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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言不信     盛唐剑圣txt下载     盛唐剑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八章 辛巴与小黄

    裴旻没有理会封常清的话,而是先看了看王小白、封常清的下半身。

    封常清偏为瘦小,不合适,王小白身形与他相仿,遂道:“小白,将缚裤脱了给我。”

    王小白看着裴旻露在被褥外的白大腿,再加上那打摆子样的架势,也没有犹豫,脱了外边的袍衫,又脱了里边的缚裤。

    裴旻接过王小白递来的裤子,看了一旁的公孙曦一眼。

    公孙曦摇晃着脑袋撇开目光。

    裴旻穿上了缚裤,也不怕走光了,安逸了许多。

    王小白道:“这袍衫国公也穿上吧!”

    裴旻摇了摇头,道:“不用,一个人受冻,好过两个。我有被褥,也无大碍。”

    说着他想到了封常清先前的话,问道:“那个怪物死了?”

    封常清颔首道:“我们来的时候,看到了那个怪物,似乎失血过多,已经没有力气了,就倒在路上。属下让人将它绑缚起来,好家伙,可真够大的。初步估算,得有四丈了吧,要二十多人才抬得动。”

    裴旻听怪物已经给控制住了,也松了口气。

    即便是此刻,回想起来也是有些后怕。

    与那怪物缠斗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每一步都是如履薄冰,危机四伏。

    只要有一点点的失误,那这条小命就交待在这里了。

    真要让它跑了,裴旻可不想再跟它重新大战一场。

    就算是已经找准了应对的方式,也不想再来一次。

    毕竟面对这样的生物,不能有一点点的失误。

    连他自己的都不敢保证,自己下一次有这次一样的状态,能够跟一个野兽缠斗比生物反应。

    裴旻看了一旁公孙曦锤着的右臂,关切的问道:“手臂如何了?”

    公孙曦微皱着眉头,强硬道:“不碍事的,就是移位了。那孽畜的力量真大……”

    裴旻知道公孙曦要强,就算有什么,也会强撑不说实话,上前道:“给我看看!”

    亲自查探了番,果如他想的一样。

    公孙曦的手臂,可不只是骨头移位,还有骨裂的迹象。

    好在公孙曦是习武之人,见过大场面知道这种情况,手臂万不能动,即便没有木板硬物的固定,也没有乱动。

    “梨老今天到玉泉村,看时间应该差不多了。我们现在回去,习武之人,手臂是命根,你可别跟我当初一样,右臂大半年动弹不得。我还好,手臂动不了还能看看书,写写字。你要是与我当初一样,那可就烦闷死了。”

    公孙曦听裴旻对于自己的伤,如此在意,也甚是高兴,不再言语。

    裴旻左右一看,发现辛巴躲在远远的吃草。

    至于田园犬小黄,早已不知去向了。

    裴旻也无暇理会那么许多,吹了口口哨,叫了一声:“辛巴”。

    听得主人的叫唤,辛巴迈着马蹄,飞奔而来。

    裴旻摸了摸辛巴的鬃毛,辛巴亲昵的在他脸上拱了拱,还舔了舔他的脸。

    裴旻心底颇为内疚。

    对于辛巴,裴旻的感情一直比不上那匹在军马场养老的小栗毛。

    之前怪兽袭来,危机之刻,他弃马闪避。

    固然当时没有想那么多,但所干之事,无疑是撇下辛巴不管了。

    只是那怪物认准了裴旻转了向,没有对继续攻击辛巴,不然辛巴也怕难逃公孙曦、王小白坐骑的命运。

    便是如此,辛巴也未独自逃跑,而是远远的在远处游奕。

    弱肉强食是动物的本能。

    面对那似蛇怪物那般可怖的气息,辛巴作为弱小的马儿,哪有不惧的道理。但是它却远远的赖在周边未跑。显是将自己这个照护它多时的人,视为最亲近的对象。

    马儿固然不输于灵长类生物,却也有感情,知道谁待它好。

    摸了摸马颈,人马之间,亲近了许多。

    至于小黄,天晓得它夹着尾巴躲哪里去了。

    裴旻拉了拉缰绳,示意辛巴蹲下,扶着公孙曦上得马背。

    随即让封常清将他的坐骑要来,让封常清他们带着那怪物回玉泉村。

    封常清问他那怪物应该瑞和处理。

    裴旻顿了顿,略一犹豫,说道:“给它一个痛快吧!”

    怪物似蛇非蛇,似鳄非鳄,到底是什么生物,裴旻叫不出来,有点怀疑它是书中说的地龙,也就是蛟。

    不过后世应该是绝迹无疑。

    也许他这一杀,会直接导致这种似蛇非蛇,似鳄非鳄的生物灭绝。

    但他以别无选择……

    古代也不可能如后世一般,弄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区来照顾濒临灭绝的生物,更不可以将这凶狠庞然巨物当做宠物一样养。

    放之入河,无异于放虎归山,未来必定会伤人性命。

    这是它的天性。

    虽说自然界众生平等,可裴旻生为人,却不能不站在人的角度考虑。

    自然残酷,无对无错,弱肉强食而已。

    上了封常清的马,拉着辛巴的缰绳,赶回了玉泉村。

    这来到玉泉村的村口,小黄这条临阵脱逃的田园犬,亲昵的跑上来迎接。

    裴旻见状笑骂道:“滚!”手中马鞭甩了过去。

    小黄机灵的跳开,又厚着脸皮跟了上来,尾巴不住的摇晃。

    裴旻也懒得与它计较,面对那个怪物,别说是中华田园犬,就是让比特犬、藏獒、土佐犬这样的凶悍犬,也不敢与之抗衡。

    再说裴旻也不指望小黄能干什么,帮着示警,已经帮大忙了。

    入得村中,见裴旻他们一行人入村,百姓也围了上来。

    他们都知道裴旻这些天,天天去黑水除龙,但是每一天都日落而归,并未遇上。

    今日还不过响午,裴旻却回来了,自是满脸期望的看着他。

    只是看着身上裹着个被褥,牵着一个狼狈的姑娘的裴旻,怎么看怎么不像她们是去杀恶龙的,到有几分像是……

    裴旻看着让“恶龙”搅得不得安宁的百姓,高声道:“乡亲们放心,孽畜以除,应该不会再有孽畜危害你们的生命了……”

    他话还未说完,村中百姓欢呼起来,一个个都对着裴旻磕头叩拜。

    裴旻赶忙起身搀扶,说道:“公孙姑娘在于恶龙缠斗的时候受了伤,我带她去找大夫,乡亲们让一让!”

    听了裴旻的话,众多百姓纷纷让开了道路。

    看着马背上那娇滴滴的姑娘,投以了敬慕的目光。

    一路来到村长家,最先引上来的是小七小八,但看着裴旻裹着被子,露着半截身子,忍不住起哄道:“爹爹没羞,不穿衣服的跟曦姐姐玩……”

第十九章 梨老到来

    听到小七、小八的呼喊,马背上的公孙曦羞红了脸蛋。

    裴旻更是青着脸,终于体会到“坑爹”是什么感觉了。

    想着自己一世英名,竟让自己生的崽“败坏”,挥手道:“去去去,一边玩去。”

    裴母、娇陈也走出了屋子,见裴旻、公孙曦这幅摸样,也露出了古怪的神色。

    裴旻只好硬着头皮道:“一不小心滚到水塘里去了,曦姑娘受了伤,梨老到了没。”

    听到裴旻这话,裴母、娇陈才意识道自己先入为主的让小七、小八误导了,皆瞪了两个始作俑者一样。

    娇陈说了声,去里屋准备衣服。

    裴母道:“梨老已经来了,正在里屋给幽姑娘医治呢。梨老说,幽姑娘身子筋骨健朗,外伤无大问题,只是因为碰撞,脑袋里有淤血凝聚,只要将淤血清除,便无大碍。不过因为人脑复杂,不得马虎,需要徐徐图之,并无生命危险。”

    裴旻闻言松了口气,心中一直搁置的大石终于落下了。

    公孙曦也喜形于色,欢喜道:“太好了!”

    裴母见裴旻这一副狼狈样,又看着手臂一直垂着的公孙曦,也反应了过来,变色问道:“你们真是遇到恶龙了?”

    裴旻笑着轻描淡写的将情况细说,隐去了两匹马的牺牲,以及自己遇到的危险,将自己将恶龙除去的经过一笔带过。

    裴母了解裴旻脾性,心知裴旻说的轻声,但其中的过程必定是万分凶险,不然两人也不会这幅摸样。

    有心责怪,但想着玉泉村的情况,裴旻身上担负的重任,却也不知说些什么,只是惆然一叹。

    子女过于平庸,父母担心他们未来会给欺负,子女过于出色,又担心千斤重担将之压垮。

    不管子女如何,是贫是富,是贱是贵,身为父母都会忍不住为之担心。

    没有别的原因,就因为他们是父亲、母亲。

    没有父母不为自己的骨肉挂心的。

    裴旻先将裴母逗笑,然后才去里屋换上了衣裳。

    穿着暖和的衣裤,裴旻整个人也活了过来,跟着到大堂与裴母一并围着炭炉烤火等着梨老。

    至于公孙曦的手,裴旻也打算让梨老来医治。

    这简单的接骨,裴旻都会治。

    久病成良医,身为习武之人,磕磕碰碰是在所难免的。

    何况军中演武,为了效果,固然禁止下死手,却也不限于重手。

    为兵士接骨什么的,早已熟能生巧。

    公孙曦的手不只是脱臼移位,还有骨裂的现象。

    相对村中的老大夫,裴旻更加相信孙思邈的半个徒弟,身怀苗疆蛊术的梨老。

    等了约莫一刻钟,梨老带着些许疲乏的走出了房间。

    裴旻一个箭步迎了上去,笑道:“梨老辛苦了!”

    梨老笑道:“算国公有良心,还知道挂念我这老婆子。国公放心,尊夫人无恙。我已经给尊夫人上了活血化瘀的草蛊,一点点的消去盘踞她后脑的淤血。估计今晚就会醒来,明后天可稳定下来,但会有一些头疼,头晕的情况。大概十天,淤血应该就会完全清除了。到时候只要外伤恢复,即可活蹦乱跳。”

    “不过尊夫人的双手,伤的可不是一般重。是为何物所伤?虎熊之力,也不过如此。”

    她初来玉泉村,便来给公孙幽医治,还未来得及询问情况。

    裴旻叹服道:“梨老高见,此事晚点与您老细说。这里还有一个病人,您先给她看看!”

    他指着一旁等候多时的公孙曦。

    梨老打起精神道:“国公就尽量折腾我这老骨头吧。”

    她说着嘴上却很老实的想公孙曦走了去。

    看着梨老,裴旻打算事后与她说一说,劝劝她。

    得裴旻劝说,梨老动身来到了河西凉州。

    如裴旻说的一样,凉州作为大唐第三经济中心,是东西方文化汇聚之地,加上诸多异族入主汇聚,这里的风气,包罗万象。

    即有东方的先进文化,也有西方古怪的神学知识,更有各种迷信思想。

    这里的百姓接受能力惊人,连跳大神的巫师都为当地接受,何况一个巫蛊师?

    果然!

    在裴旻的支持下,梨老展现了自己的医术,得到了诸多人的吹捧。

    地方百姓将苗医视为一种神奇的医术,不住的有人来找梨老医治。

    梨老以往旧居凤凰山,所接待的病人多为族人,而且她身怀可怕的巫蛊术,一般人还不敢找他医治。

    只有那种的了重病,没有办法的族人,才会寻求上门。

    再不然就是破罐子破摔,特地上山求医的汉人。

    固然拥有一身可观的医术,但真正的行医经验与刘神威相比,那是相差太多太多。

    所以难得有那么多的病人上门,梨老是来者不拒,几乎天天忙碌,日子也过得尤为充实。

    裴旻却觉得梨老这样并不好。

    梨老不是那种需要累计行医经验的新手,她应该跟刘神威一样,非疑难杂症以及重病病人不出手。

    这样有诸多好处,不至于抢他人饭碗,也不至于过于疲累,关键的是耽搁时间,将时间空出来,用来救治真正需要她出手的疑难杂症、重病患者。而不是一些寻常大夫完全应付的来的小病上。

    梨老检查公孙曦的手臂,用异样的表情看了裴旻一眼,道:“先固定裂骨,再行接骨。”

    她给公孙曦的手臂上抹上了药,先用绷带绑紧,再将公孙曦的骨头接上,特别叮嘱公孙曦,短期间右臂断不可用劲。

    为公孙幽医治脑补淤血,最是费力,又接着给公孙曦接了骨。

    梨老本就上了年岁,兼之一路远来,大感疲累,大冷天里额上居然冒出了些细汗。

    裴旻忙扶着梨老坐下,让她好好休息。

    梨老说道:“你们到底遇上了什么怪物。”

    裴旻忙道:“这里的人叫恶龙,我也不知叫什么。梨老见多识广,你待会儿那怪物的尸体送来,您老鉴赏鉴赏。”

    休息了片刻,村里传来了惊呼声。

    “应该是常清将尸体运来了!”

    裴旻说着走了出去。

    梨老也好奇裴旻说的怪物是什么,跟在其后。

    裴母、娇陈也想见一见恶龙到底是什么模样。

    出了屋子,见二十余护卫抬着长达四丈的粗长怪兽,那凶横的模样。

    裴母见了一眼,就不敢在看了,抹着脑袋走向了屋里。

    娇陈也微微变色,听百姓所龙啊龙的,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感觉。

    这亲眼见到实物,才发现它的可怕,脸色都变得惨白,拉着裴旻的衣角。

    梨老却直愣愣的看着恶龙,眼睛似乎在发光。

第二十章 避讳 亲嘴儿

    瞧着梨老这模样,裴旻就知道这来至于南方的巫蛊师定是知道什么。

    相比中原的正统知识,对于蛇虫鼠蚁以及各种怪兽的研究。

    生于十万大山之中,苗寨最古老巫蛊师,显然要比他们中原人更加有“文化”。

    “好家伙,这怕是活了有千年了吧!”

    梨老一脸的惊叹,说道:“这东西老身没有亲眼见过,不过在我苗寨的古洞窟中,岭南、南疆的十万大山中的深潭,毒沼里都有过记载。”

    苗寨不比中原,他们的文化相对落后。

    并没有能够流传千百年的皮布纸帛,而是将重要的东西,用利器刻在山洞的石壁上。

    “用我们苗语来说,这东西叫做瓮,用你们的话就是巨蛟、蛟龙。这蛟皮糙肉厚,且力大无穷,以肉类为食,虎熊都要辟易,难以抗衡。根据我苗寨中时代流传的话,就是蛟活千年而成龙。好像你们华夏也有这种说法……”

    裴旻饱读诗书,立刻接话道:“南朝祖冲之有本《述异记》,上面记载了相对的话。‘虺五百年化蛟,千年化龙,龙再五百年为角龙,千年为应龙’。”

    梨老颔首道:“这与我苗寨的传说相去不远,假若书中记载的属实,这巨蛟怕不是要成龙了。”

    裴旻听到这里,忽然有些后悔将它杀了。

    连这蛟都是第一次见,别说是传说中的龙。

    对于华夏的图腾,裴旻还是有极大兴趣的。

    梨老接着又说:“这巨蛟浑身是宝,它的皮革制成软甲,可避水火,还可防寻常刀剑。它的肉清热解毒,它的胆护肝明目,相传可以使瞎子复明。它的骨头,晒干研磨,是最好的生肌药。”

    顿了一顿,她才道:“当然最值钱的就是那对肉角,于你们而言,那肉角是上等的补气良品。但对我们巫蛊师来说,却是最好的炼蛊材料。我的蝎子能够不惧刀剑,当初就是用了一点这肉角。”

    “只是我当初用的是先辈遗留下来的小蛟肉角,不过黄豆大小,跟这头巨蛟,有云泥之别。”

    说着梨老走在近前观望,看着面前已经死的巨物,看着那血淋淋的两个眼睛,叹道:“可惜了,这巨蛟的眼睛泛着绿光,夜里比夜明珠都要透亮。”

    看着偌大的巨蛟,梨老眼中实在不知往哪里放,以医学角度来说,只觉得全身是宝。

    围着四丈长的巨蛟转了一圈,发现巨蛟身上的伤口,多是刀剑伤,忍不住道:“这巨蛟,不是给射杀的?”

