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味觉小娘子4(5000+)
好不容易盼到了傍晚,看着衣服干的差不多了,她偷偷的抓了两件适合自己穿的女装,因为男装太长,对她来说不大合适,而且她觉得女装会干净一点,当然,她自己穿的有?衣亵裤,这些只是外衫和褥裙。
她没有白白要人家的衣服,将这两天种的新鲜萝卜白菜,拿出二十来斤放到了人家的院子里,然后重新回到空间换上,等天黑了,再悄悄的溜出村子。
她的头发不能这样披散着,没有正经的头绳和发饰,就从山里面找了根平整的树枝,剥掉外面的皮,打磨之后,代替发簪,将头发挽成发髻,将就盘起来。
这么一打扮,低头查看,除了脸不知道长啥样外,还是挺清新别致的。
顺来的衣服并不好看,还是粗布做成的,上面还有补丁,看得出来,是穷人家的,如果她将来还有机会来到这个村子,会对那户人家再做补偿,毕竟穷苦人家一年到头,可能也不添加一套新衣,她这也是没办法了,才出此下策,但凡她的形象能见人,也不会以这种方式。
这几天,她在空间也想明白了这一世的规划,她想借着这一世在古代,寻访学习更多的美食,增加自己的专业技能。
以她自身的这个敏感身份,士农工商,只能截取后三种,在空间里当当农民,去民间的酒楼或者作坊免费打工,偷学或拜师学艺,等到一定的年龄,或者觉得把该学的技能学到手了,就可以到处跑着摆摊赚钱了。
毕竟她这具身子是女子,女子在古代那就是嫁人生子,她可不想这样,所以,前期还是需要女扮男装的,这个就需要她卖了空间的蔬菜,换取金钱,购买成衣之后再做定论了。
有了衣裳,觉得整个人都有了安全感,这一晚,她顺着小路一直走,走到天亮的时候,终于遇到了一座城,城门上用她能看懂的繁体字写着【雁城】。
门口有衙差守着,但不会查你,但是到了晚上城门关闭了,没有官府的通关文书,你是进不了也出不去的,因为古代的老百姓晚上根本就不会随意进出,如果你大晚上不睡觉跑到城门口乱晃,可能会把你当做可疑的人抓起来。
沈清松了口气,她就怕人家对她进行盘问,心虚嘛!
进了城发现这街道好干净,显然刚开城门没多久,有早摊的人们还在店门口清扫地面,先洒水,后清扫,可以避免扬灰,当然,味道也很清新自然,带着一股淡淡的尘土味儿,就好像蒙蒙细雨之后的街道一样,她似乎很喜欢这个味道。
她用山里面的藤条编了个背篓,空的,里面什么也没有,怕沉,打算找好位置之后再往里装。
这会儿天刚蒙蒙亮,三四月份的天,还有些清冷,但是街上已经有店铺开门了,她注意到这些铺子有打铁的铁匠铺、车马的饲料铺、豆腐作坊、再有就是早餐铺了。
早餐的种类看起来还挺多,面啊粉啊都有,说明这边面食是主食,北方错不了了。
她如今的路线是一路往南走,和先前押送他们的完全是相反的方向,也不知道能不能就这样一路走到海边,试试看咯!
沈清注意到,这样的早餐店,大都是夫妻或家族开的,很多都是传承下来的,非常有特色,店面虽然不大,但却包含了几代人的努力,看来不管是哪个时代,人们都要为了五脏庙而奔波劳碌。
店名叫做【贾记麻花油茶】,算算时辰,现在应该差不多是后世的早六点左右,店门口也摆了桌椅板凳,已经开始陆续有人进去了,麻花油茶,她琢磨着,这好像是华国陕北的特色小吃才是,没想到在这儿也遇上了。
闻着空气中散开的香味儿,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自个儿开始唱空城计的肚子,哎呀,好饿呀,吃了这么多天的萝卜白菜,她都快变成兔子了,好惨。
因为一直种一直往出拿,几乎除了种子本儿要卖进种子商城,经验值已经升到二级,可是金币却不够,只能巴巴地看着二级的小麦和水稻,而莫可奈何。
生而为人,一日三餐没有任何主食和荤,这像话吗?
现如今她就站在这家早餐店前面,可就是进不去痛痛快快的吃,特么快憋屈死咯!
大街上人不多,但看到进城的城外农民,或推着车,或背着篓子,里面带着各种食材往城东的方向去,她猜测这可能就是这个年代的早市,毕竟,她得先换钱嘛,所以赶紧加快脚步,试图占据有利地形,毕竟她是连夜赶过来,又在城门口等了一会儿,所以应该算是最早的一批了。
城门是早六点开,大批进城的都是乡下种田人,个别驱马的则为商人或者赶路人,热闹的样子,有一种看古装剧的即视感。
恋恋不舍的回头看了一眼贾记麻花油茶店,心想等她一会儿把菜卖完,一定要过来吃一碗不可。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果真到了早市,她看大家都是随便找地方蹲下去摆弄,她也找到有力的地方,蹲下去,将背篓里的大白萝卜拿出来十根,白菜拿出来……两棵。
额,因为她的食材个头都比较大,小小的背篓也就能放这些,多了就引起别人注意了。
早市不用半个小时,好位置就全被占了,真的是卖什么的都有,河里面捞出来的河鲜、猪肉摊、羊肉摊、鸡蛋鸭蛋、卖鸡崽子鸭崽子的、菠菜、韭菜、萝卜、白菜等等,说起那家的萝卜白菜啊,应该是那种埋在地窖或者土里面的,外层腐烂的被剥掉,里面的完好,但因为放的时间长,看起来水分不太足,比起她从空间摘下来的,真是差的太远了,品相一点都不好。
看得出来,那位大爷也注意到了她,脸色有些难看,两个人就在斜对面,他左看看右看看,试图换个地方,但这个好位置又不想这么放弃,表情很是纠结到位。
沈清想着自己的东西可没有人家挑着筐出来的多,但愿她早点卖完,给人家机会进行买卖,要不然怪不好意思的。
没过多久,城里的勤快人就陆续起床过来逛早市了,时隔这么久看到久违的古人,说实话内心还是挺激动的。
因为她的白菜又绿又瓷实还特别的大,萝卜更是白白嫩嫩的,又长又粗,还带着新鲜的萝卜缨子,拿出来之前,还往上面撒了点水,看起来水灵灵的,青翠欲滴,瞅着就好吃。
“哎呀,你这萝卜白菜长的可真漂亮,看起来就像刚从地里面摘得一样,小姑娘,现在这时节,你们是怎么种出来这么新鲜又个大的萝卜白菜的?这萝卜白菜,冬天还不被冻死啊?”
中年男人穿着藏青色的长袍,戴着一顶黑色的圆柱形帽子,提着个篮子站在她的摊位前,好奇的伸手拨弄着她的蔬菜。
沈清朝他嘿嘿一乐,呲着牙笑:“这您就不知道了吧?技术问题,秘密,看在这么新鲜的份上,您买点儿?今个儿这白菜,可就这两棵,来晚了就没有了!”
“那你这白菜萝卜怎么卖的呀?说来听听。”直觉告诉他,不会便宜咯。
沈清没有秤,没办法称重,只能抱起一个大致掂了一下重量:“这个白菜,少说也有十来斤,只多不少,这样,您给十文钱,拿走,萝卜一根得两三斤,加上这么新鲜的萝卜缨子,少说也三四斤了,您给两文钱,一根萝卜一棵白菜加起来,给十二文钱!”
中年男人听了哈哈大笑,“小姑娘,十二文钱你知道能买多少肉不?一斤肉高高的,还得送个大棒骨头,好家伙,你可真敢要啊!你确定要这么高的价格?不怕卖不出去?”
沈清礼貌的朝中年人点了点头:“大叔,我说我这个萝卜白菜和别人家的不一样,你信不?”
“那再不一样,它不还是萝卜白菜?那也变不成肉啊,你总不能比肉还贵吧?再说了,你这能有什么不一样?就凭你比别人家的新鲜?”
沈清随手拽了点菜叶子递给那位中年人:“大叔,您先尝尝我这白菜的口感再说其他。”
中年人嗤笑一声,不以为然,但看着都送到自己嘴边的白菜了,迫不得已,那就尝一口呗!
结果青色的白菜一入口,清脆的口感里似乎还带着一股淡淡的甜味儿?再一咀嚼,属于白菜特有的味道就在口腔里弥漫开来,这个味道,似乎还真的挺不错的?起码着水分是真的很新鲜啊!可这也不能作为贵的理由啊!
“不行啊,我要是花十二文钱卖萝卜白菜回去,会被掌柜的骂得。”
沈清一听这话,才注意到他常年掂勺磨出来的茧子,这是位大厨?
“行,大叔要是觉得贵的话,就再去别的地方看看,我们这讲究你情我愿,不强求,毕竟我自信我的食材好,新鲜,独一无二,不管是腌制,清炒,还是作为配菜,我的萝卜白菜出来的味道,绝对不是普通的食材能比拟的。您也不要拿猪肉和这个比,猪肉只有一斤,这两样加起来,少说也有十四五斤,普通人家吃好几天呢,肉的话,一顿两顿就吃完了呀,它们是不同的,不能放在一起做比对。”
十四五斤?
中年人一手一样托起来,随意的掂了掂,觉得沈清没有糊弄人,这个斤称绝对只高不低,他有些好奇。
“怎么你卖东西连个秤砣都不买的呀?”
沈清老实回答:“没钱买,不过我童叟无欺,绝对不骗人。”
中年人看她打扮朴素,身上还有补丁,认定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但做生意不怎么圆滑,不懂得变通,他说贵,就不知道便宜点?咋滴还让她去别的地方看看?别家的要是有这质量,他至于在这儿和她墨迹啊?
“你这加起来有多少?你要是给我算便宜点,我全都要了。”
沈清挑了下眉,“全都要了?”
“是啊,你家这白菜还有吗?有的话给我来十棵,这萝卜要二十棵,我是个厨子,掌柜的酒楼需要这些菜。”
青黄不接的时候,萝卜白菜大葱是主要配菜,菠菜好是好,就是不出菜,吃起来口感没有白菜好,而且做法也不及白菜多。
沈清粗略算了下,二十棵萝卜,怎么着也得五十文,二十棵白菜的话二三百文,加起来就按三百文来算,也够她翻身了。
不过,尴尬的是——
“大叔,今天就只有这么多,您如果要的话,可以全给你,明天我可以送货上门,十棵萝卜加两棵白菜,您给我五十文好了。就不给您过秤了,我敢保证这菜买回去您做出来的菜出效果,不信您回去试一下,因为今天没称,我粗略估了个数,明天送到你们酒楼,就不是这个价了。”
“哟呵,你这丫头不地道啊,咋滴,想坐地起价?”
“只是需要过秤,你们酒楼有秤砣,那肯定得按重量算呀,怎么样,要不要?”
大厨多精明啊,一看这丫头不但不便宜,还想趁机涨价,有些不高兴:“再说吧,我去看看。”
沈清听言,也没觉得有啥遗憾的,毕竟做生意讲究你情我愿,她自信自己的菜好,他们开酒楼的,对食材的要求是随着品质忽高忽低的,如果你这一盘菜走的本来就是低端消费,那你随便去买一些去年压箱底快要开花的白菜,或者即将糠掉的萝卜就好了呀,可如果你们走的是高端食材,那对品质是有一定要求的,再说了,她一文钱一斤,又贵哪儿去了?
大叔看沈清不拦他,有些小失望,可人都走出摊位了,也不好再拐回去,斜对面的老头似乎一直盯着这边,看大厨站起身走了,就以为沈清卖的贵,赶紧大声吆喝。
“来来来,看一看啊,新鲜的大白菜,白萝卜,一文钱一斤,不脆不辣不要钱啊!”
沈清蓦地瞪大眼睛,不是吧,那样的品质就敢卖一文钱一斤?那她岂不是得卖两文钱一斤?
刚刚大叔的表情那么真,她还以为自己真的要价高了呢,如今看来,哪里是要价高,分明是大叔不厚道,想骗她。
哼,坏人!
沈清吸取教训,再有人来问,就按两文钱的价格要,比如一棵萝卜两三斤,她给人家便宜到五文钱,一棵白菜二十文,诚心要了就十八文,毕竟白菜是十一二斤,又不是整十斤,她不能卖的太便宜,过了这个时节,可就吃不上大白菜了,物以稀为贵,她得自信点。
来早市上买菜的还有大户人家的采买,但是大多一问价格,扭头就走了。
白菜萝卜价格太过公开透明,你买贵的回去,人家不好报账,所以这点他还是能够理解的。
早市上卖萝卜白菜的不止她一家,不强求,真要卖不出去,那她大不了多啃一段时间。
半个小时过去,她就卖掉两棵萝卜,这两个人还都是能自己当家作主的夫人,赚了十文钱,不多吧,能买二十个窝头没问题。
头开始出场的大叔再拐回来,看到她的摊位,走过来,直接问:“三十文卖不卖?卖了我给你包圆了。”
沈清摇头:“我刚刚听到了,对面爷爷那样不新鲜的还能卖一文钱一斤呢,我这涨到了两文钱,少了不卖。”
大叔愕然睁大眼睛:“小姑娘,生意不是这么做的,你这样言而无信,是卖不出去的。”
沈清只是觉得自己初来乍到不懂价格,更何况她也都优惠不少,说是两文钱,其实优惠以后根本就不到。
大叔这么说她也对,但谁让她自信自己的东西好呢?
“对不住大叔,我初来乍到不懂价格,现在既然知道了,那肯定要挑合适的买家。毕竟大家谁都不容易,为了卖这个菜,我起早就不说了,走了十来里路,脚都磨破了,肩膀也压的直不起来,只是想多给家里赚点看病的钱。您如果嫌贵没关系,我就再等等,你看,刚刚我就卖出去两个萝卜了,要不是白菜太大,切开保存不了,可能也卖掉了,问白菜的比萝卜更多一些。”
大厨真是气坏了,可他又相中了这丫头的蔬菜,他逛了一大圈,还真没谁家的白菜比得过这家。
气归气,碰上合适的也不容易,他咬咬牙,蹲下来:“那这些,你打算卖多少钱?”
八根萝卜至少二十五斤,五十文,白菜按二十斤,这是四十文,加起来——
“这样,你统共给我八十文吧,”
大叔欲哭无泪,刚刚五十文的时候他没有要,现在一下子涨了三十文,这小姑娘可真够黑的。
“大叔,我这卖两文钱一斤算是定死了,品质在这放着呢,您回家称称,绝对不吃亏,如果明天你还需要,我可以给您送到酒楼门口,到时候给您让已成的利,如何呀?”
最后一句话,沈清是偷偷说的,大厨挑了下眉,沈清嘿嘿一笑:“我这白菜不管包包子、包饺子还是做炒菜凉调,味道都好,您刚刚也尝了不是,回去试试,效果绝对,”竖大拇指。
大厨没想到这小丫头看着不咋精,咋心眼儿还能有这多,罢了罢了,看在食材不错的面子上,他买了!
【1111】味觉小娘子5(5000+)
大厨接着说:“我可没带钱,正好这些菜你要给我送到酒楼去,你也顺便去认认门,到了地儿让掌柜的亲自给你结账,可好?”
能一下子卖完,沈清已经是大大地满足,当即痛快地站起身,开始将这些菜往自己身后的篓子里装。
大厨看着她瘦弱的小身板:“这两颗白菜我帮你抱着得了,这些调料你给我装到你的背篓里。”
没想到大叔还挺善解人意,她应下后有些吃力的背了起来,主要还是脚底的大泡还没结痂,有些疼,走路一点一点的,看的大叔不时扭头看:“你这脚是怎么了?”
沈清呵呵解释:“走路走太久,磨出了泡,今天要是能收到钱,我想给自己买双鞋,”
大厨这才注意到沈清脚上穿的是草鞋:“这是你自己编的呀?手艺还不错。”
沈清尴尬的点了下头,要不是原来的鞋实在穿不了,她也不会临时用空间的草晒干编鞋子,这草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穿的了得,想当年过草地得时候,那些先辈们也不知道受了多大得罪。
沈清刚一走,她的好位置就被人抢占了,她回头看了那人一眼,心想还真是反应迅速啊!
两个人大概走了一刻钟的功夫,就到了一家名叫【客满楼】的酒楼门口,规模虽然不大,但就这小小的城来说,应该是足够用了,毕竟,也非这一家。
大厨领着她直接去了后院,找来掌柜的,但是一听说她的菜价,掌柜不高兴了。
“同样的钱我能买来更多的,你一个大男人,居然也会被个丫头片子给骗了,你可真能耐。”
沈清没想到这掌柜的竟然如此说话,一时之间有些无语,不过,她也没有解释,而是转头看大厨。
大厨忍不住解释:“掌柜的,现在白菜萝卜的品相都很差,很多都干皮了,没有一点水分,这吃起来味道也是差很多的,只有这小姑娘的菜不错,不信您尝尝。”
“什么品相不品相的,我只知道这东西都一样,这做出来的菜味道也不会差很多,你找来的人,你来解决,反正我是不收,这么贵,缺钱缺疯了吧?”
走之前还不忘鄙视的扫了沈清一眼,又深深的看了眼大厨,那眼神,似乎是在怀疑他们俩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大厨脸色有些沉,转头看向沈清的时候,不免有些尴尬:“早知道,我先回来问问了,你看,我也不能当家做主,这些菜……,还连累你的位置被占,实在太不好意思了。”
“没关系的,买卖不成仁义在嘛,大叔不必放在心上。”
好在沈清一向比较乐观,并没有因此而感觉到失望,她将背篓里他的调料拿出来,放到院子里的石阶上,然后把自己的白菜放到背篓,冲着大厨点了点头。
“不管怎样,谢谢大叔您的关照,那我就不多留了,告辞!”
小姑娘说话文绉绉的,还挺有礼貌,大厨顿时觉得自己要不买点,是不是就过分了?
“你等一下,要不然这样,你的两棵白菜卖给我吧?我带回家给我媳妇,我家也是要开火做饭的。”
沈清低头看了下背篓里的白菜,又回头看了眼大厨:“两棵你们能吃完吗?”
“能,我媳妇不爱吃萝卜,就喜欢吃白菜,白菜做炖菜味道不错,行了,就这么说了,你来一趟也不容易,我也不能让你再这么背回去,好歹给你减轻点重量。”
大叔最后还找来了秤砣,一称,嗬,两棵白菜还真是瓷实,居然十五斤之多?
看来这小丫头没有诓人,人还挺实在。
十五斤,一斤两文钱,一下就要出去三十文钱,他还真有些心疼啊!
“大叔,你这么帮我,我就少收你五文钱,你给我二十五文钱吧。”
大厨愣了一下,随即笑道:“行,虽说我还是觉得有些吃亏,毕竟你头开始叫的可是一文钱一斤,不过看你这丫头也不容易,喏,我就数二十五文给你,如果你这白菜真的好吃,下次我就还找你买。”
“谢谢大叔照顾。”两个人银货两讫之后,沈清还想将剩下的萝卜卖了,就没有多停留。
大厨也抱着两棵白菜出门回家,他虽然一天两顿都在酒楼吃,但家里老的小的也要吃饭。
要不是这白菜品相太好,他也嫌贵。
现如今她手里也有三十五文钱了,先去吃点东西吧,现在已经饿的走不动道了。
她很快就找到了最开始的那家油茶店,看到上面写的价格,一碗油茶+一根麻花需要三文钱,加一根麻花就是四文钱,这个应该是能吃饱的量。
闻着食物的香味儿,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沈清咽了咽口水,背着篓子就过去了。
“你好,给我盛一碗油茶,再加两根麻花。”
虽说以她现在的身家,花四文钱吃早餐很奢侈,可这油茶和麻花看起来实在是诱人,不是说好了要吃遍整个金国?整了!
四文钱递到人家的手里,油茶和两根油条很快就盛出来,老板随便给她找了个位置就放了上去。
“小姑娘,小心烫啊!”
“谢谢老板。”
沈清将背篓放在自己脚旁,坐在了门口的小凳子上,看着瓷白的碗里盛着的粘稠汤头,还有旁边碟子上金灿灿的麻花,惹得她唾液分泌,咽了口口水后,小心翼翼拿起汤勺舀上一勺,趁热送到嘴里,“哈……”
真香!
好吃,不错,这油茶做的地道。
再看油茶上面撒的花生芝麻碎,看着都觉得诱人!
咬一口酥脆劲道又带着油香的麻花,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
这麻花,不是用纯发面炸出来的,而是用半发酵的面做出来的,这样炸出来的麻花更有嚼劲,劲道,泡到汤里面不会成糊糊,讲究!
吃一口最上面她还没来得及搅开的花生芝麻碎,她一下就吃出来这里面不单有花生芝麻,还有黄豆和焦脆可口的麻叶,搅和到一起,再放入撕开的麻花,舀起一勺子送到嘴里,那种舒服,只有久饿的人才能体会的出来,简直太美妙了!
真好吃,这四文钱没有白花,不过她也破解了这家小吃的做法,常年与美食打交道,她能凭入口的食物就能品出来是怎么做的,原则上这道早餐不难做,难得是老板要如何经久保持,不偷工减料,毕竟,口碑都是从实在二字中延伸出来的。
“小姑娘,你这萝卜不错啊,是要去卖的不?”
就在沈清打算吃完就走得时候,和她一张桌子上吃饭的一位大爷看着水灵灵的大萝卜,很是稀罕,伸手拎起来看了看,很是满意。
沈清没想到吃个饭生意也能上门,她赶紧道:“是要卖的大爷,一棵五文钱,您要吗?”
乍一听,觉得贵,可是再一想这个季节,能看到这么新鲜水灵的菜,就不会觉得这是漫天要价了。
大爷数了数,一共还剩下八根,于是满意的点点头:“行,我都要了,你吃完了没?直接送我家吧?”
“吃好了吃好了,那大爷咱走吧。”两个人都已给过钱,直接站起来走人就行。
沈清看大爷的穿着,家庭条件应该是不错的,而且对吃入嘴的食材有一定的要求,要不然不会不还价就直接让她送回家了。
果不其然,跟着大爷左拐右拐,最后在一家一进的宅子停了下来,大爷负着手走到门口,就朝着里面喊:“老太婆,拿四十文钱出来,我买到了新鲜的萝卜,你也出来看看。”
不一会,从里面走出来一位面色红润,一点也不佝偻的老奶奶,看到沈清后,她立即将肩膀上的篓子放下,然后拿出萝卜递了过去:“奶奶您看中意这萝卜不?”
萝卜缨子还在,翠绿翠绿的,一点也不老,萝卜又粗又长,三分之二都是白色的,只有尾部是翠绿色的,这品相,一看就知道很不错,奶奶认同的点头:“不错不错,咋卖的呀?”
“奶奶,我是卖两文钱一斤的,但是因为没有称,所以一棵五文钱,您不吃亏的。”
“只有萝卜呀,你这菜不错,有其他的菜的话,明天也送过来让我看看,合适的我就要,不合适你再送走,咋样啊?”
沈清没想到还有这天上掉馅饼的机会,立即高兴的鞠了一个躬。
“谢谢奶奶,还有白菜,不过今天卖完了,明天我就给您送过来。”
“白菜?白菜好,白菜炖菜好吃,来,给你钱,你把菜给我背进去吧,不耽误我今天给家里做小菜。这萝卜缨子可真好,也能一起腌制了,”
原来是要做小菜,那她这萝卜可是上上之选,像早市上卖的那种蔫了吧唧,失了水分,里面肯定都糠了,根本就不能做小菜。
沈清把菜送进去后才接了钱,这是座坐北朝南的小院子,看院子里晾着的衣服,应该是老中青三代人住,一看老两口的面相,就知道他们老年生活过得不错。
她收了钱后,又鞠了一躬表示感谢,这才出了门,今天的菜一共卖了七十五文钱,早餐花掉四文钱,还剩下71文。
她揣着这些钱,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一身合身的男装,一身女装,两身可以换着穿,又买了两套亵衣亵裤,等再过几个月,就是夏天了,还要买一些更单薄的些的,除了衣服,还买了鞋,统共花了……啧啧,七十文花完了居然?
明明已经是最便宜的了,居然这么一下子就花完了,她真的是太败家了,按理说买一套就好了呀,结果可倒好,她居然买的都是两套,如此一来,剩下的一文钱能干啥?
干脆找了个背人的地方,进入空间,等待种下去的萝卜白菜收获之后,背出来两棵白菜,剩下的全部卖入商城,她得尽快攒钱升级才是,要不然就得天天啃萝卜,这谁能受得了呀?
她没有再去早市,而是找了一条居民街,沿途叫卖:“卖白菜咯,又大又瓷实的白菜嘞!”
空间的白菜萝卜大小都是一致的,真的是强迫症患者的福音,刚刚两棵白菜称出来是不到十六斤,十五斤多半斤,那她这两棵白菜,就卖三十文好了。
这个时间段儿,外出买菜的人都往回走了,她背着篓子这么一叫卖,就被好几个人喊过去看白菜,但是一听价格,都皱着眉头摇着头走了。
运气似乎用完了,因为到了晌午,她这两棵白菜也没卖出去,遗憾的叹了口气,只能找个背人的地方进入空间,早上吃的饭,这会儿也消化干净了,她打理好灵田后,本打算把买来的衣服洗干净,结果发现自己连个盆都没有,可怜呐!
