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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荣小荣     逍遥小书生txt下载     逍遥小书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少女的钦慕

    巧果又名七夕果,又叫乞巧果子,是乞巧节的应节食品。

    除了食用之外,还有女子会用五彩线穿着巧果抛到屋顶,在七夕的这一天晚上,让喜鹊衔去搭桥,夜渡牛郎织女鹊桥相会。

    巧果的制作方法并不复杂,主要的材料是麻油、面粉、糖霜,当然,如果能再加一点蜂蜜的话会更好。

    刚才小环已经告诉了李易巧果的做法,先将糖霜也就是白糖放在锅中熔为糖浆,然后和入面粉、芝麻,将和好的面团用模具拓出各种各样的形状,放在麻油中炸熟就好。

    面粉和蜂蜜都是常见的食材,至于麻油和糖霜的价格要昂贵一些,寨子里的普通人家根本不会常备,每年也只有乞巧节或者是过年的时候才会舍得凑钱买上一些。

    这些东西都是寨子里面还未出阁的少女们好不容易凑出来的,也只有她们会对乞巧节这么重视,李易撇了撇装着麻油的陶罐,“不就是炸个巧果吗,用得着这么多油?真是浪费!”

    从厨房里面取出一个空的陶罐,折了一半进去。

    “白糖……甜食吃多了不好,容易蛀牙……”就这样,旁边糖霜的罐子也空了一半。

    “这些面粉的质量看起来还不错,每个巧果都缩小一点,应该可以省下不少……家里正好没粮食了。”大约有三分之一的面粉又被李易留了下来。

    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之后,李易开始和面。

    这一整套动作他早就做的行云流水,和好面之后,看了一眼放在一边的巧果模具……太丑,不用!

    心念一动,一本现代关于如何制作糕点的指导书就立刻浮现在了眼前,无数段纷杂的信息涌入脑海,李易闭着眼睛消化了一会之后,切下一小块面团,手指不停的揉捏,不一会儿,一只玉兔的模型就出现在了他的手上。

    有了脑袋里面这个逆天的作弊器,大大缩短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时间,此刻的李易,宛如一个有着多年经验的糕点师傅一样,手下的动作飞快,一个个面团在他的手中,短短的时间之后,就会变成某个惟妙惟肖的小动物。

    随着动作的熟练,一个宫装女子的造型也逐渐出现在了他的手上,女子抬头望着天空,仙裙飘飘,仿佛下一秒就会羽化而去。

    面人女子连神态都刻画的十分细致,若是仔细分辨,依稀可以看到,这女子的样貌,隐隐的和柳如仪有着些许相似。

    没办法,让李易凭空想出来一个织女的形象当然是不可能的,世界上没有凭空的臆想,必定需要借助于某个熟悉的人或事物,李易经常见到的也就是小环和柳如仪姐妹,这三个人里面,还是柳如仪的气质要更加符合一点。

    “姑爷,麻油……怎么就剩这么点了?”

    刚刚从外面走进厨房的小环,看着锅里面明显少了太多的麻油,瞪大眼睛看着李易问道。

    “油不在多,够用就行。”李易捏完了最后一个巧果,拍了拍手,在小丫鬟的俏脸上摸了一下,留下一个白印子,笑道:“好了,接下来的事情,你自己搞定……”

    “姑爷……”

    小丫鬟不满的尾音拖得老长,姑爷有时候和小孩子一样的心性,总是逗弄自己……脸上沾了面粉,小环正准备去一旁洗脸,撇到李易刚刚捏好的巧果上面,美目不由的睁大,脚步停在那里,“呀”的一声叫了出来。

    “小环,巧果做好了没有?”

    几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少女从外面走进来,片刻之后,小小的惊呼声,在厨房里面响起。

    “这些巧果真漂亮,我都不忍心放到锅里去了呢……”

    “小环,这些都是你捏的吗,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这个是玉兔,这个是嫦娥,这个……应该是织女和牛郎吧!”

    “这些比我在集市上看到的还要漂亮,他们捏的织女根本没一点样子,要五文钱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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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板上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巧果,和她们准备好的模具不一样,或动物,或人物,都是全新的造型,那些动物一个个憨态可掬,正好是少女们所喜爱的类型。

    更让她们惊讶的是那些惟妙惟肖的人物,不仅有着各式各样的衣服,连表情神态都刻画的十分传神,精美程度,前所未见。

    小环已经淹没在众人的夸赞之语里面了,虽然这些巧果不是她做的,但小姐说不要让外人知道平日里都是姑爷在做饭的事情,小丫鬟纵然心里面有些不好意思,也没有开口解释。

    姑爷是自家姑爷,夸姑爷还是夸小环,一样的嘛……

    小丫头心里面这样甜滋滋的想着。

    “嘿,小环,那个……是不是你家姑爷?”小环心里正美的冒泡的时候,一个少女忽然凑到她的身边,指着正在院子角落里看书的俊俏年轻人,小声的问道。

    其余几位少女闻言,也纷纷围了过来。

    对于最近小环家这个在寨子里存在感非常强的姑爷,少女的心中早就充满了好奇。

    这依旧是一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读书人就像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走遍十里八村都遇不到那么几个。

    少女普遍喜欢书生,这在古代几乎是亘古不变的定律,即使是一个穷秀才,也有一大堆怀春少女愿意委身,现在过的什么日子不重要,她们看重的是读书人的潜力。

    万一以后幸得高中,加官进爵,好日子也就要来了,即便这个可能十分渺茫,但也足以让众多女子前赴后继。

    当然,柳叶寨唯一一个读书人,已经年过花甲的秦先生,并不在少女感兴趣的范围之内。

    长相俊俏,知书达理,给人的感觉文绉绉的,完全不像寨子里面的那些粗鲁汉子,给孩子们讲的那些有趣故事,也早就在少女圈子里面流传开来,每每听到精彩的地方,都让这些少女的心里面痒痒的……对于从来没有见过正经读书人的少女来说,李易几乎满足了她们所有的幻想。

    柳叶寨中,钦慕于他的女子也不在少数。

    只不过,寨主的相公,也没有一个人敢抢,众女能做的,也只有躲在某个看不到的角落红着脸偷看而已。

    “阿嚏!”

    手上拿着一本书看似苦读实则处在神游状态的李易,没来由的打了一个喷嚏,有些疑惑的挠了挠后脑,喃喃道:“这才七月,天气这么快就转凉了吗?”

第十七章 简笔画

    正午的太阳正好,和煦而不炎热,微风拂面,十分舒爽,最适合搬一张小板凳坐在门口打盹。

    李易坐在小板凳上,半眯着眼睛背靠着墙,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惬意至极。

    现在的这具身体,皮肤白皙的连女人看了都会妒忌,彻底的小白脸一个,李易打算稍稍晒黑一点,不说晒成古铜色,但起码看起来要有那么一点点的男子汉气概。

    美中不足的是屁股底下的板凳太硬,坐起来硌得慌,一点都不舒服,心中想着什么时候能做一把躺椅出来,每天中午躺在上面晒太阳,生活想必会变的更加美好。

    小环把院子打扫干净,铺上一张干净的粗布,将李易屋子里的书拿出来晒在上面。

    读书人有在七月七日这一天晒书的习惯,以彰显自己的才学,藏书越多,则说明了主人越是博学。

    李易对这样的习俗是不屑一顾的,不就是家里有几本破书吗,有什么好嘚瑟的?

    他脑袋里面装着一整座图书馆,拥有的书籍数以百万计,囊括了所有品类,领先这个世界几百上千年,什么时候见他炫耀过?

    睁开眼睛,看到正在院子里忙碌的娇俏身影,指了指屋子里面的某个角落,说道:“小环,那里还有几本书,别忘了也拿出来晒晒……”

    “知道啦,姑爷!”

    小丫鬟抬起头笑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小跑着进了屋里。

    小环跑过去的时候,身旁一阵香风吹过,李易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世界仿佛都变的美好起来。

    生活好像被放慢了无数倍,想起以前忙碌的日子,真的像是上辈子经历的一样。

    没有夜生活,天黑了之后就真正的代表一天结束,早睡早起,以前的李易肯定没有想过,有一天他居然会过上这么健康有规律的日子。

    心中正感叹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睁眼偏头看过去,发现小丫鬟正蹲在旁边的地上,手上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划拉着什么。

    这古怪的举动让李易的心里面有些疑惑,开口道:“小环,你在干什么?”

    小丫鬟停下手上的动作,抬头说道:“在画画啊。”

    “画画?”李易探头看去,依稀的辨认出小环面前的地上,有两只肥鸭子,心中不禁更加疑惑,“好好的画什么鸭子……”

    “姑爷,这是,这是鸳鸯!”李易的一句话,让小丫鬟的俏脸涨的通红,飞快的站起来抹平了地上的痕迹,俏脸红到了耳根处。

    画的鸳鸯被别人认成鸭子,如果不是小环的话,换做其他女孩子,说不得会和李易拼命。

    想到那两只肥鸭子居然是小环画的鸳鸯,李易差点没笑出声来,但看到小丫鬟羞的满脸通红,眼泪都快要流下来的样子,终究是忍住了笑意,问道:“说吧,画鸳鸯做什么?”

    小丫鬟俏脸通红,两只手搓着衣角,小声的说道:“是给祈天灯上画的,晚上要放祈天灯,每个人都会在祈天灯上作画,这样愿望才会灵验。”

    李易想了想,对她挥了挥手,说道:“去把你的祈天灯拿过来。”

    小丫鬟对于李易的话一向是言听计从,点点头进了屋子,不一会儿手上就拿了一样东西出来。

    “这就是祈天灯?”

    李易看了看小环手里用竹蔑扎成方架,外面糊上一层白纸的东西,这不就是孔明灯吗?

    当然,小环手里的孔明灯,要比后世粗糙了太多太多。

    “去屋里磨墨。”从小环手里拿过了孔明灯,李易想了想,再次开口说道。

    通过刚才那寥寥几笔,李易就对小环画画的水平有了充分的了解,在灯上画两只肥鸭子,拿出去肯定要招人笑话,倒不如自己直接帮她画了。

    小丫鬟这时已经明白李易想要做什么了,小脸上浮现出高兴的表情,跑回屋子里面拿笔墨去了。

    姑爷可是读书人,吟诗作画之类的肯定不在话下,只是作为丫鬟,有些话却是不好说出口,李易的举动倒是正和小环的心意。

    而与此同时,李易的思维已经飘到了脑海中的图书馆里面,位于二层的某一个角落,绘画区。

    “中国画,油画,素描,水彩画,立体画,简笔画……”

    整个绘画区有好几排书架,怕是最少也要上千本书,看得李易眼花缭乱,最终经过了一番筛选,还是将目光放在了有关简笔画的书架上。

    他本来就没有多少的绘画基础,就算是有这个逆天的作弊器,也不可能马上就学会画油画之类难度较大的画类,更何况这里也没有画油画的材料。

    而传统的中国画又比较重意境,不是短时间就能领会的,简笔画反而是最适合的。

    李易心念一动,一本本有关简笔画画法的书籍立刻从书架上飞出,化作一段段信息,没入他的脑海之中。

    屋内,小环俏生生的站在桌旁磨墨,李易将那孔明灯放在桌上固定好,一副画面已经在脑海里面成型。

    李易用的笔是小楷,笔迹较细,正好适用于画简笔画。

    小环一边磨墨,一边踮起脚尖看着一条条细线在姑爷的成型,不一会儿就出现了一个穿着宫装的女子,身后彩带飞扬,仿若置身云端,很快的,一个粗布衣衫的男子就出现在了女子对面。

    寥寥几笔,勾勒成一条不见尽头的银河,将二人隔开。

    有无数的飞鸟从远处飞来,聚集在两人的脚下,形成了一条拱桥,横跨两岸,将两人连在了一起。

    “鹊桥相会……”