    裴旻苦笑道:“是在下用剑斩杀的。”

    梨老看怪物一样的看着裴旻,道:“这巨蛟灵活似蛇,力大如熊,皮坚似鳄,撕咬如狮虎,唯一的弱点就是眼睛不好使……不用弓箭,跟它肉搏?还搏胜了?”

    她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在她的记忆里,南疆有过一条蛟龙灭整个苗寨的记载。

    记载中的那条蛟,还比不上这条呢。

    裴旻竟然一人就除了蛟龙。

    这太可怕,难以置信了?

    裴旻以手扶额,苦笑道:“梨老就别埋汰我了,早知道这巨蛟的天性,我也不用险死还生的跟他一搏了。”

    这是经过血战之后,裴旻回忆起整场战斗才发现的问题。

    他不知道巨蛟跟蛇是不是近亲,但就算不是近亲,也必是远亲。

    因为跟蛇一样,巨蛟进攻靠的不是眼睛,而是热量反应。

    对于冰冷之物,巨蛟就跟睁眼瞎一样,几乎是看不见的。

    所以公孙幽的飞剑能够轻易的射入巨蛟的眼中,裴旻的两箭也取得了奇效。

    也是因为这样,巨蛟双眼被废,一样能够轻易的攻向公孙曦与王小白。

    这也印证了为什么当初裴旻滚入水塘,身子僵硬,坐以待毙的时候,巨蛟会放弃裴旻,舍近求远去攻击远处的敌人了。

    十有八九是因为水塘冰冷,令得裴旻身体的温度热量在短时间里瞬间下降,从而给了巨蛟一个错觉,因故捡回了一条小命。

    要是那个时候,巨蛟再次进攻,手脚僵硬的裴旻,必然小命玩完。

    说白了,就跟玩游戏一样。

    这次“屠龙”,他们放弃了相对简单的难度,去体会噩梦级别的关卡。

    看着这个巨蛟,裴旻道:“对于这个家伙,梨老就暂时别想了。这玩意称呼很多,有蛟,有龙,还有蛟龙,恶龙什么的。龙在我们华夏,地位崇高,是四灵之长,是华夏图腾,第一个皇帝秦始皇就是号称祖龙。”

    “今日我为玉泉百姓除此害,却也不能将此物据为己有。不然有心人将此事与当年的高祖刘邦联系起来,那可是大不妙。”

    这十年的官场生涯,裴旻也知道忌讳是什么东西。

    就算现在李隆基对他格外信任,这不该触碰的禁忌,决不能碰。

    裴旻有雄心,并无野心,也不敢有野心。

    哪怕是狼子野心的安禄山,一开始也没有野心。

    实是李隆基莫名昏聩,杨国忠的脑残,令得李唐天下急转直下,不得人心,才让安禄山滋生了野心。

    现在大唐万众一心,有野心的人,死的最快。

    这条巨蛟一擒在手中,裴旻已经决定将它运往长安,送给李隆基了。

    怎么处理,是李隆基的事情,裴旻自己决不能擅自将这条巨蛟或是蛟龙据为私有。

    梨老闻言,也是一脸遗憾。

    裴旻笑道:“不过陛下拿这蛟也是开开眼界,留着也没用,大多浪费。我在私奏中提一提药用价值极大,过了这阵风头,让刘神医向宫里讨要,相信陛下不会吝啬的。”

    刘神威行医一生,在病榻前照顾过李渊,为李世民、长孙皇后,李治、武则天,李显、李旦、李隆基等皇帝医治过。

    就算他已经从宫廷退出来,一样有着极大的面子。

    别说太医署的第一把手,还是刘神威众多徒弟之一。

    以李隆基的性子,不会那么小气的。

    梨老唉声叹气的,面对这天材地宝在面前,却不是自己的,那感觉实在难受。

    不管是恶龙还是巨蛟,能够除去,最高兴的莫过于玉泉村里的百姓了。

    老村长与一众乡亲欢声鼓舞的,又是杀鸡又是宰羊。

    还有一家将自己养了多年,已经老得工作不了的老黄牛给宰杀了。

    依照唐律,百姓不得私下杀牛,但是河西这边天高皇帝远,兼之玉泉村贫瘠贫寒,地方刺史完全不插手村中事物,律法管制的不是很严。

    要是裴旻事先知道会去制止,但他知道的时候,老黄牛已经给切块了,却也没有迂腐的拒绝乡亲们的好意。

    裴旻看着满怀感激,热火朝天的众人,还是找上了老村长,在他的热情头上浇了一盆冷水。

    他希望老村长搬着劝说村里为数不多的百姓迁居。

    “为什么!”老村长一脸的激动,一脸的不愿,高声说道:“现在恶龙已经除了,只要事情传开,乡亲们还会回来的。玉泉村会慢慢的变得跟原来一样,热闹,朴实,会一点点的重新散发光彩。”

    古人的习性便如候鸟一样,有着地域性观念。

    也因如此,落叶归根,荣归故里,这与他们而言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

    老村长一辈子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父亲母亲以及先祖,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他热爱这里的一草一木。

    故而面对一个个村里人都离开了,面对水患恶龙的威胁,他依然无惧的守着故土。

    裴旻道:“相信我,他们是不会回来的,有一种情况叫做大势所趋。黑水附近我看过,那里的情况很严重。不修葺堤坝,不建造防洪设施,水患短期内不可能根除。也就是说,就算没有恶龙的威胁,你们村里一样要面对水患。”

    “现在西域商道是我朝的经济主要命脉,西域、西州、沙州、瓜州、肃州、甘州一路到凉州,陇右关中,这条路会越来越富,而偏离这条路的地方,会越来越穷。玉泉村远在沙州以北,太偏离西域商道。发展的轨迹就不会往这边来。”

    “玉泉村上有水患困扰,下又偏离商道,是留不住人的。就算你们念旧怀旧,不愿搬离此地。未来的日子,一样极不好过。作为一村之长,您老有义务让村里的人过上好日子。作为河西按察使,我也有义务让你们每一个人都过上好日子。”

    “留,不如走!死守,你们是保住了情怀,却失去了未来。村里的孩子接受不到好的教育,只会远远的落后与人。”

    老村长故土难舍,以是泪流满面。

    要是寻常人跟他说这话,他早已抡起拐棍敲打过去了。

    但是说话的人却是裴旻,这个河西至高无上的存在,这个为了他们,冒险屠杀恶龙的恩人。

    老村长知道,裴旻完全没有必要跟他们说那么多。

    更加没有必要如此苦口婆心,唯一的解释就是为他们好。

    便如传言中的一样,新任的河西节度使按察使是一个难得的好官,是一个能为百姓做主办事的好官。

    老村长带着几分失魂落魄的囔囔自语道:“玉泉村,真的就没救了嘛?”

    “不,不是没救,而是不是时候。”

    裴旻斩钉截铁的道:“西域商道的发展,终究有饱和的时候。到那时向北扩张是必然的,而玉泉村坐拥黑水这地利。在未来的某一天,必将再次崛起。到时候,若我还掌着河西大权,我会招募百姓,彻底的治理黑水。用先进的方法,造一个河堰,让黑水不再为患。那个时候,玉泉村的后人若是有心,可以回来发展,重现玉泉村的原貌。”

    什么时候,裴旻自己也不知道,但是玉泉村跟黑水,确实是个好地方。

    可以也值得发展,但就如他所说的,不是现在。

    河西有太多地方需要发展,需要投入资金。

    裴旻不可能为了玉泉村这百来号人的福祉,放弃万人受益。

    老村长眼中也看到了一些希望,摸着眼睛道:“国公的意思,老朽已经明白了,村里的人就由老朽去说吧。老朽相信,村中出去的后人不会忘本,终有一日,他们会回来的。”

    说服了老村长,裴旻也了却了一桩心事。

    如梨老预测的一样,晚边的时候,公孙幽已经醒过来了,只是脑中淤血尚未清除,会有头疼头晕的迹象。

    “来,将这碗药粥喝下!”

    公孙幽双手的筋骨伤比公孙曦更加严重,无法自己用食,只能靠人喂着。

    裴旻一脸的笑意,吹着热气,向为小孩子一样的,说了一声“啊”。

    公孙幽忍不住道:“将我当做小七、小八呢!”

    裴旻道:“小七、小八早就能自己吃了,现在的你,还不如呢。乖,张嘴!”

    看着已经到了嘴边的汤勺,公孙幽情不自禁的张开了小嘴儿。

    看着公孙幽温婉的含着汤勺,还情不自禁的伸着小粉舌添了一下唇边的汤汁,裴旻眼睛都有些直了,真想不顾一切的亲吻下去。

    公孙幽让他看地及不好意思,但又无处可藏,一张脸羞的通红,赌气道:“不吃了!”

    裴旻实在忍不住了,低头直接亲了下去。

    公孙幽美目盼兮,脸红的都要滴出水来了。

    裴旻干了坏事却一本正经的道:“别啊,这可是梨老亲自熬制的药粥呢,梨老在针灸等诸多方面,或许会逊色刘神医一二。但对于药材药效的掌控,经常以各种药草炼制草蛊的她,只高不低。这药汤特别给你们姐妹熬制的……”

    公孙幽听闻,神色大变,急道:“小妹怎么了?她也受伤了?”

    裴旻笑道:“那你吃不吃?”

    “吃!”

    “让我在亲一个?”

    “……”

    虽然知道裴旻这般打趣,公孙曦必然是无恙的,但是还是想亲耳听到他的情况。

    轻轻的“嗯”的应了一声,细弱蚊蝇,同时还闭上了眼睛。

    裴旻再次亲了下去,有点儿久。

    公孙幽忍不住道:“多大了,也不知羞。”

    裴旻吹了吹汤勺道:“在我心底,你早已是我夫人,跟自己夫人讲什么羞?”

    公孙幽心里甜滋滋的,她又何尝不是这样想的?

    又喂了一口,裴旻将公孙曦的情况细说,也说了今日他们屠龙一事。

    当然在公孙幽面前,裴旻是认认真真的说,将自己的光辉形象无限拔高。

    说的自己斩杀恶龙,就跟吃饭喝水一样容易。

    最后还说道:“那孽畜敢欺负我夫人,将她砍成十段,也不为过!”

    公孙幽一边吃一边听,药粥是苦的,心理却很甜。

第二十一章 声名远扬 罪有应得

    在裴旻与老村长的劝说下,玉泉村的百姓终究是选择了搬迁。

    裴旻也给瓜州刺史去了一封信,让他好生安置这些百姓。

    裴旻一行人也没有在玉泉村久待。

    裴旻也没有游玩的兴致,一行人打道回府了。

    玉泉屠龙,尽管裴旻宣传自己杀的是蛟,但传出去的依旧是恶龙。

    毕竟黑水恶龙为患,此事不只是沙州人尽皆知,即便整个河西,当初也是闹得沸沸扬扬的。

    而今裴旻黑水斩杀怪物,河西上下,无不先入为主的将之视为恶龙。

    裴旻接任河西节度使、按察使以来,已有一年半的时间。

    在这一年半里,裴旻首先清洗了河西马贼,庇佑河西一安宁,又整治歪风恶习,开修西域商路之路,让河西百姓大获其利。同时他又命王昌龄、王之涣在空闲时间组织诗文辞赋会,让河西儒生研讨儒家经典,勉励青年学生,令得河西蓬勃办学。

    这累累之功,有目共睹。

    河西上至贵胄商贾,下到平民百姓,无不称赞。

    声威之重,本就一时无两,而今又为百姓仗剑屠龙,风头更甚。

    裴旻也如他所说一般,亲自修书道明缘由,并且命人将蛟龙的尸体运至长安。

    裴旻的官腔现在说的极为漂亮,开头就将一切黑锅甩给了几百年前的南凉。

    河西在华夏大地也算是历史悠久,细细说来前后也有前凉、后凉、南凉、北凉、大凉坐拥此处。

    其中南凉算得上最凄惨的一个,是鲜卑政权由河西鲜卑秃发乌孤所建,立国不过十八年,短短十八年,却连换三主,连年不收,上下饥窘,实在是最佳的脏水对象。

    裴旻在奏章中直言:

    南凉三代昏庸,以至于天降恶蛟,严惩昏主。

    南凉庸主昏聩,国破族灭,罪有应得。

    可恨。累后人受罪。

    数百年来,无数无辜百姓旅人,葬送恶蛟之口。

    臣听闻前朝留有此祸害,不愿我大唐百姓,受此无妄之灾,率兵讨伐。

    恶蛟皮肉坚实,刀剑难伤,幸得陛下昔年恩赐神剑,无坚不摧。

    得陛下相助,为大唐百姓,除前朝祸患。

    在信中,裴旻还将功劳分给了李隆基,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当然这这么说也确有其事。

    公孙曦的朝霞剑是裴旻送的,是由长安著名的匠师精心打造。跟裴旻的秦皇剑固然没得比,却也是难得的利器。

    以公孙曦的剑术,使剑劲力,与那蛟龙正面相碰,也不过是划开一道口子而已。

    要是没有秦皇剑的锋利,裴旻也很难在那几剑中给予蛟龙重创,令之流血待毙。

    这一番说辞,即甩了锅,又赞美了李隆基。

    李隆基自然是万分高兴,即便他心底也清楚,这不过是一个说辞,但是百姓喜欢听的就是这样的说辞。

    就好比师出有名一样,很多东西,根本就蒙骗当事人。

    但是只要百姓信了,后人信了,那就足够了。

    当事人不会说破,文武百官大多都是鬼精一样的人,更不会去揭穿,以体现自己的高明。

    裴旻此举也是为了表一个态度,即便远在河西,一样对他这个皇帝敬重非常,遇到事情不会仗着自己手中的大权,目无君上。

    李隆基的高兴,也是因此,而不是简陋的说词。

    看着裴旻的奏章,李隆基对高力士道:“静远什么都好,就是这个喜欢冒险出头的性子不好,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大唐痛失一臂?”

    高力士笑道:“裴国公是陛下亲封的天下无双,有得陛下眷顾,自是吉人天相。”

    李隆基道:“话不能这么说,凡事终有个万一。想当年,西汉霍去病是何等英雄,马踏阴山,封狼居胥,却天妒英才,英年早逝,实在可惜。朕可不想与汉武帝一样,痛失一臂。将军替朕修书一封,以作劝诫,让他以自身为重,莫要轻易涉险……算了,晚些,朕自己动笔。现在我们去看看,传言中的巨蛟恶龙,到底是什么模样。”

    他说着也是一脸兴奋道:“朕早年荒诞,时常游猎。鸟兽蛇虫大多猎过,即便豺狼虎豹也见过不少,这巨蛟恶龙还从未见过呢!”

    高力士小跑了两步才跟上脚步,说道:“老奴也只是略有耳闻,没有亲眼见过。”

    李隆基来到武德殿外,看着用牛拉敷的庞然大物,忍不住瞪直了眼睛,低呼一声:“这巨蛟无怪有恶龙的称呼,已经死去多日,依旧如此可怖。真要活着,得有多厉害?”

    即便巨蛟已死多时,李隆基都不敢过于靠近细观。

    高力士也一脸的惊叹,道:“小时候听家中老人说过此物,族中勇士耗费巨大代价才将之降服。但听他们描绘,也不及这蛟龙巨大。”

    李隆基自是知道高力士的身份。

    作为岭南王冯氏的后裔,高力士在这方面称得上是见多识广。

    李隆基啧啧称奇的看了好半响,才问道:“高将军,你说这家伙,身上最有价值的是什么?”

    高力士想了想道:“最有价值的应该就是那肉角吧,老奴记得族中古书有载,蛟龙肉角最是稀有宝贵。次之的话,应该是胆与皮。胆囊的药用价值极高,皮可制成内甲,能避水火耐刀剑。”

    李隆基听了眼睛一亮,笑道:“还真是好东西,来人,将这肉角割下。以朕的名义,还赠裴国公,嘉奖他为民除害。”

    **********

    凉州国公府!

