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油烟墨
“自己拿去看。”
紧跟着就是一本书砸过来。
叶暮雨也不介意,毕竟在别人地盘上,该低头还是要低头的,何况也不是什么大事。
向来心态平稳的她,很快就翻开书籍看了看。
有些狐疑,她竟然只看到一种价格极贵的油烟墨,其他的基本上都是松烟墨,而松烟墨价格都不便宜。
这也难怪,毕竟松烟墨需要原材料是松树,古代人又没有植树造林的想法,长年累月下来,松烟墨自然就越来越贵。
地处江南,经济繁荣,但也奈不住松烟墨的价格,而她记得,宋朝就开始发展了各种各样的油烟墨。
宋代沈括曾研制成功了‘墨光如漆,松烟不及’的油烟墨。
油烟墨跟松烟墨各有特点,用古松树制作的松烟墨自然也珍贵至极,大多数的松烟墨都是用松树枝制作的,自然没那么好用。
价格也更便宜。
而县里书铺所用的墨,基本上都是一些低廉的松烟墨。
油烟墨品种繁多,若真算起来,价格应该还能便宜点,也更适合用于大批次的印刷。
叶暮雨看完,便问:“许大人,这油烟墨,为何只有一种?”
比起松烟墨的数量,油烟墨孤零零一个,有些凄凉。
许骄这时才抬头看她,见她是个女子,也没多余的表情,只淡淡地道:“油烟墨的研制,也不过刚面世,又哪里来的其他种类。”
“这油烟墨可是大人的书坊研制的?”叶暮雨不知道为何,想到楚恒说过的那些墨汁,主要是徽墨,而徽墨是出名的松烟墨,曾有一两徽墨一两金的称赞。
足以说明其珍贵。
但在大数据印刷下,油烟墨更合适,成本也更低一些,尤其是如今,眼见着大楚的松烟墨价格越来越高,应该跟松树数量减少有关,这时候,油烟墨更有其存在的价值了。
“你怎么知晓?”许骄诧异地抬头,这下倒有些惊讶了,尤其是,面前这个可只是一个女子。
叶暮雨浅笑:“妾身是见大人似乎在找资料研究油烟墨。”
叶暮雨没说假话,就在刚刚,她仔细看了看许骄看的书,才知晓他为何会堆积这么多书在书桌上,还很忙碌的样子。
“你认字?”许骄先是诧异了一下,而后又喃喃自语:“也对,你都开书铺了,若是不识字也说不过去。”
“大人,妾身已经把要求写下来了。”
“这边是所需印刷书籍的原本。”
“不知道是否可以选择印刷方式。”
许骄把登记册子拿过去看了,见叶暮雨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哈写了整整三页,足足有三十几本书。
若非叶暮雨字写得小,恐怕三页都写不下。
“这么多书,也是你运气好,最近书坊没有其他人来订货,可以七天给你印刷出来。”
“至于印刷术,我们现在都是活字印刷术了,速度会快上很多。”
叶暮雨闻言点了点头。
心想,这大楚的情况也有些奇怪,印刷术倒是发展得不错,墨汁却还是没有被开发的状态。
不过,这也给她一个商机。
第三百七十六章 赚钱的法子
书铺也是能卖墨的。
先给了三十两银子的定金,确定了七天后来取货。
而所有的书籍印刷下来,得要三百五十两。
叶暮雨的存银一下就不够了,索性七天后才需要把银两交齐,而她也没有印刷太多。
每本书平均成本一两银子,三十五本书,合起来只印刷了三百五十本。
其中以试卷跟张院长的注释她印刷得最多。
普通的四书五经,每类十本,杂记、医书、水利方面的书籍,分别五本。
每类数量最多不超过二十本,最低也只有五本。
可以说,十分的少。
但足足花了三百五十两!
她也就只有三十两,剩下的三百二十两,虽说楚恒说由他掏,但叶暮雨也想自己赚多一点,总靠着楚恒,不是她的性格。
从书坊里出来,陆川就看见叶暮雨眉头轻拧,不知道在思考什么事,所以很困扰。
“夫人,老爷让小的把你送回村再来接他。”
叶暮雨随意地嗯了一声。
“让我想会儿事情。”叶暮雨沉吟。
陆川见此也不打扰她。
若说做生意,最难的就是前期投资,这一点叶暮雨十分清楚,那么现在,她首要做的事便是凑集投资者。
“走,我们先去买点东西。”叶暮雨上了马车,指着方向。
陆川赶车很稳,对路也很熟悉,所以基本上都是叶暮雨指哪到哪。
用身上楚恒给的最后的生活费银钱,买了一些材料回去。
又在集市上逛了一圈,见有人在卖柚子,叶暮雨便喊陆川买了七八个回去。
等回到家,也不过才巳时一刻。
胡氏刚把昨日晾着的菜翻了一遍。
楚子萝跟嫩芽去了老宅。
张树出门割草去了。
叶暮雨回来,胡氏连忙打开院门迎了上来,从陆川手里把装着柚子的布袋扛起来,还有些疑惑:“夫人,这柚子买回来吃的?这季节柚子确实出来了,不过上次我在村里看到柴山上有人家种了柚子树的,恐怕柚子也熟了。”
“若是想要吃柚子,在村里买,价格要便宜不少。”
叶暮雨闻言,从腰间摸出一个碎银,递给胡氏:“这柚子你放下,让陆川提进来,你去看看村里的柚子树,如果黄皮了,就买回来。”
“……好的,夫人。”胡氏虽然不明白叶暮雨要干什么,但她不是多嘴的人,点了点头,结果银裸子就出门了。
陆川觉得夫人可能是要做吃食。
哪怕知道,他也没有多说什么。
把叶暮雨买的东西,全部都搬进了院子。
“夫人,需要我做什么吗?”陆川没有立即去县里。
今日老爷没有吩咐活儿给他,就表明是让他在家里帮夫人干活儿。
叶暮雨指向柚子:“你帮我把这些柚子的皮都剥下来,不要弄烂了。”
“是。”陆川提着柚子布袋,走到厨房前的屋檐下,端了个小凳子,坐着快速剥皮。
