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月考,胡亥的变化(求月票订阅,2)
翻云覆雨后,秦始皇心满意足的起身。望着床榻上的娇躯,脸上扬起抹笑容。虽说是老夫老妻,但郑夫人却是最合他心意的。如今秦始皇年纪也大了,他要的不光光是男女温存,还有温柔理解。
郑夫人穿着亵衣,连忙起身帮秦始皇穿衣服。而秦始皇则是笑了笑,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你先歇息,朕还要出去看看。朕好歹也是祭酒,正好看看其余试卷。”
要让白稷听到他这话,非得喷他一脸唾沫不可。
大佬,你还知道你是学宫祭酒?
学宫里头明令禁止早恋,守册里头可都记好了。要有早恋的,直接以退学处理,是极其严厉的惩罚。白稷仔细考虑过,现在都比较早熟,万一出什么意外可就麻烦了。
学宫便是学习的地方,他们学习的机会可是来之不易。当时白稷不知道耗费多少心血,所以还是希望他们能专心些。现在倒好,秦始皇堂堂祭酒带头坏规矩。在如此神圣的地方,行如此苟且之事。
he——tui!!!
……
走出门后,蒙常山便跟在旁边,到处打量着,生怕会有人窜出来。他刚才仔细考察过,学宫里面也有不少高手。那些背着长剑,着短衣木屐的墨者可不简单。有几人的身手,很可能不逊色于他。
这些墨者都是学宫的保安,负责学宫的安保措施。保安队长就是乐毅和黄天琼二人,各自带一队巡守学宫,防止出事。要知道学宫里头聚集着大把勋贵之后,要是出点什么差池,饶是白稷都会有麻烦。
学宫内还养着不少野兽,比方说胖虎和大毛便已挪窝至学宫。除开是吉祥物外,也主要是为了震慑住些蟊贼。比方说老虎就有地盘意识,而熊的嗅觉则是极其敏锐,是人的上千倍。一只熊可以探测到大约二三十里外的动物尸体,甚至是百里外的母熊。
有他们帮忙看守,其实白稷也可以放心些。特别是白稷离开泾阳的时候,他当时就担心有人来犯。还是黄庭坚拍着胸脯表示没问题,他手底下一百多号小弟,当个保安还是没问题的。
学宫中间有段午休时间,试卷批阅的还是比较快的。学生们皆是忐忑不已,静静的在教室内等着,连觉也睡不好。试卷分发下来,胡亥赶忙查看分数。
算学:99.
文学:90
科学:85
兵法:98
四门课的分数除开白稷的课程,其他都相当不错。其中兵法是由王贲亲自传授,他学的也算是可以。就总分来说,他在二年级里面绝对是名列前茅。毕竟是提前开过小灶的,要是考不到前三也不用在泾阳混了。
特别是他的兵法课,更是深得王贲真传。王贲对他也是赞不绝口,觉得胡亥非常的有天赋。主要是胡亥对这方面的课程也感兴趣,每次都能有自己的想法,很多兵法案例总能靠着他的小聪明想到新的看法。
这些看法可能会比较浅显,经不起细细推敲,但是能想到新的计策,也算是不错。
其实按理说兵法课是王翦传授的,只不过王翦精力有限,他和王贲之间又都是父子,偶尔客串下也没什么。
看到分数后,胡亥顿时是松了口气。
可算是没丢人!
他知道今天秦始皇已经来了学宫,他之所以没过去请安,就是因为他想等分数出来后再过去。这次是学宫首次正式的考试,他拿到这样的分数,也算是给了个交代。
分数出来后,有人欢喜有人忧愁。赵高显然是高兴了,而李淳则是难受了。他这次考得并不好,特别是科学课,只有69分。算学课的成绩也不行,这次只有80分。
要知道平时他的算学最起码也有90分,这次分数这么低,他回去后只怕是要挨打了。他上次没有选择法学,便已经触怒李斯,这次考试成绩又差,怕是没有活路了。
白稷回来后便和他们说了,每个月月考结束后,就可以回去休息个七天时间。之所以会放这么长的假期,也是为了劳逸结合。这年头孝道也是相当的重要,所以白稷觉得他们适当回去孝顺翁媪也是应该的。
当然了,主要还是得把月考成绩告知翁媪,也算是能告诉翁媪他们学到了什么东西。平时他们可是一天假期都没有的,唯独只有这七天假。而且还得考虑到路程的问题,有些学生距离比较远,来回都得两天时间。
假期归假期,稚生不想回去也没事,学宫照常会开。可以自己去图书馆看书,食堂也会开设,照样是免费供应。
“父皇,这是儿臣此次的试卷。”
凉亭内,胡亥跪坐在秦始皇面前,双手把试卷奉上。抬起头来,脸上满是期待,似乎是正在等待着秦始皇的表扬。
这次他的成绩可以说是相当不错,直接拿到了全年级排名前三的好成绩。他的兵法课虽然没有拿到满分,但也在三十来人中排名第一。王贲刚才已经和秦始皇说起过这个事情,他非常肯定胡亥的天赋。
“只要公子好好研修,不出十年后,必定能肩负起秦国上将军之职责!”
关于这个事情,其实秦始皇是又高兴又担忧。仔细想来便知道,兵权自古就是皇室大忌。就如同说《隋唐英雄传》里面写的那样,李世民作为此子,之所以能登基坐上皇位,靠的其实就是手中的兵权,还有无数大臣的支持。
而这两个条件,胡亥很可能也都会有。
兵权暂且不提,以胡亥的能耐,早晚都会领兵作战。大臣人脉更加不用提,仙元学宫的稚生终有一日会出仕,到时候念及同窗之谊,自然会和胡亥更为亲近。
秦始皇只觉得白稷这么做,是否会过了些?
他知道白稷想要让胡亥变成块磨剑石,就是为了让扶苏这把宝剑可以变得更为锋锐。可要是弄巧成拙,最后令胡亥变成李世民这样的人,那可就麻烦了……
第272章 奖励,束发苦修(求月票订阅,1)
白稷在旁打着哈欠,看了眼精神抖擞的秦始皇,心中皆已明了。这lsp还真会挑地方,跑学宫里头玩这套,着实可恶。
扶苏则是炯炯有神的望着,还时不时翻看下试卷,眼眸深处带着些许羞愧。这些题目大部分他都不会做,胡亥所做的文章文采出众。兵法题目做的更是不俗,很多策论都写的不错。按照王贲的说法,以胡亥的答案来说给个满分都行,只不过有些错别字,所以给了99。
“汝此次做的不错。”秦始皇放下卷子,平静颔首道:“想不到短短半年时间,汝竟有如此变化。列位先生想来也是费了不少心思,特别是通武侯……王氏为秦兼并六国,本至颐养天年之日,现在还得在学宫传授兵法,朕……”
说到这,秦始皇已是语塞。而王贲则是连忙躬身作揖,“贲受上恩惠,位列彻侯,纵百死而无悔。今太平盛世,贲依旧能为秦国效力,不知有多高兴。”
旁边黄庭坚等人皆是感动不已,从这就能看出秦始皇是个不错的老板。最起码他对手底下的员工很好,姿态也摆的很低,哪怕是做样子人也做了。
而白稷则是又成了旁观者,要说教育胡亥,最大功劳绝对是白稷的。王贲教的是不错,可这家伙完全是捡现成的。之前胡亥要多调皮就有多调皮,谁的话都不听,可都是白稷把他给教好的。
没办法,有时候和皇帝关系太好就这样。就像是秦始皇从不给扶苏好脸色类似,秦始皇完全是把白稷当成了自己人,要是这般扭捏造作反倒是疏远了些。
而王贲不同,王贲为臣,而秦始皇则是皇帝,该做的样子还是得做的。还能拉拢到黄庭坚这票隐士大贤,怎么想都划算。
胡亥站起身来,浑圆的双眼望着白稷,嘿嘿笑道:“先生,您前几日才说过,考核前三者皆可得到奖励的。”
“呶,给你。”
白稷摸了摸兜,把一块玉佩从中取出。这块玉佩做工精细,品质极佳。正面绘刻着的是仙元校徽,背面则是书写着四字:自强不息。
这次胡亥成绩很好,纵观二年级上百人,他也能名列三甲。白稷总共就做了六块玉佩,一二年级各三人,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激励他们。玉佩是白稷特制的,用的是上好的蓝田玉,里面还蕴藏着些许仙力。经常佩戴的话,能令他们强身健体。
六块玉佩后面绘刻的成语都不同。
胡亥连忙将其收下,直接挂在了腰间。他和白稷认识这么久,这是他头次得到白稷的礼物,而且是靠着他自己真凭实力得来的!
除开玉佩外,还送给他们些铅笔和本子。
白稷此前上学便是如此,成绩好的就会送这些。当时家里头条件都不好,几本笔记本便是最好的奖励。这些笔记本都是造纸厂批量做的,学宫内几乎是人手一本,质量还是可以的。
“多谢先生!”
“不用谢我,这是你应得的。”
秦始皇饶有兴趣的望着,也没再多说什么。到了晚上的时候,胡亥屁颠屁颠的跑去食堂帮忙打饭,还时不时刻意显摆自己腰上的玉佩。来往的稚生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而李淳则是垂头丧气的,连饭都吃的不香了。
“胡亥,你就别显摆了。都看到你腰上的玉佩,就不能低调点吗?”
“先生说了,吃不到的葡萄都是酸的。”
胡亥拎着饭盒,一句话把李淳气的也不想吃饭了,直接把饭盒推到边上去。胡亥瞄了眼,笑着道:“小六子,你要是浪费食材,是要受责罚的。”
“……”
李淳只得含着泪慢慢咽下,实在是被气的不轻。倒不光是胡亥喜欢显摆,他现在这年纪,好不容易考到个好的成绩,显摆也很正常。至于跑李淳这显摆,那是之前李淳算学课拿了个满分,甘合送了他本算书。结果李淳没事就显摆,胡亥这就是纯粹的报复了。
……
吃饱喝足,秦始皇打了个满意的饱嗝儿。站在窗口处,遥遥看向外面,吹来的习习微风带来些许凉爽。桌上还摆放着半颗西瓜,都已经切好。他就拿起一芽,一边吃一边看。
泾阳种了不少西瓜,现在正好是丰收时节。还别说,泾阳种的西瓜水分足,而且还很甜。今年泾阳这块阴雨天少阳光足,种出来的西瓜会比较甜。
许志当时分到了颗,有颗西瓜籽儿无意中落在外头,没想到过几天后就吐芽了。当时他也是吃惊的很,没想到西瓜的生命力会这么强。现在已经结了颗小的西瓜,许志没事就会去看两眼。
“郑姬,快来看看。”
“待会学宫便会亮如白昼!”
“是台灯吗?”
郑夫人连忙起身,带着几分期待。她在咸阳宫也曾听说过这事,扶苏还把台灯拿来给她看过。郑夫人当时还用了两天,对台灯是赞不绝口,比任何烛膏都要好用。
“路灯,其实和台灯类似,皆是出自国师之手。”
在秦始皇解释的时候,就看到外面的路灯接连亮了起来。眨眼间的功夫,整个学宫都沐浴在光芒中。就连宫殿内也同样如此,一盏盏灯光接二连三点亮。郑夫人呆呆的看着,直接傻眼了。
这可比台灯更亮!
郑夫人平时歇息的比较早,最晚便是戌时。即便开了灯,她还是有些困意不住打着哈欠。下午折腾许久,现在还没缓过来呢。
“这些稚生真是苦。”
“束发修学本就不易。”秦始皇顿了顿,“研习学问非一日之功。昔日苏秦拜师鬼谷,学习纵横之术。束脩之时为怕自己困倦,便以锥刺股。学成后游说列国,佩六国相印,令吾秦十五年不得兵出函谷。”
虽然说苏秦可以说是秦国大敌,可终究是过去了。对于这种名仕大贤,秦始皇也是相当敬重。就如昔日公孙衍也曾任魏国犀首,后照样来秦国当官,也同样表示欢迎。
“昔日丞相斯于楚国任小吏,三九寒冬天于雪地中研习学问。他们尚且年幼,每日还得读书至戌时三刻。胡亥说刚开始也不习惯,晚上一直打瞌睡,现在倒是好了些。”
他们要是不好好学,简直是对不起白稷的苦心!
