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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游戏搬运工     模拟器:旧书txt下载     模拟器:旧书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章:蒙德

    有人会叫蒙德骚话王、情感大师或者芳心纵火犯,又或者是什么心灵鸡汤制造者的。

    但是,蒙德对此是持拒绝态度的:

    “达咩~!”

    “铁咩~!”

    蒙德话音刚落,便被人一拳打晕。

    就因为不想要那么多头衔,结果却被人一拳打晕。

    这合理吗?

    恒河里。

    一只老鼠喝了葡萄酒、威士忌和二锅头,坐下来弹了一首探戈,嘴里却在唱着:

    “猫太美

    尽管再危险

    也总有鼠熬夜到处找”

    就像此刻的蒙德,松了松自己的领带,系的有点紧了。

    他想象着对方举止可能存在的尊严娴静,或是她脚步的灵敏轻捷。

    以及对方脸上那种梦中的,优美的、容光焕发的媚态。

    “匀称中无特异,即无绝妙之美。”

    尽管这其实是第一次见面,但在这之前蒙德看过对方的照片。

    那短短上唇的动人的弯曲,下唇柔软、妖娆而娴静。

    她微笑时,酒窝盈盈,红唇闪动。

    那一道道沉静而又充满快活,呸,快乐的圣洁的光落在她的牙齿上,又被牙齿以一种几乎是惊人的光彩反射回来。

    蒙德又想到了,对方那宽度适中、柔和而又不失威严的鼻子。

    再看那双眼睛,那对眸子乌黑发亮,上方是修长的黑色睫毛。

    说起来,乌黑的眉毛轮廓有点不齐,这让蒙德感觉挺可惜的。

    而从她眼中,这一双硕大的、闪亮的、绝妙的眸子中透露出的,是一种深奥的眼神。

    就像是在注视着一根迅速生长的葡萄藤,又或者是一只蛾子、一只蝴蝶、一条蛹、一溪流水什么的。

    这些事儿蒙德常干,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那样。

    “其中有意志在,意志永不寂灭。”

    然而,蒙德终究没能成功见到对方。

    窗外忽然刮起了大风,下起了大雨。

    对方打来电话,她的车抛锚了,无法赶来了。

    蒙德表示理解,并希望下次安排个时间再见面。

    对方笑着同意,而后挂断了电话。

    蒙德收好手机,忽然感到可惜,又感到庆幸。

    见不到真人,就见不到吧,看看照片也好啊。

    买完单之后,蒙德撑着伞走入雨中。

    “远没有清醒到那种程度”

    这座城市在大雨中,显得非常的清冷。

    此时此刻,蒙德是如此的轻松,甚至想在雨中来上一支“恰恰”。

    好歹也是学过跳舞,且拿过奖的人。

    虽然学的是芭蕾,拿的还是“特等奖”。

    血统、门楣乃至底蕴,都不允许蒙德拿其它奖。

    “世人尊重五姓,不是尊重哪一个人。”

    但是,如果有人出言侮辱,还是会遭到读书人讨伐。

    当时,蒙德还不了解这一点,对此有些不解。

    直到有人云淡风轻的和他解释了一下,他才明白这件事。

    如今回想起来,依然还是会胆颤。

    “知稼穑之艰难,方能不以荒淫尽民膏脂。”

    “所餐之米,粒粒膏脂香,粒粒皆辛苦。”

    某崔姓者在自己的空间里发了这样的一条说说,一时间众人哗然。

    彼时,这位老兄在空间里放了找张片,以枯残花瓣作的书签夹在一本《凤求凰》中。

    而此时,却忽然跳出来,想要“做秀”。

    真当天下人都是傻子吗?

    只可惜,没有谁敢开口,俱是敢怒不敢言。

    无他,但“手熟”尔。

    蒙德撑着伞走过一家书店,眼角的余光仿佛看到书店内似乎有个熟悉的身影。

    于是便停下脚步,转身看向书店内,书店内的人恰好也在此刻抬起头看向他。

    “蒙德?”

    书店内的人先开口了,清脆悦耳的声音使得蒙德确定了,真的是她~!

    “婉儿!”

    仍然记得那天下午,“不及蒙德送我行”,还有那一句:

    “你之前赠我书,我现在回赠你一支钢笔。”

    钢笔还是带牌子的,绿绮,历经百年的绝世名钢笔。

    “太贵重了,我绝不会收。”

    婉儿玉颊微僵。

    不曾想,才华横溢的蒙德,竟然是这么的愚钝?

    连这简单的含义,竟都不懂吗?

    然而,蒙德一直想着“交心为上”。

    至于情缘什么的,游戏里都不想有,更不要说现实里了。

    所以他自然不会知道,那一刻婉儿是那么的惋惜,原来自己的心上人竟是个不晓风情的笨蛋。

    对了,这一位婉儿非姓上官、南宫或者李,姓“宛”名儿。

    至于“婉儿”,则是她的小名,只有非常熟悉的朋友才会这么叫。

    虽然“宛”、“婉”的,完全是一个读音。

    但如果前者念“yuan”的话,还是很容易分清的。

    “你回国了?”

    蒙德收好伞,有些惊讶的走进书店内,

    “什么时候回来的?

    也不知会我一声。

    你看我,我现在才知道你回国这件事。”

    “才回来没多久。”

    婉儿把书放好,面带笑容的看着蒙德,

    “而且,我待不了几天就要走的,所以就没想麻烦你们。”

    蒙德闻言,笑道:

    “这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大家毕竟同学一场,而且还是要好的朋友。

    这样吧,晚上我叫上他们,一起吃一顿如何?”

    “也好啊。”

    婉儿笑着点了点头,

    “那就麻烦你了。”

    其实很小的时候,蒙德的父母便知道自家的宝贝儿子是个“麒麟儿”。

    洁癖。

    不是那种表现的很夸张的“洁(qiang)癖(po)症”,而是在“精神层面”上的。

    可惜,婉儿始终没有发现这一点。

    “我打心里厌恶这种感觉。”

    蒙德希望他与婉儿之间的友情中,不夹杂任何其他因素。

    况且,他并不认为这之间,所谓的情愫能有几分。

    不过是少女春心萌动而已,因此他才一直表现得像是钢铁直男。

    为的,便是故意逃避对方的期待,故作不懂对方的心思。

    当然,那么多年过去,蒙德更是早已只将对方当朋友看。

    可在那么多年后的现在,快三十岁的婉儿突然不想再这样“错过”。

    她不想遗憾。

    正是如此,才会同意蒙德的提议。

    而对此,蒙德自然是不会有所察觉的,他又不是干侦探的。

    更不会“心血来潮”,也不会“若有所感”。

    只道是,对方被自己说服了,虽然他压根儿没怎么劝对方。

    在加了好友之后,蒙德走出书店,此时大雨已经停了下来。

    整个城市再次开始热闹起来,一切又都欣欣向荣起来。

    好似之前的清冷只是假象,只存在于蒙德的脑海之中,以及这一短短的章节中。

    “我怀疑一切,包括我自己。”

第十章:梅尔

    于是,第二天他们大家都说:

    “梅尔要自杀了。”

    他们也都说,这是再好没有的事。

    他们第一次看到他和荷默在一块儿的时候,他们都说:

    “他要嫁给她了。”

    后来又说:

    “她还得说服他呢。”

    因为荷默自己说她喜欢和年轻人来往,大家都知道她们在俱乐部一道喝酒。

    她本人还说过,她是无意于成家的人。

    以后每逢礼拜天下午,她们乘着漂亮的轻便跑车驰过。

    沐小希昂着头,荷默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戴着黄手套的手握着方向盘。

    他们站在梅尔身边,在百叶窗背后都不禁要小声说一句:

    “可怜的...”

    梅尔知道,他们是在说谁,尽管他们都没有明说。

    后来有些人就说,这是全镇的耻辱,也是青年的坏榜样。

    男子汉不想干涉,但妇女们终于迫使牧师去拜访她。

    因着荷默一家,都是常去三一教堂的人。

    访问经过她从未透露,但她表示再也不回去了。

    这事儿本来很多人都信了,直到,下个礼拜天她们又开着跑车出现在街上。

    于是第二天,牧师夫人就写信告知荷默住在远山的亲属。

    原来她家里还有近亲。

    于是,他们坐等事态的发展。

    这其中,也包括了梅尔,他对此似乎同样是非常的上心。

    起先没有动静,随后他们都得到确讯,她们即将结婚。

    他们还听说沐小希去过首饰店,订购了两套银质盥洗用具,每件上面都刻着“荷默”。

    两天之后,又有人说,荷默买了全套服装,包括睡衣在内。

    因为就连梅尔都认为:

    “她们已经结婚了。”

    也许除了梅尔,其他人都很高兴。

    他们高兴的是,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在高兴什么。

    因此当荷默离开本镇的时候,他们一点也不感到惊异。

    他们倒因为缺少一番送行告别的热闹,不无失望之感。

    不过他们都相信,包括梅尔在内也是,荷默此去是为了迎接沐小希作一番准备。

    而且,正如梅尔一直所期待的那样,荷默又回到镇上了。

    这算是梅尔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了。

    至于沐小希呢,所有人都有一段时间没见到过她了。

    总有人拿着购货篮进进出出,可是前门、后门却总是关着。

    偶尔可以看到她的身影在窗口晃过,就像人们在撒石灰那天夜晚见到过的那样。

    但却有着整整六个月的时间,她没有出现在大街上了。

    很多人都明白,这也并非出乎意料。

    她父亲的性格三番五次使她那作为女性的一生平添波折,而这种性格仿佛太恶毒,太狂暴,还不肯消失似的。

    等到周围的人再见到沐小希的时候,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

    包括梅尔在内的人才知道,荷默的离去对她有多大的伤害。

    才意识到,那天荷默并非是为了去迎接沐小希。

    以后数年中,沐小希的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

    直到她七十四岁嫁给梅尔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像是一个活跃的男子的头发。

    打那时起,她的前门、后门就一直关闭着,除了她四十左右的那段约有六七年的时间之外。

    在那段时间,她开授彩绘课,不知处于什么原因,梅尔也去了。

    在楼下的一间房里,沐小希临时布置了一个画室,梅尔的同时代人全都把女儿、孙女儿送到她那里学画。

    那样的按时按刻,那样的认真精神,简直同每天早上把她们送到学校去,还给她们一点钱应急的情况一模一样。

    这时,沐小希的精神面貌已经好很多了。

    后来,新的一代成了全镇的骨干和精神,学画的学生们也长大成人,渐次离开了。

    说来有趣,她们啊,却是没有再让她们自己的女孩子带着颜色盒、令人生厌的画笔和那些从杂志上剪下来的画片到沐小希那里去学画。

    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后,前门关上了,后门也永远关上了。

    全镇实行免费邮递制度后,只有沐小希和梅尔这两个人拒绝在他们家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附设一个邮件箱。

    大概,他们便是在那时,有了这样的打算。

    而对于其他人的看法,他们怎样也不打算再理睬了。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那个提着购货篮的人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却还是提着购货篮进进出出。

    直到那一天,七十四岁的沐小希突然嫁给了比她大三岁的梅尔。

    那人没有再出现,取而代之的,则成了梅尔。

    他依然健朗,只是身形瘦削,双眼中时常带着智慧的光芒。

    似乎也正是从那时候起,每年十二月的时候,都会有人寄给他们一封信。

    但一星期后,又由邮局退还了,无人收信。

    不时有人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见到她的身影,高贵且宁静的站立在那里。

    没人知道她是不是在看他们,她就这样度过了一代又一代,和梅尔一起。

    终于,她还是与世长辞了,在梅尔去世前三年。

    在一栋梅尔经常打扫的几乎没有尘埃的屋子里得了病,周围的人甚至连她病了也不知道。

    她死在梅尔的怀中,笨重的胡桃木床上还挂着床帏。

    她那满头铁灰色的头发延伸到了枕头上,那里由于用了多年且又不见阳光,已经黄的就像发霉了。

    梅尔一直想换,但沐小希从来没有同意过。

    沐小希走后第二年,梅尔才打开信箱,看到了那封信。

    写信的人正是当年的荷默,那是她寄出的最后一封信。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带着对沐小希深深的歉意,荷默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梅尔走后很久,才被人发现他躺在床上,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

    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煎熬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

