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三十一章 万万不敢将这个宝贝随便带出来
赵天赐不敢带药女同行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药女很珍贵。
确切点说,是制作药女的药材珍贵。
其实他们的父皇没有和他们说实话,不是某种药材珍贵,而是火灵狐的血珍贵。
宫里头的那只火灵狐,就算每一年只敢取它一滴血,它也是病怏怏的,奄奄一息的样子。
当今皇上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大约知道是因为取了它的血的缘故。
所以,这十年来,皇上怕它死了,已改为每两年取它一滴血。
也就是说,火灵狐的血除了用来制作药女吃的药丸,再不敢拿来作其他用途。
而制作一个药女所用的药丸,最起码需要六滴血。
这件机密事,皇上是不会和太子三皇子说的,因为他还不知道,他们谁会有能力接任他的皇位。
这个秘密,以及藏火灵狐的地方,还有制作药女的方法,只能是下一任皇帝才能知道。
项山上出现的火灵狐,历代皇帝都没有放弃过捕捉,只是派了人去,徒劳无功罢了。
当今皇上也没有例外,他派来的人,现在也还在项山上。
这次太子和三皇子,还有萧三郎,同时带了手下去捕捉火灵狐,皇上是知道的。
他并没有阻挡他们。
越多有本事的人去捕捉火灵狐,火灵狐便越有可能被捉到。
皇上相信,无论是谁捉到火灵狐,火灵狐最终都会归于他们赵家。
他已经决定,这一次太子和三皇子谁捉到火灵狐,谁就会是下一任的皇帝。
如果是被萧三郎捉住,那么,太子和三皇子谁争取到了萧三郎的支持,谁就会接任皇位。
要是被皇上的人幸运捉到,那么就顺应天命,让太子继位。
太子好不好运,一半由天,一半由他自己。
这个秘密,太子和三皇子同样不知道。
他们不知道的还有,要是一直捉不到火灵狐,估计阴阳神功会绝迹,他们赵家的天下,也可能会守不住了。
要是捉到火灵狐就好了,他们赵家就肯定还能统治天下几百年,也还能控制萧家几百年,为他们赵家之用。
因为一只火灵狐,可以取用它的血几百年,就像宫里头的那只,几百年后才会虚弱到那个样子。
不过,皇上也知道,火灵狐不是那么好捉的。
当他知道三皇子还保持着处子之身,还有希望不用药女,就可以治好古怪病症,他又有了新的期待。
但也不排除三皇子会随着年龄增加而失败,所以,皇上并没有马上就支持三皇子。
对于太子和三皇子,他还在观望中。
赵天赐虽然不知道是火灵狐的血珍贵,但他知道药女是真的珍贵。
这从他的父皇只有一名药女,一直没换过,而且对年老色衰的药女,也很宝贝的这件事上,他就清楚明白了,他的父皇并没有骗他。
赵天赐是担心万一药女有了不测,他起码就要等待六年,受六年折磨。
而且,还要看他父皇给不给。
有可能他的父皇干脆就不给他了,让三皇子取代他的位置,也有可能。
所以,赵天辰对药女是很宝贝的,万万不敢将这个宝贝随便带出来。
六百三十二章 不得不要去做
赵天赐没带药女出来,也即将超过一个月没有和药女同房了,他在八月十五那天晚上,就肯定会发病。
所以,他迟早要找女人。
早点找好女人,先适应一下也是好的。
他这次得找一个健壮而且漂亮的女人,能一个晚上承受三次的女人。
这样,他发病时就不用找三个女人那么麻烦了。
因为他用药女之前,发病时已经要用两个女人了,或者是一个女人承受两次也许。
他现在增加了一岁,就需要三次了。
为什么要在二十二岁后才用药女,不宜早也不宜迟,他父皇的解释是,用了药女之后就不能再增加功力了,只会减退。
而二十二岁之后,无论用不用药女,功力也是会减退的。
这个月的七月十五,萧三郎和三皇子都是在项山上度过的,他们的手下分别将女人带上了山。
据他的手下探回来的消息称,给萧三郎带的女人就是一个健壮的女人,萧三郎这个年龄,两次就够。
给三皇子带的女人,是一个娇小的女子,三皇子这个年龄,一个女人一次就行了。
赵天赐有心物色女人,他便和陈宇文在大潭村的村庄里溜达起来。
溜达的结果,还真有一个姑娘入了他的眼,那就是倒霉的艾金莲。
艾金莲是和几个姑娘,去山上砍柴回到村子里的时候,碰见赵天赐的。
在所有姑娘们中,艾金莲挑的柴捆是最大的。
也就是说她肩膀上的柴担子是最重的,但她走在最前面,她的脚步也迈得最轻松。
她嘴里还高声说着话,一路和姑娘们说笑着,数她的笑声最响亮。
见到了迎面而来的赵天赐和陈宇文,她神色如常,神情很淡定。
见有陌生男人挡道,姑娘们都放慢了脚步,艾金莲却不卑不亢的朗声道:“麻烦两位公子爷让一让道。”
她是一点都不畏惧他们,也没有看多一眼他们。
完全没有因为他们是富家公子,而且长得英俊不凡,而对他们另眼相看。
赵天赐嘴角扯出一丝笑意,给她们让了道,他因此记住了艾金莲这个姑娘。
艾金莲身材高大健美,脸蛋儿也是长得不错的,笑起来阳光灿烂。
因为挑着柴刚从山上下来,她的脸蛋红扑扑的,有一种充满了野性的健康美。
而且,她大胆泼辣,不做作的性格,太子也喜欢。
最重要的,她健康的体格,肯定能承受三次。
回到丁香家里,赵天赐便直接将他心里的想法告诉了陈宇文,让陈宇文去给他办这件事。
陈宇文在艾金莲来帮丁香家整理房子的时候,就知道了她是丁香的堂姐,也知道了她是断了一条腿的艾丰书的妹妹。
他不敢和丁香提这件事,他怕丁香会骂他帮着太子为非作歹。
因为他知道太子看上艾金莲,只是看中了她年轻健康的身子,只是因为暂时的陪睡,还有八月十五那天晚上的发泄。
像艾金莲这种姿色的女人,太子离开大潭村的时候,是百分百不会带她一起回京城的。
但是,太子交给他的任务,他又不得不要去做。
六百三十三章 赵大公子肯定满意
晚上的时候,陈宇文找了村里的媒人刘三婆,想让她去艾金莲家提这事。
刘三婆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精明妇人,不高不矮,不肥不瘦,穿着比一般同龄人要花哨一些。
看见陈宇文来找她,她立即的两眼放光,意识到好事临门了。
村里的村民们,这两天都在谈论着,大潭村刮了大风,将三个英俊多金的富家公子刮了过来。
他们和他们的属下,暂时住在了大潭村。
芸娘家和陈村长家得了好处不说,连带着大潭村的村民们家里养的鸡,都不用拿到镇上去卖了。
村民们直接就省了卖鸡的功夫,还卖了好价钱。
村子里的小男孩们也高兴,他们隔天就可以割马草料赚钱。
而且,连抠门的陈文田,给的马草料钱,竟然也提到了一百一十文一篮。
小男孩们都在暗中祈祷,但愿这三个富家公子,可以在大潭村住久一些,他们挣的零花钱就多一些。
刘三婆关心的是,萧公子看上了丁香,那个赵小公子看上了陈淑娟,不知道赵大公子会看上谁?
