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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辣酱热干面     权游:最强龙妈txt下载     权游:最强龙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640章 神圣婚姻

    晨曦染红冬雪覆盖中的谷地。

    温暖的月门堡舞厅,客人享用婚礼前的早餐。

    有柠檬蜂蜜蛋糕,腌鸡,培根,面包屑炸鳗鱼条,多斯拉克马人风味的血肠,龙女王“发明”的各种馅的包子,冰冻过多恩血橙汤......

    这是一场混合多种风格的丰盛宴会。

    席间仆人往来穿梭,端着大壶的温热牛奶、蜜酒和低度金色甜葡萄酒,为需要的客人满盏。

    乐师在厅内游荡,吹笛子,拉竖琴,吟唱祝福的歌曲。

    一名月童骑着扫帚布马,不停做着滑稽的动作与表情,把周围的客人逗笑。

    早餐过后,食物与座椅被清空,琼恩·克林顿以父亲的身份,在众位宾客的注视下,神态庄重地为伊耿系上新郎斗篷。

    深黑色天鹅绒斗篷,纹饰着红色巨龙与金色的贯日长矛。

    分别代表新郎的父族坦格利安,与母族多恩马泰尔

    “唉,这条斗篷是新的,你本该有更好的选择。”老囧伤感的叹息。

    新郎斗篷等会儿要系到新娘肩头,越没传承底蕴的人,使用的斗篷越新。

    若雷加不闹幺蛾子,坦格利安延续至今,伊耿或者使用父亲的真龙斗篷,或者使用母亲的贯日长枪斗篷,都可以。

    两家都是有传承的大家族,斗篷不知被多少先辈使用过。

    “这样很好,我的家族与未来都是全新的,就该使用新斗篷。”伊耿道。

    他今日雄姿英发,精神勃发,穿黑色外衣,胸口用红宝石绣一条独身三头喷火龙,龙爪握一柄黑色大剑——模仿死鬼雷加。

    嗯,坦格利安原本的族徽应该是黑底红色三头龙,但伊耿与丹妮一族两支,不能再使用丹妮姑姑的族徽,便在龙爪上加了一柄剑,王者之剑,黑火!

    变化虽小,但任何脑子没糊涂的维斯特洛贵族都会一看即明:伊耿与丹妮莉丝分家了。

    伊耿这么做,其实包含很大的孝心。

    不是反讽,伊耿都没与丹妮姑姑商量,便主动放弃对正统族徽的继承权。

    虽然丹妮本人一直有将族徽改成五色龙的打算,对三头龙并不看重,但族徽在贵族中的意义太过重大,伊耿的行为几乎等于另立门户。

    族徽换了,即便老囧从君临古董商处购得雷加的遗物,伊耿也穿不了。

    没一会儿,新娘也来了。

    新娘穿珍珠色的丝衣和灰蓝色的密尔蕾丝裙,裙上用细若牛毛的银线绣一片片六角形的雪花。

    这是临冬城的颜色,庄重、素雅,高贵大方。

    在新娘头上,还披绣银灰色冰原狼的纯白天鹅绒斗篷,是指头叔为她披上的。

    也是指头叔,占据新娘父亲的位置,牵着她的手走到婚礼祭坛前,把她交给伊耿。

    额外说一句,七神教义下的婚礼非常讲究,并非你想穿什么颜色与款式的衣服就行。

    珊莎曾嫁过提利昂,若提利昂挂掉,她就没法解除婚姻,必须以提利昂的遗孀嫁人,必须穿代表狮子的金色与红色服饰。

    比如,瑟曦嫁给攸伦时,采用的拜拉席恩家的金与黑。

    现在她穿史塔克家的白与灰,没染上半点狮子的颜色,就代表她是纯洁的,甚至是处|女。

    至少七神认可她的纯洁与处|女之身。

    呃,大黑表示他不背锅,全是梅里巴德修士的责任!

    他是她的解婚人,也是她的主婚人——伊耿特意骑龙,去蟹爪半岛把他请过来的。

    别以为解婚人那么好当,其中承担的责任大着呢!

    这也是为何琳妮丝始终没能与大熊离婚的原因,没哪个修士愿意当她的解婚人,直到大熊成为白骑士,她才真正恢复自由。

    不过老梅也没糊弄伊耿,婚前曾安排修女检查过珊莎的****——自然是没有的。

    珊莎发誓说她骑马弄破的,这话小玫瑰玛格丽也说过,早年瑟曦在嫁劳勃前的婚检中也说过,

    大家都相信。

    因为骑马打猎是贵族小姐的必修课,蹭破的女孩太多了。

    三个王后做了同样的事——偷人,说了同样的话,珊莎在撒谎,因为她只喜欢音乐、诗歌、演唱、舞蹈、刺绣之类的淑女活动,若二丫来说这话,八成是真的。

    玛格丽不知是否说谎,她肯定很早就开始偷人,但高庭骑士繁入花,骑马打猎、走狗养鹰的活动太流行。

    而瑟曦,她可能说了实话,她在婚前就与詹姆好上了,但她第一次可能真留给了马鞍。

    老梅相信史塔克的家教,而且亲自问过侏儒。

    侏儒屈辱地摇头,说:我真后悔,真的。

    他是真的后悔。

    珊莎嫁侏儒时差半个月才13岁,虽来了月事,但年龄太幼小,而且刚经历家破人亡的惨剧,太可怜。

    新婚那晚,两人衣服全部脱了,光溜溜坦诚相待,珊莎虽懵懂惊恐,却也颤抖着履行妻子的义务,连大腿都打开了。

    侏儒看得双眼赤红,真·欲望勃发,但他是个心地柔软的好人,见小姑娘脸蛋苍白,神情惊恐,立刻心生怜悯,叹息一声,临阵收枪。

    ——因为可怜别人,他却成了最可怜的那个人。

    史塔克老实、淳朴、家教好,而侏儒又亲自承认自己“无能”,大家便都认可了新娘的纯洁。

    嗯,反正得知此事后,大家都暗地里嘲笑提利昂无能,就像当日在君临,得知提利昂没碰珊莎,乔佛里大帝讥讽说要帮舅舅行房一样。

    因为其他人不能理解侏儒的想法,就像现代女人不会明白老一辈没房、没车、没百万存款的婚姻如何能幸福一样。

    反倒是泰温,他似乎非常懂提利昂,不仅没嘲讽他,还劝他早点把肉吃掉,免得横生枝节,唔......老狮子似乎也有成为月咏者的天赋。

    ......

    吃过早饭,并非立即就动身去圣堂,接下来是赠送礼物的环节。

    呃,就是赶人情。

    过去在农村,谁家办红白喜事,至少要吃中午、晚上两顿饭——白事可能两天,甚至三天。

    也因此,赶人情一般在傍晚,吃晚饭之前。

    现在,直接让酒店承包,吃的没过去好,很多时候还吃不饱,却也只中午一顿饭,因此,中午就得把人情交出去。

    在维斯特洛,更早了。

    大清早,吃过早席,在新郎新娘婚礼之前,就开始赶人情。

    而且,这里的人情必须走两次,甚至三次。

    今个儿是分别向新郎、新娘送礼。

    婚礼次日还要送,那是给夫妻一起的。

    老囧送了珊莎一件翼龙鳞片缝制的小马甲,给义子一副翼龙骨弓。

    亚莲恩送假表弟一根精钢长矛,据说是奥柏伦亲王最喜欢的,她希望他像奥柏伦舅舅一样勇武。

    送珊莎一对儿菊蛤珍珠耳坠。

    指头叔送伊耿王一件稀有的影子山猫皮披风,送珊莎一条多斯拉克海白狮皮裘。

    侏儒送伊耿一本大部头的《瓦雷利亚帝国编年史》,送珊莎一本《月咏者查娜的日记》。

    “听说你们史塔克都有特殊天赋,你可以学习一下,本以为只有奴隶湾是神魔战场,却不想维斯特洛也变得陌生起来。

    唉,我们需要自己的超凡力量。”他神色复杂地看着曾经的娇妻道。

    侏儒的野火将军可不是白干的,手下几十个火法师,该知道多少超凡秘辛?

    借职位之便,侏儒从小弟手中抠出不少好东西。

    可惜他没天赋,学不了。

    不过他曾多次听龙女王感慨“史塔克一家子bug”。

    珊莎看了伊耿一眼,见未婚夫点头,才将书收起来,说了声谢谢。

    之后还有谷地的贵族上前,送上马靴、马鞍、胸针、马刺、丝绸帐篷......

    再之后,伊利里欧神情激动,送了伊耿一顶瓦钢与红钻石锻造的三头龙王冠,钻石镶嵌在龙眼眶,栩栩如生。

    送珊莎一顶后冠,也是极尽华丽。

    最后,龙石岛的客人才一一上前,波隆送了伊耿王一柄鱼梁木柄的龙牙刀,送珊莎一串珍珠项链。

    老螃蟹人没到,小螃蟹过来的,送伊耿一艘100条浆的游轮,送王后一只罕有的亮紫色毛发的母猫。

    最后的最后,就在大家以为赶人情的环节结束时,老囧又一次离席,环视周围一圈,大声道:“丹妮莉丝陛下送伊耿王子精炼瓦钢铠一套,送珊莎小姐翼龙一条,名为‘海洋之心’的首饰一套......”

    “哇,翼龙?!”

    “这么大手笔?”

    “难道龙女王的翼龙那么多?”

    “看来女王果真疼爱侄子,只是......龙女王也没传说中那么精明嘛,嘿嘿,连真假都分不......”越到最后声音越低,低不可闻。

    老囧还在继续,可其他人只听到翼龙,就大声叫唤起来。不过众人虽惊呼,伊耿与珊莎本人却只矜持地微笑。

    实在是,瓦钢铠伊耿早入手,还穿着与人决斗过一次。

    而珊莎也与那条斑纹龙照过面,她愿意改变信仰。

    其实,珊莎很早之前就开始接触七神教义,因为当初艾德带她南下君临时,已经将女儿许配给乔大帝。

    在北境,珊莎信仰寒神都没人关心,但作为七国王后,她改信七神更能融于君临贵族圈。

    连艾德也不反对这事儿。

    现在她又要嫁给伊耿王,改成大众信仰已成必然。

    既然要改信七神,她又怎会把翼龙让给布蕾妮?

    哪怕布蕾妮早发誓向她效忠,并会在婚礼之后成为伊耿的白骑士——主要是方便保护珊莎。

    赠礼之后,众人方才簇拥新娘新郎去圣堂。

    指头叔牵着珊莎,把她交给伊耿,然后这对新人十指相扣,一起走上祭坛。

第641章 詹姆终于冒头了

    在圣母与天父高大的镀金雕像下,梅里巴德修士头戴水晶与金丝铸就的冠冕,身披簇新的雪白修士袍,手捧《七星圣经》,面向祭坛上的伊耿与珊莎,诵念祷词。

    神圣婚姻的仪式正式开始。

    台下,蓝色天鹅绒礼服上别一枚白色仿声鸟徽章指头叔笑意盎然,难掩欢欣。

    指头叔对面,侏儒穿绯红绣金狮子礼服,拉了拉喉咙处的领结,眼神复杂。

    等梅里巴德修士完成祷告,国王夫妻向圣母圣父的神像发下七重婚誓,又接受代表圣父圣母的梅里巴德修士赐予七层祝福。

    再然后,当着修士与嘉宾的面,新婚夫妻依次交换七次承诺。

    还没结束,接下来还有圣歌。

    在修士、修女的引导下,所有人一起唱“圣母之歌”与“圣父之歌”。

    之后,梅里巴德修士大声询问:“包括两位新人在内,可有人对此次神圣婚姻不满?可有人提出质疑?可有人向新郎发起挑战?”

    嗯,在老式港片中,经常出现一对男女正在教堂中结婚,然后新娘的前男友突然出现,拉着女人就跑,或者掏出机关枪......剧情进入高|潮。

    而在维斯特洛,以上行为却是合法合理,且受到七神庇护的......大黑再次无奈摊手,这锅我也不背。

    可以正大光明地说,也可以正大光明地做。

    比如,此时台下就有两个人蠢蠢欲动,一个是提利昂,一个是哈罗德。

    提利昂倒不是想抢婚,他只是嘴皮子贱痒,想大声嘲讽一句:嗨,这样的场景,我也与新娘经历过呢,主婚者地位更高,七神总主教!当时可没一个人反对哩!

    哈罗德,人称“继承人哈利”,劳勃·艾林的继承人,曾与阿莲·石东处过一段时间对象,真爱算不上,但他的确挺迷恋阿莲绝色容貌。

    后来阿莲与他断了来往,他也只遗憾了一会儿,便继续找情妇happy去了,毕竟,除了长得漂亮,哈利真心看不上她“小指头私生女”的身份。

    但现在......

    女神,妥妥的女神啊。

    现在看去,戴着后冠的珊莎,更美,更吸引人了。

    可她却与自己擦肩而过。

    他是谷地继承人,若娶了北境之王的继承人,再得河间贵族投效......

    他很想冲上去喊一句“我反对”,奈何两天前他便反对过了。

    就像当年布林登·史塔克去奔流城,准备与订婚多年的未婚妻凯特琳结婚,年轻的指头叔拔剑向布林登挑战一样,继任人哈利已经挑战过伊耿。

    嗯,这种事很符合维斯特洛的骑士文化,不会被人说以下犯上,或大逆不道。

    两人都经名家指点,都按照正统骑士套路培养了十几年,算将遇良才吧!

    奈何伊耿穿轻便坚固的瓦钢铠,使用锋锐不朽的瓦钢剑,防御、速度、攻击全方位超出哈利一大截,咋打?

    这会儿,哈利右臂还缠着绷带呢!

    ......

    见无人上前质疑挑战,梅里巴德宣布****斗篷。

    “自认七国第一好义父”的指头叔上前,温柔地替珊莎移去新娘斗篷;真·七国好义父的琼恩·克林顿,帮伊耿解下新郎斗篷。

    指头叔提着史塔克冰原狼的斗篷退下,老囧把新郎斗篷递给伊耿,跟着退到一边。

    伊耿接过自己的斗篷,轻轻抖开,像小孩穿大人的衣服那样,将珊莎包裹,在她咽喉处系紧,表示从今往后,她成为他的家人,他将代替“岳父”,永远守护珊莎。

    看着高大健壮的新郎与小鸟依人般的新娘,提利昂一大一小的异色眼睛又开始跳动。

    他想到当年之事,他只三尺高(0.9米),穿上增高的长筒靴才一米出头,而珊莎体态修长,超过一米六,他踮脚也够不上她的脖子,无法为她披上自己的斗篷。

    当时,全场所有人都在哄笑。

    无可奈何,他只能站在弄臣的后背上完成这一仪式。

    现在,接近一米九的伊耿搂着一米六的珊莎,那么和谐,那么的刺痛人心......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珊莎,愿你成为我的妻子和连理。”伊耿声音洪亮地宣布。

    珊莎红着脸,轻柔却清晰地回应道:“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

    然后两人靠近,长久地深吻。

    梅里巴德修士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水晶,高高举起,默默施展一个圣光术——删减版圣疗术,就一团白光,没治疗能力。

    ——上次瑟曦的比武审判,见修士拿水晶在阳光下装神弄鬼后,龙女王觉得low逼,遂专门开发出一个神术给小弟们装逼。

    别看圣光术入门低,损耗小,可七国数千修士,仅有寥寥百十人能用出圣光术,他们都是道德品性符合丹妮价值观的真信徒。

    嗯,必需符合丹妮这位“七神之母”的要求才行,那些虔诚度非常高,却行使老版本《七星圣经》教义的信徒,反而不受七神眷顾。

    丹妮能看到每个信徒的信仰之线,不可能让南郭先生瞒过去。

    只要有真神,只要真神肯下功夫,真神的教会绝对能成为世上最廉洁的组织。

    “在此,在诸神和世人的见证下.......”

    圣光术让水晶散发一片薄如云霞的七彩虹光,照在新人与台下婚礼见证人的脸上,气氛神圣庄严。

    这一刻,梅里巴德修士似乎真是七神下凡。

    “我庄严宣布,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六世与史塔克家族的珊莎结为夫妻。

    从今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直到永远。任何干涉他们婚姻的人,都将受到无情的诅咒。”

    神圣婚姻正式缔结成功。

    唔,劳勃与瑟曦如这般成的婚,乔佛里与玛格丽如此,提利昂与珊莎亦如此。

    也许,伊耿与珊莎能有个不一样的结局?

    婚礼之后是婚宴。

    婚礼在圣堂,由修士主持,现场的婚礼见证人并不太多,低级骑士甚至没资格入场。

    真正热闹的地方是婚宴,在月门堡主厅举办。

    当然,新婚夫妻的身份不普通,他们是国王与王后——别怀疑,连王冠都早戴上了。

    在婚宴之前,国王必须接受臣民的祝福。

    伊耿与珊莎站在圣堂外,在大理石广场的台阶上。

    已成“有袍铁卫”的布蕾妮,带领四十九名骑士环绕保护,觐见的臣子排了长长的队伍。

    琼恩·克林顿第一个上去,心情激动地拥抱了义子,并亲吻了珊莎的脸颊。

    “殿下,你长大了,成年了,今后一定要坚守王者的责任与荣耀。”

    “义父,我会的。”伊耿笑着点头。

    “爵士,您该叫‘陛下’了。”珊莎突然道。

    婚礼完成的一瞬间,真龙联盟的盟约正式生效,伊耿名义上获得七国中五国半的效忠。

    嗯,还有半个是河湾,伊耿手中有老玫瑰临死前送去的求救信:若伊耿援助高庭,提利尔必带领河湾向您效忠。

    故而,伊耿在明面上真算七国之王了。

    老囧怔了怔,点头叹道:“是的,王后殿下,我该叫他陛下。希望你们百年好合,早点生下继承人。”

    “我会的。”珊莎红着脸,仪态大方。

    之后又是小指头,指头叔拥抱了“女儿”,恭敬地向伊耿行礼,嘴里的吉祥话说个不停。

    等侏儒挽着亚莲恩过来时,伊耿与珊莎皆神情奇怪。

    “有点尴尬,”提利昂摸摸没鼻子的鼻孔,讪笑道,“当日——”

    侏儒本想说当日在君临,乔佛里和玛格丽也站在大圣堂门口接受其他人祝福,他与珊莎也一齐向那对新人祝福了。

    但珊莎不想听到任何“当日”、“当年”之事,打断侏儒,直截了当地道:“爵士,现在这样对我们都好,这便够了。”

    “对,都好,”提利昂咧嘴,露出一个夸张的大笑脸,“国王万岁,王后万岁,国王和王后天造地设,幸福久久。”

    说完,他捞起珊莎的玉手,使劲在她手背上吧唧了一口,接着又抱住面露愠色的伊耿的腰,低声道:“你个王八蛋,今晚就去干|你表姐。”

    伊耿瞥了眼后面翘首望来的长长队伍,露出一个优雅的假笑,低声回道:“王八蛋,我和你不同,不会用语言侮辱自己的妻子,滚!”

