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倒地
人们天生会站在弱者一方,去怜悯弱者,帮弱者抱不平,虽然罗二家出了那么个混账东西,让他们靠山村的名声受损,但现在看到这一弱一残这般模样了还要去给老家儿挑水,又忍不住帮衬两句。
大众都有这种心理,贝思甜利用的就是这一点。
以她现在的身体,若是今天挑了这两桶水,恐怕她这一个月的努力都白费了,甚至说不定会伤上加伤,更何况,她根本就挑不起来!
老家儿如此欺负人,她不多点心思怎么行!
贝思甜倒也不全是装,虽然每日下床走动,可是还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距离,她若是不拿根棍子支撑着身体,这段路怕是都走不完,到时候路上有了毛病,恐怕秦氏一个人都弄不了她。
贝思甜走到大伯门口的时候,额头上已经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脸色有些发白,这段距离,对于这个伤病弱的身体来说还是太勉强了!
后边的秦氏挑着两桶水倒不觉得有什么,听见前边贝思甜气喘如牛,速度明显就慢了下来,眉心的‘川’字加深许多。
“你在这等着我吧,我一个人进去。”秦氏说罢,越过贝思甜向着里边走去,步履明显慢了许多,这边虽然也常来,但是到底不如自己家,身上再担着两桶水,磕着拌着就不妙了。
贝思甜见状,站在原地呼出两口气,缓了缓就向里边喊道:“大伯母!大伯母!”
她只是喊人,却不说做什么,免得里边听见装听不见。
里边秦红梅听见喊声,知道是给送水来了,回应了一声,扭嗒着不算细的腰过来开门了。
这里的大门是由两扇木门组成,中间会有小臂粗细的门栓横在上头,一般有三道,白天只插上中间那一道,这一道门栓为了方便主人临时出门回来能从外边开门,中间通常都会有一道大缝隙,是常年开门磨出来的。
所以贝思甜透过这道大缝隙看到秦红梅嘴里嘟囔着,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娘你等会,大伯母出来接你了。”贝思甜说了一句,声音不大不小,但是周围人都能听得清楚。
一些给老家儿挑水的向这边张望了一下就过去了,那些站在门口嗑瓜子的媳妇婆子没注意到的也都因为这声音往那边看去。
贝思甜此刻哪里还需要装,缓了半天气息都调整不过来,呼哧带喘的,原本黑黄的脸此刻像是镀上一层铂纸,面色难看之极。
“瞎叫唤啥,送个水还让人接,以为自个是城里姑娘呐!”秦红梅想也没想就嚷了回去。
贝思甜要的就是她这样的反应,临近的几户都不远,这一嗓子别说看热闹的都听见了,就是前前后后的几家也都听见了。
贝思甜不说话,本来就干扁的身体此刻在其他人眼里就跟受了气似的。
倒是秦氏,作为妯娌本来就不忿秦红梅,听见了顿时就回了过去,“怎么着,我们这一瞎一残的来送水,让你接个人你还不乐意了?”
贝思甜不由在心里给秦氏竖起大拇指。
这一下周围人就算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也都知道了,罗家老家儿就剩下一个孤寡老婆子,兴许是岁数大了,有些糊涂,事事都听大儿媳妇的。
若是大儿媳妇是个明白的也行,偏偏她就是个搅事精,没事都能搅和出三分事来,有事儿的时候就更别提了!
那小寡妇一身的伤,这才两个月刚能下地,就着急忙慌的让人给挑水,肯定是这秦红梅出的主意!
秦红梅回嘴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秦氏也来了,待听见她说话,又看见她挑着扁担站在外头,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看向一边的贝思甜,见她面色发白,双手拄着木棍子身体都晃悠,眉头便是一皱。
秦红梅上下打量她一眼,前天还看见她在院子里溜达,这走两步路就能走成这样?
这不会是装的吧?
是不是装的和她也没关系,看见周围人都饶有兴趣地看着这边,到嘴的谩骂被她生生咽了下去。
秦红梅绷着脸,瞪了贝思甜一眼,不咸不淡地对秦氏说道:“看弟妹说的什么话,谁想着是你来送呢,家里有这么大一个人,白养活了?”
她说着,又扫了一眼贝思甜。
“她不是受伤了吗!”秦红梅平白无故也不愿和她在街上吵吵起来,让人看了笑话,解释了一句。
“这娇气的,前两天我还看见她在院子里瞎溜达呢,弟妹不是我说你,你家里啥情况啊,白养个人还要养成个城里姑娘,这不是笑掉人大牙吗!”秦红梅掩嘴一笑。
贝思甜听出她在挑拨离间,若是秦氏不是个明事理的,说不定回去就会收拾她。
而且这秦红梅话里话外都在告诉大家伙贝思甜早就好了,就是装给外人看的。
贝思甜也不辩解,眼睛向着村里大道看去,那是一条贯穿靠山村东西的路,别的路都是土路,就那条路铺上了石板子。
看看时间,那个人应该快出现了才对!
贝思甜刚想完,就看到大道上出现了一个挑着水的人,她收回目光,转头对秦氏喊了一句:“娘……”
说着,她身体晃了晃,一屁股坐倒在地。
秦氏吓了一跳,忙将两桶水卸下肩,过来扶住她,但是眼睛看不见,也看不出贝思甜到底怎么样了。
“没事娘……”
贝思甜眼睛不瞎,她看的真切,秦氏脸上的担忧是真的,这一下她心里顿感愧疚。
秦红梅是个什么性子,贝思甜通过原主的记忆大致也了解了一下,原主性子懦弱,秦红梅又极为看不上她,仗着家里有个老婆子,就可着劲地使唤贝思甜。
对此秦氏都说不出什么来,她作为儿媳妇眼睛瞎什么也干不了,现在让秦氏的儿媳妇干,她还能说出什么来!
贝思甜可不是原主,别说受着伤需要休养,就是没受伤,她也不能让人将她使唤的像个奴才似的!
所以她才会装这么一下,好引起杨五郎的注意。
第13章 半年内干不了活
村里拿药看个小病都在杨五郎那看,杨五郎也是个热心的,罗二家说起来也是可怜的,家里出了那么不争气的儿子,没给家里争光反倒给家里招来了不少骂声,这一家老小跟着倒了霉,那小子也不想想,他那么做,给家里人带来什么影响!
小甜儿那一身的伤,杨五郎看了都心惊胆战的,虽然给打了吊瓶,但是心里觉得活下去的可能性不大,没想到就真的挺过来了!
他老远就听见他们老家儿那吵吵,站住脚一看,就看到小甜儿倒在地上,那脸就跟镀了层蜡似的,吓了他一跳,忙将水桶放在地上,脚上趿拉着布鞋就跑了过去。
“别动她!别动她!”
杨五郎底气足,嗓门大,两声就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众人看他连跑带喊的,就知道小寡妇不妙!
秦氏本来就担心,听见杨五郎的声音,心里咯噔一下,嘴里直念叨:“不动不动,我不动……”
杨五郎也没带着听诊器,现在回去拿肯定来不及了,找了个熟人帮忙回去取一趟,然后向周围看了一下。
“来两个力气大的!”杨五郎看了最近的两个媳妇一眼。
村里男的一般都上山打猎,女的都下地干活,地里刨食的哪有力气小的,虽然她们不是很情愿,不过杨五郎是村里唯一的大夫,这点面子必须给!
两个媳妇都四十出头,一头一脚将贝思甜抬起来,秦氏帮不上忙,怕自己添乱向后退去,让路的时候不小心将水桶弄散了,地上顿时一片狼藉,一时之间也没人顾得上管。
秦红梅站在那里看着一众人闹哄哄地将人抬回去,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罗爱国趿拉着鞋披着一件褂子从里边出来,皱着眉头问秦红梅,“闹腾啥呢?”
秦红梅听见自家男人说话,抿了抿嘴,脸上的神情有些不自然,没回头,说道:“小甜儿那死丫头晕过去了,我去看看她咋样了!”
罗爱国看着秦红梅颠颠地小跑走了,心里直纳闷,刚不是还送水来了吗,怎么这就晕过去了?
他摇了摇头,秦红梅去了,他就不用去了,转身又回屋去了。
贝思甜被抬了回去,路上她心里就有些哭笑不得,如果真的是旧伤复发了,这么抬,肯定更是伤上加伤!
她当然不是真的旧伤复发,用了点小手段让自己看上去很糟糕,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
被抬回西屋的时候,罗安平正端着脸盆要把水泼院子里,他看到这么多人呼啦一下子涌进来,当即傻了眼。
随即看到后边两个婶子抬着的人是贝思甜,脸一白,手里的脸盆咣当掉在地上,撒了一地的水,泥珠子溅在身上也无所觉。
“我姐怎么了!”罗安平猛地上前两步,却被一个媳妇一只手挡了回去。
他挡着路了!
罗安平虽然被推开,却没有不高兴,他看到贝思甜身上没有血,大大地松了口气。
一想到两个月之前,他看着浑身是血的贝思甜被人给抬回来,就心有余悸,那段时间他一直做噩梦。
把贝思甜放在床上后,两个媳妇也没着急离开,做了好事哪能这么干脆的走人呢,怎么也要听人说了‘谢’啊!
杨五郎随后跟了进来,站在炕边上看着贝思甜的脸色,他已经让人回去取听诊器了,虽然不远,不过一来一回的也要十来分钟,只能先肉眼看看。
贝思甜躺在床上不动,很快听诊器就送了过来,她好奇地看过去。
见杨五郎将带着勾的东西挂在耳朵上,下边是黄色的胶皮管子,右手拿着一个看上去铁制的圆盘,他将圆盘贴在她的身上,表情严肃而认真。
贝思甜半垂着眼睛,外人也看不出她到底怎么样了,她此刻的注意力都在那古怪的东西上。
这东西叫听诊器,听说是西洋那边的大夫发明的,用来听内腑的动静,大概和号脉差不多,不过感觉没有号脉准确,听个小灾小病的应该没啥问题。
杨五郎听了半天,心里有些奇怪,又翻看了贝思甜的眼皮,问了她几个问题,虽然说话有些中气不足,不过看上去没有大碍,甚至比一个多月前强了不少。
杨五郎琢磨半天也不得要领,反正人现在是好的,便将这一个自己解释不了的情况归于贝思甜身体太弱造成的晕倒。
“她这么弱的身体,哪还挺挑水呢!”杨五郎皱眉对迈入外屋的秦氏说道。
秦氏后边是秦红梅,她腿脚好,三两脚便追上了秦氏。
秦氏还未说什么,一旁的秦红梅听见了撇撇嘴,嘀咕道:“水又不是她挑的,她倒是先娇气上了!”
杨五郎转头眼睛一瞪,“我说她大伯娘,伤筋动骨还一百天呢,她这么重的伤才两个月,能下地走已经很不错了,现在让挑水,不是要她的命呢吗!”
秦氏一听连忙在一旁点头,这话她早就说过。
秦红梅轻哼了一声,将脑袋转到一边,看到一旁两个媳妇看她的目光带着一些让她不舒服的意思在里头,不得不说道:“我当时不也是不知道吗,杨大夫您是大夫,我们就一个老百姓,哪懂得这个啊,这不是我赶紧跟着过来看看吗!”
