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味觉小娘子19(4000+)
申晴找到林森,“咱寨子这么大的地方,你就没想过搞点副业?”
林森一听这个开头,就觉得脑壳子疼。
“你不累啊?才将稻谷种下去,好不容易有空休息,你又想什么孬点子呢?”
“不是,啥叫孬点子啊,我这不是为了寨子里的人能吃饱穿暖吗?你看这么大的地方,你多喂点牛,羊,猪,家禽,然后咱们在县城开个铺子,将大家辛苦养殖出来的拿到镇子上去卖,这不就是个定期定点的稳定收入来源了?”
“寨子里的妇孺老少是真不少,单纯的靠种地是能顾的主他们的生活,但是开销呢?开销是不是也要算进去?只有粮食没有钱也不行啊,如果有寨子出来牵大头,让他们赚小头,是不是即使不下山,也有收入了?这些收入以后给孩子娶媳妇,看病,买日常用品,都是可以的啊!”
“你只有让他们自力更生,你这边的压力才会小一点,要不然,你能养他们到何年何月?”
申晴的话,字字点在点上,让林森这个讨厌繁琐的人,在听了这个意见之后,也沉默下来。
是,诚如她所说,他本可以有更广阔的空间去发展,可就是被父亲留下来的担子抑制住了,让他不得不留下来,照顾他们,养活他们,因为当初的他们,也是出于信任父亲才跟着父亲隐居在此,可现在父母都已不在,他本可不用拘泥于此,但就是责任让他放不下,而今听申晴这么一说,似乎,一切有转寰的余地?
“种地这事儿,根本就不需要监督,如果不种地就饿肚子,他们自然而然就会去侍弄。但你要知道,你这寨子封闭一时可以,不可能世世代代就封闭在此,早晚会有开放的那一天,你得提前教会他们糊口的本事,抢劫可不是一条道走到头的路,说不定哪一天就被抓进去了,你教他们木工,习武,种田,养鸡养鸭,屠宰,纺布,做豆腐等手艺,不比出去冒险强?”
不得不说,林森心动了,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你还会纺布做豆腐?”
“不止,我还会绣花呢,对了,我还可以教他们读书识字,不说别的,起码会算账吧?能够写得了自己的名字,这些基本操作若是掌握了,日后他们上当受骗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
申晴既然停留在这儿,不可能啥都不做,既然要做了,那就改造的更彻底一点儿。
“那你有什么周全的计划吗?”
“首先你得将寨子上下的人员做一个详细的统计,就是给他们造个册子,写清楚每个人的年龄,擅长,然后根据这些再详细的为他们分工,挑选出人品好的做管理人员,第一年你参与管理,等时机成熟了,就可以全部放出去,这样,你不就能去干自己的事儿了?”
她也可以趁机脱身了,毕竟,在这个地方停留,只是暂时性的。
她将余景天他们带到这儿来,也是为了给他们一个落脚的地方,这个寨子的风水不错,适合成长生存。
留在这里,要比在街上当乞丐强的多。
两个人一合计,第二天余景天就派人去做详细的登记了,因为申晴说了,一切安排,要到人员统计齐了再说。
只有知道寨子里有多少人,多少户口,才能根据现有的实力进行下一步安排。
寨子里鼓励家家户户养鸡养鸭养猪,还计划由寨子出头造养鸡场,养猪场,然后雇人进行养殖。
要想富起来,首先得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人依赖寨子,什么都指望寨子的心理。
申晴这边,给下面的弟弟妹妹们抓了十只鸡崽子,十只鸭崽子,还有六只鹅,在她家,余景天家的院子里,都垒了窝,白天这些孩子就要领着它们出去闲逛,吃草籽,因为这边林子多,能吃的东西不老少,如果这种情况下回家还叫个不停,就再配合着草和麦麸喂一点。
孩子们都贪玩儿,尤其是这些鸡鸭鹅小的时候又可爱,都愿意领着出去。
除此之外,申晴还教女孩子们生火,做饭,家里就这四个姑娘,等她走了,男孩子们在外拼搏,肯定得她们在家照顾起居。
除了做饭之外,她研究出来的织布机也成功的吸引了她们的注意力,教她们纺布,绣花,也成为了这些日子的日常。
等寨子里的详细花名册出来之后,申晴拿到手里重新分门别类的进行了归类。
然后拿到林森那儿指给他看。
“目前寨子里一共有三百零八口,这人数还真不少,但是我看到的却是没有这么多人,是不是还有流动人员在外面?”
林森点头,“是,那些是编外的,只有过年的时候会回来待两个月,其余时间都在外面打拼。”
林森也没告诉她那些人具体是干啥的,申晴也不问。
“那这些编外的人员,单独造个册子,交给你自己统一管理好了,我就说剩下的288个人。”
“其中男性204个女性84个,45以上男性65个,女性28个;45以下20岁以上的男性有88个,女性36个;20岁以下十岁以上的男性31个,女性12个;十岁以下男孩子20个女孩子8个。”
“我们根据年龄段分为老年组(45以上)、中年组(20岁以上)青年组(十岁以上)少年组(十岁以下),老年组可以安排务农,中年组在外奔波,青年组务农或者畜牧,少年组畜牧和帮助家里的妇孺为主。”
“但是,不管哪一组的,每个月都要抽空来学习基础的知识,然后进行考核,表现突出的可以回头选为城里铺子的工作人员,做生意不可能不会算账,也不可能不会写字,而且,未来的帐房先生你不可能外聘吧?从这些人里面选择读书好,算账快的最合适。每家每户以后都要有账本,每次交多少鸡蛋,卖完之后给他们结多少帐,都要一目了然才行。”
“如果谁家姑娘愿意跟我学织布/绣花/做衣服等才艺,将来也可以拿到铺子里帮忙销售,得利的话,可以和姑娘进行分成,比如姑娘占六成,你们占四成。”
“如果谁家愿意学做豆腐,豆腐拉倒县城卖,卖完之后,可以和寨子里进行分比,这些价格可以自行商量。”
……
申晴巴拉巴拉讲了好多,林森刚开始还一头雾水,渐渐的听出了门道,也来了兴趣,两个人一讨论就有些废寝忘食了,最后还是余景天过来叫申晴吃饭,才发现不知不觉间,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你们聚在一起说什么呢?这么认真?都到了饭点也不知道饿?”
“这不是商量着怎么让寨子里的人过上好日子?过两天你就知道了,啊对了,这几天地里面情况怎么样?”
“没事儿,看着呢,稻田四周围都已经扎上栅栏了,那些鸭子下不去,”
“可得看好了,鱼苗还没长大之前,万不可将鸭子放下去,否则都白费功夫了。”
这六亩稻田今年还不是他们的一家的,因为今年是寨子里的人帮忙挖出来并种植的,即使后期管理他们不跟进,但最开始出力多,所以这六亩地的产量,申晴打算全都上交给寨子里,明年他们自己种植了,收获才能算是自己的。
当然,后期他们家管的,除草除虫也是很辛苦的,所以收获之后,他们家也能吃上一些。
余景天他们初来乍到,也没有什么安排,整日不是修整房子,就是去稻田。
房子修好之后,栅栏,鸡窝,外面搭建的灶房,屋子里的桌椅板凳,都需要他们去逐渐完善。
申晴有空的时候,会指导他们怎么做家具,所以,两家现在的房子里,已经多出来很多生活用品,也越来越有家的感觉了,唯一不恰当的就是,林森夹在中间,时不时的要这要那的,让余景天烦得不行,但碍于人家寨主的身份,愣是没把人赶走。
这多亏了林森会做人,过来蹭饭还会给钱,要不是这样,估计余景天早就忍不住上手揍人了。
毕竟他们家的便宜,可没那么好占。
因为申晴不是定时定点的在家,所以烧饭的任务就落在了几个女孩子头上,当然上面几个哥哥谁有空了,也会帮忙看着,他们由最初的手忙脚乱,不是咸就是淡,到最后已经能掌握住甜咸,饭菜熟了就好,谁都没有光放盐的水煮菜,能有多好吃,毕竟能糊口吃饱已是不易,谁也不敢要求太多,就连申晴也因为尝过了寨子里的大锅菜,弟弟妹妹烧的水煮菜后,也习惯了这样的饭菜质量。
不管是谁做出来的饭,只要吃下肚,那就不能说这不好,那不好,哪怕饭菜没味道,也要吃完,这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尊重,刚开始大家都默契的没说什么,后来是小丫头自己吃的时候被难吃哭了,感动的同时,一再表示,会再改进的。
林森过来蹭饭要是吃到这么难吃的,他居然也不说,照旧给钱,后来是小丫头不好意思收他钱,还偷偷给他留了个鸡蛋,但被林森婉拒了。
“没想到糙汉子还有这么细心善良的一面啊!”
之后小丫头们就会在她做饭的时候,围在身边,一会儿问这个,一会儿那个,恨不能把所有要点都记住,好改善自己做饭的水准。
可做饭这事儿哪能急的来?她一边安慰她们,一边认真的教他们要点,尽量用最简单的话,来化简过程。
五天之后,寨子里用大字报的形式,张贴出了习武训练班,裁缝班,纺织班,木工班,绣花班五个班的详细说明,还要求每天中午,所有人都要抽出一个时辰的时间去报名识字班,进行识字练习训练。
其他各个班,则根据自己的需要报名参加。
林森还告诉众人,寨子里打算去县城开个铺子,谁学得好,就有机会去县城的铺子当伙计,赚月银。
留下来的人也不用着急,做成衣,纺布,做木工,绣花这些,只要你学会了,做的成品能够有资格拿出去卖了,也是可以赚到钱的,包括家里养鸡养鸭的,可以卖鸡鸭肉,也可以卖鸡蛋鸭蛋,只要你们干活勤快,就不愁没有赚钱的途径,而且跟着申晴学,全都是免费的,不要钱。
但唯一的要求是,学就要学会,否则不予退出,也不能今天学这个,明天学那个,最后哪个都没学会。
碰上这样的,一个都不教。
有了这个规矩之后,大家由最初的不适应,到处询问具体事宜,到逐渐的接受寨子的改制。
之后,林森就经常性的进城寻找合适的铺子,申晴这边上午下午是培训班时间,中午给大家讲课。
每天三五个小时的工作量,累倒是不累,就是嗓子有些受不了,所以需要空间茶水不停的润喉。
一般上午都是教男人木工、武术、射箭,下午则是教女人们女红,一静一动,安排的倒也合适。
当然,功夫不是她一个人教,寨子里功夫好的人不在少数,她只能算是客串,主要还是林森瞧得起他,非要让她教一些近身格斗,在发现她射箭也相当牛逼之后,偶尔还让她过来对他们进行指点。
总之,林森越是看得起他,寨子里的人对他就有多尊重,毕竟,她解决的不仅是粮食问题,还有寨子里的吃水问题,她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已经收获了子民对她的信任和尊重。
尤其,当他们知道他懂得越多,会的越多的时候,就更用心的去听她的课了。
上午和男人们待在一起,还不觉得有什么,等下午她和那些女人待在一起,刚开始还不觉得有什么,后来发现未婚大姑娘看着他脸红的时候,她才尴尬的意识到自己女儿身的身份,给自己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啊!
已婚妇人还好点,那些未婚的大姑娘就有些棘手了,所以,后来发展成,如果她们有疑惑,需要她去指点的时候,能让年纪大点的姐们代劳,就让她们代劳,能用嘴说,绝对不上前用手指点,就是怕再传出什么来。
【1126】味觉小娘子20(4000+)
只是上个女红课,就能传出来这么多风言风语,让申晴倍感难堪。
反而在和男学员上课的时候,没有这么多的麻烦,如果需要指导,都是她和余景天他们进行一对一的演练,从来不找别人,如果那些学员要求和他对打,余景天也会站出来替他解围。
倘若余景天不在,还会有他们家的家人帮忙,再不济,还有林森。
所以在和男学员授课的时候,气氛反而要比八卦的女人省事的多。
申晴自然也不可能白教他们,每个人前来学习上课,都要给她交钱的。
一个课时收费二十文钱,但凡报名学习的,寨子可以掏十文钱,剩下的自己承担。
在试听一节课之后,申晴才将自己的要求说出来,当时就有人不干了,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啊,你要教就教,怎么能收钱呢?收钱我们就不学了。”
申晴觉得无语:“不是,我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陪着你们,如果免费学的话,我家这十来口子人怎么吃饭?再说了,你们学会了是可以很快就赚回来的,又不是说学不会还要你们的钱,学会为止的,平白无故的,谁愿意无偿在这儿浪费时间呢?”
即使寨子里说过,会承担十文钱,但大家还是觉得贵,哪怕她让了一步,告诉他们挣了钱再还给她也行,还是很多人选择放弃。
对此,她也懒得劝了,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她费心费力的教,肯定要让他们觉得物超所值。
如果他们不觉得值,那就不要学好了,反正也没人逼他们。
于是,在上了一节课之后,就没有人来上了。
申晴也不尴尬,你们不来学,我大不了就教我们自家人好了。
这些技术课程没人学,连寨子里主动承担起来的算术识字课,他们也不来上。
“这是在对我收费的举止表达抗议呢,”申晴笑着对林森吐槽。
“不用管他们,有几个算几个,如果他们不学,到了时间,我就从你家的那孩子里选择。”
为了起到带头作用,林森干脆每天准时准点的出现在申晴家门口,跟着他们家孩子一起识字,学算术,学武术,而后静下心教自家四个女孩子学绣花,学纺布,并没有因为其他人的弃学而受到丝毫影响。
寨子里有好几个石墨,申晴将买回来的豆子泡发之后,磨成豆浆弄回家,不但做了豆腐脑,还做了豆腐,过滤下来的豆渣,还给孩子们做了豆渣饼。
这是林森第一次在寨子里吃到豆腐,还有什么豆腐脑,那雪白滑嫩的口感是真不错,尤其是淋上辣椒油,简直太美味了,难怪她有这个自信,开豆腐坊。
“就凭你这手艺,别说豆腐坊了,就是不出这寨子,也能给你卖完咯,他们不来学,真是亏大发了。”
然而申晴却没有那么乐观:“做豆腐这活可不是什么好活,累,赚的却少,一般人很难坚持下来,如果不是单纯的豆腐坊,再加上一些豆腐小吃的话,兴许生意还能不错。”
比如调个豆腐干、豆腐皮、腐竹的凉菜,卖豆腐脑,或者豆花、山野菜豆腐汤等等,不管做什么小吃,只要用心了,那准能赚钱,若是光想占便宜,不想付出,那还是趁早算了吧。
林森是真心觉得这个生意好,就算是小本买卖,也能积少成多不是?
“要不,寨子里再负担多一点?”
“我看,就是你给他们惯得了,啥都指望你,没发现吗?他们等的就是这一步,如果你这次掏了全部,信不信?下次他们还找你,被养习惯了,稍微有一点不如意,就认为是你对不起他们,这毛病以后是大隐患,有你后悔的时候,你要想惯,就惯着吧,反正我即使不收费我也饿不死,他们?呵呵,就未必了!”
申晴不但上课收费,就连看病也收钱,刚开始来这儿的时候,谁家有个头疼脑热的,她都免费看,然后开方子,如果自己这儿有药就免费送,后来她发现这些人不要方子了,直接问她要药,这可把她给恶心坏了,自那之后,她就不去做那个烂好人了。
不懂得感恩的话,你就是帮再多,人家也不会感激你,甚至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对比之前,余景天带出来的小人们就不一样了,这些都是看尽世态炎凉的小精精们,每天出去讨要饭,练就了他们察言观色的好本事,每个人都非常有眼色,有心眼,发现她有本事之后,一举一动都会被他们模仿,学习。
她看得出来他们内心渴望成才的欲望,因为吃尽了苦头,不想再看人的脸色过活,所以更会做人。
她并不反感他们的做法,因为他们没有表现的让她厌恶,反而因为勤快,让她倍加喜欢,也愿意教他们。
绣花、纺布、读书习字、练武术、做木工、甚至就连编竹筐,他们都很热衷,只要她做什么,他们就在旁边看,用心的记,不懂就问,久而久之,从原先的啥也不会,到现在,姑娘们已经能做出像样的饭菜,男孩子们会捣鼓一些小玩意儿出来,今天做个木碗,明天削一双筷子,后天可能给她编一个大竹篓子。
用心的人,不管学什么,都有那个耐心,今天做不好,没关系,下次我再认真点儿,总能做好的。
寨子里人不买申晴的状,还跑到林森那里去投诉,林森给予的回复是。
“县城的店铺我肯定会开,已经在物色了,到时候谁先学会,就让谁先过去站台做伙计,头开始去的伙计,日后肯定占优势,这个不用说,我先开的是杂货铺,既然是杂货铺,那肯定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卖,你们手里编的筐子,做的小件木工,是都可以拿过去卖的,卖掉了换了钱,吃准了好处,你们就会发现,当初花出去的学费,一点也不亏。”
“我最近可能会出趟远门,去周边的地方寻找进货的渠道,这段时间如果你们好好学,时间还来得及,若是不学好,就别怪我到时候在外面找人,你们一点便宜也占不到的时候,就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了。”
林森这些日子没少反思自己,越发觉得申晴简直就是他的救星。
这些年因为这些人,耽误了他很多机会,如今有机会摆在他面前,他自然要将这些人带出来,之后他才能有周游这个世界的机会。
林森的话给熟悉他的人敲响了警钟,意识到他不是开玩笑,是打算真的这么做之后,聪明的就会跑到申晴那儿打听消息,确定可以先学后付费之后,有注意的几个人,立马报名参加了。
他们先学的是算术和识字,因为要想去做伙计,就必须识字,还要会算账,如果账都算不明白,还怎么给人家当伙计?
除了这些,申晴还加了算盘课,古代算账全靠算盘,算盘是必学技能之一。
识字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学好,林森让申晴不用着急,这铺子没那么好找,就算找下来了,还得装修,过户什么乱七八糟的,让她比着年后来参考时间,给他们安排课程,尽量年后带出来几个,先就业。
距离年后还有七八个月的时间,七八个月,还是足够用的。
当机灵鬼们都跑到申晴这儿上课了,其他人就安耐不住了,尤其当他们去问这些人学得怎么样,值不值这个价的时候,对方只是嬉笑着说了句。
“我觉得值就值咯,你又不学,我说不值,你就不学了吗?再说了,你们刚开始不是都上了一节课?那一节课你们有什么收获没?”
第一节课申晴是教他们写自己的名字,别说,一节课下来,他们不仅学会了自己的名字,连寨子里其他人的名字,也认了个七七八八,成年人接受能力肯定要比小孩子强,一节课就能认那么多字,自然说明人家教得好。
虽然一直没机会尝试用毛笔在纸上写的感觉,但这老师也聪明,给他们做了沙盘,让大家拿着柴火棍在沙盘上先练习,等学会了,有机会了,再拿笔墨纸砚进行练习,毕竟,笔墨纸砚可不是一般的贵,没有能力购买之前,还是沙盘比较实用。
识字课本来就只有自家孩子在,后来加入了十来个在林森那儿排得上名号的聪明人,二十来个人的大班课教学,最后被她卡在三十个人,如果再进来人,就得从二班开始入。
以前或许是按年龄,现在不按年龄,按来的先后顺序排班了,一个班的进度,不能因为后来的人而耽搁。
这人就喜欢跟风,生怕自己吃亏了,当越来越多的人过来参与后,除了人数最多的识字班,习武射箭那边也有人陆续加入,女红这边到底也没能揣住,不过大家都一样,在她这儿写了欠条,等有了钱之后再归还。
有他们亲自画押签字的欠条,她也不怕他们赖账,一视同仁的开始针对性的培训。
申晴早中下都有课,上课的地方就选在了山脚下的茅屋里,茅屋有一个大茅屋,以前都是开会的地方,现在正好利用起来。
在她忙碌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家这些孩子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如今已经能当小组长帮她监工了,谁写的不对,就会叫她过去指点,可比她一个人在的时候功率高多了。
除此之外,四个妹妹做饭也像模像样了,虽然年龄都不大,但是四个孩子相互配合,起码能熬出香喷喷的米粥,蒸出卖相不佳味道还算可以的菜窝窝,不会炒菜和切菜,但起码能将申晴腌制的萝卜干盛出来摆放到桌子上。
家里的鸡鸭鹅在他们精心散养下,也是一天一个样的长大。
稻田里没有任何杂草,走过去往水里面看的时候,能清晰的看到鱼儿水中游。
稻田的水位只要一下降,孩子们就会去踩水车,将水运送到六亩地里,付出的辛苦,自然不可估量。
小鸭们下不了稻田的时候,会先让它们在溪水里戏耍,适应适应,等到7/8月份的时候,就能放到稻田里了。
稻田如今的长势还不错,绿油油的一片,看着就喜欢人,加上晚上此起彼伏的蛙鸣声,就好像回到了小时候一样。
夏天的夜里,大家没有别的爱好,小孩子们会到林子里摸爬叉,大人们拿着蒲扇坐在风口摇着扇子聊着天,这样的日子,惬意美好。
晚上蚊子多的情况下,会提前在屋子里拿艾草熏一熏,等去睡的时候,就没啥蚊子了。
窑洞房里的温度不高,加上他们家还编制了草席,躺在炕上倒也不觉得有多热。
姑娘们在她的影响下,养成了天天洗漱,用柳叶条沾盐早晚刷牙的习惯。
给她们剪掉的头发也都长了出来,三天两头的梳洗,如今各个被她养的白净漂亮。
两条麻花辫,再系上一条红头绳,即使没有其他的装饰,也非常惹眼。
别说,他们家这四位姑娘,底子还都是不错的,细养才几个月啊,身上就白净了。
最大的今年七岁,最小的三岁,都非常懂事,上课的时候乖乖上课,清闲的时候主动带着家禽们去林子里觅食,回来了每人的篮子里都是满当当的野菜。
这些野菜洗干净之后,将它们晾晒起来,然后放到阴凉的地方进行储存,冬天就能多一种食物选择了。
随着天越来越热,地里的菜的长势也越来越旺,豆角、茄子、黄瓜、辣椒郁郁葱葱的,看着就稀罕人。
可惜没有看到韭菜,按理说春天是吃韭菜的好时机才对,不过她在这个寨子里没发现韭菜,另外像洋葱、洋柿子、胡萝卜、芫荽、茼蒿、芋头这些品种,也都没发现,想来是不存在的。
越是觉得看不到这些,就越想出去找,偏偏眼下她又被拴住,不得空,只能每天像老师一样,按部就班的上课下课,如果缺什么了,就写个条子给专门的采办让他们帮忙买回来。
最近这些日子甚少见到林森,也不知道这货忙什么去了,没有他在的日子,大家伙居然还都挺配合,看来已经琢磨出生存之道了。
【1127】味觉小娘子21(4000+)
几天后,林森直接被抬到了她这儿,身上还中了毒。
“你们不抬到医馆,抬到我这儿算怎么回事啊?”
