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半路遇金刚
老囧这次没遭瘟,除瘦了些,眼神也更明亮了些,与去时几乎没变化。
“陛下,幸不辱命,这次一共寻访到六处翼龙巢穴,全绘制在地图上。”
一边说着,老囧一边掏出一卷牛皮纸地图,在桌面摊开,推到丹妮面前。
她翻看大致看了下,老囧离开二十多天,飞行几万公里......地图标记的面积大概二十多万平方公里,繁杂的飞行路线之外,大部分都是空白。
也幸亏老囧是大贵族出身,受过最高等的教育,还精通阵战之道,懂得绘制地图。
换丹妮手下那些奴隶出身的龙骑士去,估计连东西南北的方向都摸不清。
地图上一共有九处被红叉标记为沼泽地,老囧去了索斯罗斯两趟,第一次寻到三处被杰妮光顾过的龙巢,这次又找到六个有成年龙的沼泽地。
丹妮发现龙巢间的距离很远,最近的两个也超过80公里。
翼龙很能吃,翼龙群日常消耗大,需要的捕猎范围广。
雨林可是自然资源最丰富的地方呢!
丹妮把视线从地图上移开,问:“有什么险恶之地,或者,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
老囧想了想,摇头道:“我一直按照您教的法子,一切都顺着银王子(老囧的阴影龙)的感觉走,它往哪飞我就老实跟着去,晚上我要休息,也是它选择落脚地。
在雨林大半个月,我没脱过铠甲外的纱衣,再不怕蚊虫叮咬,也没下过一次河。
幸亏雨林多雨,有时一天遇到好几场。按照您说的,在一千米以上的高空洗澡,没生病。”
丹妮在地图上点了点,又问:“大概多少条龙?”
“从天空中,用望眼镜远远观看,至少20条体长30米以上的沼泽龙,十条体型20米以上的阴影龙。
还有两片沼泽地,龙巢中翼龙的体表为绿白相间的斑纹,只十几米长,但它们的肉翼宽大有力,应该可以驮人。
我觉得,只论赶路与空对地投掷野火弹,那种斑纹龙更优秀。
沼泽龙大则大,但行动迟缓,还吃得多。
十条普通沼泽龙的口粮差不多等于养一千五百匹高等战马(正规骑士用的良马),若长时间饲养一百条沼泽龙......
长夜将至,只怕富裕的奴隶湾也会感到吃力。”
五十万人的君临,也只三千金袍子。
这说明铁王座也只养得起三千常备军——金袍子的职责包括警察、都城守备、王宫守卫、帮国王王子欺压良善等,常常不够用。
又比如临冬城,史塔克在极限状态下,至少能征兵三万,但临冬城的守备才一两百人。
艾德只带了几十个护卫去了君临,结果临冬城守备空虚,导致刺客有机会刺杀布兰。
天可怜见的,布兰可是住在最核心的主堡。
守夜人的新赠地、旧赠地面积加起来相当于1.5个韩国,却养不活区区一千守夜人,还得靠七国贵族支援物资。
即便是各种开挂的龙女王,她的龙之母卫队不也在屯田吗?
除了无垢者,连马人也得放牧养活自己。
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国王也没能力保持万人以上的常备军。
一百条大肚皮的沼泽龙,小国寡民的城邦,还真养不起。
“斑纹翼龙食量如何?”丹妮问。
“大概在沼泽龙的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老囧道。
“唉,若翼龙也能学会魔法,食量能减少七成。”丹妮叹道。
斑纹翼龙吃的少,负重也少。
扔百十斤的野火弹的确够用了,可野火弹稀少,多数情况下还得扔火油弹。
火油弹当然是多多益善。
丹妮就希望能有一种翼龙,吃的比马少,飞的比巨龙快,负重比沼泽老龙还多。
可惜,这只是妄想。
唔,也不知羊蛋的血魔法能不能造出一种新翼龙。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留在奴隶湾,还是回维斯特洛?”丹妮问。
之前老囧可是承诺要帮她打完弥林之战的,但现在他立了大功,可以赎身而退了。
老囧明白龙女王这是好意。
主动给他台阶下,但这会儿他也知道在小恶魔的帮助下,伊耿混得风生水起,连真龙联盟都搞了出来,似乎不缺他一个。
“我留在弥林,帮您统领骑士团,等打退盟军再回去。”他说。
丹妮点点头,道:“既然如此,我放你几天假。伊耿要成亲了,我实在抽不开身,你这个义父可不能缺席。”
“唉,一转眼,殿下都要结婚了,若雷加王子还在......”
老囧摸了摸自己发量稀少的头顶,唏嘘的感慨,又不自禁想到他的银王子。
丹妮的行动力非常强,老囧归来当晚,她便趁着夜色离开阿斯塔波。
第二天清晨,她进入异大陆,飞过大片河道与平原,终于看到号称“绿色地狱”的雨林。
从新吉斯到索斯罗斯大陆也就八百公里,之后再往南方飞四五百公里,便正式进入雨林范围。
更直接点,阿斯塔波距离第一处龙巢所在的沼泽地,也就四千公里。
呃,四千公里也不算近了。
老囧之所以去了那么久,是因为他在“漫无目的”的飞。
他的活动范围其实也就几十万平方公里而已——大半个四川省。
你若去了纽约,把纽约每一处景点都仔细看一遍,估计半个月都不够玩的。
可你若只横穿纽约,即便骑着自行车,也就一两个小时的功夫。
进入索斯罗斯大陆,丹妮立即闯进一片片雨雾迷蒙的世界。
不仅是空气中的湿热雾水,还有一种活跃的魔法因子,如浓雾一般笼罩她的心灵。
怎么说呢......
就像A世界的法则掌控者,进入法则完全不同的B世界。
索斯罗斯的魔法因子与厄索斯大陆的、与维斯特洛的都有所区别。
越往南飞,这种区别就越大。
丹妮很想知道,若一直往南飞,到底能飞到哪?
清晨,天光大亮,丹妮似乎被一片绿色的海啸淹没。
从来没这一刻,她觉得绿色也能这般浓,这么干净,这么鲜活。
视野之内,四面八方,都是各种层次的绿:一株株参天大树的橄榄绿,灌木丛的茶绿,不知名花草的豆绿、春绿,树枝新芽的嫩绿,地面苔藓的深绿,沼泽水面的墨绿,水草的荧光绿......
幽静碧绿的森林是那么的宁静,红毛猿猴和金刚鹦鹉的叫声清晰可辩;风景如画的森林又是那么的喧嚣,动物与鸟类的啼叫此起彼伏,连成一片,活像是在开丛林演唱会。
丹妮想到辛巴,狮子王辛巴的片头曲。
——曲子的作家一定去过雨林!
这里的空气也格外清新,有着浓浓的树木清香味道,丹妮觉得自己的肺从来没这么快活过。
巨龙从雨林上空掠过,下方森林里的动物惊惧大叫,疯狂逃窜。
那场面,就像派出所的公安,半夜突袭了村头的麻将馆。
由此,丹妮也见识了一遍雨林中的生物。
狮子、猴子、十几米长的丛林蟒、货车那么大的河马、长嘴鳄......这些正常的野兽就不提了,太多猛兽地球上压根没有。
比如,母猪大的斑纹蜘蛛,蛛丝连狮子都网住了。
又比如,与牛一样大的蛇蜥,公鸡的脑袋,穿山甲的躯干,蜈蚣的八条腿......
当年在魁尔斯码头的小斗兽场,丹妮见过猎狗大的蛇蜥,她还想着,总有一日要让这种生物见识见识她燃烧的华夏之魂。
呃,经历灰鳞病、血瘟连续两场瘟疫之后,她缩了。
面对魔兽病毒,流口水的华夏之魂也嘴巴干巴巴。
“嗖——“
丹妮正怀着好奇、畅快、得意的心情,赶羊一般驱赶林中猛兽,突然的,一道尖锐的划破空气的啸声由远及近,速度快得吓人,好似一道黑色闪电撕裂天空。
“shit!怎么连这种东西也有?!”丹妮侧头一看,就大骂出声。
与她一直龙灵的大黑不用转头,翅膀猛地用力加速,躲过如弩箭般射来的椰子树。
没错,就像普通人投掷标枪一般,百米开外,一只体型接近三十米的黑猩猩,拔起一棵十米高的椰子树,树根还缠扰一坨簌簌抖落泥沙的黑土。
就像普通人从园子里拔一撮小葱般简单。
“吼吼吼吼——”
偷袭失败,大猩猩直立身子,两颗火车头那么大的拳头,擂鼓似的捶打城墙般宽厚的胸膛,嘴巴里发出冲破云霄的吼叫。
“太乱入了吧,连金刚都出来了?”
丹妮提醒大黑拉升高度,看着在下方雨林怒吼连连的黑猩猩,心中又震撼,又觉荒谬。
金刚身子很高,接近三十米,可雨林中的古老巨树更高、更繁茂,完全足够把黑猩猩掩盖,让丹妮之前没注意到它的鬼祟行为。
大黑在三百米的高空,绕大猩猩飞了两圈。
然后龙女王进入五重龙灵,灭魂一击发动。
“咄——”
“嗷呜——”原本跳着脚怒捶胸膛的金刚,双眼翻白,哀嚎一声,重重往后栽倒在地,压塌几棵望天树,晕了过去。
“呃,以为你多厉害,原来也是个银样镴枪头。”
丹妮得意一笑,却也没驱使大黑靠过去。
解除五重龙灵,绿先知第二魂分出一个念头,瞬间落入下方大黑猩猩的眉心。
“吼吼——”双眼翻白晕过去的大猩猩,却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原地一蹦四五十米高,伸长手臂,抢篮板球似的,想捞大黑的腿,却距离大黑依旧两百多米。
呃,那货的在装死。
不过嘛......
绿先知念头如一颗子弹,穿过裂纹斑驳的灵魂之壁——之前五重龙灵好似巨锤捶打城墙,没砸踏城墙,却也让城墙布满裂缝。
第628章 收个金刚当宠物
“妖孽,我一眼就看出你在装死,大威天龙——”
顺着金刚灵魂之壁的裂缝,绿先知念头如游鱼般钻入。
一颗绿星落入意识空间,化成龙女王银甲蓝袍金色披风的光辉骑士王形象......呃,若不喊那句沙雕台词的话。
“吼——”金刚回以震天咆哮,火车头一般的拳头,一下子就把口号喊了一半的龙女王锤爆。
嗯,金刚似乎不是凡物,它的灵魂极其凝练,不仅抗住五重龙灵一击,还能以巨大猩猩的形态反抗外来入侵的意识。
龙女王的确爆了。
爆成一团雾,又迅速化为一条巨龙——与小白龙灵的状态,倏忽间冲入金刚张开的大嘴巴。
“妖孽,吃我一击!”
在金刚门面前,灭魂一击再次发动。
“嗡——”大猩猩墨绿色的灵魂空间在轻轻震动,大猩猩形态的灵魂如虚幻,体表竟似水波一样泛起涟漪。
大猩猩的眼睛出现蚊香似的晕眩波纹。
它真的晕了。
“唰——”
英姿飒爽的骑士王再次出现,这一次,她手中多了一柄烈焰熊熊的长剑,银白肉翼合拢为剑柄,白龙嘴巴张开成剑格,龙口吐出50米长的火焰剑刃。
——这是小白!
她与小白没有结束龙灵,只不过小白化为一柄剑,被她擎在手中。
“这,才是真正的大威天龙!”
“刺啦——”
骑士女王轻轻一划,50米长的烈焰之剑如热刀切黄油一般,将晕眩的金刚的脑袋切下。
“嗷呜————————”
真正的撕裂灵魂,大猩猩发出惨绝人寰的哀嚎,茅屋般巨大的脑袋在叫,失去脑袋的躯干也在叫。
与嘴巴无关,哀嚎源自灵魂。
骑士女王右手的白龙剑晃动几下,火焰剑刃倏忽消失,白龙剑柄换成黑龙。
只一瞬间,龙女王切换模式,由小白换成大黑。
依旧是双翼合拢、尾巴曲卷的剑柄,不过剑刃并非火焰,而是大黑伸长的脖子。
骑士女王再轻轻一甩手,黑龙剑剑刃拉长,剑刃前端为大黑脑袋,就好似大黑的脖子无限延伸。
嘴巴大张的狰狞的龙首,充气般膨胀。
与此同时,还有一连串闪烁金红光芒的神秘符文在龙嘴上下颚之间形成。
“吼!”最终,剑刃前端的龙首飞到大猩猩的脑袋边,如同贴了一层符文膜的嘴巴,一口将其吞下。
“咔咔咔......”就像机械齿轮有序地运转,龙嘴中的符文也快速排列组合,将猩猩的脑袋封印成一颗金色的符文光球。
“呜呜呜————”失去头颅,金刚的灵魂躯干叫声更凄凉,脖子上也渐渐出现一颗虚幻的脑袋。
“哗啦啦——”如锁链抖动,黑龙剑剑刃迅速回缩,从数百米长缩短为正常的三尺长剑。
龙女王一挥手,黑龙剑消失,神态悠然地看着大猩猩道:“现在,你是我的召唤兽。解除灵魂防御,让我为你疗伤。”
“吼吼——”金刚虚幻的脑袋向她发出不屈的咆哮,双拳高举,再次捶了过去。
“找死!”龙女王冷笑。
也不见她什么动作,扑过来的金刚突然栽倒,抱着脑袋撕心裂肺的嚎叫,似痛苦到极点。
龙女王只冷笑连连,看着它泣血痛嚎。
也不知过去多久,金刚看她的眼神再无一丝桀骜,全是哀求与恐惧,龙女王才收了神通。
这儿只丹妮一个念头,在现实世界她也没闲着,骑着大黑环绕森林一圈,把千百只猛兽聚在一起。
控火术下的龙炎如一条毛毯,把下方的生灵覆盖。
烈焰在这片千万年没人打扰的原始雨林焚烧,上千野兽在火中哀嚎、死亡。
泼天灵质进入金刚意识海,快速修复它灵魂撕裂的创伤。
一将功成万骨枯。
为了这个宠物,丹妮也算满手血腥了。
嗯,很早之前,从里斯一个瓦雷利亚后裔家族,丹妮抢到一只海怪号角。
海怪早已死亡,号角失去作用。但号角里面的符文,本身就有极大的价值。
控制海怪的魔法出自大巫师一系,丹妮要掌握不知多轻松。
只不过一直以来,她从来没遇到一只海怪,空有屠龙术却施展不出。
今个儿在雨林遇到大金刚,她本打算将其撂倒之后就离开。
虽然它偷袭过大黑,但丹妮对前世金刚的莫名情感,让她愿意放它一马。
可它竟然还懂的装死......
这说明什么?
说明那货智慧高!
本来龙女王还看不上这种不会魔法的傻大个,偏偏它不停向她展示自己的才华,似乎在说:你看我多棒,不收了当小弟太可惜。
龙女王无可奈何,只能接受它的“投效”。
即便如此,她也只是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态,因为她不确定控制海怪的封印能否对金刚有效。
结果很喜人,金刚灵魂的人头保存在信仰之池,轻轻“捏一捏”,金刚本体比戴了紧箍咒还惨。
“唉,这体型,放在战场上绝对的大杀器,可隔着海......”丹妮看着老老实实蹲在林子里发呆的金刚,无奈叹口气,摆手道:“去吧!”
“吼吼——”见丹妮真打算丢下它离开,金刚却站起身嚎叫起来。
“怎么?”丹妮不明所以。
金刚向她招招手,然后蹦蹦跳跳往一个方向跑去。
雨林传出轰隆隆的闷响,似乎发生了地震。
丹妮心中犹豫,她这次可是带着任务来索斯罗斯的,得早去早回,没时间搞雨林奇遇。
但金刚似乎很热情,见大黑没跟过去,便又停下,嗷嗷叫着招手。
丹妮决定去瞅瞅。
“你快点,我没时间耽搁。”
“嗷嗷!”金刚回应一声,双手双腿并用,速度果真更快了。
大概往东南方向跑了两个小时,七八十公里,大黑与丹妮在天上闲得无聊,大金刚却气喘如牛,蹲在峡谷里一条涓流边豪饮。
“和你说,若没好的宝贝献我,你就惨了。”丹妮恶狠狠威胁它。
“吼——”金刚的声音中多了几分迟疑。
又半个小时,金刚顺着河流钻入一条深谷。
丹妮在天上飞,先一步看清它的目的地。
她惊讶的看到了人,野人!