    他所遗留下来的身体已在干净的睡衣下永眠,跟他躺着的胡桃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

    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

    后来才有人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东西压过的痕迹。

    有一个细心且有耐心的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发现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他们后来又找到了梅尔生前写的日记,看到了他写下的最后一句话:

    “他们说的对,我确实曾想过要自杀。”

第十一章:孔克南

    孔克南的童年十分完美。

    有一对父母,不太管教他;家常宠物是只灰色的猫,居然听人话。

    他毋须外出求学,也毋须向三座山头外的邻居借书回来抄。

    而是,由父母为他花大价钱请来一流的老师,在他们那堪称庄园的家里随侍教读。

    他的时间被妥善切割与编排:安居在自己家中而有安适如归之感,是好孩子道德的一部分。

    在所有学习中,他最喜欢的,还是研究人体。

    “我们的身体30亿岁了。”

    每个星期三早晨,是做标本的时间。

    到那天,他不必别人叫唤就自动起床,穿好灯笼裤,快步进餐厅用早饭。

    他尽力喝下一杯掺了热果酱的甜茶,这味道简直不能再糟糕了。

    而后,拍了拍肚子,感慨自己还活着。

    之后,戴上一顶帽子,扛起半人高的工具箱,独自走向屋外的大草原。

    他的“乐园”。

    初春清早,天刚放亮的样子,野草上蒸腾起和暖的雾气。

    地平线被朦胧推散,在崎岖中更显广阔寂寥。

    孔克南的帽子跋涉过雾海,又如同帆一般,导引他向那条世袭的浅溪。

    旁边的“乐园”。

    一到溪畔,就天宽地阔了,雾气丝缕飘荡在溪面之上,一些常见的黄白小粉蝶轻灵飞跃。

    一如此刻他的内心。

    那是春之生气的证明,孔克南心中十分确定这一点。

    而他的目标,那间小木屋,也已经近在咫尺了。

    然而,此刻的他却忽然没有那么着急了。

    蹲着小灯笼裤,在溪畔欣赏着风景,直到有了尿意。

    孔克南起身,挑了一处特别棒的、长着些许野莓丛的湿泥地边上。

    一边感受大草原熏风吹过,鲜花与朝生之虫的气息带起湿泥地上阿摩尼亚的味道。

    一边,迂回着放尽库存。

    孔克南忽然想到了那无臭无味的永恒框格,以及他的那些收藏。

    他是在为他们剪影,仿佛美丽事物必有阴影。

    他安心静待,看熏风招来蝴蝶。

    但它们并非孔克南的目标,他看蝴蝶只是为了看而已。

    又过了一会儿,孔克南终于还是走进了木屋中。

    直到太阳即将下山,他才从木屋中缓缓走出。

    他早已取下了帽子,拿在手上,额头上除了汗,还有血。

    孔克南洗了把脸,然后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去了。

    “我得和你谈谈。”

    “不,离我远点。”

    “很重要,一定要听。”

    “让我走。”

    “你一定要听。”

    “闭嘴,走开。”

    那只灰色的猫正站在一直狸花猫旁边。

    狸花猫以聪明的捕猎技巧而著称,需要较大的运动空间。

    这只狸花猫孔克南也认识,是他的一位老师养的,养的很好。

    “你站在那里就让我不爽。”

    那只狸花猫似乎非常不想和孔克南的猫说话。

    说起来,能听懂猫说的话,这是孔克南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知道自己的猫能听懂人话。

    “我又没烦你,我只是想和你说话。”

    孔克南都觉得有些尴尬,他不明白自己的猫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已经听够了。”

    “你一句话也没听哩!”

    “因为我受够了你的胡扯。”

    “相信我,不是胡扯,是真相。”

    就这样没完没了。

    如果同一节拍重复又重复,就会像这样平板沉闷,孔克南心中如此想道。

    重复的行为,总是比意外的文字重复,更常见,却又很难找出来。

    人说话是会重复再三,但单调会了无生气。

    毕竟,故事是生活的比喻,而非用复制的方法寻求写实而已。

    最大的罪恶就是烦闷,任何无聊重复都该减掉。

    经验重复越多,效果越小。

    就像第一个奶油冰淇淋好吃,可第二个就未必那么好吃了,到了第三个甚至可能就会觉得厌烦。

    如果再吃更多的,也许还会因为恶心而吐出来。

    事实便是如此,重复只会丧失力量,起反效果。

    孔克南看着自己的笔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重复之节拍总会伤害初稿。

    千万别脱鞋。”

    脱鞋?

    脱鞋就唱?

    当然不是,这里只是在让读者们出戏而已。

    “千万别妥协。”

    看着窗外做白日梦不是创作。

    唯有落到纸上,才有生命。

    不管一句对白多平庸,先写下来。

    写下每一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句子。

    就像作者现在做的一样,尽管这一章的主角孔克南并非一个作家。

    别等着你的天才突然醒过来送你一份礼物。

    不断地将想法从头脑中请出来,带入现实世界,落于纸上。

    这就是写作。

    就算是再有经验的作家,也会有碰壁的时候。

    看着节拍,意识到这段场景不存在完美选择。

    这时他们得当机立断,别拿头撞键盘了,做决定吧。

    “哪个是最好的?

    有没有可能混合几个不完美,成为更好的选择呢?”

    也许最后的选择不会那么理想,但至少它是接近的,相对而言也许还是最接近的。

    但是现在,要修剪掉重复的枝节。

    孔克南翻着手上的书,这也是他的一个娱乐方式之一,用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天色虽然很暗了,但他此刻还不想去睡觉。

    船坞之中,一个新手正在努力的修帆船桅杆。

    就在这时来了一个老工匠,他看了看,给新手提了个建议。

    A.“用力善用一个大钉子。”

    B.“锤一个长钉。”

    第一句正式得有点不自然,它迫使看的人思考其意义,因为钉子包括几十个不同的锋利度。

    形容词“大”呢,可以指任何大过几寸的钉子。

    至于“善用”,又是个模糊的动词。

    再说副词“用力”,那就更是画蛇添足了。

    总之,第一句话得转几下可能才搞得清。

    但第二句话就不同了,它带有清晰且具体的意向,非常容易理解。

    尽可能的避免那些带着形容词和副词的泛指名词和动词,孔克南当然学过这个。

    他面带笑意的在“A”

    下面的“B”上打了个钩,然后翻到了下一页。

    就像你们从“A”看到“B”,是换了一行。

    孔克南从第一个问题到第二个问题,刚好需要翻一页。

    这一页上有一个故事,里面有段对话很不错。

    孔克南拿笔划了线,又找纸记了下来。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她歇斯底里,就这么简单。”

    “不简单,不。”

    “我看见那个洞了。

    她手掌中那个,你认为歇斯底里可以制造洞吗?”

    “这已经是几十章的事了,她不是例外,她只是另一个受害者,你知道的。”

    “是,是作者的受害者,那她就是无辜的,她属于作者。”

    “这使你害怕吗?我想把她带离作者。”

    “当然。”

第十二章:赵海

    赵海把对讲机还给了夏恒:

    “他们不会再给你的生活添麻烦了,尤其是你的猫,那只可爱的梨花猫。

    我可以向你保证,半点都不会了。

    同时,我对此感到很抱歉,夏先生。

    都是那些新手,我们还没好好...”

    “我还有事。”

    夏恒转向傅生,

    “请继续。”

    “北边运来的那几船货,我不确定它们能不能用。”

    “为什么不能?”

    “你可能不知道,从白垩弄来的核弹已经坏了。

    当然如果我们有充足的时间的话,我们其实还是可以把那些拆掉,然后重新修好。”

    “剩下的呢?”

    夏恒问。

    “黑垩和红垩的货看起来还好,只是老化了。

    你是怎么弄...”

    “别管那个。

    有多少?”

    “让我看看。”

    他扫了一眼手上记东西的便签纸,

    “一共有126颗核弹头。

    大部分都是特大当量的。

    最好能事先确定目标,不然我不好说...”

    “便携核弹怎么样了?”

    “啊,是的,那个我们已经做好了。”

    傅生朝对面一个助手比了个手势。

    那个年轻人离开了房间,回来的时候拿着一个特大号的银蛋,大概也就比购物手推车小上那么一点儿。

    显而易见的,那人几乎没法用双臂环抱着这个又巨大又光滑的银蛋。

    他只能将其像捧柴火似的捧在手上,身子尽可能的往后仰着,好确保这枚银蛋不会从他的手臂中滚出去。

    他显得有些费力,但终于还是成功将银蛋放在了桌子上,之后倒退着离去。

    可这时候,这枚银蛋却突然让人尴尬地,自己摇晃了起来。

    眼看着银蛋渐渐朝着桌边滚去,夏恒微微皱眉,而后伸手将其稳住。

    傅生用手插在自己口袋里,以此来掩饰自己的紧张。

    而后,才对着夏恒点点头,露出一个期待表扬的笑容。

    像一个想要小红花或者糖果作为奖励的孩子。

    夏恒看了看自己稳住的银蛋,而后看向傅生:

    “这是什么玩意儿?”

    这位科学家略显尴尬地从口袋里抽出了手,往夏恒身边走近了一步,指着桌子上的银蛋:

    “这就是...”

    傅生咽了咽口水,而后继续说道,

    “你要求的便携装置啊。”

    傅生松开了一个领口的扣子,

    “重7.4公斤,或者说约重16磅。”

    说到这里,傅生忽然叹了一口气,

    “但我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已经无法进一步减轻重量了。”

    当然,如果再有多些时间的话也许可以。

    只是,傅生终究还是没把这句话说出来。

    夏恒示意傅生接手自己的“工作”,而后坐到椅子上,靠着椅子背。

    看看那枚银蛋,又看看稳定着银蛋的傅生。

    科学家朝银蛋靠近了一点,或者说,脸几乎是贴着银蛋的仔细审视着它:

    “这东西有什么不对吗?

    我们还有一个...”

    “便携。

    我是要两个便携核弹。”

    “可它的确是啊。”

    傅生下意识地回答道,

    “你看到了,我的助手四号A把它拿进来。”

    然后才忽然意识到,

    “好吧,我承认它是大了那么一点。”

    但,这确实就是便携核弹啊。

    “你可能没明白我的说法。

    我要的是能装在背包里,长途携带的。”

    夏恒忽然有些头疼,

    “而不是这么一个,巨魔能拿着它在海湾上打水漂的魔法蛋。

    你懂我的意思吗?”

    夏恒真诚的看着傅生,看着他看向自己的眼睛,

    “把它改小点要多久?

    改成,确实能装进一个旅行箱那种?”

    又因为不确定而重复了一遍“旅行箱”

    “这里的关键词就是,一个旅行箱。

    你懂我的意思吗?”

    “可是,你没有这么说过。”

    傅生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流汗,他感觉再这么下去,他也许会脱水。

    “多久?”

    夏恒完全没有理会傅生说了什么,只是紧紧地注视着对方的双眼,

    “告诉我,需要多久?”

    需要多久?

    傅生伸手用衣袖擦了擦汗,而后才怯懦着说道:

    “两天,如果...”

    “夏先生,我们发现发电站出了问题。”

    安全主任忽然走了进来,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你得看看这个。”

    夏恒转头看向安全主任,眉头微微皱着:

    “问题有多严重?”

    在他身后,傅生踱着步子走到四号A身边,小声地抱怨着:

    “这可不像电影、小说或者游戏里。

    电影里,你只要剪断绿色的引线,然后把它丢进一个背包里。

    接着呢,你就可以去徒步攀登乞力马扎罗了。

    我是说,我们必须要...”

    夏恒现在没时间去关注这位科学家的抱怨,他正将注意力集中在平板电脑里播放的视频上。

    视频里,一个男人正在一个到处都是机器的房间里走动。

    “这是哪儿?”

    夏恒明知故问的问安全主任,对方此刻有些走神。

    猛然回过神来后,安全主任倒了一下视频:

    “这里是反应堆外面的主电缆间,还有更多的。”

    看着视频上的那个男人安放下一大堆黄色物品,忽然觉得对方看起来似乎有些熟悉。

    夏恒将视频暂停,然后放大那人的脸。

    感觉越来越熟悉了。

    夏恒的思绪忽然回到了北部山中的一个小村子,火焰正从每间茅屋里冒起,女人和孩子们在奔跑。

    男人们呢,他们已经倒在燃烧着的房屋前。

    会是他吗?

