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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言不信     盛唐剑圣txt下载     盛唐剑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六章 容不得忍不得

    莫斯雷马萨突然打断了李隆基的命令,让李隆基眉头一跳,心底有着小小的不悦。

    周边人也不明所以的看着莫斯雷马萨,不知他为何要在这个时候站出来。

    裴旻也不解的瞧着莫斯雷马萨,阿拉伯水军新败短期内不易大战,大唐对西域的掌控还未到达理想之境,没有与西方决战之心。

    这彼此的情况,双方都明眼可见,裴旻心知就算莫斯雷马萨有心喧宾夺主也不会用这种手段。

    但见莫斯雷马萨离席站了出来,来到公孙幽面前,单膝跪下……

    他这一跪登时引起了殿中的哗然。

    东方重男轻女的思想较为严重,给女人下跪那是极其丢脸的事情。

    就算之前出现了武则天、太平公主这样强势的女子,也丝毫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尤其是公孙幽这样身份的女子,虽不属于贱籍,比艺妓什么的地位更高,却也不在士、农、工、商四民之列。

    莫斯雷马萨是西方的大公爵,而且还是阿拉伯帝国哈里发也就是皇帝的亲弟弟,以大唐的爵位来说妥妥的亲王级别的人物。

    一个亲王跪拜一个身份地位底下的女子,实在有些骇人听闻。

    裴旻却是神色一秉,比起朝廷这方面的文武百官,他更加了解西方的文化。

    西方并非没有重男轻女的意思,跟东方相比起来却要好很多。

    他们在这方面很是开放,将向女士行礼视为一种类似于绅士的表现,就如中国的君子。

    西方上流人士也有属于他们的礼节,他们将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灵魂视为美德座右铭,也就是后来的骑士精神以及绅士风度。

    不过现在还没有骑士精神一说,只是一种习惯,还未成为精神。

    公孙幽亦吓了一跳,第一时间避让开了,情不自禁的往裴旻这边退了两步,道:“不必行此大礼!”

    莫斯雷马萨见公孙幽向一旁避让,有些莫名,也不知公孙幽说些什么,看向自己的翻译官。

    翻译官苦笑着将公孙幽的话翻译了遍,同时也向莫斯雷马萨解释了大唐这边的习俗道:“在东方这里,追求女性需要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就是找媒人,调查生辰八字,上门下聘说亲,经过六个过程……”

    莫斯雷马萨不耐烦道:“太麻烦了,你告诉这个美丽的女士,我们大食国看到心仪的姑娘,会向礼貌的向她问好。如果姑娘不是单身,可以直接言明。若是单身,则有义务接受英雄的热烈追求。告诉这位姑娘,她的美貌比传说中的阿佛洛狄忒更胜一筹,让人痴迷。莫斯雷马萨拜倒在她的美貌之下,希望有幸成为她的追求者。”

    翻译官认真的将莫斯雷马萨的话翻译给公孙幽知晓。

    周边人这才明白莫斯雷马萨意欲何为。

    为西方大胆开放的求偶方式惊愕之余,也不由的看着公孙幽,想见一见她的反应。

    虽然东方人在审美观这方面与西方人不同,不过莫斯雷马萨确实是一表人才,魁梧俊朗,加上优秀的出身,却有着吸引万千少女的人格魅力。

    公孙幽听了莫斯雷马萨的解释,正要说话,却见莫斯雷马萨又逼近两步,意图再次跪在她面前。

    公孙幽还待再退,一道身影却出现在了她的面前。看着那熟悉的背影,心底莫名安定下来。

    莫斯雷马萨原本跪在地上的瞬间装了弹簧一般,弹了起来。

    一个大活人突然出现在面前,焉有察觉不了的道理?

    这跪拜让他倾倒的姑娘,这位阿拉伯的狮王心甘情愿,可是跪一人男人,还是未来的仇敌,那是万万做不到的。

    莫斯雷马萨眯着眼,看着面前这位已经给他视为对手的男人,笑道:“帮我问问他,到底什么意思?”

    听着翻译,裴旻也微微眯起了眼睛,公孙幽这个让他心动的女子,在他心中的地位仅次于娇陈。

    莫斯雷马萨当着他的面,追求公孙幽,裴旻就算占不到任何道理,也容不得忍不得,剑拔弩张的道:“我大唐的佳人,自然配我大唐的英雄。想要追我大唐的佳人,在我看来,阁下还不够这个资格。”

    面对裴旻带着几分挑衅的话,翻译官一时间有些为难了,不知如何翻译。

    莫斯雷马萨也是统帅千军万马的人物,从裴旻表情亦看出了他说的不是什么好话,冷冷的道:“直接翻译,一字不差!”

    翻译官只好将裴旻的话,原封不动的告诉了他。

    莫斯雷马萨不怒反笑,带着几分狂妄的道:“我狮王莫斯雷马萨十一岁从军杀敌,为我大食国打下了数万里的土地,擒获了千百万奴隶……英雄如我,你们大唐谁能能比?我不够资格,谁够?”

    裴旻坦然自若的道:“我知道你们西方有决斗的习俗,通过决斗的方式打败所有追求者,从而以优胜者荣誉抱得美人归。这一套庸俗野蛮的方式,在我们这里可行不通。不过我尊重你们的习俗,将你打败是解决这件事情的最佳办法……”

    莫斯雷马萨听裴旻胜券在握的语气,脸上闪过一丝怒意,喝道:“我莫斯雷马萨从来不拒绝他人的挑战,这次当然也不例外!”说着他转向李隆基道:“陛下,请允许我跟贵国的英雄决斗!”

    李隆基有些犹疑。

    裴旻也作揖道:“陛下,所谓主随客便。在西方宴会决斗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两个勇士的决斗比试,是宴会必不可少的环节。我大唐不好此风,想来也没有事先准备。不如就由臣下借此机会给宴会添个彩头,臣下也是技痒,领教一下大食狮王的武艺。让他知道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莫斯雷马萨再次恳求道:“请大唐陛下成全……”

    李隆基见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真要拒绝只会丢了大唐的颜面。何况对于裴旻的武艺,他还是极为自信的,遂然道:“既是如此,朕准了。”

    裴旻看了身后有些不知所措,又带着几分脸红的公孙幽,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让她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又让人多备上一份碗筷。

    瞧着贴心的裴旻,众人似乎明白了什么……

第二十七章 东西方剑术对决

    公孙幽想不到会发生这种戏剧性的变故。

    对于西方的文化,她也不够了解。她只是知道在东方子汉大丈夫不轻易屈膝下跪,好男儿顶天立地,上跪天下拜地,中间拜双亲。

    莫斯雷马萨给她下跪,行如此大礼,只是为求一个追求的资格。她也不知应该如何拒绝,也担心之言拒绝会给大唐带来什么不利的影响。

    毕竟这是国宴,公众场合。

    这也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东方人重视宴会,甚至将位置的先后看的比生命更加重要。而西方人喜欢宴会,他们的宴会盛大,相对而言也会自由轻松许多。

    应邀而来的名媛,如果不愿意接受他人的追求,可以直接拒绝,在西方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相对来说东方含蓄,大庭广众之下,拒绝他人,会视为一种打脸的行为。

    公孙幽只觉得公然拒绝不妥,特别为难。

    裴旻站出来无疑解了她的困境,但听得西方有决斗追美的习俗。

    尽管裴旻并没有将她视为货物,不是以此为由跟莫斯雷马萨决斗。可一切事情却因此而起,也容不得她多想。尤其是面对周边似懂非懂的眼神,向来稳重成熟的她,也不由心如鹿撞。

    但见场上气氛渐渐浓重,公孙幽也不由静下心来,看着场上的两人。

    一个阿拉伯帝国的狮王,一个大唐帝国的镇边大帅……

    两人的背后站着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国家……

    这谁胜谁负并不意外着彼此国家的强弱,赢的一方将会力压对方的国家一筹,却是毋庸置疑的。

    他们之间的胜负绝不只是意气之争,更是两大国家的强强碰撞。

    莫斯雷马萨取来了自己的剑,一把极为少见的双手长剑,很像电影里的骑士长剑,剑身宽阔而长,又兼顾马上和步行作战两大特点,是西方最为常见的兵器。

    莫斯雷马萨道:“这把剑叫征服,我率兵跨越直布罗陀海峡征服了西哥特王国的日耳曼人从他们手中掠夺来的精铁,混以我大马士革钢锻造出来的长剑,杀人斩将就如削土切草一般容易。”

    裴旻也从高力士手中接过了秦皇剑,看着跟随他九年,依旧毫无损耗的神兵,道:“剑名开疆!陛下所赠,于开疆面前,天下诸剑皆是凡铁!”

    他自然知道手中这剑的名字是秦皇剑,是李隆基登基之后,为了勉励自己特别命工匠打造的。

    后来送给了裴旻,“秦皇”二字,裴旻是受用不上,一直也未给它取别的名字,在他心底还是觉得秦皇剑这个剑名确实不错

    今天见莫斯雷马萨将他的剑叫“征服”,裴旻也随口说了一个“开疆”。

    以“开疆”对“征服”!

    合情合景!

    李隆基听了也是眼前一亮,对于裴旻的雄心壮志极为满意,至于那一句“天下诸剑皆是凡铁”更是切合他心中对于秦皇剑的期望。

    秦皇剑是他登基之后,调用库存的各种精铁矿石,包括了昔年大唐灭高句丽时,缴获的长白山寒铁,倭国进贡的和钢,还有天外陨铁、西域精铁等等,各种珍稀材料,以大唐最新的冶炼工艺,请最好的宫廷匠师精心打造的。

    这些稀有的材质,任何一种参入剑中,都能使得凡铁变为利器。

    何况一柄剑全数都采用各种珍稀材料炼制?

    也只有万邦来贺的大唐,百年积蓄才有如此手笔。

    而且各种材质不一,想要将诸多材料的特点融为一处,没有超凡的冶炼技术,根本没有可能做到。

    符合这所有条件的也只有大唐皇室,也只有身为皇帝的李隆基才能锻造出秦皇剑这样的神兵利器。

    一把剑真正的关键在于冶炼技术,大唐的冶炼技术问鼎天下。

    或许制作秦皇剑的匠师,不如干将、莫邪、欧冶那般有名,秦皇剑更比不上干将、莫邪、龙渊、巨阙,但比及那些的历史名剑,秦皇剑在各方各面,无疑更胜一筹。

    在秦皇剑面前,天下诸剑,确实皆是凡铁。

    莫斯雷马萨心底生怒,他自诩已经足够自傲,但跟裴旻的狂妄相比,却要逊色许多。

    “只希望阁下的剑,有你的嘴那般锋利!”这话音一落,莫斯雷马萨退后三步,摆开架势。剑尖斜举胸前,遥遥指着裴旻。

    一瞬间一股凛冽的杀气立时气漫全场,周边的温度似乎都下降了几度。

    裴旻凝视着对手,神色微微一秉。

    气势!

    这种东西玄之又玄,但却是存在。

    论及武勇这天下只怕无人能比得上西楚霸王项羽,《史记》中就有如此记载“汉有善骑射者楼烦,楚挑战三合,楼烦辄杀之。项王大怒,乃自被甲持戟挑战。楼烦欲射之,项王嗔目叱之,楼烦目不敢视,手不敢发,遂走还入壁,不敢复出。”

    唯有到达一定境界,才能控制自己的气势,项羽这一招霸王硬上弓,无疑将气势用到了极处。

    这个狮王身上的杀气,可比屠夫刘光世浓厚的多!

    裴旻将刘光业跟莫斯雷马萨相比,却当真小觑了这位阿拉伯狮王。

    刘光业利用权势虐杀妇孺,根本不值得一说!

    莫斯雷马萨再如何不济,也是从尸山血海中滚爬出来的,从军三十年,征服了西方十数个国家。其中不乏突尼斯、摩洛哥、西哥特王国,甚至还跟更远的法兰克王国打了一战。

    刘光业跟之相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裴旻把秦皇剑抽出少许,立时光芒顿现,在剑出鞘的那一瞬间。

    裴旻亦如变了一个人一样,有着一股凌冽不可侵犯的气势与莫斯雷马萨的杀伐之气,针锋相对。

    所有人立时呼吸顿止,静待随时展开的恶战。

    “狮王请了!”

    莫斯雷马萨听不懂裴旻说什么,但见他已经做好了装备,双目厉芒亮起,身形前冲,手中征服长剑像阳光长虹般,随着他的步伐,化为迅雷急电,刮过两人间丈许的空间,往严阵以待的裴旻劈去。

    周边人人瞠目结舌,没有人想到莫斯雷马萨一出手就如此刚猛。

    裴旻也小小惊愕,想不到莫斯雷马萨一出手就是舍身猛攻的姿态,身上破绽毕露,似乎有无数漏洞。

    他见识过西方的剑术,深知西方剑术亦有独到之处,决不至于这般容易对付,横移一步,沉腰坐马,连剑挡格。

    “当!当!当!当!”

    五声激响,震慑全场。

    先是剑风破空的急啸声,牵引了所有人的感觉,眼力不佳之人,甚至不知道五声从何而来,莫斯雷马萨明明出了一剑,为何会传来五声击响。

    “这!”

    公孙幽一脸动容,唯有她看清了一切。

    莫斯雷马萨的剑术极为古怪,步伐极其诡异,他不是连出五剑,而是一剑四杀一守。将四杀一守融为一剑之中,先以剑尖最远距离劈刺,裴旻横移避开之后,立刻以剑尖之下一尺的剑锋横削,接下来又以剑锋之下的一尺剑身上撩,为裴旻抵挡住之后,翻转手腕,连消带打,以另一边的剑锋斜横削,最后再以剑镗卡住了裴旻的秦皇剑,阻挡他的攻势。

    一把特殊的长剑,一招之中,将长剑的特性发挥到极致。

    这个给称为狮王的男人,剑术诡异,实力深不可测!

