荧光,形同透明,鹿角刚刚冒出一团尖端。周身的毛发化作一团团锋利的刀尖,包裹在它的身体之外,像是穿着凶悍无比的战甲。
它小心翼翼地看着他们。
突破了它的梦呓,足以见得这些人的灵力之高,能力之强。
梦呓的眼中顿时闪烁起蓝色的火焰,那是它对敌人的威慑,也是它要发起进攻前的信号。
“小乔,是你吗?”
听到容止叫自己的名字,梦呓眼中的火焰顿时熄了大半。
“兆祥在哪里,带我去!”
见到擎昊,梦呓立刻恢复到呆萌可爱的状态了,战甲不见,变成柔软的毛发。它眨着大眼睛,眼中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的,肥嘟嘟身体在原地不断地蹦跳,然后摇着尾巴走过来,脑袋轻轻地蹭着擎昊。
擎昊摸了摸它的头,梦呓在擎昊这边撒完娇,又去蹭容止。
两个男人都是兆祥的最爱,每一个它都喜欢。
梦呓的态度,让云歌暗松了口气。
灵兽与主人是共存亡的,灵兽还在,就说明兆祥没有性命之忧。
她说服战肖前来,就是为了找到兆祥的,还好,他们这一次没有白来,一切都在向最好的打算发展。
在小乔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一座小木屋前。
院子里干净整洁,母鸡在鸡窝里孵蛋,发出咯咯的声响,院落里地的小黄狗见到有人来,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发现是小乔带来的人,它又懒洋洋地躺了回去。
院子用栅栏围着,靠近山那边的土地,是被翻过的,看样子是打算种些蔬菜的。院子的外面,斜对着院门的位置,有两座坟墓。
云歌仔细地看过牌位上的名字,一个是鹿三省,一个,正是朱夲心心念念的连枝。
第一七零章 找到兆祥
“小乔你怎么才回来呀,又去哪儿淘气啦。”
少妇打扮模样打扮的女子从小屋里走出来,她的手上端着一只木质的小盆,盆里放着一些洗过的青菜,走到灶台前,她打开锅盖,刚想生火。
听不见梦呓的回应,她抬头看去。
那两张无比熟悉的面容,竟就这样毫无准备地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小乔在院子里蹦蹦跳跳的。
它是在为主人高兴。
兆祥愣愣地站起身,手上一松,一盆子的菜,就这样全部掉在了地上。
“你们……”
她的眼中含着泪水,整个身体都在发抖。
这样的场景,在颠沛流离的每个日夜,都在她的脑海中无数次的上演。
擎昊跑过去,直接将她拥入怀中。
怀中那瘦弱的身体也在发抖,他将头埋在她的发间,贪婪地感受着至亲的温暖。
“傻妹妹,哥哥找得你好苦啊。”
……
为了招待他们,兆祥特地把院子里风干的腊肉拿了出来,做成炒菜。桌子上,四菜一汤很是丰盛。
虽然是简单的材料,但经过兆祥的手烹饪出来,菜色极好,品相上佳,十足的珍馐佳肴。
擎昊拿起筷子,率先吃了一口。
“怎么样,好吃吗?”
兆祥边擦手,边开心地问道。
“好吃,像宫中的厨子做的,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
得到哥哥的夸奖,兆祥很是开心,眼睛笑得像月牙一样。
“好吃你们就多吃点儿,一路赶到这里,肯定都累坏了。”
兆祥还给每个人都倒了一点她自酿的果酒,果酒芳香酸甜,味道醇厚不腻。云歌抿了一口在嘴里,觉得入口甘甜,回味无穷,技术上竟和师父有一拼。
擎昊有些心疼了。
在冥都时,就算他的妹妹再不济,再上不了台面,那也是郡主来着。饮食起居,向来都是有人伺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而今,她不仅会做菜酿酒了,还做得这么好……
容止也食不知味。
明明看到兆祥,他该高兴的。可是,看到她一个人也过得这般好,会做菜,会酿酒,会种地,会养鸡,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这本不该是她做的。
“兆祥,对不起,我……”
容止的话还没开口,兆祥就抢先说:“不要跟我道歉,原都是我自愿的,你无需道歉。”
容止看着她,她的容貌与从前没有半分改变,还是那么阳光可爱,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目光。
只是,那原本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和所有人都要给她让道的霸气和锐利,都消失不见了。
该是吃了多少苦,忍了多少的委屈,才会让她变化至此。
这其中的波折,容止不敢想,也不敢去问。
兆祥搬了个凳子坐了下来,餐桌上的氛围有些尴尬,大家都不主动提及这些年兆祥经历了些什么,只是埋头吃饭。
云歌打量着兆祥,发现她果然是一个绝美的女子。
精致的鹅蛋脸,白皙的皮肤,高挺的鼻梁,樱桃小嘴,最主要的,是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又大又可爱。
她忽然有些理解,为何容止这样资深的谍者,会对她念念不忘了。
这般美丽的女子,心思单纯,又对自己满腔热忱,不计回报,任何一个男子,怕都不能相忘的吧。
还是战肖,打破了这份尴尬。
他是局外人,是最有资格先发言的。
“兆祥郡主,如果可以,能方便说一下,你为何会在此处吗?”战肖自我介绍道:“我是大楚端国的战肖,此番前来,是送朱夲的遗体归国的。据我所知,你最后该是在湘西,而后朱夲一直暗行在外,该是无暇顾及郡主,你为何又居住在此了呢。”
鹿三省之后,朱夲就再也没有回国湘国复命,与湘国皇室断了联系,游走在端国的各座城池,企图从内部瓦解端国,进而突破大楚的边防。
他怀着愤怒,近似癫狂。应该不会有时间安排兆祥的去处的。
当时湘西已经被大楚接管,兆祥但凡发出求救的信号,都不可能不引起楚军的注意。可为什么,她却选择了居住在了湘国的境内呢。
听到朱夲的死讯,兆祥放下碗筷,叹了口气,慢慢地说起了来龙去脉。
……
原来,那日,她刚出别宫,就遭受到了不明之人的暗杀。所幸,她有灵兽小乔护体,迷惑了那些杀手,逃脱了不少刀剑。
按着计划去寻容止,谁知容止早已因为湘人调令,带着自己的人离开冥国了。后有别宫侍卫搜寻,又有歹徒杀手追逐,兆祥走投无路之际,一个蒙面人忽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想出冥都吗?”
兆祥警惕地看着他,被杀手追杀,让她不敢再相信任何人。
“我是容止的人,若你想,我即刻找关系放你出城。”
男人的话,听起来匪夷所思。
“不可能!”兆祥后退几步:“现下大齐使者入都城,所有的城门都戒备森严,到了宵禁时间,就算是父皇也不能随意出入。你是何人,竟能号令守城官兵?”
男人冷笑:“你不信我,还不信容止么?他在冥都的能力和人脉,你该是最清楚的。只要他想做,没有做不到的事。此番,他的离开事出突然,便留下我来照顾郡主。郡主若不信,不想离开冥都,我便想办法将郡主藏起来便是,等待这阵风声过去,再陪同郡主到大楚找寻容止。”
“大楚?”兆祥不信:“他是湘人,为何会去大楚!你分明就是欺骗我的!”
“呵呵,看来,你还是不怎么了解他啊。”男人一步步向她靠近:“你觉得,他是湘人,为何还要逃走呢。”
男人的话,提醒了兆祥。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和容止接触的过往,似乎,他每一次都不是站在湘人的角度上来探听消息的,反而是哪里对大楚有利,他才会去涉及哪里。
“楚国和湘国要开战了,湘国在清点在冥国之人回国复命,那名单上没有容止,他的身份暴露,湘人和冥人都不会放过他的,自然是要逃的。”
“那你为什么不走!”
“我说过了,我负责照顾郡主的安全。此番郡主逃离别宫,冥都之内,已无安身之地。若郡主想,我即刻带你出城。”
第一七一章 坎坷遭遇
“不可能,那人根本不是我的人!”容止说:“当时调令来得突然的,处境凶险,我连夜离开,所有人全部一同撤出。而且,我不知道你要逃婚,你在别宫,层层把手森严,谁都不能接近,我又怎么会派人去照顾你呢。他分明就是别有用心!”