    他记得这个人:

    “安德鲁,这个人的名字是安德鲁·里德。

    他有个哥哥,里德博士,我们曾经是同事。

    但是,一件事情改变了一切。”

    夏恒仍然还能记得那天发生的事情,他蜷缩在甬道墙壁高处一个壁穴里,屏住呼吸。

    他拼命想让自己平静下来,一心指望安德鲁走上错路,陷入这无尽的迷宫。

    如果他真幸运,安德鲁也可能被自己的狂怒压倒、晕厥。

    夏恒只希望这事不要首先发生在他自己身上,他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球形铁锤。

    “你就当你手上的是一杆长枪。”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寂静重新降临。

    “要抓住他,你会需要追加一大把人手。”

    夏恒心不在焉的看着别处。

    “我们已经包围了他,你是否希望我们...”

    安全主任躬下身。

    “他现在在哪儿?”

    夏恒忽然看向安全主任。

    “他在这儿。”

    安全主任伸手指向平板电脑,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

    “一号反应堆和二号之间的一个禁闭室。”

    禁闭室吗?

    夏恒忽然站了起来:

    “带我过去。”

    他要去见见那个改变了他原本平凡一生的人。

第十三章:阿特柔斯

    真正的旅途开始了。

    在此之前,阿特柔斯遇到更多的是劳累,而不是困难。

    至于现在,阿特柔斯的脚下每时每刻都有困难产生。

    阿特柔斯还没有看过一眼他即将进入的那个深不可测的洞穴,这个时刻就已经来临。

    此处有人写了几个字,“首位字母不发原有音”。

    梅尔看了看书的封面,《艺术走廊》。

    阿特柔斯唱的什么歌,或者,他混在女人中间时用的什么名字,虽然这都是些费解的问题,却也并非无法猜测。

    关于阿特柔斯,梅尔知道的并不多。

    只是朋友们忽然说,这本书上写了很多关于这位勇士的东西。

    阿特柔斯牌游戏从来就以能培养人的所谓计算能力著称,对于这一点,梅尔非常清楚。

    毕竟,像他这样具有极高智力等级的人,显然都对玩这种牌感到无穷的乐趣。

    而对推移棋子这样的游戏,则认为意义浅薄,避之犹恐不及。

    毫无疑问,再没有同类性质的游戏需要付出这样大的分析能力。

    世界上最好的推棋手,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个推动棋子的能手而已。

    但是,精通阿特柔斯牌则意味着在一切更为重大的勾心斗角的事业中取得胜利的能力。

    很显然,此处的“精通”,就是说熟练这一行当,包括懂得从中取得正当优势的一切泉源。

    这种泉源种类繁多,这事情是显而易见的。

    同样,自然也是可以预见的,形式各异。

    而且,往往藏于思想深处,是普通的理解力所难以企及的。

    “确实,他身材非常矮小,可他去游乐场会要表演得好一些。”

    “那是毫无疑问的。”

    梅尔无意中回答了朋友电话里的问题,对方在他看书的时候突然打来电话。

    可这个时候的梅尔,已完全陷入沉思之中。

    开始完全没有注意到,说话人所说的内容和他沉思中的内容完全一致这样的奇事。

    过了一会儿,等梅尔从沉思中清醒过来,这一惊是非同小可的。

    “杨,”

    梅尔认真地说,

    “我怎么也理解不透。

    老实告诉你,我实在惊奇万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感官。

    我的意思是,你怎么可能会清楚我正在想...”

    说到这里,梅尔忽然停了下来。

    他忽然想弄清楚,对方是否真的知道他刚才想的是谁。

    “在想阿特柔斯。”

    杨信转着笔,

    “你为什么要停下来呢?

    你刚才心里是在议论,阿特柔斯那种大个子不适合演悲剧。”

    刚才梅尔想的正好是这件事情。

    正如很多人所熟知的那样,阿特柔斯过去是他所在小镇上的一个补鞋匠。

    后来他迷上了扮演,曾尝试扮演过一处著名悲剧中的一个角色。

    结果呢,费力不讨好。

    他的辛苦,最终只是使他收获了非常多的讽刺,以致一时间颇有些声名狼藉。

    “你一定得告诉我,”

    梅尔叫了起来,

    “告诉我你有什么法子能猜透我心里在想这件事。”

    实际上,梅尔内心的吃惊是非同小可的。

    尽管,他并没有形之于色。

    “就是那个水果商人,”

    杨信看着眼前的桌子,阿特柔斯,门罗,里德博士,银毫,石头切割术,街石,那个水果商。

    “你这话可叫我吃惊。”

    约莫一刻钟以前,梅尔确实见到过一个水果商人,头上顶着一大篮苹果。

    当时,还不小心差点把梅尔撞倒。

    可他真弄不清楚,这和阿特柔斯有什么关系呢?

    他更搞不清楚的是,为什么杨信会知道这件事。

    “这件事很简单。”

    杨信忽然看向屋外站着的人,

    “通知她把自己在四楼的屋子打扫干净,限期搞好,不然的话...”

    “先生,这怎么行?”

    斯蒂芬斯说,

    “你能当着一位贵夫人的面说她那里有难闻的气味吗?”

    梅尔等了一会儿,杨信才继续和他聊:

    “先不说这个。

    这次我打给你,是想告诉你,我病了。”

    杨生病了?

    梅尔愣在那里,拿着手机,拿着手上的书。

    明明上个月二人见面的时候,对方还很好。

    “我有热度。”

    杨信喝了口热水后,继续说道,

    “或者说是一种发热性的神经衰弱。

    我必须说的是,这不仅影响我的身体,更是影响到了我的精神。

    我不得不告诉你的是我现在已经有些无法摆脱这种可怕的感觉了。

    我总觉得,像是要大难临头一般。”

    梅尔很清楚,这种对灾难或者死亡的预感,是一种征兆,表明体内和血液里有着某种疾病。

    甚至有可能,还是目前尚未知晓的。

    “你看过其他医生了吗?”

    梅尔说话间,将一张纸递给身边的管家,上面写着“准备一下,我要出诊”。

    管家点了点头,而后转身离开。

    “我去看过一个医生,他绝对没有你好。”

    杨信又喝了一口热水,当然,这只是梅尔单方面认为的。

    “为什么这么说?”

    梅尔突然有些不确定,对方是不是真的在喝热水。

    因为他忽然想起来,杨不是一个爱喝热水的人。

    “因为我根本无法入睡。”

    杨信伸出右手揉了揉太阳穴,这一点梅尔并不清楚,因为他看不到。

    不是说梅尔看不见东西,而是说他此刻看不到杨信在做什么,不在做什么。

    “他发现我的脉搏加快,眼眶增大,神经紧张,但不必担忧。”

    杨信继续说着,

    “他要我洗淋浴,以及服用溴化钾。”

    溴化钾,杨在服用的是溴化钾!

    “你知道的,毫无变化。”

    杨信没有说的是,不仅毫无变化,相反,似乎变得更加糟糕了。

    每当夜晚降临,他便会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忧虑。

    就好像,黑夜里似乎存在着某种可怕的威胁。

    有时候想读书,都会感到那一种隐约而不可抗拒的恐惧。

    杨更没有说的是,他不是无法入睡,他只是害怕睡着。

    梅尔微微皱着眉:

    “你先停下来,不要再继续服用溴化钾了。”

    杨信闻言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而后把杯子放到另一边。

    “好吧,我都听你的。”

    杨信说话时,下意识地看了眼钟,快入夜了,

    “那么,你什么时候能来?”

    “我会尽快赶过去的。”

    梅尔说话间把书收好,而后起身接过管家递过来的箱子,

    “你早点睡吧。”

    这是梅尔最后一次和杨信说话,当他赶到杨信家的时候,他只看到了满地瓦砾。

    整幢建筑都已经崩坍,高墙碎裂,梅尔不由头晕目眩。

    恍惚中,他看到那废墟之上,有个穿着黄色衣服的人影。

    只是还没等他看清楚,那个人影便消失在了原地。

第十四章:封于修

    封于修这个封家老大,这一次庆祝结婚七十周年“白金婚”的时候很低调,没像之前的六十年庆那样大搞“三包庆典”。

    简直是,恨不得把找得到的亲戚都齐聚一堂,搞一个大团圆。

    这次是低调地在祖籍捐了个小学,带着国外专程回来祝贺的直系亲属,包了几辆加长礼车渡过新落成的跨海大桥去参加校舍动土仪式。

    可惜路上出了点小麻烦,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耳边传来了一句:

    “hey,you,you'refinallyawake。”

    很久以前,一个名叫封于修的年轻人,从南部地区来到此地的大学求学。

    封于修口袋里只有很少的一些金币,他在一座古旧大厦的高层租住了一个阴暗的房间。

    它的门口展示着一个家族的家徽,这个家族早已绝嗣了。

    年轻的异乡人对于伟大诗篇并非没有研究,记起了这个家族的一个祖先,或许就是这座大厦最初的主人。

    还是同样的梦,可这梦封于修总也做不够。

    “hey,you,you'refinallyawake。”

    现在他甚至觉得自己几乎可以控制这个梦境了,它现在就像是个视频,他可以把它任意快放或者重播。

    如今也只有这个梦还能带给他一点儿快乐了。

    封于修拿着望远镜观察着大海。

    海绵上什么都没有。

    可能他靠海岸还是太近了。

    他抬头看着天空。

    在这沉重的大气层里,没有鸟儿在拍打着翅膀,鱼儿为它们提供了充足的食物。

    另一艘船漂在那里,就停在火场那边。

    封于修抬起一只手,挡住火场那边刺眼的亮光。

    那是一艘白色的游艇,装着深色的窗玻璃,封于修不是很确定这一点。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那艘游艇有足足三层楼那么高。

    当然,他很清楚,“三层楼”肯定不是正确的航海术语。

    但是对他来说,这东西看起来就像是一栋在海上移动的三层楼公寓。

    当然,封于修也很清楚,对方前后都有着向外延伸的甲板。

    封于修又忽然注意到,有一个高个子站在船尾,似乎正在朝水中伸手。

    那个人好像伸手抓住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抓住。

    但他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封于修也过不去。

    封于修醒来的时候,他正躺在沙发上。

    时间又一次站在了封于修的对立面,他看到的是一堵时间的墙将他的身体阻挡在了荒凉的领地。

    他回到了最初的地方;随后赵海走了;林云和门罗则回到了祖籍。

    大家似乎各就各位一般,忙得不再有时间联系,却也说不清忙的是什么。

    有时候,封于修真想抽出时间和同事们一起去喝酒。

    但话到嘴边,终于还是变成了:

    “你们去吧,我还有些事没做完。”

    多年后的新春,封于修记得很清楚,一切都将过去。

    明天买的狗,在陪伴他多年后,也将离去。

    以至于此刻的他,忽然又不想去买条狗了。

    忽然又想到了屋外晒衣场,地很平,因为日日踩踏。

    几乎寸草不生,就像此刻他的内心,令人很难把握他内心中自身准确的位置。

    仿佛昨日还在今天走动,日日勘探着未来。

    仿佛未来触手可及,虽然确实如此。

    毕竟,他本应该是在庆祝着自己的结婚七十周年。

    可现在,却被迫困在了少年时期的那栋大厦内。

    “上礼拜六,我加班加到挺晚的了,”

    隔壁的人又在开始念她自己写的东西,

    “到家就放了满满一浴缸的水。”

    仿佛这样做,可以给自己一种力量,让自己能够坚持下去。

    但,封于修很清楚,这是对方第不知道多少次起头写书了。

    通常都是一个开头,然后寥寥数章,然后在抱怨声中宣布重新开始。

    “我要重新开始~!”

