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大概是上辈子欠你(25)
次日醒来,我翻身对上一张熟睡的脸,我愣了好半天。
零零碎碎的记忆涌进我的大脑。
我悄悄爬起来,一只大手突然揽住我,将我拉回被窝,抱得紧紧的。“希希,再睡会儿…”
我躺在他身边,终究是无法入睡,听着他浅浅的鼻鼾声,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一觉。
五年过去,我以为跟他在一起,身心都会生疏,没想到躺在他身边,竟会觉得心安。
我再醒来,沈归乔已经走了,他给我留了短信,说是回去照看沈飘零和沈自流,晚上再过来陪我。
我闭上眼睛,忽然想起什么,又睁开眼睛,打开微博关注师兄结婚的情况。
微博头条十分火热。
上方写着:慕容席逃婚;馆素秋恨嫁傅一峰!
我微微一怔,点开慕容席逃婚的文章,文章说昨日正午,婚礼已经准备就绪,各界明星云集慕容府,等候慕容席大婚。
然后,新娘在礼台上足足等了一个小时,也不见慕容席出现。
馆素秋盛怒之下,决定嫁给二线明星傅一峰。
撰稿的人猜测,慕容席之所以没有准时参加婚礼,一面是因为不爱馆素秋,他心里爱的人,是十一师妹僰叶希;另外一个原因是豆浆在婚礼场上吃醋了,离家出走。
圈内的人都知道,慕容席喜爱豆浆胜过自己的亲妹妹慕容白雪,他逃婚,很有可能是找离家出走的爱宠。
我看完消息,蹙起眉头,发信息问慕容白雪,师兄在那里。
我原本不期待她能回复我,但很快我就收到慕容白雪的信息。
“僰叶希,我哥要见你。”
她没告诉我地点,我想了想,他应该在慕容白雪那套房子里,于是换了身衣服,简单收拾了一下,来到他家门口。
慕容席打开门,邀请我进去,我迟疑了一下,他微笑着说道:“进来吧,白雪也在。”
我进去之后,慕容白雪正在收拾东西,客厅厨房都已经空了,盖上了防尘布。
我迷茫地注视着他:“慕容席,你要离开了吗?”
他轻描淡写地“嗯”了一声,“叶子,抱歉啊,家里收拾东西,茶具都打包走了,不能泡茶给你喝。”
他说这番话,是故意要跟我拉开距离吗?
我摇头,走到还未打包收拾的猫房前,忽然觉得对不起他。“师兄,豆浆呢?”
“它还在医院检查,下午才去接它。”
“对不起…”我能说的只有一声对不起。
慕容席为了牺牲了太多,我这辈子都无法偿还,现在,又要因为我离开这个熟悉的地方。
慕容白雪不甘心,她气愤地瞪我:“僰叶希,我哥为你退隐,为了帮你报仇,故意奚落馆素秋,他为你付出的一切,难道还比不上一个沈归乔吗!”
“白雪!”
“哥你不要拦我!我就是替你不值!这九年来,你为她付出了一切,牺牲了一切,为什么到头来离开的还是你!”
“够了。”
慕容席斥责慕容白雪,慕容白雪心里不快,丢下防尘布,气冲冲地推开我,跑出去了。
第276章:大概是上辈子欠你(26)
“叶子,别听白雪胡说。”
“她没有胡说。师兄,虽然我了解你的时间不长,但是我也清楚你的行事风格,你向来不会为难别人,也不会看低自己。当我看到你送来的请帖我就知道你不会真和馆素秋结婚,你之所以如此,仅仅是想替我出一口恶气,教训教训馆素秋,断了她的念想。就像白雪说的,你做的牺牲,真的不值得。我不值得你付出…”
慕容席释怀一笑。
“叶子,我没你想得那么高尚。我原本是要和馆素秋结婚的,可你知道我为什么放下吗?”
我微微惊讶,不理解地注视着慕容席。
“因为沈归乔。”慕容席目光稀松,忽然觉得好笑。“我们早就猜到傅一峰会对你下手,所以,在结婚前一个小时,沈归乔与我打赌,谁能在一个小时内从山脚奔向丽景苑救你,输的人就主动放弃并且离开。”
“我离开,不是因为我不爱你,只是我输了。”慕容席抬头,眺望着落地窗外的高楼大厦。“其实我比沈归乔认识你还要早,但最后我还是没能够让你爱上我,我输的,不是时间,而是命运。就像他说的,命运注定要你们相遇,哪怕隔着一个世界,一方山水,一段距离…哪怕你一次又失忆,你终究会走向他。”
“叶子,我不后悔爱你。”
话落,慕容席俯身,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这句话我藏了九年,没想到说出来是这么轻松…”
“师兄…”我伸手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下午,娱乐圈插播了一条采访节目。
这个节目是慕容席离开前的一天录制的。
节目组主持人问慕容席为什么没有和馆素秋结婚,慕容席道出了一件真相,这件事就是关于穆老太太的死。
故事回到五年前,穆思英老太太大寿当天,我被馆素秋带进了一间黑屋,被人绑了手脚。后来,馆素秋来了,在我心口上注入一针药剂。
在我剖腹产的当日,医生检查出我血液里的药素,慕容席花了不少心思,才从馆素秋那里收集来证据。
沈家的监控,被馆素秋一一破坏,唯一遗漏的镜头,就是那间黑屋。
慕容席把这个关键的证据交给节目组,等节目播出后交给警方处理。
前一秒,大众还在心疼馆素秋,鼓励她勇敢面对困境,后一秒,视频播出后,就被警方逮捕了。
傅一峰没了办法,跑来公馆求我,我那些暗卫将他拦住,不准他靠近一步。
傅一峰跪在公馆外面,一场大雨将他淋得狼狈不堪。我坐在沙发前,思考了半天,还是决定让他进来。
傅一峰进来,第一件事就是道歉,对那日在丽景苑冒犯我的事道歉。傅一峰的事我问了张小青,她说他这人性子也没那么恶劣,就是因为馆素秋,才做了一些违背本心的事情。
这傅一峰踏进娱乐圈时,还是个平面模特。
因为长得不赖,声音将就,被一些十三线剧组相中,演过几个男二角色。
第277章:大概是上辈子欠你(27)
他能一跃进入二线明星行列,多亏馆素秋。是她看中他的气质,适合演忧郁型角色,就给他谋了个讨喜的男二,这才有了今天。
不过成也馆素秋,败也馆素秋,在他和馆素秋合作的两年里,他情难自禁爱上了馆素秋。
他明明知道,馆素秋同他不是一条线,为了靠近她,走进她的心里,一次一次帮她。
若不是傅一峰自己说出来,我还不知道,五年前,就是他暗地里派了人追杀的沈归乔。
我就奇怪了,按沈归乔的性子,竟然没有废了他?