第273章 李斯教子,三甲(求月票订阅,2)
教室内,稚生们皆在更正试卷,时不时会有先生走下讲台拍拍他们的腰,“注意坐姿。”
晚上看自修课的都是儒生,是商山四皓认识的熟人,像是齐鲁之地的闵子马。书院里头伙食好,工资待遇都不错,闵子马闲来无事也想着和老友们聚聚。每日闲暇之余谈论国事,或者是博弈切磋棋艺。
伴随着钟声响起,晚自修便结束了。胡亥背着书包,慢悠悠的朝着宿舍走去。先从食堂外打上一桶开水,回去后和秦守三人闲聊后,便忙着洗漱。刷牙洗脸洗澡,然后还得把换洗的衣物洗干净,挂在外面晾干。
胡亥很爱干净,每日都会如此。秦守这家伙就不行了,每日也就漱口刷牙,其他啥事不干。现在天气热,浑身都是臭汗不说,脚还臭的很。可秦守偏偏不管,进宿舍后就把鞋随便踹到边上,然后就直接跳床上歇息。
听着此起彼伏的呼噜声,胡亥也是无奈的很,借助月光把他们地上的鞋子稍微整理好。他现在是宿舍的舍长,也得肩负起照顾他们的责任。每日还会有专门的儒生检查宿舍卫生,做的好的还会有面流动红旗做奖励。
胡亥做事很有责任感,他也会经常循循善诱,让他们稍微干净些。按照徐福的话说,要是宿舍卫生不好,有可能会因此患病。轻轻把被子给秦守盖上,胡亥这才爬上去歇息……
……
……
次日,傍晚时分。
随着秦始皇车架抵达至咸阳,秦守李淳这票猴崽子也都回了家。
望着试卷和分数,李斯久久没有说话。
李淳站在旁边无奈开口。
“阿翁,别气了,气大伤身!”
“要不这样,你打我两下消消气……”
“我这次没考好,下次我肯定能考好!”
他这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也不怕挨打。但是这次考试没考好,看到胡亥在自己面前显摆玉佩,他是真的很不服气。平时他的成绩不比胡亥差多少,这次纯粹是因为紧张没发挥好。
李淳是个很好胜的人,特别好面子。之前和纨绔捣蛋,也永远是胆子最大的那个。有次大冬天的,河面都结了冰,然后他们看到中间有个冰窟窿。这票混小子没东西玩,就说谁敢跳冰窟窿里头,就是英雄!结果李淳一头就直接扎了进去,差点冻得没上来。
李斯放下试卷,久久没有说话。借助烛火,脸上的皱纹又增添了几分,鬓角也都已经泛白。扬起手来,轻轻落在李淳的肩膀。
“淳儿……”
李淳眼睛都闭着了,还以为李斯要削他嘞,没想到只是轻轻拍了他的肩膀而已。
“此次你虽考的不好,但并无关系。失败一次不可怕,但要自失败中汲取经验。就如昔日越王鸠浅,卧薪尝胆,最后打败了吴王。秦国大夫百里视率秦与晋交战,屡战屡败,但最终依旧胜晋。”
李斯顿了顿,“如今你尚且年幼,还在学宫中。考试未曾发挥好,并无大碍。可要是今后出仕为吏,万万不能莽撞,每一步皆需慎重思量。吾今日所说,要切记。”
“淳儿铭记于心!”
李淳躬身作揖。
望着他离开后,李斯顿时扬起抹笑容。他是个聪明人,李淳这次分数的确不怎么样,可他平时表现好。不单单只是成绩,而是李淳能定下心去学。李淳的好胜心,让他不愿意输给别人。
利用得当,李淳未来必定可以成材。学宫中天骄云集,李淳的底子本来就差,和胡亥这些人比起来差的远了。但是无妨,只要李淳好好去学,终归是能成材的。他对李淳的要求本来就不高,不说他能做到李由这种程度,只要能当上个县令就行。
李斯端起杯果酒,将其一饮而尽。只不过他这次也算是欠了白稷一个大人情,以后还是得想好该怎么还。
……
不光是李斯,连带着其余勋贵的子嗣也都交出了份满意的答卷。虽然说大部分勋贵都很满意,但不少稚生依旧是挨了顿毒打。这顿打是对他们的激励,还有就是打顺手了。这么长时间没动手,实在是痒得慌。
出门后,考试成绩好的家长那都是脸上有光。雄赳赳气昂昂,走起路来都是虎虎生风,恨不得把自家娃的分数贴在脸上。
“秦公家小子此次考的怎么样?”
“一般一般,也就前十而已。”
“嘶……”
秦守非常争气,此次考试全年级第八。不过秦守偏科情况比较严重,他的科学课分数低,但算学课很强,这次是全年级唯一一个满分的。
要知道二年级的数学已经很难了,有些题目秦腾都做不出来,可秦守却能拿到满分,给他狠狠的长波脸。早上廷议的时候,秦始皇也专门提到此事,还夸赞秦腾教子有方。后续其余朝臣也是波吹捧,纷纷夸赞胡亥,毕竟拿到了全年级第三。
不过,考试成绩最好的却是石头。周石此次拿到了全年级第一,把孟草感动的直抹眼泪。第二名则是卓术,所有学科分数都很均衡,数学是99分,只差一分满分。
知道这消息的卓涞差点就跑泾阳来了。
俗话说的好,枪打出头鸟!卓术这小子就不知道让着些,得罪这票勋贵,那他以后也甭想再继续在秦国混了。周石不用担心,这小子好歹也算白稷半个徒弟,没人敢针对的。
可卓术咋办……分数竟然比公子还高?
这日子是没法过了!
他考虑的事情,秦始皇他们也都在想呢。之前白稷提议黔首也可入宫学习后,不少大臣都跳出来唱反调。还说黔首愚昧,蠢笨不堪,能识字就算好的,怎么研习学问?
黔首会耕种便可,学问还得看他们的。
现在倒好,白稷虽然没来,却狠狠给了他们一耳光……
清脆响亮!
令他们皆是无地自容。
秦始皇望着他们,徐徐开口道:“此次月考也令朕大为改观。朕问过胡亥,他说最佩服的稚生便是这位周石,诸卿可知为何?”
第274章 魏国公子鞠,国恨(求月票订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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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秦始皇也曾倾向于李斯等朝臣的看法,觉得黔首愚笨,只要懂得耕种做工便可。此次月考,还有平时表现令他们是大为改观。胡亥专门和他提及,说学宫中最为佩服的便是周石。
周石年龄与胡亥相仿,但底子比较差。胡亥自幼便有赵高教诲,哪怕是调皮捣蛋也学了好几年,总比周石他们来的。再说后面,胡亥在白稷门下学习,周石两兄弟可都在后头才入门的。
胡亥平时也不用兼职做工,而周石两兄弟还得去干活勤工俭学。但这次月考,周石依旧拿了全年级第一,也算令胡亥钦佩不已。别人他都不服,唯独对周石是心服口服。当初刚入门的时候,周石连名字都不会写,后来是日夜苦读才算有些成绩。
周石为仲兄,在学宫内依旧是勤工俭学,帮着食堂做事。这在后世其实也有,白稷就给周石他们给工作机会。做的活也很轻松,就是帮忙盛饭而已。这活不是谁想做就能做的,还得在不影响成绩为前提。每个月工钱只有三十,没必要为这些蝇头小利而影响学业。
胡亥和周石也算认识,很清楚周石为之付出的努力。此前淳于越说他的字迹潦草,结果周石就玩了命的练字,三天写没了好几本练习簿。现在字迹苍劲有力,受到不少先生的夸赞。
秦始皇慢慢说着,秦廷上安静无声,几个大臣皆是感慨万千。事实证明,努力还是有用的,周石便是如此。他们瞧不上的黔首,这次月考却超越了所有勋贵子弟,摘得头名。
“诸卿,昔日国师提议,朕也并不看好。今时今日,却令朕大为改观。若是得空,诸卿也可去泾阳看看。稚生刻苦求学,鸡鸣而起,戌时而休。这些稚生为未来栋梁,需好好栽培。”
秦始皇更在乎能力,黔首或勋贵他并不在乎,只要有才干就好。就如昔日李斯献上《谏逐客书》,他深思熟虑后把六国名仕留下,其实是同样的道理。黔首为吏,未尝不是件好事。
就如昔日墨子,他祖上虽是勋贵但至墨子只是寻常百姓而已,却依旧创建了墨家学说。令墨学成为显学,名噪一时。
他们也不傻,仔细想想就知道。黔首数量多少,这些勋贵有多少人?简单的概率题他们都会算,以后黔首出仕者必定会增加。其实这也有点类似于后世的鲶鱼效应,黔首努力的同时也会激励勋贵之后,未尝不是件好事。
……
……
入夜,泾阳。
仙元学宫内依旧是灯火通明,闪烁着光泽。在黑夜中分外显眼,隔着老远都能看到。黑夜中,依稀能看到抹黑色的人影穿梭在山林间。
这是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以黑布包着头。背着口青铜长剑,剑鞘是木制的。他的速度很快,身手敏捷,虽然穿着木屐却丝毫不受影响。
这人的来头可不小,名为魏鞠。他是在外占山为王的流匪,在邯郸郡极其出名,还受到了通缉。只不过魏鞠身手不俗,至今未曾被抓到。魏鞠为魏国王室之后,只是魏国覆灭后,便沦为庶人。
他的大兄便是宁陵君魏咎,仲兄便是未来的魏王豹。魏咎是个倒霉催的,跟随陈胜起义,带领周巿夺取魏国故地,成为魏王。结果被章邯打败,最后为亲眷性命,甘愿**而死。
魏豹也是个倒霉催的。楚汉争雄时,楚霸王项羽大破刘邦,魏豹觉得楚必胜汉必败,便率精兵返回河东作壁上观。而后,他老娘魏媪请女相师许莫负给薄姬相面。
然后许莫负说薄姬相貌大贵,将来生的孩子必定能当天子!魏豹闻言便叛逃汉营,转投项羽麾下。这下可把刘邦惹毛了,立马点兵起将干他。
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魏豹献城降汉,举家被俘。刘邦爱怜魏豹之勇,也为了不失魏人之心,未杀魏豹。便令他和御史大夫周苛守荥阳。结果周苛以反国之臣,难与共守为辞,杀了魏豹。
后来刘邦就把薄姬给睡了,薄姬还自称梦中苍龙盘腹,生下刘恒也就是汉文帝。这也成了许莫负的一大预言,令她是名噪四方,成了天下第一女相师。
这事白稷专门跑温县去看过,现在许莫负只有两岁。倒也没什么奇特的,和正常人并没区别。至于手握文王八卦玉石出世,也没那么玄乎。具体如何,许望没敢说,白稷也没拆穿他。毕竟这罪过可不小,让秦始皇知道,他这一家老小怕是都得玩完了。
……
言归正传,魏鞠作为流匪这些天来日子越发不好过了。他在邯郸能混的风生水起,自然是因为有人罩着。再加上邯郸黔首也看秦国不爽,很多人皆是知而不提。秦国律法的确严苛,可要知道上有**,下有对策。
张良刺杀秦始皇,天下大索十日,未得。
现在变了……
随着一次次祥瑞大熟,无数县令郡守纷纷见证了土豆的高产。很多有名望的老者,也都来至泾阳见证,表明这一切皆是真的。魏鞠是魏国王室之后,在邯郸发展的也就那样。
听到亩产近四十石,一个个全都红了眼。还有带回来的农具,更是令他们惊叹,像是曲辕犁耧车连机碓……全都是好用的很。
受了秦国恩惠,也知道这位仙人是货真价实的。自然有大把的黔首愿意归心于秦国,开始认可自己的身份。黔首不傻,就算是在赵国,他们日子过得就好了?