    公孙幽心念着换做她自己,固然不至于接不下这古怪的一招,却也没有裴旻反应的那般从容。

    莫斯雷马萨此刻也是心中惊悚,他有心给裴旻一个教训,让他知道天高地厚,并且在所有外族面前展现阿拉伯帝国的实力,有心让世人知道。阿拉伯帝国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

    因而这一剑因全无留手,本以为这一剑可以占得上风,就算不胜,亦能将他逼退,却不想对方竟然逐一接下了他的一剑四招,甚至逼得他使出了守势,心中战意越盛:果然拥有超凡的剑术,是个对手!

    裴旻,接下了莫斯雷马萨的这一剑,亦令他心底捏了一把冷汗。虽化解了对方威厉无匹的一剑,但绝非轻松容易。

    莫斯雷马萨的西方剑术与他们华夏剑术有着极大的差别,几乎没有多少相似之处,其中却有独到高明的地方。

    脑中想着莫斯雷马萨的那一剑,不论是步伐还是出剑的速度时机,无比把握的恰到好处。

    “好剑法!”

    裴旻由衷的赞了一句。

    其实西方亦是历经千年传承下来的,经历了无数战争的考验的。

    在亚历山大时期,亚历山大大帝改良了马其顿方阵,使得方阵变成了一种传奇。这个时候西方人还是以长矛为主要武器,但是长矛有个缺点,长矛刺中敌人后,很多时候会留在他的身体里不容易拔出。所以马其顿兵士身上必配长剑,做特别的长剑训练。

    到了古罗马时期,罗马帝国经过凯撒大帝的训练,在战斗战术上做了改了。抛弃了长矛,改用标枪、大盾、短剑作战。

    罗马军团开始用齐投重标枪的战术来阻挡敌人的进攻,然后用短剑进行近战。这种战斗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剑术的较量。

    也是因为罗马军团做了如此改革,一举打破了马其顿方阵的神话。

    尤其是后来的古罗马统帅盖乌斯·马略,他开始重视兵士的单兵作战能力,实行募兵制,训练兵士的剑术,令得西方的剑术水准大幅度提高。

    随着时间的推移,西方兵士的附甲率越来越高,缺乏劈砍杀伤力的长矛与破甲能力不足的刀渐渐淘汰,能砍能刺的剑成了战场上的主要利器,剑在战场上的地位,水涨船高。

    剑术也得到了全面的发展,有着属于自己的一套理论。

    莫斯雷马萨师从西方剑术大师,使用的就是最为深奥的不列颠剑术,是从最强圆桌骑士兰斯洛特那一脉流传下来的剑技,不论是战场实战皆有奥妙之处。

    肯德里克的剑术固然来至于西方,但是并非正统,是他自己打磨出来的,算不上的西方剑术。

    莫斯雷马萨才是西方剑术的承传者。

    这也不只是大唐与阿拉伯之间的较量,还是东西方剑术的碰撞。

    裴旻、莫斯雷马萨此刻剑还相互交错这,双方间距近在咫尺,甚至能够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莫斯雷马萨借身子前冲之力,征服长剑迫压着秦皇剑不放,强往裴旻推去。

    “知啦!”

    双剑摩擦下,发出一声难听之极的声响。

    论及膂力,裴旻跟有着西方蛮人血统的狮王,要逊色不少。

    裴旻也没有以己之短对彼之长,直接抽剑回身,身子向右九十度直角倾斜,避过征服长剑笼罩的空间,诡异莫测的一剑,由莫斯雷马萨左处标刺他胁下露出的破绽。

    这一着无论在角度、速度和机会的拿捏上,均到了妙若天成的至境。

    越女剑法永远是如此的出人意料!

    就在众人为裴旻欢呼的时候,莫斯雷马萨突然身子一瞪,竟然闪避开来,退了两步。

    全场各方人等,无不为莫斯雷马萨这出人意表的一招目定口呆。

    裴旻见莫斯雷马萨奇迹般的退了开来,有些讶异,目光不由自主的注意到了他的步伐:他双手握剑,身形笔直站立,但是双脚并不是平行,左脚前迈一步,距离与肩同宽,前面的那只脚的脚尖指向他的所在之处,后面一只脚却向外旋转四十五度,以一种古怪的方式站立着。

    裴旻不知道这是西方的丁字步,这种姿态能使前后左右都能保持平衡,膝盖要微屈,将力量凝聚双足,可前后交替。进可攻,退可守,令自己的活动更轻松流畅,速度更快。

    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步伐,才令得莫斯雷马萨能够在第一时间里从容而退,避开越女剑法诡异的一剑。

    莫斯雷马萨也为自己捏了一把冷汗,他这一辈子对敌无数,无数西方英雄豪杰为他斩弱剑下。

    倒也不是没有遇过敌手,但是无人的剑法比面前这个看上去还是如少年一般的英俊后辈那么可怕诡异,防不胜防。

    还为等他定下心来,裴旻手中的秦皇剑再一次的逼近。

第二十八章 龙争虎斗

    裴旻这一剑刚猛迅捷,整个身子连人带剑一并向莫斯雷马萨冲去,宛如猛虎出押,气势如虹。

    莫斯雷马萨脸容冷酷,两目神光若电,先前一计,他是吃了亏,但也证明了一点,比及膂力,自己远比他更强。

    何况自己是双手剑,而他却是单手!

    双手力量的,岂会输给单手?

    莫斯雷马萨当下双脚分开,不丁不八地傲然稳立,左右手握上剑柄,怒喝一声,征服长剑猛地闪电劈下,威势强猛无俦,有若风雷并发,凝聚双手之力,以强剑身猛劈而下。

    就连上首的李隆基以及左右的皇亲国戚、高官贵胄,都为威势所慑,脸色大变。

    裴旻并非文弱书生,但是跟壮硕的西方蛮人相比起来,却相差甚远。

    这跟蛮人硬碰硬,是不是太不理智了些?

    征服长剑与秦皇剑毫无悬念的碰撞在了一起!

    只听“当”的一响,星火四溢。

    都以为会吃亏的裴旻,场面上的情形却让人大吃一惊。

    受挫的竟然是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居然连退两步,方才稳住身形。

    四周的人终忍不住呐喊鼓噪,发出震耳欲聋打气助威的声音。

    这里是大唐的宴会,作为东道主自然占尽便宜,左右都是为裴旻欢呼喝彩的声音。

    莫斯雷马萨神色大是讶异,他想不明白为何自己在气力上竟然会输给明明膂力不足他的裴旻,生平所遇剑手中,也惟有裴旻在这短时间内先后两次硬生生把他迫退。

    他却不知裴旻用的是斩虎剑法,斩虎剑法最大的特点是将力量运用到极致,刚猛无俦。

    莫斯雷马萨倚仗的是自己的双臂之力,而裴旻却将全身的力量用到了极处,将力量通过双腿的肌肉,传授到腰间,再由腰间输送到手上。

    这以全身之力,对抗双臂的膂力,自然是裴旻占得优势。

    莫斯雷马萨稳住身形,心中叫糟之余,眼前电光疾闪,刀气滚腾,秦皇剑已如惊涛骇浪般乘势攻来。

    “当……”

    “当……”

    “当……”

    ……

    兵器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

    裴旻大展剑技,在眨几下眼的工夫下,已向莫斯雷马萨劈砍出了六剑,每一剑所取角度均是直来直往,没有半点的花俏,像一道道的激雷电闪,猛劈而去。

    斩虎剑法最大的特点就在一个斩字,它招式平平无奇,却胜在无坚不摧、无固不破。虽招数有限,但每一招均具绝大威力,逼得对手不得不与之硬碰硬的相碰。

    在刺耳的剑风呼嘹中,双剑不住交触,以莫斯雷马萨之能,面对道家仙人钟离权所创斩虎剑法亦给杀得只有招架之力,不住后退。

    周边一众唐人看的是眉飞色舞,如痴如狂。

    公孙幽对裴旻也有亲近之意,极具好感。此刻见他神威大展的英姿,美眸中也荡漾着几分神采。

    至于莫斯雷马萨的亲随,莫不惊慌失色。

    就连拜占庭的总督查士丁尼也一脸的震撼。

    莫斯雷马萨率领他的狮军团给拜占庭帝国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继承了古罗马精髓的偌大帝国,任是给莫斯雷马萨攻取了一半土地。若不是阿拉伯帝国的将士不擅水战,若不是拜占庭有希腊火这神奇的利器,拜占庭甚至都有亡国的可能。

    查士丁尼自己也多次败于莫斯雷马萨,将之视为死敌。正是因为如此,查士丁尼才知道莫斯雷马萨的英勇可怕。

    他就如传说中北非古国迦太基名将汉拔尼一样,擅于打苦仗硬仗,将对手撕碎撕裂。拥有非凡的武勇,有多次以一敌百的战例。因而有着小汉拔尼的美誉,如此骁勇的人物,竟然给压制的如此彻底?

    这说出去,只怕没人敢信。即便是亲眼所见,他都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

    莫斯雷马萨步步后撤,虽处于劣势,不住后退,但他身上的战意非但为减,反而越发强烈。

    就如战场上的他一样,愈战愈勇,对手越强,越能激发他的斗志,赢的漂漂亮亮,反之对手是个草包,他反而打不出漂亮的战绩出来。

    裴旻的强悍,激起了他好斗好战之心。

    在抵挡到第十一招的时候,莫斯雷马萨步法紊乱,大有支持不住的架势。

    裴旻大喝一声,如影附形抢前一步,手中秦皇剑至上而下,疾劈而下,猛砍往莫斯雷马萨额头正中处。

    莫斯雷马萨似乎逼到了极处,突然他将征服长剑由下往上一撩,就这轻描淡写的一撩,居然荡开了裴旻这一招猛击,硬生生的接住了裴旻的攻势。

    全场各方人氏,无不为这出人意表的一招目定口呆。

    明明已经逼到了极处,却不知为何莫斯雷马萨居然化腐朽为神奇,竟然接下了裴旻这一剑。

    莫斯雷马萨这一剑大有来头,在古大不列颠,他们将剑细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剑柄和剑身。其中剑柄包括剑把、护手和柄头三个部件,剑身又分为强剑身、弱剑身,以及剑刃。同时剑刃又分为假刃与真刃。

    这细致的分化,也可以看出西方人将剑研究的极为透彻。

    剑把、护手、柄头皆有妙用,而强剑身、弱剑身、假刃、真刃各有长处,也就是所谓的剑无一处无用。

    西方哲学家阿基米德曾说过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

    西方的剑术正是融入杠杆原理。

    莫斯雷马萨那上撩一剑,看似简单,却利用了强剑身力大而弱剑身迅速的特点,在与裴旻兵刃相交时,尽量以强剑身碰撞裴旻的弱剑身,以使裴旻的攻击偏离轨道,在兵刃交缠时,通过转动腕部,举剑压剑而使对手的弱剑身滑向自己的强剑身架住,最后力无处使,落入被动。

    若非裴旻警觉不妙撤剑迅速,将会给征服长剑十字护手卡主,陷入危险之境。

    莫斯雷马萨搬回了劣势,目光却落在了自己的征服长剑之上,见长剑上已经多了一个凹型缺口,问道:“你是故意的?”

    裴旻听了莫斯雷马萨的话,眼神瞟了一眼翻译,听了翻译的解释。

    裴旻笑道:“将计就计,你想消耗我的气力,那我便断你长剑,拔你爪牙!看谁吃亏!”他看了一眼,秋毫无损的秦皇剑道:“找与你说了。在我这开疆剑面前,天下兵器,皆是凡铁,无一例外。”

    这普一接触,莫斯雷马萨就知道裴旻不是易于之辈,自己想要胜他,除了倚仗自身的实力斗勇,还需斗智,唯有如此才能确保自己稳胜,为大食国取得荣誉。

    裴旻的斩虎剑法委实了得,以他的膂力竟接不下对方一击。

    不过莫斯雷马萨深知,世间之事,有利有弊,这种剑法固然威力奇大,全凭劲强力猛取胜,堪称天下无双。却也意味着最耗劲力,使得久了,任是铁打的身子也感不支。

    遂以他选择招招硬碰,就算力量不敌,只要能维持自己不败,便能多耗些裴旻的体力。一但他体力跟不上,无以为继的时候,局面形势毫无疑问,立刻逆转。

    利用此战术,他连接十余招,本以为计划得逞,意外瞧见自己的征服长剑的中心无端缺了一个口子,竟有半个指甲盖那么深。

    瞬间醒悟,裴旻出剑劈斩的角度各有不同,但是双剑交错的时候,他的剑从一开始就砍在一个地方。

    每一剑征服长剑都崩开了一个小缺口,直至现在这个凹痕。

    这还是因为征服长剑是西方名匠锻造的利器之故,若是寻常利器,早已断成几节了。

    莫斯雷马萨听了翻译的话,收摄心神,不为外物所动。

    周边人听了两人的交谈,方才知道原来场上这两位一个西方的绝顶人物,一个东方的俊杰,不只是斗勇还在斗智,无论才智剑法,均在激烈的交锋,无不看得如痴如醉,

    不管谁输谁赢,都值得赞颂。

    莫斯雷马萨不想给裴旻多余的休息机会,也不再做口舌之争,微微晃动,当气势蓄至巅峰时,双眉耸竖,大步前跨,一股彻骨的剑气,立即潮涌而去。

    裴旻立足如山,虽跟莫斯雷马萨魁梧的身躯比起来,倍显薄弱,却有一种岳峙渊渟的气势,绝不怕惊涛骇浪的冲击。他毫不相让,秦皇剑澎湃的对涌上去。

    这一次他用的不是斩虎剑,而是草圣剑!