这是一座葫芦形的峡谷,谷口通道狭窄细长,金刚无法走进去,只能攀岩狭道两边的山壁。
但葫芦肚很大,住了上百户人家,还有一片经营惨淡的小麦地。
索斯罗斯大陆有野人,丹妮早就知道,这事儿不是秘密。
当年古吉斯帝国在索斯罗斯海岸边修建殖民城邦时,还逮捕过一批野人,但吉斯人认为他们智力太低,不配做奴隶。
随着古吉斯、瓦雷利亚修建的沿海城市很快消亡,厄索斯大陆上的居民也没再见过斑纹人。
嗯,索斯罗斯人皮肤天然有棕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
他们的鼻子也宽阔扁平,很像猪鼻子。
丹妮此时亲眼所见,古书上的记载没有错,骨架宽阔,肌肉虬结,双臂很长,垂落膝盖,前额倾斜,足以让二鹿羞愧的巨大方下巴——不看猪鼻子,似乎更像猩猩。
“似乎是亚人种。”丹妮嘀咕。
斑纹人的茅屋用泥巴糊茅草建成,低矮破旧,比乡村里的茅房还不如。
在看到茅屋前晾晒的腊肉时,丹妮瞳孔猛地收缩,心脏激烈跳动几下。
那是一具人类的尸体!
刨开肚皮,取出内脏,烟熏晾干......就像天朝人过年办年货,腌制的腊肉、腊鸡鸭鱼。
人头还留着,头皮紧紧贴在骷髅上,眼眶黑洞洞,干枯如老树皮的嘴巴瘪瘪的张开......
——斑纹人食人!
“喔喔喔......”
下方蓬乱黑发的斑纹人也看到天上的巨龙,数百个野人举着长矛与骨刀向天空呼喊。
丹妮能感觉到,斑纹野人没敌意。
也许,他们把巨龙当成落单的翼龙,就和金刚那憨货一样。
“吼吼——”
这会儿金刚终于攀岩爬过葫芦峡谷的入口,左手吊在石壁上,身子悬空,张头朝山谷内怒吼连连,还用空着的右手捶打自己胸口。
它似乎在挑衅谁?
肯定不是野人,野人不够资格。
“嚯嚯嚯......”
不过野人见到金刚后的反应却很激烈,上百个用兽皮缠住胯部的男野人手持石刀、骨矛、弓箭等武器,组成松松垮垮的阵列,大声威吓着向金刚逼近。
“吼吼——”金刚的回应也很干脆,迈开大步,冲到野人之中,像小孩子踩蚂蚁一般。
“吧唧吧唧......“
能不能护花不知道,但野人的确被碾落成泥。
血糊糊的肉泥。
就像普通人走在路上踩了一滩鸟屎。
“法克!”丹妮脸都绿了。
mmp,跟着你跋山涉水,跑了百余里,就让我看这个?
就在丹妮恼怒,准备给那黑厮一个教训时,异变突起。
在葫芦谷底部的石壁上,有一个巨大的山洞,四五十米高。
第一眼看去,好似峡谷后方山脉间的罅隙。
在山洞外,野人用石块堆砌一圈三米高的石墙,很奇怪,石墙没有进出口。
此时,巨洞突然飞出千千万万只白色蝙蝠,电饭锅锅盖大小,如洪水从洞内流泻而出,乌云一般向追着野人施暴的金刚覆盖过去。
“唧唧唧......”蝙蝠嘴里发出如幻觉一般的刺耳声响,明明能听到,却感觉是幻觉,丹妮隔着老远,也脑袋微微发晕。
“吼——”金刚放弃哀嚎着四散奔逃的斑纹人,狂吼一声,向白蝙蝠迎了过去。
“嘭嘭嘭!”蝙蝠群中,金刚屋顶般巨大的手掌胡乱挥舞。
那场景,就像你的大腿上有一千只饱吸鲜血的蚊子趴在一起,你一巴掌拍下去。
血污的肉酱飞溅,金刚黑色毛发染得暗红。
“那是吸血蝙蝠?”丹妮恍然。
第629章 福金与雾尼
“唧唧唧......”白蝙蝠如乌云笼罩天空。
金刚挥舞手臂,大开杀戒,奈何蝙蝠太多,很快就落在它的身子上,覆盖在皮毛表面,密密麻麻,看得丹妮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肉眼可见的,白色蝙蝠乳白透明的肚皮开始鼓胀,胀大成暗红的皮球。
它们在吸金刚的血,速度还贼快。
金刚疯癫,在身上胡乱抓挠,拍烂肚皮圆滚滚的白色蝙蝠,血浆四溅。
这是一场消耗战,蝙蝠用数量换金刚的血量。
蝙蝠无穷无尽,把山谷的天空都遮蔽大半,金刚终究是血肉之躯。
其实情况比丹妮猜测的更糟糕,白蝙蝠不仅能吸血,还同时向金刚体内注入让肌肉麻醉僵直的毒素。
“嗷嗷——”金刚向龙女王求助。
“等会你要从洞里找不出一些好东西,就死定了!”
咒骂一句,丹妮进入五重龙灵,灭魂一击发动。
“叱————”
大黑的身子僵直了一瞬,五重龙灵解除,灵魂归体,他又恢复正常。
下方峡谷,下起一场蝙蝠雨,噼里啪啦,如冰雹砸落在地。
让丹妮惊疑的是,死亡的蝙蝠只占很少一部分,多数蝙蝠仅像喝醉酒一般摇摇晃晃,还在地面挣扎。
“这不是一般的吸血蝙蝠!”
心中一动,大黑俯冲而下,龙炎喷吐。
控火术下,龙炎由水柱形状变成杀伤范围广大的扇形。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落在河道边的蝙蝠,在龙炎中爆豆子般炸开。
赋灵——
丹妮震惊难当,这里的蝙蝠果然不一样,与之前烧死的千余猛兽相比,它们的灵质密度更丰富。
而且,落入识海内的灵质雨里,夹杂极其稀薄的神性。
如春天里,河堤两岸随风飘扬的柳絮般稀薄,但确确实实有神性。
“洞里有邪神!”
龙女王目光灼灼,简简单单一句话,既说明的缘由,又给对方定了性。
邪神嘛......
“妖——孽,出——来——受——死!”
见到有利可图,龙女王干劲十足,先四重龙灵,对地上的蝙蝠连续三次灭魂一击,又指挥金刚,让它冲入山洞。
唔,她没再烧蝙蝠。
蝙蝠落了一地,落在野人茅屋上、院落里、麦地里、河面上......
除非野火燎原,焚烧整个山谷,否则烧不光落在各处的蝙蝠。
可丹妮也不想摧毁野人的家园——虽然存活下来的野人正对她和大黑龇牙咧嘴,挥舞手中武器,跃跃欲试。
“咚咚咚......”满身血污肉泥的金刚大踏步奔跑,都不用丹妮催促,它原本的目标似乎就是山洞。
“莫要杀死祂,不管是什么东西,带祂出来!”丹妮赶忙给金刚下令。
“吼——”金刚真的很聪明,闻言,竟在山洞门口顿了顿,向巨龙方向点点头,才钻进去。
山洞里没有激烈的打斗,没有嗷嗷痛叫,也没五颜六色的魔法辉光,只过去大概三分钟,金刚左手托着一块磨盘大的黄色岩石,右手提一只公交车大的蝙蝠走出来。
与金刚巨大的手掌相比,就像左手掌托举一块橡皮擦,右手提一只老母鸡。
大蝙蝠皮肤也是乳白色的,但表面有鲜艳的血色条纹。
“七层地狱啊,什么怪物?!”
若只是蝙蝠精,个头大一些也不能让丹妮惊奇。
可蝙蝠耷拉着的脑袋,分明是一个人!
之前的吸血蝙蝠,脑袋都长得很像狗,但被金刚提在手里的蝙蝠......它的脑袋就像蚌壳,里面有半个人——半个身子隐没在壳里。
蚌壳脑袋里有一个皮肤湿腻的女人,身子呈灰白色,有血色网状经络覆盖皮肤表面,躯干前凸后翘,引人遐思,脑袋却鸡皮鹤发,宛若活了一万年的老妪。
“呜嗷————”
见到蝙蝠精,斑纹人都不淡定了,有妇孺老弱跪在地上哭天抢地,也有勇敢的男人、女人嗷嗷叫着冲向金刚。
“吼——”金刚哪会跟他们客气,抬起屋顶那么大的脚板,直接就压了上去,留下一个个湿哒哒的巨大脚印。
血浆碎肉黏满褐色的土地。
勇士死光,剩下的懦夫瘫在地上哀哭。
对葫芦谷里的斑纹人来说,这是一场惊天大浩劫。
连自家神灵都被捉住,生死未定......
“吼——”金刚挺胸,顾盼自雄,耀武扬威。
“嘶嘎——”大黑鄙夷地瞥了它一眼,落在山洞外的石头围墙上。
丹妮站在龙背上,向黑猩猩招手,道:“金刚,把蝙蝠精拿过来。”
“呼噜噜......”看着十几米外的小小人儿,金刚鼻息稍微急促,金褐色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凶光。
它跃跃欲试。
大黑感知敏锐,血湖般的竖瞳立即升起如实质的璀璨红光——半神灵魂之力外显,一串火星子从嘴巴里冲出,只飞到十几米外,烤焦金刚的一撮浓眉。
“蠢货,过来!”大黑声音低沉,邪恶。
呃,都不用龙妈附体,他自个儿就进入史矛革模式。
金刚城墙一样厚实的身板,竟哆嗦了两下,后低眉垂眼的走到大黑跟前,蹲下身,把两只手掌中的事物托举到与龙女王视线齐平的地方。
学会海怪号角中的魔法符文之后,丹妮便晓得“怪兽号角”控制怪兽有重大缺陷。
——以威服人。
双方并非真正的伙伴关系。
海怪若能干掉主人,毁掉号角,夺回那份被分裂的灵魂,就能重获自由。
所以,主人必须时刻警惕怪兽的反噬。
这种技能对她来说真有点鸡肋。
嗯,易形者的动物伙伴也会反噬主人,比如六形人瓦拉米尔,他与梅姨斗法失败,灵魂遭受重创,影子山猫看到机会,立即咬断他的喉咙。
抛开杂念,丹妮开始观察金刚的战利品。
磨盘大的黄色石......不是石头,而是狗头金!
很可能,洞**有一座金矿。
“你认为我需要这个?”丹妮指着狗头金问。
金刚点点头,神色疑惑。
似乎,它在惊疑她没为黄金欢喜。
丹妮摆摆手,让它把金块扔掉,又将目光注视到蝙蝠精身上。
“人?妖?”
她依次用瓦雷利亚语、通用语、古语,和半生不熟的夷地语问了一遍。
柔软“蚌壳”里的老女人没有回应,但祂枯萎如老树皮的眼帘动了动,露出一对灿若星辰的复眼。
复眼星星点点,密密麻麻,闪烁妖冶之光,不可怕,却非常......
就像一万条蚯蚓在你面前缠绕成一颗球,你不害怕,却感到渗人,脊背发凉,起鸡皮疙瘩。
丹妮咽了口唾沫,正考虑要不要直接一把火烧烤得了。
“——”祂说话了,声音苍老,却婉转动听,如最美妙的音乐。
丹妮听不懂,却知道祂说的是什么了。
源语!
就见丹妮紫罗兰的眼珠颤动几下,好似一滴墨水滴入清水池中,墨色晕开,紫罗兰被墨黑取代。
接着,一点点墨黑从眼球表面浮现、脱离......就好似丹妮的眼睛里飘出一团团墨水,她的眼睛再次恢复清澈的紫罗兰之色。
“呱呱呱......”墨水汇聚在一起,化为一只巨大的乌鸦。
乌鸦环绕丹妮飞了两圈,最终落在她肩头,叫道:“陛下,您找我?”
这是丹妮从绿先知庇护所带回来的渡鸦。
森林之子第二次生命的乌鸦,被丹妮命名为福金与雾尼(ps)。
丹妮第一次踏上维斯特洛大陆时,三眼乌鸦曾分化出一个念头进入森林之子乌鸦体内,远隔千万里,通过乌鸦对她施展了“绿先知的低语”。
那只乌鸦在丹妮没有察觉的情况下,通过她的眼睛进入她的意识海——其实丹妮有所感觉,只是她掌握大巫师冥想法才十几天,对超凡力量的了解不足,懵懵懂懂,不明所以。
绿先知能把乌鸦送入她的意识海隐藏起来,丹妮得到乌鸦后,也能“开门揖盗“,将福金与雾尼纳入意识空间。
因为作为森林之子第二次生命的乌鸦,是由灵魂与魔力构成的实体,也可以转化为包含魔力的灵魂状态,也即是灵体。
就像丹妮孵龙,用火焰为巨龙塑造血肉之躯。
新生幼龙的身体,也是由火焰之力与灵魂凝聚而成。
只不过巨龙没法像渡鸦那样,在实体与灵体间自由转换。
若渡鸦死亡,灵魂消散,便会固化为血肉之躯。
某个死在丹妮手中的倒霉蛋,不就被守夜人给炖了吗?
因为自己的亲身经历,丹妮老早就猜测布林登的大乌鸦能化为灵体,但她以为这是三眼乌鸦的专属技能,直到她带着福金与雾尼离开维斯特洛。
离开那片属于森林之子家乡的土地时,两只大乌鸦如漏气的皮球,体内的魔力迅速流失。
丹妮以为它们要挂了,急得不行。
结果福金告诉她,她们不会死,只是不能再化为灵体。
至于失去的魔力,原本就属于三眼乌鸦。现在离开旧神领域,魔力物归原主。
然后丹妮就起了心思:乌鸦能不能接受她的魔力呢?
她当时有两种冥想法,对应两种魔力:绿先知魔力,火巫师魔力。
试验的结果让丹妮很高兴,乌鸦虽排斥火魔力,却能接受她的绿先知魔力。
丹妮也很失望,布林登能通过乌鸦释放魔法,可她的绿先知技能多是被动的,被动的灵魂强韧,被动的灵魂不灭......
但她还抱有希望,通过绿先知魔力让乌鸦适应她精神力,未来再一点点适应她的火魔力。
毕竟,魔力=精神力+自然元素
“阿福,这妖怪说源语,你帮我翻译下。”丹妮指着蝙蝠精,对大乌鸦道。
第630章 就该学法海的
“呱呱——”大名福金、小名阿福的乌鸦朝蝙蝠精叫了一声。
蝙蝠精用复眼诧异看了乌鸦一会儿,抑扬顿挫的回答一句。
“陛下,它很惊奇能在这遇见森林之子,它还向您问责,为何要帮大猩猩攻击它。”
“问责?”
丹妮冷笑道:“它是什么东西,为何认识森林之子?还有,大猩猩为何要针对它?”
片刻后,阿福道:“在祂晋升伟大光辉的不朽神祗前,曾遍游主物质界。
曾跨越多恩臂,到落日之地,与真诚善良的森林之子打过交道。
可恶的黑猩猩妄图抢夺祂的山洞,今日之前,双方已经有过多次争斗。”
丹妮皱眉,这阿福怎的觉悟这般差,一心偏向外人?
“阿福你主意下语气与自己的立场。”
阿福愣了愣,道:“我只是按照源语的内容真实翻译。”
“算了......”
丹妮无奈叹口气,问:“它说的是主物质界?”
“当然。”
“难道这里不是主物质界?”
“我不知道,我帮你问问。”
与蝙蝠精用源语说了很简短的几句话后,乌鸦惊叹道:“祂说索斯罗斯大陆只最初的一小部分属于主物质界,剩下的无边无垠的区域,全是随世界堕落而堕落的异世界。”
不等丹妮疑问,阿福快速解释道:“这位伟大异神的理论很新奇,我从来没听说过。
祂说在主物质世界周围存在很多附属的小世界,就像大阳周围有很多星星。
可惜从世界诞生起,主物质世界就在下降。
外层的异世界失去支撑之基,纷纷化为星辰,向主物质界坠落,最终形成这片法则迥异的索斯罗斯大陆。”
“你在母神那可听说过异世界——”说到这,丹妮突然顿住。
寒神不就是异神与黑暗门神的融合?
当初三眼乌鸦对异神的解释便是世界之外,但属于我们这个世界。
似乎与蝙蝠精的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处?
若真的有繁星般的异世界环绕主世界,说明在久远的过去,冰与火之歌的世界等级非常......好吧,能级不一定高,但一定很有潜力。
也不知是这个世界的真神太废物,还是出了其它问题,结果一棵好苗子,恁是长出颗歹瓜——坛子养乌龟,越来越堕落,似乎就要进入最彻底的末法时代。
“哪些地方是主物质界,哪些地方是堕落的异界?”丹妮问。
阿福问过蝙蝠精后,道:“祂说你自己走一遍就明白了,异世界虽落入主物质界,但通过感知魔力海,还是能分辨出法则上的细微差别。”
丹妮轻轻点头,还真是这样。
“再问它,之前是什么种族,为何变成这幅德行。”
“它之前是个人类,奶白的肌肤,绿色的长发,修长纤细的肢体,令太阳也失色的容貌。它说在她年轻时,您在她面前犹如牵牛花之于百合。”
丹妮冷笑道:“她在找死!”