她在下午的时候,看见了赵大公子和陈宇文在村子里转悠,她就猜测,难道他们正在物色姑娘?
果然,到了晚上,陈宇文就来找她了,她不会两眼放光才怪。
这事陈宇文是单独和她说的:“有一件事想要你帮忙,赵公子想找一个姑娘做妾侍。”
刘三婆按耐不住心里的高兴,连忙满口答应:“行行行!这事找三婆我就对了,保证能够将这事办得妥妥当当!”
这就是一个媒人婆的嘴,言下之意,没有什么是她搞不定的事。
她眼珠转动,接着又故意道:“不过,这做人妾侍名声本就不好听,赵大公子又是京城人氏,将人家的闺女带走,十年八年都可能回不了一次娘家,等于是卖了闺女啊……”
陈宇文明白她的意思,打断了她的话告诉她:“这个你放心,赵公子会给一笔可观的聘金。”
就算卖女儿又如何,能用银子解决的,就肯定不是难题。
刘三婆呵呵笑道:“不知道赵公子可以给多少?说个数出来,这事就好办得多!”
陈宇文自作主张比出了三个手指头:“三千两银子。”
三千两银子其实不多,但对于大山脚下的农家来说,就是个大数目,他们也许一家人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银子。
在他们大石镇,通常买卖一个姑娘,再漂亮的也就是五百两银子左右。
他之所以给这么多,就是想艾金莲的爹娘没法拒绝这件事。
因为他知道,太子是个固执的人,他认定的事,很少会改变,所以他不敢尝试劝太子放弃艾金莲。
明知道丁香知道这件事后,有可能更加的反感他,他还是要帮太子办好这事。
刘三婆一听有三千两银子那么多,当即眉开眼笑的打包票:“行,三婆明天就可以给赵大公子一个准信儿!一定会给赵大公子找一个貌美如花,温柔听话的姑娘!”
她心里已经有了人选,她娘家在杨梅村,她的哥哥有一孙女儿,年方十五,正是水嫩嫩的年龄,长得貌美如花,赵大公子肯定满意。
六百三十四章 又不是非要艾金莲不可
刘三婆决定了,明天一早,她就会赶紧的回娘家,和娘家人商量。
与其让姑娘嫁给一个穷小子,还不如让她飞上高枝,去京城见见世面。
就算做人妾侍,但只要将赵大公子侍候好了,是肯定能够衣食无忧,享尽荣华富贵的!
要是她能够为赵大公子生个一男半女,就更加有保障了,从此,他们刘家也有一个在京城的富贵亲戚了!
而且,她的娘家还能得到三千两银子的聘金,立刻全家人都能过上好日子。
这样的好事情,她可不能介绍给别人家。
可惜,陈宇文对她说:“赵公子已经有看中的姑娘了,就是艾大夫的侄女儿艾金莲。”
刘三婆一听,心凉了半截,空欢喜一场。
她眼睛骨碌碌的转,微微皱起眉头,开始贬低艾金莲:“她啊,会不会粗俗了一些,大手大脚不算,说话声音大得能够吓死人,以三婆的眼光看,她根本配不上赵大公子,不如……”
陈宇文打断她的话:“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管去艾金莲家里提这事就行,报酬一定不会少给你,事成之后给你一百两银子。”
只是去提一下,事成之后也有一百两银子,这也是个诱惑。
在项山脚下,磨破嘴皮子,给人家说成功一桩婚事,也就二三两银子。
刘三婆就算帮人家做几十个媒,也可能赚不了一百两。
但她还是不甘心让这件好事落到鸡婆凤家。
刘八婆便使出了杀手锏:“哎呀,陈公子你有所不知,这事可能不成,艾金莲姑娘早已是心中有人了,她肯定不会同意嫁给其他人。
不相信你去村里打听打听,她的意中人就是杨志那小子,从小就认定了他的。
这姑娘犟得很,决定了的事,十匹马也拉她不回来,因为她干农活是一把好手,来说亲的人也不少,她就是不嫁,连爹娘的话都不会听,她是非要嫁给杨志不可!”
陈宇文怔了一下,他不知道还有这回事。
当初太子和他商量,准备将杨志纳入他们手下,陈宇文也曾经对杨志调查过。
调查的结果只知道他还没娶妻,也没有定下过任何亲事。
他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个非他不嫁的姑娘。
而这个姑娘,刚好又被太子看中。
这件事非同小可,杨志是萧三郎的人,也是丁香的表哥。
而丁香是萧三郎护着的女人,要是太子抢了杨志的女人,丁香不可能不帮杨志。
这样一来,会不会引起太子和萧三郎之间的矛盾?
