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9章 小眼神很不对劲
许金凤大嗓门叫道:“蔡老师吃饭啊。”
蔡老师抬头看向门边,愣了下,一开始没认出许金凤,但看到她身后的唐来凤,眼睛一下子亮了,热情地迎了出来。
“唐爱国妈妈是吧,快请进。”
蔡老师找了半天,才只找到两个凳子,还连上他坐的那个,他尴尬地笑了笑,想着周末得去买几个凳子。
“我们不坐了,这是自己做的清明馃,圆的是甜的,其他的是咸的,你趁热吃,还有一盆泥鳅,凉的也能吃。”
许金凤从棉兜里拿出两只铝饭盒,一只装的清明馃,一只是干煸泥鳅,放在桌子上。
唐来凤也把衣服拿了出来,两条灯芯绒裤子,都是灰蓝色的,还有两件蓝色运动衫,袖子上还有白边边,这个款式卖得特别好。
另外一件中山装,这个才是蔡老师让她做的。
“衣服也做好了。”唐来凤笑着说。
蔡老师怪难为情的,“我……我没买这么多布,我给你钱啊!”
说着就要去里屋拿钱,唐来凤给拦住了,“不用钱,我在服装厂干活,这些都不花钱的,你那么费心教我家爱国,哪还能让你给钱啊!”
“对对对,不能要钱,蔡老师你的衣服以后都包在我们身上,别的不敢说,衣服绝对管够。”许金凤特别热情。
蔡老师朝唐来凤看了眼,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那哪行,你们也要花钱的,这些菜以后别送了,唐爱国那儿你们别担心,他是个好苗子,我肯定要把他教出来的。”
“不花钱,爱国他爸是杀猪的,家里不差肉,米粉是自家地里种的,笋山上多的是,泥鳅是田里摸的,衣服也是厂里的布,就踩几脚洋车,一分钱不花,蔡老师你千万别和我们客气。”
许金凤热情得让蔡老师招架不住了,他的性子比较内向,还不太爱说话,哪说得过能说会道的许金凤。
最后,衣服和菜都放在了桌上,蔡老师的钱也放回去了,许金凤还把以前送菜的饭盒也拿走了。
“蔡老师你慢慢吃,我们走了,我家爱国就拜托你了啊,不听话你就使劲揍,不打死就成。”
“爱国很用功的,用不着揍,和他讲道理就行。”蔡老师哭笑不得,真揍他也打不过那混小子啊。
“讲道理要是不通,就揍,不行就通知我,我和他爸过来揍,这小子皮实,打不坏。”
许金凤觉得还得得揍,好话一箩筐,也抵不上一棒子。
蔡老师含含糊糊地答应了,送她们出门,见到唐小囡怪可爱的,在身上摸了半天,摸出块水果糖,塞给了唐小囡。
“谢谢叔叔。”
唐小囡礼貌道谢,蔡老师忍不住在她脑袋上轻轻拍了拍,这小丫头真可爱,一点都不像是唐爱国的妹妹,也不像是许金凤的女儿,倒像是唐来凤生的。
他不由又朝唐来凤看了眼,但唐来凤顾着打量四周,压根没看他。
唐小囡心思一动,以她前世熬夜追爱情片攒下的充足经验来看,这个蔡老师很可能对姑姑有意思,那小眼神很不对劲呢!
第1020章 金字招牌
许金凤她们出了校门,站在门口看着气势磅礴的大门,神情特别自豪。
“到底是一中,比咱们镇中学的大门气派多了。”许金凤感慨道。
“大嫂你这话说的,这能比吗,我听说这几个大字,可是一个很有名的人写的。”唐来凤说道。
“谁写的?”
“记不清了,反正很厉害的一个人,也是一中毕业的,一中那个校友榜上他排在第一个,上回我还看了眼呢,名字总是记不住。”唐来凤懊恼地捶了下头。
“是钱羽(杜撰)。”唐小囡说道。
“对对对,就是叫这个,小囡你咋知道的?”唐来凤惊喜问道。
“二哥和我说的。”
其实是她前世听说的,因为她前世就在一中上的学,中考时她超常发挥,以吊车尾的成绩考进了一中,刚进校就听说了校名的由来,鼎鼎大名的钱羽题的。
钱羽不是越城人,但他是一中的毕业生,解放前在一中念的书,他是海宁人,是钱氏后代。
海宁城的钱氏一族名满天下,出了很多名人,在各行各业都有优秀人才,像非常有名的科学家钱*森,钱*强等,都是出自这一家族。
这个家族繁盛一千多年,经久不衰,经历了很多朝代,但都不影响钱氏一族的兴盛,这才是华夏真正的贵族。
钱羽便是出自这一家族,他是享誉盛名的文学家和翻译家,主业是研究古汉语言文学,副业是翻译和写作。
因为他看别人的译作非常不满意,觉得没有翻译出原著独有的味道,就自个翻译了几本,结果这几本成了译作中的经典版。
至于写作,也是因为这位大师有一段时间,突然书荒,找遍了图书馆都没找到让他满意的书,他老人家的原话是——
“垃圾,全都是垃圾!”
