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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荣小荣     逍遥小书生txt下载     逍遥小书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女侠饶命!

    “死刀疤,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我听听?”

    被十余名彪形大汉围在狭窄的巷道里面,前后无路,俊俏书生就这么不屑的看着领头的刀疤脸,声音清晰的传到了所有人的耳朵里面。

    刀疤汉子身后的众人一脸愕然,似乎是不敢相信,在这种关头,这书生居然还敢说出如此的话?

    他难道不怕死吗?

    要知道,老大可是最讨厌别人在他面前提“刀疤”这两个字了!

    悄悄的看了一眼老大已经变的有些铁青的脸,众人不由的后退了一步,担心一会要发生的场面太残暴太血腥。

    “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刀疤脸铁青着脸看着李易,眼睛里面闪过一道危险的光芒。

    “长得丑也就罢了,耳朵居然也有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信念支撑你活到现在的?”李易用一种可怜的目光看着刀疤大汉,不无可惜的说道。

    “什么信念……支撑活到现在?”

    大汉身后的众人闻言一愣,第一时间并没有想通这句话的意思。

    要论骂人的功夫,作为21世纪的好青年,李易的水准显然要甩开这个时代的人好多条街,这些连书都没读过的泼皮,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好一会儿才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之后,所有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李易,眼神里面,居然有一种隐隐的------崇拜?

    这书生的嘴,也太毒了!

    这些古代的混混泼皮们平日嘴里脏话连篇,但也不过是、“废物“、“蠢猪“之类的没有一点技术难度的粗俗之语。

    稍微有一点文化素养的,也许会拽几句文言文,例如“彼其娘之”(你娘的)“汝母婢也”(你妈是小老婆)之类的,但何曾有人将骂人发扬到如此的高度?

    到底是什么样的信念支撑你活到现在的?

    整句话没有一个脏字,但要论内涵,却比所有骂人的话都要深刻。

    这简直将骂人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找死!”

    刀疤大汉的脸色早就涨的通红,李易的一句话,就成功的激起了他的怒火,让他恨不得马上将面前的这个书生人道毁灭,在这个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怒吼出来的同时,猛地握拳向李易的面门砸去。

    身高两米的大汉,体型壮硕无比,一条胳膊就有李易大腿那么粗,裸露在外面的手臂肌肉虬起,沙包大的拳头带起了一阵呼啸之声,声势十足。

    这全力的一拳,如果真的砸在了李易的脸上,恐怕他就得再光荣的穿越一次了。

    不过,那大汉的拳头最终还是没有落在李易脸上。

    脖子上架着的一柄长剑,犹如当头浇下的一盆凉水,将大汉心中所有的怒意尽数浇灭,挥出去的拳头停在半空,冷汗从额头上大颗大颗的滚落下来。

    嘶……

    周围的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由的退后几步,面露惊恐的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们身边,将手上一柄泛着寒光的长剑架在他们老大脖子上的绝美女子,脸色一片煞白。

    那长剑寒光凛凛,一看就锋利无比,只怕是握着长剑的女子稍稍用力,刀疤汉子的脑袋就得被割下来。

    “大哥!”

    “她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你是何人,赶快放开我们大哥!”

    “女侠,有话好好说……”

    ……

    ……

    一众小弟有心去救刀疤老大,但又不敢轻举妄动,投鼠忌器之下,只能畏手畏脚的站在原地,不敢靠近那绝美女子一步。

    要说此时心中最为惊惧忐忑的,当然要数被长剑架在脖子上的刀疤汉子了。

    炎热的天气,冰冷的长剑放在他的脖子上,感受到剑锋的锋利,刀疤汉子顿时从头凉到脚,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生怕一个扭头,脑袋就会随之落地。

    “女侠饶命,饶命!”

    这个时候,他还哪里顾得上在一众兄弟面子还要留有面子,眼神里面充满了恐惧,脸色苍白的颤声说道。

    什么尊严,什么面子,这些东西哪有小命重要?

    对于柳如意的的及时赶来,李易还是很满意的。

    这个小姨子虽然很多时候都不靠谱,只会给自己添麻烦,但关键时刻,还挺能靠得住。

    此时的柳如意,并没有理会那大汉的求饶,而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李易,似乎是第一次认识他一样,不知道心里面在想些什么。

    李易被她这样的眼神看的心里面有些发怵,急忙移开视线,再次望向那刀疤大汉的时候,脸上浮现出一丝恼怒之色,对着他的屁股踹了过去。

    “打劫?”

    “抢钱?”

    “让你不学好!”

    ……

    ……

    大汉身后的十余名泼皮,眼看着大哥被那文弱书生“欺凌”,一个个都对李易怒目而视,但却没有一个人轻举妄动。

    而那刀疤大汉,只觉得有一股前所未有的耻辱涌上心头,恨不得将那书生撕碎了,却也只能忍着,因为……那把剑还在脖子上架着呢!

    “别打了,我们走吧。”

    等李易踹了几脚之后,柳如意的视线从他的脸上移开,李易只觉得眼前一花,她那把随身的佩剑就已经回到了剑鞘。

    李易愣了一下之后,立刻退到了柳如意身旁,然后,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刚才是因为有人质在手,他才那么的有底气,现在那大汉脖子上的长剑没了,就凭他们两------就凭柳如意一个人,能对付的了这么多大汉吗?

    感受到脖子上的长剑消失之后,那刀疤大汉猛地向前窜了两步,回到那些泼皮大汉中间,伸手抹了抹脖子,才发上手上居然有了一道血痕。

    脸上先是浮现出一抹惊惧和后怕,随后就涌出无尽的怒色,伸出手指着李易和柳如意,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恶狠狠说道:“给我上!打断那书生的两条腿……记得别伤了那个女子!”

    身后的一众泼皮撸了撸袖子,纷纷目露凶光,看向柳如意的时候,目光在她身上扫了一扫,不由的舔了舔嘴唇,眼中出现了些许的贪婪。

    看着十几名泼皮向着这边靠近,柳如意俏脸上的表情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眼神深处,有着一丝淡淡的嘲讽和不屑。

    “姑爷,二小姐,原来你们在这里啊……”

    便在这时,一道粗犷的声音忽然在巷口响起。

第三十二章 痛揍泼皮

    正当李易心中十分忐忑,担心柳如意能不能解决这些泼皮混混的时候,方姓大汉的身影很及时的出现在了巷子口。

    方姓大汉不是只有一个人,一起从寨子里下来的几个汉子也都在他的身边。

    “滚开,这里没你们的事情!”

    那刀疤脸的汉子此时正是怒不可遏的时候,陡然看到巷子口出现了一群闲人,冷声呵斥了一句,就要亲自动手,亲手打断刚才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踹他屁股,让他丢尽脸面的那书生的两条腿。

    “还不滚,再不滚连你们一起打!”

    一旁的某一个小弟看到大哥已经发话了,那几个田舍汉还站在巷子口不走,顿时大怒着喊了一句,向着方姓大汉的方向走了过去。

    他们这一方足足有十余人,而对方的人数还不到他们的一半,那青年走过去的时候也不害怕,一只手指着方姓大汉的鼻子,骂道:“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快……”

    一个“滚”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他憋了回去,准确的说,是被方姓大汉踹了回去。

    虽然还没有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这一帮不开眼的泼皮明显是要找姑爷和二小姐的麻烦,方姓大汉哪里还会和他们客气,抬起一脚就踹了过去。

    一道人影陡然间从巷子口飞了过来,横跨两三丈的距离,砸在了人群之中,有两人瞬间就被砸翻在地,挣扎了好久都没有爬起来。

    忽然发生的一幕,使得场内忽然静了下来。

    李易呆呆的看着那小青年被方姓大汉踹飞了五六米远,整个人都有些发懵。

    说实话,类似于刚才那一幕,他长这么大,也只在动作电影里面见到过,不过电影归电影,真正在现实中看到这种大片既视感的场景时,心里面的震撼还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那个永远都是一副憨厚样的汉子,居然是这么的强悍?

    愣在原地的不止李易,还有那刀疤脸的汉子以及他手下的一众泼皮,眼看着小弟被人一脚踹飞,趴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短暂的愣神之后,所有人的脸色都变的凶恶起来。

    不过,他们凶恶,有人比他们更凶恶。

    方姓大汉的心里面早就忍不住了,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整个人就像是一头牛似的冲了上来。

    “瞎了你们的狗眼,欺负人欺负到我们柳叶寨头上了!”

    “连二小姐和姑爷的麻烦都敢找,活得不耐烦了!”

    “好长时间没和人动手,身上发痒,这回可是赶上了……”

    几乎是在下一秒,方姓大汉身后的几名汉子也冲了过来,一个个脸上居然满是激动的表情,颇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

    作为一个山贼,从来都是他们欺负别人,什么时候被别人欺负过,虽说现在已经从良好久,但是骨子里好斗的天性却是磨不掉的,在那些泼皮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几人已经冲到了他们的面前。

    一言不合就是干!

    李易此刻才深刻的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方形大汉几人,简直就像是虎入羊群一般,抬手劈下去,便会有一人躺倒在地,动作大开大合,美感十足……

    这完全是一场实力上的碾压,仅仅是十几个呼吸的功夫,包括那刀疤大汉在内的所有人就躺在了地上,不是捂着胳膊就是捂着腿,哭爹喊娘的叫个不停。

    反观方姓大汉几人,一个个脸不红气不喘的,额头上都没见汗,一个个站在那里,摩拳擦掌,眼睛在地上躺着的泼皮中来回的扫视,似乎有些意犹未尽。

    砰!

    刀疤脸汉子刚刚双手支撑着身体爬起来,方姓大汉一脚踹过去之后,就躺在地上再也不敢动弹了。

    “呸!”

    几人不约而同的向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眼神无比的鄙视。

    李易读懂了方姓大汉他们眼神中的意思。

    就凭你们这几个战斗力不足五的渣,连让大爷动手的资格都没有……

    眼看着平日里笑呵呵,耿直憨厚的汉子一个个都变成了超级赛亚人,和他之前认识的判若两人------不过就是一群庄稼汉而已,居然还有两副面孔!

    甚至李易心里面已经开始怀疑,这群人是不是有什么人格分裂之类的……

    不过,这些暂时都不重要……

    在方姓大汉他们疑惑的眼神中,李易小跑到地上躺着的泼皮中间,熟练的从他们的怀里掏出几枚铜钱,几钱银子,几枚铜钱……

    他此刻想的是,对方既然想要打他银子的主意,那当然也得付出相同的代价……这帮穷逼,出来也不多带点钱,这点钱都不够赔偿他精神损失费的。

    忙着收精神损失费的李易,并不知道身后的方姓大汉等人看着他熟练的动作,已经目瞪口呆。

    娘的,这觉悟,这手法……

    到底谁他妈才是真正的山贼啊?

    片刻的功夫,巷子外面已经围了不少的人。

    自古以来,看热闹的永远不嫌事大,在这个娱乐生活并不丰富的时代,就算是一场打架,也会有人当好戏看。

    眼睁睁的看着几个陌生的汉子将这一代有名的泼皮闲汉打到在地,众人心里面震惊之余,也感觉无比畅快,不由的高声叫好起来。

    “壮士,打的好!”

    “看得真痛快!”

    “这帮泼皮早就应该有这一天了!”

    ……

    ……

    “都围在这里干什么?”

    “让开让开!”

    “官差来了!”

    一阵嘈杂的声音之后,几个穿着衙役制服,手拿武器的人从外面挤了进来,看到巷内的情形时,高声喊了一句,向着里面跑了过来。

    “官差来了,我们撤!”

    方姓大汉见此,大笑一声,三两步狂奔到墙角,纵身一跃,脚尖在墙角借了两次力,一只手已经攀上了高墙,两个呼吸的功夫,人已经消失在了墙头。

    “二小姐,姑爷就交给你了!”