衣服洗不成,那就睡觉,睡着了就不饿了。
奔波了大半天的沈清也累了,躺倒草地上没多大一会儿,就睡着了。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灵田里的萝卜白菜还有四个小时成熟,没想到她一睡就睡了两个时辰。
看看外面的天色,似乎也才下午一两点左右,人不能就这么废了呀,得想办法挣钱。
手里唯一的一文钱,被她拿来买了一个烧饼,一边吃一边看着街道上的招牌,本想看看有没有招工的启示,结果路过客满楼的时候,却听食客边走边骂。
“呸,什么客满楼,客满个屁啊,那都什么菜,萝卜都糠了还敢拿出来用,你用就用了,一盘萝卜丝肉丸就敢收咱们三十文钱?那里面的哪里是肉,分明是面糊弄咱呢!”
“就是,还有那道酸辣白菜,白菜都干了,嚼都嚼不动,他们怎么选的食材啊,这么不负责任?就算现在白菜都这样,你也不能拿出来糊弄人啊,干脆不要卖这道菜不就完了?”
“嗨,别提了,那海带里,都还吃出来沙子了呢,这罗掌柜,真是越来越不地道了。”
“就是,自从他爹不干了之后,他就越来越走下坡路了。”
……
沈清在旁边听着,摇了摇头,一扭脸就看到一个小乞丐抹着黄鼻涕再角落里盯着人看,发现目标之后,立即站起身,就急匆匆的朝人撞过去,被撞的人穿着体面,嫌弃的把乞丐推开,朝他大声骂着。
小乞丐低着头不说话,站起身就跑,那人骂完之后,觉得有些不对劲,一摸荷包的位置,早就空了,大声喊着:“抓小偷,抓住那个乞丐,他是小偷,快,快拦住他!“
沈清一直注意着那个小乞丐,他头发披散着看不清样子,不过刚刚那套行云流水的套路,应该是百试不爽的,看,都总结出来经验了,连逃跑路线应该都有,那个男人铁定是抓不到的。
工作问了几个,都是需要有户籍的,她是个三无人员,上哪儿弄户籍?
看来是找不到了,那就只能自己做点啥。
菜只适合早上卖,下晌卖的菜都蔫了,质量不怎么好,考虑到第二天还要继续卖菜,脚上虽然穿了新鞋,但走路还是很不舒服,于是重新回到空间,啃了个大萝卜,她的计划是一路向南,能走到海边自然最好,走不到了就找个环境不错的地方,作为日后的隐居之地。
古代这种大环境,交通不发达,人群也不密集,真心要是隐居起来,还是非常轻松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已经成为了发展定律。
吃完了萝卜,她打算在城里面好好逛逛,结果逛着逛着,就看到一群小乞丐往城外的方向走,他们各个喜笑颜看,似乎发了什么了不得财,冷不丁想到先前那个偷钱的乞丐,她立即跟了上去。
走近了才发现他们手里还拿着砍刀,这是要去砍柴?
她一路跟着他们,看他们砍柴挖野菜,最大的可能十来岁,最小的有个五六岁,各个臭气熏天,披散着头,和之前被流放的她没什么两样。
这么小的城里,咋就这么多的乞丐?他们平时又住在哪里?
她跟着他们进了城后,七拐八拐的,最后在一处园林后面的废弃破庙里,发现了一群的乞丐。
只不过比起外出砍柴的那些小乞丐,这里面躲藏的都是些老弱病残,老的已经很老了,小的嘛,看起来还有两三岁的,她的出现,让这些人警惕起来:“你谁啊?跟着我们做什么?”
沈清正要说话,早上偷钱的那个乞丐从孩子们后面挤到了前面,他的脸脏兮兮的,仍然挂着黄鼻涕,看来是风寒之症还没好利索啊,“你早上就跟着我,现在居然还找到我家,想干啥?”
原来,他早上已经看到了她,沈清也算坦然:“都是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可怜?不,我们一点也不可怜,你要觉得自己可怜,就可怜给别人看,别捎带上我们,没什么事儿的话,就走吧,这里是我们的地盘儿,不大方便收留你。“
小家伙看起来比她还要小,这说出来的话可真算不得友好,她看了眼躺在角落的两个老人。
“但我看着他们的情况不怎么好啊,如果所料不错的话,一个是久咳成痨,另外一个面色发黄,浑身浮肿,应该是肾有问题。”
【1112】味觉小娘子6(6000+)
沈清的话让少年已经转身的脚步一顿,继而转过头去看她。
“你这话什么意思?莫不是……,你会医术?”
沈清也不瞒着,她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啊,最主要的是,自己一个人也挺没意思的,这些小乞丐们,虽然脏了点,可如果培养起来,将会是自己的得力助手。
“医术嘛,会一点点,如果我加入你们,是能够保证你们日常的一些小病的,”
少年似乎觉得他们的队伍,的确需要这样一个人才,而且沈清看起来白白净净的(男装),说话很有礼数,不像是怀揣目的而来的坏人,但他总觉得,正常人不会这样,于是拧眉问。
“你的条件呢?”
沈清叹了口气:“可以不选择偷盗别人钱财的方式养活这些人吗?虽然你们是没办法而为之,可这么多孩子看着呢,日后如果发展起来,对他们自身的观念,也会有影响,你既然选择养活他们,不单单是养活,还有教养这一块儿,也很重要,不是吗?”
少年被沈清一席话说得面红耳赤:“你都看到了?”
沈清点头,“看是看到了,不过我现在也是身无分文,但我可以教你们自食其力的办法,不过在这之前,你能告诉我,他们都是因为什么被抛弃,继而流浪至此的?”
“有的是得病被扔到路上,被我捡回来,有前几年饥荒遗留下的孤儿,有被子女赶出家门的孤寡老人,反正都是被抛弃的人,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加起来,有十七个,之前更多,不过都没挺过来,去了,看你这样子,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才对,为什么要和我们这些脏乞丐混在一起?”
小孩子利用好了,也是劳动力啊,她不但要自己赚钱,更要教会他们挣钱的本事。
“你就当我日行一善,做好事不就行了?放心,你们没什么可图的,我只是觉得,我们不应该靠偷盗来维持生计,也许你能成功一次两次,但真的次次都会成功?这个城就这么大,万一遇上硬角色,你们有可能会见血的。”
话音刚落,角落里传来女孩子的低声啜泣声:“我哥哥就是被人给踢死的,姐姐,你会教我们的,对不对?”
沈清没想到自己都换了男装了,还有人一眼认出自己女儿身,她有些难堪,轻咳一声。
“乖,叫我哥哥,我不想当女人,”
在成衣铺的时候,有幸看了眼本尊的颜色,穿上男装更显得英气,女装的她太柔媚了,记忆告诉他,他爹之所以这么花心,就是因为长得好,她娘也是看上了爹爹的容貌,当然,她自己也是不差的,事实证明,她选错了人,所以,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长得好看,未必是福气。
她不想因为容貌问题,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她想这一世,以男装示人更好。
对面的少年黑漆漆的眼神朝她斜过来:“你是女人?”
沈清有些不满:“女人怎么了?女人有本事不就行了?”
“好好的一个姑娘家不在自己闺房待着,跑出来跟我们这些臭乞丐混在一起,你才是奇怪的那一个吧?”
“我全家上下就剩下我自己了,哪儿来的闺房?我也是流浪至此的好吗?你们一直在这儿住?”
话题被转移,少年没说话,他旁边的小弟弟摇了摇头:“姐姐,”
在沈清不善的眼神下,生生刹住车:“呃,哥哥,我们不是一直待在这个地方的,哥哥说,不能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时间长了就会被发现,会有生命危险,所以一个地方,我们只待一个月左右的。”
沈清讶异的看了眼少年:“可以啊你,还算有点脑子,不过,你有没有想过,给他们找一个遮风挡雨,不需要颠沛流离的地方?”
少年摇头,“我没觉得到处流浪不好,既能开拓眼界,又能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我对他们,也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在我能力范围的,我能救就救,能跟得上我的步伐的,我养,跟不上的,那就对不住了,”
沈清再度被震惊,同时心里面还生出了些钦佩,更好像找到了志同道合的盟友一样,选择以这样的方式来选择适合留在自己身边的人,因为,她也是这么想的。
但她没有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就算被抛弃,她也希望,他们能有个一技之长。
她想了下,“也许你做的是对的,你对未来有什么计划吗?”
明知道答案,她还是忍不住问了句。
果然,少年的回答也没让她感觉到失望:“走看且看。”
沈清又问:“那我现在能加入你们了吗?”
少年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你请自便吧!”
高冷的有些不近人情,看来这小子身上有故事啊!
不过说是加入他们,沈清也没打算在这儿住,而是先走到那些老人跟前儿,仔细的检查了他们的病症,然后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这情况,怕是挺不了多少日子了,因为已经病入膏肓,再好的药,药也救不回来了。
如果是后世,或许能靠西药暂时维持一段时间,单是中药调养需要一个过程,他们根本就挺不到药效见效,所以……她无能为力的对少年投去了遗憾的表情,什么话也没说,就暂时离开了破庙。
等到了晚上,她再过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两棵大萝卜。
“我看你们这儿有锅灶,这萝卜你们炖炖吃了,清肺养身,多吃点,我还有事儿,就不多留了。“
她现在没有赚到钱,自己赚钱的途径暂时也不宜公开,等把该添置的东西都整理到位了,再来引导他们也不迟。
这一晚上,她没闲着,要等萝卜成熟的时间,空间和外界的时间是一比二多一点,外面24小时,空间是五十个小时,而萝卜白菜的成熟时间,是六个小时,因为土地是红土地,而非最开始的普通土地,她也不知道这一世为什么会以红土地开始,但既然有了,那就一定要珍惜。
六个小时成熟一次的话,五十个小时可以成熟八次,一块田里种下一颗种子,可以收三颗,一比三的比例收获,她只需要留下一,卖掉二进商城攒金币就行了。
一天收获八次,一次四棵,一天就是32棵。
但是今天她睡了觉,也不是准时准点去收获,去种,所以目前就只剩下八棵白菜。
从零点开始,她要学会按时间休息,按时间准时收获,这样才不会浪费时间,才能有更多的机会。
当然,也怪自己头天没经验,只买了衣服,没考虑到其他因素,往后每天,都要添置一些有用的,好用的东西才好。
第二天一大早,她先去老奶奶那儿送了两棵大白菜,得了五十文钱,奶奶家有秤砣,两棵加起来足有25斤,这大白菜,好家伙,可真够夯实的,一下子就卖了五十文钱,高兴的她合不拢嘴不说,奶奶还说了。
“小姑娘你这萝卜可真好吃,再过几天再给我们送点啊,今天尝尝白菜,要是都好吃了,以后就在你这儿定了。”
沈清高兴啊,之后背着篓子去了早市,找到原先的那个位置蹲下来,摆出来四棵白菜,六棵萝卜。
本以为过程会和昨天没有什么两样,不好卖,哪里想到一大早昨个儿买她萝卜的婶子就领着好几位婶子过来。
“哎呀,你咋还换装了啊,要不是就你这菜水灵,我还不敢认了呢,看,今个儿婶子可给你带来这么多人,你这些菜我们都给你包圆了,你能给我们便宜点不?”
幸福来得太突然,她有些措手不及了:“都,都要?”
“是啊,我昨天买的萝卜一个炖了,一个凉拌,好家伙,那味儿可真绝,好吃的不得了,今个儿我带着我的这些姐妹儿一起过来,就是想给你包圆了,不过说实话,这好吃是好吃,价格还是贵了点儿,昨天我是咬咬牙买的,那啥,你今个儿能不能给我们便宜点?”
“我这两棵白菜是25斤,拿回家随便称,白菜五十文一分不能少,因为白菜种的时候不容易,你看这白菜瓷实的,吃到嘴里甘甜爽口,美的不行,所以白菜不给便宜,至于萝卜嘛,我还给你们按原来的价格,五文钱一个,昨天您应该回家称了吧,这重量是不是高的多?所以我五文钱一个,已经很便宜了,婶子,你看行吗?”
四位婶子明显对于这个价格不是很满意,正犹豫,有人过来问价格,她直言不讳。
“大爷,萝卜白菜都是论个卖的,萝卜五文钱一个,白菜就贵了,一个就二十五文钱了,您要不要剥点叶子尝尝看?”
许是因为人聚集的有点多了,这边刚说完,那边又有人问价,接二连三的人一来,四位婶子有些坐不住了。
“丫头,我们各要一个白菜五棵萝卜,五十文钱,只是,你有那么多吗?”
“有,有的,我可以送到你们的家里,你们可以告诉我地址,我等会儿收摊了给你们送过去。”
她这么一说,女人们似乎很满意,毕竟真要让她们扛着或提着回家,还真是沉的要死。
女人们七嘴八舌把地址一说,沈清记性好,重复一遍,大婶儿们满意的点着头,去买其他东西了。
剩下的人开始仔细的看她的菜,问价,有买萝卜,有买白菜的,等昨个儿的大厨过来的时候,地上的菜刚好全部卖完,六棵白菜卖了三十文,四棵白菜卖了一百文,如此到手一百三十文。
加上早上送到老奶奶家的两棵白菜,一共收益180文。
大厨一看没有菜了,有些失望:“哎呀,可算等到你了,你家里还有没有菜了?我们掌柜的想通了,想要你的菜了,”
这掌柜的反悔,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但是她没想到的是,掌柜的之所以回心转意,就是因为昨天晚上回家被打,原因是他卖的菜不是菜,而是干菜,吃起来不好吃,口感不好不说,价格还贵,那些食客回到家越想越不痛快,愣是尾随他,直接把他暴揍了一顿。
今个儿掌柜的来到酒楼,第一句话就是要把食材给换了,其实不只是萝卜白菜,还有其他蔬菜,再也不敢去挑人家剩下的,便宜的处理菜了。
大生意送上门,哪里有送出去的道理?
况且,大厨也是给她面子:“昨天我拿回家的白菜,我媳妇还嫌贵,结果吃了两顿,直说我买的好,所以我自家也要再买点萝卜白菜,我算了下,白菜来十棵,萝卜来二十棵吧,你有没有货?”
沈清算了下,对他道:“一会儿我先给你送点儿,余下的傍晚再给送完,你看行吗?”
大厨痛快答应:“行,只要能让我们晌午正常开张就行,那就这么说定了啊,一会儿我在酒楼等你。”
沈清点头答应,起身之后,趁人不注意,找了个背人的地方进入空间。
早上卖了六棵白菜,六棵萝卜,欠人家十四棵白菜,四十棵萝卜。
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七八点,空间已经收获了四茬,这四茬她一棵都没卖入空间,全攒下来了,就是为了应付今早上卖菜。
所以现在,这四茬她种了三茬萝卜36棵,一茬白菜12棵,加上昨天剩的八棵,正好二十棵。
她现将那四位婶子要的二十棵萝卜,四棵白菜送过去,获益200文。
接着又把剩下的16棵萝卜(80文),16棵(400文)白菜送到了酒楼,萝卜没有那么多,白菜又多了几棵。
果然酒楼也没说什么,并且痛快地结了账,还说明天再送十棵萝卜也行,今天就不用再跑趟了。
获益480文。
今日统共得到180文+200文+480文=860文钱。
昨天花的一分不剩,今天一下子就有了860文钱,看着空间草地上堆着的铜钱,她心里高兴极了。
既然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买铁锅,买油盐酱醋,买粮食,买肉,盘子碟子筷子火折子,因为她要吃熟食,再也不想吃生萝卜生白菜了。
但是铁锅铁刀的价格却是不便宜,单单一个铁锅就花了她三百文钱,刀一百文,熬粥的陶罐比较便宜,五十文买个大的送个小的,大的熬粥,小的装油,刚刚好。,
筷子碗碟盐调料等加起来,花了五十文。
这就五百文了。
余下的三百六十文钱,她花六十文钱,买了12斤猪板油,这大概能炼出来十一斤左右,不过不好说,得看猪油的质量,一般来说这年代都是家养的土猪肉,十斤以上是没问题的。
剩下的三百文——
三文钱一斤的大米,买了三十斤,花九十文。
三文钱一斤的面粉,买了五十斤,花一百五十文。
1.5文钱的玉米杂粮,买了四十斤,花了六十文。
再一次的,八百六十文钱花完。
虽然花完很心疼啊,但是她的空间却多出来很多的粮食和生活用品。
因为明天还可以再赚,所以今天她的主要任务就是给自己做一顿好吃的。
更何况,空间还有十来头狼呢,也许狼肉不好吃,可是狼的皮毛要是卖掉,甚至硝制好了,可都是钱嘞!
盐只买了一斤,限量,一斤盐就要十文钱,可真够黑的,想要无穷无尽的盐在手,看来她得想办法去海边住几年。
至于内陆这边的盐矿,盐湖,可不是想发掘就能发掘的。
她这一世,只想安静的做一个爱吃鬼。
买完东西之后,她出城去挖野菜,空间的蔬菜还没成熟,她总不能干等着吧,于是跑到林子里捡柴火,挖野菜,还顺便在河边找了一块儿相对平滑的石头给自己当案板。
挖野菜的小铲子是买铁锅铁刀的老板送的,还有炒菜的铲子,熬汤的汤勺,这让她觉得四百文钱花的值,也许人家只是一种营销方法,但对她来说,还是挺受用的。
回到空间,用从外面捡的鹅卵石,配合着黏土,砌了个简单的炉灶。
把猪板油切成丁,下锅之后加水开始熬制。
哦,对了,还有这个火,因为有火折子,所以虽然费了点力气,但还算好用,比自己生火容易太多了。
猪板油慢慢熬制的时候,她蹲在草地上将挖来的荠菜摘干净后再用清水洗一洗,洗的时候才发觉忘记买木盆了,明天得记得买,还有擀面杖……
没有木盆,最后凑合用陶罐来清洗,干净后和面,面在洗干净的大石头上揉的。
揉搓好之后,放在旁边,在上面拍点水自然醒发。
做好这一切,油也熬制的差不多了,赶紧将洗干净的并且搁在林子太阳下晒干的小陶罐拿出来,把炼好的油往里面盛,整整一瓦罐装满,还剩了不老少在锅底,最后连大陶罐也一起用了。
锅底的油梭子倒到石头案板上,用刀碾碎了倒入油锅。
荠荠菜切碎倒入油锅,拿筷子拌匀,再撒入盐,酱油,还有人家用各种调料磨成粉的香料。
面醒发好之后,她用手拍成巴掌大的圆饼子,然后将馅料填进去。
没有擀面杖使唤,包饺子有些不现实,干脆一会儿炸点菜角吃吃好了。
圆饼被捏成了月牙状。
食材用完,面也刚好用完,把握的刚好。
锅洗干净,再里面加入适当的油,开始下锅炸,最后炸出来二十个大菜角,香气弥漫再空间里,深吸一口气,让久久没有这么正常吃饭的沈清有些激动和感动。
一口咬下去,“诶唷,应该用烫面,怎么把这个忘了,面太厚了,馅料还挺好吃,还行,算是成功的。”
她一口气吃了四个,就觉得饱的不行了,等白菜成熟后,她又撕掉点菜叶子,给自己熬了一碗用残余在锅底的油做的蔬菜汤,别说,味道还挺清新的。
吃饱喝足,将自己露天厨房收拾干净后,直接就把剩下的菜角拜访到石头案板上,打算晚上继续吃。
今天第三茬的蔬菜除了她自己留下的那一棵,剩下的都卖入了空间商城。
买入种子后,再种下,静等第四茬收获。
因为吃的太饱,从空间出来之后,她又沿着河看有没有河鲜可以捞着吃,顺便找了个不错的地方,宰杀了一头成年狼。
直接在空间里把血放到碗里面接着,血放干之后,再带出去,就是死的了。
再保证皮毛完美的情况下,小心翼翼的扒皮抽筋,开膛破肚,整理好的狼肉,在河边清洗干净后,放到她收进空间的那些石头上,皮毛什么的暂时没时间硝制,其实也是因为芒硝还没找到,再者做这个还需要大量的面粉和芒硝,很费时间,所以她等这些狼皮都扒拉下来之后,再单独找一天收拾。
当然,前提条件是,在现有的环境下,找得到足够使用的原材料。
咱们再来说狼肉,狼肉并不好吃,很粗,但是却可以治病,补五脏,厚肠胃。治虚劳,祛冷积。
肠胃不好的人,是可以少量食用调理的。
还有,家里条件不好的,哪里会管好不好吃?有的吃就不错了。
在明知道不好吃的情况下,沈清没有直接尝试,而是打算买得到足够的调料之后再做打算。
比如辣椒,胡椒,各种大料等。
狼血她也是打算做血豆腐的,但是目前还没合适的加工条件,也暂时搁置,反正这些东西,只要她不懂它,在空间里能保持最初进来的样子。
不像在空间做饭,因为她一直在动着,所以会按照她想让它们变的变化在推进。
回到城里后,她拎了一块狼肉去了破庙,看到肉,孩子们的眼睛都直了。
少年看到她,依然面无表情,他的头发盖住了他大半边脸,脸还不干净,到现在她都不知道这货长什么样儿。
他接过她带的肉,原本没注意,接过闻到了血腥味儿后,又拎起来闻了闻,而后猛地转过身。
“等一下,你给的这是什么肉?这不是猪肉,羊肉也不可能,牛肉驴肉那就更不可能了,究竟为何物?”
沈清呵呵一笑,“没想到你还挺见多识广的,放心吧,肉是好肉,就是吃起来,可能口感不太好,但能给孩子们补身体的,就是好肉,吃吧,我不会害你们!”
【1113】味觉小娘子7(5000+)
少年的眼神里带着怀疑和审视,漆黑又深邃的眼睛藏在长发之后,看着虽然凌乱,却没有其他孩子那般,因为长时间不洗头发,而结成土块儿一样,风吹起来,竟还有几分飘逸?
见了鬼了,她竟然觉得这个乞丐和其他乞丐存在太多的个体差异?
“什么肉?”少年也是个死脑筋,似乎沈清不说答案,他就誓不罢休一样。
沈清见状,从鼻尖哼出了声:“狼肉,怎样?不吃吗?那就还还给我。”
等沈清就拽那块肉的时候,他却反手背到了身后,还一脸不悦的看着她。
“既然送出去了,哪里还有再要回去的道理?不过,你一个女人家的,哪儿弄的狼肉?”
沈清坦言:“一没偷二没抢,你说哪儿来的?好了,肉我送来了,还有事,先走一步。”
“等一下,你这又送菜又送肉的,让我们实在捉摸不透,你到底想干啥?”
沈清回头,不以为然的道了句:“你就当我做好人好事儿呗,最近今天我比较忙,等忙完了这几天,我再过来详细的和你讨论下,你们未来的发展方向。”
反正不管这路怎么走,就是不能往歪门邪道的方向走,否则这些孩子长大,有几个能成才?
就算不上学,起码也能识字,会基本的算术。
沈清内心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不过时机还不成熟,等时机成熟了,这些孩子还真有可能帮得上忙。
接下来几天,沈清早晚都在空间里忙碌,之前只种白萝卜,这两天是白萝卜红萝卜白菜三样一起种,三天下来,赚了二两银子,将日常生活所需的秤砣、大小瓦罐(腌菜做酱)、棉花被褥、石臼、木盆、擀面杖等等,都补充完整了不说,还用斧头锯子这些工具,给自己做了一张小床。
木头林子里都有,她又有木工基础,做个拼接床并不算难。
有了床,被褥,衣服,厨具,粮食,她的小日子可算是过了起来。
因为蔬菜好吃,每天早上等着她的,几乎都是回头客。
在她的不断努力下,空间也从一级,升到了二级,可以种小麦、水稻、玉米了,真是可喜可贺。
因为始终只有四块田,所以升到二级之后,她就不再去卖蔬菜了。
空间有上千斤的狼肉,怎能就这么浪费了?
狼肉单独吃不好吃,那就混合着猪板油、猪肉、大葱、姜、磨成粉的花椒、麻椒、辣椒等香辛料,在空间的大石头上,用酥油、酵子发面、猪板油做香脆可口的千层肉饼。
为了使这个肉饼更酥脆,她先用石头制作的平底锅放少量的油进行油炸,不是过油炸,而是只煎底部,然后放到她用土坯做的烘烤炉里进行烤制,这样出来的千层肉饼比光用油炸出来的更酥脆,也不会显得油腻。
狼肉比较柴,所以她加入了相对来说比较肥的猪肉丁,再加上各种调味料的中和,咬在嘴里的感觉,竟然别致的不错,肉粒颗颗饱.满,富有弹.性,不仅吃不出是狼肉和猪肉的结合,也吃不出来这里面加了多少的猪肉,多少的狼肉。
城里当然不止一家卖肉饼的,但是像她这样切成一口一块供大家品尝,掰开之后看到满满的颗粒肉的,却只有她一家,别人卖五文钱一个,她思虑再三,觉得搞个特价,做个活动,十文钱三个,仅此一天。
但凡品尝过的,都会买上三个,她一天做一百个,不到晌午就卖完了,由于今天只是搞特价,所以最后卖了340文左右,狼肉多猪肉少的情况下,她不能说赔钱,只能说十文钱三个能赚一两文钱而已。
冲着第一天反响不错,第二天她就恢复原价,变成五文钱一个,不仅个头没变,肉也没有减少,同样是一百个,比那天还要早就卖完了。
肉饼肯定贵,毕竟是细面做出来的,还放了那么多的肉和油,感觉卖五文钱都是薄利多销。
100个五文钱,就是五百文,这五百文里,成本顶多二百多文,比之昨天,赚了不少。
之前的回头客问她要蔬菜,她会根据大家的预定进行种植,比如一天可以种八茬的情况下,她会种两茬蔬菜,剩下得就全部种粮食。
她用来卖的面,肯定不是空间种植的,而是从粮店里卖来的,在她看来,五文钱一个饼如果用空间的面粉,那未免太过奢侈。
所以空间的粮食都是卖掉二,留下一,慢慢积攒。
100个饼赚五百文,挣得都是辛苦钱,因为她要围着炉子折腾至少六七个小时。
这还不算去外面捡柴火,揉面,炸板油。
因为目前没有适合的植物可以供她炸植物油,所以她一直购买猪板油。
十天过去后,抛开本钱不谈,卖蔬菜,卖饼子让她从零到有,已攒下六两七百文。
在一两银子够普通老百姓生活大半年的时代,六两七百文钱,已经是很不错的收益了。
这十天,她去给他们送了两次血豆腐,三次狼肉。
十天后再去,两位老人已经去世,几个孩子把他们埋葬到了林子里,落叶虽然没有归根,但好歹入土为安了。
肺痨是传染性疾病,她害怕孩子们被传染,期间给他们买了两次的中药,不过还是出现了轻微症状。
虽然不严重,但也不能忽略,把药方给了少年,让他有空再去抓几剂,好的巩固,没好的需持续排毒。
她存款剩下六两七百文,也是因为给这些孩子捐了至少四百文。
老人去世后,留下的孩子们一共还有十三人,其中四个女孩子,九个男孩子。
女孩子的年龄偏小,二三岁两个,五六岁两个。
男孩子最大的和她差不多大,问了以后才知道,那少年居然还比她大一岁,可是个子是不是也太矮小了,她比他还高了半个头呢?
