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一起来清水村吧
拍写真是件很累的事情,回去的时候就变成了洛桐开车。宋笑笑和程鸢几个已经完全摊在在椅子上。
一向爱美的余雨哀嚎:“好累啊,没想到拍照这么累。”
程鸢附和:“是的,感觉整个身体被掏空。”
洛桐听着后座小姑娘们的一言一语,嘴角漫上了淡淡的笑意。
她们到度假中心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多了,厨房里就剩下盛栖梧,盛爷爷和盛奶奶早就去房间休息了。
见到洛桐回来,盛栖梧张罗着给洛桐加热饭菜。宋笑笑几人是真的累到了,草草地扒了几口饭就回房间歇着了。
洛桐下午又没有做什么,基本上就是围观这几个人拍照的,相比较于程鸢几人的一脸疲累,她是神采奕奕。
“盛大哥,我和影楼的李经理约好了,明天到村里拍婚纱照,你看可以吗?”
饭后,洛桐站在洗手池旁边,结果盛栖梧递过来的碗,一个个地擦干净。
“可以啊,我是随时都有空的,度假中心这边可以交给柳琛的,反正他能者多劳嘛。”
盛栖梧不客气地将柳琛给拉出来了,他付柳琛那么高的薪水可不是让柳琛过来玩的。
惬意地躺在床上的柳琛后背一凉,肯定是谁在算计他,这个人是谁呢?柳琛翻了个身,再不去想,反正到时候就会知道了。
“柳琛可真是可怜,总是被你压榨。”
可不是嘛,她要是有事情要离开,通常都是柳琛去果园帮忙,度假中心的一应事情基本也是柳琛安排,柳琛是哪里需要就往哪里去。
盛栖梧笑:“年底给柳琛包个大红包,也不白让他忙活。”
“对了,伴娘我准备邀请的是宋笑笑郑晚秋,还有穆青,你准备请谁当伴郎?”
“你看景豫陈星寒和阎峥怎么样?常征可能平时都在部队,也不知道咱们结婚的时候他会不会在?”
“也是,你说请穆青当伴娘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我听别人说离异的人是不能当伴娘的,这样算下来我就只有宋笑笑和郑晚秋了。”
其实洛桐不介意这个,就是担心自家父母知道了心里有疙瘩。
“这有什么?你高兴就好,日子是咱们过得,没必要讲究那么多规矩。”
在盛栖梧看来,请谁不是请?离婚又怎么了?穆青就算是当伴娘也影响不到他和洛桐的婚姻,毕竟以后是他和洛桐一起过的。
“行,那我就放心了,我去和穆青姐打电话。”
洛桐擦干净手,准备去和穆青说下自己的意思,看看穆青能不能空出时间来。
电话响了两声,穆青地声音传来,“桐桐?找我有事?”
“是我,穆青姐,你现在说话方便吗?”
“方便啊,怎么了?”
穆青将手机开了免提,这样老幺也能够听到。
自接到电话后,听到洛桐的声音老幺就激动地不行,大脑袋一直在穆青的手边蹭个不停。
穆青干脆抱着她的脖子,开了免提,这样老幺也能听到。
“是这样的,我不是准备拍婚纱照嘛,想问问你我结婚的时候你能不能过来当伴娘?”
穆青还没有说话呢,老幺先汪汪地叫了起来,好像是在答应一样。
没听到穆青的声音,却听到一阵清脆地狗狗地叫声,洛桐一愣,随后:“老幺,是老幺吗?”
“汪汪…”
“老幺,我好想你啊!”
“汪汪…”
一人一狗见不到面,语言不通,居然聊的还挺欢快。穆青揉了揉老幺的脖子,“可以啊,你是明天拍婚纱照吗?”
“对啊,穆青姐你一起过来玩嘛,笑笑带着她的室友过来玩,大家聚在一起热闹热闹呗?”
“对了,正好带老幺一起啊,我可是好久都没有见到老幺了。”
“行,明天周末,我明天带老幺一起过去。”穆青也爽快,正好明天休息,和朋友聚聚也好。
“太好了,我明天就等你过来了。”洛桐大喜,明天就能见到老幺小公主了,可不是特别期待?
见洛桐打完电话,盛栖梧提醒:“你不叫郑晚秋过来?反正她也放暑假了,干脆大家组个局一起热闹热闹?我问问景豫他们有没有空?”
“也是,我们好久没见面了,我问问她有没有时间。”
洛桐有时候丢三落四的,幸亏盛栖梧心细,有很多事情都是他提醒洛桐的。
郑晚秋这放了暑假也没有回去,基本就是天天在健身房,到点去景豫店里报道,没多久许多人都知道了店主交了女朋友了,还是一个特别帅的女朋友。
这两人女帅男俊的,还挺般配。正巧这会儿郑晚秋坐在吧台里玩手机,就接到了洛桐的电话。
洛桐将自己的意思一说,郑晚秋一口就答应下来了,并约好了明天会准时到清水村的。
景豫虽然在给客人点单,可也听到了郑晚秋的话,不由地皱眉。明天郑晚秋不在,那他一个人在店里岂不是很无趣?
突然手机响了下,景豫扫了眼,不由地笑开了花。原来是盛栖梧短信他明天去清水村一起聚聚,这下好了,他也能够跟着郑晚秋一起去了。
话说回来,景豫有点心虚。想当初盛栖梧和洛桐交往没多久就介绍洛桐给他们这帮发小认识了。可他和郑晚秋恋爱了也有三个月了,他的发小还不知道呢。
景豫摸摸鼻子,明天一定要将他和郑晚秋的关系公开在大家的面前。盛栖梧都拍婚纱照了,什么时候轮得到他和郑晚秋啊。
景豫一肚子的羡慕,打发走客人,景豫赖到了郑晚秋的身边。
“晚秋,下个星期有空吗?”
“怎么了?下班后都有空的。”
“抽个时间和我一起去见见我爸妈呗?我妈早就知道我交女朋友了,一直催着让我带回家。”
“我想想啊,你看下周三行不行?正好周三晚上没有我的课。”
郑晚秋很干脆,一口就答应了。在她看来,见家长这是必须的,而且她也很有自信,几乎很少有长辈会不喜欢她的。
再说了,她和景豫在一起,真心没图景豫什么。虽然看景豫平时地穿着打扮应该家境不错,可她家也不差啊,只是她平时低调罢了。
第三百七十五章 多有面子
要这说郑晚秋看上景豫的哪一点,估计郑晚秋会脱口而出,还不是景豫的那张脸?
这几个月的相处下来,郑晚秋也逐渐发现了景豫身上的闪光点。虽然人平时打扮地花哨了点,但是绝不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绣花枕头。
景豫会说英语、意大利语,法语也能来上几句。他很喜欢咖啡,有关于咖啡的知识他能够一口气说很多。
在郑晚秋看来,景豫虽然有点小缺点,但是都无伤大雅。谁还没有个缺点呢?只要双方相处的三观是一致的,在一起是轻松愉快的,那就ok了。
郑晚秋托着下巴,上下打量着景豫。丫最近好像开始改变路线了,穿着打扮在向盛栖梧那个方向而去了。
以前还看他穿亮眼的颜色,现在基本都见不到了,整日的就是黑白灰三色。
也许别人会说这样看起来成熟稳重,郑晚秋嗤之以鼻,真正地成熟稳重不是你穿什么衣服,开什么车,而是从内心散发出来的。
要她说,她还是喜欢景豫以前的那副打扮,看着多赏心悦目。
郑晚秋戳戳景豫的腰,“你最近怎么不穿那些亮颜色的衣服了?你不是最喜欢那些吗?”
“你不觉得太花哨了?我听别人说女生不喜欢男朋友打扮的太好看,容易招蜂引蝶。”
这是景豫那天听一个客人说的,他后来想想也觉得有道理,这才忍痛放弃了他最钟爱的亮色,选了一些在他看来很老气的颜色。
“真好笑,”郑晚秋嗤笑,“我就喜欢你穿得漂漂亮亮的,带出去我多有面子?再说了,我喜欢你做你自己。”
“真的?”景豫喜上眉梢,天知道他每天对着这些老气沉沉的颜色,内心是有多么无力。
“当然!”
景豫感动地不行,郑晚秋真的是一个再开明不过的人了。要知道他以前谈的好多女朋友都是因为景豫太注重穿衣打扮而和他分手的,概括起来的意思是她们接受不了她们的男朋友比她还要漂亮。
郑晚秋拍了拍景豫的面颊,“怎么样?是不是特别感动?”
景豫狠狠地点头,去哪里找这么贴心的女朋友?
郑晚秋笑意漫上嘴角,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欢喜:“德行!”
“明天我要去清水村,你就自己一个人在店里呆着吧。”
说道清水村,郑晚秋就想到了那里的水果,可真是好吃啊,说来也好久没有去了。
景豫笑得像只狐狸:“明天我也要去清水村的,盛栖梧约我们几个发小一起聚聚,明天我去你家接你吧,我们一起去?”
“行啊,正好也将你介绍给洛桐认识,以我的男朋友的身份。”
成功被郑晚秋撩到的景豫开心地不行,没想到郑晚秋居然先他一步说出了这个,他刚刚才想着说这个的。
景豫有时候觉得他和郑晚秋的性别好像颠倒过来了一样,在郑晚秋面前,他就像个小媳妇一样,相反的,郑晚秋有时候男友力爆棚。
就像现在这样,明明不应该是男生先提出来介绍朋友给自己的女朋友认识吗?但是偏偏郑晚秋就能先想到这个。
这代表着郑晚秋是很认真地在看待她和景豫之间的关系,也做好了两人长久走下去的准备。
第二天一早,景豫就早早地到了郑晚秋家,这里他不陌生,来了好多次了。郑晚秋趿拉着拖鞋来给景豫开门,眼角还有两颗眼屎,见到是景豫后,郑晚秋回身又去了卧室。
景豫见怪不怪地跟在郑晚秋后面进来,对于郑晚秋的心大他也真是醉了。一般女生在男朋友面前不都是希望表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吗?
怎么他们家这位就一点都没有这个意识,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就像现在这样,穿着宽松的家居服,头发乱蓬蓬的,一副还没有睡醒的样子。
景豫哪里知道,郑晚秋一开始也是想在他面前表现好的,只是她就是这么一个性格,难免有时候会有疏忽,见景豫没说什么,郑晚秋也就放开了,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相反的,景豫很喜欢郑晚秋对他这么不设防。这说明郑晚秋是将他当成了自己人啊,就连刚刚看到郑晚秋眼角的眼屎,景豫都觉得好可爱,这就是典型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郑晚秋平时作息都还正常,只有到了周末就想着好好的休息下,睡个懒觉。现在景豫过来了,郑晚秋的懒觉自然也睡不成了,干脆去洗手间洗漱了,目测今天的行程还比较赶。
某些时候郑晚秋真的不像是一个女生,景豫就见她进了卫生间没有十分钟就出来了,纯素颜不化妆。不过在景豫看来郑晚秋就是素颜,他也很喜欢就是了。
“咱们走吧,去洛桐那边吃早饭。”
郑晚秋一向是能蹭就蹭的,谁让她现在一穷二白的呢,她也相信洛桐不会和她计较这一顿早饭的。
两人到清水村的时候,影楼的摄影师和化妆师也是刚刚到,在给洛桐化妆。
今天影楼的主要负责人李玉玲没有过来,毕竟她也是很忙的,再说昨天该说的都已经谈好了,她不来也没有关系。
郑晚秋捏了个奶黄包,口齿不清:“你今天可真漂亮!”