叶暮雨进房间换了一身衣裳,又围上围裙,进了厨房。
打开橱柜,里面还有一大罐的蜂蜜。
想做蜂蜜柚子茶的想法已经很久了,之前柚子没成熟,没有原材料,她只能耽搁下来。
第三百七十七章 蜂蜜柚子茶
如今需要银钱,这东西又很好做,叶暮雨顺手就做了。
叶暮雨先把锅里的热水烧起来。
等水温升高到六十几度,稍微有些烫手了,便差不多了。
把热水倒进水盆里,便把柚子放进去,浸泡半刻钟左右。
家里没有其他人,叶暮雨本来想找陆川帮忙削皮,但见他动作生疏,做不来厨房这活儿。
罕见地沉默了一下。
陆川脸颊有些红,呐呐地解释:“夫人,小的是个粗人,这活儿太细致了,砍骨头这种力气活儿倒能干,切薄就不行了。”
见他脸红的样子,叶暮雨还觉得稀罕,也不为难他,“那你去帮胡大娘把柚子拿回来。”
“好。”陆川松了一口气,得叶暮雨体谅,他心里也舒坦些,怕自己做得不好引主家不满。
转身出了院门。
叶暮雨等柚子泡好后,挤干水分,才慢慢地把果皮削得薄薄的。
白瓤越少越好,这样会少一些苦味,做出来的柚子茶也更好喝。
差不多把柚子皮切了一半。
胡氏先一步回来了,背篓里还放着七八个柚子。
“夫人,陆川那边还有十三个柚子,一共花了一百文,五文钱一个,不过村里的看起来没有那么黄,奴婢把所有符合夫人要求的都买回来了。”胡氏进了厨房,忙洗手,一边想叶暮雨解释。
叶暮雨也不觉得奇怪,柚子成熟时期在七月到九月,村里没有专门种果树,平时能施点肥都不错了,自然长得不好。
不过价格便宜,用来做次一等的蜂蜜柚子茶也不错。
“辛苦了,我教你削皮。”叶暮雨已经算满意的了,也是杏水村离县里近,又地处江南,才能买到不错的水果,稍微深山一点,都只能吃野生的,平时种地干活儿都没时间,哪里会有村民刻意照顾果树。
而据叶暮雨所知,一般地主富户都有自己的庄子,富贵人家寻常能吃上的水果,都是由庄子亦或者跑商队伍运送回来的。
价格昂贵。
“好的,夫人。”胡氏手巧,做惯了饭食,有叶暮雨的教导,很快就明白这就是削皮的事,对她来说并不难。
叶暮雨见她上手很快,也就不多言语了。
倒是胡氏想了想道:“夫人,这是要做新鲜吃食吗?”
“嗯,想做个茶水出来,孩子和姑娘们应该爱喝。”叶暮雨这自信来自于南昌县甚至是附近其他县城的百姓都喜欢甜口,连平时喝茶叶都多为甜口。
蜂蜜柚子茶味道酸甜可口,怎么都不会被嫌弃才对。
这也是她为何多做甜点的缘故。
“夫人手巧,对了夫人,刚刚奴婢去买柚子,听村民说,隔壁的县城已经有了和尚下山。”
“听说这次有不少的八九岁的孩童下山,大多都是孤儿,好多都找不到家人了,会由庙里的和尚带下山,询问村民是否愿意收养。”
“好像朝中会寄予一定的抚养费,有一两银子左右,不过收养后,就必须去县衙上户籍,不过大多都是这些孩童有一点亲戚关系的人家才会选择收养。”
第三百七十八章 找林夫子?
“不知道我们村会不会有和尚来。”胡氏虽然在说着八卦,但手上动作一点都不慢。
叶暮雨之前就听说这事了,想来时间也该差不多了,“应该会有,在寺庙里养太久也不合适,毕竟不想当和尚的孩子为大多数。”
“夫人说得是。”
花了大约半个时辰,才把柚子皮都全部削出来。
叶暮雨要开始熬制蜂蜜柚子茶,而在村里买的,等下午再弄,因着已经午时了,等她熬好再做饭,也会比平时晚一些。
叶暮雨跟胡氏在厨房忙活。
村里。
楚子萝从老宅出来,手上还拿着一些煮花生,边走边吃,这是奶奶楚刘氏塞给她的。
这两日去老宅勤了,也许是娘教了奶奶大伯母做酸菜的缘故,她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待遇好了不少。
就连即将嫁人的楚晴香对她更是热情得过分。
“小姐,我们去学堂接少爷?”嫩芽手上提着针线篓子,这几日楚子萝跟楚晴香待在一起就是在做针线活儿。
楚晴香最近更是忙着做自己的嫁衣。
其实杏水村大多姑娘嫁人穿的衣裳都只是一件红色的,算不上嫁衣,毕竟条件就在这里,能穿红衣嫁人已经不错了。
像楚晴香这样自己做嫁衣的,算是条件稍好的。
能穿着自己嫁衣出嫁,也很有脸面。
以张氏爱面子的性子,肯定是要出银钱买红布让闺女自己做嫁衣的。
楚子萝闻言点头:“嗯,走吧,我们过去。”
两人刚走到中间,就看到远远地有一群穿着棕色袈裟的光头和尚走过来。
“小姐,那边是不是有人过来了?”嫩芽好奇地垫脚看过去,因为离得远,所以看不清。
而似乎已经有了在地里干活的村民喊住了那些和尚,人就没过来,在那边说话呢。
楚子萝好奇心冒出来,把花生往衣服兜里一揣,“走,我们过去看看。”
“小姐,慢点。”嫩芽连忙跟上去。
走近了,就听见有村民在说话。
“你们是从德明寺过来的僧人吗?”问话的正是楚家隔壁的林大娘。
被林大娘问话的,是一个站在最前面的穿着深棕色袈裟的中年僧人,在他身后跟着稍微年轻的青年僧人,其后就是五个穿着统一粗布衣裳的孩童。
看样子大的有十三四岁,小的也就十来岁。
这也正常,寺庙里的孩童,基本上都要超过八岁才能下山,每五年一次,有些年龄不够的,便会拖延五年,也就差不多十三岁了。
这也是考虑到这些孤儿八岁之后开始能干活儿了,普通百姓家庭,更愿意养一个能干活儿的孩子。
最前面的僧人说了一句阿弥陀佛。
而后问:“请问施主,林韩真施主可在?”