兆祥笑了笑:“是啊,我早该想到的,可是当时的我,一心想要逃那丞相公子的婚事,根本没有考虑其他。要彻底逃掉这门婚事,最好的方法就是离开冥都。我便选择了相信他……”
因为她对自己的依赖,让她在极其惊慌之际,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容止紧抿着薄唇,紧咬着牙关。
出了冥都,兆祥无处可去。问及那人容止的去处,谁知那人暴露出了真实的嘴脸。
他灵力高超,武功了得,兆祥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好在她的轻功不错,几次险些被他砍死在刀下,都侥幸逃脱。
在与其打斗的过程中,他偶然透露出了‘富隆家荣耀’这样的话,兆祥才彻底明白,他们的真正目的,是想利用她的身世,好做出威胁母亲和哥哥的事来。
她就算是死,也不会让他们如此迫害他们,就选择了跳崖。
听到这里,擎昊的拳头也紧紧地攥在一起。
不仅仅是因为富隆家的欺人太甚,追杀他的家人,还因为,他最心爱的妹妹,竟然为了自己,被逼迫到跳崖求死的地步。
“你可有受伤?!”擎昊的声音气得发抖。
“没有。”兆祥摇头:“哥哥忘了,我有小乔呀,早几年,小乔就已经学会了腾云之技,虽不娴熟,但关键时刻,还是救了我的。”
跳崖之事,给了她逃脱追兵的机会,身后之人下崖搜寻,她已经乔装成楚人,先行进了楚国境内了。
沿途,她一直在打听容止的下落,直到有人对她说,人可能在端国王都。
那山匪秦虎并没有欺骗擎昊,到达月亮沟附近,兆祥饥寒交迫,身上已然没有银钱和干粮了。她被秦虎捡回山上,好吃好喝地待着,这期间,她得知容止只是简单回来一下,然后又去了湘国。
容止是端国细作中最优秀的,自然不会在楚湘之战时,歇息下来,他当时深入敌人内部,正在不断地从前线运送情报,忙得不亦乐乎。
她一心想寻得容止,也顾不得自己的安危了,得了秦虎的盘缠,兆祥继续前往湘国,心想着,就算容止身处湘国境内,她也要寻到他。结果,竟意外遇到了朱夲的人。
其中有一个朱夲的手下,见她容貌突出,又是冥人,联想起西冥国郡主出逃的事件,立刻断定她就是兆祥郡主。
兆祥郡主和容止的事,使得朱夲决心将其留下,有待一日,可以利用一二。
“我先随他们前往湘西,后有住在沈城。沈城城破,我便随着连枝姐一路颠簸。直到连枝姐自缢,朱夲便派人将我连带连枝姐的尸身,一同带来此处。他命我守墓,说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回来的。见了他,我就自由了。”
兆祥叹了口气:“连枝姐于我有恩,给她守墓我是心甘情愿的。本打算守孝三年,我再离开,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来了。”
兆祥的遭遇太过坎坷离奇,众人听她说完,都替她捏了一把汗。
这其中,但凡哪个环节出了错,她都必死无疑。
好在,她安然无恙。
吃过饭,容止陪兆祥收拾碗筷,跟到了厨房,云歌他们没有去打扰,他们知道,多年的分别,容止与兆祥,定是有无数的话要说的。
天色已黑,小乔在院子里和小狗玩耍,蓝色的幽光,将周围映得明亮且雅致。
擎昊的目光落在屋外的厨房那边,看着容止和兆祥对话,他的心里十分复杂,既不希望自己的妹妹再受苦,也不想她和心爱之人分别。
如果那人不是容止,即便是山上的放牛小子,他也会欣然同意的。
可是容止那样的人……
“北王不必焦心,我想容止大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了。此番,他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救郡主,可见,他是真心喜欢郡主的,当初的种种,也是身不由己。”
站在感性的角度,云歌觉得容止对兆祥是真爱,若真的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必将是一段佳话。
站在理性的思维上,容止若得不到擎昊的认可,不能迎娶兆祥,那么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青云社,大楚,曾经被他的谍报迫害的人,还有那些因为他抢走名单而不得不流离失所的人,都会要了他的命。
失去了青云社的庇护,他将再无安宁之日。
一路上,容止表现得非常勇敢,云歌知道,他不是那种为了逃命连心爱之人都抛弃的卑鄙小人。
能成全于他,云歌很愿意。
战肖看了眼云歌,也对擎昊说:“是啊,北王,我也觉得,你应该给容止一个机会。”
听到两个人的劝说,擎昊轻轻点头。
“只要她喜欢。”
即便再不待见容止,他也要考虑到兆祥的感受。
这些年,兆祥为了他和母亲付出了太多了,他没有办法弥补,唯有护着她,让她在接下来的生活中可以顺遂幸福。
所以,若兆祥还一心喜欢容止,他不会再行反对。
灶台前,容止抢过兆祥手中的碗筷,亲自洗了起来。兆祥站在他的身旁,目光落在那张熟悉的脸上。
棱角分明,英俊帅气,只是,腮边的胡渣略显憔悴。
总体来说,他还是她日思夜想的少年郎。
被她盯着,容止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侧头,他的眼圈红红的。
“你恨我吗?”
在冥都,他利用她。
后来,他抛弃她。
他为了达到目的,三番五次利用这个女人的感情,他从没有想过他们会有结果……可是,她却始终坚持着这份纯真的感情,坚持着这形同儿戏的爱情。
为了他,她不惜承受叛国的骂名。
为了他,她不惜得罪富隆一家,引祸上身。
为了他,她不惜违抗皇命,千里逃婚,九死一生。
明明是弱小的身子,明明是需要人保护的女子,却做出男子都做不得的大举。
第一七二章 还爱着他
从头至尾,容止都扮演着负心男人的角色,哪怕知道她所有的好,哪怕知道,她将自己都托付给了他,他都故意视而不见。
谍者的身份,是永远不可跨越的限制,他不想让她冒险。
结合之前种种,她便是恨极了他,现在就想杀他,他也觉得不过分。
因为,那是他应得的。
兆祥摇了摇头。
她怎么能恨他呢。
从灯光火烛间见到他的那一刹那,她就已经认定了容止,此生,非这个男子不爱。
背叛父皇,是她的不对,可是,父皇真的有把她当成女儿吗?
她在父皇的眼中,不过就是个可耻的标记而已,每次看到她,他都会想起自己忍受的屈辱,都会满腔的怒气,又怎么会真心相待呢。
陷害冥国大臣,也是她的不对。可是富隆一家就真的是完全无辜的吗?
他们草菅人命,结党营私,俨然成了冥国奸佞。多少的文人志士死在了他们的口伐笔诛之下,多少的热血将士,被他们构陷灭族。他们仗着几朝元老的根基,仗着在朝野中不可撼动的地位,欺上瞒下,无恶不作。
富隆家早就不再是忠贞之士了。既然如此,她搜集富隆家的证据,利用他们爱财如命的弱点,在不伤害冥国根基的情况下,一一斩草除根,也不算是叛国。
甚至喜欢上容止,也是她的不对。可容止从头至尾,都没有让她身陷险境。他只是要她自愿说出的部分,从不苛求她一定要为他做什么。与其说,是容止利用她的感情,不如说,是她用这些无关痛痒的情报,来达到接近容止的目的。
别宫里,那些伺候她的宫人们,表面上谦卑恭顺,和对待其他主子一样,其实背地里,都在叫她野种,嘲笑她那不干不净的身世。明明是母亲的女儿,她却只能以不得入族谱的义女的身份,挂着可笑的郡主名号过活,她是皇族的笑话,是整个大冥国的笑话。
她也是冥国的联姻工具。
以尊贵的郡主身份去国子监读书,其实,不过是为了让那些来自各国的少爷公子们相看。教习嬷嬷不要求她背诵多少诗文,也不要求她学会多少骑射马术,不苛求她灵石几何,也不在意她的小乔都学会了什么技能。大家都只在乎她的礼仪和容貌,是否能入得了同学的少爷公子们的眼。
所以,见到容止之时开始,她就无比想要亲近这个温暖的男子。从他的身上,她感受到了,一个人应该有的温度。
容止,是除了哥哥,唯一一个对她温柔相待的人。
他从没隐瞒过他的身份,她也知道他是什么人。
所以知道他是谍者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做出了为他牺牲的准备。
为他做这些,她是完全自愿的,遭遇刺杀,完全是因为冥国的内政,实则与他无关,她,又怎么会恨他呢。
看到她摇头,容止高悬的心放下了一半。
他转过身来,面对着她,小心翼翼地问:“那……你还爱我吗?”