    恢弘的剑势,威力固然逊于强猛无俦的斩虎剑,威势却更胜一筹,绵延不绝的涌向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不敢在与裴旻硬碰硬的接触,收回了攻势,剑疾出如风,摆出低顶位起势,利用轻快的弱剑身,于严密封架中作防守反击。

    虽然他心中不服,却也不得不承认一句话“在开疆剑面前,天下兵器,皆是凡铁”。

    硬碰硬,他力量守得住,但征服长剑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刹那之间,秦皇剑和征服长剑再度拼斗了十多记。

    秦皇剑绵延不绝,而征服长剑也轻活灵动。

    “当当”之声,好似激荡的鼓声,使人听得心弦震撼。

    他们愈打愈快,众人看得眼花神摇,竟忘了喝采助威。

    李隆基看了眼花缭乱,眨巴了一下干渴的眼睛,问向高力士道:“力士,你说他们谁会赢?”

    “应该是裴国公吧!”高力士确实懂武,武艺还不错,出生于岭南贵族,自幼习得家传拳法,三五大汉近不得身。但是裴旻、莫斯雷马萨的境界已经不是他这个层次可以领会的了,根本看不懂谁强谁弱。只是因为李隆基喜欢听好话,顺着他的心意说而已。

    高力士了解李隆基,李隆基又何尝不了解高力士?

    李隆基听出了他话中的敷衍,怒道:“实话实话!”

    高力士哭丧着脸,道:“目前是裴国公占优无疑,只是……只是裴国公剑法如风如虎,劲气鼓荡,犹如浪潮,绵延不绝。但如此同时我力量损耗的速度远远快于对方,这长此以往下去,在攻个三四十剑,要是攻不破对方防线,只怕会劲力不知。”

    “那可如何是好?”李隆基急切的低声呼喝。

    高力士道:“陛下莫急,老奴只是愚见,算不得数。他们的境界好似龙虎,老奴一条獒犬,那里看的明白……对了!老奴记得裴国公不是说过公孙姑娘剑法卓然,天下少有。她剑舞如此惊人,想必剑术亦是不凡。”

    李隆基瞧了裴旻位子上那位俏佳人一眼,道:“还不去问问,到底谁胜谁负?”

    高力士轻悄悄的来到公孙幽的身侧,问道:“公孙大家,您觉得这比下去是国公赢,还是那个狮王赢?”

    公孙幽轻笑道:“不论剑术还是智计策略,都是裴公子略高一等,你说谁赢?不出二十招,狮王就支持不住了。你看,他的体力可比裴公子消耗的更快!”

    高力士在大殿上位于李隆基的身后,远远下望由不觉得,这一道近处观看,才发现真如公孙幽说得一样,狮王莫斯雷马萨已经大汗淋漓了。

    “这……”高力士无法理解,明明是裴旻在强攻,一剑一剑连环不绝,他应该更加耗费劲力才是,怎么先累到的反而是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从一开始就打着消耗对手体力的主意,怎么自己先累到了?

    公孙幽双眼悠悠的看着前方道:“他们两人的消耗,一个是肉体,一个是精神。裴公子的剑早已到了收发随心的地步,他根本没有剑法,任何剑招他都能信手而来。表面上他施展的是自己创的草圣剑,如长江大河一般。当事实上他每几剑草圣剑中,会夹杂这一手越女剑法。越女剑法之诡之奇之刁钻,鬼神难测。尤其是裴公子手中的越女剑,更是令人防不胜防,难以应对。狮王剑术确实高强,常人遇到裴公子这样的对手,早已一败涂地。他却能立于不败之地,委实厉害。不过他为了抵挡越女剑法,不得不打着十二分的精神经历,用心的应对裴公子的每一剑。他心力精神的损耗远胜裴公子……”

    顿了一顿,公孙幽笑道:“一个知道对方的打算,另一个陷入瓮中,还不知觉,谁胜谁负,毋庸置疑!”

第二十九章 天下一绝 近在眼前

    高力士听公孙幽的解释,心底大悟,迫不及待的跟李隆基汇报了这个消息。

    李隆基大喜的看着殿前。

    局面却如公孙幽分析的一般,但走向有着小小的差异。

    狮王莫斯雷马萨终究是西方的雄狮,在关键的时候,敏锐的察觉了自己的异样,反应了过来。

    认输?

    不是莫斯雷马萨的性格,不在藏拙,猛一挺腰,借力手往前推,征服长剑电射而去,以长剑真刃,疾刺裴旻肩下胁穴,又准又狠。

    裴旻从容不迫,一声不响,秦皇剑剑离地斜挑,宛如灵蛇精准无误的正中征服长剑剑尖,正是对方力量最弱之处。

    莫斯雷马萨那受得起,立时荡开,空门大露。

    裴旻大喜过望,那肯迟疑,“嗖”的一声,抬剑直劈,似要趁其病要其命。

    莫斯雷马萨冷然应对着这雷霆一击,迅速横移,征服长剑反手一反击,重重击在秦皇剑上。

    “叮”的一声,秦皇剑并未如想象中的荡开,反而让裴旻压制住了。

    众人看得如痴如醉,轰然叫好。

    裴旻乘胜追击,一声长笑,刷刷一连三剑,每剑都是大开大阖,迫敌人硬拼。

    每受一剑,莫斯雷马萨都如受重击,大有落败之像,似险若卵。

    但就在胜负即定的时候,就在裴旻劈下第三剑的时候,莫斯雷马萨突然翻转剑锋,用剑身接下了裴旻这一剑,他小后撤一步,长剑呈现倾斜状态。秦皇剑砍在剑身的那一瞬间,卸力上提。

    征服长剑剑身光滑,摩擦力低,受力面积极小,秦皇剑不可避免的向另一侧滑移了过去。

    莫斯雷马萨双目一瞪,厉芒电射,整个人像脱胎换骨了一般,上前一步,用双手剑柄猛地向裴旻的脑门砸去。

    他的动作矫若游龙,一气呵成,杀气腾腾,看得众人目定囗呆,都情不自禁的为裴旻担忧起来。

    砰!

    一道身影横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为裴旻担忧的惊呼声蓦地中断。

    这变化太令人意外了。

    诸多人都忍不住站起来,带着几分震撼的看着收回脚的裴旻。

    原来就在莫斯雷马萨剑柄即将击中裴旻脑袋的时候,裴旻的脚先一步踹在了莫斯雷马萨的胸口,将他蹬飞了出去。

    裴旻收剑回鞘,走到莫斯雷马萨的身旁,伸出了自己的手。

    平生所遇对手,真正给他压力的唯有昔年的罗烈,还有今日的阿拉伯狮王莫斯雷马萨。

    昔年的关中第一剑罗烈斩虎剑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比当时的他还要强上几分,而莫斯雷马萨的西方剑术亦给了他耳目一新的感觉,西方的剑术简单直接,却切合各种物理学的道理,将剑的每一处都运用到实战中,却有独到之处。

    莫斯雷马萨看了一眼裴旻,也是咧嘴一笑,伸出了自己的手。他虽输了,却输得心服口服,坦然道:“你厉害,是我输了。”

    没有任何借口,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简单的说了六个字。

    胜利者的风范固然值得称道,但作为败者,在失败面前理性面对,静心而待,这份气度更显难得。

    尤其是莫斯雷马萨这样在西方鼎鼎大名的人物,能够做到这点,委实不易。

    全场这时才爆起震耳欲聋的采声。

    即为裴旻,也为莫斯雷马萨。

    “你一开始就知道我在诱敌?”莫斯雷马萨在察觉自己体力不知之后,故意露出不敌之势,为得就是完成最后一击,力求反败为胜。

    裴旻摇了摇头,实话实说道:“不知道,不过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对手同样是头狮子?你的实力,只要给你一点可乘之机,都有让你翻盘的机会。明知如此,又岂会给你半点机会?”

    “有道理!”莫斯雷马萨认真的点了点头道:“这话我记下了!有机会我们再比过,跟你决斗,我学到了很多。我莫斯雷马萨不会输给同一个人两次……”

    裴旻眯眼笑道:“乐意之致,不过,下一次你只怕输得更快!”

    莫斯雷马萨一脸不信,却也不做口舌之争,对李隆基行了一个西方的敬礼。

    裴旻也对李隆基作揖。

    李隆基见裴旻不负众望,脸上笑开了花道:“两位斗智斗勇,你们的决斗精彩纷呈,令人大开眼界,为今日宴会增添了不少色彩。金银之物,朕知你们未必稀罕。这样吧,雷马萨公爵,你的剑给裴国公砍坏了,朕送你一把宝剑,希望你喜欢!”

    莫斯雷马萨想着裴旻的那把开疆剑,喜不胜喜的笑纳了。

    裴旻见状暗笑,秦皇剑就此一把,难道他还以为李隆基会送给他与秦皇剑质量相等的神兵?

    “裴卿的剑术再度让朕大开眼界,你的剑法堪称天下一绝。这古有书圣王羲之、酒圣杜康、医圣张仲景,而今朕觉得裴卿当得上这剑圣的称号!”

    裴旻眨巴了一下眼睛,在他的记忆里唐朝文宗皇帝之时,曾向全国发出了一道罕见的诏书,御封李白的诗、张旭的书、裴旻的剑为大唐“三绝”。

    现在他先一步给李隆基封为一绝了?

    剑圣裴旻!

    剑圣的称号是这么来的?

    裴旻满心讶然。

    李隆基续道:“朕也送你一幅画,以是嘉奖。至于什么画,卖个关子,过几日,卿自会知晓。”

    “难道是吴道子的那幅鸿门剑会?”裴旻心怀几分期待。

    莫斯雷马萨、裴旻各自满意的回到了位子上。

    在公孙幽的身侧坐下,裴旻轻声对公孙幽道:“这西方的剑术大有可取之处,不说谁高谁低,要是能够融入剑法,可是大妙!”

    公孙幽也是行家,颔首道:“确实如此,我们重于招式,而他们重于技巧,对于剑的研究理解,确实在我们之上,值得学习一二。”

    裴旻又看了莫斯雷马萨一眼,说道:“是个好对手!”

    公孙幽莞尔笑道:“只是今日之后,他就不是你对手了。”

    裴旻微微一笑道:“确实如此!”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今日一战,莫斯雷马萨会的,他已经学的八九不离十,而他会的,莫斯雷马萨又能够参透多少?

    公孙幽深知裴旻剑道天赋的可怕,道:“如此下去,这天下,又有谁会是公子的对手?”

    “有啊!”裴旻认真的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第三十章 叫做西方项羽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裴旻似笑非笑的看着公孙幽,她这话说的出自肺腑,绝无半点虚话。

    公孙曦的剑术天赋惊人,裴旻却知道公孙幽的天赋更在其妹之上。

    这位如今的公孙大娘,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谁也不知她的剑术到底精进到什么地步。

    至少裴旻肉眼看不出来,尤其是今日见公孙幽的剑舞。她双剑合契,一条彩带竟然能卷的双剑飞舞,这对于力量的控制显然到了如火纯情的地步。这一点即便是他,不掌握个中诀窍,亦绝难做到。

    这份功力,委实让裴旻讶异。

    公孙幽让裴旻的眼神瞧得有些不好意思,含蓄道:“裴公子说笑,幽如何是公子的对手。”

    裴旻了解公孙幽,遂道:“你是本性温婉,不喜与人争,不计较输赢而已。只怕平时你跟曦姑娘切磋也是败多胜少,但我知道真要比个输赢,曦姑娘不可能是你的对手。”

    公孙幽默然不言,算是默认了。

    他也不跟公孙幽争论这个,给她斟满了酒,邀她一起看戏。

    接下来的表演是百戏中的杂技,能进入这种宴会上的百戏,自然是真正的好手。

    寻常杂技上刀山,胸口碎大石以是精彩纷呈的表演了。

    但是这里的杂技,更要进一步,在刀山上翻滚跳舞,撑在地上以脊背碎大石,花样繁多,令人大呼过瘾。

    公孙幽本就是这一行的,更是努力的吸取这经验,看看能不能用于青羽楼。

    裴旻在一旁与她低声说这话:“这些人都不是正统的戏子,都是练过真功夫的好人物。排打硬功都练得如火纯情的,没有什么学的价值。”

    公孙幽也发现了,默默的点了点头。

    他们两人的交头接耳,可羡煞了周边的一众人。

    在这国宴之上,人人拘谨,个个都是单人单坐,唯有他裴旻一人有佳人在侧,实是羡煞旁人。

    过了两个有趣的节目,大唐的表演到了一段落。

    接下来是各族表演的时候。

    为了庆贺大唐的新年,各族都准备了属于自己的节目,为大唐庆贺。

    这种庆贺的方式,算得上是习俗。昔年大唐万邦来朝的时候,也有草原民族为天可汗李世民献舞。

    只是那个时候的唐朝无敌于天下,他族使臣对于大唐恭敬之致,不敢放肆,老老实实的载歌载舞。

    今日却未必。

    最先安排出场的正是国力最为强盛的阿拉伯帝国的表演。

    莫斯雷马萨代表着阿拉伯帝国,先对着李隆基施了一礼,道:“伟大的唐皇陛下,在下听说你们华夏有一个叫做项羽的人,能够举起千斤巨鼎?不知是也不是?”

    李隆基颔首道:“西楚霸王项羽,却有此能!力如霸王着,堪称古今无双!”