阿福连忙道:“陛下,它没有恶意......嗯,在源语的语法中,只是对自己容貌的歌颂。
但通用语带有太强烈的是非之分,就像你们人类,习惯对同类进行好坏善恶的划分,让我的翻译出了点问题。”
丹妮皱着脸想了会儿,还是不太理解阿福的话,却也点点头,揭过此事。
“你继续,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穿行在绿林与缤纷花海中的蝴蝶之舞中第三韵——’”
“what?”丹妮几乎要换成囧的囧脸了。
“源语就是这样。”阿福道。
丹妮叹口气,紫罗兰的眸子被黑雾笼罩,一连串如梦似幻的黑色泡沫从眼球浮现,在身前弥漫。
“呱呱......”又一只大乌鸦自梦幻泡影中聚合成型,落在她空着的左肩。
“大雾,你来翻译。阿福,你告诉她。”
“陛下,妖精叫彩衣,出生在50万年前,他们的种族有魁尔斯奶人的肌肤,瓦雷利亚人精致容貌,泰罗西人的绿色头发,安达尔人的高挑健硕身材。
以人类的审美观来说,是个非常优雅高贵的种族。
不过,人类不能说源语,她应该与森林之子一样,属于古老的遗族。
彩衣出生之前很多年,她所在的异世界就已经坠落。
这处峡谷和峡谷后方的山洞,是她族人的最后庇护所。
她之所以变成现在的模样,是因为在游历主物质世界期间,学了一些血魔法的知识。
她需要强大的力量保护族人,然后才成了如今模样。”
丹妮满意的点点头,大雾的翻译水平可比阿福强多了。
“这妖精显然不是斑纹人,怎么成了斑纹人的祖神?”她又问。
“呱!”大雾朝蝙蝠妖叫了一声。
贝壳脑袋里的老妪神色突然变得狰狞可怖,悠扬婉转的源语,也从流着花蜜的歌谣变成滴淌毒液的诅咒。
大雾道:“斑纹人是索斯罗斯大陆上的害虫,几乎吃光了所有来自异世界的失落人种。
她的族群也毁于斑纹人之口,所以要复仇。
这几十万年,她不断驱使峡谷里的斑纹人与附近的斑纹人交战。
方圆数百里内,曾有超过万数的斑纹人大部落,此时却只剩这峡谷里的几百人的小村落。
若非她需要信仰神力维持生命,早屠光此地所有人。”
持续几十万年的复仇,才毁灭方圆几百里的野人,这效率......
丹妮很想吐槽一句,又想到斑纹人也不只这一个地方有,也许数十万年来,不停有其它区域的部落迁移进来。
“行了,”丹妮向大猩猩摆摆手,“放开它。”
她急需神性与灵质养龙,这没错,但她也没失去自己的行事与做人的原则。
邪神与恶魔固然见之必灭,可蝙蝠精明显是个可怜人,人家也就祸祸周围野人,完全没招惹其他人的想法。
这次的冲突,也是金刚率先挑的头。
“吼——”金刚却使劲摇头拒绝。
“是你要强占别人的族地,还有理了?”
丹妮怒喝一声,就捏了金刚的“脑袋”一下。
“嗷——“大猩猩立马抛开蝙蝠精,躺在地上哀嚎打滚。
蝙蝠精恢复自由,立即向丹妮弯腰作揖,嘴里还说着感谢的话。
“吼吼——”金刚恢复过来后,站起身,先向丹妮委屈叫唤一声,又朝蝙蝠精怒吼一嗓子,再大踏步往后面石洞跑去。
丹妮以为那黑厮准备霸王硬上弓,赖在别人家不走了,便要再教训它一下。
金刚似有感应,在洞门口停下,向丹妮招手,嘴里还嗷嗷叫个不停。
“洞里有什么?”丹妮疑惑。
“吼吼!”金刚越发急切,跳着脚向她吼叫。
丹妮若有所思地瞥了蝙蝠精看不出表情的鸡皮老脸一眼,道:“阿福,你去洞里瞅瞅。”
话音刚落,大黑的危机意识忽然出现激烈波动,与他龙灵的丹妮第一时间察觉到,可不等她动作,蝙蝠精脖子上的蚌壳脑袋猛然打开,露出完整的赤果身体。
“BOOM!”
蚌壳内气爆炸响!
乳白色的雾气随着气流向丹妮与大黑快速席卷过去。
“吼——”大黑也不是吃素的,几乎在异变的同一时间,如水柱般的龙炎就向蝙蝠精喷了过去。
龙炎在白雾中烧出一条通道,直直覆盖在蝙蝠精脖子上打开的蚌壳内。
丹妮也下意识用出四重龙灵状态下的灭魂一击,“尔——”
“尔敢”这词刚说了一半,她便被白雾笼罩。
灭魂一击起了效果,但灭魂一击是针对作妖的蝙蝠妖发出的,攻击范围成锥形,锥形灵魂声波内,白雾“分子”颗颗爆裂,继而湮灭、消弭。
偏偏白雾属于大范围覆盖,丹妮的左右两侧,脚底头顶和身后,都有雾气,如之前的吸血蝙蝠群一般,向她弥漫而来。
白雾接触到皮肤,丹妮就察觉有异,明显有什么东西往她皮肤里钻,进入她的肌肉与血管,迅速蔓延全身。
体力与血液在迅速流失,精神也开始恍惚。
“什么鬼东西?”丹妮惊而不乱,下一瞬,紫色的眸子闪烁红光,熊熊烈焰自内而发,焚烧身体每一个细胞,煮沸血管里每一滴血液。
同时,她把大黑也拉入识海,五重龙灵,对自己的身躯发动镇魂一击。
灵魂声波如清水,洗涤灵魂与躯壳。
龙女王像一枚被点亮的灯泡,功率还越来越大,她的躯干从内到外透出金红火光,七窍有火焰喷出。
“呱呱呱......”两只乌鸦扑扇着翅膀逃离。
“弄死它!”放大黑灵魂归体,丹妮愤怒下令。
正面挨了丹妮一记灭魂击,还被大黑龙炎洗脸,本冲天炮一般窜上天空的蝙蝠妖正浑身浴火,摇晃着坠落下来。
“吼——轰轰轰!”
大黑狂吼一声,直接扑上去,张开大嘴咬住蝙蝠妖的贝壳脑袋,铁匠的釉红龙炎把峡谷映得惨红。
“吱————”
蝙蝠妖脑袋被锁住,着火的躯干与翅膀却疯狂挣扎、拍打,身上传出来自灵魂的惨嚎。
可很快的,声音渐渐虚弱,消失,只有焦糊的味道与龙女王身上散发的怒气,弥漫在峡谷底部。
“呱呱,陛下,救我......”
“呱呱,陛下,我好难受!”
两只乌鸦也中招了,如同喷了灭草剂的牵牛花,羽毛脱落,露出腐烂的血色鸡皮,噗通坠落在围墙上。
“唉,没救了,放弃乌鸦身体吧!”丹妮盘膝坐在龙背上,无奈道。
她此时的状态也不好,烈火焚身,把内衣、内衬与外面的袍服都烧毁,身上空荡荡的,脸上黑糊糊的,甚是狼狈。
更严重的是,蝙蝠精喷出的是含有寄生虫的瘴气,瘴气中本身就带有各种病毒。
就该学法海,见妖必灭的。
不过,她记得源语没法说谎,蝙蝠精为何能用源语欺骗她?
第631章 献出你的先人板板
“早知道,我就学法海了。只要是妖精,管它无辜与否,上来就大威天龙伺候。”
寄生虫与九成九的病毒都被烧死,可无论寄生虫还是病毒,都含有魔力,是一种微型魔兽,依旧有一部分病毒能适应火焰素之力。
龙炎对阴邪属性的“魔物”有特殊的破邪效果,可丹妮“控火术之聚火”,聚集的是元素之火,温度低于龙炎,对邪恶生物也无破邪加成——元素之力是中性的,没有“善恶”属性。
故而,丹妮的烈火焚身无法杀死全部病毒。
她自救无门,如何帮那两只可怜的大乌鸦?
不过森林之子乌鸦也不惧怕死亡,失去肉身后依旧淡定。
“为何源语能说谎?”灵魂空间内,丹妮好奇道。
源语是歌颂大地山川的语言,通过语言完美传递内心的情感。
森林之子曾告诉过她,源语不能违背情感与真实,故而她才对蝙蝠精的话没半点怀疑。
“也许祂活的太久,50万年,学会了说谎?”阿福不确定道。
这算什么?
丹妮木然。
大雾叹道:“陛下,可否把我们的灵魂送回维斯特洛?
融入故乡的大地、山川、树木,也是很好的归宿,只是不能客死异乡。”
“行,你们先去信仰之池泡着。我死了,你们也不会有事。”
丹妮灵魂之壁洞开,接纳两只翠绿色的乌鸦——彻底放弃乌鸦肉身后,她们反而显出乌鸦的灵魂本相。
嗯,森林之子在渡鸦体内开启第二生命,本就是渡鸦。
丹妮绿先知第二魂分出一个念头,化为小舟,让两只渡鸦乘坐。
主魂进入大黑体内与之龙灵,打开信仰之道,念头小舟顺流而下,须臾间进入一片浩瀚的乳白雾气的世界——七神信仰之池。
现实世界,失去灵魂的乌鸦躯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烂成两滩污臭的血水。
端的可怕!
丹妮激灵灵打了个寒颤,控制大黑龙炎,把血水烧成干涸的黑灰。
“呼噜噜......”不远处的山洞门口,传来奇怪的声音。
丹妮抬头看去,却是金刚那黑厮,正看着她的倒霉样咧嘴嘲笑。
待发现她望过来,金刚又慌忙闭上嘴巴,可惜它的肌肉在笑,一时间无法换成严肃脸,弄成一副微笑王子德安杰洛的经典笑容(黑人|拳手的猥琐微笑)。
“吼吼!”察觉龙女王的眼神越来越危险,金刚也不再别扭的微笑,赶忙往山洞里跑,一边跑,还一边吼叫着向丹妮招手。
虽身体不适,但丹妮实在太好奇,洞里到底有什么,让蝙蝠精搏命挣扎?
她让大黑留在洞门口,自个托举一颗龙炎火球,跟金刚进入洞内。
洞口已然四五十米高,三十多米宽,可进入内部后,才发现石洞能更加广大,
几乎足够修建成一做小型飞机场。
地面间或有石柱耸立,还有房屋坍塌、仅剩祭坛遗留的巨大石头寺庙,庙宇后方有潺潺溪水流过,乱石之间还有奇异植物。
走过石柱、庙宇,跨过溪水,越过比丹妮还高的乱石,穿行在奇花异草间......大概往里走了一公里,转过一道弯,丹妮立即明白事情的缘由了。
无以计数的巨大骸骨,有规律地叠放在一起。
矮的有七八米,最高大的有四五十米,全都与金刚一个体型。
成百上千具骸骨,全属于大猩猩。
这是金刚的家!
“呜嗷——”金刚低下头,向丹妮哀哀的嚎叫。
“行了,这地方还给你了。”丹妮摆手道。
接着,她又苦笑,“也不知那蝙蝠妖说了多少实话,说了多少谎话。”
之后,丹妮原路返回,叫大黑进来,用龙炎把溪水煮沸,她泡在开水中,清理干净身上的乌黑与烧焦的衣袍。
全身焕然一新,她开始考虑体内的瘟疫病毒问题。
问题其实很容易解决,只需引龙炎入体,可以焚烧一切不洁之物。
很早以前,丹妮都希望自己的抗火体质慢慢增强,有一日能免疫龙炎。
嗯,她能抗住普通火焰,却会被龙炎烧伤。
幼龙时期,小白与小绿曾多次在她脸上、手上撩出一片红彤彤的水泡。
随着她隔三差五的火烤自己,以及渐渐掌握火巫力,她的身体越来越适应火焰。
可她的龙也在成长,从小小龙长成小龙,也学会魔法,还有一条晋升为半神龙。
她身体的抗火能力的增长速度,跟不上龙炎威力的提升速度。
现如今她有控火术,基本不会再被龙炎误伤,但若以肉身硬顶龙炎,特别是大黑的龙炎,结果反而比几年前更惨。
“哗啦啦!”丹妮赤果果的从溪水里爬起来,湿哒哒的银发贴在她圆润的胸部,水滴顺着莹白如玉的肌肤滑落成线,流过腰部四块结实腹肌隆成的沟线......
在溪边一块光滑的巨岩上盘膝坐下,丹妮撑着下巴思考起来。
——要不要拼一把,来个烈火炼精金?
她是圣母,是可以赋灵的龙女王。
更重要的是,她还刚在塞外吃了鱼梁木籽糊!
鱼梁木籽不能增加天赋,却会让她的天赋完全觉醒。
布林登曾说,鱼梁木籽糊能节省她千年修行之功。
到现在为止,丹妮也不知道自己的天赋极限是什么。
就像小马过河,不亲自下河走一趟,永远不会知道河水有多深。
“金刚,去——”丹妮回过头,却看到金刚那黑厮正“色眯眯”盯着她的身子看,看得入了神。
“蠢货,去山谷,把吸血蝙蝠的尸体收拢到一起。”她怒斥道。
“吼吼——“金刚表情茫然。
它有智慧,却听不懂太复杂的命令。
“大黑,留下一团龙炎,然后你出去教它怎么做。”丹妮无奈道。
很快,大黑飞出山洞,大猩猩小跑着出去,丹妮身边只剩溪水潺潺与一颗合抱大的亮红火球。
九色漩涡极速运转,控火术发动,薄如烟雾的龙炎从火球分离,顺着丹妮的毛孔渗入皮肉与血管,顺着她的七窍进入脏腑与骨髓。
渐渐的,丹妮全身被妖红的火云覆盖,她的皮肤开始发红,就像蒸熟的蟹壳。
红到极点,细腻光润的肌肤,开始如烤箱中的玫瑰,枯萎、失色、衰败、干裂。
丹妮承受不住龙炎的灼烤,全身的细胞濒临崩溃。
接着,她开挂了,信仰之池大开。
海量的灵质冲刷而出,一分为二,乙型活性灵质与圣母神力融合成治疗神力,进入她的肉体,修复被烧坏、正在被烧毁的细胞;非乙型活性灵质,如瀑布,灌入九色漩涡,大巫师明显根基缓慢膨胀,魔力快速提升,灵魂之力疯狂暴涨。
嗯,鱼梁木籽糊的一种肉眼可见的功效,就是让丹妮的灵魂与巨龙一样,可以“无限”吸收灵质(详见581章)。
而灵质,可以增强灵魂、提升魔力,俗称“升级”!
上一次弥林龙战,丹妮“吃”下羊蛋与红龙的部分神性灵质,除了让冥想法增加一丝火之歌的属性,还把她的巫力提升十倍,一下子逼近半神边缘。
也因为实力暴涨,她才敢“单”刀赴会,去塞外见布林登。
还是因为短时间内实力暴涨,即便吃下鱼梁木籽糊,她也没立即突破半神的最后一道关卡。
可现在,小命都快不保,也不在意什么“完美筑基”了。
根基虚浮就虚浮吧,至少人还活着。
不知过去多久,信仰之池中收集的属于蝙蝠妖的灵质耗尽。
可丹妮依旧没能完成火炼金身。
龙灵通知大黑,让他焚烧吸血蝙蝠的尸体。
当初从山洞飞出去攻击金刚的蝙蝠,数以万计。
小的也有巴掌大,大的差不多电饭煲锅盖那么大,灵质不仅贼丰富,还包含淡若柳絮的神性。
扔掉太可惜,丹妮便让金刚去捡尸。
几万只蝙蝠,它肯定捡不过来,主要是野人居民区的蝙蝠尸体。
大黑的龙炎也不是吃素的,可以焚烧山谷地面。
但丹妮还是不想烧掉野人的房子。
茅草房虽破,也是斑纹人一辈子辛苦累积的财富,连拆迁款也不支付,就烧人家屋子,太过分了。
“嘶嘎——”得到丹妮的指令,大黑咆哮一声,吓得野人闭门不出,金刚后退几步,才龙炎如泉水,冲刷堆成小山的蝙蝠尸体,又飞天而起,开始在葫芦谷肆意释放火焰狂潮。
灵质若滂沱大雨,滋养丹妮干涸的灵魂与躯体。
圣疗术的白光与龙炎的红炎交相辉映,肌肤上灼灼光辉,两眼间灿灿神芒,衬得丹妮宛若一尊圣洁的神祗,
“咕咚咕咚......”她的血液在沸腾,隐隐水流声从血管与骨髓中传来。
渐渐的,丹妮的肉身适应了龙炎,体内的瘟疫病毒如炼钢炉中的冰沙,刹那间消融不见。
但她还是没有突破半神。
不知道半神之后的风光如何,但她确定自己没有发生质变。
她需要继续升级。
蝙蝠妖之事提醒她,大巫师传承并非无敌,不到半神的她更非无敌。
羊蛋更不是她臆想的一盘小菜。
——若羊蛋一点儿把握也无,何必劳心劳力地搞远征?