可不是,平时洛桐也不怎么化妆,素面朝天的,这猛地装扮起来,可不就亮瞎人的眼了吗?
洛桐有点不好意思,“到时候你也会很漂亮的,对了,你怎么是和景豫一起过来的啊?”
别以为她没看见,这两人之间一定有猫腻!
说到景豫,郑晚秋难得地有点不好意思,“就是你看到的那样呗!”
洛桐讶异,她看到的哪样?不会是她想得那样吧?
“你们俩在一起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两个多月吧,反正他挺让着我的。”郑晚秋咬了一口包子,就是洒脱如她在提到男朋友的时候也有点不自在。
洛桐收敛起脸上的惊讶:“我还在想景豫会什么时候展开行动呢,没想到不声不响地你们就在一起了,行啊,动作可真够快的。”
第三百七十六章 有趣地灵魂
“什么叫景豫什么时候会展开行动?”郑晚秋被洛桐说糊涂了,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隐情?
“你不知道?我们可都是看出来了,去年你到这边玩,景豫的表现就有点反常,大年初三咱们聚在叶泽那边,景豫对你照顾地可是细致有加,你一点都没感觉?”
洛桐透过化妆间看着倚在衣橱边的郑晚秋,景豫都做地那么明显,居然郑晚秋没有察觉?这得要有多迟钝?
某人在这个时候已经选择性地遗忘了,当初盛栖梧也是明里暗里地追了她好久,后来还是盛栖梧点明,洛桐才反应过来的。只能说两人都是大哥不说二哥,难怪能成为好朋友。
化妆是在卧室里进行的,除了化妆师也没有其他人,洛桐和郑晚秋说话也比较随意。
郑晚秋皱着脸:“感情你们都知道啊,丫也瞒得太好了。”
郑晚秋现在一想到景豫就觉的心里甜滋滋的,她就说她这么有魅力,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她?
亏她老妈老爸还整天地担心她嫁不出去,现在不是有一优质男对她死心塌地了吗。
想到老爸老妈,郑晚秋就在琢磨着什么时候带景豫回家一趟?话说她和景豫一起去见家长,景豫也要去她家拜访才是,这才公平嘛。
看着郑晚秋陷入沉思,洛桐嘴角微微扬起,景豫,咱能帮你的也就这么多了,你自己要把我机会啊。
洛桐能够看出来郑晚秋对景豫其实远远没有景豫对她那么上心,她也能看得出来景豫对郑晚秋是真心的。既然彼此都有意思,那么她在后面推一把就是了。
不点明景豫的心思感觉对景豫也有点不公平,毕竟谁都说先爱上的人注定是输家。
现在看来景豫在郑晚秋的心里的地位稳固了许多,没看郑晚秋已经在琢磨着以后的事情吗。
“桐桐,你说景豫他到底喜欢我什么啊?我仔细想了下,我发现我又没有景豫长得好,又没有他会赚钱,你说他图我什么?”
郑晚秋是真的迷惑了,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可她细细地剖析自己,没发现自己身上有什么能够让人一见钟情的点啊?
洛桐被问住了,她又不是景豫,怎么会知道景豫的想法?不过说到郑晚秋的优点,洛桐觉得自己能够说出好多来。
“你风趣幽默,又没什么脾气,和周围的朋友都能相处地很好,反正作为朋友和你在一起会觉得很轻松。”
洛桐停顿了下,似乎是在组织语言:“你很有趣啊。”
“有趣?”这是什么鬼答案?
“对啊,”洛桐透过镜子和郑晚秋对视,“像景豫那样长得好的,肯定平时见的美女也不少。可是这个世界上好看的皮囊太多了,人总是会老的。”
“我猜相较于外表,可能他更看重的是你的灵魂吧,因为有趣的灵魂才更加吸引人。”
化妆师一直在竖着耳朵听两人说话,此刻也插嘴道:“我觉得这么小姐太过于谦虚了,我个人觉得您的条件相当的好。”
郑晚秋和洛桐齐齐地看向化妆师,正巧洛桐的妆也化好了,化妆师不紧不慢地收拾工具。
其实像洛桐这样的人是最好化妆的,她底子好,化妆师只需要打上粉底再上个口红就好了。
而且她的皮肤也太好了,化妆师自认她从业二十几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肌肤,完全可以秒杀圈内的一众女星了。因此她的工作进行地很顺利,剩下的心神就留了三分在这两人说话上。
见两人看她,化妆师笑:“这位小姐的身材比例很好,而且身材很匀称。”
郑晚秋心直口快:“您叫我晚秋就好。”
这位化妆师大概四十多岁,看着很面善。
“好的,晚秋,”化妆师从善如流:“你的眉眼很大气,辨识度很高,而且你身上的这种中性的魅力是非常地吸引人的,这也是你身上的最大的闪光点、”
她做了这么多年的化妆师了,早就练出了见到一个人就最能发现她身上的优点的技巧。
真正高明地化妆师不是去将一个人化妆成另外一个人,而是找到这个人身上的有点,并将她的优点无限放大。
见郑晚秋还是有点懵懂,化妆师转身看向洛桐:“不介意我给她化妆示范一下吧?”
“麻烦你了,她是我的伴娘,正好今天她也要化妆拍照的。”
洛桐摇头,自己在床边坐下,准备看化妆师怎么操作。话说她真的是没有见过郑晚秋化妆的样子啊,也不知道在化妆师的巧手装扮下,会变成什么样。
化妆师拉着郑晚秋在镜子前坐下,她摸了摸郑晚秋的面颊。“你的皮肤还是相当好的,有的时候,好的肤质远远胜过肤色。”
这都是化妆师的经验之谈,“你的眉毛有点杂乱,可以稍微地修一修,眉毛是很重要的。”
化妆师一边解说,一边用修眉刀小心地给郑晚秋修眉。就稍微地几下,郑晚秋再看镜子里的自己,就觉得好像有那里不一样。
“你的眼睛很大,很有神,可以不用眼妆,只需要扫一点淡淡地眼影。”
“你的嘴唇是淡淡的粉色,这就需要上一点口红,增加一点气色,看着也更加亮眼。”
化妆师的动作很快,没有十分钟,就给郑晚秋划了一个很得体的妆容。洛桐看着郑晚秋身上的运动服,总觉得有点不搭啊。她稍稍皱了皱眉,忽然眼睛一亮,从柜子里拿出了三个小盒子。
“这是我前天从设计师那边拿过来的伴娘服,晚秋你挑一件你喜欢的穿了试试?”
郑晚秋有点拿不定主意,她平时裙子穿的比较少,看着床上依次排开的三条伴娘裙陷入了迟疑。化妆师扫了一眼,指着中间的一条斜肩的前短后长的裙子。
“你肩膀瘦削,这种前短后长地裙子将你的长腿展露无遗,而且还不会走光。”
郑晚秋也是能听得进别人话的人,拎着那条裙子就进了卫生间。两分钟后,卫生间地门打开,换了一身裙装地郑晚秋走了出来,有点不适应地往下拽着裙摆。
第三百七十七章 女人味爆棚
洛桐倒吸一口气,这可真是脱胎换骨啊,硬生生地将一个假小子变身成了一位长腿御姐。
“这裙子也太飘了吧,你真的确定不会走光?”
郑晚秋拽着裙摆,语气有点不确定。她也穿过裙子,景豫店里的工作服的下摆也就到这里。可是那是一步裙,不像这条裙子,稍微有点风,裙摆不就飘起来了?
“没事,到时候里面加一条安全裤就是了,而且今天天气好,基本也没风,不会出现你说的情况的。”
化妆师忙安慰郑晚秋,她的眼光果真是不错。
洛桐打开鞋柜,里面好几双高跟鞋。化妆师过去挑了一双米白色的缎面高跟鞋,郑晚秋换上后,立马气质又是不一样。
洛桐趁此机会换好自己的婚纱,她想要提前出去,到时候让景豫也看看装扮后的郑晚秋,非让他惊艳不可。
楼下这时候大家都来了,盛栖梧和景豫、陈星寒、阎峥、盛远几个坐在一起,宋笑笑、余雨、程鸢、次仁卓玛和穆青坐在一起。
穆青也是刚到,见到宋笑笑就多说了几句,约好了她去公司实习的时间。
她也是一年没见这个小姑娘了,感觉她身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长开了,也自信了许多,看来平时没少历练。
陈星寒他们和景豫就是前后脚,来了之后听到说洛桐在楼上换衣服,几人就在客厅里聊天,顺便等洛桐下来。
作为兄弟们当中第一个脱单的,几人不是不羡慕的,只是景豫更是暗搓搓地得意,他也不是单身了。
话说晚秋还在楼上,怎么还不下来啊,他还想介绍她给发小们认识的。
忽然楼梯的拐角处出现了一抹白色,时刻关注着那边的盛栖梧唰地起身迎了过去,众人地目光也随之看过去。
洛桐在拐角处站定,就见到盛栖梧站在楼梯下,仰头看着这边,脸上满是赞美。洛桐脸色一红,冲盛栖梧笑笑,提着婚纱地裙摆小心地走下楼梯。
她还指望着将婚纱收好,以后留给自己的女儿呢。
待洛桐走到最后三个阶梯的时候,盛栖梧握住了她的手,将她牵了下来。
站定后的洛桐也不急着离开,而是回头看向二楼。众人也随之看过去,忽然一条修长地小腿映入眼帘。
景豫抓着茶杯的手一紧,该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他站起身,疾步走到了盛栖梧身边,满是期待地看着楼梯上。
坐在沙发上地陈星寒捅捅盛远,又和阎峥使了个眼色,看景豫这模样,看来是有情况啊。
几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地眼神,齐刷刷地逗注视着楼梯口,就想看看能够俘虏景豫的到底是哪一号人物。
在众人的千期万盼下,郑晚秋出现在了楼梯口。景豫痴痴地看着郑晚秋,完全被她不同于往日的风情给迷住了。他几步胯上楼梯,扶着郑晚秋的手臂将她带了下来。
不同于景豫的痴迷,洛桐是一脸的偷笑。陈星寒和阎峥对视一眼,没想到景豫还真的和郑晚秋好上了,这两人的速度够快的啊,不声不响的。
程鸢捅捅宋笑笑的腰:“你认识她?他们可真般配!”
这可是她的真心话,刚刚见到景豫的时候,程鸢还晃了下神。实在是景豫的皮相杀伤力太大了,幸好她有梁超,不然程鸢都不能保证她能不能经受住诱惑。
宋笑笑摇头:“我不认识啊,没有见过她,景豫我倒是认识的。”
坐在宋笑笑旁边的穆青解惑:“她是郑晚秋,洛桐的发小兼闺蜜,也是她结婚的伴娘,是个体育老师。”
她也被郑晚秋惊艳到了,她就见过郑晚秋一次,彼此的印象都很好。
但是之前郑晚秋留给她的印象就是一个很中性的,有点男孩子气的样子,没想到居然能够这么的有女人味。
她穿着一件长度在膝盖以上三十公分的伴娘裙,一双大长腿显露无疑。斜肩地设计露出了她优美的锁骨,贴身的剪裁则是将郑晚秋的好身材展现地淋漓尽致。
尤其她还穿了一双高跟鞋,瞬间就拉长了视觉效果,和185地景豫站在一起,非常地般配。
郑晚秋非常享受景豫这痴迷地眼神,但是是不是太**了?她有点受不了地捏了下景豫的手,没见到别人都在看他们吗?她可没有当众亲热地爱好。
景豫被手上的疼痛拉回了神智,见到郑晚秋正瞪着她,目光在客厅里扫了一下,就接到了发小们戏谑地眼神。
他难得有点不好意思,牵着郑晚秋的手,“介绍下,这是我女朋友郑晚秋,大家之前就认识的,只不过她现在的身份是我女朋友了。”
景豫一脸得意,继盛栖梧之后,他终于也脱单了!