杨五郎哼了一声,“半年内都干不了什么活,二嫂,好好让她将养身体吧,没啥事我就走了。”
“还用不用拿点药?”秦氏忙问道。
“不用,让她多休息就行了。”杨五郎心里想着水还没送,还得紧着去送水去呢。
秦氏也不再多留,将杨五郎送了出去,便回到了西屋。
秦红梅闹了个没脸,正准备往外走,和秦氏走了个对脸。
“大嫂,你瞅瞅不是我们不想送,是实在送不了,明天我跟娘说说,让她再缓一缓。”
秦红梅绷着一张脸,水没得着还弄了一身骚,她也懒得多说,留了一句她去和老太太说就走了。
秦红梅一走,两个媳妇也在秦氏的千恩万谢中走了,贝思甜松了口气,她要的就是杨五郎的那几句话,半年之内秦红梅都没法再使唤她,这样一来她也可以好好休养身体了。
第14章 做粥
秦红梅闹了个没脸,之后也没再出什么幺蛾子,一切都等她好了再说。
贝思甜见秦氏十分担心,罗安平也吓得够呛,就是公公罗安国也一直伸着脑袋向外看,脸上的神情十分沉重,她心中的愧疚更甚。
“娘,你们别担心,我没事,我、我这是装给他们看的!”贝思甜苦笑着说了实话。
罗安平干瘦黝黑的小脸满是严肃,“姐,你别说话了,赶紧躺下吧。”
他说着,伸出小手想将贝思甜的脑袋按回床上。
贝思甜见状,连忙躺好。
秦氏坐在柜子前的长板凳上,沉着脸不说话,对于她所说装的这种话,她是半点不信的,这人有没有病,一眼就能看出来!
她心里生气,生秦红梅的气,生婆婆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气秦红梅没事找事,气婆婆糊涂听小人的话,气她就不该答应送水。
“娘,我真是装的!”贝思甜见秦氏一脸阴沉不说话,就知道她在生气。
不论贝思甜怎么说,家里的人没有一个信的,她只好表示好好养身体。
第二天开始,秦氏又不让她下地了,罗安平照常去放羊,秦氏照常做饭照顾东屋西屋。
贝思甜总有一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感觉。
好在她‘恢复’的快,一个星期以后,她又可以下炕活动了,和秦氏商量多次,她再一次拿到了做饭的大权。
对于其他人来说做饭就是干活,谁都愿意坐等吃饭,但是对贝思甜来说,做饭是一种享受,她喜欢做药膳,享受口腹之欲的同时,也能让身体越来越好。
村里条件虽然有限,不过背靠大山,里边的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前两天她发现家里还有些山楂扔在草框里没人吃,便生了想做山楂粥的打算。
山楂粥可以健脾胃、消食积、散淤血,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很有用,可惜家里没有粳米,只有棒子面,白糖也被秦氏封了起来,吃起来味道会欠佳。
贝思甜是个讲究的人,也是个会享受的人,粳米她是没办法弄到,但是可以弄到代替白糖的东西。
甜根,这种长在地下的,被小孩子们挖出来当零食的东西,用来代替白糖再好不过,尤其它性温。
罗安平不负她所望,放羊回来之后就将一把甜根放在炕沿上,上边还带着土。
贝思甜将甜根处理干净之后,蒸出甜水,又将山楂煎煮取汁,然后取出山楂汁用来煮粥,后放入甜根水。
罗安平早早在东屋放上炕桌,将熟咸菜和窝头摆放好,就等着山楂粥。
贝思甜做饭本身就比秦氏好吃,她能做饭了,罗安平可高兴了。
罗安平见贝思甜端进来两碗热腾腾的粥,金黄色的玉米面镀上了一层淡淡的红色,看着让人食欲大振。
他连忙出去将灶台上两碗也端了进来。
“这山楂还能用来熬粥,我也是第一次听说,真是新鲜了!”秦氏哼了一声。
“我喝一口。”罗安平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喝完只吸凉气,烫的舌头都有点木了。
“慢着点,没人跟你抢!”秦氏没好气地说道。
秦氏吹了吹,将第一口送进了罗安国的嘴里。
罗安国对于吃就是那么回事,能填饱肚子就行,一个残废,他能过多要求什么?
罗安国砸吧砸吧嘴,一怔,忍不住说了句:“好喝!”说完,将秦氏递过来的第二勺一口吞下。
罗安平见状忙将吹了吹,第一口太烫,他根本没尝到是什么滋味,不过他可是知道,爸从来没直言说过什么东西好吃。
罗安平吹了吹面上,便递进了嘴里,一种酸中带着甜味的口感顿时充满了口腔,味蕾像是久逢甘露,促使他立刻喝下第二口,哪怕比较烫!
“慢点喝,锅里还有呢。”贝思甜笑道。
可惜是玉米面粥,如果是粳米,味道会更好。
贝思甜自认为不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目前的条件有限,她也只能在此基础上尽量满足自己。
秦氏见他们都一般模样,也对这山楂粥产生了好奇。
罗安国待胳膊没那么沉了,从秦氏手里端过碗自己喝了起来,秦氏便端起自己的碗。
送进嘴里,秦氏微怔,酸酸甜甜的,的确是好喝的很!
这家里有多久没有像样的吃食了,秦氏看见罗家父子喝完一碗又要一碗,一边喝着,心里一边叹气,以后就让小甜儿折腾去吧,她也不管了。
一大锅的粥四个人一人两碗全都给喝了,炕桌上的窝头反而吃的少了,贝思甜将窝头放进篮子重新挂起来,便开始收拾桌子。
罗安平听了秦氏的嘱咐,现在知道主动帮着一起收拾桌子了,比以前乖巧懂事了许多。
“姐,我又发现好些新品种,晚上我告诉你!”罗安平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笑的见牙不见眼,不过看到贝思甜望过来的眼神,连忙补充了一句,“姐你放心,我没去危险的地方!”
晚上的时候,罗安平依旧窝在西屋给贝思甜将附近看到的花花草草,大多数都是没用的,只有极少数的有用。
“平安,这山脚下头都是草药,村里怎么没人卖草药过活呢?”贝思甜一直好奇这个问题。
靠山吃山,卖野生草药的确是一种出路啊。
“听说以前还有人来收的,不过嫌这边太远,后来收的就少了,这几年也没看见有外边的人来收。”罗安平道。
贝思甜了然地点点头,这时候秦氏端着针线筐走了过来。
“你爸睡下了,我在这屋纳鞋底子。”秦氏说了一句。
“娘你眼睛这样,还能纳吗?”贝思甜皱眉。
“都纳了多少年了,不用眼睛我也能纳!”秦氏颇有点自豪,以前她纳的鞋底子针脚细密,穿好几年都穿不坏!
贝思甜见秦氏拿着针锥子一下下扎下去,倒的确是没什么大影响。
“娘纳鞋底子干什么?”贝思甜问。
家里人的鞋都好好的,也有倒替穿的,一时半会不需要新的。
“拿到集上去买,挣点零花也是钱呐。”秦氏将一盘的辫子扔给她,“你要是能掐就掐会。”
第15章 绣活
贝思甜拿过所谓的辫子,知道这东西是做草帽用的,主要用麦梃子,掐出的辫子拇指宽,扁平,编成麻花辫,盘在一起然后缝上,就成了草帽。
不过一般村里只是掐成辫子就直接拿到集上去卖,之后再怎么加工,原主的记忆中也没有,想来应该不是村民们会做的事情。
贝思甜拿过来用手比划了一下,这东西最好能用指甲,这样掐出来会比较齐整,辫子编的齐,相应价格就会高上一些,有时候说不定能高出一两毛钱。
“这才两月没动手就忘了!什么记性!”秦氏嘟囔一句,将辫子拿过来,给贝思甜做了个示范。
“掐的齐点,你瞅瞅你以前掐的那是啥玩意儿,卖不出个三花俩枣的!”秦氏嫌弃地说道。
秦氏掐的辫子能卖到一块钱一把,甚至最高的时候一块一一块二左右,贝思甜掐的也就能卖出三四毛钱,差了不少呢!
贝思甜第一次接触这种东西,不过大概是原主掐的多了,脑子里也有原先的记忆,她上手很快,主要也是因为这东西很简单,编了几下她就完全掌握了。
掌握了之后,贝思甜开始往好了掐,越掐越顺手,长长的辫子拖在炕上,明显就能看出变化。
掐整齐了不难,贝思甜一开始就是在插梃子那适应了一下,每根梃子也就一寸长,一根用到头,需要插上另外一根,这个位置衔接不好,很影响整体的感官。
秦氏一心一意地纳鞋底子,也不去看贝思甜,她那手艺她早就领教过了,教了多少遍也没用,手太笨,她也不多指望,能卖出一点是一点。
贝思甜前边掐的不快,主要是熟悉摸索的过程,她做事喜欢动脑子,以前在闺阁当中,每日除了练字,便是刺绣,织、钩、编、绣她样样都会,这个会,可不是那种粗浅的会。
这其中,以绣为精,贝思甜的双面绣,在整个京城都是出名的,连太后娘娘也夸赞不已。
那时候贝思甜还没有遇到师父,所以这些就是她闺阁当中的所有生活日常,自然是每日钻研,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上了很多自己的心意,这些随便挑出一种来,都比掐辫子要难上无数倍。
所以手里的活儿对贝思甜来说,十分简单,简单到后来,贝思甜已经失去了兴趣。
不过能够挣钱,她没兴趣也会掐下去,熟能生巧,对于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计,贝思甜速度很快,一会就将一簸箩的麦梃子掐下去大半。
秦氏纳了会就开始揉眼睛,一边揉一边纳,到后来就要放下鞋底子歇会才能继续。
贝思甜见状说道:“娘,别纳了,明天再说吧。”
秦氏揉着眉心,“没多少了。”
秦氏是着急了,这两个月因为贝思甜卧床也没去集上,她也没工夫做活,这回看她好多了,杨五郎说再有个十天八个月就没什么大碍了,她便想着去赶集。
家里啥也没有了,得去集上买点,另外再卖点活计,弄点零花钱,现在赶活儿都不一定能赶出多少,再加上自从她眼瞎之后,做出来的东西品质也不行,卖相更别提了,价格就低了很多。
秦氏心里也是烦闷,近几年来她做出的活儿好几次都卖不出去了,家里本来就没多少钱,还老多灾多难的,这一次做出的活儿光是摸着就刺刺拉拉的,能卖出多少还真不好说。
秦氏心情不好,回答完贝思甜后就瞪了她一眼,“你要是小心点,离连巧那死丫头远点,哪至于躺床上这么久,要不是家里刚卖了羊毛,你就躺床上等死吧!”
贝思甜也不恼,秦氏现在的状态是心理有郁结,适当应该发泄一下,反正说两句也不会少块肉,她就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
贝思甜拿过簸箩里的鞋面,纯黑色的鞋面,再加上白色的鞋底,看上去朴素无奇。
她发现村里头的男女都穿着这种布鞋,有的家里条件好的,鞋面上会有点装饰,或是换个颜色。
这种鞋底子厚,透气,穿起来很舒服。
“娘,咱家有红线和黄线吗?”贝思甜问。
“有点黄线,你干啥用?”秦氏问。
家里一般都买白线和黑线用来做活,其余颜色的线基本上不买,虽然不贵,但是买来也没用,白花钱,这点黄线还是以前大儿子在的时候,有件黄褂子,用来缝补那个的。
“在哪呢?”