丹妮的神志前所未有的清明,也许在这遇到蝙蝠妖是好事,让她从天下无敌的虚幻梦境中清醒。
“嘶嘎——”
大黑传来信息,除了野人茅屋区,葫芦谷已经被他烧成一片白地。
没吸血蝙蝠了。
不用他提醒,巨龙焚烧,她赋灵,自然知道蝙蝠已烧光。
“金刚,跟你商量个事儿!“丹妮就赤条条走到洞门口,对黑猩猩道:“我要你的先人板板,如何?”
活体生灵体内的灵质最丰富,刚死亡的次之,腐烂程度越高,灵质含量越低。
骨头架子也含有灵质,只不过含量稀薄。
可金刚祖先的骨头千百具,再稀薄,总量也不会少。
而且,看金刚这黑厮的智慧与力量,八成也是一种富灵质奇幻生物。
“吼吼吼——”待明白龙女王意思后,金刚怒目圆睁,暴跳如雷。
呃,它真的在跳脚,跺的山洞微微震动。
第632章 还好,不是金刚芭比
“你的个头也够大,虽不是半神,却也算顶级传奇生物。”
丹妮不怀好意地打量黑猩猩,评估道:“有你一个,也许能替代洞内那些骷髅骨。”
“嘶嘎——“大黑立即目露凶光,虎视眈眈望向金刚。
“嗷呜——”大猩猩瑟缩一下,委屈的流下两颗碗大的泪泡。
那么大的个子露出这种可怜的表情,丹妮当下就心里一软,温声道:“我们坦格利安,也会在死亡后进行火葬。
而且,你看到了,山谷都快被骨架堆满,该清理清理了。
再说了,骨头烧掉还有骨灰。
你去洞里挖个坑,等会儿把你祖宗十八代全埋进去,祖祖孙孙团团圆圆,多喜庆。”
金刚眨巴着迷蒙的大眼睛,不哭了。
一刻钟后,巨大的石洞开始冒出浓郁的灰黑色烟气,金刚背对着洞口蹲在地上,茫然眺望远方焦黑一片的峡谷,呆呆傻傻,不知在想些什么。
石洞内,丹妮的状态有些......奇特。
经过之前烈焰锻体的修行,龙炎不能再伤害到她,故而,此时她换上大护法神火、铁匠之焰、圣母圣炎三种神性龙炎。
大黑目前有三种神职,他原本的光明大护法,和铁匠、圣母。
三种神职对应不同的神力,不同的神力驱动不同的神性龙炎。
金色、釉红、乳白,三种神性龙炎化为一座三色莲台,龙女王身无片缕,盘膝其上。
嗯,本质上还是火梯术。
大黑龙炎喷吐,比森林还密集的尸骨在血红火焰中焚烧,燃烧的火焰形成一片火海。
而三色莲台就飘浮在火海上。
丹妮念头分化,一心多用,一边用控火术聚集莲台;一边用火梯术,让自己悬浮在莲台上;一边再控制大黑的龙炎,使热能不逸散;一边抽取烈火中的灵质;一边把灵质一分为二,乙型活性灵质与圣母神灵结合为圣疗之力,其余灵质灌入冥想根基。
狰狞黑龙伏在地上,口中时不时有龙炎左右横扫;火堆如茂林,树干粗的白骨爆豆子般哔啵燃烧,一点点化为灰白的余烬;火海之上,巨大的三色莲台随火而流,莲台上的龙女王闭目冥想,神态恬静,身洁如玉,不染尘垢,银发海草般在火焰中飘荡,圣洁威严,宛若火之女神。
“哗啦啦——”
火焰森林中白色的“树木”燃烧殆尽,骨架忽然坍塌,露出一具淡金色巨型骷髅。
超过50米之巨猿,根根肋骨好似擎天之柱,骨节表面并非其它骷髅的灰白(死亡时间太久)和玉白,而是淡淡的金色。
火光中,淡金色的骨头给人淡淡的威压。
普通龙炎不能让它燃烧。
丹妮睁开眼,惊疑不定的打量金色骨架。
“猩猩王,大猿王?恐怕生前是半神呢!”
丹妮欣喜不已,给大黑下令:用铁匠神火!
“嘶嘎——”大黑血湖般的眸子闪过一丝期待。
“我累......”他疲惫地说。
“唔,差点忘了,蝙蝠精的神性还没给你。”丹妮古怪一笑,打开信仰之池,将全部神性灌入大黑体内。
——忘记是假的,丹妮估摸着,这批神性不足以帮大黑开启神职,便准备带回家,分给小绿、小白、小金、小红的,结果被大黑察觉出龙妈不再偏心的意图。
如她所料,大黑没能开启第三个七神神职,大概还有20%的缺口。
蝙蝠精可能真活了几十万年,但它的神性却也真的弱。
加上几万只吸血蝙蝠,竟还不如一只蟹王神性多。
好吧,她太苛刻了。
蟹王属于有事业单位编制的“老总”。
洛恩河神系起码是“铁路局”那种级别的央企。
而蝙蝠精却是个体户,搞地摊经济的。
两者没法比。
得到神性补足,大黑眼中的疲惫一扫而光,雄赳赳气昂昂,抬高脖子,铁匠的釉红龙炎喷涌。
丹妮也同时用控火术,把龙炎化为金钟形状的熔炉,罩住金色骨架焚烧。
“哇,七神保佑...哈哈哈!”
下一刻,如预料中的那样,骨架在铁匠神焰中裂开、燃烧。
下一刻,丹妮就乐疯了。
果然有一种奇异的神性,稀稀落落撒入识海。
之所以说奇异,是因为这种神性竟可以被丹妮吸收。
别看丹妮每次屠神后神性都没浪费,那是巨龙灵魂特殊,来者不拒的,把所有神性当口粮吸收。
一般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吸收一个神灵的神性:吸收者是半神,且自身的神性与吸收的神性没严重属性冲突,比如善恶、正邪冲突;或者,吸收者不是半神,但自身与那种神性极其契合。
比如,弥林龙战,丹妮吸收了从班尼那得到的羊蛋的神性。
又比如,在塞外,丹妮得到的“亚梭尔亚亥的天命”,琼恩不是半神,却可以完美吸收其中神性,甚至灵魂得到补完,成为圣灵。
同理,羊蛋也能吸收丹妮,亚梭尔亚亥也能吸收琼恩。
故而羊蛋谋划丹妮,亚梭尔亚亥更是从六千年前就开始设计囧的命运。
丹妮之所以认为此时得到的神性特殊,是因为它能被任何人吸收,无视属性冲突。
“为什么会这样?”她很疑惑。
她试探性的吸收一缕神性......
魔力总量没有增加,魔力的能级没增强,魔力也没多出什么法则之歌的属性。
羊蛋的神性让丹妮的火巫力发生质变,不仅能级提升,还多了一丝火之歌的气息呢!
然后丹妮再吸收一缕,一缕又一缕......
终于有了改变。
丹妮连连惊呼:“至宝,这才是真正的至宝啊!”
魔力没变化,变化来源于身体!
之前提升幅度太微小,丹妮没啥感觉,可当肉体力量增强十分之一后,任何武者都能察觉到身体的异变。
“这是什么类型的神性?”丹妮一边贪婪的吸收每一缕从骸骨内榨取的神性,一边思索。
首先,可以确定,这具尸骸的主人至少是半神,甚至领悟了部分法则之歌,否则神性不会在骨骼中存留这么长时间。
有了这个前提,那么就能进一步推导出,这种奇特的神性源自大猿王领悟的法则之歌。
“唔,很可能,金刚的先祖凝聚了一部分的力量之歌,或体魄之歌?”丹妮若用所悟。
“咦,怎么停了?”
正眯着眼感受力量暴涨的快|感,突然的,她发现自己再无法吸收力之神性。
“力量到极限了?可这才多大点力量?”
丹妮惊疑不定的捏了捏拳头,莹白如玉的小拳头似乎能......也就比之前强了一倍有余,别说一拳破碎虚空,连牛都打不死。
低头看看在身子,手臂圆润结实,匀称协调;胸也没变大,还是完美的水滴形,没变成方块状的铁疙瘩;揉了揉小腹,依旧柔韧结实,线条柔和。
还好,没沦为健身房出来的那种金刚芭比。
神性很奇幻。
“嘎嘣嘎嘣......”扭动几下肢体关节,出现阵阵脆响,好似身子生锈了,又像是刚出场的机械,需要磨合。
要知道丹妮的剑术已经到举重若轻的巅峰,即将踏入第三境界——举轻若重,现在反倒是刚学剑的新手,连第一境界的如臂使指都做不到了。
“看来回去后得辛苦几天了,不把剑术练回来,否则力量再强也不敢上战场啊!”
丹妮的确到了人类力量的极限。
这个世界很超凡,很魔幻,但等级太低,若没有混杂异族血脉(比如,巨人、半人马、金刚),普通人的力量极限是2.5——以健硕的成年男子,即贵族家训练有素的骑士(老百姓冬天挨饿,发育不全,不能作为参考系),为1.0的基准。
丹妮之前大概1.4左右,现在吸收了力之歌的神性,达到普通人极限。
嗯,魔化之前的魔山,差不多就是这个水平。
阿多因为有巨人血统,差不多4.0的力量,打普通人,就和大人打小孩似的。
“轰——”
黄金骨架烧成灰烬,堆积的骸骨积木再次坍塌。
丹妮大概用去四分之一的神性,还剩四分之三。
“嘶嘎——”大黑海碗大的眼珠子,可怜巴巴望了过来。
“你要了没用......好吧,先把骸骨烧光,看看还有没有黄金骷髅。”丹妮无奈道。
巨龙很特殊,无论吸收什么属性的神性,都会转化为单纯的巨龙神威——提升巨龙的灵魂质量(赋灵提升数量)。
巨龙神威也有增强龙炎与体魄的附带作用。
给大黑一份力之歌,与给他一份其它神性没啥区别。
太浪费。
“吼吼!”金刚在嚎叫。
它的灵觉格外敏锐,似乎也察觉到洞内出现异变......异宝。
这会儿正借石洞拐角为掩护,探出头,毛绒绒的手臂护在额前,强忍焚金熔铁的热浪。
磨盘大的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丹妮。
“你这家伙,真是猴精猴精的,难道不是猩猩,而是大猴子?”
不知为何,隔着几十米远,丹妮也通过它的表情看懂它的想法。
“嘶嘎——”丹妮懂了,大黑便也懂了,朝着金刚怒吼。
丹妮心中一动,想到在介绍索斯罗斯的书籍上看到的内容,问道:“金刚,你是地头蛇,可知道哪里还有半神?”
据说,这片蛮荒大陆有很多黑暗邪神。
而金刚的祖先与蝙蝠精证明了这点。
烈焰呼啸,骸骨哔啵燃烧,金刚没听清丹妮话,只瞪着巨大的眼睛,茫然不解。
“大黑!”丹妮招呼大黑牌扩音器。
大黑暂停喷火,声音如雷地把丹妮的意思重复了20遍——连比带划。
呃,一遍金刚听不懂。
“吼吼!”金刚连连点头。
“找到后给你一分报酬。”丹妮许下承诺。
第633章 风中之神
蝙蝠精的最后一击给丹妮提了个醒,这个世界的半神也许会憋屈地被手持瓦钢剑的骑士砍死,可不代表祂们没有半点干货。
而弥林大战即将到来,考虑到杰妮不知藏有什么样的杀手锏,她打算更进一步,借金刚先祖的千百具骸骨突破半神。
虽有大巫师、绿先知、洛恩河水魔法三种冥想法,但这次丹妮的目标只是成为火系半神。
因为在上次弥林龙战后,她的火巫术就摸到半神的边。
可她想岔了,摸到边,并不一定能爬上去。
无以计数的灵质进入大巫师冥想漩涡,转化为火魔力,九色冥想根基缓慢膨胀。
可一直等到她吸收力之歌的神性,让力量大增,火巫术也没突破半神。
——反倒是血脉更进一步,渐渐适应了铁匠神焰。
就好似黑洞吞噬星球之后,出现喷射物质流的现象,等九色漩涡膨胀到一个极限,开始大规模往外喷射亮红色的魔力因子。
并非火魔力,而是最基础的魔力因子——魔力海中的基础物质,世界产生魔法的根源。
丹妮惊诧莫名。
不过在发现自己并没遭受创伤后,她也继续给九色漩涡赋灵。
如果把一个人的意识海比作一个宇宙,此时丹妮的九色漩涡如同现实世界中的魔力之海。
魔力因子喷射,等同于大规模的魔力潮汐涌动,这将导致宇宙内的魔力能级提升。
而宇宙内还有风之歌的绿先知冥想术,与洛恩河水魔法。
它们也跟着提升能级......
好吧,简单点来说,丹妮识海有三种冥想术,现在火巫术吃撑了,开始喷射高质量的“营养物质”,吸收这些营养后,绿先知与水魔法渐渐提升能级。
问题就出在这:丹妮对风之歌的领悟远超火之歌。
也即是说,改版的绿先知冥想术的境界,要高于火巫术。
她打算疯狂补充魔力,晋级火系半神,却意外的,先一步让绿先知冥想术大圆满。
山洞内凭空出现一圈微弱的龙卷风,如蚕蛹般环绕在丹妮四周。
她从风中聆听到无数庞杂无用的信息:有树叶摇动的声音,有野火的哭嚎咒骂,有田鼠啃食树根的声音,有鹦鹉在橡胶树上啼叫,有缠绕在蔓藤间的毒蛇吐信,有......
“嘭————“
识海内,环带第二魂在吸收无以计数的魔力因子后,猛然爆炸。构成绿先知冥想法的无数符文,湮灭成无色无形的风。
无数的符文化作无数的细小微风,无数的微风组成淡青色的风环。
绿先知的环带第二魂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圈流动不息的风之环。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长城黑门内,满是青色的飓风的世界——门神的神域,下层龙卷风的数量倏忽间减少了十分之一。
上层,飓风之上的那颗风之歌,其光泽暗淡了十分之一,气息弱了十分之一。
“唉,这一天来得好慢!我知道会有这一日,却不想它来得这么快。”
丹妮猛然惊醒,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除了环绕身周的火龙卷,什么也没有。
“奇怪,我刚才似乎听到......”丹妮蹙眉苦思,“是门神的声音,祂在给我传音?不对,祂在自言自语,说什么好快,好慢......”
丹妮从聆听风之歌,到此时初步凝聚自己的风之歌,才将将一年的时间,好快。
从门神第一个吟唱风之歌,到出现第二个陪祂歌唱的生灵,已经过去了百万年、千万年......久远到不知岁月,好漫长的等待!
这种感慨,除了门神自己,谁也不会有,也不能理解。
“本想种西瓜,却得了个大南瓜。”
丹妮神色古怪,轻轻一挥手,贯穿山洞地面与洞顶的巨大风柱消失。
风柱内的缠绵的火焰渐渐熄灭,最终,地上只剩薄薄一层冒着火星的碎骨,整个山洞却被浓密的白色骨灰笼罩。
“阿噗阿噗——”原本黑毛的金刚,也染色成了长毛雪怪,还捂着鼻子不停打喷嚏。
丹妮下身的三色莲台已经很稀薄,却依旧飘浮在半空。
心念一动,风之环中的神力涌动,她的身体与身下的莲台似乎在一瞬间化为风,融入风中,随风而动,眨眼间,就飘过百米,来到大黑跟前。
他身上也落满白色的骨灰,成了一条白龙。
“嘶嘎——”大黑欢喜的叫了一声,为龙妈的晋升半神而高兴。
“哈哈哈,这下我可真的要上天啦!”丹妮自己也很兴奋。
火翼(天使之翼)不能让她飞行,因为火翼的根本原理只是火梯术。
火梯术能克服重力,让人悬浮。
就像热气球。
可气球只提供上浮的力量,若要飞行,全靠顺风,或者,在吊篮上安装一个螺旋桨。
“吼吼!”金刚指着地面残缺骸骨,激动大叫。
之前,拐角之后的内洞堆满了大猩猩的骸骨,此时空荡一片,只剩数百根长短不一的焦黑残骨。
本该累积厚厚一层的骨灰也没了,被突如其来的飓风吹到外洞,吹到洞外峡谷,撒的到处都是。
“哎,这就是火葬,你去挖个坑,把剩下的残骨埋了呗!”丹妮糊弄猩猩道。
金刚茫然。
丹妮没立即离开,她花了一点时间熟悉半神魔力与暴涨的力量。趁此机会,她还抱着寻宝的心态,在洞内搜查了一圈。
洞内有狗头金,却并非金矿,而是在倾颓的寺庙祭坛附近,摆放了大量的祭品,有狗头金、脑袋大的翡翠、脚后跟粗的钻石原矿......
丹妮只瞥了一眼,就从那等俗物之上挪开目光。
倒是寺庙遗迹中寻到的残缺壁画,让她很感兴趣。
壁画上,野人在祭拜山脉般高大的猩猩。
说明这处山洞的确属于金刚一族。
进入更内层的、满是蝙蝠粪便的石洞——大概是在蝙蝠妖的居所,丹妮发现小片区域内,魔力因子格外富集,几乎有长城的四分之一。
神域?
