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卵胎生
洛桐说的很光棍,它现在就是一颗蛋,有什么感冒不感冒的。要是现在是一条小蛇,估计她还会有点打怵,可有谁会怕一颗蛋吗?
“蛇不孵蛋吗?产卵之后就不管了?”一般动物不都会孵蛋吗?怎么这些蛋就这么散在这里?
“我也不明白,我们查查资料吧。”盛栖梧盘腿坐下,洛桐干脆枕在他的大腿上,听着盛栖梧读那些资料。
“大部分蛇通常都是下完蛋就走,不孵蛋的,只有少数种类的蛇例外。”
“某些蛇类的亲蛇为保障自己的后代顺利孵出,会有护卵行为,大多是雌蛇护卵,少数雄蛇也会帮忙。”
“会护卵的蛇如:百步蛇、龟壳花、锦蛇、眼镜蛇,国外如如眼镜王蛇、金环蛇等。”
“有些蛇类会孵蛋,包括一些体型较大的蛇,如蟒、印度蜩蛇等,它们会在蛋的四周盘卷起来孵蛋,就因为它盘得很严实,别的动物几乎看不见有蛇卵。”
“这样不仅可以保持卵的温度,还可以避免敌害来偷吃蛇卵。直到蛇要孵化出来前,母蛇才松开身子,让小蛇从蛇卵破洞里爬出来。接着这些刚出世的小蛇们就得自力更生,靠实力生存了。”
耳畔上方传来盛栖梧带着磁性的声音,在午后的阳光下,洛桐点点昏昏欲睡。
“那这些刚生下来就被丢弃的蛋是不是太可怜了?要不是我们今天遇到,这一窝蛋就全军覆没了。”
“话也不是这么说,大自然就是适者生存的,而且蛇一次能产卵8-15个,这个数量已经不少了。”
盛栖梧摸着洛桐的长发,淡淡地说道。
“说说蛇的习性呗,万一真的孵出小蛇来,我也知道怎么照顾。”
洛桐眯着眼,脑袋在盛栖梧的大腿上蹭了蹭。
“蛇卵孵出仔蛇所需的时间,在各种蛇中相差很悬殊。有的很短,只需要几天;有的很长,需要8个月之久。”
“但大多数的蛇大约需要两个月左右。孵化时间的长短和温湿度密切有关,在适温范围内,温度越高,孵化越快。”
“另外,和卵在母蛇体内的发育程度亦有关系,发育程度高的,孵化所需的时间就比较少了。”
“那就是说,这个蛇蛋估计我回去起码按一个月才能孵出来。”洛桐哀叹,一个月,那时候正是热的时候。
“差不多,这还有直接生小蛇的,称为卵胎生。”盛栖梧忽然看到了一点,挑了挑眉。
“什么是卵胎生?蛇一般不都是产卵的吗?”洛桐坐了起来,去看盛栖梧的手机。
蛇的生殖方式有卵生和卵胎生两种。
不只是蝮蛇是卵胎生,例如海蛇有16属55种,为卵胎生蛇类,完全摆脱了对陆地的依赖而在陆地行动困难或不能行走。
游蛇科的蛇都是卵生;蟒科,盲蛇科和眼镜蛇科的蛇,有些是卵生,有些是卵胎生.通常生活在寒冷地区和高山的蛇类,大多是卵胎生,
卵胎生的蛇,大多生活在高山、树上、水中或寒冷地区。它的受精卵在母蛇体内生长发育,但胚胎和母体没有直接联系,卵内贮存的物质是它营养的唯一来源,和真正的胎生有本质上的不同。
“我明白了,其实说白了,卵生就是让它们自己孵化,成活率低很多。”
“这卵胎生应该就是幼蛇在母体内发育完全后,直接在体内破壳,看上去就像是雌蛇生的仔蛇一样。”
盛栖梧笑:“其实说白了就是这么一个意思,不过可不是只有蛇类有卵胎生的,有很多动物都是卵胎生的。”
“锥齿鲨、星鲨和胎生蜥、铜石龙蜥等均为卵胎生动物。”
盛栖梧手指滑了滑,又跳出了另外一个页面,洛桐懒得去看,干脆趴在盛栖梧的肩膀上,听盛栖梧读这些。
“刚刚看到一个帖子,一人买了一条海鲫,破开肚子后,里面居然有30条小鲫鱼,这就是标准的卵胎生了。”
“一般这带仔的鱼类是不让捞的吧?”
“谁说不是,只是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想法的。”
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很多人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的。
“这颗蛋咱们怎么孵啊?我可不想让卓玛她们知道,万一别人忌讳这个怎么办?”
洛桐扁嘴,所以说这在别人家就是有这点不好,没有在自己家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当初这蛋不就是在沙土里面的吗?咱们将这些沙土带走,到时候还将这蛋放到沙土里面,应该就差不多了。”
盛栖梧其实也不是很懂,但是看网上就是这样说的,应该具体也差不了多少。
两人将沙土装好,也差不多到了半下午了,陆续地也有草食性地动物们来湖边喝水了。
洛桐将沙土小心地放好,蹲到湖边洗手。这湖里的小鱼也不怕人,调皮地去轻啄洛桐的指尖,
洛桐还蛮喜欢这种感觉的,手指稍稍动了动,一颗珍珠大小的异能珠就溶进了水中。
这下可是热闹了,无数地小鱼小虾向着洛桐这边聚集而来。不时会有鱼儿跃出水面,发出“啪啪”的声音。
盛栖梧就在离洛桐不远的地方洗手,看了看自己手边空空荡荡的,再看看洛桐那边的热闹景象,盛栖梧有点心塞。
他已经习惯了,就自家这位招动物喜欢的,他表示他一点都不嫉妒!
看鱼儿聚集地越来越多,洛桐笑眯了眼,湖水是流动的,刚刚在这边的生命之水早已经流淌到了另外一个地方,稀释了许多。
洛桐又凝结了几颗异能珠,向不远处弹去。鱼儿们就都跟着异能珠的方向而去,张大着嘴巴喝着这带着无限生机的湖水。
这些都是小鱼,洛桐眼力好,还看到了许多隐匿在水面下的大鱼。它们的动作非常地迅速,稍微一动就是一道黑影滑过。
它们地动作非常地敏捷,几乎是异能珠刚进到水面,那一片水域就出现了它们地身影。
它们体型很大,动作间都能带出水草在飘荡,湖底也有点浑浊起来,洛桐的目光忽然被湖底下的一个大东西给吸引住了。
第三百九十章 河蚌
在这湖水的最下面,洛桐看到了一个直径大约在一尺左右的黑乎乎的东西。要不是刚刚有大鱼经过掀开了湖底的泥沙,洛桐是怎么也看不到这个的。
在岸边看得毕竟不是很清楚,洛桐下意识地就想伸手去捞,只是手臂探下去好久都摸不到底,洛桐就知道这小湖远比看到的还要深。
“你在做什么?”盛栖梧看洛桐手臂在湖水里面甩了半天,脸上的失望之色很明显,不由问道。
“这湖底有一个大约一尺多的东西,我想试试看能不能将它捞出来的,只是这水太深了,根本就够不到。”
洛桐甩甩手上的水珠,有点遗憾。盛栖梧走过来看了看,距离岸边也不远,湖底也有点浑浊,不知道洛桐怎么能看见这个的。
他脱下鞋子和袜子,挽起袖子和裤腿,就准备下水。洛桐一把拉住他:“你会游泳吗?要不我们回去问问卓玛,看看她家有没有网兜之类的东西,看这湖水还是很深的。”
盛栖梧摸了摸她的头发:“放心吧,我以前可是游泳队里的,这么一点深度没事的。”
他原地做了几个热身,缓缓地走进水中。这湖水还是有点凉意的,盛栖梧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颤。
洛桐在上面看得胆战心惊的,“你回来吧,我们回去再想想办法。”
盛栖梧冲她摆了摆手,这岸边其实也不深,高度仅仅到他的胸口左右,往前走了几步,盛栖梧的脚踩到了一个硬壳。
就是它了,盛栖梧一喜,深吸了一口气,钻进了湖中。洛桐站在在岸边,紧张地双手握拳,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刚刚盛栖梧消失的地方。
十几秒后,盛栖梧从湖中站了起来,双手还抱着一个黑色的东西,看样子像是个河蚌。洛桐压根就没有心思看他捞上来的是什么,忙叫他上来。
盛栖梧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珠,抱着那个东西向着岸边走来。在走到近前的时候,洛桐忙伸手去拉他,一入手才发觉盛栖梧的手冰冰凉凉的。
这可将洛桐心疼坏了,“早就让你回来,你偏不听,咱们回去吧,赶紧换衣服,免得待会儿着凉了。”
盛栖梧心里很高兴,洛桐是在关心他呢。
“没事,要是咱们真的用网兜过来捞肯定是捞不到的,这东西很大一部分还埋在淤泥里,我掏了好久才掏出来的。”
盛栖梧一边说话,一边穿鞋袜。洛桐就抱着他捞回来的河蚌站在一边,不错眼地看着她的动作。
盛栖梧苦笑:“我真没事,这湖水很舒服……阿嚏!”
话还没说完,盛栖梧就打了一个喷嚏,洛桐拧眉看着他,脸上满是不认同。盛栖梧讪讪地摸了摸鼻子,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回到毡房的盛栖梧就被洛桐赶回去换干净的衣服了,这穿着湿衣服也是很不舒服的。洛桐则是将盛栖梧捞上来的河蚌放到一个木盆中,自己去找卓玛的阿妈了。
傍晚的天气还是有一点凉意的,在听说了洛桐的来意后,卓玛的阿玛给做了一碗滚烫的酥油茶,喝点热茶能够有效地去除身体内的寒气。
果然,一碗热气腾腾的酥油茶下肚,盛栖梧觉得神清气爽。安下心来的洛桐则是去看他捞回来的河蚌去了,盛栖梧原地挑了挑眉,不疾不徐地跟着洛桐的脚步。
洛桐回来的时候,就随手将这河蚌放在毡房的一个大木盆中,卓玛在木盆里加入满满的清水,她和丹珠则是头碰头地蹲在木盆前。
多吉大叔和丹珠早就放牧回来了,丹珠一回来就见到了洛桐带回来的大河蚌。小孩子没有见过这个东西,可不就好奇嘛。
洛桐也走过去蹲下,细细地看着这河蚌。这河蚌的整体像一个三角形,颜色呈黑色,蚌壳大而扁平,约有一尺见方。
见到洛桐过来,丹珠眨巴着眼睛:“桐桐姐,这是什么东西?”
洛桐笑:“这是河蚌,盛大哥刚刚从小湖里捞上来的,这河蚌可真大,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河蚌。”
“河蚌?”丹珠疑惑,“这是什么?可以吃吗?”
卓玛敲敲他的脑袋:“你这脑袋瓜子里除了吃的还能想到别得东西吗?”
丹珠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笑出了一口小白牙。他这是下意识地问题,真没有别的意思。
洛桐也觉得这孩子很好玩,“河蚌自然是能吃的,清蒸红烧都行。”
“姐姐,这河蚌的外壳上怎么有一圈一圈的纹路啊,看着就像……像是……”
丹珠摸着脑袋,想说的话一时说不出来,不由地涨红了脸,“想树木的年轮一样!”