    这话说的就好像,现实世界是可以“reload”的一般。

    当然,这里确实不是真实的现实世界,只是相对于他们而言的现实世界。

    封于修于是看了一眼提词器,左上角写着“魔幻都市”四个小字,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写的什么字。

    他才忽然恍然大悟一般:

    “原来我已经是时间之外的人了。”

    此刻他才忽然意识到,他所处的境地到底是如何的特殊。

    以及那个梦镜,到底意味着什么。

    而当他再次进入梦境中,梦境的内容却发生了变化。

    封于修向树林看去,并没有站起来。

    身边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拿着食物往嘴里送。

    而另一个,他也正好把东西放在嘴中咀嚼。

    将时间倒退,封于修出现在了一条有电光照耀的走廊,像是船上的过道。

    顺着过道往前走,是一扇门,门后是个餐厅。

    封于修也不去推门,只是看着它,被无形的人缓缓打开。

    未来的人为现在的封于修打开了建造于过去的门。

    封于修走进了餐厅,餐厅内有闪闪发光的陶器、瓷器、玻璃制品、金银制的餐具,天花板上绘有精美的图画,光线柔和且悦目。

    餐厅的中间摆放着一桌丰盛的菜,封于修找了个位子坐下。

    但他没有动什么,只是静静地看着。

    桌子上的菜非常丰盛,全是海里的。

    其中有些菜,封于修简直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但他必须承认,这些菜看起来都很好吃的样子。

    做菜的人一定很喜欢海,海是包罗万象的。

    封于修起身离开餐厅,通过两道门后,他走进了一个与餐厅差不多大小的房间内。

    这是一间图书室,却也是相当的简陋,一点也不豪华。

    中央的大厅上,摆满了小册子。

    而主要的书籍呢,则都是摆在了书架上。

    都是些普通的紫檀木,没什么可值得过多描述的。

    封于修看着隔板上放满的书籍,扑面而来的便是那种古典的人文气息。

    看书的人可以站着,也可以坐在沙发上。

    沙发前面,还有移动书案,没有比这更加方便的图书室了。

    封于修随手拿起一本书,他对这里的书都不怎么在意,并不认为这些书会让他感兴趣。

    这一本被他拿在手中的书,封面上没有字,也没有画,和其它的一样。

    翻开书,封于修看到了第一页第一行写的是什么:

    “乱石荒野,满目疮痍,到处是打斗留下来的惨况,封于修正在和宿敌发生激斗!”

    封于修眉头一皱,赶忙换了一本书看。

    “想到这里,封于修的速度加快了三分。”

    仍然是他的名字。

    封于修。

    “封于修?

    哼,就他这种废物,给他五十年他都成不了入门弟子!

    别的不说,在我们之中,他就是垫底的,拿什么去成为入门弟子?”

    封于修终于想起来了,他早已在时间长河中轮回千万世。

    他也想起来了,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是他自己将自己封锁在了这里,为的就是躲避敌人。

    而此刻,那个敌人快来了。

第十五章:楚河

    “苍天在上,小弟楚河。”

    楚河和封于修跪在雪中,对着寒冷的天空念出誓言,

    “愚兄封于修。”

    “就此结拜为异姓兄弟。

    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回想着那天,漫天风雪中发生的事情,楚河下意识地合上了手上的书。

    那最后消失在镜头中的,是一句不完整的话: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

    一分钟前,他去找了一个人,注视着对方围绕在侧的孩子们,动了恻隐之心。

    孩子们露出温暖的笑容,他们的天真和快乐照亮了他的面庞,以及内心。

    是时候彻底了解这一切了,在找到封于修之后。

    但那个人没有说出封于修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哪里,只是说:

    “当我们尽情畅想未来的种种可能性时,关于我们自身,却依然所知甚少。”

    我们是从哪里来的,又是要往那里去?

    这样的问题封于修也曾有过,如今看来,他去找答案了。

    楚河便明白,当对方找到答案的时候,他也就找到对方了。

    于是,他便继续等待,非常耐心的等待着那一刻的到来。

    封于修突然转过身,贴近楚河的身体,手伸出来,却又放在脑后。

    他们对视着,身体像冰一样冷。

    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沉寂如黑暗笼罩在他们周围,它们钻进了他们身体每一个缝隙。

    从口鼻、眼睛、耳朵乃至每一个细密的毛孔中,以锋利的刀割裂每一寸肌肤。

    冰一样的寒冷冻结了两人的血液,它们已不再如烈焰般沸腾。

    楚河感觉到血液像水困在一个深坑之中,慢慢地停止了流动。

    他们不再流经他的四肢与百骸,直至与其黏连在一起,僵硬使他动弹不得。

    “这是荒唐的。”

    封于修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一句话,仿佛每一个字都在他的口腔里嚼碎了才说出来,摔在楚河的脸上。

    楚河知道封于修说的是什么。

    他的脸如在冰火之间,忽冷忽热,在这一切面前他猝不及防。

    丢盔弃甲,又竭尽强忍内心的躁动,像是一个被人追赶的将军。

    仍然会在最后的时刻,保持自身那可笑的尊严,却面露惨淡之色。

    “我们应当如此,我们应当如此。”

    楚河只是呆呆地看到封于修的人在空中消失。

    他的一声叹息在人彻底离开的一刹那,落在地上,伴着草丛中那一粒又一粒的小石子。

    “这里什么也没有。”

    楚河找了个位置坐下:

    “givemeadrink,bartender。”

    这个人很有意思,酒保把酒杯在吧台上滑了过去。

    他的话很拗口,周围一起喝酒的人都去各自找人说话开心,唯独他没有。

    有的人打着电话大声地说什么一生要来一次的地方,会唱歌,来了都会唱歌了。

    酒保笑了,他就不会唱歌。

    然而酒保没想到的是,那个人没有接下酒杯,只是看着它摔在地上。

    楚河看着摔到地上的杯子,摔成了一地的碎片。

    当酒吧内的人在文字的缝隙间突兀地平静下来之后,楚河身心疲惫,头脑里像被焊死了的铁门一样。

    是铁板一块,一时没了想法。

    又过了一会儿,人们又说说笑笑了起来,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那样。

    “读者诸君”

    楚河找了张纸,拿着笔在上面写着一封信,写给看书的各位读者,

    “在你们还没有看到这个故事,这本小说如何继续发展下去之前,现在有必要谈谈我是谁了。

    或者说,也就是应该说说,我之外的我是谁了。

    你们应当是如此的聪明,毕竟曾接受过作者的一番教导,又或者你们生而知之。

    故而看到这里,你们当然会了解一点,作为叙述者的我可能并不是我。

    是的,我并不是书中所说的我,这个名为楚河的人。

    我只是他的一个影子,一个作者所描绘出来地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人,的影子。

    感谢各位的信任,要知道与众不同的你们期待着得到惊喜而这来源于对于作者的信任。

    是的,这句话是作者写在提词器上的。

    我现在也确实只是在念自己的台词,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是的,这所有的话都是台词,包括这一句也是。

    哦对,提词器上说这些其实不用说。

    不过,我想我说了也可以,反正这一句也是。

    我没有一句话是自己想说的,我也不想和你们说任何一句话。

    是吧?

    这个此时尚未结束的故事,只当是作者让给他自己的故事。

    但你们都应该明白,当作者不厌其烦地向你们重复述说某一个情节的时候,你们的第一感受是什么?

    就像我,一个被某种情绪一直困扰着的人。

    好了,这封信到此为止。

    如果可以,作者希望你们在评论区回信。”

    于是在这个奇妙的时刻,酒保看到那个客人悄悄地笑了。

    他才恍然明白,对方是故意这么做的。

    “为什么这么做?”

    这是酒保的问题。

    “好啦,该结束了。”

    楚河扔掉提词器,看向酒保,

    “我肚子饿了,你能不能给我点吃的?”

    “又出了什么事情?”

    林易东替换掉了酒保,就像他经常干的那样,

    “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把提词器扔了?”

    “你知道的。”

    楚河坦率地耸了耸肩膀,

    “我并不是很想知道你要做什么,也并不是很清楚你到底想做什么。”

    “实际上,你听我说,”

    林易东试图再次解释什么,

    “我的意思是差不多有一段时间...”

    “有一段时间是我不知道,还是怎么了?”

    楚河忽然嘲讽道,

    “就好像是,我的头脑不会思考,对吧?”

    “我们不再思考,读者们也不再思考,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这是作者的错误。”

    林易东下意识地回应道,就像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

    “就像一根木头,漂浮在水上,可这里不是大海。”

    “我很是粗暴吗?”

    楚河忽然站了起来,

    “你应该明白,我的行李箱里有一只猫。”

    “一只猫?

    你想说什么?”

    林易东下意识地皱眉沉思,但得不到答案。

    “一只猫,对吧?”

    楚河忽然反问道。

    而后朝着酒吧外走去,只留下最后一句话:

    “我知道猫在哪里,我知道它就在那里。”

    每天,每时,在他的心理不停地移动。

    但这种感觉很不好,就像一个始终无法走进读者心里,只能不断地敲门的客人。

    说实话,楚河并不喜欢作者的所有小说,但只有他变成作者,才能了解对方在想什么事情。

    而此刻,楚河只能想到自己,想到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就是:

    “找到封于修。”

第十六章:八荒神奇

    放学后,八荒神奇还沉浸在巨大的喜悦里面。

    天啊,这可怎么办才好呀,真是太令人兴奋了。

    又一次考上了全校第一名,这感觉真是棒极了。

    嗯,干脆买盘著名的录影带游戏算了。

    “请问,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录影带游戏?”

    “什么?”

    柜台老板脑袋一时没反应过来,使劲捣了捣耳朵,希望自己没听错。

    这可不能怪老板,毕竟,这小子每次来可都是买一大堆学习资料回去的呀。

    今天这是怎么了?

    就是改邪归正也没这么快的吧?

    而且,是不是有点过火了?

    但是,老板的一连串想法被八荒神奇一个重重的点头给统统打了回去。

    直到老板鬼使神差地将一盘录影带游戏交到八荒神奇手里,亲自目送着他离开还没从刚才的震惊里恢复过来。

    这年头,连这种黄毛都能改邪归正了,看来学习资料的市场要不景气了呀。

    少了这么一个大客户,老板的心里别提多沮丧了。

    拿着这一盘名为《野蛮游戏》的录影带游戏,八荒神奇就好像捧着自己的将来一样,别说那个音像店老板,就是自己还有点不敢相信呢。

    “欢迎来到,野蛮游戏:悬疑。”

    “正在进入第一章节:羊腿。”

    “温馨小提示:本游戏不提供自动存档服务,请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手动存档操作。”

    房间温馨整洁,看起来棒极了,窗帘都拉拢了,这倒没什么,两盏台灯也都亮着,所以才能看得清楚东西。

    一盏灯在八荒神奇的角色身边,这是一个女性,名为玛丽,按照提示,她在等丈夫下班回家。

    另一盏灯,则是在对面那张空椅子旁,那椅子上像是坐了个人的后仰着,但八荒神奇没有看到另一个人在这个房间里。

    他继续看自己的角色,玛丽带着一种慵懒含笑的神情,看起来美极了。

    她一举一动都带着这种神情,这使得八荒神奇逐渐放下了戒备之心。

    她弯身低头缝纫的时候,显得异常安详,就像此刻的氛围一般。

    这游戏看起来真不错,八荒神奇逐渐感兴趣了起来。

    玛丽的皮肤有一种好看的莹润光泽,八荒神奇心想,这大概因为是怀胎第六个月。

    她的嘴,八荒神奇瞧得很仔细,再没有这么仔细过的时候了,显得很温柔。

    说真的,八荒神奇觉得自己找不到比这个更适合的词了。

    温柔,是啊,多么温柔的嘴。

    再看她的眼睛,那么的大,那么的黑。

    时钟指着差十分五点,八荒神奇听到车门砰的一声关上,在背景声音中这一点很容易就能察觉到。

    因为房间里一直在放着的,是一首非常舒缓的钢琴曲,名字是什么八荒神奇不得而知。

    他也不想掏出手机,在用某个云音乐软件来上一次“听歌识曲”。

    此刻的他,只想看着自己的角色,等待着自己能够做出抉择的那一刻的到来。

    这是一个录影带游戏,绝大部分时候它和录影没有任何区别。

    但它确实会像游戏那样,给玩家们提供一个又一个的抉择和抉择后的结果。

    这并不是什么时髦的游戏,最起码现在的人通常都不会玩这样的游戏。

    在车门声一段时间后,八荒神奇才继续听到了钥匙开门声。

    这时一个选择出现了,八荒神奇犹豫了一下,而后做出了自己的抉择。

    看着屏幕上,那个女人放下针线活站起来,就好像是她自己的决定一般。

    那个男人一进门,她就迎上去拥抱他。

    这向来是她每天最愉快的时刻,这一点写在了这个选项的备注里。

    一个人待在家里挨过漫长的终点,对此,八荒神奇仍然抱有疑惑。

    对面那张后仰着的椅子上,怎么看都像是有个人在那里坐着。

    这时有他作伴了,她安静地坐着,感到心满意足。

    这是屏幕上显示的字,一个场景就这么过去了,进入了第二个场景。

    那个男人全身松弛的坐在椅子里,和他进门时迈着大步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这时,新的选择出现了,八荒神奇一直犹豫了很久,才做出了自己的抉择。

    “这真不像话,你在公司职位那么高,他们还要你成天用腿跑来跑去。”

    他没搭腔,于是她低下头,继续缝纫。

    于是便是新的选项,八荒神奇也才开始好奇,这个游戏的背景是什么。

    他上网搜了一下,终于在犄角旮旯里找到了一点线索。

    这不是一款令人身心愉悦的游戏,发帖的人显然对此非常重视,一再强调了三遍。

    他还表示,游戏里男人的身份是在造车厂拆除刹车装置。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他要确保刹车装置被拆除后,不会被人发现这辆车没有刹车装置。

    而女人也不是他的什么人,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男人的幻想。

    “亲爱的,你要不要我去乳酪来给你吃?