“找林夫子的?”林大娘惊讶了一声,不过很快反应过来,“就在那边的桥头,有个学堂,里面的夫子就是林夫子,大师只管过去。”
“多谢施主告知。”领头的僧人便带着后面的徒弟跟孩童往学堂去了。
僧人们一走。
原地瞬间闹哄哄起来。
第三百七十九章 重锦
“有五个孩童呢,看来是找领养人家的,不知道村里谁愿意领养。”
“肯定是王老四家啊,他家媳妇儿总是怀不上,不领养一个,以后哪里来的后人送终。”这王老四夫妻俩算是杏水村难得的外来户,没有其他亲戚,连过继自家的孩子都没有,林大娘才会说,领养,若是其他人家,她万万不会说这话。
郑婆子闻言,在地里抬起腰来:“可不是吗,你们有空闲的,倒可以去通知王老四一声。”
“子萝,你们怎么在这?”
楚子萝正打算跟着去学堂,正巧她要去接弟弟,顺便看看热闹。
听见声音转头一看,是二伯母王氏。
“二伯母,我是去接弟弟的。”楚子萝知道二伯家在这边有地,碰见王氏也不觉得奇怪,乖巧地解释了一句后,才道:“二伯母,那我就先过去了啊。”
王氏见楚子萝身边跟着嫩芽这个丫鬟,心里没什么不放心的。
想了想,道:“你平时怎么不来找你清雨姐姐玩?”
“这两日我陪着晴香姐做女红呢,清雨姐愿意来吗?”楚子萝知道楚清雨最不喜欢做女红,所以才这么说的,因为她实在跟楚清雨说不到一起去。
每次清雨姐遇见她都要问她头上绢花,她这些绢花都是娘买的,弟弟送的,爹买回来的,她自己选的很少。
说了实话,清雨姐就说羡慕,也想有愿意给她买绢花的爹娘。
她就不想接话了。
岂料,王氏一听,还真的点头答应了:“行,那等明日,你来先喊你清雨姐,一起去老宅。”
王氏的想法也简单,自己闺女不爱做女红,那就跟着去看,别的姑娘都在做,她还能继续反抗下去?
何况听说晴香婚期提前了,她也想打听一下,三弟妹要送多少礼金。
楚子萝本就是懂事的孩子,虽然有些不太喜欢清雨堂姐的性格,但长辈都说了,她只能无奈点头。
跟王氏说完话,楚子萝忙往学堂跑。
生怕走慢了一步,又被其他亲戚喊住,毕竟答应了二伯母,不答应其他亲戚,好像也不合适。
跟楚家有姻亲关系的妇人,看见楚子萝离开了,还有些遗憾呢。
本都打算等王氏说完话,她们再去拉着楚子萝说,谁知这孩子跑这么快。
逃过一劫的楚子萝气喘吁吁地到了学堂门口。
就听见门口传来激动的声音。
“你是……重锦?”林夫子看着面前,身材挺拔,容貌出众,但却剃度了的少年,先是震惊紧跟着欣慰跟庆幸,“回来就好。”
“三海大师,麻烦了。”林夫子朝三海拱了拱手。
话落后,便朝那位叫重锦的少年招手,少年看起来也就十岁的样子,脸上平静无波,甚至没有多余的表情,极为平静,仿佛任何事都不能让他有丝毫波澜。
“叔父。”少年拱手喊了一声,哪怕行礼的时候,也没有太过波澜。
林夫子却很激动,上前忙抱住重锦:“侄儿回来了好啊,叔父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第三百八十章 闹起来了
“以后就留在叔父家,叔父养你长大!”林夫子拍了拍胸脯,面上全是笑容,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很高兴。
旁边的人都很吃惊,因为这会儿下学了,一些村民也过来接孩子。
被叫做重锦的少年依旧没有多余的表情,像是被收养的并非是他一般。
林大夫也不在意,脸上挂着乐呵的笑容。
哪怕旁边有妇人嘀咕:“这孩子是林大夫的亲戚?之前怎么没有听说?”
“你知道什么啊,林大夫来这里教书,好像就是为了找人。”
“估计就是这孩子吧?”
“不对啊,林大夫既然要找孩子,应该直接去德明寺找才对,都知道德明寺里会收留一些无家可归的孩童。”有人发出质疑。
“那我咋知道,看林大夫的样子,似乎也有些惊讶那孩子出现,之前也许是因为什么愿意没遇见呢?”
“既然林大夫是专门过来找这孩子了,那找到了,是不是就要回去了?”
这个问题一出来。
好些家长都愣住了。
而后反应过来,对啊,村子里就林大夫一个能教书的夫子,这要是走了,以后村里学堂怕就办不起来了,那以后大家送孩子去进学,岂不是得送去县里,可县里每日来往的时间更长,家里有骡车的还罢了,没有的人家,冬日里岂不是要天天受寒?
就算大人能受得了,孩子可如何受得了。
当然最重要的还有县里学堂的束脩可更高。
“林夫子啊,祝贺你找到了家侄,不知你找到这孩子后,可要离开了?”人群里直接有人问了出来。
来接孩子的家长不上,瞬间都被堵在了门口,连几个僧人都被挤进了学堂里。
楚子萝早就在那些家长围过去的时候,被嫩芽给拉出去了。
而她则看到了被叫做重锦的大哥哥,被村里的婆子们踩了一脚,她下意识伸手,把对方拉出围观人群。
林夫子正高兴呢,听见这问题,迟疑了半响,就这么一会儿,就被村民们围满了。
“林夫子,你这是默认了啊?”有家长哀嚎一声。
林夫子想到自己的目的,即使明知道有些得罪人,但也只能点头:“嗯,不错,鄙人来杏水村就是听闻重锦最后的消息在此处,便留了五年,如今人找到了,也要归家。”
“啊,那怎么办,以后我家孩子在哪里进学?”