    其余的众人也纷纷笑笑,全都效仿方姓大汉,宛若灵猴一般爬上墙头。

    李易心中还在惊叹他们的爬墙速度,若是在现代肯定是一名优秀的隔壁老王,心中无比羡慕时,陡然觉得肩头一紧,整个人便轻飘飘的飞了起来,柳如意抓住李易的肩膀,轻轻一跃,两人便已经站上了丈许高的墙头,脚尖再次一点,便消失在了众人的眼中。

    几名捕快眼睁睁的看着李易等人翻墙离去,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只能望墙兴叹……

    没办法,以他们的身手,根本攀不上这么高的墙啊!

第三十三章 极度崇拜

    “人呢?”

    众捕快正望着墙不知道如何去追,身后陡然传来一道声音,听到这个声音,众人纷纷如蒙大赦,扭过头指着身后的高墙,弱弱的说道:“跑了……”

    “跑了,为什么不追?”身穿捕快服饰,腰间挂着佩刀的女子瞪了众捕快一眼,轻轻一跃,脚尖借力两次,已经跃上了墙头,正欲追赶,下面众捕快心头一惊,急忙大喊道:“头儿,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女捕快回过头,皱眉问道。

    一个捕快立刻说道:“对方人多,头儿一个人去太危险了,等会多叫几个兄弟,一定能抓住他们!”

    “是啊,头儿……”所有人显然都不想着女捕快追上去,此时又有一人上前,指了指还躺在地上哀嚎的泼皮说道:“这些人该怎么办,要不要先把他们送到医馆?”

    那女子斜瞥了一眼刀疤汉子几人,脸上毫不掩饰的浮现出厌恶之色,冷冷的道:“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先抓起来关着,待审问之后再说!”

    众捕快闻言,脸色全都苦了下来。

    平日里遇到这种当街斗殴的事件,情节不严重的,都是批评教育一顿了事,这样的事情哪天不发生上几次,若是每次都像这样抓他们进班房,那他们这些捕快还不得忙死?

    不过,纵然心里面十万个不乐意,这位姑奶奶的命令他们还是得老实的执行。

    暂且不说她捕头的身份,他们本该受人家管辖,就连知县大人见了她都得客客气气的,更何况他们一个小小的捕快。

    垂头丧气的走到还在地上嚎叫的泼皮跟前,狠狠的揣上一脚,“起来,跟我们回县衙!”

    事情的发展峰回路转,刀疤脸和一众泼皮表情懵逼,完全摸不准这些捕快办案的套路。

    这一次,明明他们才是受害人好不好?

    眼看着这些捕快一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样子,他们的心里就像是吃了黄连一样-----苦啊!

    眼神幽怨的看着这些捕快,心中愤懑不已,你们这是滥用职权,这是胡乱办案,你们……你们这是瞎啊!

    一家欢喜一家愁,泼皮们垂头丧气的被带走了,围观的人群中却不由的传来了一阵阵呼声。

    显然,这些人平时没有少受他们的欺负。

    “这一次,暂且放你们一马……”“”

    英姿飒爽的女捕快站在墙头,望了某处方向一眼,纵身轻轻跃下。

    一位捕快满脸谄媚的小跑了过来,“头儿,人全都押回去了……”

    ……

    ……

    府城之外,路旁的茶水摊上。

    被柳如意抓着肩膀,在无数的墙头飞来飞去,李易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传说中的飞檐走壁,稍微有一点恐高的他,现在还心有余悸。

    好不容易出了城,坐下稍微平复一下心情,方姓大汉熟悉的声音从一旁传了过来。

    “姑爷,那些泼皮怎么会找上你的?”

    到现在,方姓大汉还在好奇这件事情,一般来说,被那些泼皮盯上了,要么是有钱,要么是有色,这两样……

    如果那帮泼皮里面有人喜好男风的话,那刚才发生的事情就好解释了。

    虽然姑爷没有什么钱,但就算是方姓大汉也不能否认,在某些具有特殊嗜好的人眼里,姑爷大概也属于那种难得一见的美人之类……

    “这有什么奇怪的,他们想抢我的钱……”李易撇了方姓大汉一眼说道。

    “呵呵……”

    方姓大汉几人闻言先是一愣,随后就憨厚的笑了起来,脸上分明是一点都不相信的表情。

    人家泼皮也是有正经事干的,这么多人堵在那里,就是为了抢几枚铜钱?

    他们还没有见过这么闲的泼皮。

    看来,果然还是因为第二个原因啊!

    方姓大汉在心里面无比确定的想道。

    这一次,就连柳如意都用一种略带嘲讽的眼神撇了李易一眼,这种明显不相信的表情让李易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打击。

    柳如意倒也罢了,李易早就已经习惯,就连这几个大汉这样的夯货也敢瞧不起自己,本才子挥手间就赚了十两银子的事情难道会告诉你们吗?

    从怀里掏出那锭银子,“啪”的一声放在桌上,不顾方姓大汉等人震惊的眼神,自顾自的喝起茶来。

    十两银子,对于在场的几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若是节省一点花,可以让他们一家在几年之内不愁吃穿,他们辛苦一个月放马,工钱也不过百来枚铜钱,眼前的银锭,则是他们工钱的百倍之多。

    就连柳如意的俏脸上也终于出现了异彩,视线再次的放在了李易身上。

    “姑,姑爷……,这银子,该不会是你偷的吧?”许久之后,方姓大汉吞咽了一口口水,抬头看着李易问道。

    除了这个原因,他根本不能相信,李易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弄到这么多钱的。

    “真是个土包子……”李易不屑的撇了方姓大汉一眼,扬了扬手里的画筒,淡淡的道:“这是刚才在城中为人作画所得的工笔费用。”

    “作画?”方姓大汉一脸的愕然,一幅画十两银子,这哪里是作画啊,这分明是抢钱!

    想想他们为了几枚铜钱累死累活,人家这么一会的功夫,就赚了十两银子,众人在心酸之余,抬头看向李易的时候,眼神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真不愧是读书人,还是姑爷厉害啊!

    别说十两银子,只要给他们一两半两,在寨子里的日子也绝对不会过的那么艰苦,甚至隔几天就能吃上肉也不是一件不敢想的事情。

    虽然这些人都只是莽汉,但被这么多莽汉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李易的心里面还是有一些小得意的。

    人在得意的时候,总是会有些膨胀,看着众人崇拜的眼神,李易心里面舒爽无比,大手一挥,无比豪爽的说道:“今天的茶水,我请了!”

    几人的茶水总共也不过五文钱,李易收回银子,爽快用自己剩下的私房钱付了帐,忽然心有所感,转过头时,发现柳如意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第三十四章 鹊桥余波

    对于柳叶寨任何一户人家来说,十两银子都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即便是柳如意,这辈子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

    但此刻,她看着李易,心中想的却不止是这一件事情。

    数天之前的七夕,一首《鹊桥仙》在柳叶寨中广为流传,寨中少女,即便是并不识字的,也能完整的将其吟诵出来。

    柳如意是不懂诗词的,从小环口中听到李易所做的诗时,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听起来倒是有几分意思。尤其是最后那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

    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更多的东西……若是对于男女之间的恋情没有深刻的理解,定然是写不出来这样诗词的,这个朝夕相处的书生,之前是不是也经历过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莫非他的心中,也有一个虽然思恋但是不能相见的女子?

    但从表面上看,似乎又不像……

    想到平日里见到他懒散、贪财、偷二婶娘家鸡时的嘴脸,实在是难以想象,这样的人会写出什么厉害的词来。

    不过,这些她都只能在心里想想,却是不好问出来。

    至于更深层次的东西,例如诗词的好坏,或者到底好到什么程度,她的心里面是没有这些概念的,诗词嘛,是读书人玩的东西,随便从街上抓来一个读书人,怕是也能作出来类似的词句。

    但亲眼看到了某些事情之后,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事情……似乎并不是这个样子。

    方才在街上买些女子日常用品的时候,偶然听到身旁的两位女子在谈论着一首叫做《鹊桥仙》的诗词,内容竟然和那首她听过的一模一样,后来谈及诗词作者,两人纷纷表示了对于那位叫做“李易”的才子的钦慕之情。

    直到此时,她们所谈到的那位有着惊世之才的才子,才和柳如意脑海之中一道懒散的身影逐渐重合。

    之后,她留意之下,听到了更多的信息。

    例如,这首词作是七夕那晚从某个诗会上流传出来的,据说是有人在画舫上捡到了一只祈天灯,这首在整个安庆府文人之中引起轩然大波的词作,便是写在这祈天灯之上。

    无论是否真实,这一个传言,无疑是为整件事情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然而,这一个在大多数人听来只是当做茶余饭后谈资的传奇故事,仍然有极少数人对它的真实性没有怀疑。

    柳如意便是其中之一。

    小环的祈天灯,是她亲眼看着放飞的,恐怕当时柳叶寨中没有一个人能想到,那首她们以为的写在灯上普普通通的一首词,会在某一个地方掀起这么大的波澜。

    据说当日某大型诗会上的七夕词魁首,庆安府某著名才子,在看到这首《鹊桥仙》之后,将自己所作的诗词撕的粉碎,并且说出了“此生不再作七夕词”之语,让所有人震惊之余,也算是为整件事情再添了一把火。

    诗会之后,由专人编纂的七夕诗集,筛选那夜诗会之中出现的佳作,这一首“天外飞诗”,赫然排在第一位,一个叫做“李易”的才子,就这样没有任何预兆的被庆安府的文人才子、歌姬伶人、以及众多钦慕这首词的女子所熟知。

    能被选来编纂诗集的人,自然也非等闲之辈,最起码在才学上能让所有人信服,自古文无第一,以往所选诗词的排名先后,总会有一番争论,但这一次,对于将这一首《鹊桥仙》放在首位,却没有一个人提出不同的意见。

    同时,那位叫做李易的才子,凭借“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一句,也不知俘获了多少闺中少女的芳心,当然,不止那些少女,一些真正有过情感波折或者积淀的女子,对于此句的感触怕是更深。

    虽然他的来历还仍然是一个谜,但是并不影响众女子对他的倾慕,这一点,就连李易自己也不知道……

    当然,这一点柳如意是知道的。

    想到那两位女子谈论时迷醉的表情,柳如意想象不到,倘若她们知道心目中所倾慕的那位绝世才子,就是眼前这个家伙时,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

    当然,她更加想象不到,那一首他信手所作的词,居然会好到那种程度,整个庆安府的才子,竟是没有一人能及的上……

    读书人的事情,柳如意并不清楚,到现在也无法接受随便抢来的家伙居然厉害到如此程度,此刻将这些想法抛开,低头看到李易放在桌上的纸筒,伸手拿了过来。

    旁边的李易一抬头,就看到柳如意正准备打开那幅画,一颗心猛地一跳,急忙跑了过来,伸手就要去抢夺。

    要是让她看到自己画的是她,指不定心里还会怎么想呢……

    李易的速度自然赶不上柳如意,她将手轻轻一扬,李易便扑了个空。

    “这是什么?”看他如此着急的样子,柳如意挑眉问道。

    “没什么,不过是涂鸦之作而已……”李易干笑了两声,这个时候自然不能说实话。

    如果让她以为自己对她有什么想法……姐夫恋上小姨子,啧啧……听起来还蛮刺激的……

    柳如意用别有深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并未打开手上的画,随手将那画筒扔了回去。

    李易急忙接住,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这些银子应该怎么花呢……”不想再这个问题上纠缠,李易急忙转移了话题。

    “当然是买粮食了!”