到了最后,总算将想说的说出来了,小孩子不由地有点害羞。
盛栖梧走过来拍了拍丹珠的肩膀,表扬道:“对的,丹珠真聪明,这河蚌的年龄就是看它蚌壳上的纹路,一圈就是一岁,丹珠你数数看这河蚌几岁了?”
男孩儿受到了大人的表扬,喜上眉梢,当下低着头看着木盆里的河蚌,伸出手指,认真地数着纹路。
“八、九、十、十一、十二,呀,这河蚌居然有十二岁了吗?比我的年龄都大。”
孩子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叫着,洛桐和盛栖梧对视一眼,笑意漫上嘴角。
蹲在他们对面的卓玛的嘴角抽了抽,要不要这么浓情蜜意?难怪宋笑笑总是说和他们在一起时时刻刻都能够吃到狗粮。
“是的,这河蚌有十二岁了,那丹珠还要不要吃这河蚌了?”卓玛不去看对面的两口子,看着丹珠问道。
丹珠撇了撇嘴,“它长这么大怪不容易的,桐桐姐,我们就不要吃这河蚌了好吗?”
洛桐根本就不忍心拒绝对面这小孩子的要求,再说她也不想吃这河蚌,“我就是捞回来看看,当时在湖底又没有看清楚,这河蚌我准备带回去养在我的荷塘里。”
“带回去?”盛栖梧惊讶了,这恐怕不怎么好带吧,要是自己开车回去还能够放在车里,用水养着。可是他们来的时候是乘机来的,这河蚌怎么带?
第三百九十一章 藏刀
“怎么就不好带了?我们回去的时候反正是坐车,而且我们自己的东西也不多,到时候乘机的时候办一个托运不就好了?我算了下,这河蚌离开谁还能够活两三天左右,这足够我们赶回家了。”
洛桐一一陈述这自己的理由,盛栖梧想了想,发现还真没有什么不好带的,也就同意了。
“我看这河蚌是三角帆蚌,可能会有珍珠在里面,你也不心动?”
盛栖梧故意逗洛桐,一般这么大的三角帆蚌都会有珍珠的,也不知道这个到底有没有。
“取了珍珠这河蚌还会活着吗?”洛桐眨了眨眼,她可不相信盛栖梧会不知道这个。
被洛桐看穿了自己的小心思,盛栖梧摸摸鼻子有点尴尬。
“一般来说,要是取了珍珠后吗,这河蚌自然是活不成的。”
“那你还撺掇我!”洛桐白了盛栖梧一眼,这人就是有这么一点恶趣味,喜欢看她纠结,不过好歹都是无伤大雅的事情。
收到洛桐白眼的盛栖梧讪讪地,谁让洛桐那么关注这河蚌了呢。
接下来的几天因为多吉大叔要出去帮洛桐找小藏獒,洛桐干脆就接过了这放牧的工作,每天和丹珠一起出去牧羊。
盛栖梧自然是和洛桐形影不离的,有时候卓玛也会一起来。这片宽阔的草原上留下了他们的欢声笑语。
洛桐去放羊是再轻松不过的了,她只需要每天跟着羊群一起出去,羊群会自动自觉地聚拢在她的身边,通常是她走到哪儿羊群就到哪儿,这还省了果日的不少事情。
以前果日还需要将偷偷跑出羊群的羊羔们给赶回去,现在是彻底地没有了这个顾虑,有洛桐这个大杀器在,还愁小羊羔们会离群?
多吉大叔一出去就是两天,洛桐是满怀期待,两天后,多吉大叔空手而归,洛桐是掩饰不住的失望。
幸好之前多吉大叔已经给她打过预防针了,洛桐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既然这小藏獒找不到了,洛桐和盛栖梧就准备回去了。
临行之前,卓玛一家给收拾了好多东西,除了自家做的风干羊肉之外,多吉大叔还送了两把藏刀给盛栖梧和洛桐。
洛桐最喜欢的就是这藏刀,藏刀又称藏腰刀。
它不仅是藏区人民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用具,而且由于它的形状、工艺等都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藏刀大致可分为四个板块:前后藏地区、贡布地区、安多地区和康区。
人们常说的拉孜和南木林藏刀是前后藏地区藏刀的代表。
拉孜和南木林都地处西藏日喀则境内的西南部、雅鲁藏布江上游,高海拔、多矿藏。
这里的匠人打制的藏刀注重刀刃的钢火,讲究刀的实用性,从鞘到柄几乎全部使用金属,以银和铁居多。
经过千百年的实践和经验积累,在刀的打制程序上,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定式,如在淬火时,利用西藏特有的酥油、羚羊血和藏青果等,经反复锻打而成。
因而,西藏拉孜和南木林藏刀在全藏有“锋利”的美名。刀的鞘、把一般不镶珠宝,要么是铁,要么是银,有的也会在上面缕刻一些吉祥图案。
地处藏东的林芝地区一带,也叫贡布地区,居住着藏族、门巴族和洛巴族。
这里山高林密,野兽出没其间,靠山吃山,人们伐薪狩猎是家常便饭。所以人们使用的刀具以宽、长为多。
刀鞘多为木质,外面用兽皮包裹,一般是用野兽腿骨上的皮,有些还带有爪子。外在装饰主要是附在兽皮上的毛色和趾爪。其用途除了捕猎格斗,更是人们在密林中劈荆斩棘的利器。
康区人性格粗矿豪放,刀对于他们来说,主要是战斗的武器,他们爱刀胜过爱牛羊,一把好刀就是一笔财富,其形象也会因之而高大起来。
正因为如此,他们不仅对刀本身有较高的要求,对其作为衬托武士气概的刀的外在形制也有特殊的喜好。
刀鞘材料一般使用黄、白铜或纯银,镶珠嵌宝,正面雕龙画风,背面线刻卷草,佩在身上,起到了美观和威慑的双重作用。
安多地区主要以放牧为主,牧民的刀主要用于宰杀和吃肉,有严格的男用女用之分,男式刀长度在一尺以上,女式刀在一乍左右,刀鞘的底部和刀柄的末端上翘,呈船形。
安多人喜欢珠宝,头饰、胸饰、腰饰无不光灿耀人,这些饰物同样被用在刀上,刀鞘和刀把锚金错银,镶嵌着珊珊和绿松石,像精美的艺术品。
藏刀的正式名字叫“折刀”。传说是为了纪念英雄折勒干布命名的。
传说在遥远的年代,西藏草原上的牧民大都拥有藏刀。可是牧主和头人为了保持自己的权位,威逼牧民交刀。
许多牧民因拒交藏刀而被抓走。消息传到英雄折勒干布耳中,他为了搭救自己的同胞,就跃马提刀杀向牧主、头人。
折勒干布只因寡不敌众,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牧民们为了纪念他,就将藏刀改名为“折勒干布刀”,简称“折刀”。
藏刀具有生产、生活、自卫、装饰4种用途,已有1600多年的生产历史,做工讲究,刀身用钢材锻,刀柄用牛角或硬质木料加工而成。
由于锻打精致,镌刻细腻,色彩夺目,并附有藏文,系有五颜六色柄穗,形成别具一格的藏族工艺品。特别是朋友结婚或喜生婴儿时,送上把藏刀会使主人感到格外高兴。
藏刀的装饰内容有龙凤、卷草纹、几何回旋纹等块面点缀的二方连续,独立的立体造型小装饰有佛八宝中的宝瓶、荷花、**等。
表现形式有浮雕、镂空及掐纹镶嵌。一般刀柄镶着鲨鱼皮或黑色牛角,便于握拿,不易滑脱。除表面起伏层次和图案变化外,在刀具整体外形以等距或对称地点缀着镶有朱红粉绿等色的珊瑚、玛瑙等。
第三百九十二章 误入草原深处
多吉大叔送给他们的就是典型的安多藏刀,还是一对装的。男刀大概在一尺来长,适合挎在腰间。儿洛桐的就比较小巧,十五公分左右。
洛桐拿着藏刀爱不释手,这真的可以说是非常精美的工艺品了,而且这不仅仅起观赏的作用,关键是非常地锋利,对着阳光都能见到上面的流光。
他们定的日期是两天后启程回去,一晃眼他们已经来草原一个星期了,期间收获了一个大河蚌和一个小蛇蛋,其它一无所获。
那个小蛇蛋,洛桐给用小罐子装好了,罐子底部铺的是软和的沙土,平时洛桐还注意着这罐子里的温度,不要太热或者太凉了。
趁这两天,洛桐可是和枣红大马一起在牧区里疯玩了许久,大马带着她去到了很远的地方。
可喜可贺,洛桐总算在这里学会了骑马。这还是她和丹珠一起出去牧羊的时候,丹珠教她的。她也是趁着盛栖梧不在,才敢这么放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大马虽然喜欢对她恶作剧,但是还是很听洛桐的话的。在洛桐上不去的时候,牧马还是主动地跪下来让洛桐上马。
就冲这一点,就乐得洛桐奖励地牧马一颗异能珠。好嘛,结果就变成了这枣红的大马一直粘着洛桐,每天都带着她在牧区里晃荡。可以说只要是这一大片牧区,几乎就没有洛桐没有去过的。
盛栖梧一开始也说了洛桐几句,后来见她没有什么事情,一人一马配合的也挺好,也就不再说什么。
知道明天就要回去,再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洛桐就有点依依不舍。也许是察觉到了离情别意,这枣红的大马兴致也不是很高。驮着洛桐疯跑了一阵后就慢了下来。
洛桐也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等她晃过神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已经出了牧区了,看着远处荒无人烟,洛桐猜测估计他们是无意中到了草原的深处了。
看了看天色,大概在午饭时分,洛桐也不惊慌。她并不觉得自己一个人在草原会有什么危险,清水村的那座大山她去了好多次,不一样的什么事都没有?
和六耳一起去看过猴群后,洛桐又去了山上两次,自然是她和六耳和狗狗大军们一起的。
当然这些都是瞒着盛栖梧的,主要洛桐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后来她就想着什么时候盛栖梧发现了,那她到时候再坦白就是了。
言归正传,发现自己深入了草原深处,洛桐是一点都不慌张,就当坐这是草原一日游了。从某些时候来看,洛桐还是很胆大的,就像她当初都敢一个人就脱团进森林一样。上次是误打误撞地有了木系异能,这次又是什么?