“林夫子,我们谈谈,你可不能直接离开。”
“就是,林夫子,你可不能放任学生们不管啊。”
“林夫子……”
看着混乱的情况,林夫子有些头疼,连忙道:“大家别挤,离开前我会把束脩退给各位。”
他已经在这里耽搁太久了,既然找到重锦这孩子了,自然要早日归家,毕竟家中还有老妻跟儿女,在此处逗留五年,已经十分对不起老妻跟儿女了。
说话间,他没看见重锦,连忙往四周看去,看见重锦被楚家的闺女拉到了旁边,没有被拥挤到,他松了一口气,忙全心全意应对面前的情况。
“束脩我们不要,林夫子你突然离开了,孩子们的学业怎么办?”
第三百八十一章 剃度
“就是,林夫子,你之前也没提过这事,我们中途也不能让孩子去其他学堂。”
“至少要留到春季入学啊。”
大楚每年开学时间为春季,过了新年后的二三月。
其余时候,除了七日一休沐,便只有五月十五日的田假,这时候正农忙,九月十五日的搜衣假等。
越是高等学府,越会按时招收学子,不会中途招生。
如今才七月,离春季招生还早呢,哪怕是县里的学堂,也需要等到春季。
这也是村民们着急的原因。
“林夫子好惨,都不能离开。”楚子萝忍不住从衣兜里摸出花生,用嘴巴剥开,因为是煮花生,刚煮出来,还有水呢,老宅这几日都晾晒着不少煮花生。
平日待客就需要用到。
“不过,林夫子要是离开了,村里好多人都不能读书了。”楚子萝又道。
嫩芽站在她旁边,垫脚朝里面看去:“不知道林夫子怎么解决,这些婶婶大娘战斗力可强了,不会把林大夫打了吧?”
楚子萝笑眯眯地,眼睛弯成月牙状:“我觉得婶婶们更可能每天来堵林夫子的门,不让他走。”
林重锦听着身边两个年龄相差无几的孩童的话,忍不住看了一眼。
稍微瘦弱一点的,应该是个丫鬟,像是什么都听家中小姐的。
不过被他猜出是小姐的,穿着确实普通的棉布衣裳,颜色好看点,长得脸圆嘟嘟的,眼睛很明亮,像是一颗葡萄,即使穿着普通,但收拾得干干净的,很有一丝灵动的气息。
“你看我家小姐做什么?”嫩芽第一时间发现林重锦的视线,她抬头,略微有些防备地看着他。
楚子萝听见嫩芽的话,偏头看向身侧的少年,嘴里还咬着花生呢,见林重锦对嫩芽的话听而不闻,视线落在学堂门口的村民和林大夫身上。
她忍不住好奇地问:“小师父,你已经剃度了吗?”
少年一言不发,完全没理会楚子萝。
视线落在学堂门口,眼睛都不带动一下的。
身体站得挺拔,手上还拿着佛珠。
嫩芽见林重锦也不回答,拉着子萝远离了这人一步,小声道:“小姐,他应该没有剃度吧?”
“为何?”
“我娘说,寺庙里的孩童,跟着下山的,都是一些不愿意剃度的,不然干嘛还下山找亲戚啊,这都剃度了,为何还要归俗。”
“好像是啊,那他头发剃掉是因为意外?”楚子萝声音说得比较小,她觉得,说别人闲话不好,但又好奇,便跟嫩芽再私下小声说,也算解解馋,又不会给本人带来烦恼。
可惜。
林重锦天生耳聪目明,听见两个小姑娘的话,不能说不在意,可以说完全没放在心上。
“其实也有俗家弟子剃度了,但在家礼佛的。”嫩芽经历的事情更多,知道不少事呢,虽然都是一些生活上的小道消息。
楚子萝一听,恍然大悟,点点头道:“原来如此,不过既然回到林夫子身边了,以后就不用再剃头发了吧,”
“不过找到家人可是好事。”楚子萝笑眯眯地道。
第三百八十二章 还俗归家
嫩芽也点头,深有其体悟,这些年,她最幸福心安的就是爹娘哥哥都在身边,一家人在一起,才算有家。
两人在这边小声嘀咕着说话时,林夫子已经被村民们挤进了学堂里。
学生们有些年岁比较大的,见闹起来,也都凑过去问怎么回事。
因为人多,很快林夫子找到了家中侄儿,要离开的消息,瞬间像风一样传了出去,传得全村人皆知。
就连楚家大房张氏两个儿子,如今都在村里学堂读书。
所以这消息传出去后。
来学堂的人更多了。
林重锦一直在门口站着,手上还拿着佛珠,三海大师等人之前被挤进了学堂。
足足一刻钟后,才衣衫凌乱地从学堂里挤出来。
被徒儿直直看着,还有几分尴尬,忙认真地把衣衫理顺,头发弄整齐。
“师父。”林重锦出声道。
三海大师说了一声阿弥陀佛:“重锦,如今你已经找到家人,可要还俗,归家?”
“师父,弟子还有俗物未了,归家后,也会是俗家弟子,师父以后勿念。”林重锦手挂佛珠,弯腰行礼。
楚子萝在旁边悄悄地瞅。
她已经知道这个叫重锦的少年,性情淡漠,不爱说话。
见他没有露出分别伤心的情绪,楚子萝也不意外,倒是一旁站着的三海大师,也同样完全没有伤感的情绪,让她小小的脑袋怎么都想不明白。
三海大师:“如此甚好。”
“那重锦你便留下,老衲带你几个师弟去村里问问看是否有人收养之事。”
“你叔父之事,师父就不干涉了。”
“藏空,藏林,跟师父走。”三海大师叮嘱完,果然不再管重锦了,可谓十分洒脱,让楚子萝嫩芽看得一愣一愣的。
林重锦更是没什么多余的反应,等三海大师一行人往村子里进去,他继续站在门口,像一个石头。
嫩芽这会儿也看见楚金从学堂里出来了,连忙高兴地喊:“少爷,这边。”
楚金手上还拿着水壶,身后背着小书箱,张聪紧跟其后,看见楚子萝忙喊了一声小姐,随后站在一旁,默默地等着两位主子。
“姐,你怎么来了?”