难道在古代,女孩子的发育也比男孩子早?
害的她还以为这是位弟弟呢!
“你今天过来,是有什么办法能让大家过上正常的日子了?”
沈清不置可否:“算是吧,如今这天气日渐暖和起来,我是想呢,大家靠着灵活的双手,去城外搭建一处自家住的房子,是独属于你们自己的房子,然后在房前屋后种上蔬菜,这样不就能够保证我们冬天不受冻,还有蔬菜和粮食吃?”
少年当即皱眉反对:“我们都是无父无母的人,没有户籍,分不到土地不说,连盖房子这事儿,也是需要得到官府批准的,你太过想当然了,这怕是很难实现。”
“那……,山里面呢,或者林子里?”沈清退而求其次的话,让少年再次嗤笑:“你开什么玩笑?住在林子里我们吃住靠什么?出来进去都要翻山越岭?行了行了,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只是你这想法有些不切实际,也不适合我们,你看看我们这十三个人,六岁以下的有四个,六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有五个,剩下只有四个人在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包括我自己,也才十四岁而已,你想让我们靠自己,靠自己能干啥?这些年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不是说你让我们改掉那毛病,我们就能改得了的。”
沈清有些无法理解:“所以,你连试都不愿意试,就想靠投机取巧来获得收益?那我问你,现在人多,你能偷得到,那冬天呢?冬天你打算怎么偷?入室?”
少年的脸色巨变,看向沈清的目光充满的阴鸷:“那是我们的事儿,跟你毫无关系。”
沈清气结:“你能不能像个男子汉啊,明明有回归正道的办法,为什么就是不愿去尝试呢?”
“咱们这么多人,除了六岁以下的暂时干不了活,六岁以上的是不是都能干活?将来不读书没关系,可你得有存活于世的本事啊!我呢,会做不少好吃的,想让大家跟着我学厨,但你们看看这个地方,是个能学习的地方吗?而且,在学厨之前,你们的头发,衣服,身体,都要经过正经的改造,这是入口的东西,如果你们人都无法保证干净,那谁会来买咱们的东西?”
“是,住在山上可能不够方便,但却可以更好的锻炼孩子们,每天上山下山来回跑动,也是一种很好的体能训练,我还会一些防身术,这些都能教给你们,一年,我在这附近顶多留一年,明年这个时候,我就要转战下一个地方,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会教你们做一些简单的食材,然后咱们分工合作去城里叫卖,攒下来的钱将作为咱们将来的路费。”
“我的梦想就是吃遍整个金国,在旅行中去学习人家的美食,如今这个城里面,我只看会了油茶麻花,应该还隐藏着不少美食,我希望你们能帮我找出来,然后咱们虚心去请教,去交流,明年这个时候,如果你们愿意跟我走,我欢迎,如果不愿意,就凭我教会你们的那几样,你们将来也不至于再去偷盗来存活了,靠自己双手挣的钱,难道不比你们掠夺他人得到的更真实?更自在?”
当然,还有一点她没说,学艺的过程里,他们可以组织一个村厨,专接红白喜事席宴,遇到什么厨艺比拼大赛,也可以踊跃参加,因为这是打响名声的最佳办法。
村宴找的厨子,在当地都是小有名气的,因为有了口碑,所以生意就会很好。
他们这十四个人,女孩子长大了可以端盘子,洗菜,男孩子可以掌勺,热菜凉菜八个菜系,每个人学一样,搭配着干活,一家子还愁支棱不起来?
当然,最拿手的好菜,她得掌握在自己手里,因为这些孩子的秉性是无法掌控的,背叛师门这种事,不是常见的很?
咳,她想的好像有点远了。
少年在听了她的剖析之后,陷入了沉默,很久,才幽幽道了句:“我们不会盖房子!也没那个钱。”
“不需要什么钱啊,盖房子我会,”原始社会都生存过,这年代算个啥?
而且,她也打算好了,房子能做成一体的,那就做成一体的,将来离开这里的话,她还能偷偷转移到空间里,等她一个人到一个地方的时候,这些房子就能作为她的临时居所了。
这么多人,盖泥坯房不难,难得是架房梁,实在不行到时候找几个小时工过来,弄上去封了顶不就完事儿了?这能要多少工钱?
如果是蒙古包时期就好了,可以到处驻扎,随时收放自如,这不是没那个工具材料和环境吗?
“老大,听起来似乎还不错的样子,其实,咱本分的学本事也挺好的,上次的事儿,已经给我们造成心理阴影了。”
这位姑娘说的很对,靠谁都不如靠自己,放着这么好的机会给他们学,为什么要拒绝?
有自己的家住不好吗?
难道非要窝憋在这个破庙里?
越想越觉得沈清的话有理的兄弟姐妹们,纷纷看向那位少年。
少年似乎也感受到了大家跃跃欲试的心里,只是,他还是不明白,平白无故的,这个女人为什么要帮他们?
“你就当我给自己找帮手吧,毕竟,做饭这种事儿,可不是一个两个人能做起来的。”
少年不依不饶:“你如果有真本事,就算只有一个人,也照样能出人头地,没必要……领着这么多的拖累!”
“拖累?不,我并不觉得这是拖累,从我进这个破庙,看到这些大大小小的孩子的时候,就已经油然而生了这种想法,他们不应该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大家都是失去依靠的人,为什么不能团结在一起,拧成一股绳呢?”
“你这个理由,不足以说服我,不过我同意你了你的提议,不过得先找好地方,其实,我倒是觉得,与其每天将时间浪费在路上,倒不如在城里面租一间房,当然,租房需要钱,如果你没这个条件,就算了,按理说,这个破庙虽然破败,刮风下雨也会漏,但修修补补也能住人,还有这院子,杂草这么多,除干净了,是不是也能重点啥?”
沈清若有所思,摩挲着下班思考了片刻,抬头看向对面的孩子们:“那你们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是去山林子里找个空地盖房子呢,还是在城里租房子?亦或者,直接将这里改造一下?”
和少年差不多大小的男孩子一听就摇起了头:“不行,这破庙三天两头有别的乞丐团伙过来霸占,如果咱们修好了,他们就有可能赖在这儿不走,现在之所以是我们住在这儿,就是因为我们不挑地方,但是那些乞丐人家挑地方,这里破了,下雨老是往下滴水,所以他们就去别的地方了,只要咱修好,怕是住不长久。”
“山里面危险吧,这几个小的又不能天天跟着咱们出去,万一遇到毒蛇猛兽了怎么办?我还是觉得住在城里面更安全一点儿,这样咱们出来进去的也方便,所以这位姐姐,能不能就住在城里啊,租房子是要钱,可是只要你肯教我们,我们又愿意学,这个钱我们将来一定会还你的。”
……
孩子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最后从破庙到山里,再回归到城里租房子上。
沈清斟酌再三,觉得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她可能就住一年而已,真没必要再盖个房子。
原来想的也单纯,就是想着能盖个一体化的木房子,暂时住着,住完了她一下子搬走不就完了?
现在看来,租房子住才是首选。
不过——
“我对城里的环境还不是很熟悉,这样吧,找房子的事儿就交给你们了,你们四处去打听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又便宜的房子,咱们人多,怎么着也得够这些人住吧,实在不行就租个院子,钱嘛,没有了咱们再赚,关键是需要一个独立的环境。”
沈清这么一说要求,大家就都明白了。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大家互相介绍一下吧?”
少年往沈清面前一站,朝她扬了扬眉。
“我叫余景天,今年十四岁,上半年生辰,读过两年书,目前除了点领导能力,别无所长。”
“才不是呢,我景天哥哥可厉害了呢,他会挖陷阱逮兔子爬树,还会帮我们打架,他打架可厉害了呢!”
“是呢是呢,景天哥哥最厉害了,我们谁受了委屈,他都能帮我们找回场子,那些老乞丐们只知道用蛮力,不像景天哥哥,会告诉我们什么是智取,我景天哥哥最聪明了。”
少年披散着头发,面对他的拥护者们,只无语的扯了扯嘴角。
沈清呵呵一笑,这人,还挺谦虚的嘛!
“我叫申晴,申诉的申,晴天的晴,十四岁,后半年生,我们是同龄人呢,也读过书,从小跟着家里人学厨,饥荒年走散的,到现在也没找着,估计希望很渺茫了。”
沈这个姓氏,有些敏.感,日后还是不要用了,既然姓氏都换了,那名字也一起换了吧,免得日后再因为这个,给自己造成麻烦。
他们两个主要的介绍完之后,其余孩子也跟着介绍起来……
【1114】味觉小娘子8(5000+)
因为叫各自的名字太麻烦,而且大家又都不是一个姓氏,会显得有些外道。
最后干脆从老大排到了老十四。
余景天是所有人当中的老大,统称为大哥。
申晴只比余景天小几个月,就被叫二姐,下面则按照自己的年龄排序。
如此,大家族就算成立了。
学厨的提议现在已经征得了全家的同意,光同意不行,得落实到实处。
第一件事就是帮他们从上到下打理干净,做吃的,人不干净,一脸埋汰,谁会来买你的东西?
清洗干净就需要有换洗的衣服,他们穿的是乞丐装,那指定得从头到脚重新换一遍,除了她之外,可是有十三个人啊,鞋子袜子亵衣亵裤,外衣外裤,这些全部加起来,怕是得好几两银子呢!
租房子,购买置家的铺盖,各种家伙事,哪里是她这几两银子能够打发的了的?
本来她还想将狼皮自己硝制了然后拿出去卖,但现在她暂时没能找到芒硝这种东西,不好硝制,万一做坏了,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拿出去卖掉呢!
是,如果狼皮自己留着,硝制后可以用来当铺盖,这玩意儿说不准比棉花还要暖和呢,但是那味道,以古代的硝制手法,做不到完全除味儿,时间长了,也是会发臭,铺这样的东西在床上,谁能受得了天天闻啊!
一不做二不休,申晴向这些弟弟妹妹打听到最近的一个府城,距离这里有百十里路。
在这个小城镇里,她的这些狼皮根本就卖不上好的价格,除非去大点的府城,或者县城,远是远了点,不过他们也帮她打听好,可以坐着镖局的车去车回,因为他们这边也算是粮食的主产地,天天都有往府城运送小麦的马车。
去府城一趟需要二十五文路费,一来一回就要五十文,但想到在这里,一张狼皮只能卖半两银子不到,就觉得亏,一咬牙一跺脚,去了。
“你去府城做什么?要不然我陪着你一起去?”
余景天可不是个爱管闲事的,这段日子的相处,她也看出来他不爱搭理人,所以,在问府城的方向时,她连问都没问他,如今她都要走了,他却突然冒出来,说要跟自己一起去。
‘受.宠.若惊’的她当即把头甩成了拨浪鼓。
“哦,我去买一些调料,在这里我没找到我所需要的,想去府城看看,你不能离开啊,你得帮忙找房子,我给你那五两银子,你想办法多买点便宜的布料,等我回来了,好给你们做衣裳,哦对了,还有房子的事儿,房子遇到合适的就租了,不用在乎钱,只要不是特别贵的小院子,破一点也没关系,先租了好好拾掇。”
余景天斜了她一眼:“你的意思是,我要让一个女人养着我们?那银子我不要,你拿回去。”
申晴冷哼:“那银子不是给你的,是给这些孩子的,给他们做衣裳的,我说过,以后不许再去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你可记住了?你手里有没有钱我不知道,反正你得照看好他们,我去去就回来,短则五六天,长则十来天,你们在这儿也别闲着,该动起来就动起来,天上不会掉馅饼,在面子面前,能学到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申晴说完这话就走,余景天仔细品读她话里的意思,觉得自己被鄙视了,怎么滴?嫌弃他懒散?坐吃等死了?
他偷钱袋子明明也是一种本事的,他靠自己本事吃饭,哪儿丢人了?
刚加入他们就开始嫌弃他了?这女人,什么玩意儿?
申晴自然是不知道自己被人腹诽的,她现在已经来到镖局四处张望,顺便还和赶车的车夫闲聊起来。
话题无外乎是车程问题。
如果在科技发达的后世,这一百里路,可能高速公路也就一个小时,但是在交通不便的古代,又没有高速公路,各种山路崎岖不平,坑洼难走的情况下,至少需要两三天,甚至三四天的时间才能到。
申晴女扮男装搭便车,这个镖局是城里唯一的镖局,马只有两匹,一前一后压阵,中间走的不是牛车,就是驴车,这是这个时候的劳动力,毕竟不是谁都能买得起马的。
后面的马看起来不大,负责押送这一路的给养,前面的马车装的货不多,主要负责打探路况,镖局的人分工明确,一辆牛车或者驴车上,加上赶车的,最多只能带两个人,人太多会累着这些劳动力。
一般走两个时辰,就会停下来喂喂这些‘劳力们’,在喂它们吃粮草的功夫,申晴会跳下车到处走走看看。
古代的景色不管是哪个地方,都带有自己的特色,就像未经开发的景区一样,带着自然的生态美。
将马匹、驴子、牛赶到草深的地方吃草后,这些随行的人也会找个相对平展的地方坐下来,喝口水,吃点东西,亦或者去林子里上个号。
沈清这个时候,就会在林子里闲逛,若是碰到野菜啊,就会顺道掐点儿,这是空间种不出来的极品,不能浪费。
有溪水的话,大家就会给自己的水袋里灌点水,古代是没有煮开水喝的这个概念,在没有污染的环境里,不管是溪水、河水、湖水都很清澈干净,所以一般都拿起来喝,至于里面的寄生虫,他们看不到也不会在意。
即使有人因为这些寄生虫生病死了,他们也不会认为是喝生水喝的缘故。
这些人带的干粮,要么是做的干饼子,掰开后用水泡开吃,要么是类似山东的杂粮煎饼,夹咸菜,咬着吃,亦或者做成菜泥粑粑、窝头等诸多形状,如果需要用水泡,就会架锅烧热水,泡开之后再夹一筷子咸菜到碗里面,凑合着就这么吃了。
看得她不禁感叹,这些押镖的镖师,其实过的也挺不容易的,一天能吃上一个咸蛋,都是奢侈的。
与之对比,她做的饭菜可就丰盛多了,想吃什么都能在空间现做,所以只要到了吃饭的点儿,她就去林子里转悠,但是没想到这个过程中,居然看到了不少的香椿树。
哎呀,这个香椿可是好东西啊,尤其是这个季节的香椿,那更是极品中的极品。
镖师要一刻不停的看着自己的货,她也没敢指望这些人,好在她会爬树,空间又有斧头,看中的她就砍下来,直接收到空间,等空闲了再去将细枝条掰下来,因为她怕耽误人家的时间,一般情况就休息一个小时,也就是半个时辰的样子。
而香椿树即使被她砍掉大半儿也没关系,来年还是会发起来。
有了斧头,又会爬树的情况下,趁人不注意,居然砍了好多的香椿枝,哎呀,这下可发财了。
目测她至少能腌制百十斤以上的香椿没问题,不行,这还远远不够,路上要是再碰上,她还砍。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申晴感觉自己更有劲儿了,只要碰上休息,就钻林子去找香椿树,如果没有林子,处于平原的状态下,她就低着头挖地上的野菜,除了野菜,什么车前草,蒲公英,柳树芽这些药材,她也会看到就摘,那就跟手痒痴迷一样,不由自主做出反应,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行动力。
就很无语。
春天的大地,处处洋溢着生命的希望,小草嫩绿,枝条正处于萌芽的这个状态,路上随处可见的是牲畜的粪便,交通不便的年代,这些牛马驴的出镜率,应该是相当高的。
白天倒还好,在哪儿谷堆着就能待一会儿,但是到了晚上,这么多人和车,有时候住酒楼或者驿站,也未必会安全,为了省钱大家会住在野外。
古代流寇较多,烧杀抢夺无恶不作,这些镖师行走多年,也不是没有过牺牲,可以说这种事很常见。
毕竟他们运的可都是粮食,前几年的饥荒之后,大家已经对食物的疼惜更见珍视,也许以前这些山匪瞧不上粮食,可是在饥荒之后,已经专挑粮食来抢了。
申晴是听这些镖师侃侃而谈的时候说起这些的,毕竟一到晚上,危险系数就大大增加。
大家围坐在篝火前能做什么?
除了聊天,那就是休息了。
她睡不着,就和看守的镖师闲聊,得知几年前的灾荒,让他们这个地方严重受灾,到现在没缓过劲儿。
逃荒出去的,大部分都没回来,“有的说是死在了外面,还有的说是在外面落户,不回来了。”
原主沈清几年前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又住在京城,家里条件也不错,就算被撵出家门,沈府每个月也会给她家送月银过来,所以,日子可能过的没那么光鲜亮丽,但是吃的饱,穿得暖,所以她的记忆里,压根儿就没有灾荒的记忆。
但是,破庙的十几个孩子,却是最好的证明。
孩子活下来的,是不是代表着父母不在,亲人不在了?
由此来推断,镖师所言受灾严重,并非夸夸其谈。
就在申晴想多了解点这个世界的有关消息时,林子里突然响了一声极其特别的声音,听到这个声音,镖师的脸色大变,瞬间从地上弹跳起来:“大家都快醒醒,情况不对劲,”
申晴一脸懵:“大叔,怎么了这是?”
“快,你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山匪来了,这些狗.娘养的,还真是阴魂不散!”
大叔说着,已经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大刀,一脸警惕的看着周围。
示警之后,十几个镖师严阵以待,将粮食围在正中央,所有人手里举着刀,一脸警惕的望着黑夜中。
可是四周围静悄悄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老张,你会不会听错了?这,这么半天,没有人过来啊?”
张镖师非常自信:“不会听错,大家不要放松警惕,这些孙子说不定就在黑夜里躲着呢!”
话音刚落,随着‘嗖’的一声响后,一支带火的响箭破空而来,直直的插.入那匹油光锃亮的高头大马面前,马儿受到惊吓,惶恐不安的高高撂起前蹄,车上的粮食顺势往下滑,后面的牛和驴子也受到了惊吓,开始在包围圈里面横冲直撞。
被镖师们一同保护起来的,还有他们这些花钱坐车的,可是万万没想到,其中弓腰驼背的老头儿,突然间站直了身子,拿起手里的匕首,冲着驴子的臀.部就扎了下去,这一切发生的太快,驴子惨叫一声就朝镖师撞了过去,申晴在旁边看着,立即察觉到不对劲,这是里应外合的抢劫队伍啊!
队伍乱开之后,无数山匪从黑暗中跑来,见人就砍,下手狠厉且毫不留情。
申晴看到这儿,焉能再坐视不理?捡起地上被砍到的镖师的刀,用近距离格斗术,朝着那些山匪就杀了过去。
申晴经过这一个来月的细养,虽然身体依然很弱,但至少不是风一吹就倒,再说,她本身就有基础在,如今手里又有砍到,借着身材娇.小的好处,以及时不时的瞬移,愣是在这些山匪堆里面穿梭自如。
而用乘客的身份掩盖真实里应外合的那个‘假老头’,也没想到这么完美的计划,居然毁在了一个不打眼的小孩子手里,眼瞅着自己人倒下的越来越多,他猛吹一声口哨后,窜入了林子,那些人在他离开之后,也迅速的散去。
缓和了一刻钟,大家才从劫后余生的惶恐表情里回过神儿,这次负责押镖的镖师,浑身是血的走到靠坐在树桩大口喘气的申晴面前,噗通一声就跪了下来:“小兄弟救命之恩,我威震镖局上上下下没齿难忘啊!”
刚刚申晴也是杀红了眼,此时此刻浑身是血的样子,也有些惨,她擦了把脸,可怜兮兮的看着那大叔。
“叔,衣服脏了,我刚买的新衣服呢,包赔不?”
大叔先是一愣,而后扯着自己有些疼的伤口,哈哈大笑:“赔,必须赔,大叔赔你一匹布行不?”
申晴乐不开支:“一匹布啊,那感情好,不用特别好的,就这样的粗布就行,当然,如果你想多给我一两匹,我也不会推辞,毕竟,我有十三个弟弟妹妹呢,嘿嘿嘿。”
几匹布能要多少钱?像申晴身上穿的粗布,一匹布顶多三百钱,就算多给她几匹,十匹,也才三两银子。
可是这些镖师的命呢?那是银子能衡量出来的吗?
虽然有受伤的,但没有一个镖师因此而送命,这大家都看得见,全赖申晴的帮助,所以,大家对她的感激之情,已经不是区区几匹布就能够表达的了的。
镖师随行的马车里,除了带的吃的喝的,还带了不少的创伤药。
申晴本着送佛送到西的原则,帮助这些镖师清理、包扎伤口,还主动把位置腾出来,自己充当车夫的角色。
而后开始清理现场,现场留下了十几个山匪的尸体,在处理这些尸体之前,申晴还不忘将他们身上的衣服鞋子全都扒拉下来,“虽然这些衣服不干净,可洗洗也能穿不是?嘿嘿嘿……”
看着镖师们一言难尽的样子,她有些尴尬,但没办法啊,家里实在太穷了,尤其那些乞丐哥弟们一大筐,她不省着点能行?这些衣裳还不算破,就算沾染了臭男人的味道,但也不是她穿,洗洗还能给弟妹们改一下,将就着用还是可以的。
而且,这些尸体身上也摸出来百十个铜板,这可是一笔意外之财啊,因为大家都不愿意摸,所以这便宜被她神不知鬼不觉的给占了。
大坑挖好之后,十几个人被就地掩埋,其实她觉得应该一把火烧了,但是古人讲究土葬,不能乱说话。
经此一事,大家都睡不着了,折腾着就差不多到了天亮,申晴把衣服攥了攥,用一个大包袱装了,脏衣服她也不想用手叠,即使都是外衫,依然带着各种臭的体味儿,回头得找草木灰好好泡泡,多泡几天,杀菌消毒了再去洗。
路上遇匪这事儿可都是大事儿,所以第二天赶路归赶路,也要到所属地的衙门报个案,将昨晚的事儿说清楚,不过没有扯上申晴,大家都默契的对申晴见义勇为之举,给予了保护,毕竟她看着,实在是不大。
埋尸地也做了标记,因为他们要赶路,只留下两个伤兵协助调查,余下的人继续赶路到目的地。
有了昨晚的帮助,申晴明显感觉到今天大家对她不一样了,还热情的招呼她一起过去吃饭。
但申晴都以自己带粮食为由拒绝了,其实不是她矫情,而是真觉得大叔们的饭菜不好吃。
很快到了第二天的晚上,他们及时的赶到了城里,在驿馆下榻,住的都是大通铺,不过半夜她就溜出去进空间洗漱睡觉,多出来的时间收菜种菜,她要趁着这段时间,多攒点儿蔬菜,好到府城里卖。
香椿叶子也被她细心的摘下来,直接撒盐进行腌制,被盐杀过之后,就会蔫下来,吃的时候洗干净,撒点香醋和香油,或者辣椒油,哎呀,那个味道,真的是下饭神器。
留下的香椿枝条,她看着挺嫩的,就顺手扎到了草地上,也不管它能不能长,就先种下再说。
【1115】味觉小娘子9(4000+)
虽说有空间植物不能外种的规矩在,但也没听说外面的植物空间种不了,这空着这么多草地,是不是太浪费了?
这两天,镖局里的大叔大兄弟们,轮番过来劝他加入镖局,还说什么有这么好的功夫不走镖实在太可惜了,甚至告诉她走一趟镖能得到多少多少钱来诱.惑她。
申晴就嘎嘎的笑,憨厚耿直那种,也不做任何回应,反应就是让人觉得没脾气那种。
几天之后好不容易到了府城,申晴赶紧问了走镖的镖师。
“大哥,咱啥时候回去啊,约个时间我好直接过来。”
“今个儿卸完货住一晚上,等再拉上一批货返程的话,怎么着也得到明天下午了,你就晌午过半来吧!”
“好嘞,那大哥我先走了啊!”
这一来一回本来需要支付五十文钱的,镖头却一文钱不收,死活不收,还说回去之后给他要个奖励啥的,不能让做好事儿的人寒了心,说的她都不好意思了,不过,既然这是人家的意思,那她也不能拒绝不是,哈哈~
来到府城最大的皮毛店里,她第一次去没拿东西,而是先打听了价格。
这皮毛也有很多的门道在当中,你比如最浅显的生熟之分,亦或者是不是整张皮?