这话,他在心里掂量多时了。
他幻想着各种见到她的方式,幻想着用各种各样的语气和方式,问她此事。
经历了这么多,他终于意识到了,兆祥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他也知道,认识到这点有些晚了。
他错过了太多,没有尽到守护她的责任,更没有完成对她许下的诺言。事实上,他已经配不上她的爱了。
兆祥的眼睛也很湿润。
离开冥都的日日夜夜,她也在想象和容止重逢的这一刻。
眼前这个男人,从头到脚,没有一处她不喜欢的。
“你还记得你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吗。”她说。
容止有些哽咽了:“我,我当然记得……”
“既然记得,为何还要问我。”
她再次露出那灿烂的微笑。
只是,连串泪珠,已经止不住地掉落了下来。
容止一把将她搂在怀中,紧紧地抱着她,贪恋着她的温度,容止闭上眼睛,眼泪,也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厨房里,两人相拥的身影,映在纸糊的窗子上面,形成一道唯美的剪影。
兆祥,终于还是接受了容止的道歉。
擎昊释然地叹了口气。他最心爱的妹妹,终究还是做出了她的选择。
云歌也松了口气。
她知道,这一次,容止得救了。
小屋的空间有限,三个男人在外室临时搭了个简易的小床凑合了一晚,兆祥和云歌则住在内室的床上。
夜里,云歌觉得有人在盯着她看,一股无形的压迫让她从睡梦中醒了过来。睁开眼睛,果然,兆祥正在她的床边,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云歌立刻清醒了。
“郡主,你……你怎么还不睡呀。”
兆祥的目光很诡异,被她盯着,云歌觉得很不舒服。
“睡不着。”
云歌坐了起来:“可是因为,遇到容止大人和北王,心绪难平?”
兆祥摇头,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是因为遇见了你。”
“我?”
“云歌姑娘是什么人?”兆祥看到云歌警醒的模样,索性也坐了起来,围起被子。“姑娘别误会,我只是很好奇,你们四人,一个是我冥国北王,一个是大楚的将军,容止又是青云社最杰出的谍者,都是身怀特殊身份之人,唯独姑娘,格外不同。”
云歌笑了笑:“我只是一个小奴而已,深得大王信任,就随将军出来抓朱夲了。”
“你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奴呀。”
兆祥像是能洞穿一切似的,盯着她,仿佛要从她的神态表情中,看出什么似的。
“郡主这是何意……”
兆祥轻轻摇头:“没什么,好奇而已。姑娘且睡吧,我实在不能安眠,出去透透气。”
“我陪你吧,这么晚了。”
“不必,习惯了一个人。”
兆祥披着衣服出去了,云歌被她盯得脊背发凉。这个兆祥郡主,怎么忽然变得这么诡异呢。摇了摇头,云歌心中满是不解。
走到院中,小乔抻了个懒腰从窝棚里走了出来。
兆祥抬手,轻轻地抚摸上它的头,只接触了一瞬,她就惊恐地抽回了手。
“小乔,真的是她吗?”
小乔的荧光忽明忽暗,它肯定地点了点头。
第一七三章 谍者苗子
用过早饭,战肖和擎昊下山去找刀疤。容止和兆祥还有说不完的话,云歌不想做电灯泡,索性一个人走出小院,在周围闲逛。
鹿三省和连枝的墓,并列排放,并没有合葬。朱夲对连枝,还是存着幻想的,他既自责自己介入了兄弟和爱人之间,害的心爱之人惨死,也自私地不愿去成全他们终成眷属。
比起朱夲,鹿三省这个名字,云歌觉得陌生。似乎在湘国的土地上,鹿三省这位身经百战的中郎将,并没有得到湘人多少重视。
不过,且从他誓死都没有抛弃沈城百姓,和刑场上,女奴们冒死为他哭泣来看,这鹿三省也定是一个有理想和抱负的将军。
连枝坟上的土色还很新,兆祥照看得很好,上面没什么荒草,干干净净的。
云歌不禁想起上一世的自己,不知,云祺被丢在乱葬岗的尸骨,可有人收敛,可有人安葬立碑。
她永远忘不了那个悲惨的暴雨天,忘不掉段景瑞那凉薄的态度,以及卢婵小人得志的嘴脸。
坐在两座坟墓的中间,云歌心如止水。
她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第一步了。
得到段景毅的信任,为段景毅得到回京都的机会,这些目标,她全部完成了。
兆祥说的不错,从此刻起,她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小奴。
朱夲的尸身运送了过来。
原来,他们没有因为小乔的幻术而耽误时间,那在迷宫里的数日,在现实中不过是转瞬间而已。实际上,刀疤脸还等在山下,战肖和擎昊,甚至提前了几个时辰出现在他的面前。
佘山之中,也没有预想中的危险。据兆祥说,在佘山周围落户的村落部族,早就搬走了。只是偶尔会有些野兽,她才会设置迷障,以防万一,实则绝无人患。
朱夲的确是兑现了他的诺言的。
找到了地图上的地方,果然,他们就找到了兆祥。
“他说过,不可土葬,按着家乡的习俗,有罪之人,该放置在石缝之中,日日守护因他的罪孽而受苦难的人。”
兆祥指向小木屋后的一处岩石缝隙。
“那是朱夲为自己选择的墓穴,他说,他要一辈子守着他最好的兄弟,和最心爱的女人。”
听了这话,在场的人都沉默了。
也许,朱夲对于大楚来说,是个奸佞小人,无恶不作。但是身为湘国的将军,他英勇和聪慧并存,是为国家大业放弃了一切的忠臣。
沈城之乱,他实属被逼无奈,在那样的情况下,任谁都要保存实力,伺机再动的。
鹿三省的死,连枝的悲剧,说到底也怪不到他的头上。可他还是愿意做他们的守陵人,即便已然身死,也不愿入土为安。
遵从朱夲生前遗愿,他们将他放进石缝之中。感念他的忠勇,战肖决定只取走他的灵石,不砍断他的头颅,为他保留全尸。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战肖问容止。
“兆祥打算留下来为连枝守墓三年,完成她对朱夲和连枝的承诺,我想留下来陪她。但我会找机会回去一趟,把我的灵石送还给青竹的。”
“你知道,他不会要的。”
送出了灵石,就意味着容止再无灵力,变成普通的人,且自行了断灵石,对身体的伤害也是巨大的,稍有不慎,还会折寿。
“终究是我害得他灵石尽碎,他于我有恩,我因为一己私利恩将仇报,险些将他数十年的苦心经营都毁了。有了我的灵石,他不仅能恢复如初,甚至有可能成为灵力大师,提升风云榜的地位。这是我,唯一能够恕罪的方式了。”
战肖点了点头。
“其实,端国还是需要你的,大王也离不开你的能力。”
容止虽做出了对不起端国的事,但在此之前,他为段景毅还是做过许多的。段景毅能够在端国立住脚跟,端国能够繁荣至此,都离不开容止在冥国和湘国潜心多年的功劳。
容止回头看了一眼兆祥,惨笑道:“名单一事,我已成了千古罪人。便是回去了,还有何脸面去和其他兄弟共事?我既打算抛开一切和她在一起,就不会与谍者之事沾染分毫。否则,岂不是让她再此陷入两难的境地吗。不仅不会为端国继续做事,便是我去了西冥,也不会为擎昊所用。我已打算就此归隐,不再触碰任何一个国家的争端。”
容止的打算很清楚,这对于他来说,这也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他看向云歌,继续说道:“而且,段景毅身边并不只有我一个可以任用。比如这个小丫头,就很不错。多加培养,假以时日,必定比我还要厉害。”
战肖看了眼云歌,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被突然夸赞的云歌,眨着眼睛,有些意外。
躬下身子,平视云歌。容止用大哥哥一般的神情和口吻,对云歌说:“云歌小丫头,你要好好加油喔。找最好的时机,利用好你的优势,不论你想做什么,想达到什么样的地位,我都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
“我定不辜负容止大人的信任……”
这不是容止随口所说,见到云歌的第一眼,他便觉得她与众不同。
心思聪颖,处事灵活,再加上绝世的容貌,这样的资质,在宫中足以游刃有余。接触下来,她敏锐的洞察力,和超乎常人的预判能力,更让容止刮目相看,尤其是她在迷宫里的表现,思维缜密,是个谍者的好苗子。
小小年纪,已经有了这般潜质,如果年龄再长,心智和阅历都越发成熟,定是个权谋利器。
所以,在战肖的面前,容止才这般不吝夸赞。
他背叛了段景毅,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为他物色更好的人才,让他不至错过。
擎昊决定再此处停留几日,再回北国封地。他尊重兆祥的想法,留她在此处为连枝守墓三年,但毕竟是湘国境内,还是很不安全的。他决定把刀疤也留在此处,好时刻守护兆祥的安全。
对于容止和兆祥的事,他默认了。自此,兆祥便是容止的结发妻子了。
他们在佘山,对着山林许下誓言,有云歌和战肖等人见证。
微风拂面,才子佳人。
第一七四章 侍卫找茬
看着他们恩爱的背影,云歌不禁想起段景瑞曾也对她的许了许多诺言。
在远古时期,起誓是要通晓三界的,满天的神明,都要为新人作见证,许下的誓言,不得违背,否则就是逆天行道,会遭受天谴。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誓言便越发廉价了起来。段景瑞那般违背诺言,却没有遭受天谴……
这不公平!
