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老潜伏者——**!
第十九章老潜伏者——**!
“**?”
云川自然是听说过**大名的,当然,也仅仅限于《**心经》,以及跟她有关的著名的房中术!
传说,有了**的教导,黄帝学会了夜御三百女的本事。
**讲究“爱乐”之说,她认为认为男女之爱是一种顺应自然的行为,压抑**、杜绝性生活都是有害的。性生活只要掌握节度,就可使“男致不衰,女除百病”。
云川也觉得夜御三百女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毕竟,漫漫长夜,三两寸的东西分配到一个女子身上也只有区区几分钟而已。
而且,云川严重怀疑轩辕的能力,他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可以奋战一夜都不休息的猛士。
西陵族的大长老死掉了,从大长老被送来,直到大长老死去都守在一边的姼用板车拉着大长老的尸体出去了。
云川以为姼会把大长老给埋掉,没想到,姼跟那个狼巫一起,把大长老的尸体剁碎之后喂给了小狗们。
云川觉得很恶心,那个狼巫却说这是大长老最好的归宿。
后来想想也对,他一生杀了那么多的狼,最后埋葬在狼肚子也是很合理的一个结果,很有宿命论的味道。
接下来,自然是要审讯一下大乌鸦的。
可是,不论云川使用什么样的办法,大乌鸦只要听到**两个字,就不肯说话,打死都不肯说。
云川没有法子撬开大乌鸦的嘴巴,又不能真的打死它,只好这样了。
今年的春天来的又急又猛,在云川的感觉中,墙角的青草才长出来不长时间,北飞的大雁就来了,紧接着桃花岛上的桃树上就挂满了花苞,然后,在一场夜雨过后就开的如火如荼。
今年的春耕明显要比去年的春耕有计划,也有效率的多,野牛们被穿上鼻环之后,一个个老老实实的在田地里耕种,驴子们拉着板车在田野上欢快的来往。
野火烧,然后就是洒草木灰,接着就是从岛上拉发酵好的粪肥,然后就引水泡田,野牛拖着犁头下水耕田,最后用竹子编织的竹磨子把大块的泥土磨平。
竹编房子里培育的秧苗已经有两寸高了,被驴车拉到田野里之后,人人都撅着屁股插秧。
十天过去了,原本是一面面水镜的水田,已经覆盖上了一层鹅黄绿,此时,早先在旱田上种下的麦子,糜子,谷子,高粱,荞麦以及各种豆子也刚刚从土地里钻了出来。
结束播种,插秧的云川才歇下来,却发现,桃花已经开败了。
开败就开败,今年无法欣赏这样的美景,来年再说。
桃花虽然开败了,水芹,荠菜,蒲公英这些可以吃的好蔬菜却正是好时候。
虽然去年酿造的一些酒已经酸了,不过好歹还有一些是可以喝的,拿出来一些,腊肉炒一点水芹,用荠菜包点猪肉饺子,再凉拌一个蒲公英,最后把炖一锅莲子粥解酒也不错。
地主家的生活就是这样的。
地里长着庄稼,田地里有忙碌的农夫,野牛在河边饮水,孩子们在田野上乱跑,巡城的武士们在城墙上巡逻,巨人们在搬运石快,大象一家子在从城外往岛上运送木头,竹子,一大群小野狗冲着大象叫唤,蜜蜂们忙活着采蜜,城外的家畜们正在卖力的长膘……总之,云川在喝了一口酒之后,就对阿布道:“今年真好啊。”
阿布给族长的空酒杯倒满酒,翻开小本子道:“集市已经开了六天了,蚩尤部的人来这里做生意了。”
云川懒懒的道:“蚩尤还活着?”
阿布道:“蚩尤活着,他们在大泽边上收拢了很多野人,现在不叫蚩尤部了,他们改名——九黎!”
云川笑道:“他们以前就叫九黎。”
阿布道:“今天的九黎与昔日的九黎完全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法呢?”
“这一次,蚩尤部真的可以称之为九黎了,听说他在大泽边上亲手杀死了一头巨大的蛟龙,获得了两个鱼人部落的拥戴,他还进山杀死了一头食人的巨虎,获得了两个山民部落的拥戴,他还教会了大泽部落如何烧陶,如何盖房子,如何建设山寨防御野兽,还把他们带去的盐拿出来与野人族交换。
所以,大泽以北的人都很愿意听蚩尤指挥。”
云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慢慢的道:“只要是能在大河上下活下来的部族,离开大河之后的表现都不会太差。
现在,不知道刑天怎么样了。”
“听烈风氏来做生意的人说,刑天去了烈风氏,还带走了五十个烈风氏巨人,他们还远赴巨人族的故地氓殇,把巨人惨死在常羊山的事情大肆传播,正在招纳敢死之士,准备为死去的巨人复仇。”
阿布说到这里,就偷偷地看看族长,他觉得刑天报复的对象很有可能是他们云川部,毕竟,是经他之手弄死了那些巨人。
“巨人不是我们杀的,这一点你在往小本子上记录的时候一定说清楚,别说我们的蘑菇粉,那东西是巨人们自己倒进汤里的,与我们无关,只说,常羊山一战,是轩辕最辉煌的一战,能不提我们云川部就不要提。
只说我们在河湾地革新种植之术,收获了大量的稻子,另外,一定要把轩辕,蚩尤,神农三部想要烧掉我们的稻子这件事从头到尾说的清清楚楚,能有多清晰,就有多清晰,另外,对蚩尤在大泽的丰功伟业也要写清楚,只说事情,不褒贬评论。
另外,临魁怎么样了?”
“他们好像正在阪泉之地建造城池,正在从四面八方捕捉野人给他们出苦力,听说在冬日那场暴雪下来的时候,死了好多,好多人。
所以,一开春,神农氏就派出了大量的武士,又去捉野人去了。
听神农氏的商贾们吹嘘,他们神农氏的族人,只要捉来一个野人,那么,这个野人就属于族人,可以帮他们种地,采集,养牲口,如果抓到三个野人,就要分给族里一个,总之,神农氏正在到处抓人,荒野里的野人听说已经少了很多。”
“看样子,都没闲着啊……”云川又喝了一杯酒,颇有些无所谓的懒散模样。
阿布担忧的道:“族长,咱们的人太少了,至今才六千多一点,而武士只有一千人,太少了。”
云川笑道:“等今年收获了,这一千人就不用再劳作了,他们除过需要保护族人安慰,驱逐野兽之外,别的事情都不做,你要给他们换上铁刀,或者青铜剑,皮盾,换上犀牛皮,鳄鱼皮制作的甲胄,弩弓,弩箭我们已经制造出来了,只要更换一些青铜件让弩弓更加的耐用,每个人都多多的练习如何才能打败别人的方法,多多练习如何能用更少的人打败更多的人的方法,时间长了一定会有很好的结果。
等到以后,每个人身边都要配两只狼,一头驴子,这样一来,我们这一千人就能当别族的一万人使唤。”
“这样做真的可以吗?”阿布非常的担忧。
云川大笑道:“等我们把这一千武士武装到牙齿,你会看到他们的表现。”
阿布见族长对自家的武士充满了信心,也就高兴的道:“就让夸父他们去揍武士,想不挨揍的话,他们一定会相出好办法的。”
对于阿布的安排,云川很满意,如果自己的武士强悍到可以跟夸父抗衡的时候,一千个夸父一样的猛士,云川敢带着他们去踩踏轩辕的大营,顺便再把轩辕活捉过来。
在野人时代,话不好说的时候,只能看谁的拳头硬了。
睚眦带着小伙伴们整天带着他们的小狗满城外乱窜,云川基本上已经放弃这个贪玩的混蛋了。
赤陵更是把他的狗训练成了一头水狗,且不说可以跟他一起在水里游泳,还能扎进水里去捉鱼。
云川不知道赤陵是怎么训练的那条小狗,反正,这条狗整天毛发油光光的跟一只大水獭一般,除过赤陵之外,谁都不理会。
精卫不喜欢狗,她还是喜欢那只大乌鸦,整天带着两个族中少女跟大乌鸦躲在老桃树上的木屋里不出来,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原始人的世界里,只要没有天灾,没有战争,没有饥饿,没有瘟疫,那就美丽的如同一张画卷。
云川喜欢小雨中袅袅的炊烟,这代表着宁静与富足。
也喜欢阳光明媚下的桃花岛,贝太阳光沐浴的桃花岛真的很美,可以满足所有人对桃花源的向往。
一个身材佝偻的老女人背着一个胖孩子从红砂岩小路上赶着一头驴子慢慢的走过。
老女人的腰弯的很低,几乎只能看到地面,所以,她没有看到云川,就赶着驴子,背着孩子从云川身边走过。
“你整天弯着腰不难受吗?”
老女人像是没有听见一般,继续往前走。
云川从精卫身边拎起大乌鸦道:“看来我不弄死它,你就不愿意出来是吧?”
大乌鸦拍着翅膀大声道:“救命,救命——”
老女人慢慢的转过身,直起腰,看着云川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给大家分享一个获奖的番外篇《龙图腾》
龙图腾
大争之世我必成王
一群风滚草像是从地狱中突然涌出来,蹦蹦跳跳的停在吕布的马前,赤兔马没有动弹,方天画戟也没有挑走这些碍事的东西。
有风滚草,马上就会有沙尘……
吕布拉起挂在下巴上的布巾遮挡住口鼻。
果然一股风裹挟着沙尘扑面而来,吕布紧紧身上的披风驱动赤兔马继续向前。
风掀起了吕布红色的长披风,即便他的披风上已经被血浸透了,风还是掀起了长披风,露出了他那具已经千疮百孔的身体。
赤兔马踽踽独行,吕布低着头坐在马上,尽量的让自己的身体稳住。
风更大了,随着风而来的风滚草也越发的密集,就在一团巨大的风滚草将要从吕布身边掠过的时候,吕布突然睁开眼睛,手中的大戟闪电般的飞起,一勾一啄,一个矮胖的身体就被他从风滚草中拖拽出来,不等这个矮胖的身体落地,吕布再次挥动大戟将这具身体斩为两截。
污血随着风飚出去老远,其中几滴沾在吕布焦黄的面孔上,他没有擦拭血污,这没有必要,他的脸已经沾染了太多的血污。
他停住了战马,赤兔马打着响鼻,不安的刨着脚下的泥土。
吕布立马横戈冲着风来的方向大吼道:“爷爷吕布在此,何人敢来送死?”