如果不是内行人,没有按照动物的纹理机构就行皮毛处理,那出来的皮很有可能被破坏,价格就会大打折扣。
很显然,她要卖的是生皮毛,既然费尽辛苦来到这儿,那就没想过要把皮毛熟制后再脱手,麻烦。
她先拿出来一张成年狼皮让人家看,空间里还有两头小狼崽没有杀,太小了,她在考虑要不要找个机会将它们放生,或者养起来,不过以她现在的居住环境,没有地方养,干脆就一直定在空间,让它处于虚空之中。
“还可以啊你这狼皮,足够完整不说,还是个行家,剥离的很完美,这样,既然你是内行人,我也不会骗你,咱也不按斤称了,就这样的一张狼皮,我给你五两银子收购,可以吧?”
在俄罗斯等地,一张狼皮根据品相能卖到三千到五千元不等,狼是保护动物,我国是禁止猎杀的,价格就不好说了。
但按照古代的消费标准,人家一张狼皮能给她五两银子,就已经说明这狼的品相还不错了,这价格,她能接受。
也不矫情,没有讨价还价,借了他们家的推车,不一会儿,就运过来十四张狼皮。
这个数量惊呆了老板,仔细检查之后,定价在三到八两不等,都是实实在在的人,没有因为她给的多,就乱要价,起码人家能认真的看品相,给价格。
最后这十五张狼皮,一共卖了八十八两银子,痛快的收了钱,不顾老板那句:“有好货了记得再送过来给我啊!”就赶紧消失在了拐角处。
八十八两耶!
这是她来到古代收益最大的一笔款项了。
因为明天下午就要走,所以她觉得时间不能浪费了,开始沿着街道逛起来,顺道瞧瞧府城的物价。
将自己攒下来的萝卜白菜大蒜放到背篓里,一边叫卖一边打听。
到了府城,这蔬菜的价格也没敢胡要,因为再贵可能就没人要了,所以依然是两文钱一斤。
没有意外,嫌弃贵的依然大有人在,不过在看了品相之后,掏钱买的不老少。
天黑之前,她卖了十三棵萝卜和五斤大蒜头,上面的蒜苗和蒜头她都自己留着了。
空间里的蒜长得过程也和外界一样,系统会提示她蒜苗成熟,蒜薹成熟,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采摘。
如果要大蒜头,那就得将蒜薹取出来之后,到一定时间,再去收获下面的蒜头,但如果你直接选择吃蒜苗,那就没有蒜头了。
十三棵萝卜45斤,一斤两文钱,卖了九十文。
一斤蒜头五文钱,还是红头蒜,个大皮毛还新鲜,五斤卖了二十五文。
白菜她没有拎出来,主要还是背着太沉,卖的话都是论个卖的,碰上个实心要的,不容易,还是其他两种携带更方便一些。
八十八两银子,加上之前六七两银子给了余景天五两后,还剩下一两七百文,从那些山匪那儿打劫过来156文,这卖菜所得115文,现在手里是89两971文钱现银,差那么一点,就90两银子了。
她去看了看棉花,价格昂贵啊,一斤就要十文钱,还是最差的那种,如果好点儿的,就要十二、十五文一斤。
这下面城镇卖的更贵,因为还要算上来回的运费,最差的一种就是十五文一斤,这里只要十文钱。
要说这差棉花,差就差在了颜色不够雪白,哪怕稍微发点黄啊,不,人家这有些发黑,据老板说是因为收的时候不及时,产生了霉变,而且这些棉花里面都是带着籽的,回家以后,你还得将里面的棉花籽取出来在进行加工,比如说弹棉花!
她仔细翻看了十文钱一斤的棉花,发现霉变也不是太多,考虑到现有的条件,她只能选择购买这种棉花。
冬天怎么着也得两个人一床被子,两个人褥子和被子至少要用十五斤。
她自己肯定要二十斤,四个丫头就按三十斤,两个睡不会那么冷,有条件的话就烧炕,差不多就够了。
男孩子有九个,两个人一床15斤,八个人60斤,剩下那个,就也和她一样弄成二十斤。
这么一算的话,全部加起来就是……130斤,再加上棉衣,她要了个整数,二百斤,二两银子。
这些棉花她让伙计给她装车,送到了府城的一个巷子口,趁没有人的时候,再转入自己的空间。
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这些棉花她没有选择在一家里买,而是来来回回去了好几家,一家买个五十斤就不怎么显眼了。
买完棉花之后,天色已经不早,她原本想随便找个路边摊,简单吃碗面就行了,结果她发现路边一对头发发白的老两口在卖杂碎锅子,生意很好的样子,哪怕天色已晚,四张桌子上也是坐满了人。
好奇心驱使她走过去看。
老两口露天支起的锅,锅里面煮的都是一些价格低廉的猪下货,土锅没有盖,当汤沸肉烂之际,香气迸发之时,闻着无不驻足回头,她就是被这汤头的香气给吸引过来的。
她注意到大家都是围着锅坐下,就以锅台为桌面,吃着饼卷猪下货,喝着老汤,看起来还蛮有滋味?
锅里熬着的汤,咕嘟嘟的冒着香气,她再也忍不住:“老爷子,给我来一碗汤一个饼。”
褐色的肉汤,撒上葱花,就被端上了桌,桌子上还摆着辣椒油,想吃什么可以自己添加。
老奶奶在擀面皮,薄薄的饼子搁在平底的铁锅上两面烙,直到起了花就用擀面杖挑起来。
老爷子接到饼子就指着桌子上摆放的各种猪下水和咸菜问:“都吃什么?自己挑。”
咸菜的品种还不少,红萝卜白萝卜青萝卜白菜芥菜榨菜野菜豆芽等,还有炖的软烂切成片的猪头肉、猪大肠、猪肝猪肺等等,想搭配什么可以自由点,每一种的价格都不一样。
这么一看,记忆就被拉回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肉肥而不腻,汤清淡而不浑浊,加以薄饼卷食,其味无穷的朝天锅?
她记起来,自己原先吃的可不是咸菜,而是新鲜的蔬菜,但见现在这个时节,咸菜怕是唯一的选择了。
这一桌子菜,唯有这豆芽菜是新鲜的,可真不容易。
这卷饼子分一文,两文和三文,三文钱是高配,夹的肉最多,一文钱最便宜,纯素,没有肉,两文钱肉和素菜的比例相对和谐,汤只要一文钱,因为是肉汤,所以算是比较便宜的配比了。
能在异世看到传统的小吃,她还是很高兴的,加上这饼子以后未必能吃得到,愣是要了二十个三文钱的。
“奶奶,我边吃边等,您不用着急,慢慢烙。”
二十个三文钱,就是60文,够她在路上慢慢吃了。
一口咬下去,软烂的肉,脆爽的咸菜这么一咀嚼,咸香可口的味道就在唇齿间弥漫开来,好吃!
这个烙馍卷菜肉和洛阳的烙馍卷菜有异曲同工之处,只不过洛阳那边的卷菜里没有肉,都是素菜,比如豆芽、土豆丝、海带等,搭配的是粉浆面条、山野菜豆腐汤,两种小吃各有各的特色。
嚼的干了再喝上一口不觉得油腻,反而很清淡的汤,瞬间就觉得胃得到了满足。
真好吃啊!
等她把饼吃完,汤喝完,老爷子又给她加了一勺:“多喝点儿,暖暖胃,晚上天凉。”
春天的夜晚的确很凉,即使她已经吃饱了,但盛情难却,她还是将第二碗汤喝完,权当等着奶奶烙饼的时间了。
奶奶最后给她做了二十二个,坚持要送她两个,“拿走吧,都给你,没人了,面使完了,这些肉和菜都给你。”
老人每天做多少饼用多少菜,其实都是有定数的,正好她来收了底,中间她见他们拒绝了好几位客人。
这是老人的心意,但她还是觉得不能占人家的便宜,因为这给的分量太足了,肉和菜都塞得满满的,都差点卷不住。
“要不是你没锅,都想让你把这最后的汤也带走类。”
申晴眼睛一亮,锅?
赶紧借着自己的竹篓,变出了一个陶罐:“奶奶,我有锅,既然如此,就都卖给我吧?”
她指定不能占便宜,所以最后六十一文钱,愣是给了七十文。
她这一下子,就将老人摊位的底彻底收拾干净了,她高兴,老两口也高兴啊,因为终于可以回家了。
“天这么黑,你们怎么回去啊?要不我送你们回去?”
“不用不用,你赶紧走吧,小伙子今天可来对了,正好碰上你新买的锅,顶好顶好。”
申晴的陶罐的确是新买的,还没用,所以洗锅的水还是借用老人家的,天知道当她拿出锅的时候,两位老人有多震惊,哈哈!~
这个陶罐还是大号的,不仅打包了汤,就连大骨头也给我剁碎装到了里面,就这一锅汤,未来三四天她都不用买吃的了,她真的是太聪明了,哈哈!
老人细心的用笼布帮她把饼子包了起来,还交代她回家赶紧吃,免得泡了,就不好吃了。
她鞠躬谢过,背着竹篓,端着锅消失在黑夜里后,顺理成章的进入了空间。
从竹篓里将饼子拿出来,在大石头上摊开,之前说过,只要她不推动,这些食物就能维持最初的味道。
她将饼子一个一个的隔开,也是为了防止它们黏连,这样吃的时候也方便,拿进来的时候还热乎着,回头她吃的时候,也是热乎乎的。
汤也一并连锅放到了石头上。
就此,她的钱就剩下了87两901文。
在空间睡了一觉,就再次起来种菜,直到天亮,就背着竹篓里的两棵白菜找早市了。
古代乡下人天不亮就开始赶路进城,等着摆摊,府城的早市就摆在城外,这样可以省掉许多摊位费和入城费用,当初进城的时候是随着镖局的车一道进来的,他们定期交费,所以没有额外再收费。
这次她出城没事儿,等回头进城,需要支付一文钱的进城费,这是大一点的城池为了收取城池维修费而设立的标准。
大古远的,就听见外面的喧闹声,出了城,乖乖,卖鱼卖蛋卖肉卖菜的老百姓排的那叫一个整齐划一。
一看就是有专人在维护着这里的秩序。
城里的人在里面买不着菜,肯定也要出来买,无形之中就给城池创造了收益,所以当地官府就很鼓励老百姓在外面摆摊,找几个人维护秩序也没什么,摊位费也不收,可见当地的父母官还算不错。
背着两棵白菜还挺沉的,她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刚蹲下来,就有一位妇人看到了:“小兄弟,你这白菜卖吗?”
申晴特意粗着嗓子说道:“大姐,两文钱一斤,您尝尝,这白菜老好吃了。”
说着,就掰了一块白菜叶递了过去,那妇人斜了他一眼,没接:“脏不脏啊,扯下来就给我吃?”
【1116】味觉小娘子10(4000+)
申晴尴尬的收回自己的手,那妇人狠狠的瞪了她一眼就走了。
“一脸埋汰,估计人和白菜一样,外面干净,里面脏秽!”
这话说的咋那么不顺耳呢?
申晴刚要上前拉住那女的,一旁的老奶奶赶紧制止她。
“行了行了小伙子,别跟她一般见识,这妇人啊,不好惹,不好惹,以你的身板儿啊,吵也吵不过,打也不一定占便宜!”
申晴瞟了一眼那位远去的妇人,可不就是五大三粗的?一看就不好惹,老太太明智。
“咱做的都是小本买卖,讲究和气生财,你和她吵,吵赢了又如何?凭白无故的耽误咱生意,看,你看,她就是那种人,换了个摊位,不还是和人吵?”
申晴抬眼一看,可不咋地,挑菜就挑菜,居然还把人家的菜给扔到了地方,结果碰到了厉害角色,又是个女的,女的和女的可没啥好顾忌的,人家上去就揪住了她的头发,两个女人厮打在一起,在嘈杂的早市上,反而引来诸多看客的叫好声,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申晴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没趣,自顾自的坐下来:“来来来,看一看啊,又大又水灵的大白菜,两文钱一斤,”
“白菜这么贵呀,你这是金白菜还是银白菜?都敢卖两文钱一斤?我昨个儿看到的白菜,一文钱都没人要,你还敢卖两文钱?”
对于这种人,申晴选择笑笑,不作答,你爱买不买,一文钱的你瞧不上,两文钱的你又嫌贵,你咋恁难伺候呢?
她的货好,压根儿就不怕卖不出去,这不,不到半个时辰,碰到一大户人家的采办,一下子就给买走了。
两个白菜差不多二十五斤,五十文钱一到账,她就背着自己的篓子站起来,逛起了早市。
古代的早市就跟赶集似的,卖啥的都有,摆摊卖早点的也不少,不过这些都是流动摊位,不像昨晚的老夫妻,应该算是固定摊位了,馄饨、包子、各种面食,看的她眼花缭乱,最后停在了一家豆腐泡馍的摊位前。
所谓豆腐,就是豆腐泡,馍馍类似于锅盔,锅盔里面加入辣乎乎的咸菜,豆腐泡里的浇头除了让人食欲大增的辣椒芝麻油外,还有一种人家自制的酱料,再撒上香菜,配上热乎乎的馍馍,一口咬下去,外酥里脆,好吃!
豆腐泡没有豆腐脑那么细滑,半凝固状态,上层是黄.色的老浆,下层就是半凝固的豆腐,吃的就是有汤又有豆腐的感觉,辣辣的浇头一放,这味儿就出来了。
这馍馍既能泡在汤里面吃,也能手拿着,在里面夹咸菜,不管怎么吃,她都觉得好吃。
厚厚的锅盔她吃了两个小三.角形,一个泡一个手拿,再来上一碗热乎乎的豆腐泡,一共花了五文钱,却感觉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的开心,因为这代表着,她又学了一样早点。
吃完饭,她来到木匠摆的摊位上,大大小小的木桶,木盆买了不老少,自己一个人拿不了,还麻烦老板的儿子帮她送到城外的路边,“行了小哥,你快回去吧,一会儿接我的人就来了,我自己在这儿看着就行了。”
这些木桶木盆什么的,有的是用竹子做的,有的是用比较结实耐用的木头,还用的最天然的植物树胶涂抹上几层,这样能做到防水,可以让这些东西尽可能的保留更久,她一共买了十几样,花了三百文,因为都是上好的木头,大件七八样,在她看来,三百文,真的只能是辛苦钱。
趁着没人的时候,她将这些东西收到了空间里,然后再次去集市上,这次去了铁匠的摊位前,各种刀、锅、铁制品,买了一两银子,用同样的方法收进空间。
再然后还有老人卖的自己织出来的粗布,陶罐,瓦罐,瓷碗,砧板,自己缝制的,可以摆放饺子的拍子等生活日常用品,总计一两银子。
早市散去后,她又进城买了不少的低价布匹、用竹子手工编织的生活用品,又是一两银,因为布料买的多。
在杂货店里,她听到有人问‘厕筹’,她不知道是什么,等人家拿出来,竟是一种二十多里米厂的条形木片,这木片还分普通的木片还有竹片,等买的人走了之后,出于好奇,她走过去问人家老板,那是什么东西?
老板刚开始是用一种开白痴的表情看着她,在观察到她身上的陋衫后,表情颇有几分不屑,可又看到堆在角落里还没来得及带走的生活用品,又觉得她不像是个穷鬼,脸部神经急剧变化后,轻咳一声:“搅屎棍呗!”
‘搅屎棍?’就在申晴一脸懵的时候,他又说了句。
“真是土包子,一看你这样,就知道你平时上厕所是用土坷垃、树叶子擦的屁.股吧?”
申晴的脸瞬间黑掉,低咒一声,下意识的想到了‘用勺子挖着吃冰淇淋’的画面???
合着‘搅屎棍’就是这么来的?
他不提还好,他一提这个她可就郁闷毁了,因为来到这儿以后,她才发现有很多情况是自己无法理解的。
首先就是个别地方如厕的地方,居然建在猪圈上面,人排泄出来的粪便可以直接掉进猪圈给猪吃,这种厕所,当地叫什么圂侧?所以,猪就是吃人的排泄物长大的?
虽说人的排泄物最终是要上到田地里,可那和猪直接吃,还是不一样的好吗?
人的排泄物里有多少寄生虫啊,猪吃了,人再吃猪,如此循环,未必就是良性的啊!
但是当地的说处还自以为有理,什么厕所和猪圈两个污.秽处的结合,减少了污染源,方便清理利用?
还说可以做农业化肥,再者,这也是一种资源再利用的形势。
申晴脸色难看还有一个原因,头开始她来这儿的时候,肚子还吃不饱的情况下,还真的是用树叶子擦的,擦完之后再去洗,没办法,谁让她穷,也没那个条件呢!
后来手里有俩钱儿之后,她买宣纸,可即使是宣纸,也不够柔.软,所以用之前,她都是搓一搓的。
这要是被人看到,肯定会说她奢侈,可事实上,卫生纸传到后世,其实也不过是一百来年的时间。
在卫生纸之前,要么是把纸张搓软了用,当然,这得是汉代以后,因为造纸术是汉代才改进并推广的。
汉代之前,可能真的是树叶、土坷垃、厕筹?
额,这画面有些重口,实在是不忍直视,她只能庆幸,现在还没用到卫生巾。
要不然,她的生活可能会更奢侈,这么一算的话,似乎棉花买的不够多呀。
于是,出了杂货店,她又连逛四五个棉花店,比着昨天二百斤的量,又买了一遍。
等到了晌午,她买棉花花掉二两,其他生活用品花了大概三两五百钱,最后手里剩下了84两440文。
钱虽然少了不少,可是空间里的物资却是多了好多,而且都是日后频繁用到的生活用品。
除此之外,在任何地方都没买到可以刷牙的刷子,也就说这个朝代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落后。
破庙里的孩子就不说了,牙齿都是黑黄黑黄的,布满了牙垢,那个味道,她反正是要拉开一定距离才能和他们说话,包括余景天,别看他长得人模狗样的,‘臭男人’这个词用在他身上,那是一点儿也不假。
中医里提到,把烟酒肉作为日常必不可少的人,他们体内会自带一种浊气,反而是那种注重自身锻炼,食素的人,身上没有那么大的味道,这是任何化学品都掩盖不住的体味儿,余景天整日混在乞丐堆,身上咋可能干净的了?
这些日子以来,申晴坚持用盐漱口,将杨柳枝的一头咬软,分散出来纤维组织后,再蘸盐,进行口腔清理。
效果自然没有牙刷好使唤,但在目前的这个条件下,是她唯一能想出来的办法了。
牙刷她会做,但需要时间和机会,用马尾巴和牛角,或者猪毛,这个须得等她有一定经济基础了,再尝试制作。
至于牙粉,可以用皂角生姜升麻地黄旱莲等中草药进行制作,可以直接研磨成粉,也可以做成膏状,她现在还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暂时完善不了。
毕竟,这种生意要是做出来,很快就会被模仿,国人的模仿能力,一直超强,她想要在发明之初大赚一笔,就要一次压够了本儿。
金国别的落后,吃饭什么的,倒是一顿不差,要知道大部分的古人都是一日两餐,上午下午各一餐。
但好在是三餐,她又多出来更多机会来品尝这里的美食。
和镖局那边约好的时间是吃罢晌午饭,上午她折腾了大半天,晌午她得吃顿好的。
对于上酒楼大饭店这种地方吃饭,她是没有一点兴趣的,在她看来,真正的民间美食,都藏在那种街边的小吃店里,大酒楼有大酒楼的好,那种高档菜贵且不实惠,好吃是好吃,但以她现在的身家,还没有那个资格去消费。
所以,她说吃顿好的,就是想去各个小店儿进行品尝。
这里的美食以面食为主,她选择的是一家手工面店,擀面条的是两位中年妇女,两个案板,一人一边,从她们熟练的动作不难看出手艺有多好,端看那切出来的面条粗细一样,厚薄也一样,就知道这面不止是好吃,还很劲道。
自从想到猪是吃什么长大的之后,她就暂时性的不想吃猪肉了,特意点了一碗油泼辣面。
做法和后世的差不多,放入的青菜是菠菜,还要了一个煎蛋。
看着墙上的价目表,没有找到番茄二字,也不知道是不是金国没有的缘故,如果有,番茄鸡蛋捞面条,可是一种特色品种啊,一般的面馆子都有。
店里的面都一样,但是码子却很不一样,而且分季节性,你比如说这个季节的青菜少,那就用菠菜来替代。
再过几天,可以用凉面黄瓜豆芽,夏天有茄子豆角,菜的种类决定了码子的种类。
这年代的面微微发黑,带着纯正的麦香味,吃在嘴里面Q弹顺滑有嚼劲,咀嚼间,似乎还带有粗粗的感觉,咬开一看才知道,这不是细面,而是带皮的粗面,难怪卖的不贵,她吃的这一碗才两文钱,大概有二两的样子。
从面馆出来,她还看到了不少点心铺,她一直都不怎么爱吃甜食,但这些东西却能饱腹。
点心铺里面核桃酥、枣糕、发糕、桃花酥、老婆饼居然都有,虽然叫法可能不一样,但是光看样子也知道是什么甜点,她一样来了个十斤,几乎要把人家的家底给搓完,最有一装,竟有百十斤,一斤便宜的三四文,贵的十文二十文,一百来斤点心,花了她一两三百五十文。
光是老板在那边给她包扎起来,就花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用的是油纸红纸和麻绳,这样的包装方式,和五六十年代的点心捆扎方式差不太多。
等她背着篓子去找镖局的人的时候,他们正坐在驿馆的院子里,啃着窝头,吃着从灶房端来的大锅烩吃的香。
“唷,小青来了,快,吃了没?没吃了就去打一碗,还有肉呢,”
男装的情况下,自我介绍就是小青,连姓氏都没提,这些大哥们热情的招待他,可他胃不大,早就已经吃饱了。
顺带还给大哥们抓了一把饴糖,这是点心铺的老板送给她的,足足有两斤,说是自己做的,外层裹着一层淀粉霜,作用是避免粘连,她给每一位大哥塞了两块,就笑着说她吃过了,然后坐在院子里的板车上看他们吃。
等这边吃完饭,他们就拉着车去了对口的一个镖局,拉上这次索要运载的货物,折腾完差不多就是一两个时辰之后的事儿了,这期间申晴也没闲着,逛了逛鞋铺子,买了点鞋底子,又买了几双适合自己穿的鞋,毕竟古人比较废鞋,走路时间长,舒服很重要,自己会做是会做,但不适合长时间走路,尤其是鞋底子,更为重要。
她拿手里剩下的八十五文,买了鞋底和鞋面,至此,只剩下83两银子。
【1117】味觉小娘子11(5000+)
申晴本以为来的时候经历了山匪,他们又损失了那么几个人,回程路上看到他们,应该有多远走多远,毕竟当初混在他们队伍里的那个叛徒已经死了,可是没想到那些人的报复心理居然这么强,居然在同一地段儿给他们挖了陷阱。
其实当她看到山上的石头滚落下来挡住路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不对劲,趁着其他人去挪石头的时候,她则漫不经心的去观察周围的环境,果然从土壤草地的翻动痕迹里,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她即刻找到这一趟镖的镖头:“我们可能被同一批山匪给盯上了,这附近有陷阱,大家都小心点儿!”
话音刚落,破空的箭声嗖嗖的朝他们发射过来,镖头脸色一变,朝着自己人大喊。
“大家都不要慌,稳住,还是那波人,估计是要报复我们,大家都警醒着点儿,小心箭上有毒。”
“下面的人听着,只要你们把那个油头粉面的小子交出来,我们就能放你们过去,这样双方可以零伤亡,如果你们要保那个小子,就别怪咱们不客气了。”
油头粉面?
申晴伸手指了指自己:“不是吧?我油头粉面?说我呢?”
当镖师们一个个的朝她看过来的时候,她才注意到,这趟镖里面,除了她没有胡子,人家各个都有胡子,纯爷们儿的很呢,反倒是她,虽然脂粉未施,可这模样,这身段,这打扮,妥妥的小白脸一个啊!
镖头也没想到这一次对方的目标居然这么明确,当他下意识的朝申晴看过来的时候,她的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了,果不其然,下一秒,对方就用无比同情的目光看着她的说。
“兄弟,我们上次因为你避免了大损失,按理说我不能这么不讲义气,可你看,咱们已经被包围了,为了减少一定的损失,要不,你跟他们走一趟?”
申晴难以置信的看着他:“宋大哥,做人不能这样的,你也说了,上次是因为我,你们的人和物菜得以保全,如果今日你弃我而去,你让你的那些兄弟怎么看你?不知是谁说镖局的人最讲义气,你们就是这么与我讲义气的?早知道这样,我当初何必多此一举,给自己惹下这大麻烦呢!”
宋镖头一脸自责,但语气里却带着毫不犹豫的坚持。
“小青兄弟,我们这些人上有老下有小的,你看你就不能自我牺牲一下?”
这道德绑架来的,还真是,让她气愤!
“你们还有完没完?不走是吧,不走就一起射死,让你们走还不走了?”
原本那些汉子还觉得对不起申晴,可是在权衡利弊之后,他们到底没有去劝,默认了镖头的做法。
申晴听言,冷笑一声之后,让开了路,还伸了下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镖头被这个动作侮辱到了,但到底没说什么,领着自己的人,快速的押送镖车离开现场。
申晴背着篓子,就这么淡定的看着他们走远,虽说被这么抛弃,有些不甘心,但又觉得刚刚宋镖头的话也没什么大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们有老人孩子要养活,自己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又有逃命的本事,扔下就扔下咯!
“别看了,他们是不会回来的,怎么样?看着自己救得人这么轻而易举的就把你扔下了,是不是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突然,身后响起一道不算客气的男声,她拧了拧眉,转身一看,一位打扮匪里匪气,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不知何时出现在这儿,申晴挑了下眉。
“你让我留下来,应该不是看我事后有多后悔的吧?”