一位十八九岁的少年哭着说:“要不是为了救我,寨主也不会被蛇咬,申公子,你就行行好给寨主看看吧,寨主说了,哪儿也不去,就回来找你,所以你的医术一定顶好的对不对?”
诶唷我去,这人可真会给她戴帽子啊,这可是蛇毒,蛇毒啊,在后世需要根据蛇的样子,针对性的使用血清,可这是古代,哪儿有什么血清?更何况,他们还不知道种的是什么蛇毒,真是可恨又可气!
没办法,都抬到跟前儿了,不治咋整,再耽误下去,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了。
申晴让人把他抬进自个儿的屋里,然后放下门帘,让所有人都出去,自己先将他的外衣去除,然后扫视一遍,在发现毒素没有侵入五脏六腑时,松了口气,然后给他灌入大量的灵泉水进行过滤。
灵泉水具有一定的洗精伐髓之用,不过需要长期服用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像这种情况,只是能够缓解毒素融入的过程,关键还是得靠她来逼毒。
趁着血液里的毒素还不是太多,她用针灸先控制住血流速度,然后再用妖术开始逼毒。
本来这具身体的素质就差,毒素逼到一半儿,她就觉得头晕眼花的,干脆停了下来。
因为脸色发白,浑身无力,她强忍着不适,现将他身上的针拔掉,然后把人叫进来。
“你们先把他扶到自己家,给他喝这个水,半个时辰喝一次,让他多排泄,我需要休息一会儿,等我起来再解余下的毒。“
申晴把所有人都赶出了门,插上门栓,就进入空间进行体力的恢复。
她没想到这具身体的素质居然这么弱,看来这段时间她忽略了体育锻炼,真是白瞎了天天灵泉水,灵气的滋养了。
与此同时,谁也没想到,只是排了两次尿的林森,却先一步比申晴醒了,除了脸色略略发白外,精神状态竟然还不错,他这一醒,其他人高兴不已的直呼申晴神乎其技的医术水平,搞清楚自己真的是申晴给救回来的林森,内心越发钦佩这个看起来不大,本事却不小的丫头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安排,现在想想,还是有些后怕,如果她没有这本事,自己的命是不是就交代在墓里面了?
林森失踪的这段时间是去挖地道盗墓去了,结果这个墓主人还有点本事,居然机关重重,阴蛇乱窜,一不小心就着了道,万幸这种蛇虽然阴毒,但毒素却没有眼镜王蛇那样的毒厉害,要不然,不等他被送回来,怕就已经见阎罗王了。
干他们这一行,始终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不管是盗墓,还是当山匪,都是如此,明知道有危险,却还是要硬着头皮往前冲,谁让这两行利润大呢?
你要问他,攒那么多钱干啥?
他的回答当然是:“娶媳妇啊,钱还能用来干嘛?当然是用来娶媳妇了!”
说起娶媳妇,他突然对申晴来了兴趣,那个小家伙,本事的确不小,他林森长这么大,除了他爹,还真没钦佩过什么人,申晴如今却是能算上一个。
他想起来去看看自个儿的救命恩人,却被告知因为体力不支正在休息,不能打扰。
林森不信邪,去敲了门,果不其然没人搭理他,他只能悻悻离开,听话的喝她交代的水。
“这水也不知道什么水,甘甜可口,真好喝!”不像是药水啊!
就是喝了这玩意儿,排出来的尿颜色有些发暗,发黑,吓人!
傍晚时分,申晴才从空间里出来,气色好了很多,但还没有完全的康复。
他来到林森这儿,为他做了详细的检查,发现毒素被逼出来大半儿之后,他的身体机能已经恢复正常,接下来的余毒哪怕不需要她用妖术逼,光靠灵泉水也能慢慢逼出来。
考虑到自己的身体情况,她选择后者保守的治疗办法,每天给他足够的量,多喝多排,要不了半个月,余毒就差不多清理干净。
“你就不问问我,因为什么中毒的?”
人都有好奇心对不对?为什么他都中了蛇毒,这丫头也不闻不问的?
“我的责任是把你的病治好,不是随意的乱打听你因何会变成这样的,再说,那小子不也说了,是你救了他,看不出来,你还挺善良。”
“善良什么,我那是避无可避罢了。”
申晴勾勾唇,还真谦虚,避无可避?怎么可能呢,做好人好事儿直说就行了,干啥还矫情上了?
“你没事儿吧?”
“还行吧,不过暂时没办法给你逼毒了,你要喝那个特制水半个月,半个月之后,拍出来的尿液颜色变得正常,基本就无碍了。”
“这是什么水?”
“我特别熬制的一种可以祛毒的水,多喝有益,你每天除了主食,就可以全喝这个水进行调理。”
林森侧首看着她片刻,从怀里掏出一只非常漂亮的金凤镯子,手镯刻画的精致,颜色也鲜亮,掂在手里还十分有重量,可见是个价值不菲的,她抬头看他:“给我的?”
林森点了下头:“救命之恩,无以回报,这个手镯,全当我的诊费,不过,这是墓主人的陪葬品,你要是忌讳的话,我可以想办法给你换一样,”
申晴却摇头:“啥忌讳不忌讳的,手镯很漂亮,行,这诊金我收了。”
反正这些黄白之物她又不戴在手里,早晚是要变现的,又岂会在乎是陪葬品还是什么的,不过看着镯子的成色,想来这镯子埋在地下没多久呢!
咦?不对呀,林森好端端的,怎么会有从地下挖出来的东西?
当她将疑惑的目光落到他身上时,后者笑道:“你想问什么?”
申晴动了动嘴皮子:“你离开的这十来天,该不会是去盗墓了吧?”
林森没有直接回答她,而是反问一句:“你会反感这种吗?”
反感?倒也无所谓吧,反他们不去盗,早晚会有人去盗啊,这本身就是一门靠技术吃饭的行业,人家靠的是本事吃饭,她有什么可反感的?
看申晴的表情没有厌恶,反而莫名其妙,林森松了口气:“其实,我除了这个山寨,偶尔还会出去接这种活,我祖上擅长的是一些机关术,不管是活人的,还是死人的机关,都有涉足。”
申晴没想到他就这么将他的秘密告诉了她,想到那些有名字,却没有见到过人的队伍。
忍不住问:“名单上有二三十个人一直不见其人,莫不是在你的队伍里?”
林森点了下头:“嗯,算是吧,不过也不全然是,还有一部分在外面打听消息呢,要不然我这抢劫显得太被动不是?提前打听好,有了渠道收买消息,才会一抢一个准。”
其实这样的事儿,从古到今都有,没啥好稀罕的,而想把自己的生意或者名头打出去,自然有他独特的方法和本事。
她没想过干涉他,也没想过改变他,毕竟这里的停留只是暂时性的,在她看来,这人能养活这么多灾民,已经让她钦佩不已,至于养活难民的钱从哪里来,不重要。
毕竟,只能顾一头不是?
又想得名,还得取之有道,的确有些难为人了。
不过这事儿没必要告诉她却是实在的,没想到这货还挺嘴大的,把不该告诉她的,全都说了,也不知道心里咋想的。
托他的福,现在她平均每天能获益三两银子的收入,有了这个收入,卖不卖菜也救无所谓了。
虽然钱还都是借条,但这些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早晚得把欠她的还给他。
一天三两,一个月咋不得就是两?就算加上请假或者退出的,也得七八十两银子,这可比她卖菜来的实在多了,不过她这卖的可都是手艺,让他们能够自力更生,独当一面的手艺,花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
趁着这段时间,空间的蔬菜种植她也没闲着,该换金币换金币,该升级升级,该储存储存。
空间良田已经升到了六级,现在能种的蔬菜有萝卜白菜大蒜小麦水稻玉米土豆小油菜生菜茄子番茄等多品种,这当中番茄最稀罕人,她现在存储下来的都是番茄,因为番茄能做的美食太多了。
遗憾的是,这个世界没有番茄,也不知道去哪儿找,害的她平时做饭做菜也不敢放,如果自己馋了,就在空间做一锅番茄打卤面,或者炸点薯条,自己沾着番茄酱吃。
上了一个月的课后,会有测试和实验课,比如识字算术,就要进行一次测验,看看学的程度。
若是技术棵,那就布置个作业,让他们独立去完成。
再根据他们交上来的成品加以指导,之后就多留几节针对性的指导课,当然这些以练习为主的课程,是不收钱的,只有讲新的东西了,那才算是真正的上课。
做豆腐,把握不好石膏(盐卤)的量,加多少水,挤压到什么程度,这都是需要你再实践中不断总结出来的,一个月你学不会就得两个月,什么时候学会了,什么时候做出好豆腐了,才能算出师。
在这期间,在她这儿联系的豆子,都是她提供,包括做豆腐的所有家伙事,都是她提供,如果他们造成了浪费,她会进行弥补,中午还会给大家多一道加餐,尽量做到零浪费。
一节课六个人学,给她交120文钱,其实是包含了原材料的,有她提供这些,倒让这些学员心理平衡了些,要不然肯定在背后骂她周扒皮。
纺布的纺布机,棉花,也是她提供的,哪怕绣花的绣线,也都是她提前买好的廉价品,毕竟只是学,没必要质量超好的针线,等这些人出师了,可以做绣活了,再拿好的针线去做,也来得及。
如此全能的小伙子,虽然还不到十五岁,好像还有点娘,但碍于他的本事在,很多姑娘都对她动了心,想尽办法找寨子里的人帮忙说媒,这可把余景天他们笑坏了。
纷纷抱着看笑话的心思,想看申晴最后如何收场。
他们本想着她会借此机会公布自己的身份,但申晴却没有被眼前的困难打倒,还非常礼貌含蓄的拒绝了那些姑娘家,她的理由就是年龄小,婚姻大事需要父母之命,父母还没找到,暂时不会考虑。
申晴来的时候就说自己也是逃荒中和家人失散了,所以父母没找到这个理由,是能站得住脚的。
本想着这样的日子安逸又自在,应该能一直过下去才是,没想到朝廷边境作乱,战事不断,内陆这边到处都在强制征兵,他们寨子的人就被强制带走了四五个,要不是自己有本事跑了回来,只怕早就被带走了。
“那些村子里的老百姓可倒大霉了,下到十岁,上到四十五岁,全都给你抓走当壮丁。”
“这本来灾荒就让老百姓元气大伤,现在要把家里的顶梁柱和未来都抓走,那还得了?老百姓到处闹,可那些人拿着刀剑,谁能拼得过?看着办,这样玩下去,早晚得完蛋。”
“这皇帝不行,心眼太小,沈家当初当权的时候,有勇有谋,会用人才,这皇帝除了心眼小,别的也看不出来啥本事,沈老瞧不起他,又不得不托着他,奈何他自己不争气,最后还反过来要了沈家的命,真是自寻死路。”
听了手下的话,林森立即制止:“别胡说八道,沈家功高盖主,这本来就是最大的错误,如今沈家覆灭,金国辉煌虽不在,可朝廷上下却是皇帝一个人说了算的,不像从前,事事都有沈家把控,他明明是皇帝,闹到最后反而像是在跟沈家打工似的,你说换哪个皇帝他不恼?不恨?就算金国就此完蛋,他也不会后悔灭了沈家九族的!”
明明两个人讲的是自己的家族,可申晴的脸上却没有半点情绪,不管沈家如何,如今已经得到了他们该有的下场,她不再是沈清,自然而然的,也不会去管沈家的未来,报仇更是无稽之谈,反而现在战事不断,野蛮征兵这事儿,还是得小心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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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感冒了,天气骤然降温,大家都要保护好自己啊!
【1128】味觉小娘子22(5000+)
因为涉及装壮丁这事儿,所以林森吩咐寨子里的男人们,非必要不要外出。
“金国不会就这么被灭了吧?”
有人闹心的问了句,毕竟不能下山是小事儿,怕就怕改朝换代带来的麻烦事儿,最终苦的还是他们老百姓。
可这事儿又是谁能说得准的?
“不好说,当年因为沈家被牵连的家族挺多的,而这些家族大都是金国的中流砥柱,如今下放的下放,砍头的砍头,即使还活着,也未必会为这皇帝卖命了,朝堂剩下的是皇帝的人没错,可综合比对,还是沈老带出来的人更能干一些。”
对于老百姓来说,谁当权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祸害他们就行。
那么对于匪来说,就更不关心是谁当皇帝了,毕竟他们这地方,天高皇帝远的,只在乎国家是不是太平盛世,自在乎老天是不是长眼,不会给他们降灾降难,至于谁当官,谁当权,他们不关心,也没那个时间去关心。
申晴就更不用说了,她本就和素未谋面的沈家人没任何感情,山高皇帝远,都没有他们过好自己的日子强,不过既然外面世道乱,那还是减少外出的好,反正这里有吃有喝的,也饿不死他们。
当然,她也不会因为外面的乱,而降低收费标准。
鱼儿长大了,小鸭子们可以放到稻田的时候,又给孩子们带来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喂鸭鸭的不止他们一家,其他家的鸭子也想进他们稻田的时候,却被家里的弟弟妹妹给赶走了。
“你们家的鸭子大了,会吃了我们的鱼的。”
“什么你家的,这分明就是大家一起开垦出来的,将来这鱼也应该是大家一起分了。”
这样斗嘴的事儿时有发生,回到家弟弟妹妹们过来告状,她心平气和的安慰他们。
“人家说的也对,不管是稻田里的稻谷,还是日后的稻花鱼,将来都是要平分的,等秋收的时候,会按照最初的劳动价值进行分比,放心的,你们的付出大家都看在眼里,我们将来也不会少分了。”
最初她就让余景天记了功,谁来帮忙了,干了多久,都是有记录的,这些记录将来会按照分成给他们分发成粮食和鱼。
她不想分的这么细的,毕竟她造水车的时候,熬了多少个夜,也没见谁用起水车的时候,念出来她应有的功劳,这些她不计较,不代表她不放在心上,为什么她要收费,其实也是不想这些人认为大家的付出都是理所当然。
小鸭太阳出来之后赶进去,太阳落山孩子们再赶回来。
小鸡虽说在林子里吃了草籽和虫子,但她还是要求孩子们一天喂他们两次,这样才能长得快,尽早下蛋。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申晴干脆带着孩子们在林子里养了蛆虫,用腐烂的菜叶子和食物残渣沤出来的肥料,苍蝇就喜欢那个味道,等它们在上面孵卵,再用纱布罩起来就行,虽然都觉得恶心,但却是喂养鸡鸭鹅的最佳饲料。
当其他家的孩子发现这些蝇虫之后,回家就告诉了自己的家长,很快就有人过来问她。
她也不吝啬的赐教,告诉了他们方法和办法,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她的话当做标准来学习,所以她一说方法,大家也都回家各自找地方饲养了。
这样也好,省的他们家的蝇虫会被偷,这可不是冤枉他们,在他们问之前,这蝇虫还真的丢了不少。
像这种在林子里的走地鸡,各家各户都会给自家的鸡鸭鹅做个标记,养熟了之后,它们出门逛街之后,还会自己回家,如果有谁落下了,它们还会非常灵性的停下来等它过来,申晴观察了有一段时间,心想这些灵泉水倒是没有白喂,它们吃起空间菜叶子,灵草剁碎后的饲料,似乎也蛮开心的。
他们家的家禽,除了日常去林子里吃的,早晚在家也会加一顿,而加餐的饲料和叶子,有自家院子里剥下来的,也有她空间蔬菜收获之后,剥下来的,稻谷壳、麦麸、豆皮、豆渣这些,如果不想吃,她也会留下来喂鸡鸭。
只要家里养这些鸡鸭鹅的,基本上不存在浪费粮食之说。
脏是脏了点儿,庄稼人的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又不像后世,那么多防蚊驱虫的,这年代做个草帘子,都不透气。
不过他们家经过她的监督和改造,男孩子女孩子都改掉了不讲卫生的习惯,吃饭的时候,晚上睡觉之前,她就跟巡房一样,从这家走到那家的检查一遍,才会安心回家睡觉。
“你是他们家的老妈子吗?管那么多?”
林森对于她这个做法,是嗤之以鼻的,申晴的解释是:“等他们养成了习惯,我就不管了,这习惯没那么好改,以前懒惰惯了,没有我的监督,指望余景天那小子,怕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因为那货也不好好坚持,女孩子还好,在我眼皮子底下,那些野小子们,可是懒散惯了的。”
这些孩子以前是乞丐,和山匪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这点她不好说,也就没提。
6月中旬,开始收割小麦,这是他们山寨里的大事儿,有关的无关的都赶过去帮忙。
“姐,这咱们也去帮忙干活了,那收成里有咱们的份吗?”
“这……,怕是没有的吧?”申晴没想到弟弟妹妹会这么问,旋即解释说。
“那边的一大片都是寨子里的单身汉们种的,这些粮食最后会收到寨子里面,大家在一个灶上吃饭,是不是就不分彼此了?那边的地里都是有家有口的种下的,谁家种的就归谁,咱们去给他们帮忙,他们是不是管咱们的饭了?这也算是抵了劳动力了。”
“那咱家的稻田当初没有请他们吃饭吗?”
说来说去,孩子们还是不愿意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奉献出去。
“咱那是初来乍到,又是第一年,而且当初挖这些坑,可是没少费力气,分点粮食出去,也是应该的,第二年就都是咱们的了,乖,不要计较那么多,等秋收之后,咱们这块地还能种小麦,一年两季的种,咱们的粮食够吃。”
近的地水车的水可以直接引流过去,远的地盘,申晴就教他们挖水渠,这边的人用踩踏水车的方式,把水引过去,毕竟溪水的地点是固定不变的,在没有打井的情况下,就只能用这种方法费力引水。
好在水车不是只有一个,而是三个,除了人工,还可以利用水流的冲速,风速,他们提前将水渠挖好,有风的日子,不需要他们下大力气,就能使田地得到灌溉了。
麦收之后的地大家也不放过,立即种上萝卜白菜,等10月再拔掉种冬小麦。
总之,勤劳的农民只要肯动弹,那绝对是饿不着的,这些菜吃不完可以拿出去卖,也能腌制起来,吃到明年清明前后。
进入农忙的时候,寨子里的几头牛就没有闲下来,每天劳作看的她不忍心,就会喂它们点儿灵泉水和灵草,免得累坏,得不偿失,毕竟回头收割稻谷,也需要它们的帮忙。
7/8月天热,暴雨多,原本还担心这窑洞能不能坚持下来,后来是她多想了,这雨水多是多,可太阳也炽热,而且暴雨来的快,去的也快,晒太阳的时候,可比下雨的时候多多了,所以压根儿不等水渗透下,就又被蒸发了。
但是暴雨带来的好处还是有的,林子里的草长得更旺盛了,还出了很多的菌子,孩子们从林子里采摘回来的菌子都会习惯性的拿过来让她看能不能吃,经过她的辨认,能吃的才能晾晒干保存下来留着冬天吃,不能吃的就赶紧告诉小伙伴们,这种有毒,不能吃。
除了菌类,他们还会去山里面找野果子,挖陷阱,套兔子,掏鸟蛋,总归山里孩子的日子,他们进来之后,从头到尾都体验了一番。
夏收之后的农民,没事儿的时候也锻炼出了猎人的本事,闲来无事就会去山里面转一圈儿,看看能不能打回来点野味儿,改变下家里的生活,如果运气好,猎到大家伙,就会费尽心思的运到县城卖掉,换些油盐酱醋等生活用品。
申晴最开始是反对他们上山的,担心他们不比人家自小在山里长大的利索,后来余景天亲自带队去,她也就无所谓了。
没想到这些小子还挺本事,每次回来都有收获,最让她意外的是,他们居然掏到了鹌鹑蛋,这可把她激动坏了,当是就告诉他们。
“碰到这样的,就都好好保存,这玩意产量还挺高,我们可以大批饲养。”
等谁家的鸡抱窝了,她就将这些鹌鹑蛋拿出去孵化,孵化成功之后,立即给它们造了窝。
鹌鹑孵化比鸡少几天,18天左右,这十八天她天天去看,还给人家抱窝的鸡带饲料,喂灵水,就是希望能将这十来只鹌鹑蛋孵化成功。
最后十五只蛋全部成功孵化出来,她细心的将它们带回温暖的窝里面,每天细心照顾,看着它们一点点长大,羽翼丰满,高兴的不行。
一般而言,45天它们就能产蛋了,正常情况下,一天一颗蛋,一年能产280-300枚蛋。
8个月左右的鹌鹑产蛋就下降,1岁以上的就可以淘汰了。
十五只鹌鹑里,孵化出了六只公鹌鹑,这六只公鹌鹑单独给它们造了一个窝,等到孵化期的时候再将它们放在一起。
鸡鸭鹅当初买的时候,都只买了一只公的,其他都是母的,经过100天的等待,母鸡已经开始陆续下蛋了,不过鸭还要等上一个月,鹅比鸭还要晚一个月。
看着自己辛苦照顾的鸡开始下蛋,孩子们老高兴了,还说要把鸡蛋攒下来,拿到集市上去卖。
鸡蛋现在能卖两文钱一个呢!