以这位大师之后随便写出的一本书的水平来看,他说这样的话还真不是倚老卖老,钱羽大师的夫人就让他自个写着玩,省得天天在家里骂垃圾,她听着烦。
钱大师也来劲了,闭了一年关,写出了一本旷世著作,揭露人性之深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书一面世,就被抢购一空,至今都还占据书店的C位。
之后,钱大师就封笔了,用一本书证明了他没骂错,他夫人也不好意思嫌他烦人了,只得任由他骂。
这么一个传奇人物,绝对是越城一中最牛逼的校友了,这个大门自然也是最牛逼的校门了。
“钱羽是干啥的?当大官的?”许金凤没听过。
“估计是吧,肯定是当大官的,要不然他的字咋那么金贵。”
唐来凤深以为然,姑嫂俩边走边聊天。
“蔡老师这日子过得忒没样子了,连个凳子都拿不出来,你瞧着他的袜子了没,破了那么大个洞,还有那裤腿,都快到膝盖了,看着怪可怜的。”许金凤边说边摇头,她是真看不下去了。
这就是没女人打理家务的缘故,家里但凡有个女人在,日子都不会过成这样。
第1021章 罪恶的产物
“那袜子还一只爹一只娘,衣服手肘都磨破了。”唐来凤也摇头,实在不像话。
“天天吃食堂,身体迟早会垮,我看他比前两年的气色差多了,都四十几的人了,又不是后生仔,不吃好点哪吃得消。”许金凤有点担心蔡老师的身体。
怕蔡老师身体不好,教书力不从心,影响她儿子学习。
“回头我问问石兰,看蔡老师想找个啥样的媳妇,我托人打听打听,日子不能这么过,找个知冷知热的媳妇照顾,才能一心一意教书嘛!”
许金凤操心起了蔡老师的终身大事,唐来凤也和她热烈讨论着,都是热心肠。
唐小囡静静听着,她姑姑是完全没那方面的意思的,她能听出来,对蔡老师好就是为了她二哥,不过蔡老师肯定有那方面的意思。
就是不知道蔡老师清不清楚她姑姑的情况,大多数男人是不乐意替别人养孩子的,更何况还有三个,这让很多男人都退缩了。
不过她姑姑也不一定是要嫁人的,唐来凤现在的生活过得有声有色的,比以前好多了,再嫁反而会更劳累些,还不如单着呢。
“去娄家看看吧,也不知道芷君她妈怎么样了,上回看着好些了。”许金凤说道。
“幸好芷君这孩子懂事孝顺。”唐来凤叹道。
“唉,这孩子以后的婚事难啊。”许金凤口气遗憾。
唐来凤点了点头,确实难。
虽然她们都怜惜娄芷君,也喜欢这姑娘,但如果让她们娶娄芷君进门当媳妇,她们还是不太乐意的。
不是因为胎记,主要是娄妈妈。
精神病可是会遗传的,就算娄芷君很正常,可谁知道会不会遗传给孙子重孙子,谁都不能打包票。
而且娄芷君如果嫁人,肯定要带上妈妈,娶了她就得照顾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丈母娘,一般人家都不会乐意。
唐小囡虽然觉得自家娘亲和姑姑太现实了些,但事实就是这样,很多人都和她娘一样的想法,但她相信娄芷君一定会遇上呵护她的好男人。
比如顾云川。
他一定不会计较这些。
娄家门口站着陈谦,就他一个人,神情沮丧,大门紧闭,看样子吃了闭门羹。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了,我和我妈只想过安静的生活,你如果真的有歉疚之心,就拜托你别来打扰我们的生活,求你了!”
娄芷君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芷君,我是你父亲。”陈谦央求。
“血缘上你可能是我的父亲,可你对妈妈做了什么,你怎么可以这么平静地说出这样的话,你难道没有一点负罪感吗?”
门里面的娄芷君泪流满面,她终于知道妈妈为什么不喜欢她了,还用那么厌恶的眼神看她。
因为她本就不应该出生,她的存在,无时无刻都在刺痛着妈妈。
她是个罪恶的产物。
“芷君,我知道我错了,请给我补偿的机会!”陈谦哀求,他是真心想补偿的。
娄妈妈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高雪女只是为了报复疯爷才娶的,他只爱过娄妈妈。
娄芷君是他唯一的女儿,他会用余生补偿她们,他绝对会做到的。
第1022章 不一定是你的女儿
“陈谦,你特妈地欺负女人算个球本事,有种冲老子来!”
疯爷突然出现在了巷子口,风尘仆仆,看见陈谦便大步冲过来了。
陈谦和娄芷君母女的渊源,霍谨之已经和他说了,疯爷很意外,不过他也想到了些往事。
当初去香江闯荡,他和陈谦机缘巧合认识了,同是天涯沦落人,而且陈谦还救过疯爷,当然疯爷也同样救过陈谦,两人很快就成了生死兄弟,好得穿一条裤子的那种。
那个时候陈谦经常说起他的北大荒生活,说起一个姑娘,说起他们之间美好的爱情,只是造化弄人,他们没能走到一起。
具体原因陈谦没说,疯爷也没问,他以为是外因,但没想到竟是陈谦自己造的孽,这王八蛋真不是个东西。
连自己爱的女人都能出卖,太不是玩意了。
疯爷大步冲过来,一把揪住陈谦的衣领,一拳砸了过去。
“害了人现在来假仁假义地说这些算什么,你还有脸来认芷君?陈谦,你哪来的脸!”
“我和她们母女的事,你有什么资格管,叶海潮,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你和高雪女的丑事,我还没找你算帐呢!”
两人扭打起来,你一拳,我一脚,还揪头发,像无赖一样,打得不成章法。
许金凤她们过来时,就看到了这幅混乱的场景,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拉架。
“我和高雪女屁事都没有,你别想把脏水往我身上泼,芷君母女是我好兄弟托付给我的,我答应了我兄弟,就会照顾她们母女,老子比你个王八羔子有资格多了!”
“你说没有就没有,高雪女肚子里的野种就是你的,还有两个月就出来了,叶海潮,那可是你的孩子,我要把那野种扔黄浦江!”
“不扔你是龟儿子,要不要老子帮你扔!”
“别以为你这样说,老子就会信,高雪女都承认了,你别想撇干净!”
“特妈的,那女人满嘴放屁,她说是老子的就是老子的?老子告诉你这野种是谁的,是你信任的好兄弟王达的,不信你等生出来比对,看是不是王达的种!”
“放你狗屁,你别想挑拨离间,我不会信的。”
“爱信不信,反正不是老子的!”