看着景豫那得意的表情,陈星寒牙根子痒痒的,要不要这么拉仇恨值?有女朋友了不起啊?
可是再看看一对璧人般的盛栖梧和洛桐,陈星寒又不得不感叹,有女朋友真的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洛桐从下来后就没有仔细看客厅,现在在沙发上坐下后,见到穆青是非常地惊喜。
“穆青姐,好久不见了,老幺带来了吗?”
穆青哭笑不得,“老幺带来了,我让它去果园了,反正它之前也来过。”
洛桐大喜,“对了,正好大家都在,笑笑你们去二楼换衣服?你和穆青姐的伴娘服在客房里,快点换了试试看?不合适还能再改改。”
“程鸢你们昨天选的礼物都在化妆师那边,你们上去找她就是了。”
今天化妆师过来的时候,已经将做天她们挑的礼服全都带过来了。所以说今天化妆师的任务还是蛮重的,要给好多人化妆。
至于景豫他们,盛栖梧就是让他们过来玩玩,拍照又没有他们的事情。看着今天女人味十足地郑晚秋,景豫已经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寸步不离。
宋笑笑和穆青去楼上换衣服了,盛栖梧也借着这个时间点回房间收拾自己。男生拍照没有那么多规矩,基本上一套西装就能够搞定了。
第三百七十八章 要好处
次仁卓玛几人去楼上换衣服了,洛桐也不敢报抱六耳,就担心六耳要是一个不小心勾破了婚纱,那她得郁闷个不行。
自从郑晚秋从楼上下来后,景豫的目光就一直黏在她的身上,就连坐定后也是如此。
陈星寒就坐在景豫对面的沙发上,见状受不了地擦擦手臂上不存在的鸡皮疙瘩。
“景小豫,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黏糊?”
顾及着有洛桐在,陈星寒没有说的那么明显。看景豫那个眼神,恨不得将郑晚秋给吃下去。
那眼神,就好像饿狼见到了小绵羊一样,绿油油的。陈星寒无语,单身狗伤不起啊,走哪儿都被塞狗粮。
盛栖梧的动作很快,十分钟就搞定。他穿得是一身正装,黑色的衣服,配上宝蓝色的领带,特别的帅气。
化妆师的动作很快,没多久一顺溜的美女都从楼上下来了。打头的是穆青,她穿了一件抹胸的长裙,特别的典雅大方。
跟在她后面的就是宋笑笑和程鸢几人,小女生们特别的青春洋溢,看着穆青都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
在穆青不知道的地方,陈星寒偷偷地拍下了她的照片,准备一会去去卖给小叔,看看能不能得到一点好处。
人员都齐了,一行人就浩浩荡荡地向着荷塘而去。他们的第一站就是荷塘。在经过果园的时候,摄影师觉得这里的景色也不错,还给拍了几张。
今天的天气很好,很适合出外景。也许是因为人美了,拍起照片来很顺利,一个上午的时间,洛桐在荷塘边的照片全都拍好了。
她们的婚纱照特别的亲民,家里的动物们全都出镜了。在果园的时候,松鼠一家会站在洛桐头顶上的葡萄树上,狗狗们会卧在她们的身前。
在荷塘的时候,远处是盛开的荷花,而在荷叶间则是大红和小黑带领的鹅群和鸭群。洛小橘和阿狸是时时刻刻都跟着洛桐的,几乎每张照片里都会有它们的存在。
一天的拍摄下来,就是洛桐这样体质好的都觉得有点累。穆青倒是还好,她照片拍的不多,更多的是帮着洛桐整理裙摆。
看着洛桐身上雪白的婚纱,穆青忽然就想起当初她和陈衍结婚的时候,连婚纱照都没有拍过,换句话来说就是,别人该有的她都没有。
现在想来,还是有点遗憾的。不远处地陈星寒很会抓时间地拍下了这么一张照片,完美地将穆青眼中的遗憾展现地淋漓尽致。
有这么一张照片,还愁小叔不给他好处?不过将穆青和洛桐一比较,陈星寒忽然觉得自家的小叔好渣啊,不知道被盛栖梧甩了多少条街了。
他以后要是有了女朋友,可一定要对她好点,千万不能像陈衍那样,错把鱼目当珍珠。
想到这里,陈星寒不由地心塞,老天怎么就不赐给他一个女朋友呢。
明明他也不差啊,连最腹黑的盛栖梧和骚包的景豫都有女朋友,为什么他没有呢?
他条件也不错啊,某人此刻已经选择性地忽略了,就冲着毒舌这一点,就没有几个人能够接受。
今天出外景的一共来了两个摄影师,其中一位是专门给洛桐拍婚纱照的,还有一位就是为宋笑笑和程鸢她们服务的。
看她们那么开心,洛桐也有点心痒痒的,后来换了件小礼服和她们一起去拍照,直接将盛栖梧给撇下了。
盛栖梧无奈地笑笑,幸好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他干脆就和阎峥几个在一起聊天了,只是目光一直不离远处的洛桐。
陈星寒一直在倒腾手机,好不容易放下来,就见到盛栖梧含情脉脉地看着洛桐的方向。再看看坐在他旁边的景豫,也是一直盯着郑晚秋。
还给不给单身狗活路了?逼急了他他明天也去找个女朋友!
盛栖梧虽然一直看着洛桐那边,但是陈星寒的表情他是尽收眼底,就见到他一直拿着手机,不知道在做什么。
“你早上一来就捧着手机,到底在干吗?”
别以为他没看见,丫捧着手机一直对着穆青拍个不停,还笑地一脸荡漾。他都不好意思说,太猥琐了,有点破坏形象啊。
“自然是拍照给我小叔啊,看能不能敲到好处。”
“你拍穆青的照片给陈衍?”
景豫怪叫了一声,要不要这么劲爆?将他小叔前妻的照片发给他小叔?他脑子没有被门夹吧?
这其中估计盛栖梧知道的内情要多一些,“穆青和陈衍和好了?”
陈星寒托着下巴:“一半一半吧!”
“什么意思?”
这下一向严肃地阎峥也好奇了,只能说八卦是人类的天性,就算是阎峥这类的精英人士也有这好奇心。
“还不是我小叔,现在知道浪子回头了,每天跟在穆青后面跑。可惜人家不怎么搭理他啊,我看他的路还有得走呢。”
陈星寒绝对不承认他是幸灾乐祸,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昨天你对我爱答不理,今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也许这么说并不太准确,但是目前看来他们的相处就是这样。
为了挽回穆青,陈衍还特意住到了穆青的对面,不过据他所知,收效甚微。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盛栖梧只说了这么一句,他没有立场去指责别人。
他只是觉得唏嘘,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没够被原谅,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会一直停留在原地,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错过就真的错过了。
“可不是?但是这个世界上能够明确自己喜欢什么,想要什么的人太少了。”
“人往往都是犯了错误,摔了跟头之后才知道,对自己最好的究竟是谁。”
阎峥说得轻描淡写,他们也是知道陈衍的事情的。尽管内情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大体也能猜得出来。
“所以啊,我现在趁我小叔愧疚,多发一点穆青的照片给他,能多要好处就多要好处,毕竟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了。”
陈星寒得意洋洋,盛栖梧几人都是一脸地无语,要不要这么财迷?
第三百七十九章 LS
程鸢和余雨还有次仁卓玛可是在清水村玩的很尽兴,早在拍婚纱照的那天,宋笑笑就跟着穆青一起回了市区。
她可是要去穆青公司实习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她是要赚钱养活自己的人,根本就不能像程鸢那样无忧无虑地玩。
尽管有时有点羡慕,但是宋笑笑却觉得这样更让她安心。自己赚钱自己花,不必看别人脸色,这样地生活让她觉得很有安全感。
郑晚秋正值暑假,根本就不想回去。要不是考虑到她还有房贷要还,她是压根儿就不想回健身房上班的,可是一文钱逼死好汉啊。
为了票票,她还是跟着景豫回去了。临走时,她抱着小五是恋恋不舍,直许诺下次来看小五的时候,一定会给它带东西。
总算送走了郑晚秋,小五趴在地上装死。要不是有洛桐镇着,它能那么老实地给郑晚秋抱?
小五可以说是最桀骜不驯的了,平时都是尽量避着人的。也不知道郑晚秋到底喜欢小五哪点,每次见到小五都是两眼放光。
朋友们离开后,余雨几人也都想回去了,来向洛桐辞别。她们在这边玩的很尽兴,临走时更是大包小包的。
尤其是卓玛,盛爷爷和她一见如故,打包了许多酒给她。谁让卓玛总是陪着他一起钓鱼呢,而且卓玛酒量也好,能陪着盛爷爷喝酒。
这些东西洛桐都是给寄的快递,真要搬过去可真的要累死人了。
余雨和程鸢是最先回去的,洛桐因为想去藏区找小藏獒,就多留了卓玛两天,到时候有卓玛带着,她也不至于不认识。
本来洛桐是想一个人去藏区的,盛栖梧不同意,山高水远的,他不放心啊。洛桐担心的就是他们要是都不在家,盛爷爷和盛奶奶怎么办?家里的动物们怎么办?
这家业大了就是这样,基本上是时时刻刻都离不了人的。盛栖梧想来想去,找来了洛爸。洛爸也是教师,暑假在家也无聊,就问洛爸能不能过来帮几天忙?