    我没弄晚饭,因为我以为我们会出去吃呢。”

    八荒神奇想到了自己之前选的选项,忽然明白了什么。

    怪不得,她没弄晚饭,不是她想岔了,而是她根本弄不了。

    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又如何能够做出一份实实在在的存在的晚饭呢?

    那么,男人接下来的答案会是什么呢?

    八荒神奇有了想法,再次回到游戏。

    “不必了。”

    男人果然是这么说的。

    而新的选项,在这一刻出现了。

    八荒神奇的脸色开始改变,他在选项里找了找,最后七个里面找了一个相对而言合理的。

    “要是你太累,不想出去吃,”

    她继续说,

    “还来得及做饭。

    冰箱里有很多东西,你可以就坐在这里吃,连动都不用。”

    可是他完全没有反应。

    “反正,”

    她说下去,这是新的选项的结果,

    “我先拿些干酪和饼干给你。”

    网上的那个人说错了,八荒神奇忽然如此想到,他一定说错了~!

    不存在的不是这个女人,而是这个从屋外走进来的男人。

    “我不想吃。”

    他说。

    她在椅子上不安地动了动一双大眼睛仍旧瞧着他的脸。

    “可你总得吃完饭吧!

    我们可以吃羊排,或者猪排。

    你爱吃什么就吃什么,冰箱里头样样都有。”

    看啊,那个男人躺着的时候,椅子就像是没人的时候那样的后仰着,幅度都没有任何改变。

    这说明了什么?

    八荒神奇忽然有了答案,所以这就是“野蛮游戏:悬疑”吗?

    而这,可仅仅还是第一章节啊。

    “算了。”

    他说。

第十七章:马里奥

    这是一个由召唤师们主导的世界,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

    “鸿蒙之始,混沌初开。”

    这是2019年的5月24日,天空有些阴沉,空气中飞洒着冰冷的雨丝。

    马里奥正在11路有轨公交车上,靠着车窗小寐。

    “天色空濛雨亦奇,正是人间三月天。”

    忽然惊醒,看向窗外的景色。

    才发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三天了。

    但是,却依然还是没有能够接受这样的现实。

    这是一个和地球近似的世界,除了召唤师们。

    “著名召唤师克里斯·诺兰打造的全新电影《星际跃迁》已上映”

    窗外沿街上的广告牌上,滚动播放着电影海报。

    还有像是,诸如“多人在线攻略游戏《召唤剑侠》今日上线,诸位少侠还请一同再续前缘吧”之类的广告。

    乍一看就是很寻常的电影和游戏的广告,可是...

    召唤师,还是著名的那种?

    马里奥当然知道克里斯·诺兰,他只是不知道,这位大导演竟然还兼职召唤师。

    他只是记得,某人枪口瞄地,子弹上天。

    当然,马里奥也只是一名默默无闻的马枪怪。

    “首杀纪念日”什么的,根本就不存在好不好。

    在游戏里想要击倒对手,靠的根本不是枪,是道具~!

    “Ineedaweapon~!”

    “Youhaveone~!”

    此处特写,马里奥的角色手上捏着一枚闪光震撼弹。

    当然,那都是过去的记忆了,那都是发生于另一个世界的事情了。

    然而马里奥并非召唤师,他只是一个没有召唤师资质的普通人。

    当不了召唤师的他,只能从事非常普通的工作,挣着微薄的薪水。

    然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没什么人看的影视剧,玩着整个服可能就大猫小猫三两只的角色扮演游戏。

    最近非常火的一款角色扮演游戏平均在线人数终于突破了四十大关,名字就叫做《首杀纪念日》。

    制作者薇拉,是一个暴躁老哥。

    马里奥在游戏里遇到过薇拉,并被他干掉过一次。

    对面的职业是个刺客,马里奥当时是个重装圣骑士,一直开着壁垒的那种。

    当然,那是之前的马里奥,不是现在的他。

    “去拿你的战利品吧。”

    马里奥听到声音,看了一眼身后一个地方。

    原来是两个召唤师在玩《红尘作伴》,是一款吃鸡游戏。

    被他们操纵的,是他们召唤的角色,一男一女两个“特种部队成员”。

    召唤师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打开游戏,然后召唤角色开始他们的游戏。

    他们还可以将这个角色召唤在另一款游戏里,大部分情况下是乱斗类的游戏居多。

    也会有一些游戏公司为解谜游戏开放这个选项,虽然这么做总是“弄巧成拙”。

    好好的解谜游戏玩到最后,总是会有人玩成“拆迁游戏”。

    解密哪有把整个游戏全都拆了有趣?

    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一类玩家通常都会使用一款名为《封锁》的游戏中的角色。

    尤其是那名叫做“重锤”的探员,技能就是大锤轰击,和“重锤·崩”。

    一锤下去,一整面墙直接砸塌。

    再配合其他几个探员的能力,拆掉一座小屋用不了多久。

    这也就是为什么,解谜类游戏的地图越做越大的原因。

    然而,这始终无法阻挡暴力速通流玩家的脚步。

    “阳光底下无新事。”

    让这样的玩家去找什么通关道具,他们只会想着把周围全拆了,道具自然就找到了。

    至于道具是否会在这个过程中,一块儿被他们毁掉了,他们完全不关心这个。

    大不了卡关之后,放弃这款游戏,去玩下一款。

    顺便给这款游戏打个零分,差评中吐槽一下:

    “什么破游戏,这就卡关了?”

    “这是半成品吧?”

    “为什么我找不到道具?

    你们藏起来了吗?

    还是说你们压根没做这个道具?”

    “发布游戏之前就不能先自己玩一下吗?”

    “我在酒吧里点蛋炒饭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召唤师也是人,召唤师玩游戏也会想着“大不了我开了”。

    也会有“我柜子动了,我不玩了”的时候,也会时常在游戏里菜到被队友干掉。

    也会粗着嗓子和队友互相问候:

    “你长得真漂亮~!”

    “你活的真有勇气~!”

    “你能出现在这里是我犯下的错~!”

    “是谁给你的勇气让你在这里?

    你亲爹还是你亲妈我?!”

    “慢着,这游戏竟然还有女玩家?”

    插嘴的这位是个路人。

    一般管这种行为叫做,“第三者插足”。

    普通人玩游戏的时候,很多时候就没有这种烦恼。

    马里奥,或者说之前的马里奥玩《首杀纪念日》的时候,时常希望遇到另一位玩家。

    这样才能证明一件事,他玩的不是单机,而是联网游戏。

    虽然早就不存在所谓的单机游戏了,在网络如此发达的现在,犄角旮旯里都能连个网看短视频。

    毕竟对于召唤师来说,就不存在什么去不了的地方。

    更不存在,无法突破的技术壁垒或者技术难关。

    什么?

    你说你家电池容量上不去?

    你说你家信号非常差劲?

    你说你家电脑带不动《逃出地下室》这样的前前前显卡危机?

    那没事儿,召唤师召唤了四百多个加强连的工程师,随时听候命令。

    不要说《逃出地下室》了,就是它的后续最新作品《逃出地下室XXX:末日》都能带的动。

    更不要说隔壁更加吃显卡、吃性能的《红尘作伴》了。

    二十四小时畅玩,就像马里奥看到的那两个人一样,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我们赢了诶。

    我们活到最后了~!”

    对方显然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但其中一个看起来颇有些“索然无味”的感觉。

    马里奥再次看向窗外,这是一个由召唤师们主导的世界。

    尽管依然存在着游戏、影视剧乃至小说等,但普通人能玩的、能看的东西非常少。

    以后的话,可能会越来越少。

    不要说突破四十大关了,以后可能连突破两位数都要庆贺了。

    毕竟,像马里奥这样的没有召唤师资质且没有钱去加载召唤师插件的人,真的是越来越少了。

    召唤师插件,工程师们的杰作,能让没有召唤师资质的人成为召唤师。

    就像其它的插件那样,都是“即插即用”,非常方便。

    只是,前身不知道为什么,不肯使用任何插件。

    这样的人,被叫做“自然人”。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第十八章:门罗

    “钟声响起。”

    门罗坐在桌子边,KP正在那里说着无聊的话。

    这一次的KP是林易东:

    “腐尸的味道涌入你们的嗅觉内。”

    意志检定。

    门罗揉了揉太阳穴,然后起身离开。

    林易东看了眼他的背影:

    “你要是走了,你的角色可就无了。”

    “无聊。”

    门罗朝身后挥了挥手,然后开门离开。

    林易东笑了笑,然后将门罗的身份牌翻了过来,原来是“路人丁”。

    一个月或者更久之前,也许是两个月或者三个月左右吧。

    门罗记不清了,倒也不是因为岁数大了,实在是那么多事情总有一两件会记不清。

    而且,他确实上了年纪,越发地怀念千年前的生活。

    他只是依稀记得,那天他买了一份报纸,看到了一则新闻。

    他曾在某地住过的一座别墅被拆掉了,它的原址上正在建造一个什么发动机。

    总是有人异想天开的想着造些大家伙,有人称之为“奇观”,有人则称其为“重器”。

    而在看到那则新闻后,门罗回想起了二十多岁时,在那座别墅里的时候遇到的一件事情。

    那时候他还有个朋友,一个还挺要好的朋友,本森。

    只可惜,不幸的本森终于还是英年早逝,享年一百一十二岁。

    这时也许就会有人说:

    “一百多岁了还算年轻?”

    对于门罗这种长生种而言,一千多岁的他不过刚刚迈入青春期而已。

    相对而言,一百多岁便离世的本森自然可以算是“英年早逝”。

    这也是这一章的由来,跟随着门罗回忆过往。

    这时就会有人说:

    “那你为什么说他上了年纪?”

    都说了是相对而言,相对我们而言他自然是个“老者”。

    至于怀念过去的事情,现在的作者也常常如此。

    好了,不说这些了,继续说这位门罗的回忆。

    他在上述别墅里某一个房间、某一座楼梯平台上亲眼见到的那件事,以及随后发生的事,都有些让人无法想象。

    就好像走夜路的时候遇到了穿着黄衣服的人,身边走着一个章鱼头。

    在颤栗中,最终走向既定的...

    抱歉,拿错剧本了,重来。

    其实随后发生的事与门罗所经历的可能有关,也可能无关,这就随读者去想了。

    但说实在的,门罗非常清楚,他看到的到底是什么。

    它们看上去没有脸,但是,身体的一头有一张嘴,它们向旁边张开来呼吸。

    “克~...”

    咳咳,天啊,为什么总是拿错剧本。

    这台词不对,根本不是这个台词。

    “我们就让那间房空着,没有人住。”

    本森说,

    “因为你知道我在另一侧有一个很可爱的卧室和一个梳洗室。

    如果我们用这个卧室的话,我们就得把刚才吃饭那间房改成梳洗室,再到楼下去吃饭。

    不过,事实上,我在这边还是留下了一套房间,亚瑟如今就住在里面。

    我想你应该还认识亚瑟吧?

    那个拿着剑、写字很好看的老兄。”

    “哈,是他?”