洛桐不得而知,但是非常的期待。她摸了摸腰间的藏刀,又想到她那一身的怪力,原先的三分忐忑也彻底消失殆尽。
从枣红马上下来,洛桐一手抓着大马的鬃毛,一手就按在腰间的藏刀上,准备在这周围转了看看。
这里很僻静,周围荒无人烟,放眼看过去除了牧草还是牧草,偶尔能够看到点缀在牧草中的零星的小花。枣红马也不慌张,而是跟着洛桐,是不对地低头吃两口新鲜的牧草。
见着有颜色鲜艳的野花,洛桐还会摘下来和着草茎一起变成花环,她自己头上戴了一个,枣红马也未能幸免,脖子上也被洛桐套上了一个。
洛桐现在是深刻地感受到了什么是天苍苍、野茫茫了。连个活地东西都看不到,一眼看过去除了草还是草。
她也不知道应该往哪个地方走,看看手机又没有信号,洛桐只能随便选了一个方向,先四处探探路吧。
这一走就是半个小时,还是一无所获,洛桐都有点灰心了。忽然她吸了吸鼻子,这怎么有一股血腥味啊?身下的牧马也有点躁动。
洛桐安抚地摸了摸大马的脖子,“乖啊,我们过去看看。”
得益于异能,洛桐的五感变得非常的敏感,但是太敏感了有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事。据她推测这血腥味距离她还有几百米左右的距离,刚好她出于下风口,这味道就更是清晰了。
洛桐驾着枣红马,小心翼翼地向着血腥味传来的地方过去。越是靠近,她就越能感觉到这空气中的水汽,想来这附近应该有水源。
近了,更近了!果然在走去这一片牧草后,这里有一片小湖。
枣红马在到湖边后,打量了下周围的环境,径直低头喝水。洛桐看看四周空无一物,没有任何危险性,就从牧马上下来了。
她很确定那只受伤的不知名的动物依然在这附近,只是为什么没有见到呢?洛桐一手握着藏刀,一边嗅着鼻子,循着血腥味的方向找过去。
这小湖的四周都是牧草,洛桐小心翼翼地在湖边巡视,不时地拨开牧草看看。忽然她察觉到一处地方的血腥味特别浓郁,她轻轻地拨开牧草,里面躺了一只青灰色的动物,一动不动。
洛桐也是吓了一跳,要不要这么惊悚?怎么没有动静?看着这动物的腹部还在渗血,再摸摸它的身体还是温热的,显然还没有死亡。
只是也是进气多出气少了,洛桐这么扒拉它它都没有反应的。
这毕竟是一条生命,既然它现在没有意识,洛桐也不能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它死去。看到它伤的最重的腹部有几道深深的爪印,隐约都能见到里面的肚肠,而且身体上还有不知道什么动物咬的伤口。
这些地方都在渗血,洛桐不敢随意地挪动它,只能原地给它施救。现在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洛桐运起异能,小心地附在它的肚子处。
待她再次拿开手时,这青灰色动物的伤口处已经不再流血,只是洛桐的脸色有点泛白。
这只青灰色的动物别看现在没有意识,但是对于洛桐输送进它的身体内的异能是来者不拒。
可以说这异能的承受力已经远远超过一般的小动物了,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第三百九十三章 受伤的大獒
洛桐还是不放心,小心地掰开它的嘴巴,塞了一颗异能珠到它的嘴边。这动物的求生**也很强烈,居然还将这异能珠给吃下去了。
眼见着它的情况渐渐稳定下来,洛桐提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这才有心思去打量这青黑色的动物是什么。
她当时是救兽心切,根本就没有心思看清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毕竟就它当时那奄奄一息地样子,稍微耽搁下估计它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洛桐抱起这只还在昏睡地动物,慢慢地走到湖边。它的体型很大,现在看下来估计也就比果日小一点。将它在湖边放下,洛桐脱下外面的防晒衣,沾湿了湖水给它稍微地清洁了一下。
看着脑袋处蓬松的青灰色长毛,这应该是一只藏獒。再看它的长相,和一般的藏獒也没什么区别。只是这颜色不一样而已,迄今为止,洛桐就见过果日这么一只藏獒。
果日的毛色是身体上是全黑的,只有四只腿是黄色的,眼睛上还有两个黄点,这就是典型的铁包金了。
而这只就是通体都是青灰色的,毛尖有点发黑,身上的毛毛就像是渐染一样的,从底部的青灰一直到毛尖的黑色。
知道这是藏獒后,洛桐大喜,没想到今天还有意外收获啊,居然还捡到了一只受伤的藏獒,还是野生的,正好能够带回去和初二作伴了。
此时洛桐心大地以为这就是一只母藏獒,压根还有想到别的可能性。
看看天色也不早了,洛桐也不想再继续在这草原深处逗留。关键是她还想赶紧回去给这只藏獒好好地包扎一下,时间不等人的。
而且她出去了这么久,盛栖梧肯定在毡房等着急了。
果然,盛栖梧确实已经等得非常着急了。他在毡房里收拾明天回去的行囊,谁知道洛桐是一等也不回,二等也不回的。
一直到了饭点,也不见洛桐回来。盛栖梧越想越不放心,就去牧区那边找洛桐了,谁知道见到多吉大叔,发现洛桐居然不在牧区,而且和她一起的那匹枣红色的牧马也不见了。
盛栖梧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这洛桐该不会和这大马一起深入了草原深处了吧?他打电话给洛桐,根本就打不出去,急得盛栖梧脑袋上的汗都出来了。
多吉大叔也知道这事情非同小可,忙将这牧羊的工作交给丹珠,跟着盛栖梧带着果日一起出去找了。果日低头嗅了嗅,嗷呜了一声,向着一个方向奔过去。
多吉大叔拍了拍盛栖梧的肩膀:“快跟上!就是这个方向!”
草原上交通基本靠走,牧马又被洛桐骑走了,可怜了盛栖梧和多吉大叔,只能靠着双腿。
洛桐这边,将昏睡地藏獒小心地固定在牧马的背上,洛桐摸着枣红马的脑袋,殷切地叮嘱:“我可就指望你了,咱们可是要早点回去的。”
枣红马的耳朵抖了抖,甩了甩马尾巴,找了个方向就走了过去。洛桐半信半疑,只能跟在这枣红马的后面,青灰色的大獒的脑袋就软趴趴地垂在牧马的肚子旁。
洛桐跟着枣红马走了大概有两个小时,还是草原,一点都没写见到除了牧草以外的别的东西。
她捏了捏马耳朵:“我说你是不是走错方向了?我记得咱们来的时候没有这么远啊?”
洛桐这个时候已经选择性地遗忘了当初她过来的时候是骑马的,而现在是步行的。牧马全速奔跑的速度达到每小时50公里,当然它全力奔跑只能跑很短的时间。
一般来说马全力奔跑只能跑四分之一小时,随后就会慢下来了。这枣红马也不知道跑多远下来了,就洛桐走的这两个小时估计要走到牧区还有许久。
望山跑死马真不是虚的,洛桐又走了一个多小时,还是空茫茫的一片。她都要怀疑是不是真的走错地方了,都说老马识途,可这只还算不上是老马吧?
看了看这枣红马,洛桐摇摇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啊。她现在就怀疑这只枣红马是不是将她带跑偏了,要不然怎么都走了这么久还是没见到人?
看着枣红马仍旧不疾不徐地走着,洛桐无奈,只能拖着酸痛的双腿继续向前。这前前后后加起来也走了有四个多小时了,就算洛桐体制好,她也觉得有点累了。
忽然枣红马叫了一声,洛桐都能听出来它叫声中的高兴与愉悦,就好像是见到了熟人一样。洛桐精神一振,这个时候甭管是谁来,她都觉得高兴。
远处忽然传来了两声“嗷嗷”地叫声,声音很厚重,传出去好远。洛桐的精神猛然一振,这是果日的叫声,果日来找他们了。
想到这里,洛桐一下子就来了力气,她双手聚拢在嘴边,大声地喊道:“果日,我们在这边!”
身边的枣红马也不甘示弱,跟着叫了几声。一人一马都加快了速度向着果日的方向而去,原来的那点疲惫早就已经不翼而飞。
盛栖梧和多吉大叔是一起走的,果日就在他们前面走走嗅嗅的,两人跟在果日后面走了有一个多小时,这越走盛栖梧的心里就越是焦灼,恨不得现在就插上翅膀飞到洛桐的身边去。
忽然果日像是察觉到什么似的,停了下来,冲着远处叫了两声。盛栖梧隐约地听到了有回声传来,不由大喜。
多吉大叔浓眉扬了扬:“看样子果日是找到小洛他们了,就在这个方向,咱们跟上去!”
看着早就已经越过他走在前面的盛栖梧,多吉大叔摸摸鼻子,要不要这么着急?不过体谅年轻人都是这么过来的,多吉大叔也能够理解。
双方俱是加快了脚步,等多吉大叔赶到的时候,就见到了在牧马前紧紧相拥的两人。他们出来的时候很长了,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
看着在夕阳的余晖下相拥的情侣,多吉大叔不知怎地有点感动。他挤了挤眼睛,不由地暗骂自己真是老了,见到这么煽情的场景居然自己还有流泪的冲动。
第三百九十四章 为他喜而喜
果日是最先到洛桐身边的,它在洛桐的身边是又叫又跳,洛桐正在和果日亲昵的时候,冷不防地就被扯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
洛桐惊了一下后,很快又放松下来。感觉到脸颊下的心脏在不停地跳动,双手摸上了盛栖梧紧绷的背脊,她知道今天闹得这一出是将盛栖梧吓着了。
她一下一下地扶着盛栖梧的背脊,温言软语:“好了,我不是平安回来了吗?别担心了,我一点都没事。”
盛栖梧搂着洛桐的腰,将她按在自己的怀里,声音沙哑:“你吓到我了,电话又打不通,又没有个地图,要不是有果日,根本就不知道你去哪里了?”
“我知道错了,对不起,以后不会了。”洛桐很少见到盛栖梧这么慌张,她心里也不好受。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为他喜而喜,为他忧而忧。洛桐累吗?当然是累的,毕竟也走了五六个小时下来,她又不是铁人,怎么会不累?
但是一想到盛栖梧就在那里等着她回去,她就又有了力量,正是因为这样的不放弃,所以才能够坚持到盛栖梧找到他们。
盛栖梧摸了摸洛桐的长发,激动的心情也渐渐地平复下来。他松开洛桐,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了一下,确认洛桐没有任何异样这才安下心来。
“我没想到枣红马会带着我一直跑到了草原的深处,我察觉到不对的时候,就已经不知道到哪里了。我想给你打电话的,可是这里一点信号都没有。”
洛桐努力将事情说的简单,盛栖梧抓着她的手,翻来覆去地揉捏。
“没事儿,回来就好,我们回去吧,肚子饿不饿?”
话音未落,洛桐的肚子就应景地响了一声。
“好了,我知道你肚子饿了,我们赶快回去吧,多吉大叔和我一起午饭前就出来了,一直找到了现在。”
听到那声“咕咕”声,盛栖梧的眼里漫上了一层笑意。他看也不看那匹枣红马,显然已经对这匹大马迁怒了。
洛桐无奈,只能摸了摸枣红马的脖子,跟着盛栖梧向着多吉大叔走去。枣红马打了个响鼻,慢吞吞地跟在洛桐的后面。
多吉大叔看着携手走过来的两人笑了笑:“回来就好啊,小洛你可是不知道,小盛担心你担心地不行。听到说你和牧马一起失踪后,他当时的脸色都变了。”
洛桐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给别人带来麻烦是她一直以来的信条,没想到今天出这么大一个纰漏。
她挠了挠盛栖梧的手心,再次道歉:“对不起。”
“没关系,下次不要再让我担心了。”
“嗯。”
多吉大叔走在最前面,听得后面的小情侣话说得差不多了,这才放慢了脚步等着洛桐上前。
他冲着枣红马努了努嘴:“那大獒是哪儿来的?”