两人打得不可开交,终归还是疯爷占了上风,骑在陈谦身上狠揍。
许金凤一看自己人赢了,也懒得拉架了,站一旁看好戏。
“叶海潮,我只有芷君一个女儿,我必须认回她。”陈谦突然放软了口气,眼神哀求。
疯爷愣了下,拳头揍不下去了,半晌才低声骂道:“你当初怎么对姚盼盼的?你就能确定芷君一定是你的女儿?陈谦,当年的事我查清楚了,芷君不一定是你的女儿。”
原本他早应该回来的,但霍谨之和他说了这事,他就又跑了趟北大荒,查清楚了娄妈妈当年的事。
陈谦在里面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死一万遍都不足惜,亏这王八蛋居然还有脸和他说,娄妈妈是他最爱的女人。
还说他们是真心相爱。
呸!
恬不知耻!
第1023章 你只是想延续香火而已
娄妈妈因为母亲姚燕的关系,她去了北大荒后,只是闷头干活,独来独往,也不和别人说自己家里的情况,大家只知道她出身不好,可因为娄妈妈年轻漂亮,依然有很多男孩献殷勤。
陈谦就是其中一个。
这王八蛋惯会花言巧语,还会搞送花送小礼物一些小手段,时间一长,娄妈妈就被他打动了,两人也有些同病相怜,越走越近。
但当时觊觎娄妈妈的人不少,其中一个姓赵的,出身非常好,父母都是干部,大家都称他赵公子,这个家伙哄骗了很多漂亮女孩,用回城的条件诱惑,很多女孩都飞蛾扑火,主动献身。
娄妈妈却不为所动,她对赵公子没有好脸色,赵公子不死心,就找上了陈谦,两人做了交易。
只要陈谦帮赵公子得到娄妈妈,就能回城。
陈谦同意了,他太想回城了,哪怕让他出卖自己都愿意。
他灌醉了娄妈妈,但赵公子却还叫上了狐朋狗友,总共三人,他们糟蹋了娄妈妈。
事后,娄妈妈寻死觅活,陈谦拦住了她,没多久,娄妈妈就发现自己怀孕了,而在她身怀六甲时,陈谦的回城手续办下来了,他撇下了娄妈妈回了城。
如果不是娄铁柱及时找到娄妈妈,这个可怜的女人肯定熬不过去,或许对她也是个解脱吧。
受了这么重的创伤,娄妈妈的精神本就不太好了,之后就接到了母亲出事的消息,娄妈妈就疯了,精神时好时坏,好在有娄铁柱悉心照顾,娄妈妈这些年过得还算平静。
但陈谦这王八蛋却又来揭开她的伤口。
“你是想逼死姚盼盼不成?你知道她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她疯了,被你逼疯了,她怀孕的时候,你二话不说就回城,有没有想过她一个弱女子能不能活下来?”
“陈谦,就算芷君真是你的女儿,你也不配当她父亲,老天爷开眼,让你这辈子都生不出孩子,你对芷君是爱吗?不,你只是想延续香火而已,你就是个自私自利的畜生!”
疯爷越骂越来火,又揍了几拳。
要不是娄妈妈疯了,他兄弟娄铁柱那些年也不至于为了挣钱,累死累活地干,他是生生累死的。
RB鬼子没能弄死他兄弟,却被这王八蛋给连累了,疯爷每每想起来,都恨不得弄死这狗日的。
陈谦神情愧疚,没再还手,任由疯爷打。
疯爷打累了,冷冷地看着他,“你走吧,别再来打扰她们母女。”
“叶海潮,我是芷君父亲,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我不会放弃的。”
陈谦擦拭了嘴边的血迹,眼镜也被打碎了,露出了阴沉犀利的眼睛,眼皮边有几道伤口,是镜片划伤的,血迹斑斑。
“芷君的父亲不一定是你,你自己心里最清楚。”疯爷提醒。
赵公子和另外两个混帐都有可能是娄芷君的父亲,虽然事实很不堪,可就是这样。
“就是我,芷君脸上有我们陈家的胎记,而且我和她有父女独有的心电感应,我很确定她是我的女儿。”陈谦肯定道。
第1024章 娄妈妈出事
“胎记谁都能长,那么多长胎记的女孩,你怎么不去认?滚,再来我弄死你!”
疯爷又揍了几拳,提起陈谦扔了出去。
“我会再来的,叶海潮你别想阻止我认女儿,我不会罢休的!”陈谦吐了口带血的唾液,嘴里全是血腥味。
“你敢来我就弄死你!”疯爷恶狠狠地骂。
他答应过兄弟铁柱,会好好照顾娄芷君母女,决不会让陈谦得逞的。
就算陈谦真的是娄芷君的亲生父亲,他也不会同意,不过这种事还是得看娄芷君母女的意思。
陈谦眼神更加阴沉,他不信这家伙能一辈子盯在这儿,迟早他都会和女儿相认,他想做的事,就没有做不成的。
他是对不起姚盼盼,可当时那个情况,就算他不答应,姚盼盼也逃不了赵公子他们的蹂躏。
姓赵的那王八蛋早就没耐心了,他觊觎姚盼盼的美貌不是一天两天,之所以一开始没动手,只是他没腾出手来,再就是想证明自己的魅力,让姚盼盼心甘情愿地跟了他。
但姚盼盼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了赵公子,已经激怒了这王八蛋,哪怕没有他的出卖,姚盼盼一样逃不过,他也可能跟着倒霉。
当时他那样的选择是最明智的,他不会嫌弃姚盼盼的,孩子生下来他也会养,就算不是他的孩子,他也会视如己出。
可姚盼盼却不理解他,每天都沉浸在伤痛中,连简单的生活自理都做不到,时间一长,陈谦也没太大耐心了,但他也没想过放弃姚盼盼。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他回城安顿好后,再去接时,姚盼盼却失踪了,他在附近几个驻点找了找,没找到人就回城了,此后便再无音讯。
可这些年,他的心里一直都记挂着姚盼盼,就算娶高雪女,也是因为她身上有姚盼盼那种柔弱的神韵,他是爱姚盼盼的,叶海潮这王八蛋根本不懂。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他别无选择。
可没人理解他。
陈谦擦了下脸上的血,阴狠地看了眼疯爷,转身就要走。
屋子里却传出了娄芷君的哭叫声,两人都变了脸色,疯爷一把推开陈谦,但没几步就被陈谦超了,他疯了一样撞开了门。
“妈……你别吓我,求你醒来,你别吓我……妈妈……”
娄芷君的哭声从屋子里传了出来,陈谦第一个到,门是开着的,娄芷君扑在床上大哭,娄妈妈安静地躺着。
陈谦心沉到了底,慢慢地走了过去,伸出手在娄妈妈的鼻下探了探,手哆嗦了下,脸色也变了。
娄妈妈已经没有呼吸了。
“叶叔,快送妈妈去医院!”