这件事传播出去,太子脸上也会无光。
太子只不过是找一个发泄的女人而已,又不是非要艾金莲不可。
陈宇文便有些犹豫了,决定这事先禀明太子再作打算。
刘三婆观察着陈宇文脸上的神色,知道他犹豫了,便又加了一剂猛药:“陈公子,还有一件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三婆是必须告诉你们。
村里有人说,艾金莲和杨志那小子,其实是早就那个了……这也是艾金莲为什么非杨志不嫁的原因!”
陈宇文站起身,脸上罩了一层寒霜,他冷冷地瞥了刘三婆一眼,厌恶之极。
六百三十五章 没有谁还有那个能力
一个媒人婆的嘴,很多时候,只要多说一两句话,就能毁掉一个姑娘的幸福。
刘三婆被陈宇文瞥了一眼,还是知道害怕的,她马上什么都不敢说了。
陈宇文沉着脸道:“这事你先不要去艾金莲家提,也不要将赵公子看上了艾金莲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刘三婆讨好的保证:“陈公子放心,这件事是保证不会说出去的!”
她才没有那么傻。
要是将这件事说出去,被鸡婆凤知道赵公子看上了她闺女,结果却被她破坏了,估计鸡婆凤会撕了她的嘴。
陈宇文临走又警告她一次:“如果这件事传了出去,本公子可不敢保证你还能不能活!”
说完这话,陈宇文便准备离开。
刘三婆拦住他:“陈公子,倒不如找其他姑娘,保证比艾金莲漂亮十倍……”
陈宇文冷冷道:“你别想着将自己的什么人塞过来,你以为赵公子什么人都会要!你最好记住本公子的话,不要将这事泄露出去去!”
别以为他没看出她的打算,他最讨厌这种人了。
陈宇文的话,直接断了刘三婆的后路。
刘三婆这才真正的后悔莫及。
早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她就不乱说艾金莲的坏话了。
只知道赵大公子是非艾金莲不可,她就直接去和鸡婆凤说这事。
鸡婆凤这种人,别有三千两银子,只怕一千两银子,她也会赶紧的同意。
去她家说两句话而已,就有一百两银子到手,这样的好事就这样飞了。
刘三婆后悔得想打自己一巴掌。
*
陈宇文将这事禀明了太子,他心底里也是不想太子去祸害丁香的堂姐,所以,他将刘三婆的原话告诉了他。
告诉他艾金莲有可能已经和杨志那个了,就算还没有那个过,村里有人这样说,名声也不好了。
言下之意,他是劝太子不如另选其他姑娘。
太子阴沉着脸。
他明白陈宇文和他说这些的用意,他是想让他面子上过得去。
他虽然不是非艾金莲不可,但他没能如愿,心里也是不舒服的。
但他又要为了大局着想,尽量的和萧三郎处好关系,只能是放弃艾金莲了。
这一天时间,萧三郎哪也没去,和凌子君就在药房陪着丁香姐弟。
他看着丁香为村民看诊,看着她时不时和凌子君谈论医术上的问题,或者是听着她是如何教她阿弟。
她嘴里吐出来的某些名词,很新颖很特别,他知道这些名词绝对不是大山里的俚语,这让他心里又有了疑惑。
后来丁香发觉了他探究的目光,便有所警觉,很注意的没再夹杂这些名词了,这让萧三郎更加的疑惑。
她和凌子君谈论起医术上的问题时,呈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她,她对医术上的一些独特见解,让凌子君都深深佩服。
这一点,倒让他更加相信,她是另外拜了师父的。
至于她的师父是谁,虽然凌子君推说他也不太清楚,但凌子君的神色告诉他,大约是和避居在孤云岛上的丁家有关。
当今世上,能教得出这样的徒弟,小小年纪就懂得那么多,除了丁家人,没有谁会有这个能力。
六百三十六章 丁香不敢再往下想了
萧三郎暗忖,这丫头曾经可怜巴巴求他为她说谎,希望他说服凌子君,对外宣称她的师父和凌子君家是有渊源的。
以此来解释她的医术,为什么会比她爹爹还厉害。
真相是根本就不用说谎,她的师父本来就和凌子君家有关系。
凌子君的爷爷,据说和现在的丁家家主,是有着过命的交情的。
丁香这丫头,要是她的师父真的是丁家人,那她师父可能隐瞒了一切,什么都没有和她说过。
她还不知道丁家人的厉害,她还不晓得利用这一个强大背景。
如果她知道了这一切,以她的性格,肯定不会再惧怕任何人,丁家人,丁家的弟子,本来就可以在任何地方横着走。
太子,三皇子,她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甚至是他,她也会不屑一顾,肯定不会像现在一样,为了求他罩着她家,憋屈地被他压制着。
不过,真到了那一天,丁香知道了她师门的厉害,再也不用求他护着她家,她直接将他往外赶的时候,他也不会放弃她。
而且,他不会相信丁香对他一点情义都没有。
*
丁香好无奈,太子和萧混蛋他们,赖在她家里不离开,让她没了一点自由。
她记挂着小狐,他们不离开,小狐就肯定不敢来找她。
但小狐身上的香气,明天下午就彻底失效了。
再不来找她,它就又要被那些狗狗追着逃命了。
而且,还有可能会暴露,它已经染了颜色的事实。
怎么办,不知道它现在藏在哪里?