“吕布,你还能支撑多久?留下龙图腾我可以给你一个全尸。”一个声音随着冷冷的风传来,这让他的声音显得更加的阴冷。
“你是谁,为何要害我,你是谁?”吕布催动战马缓缓地向声音来处逼去。
“吕布,交出长安,洛阳,濮阳,寿春四城的龙图腾,否则你会看到曹性的头颅。”
吕布大怒催动赤兔马狂奔起来,他已经确定了声音所在的方向,只要斩开这些恼人的风滚草,就能将恶人斩于马下。
他的大戟上下翻飞,那些滚滚而来的风滚草纷纷被大戟斩为齑粉,片刻之后,眼前一空,面前依旧是一片洪荒戈壁。
只是,在一根突兀竖起的石柱上,放置着一颗人头——是曹性。
曹性的人头刚刚被斩下,血还冒着热气,他的头颅还没有死,拼命地向吕布眨眼睛,多年兄弟,吕布如何会看不出曹性想要说什么。
“我不逃!”吕布单手提起曹性的人头,紧紧地抱在胸前,然后狼嚎一声,继续向前。
只要攻破眼前的武威城,就能攒够龙图腾,那时候,死在长安之战的张辽会活过来,死在虎牢关的高顺会活过来,死在濮阳的陈宫会活过来……所有死掉的兄弟都会活过来。
赤兔马踩踏在荒原上,踏碎了荒草,也踏碎了好几颗刚刚从地里冒出来的人头。
前方弩箭攒射,左侧投枪如林,头上飞石如蝗,吕布大戟背上铁盾,大戟翻飞,砸开了弩箭,撞飞了投枪,击碎了飞石。
他死战不退,且艰难向前,他知道,右边,后边没有敌人,可是,那两个方向才是自己的死地。
虽然只是一瞬间,吕布却觉得漫长的像是度过了一生。
没了弩箭,投枪,飞石的骚扰,吕布眼前顿时清明,而黑黢黢如同一头猛虎趴伏在戈壁上的武威城,终于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吕布低头看看挂在胸前的曹性人头,人头上插着两根弩箭,吕布拔掉弩箭,抱着曹性的人头大为悲恸,自己的兄弟即便是死了,也要护卫他周全。
身后伏尸遍地,吕布挑起一颗人头,让血顺着大戟滚滚而下,他贪婪地吞噬着大戟上的人血,滋润了焦干的嘴唇,将曹性的头颅放在最高处大笑道:“兄弟,有这么多的人为你陪葬,你可感到欣慰?”
曹性原本怒睁的双眼就在此时缓缓合上。
一头大角野牛从武威城里缓缓走出来,野牛宽大的背上坐着一个被裘衣包裹的年轻男子。
他手上拿着一根竹笛,清越的笛声立刻就在遍地尸骸的战场上响起,笛声悠扬,平和忠正,充满喜乐的意味。
野牛停在了十丈开外,就在野牛停下脚步的时候,野牛背上的人也把笛子从唇边拿开。
吕布的胸膛急速的起伏着,他需要蓄积一些力量好吧这个暗算自己的狗贼砍成狗肉之酱。
不得不说,这个麻衣少年的笑容真的很好看,干净,和煦还隐隐有一些古拙的意味。
“我叫云川,刚才给你吹奏的是一曲《清平乐》,你喜欢这个曲子吗?”
吕布垂下大戟清一下干涩的喉咙低声道:“我更喜欢你的头颅制作成木鱼后发出的声音。”
云川摸摸自己的头颅笑的更加灿烂了,用笛子指着吕布道:“自从《鸿图之下》“龙图腾”剧本开启以来,你吕布破长安,焚洛阳,屠濮阳,决淝水灌寿春,尸踣巨港之岸,血满长城之窟,积尸无数,淝水为之断流。
虎牢关下你手持大戟,视天下英雄如无物,大戟之下几无一何之将,当你笑傲天下的之时,可曾想过会落到如此田地吗?”
吕布嘿嘿笑道:“胜者为王败者贼,生死不过一瞬尔,现在,纳命来!”
赤兔马快速向前疾冲,云川坐下的野牛也缓缓后退,不论赤兔马跑的有多快,野牛永远距离它十丈之遥。
“吕布,放弃吧,你手中已经没有可战之兵,你的身体也已经残破不堪,坐下的赤兔马也只有一战之力。
而我前有坚城,后有大军无数,坐拥十大强盟,你能奈我何?”
吕布咬着牙道:“我知你兵甲无数,又合纵连横整合了区服前十的联盟,那又如何?
爷爷今日就算是崩掉满嘴牙,也要啃下你二两肉。
狗贼,莫逃,纳命来!”
吕布狂怒,胯下赤兔马一跃十丈,大戟挟风掣电兜头向云川头顶罩过去。
云川幽幽的叹息声在风暴中显得格外的清晰。
“吕布,当年刘邦斩白蛇赋大风,百战功成凝结成的龙图腾散碎于大地九州,你拿走了很重要的四块,以至我不能完成龙图腾,这是大罪。
龙图腾一旦破碎的时日太久,上面附着的龙气就会散淡,如果继续散淡下去,九州就会四分五裂,我敬你是一代英雄,几次三番不愿意将你击杀。
如果你还不知悔悟,就休怪我无情了。”
吕布大戟斩空,云川与野牛似乎凝结成了一体,更像是一朵柳絮一般飘荡在空中,无论吕布如何攻击都不能伤他分毫。
吕布停下赤兔马,仰望着巍峨的武威城毫无生气的道:“你在郿坞杀了董卓,在易京杀了公孙瓒,在冀州杀了袁绍,在寿春杀了袁术,在许都杀了曹操,在白帝城逼死刘备,在江都斩了孙权……昔日虎牢关下讨伐董卓的十八路诸侯,已经被你杀的干干净净……
来吧,杀了我,你将拼好龙图腾,成就你万世之伟业,你可杀我,从我尸体上夺走龙图腾,要我双手奉上,白日做梦!”
云川再次叹口气轻轻地挥挥手,大地尽头便有沉重的脚步声传来,这声音来自四面八方。
吕布环首四望,北边是黑衣黑甲的刀盾手,南边是红衣红甲的长枪手,西边是蓝衣蓝甲的重骑兵,东方是白衣白甲的重步卒。
他们或者如山,如火,如风,如林缓缓向吕布倾轧过来。
吕布解下酒囊,仰头痛饮一番,又把酒囊放进赤兔马口中痛饮,待得酒囊变空,便远远地丢开,横戈于马上,任凭狂风将他的血红色披风扯得猎猎作响,对着不远处的云川道:“来吧,待我死亡,这世上再无英雄!”
云川幽幽的道:“天发杀机,斗转星移,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地覆天翻。
英雄?才是乱世的根源,杀光你们,九州将会重聚,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这龙图腾,本就是用英雄血,君王头作为献祭,才能重铸如新,吕布,你死吧,我会用你的头来弥补龙图腾上的第一道裂隙!”
吕布大笑一声道:“狗贼,正是因为有我们,狗皇帝才不敢随心所欲,正是有我们来过,勋贵豪门才不敢盘剥过甚,百姓才会有一线生机。
今日,爷爷战死,十八年之后,我们重新来过……”
吕布杀进了军阵,将原本整齐的军阵冲撞的乱糟糟的,尘嚣甚上,战阵里人的残肢断臂横飞,头颅滚滚,血流成河……
云川喝光了一壶酒,军阵里便安静了下来,纷乱的战阵重归平和,齐整。
云川朝木盘里吕布死不瞑目的头颅低声道:“何苦来哉?”
吕布死,天下安。
云川伸手,无数血色光点自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如同抱团的萤火虫,先是一团火焰,而后便有一道金光直冲云霄,荡开厚厚的阴云,在暗黑的天际冲出一道明亮的光斑,阴云如沃汤泼雪般消散。而后,蓝天现,红日出。
火焰在云川手中凝结成一柄狭长的长剑,握在手中感受不到重量,云川轻轻一挥只见刚刚澄清的宇宙顿时风起云涌。
云川手杵长剑大笑道:“刘邦斩白蛇赋大风百战功成凝结之大汉龙图腾,终于在400年之后亡于汉灵帝之手,浩瀚之龙气四溢,遍布于四海之间。
遂有英雄,草莽辈出,欲收集残破龙气,以猛士血,君王头为引,重铸龙图腾。
若不是有朕在,这世间不知几人称雄,几人称王,朕提三尺剑,救民于水火,解天下安危于倒悬,当享此荣耀!”
话音刚落,只见北方之地有一道白光暴射而起,直冲天际,又有一道红光自南方冉冉升起几与红日连接,西方又有黑雾弥生,笼罩四野,东方青气纵横,群兽咆哮……
云川脸上的喜悦之色慢慢敛去。
淡淡的道:“还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争之世。”
ps :
其实我接触三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可能你们没想到我还是最早一批三国游戏的玩家,三国历史对我其实有特别的情感,那时候人人都有三国英雄情节,特别是这次看到三国权谋类游戏征文的时候就毫不犹豫参加了。
把“云川”和《龙图腾》作结合是我设定的一个游戏切入点,我也想看看作为“云川”能在三国历史长河里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鸿图之下》这类三国游戏对我的吸引来自于他的高端感,没错,就是高端感,让我跟别的游戏玩家有一个明显的分割,真心推荐给对三国历史感兴趣的读者朋友们!
第二十章这个世界不简单
第二十章这个世界不简单
云川道:“精卫越来越会玩,还从来没有怀孕之忧,要知道在以前,精卫看过生孩子死掉的妇人,吓得要死,那时候,我碰她一下,她都会做噩梦。
现在呢,她再也不害怕怀孕这种事情了,还有,在卧房里,她的胆子跟花样比我知道的还要多。
再加上我的部族里竟然出现了会说话的大乌鸦,莫名其妙的出现了狼巫,以及大长老临死前说了你的名字,我要是再猜不到你就在我身边,我还怎么当这么些人的族长呢?”
老妇人笑吟吟的看着云川还是不说话。
云川继续道:“你是从陨石平原混到桃花岛来的吧,毕竟,如果都是年轻的女子,人们会忍不住多看一眼,那么多的老女人,我没有兴致一个个查看她们长成什么模样的,所以啊,送去的老女人是什么模样,跟送回来的老女人不一样是没人注意。”
**抱着胖孩子瞅着云川道:“果然很聪明。”
云川淡淡的道:“你是杀了我的人,然后冒充她的吗?”