看见疯爷,娄芷君似见了救星,搬动着妈妈的身体,想背起来。
疯爷也探了鼻息,神情黯然,怜惜地看着娄芷君。
“你妈妈已经去了。”
娄芷君神情木木的,眼睛发直,像是魔怔了一样,疯爷变了脸色,一掌劈了下去,娄芷君晕死过去。
唐小囡她们也进来了,看到床上安详美丽的娄妈妈,唐小囡有了不好的预感,许金凤反应很快,抱起唐小囡塞到唐来凤怀里,“带小囡出去。”
第1025章 三封遗书
唐来凤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推了出去,到了院子里,晒到温暖的阳光,她这才回过神,后背寒浸浸的,搂紧了侄女。
“小囡别怕啊!”
唐来凤颤着声说,担心侄女被吓着。
唐小囡嘴角抽了抽,她真没害怕,姑姑更怕一些,身体都抖成筛子了。
不知怎的,她现在竟不难受了,娄妈妈这样的结局,或许对她而言是解脱吧,只是苦了娄芷君。
从此以后,她在这个世上,再无亲人了。
不对,还有个陈谦。
可陈谦是直接导致娄妈妈悲剧的原因,娄芷君怎么可能认他?
娄妈妈留下了遗书,上面的字迹很娟秀。
“亲爱的芷君,我去找你爸爸了,没有你爸爸在的日子太痛苦了,你不要难受,我解脱了,你应该为我高兴。”
“对不起,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从没给过你一点温暖,反而拖累了你,你的出生不是我期望的,我因此而憎恨你,是我的错,最可怜的是你,芷君,妈妈最后再自私一回,留下你在这个吃人的世界受苦,别怪妈妈。”
“柜子里有一件毛衣,我织大了些,明年应该还能穿,妈妈希望你能去学校学习,考上理想的大学,未来的生活,你要坚强独立,不管遇到任何挫折,都不要放弃自己,
别学妈妈,妈妈的一生是悲剧,妈妈希望你未来的生活是喜剧,一定要幸福快乐!”
信很长,写了三页纸,有不少泪痕,最后娄妈妈交待了她的身世,还要求和娄铁柱一起合葬。
还有一封信是留给疯爷的,拜托他照顾女儿,最后一封信是给陈谦的,还套了信封,上面写着陈谦亲启。
陈谦颤抖着手拆了信封,才一打开就变了脸色。
死死咬着牙,他将信放回了信封,冲娄妈妈的尸体鞠了三躬,深深地看了眼依然昏迷的娄芷君,毅然转身离去。
走出了大门,陈谦靠在门上,仰头看天,苦笑着自言自语,“盼盼,你真的那么恨我吗?”
“我答应你,不会打扰芷君的生活,我会默默守护她,我欠你的,来世再还!”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封信,里面是一封血书,字字血泪。
“陈谦,求你放过芷君,别让她知道当年的真相,所有的痛苦就让我一人承受,如果你还有一点点良心,请你远离芷君的生活,否则我化成厉鬼都不会放过你!”
自嘲地笑了笑,陈谦留恋地朝里看了眼,转身走了。
既然姚盼盼以死相逼,他便走吧,但芷君他一定会守护的。
不认他没关系,只要是他的女儿就行,他会给女儿最好的生活。
别人有的他女儿都得有,别人没有的,他女儿也得有。
陈谦大步离开了,他现在干劲十足,至于娄芷君,有疯爷照顾他还是放心的,叶海潮这人虽然不是东西,但最重义气,肯定会妥帖照顾好他女儿的。
不过,沈玉竹这小贱人他肯定不会放过,原本还想好好培养这小贱人的,现在他只想把这贱人挫骨扬灰。
第1026章 你不是扫把星
回到招待所,陈野见他一身狼狈,吓了一跳。
“义父,谁打的您?我去教训他!”
“不用了,那小贱人有消息了没?”
“沈半夏去找了,暂时还没消息。”
陈谦微眯着脸想事,平时被眼镜遮住的眼睛显得阴森可怕,陈野不敢直视,微微撇过头。
“这事你盯紧些。”陈谦嘱咐。
“义父,娄家那儿怎么样了?”。
陈谦脸色变了变,冷声道:“以后别再去了。”
“好。”
陈野虽然疑惑,但他什么都没问,义父最讨厌的就是多嘴多舌,他不能让义父生烦,而且那个娄芷君不回来更好,沈玉竹那小贱人也快被弄死了,往后他就是义父的左膀右臂。
**********
疯爷办了娄妈妈的丧事,和他的好兄弟娄铁柱葬在一起,娄芷君哭得眼睛都肿成一条缝了,好几次昏厥过去。
“孩子,你爸爸妈妈现在团聚了,你应该替他们高兴,别伤心了,日子得往前看!”疯爷安慰。
娄芷君泪眼迷离地看着父母的墓碑,她不想哭哭啼啼惹人烦,可她忍不住。
“叶叔,我是不是扫把星,克死了外婆和爸爸,现在是妈妈,所有对我好的人,都得不到善终,我肯定是不详人。”
娄芷君自言自语地说着,小时候她经常听到,别人骂她是扫把星,还骂她是不干不净的脏东西,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噩运。
爸爸说那些人放屁,可为什么她出生后,身边的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了她。
就连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也走了。
现在连妈妈也留不住,娄芷君很自责,肯定是她带来的晦气的缘故,她是不被祝福生下的孩子,没资格过好日子。
疯爷斥道:“别瞎想,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你外婆是特殊原因,你爸的身体本就有暗伤,和你没有关系。”
娄芷君擦了眼泪,抬头问道:“叶叔,我父亲真的是陈谦吗?”