“他为什么没有将你丢进青元岛自生自灭?”
“是素秋,她替我求的情…”
“所以,你今天来求我,也是因为欠她…?”
傅一峰低下头:“僰叶希,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求你,可是我还是想说,她所犯的错,都是因为太爱沈归乔…这五年,她一直留在偏僻的地方支教,并不是想利用那些贫穷的孩子宣传自己…或许没人知道,她那么高傲的一个人,会偷偷去娃娃机前抓几个布娃娃…会因为抓到两个布娃娃快乐好几天…”
那才是真正的馆素秋。
“在这个浑浊的圈子里,利益熏陶的关系网中,人的心最容易膨胀,迷失…没几个人能坚守自己的初心…”傅一峰觉得自己说多了,怕惹我不快,停了下来。
“僰小姐,我希望你放过素秋…我可以为她做一切…”
“傅先生对我的身份怕是有什么误解,警察局不是我开的,你凭什么觉得我可以决定她的后半生?”
傅一峰急切道:“只要你出面证明,这个视频不是真的,素秋她,素秋她就不会…判刑…僰小姐,你是清楚这个行业的,对于女人来说,青春的饭碗就是短短的一瞬,每年都有十几万的新人涌进来,她要是进去了,以后再想翻身,就难了…”
没想到傅一峰替她想的还挺多的。
我去了警察局,录了口供。
馆素秋被关在一间审讯室内,只有一桌一椅。她还穿着亲自设计的婚纱,光鲜下已经没了昔日的清傲,颓败的像一束枯萎的玫瑰。
卷乱的头发,散落在肩头背后,白色的裙摆沾染了灰尘,网纱扯掉了一大块。估摸着是有人踩了她的裙摆,挣扎中扯坏了。
我看到她腿上的伤疤,脱落了一半。
我走进房间的时候,她随之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似乎早就知道我会来一样。
“来嘲笑我吧?看我笑话吧?我落到现在的地步你应该很满意吧?看吧,好好看…”
我坐在她对面,平静道:“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地方,我也进来过一次。”
馆素秋挑眉,语气极酸“你也进来过啊?你可是首富的千金…全世界的女人都羡慕不过来的,身边护卫那么多,只要咳嗽一下,都能吓的人肝胆变紫,谁敢关你,嗯…?”
“是啊…我以前也这么认为。我觉得我出生到死亡,都是在温室里,被人精心伺候着…但我的人生并未像我想象那样…”
第278章:大概是上辈子欠你(28)
“怎么,你是想告诉我,你那坎坷的命运?还是想告诉我,因为你不公的命运,给你创造机会夺走了我最爱的人?”
说到这里,馆素秋已经平静不下来了。
她把腿上的伤疤亮出来,讽刺道:“我认识沈归乔已经二十多年,你认识他只有寥寥数月,可是他为了你,竟然可以无情地伤害我!”
她冷笑,眼里尽是悲凉:“我不过就放了条狗咬你,他就逼着我刺伤自己,僰叶希,我真不明白,你哪里好!”
“这句话应该问沈归乔,而不是我。”我顿了顿,“馆素秋,我来不是炫耀什么,只是想告诉你,你可以出去了。”
馆素秋一愣,随后笑了。“僰叶希,你这是想发好人牌?想让我感激你?”
“发好人牌的是傅一峰,不是我,如果不是他求我,你以为,我会来找你?”
我说完就走了,馆素秋沉思片刻,在我走出审讯室,路过窗口时,她提高了音量。
“僰叶希,我这辈子都不会感激你!”
“不需要!”
我走出来,外面一片灿烂千阳,微风拂过,枝叶飞舞。
傅一峰来接馆素秋,他看到我,还是说了声谢谢,我走了几步,又回头:“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住吧,以后,再也不要踏入娱乐圈了。”
傅一峰:“僰小姐,让一个影帝去经商是很可惜的。”
我身子一顿,没回头看了他一眼,傅一峰只是抿唇,干巴巴地扯出一个无奈的表情。
我现在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沈归乔。
馆素秋的事告一段落后,沈飘零打电话来说沈归乔今天教她做饭,叫我回湖景村吃饭。
我抱着怀疑的态度来到桃野小屋,客厅里黑漆漆一片,我摸着进门,突然传来一声猫叫,我吓得僵硬身子,朝前挪了一步,手就碰到一块硬朗的物体。
我以为是墙壁,接着摸,结果又来一声狗叫,吓得我再也矜持不住,一下跳上去。
我感觉自己搂着一个人,等我睁大眼睛,客厅里的灯突然亮起来,十分刺眼,我用手挡住,再睁开眼睛,沈归乔的脸就出现了。
身后,还有孩子的嬉笑声。
“爸爸,妈妈还真的怕猫咪啊!”
“妈妈也怕狗狗,汪汪!”
我从沈归乔身上跳下来,他却圈着我不放,我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孩子们看着呢…放我下来…”
他把脸侧过来,意思在明显不过。
我回头看了两个孩子,他们正兴致勃勃地看着我,眼神充满期待,似乎早就明白了爸爸的用意。
真是…人小鬼大!
我凑过去,啄了一下,沈归乔对身后的两个孩子挥挥手,两个家伙立刻跑没了影,我见他还不放,挣扎了一下,脚刚落地,又被他拦腰抱起来,往房间里走。
“哎!不是吃饭吗!”