    梨老分别给公孙幽、公孙曦姐妹做了包扎。

    正打算离府回医馆,裴旻将她截了下来,先问了公孙姐妹的情况。

    公孙幽脑后因撞击的淤血,在梨老的治疗下消散,不再有头痛、头晕的等迹象。

    但是她们姐妹的肩伤,却没有那么快好。

    尤其是公孙幽的伤,更是严重。

    公孙曦只是单臂,受的是反震之力,固然不可忽视,却也有限。

    而公孙幽是直接让蛟龙的尾巴正面扫中,所受之伤,可想而知,比及当初裴旻肩膀的弩箭伤,亦有过之而无不及。

    梨老认真的说道:“两人的情况都略有起色,可终究是伤筋动骨,那有那么快好的。师兄不知何时到来?这种肩伤,药草的效果只是辅助,真正关键的还是自身的调理。师兄的针灸之术,再配合草蛊的效果,相辅相成,效果最后。仅有草蛊草药,终究差了一些。”

    说到这里,裴旻颇为无奈,说道:“刘神医是来不了,不过他叫了孙兄前来相助,应该就是这几天了……”

    梨老说道:“身为医者,是不能丢下病人不管的。师兄估计是京师有事,走不开吧。孙博的医术固然不及师兄老到,终究是恩师的后人,针灸之术想来不差。”

    裴旻摇了摇头道:“梨老误会了,这其中另有一番缘由。算了,都是一些无可奈何的事情,就不说出来糟心了。这东西是陛下命人送来的,就赠梨老了,以谢梨老救治大恩。”

    说着将手中的一个锦盒递了过去。

    刘神威来不了并非是因为病患缠身,反之他早有来凉州之心。

    长安附近的疑难杂症,能医治的大多都解决了。不能医治的,一时半会儿也没有好的法子。

    跟梨老合作,综合传统医术与苗医,能够更好的提升医术,解决处理不了的绝症。

    只是李隆基最心爱的武婕妤得了癔病。

    说白了,就是疯了。

    似乎受到了历史上一样的待遇。

    历史上武婕妤恶毒的残害了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害了疑心病,屡次看到他们的鬼魂,一病不起,自己吓死了自己。

    现在他没有机会陷害太子与二王,但是因为蝴蝶效应,她陷害王皇后不成,将自己搭进了冷宫。

    在冷宫里担惊受怕,本就精神异样。

    在某一日,收到了崔鸿的密信,打算跟崔鸿一起陷害裴旻勾结王皇后与太子谋逆。

    武婕妤干了那么多坏事,其目的就是要捧自己的儿子登上太子之位。

    这能够扳倒王皇后、太子的事情,她哪有理由拒绝。

    至于裴旻,武婕妤对之颇有好感,有心将之拉拢,成为儿子李清的助臂。

    但是在“大势”面前,牺牲一个无辜的裴旻,又有什么关系?

    结果完全出乎武婕妤的意料。

    崔鸿一败涂地,武婕妤有其姑祖母武则天的心计,可心里承受力完全不在一个档次的。

    武婕妤担心自己密谋陷害裴旻的事情败露,从而暴露她陷害王皇后的实据……

    东想西想,左担心右惊恐,兼之冷宫的特殊情况。

    武婕妤自己吓自己,将自己吓得不正常了。

    这种精神病即便是在后世都治不了,何况是古代?

    御医不行,请刘神威。

    刘神威也不是神仙,束手无策。

    但李隆基清楚,要是刘神威都不行,除非是孙思邈从墓穴里爬出来。否则普天之下,无人能治,也就带着几分蛮横的将刘神威留在了宫里,不治好武婕妤的病,就不让他出宫。

    裴旻也不知道李隆基喜欢武婕妤哪一点,后宫佳丽如此之多,却在一棵树上陷的这般深。

    要是如长孙皇后这样的千古贤后还好说,偏偏还是一个恶毒的妖妇……

    当然这心思,也就是他一个人想想,即便是对娇陈,他都没有说。

    梨老好奇的接过盒子,打开一看,忍不住惊呼出来道:“这是龙角?”

    裴旻笑道:“我将蛟龙送上了京,陛下取龙角回赠。这东西,我又用不上。相信这世上也只有梨老,您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她的功效。”

    梨老有些激动,觉得礼物太重,但又不舍得退回去,一脸纠结。

    裴旻笑道:“当初梨老的本命蛊毁于我手,而今想来颇感内疚。再说梨老以后就在凉州久居,日后指不定如此次一般,需要您老救命,您老也就别客气了。”

    梨老闻言也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她宝贝似的将龙角收下了。

    裴旻去偏院看了公孙姐妹。

    公孙幽双臂不能动弹,还捆绑了木块固定,只能在府中的丫鬟的伺候下行动。

    裴旻早已公布了公孙幽的身份,府中下人都将之视为未来的女主人,先一步享受到裴夫人的待遇。

    公孙曦则最是坐不住,与裴旻当初一样,她在研究自己的左手剑法,甚至有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双手剑!

    公孙曦觉得自己的身法与剑招的配合到了一定的瓶顶,想要提升是千难万难,但是左手空着若能运用的上,将会事半功倍。

    公孙曦觉得她成不了公孙幽,跟成不了裴旻。

    剑鞘在裴旻、公孙幽手上能够完美的配合剑招,令自己的剑法攻守兼之,浑然一体。

    而公孙曦从一开始就不喜欢防守。

    她的字典里有的只是进攻,以攻代守。

    技术如此,为何不将自己的左手也开发起来,以双剑迎敌?

    裴旻对于公孙曦有此感悟,大决意外。

    每一个人的天赋不一样,所走的路子是不同的。

    裴旻将万千剑招融于一身,自创大杂烩剑法,世上没有几人能够做得到这点。

    公孙幽的飞剑也是天下一绝,那对劲力控制的妙至毫厘的本事,裴旻也学不来。

    公孙曦似乎也悟出了自己要走的路子。

    此次受伤,对于公孙曦来说,无疑是一个脱变。

    裴旻之前也研究过左手剑,自然毫不吝啬的传授着公孙曦左手剑的经验以及心得。

    也因为公孙幽受伤,原本定下的娶公孙幽的事情也搁置下来。

    裴旻也利用这个空闲处理新军组建的事情。

    面对李隆基的支持,裴旻如愿以偿的将八万吐谷浑百姓安置在了洮州,并在浑释之的帮助下,从八万吐谷浑的百姓中选出了三千精壮骁勇而且擅于骑射的族人,组成了一直踏白军。

    对于踏白军的将官,裴旻直接让浑释之担任。

    当然浑释之的身份履历还不足以担任此职位,所以裴旻只是让他代行军使的权力,地位并没有一跃的跟李翼德这样的老将平起平坐。

    但裴旻的用心,那是显而易见的。

    吐谷浑的大多兵士都不通汉语,让别的将官指挥,不亚于鸡同鸭讲。

    还不如大方一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裴旻敢创建踏白军,就不怕他反。

第二十二章 安西副大都护

    凉州姑臧城南军营,大雪山脚。

    裴旻反人类的将新设立的踏白军安置在了这祁连山脉的一脚。

    祁连大雪山是祁连山的中断块而成的一个完整的小山地。其北为昌马盆地,东界疏勒河峡谷,南临野马河谷地,西至公岔达阪山口,是祁连山北端最高的山体,常年累月为积雪覆盖。

    天寒地冻,环境较之大西北更为恶劣。

    裴旻亲自来探视踏白军军营。

    与别处军营不同,踏白军的军营并没有固定的位子,也没有相对的防御设施。

    所有兵士住的是便于随处迁移的撵帐。

    裴旻左右巡视营地,浑释之在一旁相陪,给他介绍着这营地的学问。

    安营扎寨是统兵将帅的立身之本,在薛讷传授裴旻用兵心得的时候,已经详细跟他说过了。

    李靖、苏定方、裴行俭遗留下来的兵书,也详细记载了安营下寨的法门。

    不过传统的安营扎寨与西南高原有着极大的区别。

    在山丘遍地,沟壑纵横的青藏高原,是依照正统的安营方法是极不适用的。

    比如正统的安营方法多是于平地或靠近水源的地方安营,又或者选择在高山上安营。

    前者可攻可守,还能保证生活用水,便于行军。

    后者有居高临下之便,能够扼制要冲,只要不犯马谡那样的错,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但是经过浑释之说来,又是另外一种情况。

    浑释之道:“青海湖尚且可用华夏兵学中的安营的方法,除了气候不同,地域近况还是与河西这里有些相似的。但高原上,情况就大不一样了。那里山峰,一峰连着一峰,极少有足够的平坦空地给大军安营。即便是有,周边也是群山环绕,只要站在高处,军营里的一切情况,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还有高原上常年伴随着大风,在山顶高处上安营,将会无故的多耗体能,消弱自身战力。”

    “依照我们的习惯,营地要扎在避风口。同时还要做好风向改变的准备……”

    归唐已有两个月的时间,浑释之一直努力着学习华夏语。

    这番话长篇大论说起来固然依旧有着咬字的毛病,却也能很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意思。

    裴旻也听得尤为认真道:“就是说不能带过多的辎重?”

    浑释之道:“确实如此。”

    裴旻突然想到了数十年前薛仁贵的大非川之战。

    大非川之战前期薛仁贵即率主力,轻装奔袭,一句占据了军事要地乌海,取得了战局的主动权。

    他说道:“想必当初我朝名将薛仁贵真是看破了这点,才大胆进兵,打了吐蕃一个措手不及。”

    浑释之道:“那一仗我也听退役下来的老人说过,当时薛将军的奇兵过于胆大,吐蕃的军神都始料不及,失了先手。只是好像是后方出了问题,让吐蕃钦陵抓住了破绽,一举取胜。”

    裴旻自然知道当年的情况,说道:“这也是我建立踏白军的原因,大将军当年兵败大非川,有两大原因。一是高原气候反常,唐军难以适应;二是他本为辽东统帅,调往西南战线,成为最高统帅,引起了嫉妒与不服。现在的我,地位比当初大将军只高不低,没有后者困扰。但前者,是硬伤。将你们安置在这大雪山下,也是要你们保持自身对高原气候的抵抗。莫要习惯了我们这边的气候,最后反而不适应高原气候了。”

    他怕浑释之不了解什么是高原气候,也将高原反应的情况细说。

    浑释之接受能力惊人,听了解释,明白的道:“就如我们不习惯中原的热,你们受不了高山的冷一样。”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裴旻也不细究,寄予厚望的道:“所以我希望有朝一日,我攻上青海湖的时候,你们踏白军能够成为主力。这也是我创建踏白军的初衷。”

    听到裴旻如此器重,浑释之站直了身子,以拳捶胸道:“浑释之绝不辜负国公厚望!”

    裴旻笑着拍了拍浑释之的肩膀道:“跟我学……”他双手做了一个抱拳的架势道:“我们这里兴这个,以拳捶胸,在我们这里用可不适合。要记得,现在的你虽是吐谷浑人,但国籍却是我大唐。”

    “明白!”浑释之见裴旻将他视为自己人,更是高兴,有样学样的双手抱拳。

    裴旻走在前头,说道:“我们看看兵士训练!”

    浑释之指着路,来到了训练营地,千余兵士骑着军马在校场上奔袭,他们一个个身披轻甲,手挽硬弓,腰间绑着一把弯刀,再无别的兵器。

    昔年吐谷浑人就以骑射为主,裴旻也着重训练踏白军的骑射,发挥他们自身的民族特点。

    对于骑术,裴旻有过认真的研究,看得出来浑释之选出的这些兵士皆有很深的功底,不但奔袭矫健,在马背上弯弓射箭异常平稳。

    在这方面,裴旻不得不承认与农耕民族的唐兵相比起来,素质确实要强上几分。

    只是身上不可避免的有着几分随意,在军纪布阵上,与唐军相比起来,那就逊色太多了。

    针对此处,裴旻也向浑释之提出了要求,让这些吐谷浑的兵士,尽快的掌握华夏语,以便日后诸军配合,同时自然不忘三令五申的说道军纪纪律……

    “我知道你们的习惯就是打不过就撤,喜欢用游击战术。但这一套在我们这里不适用,我大唐一但动兵,必定是大规模出击,步骑一体。讲究的是三军的配合,一军败退,会影响三军溃败。所以哪怕形势不利,也不能退,敌众我寡,亦不能退。尤其是在冲锋之际,前队但若胆怯不前,后队可自行斩杀,不受任何军法约束。”

    浑释之脸色微微一变,这种军纪铁律,不论吐蕃还是吐谷浑都没有的。

    一时间也明白了,为什么而今的大唐如此可怕,为什么达扎路恭不敢深入当金山追击他们。

    在没必要的情况下,谁敢招惹裴旻这样的统帅?招惹,裴旻麾下的兵士?

    “国公!”

    浑释之突然鼓起勇气叫了一声。

    “怎么?”裴旻好奇回应。

    浑释之道:“我想看一看凉州的其他部队,见识一下,长长见识,不知有没有这个机会。”

    裴旻毫不犹豫的回道:“这个请求合情合理,三军彼此信任才是通力配合的关键。再过不久,我打算组织一场军演,你可以一并来看看”

    浑释之眼睛一亮,道:“那踏白军可有参加的资格?”

    “这个……”裴旻顿了顿道:“还是算了吧,本来只要是河西军,都有这个资格。只是你们新建,士气不足,配合不好。勉强参战,输得太惨,太打击人了。下次吧!”

    浑释之有些不服,他挑衅的都是吐谷浑遗民中的壮士,都是马背上长大的猎手,合格的兵士。

    就算不敌凉州军,也不至于输得底裤都没有。

    裴旻说道:“你还别不信,到时候,你自己看看便知。”

    现在的河西军,固然比不上陇右军强大,却也不是一直新军可以抗衡的。

    尤其是一支有吐谷浑人组建的新军。

    裴旻不否认吐谷浑人的骑射了得,但经过战阵训练的唐军,真不是区区吐谷浑的骑射能够对抗的。

    裴旻并不介意让浑释之长长见识,让他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

    又看了看浑释之,裴旻想道:“千万别打击过大,令他一蹶不振就好!”

    **********

    安西大都护府。

    杜暹一如既往的处理着手中的军务。

    杜暹是安西大都护府副大都护,碛西节度使,这说是副大都护,其实就是第一把手,与大都护没有什么区别。

    因为真正的大都护是李隆基的长子李潭。

    李潭因为打猎给野兽抓伤了脸,李隆基觉得太子破相,有伤帝王颜面,也就册封次子为太子,长子封为庆王。

    对于这个威胁不到他皇位的大儿子,李隆基还是极为欢喜的,不但给与亲王爵位,还封安西大都护兼安抚河东关内陇右诸藩大使。

    也就是说名义上李潭是河东、关内、陇右、安西的最高军事统帅,连裴旻都要受他节制,但他只是遥领,也就是名义上的事情,真正是大权半点没有。

    所以安西大都护府,真正的大权依旧在杜暹手上。

    杜暹也是一个文人,出身于濮阳杜氏,明经及第,是个状元郎,历任婺州参军、郑县县尉、大理评事、监察御史、给事中,皆或有好评,节节高升,履历漂亮的一塌糊涂。

    而今以文人身份,领安西军政。他不辞辛劳,上安将士,下抚百姓,将安西治理的妥妥当当,令得安西西镇的军民百姓上下归心。

    看着手上关于于阗王尉迟眺之子,强抢民女一案例的卷宗,说道:“那个尉迟眺可有什么反应?”