过惯了穷日子,如今能吃饱饭了,还能穿干净的衣服,甚至不用吃了上顿没下顿,还能跟那些男孩子一样读书写字,孩子们很感恩,鸡下了蛋后,不舍得吃一颗,就想拿出去换钱,好让申晴肩膀上的压力小一点。
说实话,她被感动的不轻,不过她还看不上这仨瓜俩枣的,坚决给孩子们煮了吃。
每天没人半个鸡蛋,因为一人一个不够分,统共九只母鸡,最初几天,也不是每天都下蛋,他们十四个人,至少保证七枚鸡蛋,多出来的鸡蛋孩子们说要攒起来,但基本都被她炒菜的时候用掉了。
养鸡不就是为了吃鸡蛋吗?
鸡蛋能卖多少钱?还不如留着给大家补身体呢!
现在是鸡,等将来时机成熟,她还想买一头母羊或者母牛回来挤奶给大家喝呢!
不过现在时机不好,否则这里的人还以为她从他们身上赚了多少钱呢,再缓缓!
8月初的时候,余景天去县城回来,捉了三头猪崽子,一公两母,这是他早就和自己商量好的,因为这货提前将猪窝都造了出来。
有了猪,这些孩子的任务更重了,除了家禽,还要忙着打猪草,喂猪。
除了这样的杂工作外,她每天上课的时候,他们也都过来学,这么一连贯起来,连她都觉得他们太辛苦,然而余景天却说。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现在不吃苦,等长大了再吃苦就完了,他们这十四个兄弟姐妹,开春一定要选上去三四个去当伙计,这样有人在外面挣工资,剩下的就都留在家里挣口粮,这个家才能连轴转起来。”
虽然来到如意寨就是寨子里的人了,可余景天始终觉得他们十四个人才是一家人,哪怕林森已经因为天天过来蹭饭,把自己当成了他们家的一员,可在关键时刻,还是觉得他们十四个人才是一体。
四个小姑娘每天跟着她学做饭,如今也掌握了不少技能,余景天甚至想着,如果将来他们攒够了钱,也开个铺子,这样他们每天就有固定的收入了。
对于这个想法,申晴深以为然,还很支持,卖小吃是最合适的,但前提条件是,这个家需要提前安顿好。起码头两年并不适合直接开店,奋斗个一两年再提这个也不迟。
她没打算帮助他们开店,能教会他们开店的本事,已经是她付出的最大辛苦了,掏钱什么的,她没想过,也觉得没必要,余景天自己也不会接受她的这片好心。
9月底,开始收获稻花鱼,鱼苗当初是她花二百文买的近三百尾鱼,但是真正捉上来也才二百二十尾,可见这期间还是丢了不少,细想也正常,稻田距离这么近,他们能看一个白天,晚上看不住,谁下去摸两条打打牙祭,你也不知道啊!
鱼的个头不算小,每条大的有两斤左右,小的一斤多,这二百二十尾鱼,她按照当初帮工的辛苦程度,分出去了一百三四十尾,挑大的分出去,剩下的一斤多的小鱼,她则教孩子们将它们做成了腌鱼。
正好辣椒产量不少,将剁椒和鱼融为一体进行腌制,冬天可就多了不少的不同口味的下酒菜。
因为除了剁椒鱼,还有腊鱼、烟熏鱼、豆豉鱼等等,只要有原材料,申晴就能做出来,绝对保证食材不会浪费,而在此之前,她烤制的那些陶罐,也都派上了大用场。
鱼捞出来之后,等地里面的水位下降,就开始下稻田收割了。
收割的时候,在林森的召集下,请来了不少单身汉过来帮忙,有了他们的帮忙,六亩地倒是没浪费太久的时间,就将所有庄稼都收回了家。
不过六亩地听着不少,但是亩产却连二百斤都不到,也就说是,六亩地,最终的产量,也不过一千斤,这个产量把她惊到了,细心呵护这么久,怎么可能连二百斤都不到?
但是林森却觉得她稻田养鱼鸭出了效果,“别气馁了,别的地方亩产也不过1.39石,甚至更少,你这相当于1.6石了,已经算是高产了。”
古代的粮种因为没有进行后天培育,亩产低她有接受的准备,但没想到低到这个程度。
好在稻谷的质量还能够接受,不说粒粒饱满吧,起码空壳的情况少很多。
最终这一千斤的稻谷分出去了六成,连同种子他们一共就留了不到四百斤。
林森本想多分一些给他们的,但申晴不愿意占那个便宜,还按照当初干活的人,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大家都被她这波操作惊到了,谁也没想到,她干活竟然细致到了这个地步,从当初的鱼到现在的稻谷,只要是帮忙的,她一个没落下,这让先前试图蒙混过关的人,脸红啊!
不过今年分出去,明年肯定人家自己就收了。
他们稻田虽然不是紧挨着溪流的,毕竟他们来的比他们早,临水的地段早就被人占走了,但因为他们造了水车,引流的方向自然也倾向于她这六亩水田,往后他们要种稻谷,只怕还要轮流用这个水车呢!
申晴没有想那么细发,总归收获了四百斤的稻谷,大家都很高兴,除了稻谷,还有那么多的稻禾,留下来的干禾全都拉回了他们的家,用申晴的话来说,这些禾苗杆子还有大用处呢,不能随意的丢弃!
【1129】味觉小娘子23(5000+)
稻草用水浸泡之后,就会变得特别有韧性,可以用来捆扎要去卖的蔬菜,也可以用来编织日用品,比如托盘、水果篮、蔬菜篮、背篓等等,因为一沾水就有韧性,所以还算届时,只要编制的牢固,那就能用很长时间。
六亩地的稻草攒了可真不老少,全部拉回家进行晾晒,干了就堆成草垛子剁起来,然后慢慢的教孩子们编织,在他们的巧手下,可是编出来不少好看又实用的日用品。
然后再让余景天他们外出采买的时候,将这些日用品连同他们院子里吃不完的蔬菜一起,拿到集市上卖,一文钱两文钱,只要有人要,就尽管脱手,换来的钱则买成猪肉带回来,给孩子们改善伙食。
等到了10月中旬,稻田的地已经犁过,并细心的进行了整理,洒下了草木灰、农家肥进行沤肥,然后就在申晴的招呼下,全家十四口子人开始对这六亩地进行冬小麦的种植。
对了,这期间他们其他旱地的一些荞麦、小米、高粱、大豆也都进行了收获,地平好之后,加起来统共十亩地,他们全部种上了冬小麦。
有了四亩地的补充,今年冬天的粮食虽不至于让他们敞开了吃,但只要节省着来,应该是能熬过这个冬天的。
杂粮和稻谷一样收获之后需要晾晒,晾晒干了就储存到用木头做的谷仓里,每次吃的时候,就拿出来碾成米,脱壳去皮,把粗的和细的分开,平时做饭的时候掺和着吃。
申晴的胃现在已经完全习惯了适应,那是粗粮细粮都能吃到嘴,不挑,也没资格挑,毕竟眼下国家动乱,能这样每天吃吃喝喝的过日子,已经很是不易了。
从林森他们带回来的消息来看,金国如今可真是萧条的很,四周围都在打仗,保不保得住这个国号还真不好说,各地都在抓壮丁,没有点本事都不敢出这个门,而他们山寨还能这么与世无争的种田养家,全赖山谷外那复杂多变的机关保护着。
小麦种之前下了场秋雨,就是趁着这场雨,大家赶紧将地里面的菜拔掉,将冬小麦种上。
等小麦开始发芽的时候,再利用水车将所有小麦再浇透一遍,这样一来,就能保证麦苗的茁壮成长了。
当然,每次给庄稼浇地,都是全家上阵的重大工程,谁也别想偷懒,小孩子踩水车,大人用手动的,都在想方设法的将溪水输送到田地里。
今年的天不算旱,林子里的树木和草长得也旺盛,为鸡鸭鹅、猪牛羊这些家禽和牲畜,提供了大量的饲料。
进入十月之后,天气就逐渐转凉了。
她现在是上六天课,休息一天,每逢休息日都要带着孩子们去山上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果子可以搜刮。
这次没能让她失望,什么松子啊,板栗啊,野柿子、野酸枣等野味儿,可是背回家不少。
板栗藏在毛茸茸的外皮内,这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吃,松子更是,谁能想到松果里面会有松子啊?
他们上山,顶多看到野柿子野酸枣野生的苹果梨子摘一些,很少有人能搜刮到松子和板栗。
申晴带着孩子们上了次山,每个人背一篓子处理干净的干货下山,碰到有人问,也不吝啬,直接告知,这样一来,冬天雪封山之前,这些食物应该能被大家伙运回家。
孩子们去一次肯定觉得不够过瘾,她上课的时候,他们没课的时候,就有了事情干,年龄大的上山去摘果子,年龄小的就在家喂养鸡鸭鹅猪,分工十分明确。
小小的年纪如今已经懂得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丰硕的果实了。
板栗熬出来的稀饭,炖出来的菜简直不要太美味。
松子炒香之后炸出来的油也格外的多,就是剥出来的松子量太少,油即使有,也只够偶尔吃一次,非常珍贵,但是炒一次菜,就能让人回味半天。
炸出来的油渣子,混合着粮食整出来的菜窝窝,粑粑,味道也出奇的好。
采摘回来的野柿子酸涩无比,用稻草围起来,放置几天再去吃,就会变得甘甜可口。
经过这大半年的运转,孩子们已经能够非常利索的照看家里家外了。
一听说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孩子们就会成群结队的上山里。
而由于这片林子经常被他们光顾,所以大型的动物已经转移到了更深的山里,目前为止,经常出没的这座山,还没听说过什么大型动物。
但为了孩子们的安全,每次进山,她都会让他们在浅显的地方玩儿,不能进深林。
虽说是北方地区,但山里面的蛇虫鼠蚁也不少,能小心还是小心点儿的好。
闲下来后的申晴,先是用土坯做了很多的陶罐,等这些罐子烧制好了,就将今年冬天种的白菜萝卜全部腌制起来。
酸白菜、辣白菜、辣萝卜,酸豆角、酸黄瓜以及各种野菜干菜就成了他们今年冬天的过冬储备菜。
寨子里的人在夏收之后,有人种了荞麦,还有人种了萝卜白菜,多出来的,都是按照一文钱一斤的价格卖给了他们,申晴也买了五百斤,这五百斤新鲜的则放置在地窖里,留着冬天熬菜吃。
北方地区的冬天蔬菜可供选择的余地本就不多,大多数人都是在秋高气爽的时候开始晒各种干菜。
申晴今年也同样如此,勤快一点,他们冬天不用发愁吃喝问题。
孩子们也配合,让去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因为跟着申晴有肉吃,以前过得那是什么日子?
露宿街头,吃了上顿没下顿,冬天瑟缩在到处灌风的破庙里,穿着的都是破衣服烂褥子,怎么想怎么可怜,可是现在呢,他们有温暖的衣服,房子,干净的生活环境,对申晴的感激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所以他们深信,跟着姐姐的要求走,总是没错的。
事实证明,只要他们勤快一点,不懒惰,真的可以过得很好。
“今年主要是挖稻田浪费了不少时间,明年咱们再去开点荒地,多种一些棉花,菜籽,完了就可以用棉花给你们做新衣服,用菜籽榨油吃,记住姐姐的话,用自己双手开垦出来的日子,才是最美好的。”
她今年倒是买了不少的棉花,本来是打算带到破庙那边,在恰当的时机拿出来当搬新家的礼物,结果半道跑到这山寨里来,以至于新棉花也没瞅准时机拿出来,而他们练习织布的棉花,也都是大家给家里拿过来的发黑的破棉絮,毕竟只是练习,谁也不愿意拿新棉花来做实验。
所以明年多种一些棉花,是首要的任务。
冬小麦种下之后,渐渐的,山寨就被草绿色所覆盖,为初冬增添了几分生机。
别的地方都是落叶纷飞,唯有他们靠劳动换取的百亩良田里,生机一片,看着就喜人。
秋播之后,闲下来的人们又进入了学习状态,每天上午下午上课,晚上时间独立自由。
一晃就迎来了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场雪,11月初的时候,冬雪就来了。
这里的土著们说,今年的雪要比往年来的都要早,天气骤然恶变,上课的屋子里不得不生起了炉子。
因为家家户户都需要柴火过冬,所以林子里的柴火早就被他们捡回了家,大柴火一般用来烧炕,小柴火都是用来做饭,烧水。
像是稻草、农作物的藤蔓,都是很好的引燃物,而这些烧出来的灰,既能做肥皂,还能当地里面的肥料。
草木灰的确能做肥皂,前提条件需要很多油脂,但油脂大家都用来吃饭了,所以很少有人舍得做什么肥皂,他们本身对肥皂也没什么兴趣,家家户户洗衣洗身子洗头发都是用草木灰,当时是脏,但是冲洗干净就没事儿了。
林子里还有几棵皂角树,这树上结的皂角,也是寨子里的妇人们最珍贵的清洁用品。
男人们用草木灰,女人们则拿着好不容易得来的皂角进行清洗。
申晴最初留置下来很多的狼油,倒是用狼油可草木灰静置出来的碱性水,外加香气四溢的花草融合在一起,做了很多肥皂,当然,这些肥皂只有百十来斤,只够自己家用,还轮不到他们跑到集市上卖。
这肥皂她还送了几大块儿给林森,如今整个寨子,除了他们紧挨着的三家用肥皂和皂角,其他人还在用草木灰。
皂角也是孩子们去抢的,用他们的话来说,大家都去抢,他们不去抢的话,岂不是亏了?
所以,皂角树就只有那两三棵,但是要供应这么多人使用,还真有些力不从心。
聪明的人已经开始在自家门前种植了,不过申晴是觉得没必要,就没让孩子们种。
他们家的日子并不止于此,明年会比今年更出色,这肥皂绝对会一直用下去的,而且不止自己用,还要多做一些,拿到集市上去卖。
如今孩子们的营养是不缺的,不止有鸡蛋,鹌鹑也下蛋了,每天一个,殷实的很,鸭子在进入10月之后也陆续下蛋,不过频率不是很高,有时候一天一枚,有时候两天一枚。
大白鹅还没动静,估摸着冬天天一冷,更不会繁蛋了。
鸭蛋一直没舍得吃,从开始繁蛋之后,就将蛋存起来腌制成了咸鸭蛋。
鹌鹑蛋多起来之后,鸡蛋就省下来了,省下来的鸡蛋或腌制成变蛋,或者做成咸鸡蛋,亦或者直接放在她的空间里,当新鲜的蛋储存,等将来有空了,可以到集市上去卖。
至于鹌鹑,下雪之后就将他们挪到了温暖的屋子里,所以还能一直孵蛋,每天五六颗蛋,孩子们就没剩下过,虽然不能天天吃肉,但蛋白质到位,也是能够保障大家的营养。
入冬之后,不怎么干活,他们家一天三顿饭就变成了两顿,事实上不止他们家,其他家也是,早上十点,下午四点各一顿饭,这两顿饭的料放的很足,吃的虽然糙,但是能吃饱。
早上的饭就是黏糊糊的粗粮粥,再蒸点窝头啥的,就够了。
晚上稍微丰盛一点,稻花鱼炖菜,各种菜乱炖在一起,围着锅边贴点面饼子,吃的饱饱的还舒服。
这是没有红薯土豆山药的年代,要是有,只怕会更舒服,光是那粉条子,就让人垂涎吃饱滴。
他们家虽然喂了猪,可是夏天抓来的,这会儿才养了百十来斤,太瘦了,所以没打算杀。
寨子里其他人家里的猪,倒是有杀的,但是都打算到快过年的时候杀,等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再去买一些肉或者拿别的东西换点肉,都是可以的。
过年的肉可以暂时不用担心。
随着天一天比一天冷,外出在外的人也陆续回来了,眼瞅着前面的茅屋主人都回来了,他们的文化课大课就只能暂时的停止,但像女红这些课,还是能到她的房间里上的。
通过这大半年的学习,很多人都掌握了一定的水准,相信过半年开春,就能尝试着自己做,进而卖货了。
到了那个时候,她的使命也算是完成了。
北方因为这场雪暂时安静了下来,可是南方的战事吃紧,听说连皇上都御驾亲征了。
当林森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时候,她还挺吃惊:“都这么严峻了?”
“嗯,闹不好年前就能见分晓,要么改朝换代,要么出现内讧,总之,老百姓的好日子要想恢复正常,没有个两三年怕是够呛。”
申晴无语,“这个皇帝,看来不怎么得民心啊!”
“当年下手太狠,没有给自己留后路,以至于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要么生,苟延残喘,要么死,名留千史。估计他自己也想好结局了。”
自古以来的亡国奴,就没有好下场的,当然,这里的亡国奴指的都是皇室,老百姓所受的威胁还算小,她这一世就是个小老百姓,管不了那么多,也不会去管。
“我们听说沈家被流放宁古塔的那些人,都死在半路上了,没一个活口。”
林森这句话让申晴倍感吃惊:“都死了?”
“可不都死了?还有那些沦为军妓的,也都没活过这个夏天,说起来也是惨,好好的名门之后,居然会落到那样的下场,你说他们不死的话,岂不是要受各种摧残?不管男的女的,沈家这几百口子人,如今活着,恐怕只有几十个了。”
而像她沈清这样隐姓埋名藏起来的,也不知道有几个。
她不好评判爷爷做的对不对!反正沈家既然已经得到了报应,那这个皇帝,而今所遭受的一切,也许也是因果循环。
本以为这件事是个插曲,但是到了腊月中旬,还没过年,就传来了皇帝战死沙场的消息。
全国人民还没来得及想自己的未来,宋国就大面积的派军驻扎皇城,昔日皇室贵族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从此宣布金国沦为宋国的附属国,往后没有金国,只有宋国,大年初一,将举行登基大典。
这一切从山外传进来,大家的脸上其实并没有太大的起伏,说到底还是和他们关系不大。
但是今年的京城,却是过得水深火热,如履薄冰。
腊月二十左右,寨子里开始杀猪了,一共五家杀猪,申晴不仅买了五花肉、猪板油、猪肘子还买了猪下水和猪内脏,统共花了半两银子之多,人人都羡慕的看着他们家,心想今年申老师家,怕是要过个肥年呢!
三十斤的猪板油拿回家炼出来二十来斤猪油,这油的质量还算不错。
油渣子剁碎之后放到一边,等着过几天包包子和饺子的时候使用。
之后开始用草木灰反复的清洗猪大肠,清洗干净之后,连同那些猪内脏一起放入铁锅进行卤制。
卤制好的猪内脏放置到一边储存起来,等到过年的时候可以用来做凉菜或者炖菜。
五花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进行保存,每一块够吃一顿的量,猪肘子作为大年初一的硬菜,要留到最后食用。
除此之外,林森还拿过来一个大猪头,这是他买的,算作今年在他们家过年的酬劳。
对于这个礼物,她坦然的接受了,当天下午就把猪头给卤制了,卤制好的猪头切了个猪耳朵做为当晚的下酒菜,剩下的都保存起来,或是高高的吊在竹篮子里,伙食被她偷偷的转移空间,不管怎么保存,保鲜很重要。
另外,她泡好的豆子也开始了磨浆,临近春节,豆腐也是餐桌上必不可少的食材。
她准备了三十斤的豆子,除了做豆腐外,还有豆腐皮、豆干、豆腐、腐竹等多样化的食材。
光是准备这个,就是整整两天的时间。
做豆腐当天,那些交了学费的都过来观摩,看她全程如何点浆,如何压制豆腐干豆腐皮,又是如何凝固成软硬适中的豆腐。
三十斤的黄豆,最后做出来二十斤豆腐,十斤豆干,十斤豆皮,还有四五斤的腐竹皮。
过滤出来的豆渣尽数带回家做成了豆渣饼子,三十斤黄豆,那是一点没浪费。
【1130】味觉小娘子24(4000+)
进入腊月之后,嫌少有阳光明媚的时候,大都阴着个天,不是下雪就是下雨,要么就是刮风,冬天的风真是刺骨的寒,即使用纸糊了好几层,可还是觉得冷风往窑洞里面灌。
窑洞的门外面她还用稻草编制了厚厚的门帘,屋里面几乎都没光线了,可还是觉得冷风肆虐。
窑洞上面还有树,树叶被风刮的嗖嗖作响,即使躺在温暖的炕上,也能感觉到冬日的严寒。
猪头的卤制很麻烦,还要烧毛,刮毛,搓灰。
林森说是给他们弄了个猪头,可实际上是给她找了个大麻烦,没有火枪就只能自己点火慢慢熏毛,毛发熏不掉,吃着看着也闹心,熏完毛发还得拿着刀一点点将黑灰刮下来,之后再拿粗糙的石头将猪身上的灰刮洗干净,光是弄这个猪头,她就折腾了大半天。
下午再卤制半天,等于全天都在为这个猪头服务了。
费事儿是费事儿,但当天晚上用卤制的猪头肉加各种配菜,做出来的那锅乱炖,却是让他们十五个人吃的直摸肚子,连林森都说,“好久没有吃的这么舒服,这么饱了!”