“是吃饭!”
“你你你…”
“没办法,自流觉得没妹妹,想让我变一个出来,生孩子的事太宏伟,我只能尽绵薄之力,夫人…接下来的事靠你了。”
啥?生孩子!这都两个了,还要?
第279章:你就是个大混蛋(1)
我打开门,沈飘零和沈自流规规矩矩站在门口,抬起两颗小脑袋把我看着,他们瞥了一眼里面的爸爸,不约而同说道“妈妈,我们肚子好饿啊,可以开饭了吗?”
我斜视一眼里面的男人,搞了半天,两个孩子还没吃。我牵着他们的手走出去,桌子上摆着“丰盛”的晚餐。
沈飘零坐下来,指着自己做的菜:“妈妈,这是我做的苦瓜炒蛋。”说完,她拿起筷子夹一点放进我空碗里。
沈自流也开始炫耀他做的番茄炒蛋。
“妈妈,姐姐的苦瓜是爸爸切的,我的番茄是我自己切的。你尝尝,可甜了。”
我吃了他们两个的,又扫了一眼剩下那些不是烧焦就是炒糊的菜。沈归乔坐了下来,拿起筷子开始夹菜。
“剩下的菜谁做的?”
他找来找去,最后还是盯上番茄炒蛋。
“是爸爸!”两个小家伙幸灾乐祸说道。
我投去一抹鄙夷的目光,沈归乔本来要夹番茄炒蛋的,见他们都这样看他,转而夹起黑成一团的虎皮青椒炒肉…
“咳…别看这肉糊了,但是味道还是不错的。”他夹起肉往嘴里放,吃的五官都要扭成一体。
“飘零,以前爸爸有做饭吗?”
沈飘零目光“嗖”一下转到爸爸身上,沈归乔给她使了个眼神,沈飘零会了意,笑着点头:“爸爸经常给我们做饭。”
沈归乔自豪地抬头挺胸,下一秒又听到沈自流补充:“但是爸爸做的饭每次都不好吃,害得我每次都拉肚子。”
沈归乔眯起眼睛:“那是你喜欢吃零食。”
“才不是嘞,爸爸做饭真的很不好吃,连不挑食的小黑都不吃…”沈飘零偷笑起来。
我盯着一桌子的菜,毫无食欲,于是对两个孩子道:“想不想出去吃?妈妈带你们吃好吃的。”
“好啊好啊!”两个家伙开心道。
“好什么好,爸爸不是说过了,不许浪费粮食,这…好歹也花了我一下午的时间,总得吃两口才行吧?”
我提起筷子,将一桌子的菜都夹了一遍,放进沈归乔碗里,“既然你做的那么辛苦,就多吃点。”
沈归乔为难地扯出一抹笑容:“希希…”
我放下筷子,正儿八经道:“清溪阿姨不在,僰小柒也不在,做饭的任务只能交给你,你什么时候能做好饭,我们什么时候回来…”我莞尔一笑,拉着两个孩子回房间收拾东西,走人。
沈飘零和沈自流开心得不得了,一想到要吃好吃的,收拾东西的速度无比的快。
沈归乔抱着手站在房间门口,眼神无比的幽怨。“飘零,你不是最爱爸爸吗?留下来陪爸爸好不好?”
沈飘零宽慰道:“爸爸,虽然我很爱你,但是我更爱妈妈!不是爸爸说的,要多跟妈妈在一起吗?”
沈归乔咬牙,目光对准弟弟:“自流,你就留在家里,等姐姐一个人去。”
沈自流向来最听话,但是此刻,他想到上次在大商场看到的会走的机器人,也大着胆子拒绝。
第280章:你就是个大混蛋(2)
“爸爸,我一直挨着姐姐睡觉的,要是姐姐不在,我晚上会睡不着…爸爸说要让我们多陪陪妈妈,她一个人在那么大的房子里,很孤单的。还有还有,爸爸说我是男子汉,要保护好妈妈…妈妈跟姐姐大晚上出门,肯定很危险的,所以,所以我要保护她们…”
沈归乔扶额:“你几岁了?”
沈自流搬起手指,认真数了数,今年就满六岁了。“爸爸,我五岁半了。”
“你还知道你五岁,放家里怕丢,出门怕被偷,你那点能耐保护她们,那要爸爸干什么?”
“爸爸不是应该赚钱养家吗?再说了,爸爸做饭很难吃,我们要是照这样吃,永远也长不高的。”沈自流跑过来拍拍沈归乔的腿,“爸爸,加油!”
我带着两个孩子上车,沈归乔有种被抛弃的感觉,他无奈地趴在窗边看着我,“希希,真走啊…”
我伸出拇指和食指,提起他的爪子:“等你会做饭了,她们两个就回来了。”
“做饭总要人品尝,你们走了,留我一个人,我哪里知道菜有没有长进,好不好吃?”
“你总会想到办法的,不是吗?”我关上窗户,轰燃油门,走了。
快到公馆时,沈飘零问我:“妈妈…你真的舍得留爸爸一个人在桃野小屋吗?爸爸会不会太可怜了啊…”
“你们不是要开学了吗?不读书?”
沈飘零这会儿才反应过来,惊喜道:“妈妈,你要送我们上学吗?”
沈自流凑过来,惊奇道:“妈妈,我们要在城里读书吗?”
听老二的口气,似乎不太愿意。
“怎么了?不想在城里读书吗?”
沈飘零和沈自流摇头,沉默地低头,“以前我们在乡下读书,学校的小朋友老是笑话我们,说我们没有妈妈接…说我们是没妈妈的孤儿…”
我突然刹车,内心五味陈杂,不停地翻涌着。
“飘零,自流,你们…有没有讨厌过妈妈?”
两个小家伙坐到位置上,互相看了看,低下头。
“妈妈…你带我们走,是要和爸爸离婚吗?”