    亚莲恩嘴角含笑,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听到,很有礼貌、也很疏离地说了两句祝福的话。

    队伍排的那么长,留给每个人的时间都不多,侏儒很快带亚莲恩离开,没多久,便轮到伊利里欧。

    他比之前送礼物时更激动,双眼通红,哭得稀里哗啦,各种祝福的词语一叠声的奉上。

    其他人也不以为意,哭得的人多了,刚才老囧不也红了眼眶,指头叔不也笑中含泪?

    他们只以为这个外国胖子在拍国王马屁,以求谋得一块好封地。

    嗯,胖商人现在也不躲在幕后了,被伊耿赐予侯爵之位,还是伊耿王的财政大臣,是军队里的军需总管。

    有身份的人可以当面祝福国王与王后,没身份的百姓,闻讯而来的雇佣骑手、商贩、妓|女,则被金甲金铠黑披风绣红龙的黄金团骑士挡在十米之外。

    “真龙万岁!”

    “伊耿万岁,珊莎王后万岁!”

    欢呼声如潮水般向新人涌来,不管人品如何,伊耿与珊莎的相貌都是一等一的出挑,男的英武帅气,女的娇艳多姿,还都性格不错,面上没有乖离之气,很容易在外貌上获得普通人的好感。

    “现在珊莎也成婚了,你也不反对这门婚事,是不是可以放我离开了?”

    人群中,一位长须乱发的皮甲男低声对身边斗篷人道。

    看那面孔,可不就是失联多日的詹姆?

第642章 异界大文豪

    “你的誓言......才完成一半,还有......艾莉亚。”斗篷人用刀片刮玻璃的声音说。

    “让异鬼把那死丫头带走吧,寻遍整个三河流域,连一点儿音讯也没听到,让我上哪去找?”男子抱怨道。

    “你的......神圣誓言,在完成之前,你都必须...听我的,就算有一日...我不在了,你也得继续。”斗篷人声音里不带半点感情。

    “老子当年对疯王都没这么忠诚过。”活像长了一颗狮子脑袋的男子怨愤道。

    “你若一直...忠诚誓言,也不会有......今日之灾。”

    斗篷人往日不会这么多话,也是今日见女儿大婚,女婿还这般青年才俊、相貌倜傥,她太过激动。

    “我能不能见见提利昂?那王八蛋,先杀父亲,又杀叔叔,我得亲自问问他,到底哪来那么大的怨恨。”

    怒狮样貌的男子,拿眼角扫视远方正与亚莲恩调笑无忌的侏儒,咬牙切齿道。

    “不行,我们...马上就要...展开行动,不要...打乱计划。”斗篷人厉声低喝道。

    “瑟曦......嫁给了攸伦,为了誓言,我付出太多太多。”狮头男悲哀道。

    “嘶嘎——”

    忽然,头顶一暗,稀薄的冬日阳光被阴影遮盖,嘹亮高亢的兽吼响让月门堡都微微震动。

    “哇,贝勒里恩,黑死神贝勒里恩!”

    “真龙,真龙!”

    “真龙坦格利安!”

    “真龙万岁!”

    翼龙展翅,遮天蔽日,将现场的气氛推向最高点。

    就见黑死神贝勒里恩落在大理石广场上,庞大的体型像一栋厚厚的城墙,把后面的国王与王后也遮挡。

    不过很快的,大家都看到国王牵着王后的手踩着肉翼阶梯,一步步走上后背,坐在龙鞍上,系紧皮带。

    “哗啦啦哗啦啦——”巨大的皮革翅膀在广场附近搅动一场龙卷风暴,把斗篷人的斗篷都吹掉,露出一张疤痕累累的死人脸。

    赫然便是石心夫人,她来参加女儿的婚礼了。

    “嘶嘎——”

    贝勒里恩纵身而起,它将带着国王与王后巡视谷地诸城。

    “好大!只怕连蝎子弩都射不死吧?听说连珊莎王后也会成为龙骑士?”

    狮头男子捋了捋凌乱胡须,眯眼看着天空远去的“巨龙”,低声咒骂道:“这见鬼的世界,越来越让我陌生了。”

    “快了,快完成...复仇......夺回临冬城......”斗篷人重新戴上斗篷,喃喃道。

    伊耿带着珊莎在天黑前回到月门堡,参加正式的婚宴。

    王后从翼龙上下来时,嘴里打着喷嚏,身子瑟瑟发抖,樱花粉的脸蛋和玫瑰红的嘴唇也青乌一片。

    她穿的太少,太冷。

    “亲爱的,凛冬天寒,下次换一身厚皮裘,再戴上防风头盔,会好很多。”伊耿王柔声安慰新婚的妻子。

    回到国王与王后的卧室(艾林公爵原本的居所),在火炉边烤了会儿,珊莎王后才如解冻的湖泊,恢复娇艳的风光。

    为了宴会,两人都更换了着装,伊耿王穿黑色马裤,绣金线的深红与金两色的上衣,头戴伊利里欧赠送的真龙王冠。

    与奴隶湾时的冲动青年相比,还真多了一种沉稳的王者气度。

    珊莎则换上代表坦格利安的大红锦绣服装,纤腰勒紧,紧身胸衣露出肩膀和***的上半部,越发衬托得肌肤晶莹似冰雪、体态修长婀娜如柳枝。

    就见王后颊骨玲珑,蓝眼清澈,浓密的枣红秀发披散在洁白的裸肩,直垂到腰,额头戴一顶纤细简约的瓦钢嵌六边形红宝石的宝冠。

    后冠箍住头发,保证她的玲珑颊骨与精致小巧的五官不被遮挡。

    两人手牵手,十指相扣,相视一笑,在布蕾妮与众骑士的保护下,联袂进去会场,又引起无数欢呼与口哨声。

    乔佛里的婚宴前所未有的奢华,一共77道大餐,世所罕有。

    虽然七十七道菜都不够张居正下筷子的,但在维斯特洛,甚至在世界范围内,77道大餐都属于少有的豪奢。

    并非这个世界的人节俭,而是很难凑齐那么多菜谱与相应的厨师。

    乔佛里的77道大餐,很多其实都是重复的,比如,各种馅饼和肉派,几乎一种馅算一种菜。

    伊耿这次也凑齐了77道菜。

    他比乔大帝强一些,从奴隶湾丹妮姑姑那学到不少东方菜肴,比如剁椒鱼头,白斩鸡,蒜泥小龙虾......

    在崇尚“7”的宗教文化中,7道菜太少,777道菜连中华灵魂的龙女王也难以凑齐,只有77最合适。

    晚宴期间自然少不了各种助兴的节目,杂技团,侏儒比武,歌剧......

    重点是歌剧。

    开幕时,七弦汤姆(ps)为所有嘉宾表演了赞美冰原狼的《冬雪玫瑰》,奉承龙女王的《花冠骑士王》,取悦七神的《少女、圣母与老妪》,而《我心爱的气质》则替国王表达了对王后的爱意,让会场响起一片少年少女的嬉笑欢呼声。

    除了这些正统的节目,还有大量的乡野淫辞浪曲和猎奇向的剧目。因为题材和内容都比较新颖,甚至第一次出现在人前,它们远比听过千百遍的传统歌剧更受人欢迎。

    比如,《酒馆女郎萝希的梦》,讲述一个纯洁女孩一步步堕落的故事。

    歌手是一名来自密尔的大胖子,狭海对岸非常有名的男高音,用深情的婉转语调唱道:“......那一年,我去了鲜花与果实的河湾,桃树下,见到比桃花更娇美的容颜,我神迷目眩地上前,却看到另一边的杏树下,一位英俊挺拔的少年与她遥遥相视,爱意如海水在两人间荡漾,我黯然神伤,默默退去......”

    音乐从轻快愉快的丁香花之梦,转变为带着惆怅与祝福的舒缓曲调。

    “这一年,我去了麦穗金黄的河湾,酒馆里,我见到艳若玫瑰的女郎,不用我上前,她便带着蜂蜜般的微笑搂住我的颈,与我缠绵......”

    音乐突然加快节奏,带有一种花中迷醉的气息。

    之后是大段大段的不可描述的欢爱场面,各种招式,各种滋味,听得男人难以自持,女人脸颊红润,春眸滴水。

    “......我从迷梦中惊醒,她竟找我要了一枚铜麦,她笑说,她曾经值一枚金龙哩!我问,那个少年呢,她不笑了,她对我讲了个梦,她的梦......”

    乐曲变得哀伤。

    观众们一下子从之前的亢奋中冷却,他们咬牙切齿,扼腕叹息,使劲拍桌子,用刀叉猛敲盘子,摔酒杯,大声咒骂......

    “该死的无面者!”最后,众人对剧中萝希的所有同情与怜爱,都化为对无面者的诅咒。

    为什么呢?

    《酒馆女郎萝希的梦》中,99.999%的内容都是风花雪月的故事,与无面者没半毛钱的关系,甚至剧情中压根没正面描写过无面者。

    只在最后说了句“原来他是无面者”,仅此而已。

    偏偏连睿智的提利昂,老阴比的指头叔,严肃刻板的老囧,都一齐大骂无面者。

    他们是真心诚意,没半点勉强。

    不过侏儒到底不是凡人,《萝希的梦》结束半小时后,他胸中沸腾的感情之潮渐渐平息,理智回归,喃喃道:“戏剧的风格,怎么感觉有点熟悉呢?”

    呃,这个世界的精神娱乐方式很贫乏,看书和听戏。

    侏儒也很喜欢听戏。

    在奴隶湾时,他便经常去工农文艺团厮混,除了找女侏儒分妮,就为了听戏。

    带着疑惑,他把密尔男高音叫过来,问:“《萝希的梦》我第一次听,谁是编剧?”

    胖子答道:“这是最近从南方传来的热播剧,是著名剧作家沃格雷夫博士的又一新作。”

    “沃格雷夫......”侏儒很爱读书,立即从记忆中找到这个名字,惊讶道:“我小时候读过他的名著《黑色的翅膀、迅捷的传递》,书中大肆嘲讽圣贝勒企图用鸽子代替渡鸦的愚行。”

    男高音也是博学之人,闻言点头道:“我也有幸拜读过那本书,圣贝勒认为白鸽象征纯洁,乌鸦的黑翅膀代表不详。

    但鸽子只能用作鸽子派,压根不具备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凶猛的大乌鸦却能与老鹰搏斗。”

    “问题是,他一个渡鸦学博士,怎么成了著名剧作家?”侏儒疑惑道。

    “他是渡鸦学博士,可他的项链能把我肚子围一圈,”男高音拍了拍自己的孕妇肚,理所当然地说,“哪位博士只懂一个专业呢?”

    “这倒也是,”侏儒勉强认同男高音的说法,又迟疑着道,“你有没有觉得《萝希的梦》的风格——”

    “哈哈哈!”不等侏儒说完,男高音就大笑起来,道:“像龙女王嘛!

    当然像了。

    龙女王几乎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流派,所有人都在模仿她,学城学士也在模仿,只不过沃格雷夫博士水平最高,模仿的最像。”

    “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侏儒面色怪异。

    “唉,她在奴隶湾编导的歌剧流传出来后,外行人只看个热闹,可我等内行人初一见之,即惊为天人。那种文学手法,那种独特的欲扬先抑......”

    男高音终于在蛮荒的维斯特洛遇到一位能谈得上话的“文明人”,立即滔滔不绝,开始分析龙女王的创作手法与构思技巧。

第643章 笔胜刀之《不存在的布林登》

    也不怪男高音激动。

    这个世界连造纸术也没出现,也即是说,文学创作还处于极为精简的史书阶段。

    古今中外,在造纸术、印刷术出现之前,因写书成本太高,主要的资源都投入到更实用、更迫切需要的历法、史书编撰,剩下的资源也会用在诗歌记录上。

    故事只口口相传,成书的几乎没有。

    比如在大天朝,从唐朝开始出现传奇故事,到明清,各种话本才大范围普及开。

    四大名著,皆出自明清。

    除去诗词被唐宋写绝,后来文人无奈,只能转向戏剧与话本,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写书的成本。

    晋代左思写一首《三都赋》,才多少字?

    竟然洛阳纸贵!

    把十个曹雪芹放在晋朝,他们也写不出《红楼梦》啊!

    破产的曹家,没钱买纸!!

    故而,在丹妮“发明”龙氏纸、真龙印刷术之前,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也走简单直接的史记风格。

    写史,当然要简单、明了、直接。

    故而,学士们纵学富五车,编出来的小说戏剧也干巴巴的。

    就好似那敦伦之事,一种阳上阴下的姿势,一用就是几千年。

    忽然某一日,奴隶湾蹦出个龙女王,弄出一套《108种春啼之术》,那些干巴巴的人儿,能不惊艳?

    文学技巧与科技一样,都是在不停发展,不信你去看看古代名著。除了用词华丽、语句优美、人物饱满,在故事转承、情节设计、剧情冲突、水字数等方面,可能还不如网络上的大神作家。

    呃,就是水字数,别以为名著就不水文,天底下写小说的,就没不水文的。

    有时候作者故意水,但更多的时候,作者也不知道自己在水文。

    比如《西游记》,吴承恩肯定不愿水文。

    可《西游记》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桥段:唐圣僧被妖精捉走,悟空好一场打斗,打不过,去请某某某来帮忙......明明我们读者都知道悟空的经历,偏偏作者还要借悟空之口,对着某某某,再把悟空之前丢师父、斗妖怪、遇到的麻烦,详细说一遍。

    这不是水文是啥?

    还有,悟空、八戒、沙僧与妖怪打架前,很多时候都会自报姓名来历,也即是用一首很长的口水诗装逼,从出生到现在经历的人生大事,娓娓道来,说的是朗朗上口,滑溜脍炙。

    第一次听,只觉惊艳,可后面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之后,你会选择快进。

    悟空和八戒不仅介绍自己,还介绍他们的兵器,金箍棒和九齿钉耙的来历、功用也编成顺口溜,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

    说白了,这段剧情在文中的意义只有一个:装逼!

    我怎么怎么牛逼,我的兵器怎么怎么牛逼,不是装逼是啥?

    若让网络作家来写,他也会装逼,甚至比老吴装的更频繁。

    遇到一个妖怪,不装个十次八次逼,都对不起那么好的妖精人设。

    可网文作家装逼一定会换着花样,各种脑洞地装。报名号、炫武器,就算有,也只会出现一次。

    最多,用悟空和金箍棒的实战表现效果来装。

    比如,今个儿用金箍棒砸倒一棵树,明日就换成小山,后日砸烂一片大陆,大后天砸爆一颗星球,再之后,砸爆一片太阳系、银河系、宇宙、多元宇宙......

    最终,跨过电脑和手机屏幕,一金箍棒砸到读者老爷们的脑瓜上。

    咳咳,扯远了。

    总之呢,龙女王非平铺直叙的创作手法,在这个诗歌、戏剧以平铺直叙为主的世界,算开了某种先河,勉勉强强算个“异界莎士比亚”,引得很多人都来模仿。

    吉斯奴隶主、学城学士、自由城邦的歌剧编辑等等,都在研究奴隶湾的戏剧,研究龙女王的手法。

    即便心思敏感的侏儒,这会儿也打消了对龙女王的怀疑,只叹道:“《萝希的梦》编的真好,通篇没说无面者一句不是,却让所有观众对无面者恨之入骨。”

    “是呀!沃格雷夫博士已经青出于蓝,《萝希的梦》必将成为流传千古的名篇。”男高音赞同道。

    “可学城对无面者哪来这么大的恨意?编着故事诋毁无面者。”侏儒疑惑道。

    “你竟不知学城与布拉佛斯的矛盾?”男高音诧异道。

    “略有所闻,”提利昂点点头,道,“那点矛盾不重要,重要的是两家都违反宾客权利,也都想把‘第二鼠厨师’的帽子戴在对方头上。但都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消停?”

    “很难结束,沃格雷夫博士甚至发下‘无面者不解散,圣战永不停息’的誓言。”

    “何至于此?!”侏儒目瞪口呆。

    “之前的确消停了很多,可最近......”胖歌唱家迟疑地看着侏儒,停了下来。

    “今日我只是艺术爱好者,我们谈艺术,没身份之分。”侏儒道。

    “你叔叔死后没多久,学城才发下圣战不止的誓言,很是忙碌起来。”

    “喔......”侏儒若有所悟,点头道:“原来如此,那群猴精的王八蛋,打得一手好算盘。只是,无面者怎么也比我婊|子老姐可怕吧?”

    男高音拿眼睛去瞥牵着阿斯塔波土狗、在角落巡逻的骑士,低声道:“学城也养了很多狗。”

    “大家都知道了?”提利昂丑脸扭曲。

    “当然,天下苦无面者久矣!”男高音的声音更低了,细弱蚊鸣。

    “有效不?”提利昂来了兴趣。

    “非常有效,小道消息,最近半年,仅在密尔、泰罗西两城,就至少有三起无面者刺杀之事被提前发现,甚至逮到一个无面者,可惜他自|杀了。”

    “七神在上,效果这么强?”提利昂震惊了。

    男高音左右看看,见除了侏儒的女伴——亚莲恩公主,没人注意到这边,才笑着道:

    “经过特殊训练的优良猎犬能嗅到血腥气,还能分辨出陌生人的气息,对杀气更敏感。

    您想想看,无面者剥活他人的脸皮戴在自己脸上,怎能避免血腥气与杀气?

    即便他手段高超,能隐瞒血腥与杀气,可他第一次出现,狗能察觉不到陌生人?

    据说,密尔有商人发现商机,开始秘密训练特种犬,他们让人排着队从猎犬身边走过。

    一百个排队的人中夹杂一个陌生人,若猎犬能嗅出来,则活;嗅不出,则死。

    用活下来的猎犬做种子,生下的小狗再训练,一千个人排队,混杂一个洗过澡的陌生人......

    如此循环,总有一日,只要是陌生人,都别想靠近‘无面者克星犬’。”

    “有道理!”

    几人正说着,又有新的舞台剧开场,阴郁的灯光氛围,诡傑的背景音乐,超时代的克苏鲁舞台设计与服装道具,一下子就吸引了侏儒的注意力。

    一个黑胡须、秃了顶的瘦高个,身边跟着足足15名乐师,比胖男高音多了10个。

    “他是潘托斯的杰克逊,号称歌剧皇帝。”胖子酸酸地说。

    “......高塔的阴影下,暗之君王拿着一份名单。”

    杰克逊洪亮的声音,连厅内最角落的里的侍卫也能听到,偏偏离舞台最近的人并不觉得喧闹刺耳。

    “他发出一声轻轻的呢喃,那是一个名字!”鼓手们敲打出缓慢而阴郁的节奏,淡淡的竖笛声好似夜风中呜咽的鬼魂。

    “一个名字,一条亡魂。”乐师们齐声咏颂。

    “他以鲜血与杀戮为餐,城堡里堆满人头的模型,每一个模型上皆套着一张脸,千千万万个名字,千千万万张脸——”杰克逊高举手臂,语调婉转,大声吟唱。

    “一个名字,一张脸,千千万万!”乐师们一起摇头晃脑,瓮声吟诵。

    “残酷的梅葛,火球昆廷,箭雨亲王罗伯特......”