要说多吉大叔是最早看见这大獒的,只是碍于这小两口一直在腻歪,他也没好意思上前打扰。现在这小两口腻歪完毕了,他可不就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了吗。
洛桐侧头看了看身边的枣红马,大獒还在昏睡,依然没有醒过来。她摸摸大獒的脑袋:“我在小湖边捡到的,它当时就这么昏睡着。”
一听说是捡到的,盛栖梧的眉毛就挑了挑。无他,他感觉到自家又要添新成员了。想想洛小橘,再想想阿狸等,估计这只大獒也要在自家安家了。
大獒肚子上受伤最重的那一块,洛桐已经用异能给它治好了。她现在才发现,当异能使用到极致的时候,居然还有疗伤的作用,不过那需要的异能也非常的多了。
打死洛桐也不会将这大獒之前的惨状给说出来的,明显就对不上啊。现在这大獒就只有身上还带着些咬痕,其它的也没啥。
洛桐猜测这大獒估计是之前受伤太重了,现在陷入了沉睡进行自我保护了。
多吉大叔想不通地摇摇头,也不再纠结,转口夸奖道:“这藏獒看着就不错。”
“我也觉得不错,它可沉了,也就比果日轻那么一点儿。”
洛桐摸着大獒脖子上的毛毛,附和着多吉大叔的话,旁边的果日听到它的名字,还嗷呜地叫了一声。
多吉大叔哭笑不得,小姑娘就是小姑娘,怎么能用体重来衡量藏獒呢?
“这藏獒虽然现在还在昏睡,已经能够看到气势不凡。”多吉大叔砸吧了下嘴,摇头晃脑。
洛桐抿嘴笑出了两个梨涡,手指戳了戳大獒的嘴巴:“大叔,我可什么都没看出来,就觉得它挺像只病猫的。”
可不是,躺平了任她搓圆捏扁的。她将它搬上牧马,再将它固定好,这家伙一点反应到没有,不是病猫是什么?
几人说说笑笑间,之前的阴霾早就消失了。走到了毡房,就见到卓玛和丹珠站在毡房前翘首以盼。
见到几人回来,丹珠欢呼了一声,就跑去了毡房后面。卓玛摇摇头,解释道:“他是去告诉阿妈你们回来了。”
“自从阿爸出去找你们后,阿妈就非常地担心,她现在在忙着做晚饭。”
“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
洛桐非常地歉疚,今天真的是很麻烦别人。
卓玛摆摆手:“桐桐姐,你太客气了,我知道一定是咱家的枣红马带你的,以前它就经常出去疯跑…”
次仁卓玛一开始没看见大獒,毕竟夜色西沉,而且这大獒的颜色也深,猛一会儿还真看不见。
随着枣红马走进毡房,在灯光的照耀下,可不就一览无余吗,卓玛一下子失声了。
“这大獒可真威武。”卓玛双眼放光,说出了和多吉大叔差不多意思是话。
“你们可真厉害,居然这都能看出来!”洛桐笑,卓玛和多吉大叔不愧是一家人,说的话都差不多。
多吉大叔看了看固定在马背上的大獒,正准备叫盛栖梧帮他一起将这大獒抬下来的。
哪知道洛桐走过来,三下五除二地解开大獒身上的束缚,双臂微微一用力,就将这百来斤地大獒抱离了马背。
第三百九十五章 带把的
卓玛目瞪口呆,多吉大叔手上的烟袋“啪嗒”掉到了地上,进来的丹珠正好看到了洛桐这汉子的一幕,欢喜地叫道:“桐桐姐好厉害!”
多吉大叔捡起地上的烟袋,看着洛桐将大獒放到了角落里,那举重若轻地模样看地他眼角直抽搐,就好像她抱得不是一只藏獒,而是一团轻飘飘的没有重量的棉花似的。
多吉大叔的目光隐晦地在盛栖梧的身上扫了下,看不出来啊,就洛桐那娇滴滴的小模样居然有这么一把力气,也不知道盛栖梧吃不吃得消。
这要是盛栖梧敢有什么不对的,就冲洛桐这一身怪力,就绝对收拾地他服服帖帖的,此刻多吉大叔和卓玛的脑回路奇异地同步了。
盛栖梧见怪不怪,洛桐的这身力气他早就知道了。只是对面这两人是什么意思?怎么看着他都是一副怜悯的表情?
多吉大叔拍了拍盛栖梧的肩膀:“小盛啊,你们家小洛这身力气怪吓人的,你以后想振夫纲估计比较艰难。”
盛栖梧哭笑不得,这都是哪跟哪儿啊?他和洛桐好得很,根本就不需要上纲上线的。他知道多吉大叔只是善意地调侃,也没放在心上。
草草地吃过晚饭,盛栖梧打来热水给洛桐泡脚,今天她可是走了许久了,也不知道脚底板有没有起水泡。
盛栖梧蹲在洛桐面前,除去洛桐脚上的袜子,将她白玉般的脚放进热水中,洛桐不适应地动了东:“我自己来吧,你去那边坐着休息一会儿。”
盛栖梧按住洛桐的脚:“你别动,我来吧。”
洛桐没有办法,只能任盛栖梧动作。盛栖梧低着头,一下下地给洛桐洗脚,语气悠悠。
“在今天重逢的时候,我特别庆幸,你终于又来到了我身边,幸好你没有出什么意外。”
洛桐心里难受,从她现在这个角度,见到的就是盛栖梧的头顶。她摸了摸盛栖梧的头发,吸了吸鼻子:“好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乱跑了,你别担心了。”
盛栖梧去过一边的毛巾给她干净足上的水珠,随后一把抱着洛桐的腰,身子半跪在洛桐的面前:“你要说到做到!再来这么一次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承受的住。”
洛桐的手指穿过盛栖梧的黑发,“我保证,以后我去哪里都和你说。”
“好。”盛栖梧的脑袋在洛桐的肚子处蹭了蹭,洛桐笑:“别动,好痒啊。”
盛栖梧松开她,转而捧起洛桐的脚:“我看看你脚上有没有起水泡,毕竟你今天走这么久的路了。”
洛桐脚指头动了动:“我觉得还好啊,就是腿有点酸,脚一点都不疼的。”
“还是让我看看吧,要是真起了水泡要将它挑破的,”盛栖梧不容拒绝地看向洛桐的脚底板,脚底板光光滑滑地,什么东西都没有。
“还好没有长水泡,是不是腿酸,我给你捏捏?”
洛桐缩回脚,盘腿坐在床上,“还好啊,你去倒水吧,今天早点休息,咱们明天还要出发的,我看你今天也很累的。”
趁盛栖梧去倒水的时候,洛桐趿拉着鞋,去了毡房的大厅。洛桐是想去看看那大獒有没有醒过来的,毕竟也睡了这么久了,别弄出个好歹来。
她走到角落里,大獒卧在颜色鲜艳的藏毯上。洛桐在大獒面前坐下,细细地打量者这大獒的情况。它呼吸悠长,体温也正常,身上的伤口多吉大叔也重新上药包扎了。
盛栖梧倒水进来就见到洛桐在藏獒面前盘腿而坐,“怎么不去休息啊,不是说腿酸的吗?”
洛桐挠挠下巴:“我这不是担心大獒吗,出来看看情况。你说它大概什么时候会醒啊?”
盛栖梧将木盘放到角落,也在洛桐身边坐下,这毡房里都是铺的藏毯,根本就不脏,席地而坐非常的舒服。
“刚刚多吉大叔给它包扎的时候说了,估计它要到明天早上才会醒,看着伤的不重,其实这家伙有点伤到内里了。”
盛栖梧也看了这大獒的伤口的,明明身上的伤口都不是很严重,怎么就这么虚弱呢?
洛桐有点心虚,她垂下头不看盛栖梧的眼睛,“要到明天呢,那还有好久啊!”
长发正好挡住了洛桐的脸颊,盛栖梧看不清洛桐的神情,自然也没有看见洛桐脸上的心虚之色。
“咱们改变一下计划吧,等这大獒稍微好点,我们再一起回去吧。”
“真的?我可以将这大獒带回去吗?”洛桐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盛栖梧,欢喜之色溢于言表。
盛栖梧哭笑不得:“我一见到这只大獒就知道你的打算了,咱们连那只大河蚌都能带回去,没理由这只大獒咱们不带吧?再说了,咱们开藏区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这藏獒吗?”
“这小藏獒没有,还不是被你误打误撞地捡到了一只大的?”盛栖梧打趣洛桐,重点在捡的这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洛桐侧身给了盛栖梧一个大大的拥抱:“太好了,我还想着该怎么和你说的,总不能带着一只昏睡的藏獒上飞机吧,也不方便。”
盛栖梧搂住洛桐柔软的身子,“现在知道我的好了吧?你去哪儿找我这么贴心的未婚夫去?”
洛桐揽住盛栖梧的脖子:“是是是,你最好了!这大獒带回去就可以和初二作伴了,这下初二的终身大事可以说是解决了。”
久久都听不到盛栖梧说话,洛桐仰头看着他,才发现他脸上的表情很奇异,似笑非笑。
“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一副表情?”这是疑惑的洛桐。
盛栖梧似笑非笑:“你这是要让初二搞基吗?”
“耶?什么意思?难道这也是个小男生?”洛桐震惊了,心里是有点失望的。
“对啊,恭喜你,你又收获了一个带把的。”盛栖梧扯扯嘴角,笑得有点恶劣。
洛桐不信邪,松开盛栖梧,转而去扒拉大獒想要看个究竟。盛栖梧根本就阻挡不及,这只大獒直接被洛桐给看光光了。
第三百九十六章 病猫
洛桐遗憾地收回手:“真的是和我们家初二一个性别啊,可惜了。”
不过转而她又兴奋起来,“这也不错,可以和我们小五作伴,我还发愁小五该怎么找呢,这不就送上门了。”
盛栖梧对洛桐的自说自话无语了,你这样想问过小五的意见了吗?不过看这昏睡的大獒,盛栖梧也觉得这大獒和小五在一起应该还蛮搭的。
“多吉大叔有没有说其他的?这大獒成年了吗?”
光从外表上是真的看不出这大獒的年岁,洛桐只能寄希望于多吉大叔能够看出个什么名堂来。
盛栖梧牵着洛桐的手,轻轻地揉捏着她的手指:“大叔已经看过了,据他说这是一只才刚刚一岁左右的藏獒。”
“这都能看出来?多吉大叔是怎么看的?”洛桐懊恼,她刚刚怎么就没跟着多吉大叔呢,白白失去了这学习的好机会。
盛栖梧安抚她:“没事儿,我刚刚已经详细地问过了,我说给你听就是了。”
“第一种就是根据牙齿判断,乳门齿长齐,是3040天的藏獒;乳齿全部长齐,尖细而呈嫩白色,则是2个月的藏獒;”
“更换第一乳门齿,是24个月的藏獒,更换第二、第三乳门齿及全部乳犬齿,是56个月的藏獒;牙齿全部换上恒齿,8个月以上的藏獒;1岁,恒齿长齐,光洁、牢固,门齿上部有尖突。”
为了能够让洛桐更直观地了解,盛栖梧干脆扒开了大獒的嘴巴,一一点着它的牙齿和洛桐解说。
如果这大獒是清醒的,盛栖梧是绝对不敢这么做的,可它现在就是一只病猫,还不任由他上下其手?
“多吉大叔说了很多,有看叫声的,有看反应速度的,可惜这大獒现在还没醒过来,就只能看牙齿了。不过看它的毛毛这么浓密,估计也是成年了,幼年的藏獒的毛毛很稀疏也很短。”
“一岁那还好,和咱们小五差不多大,正好可以作伴。”洛桐掩口大了一个哈欠,困意有点袭来。盛栖梧看洛桐那困猫的样子,忍俊不禁。
“咱们去睡吧,估计多吉大叔他们都已经休息了。”
“行,我明天要睡到自然醒!今天真的是累到了。”洛桐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她现在是眼睛有有点睁不开,睡意是说来就来啊。
嘴上说要睡到自然醒,但是洛桐早上没到六点就醒了,也许是因为她心里挂着事情?盛栖梧还在沉睡,昨天他是心力交瘁,现在可不就睡的很香?