沈飘零头一次在我面前说出这个词。我顿时惊讶,愕然地回头看她。
“爸爸说了,要是有一天,妈妈走了,叫我们跟着妈妈…爸爸说妈妈一定会比爸爸更好照顾我们…”
说着,沈飘零流下两颗泪来,肩膀也开始颤抖。
沈自流伸出手,给姐姐擦眼泪。
“妈妈,不要跟爸爸离婚…好不好…我们舍不得爸爸……”
我揪着心,对他们道:“小傻瓜,妈妈不会跟爸爸分开,也不会和你们分开,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妈妈会看着你们长大,看着你们读书,看着你们成家立业…”
“那…妈妈也让爸爸跟我们一起住好不好?”
我摇头:“不行,你们的爸爸答应我的事还没有做,暂时不能跟我们住一起,明白吗?”
“只要爸爸学会做饭就可以了吗?”
我拉长了音,“大概吧…”
沈飘零欢喜地笑出声来,“那我给爸爸打电话,让他明天就去拜师学艺。”
第281章:你就是个大混蛋(3)
数日后,飞往雪国的直升机落在雾雨霏城。
今年是张迟暮十五年音乐嘉联华,为感谢沈归乔,他特意将举办地点改在湖景村桃野小屋。
在此之前,他受邀来到音乐嘉联华现场,主持人提问他与沈归乔之间的关系以及怎么看待他被禁封的事情。
要清楚,娱乐圈通常忌讳提起禁封人的名字,沈归乔却一而再再而三被人提及。很多人都知道,五年前爆出他虐待未婚妻,害桃子跳楼自杀,穆老太太死的同时也爆料出丑闻,这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演。
但随着僰叶希的出现,不少人意识到,当年的桃子,就是现在的僰叶希!
张迟暮此次来雾雨霏城,表面是巡回演唱会,实际上,他就是为了沈归乔能再次踏入演艺界!
沈归乔的演技,是公认的实力派,他参与的很多部电影电视剧,每一部都是精品,塑造的角色更是深入人心。
张迟暮面对电视机前的所有人说道:“其实我的成功,多半是受沈归乔的影响,他就是我人生的一道门,如果没有他,我也没有今天的成就,更不可能给大家带来这么好的作品。”
主持人问“为什么说是第一道门?沈归乔先生,如何成就您呢…?”
张迟暮讲起了第一次参加音乐片区海选,当时沈归乔在其中充当至关重要的导师角色。
那会儿,张迟暮已经大学毕业两年,没有固定的工作,只能在街头献唱,赚几个小钱维持生活。音乐是他的梦想,是他的全部,他的梦想是站在舞台之上,让更多的人听他唱歌。
当时片区海选的晋选名单是二十名,导师有四位,如果三位导师按下淘汰,那么候选人就会直接淘汰。
张迟暮记得第一次在导师面前献唱《温与寒》,因为太紧张而忘记歌词。作为一名歌手,歌词是最基本的,张迟暮忘记歌词,被三位导师按下了淘汰键,还批评他,说他不配唱歌。
为了等这一天,张迟暮准备了很久,也付出了很多,他的家人,他的朋友都期待着他成功进选。他想站在舞台,完成自己的梦想。就是因为这个梦想牵动着他,舍不得离开。
于是他在导师请他离开的瞬间,转身拿起话筒,重选了一首《飞花入梦》清唱起来。
当时,三位导师都生气了,直接叫人轰走他。
录制节目的人都停下来,要过来撵走他,这时沈归乔开口了,他只说了一句:“让他把它唱完。”
三位导师本来看不起沈归乔这个外行人,为此说了几句难听的话,说沈归乔不是专业导师,选出来的人还是会被淘汰。
沈归乔依旧坚持,让张迟暮把歌唱完。
张迟暮当时一腔热血,非常感动沈归乔给他的机会,于是认真把《飞花入梦》唱完。
导师按了淘汰,不可能破例给他机会。
张迟暮把歌唱完后离开时,沈归乔叫住了他,当着三位导师的面递给他名片。并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你写一首类似古风的片尾曲。”
第282章:你就是个大混蛋(4)
张迟暮没有进入海选,却因为一首《飞花入梦》成功结识了沈归乔。而后,在沈归乔的新剧里,成功加入了两首歌曲。
一首《归乔》,一首《指尖红尘》一跃成为音乐专辑的畅销榜。虽然他小有成就,但还是不被音乐界的认可,张迟暮为此,再一次参加海选,带着他的上千个粉迷,一路过关斩将,从前二十进入前十,再从前十进入前五,最后以一首自创的高音《云动》摘得第一名!
此刻,沈归乔还在家里研究怎么炒菜。
添火的人是沈纪元,洗菜的人是杨硕。
“哥,我还等着看张迟暮的综艺节目呢,你放过我吧!我重来没烧过火,你看这烟,都快把我熏成老腊肉了!我才刚出道,需要保养皮肤的。我可不想拖后腿,成为沈家最没人气的明星。”
杨硕调侃道:“你就别嗷嗷叫了。你瞧瞧我,好歹也是赫兰家的公爵,不也落到洗菜的命嘛!”
沈纪元嘀咕“你那是还债,应该做,我又没有欠什么…”
“怎么没有?你当年白喝的酒还少了?”
沈归乔将一大勺子油放进红锅里,一下就着火了,火苗窜得老高,把整个厨房照得通亮!
“啊!着火了!怎么办!”
“水!快用水!”
杨硕将洗菜水一盆倒下去!火噗呲噗呲几下,灭了。
“……”
“这都第三次了…乔哥,我肚子好饿…今晚能吃上饭吗?”杨硕哭笑不得。
沈纪元烧火,看到水滴落在火心里,过会儿水越流越多,片刻功夫,好不容易点燃的火就生生灭了。
“哥,锅坏了…”
“……”
沈归乔盯着锅,默默蹙眉,转身看着杨硕,面无表情道:“去找沈万三,让他带口锅上来。”
沈万三背着锅上门,见几个金贵的主穿着华丽的衣服,做饭,不由笑出猪叫声来。
“沈先生,我记得您之前不是有一个保姆吗?”