    小环磨墨的动作停下了,水晶般的眸子瞪得老大,她根本不能想象,根本不用任何的色彩,姑爷只是用这些简单的线条,就组成了这么一副惟妙惟肖的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画面。

    第一次见到简笔画的小丫鬟,小小的心灵显然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原本她只是打算简单画两只“鸳鸯”的,而李易画出来的东西,的确是将小丫头吓到了……

第十八章 被吓到了……

    简笔画的难点在于构图,这恰恰是李易最不用担心的,他只需要将脑海中的图形照搬出来就行,刚才吸收的那几本简笔画教程里面,很容易就能找到类似的素材。

    作为一个抄袭狗,李易根本不用费什么心思,手下如行云流水,没过多久,一副完整的简笔画就完成了。

    小丫鬟拿着自己的祈天灯,看了又看,视线都舍不得移开,再次抬头看李易的时候,漂亮的大眼睛里面又开始闪烁小星星了。

    “好了,去忙你自己的事情吧。”李易对小环摆了摆手,随后懒洋洋的走出门外,在自己的小板凳上坐下,背靠着墙壁,享受他阳光普照的下午时光。

    一次性吸收了那么多东西,脑袋里面有些涨涨的,需要时间消化一下。

    喜滋滋的小环捧着李易为她画好的孔明灯走出门口,便听到不远处有熟悉的声音唤她。

    转头望去,看到在前面的空地上,已经搭建了一座不大的台子,台子还未建好,几个年轻男子在那边忙碌着。

    这便是寨子里每年七夕之时就要搭建的乞巧楼了,往年都是寨子里的男子帮忙搭建,而刚才唤她的,是一个相熟的姐妹。

    小环的身份虽然是丫鬟,但是从小就在柳家长大,年纪比柳如意还要小上一点,平日里姐妹两个都没有把她当做下人。

    寨子之中,也有人顾念前寨主的情义,始终的亲近嫡系,小环与这些人家中的同龄女子要更亲近一些。

    “祈天灯画好了吗,用不用姐姐帮忙?”一个鹅蛋脸,看起来比小环大上两岁的少女走过来,看到小环手里拿着的祈天灯,笑着问道。

    若是在以前,小环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对于能把鸳鸯画成肥鸭子的她,需要很大的勇气才能把自己做好的祈天灯拿出去。

    可今天姑爷已经在她的祈天灯上花了漂亮的图案,自然不用别人帮忙,小环刚要开口,一道嘲讽的声音忽然从侧面传来。

    “呦,这不是小环吗?怎么,你的祈天灯画好了?”一个中等姿色,鼻梁骨尖尖,嘴唇极薄的女子出现在了两人的视野中,几个同样是面带笑容的少女跟在她的身后,向这边走了过来。

    看到这群人,小环的俏脸一变,而那鹅蛋脸的少女则是微微皱起了秀眉。

    “小环,我们走。”小环还没说话,鹅蛋脸的少女变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想要离开这里。

    “怎么,画的太丑不敢拿出来吗?”那女子闻言讥讽说道。

    “柳眉,你不要太过分了!”鹅蛋脸少女回头冷眼看着她问道。

    她们和直系这一帮人向来都不太对付,女人之间的斗争虽然没有那么激烈,但平时这种小冲突什么的也不少。

    小环绘画的水平她心里最清楚,要是被她们看到了,免不了又是一顿嘲笑。

    “这还用说,肯定是因为画的太丑不好意思拿出来呗……”

    “就小环那水平,我用脚画出来的都比她好。”

    “画的丑没关系,拿出来让我们看看,或许还可以指点一下你,真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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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女子身旁的众人用一种鄙夷的眼神看着小环,帮腔说道。

    “你们要看什么?”

    就在这时,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忽然从她们的身后传来。

    听到这道熟悉的声音,刚才还一脸嘲讽的几位女子立刻变了脸色,猛地回过头,看到一位身穿白色劲装的少女,双臂抱剑在胸前,冷冷的看着她们。

    “二小姐。”

    “如意。”

    小环和那鹅蛋脸的少女见此脸上一喜,快步的走了过去。

    “她们是不是又欺负你了?”柳如意淡淡的撇了对面的几位女子,开口问道。

    被她的目光一扫,其中的几人立刻就变了脸色。

    显然,在她们的心中,似乎对于柳如意有着些许的惧意。

    “她们想要看我的祈天灯。”有了柳如意撑腰,小环也不怕了,事实上刚才她也是打算把姑爷画的那幅画拿出来吓吓她们。

    此时将那竹蔑撑开,简单的线条组成了并不简单的画面,一种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过的全新的绘画方式,出现在了所有人眼前。

    “这……”

    虽然和她们之前见过的传统画作并不一样,但包括那薄嘴唇的女子在内,没有人能够说出这些看似简单的线条组成的画面到底有哪点不好,事实上,第一次见到这种画面时,她们的心里面除了震撼,什么都没有。

    小环身边,鹅蛋脸的少女俏脸上也浮现出了一丝不可思议,就连柳如意,在看到这幅鹊桥相会的简笔画时,也不免的流露出一丝惊羡的神采。

    小环有些得意的拿着祈天灯,对于她们的表现很是满意。

    让你们嘲笑我,这下好了,被姑爷吓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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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太阳格外的舒服,李易像一只慵懒的猫一样,半眯着眼睛,继续享受他的日光浴。

    忽然,温暖的阳光被挡住,李易只觉得眼前一黑,猛地睁开眼,看到站在面前居高临下看着他的那道身影,身体一震,差点从小板凳上摔下来。

    直到现在,他还对这个当初将他绑上山来的魔女小姨子有着一点条件反射的恐惧。

    “什么事?”

    一瞬间之后,李易才缓过神来,想着今时不同往日,搬起小板凳向旁边挪动了一段距离,不让她挡住自己的太阳,懒洋洋的说道。

    看到李易这一副懒散的样子,柳如意怎么都不能他和心目中读书人的形象联系起来。有时候,她自己也会想,自己当初怎么就把这家伙绑上来了?

    他除了外表像一个读书人,偷鸡摸狗,不务正业无所事事,整天不是盯着二婶娘家的鸡就是在厨房忙活,哪里像是一个读书人了?

    不过,想到自己有求于人,柳如意还是将这些情绪都藏在了心里。

    递给李易一个祈天灯,说道:“帮我在祈天灯上作一副画,和小环一模一样的。”

    李易闻言一怔,很快就明白小环这丫头一定是拿着自己的祈天灯出去显摆了,看了柳如意一眼,淡淡的说道:“童叟无欺,一幅画十文钱。”

    上次把自己绑上山的帐还没算呢,李易心里可一直惦记着这件事,终于让他给等到机会了,如果就这么干脆的帮她画了,作为男人的尊严何在?

    “你刚才说什么?”

    柳如意凤目微凝,一只手摸到了腰间的剑柄,反问道。

    看到她的这个动作,李易眼皮一跳,立刻站了起来,从她手机接过祈天灯,一脸正色说道:“开个玩笑,都是一家人,谈钱多伤感情……对了,除了刚才说的,还有没有什么别的要求?”

第十九章 第一桶金

    “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吗?”

    看到低着头站在那里的小环,李易故作生气的说道。

    本来只是一时兴起帮小丫鬟画了幅画,被她拿出去炫耀了一圈之后,柳如意也要求他画一幅一模一样的,画就画吧,居然还不给钱?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是小姨子!

    万一寨子里的那些少女都来找他画怎么办,虽然费不了多长时间,但是画完了不给钱,李易总是觉得心里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白让人干活不付钱,柳叶寨的人,都不讲究。

    小丫鬟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两只手揉搓着衣角,小脸红红的不说话,这种动作,只有在她犯了错误的时候才会做出来。

    片刻之后,才听到软软诺诺的声音传过来,“姑爷,我知道错了……”

    李易眉梢一挑看着她,“好,那你说你到底错在哪里了?”

    小丫鬟想了一会才抬起头,弱弱的说道:“我不应该拿姑爷的画出去炫耀……”

    虽然是低头认错,但是小丫鬟的心里却没有一点紧张的感觉。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她早就知道姑爷不是那么容易生气的人,对她也很好,似乎比对小姐和二小姐还要好呢。

    唯一吓到她的那一次是她帮姑爷切菜的时候伤了手,血流出来,想要在地上抓一把土撒上去的时候,姑爷对她发了脾气。

    可是,寨子里的人,平时不小心划破了手或者什么地方,都是这样做的啊?

    她只记得那个时候站在那里委屈的想哭,后来姑爷拽着她清洗了伤口,从小姐那里讨来了伤药,后来还把一团纱布放在锅里煮,用剪刀剪下一条给她包上,每次想到这些事情,小丫鬟心里面就暖暖的。

    虽然不知道姑爷为什么要那样做,但是她却知道这是为她好,姑爷是读书人,懂得多,不会错的……

    李易并不是真的生气,看到小丫鬟站在那里低着头承认错误的样子,摆了摆手说道:“去吧去吧,以后注意一点就是了。”

    柳如仪平时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每天只有吃饭的时候才能见到,至于柳如意------李易觉得还是不见到她更好一点,这一座小院子,平日里也就李易和小环,对于这个小丫鬟,李易甚至比他名义上的妻子还要更加熟悉一点,自然不会因为这件小事责怪她。

    “知道了,姑爷……”小丫头糯糯的应了一声,走出门口时,柳如意恰好进来,怀里抱着一堆东西。

    李易看着她走到自己的面前,“啪”的一声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了面前的桌上。

    “给这些祈天灯上画上同样的画。”

    看着眼前厚厚的一叠祈天灯,李易的脸色逐渐黑了下来……还真当自己是免费长工了!

    “啪!”

    又是一声脆响,柳如意将一个袋子扔在桌上,淡淡的说道:“每幅画十文钱,分文不少!”

    李易愣了一下之后,眉头逐渐的舒展开来。

    “成交!”

    在柳叶寨中这么久,总算遇到一个讲究人,早这样多好?

    柳如意最看不惯他的这种市侩嘴脸,冷哼的一声之后,转身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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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是狮子大张口,区区一幅画,居然要三十文钱,还不如去抢算了!”

    “三十文钱又怎么样,你还不是付了吗?”

    “哼,还有脸说我,你们付钱的时候比我还快!”

    快要搭建好的乞巧楼下面,属于柳氏直系的数位女子等在那里,面色都有些不太好看,就像是有人……抢了她们的三十文钱一样。

    对于这些还未出阁的女子来说,乞巧节大抵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节日,她们会在七夕那天晚上,放飞祈天灯,同时许下愿望,盼望来年能够觅得一个如意郎君,对于这个时代的女子来说,这直接关系到她们后半辈子的幸福。

    因此,即便是在一件很小的事情上,她们也不想被别人比下去。

    小环和柳如意的祈天灯上画着“鹊桥相会”图,明显要比她们的更漂亮更贴合七夕的主题,这样一来,还没有开始许愿,她们就已经落了下乘。

    万一织女更喜欢柳如意的画,那不就没他们什么事情了吗?

    女人迷信起来可是很可怕的,更何况这些女子又不像李易一样经受过无神论的教育,不迷信……信什么?

    事实上现在的李易也开始怀疑无神论的真实性,连穿越这样的事情都能发生,谁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鬼神?