贝思甜下了炕,听秦氏的话在柜子里翻了起来。
东屋西屋的构造是一样的,都是北墙有一个大柜子,有墙的三分之一大小,贴着墙放。
柜子不是立柜,正方形的两个,有前后左右都是一米,上边有半扇可以打开,另外半扇上边可以摆放东西。
在柜子前边是一条长凳,可以坐下三五个人,除此之外,东屋还有一个靠墙桌,下边是玻璃的,上边供着财神。
这些家当之外,就是大土炕了,除了东屋靠墙桌上的玻璃,就连窗户都是纸糊的。
不过村里头家家户户的窗户都是纸糊的,有个玻璃物件也算是比较新鲜。
贝思甜翻了翻柜子,便在靠边的地方找到了一包纸,打开里边有几轴彩线,三轴黄的,一轴绿的。
可惜没有红色,不然在鞋面上绣上两朵花,卖相就会好看许多。
贝思甜将黄线拿出来,坐回炕上,拿起鞋面就着油灯开始绣起来。
秦氏一看吓了一大跳,伸手就把鞋面夺了过来。
“干啥呢!别给我祸害东西!”
秦氏吼了一嗓子,东屋那边立刻传来问声,她直说没事,说着还不忘瞪贝思甜一眼。
贝思甜也被她吓了一跳,茫然地看着她。
“我还当你拿线干啥呢,到时候你把这鞋面祸害了,我怎么往上缝!”秦氏生气。
本来成品就少,再让她祸害一个,就更少了,这么多天日日夜夜的赶出这几双来,哪那么容易!
她那笨手,掐个辫子都卖不了几个钱,更别说绣花了!
贝思甜一听她说,便苦笑起来,的确,原主的手很笨,秦氏倒是没冤枉她,虽然没绣过活,但是每次掐辫子都被秦氏说,绣活就更是想也别想!
第16章 意寓脚踏祥云
贝思甜没和秦氏对着来,将一旁掐好的辫子拿过来,道:“娘,您看看这一次掐的怎么样?”
秦氏愤愤地放下鞋面,离贝思甜远远的,因为生气,劈手夺过了那把辫子。
脸上阴沉的脸色,在手摸到辫子的时候愣住了,她眼睛看不见,但是掐了几十年的辫子,这辫子怎么样,一摸就能摸出来,而且模模糊糊的能够看到一条整齐的辫子!
秦氏将辫子凑到眼前,仔细看了看,嘀咕道:“你该不是把我掐的拿过来了吧?”
这么说着,她自己先是摇了摇头,她掐的辫子都在东屋,那簸箩也是因为纳鞋底子拿过来的,里头存着麦梃子,才让贝思甜没事掐的。
秦氏顺着辫子一路摸过去,摸到起头的地方,发觉起头的地方很粗糙,包括后来的一段也不是很工整,过了这一小段,大概有五六寸的长度,这辫子便能入眼了,而且越编越好!
摸到后来,秦氏脸上的诧异越明显,后边的似乎编的和她这个几十年的老手差不多?!
秦氏几乎不敢相信,她拿到眼前看了又看,有点恨自己这眼睛不行,要是能看见,就知道是不是真的和她编的差不多了!
“你咋忽然掐的这么好了?”秦氏抬头看着贝思甜。
那双眼睛蒙上一层白雾,又因着脸上的横肉和眉心的‘川’字,被这么一双眼睛盯着,一般人心里都会犯怵。
贝思甜脸上的笑容不变,仔细看了那双眼睛一眼,发觉她这眼疾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厉害,嘴上说道:“爸不是说了厚积薄发吗,好歹也掐了那么久,熟能生巧,时间长了也就会了。”
她将罗安国搬了出来。
秦氏听她说话还用上了词儿,没好气地放下辫子,也不那么生气了,道:“你倒是会说,哪有突然就掐这么好的!”
贝思甜闻言垂眸。
“肯定以前不好好掐!”秦氏补了一句。
贝思甜一颗心落下,还以为露出破绽了。
“娘,家里这因为我的事把钱都花出去了,就连平安明年上学的钱都没了……”
“行了行了,说这干啥!”秦氏打断她,虽然语气带着不耐烦,不过脸上却是缓和下来。
果然像当家的说的那样,这孩子经历了一场大难,变得懂事起来,以前哪知道这些,给指令了让干啥干啥,没指令的时候就往那一呆,就跟个木头傀儡没区别。
秦氏或许心里想的有些夸张了,不过以前的原主,一天不说一句话也是常事!
贝思甜的话让秦氏心里的郁结散了一些,原先家里一个瘫的,一个小的,一个不顶事的,就她一个瞎婆子撑着,别提过的有多累了。
如今有个人能说说话,她都很欣慰,更别提贝思甜现在还懂事了。
贝思甜见秦氏心情好了,于是说道:“娘,这鞋面上若是绣上两朵祥云,卖相会好很多,说不定就好卖了。”
肯定会好卖的,村里那些老太太们家里稍微过得去的,都会买鞋面上带着小花的,一个个还都很高兴,那在她看来简直粗鄙不已,若是绣上两朵祥云,再说点好听的,老爷们定然会喜欢。
“那你也得会绣啊!”秦氏白了她一眼。
贝思甜刚才转念间已经想好了借口,说道:“会啊,以前杜姨就老让我这么绣,说这样好卖,还买了好多花样子让我照着学,我学了好多呢,有几次去镇上,杜姨还专门找人教过我!”
杜姨,就是贝思甜的后娘。
秦氏一听这两个字,脸就先沉了沉,那姓杜的老娘们能好心教她学绣活?
秦氏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变着法的压榨贝思甜,等到她眼睛跟自己一样了,非后悔莫及,幸好离开的早!
不过听到贝思甜真的学过,不但是杜春梅找人教的,还特意拿到集上卖,就相信了贝思甜。
杜春梅那个人她太了解了,能让她下本钱,说明贝思甜是这方面的苗子!
贝思甜见她不说话,知道她心动了,趁热打铁,道:“娘,往年这些鞋也不好卖,不如让我试试,我看杜姨每次都背着一箩筐去,回来箩筐都是空的!”
秦氏有些出神,村里的箩筐都有半个水缸那么大,真能都卖出去?
“真行?”
“真行!”
“那就先绣一双试试吧。”秦氏最终松了口,见贝思甜拿起针和鞋面就要绣,又给夺了过来,“明天再绣!白天一天天的都没事,非得晚上浪费我灯油!”
贝思甜看着又向鞋底子扎下一锥子的秦氏,心里忽然一暖,她这哪是怕费灯油,她这是怕自己跟她一样把眼睛绣瞎了!
上辈子唯一关心她的人就是师父,堂堂侯府嫌她当街怒打登徒子丢了侯府脸面,后又被夫家以此为由退亲,拖累家里姐妹的因缘,父母因此在家族抬不起头来,对她的态度便也冷了。
“我听娘的,娘也早点休息吧,不急在这一时片刻的。”贝思甜道。
秦氏揉了揉眼睛,实在撑不住了,便将针线和鞋底子放进了簸箩,准备回屋睡觉去了。
她一边往外走,心里头一边怪怪的,这大晚上,她居然和小甜儿聊了这么久?
能这么正常和贝思甜聊天,秦氏之前是想也不敢想的。
第二天,贝思甜就开始了绣活,两朵祥云对她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不说分分钟绣好,也不过就是一时半刻的事儿,不过考虑到原主的能力,她还是放慢了速度。
她将绣完的第一双鞋拿到东屋给秦氏看。
罗安国半躺在被子垛上,一眼就看见她手里的鞋,白色的鞋底,黑色的鞋面,鞋面上两朵紧邻的祥云,栩栩如生!
布鞋本身就朴素,更何况是黑白的,还显出几分老气,如今配上这两朵祥云,虽然只有一个颜色,但是那样子很精巧,好像凭空增添了好几种颜色一样,立马就不一样了!
“这就是小甜儿绣的鞋?”罗安国大感诧异。
“是的爹,意寓脚踏祥云,您说这么说是不是好卖一些?”
第17章 玄医传人
脚踏祥云?
罗安国差点拍手叫好,这么说真是妙,赶集的都是十里八乡的,不是庄稼人就是猎户,谁不想有个吉祥的说法。
这说法听起来就有文化,而且不论怎么说,单看这鞋,肯定就有不少人买!
“肯定卖的好!肯定卖的好!”罗安国连声说道。
秦氏拿近了看不见,远视还能瞧见一些,看见那两朵祥云,虽然看的不那么真切,可是模模糊糊的,却好像真的看见了祥云!
贝思甜进了东屋就站在门口,为的就是让他们想远距离看一下,再细密的针脚,离得近了也能看清楚,反而是远了,看不到针脚的痕迹,整体的花样子才能活过来。
这花样子本来就是绣在鞋面上的,谁会趴在人家的脚上去看,所有的绣品都是在一定距离之下才会变得好看。
秦氏看见那鞋,忙招了招手,从贝思甜手里拿过那双鞋,普通的男鞋,绣上两朵祥云,就跟变了个模样似的!
秦氏拿着鞋摸了又摸,想不到小甜儿手艺原来这么好!
她抬起头来刚想说以前咋没见你绣过,随即一想,以前老觉得她掐辫子都掐不好,绣花这种难度的就更别提了,从来没让她试过,却原来是自己想岔了。
“我们小甜儿其实挺有能耐的,要不是……要不是……”
罗安国说了两个‘要不是’也没说出杜春梅的不是,不是他说不出来,而是他一个长辈,又是当公公的,没法当着孩子说人是非。
贝思甜笑眯眯地说道:“我会的还多着呢,只不过以前不敢让杜姨知道,不然得累吐血,我爸说过,有时候要懂得藏拙!”
她趁机给今后的一些变化打点铺路。
罗安国连连点头,不错,人有时候的确应该知道藏拙,不然他们罗家这一支又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举家迁来乡下。
“你爸说的不错,他是个明白人,要不是娶了那么个婆娘,也不至于如此!”罗安国说道。
他是百般看不上杜春梅这个人,但是最重的话也就是这一句了,他毕竟上过学受过教育,即便没受过教育,也不应该在背后说人是非。
“娘要是满意,那我就接着绣了?”贝思甜道。
秦氏当然满意,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绣吧,免得你啥活儿也不敢,白天干就行了,晚上费灯油。”
她不忘了提醒一句。
贝思甜答应了,蜡烛比灯油贵,所以停电的时候一般还是用灯油,鲜少会用到蜡烛。
说是停电,其实每天也就有那么一个多小时有电,其余的时候都没电,不过村子里用得起电的人也不多,晚上都是黑灯瞎火地躺在炕上闲话家常,有活儿的才会点灯。
秦氏这段时间一共做了五双鞋,外加五双鞋底子,另外还有八把辫子,每把一米多长,加起来这些是要背到集上卖掉的。
这些卖掉之后,总共估计能有个十来块钱,这些钱他们要花很长一段时间。
听秦氏说,现在不比往年了,几年前十块钱够一大家子生活一阵子的,但是现在不行了。
贝思甜很认真的将秦氏的话记下来,她每走一个地方,都会先行了解那里的物价,从物价上能够分析出很多东西,也方便她进行采购和讲价。
贝思甜从罗安国那里听说,因为政策的原因,现在的物价波动很大,钱不够了,去趟银行回来价格便又变了。
她对此有些不太理解,罗安国也讲不太明白。
五双鞋一天就能绣完,贝思甜还是用了三天,即便如此,秦氏也是很吃惊了,没想到她绣活这么好。
贝思甜恢复的很快,一个多星期后,她走动做饭基本上都没问题了,现在再走到大伯罗爱国家,也不会有什么不适了。
这一次赶集她也要跟着去,她这次去,除了跟着见识一下这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地容地貌,也想看看能不能买到符纸。
肋骨想要长好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她能下地走了,但很多事情都干不了,这么病弱的样子可不行。
一般的草药见效太慢,精气神恢复了些,自然想起了自己真正的本事。
她是右派玄医一脉单传的弟子,右派又分三大派系,她便是云松一脉的传人。
玄医,以一纸黄符为基底,精气神为导引,于流转间点灵成符,医人于瞬息之间。
医人于瞬息是一种境界,玄医的最高境界,上辈子贝思甜仅差一线便能堪堪达到,随后寿数已致,最终带着遗憾老死深山。
有了一世的经验,又有了一世的寿元,她可以少走许多弯路,这一世必定能够早早达到‘医人于瞬息之间’!