见云歌紧捏着拳头,表情冷漠而严肃,战肖低声问:“怎么了?”
云歌这才意识到,触景生情的自己,已将愤恨之情表达了出来。
“没什么,就是觉得他们不容易。”
“嗯,是不容易。”
战肖收回目光,但她方才那仇恨的眼神,他却久久不能忘却。
送给云歌和擎昊两匹快马,擎昊临行前再次问云歌:“你确定,不与我走吗?”
云歌轻轻点头。
见她意志坚决,擎昊笑了起来:“说实话,你要是这么容易就随我离开,我还真的会小瞧你,你拒绝我,我很开心。没关系,对你,我有的是耐心,只要你想,我这里随时都是你的选择。在大楚混不下去,你便来找我。”
“北王知道的,我不会混不下去的。”
云歌很有信心地说。
擎昊点点头,又去和战肖告了别的。两人上马,擎昊又问云歌:“对了,还有一个问题,你真的是为了你的妹妹吗?”
“我与北王的心情是一样的,此生至亲之人,必当誓死守护。”
说完,云歌和战肖调转马头,向楚国的方向策马而去了。
“哥哥,你对她很有兴趣?”
兆祥还是第一次见到擎昊亲自为别人套马,足以见得,在他的心中,云歌的地位很不一样。
“昨天,你感知到了什么?”
兆祥夜里出去时,擎昊并没有睡熟。所以,她的一举一动,都在擎昊的掌握之中。
“真是什么都瞒不住哥哥,我感知到,你和云歌,还会再见的。”
擎昊转过头来,温柔地笑了笑:“那真是太好了。”
……
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云歌和战肖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就到了楚湘边境。
路上,他们遭遇了几次湘人的拦截,不过,有擎昊的人护卫,并没有真的展开战斗,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顺利的。
进了边境,守城的将士为他们辟出一个休息的地方。一路上,都没有机会吃东西,云歌饿得发昏。两个人围着一盆涮羊肉,吃得狼吞虎咽。
战肖看向云歌,她丝毫没有顾及自己女孩子的形象,正在毫无防备地大快朵颐。
她的体能不好,但技术尚在。战肖一路上没有特地照顾云歌,云歌也能跟得上他的速度。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将千里良驹的能力发挥到极致的。
云歌的马术极高,下盘的力量也拿捏得恰到好处,否则,普通人照着学样儿,而不能领会其中要领,双腿蹬了一夜的马磴子,必定连路多走不了的。
战肖看破,却没有说破。
云歌总能给他一些出乎意料的东西,没有惊喜,他反而觉得不习惯了。
短暂几日,他能看出云歌的与众不同。他没有必要去纠结这些能力从何而来,他要做的是,将这些卓越的能力和容止等人的评价,尽数告知给段景毅即可。
……
云歌正在睡觉,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闹。
原来是战肖的几个旧部下得知他来了,要请他去吃酒。战肖囫囵了一觉,精神尚好,掀开帘子,看她还睡着,想着顺便也让她多休息一下,便与他们同去了。
云歌自是睡不着了。
她必须仔细规划一下,接下来要做的事了。
春猎马上就要开始了,京都的人一直视段景毅如死敌,定不会让他轻易进京,朱夲只是一块敲门砖,能否真的入京,还需细细谋划。
她必须想个绝佳的法子,确保段景毅可以安然进京都。
双手垫在脑后,她盯着帐篷顶正想着,就听到外面又传来了阵阵喧闹。
“那个小贱奴在哪儿,给老子出来!”
“出来!”
叫嚣声中夹杂着十分难听的辱骂,让云歌怎么也无法忽视。
军中歧视奴籍,这很符合情理,但是,云歌是战肖带来的,他们就算不看在她是段景毅特使的份上,也要看在战肖的面子上,对她尊敬一些吧。
她来此处休息,从未与任何人接触,怎么会惹来这些士兵们如此不堪的谩骂呢?
“别躲在里面做缩头乌龟,在宫里不是很厉害吗?你诋毁我等时的勇气呢,给老子出来!这笔账,咱们好好算上一算!”
对方话语间提到了宫中,云歌顿时了然了。
如果她没记错,枫天阁原来的那些侍卫,都被段景毅发配到军中做事了。
端国境内最需要士兵的地方,莫过于楚湘边境了。
敢情,这些人都在为自己被发配到边境受苦,愤愤不平,打算找她来泄愤呢。
云歌坐起身,简单地整理了一下因为睡觉而凌乱的发髻。
任由对方再怎么嚣张的谩骂,她也没有动怒,更没有被激得去外面与他们理论。
几个人的吵闹声,瞬间引来军中许多人的围观,人越聚越多,直到门前已经熙熙攘攘了。
现下正是午间休息的时间,用过饭的士兵们都闲来无事,大家好久没有看过热闹了,便都聚集在了一起。
人声鼎沸之时,一个声音打破了原有的吵闹。
“你们在干什么?!这里是军营,不是侍卫所,还真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了?”
“长官,你怕还不知道吧,这营帐中住着何人。”
“谁?”
“那个叫云歌的贱奴!”
听到手下的口中说出那个名字,侍卫长微愣。
“她怎么会在这儿……”
“说是什么特使,狗屁!狐媚大王的下贱货色,以为出了次宫,就和别的奴籍不一样了,竟还自诩特使,呸……她陷害我等,今日,我们必定要讨个说法!”
做宫中侍卫已久,自然受不住军中的冷风,且官职和俸禄都不是同日而语的。这些侍卫被降职降薪,怎能轻易罢休。
“快滚出来!”
云歌不想与他们起冲突,可是听着外面的形势,不站出来说句话,便不能平息众怒了。
云歌想了想,还是走了出去。
第一七五章 卑微地位
即便知道,他们在军营中的地位,定会大不如前,但眼前的场景,还是让云歌有些震惊。
那些叫嚣的侍卫,从侍卫长,到小侍卫,全部穿着伙房的衣服,没有铠甲,只有粗布麻衣。有些鞋子都破了洞,拿着烧火棍的,拿着菜刀的,天气不算暖和,还满头大汗的。
总之,看起来很是狼狈。
见到云歌走了出来,他们群情激愤,立刻向她逼近。军营中负责保卫的士兵站了出来,站在了云歌的前面,扬起下巴说道:“兄弟,有话说话,别动手吧。”
从他的铠甲上来看,应该是军营中的一个小士兵而已,只是这样品阶较低的士兵开口阻拦,那些侍卫就已经不敢妄动了。可见,他们在军中的地位,甚至连伙夫都赶不上。
他们站在那士兵的面前,仇视着云歌,咬牙切齿:“这是我们的私仇,与你等无关。”
“我不管你们有什么私仇,这里是军营,上有军纪约束。军法大于天,不允许任何人亵渎。这位姑娘,是战将军带来的特使,我等负责军营内部安全,就要对每一个人负责,不会坐视不理。你们要伤害特使,是五十大板的罪过,可有人愿意一试?”
云歌冷眼看着那些侍卫,他们果然不敢再动了。
那站在她身前的士兵,冷笑一声,小声嘟囔了一句‘一群好色之徒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就又站回了自己的岗位。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侍卫长听到。
士兵也不避讳他,就这么说出来的。
扫了眼周围围观的士兵们,他们眼神轻蔑,坏笑嘲讽。对这些侍卫的蔑视,远超过于她。
什么情况。
云歌不由得产生了好奇。
按理说,这些侍卫的官职是比军营中的小兵高上许多的,即便是发配到军营中磨砺,官职未变,也不至于卑微到这种地步,怎的一个品阶最低的士兵都可以对他们出言训斥呢。
侍卫长盯着云歌,眼神中带着愤怒,怨怼,还有其他复杂的情绪。
他捏紧着拳头,却没有再进行下去,而是转过身来,催促他的手下离开。
“什么?好容易遇见这个贱奴,就这么放过她了?”
小侍卫不干了。
云歌注意到,说话的小侍卫,身上还带着伤,只是掩盖在衣服里,不容易被人发现。
“别废话,你们想被军法处置?”