长平之战后,十室九空,四十万人添了多少孤寡?现在有了祥瑞,有了农器,以后最起码不至于会饿死。还有就是要在邯郸建立学宫,到时候黔首都能免费读书,以后还能过的更好……
所以基本盘没了,魏鞠在邯郸日子也没法过了。他听说仙缘学宫如今聚集百家大贤,包括王氏父子都在学宫内任教。得知消息后,魏鞠单枪匹马便杀了过来。他有不少兄弟都想追随于他,但是魏鞠都拒绝了。
今天下大同,已成定局!秦始皇泰山封禅,结缘世外仙人;琅琊台上,刻五星庇秦国;过泗水彭城,取周鼎;献祥瑞,亩产惊人……
一桩桩一件件,整个秦国都在流传着白稷的事迹,魏鞠自然都知道。特别是不久前白稷治理南郡水患,解南郡数十万灾民之饥。隔空取来三百丈高的半座神山,以做堤坝,彻底解了水患。
白稷当时听到传言,也是感慨于流言蜚语的威力。三百丈高的神山,可以啊……这都有泰山一半了,他这是把泰山劈成两半了?他自己都没想到有这能耐。
所以,魏鞠没打算连累他的这些兄弟。单枪匹马,沿路穿梭于山林,最后来至泾阳。他的目的很简单,一命换一命,宰了胡亥!
魏鞠可不傻,王翦父子二人打了一辈子的仗。要是真打起来,他没把握能做到速杀。到时候若是亲卫来袭,那他可就白死了。相反他要是杀了胡亥,那王翦父子必会受牵连。
他来泾阳就没想过要活着回去,只想着一命换一命。魏鞠看的清天下大势,六国勋贵的基本盘已经没了。百家大贤皆已归顺秦国,他们还能拉拢谁复辟?
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这辈子怕是都没希望。
魏鞠不怕死,他就是要拼着这条命宰了胡亥。到时候足以将白稷拉下神坛,也会给六国勋贵机会。他不相信这世间真有仙人,更不信秦国!
假的,全都是假的!
即便事实摆在眼前,他也觉得是骗局。
因为……这是他最后的希望……
就算自己骗自己,他也愿意如此。
最起码他这么做是有价值的!
昔日王贲讨伐魏国,决堤水淹大梁城!他亲眼看着本该繁华富饶的大梁城,化作一片汪洋,无数魏国伍卒就这么被淹死。狂风呼啸,他的父王假如刑徒被押走。
魏国凡八传,历九君,立国百八十年!
就此湮灭于历史长河!
……
夏日的夜,带着蝉鸣。
魏鞠的右手都在微微颤抖,望着远处的学宫,灯光都已经熄灭。大仇即将得报,他焉能不激动?来之前,他在泾阳都已打听过消息。
现在泾阳属于是对外开放的类型,相关消息一问便知。上次透过旧魏稚生之口,他打探到胡亥的位置,就在稚生宿舍。几天前假期结束,他还亲眼看到胡亥回来。
为了这场刺杀,他足足准备了月余的时间。算好卫卒巡视的时间,趁着空隙他便钻进了学宫。他的身手可不差,丈高的石墙翻身就能上去。
小心翼翼的朝着宿舍方向而去,脚步极其轻便。夜色便是最好的伪装色,令他在黑夜中几乎是悄无声息。
嘎吱……
木门声响起,魏鞠脸上浮现出抹喜色,要成了!
就在他诧异之时,一柄长剑呼啸而来。
银白色的剑身在黑夜中分外刺眼,足以比肩名将所锻造的神兵!
魏鞠仓促下只得提剑阻挡,接连向后暴退数步。
接着,宿舍区瞬间亮如白昼……
“乐季,你这身手怎么变差了?”
“还能不能行?”
缥缈的声音自天际响起。
第275章 秦魏恩怨,设局
魏鞠懵了。
四下环视,只觉得有些头晕。
除开站在他对面的乐季外,足足来了得有一百来号人。指指点点,就像是在看耍杂耍的,连带着还有评头论足的。
“这人剑术极其精湛,你们看他刚才出剑抵挡的速度。还有他虎口上的老茧,必定是使剑的高手。乐季刚才趁着夜色偷袭,已经占据了优势,却也依旧没杀了他,可见绝不简单。”
王翦捋着胡须,语重心长道:“汝等体育课上还是怠惰了些,要达到此等剑术,最起码还得再有二十年苦修。平日老夫教导你们勤学苦练,一个个不当回事,现在看看别人……万万不能因文而止武!”
王翦这话,白稷还是比较同意的。文治必不可少,但武功也同样不可缺少。他也不希望学宫以后出的学生,都是些腐儒。
当然,他还想问问王翦,这欠的科学课,能还给他不?天天拖堂不说,没事还抢别的课程,见过这么蛮横的体育老师吗?!
“黄公,乐季为汝亲传弟子。听说其剑术精湛,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闵子马在旁边是嘴下不留情,他和黄庭坚私交不错,但儒墨两家终究不对付。私交归私交,该喷还是得喷。两人上次下个象棋,差点拔剑打了起来。要不是王翦拦着,怕是闵子马真得被黄庭坚给收拾了。
“呵!吾墨者剑法博大精深,素来以守为攻闻名。”黄庭坚涨红着脸,额上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况且君上要抓活的,乐季已经留手。”接连便是晦涩难懂的话,什么非攻剑法,劈剑筑山临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
魏鞠咬牙切齿的握着剑,羞辱!
红果果的羞辱!
这是对剑客最大的羞辱!
但现在他也不敢轻举妄动,光乐季的剑法便不逊色于他。就如黄庭坚方才所言,其实乐季是留手了,不然刚才那一剑便足以要他的命。
后面站着一大票的学生,白稷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走了进来。有些无奈的望着魏鞠,他就发现现在的人都有些极端,要么是过分夸大,要么是啥也不信。这里好歹也是泾阳,是他这位泰山桃花仙的地盘。
俗话说打狗也得看主人呐,跑他的地盘撒野,这是一点面子不给他。这传出去后,那他还怎么混?
“你是旧魏的公子鞠,对吧?”
“我说你也真是够可以的,单枪匹马跑泾阳刺杀。这点本君很佩服你,很有胆量。但是你刺杀归刺杀,能不能别伤及无辜?伤害这些孩子算啥本事,你要是刺杀这两位老将军,本君还敬重你是个英雄!”
“无辜?!”
魏鞠双眼赤红,紧紧握着剑,一步步朝白稷走来。他自然是认得白稷的,这位便是秦国的国师,长安君白稷,也是泰山桃花仙。他知道他已经失败了,但是他根本不怕死。
“昔日秦国水淹大梁城,可曾想过大梁子民无辜?!”
魏鞠几乎是吼了出来。
这年头讲究的是兵不厌诈,可不像之前讲什么章法是。秦国实在是没什么资格指责其余六国耍阴的,光离间计就用了好几回。大名鼎鼎的郭开收了秦国好处,先逼走廉颇,再坑死了李牧。
郭开在《东周列国志》这本历史小说中是被封为上卿,然后回去收拾财物的时候,被沿途盗贼所杀。他问了蒙毅,蒙毅说的确是这么回事,不过封的可不是上卿,而是蜀郡郡守。
上卿这位置,不是谁想坐就能坐的。郭开论功的确足以当上卿了,可就这么个只会谄媚拍马,卖国求荣的叛徒,还指望着能当上卿?
秦始皇大手一挥,便让郭开去蜀郡就任。说是就任,其实和发配边疆没什么区别。然后便死在了路上,说是病死的,实际上却是玄鸟卫所毒杀。对于这么个奸臣,谁用都不会舒心。
郭开能出卖赵国,就能出卖秦国。后续秦始皇还要处死那两个玄鸟卫,不过其余大臣纷纷谏言,这才免去二人死刑……
……
白稷未曾回答他,只是把个稚生拉了出来。他睁着悔恨的双眼,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他是一年级的,乃是魏人。魏鞠就是通过他,才知晓胡亥的宿舍。
“今天这堂课,是想让你们知道外面的世界不似学宫这般安宁。你们的天真,很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我问你,若非是本君提早布局,因为你而致使胡亥被杀,当如何?”
现在稚生都早熟的很,也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其实在魏鞠踏足至咸阳的时候,白稷大概便已知晓。很多野生动物其实都能感受到人的敌意,这种很难分辨是玄学还是什么。
白稷便派人暗中调查,很快便知晓魏鞠的来历,但他并未着急下手。而是暗中通知几人,顺带看看学宫的防御力量。结果倒好,魏鞠就这么堂而皇之的溜了进来。
其实就和此前有稚生溜出学宫一个道理,学宫实在太大了,必然会有所纰漏。魏鞠还比稚生有能耐的多了,溜进来属实正常。
即便如此,这上百位墨者也极其羞愧。他们的职责便是保护学宫安危,这次还好有白稷提前洞悉兜底,要不然的话他们就算是死都难辞其咎。其实大毛是早早就发现了,只是被白稷下了命令,让它不要声张而已。
秦魏两国的恩恩怨怨,说上个两天两夜都说不完。魏鞠也算是个人物,敢只身强闯学宫,明知必死也敢来,这份胆识和气魄也不多见。白稷是穿越来的,又因为多年修炼的缘故,导致他的心性异于常人。
在他看来,魏人同属诸夏。秦国现在就正处于变革阶段,就算是秦始皇也未曾下令杀了所有六国勋贵。魏鞠自己找死,白稷杀了他其实也没人会说三道四的,就算是魏人也不好说他什么。
只不过,站在魏鞠的角度他又做错了什么?
他是魏国公子,他为大梁子民报仇何错之有?
对魏国而言,他就是英雄!
第276章 复国,离远点没事吧?(求月票订阅,1)
稚生被训斥后,脸上满是惶恐。若是胡亥真的被杀,后果不堪设想。且不说白稷如何,连带着学宫巡守的墨者,还有王翦等先生都得倒霉。到时候,整个秦国都可能会生变故。
白稷是早早知晓,所以才会提前布局,却没想到魏鞠会利用稚生,然后知道胡亥的宿舍位置。魏鞠的布局很完美,这些天潜伏在泾阳,也没人发现过。这不单因为魏鞠的能力,也因为泾阳现在比较宽松。
之前看到个陌生人,还得查验传。现在碰到个陌生人,压根不带甩他的。看个眼,然后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没人会在乎。
现在泾阳发展的好,总会有些人着便衣来这考察的。不查不要紧,一查十个有九个半都是官吏。他们也抹不开面子,大部分都是偷偷摸摸的来这偷师。所以魏鞠埋伏在这,也没人关心。
这几日他都住在客舍内,加上为人憨厚,也没人会在意他。加上泾阳亭卒也没怎么查探,也就没人发现魏鞠的不对劲。说直接些,他们都是因为松散惯了。包括白稷在内,他其实也在反省。
泾阳会如此,基本上都因为他的缘故,所以演变成现在这样。白稷总把事情想的过好,可他忽略了现在是秦国。诸夏一统不过三年时间,大把大把的人怀着敌意,恨不得把秦人生吞活剥。
魏鞠这次也算是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学宫内不光只有胡亥,还有大把大把的勋贵之后。李淳秦守……他们的来历同样不简单。这次没事,不代表说以后都没事。学宫的出现,简直是给六国勋贵一个活靶子!
狗急跳墙的,远远不止魏鞠一个。要是这些人真的搞出来什么事,那可就麻烦了。
“勿要多言,看某一剑劈了他再说!”