    包括方姓大汉在内,所有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道。

    对于他们来说,哪怕是怀揣一百两银子,也远远没有抱着家里装的满满的米缸来的踏实。

    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粮食和土地在他们心里面的地位,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代替。

    家里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粮食肯定是要买的,就算他们不说,李易也有这个打算,挥了挥手,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进了城门。

    于此同时,手里抱着画的少女,在街上逛了一圈,买了些东西之后,于街道上某处繁华地段,走进了一座装饰的颇为华丽的小楼。

第三十五章 乌龙事件

    从门口进入,入眼的是一处极为宽敞的大厅,众多打扮妖艳的女子,扭动腰肢在堂中穿梭,偶尔顺势躺入某位客人怀中,男子的双手顿时不规矩起来……

    抱着画的少女小心的避开了人群,沿着一侧的楼梯上了二楼,走了几步,身侧的门忽然打开,有红光满面的男子从房内走了出来,少女再次熟练的躲开,径直的走到最里间的门前。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婉转的歌声从房内传来,屋内的女子唱罢一首近来最有名的词作,摇了摇头说道:“练习了许久,唱功仍是不够,糟蹋了这首好词……”

    对面一温婉女子,看着她面带笑意的说道:“是醉墨你的要求太高了,方才的歌声,便是坊中擅长此道的姐妹也比不上。”

    “可即便如此,还是及不上若卿姐姐啊……”那女子叹了一口气,语气有些无奈的说道。

    温婉女子闻言只是笑笑,并未开口,这时,只见房门被人轻轻推开,小丫鬟抱着画从外面进来。

    “小姐,画取回来了。”小丫鬟走到两人身边,先将手里的画递给了刚才唱歌的女子,然后对着温婉女子行了一礼,糯糯道:“见过宛小姐。”

    “许久不见,小翠越来越漂亮了。”温婉女子笑着看着她说道。

    小丫鬟闻言脸色微红,便在这时,那女子已经打开了画,视线望过去之后,口中发出了一声惊讶的声音。

    “她是谁?”

    那女子望着画上的陌生女子,一脸疑惑的问道。

    画上之人,也是一位容貌极美的女子,身段玲珑,身穿白色劲装,双臂抱剑在胸前,英气勃勃,一眼望去,画中的女子像是要从纸上走出来一样,传神至极。

    “这画……”

    下一刻,那女子就已经忽略了画上之人并不是她,完全被这幅画给惊叹到了。

    作为群玉院的头牌清倌人,无论是读书写字还是吟诗作画,她样样都十分精通,尤其精通画道,这幅画要论工笔之精致,并没有多少出彩的地方,但偏偏这种全新的形式,却是她从未见过的。

    不需要多么精致的工笔,就能将人物描绘的如此传神,栩栩如生不说,这种仿佛要跃出纸面的感觉,足以让任何见到的人都为之惊叹。

    “啊!”

    此时,那小丫鬟也看到了画中的女子,不由的惊呼一声,随后才苦着脸说道:“小姐,我好像拿错画了,我马上拿去换。”

    她此刻心中也有些后悔,早知道刚才就听那书生的话,打开看看了,也不会搞出这样的乌龙。

    “等一下。”那女子闻言却摇了摇头,略微思忖了一下,说道:“这幅画就留在这里吧,你去取画的时候,告诉那作画之人,这幅画我们买下了,让他再画一幅便是。”

    小丫鬟闻言,点点头走出了房间。

    出门之后,方才想起那书生今天已经早早的收摊了,要想去取画,怕是还要等到明天才行。

    “小翠啊小翠,你可真是个笨蛋!”

    心中暗骂了几句,小丫鬟撅了噘嘴,垂头丧气的下楼去了。

    房间里面,那女子的视线依旧在画上,美眸中不时的闪过惊奇的神色。

    对于这从来都没有见过的画法,她的心里面充满了好奇。

    身旁的温婉女子看到她这幅样子,也有些好奇的探过头,看到那画上的女子是,也是不由的轻咦了一声。

    “这画好生奇怪,明明是在纸上,画中的女子,竟像是快要走出来一样……”

    那女子点了头,说道:“这必定是一种新的技法,也不知是何人想出来的,此人在画道上的造诣怕是超过我太多太多。”

    说到这里,她的脸上已经浮现出了崇敬之色,心中想着一定要结识这位画道大家,视线同时下移,看到本应有落款的地方时,俏脸猛地一变,忽然浮现出一丝怒色,娇斥道:“这是哪家顽童,居然在此画上随意涂鸦!”

    “李易,李易……,别让本姑娘碰到你!”

    好不容易辨认出了那一个名字,女子俏脸上怒气更盛,在她的心里面,那个叫做李易的“熊孩子”,怕是已经被打的屁股开花了。

    而此时,那女子并没有发现,在听到“李易”这一个名字之后,身旁的温婉女子愣了一下,随后便急忙的向着那幅画的左下角望去,看到那一个歪歪扭扭,像是初学写字的孩童笔记时,绝美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了浓浓的喜色。

    确认了那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字迹之后,她猛地抓住身旁女子的手,急切的说道:“醉墨,此画是何人所作?快,快带我去见他!”

    “若卿姐姐,你怎么了?”

    从未见过温婉女子露出这样的表情,名叫醉墨的女子愣了一下之后,俏脸上满是意外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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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姓大汉几人每人肩上扛着两石粮食从庆安府某处粮铺中大步的走出来,门口的伙计直愣愣的瞪大眼睛,看着这些壮汉很轻松的将两袋大米扛上肩头,大步生风,不由的吞咽了一口唾沫。

    一次买这么多粮食的人也不是没有,他倒不是惊奇这个,只是因为这些大汉的力气,实实在在的吓到他了。

    十石大米足足花了五两银子,这么一会的功夫,李易的一半身家就已经花了出去,虽然稍微有一些心疼,但是该花的钱,李易一点都不会犹豫。

    早上牵下山的马这两天还有用处,几人只能步行走回去,绿柳山距离安庆府城并不远,大约只有一个时辰的脚程。

    所有的重物都被方姓大汉几人拿着,李易一身轻松,不过好久没有走过这么长时间的路,走回去的时候,两条腿还是有些酸疼。

    几人肩上扛着两只粗布袋子,大摇大摆的穿过寨子,自然十分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当然,相比起这些,方姓大汉一边肩膀上扛着的一扇猪肉更能吸引视线。

    寨子里的大多数人,一日两餐都不能保证,已经不知道有多人不知道多久没有碰过荤腥了,陡然看到这一幕,心里面的冲击还是蛮大的。

    眼看着他们走远,某人忽然低头,从地上捡起了什么东西。

    众人定睛一眼,才发现那竟是一颗米粒。

    似乎是联想到了什么,所有人不由的变了脸色。

    莫非,刚才袋子里装的那些,全都是大米?

    这么多粮食,他们是下山打劫去了吗!

    所有的脑海之中,不由的浮现出了这样一个荒唐的想法。

第三十六章 画中女子

    对于寨子里的大多数人家来说,家中的米缸中从来没有超过一斗米,平日里的饭食,以拌着野菜的米糠为主,柳氏一族的生活则要稍微殷实一点,但大抵也就是能喝上稀粥的水平。

    若是方姓大汉等人肩上扛的都是大米------这个想法太奢侈了,他们连想都不敢想。

    要知道,整个柳叶寨所有人家加起来恐怕也凑不够一石大米,而那些,足足有十石了吧?

    在所有人猜疑和震惊的眼神中,方姓大汉等人昂头挺胸的从寨子中穿过,望向平时和他们不对付的柳氏嫡系时,脸上有着毫不掩饰的自豪与骄傲。

    这个年头,能填饱肚子,就有了骄傲的资本。

    喝稀粥的可以看不起吃糠咽菜的,吃大米饭的自然也可以看不起喝粥的,扛着大米和肉走在寨子里面,腰杆都可以挺的比别人直。

    小环正在院子里洗李易昨天换下来的衣服,院门忽然被人推开,红光满面的方姓大汉等人肩上扛着袋子走了进来。

    “方大叔……”看到跟在方姓大汉几人身后的李易和柳如意,小丫鬟急忙从凳子上站了起来。

    “姑爷,这些粮食放哪里?”走进院门,方姓大汉扯着嗓子说道。

    李易指了指厨房的方向,说道:“都搬去那里,肉留下一半,粮食留下两石,剩下的,大家拿去分了吧。”

    方姓大汉闻言先是一愣,似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后才急忙说道:“姑爷,万万不可,我们……”

    李易摆了摆手,没等方姓大汉说下去,“这些东西怎么分我说了算,就这样决定了。”

    随后,伸手在愣在原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小丫鬟眼前晃了晃,“别洗衣服了,先去烧点热水,一会洗澡要用。”

    今天奔波了一天,在马上颠了一路,回程全靠步行,李易可没有方姓大汉他们那样的体能,累得够呛,恐怕脚底下已经磨出了几个水泡,现在只想舒服的泡个热水澡,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天大的事情,明天再说。

    小丫鬟的视线在方姓大汉扛着的半扇猪肉上停留了许久,听到李易叫她,急忙“嗯”了一声,放下手里的衣服,跑去烧水了。

    “姑爷,等等,这真的使不得!”

    方姓大汉放下肩上的东西,正要去追李易,一道身影陡然拦在了他的身前。

    “就按照姐夫刚才说的做吧,这些东西,大家拿去分了,别忘了秦老和孙家婶婶那一份。”柳如意看着李易的背影消失在屋内,美目中闪过一丝异色,随后转头对方姓大汉等人说道。

    “二小姐,我们……”

    方姓大汉等人目光复杂的看着她,嘴里的话却久久的没有说出来。

    如今的年景,几斗粮食,就能养活一个家庭,分到的这些粮食,足够让他们数个月不用为食物而发愁了。

    “行了,我知道大家的日子都过的不容易,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柳如意向来冰冷的脸上,罕见的浮现出了一丝笑容。

    许久,方姓大汉回过头,看到身后几人还用感激的眼神望着柳如意消失的方向,憨厚的笑了笑,在身旁一人的肩上砸了一拳,指了指厨房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先把东西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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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身上下只穿着一件兜裆布,躺在半人高的木制浴桶里面,李易顿时觉得浑身舒爽,白天所积攒的疲劳一扫而空。

    美中不足的一点,就是这浴桶的空间有点狭小,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捣鼓一个浴缸出来,或者索性就在家里挖一个大澡堂子,当做温泉兼游泳池……

    小环从外面走进来,给浴桶里面再添加了一些温水,视线望向浴桶的时候,俏脸不由的微微一红,心中想到第一次见到姑爷时的情形,小脸更像是熟透了的苹果。

    “姑爷,小环帮你擦背吧。”小丫鬟拿起毛巾,声音软软的说道。

    小丫头擦背的手法很娴熟,力道不轻不重,李易趴在浴桶边缘,享受着小丫鬟的擦背服务,顿时觉得古人的生活简直太浮华太堕落,拥有一个小丫鬟就已经是这样了,那些有钱人家里,还不知道奢侈成什么样子。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五好青年,怎么能自甘堕落,被封建社会的奢华风气所荼毒,大丈夫不能贪图享乐,心中这样想着,开口对小环说道:“左边一点,再左边一点……对,就是那里!”