神祗活跃之地?
与长城一样,世界的尽头?
异世界的尽头?
终点?
研究了好一会,也没弄明白什么原理。
不过,她也猜到蝙蝠精强占猴精洞府的根本缘由。
放在末法时代,这样的洞府连她也会眼热。
......
一日之后,丹妮在山峰下,再次见到金刚。
那是一座四五百米高、山坡平缓绵延的翠峰,覆盖葱葱郁郁的古老森林。
正雨过天晴,满山绿意欲滴,空气中带着植物被水洗过后的清甜。
一只红头绿羽的金刚鹦落在黄菊丛中,个小嗓门大,啼叫声响彻山谷;又有一群长鼻猴吵吵闹闹,在香蕉树树梢追逐打闹。
似乎,这里与雨林其它地方没什么区别。
但若从天空往下看,可以见到山顶开辟出一片小村落。
就像浓密绿发之人,剃掉顶门那一撮毛。
此地距离金刚的葫芦谷大概有500公里,金刚跑了一个晚上加一个上午,这会儿正累的像一条狗,躺在地上吐舌头喘气。
昨天清晨,丹妮遇到金刚,上午时随它去葫芦谷,下午接近傍晚的时候,丹妮骑龙离开。
只用了一天时间,她就把克林顿标记的六片沼泽地全跑了一遍。
一共契约了二十条体长25米以上的沼泽龙,十条体型15米以上的阴影龙,以及五条12米—15米长的斑纹龙。
斑纹龙的确吃得少,而且速度比沼泽龙略快,似乎是一种性价相当高的坐骑。
可以弄几只回去试验一番。
收获这批翼龙后,丹妮发现羊蛋的契约魔法中有一个巨大弊端。
——太消耗灵魂之力。
将半神巨龙的一个念头化为符文,烙印在翼龙识海,借半神龙威压服翼龙。
这是控制翼龙的根本原理。
一个念头对大黑的负担不大,十个、二十个呢?
反正契约了一共五十多条翼龙后,大黑开始出现不适感。
否则丹妮这次不会才契约35条翼龙。
同时,她对带路党向'皇军'敬献的半神大餐更渴望了。
嗯,她这会儿与进村的鬼子还真没啥分别,而土著民金刚,就是“雨林奸”,是带路党。
“我没时间耽搁,快点上去把怪引下来。”丹妮催促道。
山上的雨水在此地汇聚成一挂七八米高的瀑布,阳光下,砸落的水花升起一弯淡淡的彩虹,大黑脚踩瀑布、头顶彩虹,半个身子浸泡在溪水。
下方,黑厮也蹲在小河边,俯下身大口大口喝水。
黄色的浑浊河水。
它也不怕闹肚子。
唔,似乎蝙蝠精的瘟疫喷射也伤不了金刚。
瀑布坠落,水声隆隆,却不能阻挡丹妮通过风把话传入猩猩耳中。
“吼吼——”金刚眼神暗淡,叫声也有些萎靡。
它已经两天一夜没睡,还一路跋山涉水,狂奔500公里,金刚也顶不住啊!
“那个邪魔由我来对付,不用你费多大功夫。”丹妮道。
“喔嚯嚯......”
“咚咚咚,咚咚咚......“
瀑布周围的密林内,突然传出野人的嚎叫声,和拍打皮鼓的乐音。
在丹妮惊奇的目光中,大概30多个脏兮兮的斑纹人走了出来。
他们先是举着大块狗头金与人头大的璀璨粉钻向金刚跪拜,献礼。
等看到上方彩虹下的魔龙,与龙背上的银甲骑士,又一阵喧哗,分出十来个人,用石斧把自己的左臂齐肘斩断。
鲜血飞溅,断口参差不齐,看得丹妮惊骇莫名。
剩下的野人开始很有韵律地拍打腰间的皮鼓,一个脏乱蓬松白发的老人越众而出,神色肃穆,扯掉腰间油腻的狒狒皮裤衩,抖着那干瘪腌黄瓜的玩意儿,向丹妮这边跳起充满蛮荒力量的奇异舞蹈。
十个断臂野人忍着痛,举起自己的断臂,奉献给丹妮和大黑。
第634章 天下第一剑
且说老野人神情庄重,跳起野蛮神秘的舞蹈,断臂人面向丹妮,举起自己血淋淋的断臂。
下一刻,丹妮就感到一股充满血与欲望的力量降落在自己身上。
这股力量说强吧,不足丹妮体内魔力的百分之一。
可说弱吧,力量的能级又略高于普通魔力,似乎是神力,能级又比丹妮体内风神之力低一大截,总量大概相当于大|麻雀戒食祈祷半个月。
这股力量没有主人,只要丹妮愿意,立即就能吸收了增强自身。
只思索片刻,她便恍然大悟:下方的野人在向她血祭!
她如今也是半神了,理论上能享受血祭——从血祭中获得真实不虚的力量。
有两种途径可以开启血祭邪神的仪式:当着邪神的面,无需知道祂的真名与样貌;诵念邪神的真名,向祂献祭,脑海中邪神的样貌越细致生动,献祭的效率越高。
献祭邪神,和给网红打款非常相似,你要给主播打赏,要么当着她面(直播平台)给钱,要么通过账号汇款。
说白了,你要把钱给对的人。
丹妮又若有所思......
巨龙的出现很突兀,忽而即来,可金刚个头那么大,又比她早到。
山上的斑纹人肯定注意到山脚下的金刚,故而带着厚重的祭品来向它献祭。
至于献祭金刚的理由......
古人祭祀神灵不就是为了保平安?
他们祭拜善神,祈祷善神的帮助;他们也拜邪神,祈祷邪神远离自己,亲近自己的敌人。
古往今来,皆如此。
结果意外遇到魔龙与丹妮。
斑纹人没为“铁皮神”准备祭祀之物,只能临时砍十条手臂献给她。
呃,铁皮丹妮的个头不大,理论上十条手臂够她嚼吃一顿。
斑纹野人的待客之道就是这般朴质无华。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嗯,下方挂着腌小黄瓜跳舞的老野人是个祭祀,他看出丹妮的半神身份。
若放在之前,她能控制体内每一丝魔力,和每一根肌肉的力量,但现在......
就像开屏的孔雀,肆意张扬自己的半神之威。
反倒是大黑,神力内敛,让斑纹人老祭司以为他只是“铁皮神”的翼龙宠物。
故而他们只向“铁皮神”献祭,大黑没得到半点孝敬。
丹妮侧头看去,金刚那黑厮还真的收起钻石原矿和狗头金。
毛绒绒的黑脸上竟有喜滋滋的猥琐笑容。
这憨货......
忽然,正跳着奔放的祭祀之舞的老野人瞪大双眼,面露惊恐之色,击鼓之人也僵直当场,鼓声戛然而止。
——斑纹人祭司感应到,“铁皮神”拒绝了他们的奉献。
在蛮荒的雨林发生这种事,就像在维斯特洛,主人拿出面包与食盐招待一位实力强大的客人,客人却拒绝食用一般。
这代表着什么?
要出大事啦!
呃,也的确要有大灾祸降临在山顶村落。
但真的只是巧合。
龙女王嫉恶如仇,刚正不阿,当然要拒绝血祭。
——在她心中,接受血祭等于沦为邪魔。
“呜啊————”老斑纹人悲愤怨毒地嗷叫一声,迈腿就跑。
他都不管自己的伙伴,转身就往林子里钻。
其他野人怔楞片刻,也如被惊吓的麻雀群,四散入附近的茂密丛林。
“这是干啥?”丹妮呆了。
很快丛林里响起急促的擂鼓声,宣布此地正式化为战场。
就连鸟雀走兽也察觉到即将发生的大战,金刚鹦鹉不叫了,树梢摘果子的猴群缩起尾巴,眼睛骨碌碌乱转,谨慎的四处观望。
雨林竟变得格外的安静。
丹妮无所谓的耸耸肩,对金刚喊道:“蠢货,快去拉怪!”
金刚握着狗头金与大钻石,左看右看,蹲下身,一指头戳在河边黄土地上,戳出个水桶粗、一米深的坑,然后把它的珍宝放进去。
又伸出两根毛绒绒的黑指头,捻一块磨盘大的石头盖在窟窿上,它才咧开嘴,露出一个安心的笑容,迈开大步,向山顶村庄冲去。
“嗡——”丹妮身后弹出两片洁白的天使光翼,纵身一跃,轻飘飘滑过三十多米,落在金刚藏宝之处。
磨盘大的石头被她一只手掀飞四五米远。
弯腰把那颗钻石原胚捞了起来。
人头那么大,入手沉重,不规则的菱角在阳光下闪烁淡粉色的光芒。
“嘿嘿,果然没错,这是一颗魔力宝钻!”
感受神力毫无阻碍地在钻石中扭动,丹妮喜笑颜开。
都没把石头盖回去,她纵身一跃,身后翅膀扇动,清风助力,好似一只大鸟,落回大黑后背。
打开挂在大黑后背上的皮囊,将钻石塞了进去。
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龙晶是最常见的魔导材料,却并非最好的魔法物品。
还有极少量的天然水晶,在蓄魔、导魔方面的效率比龙晶更强,比如龙石岛魔网枢纽的那颗水晶球——马尔温从密尔购买的,花了七万金龙。
比魔力水晶更稀有的是魔力宝石,丹妮的“骑士王套装”,就有两颗小指头肚大的钻石镶嵌在铠甲肩胛骨处,也即是火翼的喷射孔。
又比如,梅姨脖子上那颗红宝石。
你几时见过梅姨使用玻璃蜡烛?
每次见那女人,她都双手拢在袖子领,红袍飘飘,婀娜多姿。
施法时从容淡定,风情万种,意态悠然,令人望而生畏。
而比红宝石更珍贵的......呃,更大个头的宝石。
“今个好运道啊,过来打野食,也能‘捡’到这么珍贵的一颗大钻石。”
看着远方奋力前进的金刚,丹妮心里美滋滋的。
唔,这也不是巧合,金刚来过这处山脉几次,每次都会有猪鼻子的斑纹祭司送来黄金与宝石。
老祭司懂超凡之力,特意挑选魔力钻石送给“老朋友“的。
谁知老朋友翻脸就不认人,收了祭品还要攻打他们的寨子。
不到半小时,金刚就从山脚冲到山顶,一路撞破四道猪鼻斑纹人的关卡,捏死、踩死、活吞上百野人勇士。
“吼吼吼!”
“咚咚咚!”
金刚站在山顶,村落中央的空地,向着后山方向捶打胸膛,怒吼连连。
丹妮骑龙在500米的高空往下看,村内似无寺庙,后山也只一片茂密榕树林。
正奇怪间,一道白泉自林中喷出,飞溅百米高,猛然展开,化为一片巨大的“渔网”,几乎覆盖小半个村庄。
金刚一直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挑衅对方的同时,也一直高度警惕,面对从天而降的大网,它不退反进,大踏步向蛛网喷出的地方跑去。
“轰轰轰——”
三十米高的大猩猩,一百多吨的重量,迈开长腿极速奔跑,地面似地震般轻轻震动。
沿途遇到的那些合抱粗的树干、野人茅屋,与马路边碰瓷的老爷爷没啥两样,轻而易举地被它撞折、撞飞。
金刚甚至做出一个武打片中才有的动作:高速奔跑,路过一根插在地上的长矛时,将其顺手捡起又立即投出去。
不过金刚拔的不是矛,而是村子外围一株四十米高的望天树。
树被连根拔起后,竟在山顶引起一片小规模的山体滑坡——望天树附近的两座茅屋地基坍塌,屋舍倾倒。
“嗖——”天空发出一阵刺耳的尖啸声。
“吱——”林子里的怪物再次吐出一张网,却像落在急色和尚手中的小师太的丝|袜一般,轻而易举被望天树长矛撕开。
“BOOM!”
长矛落地处,连片树木被砸断,断枝与绿叶爆炸般飞起几十米高。
从天空往下看,郁郁葱葱的密林被“长矛”趟出一条路来。
“吼!”
金刚纵身而起,一跳四五十米高,如一发炮弹,直接砸在树矛十米外。
“吧唧——轰!”
震天轰隆声中,夹杂一声不起眼的...好似捏破青蛙肚皮的爆脆。
“吼吼!”金刚咧开大嘴,露出黑猩猩标志性的大笑,着向半空中的丹妮招手。
丹妮木然。
大威天龙还没来得及登场,妖精便被这黑厮一脚踩死了。
下去看过之后,才确定那是一只双人床那么大的蜘蛛精。
如同被手雷引爆的新鲜牛粪,花花绿绿的肉汁飞溅在周围的树干树叶、岩石地面上。
就连金刚的脚底板,也沾了厚厚一层肉泥。
丹妮捏着鼻子,让它把肉泥刮下来。
也不搜集残尸了,趁着尸体还是热乎的,赶紧龙炎焚烧。
灵质的数量还勉强合格,但神性就少的可怜了。
别说蝙蝠精,与被幼年期大黑烧死的不朽者比,也差了些。
不过,大黑总算开启第三职业。
犹豫了很久,丹妮在陌客与战士之间选择了......战士!
不确定陌客的神力能否涉及死亡领域,但大战将至,战士对大黑、对此时的丹妮的帮助都太大了。
果不其然,战士神力下,大黑龙炎的威力再次提升。
铁匠神火有利于改变物质原有的形态,从固态到液态。
战士的神火为清澈的紫色,与丹妮的眼睛一种颜色,神火的性质为爆裂和破坏。
战士神力还大幅提升大黑肉搏的能力。
丹妮有种预感,长时间用战士神力温养身体,大黑的爪子和牙齿会变得更坚硬、更锋锐,体魄也会随着增强。
理所当然的,神职除了转化特殊神力,还会赋予大黑相应的知识:维斯特洛数千年历史中,所有虔诚信仰七神之战士的战斗经验。
包括历代“拂晓神剑”!
这代表着,丹妮距离扶屌神剑(ps)只差个屌了。
第635章 生命之树
丹妮化身战士,沉浸在神职带来的无数玄妙非常的剑技之中,贪婪吸收与她相契合的剑道真意,忘记了时间,忘记身处何地,甚至忘记了自己。
可金刚还没忘记自己的报酬呢!
“吼吼!”那黑厮露出讨好的笑容,向大黑靠近两步。
“干什么?”丹妮睁开眼,淡淡道。
在她睁眼的一瞬间,似乎有千万道璀璨到锋锐的光华,从紫色眸子里激射而出,金刚脸上的猥琐笑容僵硬,脚步顿住,惊疑不定的揉了揉眼睛。
再看,却又无一丝异常。
它才咧开嘴,露出粘着血肉碎片的白牙,指着了指烧焦的地面,又指了指自己。
一个念头进入金刚识海,丹妮向金刚的魂核释放一缕缕力之歌的神性。
肉眼可见的,它的灵魂染上一丝丝金色,身上的黑毛染上金色的条纹。
丹妮瞳孔一缩,那些条纹似乎在手臂、胸口、大腿、额头等部位组合成一个个符文......
她记下那些个符文。
四分之三的神性,金刚足足吸收了二分之一多一点才饱和。
比丹妮高一倍。
不过在现实中,金刚依旧是黑猩猩,身上没立即出现金色条纹状的毛发。
“吼吼吼!”
那货的力量也不知翻了几倍,异常兴奋,使劲捶打胸膛,嘴里吼叫连连,方圆几十米的空气也跟着震动,远方的山谷回响它的嚎声。
“我走了,”丹妮摆摆手,让它安静下来,神色严肃地吩咐道,“我教给你一项任务,自今日起,你要当个流浪金刚,替我周游索斯罗斯大陆。
尽可能的寻找邪神,标记位置,等我下次回来,再带你一一狩猎。”
“记住,你可以挑衅邪神,但不能把祂们都打死了。”
看看它一招灭掉蜘蛛精的架势。
金刚虽不是半神,但这个世界的半神本来就不怎么超凡。
以凡屠神,并非难事。
以金刚火车头那么大的拳头,一拳擂下去,山也得抖一抖,普通半神哪经得起它一拳一脚?
最后,丹妮诱惑道:“找到越多的邪神,我给你的回报也越大,就像今天一样。”
她这次算下了血本,以等量的力之歌神性,换取蜘蛛精的垃圾神性。
不过金刚不是半神,除了力之歌神性,其它神性给它也吸收不能。
因为内容有些复杂,同样的话丹妮又重复了好几遍,等金刚脸上的迷糊换成了然,才问道:“你可听明白了?”
“吼吼!”金刚连连点头。
丹妮放心的笑了。
金刚虽不能说人话,但智慧当真不低。
为了让它上点心,她又谆谆教导道:“现在金刚家族就剩你一根独苗,不出去逛逛,找个老婆,过不了几年你们家就要绝种了。”
“呜呜呜......”