有位墨者是跃跃欲试,学宫治安基本都交予他们。结果让个家伙窜进来,他们墨家的脸往哪里搁?看到乐季没拿下魏鞠,当即是窜了出来,准备给墨家挽回颜面。
他这一剑速度很快,魏鞠却并没有抵抗的意思。张开双手,缓缓闭上了双眼。因为他很清楚,他今天这条命肯定得交代在这,还不如干脆点受死。
在大梁城被破的那刻,他便已经死了。他痛恨秦国,更恨魏国!若魏国强盛,再有三万魏武卒,秦国如何能胜?昔日河西之战,吴起大败秦军!
后面呢?
魏国覆灭,不光是因为秦国变强,也因为魏国在衰弱,不复昔日的能耐。他没有这个能力扭转乾坤,这次行动失败,他已经想清楚后果。如此干脆的死去,总比后面还要遭受折磨来的强。
就在墨者剑锋逼近的时刻,他的脚步却是戛然而止,停顿在原地。白稷轻轻挥手,他便连连向后退了数步,带着不解看向了白稷。
这是为啥?
别说他们没搞懂,连带着王翦等人也不明白白稷这波操作是什么情况。他们互相之间的立场不同,魏鞠自己不安分杀过来,那肯定不能怪他们不是?
“为什么不杀了我?”
“你想折磨我?还是要如何?”
魏鞠眼睛瞪得浑圆,当即把剑横在自己脖子上。在他看来,白稷很显然是想要从他口中知道些消息,或许还会对他严刑拷问。既然如此,那他宁愿死!
他正准备抹脖子来着,却没想到白稷竟会阻止他?
“你究竟要如何?!”
“怎么,你不想复国了?”
白稷玩味的看着魏鞠。
他这话一出,所有人瞬间全都傻眼了。白稷这是要做什么,这是要公然造反不成?!
魏鞠手上的长剑悄然坠落在地,呆呆的看着白稷。
……
……
学宫内,闪烁着灯光。
王翦就这么看着白稷,今天这事白稷要是不给个交代绝对没完!白稷平时越界倒也无所谓,只要不是做的太过分,他也不会说什么。但是,白稷此次却是公然要造反,这可不是小事!
他很佩服白稷,至今为止白稷为秦国也做出了诸多贡献。秦始皇对白稷也很宽容,却也有着底线。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是万万不能去碰。王翦对白稷很欣赏,现在的秦国也离不开白稷,所以希望他能就此给出个解释来。
其余人面面相觑,也都没说话,注视着魏鞠。白稷其实可以让他们别跟着来的,只不过他行的端坐的直,也不需要遮遮掩掩的。
“你究竟是何意思?”
魏鞠坐在厅堂最后面,眼神中还带着浓浓的敌意。
“别着急,本君慢慢和你们解释。”白稷站起身来,接着右手便轻轻一挥,蔚蓝色的地图瞬间出现在众人眼前。
魏鞠顿时愣了下,这是如何做到的?
其余没过的大贤也都是面露诧异,眼睛都快瞪直了。至今为止,白稷还没在他们面前展露过太多的手段,他们也只是有所耳闻而已。这次也算是开了眼。
“其实呢,你们六国勋贵要复国不是不行。只不过,不能挑在原来的地方,而且可能会比较远,你们愿意吗?”
魏鞠皱着眉头,“只要可以复国,什么都好说!”
秦国行郡县制,废除封地。诺大的秦国,唯独只有白稷拥有封地的管理权,类似于王翦这样为秦国立下无数赫赫军功的,也只有食邑而已。现在白稷却说要助魏鞠复国,这绝对是大逆不道!
“距离远也可以接受?”
“当然可以。”
“不是原来的魏人能接受吗?”
“也……也可以。”
魏鞠望着白稷,还没弄明白他想要表达什么。
“魏国复国后,得如昔日奉周为天子,也得奉秦国为上。每年需要交纳岁贡,还得听命于秦国,可否接受?”
魏鞠眉头紧锁,没有着急回答。昔日周实施分封制,但总体还是得听命于周的。只不过这么做有个隐患,后续诸侯强大后,完全不甩周国。没有足够武力的周,也就名存实亡。
“此举,或许也行。”
终于,魏鞠还是点了点头。
白稷顿时露出了抹真诚的笑容。
“只是不知魏国要在哪里?”
“不远的。”
接着,白稷便打了个响指。
地图瞬间急速放大。
最后定格在东海外的一座岛屿上。
“呶,就在这里。”
“你可以称之为扶桑。”
魏鞠:……
第277章 剑指天下,分蛋糕(求月票订阅,2)
魏鞠觉得自己是被耍了。
扶桑?!
黄庭坚目瞪口呆,古怪说道:“老夫听闻,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齿北。此岛,便是扶桑?”
“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
“莫非扶桑便是东海外的仙山?”
这些大贤都是有真才实学的,听到白稷这么说后,一个个全都是相当感兴趣。燕齐两国在战国时期便曾出海巡游,类似于贴着海岸线走,还曾路过箕子侯国。听到白稷这么一提后,全都是站起身来围观。
“吾听闻扶桑距诸夏足有万里!”
魏鞠是火冒三丈,这真不是在逗他玩?万里海域,日升日落之地,他难不成得飞过去?!
“不不不,没这么远的。就直线距离而言,大概是不足两千里,若是建造大船,你们运气好肯定是能飘过去的。”
“大海无边无际,如何辨别方向?”
“本君会门术法,名为牵星术。便是在茫茫大海中,也能辨别方向。况且,你们不是也有司南吗?司南之杓,投之于地,其柢指南。”
《鬼谷子》云:故郑人之取玉也,载司南之车,为其不惑也。要是想捯饬出精准的指南针出来,白稷也能做到。至于海图的话更不难,白稷可以绘制精准的虚拟地图,足以令他们找到。
唯独麻烦的就是楼船,现在秦国的楼船并不适合渡海远航。这些问题白稷自然也能解决,他可以在系统商城兑换出飞剪船等船只的设计图纸。飞剪船起源于国外,他们便利用飞剪船做贸易,速度很快,横跨大西洋只需要十三天的时间。
其实白稷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秦国实行的郡县制的确是不错,但未必适用于现在。往后说汉朝初年推行的就是郡国并行制,而后慢慢演化成单一的郡县制。如今六国勋贵反对秦国,基本就是因为他们变成了庶人。
他们的国家传承数百年,因秦国而覆灭。他们本事王室勋贵,高高在上,现在却和黔首相同。秦国害的他们家破国灭,一无所有,他们能支持秦国才有鬼。所以白稷想的就是分块蛋糕给他们,对以后也有好处。
中原就这么点地盘,抢破头了也没用。倒不如眼界开阔些,干脆抢别的地盘。这块蛋糕太大了,以秦国的胃口想吞下还是比较难的。正好魏鞠送上门来,让白稷想到这个办法。
秦国吃不下这块蛋糕,可以分给别人吃,还能解决六国宿怨。简单来说,秦国承认魏国楚国他们在国外建立政权,但他们得尊秦国为上。他们可以称王,但不能称皇帝天子。
每年都得缴纳岁贡,秦国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必须得来。同样的秦国也可以支持他们对外扩张,自己稳坐钓鱼台。遇到什么好东西了,秦国享有优先权。具体如何,还得慢慢商议,毕竟这可不是什么小事。
反正中原这一亩三分地,他们是甭想了。想要复国没问题,跑外面慢慢复去。到时候七大洲正好对应齐楚燕韩赵魏秦七个,仔细想想的话……
嘶!
美滴很!
人嘛,终究是要有梦想的。
白稷慢慢介绍着自己的想法,魏鞠则是咽着唾沫连连点头,甚至已经开始幻想在美好的未来。
“就说扶桑吧,其实这也是个好地方。别看只是座岛,里面该有的都有。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还能捕捞海鱼,茂密的森林更是让他们不愁吃的。哪怕不种地,凭借坚果海鱼都可以养活二三十万人。还有金矿银矿,那边也有不少。”
白稷话音刚落,王翦便猛地起身。
“国师,此事不可妄下定论!吾等帮他们在外复国,无异于放虎归山。若是他们在外反秦,谋逆下手,到时候吾等该如何是好?”
“傻呀,咱们还有飞剑和火箭呢。”
白稷忍不住吐槽,这也太瞧不起他了。只要秦国掌握最高的科技,以后要再能研制出些好东西类似于核弹这种,那威慑力可就更足了。只要遏制住他们的科技发展,秦国就不可能会输。
真要偷偷摸摸捯饬点东西,他也不害怕。有他这位仙人在,压根就不用担心这些小问题。
“国师虽有道理,只不过……”
“放心,我会和皇帝说的。”
王翦重新坐了下来,既然白稷都有分寸,那他也不必多言。他也觉得这个办法的确可行,只要解决些隐患,那就是个好办法。
“如何?本君这个提议,你能接受吗?”
魏鞠低着头,沉默不语。
这么大的事情,他也不好着急做决定。
“另外我丑话说在前面,以后扶桑也是秦国的。你们得继续向外扩张,秦国可以提供兵力武器,你们甚至还能带走部分魏人。总之,你有能耐就多吞下地盘,打不过那是你自己菜。”
“这是何意?”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总不见得他们吃的满嘴流油,最后秦国只能吃点剩下的。白稷觉得这事很不地道,诸多老秦勋贵也肯定不会答应。所以四周肥沃的领土,那肯定得是秦国的。至于后续的话再慢慢看,甚至还能建造基地派兵驻扎。
白稷打开地图,放大了很多地区,一一介绍起来。
“自扶桑后一直往下走,便能碰到一处更为广袤的领土。这块地方叫澳洲,现在应该还没什么文明出现,只有些蛮夷。这上面的资源更多!”
众人皆是认真听着,也令他们大开眼界。
“所以我说你们眼界小。”白稷摇头说道:“你想想看之前魏国才多大点地方?我这么告诉你,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到时候的魏国领土,会大到你无法想象。”
至于人口的问题也不用愁,秦始皇攻下百越后便令伍卒与当地人通婚,人口自然也就多了。当然极个别的还是算了,说不准还会被同化。该如何做,白稷都有打算。
魏鞠抬起头来,眼神中的杀意已经彻底消散。
“你说的都是真的?”
“废话,本君骗你有何好处?”
白稷瞪了他眼。
魏鞠双手紧紧握拳,最后朝着白稷是深深一拜。
“若所说皆是真的,鞠自当愿意!”
第278章 魏鞠的见识,实验(求月票订阅,1)
魏鞠虽然莽撞了些,可他不蠢,认得清形势。他这是不答应也得答应,摆在他面前的就两条路。一条路是死路,继续在秦国境内折腾,反正有白稷在,他们就甭想复国。
另外条路则是白稷所说,这条路会很坎坷。横跨重洋,背井离乡,又有几人会愿意的?这种观念即便在后世也是根深蒂固,很多人都不想离开自己的家乡。
白稷体会过这种感觉,离开家乡念书,到了个陌生的地方,结果连当地方言都听不懂。之前不懂事,就想着家里人天天在一起,为什么还要过节,还要说什么团圆?
直到现在才明白……有时间和家人在一起真好。
可惜,他终究是回不去了。
……
这件事并没有闹得太大,只是白稷抽空去了趟咸阳。把魏鞠这事告知秦始皇,也算给他们提出了新的问题。其实这事没他们想的这么复杂,想要对异国下手,那还差的远着呢。
先把内部的事搞定,等先暴兵更换装备后,再对异国动手。秦国现在还一大堆烂摊子没搞定呢,想要横跨大海开疆辟土,实在是比较难。
而魏鞠便暂时留在了泾阳,平时还会有墨者看着他。毕竟他现在还是个不安份子,要是出了事情会相当麻烦。看着他的人就有乐季,毕竟魏鞠的本事可不小,寻常人想对付他可不容易。
魏鞠望着食盒里的菜肴,脸上闪过抹诧异。这些年来他是吃不饱穿不暖,在山上当流匪,能混的多好?面对这几道菜,实在是无法抵抗。刚开始他只觉得是偶尔吃上顿,没想到食堂顿顿都差不多。
并不是专门给他准备的,纯粹是从学宫食堂打来的。而且这些饭食是不要钱的,外面的人也能进来打上一份,只要一钱就行。有肉有菜,饭可以自己加,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浪费食物。
当初他好歹也是魏国公子,也算享受过的。可学宫的饭食,他却从未吃过。按照乐季的说法,这些都只是寻常的饭食而已,很多好吃的他还没尝过呢。
这话绝对不假,食堂的饭食只是基础。真正好吃的,那可是在白稷府内。
红烧鱼,土豆丝,油酥鸡……外加两个大白馒头,再附赠些许果酒。这些果酒都是泾阳酿酒坊来的,度数不高,量大管饱。魏鞠吃饱喝足后,便擦了擦嘴。
“吾听说过,你本是燕国名将乐毅之后。后来加入墨家隐灵教,成了外放灵子。你与秦国当是大仇,现在怎会相助秦国?”