当云川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场面一度安静了下来,精卫一句话都不敢说,作为云川最亲密的伴侣,她听出来了,云川起杀心了。
她也不知道这个一向对她很和善,很好得,教会她很多事情的老婆婆会是云川一直在寻找的**。
直到今天跟着云川一起散步的时候,才知道云川之所以来这里,就是为了等待这个一向佝偻着腰,说话很好听的老婆婆。
而这个老婆婆居然就是云川一直在寻找的**。
这让她的脑袋变得迷糊起来,看看云川,再看看那个苍老的婆婆,不由自主的往云川身后缩一缩。
云川早就知道精卫不是一个聪明的姑娘,或者说,他从来都没有指望精卫是一个又漂亮,又聪明的姑娘。
老天爷不可能对他这么好的,如果真的是老天爷的私生子,云川觉得他应该被送到北宋,当宋仁宗唯一的儿子,这才是一个符合老天爷私生子的待遇。
被丢到野人世界里,就不要指望太多。
**也察觉了云川勃发的杀气,忍不住退一步连忙道:“我没杀你的人,这张人皮也不是你族人的。”
**眼看着夸父,阿布他们面目不善的从两边围拢过来,立刻从脸上扯下一块难看的人皮。
露出本来面目的**让云川很失望,因为她没有传说中那么美丽,甚至可以说有点丑。
不过,这也在云川的心理接受范围之内,反正这个世界里的女人除过精卫就没有好看的。
“人皮哪来的?总得有一个人死了,你才能拿得到人皮。”云川没有问**为何会出现在桃花岛,而是继续追问人皮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这是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如果**邪恶到剥人皮的地步,其余的都不过是无关紧要的末节。
**抖着手里的人皮道:“这个人皮已经传了很多个寒暑了,我小的时候,就有人把这张人皮给了我,当然,不止这一个,我还有很多人皮。”
云川长叹一声道:“去看看。”
**似乎很不适应云川这种阴郁的模样,沉吟一下,就背着那个胖孩子去了她居住的竹楼。
竹楼里没什么好说的,标准的桃花岛模样,锅碗瓢盆,炉灶俱全,再加上一个厚厚的稻草床垫,几张兽皮而已。
**放下孩子对云川道:“孩子是邻居家的,他的父母起河湾口侍弄庄稼去了,我闲着没事,就帮他们带带孩子。
云川族长,我只是寄居在你云川部中,什么对你部落不利的事情都没有做过,相反的,我一直在教导你们族内夫妻相处之道,繁衍之道。”
云川点点头道:“为什么一定要选择云川部呢?其实,轩辕,临魁,蚩尤这些部族都比我们强大。
我想,以你的才能,在他们部族里会受到更大的尊敬,而不是像在云川部里受这样的委屈。”
**找来一瓢清水倒在头上,随即,她花白的头发就变得乌黑,且光可鉴人。
**一边揉搓着长发,一边道:“我追求的是长生之道,你云川部的人,是这几个部族中,死人死的最少的。
所以呢,我就要来看看,亲自尝试一下在桃花岛生活,看看,你们的族人为什么会活得如此长久。”
云川瞅着**的长发道:“你见过活得最久的人到底活了多长时间呢。”
**皱皱眉头,将长发随便的绾了一个发髻用柴棍固定住,然后郑重的对云川道:“六十一个寒暑。”
云川道:“我听说,一个叫做彭祖的活了八百个寒暑。”
**闻言吃了一惊,瞅着云川的眼睛道:“果真?”
云川同样盯着**的眼睛道:“以后,我部族中,活过六十一个寒暑的人将数不胜数。”
阿布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族长说我活过七十个寒暑。”
**猛烈地摇着头道:“这不可能,我们看人已经看了很久,一般部族的人没可能活过三十个寒暑,就算是天赋异禀者,活过四十个寒暑已经是苍天庇佑了。”
云川对此不屑一顾,**他们这群人做的调查一定是准确的,不过,那是野人的寿命常数,而不是他云川部里的人的寿命常数。
有了城墙,人们就不容易被野兽毒虫杀死,有了固定的食物来源——种地,人们忍饥挨饿的状况将会大大的减少,有了房子,人们的居住环境改变了,大自然对身体的戕害将会大大的减轻。
目前为止,只有疾病这个减少寿命的恶魔,云川是没有多少办法来解决,不过,他可以尽量的给族人提供一个适宜生活的环境,教会他们一些简单的卫生常识来减少疾病的发生。
一个陨石平原的温泉,对人来说只是一种疗养手段,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治病手段。
**既然在探索生命的长度,那么,她就好好探索好了,反正什么狗屁的阴阳交合之术,除过能多生几个孩子,多享受一点床笫之欢之外,对生命的延长屁用都没有,纵欲甚至会短命!
**能从云川眼中看到浓浓的鄙视,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按理说,任何一个部落遇到他们这种人,都会成为贵宾。
在云川部,却不是这样。
在检查了**拿出来的人皮面具,云川强忍着恶心检查了一遍,发现确实是一些很老的人皮,然后,云川就把这些人皮丢进火堆里,随着一股子焦臭味道传来,人皮面具就成了人间绝响。
**对云川粗暴的做法没有任何反抗,就抱着手臂站在那里,那只肥硕的大乌鸦靠在她腿边,用嘴轻轻地啄**,想催她快跑,对乌鸦来说,云川绝对是最大的恶魔。
“你来自哪里?你们有很多人吗?”看着**毫不在意的模样,云川很是担心,不知道自己的部族里还有没有这样的人。
“你就不想知道,握固吸气,还精补脑,可以长生的法门?”**慢慢的坐了下来,一手抚摸着大乌鸦,将另外一只手摆在桌子上,她的手腕很白,比精卫还要白一些。
“我对精虫上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族中还有你这样的人吗?”云川换了一种问话方式。
“我看中了你云川部,别人就不会来。”
“轩辕部也有这样的人?”
“玄女在轩辕部。”
云川想了一下,**说的可能是九天玄女,这个女人据说是轩辕的性学老师,干的事情跟**一样,都是在帮助轩辕达成夜御三千美女的目标。
云川虽然也想达成这个目标,可是反过来一想,达成这样目标对他个人而言毫无意义,对云川部来说,也是毫无意义。
不过,轩辕好像很喜欢。
想到这里,云川就对**道:“轩辕可能很喜欢你们这样的人,不如你去轩辕部吧,我可以派人送你去。”
**叹息一声道:“你不知道你错过了什么。”
云川道:“我错过的事情,会跟精卫一起慢慢研究,以后时间长了,也就成一代宗师了。
阿布,送她去轩辕部,告诉轩辕,这是我赠送给他的一个大美人,希望他能喜欢。”
阿布对云川的命令离开时遵行无虞的,拍拍手,就有两个武士站出来,拖着**就要离开。
“救命,救命——”大乌鸦叫的凄厉至极。
云川捏住了大乌鸦的脖子丢给了精卫,**在云川部隐藏了这么长时间,不付点伙食费怎么成。
**走的时候一点难过的神情都没有流露出来,反而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云川,她可能认为云川错过了一道旷世奇缘。
精卫目送**离开的眼神也是恋恋不舍的。
**走了,云川沉默了良久,**已经出现了,九天玄女也出现了,那么,轩辕问道于崆峒山的广成子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呢?
如果这些不属于任何一个部族,甚至不愿意属于人类的人都存在的话——这个世界就太不简单了。
第二十一章成长的代价
第二十一章成长的代价
或许是因为生活的层次不够高,云川在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所谓的高人。
见过最高的高人就是白云观的一个老道,据说,这个老道铁口神算,一言就能决人福祸。
云川曾经很是钦佩了一阵子,直到有一次看到这家伙被当做骗子被人沿街追打的时候才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高人。
**是不是高人呢,在野人世界里绝对是!
问题是这个高人是有缺陷的,她高明的一方面正在走向邪路,所以,这样的高人云川不要。
反正轩辕正是求贤若渴的时候,给轩辕送去,不论对**,轩辕,乃至云川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在科学没有昌明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任何生命学都是在胡说八道。
如果云川麾下的族人全部都脱产去追求长生,这会让所有部族人死的更快。
粮食,衣服,房子,安全的环境,才是保障族人生命的重要先决条件。
交合,静坐,冥想,不是!
云川再见到狼头盔猛士的时候心头颇为唏嘘。
他以前至少见过三个狼头盔猛士,而面前的这位则是第四位,这一位狼头盔猛士是一个瘦而高的人,面目看起来淳朴,话语也说的非常谦卑,是狼头盔猛士中最憨厚的一位。
他给云川带来了非常多的礼物,说是,蚩尤族长感谢云川部在他们最为难的时候给予的帮助。
大泽周围的部族都有收藏,制造青铜器的习惯,所以,狼头盔带来的礼物中最多的就是各种青铜器。
在问候了蚩尤的身体是否安康之后,云川就让夸父带着这位使者去吃饭,喝酒。
阿布清理完礼物之后对云川道:“都是战利品,好多青铜器上还沾着血呢。”
云川点点头道:“这是必然,蚩尤如果不能快速的让自己的部族恢复实力,他将来就没法子跟轩辕一决高下。”
阿布不解的道:“蚩尤已经去了大泽,听人说,他们在大泽边上修建了城池,还开垦了土地,看样子是要长久居住的。”
云川笑道:“大半年时间能修建出什么样的城池呢?我们的城池已经修建了五年,现在,还没有完工,如果想要完工,估计还需要十年,如此,才是真正的修建城池,而不是随便用石头堆积出一个围墙,就算是建好了城市。”
“所以说,蚩尤终究还是要来这里的?”
“没有错,上一次的大洪水对蚩尤部来说几乎是毁灭性的,大泽周边虽然食物种类丰富一些,一个有远见的族长,绝对不可能把大泽周边当成自己长久的家园的。”
“怪不得轩辕正在大肆的开垦田地,种粮食,他们开垦出来的土地非常非常多,河边的土地上全部种植了稻子,水少的地方就种植了麦子,谷子,糜子,高粱,荞麦,以及好几种我都叫不上来名字的豆子。
他们的庄稼现在才发芽,比不上我们的庄稼。”
云川呵呵笑道:“虽然我一直在祝福轩辕部的粮食会获得大丰收,可是呢,我还是谨慎的认为轩辕他们的粮食恐怕等不到收割的时候了。”
阿布同样不理解,他觉得此时的轩辕部已经非常强大了,应该没有人敢找他们的麻烦。
不过,轩辕正在干一件云川想了很久都没有干的事情,那就是漫山遍野的洒粮食种子。
轩辕部的粮食并没有多到可以随意浪费的程度,轩辕还是这样做了,按照他的说法,所有土地上都应该生长粮食,而不是那些没用的杂草。
这种想法云川以前也有过,他也实验性质的在城外被火烧过的土地上试验过一阵子。
结果,庄稼的生命力根本就赶不上野草,再加上人喜欢吃的东西,野兽,鸟儿也喜欢,仅存的种子在春雨滋润之后,明明播撒了那么多的粮食种子,最后到收获的时候,连种子的成本都收不回来。
云川承认这是自己好大喜功造成的损失,现在,轩辕从族人的口粮中又挤出一部分来做这种事情,看样子他也是一个好大喜功的人物。
今年的大河水异常的平稳,春日的时候没有发生桃花汛,水质一直都很清澈,水线没有下落,也没有上涨,昔日暴躁的大河,今年温顺的就像是一只小猫。
每年桃花落干净的时候,正是桃花岛的渔汛期,这个时候,大河下游就会有非常多的鱼向上游迁徙。
每年这个时候,也是云川部获得鲜鱼的最好的时候。
赤陵带着鱼人部落,已经不眠不休的在水里浸泡了三天,渔汛期只有短短的六天时间。
在这六天时间中,大河中会挤满各种各样的鱼,如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它们会洄游到大河上游去产卵,为此,它们对自己的性命毫不吝惜。
这是云川慢慢总结出来的一个规律,往年的时候,人们只是认为这个时候鱼会多一些,直到现在,才明白,这种好事每年都会有。
直到现在,云川都不明白,它们为什么会把卵产在水流湍急的地方,而不是下游水流平缓的地方。
不过,他不想管,带着籽的鱼吃起来才是最鲜美的。
至于这些鱼会不会灭绝,云川觉得这纯属扯淡,没见在后世的时候,亚洲鲤鱼在美洲泛滥成灾的新闻报道吗?