在众人的威慑下,那几个侍卫很是不甘,只能暂时放下手上的家伙。
云歌从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这些侍卫就这样被屏退了。
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些霸道不可一世的侍卫吗?
他们竟一点在枫天阁里的嚣张跋扈都没有了,乖顺得像一只只小绵羊。
云歌转身回了帐篷,想着那士兵的话,算是大致明白了这些侍卫的处境。
“长官,我们就这么忍了?就这么平白受这些委屈了?!”
伙房内,侍卫们聚在一起,蹲在地上的,坐在灶台的,大家都很是憋屈。
侍卫长叹了口气:“不能忍,也要忍。别忘了,我们这次是戴罪来到军营的,又不是什么光彩的罪名,他们瞧不起我们,本就是应当的。好容易安稳一些日子,万不可再因为这个女奴而惹起祸端了。我瞧着她能与战将军同行,必是大王看重的人。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她都不是我们再可欺辱的了。”
“可是……”
“够了!”小侍卫还是不服,侍卫长不由得加重了语气。“欺负弱小本来就是不对,大王让我们来此处,也是反省罪过来着,你难道还想当着战将军的面,告诉大家,我们还是死不认错吗?”
侍卫长扫了眼众人:“从前,我等仗着有官爵,连美姬都不放在眼里,对奴所里的女奴们,是做了不少错事的。如今,这被人轻贱的滋味,咱们也算是尝过了。说起来,不管她使了什么手段,也是我们有错在先。我们的人不闯奴所,那天的事也不会发生,咱们也不会来到这里。说到底,是我这个长官御下无方。”
“这怎么能怪您呢!”
小侍卫愤怒归愤怒,还是很崇敬这位侍卫长的。
“长官与我们的心情是一样的,湘人屠杀多少楚人,扰我边境安宁数十年,成千上万的百姓流离失所,现下他们沦为奴籍,受多少苦都是应得的。我们若不替那些平民百姓出这口恶气,还哪里配得上这一家子的官籍,配得上他们辛苦耕地交上来的军粮?!都是那个小奴,这一切,都是她的错!”
侍卫长看着他,目光柔和,完全没了在枫天阁时的戾气。
“便是国仇家恨,也该去战场上,找那些湘国将士拼命,去那般对待湘人女子,的确是不光彩的。”
因为战肖治军严明,军中上下,即便有歧视湘奴的举动,但他们却不会真的去欺辱湘人。被这军中正风所感染,侍卫长也渐渐意识到了自己当初的格局有多么小,欺辱女奴的举动有多么恶劣。
所以,即便军中将士如何瞧他们不起,甚至总是因为一些小事去惩罚他们,侍卫长也没有什么怨言。
“事有前因后果,我们种下的因,就要尝到恶果。”侍卫长拍了拍那小侍卫的肩膀:“我知道,有的时候承认错误是很难的,但是再难也要学会正视。那个小奴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自保而已,咱们又何必咄咄逼人呢。”
伙房外,云歌和战肖互视一眼,他们的话,云歌全部听得清楚。
与她肩并着肩向回走,战肖唇角轻勾。
“你想做什么?”
云歌也笑了:“将军怎么知道?”
“他们在你帐外骂了那么长时间,你不气?”
云歌说:“刚开始是觉得挺不顺耳的,不过,见他们在军中的如此卑微,听侍卫长虔心悔过,也就释然了。说起来,他们也受到了惩罚,我还让那欺辱我等的三个侍卫,丢了官籍贬为庶人,也算是扯平了。能被选为宫中侍卫,祖上的军功定也十分繁茂,大王身边需要这些人誓死守护。惩罚太过会寒了人心,对大王来说,也是损失。”
第一七六章 拼命架势
阴森的树林,呜呜的冷风,两匹快马在箭一般穿梭其间。
枯草被刮得呼呼作响,马蹄砸在地面上,坚实的肌肉紧绷起来,马上之人勒紧缰绳,骏马一下子就飞越了起来,跨过前面的阻碍。
马肚距离障碍上的尖刀只有一寸不到的距离,然而,突破了此处的暗箭,惊险逃出一劫,却还是越不过下一个陷阱。
头顶撒下巨网,将两人狠狠地罩在了中间。两人跌落下马,马儿嘶鸣跑开。
黑衣人从天而降,手执巨网的绳索,迅速围着他们奔跑起来。转了一圈,勒紧绳索,他们就这样被巨网完全地包裹在内了。
“长官,怎么办!”
躲在密林深处,小侍卫急忙询问侍卫长的意思。
他们来小河边,是凿冰浣洗厨房搌布的,没想到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他们现下站得很远,看不清楚对方是何人。但那两匹千里良驹,大家还是很熟悉的,正是战肖和云歌来军营时,所用的坐骑。
战肖和云歌遭遇袭击了!
他们现下手上没有兵器,对方又来者不善,若是硬闯,十有八九会惨死在对方剑下。可战肖是带着大王的密令的,事关重大,若因此而耽搁了,怕是会出大事。
侍卫长几乎没有犹豫。
“抄家伙,木棒,石头,咱们去给战将军解围。”
底下的侍卫们听长官的命令,也毫不犹豫地应道:“是!”
被围在网中的两人不停挣扎,但无奈这巨网是用特殊绳结扎成的,越挣脱越紧,黑衣人命令手下将他们吊起来,使得两人更是毫无着力之点,没法逃脱。
“交出东西,饶你们不死!”
为首的黑衣人狠声说道。
“做梦!”云歌抓着网子,冷眼看着他们:“好大的胆子,在我端国境内就敢设卡拦截,北面就有我方军营,你们就不怕我大楚将士,将你等尽数斩杀?!”
“哈哈哈!”黑衣人狂笑了一阵:“他们能来,早就来了。此处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他们是不会管的。少废话,我要的东西拿来,饶你们不死,否则,就别怪我欺负女人了!”
“你即刻杀了我,我也不会交出来的。你要的东西放在绝对安全的地方,我们俩只是先行回宫复命而已,又怎么会把东西随身携带呢。本来想着,有些多此一举了,现在看来,正好将你们这些牛鬼蛇神全部引出来,也好省了麻烦。”
“你以为你随口说说,我就会信你?来啊,搜身!”
“是!”
手下的黑衣人向云歌逼近。
云歌狠声警告:“朱夲已死,你们就是一群散沙。别怪我没提醒你,现在束手就擒,还能得到忠勇之士的礼遇,若再近一步,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云歌的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让人听了不由得心生恐惧。
与此同时,侍卫长带着人缓缓逼近,在距离云歌最近的高草旁停了下来。
他仔细观察情况,发现黑衣人有五人,他们气息平稳,步伐轻盈,虽不能即刻判断出是什么级别的灵力,但一看便知,是不容小觑的高手。
在这样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他们的胜算非常低。
“你,还有你,去解决那边看守的两个。我们三个去解决剩下的。”侍卫长压低了声音说:“找机会,解开网子。只要放出战肖将军,以他的身手,解决这些小厮不成问题,咱们就没事了。”
侍卫长语气沉稳,头顶却不由得冒出冷汗。
现在是紧急时刻,来不及回去搬救兵,只能他们硬上。
他不怕死,却怕对方狗急跳墙,再做出伤害战肖和云歌的事来。
“记住,一切,以将军和云歌姑娘的安全为重,速战速决。”
手下的侍卫纷纷点头,表示得令。
黑衣人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窸窣的脚步声。他转身之际,一根木棒已经向他的脑袋袭来。
木棒的力道极大,刮得风都呜呜作响。但黑衣人也不是吃素的,反应过来的他,歪着脖子躲过一击,反手用手臂一挡,那本就不算坚固的枯树枝,就这样脆生生地折断了。
侍卫长咬牙,捏着那人的肩膀,用脑袋狠磕了过去。
金钢铁骨的脑袋,也架不住这猛烈的撞击,黑衣人被撞得踉跄了几下,头脑一阵发晕,向后面躲闪开去。
其他几个黑衣人,也被这些侍卫缠住了。
侍卫长缓手之时,冲过去要给云歌解开网子,可黑衣人的剑突然闪现在他的面前,剑刃划伤了侍卫长的手臂,鲜血立刻湿透了手臂上的衣衫。
这皮肉之伤,该能起到恫吓的作用,可侍卫长没有多闪,而是徒手抓住了那人宝剑。
黑衣人一愣,没想到他会这么做,下意识地松开了剑柄,侍卫长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夺下了剑。
他将剑拿在手里,第一时间割断了巨网,让巨网内的两人得以逃脱。
有剑在手,侍卫长底气十足。他大步像那被夺了剑的黑衣人走去,眼中的杀气越发浓烈
“等等!”