这两天时间,没有在村子里看见狗狗和那些黑衣人了。
他们应该回到了项山上搜寻,掩盖了气味的小狐,就肯定不会再呆在项山上。
那么,小狐最有可能藏的地方,就是在鲁草山上的水潭边。
要是萧混蛋和太子他们一直不走,小狐一直不敢来找她,要是那些狗狗在项山上,嗅不出小狐的踪迹,他们迟早也会转而在附近的山头上搜寻。
那小狐就惨了。
如果小狐不幸被捉到,她是没有能力救它的。
而且,发现它原来是染了颜色的,那她也会很惨。
为小狐染色的时候,用过的木梳子,纸张和手套,她已经放进炉灶烧掉了。
但是那只装过染料的钵子,虽然她拿它装满了东西,还是被细心的萧混蛋发现。
他也追问过她,钵子里装过的那些棕黄色料,是用来做什么的。
她当时想不到其他更好的说词,便骗他说是调着玩的,本来想调金黄色,结果是调成了棕黄色。
萧混蛋当时就不太相信,不相信她会有闲心调这个颜色玩。
这要是捉到了小狐,他立马就能联想到一切发生过的事。
他肯定不会原谅她的。
他对她那么好,一直在护着她和她的家人。
而她却连捉到了火灵狐这么大的一件事,也隐瞒着他,甚至还放了它,帮助它逃过他们的追踪。
到时候,萧混蛋还不知道会如何生气,说不定从此不理她了,也不再护着她,任她被三皇子欺负。
房子被夺走不算,还严刑拷打逼问他们医书的下落。
丁香不敢再往下想了。
六百三十七章 去一趟鲁草山才行
晚上的时候,萧三郎又赖在丁香房里不走了,理所当然的睡在了她床上。
俗话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容忍了第一次,也会容忍第二次,直到习惯成自然。
这是萧三郎的如意算盘。
脸皮没有萧混蛋的厚,手段没有萧混蛋的高,丁香只得自认倒霉。
不过,这次她学精了,不仅一人盖一床被子,而且,她还将枕头拿到了另一边。
一人睡一边,看他的手臂还怎么抱她的腰。
第二天睡醒,丁香欲哭无泪。
她发现她是抱着萧混蛋的小腿睡的。
萧混蛋也任由她的脚丫蹭到了他胸口的位置。
这个姿势,让丁香想骂也骂不出口了。
让她更加气恼的是,她出了房间后,阿旺依然将她往后院拖。
在昨天那块石头上,小狐又留了字:重色轻友!
歪歪扭扭的字后面,它还加上了一个感叹号,说明它生气了。
丁香也是很生气的,生萧混蛋的气。
萧混蛋白天赖在她身边,小狐根本就不敢来找她,晚上他又赖在她的床上,和她一起睡,小狐更加不敢过来找她。
前天晚上它就留了字给她,而她怕被萧混蛋发现秘密,不敢留字答复它,也没约好见面的地方时间。
丁香知道小狐现在心里是不踏实的。
它不知道内情,不知道她是无奈,才和萧混蛋睡在一起的。
它肯定还会怀疑,她会不会转而帮萧混蛋捉它。
总之,它现在应该是在受着煎熬,也难怪它生气。
*
吃了午饭后,萧三郎和太子他们,还没有离开大潭村的打算。
三皇子和陈淑娟也算是新婚,这才在一起两个晚上,他也没有打算那么快离开陈家。
他们三人前段时间在项山上,没日没夜的追捕火灵狐,累得够呛,他们是打算好好休息几天了。
他们的狗狗和人,现在也还在项山上追寻着火灵狐,可惜从山上传下来的消息,项山上已经没了火灵狐的踪迹。
项山上的所有狐狸洞,都已经被堵死,也没有发现有新挖开的迹象。
火灵狐会凭空没了踪迹可寻,有点奇怪啊。
之前还能时不时看见火灵狐,飞速闪过的身影,或者是狗狗们突然嗅到了它的气味,一齐吠叫起来的场景。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估计火灵狐并没有回到项山。
再过两天,项山上还是搜寻不到火灵狐踪迹的话,他们的狗狗,就要在村子的附近山头上搜寻了。
所以,萧三郎和太子三皇子他们,也就干脆的不再上山。
先在村子里休息几天,养精蓄锐。
发现了火灵狐的蛛丝马迹后,再锲而不舍,不眠不休地追踪。
丁香却是心急如焚,萧混蛋他们不走,小狐就算过来了,也不敢来找她。
不行,她得带上香丸去一趟鲁草山才行。
为了不让萧混蛋跟着她,也为了不让他起疑心,丁香想了一个借口。
她知道昨天和今天,表舅家里人都在拨花生地里的杂草。
他家的花生地,就在鲁草山的半山腰。
因为丁香家的旱地也给了他家,所以地有些多,杂草也特别多,丁香便拉上艾桔梗一起去帮忙。
六百三十八章 铁了心要嫁给杨志
丁香和艾桔梗出发的时候,她想到了厨房里的熟鸡腿。
都说狐狸最爱吃鸡,而小狐又爱吃煮熟的肉,它这两天不敢上项山,在鲁草山上,应该找不到东西吃吧?
她取了一张包药材的纸,偷偷了包一只鸡腿在里边,外面又用帕子包着,放在了怀里,确定别人看不出来。
包多了又不行,她怕露馅。
丁香和阿弟到了花生地里,杨桂花一家已经在地里拨草了,附近也还有几家村民同样在拨草。
鸡婆凤和艾金莲,还有艾丰仁的媳妇,刚好也在拨草。
那些村民们见了丁香姐弟,个个都和他们打招呼,夸他们懂事,能想到帮表舅家干活。
鸡婆凤撇撇嘴,低声骂道:“只晓得帮他们表舅家,从来就没想到过也帮一下大伯家!什么人啊,也不知道他们的爹爹生前是怎么教他们做人的!”
艾金莲听不下去,忍不住说她阿娘:“阿娘,您就别再说这样的话了,你看看丁香表舅一家是怎么对她家,就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了!”
鸡婆凤没好气的连艾金莲都一起骂了:“胳膊肘往外拐,你还记不记得你是我肚子里生出来的?”
艾金莲气鼓鼓的道:“记得!要是不记得,早就……”
她没有将话说下去,但鸡婆凤知道她要说什么。
她肯定是想说,如果她不是亲生的,她早就抱了包袱进了杨志家门了!