那人绕着她转了一圈后,伸出手指就要去挑她的下巴,她皱着眉头往后退了一步。
“请你放尊重一点儿!”
男人冷笑一声,“个子不高,脾气倒是不小,我问你,上次就是你一个人,救下了那一群?”
申晴可没想过要将这功劳揽在身上:“说什么呢?我能有恁大本事?人家可是镖师,吃这一行饭的,谁还没有点儿自己的看家本事?我也就是打打下手罢了,你们的人不行,就不要强加责任给我,怎么?今个儿你这是打算秋后算账?”
男人越看她越觉得顺眼:“你看这天快要下雨了,有没有兴趣去我家转转?”
申晴用十分费解的眼神看他:“你没毛病吧?你家?土匪窝?那我进去了,还能走得出来?”
“走不走得出来嘛,不好说,不过,你要是选择在我家安营扎寨,也是不错的选择!”
合着说了半天,这人是看上她的本事,想要招她入寨?
申晴可没那个兴趣:“靠打劫别人养活自己?对不起,我的三观告诉我,这是不对的,你有事儿说事儿,没事儿咱就打一场,少特么废话!”
“嘿,你这个臭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啊你,我们老大亲自下来招你,你居然还不买账?看老子怎么收拾你!”一旁的大个子不乐意了,瞪着眼睛就朝他挥拳头,结果申晴眼睛都不带眨的看向他,眼睁睁的看着他的拳头从她的鼻尖呼啸而过。
她越是这样,越是惹得男人对她感兴趣,甚至还觉得她是个可塑之才,当大个子试图再举拳头要教训她的时候,被他一把扯到了身后。
“你伤了我的人,我可以不予计较,不过,你得加入我们,”
“不,我不加入,你也可以跟我计较计较,我觉得你既然是匪,就要有匪的骨气,咱们在这儿浪费半天唾沫星子也怪没意思的,你说是吧?”
申晴的话音落下,那些小弟们就开始叫嚣着要好好教训教训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小子,结果申晴一记眼神扫过去,在那些汉子被吓着的时候,手里不知何时多了好多个石子,朝着他们的腿部就弹了过去,她虽然没有内力,但是有术法啊,加入法术的石子暗含力量,打的他们一个个跪地痛嚎。
这一系列动作不仅一气呵成,还让人看不出破绽,那年轻男人在旁边看着,越发的喜欢,直言不讳道。
“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你这本事可真厉害,你真不考虑加入我们?其实我觉得你可以跟着我上山看看的,我们其实也没那么坏,那天下山的本来就是咎由自取,就算我们是匪,可也不是什么人都都打劫的,那是二当家的人,他们自来横行霸道,你这次治了他们,还招惹上了官府的人,这帮人早就吓得不敢再出来了,我呢,其实是想见识一下,他们嘴里面那个很厉害的年轻人有多厉害,所以就在这儿等着你啊,你看,从头到尾我都没伤害他们不是?”
男人一脸无辜,看着她的眼神充满了期待。
申晴也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反转,一时之间有些呐呐。
“看来你们这寨子不小啊,居然还有二当家的?这要是小寨子,还没资格闹分派呢吧?”
“诶呀,见笑见笑,不算小,但也算不得大,只是养活了不少无家可归的人,你也知道,前几年闹饥荒,可死了不少人,我爹可是个大善人,救回来不少老弱妇幼,光靠我们平时种地,养活不了那么多人,自然得另寻途径,我们抢劫归抢劫,但也不是啥人都抢的,像你们这种民间的镖队,我们看都不看一眼,要盯也是盯那些,”
“咳咳,大当家的,你说的有点多了吧?这小子,可还没答应加入咱们呢,不算自己人。”
你特么缺心眼儿啊,啥都往外说?
看着小弟一脸不满的表情,似乎还颇有些恨铁不成钢?
那画面,申晴突然觉得有些可笑,虽然这货有可能盗亦有盗,是侠盗,但她有她自己的人生规划,哪可能真的加入他们?但这小子带了这么多人过来,她要真跟他们对打,也未必能落得什么好处,还不如先跟着走,等到了晚上,再想办法溜走就是了啊!
想到这儿,就佯装同意:“行啊,既然大当家的这么热情,我这要不走一遭,是不是就对不住你屈尊降贵等我这么半天的代价?那就请吧,大当家的?”
申晴突然间同意,立即惹来大当家的满意颔首:“这位小弟,怎么称呼啊?”
“你叫我小青就行了,往哪儿走?”
“来来来,小青兄弟,往这边走,今个晌午,我怎么着也得给你整一桌,咱俩喝一杯,互相讨教讨教。”
男人想拉着她,被申晴毫不留情的甩开:“走就走啊,别动手动脚的,你前面领路就是了。”
“好好好,你这小兄弟,还真是不近人情。”
嘴里嘟囔着,招呼自己人前面领路,他则是看着自己手下在那儿拼命使眼色,才停下来等他们过来。
申晴距离他们大概五六米之后,大当家收回脸上的嬉皮笑脸,目光显得清冷异常。
“什么事儿?”
“大当家的,您所料不错,那镖头,果然派人跟过来了,”
“哼,答应的这么痛快,咋可能没点儿猫腻?再说,老子一看那人就不是背信弃义的货。想办法甩掉,甩不掉就直接打晕,老子的地盘儿,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摸上来的。”
“好,只是……,那小子。”
男人目光一凝:“怎么?我的事儿什么时候轮的到你们在这儿指手画脚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滚!”
手下灰溜溜的跑了之后,他又恢复笑脸,朝申晴追了过去,身后的一众小弟看到大当家的这幅面孔,纷纷低头并摇头,然而他们却也认识到,那小子是真的被大当家的看上了呢!
他们春风如意寨,看来最近要新进一位人才了!
每当大当家脸上流露出这种势在必得的表情,他们就知道,这事儿能成!
当然,这背后的一切,申晴是不知道的。
本以为她能记一下上山的路线,没想到走到山脚下的时候,就被人给盖住了头。
盖住头没关系啊,她还是能记住路线,还神不知鬼不觉的用法术在走过的树上做了记号,有了这个,她下山的路才能得到保障。
上山的路并不算顺利,坑洼不平不太好走,加上原主身体素质不行,走半个小时就要喘气儿半天,看的一旁的大当家都觉得啧啧称奇。
“你这体力不像是装的,这和你的身手好像不协调啊,你怎么做到身手那么好,体力却跟不上的?”
盖头下的申晴翻了个白眼儿,废话,老娘穿越这么多世,不是有记忆就行的,有的人身上就算有记忆,但原主不够聪明的情况下,做题还是会卡壳啊!不会写文章,还是不会写啊,因为记忆不能代表智商。
就像身手问题,穿过来的宿主身体素质差,那得靠她后天去练才能练好,光靠记忆支配肢体,是不能够长久的。
但偏偏,这些问题又和他们说不着,只能干巴巴的回了句。
“废话,你家在山上,天天爬不累,谁特么天天上山回家啊?”
话虽如此,但这大当家的还是觉得哪里有些不太对,不过申晴懒得搭理,她还得分心释放力量去做记号呢,要不然体力会消耗的这么快?
果然,一心不能二用不是没有原因,瞧把她给累的!
上山后下山,穿过满是石头的林子之后,好像才走到了平原地带。
等她头上的盖头掀掉,看到眼前的场景,她仿若置身于世外桃源一般。
身后是山没错,可眼前却是一片平原,所谓的土匪窝根本就不存在,远处的土丘下是一排排窑洞人家,炊烟袅袅,老人和孩子在门口的平地上玩耍,平原上种植着各种农作物,这根本就是大山深处有人家的和谐画面啊!
不仅住窑洞,还有茅草屋,地里的麦苗已经逐渐变成了草绿色,到处都洋溢着幸福的氛围,压根儿就和外界的纷争划分开来,世外桃源,也不过如此吧?
他们一回来,就被跑过来的孩子们给包围了,男人甚至还举高高,逗得孩子们发出悦耳的治愈笑声。
说实话,有那么一瞬间,她被这种氛围给治愈了。
等男人走过来,她忍不住问了句:“那个二当家的……?”该不会也住在这里吧?
男人摇头,“已经分开了,这里现在是我的地盘儿,谁不听话就得赶出去,他们早就另起炉灶了,不过那些人还是三天两头的回来打劫,下一步我得在山外弄一些机关,好防着那些杂碎!tui!一个个软蛋,还以为多大本事,结果是一事无成,早就说让他们老老实实的干一点农活,就算外面生意不好,也不会饿着自己,结果呢,非要坐享其成,最后呢,我都不想说他们,”
申晴抽了抽嘴角,用心的观察着这片区域,真心觉得他是用了心的在管理,端看这些井井有条的良田,还要坐落有致的房子,就得夸他们一句:“我很意外,你做的不错!”
“那你……,”
不等他说出来,申晴就拒绝了。
“诚如你所说,你有一大堆人要养活,我看到了,可是我也有人要养活,一大堆乞丐被我收留,全都是灾荒年留下来的可怜孩子,如果我来到这儿了,那他们怎么办?”
“那还不简单?你一起带过来不就好了吗?我们这儿最不缺的就是孩子,一起带过来,一起养啊,这样你不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听着好像是这个道理,可她并不想让这些孩子当土匪啊!
“你放心,孩子们并不知道我们从事什么行当,我们也没打算真的一辈子干土匪,我们平日里还打猎,做木匠,偶尔还进城找一些杂活干呢,”
大当家的在拼命洗白自己,旁边的小弟却嘟囔着说了句。
“对啊,你得相信我们,毕竟打劫这生意,也不是天天就有的啊,碰到俺们大当家的心善的时候,还给人留点儿,本来就不多,还给人留点儿,那还不如不打劫呢,你说万一被人家反咬一口,可咋整?”
‘噗嗤’一声,申晴没忍住,笑出了声,顺便朝那人看了过去。
“看不出来呢哈,你还挺善良的?”
人家可不听这个,直言不讳道:“你那手隔空投放暗器的,能不能教教我?还有还有,那晚上我听说你的速度非常看,几乎是转瞬就能来到身边,你这脚法厉害啊,这个能不能也教给我?你放心,我不白学,我拜你为师行不行?你可以当咱们春风如意寨的军师,”
申晴有些不好意思:“你这真是高看我了,我哪里会什么瞬移啊,”
“对对对,就是瞬移,你还说你不会,你看你名字起的多好,就是瞬移,太厉害了!”
当然厉害,加入妖术的瞬移能不厉害?可这哪能教你?学这首先得会妖术,你又不是妖!
“是不是我的诚意不够?如果你觉得不够的话,那我给你交学费?”
申晴耐心用尽:“你怎么就是听不懂呢?不是我不教你,是我压根儿就不会啊,你也知道是你二当家的人说的,他说的话能信吗?你看我也来过了,要不然你就送我下去?我还得赶回家看顾那些小乞丐呢!”
【1118】味觉小娘子12(7000+)
大当家好话说尽,也没能换来申晴的丝毫动摇,反而一直在跟她说要离开这儿的消息。
“那不行,你不能走,进了我的春风如意寨不好?至于你说的那些人,简单啊,他们在哪儿住,你告诉我,我派人把他们接过来,你看我这地方这么大,随便给他们挖个窑洞就能搬进去住,只要人不懒,咱就饿不死。”
申晴环顾四周的平原,以及山间的溪流,这里的确是一处适合居住的隐居圣地。
窑洞具有陕北特色,却没有陕北个别地方那样的干旱少雨,这里一面环山,一面丘陵,两面林地,中间是平原和溪流,完全就是为隐居人打造的绝佳地方,但她一时之间也不确定余景天他们是否会过来,思考再三,还是给他写了一封信。
毕竟这些人要是自己去找,未必能把人接回来,她写封信过去,不管结果如何,起码她通知他们了。
经过这些日子的了解,她已经把金国化为相对落后的国家,因为这里没有马铃薯,没有红薯,也没有番茄等农作物,经常食用的农作物,除了米面之外,就是一些杂粮,玉米,也没有见过。
好在棉花的出现让她倍感惊喜,可芝麻、黄豆、豌豆、凉薯、山药也没有见过,更不要说山里面才有的葛根了,那是听都没听过。
她为了调查这个世界的农作物,把自己所知道的品种都罗列出来,遇到粮店都要进去问一问,只要是人家没听说的,或者经她描述,没见过的,都会画上横线,当越来越多的作物被画出来后,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无奈,也难怪饥荒年间,死去了那么多人。
而且,从老百姓的谈话里得知,金国饥荒的现象似乎很普遍,不说每年都有吧,起码因为农作物产量低,税收高的缘故,老百姓经常性的吃不饱。
山匪和流浪乞丐的出现,已经证明这个国家管理上甚至农业上的失败。
虽说城里面没有出现抢劫事件的发生,看起来似乎人们都能吃饱,秩序稳定,但实际上,穷的地方已经要起义闹饥荒了,这叫什么?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穷的穷死,饿的饿死,富得流油的人,从来不知人间辛苦。
刚开始,她是打算循着美食一路往南,但现在看来,这只能作为一个长远的目标来定夺了,因为眼下她觉得更有意义的是,解决老百姓根本的饥饿问题,将那些产量高,耐寒耐旱的农作物种出来,从根本杜绝干旱情况下,老百姓无粮可收的窘迫。
这些山匪要是吃得饱,穿得暖了,谁还会去当匪呢?说不定还能造福于民呢!
不过前提条件是,从哪儿找来粮种呢?
她想求良田,但是这破系统却在关键时刻装死,不回应她。
看样子想是让她自生自灭,没打算帮她,如果是这样,她也不知道从空间拿出来的作物种到这片土地,会不会成熟结果子。
空间现在已经升级到了四级,可以种植土豆、玉米、白菜(大小)、萝卜(红白)、水稻、小麦、大蒜等九种农作物。
在这里居住的老百姓,都是没有户籍的黑户,他们平时也不出去,活动范围就是附近的丘陵和山,衣食住行全靠自己动手,倒是和原始社会没什么两样。
如果她能留下来,所能带来的好处,估计和这位大当家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他看中的是她自身的本领,而她想要教的,却是能够让糊口的本事。
申晴把写好的信交给大当家,并告诉他们那些乞丐的地址,还有余景天的名字。
“就拿着这信去,他们如果愿意来,就跟着你们一起来,如果不愿意,你们也不要勉强,随他们去吧!”
系统把她放到这个时空的目的,就是来普度众生的,能救一个是一个,能拉拨一个是一个。
她不是重生者,不知道这个时空的秘密,但却可以避免悲剧再度发生。
如果在官府那边立了功,她是不是能有一个光明正大重生的机会?
有了新的身份,才能彻底的和以往告别,哪怕将来她被人识破身份,以她女儿身的身份,以及新身份,也能为她保下这条命!
毕竟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沈家曾经有多风光,现如今就有多悲惨,当年祖父为小皇帝带来了太多的噩梦,以至于他对沈家的恨,并没有随着沈家的瓦解而放下,一旦知道她的存在,等待她的会是什么,她不敢想。
但也幸亏她是女儿身,而非男儿身,有时候她甚至都想怀疑,原主的母亲当初给她伪造这个男儿身的身份,是不是预防有这么一天?如果是,那就不得不承认她的厉害之处了。
如果不是因为女儿身的身份,想必如今的她,还和那些沈家族人一起,在前往宁古塔的路上,艰难的行走。
去的时候人数达到五十人之多,但是真正能走到宁古塔的,只怕五分之一都不到。
这哪里是死罪难逃啊,分明就是去送死的!
申晴虽然教不了他们瞬移的功夫,但是当兵时候学的那一套又一套的格斗擒拿术,却是能够教给他们,还能顺便将这些山匪训练成合格的军人。
所以在大当家的反复再三的请求她之后,她答应了,答应帮忙训练他们,但前提条件是。
“你们给我挖个窑洞,我要单独住的那种,不想给别人挤在一起。”
“这有什么难得,三天,等着,三天我们绝对给你挖出个住的地方。”
申晴得到他们的回复之后,暂时先和这些匪挤在一起住着,白天就找人帮忙砍树,然后用自己的木工技能,给自己做家具,大当家的,也就是林森看到她还有这技能,眼睛都亮了。
“看不出来啊,年纪不大,本领还不少,你居然还会木工?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多带几个徒弟?”
林森努了努下巴,申晴回头一看,几个半大的男孩子不知道啥时候围了过来,眼底闪耀着的求知欲,让她根本就拒绝不了:“行,我可以教,不过咱们做木工的,手里的家伙事儿要齐。”
林森财大气粗:“这有什么,你只需要告诉我你要什么,我找人去买就是了。”
申晴瞪了他一眼:“你还挺大方的啊,就不怕钱花完?”
林森不屑耸肩:“用完了再抢就是咯,反正那些有钱人只要给这附近过,就得留下点买路钱。”
“官府就没管过你们?”
“嗤,那些人比咱们还贪呢,我们就是他们打不死的蟑螂,无孔不入,没用的东西,围剿过几次,连我们的影子都没找到也就罢了,还被我们随便挖的陷阱给吓跑了,见过怕死的,没见过这么怕死的,就算来这儿,也是随便应付应付,因为那些人比咱们更珍惜自己的命,都是做给那些商人看的。”
“那人家不会选择绕路?”
林森看白痴的瞅着她:“绕路?绕哪儿去?你以为这路是你家开的,想绕就能绕出去了?这边不是山就是丘陵,要么就是庄稼地,他们不走这儿,那些货物根本就运不出去。时间长了,我们也掌握了一定的节奏,只要他们老实上交一定的买路钱,我们是可以不抢东西的,他们也都默认了,你就不要瞎操心了。”
申晴目瞪口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既然你们手里不缺钱,那还住在这儿干啥?”
“这你就不懂了吧,山高皇帝远,住这儿我还能当土皇帝,谁都得听我的,老子有本事,干啥要出去老实当百姓?在这儿有吃有喝的,还不用给他们交公粮,我美着呢,你个傻缺!”
申晴脸一黑,但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实话,古代的人口本就不集中,有户籍的人口你能统计的过来,那些隐藏在深山老林里的,有可能一辈子都难出一次山,去哪儿统计去?自然也没人会上交税,交公粮。
“不过,你也别把老子的日子想的太好,我可不是会过日子的人,通常是饱的时候能撑死,饿的时候,那是真的饿的慌啊,不是每次运气好,能抢到钱的,碰上不听话的,还有可能会受伤,所以,你的出现让老子眼前一亮啊,你是个有本事的人,老子瞧得起你,只要你帮忙训练我们,让我们的本事得到提高,我可以答应你,只要他们不动手,我将来也不动手,”
申晴无语的瞪着他:“说的好像你多伟大一样,大哥,你是土匪,土匪啊!”
“老子盗亦有盗,土匪怎么了?你什么时候见老子抢普通的过路人了?”
“不管你是什么盗,总归这么打劫别人就是不对,我如果真教你们了,岂不是更多人倒霉?”
“你死脑筋啊,不抢的话,这些人怎么活?我又不是为了我自己,这里上上下下,百十口子人呢!”
申晴瞟了他一眼:“我可以教你们本事,有了本事,就能靠自己本事挣钱了,学不学?”
林森看了眼她手里的木工工具,挑眉:“就这?”
“这只能算是其中的一种,”
“可你说过,要帮我训练他们的,”
“我是在训练他们啊,你要不相信的话,等着看效果不就行了?”
林森皱眉,“你看着没什么诚意啊,我可告诉你,别以为老子瞧得起你,你就敢诓骗我,如果被我发现你居心不良,非好好收拾你不可。”
申晴白楞他一眼,没搭理他,低头继续干自己手里的活,一边干一边对着围在她身边的孩子说着木工活的一些注意事项,等林森自讨没趣走得时候,她不忘高喊一声。
“赶紧把我的房子给我造出来,我可不想再和你们这些臭男人挤在一个屋子里,真是不讲究。”
林森不讲究,妥妥的一个大当家,居然没有个固定睡觉的地方,每天走到哪儿睡到哪儿。
事实上他们这些匪,还真没什么固定的铺盖,不是说今天睡这儿就一直是这儿,不,今天可能这屋子里,明天就是另外一个屋子了,她只是住了一晚上,就觉得要崩溃了,那味道,和乞丐窝没什么区别。
住在这儿之后,发现上上下下的人加起来,有一百八十人左右,山匪的数量有四五十个,老人孩子妇女占比较高,达到了一百多人,剩下二三十号10岁以上,20岁以下的,则主要抡锄头种地。
别看他们是土匪窝,分工比较明确,20岁以上的男人,跟着林森东奔西走的弄银钱。
10岁以上,20岁以下的这个年龄段,缺乏一定的耐心,人也浮躁,让他们种地,是最好的安排,种地苦不说,还能锻炼他们的忍耐力,什么时候把自己的耐力练出来,又学会了一定的防身术,才能跟着他们去当匪,毕竟,一个闹不好,那可是会送命的,必须得训练到一定程度,才能转正。
这里的老人,除了带带孩子,就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
妇女除了打理家里的家务外,就是做饭洗衣生孩子了,毕竟他们这个组织也是需要繁衍的。
最初这里只有几十号人,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发展壮大了近二百人。
那你要说没有女人怎么办?
他们这儿还有一部分人,是偷偷的出去捡女人,碰到可怜的,无家可归的,就会连哄带骗的带回来,女人嘛,上了之后,怀了孕,自然就愿意留下来跟他们过日子了。
毕竟林森觉得,他们这里是真的好地方,而且他身为寨主,也有寨规,只要带回来的女人,都不许打,要疼媳妇,外面的人说他们是匪,那是因为他们抢东西,可如果家里人还认为他们是匪,那就绝对有问题了,碰到这样的,不管什么原因,一律要赶出去,赶出去之前要挖掉眼睛,省的暴露他们的位置。
这也是为什么来到这儿的女人,在感受到寨子的氛围之后,就妥妥的认命了,因为是真的发现了这里的好,所以愿意在这里度过一生。
古代的女人,本就没有什么地位,在她们的潜意识里,嫁谁不是嫁?嫁谁都是为了过日子,只要他对你好,还有什么可要求的?其实女人作为男人的附属物,本就没有什么发言权,只要让她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不会动不动就殴打,还能让她有说了算的时候,谁还愿意瞎折腾?
说实话,听到这些话的时候,申晴还觉得难以置信,可是转念一想,在封建社会里,那些为奴为妾的,就真的愿意一辈子那样吗?不,她们也是希望能找一个踏实过日子的人,抛开那些被荣华富贵迷了眼的物质女人外,剩下的大部分人,可不就是奔着过日子去的?
“你为什么不给自己找一个压寨夫人?”
林森冷哼一声,“爷才没有那么傻,给自己找个婆娘管着,你是没看到那些女人,刚来的时候可胆小了,时间长了就露出本性,骑到老爷们头上拉屎拉尿,因为咱们寨子里有规定,不许打女人和孩子,所以那些崽子们就算心里不满,也不敢收拾,这就助长了那些老娘们的气焰,要不是了解情况之后,觉得他们该收拾,老子也不依他们,毕竟老爷们的忍耐力可是不容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的,好在这些个女人还知道个好歹,没有蹬鼻子上脸,”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找一个?”都说了事出有因才动手收拾自己男人,毕竟两口子关起门来过日子,床头吵架床尾和,外人不方便过问也是能理解的,但也不能因为这个就不娶媳妇吧?
“这不是没有看对眼的嘛?我林森的媳妇,那必须长得好看,还得有本事,要不然怎么管得住后面那些老娘们小娘们?”
一口一个娘们,听得她的眼直抽抽,但也间接证明,这个春风如意寨的寨风还是可以的,起码这位寨主的三观,还算端正,知道女人不能惯的太狠,就算有规定不打女人,也不会纵容,知道先了解清楚,再进行批判,而他也没有因此取消这些规定,也算间接的保护女人的地位。
孩子们似乎也挺喜欢的,只要他一回来,周围总能围上来很多孩子,不仅仅是男孩子,还有女孩子,这里的人还算公平,没有阶级之分,更没有男女之分,练武的时候,女孩子也被允许加入,一点没有重男轻女的意思,还挺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三天,说好了三天,还真的是三天,就把窑洞给她挖出来了,不仅挖出来,还给窑洞里面给她糊了一层所谓的防水加固层,可她一看就觉得不行,因为这种黏土之类的,随时都有可能裂开并掉下来。
可她去看了这边的窑洞做法,大部分都是用草木灰混合着黄土进行的加固涂抹,地上甚至连地砖都不做,说什么时间长了就踩平了,唯一还算好的,大概是做了土炕和土灶,除了这,并没有看出这窑洞有多安全。
“这加固做的不行啊,你们这些年有没有坍塌的时候?”
“那咋会没有?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坡下面还有茅屋?要是碰到了雨季,我们都是要搬离的,加固,怎么加固?都是土,你要用钉子钉木板加固,一不小心,还活埋了自个儿呢,”
申晴嘴角抽搐了下,就这本事,咋还敢挖窑洞呢?直接盖房子不就完了?
“住窑洞有窑洞的好处,咱们这边的冬天可冷了,茅屋透风,它冷,”
“那为什么不盖成泥坯房?那个要是做的好了,也一样是冬暖夏凉啊!”
林森一脸不耐烦,“那我怎么知道,我从小到大都是来回在茅屋和窑洞里住的啊,祖上都是这么过得,为什么我就不能住?”
申晴无语看天,这男人,还真是懒到家了。
想到后世那些漂亮的窑洞,有的是先盖房子,再往上面压土,这样出来的房子既美观又好看。
像他们这样掏洞的自然是最原始的一种,但是加固就需要花大心思了,要不然一遍又一遍的修缮,多麻烦啊!
本来一位三天就能住上房子是真的,现在看来,这完全就是豆腐渣工程啊!