黑衣人叫停了他。
“你小子,还真拼命啊。”
“小贼,拿命来!”
黑衣人扫了眼其他的同伴,也都被侍卫长带来的人压在身下,棍棒石头招呼着。
“停停停!”
这群人,平时看起来懦弱无能,关键时刻,还真不要命啊。他们都做出了拼命的架势,再这样下去,他的人就真的受伤了。
黑衣人赶忙扯下面巾:“老秦老秦,你看清楚了,是我啊!”
一张熟悉的脸映入眼帘,侍卫长愣了一下。不过,惊诧也只是一瞬间,看到那人的容貌,他更加恼火了。
“监守自盗,找死!”
这下,他的杀气更凶了。
黑衣人心中一惊,立刻发动灵石闪现退后。
“啥监守自盗,你先别打,好好听我说!”
“杀——”
侍卫长红了眼,根本不听他说话。黑衣人见他来真的,也不含糊了,赶忙动用了浑身解数,要与他决战。
这时,一阵衣袂声从天而降,战肖的剑扛在了侍卫长的剑刃上,侍卫长没有准备,力道全部卸在剑上,剑反震到手臂,力道也随之到了侍卫长的身上。
侍卫长只觉得手心一痛,接着整个手臂都震麻了。
第一七七章 冰释前嫌
侍卫长手上脱力,剑一下子掉落在地上。
抬头再看,阻拦他的人,不是别人,竟是战肖?!
“将军?!”
侍卫长震惊极了,他不明白为何战肖会忽然出现在他们头顶。
诧异地回头再看网中刚挣扎出来的人,那穿着战肖衣服的,不是战肖,竟是营中大将余文昌。
被他缠身的黑衣人,咬着牙骂道:“秦熊,你他娘的真是个熊瞎子,杀气怎么这么重!我都露脸了你还追着我打,是不是想趁机把我弄死啊。”
“我……”
侍卫长被眼前的一幕惊到了,还没从疑惑中挣脱出来。
“不过,你小子脑袋瓜可以啊,硬得像铜鼎,你瞅我脑袋,这么大个血包。还敢徒手接我的剑,你知不知道,若我用尽全力,那一下,你的手指头可就没了。下次,咱们拿着木剑好生比试一下,看看谁厉害!”
气愤归气愤,受伤归受伤,侍卫长不畏生死来救人的举动,还是让他打心眼儿里佩服的。
侍卫长彻底懵了,不仅是他,他手下的人也停下了打斗,面面相觑,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战肖笑着对余文昌说:“与你说过,他们是军中将才,你看,我说的不错吧。”
余文昌掸了掸身上的尘土,走了出来,云歌也拨开网子,笑嘻嘻地看着侍卫长。
侍卫长木讷地看着他们的神情,渐渐地明白了发生了什么。
敢情,这些都是他们故意做的?
可是,做这些有什么用呢。
余文昌点点头,走过来,拍了拍侍卫长的肩膀。
“兄弟,从前是我小瞧你们了。你和你的手下,是真汉子,我余文昌敬服。”
在这样危机的局势下,他们想都没想就敢徒手和他们搏斗,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份勇气的。
余文昌在高悬在网子里,将一切都看得清楚,他在军营中多年,在战场上从未对敌人生憷,也最敬佩那些勇敢无畏的将士,故而手下,都是一些不怕死的亡命之徒。每次遇到焦灼的战役,他们总能身先士卒,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士气都一如既往的高涨,因而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战肖正是看在余文昌不问仕途,只求勇毅的品质,才设计了这场搏杀,让余文昌和他的手下看清楚侍卫长等人的真正品质。
显然,侍卫长没有让他失望,他果然得到了余文昌的青睐。
“卑职不敢当!”
侍卫长要拱手行礼,余文昌捏住他的手腕,示意他放下。
“知道我最讨厌你们什么吗?”余文昌挑眉而问。
侍卫长怔了一下,诚实地摇头。
“我最讨厌的,就是你们从京都带回来的,这股子尊卑有别的酸腐气。你们有什么可骄傲的,仗着有家族传下来的功勋,便不可一世,眼睛都要抬到天上去了。比你们卑贱的人,就都该被尔等欺辱,以为仗着功勋到我的营中,还能像宫里一样***妇女,无恶不作?我告诉你,这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在我这里,在我的帐下,不许这些说道儿。是兄弟,就生而平等,做个君子。一起喝酒,一起吃肉,战场杀敌,将湘军赶回他姥姥家去!”
余文昌大嗓门儿,说出的话三观极正,充满了英雄气概。
侍卫长放下手,没再行礼,耳朵滚烫极了:“将军说的是。”
余文昌转过身来,看向那些滚了一身泥,还有些挂了彩的侍卫们。
“你们也是好样儿的。有一说一,从前,是我余文昌轻贱了你们,我在这里给你们赔个不是。今日,你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你们不是怂货,也不是我想的那样,只知道欺负女人的软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给你们这么多天的下马威,也是让你们长些教训,没有其他的意思。只要你们把从前那些坏毛病都改了,我余文昌的军营里,就有你们的位置!如何?!”
侍卫们互视一眼,纷纷羞愧地应了。
侍卫长感激地看向战肖,战肖冲着他点了点头。
不论是余文昌,还是侍卫长,都是他手里过过的人才。
战肖相信,对湘人的偏见,不能抵消侍卫长的才干。侍卫长的灵力上乘,剑术卓然,不论是在宫中护卫,还是在军营中守护边关,都会是一把好手。
侍卫长的鼻子发酸,眼眶有些湿润了。
他再迟钝,也明白了过来,这一切都是战肖的功劳。当然,也少不了那个被他们欺辱的女奴云歌的帮助。
走到云歌面前,侍卫长满面歉意。
“云歌姑娘,我想,我欠你一个道歉……我们所有人,都欠你一个道歉。”
他低下头。
曾经,他也是个满腔热血,满怀抱负的军人,可是,不知怎的,渐渐的就习惯了欺负弱小,鄙视湘人,还以欺辱女奴为乐。
好像,只有看着湘人向他们求饶,才能获得报复湘国的快感一样。
“是我教唆手下,御下不严……我,我很惭愧。”
侍卫长抹了一把发酸的鼻子,语气颤抖。
“我不奢求你一定要原谅我们,但是,我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会做出那等混蛋事了。我会善待妇女儿童,绝不会让无辜之人,受到战争的牵连,不管,他们是不是湘人。”
云歌微笑:“长官,我会把这些话带给奴所的,我想,她们听到您能这么说,一定会很开心的。”
侍卫长不住地点头。
余文昌对战肖说:“战将军,这件事也给我提了个醒儿,你们回宫里复命,最快也得一两天,现下虽说朱夲的人都被斩杀干净了,但也不能不提防。云歌姑娘不会功夫,你们遭遇袭击,你不免顾着,增加危险。不如,我派人护送你们回去,也能确保无虞。”
“没关系,接下来的路,我们慢行。”
“慢行?”
“我们乔装打扮,按着商贾的方式走。”
“可那样,还能如期到达吗?”