    迷信什么的暂且不说,攀比心人皆有之,既然别人都有了,就算不能超过她们,也要和她们持平才是。

    虽然平日里她们和柳如意以及亲近嫡系的人互相看不顺眼,但终究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放下面子,去求求她这样的事情也做的出来。

    没想到,柳如意答应是答应了,但却要价每幅画三十文,谢绝还价……

    她们分明看到柳如意并未收亲近嫡系那几个女子的钱,心中虽然很不平衡,但三十文也不是很多,又是求人帮忙,终究还是老老实实的付了钱。

    远远的看到柳如意走过来,众女急忙走过去询问起来。

    “明天的这个时候,你们在这里等着,我会把画送过来。”

    从柳如意口中得到了想要的答复,众女才满意的离开。

    抛开和柳如意的仇怨,其实她们心里也是很喜欢那画的,为此花上三十文,也并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

    待到众人离开之后,柳如意从袖中摸出自己的荷包,掂了掂重量,嘴角勾起了一丝弧度。

    此时再想想李易那张市侩嘴脸,居然也不觉得那么的可恶了。

    于此同时,李易也刚刚数完那布包里的铜钱。

    “十三幅画,居然只有一百二十八文,奸商!少了我两文钱!”李易脸色有些不快的将所有的铜钱装了回去,不过很快就再次露出了笑容,掂了掂重量,脸上的笑容更甚。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赚的第一桶金,虽然钱不多,但也是一个好兆头。

    放下钱袋,向着门外喊了一声,“小环,进来磨墨!”

    门外的小丫鬟应了一声,不一会儿,有些风风火火的娇俏身影跑了进来。

第二十章 七夕词

    寨中女子筹备了多日,七夕终于是到了。

    李易走出门就可以看到前方不远处已经搭建好的高台,被小环她们称作乞巧楼的台子,四角都扎起彩带,喜庆的气息十分浓厚。

    台上陈列着炸好的巧果,花瓜,一些简单的酒菜等应时之物,李易方才见小环从家里取了针线和笔砚这些东西,想来晚上的活动会用到。

    她们对于七夕还真是十分重视,台上摆着的那些小食,怕是过年也吃不到

    要知道,柳叶寨的平均生活水平也没有达到小康,除了柳氏一族的族人家中情况稍好一些,其他人也仅仅是混个温饱不至于饿肚子而已。

    因为七夕的缘故,李易又可以找个理由给熊孩子放几天假,嘴馋巧果花瓜那些小食的熊孩子,大都在乞巧楼旁边转悠,想着爬上去偷吃一点,刚接近巧楼,就被自家姐姐或者布置巧楼的少女赶走了。

    李易远远的看到柳小虎手里拿着一根棍子挥舞的虎虎生风,竟也有几分气势,收获了周围围观的熊孩子无数羡慕的眼神。

    柳氏族人大都习武,无论男女,多多少少都有功夫在身。

    柳如仪姐妹暂且不说,见识过了自家娘子一张拍碎实心木桌,小姨子一剑劈断胳膊粗细的树干时,李易在家里说话的声音都小了很多。

    当然,这两次他也是偶尔撞见,倒是没有机会看到她们和人动手,不过李易心里面大概的估计了一下,恐怕十个他也不是她们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对手。

    随着对这个世界的日益了解,李易开始意识到,武林或者是江湖这样的东西,在这里怕是真的存在。

    虽然还不清楚有没有武侠小说里面那种以一档百,千军万马中取敌将收集的猛人,但习武之人个体的实力,仍旧远远的超乎了李易的想象。

    总之,这个世界很危险,出门还需谨慎,李易觉得还是老老实实的待在寨子里好一点。

    柳小虎是寨子里的孩子王,熊孩子的头,从小就跟着大人练武,身体壮实的紧,李易站在一边饶有兴趣的看着。

    “先生好!”

    陡然间,某个熊孩子看到了身后的李易,身体一震之后,立刻躬身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

    熊孩子们这才回头,见到先生站在身后,纷纷弯腰行礼,仿佛一下子都变成了乖孩子。

    柳小虎也扔下了手里的棍子,因为刚才运动过,脸色有些潮红,微微喘着粗气,脸上的表情却十分恭敬。

    所有熊孩子里面,最喜欢听李易讲西游记故事的就是他,虽然平日里性子十分顽劣,但在李易面前却是会马上变成乖宝宝。

    要说目前寨子里谁最受这些熊孩子的欢迎,没有人能比得过李易。

    一个不会让他们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会给他们讲故事还经常放假的好先生哪里去找,熊孩子们觉得现在的先生比之前那个老头子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李易对熊孩子们点了点头,随后摆手说道:“去玩吧。”

    眼看熊孩子们一哄而散,正要去前面看看时,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道冷哼的声音。

    “什么先生,不过就是一个压寨的而已……”

    这声音有那么一丢丢的熟悉,听起来像是那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或者类似于垂涎了好久的桃子被别人摘了的样子,李易回头一看,看到一个青年男子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看他的眼神颇为不善。

    第一眼看到他,李易就回想起来,此人不就是那天晚上和二婶娘吴氏闯进家里,最后又被柳如仪吓走的家伙吗?

    这家伙看自己的眼神,就和一条见到骨头的狗一样,让李易的心里面十分的不爽。

    “唉,吴应你可别这么说,人家好歹是读书人……”青年男子话音刚落,身旁的一人开口道。

    “屁的读书人,还不是一个压寨的……”又有一人接口。

    青年男子的身旁还有几人,起哄了两句之后,轰然大笑起来。

    自古以来,文武就是对立的。读书人****武的,认为他们都是一群莽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会逞匹夫之勇。

    同样,练武的也看不起读书人,觉得他们都只会耍嘴皮子功夫,没有什么真本事,即使会念几句诗画几幅画,也仍然是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

    更何况,直系一脉向来对于嫡系没有好感,李易的身上现在就贴着一个大大的嫡系标签。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清脆的声音从一旁传来,几位女子走下巧楼,看到李易时,脸上立刻浮现出了笑容,为首女子走过来,敛衽一礼,说道:“姐夫来的正巧,刚好有一件事情需要姐夫帮忙。”

    眼前这名落落大方的女子名叫柳玉,父亲是前寨主的老部下,和柳如仪年纪相仿,平时都是以姐妹相称,熟悉一些之后,便称呼李易为姐夫。

    对于这位女子,李易之前见过但却不知道名字,也从未打过招呼,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再遇到时,对方的态度忽然变得热切了许多。

    不止是她,就连此刻她身旁的几位少女见到她时,也会笑笑打个招呼。

    李易好奇之下,问过小环才知道,她们都很喜欢自己在天灯上画的画,原因是他卖给直系的那些人的画三十文一幅,对她们却分文不取,几位少女心里面都念着他的好。

    小环说这些话的时候,李易的表情是懵逼的,她后面说什么已经听不清了,只知道柳如意每幅画给自己十文钱,转手卖出去就是三十文,那一刻的李易,觉得自己是一个傻子……

    青年男子等人见一众少女把自己当做空气,却对李易笑脸相迎,心里面都十分的不爽,那叫做吴应的青年冷哼一声说道:“一个书生能做什么,柳玉姑娘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们就行。”

    虽说两人属于不同的阵营,但吴姓青年对待美女自然不会像是对待李易那样,拍着胸脯十分热情的说道。

    柳玉回过头,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他,说道:“今日便是七夕,那就麻烦你做一首应景的七夕词吧。”

    “七夕……词……”

    吴姓青年闻言,脸色先生一僵,随后就青一阵白一阵的,霎是精彩。

    作词?

    他连大字都认识一个,哪里懂什么作词啊!

    早知道柳玉是找人作什么七夕词,他就不装这个逼了!

第二十一章 鹊桥仙

    做人还是要低调,不是自己的妹子不要泡,不是自己的逼不要装。

    看着吴姓青年脸上青白交替,尴尬癌都要犯了的样子,李易心里面痛快到了极点。

    连一首七夕词都作不出来,还好意思在这里装逼?

    虽然李易自己也作不出来……但是他会抄啊!

    来到这里这么久,寨子里面的藏书几乎被他看光了,还别说柳叶寨的人虽然没有什么文化,抢来的书却种类齐全,足以让他全面的了解这个世界。

    诗词在这个世界当然是有的,不过却远没有他原先那个世界的那么繁盛,什么李白杜甫,苏轼柳永……前世那些名留千古的文坛巨匠,在这个世界上自然找不到,李易可以放心大胆的当一个抄袭狗而不用担心被发现。

    七夕词?

    李易或许背不出来很多首,但是那一首千古流传,几乎成为传世名作的词,他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更何况,脑袋里装的那么多书还没有开发利用,随便抽出一本宋词一万首,怕是单单用七夕词就可以砸死人……

    “在下才疏学浅,就不献丑了。”吴姓青年脸色僵硬,看了李易一眼之后,说道:“吟诗弄赋这样的事情,想来还是新姑爷拿手……”

    李易淡淡的撇了吴应一眼,根本懒得搭理他。

    才疏学浅?

    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自己,还真是不要脸,这家伙要是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写,李易都算他饱读诗书。

    明明就是一个文盲还非要装什么大尾巴狼,这种人,太恶心了!

    “碰巧心中恰有一首应景的七夕词,可有笔墨?”李易微笑的看着柳玉开口说道。

    他现在正在慢慢的适应用这种语气说话,文绉绉的语气,配合他俊朗的外表,还真有一些读书人的样子。

    这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根本就不是那些只知道舞蹈弄棒的糙汉子能比的,寨中的少女见惯了重口味,偶尔换一换小清新,不免的会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几名少女看着他,再想想吴应等人,心中只觉得都是娘生爹养的,怎么人和人的差距就这么大……

    “巧楼上面就有笔墨。”名叫柳玉的女子笑着说道。

    吴姓青年等人,很悲剧的充当了背景,眼看着那个可恨的家伙在众女的簇拥下上了巧楼,连理都没理他们,存在感刷新了下限。

    “我倒要看看,他能写出什么东西来!”吴应脸色阴沉,大步的跟了过去。

    ------

    ------

    “姑爷……”

    小环正在巧楼上面布置,一抬头看到李易上来,急忙小跑了过来。

    柳玉的视线在巧楼上面扫了扫,皱了皱眉头,说道:“笔墨这里都有,纸好像用光了……”

    寨中平日里并没有用到纸的地方,积存的纸张几乎都被做成了祈天灯,柳玉走上来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一点。

    “姑爷,写在这上面吧。”小环知道柳玉她们刚才是找姑爷作七夕词了,跑过来的时候,顺便拿上了自己的祈天灯。

    “小丫头,心眼倒是不少。”柳玉拿着笔墨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小环殷勤的献上自己的祈天灯,笑着说了一句。

    这丫头,恐怕刚才心里面就有这样的打算。

    被识破心思,小环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乖巧的接过笔墨,毛笔递给了李易,自己在一旁研墨。

    祈天灯的一面是李易画的鹊桥相会,他转到另一面空白的地方,稍作思忖之后,终于落笔。

    鹊桥仙。

    看到李易写下这三个字的时候,小环的脸色变了。

    柳玉等几位女子距离要稍远一些,探头看了一眼之后,眼中也是有些难以置信的神色,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说什么。

    这当然不是因为李易文采之盛,落笔惊鬼神,仅仅是“鹊桥仙”这三个字就折服了她们,实在是因为,李易的字……太有特点了!

    虽然她们不认识多少字,但字写得好不好看还是能够分得清的。

    李易在一旁不急不缓的写着,众女的心里面却在想着其他的事情。

    长得这么俊俏,又能作出那样的画作,写出来的字怎么……

    古语有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古人诚不我欺啊!