炖肉的汤汁儿那是一点没剩下,连锅底都刮干净了。
“这还没放大料,要是放了大料,味道会更美。”
目前的调料就只有油盐酱醋蒜葱姜辣椒花椒这些,酱油是从邻居那儿买来的,今年她本来要做的,但是太忙,就没顾上,等过了年,天气暖和一些了,她连着酱油、大酱、米醋一起做。
酱油和醋都需要暴晒才能出来味道,6/7/8三个月是最合适的,所以从5月份开始准备就行。
下了霜之后,院子里的蔬菜就都收到地窖了,如今是光秃秃的一片,看着虽然不好看了,但是干净了很多。
鸡鸭鹅鹌鹑的窝都用编制的稻草围了好几层,冻肯定是冻不死的,就是产蛋量严重下降。
今年他们家虽然就收获了一季的粮食,但是申晴买回来的粮食还有他们开荒种出来的杂粮,也够他们这一大家子熬过这个冬天了。
爱玩儿是孩子们的天性,即使外面飘着雪花,只要吃饱喝足,男孩子们就喜欢溜出去玩儿,相反,家里的四小妹则喜欢黏着她,她下地窖整理菜,她们跟着,她在屋子里挑选粮食,她们也跟着,俨然成了她的跟屁虫。
这种岁月静好的日子,都快让她忘记自己只是十四五岁的姑娘家,而不是二三十岁的妈妈桑了。
虽说寨子里已经保障了他们温饱,自给自足问题,但到了年根儿,大家也都心心念念的想去县城热闹热闹,逛逛庙会,买或者换点日用品,能再买点肉,就再买点儿。
他们十四口如果都去,那就跟葡萄串一样,尤其这年代还有拍花子啥的,极其不安全。
虽然她很想去卖点啥,但考虑到几个女孩子,到底是放弃了这个机会,让余景天带着男孩子们去逛了年前的最后一个庙会。
腊月二十五这天天不亮,男孩子们就跟着下山的队伍浩浩荡荡的走了,留守在寨子里的,大都是家里不管事儿的,男娃子们基本都去了,女娃子和小一点的,则留守在寨子。
在别人家可能牵扯到重男轻女的成分,但是在他们家,却是考虑到她们年纪小,又是女孩子的原因。
在古代,女孩子被拍花子拍走,下场只会比沦落成乞丐更惨,尤其是有钱人家的漂亮姑娘。
留守在家的她们除了打扫卫生,也会帮着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儿。
比如将先前清洗干净的棉衣外衫缝补好,叠整齐,放到一边,等着过年的时候穿?
今年孩子们和她都没有新的棉衣穿,他们穿的衣服也都是从前穿在身上的,无非她用那些老旧的布料缝补好,清洗干净。
买到的有限棉花,都贴到了被褥上去,穿在身上的不是又脏又破,而是又硬又薄,虽然不脏了,破的地方也包了起来,可这些棉花早就不暖和了。
本来这次庙会她考虑到天冷,想着他们家也没两件能穿得出去的衣服,干脆不去好了,但这些孩子急的乱窜,莫可奈何之下只能松口让他们去,但估计在路上会被冻够呛。
她空间的棉花,只敢一点一点拿出来,不能一次性贴补给他们。
所以目前为止,她自己盖的那套被褥都是花团簇新,床单被褥则是买的廉价粗布凑合着缝补上的。
女孩子这边,给她们做了两套新被子,以前的旧被子当成褥子清洗干净缝补到了身下,男孩子那边她是一点没顾上,估计以前啥样,还是啥样吧,她是没顾上给他们拆洗。
没有她监工,那些个孩子更不可能自己动手,所以今年虽说是帮他们改造了点儿,但大多数情况,还是得睁只眼闭只眼。
这也是为什么只要她做饭,就得到她这边吃,因为去他们那边吃饭,太受罪了,光屋子里的味道,就够她喝一壶的了。
女孩子的头发夏天的时候被她剪短,又浸泡了多次,清洗多次,才没有带回虱子,要不然可够她闹腾的了。
余景天他们这次去庙会可没空着手,带去了很多他们用稻草编制的工艺品,卖不卖的动不知道,反正兴致挺高的,她说要给他们钱,这货也没要,说他们有钱,还让她在家等着,也不知道会带回来什么好东西。
申晴能文能武,又擅长女红、厨艺,如今已成了寨子里的传奇所在,经常有邻居上门来找她唠嗑,其中想把她招成女婿的可真不老少,每次看到那些人往他们家这边走,她就头疼的喊自己妹妹出来。
“就说我睡了。”每次只要一看到那些人往他们家这边走,她就赶紧回家把妹妹提溜出去应付。
从窑洞进去,穿过巷道,她房间还专门装了一个门,所以,只要看到门紧闭,他们就算想找她喷空,也是没法了。
四个妹妹住在外间,褥子破是破了点儿,但被子还算新,每次这些人过来,都会进来看看这,摸摸那,幸亏家里的东西,值钱的她都放在空间,不值钱又要放在明面上的,就放在了地窖,剩下能留出来让人看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所以他们摸摸看看无所谓,在妹妹的眼皮子底下,他们也带不走。
能舍得花钱来她这儿学习的,都不是很小气的人。
而那些抠唆想要来蹭着学习的,都被她直截了当的撵走了。
你想留下来看,可以,一次不交钱,可以,我还能容你两次三次?那不可能!
所以,次数多了,她也就没有好脸,该撵走撵走,你不走?不走我今天不讲课,大不了教姐妹们复习原先学的,先练习练习,等啥时候把你熬走了,我们再啥时候开始。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小气?”
每次听到这种话,她都一笑置之,对不住,我是靠本事吃饭的,还真就小气了,你能把我怎么办?
至于辱骂她不是男人这种话,她一点不在意,因为她本来就不是男人啊,有啥可在乎的?
众所周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寨子说是山寨,其实和乡下的村庄屯子没什么两样。
甚至这里的人还不如村子里的老百姓,对比之下,他们不足够知根知底,言行举止带了丝痞气和无赖,不是像村子里那样土生土长,很多都是一个姓氏,一个家族出来的,盘根错节,复杂得很。
可是寨子里就不一样了,天南海北,哪儿的人都有,之所以都处在这儿,就是因为逃荒。
大家如今能够和平共处,完全是因为林森的合理化治理,真有哪天他治不住这些人了,那这个寨子距离土崩瓦解也都差不多了。
就这样从日出到日落,天已经黑的不见五指的时候,下山的人才陆续的摸黑回来了。
申晴带着四位姑娘天黑之前就已经将饭菜做好了,可愣是多等了一两个时辰,这些人才回来。
她今天特地发了面,用粗粮烙了白菜豆腐馅的饼子,还熬了一锅粗粮糊糊。
她们做好之后,因为饿,就每个人先吃了两个,结果谁也没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这个点儿。
这些小子去的时候雄赳赳气昂昂的,回来之后一个个累的直呼腿疼脚疼。
想想也是,能不累吗?去的时候靠两条腿儿,回来还是靠两条腿儿,估摸着在县城顶多就待了两三个时辰就得往家走了吧?
问及他们带过去的编织品,出人意料的居然全都卖掉了?
申晴有些难以置信,昏暗的油灯下,她一边烧火给他们热饭,一边惊奇的问他们。
“这可是咱们头一批做出来的,算不上精巧,怎么就卖出去了?”
“卖的便宜点就行了呗,我们可不像狗蛋他们那样,死咬着两文钱五文钱不丢嘴,我们只要有人要,就给,反正实话实说嘛,刚开始做,做的不好,就给个辛苦钱就行,人家看我们实诚,也就没好意思高价钱,大的三文钱,小的一文钱就都被买走了,我们卖完了,狗蛋和他娘还没开张呢!”
去的时候背的大大小小的编织品,一共卖了三十五文钱,这三十五文钱,余景天又添了六十五钱,凑够一百文,买了十斤的猪肉,抢到的还是上好的五花肉。
“猪肉都十文钱一斤了?看来过年涨了两文钱,年前那次买还八文钱呢!”
“该过年了,当然什么都涨,除了猪肉,我还花二十文钱,买了一些碎布头,看看回头能不能给我们做几双鞋?”
余景天从背篓里倒出来大半篓子的布条,申晴虽然看不清颜色和大小,但是能摸得到手感,二十文钱是不是买的有点少了?
结果旁边的小五又倒出来大半篓子,她一看,别说做鞋面了,就是做袜子裤头,那也是够了的。
男孩子穿啥都费,这二十文钱花得值。
申晴把饭热好之后,招呼他们洗手开始吃饭,看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问。
“咋滴?晌午在县城也没吃顿好的呀?”
当她看向余景天的时候,后者一边啃馅饼,一边说:“怎么没有?一个人造了四个肉包子呢!”
申晴无语:“就吃了四个肉包子啊?”
小气的余景天听了瞪眼睛:“一个人四个肉包子还少?肉包子现在两文钱一个呢,光我们九个人就花了七十二文钱呢,本来还想着回来的时候,再给你们也带点儿,结果人太多,走着走着就远离那个包子铺了,后来买了肉,想着你做的可比买的好吃多了,就没再买。”
“那你们今天都看了啥热闹啊?”
买不买肉包子的,无所谓,她先前攒的肉饼现在还时不时的偷拿出来过过嘴瘾呢!
当然,开小灶没有其他人的事儿,是她自己吃,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的那种。
“啥热闹啊,净看人了,啥也没看着不说,还听说各地的官员都在收拾行囊,准备跑路呢!”
申晴一惊,“咋滴?皇上御驾亲征打败仗了?”
余景天点了下头,“如今人都被抓走了,两国正在谈判呢,知道消息的那些官员,都开始动用自己能用的人脉,往外转移财产呢,林森就是因为这个事儿,提前走了,想必是有什么谋划了。要是我,我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你想现在贪官污吏这么多,随便抢一个,就够这些人吃喝大半辈子了。”
没想到这个皇帝这么没用啊,这才打了几天啊,就被抓了?
现在两国谈判,呵呵,谈什么判啊,结果要么改朝换代,要么废了原先的皇帝,能人取而代之。
然而余景天却摇头:“现在朝中压根儿就找不出来能独当一面的人,该杀的都在去年被杀完了,剩下的这些不是酒囊饭袋,就是墙头草,哪个有沈家在世时候的气焰和手段?一代不如一代,看来金国到了这位祖宗这儿,算是彻底毁了!”
因为今天天色已晚,所以也没有聊多少,尤其这些孩子们也累了,吃过饭,又给他们烧了洗脚水,一个个泡完洗干净,才算度过了这忙碌的腊月二十五。
【1131】味觉小娘子25(4000+)
晚上,申晴躺在温暖的炕上,听着窗外呼呼作响的寒风,心里却是在感叹,这才不过一年的时间,金国就要易主了?可怜路上那些同族人,但凡能熬得过来,是不是就有大赦天下的转运了?
她因为是任务人,命大的逃了出来,那沈氏一族的其他人呢?
沈老爷子,凭一己之力,旺了整个家族,也毁了整个家族。
也幸好她的爹不争气,娘替她伪装了身份,否则,只怕她没办法这么轻松的做到金蝉脱壳。
从腊月二十六开始蒸包子、馒头,炸丸子、油条、饽饽、豆腐,一切有条不紊的在为年三十儿准备着。
本以为第一年的年三十儿林森要错过的时候,他冒着凛冽的风雪掀开了他们家的草帘子。
风雪太大,刮的他身上都是,刚进屋的时候,她还被吓了一跳,直到去掉外面的动物皮毛制作的帽子和大氅,才露出林森冻得通红的鼻头,上来第一句就是:“啊呀,可算赶回来了,可冻死老子了,快,让我烤烤火。”
即使是年三十,可金国没有火药,自然也无法制作出鞭炮,所以大地很是安静,反而是凛冽的寒风率先打破了这团圆之夜的静谧。
小十二正在帮她烧火,她拿着铲子在锅里面搅和锅底,因为今晚包了好多饺子,下锅翻三滚,差不多就能吃的时候,这位大仙就这么毫无预兆的出现了。
他一进来,就感觉冷风嗖嗖的刮,即使关上门,也能听到他牙齿在打颤,申晴赶紧给他让了个位置,小十二还特意将烧火的凳子给让了出来,林森不客气的接过凳子坐下,双手颤.抖着覆盖在了灶膛边。
她先给他盛了一碗饺子汤:“你快喝点热汤暖和暖和,一会儿咱们就吃饭,咋赶到这个点儿回来啊?”
“我虽然孤家寡人一个,可也想过年啊,再说了,跟我一起的兄弟,可都一个个急赤白脸的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呢,我也不好耽误人家啊?”
林森抱着温暖的碗,稀溜溜的喝了几口汤后,发出舒服的呻.吟:“啊……,太舒服了,太暖和了。”
申晴拿起葫芦做的水瓢,从旁边大水缸里又舀了一瓢水,倒入铁锅里盖好,之后吩咐大家收拾桌子,吸洗手准备开饭。
今天灶膛架了两个锅,另外一个锅并不是很大,申晴直接抱起来就放到了堂屋正中间那个垒的炉子正中间。
放好之后就让余景天把下面的口打开,林森好奇的探过头,对于新摆设有些好奇:“那是啥?”
“吃饭用的炉子,这大冬天的,做好的食物端上桌就凉了,我在中间开了个灶膛放木炭,上面搁个陶罐,这样一加热,食物就能温热入口了,大家围在一起吃,也暖和,因为是炭烧,所以烟气不大。”
说话间,饺子也煮好了,申晴开始在弟弟妹妹的帮助下一碗一碗的饺子装盘上桌。
最后给林森盛了一碗最多的,还顺便踢了他一脚:“还愣着干啥啊?把你那大氅脱下来挂门口,洗手过来吃饭,今晚除了饺子,还有一锅乱炖,饺子包的多,猪肉大葱、猪肉白菜、猪肉萝卜三种馅,管够,随便吃!”
为了这次饺子,她将珍藏许久的狼肉,也尽数剁碎包了进去。
今年的饺子馅肉多,除了猪肉,就是狼肉了,因为肉多,又都是瘦肉,估摸着尝不出来。
桌子不够大,等申晴和林森过去的时候,发现内圈坐的都是小的,外圈站着的都是大的。
大家看到他们俩过来,纷纷要让位,被申晴给按下了。
“位置紧,大家凑合着吃,不够了咱们再下,对了,让你们弄的蒜汁儿呢,也拿出来,喜欢吃辣的酸的,可以蘸碟啊,我一碗饺子就够了。”
申晴今天一天都围着灶台转了,光是闻这个油烟味儿,都觉得够了,尤其今晚的大锅炖菜里,大多都是之前卤制的猪内脏,她不爱吃这些,干脆把位置给孩子们让出来。
这一大家子兄弟姐妹在关键时刻才能体现出他们的友爱互助,吃饭就能看出来了,男的让女的,大的让小的,几个小不点的碗里面有肉有菜,吃完了够不着,还有哥哥帮忙夹,她很欣慰他们能做到这一步。
林森看着色香味俱全的肉菜,自然没跟他们客气,这一大帮人就这么凑合在一起吃饭都有大半年了,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假客气,端着碗过去就扒拉一筷子菜到饺子碗里,一边吃一边点头。
“为了这一顿热乎饭,我折腾一天赶回来,值了!喂,青弟啊,今个儿辛苦了,一会儿给你发个响!”
申晴脸一黑:“你就吃你的吧?话还不少,既然要发,人人都得有,”
林森今天很高兴,“那当然,见者有份,大家都赶紧吃,吃完了咱们互相拜个年,说个吉祥话,今晚上哥哥给你们发压岁钱!”
‘哦吼~~~’孩子们雀跃起来欢呼的同时,不忘胡吃海塞的往嘴里面添食物,看着他们的吃相,她不止一次的感慨,要是把这些画面都录下来,那妥妥的吃播现场啊,专治后世孩子的挑肥拣瘦。
吃完饭就不需要申晴干啥了,有这么多劳力,他们自然会去分担饭后谁刷碗,谁收拾屋子。
半年时间,他们早就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方法,压根儿就不需要她插嘴,就能给她收拾力量了。
众所周知,古代天一黑就没啥娱乐活动了,你说要是夫妻之间吧,那还能玩玩烙饼游戏,可兄弟姐妹之间能干啥?聊天?啥时候不能聊啊,非得大晚上聊?玩儿?玩啥?冻手冻脚最适合躺被窝。
所以,吃完饭就没啥事儿,大家拉扯着林森让他给发压岁钱,林森出去一趟再回来,就抓了好多的铜钱。
一个孩子发了五文钱,包括余景天也是,五文钱,但是到了她这儿,却是一碇五两重的金元宝?
看到金元宝的时候,饶是申晴的一双眼睛,也开始放光了:“我的天啊,这是给我的?”
“那可不是给你的?赶紧收着吧,辛苦大半年了,天天来你这儿蹭饭,就当我犒劳你的了!”
其实林森手里还有很多首饰,可这些首饰也不好当着这些熊孩子的面拿出来送她这个‘男人’啊?
思来想去,干脆送个金元宝得了,实惠又实用,想买什么她自己买就好了呗?
果不其然,这女人一看到金元宝眼睛都亮了,嘴里还说起了各种拜年吉祥话,他听得嘴角忍不住上翘。
看来,这钱真是好东西,花到哪儿哪儿得劲,平时这女人会跟你说这些吉祥话吗?
看,元宝一给,可不就乖乖说吉祥话了?
散财童子散完了财也没多耽搁,就回屋生火去了,累了一天,他可得好好休息休息。
年三十儿的饭已经吃过,接下来天大地大也没有他睡觉重要。
余景天看申晴抱着金元宝啃了一下,牙下意识的疼了起来,心里想着的却是,这元宝是这位从墓地里挖出来的呢,还是从哪户达官贵人的红木箱子里抢来的?
有了金元宝压腰,申晴觉得这一晚睡得特别好,不想后世,年三十晚上鞭炮声就没断过。
但是在这里,可以让你一觉睡到大天亮。
大年初一她直接睡到太阳高高挂起,才从炕上爬起来,孩子们已经在外面清扫积雪了。
昨天还阴沉下雪的天,今天太阳居然出来了,晴冷晴冷的,但阳光很好,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她整理好床铺,穿上棉袄出来的时候,孩子们已经将院子彻底打扫干净了。
小十还从鸡窝那里掏了几个鹌鹑蛋和鸡蛋,兴冲冲的拿过来给她分享。
隔壁林森家院子里的猪圈里,几个半大的小子正在喂猪食,这是他们每天早上都要做的事儿。
人可以先不吃饭,但猪到点要是不喂,它们能吵死你。
林森是独居老人,孩子们在外面闹腾,也没把他给吵醒,申晴换好衣服和鞋子,领着孩子们到处转转,散散步,呼吸下新鲜的空气,顺便再看看大家年初一早上都在干什么。
昨天家家户户都张贴了大红喜色的春联,今天白茫茫的大地里,倒是这些春联尤为显眼。
基本上孩子们都起了,有的跟着大人在打扫,有的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冬日的欢乐,在这一刻阐述的淋淋尽职,这要是放在后世,可能这会儿都拿着火柴或者打火机去找没有燃尽的鞭炮了。
今天是年初一,申晴打算为大家好好做一桌子菜。
除了热菜,她用猪皮熬了皮冻,凉拌的皮冻加入蒜汁、辣椒油,Q弹爽口,是每年过年都不可少的凉菜拼盘之一。
除了猪皮冻,还做了凉拌皮蛋,皮蛋是她自己腌制的,个大流黄,味道浓郁。
金国尚没有花生,她用黄豆生了豆芽,还用泡好的黄豆和辣椒做了酱豆,蘸酱吃饭非常下饭。
剩下的一道凉菜就是夏天腌制的稻花鱼了。
天冷,凉菜本就不怎么受欢迎,虽然他们十五个人,但四道凉菜是足够的了。
之后在饭桌中间放置一个陶罐,里面放卤好的猪杂,加上豆腐豆芽辣白菜等来一锅乱炖。
又自制两个小炉子,一个上面炖的酸菜鱼,另外一个炖的小鸡炖蘑菇,最后再上两大盘扣肉。
大年初一晌午的这顿饭,炉灶上溜的是前几天包的包子、豆包、馒头、饺子,一大两小热锅里都是硬菜,四道凉菜,还有两个扣碗,足够丰盛吧?