其实鸡婆凤还想骂丁香他们,家里有好吃的,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给他们表舅家送去,然后才会想到她家!
被她闺女这么一提,她也没有心思再骂下去了。
她知道闺女的性格,忍了这么久,她现在既然说出口了,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心意的。
前几天,艾金莲终于和她摊牌了,她说她一定要嫁给杨志,谁也阻挡不了她,她希望阿娘能够答应这件事。
不答应她就和杨志私下里生米煮熟饭!
鸡婆凤听了,当即暴跳如雷,说要去骂醒杨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艾金莲却告诉她:“您去骂他干什么,这主意是女儿出的,他还不知道,而且,全村人都知道,是女儿自己要嫁给他的,又不是他勾引女儿的!”
鸡婆凤气坏了:“好,那你去告诉他,拿出五千两银子做聘礼,就将你嫁给他,没有就想都别想!”
艾金莲嗤道:“五千两银子,别笑话死人了,你以为你生了个金疙瘩!”
鸡婆凤却耍起了无赖,鼻涕眼泪一齐流:“你二哥一条腿断了,半死不活的,你爹爹的手臂,也还不知道能不能恢复原样。
你这个死妮子,这个时候还敢提这样的事,你是成心要你阿娘的老命!
要是你敢将这事公开了说,敢和你奶奶和爹爹提,敢和杨志生米煮熟饭,阿娘就不会活了,一定会死给你看!”
后来,还是艾金莲妥协了。
她本来是准备先将这事和阿娘提,然后和奶奶提,再然后才和爹爹提。
总之,她是铁了心要嫁给杨志的,她不能在等下去了。
鸡婆凤闭了嘴,艾金莲也不再说什么,她也是满肚子的心事。
六百三十九章 你表哥陪你去安全一些
有个妇人还唯恐天下不乱,看看鸡婆凤一家,又看看杨桂花一家,故意和丁香姐弟开玩笑:“你们表舅家那么多人干活,那还需要你们姐弟帮忙?不如过来帮婶婶忙。”
张海山这几天没再去项山,肯定要帮忙干农活,杨志也来了,还有他阿弟和妹妹,一家五个人在。
加上丁香姐弟,花生地里的人真的有点多了。
丁香微笑道:“好啊,表舅家地里的草拨完了,便帮婶婶家。”
杨桂花笑骂那个妇人:“就数你最爱眼红别人家,你看看我家地里的草,多得连花生苗都看不见了,你还好意思和我家抢人!”
妇人们便哈哈大笑起来。
干农活虽然辛苦,但也有乐趣。
特别是大家一起干活的时候,有说有笑,不知不觉时间过去了,活也干完了。
丁香蹲在花生地里看,花生地里疯长的杂草让她目瞪口呆。
表姑妈一点都没有说错,有些杂草特别多的地方,果真是只见杂草不见花生苗。
那是因为前段时间,表舅去了项山帮萧混蛋,杨志表哥又要跟在她身边护着她,家里劳力少了。
表舅家里的花生地又比较多,家里老人还要照顾着,来不及拨的草,给它们两天时间也能疯长起来。
古时候没有除草剂,地里的杂草全部要靠双手拨除。
花生地最麻烦了,从种到收,起码要拨两次草,每一次花费的人工都不少。
丁香心里一动,她爷爷收集的那本宝贝古医书,里面记载的是制作各种各样的毒粉。
其中有一种,效果和现代的除草剂差不多。
或许她可以试一下,看她能不能制作出除草剂,到明年开春种庄稼的时候,投入使用。
如果能成,那她就能为村民们做一件大好事,大大的减少了村民们的劳动量。
杨桂花见丁香不知道在想什么,便对她道:“其实你们姐弟不用来帮忙也行,要是有病人找你看诊,找不到你才麻烦。
这地里的杂草,不用担心,最多再拨一天也就拨完了。”
她是个说话直来直去的人,丁香以前从来没干过农活,她来帮忙拨草,肯定也帮不了多少。
别看拨草是个简单的活,其实也很有讲究的。
庄稼地里的杂草,一定要连草根一起拨除,不然的话过两天又长出来了。
将草连根拔除的时候,还得注意别将花生苗带了出来,损伤了花生苗的根就不好了。
通常拨除和花生苗紧密长在一起的杂草时,得一只手按住花生苗的底部,另一只手将杂草拨除。
还有,拨除杂草的时候,还要注意不能踩死花生苗,也不能将花生地踩得结结实实。
丁香大方的道:“表舅妈,我今天其实不是来帮忙拨草的,我要去山上找一样药材。”
杨桂花一听,连忙对杨志道:“阿志,丁香要上山找药材,你还是陪她去吧。”
丁香连忙摆手:“不用了,我一个人就行,又不是远,那药材就在上面的水潭边。
杨桂花还是不放心:“让你表哥陪你去安全一些,别又像上次一样摔破了脚。”
六百四十章 说得出做得到
丁香哭笑不得,上次她是为了救小狐,故意摔倒的,这件事让所有人都误以为她弱不经风了。
不用张海山给他使眼色,杨志便站在了丁香身边:“走吧。”
他爹爹说过他的任务就是保护丁香的安全。
他的武功是他爹爹教的,他爹爹就等于是他的师父了,师父和爹爹双重身份,他的命令杨志肯定要听。
杨志自己心里也是愿意护着丁香的。
丁香对他也越来越亲近,两人已经是情同兄妹,他已经把她当成了亲妹妹看待。
他看得出来,丁香也将他当成了亲哥哥。
丁香肯定不会让他跟着,连忙摆手:“不用你跟着,我很快就会下来,上次是意外,这次肯定不会有事啦。”
杨志坚持着:“有我陪你去,可以找到更多药材,也更安全。”
丁香只得近前他一步,低声告诉他:“我这次去是找一下羊角果,没有的话就算了,我会赶快回来,有的话也是改天再摘,你看我都没带背篓和镰刀。”
见杨志还是没动,丁香急了:“这事越少人知道越好,你要是跟着来,动静就大了,现在大家都看着我们,要是你每时每刻都跟着我,人家还会以为我和你有什么关系……”
刚才丁香已经注意到了,她的堂姐艾金莲已经看过来几次,每次看一眼就低头。
女孩子的心思都差不多,谁都不愿意自己的情郎,总护在别的女孩身边。
话说到这个份上,杨志不好再坚持。
他从腰间取了一把带刀套的短刀给丁香,嘱咐她:“那你自己小心一点。”
杨志回到了花生地里拨草,他想着丁香要是久不回来,他再上去找她也不迟。
丁香松了一口气,将短刀连同刀套插在腰上,赶紧的上山了。
她是早就告诉过她阿弟不要跟着她的,所以艾桔梗才没凑这个热闹。
见杨志没有跟着丁香上山,艾金莲心里多少舒服了些。
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她明明就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明知道杨志和丁香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但看见杨志总是护在丁香身边,还天天像她的跟班一样,丁香去哪他便去哪,她心里一点都不高兴。
她是个说话直来直去,心里有事也藏不住的人。
她的不高兴,鸡婆凤看在了眼里,喜在了心里。
鸡婆凤挨近闺女身边,煽风点火的道:“你看看他们刚才那个亲热劲,挨得那么近还小声说话,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真不知道害臊,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一对小夫妇!”