    莫斯雷马萨道:“我阿拉伯勇者无数,能人遍地,力大无穷者,遍地都是。我随行一人,便有千斤之力,只怕你们的项羽未必比得上。”说着,他拍了两下手掌。

    一人从殿外走了进来,他一出现,登时引起了一阵惊呼,人人都瞪圆了眼睛。

    李隆基亦是一脸的震撼。

    裴旻看着殿外铁塔似地身影,也有一种目眩的感觉。

    对方是一个西方巨汉,还是一个黑人,黑的就如抹了墨汁一样。

    现在还是冬季,气候严寒,但是他身上只是披着一件虎皮大衣,露着又黑又粗的两个膀子,全身上下肌肉凸起,纵然在全身放松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看见那如同猩猩一般的肌肉。

    光光的脑袋,颈部几乎和脑袋一样粗。与一般的肌肉猛男不同,这个家伙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像是千锤百炼的精钢一样,线条清晰得仿佛是人工刀刻修葺过的。他前臂好像爬满了老藤,苍虬有力,双腿粗壮得如钢柱。

    在裴旻的记忆中,与大唐这几年见过最高最壮的人莫过于陌刀将李嗣业,他七尺身高,壮硕的身形,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就跟后世的健美先生的肌肉一样。如他这样的人,即便在二十一世纪都不多见。

    但是从殿外走进来的这黑人壮汉却刷新了他的三观,他的身型应该比李嗣业要矮上一丢丢,但是他身上的肌肉强健的可怕,就跟后世里打了可怕激素刺激生长的肌肉一样,比李嗣业由要强壮一个档次。

    裴旻看了看自己的大腿,发现对方的手臂比他的大腿还要粗,整个人就如大猩猩一般。

    他是全身没毛,要是在贴上黑毛,真的就是一头猩猩。

    唐朝已经走向世界,早已知道当世有黑人的存在。黑人在大唐还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做昆仑奴。这个时候还流传着一句行话,叫做“昆仑奴,新罗婢”。新罗的婢女等同于今天的菲佣,受过专业训练,乖巧能干。而昆仑奴个个体壮如牛,性情温良,踏实耿直,贵族豪门都抢着要。

    但是就算他们见多识广,看着面前这个如同猩猩一样的可怕“怪物”,依旧不免心里打鼓。

    裴旻目光落在对方外露的手臂上,两条手臂横七竖八的交错着各种刀伤剑痕,还有箭孔,一眼望去,这外露的两膀子上足足有三十余道疤痕,可怖之极,心底明白这个巨汉可不是什么演员,而是战场猛士。

    “唐皇陛下,我阿拉伯的勇士如何?”莫斯雷马萨带着几分自傲的说着。

    李隆基听了翻译,心底略不舒服,但是无可否认进来的这位猩猩似地巨汉,委实骇人,只是身为大唐皇帝,焉能弱了自己的气焰,道:“如此猛士,确实少见。不过我大唐地大物博,能人异士同样多如过江之鱼。只是西楚霸王自刎乌江,以近乎千年,与先烈争个长短,未免大不敬了。”

    裴旻这时笑道:“说起西楚霸王,我记得雷马萨公爵,除了号称西方狮王,还有另外一个美名,叫做小汉尼拔?”

    莫斯雷马萨还没有说话,翻译官已经开口道:“国公好见识,汉尼拔是我西方北非古国迦太基名将,神勇无人可比。唯有真勇士,才当得上小汉尼拔的美誉。”

    裴旻眯眼笑道:“汉尼拔在我们东方人也有个说法,叫做西方项羽!”

第三十一章 一个手放倒

    西方项羽?

    翻译官将裴旻的话给说莫斯雷马萨知晓,两人面面相觑。

    在西方的古代历史上有三大名将,分别是亚历山大大帝、汉尼拔、恺撒大帝,他们的地位就如华夏历史上的孙武、吴起、韩信、白起,属于军事才能超绝的人物。

    能够得到与他们齐名的美誉,那算得上是至高的荣耀。

    虽然有一个小字,但并不妨碍“小汉尼拔”,这个称谓的含金量。

    莫斯雷马萨对于这个美誉还是极为满意的,甚至有些沾沾自喜。这能够与古代最优秀的统帅相提并论,也是对他能力一种肯定。

    却不想汉尼拔在东方还有一个西方项羽的称呼?

    他方刚开口数落项羽,裴旻就说汉尼拔是西方项羽,岂不是打自己的脸?

    他暗指西方有无数人比项羽厉害,岂不是说西方有无数人比他厉害?

    翻译官忍不住道:“项羽何德何能,能与迦太基的英雄汉尼拔相比?”

    “唯有无知之徒,方才诋毁先贤!”裴旻毫不客气的道:“汉尼拔是西方迦太基名将,与东方的西楚霸王项羽生于同一时代,两人有极大的相同之处:都是将门之子,都是战术天才,都背负着国仇家恨。项羽小的时候,曾立下豪言,要取秦而代之。汉尼拔在九岁的时候,也曾在神坛下发誓,与罗马势不两立。”

    “两人皆是少年英杰,二十余岁以是手握重兵的军事统帅。汉尼拔为了重创罗马,果敢的翻越阿尔卑斯山,万里奔袭,沿高卢南岸向罗尼河,以少胜多,以自绝后路的战术,用疲兵弱势兵力包围重创罗马军队。几乎在同一时间,项羽破釜沉舟,用相同的策略,于秦军战于巨鹿,将秦军主力王离军团团围困,九战力克秦军。”

    “汉尼拔有辉煌的特拉西梅诺湖战役与坎尼会战,而项羽同样有毫不逊色的巨鹿之战,彭城之战。说来也是古怪,两人身在同一时代,相隔千万里,但是所用战术、打法极为相似。都擅长长途奔袭,擅于以少胜多,擅于打硬战,擅于以弱势兵力反包围多倍于己的大军,取得最大战果。”

    “他们两人一个纵横罗马内部,打破了罗马帝国不败的神话,打的罗马人几乎家家户户披麻戴孝。一个横行中原,破秦击汉,战无不胜。他们都是一样的所向无敌,一样的令他们对手闻风丧胆。最让人遗憾的是,就连下场,他们也几乎也是一样的。扎马战役中,汉尼拔惨败,从此这位所向披靡的无敌统帅,丧失了斗志,退出了军事舞台。而项羽同样,垓下一战,楚军溃不成军。项羽无言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乌江。两个惊才绝艳的军事统帅,以百胜而名动天下,却又以一败而消散,何其相似。”

    承乾殿里一时静寂无声,看着高谈论阔的裴旻,看着对于东西方文化知识了如指掌的裴旻,皆有一种震撼,无言以对的感觉。

    吐蕃副相隆朗赤早已见识过裴旻的博学,当初讨价还价的时候,他就如数家珍的说着吐蕃的文化历史。

    现今,历史似乎重演!

    隆朗赤忍不住心道:“如此人物,若生我吐蕃,那该多好!”

    莫斯雷马萨听着翻译官,一字一句的翻译,也是一脸的懵逼。

    他虽给称之为小汉尼拔,但是要他如裴旻这样,将汉尼拔的经历战绩如数家珍的说出来,他自问做不到,看着淡然自若的裴旻,甚至怀疑:到底谁才是西方人!

    裴旻道:“正所谓王不过霸,将不过李。两位优秀的人物,一东一西并存于世,霸王项羽论及战绩,比之汉尼拔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何不能相比?”

    翻译官支支吾吾,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裴旻安慰笑道:“你们不了解我们东方的文化,有此误会,也是理所当然。只是希望贵使、雷马萨公爵在说话的时候,稍微注意一下两国的文化差异。先人前辈是用来瞻仰的,而不是以来玩笑诋毁。在下敬重西方的无敌统帅汉尼拔,也希望你们亦能敬重我们这边的霸王项羽。”

    莫斯雷马萨听了裴旻这合情合理的要求,也不想在这大众面前失了阿拉伯的气度,作揖赔礼道:“是在下不了解项羽此人事迹,出言无礼了。”

    裴旻笑道:“不知者不为怪,霸王项羽在下素来仰慕。听雷马萨公爵言语对霸王不敬,心中有怒,还望无怪。霸王之勇,即在于他力拔山河,以一敌百的神勇,更在于他能匹敌千军的韬略,而不是空有超凡力气,看似吓人,却上不了战场,杀不得敌人,没有半点真勇力的大家伙。”

    翻译官如实的将裴旻的话告诉了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一听心叫不好,瞬间明白了裴旻的用心。

    他还来不及开口,便听巨汉怒吼一声“撕啦”一下,将自己身上的虎皮,强行撕裂,露出了可怖的上半身:虎皮覆盖之下是一块块钢板一样的肌肉,凸出来的八块腹肌,在他的身体里似乎没有一点肥肉松软的迹象。

    最令人瞩目的还是疤痕,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什么完好的地方,横七竖八纵横着各种各样的刀枪箭伤,甚至还有野兽的咬爪的痕迹,细算下来不下两百余处,可怖之极。

    尤其是此刻他咆哮着,全身劲力聚集,整个人莫名的膨胀,全身的经脉暴凸,给人一种破体而出的错觉。

    他指着自己身上的疤痕,对着裴旻咆哮着。

    莫斯雷马萨怒瞪了翻译官一眼,待着几分忌惮的看着裴旻。

    翻译官不敢再说。

    裴旻却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拜占庭总督查士丁尼,巨汉咆哮时说的话并非是阿拉伯语,而是希腊语。从肤色亦能看出来,这个巨汉并非是正统的阿拉伯人。

    查士丁尼会意一笑,对着身旁的翻译官,说了一句话。对阿拉伯人,落井下石的事情,他热意出手的。

    拜占庭翻译官道:“这巨汉是尼格罗人叫做亚汉,是让猩猩养大的,有着一身可怖的蛮力,能够撕裂虎豹。在战场上也格外神勇,他说他在战场上杀敌的时候,国公还在吃奶呢。疤痕是男人的勋章,勇士的象征,就国公这细皮嫩肉的,他一个手就能将你放倒。”

第三十二章 民女公孙幽愿意一战

    听了翻译,裴旻眯眼笑了起来,从亚汉的身形,就能判断这位如怪兽一般巨人的特点。

    黑人在体魄上,确实优于黄种人毋庸置疑。

    尤其是亚汉这样体魄的人物,在力量上必有独到之处。

    在裴旻的记忆里,除了拥有千斤神力的李嗣业,他想不到任何人,在膂力上能跟这位亚汉相抗衡的。

    李嗣业的神力,裴旻见识过,他并不认为李嗣业会输给这个亚汉。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李嗣业在陇右鄯州,除非开了瞬间移动的挂,不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赶得及。

    真要比力气上的项目,当时当下,裴旻真想不出有谁能够胜过面前这个大猩猩。

    不管莫斯雷马萨打的是什么主意,想要彰显亚汉哪方面的能力,想要在哪方面力压大唐一筹,裴旻都不打算让他得逞。

    与其任由莫斯雷马萨摊牌,不如不给他出牌的机会。

    亚汉身上透着一股野兽的气息,观其形,看其态,初步估计是个鲁莽之辈,又是久经战场的猛士。

    裴旻故意嘲讽亚汉不配于项羽相提并论,更暗嘲亚汉空有其态,是上不得战场的无能之辈。

    亚汉果然中计,如他这类人最瞧不起裴旻这样的“小白脸”气急咆哮,口出狂言。

    裴旻双手抱胸,戏谑的看着亚汉笑道:“我倒要看看,你如何将我一手放倒?”

    不等阿拉伯的翻译官翻译,拜占庭的翻译官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帮着翻译了。

    亚汉龇牙咧嘴的,若在平时他早已受不住冲动。

    但此刻以受到莫斯雷马萨的警告,将气憋在了心头。

    裴旻转向莫斯雷马萨道:“雷马萨公爵,与你一战,在下由不过瘾。既然你这位部下小觑于我,不如由我与他再对一场?”

    莫斯雷马萨骑虎难下,让裴旻利用言语不通的便利,借用了翻译官的口,拔得了头筹,失了先手,再要依原计划行事,就算计划得逞,也会落得避战在先的理由,得不到理想的效果。

    “裴国公与我大战近乎百合,体力难免不支。亚汉赢了,也胜之不武。再说,煌煌大唐,难道只有国公一个勇士?”

    莫斯雷马萨亦非易于之辈,亚汉的实力他了解。

    堪称阿拉伯第一猛士,在战场上勇冠三军,即便是他这头狮王也不及之勇悍。

    因其出身的缘故,在西方给称为猩猩之子。

    他们口中的猩猩可不是常见的黑猩猩,而是非洲的银背大猩猩,那种站起来两米以上,三四百公斤的庞然大物。

    作为最大型的灵长动物,银背大猩猩遇到狮虎会理性的避开逃跑,可真要逼急了,勇猛亦不逊色狮虎半分。狮虎真正的利器是它们可怖的咬合力,而大猩猩则是巴掌,据说银背大猩猩一巴掌能打出两顿的力量,足以令狮虎致死。

    不过!

    亚汉与单打独斗上比之战场上的神勇,却要逊色一二。

    莫斯雷马萨心知对上裴旻,亚汉败多胜少。可要是撇开裴旻不谈,他真不信大唐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出一个能敌亚汉的存在。

    裴旻深深的看了莫斯雷马萨一眼,知道自己封了阿拉伯帝国的杀手锏,这位狮王立刻投桃报李,封杀了他出场的机会。

    他真要强制出手,岂不意味着应了莫斯雷马萨之言,大唐除了他裴旻,就没有第二个勇士一说?

    李隆基焉能不明白裴旻的用心,真遂了阿拉伯的意,他们胜算更低,现在已经挽回了劣势,只是应该派谁出场?他心底旁算着……亚汉的身形太过唬人,单凭这气势,足以让人退避三舍。李隆基实在想不出有谁能当这个巨兽……

    正当他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个比天籁仙乐还好听的女声响起道:“大唐自然不只一位勇士,如若不嫌弃,就让我来试试这位亚汉,是不是跟他自说的那般厉害!”