    此时要说心情最复杂的,当然就是小环了。

    本来存着小心思,想要姑爷在她的祈天灯上作诗的小丫鬟,此时只能望着那几行歪歪扭扭的字欲哭无泪。

    早知道姑爷的字没有他画画好看,她死都不会特地跑回家把自己的祈天灯取来。那一幅画多好啊,现在可好,全都被毁了……

    写下最后一句,李易放下笔,检查了一遍,没有错别字,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虽然在撑开的祈天灯上写字有些不舒服,但也并无大碍,反正他本来就不会写毛笔字,这些字和普通的读书人相比是丑了点,但也还入眼,至少能辨别出来。

    脑袋里面倒是有不少书法书,但学起来没那么快,不可能立刻就从新手村迈到大师级别。

    而且,当他的身份,他的身体他的脸甚至他所处的世界都变的陌生时,熟悉的笔迹总是能够让灵魂找到一些归属感。

    因此,在别人看来并不好看的字迹,在李易看来却是那么的顺眼。

    转头看去的时候,发现小丫鬟的脸色垮了下来,其他少女也用古怪的眼神看着他,不禁有些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这时,只见一直站在柳玉身后,一位柔柔弱弱,看起来有几分书卷气息的少女上前几步,忽视李易那狗爬一样的字,再看祈天灯上的词时,美目不由的微微一亮,不由的念了出来。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语气停顿了一下,又接着念了下去:“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念到这里的时候,少女的眼中已经出现了些许惊艳的神采,随后又变的迷离,沉默了许久之后,才念出了下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少女姓秦,她的爷爷就是之前在学堂教书的秦先生,从小被秦先生教导,有不浅的诗文素养。

    在她开始念出词句的时候,场间就已经安静了下来,众女虽然不懂诗词,甚至也不识字,但能写出诗词,在她们看来已经十分厉害了,而且,她们虽然不懂,但是秦晴懂啊,看她的表情,也能猜出来李易写的这首七夕词应该是不错的。

    被她们挡在后面,想等李易写完之后,说上几句贬驳之语的吴姓青年,搜肠刮肚也没想出来什么词语,再看到秦姓少女沉醉的表情以及众女的反应,不由的冷哼一声,转身下了巧楼。

第二十二章 七夕诗会

    燃烧着的松脂加热了空气,祈天灯缓缓升空,火光逐渐远去,越来越小,最后融入了漫天的繁星之中。

    少女双手合十,俏脸上虔诚一片,心中蕴藏着美好的心愿,看着祈天灯渐飘渐远。

    放飞祈天灯祈福之后,还有更多的环节,少女们笑着,熊孩子们闹着,整个柳叶寨,都处在一片沸腾的气氛中。

    李易斜靠在巧楼之下的一颗大树上,视线和思绪都随着祈天灯飘向了远方,此时的他,与这一片喜庆的气氛格格不入。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异乡异土生活的孤独凄然,从未如此的清晰。周围的气氛越是活跃,李易一直以来深藏在心底的某种感情就越发的显现,直到再也抑制不住。

    老妈的唠叨经常让他觉得烦不可耐,几个神经病一般的损友也让他大感交友不慎,时常背后痛骂那个加班不给加班费的黑心老板,偶尔也会唏嘘一下一团糟的生活……

    但这些……却都是他现在最为怀念的事情啊!

    向来都不是多么感性的李易,此时却不由的泪流满面。

    巧楼之上,双臂环抱,抱着长剑的女子站在那里,看着不远处的那道身影,流露出她从未见过的一面,俏脸上出现了些许的异色,意外和惊愕皆有之……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那个她原以为已经看透了的落魄书生身上,似乎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姑爷……”

    一道娇俏的身影从远处跑过来,小丫鬟俏脸上满是笑容,眼睛弯成了月牙,撩起衣襟下摆,炫耀似的对李易说道:“姑爷,我从那里偷了些巧果……”

    忽然,像是发现了什么,清脆的声音变得惊慌起来,“姑爷,你……你怎么哭了?”

    李易衣袖一甩,不露痕迹的拭去了脸上的泪水,笑道:“没事,刚才眼睛里进沙子了。”

    “那姑爷你拿着这些巧果,小环帮你吹吹……”

    在少女有些小心的吹气声中,最先升上天空的某只祈天灯,因为松脂已经快要燃尽,在高空晃了几晃之后,便向着某个方向缓缓落了下去。

    黑夜中,星光映射出巨大的影子,一座恢弘的城池,出现在明灭不定的灯火中。

    高大的城墙,将内外分隔成两个世界,城外孤寂而冷清,而城内的气氛,已经近乎沸腾。

    叫卖声,吆喝声,夹杂在震耳的锣鼓鞭炮声中……对于生活在这座城池里的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城内的主要干道之上,天黑之前,车马就已经络绎不绝,某些富贵人家的高大院墙之外,偶有露出彩楼一角,街市里巷,妓管酒楼,将各种物品陈列在门口,面对面的比赛奢华……

    波光粼粼,倒映出明灭灯火的河面之上,画舫小船络绎不绝,歌声与笑声在河面之上徘徊,起了又散,散了又起。

    而此时,某一座缓缓行驶的两层画舫之上,一场小小的诗会,已然达到了高-潮。

    “苏兄高才,愚弟愧不可及……”

    “今夜苏兄这首佳词,怕是要摘得头名了。”

    “呵呵,偶有所得而已,头名自然是不敢说的,还需诸位品评指正。”

    “苏兄过谦了,论七夕词,在场可没有人能比得过你……”

    ------

    ------

    似乎是某位年轻学子做出了上佳的词作,引得身旁众人一阵赞叹,苏姓青年推脱了几句之后,脸上也难免露出了得意的表情。

    虽说今夜只是小型的诗会,与会的也不过是几个并不出名的诗社,就算作品能拔得头筹,也只能在小范围中流传,待到明日,恐怕就会淹没在浩如烟海的词作之中。

    但最起码在此刻,对于身边之人的称赞,苏姓青年心里面还是极为受用的,待会儿若是有歌姬拿去传唱,虚荣心更是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哼,诗会还未结束就放此厥词,是不是得意的太早了?”

    清一色的夸赞声中,忽然传来了一声冷哼,自然会格外的刺耳。

    众人面色愠怒的转头望去,看到几道身影向着这边走了过来。

    “是白露诗社。”

    瞧见那几人的模样,众人眉头微微蹙起,明显不怎么待见对方的样子。

    这也不奇怪,自古文人相轻,大家属于不同的诗社,平日里都不怎么瞧得上眼,在诗会之中更是竞争关系,尤其是对方刚才还出言不逊,自然不会给他们什么好脸色。

    “哦,不知方兄有什么指教?”那苏姓年轻人眉梢一挑,问道。

    “指教谈不上,只不过在下不巧也偶得一首七夕词,不若请东篱诗社的文友指正一番?”最前面的一位身穿青色长衫的青年淡淡说道。

    “洗耳恭听。”

    方姓青年也不客气,一旁的桌案上就有笔墨,很干脆的拿起笔,沉思片刻之后,便在白纸上书写起来。

    众人的视线自然同时的落在了桌上,那方姓青年写到一半的时候,以苏姓年轻人为首的那群人脸色微变,表情有些不自然起来。

    “格调凄婉,借牵牛织女,道近人间悲欢离合,好词啊,苏文天比之方州,怕是还差了那么一筹。”

    能参加诗会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文化底蕴,此时周围众人看到那方姓青年写的词,和之前苏文天那首对比,无论是遣词还是立意,都是前者要高上一筹。

    诗会之上,大抵就是这样,即便是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好词,被人比下去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此前默默无名,凭借一首佳词,扬名一方,名利双收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

    这便是诗词的魅力。

    被对手一首词击败,苏姓青年带着东篱诗会的人灰溜溜的去了别处,得胜的白露诗会开始享受众人的称赞,此时并无人注意到,一位刚刚唱罢的歌姬走出了船厅,来到了甲板之上。

    歌姬抬头向上望了一眼,脸上浮现出一抹轻笑,沿着一旁的阶梯上了顶层,走到边上的雕花栏杆旁,对那倚栏望着河面的女子笑道:“怎么一个人上来了,方才又有几人有了好的词作,要不要下去看看?”

    女子微微转过头,露出一张绝美娇颜,笑了笑道:“不看也罢,遣词虽异,但大抵都是“欢娱苦短”之类,哀婉凄楚,毫无新意,耳朵都快要听出茧来了。”

    那歌姬苦笑一声:“不知若是楼下那些才子得知宛姑娘这样形容他们,心中会作何感想?”

    一旁的绝美女子正要开口,忽然抬头望向上方,那歌姬也心有所感,抬头望去,陡然看到一点细微的火光闪了一下,随后便有一团白影从天上掉落,落在了两人脚边。

第二十三章 天外飞诗

    “这是……”

    陡然有异物从天上掉落,绝美女子心中起初有些惊吓,待到看清脚下的东西时,俏脸上才闪过一丝恍然,俯身捡起脚边之物,开口道:“这怕是一只燃尽了油脂,掉落下来的祈天灯吧?”

    按照景国的传统,每逢佳节,都会有人放飞祈天灯祈福,尤其以七夕和元宵为最,松脂或者沾了油料的布片总有燃尽的时候,所以在七夕的夜晚,碰巧捡到一只祈天灯,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上面有字,看看写的什么。”短暂的愣神之后,那歌姬撇了一眼女子手中的祈天灯,脸上浮现出了饶有兴趣的笑容,笑着说道。

    景国的少女,往往会在七夕之日放飞祈天灯的时候,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心愿,大多都是祈求织女能够赐给自己一个如意郎君,或者保佑感情和和满满之类。

    八卦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女人,即便是对于一个并不认识女子的秘密,她们也是很感兴趣的。

    “这……恐怕不是君子所为吧?”绝美女子神色间有些犹豫。

    “我们可是小女子,本来就不是君子……”那歌姬轻笑一声,从女子手里接过祈天灯,视线望过去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一幅画。

    其实第一眼看过去,那歌姬也不确定这是不是画。

    只是简单的线条勾勒,没有任何色彩的渲染,不同于她知道的任一画种,但偏偏就是这些简单的线条,却勾勒出了美轮美奂的鹊桥相会之景。

    从未见过这样的奇怪的画作,歌姬一时间竟愣在了那里。

    “这画……”那绝美女子凑过去的时候,俏脸上也不由的浮现出了惊异之色,喃喃道:“好一个鹊桥相会,只是从未见过这种画法,虽有些太过简单,但看上去……倒也有几分意思。”

    那歌姬的目光在这幅画上停留片刻,随后才道,“这里还有字。”

    只是看到画作旁边的字迹时,她却不由的笑了起来:“张牙舞爪,毫无章法,这怕是哪家无知幼童乱写一通……”

    随后,又有些叹息的说道:“倒是可惜了这一幅画。”

    正要随手将手中的祈天灯扔掉的时候,身旁的绝美女子忽然神色一动,“等一下。”

    只见她伸手拿过了祈天灯,仔细的望向了上面的字迹。

    “鹊桥仙。”

    绝美女子念出这三个字的时候,那歌姬神色一动,脱口道:“是七夕词?”