与其这样折腾,那她还不如从一开始就做泥坯房呢,真是啥也不是。
看申晴在这儿翻白眼儿,林森还觉得这人不识抬举,这么多人三天做成这样,已经很辛苦了好不好?
“你咋能还不满意呢?你看看这三天大家忙活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申晴叹了口气,“我没有不满意,我只是觉得你们在没有了解清楚之后,就这样建造,很不负责好不好?算了,我也不说其他的了,我来教你们如何给窑洞加固吧!”
虽然他们这里条件不允许使用青砖,但是可以用建造泥坯房的方式加固房子,前提条件是找得到足够用的黏土,当她说出自己所需要的黏土之后,林森一脸随意的指着前方的空地。
“那还用找?这里遍地就是啊,你要那个做什么?那真的能加固?”
“房子挖成的形状还是对的,就应该是拱形的,如果家里人口多的话,还能从左右再开两个巷道,从巷道过去,再挖两个房间,这就是老中青三代住的那种三拱房子,普通的泥土根本就起不到加固的作用,就算黏土糊上去,也有掉落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黏土做成土砖,将土窑从里到外多加固几圈,之后,再涂上涂层晒干就可以了。”
“还有地上的这个地砖,也能用黏土来做土砖铺,走吧,你多找几个人过来,我来教教你们怎么做土砖,怎么烧土砖,才能让这些砖更耐用。”
想了下,申晴还是转过头去问:“这边有溪水,是不是经常下雨?如果经常下雨,其实是不适合住窑洞的,与其费尽心思去搭建窑洞,那还不如用同样的功夫,做土坯房呢,毕竟,下雨之后的窑洞,是容易发生坍塌的。”
林森看申晴讲得头头是道,也只能说实话:“土坯房我们还真没做过,不过咱们这边不算干旱,也不说风调雨顺了,灾荒年哪儿都一样的旱,平时的话,这雨水量,倒也不至于能冲垮这些窑洞,你看这些丘陵地,我们选择挖的地方,都是从上面往下丈量大概七八米才开始挖的,谁家的雨水也不能渗透力这么强吧?”
申晴算是看出来了,林森还是更愿意住窑洞,因为他们这些年就是这么过来的,既如此,那她就不多做辩解了,仔细的研究过这一片的土质,不是沙土地,土质比壤土要有粘性,又比黏土差点粘性,这种土质的话,渗水性不强,人家都住这么些年,她也不能一来就改规矩,干脆尊重了他们的风格。
按照兽世搭建房子的方式,先教他们烧土砖,把砖烧出来之后,拱形的房子,左右两边就按照普通盖房子的方式,从土层深处开始用土砖固定,头顶上方也是用土砖糊上,未免掉落,三层加固土砖的方向要相互错开,尤其是第一层的土砖,要深埋到土层里面,埋进去之后,再在外面糊上一层黏土。
之后开始第二层,第三层,以此类推。
这样用土砖加固过之后的窑洞,不仅看起来更整齐整洁了,涂抹上最后的黏土层之后,整个窑洞也显得亮堂了许多,之后在修缮家里的炕,地面等,只要能堆土砖的地方,全都给用上土砖,包括原先挖出来的土炕,也都重新拆过,重新填补,还在墙体上做了个通烟道,冬天烧炕,烟不能从上面排出去,只能从侧面或者从下面排出,这些都是要留烟道的。
她的设计一出来,就让这里的人惊喜万分,虽然麻烦了点儿,但真的将他们曾经遇到的问题,一一的规避掉了,刚开始因为烧砖而不耐烦的汉子们,现在也是干的热火朝天的,申晴的房子还被他们当做的样品间,随时随地的过来参观,时不时的询问申晴意见,让她可以去自己家里,提供更多的修缮方案。
申晴非但没有拒绝,还很热情的帮助大家,就当是感谢这些人无偿给她做房子的代价了。
这一次,窑洞的修缮,果然花费了更多时间,却也在半个月内搞定。
申晴为了房间里的光线,从侧面掏了个一个巷道,做了个主卧室,正堂的那个就当做做饭和储存食物的地方,或者来客人住在那边,要不然一进去就看到床铺,她不太喜欢这种风格,所以在原有的基础上掏出了个巷道,巷道拐进去又是一个拱形,但是相对堂屋那个没有那么长,就只是个卧室,外面用土砖垒了个墙,墙上装木质的窗户,糊上纸,夏天就能有光线,等到了冬天,再做防风加固处理就行。
未免墙体外面掉落土,就连外墙也做了一层嵌入式的土砖,完事儿后涂上一层黏土层,如此,她的房子算是做好,之后她给自己家做了个篱笆院墙,圈起来的地方就能种点蔬菜了,甚至还能挖个土窖啥的。
寨子里的人在观察过她的样板房之后,也有了灵感,风风火火的兴起了改造浪潮,这是寨主林森,万万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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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最后一天,放上来一章肥肥的,周末愉快!
【1119】味觉小娘子13(5000+)
这半个月里,申晴也凭借自己的木工能力,教大家打造了衣柜,桌椅板凳等家具,把家具打磨好之后,又跑到林子里找那种天然的树胶将家具粉刷一遍,这样一来既能防虫蛀,还能保持家具的完好。
暂时没见过油漆,将来如果碰上,再买来粉刷也不迟。
古代的油漆来自漆树的汁液,无毒,纯天然的,但是产量低,经常用来做食具,且广泛用于贵族。
像是普通老百姓,根本就用不上油漆,所以与其说买不到,不如说没资格买。
因为古代没有成型的化工,也没有合成的染料,因此,颜料只能是有颜色并且不溶于水的无机矿物,最常见的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红丹,朱砂,青花瓷器用的波斯染料等,或者来自于动植物(古罗马人从贝壳中用马尿提取的紫色染料),事实上古代用到的颜料就是容易脱落。
氧化都还是次要的原因,更多的是风化脱落,也就是染料对被染物品的附着能力不行,或者本来是行的,被侵蚀以后就不行了。
这就是为什么建筑物的颜色什么的往往容易掉,但是洞窟里的壁画这种能留存下来。
不受风吹日晒的都能保存得挺好,暴露在外面的染料都是不行的。
所以这些家具做好之后,顶多只能用树胶进行粗糙的涂抹,她心态比较乐观,权当自己做的都是实木色的家具好了啊!
而且,他做的这些家具,很少会用到钉子,和后世拼装有一拼,虽没有鲁班那么牛的实力,可好歹也是做过专门的木匠,将现代与古代的工艺进行结合,做出来的家具,绝对是这个年代罕见的样式。
所以才会吸引那么多的汉子来问询,参考,寻求她的指导和指点,看到她盖好之后的房子,还有摆放的家具,林森的强盗逻辑一上来,就想据为己有,被申晴一巴掌给推开了。
“你想的美,这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做好的房子,凭啥你说你的就是你的了?你是寨主如何?你是寨主就可以抢了?你敢抢一下试试,信不信我转头就走?”
“你下不了山,反正我不管,这房子我看上了,你看旁边有的是地方,你再造一个,或者你看我在你隔壁挖一个巷道,咱们做邻居行吗?”
申晴如临大敌:“你做梦,那是我留着娶媳妇的,你说住就住啊,不行,不给你住,自己造去。别那么自信,什么我下不了山,我要是下了山,你哭都没地方哭!”
两个人像个孩子似的,上演着唇齿之战,最后还是寨子里的长辈看不下去了,把他们两个幼稚鬼拉开。
“大当家的,你要是要房子,咱们再重新造就是了,当初大家造房子的时候,也是你自己不想费那事儿的,现在看人家房子做好你稀罕上了,就想据为己有啊,这怎么能行呢?你再等等,就在旁边,重新造一个就是了,反正咱们这么大的地方,就是每人一间房,那也用不完!”
林森倔脾气一上来,还非就要申晴的房子了,那申晴能让他如愿?
来一次打一次,吃的闷亏多了,他也就不敢了。
虽说他是大男人,又有一身本领,可在擅长近身格斗,以及拥有瞬移能力的申晴那儿,是一点好处也讨不到。
房子做好,申晴马不停蹄的将房前的那几分地用篱笆圈起来,又将门前的地翻了翻,推平,种上她之前从粮店买来的丝瓜、南瓜、冬瓜、茄子、豆角、葱姜蒜等蔬菜,小院子一收拾,看起来可齐整了,是整个寨里最亮丽的风景线。
林森看申晴一个大男人,将日子过的如此精细,忍不住嘲讽她,她本来就不是男人,哪能将这个无趣男人的话放在心上?说让他说,反正也不会少块肉,如果人人都像他这么懒,那日子就别过了。
要不是这个地理位置让她稀罕,她压根儿就不会留下来。
相处的时间越久,也就越是能看出来林森的懒和惰表现在哪里,娶媳妇他嫌弃婆娘啰嗦,事儿多,不想找个人管着自己;做房子太麻烦,宁愿去和那些汉子们挤在一起,也不愿意指挥自个儿的手下给自己做房子,看,这也不需要他动多少手,他都不愿意,真是懒的出奇了;抢劫为什么让他情有独钟呢?就是简单,获取的收益也大,虽然会有损兵折将的时候,但钱多啊,这也是他收不住手的主要原因。
等她终于可以闲下来,好好收拾屋子的时候,如意寨派出去接余景天他们的人回来了。
不但人家自己人回来了,就连破庙里的十三个人也一并带回来了,等她得到消息,跑到山口的时候,一群人正站在那里一脸懵的看着周围的环境,他们背着大包小包,显然是这些日子也置办了不少,而且一个个的也没以前那么脏了,头发都简单的梳陇上去了。
看到她,余景天立即朝她走过来:“你怎么选了这么个地方?”
林森不知何时走到她身边,一脸不乐意的扫了余景天一眼:“咋地,你不乐意?”
申晴无语的白了他一眼,才对余景天道:“开始不是自愿,被请上山的,结果看到这里的环境之后,我觉得还挺不错的,起码比咱们待的那个破庙要好,他让我留下来,”
余景天脸色一变:“当他的压寨夫人?他把你掳上来的?”
“说什么呢你?老子正常着呢,”
林森一听这话,不高兴了,上去就推了余景天一把。
余景天哪里是好相与的,还没仔细品林森的话,反手就拍了过去。
“有事儿说事儿,你推什么推?你谁啊你?我和她说话,关你屁事?滚!”
林森瞪直了眼睛,扭头对着申晴发出怪叫。
“你打哪儿找的奇葩啊,啊?居然让老子滚?信不信?惹恼了我,让你们一起滚蛋!”
申晴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早就发现这个林森是只纸老虎,尤其在她看来,他就是个纸老虎。
别看他咋呼的厉害,实际上没啥鳖本事,所以当他叫嚣者瞪着她的时候,她一脸不屑。
“走就走,你以为我稀罕留下来啊,那还不是你把我请上来的?你既然答应把我的人带回来,现在就要承受他们的不爽,怎么说他们待在原来的地方也熟悉了,哪里一来就会适应这里?咋地,还不让人嫌弃了?”
“你,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啊?我说让你走了吗?我说的是这小混蛋,他以为他是谁啊他?还从来没谁敢这么吆喝老子呢!怎么说我也是如意寨的寨主啊,你们一个个的,难不成是我请回来的大爷吗?啊?这么难伺候?”
申晴看着林森愤怒的眼底似乎还溢出了些许的委屈,嘴角抑制不住的抽了一下,再看余景天一脸嫌弃的看着林森,她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自己鬓角的头发,尴尬啊!
“呃,那个景天啊,人家是寨主,你给人家点面子啊,咱们以后要加入这个寨子,就得自觉着点儿,别将你原先的那一套带过来,从今往后,咱们不当乞丐,当遵守规矩的寨民哈,那啥,你们朝寨主问个好,都礼貌着点,省的人家不满意咯!”
申晴说完,使劲儿的朝余景天挤了挤眼,余景天嫌弃的撇了下嘴,只能转了个身,看向林森,一脸不爽的喊了句。
“寨主是吧,我叫余景天,这是我的弟弟妹妹们,问好。”
“寨主好,我叫蔡莽,”
“寨主好,我叫王闯,”
……
等十三个人一一介绍完自个儿,林森立即嫌弃的朝他们挥了挥手,然后问申晴。
“好了,现在你的人过来了,是不是该履行你自个儿的承诺了?”
申晴想了下,“行啊,那就从明天开始吧,你看看都哪些人参与训练,我的人既然加入进来,那就和你们寨里面的人待遇一样,是不是允许他们去挖个房子?”
林森一脸无所谓:“随便,你先去安排,一会儿过来跟我说说,你打算怎么改造咱们的如意寨。”
还能怎么改变?把部队那一套东西拿出来训练他们,最实用了,先把体能训练上去,其他方面,再逐渐推入并行,有了一定的基础,这近身格斗就会事半功倍。
等申晴领着人往后山丘的方向走,余景天扯住她问:“那傻子还不知道你是女的?”
申晴皱眉,“你礼貌点儿,你说他傻,他还说你欠揍呢,那小子可没你看起来的那么傻白甜,人家能将二当家的人全部撵走,自己一个人领着这些手下,养活这么多逃荒到这儿的人,就凭这个,你就得高看他一眼。”
余景天从鼻间哼了一声:“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应该不知道,没听刚刚说自个儿正常着呢,哈哈,这小子,可真是个奇葩,你问这干啥?”
“不知道最好,我还以为你被劫走当压寨夫人了呢?幸亏房子一直没看下,要不然还得浪费钱呢!”
“看来你对我还挺信任的,一接到信就来了?”
余景天没好气的深剜她一眼:“这不是怕某个言而无信的人就这么跑了吗?就算是个骗子,那也得过来看看啊!反正我们就是些臭乞丐,”谁会惦记他们?
申晴倒是无所谓他们怎么想,就问他:“咋样,对这儿还满意?”
“地方是不错,只是,你确定要和这些山匪同流合污?”
申晴好笑的摇头:“不,他们很快就不是山匪了,有我在,他们没机会当山匪,接下来你加入他们,我可以顺便一同进行改造。人生这么漫长,怎能去当山匪了此残生呢?咱们得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儿!”
余景天皱眉:“你想干啥?”
“明天你就知道了,这几天你们先在我这儿休息,等你们房子做好,就赶紧搬走。”
之后,申晴领着这十几号人,将四个女孩子安顿在里屋,十几个男孩子,就住在堂屋的那个大炕上。
当然,要想住在这里,首先得把自己洗干净,现在的天已经是5月中旬了,早晚凉,晌午热。
“你们一会儿全部都去溪边洗澡,把自己洗干净了,换上干净的衣服,给,衣服都在这儿了,我根据你们身材的大小,进行了修改,你们挑挑拣拣,”
当初从死人身上扒来的衣服,她趁着天好,用草木灰好好的泡洗干净,还用针线修改了下,这些男孩子一人分一套是没问题的,至于女孩子,她则亲手用买来的粗布做了四套。
“我现在烧水,一会儿你们四个也轮流洗洗,尤其是头发,不仅要洗,我还要修剪一下,都打结了。”
长期营养不.良,她们的头发干枯不说,还脏兮兮的结着污垢,没有父母的孩子,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了,在这儿,她就是她们的妈妈,如果她不教,她们永远也学不会干净,卫生。
女孩子不能用凉水洗,溪水是流动的,就算干净,就算晌午太阳毒,也不是她们能用的。
住在窑洞,好也不好,不好的是光线暗,好的是冬暖夏凉,当然,取水也不是很方便。
她当初为了给空间蓄水,买了七八个大水缸,都是用陶土烧制的,很沉,也很结实耐用。
搬进来之后,她还没办法找机会弄出来,木桶和洗澡桶倒是做了几个,所以想要烧洗澡水,还得先挑水。
大铁锅她这儿还没有,得去借,空间有是有,但是拿不出来啊,找不到由头,那家伙不让她下山,所以回头她还得给钱,让人家找人下山去买。
等这些孩子洗漱干净,剪了头发,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了,折腾这么半天,又累又饿,申晴从空间拿出二三十个饼子让他们先啃着,然后煮了一锅粘稠的狼肉、豆腐、白菜汤,就着饼子,倒也吃饱了。
吃饱之后,他们就顶不住,睡下了。
女生们床铺上铺的是她的铺盖,男生们用的都是自己从破庙那边带过来的,是他们用了好些年的。
申晴看了直皱眉头:“合着我走这么些天,你们什么也没添置?包括我让你给他们买点布料做衣服,你也都没买?”
余景天把五两银子递给她:“我做不来这事儿,娘们唧唧的,到了铺子,我看啥都贵,人家问要多少,十来个人,我怎么知道要多少?干脆等你回来弄拉倒,反正过几天天气就热了,也许用不上呢!”
闻着空气中的依然存在的臭味儿,申晴叹息:“怕是没洗干净吧?要不是男女有别,真想按住你们一个个的好好搓洗干净,还有那些铺盖,算了,先盖着吧,等我这边买了,做了新的,再扔。我现在成了啥?你们的老妈子?”
“你不是当了他们的姐姐?操这点心,你还不乐意了?”
申晴叹息一声,认命的拿着所有孩子换下来的脏衣服到外面,“幸亏我明智啊,做了这么多的木盆。”
拎着木盆,装上从烧洗澡水剩下的草木灰,走到溪边,将他们的脏衣服混合着草木灰一起浸泡。
她可没打算自己洗这个,而是泡一晚上,等明天找他们一起洗,她不是老妈子,不该她干的活,她碰都不会碰一下。
衣服泡上之后,才来到房子隔壁,找到正在做土砖的林森,把她的初始计划说了一遍。
林森手上全都是泥巴,原本是跪在地上在那儿撅着屁.股和泥呢,冷不丁听到申晴的话,他诧异的抬头。
“你的意思是,孩子也要参加?”
“就以六岁为界限吧,分成三个队伍,你领15岁以上的,让景天领着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我领着六岁到十岁的,咱们分批进行训练,头开始以体能训练为主,先将大家伙的体力搞上去,然后我再教你们一些近身格斗术,还有,咱们得弄一个专门的练武场,做一些道具,谁也不许偷懒,这个得需要你去沟通,因为只要有一个偷懒的,下面就没办法进行,主要对象是男孩子,女孩子学做饭,这个我将来培养,你就不用操心了。”
“你居然还会做饭?看,我就说你不像个男人,娘们唧唧的吧?你看看你什么样子,又是洗衣服,又是做饭,又是拿针线活的,我滴个亲娘诶,简直没眼看!”
申晴懒得搭理他,转身就走了,虽然身份早晚会曝光,但她觉得自己说出来没啥意思,她倒要看看这个神经大条的货,什么时候才能发现这一点。
“啊对了,你不让我下山,那你们的人什么时候下山采买的时候说一声,我怕是有很多东西需要添置!”
装水的陶土缸,从镇子上买回来再扛上来,她怀疑采买会骂死她,干脆自己做好了。
申晴环顾四周,决定明天抽空,去四周围看看,瞅瞅有没有什么可利用的山石土料可以用的。
既然往返上下不方便,那就能自己做的,就自己做。
除了这些,还有织布机,她在寨子里并没有看到这个东西,包括府城也没有,看来得靠着自己的印象,自己做一台织布机,这个工艺不简单,好在她在兽世织布多年,织布机的轮廓早就印在了脑海,那就一个部位一个部位的进行组装吧?
【1120】味觉小娘子14(5000+)
一辈子很长,她年龄还小,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走出去,那就先在这里待几年,将周围以及金国的国土了解清楚了,再确定往哪儿走也是可以的。
这么一想,心态也救放下来了,不再纠结什么时候出去,什么时候探索美食,其实哪怕是待在寨子里,也能从这些大娘婶子这儿学到不少地道的地方特色。
不过唯一遗憾的是,受灾的是北方,所以大都是从北方过来的老百姓。
自古以来,应该都是南涝北旱,北方是旱灾,南方是水灾。
在女儿身身份未曝光之前,还是着重于家园建设,学习美食,往后有的是时间,免得一大老爷们和妇女们凑在一起,被人说闲话。
一下子多了十几口子人,林森也不可能不管,寨子里不是所有人都有家有口子,有家有口的就在自己家吃,靠着他们自己双手种出来的粮食吃饭,寨子里那些单身兄弟,除了也参与开荒种田外,还有类似这种出场劳务费,所以寨子里安排的有食堂。
有上山之前当过伙夫的在这儿做饭,每个人寨子里都记得有账,你干活多,你就可以吃的多,你干活少,那就吃的少,如果你偷奸耍滑,对不起,发现三次以上就把人给撵走。
前些年二当家在的时候,或许是最乱的时候,但自打大当家把二当家打败并撵走之后,他们的队伍就越来越干净了,那些试图滥竽充数的,在一年之内,尽数除掉,要么走,要么留,留下的不改,照样滚蛋。
所以当申晴来到伙房,了解清楚他们的管理方式之后,似乎对那个看起来憨憨的男人,有了新的改观。
他们没有干过地里的活,又刚来,没参与任何队伍,按照每人每顿饭三文钱的标准,先交了一个月的过渡费,14个人,一人一天差不多10文钱(中午是四文钱标准),14个人大人孩子标准肯定不一样,就给核算成了十个人,十个人就是100文,一个月下来也三两银子。
一听到这个报价,余景天就不乐意了,“你傻了吧,这也太贵了。”
“贵啥啊贵,你在人家的地盘建造房子,头一个月交三两就能管这么多人吃饭,享受人家这里和寨子里同族人的待遇,一起训练,还有这么多人来帮忙,上下一团和谐,今天这位奶奶给咱送两棵萝卜,明天那个大姐给咱送一盘咸菜,人家这么热心,没把咱们当外人,怎么反倒是你,算的这么清楚?”
被申晴这么一怼,余景天想到这些天,他们的确受到了方方面面的照顾,可一向过日子随心所欲惯了的他,头一次了解到,原来十几个人吃饭,一个月的消耗竟如此之多。
“我以前都没算过,都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话就多吃点儿,没有的话就少吃点儿。以至于我们大多数都有胃病,饥一顿饱一顿给折腾的。”
“是啊,你也知道以前的日子颠沛流离,那现在稳定下来了,就别乱找事儿了,我觉得这儿还是不错的,起码谁家想种地就可以自己去开荒,你看这地方多大啊,又环在这山岭之中,要不是这口字型的防御,还有山那边河道的阻挡,哪里会有这方桃源之地?”
她是不管别人怎么看这里,反正她是真喜欢这里,原先不知道,后来寨子里的奶奶说远处的山那边是一条大河,才理解为什么这里没有人发现,如此绝佳之地,简直就是天堂。
粗略估计,这里的平原地至少有三四百亩地,没有开拓的地方还都是杂草以及乱乱的荆棘地,趁着现在还没热起来,她觉得趁早开荒种地才是正道,可是种子!
她抑制不住的呼唤空间里的良田,“到底能不能给我种子啊,行不行你一句话!”
“空间的种子不能种在外面,种了也不能活,这是死规矩,你忘了?”
申晴不死心:“那以前你这儿还有商城呢,为什么现在给我取消了?”
良田的声音里透露出不耐烦:“宿主,你对系统性的依赖太强了,不要总想着投机取巧,这个国家就好比从前的兽世,只要你用心发现,就能找得到你想要的植物,如果一开始就将什么都给你,那要你来这儿干啥?坐享其成?美得你!如果这里没有你想种的植物,那你就踏遍整个金国,总能找得到的,实在不行,拓展到别的大陆版块儿,想象当年的马铃薯和红薯都是怎么传入我华夏大地的,别人可以,你为什么做不到?”
被良田一顿批,申晴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太过急功近利了。
她赶紧道歉,良田冷哼:“你如果馋了,可以靠空间升级,得到自己想要的蔬菜水果,但如果你想拿到外面去种植,就只能靠你自己去发掘了,你就把这儿当做兽世,不要纠结于一个地方,多去其他地方走动走动,也许会有意外的发现。”
虽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但良田的话她却是听懂了,这分明是要让她按照自己原先的计划,踏遍整个金国,如果觉得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此,还可以往更远的地方去,比如,其他的地图版块儿?
申晴睁开眼睛,坐起身之后,幽幽的叹了口气,她算是看出来了,不管哪一世,她都是个劳碌命!
没有合适的种子种,不能指望别人,只能指望自己,于是就去找林森。
“我要下山,去粮店看看粮种,顺便选一些回来种,”
粮食铺子不仅卖粮食,还卖粮种,蔬菜种,甚至如果你有需要,人家还会给你弄来果树。
他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正好处于原先住的那个镇和府城中间,这一路上,她经过了两个道三个县四个乡,无数个镇子,得亏当初走得是管道,要不然就这么远的路,起码要走上一两个月不可。
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是省>州、府>道、县>乡>镇,从这一点看出,不算小啊!
要不说这个地方好呢,因为紧挨着的就是清苑县城,县城总好过镇子啊,所以她就想去县城看看。
她空间上次漏掉了种子,这次一定要多买点儿回来。
“你要买什么种子,我让老三他们帮你买。”
果不其然,林森还是不让她下山,申晴不满的瞪着他:“你还不相信我?怕我跑咋滴?”
林森无语:“什么怕你跑啊,你的人都在这儿,我怕你跑什么跑?”
“那你为什么不让我自己去?难不成你认为我会出卖你?”
“行了,你别说了,越说越离谱了这是,我的意思是路程远,你这瘦的跟麻杆子似的,能走?”
“别人能走,我为什么就不能走?我就要去,你看他们现在正在盖房子,没有十天半个月是弄不好的,等十天半个月再去种粮食,说不定都发芽了,我可没那个耐心,所以我要先去买种子,你让大家帮我们开垦土地,我付酬劳。”
林森一巴掌拍在她的脑门,申晴吃痛,恼了:“你打我干啥?”