贝思甜手里没有钱,这件事只能去找秦氏,还要有一个正当的理由!
这个理由她一时半会还没有想到。
这一日,罗安平放羊回来,又给贝思甜采了一把草药,她现在好了,这些草药对她也没什么效果了。
不过为了不辜负他的一番心意,贝思甜将这些草药整理出来,晒干后研成了粉末,以后磕着碰着,可以当做简单的止血药粉。
“姐,你教我画画吧!”罗安平兴致冲冲地说道,他早就想跟着学了。
贝思甜笑笑,“行,你要学姐就教你。”说着,她心里一动,看了一眼东屋,她或许也可以用一用这个借口。
“对了平安,你大名为什么叫安平?”贝思甜问道。
一般情况儿子的名字中不允许带有长辈名字中的字,一开始贝思甜以为这边的习惯和他们那里的不一样,后来了解到,这边也是同样的规矩。
可是罗安国,罗安平,两个名字像是排着的兄弟,可偏偏却是父子!
罗安平趴在炕沿儿上,头也不抬地说道:“好像是因为我大哥吧,具体的娘也没和我说过。”
又是因为罗旭东?
贝思甜歪头,她这个小寡妇当的也不消停,人都死了,还留下这么多的问题,怎么感觉哪哪都有罗旭东的影子!
罗安平说不出个所以然,贝思甜也不再多问,她心里思量着,打算和罗安国说一说跟着学写字的事情,也好借口买黄纸。
第18章 赶集
吃过晚饭,贝思甜收拾了碗筷,回到东屋坐在炕沿儿上,拿起簸箩开始掐辫子。
秦氏见她主动来帮忙,心里挺高兴,眉心的‘川’字舒展开一些。
罗安国靠在被子垛上自己卷烟,虽然现在家里没什么钱,但是秦氏不愿意委屈了他,多少也会买些烟叶子,他没事了就自己卷一卷。
贝思甜一边掐辫子,心里一边斟酌着该怎么说,毕竟要练字可是要置办东西的,练字的宣纸和毛笔都是要花钱的!
“平安,你不好好练字,画啥东西呢?”罗安国瞥了他那本子一眼。
罗安平这个年纪本来就爱写写画画的,以前贝思甜从来不画画,后来一画画的又那么好,他当然心痒难耐。
“我今天已经洗完三大张纸的字了!”罗安平将田格本拿出来,上边都是数字和简单的偏旁。
罗安国拿过来看了看,比以前倒是有点进步,不过放着字不练瞎划拉,他还是训斥了几句。
贝思甜见此,说道:“爸,我也想将练字重新捡起来。”她说完,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毛笔字。”
罗安国手里卷着烟,抬头看着她道:“你会毛笔字?你爸教你的?”
贝思甜点头,将这一切都推给了那个便宜爹,“是的,从小只要有时间就练。”
秦氏一边缝着鞋面,一边说道:“杜扒皮能让你有时间?”
贝思甜听到‘扒皮’两个字,灵机一动,说道:“写字能卖钱,所以她倒是不反对。”
“钱钱钱!她就知道钱!都掉的钱眼儿里去了!”秦氏一提起她就生气。
“行了,人都嫁出去了,你还这叨叨什么!”罗安国喝住秦氏。
杜春梅带着她那个女儿嫁到了邻村,原先的房子都给卖了,虽然不远,但是看样子没打算再回来。
“小甜儿,你写的字卖出去过吗?”罗安国问道。
只有写的好的字才能卖出去,罗安国也是想问问她的水平。
贝思甜哪敢全都说实话,她来到罗家之前只有十二岁,练字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十二岁的小姑娘,平时又受到压榨,怎么可能练出一手好字呢。
“没有,还没试着往外卖,我爸他就……”贝思甜声音压低,随即又抬头扬声说道:“不过我爸说过我在这方面有天赋,让我以后有机会了,好好练练。”
秦氏将缝好的鞋放在一旁,眼皮都不抬一下,“练什么练,贪多嚼不烂,你就好好绣你的花吧,我看你在这上头有天赋。”
“娘,我的字说不定能卖钱的。”贝思甜也想在这方面打动秦氏。
但是秦氏压根就不信她会写毛笔字,那东西,就是当家的写的也卖不出去,她一个丫头片子写的就能卖出去?
罗安国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对秦氏说道:“老婆子,左边柜子我那毛笔还在不?”
秦氏没好气地放下手里的活儿,“在能怎么着?家里也没有墨,你们怎么说风就是雨的呢!”
“不是还有一瓶钢笔水吗。”罗安国说道。
钢笔水?
贝思甜一怔,钢笔和钢笔水都是金贵东西,可贵了,这里怎么会有的?
她转念一想,立刻便想到罗旭东的身上,这些东西,怕是也只有部队上才有了。
果然就听到秦氏说道:“那是部队上给旭东发的奖,用一点少一点,不行!”
那根钢笔和一瓶钢笔水都是罗旭东那年获得优秀标兵发的奖品,这么金贵的东西,怎么能拿出来瞎祸害!
而且这些东西都是秦氏留下的念想,用完了可就没有了!
秦氏态度坚定,罗安国也没有办法,这次贝思甜只得失望而过。
贝思甜也没有太失望,虽然没有墨汁,但是有了毛笔也好说,罗安国喜欢有上进心的人,到时候管他借毛笔应该不难。
贝思甜决定自己买黄纸,她在柜子里找到几块手绢,带着蓝色或者粉色包边的那种,只是上边的绣图十分粗浅,她稍微加工一下,应该也能卖上几个钱。
黄表纸2刀一毛五,足够她用一段时间的了。
以后是要打算经济上独立了,否则以后想做什么事都会像现在这般束手束脚,如果钱掌握在自己手里,便不需要这么麻烦。
秦氏倒也不是不想让她掌握家里的钱财,只不过以前的原主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若是把钱给了她,说不定哪天就被人糊弄走了。
鞋面绣完了,贝思甜又将秦氏给的麦梃子都掐成辫子,便开始抽空绣手绢。
临到去赶集前一天,贝思甜将将把五块手绢都绣完了,之所以用了这么长时间,她是下了一些功夫的。
这五块手绢用的都是双面绣的绣法,三块绣的是双尾金鱼游弋生姿,另外两块绣的是黄灿灿的月季配上别致的绿叶。
手中只有两种颜色,花样子自然也是相对简单很多,不过绣出来却是十分精美,两位金鱼摇首摆尾,栩栩如生,甚至显出几分悠闲自由之姿。
这三块手绢她准备一块卖五毛钱,另外的两块,分别绣着一大朵怒放的金黄色月季,另外还有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配上几片绿叶,显出几分雍容华贵之色,让人看了心生喜爱。
这两块手绢她准备买八毛钱。
这个价格对于手绢来说太贵了,可是对于双面绣的工艺来说就太便宜了!
如果都能如愿卖出去,她手里就能攒下点钱,别说买黄纸,就是买墨都绰绰有余。
集市的地点是在隔了三个村子的马庙村,秦氏四点多就起来开始收拾了,贝思甜和罗安平五点钟起来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出发了。
罗安平兴高采烈,赶集对于他们这些孩子来说,就像是去游玩,集上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就是看看心情都会愉悦。
三个人一路向着集市走去,村里头也有一些赶集的赶着驴车,不过都要钱,现在一分钱都恨不得掰开来花,秦氏便带着他们徒步走过去。
这段距离也不短,有十来里地,三个人天不亮就出来,等到天大亮了,才赶到集上。
嘈杂声逐渐增大,罗安平再次兴奋起来,走路都一颠一颠的。
贝思甜也是左顾右盼,想看看这里的集市有什么不同。
转眸间,她却看到了一个人。
第19章 闲逛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张连巧,她旁边站着一个体型肥胖皮肤黝黑的妇女,胳膊上挎着一个菜篮子,正和张连巧有说有笑的。
在原主的记忆中,那妇女是张连巧她娘,如果不是有这印象,她是怎么也没办法相信的。
张连巧生的白嫩小巧,一双杏眼十分好看,樱桃小嘴红艳艳的,抿嘴一笑更是别有一番风韵。
她娘却五大三粗的,大概是因为太胖,所以看不出一点好模样来。
张连巧家还是有点薄产的,贝思甜刚才看见他们是自己赶着驴车来的。
张连巧应该是看见她了,往这边瞥了一眼,装作没看见,就挽着妇女的胳膊走了,那母女和张家老三逐渐走远,贝思甜收回了目光。
这边有一条直通城乡的马路,地势较之两侧的村庄高出很多,被称为大埝。
秦氏是从村子里穿过来的,她带着贝思甜和罗安平又爬上大埝,巡视了一周,指了指不远处一个跨在自行车上的人。
“那个是不是收辫子的?”
贝思甜看过去,看到那人的自行车车把上挂着很多辫子,便点头,“是的。”
秦氏带着他们过去,脚下深一脚浅一脚的,这条直通城乡的主路是条土路,地上十分不平整,偶尔过个拖拉机就会扬起漫天的黄尘,再加上拖拉机的噪音,环境实在说不上好。
来到那收辫子的人跟前,秦氏将背筐里的辫子拿出来,交给那人,也不问多少钱。
那人拿过辫子捋着看了看,说道:“这几把三毛钱一把,这一把两毛五。”
那两毛五一把的就是贝思甜第一次用来练手的那一把。
秦氏听见价格还算可以,也没废话,点头拿钱。
辫子虽然没有多少重量,但是占地方,卖了之后背筐立刻就空了下来。
这时候天刚大亮,三个人下了大埝,周围立刻变得嘈杂起来,拖拉机三马子时常在身旁带着巨大噪音开过去。
除了扬起的尘土让贝思甜很苦恼,其余的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尤其是拖拉机三马子这种动力车,完全不同于马车驴车等,让她一双眸子看的目不转睛。
张连巧隔着老远看见她这副样子,暗骂一声没见过世面,赶个集就这副土样,要是进了城还不得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她拉着娘和三哥拐到了别的地方,若是没有先前的事情,她肯定上前暗地里比试嘲讽一番。
贝思甜想一个人行动,好把手绢卖掉。
“娘,我好久没来集上了,想去那边看看去。”贝思甜说道。
秦氏打算去卖鞋呢,这些东西不卖,她也没有钱买东西,这十里八项的都是村里人,也没什么特别注意的,闻言便点头,“要是找不着我们了,差不多顶个九点半就在大埝上头等着我们,刚才卖辫子那。”
贝思甜应下来。
罗安平瞪着一双眼睛看着贝思甜,显然也想跟着去转转,可是秦氏身边不能离了领路的人,他只能留下来。
秦氏虽然眼睛不好使,但是干事雷厉风行的,也不像其他的瞎老婆子,摸摸索索颤颤巍巍,要不上眼睛上那层白雾,估计都没人能看出她眼瞎来。
这边的集市两个月就开一次,秦氏熟门熟路地找到一个收鞋的摊子,这边的摊子都是在村子大道上摆的,虽然是随地摆,可是这边的村委会也是要收取一定费用,所以像秦氏这样的散户,一般就找能收的地方,低价卖出去。
秦氏这边急着出手再买东西,贝思甜可是不着急的,慢慢转悠着,这样的临时集市她自然也不陌生,现在的购买力没有那么高,通常都会设置临时集市。
不过这种集市包容性很低,这种地方,恐怕是没人懂得双面绣的工艺了,想要卖出高价,估计也是不可能了。
贝思甜也不失望,这是她来到这里之后,第一次真正的开始接触这个世界。
集市看着杂乱无章,其实都是按照分类来摆摊的,副食品和服装挨着,生鲜水果生肉是一类,还有一些买玩意儿的,小孩的大人都有,东西虽然说不上有多好,但是品种很全。
贝思甜在副食品这边转了转,比较多的是桃酥核桃酥还有一些沙琪玛,另外一些扁圆的蛋糕也很占据市场,这之外就没有其他的糕点了。
恩,她叫糕点,不过这边都叫点心。
卖货的大姐为了揽客,掰了一块让她尝尝,味道很是一般,似乎里边放的不是白糖,那种甜不像是白糖的甜。
这些点心,远没有她做的糕点好吃,她还记得和师傅游历的时候,途径很多地方,学过很多地方的小吃糕点,她做出来,挑剔的师父都赞不绝口。
东西不好吃,贝思甜也没钱买,随意溜达了一圈之后,她就向着卖衣服鞋袜的地方走去。
贝思甜早就知道这个地方是个相对开放的地方,尤其是对女人少了很多的道德管束,在这里,女人也可以露出胳膊小腿,这在她以前是不敢想象的。
看看那些竹子搭建的临时架子上挂着的一件件花裙子,有的甚至是无袖的!