    鼓手加快节奏,杰克逊快速念出一连串的名字,有些众人皆知,有些却在维斯特洛十分陌生。

    “这什么意思?”侏儒疑惑道。

    “这出戏剧名字就叫《死神的名单》,那些名字,都是被他暗之君王刺杀的人,都是名人。

    你没听过,只因为历史久远,或者是歪果仁。”亚莲恩道。

    “你听过?”侏儒惊讶。

    亚莲恩点点头,摩挲手臂道:“他们都没歌剧皇帝唱的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舒服!”

    “梅葛不是自|杀的吗,怎么也栽赃到无面者头上?”

    “梅葛自|杀只是臆测,你想想看,他有贝勒里恩,又那么残暴,会是懦弱到自|杀的人?肯定有人请了无面者!”亚莲恩道。

    “呃,之前连学城都认为梅葛是自|杀的,你怎么......”

    亚莲恩打断他道:“现在学城为梅葛翻案了,《死神的名单》也是沃格雷夫编剧。梅葛死于无面者之手,也是学城刚宣布的。“

    “火球昆廷呢?”侏儒又问。

    昆廷·波尔,黑火戴蒙手下最重要的两名将领之一(另一个是寒铁伊葛),却在大决战前,在河边河水时,死于弓箭手之手。

    问题是,昆廷正带领大军赶赴战场,身边都是自己人,周围压根没敌人,甚至没找到杀他的人。

    “学城认为无面者取代了火球昆廷的一名下属,我觉得很合理。”亚莲恩道。

    “的确比之前死在不知名弓箭手手中合理,但......”侏儒面色扭曲。

    密尔男高音突然道:“沃格雷夫博士还有一出戏剧,名叫《不存在的布林登》。

    博士认为,在黑火叛乱之前,血鸦公爵布林登就被无面者取代,戴蒙黑火与他两个儿子也是无面者杀死的。”

    “这完全是否定布林登·河文的存在嘛,太荒谬了。”侏儒连连摇头。

第644章 牛皮哄哄的学城

    密尔男高音道:“可沃格雷夫博士也有理由,他认为布林登率领鸦齿卫隔着400多米,射死穿铠甲的戴蒙父子,太匪夷所思,若侥幸杀一人也许是巧合,可连杀三人如同魔幻。

    将军也上过战场,可见过这般犀利的神射手?”

    侏儒默然。

    密尔歌剧家又道:“我问过盛夏群岛的红箭手,他们的箭术天下第一,轻箭也许能有400的射程,却无400米远的杀伤力。

    更遑论破甲重箭,还穿透铠甲?

    如果有无面者一直隐藏着戴蒙的队伍中,就像他杀火球昆廷一样,趁着混乱行刺,明显更合理。”

    “可布林登的最辉煌的人生,就是从第一次黑火叛乱开始的呀!若他那时就被取代,血鸦公爵不成了虚幻泡影?”侏儒喃喃。

    “所以叫《不存在的布林登》啊!很大可能,血鸦公爵真的不存在,一切都是布拉佛斯人派遣无面者干涉七国内战的缘故。”

    密尔胖子带着满是优越感的表情,用掌握真相的理所当然的语气说。

    ——比开革族谱更狠的,就是抹杀他的存在。

    “听起来很合理,很精彩,说的我也有点信了。可我没听过《不存在的布林登》啊?”亚莲恩疑惑道。

    “学城某些人极力反对修改历史,所以剧本只在小范围内流传。”

    这便是凡人永远也察觉不到的神仙打架了。

    丹妮的低语vs布林登的意志扭曲。

    “可布林登明明存在......”

    侏儒可记得清楚,龙女王多次提过三眼乌鸦。

    对三眼乌鸦那夸张的能力,侏儒始终不太信。

    人怎么能那么强?

    三眼乌鸦真能随意观察时间线、扭曲人的思想,那我们这些维斯特洛的凡人,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他觉得布林登应该是一位强大的易形者,若魔力高深,说不得还真可能活着,但也仅此而已。

    提利昂哂笑道:“学士不怕死,你们难道也不怕,都在唱这种戏剧?”

    “怕,当然怕,怕得要死!”胖子连连点头,道:“所以我们这些有名的大腕从不当出头鸟,只等街头吟游诗人把故事、戏剧传播的人尽皆知,我们才来表演。”

    提利昂木然。

    密尔歌剧家无奈道:“一向都是观众喜欢什么,我们就表演什么。

    无面者这个题材涉及神秘、刺杀、入潜、变身、阴谋、叛变、金钱......太多观众喜闻乐见的元素。

    就说龙女王吧,她比无面者可怕十倍,无面者再强横,能把普通老百姓怎样了?

    但光明大护法若化身死亡之翼,轻则烈焰焚城,重则摘星拿月、陨石天降,都是一波灭城的招数。

    可那般可怕的龙女王,也有人编她的故事呢,更何况无面者?”

    想到吉斯人在瓦兰提斯搞的舞台剧,提利昂彻底无语了。

    半响,他嘟哝:“既然学士这么喜欢胡编乱造,那我请他们帮我写一出《泰温公爵之死亡真相》,就说我也被无面者取代了,如何?”

    亚莲恩翻了个漂亮的白眼,没好气道:“既承认自己是假的,那我让人把你关起来啦?”

    “嘿嘿,只那一晚,我被一个侏儒无面者取代。反正无面者如今都成了夜壶,我就拿来用一次,不过分吧?”小恶魔笑嘻嘻道。

    “沃格雷夫博士的故事,皆有事实依据,可没胡编乱造。”密尔胖子皱着脸道。

    “《死神的名单》和那个《萝希的梦》有什么事实根据?剧作家的故事也信,傻了吧!”侏儒摇头哂笑。

    “呵呵......”密尔胖子摇头轻笑,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猥琐。

    “您有龙,去旧镇也就一两天的时间,羽笔酒樽,多带些金龙,嘿嘿......”

    侏儒震惊,“怎么,难道还有见到真人?谁?难道是萝希?”

    胖子轻轻点头。

    “这——”侏儒又一惊,指着胖子叫道:“你试过...她真在当女招待?一个铜麦一次?”

    “哎,早涨价了,那样的奇女子,谁不想一亲芳泽?作为老一辈的人民艺术家,我当然也要去体验生活,不然如何能通过歌声,让观众身临其境?

    也因为我是歌剧家,萝希小姐才赏脸与我一晤。

    曾有海商喊价20枚金龙,欲要与她共度良宵却被拒绝。

    与之前相比,她的身价何止涨了万倍!”胖子一脸怀念的砸吧嘴巴道。

    “萝希,真有故事中那么美?”提利昂有些激动了。

    与传奇故事中的女主角幽会,岂不比看过电影,因为对电影某一角色异常喜爱,乃至找角色的扮演者那啥更刺|激?

    你愿找黄蓉本人,还是找黄蓉的扮演者?

    就是这个道理了。

    “美,夏日桃花一样的人间绝色,更重要的是气质,眉宇间淡若春梦的哀伤,朦胧似云雾流过蓝天的大眼睛,只看着你,就像在诉说一个缠绵悱恻的故事......简直要人老命啊!”胖子激动道。

    提利昂意|**刻,下身的棍子便硬了硬,心动道:“那还真让人——”

    “哼哼......”亚莲恩俏脸挂霜,嘴角噙一抹讥讽,鼻子里发出连声嘲笑。

    侏儒一个激灵,收起色与魂授的猥琐表情,正色道:“即便萝希是真的,那名单呢?”

    胖子也换上一副严肃的学究面孔,低声道:“最近有两个当年莫名死亡的人,已确定是无面者所害。

    因为在看到《死神的名单》这出剧时,雇佣无面者杀他们的雇主太过惊骇,面色惶惶叫出声——‘吾之谋,如何被人所知也’,这不就漏了馅?”

    “真的假的?”侏儒惊讶道。

    “当然是真的,还有后续呢!有贸易亲王拉他过去盘问,他畏惧亲王的权势,又觉受害人死亡多年,无亲无故,没必要隐瞒,便把实情说了。雇凶的过程竟与戏剧里一摸一样。”胖子低低地说。

    “这......太过耸人听闻,”侏儒喃喃道。

    “难道我叔叔也是被无面者割掉脑袋的?我提醒过他,他应该在侍卫的严密看护中才对。”他怀疑道。

    凯冯刚死时,侏儒不知其死因,龙女王怀疑攸伦捣鬼,又不敢确定。

    实在是,隔空杀人的血巫术,太过高级。

    魁晰、塔姆都是缚影士中一等一的天才,皆办不到。

    但等攸伦召唤出大海怪,侏儒便直接把叔叔之死算在他头上。

    他还和伊耿还惊恐遭受横祸,意图到龙石岛避难。

    龙女王告诉他们:血巫术难学易防,或待在风息堡,紧闭门户;或者安排手持瓦钢武器的侍卫,彻夜守卫床头,见到黑影靠近,一剑砍去,管他多强大的巫术,一招破除,还能反噬其主。

    梅姨杀蓝礼那次,凯特琳一个凡人,便能把鬼影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更何况一直保持警惕的剑客?

    那时狼妈手边若有一柄瓦钢匕首,投掷出去,不仅能救下蓝礼,八成还会一招秒掉二鹿,因为鬼影即是二鹿的灵魂。

    梅姨也会因巫术被破,丢半条命,或者运气不好,直接挂掉。

    “呵呵呵......”胖子笑容诡异。

    “怎么?”提利昂抬头看他,道:“你可能对超凡力量不太懂,用血巫术隔空杀人非常困难,否则这个世界早归巫师统治了。”

    “大人,别开玩笑了,凯冯摄政王怎么死的,谁能比您更清楚呢?

    无面者暗杀的确比血巫术靠谱一万倍,但有些事,大家都知道,您赖不掉啊!”胖子嘴角抽搐道。

    侏儒没鼻子的丑脸扭曲成一团,恶狠狠道:“学城从何知晓无面者刺杀名单的?”

    胖歌剧家见他表情,心里真有点怕了。

    弑父杀叔的畜生,谁不怕呢?

    遂连忙赔笑道:“有人说,无面者的队伍不纯洁,有学城安插的内奸。

    就像学士伪装成奴隶,进入密尔玻璃厂,偷制造高等玻璃的秘方。

    就像学士偷科霍尔的锻造技术。

    就像学士潜伏进魁尔斯不朽之殿,偷男巫的秘术,就像......”

    说到最后,胖子也不由面露叹服之色,道:“谁家没被学士偷过知识与技术呢?

    我敢发誓,要不了几年,学城就会掌握造纸术、印刷术等来自奴隶湾的顶级秘术。

    说不得,学城正在悄悄培养自己的无面者。

    龙女王与无面者固然可怕,但维斯特洛学士又聪明,又勇敢,又悍不畏死,又没羞耻心,又数量众多......

    防不胜防,更为可怖!”

    “说起来,龙女王宣布学城解散时,整个世界都在欢欣鼓舞呢!大家都在说,学士的报应来了。”

    侏儒见到亚莲恩面有不屑之色,心中一动,挥手赶走了胖歌剧家,低声问:“怎么,他说的不对?”

    “无面者队伍里有内奸的消息是学城悄悄放出去的。”

    “为了掩盖真正的消息来源?”提利昂惊道:“你怎么知道的?”

    “难道多恩不能有自己的‘派席尔’?”亚莲恩冷笑。

    侏儒叹道:“看来学城真的失去信用了啊,都在往里面掺沙子。

    不过,这样搞有什么意思呢?

    不如解散罢!

    龙女王的大中小学制度不错,可以试试。”

    亚莲恩瞥了主席位言笑晏晏的伊耿夫妻一眼,问:“你知不知道学城真正的消息来源?”

    “愿闻其详。”

    “学城有个特别行动小组,篡夺者之战便是他们捣鼓出来的,瑞卡德·史塔克死的惨,却一点也不冤......”

    亚莲恩巴拉巴拉,把沃格雷夫博士爆出的大新闻说了一遍。

    “哐当!”酒杯从手中脱落,侏儒面色惨白,喃喃道:“七层地狱啊!学城到底成了什么样的一头怪物?”

第645章 指头叔,吃桃子啦

    宴会期间,除了戏剧节目,还有伊利里欧招募来的七名火术士大师。

    本专为伊耿配野火的,今个也登场表演,竟以控火术召唤出七条巨龙,彼此间以火焰爪牙互相攻击,引起满堂喝彩。

    不过,宴会高|潮在于闹洞房。

    晚宴彻底结束前,新人就得入洞房。

    宴席上的宾客一窝蜂涌上去,女人把伊耿扛起来,男人抢过珊莎,扛在肩头。

    前往婚房的路上,几十条大汉一边扯光珊莎的衣服,一边大声讲最粗鄙的黄色笑话。

    很野蛮。

    但这就是闹洞房,维斯特洛的习俗,大家都这么过来的。

    在南方,这种世俗还会有所收敛,不会太过分。可在河间及其以北,就算你是王后,也得光溜溜进入洞房。

    女人们也对伊耿做同样的事。

    这些人不会真对国王、王后摸摸掐掐,行揩油之事,手上规矩,只眼睛很不老实。

    两队人马走不同的路,在新房的大床前汇合,将光溜溜的国王和王后扔到床上。

    但他们不会离开,很多人都将守在门外,一边听墙角,一边为新人建议一些有趣的姿势。

    “给你!”侏儒离开前,悄悄往伊耿手里塞了一个小玻璃凭。

    “什么?”伊耿低头一看,立即被感动了。

    “谢谢!”

    那是一小瓶帝王之福。

    渣罗送侏儒的礼物,所剩不多的神药。

    “唉!”侏儒苦笑摇头,离开新房。

    在回卧室的路上,提利昂很意外,又意料之中地遇到了指头叔。

    “嗨,好久不见,我们两个老朋友该好生叙叙旧的。”

    指头叔的笑容还是那么亲切。

    “你健忘?咱们今天可见过好多次呢!”

    提利昂也不是省油的灯,笑得比指头叔还灿烂。

    “人前的客套算什么见面,我们可是多年老友。也许有些误会,我愿向你解释清楚。”

    指头叔向提利昂招手,接着就转身往城堡后门的方向走去。

    侏儒摸了摸腰间的瓦钢匕首,又瞥了瞥指头叔瘦矮的身材,心里有了底,便直接跟了过去。

    他们七拐八拐,穿过一条条走廊,最终来到城堡后院的迷宫花园。

    自北方呼啸而来的寒风让指头叔拢紧披风,跺了跺脚上的积雪,呼出一团白气道:“我们现在有共同的目标,帮助伊耿陛下登上铁王座,对不对?”

    提利昂却不会按照他的节奏走,冷笑道:“小指头,你的胆子远比你的个头大多了。”

    指头叔眉头皱了皱,依旧彬彬有礼,道:“老朋友,我知道你对我有些误会,今晚,现在,我找你,就是为了这事儿。”

    “你说说看。”提利昂只冷笑。

    “我与珊莎母亲的关系,你也清楚吧?”指头叔神色哀伤道。

    “你说你破了她的处。”

    指头叔点头,认真道:“我真的爱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所以,我不能容忍兰尼斯特把她的女儿当玩具一样摆弄。

    乔佛里的婚礼,我没想伤害谁,乔佛里之死,与我有些许关联,但我的目的不是弑君。

    我只想要混乱!”

    “唔,这句话,我信。”提利昂嘲讽道。

    “唉,我知道你不信,但从红堡带走一个大活人何其困难?

    正好,奥莲娜夫人找到我,她认为乔佛里给不了玛格丽幸福,需要我提供一些额外的帮助。

    为了珊莎,为了让九泉之下的凯特琳安心,我愿意承受任何罪恶。”

    指头叔的眼眶红了,话里带上隆重的鼻音。

    “呵呵......”提利昂还是冷笑。

    “我有罪,但我没想陷害你呀!你比我更明白,你之所以被认为是杀害乔佛里的凶手,只因为瑟曦认为你是。”

    “花园这么冷,你再不说人话,我就走了。”

    指头叔情真意切,提利昂始终一个表情,冷笑。

    “提利昂,你忘记了?曾经我们的关系那么好,我的妓|院有什么新货,都先给你留着,我们还一起......我对你只有友情,从无任何敌意。”指头叔叹息道。

    提利昂如同被硬喂了两斤大便般恶心,扭曲着脸道:“乔佛里的事你可以抵赖,可龙骨匕首,你怎么说?”

    “龙骨匕首?”指头叔一脸茫然,疑惑道:“匕首怎么了?我记得,那是劳勃的吧?跟你有什么关系?”

    “别装了,老子当年差点从那上面摔下去,这里多少贵族不知道?”

    提利昂指着清冷弯月下的鹰巢城,冷笑连连。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指头叔还是一脸茫然。

    提利昂不想再兜圈子了,直接摊牌道:“我会被凯特琳夫人逮捕,全因为那柄龙骨匕首!

    你告诉她,龙骨匕首是我的,刺杀她儿子布兰的刺客是我安排的。

    之后狮狼大战、四王之乱,都因这句谎言而起,这也是你的目的。

    所以,少在我面前装腔作势。“

    “唉,天大的误会!”

    指头叔急赤白脸,挥手跳脚道:“当时,我只是用不确定的语气说,也许你知道匕首的来历。

    完全没说是你安排人刺杀布兰的啊!

    你想想,这句话有多大的破绽!

    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把龙骨匕那么明显的证物交给刺客,普通匕首难道杀不死人?

    凯特琳也不笨,我若说了那样的话,她难道听不出如此明显的谎话?”

    那女人就是这么笨,她丈夫艾德也一样的笨,笨到相信你这王八蛋。

    但我不笨!

    提利昂木着脸道:“你找我就为了说这个?”

    指头叔叹息,他知道提利昂已彻底没了叙旧的兴趣,再不拿干货出来,今晚只怕会一事无成。

    “不日我们就要兵出谷地,我希望你能支撑我担任陛下的国王之手。”

    提利昂瞪大眼睛,看着对面一脸自信与谦和微笑的小个子男人,感到匪夷所思。

    “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觉得这可能吗?”

    “大军南征在即,琼恩·克林顿却在婚礼结束当晚,也就是刚刚,离开月门堡,往奴隶湾去了。

    而你的名声......

    老朋友,只要陛下不发疯,就绝不会让你成为国王之手。”

    “那就让道郎亲王来当国王之手呗,他是陛下的舅舅,身份地位才能,都合适。”提利昂无所谓道。

    “呵呵,提利昂,你若聪明,就不会说这种话。”

    指头叔上前一步,靠近侏儒,在他耳边轻轻道:“我说了,我们是老朋友,我了解你。

    你回维斯特洛趟这摊子浑水,不就是为了把悬崖边上的兰尼斯特拉回来吗?

    可道郎亲王之所以加入真龙联盟,却是因为积压在心中多年的恨,他要把兰尼斯特推入地狱。

    而我就不同了,我对你没恶意,对兰尼斯特没仇恨,今日你帮我,明日我帮你。

    今日你拒绝我的友谊,明日......”

    “呵呵,提利昂,别辜负了我们相交多年的友谊。”指头叔轻笑起来。

    “你在威胁我?”