“我若大张旗鼓地回去,朱夲亲信定知道我已达成目的,到时,反倒危险。不如乔装慢性,掩人耳目,最迟不过三日就可回去,也能把大王回京都的危险降到最低。”
这些天,战肖一直在追查朱夲和他的朋党,忽然就这么回宫了,定会引起有心之人的注意,进而推断出,朱夲已死之事。
第一七八章 住进客栈
他们或为复仇,或为阻拦段景毅的大业,得知朱夲的死讯,定会即刻通知京都诸人,沿途设卡。到时,段景毅回京都,要面对的是双方暗箭,路途遥远,怕会受到不少的阻挠。
项元朝与高典还在继续搜寻,战肖秘密回宫,至少能迷惑对方,让他们以为,朱夲还在逃,没有遇难。
“事不宜迟,我们还是现在出发比较好,在下一座城池落钥前,必须进城。”云歌说道。
“嗯。”
换上平民的服饰,云歌和战肖上路了。
侍卫长秦熊送别他们,临别前还连连慨叹:“云歌姑娘的大度,秦某佩服。这次,是我欠姑娘的,他日,若有需要的,尽管与我提出来,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云歌维护了他和他手下所有侍卫的尊严,让他们在军中得到了应有的位置,余文昌已许诺,打算按着能力,将他们分配到各个小队中,每日和军营中的其他将士一样操练。
秦虎知道,不是云歌主动提出,他们也不会有这翻身之日。
云歌笑道:“好,如果我有需要的话。”
云歌接受了秦熊的美意,他也释然多了,脸上露出了笑容。
“姑娘,路上小心。”
……
在城门落钥前,云歌和战肖成功进了郾城。
守城的小将在查看手令的时候,抬头不经意间认出了战肖,愣了一下。战肖做了个手势,他点了点头,立刻放行。那是他们军中的暗号,用来告知对方,自己有特殊任务,不可将身份示人。
夜幕降临,郾城的街道略显安静。作为端国的一座小城,百姓生活淳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氛围很是和谐。
因为抓捕朱夲之事,偶尔一队官兵走过,路上的百姓们没有惧怕,擦肩而过简单行礼,仿佛一切稀疏平常,可见此处治军严明,军队与百姓之间其乐融融,毫无冲突。
云歌和战肖在一处客栈落了脚,掌柜的以为他们是年轻小夫妻,他们不约而同没有纠正,毕竟,这样更不会引起怀疑。
“那二位客官,想要什么价位的房间呀。”
战肖指了指最顶端的牌子:“就那个吧。”
他择了一间最豪华的房间,不为了别的,只有豪华房里面,才有内外室之分。
内室里有一张柔软的床铺,外室放着会客用的软塌。软塌上的桌子搬开,就变成了可以住人的地方,这比云歌和禹喜在国美家住得方便多了。
掌柜的见他们二话不说,就要了最上等的房间,立刻殷勤地引着他们上了楼。还拿来一壶梅酒,说是小店的特色,让他们品尝。
战肖给了他赏钱,让他顺便再把特色的佳肴也一并端上来。
战肖出手如此大方,可乐坏了掌柜的,立刻笑呵呵地退了出去,不一会儿,一桌子好吃的,就全部摆在那里了。
云歌的口水都快流了出来。奔波了数日,都没能吃上好吃的,现下见到这些珍馐美味,她的肚子都在闹情绪了。
战肖看着她眼睛都直了的模样,唇角轻勾。
“饿了吧,多吃点。”
云歌也不客气了,一口白饭一口肉地吃了起来。
那梅酒云歌也喝了个精光,掌柜的见她如此赏光,就又送了一壶。战肖没有因为菜色上佳而多食,简单地尝了一口梅酒,就放下了。云歌见他不喝,把又送来的这一壶也给喝光了。
并非她放肆,有战肖在,她实在无需保持警惕,对战肖,她是百分之百放心的。神经紧绷了数日,她也该休息一下了。
云歌就这样,毫无顾忌地给自己放了个小假。
吃饱喝足,云歌的脸颊泛红,开始微醺。这梅酒味道甜美,后劲儿十足,头阵阵发昏,时间已晚,她便直接睡下了。
屏风之外,战肖在软塌上打坐。几次打斗,又多次度给他人灵力,灵石消耗很大,每天都要经过这样的吐纳运气,将真气融汇周身,才能弥补丢失的部分。
修养完毕,感受到云歌均匀的呼吸声,他慢慢睁开双眼。
她睡着了。
战肖走下软塌,拿起宝剑,走出房间。
漆黑的走廊里,只有几盏灯笼挂在那里。夜深人静,沿途的房间里鼾声四起。所有的住客,无一例外,全部睡得香甜。
经过走廊兜转,来到客栈的后院,一处露台边。露台上,正背手站着一个紫衣男子,那人,正是曾经在驿站观察云歌的那个。
“不愧是战将军,一眼就识破了我的伪装。”
“她喜欢的梅酒,只有你会做。”
男人低笑,他转过身来,目光锐利地看着战肖。
“好久不见。”
……
这一觉,云歌睡得非常沉,第二天起,她深深地觉得这几日来的疲惫一扫而空,神清气爽,浑身舒服。
云歌活动了一下手臂和脚腕,因为御马而造成的疼痛,消失不见,大腿上骑马留下的水泡,也完全愈合了。
她身体的自愈能力,似乎在不断地提高着,快到,连她自己都有些惊讶。
手搭在自己的脉上,脉象沉稳,比之前要有力许多,那是身体强壮的信号。
也许,体内的封印并不是完全不能解的。
出宫以后,她活动量明显增加,身体的素质和恢复能力,也不断加大。按着这个速度下去,是否能够在一定的条件下,主动突破这道封印呢……
这是个大胆的猜测,也是个足以改变她命运的猜测。
若她能恢复到云祺的灵力,一切,就都变得简单了。
战肖不在房中,云歌端了盆水,舒服地洗了个脸,在擦脸的过程中,她忽然感觉到了空气中的一股异样的气味。
闻了闻手上的毛巾,再闻了闻周边的空气,确定那味道是隐隐藏在空气中的。
味道很淡,淡到昨晚,她都没有察觉。
休息一晚过后,她的状态恢复到了最佳,嗅觉也变得灵敏起来,就发现了。
“这是……蝶香?”
这味道,和在佘山时兆祥设的迷魂阵用的香是一个味道。只不过,这个香中致幻的蝶香用得极少,不会导致人出现幻象,反而还有安眠的作用。
关于蝶香的记载,云歌是在孙亭玉的医书上看到的。
传说中,蝶花三年一开花,五年一结果。十株花中,能有一株结果,就已算是丰收了。果子的果核是蝶香的重要原料,小小的一撮蝶香,需得上万果核方能做成。
第一七九章 盗窃之案
蝶香,是极其名贵的一种香薰。
不过,因其用量极少,就可发挥安眠之用,寻常的富户,还是能够用得起的。
也许,客栈老板是觉得他们是个显贵的客人,所以特地赠给他们,用来安心宁神的?
这样想着,云歌也没有太在意。
洗漱完毕,战肖也回来了。
他的身上带着一阵寒风,那是晨间的春寒,看样子,他已经出去很久了。
随他进来的,还有客栈的小厮,端着滚烫的肉包子,和几碟子爽口的小菜。
等小厮关上了房门,战肖才低声说:“吃完饭,我们马上走。”
“发生什么事了吗?”
“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战肖模棱两可地回答。郾城不是大关要塞,自设卡以来,还暂时没发现朱夲的人。云歌猜想,他着急回去,定是段景毅那边又有了新指示。
端国的一切,战肖最为熟悉。战肖不说,她也不会去追问。
快速吃完饭,两人收拾好了行囊,刚准备离开,就听到客栈下面,传来一阵喧闹声。
“放开他,不然,我跟你拼命!”
……
这个时间,住宿的客人正在用早饭,客栈的大堂里传来这阵骚动,客人们都被扰了兴致,纷纷出来一看究竟。
桌子椅子倒了一地,堂食的饭菜汤水也都洒在地上,大家纷纷躲闪在一边,掌柜心疼地看着自己整洁的小店被砸得如此狼藉,赶忙上前规劝。
然而,没有人会听他的,堂中的两个人正扭打在一起,站在一旁的女人,不断地尖叫着:“放开他!放开他!”边叫,还边用手里的鸡毛掸子抽打压制在上面的人。
那人穿着一身捕快的服饰,该是郾城负责治安的执勤人员。身体素质比较强,很快就将身下的男人制服了。身下的男人虽顽强抵抗了,但他不会功夫,是个文弱书生,终究还是被捆上了绳索。
“你怎么能乱抓人呢,他犯了什么法你要抓他!给我放开他!”
女子应该是那书生的朋友,明明是大家闺秀的装扮,性子却泼辣得很。知道对方是官家的人,也没有止了撒泼,气焰很是嚣张,手上的鸡毛掸子打在那捕快的身上,丝毫没有手下留情。
捕快一手抓着书生,一手警告道:“我告诉你,你再胡搅蛮缠,我就以阻挠办案为名,把你也抓回府衙!这个人当街盗窃,人证物证俱在,我要拿他回去审问,合情合理,你叫喊什么?!”
女人根本不听他的话,继续拿鸡毛掸子招呼捕快。一掸子打在了捕快的肩膀上,疼得捕快直龇牙。
“什么证据,什么人证,都是假的!栾相公是正人君子,怎么可能做那等见不得人的事,你莫要血口喷人,污毁人家的名声!”
“说你你还来劲了是吧,咋还乱打人呢!看你是个女孩子家家的,不与你计较,你怎么……哎呦!”