    安西大都护府表面上统帅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镇兵马,但并不是完全掌控所有大权,确切的说是存在共治的局面。

    于阗王就是于阗一地的国王,胜兵四千人。

    但是因为臣服大唐,杜暹这安西大都护府的副大都护就如王上王一样,能够管制于阗王尉迟眺,干涉于阗国的国政。

    而今的于阗王尉迟眺有三子,最小的儿子尉迟克,备受宠爱,以至于欺压百姓,胡作非为。

    对于尉迟克的情况杜暹早有了解,只是一直未有出手。

    毕竟尉迟克是尉迟眺的爱子,杜暹要治理安西四镇,少不了尉迟眺的支持。

    但是尉迟克越发胆大,甚至于强掳民女,最后更是因为对方反抗而狠下杀手。

    杜暹是标准的文人脾气,小打小闹,他为了大局,能够忍受。但是一但过了火,触犯了他自身的底线,那就无半点情面可讲。

    得知此事之后,杜暹秉公处理,命人逮捕了尉迟克。

    无论尉迟眺如何求情,杜暹皆不为所动,判决尉迟克死刑,秋后处斩。

    杜暹看的正是关于尉迟克的所有卷宗档案。

    但因尉迟眺身份特殊,是于阗名义上的国王,在于阗一国颇有号召力。

    杜暹秉公处理,却也不得不防备尉迟眺另做打算,故而有此一问。

    杜暹的心腹夫蒙灵察说道:“尉迟眺还算安静,目前没有别的异动,只是多方奔走,希望能够让副大都护网开一面。”

    “哼!”杜暹轻蔑的一笑道:“某早已给他面子,还不止一次,让他好好管教自己的儿子。是他自己放纵,始今日之祸,他这个做父亲的也要负一部分责任。谁说,也是无用。继续盯着,在尉迟克还未处死之前,都不能掉以轻心,免得突生变故。”

    夫蒙灵察高声应道:“属下明白!”

    杜暹将手中卷宗,放到一旁,发现累积的卷宗里今日藏着一封信,好奇的先行将地下的信笺去了出来,见来信表的是突骑施苏禄可汗,满拆开了信封,看着里面的内容。

    书信的字迹极为清秀漂亮,显是他人代笔。

    杜暹不敢怠慢,细细看来,见信中内容却是跟他谈生意的,不免微皱眉头。

    突骑施与大唐交好多年,往来交易,早已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了。

    作为游牧民族,突骑施盛产的牛马向来是大唐所需要的宝贝。

    而今大唐发展神速,国家经济充足,常常向周边异族如突骑施、回鹘购买牛马,而大唐这边或是钱币,或是用棉花、药材、布匹、米粮等东西互换,彼此各有所需,并不奇怪。

    不过这方面的事情向来是北庭都护府负责的,苏禄可汗,怎么找到他头上来了?

    认真看了下去,看到苏禄可汗信中牛马议价的比例,杜暹忽的勃然大怒,喝道:“好一个苏禄,欺某是文人焉!”

    原来苏禄可汗在心中提高了牛马的价格的同时,还押下了棉花、药材、布匹、米粮的价格。

    原本杜暹与北庭都护府的盖嘉运并无往来,因为盖嘉运是武将,而他是文官。

    但是裴旻从中牵线,意图将西域的安西、北庭与河西连成一气,彼此相互通气。

    杜暹敬裴旻文宗身份,盖嘉运也佩服裴旻的军功,三人也有着深厚的书信往来。

    杜暹记得盖嘉运在信中说过这方面的事情,可比例却有云泥之别。

    杜暹书生意气极重,忍不得这口气,直接回书一封给了苏禄。

第二十三章 交河公主教令

    杜暹的书信,马不停蹄的传到了突骑施的王庭。

    突骑施的苏禄可汗看着杜暹的书信,登时勃然大怒。

    杜暹作为唐朝状元郎,文采是何等出众。

    一封怒斥苏禄可汗贪心的文章,写的是慷慨激昂,字字珠玑。

    同时还表示天朝上国的大度,劝说苏禄莫要耍什么心思,安分守己,好好做人臣的本份。

    杜暹的书信一点面子也没有给苏禄。

    在杜暹的眼中,苏禄的地位是与他相当的。

    一个属国可汗,地位不比他这个安西大都护府副都护高,言语中带着浓厚的天朝上国高高在上的语气。

    苏禄可汗固然懂得华夏语,学过华夏文化,但是在他这异域蛮夷的心中,崇尚的是力量,是实力。

    拳头大才是硬道理,实力强说话才洪亮。

    杜暹书信中的大义凛然,在苏禄可汗的眼里却显得不屑一顾,格外刺耳。

    尤其是他还是天选之子。

    突骑施严苛的来说就是西突厥的一个偏支,昔年苏定方灭西突厥,因突骑施过于偏远,也未劳师远征,只是将西突厥的可汗擒到了长安,接受天朝上国的惩处。

    突骑施也因此保存了实力,反客为主,收编了西突厥的溃散逃兵难民才上得了台面。

    一直以来,突骑施的实力都不强,不足以称雄西域。

    不但如此,还内乱频繁,时不时的让后突厥欺负一下。

    突骑施真正强大起来的功臣就是苏禄可汗。

    苏禄可汗就如传说中的天选之子,深受上天眷顾。

    原本苏禄可汗是没有资格担任突骑施可汗之位的,但是因为后突厥汗王默啜的入侵,将突骑施的可汗守忠杀了,苏禄可汗带着几分幸运的成为了突骑施的可汗。

    那个时候的苏禄领着一群残兵败卒,在弱肉强食的西域几乎无处安身,一边向大唐称臣,一边有心直接率部归附。

    就在这个时候,拜占庭帝国找了上来。

    拜占庭帝国给阿拉伯帝国打的落花流水,溃不成军,只能倚仗天下无双的海军以及神器希腊火,勉强守住国都不失。

    拜占庭的陆军几乎给阿拉伯的狮王消灭干净了,正急需盟友。

    突骑施身为游牧民族,骑马射箭是天生的本能,野战尤为强大。

    拜占庭为了拉拢苏禄,给予了重金支持。

    苏禄凭借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在西域立足了脚跟,并且收拾余众,成为拥兵二三十万的西域雄主。

    苏禄部众日益壮大,虽仍按时向唐朝纳贡,内心中却早有入侵大唐边地的意向。

    吐蕃谋划大唐包围网,苏禄当时便心动了,决定趁着吐蕃、阿拉伯搅浑西域的时候,攻取碎叶城,劫掠安西四镇。

    不过在裴旻的远交近攻的外交手段下,大唐通过游说拜占庭,制止了苏禄攻打碎叶城的举动。

    此后唐朝与突骑施一直相安无事,相互通过交易,各取所需,获利发展。

    只是苏禄骨子里就流着不安分的血液,尤其是自己越发的强大,好战好斗的心思就按耐不住。

    苏禄觉得自己跟大唐交易特别不值得,自己的族人辛辛苦苦养大的牛马,跟大唐换取为数不多的药材、棉花、药材、布匹、米粮,太不值当。

    想要改变交易数额,却没有得到北庭节度使盖嘉运的认可。

    盖嘉运是一员悍将,骁勇非常,他麾下的大将高仙芝更是名动西垂,是西域出名的后起之秀。

    苏禄不愿跟这样的人交恶,而杜暹是个书生,文人。

    书生文人在突骑施是最让人瞧不起的存在。

    苏禄本能的瞧不起书生,认为他软弱可欺。这才修书一封,避开盖嘉运,与杜暹联系。

    结果!

    苏禄受到了赤裸裸的羞辱。

    这文人脾性一起,那就是皇帝也照骂不误,何况是一个属国可汗?

    “无能的王八羔子,敢这般羞辱我?”

    苏禄气得是火冒三丈,牙根痒痒的,几乎要将手中的这封信给撕裂吞了下去。

    瞬间就起了出兵的念头,但是这心念一起,又觉得有些惊惧。

    杜暹这个文人,他是一点都不放在眼里,更不放在心上。

    北庭的盖嘉运、高仙芝略有担心,却也无惧。

    就盖嘉运、高仙芝麾下的两万兵,完全不够他麾下大军塞牙缝的。

    苏禄真正忌惮的是河西、陇右的裴旻。

    前些年的万邦朝贡,他亲自前往。

    途径陇右亲眼见过陇右军的强健,他是亲眼所见。加上裴旻南破吐蕃,北歼突厥的战绩,委实无法小觑。

    而今裴旻坐拥河西、陇右,手握十四万大军。虽离突骑施颇远,却也不得不谨慎行事。

    “可汗,这有什么好气恼的。”

    妖冶带着几分傲慢的声音从苏禄的身后传来。

    苏禄听了声音,皱了皱眉,带着几分不快的道:“妇人懂什么?”

    就算不看,苏禄也知道是谁了。

    刚刚不久娶来的活宝,大唐的交河公主。

    一想到这交河公主,苏禄就脑仁疼,只感觉自己娶了一个菩萨,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

    倘若这交河公主是一个真正的金枝玉叶,苏禄也就认了。

    只少在皮相上,娇嫩的能够滴出水来,捧在手中呵护着能够忍受。

    偏偏是阿史那怀道的女儿,正儿八经的一个西突厥人。

    作为突骑施的可汗,西突厥的女人,要什么样的没有?

    去一个西突厥的女菩萨,苏禄心底后悔的几欲呕血。

    交河公主亲哼道:“本宫是大唐公主,那个杜暹是大唐的臣子。本宫的教令,他岂敢不从?”

    苏禄眼睛一亮,心想:“这个假公主老在我突骑施摆着公主架势,不如让她去杜暹哪摆摆谱。若是不成,也让这娘们知道,没人将她这个公主看在眼里。要是成了,那更好。说明这个菩萨还有点,养着不亏。”

    念及于此,苏禄堆起了笑容,回过身子带着几分讨好的靠到了近处道:“那一切就劳烦可敦了。”

    苏禄立刻安排了族人,让他们挑选了千匹优秀的良驹,送到了交河公主面前。

    交河公主也安排了自己的牙官,带着大唐公主的教令前往了安西。

    **********

    安西大都督府!

    交河公主的牙官叫阿史那窦,是交河公主的家奴,跟着一并嫁到突骑施的。

    杜暹正在都督府办公,听有人传公主教令,心底一慌,忙打算整理衣襟接受教令,让人将阿史那窦请了进来。

    打算以人臣之礼,迎接公主使者。

    杜暹那窦高昂的走进了大都督府,面对安西的第一把手杜暹,意图宣读着公主教令。

    开始听公主教令,就觉得奇怪。

    这西域不是长安,哪有什么公主?

    但见阿史那窦这一个胡人趾高气昂的狐假虎威,心底更是疑乎,问道:“敢问使者,不知尊上是哪位公主?”

    阿史那窦高昂着脑袋道:“自是交河公主!”

    “啥!”

    杜暹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听差了,又问了一遍道:“哪个公主?”

    阿史那窦道:“天朝皇帝陛下亲封的交河公主,突骑施的可敦……”

    杜暹确定自己没有听差,瞬间就暴怒了,喝道:“阿史那怀道的女儿,有什么资格向我宣读命令!来人,将这个狗仗人势的家伙,杖打三十,丢入大牢……”

    他愤愤不平,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又下了一道命令,将所有前来的突骑施人都痛打一顿,丢入大牢。

    **********

    夏去秋来。

    大西北的秋季正是秋高马肥的时节。

    在这个最适合跑马练兵的节日,裴旻在河西、陇右上演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军演。

    陇右的九曲军马场,河西的山丹军马场是大唐最重要的两大军马场。

    其他的渭南军马场,朔方军马场,燕云军马场,加起来也比不及九曲军马场、山丹军马场,这两大军马场皆在裴旻的掌控之下。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陇右军、河西军又是朝廷的亲儿子,待遇仅次于中央禁军,军中拥有军马的数量,冠绝其他节度。

    为了考验兵士的奔袭速度,裴旻着令陇右骑军奔袭河西玉门关,又令河西骑军,奔袭直陇右广恩镇。

    同时又让凉州步卒横穿巴丹吉林沙漠,又让陇右军的步卒翻祁连大雪山。

    一条条的军令在陇右军、河西军,全无准备的情况下,下达出去。

    登时间凉陇之地的兵士,犹如迁徙知燕雀,从各个地方汇聚一处。

    有序不乱的动了起来。

    裴旻安坐凉州,收取着各地传来的消息。

    “常清怎么晚一日出发?”

    裴旻看着第一个情况,大皱着眉头。

    这军队的调拨,考验的不只是兵士的能力,而是整个陇右、河西全体机构的运转。

    就如钟表一样精细,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就可能造成延时慢走等情况。

    这些情况是肉眼看不出来的,唯有真正到用兵的时候,才会显露出来。

    但真正到用兵的时候,再发现问题,一切都晚了。

    一日,这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可真正到关键时候,哪怕是晚一刻钟都能决定战局的胜负,别说是整整一日。

    裴旻并不怕出现问题,怕的是有问题不知道。

    只是他想不到最先出现问题的是封常清。

    小秘王维从文件中找出了一封信道:“这是封都督寄来的,说是沙洲许久未经战事。负责粮库的官员将运粮车外借修路,导致临时临急粮草供应不上,以致拖延出击时间。”

    裴旻毫不犹豫的道:“好心办坏事,也是坏事。演习就如实战,我们不可能每一次都能事先掌控敌踪。万一此次真的有外敌入侵,一日耽搁,可能导致,前线失守,城池遭受洗劫。真要如此,又何人承担?将主官撤职,下属各记一次过,罚俸禄一月。”

    “是!”王维认真的记下。

    除了沙州粮食运送出了问题,还有各处也出现了多多少少的未知情况。

    裴旻或赏或罚,并且将这些不可抗性或者大意出现的问题毛病,一一记载下来。

    能改则改,不能改则想办法解决,将不可抗性的问题消弭。

    整个秋天,裴旻都在处理此次河西、陇右大规模军演各个部门连锁产生的各种突发问题。

    若说陇右、河西两军是大唐最强大的军事力量,是大唐王朝最主要的战争机器。

    裴旻就是要将这战争机器打上润滑油,以便真正战事来临的时候,完美快速的运转起来。

    天气渐渐入冬。

    大西北的气候就是这样,春冬季长,而夏秋短。

    春季一过,夏秋季也就是转瞬之事,很快就准备迎接冬天的到来了。

    这日裴旻在都督府传授公孙曦左手剑法,经过近乎六个月的静养。

    公孙幽、公孙曦两姐妹的手伤已经有了显著的改善。

    公孙幽的双臂已经能够自由活动了,只是尚无法用劲。

    公孙曦更是情况良好,不过还未完全康复。

    “公子,屋外有人呈上拜帖求见!”

    侍婢的到来,打断了裴旻。

    裴旻告罪一声,大步走到近处,接过拜帖。

    这拜帖的规矩极多,尤其是裴旻这样身份的,不是人人相见就能见到的。

    一般而言所有拜帖管事都会收起来,然后交给裴旻,具体见与不见,什么时候见,另做安排。

    但只有个别拜帖回在第一时间亲自送到裴旻手上。

    或是事态紧急,或是对方身份不一般。

    裴旻开打拜帖,见求见之人竟然是安西的副都护杜暹,不免忐忑,心想:“不会是安西出什么事情了吧?”

    西域分安西与北庭。

    北庭是完全有大唐掌控的地区,而安西则是大唐与诸国共治。

    西域若有情况,安西是首当其冲的。

    “快,将杜都护请到客厅!”

    裴旻也来不及换装,快步来到客厅,见到一身孝衣的中年文士,不由得一怔。

    杜暹恭恭敬敬的向裴旻一拜道:“草民杜暹见过裴国公,久仰国公大名,恨未能一见。今日路过姑臧,无论如何都要一尝心愿。”

    裴旻听他自称“草民”,也明白过来。

    必然是因为杜暹的双亲去世,杜暹辞官守孝去了。

    古人重孝,不管你多大的官,只要父母去世,必需要辞官守孝,不然就是不孝。

    这种制度也叫丁忧。

    裴旻还没有说话。

    杜暹上下打量了一会儿裴旻,道:“草民家中有事,不便久候,今日能够一见国公真容,于愿已足,这便告辞!”

第二十四章 兵围碎叶城 无人是对手

    杜暹话还不过三句,已经打算告辞了。

    裴旻错愕之余,赶忙将之叫住。

    尽管他知道,自己一代文宗的身份,兼之怀有《三字经》以及类似于《师说》那般可流传千古的劝学文章,让他在士林中的声望一时无两。

    士林上下莫不以见他一面为荣。

    就如小说里的陈近南一样,大有“平生不见裴静远,再称名士也枉然”的意思。

    但他不是猴子,杜暹这见一面就走……

    真当是看猴呢!