所以,面对这些鱼的时候,云川只有一个念头——抓!能抓多少就抓多少。
赤陵他们几乎是在用竹筐从河里往外舀鱼,一箩筐下去,再举起来,箩筐里就有四八条鱼。
每条鱼的肚子都鼓鼓的,破开之后,就会有两条饱满的鱼籽条。
鱼籽是一种高营养物质,也是满足云川部族人身体所需各种矿物质乃至蛋白的重要来源。
就在云川部忙碌着捉鱼的时候,天空中来了非常非常多的鸟,这些鸟不是被河里的鱼吸引过来的,而是被云川部丢弃的大量的鱼的内脏吸引过来的。
其中数量最多的就是乌鸦。
它们密密麻麻的蹲在竹林上,只要云川部的人开始丢弃鱼类内脏的时候,它们就一窝蜂的冲下来抢夺这些食物。
好几次,精卫的大乌鸦都想加入这个行列,都被云川跟精卫给阻止了,不光是云川在看这些大乌鸦,睚眦他们也纷纷眯缝着眼睛,在大乌鸦中寻找跟精卫的那头乌鸦相似的东西。
只要有他们认为中间有可疑的,就会甩出石头,把那只乌鸦打死。
每打死一只乌鸦都会放在精卫的那只大乌鸦的身边,最后堆积成山。
对于这只大乌鸦,云川早就失望的放弃了,他现在只想给这只母乌鸦弄一个伴当回来,看看它能不能产卵。
赤陵从河里爬上来的时候已经累得开始晃荡了,云川正好烹制好了一条鱼,里面的鱼籽尤其多。
见赤陵上来了,就把整锅的鱼,鱼籽带汤都倒进另外一个陶锅里,这个陶锅里装了半锅刚刚蒸熟的白米饭。
鲜美的鱼汤,肥美的鱼肉,鱼籽,铺在雪白的米饭上,再丢一点剁碎的野葱,赤陵立刻就忘记了疲惫。
这种饭食一定要用勺子吃才过瘾,勺子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一勺子饭菜最好能塞满嘴,还必须留出蠕动的空间。
如此,才算是真正的奖赏了劳动者。
赤陵的饭瘾很大,每天都要吃足够多的食物,才能获得满足,可是呢,不论他怎么吃,吃多少,他的身体永远都是一副精瘦模样,不过啊,当你用手指按按他的肩膀,就会发现,这个刚刚长成的少年有一身精铁一般结实的肌肉。
在水中,云川觉得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谁在水中是他的对手,一个仅仅依靠一双大的出奇的脚,就能在水面上奔跑出十米远才沉下水的人,应该是水上的霸王吧。
云川还特意用鳄鱼皮的内层给他制作了一套贴身衣衫,有了这套贴身衣衫,他身体的里的热量就不会那么快被水夺走,可以在寒冷的水中待更长时间。
至于他在水中的武器有两种,一种是著名的分水刺,一种是长柄鱼叉,赤陵很喜欢。
睚眦提着两只大乌鸦过来了,他同样也有一锅这样的美食,跟刚刚从水里上来的赤陵不同,这家伙就显得很脏,想要去端锅,被云川一巴掌拍掉了脏手,睚眦只好讪讪一笑,去河边洗手去了。
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赤陵跟睚眦这两个小子就是这样的,他们的肚子好像是一个无底洞,不论上一餐吃了多少,转眼间,他们又会饥肠辘辘。
可以说,在云川部中,除过巨人们,饭量最好的就是这两个半大小子。
跟赤陵一样,睚眦身上穿的也是皮甲,也是鳄鱼皮制作的,不过,他身上的皮甲,就要比赤陵的软甲重的太多了。
鳄鱼皮的外皮,再加上云川给皮子上镶满了大大小小的青铜片,这样的铠甲,竹箭对它已经没有伤害了。
睚眦喜欢用刀,云川部仅有的两柄钢刀都配给他了。
吃过中午饭,不论是云川,还是忙碌了一上午的赤陵与睚眦都觉得困了,三人就围绕着一株大柳树,靠在树干上小憩。
第二十二章一叶落而知秋
第二十二章一叶落而知秋
“今天给你们解说常羊山之战中蚩尤与轩辕的战争。
当时,蚩尤部为了从神农氏抢夺到更多的战利品,在向常羊山山顶发起进攻的时候,放弃了自己的后部的防卫,当时蚩尤认为,轩辕是他的盟友,此时,他的后方应该是安全的,所以,蚩尤就带着他最勇猛的兄弟们努力的向常羊山山顶进攻。
当时,通往常羊山山顶的道路非常崎岖,如同羊的肠子一般累累垂垂,蚩尤没有办法将自己的人手完全展开,就只能分成五段,交替向常羊山进攻。
在进攻的时候啊,蚩尤高喊:谁先攻下常羊山,就可以获得优先挑选战利品。
于是,他的部下人人都杀红了眼睛,人人争先,他们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后部没有得力的人手保护。
结果,在这个时候,轩辕背叛了他们。
从他们的身后攻击了蚩尤部落在后边的老弱残兵,于是,这些老弱残兵就纷纷向山上躲,而山上的神农氏武士,见轩辕开始进攻蚩尤了,也开始从上往下攻击蚩尤部。
可怜的蚩尤部底下的老弱残兵挡住了蚩尤部精锐武士下山与轩辕作战的道路,上面来自神农氏的攻击,又让蚩尤不得不努力抵抗。
就在这个时候,蚩尤下令,让精锐武士开始攻击那些老弱残兵,一时间,老弱残兵纷纷从山上坠落,仅存的老弱残兵见蚩尤下达了这样的命令,想要投降轩辕部,轩辕部却并不接受。
于是,这些绝望的老弱残兵就开始跟轩辕部作战,同时,也与蚩尤部自己人作战,与此同时,蚩尤部还要与神农氏作战。
你们想想啊,在这种情况下,蚩尤部的战损极为可怕,因为他同时在跟三股敌人作战。
最先全部战死的是蚩尤部的老弱残兵,而蚩尤手下能战的战士不足两千人,同时,战争依旧在继续,神农氏依旧从上往下攻击蚩尤部,轩辕同样在从底下,侧面攻击蚩尤部。
就在我以为蚩尤部就要完蛋的时候,蚩尤脱掉了身上的竹甲,**着上身,带着他的五十一个兄弟从山上朝山下滚落,避开羽箭,投枪这些武器之后,开始与轩辕部肉搏,拼死为蚩尤部仅存的一点人手打开了一条逃跑的道路。
而此战之后,负责为蚩尤杀开一条血路的五十一个兄弟,仅仅活下来十七个。
就在蚩尤逃到大河边的时候,我原本在河边安排了夸父他们,准备袭击蚩尤,当我发现蚩尤部损失太大了,就命令夸父离开了伏击区,回到桃花岛,为蚩尤部准备了不少的礼物,让阿布给蚩尤送去。
小子们,常羊山之战就这样结束了。
现在,睚眦,你来告诉我,蚩尤部的战力最强,为何最后差点被灭族的人反而是他们?”
睚眦双眼看着天空,悠悠的道:“蚩尤不该相信轩辕的,即便是相信轩辕,也不能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轩辕,我们以后作战,不是同族绝不暴露自己的弱点,不是同族绝不把性命交托给别人。”
云川笑道:“说的很好,我之所以会让你们重新了解常羊山之战,就是为了让你们了解人性,很多时候,利益是相互的。
攻伐神农氏符合轩辕部,蚩尤部,乃至我们云川部的利益,可是,当神农氏的力量已经被极大的削弱之后,轩辕部,云川部的利益就发生了转移,重点从神农氏变成了蚩尤部。
这个时候,蚩尤部就成了敌人,所以,睚眦说的很对,任何时候都不把性命交托外人,这一点你们要切记。
赤陵,你来告诉我,为什么蚩尤会不等轩辕部,会抢先进攻常羊山山顶呢?”
赤陵想了一下道:“蚩尤部太穷了,他们想多要一些战利品,从而壮大自己的部族。
蚩尤为了这些战利品,忘记了自己的部族武士,才是他最珍贵的东西,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去交换那些普通的东西,我认为这是蚩尤犯了错。”
云川点点头,又笑着问道:“你们两个谁来告诉我,为什么蚩尤能在绝对弱势的时候,反而爆发出最强大的战力,从而让他的残兵败将有了一条活命的道路呢?”
睚眦道:“我知道,这时候的蚩尤已经没有了求胜之心,他开始回归武士的本心,专心作战,无畏作战,最后以巨大的牺牲为大部求得一条生路。”
“那么,你们谁来告诉我,在河边的时候,狼狈不堪,精疲力竭的蚩尤部我为什么会放弃绞杀,放他们一条生路呢?”
赤陵道:“就像族长先前说的那样,我们的利益重心发生了变化,一个过于强大的轩辕部对我们云川部来说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我们需要蚩尤活着,需要蚩尤部继续存在,如此,我们就有了一个相对可靠的盟友。
而这个盟友,将在我们与轩辕部发生冲突的时候,起到神奇的作用。”
云川闻言笑了,在睚眦,赤陵的脑袋上各自拍一下,站起身道:“干活去吧,下一次,我会给你们讲述另外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看看你们能不能从中领悟到什么东西。”
说罢,三人不约而同的拔了一根青草茎含在嘴里,一个去了水里,一个去了岛尾,一个去了红宫睡觉。
这种通过讲故事的方式给睚眦,赤陵灌输军事知识的行为,云川已经坚持很长,很长时间了。
对他来说,槐,绘这些野人迟早是要被睚眦,赤陵他们淘汰的,而夸父他们,只能作为冲锋陷阵的猛将使用。
在睚眦,赤陵为代表的一群新人可以担当大任之前,只要可以避免战争,云川愿意为之放弃一些眼前利益。
槐,绘这两个人,当初是不情不愿的假如云川部的,后来,见到云川部日益强大起来之后,才真正认同了云川部。
不过,他们以前都是一个部族的族长,云川认为,只要利益足够,这两个人背叛云川部的可能性非常大,尤其是绘!