言未了,边上忽然传来呜咽的哭泣声。
却是之前向丹妮血祭的猪鼻子老祭司,又带着一群野人从山顶村落下来了。
“唔啊——”老祭司双手捧着一个巨大的木托盘,上面堆满|狗头金、玛瑙、琥珀、碧玺石等宝石。
但在宝石最上端,却是一小捆巴掌长的树皮。
金刚眼睛一亮,走过去一把就将托盘整个握在右手,拿到眼前,摊开手掌,神色迷醉地拨动那些珍宝。
然后它一脸嫌弃的嘟起嘴巴,一口气,把捏散的树皮吹飞。
好巧不巧,正好有一片老树皮落在大黑脖子上,丹妮下意识捡起来一看......不,是闻到那味道,有淡淡的、令她熟悉的苦味。
略一思索,丹妮就瞳孔收缩,面色剧变。
金鸡纳树!
这是金鸡纳树的树皮!
她都不知该以什么表情,来面对这从天而降的惊喜了。
“这东西,哪来的?”
她举着树皮晃动几下,问那个裸奔的老祭司。
斑纹人嘴里“哼哼哼”,语调粗粝,言辞简单,猪鼻子带出隆重的鼻息声。
一边说,还一边踮起脚,用干瘦的手臂指向某个方向。
他听不懂丹妮的话,丹妮也听不懂她的话。
但他们两人都明白各自的意思。
或者说,老斑纹人非常了解金鸡纳树的价值,也知道丹妮会需要它。
他也是为了保住家园,才向她敬献这种至宝。
唔,还是源自之前的误会——龙女王拒绝他的主动献祭。
在丹妮看来,理所当然,因为她不想学坏;可对老祭司,这却是敌对的信号。
而之后金刚闯山、杀人、破寨,乃至踩杀他们的祖神,更是验证了这一点。
却不想丹妮只为邪神而来,这会儿她都准备离开了,他却巴巴跑来,把斑纹人珍藏千百年的至宝拿了出来。
与地球上的金鸡纳树一样,这个世界的土著也在极力隐瞒“生命圣树”。
索斯罗斯距离厄索斯大陆太近了。
新吉斯南下索斯罗斯,仅有几百公里。
魁尔斯与索斯罗斯更只隔着一条十几公里宽的海峡。
也许斑纹人没能力去厄索斯,可厄索斯人去索斯罗斯很简单。
可去的简单,活着回来难。
因为索斯罗斯遍地瘟疫。
但去索斯罗斯的人多了,难免有细心的人发现斑纹人的秘密:野人部落似乎有一种神药,可以治疗疫病。
这只是一种没有得到验证的怀疑。
野人对自己的宝贝看守的很严密,至今也没人能确定神药之事是真是假。
现在丹妮确定了,索斯罗斯的野人还真掌握一种改变世界进程的宝贝。
丹妮拍拍大黑脑袋,飞上高空,金刚一把捞起棕白条纹皮肤的老野人,大踏步向山下走去。
在二十公里外,一座大概八百米的山峰半腰,有一座危险的鳄鱼潭,上百条湾鳄栖息在那。
很不幸,一丛金鸡纳树就在水潭边,丹妮过去时,正有一条十五米长的青褐色湾鳄在树下睡觉。
呃,不幸的是湾鳄。
金刚冲过去,就像普通人嚼红甘蔗,捞起一条活蹦乱跳的湾鳄就往嘴里塞。
脆生生,嘎嘣响。
剩下的湾鳄全吓跑了。
“似乎有点不一样。”丹妮站在树下皱眉思索。
叶子更大,成人巴掌大;树干颜色为暗紫色,而不是灰白色。
还有果子......咋这么大呢?又不是苹果。
“这个,怎么用?”丹妮指着树问老祭司。
老头上前几步,踮脚从垂落的树枝折断一小截,直接放在嘴里嚼。
一边嚼,一边一脸讨好地看着丹妮傻笑。
丹妮嘴角抽搐,这至少证明异世界的金鸡纳树没毒。
“你走吧!”丹妮重新爬上龙背,挥手让老人离开。
老斑纹人只退后十几步,并没下山。
之后丹妮大声吆喝,让金刚用手刨,硬生生刨出三颗碗口粗树苗,根系还连着一坨泥巴。
三棵树被榕树皮搓成的麻绳捆在一起,吊在大黑爪子上,丹妮又剥落一大捆树皮,决定离开索斯罗斯。
金刚站在潭水边,看着丹妮消失在晚霞中,回过头,若有所思地看了金鸡纳树一眼。
忽而走上前,他拔葱似的,接连拔了十几株,扎成一捆抗在肩上,大踏步离去。
老斑纹人这才跟在金刚后面,小跑着下山——他怕半路遇到湾鳄。
走了不到半里路,金刚忽然停下脚步,回头一把将老祭司捞在手心,向山顶村落疯跑起来。
“咚咚咚”跑回山顶,金刚左右看看,在最大的一栋二层木楼前停下,用粗大的指头在屋顶戳了一个洞,先将老祭司丢进去,又像捉鸡,把一个个惊恐看着它的野人捉起来塞进木楼。
人挤人,上下两层挤满了人。
然后金刚端盆子一般,把整栋木楼拔出地基,抗在右肩,左手提一捆金鸡纳树,大踏步离去。
嗯,它还没忘记藏在山下瀑布边的宝贝。
“嗷吼吼——”丢失钻石原矿,让它愤怒跳脚。
用了两天时间,金刚回到葫芦谷,先把木楼与金鸡纳树放在一边。
接着,它目露凶光,走到野人茅屋前,有一个算一个,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捻起来塞进嘴里生嚼活吃。
“吼吼——”填饱肚皮,金刚向木楼里的斑纹人吼叫,手还指了指树苗与野人的茅屋。
老祭司立即明白了金刚的意思,它要圈养他们。
在老祭司指挥族人种树的时候,金刚快快乐乐跑回石洞,躺在魔力因子最浓郁的地方,呼呼大睡。
流浪金刚?
不存在的。
丹妮在隔壁大陆奇遇连连,还顺利晋升半神,可她一来一去总共也就三天多的时间。
提着一捆金鸡纳树,大黑在旧吉斯附近追上翼龙群。
嗯,她昨天晚上连夜契约了35条翼龙,没带在身边,让它们先上路。
那群翼龙肯定不知道阿斯塔波在哪,但直接往北飞就行了,这不,还没到奴隶湾,丹妮便追了上来?
如果旧吉斯时,丹妮去下面的小镇一趟,给守军统领莫罗诺五颗青苹果那么大的金鸡纳树种子。
“你试着种种看,看能否种活。”
除此之外,还让这位跟了她好几年的自由之翼弓兵统领选了一条翼龙。
嗯,莫罗诺也有圣骑士之印。
之后,她又在群山之中的五龙洞埋下一棵树苗。
回到阿斯塔波,又在大金字塔上种下一棵树,最后一棵会被她带到弥林。
她离开的这四天,盟军没察觉到异常,奴隶湾无大事发生。
只一条消息让她很生气......
盟军东路军以巴亚萨布哈德为登陆点(ps),故她曾派使者去警告“上父”:尔等若敢助纣为虐,来日必有烈焰焚城之报。
那时她还没翼龙,使者骑马走的,好久都没消息传回。
她都以为路途艰险,那倒霉蛋客死他乡了。
两日前,他终于活着归来,却没了小吉吉。
嗯,上父没杀使者,却因为他的“狂言”将其阉|割。
就在她想着什么时候给海尔科隆的后裔一个教训时,老囧过来了。
“陛下,王子殿下的铠甲已经锻好,而他的婚礼将在五天后举行,我得出发了。”
见到丹妮完好无损,还带着翼龙群归来,老囧长长松了一口气,接着,就向她告辞。
他要请假回一趟维斯特洛,为义子主持婚礼。
之所以等到今日,除了担忧丹妮安危,他也在等伊耿的瓦钢铠锻造好。
第636章 火之生命女神
丹妮想了想,道:“珊莎以北境女王的身份嫁给伊耿,带了好大一份嫁妆——虽然有点虚。
作为伊耿的姑姑,我也不能让坦格利安表现得太寒酸。
你等会去我的宝库看看,选一套合适的首饰,另外,再挑一只翼龙。”
“翼龙?”老囧疑惑,“选翼龙干什么?”
“送给侄媳妇呗!”
龙女王说的风轻云淡,就好似那不是一条翼龙,而是她从雨林带回来的金刚鹦鹉。
“这,太珍贵了吧?”老囧惊骇道。
丹妮走到围墙边,往下瞥了眼趴在金字塔石阶上晒太阳的众多翼龙。
满满当当。
她笑容古怪道:“珍贵吗?都快烂大街了。而且长辈送晚辈新婚礼物是维斯特洛的习俗,一条翼龙才勉强配得上我的身份。”
老囧正色道:“陛下,雨林并非无边无际,翼龙巢穴更不是无穷尽。
翼龙的生长周期也许不如巨龙,但也需要十几年才能成熟。
以您和盟军此时的翼龙消耗速度,只怕战局僵持个四五年,翼龙也会濒临灭绝。”
“僵持四五年?”丹妮眉梢一挑,没好气道:“五个月后,奴隶湾将再无战事,那些大块头的饭桶沼泽龙,我要全部让它们解甲归田。”
“料敌从宽啊,陛下!”老囧蹙额劝说。
“行了,我明白的,只一条翼龙而已,毕竟伊耿代表坦格利安,面子不能丢。”丹妮摆手道。
换句话说,姐不在维斯特洛,但这个大逼,却一定要装好。
送一条翼龙啊!
当年瓦雷利亚把女儿嫁给夷地天子,嫁妆就有一条巨龙。
丹妮不可能送巨龙,但一条翼龙还是拿得出手的。
见女王面有不耐之色,老囧也没再劝,毕竟,他不能阻碍一位姑姑对侄子的无尽关爱。
嗯,龙女王送珊莎翼龙肯定与史塔克关系不大,主要是她对大侄子的爱,不想他在北境女王的“庞大”嫁妆面前丢脸。
此次婚礼之后,连维斯特洛人也会见识到龙女王多疼爱这个唯一侄儿。
“珊莎小姐怎么获得龙骑士之印呢?让她来奴隶湾吗?”他疑惑问。
“不用,让她自个向光明大护法祈祷,或者在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主持下,向七神祈祷。”
“这能行吗?”老囧怀疑道。
“唉,所谓圣骑士的契约之印,就是借用大黑的神力降服翼龙。我的血盟卫向天马大黑祈祷,不也契约到翼龙吗?”
“可她似乎信仰旧神。”老囧又道。
“呃......”丹妮呆了呆。
明明珊莎是一名史塔克,偏偏她一直没把她当成北方人,这是何故?
“似乎,她改变信仰了。之前她与提利昂解除婚姻,找的便是修士。”丹妮迟疑着道:“你先把翼龙送她,若她还是信仰旧神,就建议她把翼龙转赠给布蕾妮。”
“无袍铁卫布蕾妮?”
“对,布蕾妮一直在谷地,这会儿应该成为珊莎的心腹护卫了。”
之后,在丹妮的推荐下,老囧为珊莎选了一条14米长的斑纹龙。
斑纹龙个头小,吃得少,好养活。
老囧离开了。
带着小翼龙,大包珍贵的礼物,和龙女王对新人“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的祝福,离开了奴隶湾。
大黑还专门护送他离开战区空域。
丹妮也再次回到弥林,除了时常出击骚扰敌人,她还为自己安排了繁重的锻炼计划,以尽早熟悉暴涨的体魄与半神之力。
一天24小时,她恨不得23个小时都在修炼。
嗯,成为半神后,丹妮忽然发现自己没了饥饿感与疲惫感。
她不再需要进食,也不需要“长时间”的睡眠。
刚开始她还没察觉到异常,等连续挥动训练用的40斤重剑500次,姬琪端来一杯橙汁和一叠子米糕时,丹妮才猛然惊觉,从离开金刚的洞府开始,她就没再吃过东西,也几乎没睡过觉。
半神的身体开始能量化,只要能从宇宙中吸收到魔力,她就不需要再像普通人那样“频繁”进食。
当然,她如果与之前一样一日三餐的吃饭,也不会消化不良。
半神吃得多了,也会长胖。
所谓能量化并非完全脱离物资态,只相当于多了另一套魔力消化系统。
至于休息,普通人大概需要七八个小时,她仅睡一个小时就够了。
成为半神,并没多出毁天灭地的能力,但从生命本质上讲,她真的脱离了凡人的界限。
此时还看不出来变化,可等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乃至一百年、五百年后,她依旧容颜不变、精力不消时,再没人会认为她是普通人。
梅丽珊卓很早便达到这种状态,她吃饭,只因为她若长时间不吃东西,会被普通人当成异类。
丹妮也没拒绝五谷杂粮,除了与梅姨一样,不希望被其他人异类化,她更没法拒绝美食的诱惑。
在这方面,梅姨就比不上她了。
梅姨一个女奴出身的苦修缚影士,吃饭完全是为了填饱肚皮。
丹妮却是女王,每一日、每一顿,都有天下最好的厨子掏空心思,为她烹饪美食。
若让丹妮天天啃黑面包就凉白开,她也会与梅姨一样不吃不喝。
......
“阿福,大雾,你们感觉如何?”
再一次火烧乌鸦后,丹妮关切地问两个倒霉的森林之子。
“有些累,我需要休息。”阿福焉头搭脑地说。
“我很好,陛下可以再烧我一次,不,十次!也许,我不怕烧。”大雾抖擞精神,展翅高叫。
“奇怪,为何你与阿福的火炕属性差这么多。”丹妮疑惑道。
“每个生灵都有属性偏向。”阿福道。
“可你们都是森林之子......”
丹妮嘀咕一句,就伸出右手。
控火术之聚火。
带有几颗薄薄的淡黄老茧的掌心,猛地升起三寸高的金黄火焰,纯粹的火元素之力。
接着,她左眼眶紫色的眸子闪过一道黑芒,“呱——”
金黄火焰摇晃几下,很诡异的,焰心出现一只寸许大小的黑鸦,红色的眸子,黑色的羽毛,正张嘴啼叫。
随着火焰晃动,黑鸦的身子也如烟雾一般变幻不定。
她的灵质在火焰中消散......
“啵!”不知过去多久,焰心中的乌鸦如气泡般炸开,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丹妮的识海内,“嘭”的一下,一只虚幻的乌鸦凭空出现。
却是之前在掌心被火焰灼烧的大雾。
赋灵发动,甲型意志灵质蜂拥入识海,被大雾长鲸吞水般吸收,她透明的身体渐渐变得凝实如初。
“这一次与之前不同,我似乎......失去了一部分记忆。”大雾茫然道。
“失去记忆?为什么会这样?”丹妮连忙问。
难道赋灵次数太多了?
不对呀,甲型意志灵质能增加灵魂强度,只会加强记忆。
甚至帮人从老年痴呆中恢复过来。
当然,接受她的赋予的灵质越多,越容易受到“丹妮的低语”的影响。
只不过“丹妮的低语”是主动技,她不发动,对方与正常状态没任何区别。
而丹妮这会儿只想救活两只渡鸦,并不想控制她们——她们很老实,不用控制,也一直听话。
“陛下,继续,我总觉得这不是坏事。”大雾道。
“你都失去记忆了,还不是坏事?”丹妮大惊道。
这乌鸦烧糊涂了吧?
“失去记忆,等于开启新生。”
阿福声音幽幽,语气中有一种历尽沧桑的疲惫与萧索。
“我们在渡鸦体内开启第二次生命,但牢记生前记忆的我们,又算什么第二次生命呢?”
丹妮反驳道:“难道像普通易形者一样,变成野兽才算?”
阿福摇头道:“不,那种被兽|性支配的状态更糟,我们期望的是更纯净的......新生。由人变成新的人,算轮回吧!“
丹妮皱眉。
在她看来,记忆是灵魂最最重要的一部分。
失去记忆,或者改变记忆,那她都不在是她。
轮回重生也不如当个死鬼,继续赖活着。
不过,森林之子似乎不想继续当“之前的自己”。
“大雾,你不后悔?”她最后确定道。
“我想开启真正的新生命。”大雾道。
丹妮再次伸出右手,摊开掌心,点燃三尺元素之焰,大雾的灵魂进入其中焚烧。
大量的灵质从大雾身上飞出,又立即被丹妮吸收,储存起来。
又重复之前的过程,丹妮问:“如何?”
“缺失的记忆更多了。”大雾道。
“继续?”她问。
“陛下,你不用再问了,我可能失去这段记忆,没法回答。但我现在可以告诉你,请一直继续下去。”大雾道。
她们此时在干啥?
丹妮想根据“生命源于火“的理论,让乌鸦从死亡中复活!
在这个世界,火代表生命,火中蕴含生命的力量,火焰可以创造生命。
大黑、小白、小绿、小金,都是从火中诞生的奇迹。
他们原本只有生命印记,赋灵让生命印记孵化成灵魂——龙魂。
龙魂在火焰中汲取生命的力量,以火焰铸造肉身,然后诞生于世。
乌鸦有灵魂,她能否也能在火焰中重铸肉身呢?