林森还在睡觉都被她叫起来洗漱吃饭。
吃饭之前,孩子们轮流给她拜年,虽然大家是同辈的,但还是出于意思,每个人发了两个铜板。
“我可没有咱寨主有钱,给你们意思意思得了。”
作为老二的她都出来发钱了,那身为他们当中的老大,余景天就算再抠,也得站出来每人给发了老三文钱。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昨天寨主给的钱还没暖热呢,今天就加倍还回来了。
最好性的莫过于孩子们了,过了个年,三个哥哥姐姐发钱,每个人到手十文钱,肯定高兴呀!
对比旁人家,他们家这待遇估计是最高的了。
因为这边没有亲戚朋友的多的是,所以过年大家都不互相串,各管各家就好,这样一来,就会尽可能的减少彼此的损失。
毕竟,你家如果三个孩子,我家俩孩子,那我家不是吃亏了?
也许刚开始大家还互相逛,互相拜年,可时间长了,觉得吃亏的人多了,也就没落了这种习俗。
这也是为什么大年初一早上,没有人来他们家拜年一样。
也许走在路上,或者路过谁家门口,会远远的打一声招呼,但是孩子们成群结队的上门拜访的场景,几乎是看不见的,也别说吉利不吉利了,可能家家户户都不富裕,所以难免会算计的多一些。
申晴刚开始是不知道的,吃饭的时候问起来,林森才说起这件事。
“我记得我们小时候也不乱串,可能只去叔叔家,其他和我们没什么关系的人家里,都不去,娘说,谁家都不富裕,就不要去平添别人的烦恼了,因为你过去,就要随礼,礼重了轻了都不合适,倒不如不送,说几句吉祥话就行了。”
申晴他们初来乍到,按理说应该趁着这个年,好好的拜访下左邻右舍,但林森这么一说之后,她就招呼孩子们,这个春节看到长辈要问好,同龄人要热情好客一些,拜年的琐碎细节,就不要去深究了。
发完压岁钱,某人的眼睛就放大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做的小干锅,上面热食物,下面加炭,惹得林森趴那儿研究了好半天,还夸她天生就是为美食而生的人,对美食太有想法了,一般人想不出这样的招式。
其实她也是没办法,谁让这天比她想象的还要冷呢,不把食物热起来,到嘴哇凉,味道会减一半的。
得亏这边的人冬天经常吃的也是乱炖,这是保存食物热度的最好办法。
即使今天是年初一,大家也是每人扒拉一碗热菜,拿着热馒头(包子、饺子)就着吃,就跟自助餐一样,想吃啥叨啥,等锅底的炭火燃尽,他们这顿饭也吃的差不多了。
【1132】味觉小娘子26(3000+)
在申晴的观念里,过了正月初一,他们家的年就算是过完了。
正月初二一大早,她刚起床,准备散步,看到林森背着个包袱就往外走,站在栅栏边上就问。
“上哪儿呢这是?”
林森看申晴水汪汪的大眼睛瞧着自己看,莫名的升起几分神秘:“出去玩儿啊!”
申晴看了眼碧空如洗的天,“虽然这两天天不错,太阳也给力,可依然冷的冻鼻子啊,你能去哪儿玩儿?”
林森三步并做两步走到她跟前儿,二十岁的他已经高出她半个肩膀了,还得低头瞅她。
“有没有兴趣去瞧瞧那些贪官污吏的家里,都藏了什么宝贝?马上就要亡国了,这个年对他们来说可没有任何意义,这会儿可能都在收拾行囊,准备随时跑路呢!我跟你说,他们转移宝贝的方法再多,也逃不过我的眼睛,只要被我发现了,哼哼,”
申晴冷瞥了他一眼,“合着你还挺骄傲的?”
“那当然,这可是老子的看家本领,外人我可是不传的,要不是天寒地冻这墓地不好盗,我才不屑跟他们玩儿猜猜猜呢!”
看他没脸没皮的样子就觉得来气,申晴瞪了他一眼,搓着手转身就走,谁曾想这个挨千刀的,居然抓住她的头发把她给揪了回去。
“欸,别走啊,你真不去?我跟你说,去了能让你长见识,你可别后悔啊!”
申晴原本对抢劫这种事没什么兴趣的,就算是贪官污吏的,那也得靠‘抢’,这个字包袱太重,她不想沾染,可是林森接下来的话,却让她的脚步瞬间一顿。
“你别瞧不起老子做人做事,年前抢的那批银子,可都送到乡下那些困难户了,除了银子,还抢了粮食,有钱有粮了,老百姓才能过得上好日子,凭啥那些贪官污吏的吃的各个膘肥体壮,老百姓却骨瘦如柴的缩在漏风的稻草窝里面过冬?”
“是,天底下的穷人多了,我不可能都能帮得上,但是,能帮一个是一个,难道不是吗?就像这些贪官,你抢了他一次,他难道就没了?不,他们不可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这些当官的,十个八个都是贪,真能找出那一两个清官,我指定不会动他们,但只要让我查出来谁贪了,我就绝对不会放过他们,不说远的了,就庆元县附近,还没有老子抢不了的官!”
林森的确是个有本事的,但是这大话讲的多了,就不怕闪着舌头?说得好像那些当官的都是废物一样,送上门上他抢?该不会人家就是为了糊弄这些山匪,特意让他们去抢,好转移更大片的财产呢吧?
想到这里,申晴下意识的住了脚,她有随身空间,是不是更便于将这些金银珠宝匿藏起来?
而且,她要是想做好人好事,那真是太方便了,毕竟从开始她就有周游列国的打算。
把银子送到需要它的人手中,不就是她做任务的意义?
至于这些贪官会怎样,既不是她考虑的,也不是林森会考虑的。
她抿了抿唇,看看这朗朗乾坤,似乎不能在此消极下去,要不?出去转转?长长见识?
于是,她转身看向林森:“就你自己?”
“哪儿能啊,他们已经提前走了,我一会儿骑马去,你……,要跟我一起?”
申晴点了下头,“你等我一下,我收拾下东西,马上就来。”
申晴转身就走,留下林森看着她的背影消化完后,嘴角扯出了一丝期待。
她也没啥可收拾的,有用的都在空间,无非是转身回家跟孩子们交代了一声。
结果小的们都没意见,还说让她一路多保重,但是那个大的不乐意了。
“不行,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我也要一起去。”
于是申晴再出来的时候,后面还跟着背着包袱的余景天,看到他,林森的眉头当时就拧巴起来。
“你去干啥?我就一匹马,带不动你们两个,”
“那她留下,我去,我也想长长见识。”
“去,小屁孩儿,你懂什么?你武功有她好吗?你会做饭吗?你识字吗?带你干啥?还不够累赘的!”
反正不管余景天怎么赖,林森就是不带他,结果他直接抓住申晴的胳膊。
“那不行,如果你不带我,也别想带她,她是我的,不是你的,哪能说跟你走,就跟你走?”
说着,不忘回头瞪她:“你是什么身份,你自己不知道?那么多男人,你跟着去什么去?”
申晴倒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她说今个儿的小弟怎么瞧着有些不对劲呢,原来是在担心她。
那如果不去,有些遗憾,毕竟这边刚刚下了决心,可要是去,余景天指定要跟着,这可咋整?
“要不,就一起呗?多个人还能多个照顾不是?”
“小屁孩儿跟过去只会耽误事儿,”
“你说谁小屁孩儿呢,我比她还大呢!”
申晴无语翻白眼儿,你可不就是小屁孩儿?老娘的心理年龄,可比你们谁都老。
林森瞧不上他,他又这么死乞白赖,再这么下去:“太阳都要落山了。”
林森大概是真的想带她去,因为时间的关系,也的确掰扯不下去了,干脆恶狠狠的瞪了余景天。
“会骑马吗?”
申晴还想着余景天要是不会的话,她可以骑马带着,谁想到人家非常骄傲的抬了抬下巴。
“那有什么难得?必须得会啊,不会我哪儿好意思跟着啊?”
寨子里统共就三匹马,这是林森的私有财产,本想着他既然问了,那肯定会有两匹马,结果到那儿一看,就剩下一匹马和一头驴了?
“小黑呢?被谁骑走了?”
“今天天不亮的时候,曹怀和老根两个人一人骑走一匹,就给您剩下这一匹。”
余景天听到这儿,还有啥不明白的?上去就要去碰那头棕红色的高头大马,结果马儿一看他靠近,蹄子一扬就朝他踢了过去,吓得申晴赶紧把他拽了过来。
“你干啥?不要命了?”
余景天这才意识到这头红棕马儿认主。
下一秒,似是为了显摆,林森过去摸了摸马儿的头,立即得到它热情似火的拱头回应。
余景天脸一黑,下意识的看向旁边明显低了很多的驴子:“我不要骑驴子。”
林森冷哼一声:“你问问驴子愿不愿意被你骑,爱骑不骑,青弟,你一会儿跟我骑马,他?让他自己看着办,愿意跟就跟,不愿意跟就转头上山去!”
被林森这么一剜,余景天心里那个憋屈哟!
因为时间紧张,林森上了马之后,低下身子朝申晴伸出了手,申晴下意识的回头看余景天。
“你看他干什么?赶紧点,再不快点,就就摸黑走了,冬天天短,我们得在天黑之前赶到。”
林森把脚蹬给她让出来,申晴虽然腿短,但是弹跳力还不错,被林森的大手一拉,竟是很轻松的就爬上了马背,坐在了林森的后面。
刚一上马,林森就接过了老欧他们递过来的大氅,大氅很大,他扭头对申晴道。
“一会儿你抱着我,钻到我身后,我在前面能帮你挡着风,这样你就不冷了。”
申晴点了下头,正要照做,下面的余景天却在这时发出不满:“你下来,我跟他骑一匹。”
申晴一愣,似乎没想过这个可能性,她看了眼一脸憨态可掬的驴子,和这头烈性十足的马儿一对比,高低立现不说,速度上估计也难以超越,如果她骑的话,倒也不是不可以,只是确定还能在天黑之前赶到?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林森却理都没理余景天的话,拉住缰绳就拽了个方向:“走。”
马儿哒哒哒的就转过了身,在余景天不甘的目光中,他懒洋洋的对他说了句。
“我们在定远县县城等你,最多一个时辰,晚了可就不等你了。”
说着,就带申晴钻进了密林之中,耳边呼啸的寒风刮起来,才让她感觉到了马儿的速度。
林森一走,没戏唱的余景天不再犹豫,咬着牙牵了驴子出来,穿大氅,拽缰绳,等他好不容易出了林子,哪里还有林森他们的影子呢?
汤圆并非第一次骑马,坐马,但是被人带着骑的次数,记忆里还是很模糊的。
因为马儿速度很快,所以在林森的不断嘱咐下,她不得不抱住他的后背,紧紧的缩在他的大氅里面。
厚重的皮毛御寒挡风,却有些不透气,她只能从依稀出现的空隙里,大概猜出走得是什么路。
路上林森很少说话,因为这种情况下说话会吃风,冷风灌入嘴的滋味儿并不好受。
但她能从他宽厚的肩膀感受到他的温暖和伟岸。
倒是看不出来,那样瘦弱的他,身材居然还不错,宽肩窄腰的,尤其腹部的肌肉,似乎格外的结实……
大概已经很久没有摸到过腹肌了,所以感觉得林森有腹肌之后,她没控制自己的手,就这样摸上了,结果很快耳边就传来他粗嘎的声音:“别动手动脚的,老实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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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还有一章
【1133】味觉小娘子27(2000+)
突如其来的声音将申晴惊了一跳,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之后,脸颊嗖的一下升到了最高。
“呃,对不住啊,我就是好奇,好奇你肚子上的肉为什么这么硬。”
说着,再不敢占人家便宜,就在她的手要离开的时候,林森突然腾出一只手,将她的手按在了他的腰腹上:“不想掉下去就抱紧了,”
林森的声音有些急,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威慑力,申晴就以为人家没放在心上,毕竟她在他眼里,还是个地地道道的男孩子,摸两下怎么了?
想归想,小手被他这么一按,就彻底老实下来,不敢再造次。
感觉到身后的人彻底安静下来,那种酥麻呵痒的感觉随之消失后,林森的注意力就放在了骑行上。
虽然是坐在马背上,可照样被颠的前后晃荡,因为被包裹起来的她太温暖,颠簸也没挡得住瞌睡虫袭来,就这么滴,她居然睡着了???
林森是因为背后太安静,他叫了她两声,没有回应,才黑着脸猜测人可能睡着了。
好啊,他为她遮风挡寒,她可倒好,无聊到睡着了?是不是也太不把他当外人了?
外人?不,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称呼。
林森骑马的时候,可是丝毫没体谅身后人能不能追得上。
平时这山路到县城,也就两个多时辰,慢点的话三个时辰,驴子都到了,要是骑马快赶的话,能缩减到一个半时辰,这一路林森走得很是顺利,到达县城边上的时候,太阳彻底的从云里面钻出来,阳光充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
快到县城时,马儿就慢了下来,考虑到身后人的姿势,林森一直僵硬着身体,慢条斯理的晃悠着缰绳,直到城门口的时候,才动手晃醒了后面的人儿。
“青弟?青弟?你醒醒!到了,咱们到县城了。”
申晴悠悠转醒,刚开始一黑,直到林森将大氅撤掉,才觉得阳光刺眼,她下意识的靠在了他的背上,用手挡住阳光:“我们要进城吗?”
“不进城,就在这等着,那边有卖馄饨、包子的,你要不要吃?”
虽然是大年初二,可喜欢热闹的人们还是喜欢聚集在县城周边,以往这里就是早市的聚集地,即使过年,也没有停下,反而比以往的人更多了。
一听说有吃的,申晴这才想起来早上起来之后还没吃东西呢,等眼睛恢复正常视力之后,立即兴奋的朝他点头:“吃吃,我饿了,对了,余景天呢?”
“管他呢,估摸着一两个时辰才能追的上,咱先吃着,顺便逛逛,一会儿去路口找个能晒太阳的地方歇着等他。”
林森没有抛弃余景天的意思,让申晴松了口气,看了眼热热闹闹的人群,她刚想翻身下马,翻到一半儿才想起自己腿根本就没有那么长,就在她站在脚蹬上往后看,测量距离的时候,身后一双手拦腰把她轻松的抱了下来。
双脚踏地后才发现这马儿比她想象中的高多了。
大氅直接被搭在了马背上。
林森把马儿牵到有干草的地方,拴在大石头上,就准备拉着她走,申晴回头看了一眼。
“你就不怕它丢了?”
“小风可不是一般的马,全寨都没人敢骑它,你觉得谁能偷的走它?”
“你的马再厉害,那也不是汗血宝马啊,万一禁不住诱惑,吃了别人的东西,哭你都来不及。”
林森回头看了她一眼,眼里闪过一丝赞赏:“哟,可以啊,居然还知道汗血宝马,不过,那又如何呢?我这马虽然不是名贵品种,却也是从西域弄过来的上等良驹,今天我的速度不快,真的快起来,他余景天追到天黑也未必能追得上来。”
林森的小风看起来就壮实,体型更是堪称完美,她虽然对马儿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却也知道这匹马如今正值青壮年,是一匹不可多得的良驹。
既然他说没事儿,那应该是没问题的。
申晴不再多说,就挤进了人群。
大年初二堪称庙会现场,卖什么的都有,吃的喝的玩儿的用的,应有尽有,尽显民间风俗。
炸年糕、炸枣糕、糖糕,冰糖葫芦,各种面食,腌制的菜、还有活鸡活鸭,陶器、瓷器、土瓦器皿、铁制品、做好的鞋样、成衣,应有尽有,看的她眼花缭乱,都不知道吃哪个。
林森更绝,不知道从哪儿买了个烤鸡,用油纸包着可就抱过来了,直接扯给她一个腿儿。
自己揪着鸡脚在那边啃边往她这儿塞:“饿了吧?趁热吃,香着呢!”
申晴吸了一口气,接了过来,咬上一口,外酥里嫩,“烤鸡?”
“是啊,烤鸡,好吃吧?那老头儿,一天就卖十只,去晚了都没有,我刚刚硬抢了一只过来,”
说着说着,察觉到她质疑的目光后,把嘴里的肉吞下去:“想什么呢,我可给钱了,再说了,我是熟客,他都是边骂边给我装的。”
难怪一眨眼的功夫就买到了鸡,刚刚那里挤了好多人的,只是——
“一大早吃这么油腻的?”
“腻了呀?简单,走,那边有卖羊肉粥的,可好喝了,是用小米糊糊大豆糊糊做成的,特别细滑,羊肉也很嫩,一点也不膻气。”
不是说吃馄饨和包子呢,咋又去吃羊肉粥了?
不过这种粥她还真没吃过!
跟着林森左拐右拐,最后在一个老太太的摊位前停了下来,看到人家,这货就热情的高喊。
“奶奶,来两斤羊肉,两碗粥。”
老人家转头一瞧,大概是觉得声音熟悉,细细眯着眼睛一瞧,就乐了。
“小森来了啊,我这一斤羊肉可是要三十文呢,你又不是不知道,居然还要两斤?你吃得完吗?”
“奶奶,带走带走啊,用油纸给我包着就行,粥赶紧端上来,我这小老弟还没喝过呢,让她也尝尝咱家的羊肉粥有多好喝,快点啊,老弟,”
老人家是带着孙子在这儿卖的,林森叫人家小老板老弟,熟稔的语气一点不难看出他们的关系有多铁,也让她打开新大陆一样,似乎看到了这位寨主大人,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1134】味觉小娘子28(4000+)
乳黄色的粥用勺子轻按,还能弹起来,入口之后,又香又顺滑,碗底是羊肉铺的,热粥泡羊肉,吃起来又香又醇还可口,只吃上一口,申晴就被这个味道深深的打动了。
回过头去看,小老板一边给食客盛粥,一边和林森插科打诨,这货也是绝了,端着碗站着在那儿和人家喷空。
羊肉和粥都是提前做好的,到了这儿奶奶还忙着炸油条,在豆粥里面泡油条,味道也非常好。
林森说他们家好吃,她深以为然,因为味道是真不错,而且祖孙两个也很干净利索。
闲谈之中知道,爷爷卤制的羊肉,奶奶熬得豆粥,孙子如今正在学艺阶段,本来爷爷奶奶不用这么辛苦的,可是孩子的父母灾荒年去世了,只能等孙子长大再挑起大梁,重新开始培养。
一碗粥两文钱,如果加肉,十文钱。
这个价格对于老百姓这个消费群体来说,算不上便宜。
但是味道好,就能留住食客。
“他们家的山羊都是自己养,自己宰来杀的,冬天喝这个最舒服了,而且,他们也就冬天出来卖,春夏主要养羊,一家三口的生活过得很是辛苦,这两年孙子能帮得上忙了,才逐渐从丧子之痛中走出来。”
林森直接给了一两银子,奶奶看了要找零,他嬉皮笑脸的过去揽住她的肩膀。
“别以为我没看到啊,我要两斤肉,你给我装了多少?一两银子只少不多,等我回来,还来你这儿喝粥哈。”
“臭小子,你给多了,我才多给你多少?赶紧别走,我得给你找零,哪能次次都占你便宜?”
“那奶奶就长命百岁,让我多喝几年您做的粥不就行了?好了,我们得走了,着急赶路呢!”
“不找零也行,油条装几根没问题吧?”
“行行行,那您装吧!”
老太太赶紧用油纸包着,足有十来根儿吧?看的林森无奈的朝她摇头:“你呀你!”
“路上小心着点儿,下次记得来家里喝,羊肉管够!”
“得嘞,给爷爷带好啊!”
……
寒暄着挥手再见,抱着油条和羊肉走出人群,申晴看着他笑:“到底谁占便宜了?”
林森无奈:“肯定是我了?奶奶对我的好,亲孙子都吃醋,不过我偷偷的又塞了一两银子到她的兜兜里,放心吧,我指定不能让他们吃亏的,当年是我救了他们,这些年在她家可没少吃东西,每次都不收钱,搞的我每次放钱都偷偷摸摸的。”
“那孩子的父母?”
“啥孩子啊,和你差不多,能算是孩子?只不过以前有父母庇护,没提前接触这些。他父母是去找东西吃的路上,被流寇打死的,本来身体就差,想给老人和孩子找点吃的,结果,唉,万般皆是命啊!”
吃饱了,还又带了这么多好吃的,两个人干脆就坐到小风旁边的大石头上,一边啃烤鸡,一边等余景天。
“一会儿我们去哪儿?进城吗?”
林森摇头:“这附近都被我们薅羊毛薅的差不多了,等下是去农庄换马,去府城。”
申晴诧异的扭头:“你在这附近还有农庄?”
林森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瞧不起谁呢?”
看他这欠揍的表情,申晴觉得自己是不是低估了他的敛财能力?