还有一些里衣裹裤也摆在摊子上买,其中也有男人的,贝思甜瞥了一眼,忙移开了视线,快步走了过去。
来到卖鞋袜的摊子,贝思甜便见到了秦氏一直做的布鞋,一些针脚细密的价格会相对高一些,能买到三块多钱,一些做工粗糙的,有的也就一块多钱。
贝思甜对比了一些,秦氏做的布鞋,估计也就一块多,能卖到凉快顶天了,不是她手艺不行,而是眼睛的问题。
贝思甜打算有时间好好看看秦氏的眼睛,等她精气神恢复了,就开始制作玄符。
不过秦氏让不让她看还是一回事。
这个区域不单是卖衣服鞋袜,她还看到一些盆盆罐罐锅碗瓢盆,不远处还有卖毛巾枕巾的。
贝思甜走着走着,便看到卖毛巾的摊位旁边是一家卖手绢的。
她走过去,发觉除了手绢还有门帘,这门帘上绣着大朵大朵的牡丹花,只不过绣工实在一般,远了看就很粗糙,更别提走近了看。
第20章 宝娘秀坊
“大姐,这手绢卖多少钱?”贝思甜问道。
“五分钱俩,一毛钱五个!手绢这东西时间用时间长了就得换,多买点回去,用来干啥都方便,姑娘,还不来两毛钱的?”大姐乐呵呵地说道。
贝思甜别说身上没钱,就是有钱,也不打算买这手绢,这手绢厚不说,上边的绣工真是惨不忍睹,那红色的小花上还留着好几个线头。
贝思甜笑了笑,道:“便宜倒是便宜,就是这绣工太差了,大姐你这有没有绣工好一点的?”
“这拧鼻涕擦脸的东西要啥绣工好坏,能用就行了呗,就一块手绢,谁在这上边下功夫呢,你要看绣活,就看看这门帘,这上边的绣活可是好得很,都是专门的绣娘绣的!”卖货大姐将绣着大朵牡丹的门帘拿过来。
贝思甜瞥了一眼就不想再看了,这上头或许没有明着的线头,但是绣活十分粗糙,根本入不了贝思甜的眼。
这样的摊位,恐怕就算贝思甜将自己的手艺拿出来,对方也是不会收的,所以她看了看放下就走了。
又转了两个卖帕子的摊位,水平都是差不多,贝思甜稍稍有些失望。
这种临时集市,原本在手艺上就不能多要求,都是十里八项的,在这种物质不算丰富的年代,能够吃饱穿暖就行,至于要求其他的,就有些奢望了。
贝思甜带着失望准备往回走去找秦氏汇合,路过一家鞋摊的时候,脚步停了下来。
上边小巧的虎头鞋十分可爱,主要的是虎头鞋上的绣活,虽然在贝思甜看来依然很粗糙,但是甩了整个集上好几条街,这才吸引了她的目光。
“大婶,这虎头鞋怎么卖的?”贝思甜问道。
那大婶打量贝思甜一眼,虽然她年纪轻轻的,不过农村十六七岁嫁人生娃的到处都是,倒是二十岁还不嫁人,那可就是老姑娘了。
她之所多打量贝思甜,是因为她太瘦弱了,这样的有了娃娃,怎么养活?
一看就是个没奶的。
不过这也不是她该操心的,她笑着说道:“一双三块五!我家的鞋是这集上最贵的,但也是卖的最好的!”
她怕这价格把人吓跑,连忙跟了一句。
这句话贝思甜倒是信,就看这绣活,应该卖的也不差。
“是挺贵的。”贝思甜接了一句。
那大婶一听忙接着说道:“贵自然有贵的理由,你看看这做工,这鞋底子厚实又软和,最适合小孩子了,你看看这鞋面上的针脚,细的呦你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这些都不是最好的,你看看这老虎纹,这可是用了十多种颜色的线,绣出来跟活了似的,你去找找哪家的虎头鞋能绣成这样的?还有啊,你再看这里边,外边找不到线头是应该的,可是这里边也找不到线头!小崽子穿鞋就怕里头有线头,缠了脚趾头就麻烦,这鞋买回去给娃子穿上,绝对不缠脚趾头!”
贝思甜拿着虎头鞋翻来覆去地看,这大婶的嘴皮子相当利落,一般人保不齐就给说动心了。
“这绣活确实好,是大婶自己绣的吗?”贝思甜顺势问道。
那大婶见贝思甜像是动了心的模样,话更多了,“我哪有这水平。”她看了看四周,凑近贝思甜小声说道:“婶子我瞧着你面善,悄悄告诉你,我这鞋啊,都是在宝娘秀坊进的,一双就要三块钱,我卖你三块五,真心不赚钱!”
贝思甜心里不由好笑,什么不赚钱,不赚钱谁大早清的来这里摆摊?
她虽然知道,可是也不戳穿,小商小贩的共同点,就是告诉你我不挣钱,你别砍价了。
“宝娘秀坊啊,我倒是听说过,这么说来,这鞋确实不错。”贝思甜点点头,“行,那我下回来买。”
说着,她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卖鞋大神一脸呆滞地站在原地,直到她钻进人群里看不见,这才反应过来,不买问这么多干嘛,给了她消失的背影一个大大的白眼!
贝思甜不打算在集上卖掉手绢了,五毛钱一块肯定没有人买的,她想去宝娘秀坊看看。
她的确是听说过宝娘秀坊,从秦氏的嘴里听说过,以前秦氏眼睛没瞎的时候,做的鞋大多数都卖到宝娘秀坊里,因为她的手艺好,卖的价格也相对集上高一些。
宝娘秀坊,她这怎么就没想起来呢,也是秦氏好长时间都没说过了。
贝思甜不再耽搁,这集市总共占用了三条街,不算很大的集市,她估计秦氏是去买猪肉了,所以直接向着那边走去。
转了转便看到罗安平拉着秦氏的手向外头走去。
贝思甜连忙赶了上去。
罗安平一看见她,便露出大大的笑脸,“姐你回来了,看见啥好玩的了?”
贝思甜心里有些抱歉,罗安平一定也想到处转转玩玩,她本想说让他去玩会,转念一想,这集上虽然都是十里八项的,但到底太乱,他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乱跑还是有些危险的,遂打消了这个念头。
等到治好了秦氏的眼睛,就不用罗安平当眼睛了。
“娘,背筐给我吧。”贝思甜将秦氏背上的背筐拿下来背在身上。
背筐里已经装满了东西,两大块猪肉,一块瘦的,一块纯肥的,还有一些零碎的东西。
那些零碎东西里除了日用的,居然还有一小袋的彩线和一小盒绣针,除此之外,还有一刀黄纸以及一小盒子墨!
“娘……”贝思甜这声‘娘’是发自内心的,她着实没想到家里紧巴巴的时候,秦氏还是会给她买这些。
上辈子她兄弟姐妹众多,娘亲比较偏疼的是儿子和小女儿,她这个在中间的女儿,做得好是应该的,做不好就挨骂挨罚,娘亲是想给她找一个好的门户,所以对她的要求十分严格,可自从她‘自毁’后路之后,娘亲对她的态度也冷淡下来。
直到娘亲和爹在家族的压力下同意将她送去家庙,她心里就再也没有了念想。
到了这里,原本是天生冤家的婆婆,却意外的对她很好。秦氏那张嘴不饶人,可是这心却是软的。
第21章 去宝娘绣坊
秦氏最听不了别人说些腻歪的话,一听贝思甜这腔调,白了她一眼,撇撇嘴快走几步。
罗安平忙跟上去,回头冲着贝思甜一乐,“姐,快点回家了,今天有油渣子吃!”
贝思甜也不是个喜欢煽情的人,见秦氏这番模样,嘴角弯弯笑起来,这个婆婆,很可爱呢!
三个人一路回了家,到家的时候日头正当头顶,家家户户已经吃过了午饭。
罗安国伸着头透过支起的窗户看向外边,盼着三个人回来。
听见大门响,他立马看了过去,看见三个人有说有笑地进来,心里才松了口气,这一次赶集比往常时间长了点。
“爸,我们回来了!”
进了院子,罗安平就放开秦氏的手,跑进了屋里。
秦氏半路上就将背筐接了过去,这时候放下背筐,贝思甜从里边将东西一个个捡出来。
秦氏进了屋,这一路走过来可真是累坏了,尤其是背个背筐,身边一个小一个弱,大多数都是她背着。
贝思甜虽然也累,不过相对于秦氏好多了,她将东西放下以后,就去西厢柴火房抱柴火去了,抱回来一捆柴火,塞进烧火洞里一把,划着火柴扔进去,忙拉动两下风箱。
烧火洞里的火立马着了起来。
她以前虽然也下厨,不过都有人打下手,没有自己拉过风箱,刚开始接手做饭的时候,折腾两次才点着。
贝思甜炖了个白菜,快熟了的时候,将挂在房梁上的干粮拿下来放在锅架子上,重新盖上锅盖,这样一会连同干粮一起吃。
锅里焖了会,贝思甜放上炕桌,就出去端菜了,一个小盆装了满满的炖白菜,还有一小碗的熟咸菜,一人一个窝窝头,中午饭就这么对付过去了。
“老婆子,你没买褂子?”罗安国卷着烟卷问道。
“买啥买,这身不是还挺好的吗。”秦氏手里掐着辫子。
他手里的烟叶子是今天秦氏新买的,本来还挺高兴,一听这话,卷烟的动作一顿。
秦氏身上这身褂子已经穿了五年,缝缝补补的,早就没有了原先的模样,罗安国一直说让她买一件新的,她一直都没买。
一旁跟着一起掐辫子的贝思甜也是一顿,秦氏给罗安国买了烟叶子,给罗安平买了一条新裤子,给她买了彩线、黄纸和墨,却独独没有给自己买一点东西!