对槐跟绘两个人,云川已经观察很久了,直到目前,这还是两个忠心的手下,只是,这两个人总是有意无意的把自己原来的族人招纳到身边。
或许这是一个本能地举动,毕竟,人们都习惯性的相信自己最熟悉的人。
所以,早做准备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云川最大的弱点就是本身的武力不够,他曾经试图改变,结果,他发现,在运动这一道上,他跟野人们根本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彪悍的野人为了追逐一头野羊,他们可以长途跋涉,奔跑二十里地最后将精疲力竭的野羊抓住。
为了得到一枚松果,野人们可以轻松地爬上三十米高的红松。
他们被毒蜂蛰到,身上的红肿,在经过一夜之后就会好的七七八八,而云川无意中被毒蜂蛰了一下,他却为此痛苦了三天。
竹叶青蛇的蛇毒会要了云川的命,然而,野人们被咬了,却只会昏睡几天之后就会复原。
选择桃花岛建城,云川不是想要保护族人,而是想保护自己,他之所以要带着这么多的人一起,全部都是为了保护自己。
云川仅仅是不想死而已。
鱼籽只要涂抹上足够多的盐巴,再经过太阳曝晒之后颜色就会发红,变得晶莹透彻。
云川以前看过乌鱼子的制作过程,所以,他就按照乌鱼子的制作过程来制作大量的鱼籽,效果不错。
曝晒之后的鱼籽,再放到阴凉通风的位置上几天,表面就会产生一层类似蜡质的东西。
云川把一块鱼籽放在油锅里煎炸一下,再切成片,结果,那股子微微有一些鱼腥,却更多地是鲜香味道,吃一口就让人难以忘记。
这东西阿布非常喜欢,精卫也很喜欢,赤陵,睚眦觉得可以天天吃这东西,只有槐跟绘似乎不是很适应,至于夸父,只要是食物,对他来说差别不大。
云川和善的对槐跟绘说,如果不喜欢,就不要勉强,结果两人很有些如蒙大赦的模样。
分享完鱼籽之后,云川把阿布留了下来。
“槐,绘这两个人吃的东西跟我们不太一样是吧?”
阿布笑道:“槐,绘他们比较喜欢吃肉,对于鱼好像不那么适应。”
云川叹口气道:“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吃的最多的食物就是鱼,所以呢,你们才能克服鱼腥味,觉得鱼籽很好吃。”
阿布道:“他们喜欢吃白米饭,喜欢吃麦面,喜欢吃腊肉,咸肉,鲜肉,不喜欢吃糙米,小米,以及糜子饭。”
云川瞅着阿布道:“也就是说,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这两个人的饮食依旧没有太大的变化是吗?”
“没有,族长历来对他们宽容,所以,我也就没有刻意的限制他们,怎么,以后要限制一下他们吗?”阿布有了那么一丝疑惑。
云川笑道:“不用,不用,以后可以对他们更加宽容一些,无论是吃白米,还是吃麦面,都不要限制,只要他们忠心耿耿的为部族服务这些都是末节。”
第二十三章平静中的危机
第二十三章平静中的危机
云川等到了晚春时节,也没有等到迁徙去南方的食草兽们回归。
去年晚秋是大象,犀牛,鳄鱼最后一次出现在大河上游。
随着食草兽们的南迁,一些与食草兽伴生的大型食肉兽在大河上游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低。
以前,每到月圆时节,狼嚎声,虎啸声,猿啼声此起彼伏的场面现在已经单薄了很多,只有孤独的狼嚎声依旧在,显得格外的凄厉。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这说明大河上游地区已经很适合农垦,放牧了。
今年的轩辕部出奇的安静。
看到骑在羊背上扯羊毛的乌鸦,云川就知道到了乌鸦的繁衍期了。
精卫的大乌鸦下了四颗蛋,云川不知道这四颗蛋到底是不是受精卵,毕竟,没看到这只只会跳,只会走路的乌鸦没有接触别的同类。
自从有了蛋之后,大乌鸦就不再说话了,整天趴在窝里孵蛋,且不吃不喝。
精卫很担心大乌鸦会死掉,就准备了很多可口的食物,只是,这只乌鸦除过啄几口蜂蜜之外,别的食物都不吃。
清晨时分,三只丹顶鹤落在红宫的平台上,挪动着细长的腿,在朝阳下翩翩起舞,仆妇们端来一个大木盆,丹顶鹤们立刻就围拢过去,从木盆里叼小鱼吃。
昔日的小狼已经完全长成了一匹大狼,也不知道它昨夜干什么去了,淡黄的毛皮乱糟糟的,脸上还有伤痕,看起来有些可怜。
丹顶鹤们从木盆捉到小鱼之后放在大狼的跟前,它只是嗅嗅,就舔舔舌头趴在地上。
过了一会,就会到身体庞大的野牛身边,把嘴放在地上,看起来很是落寞。
云川推开窗户的时候,夸父叮叮当当的跑了,没错,就是叮叮当当的跑了,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厚重的皮甲,皮甲外面缝制着很多铁片,就连脖颈上都堆着一个厚厚的皮质脖套。
云川之所以感到烦躁,就是因为夸父找了好几个人,让他们用各种武器打砸他的身体。
竹矛对于他身上的铠甲没有半点伤害,加上石头磨制的枪头也没有用,粗糙的枪头根本就戳不破这身半皮半铁的铠甲。
竹箭这种东西也没有法子伤害夸父,别说竹箭,斧头剁在他的身上,也没有太大的作用,唯一能让他感到疼痛的是巨大的狼牙棒。
夸父没有跑多远,穿上这身甲胄之后,他就跑不起来了,不知什么时候睚眦已经爬到了他的身上,无论夸父怎么抓挠,睚眦总能灵活地避开,最后用双腿夹住夸父的脖子,用力的扭动身体,让原本就站立的不那么稳当的夸父顿时就摔倒在地上。
夸父挣扎着要起来,睚眦却站在他的后背上,每一次夸父将要站起来的时候,睚眦就会用刀戳一下夸父的关节,夸父不得不再次倒下,而睚眦却灵活地用刀子割开夸父甲胄上的绳索,头盔,胸甲,肩甲,背甲,战裙纷纷脱落,旋即,睚眦用长刀顶着夸父的后脑勺道:“服不服?”
夸父趴在地上懒懒的道:“服个屁啊,老子手里没武器,身边没同伴,你仗着身子灵活像个跳蚤一样弄倒我,有什么奇怪的。
有本事等我召唤完我的巨人兄弟们,再把战斧拿上,你要是敢冲撞我们老子才真正的服你。”
云川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精卫正在窗前绾发,见夸父跟睚眦都在看她,就恨恨的关上了窗户。
云川俯下身,拿起一块甲胄瞅了瞅道:“还是太重了。”
睚眦笑道:“两张老鳄鱼皮拼成的皮甲,上面还镶嵌了铁片,怎么可能不重?
跑不起来的人,就不适合出现在战场上。”
夸父慢慢爬起来重新佩戴着铠甲,瓮声瓮气的道:“等到你没法子跑的时候,比如镇守城门的时候,我会带着我的巨人兄弟把你的屎捏出来。
如果我们找到体型更大的牛骑上,你跑的再快有什么用处呢。”
一个重甲步兵忽然说自己要变成重甲牛骑士,而且是出自一向脑袋缺根弦的夸父,云川很是欣慰。
重甲牛骑士这种人,在中华传说故事中又不是没有,比如——骑着五色神牛的黄飞虎!
再说了,蚩尤连熊猫都能骑,夸父生出骑牛的想法来也不奇怪。
于是,云川就叫来了大野牛。
不得不说,云川的大野牛这时候看起来确实神骏,身高长到将近一米七的牛,就算放到野牛群中,也绝对是王一般的存在。
云川想让夸父穿上甲胄,提着斧头坐到牛背上……结果,夸父做不到。
不是夸父不愿意,而是大野牛不愿意,暴怒的大野牛甚至一头把得意洋洋的夸父撞了一个跟头。
“我要去找一头真正的大牛!”夸父站起来之后,见大野牛重新卧在云川的窗户下,就绝了骑它的心思,准备自力更生。
刚刚说完要去找牛,转眼间,夸父就骑在了一头公驴的背上,可怜的公驴那里经得住夸父三百斤重的身躯,哀鸣一声就倒在地上。
睚眦看到这一幕,就更加看不起夸父了。
“夸父说的没错,在阵战的时候,你带领的那些身手灵活的人,如果与夸父他们硬拼,他确实能把你们的屎打出来。”
云川见睚眦看不起夸父,就小声在他耳边道。
“不可能!”睚眦这种半大小子,正是骄傲的时候,他不相信自己会拿移动缓慢的夸父他们没办法。
“一个夸父,在你以及你的小伙伴眼中,自然是漏洞百出的,三个夸父,你们对付起来就很吃力了,如果人家有十个人,你们一百个人加起来都不是对手。”
“我不信!”睚眦觉得族长是在小看他们。
“等我们有了足够的重甲巨人之后,你可以试试。”
“试试就试试,如果夸父输了,我要骑在他脖子上转悠一天!”睚眦怀里抱着双刀,鼻孔朝天。
云川点点头道:“好啊,你要是输了,也要让夸父骑在你脖子上转悠一天。”
尽管睚眦觉得自己可能扛不起夸父沉重的身体,鉴于他历来看不起夸父,还是愉快的答应了。
而云川的脑海中已经出现了瘦弱的睚眦龇牙咧嘴的扛着巨大的夸父被众人笑话的大场面了。
回头见夸父在哪里傻笑,云川就没好气的道:“等甲胄,武器弄好了,你要是输给睚眦,就等着饿肚子吧。”
说话的功夫,赤陵已经吧嗒着大脚走了过来,这孩子现在走路已经走的很稳当了,只是走路的姿势比较怪,很像鸭子,站着不动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点渊渟岳峙的气势。
睚眦大部分的骄傲来源就是赤陵。
因为赤陵在陆地上根本就打不过睚眦,主要是赤陵那双大脚,就像带着一副脚蹼,在陆地上行动太受限制。
至于在水里……赤陵在水里的时候睚眦从不下水。
“我今天打败了夸父!”睚眦见赤陵来了,立刻凑过去炫耀。
赤陵瞅瞅不做声的夸父,再看看睚眦道:“我看见了,也听见了,我等着看你驮着夸父的场景。”
“你敢小看我?”睚眦就像是一只炸毛的猫。
赤陵冷笑道:“族长前些天就说了,我鱼人族不但要做到在水里能弄死你,到了陆地上也要有扛得住你们攻击的本事,最后把你们引到水里再弄死你们的本事。”
睚眦立刻朝云川看了过去。
云川点点头道:“所以啊,你们这一百人也必须拥有在水里不被赤陵弄死的能力。”
睚眦咬着牙道:“他们是鱼人。”
赤陵笑道:“你是陆人!我这个鱼人还不是过来陆地上找你作战来了吗?”