“她年纪大了,回家修养了。”沈归乔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问道:“你会做饭?”
沈万三摇头:“家里都是媳妇儿打点,我也没怎么进过厨房,做饭的事,我也是略懂皮毛…”
“沈叔,要不你再跑一趟,给我们带几桶泡面嘛,我们要再不填点肚子,恐怕撑不到张迟暮来开演唱会…”
三个人的肚子咕咕直叫。
“不是,沈先生,您可以花钱请个保姆啊,下厨这种事,怎么能让您亲自动手。”
沈纪元叹气:“我们也想啊,但是表嫂说了,必须要表哥做饭吃,而且厨艺要好,不然,她就不回来…”
“沈叔,你也知道,我们这位嫂子,不同别的女人,为了乔哥的未来,自然要做好牺牲自我的觉悟。”
沈万三想起年轻时候追媳妇的情景,不由感慨:“还好我媳妇比较好哄,不然,我现在还是老冰棍。”
某日中午。
张迟暮带着一队后勤工作人员来到湖景村桃野小屋,刚跨进门口,厨房就传来一声爆炸,随后,四个男人冲出来,“轰隆”一声巨响,房子垮了。
第283章:你就是个大混蛋(5)
张迟暮之所以来湖景村,一是看中了沈归乔一首打造出来的《桃野》酒坊小镇,另外就是这所极具特色的小屋。要知道,他最喜欢的就是屋外遍地的多肉植物。
他才刚欣赏到这些可爱又撩人的多肉植物,哪里知道一来就看到三个挖煤炭的大老爷们冲出来,将他吓的跟着往外跑。
四个男人跑到百米之外,气喘呼呼。
看着浓烟四起的小屋,沈归乔黑着脸看身边的沈纪元。
沈纪元心里咯噔了一下,缩到张迟暮身后,忐忑道:“我,我就是把没汽的打火机丢进灶火里,没想到它一下就爆炸了!”
杨硕分析道:“打火机丢进去,怎么可能引起火灾,分明就是你把干柴放在明火边上,打火机爆炸后,火飞出来了。”
“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把油当成水,那干柴能着火,干柴要是不着火,能一下点燃,突突突蔓延嘛!”
张迟暮见他们争执,温吞吞地打断道:“各位…我的演出时间在后天,房子没了…我拿什么搭建舞台…”
大火继续蔓延,片刻功夫,整间房子就从他们眼前倒下,化为灰烟。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里面还有两个孩子最喜欢的收藏品……小野人最喜欢的包包也在里面…”
杨硕张了张嘴,同情地看着沈归乔:“孩子的收藏品还可以买,但是嫂子的包包,都是绝版…”
两道目光迸射过来!
沈归乔一想到小野人会因为那个姜黄颜色的包包没了而远离他,阴沉着脸,逼近沈纪元,那架势,就跟要抹鸡的脖子一样,沈纪元心里一抖,双手抓着张迟暮的腰,慌张的不知所措:“迟暮哥,救命…”
张迟暮护着他后退了两步,小心翼翼道:“乔乔,纪元他不是故意的,你就别跟他计较了吧……”
沈归乔冷着脸,仍旧朝他们逼近。
“不计较……你可知,这房子对希希来说意味着什么?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张迟暮后背也跟着一凉,但他还是把沈纪元护在身后。
“我带了十二个员工,还有一天的时间…复原…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而且,这里就我们四个人知道,你不说,我不说,你的希希肯定不会注意…至于包包,高仿的可以吗…”
张迟暮的话点醒沈纪元。
“是啊是啊,我认识几个朋友,她们肯定有高仿的包包,保证分不出高仿和绝版。”
沈归乔停了下来,眼下,没有比张迟暮的建议更合理。
“沈纪元,你听着,要是明天这房子修不好,包包拿不出来,你以后就别想踏进演艺圈。”
沈纪元可怜巴巴地看着张迟暮,张迟暮顿了一下,点点头:“我,我来想办法吧。”
的确,眼下只能靠张迟暮和沈万三。
沈归乔禁演后,除了杨硕,几乎没什么可以依靠的力量。
而杨硕,虽然有赫兰王室的头衔,但远水解不了近渴。
沈纪元更不用说。
张迟暮让经纪人联系建筑公司,沈万三也发动村里的人过来帮忙,连夜复原桃野小屋。
第284章:你就是个大混蛋(6)
沈纪元最崇拜的人就是张迟暮。
以前,只有沈归乔能接触到张迟暮,沈纪元只有站在舞台下观看的份,现在,最崇拜的人就站在自己面前,沈纪元倒是不好意思了。
张迟暮解决了房子的事情,随即和沈纪元握了手,温柔的笑着问:“你就是沈纪元吧。”
沈纪元脸上浮现一抹酱红,怯生生地点头:“是,我就是沈纪元。”
“呵呵,以前常听到乔乔说起你,上一次巡回演唱,小柒借用我的舞台找你,可惜你没出现…当时我就在想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少年,今天一见…”
张迟暮用手遮着嘴,轻声笑了。
沈纪元拘谨地埋下头,他好不容易盼着见张迟暮,没想到第一次见面,就以这样的方式,简直没脸。
沈纪元赶紧擦擦脸:“迟暮哥,让你见笑了……”
张迟暮从胸前的包包里取出一张丝巾,折了折,替他擦去鼻头上的碳灰,温柔道:“你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出意外是在所难免的,以后小心点就是。”
沈纪元目光微怔,呆呆地注视着张迟暮。
“迟暮哥,我一直以为……”
“一直以为什么?”
沈纪元不好意思说道:“我一直以为你跟我哥一样,不好亲近,没想到你……”
“跟舞台上的我不太一样是吧?”