    裴旻说道:“杜先生至孝,诚乃我辈楷模。只是安西局面,错综复杂,先生这一走,边疆要局可安排妥当?”

    前一句夸赞,裴旻是有感而发。

    诚然!

    丁忧守制是传统的道德礼仪,但是杜暹身为安西副都护,碛西节度使。安西军政第一把手,号令西域昭武九国国王,是为王中王。

    真要分个高下,是仅次于裴旻、张守珪的存在,是大唐边帅第三人!

    身居这种雄职,杜暹毫不留念,说辞官守孝就辞官守孝。

    这份魄力与孝心,确实让人敬服。

    只是就如裴旻话中的真正用意,杜暹固然如袁履谦说的那样,有着书生意气,但他在西域干的确实不错。清廉勤政,深得人心,西域诸国,皆以他马首是瞻。

    他这一丁忧辞官,西域能否安稳,是重中之重的事情。

    杜暹颇为自信的说道:“这个国公放心,某在辞官之前,已经安排妥当了。现在安西要务由我的副手夫蒙灵察负责,我以向朝廷举荐他继承我的职位。即便朝廷不许,在新的副都护到任之前,灵察也会守到最后一刻,确保安西无恙。”

    夫蒙灵察?

    裴旻对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但记不起他的事迹履历了。

    不过既然在历史上有名有姓,应该是个人物。

    杜暹是回乡奔丧守孝的,自然不能与之痛饮闲谈,确认安西无虞,裴旻便送他离开。

    正想返回节度使后院,裴旻顿了一顿,绕了一圈,来到了孙周的官署,吩咐孙周安排展如亲自去一趟西域。

    孙周不解的看着裴旻,问道:“可是西域有什么变故?”

    “没!”裴旻道:“只是求个安心,原安西大都护府副都护杜暹家中亲人意外病故,他本人没有任何征兆的离职,让完全平稳安定的局面,有着小小的波澜。尽管杜暹再三说夫蒙灵察可以信任,有足够的能力。但终究未经历考验,是否能够镇得住场面,并不好说……能自然是最好,要是不能,我们也可帮衬一二,免得生什么意外。这多一手准备,终没坏处。”

    孙周自是应诺下来,着手安排了。

    接到命令的展如第一时间赶往了安西。

    从凉州姑臧到安西的路并不好走,别说入西域,就是进河西西州都是极为不便。

    当年高昌王麴文泰依附西突厥,阻遏西域各国通过其境向唐入贡。

    李世民派遣侯君集灭高昌,途中就受两千里沙碛困扰。

    即便高昌国灭多年,两千里气候异样的沙碛依然给往来的交通造成极大的不便。

    哪怕展如有过特别训练,也耗费了不少的精力才过了沙碛,进入了西州。

    到了西州,几乎等于到了西域一般。

    展如在高昌城住了一夜,穿过大沙海到了到焉耆镇,通过铁门关、乌垒州到了安西大都护府所在的龟兹。

    展如以寻亲为由,四处打探着情况。

    龟兹上下一片和平,并没有任何异样。

    往来的旅人都安逸的自顾自的生活。

    相比河西的汉胡七三对分,在这西域彻底反了过来。

    街上往来的大多是高鼻深目的西域人,汉人则居于少数,而且大部分汉人多是凶神恶煞的存在。

    因为西域偏远,古人本就恋家,有极强的地域感。

    即便逼不得已搬家,也不会选择天高皇帝远的西域。

    在西域的汉人,不是兵士,就是流放来的罪人,极少有平民百姓。

    不过因为是唐朝的地盘,即便是胡多汉少。上到官员贵族下至商贩百姓说的都是华夏语,而且极为标准。

    毕竟唐朝威临西域,已有不少的年日了。

    展如在龟兹上下逛了一圈,先是高档青楼,再是低档酒馆,都留下了足迹。

    见龟兹上下,豪门贵族依旧开心玩乐,醉生梦死;贩夫走卒也自得其乐,用心赚钱,并无任何异样。

    展如还特别留意了大都护府的情况,杜暹创建了一套合理的都护府运行机制。

    作为继任者的夫蒙灵察,并未在机制上做任何改动。

    就算杜暹离去,整个安西一样依照原有的轨迹发展。

    展如调查了半个月,确定一切无恙之后,以特殊的情报方式,将消息传给了凉州的孙周。

    他自己并不急着离开,继续调查着安西的情况。

    这一天展如夜里给冻醒了过来。

    看着一旁已经熄灭的炭火,点燃了蜡烛,听着窗外不住呼啸的风声,想要推开窗看一看,却发现自己居然推不动。

    屋外的大风,将松动的窗户,压得死死的,寻常力气居然推不开。

    展如打了一个哆嗦,不在强求,披上了大衣,找楼下值夜的伙计要了一些炭火,口中抱怨了两句天冷。

    这西域的气候,比关中冷得多,较之凉州也更胜一筹。

    值夜伙计笑道:“客官是不知道,我们这里每到这个时候是最冷的。第一场雪,还没适应。只要熬过了今日,冻着冻着,就不冷了。”

    展如这才知道居然下雪了,多问了一句。

    值夜伙计极会说话,滔滔不绝的说道:“起更的时候就下了,现在屋檐上差不多都堆积了三尺雪呢。这雪下得突然,也不知要冻死多少牲口。”

    展如也不以为意,搓着冷的发麻的手,继续睡了。

    第二天裹着大衣,展如没有缩在房间里,而是来到客栈大堂,叫了热粥油饼,听着周边旅人的闲聊。

    周边的旅人话题都围绕着这突如其来的大雪,说着大雪造成的影响。

    一桌旅人的交谈吸引了展如的注意。

    “太可惜了,一千多匹上好的骏马,就这样冻死了,损失可不小。”

    “可不是,都是良马,每一匹都价值上百贯呢,就算突骑施在怎么财大气粗,也要气得吹胡子瞪眼吧。”

    展如听到突骑施,心底一动,忙问道:“两位大哥,请问你们说的可是交河公主送来的那千匹骏马?”

    在来到龟兹的时候,展如就听说了交河公主在杜暹面前装象一事了。

    过了许久,也没怎么当一回事,这时听起来,却有了不好的预感。

    杜暹打了交河公主的使者,让突骑施丢了面子。

    突骑施许久没有反应,显是忍了下来。

    可如今送来的骏马全部冻死,既丢了面子,又失了里子,情况或许就不一样了。

    即便是突骑施盛产良马,一下子折损了千匹,也不是轻易能够接受的。

    旅人回应道:“可不是,要我说杜副都护脾气也大了一些,人打就打了,还关押了起来。导致那千匹良驹,就几个马奴照料。这大雪一下,马奴哪里找避雪的马厩,一匹匹的都冻成雕像了。”

    展如顾不得再吃,抓了两个油饼,裹上厚厚的大衣,迎着大风往碎叶城赶去。

    碎叶城是唐朝在西域设的重镇,是一座仿长安而建的城池,又因其依傍素叶水,叫素叶水城。

    碎叶城地处“丝绸之路”两条干线的交汇处,中西商人汇集于此,是东西使者的必经之路,战略意义极为重要。

    当展如赶到碎叶城的时候,碎叶城已经陷入了烽火之中。

    密密麻麻的突骑施骑兵,将碎叶城围困个水泄不通。

    周边都是突骑施的斥候游骑,展如根本无法靠近,以他一人之力,固然能够对付零散的游骑,可终究穿不了十数万兵马的包围圈。

    没有任何犹疑,展如当机立断,选择了退却,将消息第一时间传往凉州。

    **********

    碎叶城下!

    突骑施可汗苏禄,带着几分贪婪的看着碎叶这座号称西域的长安。

    对于碎叶城,苏禄可是窥视已久。

    时代在进步,突骑施自身也渐渐改变,不在是单纯的游牧民族了。

    当年的西突厥就曾挽扼西域商道,仅靠收取东西商人的过路费,就赚的盆满钵满。

    以至于让东方的李唐皇帝李治眼红,派遣了大将苏定方一举将西突厥灭了。

    尽管李唐出兵是出师有名,但在苏禄眼中,什么出师有名都是骗鬼的话。

    明摆着是利字当头,想要吃独食。

    苏禄现在手握的实力,比之当年的西突厥更强。

    早已不满李唐这难看的吃相,只是一直心存忌惮,未敢轻易动兵。

    昔年的大唐包围网是一个机会,不过那时的突骑施还不够强,苏禄只是想着浑水摸鱼,让拜占庭一劝,打消了念头。

    现在苏禄自持兵强将勇,一直按耐着躁动之心。

    杜暹痛打交河公主使者,扣押突骑施人,已经挑动了苏禄的怒火,得知千匹骏马冻死,出师有名,在第一时间就集结了十万大军,轰然杀到碎叶城。

    这方刚大雪过后,天寒地冻。

    谁也想不到苏禄会在这时调动大军,碎叶城守将措手不及,一点防备也没有,让突骑施的大军困的严严实实。

    一位彪悍的少年将军来到了苏禄的身旁,高呼道:“父汗,您就下令吧。孩儿愿意先登,亲率我突骑施的勇士登城。只要将这西方的长安劫了,什么都回来了。”

    苏禄看了一眼少年将军,脸上挂上了慈祥的笑容。

    少年将军正是他的儿子骨啜,未来的突骑施汗王。

    骨啜年不过二十出头,却已经是突骑施罕见的勇士,弓马娴熟,能够生裂虎豹彪悍非常,深得苏禄器重欢喜。

    苏禄道:“王儿这就错了,劫掠碎叶城,我们得到的是一万匹良马的利益。可我们要是占据了碎叶城,不出三年,我们就能够得到两万匹良马的利益,要是能够长期霸占,那就不愁吃穿了。此次出征,父汗的目的主要就是吃了这碎叶城,让这西方的长安,不再姓李,姓黑。”

    黑就是苏禄的姓,苏禄的嫡系兵马号称为黑部。

    “那多没意思!”

    骨啜年少轻狂,最崇尚恶狼,向往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如狼群一样,所到之处,血流遍地,尸横遍野,将所有值钱的东西,一律劫掠干净。

    苏禄大笑道:“除了这西方的长安,不是还有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镇?不怕没有王儿大显身手的时候……这四镇的富庶,丝毫不比碎叶逊色。只要我们拿下碎叶城,劫掠四镇,还不是轻易之事?这碎叶城尤其关键,唐军知道的必然来救。我突骑施的骑兵横行天下,就杜暹那文弱书生率领的兵卒,如何是我们的对手。”

    “只要歼灭了他们的援兵,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镇就是我们手中的羔羊……”

    苏禄眼中闪着厉色,伸出了自己粗大的手,慢慢的合拢,就好像是掐着一支羔羊的喉咙一样。

    这位突骑施的天选之子,固然一路走来皆有贵人相助,得上天庇佑。但有今日之气候,却也非全靠运气。

    骨啜大悟,呼道:“原来如此,孩儿明白了,父汗围着碎叶城不攻,就是为了让唐军来支援。这样,我们就可以消灭唐军在安西的力量,在安西为所欲为了。到时候这里的一切牛羊财富,都是我们的。”

    苏禄父怀大慰的笑道:“我儿能够看破这点,为父欣慰。要记住,我们的先祖跟华夏人打了千百年,输多胜少,不是因为我们实力不行,而是脑子不如他们好使。他们足够的狡猾……这种狡猾,在用他们的话来说是兵法,是智谋。”

    “我们要想打赢对方,不但要保持我们的骁勇,也要学习他们的兵法、智谋,这也是我知晓让你学习华夏文化的原因。只有精通华夏文化,才能体会到他们兵法、智谋的高声可怕。”

    “这一仗,可不是你父汗真给杜暹那王八羔子激怒而打的。父汗心底,筹谋很久了,一直等着机会。”

    “哈哈,父汗果然是天选之人,上天时刻都眷顾着我。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杜暹辞官了……父汗瞧不起那书生样,可那书生确实很得民心,在安西是一大阻碍,现在他走了,夫蒙灵察哪有威信镇得住局面?现在整个安西,无人是父汗的对手。”

第二十五章 六十一道军令

    相比西域的大雪,凉州这边的第一场雪,晚来好些日子。

    鹅毛般的大雪,从天而降,将大西北点缀的是银装素裹。

    裴旻、娇陈、小七、小八来给裴母请安问好。

    “下雪天凉,母亲还请多加一些被褥。火炉夜间就不要用了,碳火烤多了对身体不好,尤其是晚上,情愿多加件衣服被褥。”

    裴旻最是关心母亲的身子,嘘寒问暖。

    与东北老家的冷不同,东北的冷是干冷,那是一天到晚的冷,天寒地冻,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但是大西北却不一样。

    大西北的冷在于多变,前一个时辰,可能太阳辐照大地,气候回暖,后一个时辰,就可能刮彻骨的寒风,下鹅毛大雪。

    这大雪还没有尽兴,又可能开出了太阳……

    一天之内运气好的,可以享受到四五场大雪,能够体会到三四场,化雪后的那种湿冷。

    相比幽州的冬天,凉州这边的冬季更加容易让人生病。

    小八不甘寂寞的说道:“爹爹说的对,嬭嬭一定要多穿穿衣服,不然就跟小八一样,手都冻裂开了。”

    说着,还跑到了近处,将自己冻得通红的手给裴母看。

    裴母心疼的将小手悟在手心里,责怪道:“怪得谁来,还不是自己贪玩。明天你们可不许去玩雪了……”

    小七一直依偎在裴旻的怀里,听到这里瞪了小八一眼。

    小八一听不许他玩雪,委屈的道:“又不冷!”

    裴母摸了摸小八的小脑袋,安抚了孙子,这才理会自己的儿子,说道:“娘哪里有那么娇贵,在幽州那会儿,娘可是最喜欢这冬天了。”

    那个时候,家里环境凄苦。

    每到冬季,家境富裕之人,不愿意洗衣服受冻。

    裴母能够额外的接很多的活,以赚取生活所需。

    回想当年,裴母心底颇为感慨,笑道:“现在娘天天练着刘神医指点的健身法,身体比以前好多了。这点风寒,还奈何不得为娘呢。你就放心好了,倒是小幽、小曦那边不要懈怠了。她们久居中原、关中,这西北的冷,未必受得了,况且还有伤在身。”

    裴旻表示明白,正说着话,耳中却听到了“咚咚咚”的巨响。

    裴母、娇陈心底都是一惊。

    裴旻脸色也微微一变,不由分说的起身道:“应是西域出事了,母亲,孩儿这就告退。”

    巨响正是节度使府外登闻鼓的声音。

    登闻鼓在古代的用处很多,不只是用于百姓伸冤直诉,还有示警、传讯等功效。

    而节度使府的登闻鼓用于军事示警,但凡登闻鼓响,意味着战事将起。

    裴旻忙将小七交给娇陈,对着裴母一拜,直接冲出了内堂,跑向节度使大殿。

    前不久裴旻刚刚收到展如的消息,说西域一切正常,让他颇为安心。

    却不想没过几日,登闻鼓就给敲响了。

    依照当前的局面,也只有西域安西可能出现紧急军情。

    来到府衙大殿,孙周正一脸焦急的在殿前厚着,见裴旻大步进来,立刻道:“安西出事了!突骑施兵围碎叶城,数量至少十万,情况不明。”

    裴旻一边听着孙周的禀报,一边走向案几,将案桌上的满满一筒的军令,直接甩在了大殿之上,口中直接下令道:“捡一根,立刻传令沙州都督封常清,让他接令后,马上动身前往西州,四日内必须抵达,接管西州防务,违令者斩……”

    孙周本能的捡起一根,跑了出去。

    裴旻一边下令一边从案几上取过墨丸,研磨。

    这时离得最近的小秘书王维喘着粗气跑进了大厅。

    裴旻头也不抬,甚至连人也不看下令道:“捡一根军令,立刻传令河西所有粮官,让他们准备粮草,运装上车,延误者斩……”

    王维是一脸的懵逼,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但是裴旻多年的威信威望就跟大山一样,让他半点质疑的心思都没有,捡了地上的军令就去传令了。

    裴旻这时研好了磨,取过一张纸条,就写了一句话:“突骑施兵围碎叶,安西危,臣请战!”