睚眦这人那里经得起赤陵这样挑逗,立刻怒道:“我们现在就下水,就算在水里,我也能干死你。”
云川见火气已经挑逗起来了,而睚眦已经开始作死了,就去找靠在窗湖上单手托腮瞅着他们的精卫了。
吃过早饭,阿布就过来了,他现在每天都要盯着槐跟绘两个人,来云川这里的次数很少了。
“槐昨日带人伐木六十七根,竹子六百根,一整天没有空闲,晚上的时候从司库那里要走了一坛子酒,要求两个仆妇侍寝被拒,要发怒,被我阻止了。”
云川低声道:“还有什么?”
阿布道:“其余还好,族长的命令没有拒绝,完成的也不错。”
“绘呢?”
“从集市上夺走了两件兽皮。”
“抢夺的是那个族的兽皮?”
“轩辕部的。”
“把绘调离外城,让他与守卫河湾地的夸父调换,安排一个人到绘的身边。”
“明白了。”
处理完公事之后,阿布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坐下来对云川道:“睚眦他们为何不能像族长一年之内就长大呢?”
云川笑道:“我是一个可以给别人当例子的人。”
阿布点头笑道:“是我贪心了,不过啊,真的很希望睚眦,赤陵他们能早日成长起来,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能松一口气了。
族长,轩辕部在壮大,蚩尤部也在壮大,刑天彻底的加入了巨人族,而临魁已经彻底的掌控了神农氏。”
第二十四章我们要变得更加强大
第二十四章我们要变得更加强大
这四个人中,云川最担心的还是刑天。
轩辕是一个有理智的人,他做事情的出发点永远都是他的理想与利益。
蚩尤同样如此,他觉得自己是九黎族最伟大的族长,所以,为他的部族考虑的时候很多,除非他真的陷入了癫狂状态,否则,不会干出出乎云川预料之外的事情。
临魁的目标非常的明确,他想恢复第一代神农氏创造的荣光时刻,并且认为自己一定能够做到,所以,他还算是有理智的。
刑天就完全不一样了,他的刑天部已经被毁灭两次了,所以,他不在乎毁灭第三次。
身为昔日神农氏的大将,在神农氏老去,临魁还难当大任的时候,都是刑天以神农氏继承人的身份去联系域内,域外的部族,所以,刑天的交游极其广阔。
就在云川以为刑天还会忍耐一阵子的时候,他却回来了。
给云川赠送了一块巨大的陨铁作为礼物。
陨铁这样的礼物云川当然喜欢,只是,来给云川送陨铁的人,他一点都不喜欢。
没有人会喜欢一个见到你就流口水的客人。
假如客人是一个云川认可的美人儿,流口水这种事云川还是能忍耐的。
当一个身高超过两米,一嘴黄牙,面目丑陋,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巨人给你送来一块陨铁,并且看到云川的细皮嫩肉流口水的时候,云川没有当场让干净利索的夸父把他当场击杀,已经是云川的修养了得了。
云川送了他两头巨大的肥猪当做回礼,那个巨人就扛着两头猪恋恋不舍的告别了云川,去了大河北岸。
这一次刑天非常的小心,没有亲自来见云川,当然,鉴于刑天如此不信任他,他也不可能涉险去见刑天的。
巨人看起来奇蠢无比,但是,在云川让他在腌制好的腊肉,咸肉,与活猪之间做选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活猪。
一个人就能带走两头加起来有三百斤重的肥猪的巨人,仅仅就力气而言,已经不比夸父小多少。
阿布说,这些野人都是域外野人,所谓的域外,就是洪荒深处的广袤地域。
目前而言,野人们知晓的地域非常的狭小,云川直到现在依旧觉得真正可以称之为人间疆域的土地,不可能超过方圆五百里,因为只要超过这个距离,人与人,部族与部族就是天人永隔。
距离人族的中心越远的部族,他们就更加的野蛮,兽性就会更加的浓重,生性就越发的残暴。
刑天带领这些人来到大河上游,云川以为,颇有些率兽食人的模样。
很明显,刑天这一次前来,就是准备找轩辕部算账的。
一想到轩辕部的族人如今正散布在广袤的原野上耕种庄稼,云川就为轩辕部那些可怜人心痛。
“把我们散布出去的流浪野人全部召回来吧,现在,野外的野兽不多,我担心他们被巨人捉去给烤着吃了。”
“可是,我们派出去的一些搜索远方的流浪野人联系不上,我也不知道他们去了那里。”阿布对族长如此关心那些流浪野人还是有些不以为然。
在部族中,围绕族长一定要有一个远近亲疏的范围的,这就是部族可以长久延续下去的原因。
原始部族中,有时候可以说是族长一个人创造的部族,因此,部族是以血缘为纽带连接起来的。
云川这个族长直到现在连蛋都没有下一个,所以,就要拉紧亲近的人,有意识地疏远后来的人,在部族中创立与他利益一致的一个小圈子,再用这个小圈子去控制更大的圈子,这就是云川部这种混合部族的存活之道。
这也是野人的道理。
云川没有反驳阿布的话,在物资紧缺的时候这样做是对的,在云川部如今基本上没有饥饿威胁的部族来说,扩大利益圈子势在必行。
云川不相信血缘会比利益凝结成的纽带更加的结实。
“刑天这一次来我们这里,基本上可以确定,他就是为轩辕来的,我虽然不知道刑天到底要干什么,不过呢,以刑天的本事,我以为他一定会给轩辕带来很大的伤害。”
“族长,这一次我们还是要关闭城门,停止城外的市场,把所有族人都召回桃花岛吗?”
“这一次不用,我们要是做得太明显,轩辕就会猜到我们跟刑天有联系这件事,告诉族人,不要走远,那些巨人一定是食人族,我们要小心,必要的时候还要除掉这些食人族才对。”
“可是,刑天那里……”
“不用管,从刑天弄来食人族到我们这里,他已经成了我们的敌人。”
“我知道刑天他们现在躲在那里。”阿布低声道。
云川看了阿布一眼道:“你现在去,刑天一定不在那里了,你知道的,一定是刑天想让你知道的。
让刑天继续相信我们吧,等到该出击的时候,我们就一拳打死那些吃人的巨人,让刑天继续去流浪。”
“我去安排人手做好准备。”
阿布说完,就退出了云川的房间,这一次,阿布是倒退着离开的,直到门外之后,才转身离开。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是在一点一滴中积累起来的,阿布对云川的尊敬,已经成内心变幻成表里如一了。
云川知道此时的刑天或许正在烤着轩辕部的人,然后等着开饭,他还是强迫自己,将这一预见当成自己的胡思乱想。
中午的时候,云川就不肯吃肉了,把碗里的肉全部给了夸父,自己就吃了一些酸水芹。
破耳朵大象一家五口回来了,三头成年大象今天已经拖拽了很多木头到了桃花岛,上午工作,下午吃饭,睡觉,已经是大象一家人的习惯了。
至于觅食这种事,他们一家早就放弃了,躺在干爽的稻草上,就能用鼻子卷起肥美的草料吃,谁还愿意自己去野外采集那些难吃的树枝呢。
然而,夸父找到了它们一家,希望能骑着破耳朵冲锋陷阵。
岛上的牛除过云川的那头大野牛之外,其余的牛他都已经试验过了,没有一头牛能满足他的要求。
破耳朵对夸父的无理要求嗤之以鼻,一鼻子就把夸父推搡出了它的房子,还冲着夸父“嘟嘟”的叫了两声,警告他不得入内。
夸父在大象家的棚子外边恳求了好久,中间还送来好多最鲜嫩的竹笋想要贿赂破耳朵,结果,破耳朵东西照吃,至于他的无理要求,还是被置之不理。
睚眦与赤陵在水中的交锋,毫不意外的以睚眦一伙人的失败告终,只要在水能没过小腿的水域里,睚眦一队人就毫无取胜的希望。
随着水越深,睚眦他们就失败的越凄惨。
赤陵对于睚眦从来就没有手下留情这一说,因为族长曾经告诉过他,睚眦失败的越惨,睚眦以后的战斗力就会越强大。
当赤陵拖着肚皮鼓鼓的睚眦来到岸上的时候,属于赤陵的那条狗,也拖着睚眦的那条狗爬上了岸。
其余族人也拖着一个或者两个睚眦从全族少年中挑选出来的精英从水里走了上来。
都是一些不碰南墙不回头的好汉,所以,当赤陵族人把他们头朝下放在一个陡坡上的时候,这些不服输的好汉们,齐齐的向外喷水。
睚眦吐完水之后,精神有些委顿,瞅着靠在柳树上的赤陵道:“在水里我确实打不过你。”
赤陵咬着一根青翠的水芹含含糊糊的道:“在陆地上我也打不过你们,族长之所以要我教训你们一下,就是要让你知道,我们两个都有短处,不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占优势的。”
睚眦皱眉道:“你不看好我跟夸父的战斗?”
赤陵把最后一截水芹吃下去,擦擦嘴巴道:“既然族长说你赢不了,你最好承认赢不了夸父,如果一定要赢,你首先就要比族长高明才可以。”
睚眦想了一下道:“族长说过,没有打不败的敌人,如果有,一定是我的方法不对头。
所以,赤陵,我有机会在水上击败你,也有机会在陆地上击败披上重甲的夸父。”
赤陵扑哧一声笑了。
“族长还说过,不要做以卵击石的事情,人,有时候要学会敬畏,尤其是敬畏强者,在水上,我们鱼人部就是强者。”
睚眦干呕一下,又吐出一口清水道:“是我没有想到战胜你们的办法,而这个办法一定会有,我会慢慢找出来的。”
赤陵嘿嘿笑道:“每天能在水里凌虐你们一遭,我觉得挺好的,终于把你们在岸上凌虐我们的这口恶气给出了。”
睚眦见自己的伙伴一个个都把水吐的差不多了,就吆喝一声,带着他们一步一挪的回红宫去了。
“你是一个鱼人,为什么总想着在陆地上战斗?儿子,在陆地上战斗的事情不属于鱼人。”
一个肚皮高高耸起的母鱼人从柳树后边艰难的走出来对赤陵道。
赤陵看一眼又怀孕的母亲,淡淡的道:“族长说过,人类只有把自己训练的更快,更强,跟高,才能在以后的岁月里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否则,终将受大自然控制,活不出一个精彩的模样来。
另外,我才是鱼人部的族长,你不应该告诉一个族长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第二十五章竞争才会有发展
第二十五章竞争才会有发展
一条小溪静静地从茅屋前流淌而过,小溪上游有一个不算大的塘堰,溪水在这里汇聚成镜,围绕着这面水镜的是一片绿油油的稻田。
稻田的形状横平竖直,被田埂分成一个分明的井字。
溪水装满水镜之后,就沿着一个石头堆砌的缺口处流淌出来,绕过半个村子之后就汇入了一条小河。
河边长着一簇簇的竹子,竹子都不大,却长得非常紧凑,靠边的竹子斜斜的遮蔽住了小河的河面,一些近乎透明的小鱼,便倏忽东西,突然南北的在清澈的河水里游动。
村子不大,只有二十几座茅屋,茅屋顶棚庞大,房子却很低矮,门开的也很小,需要佝偻着身子进出,里面黑洞洞的,没有窗户。
一串小小的兽骨被人串起来挂在屋檐上,风一吹就叮叮当当作响,声音悦耳。
力牧从屋子里出来,神情阴郁。
这个井田村子什么都好,就是看不到一个人,一头牲畜。
房子里面的显得非常凌乱,似乎被人搜查过,粮食,兽皮,乃至陶罐跟人都不见了。
应该是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全村人遭到了敌人的突袭,这些村民没有还手之力。
不是云川部做的!