贝思甜心里复杂起来,以前从来没有因为柴米油盐的事情烦恼过,就算是双十年华以后跟着师父游历,以玄医的身份地位,也是财源滚滚,即便因为师父的怪脾气,两个人一开始总是捉襟见肘,但是后来在贝思甜的经营下,还是有不少积蓄,足够两个人住上等客栈,吃各色极品菜色!
像现在,秦氏操持一大家子,谁都算计到了,却漏了自己,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打算给自己买。
贝思甜顿了一下,就开始继续掐辫子,想要过得好,她要尽快恢复身体才行。
而恢复身体,也是需要钱的!
贝思甜将第一个挣钱的目标放在了宝娘秀坊。
罗二家原本也没多少地,就房后头那点菜园子,以前都是靠着罗安国上山打猎挣口吃食的,后来就靠着那五六只羊,以及秦氏的手艺。
到最后秦氏的手艺也不行了,贝思甜也闹了这么一回灾,家里就更是揭不开锅了,两个月没赶集,连点零花钱都没有,这一家四口,吃了两个多月的熟咸菜。
这些贝思甜都知道,这一次秦氏总共卖了八块五,算是比较多的了,这些东西买完,只剩下两毛钱,家里又一点钱没有了。
“娘,宝娘秀坊在哪啊?”贝思甜问道。
“镇子上呢,咋了啊?”秦氏将鞋底子拉远距离眯着眼睛瞅了瞅,又拿到跟前继续纳。
“没事,我想做点活去宝娘秀坊卖,听说那给的价格高一些。”贝思甜道。
秦氏放下鞋底子,连朝着她的方向,虽然没有聚焦,不过确实是在看着她。
“去宝娘秀坊卖活儿?不是我打击你,你手艺确实还不错,不过想要卖到宝娘秀坊还是差了点,那的要求可是高的很!”秦氏说完,又开始继续纳鞋底子。
贝思甜没将双面绣的帕子拿出来,不是她有意瞒着,而是再怎么厚积薄发,也没有可能一下子就什么都会的,尤其是精,可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贝思甜道。
秦氏见她不撞南墙不回头,也不再多说,就将宝娘秀坊的地址告诉了她。
贝思甜准备进镇子一趟。
她没有钱,也不想再跟秦氏要钱,所以准备走着去,这一趟大概有十来里地的样子,早点走,中午之前怎么也到了。
这还是因为她身体弱,以前这点路,小跑着也就一个小时,不过这十来里的路都是山路,不太好走。
贝思甜第二天一早就走了,秦氏想将那两毛钱给了她,让她找辆驴车,她没要。
贝思甜六点就从家出来,在原主的记忆当中,秦氏带着她去过一次,印象有些模糊了,不过有点印象,总比没有强。
山路上也不是全然没有人,虽然也是条土路,不过因为去青州镇要近一些,不少人会选择这条路。
这条路比大埝那条路近了五六里地,周围村里不富裕的,一般都不会选择走大埝。
这条路上看的最多的是自行车,贝思甜一直觉得很新奇,两个轱辘的车,需要一定的平衡感才能骑上去,她看见村里有些小孩子,就骑着大梁车在村里转悠,一条腿从中间那三角形中穿过去,半边身子都歪着,都不知道怎么掌握平衡的。
路上穿行的都是大梁车,和贝思甜一样徒步的也大有人在,所以她这一路上倒也没觉得太冷清。
正走着,后边起了一点点的骚动,贝思甜耳聪目明的,有点动静就听见了,回头看去,就看到一辆驴车冲了过来,上边的人一边狠命拉着缰绳,一般喊道:“让开!快让开!”
贝思甜回头的功夫,那驴已经跑到很近了,而且直直就向着她冲过来,她一惊,很想向一旁躲开,但是身体却根本跟不上大脑,只能眼看着驴车冲过来。
第22章 狗眼看人低
贝思甜大惊失色,身体竟然僵在原地动弹不得,她心里又是气又是怕,气原主这身体太不顶用,怕刚刚活过来便又死了。
拉着缰绳的那人见贝思甜吓得动弹不得,眼看着驴冲了过去,他双手狠狠一扯,整头驴竟然想一旁歪去,身体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滑出去三四米,连带着后边的挂车也倾倒,那人一个鱼跃从车上跳了下来。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际,贝思甜反应是反应过来了,可因为身体上的不得力,真真是让她心惊胆战,吓出一身冷汗。
“姑娘,你没事吧?”
赶车的那人走过来,同样是惊魂未定,刚刚若是撞到人,可就麻烦了!
贝思甜摇了摇头,却没说话,惨白的脸已经说明了一切。
“真是对不住,这驴不好驯,姑娘如果有哪里不妥当,跟我说,我这就带你去医院。”这人声音倒是好听,而且语气沉着冷静,莫名让人心安。
贝思甜稍稍稳定了下心神,抬起头来,这人生的十分高大,长得不算出奇,鼻子下方有两撇小胡子,三十来岁的样子,此刻正皱着眉头说话。
“没事。”贝思甜说着,深吸了口气,压下心头的惊悸。
“姑娘这是要去青州镇?我也正要去那里,我可以带你一路。”那人见贝思甜没有趁机讹上他,反而干脆的很,对她有了点好感。
“不必了,我没事,你走吧。”两句话的功夫,贝思甜已经镇定下来,她这副身体孱弱,也没了前世的大力,哪里敢随便上陌生人的车。
那人看出贝思甜有顾虑,也不好再多劝,给她留了一个地址,告诉她如果有不舒服的地方,可以尽管去找他!
贝思甜心里有些好笑,这人倒是实诚,就不怕被人讹上吗!
那头驴摔得七晕八素,在那人两鞭子之下,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倒是老实了许多,拉着车慢悠悠地走了。
贝思甜也赶过驴车,看得出这是头倔驴,属于那种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打的狠了还会抽风的类型,难怪会疯跑。
贝思甜又走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来到青州镇。
镇子上随处可见拖拉机和三马子,驴车马车在这里都算是比较落后的,贝思甜甚至看到了汽车,这个她在原主的记忆里见过,一直很想看一看。
这些现代化的乘车工具,的确比她那里要高级的多,速度快还稳当,也没有颠沛的疲惫感!
镇子上有专门的商铺,各个种类的都有,随时都可以买卖,不用赶在某个时间段,方便的很。
这边的马路虽然是柏油路,不过道路两边都是土路,一过车一样会带起很多的土,贝思甜走路都远离马路,不然回去就成土人了。
她按照秦氏给的地址找到了宝娘绣坊,这里是一条商业街,各式各样的店铺都有,宝娘绣坊在商业街地段相对不错的地方,周围也都是一些绣坊。
贝思甜看出来进去的人不少,抬腿走了进去。
这件绣坊倒是不小,进来的这个大屋挂着各式各样的绣品,大件的床单被罩,小的鞋袜枕巾手帕,还有一些专门用来展示绣工的屏风。
一扇方形的‘花开三月燕儿来’的屏风竖在南墙边,上边桃花俏枝头,燕儿摆双尾的景致绣的很美!
另外一幅则是圆形的锦绣牡丹,上边一共有六朵硕大的牡丹花,层层叠叠,颜色各异,端的美艳无比!
贝思甜发觉这边的人很喜欢大朵大朵的牡丹花,的确是很好看的一种花,包括在家里,东屋和西屋的墙上都贴着美人牡丹,惟妙惟肖!
后来她才知道,牡丹是国花,也是应这个年代的喜好。
“想买点什么?”柜台后边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抬起脑袋来,上下打量贝思甜一番,开口问道。
那人眼中毫不掩饰地鄙夷,一看这丫头就是村儿里来的,穿的破破烂烂的,身上的衣服旧的都没法要了,肯定没钱买东西,也不知道进来干啥的。
“听说你们这里收绣品,我是来……”
“去去去,我们早就不收了,该去哪去哪!”那女人不等贝思甜说完,便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像是赶苍蝇一样赶着贝思甜。
这么一个穷酸能卖什么绣品,无非是看着她们宝娘绣坊给的利润高,这才像是野狗闻到了肉味,全都跑过来了,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还跑来这里卖绣品?!
贝思甜被她打断话,心里有些不悦,不过再看她的态度,反倒不生气了,这种狗眼看人低的人到哪都有,若是她总是生气,可真是生不过来的气。
跟在师父身边,看的最多的就是他气定神闲的样子,贝思甜自然也将这份气定神闲学了个八九成!
“一个服务员,权利倒是不小。”贝思甜淡淡地说道。
如果宝娘绣坊的店家也是这个态度,她就不再这里卖了,总归她的手艺并不缺去处,甚至如果真的让她生气了,她就大力支持旁边的绣坊,以她的手艺,想要挤垮宝娘绣坊,也不是不可能!
当然,这是下下策,她现在没有精力去干这些没意义的事情。
“哪来的村儿里野丫头,我说不收就不收,赶紧滚!”那女人几乎受不住挑衅,一激就怒了,跳起来大骂。
“秀玲!”
一个声音从门帘后头传来,秀玲一听这声音,顿时住了嘴,站在那狠狠瞪着贝思甜。
门帘掀起,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从里边走了出来,这女人将头发在脑后扎起,杏眼小嘴,长得倒是不错,脸上还有些淡妆,上边穿着带领的黄色褂子,下边穿着一条喇叭口的牛仔裤,蹬着一双高跟小皮鞋。
这一身装扮和柜台后边那个女人一比较,算的上很时髦了,虽然贝思甜有些审美无能。
“来者是客,好好跟人家说话。”这女人看样子就是老板,她说话温吞吞的,不急不躁,徐徐道来,很容易带的周围人的节奏也慢下来。
这女人说完,便看向贝思甜,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这位姑娘,我们宝娘绣坊一直都在收绣活绣品,不过我们的要求很高的。”
第23章 双面绣(加更)
秀玲杵着下巴冷眼看着贝思甜,每天都有这样的人来卖自己的绣品,要不是对自己盲目自信的,要不就是想看看能不能蒙混过去,混个三花俩枣的。
天天都有,换做谁都烦!
宝娘绣坊每天都要应付很多类似的人,张宝丽也习惯了,不过这里边也有一些手艺真是不错的,能够发现一两个,也能合作一下,所以她对这些人向来还算客气。
“不知道姑娘卖的是什么?”张宝丽问道,有时候从对方卖的东西上,也能大致猜出一些水准。
“手绢。”贝思甜说着,准备拿出贴身放着的帕子。
张宝丽一听又是手绢,脸上也没什么失望的神色,只不过语气淡了一些。
“手绢的话,我们绣坊就不收了,我们有专门的绣娘来绣手绢。”
在手绢上绣活的,一般都是练手的。
拿练手的货色来她们宝娘绣坊卖,这不是侮辱她们的店面吗!
张宝丽说完,就打算进屋了,她的态度表明了,秀玲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等一下,老板不如先看了再做决定。”贝思甜淡淡地说道。
张宝丽顿了一下,这姑娘看着貌不惊人,眼睛倒是明亮的可以,不过这自信的模样,到底是太年轻了!
见贝思甜一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态度,张宝丽担心秀玲脾气大,到时候两个人骂起来,让周围的绣坊看了热闹。
这种事以前不是没发生过,对此张宝丽也是头疼的很。
“你拿出来吧。”张宝丽神色淡淡的。
贝思甜将手绢拿出来。
张宝丽一看那手绢的材质就是那种一毛钱五六块的,手艺好的,谁用这种料子绣?