洛桐拖着下巴,看着盛栖梧眼底淡淡的青黑,想了想轻手轻脚地下床了。她想趁着这个时间让盛栖梧多睡一会儿,而她就去看看大獒怎么样了。
昨天听盛栖梧说大獒今天会醒,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洛桐走到了毡房的角落,大獒还在沉睡。
她蹲下身看了几分钟,见它依然没有清醒地迹象,轻轻地戳了它一指头:“你个贪睡鬼,快点醒过来,醒了我们一起回家。”
“回家了就会有好多小伙伴陪着你一起,大家可以去山上看小猴子,也可以去荷塘里游泳,可比你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里好多了。”
洛桐双手托腮,絮絮叨叨,就希望这只大獒赶紧醒过来。沉睡地大獒不适应地动了动耳朵,好像是有点不堪其扰。洛桐一无所觉,仍旧一下下地摸着它浓密的鬃毛。
直到洛桐看到这大獒的耳朵依然还在动,不由大喜。她一把抓住大獒的垂耳,大獒的耳朵又抖了抖。洛桐坏心地对着耳朵吹了一口气,大獒又抖了一下。
要说这藏獒从外表上来说是绝对和漂亮沾不上边的,但是偏偏藏獒长了一双垂耳啊,又大又软,摸在手上很舒服。
家里的大山是折耳,很小巧,黑背的耳朵尖尖地,只有这只大獒的耳朵是大大的,手感特别好。从见到这只大獒开始,洛桐就抛弃了大山的折耳,这只大獒已经成为了她的新宠。
一直都有东西在它的耳边嗡嗡地叫着,大獒不胜其烦。无奈自己的耳朵还落在别人的手里,大獒挣脱不得,只得无奈地睁开眼睛。
一睁开眼就发现它所处的环境不对,大獒记得它昨天是倒在小湖边附近的牧草丛中的,怎么现在不对了?
昨天它依稀地感觉到好像有一股暖流滋润了它的身体,有什么东西很吸引它,好像就在它的附近。
附近?大獒迟钝的脑袋终于开始工作,它的身躯一下子紧绷,脚爪紧抓着地面,似乎下一秒就要一跃而起。
只是它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才堪堪站起来,就因为腿软“啪叽”一声趴在藏毯上。洛桐忍俊不禁,真是蠢萌的大獒!现在它就是一只虚弱的大獒,只能虎落平阳。
听到声音的大獒凌厉地目光看过去,洛桐是一点都不怕它。她屈指在大獒的脑袋上敲了敲,“乱动什么?好好地躺着休息,要是被小五看到你这么弱的样子,你可就地位不保了,”
大獒一下子就愣住了,她居然敢太岁头上动土?大獒的目光更加危险,四肢都在微微地用力,似乎下一秒就要扑过来。
洛桐看得有意思,干脆一把抱住了大獒的脖子,原本蓄势待发的大獒直接被她给搂进了怀里。
偏偏洛桐的手劲很大,这只大獒根本就挣脱不开洛桐的手臂,只能老老实实地窝在她的腿上当病猫。
洛桐一手搂着它的脖子,一手穿梭在它浓密的毛毛中,手上还带起了异能蕴养着大獒亏损的身子。察觉到了那熟悉的暖流,大獒眼睛眯了眯,才放松了下来。
它记得昨天当它觉得身体越来越凉的时候,就是这股暖流让它活了下来,现在想来估计是这个人救了它。
大獒偏头舔了舔洛桐的手指,洛桐奖励性地摸了摸它的脑袋,手指在大獒的嘴边凝结了一颗异能珠。
昨天还是她硬给灌下去的,这大獒这么虚,还是要多补补,洛桐猜测估计是昨天失血过多才会让它元气大伤。
第三百九十七章 离别
见到那绿色的小珠子,大獒地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将那颗小珠子吞了进去,完了还意犹未尽地在洛桐的手指尖舔了又舔。
洛桐见它尚有余力承受,干脆又喂了它几颗,这下好了,这大獒就赖在洛桐的身边了,一点也不像刚醒过来时的那么警惕与急着逃离。
洛桐抱着大獒的脑袋,手指一下下地梳理它的毛发,“你可要争气一点,早点好起来,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家,知道吗?”
大獒偏过脑袋,在洛桐的脸上舔了一口,亮晶晶地眼睛直视着洛桐,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似乎是在回应洛桐说的话。
“坏蛋!”洛桐侧脸将大獒的口水全都擦到了它脑袋上的毛毛上,抱着它笑了出来。
多吉大叔掀开帘子出来的时候,就见到洛桐坐在角落里,和那只大獒脑袋碰着脑袋,嘴里叽叽咕咕地再说着什么,场景很温馨。
大獒虽然虚弱了点,但是警觉性还在,它是最先发现多吉大叔的动静的,不由绷紧了身子。
察觉到大獒的身体紧绷,洛桐转头看了一眼:“多吉大叔,早上好啊!你看这大獒它醒了!”
多吉大叔走过来,大獒紧盯着它蠢蠢欲动。洛桐一手搂着它,不让它有动作,一手则是在它的脑袋山拍了拍,“听话!昨天还是多吉大叔帮你包扎的呢。”
也许是察觉到了多吉大叔身上没有恶意,又或许是听懂了洛桐的话,大獒渐渐地放松下来,只是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多吉大叔。
多吉大叔对这虎视眈眈地目光视若无睹,他家果日看人也是这么一副样子,天天被果日这么看着,他都有免疫力了。
他在洛桐身边蹲下,一点也不打怵这只大獒,但是他也没有贸贸然地伸手去摸它。他上下打量了大獒,啧啧称奇。
“看样子它恢复地还行,这等恢复能力不愧是野生的藏獒!”
“大叔,我们想多逗留几天,等这只大獒恢复地差不多了我们带它一起回去,您不会不欢迎吧?”
“那我肯定是欢迎的了,正好能够让小盛陪我多喝几次青稞酒!”
多吉大叔朗声大笑,他现在可是找到了酒友,自然希望盛栖梧能够多留几天。
盛栖梧平时不喝酒,但是酒量还是相当可以的,自从知道了盛栖梧群酒量的深浅后,每天晚上多吉大叔几乎都要拉着盛栖梧喝上几碗。
洛桐给卓玛寄的果酒早就到了,多吉大叔就尝了一次,后来就都给卓玛和她阿妈了。
用多吉大叔的话就是,这酒软绵绵地,一点都不够味,压根就不如他们草原上的烈酒。
这边都谈好后,大獒就安心地在毡房里养伤,洛桐和盛栖梧又在草原逗留了三天。这三天洛桐几乎和那只藏獒是形影不离,为这果日还吃醋了。
这大獒也是闲不住的,在毡房里躺了一天,勉强能走了,就再也不肯窝在里面。洛桐只能看着它迈着还有些虚浮的脚步,晃晃悠悠地出了毡房。
果日正好就在毡房后面,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这大獒可不就直接踩到了果日的地雷了吗?
再加上洛桐又和它形影不离的,也不像以前一样和果日一起去放牧了,果日这家伙就吃醋了。
重点表现就是一见面果日就将这大獒压得死死的,大獒毕竟还虚弱,走路都勉强的,怎么能够抵抗得了果日?再加上它其实还小,远不是正直壮年的果日的对手。
果日几乎是一击即中,等将这大獒压在身下的时候,果日还是一副这么容易就赢了的神情。大獒躺在地上装死,要是它现在没受伤,它非要和这只藏獒好好地较量不可。
洛桐眼泪都要笑出来了,看着装死地大獒,也为了不再打击它脆弱地自尊心。洛桐强忍住笑意,将它从果日的肚子下解救出来。
“你还小,又受伤,等你像果日这么大的时候,你一定是最棒的藏獒!”
在洛桐的安抚下,大獒才没有那么颓靡。洛桐招手叫过来果日,摸了摸它的耳朵:“好啦!我知道不应该不陪着你,可是它还小,你也别太欺负它了。”
果日“嗷呜”了两声,似乎是在抗议。
洛桐又赶紧许下了一堆的好处,比如说下午陪它一起去放牧了,给它梳毛什么的,果日这才罢休。
下午,洛桐果然信守承诺,带着大獒陪着果日一起去放牧了。只是果日见到大獒依然是那么一副看它不顺眼的样子,洛桐哭笑不得,没想到狗狗也有妒忌心啊。
在洛桐的精心照料下,加上她每天都给大獒加料,这大獒恢复地很好。
这有了力气地大獒还对那天自己被果日一击放倒耿耿于怀,稍微有了一点起色就去找果日挑衅。
它坚持地时间也越来越长,从之前地能僵持个一两分钟到后来的十来分钟,大獒地状态是越来越好。
就连果日,一开始是出于嫉妒它能在洛桐身边呆那么久,后来也是和它惺惺相惜,两只有的时候还结伴出去牧羊,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不打不相识?
因此在平时地相处中,果日也不像一开始那样敌视大獒了,某些时候,洛桐还能见到两只聚在一起打闹。
见大獒恢复地差不多了,洛桐和盛栖梧也准备回去了。这次可是真的要走了,以后估计来的机会也不是很多。
洛桐可舍不得果日和枣红马了,尽管这枣红马带着她深入了草原深处。可要是没有枣红马的这一举动,她也遇不到大獒不是?
可见这凡事都有天意,一饮一啄,莫外如此。
离别总是令人伤感,洛桐抱着果日和枣红马亲昵了许久,最后才抹抹眼上车了。
看着果日和枣红马在出租车后面不停地奔跑,洛桐坐在车里眼泪都下来了。
她是真的喜欢果日和枣红马,只是这是别人家的动物,她不能那么自私地想要将果日和枣红马都带回去。
和洛桐一起在后座上的大獒舔了舔洛桐的手指,似乎是在安慰洛桐。
透过车窗看着广阔的草原,大獒地目光沉静,似乎也知道离开了这里以后回来的时候也不多了。
第三百九十八章 甜甜
盛栖梧坐在副驾上,回身道:“以后你要是想念果日它们了,我们可以每年都过来一次,再说现在科技发达,我们也可以和多吉大叔他们视频的,这样也能够见到果日的。”
听到盛栖梧这么说,洛桐的心里才好受了一点。她摸摸大獒的脑袋:“以后我们就每年都回来一次,你说好不好?”
大獒“嗷呜”了一声,好像是在表示同意。来的时候轻装上阵,回去的时候大包小包。说来这次草原之行收获还是蛮多的,最大的收获就是蹲坐在她身边的大獒了。
另外就是一个大大的河蚌,和一个小蛇蛋,其余就是卓玛一家的友谊了。
从安多到贡嘎机场需要九个小时的路程,离开了草原,洛桐就归心似箭。到了机场,两人搭了最近的一班航班回了浙省。
到达清水村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八点多,因为两人在飞机上都补过眠,所以精神倒是还好。只是办理宠物托运的大獒状态不是很好,有点恹恹的。
担心这河蚌离开水会活不了,到了清水村后,洛桐就赶去了荷塘。这河蚌可是盛栖梧的战利品,很有纪念意义的。为了防止被人给摸走,洛桐直接将河蚌给扔进了层层的莲叶间。
将河蚌安置好,洛桐带着大獒回家。才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大獒地状态不是很好,直观表现就是跟着洛桐,寸步不离的。
洛桐知道,为了能够让它更快地适应这里,和同类在一起是再好不过的了。正好回去的时候要经过果园,洛桐就琢磨着是不是让小五带带它比较好?