艾金莲低头咬唇,手里拨草不说话。
鸡婆凤接着又开解她:“杨志那死小子,没钱还没脑子,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被丁香那丫头迷住了,明知道那丫头已经破了身子是别人的人了,他还要死皮赖脸的跟着……”
艾金莲忍不住了,打断了她的话:“阿娘您可不可以别再说了?您是不是要逼着女儿,马上过去问清楚他?”
鸡婆凤不敢再说了,她自己的闺女她自己知道,她绝对是说得出做得到。
六百四十一章 喜欢吃鸡
丁香很快就到了水潭边。
她前后左右查看一遍,没发现有小狐的身影,也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在水潭边的石头旁边,她却意外发现了几条,棕黄色的狐狸毛发,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丁香知道这肯定是小狐身上掉下的。
因为她好久之前在石头上留下的字还在,旁边还添加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字:哼哼!
她心情大好,小狐肯定在这附近!
“嗷嗷,嗷嗷,快出来。”丁香学着小狐的叫声。
好一会儿后,周围都没有动静。
丁香只得又冒险地大声叫喊:“哇!好美啊!哇哇哇!”
她的叫喊声在山谷里回响,惊起了一群飞鸟。
她惊喜叫喊的样子,就像是真的在感叹,这山沟里的美丽景色,其实她在向小狐传递她在这里的信息。
可惜,她在水潭边蹲了好久,将手指洗了又洗,还将石头上的字洗干净,又在水潭边的小道上来回走动,攀爬到荆棘丛查看,还是没等到小狐。
丁香有些泄气了,准备离开。
她想她肯定运气不好,刚好小狐离开她才到这里。
要是她再不下山,杨志表哥就该上来找她了。
她取出了怀里的鸡腿,打开看了一眼,决定将这一只鸡腿,就放在这里好了,要是小狐回来刚好可以吃。
丁香将用纸包着的鸡腿放在石头上,转身找到一只小石子,准备留几个字给小狐。
她再回转身的时候,傻眼了,石头上的鸡腿居然不翼而飞!
“小狐!”丁香捂住嘴巴,怕自己惊叫出声。
从石头后面出来的小狐,跳上了石头,想一个小孩子一样蹲在了石头上,两只前爪抓住了鸡腿在啃,看样子好饿。
丁香蹲下身子问它:“你怎么现在才出来?”
她是不用担心有人会偷听的,小狐的警惕性比她高一百倍,附近有人过来,隔好远它也能知道。
小狐满嘴是油,腾出一只爪子在石头上写:刚才有人。
丁香惊讶了:“啊?刚才这里有人吗?是谁啊,是不是萧大将军,我怎么没看见?”
小狐是先点头,后又摇头,嘴上还啃着鸡腿,样子很滑稽。
但丁香已经明白了它的意思,刚才这里是真的有人,它才不敢出来见她。
那个人不是萧混蛋,是一个它不认识的人。
丁香见它啃得有些快,心疼的道:“饿坏了吧,你慢点吃,别噎着了,吃完你再回答我的问题。”
小狐点点狐狸头,专心致志的啃它的鸡腿。
丁香则取出了香丸捏碎,放在了她的手掌心里,独特的香气飘散在空气里,很好闻。
她从水潭里勺了一点水在手心里,将香丸化成香水。
丁香将手心里的香水均匀涂抹在小狐身上后,小狐也吃完了鸡腿,将鸡骨头丢了出去。
咂咂嘴巴还想再吃的样子。
丁香又心疼它了:“你这两天都藏在了这里,找不到东西吃,起码饿了两天了吧?”
小狐摇摇头,用爪子写:不饿,喜欢吃鸡!
丁香失笑,她当然知道狐狸喜欢吃鸡,只是没想到有那么喜欢,小狐刚才的样子有点狼吞虎咽。
六百四十二章 不会将你交给他
丁香放心了,小狐是不会挨饿的,看来是她多虑了。
小狐轻轻抖动了一下身子,它身上立即有一层淡淡的雾气散去。
很神奇,它爪子上的油,还有嘴上的油,都干干净净了,它嘴里也没有了刚才的鸡腿味。
但刚才丁香涂抹到它身上的香气还在。
这让丁香明白了,它就算是生吃了血淋淋的东西,用它自身的清洁功能,它的身上嘴上爪子上,肯定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而且,它这种清洁功能是可以有选择性的。
想保留的保留,该剔除的剔除,这样的事真神奇。
小狐吃了一只美味鸡腿,感觉好满足。
它身上又有了新的香味做掩盖,它又有七天放心日子过了,小狐高兴得窜到了丁香怀里。
丁香一时好玩,两手捉住它的前肢,将它举高高了。
小狐瞬间紧张起来,它的两只后腿可疑地夹在了一起,“嗷嗷”叫着抗议。
丁香也是瞬间明白了它的意思,逗得她哈哈笑弯了腰。
笑够了,她才将小狐放下,抱在了怀里,点点它的脑袋道:“你那个地方那么多毛遮盖着,还怕被我看见啊?”