    脚步利索的王之涣也走进了大殿,没等对方开口。

    裴旻已经道:“传我命令,将此十万火急的军情,以信鸽送往宫中。”

    同样的王之涣,什么情况也不了解,领命已经下达。

    王之涣面对军令,只能一头雾水的去传令。

    接下来是张九龄、李林甫、王昌龄、王翰、牛仙客等人……

    他们也如王维、王之涣一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情况,面对的就是裴旻一道道军令。

    “捡一根军令,传我军令令西州都督崔希逸,让他将西州之兵,分作四份,做好一切战斗准备。二次命令一到,即刻动身分往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镇,接管四镇防务。”

    “捡一根军令,传我军令令伊州都督张孝嵩,让他率领伊州兵马,前往西州待命,不得有误。”

    “传我军令,令赤水军军使赵颐贞、大斗军军使折虎臣、镇西军军使夏珊立刻动身,前往西州,不得有误。”

    “传我军令,令宁寇军军使岑云,让他接令后立即前往伊州,接受伊州防务。”

    “传我军令,令陇右军神威军军使李翼德、宁塞军军使李嗣业、河源军使王虎、宁边军使史彦,立刻率兵前往莫离驿驻守,预防吐蕃进兵!”

    “传我军令,令白水、安人、积石、曜武、武宁,立刻动身赶往凉州姑臧听命……”

    “传我军令……”

    “传我军令……”

    “传我军令……”

    ……

    没有跟任何人商议,也没有说明情况,甚至没有人知道缘由,为什么这么干。

    裴旻在短短的小半时辰之内,一口气下达了六十一道军令!

    每一道军令都是立刻执行……

    整个节度使幕府官员,包括凉州大都督府官员,每一个人都调动起来,他们上下奔走。

    除了孙周这个最先知道消息的当世人,其他人忙活了足足一夜,累得半死,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

    直到天明时分,他们空闲下来,所有军令都传达出去,才知道安西事发。

    突骑施可汗苏禄举兵十数万,进犯安西,兵围碎叶城。

    诸多文武官员想要说什么,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好说的。

    军令下达,说什么也是无用。

第二十六章 伊丽道行军大总管

    所有的命令传达出去,裴旻一直在节度府衙等着。

    他在等李隆基的命令。

    节度使有很大的权力,尤其是裴旻这个节度使,权力更不是一般的大。

    除了节度使的军事专杀之外,他还兼任河西按察使,能够插手河西行政事物。

    但是权力再大,也有一个限度。

    裴旻手中的权力仅限于陇右、河西这两地。

    也就是说,在陇右、河西可以“恣意妄为”,但是出了陇右、河西就是越权。

    哪怕是知道安西有难,裴旻也不能出兵安西救援的。

    节度使的权力是守土。

    严苛的说只有在河西、陇右遇到军事威胁,受到攻击的时候,裴旻手中的权力,才会最大限度的体现。

    安西并非是裴旻的义务所在,哪怕知道安西危局,他也不能直接出兵安西。

    六十一道命令,快速决绝,但都围绕一点,擦边不过界。

    王翰是裴旻麾下军略水平最高的一个,裴旻也一直将他往军事参谋这边培养,一直让他负责军事方面的事物。

    经过这年余间的培养,王翰本就在这方面很有天赋,人又聪明,精进极多,最先体会到裴旻这一连串命令的用意。

    “公子是觉得碎叶城守不住,还是担心安西军抵挡不过突骑施的入侵?”

    面对王翰这一问,裴旻眉宇间透露着一丝忧色,道:“都有!碎叶城守不住几乎是板上钉钉之事,本就未有防范,又是大军压境,兵力处在绝对劣势。至于安西军,我只希望夫蒙灵察能够冷静的应对,不要争个先后……只是,可能性不大。”

    夫蒙灵察是杜暹的副手,他的能力,杜暹知道,但是朝廷不知道。

    杜暹固然是希望夫蒙灵察能够接替他的位子。

    但是朝堂上的情况错综复杂,别说是杜暹,即便是裴旻都不敢说能够把握全部动向。

    人皆有私心,夫蒙灵察岂能没有?

    安西大都护府副都护,碛西节度使,安西军政第一把手西域诸国的王中王。

    这个位子,太有诱惑力了。

    而今安西事变,正是考验夫蒙灵察的时候。

    若夫蒙灵察能够反败为胜,率领兵士渡过难关,则不易于是向中央证明,他夫蒙灵察有资格镇守安西。

    安西大都护府副都护,碛西节度使的位子,几乎非他莫属了。

    但是夫蒙灵察表现不好,就意味着他不足以接替杜暹,得不到朝廷的认可,即便杜暹再如何肯定夫蒙灵察的能力,亦是无用。

    夫蒙灵察一定会利用这个机会表现自己出兵的。

    安西军数量并不多,不过两万出头,在数量上处于绝对的劣势。

    唯有动员昭武九国,将于阗﹑焉耆﹑疏勒这些内附国家的兵马调动起来,一起对付突骑施,方有胜算。

    夫蒙灵察终究不是杜暹,刚刚身兼大任的他,不可能得到西域诸国的认可信服。

    将不知兵,兵不知将,三军不归心,除非夫蒙灵察拥有韩信、李靖这样的智谋与指挥水平,不然胜算真的堪忧。

    便在裴旻等着李隆基新一轮命令的时候。

    信鸽也将裴旻的紧急军情传到了御前。

    军情传达的时候,正好赶上早朝。

    李隆基跟文武百官商议着国家大事,突然得到裴旻的消息,朝廷上炸开了花。

    “岂有此理!”

    李隆基气得勃然大怒,他以明君自称,自觉地在外期间,内修文治,外建武功,令得现今大唐百姓安泰,四夷臣服。

    却不想还未志得意满,突骑施就重兵来犯,便如打脸一样,让他脸颊生疼。

    “可恨逆贼!朕念他心诚,将交河公主下嫁,却不想不过一年,竟敢侵我大唐疆土。”

    李隆基望向兵部,道:“兵部就没有受到安西情况?”

    兵部尚书一脸的懵逼,道:“臣确实没有受到安西传来的情况,许是在路上吧!国公以飞书传送,自是更加快捷。”

    李隆基道:“对于裴国公的请奏,诸位爱卿有什么看法?”

    新晋宰相李元纮道:“臣觉得不妥,这安西情况未明。是否需要支援,犹未可知。这裴国公一动,河西、陇右军马皆动,所耗费自财力物力,不可计数。万一安西有能力自保,足以抵御外敌来犯,国公西进,岂不是白耗财力物力?”

    鸿胪卿兼户部侍郎宇文融也道:“李仆射言之有理,我朝在安西治安西大都护府,外敌入侵,自有安西军马负责抵御。这安西情况未明,就擅自调动大军。万一安西军上下并力,立克外敌入侵。多此一举,倒是无妨,因此寒了安西将士的心。而且安西方面军情未达,仅听裴国公一人之言,就劳师动众却是不妥。”

    李隆基微皱眉头,略有迟疑。

    首相张说这事出班道:“臣的看法与李仆射、宇文侍郎不同。安西大都护府负责安西军务不假,但是此前副都护杜暹丁忧辞官,现今安西一切事物由夫蒙灵察负责。夫蒙灵察干略未必如杜暹那般出众,能够号令西域诸国,抵御外敌入侵。”

    张说这话音一落,宇文融立刻道:“杜暹能够举荐夫蒙灵察,注意表明夫蒙灵察有能力,张相为何笃定夫蒙灵察做不到?”

    身在朝中,永远少不了勾心斗角。

    张说身为首相,他偏军的激进思想与诸多文臣的保守理念不同,有着不可避免的矛盾。

    李元纮、宇文融这是这类人。

    他们觉得张说身为宰相,却跟一外臣交往甚密,所行之事,也不顾民生,相互攻讦。

    张说不理会宇文融,而是继续望向李隆基,恳切道:“陛下,安西情况不比其他。安西除了碎叶、龟兹,其他诸地皆不完全在我朝控制之下。我们臣服我朝,是相信我朝能够庇佑他们。从而心甘情愿的接受我朝差遣调派,甘愿取赋税进贡我朝,但若因人员更替,令得他们的子民国家受劫掠。他们会如何想,会不会觉得我们没有能力庇佑他们?西域发展,是我大唐未来主要方向,绝不能乱。”

    “而且,陛下。裴国公的军略,人所共知。他便如太宗时的卫公,高宗时的邢国公一样,论及军事干略,无人出其之右。他判断有救援的必要,定有原因。”

    李隆基还是极为相信裴旻的,至少相信在军略上的水平,李元纮、宇文融没有资格说三道四,一拍案几,道:“可以回以紧急任命,着令裴国公为伊丽道行军大总管,西进安西,不得有误。”

第二十七章 来而不往,非礼也!

    李隆基的任命与裴旻的情报一样,以飞鸽传书的方式传送。

    这个时代,飞鸽传书是最快的通讯方式。

    据记载飞鸽正常的飞行速度的每半个时辰两百里上下,长安、凉州相距千里。

    当天黄昏,裴旻已经收到了李隆基的紧急任命。

    得知自己给封为伊丽道行军大总管,裴旻双手一合,立刻大叫道:“立刻飞鸽传讯西州都督崔希逸,马上出兵驻守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镇……余者兵发安西!”

    裴旻在等待李隆基传讯的时候,已经先一步给家人打过招呼了。

    这命令一达,直接动身西征。

    如裴旻预料的一样,夫蒙灵察还是选择了救援碎叶城。

    碎叶城是西方的长安,国之重镇,意义非同一般。

    身为杜暹钦定的继承人,夫蒙灵察也将自己视为安西副大都护第一人选。

    所以他不允许自己的履历上有丢失碎叶城这样可怕的污点。

    固然现在的局面情况不是他夫蒙灵察造成的,但是身为后继者,难免会有人将之与前任相比。

    杜暹镇守西域三年,西域诸国归心,上下臣服,朝贡不绝。而他夫蒙灵察接任还不足三月,至关重要的据点碎叶城就丢了。

    这两者的差距实在太大,夫蒙灵察容不得此污点缠身。

    无论如何,他都要证明自己,主动出击,击退入侵的突骑施。

    为此夫蒙灵察还舍下了脸面,找了焉耆王、疏勒王、龟兹王以及几个交好的小国,邀请他们一同出兵。

    焉耆王、疏勒王、龟兹王等国终究是从属唐朝的国家,不敢不从,分别派遣了兵士,与夫蒙灵察筹齐了五万兵士一同出击。

    夫蒙灵察也是知兵之人,五万兵士人心不齐,正面交锋,难挡十万突骑施的铁骑。

    其实此次夫蒙灵察真实目的不是为了克敌取胜,而是为逼退突骑施。

    碎叶城保不住了,但只要他能够堵住要地,不让突骑施动进,劫掠安西四镇,依照突骑施以往的风格,无利可图必将退却。

    到时候自己乘机追击一阵,上表朝廷时,即可说自己击退了突骑施的来袭,那就是大功一件。

    这种事情,说起来难听,其实是很常见的现象。

    敌军入侵,缩在城池里不出来。

    任由敌人四处扫荡,然后趁着敌人退却的时候,收一两波没有及时撤退的小股部队,那就是大功,打了打胜仗。

    夫蒙灵察也打算这么干。

    所以此行他表面上是救援碎叶城,目的却是碎叶城以北的一座废墟小城叶支城。

    耳边尽是风的低吼,呼噜呼噜的就如野兽的低吼。

    夫蒙灵察高居马上,迎着凌冽的冬风,心念道:“只要能够扼制叶支城,突骑施的大军就不敢深入安西四镇劫掠,危局可解!”

    带着这份自信,凭借着对周边地势的熟悉,夫蒙灵察悄无声息的往叶支城而去。

    他夜里进兵,为得就是避开突骑施的眼线,一路偃旗息鼓。

    “兄弟们,加把劲,还有二十里,只要到了叶支城,战局就在我们掌控之中……”

    夫蒙灵察给兵士鼓着劲,正说着,他忽然有些不对,下马趴在地上。

    感觉到从支撑地面的手掌上传来奇特的震动,这整齐之极的震动,分明是有大量骑兵在迅速奔驰!

    夫蒙灵察脸色苍白,这方向、这数量……

    无不显示着一点,突骑施的骑兵来了……

    就这一眨眼的工夫,马蹄的声音已响澈大地,整个黑夜都为之颤抖个不停!

    地表的震动范围宽广之极,好象是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一般,四面八方似乎都来了敌人。

    夫蒙灵察赶紧支起身子上马向四面远望,脑子嗡地一声,只觉得天旋地转:漫山遍野的火把来回晃动,好象地面上升起了无数的星星。

    一种刺骨的寒气从两脚直升到脊背,全身如坠冰窖。

    不远处的小坡上,突骑施未来的汗王骨啜,一手高举着手中的马槊,喝道:“伟大的可汗智慧就如大漠一样辽阔,他早已料到唐人的心思。现在突骑施的勇士们,你们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击溃眼前这群待宰的羔羊!”

    意气风发的未来汗王,呼喝着亲自率领着族中勇士对着不远处的唐军冲了过去。

    与东北方的异族不同,突骑施的骑兵,继承了大西北的彪悍。

    不以骑射为主,而是横行天下的铁枪大马。

    呼啸的骑兵形成一股密集的铁流,急冲而至……

    夫蒙灵察能够得杜暹信赖器重,自身的能力水平还是不俗的。

    在关键的时候,慌而不乱,在黑夜中紧急布下阵势。

    在阵型的两翼和正前方,布置以弓弩手和长枪兵形成三个长条的方阵,从中军向两翼斜斜展开,再以骑兵布置在身后,随时支援各部。

    “放箭!”

    夫蒙灵察咆哮着高声厉喝。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箭如飞蝗,雨点一般持续不断地落在敌人阵中。

    弓弩向来是华夏王朝的强项长处。

    但突骑施的将士也实在骁勇,硬是不计伤亡的顶着箭矢杀到了近处。

    如狼一般的兵士,狠狠地楔进了方阵的前端。

    对于骑兵队的冲刺,唐军早有自己的应对方式,只是猝不及防之下,临时临急布置成的枪阵,并不足以抵达可怕的铁枪大马。

    看着方阵最前行兵士盾牌基本上碎裂,刚勇的枪兵已然全部蹲在血泊之中,没有人能够重新站起来。

    夫蒙灵察眼睛一酸,心底没由的生出一股悔意。

    都是大唐的好儿男,面对骑兵的正面冲刺,没有一个后退的,用自己的血肉,硬扛着骑兵突击的伤害。

    夫蒙灵察看着这不成比例的伤亡,心如刀搅。

    望着周边密密麻麻的火把,夫蒙灵察下定决心,沉声道:“怀顺,你暂且替我在此指挥全军,趁势而退。”

    裨将康怀顺不由一怔,叫道:“将军要去哪里?”

    “突骑施有铁枪大马,我大唐岂会逊色。来而不往,非礼也!”夫蒙灵察咬了咬牙,道:“我领率两千人去冲冲他们的阵势,打乱他们的攻势,给你们制造撤退的机会。”

    他说着完全不理会康怀顺,径直去了。

第二十八章 赚了 发傻

    如果自己考虑的再周全一些,如果自己再稳重一些……

    战场没有如果!

    夫蒙灵察咬着自己的下唇,感受到嘴里的血腥味,错了不能更改,他能做的唯有拼尽全力,不能让这些忠勇的将士白白牺牲。

    千余骑兵没有点火把,三五成群散乱地从后阵飞快地越过前沿防线,越过鲜血和尸体遍布的战场,无声无息地钻入黑暗。

    他们迂回了一圈,开始加速……

    突然蹄音传来,夫蒙灵察心脏都揪在了一起。

    他只有两千骑,在这种情况下,要是没有奇兵之效,面对十数倍于己的突骑施骑兵,那就是送肉的。

    这黑灯瞎火的,突骑施是怎么发现他们的?