    众人循声望去,莫不愕然以对。

    原来说此豪语的,竟是裴旻身侧的公孙幽,那个不久前献上惊世剑舞的公孙大娘。

    李隆基、高力士等人固然知道公孙幽身怀非凡剑术,可是知道尽管知道。总是难以相信这么美丽娇柔的尤物,会是赳赳男儿的对手。

    亚汉到底有几分力量,有多勇悍,当下无人可知。但凭他这身型气势,不论这娇滴滴的奇女子如何高明,体能气力各方面理该难以和这种猛将比较,故大骇下都为之傻眼了。

    不只是李隆基、高力士,其他人除了裴旻,都莫名的看着公孙幽,实在想不明白,她何来的勇气。

    莫斯雷马萨最先不知公孙幽为何站出来,待听翻译,也是一脸懵逼,颇感尴尬,呆望公孙幽好半晌后,才说话困难地,行礼道:“唉,美丽动人的姑娘,您身娇肉贵。在下虽无追求您的荣幸资格,却也不敢冒犯不敬,更没有这个胆量。您真要上场,在下刚脆认输了。”

    说着他看向裴旻,带着几分鄙夷的道:“大唐真的无人了?竟要如此美丽动人的姑娘出头?”

    亚汉也配合的大叫,真如大猩猩一般,捶着胸,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

    翻译官先翻译了莫斯雷马萨的话,接着道:“亚汉勇士说,他不跟女的打。大唐真要没人,国公上也可以。他会让国公知道,一个有荣誉的男人跟没有荣誉的羔羊之间的差距。”

    裴旻正想说话,公孙幽轻声道:“借剑一用!”

    裴旻毫不犹豫的将秦皇剑交给了她。

    公孙幽上前了两步道:“不是大唐没有男人,而是对付你,在下一女人足以!”

    她言罢秦皇剑瞬间出鞘,只见剑光一闪,剑亦回鞘。

    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唯有亚汉不知觉的向后退了一步。

    空中飘散着几缕细小的毛发,突然大殿中爆发了一阵轰然大笑。

    莫斯雷马萨震撼的看着亚汉的眉毛,他的右眼眉毛,竟然少了一半,那一剑居然削了亚汉的一半眉毛。

    亚汉摸着自己少了一半的又眉毛,瞪着公孙幽龇牙咧嘴。

    公孙幽完全不理会,来到大堂中央处,向李隆基致礼,道:“民女公孙幽愿意代表大唐与这位亚汉勇士一战……”

第三十三章 能伤而不伤

    裴旻有些意外的瞧着公孙幽一眼,公孙幽性子温婉,身怀超凡剑技,却不喜欢与人争胜。却不知为何,今日却积极出战。

    若不是确认她是姐姐,都有将之视为公孙曦的感觉了。

    李隆基本对公孙幽的实力大为怀疑,但先前那出人意料的一剑,让他信心倍增。兼之,裴旻一副看戏的模样,显是对公孙幽怀着无比信任,遂然道:“朕准了!”

    他望向莫斯雷马萨道:“雷马萨公爵,朕方刚听说,你们西方位于女性格外尊重,怎么在这关键时候,却计较起来了?我华夏自古有妇好、花木兰这样的女中豪杰。公孙姑娘巾帼不让须眉,切不可小觑于她!”

    莫斯雷马萨脸带苦涩,这行家一出手,水准如何,高下立分。

    眉毛是何等柔软,几乎紧挨着眼皮肌肤。

    公孙幽那一剑快若闪电,却又无声无息,若不是可怕到极点,毫无征兆,令人防不胜防,以亚汉之能,就算出人意料的偷袭,也不至于给削了眉毛。至关重要的一点,亚汉的眉毛处没有半点伤痕。那么快的剑,做到这一点委实不易,足可见公孙幽出手是何等自信,游刃有余的将力量拿捏到了极处。

    这份将速度力量掌控到了极致的剑技,莫斯雷马萨自问做不到。

    别说是他,即便裴旻自己也为公孙幽那一剑震撼到了,对于劲力的掌控,公孙幽通过对于飞剑的磨练,已经到了一种可怖的境界。在这方面,裴旻都有自愧不如的感觉。

    莫斯雷马萨找不到借口拒绝,慎重的对亚汉道:“你的对手正是这位美丽的姑娘,对于她,不可掉以轻心,使出全力与之一战。”

    公孙幽的那一剑,证明了她的实力,也让莫斯雷马萨骑虎难下了。

    依照他的绅士风度,对于公孙幽这让他心动的女子,决计下不了手的,宁愿认输以不愿与之为敌。但是他们阿拉伯已经输了一场,再输一场,颜面无光。可万一输给公孙幽,那更是不妙。称之为耻辱笑柄都不为过……无论如何许胜不许败。

    即便失手,辣手摧花,也只能为之。

    交代完毕,莫斯雷马萨退了下去。

    周边人亦纷纷议论起来,唐人以及南诏、葛逻禄、回鹘、倭国、新罗,这些已经认唐朝为老大的国家纷纷为公孙幽加油打气。

    至于昭武九国,则议论纷纷。

    此次宴会,一连串的表演,让他们大开眼界之余,心中也赞叹大唐王朝的繁荣富强,对于未来各坏心思。尤其是大唐、阿拉伯之间,暗地里的几番博弈,更是让他们有一种刀板上的鱼肉一般,任人宰割。

    大唐不会放弃西域,阿拉伯也对于西域虎视眈眈,他们夹杂在两大帝国中间,实在天大的不幸。

    不过大唐的今日表现委实给了他们一计强心剂。

    这时两个太监扛着一柄大锤走进了大殿,大锤用浑铁打造,极为丑陋,并非经常见到的短锤,而是如狼牙棒一般的长柄大锤,只是少了倒刺。只看太监吃力的表情,便可知那大锤至少不下百斤重。

    亚汉大步走了过去,一手就将大锤举了起来,冲着公孙幽狰狞一笑。

    两人的形象差距委实过大,让人不由自主的为娇弱的公孙幽担心。

    此时厅内人人默然无声,静观事情的发展。

    公孙幽古井不波的看着亚汉,淡淡的说道:“你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亚汉听了翻译,得意洋洋的昂首挺胸,将身上的伤疤展现出来,道:“一个没有伤疤的男人,还算是男人?这些都是我英勇的象征……”

    他毫不客气的开着地图炮。

    说的诸多人都皱起了眉头,却也无人反驳。

    亚汉此刻露着身子,他的伤皆在左右臂膀与前胸,背后却极为稀少,只有少数的几道,足见亚汉悍勇,永远用自己的正面对敌。

    公孙幽眼中竟然有着小小的煞气,却平静的道:“伤疤除了有英勇之意,还有无能的含义。希望足下是前者,而非后者!”

    她性子极好,不易动怒,对于诸事看的极淡,即便有人欺负上头,她多是不予计较,豁达之极。但之前听亚汉嘲讽裴旻说他是“皮嫩肉的小羔羊,一个手即能放倒”的时候,心底生出了莫名的火气。

    在她眼中裴旻是当世最了不得的人物,于国于百姓的功绩自不用说,人尽皆知。最难得的是身居高位,身怀绝技,却不仗势欺人,能够为素未谋面的李十二娘母女,不顾身份的在大街上演戏。还一次又一次的对他们姐妹出手相助,给她们方便。不知不觉中,裴旻在她的心目中已经有了很深的地位。

    亚汉嘲讽裴旻,在公孙幽看来却比嘲讽她更要严重,难以忍受。本不好战好斗的她,情不自禁的就站了出来,要给不知天高地厚的亚汉一个教训。

    “呼!”

    亚汉抢先出手了,百来斤重的大锤,直接砸向公孙幽,卷起一股劲风。

    美女种是受优待的,亚汉这一出手,立刻引起了一阵谩骂的声音,就他出手的威势,这一锤要是砸中,公孙幽的五脏六腑都要给搅成肉酱,半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

    面对这轰然一击,公孙幽将自身的柔韧性发挥到了极致,身子向后倾斜好似斜躺在地上一样,没有任何借力,仅凭腰间的力量,带动身躯倾斜着友移,轻轻一挥剑,平淡无奇的剑锋就这样在亚汉的左臂上割了一道口子。很细小的一道口子,只印出了血迹,却没有流出体外。

    一剑伤敌!

    全场立时采声雷动,除阿拉伯莫斯雷马萨一行人人保持沉默外,人人均为公孙幽打气。

    “可惜,太可惜了!”李隆基遗憾的拍着大腿,对着高力士轻声道:“只要再用劲一些,亚汉的胳膊都要废了,一只手的他,成什么气候。”

    高力士也跟着附和道:“陛下所言极是,不过也不用过于在意,这机会有的是,公孙大家一出手,就伤着亚汉,足见实力非凡……”

    大多人都为公孙幽没有把握住这个机会而遗憾,唯有裴旻、莫斯雷马萨看出来了,公孙幽压根就是故意的,能伤而不伤!

第三十四章 克星

    亚汉带着几分茫然的看着自己胸前的伤口,黝黑的脸上,显着一抹潮红。

    他以勇士自居,目无余子,最瞧不起的就是娘娘腔与女人,自诩除莫斯雷马萨以外,无人可敌。

    今日却让一个女人一招割伤,简直是奇耻大辱。

    低吼着,亚汉又是一锤砸向了公孙幽。

    没有人能够怀疑他这一锤的力量,那呼啸的声响,似乎带着气流一并涌现公孙幽,彰显着他所蕴含的无上劲力。

    亚汉的进攻手段与昔年的李嗣业极为相似,力量尤为可怕。

    任何卸力技巧,在他们这种绝对的力量面前,都起不到任何作用。

    但是公孙幽是何许人物,冷静理性不做第二人选。脚尖只是一点,整个人翩然若仙的后退了丈余,秦皇剑脱手而出。

    亚汉大感愕然,那有这种怪招式的?他身经百战,实战经验丰富无比,立刻转攻为守,改变了战术打法,回锤格挡,只要挡下公孙幽这一剑,胜负即定了。

    没有了兵器,仅凭那细皮嫩肉的花拳绣腿来挡自己的大锤?

    亚汉狰狞着笑着……

    剑锤即将接触,秦皇剑如长了眼睛一般,居然转了个弯,避开了大锤,又在亚汉的右臂割了一剑。一如既往,很细小的一道口子,只印出了血迹,却没有流出体外。

    秦皇剑“嗖”的一下,回到了公孙幽的手上,就如她的凌空飞剑!

    果然!

    裴旻看的大感呼过瘾,如他所想的一样,公孙幽将自己的舞技融入了剑技,她能够用长绫超控长剑在空中飞舞,就能超控长绫,隔空伤人。

    这神乎其神的一剑,让人惊得几乎忘记了鼓掌喝彩。

    亚汉茫然的看着自己的右臂,甚至不知自己是怎么受伤的,一时间甚至都忘记了攻击,直愣愣的看着面前的弱女子。

    公孙幽也不急着出手,如仙子一般,卓然而立。

    好一会后才有李隆基带头拍掌叫好。

    “可惜,真是可惜!”李隆基看着这一剑的威力,摇头叹息,对高力士道:“要是瞄的准一些,胜负就定了。”

    高力士好歹是懂武之人,眼珠子转了转,在不敢肯定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了附和李隆基的说法。

    喝彩声再次轰然而起。

    亚汉感受到左右向他抛来的鄙夷神色,眼中瞳孔忍不住一缩,胸口不住起伏,气息喘动如牛,已然怒到极处,爆喝一声,如若雷霆作响,手中大锤左右舞动,猛然冲向了公孙幽。

    大锤不住挥舞,居然卷起了一股股劲风吹向公孙幽。

    吹得她的裙带飘舞,鬓发左右乱打。

    一片肃然,人人屏息噤声,看着公孙幽如何应付亚汉如此可怖凌厉的打法,也情不自禁的为她担忧起来。

    亚汉表面上看大锤胡乱挥砸,其实是利用自己长兵器的优势,在自己的正面形成一个防御圈,让公孙幽的长剑正面的进攻无效化,同时压缩公孙幽的逃跑范围,意图将她逼至一个角落。

    公孙幽神色不变,将手中的秦皇剑再次甩了出去,目标不是亚汉而是完全无人的空气处。

    就在亚汉逼近公孙幽的时候,公孙幽猛地甩动手中的长绫,长绫出现一道弧形波纹,在波纹收力的带动下,秦皇剑迂回着出现在了亚汉的后背,在他的背心开了一道口子。

    这一下力道控制的有些不足,鲜血不住的从伤口里渗漏出来。

    亚汉气急咆哮,意图伸手去抓长绫,却慢了一步,秦皇剑已经出现在了公孙幽的手上。

    亚汉无视背上的伤痕,猛然向公孙幽冲去,意图将公孙幽逼至角落。

    然而论及速度灵巧,亚汉不及公孙幽万一。只见她调转身子,一脚踏在支撑承乾大殿的镇殿龙柱上,连踏三脚,凌空一个勒斗,翻上半空,直接从亚汉的头顶越了过去,翻到了他的身后,秦皇剑甩出,又在亚汉的后背划出了一道伤口。

    潇洒优美的身子,让众人看得如痴如醉。

    “这是故意的吧!”李隆基见公孙幽又在亚汉身上留下了一道不深不浅的伤痕,就算他再如何不懂武艺,也看出了些许猫腻。

    高力士道:“老奴也觉得是如此!这莽汉不是对他一身的伤疤洋洋自得,还嘲讽裴国公细皮嫩肉。老奴估计,这位公孙大家是想证明这一点,伤口多未必就是英雄的象征。技不如人,一样会有诸多伤痕。”

    李隆基瞄了裴旻一眼,忍不住暗暗羡慕他的艳福。

    阿拉伯一众人见公孙幽从容不迫的避开了亚汉的围堵,一个个都心急火燎的各自嘀咕,不知如何是好。

    翻译官忍不住问道:“公爵大人,这可如何是好?”