话还没说完,那女人又甩出去一掸子。
正值早集,围观的百姓变得越来越多,把门堵得水泄不通。
小捕快被打得急眼了,就伸手接住了掸子,用力一扯,从女人的手中夺下,丢到了一边。
也正是因为这小小的动作,把毫无准备的女人也连带着放倒在地了。
女人摔了一跤,直接坐在地上不起来了。
“你,你竟敢推我!大家给评评理,谁人不认识郾城栾相公的?他是咱们这里有名的书生,德才兼备,大志填膺,现下竟要被一个捕快污蔑盗窃。我为栾相公抱不平,却被这捕快给打了,这天下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小捕快怒不可遏:“你别血口喷人,谁,谁打你了。大家都看着呢,是你一直在打我,我只是抢过你手中的凶器罢了。”
见后来的不明所以的百姓,对着他评头品足,小捕快急于证明自己是对的,将一个柔弱的小姑娘从人群中拽了出来。
“失主就是她,方才我在街上巡视,见到她在追小贼,就帮了她一把。追行到此处,正看到这厮逃了进来,将他擒获,他手上也确实拿着这姑娘的荷包的。窃贼不是他,还能有谁?!”
小姑娘嘤嘤哭泣了起来,不知是被小贼偷荷包吓到的,还是被大家的指指点点弄得不知所措。
她委屈巴巴的模样,立刻博得了不少同情。
人群中有人说:“这栾相公人怎么样我不知道,但他是真的穷啊。也就是这个客栈的老板心肠好,给他辟了一个房间,让他常年在这儿读书写字儿,否则,怕是要去喝西北风了。”
“是啊,穷得连宅地都没有,还赖在这里不走,想拿点儿钱打牙祭,也在情理之中吧。”
被捆起来的书生,听到大家这般说,头压得更低了。
他的沉默,助长了大家对他的猜疑。似乎不必审问,就已经可以断定,他就是盗窃小姑娘荷包的人了。
“你要做什么?”
见云歌要过去,战肖拉住她。
云歌知道,现在不是节外生枝的时候,可是,眼前的情况,不允许她再袖手旁观了。
“你不觉得,荷包的颜色和那个女孩儿很不搭吗?”
战肖看向捕快手中的荷包,“那又如何?”
“咱们不能坐视不理。”
小捕快得到了大家的支持,正要扭送书生回衙门,云歌忽然走过去,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等等,大人的案子办得也太草率了吧,这女孩儿的荷包丢了不假,但你也不能随便找一个人来顶罪吧。”
云歌的话对于这个小捕快而言,算得上是非常不可原谅的罪名了,小捕快不乐意了:“什么叫我随意找人顶罪,人家的荷包丢了,在这人的身上找到的,证据确凿。”
“真的就确凿了吗?”云歌伸出手:“大人若问心无愧,可否把这荷包拿来给我细看。”
“这是证据,怎能随意交给你?闪开,不要阻挠我办案子!”
“不给我看也行,”云歌把自己的荷包拿出来,在手上颠了一下,然后塞进了捕快的手中:“我现在,就去衙门告你,说你当街抢走我的荷包。”
第一八零章 查明真相
“你……”
小捕快一阵莫名其妙。
“明明是你硬塞在我手里的,怎的就成了我抢你的荷包了?”
“大人不是说,荷包在他的身上,就是他偷的吗?我的荷包被抢了,现下在你的手里,不是你抢的,还能是谁呢?”
“你,你这是强词夺理!”
小捕快气恼,把云歌的荷包丢还给她。
“强词夺理的是大人吧。说句难听的话,大人如此草率地给一个读书人定罪名,未免太有失公允了。客栈掌柜是生意人,这书生真的手脚不干净,他如何能留他这般久?书生的人品低劣,这位小姐,又如何会冒着被抓起来的危险,为他证身?”
那刚才撒泼的女人听云歌这般说,目光闪动了一下。
“他身边之人,都这般相信他,难道真的是他平日里装得文质彬彬,瞒过了所有人吗?若是,那正好借此机会,让郾城所有的百姓都看清楚他的嘴脸,日后再遇到这样的败类,便不会再上当了。他日,他出狱之后,再用这样的方法欺瞒这位小姐和这客栈的掌柜,他们也不会再轻易相信了。除暴安良,这,才是对百姓们负责吧。”
书生听了这话,又听着身边一浪高过一浪的指责声,身体发抖,不敢抬头。
“你到底想做什么?!”
“大人坚持此人就是凶手,就把荷包给我看,当着所有人的面儿,把这件案子断清楚了。大人办案,将这里弄得一片狼藉,砸坏了不少东西,至少也要给善心收留他的掌柜一个交代吧。大家都看着,我也不会对证物怎么样的。”
小捕快虽不情愿,但也堵着云歌污蔑他的气,就把荷包给她了。
“好啊,我倒要看看,你能看出什么花儿来!”
云歌拿过荷包,仔细地查看了一番,不是什么名贵的材质,上面还有反复缝合的地方,针脚致密的锁边,泛起了线丝,可见,是用了很长时间的了。
云歌看向那位丢失荷包的小姑娘,她还在梨花带雨地抽泣着。
“姑娘,这荷包你用了很久了吧。我见你身着绸缎,该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为何不更换一个呢?”
小姑娘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自小用惯了的,不舍得丢掉。”
“你说这荷包是你的,那么,你便说一说,这里面都有些什么?”
小姑娘吸着鼻子:“里面有十两银子,是母亲给我买花儿戴的体己。今日来集上,本打算随意看看的,没想到,竟被人给偷走了……幸好发现的及时……”
说着,又要开哭。
“还有什么?”
云歌继续追问。
“还有一个红宝石的耳坠子,那耳坠子是小娘的陪嫁。我小娘此生过得凄苦,为了我和兄长,不少废钱,后来病了,花费更大了,母亲不给,她不得不变卖嫁妆……那耳坠子,还是因为上面的银环坏了,没典当出去。那是小娘唯一的遗物了,我日日都带在身上……”
小姑娘委屈巴巴地对那书生说:“我本无意于惊动大人,十两银子,我家还是拿得起的。大哥你若是缺少钱银,尽管与我说便是。可是,这样贸然地拿走我的荷包,连带着小娘的东西都盗走了,你教我,如何对得起小娘的生育之恩呢……”
这姑娘说的悲切。大户人家的庶女,本就身份卑微。她不顾自己安危,在当家主母不喜小娘的情况下,如此念着孝心,留着小娘的遗物,这份感情,可谓感天动地,让不少人都为之动容了。
书生瞪大了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面对小姑娘的指责,他欲言又止,却终究没有反驳出口。
云歌看了书生一眼,“不错,这里面,的确有你说的红耳坠。”
这下,百姓们声讨书生的话越来越难听了。
小捕快压制住书生,那女人还要过来撕打。云歌一只手拉住女人,女人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她拉住了。
“你这小丫头,少在这里卖惨博同情,天知道这钱包怎么掉在栾相公身上的,你说故事就说故事,一切还没调查清楚之前,怎能胡乱攀咬人?!”
“这事情还不够清楚吗?”
小捕快没了耐心:“我都说过,人证物证俱在。这钱包就是这位姑娘的,姑娘的钱包被盗了,在栾书生的身上找到了,我必须带他回去问话!”
“你还没说完呢!”
云歌高声打断了双方的争论。
小姑娘不解地看着云歌。
云歌拿着荷包,继续问她:“这里面,还有什么?”
“没有了啊,该是只有钱和坏掉的耳坠而已。”
云歌笑了笑,问那始终不说话的书生。
“你可有说的?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书生还是不愿开口,但他的目光始终盯在荷包上,眼中不是对金钱的贪婪,而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怜惜之情。
云歌放缓了语气,耐心地为他分析利弊:“别怪我没提醒你,失去了这次机会,以后,你便再无申辩的可能了。即便郾城的大老爷公正廉洁,将你定做无罪,这座城里,流言四起,也再无你容身之处了。”
男人紧抿着唇,似乎在隐忍着痛苦的情绪。
“读书人最在乎的就是名声,你可以沉默一时,还能沉默一世吗?在官老爷的面前,你还是要说的。若你是盗贼也就罢了,你不是的话,这份屈辱岂不是白受了?还是你真的想为了你的原因,在官老爷面前也不申辩?那获刑下狱,可就是避免不了的了。”
书生衣衫破烂,梳洗得还算整洁,初春寒冷,旁人都穿着动物皮毛做成的靴子,或是塞满了棉花的棉鞋,可他,却还只穿着一双草鞋。草鞋上泛着油光,用绳子反复结扎,可见,他的生活的确窘迫异常。
这样的人,是不可能身怀十两银子的巨款的。
所以,当捕快在他的身上搜到钱后,才如此肯定,就是他盗了人家的财务。
在外人看来,他穷途末路,行窃也在情理之中。可云歌却觉着,此处蹊跷甚多。
若非得去盗窃,他大可以在晚上的时候,偷偷摸到客人的房中,或者直接到柜台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