    在经历了一天的劳累之后,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在漂亮小丫鬟的服侍下,洗上一个舒服的热水澡,之后再美美的睡上一觉,一夜无梦的睡到天亮。

    当然,若是漂亮小丫鬟能够侍寝的话,想必会更加的美好一些。

    没想着要小丫鬟侍寝,十五六岁的少女,放在后世还没有成年,李易还没有那么的禽兽。

    对于这个呆萌的小丫鬟,李易还从来没有向那个方面想过。

    况且,真要这样做的话,他也担心明天早上起来,自家娘子或者小姨子会不会一剑把他的作案工具切了。

    片刻之后,小丫鬟退出房间,路过厨房时,进去看了一眼,看到桌案上放着的半扇猪肉以及一旁两石白花花的大米,小嘴微张,俏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惊还是喜。

    以往外出采购的时候,顶多买上一小袋糙米或者面粉,家里面并没有多余的钱买更多的东西,小丫鬟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粮食。

    “这些好像都是姑爷买回来的呢……”喃喃了几句,少女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隐隐的有些自豪,将那块猪肉放好,迈着轻快的步子回到院子里洗刚才没有洗完的衣服。

    洗到一半,才想起来姑爷睡前叮嘱她要将某间东西锁在柜子里面,千万不要让二小姐看到,小丫鬟又急急忙忙的起身,将放在门口桌上的一个画筒拿了起来。

    正要将其锁进柜子,脚步忽然一顿,偷偷向卧室中望了一眼,发现李易已经睡了,再看向手中的东西时,小脸上浮现出一丝疑惑之色。

    “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神秘,不让二小姐看,小环偷偷打开看看,姑爷应该不知道吧?”

    再次确认了李易不会突然醒来,少女做贼似的拉开了系在画筒外面的细绳。

    当一个绝美陌生女子的画像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小丫鬟的表情微滞,一时间竟有些愣在了那里。

    许久之后,她才吐了吐舌头,小声的说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姑爷说的,莫非就是这位姑娘?”

第三十七章 捡到宝了!

    名叫小环的丫鬟,有时候也会在心里想着,姑爷在上山之前,过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家中都有哪些人,是否婚配,有没有心上的姑娘……

    后来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久了,也逐渐了解到一些事情。

    李易平时无意中透露出来的一些信息,让小丫鬟打消了某些臆想,但对于更多的事情,其实还没有那么的确定。

    早在七夕夜那晚,李易变的十分奇怪的时候,小丫鬟心中便已经有了某种猜测。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两句词句的意思,她倒也缠着那位寨中唯一读过书的秦姐姐给她讲解了一番,只记得秦姐姐当时说过,姑爷……怕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呢。

    视线再次望向了手中的画卷,看着那美丽的女子,小丫鬟不由的心中胡思乱想,难道,这就是姑爷以前的心上人?

    一个是仪表堂堂的书生,一个是风姿绰约的佳人,本该是令世人艳羡的一对璧人,相濡以沫,相伴终生……

    怎奈何突逢大变,书生被山贼劫持,当了压寨相公,美人独坐闺房,以泪洗面……

    虽然平日里看不出来什么,但姑爷的心里面,怕是很苦的吧?

    想到这里,一种莫名的情绪,忽然涌上了少女的心头,只觉得鼻头酸酸的,心中也难受的紧,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

    “小环,你怎么了?”

    一道熟悉的声音忽然从身旁响起,少女吓了一跳,转过头时,看到了站在她身后的柳如意。

    “啊,二小姐……”飞快的伸手抹了抹眼泪,说道:“没什么,刚才不小心眯了眼睛。”

    “这是什么?”

    柳如意看着她手中似曾相识的画,视线望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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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睡解千愁,李易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快要到了午饭时间。

    给熊孩子们上课自然是来不及了,又没有人给他发工资,工作的动力实在不足,好在去不去学堂全凭他一个人做主,并没有什么约束。

    院子里没人,柳如意应该是外出练功去了,至于柳如仪,李易从昨天开始就没有见到她,对于她偶尔性的失踪,也形成了习惯。

    小环在厨房里面做饭,一个大男人总在厨房里面转悠也不是那么回事,况且时间久了李易自己也会厌烦,早在半个月前,就开始有意识的教小环一些有关烧菜做饭的事情,总之不能像以前那样随便扔点东西在锅里煮一下,吃饭本应该是一种享受,不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那么简单。

    简单的洗漱之后,走到门口,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

    呼吸着来自山间的新鲜空气,顿时感觉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没有被工业化污染的空气,每一口都带着大自然的味道,清新无比,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肉香?

    仔细的分辨了一下,李易确定自己没有闻错,这的确是肉香。

    香味不是从自家厨房里面传来的,昨天晚上才叮嘱过小环那些肉他要自己处理,皱起鼻子嗅了嗅,循着香味传来的方向望去,看到方姓大汉家里的熊孩子手里捧着一个巨大的海碗走了过来。

    熊孩子走到李易的面前,捧着海碗,怯怯的说道:“姑爷,这是爹爹让我送过来的。”

    看到熊孩子手里一大碗煮好的肉,李易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从他的手里接了过来。

    虽说这东西并不缺,的却是人家的一番心意,倒是不好拒绝。

    完成了老爹交给自己的任务之后,熊孩子连一句“姑爷再见”都没说,撒丫子就往家里跑。

    今天不仅仅有香喷喷的大米饭,还有肉可以吃,熊孩子脸上的笑容已经咧到了嘴角,一颗心早就飞回家里了。

    浓郁的肉香,不止李易闻到了,这天早上,柳叶寨不知道有多少人站在门口闻着空气中的香味吞咽口水。

    眼前寨中的光景,连大米都是奢侈品,寨中之人不知道有多久没有闻到肉香了。

    而当他们看到几个熊孩子端着碗,碗里是白花花的大米饭,米饭之上还盖着一层肉在寨子里面闲逛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淡定了。

    不说猪肉,单说白米饭,就算是寨中最富裕的家庭,也不可能奢侈到这种程度。

    一群没有土地的佃户,吃的东西居然比拥有土地的柳氏族人还要好,不知道让多少人看直了眼睛。

    再联想到昨天发生的事情,才有人终于意识到,原来方姓大汉等人带回寨子的那些东西,真的是粮食!

    整整十石的大米!

    这对于他们来说,不亚于一个天文数字。

    早已有人按捺不住的跑去打听消息,回来之后,整个人便有些恍惚了。

    正愁没有地方炫耀呢,被人问起,方姓大汉等人,自然是没有保留的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们。

    事情传到众人耳中的时候,就变成了某个厉害的新姑爷,用一幅画作,很容易的就换来了十两银子,这些肉和粮食,全是他买回来的。

    得知这一个消息之后,留给众人的,只有浓浓的震惊。

    他们之中,没有人见过十两银子到底长什么样子,之前穷的揭不开锅的老方家,现在却能吃上大米饭加肉,这件事情反而给他们的冲击要更大一些。

    此时最为后悔的,怕是要数七夕时那些花钱让李易画画的那些女子,一想到他们放飞的祈天灯居然值十两银子,一个个心里面都在滴血。

    用十两银子放祈天灯,这怕是她们这辈子做过的最奢侈的事情了吧!

    而那些原本和方姓大汉等人家境相当,如今却只能看着人家吃肉的人,心里面只有浓浓的悔意,心中暗自懊悔,当初所有人联合向嫡系发难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站在柳如仪两姐妹这边……

    当然,也有人心里面暗自打算,要不要也下山劫回一个书生,什么也不让他做,每天就关在房间里作画……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若是随便一个书生都有这种赚钱本事的话,又何来“穷书生”一说?

    无论直系等人如何的眼红与嫉妒,但也不得不承认……

    柳如仪柳如意两姐妹,这次怕是真的捡到宝了!

第三十八章 如仪受伤

    李易并不知道他已经成了某些人心里的宝贝,此时正在清点这次下山买的东西。

    除了粮食和肉以及一些常见蔬菜的种子之外,他还买了很多做菜的时候会用到的调味品。

    原以为古人在这方面应该远远不如现代,但让李易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时代的调味辅料,居然比他在现代见到的还要多,看得他眼花缭乱,索性每样都买了一些。

    买了不少东西,十两银子花了大半,剩下大约还有三两左右,李易并没有立刻花出去,留一些钱用来应对不时之需。

    吃早饭的时候,柳如仪还没有回来,李易向小环询问时,得到的回复是小姐经常这样,小丫鬟已经习以为常了。

    对于柳如仪,李易并没有什么担心的,能一掌拍碎结实的实心木桌,实乃豪杰中的豪杰,一般情况下也遇不到什么危险。

    只是经常不声不响的消失,还真不是一个好习惯,李易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件事情,将昨天买的那些山楂拿出来,走进了厨房。

    小环正在厨房里面洗刷碗筷,看到李易走进来,将上次乞巧节剩下的那些糖霜全都倒进了锅里,加了一点点的水之后,就用小火慢慢的煮起来。

    叮嘱小丫鬟看着火,别把糖稀熬焦了,李易将那些山楂清洗干净之后,用刀小心的划开一半,取出里面的籽,又将早已准备好的竹签打磨光滑,放在一边备用。

    小丫鬟坐在灶前,一双大眼睛却时不时的瞥向这边。

    “姑爷好像又要做什么好吃的了……”

    小丫鬟心里面这样想着,开始憧憬马上就要吃到的美食来。

    李易今天打算做的正是糖葫芦,这个世界是没有糖葫芦的,不过在他原先的世界,这可是风靡熊孩子界,几千年来最受欢迎的零食之一。

    虽然到了近代之后,糖葫芦的种类有了很大的变化,无论是从原材料的精挑细选,还是精美的包装,以及用其他水果代替,使得糖葫芦的口味不断翻新,但唯有一种酸中带甜,唇齿留香的感觉,却是永远不能代替的。

    李易小时候在农村老家,最期待见到的就是那个扛着一个顶端膨起的木棍,上面插满糖葫芦,在各个村子里面游走的小贩,花上几角钱买上一支糖葫芦,便能舔上半天。

    后来长大了之后,倒是没有再吃过了,来到这个世界,却有些怀念那种熟悉的味道。

    当这种独属于他一个人的回忆在这个世界上出现的时候,心里面也会得到些许的慰藉。

    不多时,当锅里的糖稀熬制的差不多的时候,李易将一个个山楂果子穿在竹签上,在锅里滚上几滚,果子表面上就覆上了一层晶莹剔透的糖衣,从锅里拿出来之后,糖稀便迅速的凝结,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串冰糖葫芦出炉。

    不到一刻钟的功夫,李易和小环蹲在门口,每人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轻咬一口,酥脆的响声之后,嘴里面便多了一种酸酸甜甜的感觉。

    小丫鬟是第一次吃到糖葫芦,没有像李易那样一口一个,而是先伸出小香舌舔舐外面的糖衣,连带心里面都是甜甜的,眼睛弯成了好看的月牙儿。

    这一幕显然是极具诱惑力的,李易看了一眼之后就没敢再看下去,小小年纪的少女,无意中做出的动作都能让人差点把持不住,这要是长大了还得了?

    整天面对家里三个大小美女,到现在还能保住贞操,李易觉得,就算是柳下惠再世,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是什么东西?”

    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手里的两只糖葫芦,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声音,转头望去,看到柳如意手里拿着一支糖葫芦走了过来,最上面的一颗山楂果子只剩下一半,明显是已经被她咬了一口。

    “哦,那是用来毒死老鼠的,糖霜里面加了砒霜,可千万不能吃。”撇了撇柳如意嘴角残留的一丝糖渣,李易一脸正色的说道。

    他话音一落,柳如意脸色顿变,俏脸立刻变得苍白起来。

    “姑爷,冰糖葫芦少了一只……”便在这时,小丫鬟手里重新拿了两串糖葫芦,有些疑惑的走过来说道。

    柳如意转过头,看到小环手上拿着的东西,嘴角还残留着一丝糖衣,回头看着李易时,俏脸变的冰寒起来,一只手已经摸上了腰间的剑柄。

    李易眉梢猛地一挑,平时逗小环逗习惯了,竟然没有意识到刚才的可是魔女柳如意,猛地站起来,大步的向着门外走去。

    “我想起来了,今天还要去学堂……”

    小丫鬟闻言愣了一下,说道:“姑爷,你忘了吗,今天学堂放假,不用去……”

    “咳,咳,小环你记错了……”李易干咳两声,脚下的步子却迈的更快了,刚才他随口开的玩笑显然是把柳如意吓到了,要是她恼羞成怒,自己这小身板可招架不住。

    砰!