疯爷犹豫了下,点了点头,那些不堪的真相,就永远沉寂吧。
“你想认他吗?”
娄芷君坚定摇头,“不想,他害了妈妈,我不会认他,我爸爸是娄铁柱,不是他。”
疯爷十分欣慰,不愧他兄弟十来年沤心沥血地照顾这对母女。
“你是想去羊城,还是留在越城?”
“我想在越城,爸爸妈妈都在这儿,我想离他们近一些,叶叔不用担心我,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您只管忙您的,别因为我影响了您的事。”
娄芷君不想麻烦疯爷太多,她怕招人嫌。
“那就在越城吧,给你换个小点的房子?”疯爷怕她会害怕。
“不用的,我有滚滚呢。”
娄芷君拒绝了,这儿有妈妈的味道,她舍不得走。
疯爷没勉强她,这孩子是很坚强,一定会慢慢挺过来的。
娄妈妈去世后第三天,生活渐渐归于平静,娄芷君没那么伤心了,疯爷让霍谨之帮忙联系了学校,得让娄芷君去上学。
杨丽娟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她听许金凤说了这事,很是担心娄芷君,顾不上饭店刚开业,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
她过来的目的是想带娄芷君去淞城生活。
第1027章 舍不得唐小胖
杨丽娟是真的怜惜娄芷君,来之前她和唐来金商量过了,唐来金没意见,让她自个拿主意,杨丽娟想听听娄芷君的意见。
“你愿意和我一起生活吗?叫我婶子就行,其他的还和以前一样。”
“婶子,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可我不能去,我要守着爸爸妈妈,就住在这儿,谢谢您了。”
娄芷君拒绝了,杨丽娟是好心,但她不能害人。
她这样的灾星,就一个人自生自灭吧,别去祸害人了,杨丽娟肚子里还有孩子,她真担心这个孩子会因为她的到来而出事。
杨丽娟并没勉强她,给她留下了些钱,便又匆匆回了淞城。
她新开了个酒楼,在繁华的街上,专门做杭帮菜,专门请的杭帮菜大厨,唐来金还给联系了几个国营单位,每天都有好几桌客人,来了后签个字,月底结账。
每个月光是这几个单位,都足够维持酒楼的营业了,再加上客人也不少,酒楼的营利比以前在小弄堂强好几倍。
杨丽娟自然也比以前更忙了,挺着大肚子张罗生意,还得替唐来金参谋外头的生意,忙得脚都不沾地,但她心甘情愿,夫妻一起打造美好的未来,再苦都是甜的。
唐小囡本以为疯爷办好娄妈妈的丧事后,就会来磨盘山求亲,但等了好几天,都没等到疯爷,也不知他在搞什么。
同样等得不耐烦的还有霍谨之,他都在家等一个星期了,就是想等疯爷来求亲时,他要好好刁难刁难,可疯爷却不按套路出牌。
苏婉柔对这些都不知情,她现在每天都很充实,除了打样外,她还学着设计衣服,或许是真的有天赋,苏婉柔虽然没正统学习过服装设计,可她设计出来的衣服,都很漂亮实用,卖的特别好。
出嫁前,苏婉柔生活在父母的照拂下,成亲后,则是霍修,前几年是儿子霍谨之,她的前半生都没有过自己的想法,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现在她终于在服装厂找到了自我,实现了人生价值,每天都在做她喜欢的事,一点都不觉得辛苦。
自信的女人最美丽,又自信又美丽的女人,比北极星还闪亮,现在的苏婉柔美得放光,不论穿着多普通的衣服,她都是人群中最亮的那个。
充实自信的苏婉柔,压根没心思去想这些事,不过夜深人静时,她也会拿出饼干盒子里的明信片看看,心里荡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
已经四月中旬了,疯爷依然没出现,霍谨之等不及了,他得去淞城管理公司,其实他现在完全可以去淞城居住。
但苏婉柔在服装厂上班,不是太想去淞城。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霍谨之心里的秘密,他有点舍不得唐小胖。
这胖丫头贪吃的很,他得盯着点儿,要不然牙都烂光了。
等唐小胖去淞城上学了,他再搬去那边住吧,霍谨之都计划好了。
霍谨之从怀里掏出一颗奶糖,剥了糯米糖纸自个吃了,下意识地喂给了看书的唐小囡,今天好像还没喂过,难怪手有点痒痒。
第1028章 你怎么长丑了
嗅到奶糖的香味,唐小囡也下意识地张开了嘴,乃香味充斥了嘴,是她百吃不厌的大白兔。
“张嘴!”