    莫斯雷马萨无力叹道:“输了,公孙姑娘就好比眼镜王蛇,论毒性未必是最强,但是却能吞食比它更毒的同类……”

    公孙幽的打法确实诡异非常,却并非无法可破,反而非常容易破解。

    公孙幽控制飞剑的枢纽是长绫,只要断了长绫,非但飞剑失效,还会陷入无兵器可用的地步。而要断长绫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用利刃将之割断便可。可是亚汉的兵器是锤,无锋的铁锤,永远不可能奈何的了长绫……

    公孙幽的剑术可远可近,步伐灵动,剑招刁钻,就如克星一般,克着神力盖世,却灵动不足的亚汉……

    一剑两剑三剑……

    十剑!二十剑!三十剑,五十剑……

    或是飞剑远击或是以灵动诡奇的越女剑法近攻,公孙幽就如花丛中飞舞的蝴蝶,一下一下的在亚汉身上留下剑痕。

    “砰!”

    亚汉趴倒在了地上,汗珠不住滚落,从开始到结束,一连串的猛攻,他连公孙幽的衣角也没有碰到过……

    精神与体力上的双重打击,让他再也支撑不住。

    四周也没有喝彩声,众人大多带着几分惊惧的看着如仙女一样的公孙大娘,想着她将亚汉这样的猛士,玩弄于掌骨之间,不由一阵头皮发麻。

    “好!”也只有裴旻一人高呼喝彩,亚汉那一身的剑伤,到了此时此刻,裴旻焉能看不出来她这一战是为自己打的?

    公孙幽对着李隆基盈盈一拜,退回了位子,也将秦皇剑还给了他。

    “谢谢!”裴旻嘴角挂着一抹笑意。

第三十五章 秦王破阵乐

    公孙幽正儿八经的坐下,轻声道:“幽亦是大唐子民,为大唐效力,裴公子又何必言谢?”

    裴旻见公孙幽拒不承认,也不道明,只是轻轻的笑了笑,给她斟满了酒,端起自己的酒杯相敬。

    公孙幽衣袖挡面,以掩饰尴尬,慢悠悠的一饮而尽。

    阿拉伯一席连输两阵,脸色极不好看。

    任凭莫斯雷马萨气度恢弘,拿得起放得下,此刻也绷着张脸,目光瞧着裴旻那一桌,又看着在上首高坐的李隆基,神色变得越发深邃。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阿拉伯是当世最强大的国家,拥有征服世界的能力。这些年南征北战,穆斯林战士纵横亚欧非,所向披靡,无不证明这一点。

    可如今来到大唐,一路而来,见证了丝路的热闹,长安的雄伟,以及大唐王朝的欣欣向荣,比之他们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各方各面的人才,层出不穷。

    就连一个“弱女子”,居然也是深藏不露,实在不可小觑。

    想要跟大唐争夺西域,还需从长计议才是。

    于大唐的战争……

    要不不打,要打,当需举全国之力而战。小打小闹,奈何不得这个古老的国度半分。

    想着,他看了一旁的吐蕃副相一眼,暗忖:“兴许,真的可以跟吐蕃联盟……”

    莫斯雷马萨将面前的美酒一饮而尽,将心神重新投入宴会。

    隆朗赤带着几分震撼的看着温婉可人的公孙幽,实在想不到如此女子,竟然能够将战场上的无敌猛将玩弄于股掌之上,想着大唐如近年来如竹笋般冒尖的各类人才,心底不由暗自发怵,又看了公孙幽一旁的裴旻:那小子悬乎的很,自从他发迹之后,吐蕃诸事不顺。他能如此费尽心思的阻击阿拉伯,对于吐蕃亦不会例外。

    当前之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思前想后,隆朗赤突然怂了,放弃了筹划多时的安排,出班道:“皇帝陛下,赞普对于陛下格外敬慕,特地献上昔年文成公主最喜欢的《果谐》舞蹈……”

    李隆基见吐蕃竟然不是找茬,在堂上自得大笑,道:“朕在长安也曾听说,你们吐蕃的《果谐》,别具一格,终于有机会大开眼界了。”

    《果谐》是一种诸人手拉手围在一起的踏脚高歌的舞蹈,也就是藏族的踢踏舞。

    没有高深的艺术典故,却非常的欢快,很适合新年的气氛。

    看着欢快的果谐舞,裴旻若有所思的看了隆朗赤一眼,心中打着比喻:大唐若是一条巨龙,那阿拉伯则是一头猛虎,一头实力能与巨龙抗衡的森林之王。至于吐蕃,则是毒蛇。最懂得藏拙,见势头不对,立刻躲起来,只要一有机会则立刻出击,一口致人死地。

    森林之王,不容忽视,毒蛇,也不能小觑呢!

    想着自己将来就要陪着这一虎一蛇,心底涌现莫名斗志!

    吐蕃认怂,余下几个国家更不敢在这时的大唐面前放肆。

    拜占庭呈现了他们国家的国粹东正教的诗歌,突骑施也派出了两名摔跤勇士,表演草原最流行的摔跤。

    至于倭国、新罗、回鹘等国家,也纷纷献上了自己的表演。

    表演说不上多少精彩,但是切合各国的风情,也别有一番味道。

    咚!咚!咚!

    激昂的鼓声突然奏响,整个宴会的气氛徒然一震。

    公孙幽莫名的看着殿外。

    裴旻好整以暇的轻声道:“此先节目不足道哉,这最后的压场表演可万千不能错过。”

    公孙幽满心好奇,突然想到了什么,带着几分兴奋的惊呼道:“难道是?”

    “就是秦王破阵乐!”

    裴旻带着几分兴奋的道:“除了秦王破阵乐,还有什么能表演能镇得住你的西河剑器?”

    秦王破阵乐是最著名的歌舞大曲,是大唐鼎盛时期的象征……

    在这万朝来贺之际,怎么少的了“秦王破阵乐”这种类似于大唐国歌的表演?

    惊天地,泣鬼神的战鼓声轰然作响。

    听到这激昂的鼓声,宴会中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肃然起敬。

    这种激励高昂而且厚重的节奏旋律,最能打动人心。

    随着动荡山河的鼓声,富有龟兹风格的管弦乐曲悠然而起!

    慷慨不失优美,大气不丢柔和,正象征着大唐王朝的海纳百川的胸襟气度。

    三百披甲戟士排着整齐的箕张军阵,缓缓步入场,歌颂大唐秦王的雄壮歌声四面响起,应和着浩荡的鼓声,令人不禁气为之夺。

    鼓声越来越急促,戟士阵型浑猛的一变,交错屈伸,首尾回护,彷佛突生羽翼,伸展舒张,变化成了翼舒阵,阵中戟士首尾相随,互相应和,往来刺击,以像战阵之形,明丽盔甲映射着大殿上的灿烂烛火,熠熠生辉。

    鼓声越来越壮怀激烈,身为舞者的甲士变阵也越来越急,彷佛身处杀场,与敌交锋,极尽变化,奋勇求胜,给人一种置身于战场的感觉,令人目不暇接,神思飞扬。

    秦王破阵乐有三大变化,每变为四阵,计十二阵,与歌鼓节相应。多般变化彷佛一瞬间就演奏完成,只余战鼓声高亢壮烈,如怒如诉,彷佛霹雳崩原,声震百里,气壮山河。

    在如此劲舞之下,阿拉伯、拜占庭、吐蕃、突骑施、葛逻禄、回鹘、南诏、新罗、倭国还有昭武九国九国国王无不动容,甚至禁不住跟着手舞足蹈。

    尤其是有过阵仗经验的人物,莫不想起自身经历的战场,将气氛推向了极致。

    秦王破阵乐无愧为大唐王朝的军歌,令人身在宴会越感受到了战场的热血。

    裴旻看着秦王破阵的声势,胸中勇气一阵自豪,这就是大唐,就是他的国家……

    一瞬间!

    裴旻觉得自己能够穿越到此是何等的幸事,能够成为大唐人是何等的骄傲!

    什么阿拉伯猛虎,什么吐蕃毒蛇,在这一刻都如土鸡瓦狗一般,不足为虑,民族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鼓声渐渐趋于平静,大殿上的众人无不尽兴,脸上都带着意犹未尽的感觉。

    性子温婉的公孙幽,看完这大唐军舞,脸上也泛起了一阵红潮,说道:“能看到这最后,实在是太好了!”

    “最后?”裴旻神秘的笑道,“不不不,真真的落幕才刚刚开始……现在只是落幕的前奏曲而已。”

第三十六章 真龙降世

    一句前奏而而已,让公孙幽傻眼了。

    这如此恢宏的秦王破阵乐都是前奏,那什么才算的上是真正的结尾?

    公孙幽无法判断,只能满心期待。

    随着秦王破阵乐最后的音符响起,宴会终于随着“秦王破阵乐”的结束,宣布散席。

    “诸位随朕出殿!一起感受我大唐新春的庆典!”

    李隆基最先起身,领着文武大臣以及一众使者出了大殿。

    承乾殿外黝黑一片,冬季的夜晚格外黑暗,就算明月当空,可视距离也不过尺步间距。偌大的皇宫似乎让黑影笼罩,显得格外死寂。

    一众使者倒还不觉得,文武大臣却是满心奇怪。

    皇宫是大唐王朝的权力中心,即便是夜里,各殿之间也会上灯照明,不至于这般黑乎乎的一片,什么瞧不见。

    正当众人犹疑之际,异变突发!

    在他们面前的黑暗处,突然闪现一点明火。随即轰然火焰腾空而起,往四方蔓延,七彩色的烟火绘制成了一条长达十数丈的腾飞巨龙……

    与此同时,远处的城楼上出现了四个七彩烟火组成的大字“大唐万胜”!

    见此一幕,人人屏息静气,呆瞪烟火。

    宰相张说乘机跪地大叫道:“龙现东方,大唐万胜!”

    众人回过神来,跟着齐喊:“龙现东方,大唐万胜!”颤呼声潮水般起落涨退,山呜谷应,千八白人沸腾起来,气氛热烈至极点。

    举殿群臣外使,无不惊愕震撼,同时面向李隆基,山呼万岁。

    即便是莫斯雷马萨、隆朗赤这些人等也被现场激烈的气氛感染得拜服下来。

    李隆基含笑朝诸夷百官和参舞众人还礼,目光瞄了裴旻一眼,显示对这安排无比满意。

    跪在地上的莫斯雷马萨、隆朗赤、查士丁尼、昭武九国的国王等人脸脸相觑,瞪目以对,一时间都不知该怎样去对待眼前这今人惊心动魄的异事。迷信重的甚至以为是真龙现世,想着祭祀中莫名的巨响,不免心有戚戚。

    打铁趁热,接下来几天经由礼部的人领着各族使者,游长安繁荣,领着他们观黄河澎湃,体验洛阳雄伟,将大唐的一切展现。

    莫斯雷马萨、查士丁尼也分别代表自己的国家与大唐签订了契约,以巩固丝绸之路,确保西域商道的通畅。隆朗赤也提议重开唐蕃古道,此举经过一番争论,最终唐朝同意了吐蕃重开唐蕃古道的计划。

    裴旻在这其中投了决定性的一票。

    唐蕃古道的开通,将会挽回吐蕃经济的劣势,刺激吐蕃经济的繁荣。大唐固然得利,却远不及西域商道的暴利,可有可无。

    因故对于唐蕃古道,大唐户部并没有多少重视。

    裴旻之所以同意,也不是看在唐蕃古道所带来的利益。而是一但开通唐蕃古道,吐蕃必定会花费心思修葺治理唐蕃古道,将如蜀侯迎金牛一般。给日后唐朝入藏,带来一定的便利。

    昭武九国面对大唐展现的威势,重新与大唐签订了归附协议。协议也多加了许多条对于唐朝有力的条款,其中甚至包括为得大唐认可,九国不得自立王子,不得擅自出兵攻伐这等条例,也就是说西域日后的兵事由大唐做主,昭武九国未来的皇储,得不到大唐支持,将无权继任王皇位,进一步加强了对昭武九国的控制。

    册立王储是李隆基邀请昭武九国原来长安的目的所在,现在多加可兵事的掌控,显然已经超乎意料的达成了目的。

    昭武九国面对手上权力的流失,也没有表现多少不满。

    弱肉强食,本就是西域生存的法则,现在的大唐已经有足够的实力震慑昭武九国。

    裴旻也得到了相应的好处,能如此顺利的震慑诸国。与他的所作所为必不可少的,利用神策军、火药、烟火这新奇的玩意,帮着大唐王朝装了一个天大的逼,又在宴会上力克西域狮王莫斯雷马萨,配合公孙幽阻击阿拉伯,以至于外交之事,一片顺利。

    如此功绩,不亚于发动一场战役。

    李隆基焉能不赏?

    在元旦过去十日后的第一次临朝,李隆基即下达了裴旻的嘉奖,加封他为辅国大将军,并赏赐各种金银器物,当然少不了美酒。

    春节最隆重的是元旦无疑,但真正盛大的还要论属上元节。

    作为春节之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日,上元节在国力空前强大的唐朝,已经从汉朝的一日狂欢,发展成了接连三日的欢庆。

    在这三天里,朝廷会取消宵禁,甚至于没有等级、尊卑之别,君民同乐,君臣同欢,臣民同庆,万众狂欢。

    对于这种日子,裴旻、娇陈早已习惯,可是小七小八却是满心期待,在得知有上元节这个大狂欢之后,早在元旦过后,就缠闹着要看上元花灯。

    裴旻对于爱子、爱女的要求,自无拒绝的道理,并且约好了裴母、娇陈,叫上了李白、王忠嗣还有王母,一并上街热闹热闹。

    四夷馆!