小狐一脸尴尬,它很想现在就告诉她,它以后会修炼成一个男人的。
看她还敢不敢和它开这样的玩笑,还敢不敢和它说这样的话。
不过,如果她知道它以后会修炼成男人,可能她也会不敢再将它抱在怀里。
其实她的怀抱很温暖,有点像它母后的怀抱,它很喜欢。
它的父王母后都已经修炼成人,母后是一个美貌温柔的女子,小狐想她了。
它的神色有些不对劲,丁香不知道它是怎么了,撇嘴道:“这就生气了?你真是不好玩!”
说着丁香就想将小狐丢出去。
小狐连忙抓住她胸前的衣服,狐狸头猛摇,“嗷嗷”叫了两声否认丁香的说法。
它想告诉她它不是生气了,它只是想它母后了,它现在也不想离开丁香的怀抱,它想继续感受来自丁香身上的温暖。
只可惜它两只爪子抓住了丁香的衣服,空不出来写字。
丁香其实是在吓唬它的,并不是真的要将它丢出去。
她只是将它当成一只小宠物,她可以容忍它小气,甚至是发发小脾气。
丁香重新将它抱进了怀里,对它道:“别再愁眉苦脸了,你运气还算不错,我刚想离开你就出现了,现在你身上的香气能保持七天,保证那些狗狗们追踪不到你的行踪了!
这七天时间,你准备去哪里,去项山还是继续留在这里?或者是直接躲在我家后院的药材地里?”
小狐看着她,眼神有些幽怨,用爪子在她衣服划字:你和萧睡在一起。
如果萧大将军不睡在她床上就好了,那么它晚上就可以睡她的床。
丁香脸有些红,小声告诉它:“我那是没有办法,太子和三皇子想欺负我家,我要求他护着我家,就要听他的话,假装做他的女人。
我们只是睡在一起,什么都没有做,你不用担心我是和他一路的,总之我不会害你,也不会将你交给他!”
六百四十三章 做事小心一点是没有错的
小狐点点头,神情淡定,表示它什么都知道。
知道还乱来,丁香忍不住教训它:“那你怎么在石头上乱写字了,写什么重色轻友,你知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万一被他发现什么怎么办?
我对你来说,就那么不值得信任?”
被丁香质问,小狐有些不好意思,丁香几次冒着危险救它,它却还要怀疑她。
这是它的错。
但它当时的打击真的是好大,想到丁香和萧大将军都睡在一起了,成了他的女人。
萧大将军那么优秀的男子,丁香迟早会对他折服,迟早会想着要帮他。
它便用爪子写字告诉丁香:都睡一起了以为你是他的人,你迟早会喜欢他,然后帮他。
什么叫做迟早会喜欢他,她才不会喜欢上萧混蛋!
丁香气恼道:“都说了是假的,你怎么就疑心那么重,疑心那么重,你还敢出来吃我的鸡腿,你不怕毒晕你啊?
你现在还赖在我怀里不走,就不怕我刚才的话是骗你的,不怕我现在捉住你交给他?”
小狐见丁香真生气了,狐狸眼狡黠地转动着,用爪子在她衣服上写字:你没骗本狐,本狐知道你还是处。
丁香脸蛋爆红,一把将小狐甩在了石头上,点着它的脑袋问:“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连我还是个处都知道?”
小狐在石头上写:你衣服上有他气味,身体里面没他气味。
啊?小狐连这个都能嗅出来?
身体里面的气味,指的肯定是啪啪啪之后,男人留在女人身体里的东西。
那如果她和萧混蛋亲了嘴,他的舌头还伸进了她嘴里,她还吞了他的口水的话,那算不算身体里面有他的气味?
这个问题,丁香的脸皮还没有厚到去问小狐。
她只是暗骂,这小混蛋还是一只身体没发育的小狐狸,怎么连这种事都知道?
丁香脸上已经红得不能再红了。
她见小狐抬头看她,还想写字解释一下,她连忙阻止它:“不用再解释了,我知道你的厉害了!你现在告诉我,这七天你准备去哪里?
如果你来我家后院,危险会大一些,但有鸡腿吃,我也要有所准备,如果你去项山上或者其他地方,被捉危险反而会少一些。
这些你自己决定吧,我得回去了,再不回去,杨志表哥该上来找我了。”
丁香话音刚落,小狐的神情就突然变了。
它甚至不敢在石头上写字,告诉丁香什么事,它便一下窜进树丛不见了踪影。
丁香开头是莫名其妙,后来就明白了,可能杨志表哥已经上来了,小狐才会是那个惊恐神色。
唉,小狐已经成了惊弓之鸟了,还真是可怜!
丁香将地下的几条狐狸毛发捡起来,丢进水潭里被流水冲到下面去了。
做事小心一点是没有错的。
然后她就蹲在水潭边洗手,刚才她已经洗过一次了,但手心里的香味还没有彻底洗干净。
她是万万没有想到,来的人不是杨志表哥,而是萧混蛋,而且来的那么快。
她发觉身后有动静的时候回转头,萧混蛋已经到了她身边。
六百四十四章 本将军去帮你摘回来
萧三郎惊讶道:“你怎么会在这里,你在这里干什么?”
丁香的脸色黑沉黑沉:“别装模作样了!你先告诉我你来这里干嘛,不会又是跟踪我吧,我说你这人怎么就这么无聊!”