    提利昂拳头握紧,一碧一黑、大小不同的两只眼睛闪烁危险的光芒。

    “我试图用真诚,唤醒我们之间十年的厚谊。”指头叔嬉笑。

    提利昂使劲踮脚,伸长脖子,四处张望。

    “你在看什么?”指头叔疑惑道。

    “我好像瞥见有人在附近窥视我们。”提利昂道。

    “没有,花园没人。”指头叔表情自然。

    “你确定?”提利昂怀疑道。

    “当然。”

    “那我就放心了。”提利昂笑了。

    “放心什——”

    言未了,一只碗口大的拳头便直直打了过来。

    “嘭——”

    正中指头叔的鼻子,酸的、涩的、苦的、麻的......各种感受一齐在他心中爆炸,泪水一下就飙了出来。

    都来不及叫唤,又一拳闪电般袭来,正中小腹。

    “呕——”胃里的酸水涌上喉头,指头叔弯腰呕吐。

    “乒乒砰砰......”提利昂却得势不饶人,对他就一阵拳打脚踢。

    “住手!”迷宫树丛里传出一声怒喝,接着就有一高大老人带领两个侍卫,从迷宫拐角冲了过来。

    “提利昂,放开公爵大人!”老人声若雷霆,振聋发聩。

    “嘭嘭......”提利昂却不管不顾,用坚硬的牛皮长筒靴在指头叔身上乱踢,一边踢一边骂:“安排人在一边埋伏老子,还说没人,满嘴谎言的狗东西!”

    指头叔躺在沾满泥污的雪地里,双手抱着脑袋,满嘴鲜血,哼唧哼唧,却说不出一句话。

    唔,提利昂是打镇关西的鲁提辖,所谓埋伏,只是借口,人家指头叔也是怕他行凶,为自保提前安排保镖罢了。

    “锵锵——“伴随利器出鞘的声音,剑刃在月华下反射出森冷的白光,快速从提利昂眼前闪过。

    侏儒赶忙后退几步,嘴里大嚷道:“看天空,蠢货们,不想死,就离我远点!”

    “嘶咯——”言未了,天上的淡淡的月光突兀消失,彻底的黑暗笼罩迷宫花园,翼龙的嘶吼似乎就在耳边发生。

    “嘟嘟嘟——”高大老者止住拔剑逼向侏儒的侍卫,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哨子吹起来。

    一会儿的功夫,就有一大群月门堡侍卫冲了过来。

    “早晚让你飞一次!”

    对指头叔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狠话,提利昂赶在侍卫围拢前,爬上泰莎后背,跃入夜空。

    “我揍了小指头,谷地没法待了。伊耿新婚,至少得在这留三天,我们先回风息堡吧!”提利昂找到亚莲恩,邀请道。

    “不,不去风息堡。”亚莲恩爬上龙背,很自觉坐在侏儒后面,诡笑道:“我们去旧镇玩两天。”

    “去旧镇干什么?”侏儒茫然。

    “传奇女子萝希呀,我也爱得慌呢!”亚莲恩理所当然的道。

    侏儒长大嘴巴,呆若木鸡。

    好一会儿,他才哼唧道:“万一被人认出来......”

    亚莲恩贴在侏儒耳边,舔了舔他的耳垂,低声道:“我独自进城,等谈好价钱,拉她到高塔,你骑泰莎来接我们,然后我们三个可以一起......”

    侏儒立马热血上头...小头。

    亚莲恩办事果然牢靠,第二天夜里,侏儒就见到了萝希,虽然相貌气质都不如珊莎、玛格丽,更比不过龙女王,但侏儒就觉得她有种特殊的光环。

    侏儒格外来劲儿,他渡过了人生最美妙的两天两夜。

    亚莲恩也一样。

    贱男荡|女带着饕足意满的慵懒神情回到风息堡。

    但甫一落在校场,伊耿便带领十来个士兵过来把侏儒逮捕。

    “不会吧,只不过揍了那混蛋一次,竟要把我锁起来?”侏儒不可思议叫道。

    “贝里席公爵死了,摔死的,就像你说的那样,他飞了一次。”伊耿冷冷道。

第646章 指头叔的噩梦

    高庭与君临之间,并没有完整的水路相连。

    从高庭乘船,沿曼徳河往上到苦桥,接下来离船上岸,走连接“高庭—苦桥—君临”的玫瑰大道。

    攸伦没法让海怪爬上陆地。

    故而,伊耿与提利昂的计划是速战速决,赶在攸伦的铁舰队完成“高庭—旧镇—多恩—石阶列岛—龙石岛—黑水湾—君临城外的黑水河”航行之前,拿下君临。

    也因为海怪,多恩放弃乘船——由阳戟城海运士兵到风息堡,再到黑水湾登陆君临的打算。

    多恩派出四千人的沙马骑兵团,星夜赶赴风息堡。

    也即是说,伊耿很快就要出征君临,而他的议政大臣,比如统帅群臣的国王之手,得在出征前确定人选。

    指头叔决定去找提利昂,因为之前他向伊耿毛遂自荐,但伊耿拒绝了他。

    “坦格利安,言出如山,我答应过提利昂,让他当国王之手。”伊耿这样说。

    但其实提利昂只是一方面,伊耿看中指头叔的义女,看中勉强统一在指头叔麾下的谷地骑士,可对指头叔本人,他抱着绝对的警惕,与一百个不信任。

    也许因为从小在洛恩河隐居,还由克林顿、亚夏拉这样的正直之人教养长大,刚进入尘世间的伊耿单纯冲动,没经历现实的毒打,但他脑子正常,不傻。

    从丹妮姑姑那儿听到那么多对指头叔的“猜测”,无论信不信,他都会对指头叔保持警惕,怎可能让他当国王之手?

    事实上,新婚之夜,一番酣畅淋漓的阴阳交泰之后,伊耿就开始向妻子打指头叔小报告了。

    他告诉她,指头叔怎么欺骗凯特琳、背叛艾德,怎么第一次嫁祸提利昂,挑起狮狼大战;如何第二次嫁祸提利昂,搅乱本已被泰温强力稳定的七国局势........

    当然,伊耿并不憨傻,他希望夫妻一体,希望妻子看清指头叔的真面目,免得被他利用,可他也担心珊莎觉醒了史塔克的“蠢狼之血”,故而在说的时候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幸好,他现在遇到的,是被指头叔大力开发过的珊莎。

    换做几年前,珊莎说不得就向指头叔报告此事了。

    就像当年,艾德打算悄悄送她与艾莉亚离开君临,她却乘夜,悄悄把这事儿告诉瑟曦,导致父亲在与瑟曦的“权游之菜鸡互啄”中丢了性命。

    就像当年,瑟曦说艾德叛国,她傻傻的信了,还写信给罗柏,让他赶紧来君临投降......罗柏差点气疯。

    所以,伊耿基本不会任命指头叔为国王之手。

    但指头叔自己不知道。

    指头叔不蠢,也不自大,主要是没想到远在万里的龙女王会关注一个“小人物”,甚至把他分析的那么透彻。

    ——从指头叔发迹以来,琼恩·艾林,劳勃,艾德,二鹿,老玫瑰,道郎,泰温......那么多英雄豪杰,无一人当他是威胁。

    指头叔以为自己依旧有迷雾光环罩身,却不知敌人已开全图,他无所遁形。

    他被敌人的信息优势碾压了。

    所以,听到伊耿的推脱之言,他没怀疑,真以为提利昂是他成为国王之手的唯一障碍。

    ——说实话,指头叔并非渴望国王之手那个职位,而是“国王之手”那个职位有利于他做一些事。

    比如,国王之手统帅国王麾下全部兵马,他能从容安排“继承人哈利”去送死。

    比如,借职位之便,拿伊耿王的利益,拉拢谷地诸侯,等哈利与劳勃艾林挂掉,他正式成为谷地之王。

    比如,就像当年他担任劳勃财政大臣时,把七国海关官员全换成自己的心腹,国王之手贝里席有把握将伊耿的小朝廷也悄然掌控在自己手中。

    比如,国王之手与国王同起同住,“以琼恩·艾林为榜样的七国第一好义父”更容易“关爱”乖女儿珊莎......

    国王之手是指头叔做某些事的阶梯,而非目的。

    他找上提利昂,本虽没十分把握能说服对方,但也觉得自己成为首相,真的对侏儒最有利。

    因为,强大的兰尼斯特才是他算计的对象,伊耿登上铁王座后必然残破的兰尼斯特,反而是他保护的对象。

    指头叔的战略就是:除自己,不允许其它势力一家独大,谁大就打谁,谁小就扶谁。

    只有平衡,才能维持长久的混乱!

    除非有一日他自个坐上铁王座,否则,混乱将是指头叔永恒的追求。

    好不容易,指头叔对提利昂真诚了一回,却好心被当成驴肝肺。

    “小恶魔不能留了,他对我的恨意太深,人又太聪明!”

    心中做出这样的决定,指头叔龇牙咧嘴灌下一大碗罂粟花奶,迷迷糊糊睡去。

    这一夜,他睡得很不安稳,浑浑噩噩,意识不清,晃晃悠悠,似乎不是睡在舒服的羽毛床上,而是被挂在马上颠簸前行。

    他想睁开眼,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眼皮却有千斤重,心头如蒙上一层浸过冰水的沉甸棉被,又沉重,又冰寒。

    奇怪的梦魇困扰了他很久很久,似乎过去一万年,一道朦胧的红光靠近,驱散眼前沉重到绝望的黑暗。

    茫茫然睁开眼,小指头意识渐渐回归。

    刹那间,无尽痛楚,如海潮般将他淹没。

    全身各处竟无一处不痛。

    “呃啊,奥斯威尔?”他呻|吟着呼唤自己忠心的仆人。

    “呼呼呼......”没有人应答,耳边只有激烈的风啸与衣袂飘动的声响,就好似他正躺在巨龙后背上高速飞行。

    “我这是在哪?”寒风中的雪花落在脸上,一个激灵,指头叔清醒过来。

    “鹰巢城,月门厅?“猛然间,瞥见身边风雪灌入的巨大窟窿,指头叔瞬间明白了自己的位置。

    他可是这座雄伟城堡的主人呢!

    “你们是谁,为何能悄无声息把我带上鹰巢城?”指头叔拢了拢身上的破旧腥臭的羊皮毯,眼神锐利,似乎要把煤油灯后方的人物看个清楚。

    但他失败了,那是个斗篷人,厚厚的斗篷遮住他大半面孔,仅留下一个死人般惨白干枯的下巴。

    下巴动了。

    “亲爱的...你连我...都不认识了?”

    那是地狱魔怪才能发出的声音,不辨男女老幼,如刀刃在玻璃上使劲摩擦,让人心烦意燥,脊椎发冷。

    “你是谁?掀开斗篷让我看看,到底是哪位好朋友在与我开玩笑。”指头叔撑着身子,强忍身体各处的痛楚,警惕往后挪动。

    “他还能动......米亚,让他不能动。”斗篷人按住喉咙,声音渐渐流畅,不再磕磕绊绊。

    立即有一高大身影沉默着从黑暗中走出,那是一名年纪二十出头的女子,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宽阔厚实的肩膀,参差不齐的杂乱黑发,深蓝色的眼睛,粗糙的皮肤,不丑不美,很爷们的一个猛女。

    “米亚·石东!”指头叔惊呼出声,“你怎么在这?对了,凛冬来临,鹰巢城封堡,只有你留在这看守——”

    一言未了,高大女子便从身后举起一柄钝头锤,奋力夯在指头叔的膝盖上,“咔嚓!”

    “嗷呜————”指头叔抱着膝盖凄厉嚎叫。

    “嘭!“米亚又一锤,侧击,击中指头叔左臂。

    如同折断甘蔗一般,发出一声脆响,然后指头叔开始翻白眼,疼痛让他几乎失去意识。

    米亚回头望向斗篷人。

    斗篷人轻轻点头,米亚提着凶器退后几步,重新没入黑暗。

    指头叔面色苍白如纸,额头布满豆大的汗珠。

    他双眼赤红瞪着斗篷人,嘶哑道:“你,到底是谁?是不是提利昂,他收买你们暗杀我?”

    斗篷人左右看看,似乎觉得厅内不够亮堂,才让对方到此时还没认出自己,便也不答话,只自顾自点燃墙壁石洞内的火盆。

    然后,她俯下身,凑到指头叔跟前,几乎面贴面,拉下斗篷。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下一瞬,指头叔扭曲着脸,嘶声哀嚎。

    指头叔一辈子的惊呼加起来,也没这一次持久;一辈子的恐惧加起来,也不如这一次分量重。

    石心夫人把布满豁口的脸颊贴在指头叔苍白的俊脸上,低低地说:“你不是...一直想要我吗?”

    ——我要的是15岁的花季处|女凯特琳,不是你这个老怪物!

    你毁了我的梦!

    指头叔叫着叫着,竟又恢复理智,开始了正常人的思维。

    “凯特琳,你,怎么没死?”他努力不去避开那腐尸般的触感,强笑着问。

    “死了,死过一遍,在河里泡了几天,鱼儿啃我的肉,螃蟹夹我的头发,幸而伟大的光之王怜悯,让我又活了过来。”

    石心夫人的声音如同从街头老乞丐肚里拉出来的蛔虫,黏糊糊的、硬生生的,往指头叔嘴巴里钻。

    胃酸翻涌,几欲呕吐,呕吐物冲入嘴巴,指头叔又硬生生把它咽了下去。

    “太好了,凯特琳,你能活着,太好了!”指头叔喜极而泣。

    泣,是真的泣。

    面上在哭,心里也在飙泪。

    ——连死了几天的人都能复活,这见鬼的不真实世界(相对于学城的“真实世界”),让我们这些靠智慧吃饭的人怎么活啊!

    指头叔饱读学城名著而建立起的科学世界观,正在崩溃。

    “是啊,能活着再见到你,太好了。”石心夫人叹道。

    “凯特琳,你听我说!”

    手臂和膝盖都被砸断了,指头叔再有城府,也不会真以为说几句好听的话就能糊弄过去。

    “我们之间有些误会,我会向你一一解释。”他急忙说。

    ——也不知她复活人时,有没有被拉赫洛增加些智慧,如何没有,那只要给他开口的机会,今日之危局未必不能糊弄过去。

第647章 师徒

    “你说。”石心夫人也真让他说。

    有救了!

    指头叔暗自松了一口气,神色间也多了三分从容。

    “龙骨匕的事,是我的失误,它属于劳勃,但他从不用它,我以为提利昂拿了去。”

    “我发誓,除了这事,我再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

    看看珊莎,是我把她从兰尼斯特的魔爪中救出。

    也是我来回奔走,付出巨大代价,让伊耿放弃多恩公主亚莲恩,转而与珊莎成亲。

    对了,你既然复活了,不如随我去月门堡见见那对小夫妻吧!”

    指头叔脸上的惨白与仓皇完全消失,只剩大大的、灿烂的、柔情诗意的笑容。

    “伊耿,我见过。”石心夫人道。

    “哈哈,那是个精神的帅小伙吧?我告诉你,他可不是金玉其外,他几乎与他父亲一样勇武,与伊莉亚公主一样温柔,真是天下少有的佳婿!“

    指头叔似乎完全进入与老熟人、老情人聊天的亲近模式。

    “伊耿,不错。”石心夫人点点头,布满或凝血或露骨豁口的脸上,罕见地露出一丝欣慰与喜悦的表情。

    “珊莎从小就对英俊的王子、高贵的骑士和传奇的爱情,抱有最天真烂漫的幻想。

    她一直渴望得到故事与歌谣中说描述的甜美爱情。

    但残酷的命运就像一把刀,把她纯真的小心肝划成......”

    石心夫人抚摸自己的脸颊,“划成这样!”

    “现在好了,一切不幸已经结束,她实现了儿时的梦想,开始幸福美好的生活,你也可以重新开始。”

    指头叔扬起一张真诚的笑脸,声音轻柔的像情人的抚慰。

    “是呀,干掉你,她就能有个幸福的未来。”石心夫人点头道。

    指头叔的笑容如腐|败的牛奶,僵在那张非常帅气的脸蛋上。

    “凯特琳,我以为我们的误会已经解除,今后在我的辅助下,珊莎坐稳王后的位置,先南下君临,再挥军北上,灭弗雷,除波顿,光复史塔克的临冬城。”指头叔意味深长地说。

    “哎,小指头,对不起!”石心夫人突然叹息一声,伸出滑腻如鲶鱼的手掌,抚摸对面男人显露茫然表情的脸颊。

    “对不起!”石心夫人再次道歉,道:“我为小时候的轻浮向你道歉,对不起,我为曾经对你发自内心的轻视道歉。

    莱莎是对的,你有智慧,智慧能改变身份地位,能创造命运。

    她用很认真的表情对我发誓,你总有一日能取的大成就,让我后悔。

    我不信,现在我真的后悔了。”

    这话完全出乎指头叔的预料,突然间,他发现自己再也不认识对面爱慕了几十年的女人。

    也对,她是复活后的厉鬼,不再是那个站在花丛中,背负双手,带着羞涩与期待的可爱表情,弯下腰,与草地上少年接吻的女孩。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还说它干什么?”他颤动着嗓音,强笑道。

    “今天,你必须死!你不死,我不安心,我的珊莎也会永无宁日。”

    石心夫人再次恢复冷酷的表情,阴恻恻好似索命厉鬼。

    “你要杀我,总得给个理由吧?”指头叔委屈的都流下泪来。

    “你背叛艾德!”

    “我没有!”指头叔立即否认,“谁告诉你的?他在骗人!”

    “巴利斯坦爵士的话,七国谁不信?”石心夫人夜枭般冷笑。

    “巴利斯坦?”指头叔莫名其妙,“他不是在奴隶湾吗?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不用狡辩,巴利斯坦爵士作为御林铁卫队长,没人比他再清楚当日君临之变的内情,你背叛了艾德!”

    “这又是一个天大的误会!“指头叔瘪嘴哭诉道:“我想帮艾德,我向你发过誓,你忘了?

    可他完全不听劝......

    而且,我也不算背叛...是珊莎,珊莎把艾德意图送她和艾莉亚逃离君临的消息告诉给瑟曦。

    故而瑟曦才确定,艾德要与她死磕到底,继而先下手为强。

    我答应帮艾德收买金袍子,我说到做到,奈何收买来的人也容易被敌人收买,谁能比兰尼斯特更有钱呢?

    所以,我竭尽全力,只天命使然,我无奈啊!”

    石心夫人定定看着一脸委屈的指头叔,为他能在如此情形下,说出如此有逻辑的辩词感到不可思议。

    “你毒害了琼恩·艾林!”她道。

    “我......”指头叔习惯性就要大声否定,可突然的,他想到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巴利斯坦......

    ——也许,凯特琳又从哪个混球那拿到实锤证据。

    他不能否定。

    “唉!”指头叔悲伤地叹息一声,道:“我爱你,疯狂的爱你,就像莱莎疯狂的爱我。

    我向七神坦诚,我有罪,面对莱莎的求爱,我没法拒绝。

    我有罪,我与她偷情并非爱她,而是爱你,她是你妹妹,你们长得像,我一直把她当成你。”

    这是大实话!

    也不知指头叔咋想的,明明莱莎容貌完全不逊色于凯特琳,对他的爱更是......