洛爸什么都没说,第二天就过来了。其实洛桐这边目前也没有设么忙的,就是每天给客人结账,其他也没啥。
洛爸和狗狗们也不熟悉,这喂狗的任务就是盛奶奶的,盛奶奶来到清水村这么久,早就和狗狗们混熟了,有时候洛桐没时间,都是盛奶奶去喂的狗狗。
将家里的一切都安顿好了,盛栖梧和洛桐该有卓玛一起登上了去藏区的飞机。原本是想带初二一起的,向着这藏区距离他们省有三千多公里,将狗狗办托运有点太委屈它了。
洛桐就琢磨着下次出去旅游的时候,买一辆大房车,带着狗狗们自驾游。
她原来是打算的开着自己的越野车自驾的,可惜被盛栖梧给驳回了。几千公里的路程走下来,铁打的人也吃不消的。
从杭州到拉萨,全程3500公里左右,洛桐是早上九点登机,到了下午三点才到了贡嘎机场。
习惯上,藏区按方言划分可以分成卫藏、康巴、安多三块。
以拉萨为中心向西辐射的高原大部叫做“卫藏”。
这一地区是藏区(不仅是西藏,还包括青海、四川和云南的藏族自治州)政治、宗教、经济、文化的中心;
念青唐古拉山横断山以北的藏北、青海、甘南、川西北大草原叫做“安多”。
安多一带是万里无垠的广阔草原,所以安多藏区以出良马、崇尚马而闻名;
“康巴”藏区位于横断山区的大山大河夹峙之中,具体说来,也就是四川的甘孜、阿坝两个藏族自治州、西藏的昌都地区、青海的玉树地区以及云南的迪庆地区。
康巴最有名的是康巴人:康定的汉子丹巴的女子,恩怨分明,彪悍神勇,崇尚横刀立马。
康巴女人们,却是难以言状的妩媚。藏区有典:法域“卫藏”,马域“安多”,人域“康巴”,很好记的。
次仁卓玛的家就在安多县的安多草原上,从贡嘎机场到安多县还有500多公里。
难得来一次拉萨,洛桐是不想将时间都花在赶路上。
拉萨隶属西藏自治区,位于西藏高原的中部、喜马拉雅山脉北侧,东与林芝市相连,西与日喀则市交界,南与山南市接壤,北与那曲地区毗邻,是藏传佛教圣地。
拉萨史称“逻些”,是我国历史文化的名城。
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全藏,将政治中心从山南迁到拉萨,后历经千年发展,逐步形成了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中心。
拉萨面积2.96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658米,年日照时间3000小时以上,素有“日光城”的美誉,
拉萨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有许多古迹遗址,布达拉宫、大昭寺和罗布林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主要旅游景点有哲蚌寺、色拉寺、小昭寺、宗角禄康、藏王陵、楚布寺等。
都来到拉萨了,怎么能不好好玩一次?洛桐对大昭寺向往已久,她是一个很有少女心的人,以前也读过许多情诗。
说到情诗,自然就少不了仓央嘉措。就是现在看来,也觉得浪漫地不行。
仓央嘉措,六世**喇嘛,法名罗桑仁钦仓央嘉措,西藏历史上著名的诗人、政治人物。
仓央嘉措是西藏最具代表的民歌诗人,写了很多细腻真挚的诗歌,其中最为经典的是拉萨藏文木刻版《仓央嘉措情歌》。
他所写的诗歌驰名中外,不但在藏族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在藏族人民中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而且在世界诗坛上也是引人注目的一朵奇花异葩。
仓央嘉措14年的乡村生活,又使他有了大量尘世生活经历及他本人对自然的热爱,激发他诗的灵感。
他不仅没有以教规来约束自己的思想言行,反而根据自己独立的思想意志,写下了许多缠绵的“情歌”。
他的诗歌约66首,因其内容除几首颂歌外,大多是描写男女爱情的忠贞、欢乐,遭挫折时的哀怨,所以一般都译成《情歌》。
《情歌》的藏文原著广泛流传,有的以口头形式流传,有的以手抄本问世,有的以木刻本印出,足见藏族读者喜爱之深。
第三百八十章
仓央嘉措的代表作有、等。
当初仓央嘉措住进大昭寺,就曾经留下了许多有关大昭寺的诗歌。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藏传佛教的中心是拉萨,拉萨的中心是大昭寺。先有大昭寺,后有拉萨城,如今的拉萨就是从山羊驮土而建的大昭寺开始的。
相传松赞干布迁都到如今的拉萨时还是一片荒草沙滩,后为建造大昭寺和小昭寺用山羊背土填卧塘。
寺庙建好后,传教僧人和前来朝佛的人增多,成了藏传佛教的朝拜中心圣地,寺**奉着佛祖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
在藏传佛教信仰覆盖地区,笃信佛教的信徒们用最艰苦也最虔诚的方式磕着长头,历经艰辛,就是为了在这座神圣的佛像前,祈福朝拜。
在拉萨,随处都能够见到有关佛教的东西,连那一条著名的藏族特色商业街八廓街都无处不是宗教的影子。
建筑上方飘扬的经幡,招展的风马旗,席地而坐的喇嘛,无处不在的转经筒,旁若无人磕长头的信徒们。
需要何等的毅志与信仰,才能这般不辞艰辛,一拜一拜丈量到圣宫的土地。在这里,不能入乡随俗便意味着一无所获。
在这里,若不怀抱一颗虔诚的心,便无法理解那些五体投地磕长头的藏民信徒,也无法真正融入这些带着远古历史尘迹的寺庙之中。
走进拉萨,洛桐觉得整个人都静了下来。或许是因为这里的人们太虔诚了,让她也不自觉地端正了心态,原先抱着的玩玩的心思也消失不见。
找了家酒店安顿好,盛栖梧和洛桐带着卓玛去了酒店附近的八廓街。
没错,是他们带着次仁卓玛。卓玛也就是个19岁的女生,平时也没有来过拉萨。他们两个毕竟年长一些,自然要照顾好她。
八廓街又名八角街,位于拉萨市旧城区,周长约1000米,原街道只是单一围绕大昭寺的转经道,藏族人称为“圣路”。
八廓街是为了建筑大昭寺,并随着大昭寺的发展而建设和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
7世纪,藏王松赞干布下令在卧堂湖修建大昭寺,同时在湖边四周修建了四座宫殿,与嫔妃臣民移居宫殿亲自监督大昭寺工程的进展。
四座宫殿即为八廓街最早的建筑。大昭寺建成后,引来了众多朝圣者朝拜,日久逐渐踏出环绕大昭寺的一条小径,为最初的八廓街。
寺院周围陆续修建了18座家族式建筑,为远道朝圣的信徒或商人提供住宿地。
15世纪后,大昭寺成为佛教传播的中心,其周围相继出现僧人宿舍、宗教学校、小寺庙建筑,众多信佛者迁居大昭寺周围生活,街上逐渐出现了大量民居、店铺、旅馆、手工作坊等设施。
随大昭寺宗教地位的加深,藏传佛教认为,以大昭寺为中心顺时针绕行为“转经”,表示对供奉在大昭寺内释迦牟尼佛像的朝拜,八廓街成为拉萨三大转经道之一。
后又出现了来自蒙古、汉地、克什米尔、尼泊尔、不丹、印度等地区和国家的众多商贩、香客、游民,发展成为集宗教街、观光街、民俗街、文化街、商业街和购物街于一身的街区。
洛桐从酒店出来的时候是五点多,在八廓街走了一会儿,街边琳琅满目,有各式地民族工艺品。
地毯、藏刀、卡垫、围裙、民族服装、民族鞋帽、金银首饰,及各种传统手工艺品,均为传统手工艺作,具有浓厚的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
三人都是兴致勃勃的,洛桐甚至还买了一个转经筒。这个转经筒很小,拿在手里也不占地方。
店家介绍这种手摇的转经筒又叫作手摇玛尼轮,这种可以拿在手中的转经筒主体呈圆柱形,中间有轴以便转动。
洛桐拿的这个转经筒就是木质的,很精致,圆筒上刻有藏传佛教的六字真言,上面的鸟兽也用漆色彩绘装饰。
转经筒旁边还开有耳孔,系着小坠子,转动圆筒下面的手柄,小坠子也随之而动,靠惯性加速转经筒的旋转。
店家解释道,随着转经筒的快速旋转,转经人认定,他的功德也在快速地积累。
这般逗留了半个小时,道路上忽然S动起来。那些互不相识的人们--有来自藏北牧区穿白袍的,有来自康巴山地盘英雄结的,还有住在八角街区、衣着亮丽的……
总之,各式各样的信徒,像是突然接到了一项无声的命令,在洛桐猛然感到一阵S动之后,便开始严格地按顺时针方向沿着这条环形路走下去。
这个店家也不例外,从柜子里摸出一个银制的转经筒,顺时针拨弄着手上的转经筒,顺着人流走了下去。
洛桐不明所以,次仁卓玛解释:“这是八角街转经道,是藏族群众心中最重要的一条转经道,藏语意为“中圈”,是相对于“林廓”和大昭寺内的“囊廓”而言。”
“在藏语的方言中,“转经”也称为“朝佛”,有朝向“佛”这个最高中心、向神圣不断接近靠拢的意味。”
次仁卓玛虽然没有来过拉萨,并不代表她不知道这些。她平时爱看书,对这些有一定的了解。
洛桐看着人们虔诚地绕着街道而行,不时地转着手上的转经筒,口中还念念有词。
她深刻地感受到了,在这里,宗教信仰是多么的神圣。转经队伍里除少数游方僧外,大都是普通善男信女。
“这里从时段来看,清晨以老年人居多,白天则是从四面八方来的善男信女,到了晚上,就是商人们转经的最佳时机。”
“白天来到八廓街,可以看到街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沿街按顺时针方向朝前走着转着,看似走向一个认定的目标,可走着走着又回了原处,不断重复开始和开始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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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大昭寺
明明是很有禅意的话语,洛桐偏偏就听出来一种遗憾。看着不远处的人们虔诚地转经,洛桐偏头,“我们也过去感受一下?”
她其实是不怎么能够理解为什么藏区的人们会这么地信奉佛教,也许只有实际感受了,她才会有点感悟?
盛栖梧和次仁卓玛无可无不可,三人并肩插入了转经的队伍中。一开始洛桐的心态还有点浮躁,可是看着周围的人表情严肃,嘴里念念有词,她的心忽然就静了下来。
慢慢地顺时针拨动着手上的转经筒,洛桐夹在转经的队伍中,缓缓地走过了八廓街。
这期间不停的会有人加入进来,三人就这样走了有将近一个小时,最后又回到了刚刚卖转经筒的这家店门口。
一圈走下来,不说是变成狂热的宗教信仰者,最起码洛桐已经稍微能够明白为什么大家会这么的信奉宗教。
也许佛教的教义她并不知道,但是这一圈走下来,洛桐却觉得人的心情能够变得平和,长期的信奉佛教能够很好的修身养性。
转经结束,几人逛了一趟八廓街,就回酒店休息了。抱着对明天大昭寺之行的期待,洛桐进入了梦乡……
大昭寺,又名“祖拉康“、大昭寺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在藏传佛教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环大昭寺内中心的释迦牟尼佛殿一圈称为“囊廓“,环大昭寺外墙一圈称为“八廓“,大昭寺外辐射出的街道叫“八廓街“,即八角街。
以大昭寺为中心,将布达拉宫、药王山、小昭寺包括进来的一大圈称为“林廓“。这从内到外的三个环型,便是藏民们行转经仪式的路线。
《阿刁》里面有一句歌词:大昭寺门前布满阳光,说的就是大昭寺广场,漫步在大昭寺广场上,随处可见虔诚的信众。
在大昭寺正门的左侧,有两个巨大的转经筒,它们相当沉重,有高大的穿着猩红色僧衣的喇嘛在用力地转动着它们,也有朝拜者跟着一起转。转经筒被朝拜者沾着酥油的手磨得黄铮铮发亮。
进入大昭寺,伴随着时高时低的诵经声,扑鼻而来的是让人窒息的酥油味。再往里走是一条长长的巷道,巷道的一侧排放着金黄色的转经筒。
来此朝拜的藏民们都要按顺时针方向走过并用手拨动,使它们随着念诵的六字真言一起旋转起来。
这些转经筒都饱经沧桑、阅历丰富、净化心灵、韵味无穷。
洛桐几人在大昭寺内好好的转了一圈,其后几人还去了布达拉宫和小昭寺等著名景点。
当然临走时还去八廓街买了许多的特产,藏红花、虫草之类的。就连很有民族特色的藏毯,洛桐也买了不少。
盛栖梧都给快递回去了,这要是让他们自己背回去该有多累?
在拉萨玩了三天,洛桐还有点恋恋不舍,但是再怎么不舍也要离开了。
她不能这么自私地拖着次仁卓玛一直陪着她,要是想玩可以回程的时候再好好的玩几天。
次仁卓玛的家就在安多草原上,距离拉萨有500多公里。洛桐几人在车上颠簸了有八个多小时才到了草原,洛桐从来没觉得坐车这么累。
他们乘机过来的时候,盛栖梧直接给订的头等舱,空间很大。哪像汽车,腿都伸展不开。
从车上下来,洛桐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可怜了她的腰。
放眼看过去,远处的草原好像和天空连在了一起,白云似乎就漂浮在草原上。一望无际地牧草郁郁葱葱,不时可见到洁白的羊群和奔跑的牧马。
司机师傅是将洛桐几人送到了卓玛家附近,隐约可见到毡房。在走到毡房不远处,洛桐就见到一只黑金色的体型和家里的大山差不多的大狗向着他们这边奔跑过来。
大狗全力奔跑的速度很快,洛桐的眼力好,都能看到大狗头部的毛毛在迎风飘扬,就像一只小狮子一样。洛桐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果日,之前卓玛有给她看过图片的。
可是她知道,盛栖梧不知道啊,见到大狗冲过来,盛栖梧下意识地将洛桐护在他的身后,这是他最直观的潜意识。
次仁卓玛一把扔开了手上的箱子,冲着大狗跑了过去。
“果日,我好想你啊!”