乐季瞥了眼魏鞠,自顾自的抬手抚琴,弹奏的曲子婉转动听,如流水叮咚流淌而过。乐季还擅长抚琴,闲来无事的时候便会找一处僻静之地,抚琴而做。有时候能弹奏许久,他也不会觉得闷。
他的听众还是有不少的,比如说闵子马就觉得他弹得很不错。还有就是些耕牛也是这么想的,耕牛吃着草,他就这么弹着琴。牛吃完了草,他也正好结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至于耕牛听不听得懂,并不是重点。
白稷说的事情,他也都已知晓。魏国能复国,燕国自然也可以,不过乐季现在并不想考虑这些。起初他也是抱着敌意,甚至想过刺杀胡亥。这段时间一直在泾阳,渐渐的他也放下这些事。
就如当初白稷和他说的,不要真的疼了才想着放手,那个时候就已经晚了。泾阳的生活很平静,每日都可以做想做的事。依山傍水,景色宜人。听着稚生朗诵,他也会沉浸其中。
昔日的他也是如此,苦心钻研竹简兵书。每日还得练剑,不论是严寒酷暑都会苦修。那段日子极其的辛苦,但仔细想来却又非常的有趣,令他怀念。
魏鞠有些不悦,径直走来。
“吾问你,为何不说?”
“没什么好说的。”
乐季依旧是无动于衷,他绝对是属于古代版的冰山美男,说起话来也是冷冰冰的。而后抬头瞥了眼魏鞠,淡淡道:“这些事你在泾阳多呆上段时间,自然会明白。君上并未限制你的出行,自行出去看看便可。”
没限制归没限制,但还是会有人跟着他,这是出于安全考虑。魏鞠只觉得无趣,想想后还是出去逛逛。
……
魏鞠现在还是戴着有色眼镜,到处转悠,看能不能挑出刺来。学宫现在很安静,依稀能听到老师讲课的声音。路过教室,就看到白稷手里拿着个鸡蛋,正在授课。
拿着鸡蛋教课?
这能教什么?
魏鞠皱着眉头,而后便停下了脚步,准备看看。
接着白稷轻轻挥手,鸡蛋壳就全没了,只剩下白嫩的鸡蛋。这是水煮蛋,魏鞠此前也吃过,搭配上酱料非常的美味。只是,白稷现在到底要做什么……
白稷拿出个烧瓶,往里面丢了张燃烧的麻纸。这凭空一挥就能起火的本事,瞬间让魏鞠都忍不住惊呼出口。更令他诧异的是,班内的稚生却显得很平静。如此神奇的手段,他们竟然不吃惊?
这还真没说错,在稚生看来这还真是基操。科学课可是他们最喜欢的课程,每节课白稷都会令他们大开眼界。寓教于学,还能了解到不少的知识。而且这些知识,是黄庭坚等人无法教他们的。
接着,白稷把剥好的鸡蛋放在瓶口上。魏鞠看的很清楚,瓶口比较小,鸡蛋根本塞不进去。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却看到见鸡蛋诡异的就这么从瓶口落了下去。
噗通!
怪异的声音响起。
接着课堂上便响起一连串的惊呼声。
仙法!
这绝对是仙法!
看着完好无缺的鸡蛋,魏鞠只有这么个想法。
白稷自然知晓魏鞠就在外面,只是他没往心里去。望着诧异的稚生们,缓缓说道:“我前面说过,燃烧需要消耗氧气。我们呼吸的是空气,氧气只是其中的一种,大概只占两成。刚才的燃烧,将氧气耗尽。所以瓶内的空气少,低于外界气压。鸡蛋受到外界大气的压力,便会掉进去。”
魏鞠呆呆的听着,他竟然压根听不懂?!
第279章 学宫扫地人,选择(求月票订阅,2)
其实教师内不光稚生,连带着还有不少名仕大贤。比如说方技家的俞伯,黄庭坚……他们都是对科学课相当感兴趣,加上白稷授课有趣,也就经常来蹭课。
刚开始来的人并不多,只有那么两三人,后来是越来越多。教室位置本就不够,他们就只能自己搬个小板凳坐着。他们倒也不介意,反而是听得有滋有味的。只不过却因为抢位置的缘故,闹出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黄庭坚年纪大,资历老,就占着位置不撒手。上次闵子马跑来和他是大吵一架,甚至是直接动起手来。打的那叫个精彩,一人一个熊猫眼。他们现在就这样,没事就会打一架。
按照白稷的话来说,他们就是纯粹吃的太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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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吧?”
沙哑的声音响起。
魏鞠抬起头来,这才注意到眼前是个佝偻老者。鬓角泛白,手上拿着笤帚,正在打扫庭院内的落叶。低着头,慢慢扫着,看不真切。
他似乎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就这么慢慢扫着落叶,眼里只有这些。动作很慢,腿脚也不利索,一瘸一拐的。
“老先生是何许人也?”
“老朽曾为韩卒,现今在学宫干份差事。”
跛脚老汉话还没说完,结果魏鞠的脸色就变了。涨红着脸,义愤填膺道:“他就如此对待老先生?”
此刻他对白稷的好感瞬间荡然无存,好一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长生君!在他面前指点江山,大谈国策,还说要给六国复辟。现在倒好,却对六国降卒如此苛刻。本是握剑杀敌的伍卒,现在却要在这学宫扫地?!
这是羞辱!
不行,他必须得去找白稷!
跛脚老汉望着魏鞠,满脑袋都是问号。
这小子犯得是什么病,在这自言自语啥玩意儿?
瞧不起扫地这活儿?
只要白稷往外说一声,能从学宫这排队排到咸阳去。管吃不说还管住,换季的时候还会送上两套新衣。冬季的时候他还没入职呢,白稷便差人给他送来两套棉衣。每月还有工钱,一百五十钱。
在泾阳这工资并不算高,但也相当不错了。主要是福利待遇好,忙也不算是很忙。闲来无事还能去旁听,光是阿房宫都有无数藏书,诸生求都求不来这机会。
要不是因为白稷念在他跛脚,也不会把这美差交给他来干。真要找人,找些手脚灵便的不是更好?
跛脚老汉也怕吵到稚生上课,就把魏鞠直接拉到边上去。坐在木椅上,然后端起温水壶,抿了口温水很后长舒口气,黑着脸道:“汝实在是愚蠢!老朽当初战场上右腿受了伤,至今未曾恢复。本是刑徒,因为腿脚不便就将吾给放了。在泾阳就没过多少天好日子,终日吃了上顿没下顿。”
“后来君上来至咸阳,知道老朽的事,便安排老朽至凉亭烧水。学宫建立后,便让老朽来学宫打杂。老朽腿脚不便,而今能吃饱穿暖,已是知足。“
魏鞠这就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觉得跛脚老汉是降卒,然后就想着不能让他做这些杂活。实际上压根没想过老汉的身体状况,年纪大还跛脚,又能做什么?现在自食其力,在学宫中乐得自在。
跛脚老汉无儿无女,就把这些稚生当成自己的娃。他还有不少果脯,没事就会给几个稚生尝尝。现在就算是让他离开学宫,他也不乐意。每个月没有工钱也无妨,他就喜欢呆在学宫内。
“汝可知道,此前的行为有多么愚蠢?!汝是魏公子,可曾见过有公子会帮老朽这样的人?”跛脚老汉望着魏鞠,怒声道:“老朽若是再年轻二十,那晚必定会杀了你!老朽活了这么多年,也曾见过很多勋贵之后。却从未有公子胡亥这般的。”
“有黔首没时间耕种,公子胡亥亲自帮忙耕种。课程结束后,还会帮吾扫地。每日见了面,还会打招呼,客气和善。汝也曾是魏国公子,可能如公子胡亥这般?!”
魏鞠沉默不语,他确实无法做到。
“公子胡亥如此,其余稚生更不用提。有些在咸阳连翁媪都嫌弃,现在个个皆很懂事。便说李淳,昔日可是天不怕地不怕,连丞相李斯都束手无策,再看现在?”
“他们能有此变化,皆是因为君上。汝藏匿于泾阳,妄图刺杀公子胡亥,这是天大的罪过!是君上亲自去咸阳,免去你的死罪。还愿意为汝复国,为何还要怀疑君上?”
魏鞠抬起头来,望着跛脚老汉。
“老先生本是韩人,却愿意为秦效力?”
“呵!”
跛脚老汉笑了。
“这个问题,汝心中应该已有答案。”
“老朽活了五十余年,这两年日子是最好过的。昔日韩公室尚存,老朽为其连连征战,又得到什么?在泾阳,老朽才算是过上人过的日子。”
魏鞠已笑不出来,两人的立场根本不同。跛脚老汉会这么想,也就意味着会有诸多黔首也会这么想。六国的基本盘在慢慢被秦国慢慢蚕食,等没有黔首支持他们,而是支持秦国,那他们就再也没有任何机会。
这一天,魏鞠相信并不会太远。
跛脚老汉站起身来,一瘸一拐道:“你们争的是权利与利益。而君上不同,他为的是黔首而争。你觉得,我们会归顺秦国,还是继续跟着你们?”
“这条腿你看到了,之前老朽走两步路都难做。是医卜徐公为老朽医治。现在老朽不知好了多少,便是下雨天也不会再疼。”
跛脚老汉本就是韩人,对魏人也没啥好感。列国交战频频,前面联姻结盟,后脚就直接捅刀子的也有不少。他说的这些皆是发自肺腑,是他切身感受到的。
类似于跛脚老汉的人很多,以后还会更多。当然死活不愿意归顺的肯定也有,对于这些人的处理方法其实很简单。跟着六国勋贵出去攻伐异国就好,对秦国的统治而言其实更为合适。
魏鞠看着跛脚老汉的背影,深深的叹了口气。
这就说明,他已经没得选了……
第280章 茶和荼,炒青(求月票订阅,1)
时间如白驹过隙,眨眼间便已过去了月余时间。白稷也得到个消息,不安分的秦始皇在咸阳里头坐不住了。秦国这么大,他想去看看。说白点,他就是在咸阳呆的无趣,想出去旅游散心了。
当然这只是白稷的想法。
实际上这年头出去旅游,能把人给折腾死。这种感觉,后世经常出差旅游的人肯定都有感触。要知道,咱们已经是有飞机高铁这些交通工具。即便如此,回来后也是累成软泥。白稷此前曾经去南方旅游过,出去玩了大概七天,回来后直接歇了两天。
这次秦始皇是想去朔方,也就是河南之地。这块地方刚刚并入秦国,他也得照例去巡游。虽然辛苦了些,但他并不在意。只要秦国安稳太平,他不在意辛苦。
朔方城已初步建立起来,就和昔日头曼城规模差不多。而且秦始皇准备再置十二县,以此划分朔方,加强秦国的统治。目前秦始皇已经在挑选合适的人手,到时候就是朔方各个县的官吏,俗称的公务猿。他手里头议郎侍郎八百来人,还真不缺人。
朔方虽然不种地,可他们饲养牛羊戎马,日子过得不要太舒坦。李斯的提议是要开始收税,羊毛牛皮这些物资都可以用来抵税。不过朔方现在刚开始,冯去疾的想法是复三岁,再行税。
这其实是基操……很多人会说秦朝苛捐杂税,实际上秦始皇动不动就会免去赋税。比如说在琅琊的时候,他大手一挥,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十二岁!