果园里,有些贡梨已经成熟,洛爸在问过洛桐以前怎么操作的时候,就和以前一样的,因此这些天果园的游客还是不少的。
尽管洛桐不在,狗狗们依然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将果园看守地滴水不漏。就连小猕猴六耳,有的时候还会看着游客,让他们不要在果园里吃水果。
洛桐不在家里,六耳也不乐意在家。它和洛爸不是很熟悉,在家也呆不惯,洛桐离家的这几天它干脆就在初二的狗窝安家了。
这样也自由,它每天就是和初二一起在果园里巡逻。总体来说,六耳和狗狗们相处地都很好,但是它最黏的就是初二。
洛桐带着大獒,一边和它说着果园里的场景。大獒冷静地圈巡四周,似乎准备将这里当做自己的领地。
一路上不时有游客和洛桐打招呼:“园主回来啦!”
“哟!这是藏獒吗?园主这次出去收获不小啊,藏獒都给弄回来了。”
“就是,果园里又添一员猛将啊!”
和大家打过招呼后,洛桐带着大獒渐渐走远,徒留下游客们在后面议论,当然这些她是听不到的。
“可不是!我看着藏獒的体格都快赶得上大山了。”
“唉,园主又添一员猛将啊!这是不知道这藏獒园主准备给那只配对?”
“要说园主这里的狗啊,是个顶个的好,可惜我自己没有养狗,否则我怎么也要将自家的狗狗送过来和小狗配种。”
“你得了吧,园主可瞧不上普通的狗。”
“那可不是,之前有人带了一只大金毛过来想配种,都被园主拒绝了。”
“这么挑剔?”
这边几人在讨论,旁边听的人好奇,就开就询问道。
“也不是挑剔,你也看到这果园里的狗狗了,那气势,那体格,一般的宠物犬和它们站在一起也不搭啊,园主可是说了,她家的狗狗不接受配种,到是能够接受用小狗换大狗的。”
“小狗换大狗?”站在人群后面的一个中年人问道,神情若有所思。
“对啊,就是你要将自家的狗给她,等小狗生下来后,可以给你一只小狗,其余的就全部归园主了。”有热心地游客给解释,看来这是个老熟人了。
“那这样别人不是很亏本?毕竟也是自己花了好多心思养的狗狗呢,就这样给园主了?园主这打算也太精明了。”
“怎么说呢?我们都猜是园主不忍心让自家的狗狗孤零零的,就想着给它们各找一个伴儿,没见到大山和黑背每天都在一起吗?”
“园主这想法也太理想了。”有游客摇头晃脑,正常的人家谁会养这么多的狗狗啊,还不被它们吃穷了?
“怎么说呢?反正园主也不差钱,再说这狗狗们也厉害,隔三差五地就会进山捉点野鸡兔子的,所以养它们园主应该还是负担地起的。”
眼见着话题就要歪楼,一直站在最后面的中年男人忙将话题扯了回来:“园主对这狗狗的品种有要求吗?该不会说一定要名贵品种吧?”
几个游客齐齐地将目光投向了他,兴味盎然:“你家有狗?”
中南男人被这如狼似虎地眼神吓了一跳:“对啊,怎么啦?我们家甜甜今年也就一岁左右。”
“这么小的狗你就准备给它配种了?这不太好吧?”有人心直口快,一般地狗狗都要在两岁左右才会开始配种的,怎么他想这么早?
“我也是没办法,我也舍不得我家甜甜,可是我今年要出国公干,根本就没有时间照顾它,给宠物店寄养吧又不放心,我就想给它另外找个好的主人。”
男人愁眉苦脸,他是真心舍不得自家的狗,奈何他一人是分身乏术。只是他接触了几个人,他都不是很放心,没想到今天到清水村居然听到了这么一个消息。
听大家这么一议论,他就觉得洛桐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首先,洛桐家大业大,根本就不会短了甜甜的吃喝。
其次,洛桐还想着这狗狗找伴儿,那么自家的甜甜正好适龄,这绝对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此时男人已经选择性地遗忘了,刚刚游客们在议论的时候有提到,要是洛桐看着顺眼的,还不是娇气的,他现在就很笃定自家的狗狗会被洛桐看中。
男人已经在琢磨着什么时候将自家的甜甜给带过来让洛桐掌掌眼了,他敢保证,自家的甜甜绝对是非常优秀的。
第三百九十九章 一嘴毛
洛桐还不知道她已经被别人给盯上了,她现在正在介绍大獒和大山一家认识。最先发现洛桐的自然是小五,它是所有的狗狗当中最独的一个,每天都是远离人群的。
洛桐自进了果园就被它发现了,一路尾随在后,洛桐这个傻妞是一点都不知情,还是大獒发现了向着一个地方低吼,小五才探出身来。
洛桐干脆也就不再往前走,而是席地而坐,让小五招呼来狗狗军团。小五仰天叫了一声,声音传出去老远,陆续地就有回声传来,大概不到五分钟,一排十只狗狗在洛桐面前排排站。
大山黑背在最中间,周围从初二一直到小九,一字排开。自打见到小五后就很警惕的大獒,在见到这十只狗狗后,一点也不退缩,一直盯着这些大狗。
洛桐安抚地摸了摸它紧绷地背脊:“放松,这都是自家的小伙伴,以后可要好好相处。小五,过来!”
洛桐向着最边边的小五招手,小五平时太孤僻了,就喜欢窝在角落里。听到洛桐叫唤地小五走过来在洛桐面前坐下,滚圆地大眼紧盯着洛桐。
洛桐摸了摸小五软趴趴地折耳:“这是家里的新成员,就叫大灰,以后小五可要和大灰好好相处,知道吗?”
洛桐这个起名废,家里除了六耳和大山不是按照颜色来起名地,其余所有的动物的名字里面几乎都对应着各自的毛色。
小五懒洋洋地看了大獒一眼,忽然目光一厉,就向着大獒扑了过来。洛桐吓了一跳,正准备阻拦,大獒不闪不躲,反而向着小五冲了上去。
其实洛桐做错了一件事情,她就不应该让小五来带大灰。在家里所有的动物中,小五的个性是最霸道的。平时周围自家的兄弟姐妹,小五的霸道体现不出来,这下来了大灰,小五可不就不爽了吗。
狗狗其实是一种领地意识很强的动物,对于别的狗要入侵自己的领地,它一定会奋起战斗,眼下小五就是如此。
场景一下子就紧张起来,洛桐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喘。她一点也不为小五担心,毕竟大山一直都言传身教的,她担心的是大灰,要是大灰今天不能站稳脚跟,以后想在这里混下去估计就比较艰难了。
更何况要成为小五的“夫婿”,如果连小五都压不住,那以后就难办了。眼下这么紧张的时刻,洛桐居然还有心思胡思乱想。
“哎,你说谁会赢?”一人胳膊肘捅了捅旁边人的腰侧,语气非常地紧张。
早在小五仰天大吼的时候,周围就陆续地有人聚集了过来,有好事的更是举起手机录起了视频。
他们就是想看看园主是怎么训狗的,哪知道事情居然发展到了这个地步,红毛大狗居然要和新来的藏獒打起来了。
“你别碰我,我这正录着视频呢。”那人啐了一声,身子扭了扭,奇异地是举在手上的手机居然纹丝不动。
“我看那红毛大狗来势汹汹,估计这大獒应付起来也够呛。”旁边一人摇头晃脑,也加入了讨论。
“是啊,没看这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吗?这藏獒要是赢了这红毛大狗,后面还有那么多大狗排着队呢。”
“哈哈哈。”
洛桐已经听不见周围的人在说什么了,她拳头握得紧紧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面前的空地上僵持的两只。
出乎她预料的是,大灰非常地厉害,不同于小五的满场游走,大灰是稳扎稳打,颇有一种任它狂风暴雨,我自坚如磐石的感觉。
不管小五攻击的角度多么的刁钻,大灰总能够完美地避开。但是小五也是滑不溜手,好几次在大灰要咬到它的要害的时候,它都能够以一个不可思议地角度闪开去。
洛桐这才发现她是小瞧了大灰,没想到在果日那边只能撑个十来分钟地大灰,居然能够和小五斗个旗鼓相当,甚至有略胜一筹地架势。
这还是大灰身上的伤势没有好全,要是等大灰全都好了,估计早就结束战斗了。也是,大灰毕竟是野生的藏獒,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能够在茫茫地大草原生存下来?
大灰也知道目前它的体力还不足以支撑长时间地战斗,因此它找了个机会,干脆利落地将小五扑倒了,牢牢地将小五压在自己的肚子下面。
任凭小五怎么挣扎,大灰就是不挪身。洛桐忍俊不禁,大灰这是将它那时候在果日那边受到的待遇如法炮制地施展到了小五的身上了。
小五挣扎不开来,呜呜了两声,干脆不再动弹了,显然是服软了。洛桐笑着向大灰招手,示意它过来,这才解救了落败的小五。
大灰眯着眼站了起来,看着趴在地上的小五,大灰低头舔了一口小五软趴趴的折耳,这才向着洛桐的方向走过去。
小五浑身一抖,看着大灰走地方向,身子一跃而起,就向着大灰冲了过去。大灰猝不及防,就被小五一口咬住了脖子处的毛毛。
小五地嘴比较短,这一张嘴咬地全都是毛毛,洛桐就见到小五张嘴吐了一嘴的长毛。大灰毫无知觉地动了动脖子,偏过脑袋又在小五的耳朵上舔了一口。
眼见着小五又要冲上来,大山冲着小五叫了两声,似乎是在教育它。小五的爪子动了动,似乎又要上前,但是又给忍住了。
洛桐摸了摸大灰的脑袋,又扒开它脖子看了下,确认小五就是薅了大灰脖子处的一撮毛,并没有受伤,这才放下心来。
她揉了揉大灰的毛脑袋:“大灰可真厉害!小五,过来!”