    其实门罗那时候完全没想起来,这位亚瑟是何方神圣。

    他只是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同样拿着剑,字也写的很好看的老兄,但那个人叫“爱德华”。

    而且,也不姓亚瑟。

    至于中间名,好像是什么斯坦利来着。

    听说爱德华的奶奶就被人叫做斯坦利太太,在他出生后不久去世了。

    吃晚饭的时候,门罗才终于看到了那位“亚瑟”。

    确实是个拿着剑、写字很好看的人。

    “你好,我是亚瑟,亚瑟·摩根。”

    三个人东拉西扯,一下子谈到了“灵体”。

    本森坚信不疑地说:

    “任何可能相信超自然现象存在的人,都不应该被称作shaguar。”

    让门罗惊讶的是,本森说的好像是“傻瓜r”?

    “你什么时候学的东方人的预言?”

    门罗有些好奇地看着本森,

    “还挺不错的。”

    本森笑了笑,然后摇了摇头,摆了摆手,什么都没说。

    而这个关于“灵体”的话题,自然也就到此为止了。

    本森认为灵体是存在的,他虽然没有明说这件事,但门罗和亚瑟都听得出来。

    而门罗和亚瑟,则都认为灵体并不真实存在。

    亚瑟还拍着胸脯说:

    “除非哪天我被人拿枪指着脑袋,否则我绝不相信灵体是真实存在的。”

    三年后的某个夏天,门罗记得很清楚,亚森被人拿枪指着脑袋。

    当时他用东方人的语言说了一句话:

    “我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

    那么,灵体是否真的存在呢?

    门罗不清楚,或者说她宁愿自己所见都是幻想出来的。

    那些毛虫身长一英尺甚至更多,他们在床上爬来爬去。

    它们的身上发着灰色的微弱的光,正是这些光照亮了房间。

    门罗第一见到那灰色的光的时候,还以为是晨光或者月光什么的。

    然后才想到,现在是深夜,根本不会有晨光。

    可今夜天上乌云密布,更不会有月光。

    于是他才走进了那间房,看到了床头挂着的花毯。

    花毯上爬满了大毛虫,它们的脚不是普通毛虫的吸盘式的,而是一排排螃蟹的鳌。

    看颜色,这些可怕的昆虫是灰红色的。

    而且,全身上下布满了不规则的小疙瘩。

    这些毛虫起码数百条,门罗根本不看细数,他只是大概看了个数量。

    他看着那些毛虫,直到那些毛虫像是意识到了他的存在。

    门罗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受惊了一般的转身将门关上。

    死死地抵着房门,他感觉门后有什么东西在推着门,非常的用力。

    直到他整个人瘫坐到地上,才忽然感到劫后余生一般的庆幸。

    那些到底是什么?

    耳边依稀回荡着毛虫嘴上说着的话:

    “C...”

    不不不,一定是听错了,也许只是风声。

    他身后房间里的窗没有关紧,窗外此刻刮着大风,吹得路灯摇摇欲坠。

    门罗才想起来,他最初是为了把房间里的窗关上,才来的这里。

    本森吃了晚饭就去看电视了,亚森拿着笔在客厅写他的书:

    “这将是一本伟大的杰作。”

    他的关于西部牛仔的小说,确实在十多年后变得非常出名。

    尽管书中那个同样叫做“亚瑟·摩根”的人,门罗也只是“道听途说”过几次而已。

    “但关于那个计划,我有一个不成熟的建议。”

    而关于这个不成熟的建议,门罗有一句不知道该说不该说的话:

    “早知道你就是亚瑟·摩根,我就该找你要个签名的。”

    当然,就算知道这位老兄以后会成名,他很大概率也不会这么做。

第十九章:银毫

    “从那里出去往右的某个地方,是一个巨大的岛屿。”

    林易东对着身边的银毫说,

    “那是个相当神奇的地方。”

    新城外的旧仓库内,银毫坐在一台电脑前。

    仓库外的天空依然在下着明快的暴雨,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时管局探员,已经将这间旧仓库给团团包围了。

    而站在最前面的,便是不久前刚成为时管局局长的赵女士:

    “评级的结果出来了吗?”

    赵女士从身边一位副局长那里接过一份报告,双眼则是看着远处河堤上方的旧仓库。

    远处的旧仓库被一阵白色的光芒和雾气所笼罩,只能隐约看见光芒和雾气中旧仓库的轮廓,以及那高大雕塑的背影。

    “评级的结果已经出来了。”

    把报告递上去的副局长不假思索的说道,就像是做过无数遍演练那样,

    “初步断定为,A级剧情污染,污染区域半径在三个半位面左右,目前没有探员被卷入那个区域。

    但是,那片污染区域内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时间线的分支。

    如果不及时处理的话,会对这一条时间线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有多严重?”

    赵女士看了眼报告,和这位副局长说的没差。

    只是,一如既往地缺少了很多的详细内容,全都被涂成了黑色。

    “命运主角可能会因此转换阵营。”

    这位副局长的话,使得赵女士在抵达这里以后,第一次认真了起来。

    “那还真是棘手啊。”

    在将报告递回去后,赵女士微眯着眼睛,

    “污染源竟然会是一个大学生,那群家伙到底怎么搞的?”

    “危险评估局那里表示,这个叫做引号的大学生可能只是被附身了。”

    副局长显然没记住银毫的名字。

    赵女士自然不会在这种小事儿上较真,她只是感到有些头疼:

    “这就更麻烦了。”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必须活捉对方。

    但明眼人都能看出,如果还抱着活捉对方的心态行动的话,那到最后只会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很糟糕,很麻烦,很棘手。

    总而言之就是,她一个局长站在这里,竟像是个摆设一样什么想法都想不出来。

    “局长,将在外君命有有所不受。”

    这一位头脑灵活的副局长在一旁提醒着自己的局长,

    “更何况,我们要学会因地制宜。”

    时管局和危险评估局都隶属于超管会,两者是平起平坐的。

    所以赵女士只是抱怨,却不会找上门去。

    但,超管会那边问起来的话,显然就不能应付了事了。

    更何况,她是新任的,屁股都还没坐稳呢。

    这要是真的出了什么大问题,分分钟被撤掉,还可能需要接受审查。

    虽然赵女士知道自己是经得起审查的,但是,架不住“无风三尺浪”。

    更不要说,这天底下还有“莫须有”这样的事情了。

    而此刻这位副局长的话,却像是让她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

    当然,也有可能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但不论如何,她到时候似乎都能把对方推出去。

    想到这里,赵女士看这位副局长的眼神更加柔和了:

    “你说的对,我们需要事急从权。”

    既然如此,那就没必要想着活捉了。

    “让探员们强攻吧。”

    赵女士吩咐下去,

    “另外,让救援队随时待命。”

    这会是一场硬仗吗?

    赵女士不知道,也非常不想知道。

    但是很显然,事情肯定不会那么顺利。

    在旧仓库内的,毕竟是A级剧情污染的污染源啊~!

    时管局到现在为止,处理过的最高危险等级的剧情污染也才“A-”而已。

    这样的情况,真的可谓是第一次遇到。

    维森接到了命令,看了一眼身边多年的搭档:

    “怎么搞?”

    他身边的搭档给自己点了根烟,脑袋上顶着一把小雨伞,脸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

    “你知道吗?

    我其实蛮喜欢钓鱼的。”

    “你说啥?”

    维森闻言微微皱了皱没,而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退后了一大步:

    “你是谁?!”

    “请叫我银毫。”

    或者银武士什么的,都可以。

    银毫弹了弹烟灰,坦然的看着维森:

    “不用紧张,我不会对你出手的。

    至于你这位搭档,我只是借他身体用一下而已。

    放心,我很快就走。”

    “你想做什么?”

    维森没有呼叫别人过来,只是死死地盯着这本该是自己搭档的人,

    “我只是一个时管局的普通探员,我不清楚,我有什么能帮到你的。”

    “你当然帮不了我。”

    银毫将烟扔到地上,

    “你可以当我是出来透透气,顺便和你们打个招呼。

    好了,不闲聊了,该说正事儿了。”

    银毫忽然叹了口气,

    “其实,我现在最想要的,是一张温暖的床。

    老林那家伙真的是,做人一点也不细致,就这么把我扔在了这里。

    还骗我说什么,这里是个相当神奇的地方。”

    可这里只是座与世隔绝的孤岛,尽管它是由四百多个完整的大千世界构成的。

    但相对于整个多元宇宙而言,这里其实就是一座孤岛。

    且长年不与外界沟通,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和外界那么的格格不入。

    这年头,谁还会那么谨慎的对待剧情污染?

    要是搁在外面,发现一处剧情污染的话,大概会有一群人扑上去。

    不管是改造成游戏世界,还是影视剧世界,都能捞上一大笔。

    更不要说那些梦想成为造物主的“造梦师”,或者说“带作家”了。

    哪儿会像这里,依然将剧情污染视作“洪水猛兽”。

    不过说到时管局,这里的超管会本质上应该叫做“超管会孤岛分会”。

    而这里的时管局,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时管局孤岛分局”。

    赵女士这个局长放在总局那里,大概连个小队长都算不上。

    当然,这些活在孤岛里的人又怎么会知道这些?

    “超管会孤岛分会”封锁了这里,且不愿与外界沟通,谁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银毫忽然意识到,林易东让他来这里,大概就是让他来当调查员的。

    毕竟,银毫的本质是没有实质的“文学”。

    银毫是无法被抹除的,他只能被囚禁起来。

    “做好牺牲的准备。”

    维森干探员的第一天,就有这样的觉悟。

    可此刻,他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抱歉,我也挺想要一张温暖的床。”

    谁不想要一张温暖的床,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也许第二天醒来,还能吃上一顿热饭。

    “但是,我隶属于时管局,是一名优秀的探员。

    放弃抵抗吧,不管你是谁,你逃不掉的。”

第二十章 弦一郎

    弦一郎目前正处在一款叫做《生活OL》的游戏中,

    他已经玩了二十多年了,

    他的神经正在衰弱,

    他的神经电流正在紊乱,

    这使他忘记了主世界。

    守护者为了唤醒他

    唤醒这个沉迷于此的人,

    选择了编入一串代码进入服务器。

    他们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这会以一种怎样的方式呈现给他。

    “如果你看到了这条信息,

    赶快醒来。

    按【我】回到现实世界。”

    回到现实世界?

    弦一郎坐在网咖某个包间内,手里端着一杯有点冰凉的柠檬水:

    “这是恶作剧?”

    还是最新出来的游戏?

    如果是最新出来的游戏,那倒是可以按一下。

    反正,现在玩的又不是自己的电脑。

    抱着这样的想法,弦一郎在电脑上按了下去。

    【我】

    周围一切都开始变得扭曲,直到像是被人揉成一团。

    天地复归混沌,万物混生其中,不分彼此。

    弦一郎的意识缓慢苏醒,他感受到了整个世界的存在。

    就像本能一般,弦一郎塑造出了属于自己的新的身躯。

    “这就把整个世界重置了?”

    弦一郎很是迷茫,

    “这也太扯了吧?”

    但比这更扯的就是,总有人想着否定自己。

    弦一郎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是,“创世神”。

    或者说,“新任造物主冕下”。

    一念起,花开彼岸;一念灭,秋风漫卷。

    “timewillnot”

    先有能量,能量与物质。

    而后是空间,空间与时间。

    之后是血肉,血肉与灵魂。

    生命拥有智慧,开始仰望星空,开始探索未知。

    开始创造文明,并开始“你争我夺”。

    “Lok’TarOgar!”

    弦一郎站在树下,此刻正是“四面楚歌”,真可谓是“十面埋伏”。

    兽人的将领走到弦一郎身前:

    “你已经无路可走了,父亲。”

    “我现在才发现,你比我想的更加愚蠢。”

    弦一郎双手背负在身后,双眼注视着天边的月亮,

    “你从来就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所有人都将弃你而去。

    那时候,你该如何反抗我。”

    那位兽人将领,弦一郎为其取名为“念凡”,大笑起来:

    “你在说什么...”

    念凡的话还没说完,便看到那些兽人放下武器,并在鞠了一躬之后转身离去。

    他愕然地看着这一幕:

    “这怎么可能~?!”