冯去疾的提议得到更多人的认可,毕竟这票降卒日子还没过踏实,这么火急火燎的收税实并不合适。具体如何,秦始皇还是想亲自过去看看。事是好事,不过秦始皇出巡必然得要好好准备才行。
……
反正他们准备他们的,白稷则是在忙他自己的事。
没错,就是炒茶!
茶叶这东西,还是发财提醒的他。那天白稷正在修炼来着,结果发财叼着颗暗红色的果实回来了。松鼠有个习惯,很喜欢存东西。隔三差五的,它也会带些松子坚果之类的回来。当时看到果实后,他瞬间是恍然大悟。
这tm不是茶果吗?!
白稷二话不说把炒的红米茶丢旁边去。
mmp……被坑了!
他对历史文献了解的有限,一直觉得茶叶得往后才有,下意识觉得现在没这玩意儿。他还专门问过淳于越,淳于越非常肯定的告诉他,根本没有茶。甚至是拿自己的性命做赌,说根本不可能有这玩意儿。
当时他还纳闷来着,寻思茶叶从天而降的吗?
当天他拿着茶果,火急火燎的找到了淳于越,直接甩在他的面前。
“你不是说没有茶树吗?!你告诉老子,这玩意儿是什么?!”
他已是出离愤怒。
谁料到淳于越满脸呆滞的看着白稷,然后拿起纸笔给他写了个字。“君上,天地良心!你手上的这个叫做荼果,是荼树结成。有些黔首会以荼果榨油,荼叶还是种药材,或者是祭祀之用。还有的甚至会以荼叶烹汤,味道苦涩清香。”
法……克!!!
白稷把狗系统拉了出来,仔细翻阅史书后才得到了答案。现在是没有‘茶’这个字的,得到中唐时期的茶圣陆羽出现,规范了茶的语音与书写符号,将荼字减去一画,改写成了茶!
茶叶是有的,甚至在巴蜀两地还更有人会做成茶砖。在咸阳销量还算不错,很多人在烹煮肉汤的时候都会放上些。还有就是茶油,根据《山海经》的记载,现在就已经开始提炼食用。
当然并不普及,特别是在北方关中地区这块。大部分都是用的动物油,鲜少会用茶油的。榨油的方法比较粗糙,甚至连木制的楔式榨油机都没有。
……
魏鞠打着哈欠,看着白稷在大铁锅上翻炒茶叶。
“几天了?”
“四天了。”
“他到底是在做什么?”
“别问,小心挨骂。”
魏鞠和淳于越窃窃私语着。自从认命后,魏鞠便老实了下来。每日都在到处看着,白稷也没有要阻拦他的意思。他想看什么就看什么,学些东西也无妨。像是造纸印刷这些,魏鞠还摘抄记录下来。
这些东西并不算多珍贵,魏鞠知道了也无所谓。他以后出去重建魏国,只要听命于秦,愿意成为属国的话,这些都只是小道而已。
他现在天天都忙的很,在工坊里面到处转悠。魏鞠好歹也曾是公子,学识自然是不用说。他自然也知道茶叶这东西,看着白稷在这玩了命的炒制,实在是不明所以。
啪!
铁锅被白稷直接劈成两半,看着面前一大票人。
咋滴,当他练铁砂掌,看杂耍呢?
“咳咳,我先回去算账。”
“啊,我得回去煲汤!”
“吾媪叫我回家吃饭。”
……
为了避免被白稷怒火殃及,他们还是先赶紧跑路。
白稷深深的叹了口气,抬手把断裂成两半的铁锅焚成液体,接着又重新锻造成铁锅。
炒青这活急不得,作为传统手艺,白稷是一窍不通。他知道有炒青把手,可以省去不少力气。只是他现在想着先用手炒,听说这么炒制的才香。
青叶下锅后,立即手抓翻炒,均匀翻动。到后面稍有水汽后,可以用茶扒就是带木柄的木板炒手继续炒青。不过白稷有仙法保护,所以就省去麻烦直接用手炒。
再略抖动一两下,散发部分水份和挥发青气,随即继续翻动。临出锅时,再稍微抖动,以使之均匀散水,略炒即可出锅揉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日落西山,夕阳西下。
伴随着下课铃声响起,接着就听到了白稷那响彻天际的大笑声。
“哈哈哈哈——”
正在啃橡实的发财,哆嗦着把橡实滚落在地。胖虎摇了摇尾巴,任由傻雕在它身上。抬起头来瞄了眼,而后又重新趴了下来。
“仆人笑的比你还难听。”
“呸!我是你爹!”
“呸!我没你这样的爹!”
胖虎人立而起,怒目而视。
突然觉得有些怪怪的……
第281章 金雕快递,仙茶!
厅堂内。
“嘶……香!”
白稷感动的眼泪都快落了下来,咂着片茶叶,品着茶叶的味道。用的水是山泉水,用的茶叶是他亲手炒制的仙茶。这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货真价实的仙茶!后来实在是白稷惹毛了,他直接以仙法加持炒制。
早起后泡上满满一大杯,满满品着,美的不行。当初他每天起来都会泡上杯,他买的茶叶并不算贵,一大包三十来块钱的那种。他对茶叶也不了解,不知道是什么茶树,反正味道很醇厚、很润!
黄庭坚半信半疑的看着白稷,面露不解。印象中白稷是个很挑剔的人,食堂里的饭食不知多香,白稷是看都不看一眼。府邸上的庖厨厨艺更是比御厨还好,可白稷尝两口后便会皱着眉头,满脸不悦。这区区一杯水,至于吗?
其实他纯粹是误会了,压根没这茬事。白稷不吃这些不是不好吃,纯粹是没必要吃而已。他是修士根本不用吃五谷杂粮,动筷子也只是嘴馋。
至于茶叶,他也喝不出好坏。纯粹是能喝道这种茶叶,让他想到在后世的生活而已。哪怕他以仙力炒制,其实味道也不见得多好,估摸着和寻常茶叶没啥区别。
“嗯?”
“好香!“
“这是何饮品?”
“茶!”白稷咬字极其清晰,“也就是你们所说的荼。经过炒青后再以水炮制就成。茶叶可是好东西,能够延缓衰老,延年益寿。提神醒脑,降低胆固醇和血压。经常饮用的话,好处多多。”
“长……长生不老?!”
黄庭坚握着茶杯的手都在颤抖,不可思议的看着白稷。而白稷也同样诧异的看着他,您老是从哪里听出来的长生不老?
“这茶的确是好东西。”
“清香扑鼻,初尝只觉得苦涩。片刻后,却又有股甘甜味。本来越还觉得有些困倦,喝过两口后,的确是精神不少。”
淳于越又喝了两口,越喝就越发觉得神奇。他自是知道茶果茶叶的,却没想到经过如此泡制后竟会如此甘香。
“那是自然!正所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无须花。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翠叶烟腾冰碗碧,绿芽光照玉瓯青……”
淳于越连忙把笔记本和铅笔自袖口中掏出,“君上慢点慢点,越还没记录下来嘞。”
“……”
其实黄庭坚说的也没差,他所炒制的茶叶有延年益寿的效果。因为蕴藏仙气的缘故,甚至还可以强身健体,要不然效果其实也没这么强
白稷制作出能长生不老的仙茶这事,很快就传遍了学宫上下。起初白稷还会稍微解释两句,后来问的烦了,白稷便不解释了。长生不老不现实,延年益寿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作为新的饮品,瞬间就成了王翦的心头好。他现在每天都能喝点果酒,白稷提醒过他,因为上了年纪的缘故所以必须得少喝些。而仙茶则不同,每天喝上些还能延年益寿,长生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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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这可是好东西!
王翦站出来望着白稷,极为诚挚的表示,工资可以不要,但这仙茶必须有多少来多少。王翦这么想,别人自然也会这么想。他这么想,其他人自然也会这么想。许志甘合他们都是一大把年纪,已经看淡了名利,但对这仙茶全都是爱不释手。
能否长生不老两说,主要还是味道甘醇,甚至比酒都来的香。僧多粥少,白稷炒制的就这么点,一人匀些自然没剩下多少。炒个一回后,白稷就不想再碰了,便安排些庖厨来炒制,他在边上指点就好。
炒制出来的味道相差还是比较大的,主要还是因为白稷炒出来的青茶可是蕴藏着仙气,味道和作用远胜庖厨所制。
茶叶都想要,白稷还给秦始皇邮寄了两壶。没错,飞去咸阳送快递的就是傻雕。随着白稷的实力稳步提升,他对野兽的控制力也是越来越强,直线距离送去咸阳差不多就两百里左右。
秦始皇还专门派人来问白稷,希望他能再给个几十上百壶的。这点茶叶哪里够的,秦始皇拿到后直接倒了一筒。还说他这人多量大,这两筒茶叶哪里够吃的?还说茶叶吃起来味道的确是还行,就是苦了点。
啊?!
白稷对天发誓,他死活没想到傻雕能把竹简给搞丢了。竹简上记录了该怎么饮用,可傻雕半路上给搞丢了。于是乎,秦始皇觉得茶叶是白稷送给他的药,然后他就一股脑吃了一大筒。
对于傻雕这个快递员,白稷只能给他0分,这是要向全秦国的金雕谢罪的,简直是丢了金雕的脸。还好后续傻雕还是把东西送了过去,秦始皇又派人来找他要点茶叶。
茶叶的作用很明显,现在秦始皇每天早上都会泡上一杯。而且他特别喜欢浓茶,用的茶叶比较多。所以消耗的量也多,就找白稷要了。
白稷也没辙,直接把庖厨的给他了,顺带还把炒青的方法送给了他们。能用作炒青的茶叶就这么些,要是按照他们这种喝法,压根支撑不了多少时间。
……
最后在学宫无数大贤联合抗议下,白稷只得无奈重新炒制了些。将心比心来说,王翦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多喝点茶水的确是有好处。最起码,总比喝酒来的强。现在天天喝茶,连酒都懒得再碰。
每天早上都会煮茶,满满一大壶足够他喝的了。本来早上起来后还有些困意,喝上杯浓茶后,瞬间就会变得精神不少,整天都会有精神。就是睡觉之前的时候,还是得少喝些,要不然会睡不着觉。
对于整个副作用,王翦拍着胸脯表示完全没感觉。这种只能说是因人而异,不是每个人都会如此。就像有人说喝咖啡会提神的,此前白稷喝上满满一大杯苦咖啡还不带放糖的,结果照样睡得和死猪差不多。
喝着热茶,王翦脸上满是享受。
闻着香味,不住点头。
“此次皇帝巡游,国师应当会去看看吧?”
第282章 朔方,得宰天下亦如此肉
“去,肯定去!”