“我来接你回去吃午饭啊。”楚子萝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两把煮花生,给了楚金和张聪一人一把。
楚金接受得很自然,已经在开始吃了。
张聪忙摆手拒绝:“小姐,不用给小的。”
“张聪哥你吃就行了。”
“对了,我给你们介绍一个人,这位小哥哥叫重锦,是林大夫的侄儿,不过以后林大夫要回家了,我们不知道还能不能见面。”楚子萝跟楚金介绍林重锦。
她知道重锦的性格,不喜欢说话。
所以根本没想过重锦会回答她的话。
恰巧楚金又是个不在意细节的,闻言哦了一声。
完全没想过,林夫子走了后,他在哪里读书的事。
其实也简单,因着有楚恒在,他肯定不会没地方读书就是。
“小姐,那我们回去了吗?”嫩芽见重锦没有回答,在心里说了一声怪人,但因着二者之间没有矛盾,她也只是单纯腹诽一句。
第三百八十三章 拜托
“嗯,走,回去吧。”楚子萝点点头。
正要离开,就看见学堂里,林夫子遛了出来,身上的衣服都是乱的,头发更是毛毛躁躁,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走到楚子萝跟楚金面前,客气地问:“子萝,小金,夫子现在有些忙,想麻烦你们帮我照顾重锦一下,这会儿已经午时了,我这边忙完肯定早就过了吃饭的时候。”
“这是粮食跟银钱,麻烦你娘帮我照顾一下重锦,晚上夫子亲自上门道谢。”林夫子把蔬菜跟一个钱袋放到张聪怀里。
他说完,还想叮嘱什么,就被知道消息的村民抓了回去。
见林夫子着急地跟村民们解释什么,而村民们不听,直接把他拉回了学堂屋子里。
不过三息,就已经看不见身影了。
张聪看着手上的包袱,又看了看旁边完全没反应的林重锦,低头问:“小姐,少爷,怎么办?”
“小哥哥,你要不要去我们家吃饭,我娘做饭可好吃了,在村子里是做饭最好吃的。”楚子萝遵从尊重人想法,直接问了林重锦意见。
楚金见姐姐问了,安心吃花生,只时不时看林重锦一眼,只看,但并未多在意。
林重锦看了一眼张聪怀里的一布袋米粮。
出声了:“麻烦了。”
“啊,这是答应了?”楚子萝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露齿一笑:“小哥哥,那走吧,娘估计都把午饭做好了。”
楚金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问:“姐姐,这花生哪里来的?”
“奶奶给的。”
“回去叫娘也煮点。”楚金小声道。
五个孩子一起回家。
学堂离楚家不远,这会儿正是吃饭的时候,地里几乎没人,又加上林夫子要离开的事,很多家长都去了学堂询问情况,就更没什么人了。
厨房里,叶暮雨跟胡氏已经做了十五罐子蜂蜜柚子茶了。
刚开始确定了味道不错后,后面再熬制起来就简单很多,直接一起熬制,然后再装罐。
胡氏刚把锅洗了,正在准备做午饭。
门口楚金几人就回来了。
张树正在给家里的牛骡子喂草料,听见敲门声,连忙走过去开门。
打开院门看见楚金,连忙道:“少爷,小姐,你们回来了啊,夫人在厨房里,今天做了点新鲜的茶,所以吃饭会晚点。”
楚恒中午不回家,带了饭食去的。
“张叔,这是重锦,林夫子的侄子。”楚子萝跟张树介绍林重锦。
张树看清了林重锦穿着的袈裟,以及光头,但头上没有烫戒疤,很快就想到了村里的事情,原来这次下山的孩子里,也有林夫子的亲戚?
不过,为何会已经剃度了?
张树心里虽然疑惑,但没有多嘴问。
笑着点了点头:“你好,我叫张树,是楚家的下人,你可以叫我张叔。”
林重锦手上摸着佛珠的动作一顿,朝张树点头行礼:“见过张叔。”
“不用客气,快进来吧。”
到底是客人,他自然不敢怠慢。
五个孩子进了院子,叶暮雨从厨房窗户里看见了。
第三百八十四章 气质不凡
“胡大娘,你先做饭,我出去看看。”
叶暮雨见突然来了个孩子,自然要问清楚。
她又拿了一罐蜂蜜柚子茶,走出了厨房。
胡氏看了一眼外面,也发现来了一个孩子,还穿着袈裟,便把张聪喊了进来。
“娘,你喊我啊。”
“帮娘烧火,外面来的小和尚咋回事?”