她当即皱了眉头。
贝思甜不疾不徐地将手帕摊开,展在张宝丽面前。
张宝丽的眉头来不及舒展开,就露出些许的意外,呦,绣的不错嘛!
她从贝思甜的手里接过手帕,摊在手里,才发觉何止是绣的不错,针线之间绣的齐整,颜色过度也十分自然,找不到稍微大一点的针脚,每一针好似都丈量过一般,恰到好处!
尤其是拿远一点看,上边的月季开的正盛,竟好似真的一样,一旁那朵花苞也好似随时要开放,配上绿叶,十分漂亮!
“这是你绣的?”张宝丽惊奇地问道,重新打量了贝思甜一番。
这姑娘骨瘦如柴的,面色蜡黄,一看家里条件就不怎么样,估计也就能吃饱,整个人跟干扁柴火似的!
“是我绣的。”贝思甜道。
“绣的真是不错!这几块手绢我要了,你开个价吧。”张宝丽也痛快。
贝思甜一笑,道:“先别急着开价,老板先看看后边。”
张宝丽一怔,后边?后边能有什么!
她翻过手绢,双手一抖,眼睛陡然间睁大,“这是……”
说了两个字,她忽然将双手一合,将手绢捂在掌心当中,轻声对贝思甜说道:“这一路挺辛苦吧,屋里喝口水,咱们也好仔细谈!”
贝思甜点点头,跟着她进了里间。
门帘后头是个走廊,比较窄,过去之后是三四间房子,看样子张宝丽是住在这里的。
张宝丽带着她进了第三间屋子,里边同样有不少的绣品,还有做活时的撑子,大大小小都有,看样子是她自己做活的地方。
“这是……双面绣?!”
张宝丽似是不敢置信,拿着这块手绢翻来覆去地看,最后终于确定,这真的是双面绣工艺!
确定了这是双面绣,她脸上的神情又有些扭曲,这么好的工艺,居然用在这种手绢上,真是糟蹋手艺!
“一共五块手帕,都是双面绣,我也不懂这边的行情,老板给开个价吧。”贝思甜没有盲目的要价。
张宝丽又将她手里的另外四块都拿了过来,果然五块都是双面绣,而且看手艺,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她拿着五块手绢纠结了半天,眉头几乎拧成了一个疙瘩,最后犹豫地开了口:“双面绣的工艺是真的顶好,不过、不过你这怎么用在了这种手绢上,这种布料是最差的!这样我实在没法给你高价,你看这样好吧,我看你来一趟也不容易,一块手绢我给你两块钱,你要知道的,这种材质的手绢,我收了买的人也不多……”
贝思甜面上不显,心里却是十分喜悦,她一开始还想卖五毛钱一块,没想到居然给两块钱!
张宝丽见她不说话,以为她不满意,咬了咬牙,道:“两块五一块,真的不能再多了,我这也是真心诚意地想跟你合作!”
“行,老板痛快,我也不废话了,以后有绣品,我还来宝娘绣坊。”贝思甜知道她说的不假,当即点头答应下来。
张宝丽一听这话,顿时喜笑眉开,“姑娘,我痴长你几岁,喊你一声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哪个村的?以前咋没见过你呢?”
以后长期合作,贝思甜也没打算隐瞒什么,说道:“靠山村的,我叫贝思甜,宝丽姐可以叫我小甜儿。”
“这名字真好听!你爹一定是个文化人儿!”张宝丽笑着,掏出一张十元的,掏出一张两元的和一张五毛的。
“宝丽姐,能给我换成两块钱一张的吗?”贝思甜说道。
村里头基本上毛票比较多,十元十元的都少见,拿回去估计都找不开。
这点小小的要求张宝丽自是满足,给她拿了六张两块的,一张五毛的。
“妹子,我这里有一些材质不错的布料,我便宜卖给你,你绣好了再卖给我?”张宝丽对那手绢的材质耿耿于怀。
“双面绣耗神,我暂时只绣小件的东西。”贝思甜可没有那么多的精力花费在绣活上。
张宝丽也不失望,能够得到双面绣的工艺,就已经走了大运了,说不准她能借着这小姑娘的手,离开这破地方,重新回到城里!
宝娘绣坊是家族制的,她在家里头得罪了人,就被分派到了这里,如果没有际遇,恐怕这辈子都要待在这边了。
但是贝思甜的出现,给了她希望!
她务必要先将贝思甜拉拢住!
第24章 肉包子
五块手帕一共买了十二块五,这个价格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不少了,毕竟那手帕的材质贝思甜也是极为看不上的,这十二块五卖的全是双面绣的工艺!
其实若不是手帕的材质拉低了整体水平,一块手帕的价格说不定还会再高上一些。
贝思甜心里有了大致的估价,便准备回去了,现在有了好多种彩线,她能绣的花样子也就多了起来,一些繁复的花样子自然价格也会高。
不过手帕的使用价值到底还是太低了,她考虑绣些枕巾之类的,被罩床单就不考虑了,那个太耗神,她现在主要是为了调养身体,恢复精气神,不能本末倒置。
贝思甜看了看日头,已经晌午,她在商业街上转了转,这边没有卖吃的的,她打听了一下,离开商业街五六十米的地方有个小吃街,那边什么都有。
她准备吃点东西再回去,不然饿着肚子,她是走不了十来里地的。
贝思甜来到这个地方,还没有正经的吃过什么东西,每一个地方的美食都是不尽相同的,她本身也是个好吃的,尤其是上辈子吃遍了大江南北,对吃食的要求很高,只是目前没有这个条件而已!
贝思甜来到小吃街,这个时间段人很多,门口有热气腾腾的包子馒头,都是大白面的,大概是这副身体很久没吃过白面,看见白面馒头居然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贝思甜心里苦笑,真是太丢脸了,她快步离开了馒头铺。
馒头一毛钱四个,包子一毛钱一个,贝思甜买了两个肉馅白面包子。
贝思甜手里捧着油纸包,一边走一边吃一边看,她注意的不仅是美食的做法,还有后台用的调料。
那些玻璃的瓶瓶罐罐十分吸引贝思甜,里边装着的应该是各式各样的调料,看样子比她们那里种类还要多!
贝思甜路过一家卤味豆腐门前,汤汁很浓,豆腐像是沾了酱汁,颜色虽然一般,但是香味很浓!
贝思甜皱皱眉头,这有些口重,她也不是接受不了,不过这副身体可暂时接受不了味道太浓郁的东西。
贝思甜转了一圈,发现有不少吃食,不过馒头铺还是占据了大半部分,没什么稀奇的,她也不再逗留,转身向来路走去。
走过一躺熟悉了,贝思甜回去的时候比去的时候要快上二十多分钟。
到家的时候三点多,秦氏和罗安国以及罗安平还在睡晌觉,一会等到四点来钟,罗安平就要起来去放羊了。
今天她打算和罗安平一起去放羊,亲眼看看这座山上都有些什么好东西!
回来没多会,秦氏等人陆续醒了过来。
“找着地方没?”秦氏问道。
贝思甜笑盈盈地拿出两块钱两毛钱来,不是她不肯多拿,而是拿多了太糟怀疑了,秦氏可是知道她绣的是手帕的。
“幸不辱命,得了宝娘绣坊老板的赏识,总共卖了三块钱。”
贝思甜说完,秦氏和罗安国就瞠大了眼睛。
“卖了多少?”秦氏惊声问道,随即忙压低了声音,从贝思甜手里拿过那张绿色的票子,递到罗安国跟前。
“当家的,你看看这是真的不?”
罗安国拿过去,抖了抖,点头道:“真的。”
秦氏真是吃惊了,贝思甜去了趟宝娘绣坊,不但真的卖出去了,还卖了两块钱的高价!
贝思甜看见他们的样子,心道没都拿出来就对了,两块钱就让他们吃惊成这个样子,如果真的一下拿出十块钱来,肯定是会被怀疑的。
贝思甜拿出钱以后,又从左右的褂子兜里掏出六个肉包子,说道:“一毛钱一个,有点凉了,晚上的时候放锅里热一热。”
罗安平一看到那肉包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别说肉包子,就是白面馒头他都好久没吃过了!
贝思甜将六个包子放在菜篮子里,挂在了房梁上,虽然家里不养猫了,但是还有老鼠,让老鼠进去啃一顿,恶心不说,这粮食可是都浪费了。
“平安,一会我给你一块去放羊。”贝思甜说道。
罗安平仰着脑袋看着菜篮子,咽了咽口水,不怪他没出息,实在是肉包子太吸引人了。
“行啊,姐,真想赶紧到晚上!”
贝思甜笑了,“你想吃,以后姐挣了钱还给你买。”
“真的?”
“真的。”
听着外屋一大一小的对话,东屋秦氏和罗安国拿着一张两块的,心里头还是吃惊着,这出去一趟就两块钱,这还是手绢,要是绣个其他的不是更挣钱吗?
怪不得杜春梅那死婆子那么逼着小甜儿!
“老婆子……”
“我知道你要说啥。”秦氏瞪了他一眼,“咱不能跟杜扒皮一样,不给自己积德,总得给下边的人积德!”
罗安国也是这个意思,两口子低声说这话,贝思甜已经和罗安平赶着羊出去了。
“姐,咱们去哪放?”罗安平仰着脑袋问道。
以前都是贝思甜去放羊的,去的都是山上,这两个月罗安平才接手,因为年纪小也不敢再去山上,就去村后头那块空地,那边紧邻着山,不用担心把庄稼给祸祸了。
现在贝思甜跟着一起去,是不是还去山上?
贝思甜微怔,这才想起这么一码事,立刻说道:“去山上放。”
罗安平高兴地应了一声,秦氏是不允许他一个人上山的,要是有贝思甜带着,他就可以上去玩。
一大一小刚出村,迎面便看见两个七八岁的半大小子,他们看见这俩人,相互看了一眼,驻足在原地做着鬼脸高喊起来。
“小寡妇,小黑鬼,有个哥哥是土匪……”
罗安平一听顿时气的涨红了脸,冲着他们吼道:“我哥哥不是土匪!”
“你哥哥不是土匪,但你哥哥是叛徒!我娘说了,叛徒比土匪还可恨!”
“你娘怎么知道叛徒比土匪还可恨?”贝思甜开口问道。
那小子被问的一愣,下意识说道:“我娘就是知道!”
“这么说,你娘经历过土匪了?你回去问问你娘是不是这么回事,不然我可不信你说的话。”贝思甜道。
第25章 经历过土匪
小孩子不懂事,大人不能不懂事,不管是真是假,这种事本就应该避讳小孩子,他们不但不避讳,反而如此教导孩子!
‘经历过土匪’这种事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可不是好事,小孩子不懂,大人懂,经历过土匪的女人,有几个是清白的!
贝思甜就是要让这孩子他娘窝火还没地方撒去,话是自己说出来的,自己就要承担一些后果。
那孩子一脸懵地站在原地,他娘经历没经历过土匪呢,应该经历过吧,不然怎么知道叛徒比土匪更可恨?
贝思甜带着罗安平走过两个孩子身边的时候,目光微微冷凝,两个小子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小寡妇这么冷锐的目光,吓了一跳,忙小跑着走了。
小寡妇怎么变了个人似的,以前他们朝她扔石头她都不敢回嘴!
小石头赶忙回家了,进了门他就喊了声娘。
“娘,我刚才在村口碰见小寡妇和小黑鬼了!”
“碰见就碰见呗,嚷嚷啥。”石头娘捋了捋头发,粗糙黝黑的脸上带着笑,嘴里哼着曲儿
“娘,你经历过土匪吗?”小石头歪着脑袋问道。
石头娘的曲儿戛然而止,扭头道:“你说啥?”