    埋头匆忙逃离现场的李易,淬不及防和某人撞了满怀,软软的,鼻间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柳如仪抬头看着她,皱眉道:“相公何事如此匆忙?”

    李易抬头一看,正要开口,忽然看到她袖口刚才被自己撞到的的地方有血迹渗了出来,不由的一愣。

    不就是撞了一下,有这么严重吗?

    随后,又意识到了什么,急忙抓起她的手,问道:“你受伤了?”

    “小姐,你怎么了?”小丫鬟急忙从院内跑出来,一脸惊慌的问道。

    柳如意的身影紧随其后,看到她站在那里,并无大碍,心下稍安,问道:“没事吧?”

    柳如仪不露痕迹的抽回了手,淡淡一笑,说道:“一点小伤,不碍事。”

    伸手将一小袋东西递给了小环,说道:“这里有些粮食,放到厨房去吧。”

    “流了这么多血,什么不碍事!”李易眉头一皱,将那小袋粮食扔到一边,再次抓着柳如仪的手,大步的向着屋子里面走去。

    “小环,去烧点开水,顺便把我房里那个小箱子拿过来。”很快便有声音从屋内传了过来。

    小丫鬟猛地点了点头,小跑着去厨房烧水了。

    被李易这样拽着走进屋内,柳如仪张了张嘴,最终没有说出什么话来。

    屋内,挽起柳如仪的胳膊,解开她随意包扎的布条,看到上面还在渗血的足有两寸多长的伤口,李易不禁倒吸口气。

    “这是怎么伤到的?”

    一旁的柳如意,在看到这伤口之后,美目之中,不由的闪过了一道寒光。

第三十九章 伤口消毒

    此刻最重要的不是柳如仪是怎么伤到的,处理伤口才是最紧要的事情。

    古代可没有抗生素,万一伤口感染,病情加重,根本没有什么治疗的方法,差不多只能躺着等死。

    没有一点的消毒意识,每年死于伤口感染的人,不计其数。

    这块布条也不知道是哪里找来的,虽然看起来干净,但上面肯定满是细菌,伤口也从来没有经过消毒处理,人命关天的事情,要不要这么草率啊!

    “姑爷,水烧好了!”

    没多久的功夫,小丫鬟端着一个干净的铜盆跑了进来。

    条件太过艰苦,没有用酒精或者碘伏消毒的条件,按照比例配置了一些盐水,让小丫鬟把一块干净的毛巾扔到锅里煮了煮,沾了些盐水,小心的帮柳如仪清洗伤口。

    盐水的消毒作用当然比不上酒精,但总好过没有,也幸好伤口并不深,否则恐怕要先缝合才能上药。

    没有医用绷带,只能用在开水中煮过的纱布代替,上次小环切菜切到手的时候,李易就制备了一些,这一次刚好用上。

    从始至终,柳如仪都只是静静的看着,并没有说话。

    习武之人,平日里的磕磕碰碰数不胜数,不过她们的体质要远超常人,就算是刀剑伤,也能很快痊愈,这样的小伤,她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但此刻李易认真的样子,却让她没有说出本来要说出口的拒绝之语。

    这种处理伤口的方法,还是她生平第一次见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用盐水清洗伤口,而包扎伤口的那些纱布,似乎也有什么讲究,但对于李易,柳如仪心里面是十分信服的。

    而且,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她也很久的没有体会到了。

    当然,如果不是他最后用纱布系了一个蝴蝶结的话,一切就更加的完美了。

    对于柳如仪把自己好不容易系好的蝴蝶结拆开,随便绑了一个难看的结,李易心里面颇有微词。蝴蝶结多多好看啊,赏心悦目的,看着还有点萌萌哒……

    还是小环最听话,处理好柳如仪的伤口之后,便出去教小丫鬟怎么系蝴蝶结了。

    “姐,以后,不要再去帮官府抓那些逃犯了。”李易和小环出去之后,柳如意沉默了许久,坐在床前握着柳如仪的手说道。

    柳如仪笑了笑,开口道:“这次是有些疏忽了,低估了对方的实力,以后不会了。”

    “姐姐以后不用再去做这些事情。”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柳如意的俏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说道:“家里以后,不缺粮食了。”

    柳如意没有听懂她的意思,抬头疑惑的看着她。

    “那一首《鹊桥仙》,姐姐还记得吧?”柳如意脸上难得的流露出了些许调笑的味道,说道:“姐姐可是有一个好相公呢……”

    在少女低声的诉说中,柳如仪的俏脸上终于浮现出了惊讶的表情……

    “七夕词魁首,十两银子一幅画……”

    房间里面,两人说着一些姐妹之间的私语,李易用一段丝带打了一个蝴蝶结,系在小丫鬟的头发上,少女低头搓弄衣角,俏脸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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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李易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柳如仪伤口恢复的速度,远远的超过了他的想象。

    这让他心里面极度的怀疑,是不是她的身体构造和别人不一样,那么长的一道口子,半个月的功夫就能痊愈的一点疤都不留,这还是人类吗?

    当然,他现在和柳如仪的关系还没有到可以互相研究身体构造的程度,这种奇怪的夫妻关系,在寨子里面怕也是独一份。

    坐在门前树下的石头上,一群熊孩子从眼前呼啸而过,跑过他身边的时候,躬身行礼叫了一声先生,又呼啸着抛开了。

    给熊孩子们上课依旧是李易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现在的熊孩子们,已经不仅仅会写自己的名字,闲着无聊教给他们阿拉伯数字的写法,几天的时间,目前几个熊孩子的水平还停留在十以内加减法的水平。

    一开始,熊孩子们对于这种新式记号的接受是非常缓慢的,但自从某一次李易拿出一根糖葫芦作为记的最快的熊孩子的奖励之后,所有的熊孩子都坐不住了。

    冰糖葫芦的威力,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开始第一次的显现出来。

    仅仅是一个上午的功夫,学堂里所有的熊孩子就记住了阿拉伯数字1到10的写法,完全不像后世那样还需要编一首像“1像铅笔细又长,2像小鸭水上漂……”之类的助记儿歌。

    对于熊孩子还说,好吃的才是第一生产力。

    于是,在当天下午,学堂里所有的熊孩子都吃上了冰糖葫芦。

    当然,李易在熊孩子们心中的地位,已经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长辈之间的恩怨,熊孩子才不会去管,谁给他们讲故事给他们糖吃,他们就会记住谁的好,就算是寨子里最顽皮的熊孩子,在李易面前也会规规矩矩的,这一点,是所有熊孩子家长都羡慕不来的。

    而且,最近的这段日子,在柳氏直系族人的心中,李易的形象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他们可以看不起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但若是这个书生随随便便画幅画就能换来十石米时,一切都变的不一样了。

    眼看着以前和他们处在同一个生活水平甚至还不如他们的人家,每顿饭都可以吃上大米,这种心理落差,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抹平的。

    而且可以预见到,这只是一个开始,怕是要不了多久,寨子里面,就会出现更大的差距。

    那些想要夺取属于柳如仪两姐妹名下的土地以及其他资源的人,为的还不是改善自身的生活,然而谁能想到,因为这一个原因和嫡系交恶,反而是他们更大的损失。

    一时间,有越来越多的人,心里面开始计较某些得失来……

    而造成这种变化的某位书生,正摇着一把蒲扇,悠闲的坐在门前的树下乘凉。

    八月初的天气,虽已经进入秋季,但晚上的天气依然闷热,在屋内待着更是烦躁,倒还不如在外面的树下吹吹风。唯一有一点不好的是,这里的蚊子有些多,一会的功夫,李易的身上已经被咬了好几个包了。

    正想着有没有什么驱蚊办法的时候,一道结实壮硕的身影从前方走了过来。

第四十章 捞金计划

    算起来,李易来到柳叶寨,也有不短的时间了。

    起初他和方姓大汉之间,还有着一点小小的不愉快,当初被他抓起来扔在马背上,一路颠簸之下,李易可没少受苦。

    不过,随着两人逐渐的熟识,那一点小小的不愉快,也随之烟消云散。

    老方性子十分憨厚,虽然人笨了一点,但重要的是对柳如仪姐妹没有什么二心,李易就喜欢这样淳朴的人。

    而像方姓大汉这么朴实的,寨子里还有一打。

    这些年要不是有这些人一直帮衬,恐怕柳如仪两姐妹早就被那些虎视眈眈的叔伯们吃的连渣都不剩。

    谁对他------的老婆和小姨子好,他就对谁好。

    这是李易向来行事的准则,所以他可以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的将那些粮食分给他们,这段时间以来,他也真正的将他们当成自己人来看待。

    方姓大汉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李易旁边的石头上,看上去情绪有些不太高的样子。

    “老方,怎么了,愁眉苦脸的,大黑又抢柱子的馒头了?”熟悉了之后,李易对于方姓大汉的称呼也随意起来。

    柱子是方姓大汉的儿子,大黑则是他们家那只黄色的土狗------一只总喜欢抢熊孩子馒头的土狗。

    李易曾经无数次的看到大黑嘴里叼着馒头,方姓大汉手里拿着扫帚满寨子的追赶,嘴里骂着回去就宰了它下酒,结果到现在一人一狗的追逐之战隔几天还会再上演一次。

    按理说最近方姓大汉不该发愁,因为上一次发下去的那些粮食,老方家一下子从寨子的最底层暂时迈入了小康水平,走在了大多数人前面,至少短时间之内都不用担心温饱问题。

    这也是李易所奇怪的,此时的方姓大汉显然是不该发愁的,难道他也遇到了每个月特殊的那几天?

    当然,也不排除是因为昨天晚上夫妻生活不和谐,早上起来被自家婆姨鄙视了,不过看老方这么龙精虎猛的样子,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大。

    “唉……”方姓大汉叹了一口气,转头看着李易,问道:“姑爷,你说俺难道就只能守着俺家婆姨,这样过一辈子?”

    说这句话的时候,憨厚大汉的脸上浮现出了浓浓的不甘之色,这一刻,李易居然从他的眼睛里面,看出了对命运的不屈和抗争。

    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方姓大汉,如果他没有理解错的话,老方这是在和他谈人生理想?

    一直以来,李易都以为老方只是一条没有梦想的咸鱼,就像寨子里的大多数人一样,有一个能够遮风避雨的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平平淡淡的几十年,这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咸鱼一旦有了梦想,那就不是咸鱼了……会变成一只有梦想的咸鱼。

    从老方的眼神里面,李易看出了他对现如今生活的不满,很显然,老方和其他那些空长身体不长脑子的家伙不一样。

    “莫非,你还想娶几房小妾?”李易看着老方惊讶问道。

    老方闻言打了一个哆嗦,四下望了一眼,并没有发现自家婆姨的影子,这才放下心,叹了一口气,说道:“柱子的年纪也不小了,再过几年,就要给他订上一门亲事,可家里的情况,连像样的聘礼都拿不出来,给人家放马赚不了几个钱,连买粮食都不够,俺想着能不能找一门其他的营生,姑爷你是有本事的人,能不能给俺出出主意?”

    李易没想到老方居然是在为这件事情发愁。

    老方家的孩子今年应该还不到十岁吧?还整天冒着鼻涕泡,光屁股在寨子里跑,老方居然这么快就考虑到他娶媳妇的事情了?

    即使知道这个时候的人成亲普遍要比现代早上许多,但他实在是脑补不到那个傻乎乎的熊孩子成亲是什么样子。

    不过,无论是在什么时代,有一点还是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老方现在面临的问题,应该就和几千年后男方家长结婚前发愁要买房买车一模一样。

    李易还以为老方整天对着自家婆娘心生厌烦,焕发第二春想要再纳上一方小妾,添人进口,没想到他居然是在为自家熊孩子做打算。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脑海之中有着一个逆天的作弊器,在这个无比落后的封建时代,李易其实有无数种赚钱的办法,简单的酒精提纯,制作几块香皂,几瓶香水,甚至是出去卖画都能发大财,之所以现在还没有行动,只是因为------他太懒了!