她迎面抱着大狗的脖子,和大狗一起在草原上翻滚。大狗的爪子搭在她的肩膀上,湿漉漉的舌头不停地在她的脸上舔着,喉咙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似乎在诉说着思念。
一人一狗亲昵了好久后,次仁卓玛才松开了大狗。大狗也安静地坐在她的腿边,盛栖梧发现这狗的体型很大,估计和家里的大山也差不多了。通体黑色,只有脚爪是黄色的。
估计这就是铁包金了,盛栖梧胡思乱想着,但是依然没有放松警惕。这藏獒是忠心护主,他就担心次仁卓玛控制不住这藏獒。
洛桐从盛栖梧后面探出头,她一直被盛栖梧挡在后面,现在安静了她自然也要看看。
她探头出来正好和果日的眼神对了个正着,洛桐下意识地冲它笑了笑。果日的前爪动了动,似乎下一秒就要冲上来。它感觉到这个人身上的气味很舒服,让它忍不住去亲近。
看着盛栖梧如临大敌,次仁卓玛有点不好意思。她揉了揉果日的大脑袋,“桐桐姐,这是我家的藏獒,叫果日。估计它是听到了我的声音,所以出来接我了。”
见到藏獒温驯地坐在那里,盛栖梧紧绷地身体渐渐放松下来。洛桐从盛栖梧身后走出来,大大方方地打量着果日,满眼欣赏。
说起来,这是她见到的第一只能够和大山的气势相媲美的大狗了。它很威猛,身材高大,身披长毛,脚爪厚实有力,尤其是那一身的气势,非常的彪悍。
“好威风!”洛桐真心实意地赞美,她真的没有夸大。只有真正经历了血的洗礼,才能有这么彪悍的气势。
次仁卓玛眼睛都笑眯了,非常地自豪:“果日是最厉害的,每天都会和阿爸一起去放羊。它曾经还和狼战斗过呢,最后还将狼赶跑了。”
第三百八十二章 果日
几人说的很欢乐,一直坐在次仁卓玛旁边的果日偷偷摸摸地向着洛桐身边挪了下,它实在是拒绝不了洛桐身上的那股吸引力。
就这么一挪一挪的,果日慢慢地贴近了洛桐。洛桐的手正好垂在腿边,它下意识地伸舌头舔了下。
洛桐虽然在听卓玛说果日的光辉事迹,但是眼角余光一直看着果日的。看着果日慢慢地挪过来额样子,洛桐觉得好萌啊。
尤其是它在挪的时候,还要看看次仁卓玛有么有发现它的动作,小心翼翼的,和它高大的外表形成了一种反差萌。
果日舔了一口洛桐的手指,洛桐的感觉到它的舌头湿漉漉的,还有点粗糙,不由地笑出了声。
次仁卓玛这才发现果日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跑到了洛桐的身边,此刻正一下下地舔着洛桐的手指。
她不由地惊讶万分,要知道果日可是再桀骜不驯的,平时也就是和家里人亲近些,外人理都不理的。今天居然对洛桐这么亲密,次仁卓玛绝对不承认她是嫉妒了。
盛栖梧也看到了果日的动作,见到藏獒没有什么攻击性的行为,他也就没有做什么。别说这样的动作做下来,盛栖梧觉得这藏獒蠢萌蠢萌的。
据说藏獒的智商不是很高,盛栖梧觉得这只还行,起码知道偷偷摸摸的,没有明目张胆地就扑过来。
洛桐的手被果日舔地痒痒的,她眼馋这藏獒的毛毛许久了,干脆弯下腰,试探性地摸了摸它的脑袋。在她的手触碰到藏獒的脑袋后,它不适应地动了动,随后又安静下来。
洛桐眯了眯眼,手下的毛毛虽然有点粗,但是很柔软,溜光水滑的。
果日被伺候地舒服,身子直立而起,前爪搭上了洛桐的肩膀,大脑袋就在洛桐的面颊旁边蹭个不停。洛桐稳住下盘,牢牢地托住了果日的大身子。
这藏獒可真重啊,洛桐的面颊埋在它身上的毛毛里。也幸亏她还有点力气,要是换了别人,说不准就被这有百来斤地大狗给压趴下了。
盛栖梧目光沉沉地看着洛桐和藏獒互动,看上去威猛的藏獒在洛桐面前就像一只宠物犬一样,人畜无害的。
说来也是奇怪,最近他也觉得洛桐身上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了,让他都忍不住赖在她的身边。
洛桐有的时候也有点困扰,自从上次和六耳一起进山,异能升级之后,她身上的这种亲和力是越来越浓了。每次只要一出去,就会有许多猫猫狗狗跟在她的身后。
就是去果园,有时候还会有小鸟停在她的肩膀上脑袋上。幸好目前果园的人不多,所以这样的情景看见地人比较少,要不然别人非觉得稀奇不可。
家里的狗狗们就不用说了,只要她在果园,基本上都要赖在她的身边,洛小橘和阿狸还有六耳更是寸步不离。
洛桐猜测,可能是因为她的异能升级了,而她还不能很好地掌握好异能,所以才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为了不被别人察觉,洛桐干脆每天都宅在家里,再不就是去果园,村子里是万万不敢再随意地走动了,就担心会有动物大军跟在她的身后。
这边次仁卓玛和盛栖梧看着洛桐和果日亲近,次仁卓玛死鱼眼,这根本就不算我家的果日好吧,你见过藏獒对着主人以外的人撒娇卖萌吗?不巧眼前的这只就躺在地上对着洛桐打滚,还露出了白白的肚子。
次仁卓玛不忍直视地别开眼,这绝对不是她家的!
她们在这边逗留地时间很长,不远处忽然飞奔过来两匹骏马,洛桐向着那边看了过去。
两匹骏马一大一小,顷刻间就到了眼前。打头的是一只枣红色的牧马,牧马长嘶一声,直立而起。
大汉迅捷地跳下马,哈哈大笑,他冲着次仁卓玛说了什么,说的是藏语,又急又快,洛桐和盛栖梧都是两眼冒星星,听不懂啊!
随后那只小马也到了近前,一位大约**岁的男孩子从马上跳了下来。他的肤色有点黑,眼睛很大很有神。他跳下马后,冲着男人喊了两句,似乎有点不服气。
看见中年男人,次仁卓玛眼眶有点泛红,她指了指盛栖梧和洛桐,和男人说了两句。男人转过头,仔细地打量了两人,随后朗声大笑。
洛桐本来以为这个男人不会说汉语的,没想到说的非常好。这也让她稍微松了口气,语言不通也有点麻烦啊。
经过交谈,知道这个男人叫次仁多吉,是卓玛的父亲,后面来的这个男孩子,则是卓玛的弟弟,次仁丹珠,今年八岁。
次仁多吉一眼就看到了腻在洛桐身边的果日,这让他不由地很惊讶。只是他是成年人,知道隐藏自己的情绪,面上没有丝毫表露。
而丹珠就没有那么的淡定了,他叫道:“姐姐你真厉害!果日平时就听我阿爸的话,没先到它居然和你这么亲。”
洛桐摸了摸男孩儿的脸颊,“我家里也养狗,也许是因为果日它闻到了我身上的狗味儿?”
这纯粹就是洛桐在胡扯,她能将她拥有木系异能的事情说出来吗?当然不能了,只得找了这么一个理由。
这两匹牧马到了近前后,也没有疯跑,而是低着脑袋吃着地上的牧草。洛桐看着那枣红色的大马有点眼馋,骏马耶,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没想到居然能够实地见到了。
或许是她渴望的眼神太强烈了,若有所感的枣红色大马抬起脑袋,狭长的眼睛和洛桐好奇地眼神对个正着。
骏马凑过来,马舌头在洛桐的脸上舔了一下,随后再次低头,洛桐甚至都闻到了刚刚大马吃的牧草的青草味。
一直都很淡定地洛桐石化了,她这是不是被一匹大马给调戏了?
那匹小马就活跃很多,它一直在洛桐的身边蹦着,马脸一直在洛桐的脸颊边磨蹭。洛桐抱着它的脖子,不时地给它顺毛。
盛栖梧笑得肚子疼,实在是刚刚洛桐的表情太好笑了,被大马舔了一口之后,那种欲哭无泪,让从来没有见过洛桐这一面的盛栖梧觉得无比的新鲜。
第三百八十三章 酥油茶
洛桐拿大马没有办法,还奈何不了盛栖梧吗?她偏过脸蛋,不客气地将刚刚大马的口水全都擦在了盛栖梧的衣服上。
这下子盛栖梧笑不出来了,他有轻微的洁癖。眼睁睁地看着洛桐将牧马的口水擦到了他的袖子上。他能怎么办?只能选择原谅她啊,谁让这事他最爱的人呢。
恶作剧成功地洛桐笑开了花,看着洛桐明媚地笑脸,盛栖梧微微叹气。他屈指敲了敲洛桐的额头,“调皮!”
洛桐一向是安静的,淡然的,很少有这么情绪外放的时候,这让盛栖梧觉得很新鲜,被蹭了牧马口水的那点不愉也就无足轻重了。
次仁多吉含笑看着盛栖梧和洛桐的亲昵互动,眼中满是戏谑。这对年轻人很般配啊,谈吐气质也不俗,他平时也见过不少的客商,几乎每天谁能够有这样的气质。
顾及着有外人在场,盛栖梧和洛桐也没有表现地很亲密,但是两人举手投足之间的默契,明眼人一眼就能看穿。
次仁丹珠偏着脑袋看着眼前的大哥哥大姐姐,觉得大人的世界好难懂啊。
次仁多吉拿起卓玛扔在地上的箱子,领着众人向自家的站房走去。他笑容满面,今天贵客迎门,可不是让他高兴吗?