之所以出现这个“异想天开”的念头,只因丹妮有一种特殊的神性——火中创生。
她是半神,当然有神性。
从一开始,丹妮的特殊的体质就赋予了她在火中汲取生命之源的能力。
具体表现就是孵龙。
能直接用火焰创造活龙的,有且只有她一人。
丹妮最常用的“本命技”赋灵:在烈火焚烧中,汲取灵魂因子。
——为什么每次赋灵都要用火烧?
便是这个道理了。
赋灵,只是“火中创生”这一天赋中的一个分支。
也正是这种近乎天生神灵的天赋,让丹妮成为很多人和神觊觎的目标。
成为半神后,这种天赋具现化为神性。
若丹妮继续开发这种能力,提升这一神性,总有一日,可以将神性转化为神职。
独一无二的神职,甚至可能为这个世界增添一种全新的法则之歌。
而这,才是世界意识最希望的超凡者修行方式——世界给你天赋,你补全世界法则。
关于神性(个人理解)
神性是神祗的选择,是能力的发展方向。
神性相当于你在大学选专业,继而增加的专业能力。
神职却是被认可的职位。
被人类(信徒)认可的信仰神职,如七神。
被天地认可的自然神职,如河神、土地神、山神。
但你有了某种专业能力,就可以谋求相应的职位,比如,师范专业的去当老师——获得教师职位。
这个过程即是以神性凝聚神职。
现实世界,你没教书育人的能力,把你放在教师岗位上,你也干不好。
奇幻世界,你没掌控河流、行云布雨的能力,可只要有了河神的神职,能立即获得及格线上的行云布雨的能力——神职中自带基础的专业知识。
也即是,神职可以催生某种神性。
当然,只有自己掌握的东西才是自己的,若失去神职,很可能紧跟着失去相应的神性——除非你在任职期间,从头开始,认真学习这一专业,也许能诞生属于自己的神性。那么,今后失去神职,也能保留那部分神性。
比如,天蓬元帅和猪八戒。
天蓬能控制天河之水;被打落凡尘,失去神职,老猪只能与沙和尚在水里五五开。
沙和尚是谁?
卷帘大将,压根不是“河道专业”的。
又比如,大黑。
大黑是半神,也有神性,他的神性随着神职增加而增加,但若去掉七神的名头,大黑立即失去铁匠、战士、圣母的能力,神性跟着全部消失。
而丹妮恰恰相反,她明明不是七神,却通过龙灵,一直在践行神职之道。
她学习神职中的知识,努力提高自己在这一专业的能力,即便未来某一日七神教会完蛋,她也有战士和圣母的神性。
可能要问了,大黑为何不学呢?
两个原因,第一,七神代表人类七种形态,与巨龙不契合。
第二,丹妮是圣灵,天生与宇宙法则相合,巨龙脑瓜笨,连成为半神也千难万难,更从无一条龙领悟法则之歌。
第637章 火之歌唱团的老中青三位台柱子
当日在长城黑门,门神的神域中,为了挣脱龙卷风的束缚,丹妮把识海内九色漩涡与环带第二魂一起展露在外。
门神见之,即惊呼“冰与火之歌”。
祂口中的冰与火之歌并非那两种冥想法。
事实上,九色漩涡的终极目标是凝聚火之歌,环带第二魂为风之歌,至少在此时,与冰无半点瓜葛。
但单论火的威力,也有凡人之火、野火、龙炎、地心之火、太阳真火之分。
(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以上火焰的能级依次增强,故瓦雷利亚大灾变,巨龙俱没于岩浆之焰)
在这个“生命源于火,世界诞生于火”的奇幻宇宙,火还有另一种极性:火中创生,即生命。
同样的,世界毁于黑暗,世界在寒冰中死寂,冰在元素属性之外,也有另一种极性:寒冰中寂灭,即死亡。
这才是“冰与火之歌”的真谛,自然界中的生与死,演化出人世间的爱与恨,甜与苦,女与男,欢与悲,盛夏与凛冬......
(这也是作者设定世界只有夏天与凛冬两个鲜明季节的寓意。)
而恰恰,门神在丹妮身上看到“生命与死亡”两种可能。
九色漩涡蕴含的“生命之力”,源自她自己的天赋。
环带第二魂中的“寂灭与死亡”,源自异鬼!
别忘了,她的环带第二魂有两大来源:绿先知的绿之泉(布林登与鼠厨师),异鬼的死寂之冰。
表面上看,绿之泉与死寂之冰完美融合,不分彼此。
但造成这种现象的根由,却并非因为它们是同一属性,而是它们源自同一位神灵:门神。
树根与树根本是一体,完美融合才是理所当然。
扯远了。
门神当日说,丹妮只初步有那么点意思,距离真正的“冰与火之歌”有无穷远,很大可能,一辈子也无法踏出最后一步。
对此,丹妮没有反驳,却也一直牢记在心。
成为半神,明确自己“火中创生”的神性后,她就希望开发这种能力。
“冰之寂亡”也许真没希望,但她不想自己的本命技白白浪费。
故而回到弥林,她白天打熬身体,苦练剑术,晚上大部分时间都在研究法则之歌。
而阿福与大雾,就是开发“火中创生”神性的主要实验对象。
呃,不否认,丹妮正在拿两个小倒霉做实验,但她也真心希望救活她们。
大雾在丹妮的火炎掌中失去一段段记忆,终于,大雾记不清自己的名字,终于,大雾不再认识丹妮与阿福,终于的终于,大雾成了白痴......偶不,她成了一张白纸。
然后丹妮惊讶看到,大雾连人形和乌鸦形态也无法维持,烧成一条透明的飘带。
“偶买噶!”稍微一感知,她却失声惊呼:“阿福,你看到没?”
“我看到了,大雾被你烧没了,一点灵魂波动也没了。”阿福两分惊惧两分期待,剩下六分茫然。
“当然没有灵魂因子,这是生命印记啊!生命最初的痕迹,宇宙开的出生证明。”丹妮双眼放光,惊叹连连。
呃,用东方神话中的专业术语来讲,大雾已经被丹妮炼得魂飞魄散,仅剩一点真灵。
“现在怎么办?”阿福问。
“我试试看......”
九色漩涡猛力一吸,把大雾的生命印记吸入其中。
生命印记的信息开始流入丹妮脑海。
她很惊疑,这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印记,但这个印记不是最初状态。
就好似剪裁鹿的角、驼的头、兔的眼、蛇的颈、蜃的腹、鱼的鳞、鹰的爪、虎的掌、牛的耳,拼凑成新的物种——华夏真龙。
大雾的生命印记也是拼凑而成,由森林之子与乌鸦拼接、融合而成。
“这说明生命印记可以被修改,那么,我能不能进行二次加工呢?”
改造成一种全新的神话生命?
比如,战斗天使?
丹妮兴奋极了。
她开始迫不及待的去试探,一点点测试,就像一位雕刻家,拿着凿子与锤子,在一块巨大的透明水晶上雕雕琢琢。
“乒乒砰砰”砸过一遍之后,丹妮又惊喜又失望。
她能改变一部分印记,却也只能改变微不足道的、与形态有关的印记。
或者说,生命印记原本是完美的一整块,不可改动,这是宇宙规则。但森林之子在乌鸦体内开启第二次生命,意志与本性不变,形态却被重铸。
生命印记不可改动的规则打破,也仅仅在形态上。
故而,丹妮仅能在形态上做出变化。
“森林之子不丑,却也不美,不如......”
好一番折腾之后,丹妮再对大雾的生命印记赋灵,将其孵化成全新的灵魂。
在赋灵时,丹妮还使用了一个小手段。
大雾的灵魂被焚烧时,也会溢出灵质,那些灵质一直被丹妮攒着,此时一并物归原主。
曾有一个著名的哲学悖论,忒修斯之船。
一艘在海上航行的船,只要一块木板腐烂,立即将其替换掉,等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开始的那些了,最终产生的这艘船是否还是原来的那艘船?
如果用船上取下来的老部件来重新建造一艘船,那么两艘船中哪艘才是真正的忒修斯之船?
丹妮此时也产生一个疑问,若将忒修斯之船拆了,用那些木头建造一栋木楼,那算什么?
“母神啊,大雾怎么变成这样?好丑!”
新的的大雾从生命印记中孵化成功,可当她的灵魂形象出现在阿福面前时,那个没见识的乌鸦却大呼小叫起来。
“怎么就丑了?难道你一直觉得我很丑?”丹妮黑着脸道。
大雾不是丹妮的样貌,却从雌鹿皮肤的森林之子变成一个人类小美女,大而朦胧的猫眼,长长的睫毛,小巧的瓜子脸,精美的五官,白里透红的细腻皮肤,还有一对半透明的蜻蜓翅膀。
活脱脱的花仙子,森林精灵。
阿福迟疑道:“这不是森林之子......”
“不是你们说的吗,要真正的重生。”
阿福沉默片刻后,又指着呆呆傻傻、左看右看的大雾,问:“她怎么看着像个傻子?”
“不是你们说的吗,要真正的重生。她这会儿还没出生呢,当然像婴儿一般。”
阿福再次沉默,片刻后,再问:“可我一眼就看出她是大雾,她身上的气息让我熟悉又陌生。”
“是吗?那很好啊!”
丹妮很高兴,这证明用原本的灵质孵魂,真有效果啊!
“那她能重生吗?”阿福期待道。
“我试试!”
丹妮神色郑重,双手合十,如捧珍宝。
“轰!”金黄的元素之火跳起一尺高,却又迅速缩小,九寸,八寸,七寸......在丹妮反应过来前,火苗噗嗤一下熄灭。
看着掌心若虚似幻的小精灵,再感受手中真实不虚的重量,她呆若木鸡,继而欣喜若狂:大雾的灵魂在吸收火焰,大雾在重铸肉身!
为了不让大雾难产,丹妮魔力涌动,聚火之术猛然增加十倍输出功率。
“轰轰轰!”火焰腾空四五米,把她那张满含期待的脸庞映得金红一边。
渐渐的,丹妮越发感受到手掌上的重量。
渐渐的,两尺高的小人从透明变成半透明,又从半透明变得火一样的红。
接着,白色的骨骼、粉红的肌肉、青色的神经,从脚底板开始,一点点生成,往上蔓延,就好似3D投影。
丹妮目醉神迷,沉浸入一种奇妙的状态,无数关于生命秘密的信息被她感知、记忆,她的“火中创生”的神性在疯狂暴涨,她的九色漩涡在发生某种质变......
当小精灵披上一层雪腻肌肤,生出一头蓬松红发,展开一对火焰般飘渺不定的蜻蜓翅膀,当小精灵睁开眼睛,用纯净懵懂的孺慕目光怯生生看向丹妮时,烟海海沟深处的羊蛋被惊醒,继而气急败坏,惊恐万分。
“谁,是谁,竟然再次触动了火之歌?该死,祂的火之歌的等级竟超过我那么多,怎么可能?!”
在此之前,丹妮只是让九色漩涡染上一丝火之歌的气息,羊蛋的火之歌的气息。
火之歌的主人并没改变。
现在,一切都变了。
如果把世界意志比喻成评论家,那它一定是最苛刻、最冷酷的歌剧点评家。
当另一人吟唱出比你“更优美”的歌声时,它会立即喜新厌旧,剥夺你的舞台上的位置,将其留给那个人。
你被取代了。
曾经,拉赫洛聆听火之歌,便跟着学会这首歌,祂成为火神。
曾经,羊蛋唱出比拉赫洛更动听(更完美)的火之歌,祂取代拉赫洛,成为“世界之歌合唱团”中火之和声的吟唱者。
现在,龙女王领悟了火之歌的最强奥义——火之创生,羊蛋“火之歌唱团台柱子”的身份立即动摇。
不仅羊蛋被惊动,连“火之歌唱团”的前一任台柱子,也察觉到来自“歌唱团”的变故。
星界中,一处距离主物质界无限遥远的神国,拉赫洛咬牙切齿:
“不出吾所料,奇迹在丹妮莉丝身上发生。
——能在火之法则上战胜羊蛋的人,必然来自祂的后代。
瓦雷利亚血脉啊,耗费吾多少心血才打造出的火之神裔。
若非羊蛋那逆徒背誓,吾早已登上至高神位,世界怎会再有今日之堕?
还有丹妮莉丝,吾早在六千年前便安排好一切,她本该按照既定好的命运,取代羊蛋,帮吾夺回火之歌,再助吾完成最后的补完。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命运被改写的这般严重?
难道是绿先知?寒神?
琼恩雪诺......哼,吾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第638章 崛起的主角们
“母亲...母神?”小精灵歪着脑袋,唱歌一般轻轻叫唤。
两尺高的小东西,赤果果,懵懂懂,坐在丹妮手腕,纤细的小腿晃呀晃,一点儿也不怕生,反而对丹妮有万分亲近之意。
“不错,还能说源语。”
丹妮听不懂,却明白小精灵在说源语,也大致明白她的意思。
此时的状态很像虔诚信徒与神灵:丹妮的念头能轻而易举进入小雾的识海,小雾也能通过奇妙的精神纽带给她传音,但她们的灵魂没有融合。
丹妮甚至能从小雾那收到微弱的信仰之力。
“小雾,变个身给我瞧瞧。”她笑道。
小雾的小手在丹妮手腕上用力一撑,蜻蜓翅膀扇动,就悬浮在半空。
“嘭!”
没有喊“巴拉巴拉能量”之类的口号,光溜溜的小雾一下子原地大爆炸,留下颗排球大的红色火焰。
完全由元素构成,火焰中央还有一张小脸蛋,可不就是小雾?
“火元素生物?”丹妮真的惊到了。
火焰精灵懵懵懂懂,不明白火元素生物是什么,只围着丹妮转圈,散发的强劲热气几乎烤焦她身上的衣裙。
“还有魔力,很强大的火魔力,要是有几千只火元素小精灵......”
“嘭!”
火焰爆炸,一只大黑鸦从余焰中飞出,落在丹妮肩头,“呱呱”叫唤。
“还能变回乌鸦?”丹妮又惊了一下。
她到底创造出怎样一个生物?
火元素?小精灵?火乌鸦?
“进来见见阿福。”她说。
“呱!“乌鸦瞬间灵化,如黑色的泡沫一般,倏忽间钻入紫罗兰色的右眼。
“大雾?”阿福迟疑着叫。
她想亲近,又从对面“丑八怪”身上感到陌生的气息,还有一股令人悚然的强大威压。
“小雾!”小雾摇头,又歪头,迷惘看着阿福道:“阿福?”
“嗯,我是阿福,你恢复记忆了?”阿福连忙点头,高兴道。
“什么记忆?”小雾再摇头,疑惑道:“我第一次见到你,但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阿福大大的猫眼流下泪,欢笑着道:“小雾,你真的重生了。”
小雾皱起小鼻子,很突然地说:“阿福,你怎么这般丑?”
阿福身子一僵,傻了。
最终,阿福决定与小雾一起变丑。
不过想变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大雾与火元素极为契合,故而能承受上百次“焚烧—赋灵—再焚烧”的循环过程。
阿福的灵魂只烤了两三次,就从内而外散发一种疲惫感。
又一次之后,阿福几乎失去意识,丹妮结束今日的修行,道:“不同的森林之子,洗去旧日记忆、成为最纯生命印记的过程会不一样,阿福你别急,咱们有时间,慢慢来吧!”
......
龙女王在索斯罗斯奇遇连连,回到奴隶湾后又勇猛精进,维斯特洛的一众人也没闲着。
琼恩以北境未来两千年的税收和矿产、林木资源为抵押,从铁金库那一共贷款500万金龙。
呃,就是两千年!
北境贫寒,公爵一年的税收也没几个金龙。
但囧知道长夜一定会来,北境又急需粮食救命,当然是能贷款多少就贷款多少。
如果铁金库愿意,把北境未来两万年的税收抵出去也没关系。
500万金龙全部购粮,囧有了带兵南下的资本。
铁金库之所以愿意做这笔生意,除了北境放在那,稳赚不赔,更重要的原因却是囧支持二鹿。
与囧相比,二鹿从铁金库那得到的援助更丰厚:以铁王座之名,无限量贷款。
也即是说,二鹿现在想要啥就买啥,完全不差钱。
二鹿淡淡扫视帐篷内一众统领,用轻描淡写的语气,对朱斯丁爵士道:
“去布拉佛斯,帮我雇一批佣兵回来,至少两万,若有十万也不嫌多!物资什么的,管够!”
豪横得一塌糊涂。
在铁金库代表泰楚为囧签下担保书之后,龙家忠臣艾里沙总司令,终于答应借调守夜人的粮食给囧。
为了达成目标,囧使了个小花招。
他单独找到艾里沙,道:“我留在长城,你永远无法成为真正的守夜人总司令。借粮食给我,对我们两个都有好处。”
艾里沙心里明白,囧说的很对。
黑城堡诸人都见证囧从死亡中复活,也都认为他是预言之子,囧此时在长城的威望,反而比当总司令时更高。
就在囧厉兵秣马,准备组建船队,从东海望乘船去东海望的时候,他接到白港曼德勒伯爵的信:瑞肯·史塔克还活着,就在斯卡格斯岛。
......