仍旧在和一嘴毛毛的小五不情不愿地走了过来,洛桐帮它将嘴边的长毛拿开:“是你先挑衅的,眼下你输了,以后可要好好地相处哦,可以切磋,但是不要太过分了。”
小五睁着眼睛看着洛桐,似乎还有点不高兴。大山冲着小五叫了两声,率先过来在大灰的身边嗅了嗅,其余的小狗依次行事。
眼见着家庭成员全都接触地很好,小五只能不甘不愿地和大灰待在一起。
第四百章 金莲与地涌金莲
大灰的武力值还是很高的,狗狗们也没有排斥它地加入,只有小五有点不高兴。
大灰就好像是看中了小五一样,每天黏在小五后面,小五是不胜其烦,无奈又打不过大灰,只能默认了从此以后自己后面多了个跟屁虫。
大灰充分发挥了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的原则,愣是赖在小五狗窝不走。洛桐也给它准备了一个小窝,可惜大灰是一次都没有去过,成天的窝在小五那边。
洛桐任由狗狗们自己磨合,她现在有其它的事情要做。是什么呢?见到洛桐回来,洛爸火速地将事情交代好就回去了。
他来了一个多星期,一次都没有回去过,其实是有点想念洛妈的,两人从来没有分开过这么久过。洛妈也说要不她晚上来清水村,白天再回去上班,被洛爸黑着脸拒绝了。
这一来一回每天就需要两个多小时,就算洛妈愿意这样来回花时间在路上,洛爸也不舍得洛妈这么来回奔波。
因此洛桐回来的时候,就见到了洛爸好大的一张怨妇脸。急急忙忙地交代好后,洛爸就奔向了洛妈的怀抱。
洛桐他们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了贡梨成熟的高峰期,洛桐是成天地待在果园里,每天就是给客人结账之类的。
这是果园最后一批成熟的水果了,只要一想到贡梨成熟后,她就能够休息下来,洛桐就又浑身充满了干劲儿。
就连她带回来的那颗小蛇蛋,也没有来得及多看几眼,被她放到阳台上黄杨树下了。那里平时没有阳光,温度也适中,可以说是很好的地方了。
尽管白天很忙,但是每天晚上回去,洛桐都要去看看那颗小蛇蛋的情况,有时还会和它说说话。
这蛇蛋小小的,越看越可爱,也不知道以后出来的是个什么样子的。抱着这种期待,洛桐等了有两个多星期。
在小蛇出来之前,种在阳台上的那缸古莲子终于开花了。说来也是巧合,洛爸走的第二天,这缸古莲子才堪堪打了几个蓓蕾,没两天,这缸里的莲花就全都开了。
这荷花呈金黄色,远看平淡无奇,只有近看才能看清其中的悬殊。这荷叶只有正常荷叶的一半大小,这荷花也比正常的荷花要小上一圈。
但是这金莲的花瓣层层叠叠,比洛桐在荷塘里见到的千瓣莲的层叠数还要多。洛桐曾经试着数数这金莲一共有多少花瓣,可惜才数了外围的几圈,她就已经放弃了,除非她将这花瓣一片片地全都摘下来,但是那又太暴殄天物了。
这金莲的眼色看着似乎没什么奇怪的,但是近看了就发现这金黄色很内敛,不像常见的金黄色那般的张扬。洛桐愣是从这金黄色中看出了一种沉稳来,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佛教用语中有一个词语叫步步生莲,意思是在佛祖走过的地方,地上会生出许多的金莲花来。
洛桐一开始也以为这是莲花,后来还是在和盛栖梧闲聊的时候才知道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是错误的。
犹记得她当初见到这盛开的金莲时,下意识地说了一句:“这金莲是不是就是人们常说的步步生莲?”
洛桐怎么也我忘不了当时盛栖梧的表情,满脸古怪,笑意挡都挡不住。洛桐猜测也许是她说错话了,“我说什么不对了,你这个样子?”
盛栖梧清了清嗓子,考虑应该怎么说才不会伤洛桐的自尊心。其实这也怨不得洛桐,估计只有对佛学有兴趣的人才会对这些做深入的了解。
巧合的是盛栖梧的外公杨毅老爷子,就对佛学感兴趣,盛栖梧就跟在后面看了些。
“这佛学有一个词语叫五树六花,就是佛经里规定思源里必须要种的五种树和六种花。”
盛栖梧没有急着给洛桐解惑,而是不疾不徐地说起了其它的。
洛桐眨着眼,有点不明白盛栖梧为什么从这里开始说,盛栖梧揉了揉她的脑袋,“我要从最开始的这边说起来,这也是一种知识的分享不是?”
“这五树呢,分别是菩提树、高榕、贝叶棕、槟榔和糖棕,而这六花指的就是荷花、文殊兰、黄姜花、鸡蛋花、缅桂花和地涌金莲。”
“一般的寺庙里都会种这五树六花,很多人也都以为步步生莲的是莲花,其实并不是,这是指的地涌金莲。”
盛栖梧似笑非笑,洛桐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盛栖梧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扯这么远。
“为什么是地涌金莲啊?这莲不是莲花吗?”
“据经书记载,佛祖诞生之时每走一步脚下都会生出金光灿灿的金莲花,佛祖讲经讲到精彩的时候,就会天花乱坠,地涌金莲。再加上地涌金莲再开花的时候,花朵就像是从地里冒出来的,所以才会有这么一个说法。”
“那地涌金莲是不是在佛教中是很重要的花卉了?”
“那是当然,这可是佛教的圣花。”盛栖梧屈指弹了弹洛桐的脑袋:“其实荷花在佛教徒的心中的地位也是很高的。”
“在翻读佛经书籍时,人们又常常会见到佛经把佛国称为“莲界”,把寺庙称为“莲舍”,把和尚的袈裟称为“莲服”,把和尚行法手印称为“莲华合掌”,至于和尚手中使用的“念珠”也是用莲子串成。”
“佛经说,用莲子作念珠比用槐木珠要好,同样掐念一遍,所得之福,可多达千倍。”
说到这些,盛栖梧是如数家珍。他真心不是看破红尘,而是他平时看书比较杂,有的知识看了就会记得。
“那我看许多佛陀都喜欢坐在莲台上,为什么莲花在佛教中会这么频繁地出现?”
以前有一部电视剧《西游记》,洛桐就见到好多佛陀出场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坐在莲台上。
盛栖梧想了想,“这主要是有好几种说法,我就说一个我们本土的普遍认知吧。其实这里面也有许多小故事的,还比较有意思。”
第四百零一章 六根不净
一听到说这里面还有小故事,洛桐的兴趣就来了。她托着下巴,眨巴着眼睛看着盛栖梧:“快说说,都有哪些故事?”
“我们先说流传度最广的这个原因,这佛教推崇莲花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与荷花的特性有关。”
“荷花,是一种多年生的水生植物花卉,她虽不像牡丹那样雍容华贵,也没有菊花那样的孤傲清高,但她那“出污泥而不染”与迎着酷夏骄阳而盛开的特性赢得了佛教至高无上的崇拜。”
“佛教认为“六尘”,因世间充满“六尘”,故把人世间称为“六尘”。由于“六尘”的污染与干拢,人世间又充满着**与竞争,使人们难以班门平静,难得洁净。”
“这种情况与“远尘离垢,得法眼净”的佛国净土是格格不入的,要想进入佛国,必须远离尘世,遁入清净的空门,专心修佛,消除污染与干拢。
“荷花出污泥而不染的特别属性与人世间的佛教信徒希望自已不受尘世的污染的愿望相一致,保持洁净,以便顺利进入净土佛国。”
洛桐听了都觉得枯燥,也不知道盛栖梧是怎么记得下来这么长一段的。
“什么是六尘?我只听说过六根不净,这六尘倒是没听过。”
洛桐打了个哈欠,懒懒道。
“这说到六尘,就要先说到六根。”盛栖梧也不意外洛桐是现在这个表现,其实他也觉得这些蛮枯燥的。
“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眼、耳、鼻、舌、身、意,从心理与物理的媒介功能上说,称为六根,也就是生理学上的神经官能。”
“眼有视神经,耳有听神经,鼻有嗅神经,舌有味神经,身有感触神经,意有脑神经,这些都是心与物的媒介的根本,所以称为六根。”
“从六根所接触的物件上说,称为六尘,也就是物理学上的各类物质。眼根所见的颜色和形色,耳根所听的声音,鼻根所嗅的香臭,舌根所尝的味道,身根所触的粗细冷热与湿滑等,意根思想的称为‘法’漪指的极微极远的无从捉摸的东西,这些就被称为六尘。
“那为什么要求大家六根清净呢?”
也难怪洛桐会这么问,以前看电视剧总是会听到台词说六根清净六根不净什么的,所以她就对六根清净这个特别感兴趣。
但是有的时候她又比较懒,懒得自己去查资料,现在既然盛栖梧知道,那她自然就要赶紧将这个问题给提出来。
果然盛栖梧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好好的给她解释了一遍,什么叫六根清净。
这说到六根就要先说到六识,因为六根是六识的工具,作善作恶,固然是出于六识的主张,造成善恶行为的事实,却是在于六根的作用。
人之流转于生死轮回的苦海之中,就是由于六根不曾清净,自从无始以来的一切罪业,均由六根所造。
比如眼根贪色、耳根贪声、鼻根贪香、舌根贪味、身根贪细滑、意根贪乐境;
有贪,也必有嗔,贪与嗔,是由无明烦恼而来,合起来,就是‘贪、嗔、痴’的三毒交加,恶多善少,永无出离生死苦海的日子了。
修持解脱道的工夫,不外戒、定、慧的三学,但是,慧的主要根源是戒与定,所以修持的入门工夫,应从身心的两方面著手,一是修身,一是修心。
把不好的念头修理掉,称为修心,修心的主要工夫是禅定;把不好的行为修理掉,称为修身,所以修身也可称为修行,修身的主要工夫是持戒。
持戒的目的是在守护根门守卫保护住六根的大门,不让坏事从六个根门之中溜进我们的心田,以致种下生死流转的祸苗。
所以,一般的凡夫僧尼,只能在戒律的保护下,勉强守住了六根,至于清净二字,那是谈不上的。
一般人的观念,总以为僧尼们只要不犯淫行,不贪非分之财,不介入人我是非,便算是六根清净了。
事实上,凡是贪逐于物境的受用,总是六根不净,不论是看的、听的、嗅的、吃的、穿的、玩的、用的,只要有了贪取不舍的情形,就是六根不净。
因为除了男女及钱财等的问题,都不容易觉察出来,净与不净,也就很少有人细心地注意它了。
说得明白一些,所谓六根清净,不是没有了六根,而是我们的生理官能,不再随著外境的幻象而转,这就叫做一尘不染但这绝不是等闲的工夫所能办到的事。
六根清净的目的,便在断绝并超越这一生生死死的生命之流。
盛栖梧这一大段讲下来,都有点口干舌燥。
洛桐听得昏昏欲睡,也难为盛栖梧怎么能够记下来。好不容易这一段落结束了,她打起精神问道:“那你说的那些小故事呢?”
“别急,你听我一一地说。刚刚说的就是比较正经的,咱们现在就说说这比较有意思的,相当于野史了。”
盛栖梧清了清嗓子,显然是有点渴了,他很久没有说过这么大段的话了。
见到盛栖梧口渴,洛桐忙狗腿地递上旁边的水杯,盛栖梧接过去喝了一口继续开始普及这佛学知识。
“我们都知道佛教最开始是产生在古印度,它是从印度流传过来的,因此,它受印度的影响比较深。”
“古印度有崇拜荷花的习俗。因此,当印度佛教传入我国后,人们就难免受到这个习俗的影响。首先就是变得崇拜荷花。”
“崇拜荷花?”
洛桐不明白,这荷花就是一种观赏性的植物,怎么就变成崇拜了?