“嗯……”
张迟暮轻笑着将手帕收回来,交到沈纪元手上:“主要是看面对的是什么人。像你这样的,我就愿意温柔以待。”
张迟暮把丝巾交给沈纪元后,轻轻拍了拍肩膀,转身朝工作组走去。
沈纪元愣在原地,疑惑地看向他。
沈万三带来一帮工人,和着张迟暮的工作者连夜加工,桃野小屋就从原来的断壁颓垣,恢复到原来的样貌,甚至比原来的建造更为牢固可靠。
快天亮时,沈纪元在帐篷外看到张迟暮,他一夜没休息好,好好的脸被蚊虫叮咬了几个包。
沈纪元赶紧去酒窖拿酒,小跑着过来。
沈纪元抱着酒来到张迟暮跟前,抿着唇,腼腆道:“迟暮哥,我看你脸上起了很多小痘痘,这个酒有养颜的功效,还可以驱蚊,消除痘痘…你的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要是痘痘不祛除的话,很影响的…”
“你是想表达…因为我长痘痘了,不好看了?”
沈纪元一愣,慌了。“迟暮哥,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说这个酒……”
“你觉得不好看是吧?”
“没有没有,迟暮哥的歌和本人一样的好。”
张迟暮勾唇,摸摸他的头,甜甜一笑:“既然你这么关心我,那你可愿意帮我擦?”
沈纪元又是一震。
张迟暮呢喃着:“啊……不愿意没关系,那我自己来…”
他伸手去拿酒,沈纪元抱得紧紧的,他抿紧了唇,良久才道:“帮迟暮歌擦药,荣幸之至!”
于是两个人坐在帐篷前,开始擦药。
沈纪元还是头一次近距离亲近自己的偶像,一切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
他端起张迟暮的脸,凑近了,温吞吞地擦起来。
第285章:你就是个大混蛋(7)
沈纪元给他涂抹完最后一颗痘痘,这才收手。
张迟暮也发现他颧骨上有一只小蚊虫,正在寻找最佳途径,张迟暮轻声说道:“别动……”
沈纪元感觉脸部痒痒的,静默地等着张迟暮拍蚊子。
张迟暮伸出两只手,左右将蚊虫的方向包围,然后放慢手速,等蚊子飞起来的瞬间,用力一拍!
沈纪元挪动脑袋,眼睛瞥向张迟暮的手:“打死了吗?”
张迟暮合着手掌,微微一笑:“你猜猜。”
沈纪元犹豫了一下,摇头:“应该没有。”
张迟暮按了一下手心,再摊开手心,一只小小的黑点正躺在手心。
沈纪元一喜:“还真打死啦。”
“那是…我怎么能放过吸你血的该死蚊子…”
沈纪元眼神一颤,脸又不自觉地红了。
“对了,纪元,你和僰小柒和好了吗?”张迟暮不经意地问道。
僰小柒…沈纪元知道张迟暮肯定误会了。
上次在巡回演唱会上,僰小柒找他,只是想知道他哥哥的下落。僰小柒得知哥哥死了,不是死了,是假死,心脏病突发,沈纪元才明白,她对哥哥的爱不是任性而为。
后来,他有去医院探望僰小柒,看到她对哥哥的眼神,满眼都是爱意,他才彻底地忘记。
“迟暮哥,你别误会,小柒喜欢的是我哥哥啦。”
虽然心里还有一点点的小遗憾,但沈纪元真的放下了。
“喜欢沈纪司吗?”张迟暮忽然撑着下巴,目光凝视着沈纪元:“纪元长得那么可爱呢…小柒竟然不喜欢……”
“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可能…我比较青涩,没什么魅力吧。不仅小柒不喜欢,很多女子子都不喜欢我这种类型。”
“不会啊,我觉得纪元很有魅力呢。”
沈纪元被自己的偶像一夸,脸不自觉地红烫起来。
“明晚的演唱会,有没有兴趣同我同台演唱?我听你哥哥说你会弹吉他。”
沈纪元惊喜万分!激动地看着他:“真的吗!我可以跟你同台演唱吗!”问完他立刻颓败下来,自卑道:“我连一首歌都不能完整的弹出来,怎么能和迟暮哥同台演唱,我怕你的粉丝会把我掐死。”
“离演唱会还有一段时间,不如我教你?”
沈纪元瞠目结舌!“可,可以吗?”
张迟暮进帐篷,拿出吉他,指着对面有一颗像伞一样的大树。“那里风景很别致,我们去那里练习。纪元长的那么可爱,同台演唱,肯定会收到大家的青睐的呢。机会难得哦~”
沈纪元心里又紧张又激动。
这样的机会,对他来说千载难逢!
很多年前,沈归乔拿到张迟暮的签名的吉他,沈纪元就幻想着有一天可以有机会和他同台,哪怕只是送一束鲜花,一个拥抱!
现在,自己的偶像主动邀请,他怎么可能拒绝!
沈纪元给他鞠躬:“谢谢前辈!”又鞠躬:“谢谢迟暮哥!”再次鞠躬:“谢谢迟暮哥的邀请!”
张迟暮也在他鞠躬的时候,谦虚地回礼三次。
远远看去,真像一对。
第286章:你就是个大混蛋(8)
杨硕拉了拉沈归乔的衣服,暗笑道:“喂喂喂,乔哥,看那边,我怎么觉得张迟暮对你表弟不一般呢?”
沈归乔平视而去,并未发现不同之处。
“没看出来。”
“不是,我真觉得张迟暮对你表弟不一般,他们前后也没见过几次,突然就亲近起来,左右我们两个才是他的老熟人,我们脸上也被蚊子咬了很多包,他怎么没想起来给我们擦药?”
沈归乔黑着脸,“我看你才有问题。”
杨硕还想证明什么,张迟暮就过来了,将酒坛子递给沈归乔。
“乔乔,听说你的酒可以驱蚊,你们脸上也被蚊子叮了不少包,给……”
沈归乔接过酒,斜了一眼杨硕,杨硕语塞。
沈纪元来到他们跟前,沈归乔问道:“你的事办的如何了。”
沈纪元心里一颤,眼睛直直望着沈归乔。
糟糕,他把这事忘了。
“我……”
张迟暮回头看了他一眼,平静道:“他已经准备好了,下午就能送过来。”
随后,他又道:“我邀请了纪元跟我同台演唱,我们找个清净的地方合拍,乔乔,杨先生,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张迟暮说话温声细语,听着就觉得十分舒坦。
杨硕盯着张迟暮的眼睛,仿佛要从他眼睛里找到一丝蛛丝。
他盯着张迟暮看沈归乔的眼神,在盯着张迟暮看沈纪元的眼神,差别简直太大了!