    这么说吧,刨除龙芙莱王子与荒石城简妮那些古人,只从出场的“现代人”中挑选,莱莎绝对是“权游第一痴情女子”。

    偏偏指头叔只把真爱放在潜意识看不起他的凯特琳身上。

    指头叔在君临时,常常宣称自己拿下徒利姐妹的初|夜。他也不算说谎,他干莱莎时,真把她当成了凯特琳。

    “你让我恶心。”石心夫人也真被恶心到了。

    好吧,凯特琳也没错。

    指头叔是舔狗,可她却没拿他当备胎——备胎也轮不到他,身份太低了,至少艾德那样的公爵次子,才够当徒利大小姐的备胎。

    “恶心到你,我很抱歉。”指头叔苦涩一笑,又道:“我与莱莎偷情次数太多,在琼恩面前露了马脚,无奈之下莱莎才......”

    呃,指头叔太牛掰,各种完美的谎言信手拈来,石心夫人竟然将信将疑起来。

    真实情况压根不是这样。

    指头叔先引诱老囧发现瑟曦与詹姆偷情的秘密,等老囧调查到一半,再毒死他。

    接着,用同样的方式让艾德发现乔佛里的私生子身份,并让艾德自己发现——老囧竟死在调查私生子的途中!

    如此,艾德就会百分百确定,兰尼斯特为灭口,才杀了他的好义父。

    狼狮之战,再难避免。

    “你杀了莱莎!”石心夫人道。

    “你,见过珊莎了?她...出卖了我!???“指头叔瞳孔收缩,不可思议嘶声道。

    将莱莎推下月门之时,除了小指头自己,只珊莎与马瑞里安两个在场。

    嗯,马瑞里安是个帅气的吟游诗人,指头叔不在身边时,莱莎用来慰藉自己的面首。

    马瑞里安被指头叔调教疯了,向谷地贵族坦诚自己的罪行:因为莱莎对自己冷淡,他出于嫉妒,杀了她。

    呃,指头叔调教人的技术不输大|麻雀。

    也即是说,知道莱莎死亡真相的人只有他和珊莎。

    现在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他的小甜心、小棉袄,背叛了他!

    “你以为我女儿是傻子?”石心夫人冷笑。

    指头叔愣了愣,突然仰头狂笑。

    “哈哈哈哈哈,她终于出师了,我完美的继承人!”

    “难怪,难怪我被悄无声息带到这儿来,原来有王后殿下帮忙。”

    石心夫人冷冷看着他,没有半点感情波动,“你在黑暗中隐藏太久,只能看到光亮的世界。

    却不知,在你身后更黑暗的地方,也有人在一直盯着你。

    我盯了你一年多了,你有今日之结果,一点了也不冤。”

    “一年多?”指头叔收起狂态,难以置信道。

    “河间大乱,乱民或去君临,或去未经战乱波及的谷地,鹰巢城这一年来收留了很多河间来的仆人吧?

    为你们唱歌弹琴的‘七弦汤姆’,是我的密探,厨房的帮厨、洗衣房的洗衣妇、马房的小弟,甚至你的护卫,都有我的人。

    我要杀你,不比杀一条狗更难。”石心夫人道。

    “既然如此,为何不杀呢,反而天天盯着我|干|你女儿,肚子都被我搞大了,难道你打算用她来弥补对我的亏欠?”小指头笑嘻嘻道。

    指头叔也非凡人,明知必死无疑,他也彻底放开了。

    石心夫人直勾勾看着他道:“我对你,没任何亏欠。

    不杀你,只因为我听到你计划促成珊莎与伊耿的联姻。

    这桩婚事,我非常满意!

    还有,珊莎也没怀孕,她骗你的。”

    “怎么可能没怀孕?那么多次......”指头叔脸上的笑容消失。

    “你是个好老师,连配制月茶的手法都教给她了。”

    “为什么?她难道对我就没一点儿爱吗?”指头叔面色扭曲,歇斯底里咆哮道。

    石心夫人点点头,道:“有,那傻丫头爱过你,也愿意学瑟曦,为国王生个篡位的孽种,但她更爱自己母亲和家族!

    史塔克与徒利的门楣,绝不能让你的杂种玷污。

    我更不允许那个杂种如梦魇一般,困扰珊莎一生。

    她该得到天下最好的东西,有真心爱自己的丈夫,然后和自己的爱人生儿育女。

    而不是背负罪孽,一辈子良心不安,担惊受怕。”

    指头叔悲哀道:“我的血脉很低贱吗?可七国上下,谁能比我更聪明?我还幻想,她能生个又漂亮又聪明的儿子......”

    “让你做个明白鬼,你的一切心思、行为,都被丹妮莉丝看透了......”石心夫人把当日在河间山洞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就算仅仅为了珊莎的安全,我也不会让她去欺骗聪明的丹妮莉丝。”

    “那女人是魔鬼吗?”指头叔喃喃。

    “也许旁观者清。”石心夫人道。

    “可我又没招惹她,干嘛到处爆我的料?”指头叔大声叫屈。

第648章 狗叔

    “当年劳勃要对丹妮莉丝斩草除根,派席尔建议雇佣无面者时,还是我,以价格太贵给劝阻了。

    早知今日,就找铁金库赊账了,反正不是我的钱。”

    指头叔是真心委屈啊!

    想他纵横七国几十年,算计过无数人,唯独没对龙家出过手——呃,没机会。

    偏偏那女人大嘴巴,把这个死而复活的幽灵引到他这儿来......

    “行了,天色不早,你该上路了。”

    话到这儿,石心夫人回过头,对守在门口的高大女人道:“米亚,这里交给我了,你走吧!”

    “是,夫人!”米亚行了一礼,提着铁锤离开大厅。

    米亚·石东,劳勃与艾德还在艾林谷当养子的时候,与一位谷地民妇生下的私生女。

    她只大概记得父亲的大致长相,也知道自己是私生女...呃,都姓石东了,当然是私生女。

    但她不晓得自己老爹是国王。

    除她之外,其他人都知道。

    因为身份的特殊性,米亚在谷地的地位也有些特殊。

    日常若有客人访问鹰巢城,她会作为导游,带领客人通过在悬壁上开凿出的险峻石阶窄道。

    也因此,米亚有机会认识凯特琳,并建立还不错的关系。

    鹰巢城中所有的新鲜食物,也全由米亚赶着骡子,从谷地带上来。

    故而,指头叔被塞进麻袋,充作大南瓜放在骡子上,穿过数道关卡,没引起侍卫盘查。

    当然,能悄无声息把指头叔带入鹰巢城主厅,更重要的原因是凛冬已至,鹰巢城里的仆人多移到月门堡,山顶城堡只留下少量的老人看守库藏。

    主堡大厅更是一个人也无,叫破喉咙也没人听到。

    指头叔猜测,自己会被眼前幽魂丢下月门,便怨愤道:“让米亚杀我也成,为何非要亲自动手,还使用这么残忍的方式?

    无论我做过什么,我对你的爱那么深、那么真,你的心难道是石头做的,一点感觉也没有?”

    石心夫人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笑意,一边解开斗篷脱下,一边说道:“你爱我那么深,那么真,还逢人便说夺走我的红丸,今日便回报你的厚爱,让你梦想成真!”

    悲愤大嚷的指头叔忽脊椎一凉,瞪大眼睛,看着衣服消退的凯特琳,惊恐道:“你,你要,做什么?”

    脱去衣服后,厅内没出现一位妖|娆的美妇,反而多了一头怪物。

    皮肤如凝固的牛奶般苍白,无一丝活人的光润,曾经厚实的枣红头发掉落一半,仅剩的几缕长发也干枯如茅草,灰白如死人的骸骨。

    她虽复活,但身上的伤口并未痊愈,就像咬掉一口苹果,余下的创口不会长回去,只留下干涸的血块,甚至露出肌肉下的青色筋膜与白的骨头。

    偏偏她在河里泡了几天,尸体被鱼虾啃得坑坑洼洼。

    如同披了人皮的山魈,但那人皮是从一具死亡多日的腐烂女尸上剥下来的。

    指头叔几乎吓闭过气去,连声高呼:“不,凯特琳,你不是这样的人,别——”

    石心夫人偏不如他意,还专门提着一盏油灯,把自己美好的身子展现给指头叔看。

    指头叔一只手撑地,使劲往后退。

    石心夫人嘴里赫赫有声,似乎在笑,轻松迈步跟上。

    “凯特琳,别冲动,想想艾德,想想珊莎,你是高贵的奔流城大小姐,是雍容典雅的临冬城公爵夫人。”

    指头叔彻底慌了,竟一边拿语言相激,一边往月门洞蹭了过去。

    鹰巢城横跨两座山峰,故而中央的主堡悬在几百米高的半空,城堡修筑者还将大厅地板的中心位置凿穿,设置一道门,也即是月门。

    跳下月门洞,就等于跳下几百米高的悬崖。

    指头叔宁愿自|杀!

    可石心夫人早把善良与宽容留给拉赫洛,对无辜的普通人尚且能下死手,更何况害得她家破人亡的大仇人?

    她直接提着他的断了膝盖的那只脚,在指头叔杀猪般的嚎叫声中,将他拖了回来,然后扯开他身上的衣物、毛毯,无视他的激烈挣扎与哀求,给他灌了一大瓶森林女巫配置的劣质春、药,等一会儿,硬茬茬坐了下去......

    “Oh,no——”指头叔如杜鹃啼血,老猿哀鸣。

    无可奈何的承受......

    他闭上双眼,痛哭流涕。

    下面的火热也不能温暖石心夫人的心,她冷酷的看着他痛苦扭曲的脸,道:“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

    “你是艾德的妻子,别这样......”被一个地狱爬出的魔鬼压在身下,指头叔彻底崩溃,像个孩子似的哭嚎起来。

    “艾德,艾德,艾德......”石心夫人干涸的眼眶流不下泪,只渗出一串暗红发臭的鲜血,绝望大笑道:“睁开眼睛看看我,这幅恶魔一般的样貌,还怎么去见艾德?

    我的艾德,哈哈哈......

    他在众神的天堂里享受荣光与蜜酒,我却连七层地狱也去不了,七层地狱属于七神,我却要去一个从来没信仰过的异神的地狱。”

    “都是你,你的错!”石心夫人使劲动几下。

    指头叔感觉自己落在一个蚯蚓与毒蛇构成的沼泽里,冰冷,黏腻,腐烂,身体不受控制地往下陷,没过头顶。

    无数长长的蚯蚓顺着毛孔往皮肤里钻,往肌肉里、灵魂里钻......

    他像死人一样躺在地上,瞪大黯淡无光的眼睛,没有焦距地看向天花板,嘴里喃喃道:

    “学士们做得对,我们普通人需要没有魔法、巨龙和神灵的真实世界。”

    见他这样,石心夫人嘶嘶怪笑,收获巨大的复仇之后的快|感。

    但她的心就像开了个无底洞,无论什么令人怡悦的情感灌入,都会立即顺着窟窿流向不知名的地方。

    反倒是仇恨、怨毒、嫉妒等负面情感,常驻心间,塞的满满当当。

    她永远无法快乐,她在人间的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唉,我该回地狱去了,珊莎,再见,瑞肯,对不起,布兰,你在哪,艾莉亚,你又在哪......“

    石心夫人俯下身,紧紧拥抱指头叔,身子滚动,两人一起滚入月门之中。

    寒风呼啸,月色凄凉,两具纠缠在一起的尸体砸成混在一起的肉泥。

    ......

    山峰高耸,似乎托举天上的弯月。

    西侧的阿莱莎之泪似九天银河,自山巅倾注而下,砸出一条冰冷的河流,贯穿谷地平原。

    瀑布隆隆,水面闪烁,月华映照,如一条从天坠下的银色绸带。

    河边不远处,嶙峋危岩和缀着残雪的黑土地构成的荒芜丘陵上,几个人蹲在一块饱经冷风摧残的灰岩下聊天。

    “也许,您还有使命没完成。“密尔索罗斯紧了紧身上的皮毛,低声道。

    “光之王,想...让我做什么?”石心夫人无光的眸子,看着天上刀锋一样的弯月,冷冷地问。

    她死了。

    她复活了。

    无旗兄弟会早已知道她的计划。

    也知道她想死。

    他们帮她绑架指头叔后,就在山脚下等着,等她从山巅落下来。

    其实石心夫人的前任,闪电大王,也一直想死。

    各种不怕死的作,死了七八次,也被复活了七八次。

    偏偏每复活一次就少一些美好的记忆,复活次数越多越痛苦。

    他实在熬不住了,在碰到凯特琳的尸体后,就将自己的“生命之吻”给了她。

    他终于死了,她取代他活在世上。

    刚开始,她还庆幸自己有机会复仇,可现在复仇的任务交托给了子女,她渴望永恒的睡去,却办不到了。

    密尔红袍僧把她的尸体拼凑在一起,举行告别仪式的时候,她又活了。

    呃,索罗斯不确定能不能复活她,完全看拉赫洛的意思。

    拉赫洛不想她死!

    “您活着,就是在践行光之王赋予您的使命。”红袍僧安慰“圣子”道。

    石心夫人就是红神教会的圣子。

    “我老叔也有使命,能不能把他复活?”长乱头发的詹姆道。

    绑架指头叔的工作,就是在他的指导下完成的。

    堂堂御林铁卫队长,竟在这儿当土匪......

    “死的太久,而且,他的尸体在贝勒大圣堂。”索罗斯摇头道。

    “圣母那婊|子偏心啊,为何复活大|麻雀那混蛋,也不复活我叔叔,他可是我们家少有的好人呢!”詹姆撇嘴道。

    他骂圣母,却没人斥责他,因为这里都是红神信徒。

    “走吧,天快亮了。”柠檬道。

    众人起身,正要离开,石心夫人突然瞥见一颗脑袋。

    破了个洞,白色的脑浆从洞口流出,流到指头叔那张死不瞑目的俊脸上。

    “将他复活。”

    “这......”索罗斯为难道:“他与您不同,您就像一根木头,落下来后砸断成几节。

    他如一坨牛粪,摔的稀里哗啦,烂肉溅的到处都是,凑不齐一个整人。”

    石心夫人左看右看,一指远方拉雪橇的狗群,道:“脑袋是完整的,换在狗身上,行不?”

    “只怕不行......”索罗斯面色苍白,迟疑着道。

    “他们把我儿子的脑袋缝在魔山脖子上!伟大的光之王难道比不过一个学士?”

    石心夫人的声音,犹如从寒冰炼狱中刮出来的飓风。

    “我试试。”红袍僧无奈道。

    詹姆打了个哆嗦,颤声道:“何至于此,你已经杀了他!”

    石心夫人冷冷道:“在去地狱的路上,我需要一个伴儿。要不,你来陪我?”

    詹姆二话不说,疾步上前去解雪橇犬。

    “要母狗!”石心夫人又道。

    詹姆身子一僵,动作越发快了。

    柠檬削掉狗头,詹姆抱着指头叔脑袋抵住狗脖子,血液在寒夜里迅速凝固,脑袋黏在脖子上。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白昼光明,勃勃兴旺......”

    索罗斯念完一边经文,尸体还是尸体。

    “不行。”红袍僧无奈道。

    “我来!”石心夫人上前一步,用沙哑的声音念道:“长夜漫漫,我需同伴,光之圣主,请您帮我。”

    索罗斯面色扭曲:竟敢扭曲光之王的教——嘎!

    “我,这是天堂吗?”狗爪子动弹几下,指头叔睁开眼睛,茫然道:“天堂咋这么冷?”

    索罗斯......

    詹姆收敛惊恐表情,朝指头叔叫道:“你这狗东西,挑起七国内战,谋杀我儿子,还想上天堂?”

    “汪,你是谁?”突然,指头叔一低头,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凄厉嚎叫:“嗷,不,圣母慈悲,我落入七层地狱,变成狗魔啦!”

第649章 记住,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小指头死了?”提利昂茫然。

    伊耿见他惊疑茫然的表情不像作伪,皱眉道:“真不是你干的?”

    “那是谁做的?”

    提利昂回过神来,举起手上锁链,道:“解开吧。我刚从旧镇回来,亚莲恩公主一直和我在一起。”

    伊耿瞥了大表姐一眼,见她也点头,便道:“先戴着,谷地诸侯正群情激愤,都嚷着要审判你。”

    很快的,侏儒亚莲恩和伊耿飞往谷地,在月门堡校场落下。

    一如几日之前,主堡挤满了贵族与骑士,曾经的婚庆宴会场,如今成了审判大厅。

    因为侏儒与伊耿的特殊关系,伊耿王要避嫌,审判官为珊莎王后与青铜约恩等几个谷地大诸侯。

    侏儒进入大厅,左右观察,意外又理所当然地看到,谷地之人中,嬉笑晏晏者居多,面色肃然者次之,对他怒目而视者再少一些,悲痛欲绝之人...为零。

    喔,不,还有一人在为指头叔的飞天哀伤不已。

    珊莎王后一身素服,勒紧婀娜多姿的胸腰,粉嫩的脸颊挂满悲痛,眼眶红肿似粉桃,朦胧的蓝眼睛里噙着泪珠,宛若一朵在春雨中飘摇不定的小白花。

    真有几分小寡妇的风姿...喔,不对,她丧父,不是丧夫。

    不知为何,疲劳工作两天两夜的老二,这一刻竟抬了头。

    侏儒赶忙从王后的饱满处挪开视线,弓着身子行礼。

    “先说说看,你们为何认为是我杀的小指头?”他从容不迫,先声夺人。

    最近几年,他经历过两次要命的审判:凯特琳擒拿他,在鹰巢城,由莱莎审判他派刺客刺杀布兰之事;在君临,瑟曦与泰温审判他谋害乔大帝。

    两次审判都非常不美好,审判官皆为疯婆子,都想置他于死地,结果都从文审,变成武审——比武审判。

    这一次,即便珊莎也发疯,他也不怕。

    首先,在来的路上,他已经摸清伊耿对指头叔之死的态度:我们都知道他是怎样的人,死了也省心。

    其次,他有证人。

    谁也不能忽视多恩公主的证词。

    青铜约恩看了珊莎一眼,见她的轻轻颔首示意后,道:“首先,你有杀人动机,乔佛里国王之死,他似乎陷害了你。

    而在伊耿陛下的婚宴当晚,你还与贝里席公爵发生冲突,你揍了他,临走前放狠话——让他飞一次。

    事实上,贝里席公爵就是从月门坠落,飞了一次。”

    “呵呵,”提利昂摇头轻笑,“我说的飞可不是月门,从月门扔下去不解气。

    我有翼龙,提起那混蛋飞上几千米的高空,再扔下去,扔到我老姐的阳台,在她漂亮的脸蛋上溅满小指头的污浊,才是真的过瘾。”

    厅内轰然炸开,有人哄笑,有人破口大骂。

    青铜约恩不置可否,继续道:“贝里席公爵的侍卫被弩箭杀害,而我们都知道,你在潜入、弩箭刺杀方面是大行家。”

    “若说使用弩箭的技巧,我的才华的确光芒万丈,无法遮掩,多少盟军龙骑兵死在我的‘提利昂翼龙弩’下?