霍谨之突然说了句,唐小囡想都没想张大嘴,最近她这脑子好像越来越幼龄化了,很多时候说话做事都会不由自主地和小孩一样。
或许真的会有一天,她原来的记忆会消失吧,变成真正的唐小囡。
那样也挺好,做唐小囡比前世的她幸福多了。
霍谨之满意地看着已经长出大牙的豁口,在他的严格监督下,唐小胖的牙齿终于没再烂了,否则现在肯定还是巨丑的豁牙,说话漏风那种。
“一天只能吃三颗糖,不能多吃。”
霍谨之又叮嘱了遍,怕这胖丫头总是忍不住偷吃糖,偏偏唐家人又是没什么原则的。
“哦。”
唐小囡乖乖地应了声,心里却在翻白眼,这家伙总吹嘘是他的功劳,拯救了她的牙齿,她都不稀得打击这家伙,分明是她自己严格自律的结果。
霍谨之对她的乖巧非常满意,从口袋里掏出两颗奶糖,塞给了唐小囡,这是今天的份额。
“你说沈玉竹到底死没死?”唐小囡一直在想这事儿。
这个世界她最忌惮的就是沈玉竹,怕她没死,又怕她真的死了。
但到目前为止,生活都很平静,世界也没崩塌,唐小囡拿不准沈玉竹究竟是死还是活,要是真的死了就太好了。
“应该死了。”
霍谨之口气肯定,李青松说扔到了十来米深的废弃狩猎坑里,没有一点可以攀爬的着力点,又是荒山野岭,人迹罕至,沈玉竹就算叫破喉咙都不会叫到人,十之八九已经饿死了。
扔进去已经半个月了,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沈玉竹撑不了这么久,肯定已经变成尸体了。
唐小囡却没这么乐观,“要不去看看?”
不亲眼见到沈玉竹的尸体,她是没法安心的。
霍谨之心思一动,生见人,死见尸,确实应该去看看。
“明天我去看看,这事别和其他人说。”
唐小囡使劲点头,她绝对一个字都不会说,最亲爱的三哥都不说,霍谨之笑了笑,捏了捏她的鼻子,察觉到手感不对,有点咯手。
仔细一看,才发现唐小囡的鼻子,竟不知不觉高了不少,肉也少了许多,不像小时候是肉乎乎的塌鼻子,捏起来手感挺好。
“你鼻子怎么长丑了?”霍谨之有点不高兴。
这胖丫头本来就不好看,现在越长越丑了,以后可怎么嫁出去?
要不还是多替她准备些嫁妆吧。
唐小囡吓了一跳,赶紧跑去苏婉柔屋子里拿了镜子出来照,左看右看,还捏了几下鼻子,十二分确定她的鼻子并没长丑,反而还变漂亮了。
原来的塌鼻子长高了,而且肉嘟嘟的脸蛋也瘦了不少,下巴没以前那么圆了,总而言之,就是长开抽条了。
唐小囡很有信心,她肯定不会长成作者写的蠢笨痴肥的丑样,应该和姑姑唐来凤差不多,那样她就很知足了。
第1029章 生见人死见尸
“你眼神不好,我鼻子明明变漂亮了。”唐小囡白了眼,对着镜子照个不停。
这身体的底子还是很不错的,之所以被作者描述得那么丑,就是一胖毁所有,西施变成死胖子的话,肯定还不如东施呢。
她只要控制住体形,再长高一些,肯定是个小美人,嘻嘻。
霍谨之嫌弃地捏了下,“丑了,脸也变丑了,以后多吃点饭。”
以前脸蛋上的肉多好捏,现在都没多少肉了,霍大佬很不满意。
他是真觉得这胖丫头变丑了。
“我才不要变死胖子,哼!”
唐小囡没好气地瞪了眼,继续看书,不和这眼睛有问题的人说话。
“瘦成排骨一样更丑。”霍谨之凉凉地说了句,唐小囡只当他在放屁,闷着头看书,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感觉到唐小囡的怒火的霍谨之,无聊地摸了摸鼻子,起身回了房间,也拿了本书出来看,在家没事干,只能看书打发时间。
不过他还是觉得瘦下去的唐小囡丑,哪天和唐家人说说,得盯着这胖丫吃饭,别太挑食了,再瘦下去风吹都能倒了。
其实唐小囡真没多瘦,以唐家豪横的伙食,她就算再挑食,也不可能瘦成排骨,脸蛋依然肉乎乎的,比平常小孩胖一些,但没以前那么夸张,胖得特别可爱。
只是在霍谨之眼里,现在的唐小囡就是个排骨精,瘦得不像话,必须好好补补。
第二天,霍谨之进城了,找到李青松,让他带着去扔沈玉竹的山上看看,是李青松母亲的老家,越城最偏的一座山,也是最高的一座。
山里的村民山多地少,田地也少,地都是零零散散的,勉强混个温饱。
村落在半山腰,车子开不进去,自行车也骑不动,半里路一个上坡,只能推着。
路上就耽搁了三个多小时,霍谨之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把人弄进来的?”
“那天叫了拖拉机,要不然哪弄得动。”李青松走得气喘吁吁,额头全是汗。
霍谨之打量周围的景色,郁郁葱葱的竹林,这儿是斯镇,出产毛竹,还有一种越城独有的坚果香榧。
三年开花,三年结果,是一种特别奇特的坚果,树的外形有些像杉树,但香榧树寿命极长,山上有很多千年香榧树,一株树就能结果几百斤。
霍谨之吃过香榧,味道确实很不错,而且营养价值也高,可惜产量太少,只能在越城种植,而且越城能种植的地方也很少,必须在高山上,对地域气候要求很高,平地是种不出来香榧的。
终于到了李青松的外婆家,吃了中饭后,李青松就让表哥带着进山了,这位表哥也是知情者,帮着把沈玉竹扔进坑里的,地方也是他找的。
“就在这里面,以前还有狼的,现在有没有不知道,但肯定有野猪。”
表哥带他们穿了近一个小时的山,越走树越高,林子也越密,终于找到了那个坑,坑口都是野草,密密麻麻的,遮住了坑口。
霍谨之扒开了野草,露出了里面黑黝黝的洞,手电筒照了照,确实很深,里面倒有几副骨头,可没有尸体。
第1030章 气运太强
“人跑了。”霍谨之沉声道。
他现在真的怀疑沈玉竹是不是老天爷的亲闺女了,每次都让她逃脱,明明计划已经很严密了,这样的深山老林,这么深的坑,居然都能逃出去?