“你小子还挺有钱的啊,昂?还我付钱?你把你们和我们分的还挺清楚?”
申晴摇头,“你想哪儿去了?我这初来乍到,那不是不好意思占你们便宜吗?平白无故的,凭啥让人家帮我们干活啊,我这灶还没开,连请人家吃饭都没地方,你说我不给钱合适?”
“是不合适,欠下的以后还就是了,给钱就见外了,你与其给钱,还不如多做几顿好吃的呢,行了,这件事你不用管了,我会给你安排好,你要真想去,那我陪你去!”
不等申晴拒绝,余景天不知何时来到身后,“不牢寨主,这点小事,我陪着她去就行了。”
“你陪着?你根本就不知道下山的路怎么走,在你们还没稳定之前,我暂时还不想将下山的路告诉你们,再说,你不是还要盖房子?先把房子盖了再说,就这么定了,趁着这些日子是农忙,咱先暂停训练计划,我去找老二他们说说,让大家联起手来,多开垦点荒地。”
林森丝毫没将余景天的话听在耳里,一个人就这么拍案定了,等他一走,余景天就皱眉看着她。
“这里距离县城,也十来里路呢,你行不行?买什么让他们帮忙买不就完了?”
“要添置的东西还不少呢,咱们这么多人吃饭,我想在你们将来的院子弄个大灶,那得买个大锅吧?我还有很多想法,得去看看县城里有啥才知道,”
申晴说的模糊,余景天虽然心里有很多疑点,但鉴于她带给他太多的‘另类’,干脆闭嘴随她去。
不过从这一点他也看出来,她是真心实意要留下来过日子的。
天知道她离开去府城那段时间,他心里有多怪异,习惯了她时不时的投喂,她也表明要加入他们,明明嘴硬的盼着她回,却又因她没有在计划的日子回来,而怀疑她的抛弃。
所以当她写信过来,邀请他们来到这陌生的地方时,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就答应了。
连一点质疑都没有想,甚至觉得她的话有一种魔力,让人无条件的相信。
现在,只有他们这一家知道她是女儿身的感觉,简直不要太好,所以他得防备着所有对她居心不良的人。
那个林森,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土匪,就算养活了这么多人,他不还是土匪?
却全然没有注意到,他以前是小偷,这小偷和土匪,其实性质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如果申晴知道他内心的想法,一定会毫不留情的数落他,乌鸦永远不会觉得自己黑。
等林森安排妥当,也差不多上午十来点了,两个人去灶房拿了几个馒头(杂粮)揣到包袱里,之后就徒步往山下走,走到山口的时候,申晴侧头看林森:“你不给我盖盖头了?”
林森白楞她一眼:“走你的,事儿不少,是不是我一给你盖上,你就说我不相信?我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就那么事儿呢,那个余景天,看你看的跟什么似的,他竟然不嫌弃你娘?”
申晴磨了磨后槽牙,决定不去回答他这没营养的话,娘?也许吧,毕竟当了这么多世的女人,又瘦成这样,看起来就弱不禁风,男人和女人天生在骨架上就不占优势,可能不自觉间流露出来的动作,都会被嫌弃。
申晴以为会徒步去县城,没想到走到山下,却发现这里居然还盖了几间土坯房,院子里不仅养了马,还养了驴子?
当她惊喜的朝他看过来时,林森冷哼一声:“你该不会以为,咱们要走到县城吧?”
申晴的表情早就出卖了她,“我没想到你们置备的还挺齐全,山里面有牛,有羊,有猪,还有家禽,山外面有驴子和马,这样一来,去县城何止是方便啊,简直就是,就是,”
“是什么?”林森一到这儿,一对夫妇就过来跟他打招呼,她则好奇的看着周围。
“瞌睡时候来枕头啊!”
“你这些乱七八糟的话还不老少,行了,少废话,赶紧上驴车走人。”
说是驴车,其实就是在驴身上套了个板车而已,没有棚子,也没有相对来说比较硬件的设施。
这样的车在路上,肯定会非常颠簸。
她看了眼马厩里的四匹高头大马,有些稀罕:“咱为啥不骑马呀?”
“你会骑马?”林森嗤笑一声后,忍不住哈哈大笑:“我看驴子你都骑不成,这么矮的个子,你连马背你都爬不上去,信不信?”
这是申晴N次被嫌弃身高了,其实她也不算矮啊,起码原主是超过一米六了的,这很高,好吧,在北方女孩子里,还真不算高的。
“我还会再长的,你怎么瞧不起人呢!”
“你这年纪,往上长的希望不大了,别不相信,”
“我肯定还会再长得,这还没过青春期呢,你少拿身高说事儿,我会骑马,真的,不信你让骑上去试试,”
“不行,这些马可是我们如意寨的宝贝,非特殊情况,不能动用,为了养这几匹马,老欧一家五六口住在这儿,可没少下功夫。赶紧上来啊你,别耽误功夫,说不定天黑之前能回来。”
有了驴车,那速度上肯定会提高,想到自己买东西不会少,骑马也不方便,只能作罢。
驴车上扔了好几个栅栏,这是如果拉货,能起到挡板的作用,除了栅栏,还堆放着几根粗麻绳。
林森跳上驴车,和老欧两口子打了招呼,就拽着申晴上了副驾驶的位置,然后轻甩鞭子,成年驴就哒哒上路了。
申晴望着土坯房子渐渐隐入林间,再次感叹这个如意寨的创始人不简单。
她甚至怀疑,既然山脚下有这样专门养马的地方,那是不是代表着从那个院子进去,还有通往后山的秘密通道?
要不然他们运送个东西,再翻山越岭的,是不是得累死?
可这种话她也不敢问啊,虽说这次下山人家没有给自己蒙眼睛,但不代表他就信任她了。
算了,不该问的时候,还是憋着嘴吧,万一哪句话不对,说不定还会招惹杀身之祸呢!
刚刚那老两口,算不上热情,就是对待林森,也淡然的很,更不要说身为陌生人的她了,那是一声招呼都没打,蛮有个性的老夫妇。
古代都是泥巴路,下雨的时候泥泞不堪,天晴的时候泥土干了,就会造成地面的凹凸不平,所以,即使她是坐在驴车上,可这颠簸的路面,还是让她苦不堪言,屁股咯的坐也不是,扭来扭去的让林森很是无语。
“你屁股上扎针了?扭什么呢扭?你看看你搔首弄姿的像什么样儿,赶紧给老子坐好,好好的一个大男人,我怎么越看你越觉得不顺眼呢?你要实在坐不好,给我滚到后面去,老子看了碍眼,草!”
申晴暴汗,泥煤的,这男人也太粗糙了吧?动不动就骂她!
“你,”不等她开口说话,林森一个眼神扫过来,“闭嘴,我现在听到你说话,我就觉得耳朵嗡嗡响,我真后悔跟你出来,你自己是不是没感觉啊,说话尖声细气的,特别像太监你知道吗?”
妥了,这就是个直男,笔直的不带拐弯的直男,妹的,看把她说成啥了!
她磨了磨后槽牙,老实坐好之后,瞪着眼睛不说话了,林森看她鼓着腮帮子不搭理他,一张脸鼓囊囊的,居然还是粉红色的,看起来……有点像是河里面的河豚,怎么那么可爱呢?
她乖乖闭嘴了,按理说应该觉得得劲才对,可怎么看她那个委屈可怜的样子,心脏会跳的厉害?
真是见了鬼了,他居然对一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太监’,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悸动?
心情突然间烦躁的他,对着驴屁股猛地一甩鞭子,驴儿吃痛猛地加快速度,猝不及防正在那儿生气的申晴,因为惯性一下子要往后栽,反应迅速的林森一把抓住了她的衣服,可入手的感觉?
绵绵软软的,手感好像还不错?
不信邪的他,有伸缩着自己的手抓了两下,等他终于发现这手感不对劲扭过头的时候,对上的赫然是申晴那双明明是在笑,却让他感觉到阵阵寒意袭来的漂亮眼睛,“手感如何啊?”
【1121】味觉小娘子15(5000+)
申晴坐在驴车的右边,她向后倒的时候,出于本能,林森只能抓住她的前襟。
此时此刻的林森已经懵了,又不是没有经历过人事儿,想当初有钱的时候,他们也会去县城的花坊喝花酒,那里的女人身材各个凹凸有致,让人看了就血脉喷张的那种
他下意识的勒紧缰绳,驴车缓缓的停下之后,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又转头看一瞬不瞬盯着他的申晴。
“你……,”就在申晴以为自个儿可能就这么曝光了的时候,谁曾想,人家脱口而出的却是!
“看不出来啊你小矮子,瘦的跟麻杆似的,你的胸倒是不小,这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女人呢!”
申晴眨眨眼,不是吧,这货反应这么迟钝?他还真以为自己是货真价实的男的了?
申晴不自在的轻咳一声:“你闭嘴,再说我是女人,我跟你没完!”
说完便催他驾车离开,回过神的林森,僵硬着头转过去,轻轻一抬鞭子:“驾,走咯!”
申晴个子矮,全然没注意到某人天然卷的头发遮盖住的耳朵,早就红的发烫,整个人的目光也略显呆滞了。
脑子里不断回想的,皆是和申晴见面之后的点滴日常,尤其是刚刚触手的温度,更让他久久不能自已的,还是乍然而来的天大秘密。
青兄弟居然是女的?女的?
草!
难怪怎么看怎么娘们,怎么看怎么觉得她的五官太秀气了点儿。
前几天那个余景天说什么来着?‘你把她掳上来当压寨夫人的?’
压寨夫人!
夫人!
女人啊!
天啊,他究竟反应是有多慢啊,竟然把这么重要的话忽略了,可笑当时他怎么回的来着?
‘你小子胡说八道什么呢,老子正常着呢!’
林森的脸在这一瞬间爆红,为了避免尴尬,他只能把头一直转向别处,不敢去看申晴。
申晴则无暇顾及,她正盘算银两,一会儿要买什么东西,甚至还想着要怎么把这个男人甩掉。
若是此时此刻抬头看一眼,一定会被这个外面粗犷,内心纯情的男人给逗乐了。
作为现代女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世的历练,并不觉得被抓一下就清白不保了,顶多她刚刚没有及时反应过来给他一巴掌,在她看来,这种情况比现代那些各种露肉的好太多了。
尤其,他并非故意而为之。
古时候的山道,除了坑洼不平外,还十分难走,如果再遇上个同行,那就更让人烦躁了。
这次,他们砍了一棵树摆在路上,挡住他们的去路,这一帮人她不认识,可看林森那模样,分明熟稔的很。
将驴车拉停之后,头也不回的对着申晴低声嘱咐:“一会儿找机会就跑。”
申晴皱眉,看着林森抱臂环胸,好整以暇的靠着驴车,看向拦路的那些山匪。
“怎么着?才几天不见,连老子的路都敢拦?你们当家的呢,让他麻溜的给爷滚过来,爷倒想问问他,他到底什么意思!”
这些山匪,早就对林森有怨言,如果他们在寨子里,就不用过这种颠沛流离,没有个固定生活场所的日子了。
所以当林森这么说的时候,围一圈的山匪,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一个个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
申晴坐在驴车上,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些人,总感觉他们的眼光带着杀气。
“你小心点,这帮人来者不善,咱们寡不敌众,不要硬来!”
“听到我刚刚的话了吗?找准机会就跑,他们的目标是我,不是你!”
林森吊儿郎当的将一条腿挂在车上,一条腿儿站在车下,神色淡定的嘱咐着申晴。
“什么意思?当然是要你的命了,你若不死,我还怎么回得去?知不知道,老子现在被你逼的,连个正经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阴鸷粗噶的声音从两人背后响起,回头一看,一个左眼带着黑色眼罩的年轻男人,从阴影里走出来,高大的身躯站在林森面前,竟一点也不显矮。
申晴挑了一下眉:“咦,还挺年轻的,所以,你们这寨子如今算是都被下一代接手了?你爹和你那叔叔伯伯啥的,该不会也是这么斗的吧?这模样,长得还不错啊,就是眼瞎了,啧啧,可惜了。”
林森无语的侧眸看申晴:“不想死就闭嘴,他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
她当然看出来了,而且那男人的耳力不错,她说的这话,他竟然还听到了,看向她的目光,更是如蓄势待发的捕猎者,这种人,给她阴险奸诈之感,就好比存活于阴暗角落的变.态一样,没办法,他给她的感觉,太不爽了。
“咱们现在被包围了呢,我想跑都跑不了了。”
这位二当家从背后围上来,看来早就在这儿等着了,能知道林森下山,还就他们俩,该不会如意寨里面出了叛徒吧?
申晴这么想的时候,下意识的抬头看向林森,林森的表情虽然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却是冷声对那人喊道。
“郭雷,少特么废话,要上就一起上,我们之间的问题,靠打嘴仗,根本没屁用!”
论单打独斗,郭雷肯定是打不过林森的,如果能打过,扫地出门的也不会是他。
被赶出来之后,他一直没放弃回去,幸亏他的人机灵,看到林森一个人驾着车往县城的方向走,就赶紧来报信儿,他们暂时的老巢就在这附近,所有人都集结过来,这次,说什么也要把林森这狗杂种解决掉。
明明是他林森处于劣势,却不见丝毫慌乱,反而还一脸鄙视的看着他,这让他心里那点仅剩的感情,也全部消耗殆尽了,他摸了下自己的眼睛,对林森的恨已经无法用语言去形容。
他漠然的转身,做了一个手势后,所有山匪就朝着一个方向,拿刀挥了过来。
林森一把把她拽到身后,上来的第一个先踹开,然后又抓住第二个的胳膊,用力往自己大.腿上一掰,力大无穷之下只听咔嚓一声响,那人的胳膊竟生生的断了,惨痛声响起的时候,他随手抓住其中一个人的刀就朝她扔了过来:“你机灵着点儿,别被误伤了。”
林森活动开之后,不再变得被动,而是大步流星的朝着那些人冲杀而去,他的力气似乎很大,只要被他拽住的人,他不杀,却让他们断腿断胳膊,骨折或者碎裂那种,断了根基,让他们爬不起来,就算拿着刀又如何?
他的动作很快,反应也很快,哪怕被包围,也能听声辨位。
开始没人搭理她,在意识到集结这么多人也无法收拾他的时候,那个叫做郭雷的独眼先生,对着他的人下令。
“把那个小白脸先抓起来。”
许是察觉到林森在保护她,刚开始郭雷不动她,是不想分散自己手下的力量,可现在,眼瞅着就要打不过,就什么也顾不上了,一个手势之后,就有人朝她砍了过来。
申晴擅长近身格斗,手里的大刀对于她来说,还有些沉,影响发挥,她随手就将刀扔到了驴车上,然后徒手和这些人战斗,她身材娇.小,又擅长瞬间移动,三个男人在她手里,竟然没能占住丝毫的便宜,反而因为她的过快速度,导致手筋脚筋被挑,这些筋脉断了之后,想要移动是不能了,没有了行动力,还如何拎得动手里的刀?
林森快要稀罕死她这个功夫了,目不转睛的盯着她这边,不时的朝她低吼。
“你这个骗子,还敢说你不会?”
瞬移是极其耗费力量的功夫,而且动用妖术也会让她体力过快的消耗掉,所以她必须速战速决,十几个人根本没看到她是怎么出手的,用什么武器,总之很快就因为被伤脚筋或者手筋而躺到地上惨叫去了。
三十多个人,不大一会儿就倒下了一大片,可这时候,郭雷却是连申晴用的什么武器都没看到。
“你是谁?为什么要和林森同流合污?你是要与我为敌?”
“我和你之间,没有龌龊,是你下令杀我来着,那我肯定不能站着让你们杀啊,我得反抗对不对?”
面对郭雷的质问,申晴回答的理直气壮,甚至还看了眼郭雷背后的七八个人。
“现在站着的就这么几个了,怎么样?是继续呢,还是一起趴下,爬回家?先说好,这脚筋手筋我把握着力道呢,没有完全给你们割断,所以你们要是救治的及时的话,可能不会影响往后的生活,如果就这样,那你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如果手脚不能并用,那往后的日子可怎么熬?
所以被吓住的山匪们,齐刷刷的看向郭雷:“当家的,快救救我们啊,我们不想当废人!”
郭雷气的鼻窍生烟,又败了,为什么失败的总是他?
而且这个小白脸又是谁?
什么时候林森的身边,有这么一号人物了?
林森看郭雷那模样,也没有想过要对他赶尽杀绝。
“看在从小一起长大的份上,你走吧,我放你一马,不过再一再二,不会再三再四,如果第三次让我碰上,那我会亲手宰了你!”
郭雷不甘心,林森却是自顾自的将大树移开,直接拽着申晴上了驴车,鞭子一扬,竟是谁也不敢阻止,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离开。
等林森一走,郭珍珍才从林子里走出来,看着他们的远去的方向,一脸怨怼的看着自己的亲哥哥。
“我都说了,不要和他争,不要和他争,你为什么就是不听话?爹当年就没能打得过林伯伯,你以为你就能比他儿子强?娘糊涂,你怎么能比他还要糊涂?现在好了,你看看这些人看病拿药要花多少钱吧?”
就算治好了,他们还能再跟着郭雷?还能拿得起刀剑?
哪里想到郭雷却是看也不看地下的人一眼。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现在自身难保,你们,自求多福吧!”
说着,竟是看也不看地下的人一眼,就进了林子。
那些没有受伤的兄弟难以置信的看着郭雷离开,试图蹲下身去救人,却被郭雷呵斥。
“现在不跟上,以后就别跟过来了。”
“不,兄弟,你别走,好歹给我们送到医馆啊,你就这样把我们撂到这儿,是打算让我们爬到县城吗?没有马匹,我们一直在流血,会死人的啊!”
没有受伤的山匪沉默不语的抬头,看看郭雷,又看看躺在地上哀嚎的人,终究还是恻隐之心犯了。
“你们等着,我们回去找驴车过来拉你们过去。”
等这些人一松开他们,“那你们可得快点回来啊,我们都坚持不住了,太疼了,”
七八个人尽数消失在林子里后,这些人里,只有手臂,或者脚踝受伤的,勉强支撑自己站起来,对着郭雷离开的方向冷笑。
“咱们为他们郭家卖命的下场,你们看到了吗?大当家的身边只有一个人,都知道护着彼此,我们呢?”
“这么多人为他受伤,他竟然能撂下我们不管不顾,兄弟们,你觉得他们会回来救咱们吗?”
“如果在这里等到天黑,等待我们的是什么,相信不用我多说,你们也知道吧?”
……
另一边,甩掉郭雷包围圈的林森,正在跟申晴讲他们寨子里的前世今生。
“我是春风如意寨的第二代,我爹他们当年四兄弟,逃难于此,没有办法才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当然,我爹的宗旨是,只劫富人,不会伤人性命,可是随着跟着他们的人越来越多,普通的打劫已经维持不了这么多人的生活后,他们内部就发生了分歧。”
“我爹是老大,郭雷的父亲是老二,我爹主张的是不能光靠劫来生存,要种田养活自己,打劫只能成为副业,不能成为主业,咱老百姓还是得靠粮食才能生存,而且如果可以的话,找到赚钱的方法之后,就不要再干这一行了,当初被逼上山是无奈,既然有了这一方桃源,为什么就不能安生过日子?”
“二当家的不愿意,说他们已经习惯了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这种日子虽然不够安定,但是来钱快,可以让兄弟们吃好喝好,还能娶媳妇,生崽子,不但不能扔掉,还要壮大我们的组织。”
“三当家和四当家的比他们都小,比起颠沛流离的生活,更愿意稳定下来,因为他们发现,哪怕日子穷一点,苦一点,只要家里人安全,比什么都要让他们安心。没有人支持二当家的,他就闹,还不服从我爹的管教,经常带着人私溜出去,后来被官家给砍了头。”
“商贾之流吃过一次亏,哪能次次都吃亏?人家有的是办法惩治他们,二当家太黑,一点都不给人家留,人家哪能不报复?和当地的官家联合起来就把他们那一拨人给缴了,当时在牢里,他为了活命,就把我们所有人都给卖了,那次我们失去了很多兄弟姐妹,三当家四当家都是在那次围剿里为救我爹,还有更多的人,死了。”
“我爹领着人无意间来到了现在住的地方,等大家清醒过来之后,就想将二当家的家眷撵走,他媳妇,儿子闺女,一家三口,尽数撵走,是郭雷的娘跪在我爹面前痛哭流涕,才勉强留下了他们。”
“这么多年,要不是我爹帮忙照顾他们家,就凭他郭雷七八岁的年纪,如何能够长大成人?就连他那一身武艺,都是我爹教的,可结果呢?他竟和他爹一样,不安现状,甚至在他娘的撺掇下,试图谋害我爹,被寨子里的人发现之后,仍不思悔改,乱咬人,甚至还说出郭雷是我爹儿子的混账话,我爹因此被气的吐血,落下病根,没几年就走了。那老娘们,是我长这么大,见过最恶心的一个妇人!”
……
林森并不是从头开始说,他是想起什么说什么,对郭母的憎恶,从字里行间都能品出来。
“那她现在在哪儿?”
“死了,死了几年了,就是因为她的临终遗愿,才使得郭雷和我争当家之位,她气死了我爹,间接害死了我娘,还撺掇郭雷和我争,甚至不惜下毒害我,要不是那杯酒无意间被郭珍珍,就是郭雷的妹妹撞掉,只怕我早就死了。”
“因为郭珍珍的举动,据说挨了郭母狠狠的一顿打,说来也是报应,她恨自己女儿不争气,气的太狠,就这么直接栽倒地下死了,呵呵,你说是不是报应?”
“这个老女人死了之后,我和郭雷才彻底的决裂,他的眼睛也是在比试的时候被我刺穿的,因为这个,他算是彻底和我决裂了,现在已经不是我一个人反对他们入寨,是全寨上下都不愿意和这家人有任何的牵扯,甚至就连郭家那个女人下葬,都没葬在后山,连同郭雷父亲的棺材,一起被抬走了,寨里面的人说了,这一家都是祸害,绝对不能留,留下了就是自寻死路,如今看来,所有的话,似乎都已应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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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味觉小娘子16(3000+)
郭珍珍?
看来这姑娘是喜欢林森的啊,不惜和自己母亲作对,也算间接害死了自己的母亲……
啧啧,这剧情够狗血的!
没想到就是一个区区山寨,居然也能分离出这么多的爱恨情仇。
“那姑娘现在在哪儿?”
“你说郭珍珍?我哪知道她在哪儿?八成跟着郭雷的吧?”
申晴嘴角抽了一下,没再往下问,问什么?问郭珍珍是不是喜欢他?像这样的直男,对于郭家人,应该是不会有所原谅的吧?因为他对郭母的恨,太强烈了,她并不认为,林森会喜欢仇家的女儿。
虽然在路上和山匪打斗耽误了点儿时间,但他们到县城的时候,也不过刚刚过了晌午头。
肚子饿了,申晴提议先去吃顿饭,正好林森心心念念想跟她学瞬移,就拍着胸.脯保证。
“走吧,我请客,这边珍味楼的饭菜很不错,看着精致的很,就是不够实惠,中看不够吃!你要不要尝尝?”
申晴摇头拒绝,“我喜欢吃路边的这些小摊,不爱去酒楼,”那些精致的菜好是好,但不符合她而今的消费。
所谓有多大本事就端多大的碗,这点自知之明,申晴还是有的。
他们的驴车停靠的地方,有一家面馆,招牌上写的是酱肉面,但是走近了看食客的碗,发现类似于后世的炸酱面,她有一段时间没吃面了,五文钱一碗有肉还能免费续面。
申晴直接过去坐下:“老板,来两碗面。”
林森皱眉,被迫坐下后,忍不住问她:“我可以请你吃好的,干啥非要吃路边摊啊?”
申晴无语拿眼睛瞪他:“路边摊咋了?吃饱不就行了吗?我还没嫌弃呢,你咋还飘上了呢?”
“不是,我是觉得这算不得好的,”
“这咋算不得好了?你要实在不好意思,那简单,一会儿我买东西的时候你跟在后面给我付钱,有钱没地方花了?真是欠收拾!”
“嘿,你说话咋那么不好听呢?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好吗?想请你吃顿好的,你咋还教训上我了?”
“去去去,啥为我好啊,自己馋就自己馋,还能拿我当借口,你可真行。是不是除了吃面,还得陪你去花街柳巷转一圈,好找找你的桃红柳绿?”
林森耳朵一红,“我没相好的,你少胡说八道,不吃就不吃,扯别的做什么?”
幸好这个时候面来了,他抽出桌子上的筷子递给她:“赶紧吃面,”
申晴看终于堵住了他的嘴,这才低下头专心吃面。
古代人的面都是纯手工制作,就比如她碗里的这面条,就是妇女们在旁边桌子上手擀出来的,这擀出来的面条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吃的时候特别的劲道,再加上他们家特制的酱肉汤汁,配上青菜,搅和匀了往嘴里面一扒拉,哎呀那个味道,作为正在饥饿的她来说,简直太合适了。
“很不错诶,”二两面很快就被申晴吃完,立即招呼老板:“再来二两面。”
林森呼噜呼噜赶紧扒嘴里:“四两面,我们俩一共四两面。”
用手随意的擦了下嘴,林森看着申晴空荡荡的碗,忍不住啧啧称奇。
“那么瘦的一个人,看不出来,还挺能吃?”
“废话,早上消耗那么多的力气,还不兴多吃点儿啊?”