    夫蒙灵察这种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突然发现在数十步以外的突骑施骑兵,并没有理会他们,而是迂回着掉了一个头,继续冲刺了。

    夫蒙灵察脑海中灵光一闪,在这困苦中,忍不住的一咧嘴。

    突骑施横行西域,拥精甲战骑三十万,自然精于骑军的连环突击战法。

    冲击了一阵,撤回继续,将骑兵的冲击力发挥到极致。

    这黑夜中,对面退回来打算再次冲锋的骑兵队,分明是将他们视为同类了。

    “都脱掉身上的衣甲!”

    夫蒙灵察低声下达了命令,向着突骑施那满是火光的地方,发起了冲锋。

    这一仗从一开始就胜负就定下了!

    一群远来疲乏之旅,如何能战以逸待劳且数倍于己的敌人?

    何况这群疲乏之军,还是杂牌军,有龟兹兵﹑焉耆兵﹑疏勒兵等异族兵。

    他们接受调派,也能够参战,派的上用场,当终究不是唐军。

    不可能有袍泽共死之念,一但情况危急,败退是必然的。

    不过,此刻突骑施未来的汗王骨啜心底却没有大胜后的喜悦,就跟吃了美味佳肴,一边回味,一边让人告诉你佳肴里有苍蝇一样恶心。

    “带上来!”

    骨啜怒气勃发的看着面前给五花大绑的魁梧汉子,眼珠子都要喷出了火。

    原本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就是让这家伙给搅和了。

    他领着不知道多少兵士,穿的跟他们几乎一样,在黑夜里左突右冲,将他们的大后方搅和的一团糟。

    导致了兵士们完全不知道谁是敌,谁是友,多处出现自己人砍杀自己人的情况。

    两千兵士任是在数倍于己的包围中造成了两倍以上的伤亡……

    这还不是关键,因为后方的混乱,让前方进攻的兵士有了顾忌,没能如预料的一样,将唐军歼灭,只是将他们击溃击散……

    “可恶!”

    依照原定计划,他们不说全歼,只要留住四万兵士,安西四镇就再难组织有效的还击。

    四镇中所有的财富将会为他们所有……

    作为生平第一次指挥大军,竟然不是痛快的大获全胜,实在可恼!

    “败军奴隶,见到本王还不下跪!”骨啜站起身子,挥舞着马鞭,当头就抽了过去。

    夫蒙灵察猛地向身旁的兵卒撞了过去,他体魄健壮,直接将对方撞倒在地,没有任何迟疑,对着另一边的兵士,一个断子绝孙脚。

    他的速度太快。

    鞭子打在夫蒙灵察肩上的时候,已经有两人倒下了。

    他硬抗这鞭子,一声不吭,对着还未反应过来,倒在地上的那脑袋就踩踏了下去。

    没等他向另外一个兵士动手,帐内的兵士已经反应过来。

    猩红的血刀从后辈透胸而过……

    夫蒙灵察瞪圆了眼睛,看着那个双手捂着裤裆跪在地上的突骑施兵,咧嘴一笑道:“多谢王子又让我夫蒙灵察赚了一个……”他强自站直着身子,道:“跪好了,下国蛮夷,就是不懂礼节,跪都跪不好!”

    “混蛋!”

    骨啜怒骂一声,手起刀落就将夫蒙灵察的脑袋砍了下来,随手一刀,又将那无辜的兵卒砍杀,咆哮道:“我突骑施没有跪敌人的废物!”

    他从地上捡起夫蒙灵察的脑袋,看着那到死都瞪圆眼睛的脑袋,直接别在了腰间,愤慨道:“本王要带着你亲眼看我突骑施的勇士,横行安西四镇的样子。”

    发了好一通火,骨啜这才宣泄了一些心中的忧愤,大步走出帐内,打算向苏禄复命。

    还未走出大营,已经得知苏禄到来了。

    “见过父汗!”

    苏禄热情的上来拍着骨啜的肩膀道:“听说昨夜我儿大显神威,可有此事?”

    骨啜用力的锤着胸口道:“昨夜孩儿砍了五十二颗首级,还有这颗夫蒙灵察的,也在孩儿的腰上。孩儿要用他的脑壳骨做尿壶。”

    “哈哈!”苏禄知道自己的儿子表现的不能说很好,是一个合格的猛将,但不是很好的统帅。

    但是骨啜还年轻,权谋用兵可以好好培养。

    突骑施是个崇尚武力的民族,只要通过武勇,稳定了骨啜太子的位子,未来一切都好说。

    所以骨啜也没有在众人面前说骨啜的不是,而是一阵夸耀他的武勇。

    周边兵士也投以敬佩的目光。

    “溃逃的残余兵士,多是步卒,不足为虑。他们根本来不及回到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镇。现在碎叶城以下,我儿可敢率精兵去取龟兹财富?”

    安西四镇,龟兹最富。

    苏禄此举,无疑是送自己儿子大功,让他更进一步的巩固自己的地位。

    骨啜用力的锤着胸口道:“父汗放心,孩儿必将龟兹洗劫干净,让西域诸国知道我突骑施才是西域之主。”

    苏禄放心的让骨啜领兵去了,他计算过,现今安西四镇的兵力是完全不可能抵挡他们突骑施的大军的。

    至于援兵,亦不可能来的那么快。

    骨啜领着一万精骑,一路极往龟兹而去。

    途中他们遇到了小股溃败的唐兵、龟兹兵,骨啜并没有特别围杀他们,但是大军路过之际,甩手斩杀射杀几人,看着惊恐如牲口一样的败卒,心底那压抑的情绪舒缓了许多。

    半日奔袭,大军直到龟兹城下。

    刚刚进入一箭之地,却发现城楼上满是弓箭手。

    雪花蝗虫一样的箭羽,铺天盖地的射来。

    骨啜吓得面容失色,忙拨开羽箭,退出了一箭之地。

    看着数十具尸体,骨啜茫然的看着龟兹城上那密密麻麻的兵士,有些发傻。

第二十九章 小小的不安

    安息国的情况,苏禄早已给自己儿子分析过了。

    安西诸国的实力盘根交错,即有汉时期三十六国剩余的四大古国龟兹﹑于阗﹑焉耆﹑疏勒,也有昭武九姓形成的九国势力,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国环绕。

    这些小国都依附唐朝,依赖唐朝的强大存活。

    四大古国中龟兹是最支持唐朝的,也是因为如此。

    安西大都护府才会从碎叶城搬迁到龟兹,双方的关系几乎等同一家。

    一旦出兵,龟兹会鼎力相助。

    故而安西四镇,龟兹财富油水最足,实力又是最弱,可以轻易取之。

    事实也是如此,此次夫蒙灵察进兵,龟兹王出力最大。

    骨啜对于自己父汗的判断尤其信任,打算直接率兵踏平龟兹,让世人知道突骑施除了拥有一个天选可汗,还有一个所向披靡的王子。

    却不想还未到龟兹城下,自己险些给射成马蜂窝。

    “什么情况,龟兹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从哪里冒出来的?”

    骨啜厉声咆哮着,只是初略一观,便能估算个大概人数。

    此刻的龟兹城楼上,至少也有两千兵士。

    他们衣甲整齐,训练有素,根本就不可能是百姓假扮的。

    为防万一,苏禄给自己的儿子安排了一员老将巴林杰。

    巴林杰眯着眼睛眺望道:“那城楼的旌旗挂着的是崔字旗号,据我所知,龟兹上下没有姓崔的统帅,安西也没有。只有西州的都督姓崔,难道是?”

    骨啜怒视着巴林杰道:“你是说西州兵赶来支援了?”

    巴林杰略作沉吟,道:“十之八九!我们刚刚打残了安西五万兵士,安西境内的兵源大多都是空的。只有西州有兵能够支援……”

    “混蛋!他派兵来龟兹,西州就不管了?”骨啜见这到嘴的肥肉吃不了,破口大骂,无意间看着腰上犹自瞪着双眼的人头,只觉得那双眼睛充满了嘲弄。

    巴林杰提议道:“不如我们四散劫掠周边村落?不至于白来一场。真要是西州兵,那可不是一个好的征兆。说明了西州的裴将军已经插手西域战事了……”

    想着裴旻的战绩,他忍不住道:“大唐的裴将军是当世少有的名将,他的手下没有一个简单的人物。他放心将西州这样的门户重镇,交给姓崔的,这姓崔的都督,不能小看。”

    骨啜闻言大是不服,裴旻大不了他几岁。

    但两人的声望却是一天一地。

    初生牛犊不怕虎,说的就是他这种年轻气盛的小伙儿。

    而且此战关系他继承未来突骑施可汗的关键,不能赢的漂漂亮亮,不如不打。

    骨啜不甘叫道:“我们围攻碎叶城已有几日,现在整个安西无人不知我们入侵。周边村落哪里还有羔羊……,走,我们去焉耆,也许还能分一杯羹。”

    巴林杰张了张口,想要劝说,想了想,还是闭上了嘴巴。

    击溃了夫蒙灵察的救援大军,苏禄理所当然的分兵劫掠安西四镇。

    骨啜负责龟兹,焉耆自是有人负责。

    负责劫掠焉耆的人叫莫贺达干,是突骑施黄部的世子。

    突骑施也如草原部落一样,是由多个部落组成,其中实力最强的就是以苏禄可汗为主的黑部以及莫贺达干父亲莫贺东率领的黄部。

    突骑施便是以黑部、黄部为根基,再加上多个小部落合成的军事团体。

    苏禄当初为了稳定突骑施内部,与黄部首领莫贺东结为兄弟,并且还定下承若未来的突骑施可汗,择彼此儿子中下一辈最出色的担任。

    莫贺达干也是突骑施可汗下任候选人……

    骨啜奈何不得龟兹城,去焉耆捣乱,显然是不打算坐视莫贺达干获得比自己更大的功劳。

    这部族间的内斗,巴林杰也很识趣了没有开口。

    骨啜直接绕过了龟兹,向焉耆赶去。

    还未行至一半,骨啜却得到了最新消息。

    莫贺达干与他遇到的情况一样,焉耆也得到了西州军的支持。

    莫贺达干率领的黄部,一样在城下碰了个头破血流。

    不只是如此,于阗﹑疏勒的情况也是一般。

    在他们跟夫蒙灵察大战的时候,西州军已经分兵四路,日夜兼程向安西四镇支援了。

    西州军全军一万五兵马全部出击,分别驻守四镇。

    得此消息,骨啜、巴林杰面面相觑。

    即便稳重的老将巴林杰也忍不住道:“将西州所有兵马都调往安西四镇,就不怕我们去攻高昌城?高昌可比四镇更加富庶……”

    骨啜便如拨云见天一样,气得大笑起来,厉声道:“这是赤裸裸的羞辱!那个裴旻以为自己是谁?是真神安拉嘛!他的领地,就是禁土,我们不敢动?将我们伟大突骑施,看做胆小无能的突厥了?”

    “走,兵进高昌,本王就要让那目中无人的家伙知道,高昌也是西域。在西域!就是我突骑施的天下!”

    不由分说,骨啜直接率兵直冲高昌而去。

    骨啜的举动传到了已经攻取碎叶城的苏禄可汗耳中。

    苏禄脸色微变,想了许久,却也没觉得骨啜的决定有什么不妥。

    西州都督崔希逸分兵驻入安西四镇,固然说明了一点,唐军的反应,比他预料中的更快。

    河西军已经插手西域战事。

    但是河西军,仅有西州都督崔希逸的一万五千兵马在高昌。

    离河西最近的军队是沙洲玉门军,可是沙州离西州隔着两千里的无人沙碛。

    那里环境恶劣气候异常,大冬天里滴水成冰,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支援西州。

    “都说裴静远用兵大胆,果然够胆!只可惜,你不是诸葛亮,本汗王也不是司马仲达,想对本汗用空城计,做梦呢!”

    苏禄一拳打在城头。

    诸葛亮的空城计记载于西晋人郭冲所作的《条亮五事》,但因是虚构,传的并不广。

    作为突骑施的可汗,苏禄却知道此事,显然学识丰富。

    “传令给骨啜,让他速战速决,不可贪更不可犹疑,劫了高昌,立刻回军,莫要跟河西援军交手!”

    只要此战得胜,骨啜未来可汗的位子就稳了。

    苏禄尽量往好的方向去想,但是不知为何,心底有那么小小的不安。

第三十章 某这刀,早已饥渴难耐

    万余精骑直接进入了西州!

    西州就是原来的高昌国,是古时西域的交通枢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之一。

    西域诸国,高昌最富,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

    尤其是西州划入河西地界,经由唐朝接管之后。

    唐朝官员凭借出色的治理才华,让高昌的民政有了飞跃式的进步。

    相比劫掠龟兹,高昌的财富,更加让骨啜激动,一路上毫不停歇,马不停蹄的奔袭了四个时辰。

    八个小时的长途奔袭,对于马背上长大的突骑施来说,那是小菜一碟。

    搓着几乎冻僵了的脸颊,看着远处奔袭来的探马,缓缓的停下了速度。

    “高昌城的情况如何?”

    骨啜不等对方禀报,直接开口询问。

    探马语气有些激动,说道:“乱成一团,他们已经得到我们到来的消息。周边的牧民都赶着牛羊往高昌城里跑……”

    “哈哈!”骨啜忍不住仰头大笑:“这就是为了一只羔羊,丢了整个羊群。为了救安心四镇,放空了自己的西州。愚蠢之极,走,我们趁着牧民逃进城机会,直接冲进高昌,给那个自大的裴将军上一课,让他知道他能常胜,是因为没有遇上我突骑施,没有遇上我骨啜。”

    想着能够打赢唐王朝的常胜将军,骨啜就觉得热血沸腾,催促着麾下兵马向高昌冲杀过去。

    在离高昌还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一条不算宽阔的河溪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原本有的桥梁明显断成了两截,河中还有一些碎木,显然这桥是刚刚拆的。

    骨啜怒视着探马。

    探马带着几分茫然的道:“刚刚属下经过的时候,这桥还在。”

    “我当然知道!”

    骨啜一马鞭抽了过去,叫道:“明显是你的疏忽,让人发现了,他们拆了桥,阻挡我们的去路。”

    他懒得再抽第二鞭,望向巴林杰道:“你来过这里,还有路嘛?”

    巴林杰摇头道:“没有了,这河是艾丁河,是山上的白雪所化,一直连到南方的艾丁湖。要不我们绕山,要不就绕过艾丁湖,怕是要耽搁不少的时间……”

    骨啜听到这里,不再犹豫道:“直接过河!”

    之前探马传来的消息是周边牧民慌慌张张的躲进高昌城,如果耽搁了时间,让牧民全部进城。

    他们只有强攻高昌城这一条路了。

    尽管高昌城中无兵,但凭借城池的便利,就算百姓上城也能给他们造成不小的伤亡。

    何况毋庸怀疑,沙州的玉门军必然是在支援的路上。

    多耽搁时间,对他们大是不利。

    骨啜好勇,却也懂得一些军略,这基本的情况还是看的很通透的。

    高昌城拆毁了连接西域唯一的桥梁,打得就是拖延他们速度的主意。

    固然冬季天冷,突骑施的兵士在得到任命后,毫不犹豫的往冰冷刺骨的河水里淌。

    骨啜冻得脸色都有些青紫,他高举着自己的弯刀,喝道:“突骑施的勇士们,别念着此刻的冷。杀进高昌之后,自有数不尽的娘们给你们暖脚。话就事先挑明了,入城之后,财富自取,牛羊上缴,女人,谁抢到就是谁的!”

    没有别的激励的言语比这句话更加鼓动人心。

    万余突骑施的兵卒就如群狼一样,高声嚎叫起来。

    还没有等他们的鬼狐狼嚎声落。

    他们后方居然传来了阵阵马蹄声。

    骨啜莫名的向后眺望,一支数以千计的牧民居然在艾丁河的对岸。

    密密麻麻的箭羽破空而来,数以百计的骑兵惨叫着中箭摔倒,混乱的波动扩大开来。

    “混蛋!”骨啜气恼的大叫。

    要是让兵卒袭击,也就算了。

    一群牧民竟然敢组织起来袭击他们的大后方,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伤亡。

    “射,回箭射,让他们知道,跟我们突骑施比弓箭是科等的愚蠢!”