    一个精致的别院,两人相对跪坐着,低声商议着不可告人的事情。

    白衣人问道:“确定了嘛!”

    青衣人带着几分恭敬的回道:“已经确定了!根本不是什么神迹,我们都让唐人戏耍了。那条巨龙与‘大唐万胜’四个字是烟火制成的,祭天仪式上的巨响是一种叫‘炮竹’的东西,都是玉真公主发明出来的。我还听说公主还参与了震天雷的研发……”

    “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得到玉真公主,等于得到了震天雷的配方?”

    “可以这么说!只是玉真公主是大唐公主,想要向她出手,可不容易。就算一时侥幸,将她擒住,如何安置,如何带离长安都是问题。”

    “无妨!”白衣人轻笑道:“你是没有参加元旦宴会,不了解情况。这公主出事,最先给怀疑的就是大食国。与我们无关,我们不需要将公主活着带出去,也没有那本事。但只要能够从她嘴里弄得震天雷的配方,将配方记在脑子里,谁能挡我们?她一个公主,金枝玉叶,身娇肉贵,还真不信,她受得住严刑逼供……上元节是长安最乱,最没有次序的时候,那时候动手,最为合适。你安排人手,小心行事,我估计窥视震天雷的,不只是我们。我们能查出,他们没有道理查不出来!”

第三十七章 就等你相请了

    开元九年一月十四日!

    上元节的前一天!

    小七、小八手拉这手,面对着面,脑袋顶着彼此的脑袋,一下一下的碰着。

    两姐弟无聊着搞怪的玩着无聊的游戏。

    “上元节怎么还不到!小七想看花灯!小七要玩猜谜!”小七哭丧着脸,轻声抱怨着。

    “还得睡一觉醒来才是上元节,要不,我们在睡一会儿,醒了就是上元节了!”小八突然想了一个主意。

    “弟弟真傻,要夜里睡觉,才过一天,白天睡觉,过不了一天!”小七一脸嫌弃。

    小八不满道:“姐姐才傻,睡觉时间过的最快了。一眨眼就是下午,一眨眼就是晚上,再一眨眼就是上元节了。最多,多睡几觉,能快点儿到上元节就好。”

    “有道理!”小七将手一举道:“娘亲,小七还想睡!”

    “小八也要睡!”主意是他想的,小八也是当仁不让。

    裴旻、娇陈看着两个活宝似地家伙,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娇陈道:“别闹,刚刚才还吵着起床,现在又要去睡?”

    裴旻摸着两个小家伙的小脑袋道:“爹爹还想带你们去找一个小哥哥玩,现在看来,只能我一人去了。”

    小七眼睛一亮,最先叛变,跳起来道:“小七要去,小七要去……”

    小八也一脸焦急的叫着道:“小八也不要睡了,要去跟小哥哥玩。”

    裴旻拍了拍两个小家伙的后背道:“那还不去给祖母请安?孝道是立身之本,不去请安,爹可不带你们出去。”

    不管小七小八是否听得懂,现在裴旻已经不时的给他们灌输做人的道理了。

    忠君爱国这个不急着学,但是孝道,这方面裴旻管理的极严,他不在乎自己的孩子有多本事,但至少要是个人。而做人之本,正是一个孝字。

    虽然小七小八还小,裴旻已经强令他们晨昏定省去给裴母见安问好。

    “你要去拜访亲友,自己去就是了,叫上小七小八做什么,不嫌碍事?”娇陈给裴旻整理着衣着,这出门访友,自然要穿的隆重。

    裴旻笑道:“依照道理来讲,是这么个理。不过这小孩子不能只靠我们大人、先生,还需有小榜样,一个好的玩伴。带他们两个出去,也是长长眼见,结识结识益友。”

    娇陈诧异道:“除了忠嗣,竟还有小孩,得你如此夸赞?”

    “那是!”裴旻毫不犹豫的道:“他叫颜真卿,可一点也不比忠嗣逊色的好人物!”

    与娇陈一起拜会了裴母,裴旻要照顾两个孩子,也没有跟着骑马,而是坐着马车,一路到了颜府。

    三年的守孝期已过,颜府府中张灯结彩,也是一派喜庆的气息。

    因为昨日已经打好招呼,裴旻今日要登门给颜母请安,颜府上下也极为重视,早已扫榻以待。

    而颜杲卿则一大早就在府外等候了。

    “杲卿!”

    裴旻见颜外的颜杲卿,大笑的跳下了马车,快步迎了上去,直接给了他一个拥抱。

    颜杲卿也紧了紧臂膀,叫道:“静远!”

    三年未见,再次相会,实在令人欣喜若狂。

    这种深厚的情义,越是科技发达,越是无法体会。

    “颜叔叔新年好!”

    小七、小八在马夫的帮助下,下了马车,他们在路上以听裴旻说过要拜访的人,乖巧的向他问好。

    颜杲卿笑着给了两个小家伙利事包,说了一句“真乖!”

    裴旻也不隐瞒自己的用心,“带两个小家伙出来见见世面,顺便用真卿给他们立个好榜样。”

    颜杲卿对于自己的那个堂弟也是极为疼爱,笑道:“真卿确实极为懂事,将来定成大器。只是过于严肃,不太爱笑,少了些童真,也没有什么玩伴。有活泼的小七小八陪着,那是极好的。”说着,他拉着裴旻道:“走,娘亲在堂前等着呢,拜会了母亲,我们再好好叙叙旧。”

    登了颜家的高堂,裴旻、颜杲卿以及小七、小八一并跪拜了颜母。

    颜母精神极好,笑得合不拢嘴,叫着小七小八上前。

    小八小跑着上前,脚下一个不稳,“噗通”一声,重重的摔到在了地上。

    颜母神色微变,正想上去搀扶,却见摔到在地的小八,突然扬起了脑袋,非但没有哭,还咧嘴一笑。

    小七在一旁拉着眼皮儿道:“也不羞,都三岁了,还走不好路。”

    小八撑着爬了起来,红着脸道:“我是高兴,见到颜祖母高兴,才摔得,才,才不是走不好路。”

    颜母上前左瞧右看,紧张的道:“可没摔伤吧,哪里痛了?”

    小八笑着拍着胸口道:“爹爹给小八说过老鹰摔小鹰的故事,小八是男子汉,摔一跤又算什么?”

    颜杲卿颇为意外的笑道:“小八真不错,比我的孩子强多了,都七岁了,还爱哭鼻子。”

    裴旻甚是得意,只觉得比夸赞他更值得高兴。

    颜母也忍不住在小八的脸上亲了亲,分别塞给小七小八一个大红包。

    颜真卿在颜杲卿的叫唤下也来到了大殿,小家伙见到裴旻眼睛一亮,先跟颜母请了安,立刻过来跟颜杲卿、裴旻问好了。

    对于裴旻,颜真卿用的是拜见老师的礼节,道:“裴国公的书法让真卿,受益匪浅,如今有许多不解之处,还望国公指点!”

    裴旻笑道:“两个要求,第一,别叫我国公,可以叫我旻哥。我们一起为颜公戴过孝,关系没那么生疏!第二、这两个小家伙今天交给你了,你替我好好照顾他们。回头我传授你一些经验,再留幅字帖与你。你好好练学,以你的资质毫无疑问,将来必然是一代书法名家!”

    颜真卿微微一礼,有些为难的叫了一声:“旻哥……”说着有些为难的看着天真无邪的小七小八,老成的脸上挤出了一个笑脸,拉着两个小家伙出去了。

    颜杲卿领着裴旻在书房说话。

    这一坐下,裴旻立刻道:“咱们兄弟也别说虚的,过了这个年,来陇右帮我。现在西方的局势很危险,也是我等兄弟用武之地。我准备向西方发展,跟吐蕃、阿拉伯一教高下,与这两个庞然大物为敌,身旁没有亲信可不行。”

    颜杲卿没有二话道:“魏州方面早已传来了消息,要举荐我为地方太守。我也早已拒绝,就等你相请了……”

第三十八章 把妹能手

    颜杲卿自裴旻为他父亲戴孝一事后,对裴旻以从知己提升到了生死之交的境界。

    对于裴旻的情况,他也极为了解。

    裴旻走到今天这一步,既算是白手起家,也算的上是一步登天。

    他却有足够的功绩支撑他今日的地位,但要是没有李隆基的鼎力支持是不可能做到的。

    裴旻的晋升可谓一步一个飞跃,因而缺少足够可用的人才储备,底蕴极为不足。

    这也亏得裴旻自己有认人识人的本事,麾下聚集了诸多能够担当大任的人才。这才支撑的下来,能够扛得下李隆基一次又一次赋予的任务。

    毫无疑问的是人才一直是裴旻的主要问题所在。

    颜杲卿在魏州的政绩极为出色,获得举国第一的评价,深得州刺史的器重,将他视为州府第二把手培养,前途无可限量。以他如今的年岁,在过几年,地方太守州县刺史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可谓前途似锦。

    以发展前途来看,颜杲卿在裴旻手上做幕僚,未必就比去魏州当太守更要有前景。

    毕竟一个是节度使幕僚,另一个却是直隶朝廷的父母官。

    但是颜杲卿早已做了选择,裴旻正是用人之际,他焉能返回魏州仕官?

    “太好了!得杲卿相助,当真是如虎添翼!履谦兄得知,也会喜不胜喜……”

    裴旻拍腿大笑,颜杲卿的执政水平比袁履谦,由要更胜一筹。袁履谦性格太过耿直,适合当一佐官,而缺乏独当一面的圆滑干略。

    颜杲卿却有独自担当大任的才略。

    历史上安史之乱爆发,颜杲卿便在安禄山的大后方放火,他斩杀叛将,收兵练卒,组织义军,以孤军牵制安禄山叛军,阻断其归路,以减缓叛军西进的步伐,给了唐朝争取了足够的装备时间,直至城陷殉难。

    颜杲卿以一人一城之力,牵制住了安禄山、史思明二十余万军队,足见才略非凡。

    如此人物最适合负责镇守前线城池,平时他能护着粮道的安危,关键时候,还能率领军民死战,最是厉害不过。

    而且颜杲卿来了,颜真卿还远吗?

    颜真卿可不止是书法家那么简单,那是真正的宰相才,比张九龄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

    长安酒肆!

    李白诗才俊秀,豪情万丈,天下一时之选,来长安数月,已经与长安的诸多文士打成一片,闯出了不小的名头。

    人人皆知,长安酒肆多了一个陇右李白,杯酒作诗,神采飞扬。

    相比李白,王忠嗣要内敛的多。极少出门,不是在家演练枪马技术,就是研读兵书兵法,格外老成。

    只有偶尔受不住李白的邀请,方才随他一起出来喝酒。

    不过王忠嗣并不太喜欢李白所交的朋友,通常是一人独在一旁自饮。

    “嘿!你好!”

    王忠嗣百无聊去的看着大街,突然听到有人跟他打招呼,回过头来,却是那日在鄯州集市遇到的异族少女乌琪儿,带着几分拘谨的点了点头道:“姑娘好!”

    乌琪儿瞪着大眼睛道:“我可以坐下嘛?”

    王忠嗣见酒馆并未满座,颔首道:“随意,只是义恩,我可不卖!”

    乌琪儿坐下摇头道:“我没有买的意思,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顺便陪胭脂玩玩。”她看了正在跟众人吟诗作对的李白,道:“你们不是一起的嘛?”

    王忠嗣应道:“我们是好友,但我跟太白的朋友却不是一路人。我不喜欢他们那个氛围……”

    “为什么?”乌琪儿好奇问道。

    王忠嗣笑道:“你懂儒学嘛?”

    “当然懂……”乌琪儿猛然点头道:“教我唐文化的先生就是大儒士,我知道圣人孔子,亚圣孟子,还有很多东西。”

    王忠嗣点头道:“早年在下愚昧无知,颇为看不起儒学,不愿去学。旻哥曾与我上过这方面的课,他说世间任何一人都不能代表儒学,儒学只是一门学问,能学多少,学的是好是怀,全凭自己。还说儒士分为两种,一种君子大儒,一种迂腐小儒……君子大儒,忠君爱国,心怀坦荡,敢于秉持胸中仁义,即能恩泽于当世,又可流芳于后代……而迂腐小儒恰恰相反,专攻笔墨文章,只会钻牛角尖,曲解圣人之意,自许高高在上,世人皆是凡夫俗子。其实就是无能之徒,就算有千言,胸中有万千锦绣文章,一不能为生民立命,二不能为国谋福,又有何用?”

    乌琪儿听得似懂非懂,带着几分崇拜的看着王忠嗣道:“你懂的真多。”

    王忠嗣笑道:“是旻哥说的有道理,太白兄心中抱负甚大,自属君子大儒,但他身旁这些人……不提也罢!”

    他给自己斟满了酒,一饮而尽。

    乌琪儿道:“我陪你喝!”她向王忠嗣伸出了酒杯。

    王忠嗣笑着给她满上。

    乌琪儿一饮而尽道:“你说的旻哥,可是裴旻?我不止一次听爹爹说过,他很了不起!在长安这些天,也听了很多他的事迹,真难想象,他还三十不到。我表哥今年都三十出头了,却是一个烂赌鬼,一天到晚就知道赌钱。”

    王忠嗣忍不住道:“你用一个烂赌鬼跟我旻哥比?”

    乌琪儿吐了吐舌头道:“其实我表哥很厉害的,就是好赌而已。算了,不说他了……其实,你也很了不起。我听的出来,你很有志向抱负,也有本事,却一点也看不出来。用你们的话说,叫大智如愚……越厉害的人,越看不出来!”