表哥不信邪,拿手电筒往里照,确实没有尸体,只有几副骨头,但肯定不是沈玉竹的。
才半个月,肉不可能烂得那么快,顶多是一具腐尸。
“见鬼了,那丫头莫非会轻功不成?十来米高啊,她怎么爬出来的?”表哥自言自语,真是大白天见鬼了。
“有人救她走的,看这儿的脚印。”
霍谨之有了发现,坑口密密麻麻的野草,有踩踏的痕迹,一大一小两个脚印,说明有人救了沈玉竹。
“谁会来救她?这鬼地方连鬼都不会来。”李青松神情沮丧,担心霍谨之对他失望。
“可能是那边村子的猎户,这地方虽然很少有人来,但偶尔还是会有人过来的。”表哥支吾道。
李青松气死了,“那你还和我说这儿没人会过来。”
表哥嗫嚅着解释,“是真的很少有人来啊,一年到头能来个两三人就不错了,谁知道那丫头运气那么好,偏偏就让她给碰上了。”
霍谨之皱紧了眉,表哥这话说着了,沈玉竹的运气确实不是一般的好,每次九死一生时,都会遇到贵人搭救,这次也一样。
“那边是什么村子?”霍谨之问。
“叫北高村,全村总共才四五十户人家,比我们村还穷。”表哥说。
“村子离得远吗?”
“走过去一个多钟头,在山顶上。”
“去北高村看看吧。”霍谨之走在了前头。
沈玉竹应该还在北高村,就算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又如何,他一样要灭了这毒蛇。
表哥犹豫着要不要跟着去,李青松用力推了把,毫不犹豫地跟在了后面,他信霍谨之,哪怕做的是违法的事,他也愿意跟着干。
更何况沈玉竹那个小贱人确实该死,小小年纪害了那么多条人命,李青松觉得他是在替天行道,这种不到年龄的毒蛇,法律制裁不了她,就得扔坑里自生自灭。
北高村在山顶上,山路崎岖,霍谨之觉得很神奇,这种地方居然还有村落,人类的适应性真的很强,只要有地有水就能扎根。
“到了,那里进去就是村子,基本上是老人,年轻人都出去了。”表哥指着前面说。
“去哪了?”李青松好奇。
“嫁人呗,女的嫁出去,男的做上门女婿,外村的姑娘又不肯嫁进来,以前村里还有百来户人家,现在只有四五十户了,再过几年,四五十户都没了。”表哥叹了口气。
他小时候还常来村子里玩的,那个时候北高村还是兴盛的,现在却荒凉得像鬼村了,人气越来越少了。
村口有几个老头老太太在晒太阳,个个看着像煨番薯一样,灰头土脸的,暮气沉沉,手里都抱着个烤手炉,晒着太阳,烘着手,还是蛮惬意的。
“太太(对年纪大的老太太的尊称),最近村里有没有生客人?”表哥打听。
第1031章 娶了新媳妇
几个老太太睁开昏黄的眼睛,打量霍谨之他们,表哥又问了句,一个老太太这才慢悠悠地说道:“有的,李木头娶了个新媳妇。”
“这李木头家住哪儿?”
“门口贴着红喜字的就是他家,新媳妇长得俊,还有个小姑娘,有几天没看见了。”
“李木头先带回的小姑娘,后面那个俊媳妇找过来的,这可是送上门的媳妇,李木头祖坟冒青烟了。”
“明年能有小孩玩了,真好。”
几个老太太兴致勃勃地聊着天,没再搭理他们了。
“老大,肯定是沈玉竹,可那个俊媳妇是哪个?”李青松想不明白。
霍谨之却猜到了,不出意外应该是沈半夏,他听霍修说,沈半夏得知侄女出事,以为是陈野搞的鬼,便和陈谦闹掰了,独自去找侄女了,那个自己找上门的女人,除了沈半夏不会有别人。
但他却不明白,沈半夏那么心高气傲的人,怎么可能会嫁给山野村夫?
三人进了村子,沿途看到的大都是老人,小孩一个都没看见,三十岁以下都很少,大多是六七十岁的老人,还有年纪更大的。
有些房子长久无人居住,都倒塌了,村子并不算小,可却看不到一点生机,处处都透着暮气。
难怪村里的年轻人宁可当上门女婿,都要逃离这儿,这种地方住时间长了,肯定会被逼疯的。
李木头家不难找,门口贴了大红喜字的,只有他一家,门窗都紧闭着,才刚靠近,就听见了狗叫声。
表哥叫道:“李木头在家不?”
“哪个?”
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出来,听起来年纪不小了。
“下面东福村的,找你打听个事。”
门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出来了,长得有点一言难尽。
个子顶多一米六,还很宽,而且面貌丑陋,有点像武大郎,霍谨之明白了这个李木头为什么出不去了,去当上门女婿估计也没人要,只能留在村子里当老光棍了。
“什么事?”李木头态度不太好,眼睛看着一个点,是天生的斗鸡眼。
李青松掏出一包牡丹香烟,塞到了李木头手里,这家伙牙齿黑黄,说话有股特别臭的口气,一看就是烟鬼。
果然,李木头态度好多了,他买不起过滤嘴香烟,抽的是自个种的烟叶,偶尔别人给他一支劣质过滤嘴香烟抽,那味道比烟叶好,可惜他买不起。
“木头大哥,听说你娶了新媳妇,恭喜你啊!”
李青松是自来熟,陌生人都能聊得特别热络,李木头起初还有几分戒备,没几分钟就和李青松有说有笑了,还让他们进屋坐。
“那女人不听话,嫌我丑,哼,老子揍得她听话。”李木头气冲冲地说。
“木头大哥一点都不丑,你这是阳刚之气,那女人真没眼光,揍得好!”
李青松顺着他的话说,李木头被哄得更开心了,主动说了媳妇的来历。
“她侄女卖给我的,我送她出的山。”
霍谨之心陡地一沉,朝李青松使了个眼色,李青松会意,便问道:“咋又扯出个侄女了?这侄女咋还把姑姑给卖了,多大了?”