    为此,女王还奖励了我几万金龙的发明专利呢!

    连伊耿陛下用了也说好。”

    “咳咳,这么说你承认了?”约恩瞥了神情尴尬的伊耿王一眼,也有些尴尬了。

    “承认啥,这几天我压根不再谷地,亚莲恩公主可以帮我作证。”侏儒指着多恩公主道。

    在众人的注视下,亚莲恩却神色迟疑。

    “公主殿下?”提利昂紧张道。

    ——这种时候,你可不能掉链子啊!

    亚莲恩瞪了他一眼,面上神情更加纠结。

    “你在犹豫啥?”侏儒大叫。

    刚叫一声,他忽然反应过来:亚莲恩可是多恩继承人,云英未嫁的“处|女”公主,大庭广众之下宣布自己与侏儒三人行......

    多恩人喜欢瞎搞没错,但他们也信仰七神,可以乱搞,也不怕人说,但当着众多贵族的面把乱搞的事定性,就有些侮辱门楣了。

    想到这儿,侏儒立即嚷嚷起来:“亚莲恩,你说呀,我们一起去旧镇找萝希——《萝希的梦》中的真萝希。

    在青亭岛阳光沙滩,我们三人渡过了完美的两天两夜,告诉他们啊!”

    “萝希?七神在上!”

    “萝希啊,有龙就是方便,我也早就想......”

    “唉,不说萝希,就亚莲恩公主也是个顶级的美人儿,竟然与那么丑陋畸形的小魔猴在一起,还三人行!

    圣父啊,这个世界为何有这么多不公平?“

    “有啥不公平的,侏儒有翼龙啊!就像平日里,我们贵族长得再丑再老,也比平民青年帅小伙更受女人喜爱。

    翼龙骑士显然比咱们这群骑马的普通骑士更高一等,唉!”

    “我也想成为翼龙骑士......”继承人哈利在心里想。

    “我在想,侏儒不是不行吗?他怎么应付两个女人,虽然她们两个对任何男人来说都比情药更刺|激人。”

    “嗨,你这就不懂了,多恩人很......你懂的!肯定是亚莲恩公主与萝希......然后侏儒搓着命根子,在一边加油助威。”

    “原来如此!”

    ......

    大厅像爆炸了一般,众骑士、贵族个个神情亢奋,不顾场合,大声讨论。

    听到众人的言论,亚莲恩脸色一白,又一红,狠狠剜了愧疚看向她的侏儒一眼,羞愧地缩起脖子,低下脑袋。

    “肃静,肃静!”青铜约恩使劲大叫——没桌子,也没惊堂锤。

    好一会儿,才把大厅从喧闹的菜市场,变成安静的图书馆,约恩愤怒道:“大家都是尊贵的绅士,怎么像街头闲汉一样满嘴秽语?伊耿国王与珊莎王后还在这里呢!”

    大家低头,虚心受教。

    青铜约恩这才满意的点点头,看向侏儒,道:“提利昂,你把这两天的详细过程说一遍。”

    众人......

    “约恩你个老杂种,要不我用泰莎驮你去旧镇,你自己试试?”提利昂破口大骂。

    老约恩很想点头说好。

    “行了,快给我把锁链解开。”提利昂举着手上的镣铐,不耐烦道:“这就是一场闹剧!

    大家还谁不知道谁?

    琼恩·艾林死的时候,也没见你们怎样,区区小指头,多少人都在心里欢呼呢!

    扪心自问,你们这群家伙,谁在意他的死活?

    谁愿意为一个五指半岛上的小小暴发户复仇?”

    “提利昂,你在侮辱我们谷地贵族!”青铜约恩须发皆张,怒吼出声。

    “约恩,你是小指头的封臣吗?”提利昂戏谑道。

    青铜约恩涨红了脸,哼唧道:“至少,他是谷地守护者。”

    约恩当然不是小指头的封臣,现场无一人是指头叔的封臣。

    劳勃·艾林还活着,他才是谷地公爵。

    若有谷地贵族承认自己是指头叔的封臣,就代表他已背叛劳勃公爵。

    能为指头叔复仇的人,要么是他的封臣,要么是他的亲戚朋友。

    很遗憾,指头叔都没有。

    这便是所谓的贵族底蕴了。

    也是大家一直非常轻视指头叔的原因:没了小指头,他建立的一切基业,都会瞬间完蛋。

    而这个世界,想让一个普通人消失,并不困难。

    就像指头叔,被一群土匪给绑了。

    可你干掉泰温,干掉凯冯,兰尼斯特依旧是庞然大物。

    “提利昂,贝里席公爵是我义父,你侮辱他就等于侮辱我。”珊莎怒斥道。

    她泪水涌出,却强自维持王后的威仪,没有哭出声来。

    只看得众贵族心中又怜又敬,连侏儒都被唬住了,以为七国第一好义女真为七国第一好义父之死悲痛欲绝。

    他埋怨地瞪了伊耿一眼:你这家伙怎么办事的,都结婚好几天了,还没让她明白小指头的真面目?

    伊耿无奈地耸耸肩:唉,我可爱的小妻子哟!她很聪明,相信了我的话,但她又太善良、太仁慈,只牢牢记得别人对她的好,而忘记他的恶。

    ......

    “什么,小指头死了?确定吗?“接到消息的龙女王惊诧万分。

    “百分百确定,谷地人在山下找到小指头的尸体——惨不忍睹,成了一滩烂肉,连脑袋也被野狼叼走。

    但从断指上的谷地守护者戒指,可以判断那就是小指头。

    对了,还有他的衣服与仿声鸟徽章呢!”马尔温道。

    “谁是凶手?”丹妮又问。

    “之前怀疑是提利昂,不过......”马尔温眼神游弋,把提利昂三人行的事说了一遍。

    “呃,这下七国人民都知道了,道郎亲王只怕要气炸肺。”丹妮嘴角抽搐道。

    接着,她又想到这事儿自己也沾了点责任。

    那个萝希......

    也是个与珊莎一样能装的小婊砸!

    “......除了珊莎,小指头不受任何人待见。多番调查无果后,在提利昂的建议下,将他的死算在瑟曦头上。”马尔温道。

    “这可真是......”

    “陛下,有一点您需要注意,”马尔温神色一肃,提醒道,“我发现珊莎·史塔克很不简单,小指头刚死没多久,她便在青铜约恩的提议下,成为新的谷地守护者和劳勃·艾林的监护人。

    而且,她远比小指头更得人心,谷地几乎落入她的掌控。”

    “也许......”丹妮脑中闪过出现一个人:石心夫人。

    因为对凯特琳的效忠誓言转移到珊莎身上,布蕾妮才愿意担任伊耿的御林铁卫队长一职。

    布蕾妮就是珊莎与石心夫人之间的桥梁。

    “原来如此!”丹妮忽然把一切都想明白了。

    石心夫人,心硬冷如石,可她脑子还在。

    ——与伊耿联姻,狼与龙的联盟,对珊莎、对史塔克,都是最好的选择。

    “另外,伊耿殿下的目标也变了。”马尔温又道。

第650章 史上第一卡丽熙驾到

    在伊耿与提利昂商定的计划中,联姻之后,谷地骑士会立即南下君临,帮伊耿夺得铁王座。

    再然后,号令天下,横扫不服势力,最终拿下完整的七国。

    指头叔没理由拒绝这个计划,但指头叔死后,珊莎上位,作为王后、谷地守护者、北境女王,她获得巨大话语权。

    更何况,伊耿少年心性,并非那种老辣果决的、在位多年的帝王,很容易被吹枕头风。

    珊莎要复仇。

    谷地与河间地是邻居,离开明月山脉,出了血门,顺着国王大道往北走一千公里,就是弗雷家的挛河城......

    外祖父的奔流城可以先放一边,但杀了她兄长与母亲、屠戮北境众多贵族的瓦德弗雷一定不能放过。

    “我不否认我要复仇,但封臣帮王后复仇有什么问题?”珊莎王后说的理直气壮,任何人都反驳不得。

    因为,伊耿是国王,他们是他的封臣,也是王后的封臣,理应为她的荣耀而战,更该为她洗刷冤仇。

    “而且,弗雷家是七国有名的暴发户,有此时河间最丰足的粮食与财物。

    我们有三条龙,无需全军出动,只要一支两千人的轻骑兵,半个月内,必胜无疑!”

    这个理由连提利昂都说服了。

    ......

    “唉,伊耿竟找了这么伶俐的一个老婆!”丹妮姑姑感慨道。

    “陛下,珊莎·史塔克不是善茬。”马尔温担忧道。

    “这是好事,家有贤妻,夫无横祸,珊莎会让伊耿真正在维斯特洛立足脚跟。”龙女王欣慰道。

    丹妮姑姑真心希望大侄子能耐抗、耐操、耐暗算一些,二鹿、预言之子、瑟曦、攸伦,刺客和阴谋,乃至长城外的异鬼与三眼乌鸦......还有好多磨难等着他。

    有大侄子顶在前面,不仅她能轻松很多,马童辛巴也能安心成长。

    ......

    “到了,马王城!”

    龙女王拉动缰绳,小银马开始有节奏的加速。

    “叮叮当当......”她脑后几十个铃铛奏响一曲胜利的乐章。

    这里是多斯拉克海,马人的家乡。

    眺目四望,宽广空旷的平原如毛毯,向四面八方铺开,平坦辽阔,直至极目尽头。

    没有丘陵与山峦,树木、城市和规范的道路也不见踪影,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风起云涌,半人高的细长草叶如波浪摆动。

    多斯拉克海,名副其实,的确是一片汪洋,草的海洋。

    赫拉纳草是草原上的主要草种,在雨季(夏季)绿意欲滴,草原真的如绿色的海洋,波澜起伏。

    在临近旱季的时候(秋天),赫拉纳草开始开花,红色的小花,又把草原染成一片滔滔血海。

    等旱季到来(冬天),花落籽出,整个世界又变成浑厚青铜色。

    龙女王此时便带领500卡斯众,徜徉在深青与古黄的海洋之中。

    除了赫拉纳草,还有柠檬黄的小花,有暗如靛紫大叶草,有蓝色和橙色的草,她甚至看到彩虹色斑的草。

    这是草的海洋,马人如游鱼,卡拉萨如鱼群,生活在多斯拉克海。

    “终于,又回来了!”

    阿戈凝望远方高大的维斯·多斯拉克马门,发出长长的、深深的感慨。

    “这一次,我们将征服这里。”拉卡洛拍了拍腰间的瓦钢弯刀,大声宣布。

    乔戈木然,一言不发。

    “我们得赶快,弥林大战才是重头戏,不要在马王城耽误太长时间。”魁洛正色道。

    “放心吧,我会很快的。”小银马上的丹妮淡笑道。

    随着盟军渐渐靠近弥林,她终于决定对马人出手。

    嗯,她要统一多斯拉克海,加冕为大草原上的天可汗。

    500精骑踏上草茎折断、显出黄褐色泥土的大道,在靠近马门后开始降速缓行。

    马王城全称“维斯·多斯拉克”,名为城,其实就是一片靠近山脉与湖泊的长久定居点。

    草原定居点,没有城墙,没有城堡,也没有高大的塔楼。

    但它的确有一座非常奇特的城门。

    虽然没城墙的马王城四面通风,但马人形成“大家都知道“的规矩,任何人进出马王城,必须走马门。

    马门主体为两匹巨大的青铜骏马,两马后足站立,前脚高跃——在任何电影、电视、图片中看到与骏马有关的镜头,都会出现的动作。

    两匹马各扬起两只前蹄,四蹄相会于离路面30多米的高空,形成一个尖顶圆弧。

    真正站在马门下,丹妮竟体会到一种奇特的美感。

    特别是站在马门前,眺望远方连绵蒙古包,和更远方的紫色圣母山,马门犹如在一副草原风景画上加了个边框。

    “啊啊啊,龙女王,龙女王来啦!”

    “啊啊,大草海第一卡丽熙来马王城啦!”

    “啊,丹妮莉丝带卡拉萨回马王城啦!”

    龙女王还未踏入马门,路边的行人就把她认了出来,惊呼叫喊声,就像点燃了一串从马门迆迆远去的炮仗。

    马王城并不封闭,相反的,它对异族商人非常包容。

    马人会肆意攻打其它族群的城池、小镇、村落,掠夺对方的财富,砍杀城里的人民。

    但在大草海上,只要是前往马王城做生意的商队,马人从来不招惹。

    从夷地、亚夏、阴影之地及玉海沿岸赶来的商队,汇聚在此,买卖货物;也有很多商人带来西方世界的特产,他们来自科霍尔、潘托斯、奴隶湾、瓦兰提斯等城邦,甚至连维斯特洛人也有不少。

    很神奇的,没有金融概念的马人,竟将马王城打造成了东西方陆上贸易的中心。

    它就是陆地上的魁尔斯。

    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马王城很安全,却没有贸易税。

    是的,马人只接受礼物,压根没税务官、海关那种职业。

    来这里做生意的人非常多,特别是在丹妮封锁海上贸易之后。

    从马门到城中心集市的泥土道路上,有连成串的赶着马车、驱赶骆驼的商队,以至于丹妮一行人前进的速度也跟着减缓。

    不过嘛......

    从龙女王发辫上传来的密集铃铛声,比街道上120警笛声管用太多,颇有种净街虎的味道。

    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无论知不知道龙女王是谁,但既然来马王城做生意,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辫子越长,辫子上的铃铛越多、越响,越不可招惹。

    丹妮一头浓密的银发编成十几根垂到胸口的小辫子,不算太长,奈何上边的铃铛太多了。

    金的银的铜的铁的,五颜六色,闪闪亮亮,晃花人的眼。

    “天呐,她怎么这般多铃铛,假的吧?”一个穿虎皮马甲的汉子惊呼道。

    “你深山老林走出来的吧?连她都不认识。”旁边一位女战士鄙视道。

    她两边脸颊镶嵌红玉,缀着宝石的***直接露在外面,是来自海尔科隆后裔城邦的战士。

    “我来自东边的骸骨山脉,怎么?”

    “果然是大山里钻出来的野人。”红玉女战士带着满是优越感的表情叹息一声,开始为他讲述龙女王的丰功伟绩。

    “按照普通马人的标准,杀一个有名的人物就获得一个铃铛,她的铃铛估计能装一辆马车。”最后,红玉女战士总结道。

    “嘶,竟如此恐怖!”

    在一众商人、马人敬畏目光的注视下,丹妮骑小银马先一步穿过马门,血盟卫与魁洛紧随左右。

    之后是500穿着统一颜色与徽记的多斯拉克马甲的咆哮武士。

    一个个孔武有力,神态骄傲。

    马门之后并非集市与蒙古包,而是一条长长的“诸神大道”。

    所谓诸神大道,就是一条布满车辙与枯草道路,路两边摆放马人从各个城邦抢劫而来的诸神与英雄雕像。

    有曾被衰亡城市敬拜过、如今早被遗忘的神祉,有众多坐在王位上的国王石雕。

    还有来自阴影之地的各类怪物:眼镶珠宝的黑铁巨龙,狰狞咆哮的狮鹫兽,举尾欲刺的狮身蝎尾兽......甚至直接就是恶魔的雕像,畸形可怖,却又极为传神,令胆小的人望而生畏。

    多数石头的、金属的雕像,人物面目经历千百年的风吹雨打,早已变得残破模糊,辨认不出身份来历。

    “咦,我的瓦钢雕像呢?上次看还在的。”丹妮突然惊疑出声。

    “去问多希卡林,很可能消息传出,被人拖走了。”魁洛左右看看,安慰道:“不过您别担心,从来只有马人抢别人的东西,它应该还在马王城某处藏着。”

    说多希卡林,多希卡林就来了。

    进入集市之前,一支庞大的队伍顺着诸神大道,从对面迎了过来。

    马王城的管理者,多希卡林!

    她们有的老如朽木,杵着长长的雕花拐杖,每一步都好似生命中的最后一步,挣扎着、颤抖着。

    也有高大健壮的中年妇女,昂首阔步,毫无怯懦之色,就好似她们个个都是女卡奥一般。

    还有年轻的少|妇,十几岁,二十几岁,用好奇与羡慕的目光打量小银马上淡淡笑容的龙女王。

    一共四十五位多希卡林,后面跟着数倍于她们的太监和奴隶。

    她们一度都是卡丽熙,当她们的丈夫去世,新的卡奥选出新的卡丽熙时,她们就会被送到这里,负责统管广袤的多斯拉克海。

    嗯,卡奥死后,老婆不会被任何马人沾染,她们将作为智者常驻马王城。

    草原上的卡奥要做出任何重大决定时,都会来马王城询问多希卡林的建议,并请她们占卜吉凶祸福。

    除了不能离开马王城,多希卡林的地位与权力还是蛮大的。

    “丹妮莉丝,你是回来加入我们的吗?”老妪中最年迈的一位走出来,厉声高叫。

    “不,我是回来统治你们的。”

第651章 马人最大的规矩

    “统治我们?”

    那是一个弯腰驼背、骨瘦如柴、只剩一只黑色独眼的老马人。

    卡奥全是马人,卡丽熙却来自世界各地,金发蓝眼,银发紫眸,红发褐眼,绿头发......甚至有几个黑妹!

    但多希卡林的领导者是一位老马人妇女。

    “也不是不行,你有资格取代我,成为多希卡林的首领。”独眼老妪思索片刻,点头道。

    “不,你理解错了,我不是多希卡林,不仅仅要统治你们。”

    丹妮一挥手,扫视周围围拢过来的人,大声道:“我要统治所有人,视线所及,与视野之外,所有马人皆向我跪服。”

    “你,大胆!”众老妪惊怒呵斥。

    独眼老妪阴鸷的黑眼打量丹妮一番,厉声道:“你不是卡奥,不是男人,竟妄想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

    “我是卡丽熙,我麾下咆哮武士两万(在吹牛),我比任何男人更强,如何不能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丹妮淡淡道。

    “你不是预言中的人,你甚至不是马人。”独眼老妪大声道。

    “我不是马人,但从嫁给卓戈卡奥开始,我便具备与马人一样的权利,就像她们......”丹妮手指在对面人群中轻点,全是异族的多希卡林。

    “她们原本不是马人,但嫁给卡奥后,与你一样,都是多希卡林。”

    独眼老妪无言以对,傻愣了好一会儿,才道:“从来没有女人当卡奥。”

    “凡是都有第一次,隔壁的斑马人不也有女性贾哈(相当于卡奥)?

    而且,斑马人第一次位贾哈塔(卡奥的卡奥,骑着世界的骏马)赞轧,就是一位女战士。”丹妮道。

    可惜她这次对牛弹琴了。

    独眼老妪也许很有智慧,经历过很多人和事,甚至对骸骨山脉隔壁的斑马人也有所了解,但她压根没听说过赞轧。

    见老妪将信将疑,神色还带着点茫然,丹妮也明白,对方大概不知道几千年前的斑马人英雄。

    叹口气,她回过头,望向自己的咆哮武士,大声问:“你们是否真心向一位女卡奥效忠?”

    魁洛抢先拔出弯刀,道:“卡丽熙万岁,卡奥之卡奥万岁!”