    经历了一番生死之后,现在的李易,觉得前世实在是活的实在是没意思,每天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辛辛苦苦,兢兢业业,太无聊也太累,两世为人,让他每天坐在那里给人画画,累死累活的,和以前有什么区别?

    生活可不仅仅是生下来,活下去,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才是他现在对待生活的态度。

    当然,在这之前,也得有足够的财富积累,不然他也只能在吃糠咽菜中追求岁月静好了。

    老方有想法,有理想,这是好事,正好李易最近心中也有一个点子,来了这么久,也是该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东西了。

    高浓度酒精,香皂这两样东西暂时还急不来,仅仅是购买原材料就要不少的钱,没有几十上百两银子,这些还只能想想。

    成本小,回报快,李易思来想去,眼下倒是有一个不错的主意。

    仅仅在柳叶寨中出现过的冰糖葫芦,也是时候该走出山里,为这个世界的熊孩子带来福利了。

    做冰糖葫芦需要的山楂果子,在这个世界叫做“红果”,对于居住在山里的人来说,这简直是零成本的材料,后山就是一大片山楂林,新鲜的山楂果子要多少有多少。

    熬制糖稀所用的糖霜,需要去山下的坊市购买,但价格也并不太高,二两银子,就足够“冰糖葫芦计划“的启动资金了。

    暂且就将它,当做自己在这个世界捞金计划的第一步吧……

    对于这一种在原先的世界流传了几千年还仍然对熊孩子们有莫大吸引力的宝贝,李易有着绝对的信心。

    之所以一直没有提出来,是因为他不想整天累死累活的扛着一根棍子走街串巷,转头看到一脸苦闷的老方,李易的脸上露出了如春风一般的笑容。

    “要说这主意嘛,倒还真有一个……”

第四十一章 冰糖葫芦

    老方站起来拍拍屁股回家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还有些迷惑。

    以他那木头一样的脑袋,暂时还想不通,后山那些还没成熟酸酸的他并不喜欢吃的红果有什么好的,姑爷让他采摘那些东西干什么,至于让他砍竹子的原因,老方就更不懂了。

    不过很快的,他脸上的疑惑和迷茫之色就消失了。

    想到家里那些白花花的大米还有猪肉,老方所有的疑惑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姑爷是有大本事的,跟着姑爷有肉吃,他的话,不会错!

    接下来的日子里,老方的生活开始变的忙碌起来。

    不止老方,方家的熊孩子,也被无情的剥夺了玩耍的时间,再也不能每天跟在寨子里面的几个熊孩子后面瞎混,跟在老爹的后面,早上去后山,下午才回来,肩上往往会扛着几根竹子。

    偶尔也会有人看到老方每天天不亮就下山,晚上背着一大包东西回寨子,连马也不放了,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世界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在柳叶寨之中,任何人家都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很快的,所有人都知道方老三最近捣鼓的那东西,叫做什么冰糖葫芦,几串山楂果子串起来,就能拿到外面去售卖。

    山楂这样的东西,对于柳叶寨的人来说是不值钱的。

    后山便有一大片山楂林,属于寨子的公有财产,不过即便是每年果子成熟了,也没有人去采摘,这东西又不顶饱,酸酸的,越吃越饿,吃多了还倒牙。

    只有那些馋嘴的熊孩子,才会在每年果子成熟的时候摘上几个解解馋。

    倒也不是没有人考虑到把这东西拿到山下去卖,不过一来因为山楂太过常见,价格实在低廉,二来山楂成熟的时候正是农忙之时,抛下地里的活不干去走这些歪门邪道,会被寨子里所有人耻笑的。

    老方就是被所有人耻笑的对象。

    山楂果子有什么好吃的,也就寨子中那些没见识的孩童对这个有兴趣,庆安府城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没有,会有人花钱去买这些山楂果子才怪!

    放马是多好的活计,每个月足足有一百文的工钱,买上几斤米还是可以的,怎么不必搞这些歪门邪道强?

    不过,很快的,他们就意识到,方老三家,好像不缺那几斤米……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心里面对于老方的嘲讽。

    当所有人都没有什么大理想大志向,安心当一条咸鱼,就这样过一辈子的时候,老方这条有梦想的咸鱼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大家都是咸鱼,老老实实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就好了,你凭什么有梦想?

    于是,老方这条想要翻生的咸鱼,很快就成了寨子里面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你们听说了没有,方老三好像要卖什么冰糖葫芦……”

    “歪门邪道,他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那块料?”

    “哎,这种主意方老三当然想不到,听说是如仪那便宜相公想出来的。”

    “呵呵,那酸书生又懂什么,听说这次他投了不少钱进去,我等着看他到时候怎么收场!”

    ------

    ------

    像这样的论调,这几天在柳叶寨中层出不鲜,就连李易都有所耳闻。

    不过对于这些闲言碎语,他也只是听听而已,笑笑之后就过去了,寨中想要看他笑话的人着实不少,有时候他也会再心里面感叹一下,柳如意姐妹在寨子里面,似乎是四面树敌啊!

    倒是小环对于某些不小心听到的话,心中很是不忿,李易好几次看到她从外面回来都是撅着小嘴,嘴里絮絮叨叨的。

    “你们懂什么,姑爷做的冰糖葫芦可好吃了,一定能够赚好多好多钱的,到时候气死你们……”

    小丫鬟从小就跟在柳如仪姐妹身边,自然受尽了柳氏其他族人的冷眼,为了不给小姐添麻烦,在外面受了委屈,回来也只能忍着。

    这种情况,在李易到来之后,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如今不用再整天为了生计而发愁,走在外面都可以昂首挺胸,姑爷是真正厉害的人,寨子里面没有人能比得上,他们凭什么嘲笑姑爷?

    让李易没有想到的是,那些流言对他没有什么影响,老方却先忍不住了。

    “姑爷,这什么冰糖葫芦,真的有人愿意买吗?”

    直到现在,老方对于这件事情的可行性还存有怀疑。

    毕竟,那就是普普通通的山楂而已,就算是外面裹了糖,它也还是个楂啊!

    姑爷将所有的银子都交给了他,如果这些钱到最后都打了水漂,就算姑爷不会责怪他,他心里也会过意不去。

    看着老方一脸忐忑的望着他,李易撇了他一眼,说道:“你要是心里不踏实,要不我另找个人来做?老吴今天早上来找过我了,说他也想试试,要不你歇着,让他来?”

    看着李易脸上的表情,老方的心里面一下子踏实了。

    下一刻,老方的脸上立刻换上了招牌式的憨厚笑容,揽着李易的肩膀,说道:“不用了不用了,老吴那家伙脑子一根筋,不是干这事的那块料,再说了,我和姑爷什么关系,别忘了当初可是我把姑爷抓上马的!”

    看着方姓大汉憨笑着走了出去,李易的脸上浮现出了几道黑线。

    ……

    ……

    冰糖葫芦制作十分简单,本来就不需要多少的准备时间,糖霜老方已经从山下买来了,八月份的山楂还没有完全成熟,但对口感的影响不大。

    在李易的指导之下,老方将从山上砍来的竹子全都削成了大小相仿的竹签,边缘打磨光滑,竹签底部略宽,更适合手持,山楂果子去籽裹上糖稀之后,又在顶部蘸了一点芝麻,万红从中一点白,看上去更具有吸引力。

    将所有的糖葫芦都插在用木棍和扫把扎成的插杆上,看到身旁的熊孩子咕嘟咕嘟的咽着口水,老方的心里面稍微有了一点信心。

    取下一个糖葫芦递给他,顺便在熊孩子的屁股上踹了一脚:“在家听你娘的话,等老子晚上回来……”

    一个时辰之后,庆安府人流涌动的大街上,憨厚汉子内心忐忑的扛着一个奇怪的东西站在路边,犹豫了好久,脸上方才浮现出决断之色,片刻之后,便有中气十足的声音传了过来……

    “冰~糖~葫~芦!”

    一时间,街上的人群中,有数道视线投了过去。

第四十二章 哄抢一空

    “冰糖葫芦……这是何物?”

    “不知道,以前从未听闻。”

    “过去看看……”

    ------

    ------

    “冰糖葫芦”这个词语,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新鲜词。

    怀着一种猎奇的心理,街上的行人纷纷望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只见在街边的某处角落,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物事,顶端密密麻麻的插着什么东西。

    定睛细瞧,那些数只穿在一起,有算珠大小的东西,不就是普通至极的红果吗?

    就算是那红果上面挂着一层晶莹剔透的东西,上面再撒上芝麻,也不能改变它是红果的事实。

    “喂,汉子,你这冰……冰什么葫芦怎么卖?”

    一个穿着长衫的年轻人上前问道。

    “五文钱一串。”

    憨厚大汉立刻开口回到。

    “五文钱?”那年轻人闻言先是一愣,随后便摇了摇头离开了。

    红果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事,在街上一文钱便可以买上好几斤,傻子才会花五文钱只买上这么几颗。

    “还以为是什么稀罕物,不过是几个红果而已……”

    “五文钱一串,这汉子也真敢要价。”

    “啧,没什么看的,走了走了……”

    ------

    ------

    看着被自己的第一声叫卖吸引,围上来的人群,很快便消散的一个不剩,方姓大汉的心,不由的沉了下去。

    他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这是五文钱,给我来一串。”一道声音从旁边传来,方姓大汉扭头一看,一个穿着藏青色衣衫的中年文士,从怀中摸出五枚铜钱,放在了他的手里。

    这可是他的第一个客人,方姓大汉心中一喜,急忙将钱收好,取下一串糖葫芦递了过去,“您的糖葫芦。”

    那文士伸手接过,随后便直接离去,让想得到他评价的方姓大汉心里面有些失望。

    毕竟,他还是不希望这几天所做的一切都是白忙活。

    在方姓大汉看不到的地方,那中年文士咬了一口糖葫芦,脸上闪过一丝讶色,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冰糖葫芦,喃喃道:“酸中有甜,清脆可口,真是想不到,红果居然有这种新奇做法……”

    因为腹中有些饥饿,兴起之下之下在街边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小食,却带给他了不一样的惊奇,中年文士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心情似乎也变好了一些,继续迈步向前走去。

    而此时,做成了第一笔生意的方姓大汉,心中也稍稍的燃起了一丝希望,抬起头,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冰糖葫芦……”

    “好吃的冰糖葫芦……”

    “冰糖葫芦,不甜不要钱……”

    ------

    ------

    半个时辰之后,喊得声音都有些嘶哑的方姓大汉,无比泄气的靠在墙根,心里面那一丝的希望也遭到了无情的毁灭。

    直到现在,他的第二串冰糖葫芦都还没有卖出去。

    不得不说,冰糖葫芦的造型还是很奇特的,吸引了不少人上前询问,但当他们看到这所谓的冰糖葫芦不过是几枚红果穿在一起,要价居然还要五文的时候,就纷纷失去了兴趣。

    “要不要,先卖一文钱一串试试?”老方有些无奈的自言自语,但想到临走的时候姑爷叮嘱他一串冰糖葫芦绝对不能低于五文的话,只能将这个想法打消。

    街道上,距离方姓大汉少稍远一些的地方,一个五六岁左右的熊孩子正抱着一位妇人的大腿嚎啕不止。

    “听话,娘回去就给你做好吃的!”妇人无奈的看着忽然撒泼,怎么哄都哄不好的自家孩子,有些无奈的说道。

    “不要,我现在就要吃!”熊孩子显然不是这么好糊弄的,抱着她的腿一个劲摇头。

    早已摸清母亲套路的熊孩子知道,回家之后,等待他的,绝对不是好吃的东西,而是一顿惩罚他不听话的毒打。

    与其傻乎乎的等着回家挨板子,还不如现在先缠着母亲要点好处,这样一来,就算回去挨一顿打也值了。

    当街撒泼的熊孩子当然很快的引来了路人的注意,妇人被这么多人看着,脸上也有些挂不住,心中想着先稳住孩子,等到回家之后再慢慢教育,却忽然发现身旁的哭声停止了。

    低头一看,发现熊孩子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前方某处,吞咽了一口唾沫,指了指街角的方向,说道:“娘,我要那个!”