张聪一屁股坐到灶前的木墩上,把林夫子家的事娓娓道来。
这边。
叶暮雨带着四个孩子进了堂屋。
堂屋里有杯子,用普通的茶水洗一下就能用。
叶暮雨给四人杯子里用勺子盛了一点已经冷却凝固的蜂蜜柚子茶,而后用热水冲开。
“娘,这是什么?”楚子萝坐在饭桌旁,用木勺,在杯子里搅拌,凑近闻了闻,瞬间闻到一股酸甜的味道。
“蜂蜜柚子茶,用蜂蜜和柚子皮做的甜茶,你们喝喝看。”叶暮雨这会儿才给自己倒了一杯。
视线落在林重锦身上,没有出声问。
偏偏林重锦的五感很灵敏,一下就注意到叶暮雨的视线。
他起身,手指摸了摸佛珠,而后轻轻弯腰行礼:“夫人,重锦打扰了,这里是叔父所付的米粮跟银钱,为午食饭银,希望夫人不要嫌弃。”
“叔父有私事欲解决,强行麻烦夫人,还望夫人莫怪,晚些时候,叔父会上门亲自道歉,重锦也不需要太多吃食,一口即可。”林重锦说话十分平稳,让人不会对他生出厌恶之感。
但却谈不上谦虚,偏偏没人会觉得他高傲,叶暮雨却细心地发现了他周身的隐藏的傲气,虽然有傲气,但却并不凌厉,完完全全被他收敛住。
这孩子……最多不过十岁吧。
竟然这般出色,宛如人中龙凤,以后怕是成就不小。
叶暮雨心惊的同时,也明白过来,这是林大夫一直在找的亲戚,想必林大夫家世也不简单。
作为富户家的公子,能有傲骨,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叶暮雨脸上便浮现出温柔的浅笑,她本着不得罪人的处事原则,自然很谦逊:“重锦不用客气,既然林夫子把你嘱托给我,这午饭,自然会招待好你。”
楚金倒是耿直地道:“重锦哥,你吃这么少吗?一口?你会不会饿?”
叶暮雨:“……”有些哭笑不得,这孩子,连人家谦逊之语都听不出,实在是有些让人莞尔。
楚子萝直接问林重锦:“小哥哥,你平时在寺庙里吃什么?”
其实林重锦没有遇见过楚金这样耿直的孩子。
本来见叶暮雨面相带有富贵之相,又是长寿的有福之人,对他态度也很好,刚放下心。
听见楚金的话,他明显被噎住了,只是并未表现出来。
“斋饭。”林重锦回答。
楚子萝眨了眨眼睛,看向他,有些懵逼,这回答……好像没回答啊。
楚金兴奋地道:“我知道,我知道斋饭是什么,楚兴叔平时跑得远,最近我找他问了好多外面的事。”
“听说斋饭就是,各种蔬菜,没有肉,像青菜、黄瓜、胡萝卜、南瓜等,平日里就是吃这些。”
第三百八十五章 相处
楚子萝听了瞪大眼睛:“真不吃肉啊,小哥哥,不是说寺庙里好些孩子,都还不是和尚吗?难道都不能吃肉?”
林重锦其实真不爱说话,但到底是在别人家中,需要礼数尽到。
轻轻嗯了一声:“佛堂重地,不允许有荤腥,俗语说,佛以慈悲为本,汝既吃肉,即无慈悲之心。”
“我等既得佛祖恩赐裹腹,自然应该尊佛道。”
楚子萝啪啪拍着手掌:“小哥哥,你说得真好,既然是寺庙养大自己,就应该尊重佛。”
林重锦意外地看了一眼楚子萝。
这乡下的姑娘,竟然这般心思通透,讲究受人恩惠应尊人,更懂知恩图报,心思良善,是个可结交之人。
林重锦点了点头:“你说得对。”
楚金闻言,吸了吸凉气:“一直不能吃肉,太可怕了,幸好我不是和尚,不过以后我可以多捐点香油钱,让你们吃上鸡蛋。”
叶暮雨在旁边听着三个孩子的话,倒也满意,做人有原则,是必须的。
教养好孩子,她也极有成就感。
“你们快喝茶,已经凉了,看好喝吗?”叶暮雨轻轻搅拌茶水,没一会儿就喝完了。
起身,又道:“我去厨房做饭了,你们几个孩子自己看着玩。”
“子萝,小金,照顾一下重锦。”
“娘,知道了。”楚子萝乖巧地应答。
叶暮雨一走。
楚子萝忙埋头喝蜂蜜柚子茶,这种酸酸甜甜的茶水,是她最喜欢的。
林重锦看了一眼茶杯里的果茶,有些新奇,这茶水,他从未见过。
轻轻用勺子盛了一点,喝了一口,酸甜适中的口味,让他眼底闪过一道亮光,一闪而逝,消失极快。
而后便动作极为规范地慢慢喝着。
楚金是最粗狂的,他尝了一下,觉得好喝,直接两三口就喝完了。
还拍了拍肚子,满足地道:“娘这茶太好喝了。”
“好喝一天也只能喝一杯。”楚子萝不放心地管束道。
楚金虽然还想喝,但又不敢不听话,只能皱着脸,支吾的点头:“一杯就一杯,我不会偷喝的。”
“弟弟,很棒,爹娘都教我们诚信,你一只听话才有吃喝的。”楚子萝笑着安抚道。
楚金虽然馋嘴,但也知晓爹娘要求的重要性,要是他不听话,估计别说一天一次了,怕是下一次就是他看着姐姐喝。
这么想,他瞬间打了一个哆嗦,完全没有偷喝的念头。
“姐,我去书房里画画了。”楚金道。
楚子萝也喝完了最后一口,闻言点了点头:“那我跟小哥哥也去。”
三个孩子就这么进了书房,各自看各自的感兴趣的书去了。
林重锦其实在学堂门口,通过那些村民跟楚子萝打招呼,就大致猜出了她家的情况,如今又看到书房里这么多书,他便确定了,这确实应该是一位秀才家,难怪叔父会托付他到这家来。
村里怕也只有这家人,不会太过介意叔父是否离开,自然也会正常对待他。
叶暮雨这会儿进了厨房。
胡氏见她进来,道:“夫人,我就剩一点南瓜没切好了。”
第三百八十六章 教育孩子
“那我先做菜。”
“有了客人来,中午做一碗红烧肉吧。”家中暂时只有猪肉,以及一半鸡肉,想了想道:“再做一份辣子鸡。”
“夫人,鸡肉是老爷让奴婢炖汤给您养身体喝的。”胡氏下意识提醒,比起不认识的孩童林重锦,显然她觉得夫人的身体更重要。
叶暮雨浅笑:“昨晚炖的鸡汤不是还没喝完吗?”
“我中午把昨晚剩下的鸡汤喝完就行,明日还要熬鸡汤就再买鸡就好了。”
胡氏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听命令,没有再出言反对,只道:“夫人,不然,在家里自己养几只鸡?”