    作为歌姬,每日传唱的大都是那些著名的诗词,这次受邀来参加七夕诗会,当有上佳词句问世的时候,也会由她唱出来。

    对于这些词牌名,她再也熟悉不过了。

    那绝美女子点了点头,忽视那歪歪扭扭的字迹,自顾自的念了下去。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那歌姬点了点头,脸上浮现出称赞之色:“居然是一首新词,用词工巧,怕是这第一句,就不是楼下那些才子能够做出来的。不过……遣辞虽妙,立意不足,“飞星传恨”……也终究没有逃过七夕哀词的格局。”

    对于这些歌姬来说,或许她们做不出一首好词,但是经年传唱诗词,要说品评诗词的优劣,她们也算是行家。

    她对这第一句的评价也算中肯,只不过,此时的歌姬并没有看到,身旁那女子的视线再次扫下去的时候,脸上逐渐绽放出了光彩。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念完了上阙之后,不等那歌姬开口,绝美女子便忍不住品评道:“奇峰突转,化恨为惜,好一个“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只此一句,便可胜过他人千句万句。”

    其实词句到了这里的时候,立意以及轮廓就已经浮现出来,这首词明显和以往七夕词的哀婉格调不同,别出机抒,婉约蕴藉的同时,又显得余味无穷。

    七夕词一直是文人们吟咏的题材,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词句留下,但虽然遣辞造句各异,却大都因袭“欢娱苦短”的传统主题,格调哀婉、凄楚。相形之下,这首词奇峰突转,一改往常,无怨无恨,仅从立意上就高出了一个层次。

    “下阙呢,快些念出来啊!”此时那歌姬也完全被这首词吸引,不由的催促道。

    不用那歌姬催促,绝美女子的的视线也已经望向了下阙。

    这一次,歌姬等了许久都没有声音传来。

    转头望去的时候,才发现绝美女子的的面容已经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露出一种正式的表情,口中低声喃喃了几句,脸色逐渐的从正式转为严肃起来……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那歌姬认不出探头过去,小声的念了出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又岂在……”

    念至最后一句的时候,声音逐渐小了下去,最后再未传来。

    画舫之上,两女望着祈天灯上的词句,一时间竟是痴了。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女子没有幻想过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觅得爱郎,相濡以沫,共度余生。

    但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样的词句出现时,却让女子对心中的爱情观念产生了动摇。

    爱情要经得起长久分离的考验,只要能彼此真诚相爱,即使终年天各一方,也比朝夕相伴的庸俗情趣可贵得多。

    这是一种境界上的差距,远远超过了她们所见过的所有七夕词。

    绝美女子丹唇微启,不由自主的将这一首《鹊桥仙》唱了出来。

    这本就是她极为熟悉的词牌,歌声轻灵,仿佛从云端传来,在河面上飘出很远。

    两人身后稍远一些的地方,两名青衣书生站在楼梯口,听到那女子唱出的词句,脸上浮现出了极度震惊的表情。

    “真是想不到,若卿姑娘竟有如此大才……”一人低声喃喃说道。

    “好一首《鹊桥仙》,无论是遣词还是立意都属绝佳,我等愧不能及!”身旁一人脸上浮现出羞愧之色,将手中一张写着自己所作诗词的纸筏撕得粉碎。

    他本是今晚七夕诗会众人公认的头名,方才是想将自己的作品拿上来品评,听了那首鹊桥仙之后,便再也没有了那样的心思。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怕是仅这一句,就足以流传千古了。”不知过了多久,那绝美女子悠悠的叹了一口气,俏脸上依然有无尽的回味之色,显然是被这首词影响了心境。

    与此同时,那两位书生也悄然下楼,从外面走进了船厅。

    霎时间,有数人围了上来……

第二十四章 影响扩散

    故土终究难离,七夕夜别人都在忙着约妹子钓凯子,李易却因为思念家乡情难自制,泪流满面。

    思念够了,还得继续生活,未来会是怎么样,这些问题暂时还不愿去想,怎么带着全家奔小康才是现阶段李易应该思考的问题。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心中担心姑爷的小丫鬟,偷偷的躲在窗外听墙角,直到屋内奇怪的歌声渐渐消失,小丫头抬头望了一眼,心下稍安,也准备回房安睡。

    繁星满天,随着时间进入子夜,柳叶寨中,热闹的气氛逐渐消退下去。

    稍远一些的地方,抱剑少女斜倚在一棵数人合抱粗的柳树上,感知到不远处的房间里面逐渐平稳的呼吸,缓缓的吐出一口浊气,身形消失在黑暗中。

    此时,已经在美梦中与故土重逢的李易,并不知道,因为他无意的举动,远处某地,一场无形的波澜,逐渐掀起……

    视线拉回到画舫内。

    两名年轻书生走进舱内的时候,神情还有些恍惚,仿佛人生遭受了重大打击的样子,此时,近处已经有人围了过来。

    “方兄,如何了?”

    “若卿姑娘是如何品评的?”

    “今夜七夕词头名,方兄这次怕是在若卿姑娘面前出尽风头了吧?”

    “那还用说,方兄此诗,便是在碧轩昭文此等大型诗会上,也算得上佳作了。”

    ------

    ------

    方才经过一番角逐,名叫方舟的才子以一首上佳的七夕词,力压众人,摘得诗会的头名,众人也不吝夸赞。

    那首词的确算得上佳品,就算是放在今夜关注度最高的那几场大型诗会上,也不至于被埋没。

    等到明日有人整理出今夜各诗会最出彩的诗词,编撰成册,方舟的词也有上榜的可能,到那时,怕是会名声大噪也说不定。

    方才见他拿出去请若卿姑娘品评,此刻回来,众人纷纷上前询问。

    若是刚才听到众人的夸赞之语,名叫方舟的书生定然会受用不已,但此刻却只觉得莫名的讽刺,苦笑说道:“头名之事,诸位还是莫要再提了,方某的词,实在是配不上这两个字。”

    “哎,方兄太过自谦了……”

    “是极,论及七夕词,场中无人能比得上方兄。”

    众人闻言,纷纷笑着开口,只当他是自谦之语,那方舟只是摇头苦笑,面色尴尬至极,如此片刻,众人也发现他的异常,气氛终于开始有些变化。

    “莫非,方兄见过了更好的词作?”

    那方姓书生苦笑一声,随后点了点头,上前几步,走到一处桌案前,缓缓说道:“方才在外面听若卿姑娘唱诵了另一首七夕词,诸位且看看罢。”

    略一挥笔,白纸上已然出现了三个大字。

    鹊桥仙。

    随着一句句词句从方姓书生手下铺陈开来,船厅之中,杂音渐渐消失,只余一众书生逐渐加粗的呼吸之声。

    当全词下阙尾句落下,周围一片安静,落针可闻。

    片刻之后,巨大的哗然,将整个房间淹没。

    ------

    ------

    “李易……”那歌姬和绝美女子走下楼梯的时候,口中喃喃的念叨着这个名字,忽而转头问道:“若卿可曾认识这位才子?”

    绝美女子心中也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摇了摇头说道:“之前从未听闻,但祈天灯能被你我捡到,必定是附近的才子,可这个名字……实在是陌生的紧。”

    “一般才子的水平,怕是这辈子也写不出这么好的诗词,莫非是那几位之一?”歌姬的脸上浮现出疑惑之色,随后说出了几个名字。

    这几人皆是庆安府极有名气的才子,在诗词方面的造诣极深,皆有数首诗词被广为传诵。

    “且不说姓名不同,单单这字迹……”名为若卿的女子摇了摇头,踌躇了一会儿,终于说出一句:“单单这字迹,也不是一般才子能够写出来的。”

    还有一句话她藏在心里没有说出来,以她在诗词方面的素养,自然能够看出来,就算是刚才身边歌姬所提到的那几人,也远远作不出这样的词句。

    片刻之后,两人已至船厅门口,那歌姬推开门,两人才迈进门口,忽觉气氛有些诡异,抬头看时,发现厅内安静的可怕,不复刚才高谈阔论的场景,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们。

    两女心中皆是一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就在这时,只见那方姓书生上前一步,苦笑着对那绝美女子抬手抱拳道:“若卿姑娘大才,这首《鹊桥仙》一出,以后我等怕是都不必再作七夕词了。”

    “未曾想若卿姑娘竟是此等才女,失敬失敬!”

    “既有如此才情,先前又何必隐藏?”

    “此等才情,真是让我等男儿愧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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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在如今的时代,女子的地位并不很高,但对于那些才情不弱于他们,甚至还要远超他们的才女,却仍然能够得到这些读书人的尊敬。

    此时,绝美女子已经大概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连忙道:“诸位可能是弄错了,这首《鹊桥仙》,并非……”

    “哎,若卿姑娘何须自谦,方兄与吴兄刚才都听到了。”

    “是啊,这样的词句,我等怕是一辈子也作不出来。”

    “不必再推脱了……”

    ------

    ------

    见众人似乎并不相信自己的解释,那女子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伸手向下压了压,等到声音渐小,这才开口说道:“倘若我说这首诗是从天上掉下来,碰巧被我捡到,诸位信吗?”

    周遭的气氛有一瞬间的安静,随后便有人笑了出来。

    “呵呵,姑娘说笑了……”

    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绝美女子,脸上露出了一副你别拿我们当傻子的表情。

    如果天上随随便便都能掉下这样的传世诗词,那还要他们这些才子干什么,倒不如老老实实的回家种地,作什么劳什子的诗词……

    绝美女子见此也只能苦笑一声,将方才捡到的那祈天灯拿了出来。

    不多时,河面上两只画舫交错间,有一纸信筏被传了过去,被人摘抄之后,如雪片般,扩散出去。

    这是以往的惯例,这样的大型节日,若是某个诗会出了上佳词作,便会拿出来与其他人交流指正,在诸多诗会中传来传去,待到天明时,会有人将呼声最高的诗作摘录十首,编纂成册,命名为《七夕诗集》之类。

    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这些诗词便会成为青楼乐馆的必点金曲,很快的流传开来。

    今夜,一首名为《鹊桥仙》的七夕词,便以这样的方式,传遍了沅水两岸,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而此时,柳叶寨中,名叫李易的书生,睡梦里忽觉身上有些发冷,无意识的皱皱眉,裹紧了被子,翻个身继续睡了。

第二十五章 憨厚大汉

    李易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大亮,估摸了一下时间,差不多已经相当于后世十点。

    以往小环总会早早的叫醒他,洗漱之后,便该去学堂给熊孩子们上课了。

    今天是七夕过后的第一天,照理说这个时候李易应该正在学堂里给熊孩子们讲孙猴子大战黄风怪,但按照他今天的起床时间,现在去学堂的话,等他到学堂的时候都快下课了。

    穿好衣服,刚刚下床,便看到小环端着水盆从外面进来,抬头看到李易,说道:“姑爷,你醒来啦!”

    “今天早上怎么没有叫我起床?”睡的时间久了,起来的时候还稍微有些头晕,李易揉了揉发涨的脑袋问道。

    “早上见姑爷睡的香甜,就没有吵醒姑爷。”小环将铜盆放在一旁的架子上,说道:“姑爷先洗漱吧,刚才我已经去过学堂,告诉那些孩子明天再来上课。”

    其实李易今天也没有给熊孩子们讲课的心思,随便用铜盆里面的水洗了把脸,象征性的扯了一块干布擦了擦。

    这个时代,是有一种叫做胰子的东西的,相当于后世的香皂,不过那却是达官贵人们平日里洗脸或者洗澡用的,普通人根本消费不起。

    李易心中早就在想着,怎么能把香皂做出来,作为一个有些一点强迫症的水瓶座来说,每天洗脸洗不干净是一件很难忍受的事情。

    洗完脸,又用杨柳枝沾了一点盐,简单的刷了刷牙。盐在这个世界还是很贵的,几乎不会有穷苦人家用盐来刷牙,不过他却不想学着小环那样,嚼着杨柳枝清洁牙齿……那东西味道太苦,不糟那个罪。

    走出门外,刚好看到柳如意从外面回来,额头微微渗出香汗,应该是刚刚练功回来。

    她只是撇了一眼李易,也没有说话,就回自己的房间洗澡去了。

    李易居住的房间在前院,后院则是小环和柳如仪姐妹的住处,他也没有进去过。

    看着柳如意的背影消失,李易的嘴角扯了扯。

    人长得漂亮,脸皮也厚的可以,黑了自己几百文钱,还能每天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至少李易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嘿,小环在呢!”

    一道粗犷的声音陡然从身侧传来,吓了李易一跳,转头看时,发现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大汉从外面走进了院子。

    看到这大汉的时候,李易的身体一震,脸色立刻黑了下来。

    这大汉和他,也算是老熟人了。

    当时柳如意一声令下,就是他翻身下马,将自己整个人扛起来扔在马上,忽然见到这一张熟悉的脸,李易就觉得小腹的位置又有些隐隐发疼。

    “方大叔,有什么事情吗?”小环对这个大汉显得很热情,笑眯眯的说道。

    大汉憨厚的笑了笑,扬了扬手里的东西,说道:“早上刚从山上打到的山鸡,你拿去炖了,给小姐补补身子。”

    李易这才发现,大汉手里还拎着两只“不明物体”。

    金黄色的羽冠,身上的羽毛五彩斑斓,腹部是红色的,尾部还有着长长的翎羽------红腹锦鸡!