看完现场之后,力牧脑袋里迸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云川部排除在外。
他在云川待了两年,知道云川部的做事风格,他们没有这么下作,村民的破兽皮,烂瓦罐在他们眼中毫无价值。
“找到了。”力牧的一个部下匆匆跑过来,脸色非常的难看。
“都死了。”
听部下这么说,力牧的心猛地一沉,就随着部下匆匆去了事发地。
在村子的后方,有一块沤肥地,村子里人畜的排泄物最后都会倾倒到这里的一个大坑里,覆盖上草木灰之后再掩埋发酵,等到来年春天,就是最好的肥料。
现在,这个坑里横七竖八的倒着很多尸体,男女都有。
“不对,这里只有五十一具尸体,一个井田村有人一百二,其余的人哪里去了?而且,这里的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年轻人跟孩子们都去了哪里?”
部下悲愤的指着粪坑周边的一些大脚印道:“是夸父干的,是云川部干的。”
力牧把脚放在一个清晰地大脚印上,发现这只脚印比自己的脚大了一小半。
收回脚之后,力牧就看着部下道:“云川部的夸父们都穿鞋子。”
“他们可以脱了鞋子再作恶。”部下还在据理力争。
力牧没有功夫理睬部下,他沿着脚印一步步地走向竹林。
三天前,这里下了一场小雨,土地松软,所以脚印非常的清晰,在一些有胶泥的地方,力牧甚至能看到巨人脚趾头上的纹路。
如今,脚印有些硬了,这说明,脚印至少是一天前留下的。
一行人顺着脚印一路狂追,一路上,他们只看到了巨人的脚印,看到了牛的蹄印,却没有找到族人的脚印,这说明族人是被这些巨人提着或者扛着走的。
脚印到了砾石滩域就消失了。
力牧等人趴在砾石上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穿过砾石滩,在靠近山丘的一个凹坑里,力牧看到了十具残尸,其中有四具被啃食过的幼童残躯。
先前力牧已经通过脚印估算过敌人的数量,现在,通过这个凹坑的大小,以及人留下的痕迹,敌人至少有百人以上,其中,穿鞋子的只有十二个人。
力牧回头看看自己不足二十人的队伍,对一个跑的最快的部下道:“把这里的事情告诉族长,我们去追那些贼人。”
说完话,就把身边的人分成五队,悄悄地向山林扑了过去。
睚眦再一次被赤陵从水里脱出来的时候,脑袋还算清醒,就是喝水喝的太多,肚皮鼓鼓的。
只是他的部下进步不大,还是被鱼人们给拖上岸的。
五月底的大河水还是寒冷彻骨,能在水中跟鱼人们缠斗半个时辰的时间,已经足够睚眦骄傲的了。
告别赤陵,睚眦踉踉跄跄的一边向外吐水,一边朝红宫走,路过铁匠工坊的时候,他停下脚步,扭头看着抡大锤砸铁块的夸父。
夸父打铁的模样很好看,每一锤子下去都是火花四溅的。
睚眦吐一口清水,走进铁匠工坊对夸父道:“你也给我打造一副铠甲呗。”
夸父停下手里的锤子,用火钳子夹着铁块丢进炉子里重新煅烧,端起一个大茶壶嘴对嘴的喝了一大口水道:“族长说,你就不应该穿重甲,皮甲对你来说最合适了。”
睚眦又吐一口清水道:“皮甲挡不住赤陵的分水刺跟钢叉,那家伙在水里太灵活了,就像一条鱼。”
夸父不解的道:“人家就是鱼人,说白了,就是一条鱼。”
睚眦抓抓脑袋道:“对啊,他就是一条鱼,我为什么要把他当人一样来对待呢?
大个子,你能不能给我打造一些抓鱼的东西?”
夸父瞅着睚眦的眼睛道:“鱼钩?你准备给鱼钩挂上蚯蚓去抓赤陵?”
睚眦跳着脚骂道:“你就是一个傻子!”
夸父憨厚的笑了一下道:“我觉得你可能抗不起我的身子。”
睚眦冷笑道:“你觉得我打不过你?”
夸父幸福的瞅着披挂在一个木头人身上的重甲道:“你以后休想再爬到我身上来缠住我。”
睚眦听到这话,笑的咕咕的,然后指着夸父道:“就你跟笨牛一样慢的速度,就算你的甲胄能抵御我的刀,那么重的铠甲,我累都能累死你。”
夸父大笑着从木头人身上取下铠甲,穿在自己身上,然后将带着铁刺的铁手套穿好,双拳撞击一下嘿嘿笑道:“来,你往我身上爬一个试试!”
睚眦才要纵身攻击夸父,却迅速的退回来,因为,夸父的甲胄上突然见多了很多明晃晃的铁刺。
见睚眦退回去夸父哈哈大笑,双拳护住眼睛,低着头就如同蛮牛一般朝他冲撞了过去。
睚眦连忙躲开,见到铁刺之后,他笑的舌头都要吐出来了,在陆地上他可以缠住夸父,问题是到了水里,他经常被赤陵缠住,最后人家赤陵再利用自己在水里可以长久不呼吸的办法,让他喝饱水,再丢上岸。
如果,自己身上也有这么多的铁刺的话,就轮到他去水中拥抱赤陵了。
“不打了,不打了,你先看看能不能给我的皮甲上也装上这种尖刺,不用多,全身上下,有十几根就够了。”
“嗯嗯,这个简单,刚好有铁,我这就帮你打造。”这个时候,夸父完全忘记了他跟睚眦之间还有一场比赛没有执行呢。
阿布路过铁匠铺的时候,正好看到,夸父带着一群铁匠,正在给睚眦的皮甲上镶嵌铁刺,看样子事情进行的很顺利,那些铁刺不用的时候还能按倒,用的时候,一根根的扶起来就支棱起来了,每一根铁刺都黑黝黝的闪着寒光,一看就不是善类。
穿上有铁刺的皮甲之后,睚眦大笑着张开双臂要拥抱场内的所有人,引得铁匠铺子里的乱成一团。
天气变热,精卫就不肯纠缠云川,两个人睡觉的时候抱在一起太热了,相互感觉像是抱住了一颗火球。
所以,精卫平日里就喜欢去老桃树木屋。
云川总以为人是一个随时随地都可以发情的生物,可是,野人明显不是,他们最喜欢的交配时间一般都在初冬,这样,当孩子出生的时候正好是秋季食物最充沛的时候。
所以啊,云川部每年秋天不但能收割庄稼,还能收割一波婴儿。
现在虽然是晚春时分,部族里大肚子的女人已经逐渐多起来了。
云川最看中的就是这些婴儿,所以,对部族中的怀孕女子照顾有加,给她们的食物安排甚至超过了云川这个族长。
比如每天一杯牛奶这样奢侈的事情,云川都享受不到,全给了孕妇跟孩子。
部族牛群里因为公牛太多,母牛一般就很难怀孕,因此,牛奶也就少的可怜。
即便是这样,为了让母牛产出更多的牛奶,云川甚至残忍的将绝大多数公牛跟母牛分开饲养,只在母牛群里放一头公牛,并且适时更换公牛,这样可以有效地催发公牛传播子孙的**,让更多的母牛怀孕,从而达到产奶的目的。
鉴于族长如此照顾孕妇,于是,云川部中的女子对怀孕这种事也非常的向往,毕竟,怀孕的女子可以干轻活,吃最好的食物,住最暖和的房子。
也因为食物充足的原因,部族中的小女孩初潮时间在后退,基本维持在十岁左右,当然,女孩子的年龄是云川猜测的,想要一个完全正确的数据,至少还要再等五年,部族中真正的第一代孩子长大才能验证。
云川自己都想不到,自己会有一天会关心女孩子的月事问题,但是,在部族中,这是一个非常严肃地问题,关系到部族的生死存亡。
“族长,刑天带着巨人偷袭了轩辕部的一个村庄,抢走了很多人跟牲畜,力牧已经带人追上去了。”
阿布进来了,云川就合上手里的小本子,听了阿布的汇报之后淡淡说道:“力牧可能会死!”
第二十六章人熟不熟的烤架上见
第二十六章人熟不熟的烤架上见
刑天蹲在一棵树上,用铜锈斑驳的巨盾盖住身体之后,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木头疙瘩。
四个轩辕部的武士,正在搜索前进,而指引他们前进的就是一排沉重的脚印。
等第一个人才走过,刑天就从树上跳了下来,双脚踩在一个武士的肩胛上,只听喀嚓一声响,这个人的双肩就被他给踩踏断了,刑天不等身体站稳丢出自己的巨盾,巨盾飞旋出去斩断了第一个武士的人头,而他手中的巨斧,也重重的斩在第三个人的胸口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第四个武士还没有从惊慌中清醒过来,刑天肉球一般的身体就在地上弹跳一下,接着,就抱住了他,一张臭烘烘的大嘴已经对着他的脖颈咬了下去。
武士无助的张大了嘴巴,发不出任何声响,慢慢的瘫倒在地上。
刑天松开嘴巴,吐掉嘴里的血,捡起地上的巨盾,又从尸体上拔出战斧就钻进了一个大草丛里去了。
不远处的力牧耳朵抖动了一下,然后就跃过草丛,人在半空中,大弓已经拉满,双腿落地,迅速的转了一个圈子,却没有找到目标。
一股血腥味从不远处传来,力牧背靠大树凝神静听了一阵,然后就像血腥味传来的方向悄悄地摸了过去。
一具无头尸体倒在地上,脑袋甩出去老远,不远的地方还躺着三个人,一个胸口被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心肺都已经撕裂了,另一个脖颈上还在往外喷血,眼看就不活了。
一个双肩软塌的武士无助的呻吟着,力牧连忙凑到他身边道:“看到人了吗?”
武士艰难的道:“刑天!”