于是他自告奋勇:“迟暮老哥,我也会吉他,要不带上我?我从来没体会过当明星的感觉。”
张迟暮委婉说道:“我这首曲子只适合一个人弹,多了,里面的韵味就会被冲散,你要是想体会当明星的感觉,可以进剧组,以杨先生的长相,要不了多久也会红起来。”
“不是,我就站在你身边,拿个假道具也行啊。”
沈归乔伸手勾着他的衣领,将他拉回来,挑眉:“与其在舞台上当假道具,还不如跟他们一起把舞台搭建好!”
张迟暮递给沈归乔温婉的笑容,拉着沈纪元走了。
“哎哎哎……别走啊,迟暮老哥!”
杨硕回头,嘟嘴:“好歹我跟你也有过命的交情,怎么一点情面都不给?”
沈归乔面无表情道:“赫兰夫人说了,该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否则,你的期限永远都不会满。”
杨硕瘪嘴:“照你这么说,我干脆嫁给你女儿入赘你家得了!一辈子耗死在你家!”
沈归乔目光凌厉起来,充满警告:“你听好了,要是你敢再拿我的妻子还有女儿说事,我对你不客气。”
“别,我就是开玩笑,你至于这么认真嘛!”
“你再说一句试试?”
杨硕捂着嘴,心里嘀咕:那我祸害你家儿子。
次日中午,演唱会的舞台已经搭建完毕,所有的一切准备就绪。
张迟暮将前排的VIP座位给了几位重要人物。
其中就包括我和僰小柒,以及沈纪司。
僰小柒听说沈纪司也要去,问我的座位号。
僰小柒坐我右边,我和沈归乔两个孩子一起坐,旁边是我二嫂二哥,再往左是沈万三和他妻子,再往左才是沈纪司。
而沈纪司的左手边是……
第287章:你就是个大混蛋(9)
盛花凌??
莫非是我眼睛花了?我远远看去,沈纪司旁边那位身着红色长裙,卷发披肩,BVS系列珠宝项链和六星耳环与红色礼服相映成辉,姿容大气,优雅典美。
而我家的小柒,身着薄纱抹胸长裙,中分松辫子,耳环和手戒是CHA高级珠宝系列,蓝宝石在灯光下熠熠生辉,比那盛花凌多了几分妩媚。
僰小柒看到沈纪司身旁的盛花凌,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眼神流露出一丝落寞,她收回手中的票,乖巧地坐回自己的座位。
也不知道谁安排的位置,把我表妹安排到最边上的VIP座,而那盛花凌,却坐在沈纪司旁边。
都快二十年不见的人,坐在一起,难道不尴尬?
盛花凌座在沈纪司旁边,目光有意无意落在他身上,许多年不见,她仍然能感受到心跳在急速。
盛花凌习惯地坐正身姿,头稍微往沈纪司方向靠,趁着演唱会还未开始,她便靠了过去,与一言不发的沈纪司打招呼。
“纪司,好久不见。”
沈纪司目视前方,波澜不惊。
盛花凌的问候没有得到回应,露出一丝窘迫,她抿了抿唇,又道:“我还以为你不来参加张先生的演唱会呢。”
沈纪司仍旧没有回应。
盛花凌不知所措,以她对沈纪司的了解,他绝对不会这般无视她。
她咬咬唇,尴尬地笑道:“我去趟洗手间,马上回来。”
从僰小柒这边看去,他们好像在交头接耳,看到盛花凌的笑容,僰小柒不由嘟起嘴,表情各种按耐不住。
她见盛花凌去洗手间,很想坐到她的位置上去,但是想想自己太过主动,丢了僰家的体面,于是就忍啊忍,憋啊憋,直到盛花凌从洗手间回来,踩住自己的长裙,向沈纪司跌过去!
“啊!”盛花凌花容失色。
就在那以刹那,沈纪司伸出手,将她稳稳托住。
眼神相交的瞬间,时间都凝结了。
盛花凌惊呆了,眼睛直直地注视着沈纪司。
沈纪司眸子一沉:“没事吧?”
盛花凌摇头,捂着自己的心口,紧张道:“纪司,谢谢。”
我回头看了一眼小柒,她一个人坐在位置上,揪着一张脸,醋意横飞。
沈纪司只是点了头,扶她坐回原来的位置,然后再坐下,表情又同之前的一样。
盛花凌咬唇,突然弯腰,伸手摸了摸脚背,沈纪司斜了一眼,眉头一蹙,薄凉地问:“伤到脚了?”
盛花凌点点头:“好像…有点,不过不要紧……”
沈纪司沉寂片刻,起身朝沈归乔走来,两人交头接耳说了两句,然后沈纪司从沈归乔中间的过道往外走。
虽说这演唱会比城市逊色了些,但是还是设置了VIP通道,沈纪司就从通道出了去。
我似乎已经预料到我的表妹会按耐不住,提前一步走到她跟前,拉着她过来同我坐下,和沈归乔换了座位。
沈归乔自然是不情愿换座位的。
要知道,他好不容易才跟我见上一面,连话都没说上两句。
一个人孤零零坐在角落里……
他蹲下身子问两个小宝贝,谁愿意跟他一起过去,两个小家伙都哼了一声,脸蛋往一遍扭。
第288章:你就是个大混蛋(10)
沈归乔的心,要碎了。
这五年,他又当爹又当妈的,结果还不及僰叶希一声问候。
哎,他只能认命,谁让他们是希希的宝贝。
于是,沈归乔乖巧地坐到僰小柒位置上。
舞台的灯光已经闪烁起来,后勤组在舞台后面操空着烟雾,音乐响起的瞬间,主持人在袅袅烟雾里现身走来。
我拉着僰小柒坐下,让她坐我右手边的位置,僰小柒心里很不畅快,委屈地拉着我的手。
“表姐,那女人…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抢了我的座位。”
僰小柒回忆着之前的事,张迟暮特意给她订了首席座位,就挨着沈纪司的,本来她挺欢喜的,谁知道盛花凌凭空出现,抢了她的位置!