    片刻之后,得尝心愿的熊孩子满意的舔着冰糖葫芦走了,对于这一种从来没有吃过的美食,心里喜欢到了极点。

    吃完了所有的山楂,将竹签上的糖霜舔干净也舍不得扔,小心的收好,连嘴角的残渣也舔了舔,满心欢喜的想着回家之后一定要告诉几个关系好的小伙伴,丝毫没有意识到,身旁妇人有些不太妙的脸色,回家首先迎接他的,怕是一顿毒打……

    整整一个时辰,只卖出了两支糖葫芦,老方的心里面已经彻底的绝望。

    “这一次,姑爷怕是要失望了吧……”

    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方姓大汉扛起插着糖葫芦的棍子,准备打道回府,刚刚迈出几步,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下一刻,他就发现自己被包围了。

    包围老方的是一群熊孩子,最大的一个年龄也不过十岁,一个个都用兴奋的目光望着老方------手里的糖葫芦。

    站在最前面的熊孩子大约五六岁,老方刚刚才见过,自己的第二笔生意,就是他照顾的。

    熊孩子一只手捂着屁股,脸上泪痕未干,指着那一串串糖葫芦,说道:“就是这个,我有没有骗你们,你们马上就知道了!”

    说罢,熊孩子伸出小手,露出手心里的五枚铜钱,大声道:“大叔,我要一串冰糖葫芦!”

    “我也要!”

    “还有我!”

    “我要两串!”

    ------

    ------

    熊孩子纷纷叽叽喳喳的开口,老方看着伸出来的一只只白净的小手,脸上的表情有些发懵。

    街道上,某位路过的少女疑惑的看着一群兴高采烈的熊孩子从身边呼啸而过,每个人的手里面都举着一根竹签串起来的东西吃的香甜,视线望向前方的时候,看到了那个扛着奇怪棍子的大汉。

    熊孩子的力量不可小觑,冰糖葫芦一下子少了一小半,取而代之的是口袋里的一大堆铜钱。

    “请问,这个怎么卖?”

    正当老方站在原地发愣的时候,一道好听的声音从一旁传了过来。

    看着站在他身旁无比娇俏的少女,方姓大汉老脸不由的一红,说道:“五,五文钱……”

    “好,给我来一个吧……”少女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轻轻咬了一口,口中霎时充满了酸酸甜甜的味道,少女美目微微一亮,从好看的荷包中掏出一小块碎银,指着剩下的糖葫芦:“这些我全要了!”

第四十三章 老方的理想

    老方今天下山带的糖葫芦大约有三十串左右,刚才被那些熊孩子买走了小半,剩下的还有约莫十几串的样子,那少女一个人显然拿不回去,少女付了银子之后,老方便主动要求帮她把东西送到地方。

    这么多铜钱装在口袋里面,沉甸甸的,也让他的心里十分的踏实。

    此时,老方不由的在为刚才怀疑姑爷的想法而感到羞愧。

    “大叔,这冰糖葫芦是怎么做出来的?”

    那少女走在前面,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轻轻舔了一下外面的糖衣,心中猜测这应是是糖霜,但又不太确定,转头疑惑的问道。

    “姑娘,这俺可不能告诉你。”老方憨笑一声,丝毫没有因为少女长得漂亮就泄露冰糖葫芦的制作方法。

    老方还没有这么傻,这可是他以后用来发家致富的,怎么可能随便告诉别人。

    听到老方的回答,少女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问题似乎有些不太合适,歉意的笑了笑,说道:“抱歉啊,忘记了这是大叔的秘方,我不该问的。”

    老方憨笑了两声,没有接话。

    跟在少女的身后,走过喧闹的街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群开始稀少起来,两边的建筑也逐渐变的阔气,一排朱红色的大门,门前皆有威武的石狮子,阔绰无比。

    “在这里买一座寨子,怕是要很多很多钱吧……”老方在心里暗自嘀咕,心里面也开始好奇也少女到底是什么身份,毕竟能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不是他们这些普通人能够接触到的。

    “就是这里了。”

    不多时,少女的脚步停了下来,回头笑着对方姓大汉说了一声:“你先在这里等一下,我进去一下马上出来。”

    老方点了点头,看着少女走进足有丈许高的大门,门口的两名小厮弯腰说了什么,因为距离太远,他倒是没有听清。

    没等多久,少女的身影便再次出现。

    四名少女跟在她的后面,手上皆端着一个托盘,走到方姓大汉的面前,看着一串串晶莹剔透的冰糖葫芦,左边的少女好奇的问道:“胭脂姐,这是什么东西呀?“

    “别多问,一会再告诉你们,先把这些冰糖葫芦都摘下来。”

    几位少女用疑惑的眼神打量了老方几眼,随后便一个个的将目光放在了那些冰糖葫芦上面。

    肩上扛着的那棍子不能扔,等到这些少女将所有的冰糖葫芦取下来,老方的任务也圆满的完成,临走的时候,还听到某个少女嘀咕了一句,“这不就是红果吗,有什么稀罕的……”

    至于之后发生了什么,老方已经没有心思也没有兴趣去听了,他现在只想马上回到回到寨子,开始下一批冰糖葫芦的制作……

    而此时,安庆府城,某处极为奢华的府邸,后花园之中。

    “想不到,区区红果,居然也能做的这么好吃。”某位少女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动作极具诱惑力。

    “刚才居然还怀疑我……”名叫胭脂的少女撇了她一眼,说道。

    “嘻嘻,都是我的错,谢谢胭脂姐姐了。”那少女讨好似的摇了摇她的胳膊,笑着说道。

    “说来也怪,这不过就是普通的红果,味道怎会有如此大的区别。”一位少女疑惑的说道。

    “应该是因为外面那一层糖霜的关系,这冰糖葫芦制作起来怕也不难,以后倒是可以试试。”那名叫做胭脂的少女想了想说道。

    虽然刚才并没有问出制作方法,但也并不难猜出,毕竟这冰糖葫芦除了红果之外,就只有外面那一层甜甜的东西,倒像是将糖霜熬化了之后裹上去的。

    “胭脂,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一道柔柔的声音忽然从身后传来,几位少女转过头,看到一个绝美的妇人,在两名丫鬟的搀扶之下,向这边走了过来。

    妇人生的一张绝美的面容,虽然眼角的鱼尾纹暴露了她的年龄,但风韵却依旧不减,唯独面容有些憔悴和消瘦,脸色也有些异常的苍白。

    “王妃……”

    看到这名妇人,几名少女有些惊慌的站了起来,心下也有些忐忑。

    她们本就是这王府中的下人,几个人聚在这里,很容易被认为是在偷懒。

    “王妃,您怎么出来了,外面风大,还是快些回去吧。”叫做胭脂的少女脸上浮现出一丝担忧之色,急忙走了过去,搀扶着妇人说道。

    “无碍,待在房间里闷得慌,出来走走也好。”美妇摇了摇头,说道。

    说罢,眼神不经意的一撇,看到几名少女身后,石桌上的盘中放着的一串红通通晶莹剔透的物事,走过去好奇问道:“这是何物?”

    离她最近的少女飞快的抹了抹嘴角,立刻恭敬的说道:“回王妃,这叫做冰糖葫芦。”

    “冰糖葫芦?”妇人再次问道:“此物是做何用的?”

    “王妃,这是胭脂方才在街上买的小食。”叫做胭脂的娇俏少女上前说道。

    那妇人闻言点了点头,拿起一串冰糖葫芦,打量了一番,开口道:“晶莹剔透,卖相倒是不错。”

    随后轻轻的咬了一口,酸甜的味道,满口生津,又道:“味道倒也可口。”

    眼看着妇人将一串糖葫芦吃完,所有少女都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尤其是那叫做胭脂的少女,俏脸上更是浮现出了惊喜之色。

    作为王妃的贴身丫鬟,她当然知道这些日子王妃的一直身体不舒服,几乎吃不下什么东西,偶尔吃些东西,也会很快吐掉,以至于整个人都消瘦了很多,请了多少大夫都没用,甚至连特意请来的御医都束手无策,这么多天,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王妃这么痛快的吃东西。

    “怎么吃了这些东西之后,腹中反倒越发的感到饥饿了?”吃完了手中的冰糖葫芦,那妇人的脸上浮现出疑惑之色,开口道:“胭脂,吩咐膳堂做些饭菜,待会送到房间来。”

    “是,王妃,我马上去!”

    少女脸上惊喜之色更浓,应了一声之后,就立刻小跑着离开了。

    片刻之后,府中的书房里面,听到下人的禀告,正在房中看书的中年男子猛地站了起来,一脸惊喜的说道:“你说什么,王妃能吃得下东西了?”

    少女猛地点头,说道:“是的,是王妃主动吩咐膳房做的,胭脂姐说王妃今晚吃了好多东西呢!”

    “快,快带我去见王妃!”

    爱妻顽疾得解,中年男子哈哈大笑,大步的走出了房间。

    于此同时,老方也大步的迈进了李易的家门。

    哗啦!

    将一大推铜钱堆在面前的桌上,老方哈哈大笑,说道:“姑爷,那些冰糖葫芦全都卖出去了!”

    之前放马也不过一个月一百枚铜钱,今天只有一会的功夫,就抵得上他一个月的收入了,老方心里开心无比。

    “这下不用担心柱子能不能娶到媳妇了吧?”

    这样的结果在李易的预料之中,笑着说道。

    老方哈哈大笑,豪情万丈的说到:“不担心了,以后要是赚了钱,咱也可以学着那些有钱人,住大宅子,娶上几房小妾,过舒坦的日子!”

    今天看到的那些大宅院,显然彻底刺激到了老方,连人生目标都提升了一大截。

    似乎是被老方的远大理想惊到了,李易的笑容愣在了脸上,片刻之后,他叹了口气,站起来拍了拍老方的肩膀,一言不发转身离去。

    “姑爷,怎么了?”

    李易的举动倒是让方姓大汉疑惑了,一句话刚刚问出口,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猛地回过头,看到一张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脸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只不过,此时这张熟悉的脸,却是阴沉到了极点。

    不是自家婆姨又是谁!

    “憨货,你刚才说什么!”

    只是一瞬间,李易家里的扫帚就被方氏抄在了手里。

    ------

    ------

    “作孽啊!”

    李易站在院中,听到房中传来的惨叫,长长的叹了口气。

第四十四章 寻觅

    李易实在是看不出来,老方平日里看起来十分温和的婆姨,也可以一秒变成刚烈的女汉子,一把扫帚在她手里舞的虎虎生风,老方空有一身本事,此刻却一点都不能使出来,只能狼狈的抱头鼠窜。

    李易站在院子里面偶然瞥见屋内方氏妇人凶悍的一幕,心里面也是不由有些感叹,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老方一家子恐怕都是有着超级赛亚人的基因,可以在一瞬间完成华丽的变身。

    半个时辰之后,李易手里摇着一把蒲扇,悠闲的坐在门口的树下乘凉,在他的对面,鼻青脸肿的方姓大汉一脸幽怨的看着他。

    “姑爷,你不厚道。”老方憋了好久憋出了这样一句话,显然对于刚才李易没有提醒他的事情还耿耿于怀。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什么都没说,这一切可都是你自找的。”

    被这货用铜铃大的眼神看着,李易总觉得有一种被狗盯着的感觉,急忙摆了摆手说道。

    明明是老方自己嘴贱,这种事情,可怨不着自己。

    老方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居然无言以对,仔细想了想李易说的话,忽然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

    住大宅子是自己说的,要娶小老婆也是他自己说的,幸亏他当时没说要休了自家婆姨,否则,现在哪里还能站在这里和姑爷说话,大抵只能在每年给自己上香的时候才能唠叨上两句……

    过去的伤心事就不提了,老方将这件事情压下心头,想到冰糖葫芦居然如此的受欢迎,心下又涌出了狂喜,说道:“姑爷说的没错,这冰糖葫芦真的是一个赚钱的法子,比在寨子里放马好多了!”