“平时奴婢可以照顾,并不麻烦。”
“你是早就想养了?若是不觉得辛苦,就养,正巧隔壁林大娘家里,抱了小鸡仔。”叶暮雨并不反对,她之前是身体不好,所以没精力养。
胡氏一听,连忙道:“夫人愿意让奴婢养,奴婢那下午就去弄窝,以往老奴养惯了鸡仔,不是什么难事。”
胡氏自己都愿意养,叶暮雨想着,把她月钱再多给点,也就不阻拦了。
叶暮雨便道:“帮我把鸡肉洗了切成小块。”
“好的,夫人。”胡氏手脚麻利,去水井里把半块鸡肉拉了上来,如今天气热,放在厨房里,怕是过不了一晚就会坏,而有水井的人家保存食物就会方便很多。
花了两刻钟把午饭做好,叶暮雨额上是被汗湿了的头发。
胡氏在一旁见此,心知夫人爱净的性子,连忙道:“这边锅里有热水,你去洗漱一下,剩下的蒸南瓜饭,就由奴婢来。”
“那……辛苦你了。”叶暮雨确实有些受不了汗湿的感觉,加上汗湿了不换里衣,更容易受风寒,她端着一盆热水回东厢房去了。
胡氏喊张聪起来,她把南瓜和米饭放进锅里,盖上锅盖。
“娘,夫子走了的话,我还能读书吗?”张聪这个想法憋在心里有一会儿了。
这会儿见只有胡氏在,犹犹豫豫的就问出来了。
胡氏烧火的动作一顿:“如果村里没有夫子了,少爷肯定是去县里学堂读书,但县里学堂的束脩更贵,你如何能去得。”
“你若是真想读书,就拿着娘的月钱,去给你买剩下的书,平时你照顾少爷空闲的时候,便安心看,有不懂的,便问少爷,只要识字了,以后你的路也要走一些,也能帮夫人老爷干更多活儿。”
“娘算是看明白了,跟着夫人老爷,肯定会有前途的。”
“你只管私下多学就是。”胡氏想了想又道:“你现在是做下人,夫人跟老爷待我们好,但终究是奴身,所以别多想,会识字就行了,明白吗?”
说到最后,胡氏有些严肃。
她从来都有自知之明,现在的好日子怎么来的,若是没有夫人老爷,儿子别说读书,怕是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人,得知足。
“娘,我明白,我只想认字,完全没想过科举,少爷比我聪明多了,其实平时我连认字都缓慢一些,少爷已经能举一反三了。”
第三百八十七章 红烧肉
“乖孩子,娘只要你明白一个道理,人要懂得知足,感恩,当你不知道该怎么选择的时候,想想看,若是这般做了,失败的后果是什么,若是你能承受得起,那就去做,若是承受不起,就不做。”
“当然,也永远都不要后悔自己的选择,世上真没有后悔药。”胡氏严肃地道。
张聪忙点头:“娘,我知晓了,会记住你的话的。”
“嗯,出去端水,喊小姐少爷洗手吃饭了。”胡氏见儿子听话,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种管教的话,不用说太多次,孩子记住了才有用。
“知道了,娘。”张聪已经算成熟了,仔细想了娘说的话,觉得很有些道理,便记在了心上。
中午楚恒不回家。
就不用等人。
胡氏端着饭菜上桌。
很快就满满一桌的饭菜,菜香溢出。
林重锦跟着楚子萝一起进到堂屋里,就闻到了浓浓的肉香,他从进入德明寺后,就再也没用过荤食。
楚金跟楚子萝分别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小哥哥,你坐弟弟对面。”楚子萝给他安排位置。
林重锦轻点头,坐了过去,就在叶暮雨的主位下首。
叶暮雨跟胡氏端着米饭过来,看见三个孩子都坐好了,看起来气氛不错,没想到这么一会儿,竟也相处得不错了。
“娘。”楚子萝看见叶暮雨进来,甜甜地喊了一句。
叶暮雨弯腰把米饭放到林重锦和楚子萝面前,腾出手才轻轻摸了摸闺女的脑袋:“乖,快点吃吧。”
“胡大娘,你们也下去吃饭。”叶暮雨柔和的道。
胡氏笑着弯腰躬身行礼:“好的,夫人。”
胡大娘退下去后,屋子里就只有四人,叶暮雨便道:“重锦,今日做了一点荤食,不知你能否吃?”