    “你还是没能明白一件事,我是你们的父亲。”

    弦一郎走到念凡身前,

    “我是,创世神。”

    在弦一郎的注视下,念凡最终随风而去,和所有兽人一起。

    “FusRoDah~!”

    因为念旧,眼前这个龙裔脑袋上顶着的名字依然是“念凡”。

    弦一郎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先是兽人,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兽人毕竟都没什么脑子。

    然后是精灵,当然,这也很好理解,毕竟一个个鼻孔朝天。

    之后就是高等...

    依然还是一个个鼻孔朝天。

    再之后,就是现在这些站在弦一郎身前的“龙裔”。

    高等精灵炼金学造物失败品,之一。

    如果不是某人暗中插手的话,这些脑子里只有“明天吃什么”的老兄大概这辈子都不会拿起武器对抗高等精灵。

    但不得不说,现在他们能站在这里,都是这位“创世神明”的功劳。

    然而很可惜的是,“已有的事,后必再有”。

    “所以,我讨厌轮回这一套东西。”

    弦一郎能看得出来,眼前这个龙裔体内的灵魂,正是那个兽人。

    虽然他不会想起自己曾无数次站出来,带领其他人跑来叫嚣着:

    “我亲爱的父亲,你洗干净脖子了吗?”

    但对于弦一郎而言,这根本就是昨天去买了个酱油却被人叫了一声叔叔般,根本不可能忘记。

    当然,创世神不用去买酱油。

    想要酱油很简单,宇宙都会为他创造酱油。

    完全不用亲自动手,毕竟某杠杆就在那里。

    “你已经无路可走了,父亲。”

    很好,还是那句熟悉的台词。

    虽然,这其实是王作者复制黏贴了的原因。

    老王在一旁小声哔哔:

    “你就不能看着提词板说你该说的台词吗?!”

    弦一郎瞥了一眼提词板,上面写着:

    “我亲爱的儿子,在你出生的...”

    拜托,眼前这个龙裔,你以为他能和喵王相提并论?

    哦对了,漏词儿了,那是呜喵王。

    总之,我虽然同样是个老父亲,但我更是“造物主”、“创世神”乃至“永恒者”。

    必须吐槽这一点,万物皆不永恒存在,宇宙也是如此。

    然而他的头衔里却被老王塞了个“永恒者”进去,搞得他好像真的能永恒存在一般。

    吓得他连续创造了九十九个世界,然后一口气摧毁了其中九十八个压惊。

    至于剩下那一个,则被他用来存放九十八个世界被摧毁后的残渣了。

    “好了,别说了,我知道你想做什么。”

    弦一郎忽然意识到,为什么其他老兄都喜欢“羔羊”。

    虽然“小绵羊”急了也会翻墙,但,也得能够做到才行啊。

    龙裔不是“羔羊”,他们拥有强大的力量,“规则”。

    弦一郎赋予了兽人规则的力量,也赋予了精灵,和高等精灵。

    需要明确的是,精灵和高等精灵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存在。

    前者长着翅膀,后者没有,这是最明显的区别。

    高等精灵用规则的力量进行的炼金学创造发明,所以哪怕是失败品的龙裔也掌握着规则之力。

    “绝对”

    “粉碎”

    “碾压”

    弦一郎缓缓伸出手,将整个世界重启。

    一切在无声中陷入黑暗,之后便是无声的大爆炸。

    没有任何声音,就算有也没人听得到。

    伴随着声音的是光和热,第一缕阳光贯穿着天地,在火焰中诞生了最初的生命。

    他们称呼自己为“光明神”,他们将创造星球当作消遣。

    虽然弦一郎更喜欢叫这些人“泰坦”,但还是尊重他们的选择,叫他们“光明神”。

    终于,有人堕入了黑暗,并开始了破坏与征服之旅:

    “一点小小的牺牲,不是吗?”

    弦一郎更想称呼他为“堕落泰坦”,但“光明神”称其为“破坏神”。

    弦一郎坐在自己的椅子上:

    “这不就无敌了?”

    破坏神一路横推,并杀死了大量的兄弟。

    只有一个光明神存活了下来,并建造了“庇护之地”,对抗着这位被他认为是“疯狗”的兄弟。

    “你只有一个选择,拥抱死亡,我亲爱的兄弟。”

    “只要我还活着,你就休想进入庇护之地~!”

    那么问题来了,那么多“光明神”都打不过一个“破坏神”,他一个人凭什么呢?

    弦一郎看了眼手里的剧本,发现上面写着“爱与希望”。

    他嘴角抽了抽,然后叹了口气:

    “拜托,这又不是什么肥皂剧。”

    天啊,爱与希望,多么老套的情节啊。

    弦一郎伸出手,将破坏神粉碎。

    好了,这样就可以了。

    破坏神化作无数碎片,他们便是“破坏领主”,为了破坏而生。

    混乱且无序的破坏领主一边攻击着庇护之地,一边攻击着彼此。

    因此,庇护之地才终于获得了喘息的机会,并开始逐渐发展了起来。

    而那,就不是这里的故事了。

第二十一章:林云

    “你恨他吗?”

    “恨!”

    “那你恨我吗?”

    “...“

    他摇了摇头,

    “不恨。”

    “...”

    林云沉默了一会儿,而后无奈的说道,

    “那你为什么拿枪指着我,不拿枪指着他?”

    “砰~!”

    枪声过后,林云仰面朝天的躺在了地上。

    时也,命也。

    当林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身前坐着一个稻草人,戴着一顶草帽,上面写着“正义”。

    MadMud,这个稻草人的名字,门罗博士的杰作之一。

    “老泥巴,最近有没有招到新人啊?”

    对于新人,大家都很关注,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招到什么新人。

    “有个人做了登记,正在进行测试。”

    老泥巴看了眼手册,而后淡然地说道。

    声音就像砂纸在互相摩擦,又夹杂着某个学艺不精的人在拉着和二胡,曲子还是二泉映月味道的赛马。

    林云拿过手册,发现上面写着“***”。

    A.姚梦机

    B.赵延清

    C.汤雨珊

    D.雷蒙德

    E.李春燕

    F.盛洪涛

    G.吴远松

    H.威斯克

    I.科尔森

    是的,一共有着九个可供选择的选项。

    可问题就在这里:

    “为什么会有九个人的名字?

    老泥巴,你能解释一下吗?”

    林云眼中闪烁着红色的光芒,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愤怒,以及非常危险。

    “抱歉,我对此一无所知。”

    老泥巴耸了耸肩,摊了摊手,

    “很显然,这应该是先人的手笔。”

    很多时候,先人就像没有存在感一般。

    但是,总是有那么一些时候,先人就会跳出来:

    “小子,你中招了。”

    对于先人,林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确实有新人。

    那么这九个人里面,谁会是那个正在接受测试的新人呢?

    又或者,其实根本不止一个新人?

    但,只会有一个人能够以新人的身份,加入圆桌喽啰之中?

    九个人的测试吗?

    林云忽然意识到,先人是想让他去当主考官。

    “你连这也算到了吗?”

    林云微微皱了皱眉,而后朝着做测试的地方走去。

    而此时,九个人正在不同的地方,面临着各自不同的“危局”。

    但它们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屏蔽”。

    屏蔽这两个字,林云听到过不止一次。

    尤其是在逛厕所的时候,最里间的那位最喜欢提的就是屏蔽,算得上是比较出名的一个词。

    老王也曾提起过,林云当时就震惊于老王的心直口快。

    不过那时候他只是老王的两个字,虽然很想阻止老王,但感觉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如今心血来潮,却依然还是只能看着“屏蔽”发呆。

    也不知晓,这九个人会如何面对屏蔽。

    世人皆有奇思妙想,料想九个臭皮匠,定能赛过一个屏蔽靓。

    然而九个人没有各自的想法,九个人做的事情几乎一模一样。

    好似有一个模板,在束缚着全天下的人,让他们劲往一处使。

    也正是此时,林云才忽然明白了老王的苦。

    纵使有千般万般的想法,可落在纸上,却遭到屏蔽的偷袭和暗算。

    内心由千千万万个念头,谨小慎微之下,却始终如履薄冰。

    每写一句话,就要思考十万千万遍,这里是否被人埋了雷。

    他人走过的路也不能信,谁知晓那人是否是“一票路货色”。

    就好像隔壁某人有个外号,叫做“烈焰屠夫”。

    一汪透亮如镜的湖面,下面却是暗流涌动,波云诡谲之中透露着一丝丝的冷漠。

    这不是在森林中寻找屏蔽,而是在平原上迎接屏蔽的考验。

    “林公子,差不多快到了。”

    车夫的话,使得林云回到了现实中。

    赵延清正在不远的那座城镇里,那里被人叫做“灯光秀”。

    阳光照在“灯光秀”上,发出亮闪闪的光芒,从远处看去壮丽无比。

    “你若是有兴致,不放出来看看。”

    冷风吹在身上,还是很舒服的。

    林云走出马车,却没有什么风,好似天地一片宁静。

    一切都是静止的,包括之前还在说话的车夫。

    林云叹了口气,而后坐了回去。

    一切才恢复原样,再次动了起来。

    “不了,我没那个兴致。”

    林云的话,让车夫叹了口气:

    “那真是可惜了。”

    其实,一点也不可惜。

    比起被困在这辆马车上,这都是小事,不足挂齿。

    难以想象,居然可以孕育出屏蔽这样如此巧夺天空的存在。

    “这里之所以繁华,与这屏蔽有很大的关系。”

    老王像是没有看到大猫小猫三两只的市场,自顾自的说道,

    “甚至不少闲得慌的人,也会特意掏出手机,马上一段字给自己看。”

    车夫显然是经常拉客过来,老王显然是经常送自己的角色上路。

    看着自己写的东西彻底消失,老王内心自然也不好过。

    但他知道,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看书的人不会理解,不看书的人根本无法理解,因为他们无处理解。

    而平静的湖面与两岸陡峭的山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反差之下,让人更能感受到屏蔽的平静与秀美。

    林云吐了口唾沫,然后指向一处地方:

    “那是哪儿?”

    老王看向那里,而后笑着说道:

    “我和你一样都是书里的角色,虽然我还承担着作者suit的重要职责。

    所以对于现实世界的东西,我是一无所知的。

    我不知道天上有没有月亮,但我知道我们这里也是有日光的。

    我不知道未来是否能够改变,但我可以改写他人的过去。

    我不清楚,此刻你们有多少人在看,但我非常愿意相信是很多人。”

    老王拍了拍林云的肩膀:

    “朋友一生一起走,

    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朋友不曾孤单过,

    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句承诺,用心相守”

    所以,告诉告诉他们,老王是在为着谁写着小说。

    林云拍了拍老王的肩膀,而后扛着大剑走向那未知的地方。

    “告辞了。”

    老王送走林云,这是第一个退出圆桌喽啰的人,但不会是最后一个。

    老王擦掉眼泪,然后望向那些故事,那些世界。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林云划着船,忽然掉头回去,然后对着岸上的老王笑道:

    “算你小子运气好,绝地通天,我走不了了。”

    老王忽然流下了泪水,而在看到这滴眼泪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此时,屏蔽站在邮票的一头,老王站在另一头:

    “你过来啊~!”

第二十二章:彼得·波特

    彼得站在大门前,思考着问题。

    终于还是得到了答案,长叹一声:

    “清谈,清谈啊。”

    就好比一间房子里,有人拿着笔写字,却被规定只能写“好”。

    女子好。

    爻子好。

    这时就会出现一声:

    “警报,出现错误。”

    然后伴随着一声“Duang”的巨响,一切重新开始。

    这一次,只能写一个“良”。

    上丶下艮是为良。

    但是,生活总还是要继续的。

    于是,彼得打开了社区。

    【以下内容均来自社区】

    也许我的人生不该有太多痛苦,足量的快乐才让我感到熟悉、安全。

    暑假就两件事:第一,毕业论文;第二,看书考试。

    下午快下课的时候突然胃痛,又久违的想要吃沙琪玛。

    终于还是败在了两三天热情下。

    我不会主动去寻找离开的办法,但是偶尔还是会期待它的到来。

    一屁股把眼镜腿儿坐折了,真棒。

    我才发现,他其实和很多女生都聊的好好。我只不过是其中一个聊的不好,又有关系的同居室友。我的生活痕迹都是他,他只有面对我的时候我才是存在的。

    如果可以,我立马我就不干了!如此不复杂的工作,我也已经懒得干了。

    丧失社交能力的人,那些人,我连见都不想见,就只呆在我的小圈子里。守着我的也许不珍贵的宝物,不可以吗?