她明白了,刚才小狐说这里有人,那个人肯定是萧混蛋的手下无疑。
他看见了她来这里,却发现不了她在做什么,便禀报给了萧混蛋知道,萧混蛋就马上上山来了。
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丁香的脸色不黑沉黑沉才怪。
好在她没见到小狐之前,除了叫喊了几句“啊啊啊,好漂亮哇”之外,什么话都没说过。
萧三郎却上上下下,前后左右的打量着她。
他还吸了吸鼻子,空气里有他没有闻过的淡淡香气,还有中午吃过的红烧鸡肉味。
不远处果然有一条被啃掉了肉的鸡骨头,是一只鸡腿的骨头,还有一张明显包过鸡腿的白纸。
萧三郎观察着丁香脸上的神色变化,疑惑的问她:“中午的时候让你吃你不吃,你却带来这里偷偷摸摸吃?”
丁香的脸不由得有些红,恼火的道:“你管那么多干什么?你不要告诉我,你是因为一只鸡腿,而跟踪我到这里的!”
萧三郎呵呵笑,毫不避忌的告诉她:“本将军这次来这里,还真不是跟踪你的,是因为本将军的人,查探出这里有火灵狐的踪迹。
小丁香,你还没答本将军的话,你究竟在这里干嘛?”
丁香暗暗吃惊,他们查探出了小狐的踪迹,不会是真的吧。
之前小狐身上的香味虽然淡了,但也不至于就被他们追踪到啊,他们的狗狗没有那么厉害吧。
萧混蛋肯定是在故意骗她!
认识到这一点,丁香淡定的道:“如果我说来这里找药材,你信不信?”
萧三郎又是对着丁香左看右看,疑惑道:“还真是不相信,这里有什么药材可找,既然是找药材,为什么你连背篓都没有?”
他不可能不怀疑她啊,她怎么那么喜欢来这里。
这里除了有一丛羊角果,被她全部摘回去之外,还有什么值得她特意来找的药材?
而且,每一次有火灵狐踪迹的时候,她都好像在。
有时候他都要怀疑,她也是为了追踪火灵狐而来的。
他甚至怀疑她的鼻子有特殊功能,比狗狗鼻子还要灵。
丁香不想和萧混蛋说那么多话,以免说多错多。
她装作老老实实的样子告诉他:“实话告诉你吧,我本来是想帮表舅家的花生地里拨草的,表舅妈说已经有那么多人了,不用我帮忙也行。
我想着都来到半山腰了,便上了山来找羊角果,想看看这附近还有没有,有的话下次就和表哥一起上来摘。”
这么一说,萧三郎还真有点相信了她的话,毕竟,她上次的羊角果就是在这里摘的。
他想到曾经答应过她,让萧金萧木在项山上,带一些羊角果回来给她的,他却没有做到。
他有些不好意思道:“那你在附近找到没有,找到的话,本将军去帮你摘回来。”
丁香摇头道:“没有找到。”
六百四十五章 她才是最混蛋的那个
萧三郎笑道:“没找到不用再找了,这附近本来就没有羊角果,过几天本将军一定让人给你摘一袋回来,这次不会食言了。”
上次他和凌子君追踪火灵狐的时候,这附近他们都去过,羊角果那么特别,如果有他肯定有印象。
丁香淡定的道:“好的,那我走了,不妨碍你们抓捕火灵狐。”
小狐身上已经有了新的香气掩盖它的气味,它又染了颜色,她才不相信萧混蛋的人,还能捉到它。
萧混蛋刚才的话,肯定是骗她的。
没想到萧三郎却拦住了她:“还没那么快天黑,你这么快回去干什么,不如陪本将军在这里坐坐,你不是很喜欢这里的景色吗?”
丁香暗骂,看来她刚才在这里喊叫了什么话,他的手下已经一字不漏的告诉了他。
她语带讥讽道:“你不是说查探出了火灵狐的踪迹吗,怎么还不去捉它,还有闲心坐在这里看风景?”
萧三郎一把将她扯到石头上坐下,告诉她:“是这样的,火灵狐非常狡猾,我们的人在项山上追踪它,它却跑到了这里。
它为了掩盖它的气味,连拉屎拉尿,都会先挖一个坑,拉完后再用泥盖上,而且,它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太久,怪不得这段时间,会没了它的踪迹。
有时候觉得,它比一个人聪明的人还要狡猾厉害。”
丁香暗暗好笑,小狐本来就比人还要聪明,更何况还有她的帮忙。
萧三郎接着解释道,为了找到火灵狐的踪迹,他们的人分散找寻。
各自带着狗狗除了满项山上找寻,还在村庄附近的山头上搜查。
刚才接到信报,称这里发现了火灵狐的粪便,但周围却没有火灵狐的气味了。
但是无论怎样,他们今天晚上都要在这里围捕它,他们的人和狗狗就在附近,已经往这里赶来了。
萧三郎最后又分析道:“有可能它已经不在这里了,也有可能它在有水的地方藏了起来,有水的地方,气味不好追踪。
它连这个都知道,你说它是不是太聪明狡猾了?”
丁香分辩道:“这个是火灵狐逃避它的天敌和人类追捕的本能,因为人类太狡猾了,所以它也不得不要狡猾。”
萧三郎古怪地看着她:“发觉你很爱帮火灵狐说话。”
丁香自嘲道:“我会帮所有受欺负的弱者说话,同情它们,可惜,我并没有能力保护它们!”
萧三郎想起丁香曾经指责过他,捉到火灵狐就为了喝它的血这件事,他沉默了一会儿,解释道:“本将军是真的非常需要火灵狐的血!”
至于放火灵狐的血,是不是很残忍这个问题,他也不再解释那么多了。
她还是一个小姑娘,会心肠善良一点都不奇怪,他也不会去怪她,更不会嘲笑她。
丁香闭了嘴,不敢再和他辩论这个问题。
她当然知道他是非常需要火灵狐的血,不然的话,他不会花费那么多精力去捉它。
从萧混蛋的角度看,她才是最混蛋的那个。
他对她那么好,处处护着她家,她却偏偏和他唱了反调,几次三番救了小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