果日不情不愿地走在次仁多吉的身边,其实它是想跟在洛桐身边的,无奈还是骨子里的忠诚占了上风。
那两匹马就没有果日这么纠结了,大的那匹还稍微好点,小的那匹就没有这么多顾虑,牢牢地霸占了洛桐的身边,时不时地在她身边蹭蹭。
盛栖梧斜眼看了看这匹小马,感觉这不应该叫牧马,应该叫猫才对。你见过有哪匹马在人的身边蹭来蹭去的?盛栖梧今天可是真的开眼了。
不远处是一座座高约三米的圆顶帐篷,都是白色的。洛桐知道这是毡房,游牧民族一般都是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它便于拆卸安装,非常的方便。
走近毡房,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迎了出来,应该是卓玛的妈妈了。见到次仁卓玛回来了非常的惊喜,尤其是在见到洛桐和盛栖梧时更是高兴。
在和两人打招呼后,她回身回了毡房,两分钟后又出来了,手里还捧了两条洁白的哈达。
哈达是蒙古族、藏族人民作为礼仪用的丝织品,是社交活动中的必备品。表示敬意和祝贺用的长条丝巾或纱巾,多为白色,蓝色,也有黄色等。
卓玛的妈妈汉语说的不是很好,有的时候都要想一会儿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不同于次仁多吉的健谈,卓玛的妈妈非常地内敛,在众人入座后,她多是听着大家说话。
洛桐她们到达卓玛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在和大家稍微聊了几句后,卓玛的妈妈就绕去了毡房的后面,准备做晚饭。
洛桐没有见过这藏族的食物,就特别想过去看看。而且她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还不如出去看看呢,感受这原汁原味的藏区风情。
次仁卓玛看出了她的心思,干脆拉着她一起去找她的妈妈,毡房里只剩下次仁多吉和盛栖梧还有丹珠三人。
洛桐和卓玛过去的时候,正好见到卓玛的妈妈正在木桶中来回的搅拌。次仁卓玛见洛桐好奇,就为她解释:“这是我们藏区的四宝之一,四包分别是酥油、茶叶、糌粑和牛羊肉。”
“这酥油是从牛、羊奶中提炼出来的,酥油的土方法很简单,将奶汁稍微加温,然后倒入大木桶内,来回上百次的抽打,直搅得油水分离。”
“之后,把浮在上面的一层淡黄色的脂肪质舀起来装进皮口袋,冷却之后便成了酥油。酥油有很高的营养价值,有许多种吃法,但主要的是用于制作酥油茶。”
洛桐跃跃欲试,“能让我试试吗?感觉还蛮有趣的。”
卓玛的妈妈虽然不怎么会说汉语,但是听得懂啊。她将手里的木棒递给了洛桐,洛桐捋起袖子,来回地抽打着木桶里的奶汁,没多久,就见到一层淡黄色的油脂状地东西浮在最上面。
做吗的妈妈将那层脂肪质给小心地盛出来,放到一边冷却待用。卓玛:“阿妈是准备做酥油茶的,我们民族的人都喜欢喝茶,有酷爱饮茶的民族之称号。”
“我听说蒙古族是喝砖茶,你们也是砖茶吗?”
“对的,制作酥油茶时。先将茶叶或砖茶用水久熬成浓什,再把茶水倒入我们称为“董莫“的酥油茶桶,再放入酥油和食盐,用力将茶桶上下来回抽几十下,搅得油茶交融,然后倒进锅里加热,便成了喷香可口的酥油茶了。”
这般说着,卓玛阿妈也将酥油茶做好了。她端起酥油茶进了毡房,次仁卓玛忙跟上。
进了毡房,盛栖梧和次仁多吉正在聊天,不知道说到什么,次仁多吉朗声大笑。见到妻子端酥油茶进来,次仁多吉忙去一边的柜子里找了六个木碗出来。
聊天和次仁卓玛落座后,阿妈提起酥油茶壶摇晃几下,倒上满碗酥油茶。倒茶时,茶壶轻轻摇晃了几次,使茶油匀称,壶底没有高过桌面。
次仁多吉看了看刚倒下的酥油茶,也没有马上喝,而是和盛栖梧继续聊天。尽管洛桐是百爪挠心,恨不得立刻就尝尝这酥油茶的滋味。但是主人还没有动,她也只能强自按捺住内心的急躁。
这入乡随俗,当你到了一个地方,不明白这个地方的规矩时,那就要多观察,免得到时候犯了忌讳还不自知,到时候徒留笑柄。
这般过了有一分钟左右,卓玛的阿妈又提起了酥油茶壶,次仁多吉端起面前的木碗,用无名指沾茶少许,弹洒三次。
在酥油碗里轻轻地吹一圈,将浮在茶上的油花吹开,然后呷上一口,并赞美道:“这酥油茶打得真好,油和茶分都分不开。”
洛桐也跟着照做了,因为这是才出锅的,还比较烫,她喝得很慢。原本她看着酥油茶里加了酥油也许会有点腻,但是一入口才发现这酥油茶很香,一点也不腻味。
细细品下来还带了点咸味,也许是加了盐?她刚刚有捡到卓玛的阿妈撒了一点白色的东西,估计就是盐了。
第三百八十四章 人不可貌相
洛桐以为她喝得算慢的了,结果等她杯子里还剩一半的时候,发现次仁多吉将木碗放在桌上,其余人也是如此。
洛桐忙将木碗也放到了桌面上,看看别人的碗里都还有一半左右的酥油茶。阿妈又给众人再次添满。这般如是三次,都是边喝边添,不一口喝完。
陪着大家喝完了酥油茶之后,卓玛的阿妈又出去了,这次没多久她就端进来一盘似乎是用面食捏起来的东西,随后又出去端了一大盘牛肉进来。
次仁卓玛洗干净手,捏起一个放到了洛桐面前的小碗里。
“这是我家自制的糌粑,桐桐姐你快尝尝!”
“糌粑?”洛桐听说过,但是真没见过,据说这是用青稞制成的?
“对啊,糌粑实际上就是青稞炒面。将青稞晒干炒熟、磨细、不过筛,这样制成的炒面便是可以食用的糌粑了。也可以自己加点酥油茶拌入超好的青稞炒面,自己捏吧捏吧就成了糌粑了。今天阿妈就是给做好了,下次桐桐姐你可以自己试试。”
洛桐尝了下,虽说和自己平时吃的虽然口味不一样,但是也不错就是了。
享受过带有异域风情的晚餐,卓玛的阿妈就去给他们收拾客房。洛桐和盛栖梧就住在毡房的一角,卓玛家的毡房很大,内里被划出了好几个房间。
七月份的安多草原的晚上还是有点凉意的,但是毡房里很温暖,盖着暖融融的杯子,窝在盛栖梧温暖的怀抱中,洛桐是一梦到天明。
清晨五点,洛桐还迷迷糊糊,这一觉睡得好舒服啊。她下意识地伸手向旁边摸去,却摸了个空。
睁开眼一看,盛栖梧早就不在床上了,被窝里还有点热度,估计也就起了没多久。洛桐的瞌睡一下子没有了,毕竟是在别人家做客,还是早点起床吧,不要留下不好的印象。
在她穿衣服的时候,盛栖梧掀开帘子进来了。毡房里一般不设门,都是挂的藏毯以作阻隔。盛栖梧手里拿着牙刷等洗漱用品,发际还带着几滴水珠,看样子是刚刚洗漱好。
洛桐瞅了他一眼,语带嗔怪:“你起床怎么也不叫我啊,叫别人看了多不好?”
盛栖梧捋了捋头发,“我是想等我都弄好了再来叫你起床的,哪知道你这么早就醒了?别担心,只有次仁多吉大叔起了,其他人还没有起呢,现在还早。”
听到盛栖梧这么说,洛桐就慢下了手上的动作。等她收拾好走出毡房,就看到多吉大叔正坐在灶台前抽烟,灶台上烧着热水,果日就窝在多吉大叔的腿边。
听到洛桐的脚步声,果日懒懒地抬起大脑袋,在见到是洛桐的还是,果日的眼睛一亮,蠢蠢欲动地想凑到洛桐的身边去。
多吉大叔拍了拍果日的大脑袋,笑骂一声:“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等小洛洗漱好再去玩。”
一般主人家是不会让藏獒亲近客人的,因为藏獒毕竟野性难驯,万一出个好歹就不好了。可是昨天见到了果日对洛桐的那个亲热的劲儿,次仁多吉也放心让洛桐和果日亲近。
果日呜咽一声,恹恹地趴在地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洛桐。在这种目光攻势下,洛桐加快了手上的动作。以往十分钟搞定的,今天硬生生地压缩到了三分钟。
全都弄好后,洛桐直接将洗漱用品往盛栖梧的手里一塞,果日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见到洛桐已经闲下来了,一跃而起,就想着洛桐奔过来。
它的体型很大,奔跑起来的时候都带起了一阵风。多吉大叔看得都有一点担心,就洛桐那么一个小身板,受得住果日这一扑吗?
出乎他意料的是,当果日奔到了洛桐面前的时候,洛桐直接伸手卡主了它的腋下,愣是将果日给抱在了怀里,脚步动都没动,这下可不由得次仁多吉刮目相看吗。
没行到这姑娘看着柔柔弱弱的,居然有这么大力气,要知道就连他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够稳稳地接住果日的,毕竟也是一百多斤的大狗了。
盛栖梧站在一边,见怪不怪。洛桐在家经常和大小狗们一起玩这有戏,每次都能稳稳地接住它们。他一开始也有点担心,后来见狗狗们都有分寸,洛桐也开心,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现在就是,洛桐半蹲下身,手臂环着果日的腋下,果日的大脑袋就搁在洛桐的肩膀上。洛桐就依着手臂上的力气,硬生生地将果日给抱离了地面。
这一入手,洛桐就知道果日的体重都和家里的大山差不多了,但是果日的体型看上去就比大山要宽一些。看到果日身上的长毛,洛桐猜测也许是因为大山都是短毛?
这般和果日亲昵了许久,洛桐才放下它。见到果日依然有点恋恋不舍,洛桐向着次仁多吉提问:“多吉大叔,我能不能带着果日在这周围走走?”
“行,只要别走远就好。”次仁多吉也爽快,左右这附近都是牧区,只要不走出牧区也没什么危险,小姑娘要看就去看呗。
没错,就是小姑娘!在次仁多吉的眼里,洛桐就和他的女儿卓玛差不多大,可不就是小姑娘吗?
听到多吉大叔同意了,洛桐欢呼一声,带着果日就向远方跑过去了。看着洛桐渐渐远去的身影,盛栖梧耸耸肩,转身回了毡房。
他也知道当洛桐和动物们在一起的时候,眼里根本就看不到他的,他已经习以为常,只是还是有点心塞啊。
洛桐出来的时候穿的不少,长袖的卫衣和长裤,毕竟草原的清晨还是有点凉意的。这般和果日跑了有几分钟,洛桐就觉得有点热了。
她放慢了脚步,和果日慢悠悠地走着,最后在一个小湖边停下,果日就坐在她的腿边,脑袋搁在她的大腿上。
洛桐手指穿过果日长长的鬃毛,手上下意识地运起了异能,果日被顺毛地直哼哼。
草原地清晨很安静,湖面上氤氲着一层薄雾,就好像人间仙境一般。
有小动物在湖边喝水,时不时地将目光投向洛桐,顾虑着有果日在,它们都没有过来。
第三百八十五章 黑颈鹤
湖边不仅有羊群、兔子,还有鸟类,洛桐就见到了大概有二十来只脖颈处为黑色的鸟类,看样子像是鹤,只是和她见过的白鹤图片的颜色不一样。
这里面有稍微大一些的成年鹤,也有幼鹤。
大鹤全长约120厘米,全身灰白色,颈、腿、比较长,头顶和眼先裸出部分呈暗红色,头顶布有稀疏发状羽。
头顶的裸露的红色皮肤,看上去非常鲜艳。除眼后和眼下方具一小白色或灰白色斑外,头的其余部分和颈的上部约2/3为黑色。
幼鹤头顶棕黄色,颈杂有黑色和白色,背灰黄色,体型较之大鹤也小上许多。
这看向洛桐的几乎都是幼鹤,洛桐现在也发现了,越是小的动物,越能够感觉到她身上的亲和力。
这不就有几只幼鹤就想往洛桐这边靠近,只是都被大鹤们给制止了。
洛桐拍了拍果日的脑袋,指了指不远处,果日不情不愿地在距离洛桐十来米远的地方趴下了。
只是眼睛还是紧盯着这边,如果它能说话,估计就是是洛桐这个喜新厌旧的,这还没多久呢,转眼它就失宠了。
见到最大的威胁离开了,幼鹤们一下子没了顾忌,扑棱着翅膀向洛桐飞过来。
它们轻巧地在洛桐身边停下,一开始还有点紧张,后来见洛桐不赶它们,它们也就越发大胆。
有胆大地已经凑到了洛桐的手边,长长地喙轻啄着她的手背。洛桐有点怕痒,咯咯笑出了声。
不远处地大鹤们也蠢蠢欲动,看没有威胁,也慢慢地围了过来。
这下洛桐身边是彻底地热闹了,大鹤们在翩翩起舞,幼鹤们在洛桐身边亲昵嬉戏。
次仁卓玛起床后听说洛桐和果日一起去玩了,就和丹珠一起出来找她,毕竟也到了饭点不是?