    李易撇了大汉一眼,这就是他在山上打的山鸡?

    猎杀国家保护动物,这要是放在后世,可是犯法的行为……

    不过,锦鸡也是鸡,有肉就好。而且,野生的山鸡,应该比吴氏家里养的母鸡要好吃多了吧?

    霎时间,李易再次看向大汉时,居然觉得原本那十分可恨的面容也顺眼了许多。

    小环面有难色,说道:“方大叔,这两只山鸡你拿回去吧,让婶婶给孩子们炖了,姑爷前两天捡到的山鸡,我们还没有吃完呢。”

    去年收成不好,寨子里每户人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柳氏一脉还好一点,毕竟是主家,最起码不会饿肚子,但是还有很多人,连每日的两餐都要精细打算,眼前的大汉就属于这一类人,怕是一年也吃不上两次肉,收下这只山鸡,不仅小姐会责怪,小环自己也伸不出手。

    “哎,长者赐,不敢辞,小环,不可以这么没礼貌……”李易大步的走过去,一脸微笑的从大汉的手里接过了锦鸡,“那个,方大叔是吧,谢谢你了!”

    大汉愣了一下,然后就憨笑的说道:“俺是粗人,不懂什么辞不辞的,俺家那口子说了,要不是老寨主当年给俺们一口饭吃,俺们现在早就饿死了,做人不能没良心,家里也没什么东西,这两只山鸡你们就拿着吧。”

    李易脸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了,古时候的人,还真是淳朴的可爱……

    “姑爷……”小丫鬟扯了扯李易的衣角,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没有说些什么。

    大汉转头打量了一下李易,见他身材瘦弱的样子,憨笑一声,伸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说道:“姑爷的身体这么瘦,是该好好补补!”

    肩上陡然传来一股大力,李易的身体一个趔趄,差点跪倒在地上。

    那大汉见此再次一愣,随后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真是对不起,俺手劲大,忘了姑爷是读书人,身子弱,姑爷不要怪罪……”

    得了便宜还卖乖,李易的脸皮有些抽动,有些怀疑这家伙的憨厚是不是装出来的……

    “那个……没事俺就先回去了,那口子还在家等着俺呢!”大汉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方大叔再见!”

    远远的看着大汉的身影消失,小环才悠悠的叹了一口气,说道:“姑爷,你刚才不该收下这两只山鸡的。”

    李易一边揉着还在发疼的肩膀,一边疑惑的问道:“为什么?”

    “之前老爷对方大叔一家有恩,现在家里就剩两位小姐了,方大叔经常送些东西过来,还有一些老爷当年的老兄弟,平时有什么事情也都帮衬着……”小丫头好看的眉毛皱了起来,说道:“平日里小姐都不让小环收这些东西,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

    若是手里拎着的是吴氏家里的两只母鸡,李易一定会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的杀鸡拔毛,一只做炸鸡排一只熬鸡汤……

    但听小环这么一说,陡然觉得手上拎着的山鸡都沉重了许多。

    平白无故的受人恩惠不好,李易想了想,说道:“要不这样吧,我们把两只山鸡做好,给他们也送去一些,就算是还礼了,怎么样?”

    小丫鬟闻言,眼睛猛地一亮,说道:“好呀好呀,姑爷做的东西那么好吃,他们一定会喜欢的。”

    李易笑了笑,将山鸡放好之后,大手一挥,说道:“收拾一下,去山上采些新鲜的蘑菇,我们今天吃小鸡炖蘑菇!”

第二十六章 民风淳朴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清晨光着小脚丫,走遍森林和山岗……”少女清脆的歌声伴着欢快的旋律在山间的小路上回荡,小丫鬟唱着姑爷刚刚教给她的歌曲,一路蹦蹦跳跳,身后背着的小竹筐里面已经装满了不少蘑菇。

    姑爷下午又要做一道没有吃过的菜,少女心中充满着小小的期待,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李易走在小丫鬟身后几步远的地方,看着这道似乎充满了无限活力的倩影,心中不免感叹一句:“年轻真好啊!”

    山间生长的蘑菇,天然无公害,刚刚采摘下来新鲜的紧,无论是小鸡炖蘑菇还是做一碗鲜美的蘑菇汤,都是最好的食材选择。

    “姑爷,快来看,这只蘑菇好漂亮!”小丫鬟一惊一乍的声音再次在李易的耳边响起,转头看时,发现小环正兴高采烈的跑到某处树下,将一只表面橘红色,上面布满白色鳞片的蘑菇采了下来。

    “这个蘑菇这么漂亮,一定很好吃。”小丫鬟邀功似的走到李易面前,捧着这只蘑菇说道。

    李易仔细的看了小环手中的蘑菇一眼,很快就在脑海中的一本菌类图谱上找到了相似的图片,随后笑了笑,摇摇头,说道:“这只蘑菇可不能吃,吃了会肚子痛的。”

    “为什么啊?”小丫头很不理解,为什么这么漂亮的蘑菇吃了会拉肚子?

    “这是捕蝇菌,又叫毒蝇菌,是一种毒蘑菇。”李易再一次的为小丫鬟充当了百科全书,“吃了这种蘑菇,会头疼,肚子疼,哪里都疼……反正这种蘑菇不能吃就是了。”

    小丫鬟望向李易的大眼睛里面又开始闪烁小星星了。

    会做饭,画画,会写诗,还会唱歌,还能一眼认出来蘑菇有没有毒……姑爷好厉害!

    “以后要记得,越是长得好看的蘑菇,就越可能是毒蘑菇,就和女人一样,长得越漂亮就越危险……”眼看着蘑菇已经采的差不多了,准备下山回家时,李易很难得的给小丫鬟讲起了人生哲理。

    这小丫头,心思单纯的就和一张白纸一样,被人卖了怕是还要给别人数钱,平时就要让她树立起正确的三观,免的以后吃亏。

    “这么漂亮的蘑菇,怎么就有毒呢……”

    小丫鬟看了看手里的蘑菇,想到李易刚才说的话,急忙将那蘑菇扔掉,又自言自语了一句:“长得越漂亮就越危险……才不是这样呢,大小姐和二小姐都那么漂亮……”

    说着,小丫鬟的俏脸又有些羞红,小声嘀咕了一句:“其实小环也挺漂亮的呢……”

    抬头一看,才发现李易已经走出了十几步远,顿时不再想这些事情,急忙追了上去,“姑爷,等等我……”

    ------

    ------

    和小环回到寨子里的时候,一路走来,倒是有不少人和他们------和小环打招呼,李易将这些人的面孔一个个记在心里面,一般来说对小环热情的人,都是站在柳如仪姐妹这一边的。

    路过某一户人家的时候,一个穿着粗布衣裳,身上打满补丁,大约有七八岁左右的熊孩子正蹲在门口吃饭,听到有人过来,抬头看了一眼,有些怯怯的叫了一声:“小环姐。”

    这个熊孩子李易看起来十分的面生,肯定没有去过学堂,由此猜测,他应该不是柳氏族人。

    柳叶寨的人吃饭大都是一天两餐,时间并不固定,路过的时候,李易瞅了瞅熊孩子的碗里,黑乎乎的一片,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走的近了,还有一种不太好闻的味道,很难想象,这居然是人吃的东西。

    不过,对于熊孩子来说,这似乎是什么美味一样,吸溜吸溜的吃的正香,另一只手里还拿着一只类似于馒头的物体,同样是黑色的,咬一口咯嘣咯嘣的响,看着熊孩子好不容易啃下一口,李易嘴角的肌肉有些冲动,隐隐的感觉到了牙疼。

    一道壮硕的身影从屋里走了出来,看到李易和小环,愣了一下之后,马上憨厚的笑笑,和两人打了一个招呼。

    李易也愣了,这大汉,不就是早上送给他们两只山鸡的那位吗?

    再次低头看了看熊孩子碗里的东西,李易有点不敢相信,早上那么干脆送给他们肉吃的大汉,自家孩子吃的居然是这样的东西?

    大汉走出屋门,轻轻踢了坐在地上的熊孩子一脚,骂道:“小兔崽子,还愣着干什么,这是姑爷,赶快叫人!”

    “姑,姑爷好……”

    被老爹踢了一脚,熊孩子放下碗和窝头,怯怯的叫了一声。

    “汪!”

    一直黄色的土狗从屋里跑出来,可能感觉眼前这个年轻人十分陌生,对着李易叫了两下,忽然猛地吸了吸鼻子,瞥见一旁的窝头时,狗眼猛地一亮,一口咬住窝头,以一种让人惊诧的速度消失在了几人眼前。

    看到这一幕,熊孩子愣了,小环愣了,李易愣了。

    那大汉也愣了,不过,下一刻,李易便听到耳边陡然传来一声炸裂似的怒吼,大汉熊一般的身体已经追了出去。

    “大黑,你要是敢吃了那个窝头,老子今天就宰了你下酒!”

    眼看一人一狗的身影消失,李易低头看看地上放着的碗里黑乎乎散发着异味的食物,已经没有心思好奇为什么那只黄色的土狗会有“大黑”这么一个霸气的名字……那大汉将两只山鸡送给他们,自己家吃的却是这种东西,让李易在震惊之余,也不由的陷入了沉思。

    在柳叶寨中,柳家一脉便类似于地主一样,拥有所有的土地,日子虽然都不宽裕,但也不至于过的太差。

    但更多的人,则是类似于刚才的大汉,差不多相当于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佃户,仅仅是能够养活一家老小不至于饿死而已,若是碰上收成不好的灾年,恐怕是连这一个最低的要求都不能满足。

    李易从小环口中得知,去年便是一个收成大减的灾年,所以目前寨子里所有人的日子都过的十分艰苦。

    平心而论,如果是李易自己,断然不会在这样的情境下,做出和那大汉一样的举动。

    或许,这也是这个世界的人,最值得敬佩的地方。

    李易不得不承认,他被眼前这个憨厚的大汉,或者说这个世界的淳朴民风给感动了。

第二十七章 家中无粮

    下午做饭的时候,上一次乞巧节克扣的那些芝麻油终于派上了用场。

    在这个除了蒸就是煮的时代,能吃上一口正宗的炒菜,便是李易现阶段能感受到的最幸福的事情。

    用莴苣叶子做了一盘清炒绿菜,河边的水芹菜在锅里焯过之后,凉拌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那大汉送来的山鸡被李易做成了小鸡炖蘑菇,都是新鲜的食材,外加一个简易版的宫爆鸡丁以及一道鲜美的蘑菇汤,两荤两素一汤,在后世看起来还略有寒酸,现在却让李易有了过年的感觉。

    对于生活在柳叶寨的很多人来说,或许过年也不可能吃的这么丰盛。

    “小环!”

    等到最后一道蘑菇汤也出锅之后,李易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随后便朝着门外喊了一声。

    小丫鬟的身影风一般的跑了进来,急忙道:“姑爷,什么事情?”

    “把这些菜都分出来一点,给方大叔家里送去,等你回来我们就开饭。”李易摘下围裙,一边洗手一边对小环说道。

    “我马上就去!”只是闻到那些菜的香味,小环就已经成馋的不行了,麻利的从厨房里找出一个食盒,清洗了之后,将每道菜都分了一部分出来。

    此时,一处破落的院子里,浑身脏兮兮的熊孩子眼巴巴的看着方姓大汉,有气无力的说道:“爹,我饿……”

    旁边一个粗布衣衫的妇人怜爱的摸了摸自家孩子的脑袋,眼中闪过了一丝无奈之色。

    大汉瞪了一眼院子里某条一瘸一拐走路的土狗,家里最后的一只窝头最终还是没有抢回来,转过头时,脸上已经多出了一丝苦涩,说道:“再忍忍,等爹明天发了工钱,回来买白面馒头给你。”

    听到白面馒头,熊孩子的眼睛里面忽然出现了一丝色彩,猛地点了点头,说道:“爹,我不饿了,我出去玩!”