当她怀疑的目光与他的眼神相接触的时候,后者冷哼一声。
“收起你心里面的质疑,我这些产业可都是靠自己本事挣来的,和那些抢来的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盗亦有盗,分得清外来的,和自己挣钱的区别,每个人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在谋生,不会去拿那些毫无关系的银钱,基本上抢来的,到手就转出去了,即使有的会因为时间关系压下来,可早晚也会换成等值的转送出去。”
林森的求生欲很强啊!
生怕她嫌弃他匪的身份!
“那你岂不是地主了?”
林森想了下,摇头:“就十来亩而已的小庄子,算不上地主,要不是为了找一个据点,我也不会去买庄子,城里没有郊区方便。我也没打算一辈子留在这个地方,”
“你这个想法倒是和我不谋而合了,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尝遍世界美食,不仅要尝,我还要试着做做,种地什么的,还真不是我的最终目标。”
这是林森第一次听申晴说这样的话,一时之间有些兴奋:“你是说,你也想游遍整个国家?”
“并非一定要金国不可啊,不是还有宋国和梁国吗?有多远走多远啊,最好可以从北到南,从南到西,再从西到东,这样一来,就能品尝到不同地区的特色美食了。”
林森无语,“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吃货呢,难道世界这么大,你就只是为了口吃的?”
“为吃的咋了?民以食为天,不是吗?你这么努力的活着,不都是为了填饱你这张嘴?”
林森:”……。“说的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这么说起来,他如今这般努力奋斗着,其实也是为了这张嘴?
说人家是吃货,自己又何尝不是?
“既然我们目标如此相同,何不联手走世界?”
申晴听了就摇头,“不要,我自己走就挺好的,为什么要带上你?你自己混也挺好的,也不用捎带上我,我觉得咱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不需要走在一起。”
被拒绝了?
林森有些不满:“自己走是走,两个人一起走还能有个照应,怎么就不行了?”
“不方便,行不行?哎呀好了好了,不提这个了,我问你,你们有计划和目标吗?”
不方便?有什么不方便的?
然而在看到申晴那双剪瞳时,他猛地反应过来,所谓男女之间的不方便?
啊哈,要是这个理由的话,其实还是可以克服的嘛!
不过看她的样子,明显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正巧,他的前方出现了余景天略显狼狈的身影。
唇角一勾,适时截住了刚刚的话题:“哦,你说抢劫的目标和规划?”
申晴丢了个白眼儿给他,林森呵呵一笑,“那必须的有啊,不过这个你暂时不用操心,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现在的问题是,你的那些兄弟姐妹们,回头你还捎带着吗?”
申晴顺着他的视线往前一看,却见余景天骑着一头毛驴,略显疲惫的朝他们这边哒哒而来。
她顾不得回答林森,直接站起来就朝余景天跑了过去:“你还好吗?”
余景天并不好,这一路颠的他都快要吐了,等到了她面前,直接从驴背上滑下来,申晴想拉没拉住,他直接躺倒了土路上,气喘如牛。
“我不好,这驴子太能跑了,一刻不停,我现在脑袋都是晕的。”
申晴赶紧把他扶起来:“你这是饿了吧?快,这里有油条,有肉,你先垫吧垫吧。”
林森看申晴在余景天面前忙来忙去,口气恶劣的鄙视他。
“这就不行了?是不是没出过远门啊,不对,这也不算远门,如果这你都累了,那你当初是怎么从你那镇子来到我们山寨的?还有,你一个大男人,像娘们一样,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适?赶紧吃,吃完了我们还得赶路呢,老子可是等了你快俩时辰。”
说着,林森牵着驴子就去放它吃干草了,余景天则被他的话刺激的不行。
这不是在变相的说他没用吗?
他累是有点夸张,那不是看到申晴和他坐在一起,他心里不平衡导致的?
但也没有他说的那么没用,他只是有些疲惫,颠的厉害,连胃口都没了。
拿着油条意思吃了一根,看到烤鸡也没有想吃的欲望,摆摆手,喝了点水袋里的水,就站起来对林森说。
“我没事儿了,休息够了,咱们可以走了。”
林森挑眉看了他一眼,心想这小子还挺来劲儿的?
也罢,反正这儿距离庄子没多远,马儿和驴子都需要适当的休息,等回去再踏实的歇息也不迟。
于是招呼申晴赶紧上马,在确定余景天是真的没事儿后,这才跟着林森上马。
余景天在后面跟着,看着两个人共骑一马,心里面憋屈极了,好像猫爪子在那儿挠似的,越着急越上火,却又无能为力,因为他没钱买马,不骑驴子,可能连这个背影都看不到。
他也不知道自己难受啥,反正就是觉得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太碍眼,迫不及待的想要扒拉开。
林森带着他们从东城门绕到了西城门,走了半个多时辰的土路,就到了农庄。
诚如他自己所说,这个农庄并不大,十来亩地,两排土坯房,一排住人,另外一排好像还养了什么家禽牲畜,远远的,依稀能闻得到臭味儿。
庄子里种的都是冬小麦,林森说:“为了统一管理吧,毕竟大家都比较忙,没有那么多时间种地,冬天就种小麦,等秋收之后就种荞麦或者谷子,一年收两季。”
“还养了鸡?”
“嗯,猪牛羊鸡鸭鹅都养了,不是为了卖,就是为了给大家补充营养,”
“那你们种的粮食也都自己吃了吧?”
“是,我们出任务都有补助,手里有钱不慌,但是田里面有粮食更有底气。”
到了庄子里,立即有热情的嫂子过来招呼他们,林森让他俩先休息,然后就去了屋子里找人。
嫂子们正在做饭,她也不知道该问什么,不过猜测应该是林森那些手下的家属。
院子里还有几个孩子在奔跑着玩儿,这样的场景,像极了普通农户家的生活。
如果天下太平,老百姓最向往的,应该都是这样的生活吧?
嫂子们正在做饭,申晴赶紧帮着摘菜洗菜,余景天因为体力不支,已经靠坐在躺椅上眯起了眼睛。
申晴也不管他,反正他盖着大氅,也不会觉得冷啥的。
他们带来的油条、羊肉作为晌午的加餐,烤鸡没剩下多少,几个孩子分吃了。
大铁锅里面炖的是酱骨头,还杀了两只鸡,两只鹅,看来今天人不少啊!
她们麻利的揉面,面粉里掺和了杂粮,蒸出来的窝头各个都很瓷实,一看都是庄稼人的饭菜。
食物本身的味道就很新鲜,不需要增加任何的调味料就能自成一派。
柴火饭的味道还是小时候的味道,大锅炖出来,每个人盛一碗,拿着热乎乎的窝头或者馒头就着,就是人间美味。
饭后再喝一碗米汤或者面汤,就能将今天的疲惫尽数扫空。
晌午吃饭的时候,数了数一共二十六个人,还有孩子。
大家坐在院子里,坐了两排,女人和孩子坐在一起,男人们坐在一起。
各种炖菜每人一大碗,还有咸菜、辣椒酱,干菜汤等,准备的还挺齐全。
本来以为吃不完,毕竟铁锅做饭都是用大铲子,结果没想到,不仅吃完了,还一扫而光。
这样的吃饭方式,还真是堪比寨子里的时候,当然,也体现出这几位嫂子的不容易。
申晴早上吃的比较多,晌午就吃了一碗菜和一个窝头,油条、羊肉男人们都没吃,都留给女人和孩子了,而林森带回来,也没打算给这些糙老爷们吃。
说是留给女人和孩子,其实到头来女人们也不舍得,都给了孩子。
他们吃的就是酱骨头、鸡和鸭这些肉炖出来的大锅菜。
白菜和萝卜是主要菜的来源,干菜也只敢做一道汤,炖菜的时候乧不舍得放,毕竟人太多了,而秋天晾晒的干菜准备的很多,脱水之后,反而没剩下多少,只能熬汤的时候撒进去点儿,增添鲜味儿。
吃完饭之后,申晴和余景天被带到了男人面前,大家互相做了自我介绍。
“今晚我们就分三批出发,按照原有计划在路上埋伏起来就行了,到时候见机行事。”
“这次他们是利用老太爷的丧事来转移财产,本以为天衣无缝,其实这样的伎俩在咱们这里太不堪一击了,不过能想到将财产通过埋葬的方式下葬,还特意修建了一个墓,不知道的会以为这位青天老爷孝顺,知道的只会觉得讽刺,就比如咱们,下葬落墓如何?最后还不得被挖干挖净?即使没有咱们,也会有其他盗墓团队,所以这种转移财产的方式,还挺落伍的!”
……
【1135】味觉小娘子29(4000+)
申晴和余景天留下来听他们这些详细的计划,明显有些不合时宜,端看其他人对他们仅仅点头就能看出来不喜之色,但碍于林森的面子,谁也不好说什么,当然,他们也只能听着,根本就插不上嘴。
申晴还好点儿,她在山寨里做出了点成绩,这些人也有所耳闻,可余景天是什么来历?就因为她是这个申晴带来的,就能堂而皇之的坐在这里听他们密谋大计?
有瞧不起他们俩的,在会议接近尾声的时候,笑着调侃:“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申晴都听得要打瞌睡了,冷不丁有人反过来问他们,倒让她有些意外。
“意见?不,我们没意见,又没有经验,更没有本事,何来意见?”
申晴只是来看看,出于对林森的好奇也好,盗墓的稀罕也好,反正从来没有想过要从中干涉什么。
自然也没打算认真听,仔细听,然后生出什么想法。
但余景天却皱着眉头看着林森。
“你们是不是太自信了点儿?就真的以为官府不会对你们做些什么吗?”
林森挑了下眉,示意他继续说,余景天也没客气。
“我不知道你们前面成功了多少例,又得到了多少好处,即便是如今那些官员人人自危,没空也没心去做政绩,可真如你们所说,能一眼看出来的破绽,他们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呢,不觉得奇怪?“
林森目光里带了一丝笑意:“你的意思是,他们故意送给我们的?”
“也不定是冲着你们来的,或许是冲着你们这个行当?我觉得他们真如果想将财产转移出去,绝对不会趁现在,而是经年累月都在做这些事儿,突然之间的转移,是很不明智的做法,当然,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表象问题。”
表象,不就是做给外人看的?不仅是他们,也许还有其他同僚?毕竟,盯着自己碗里这口饭的,可不只是你自己人,还有你的竞争者们。
这个时候的他们,不说人人自危吧?反正都在为自己将来找退路,虽然官小,没有那些大人物影响大,可难保朝廷改朝换代之后,不会改政策,如果政策变了,他们能不能继续当官且不说,就怕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落个一无所有的下场。
金国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即使上头的人换了样,这下面的人通过一层一层的剔除,选拔,没有个三五年,也到不了这九品芝麻粒的小官这儿。
这个时候他们的心思全都在如何给自己寻找退路,如何安然无恙的度过这几年上,所以对于这些顽固分子,他们不想招惹,更不想他们在这个时候闹事儿,给他们添麻烦,如果是时候的送点甜头给他们,能让他们安静下来,那他们还是愿意的。
等申晴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余景天的具体意思时,她惊讶了。
因为这话能从一个小乞丐的嘴巴里讲出来,说明他刚刚真的认真在观察,在听了。
而他能当着林森的面说出来,或许真没把他当外人,所以林森让他说,他也就大方的直言了。
一直以来,申晴都只以为余景天只是认得几个字而已,但是今天的这些话,让她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藏拙了?
咱也不追究他说这话对不对,单这句话里用到的词汇,都已经超出了她对余景天的认知。
回头去看林森的表情,似乎也有些意外。
但明显,他认同了余景天的判断,而且还很肯定的对他说。
“你说这是他们故意送给我们的,倒也没有错,因为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懒得去想他们将大批财产藏到了哪里,因为这个没有一天两天的,查不出来,如果我们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查证这些,一不小心把人逼急了,惹毛了,对我们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和这些贪官污吏共事,就是他们敬你一尺,你就要退后一步,不能蹬鼻子上脸,否则就等着被灭吧!”
“总而言之四个字‘见好就收’。”
真将人家的家底都抄光不放过了,那些当官的会放过他们?官匪还能像如今这般和谐共处?
做梦吧!
申晴对于林森的做法并不觉得奇怪,毕竟他不是一辈子留在这里的人,总要给山寨的老百姓留一条后路,如今就是与我方便,与你平安。
官家用这种方法把一小部分的钱输送出去,运气好没人发现,还能是自己的。
运气不好被人抢了,或者被盗墓者挖走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毕竟你只是小官,你也做不到像皇帝那样修建地宫,否则你去看吧,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四方商贾,谁家祖上的墓没有被盗过?
民间这样的盗墓贼多了去了,你防不胜防,既然防不过来,不如就给人家留一条路走。
也许在他们看来,送给林森的钱财是落在他的口袋里了,只要把钱给他了,他就不会再找事儿。
但他们不知道的事儿,这还是个侠匪,钱是收了,可却不是自己腰包,而是直接送给了比他们更困难的老百姓。
等同于贪官如何鱼肉百姓的,他们这些侠匪就以自己的方式再还给百姓。
而受到他们帮助的人,也不是随随便便的,而是经过一系列的考察和问询的。
谁家里有冤屈,谁家里有不忿,谁家里又揭不开锅,林森都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找到相对应的人。
继而再进行帮助。
严格说起来,这小子还算是一个仁义之士。
最起码,比她这一世目前为止,所能做的,多的多。
值得钦佩。
余景天在林森缓缓解释之后,也惊讶的看着他,久久无法平息内心的震撼。
因为他压根儿就不知道,他们抢来的那些钱,根本就没在身上暖热过,而如今他们这个庄子,以及山寨里面流通的钱财,都是靠林森自己靠生意和贩卖粮食挣回来的,是干净钱,和那些抢来的银钱,从未混为一谈。
“目前为止,我们的业务限于府城之内,之外还未拓展,光是府城内的这些小虾米奉献出来的路径,就足够我们掌握到的老百姓分吃了,当然,这事儿不是常有的,饥多顿饱一顿时有发生,得靠运气,毕竟大家都是良民,还得靠正儿八经的劳动换取劳动果实,不是吗?”
申晴撇了撇嘴,说的还挺官方,说白了就是这种好事儿不可能天天遇得上呗!
“那这次让我们俩来,观摩什么?”
“咱们的人抢劫盗墓啥的,你们有兴趣没?有兴趣的话就跟着,没兴趣的话,就跟着我去府城转悠转悠,顺便见识一下那些有钱人家的深宅大院有多铺张。”
余景天在听到盗墓二字的时候,眼睛都亮了:“咱们寨子里还有盗墓的高手?”
一旁的中年大叔笑道:“不说别人了,寨主就是行业里的老手了,怎么?你有兴趣?”
对比刚刚,重新认识到余景天的众人,态度明显好了很多。
余景天毫不掩饰自己的兴趣:“我想跟着你们去,行吗?”
“当然可以,有兴趣就来呗,不过先说好啊,这事儿要是心里面犯忌讳的话,最好不要参与,”
余景天冷哼一声,“我孤家寡人一个,有啥可忌讳的?我命硬的很,饥荒年都没饿死我,又因为抢劫数十次的死里逃生,能跟死人打交道最好,毕竟,比起死人,活人才是最可怕的。”
“诶唷,小小年纪怎么有这么深的感悟啊,既然如此,那你下午就跟着我走,这次我领队。”
余景天立即向大叔请教起来,林森看了眼明显兴致缺缺的申晴:“你么兴趣?”
申晴翻了个白眼儿给他,“又不是去考古,有啥可看的?没兴趣。”
“那感情好啊,跟我去府城,我带你长长见识,顺便去赌坊酒楼里转转。”
申晴想着,闲来无事,转转也行,就点头应下了,然而余景天分出的耳朵却听到了两个人的商议,转头就对申晴呵斥。
“他去喝花酒呢,你跟着去干啥?还不如和我一起去呢,或者,你留下来在庄子里转转也行啊,去什么酒楼赌坊?”
申晴被余景天突然高出来的分贝吓了一跳,转念一想就明白这货在急什么了,当即有些好笑。
“他林森喝花酒关我什么事儿?我是去玩儿的,又不是去泡妞的,当我小我可不傻。行了啊,你忙你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还有,以我的本事,谁能近的了我的身?”
这话申晴没有偷偷说,而是当着大家的面说的,但是应该只有林森和余景天能听得出来她话里面的弦外之音。
“那也不行,不能去。”
余景天虽然只比申晴大月份,但是个头却是比她高半个肩膀不止,他一站起来,竟然还给她带来了几分压迫感。
余景天长相不差,端的是地正方圆,脸型也属那种棱角分明的八边形,每个角度都恰到好处的合适,如果用现代颜值来形容的话,属于那种非常适合演古装剧的帅气脸庞。
而非有一种颜值,可能现代装看起来还不错,但是一到古装就现原形的帅气。
余景天和林森的颜,都属于古代帅哥的标准。
林森的帅胜在了气质和底蕴。
而余景天的帅,则胜在了外在。
单论颜值的话,林森的颜比不上余景天的貌,但林森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气质,却完胜稚气未脱的余景天。
在古代,男子二十岁会行加冠礼,表示成年。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有宗族寺庙,就要到二十岁行加冠礼。
就如女子十五岁需要行及笄礼一样。
即使是贫苦人家的女孩子,只要有宗族在,就一定会有这种仪式感。
可惜的是,不管是她,还是余景天,亦或者是林森,三个人都没有所谓的家族可以靠。
所以林森到现在的头发也没有束起来。
余景天的头发披散着,鬓角两侧还梳得有碎发,整整齐齐的时候,即使穿着朴素,却也有几分丰神俊朗。
林森也是同样的发型,但却给你一种狂野不羁的野性美,在余景天安静的时候,还偶尔能让你感觉到几分书生气,可林森,呵呵,完全就是不着调的猴子,上蹿下跳之后粗犷邪祟。
也得亏他的条件不允许他打扮的花枝招展,要不然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花孔雀鸭官儿了。
申晴觉得,这可能跟两个人的出身有很大关系。
时至今日,即使余景天没有提及过自己的身世,但从目前为止的表象来看,他不仅仅是识字那么简单,因为有些基因,单从这些外在条件上就能表现的出来。
林森不拘小节的性子和他的成长环境有莫大的关联,所以别看他还没束发加冠,其实心里已经成熟了,所以那些无意间表现出来的气势,自然不是比他小六岁之多的余景天能有的。
余景天帅是帅,毕竟年龄和阅历在那儿放着,稚气未脱虽然有些过分,但终究还是不够沉稳。
林森的气场总能通过外表的微表情表现出来,他想让你看出来了,就会很明显,他要是不想让你瞧出来,即使脸部表情再丰富,你看到的也是假象。
申晴也是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总结出来的。
两个人或许都还有自己的秘密没有说出来,但这不影响她对他们的欣赏。
毕竟,谁还没有个秘密啊,她不就有秘密?难道她不说出来,对他们就不够真诚了?
没有那回事儿。
所以两个人不管是谁有所保留的身世,她都没有真正的放在心上。
如今小不点像大人一样教训她,让她有些哭笑不得,因为她并没有觉得自己小儿科,需要被人这般叮咛,自然而然的,也就不会给他这个面子。
余景天对她的回答自然是不满意的,可又深知她的脾性,一旦决定了事儿,很少会因为谁去改变。
只能目不转睛的盯着林森:“你带她出去可以,但是,不允许你带她去喝花酒。”
林森觉得有些好笑,虽说余景天比他早认识她,早一步知道她是女儿身的事实,但也没必要这样明目张胆的抹黑他吧?
“老子从来不去那些不干不净的地方,不信你问问他们?”
【1136】味觉小娘子30(4000+)
余景天却是不屑的发出一声冷嗤,显然对于让他去问别人的话太过幼稚,也根本不屑去问。
问了就能说实话?笑话!
殊不知两个人的对答落在其他人眼里,觉得莫名的诡异,尤其再对上申晴那张白的有些不正常的脸时,他们的眼中多了一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感觉。
当他们的目光来回在这三个人身上不断停留的时候,后知后觉的申晴终于感觉到了些许不对劲。
一回头,众人的诡异表情让她眉头瞬间蹙紧,下意识的,就去看余景天。
“行了,我这么大个人了,又不是没有自保的能力,你想跟着去就去,我的事儿,你不用管。”
说着,就站起身:“我累了,先回房休息,你们继续。”
“欸,你别走啊,我还没和你商量咱们的安排呢!而且,他们下午就要走,你,”
“祝你们一切顺利,我就不出来送各位了,至于你和我,等我睡醒了再商量也不迟。”这地方是不能再待下去了,否则她会被这些人的目光瞧的浑身不自在。
原本只是找个由头躲回房间,谁曾想她还真的睡着了,等再醒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
余景天一行人,早在两个多时辰前就已经走了,
“你们寨主呢?”
“寨主左等右等等不到你醒,干脆去后山转悠去了,说如果你醒了,就去山那边的林子里找他。”
问明了嫂子们的话,申晴顺着农庄的田埂,一路走到后门,从后门穿过土路绕过林子上了山林。
这边的山都不高,也就百十来米,可是从农庄走过去,也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这人,跑这么远干啥?累死老娘了。”
虽然到山寨之后,没断爬高上低的,这体能也练了,可着急的情况下,快走还是很消耗体能的。
尤其是山林子虽然不算高,攀爬起来也是不容易的。
这附近都是农庄,这山林子也不是无主的,有圈禁起来种果树的地方,也有野生的地方。
本来那些嫂子是要带她过来的,可是让女眷跟着他过来,有些不大合适,干脆就自己走过来了。
自己一个人摸过来,难免有些慌不择路,然后她又比较不幸的,撞上一对野鸳鸯在草窝里,嗯哈!