天天呆在学宫内也无趣的很,别说白稷愿意,读者老爷们也肯定乐意。上次跑去河南之地,很多人都差点被冻死。现在天气刚好合适,白稷想的也是过去就当旅游了。
他从地图上大概看的出来,现在朔方可是搞的相当不错。在蒙恬的安排下,甚至建造起了好几处城池。都是根据废墟而建,主要起到个交易的作用。像是北地诸多商贾,已经开始朝着草原进发。
花钱收购廉价的牛羊驽马,还有就是羊毛。羊毛主要是送至泾阳这里,悉数囤积起来,再交由妇人制成羊绒。《齐民要术》和《天工开物》都有做羊毛的方法,做法其实不算复杂。
大概三道程序,分别是采毛、净毛和弹毛。羊毛经过这三道初加工后,即可用来纺织。当然说起来容易,真要做起来还是比较难得。好几石的羊绒,就因为试验的缘故全没了。
“唔,去了也好。”王翦抿着茶叶,正坐旁边,“记得带点羊肉牛肉什么的,老夫也许久未曾吃过牛肉了。回来后炖个土豆焖牛肉,哧溜……”
“……”
秦国律法很严苛,平时除非有死的牛,否则的话就甭想能吃到。这条律令,饶是秦始皇都不能违背。此前就说过秦昭襄王患了病,老百姓杀牛给他祈祷,结果秦昭襄王把相关人等悉数依律治罪。
王翦当初伐楚的时候,日子过得极其潇洒。当时坚守不出,和伍卒同吃同住,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后来封了彻侯,牛肉倒是也能吃到,却不像当时打仗那么舒坦。打完匈奴后,白稷带回来不少牛肉。只不过人比较多,现在压根没剩多少。
其实王翦就是嘴馋了。现在土豆已经不算稀罕物了,泾阳老百姓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他们肯定没资格吃,还得继续推广,而白稷自然不受到影响。
“我到时候带点回来。”
“阿翁其实也能去,学宫的事情有贲在便可。”
“罢了,老夫可没什么兴趣。”
王翦连连摆手,倒不是因为身体不适,只是他懒得过去而已。他现在身体状况还是不错的,每日生龙活虎,带着票稚生天天做操跑步。白稷还做了套广播体操来着,结果被王翦一阵吐槽。还说和太极拳类似,只有个花架子,没什么实战价值。
白稷倒是也想搞点军体拳什么的,可惜他压根不会。而且他只是单纯想着说让稚生强身健体,有个强健的体魄而已。结果王翦不答应,还说学宫出来的不能只有个花架子,就得按照实战来。
以后出去了不能丢他王翦的脸,不说达到锐士的境界,也得是高手有独当一面的能耐才行。白稷本来觉得不太靠谱,可没想到稚生竟全都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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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石头还用他的话来怼他。
呸,你们自己折腾去吧!
“沿路舟车劳顿,兴许还会遇到危险。”王翦看着白稷,徐徐开口道:“上次黄公曾说过,他有个灵子名为张良。为韩相张平之后,五世相韩。魏鞠既会袭杀,这张良兴许也会。”
“嗯。”
王翦打了这么多年仗,倒也能看出来。这几日黄庭坚曾提起过张良,还说张良城府极深。剑术造诣上差了些,但其在谋略甚至还在他之上。张良昔日入隐灵教,为的是反秦抗秦,结果黄庭坚带着人入秦。
张良心中不服,便窃走《素书》,至今还没下落。白稷端着茶杯,仔细思索着。
mmp,不会这么巧吧?!
《史记》里面写的可是相当清楚,在二十九年的时候,秦始皇出去巡游。路过博浪沙的时候,被张良刺杀,结果误中副车。秦始皇为盗所惊,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时间对上了,秦始皇再次巡游,只是目的地不同而已。要是张良真跑来刺杀秦始皇,的确是有些麻烦。
“黄公对张良极其重视,言之他为乱世之贤才。兵法谋略,皆是不俗,心思城府极深,不可小觑。”
王翦捋着胡须,放下空了的茶杯,王贲连忙又倒上一杯。“此次巡游,还是当心为妙。老夫听说,朔方那边并不太平。时不时便会有匈奴袭扰,即便黔首反抗,依旧损失不少。”
“这是必然的。”
越是如此,他们就越发钦佩白稷当初的决定。把降卒安排至朔方,还可以抵挡匈奴,还能解决降卒的问题。
“内斗也有,老夫听说有人为了牛羊争斗而死的。”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算上迁徙过去的黔首,足足有五六十万人。这些降卒都是些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人,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都很正常。所以说,他们闹出人命来,白稷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这些人并不好管,仅仅只是蒙恬还不够,还是得派遣些文臣治理。国师本意是好的,可勿要因为个比人而坏了一群人。”
“嗯。”
淳于越慢悠悠的走了进来,还把块黑色的野猪肉放了下来。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老淳,你这什么情况?”
“君上有所不知,今日正逢社祭,有猎户于山中捕获山彘。乡里便举荐个美男子为社庙社宰,主持祭社神。”淳于越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笑呵呵道:“社宰长大美色,如冠玉耳。主要还是其分肉甚均,还扬言若能治天下,便如此肉。不偏不倚,皆能有食。”
“得宰天下,亦如此肉?!”
王翦皱起眉头,就冲这话只觉得此人有些猖狂。
“他并非泾阳人,而是阳武户牖乡人。谈吐不俗,听其言必是有学之士。”
白稷是越听越懵,脑海中则是出现个人的名字。
“等等……这人叫什么名字?”
“其为陈氏,为虞舜之裔。武王克殷后,孙妫满被封之于陈,以奉祀舜帝,是为陈胡公。后来陈国内乱,胡公二十一世孙公子衍亦弃国避难于阳武。”
“我就问你他叫什么来着……”
白稷忍不住竖起个中指,这要是被喷了,绝对是淳于越这大水比害的。问他个名字,他活生生把人祖上拉出来说事。
“咳咳,其氏陈,名平!”
“靠!”
第283章 茶叶蛋,陈平分肉
泾阳外。
便看到黑衣男子正在分山彘肉,每家每户都有。瘦肉肥肉骨头下水全部都分的很均匀,分到手的黔首皆是很满意。社祭分肉是风俗习惯,每年也会有黔首分到的瘦肉太多而不乐意的。
这年头肥肉比瘦肉香的多,至于排骨那更是和下水差不多的。吃不到多少肉,还很柴。最好的就是五花肉,烹煮后沾上酱料,要多香就多香。
猎户喝着茶水,脸上满是得意。正在眉飞色舞的和几个好友吹嘘着,说着山上的情况,与山彘搏斗过程的凶险。
泾阳不缺茶叶,他们喝的都是粗茶碎茶。白稷可不会免费送给他们,还得花钱买才行。价钱便宜,很多黔首也都负担得起。在泾阳只要手脚勤快的,肯定是能攒下来不少钱的。
大把大把的钱洒了出去,白稷总得想办法收回来。就说酿酒坊酿造出的果酒,他们也能花钱买,价钱也不贵。这些果酒的度数并不高,喝上两倍还能解乏。
猎户这次可是出了名,能以一己之力杀只山彘,这可不是寻常人能做到的。
“平,分好后给某留些肥肠。有庖厨教某做了道醋溜肥肠,味道相当好。”
陈平微笑着点了点头,眼神时不时瞥向远处,似乎是正在等着人来。他的衣服鞋子都极其普通,头戴木冠。切下块五花肉,夹着点排骨下水,递给面前的老妪。
为了从阳武过来,足足耗费近月余的时间。跑到泾阳来,其实为的就是个机会。只不过相见白稷并不容易……
倒不是说白稷耍大牌,纯粹是白稷要么闭门不出,要么直接是用飞的,连大门都不带出去的。他倒是想见白稷,见得到吗?
刚开始他们看到白稷飞行,还会非常的惊讶。
“翁媪快来看,君上上天了!”
到后面渐渐就习惯了,隔三差五就能看到白稷在天上飞着,也就没人在意了。陈平无可奈何下,也只得暂且在泾阳留宿。他的盘缠基本都花光了,只得跑酿酒坊内做事。
酿酒坊大部分皆是女子,不少及笄少女皆是被陈平给迷住了。要知道陈平绝对是标准的美男子,高大威武仪表堂堂,谈吐得体。陈平平时在家皆是不事劳作,所有的事情都是他的哥哥陈伯去做的。虽然祖上富裕,但到他们只是寻常老百姓而已,家里头就只有良田三十亩。
陈平在酿酒坊做事,也只是权宜之计而已。毕竟能赚点钱养活自己,还能理所应当的留在泾阳。这年头想要迁户并不容易,他的验传交予县令喜后,便说愿意留在泾阳做工,这才留了下来。
他和喜提起过这事,可惜并未得到重视。并非是喜的眼光不行,纯粹是来找他的名仕多不胜数,都希望他能帮忙引荐,成为白稷府上的食客。问题是白稷此前明确表示过,他府上不需要食客。
实在是因为秦始皇给他的仆人太多了,仆人都没事可做。后来黄庭坚入秦后,又带来一大票无事可做的人,帮着处理泾阳的各种事情。所以,白稷觉得自己实在没必要招揽食客。
不死心的陈平在迁了户籍后,便先定居在泾阳。他听过李斯的故事,正所谓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他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他要想飞黄腾达,第一步就得先定居于泾阳。
迁户口并不容易,这也就是在泾阳,特事特办。甚至都不用先通知原郡县,迁好后送去封信函通知声就行。
陈平自幼便喜欢读书,尤其喜欢黄老学说。因为他不想如他大兄陈伯,终日只能耕田为生。他是个很傲气的人,当时有门婚事,让他娶贫苦人家之女,但他瞧不上拒绝了。可惜,人富家之女也瞧不上他。
今日分肉,他是刻意在淳于越面前表现,因为他知道淳于越的为人,也知道他是白稷身边的师丞。若能和淳于越交好,到时候让他在白稷面前美言几句,兴许就能借此成为白稷的属官,到时候入朝出仕都不成问题!
“平,我听说又有女子给你鸡蛋了。”
猎户喝着粗茶,爽朗的打趣着。陈平如玉的脸庞微微泛红,却也不好说什么。他这几日每天早晨都会收到水煮蛋,甚至还有茶叶蛋。茶叶蛋并非白稷所授,而是浮莲无意中发现的。
浮莲在学宫每天都得烧制茶水,因为喜欢喝茶的人很多,每天都得煮一大锅。那天她不留神把颗鸡蛋碰了进去,因为比较匆忙就没立刻捞上来。等后续捞上来后,浮莲觉得不能浪费,就自己吃了。没想到鸡蛋有了茶叶香味,味道更佳!
于是乎,学宫每日早餐多了道茶叶蛋。
……
这年头风俗比较开放,关中女子有心仪的人后都会主动表现。喜欢陈平的女子可不少,每日送他水煮蛋的也有几个。
她们的眼光很不错,不光是陈平的相貌气质。主要还因为陈平的学识不凡。她们的见识不多,但陈平是有才能的。在酿酒坊里头负责算账之类的文书工作,没出过任何问题。
以后陈平必定能做出成绩来!
陈平在泾阳已呆了月余,可惜还没见过白稷一面。不过他倒也不在意,反正他在泾阳已经定下来,终究是能看到白稷的。只要能看到,他相信白稷必然愿意让他成为食客。
很快,肉全都分好了。黔首们以荷叶包着肉,脸上全都带着笑容,全都很满意。
“平分肉分的好。”
“以后社祭,还得由平来做社宰。”
听着众人的议论声,陈平只是笑着作揖致谢。他只给自己留了点大骨和下水,没有好的肥肉。就在他们议论的时候,便听到远处传来些许喧嚣声。
“见过君上!”
“见过君上!”
……
一时间,所有人同时躬身作揖。
陈平呆呆的看着人群中的白稷,诧异之余还稍微松了口气。他隐约也猜到,白稷肯定是会来见他的。看着白稷朝他慢慢走来,陈平只觉得这段时间都是值得的。
谁想到白稷在快走到他面前的时候,却转向旁边。
“猎户,汝此次做的不错。”
白稷拍着猎户的肩膀,瞥了眼旁边的陈平。
不给个下马威可不行。
第284章 门客陈平,文人相惜(求月票订阅,1)
陈平的目的,白稷心知肚明。
关于他的故事,白稷这里也很多。
汉初三杰乃是张良,萧何与韩信三人。陈平虽然没算在里头,但他的能耐绝对不容小觑。以钱离间项羽的手下,令谋士范增忧愤病死。汉朝建立后,献计刘邦伪游云梦,逮捕韩信。刘邦被匈奴围困,也是他贿赂冒顿阏氏,得以解围。
陈平常出奇计,救纷纠之难,振国家之患。
可称一代贤相!