    看着孩子似乎一下子充满活力的背影,大汉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对于他们来说,只要哪一年的收成不好,接下来的整整一年都是煎熬。

    与此同时,打开门正准备跑出去的熊孩子,看到门口的一道身影,脚步猛地一顿,然后站在那里,低声的叫了一句:“小环姐。”

    大汉转过头,看到小环站在门口,急忙走了过来,问道:“小环,你咋过来了,是不是小姐那边有什么事情?”

    “不是的。”小环笑了笑,顺手把手里的食盒送了过去,说道:“这是姑爷让我送过来的。”

    “这是啥东西?”

    大汉有些疑惑的揭开食盒的盖子,霎时间,一股浓郁的香味飘了出来。

    一旁的熊孩子闻到这股味道,猛地吸了吸鼻子,嘴角流下了一丝口水,肚子又咕咕咕的叫了起来。

    那大汉愣了一下之后,立刻说道:“使不得,使不得,小环你快点把这些拿回去……”

    食物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永远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生存下去,才有资格去谈别的东西。

    大汉家里平时吃的东西也不过是麸皮里面掺几粒米,外加一点野菜,就能度过整个冬天,而这食盒之中,有菜有肉,仅仅是香味就能让他流口水,这对于大汉来说,已经是极为贵重的东西了。

    小环没有去接食盒,笑着说道:“方大叔,你就收下吧,反正我们也吃不完,姑爷还等着我回家吃饭呢,方大叔再见!”

    “小环,小环……”

    大汉喊了几声,见小环的身影渐行渐远,只能无奈的笑了笑,转过头时,看到自家孩子正站在那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的他手里的食盒,不停的吞咽口水。

    “咕咚。”似乎是再也忍受不了美食的诱惑,大汉自己也不由的吞咽了一口口水。

    旁边的熊孩子想笑却不敢笑,脸色憋得通红。

    “兔崽子……”大汉在熊孩子屁股上轻轻踹了一脚,嘴里骂了一句,将那食盒递给了身后的妇人,说道:“别一次吃光了,省下来一点,明天再吃。”

    就在方姓大汉一家围在桌前,面对着从未吃过的美食,快要将舌头都吞下去的时候,李易也坐在饭桌前,对面有两道目光疑惑的看着他。

    “今天可是什么重要的日子?”许久之后,还是柳如仪先开口问道。

    “不是。”李易摇了摇头说道。

    “既不是重要的日子,为何饭菜如此丰盛?”柳如仪眼中疑惑之色更深。

    “因为……任性?”

    李易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不就是多炒了两个菜吗,还非得自己说出一个理由,给熊孩子上课上累了做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不行吗?

    这个理由好像还真的没有多少说服力,因为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给熊孩子上过课了。

    在心里面叹了一口气,看来必须快点提高一下家里的生活水平,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块肉的日子,他实在是不能忍受啊!

    夹了一块锦鸡肉,尝了一口之后,不由的点了点头,心中满意至极。

    不愧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味道根本就不是吴氏家养的那些母鸡能比的。

    柳如意撇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毕竟现在每天吃的饭菜,和之前简直是天壤之别,相较而言,对于这些食物的来源,她就不那么的关心了。

    至于吴氏家里又丢了几只鸡,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面前的这两道菜以前从来没有吃过,闻起来味道还不错……很快的,柳如意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别处。

    “对了,家里快要没有粮食了。”吃完饭,照例是小环收拾残局,柳如仪走出去的时候,李易顺口说了一句。

    门口的脚步声顿了顿,很快便有声音传来:“如意明天会下山一趟,我会让她买些粮食回来的。”

    “下山?”

    李易闻言,眼睛猛地一亮。

    绿柳山所处的位置,属于景国庆安府,下山之后,沿着官道走上个把时辰,便是府城所在。

    李易在这山上也待了不短的时间了,钱袋里面虽然有百来文铜钱,但在山上根本花不出去,他早就想见识一下山下的繁华世界,感受一下古时候奢华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

第二十八章 下山采购

    安庆府,地处景国西南,曾作为景国陪都,府城极为繁华,是景国除了景都之外的第二大都城。

    此时,在通往安庆府城西南城门的一条官道上,几匹毛色发亮,体型健硕的骏马飞奔而来,身穿白色劲装的女子一拉缰绳,马儿吃痛发出一声长嘶,高高的扬起马蹄,在距离城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了下来。

    “吁!”

    几道声音相继传来,数位身材壮硕的汉子熟练的翻身下马,马蹄纷乱的踩在地上,激起了一片尘土。

    “姑爷,府城到了!”方姓大汉抓着李易的胳膊,从马上跳了下来。

    李易抬头望着数丈高的城墙,两侧绵延望不到尽头,不由的觉得两腿发软,眼前一片眩晕。

    “呕!”

    扶着护城河边上的一棵柳树吐了好一会儿,这种极度不适的感觉才稍稍的消退了一些。

    他当然不是因为看到十几米的高的城墙就生出一种高山仰止的敬佩之情,用这种行为来表示一下心中的震撼。

    对于一个从来没有骑过马的人,被强行按在马上颠簸十余里的山路,此刻还能站在这里,已经说明李易的身体素质很好了。

    第一次的府城之行并没有李易想象的那么完美,未进城门,他整个人就有了虚脱的感觉。

    “姑爷,你这身体太虚,要好好练练才行!”方姓大汉看着李易难受的样子,忍不住说道。

    才骑了这么一会儿的马就吐成这样,这个新姑爷什么都好,就是身体太弱,有点不像是个男人……

    李易狠狠的瞪了大汉一眼,也懒得和他说话,转过头,第一次的用一种相对正式的目光,看着这座繁华的城市。

    城门中进出的行人络绎不绝,货物车马夹杂其中,看起拥挤,却又井然有序,视线向城门里面望去,更是人头攒动,两旁的街道上摆满了各种小摊,在城门外面都能听到摊贩的吆喝之声,李易随柳如意等人牵着马走进城门,终于切身的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繁华。

    脚下的街道全是由一块块方正的青石铺就,街道两边的建筑屋檐卷起,雕栏画凤,古意盎然,古装打扮的路人从身旁走过,让李易再一次的体会到,他现在所处的,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方姓大汉牵着的马当然不是柳叶寨的财产,景国本来就十分缺马,很大程度上要靠从其他国家进口才能满足正常需要,市面上一匹马的价格在七八十两银子左右,这个时候的一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一千枚铜钱,李易大致估算了一下这个时代的物价,一枚铜钱大抵相当于后世的五角钱,这样算起来,一匹马换算成人民币,应该是------反正要好多好多钱。

    如果柳叶寨家家都有一匹马的话,那平时也不用吃糠咽菜了,平均生活水平绝对在小康以上,大踏步迈入中产阶级。

    这样正好应了一句古话,骑着俊马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养马的!

    没错,养马就是包括方姓大汉在内,柳叶寨一部分人的副业。

    这些人的父辈大都是山贼出身,有着纯正的山贼血统,不会养马的山贼的不是一个好山贼,也幸好他们都继承了父辈这些优秀的基因,虽然看起来都是一个个的糙汉子,但马术却非常人能比,用这个技能平时赚点外快,也能贴补贴补家用。

    不过,自古以来,出卖苦力的,大部分都只能混一个温饱,封建社会的剥削更加的严重,他们所拿到的工钱,也只是能保证一家老小不至于饿死而已。

    每个月方姓大汉等人都会带着这些马下山接受一次检查,顺便领他们上个月的工钱。

    来的路上李易问过他,养马每月的工钱是100文,工钱实在是低的可怜,也就买上几斤米而已,而每年大概只有四个月的时间养马,这几百文钱,他们要撑整整一年。

    约好了回去的时候相聚的地方,方姓大汉等人牵着马走了,李易一转眼的功夫,柳如意也消失不见了,原地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这让李易心里面大惑不解,他们就不怕自己趁机跑了?

    想到那个要抓住自己的神经病老头子,以前的家是回不去了,再掂了掂钱袋,李易忽然觉得待在柳叶寨也挺好的……

    花上四文钱在街上买了两个包子,咬了一口,皮薄馅多,两个包子吃完,腹中的饥饿感顿时荡然无存。

    李易心中不由感叹,以前在外面买的包子,咬一口都看不到馅,那些眼睛里只有钱的家伙,恨不得把馒头当包子卖,相比而言,还是古时候的人实诚……

    一百二十八文钱已经花掉了四文,原本李易还想靠着这点钱好好潇洒一把,可现实是残酷的,在街上逛了一圈之后,李易发现自己似乎只能……吃包子。

    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都是一个穷逼,这让李易心中有一种莫名的酸楚。

    尤其是在见识了安庆府的繁华之后,李易的心里面已经打定主意,回去之后就立刻考虑赚钱的方法。

    现代人有现代人的骄傲,更何况他还带了一个堪称逆天的作弊器,要是还整天过着吃糠咽菜的生活,这也太丢穿越人士的脸了。

    溜达的过程中,顺便在路边的小摊上买了一些蔬菜的种子,偶然看到旁边的小摊上有山楂卖,也买了几斤。

    上一次克扣下来的白糖还没用,很久都没有尝到冰糖葫芦的味道了。

    即便是在整个景国,安庆府也算得上顶尖繁华的城市,勾栏瓦舍,酒楼妓院鳞次栉比,可惜这些地方李易都只能在门口转悠。

    街上溜达了一圈,走的有些累了,干脆找了一处角落休息。

    这是一个人流量略少一些的街角,李易身侧不远的地方,摆放着一桌一椅,桌上有笔墨纸砚,一边还放着一些纸筒,一个年轻的书生端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线装书看得入神。

    这年头,读书人缺钱用了,摆一张桌子在街头卖画卖字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李易心中正想着他以后没钱的时候要不要也效仿一下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汉子从远处跑了过来,跑到那书生跟前,气喘吁吁的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

    汉子走后,书生的脸色立刻变得有些焦急和紧张,陡然抬头看着站在旁边树下的李易,眼前猛地一亮,快步走了过来。

第二十九章 生财之道

    在李易有些诧异的眼神中,那书生走到他的跟前,拱手行了一礼,语气稍有些急促的说道:“这位兄台,在下家中有些急事,兄台可否帮我看着这画摊片刻,等在下处理好了家中之事,会尽快赶来。”

    李易看得出来这书生应该真的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反正现在他闲着也是闲着,柳如意和方姓大汉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过来,帮这书生看会摊子也损失不了什么,还能找个地方休息,何乐而不为?

    在那书生期待的眼神中,李易点了点头。

    “多谢兄台!”