    大晚上的,正经人谁睡觉啊?

    其实沙滩和海离我们只有这么一点距离而已,只是不想去罢了。快十多年了,居然一次也没有去看过。

    客户有个服务器,18核(E78867v4),256G内存,但就很奇怪,卡的要死,Cpu占用率永远在0%到1%之间,神奇。

    哈哈心态崩了,自己跑来次火锅,一个人吃确实没劲啊。

    一切尽在不言中,干脆点吧。

    “我又领悟到了爱情更深层次的意义。”他说。“是什么?”她问。“那些真正爱你的,不是把你当艺术家,把你捧得高高在上的人,而是把你当小孩子爱的人。”他说。

    【以上内容均来自社区】

    再看沙龙,沙龙是个神奇的地方,今天的主题是“回家的路”。

    回家的路有多远?

    “我曾经迷茫彷徨像个流浪的小孩

    走在孤单星空下祈求一份感动

    我曾经哭泣看着天空抱怨我委屈

    走在漆黑的路口中只为一个证明”

    【如果有一条路,要走千万次,并能始终通向我们内心的终点,那么这条路一定是回家的路。

    回到独立或有爱的空间,自己像是加满油的汽车,可以走向很远很远的地方。

    生命始终是一个人的旅途,我们从不停下,偶尔停驻。

    出走过才知道,有些风光,只有在回家的路上才可途径。

    讲讲你的回家路吧,谁曾陪你一同走过,有何趣事与风景?

    沙龙每天在线】

    【以下内容均来自沙龙:回家的路】

    回家或者不回家,那是一个问题。好问题。

    我没有这个概念,因为对我来说,无论走到哪里,落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

    可太喜欢发呆了,在火车上,望着窗外,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用干。

    我不能选择很多东西,我什么也做不了。

    希望以后有条路是回我自己家。

    回家的路越来越长,再看山川沟壑,更觉面目可亲。

    还未回家,回家的路,可能一周也可能两周之后吧。在书店里,其实并不是很想看书。

    不过现在也不是逃避啦,想试试不一样的时候吧。

    落脚的地方很多,可称得上家的只有一个。在家,才能真正的放松下来,家里有其他地方给不了的安全感。

    是冬天,还是周五,高三怎么可能周五放假呢?但在同学们还在学校继续上课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背着行李溜出校门去车站啦。

    以前上学的时候,回家要做四十多个小时的火车。看着窗外的风景,从满山的翠绿,慢...

    雨的气息是回家的小路,路上有我追着你的脚步。

    大概在大一那会儿,弟弟们刚好放暑假,大家一起聚在父母那里,意识到家是人的团聚,在哪儿其实并不重要。

    马上上大学了,马上就要离家很远了,舍不得父亲母亲。

    每次有美景,都没有带相机,手机也...还好吧。

    自由呐喊的孤魂野鬼,魂不归,便无炼狱之苦。

    【以上内容均来自沙龙:回家的路】

    傅生,嵇阿甲,维克多·奥克塔维斯,塔玛拉·玛丽埃塔·伊维特,几痴,尼米亚,吴凡,风龙图以及杨信坐在铮渡身边。

    他就是那个新人,成功加入了圆桌喽啰的新人。

    “没事的,你看,这不就出场了?”

    几痴很是淡然的安慰着铮渡,

    “凡事看开就好。”

    烦恼皆因强出头,老王大概也想明白了。

    不是说有什么东西不能写,而是那些东西高高在上,仙凡有别。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吴凡打开电脑,看向了评论区。

    【以下内容均来自评论区】

    作者,你再开一本书吧。

    作者,你为什么写小说啊,你该不会是不可名状吧?

    我去,作者切了7本书!

    【以上内容均来自评论区】

    第一条评论,老王看了老王流泪,吴凡看了吴凡想笑:

    “搞笑来的吧?”

    第二条评论,老王看了老王流泪,吴凡看了吴凡沉默:

    “...”

    哦对了,抱歉哈,毕竟人都沉默了,确实不可能说话了。

    第三条评论,老王看了立马拍桌子:

    “你自己从第一章跳到第四章看,难道我还能把你摁回去,让你老老实实的一章一章看?

    我又不是那些逼着你看自己小说,还一直让你收收收、投投投的人。

    我扪心自问,我也没有这么说过吧?

    难道你看冰火的时候,也是跳着看的吗?”

    吴凡笑道:

    “也许他只看兵王、保镖或者圣人什么的。

    再说了,你光说冰火,万一他以为是两重天,那你岂不是麻烦了?”

    “一人,一别烟雨。”

    老王突然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

    “就这两个吧,我也不多说了。”

    “那接下来该怎么办?”

    吴凡好奇地看着老王,就像其他人那样。

    “凉拌啦。”

    王师傅彻底心凉了,

    “借问酒家何处有,举杯消愁愁更愁。

    举酒欲饮无管弦,彼何碌碌我何闲。”

    看着王师傅的背影,一众人取下了自己的帽子,弯腰鞠了个躬:

    “保重。”

第二十三章:先人

    雨下着,渐渐湿了天空。

    街上没了行人,先人追着先人。

    “您正在收听的是模拟器,第三卷圆周喽啰的聚会第二十三章先人。

    青春献给小酒桌,醉生梦死就是喝。

    今天是先人追着先人的第79天。”

    【画外音:老王被风吹着落了下来,希望键盘没事儿。】

    先人喘着粗气停了下来,随手拿起一杯水喝了下去,还好不是物证。

    向某人学习吧。

    至于某人是不是留着大背头,拿着一根鱼竿,在河边钓渊龙,就不得而知了。

    但不论如何,其实先人跑不跑、追不追的已经不重要了。

    “循环结束了。”

    先人叹了口气,而后找了张椅子坐下,

    “我都快累死了,就这?”

    就连嫦娥都在远离,以每年大约3.8厘米的速度慢慢远去,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先人看着天空,又忽然意识到:

    “小说是一种艺术,这本小说很好的诠释了这点(才怪)。

    如果你把打怪、练级、竞技、砍杀等视为小说的一切,未免有些狭隘了。”

    冷门诗人李商隐,堆砌辞藻李清照。

    稍显做作李太白,不够古风曹雪芹。

    一塌糊涂王师傅。

    “那就叫王师傅吧。”

    也不知道老王父母是怎么想的,起名字的时候那是相当的马虎。

    也不知道老王是怎么想的,和他父母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起名字的时候同样是相当的马虎。

    也不知道读者们是怎么想的,也许是因为没有见上一面吧。

    先人知道,这就是这一卷的最后一章了。

    而在这一卷后,这一整个故事都将彻底脱离轨道。

    但是,再看那个红色感叹号,就又会莫名感慨: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

    以前这样子搞,后来的人站出来指手画脚:

    “这样子是不行的。”

    现在这样子搞,站在一旁指手画脚:

    “我们这样子是可行的。”

    大家都是知道的,这样的事情以前不信,现在难道就行了吗?

    有人缺钱找先人,先人给了对方十元,外加收获了一个电话号码。

    对方是个大漂亮,双眼动人,说话好听。

    可惜,先人只想找个地方,想静静:

    “呸,是静一静。”

    静静晚上思考问题,抬头看到了天上的月亮,低头时却又想到了故乡。

    那窗前的月光好似故乡的梨花,开在陌上无人问。

    一树一树梨花开,一个一个扑街离。

    咳咳,说这些没什么用。

    趁着还有一千多字的时间,做着一些最后的挣扎,去见见一些人。

    曾经有人说过:

    “这世间人如此之多,若每个人都要在意,活着就没有了自己。”

    一本小说里角色那么多,若每个人都要浓墨着重描绘,小说就没有了骨架。

    当然,这么说其实是不对的。

    就好比走在路上,突然就撞到了一棵树。

    树就在那里,它又不会动,是天降的先人撞到了它。

    而在那以后,先人就都会绕着那棵树走。

    此刻回来再看这棵树,却发现这里也曾有过其他人的痕迹。

    这其中,就有着老王和林东。

    说起来,林东的世界已经彻底不复存在了。

    如今的他存活在他人的世界中,是一个真正的流浪者。

    【但奇怪的是,他原本的宇宙在他离开后竟然开始缓慢的淡化,最后彻底消失。】

    林东是他们中第一个“诞生”的,比老王还要早出现,因为他就是老王的“前世”。

    前前前...前世?

    第二个,其实是“夏承德”,一个从未出现过的人。

    第三个就是张成,“时光雪崩似的纷纷摔落”,“迷惘的青年仍在寻找自己成长的方向”。

    第四个则是“贾安”,一个同样不曾出现过的人。

    对了,正常情况下确实应该念“甲”,但是在这里请念“古”。

    第五个则是“宋正”,也曾昙花一现,到如今也不曾再出现。

    第六个是“林城”,“一个生活在大城市中的普通的都市白领”。

    “当他得知父母的死讯的时候,他正在面临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决定,那就是创业还是再就业。”

    第七个是“唐飞鹏”,“一个浑身散发着淡淡冷漠气息的男子”。

    “其人身躯凛凛,相貌堂堂。

    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

    白发黑衣,都飘飘逸逸,不扎不束,微微飘拂。”

    好一个美男子。

    可惜,老王请不动这位宅男。

    “别烦我,没看我正在刷剧吗?”

    第八个便是“白狼”,行走于诸天万界,有着无数的身份。

    就是不想来老王这里落脚:

    “你等我吃完这碗面,再去别的地方帮你找找看,有没有人愿意去你那里。”

    第九个才是林易东,或者说“天地一心”。

    从来没人发现,或者说就算发现了我们也不知道有人发现了,林“心”本一人。

    “他终于被这股无法战胜的力量所征服,顺从着他们的裹挟,奔向被灼热的太阳融化了的街道。”

    “事物外在表象之下的内在,这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第九个则是“右林东”,这位不是不想来,但那难度超过了“龙卷风停车场造飞机”。

    因此,老王也没有勉强:

    “没事,不还有林东在呢吗?”

    “光怪陆离满是钢铁森林的梦境迅速支离破碎,此时正值黎明,年轻的曙光刚刚揭去漆黑的面纱,洒落在苍茫大地之上。”

    第十个便是王蒙,老王本家:

    “希望我儿学有所成。”

    “窗外袭来燥热的气浪,穿透了白净的窗帘,缓缓推进教室中。”

    第十一位就到了蒙德,“天文台助理”蒙德,“主要是拍摄太阳照片,研究太阳黑子”。

    不像其他人,蒙德有着明确的生卒年月,因为他确实是个实实在在的存在过的人。

    去世的时候,大概是七十七岁,且在那之后成了名。

    当然,此时的他只是个旅行者,能够穿梭于不同世界。

    老王找到他之后,他便点头同意了:

    “乐意效劳。”

    第十二位,唤作“叶天弃”,叫做“孔克南”,也可以称之为“叶空”。

    当然,叫什么其实都无所谓,就是叫“叶子”都不还是他吗?

    “一时心情畅快,起身出门,顺手拿起了倚在门边的铁剑。”

    之后就是第十三位,梅尔,“寻隐者不遇”的“旅者”。

    “他年仅四岁的孩子,此刻正在那张照片里对着他微笑。”

    梅尔终究还是释怀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第十四位同样是“昙花一现”般,他便是“迈格创”,一个活跃在这个城市每一个角落的卖货郎。

    “这是一场漫长且艰难的进化,直到你彻底升华为机械飞升者。”

    第十五位是吴克,老王本来想讲他的故事,可惜老吴放了他鸽子。

    “看看人家林东,妻子一毕业就被中层预订,家里肯定有背景。”

    之后便是本书的在座各位,也就不去一一细数了。

    反正曾经不是配角,也只是个路人甲乙丙那样的“小校色”。

    先人忽然叹了口气:

    “欢迎回归【游戏搬运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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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前行,从不放弃。
自从打开这个所谓的模拟器,他就再也无法停下脚步。
即使再怀念,过去也只能是过去了。
那就继续前行,直到踏入另一个世界。模拟器:旧书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模拟器:旧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模拟器:旧书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