申晴那个囧啊,走也不是,后退也不是,就在她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突然有人从后面一把捂住她的嘴,拖着她就拖到了灌木丛里面。
申晴刚开始因为惊惧,反应有些大,后来闻到味道有些熟悉,扭头一看,瞪直了眼睛。
“呜呜。”放开我。
却见林森嘴里叼了根草,松开他之后,干脆翘着二郎腿又躺到了草窝里。
申晴恢复正常呼吸之后,看了眼他躺下的位置,明显在这儿躺了有一会儿时间了,难怪他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她给绑了。
之后他指了指草丛里的动静,说了一句不着调的话。
申晴脸一红,“你,流氓!”
林森看她脸颊飞起了红云,就乐了:“哟,你看来不是什么都不懂嘛,居然还脸红了!”
“你,你让我来这儿就是让我看这个的?”
“错,我哪儿知道你这么能睡?本来我想着下午就出发来着,可是你看看这都什么时辰了?”
“我又不是神仙,还能左右你和他们过来的时间点啊?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都下意识的压低了声音,所以并不会打扰到那边的野鸳鸯。
“还有,我来的可比他们早多了,谁想到他们一来这儿就脱衣服啊,衣服都脱了,我再跳出去也不合适啊?”
“那你就在这儿听了半天的墙角?你,你咋好意思的?”
申晴无语,站起身就想走,结果林森好像听到了什么,突然拽住她的胳膊就把她往后扯。
“放手!”申晴用力挣脱开来,从他身上跳离。
怀里的温暖虽然只存在了一瞬,但林森觉得今天也不算白折腾,在她发怒之前,赶紧道。
“别生气啊,我之所以让你过来,是因为山上有一种美食,反正今天也走不了了,就过来耍一会儿啊,那俩人快走了,你再耐心等等。”
刚想问,你怎么知道他们快要走了?突然觉得这话问出来,有说不出的。。。那啥,干脆把嘴巴闭严。
谁曾想,林森这货,这么不着调,意味深长的看了眼远处。
“我从那货发出的声音就知道他是不是久战沙场的常胜将军!”
申晴无语看天,决定不予回答这个让她没办法接的问题。
自从知道申晴对吃的有独特的想法之后,他就想到了要把这种食物分享给她。
山里面的食物?
申晴狐疑的看着林森:“水果?”
林森摇头,“野山楂,酸枣,柿子,核桃霜冻之前都已经采摘走了,现在是正月,哪里会有什么水果?你想多了。”
“那你说的美食是啥?”
林森看她着急的样子,有些无力:“一会儿不就知道了?”
在申晴想要说话的时候,他耳朵一动,听到了什么,立即做出噤声的动作,还下意识的把她的头扣着低下来,两个人隐在冬天的干草丛里,
“哪儿来的野鸳鸯?”
“不是咱们庄子的,八成是其他庄子里的吧?行了,他们已经走远,走,我带你吃好吃的去!”
说着,自然的牵起了申晴的手,还下意识的摩挲了两下,被她小手的柔软度惊了一跳。
忍不住发出疑惑:“你平时也没少干活啊,怎么手这么软,这么细腻?摸起来好舒服啊!”
申晴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立即把手从他温热的手掌心抽出来,脸上有些不爽。
“你有病啊,没事儿拉我的手干啥?居然还摸,你,你不知道这举动有多变态?”
林森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好好好,我变态,我有病,这不是顺手摸了一下吗?有啥大不了的,娘们唧唧的,你不觉得的反应过了头?”
“我,”申晴暴怒,可话到嘴边,却又说不下去了,总不能直接告诉他,她是女人吧?
磨了磨后槽牙,警告他:“不许拉我的手,不许抱我,不许拽我,你离我远点儿,有事说事儿,别动手动脚的,听清楚了?”
林森无语,见她干脆离他一两米远,只能莫可奈何的走在前面带路。
说实话,睡一觉起来,还真有些饿,本来还想着天黑之前能不能到府城,结果他却不走了。
这山坡上能有什么好吃的?
既然不是水果,那会是什么?
申晴一边往山上走,一边观察着周围的动植物,她看到了茅草根儿,看到了荠荠菜、白蒿等野菜,这些都是正月里发出来的,也是正月里吃最好的野菜,而且长得个头还不算小,几乎是本能,促使她看到就弯腰掐掉。
“你掐那个干啥?山里面多的是,你要喜欢,改明专门抽出一天时间带你过来挖。”
“这是荠菜,这个是茵陈,也叫白蒿,蒸着吃可好吃了,反正今天也不走了,我又来这儿了,干啥等改明啊,我现在就弄点儿,晚上咱们蒸了吃起不美哉,正月里的蒿味道最好了,你也别愣着,帮我多挖点儿,这玩意儿不好择洗,天黑之前咱们有多少弄多少,”
林森没想到这货居然被山里面的野菜吸引走了。
“我在山上挖了陷阱,你不想去看看猎到什么没有?”
原来这货嘴里的美食,是指野味儿?
她环顾四周,看着这座并不算很高的山,有些稀罕。
“这山林里能有什么野味儿?再说了,这山不是有主的?”
“有主的又怎样?能圈禁出来的位置毕竟是有限的,附近的老百姓想来这边捡点柴火,挖点野菜,也是没人拦的,这山里的野鸡野兔有很多,我今天就是带你来碰运气的!“
申晴一听,就更不愿意放弃眼前大片的野菜了。
“我还以外啥美食呢,不就是野鸡和野兔嘛,又不是没吃过,你先去看看有没有吧,我觉得我多挖点野菜,更能凑够一顿!”
“哟呵,你口气不小呢,还瞧不上野鸡野兔了?”
“野猪和狼肉都吃过了,你觉得我会稀罕什么野鸡野兔?那玩意儿我自己都能猎到,有啥好稀罕的?”
申晴又不是不会自己打猎,无非就是有没有时间,和想不想,所以这种经常出现的野味儿,她压根儿就不稀罕,反而只有这正月里才有的白蒿,更能激发她采摘的兴趣。
倒也不是这茵陈有多好吃,是多好的药材,就是这个挖的过程,更让她觉得治愈罢了。
对于申晴的脑回路,林森想不通,就懒得去想,看她不理自己,有些气恼的上了山。
结果大失所望,什么野鸡野兔啊,连个影子都没找到,也得亏人没跟上来,否则肯定要被好好奚落一番。
他挖的陷阱虽然没有猎到,但是这山林子里的野味儿是真不少,看,就在他大失所望的时候,就看到面前花影一闪,一只彩色的大野鸡从他面前挑衅似的飞了过去,速度极快的钻进了前面的林子里。
林森眼前一亮,朝身后大喊一声:“青弟,快来啊,有野鸡,好大的一只野鸡!”
话音刚落,不等申晴反应,就速度极快的追了上去。
申晴在上下聚精会神的摘自己的野菜呢,对于林森的呼喊声,她听到了,却没停下自己手里的动作。
“有就有呗,凭你的身手又不需要我过去帮你,我还有我的事儿做呢!”
这话她算是对林森的回应,即使他听不见,她也不在意。
来的时候她什么也没带,但是挖的时候,却攒了一大推,也不担心带不走,反正有空间,有多少就弄多少。
她一边挖,一边低着头找寻冬日里的那片绿意。
茵陈是绿色的,长在带刺干枯的枝条根部以上,荠荠菜这个时节颜色是红绿相间,如果长在水边,可能颜色会发绿,其他地方的都不是纯绿色的,而是发点红色,这种的味道反而更好。
野菜都是一片一片的,她一边找寻,一边换地方挖,不知不觉间天色暗淡下来。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林森这一去,是不是耽误了太久的时间?
申晴下意识的喊了一声:“林森?“
然而,四周围安静的就只有鸟叫声,她心下一紧,站直了身子,仔细倾听了一会儿。
这一次,除了鸟叫,还有风声和其他小动物发出的细微声响,除此之外,安静的可怕。
她不信邪的多叫了几声,依然没有林森的回应,难道他走远了?
申晴立即将那些野菜尽数收到空间,然后快步的向上移动,一边走,一边喊林森的名字。
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林森挖陷阱的地方,可是那地方除了他的脚印外,并没有其他什么痕迹。
她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往林子深处走,虽然她也担心这货是不是故意吓她,但又怕他万一出了什么事儿,只能从林子里依稀可寻的痕迹中,去遍寻他的味道。
申晴自从掌握妖术之后,嗅觉就会在术法中得到提升,在眼睛遍寻不到的时候,就会启动嗅觉。
毕竟林森刚刚还在这里,他的气息很容易就能找到。
所以当她利用术法循着味道找过去的时候,被这里的地形复杂给惊到了。
因为她没想到,就是这样一片看起来很普通的林子里,居然可以七拐八拐,像是走阵法一样的,找到一个山洞。
诡异的山洞口黑洞洞的,天色已经黯淡,周围的能见度不足五米,要不是有妖术让她夜视能力得到提高,她怕是都不敢进这个山洞。
站在洞口,她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毕竟天色已黑,里面啥情况也不知道,万一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岂不是危险?
可是从味道的迹象来看,林森的确是进去了,这货的好奇心是不是也太重了?
这么黑,他是怎么进去的?难不成他还带了火折子?
啊,对了,火折子,申晴犹豫了下,从空间找出火折子和火把,点燃火把之后,举着火把,小心翼翼的,带着几分谨慎和不安,一步一步的走向坑洼不平,满是怪石的山洞……
【1137】味觉小娘子31(3000+)
山洞的入口处杂石很多,一看就是纯天然的山洞,没有什么人类开采的痕迹。
就是这洞看起来好像还挺深的,火把往上一照,黑压压的蝙蝠扑腾着翅膀往外跑,吓得她蹲下身子拿火把乱晃,从后世来的,看到蝙蝠这种生物就觉得可怕。
蝙蝠飞走之后,她收拾好心情继续往下走,山洞从外面看似乎并不大,但是里面弯弯曲曲一直往下走,偶尔还能看到凝结的天然溶柱子。
“林森?”她唤一声他的名字,整个山洞回荡的都是‘林森林森林森……’妈呀太恐怖了。
石壁上的溶体形状各异,这要是搁在后世,说不定能被改造变成天然的景区。
越往下走,感觉越凉,空气中也夹杂着一股潮气,回过身往上看,不由倒抽凉气,不知不觉竟然下了这么深了?
当然,这山洞里面的路是不止一条的,她是循着林森的气味儿一路找过来,可无论怎么喊,就是得不到那人的回应。
走着走着,墙壁上的溶体似乎都变成了白色,开始她也没在意,但是摸着摸着,就感觉这些白色的溶体手感有些不对劲,有的晶体大,有的晶体小,刚开始前面的是柱体,但是越往下,这这些柱体越是分散,放在鼻尖轻轻嗅一嗅,好像没什么味道,鬼使神差的放在嘴里面一抿,她愣住了。
这是……盐的味道啊?
她拿着火把凑近墙体,却见那上面的晶体很薄,而刚刚从上面下来的时候,好像还没有。
她想到了什么,越发紧张的往下走,果不其然,这些晶体随着她越是往下走,厚度越深。
已经不仅仅出现在墙体上,就连脚底下踩得地方,也都是白色的一层。
我屮艸芔茻……这什么狗屎运?
很快,她走到了山洞的底部,底部还有一条非常细小的溪流,一路蜿蜒流出,四周围都是石头。
这些石头因为周围湿度的问题,表层都凝结出一层白霜。
她跑过去尝了一下这里的水,果然,也带着点点的咸味儿。
这里,是一个小型盐矿啊,虽然不大,浓度也没那么夸张,可她确认这里是盐矿无疑。
刚刚来的时候是一条路,现在在底部到处转悠了一遍,在没发现林森的情况下,仍然看到了不少盐晶体。
她踢了踢脚下的石子,随意的蹲下身抓起一把土看,土里面杂质很多,但是能品出来咸咸的味道。
她举着火把继续往前走,终于顺着溪流找到了一条外出的路,沿着空荡荡的山洞往外走,最后竟然绕到了山的后面。
对比上面而言,下面的植物明显少了很多,空荡荡的地上甚至连杂草都没有,足以可见这里的盐成分比上面要高。
申晴静下心来仔细想了下,觉得依照这样的概率,附近的老百姓不可能发现不了这一点,至于为什么到现在没有被开采,也许……是出于这里含盐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
可是……
看着这山下光秃秃的一片,便是连远处的平地上,似乎都没有种植冬小麦,不应该含盐量不高啊!
为什么没人知道这里的情况,继而进行保护或者开采呢?
“你怎么跟下来了?不害怕吗?”
就在这时,林森手里拎着一只鸡,悄无声息的从她斜后方的山坡上跳下来。
申晴心里咯噔就是一跳,回头一看,林森的目光正落在她手里的火把上。
“哦,我,我是在上面山洞口的角落里发现的。”
山洞口?
林森皱了下眉,却没有说什么,他看看天色,接过她手里的火把,让她拉着自己的衣裳。
“天色不早了,咱们回去吧,要不然嫂子他们该着急了。”
申晴犹豫了下,还是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虑:“这个山洞……是盐矿吧?”
林森本来已经转过身了,听到申晴的话,诧异的转过身:“你就走了这一遍,就发现了?”
申晴眉心一跳:“真是盐矿啊?那为什么……,”
“你是说,既然是盐矿,为什么还能保留的这么好,而不被人觊觎?”
申晴想了下,点了下头,林森笑了两句:“那是因为这盐矿是官府所有啊,私人买卖盐犯法,而且这里的盐苦的很,根本就吃不了。”
苦是因为提炼的不够好,所以发苦,正常情况下这种地方出来的盐都苦。
但她也听出了弦外之音,因为太苦,所以才能如此完好的保存下来,哪怕它上下开放,也没人来弄。
林森指了指脚下的溪流:“下游的百姓会接这里面的水,不过越往下越淡,水里也含有盐分,虽然不多,但苦味儿很淡,勉强入口,至于这个洞里面的,没人会来挖,因为太苦了,口感很不好,大家兴趣都不大,而且,正经买盐的话,还是能买得起的,买不起的都喝这个水了。”
苦?
申晴想到了什么,转过身跑回了山洞,林森一愣:“你干啥?”
“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回到山洞的申晴,从空间找出一块布,然后拿着石头将墙上的盐刮到布里面,刮了有两三斤的样子,最后拿着这些盐跑了出来。
林森一路跟着她进去的,所以对于她这个做法,赶到匪夷所思:“你想干啥?”
“哦,我只是想到了一种提纯的办法,这些盐之所以苦,是因为没有掌握好提纯的办法,如果能将提纯这一步做好,这些盐是不会发苦的。”
现代人都知道如何提纯,电影电视剧里有很多,她在其他世也用海水煮过盐,所以提纯对她来说驾轻就熟。
林森有些好奇的看着她:“就算你会又如何?这些盐矿啊什么的,都是默认国家的!”
申晴撇了撇嘴:“默认默认呗,咱又不卖,自己吃还不行啊?能省一点是一点啊!”
林森哭笑不得,“看不出来,你HIA挺会过日子的。”
“那当然,走吧赶紧,再不回去,真的啥也看不到了。”
等申晴抓着林森的衣服,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面,慢慢的走回庄子时,嫂子们的确已经在门口张望了。
看到他俩回来,才算松了口气:“啊呀,你们这是去哪儿了啊,我们都去山上找了一圈了,也没见着人。”
“她迷路了,我去找了半天才找到,让嫂子们着急了,你们不用等我们的。”
“哎呀,回来了就好,快,赶紧洗手准备吃饭,下晌我们去挖的荠菜,捏的菜窝窝,还熬了糙米粥,孩子们都吃过了,就差咱们几个大人了。”
“哎呀,光顾着那啥了,我把我挖的野菜都给忘到地里面了。”
实际上放空间了,只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拿出来,只能改日子再说了。
天黑,盐也没办法提纯,也得改日再说。
吃过饭之后,才发现彼此的尴尬之处,她现在是男儿身,自然和那些大男人要挤在一个炕上。
白天她下午睡觉的时候,是在最边上,也没有影响到别人,也没有人耽误她睡觉,还不觉得有啥。
如今到了晚上,人多的时候,余景天睡在她边上就行,可当下的情况是,其他人都走了,炕只需烧一个,人家一家子的自然要睡在一个房间,他们俩要烧一个炕的话,岂不是得睡在一张炕上?
“你们的炕我已经烧起来了,一会儿你们睡的时候再看看,柴火不够就在廊下拿就行了。”
嫂子们交代之后,就各自回了各自的房间,留下他们两个大眼瞪小眼。
最后还是申晴先反应过来,她指了指炕的两侧:“我睡这边,你睡那边,咱谁也别影响谁啊!”
林森将她的反应看在眼里,不由觉得好笑,但也没有逗她,反而把炕头的位置让给了她。
“我睡在炕尾就行了。”
女人天生体寒,怕冷,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就跟他提过这个问题,理所当然的,她适合睡在炕头的位置。
见他还算懂事儿,申晴松了口气,尽管她本人还不算困,可这天黑了,也没啥娱乐活动,就只能摸黑爬上炕,在被窝里把外衣脱掉。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同处一室,先是窸窸窣窣的声音,等彼此都脱完衣服躺下来,才彻底安静下来。
林森本来是想活跃下气氛的,奈何人家太紧张,他也不好吓到人,干脆闭嘴转过身。
听到她缓缓的吐出气,他唇角勾了勾,闭上了眼睛。
本来只是想平静一下心情,结果没想到居然很快就入睡了。
申晴也是听到他打起的小呼噜声才震惊的,心想这人的是沾床就睡啊,这才多大会儿啊,就睡着了?
随后又想到是早上起太早的缘故,她下午睡了一觉,人家没睡。
因为闲来无事,她干脆偷偷进入空间摘菜去了。
下午摘回来的野菜还没择洗干净,趁着无聊,先将空间的蔬菜进行收获,种植,然后就坐在小马扎上把荠菜和茵陈进行分类。
荠菜她打算和肉配在一起包饺子,茵陈可以晒干泡水喝,也可以清洗干净之后,撒上面粉上锅蒸熟,熟了后和粥一起吃,不需要撒任何调料就很美味,还可在油锅里用辣椒配着炒,出来的味道也非常赞。
这是大自然的回馈,所以她不管什么时候吃,都很珍惜。
------题外话------
下午还有一章。
【1138】味觉小娘子32(4000+)
好久没有吃番茄了,她攒下来的番茄又大又红,掰开里面还是沙壤的,吃在嘴里面酸酸甜甜,老好吃了,一个没吃过过瘾,连续吃了两个,觉得撑了才停下来。
来到这儿快一年了,好东西也没少吃,不过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以粗粮为主。
而且因为这边很多食物都没有,所以在空间闲逛的时候,难免会对这个世界没有的食物更钟情一些。
如今的空间已经突破至十一级,之所以升级快,也是因为这些日子没有做生意,收获的蔬菜瓜果只留下一块地的三粒收成,其他都卖进了空间了,金币多了,自然升值也就快了。
除了之前可以种植的,后来还增加了玫瑰、莲藕、豌豆、辣椒、芹菜、黄瓜、核桃、南瓜、草莓、苹果、黄豆以及又大又水灵解渴的大西瓜。
她在山寨教孩子们做肥皂的时候,还将玫瑰花液体加到了里面,虽然出来的味道很淡,但是也比纯肥皂味儿要好闻太多。
芹菜是小芹菜品种,不是那种大芹菜,所以味道很爽脆可口。
南瓜是板栗南瓜,虽然结出来的南瓜不大,可面甜软糯,蒸一个能吃一顿饭,别提多带劲了。
最让她心动的就是空间盛产的沙瓤大西瓜,超级甜,可惜那么多种子,愣是没办法带出去种,遗憾!
明年春她多晒一些豆子,可以用这些西瓜做西瓜酱吃。
空间出来的辣椒属于超级变态辣,一个辣椒就能辣一锅菜,刚开始不知道,还生吃了一口,那辣感,喝了三碗水都没平复过来,再往后要使用空间的辣椒,她得谨慎着来才好。
在空间吃饱喝足后,申晴就偷偷转移出空间,看了眼依旧扯着呼噜的林森,缓缓的转过身,闭上了眼睛。
翌日,鸡叫三遍的时候,申晴就被吵醒了,从纸糊的窗户上依稀能看到外面天蒙蒙亮,炕早已经凉了,转过身一看,林森不知何时已经醒过来,被褥都收拾整齐了,看不出这男人还挺自律干净的。
她也赶紧起来。
院子里,嫂子们有的在洗漱,有的在打扫院子,还有的在灶房忙碌,看到他都热情打招呼。
“小青起来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灶房里有热水,洗脸什么的可以用。”
“林大哥呢?”
“哦,寨主啊,带着大黄往山那边跑步去了,这是他的习惯,每天天不亮就起来,以咱庄子为中心点,转悠一大圈才回来呢!”
其实还是院子都是女人,他不好待着,所以躲出去了吧?