    王忠嗣看着饮了酒,脸上带着几分娇艳的乌琪儿道:“你夸我也没用,义恩是旻哥送我的礼物,不可能还给你的。”

    乌琪儿忙道:“我是真心这么觉得的,我觉得你应该是个英雄。”

    王忠嗣脸上露着一抹羞意道:“我还不是,我爹是英雄,旻哥也是英雄,不过将来,我一定也是英雄。”

    乌琪儿高举着酒杯道:“那我乌琪儿敬未来的英雄一杯!”

    王忠嗣跟她碰了杯,道:“其实姑娘的用心,我知道。也不是完全没有让你拥有胭脂的可能……”

    “真的……”乌琪儿开心的险些握不住酒杯。

    王忠嗣慎重的道:“嫁给我,义恩是我的,自然也是你的……”

第三十九章 见家长

    西域风气远比中原开放。

    在西域并没有什么俗套的礼节,在婚姻上他们相对的有着一定的自由权。

    当然此事也不是绝对,包办婚姻即便二十一世纪都还存在,更别说古代了。相对来说,只要两情相悦,而彼此的身份差距不是很悬殊,西域的风气是极少出现棒打鸳鸯这类事情的。

    因故在西域,未婚男女往往有第一选择权。

    他们选定了对象,再由父母双亲决策。

    乌琪儿也到了适婚的年岁,性格得体大方,姿容亦不俗,周边并不缺追求者。但是还没有一人如此大胆直接的向她表白。

    即便西域出身的她,一时间也羞的手足无措,面红耳赤不知应该如何面对,看着英武的王忠嗣,想着他的谈吐,展现出来的才略,想着昔日对敌时的英气,又想着胭脂,意外的心如鹿撞。

    “好!”乌琪儿毕竟是西域人,利索爽快的应下了。

    王忠嗣喜道:“等会,我带你去见我母亲!”

    乌琪儿傻眼,带着几分娇羞的道:“会不会太快了些?”

    “不快不快!”王忠嗣轻轻的说着:“我娘是巴不得我早些娶媳妇,给她生一个大胖小子,为我王家传宗接代。旻哥有小七小八,娘可是羡慕了。你这么漂亮,性格又这么好,一定没事的!”

    乌琪儿给赞美的心底甜滋滋的,轻拧着衣角,鼓起勇气道:“我去!”

    李白一直注意着王忠嗣这边的情况,他不是不知道身旁的这些酒友大部分是因为他背后有着裴旻,小部分是因为他出手阔绰,只有个别是真心与之结交的。

    只是他性本豁达,不在乎这些细节而已。

    于他而言,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只要自己开心,千金散去还复来,一切都无所谓。

    但何为酒肉朋友,何为真正可交的知己,李白心如明镜。

    这也是李白、王忠嗣的性格差别。

    王忠嗣稳重偏向实务,而李白不计小节,有着任侠之气,颇有仗义疏财的孟尝之风。

    李白知王忠嗣不喜他结交的这伙人,也不强求他一并加入,但一直注意着他的动向,见他三言两语摆平了一位佳人,甚至要领着他见家长……这手段,委实让他佩服的五体投地,暗地里给了他一个大拇指称赞。

    王忠嗣不理会李白的鼓励,道:“明天,姑娘可有空?旻哥约了我们一起赏花灯过上元节,你也一并来吧!”

    乌琪儿再次应诺了下来,道:“我叫乌琪儿,乌琪儿·伯特·加德斯,你可以叫我乌琪儿。”

    **********

    颜府!

    裴旻依约指点颜真卿的书法。

    颜真卿的书法在中国书法史上地位极高,他与王羲之一样,开创了一个书法时代的先河。

    王羲之广采众长,摆脱了汉魏笔风,书法自成一家,影响深远。而颜真卿彻底摆脱了初唐的风范,创造了新的时代书风称之为“颜体”,缔造了一个独特的书学境界,也因此给称为书法界的亚圣。

    不过此时的颜真卿,书法还有极大的不足,有着诸多的毛病。固然天赋异禀,但年岁阅历,缺乏名师指点,是他当下的硬伤。

    颜杲卿政治才华毋庸置疑,但于书法一道,却是一般,很难给颜真卿独到的见解。

    而颜真卿早年的恩师,颜元孙也在三年前病故了。是以这些年,颜真卿的书法到了自身的瓶顶,久久未有进步。

    这也是见到裴旻来府,颜真卿兴奋的缘由所在。

    陪了小七小八在颜府中嬉闹了一天,颜真卿也久违的放松了一日,心情愉悦的接受着裴旻的指点。

    裴旻严苛的来说,算不上是真正的书法家,他自身专精楷书,对于其他草书、行书什么的,水平极为一般,但他楷书的造诣极高。尤其是受到李白《胡无人》的激发,到了字内精微,字外磅礴的境界。

    颜真卿也是以楷书为主,正对了裴旻的路子。

    裴旻指点少年时的颜真卿,还是绰绰有余的。

    “《道德经》有言‘治大国,若烹小鲜’,书法也可以用于这个道理。以我对书法的理解,书法分为几个境界。其一、坚实骨体,其二、雄媚书风;其三、字内精微,其四、字外磅礴,至于最后就应该是臻神明变。这几个境界就如炒一道菜,盖一栋房子,缺一不可。劲力不足,骨体就不够坚实,也谈不上雄媚二字?书法不到一定境界,何来的精益求精?字内不够精细,更别说字外了。一步一个脚印,莫要为了书法长时间的停滞不前而沮丧。停滞还有另一个解释是巩固根基,根基越稳,未来的成就亦是越大。”

    颜真卿听得极为认真仔细,小七小八也一脸崇拜的看着他们的老爹,眼中闪着小星星。

    “那旻哥到了什么境界?”颜真卿好奇的问道。

    “确切的说应该是字内精微,在细节结构上,旻哥自问已经做得足够了。字外的磅礴意境,这个需要灵感与发挥,还做不到随心所欲。”裴旻摸着颜真卿的脑袋说着。

    “连旻哥都没到第四境界?那当今世上可有人到臻神明变的境界?”

    “当然有!”裴旻微微一笑道:“我的老哥哥张旭,据我所知,他因是当世之上唯一一个在书法上,超凡入圣的存在。有机会,我介绍他给你认识,在书法这一道上,张老哥胜我可不是一星半点。”

    告别了颜家人,裴旻领着小七小八回家。

    路上小七小八叽叽喳喳的说着颜府的见闻。

    裴旻一路听着,本就愉悦的心情跟着大好,对于自己的决定也很是自得,带两个小家伙来见见世面的决定显然是对的。

    有颜真卿怎么一个榜样在,对他们也大有利处。

    这回到裴府,几乎在第一时间,裴旻就得知了王忠嗣带了一个媳妇回家。

    瞬间将裴旻雷的里焦外嫩。

    裴旻就在不久前还跟王忠嗣谈过,是因为王母找了他。

    王母不愿意王忠嗣从军了,也不是不愿意,而是希望王忠嗣能够给王家留个后,然后再从军。

    如此即便有个意外,王家也不至于无后。

    王母的要求合情合理,王海宾如此英雄,若绝了后,那里对得起他?

    谁想到这才多久……

第四十章 真心实意

    当天夜里,裴旻将王忠嗣叫出来说话。

    就在王忠嗣与王母住所不远处的别院凉亭。

    晚风习习,冬季的晚上特别寂静,几株寒梅透墙而来,竟别有滋味。

    “旻哥!”对于如兄如父的裴旻,王忠嗣一如既往的尊重,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站在一旁。

    “坐下说话,你我兄弟,客气什么!”裴旻自己随意的坐下,带着几分玩笑的说道:“下手可真快,这才几天。你这是打算来个闪婚?主意打的挺好,选了一个不重视我们东方礼节的西域姑娘!”

    王忠嗣笑道:“早跟旻哥说了,弟这方面可不需要旻哥劳心,自己就能解决……”

    裴旻听得一怔,在记忆中王忠嗣还真说过这样的话,当时他好像还给嘲讽了番,无言以对的笑了笑道:“这本事也不知你从哪里学来的,无师自通?反正,我可不记得教过你这些……不过,我得提醒你。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你可不能祸害了人家姑娘。”

    换做二十一世纪,那是相互伤害,但是在古代,就是当方面的祸害。

    女人在这方面是最吃亏的。

    唐朝还要好一些,可以改嫁,但是一般来说,给夫家休妻逐出家门,将会意味着三从四德有所缺失,让人看不起。

    这样的女子,极少有人愿意再娶,将会祸害她人一生。

    王忠嗣的性格这些年相处下来,裴旻哪有不知道的道理。

    他为人稳重,智勇兼备,有担当有魄力,今年不过十五而已,已经具备了一名优秀将帅的潜能。

    裴旻自己也没有藏拙,不但传授他薛仁贵的兵法,还将苏定方的兵法一并交给了他。若不是王忠嗣的性格不适合李靖、裴行俭的军学,也担心他贪多嚼不烂,他也并不介意将两人的兵书传给他。

    也许王忠嗣是继承了他父亲王海宾的勇战血脉,王忠嗣很渴望上战场,渴望如他父亲一样,成为一个人人敬仰的大英雄。

    这种性格也跟历史上记载的相差无几,历史上的王忠嗣也是如此的。他还未正式扬名的时候就经常率轻骑出塞,领着百余弟兄挑着落单的突厥冲杀,就跟打草谷一样,令得突厥不敢安逸放牧。

    这种勇战的性格,裴旻还是极为欣赏的。

    但是王氏的所求,并不为过。

    作为一个母亲,王氏只有王忠嗣一个亲人。她并没有束缚王忠嗣的意思,只是想给王家留一个后,仅此而已。就算真的有什么意外,也多一份活下去的念想。

    裴旻面对一个母亲这点点要求,想不出半点拒绝的理由。

    王忠嗣瞬间就给自己找了一个,裴旻真的担心他只是为了上战场,随随便便找了一个姑娘,来应付王母的心愿。

    真要是这样,对于那个女孩就太不公平了。

    裴旻身为兄长,不能不重视过问。

    王忠嗣点头道:“旻哥的意思,弟明白。就跟旻哥直说了,那天母亲跟旻哥都与我说了为王家留后这事情,弟第一个反应确实是打算尽快找一个贤惠的夫人,满足母亲大人的心愿。自己喜欢不喜欢,中意不中意,没有多少所谓。只要对方跟娇陈嫂嫂那样贤惠,能够照顾娘亲,相夫教子,让弟能够无虑的在外边打仗,以是心满意足了。”

    裴旻皱了皱眉,他就担心王忠嗣会为了尽快上战场,从而走歪路。

    王忠嗣说到这里,带着几分不好意思的道:“这缘分之事,说来也巧。乌琪儿就是旻哥送我义恩的原主人,当年盗马贼将马驹偷来长安贩卖,最后经过旻哥之手,落在了弟的手里。与米国王子的冲突,也因于此。当时乌琪儿就给了弟很深的印象,看得出来,义恩对她的意义。后来也听她说了,是她最重要的人,临终前送给她的礼物。要不是义恩是旻哥送的,对我也有着非凡的意义。加上这些年与义恩也培养出了深厚的友谊,弟真有将义恩还给她的意思。”

    裴旻笑道:“还真有几分怜香惜玉。”

    王忠嗣憨实的笑道:“这些天弟都在想去哪儿找一个贤惠的夫人,今日再次与乌琪儿遇见,也不怕旻哥笑话,心底莫名有一股冲动,要是能娶她该多好。一番交谈下来,这股心思越来越盛,也就向她挑明了。旻哥也不用为我担心,弟不知什么情爱,但娶乌琪儿的心却是真心实意的,不会委屈了她!”说道这里,他又大感头疼道:“只是原本打算是找个贤惠的,现在却不知道乌琪儿这样的大小姐能不能照顾好我母亲……”

    裴旻听了王忠嗣的真心话,也放心了,笑道:“你母亲就是我母亲,住在裴府还能亏待了她?只要你中意就行,那这门婚事就这么定了……你们就这样私定了终身,却有些小孩子气。正好明天上元节,白天没事。我备上厚礼去一趟四夷馆,亲自拜会乌琪儿的父亲,提你向他提亲。由我出面,我相信她父亲多多少少会卖我几分薄面,应承你们的好事。”

    王忠嗣带着几分兴奋的道:“那太好了,谢谢旻哥。”

    裴旻也看出了王忠嗣确实对人家姑娘动了心,并非单纯为了留后,笑道:“跟我客气什么,你的事情,本就是我的事。不早了,你先去睡吧,好好休息,明晚大狂欢还不定能不能睡呢!”

    与王忠嗣告了别,裴旻也回到了自己的卧房。

    一旁的小床上,小七小八已经美美的安睡了。

    “如何?”娇陈笑道:“是你多心了吧,我就觉得忠嗣不是那种薄情之辈。”

    “夫人英明!”裴旻搂着娇陈的小蛮腰道:“真让夫人说中了,忠嗣还真的看上了人家。为夫也没有多想,要是没有这个乌琪儿,忠嗣兴许真的随随便便找个人娶了。”

    娇陈道:“他要真这样胡来,也过不了郎君这关。”

    “那是自然!长兄如父嘛!他的事情,我不操心,谁来操心?”裴旻摸了摸下巴,嘀咕道:“只是这事情圆满结束,心底却莫名有种给他比下去的感觉……才十五岁,这手段不要太高明。”想着宴会中为他出头公孙幽,也知道是时候处理她们之间的关系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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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介绍:
盛唐三绝: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裴旻的剑。
一个中文系的学生穿越成了史上唯一一个经由国家承认的剑圣裴旻,青锋三尺,天下无敌,上揽九霄寰宇,重铸盛唐诗篇。盛唐剑圣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盛唐剑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盛唐剑圣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