第1032章 被侄女卖了的沈半夏
“十三四岁吧,年纪太小了,不好当媳妇,还好她姑姑找上门了,姑姑好,嘿嘿……漂亮,睡着舒服。”
李木头憨憨地笑了,露出黑黄的牙齿,浓臭的口气隔着老远都能闻到。
“呜呜……”
一旁关得紧实的屋子里,传出了低沉的叫声,还有碰撞声,李木头变了脸色,冲屋子里喝道:“再叫老子揍死你!”
但碰撞声却没停下来,反而越来越响,李木头气坏了,他觉得在客人面前失了面子,便说道:“臭娘们不听话,我去教训她。”
说完他一脚踹开了门,黑着脸进屋了,不多时便传出了闷哑的拳头声,还有低沉的呻吟声,但女人的嘴应该被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门敞开着,屋内的情景一览无余,地上脏兮兮的,就只一张木板床,床上垫着干稻草,一床脏得看不出颜色的被子,破了好几个洞,露出了棉花。
李木头冲床上一阵拳打脚踢,还骂道:“给我老实点,你侄女说了,你是心甘情愿给我当媳妇的,现在你还想变卦?哼,再闹老子弄死你!”
霍谨之走到门口,果然不出他所料,床上五花大绑的女人,正是沈半夏。
那个侄女显然就是沈玉竹了。
沈半夏对侄女倒是一片真心,不顾艰难险阻都要找到侄女,还真让她给找着了,却被侄女摆了一道,卖给了李木头当媳妇。
此时此刻的沈半夏,估计肠子都悔青了吧。
不过这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姑侄俩一丘之貉,现在这样的下场是她的报应。
沈半夏认出了霍谨之,激动地挣扎着,眼神乞求,还流出了眼泪,只是她的嘴被破抹布堵住了,说不出话。
“还敢闹?不想活了!”
李木头火大地扇了一巴掌,居然在客人面前不给他脸,要不是贪图沈半夏的美色,他早弄死这臭娘们了。
这儿山高皇帝远,村民们极少出去,外面的人也很少进来,死个把人根本不会有人知道,所以导致了村民们法律意识几乎为零。
李木头说要弄死人,可不是说笑的,他是真的敢下手,村里的人更不会管闲事。
沈半夏哀求地看着霍谨之,希望他能救自己脱离苦海,这几天她就像是在地狱一般,李木头又丑又脏,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她。
而且这丑八怪从早到晚都折腾她,她真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来过这个村子,从来没找到过侄女。
可世上没有后悔药,沈半夏只怨自己没能早点发现侄女的险恶心思,这畜生能对亲生母亲都下手,怎么可能放过她?
李青松笑道:“木头哥,这就是嫂夫人啊,和木头哥你真是天造地设,祝你们早生贵子啊!”
说着又递过去一包烟,李木头被哄得眉开眼笑,心情也好多了。
“就看这娘们肚子争不争气了,我天天都播种呢。”
李木头一点都不避及床上那点事,好不容易才得了个媳妇,他当然得抓紧时间干正经事,生个一儿半女出来,将来给他养老送终。
第1033章 还不够惨
“木头哥龙精虎猛,不用半年绝对能有好消息。”
李青松的好听话跟不要钱一样,把李木头哄得心花怒放,主动问他们有啥事。
“实不相瞒,我大哥和这女人的侄女有点私人恩怨,想找嫂夫人问点事,还请木头哥通融下。”李青松说了来意。
“这点小事啊,问吧。”
李木头痛快答应了,扯了沈半夏嘴里的抹布,凶恶骂道:“好好和客人说!”
骂完后,他还自觉出去了,其实是去外面抽烟了,一下子得了两包过滤嘴香烟,李木头自然要好好享受一番,没多时就开始吞云吐雾了。
“求你们救救我,求你们了,李木头他不是人,他会弄死我的,求你们发发善心……”
沈半夏半跪在床上磕头,现在的她,比以前被混混们欺负时还绝望,这鬼地方就像原始社会一样,连电灯都没有,还有个武大郎一样的李木头。
被困在这儿的几天,沈半夏真正体会到了度日如年,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霍谨之冷冷地看着这女人,虽然没能弄死沈玉竹,可能整到沈半夏也不错。
“沈玉竹去哪了?”
“去嵊城了,这座山翻过去就是嵊城,李木头带她翻的山。”沈半夏眼神充满了怨恨。
沈玉竹为了出山,将她卖给了李木头,她如果能逃出去,定要找到这小畜生,剐一万刀都解不了她的恨。
李青松小声说道:“翻山过去确实是嵊城,但山很险峻,当地人都很少有人敢走。”
霍谨之微微皱眉,沈玉竹会去哪儿?
回淞城应该不可能,陈谦现在最恨的人就是她,回去就是个死,沈玉竹没那么蠢。
“你是不是有半个玉坠?”霍谨之突然问。
沈半夏脸色大变,哆嗦着嘴唇问,“你……你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看到半个玉坠了?她在哪儿?过得好不好?”
她这样的表现,霍谨之已经知道了答案,果然和那个坠子有关。
“玉坠的主人和你什么关系?”
沈半夏急切答道:“是我女儿,她现在哪儿?求你了,带我去见见她,我给你当牛做马,我以前对不起你和你妈,做错了事,我该死,我是王八蛋……你大人大量别和我计较,只要你告诉我女儿在哪儿,我的命都是你的……”
“你的贱命我没兴趣,你女儿的下落我也可以和你说,不过在这之前,我要和你说一件事。”
霍谨之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现在的沈半夏确实很惨,可他觉得还不够惨。
这女人用心恶毒,想害他妈妈失了清白,更想害他的性命,只差一步就得逞了,对于害过他的人,他自然不会手软。
什么能让沈半夏痛苦?
自然是她最在意的人。
如果沈半夏知道沈玉竹害娄芷君的动机,再知道她女儿其实早已经死了,想来一定会比在地狱更痛苦吧。
“沈玉竹在出事之前,让三个混混绑架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和她无冤无仇,素不相识,知道她为什么要绑架这女孩吗?”霍谨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