两人也是抱着试一试地心情,毕竟牧区不小,说不定碰不到呢。哪知道在去平时卓玛经常去的湖边时,就见到了一幕人与鹤和谐相处的情景。
丹珠还是小孩子心性,见到鹤群都围绕在洛桐的身边,不由地拍着手叫道:“大姐姐好厉害,居然能让鸟儿这么亲近。”
次仁卓玛摸了摸丹珠的脑袋,掩饰掉眼睛里的讶异:“那是黑颈鹤,不是普通的鸟儿,很珍贵的。”
他们的动静洛桐自然听到了,见到卓玛姐弟过来,鹤群们有点骚动,后来见这两人没什么危害性,鹤群们又安静下来。
洛桐刚刚听到了卓玛说这是黑颈鹤,这名字倒也贴切,可不就是脖颈处是黑色的嘛。
次仁卓玛姐弟就坐在洛桐的身边,鹤群们又渐渐地向着洛桐围绕过来。
丹珠是个很虎头虎脑的男孩儿,就有调皮的幼鹤凑到丹珠身边,逗得男孩子乐个不停。
“桐桐姐,我们该回去吃饭了,盛姐夫已经在等着了。”
这般和鹤群亲昵了好久,卓玛开口道。其实她也舍不得和鹤群分开,这些草原上的精灵,只需要远远地看着,就觉得心情好。
就算再不舍,洛桐也告别了鹤群们。见到鹤群离开,果日立马找到时机凑到了洛桐的身边,在洛桐的手边打滚卖萌的,就是希望洛桐再给它梳理下身体。
顾虑到有卓玛姐弟在,洛桐愣是狠下心没有这么做,只想着当她和果日独处的时候,再给它好好地梳理下身体。
在回毡房的时候,经过了一片用栅栏围起来的地方,里面都是羊群。丹珠语带自豪:“这都是我家的,我家有一千只羊呢。”
一千只?洛桐被这个数字惊到了,“那么多羊,这草原上的草够吃吗?”
她也听说其实放牧是很伤草原的,很多游牧民族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边的牧草吃完了,就又往下一个地方而去,长久以来,可不就造成草原的生态环境恶化吗?
次仁卓玛笑:“现在不同以前了,以前大家都放牧,都是走到哪儿羊群就到哪儿,现在不行了。”
“怎么说?”洛桐这下就来了兴趣,难道这里面还有别的道道?
“怎么说呢?以前大家也是养很多羊的,后来就造成了草原退化,很多地方都沙漠化了。再加上大家又砍树铲草皮之类的,环境也不是很好。”
也许是想到了以前的一些情景,卓玛的语气有点唏嘘。
“我们这边盛产冬虫夏草等中药材,市场需求量又大,每年春季都会有人到草原上来挖药材,这草原的生态环境更是雪上加霜。”
“这草原环境一退化,鼠害虫灾就多了,而且年年扩大。再加上这草原上不仅仅有牧草,还会有毒草。”
“毒草?”听到了一个新鲜的词汇,洛桐好奇了。
“我知道,我知道这毒草就是有毒的植物,我们这里主要有狼毒、醉马草等。”丹珠总算插上了话,不由地有点小激动。
“对的,这些有毒植物根系发达、耐寒、耐旱、返青早、生命力强、并有较强的抗逆性,它不仅与优良牧草争地,而且和优良牧草争夺土壤中的养分、水分。在草原上逐年增多,甚至在某些草原上形成明显的优势种群,使草场利用率下降。”
说道这些,卓玛也感慨。牧民就是靠着草原吃饭,但是这几种因素一相加,牧民也是很辛苦的。
“那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嘛?就眼睁睁地看着草原退化?”
“自然是有的,”说道这个,卓玛神采飞扬。“现在有政策了,大家可以将这一片的草原承包下来,遵循谁承包谁放牧然后谁治理的原则。”
“这样也挺好,不像以前那样,羊群走到哪儿吃到哪儿了,这样就是各家的羊群吃各家区域内的牧草,谁也不占谁的。”
洛桐点点头,以前大家可能觉得说这草原是无主的,牧草也是无主的,吃点牧草也不要钱,维护草原自己也没有责任,也就心安理得的放牧了。
但是只索取不建设,迟早大自然是要敲警钟的,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不需要付出代价就能够得到的。
第三百八十六章 草原养护
“谁说不是呢?现在都是这样,看自家的情况,有多少牲畜就承包多大的草原,自家只能在这一片草原上放牧,平时也要负责治理这一片草原。”
“对的,我觉得这样足够公平,没想到草原上也可以承包,我一直以为只有山地和农田还有河流才能够承包的。”
“其实这也是近几年才出的政策,以前不是这样的。”也许是想到了以前的一些情景,卓玛有点感慨。
“现在大家都是以草定牧了,划区轮牧的,大家也不是仅仅靠着草原上成长的牧草,自己也会种植牧草的。这样用养结合,生态环境就好了很多。”
“那到了冬天怎么办?冬天不是就没有那么多牧草了吗?”
洛桐在果园里种了那么多牧草,自然知道到了秋天牧草都渐渐枯萎了,家禽吃的更多的都是粮食,那在草原上怎么办?
“现在大家更多的都是关注夏季牧场的,到了冬天就会减少羊群的数量。而且平时大家都会储备干草和饲料,到了冬天大家也不会像夏季那么繁忙了,可以稍微轻松一点儿。”
两人这么交谈着,走在一边的丹珠似懂非懂,但是小小的心灵里却有了一个要保护草原的心思。
她们到毡房的时候,卓玛的阿妈早饭已经做好了,餐桌上很丰盛。除了洛桐昨天见过的糌粑和酥油茶,还有肉饼骨汤等。
卓玛给洛桐打了一碗酥油茶,她看出来洛桐还是很喜欢这种酥油茶的。
一般来说,藏族的早餐常见的就是酥油茶和糌粑,但是也有其他的。现在民族交流多了,大家也会尝尝其他的,比如包子稀饭之类的。
就着香浓的酥油茶,吃着美味的肉饼,看着远处的风景,洛桐觉得草原上好享受啊。
吃过早饭也不过才八点多,卓玛和她阿妈张罗着收拾桌子,多吉大叔则是去牧区那边准备出去放牧。
现在太阳已经升起,照的大地暖融融的,牧草上的露珠也几乎都消失殆尽。
洛桐知道,一般给牲畜们吃的牧草都要是不带水珠的,这样牲畜不容易吃坏肚子,因为果园的家禽都是这样的。
多吉大叔正在给牧马刷毛,将它身上的杂草之类的给剔除干净,旁边的丹珠也有样学样,给自己的小马打理,那动作虽然有点生疏但是做地很认真。
洛桐看着好奇,干脆也进了栅栏,近距离地看着他们的动作。
这下可好,洛桐是自投罗网,羊群都向洛桐身边围了过来。
一开始都是小羊羔们,后来大羊也过来了,到后面洛桐的身边全都是羊,旁人想挤都挤不进去。
丹珠嫉妒地眼睛都红了,这是自家的羊群,怎么他就没有这个待遇,反而对洛桐这个外人这么亲近?
站在栅栏边的果日不悦地低吼一声,羊群才不甘不愿地散去,只有几只小羊羔还在洛桐身边恋恋不舍。
被毛团子包围是个什么样的感觉?洛桐会告诉你,实在是太享受了,她摸摸这只,又摸摸那只,小羊羔们纯洁的大眼睛让她直呼好萌啊。
待得将牧马打理干净后,多吉大叔打开了栅栏,果日就坐在栅栏口,看着羊群有序地出来。
藏獒可是牧民的好帮手,果日每天都会和多吉大叔一起去放牧,今天自然也不例外。
洛桐站在栅栏边,待的羊群都出去后,才是多吉大叔和牧马出来。
枣红色的大马在经过洛桐身边时,在洛桐的颈边打了一个响鼻,湿润地气息喷洒在洛桐的耳边,洛桐一个激灵,往后跳了两步。
正好撞到了走过来的盛栖梧的身上,盛栖梧拦腰抱住她,“怎么了,这是?”
洛桐笑着指了指枣红大马,“它使坏!”
语气里还带着些颤音,这是纯粹地被吓了一跳。她软绵绵地瞪了一眼大马,可惜大马还是将大脑袋凑到了洛桐的面前,意图和洛桐亲近。
洛桐走出盛栖梧的怀抱,双手环上了大马的脖子,亲昵地揪了揪牧马的耳朵:“坏蛋!”
枣红大马的耳朵不适应地动了动,固执地要来亲吻洛桐的面颊。洛桐抱着它的脑袋,狠狠地揉了两下,这才松手。
丹珠早就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牵着自己的小马站在一边。自从放暑假后,他每天都要跟着阿爸一起去放牧的,今天也不例外。
洛桐看到了在一边含笑伫立的次仁多吉,这才醒悟过来,自己已经耽搁了别人放牧的时间,忙松开了牧马的脖子。大马在离开前,还恶作剧地又在洛桐的脸上舔了一口。
洛桐哭笑不得地擦了擦脸,待她擦干净后,牧马早就跑远了。
“盛大哥,我们也去看看吧,我还没有见过牧民放牧呢。”
盛栖梧自然是没有异议的,他们出来就是游玩的,洛桐也早就将自己来藏区寻找小藏獒的目的给忘到脑后面去了。
早上卓玛有告诉她她家牧区的位置,这下两人就深一脚浅一脚地向着草场而去。
这看着不远,实际上走过去还是要点时间的,两人足足走了有二十分钟才堪堪走到了牧区。牧区并没有设栅栏,羊群们各自散在草场上吃着新鲜的牧草。
果日不愧为牧民的好帮手,它不停地在牧区外巡逻,偶尔有小羊羔走出了牧区,果日就会将它驱逐回去。
丹珠骑着他的小马在牧区里随意地游荡,多吉大叔则是坐在一棵树下抽烟,眯眼看着惬意吃草地羊群,原先和洛桐恶作剧地枣红大马也混在羊群中吃着牧草。
最先察觉到洛桐过来的自然是果日,在它的威慑下,几乎已经没有羊羔会走出牧区,它也能够稍微歇一会儿。
见到洛桐过来,果日蹭到了洛桐的身边,盛栖梧则是去和多吉大叔聊天了。
洛桐看似忘记了她来这里的初衷,盛栖梧可没有忘记,趁现在这个时间和多吉大叔打听下。
洛桐席地而坐,果日就趴在她的身边,脑袋搁在她的大腿上。但是眼睛还是紧盯着羊群,片刻不带松懈的。
第三百八十七章 小失望
洛桐手指穿过果日像狮子一样的脑袋,在细密的长毛中滑过。现在就是她和果日独处,洛桐的手指尖凝结了一颗米粒大小的异能珠。
嗅到一股很吸引人的气息,原本紧盯着羊群的果日一愣,眼前就出现了一颗米粒大小的绿色的小珠子。果日大眼睛一亮,下意识地张口将那颗珠子吞了进去。
随后还意犹未尽,大爪子抱住洛桐的手,嘴巴拱个不停,似乎是在寻找还有没有以及那颗珠子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洛桐撸了一把果日的脑袋,见它意犹未尽,索性又给了一颗,几次下来,洛桐再也不肯给了。这果日吃的异能珠加起来都和大山差不多了,担心吃出个好歹来。
吃完异能珠的果日抖了抖身子,仰天“嗷呜”了一声,精神抖擞。洛桐下意识地拍了拍果日的背脊:“安静点。”
显然是将它当成了自家的狗狗了,果日垂下脑袋,恹恹地坐下来。洛桐摸了摸它的嘴角处,丝毫不在意果日外露的锋利的牙齿。
这边洛桐和果日相处地其乐融融,那边盛栖梧和多吉大叔也聊得不错,多吉大叔已经答应帮盛栖梧找找看看相熟的朋友之间有没有小藏獒。
当然这价钱也是便宜不了的,毕竟很多牧民的家庭收入中也包含小藏獒的。现在市面上纯种的藏獒一只都要10万元,但是这纯种的藏獒太少了,但是普通的小藏獒也是价格不菲。
盛栖梧表示价格不是问题,只要洛桐喜欢,再贵他也要。有了这句保证的多吉大叔眯着眼,已经在思量近期谁家里会有小藏獒了,难得碰到一个大主顾。
“小盛,你们买小藏獒回去是做什么?不会是培养做斗犬的吧?”多吉大叔抽了一口烟,他要事先问清楚,毕竟牧民们对自家的藏獒还是很重视的。
以前他们这边也经常有狗贩子过来,只是他们都是将小藏獒买回去作为斗犬培养,让它们去参加各种比赛。
牧民们一开始不知情,后来知道了以后,就很少会有人愿意将小藏獒卖给他们了。对于牧民来说,藏獒是他们家庭的一员,你会让家庭成员去当斗犬吗?