    后面的小弟立即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也跟着把弯刀高举上天,大喊:“卡丽熙万岁,卡奥之卡奥万岁!”

    整齐划一,声浪滔天,一众老妪骇然后退几步。

    丹妮莉丝=第一位女卡奥,已经成为“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只要丹妮的卡拉萨真心认可她的卡奥身份,大草原上的卡拉萨都会跟着承认。

    听起来很匪夷所思?

    想想卡拉萨的形成过程就明白了。

    卡拉萨不是种族,它的界域非常模糊,不同的卡拉萨可以无缝融合,无限膨胀。

    “你知不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独眼老妪阴森道。

    “当然,所有卡奥都会向我发起挑战,我不能拒绝。”丹妮点头道。

    “今晚,圣母山下,我们一起向诸神寻求启示。是否会有骑着世界的骏马诞生,今晚便可知晓。”独眼老妪道。

    马人无论要做什么大事,都会到圣母上求神问卜,这是传统。

    丹妮点点头,目送多希卡林在太监与奴隶的簇拥下离开。

    “走,寻个地方扎寨。”她一挥手,当先打马前行。

    “卡丽熙,我们去卓戈卡奥的宫殿,那是您的遗产。”拉卡洛叫道。

    “行。”

    沿着诸神大道走了四五公里路,路边的雕像渐渐稀少,然后一片占地面积夸张到极点的集市出现在眼前。

    马王城的布局极为简单,只诸神大道一条主干道,从马门开始,往北一直到圣母山下。

    而诸神大道又分前、中、后三段,前段道路两边堆放马人抢劫来的神像;中间为集市,左右两边分别为城西集市与城东集市;后段为多希卡林的寓所。

    城西集市由来自自由贸易城邦的商人占用,呈巨大正方形,围墙为泥砖小屋、牲畜圈栏构成,方形正中则是一座座摊贩和崎岖的过道。

    东部集市情形差不多,来自亚夏、夷地和阴影之地的商人们在那贸易。

    别看马人社会形态原始,但在马王城,东西方世界的东西都能买到。

    比如,多恩的葡萄酒,奴隶湾的龙氏纸。

    宽广街道上铺着枯黄的野草和褐色泥土,间或有野花自由生长。

    丹妮骑马穿行在城西集市,寻找卓戈的蒙古包。

    马王城也许地皮不值钱,建筑显得非常开阔,粗略估计,总面积大概有弥林五倍大。

    据说,马王城能容纳整个多斯拉克海的马人。

    嗯,仅仅容纳,没法养活。

    绕了几条街,丹妮停下,尴尬道:“我有些不记得路了,你们谁记得?”

    因为身份特殊,也因为之前的宣言,一路走来,很多商贩、奴隶、马人都好奇探头围观他们一行人。

    还有光屁|股的马人小孩追逐在丹妮的小银马周围,弄得她很不自在。

    “我来带路。”几个马人一齐说。

    最后,由阿戈打马上前,领着众人前行。

    也怪马王城的建筑太奇怪,有雕花纹的石头营帐,有维斯特洛领主城堡那么大的草织宫殿,有木头二层木楼,有宫殿干脆用荆棘篱笆当围墙。

    丹妮甚至看到几栋大理石砌成的袖珍版金字塔。

    样式太多,太怪,很多还是新造的,完全没城市规划。

    不过也不能怪马人,他们压根没建筑学,所有建筑都是奴隶建造的。今个儿俘虏吉斯人,就建造金字塔,明个儿俘虏洛伊拿人,就建城堡,后天......

    “到了。“

    阿戈在一座深邃的木头大厅面前停下。

    丹妮还真从原主记忆中找到它的影子。

    有她腰粗的原木并排钉在地上,组成十二米高的木头墙壁,也就十多米宽,却超过50米深,可以容纳几百人同时饮宴。

    屋顶是一块帆布帷幕,就和敞篷小汽车一样,可以挂起来遮风挡雨,也能掀开迎接阳光与朝露。

    在大厅周围,还有数以百计的圆顶土屋,就好似在坟包下挖出一间陋室,坟包上还有杂草野花丛生。

    “有人占据了卡奥的宫殿。”

    阿戈走进大厅,找了个马人询问,又指着小银马上的龙女王对那人说了几句。

    没多久,一位名叫“达科”的30岁中年卡奥亲自过来向丹妮说明:他是近几年新崛起的卡奥,向多希卡林赠送了十箱黄金勋章,才得到这处宫殿。

    卡奥死了,他的卡拉萨被瓜分,他在马王城的宫殿收归多希卡林组织,由多希卡林再分配给需要的卡奥。

    若丹妮当年老老实实回马王城,加入多希卡林老妪,她能拿到很大一部分“拆迁款”。

    “我知道你,卓戈的卡丽熙,奴隶湾的龙女王。”

    达科卡奥神色郑重地打量丹妮,道:“你人不多,我可以邀请你进入我的宫殿休息。

    但若想让我搬走,得让多希卡林给我一座新的宫殿。”

    “行吧,你腾块地方给我。”丹妮点头道。

    ——反正过两天,整个马王城都是她的了。

    见龙女王这么好说话,达科也松了一口气,安排人给丹妮腾出二十多个“坟包屋”,之后还邀请丹妮和她的血盟卫去木头宫殿饮酒。

    在大草海上,两个卡拉萨相遇,若没有一方主动避开,必然要倒下去一个卡奥。

    可在马王城,所有马人都是血脉兄弟,属于同一个卡拉萨,同一个族群,不会有任何争斗与仇杀——天上有巨龙,地下有易形者的动物伙伴,她也不怕马人学维斯特洛人掉节操。

    不过丹妮不想与一个马人坐在土炕上豪迈畅饮,只推脱道:“我等会儿还要给多希卡林送礼。”

    达科点点头,道:“你在集市入口的宣言已经传开,我也知道了。”

    丹妮来了兴趣,让马人小弟去安营扎寨,她自个与达科站在木头大厅的阴影下聊天。

    “你觉得我够资格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吗?”她问。

    达科没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反而神色复杂道:“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再来马王城,只有马人才回马王城。

    我以为你即便回来,也是骑着龙,耀武扬威,直落圣母山。

    没想到你这么守规矩,与所有卡奥一样,骑着马,带着卡拉萨,穿越马门,走诸神大道过来。”

    “欲要打破规矩,必先遵守规矩,我很懂规矩的。”丹妮淡笑道。

    “是的,你很懂规矩,所以你有了一分成为骑着世界骏马的机会。不遵守马人传统的人,无论多强大,也得不到马人的认可。”

    “才一分?”丹妮挑眉。

    达科举起自己砂锅大的拳头,晃了晃,冷笑道:“其实,马人最大的规矩是这个......”

    “你是卡奥之妻,你没再嫁人,你从一开始便拥有、并培养最纯粹的卡拉萨,你遵守马人的传统......

    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让你获得马人的身份和卡奥的地位。

    在马王城,我会承认你是我兄弟,会因为你发辫上的铃铛数量,邀请你坐最好的席面,喝最烈的马奶酒,吃最酥的烤马肉......”

    丹妮嘴巴开阖,很想说:你这货可别占我便宜,一般人哪够资格与我称兄道弟?

    “但要成为卡奥中的卡奥,你必须不借助任何外力——巨龙、魔法、巫术、强大的瓦钢武器都不能用——在完全公平的条件下,战胜所有卡奥与卡奥的血盟卫、继承人。”

    达科卡奥摇摇头,叹息道:“若要马人心服口服,你只能按照马人的方式战胜我们,可你显然办不到。”

    “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便有底了。”丹妮举起自己莹白的小拳头,向马人晃了晃,道:“我最不缺这个。”

第652章 两个誓言

    若对马人没野心,卡丽熙的身份也就半毛钱不值;可若想统治马人,丹妮莉丝卡丽熙的名分,则是她登上天可汗之位的第一步阶梯。

    别以为普通马人不结婚,卡奥的卡丽熙就能随便选。

    真实情况是,卡奥娶老婆后,都会回马王城,在多希卡林那办个“结婚证”。

    得到多希卡林认可后,卡丽熙才是真的卡丽熙。

    而丹妮莉丝,就是被所有多希卡林认可,并最看好的一位卡丽熙。

    特别是她曾完成一项连马人也很少做到的壮举:活吃野马心。

    刚从野马腹腔取出的心脏,还在跳动,全是结实的肌肉,必须竭尽全力撕咬,咬得腮帮子发痛,然后细嚼慢咽才能吞下,每咬一口,还飙一脸滚烫的马血。

    那滋味......

    丹妮在庆幸,幸亏所有的苦都让前任吃了,她现在捡了个大便宜。

    当她带着礼物求见独眼老妪时,对方没半点迟疑地接待了她。

    嗯,丹妮莉丝与老妪其实是老相识,当年雷戈的预言、卓戈带领卡拉萨渡过狭海进攻维斯特洛的决定,都在独眼老妪这得到认可。

    这是一栋蓝色帆布搭建的空顶帐篷,差不多百余平米,中央燃烧一座巨大火堆,有四五个太监在其中忙碌。

    刚掀开皮帘子,丹妮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与草药混合的怪味。

    她抬头四顾,看到附近搭板上摆放的各种药材,有没药、藏红花、牛膝、续断、酸草叶、艾菊等。

    显然,这老婆子还担任“真·蒙古大夫”的职位。

    老妪用独眼在丹妮与她血盟卫腰间、后背打量一番,点头道:“很好,你解下了武器。”

    圣母山乃圣山,马王城乃圣城,圣母山下,马王城内,严禁携带金属利器。

    新回归的卡奥在达到自己的宫殿后,会把武器卸下,交给宫殿的奴隶收藏起来,然后才能在城中活动。

    丹妮见多希卡林之前,也遵守这个规矩,把大剑与匕首解下,留在营地。

    “阿戈,把礼物抬进来。”丹妮笑了笑,转头对血盟卫道。

    很快的,一个个马人排着队,肩抗大木箱走了进来。

    ——丹妮的500马人咆哮武士先一步出发,直奔马王城,等靠近马王城后,她骑着巨龙,她的血盟卫骑翼龙追上去。同时,巨龙与翼龙还提着几吨重的礼物。

    “咔嚓——”箱子打开,金色的光芒与艳红的篝火交相辉映。

    独眼老妪老神在在,不为所动。

    马人退下,又一马人进来,再放下个行李包那么大的木箱,打开,又一片金光璀璨。

    一箱一箱又一箱......整个帷帐似乎都披上一层金黄的外衣。

    老妪终于动容。

    差不多十箱子黄金,五十万金龙,抵老太婆半生积蓄呢!

    但这不是结束,立即又有马人扛了十箱子大小均匀的走盘珠,十匣子各色宝石,十套名师打造的首饰,十枚鸡蛋黄大的彩色钻石,十大捆最上等夷地丝绸,十根粗大龙骨节(翼龙),十卷床单大的翼龙皮,十罐子治疗灰疫病的神药,十瓮产自世界十大酿酒地的美酒。

    一共进来一百个马人,带来一百件礼物,从老妪帐篷内篝火前开始摆放,一路蔓延到敞篷外十多米。

    每一次马人放下礼物,都会大声报出名称与大致价值。

    自觉久经世事的独眼老妪被震惊当场,嘴巴张开合不拢。附近被惊动的太监和其他多希卡林们,也一个个出来看热闹,每一件礼物落地,人群中都会发出一阵连成片的惊呼。

    论最富有,龙女王肯定不如铁金库,但论豪奢,当今之世,她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别人豪奢,也只是拿钱出来显摆;她豪奢,只因为她拿钱不当钱。

    其实,丹妮一直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把钱用出去的机会。

    比如,购粮救世,比如,贿赂多希卡林老妪。

    呃,马人没贿赂这个概念,他们正大光明接受礼物。

    收礼物是马人的传统。

    最后龙女王还亲自捧出茶叶盒那么大的铁皮盒子,一托盘共十盒,装着金鸡纳树皮。

    在独眼老妪近乎晕眩的神情中,她环视悄悄聚到门口的其他多希卡林,大声道:“此乃海外仙岛寻得的神药——卡丽熙的赐福,可以驱赶包括苍白的母马在内的多种恶魔!”

    经过验证,丹妮惊疑发现,也许生长在号称“瘟疫之乡”的索斯罗斯的缘故,这个奇幻世界的金鸡纳树也开始变得奇幻,凡是带有疟疾症状的瘟疫,它都有强大效果。

    “哇!真的假的,连苍白母马都能治疗?”

    “应该不会错,她之前还拿出治疗灰疫病的‘卡丽熙的坚韧’呢!”

    “灰疫病号称无解,血瘟至少还能挺过去,能治疗灰疫病,肯定也能驱赶苍白的母马。”

    “诸神啊,她是药神吗?”

    “卡丽熙的赐福”的出现,几乎让围观人群爆炸。

    马人其实不怎么怕灰疫病,因为灰疫病症状太明显,他们能跑,能抛下患者远远逃开。

    但血瘟如流感,很难发现,如梦魇般一路跟随。

    很多时候若不大规模死人,都无法确定苍白的母马已入己方部落。

    独眼老妪从怔楞中回过神,先吩咐在旁伺候的太监奴隶把箱子全搬到她的宝库——边上的坟包屋,又挥手赶走围过来的吃瓜群众。

    等人都离开,她才颤悠悠坐回篝火边的皮毛座椅,叹道:“你若有能力,也不是不能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

    这是松口了?

    呃,送礼的效果就是这般好,难怪走后门之事在人间几乎无法杜绝。

    连唐三藏去西天取经,也要把紫金钵盂送迦叶阿难当人事。

    佛祖亦这般,凡人如之奈何?

    “我有能力。”丹妮立即道。

    “你在奴隶湾的事迹,我也听说过,能与世界为敌,的确有能力。

    但要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需要的不仅仅是统兵打仗、治理国家的能力。”老妪缓缓道。

    “放心吧,打仗的能力我有,治国的能力我也有,百人敌的个人武力我更不缺。

    就连钞能力,你刚才见识过了?更是我的拿手好戏。”丹妮自信道。

    独眼老妪皱巴巴的老脸有些扭曲。

    “你若愿对所有马人发下两庄誓言,我就带领多希卡林,向所有卡奥发出召集令。”

    “什么誓言?”丹妮问。

    “第一,按照马人卡奥比武的习俗,使用刀剑进行血与肉的搏杀,比赛过程中没有魔法、龙,也没有懦夫用的铠甲。“

    “没问题。”丹妮很干脆地点头答应。

    “你确定?”

    “不然我千里迢迢来马王城干啥?弥林正有世界大战等着我呢!”丹妮道。

    老妪用黑幽幽的独眼盯着丹妮的脸看了好一会儿,提醒道:“你知道为何斑马人常有女贾哈,而马人却从无女卡奥吗?

    因为斑马人的部落靠血缘维系,家族的长女天然具有成为继承人的优势。

    但我们以卡奥的武力与智慧凝聚族人,形成不分血脉族系的庞大卡拉萨。

    斑马人的部落小,而数量多;我们的人口比他们多,每一代的卡奥数量却比他们少一大半,卡拉萨比他们的单一部落庞大数倍。

    斑马人会被夷地人欺负,可从来只有马人欺负别人!

    马人纵横大陆,从没人能欺负我们。”

    有种你对瓦雷利亚人去说这话。

    丹妮心里吐槽。

    在流血纪元(瓦雷利亚大灾变之后,世界政局动荡的一百年)之前,马人从来没靠近过科霍尔森林半步。

    他们一直老老实实缩在马王城周围放牧,最多往东,欺负欺负山脉里的小国寡民。

    不过丹妮也必须承认,马人的确比斑马人霸道。

    看看诸神大道两边的雕像,数以千计。

    代表数以千计的城市、小镇被摧毁。

    泰温曾鄙视自由城邦太懦弱,竟每年都向路过的马人上供。

    他认为只要大家团结起来,给马人一个狠的,灭掉一两个卡拉萨,马人自然不敢再西进一步。

    看似很有道理,其实泰温对马人还是不够了解。

    马人并非只赢不输,他们团灭过不知多几次。

    比如,三千无垢者保卫科霍尔,那一次,马人团灭了一半,卡奥、卡奥之子、血盟卫、卡斯寇,这些领导层全部战死。

    马人也割掉辫子,向只剩几百人的无垢者残兵认输。

    但马人可有停止向科霍尔蔓延?

    这主要由马人的制度决定的。

    恐惧会刻在基因里,代代传承。

    可恐惧的基因在会诞生在战死的卡奥体内,无法传承。

    新生的卡奥都是最勇敢、最悍不畏死的,他的卡拉萨必然也悍勇无畏。

    真按照泰温的计划搞,先崩溃的必然是自由城邦,因为与马人搞野战,远不如守城成本低。

    老妪还在继续:“也许卡奥的武力不会一直都是卡拉萨中最强,但要成为卡奥,一定要打败无数强大的挑战者。

    就连卡奥之子,想继承父亲的位置,也得经历数十场生死搏杀。

    一个女人的刀术或许能强过十个、百个、千个男人,可总有第一千零一个男人将她打败。

    故而,马人从来没有女卡奥,最强的战士只会是男人。”

    “今天由我改变这一点。”丹妮淡笑道。

    老妪叹口气,道:“第二条誓言,除非你再嫁一个马人,或者找马人情人,生下马人血统的孩子,否则不可将卡奥之位传给你的子嗣。”

    “马人认可你,因为你是卡奥之妻,可你的孩子......”

    说到这,老妪的鸡皮丑脸一阵抖动,万分惋惜地说:“可惜,太可惜了,若卓戈不死,若当年能成功把雷戈送到马王城,交给我......一切都会简单太多。”

第653章 伤人的大实话

    老妪真心感到惋惜,雷戈可是得到她亲自赐福和预言的。

    嗯,雷戈乃“骑着世界的骏马”的预言,就是这个独眼老妪做出的。

    然后雷戈挂掉了(原著中)。

    她还预言卓戈旗开得胜,成功渡过狭海,帮儿子夺下铁王座。

    卓戈出师未捷身先死,刚离开马王城便也挂掉了。

    独眼老妪就是个二把刀的森林女巫,预言全靠猜。

    “没什么可惋惜的,我答应你的两条誓言。”丹妮道。

    老妪见她这般从容镇定,不由惊疑不定,问:“你真有把握?”

    “没把握,我千里迢迢来送死?”丹妮好笑道。

    “不能使用任何魔法,你那种只看一眼就令人惊惧的巫术也不能用。”老妪提醒道。

    “看来你们对我还蛮了解的嘛。既然如此,坦格利安,言出如山的名声,你也知道吧?”

    老妪点点头,蹙额叹道:“其实,这些年我一直被‘骑着世界的骏马’的预言困扰。

    马王城很大,能容纳所有的马人,因为在建城之初,它就是为这个预言准备的。”

    “总有一日,所有的马人会聚集在马王城,从众多卡奥中诞生一位卡奥之卡奥,他将带领马人统治这个世界,也即是骑着世界的骏马。”

    “我以为他是你的孩子雷戈,之后又以为他是贾科的儿子姜戈,可他们......唉!