其实叶暮雨觉着,都已经还俗了,肯定是能吃的,但林重锦的气势有些不同,何况问过张聪,才知晓这次来村里的孩子,只有他是剃度了的。
也许对方还是要戒守清规呢。
林重锦把佛珠放在一旁,本来,他刚从寺庙里回来,是要戒荤三日,虽然并不是强求,但他向佛多年,不过三日,戒就戒了。
但闻着饭桌上的肉香,他竟罕见地生出了一丝口腹之欲,这十分难得,要知道他已经戒荤腥六年了。
见林重锦没说话,叶暮雨还有些诧异,但也没多问。
倒是楚子萝,早就习惯了林重锦的性格,直接还没用过的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递给林重锦,没放下,而是询问:“小哥哥,你想吃吗?很想的,想吃我才放下。”
她很细心,怕林重锦害羞不敢吃,但又担心对方不能吃荤腥,所以便夹在他碗前,没有放下,而是再次询问,等确定了,再放。
林重锦虽然心思很成熟,但到底是个孩子,最终没能忍受住肉香的诱惑,从喉咙里轻轻嗯了一声出来。
楚子萝瞬间展颜一笑,把红烧肉放到他碗里:“小哥哥,那你快吃吧,我娘做的饭菜可好吃了。”
第三百八十八章 情况
楚金见叶暮雨动筷了,他可没有那细的心思想这么多,也不主动给他夹菜,只一个个地解说每个菜的口感。
“重锦哥,我娘做的菜好吃吧?这肉一点都不腻,软糯鲜香,这个鸡肉粒是用油炸过的,所以很酥脆,还放了一点辣椒呢,不知道你能不能吃辣。”对于吃货金来说,各个菜系的菜都好吃,一点都不挑食。
林重锦闻言,心想,楚家日子应该过得不错,不然哪里会奢侈到用油来炸鸡肉,连这孩子都能说出肉不腻的话,可见平日里吃了不少。
他在寺里待的时日也不断,自然知晓,不少被收养的师兄弟,日子过得也很一般,除了富户,都比不上楚家。
但,这也不奇怪,毕竟家中有读书人。
林重锦轻轻点头,“好吃。”
不得不说,这饭菜味道确实很好,哪怕是素菜,比一些酒楼里做的都要好了。
“那你吃这个鸡块,还有这个黄瓜片……”
前面他还有心思打量楚家的家境,后面全部注意力都被吸引了,放在了吃食上,有楚金的介绍,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受到任何委屈,吃得十分舒心。
叶暮雨见三个孩子相处和谐,连小金都不再封闭自己的心,由衷地舒了一口气。
等吃完饭。
楚金继续去书房画画。
楚子萝带着林重锦在书房看书。
学堂里刚刚来了消息,说下午休沐,明日再上学。
是林夫子被家长们缠着要说法,只能去县里找其他秀才,问是否有人愿意来杏水村当夫子。
所以下午不上课了。
叶暮雨跟胡氏一起做了点红豆双皮奶,给三个孩子当饭后甜点吃。
林重锦已经被楚家的食物给惊艳到了,这会儿哪怕肚子并不饿,看着新鲜的吃食,也忍不住想吃两口。
“小哥哥,好吃吧?”楚子萝笑眯眯地道,也不用林重锦回答,她脸上带着得意的推崇:“我娘做法可好吃了,这是用牛奶做的,是饭后甜点,平日里都是大下午才有,今日这么早,肯定是因为娘要招待大哥哥你。”
林重锦见她高兴,心情也不由跟着好,不可否认,来到了楚家,从头到尾他的感触都很好。
也许是跟着两个年龄比他小的孩子一起,竟也多了一丝幼稚。
“这个甜点叫什么名字?怎么做的?”林重锦话都多了点。
楚子萝一听,这可是问对人了,她虽然没做过,但看娘和胡大娘做过好多次了,所以已经看会了。
“小哥哥,这个我还真知道,就是先把牛奶煮了,然后……”
“原来是这样的啊,楚夫人真聪慧。”林重锦忍不住赞叹道。
楚子萝看着他笑道:“小哥哥,你应该喊我娘婶子,喊夫人好奇怪啊,你自己也才十岁呢,在我娘眼里你就是个孩子。”
“……那以后我叫婶子。”
“对嘛,这样才对。”
“走,我们去跟弟弟一起画画,能赚铜板的哟。”楚子萝热情地说。
……
叶暮雨静静地从书房门口离开,没有去打扰孩子们相处。
第三百八十九章 张氏的想法
至于午休,等时辰到了,自然会去。
“夫人,我再去村子里找找看有没有成熟的柚子。”胡氏已经换上了一身粗布衣裳,头上还用手帕包着,身上穿着长靴,虽然有些热,但不担心被树枝勾坏衣裳。
“现在太热了,等午时过了再去也不急。”叶暮雨打算等明日先卖了蜂蜜柚子茶,确定了价格后,再看看要不要继续做。
至于村里买的柚子,自己吃也不会浪费。
胡氏知道叶暮雨体谅,想了想,也没有立马出门,而是在院子里洗衣裳。
叶暮雨回了东厢房,脱了外衣开始午休。
这段时间中午天气比较热,但她体寒,睡在屋子里,只需要用薄被盖上肚子,倒也不热。
一觉睡醒。
刚好过了最热的时候。
她起床穿好衣裳。
下午就在她尝试着做墨的时间中度过,胡氏则留在家里做蜂蜜柚子茶,用的柚子是村里买的,稍差一点的柚子。
而张树则出门割草去了,顺便询问是否有成熟的柚子卖。
村里依旧很热闹,因着林夫子的事。
老宅也十分热闹。
楚升和楚明也在家,下午不用去学堂,被楚刘氏喊着过来做酸菜。
“娘,以后阿明跟阿升该去哪里进学?”张氏是个急性子,在知道林夫子可能要离开后就急了,中午的时候还跑去找了林夫子询问。
不过中午太多人了,她也就挤进去问了一句,就被热得不行。
后来还是等到林夫子说出,愿意去找其他夫子来代替教书,才从学堂里回来。
她看重闺女嫁人,更看重两个儿子读书。
其实,她早就想把两个儿子送去县里读书。
县里他们有住的房子,就算送两个儿子去县里学堂读书,也还算方便,之前是家中没有多少存银,又加上楚恒说林夫子教得好,十五岁去考秀才都算年轻的,两个儿子还没积累到足够多的学识,去考了秀才也过不了。
不如多积累两年。
她虽然羡慕楚恒考上秀才后在族里地位高,但现在,自从开始叶暮雨直接把酸菜方子给了她,家里有了不少存银后,她现在虽然羡慕楚恒,但也觉得他说话更有道理,也愿意听。
至于之前心里那一点点对叶氏的嫉恨,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这会儿不一样了,家里有了存银,正好林夫子又要离开,她便想把两个儿子送去县里学堂读书,才会去守着问林夫子到底离不离开。
得到答案后,回来先跟楚林商量了。
而后才跟楚智文和楚刘氏提这事。
楚刘氏一听,看了她一眼,以及旁边两个面露期待之色,又很忐忑的孙子,瞬间就明白了。
“你跟老大怎么想的?”楚刘氏把问题抛给她。
张氏顺势道:“娘,我跟相公是想让阿明和阿升直接去县里学堂读书。”
“到时候不管是直接住在县里,还是每日由相公自己去送,也算方便,家里已经有牛车了,比起往年,方便很多。”
张氏也聪明,先试探地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