“今天你们早点吃饭,饭后就能出发去府城了,刚刚寨主交代我们多煮点儿鸡蛋,多烙点饼,说是路上带着吃。”
申晴一听,忙道:“那我帮你们弄吧?我会做饭,在寨子里寨主都上我们家吃饭的,我家孩子多,十来个,他还说什么,抢着吃的饭才香。”
嫂子们哈哈一笑,“这倒是符合寨主的性子。行啊,小青兄弟,怎么会擅长这些?”
“我不仅会做饭,我还纺布,缝补衣服呢,以前我家没女孩子,都是我帮我娘我奶奶做活的。”
申晴虽然瘦弱,又白,但是没有人觉得她娘的原因,大概是这些人都知道她在山寨的时候,是寨子里的教习先生,除了武功、读书外,她还帮忙改造了山寨的水利系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所以对于她能坦然说出自己不但会做饭,还会女红的事儿,大家的接受能力还是很强悍的。
只有好奇,并没有流露出不齿。
申晴进灶房帮着她们和面,一看准备了两种面,一种流质的杂粮面,一种酵头发的面,面已经发开,看来是昨晚就已经发上了,就大概能猜出她们一会儿要做什么。
“这是打算摊煎饼和蒸发面烙饼吗?”
“看来青弟真的懂这些。没错,就是打算烙这两种,煎饼方便保存,发面馍馍比死面馍要好消化。”
“我看咱们院子的地窖里,还摆放了好多大葱呢,咱这地方也有煎饼卷大葱的吃法?”
“有啊,我娘家就是东边那疙瘩的,我们那边的葱长得老高了,一人多高都不夸张,又辣又爽口,在这煎饼上沾点咱们自己做的大酱,把葱往煎饼里一卷,那味道,哈哈,老好吃了。所以我们妯娌几个啊,就在庄子里种了不少的大葱,隔一段时间就要给这些老爷们做一次煎饼,寨主吃过了也觉得好。”
申晴想到他们背着大葱到处走的画面,就觉得好笑:“可有葱酱?”
大嫂一听更乐了,“行家啊,那必须的啊,要不然爷们儿出个门背个葱多不像话啊,不仅有葱酱,还有辣椒酱,甚至新鲜的辣椒给他们背上,都喜欢的不行。主要还是他们走南闯北的,经常在野外露宿,辣椒吃完之后浑身都热乎乎的不说,还提神,不管是干的还是新鲜的,他们都喜欢,所以咱们庄子辣椒、大葱、大豆这些,长年累月都得备着点。”
“我昨天吃到了酸豆角,酸菜,是不是有从南边过来的嫂子?”
“那可不?我们俩娘家都是南边的,那边的女人从小就跟着家里长辈学腌菜,所以我们俩做的腌菜老好吃了,喏,牛嫂子是东北的,做出来的辣泡菜、辣萝卜、柿饼都好吃,咱们庄子里的伙食,一点不比你们寨子里的差,”
这是囊括了天南海北的嫂子啊,她有些好奇,她们都是咋嫁过来的。
这么一想就问出口了,嫂子们笑着笑着眼睛里就含了泪。
因为有的是卖到这边的,有的是灾荒年逃过来的,还有的是和家人走散,总之各种情况都有,就是没有本地的,用她们自己的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谁不是嫁?只要男人对她们好就行了。
等同于这些汉子经常走南闯北,所以就互相认识了,或者买到了如今的媳妇,不管是买的还是自谈的,就冲他们现在过得这日子,还有生出来的一群小萝卜头,就说明日子不算差,最起码,孩子们还都去上了学堂,读书习字了,这比着多少农户家孩子,都要强不是吗?
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在这个庄子里阐释的淋漓尽致,几位嫂子搭班互相配合,虽然谁都有私心,但起码在外人在的时候,营造出来的这片和谐就很让人放心。
她也没有看到过度的重男轻女现象,孩子们和妇女坐在一桌吃饭,夹菜的时候男娃女娃都可以随便吃,这不比那些在婆婆跟前伏低做小的强?
反正她是觉得这些女人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而她们表现出来的心满意足,而不像是假的。
这庄子里没有上了年纪的人,都是年轻男女带着孩子,啥事都能自己做主的日子,真的比在公婆眼皮底下熬日子的,强上太多。
申晴活好面之后,嫂子们就接手了,她帮不上忙,就坐在灶前烧火。
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林森和孩子们说话的声音,等他走进灶房看到她的时候,和嫂子们打了声招呼,就把她给唤了出去。
她一出去,就看到院子里堆了一大堆的野菜。
“我天,你这一大早挖茵陈去了?这上面还有早上下的霜呢,你不觉得冷的呀?”
“我也没啥事,记得你昨天说这玩意儿有多好,就顺便帮你摘了点儿,你打算怎么做呀?”
申晴一听这意思,是打算早上吃吗?
想了下,也不是不行,于是麻利的拉着他蹲下:“既如此,你帮我摘干净,一会儿我做。”
其实野菜的做法大同小异的很,嫂子们出来的时候,她也顺便问了下,果真都是蒸了吃的。
“拌点面蒸蒸,切点辣椒和大蒜qioqio,配上醋倒入盆里面搅和搅和当凉菜吃很好吃。”
除此之外,没人舍得用油炒着吃,因为拌了面,所以炒的话特别费油。
油在这个年代是稀罕物,炒菜都只放一点点,同样的东西,凉拌就能吃的情况下,没人会舍得用油炒,这不是她自己的地盘,油做不得主的情况,能用白面拌拌,已经算是奢侈品了,所以她也没想过炒制给林森。
“你没吃过炒的吧?回来有机会我跟你做,一会儿咱还拌着吃吧?拌着吃的茵陈你吃过吗?”
林森摇了摇头,“不曾,可能没赶上季节和机会。”
果不其然,一会儿嫂子们出来,都解释说他很少在这边住,所以没赶上吃这个,如果想吃的话,以后她们就记着这事儿。
林森没吃过茵陈,也不知道它啥味道,要不是申晴稀罕,他根本就不会多看一眼,嫂子们这么说,反而让他不太好意思,刚想说两句自己不在意的话,申晴却朝他挤了挤眼。
“你先别跟她们客气,这玩意儿是真好吃的,等你吃了,要是不喜,你再说拒绝的话。”
茵陈择洗干净之后,拌面搅匀,锅灶腾出来之后上锅蒸熟,摊开,半凉的情况下将在草木灰里烧好的辣椒洗干净,切碎,配合着大蒜qio成汁,淋到盆里面,拌匀之后,早饭就做好了。
人少大家就没那么多规矩,长排桌子面对面一坐,申晴示意林森尝尝。
他夹了一筷子入嘴,顷刻间茵陈特殊的香味儿伴随则大蒜和烧制的辣椒香就充斥在嘴中,咸辣中带有特殊的草药味儿,这个味道,果真是极好的,他下意识的就点起了头:“很不错。”
然而申晴就端出一盘没有放调料的茵陈,只是简单的蒸熟,林森看她直接夹一筷子就放到了糙米粥里。
被大家这么看着,她有些不好意思:“我是觉得早上吃大蒜有味道,嘿嘿,所以我这样吃。”
虽然这样吃没有拌作料吃好吃,但是却能品尝出茵陈最原始的味道,似乎还能吃出一丝丝的甜味儿。
林森看她吃的津津有味儿,也有样学样,结果放到碗里面一尝,就点头如捣蒜了。
“那个荠菜的味道虽然也不错,但是明显没有茵陈好吃啊,还是你会吃,难怪你昨天走不动道了,以后我要是碰上,也多摘点儿。”
“过了二月它自身的香味儿就没这么浓郁了,老了就不好吃了,正月的里蒿是最好的,还有药用价值,所以趁着这个正月,你要喜欢,咱就多摘点儿。”
因为多了茵陈,所以林森反而没有怎么吃烙好的饼子。
一大盆茵陈他们很快就吃完了,吃完饭,嫂子们就开始给他们收拾行李。
因为林森说了,要去府城多呆些日子。
所以嫂子们给准备了足够他们吃两三天的干粮,酱,咸菜,煮鸡蛋,有了这个,路上可以随时随地垫吧肚子,也不会觉得露宿野外可怜了。
“那只野鸡还没顾上给你们整,昨天拿回来的时候我以为死了,谁知道吃完饭它就活了,”
“哦,我昨天只是打晕了,忘给嫂子说了。”
“难怪呢,所以我直接把它扔到鸡圈了,要不然等你们回来了再杀?”
“嫂子想养着就养着吧,要是它活不了,就给孩子们杀了吃了,没啥,你们好好照顾家里,我们就走了,有机会再过来看你们。”
林森他们来的时候骑马,走得时候自然也是骑马,农庄有马厩,这里拴着十来匹马,嫂子们经年累月的照顾它们,如今也是管理马儿的好手,就连配种,接生都不在话下。
毛驴就被嫌弃的扔在了庄子里,昨个儿余景天走得时候,还给配了一匹小红马,把他高兴的不行。
不过却没有多余的马给她骑了,所以只能坐在林森马匹后面。
交代完一切,一夹马肚子,小风就来劲了,哒哒的赶起路来。
“今个儿这天不错,我能不能不躲在这大氅下面啊,我想看看外面的风景呢!”
最近几天天气晴朗,虽然有风,但不是很冷,申晴想看风景,林森想了下,就把大氅收拾了一下,放在了马匹后面担着的行李架里面,从中拿出个披风出来。
他这么爱惜自己的身体,让申晴觉得有些矫情:“你怕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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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更完,今天七千字哦!
【1139】味觉小娘子33(4000+)
“爷会怕冷?嗤,你也太小看我了吧?”
话虽如此,可申晴还是觉得他怕冷,正常男人都是糙汉子,但是这个人不管干什么,似乎都是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才会出发,他甚至还带了能够替换大氅的披风,敢说这不是怕冷?
倏然不知,不管是大氅还是披风,都是因为面积大,刮起来的时候,可以为她挡风。
但林森怎么可能会为她解释这些,理所当然的,就在申晴这儿留下了个身子骨弱的印象。
从县城到府城,骑马需要两天的时间。
虽说是正月里头,但温度照样很低,有太阳的地方还能受得了,一到阴凉地方,尤其是林子里,温度就会敏.感的骤然下降,申晴起先还不好意思抱着他,现在因为马儿奔跑时候出现的惯性,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在现代,不管是坐汽车还是火车都会承受奔波之苦,即便是飞机,也要经历时不时的晚点磨人,还是上升和下降时候气压造成的不适感,更何况,是交通如此不发达的古代。
古代姑娘夫人出门乘坐马车都难受的头晕呕吐,她这跟着男人骑马,可想而知颠簸震感程度了。
这滋味儿不但不好受,还让她从最初兴奋到皮开肉绽,坐立不安。
大概是感觉到了她的难受劲儿,林森基本上走一个多时辰,就会问她要不要休息。
马鞍咯的她屁.股疼,颠簸的头晕脑胀,什么胃口都没有不说,还要想着偷摸补充水分。
空间里种的有冬枣,她偶尔拿出一两个出来递给林森,他也没觉得稀罕,因为来县城那天早市上,他们买了不少东西,鉴于申晴习惯吃零嘴,所以他没有任何怀疑的就接过去了。
古代人都是用水囊或者葫芦装水,且不是什么地方都能找到水源,好在申晴空间水多,她根本就没有节省的概念,大不了喝完了再灌。
只是水一喝多吧,就容易尿急,所以一个时辰或者两个时辰休息一会儿,是对她最大的尊重了。
有了她这个拖累,他就算是想快,也快不了,从县城到府城,中间倒是经过了不少镇子,然而,这次就算不上幸运了,申晴也没想到,他们在路过一个镇子的时候,正好遇上了抓壮丁。
两人一看事儿不对,就想绕路,一回头,又一队人马从后面夹击而至,林森高大挺拔的形象,一下就吸引了为首那个兵的注意,当时就招呼他们俩过去。
林森立即对申晴道:“抱紧了啊,这里要是冲不出去,可真的要上战场送死了。”
皇帝都不成了,再抓壮丁往战场上送,那不是送死是什么?
昏君当道,他们可不想为他卖命。
申晴就更不用说了,当朝皇帝那可是灭了她家族的罪魁祸首,她会为了他上战场?
才怪!
两个人心思一转,一个扬鞭加速,一个低下头抱住林森的腰,随着小风前蹄一扬,便如闪电一般往那队刚刚从城外抓着人回城的队伍直冲过去。
小风的速度很快,而且没有任何躲闪的意思,这些人刚开始还想拿自己的身份吓唬他们,结果发现不管用,而小风眼瞅着就要踢死他们之际,所有人都反应迅速的自动让开了一条道。
就这样,林森没有给他们任何机会的,就暂时摆脱了这次危机。
可是他们谁都没有掉以轻心,因为年还没过去,这些人就下来执行任务了,充分说明国家已无可用之人,连老百姓最重视的春节都不放过,这样的吃相,得有多难看啊?
果不其然,接下来只要是他们经过的地方,都能听到或者直接目睹抓壮丁的现场。
也幸亏他们骑马前行,真如果步行,能不能跑得了,还真不好说。
为了让小风休息够,申晴还偷偷给它喂空间的灵草和水,这样可以最大化的补充它的体力。
“这年还没过呢,就有一种兵荒马乱的感觉了,也不知道府城会成什么样儿!”
先前买棉花的时候在府城待了一个晚上加半个上午,时隔大半年,再度过来,却感觉这一路,萧条的让人叹息。
这一晚,他们没有住到客栈,而是选了附近的一个村子,以一晚上五十文的价格,在村子里找了一户只剩下爷孙俩的贫苦人家,打算借住一宿。
老爷子六十多岁,孙子十一二岁,儿子儿媳老太太都相继过世,只剩下他们俩相依为命。
作为生人,来到这个村子自然先找村长,村长将他们领到了这户人家,毕竟一晚上五十文钱,对祖孙俩来说,也是不小的一笔收入,而且他们家地方大,有那个条件让他们借宿。
他们到的时候,天已经微黑,寒暄完彻底黑下来,虽然看不太清这户人家的格局,但依稀可见儿子儿媳在世之后,这户人家过得虽然贫苦,但也算幸福,可现在,孙子搀扶着老头,总让人觉得背影有些凄凉。
没想到在老爷子这儿,她居然吃到了葛根饼,他竟然知道葛根可以磨粉做成饼?
除了葛根,还吃到了鬼子姜腌制的咸菜,高粱面糊糊,或许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最好的待客方式?
穷人总是把好的拿出来待客,在爷孙俩这儿他们能看得出来他们的真诚和有心。
他俩吃饭的时候,孙子默默的把爹娘的被褥给他们俩铺好放好,还一脸憨厚的挠头说。
“我爹和我娘的铺盖不脏,我经常拿出来晾晒的,你们,你们先凑合睡一晚吧,这是我们家唯一多出来的被褥了,我现在和我爷爷睡一床,刚刚过去,给你们那屋生了炕,应该不会太冷……,”
孩子说的小心翼翼,生怕他们俩嫌弃的样子,着实让申晴觉得心酸,这又是一家被灾荒坑害的可怜人呐!
吃过饭,孩子主动去洗刷,不让他俩动手,俨然把他们当做了尊贵的客人。
因为第二天要赶路,林森也没跟他们客气,拉着申晴就去了隔壁房间。
这家连盏油灯都没有,两个人只能摸黑进了屋,当房门关上的那一霎那,她才反应过来,今晚要和林森这货共处一室?
然而等她摸到被子的时候,更呆了,“怎么只有一个被子?一个被子怎么盖?”
一个炕上一张褥子一床被?
申晴瞪大眼睛转过身的时候,后头那个却是一屁.股坐在了炕上,一边拖鞋一边朝她努了努下巴。
“人爷孙俩的房间你看了没?也是俩人盖一床啊,这是人爹娘的,没舍得自己盖,现在拿出来给咱盖呢,你呀,穷讲究,凑合睡一宿得了,赶紧的,天冷,趁着这会儿炕暖和,赶紧进被窝暖被子。”
申晴一脸郁闷的指着自己的脸:“我穷讲究?这是穷讲究的事儿吗?这,我们俩,俩大男人,睡一个被窝?你脑子进水啦?”
瞌睡虫正进犯的林森听到这儿,才总算反应过来申晴在意的是啥了,他差点就忘了她女儿身的事实了。
“诶呀!”他猛地一拍脑门儿,脱口就要说‘你看这事儿整的,我咋就忘了呢,’
结果到了嘴边,看着申晴别扭的坐在一边,生生的又咽回去了,连脱鞋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他环顾四周,发现这间屋子已经变成了杂物间,他们坐着的地方,是唯一收拾出来还算干净的,其他都杂乱无章,毕竟指望他们爷孙俩,能收拾的多齐整啊?
就连孩子嘴里所谓最干净的被子,他刚刚也拿起来闻了,那个味道,只能说太酸爽,这五十文钱,花的并不是很值,要不是图个安静,他们也不会舍弃客栈,选择乡下借住。
事情既然到了这一步,他只能尴尬的看着申晴。
“要不?你就勉强凑合一宿?虽然两个大男人是尴尬了点儿哈,但是你放心,我睡觉还是挺老实的,而且你看这辈子并不大,睡两头吧,我怕我的脚熏着你,所以,咱俩只能睡一头,你,”
要是两个人分开睡,像是庄子里那一晚,她或许还能进空间偷个懒。
可是如今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别说进空间了,就是翻个身,只怕都会影响到对方。
她欲哭无泪,却也没有什么能够解决的办法,总不能自私到把林森撵出去吧?
而她也没有一床被子睡两头的习惯,所以,只能别别扭扭的把外衫和鞋袜脱掉,想着,凑合就凑合一晚吧!
林森见她开始脱鞋袜,就知道这是懂事的选择体谅了,他在她脱完鞋上炕之后,也迅速的把自己的外衫和鞋袜脱掉了。
被子并不宽大,应该一米五宽,两米长的样子,两个人平躺的话,两边都漏风,掖不住被角。
林森干脆翻了个身,正对着申晴,当他的鼻息喷洒在她的脸上时,她一脸无奈的抬头。
“转过去!”
林森也很无语,“这被子也太窄了,平躺我这边都漏风,我只能侧躺,就像现在这样。可如果我背着你的话,你这边不也漏风?我面对你,把你圈在我的怀里,你要是不想面对我,你就扭过去,这样咱俩都能掖得住被角了,你看是不是这个理?”
申晴低下头看了一眼,似乎还真是这个道理,虽然这姿势诡异的难堪,但只要不面对她,或多或少的身体接触,应该……不碍事的。
于是,她缓和了一下气氛,僵直着身体,缓缓的转过了身,虽然两个人中间还隔了一些距离,甚至林森的胳膊因为没有地方放,只能压.在自己的头下面,这些她都能感觉的到。
两个人有身高差,她这样一侧身,等同于把自己埋进了他的怀里一样。
清醒的时候尚且能注意姿势,那睡着以后呢?
她几乎可以想象明天早上起来之后的尴尬了。
两个人离得近,彼此咽口水,呼吸,心跳似乎都能感觉的到。
房间里安静的诡异,即使是久经沙场的汤圆同志,在这一刻,也是紧张的。
两个人谁都不敢越界,默默的紧张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直到彼此的困意袭来……
***
申晴是被鸡鸭的叫声吵醒的,一睁眼看到的就是土坯房里那满是蜘蛛网的房梁。
她炸了眨眼,似乎是在回忆自己身在何处,冷不丁感受到身边有温热的呼吸,她猛地一转头,却见林森那张放大的俊脸,正托着脑袋,侧躺在床上,深眸正一瞬不瞬的盯着自己看?
几乎是下意识的,她低头看了下几乎已经被她自己所占据的被子,脸噌的一下就红了。
林森的嘴角扯着淡淡的弧度,似是不恼,可他越是这样,她就越是尴尬,尤其看到人家露出来的大半拉身子,就更不好意思了,“呃……,你啥时候醒的?”
林森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她:“嗯……大概半夜吧?我好像是被冻醒的???”
申晴的脸因为这句话瞬间爆红,“对,对不起啊,你知道,这人睡着以后吧,就不太能控制自己,其实,你应该把我叫醒的。”
“我不敢,你不仅磨牙,还放屁,甚至还打人,我哪儿敢靠近你啊,你流出来的哈喇子,都把枕头浸湿了,你看你看,这儿还有痕迹呢!”
申晴愕然瞪直眼睛,“你才放屁呢?我怎么可能会放屁?流口水,那更不可能,我又不饿,流什么口水?打人,那更是从何说起?”
“那就得问问你自个儿了,我竟不知道,睡个觉你也能睡出这么多花样出来,我不管,今天你来骑马,老子要补眠,”
申晴还要给自己辩解几句,谁曾想林森却没有继续听她辩解的意思,一个翻身就坐直了身子,然后当着她的面,慢条斯理的穿起了自己的衣服,就好像在她面前脱衣穿衣,一点也不觉得尴尬。
他穿好衣服之后,催了她一句,就拉开门走了出去,而申晴则呆呆的坐在炕上,一会儿摸摸自己的嘴角,一会儿扭屁.股看自己的臀.部,最后还十分可笑的咬了咬自己的牙齿。
磨牙放屁流口水……天啊,这是不是说明,他从昨晚半夜醒来之后,就一直这么盯着她看,直到……,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