“是的,早在佛教诞生以前的印度,每当夏天,烈日炎炎似火烧,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夏夜,或清晨,在盛开荷花的池塘、湖畔散步赏荷,绿水荫秀,粉红淡紫相间,芬芳四溢,使人赏心悦目,清风徐来,荷香随风从万绿丛中散发出来,令人的心肺像洗涤过似地顿觉凉爽。荷花池塘便成了避暑的胜地。”
“我猜人们在荷塘边散步,可能更容易静下心来思考吧。”
盛栖梧给了这么一个猜测,其实这说的也**不离十。
第四百零二章 盛装
“在古印度的十典文学中,常常以莲花比喻美丽的姑娘,如著名的史诗《罗摩衍那》说:“悉多有位女朗长得仪容秀美,浑身却像涂上污泥的莲藕,闪光的美容从不显露。”
“另外,在古典文学中形容佛祖释迦牟尼的母亲,长着一双莲花般的大眼睛。”
“在印度佛经中,还将释迦牟尼的诞生与荷花联系起来。佛经中说:释迦降生之前,皇宫御苑中曾出现了八种瑞相,百鸟群集,鸣声相和悦耳,四季花卉一同盛开,尤为奇异的是,在宫内的大池塘中突然长出一朵大如车轮的白莲花,白莲长出之时恰是释迦降生人间,释迦牟尼降生之初,在舌根中又闪出千道金光,每一道金光又化作一朵千叶白莲,每朵莲花之中还坐着一位盘脚交错,足心向上的小菩萨。”
佛经《百缘经》说释迦牟尼就是莲花王子,还流传着一则动人的故事。
从前,在恒河上游有个国家,国王名叫波罗奈,又称莲王,治国有方,人民安居乐业。有一年病疫流行,求医药者甚众,国王见状大发慈悲,集中宫廷御医四处奔走,为百姓治病。
御医们说,要治愈这种流行病,只有京城东北河中赤鱼的血肉,食之能愈,而目前河中无此鱼。
王子听后,便投入河中化为赤鱼,献身为百姓治病。百姓纷纷前来割切赤鱼的血肉治病。奇怪的是赤鱼“割处随而复生”,赤鱼是割不尽的,如是持续了十二年之久,直到国内的百姓全部治愈。
佛经说,这位莲花王子就是后来的佛祖释迦牟尼。
在《杂宝藏经》中还载有莲花夫人的故事。
早在列量世之时,雪山之麓住着一位修行的仙人名叫提婆延。他经常小便在岩石之上。
有一天,一只雌鹿来此石岩上舐了几下,不久便怀孕生下一女,端正殊妙,人称鹿女。
后来提婆延得知鹿女是自己之后,便取来抚养。鹿女长大后,所经的路上,均出现了莲花,故又称莲花女。
一次国王乌提延打猎路过看见地上有莲花七重,便四处打听鹿女,将她领回宫中,纳为王妃。
到王宫不久便怀孕,一胎生了五百儿子。个个面目端正清秀,长大之后又成了五百大力士,成为国家的保护者。国王欣喜万分,封鹿女为第二夫人,时人又称莲花夫人。
这一连串的故事说下来听得洛桐是悠然神往,没想到看似枯燥乏味的佛学,居然还有这么多动人的故事。
“所以我说你这金莲很不一般啊,要是在平常的寺院,肯定会非常精心地照顾。”
最后盛栖梧总结道,“你打算怎么处理这缸荷花?”
洛桐沉吟了下,这莲花目前来看还真没有什么稀奇的,除了荷叶小了点儿,花瓣精致了点儿,层叠数多了点儿,其它也没啥。
“暂时就先将它养在阳台上,等今年它结了莲子,明年就给种到荷塘里去。”
洛桐没说的是,她希望以后她这荷塘有一个专门的区域,就是种这金莲的。到了那时候,这也是清水村的一种特色不是?
而且在洛桐看来,像这种奇异的花卉还是要有更多的人欣赏才是,美好的景色值得大家一起分享。
“行,都依你。”盛栖梧拍板,不管洛桐做什么决定,他都是无条件支持的。
话说清水村这边盛栖梧和洛桐甜甜蜜蜜的,那边郑晚秋和景豫则是鸡飞狗跳的去见家长了。
当初约好了在周三见的,郑晚秋也爽快地答应了。本来郑晚秋还是很淡定地,谁知道越到周三她就越紧张。
她真心是没有见过家长,景豫是她的初恋。别看她平时挺大气的,挺女汉子的,事到临头还是很紧张的。
景豫来接郑晚秋的时候,就见到打扮地很淑女地郑晚秋,不由眼前一亮。
为了能够让景豫的父母满意,郑晚秋可谓是做了很多攻略。比如说第一次见面,一定要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这好印象从何而来呢,就是在穿衣打扮和谈吐举止上。很多人都说这个社会看脸,但是只有真正肤浅的人才不看脸。
你的外在形象充分决定了你的内在,如果外在形象都不得体,别人又怎么能够通过你的外在去理解你的内在?
因此,郑晚秋舍弃了她一贯最爱的运动服休闲裤,特意去买了长裙高跟鞋,顺便又买了一套化妆品回来。
她是真不会化妆,最后只能自己拍了个水和乳,就算这样,气色也是很好。
看着盛装打扮的郑晚秋,景豫是很感动的,他知道郑晚秋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如果不是因为对自己上心,她是怎么也不会做到这一步的。拎着郑晚秋给自家爸妈准备的礼物,景豫带着郑晚秋向自家出发了。
景家,景妈妈在客厅里来回地踱步,时不时地还出去看一眼,就为了看看景豫什么时候回来。
景豫可是早就和她通气了,今天要带女朋友回来。因此,景妈妈一早就起床,带着阿姨将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力图给郑晚秋留下一个好印象。
景爸爸放下手上的报纸,有点无奈:“你能不能坐着消停一会儿?儿媳妇要回来见你,应该是她紧张,你紧张个什么劲儿?”
“再说,你晃来晃去的,看得我眼晕。”
景爸爸说完又拿起了报纸,景妈妈嗤笑一声:“说得就好像你不紧张似的。”
景爸爸炸了,嗓门儿大了起来:“老子哪儿紧张了?”
“切!有本事你报纸别拿颠倒了?”
景妈妈可一点都不打怵景爸爸的大嗓门儿,景爸爸在家里就是只纸老虎。
景爸爸低头,果然发现他报纸拿颠倒了,但还是狡辩道:“我这是在练习怎么倒着看报纸?怎么,不行啊?”
“行行行,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就继续倒着看你的报纸吧,我再出去看看,这景豫怎么还没有回来啊?”
景妈妈摆摆手,不再和景爸爸说话,自己又出去看了。
第四百零三章 赌注
景妈妈说完也不理面上有点尴尬的景爸爸,又出了客厅准备去看看景豫他们有没有回来。景爸爸面上有点讪讪地,继续低头看报纸,只是这次记得将报纸给反过来了。
景爸爸竖着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只是他到底有没有看得进去那就另说了。忽然外面传来一阵说笑声,景爸爸挑眉,这么快就来了?不是说回来吃午饭的吗?
正思量着,景妈妈手里拉着一个小女生进来了,满面笑容。
这小女生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圆圆脸,呆萌呆萌的,此刻正和景妈妈说笑着。
见到景爸爸后,小女生也不紧张,笑着打招呼:“姑父,我爸妈这个星期要出差,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让我来这里住几天,姑父你不会不欢迎吧?”
景爸爸当然认识这个小女生,是他侄女。撇去心里的小失望,景爸爸笑道:“你住多久都行,咱们家房间不少,你随便挑一间住。”
“那可太好了!”小女生欢呼,随后问道:“姑姑,我看你刚刚在外面,你是在等人吗?”
可不是,她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见到自家姑妈站在门外,她可不相信自己爸妈会好心地给姑姑打电话让她来接自己。
景妈妈摸摸女孩儿的头发,目光中满是爱怜。景豫这一辈就她这么一个女孩子,大家可不就都偏疼她多一点儿?
“今天你哥哥景豫要带女朋友回来,我们就是在等他们。”
“真的啊,哥哥交女朋友了?”
赵成悦眼睛一亮,语气中满是兴奋,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啊,爸妈出差地正是时候啊!
“对啊,估计也快要到了。”
“姑姑,快说说,哥哥他女朋友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照片?”
赵成悦特别兴奋,扒拉着赵韵的胳膊追问着。这得要是什么样的人,才有勇气站在自家的表格身边还不露怯的,郑晚秋此刻在赵成悦的心里已经是勇士了。
“这……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不过只要景豫喜欢我就没意见!”
赵韵还真被问住了,她就是听景豫说要带女朋友回来,具体这女朋友是个什么情况她还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不过赵韵也想得开,要是人品端正家世清白,看得顺眼就一起过,要是真的出不来就分开住,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日子是他们小两口在过。
赵成悦竖起大拇指:“姑姑,您可真开明,不过表哥也一定是很谨慎的,没见到表哥这么多年第一次带女朋友回来吗?肯定这是表哥非常喜欢的,您应该对表哥的眼光放心才是。”
赵韵想想也是,就景豫那个眼高于顶的模样,能让他带回来的女生人品上一定是没有问题的。想到这里,赵韵点了点赵成悦的鼻子:“就你嘴甜精怪!”
赵成悦笑嘻嘻地搂住赵韵的肩膀,“我这不是姑姑的贴心的小棉袄吗?不过先说好,姑姑要是有了儿媳妇,也一定要像以前一样疼我的,要不我可不依。”
“行行行,一定还待我们悦悦还像以前那样,行不?”
赵韵哭笑不得,心里却是熨帖的。她就是喜欢小姑娘,会撒娇会讨好,而且还很贴心,比儿子好多了。
景爸爸竖着耳朵听着姑侄俩说笑,嘴角也满上了一丝笑意,客厅里一时温情脉脉。
越是靠近景豫家,郑晚秋就越是紧张。要不是已经到了大院,郑晚秋都恨不得现在转身回去了。她扒拉着车门:“你说你爸妈会不会不喜欢我啊?”
郑晚秋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别看她今天很淑女,其实真实地她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可以装一阵子,但是不可能装一辈子的。她担心要是景豫的爸爸妈妈知道了她原本的性子后,会不喜欢她。
景豫哭笑不得:“你放心好了,我妈妈一定会很喜欢你的。只要是我喜欢的,我妈都会喜欢。再说我爸则是,只要我妈喜欢,我爸就没有意见。所以,你放心好了!”
被景豫这么一安慰,郑晚秋放松了许多,也有心思和景豫斗嘴了:“你说得轻巧,下周你去我家,我看你会不会紧张?”
景豫似笑非笑:“那可说不定?万一你爸妈特别喜欢我呢?”
“不可能!”郑晚秋断然否定,不过再想到自家爸妈老是在她耳边念叨男朋友的事情,保不齐她爸妈见到景豫会恨不得立刻将她打包送到别人家去。
天知道她爸妈是有多担心她嫁不出去!
“要不咱们打赌?”景豫暗搓搓地打着小主意,见着郑晚秋没有那么紧张了,就顺着这个话题说了下去。
“赌就赌?你要是输了你就请我吃一个月的大餐!”郑晚秋眼珠子转了转,提出了这么一个赌注来。
“行!我要是输了我就请你吃一个月的大餐,”景豫答应地特别干脆:“那你要是输了呢?”
郑晚秋犹豫了下,试探性地问道:“我要是输了我也请你吃大餐?”
“那不行,这样多没意思!”景豫一口否定,心里则是在打着小九九。
“那你说,你要什么条件?”
“下个月我生日,你要是输了就在我生日那天全天的陪我?”景豫眯着眼,已经想到了下个月的情景了。
“行!一言为定!”郑晚秋特别爽快地就答应了,不果后来她又说了一句话,“就算你不说,你生日那天我也会一直陪着你的。”
景豫蹙眉:“那我得要重新换一个赌注了,这个不行!”
郑晚秋偷笑:“那可不行,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说改口就改口呢?就是这个了!”
景豫欲哭无泪,好好地一个争取福利的机会就这么错过了。这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大门口。
听到车响的景妈妈赵韵从客厅里出来了,赵成悦因为好奇,也跟在景妈妈的身后。郑晚秋看了看赵成悦,就觉得这姑娘有点眼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也不等待景豫过来帮忙开门,郑晚秋自己推门下车了,景妈妈和赵成悦就见到一位很高挑的美女站在了她们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