    见李易答应,那书生脸上浮现出喜色,说了一句谢谢之后,便匆匆离去。

    书生走后,李易走到那画摊前面,坐在椅子上,拿起那书生刚才看的书,悠闲的看了起来。

    没几分钟,李易就摇了摇头,将那本书扔到了一边。

    书上记载的都是一些人物传记,枯燥乏味,无聊至极,也不知道刚才那个书生是怎么看的津津有味的。

    李易只是一个伪书生,让他坐在这里一动不动的看这东西还是有些困难。

    视线投到桌上,入眼的是一幅已经完成的画,画上是一位女子,面若芙蓉,身形窈窕,长得还挺漂亮。

    随便抽出旁边的几个纸筒打开看看,也都是一些已经完成的人物山水画之类,从一个外行人的角度来看,这书生的画工还可以,不过想想也正常,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吟诗作画就算并不精通,也肯定是会一点的,没有两把刷子,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读书人。

    看到一旁的笔墨颜料之类的东西,李易也不由的有些手痒。

    这几天他也消化了不少有关绘画技巧的书籍,心里面还在想着以后要是混不下去了,也学学这书生,在街头摆上这么一个画摊,卖画为生,肯定也不会饿死。

    寨子里面的宣纸没有了,李易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实践过,将桌上的画卷起来放在一边,顺手扯过一张空白的宣纸,提笔蘸墨,略一思忖之后,提笔在纸上勾画了起来。

    不多时,一个女子的脸部轮廓出现在了纸上。

    虽然五官还没有画出来,但是仅凭脸型,也不难看出李易要画的人正是柳如意。

    “第一次画立体人物,先拿她练练笔。”

    想到柳如意那总是冷冰冰的脸,李易的脸上勾起了一丝恶趣味的笑容,再落笔时,开始描绘五官以及身形。

    立体画听起来很难,逼格很高的样子,但无非也就是光与影的处理,比例的差别,以及一些构图的技巧,只要有一点点绘画基础,其实并不难掌握。

    虽然是第一次画立体人物,但其实已经在脑海之中练习了无数次,下笔没有任何的停顿,不长的时间,与柳如意神似的女子便已经出现在了宣纸之上。

    只是与寻常的画不同,画面上的女子,不仅神态惟妙惟肖,与真人无异,更是多了几分灵动,像是下一刻就要从画中走出来一样。

    一般的立体画,大都是通过比例的控制,光影的调节,需要从某一个特殊的角度来看才能显示出立体效果,李易在这方面做了一点削弱,使得立体感并不那么强烈,极大的保留了良好的比例,又营造出一种呼之欲出的感觉。

    那些过于冲击性的画面,想来这个时代的人并不是那么容易接受,改变要一点一点的来,这只是李易做的第一次小小的尝试。

    画完之后,细细的端详了一会,李易点了点头,表示对自己的作品还算满意。

    抬头时,猛地对上一张陌生的脸,因为李易的动作太过突兀,对方似乎也没有反应过来,两个人的鼻尖只有几厘米的距离,若是再近上一点,恐怕李易来这个世界之后的初吻就要没了。

    尤其是对方还是一个男人,虽然这个男人长得还有那么一点点小帅,但若是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恐怕他会至少恶心上十天半月。

    “你是谁?”

    李易猛地退后两步,一脸嫌弃的望着站在桌子的另一面,正用惊艳的目光打量着柳如意画像的年轻人,脱口问道。

    那衣着华贵,看起来和李易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眼睛还盯着李易刚刚完成的画,啧啧的赞叹几句,“这画好生奇怪,画中的女子,竟像是要从纸上走出来一样……”

    李易撇了撇嘴,这家伙虽然穿的人模人样的,也是个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土包子,不过是一副立体画而已,就惊讶成这个样子。

    “这画倒是奇特。”年轻人嘴里喃喃了一句,随后才抬头看着李易,饶有兴趣的说道:“就用这样的风格,给本公子也画一幅。”

    “不画。”

    李易压根就没有看他,淡淡的说了一句,重新坐回了椅子上。刚才站了那么久,腰都酸了,还是坐着舒服。

    “为何?”那年轻人闻言愣了一下,开口问道。

    “抱歉,在下作画的原则是只画女子,不画男人。”李易懒洋洋的说道。

    那年轻人闻言眉梢挑了挑,显然没想到这街头卖画的秀才还有这种规矩,上下打量了一下他,忽然开口道:“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李易闻言心中稍稍一动。

    一两银子差不多相当于一千枚铜钱,以现在的物价,足够买上两石米了。

    一石米大约150斤,就是天天吃大米饭,也足够四口之家吃上好一阵子。

    看这家伙的穿着,也不像是穷人,仅仅是腰间挂着的那块玉佩恐怕就值不少钱,应该不是诓他。

    不过-----男子汉大丈夫,岂能为了区区两石米而折腰?

    李易摇了摇头:“一两银子也不画。”

    “五两。”

    那年轻人看到了李易刚才明显已经有些意动,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再次说道。

    “五两银子,十石大米……”李易脸上的表情纠结,许久之后,才从喉咙里挤出了几个字,“五两也不画!”

    男子汉大丈夫,十石米也不能折腰!

    “十两!”

    年轻人神色淡然的再次说了一句。

    他话音刚落,李易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这突然的举动倒是吓了年轻人一跳,看到这一幕,不远处的一处墙角,几个蹲在那里歇息的身影猛地站了起来,一只手不由的向着腰间摸去。

    便在这时,李易亲切的拍了拍年轻人肩膀,笑道:“刚才第一眼看到兄台的时候,就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此时回想起来,兄台像极了在下的一位故友,单凭这点,今日打破规矩又何妨?”

    看着对面的书生陡然间像是换了一个人,年轻人一脸愕然,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第三十章 拦路打劫

    “这书生,倒也是一个妙人……”

    约莫过了大半个时辰,年轻贵公子撇了李易一眼,手里拿着李易刚刚为他画好的画像,满意的点了点头。

    轻轻的打了一个响指,一个蹲在旁边小摊上挑拣货物的路人立刻站了起来,从怀中摸出一块银锭,“啪”的一声扔在了李易面前的桌子上。

    钱货两清,看着年轻贵公子走远,周围的路人也陡然少了一半,李易学着电视里的桥段用牙齿咬了咬,也没咬出个所以然来,抬头看到过往的路人都用一种异常火热的眼神看着他------手里的银子,急忙将其收到怀里。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才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真正意义上赚到的第一桶金。

    不要小看这十两银子,以如今一两银子就能买两石米的物价,这十两银子,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好几年。

    摸了摸怀里的银子,李易不由的在心里感叹,还是城里人有钱啊!

    这样一来,他只需要每天画上这样的一幅画,很快就能过上提前退休的日子了。

    当然,这只是最理想的情况,除了那个看起来仪表堂堂但是脑子好像不太正常的贵公子,怕是没有几个人会花十两银子买上这样的一幅画。

    银子到手,心情也好了许多,李易一边舒服的躺在椅子上晒太阳,一边等那书生回来。

    这一次,他没有再等多久,书生的身影匆忙的跑了过来。

    两人互相寒暄了几句,那书生一脸感激的握着李易的手不放,不停的说着谢谢,直到李易发现周围的路人看他们的眼神都发生了某种变化,才急忙一甩手,表露了告辞的意思。

    当然,临走的时候,他将刚才画的那张柳如意的画像拿走了,对此那书生也没有说什么,反倒是告知了李易自家地址,邀请他下次有时间过来切磋切磋画技。

    拿着十两银子,李易觉得心里面都踏实了不少,刚才买不起的东西现在也可以大手一挥的付钱,不过此时他手里已经拿了不少东西,倒不如等方姓大汉他们回来,毕竟有免费的劳力可以使用,不用白不用……

    走到和柳如意等人约定好的大柳树旁边,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等着方姓大汉他们回来。

    此时的李易,并没有发现,就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人群中,一个尖嘴猴腮的青年,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眼中闪过了一道贪婪的光芒。

    左右四顾了几眼,青年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一条巷道之中。

    画摊旁,李易走后,那书生开始收拾东西。

    “咦,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收拾了?”一道清脆的声音从前方传来,书生抬起头,看到来人,方才笑着说道:“原来是小翠姑娘,今日家中有事,便收拾的早一些,姑娘是来取画的吧?”

    约莫十五六岁,梳着双丫髻,脸蛋有些婴儿肥的少女点了点头,说道:“画好了吗,小姐一大早就差我来取了。”

    那书生笑着点了点头,将桌上放着的一个画筒递了过去,说道:“已经画好了,小翠姑娘打开看看,若是有什么地方不满意,尽管指出来,还可以再修改的。”

    那少女摆了摆手,说道:“不用了,小姐急着要,取了画,我还得马上赶回去。”

    对于这书生的画工,少女并没有什么怀疑,随手接过书生递过来的画筒,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几钱碎银,放在桌上之后便匆匆离去了。

    那书生收拾好东西,将之寄放在旁边的酒楼之后也很快离去,而此时,李易的处境却有些不太妙。

    看着几个缓缓的向着这边靠近的陌生人,李易从原地站了起来,一脸的警惕。

    直觉告诉他,有麻烦要来了。

    正想从旁边走开,两侧的方向,分别出现了两人,体格和方姓大汉有的一比,明显不是李易能够对付的。

    几乎是转瞬间,李易就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怕是刚才他将银子拿出来的时候,被某些人看到了……

    三面都被包围,身后是一条巷道,李易几乎是想都没想的就跑了进去。

    看到他这样的举动,那些人不仅没有追过去,一个个脸上反而都露出了戏谑的笑容。

    “那书生身上真有银子?”

    走到巷子口,为首一个脸上有些刀疤,看上去有些狰狞可怖的大汉,忽然停下了脚步,转头望着身后那个尖嘴猴腮的青年问道。

    也难怪他好奇,看那人的衣着,怎么看都只是一个穷书生而已,根本不像是有钱人。

    那青年闻言,立刻一脸谄媚的说道:“大哥,我哪敢骗您啊,刚才我可是亲眼看到他拿出来这么大一锭银子!怕是最少也有十两……”

    一边说,还一边伸手拳头给那大汉比划了一下。

    “十两……”刀疤大汉舔了舔嘴唇,十两银子,只要不去城里那几个有名的销金窟,足够他逍遥快活好一阵子了。

    “进去吧。”

    那大汉挥了挥手,众人纷纷走进了巷子。

    “妈-的!”

    跑了十余步,看到巷子尽头的一堵高墙,李易嘴里暗骂一句,没想到这居然是一条死胡同,转过头时,看到那些人已经走了进来。

    “书生,银子是你自己交出来,还是我们帮你?”为首的刀疤大汉一脸戏谑的走到李易面前,抱着双臂,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说道。

    这大汉长得虎背熊腰,身高最起码也有一米九以上,接近两米的样子,比李易足足高出一个头,说话的时候,完全是一副俯视的样子。

    他身后的数人,也用一种嘲讽的目光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一只待宰的羔羊。

    刚刚到手的银子,在怀里还没有捂热乎,就又要被人给抢去,李易此时心中的憋屈无法用语言形容。

    他倒也没有想着反抗,别说这看起来凶恶的大汉了,就是对方身后那些人,李易觉得自己只有对上那个猥琐的小个子青年才有打赢的希望。

    银子没有可以再赚,小命没了就什么都没有,就算这些人没打算要他的命,肯定也会揍他一顿之类……这是李易不想看到的。

    在心里面叹了一口气,抬起头一只手向怀里面伸去,准备拿出那一锭银子。

    看到李易的举动,那大汉的脸上浮现出了笑容。

    “这书生,倒是挺识趣……”

    这一个念头刚刚在大汉的脑海中浮现,下一刻,他的笑容就凝固在了脸上。

    “死刀疤,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我听听?”

    在那刀疤汉子看来,那书生的手已经伸到了怀里,却又突然拿了出来,脸上忽然换上了一副嘲讽和不屑的表情,淡淡的看着他说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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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书生介绍:
21世纪工科男,穿越古代成为一名穷书生。
大脑里面居然装着一个图书馆,各种知识应有尽有!这辈子不说封侯拜相,怎么也得当个大官玩玩吧?
迎着初升的朝阳,李易发下宏愿,勇敢的迈出了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步。
“站住!”
高头大马之上,一绝色女子身着劲装,细细打量一番,素手轻挥:“绑了!”
身后的凶恶山贼一涌而上……
洞房花烛夜,看着推门进来的绝色女子……李易的宏愿发生了小小的改变。
官居一品,算什么?
封侯拜相,没意思!
我可是要成为山贼王------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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