    骨啜取出了背上的强弓,一箭射了过去。

    河对岸的牧民,应箭而倒。

    牧民们似乎怕了,相互一拥而散。

    突骑施这边的骑兵有些反应不及,大多还没来得及射出手中的弓箭,对方已经逃出了射程。

    “哈哈!”

    骨啜放声大笑,道:“一群怂包,也敢撼我虎威……不管他们,我们……”他一边说着,一边得意的笑着,转过身来,还未将命令下达出口,却发现在他们为河对岸的游牧百姓吸引过去的时候,正前方一队兵正黑压压的像他们压过来。

    骨啜先是看得怔住,随即大叫:“快迎敌,快迎敌!”

    他们刚刚布好了阵势,准备迎敌,背后又传来阵阵喊杀声,骨啜转头一看,觉得心都冷了。

    那群该死的牧民有集结起来,来到了他们的背后,隔着艾丁河像他们放着冷箭。

    “该死!”骨啜暗骂一声,咆哮道:“不管身后的这些杂碎,给我往前冲,让他们知道我们突骑施勇士的厉害!”

    在骨啜的指挥下,突骑施完全不管身后的牧民百姓,近乎万余的骑兵,嚎叫着向前方对冲了过去。

    两军渐渐逼近,骨啜见对方阵容松散,忍不住大笑起来,只要一击,一击,对面这群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兵士就会给他们冲的不成建制。

    都说唐军擅于布阵,就对面这骑兵阵,那是他们突骑施三岁小孩的水平。

    冲刺中,他还看了一眼腰间夫蒙灵察的头颅,心道:“瞪大你的眼睛看好了,你们唐军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两军渐渐逼近。

    三百步、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一百五十步……

    突然对方的骑兵速度停顿下来,放弃了骑兵最冲击。

    这一下让指挥冲刺的骨啜有些莫名其妙,骑兵没有了冲击力,还叫骑兵嘛?

    这个念头刚在他脑海出现,下一秒他的脑子瞬间空了……

    对面的唐军取出了藏在身后的硬弩……

    骑兵弩!

    骨啜脑中闪过了三个字!

    刹那间,凶悍追魂的弩箭破空而过。

    骑兵弩的威力远比不上伏远弩那么可怕,但是凭借优秀的工艺,威力远不是弓箭可以相比的。

    聚在一起冲锋的突骑施骑兵前部瞬间崩溃……

    封常清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笑道:“哥舒翰将军,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哥舒翰一脸的疲累,眼中布满了血丝,看着面对的突骑施兵士,抽出了佩刀,狞笑道:“都督放心,某这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第三十一章 现世报

    哥舒翰高举着手中的大刀,咆哮道:“愚蠢的敌人已经被我们包围。哪怕是一群猪,都能够取胜,大伙儿只管放开了杀,跟我建立功勋就是!”

    听统帅将军这般胜券在握的呼喊,久经训练却还是第一次上战场的兵士们,那点点紧张之心,烟消云散,先后大吼高呼。

    不过区区千余人,却有着万人的声势。

    哥舒翰渐渐将战刀向前移动,嘴里做最后的警告:“话说在前头,此战胜果,自有记功队按照尔等小部队作战方位,统一计算该地遗留的敌人首级。你等作战时脚步不许停留,一往无前,但凡有争夺敌人首级而阻碍大军行进者,后军将士可将其斩杀,踏其尸体前进!”

    “杀……”

    在最后一个字落,哥舒翰的战刀已经指向了前处,“杀”字也随之脱口而出。

    听到哥舒翰的话,他麾下的兵士先是心底一寒,随即发出了真正咆哮,宛如千万只狼一起嗥叫!

    伴随着这难以言喻的吼声,他们宛如旋风一样席卷而过,杀至突骑施的阵头。

    几下呼吸的功夫,哥舒翰率领着麾下骑军狠狠地刺入突骑施的骑兵之中。

    原本就让劲弩射乱的前军,受到哥舒翰这般猛烈的一击,更加不成建制,散乱一团。

    哥舒翰舞动着大刀奋力冲击,左右挥砍,在超凡的勇武之下,周边的兵士就如砍瓜切菜一样,让他斩落马下。

    身后的兵士见敌人如此不堪一击,兼之自己主帅这般豪勇,均战意昂扬,配合着主帅一并奋勇冲杀。

    哥舒翰不仅只有个人勇武,还注重配合,以自己箭头,麾下兵士为锋,率领兵士不断向突骑施阵形腹地挺进。

    不到一刻钟的工夫,以摧枯拉朽之势穿透了这股敌兵。

    “啪!”

    双手一合!

    在后方封常清见此一幕,忍不住的赞叹出声:“好一员智勇兼备的悍将。”

    哥舒翰管辖的子亭守捉就在沙洲附近,裴旻曾经特别叮嘱于他,让他帮着照料一下哥舒翰。

    对于哥舒翰,封常清也因此有些了解。

    哥舒翰家境太富,自小就养成了挥金如土的性格。

    固然因为受到了羞辱,浪子回头,不再赌博。

    可他轻财重气的性格早已深入骨髓,更改不了。

    对于麾下兵士极为大方,深得信赖的同时,又治军有方,非常严苛。

    在给裴旻提拔为子亭守捉的时候,原本的老副将不服,哥舒翰直接用木棒在三军面前,将之活活打死,以至于军士凛然。

    故而哥舒翰部下不多,兵士对他却又敬有惧,莫不以他马首是瞻,唯命是从。

    这样的将,带出来的兵肯定不差。

    封常清早有思想准备,却不想哥舒翰表现的比他想象中的优秀的多。

    忽然发现哥舒翰的才华,只怕不在他之下,只是没有他那么幸运,能够从一开始就成为裴旻的部下。

    论及兵卒数量,其实突骑施的万余精骑,还是占据着些许优势的。

    但是突骑施的兵士从碎叶城奔袭到龟兹,又从龟兹往焉耆赶了半路。然后从中途转向奔袭高昌,这途中还在这零度以下的寒冬里,淌过一条冰冷刺骨的河水。

    面对这多方考验,突骑施的将士们能够坚持下来,靠的就是一口气。

    高昌的财富、高昌的女人……

    现在财富没有了,女人也飞了!

    士气体力的双重压力,加上战术的完全压制,即便是数量占优,场面也呈现一面倒的架势。

    看着战局已经彻底倒向了他们这边,封常清下达了全新的命令。

    “甲字营右翼包抄,乙自营左翼包抄,丙字营左翼支援,丁字营右翼支援……”

    “记住,突而不破,将敌人当做鸭子,赶下艾丁河!”

    ……

    此时此刻原本不可一世的骨啜已经没有突骑施未来汗王的嚣张狂妄,而是披头散发,一脸的血泪,即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

    带着几分茫然的看着四周,短短不过半个时辰,遍地堆积得都是突骑施兵士的死尸。

    战场上冲来杀去的,尽是红着眼睛只顾挥刀砍杀的唐军。

    他们已经给唐军包围起来了!

    以劣势兵力借助艾丁河反包围优势兵力,骨啜在这个时候有才知道自己学的战术战阵是何等的可笑。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合一,这才是真正的指挥艺术。

    看着就如鸭子一样,给赶下艾丁河的族中勇士,骨啜忍不住仰头狂叫起来:“裴旻……”

    这叫声充满了愤怒和绝望……

    发泄过后,骨啜看了腰间依旧瞪圆着眼睛的头颅,眼中闪着决然,高声怒吼道:“敌人兵少,还能动的,跟我杀上去!”

    骨啜倒也不失草原男儿的彪悍,左右皆是敌人,身后不只是有艾丁河,还有一千要命的游牧百姓。

    一千游牧百姓,在这一刻,成了断他们后路的杀手锏。

    在这种情况下,唯有前冲一条活路。

    只要能够突破重围,只要在乱军中找到敌首,一刀将他砍死,便可力挽狂澜。

    骨啜咆哮着催马向前,手中的弯刀左右挥砍,鲜血飞溅中,居然硬生生的冲出了一条血路。

    此时大局已定,突骑施的残兵败卒已经给挤压在了一处,往艾丁河中败退。

    哥舒翰一边屠杀着身旁的兵士,一边赶着鸭子,突然听到有人大叫“裴旻”的名字,寻声望去,见到一个头顶狰狞的兽面战盔,身披青色铠甲的敌将冲了过来。

    哥舒翰狰狞一笑,毫不犹豫的迎了上去。

    两人直接正面对在了一起!

    眨眼的工夫,双方冲入了一丈之距。

    凶狠的弯刀如同一道闪电,划破空气,直接劈向了哥舒翰的脑袋。

    哥舒翰举手臂一格。

    当的一声!

    骨啜的宝刀居然弹开了!

    哥舒翰右手猛然一挥,战刀已经捅进了骨啜的胸口,然后在人马交错的时候,抓着他的前胸,提了过来!

    留意到了那绑在骨啜腰间的脑袋,哥舒翰眼圈一红,从骨啜胸口抽出了战刀,对着那还未死透的脑袋切了下去!

    一样的,瞪圆着眼睛!

    死不瞑目!

    在哥舒翰下手的时候,听到了隐隐约约的三个字“为什么!”

    他到死都不知道怎么怎么败的!

    哥舒翰有样学样的将脑袋挂在腰间,回答了他这个问题:“因为我超有钱。”

第三十二章 负伤的毒蛇

    哥舒翰这话说的理直气壮,也没有一点毛病。

    哥舒翰是个败家子,这个毋庸置疑。

    有人说“男人染上黄赌毒,任意一个就完蛋”,哥舒翰原来染了俩,可活得好好的,一样大手大脚,挥金如土。

    靠的是什么?

    就是一个有钱的老子!

    哥舒家族本就是突骑施的部落首领,有着一定的家财。

    哥舒翰的爷爷哥舒沮是左清道率,负责管制西域的盐池。

    古代的盐铁生意是何等暴利,哥舒家也因此累积了亿万家财,是那个时候西域第一富豪。

    哥舒翰的父亲是前任安西都护府副都护哥舒道元,母亲是于阗王长公主。

    如此家族累积下来的家财,哪怕哥舒翰再混蛋,也挥霍不光。

    后来哥舒翰在长安受到致命的羞辱,浪子回头,打算不依靠自己的家族力量,在凉州从军。

    哥舒道元望子成龙,得知自己的儿子回头,哪里会吝啬钱财?哪能不鼎力支持?

    中原不产好铁好钢,哥舒道元为了给哥舒翰造一口好刀,特地从阿拉伯帝国购买大马士革钢,万里迢迢送往长安,请大唐名匠特别打造。

    哥舒翰的坐骑,是乌孙国遗留下来的纯血天马,档次比裴旻的辛巴还要高一点。

    衣甲也是通过关系,从朝廷买来的明光铠,所用的钢材同样是上等的好钢。

    原本铠甲左臂上宽大的护腕是用来冲锋的时候护住面门防箭的,任是给哥舒道元打造成了可挡锋利刀剑的护腕!

    骨啜的宝刀不是凡品,但砍在哥舒翰的护腕上,却直接反弹开了,导致空门大开。

    本来骨啜就不及哥舒翰老辣,又有这装备的压制,直接一回合就给擒拿住了。

    突骑施败局本就定死了,骨啜这个主心骨又阵亡,更进一步加快了他们的灭亡。

    如封常清的目的一样,最后突骑施的兵卒都给驱赶进了艾丁河。

    不过对于突骑施的残部来说,艾丁河不易于是死亡之河。

    给包夹在了冰冷刺骨的河水中,那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因为战术需要,封常清没有留一个俘虏,除了可用的马匹,兵士全部给射杀在了艾丁河中。

    殷红的血液,将艾丁河都给染红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

    看着一脸沉重的哥舒翰,封常清问道:“怎么了?”

    “是夫蒙大哥!”哥舒翰双手捧着夫蒙灵察的头颅,眼圈忍不住泛红。

    原来夫蒙灵察在这之前是哥舒翰父亲哥舒道元的部下,杜暹继任了哥舒道元的位子,夫蒙灵察也因此跟了杜暹。

    哥舒翰小的时候还跟夫蒙灵察学过几手武艺,关系很好。

    封常清也是安西出身,知道哥舒翰口中的夫蒙大哥正是夫蒙灵察。

    他已经知道夫蒙灵察惨败身死一事。

    此次惨败,夫蒙灵察府主要责任无疑。但他不失为一条汉子,既然已经身死,封常清也不想多说什么,道:“人死不能复生,哥舒守拙节哀,你即以为了他复仇,相信他在天之灵,也会瞑目的。我们需要立刻赶去龟兹,先将夫蒙将军的首级交给颜县令吧,看看能不能寻得将军的尸身,也好给他个全死尸。”

    哥舒翰肃然的点了点头。

    封常清口中的颜县令正是颜杲卿。

    此战能够全歼突骑施,蒲昌县县令颜杲卿也获有大功。

    颜杲卿并不知道裴旻在凉州的情况,只是知道西州都督将兵马调往安西防守。西州空虚,又得知突骑施奔袭西州的消息。

    颜杲卿在危局时刻,就如历史上他在安史之乱时的表现一样。

    凭借自己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号召百姓参战守城,硬生生的拉出了一支千余由高昌遗民组成的骑兵队。

    颜杲卿领着骑兵队赶到高昌城的时候,正好与翻过两千里无人沙碛的封常清、哥舒翰遇上。

    封常清原本打算半渡而击,在突骑施一半渡河的时候,给予他们迎头痛击。

    这样能够轻易的取得胜利,将骨啜率领的突骑施精骑击溃。

    这种打法是万全之策,毕竟骨啜是远来疲军,他们也是远来疲军。

    而且比起骨啜部的路线,显然比他们穿越恶劣的无人沙碛轻松的多。

    兵力又不处于优势,半渡而击是最合适的战术打法。

    但是加上颜杲卿募集的这一千骑兵队就完全不同了。

    游牧百姓组成的兵士禁不起正面一击,但是西域人擅弓好马,即便是百姓,一样有着一定的骑射功底。

    只要操作得当,就如象棋中的过河卒,完全可以当做车来用。

    封常清当机立断的改变了打法战术,大胆的将骨啜放过了河,一举将之歼灭。

    要是依照半渡而击的打法,到顶也不过是击溃而已。

    没有颜杲卿这多出来的一千百姓骑兵,就没有这一场大胜……

    **********

    碎叶城!

    苏禄很快就得到了自己爱子全军覆没的消息。

    听到这个消息的苏禄,先是怔住了,只觉得天旋地转,茫然的伸了伸手,向空中捞了捞,想要将自己的儿子抓住最后无力地垂了下来。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怎么会,怎么可能……王儿……他,他……”

    连吐出几个“他”字再说不下去。

    苏禄痛心疾首的跪在了地上,一手抓着绞痛的心,一手用力敲打着地面,低声哽咽着。

    鲜血混着眼泪一起流下来!

    “裴旻小儿……我要吃你的肉,坑你的骨头……”

    苏禄没有大声的咆哮,而是只用他一人能够听见的声音,从牙齿缝里挤蹦出来,近乎无声的痛哭着。

    “可汗!”

    亲卫见苏禄这般模样,叫了一声,想要劝他节哀顺变。

    却骇然发现,抬起头来的苏禄面容扭曲狰狞,满口鲜血,衬托着白森森的牙齿,眼里满是怨毒的凶光,看上去好似一条负伤的毒蛇。

    亲卫甚至忍不住回头,退了两步,一个屁股蹲坐在地上。

    苏禄低沉的道:“你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知道。”

    亲卫吓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不住的点着头。

    苏禄深深的吸了口气,长长地吐出,又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吐出来……

    反复好几次,才稳定了情绪,压下了丧子之痛,厉声大叫:“传我命令,所有突骑施勇士,立刻赶往龟兹城!”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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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介绍:
盛唐三绝: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裴旻的剑。
一个中文系的学生穿越成了史上唯一一个经由国家承认的剑圣裴旻,青锋三尺,天下无敌,上揽九霄寰宇,重铸盛唐诗篇。盛唐剑圣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盛唐剑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盛唐剑圣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