第二碗面很快下好,虽然浇的卤汁没有刚刚那么实在,但是配合着辣椒酱、醋什么的,一搅和,味道也不赖。
尤其这次老板还给他们上了面汤,吃碗面再喝半碗面汤,原汤化原食的感觉,简直不要太舒服。
吃碗面,林森痛快的付了十文钱。
之后赶上驴车跟着消食儿的申晴乱转悠,申晴嫌她碍事,尤其这驴车跟着,那就更麻烦了,干脆对他说了句。
“那个,要不然你找个地方喝杯茶,等等我?你看这逛街可没点儿,我得多看看才行,你出去找地方坐着,反正县城最热闹的就这两条街,回头我再去找你接东西,咋样啊?”
林森本就不喜欢逛街,挺申晴这么一说,立马就同意了,当然,也接到了她的指示。
“要是看到小鸡崽小鸭崽的,你给我买点儿,猪崽子也行,碰到啥买啥就行了。”
两个人分开之后,申晴直奔粮店,粮店既卖粮食,也卖粮种,了解到她要买种子之后,就被带到了左边的角落里。
这里装了好多的麻袋,大大小小的,一兜一兜的,有的摆在货架上,有的直接扔在地下。
大大小小的籽,黑的白的黄的各种颜色的种子,看的她眼花缭乱。
每一个袋子里都放着一个名卡,就是告诉你这是什么种子,省的你不停的问。
在这里面,她看到了小麦、水稻、高粱、荞麦、燕麦、黄豆、绿豆、红豆等粮种,还有像菠菜、辣椒、黄瓜、青菜、茄子、豇豆、芸豆、豌豆等蔬菜籽,不管是什么籽,都是收获以后留下来的种子,这和后世咱们必须去买种子公司培养的种子还不一样。
像是茄子、黄瓜、辣椒、红薯等蔬菜,都要买人家在大棚培养好的种子苗,当然自己也可以,不过是不想费那事儿,但是在这里你看,全都是籽,没有苗,因为这里没有所谓的温室种植。
如意寨里没有人种植水稻,原因很简单,水稻需要水,大家都懒,谁会一旦一旦的去提水?
就算水提过去了,没等下一桶拎过去,可能之前拎过去的就已经浸入地面了。
但是,如意寨里面有一条溪流啊,有水啊,做一个风车把水引过去不就行了?
申晴爱吃大米,干脆买了水稻,现在种小麦也晚了,一般都是秋收之后才种小麦(冬小麦),这些稻谷买回家还得秧苗,秧苗期间把地收拾出来,应该能赶在天热之前把苗放到地里面。
除了水稻,她还买了荞麦、高粱、小米、黄豆等杂粮品种,蔬菜类的也是有什么就买什么。
看了几遍,也没找到红薯啊,土豆啊,山药啊,玉米这些产量高的种子,甚至连洋葱都没有。
葱姜蒜的话,寨子里的邻居家里就有,回头种的时候,她找他们拿点就行了。
申晴稻谷买了三百来斤,其他乱七八糟的种子加起来,也有一百来斤,整整四百斤,将这家粮店扒拉一遍了,也没找到让她眼前一亮的种子。
她有些失望的让他们将种子摆放在门口的角落里,付了定金,然后去找林森。
当然,找林森的路上也没闲着,什么锅碗瓢盆啊,统统又买了个遍,包括农具,虽说像是犁耙寨子里都有,但种水稻要选择地势低,能蓄水的地方,如果真找不着这样的地方,那还得挖地呢,这可都是体力活,工具少了根本就不行,驴车就这么大,能拉的动才怪。
越看吧,越是觉得自己缺的东西多,申晴看完厨具和农具之后,干脆不看了,直接去找林森。
这家伙还真没离她多远,就在县城外面卖活物的地方蹲着,看到她空手而归,颇为讶异。
“怎么?没买到合适的?”
“买到了,可咋一次未必拉的晚啊?”
“那明天再来不就行了,你买了什么啊,还拉不完?我都给你看好鸡鸭鹅了,猪崽子先不买,等你回头垒了猪圈再说,这鸡窝啥的好弄,”
申晴看了眼不远处用竹篓子框起来的小鸡崽子,收回目光。
“等出城了再来买这个,你先跟我回去把粮种给拉上,好几百斤呢!”
林森虽然懒,可不代表他没种过地,“不是,你家才十来个人,至于买这个多种子?”
“你不懂,回头你就知道了。”是,人是不多,可等她将种植水稻的方法弄出来,就不信旁人不种。
到了那个时候,再去发水稻苗,还来得及?
她这一次性的多发点儿,“那也是有备无患。”实在不行,碾成大米吃了不就完了?
果不其然,等过去将粮种买了,三四百斤往驴车上一放,林森也直皱眉头。
“其他东西有多少?”
“是厨具和农具,反正堆起来的话,也得一板车,实在不行,明天再来吧?”
反正她也没给钱,看东西多了之后,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粮种倒是不贵,三四百斤花了她七八百钱,那些农具和厨具贵,加起来少说也得二两银子。
因为铁制品在这个国家还挺贵的。
陶罐什么的,是易碎品,还沉,但不买不行,要不然找不着说处,得以这样的方式过个名路。
她自己做的,到底不比人家这专业做出来的好看,所以自己做的也就凑合能用,要是论时间长,还得来买。
两个人一商量,就干脆先将这些种子运回去,至于那些厨具、农具还有小鸡崽子,实在不行,等明天一大早再过来。
付了钱之后,把货物放上驴车,明显感觉驴子的步伐沉重起来,她从自己做的布袋子里抓出来一把青草,递给驴子,驴子刚开始看都懒得看,可是在嗅到那个味道之后,猛地就回过了头,张开大口‘啊呜’就是一大口。
不大一会儿,她手里的一把青草就吃完了,吃完了它不满意的发出哼哼声,似乎还想要。
申晴冷哼一声,“想吃就走,走一段儿再给你。”没想到驴子好像还听懂了,不等林森扬鞭子,可就哒哒的往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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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还有一章哈!~
【1123】味觉小娘子17(2000+)
林森啧啧称奇的看着这一幕,“你那什么草啊,让我看看,还怪好看的,青翠青翠的。”
“哦,这个啊,刚刚随手在路边薅的,这不也是看的长得鲜亮好看吗?”
随手递给林森,林森搁在手里反复端详一会儿,“不对啊,这草我没见过,你搁哪儿薅的?”
“就路边啊,我也忘是哪儿了,有什么不一样吗?”
“我长这么大还没看过这么精致的草呢,喂,不会有毒吧,你可别把我驴子给喂死了,”
申晴嘴角抽搐,“行了,少废话,赶紧走,真要给你的驴子喂死了,我再给你买一头还不行?”
两个人吵吵闹闹间,就出了城,路上林森才知道她是打算种水稻。
“种水稻可累人了?你确定要这么折腾?那得多少人去提水啊?”
“我们可以先做一个简易的水车,把水引渡过去就好了啊,那么好的地方,还紧挨着水渠,不种水稻就太可惜了,而且,种水稻的同时,还能养鸭子,饲养稻花鱼,”
“瞎折腾,咱这边根本就不是水稻的主产地,只能种一些杂粮和小麦,”
申晴却不以为然:“不试试怎么就知道种不了呢?”小麦的主产地也有种植水稻的啊!
林森向来对农作物的成长不是很上心,比起卖弄体力活,他更愿意去选择一些挑战性极强的活动。
比如抢劫!
哈哈,当然,这要建立在调查清楚对方的身家背景之后,才能行动,并非所有的过路商人,他们都劫。
如果谁都抢,那和郭雷一派,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们盘踞在此已经很多年,也经常和官府、镖局、商人、当官的打交道,为什么迟迟攻不下来,就是因为那漫山遍野的机关暗道。
申晴和他走下山的过程中,一些看似漫不经心的动作,实际上是在规避各种陷阱。
如果她一个人下山,能不能活着,还真不好说。
郭雷就是输在了这些机关暗道上。
因为林森的父亲,可是出身于赫赫有名的机关世家,林家。
而林家沦落至此的原因,也是因为政治立场不同,林森的父亲,是家族的唯一幸存者,当年能活着出来,也多亏了祖上留下的逃生通道。
当然,这些申晴是不知道的,林森也不可能解释给她听。
她也没有去问,为什么这些年,那些官兵为什么没有打下春风如意寨。
她自来清楚,不该自己打听的事儿,绝对不会胡乱打听。
林森自然也不是不学无术的,他除了抢劫外,也会研究父亲留下来的各种机关术法,甚至还会在固定的时间段出去盗墓。
其实春风如意寨要比申晴想象中的有钱的多。
在林森看来,男人就应该闯荡四方,而那些身体不好的,或者家里必须有男人留下的,才会迫不得已去种田。
事实上,如意寨到底有多少人,申晴并不知道,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留在寨子里,在外打听消息的比比皆是,更不要说他们还有一队人专门出门在外接私活(改造机关),这些人都是林唐教出来的徒弟,在寨子里的地位很高,所赚的钱,自然也很多。
如果说春风如意寨是山寨,纯粹养活灾民和储备粮食的话,那在京城等地,他们林家残存的一些势力,则是在积存实力,但凡当年的郭家知道这些,也不至于落得那样的下场。
申晴不知道,不代表她傻,林森这个男人,表面上看起来傻乎乎的,似乎不谙世事,其实他心里面,比谁都清亮,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
结果走在半道上,看到那些被申晴刺伤的山匪时,他们无语了。
“就这么把人扔在这儿不管了?喂,你那个郭雷啥的,就不怕自己的做法寒了这些人的心?”
申晴下手自己有把握,这些人的筋脉挑断后顶多不能习武,但是日常干个活是没问题的。
既然跟着坏人做坏事,哪能让他们再习武?挑断筋脉就是最大的惩罚。
可结果呢?
郭雷的做法,真是让两个人目瞪口呆,“那这些人怎么办?”
躺在地下的人,有十来个,三五个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剩下的意识也有些微弱了,加上天都快黑了,心知大当家才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一个个痛哭流涕的给他们磕头求饶,救命,求生欲很强,连申晴看了,都有些不忍心了,
可是吊儿郎当坐在驴车上的林森,却对此做法很反感,甚至没有要收留他们的意思。
“你走不走?不走我走了。”
申晴讶异的回头:“我们就这么走了吗?”
“不走还能咋地?留下来搬运他们?然后再送到医馆?这些可都是郭雷的人,关我屁事?”
林森摆明了不打算管,申晴看他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上了驴车。
这些人看林森不救自己,就这么走了?
恼恨至极的他们开始破口大骂,这林森还没走远,自然听了个分明,申晴扭头看着那些人,突然觉得,他们落得今日的下场,真是罪有应得的。
“现在不觉得我狠了吧?你知道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吗?你就让我救?”
“跟着郭雷的人,都是三观有问题的人,他们好吃懒做,坐享其成,自私自利,这种东西带回寨子里,只会给我们的人增添麻烦,更不要说这手筋脚筋已经断了的人了,我还要花钱给他们看病,还要找人照顾养着他们,你说我图啥?”
申晴噎住,“对不住,是我思虑不周了,”
“这也不能怨你,只能说郭雷此人,也是在综合考虑之后抛弃了他们,他就是想让我接盘,可我有那么傻吗?一个个跟个大爷的似的,我费心费力的拖回去,也不见得能落好,你听听他们刚刚骂的,嗬,真是活该落得今日的下场,一点都不值得可怜!”
所以,那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是真的来源于现实生活啊!
申晴沉默下来,林森也没有再说话,相对无言的他们,赶着驴车慢悠悠的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倏然不知他们的行踪,已经被隐在暗处的人,第一时间回报给了藏在这座山上的郭雷。
【1124】味觉小娘子18(5000+)
“走了?你说他们没管就走了?”
郭雷听到手下的汇报,愤怒的拍了下桌子。
“他怎么能这么走了呢?人是他伤害的,他难道不觉得理亏?”
手下的那些虾兵蟹将下意识的想撇嘴,你当人老大的都不管,指望人家替你善后?做梦的吧?
郭珍珍在旁边听了,也是一脸的讽笑:“哥,你也太天真了吧?你的人拿着刀砍人家诶,人家反手伤了他们,没听说过事后还要赖上人家给看病的,你是不是也太可笑了?要我说,你也别在这儿喝闷酒了,赶紧麻溜的赶回去把人救了才是最要紧的,今天你如果不管,以后可能就没机会管了!”
“郭珍珍,你有什么资格来教训我?你别忘了,咱娘就是被你活活给气死的!”
不提自己老娘还好,提了郭珍珍更恼恨这个哥哥了:“那林伯伯呢,他的死要算在谁头上?”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林森那个混蛋,我告诉你,只要我喘气儿一天,就不可能让你嫁给他。”
郭珍珍笑了:“你想嫁人家就一定会娶?你可笑不?我娘气死了人家的爹,我哥还祸害了整个山寨,搅得人家鸡犬不宁了那么多年,你以为林森会喜欢我?别搞笑了,他不杀我就是对我最大的仁慈,我也没想过要嫁人,你放心,像我这么恶毒的女人,怎么可能有男人愿意要我?我不嫁人,我要看着你是怎么输的一派涂地的!”
“郭珍珍,你!”郭雷气的直跳脚,然而郭珍珍却是蔑视的扫了他一眼,就起身离开了。
留下郭雷满肚子火气没地方发,偏偏手下还没眼力界:“当家的,山下的兄弟怎么办?”
郭雷上去就是一脚:“怎么办?怎么办?让他们死去,都是废人了,拉回来有什么用?你们谁看不过就去救,救回来自己看顾,跟我郭家没有任何的关系,也别想从我这儿拿走一分钱来给他们看病!滚滚滚!”
魔鬼一般的咆哮之后,手下连滚带爬的出了山洞,刚出山洞,脸上的惶恐色就变成了憎恶和不屑,甚至还回头对着山洞的方向tui了一口,然后头也不回的下了山。
郭雷还不知道自己此举有多无知,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手底下的人已经走了大半,再后悔已经来不及。
——
等林森和申晴回到山脚下的茅屋,看着驴车上的粮种,她发愁的看向林森。
“这个……,要找人帮忙扛上去吗?”
林森和茅屋里的老夫妇同时一笑:“扛什么扛,咱们先回去,自会有人帮咱们送回去。”
申晴偷偷的扯了扯他的袖子:“喂,你们这儿是不是还有什么机关暗道啊,可以运送粮食物资的那种专用渠道?”
林森不动声色的挑了下眉:“何以见得?”
“我就是看山路其实并没有多少人踩踏的痕迹,但是每天出山的人似乎很多,所以我怀疑,”
林森呵呵一笑,“你猜?”这女娃子,观察的还挺仔细。
申晴无语的哼了一声,“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猜什么猜?老娘就是不猜!咋地?”
申晴跺了脚就走,然而林森却因为她自带的口语‘老娘’而瞳孔轻震,偏偏,说话的人还不自知。
这要怎么算?
难不成真如那个余景天所说,自己亲自押解上山一位婆娘?
女扮男装的压寨夫人?
嘿,似乎有那味儿了!
回到寨子里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申晴和林森一起,到灶房随便要了点咸菜和馒头啃了啃,兑点热水算是将晚饭解决了,等回到后山的窑洞时,大家伙都已经躺下了。
这个年代和五六十年代的人差不多,饭后没有任何娱乐节目的老百姓,都会选择天黑之前将该做的事儿都做了比如吃饭洗碗,打扫屋子,天黑之后就躺在床上,睡不着也要躺着,因为你没别的事儿可以做。
申晴环顾一周才发觉,这个家似乎还欠缺一盏煤油灯。
余景天听到她回来的动静,直言:“炉子里给你温了热水,一会儿你可以洗漱一下,对了,吃饭了吗?”
申晴‘嗯’了一声,“吃了,你们晚上吃的什么?”
“老样子,馍菜汤。”寨子里的人过得并不富裕,吃的都是自己种的粮食,掺和到一起筛出来的粗粮和细粮。
细粮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会吃,平时都是吃粗粮,日子和五六十年代差不离,虽苦了点儿,但赖好能够填饱肚子。
时下差不多是阳历3月底4月初那样,种下的蔬菜还没成熟,不能吃,去年冬天储存的萝卜白菜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大家平日里都是靠新鲜的野菜和去年腌制的咸菜过日子。
想要改变这种情况,就是得想办法去寻找产量更高的食物种子。
第二天一早,粮种就被运送到了后山的窑洞前,看着那么多的粮种,余景天都觉得过分了。
“你是打算种多少啊,买这么多?怎么种?如何规划?”
稻谷弄回来之后,还得挑选下种子,然后把精选后的种子,在晴天时候,阳光下晒2---3天,这样可以打破种子休眠,增强酶的活性,提高种子的发芽势和发芽率。
家里孩子多,申晴打算这两天先将种子给挑选一下,然后再进行育苗,毕竟时间不等人,等赶紧把秧苗培育出来才是。
所以当林森派人过来问今天还不去不去的时候,申晴就把购买锅碗瓢盆的工作交给了蔡莽,就是他们家老三。
蔡莽只比她和余景天小几个月,算是同龄人,余景天要看顾房子,她要育苗,专注于一件事的时候,就不想被打扰。
正好厨具和农具她昨天就选好了,还预付了定金,今天过去检查一下,将定金付了就行了。
林森见申晴不去,自己也懒得去,派个小弟跟着蔡莽一起,他自己则好奇的来到后山,看申晴筛选种子。
这是个需要耐心的活,孩子们都不定性,被申晴抓过来帮她挑选稻谷,她则腾出手去做秧苗的磨盘。
现在种植都是买现成的塑料模具,但是古代没有啊,甚至还有地方直接就将种子撒下去的,那种虽说也能种出来稻谷,但产量极低,因为稻田里的病虫害可不是只有后世有,从古至今都存在。
所以为了成活率,则选用这种移栽的方法。
林子里树很多,找三五个人过去帮她将树砍倒之后,再锯成一块一块的模板,正方向,三面钉住,下面钻透气孔,方法教给他们之后,又去找合适的地皮,之后在规划好的稻田里挖土,这何止是大工程啊,简直要人命。
于是大家伙纷纷去找林森讨要说法,好端端的山匪不去当,跑去挖土?还要听从一个外来者的话,这也太窝囊了吧?
林森也觉得她在折磨人,可是申晴却无比自信的看着他。
“想想明年顿顿吃大米饭?想的话就少废话,统统都去干,我就不累吗?孩子们不累吗?种地哪有不苦的?想要吃上细粮,就得给我干,今年是第一年,我们辛苦点,等明年就是现成的稻田了,肯定不如今年这么累,今年我的主要目的是给大家弄一个试验田,让你们看看,稻谷是可以提高产量的,即便是在小麦的主产地,咱们也能种出来稻谷。”
随后申晴就不再废话,林森看她不似开玩笑,而且做什么都有模有样的,就下令所有人听从申晴的调令。
比起早就吃腻歪的面食,他还真想顿顿都吃上稻谷,稻谷可是细粮,而且顶饥耐饿,要是真能种出来,倒是好事儿一件呐!
等将种子挑选好,也晾晒好了之后,然后进行黄泥水或盐水选种,即事先把黄土晒干,然后加少量的水调成浆糊状再加水调剂,使新鲜鸡蛋浮出水面铜钱大小时再加入种子,捞出瘪谷后,用清水洗一遍,再进行消毒。
如果经过比重选的种子,可直接进行消毒,这样能够减少病虫害。
在没有农药的情况下,她用空间的灵泉水当做对种子的保护,进行浸种,每天搅拌一次。
浸种的过程对种子环境的温度要求极高。
为了能够让这些种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她还特意用征用了余景天他们新盖好的房子,在里面的三张炕上进行温度培育。
水温气温的把控,才能让种子吸足水分,保证芽齐、芽壮。
否则极易造成不出芽就加温,结果造成烧种现象,使种子失去发芽能力。
温水提温,经常翻动观察,才能达到催芽的自然条件。
申晴种过稻谷,对温度的把控全靠自己约摸,暖炕可以烧出温度,正好新盖好的炕也需要烧干,她用他们的家做培育的地方,也是一举多得。
从挑选种子到催芽,历时一个多月,总算将稻谷苗催生出来了。
之后就是照顾苗床,让它们随时保持湿润状态的同时,不忘去稻田那边监工。
这些日子大家都很辛苦,每天用架子车往外拉土,四四方方的稻田整整折腾出来六亩地。
这六亩地都安置在了近水的平原地带,在没有化肥农药的年代,平时做饭的草木灰就成了很好的消毒杀虫剂。
土挖出来之后,申晴借用水的流速,制作了一个水车,水车上有竹筒,竹筒里的水会在向上转动的时候,将水倒入从上到下延伸出来的水渠,水渠里的水,顺着渠道就能流到稻田里。
水车她一共打造了三个,一个是圆形的,靠水的流速带动,还有一个类似于转动轴一样的水车,这个水车可以靠人力踩踏转动带水,齿轮上都是一个个蓄水装置,在转动的时候,能将河里面的水带上来,继而引流到了水渠。
最后一个最为复杂,利用水车从高处往下运水,高处的水引流下来砸到水车上,带动水车转动,转动的时候把水引到渠道里,木材打造的水池里延伸出来无数个竹孔,竹孔里的水流到下面的水池里,满了之后,自然而然的也就进入稻田了。
三个水车打造出来之后,震惊了整个山寨的人,因为从前他们空有一条溪流,只知道一桶一桶的进行灌溉,从来不知道,还能用这样的方法给田地灌溉,不管是高处还是地处的引流,似乎都有应对的方法。
大家看到这样的水车,连续一个多月的高强度工作,似乎也都值得了。
六亩地的稻田水灌溉满了之后,需要浸湿几天,然后再拉着牛和犁耙下去犁地,等稻田里的水和泥巴融为一体之后,就开始插秧。
没有任何肥料的年代,能正常插秧已是不容易的事儿,根本就没办法杜绝病虫害的侵袭。
等将所有苗床里的秧苗插到地里面,天就开始热了起来,猜测这个时候大概是阳历5月中旬了,日子倒是把控的还算可以,不过疲劳度也大大增加。
整整忙活了一个月零二十天,累的申晴整日腰酸背疼的不说,整个人还黑了好几个度。
秧苗种进去之后,还不能停,因为还有其他种子要播种,之前大家都只顾着这六亩稻谷,哪里还顾得上其他种子的播种,现在闲下来了,可不就得抓紧时间种其他的了?
现在申晴的日子,是真正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累是真的累,尤其没有机械化的农耕时代,更是辛苦。
等将全部的种子种到地里面,已经是阳历6月初了。
“你以为这稻子种下去就不用管了?错,咱们还得想办法解决病虫害,这稻田里的病虫害可比麦地里的多的多,走吧,鱼苗撒过了还不够,还得再养多点鸭子。”
小鸭子买回来还不能直接放到稻田,得让鱼长得大一点才能放下去,否则鸭子都把鱼苗给吃了,那他们不是白折腾了?
家禽、农具、厨具最后花了申晴三两银子,但随着在寨子里住的越久,家里的东西也就添置的越是齐全。
如今,男孩子们住一屋,女孩子们住在她这儿的外间,她自己住一间。
林森的房子在她隔壁,余景天在林森的隔壁,随着她的到来,整个寨子的居住率,居然也大大提高了。
每次申晴去余景天那里做饭,林森总能跟着味道过去光明正大的进行蹭饭,对此,她毫无他法。
谁让这个寨主明事理,给了她绝对的尊重和权利呢,如今看着她重新改造过的寨子,不仅这里的子民大为赞赏,就连林森也觉得这日子似乎越来越有盼头了,甚至于那些今年没有种稻谷的,都说明年根据他们的样子进行改造和修建。
当然,今年匆忙打造的水车还不够结实稳固,后续改造也要持续进行,她需要大批量的竹子,而这些竹子山上就有,但是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工去砍伐。
所以短暂的休息几天之后,申晴又领着大家伙上山砍竹子了。
这里的山上能有竹子,就说明气候还不错,湿度也足够,要不然竹子不可能长得这么大,这么粗。
她记得她写小说的时候,读者说过,穿越种田小说常见的梗就是穿越必有山,山上必有发现。
这山嘛,她是遇到了,不过这发现什么的,除了一些野菜,果子树之外,就是山里面的野兽,蛇虫鼠蚁了。
其他的,在连续多天的挑选竹子之后,并没有什么大的发现。
水车的转动轴就是一根大木头穿成的,它的叶子就是一根根竹子固定后完成的,中间的那个转动轴上,也都是竹子固定,整个水车加起来几百斤,是个大工程,做起来也复杂,幸亏申晴有木工基础,才得以在齿轮轴承的基础上,进行改造。
为了加动水车的力量,还特意在每片叶子上装上了扇子一样的竹条。
改造之后的水车,除了能浇灌良田之外,还能引渡到居民区,在那上面用光滑的石头打磨一个大型的水槽,甚至还能做一个石臼流水线,靠水的流动力量还有风的力量,能最大化的减轻寨民的劳动力。
如此一来,大家甚至都不用提着水桶大老远的去打水了,就在家门口都能用竹子搭建一条流水线,甚至可以在自家院子里挖一条蓄水池,这蓄水池里的水还能浇菜种地,方便的不得了。
申晴功德无量,被整个寨子的人封为最聪明的劳动者。
这地收拾好了,日常管理就是喂喂鸡鸭鹅,去稻田除个草,看看稻花鱼的成长情况,只要能长到一指长,就要放小鸭子下去捉虫子吃。
人的粪便是不能直接撒到稻田里去的,所以能用的唯一肥料,还是草木灰,为了给田里面增加肥料,只要没事儿就去找林子里捡树叶,枯枝,燃烧之后的灰烬就撒到田里面。
而人畜的粪便则更多的上到了菜园子,或者其他粮食的地里面,水里面会滋生出更多的细菌,再者养着稻花鱼呢,撒点粪便进去,那以后这鱼是吃,还是不吃?
安顿好这边之后,闲不下来的申晴,又开始琢磨赚钱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