盛花凌的突然出现,确实是一个谜。
我安慰道:“别担心,二哥二嫂也在,他们肯定会帮你的。”
僰小柒底气不足,她抿着唇,愁容满面地瞥向沈纪司的空位,落在身旁艳美的盛花凌身上。
“都是前任一哭,现任必输,我根本就不是盛花凌的对手。你都没看到,她刚刚是故意摔倒,故意扑进沈纪司怀里的,她都结婚了,还这样,真的太可恶了……”
“小柒,你可是我们僰家最美的女子,整个现场就属你最惊艳,你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有点出息好不?那盛花凌在好看,也是四十多的人,能和你的美貌青春相提并论?”
“可是……”
“你记住了,靠手段吸引男人,是最低级的,你要做的,就是把他们当空气!什么也别想什么也别问。”
僰小柒怎么可能做到。
要知道,她爱沈纪司已经爱到骨髓里了。
舞台上,主持人简要描绘了这次音乐盛况,随后镜头从前排扫过,我拉了拉僰小柒,面带微笑。
主持人将台下的人逐一介绍一遍,先从盛花凌开始,给了她一个特写尽头。
舞台上的大屏幕里,盛花凌落落大方,举手投足高贵优雅。
沈纪司从我这边入场,坐好之后,主持人又给了他镜头。
这场音乐盛会不同其他节目,商业炒作含量少,在场的所有人,都是来听张迟暮的歌,张迟暮才是全场的焦点。
台下的人,不管身份如何,都在这一刻成为张迟暮的粉丝。
不少暮粉还是知道的,沈家的两位大明星是张迟暮的死粉。
所以,他们在屏幕上看到沈纪司,还是忍不住尖叫沸腾!
上千个粉丝开始千呼万唤,呐喊着张迟暮的名字。
台上的主持人是业界著名的主持,面对这场浩大的盛宴,她们面带笑容镇定四方。
男主持与女主持你一言我一语,附和着现场的氛围,卖个关子,提起一个人来。
这个人,现在的都听说话,但是没几个人见过,大屏幕上方出现无数个滚动词,让现场的所有人猜测这个年轻有为的小伙子是谁,猜对的人,可以得到一份精美礼品,以及张迟暮的亲笔签名。
我和僰小柒对望了一眼,这前排落座的,就差沈纪元和杨硕。
第289章:你就是个大混蛋(11)
难不成是沈纪元?
此刻,沈纪元已经在后台准备换装。
头一次面对千百个观众,不管他努力装得多镇定,心脏已经超出了负荷,紧张的冒汗。
沈纪元换上一件白色长袍,长袍如丝顺滑,伏案花纹精雅别致。服装设计师将那腰间环带系在沈纪元腰间,远远一看,细腰婀娜,再加一层薄如蝉翼的外纱,妥妥一枚温润如玉的少年郎。
沈纪元不明白为何要打扮成古代男子妆容,抬头看镜子里,张迟暮已经换好了服装。
他身着一件玄色长袍,衣服上的花纹恰恰与他阴阳互补,玉冠冲天,额间垂下两缕发丝,青丝浮动,英姿勃发。
沈纪元头一回目睹张迟暮的古装扮相,虽不及表哥万分,但极像深山林中,弹拨古筝的琴师。
“纪元,我这身装扮,如何?”
沈纪元使劲点头:“迟暮哥,这身衣服也太符合你的气质了,要是登上舞台,肯定会惊艳四座。”
张迟暮发现他额头已经出了虚汗,想必是没经历过大场面,紧张失控。
张迟暮拿出手帕,动作轻快地擦去沈纪元额头上的汗水,温声细语道:“紧张吗?”
“是…是啊。虽然我已经熟练了《燕京》但一想到面对的都是迟暮哥的忠实粉丝,心里难免紧张。我怕太紧张,什么都忘记了。迟暮哥,要不…把这首歌放在后面吧?”
《燕京》是主场歌,压轴曲,已经定下来的,怎么可以往后推呢?
张迟暮把手摊开,让沈纪元把手放他手心上,缓慢说道:“如果你紧张,那就不要去看后面的人,把他们当空气一样。而前排都是你的家属,你看着他们,自然就不紧张了,明白吗?”
话,说的轻巧。实施起来哪有那么简单。
主持人提及到沈纪元的名字时,张迟暮就牵着沈纪元出场了。
现场的道具,古筝已经准备好了,箫也备好了,张迟暮带着他穿过迷雾,坐在石山上,将箫递给他。
沈纪元深呼吸,对他微笑,等待迷雾散去,《燕京》的音乐缓缓响起。
这首歌是张迟暮亲自作曲填词配乐的,是他的新专辑的压轴戏。张迟暮的古风专辑每首都是经典作品,让人百听不厌。
一首《燕京》讲述一段燕都九州风云,开场的空玄音配和着悠扬箫声,随即将人们带入一个战乱缤纷的年代。
张迟暮不仅要弹奏,更要唱。
他的歌喉一出,整个音乐盛典就安静下来。
沈纪元本来还有点胆怯,但听到激昂的前奏,整个人跟随音乐热血沸腾,他吹着箫缓缓进入大家的眼前,一袭白衣,飘飘荡荡,立刻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本来,很多人不看好和张迟暮合作的人,没想到,他们同台演奏《燕京》穿着黑白长袍,一个玉树临风,一个温润如玉,眼神如秋波流转,顿时让粉丝们坐不住了!
“啊…老夫的少女心…要爆炸了!”
“好帅…好帅啊…”
没坐上VIP座位的杨硕,在三排外的中间区域,盯着上面的男人。
“分明就是基情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