    现在因为血瘟,几乎所有马人都回马王城避难了,预言似乎实现了一半。

    但我不知该不该给你祝福,因为我的祝福似乎总带来厄运。”老太婆苦涩叹息。

    算你还有点自知之明。

    不过这老巫婆很可能也不全是麻瓜,她的预言......

    难道身上不具半点超凡之力的人,也能做出预言?

    离开独眼老妪的帐篷前,丹妮问:“瓦钢雕像在哪?国王脑袋、巨龙躯干的那个。”

    老妪愣了愣才反应过来,道:“有商人趁夜偷窃,他和他的仆人被我的仆人砍掉双手,但第二天依旧有人偷,第三天、第四天......没奈何,我只能把它搬来,埋在我帐篷地下。”

    “呃......”丹妮低头,看凝实的泥巴地面,神色怪异。

    “你想要就挖去吧,瓦钢武器肯定比雕像实用。”老妪浑不在意道。

    “我以为你会把它当成宝贝呢。”丹妮奇怪道。

    “我问过所有铁匠,他们都拿它没法子,不然肯定不会给你。”老妪老实道。

    告别老妪后,丹妮又带领马人,挨个给所有多希卡林送了礼物。

    没独眼老妪那么多,却也人人有份,个个丰足。

    单单一个下午,丹妮就送出去至少价值八百万金龙的礼物——还没算“卡丽熙的赐福”与“卡丽熙的坚韧”。

    呃,对马人就是要直接,越有乡土气息,越好记,越能让他们明白卡丽熙的能耐。

    就像“老干娘”,简单易懂好推广。

    折腾到天近黄昏,多希卡林的太监开始在城中四处奔走,通知马王城的众多卡奥:马人中的第一位女卡奥,丹妮莉丝卡丽熙,将发起“卡奥之卡奥”的挑战,今晚,圣母山下,多希卡林将向诸神请求启示。

    额外提一句,马人信奉马神,但马神只掌管夜之国度。

    简而言之,马神只是众神中的一位,就像华夏人信阎罗,阎罗却只是华夏信仰的神系中的一位。

    不过嘛......

    马人信仰的诸神不成系统,连正经的神名与神职也无,相当于简化到极点的七神。

    呃,也无真正的神祗。

    想想卓戈之死就明白了。

    卡拉萨内压根没具备超凡之力的祭司。

    嗯,为人治病、为卡奥占卜的祭司不少,但都是假货。

    但与维斯特洛七神信徒一样,马人也非常虔诚,收到多希卡林的消息,所有卡奥皆携带妻儿、血盟卫、卡拉萨众寇,浩浩荡荡赶赴圣母山下。

    北风萋萋,枯黄的草茎簌簌摇摆。

    天空挂上一轮银盘似的满月,在草原洒落一层白霜,也欺得周围星光暗淡,夜空格外的寂寥。

    幸而,地面上千千万万的火把,如灿灿星辰,补上月满星稀的缺憾。

    广袤的马王城,各处皆有星星点点、无以计数火把点燃,然后在集市各条小道汇聚成溪,众溪又在中央的诸神大道汇聚成滔滔大河。

    火把的大河,浩浩汤汤,夹杂人喊马嘶声,一齐涌入圣母山下。

    ......

    多希卡林在山下建立了一座专门用于祭祀与祈祷的祭坛。

    不过与华夏人登高祭天不同,马人的祭坛不仅没有垒砌高高的阶梯,反而挖出一个比地面更低的土坑。

    大概20米直径,两米深,祭司在底部举行仪式,马人围在上面观看。

    马人的规矩非常简单:尊卑有序,而强者为尊,铃铛的多少代表强弱。

    谁走起路来如一串狂风中的风铃,谁就占据最好的位置。

    丹妮有七十多个铃铛。

    她自己完全不知道每个铃铛都是怎么来的,全是两个马人侍女帮她计算的。

    因为卡丽熙的铃铛太多,又五颜六色的,看着很花哨。

    当她坐上祭坛边最好的位置时,立即有马人提出异议,认为她脑袋上铃铛掺假了。

    算上丹妮,今日一共来了27位卡奥,他们和各自的血盟卫下到土坑,坐在高背藤椅上。

    其他马人都在土坑之上,根据辫子长短和铃铛多寡,由近到远或站,或蹲。

    祭坛内,所谓的C位,也只是椅子正好摆在小土坡上,比其他人高出半米而已。

    而且其他卡奥身边只血盟卫举个火把,可她的位置因为正对着祭坛入口,边上支起两大锅燃烧的鲸油,红光映天,烟熏火燎,焦味逼人。

    她不怕热,可白嫩嫩的脸蛋都被熏黑、熏油腻了。

    就这,竟还引起一众卡奥嫉妒。

    不过,现在这架势......

    月圆夜,荒郊野外,土墙下依次环27张椅子,每张椅子坐一位歪头斜脑的土匪头子,大土匪身边有三个举火把的狰狞大汉,而丹妮坐在上首,身边两口熊熊燃烧的鲸油火塘。

    真有点像老版港片中,魔教夜聚会的经典场景。

    而她的位置似乎正好属于魔教教主。

    这时候就该有一群白衣侠客突然飞天而出,大喊“魔头受死”,一剑只向她刺来......

    难怪一群“小魔崽子”眼馋她的位置,原来是教主宝座。

    “她很有名,可才崛起两三年,哪能有这么多铃铛?”莫索卡奥嚷嚷道。

    老卡奥今年六十多岁,快七十了,在更新换代极为迅速的卡奥中,几乎称得上人瑞。

    但他当了近半个世纪卡奥,铃铛也没丹妮一半多,便开始说怪话。

    嗯,打了败仗只割辫子,铃铛不会去掉,故而年纪也很有优势。

    “你说卡丽熙的铃铛有水分?若非这是圣母山下,今儿你长十颗脑袋也不够我砍。”卡拉洛暴怒。

    “卡奥就要有卡奥的身份,总不能与普通马人一样,随便杀个人就给自己一颗铃铛吧?”丹妮左手边的波诺冷笑道。

    自上次在拉札河岸分开,丹妮第一次见到这位大仇人。

    辫子更长,铃铛更多,身上生出一股生杀予夺的张扬霸气,除此之外,变化不大——一个30出头、身高接近两米的筋肉壮汉。

    丹妮只用看死人的目光,扫视他和他身边的血盟卫一眼,什么也没说。

    嗯,打嘴炮,有小弟就够了。

    “几年不见,波诺你也孤陋寡闻了。”阿戈阴沉着脸道。

    “他是井底之蛙,只能看到草原这片小天地。”乔戈木然道。

    “小杂种,你们这是找死!”

    波诺的血盟卫摸向腰间弯刀,却摸了个空,正要撸袖子赤膊上前,却又瞥见正从对面走下来的老妪。

    于是进退不得,只站在那涨红着脸,一个劲儿叫嚷“小杂种,你等着”。

    他们骂“小杂种”,是因为在曾经的卓戈卡拉萨,几人的年纪地位都远超阿戈、拉卡洛、乔戈——那时阿戈三人才14岁,连咆哮武士都勉强呢!

    波诺眸中闪过一道阴冷的杀机,咬牙道:“你说说看,我怎么井底之蛙?”

    拉卡洛瞥了丹妮一眼,得到眼神示意后,立即上前三步,用最大的声音喊道:“卡丽熙的铃铛用不同金属打造,你们知道原因吗?”

    “她是女人,爱漂亮。”一个疤脸卡奥叫道。

    “哈哈哈......”坑里的卡奥、血盟卫,坑上的马人哄堂大笑。

    拉卡洛也不生气,就等他们笑,笑声稍停,才大声冷笑数次,道:

    “一位翼龙骑士才配得上一只灰铁铃铛,一场小型战役值一枚青铜或白银铃铛,攻破一座弥林、新吉斯、托洛斯那样的大型城市,才够得上黄金铃铛,斩杀神灵则是烟黑瓦钢铃铛。”

    “你们估摸一下,自己够那个档次?像莫索这样的老货,勉强值一颗灰铁铃铛,波诺你现在是草原上最强卡奥,可添一颗白银铃铛,其他人......”

    拉卡洛一挥手,包圆剩下的所有人,鄙视道:“我不是针对谁,我是说,现场的各位,在卡丽熙面前都是辣鸡。

    给一颗青铜铃铛只因为你们是卡奥,不能丢了马人的脸。

    其他血盟卫,只勉强够给我们兄弟几个添一串不区分颜色的铃铛。”

    “小杂种嚣张!”

    “我要扭断他的脖子。”

    “多希卡林,你们都听到这小杂种怎么侮辱我们的了?圣母山下不动刀剑,不能见血,我要把他脑袋拍进屎门里!”

    马人脾气多爆?

    被拉卡洛这么嘲讽,坑里的一百零四个马人个个怒吼咒骂,坑上的马人也沸反盈天,现场几乎要爆炸。

    一群老妪使劲跺脚疾呼,也无法平息暴动。

第654章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呼呼呼——”平地卷起一圈狂风,坑底上百根火炬忽而上蹿七尺火苗,几乎撩到坑上探头下望马人的发辫。

    一阵惊呼后,火苗又往下一缩,缠绕为一根套马索,把激动大骂的血盟卫环绕一圈。

    偏偏火环随着马人移动,只有灼热感,却不会烧到他们。

    卡丽熙身边火盆更是腾起一片红炎,组成一面纹理清晰的火焰城墙,把她和三个血盟卫护在中心。

    “巫魔女!”马人杏仁眼惊恐颤抖,尖着嗓子,喊破了音。

    波诺鼻尖距离火环只有一寸,浓密的鼻毛似乎被烤的曲卷焦糊。

    额间滑下一滴冷汗,他一动不动,嘶声低吼:“丹妮莉丝,这里是马王城,圣母山下,马人的圣地!你要干什么?”

    多希卡林也目光凌厉望过来,似乎要大声斥责。

    丹妮不想和老妪扯皮,赶在她们发作之前,“啪嗒”打了个响指,所有亮红色火环化为袅袅青烟,飘散在夜空。

    她笑着摆手道:“别激动,只不过我的血盟卫说了实话,而实话总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大家火气上涌,我担心你们做了冲动的事,然后被我伤害,故而用火圈给大家降降火。”

    这番话听起来像歪理邪说。

    可刚才的火圈证明他们若冲动,受伤的也必然是他们自己。

    恐怖的火魔法,也的确让怒火冲冲的他们如坠寒渊,一下子清醒过来。

    卡丽熙说了一点儿也不像实话的大实话,可实话总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呃,这还是她说的,也是实话。

    一众卡奥几乎要憋屈到吐血。

    独眼老妪瞪着黑眼,使劲跺拐杖,嘶吼道:“这里是马人的圣地......”

    丹妮打断她,道:“是呀,这里是祭祀之地,当然能使用超凡之力。”

    老妪被噎得老脸涨红。

    的确,祭祀之地就该向神灵祈祷,肯定涉及超凡之力,卡丽熙的火巫术并不犯规,反而她这个大祭司,似乎不会巫术啊!

    呃,很尴尬,现场诸人中,竟是丹妮最有资格登台祭祀。

    “诸位卡奥牢记,在圣母山下,大家为同一血脉的兄弟。老妪要开始布置祭坛,可不许再争吵了。”她只能这样混弄过去。

    莫索老卡奥嘟囔道:“我们也不想争吵,可丹妮莉丝在铃铛数目上作假。

    真正的马人从不伪造铃铛数量。

    她把狡诈的落日之地人(维斯特洛人)的习俗带到圣城来了,没资格发起‘卡奥之卡奥’的挑战。”

    今晚的祭祀,只有一个目的:向诸神寻求启示,是否会诞生“卡奥之卡奥”。

    也即是,丹妮提议的“卡奥之王挑战”,到底要不要举办?

    理论上,任何卡奥都能要求挑战“卡奥之卡奥”——只要他不怕死。

    但这里有个前提,丹妮必须获得卡奥的资格。

    原本,这个资格早已得到多希卡林与所有卡奥认可。

    现在,因为铃铛数量的问题,她的资格反而受到质疑。

    就如老莫索所言,马人有一是一,他们视铃铛数目与辫子长短为荣耀象征,却从来不会作伪。

    “短短三四年,你为何弄出这么多铃铛?”独眼老妪皱眉道。

    她心里也在埋怨:我都准备让你发起挑战了,你还闹幺蛾子干啥?

    阿戈道:“多希卡林,你都不知道卡丽熙多努力......“

    “咳咳,没多努力,只是机缘巧合,巧合!”丹妮轻咳两声,打着哈哈道。

    “努力”也被某些小鲜肉玩坏了,她可不想被贴个“不知在背后多努力”的标签。

    “刚才你身边的小崽子说,一颗烟黑瓦钢铃铛代表一位神灵,可你头上七八颗烟黑铃铛,难道你战胜了七八位神灵?”

    波诺自觉抓到一个巨大的破绽,笑得很得意。

    “少见多怪!”

    拉卡洛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掰着手指头数道:“不朽者、鼠厨师、蟹王、刀鳅王、贝勒里恩(羊蛋的红龙)、蝙蝠精、蜘蛛精,还有三眼乌鸦,要么被卡丽熙打败,要么被打死。

    这就十个瓦钢铃铛了。

    可想而知,卡丽熙满脑壳后的铃铛质量多高。”

    嗯,铃铛是姬琪与伊丽准备的,而拉卡洛与两女有一腿,故而比丹妮更清楚每颗铃铛的来历。

    不过他说的是实话,现场却几乎没一个马人,也没一个多希卡林相信。

    “这个马人疯了!”有卡奥指着拉卡洛道。

    “他说的都是什么啊,蝙蝠精,蜘蛛精,三眼乌鸦......我听都没听过。”

    “肯定在说谎,我走过厄索斯大陆所有城邦,见证诸多神灵的庙宇,可他口中大半神祗,连名字我都没听过。”老莫索万分肯定地说。

    马人议论纷纷,皆表示不信,但这一次他们没再大肆嘲讽。

    但也有几个卡奥刚从上洛恩河回来,此时与自己的血盟卫相视一眼,皆面色凝重。转而看向丹妮眼神,也变得惊疑不定起来。

    幸好,独眼老妪也知道洛恩河之变,颤声问:“你真杀了蟹王?”

    “这还有假?能把这个土坑盖住的蟹壳,就在阿斯塔波码头放着呢,见过它的人太多了。”拉卡洛道。

    “啊,传言是真的,她真的杀了蟹王!”立即有卡奥失声惊呼。

    老妪深深看了丹妮一眼,不再纠缠铃铛的事,直接安排人开始摆放祭祀用品。

    其他马人,包括波诺,也都蹙眉沉思,无声的承认了丹妮铃铛的成色。

    ——与一位神灵相比,他们所有人的铃铛都如马粪般一文不值。

    很快,负责伺候老妪的太监抬来一只巨大的青铜火盆,足以放下一口大肥猪。

    接着,太监们把一捆捆浅紫色的干草丢入盆中点燃,烟雾袅袅,腾空而起,直冲满月。

    顷刻间,浓郁的草香弥漫整个土坑,丹妮眉头一皱,这味道......

    不等她弄明白草烟的效果,一个大肚皮的胖太监托举一只半人高的野牛号角,吹奏出低沉悠长的号声。

    那群多希卡林各持一只青铜铃铛,摇动出一阵宛若鸟鸣的奇异脆音。

    她们嘴里吟唱古老的祝词,围绕巨大火盆跳一种蛮荒的、令气氛庄重的祭祀舞蹈,敞开的彩绘皮背心下,腌黄瓜一般的ru房来回晃动,闪烁油亮的汗光。

    丹妮看着眼前的景象,嗅到青草的芬芳,意识竟有一瞬间的迷糊,然后她反应过来:没有魔法与灵魂之力的波动,这烟是一种迷幻剂!

    mmp,她小瞧这群多希卡林了,人家也有护道之技啊!

    也许,祭坛设计成土坑模样,就为了方便灌迷魂烟?

    浓烟渐消,老妪们也许天天闻,抗性高,第一个从“请神”的恍惚状态中清醒,吟唱声逐渐降低,最终停下祭祀之舞,退到一边,彻底安静下来。

    只留独眼老妪面对柴火熄灭、尘烟飘飞的青铜火盆,合上她的黑眼,穿梭时光之河,瞥向未来——现场马人的想法。

    连阿戈三个也被唬住,瞪大杏仁形状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屏住呼吸静等老妪预言。

    在这个几千上万人的大会场,丹妮竟听到几百米外,圣山上的鸟啼,听到旁边子宫湖湖水轻柔拍打堤岸的声音。

    她抬头向四周看去,包括波诺与老油条莫索,都双拳紧握,神情紧张。

    这......

    到底是多希卡林的护道技太强,还是马人太单纯好骗?

    正胡思乱想着,老妪猛然睁开独眼,神色震惊向她看了过来。

    老妪嘴唇在哆嗦,眼神惊恐,似乎十分畏惧丹妮。

    “我,我看到了她的脸,是你!”老妪瑟缩着身子,枯枝一样的右手指向丹妮。

    丹妮也被唬住了,这不像表演啊!

    还是说,这位老戏骨是体验派的演技之神,完全带入角色,自己也信以为真?

    “是她!”几个年纪最大的老妪上前一步,指着丹妮道。

    呃,还有群演?

    不过这气氛烘托的非常好,丹妮双手紧握椅子扶手,身子前倾,面色凝重......努力让自己有骑着世界的骏马的样子。

    “她的马迅疾如风,身后的卡拉萨覆盖整片大地,她将带领马人战胜黑暗,为世界带来永不终结的长……咦,我在说什么呀?”

    独眼老妪用尖细的嗓音喊了一阵,突然愣住,神色疑惑的喃喃自语:“不对呀,为何她的预言与其他骑着世界的骏马不一样?”

    因为她的声音太小,除了风神丹妮能从风中听到她的话,其他人都以为她在念咒。

    丹妮肃然的表情差点维持不住,不过也越发奇怪,那老虔婆,似乎真不是伪装......

    蹙额想了一会儿,老妪干脆不再提预言中的事,直接宣布道:“卡丽熙骑着马,她将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

    “她是骑着世界的骏马!”所有多希卡林指着丹妮,一起高喊。

    众卡奥面色剧变,土坑上的马人先是面面相觑,接着应声高呼:“骑着世界的骏马!卡丽熙,骑着世界的骏马!”

    声音如海浪,一波波向外圈蔓延开,顷刻间,圣母山下都充斥着“骑着世界的骏马”的呼喊。

    “又来了!”

    两公里外,城东集市的一间酒馆,在马王城住了近五年的斑马人老板没好气的嘟哝道:“马人想骑着世界的骏马都想疯了,几乎每年都要来一次。”

    “也许这次不一样,听说是龙女王。”旁边有酒客道。

    “哼,几年前我见过她,那时马人都在为她未出生的儿子欢呼,称其为骑着世界的骏马,可现在呢?”斑马人老板不以为然道。

    “轰隆隆!”这时,门外忽有快马奔来,数不清的骑士沿街道奔驰,大喊:“明日清晨,子宫湖畔,第一女卡奥,挑战卡奥之卡奥,圣湖向马王城所有人开放!”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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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游:最强龙妈介绍:
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只有点燃初火,才能驱散寒冰,永远终结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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