上次与龙女王谈过一次后,鳗鱼大人第一时间就将她的态度告知石心夫人。
凯特琳不喜欢囧是事实,奈何史塔克如今家破人亡,仅剩囧一个成年男子。
若她执意扶持儿子上位,六岁的瑞肯很大可能会被权臣架空。
出了波顿这档子事,石心夫人再不敢轻信外人,宁愿让还算老实的囧来“暂代”北境之王之职。
囧再孽种,总是个好哥哥。
故而,囧与洋葱骑士会合了。
嗯,洋葱骑士戴佛斯是二鹿的国王之手,代表二鹿去白港招募鳗鱼大人。
鳗鱼大人同意结盟,却提了一个要求:戴佛斯得先带领船队去海况复杂的斯卡格斯岛,把瑞肯王子接回来。
斯卡格斯岛就在东海望边上,两三百公里。
龙女王在索斯罗斯奇遇连连时,囧也在斯卡格斯岛开挂。
斯卡格斯人号称“岩种”,身形巨大,毛发旺盛,以独角兽为坐骑,人人皆是强大的凛冬战士。
此时,囧便在向各位氏族民的首领展示北境之王的勇武与力量:降服脾性最暴烈独角兽之王。
若他成功,氏族民就向他效忠,加入他的部队。
囧,冰与火之歌第一男主,混到现在终于有了点男主的待遇。
他崛起了。
巴掌大的雪花刺拉拉打在脸上,润湿额间的黑发,囧骑着野牛那么高大的长毛独角兽王,灰色的眼睛充满畅快与得意之情。
鬼啸般的北风中,成千上万的氏族民跪在雪地里高呼:“北境之王万岁,琼恩陛下万岁!”
可预见的未来,只要大小剥皮不开挂,囧必将上演王者归来的戏码。
在君临,二进宫的瑟曦也开始崛起。
攸伦搞定了高庭提利尔,瑟曦必须搞定高庭之外的河湾贵族。
首先,她得拿下“七国现今第一军神”蓝道塔利!
原本这几乎不可能办到,蓝道塔利脾气之硬,脑袋之铁,仅次于二鹿。
但泰温、凯冯、梅斯·提利尔、小玫瑰四个人一起在帮瑟曦说服他。
泰温活着时,曾喂给提利尔一块沾着毒药的肥肉:亮水城!
河湾地最富有的三块领地分别为:提利尔的高庭,海塔尔的旧镇,佛罗伦的亮水城。
二鹿的老婆赛丽丝·佛罗伦,是当代佛罗伦伯爵的亲侄女。
但在四王之战的初期,佛罗伦家族一直紧跟提利尔步伐,投靠的蓝礼而非二鹿。
蓝礼身死,属于蓝礼的一部分诸侯被二鹿接手,其中才有佛罗伦。
二鹿惨败黑水河后,佛罗伦伯爵也一直在龙石岛与铁王座之间斡旋:二鹿认栽,承认托曼的统治,但托曼必须娶希琳。
说实话,这是一个对狮子与雄鹿都非常好的结果。
但二鹿脾气硬,死倔死倔,直接把岳家大伯给烧了。
按理说,佛罗伦伯爵都死了,他留在亮水城的独子阿勒肯(ps)也老早就表示愿意投降,泰温该接纳阿勒肯的效忠,然后用亮水城的佛罗伦打击二鹿身边的佛罗伦。
曾经说出“当敌人屈膝臣服时,你则要亲手把他们扶起来”这句话的泰温,却无视阿勒肯的降表,直接剥夺佛罗伦的爵位和封地,将亮水城册封给了加兰·提利尔。
问题来了,阿勒肯是谁呢?
他是蓝道·塔利的妻弟,亦是旧镇老翁的妻弟。
也即是说,阿勒肯的两个亲姐姐一个嫁给了蓝道,一个是海塔尔的当家主母,这背景硬的......
现在,瑟曦在表弟达冯·兰尼斯特(ps)的建议下,把亮水城还给了阿勒肯。
阿勒肯立即投桃报李,宣布河湾亮水城向铁王座效忠,并亲自赶赴君临,劝说自己的姐夫蓝道。
死亡很久的泰温,帮了瑟曦一个大忙。
然后是凯冯......
凯冯在生前就非常看重蓝道的才能与为人,在他摄政期间,一直用权力诱惑、拉拢蓝道。
蓝道脑袋硬、脾气臭,这没错,但是人就有欲望。
二鹿不也有野心?
蓝道的欲望就是建功立业。
更直接点,权力!
拿下梅斯·提利尔之后,瑟曦即刻任命蓝道塔利为国王之手。
再有梅斯本人......
篡夺者之战时,充气鱼大人就抢过蓝道的军功,还在联合行军中坑了蓝道一脸血——先前蓝道之所以不是七国第一名将,便因为他在篡夺者之战中被猪上司坑的太惨,打了好几次败仗。
到了四王之乱,泰温故意把蓝道与充气鱼分开,让蓝道自由展现自己的军事才华,屡战屡胜,军功卓著,顺利晋升“七国第一名将”。
而充气鱼大人却劳师动众,颗粒无收,连两百守卫的风息堡也没拿下。
偏偏充气鱼是蓝道的封君,有太多机会使绊子,说怪话。
蓝道之前受了那么多气,现在会冒出灭族的危险,为梅斯肛铁王座?
最后的小玫瑰......
利益才是蓝道选择中立的主要原因,但小玫瑰却是他正大光明站在兰尼斯特这一边的理由:提利尔犯了弑君叛国之罪!
嗯,落入瑟曦手中的小玫瑰,供出乔佛里之死的真相。
也即是说,瑟曦逮捕玛格丽和梅斯,并派遣攸伦拿下高庭,皆师出有名。
上一章的ps
(ps1:达冯·兰尼斯特,兰尼斯特家的青年俊杰之一,他的父亲是泰温老婆乔安娜的亲哥哥。
额外提一句,兰尼斯特家的人才真是多。
泰温与凯冯接连领盒饭,詹姆失踪,提利昂跑路,蓝赛尔投靠大|麻雀,四王之战,也死了好几个兰尼斯特(比如被卡史塔克杀掉的两个表弟),偏偏兰尼斯特对西境和河间的统治并没减弱,这说明他们的基层干部非常多,非常完善。
完全不像北境的史塔克,艾德一挂,临冬城几乎乱了套,甚至连老家也被小剥皮夺走。
ps2:还记得阿勒肯吗?
在蜜酒河比武大会上出场过,几乎用长矛捅穿加兰·提利尔的喉咙。
另外,亮水城在河湾的地位,这里也没夸张。
亮水城也至少8000年历史,由青手加尔斯的直系后人建立,血统比高庭的提利尔更高贵,因为提利尔祖辈是安达尔人佣兵,在篡夺者之战前,也只是园丁家族的总管。
嗯,就是姓“园丁”,高庭原本的主人,在烈火燎原一战中族灭——个人怀疑提利尔插手了。
高庭的提利尔,河间的徒利,在征服者伊耿出现之前,都不算最顶尖的贵族,全因为坦格利安,他们才成为七国公爵之一。
高庭提利尔其实已经很不错了,在篡夺者之战中,总算跟坦格利安走到最后,河间徒利完全是忘恩负义。
疯王发疯,也没招惹他们家,偏偏徒利是“鱼狼鹰鹿”联姻中最重要一环。)
第639章 伊耿王大婚
在审理玛格丽之事上,瑟曦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甚至敢把大|麻雀拉入审判团。
因为提利尔犯了背叛神圣婚约、违反宾客权利、弑君、弑夫四重大罪。
四项罪名,却只因一人,大帝乔佛里。
乔大帝的紫色婚礼,与罗柏的红色婚礼是《权游》中最著名的两次“颜色”婚姻。
从某种意义上讲,乔大帝的紫色婚礼对剧情的影响,超过了罗柏的红色婚礼。
想想泰温和提利昂,他们俩若一直留在君临掌控大局,还有其他人啥事儿?
罗柏的婚礼为“红色”,因为当天死的人太多了,血液是婚礼现场的主色调;乔佛里的婚礼为“紫色”,主要因为珊莎那日戴着紫色的水晶发网,而毒药就藏在发网的一颗紫水晶中。
珊莎是个无辜的毒骡,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发网与发网中的毒药皆出自小指头之手。
等珊莎把毒药带入婚礼现场,老玫瑰借帮她整理头发的机会,把毒药取下,又悄无声息塞在玛格丽手中。
也即是说,玛格丽毒杀了自己的亲亲老公!
乔佛里喝酒的那个金杯,是国王与王后共用的婚庆酒杯,只有玛格丽亲自出手,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误中副车。
在婚姻现场(已完成婚礼,拿到小红本),新娘亲手杀死新郎,违反神圣婚约,弑夫。
老玫瑰是客,乔大帝是主,客人杀主人,违反宾客权利。
乔大帝是君,提利尔是臣,弑君之罪没得跑。
这么严重的罪行,瑟曦和铁王座完全有理由对高庭出手。
蓝道·塔利还是法务大臣——七国大法官,能选择中立两不相帮,已算尽了作为提利尔之封臣的义务。
至于说,玛格丽为何把这种要命的罪行招认出来......
瑟曦一直都“知道”小恶魔杀了乔佛里和泰温,而小恶魔的靠山就是高庭。
呃,歪打正着,机缘巧合。
把小玫瑰抓起来后,瑟曦就让“魔学士”科本审问此事,而小玫瑰得知高庭“族灭”,瑟曦又“睿智”地猜到事情真相,便也带着报复的心态,用谋杀乔佛里之事,打击失去儿子的可怜母亲——听闻真相,瑟曦当时真的哭了。
说来说去,这还是瓦里斯的锅!
瓦里斯在红堡至少有两个身份,明面上的情报总管“八爪蜘蛛”;暗中的红堡黑牢看守,罗根。
别以为罗根是临时身份,人家瓦里斯扮演这个角色已经二十多年了。
也别小看红堡黑牢牢头这个职位。
黑牢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空着,它只关罪大恶极或身份特殊之人,类似明朝锦衣卫的诏狱。
丹妮的乖儿贾昆、艾德·史塔克、派席尔国师、提利昂,都在罗根的号子里蹲过。
提利昂越狱潜逃那晚,罗根也消失了,然后瑟曦在罗根卧室搜到一枚稀有的金手币——以手掌为徽记的金币,代表青手加尔斯,乃河湾地之古钱币。
至此,本就怀疑提利尔在背后捣鬼的瑟曦,完全“明悟”事情的来龙去脉:小魔猴是刀,提利尔乃幕后操刀人。
这也是瑟曦向教会起|诉玛格丽叛国、通奸的导火索之一。
说实话,得知乔大帝之死与侏儒弟弟没半毛钱关系时,瑟曦是懵逼的。
——我恨了你这么久、这么深,你就给我看这个?
也许自大|麻雀复活后,每日虔诚向圣母祈祷的原因,真的有那么一瞬间,瑟曦向圣母忏悔:自己对魔猴弟弟是不是太过苛刻啦?
可下一刻,瑟曦把圣母抛到遥远的奴隶湾,咬牙切齿,玉容扭曲:“那个该下七层地狱的小魔猴,正帮假伊耿篡我的王位,怎么恨他都不过分。
不,我还要在圣母像前,每日诅咒他一万遍!”
不得不说,瑟曦这一招歪打正着,效果非常好。
首先,蓝道塔利被安抚下来。
接着,又在达冯表弟的建议下,瑟曦举行“君临大审判”,邀请诸多贵族与平民代表为陪审员,七神主教(非大|麻雀)为大法官,公开审理了提利尔谋害乔大帝的罪行。
爱民如子、仁义无双的乔大帝很不得人望,君临人送外号“疯王二世”,这没错。
但乔大帝无论有再多不是,在紫色婚礼上,他都是无辜的受害者。
美貌如花、善良仁慈的玛格丽很受君临人喜爱,君临人送“圣母玫瑰”的美名,这也没错。
但她无论有多少优点,她在紫色婚礼上罪行都是那么触目惊心,让正常人无法接受。
玛格丽的名声彻底臭了,与她婆婆瑟曦一个境界了。
提利尔也一下子从“河湾之变”的受害者,变成活该遭报应的罪人。
舆论没瞬间翻转,却也不再对提利尔有利。
——这可是连圣麻雀也认可的教会审判啊!
之后,瑟曦的操作更骚了,她在御前会议上宣布:高庭提利尔罪大恶极,然玛格丽已是国王托曼的合法妻子,也是高庭唯一继承人,摄政太后秉承圣母教义,对迷途羔羊玛格丽施以最大之仁慈。
免除其死罪,在托曼国王成年、并与他生下铁王座和高庭共同的继承人之前,只需在修女的看守下,避居处|女居,每日向七神虔诚,忏悔过往之罪恶。
在此期间,铁王座将暂代玛格丽对河湾地的统治权,也即是,瑟曦头上多了个“南境守护者“的帽子,手上多了根“河湾公爵”的权杖。
嗯,充气鱼大人一共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维拉斯与加兰死在盾牌列岛,洛拉斯宣誓成了白骑士,充气鱼被秘密处死,玛格丽还真是高庭提利尔的唯一继承人。
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就是泰温当年处置珊莎与史塔克的法子!
无论如何,铁王座的这个声明,勉强安抚下暴躁的河湾诸侯。
——提利尔的确谋害了乔大帝,铁王座也还承认提利尔对高庭的统治,而攸伦的两万铁民大军深入河湾腹地,威慑不服。
铁王座占据大义、施展仁义,还拥有武力——这个最重要,河湾却兵力空虚,还失去领头羊。
——提利尔近乎族灭,青亭岛舰队覆灭,海塔尔嘴上没说,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们投靠了龙女王,塔利当上国王之手,佛罗伦干脆为铁王座摇旗呐喊。
河湾最顶级的五大家族全都不中用了,其它小诸侯不安稳下来还能怎样?
拿下高庭,控制河湾地,粮食也掌握在铁王座手里。
对君临刁民来说,谁能稳定物价,让他们不饿死,谁就是圣母......听说,在梅葛楼太后的寝宫,新开辟了一座小圣堂,专门供奉圣母雕像,而婊|子太后最近都会在圣母像前一日三省,似乎成了“圣母婊”太后?
唔,圣母婊也是圣母嘛......
君临稳定下来。
当然,在表面的风平浪静之下,暗流涌动是少不了的。
比如,被君临人称作“赝太子”的伊耿。
伊耿的檄文与“真龙联盟”的宣言传播四方,但他的名声一直不怎么好。
或者说,少有人真心相信他的雷加之子的身份。
实在是,君临人都知道:雷加之子摔在墙上,成了一滩肉泥。
不过嘛,刁民的态度影响不到伊耿。
联姻珊莎和真龙联盟的建立,比不确定的“雷加之子”的身份更令贵族信服,因为它代表着力量,也代表七大公爵之五——北境、河间、谷地、风暴地、多恩,认可了伊耿的真龙身份。
最近暗中写信向真龙臣服的诸侯多如过江之鲫。
伊耿意气风发,终于有了当王的感觉。
嗯,他现在多喜临门,要结婚了。
就在今日!
婚礼在鹰巢城举行。
伊耿、珊莎乃至小指头等大臣,原本都打算在龙石岛,在龙女王的亲自见证下举办婚宴的。
但得知龙女王刚去了一趟索斯罗斯,正忙着训练翼龙骑士大队(丹妮的借口),众人也只能遗憾地放弃了龙石岛。
毕竟,龙石岛是龙女王的封地,与伊耿没关系,他如今的封地是风息堡。
可选风息堡,又不如鹰巢城,因为谷地有伊耿最多的封臣。
就像红色婚礼,艾德慕·徒利要去弗雷家举办婚姻。
不过,婚礼并非在鹰巢城举行,而是在鹰巢城山脚下的月门堡。
鹰巢城建立在谷地最大的山峦——巨人之枪之巅,听听“巨人之枪”这名字,就明白那座山峰多险峻,如一根插在谷地的长枪。
故而鹰巢城险要,却并不大,仅能容纳500人,而且,凛冬已至,天气骤冷。
嗯,大家能想象大冬天住在山巅的感受?
反正不会是享受。
巨人之枪山脚下的月门堡规模庞大,虽属于罗伊斯家族的家堡,但每到冬天,鹰巢城上的艾林都会下到月门堡避冻。
额外提一句,罗伊斯家与史塔克还是“八百年前的”亲戚。
艾德祖父的一个亲妹子,曾嫁入月门堡。
在罗柏设立“北境之王继承人遗嘱”时,凯特琳曾坚决反对让囧成为皇太哥,反而建议儿子从罗伊斯家选一位嫡系血脉当继承人——卧|槽!?!
由此可见,凯特琳多恨囧,也多愚蠢。
好吧,扯远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月门堡修建有大圣堂!
国王的婚礼必须在大圣堂、在七神的见证与祝福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