    李易鄙视的看了老方一眼,到现在老方的格局居然还在放马上面,就这样还想买大宅子娶小老婆,恐怕就是到下辈子他的这个梦想也实现不了。

    “姑爷,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之前李易说过,今天只是一次小小的试验,老方有些迫不及待的问道。

    酒香也怕巷子深,想要糖葫芦在这个世界畅销,仅仅靠老方一个人扛着棍子在街上叫卖显然是不够的。

    李易需要更多的人手。

    “去问问大家,还有谁愿意参与这件事情,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李易想了想说道。

    李易本想着让平日里和柳如仪姐妹较为亲近之人都参与进来,这对于他们来说,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足以改变他们的生活,虽然不会一夜暴富,但也可以吃穿不愁。

    不过,他也不想勉强别人,这件事还是需要他们自己决定。

    “这还用问,赚钱的事情,傻子才不干!”老方翻了个白眼,拍了拍胸脯说道:“姑爷放心,这件事情就交给我了!”

    在他看来,有钱不赚的都是傻子。守着家里的哪一点薄地,连填饱肚子都难,更别提娶小老婆,住大宅子了……

    肥水不流外人田,老方去找的,当然是平日里都相熟的兄弟。

    在这个年代,让一辈子都在田间地头打转的农民,去接受一件新奇的事情,无疑是十分困难的。

    在他们眼里,只有土地和粮食,才是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东西。

    不过,既然是姑爷开口,几乎是所有人都没有任何犹豫的一口答应。

    毕竟,那可是让他们全家都吃上饱饭的男人……

    这种恩情,不说赴汤蹈火,但是在李易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肯定会站出来。

    虽然心里面还是有些怀疑和忐忑,但所有人都选择了相信。

    而这一丝的忐忑,也在老方秀出他第一天收获的时候,立刻烟消云散。

    一天就能净赚百来枚铜钱,对于他们来说,这种抢钱一般的速度,无疑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当天晚上,所有人都忙碌了起来。

    几位妇人连夜清洗山楂,熬制糖稀,老方等人将山楂穿好,裹上糖稀,最后再上面撒上一些炒好的芝麻,第二天天刚亮,就匆匆忙忙的下山去了。

    这么多人的异动自然瞒不过别人,身材臃肿的吴氏站在自家门口,看着方姓大汉等人扛着奇怪的棍子出了寨子,撇了撇嘴,小声的说道:“一群白痴,迟早被那个穷书生害死!”

    ------

    ------

    庆安府城,某坐十分豪华的府邸,今日气氛一改往日,十分的欢腾。

    府中穿梭的丫鬟小厮,全都领到了比平时多上一倍的例钱,人人脸上带笑,连走路的步子都比平时轻快了许多。

    “柔儿,今日可有什么想吃的饭菜,我马上吩咐膳房去做。”一处宽阔的厅堂里面,身穿华服的中年男人,微笑的对身边的美妇说道。

    那妇人看着面前满满一桌的美味佳肴,有些无奈的笑了笑,说道:“王爷不用再费心,这些已经足够了。”

    “柔儿这些天消瘦了许多,下去我再差人送些补品过去。”中年男人抚摸着美妇的俏脸,有些心疼的说道。

    美妇脸上不由的浮现出一丝晕红,抬眼看了对面的年轻人,小声道:“轩儿还在这里呢……”

    两人对面的年轻男子干咳一声,说道:“父亲母亲,我什么都没看到……”

    听到他这句话,美妇嗤的一声笑了出来,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其他的菜肴不怎么想吃,却是有些想念昨日那冰糖葫芦的味道了。”

    那中年男人瞪了只顾埋头吃饭的年轻人一眼,“还愣着干什么,没听到你母亲说的话吗,赶快去把那冰糖葫芦买来!”

    “是,父亲大人!”

    坐在这里看着父亲母亲秀恩爱也挺尴尬的,年轻人闻言立刻站了起来,说道:“我这就去问胭脂,那冰糖葫芦是在哪里买的。”

    “等等。”那中年男人想了想,说道:“既然你母亲喜欢吃,不如直接将那人请到府中,安排到膳房里面,这样便可以随时吃到了。”

    “孩儿知道了。”

    那年轻人应了一声,随后便走出了大厅,母亲的郁结之症好转,他心里也同样开心的紧。

    远远的便看到名叫胭脂的少女从前面走过来,立刻向她招了招手……

第四十五章 冤家路窄

    庆安府城很大,要想将冰糖葫芦最快的传播出去,当然需要不少的人手。

    只靠老方一个人显然远远不够。

    几人在城门口分别,李易跟着老方,听着他炫耀似的讲述昨天他是多么受那些熊孩子的欢迎,走到某条街道时,老方身体一震,望向了那处熟悉的街角。

    十余个熊孩子围在那里,脸上满是焦急之色。

    “什么冰糖葫芦,你们是不是骗我们的?”

    “说谎是小狗,昨天真的有呢!”

    “今天那个大叔怎么没来呢?”

    “今天没有冰糖葫芦了吗?”

    ……

    ……

    熊孩子在原地急的团团转,今天早上破天荒的没有睡懒觉,一大早就叫醒了所有的小伙伴,向家长讨要了几枚铜钱,风风火火的赶到了这里。

    只是,让他们失望的是,昨天那个卖冰糖葫芦的大叔,却并不在这里。

    甚至几个熊孩子将附近都找遍了,也没有找到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

    一想到以后再也吃不到那些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熊孩子们心里面就更加的着急。

    “快看,那个大叔来了!”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几个熊孩子扭头一看,发现那道熟悉的身影在站在街上,下一刻就看到了他们朝思暮想的冰糖葫芦。

    哗啦!

    昨天的一幕,再次上演。

    “大叔,我要两串!”

    “我要三串!”

    “这是二十文,给我四串!”

    ------

    ------

    熊孩子们争先恐后,一个个伸出小手,将铜钱往老方的怀里塞,生怕晚了所有的糖葫芦就被别人买光了。

    看着熊孩子们一个个满意的离开,糖葫芦也已经少了一大半,老方脸上满是笑容。

    这让他有了一种距离梦想更近了一步的感觉。

    不过,相比起实现梦想的感觉,另一种感觉来的更急更快,没多久,老方就捂着肚子,弓着腰对李易说道:“姑爷,你先在这里照看一会,我去方便一下!”

    没等李易点头,老方就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李易本想着在城里四处逛逛,现在只能先等老方回来再说。

    一会的功夫,又有几串糖葫芦卖了出去。

    几乎所有的买主都是熊孩子,或者是一些被熊孩子缠着的大人,偶尔有穿着考究的少女买上一串两串,正常的成年人在看到这不过是普通的红果之后,就没有了购买的心思。

    这一点早在李易的预料之中。

    冰糖葫芦最大的消耗群体就是熊孩子,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女人和孩子都是绝对的消费主力,这也和他最初对于冰糖葫芦的定位相符。

    剩下的十几串糖葫芦,一会儿的功夫就卖完了,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串插在上面,看着极为的碍眼,怎么看怎么不舒服,李易皱了皱眉,将最后一串糖葫芦摘下来,刚刚凑到嘴边,远处陡然传来了一道声音。

    “住口!”

    “咔嚓!”

    清脆的声音传来,他已经咬下了第一课山楂果子。

    想要做出好吃的冰糖葫芦,熬制糖稀的火候掌控是十分重要的,这一次的糖稀熬制的时间有些久了,稍微有点焦糊,下次记得提醒她们注意一下。

    随后,李易才抬起头,看着向这边小跑过来的年轻人,愣了一下之后,两道声音几乎是同时传了过来。

    “是你!”

    “是你!”

    ------

    ------

    对面的年轻人也有些惊讶,也没有想到那卖糖葫芦的人,居然就是上次作画的那个书生。

    当然,李易在第一时间也认出了这位仁兄。

    毕竟愿意花十两银子买一幅画的土豪,在这个世界他也就只遇到过这么一个。

    短暂的惊讶之后,下一刻,年轻人的视线就从李易的脸上移开,放在了他手中最后一串,已经被他咬了一口的冰糖葫芦上面。

    “你……”

    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李易,刚说了一个字,又有些泄气的猛地挥手,一把拽住李易的胳膊,说道:“跟我走!”

    “干什么!”

    年轻人长的瘦瘦弱弱的,力气倒是不小,李易打了一个趔趄,硬生生的被他拉着向前面走去。

    “这冰糖葫芦,是你做出来的?”

    “你先放开我!”

    “到底是不是你?”

    “是又如何?”

    “那就没错了!”

    ------

    ------

    生活就像被xx,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

    片刻之后,李易就明白了他的力气远远没有这年轻人的大,再这样挣扎下去,难受的还是自己,干脆放弃了反抗,跟着他向前走去。

    看这样子,也不像是因为冰糖葫芦吃死了人,这家伙要拉自己去见官……

    只要不是这件事就好。

    而此时,两人前面不远处的街道上,几名身材壮硕的汉子大摇大摆的晃荡着,为首的是一个脸上有着刀疤的大汉,顺手从街边的某个小摊上拿了两个包子,摊主眼看大汉没有付钱就大摇大摆的离去,眼中闪过一丝怒火,最终却叹了一口气,也只能自认倒霉,敢怒不敢言。

    “大哥,你看那是谁!”

    忽然间,似乎是看到了什么,刀疤大汉身旁的某个小弟身体一颤,猛地一指前方说道。

    刀疤大汉闻言,抬头望了过去,看到某道熟悉的身影之后,微微一怔,脸上立刻阴沉了下来。

    他又怎么会忘记,那天在巷子里被几个可恶的家伙痛殴,打的那叫一个凄惨,最悲哀的是,还被捕快抓去坐了好几天的班房,吃的饭菜是发霉的不说,连个舒服的睡觉地方都没有,每每梦到那几天的经历,还是会一身冷汗的吓醒来。

    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那个他现在想起来都恨得牙痒痒的家伙。

    而那个他恨不得人道毁灭才满意的书生,如今再次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跟上去!”

    即便这些泼皮胆子不小,但当街还是不敢做太放肆的事情,阴沉着脸吩咐了一句,远远的吊在了两人后面。

    李易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急匆匆的拉着他要去哪里,又是去做什么事情,正打算再次开口询问一下,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两人瞬间就被人围了起来。

    “你们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

    被人挡住去路,那年轻人皱了皱眉,开口问道。

    “小子,识趣的话就赶紧滚,这里没有你的事情!”刀疤大汉瞪了年轻人一眼,随后就将目光望向望向了李易,眼中射出极度仇恨的光芒。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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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书生介绍:
21世纪工科男,穿越古代成为一名穷书生。
大脑里面居然装着一个图书馆,各种知识应有尽有!这辈子不说封侯拜相,怎么也得当个大官玩玩吧?
迎着初升的朝阳,李易发下宏愿,勇敢的迈出了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步。
“站住!”
高头大马之上,一绝色女子身着劲装,细细打量一番,素手轻挥:“绑了!”
身后的凶恶山贼一涌而上……
洞房花烛夜,看着推门进来的绝色女子……李易的宏愿发生了小小的改变。
官居一品,算什么?
封侯拜相,没意思!
我可是要成为山贼王------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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