所以多吉大叔要提前问清楚,免得到时候出纰漏。
盛栖梧向不远处和果日腻在一起的洛桐招了招手,洛桐指了指自己,和果日一起走过来在盛栖梧的身边坐下。
多吉大叔又将自己刚刚的问题问了一遍,洛桐摸摸鼻子,她都要忘记小藏獒的事情了,不由地有点心虚。
“多吉大叔,我可绝对不是要将小藏獒培养成斗犬的。我家有八只大狗,平时就给我看果园,我就想淘几只小狗回去给我们家小狗做个伴儿。”
为了取信于人,洛桐特意将自家狗狗的照片翻了出来。有狗狗们嬉戏打闹的,也有她抱着狗狗自拍的,太多了,
多吉大叔接过手机,第一张照片就是初二,它正奔跑向远方,显得特别有活力。多吉大叔赞叹了一句:“好狗!就是给它找小藏獒?”
洛桐抿嘴笑:“也不仅仅是初二,家里那么多小狗,我是想多选几只的,反正我那里地方足够大。”
这绝对是她的真心话,只要是她看上了眼,她是要多少有多少的。
多吉大叔看了看其它狗狗的照片,砸吧了下嘴:“你家的狗都不错,尤其是这只!”
洛桐探头过去一看,原来是大山。大山自从到果园后,就很少进山了,和黑背在果园里过起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
平时洛桐也很少看到大山活跃的身影,这还是上次六耳跑到果园里,大山带着众小狗们围追堵截的情形。当初洛桐并没有心思拍照,这还是她在论坛上看到视频后截图下来的。
照片中的大山正全力向前奔跑,不同于初二的生机活力,大山更是沉稳可靠。它目视前方,紧盯着目标,身子在半空中腾跃,很威风很霸气。
不是洛桐吹,自家的狗狗们真的是很受欢迎的,除了老大和老幺没有出镜,其他的八只小狗在游客们可是很有人气的。当初还有人跟洛桐买小狗的,或者是配种的,只是洛桐都没有答应罢了。
狗狗们是她的朋友,你会将朋友称斤论两吗?当人不会了。她不会同意将自家的狗狗去配种的,要是别人将小狗们给她她倒是乐意,关键是她真没看上那些宠物狗们。
看着就软绵绵的,和自家的狗狗们站在一起就不搭调好吧?
“多吉大叔,您认识的朋友有家里有小藏獒的吗?我保证我会将小藏獒照顾的很好的。”洛桐满含期待,就希望次仁多吉会给一个肯定的答复。
次仁多吉手指动了动:“这我可不能保证。”
“怎么说?”洛桐疑惑了,如果次仁多吉都不能保证,是不是就要无功而返?
“一般的狗,它们一年会发,情两次,但是藏獒不一样,它们一年只有一次,而且基本上都是秋季,现在才是夏季,所以我说不能保证现在这个时候还能找到小藏獒的。”
次仁多吉详细地将自己的想法说给洛桐听,毕竟藏獒和普通的狗狗还是不一样的,他这是提前给洛桐打好预防针,免得到时候洛桐失望。
洛桐失望吗?自然是有点的,但是听了次仁多吉的理由后,也知道这也是不能强求的,只能看缘分了,说不定真的有小藏獒呢?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见鬼了呢?
“多吉大叔,我听卓玛说草原上会有野生的藏獒,是真的假的啊?”
洛桐忽然想到这一茬,向着身边的次仁多吉提问。
次仁多吉一口烟呛在嗓子眼里:“你别听那丫头乱说,那还是我以前讲给她听的故事,谁知道她真的当真了,现在和草原上哪有野生的藏獒啊?”
“是故事啊?”洛桐非常地失望,卓玛当初和她说的时候,她还当真了呢,原来居然是多吉大叔编出来的。
“要说这野生地藏獒,在我小的时候是有的,”
多吉大叔喝了一口水,目光看向远方,满是怀念。
第三百八十八章 蛋蛋
“多吉大叔,您以前见过这野生的藏獒?”
盛栖梧提问了,他是最见不得洛桐失望的,如果真的没有他也就不强求了,但是只要有一线希望,他都不准备放弃。
多吉大叔看着不远处的羊群,语气悠悠:“那还是我年少的时候,有一次我无意中误入了草原深处,正好见到了一只青灰色的野生藏獒。”
“藏獒还有青灰色的?”洛桐问了一个很小白的问题,她还真不知道藏獒还有这种颜色。
“当然,这青灰色其实就是狼青色,和你们家那只狼犬的颜色差不多。”
多吉大叔继续说道:“当初我也就十五岁左右的样子,只是远远地看见了那只藏獒,它非常地威猛,可以说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藏獒了。”
“那个时候草原上还有很多狼群,我就见到那只藏獒在狼群中自由地穿梭,最后还能全身而退,真的是非常厉害。”
听着多吉大叔的诉说,洛桐眼前好像浮现了那么一幅场景,一只青灰色的藏獒在狼群中如入无人之境,最后还能全身而退。
“那后来呢?您有没有再见过那只藏獒?”
“后来啊,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只藏獒了,现在想起来就好像是一场梦一样。”
如果不是他腿上的那道伤疤,他一直以为他那天见到的是幻象。
说起那道伤疤还有点丢脸,当初他还年少,见到狼群后牧马受惊他从马上摔下来的,不过这种丢脸的事情就没有必要让别人知道了。
“那还真是可惜了。”
洛桐抿抿嘴,知道这次十有**她要无功而返了。不失望是不可能的,但是这种事情也不能强求,概括起来就只能是她和这小藏獒无缘了。
想开后,洛桐也就不再纠结,哪有事情是十全十美的?真的找不到也就算了,就当这段时间是出来旅游散心的吧。难得来一次藏区,总要玩个尽兴才是。
枣红色的牧马填饱了肚子,走到了多吉大叔的身边,长长的马尾巴拂过了洛桐的手臂。看着还在疯玩的丹珠,再看看眼前这枣红色的大马,洛桐想要纵马驰骋的**越来越强烈。
“大叔,我能骑这匹马吗?”
“当然可以骑,只是你以前骑过马吗?”
洛桐一下子垂头丧气:“没有骑过马。”
她们那地方哪有马啊,都是平原,而且也没有地方养马好吧?
“我们这边的马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安多这边生产良种马,性格比较烈,如果没有骑过马,我是不建议你骑马的。”
“知道了,谢谢大叔。”洛桐是个听得进去别人话的人,知道人家也是出于好意,所以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倒是学过骑马,可是这和马术俱乐部里面的马一样。那里有专门的教练和温驯的马匹,你要是想骑马,我们可以回去后去马术俱乐部学习。”
坐在一边的盛栖梧提了一个建议,已经在琢磨着什么时候去了。
“行,咱们回去后就去学,不过还是有点遗憾,这个怎么也比不上在草原上策马奔腾啊。”
洛桐叹了口气,有点惆怅,她最羡慕的就是那些草原儿女,能够在草原上纵横驰骋,快意恩仇。说出来可能有点中二,洛桐的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侠女梦。
这说说笑笑间,眼看到了饭点,洛桐和盛栖梧回毡房吃饭,多吉大叔的午饭到时候卓玛会给送过来。
午饭后的两人也没什么事情做,洛桐干脆和盛栖梧一起去了早上她停留的那个小湖边。草原的中午还是很热的,幸好这湖边还有丝丝威风,才吹走了这燥热。
洛桐坐在小湖边的草地上,岸边不时地有小动物在活动。洛桐的目光随意地圈巡着,忽然在看到一个地方时微微地一愣。
在小湖边有一片小小的沙土,洛桐就见到在沙土下面好像有一丝丝白光透出来。日头正好,洛桐怀疑是她看花了眼,不信邪地揉了揉眼睛,发现白光还在那边。
洛桐地好奇心顿时起来了,下意识地向着那片沙土走去。盛栖梧不明所以,也跟在她的身后。
洛桐本来以为会是什么植物的种子,等走到近前之后才发现在沙土里有几个直径不超过2厘米的蛋。
这其中只有一个是完好无缺的,其余的蛋全都碎掉了,里面只剩下稀薄的蛋液,估计是被水鸟或者其它的小动物给吃掉了。
洛桐非常地惊讶,以前她只能看见植物上的光的,怎么现在还能看到这蛋上的光?难不成这蛋是活的?
洛桐下意识地想伸手去拿那颗蛋,盛栖梧拦住了她。
“桐桐,这可是蛇蛋,你确定要拿?”
一听到蛇这个字眼,洛桐就打了个哆嗦,一般人好像都对蛇不怎么感冒吧,只是盛栖梧怎么知道这是蛇蛋的?洛桐将自己的疑问问出口,说不定是乌龟产的蛋呢?
“很简单啊,这蛋是乳白色的,呈椭圆形,略微有点长,直径在2厘米左右,除了蛇蛋我想不到第二种动物的蛋了。”
盛栖梧似笑非笑,他可是将话挑明了,看看洛桐到底会怎么做。他可不认为洛桐会想将这只蛇蛋给带回去,没看她喜欢的都是带毛的吗,估计这没毛的会不得她的喜爱。
但是盛栖梧估计错了,洛桐蹲在沙土前,看着这小巧的蛋,越看越是喜欢。这颗蛋能够幸存下来,并且被她遇到,也是一种缘分不是?对于缘分,洛桐一向是顺其自然。
她将蛇蛋小心地托在手里,蛋壳摸上去有点软,洛桐都担心自己手劲一大会不会直接将蛋壳给捏破了。
轻轻地擦去蛇蛋表皮上的蛋液与沙土,洛桐将干净地蛇蛋放到了衣服口袋里。
盛栖梧看着她的动作目瞪口呆:“桐桐,你真要将这蛇蛋带回去?”
洛桐看了他一眼:“对啊,你说它最后能孵出来小蛇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估计应该会孵出来吧,不过你怎么会想着将它带回去呢,女生一般不都是对蛇类不感冒吗?”
“还好吧,它现在只是一颗蛋,有什么感冒不感冒的?等真的孵出来小蛇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