“娘你经历过土匪吗?”小石头于是又问了一遍。
石头娘脸瞬间涨红,脸上的神情拧巴在一起,配上黝黑粗糙的脸,显得有些狰狞。
“死崽子,你胡说八道啥呢!有这么说你娘的吗!你个王八羔子,一天不揍你,你就要上房揭瓦了是吧!我揍死你!”石头娘大怒,拽着小石头的胳膊一顿胖揍。
小石头一脸懵逼,被打的嗷嗷叫唤却不知道为啥,一边哭一边喊道:“别打我娘!别打我!是你自己说的叛徒比土匪可恨,那你肯定经历过土匪了……嗷呜!别打了!”
石头娘一听,揍得更狠了,农村妇女别的没有,就一身力气,揍得小石头哭爹喊娘的。
这么一闹腾,前后左右差不多都是一墙之隔,全都听见动静,听见小石头哭喊的话之后,差点没笑喷了!
自此,石头娘‘经历过土匪’的事情就传遍了,幸好石头爹不是个耳根子软的,就算这样,也给气了个半死,脑袋上被传绿了,虽然不是真绿,可对石头娘也没个好脸色。
对此一无所知的一大一小已经赶着羊上了山,贝思甜虽然身体上很疲惫,但是精神很亢奋,一上山就深深吸了口气,好像闻到了不少好东西的味道!
“姐,我哥真是叛徒吗?”罗安平闷闷地问道。
从他懂事开始,村里大人孩子就这么说,说他哥是叛徒,战场上投降了。
罗二家自从这件事以后,就成了村里的污点,就是村主任对他们都没个好脸色,自那以后,秦氏的脾气就暴躁起来,眉心的‘川’字也是那时候开始形成的。
“是不是真的,我们现在也指望不上一个不在的人,平安,这个家以后还是要靠你的。”贝思甜道。
她也没见过罗旭东,也不好做出评价,将来她也没打算留在这个家里,至少也打算也媳妇的身份留在这个家里,等她带富了这个家,她或许会和上辈子一样,去大江南北游历一番。
“平安!平安!”
不远处,一个五六岁的小子正挥着手,扯着嗓子喊罗安平。
罗安平听见声抬起头来,原本还有些闷闷不乐的脸上露出了笑脸,转头对贝思甜说道:“姐,我去挖点曲麻菜和马荠菜!”
“去吧,多挖点马荠菜!别走远了!”贝思甜笑道。
马荠菜用蒜凉拌非常可口,还有清热解毒的作用。
“好嘞!”罗安平跑掉了。
到底是个孩子,烦心事虽有,但也有限。
那边的孩子身边跟着一个女孩子,正好奇地看着她,看年岁应该比她小了一两岁,通过原主的记忆了解,这人是村东头木匠刘的闺女春雨,小的是她弟弟,木匠刘的小儿子春材。
现在虽然计划生育,但是对于农村人来说,生孩子是传宗接代的大事,怎么可能只有一个!
家家户户都偷着生,弄得村委会也没办法,不给上户口就闹腾。
刘春雨虽然没和原主说过话,但也没欺负过原主,所以贝思甜对她点点头,就继续放羊了。
刘春雨似是没想到贝思甜会和她主动打招呼,愣了一下,村里不少人说贝思甜变了,难道是真的?
这么想着,她也没好意思过去打招呼。
将羊赶到山坡上,贝思甜就不用再管了,她在附近溜达着,这边坡度缓,所以一般都被人叫做北坡,这边不但适合放羊,还有很多的野菜药材。
虽然不是什么上等药材,但是一些止血的,治疗风寒感冒的遍地都是,比野菜还多!
贝思甜见状十分欣喜,随手采了几颗止血的,到时候制成粉,有个磕磕碰碰的时候,也能用得上。
另外她还采了一些清热解毒的,不是野菜,是草药,虽然有些野菜也有这种功效,但见效甚微,所以是有很大区别的。
现在虽然除暑了,但晚立秋热死牛,天气依然热的很!
山坡上就有这么多药材,贝思甜对这大山更有兴趣了,那些人迹少的地方,说不定还有宝贝呢!
说一千道一万,要先把身体调理好才能去做想做的事,她收回目光,看着不远处一边挖野菜一边玩的罗安平,嘴角弯弯。
贝思甜闲着也是闲着,干脆也找起了野味,她的目光是树根地下的蘑菇,这边基本上没有毒蘑菇,都是能吃的。
“咦?”贝思甜忽然蹲下身子,将一个奇怪的蘑菇摘出来,这蘑菇像是顶着一个马蜂窝,又像是羊肚,有半个巴掌大小。
贝思甜心里一喜,环视一周,发现周围有不少这种蘑菇。
这种蘑菇名叫羊肚菌,是比较珍惜的食用菌和药用菌,属于脾胃经,有补肾、补脑、提神的作用,她眼下最急的就是恢复精气神,这无疑是一种上好的药材!
贝思甜欣喜之余,立刻着手收集起来。
远处的刘春雨见状吃了一惊,忙高声喊道:“别摘那个,那个不能吃!”
第26章 吃蘑菇会撞客
贝思甜手一顿,抬头看向刘春雨,问道:“你在和我说话吗?”
刘春雨张着嘴看着她,那意思是,不和你说和谁说,只有你在摘那蘑菇!
“为什么不能吃?”贝思甜歪头问道,看这姑娘的模样不像是在瞎说,总该有个缘由的。
刘春雨其实是和贝思甜一块长大的,在她小时候两个人还在一起玩,后来她有了后娘,两个人接触就渐渐少了,再后来,贝思甜见着谁都不说话,两个人又都长大了,这才生分了。
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刘春雨很是同情贝思甜,她有疼她的娘,贝思甜却没有。
这还是贝思甜成了罗家媳妇后,她们说的第一句话。
“不能吃的,这蘑菇是山火之后长出来的,长辈们说吃了会中邪!”刘春雨郑重其事地说道。
贝思甜一怔,随即哈哈笑起来,羊肚菌可不就是生长在山火之后吗,山火过后的两三年是长势最好的时候,之后每过一年数量都会减少,要不怎么会说珍贵呢!
这北坡几年前是有山火,但是没烧成灾,被村里合众给扑灭了,那之后,北坡就钻出了这种蘑菇,所以大家都认为不吉祥。
毕竟那场山火是有缘由的,那可是一尸两命,这蘑菇这时候长出来,一定带着怨气,所以老人们都告诫下边,不允许采摘这种蘑菇,吃了会撞客!
刘春雨皱着眉头看贝思甜大笑,她又没说错,这人怎么回事,以前一句话不说,现在又莫名其妙的笑!
贝思甜是没忍住,笑了几声忙收了声,对方一片好意,她不能枉顾。
“谢谢你,不过这蘑菇吃了没事,反而对身体有好处,我看过我爸的图鉴,上边就这么说的。”贝思甜煞有其事地说道。
贝思甜的父亲是干什么的,村里人都知道,以前他父亲是村里的大夫,后来人没了,杨五郎才接替了村大夫,不过论水平远远不如贝思甜的父亲。
刘春雨一听垂眸看了她手里的羊肚菌一样,犹豫片刻还是摇摇头,“还是别吃了,万一要是撞客了怎么办。”
贝思甜当然不可能扔掉这么珍贵的东西,她笑了笑,也不再多劝,只是说没事。
刘春雨见她执意要采摘,跺了跺脚,说了句不管你了,就走掉了。
六点多钟,刘春雨准备带着弟弟回去做饭了,看了贝思甜一眼,犹豫着是不是要说个话。
今天虽然就交流了几句,但是她好像见到了小时候的贝思甜,爱说爱笑,一点也不沉闷。
“你也回家啊?我也准备回去了,平安,走了!”贝思甜主动和她说了话。
刘春雨忙笑着点了点头。
罗安平一听回家,嗖嗖就跑了回来,眼睛亮亮的,回家就可以吃肉包子了!
贝思甜摸摸他的头,赶着羊回去了。
到家里的时候,秦氏正在抱柴火生火,见她俩回来了,问道:“晚上吃啥?”
现在贝思甜在吃上可有注意了,连秦氏不知不觉间都开始询问她。
“炒个豆芽,在凉拌一盘子马荠菜!”贝思甜顺势接过了铲子。
秦氏点点头,看见罗安平就在一边站着,皱眉道:“写字去。”
罗安平一瘪嘴,进了东屋。
两个菜十来分钟就弄好了,将包子放在锅架子上热着,进了屋,看见罗安平早早就将炕桌放好,坐在一边准备吃饭了。
贝思甜出去将包在和两个窝头捡在篦子上端了进去,秦氏将两个菜端了进去,一家四口就开始吃饭了。
罗安国眼看着那肉包子却迟迟不伸手,眼睛一直瞄着罗安国,贝思甜笑了笑,看来罗安国没有放松对罗安平的教育,也不是全然放弃了希望。
贝思甜知道罗安平心急,将两个肉包子夹在罗安国的碗里,又将两个肉包子放在秦氏碗里,这才对罗安平说道:“吃吧!”
罗安平哪里还客气,夹起一个就塞进嘴里大半!
“你的呢?”罗安国将最后一口烟卷吸没了,抬头问道。
“我在镇上就吃过了。”贝思甜道,见秦氏也望着她,又说道:“所以才拿回来两块两毛钱。”
罗安国点点头,将碗里的包子夹回去一个,“我一个就够。”
贝思甜心里一暖,不好拒绝他的好意,埋头吃起来,以后挣多了钱,可以再买,不,到时候自己做!
秦氏和罗安国也是好久都没吃过白面了,更别提白面的肉包子,吃的也都是极香,这比肉渣子还好吃呢!
中午的时候秦氏就把那一大块肥肉耗出油了,剩下的肉渣子就当做荤菜,不过因为晚上这顿有肉包子,她就没端上了,这样也算好几顿都有荤菜了。
耗的油都保存起来,以后用来炒菜,农村的食用油基本上都是这么来的,省钱!
晚上的时候,贝思甜掐了会辫子,就催着秦氏去睡觉了,眼睛怎么瞎的,就是这么瞎的!
秦氏倒也没说什么,反正距离下一次集还有一个月,她也不着急。
村里人一般都醒得早,醒的晚就被称为懒汉懒婆娘,影响自己不说,还影响下边儿女找对象。
贝思甜醒过来之后,就将昨天采摘回来的羊肚菌泡上,中午准备做一个肉片炒羊肚菌,再做一个菌汤!
山上还那么多,吃一段时间,再配上其他的食材药材,这一家人的身体都会有所改善!
不过吃这羊肚菌,还要跟秦氏和罗安国打招呼,昨天回来的时候罗安平也说这不能吃。
她依然用的是那个便宜爹的说辞,说是看过相关的图谱,罗安国对贝德旺还是很信服的,不仅因为他救回了他的命,还因为他没让自己完全摊在炕上,要不然更麻烦!
所以虽然秦氏不乐意,不过当家的同意了,她还是让贝思甜做了。
吃蘑菇就撞客的说法她不信,就是觉得吃了也许不好。
上午绣了点绣活,用的是从宝娘绣坊买回来的手帕和枕巾,材质自是没话说,既然是要双面绣,张宝丽自然给她最好的,而且都是以成本价格给她的,就是希望能拉拢住她。
到了中午,贝思甜在肉片炒羊肚菌里放了两个家里中的辣椒炒了一下,屋里顿时弥漫着一股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