起初有传闻,说陈平有盗嫂的行为,实际这基本上可以认为是扯淡。陈平的相貌也就比白稷差些,可以说是远近闻名的大帅笔。喜欢他的妹子,一抓一大把。陈平有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贫苦人家的女子他根本瞧不上,哪会瞧得上他大嫂?
其实是周勃和灌婴二人的污蔑。
因为太后的缘故,秦始皇对这些事是深恶痛绝。在后面曾经刻下: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陈平真要盗嫂,以秦律直接砍死都没事。
不过陈平的确是个擅长耍心机的人,后来他为了泡个白富美,每天起早去干活,最早到最后走,其实就是想让自己显得勤快些。最后也是如愿以偿,张负借钱给陈平让他行聘礼,又送给陈平迎娶时置办酒席的钱。
这种好事放后世,估计是提着灯笼都找不到。
陈平是刻意和淳于越交好,为的就是想办法接近白稷。这种做法并无不可,只是白稷不想就这么如了陈平的愿而已。
猎户被如此鼓励,身体都蹦的紧紧的。双眼赤红,手足无措的站在旁边,当场就表示要再去山上打两只老虎熊罴。
“算了算了,本君还要给胖虎大毛说媒嘞。”
众人皆是爽朗的笑了起来,觉得白稷是在和他们开玩笑。实际上完全不然,白稷可是认真的。不能他单着,连带着这票野兽也得单着不是?
“君上,这位便是陈平。”
淳于越站出来提醒,本来尴尬到抠脚趾的陈平这才走上前来。朝着白稷躬身作揖,“平,见过君上!”
白稷这才点点头,冷落他大半天也差不多了,没必要再继续。
“免礼。”
其实淳于越也知道自己被利用了,只是他并不在意。他是觉得陈平有真才实学的,在泾阳这么长时间,淳于越自然都知晓。陈平在酿酒坊内做事,做的账簿都是淳于越接手的。
“君上,平本是阳武户牖乡人。为至泾阳,沿路跋山涉水,吃尽苦头。平自幼喜读书,尤好黄老之学。平只想成为君上府邸之门客,还请君上给平个机会,平不会令君上失望!”
陈平知道在白稷面前不需要耍这些心机,便很坦诚的说出自己的看法。他要是藏着掖着的,只怕会适得其反。
“本君知道。”
白稷找个位置坐下,目光灼灼,直勾勾的盯着陈平。锐利的眼眸,似乎能够看穿一切。“本君知晓你的来历,也知道你的能耐。汝家住阳武户,大兄陈伯以耕田为生,家有良田三十亩。而汝日夜苦读,不事农事,本君说的可对?”
“君上果然厉害,平佩服!”
陈平再次作揖行礼,颇为诧异。他是真没想到,他在白稷面前似乎是赤果着的,没有任何秘密可言。阳武户距离泾阳何止千里,但白稷对他的事迹却是如数家珍。
“汝为了接近本君,倒是做了不少事。好歹也是名仕,却愿意寄于酒坊。虽耍了些许心机,倒也不算什么。汝今日便来府上,本君会给你找个好的差事。”
“平,多谢君上!”
陈平瞪着浑圆的双眸,躬身长拜。
成了!
他为了这事不知吃了多少苦头,现在可算是熬出头。旁边围观的黔首皆是肃然起敬,看向陈平的眼神带着敬畏和羡慕。陈平可以说是白稷头个门客,这份殊荣也是来之不易。
主要还是在府上的好处太多了,吃喝都由府上包了。府上的饭食那可是远近闻名,就算皇帝的太宰都比不得。所有人都知道白稷最为挑剔,不合口味的饭食绝对碰都不碰,动辄十几天不吃饭。
愁的府上庖厨只想拿菜刀抹脖子,鬓角都已泛白。这得亏白稷没瘦,要不然他们这日子也没法过了,这是对一个厨师的羞辱!
而且也不想想白稷是什么人,打个喷嚏大秦都得抖三抖。跺跺脚,整个咸阳都得地震。他虽然不在咸阳,可他的地位摆在这。成为他的门客,以后入朝出仕简直是轻至极。
“我就说他肯定不简单。”
“我老早就看出来了,当初他刚来我就知道。”
“呵,他没来我就知道了!”
“嗯?你怎么知道的?”
……
对于这种‘知道怪’,白稷只想竖中指以示尊敬。门客和食客相同,陈平得偿所愿,白稷也不能亏待他。大手一挥,晚上整酒席!
陈平还把自己的衣物带至府内,再交由禾苗帮忙收拾。府邸内其实很大,多个人多双筷子而已,府上不差这口吃的。陈平素来傲气,现在平步青云半只脚跨进秦国勋贵阶层,心中也是感慨不已。
“这些皆是越平时看的书卷,若是平不介意,闲暇之余也可看看。”
“多谢博士!”
“吾早已不是博士,现在是国师师丞。”
淳于越摆摆手,他对陈平还是相当不错的。毕竟是自己人,主要还是和他聊得来。可以想象到,现在府邸上都是群满脑子只有肌肉的仆人伍卒。他写了诗或者文章后,还想找人聊两句。
结果倒好,府邸大半的人连个字都不认识。他这是一腔才华,无处可以宣泄。所以淳于越只能痛心疾首的沉醉于金玉中,化悲愤为钱财。
按照他说的,他并非是贪财之人,只是没事干喜欢数钱而已。
hetui!
对于这种又当又立的人,白稷是深恶痛绝!
“隋唐英雄传?”
“仙剑奇侠传?”
“倚天屠龙记?!”
“这些书……”
“是越亲笔所书。”
淳于越捋着胡须,非常认真的开口。其实都是白稷口述,由他代笔而已。
陈平捧着书册,敬佩不已的看着淳于越。
牛啊!
淳于越竟还能著书?!
第285章 知己难求,宴会(求月票订阅,2)
其实这些书籍都是白稷闲来无事说的,都交由淳于越记录代笔。泾阳的印刷厂总不能没事做,印刷成册后,再由白稷亲笔签名。极具收藏价值,并且还相当的畅销。
怎么卖呢?
自然是交由蒙毅去处理。
这老狐狸在经商上很有一手,总能卖出去不错的价钱,成本其实非常低。而且白稷还发现了点,那就是他们对武侠仙侠题材类的其实更感兴趣。比如说《仙剑奇侠传》,白稷其实就是按照电视剧的走向改成书而已。
效果倒是还可以,特别是里面写到的赵灵儿和李逍遥的剧情,更是备受欢迎。好几次白稷准备出去逛逛来着,结果淳于越死活不让他出门。
“君上,今天再更两千字吧!咸阳的勋贵都快闹疯了!他们都想知道,拜月教主说的是不是真的?这地球,真的是远的吗?还有五行灵珠是不是真的存在,皇帝已经准备派人去找了。”
“那啥,看看书最前面写的。”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那你还问个der!”
白稷倒是也想多说点,主要还是没精力。淳于越倒是干脆,说的是模棱两可,好像是他编撰的一样。
“唔,这书的确是有些意思……”
陈平下意识的舔了舔手指,然后才开始翻页。越看越入迷,酒剑仙,蜀山剑派,锁妖塔……这些可都是他听都没听说过的。
这年头鬼神之说还是比较流行的,类似于这种仙侠题材的小说更是备受欢迎。陈平本就擅长黄老之学,而且还读过《山海经》,也看过《周易》。
“这书是真的还是假的?”
“君上说是假的,我觉得是真的!”
“……”
淳于越这就属于是典型的不打自招,直接把真相说了出来。他倒也不在意,轻轻咳嗽了下,“除开这些外,越这里还有些七言诗。平也可为吾品鉴番……”
……
淳于越把陈平折磨了半个多时辰,闻到饭香味后,这才放过了陈平。不光他闻到,蒙毅也闻到了。蒙毅可能会迟到,但绝对会不到。每次在白稷设宴摆席的时候,蒙毅总能在关键时刻抵达。
“哈哈,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看来老夫这次又有口福了!”
蒙毅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也没有让人通禀。他和白稷的关系比较好,也就没必要拘泥于世俗规矩。除开他外,他还带着几个仆人。来至庭院后,淳于越便帮着交接。
这次又扛来不少钱,还有大量的玉石。
“平,见过蒙公。”
“汝是?”
“平氏陈,为君上门客。”
蒙毅顿时来了些许兴趣,他和白稷私交甚好,还从未听说白稷招揽过门客。陈平看起来谈吐不凡,应当也是饱学名仕。
“老蒙,你是不是在我这装监控了?我这前脚刚要设宴,你后脚就进门,每次都是如此,要不要这么准?”
白稷无奈苦笑,对蒙毅的本事也是佩服的很。玩归玩闹归闹,该吃还是得吃。这次吃的饭食都是白稷亲自指点而做成的,色香味俱全。
清水煮虾,搭配上调制好的酱料。用陈醋大蒜老姜而调成,闻着就非常的香。现在是有河虾的,后续《尔雅》中也记载了鱼膏大虾。白稷问过淳于越,说是吃虾的也有,大部分都是以水煮后直接吃。不过勋贵是不碰这些的,因为没什么吃头。
这年头更想着实惠些,就像是吃肉也是吃肥肉,排骨这种都是黔首吃的,价钱也更为便宜。从泾河捞上来的虾比较小,肉也偏少,不过肉质非常的鲜嫩。
还有就是鲜肉炖蛋,这道菜是白稷小时候很喜欢吃的道菜。当然,他当时没肉,只有鸡蛋。做饭的时候,直接放在锅里面蒸就行。出锅后撒上一把葱花,再加点酱油就行,非常的下饭。
红烧肉,油酥鸡,凉拌海带丝,紫菜鸡蛋汤……
这些都是基操,闻起来便令人食指大动。王翦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白稷可是鲜少会如此设宴,他这次可有了口福。
“来来来,动筷子。”
禾苗给陈平他们都倒上果酿,白稷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陈平拿着筷子,有些发愣,满满一大桌都是他叫不出名字的菜肴。他在泾阳吃的饭食也很不错,可和饭桌上比起来的简直是没法比。
“尝尝这海带,清脆爽口好吃的很。”
“大家千万别客气。”
饭桌上唯有陈平夹了一筷子,其他全都是肉食动物,就和饿了三四天一样疯狂的夹肉。虾吃的少,其他是玩了命的吃。像是肉炖蛋根本不带停的。挖上一大勺,直接放在白米饭上,搅拌过后非常的下饭。
海带他们吃的太多了……
经过白稷的普及后,家家户户都有海带和紫菜,全都是晒干过的。就拿学宫食堂来说,隔三差五便会炒个海带丝,还变着法的炒制。主要还是因为海带便宜,量大管饱。
自从白稷提点过后,飞鱼这票水师玩了命的捞海带紫菜。从海外运送至咸阳,刚好是能晒干。一石价值十钱,讲实在是便宜的很,就算是诸多黔首也买的起。
正好楼船闲着也是闲着,只要他们确保安全,可以借用楼船赚点钱。毕竟现在水师没什么事可做,捞点海带紫菜自给自足倒也不错。不光水师得利,他们还得拿三成出来缴税。
……
陈平吃的很慢,他吃饭更喜欢细嚼慢咽,可他这就犯了大忌。他还没尝呢,蒙毅已经把油酥鸡块啃完了,手指胡须上全都是油渍,吃的那叫个香甜。
“禾苗,再去盛点来,记得多放些辣椒面。”
“唯。”
白稷又看了眼王翦,只觉得有些无奈。这两人的饭量可相当惊人,一个比一个凶悍。
“陈平,在府上吃饭没有那么多规矩。你要是有想吃的,还是得要趁早下筷子。他们可不会和你客气,要是动作慢些,那就只有鸡骨头了。”
“平明白。”
淳于越一边吃,一边竖起中指。
“君上就是君上,简单的话都蕴藏深意!”
“越佩服!”
你可赶紧给闭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