力牧半蹲在地上,检查了一下武士的伤势,结果,他发现这个武士的双肩已经彻底的折断了,且断裂的骨头茬子就露在外边,这样的伤势是没办法救助的。
虽然力牧受伤经验很多,一只肩膀也曾经断裂过,腿也端过,舌头也差点被咬断,从这样的伤势走出来的力牧知晓,这个伙伴没救了。
“你忍忍,我去追刑天。”
说罢,就丢下伙伴,四处查看一下,就沿着刑天溜走的方向钻进了草丛。
才钻进草丛,力牧又一个翻滚离开了草丛,身体还没有落地,一支羽箭就已经飞来出去。
一个高大的身影从草丛里站立起来,他的咽喉上赫然插着一支羽箭,他挥动一下手中的石斧,石斧就旋转着向力牧飞了过来,力牧躲过石斧,双脚在地上踩踏一下,就攀住了一棵树干,单手捉住树枝,在半空荡几下,就钻进了浓密的树枝里去了。
几个巨人离开草丛,围住了这棵大树,从地上抓起散碎的岩石不断地向大树上投掷。
一声弓弦响动,紧接着一支羽箭就钻进了一个巨人的眼眶,强劲的羽箭穿透了他的头颅,从后脑位置露出来一尺。
一柄沉重的青铜战斧呼啸着斩向树枝稠密处,所到之处,树枝纷纷断折,刑天探手握住落下的战斧,瞅着面色苍白的力牧道:“咦,你不是云川的部下吗?”
力牧道:“我侍奉的王,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轩辕!”
“哈哈哈……”刑天大笑起来,指着力牧道:“我以为云川奸猾似鬼,没想到他也有被人算计的一天。”
“我没有算计云川,在云川部的时候,我为他办事也历来忠心。”
刑天闻言笑的更加厉害了,继续指着力牧道:“你跟着云川就对不起轩辕,跟着轩辕就对不起云川,不如你干脆跟着我吧。”
力牧才要反驳,却发现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旁边的树上朝他扑了过来,他想要避开已经晚了,不得不迎着身影扑过去,一头钻进了巨人的怀里,还牢牢地抓住了巨人的手臂,让他不能抓住树干。
随即,两人从大树上轰然落下,重重的砸在地上,不等力牧起身,刑天的巨盾就砸了下来,力牧从巨人怀里弹起,被巨盾撞到,斜着飞出了两米远。
他不停的在地上滚动,巨大的石斧就不断地落在地上,直到刑天巨大的拳头砸在他的后脑,才昏厥了过去。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力牧周围全是被刑天掳走的族人,族人们看到连力牧都被这些巨人活捉了,忍不住又哭泣了起来。
力牧想要出言安慰,喉咙里却像是塞了一块磨刀石,干涩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巨人们围着火堆坐着,一个粗大的木头上穿着一大块肉,肉已经被烤的焦黑,不过,人的模样力牧还是依稀可辨。
那是一个掏空内脏,且被压扁夹在树枝中间,最后用一根木棒串起来的……
油脂落在火上,发出哔啵哔啵的响声……
力牧吞咽几口口水,冲着刑天道:“你吃人,你将成为人的公敌。”
刑天晃一晃手头巨大的肉块道:“看清楚,我可不吃人,这是猪肉!你们轩辕部的猪肉。”
力牧挣扎着抬起头,冲着那些巨人们喊道:“杀死烈风氏巨人的人就是刑天。”
巨人们对力牧的话置若罔闻,眼看肉已经烤熟了,就纷纷伸出手撕扯着滚烫的肉,片刻功夫,十几个肉就被巨人们分的干干净净。
眼瞅着那些肉被巨人塞进嘴里大嚼,力牧心痛至极,没的说,这些肉恐怕就是来自自己的十八个部下。
刑天来到力牧身边蹲下来,扒拉一下力牧的脑袋道:“我原本建议他们先吃了你,他们不肯,觉得先吃了死人是对的,你活着,肉就不会臭,可以留到明天吃,你看,这些域外巨人多会过日子,让你又多活了一天。
你也不用再告诉他们是我杀了烈风氏巨人这件事了,因为他们跟烈风氏没有关系,我本来想攫取烈风氏的族长之位,可惜失败了,被烈风氏追杀到了域外,碰到了这群人,我就答应带他们来吃怎么也吃不完的食物。
直到现在,这些人对我很满意,我快要成他们的族长了。”
力牧艰难的道:“这里,不能有食人者,不论是轩辕,还是云川都会杀了你。”
刑天嘿嘿笑道:“等轩辕过来,你早就变成屎了,云川与你轩辕部势不两立,只要我带着这群巨人去吃云川部的人,他就不会管。”
刑天的话音刚落,一阵风从树林里吹过,吹得篝火火星四溅,云川冰凉的声音从树林深处传来。
“真的吗?”
刑天听到云川的声音,一个虎跳就站立起来,朝四面八方看看,然后对那些巨人道:“敌人来了。”
巨人们仅仅是惊诧一下,四处看看没看到敌人,就继续低头啃咬起来,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事情会比吃饭更重要了。
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快从黑暗中袭来,刑天用巨盾挡住,石块在巨盾上炸裂,紧接着,无数枝投枪就从黑暗中飞了出来,目标,那些域外巨人。
直到几个巨人被投枪刺成刺猬之后,那些吃肉的巨人这才丢下肉块,拿起石斧,木棒朝黑暗中冲了过去。
刑天的眼珠子四处乱转,想要混进巨人群中,却总是有石快从黑暗中飞出来准确的砸在他的巨盾上,仅仅听石快破风的动静,这样的东西砸在身上不会好受。
一阵阵令人感到牙酸的惨叫声从黑暗中传来,刚才还一窝蜂般的冲进黑暗中的巨人们,又慌忙跑出来,从刑天身边经过之后,就一窝蜂的钻进了树林里。
刑天猛地躲在一个巨人前边,紧接着他就听到那个巨人的惨叫声,石块砸在巨人的脑袋上粉碎,巨人也一头栽倒在地上。
刑天将巨盾背在背上,巨盾上不时传来石头砸在上面碎裂的声音,于是,刑天跑的更快了。
巨人跑了,刑天跑了,那些被绑在一起的轩辕族人这才敢大声的呼救。
只有力牧无力的将脑袋垂下去,这世上有一些力牧不愿意再见的人。而云川则毫无疑问是他最不想见的一个,尤其是这种情况下。
云川是一步步从黑暗中走到光明里面的,他身边只有一个精瘦的少年,少年人手里甩动着一个皮兜子,看起来转动的不是那么快,却依旧发出呜呜的破风声。
云川来到那些轩辕族人跟前,用牙匕割断了绑缚轩辕族人的藤条,把牙匕交给第一个被他解放出来的人,示意他把其余的人都放掉。
自己来到力牧跟前,费力的将已经绑在烤架上的力牧挪到快要熄灭的火堆上。
见轩辕族人不解的瞅着他,就对一个轩辕族少年道:“云川部不吃人,问题是这个人背叛了我,我用火烤一下,问题不大吧?”
少年人不知道怎么回答,就转过头去,云川则笑眯眯的从怀里掏出一大把桃脯递给一个惊恐的小孩子。
小孩子嘴里有了桃脯,也就安静了下来,还非常懂事的将抱在怀里的桃脯分给别人。
力牧身下的火堆快要熄灭了,只有星星点点的一些炭火,即便是这样,力牧还是觉得自己快要被烤死了。
云川一边转动着烤架,一边对汗如雨下的力牧道:“我本来是过来参观你如何被人烤着吃了的。
如果不是刑天过于无耻,那些野人过于残毒,又对这些无辜的人下手,我才不打算出头呢。”
第二十七章凌乱的时候才是发展的好时候
第二十七章凌乱的时候才是发展的好时候
月光下的丘陵谷地的场面非常的诡异。
一个麻衣少年一边缓缓转动烤架,好让架子上的力牧被烘烤的均匀一些,另一边,一个身着皮甲的少年,正挥动他的长刀,将那些还活着的巨人的头颅,一一斩下来。
刚刚被解救的轩辕族百姓则松鼠一般的抱着云川部人发给他们的食物在啃。
云川部杀人很讲究,把巨人的头颅砍下来之后,一般都会往死去的巨人嘴里放一个桃核,然后再用心的掩埋起来。
之所以砍头,是因为那些脾气暴躁的少年们不愿意掩埋巨人们庞大的身躯。
力牧身下的火堆因为无人照料的缘故,渐渐地熄灭了,而云川依旧转动着烤架,似乎让力牧身处在一个烤肉环境中是他的一种执念。
清晨,露水下来的时候,被绑在烤架上的力牧甚至觉得有些冷。
云川好像厌倦了这个游戏,瞅着被他转的头昏脑涨的力牧,轻声道:“你的王来了,我也该走了,记得让他送礼物过来感谢我。”
力牧艰难的抬起头看着云川带着一群少年人进了树林,随着云川离开,树林里也就发出一阵淅淅索索的声音,一个个高大的身影站起来,由近到远,最后全部消失不见。
经历了噩梦一般事情的轩辕族人,在云川等人离开之后,还是没有人敢放开力牧,而力牧也没有脸面央求族人放开他,所以,他依旧以一种极为羞耻的烤肉状态被困在烤肉架上。
前来救人的人反而被巨人们给吃的就剩下他一个了,他一定是奴颜婢膝哀求过巨人,所以,才活下来的,这是那些幸存的族人此时对力牧的看法。
那个年轻的云川部族长估计也是因为力牧没能迅速的救下轩辕族人,认为他是一个窝囊废,这才故意羞辱他的吧。
云川部族长离开的时候说了,轩辕部的大族长马上就要到来,希望他们不要乱跑,安静的等待救援就好,至于他,肯定是追击那些食人巨人去了。
高贵的人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在弱小的族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往往会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且从不让他的族人失望,这样的人才配当王。
果然如同云川部那个年轻族长所说,轩辕族长很快就到来了。
看得出来,他来的非常匆忙,满身都是泥浆,且双目通红,看到自己的族人拥挤在一起,并没有遭受太大的杀戮,轩辕立刻开始慰问那些受到伤害的族人,至于,被绑在烤架上的力牧,他暂时没有时间理会。
风后氏要把力牧从烤架上解下来,就听力牧用干涩的声音哀求他。
“帮帮忙,杀了我!”
风后氏并没有听他的,把力牧从烤架上解下来之后就立刻问道:“是云川部吗?”
力牧闭着眼睛摇头道:“不是,是刑天带来了域外野人,因为目睹这些人吃人,所以,藏在附近的云川出手了,杀了一些域外野人,救下了我们的人,还守了一夜,刚刚走。”
风后氏看样子像是松了一口气,又低声对力牧道:“你的处境不妙啊,救人不成,反而把自己陷进去了,最后被云川部所救,这让族长脸上无光。”
力牧听了风后氏说的话,更是心丧若死。
“不要听风后氏胡说八道,你查到族人遇害,立刻开始追踪,寻找敌人,在发现敌踪之后,马上派人回来报讯,自己带着少数人继续追击,从顺序上来看,这没有任何差错,至于你被敌人抓住,这是中了刑天的埋伏,怨不得你。
我来的时候看了你曾经战斗过的现场,你至少杀死了三个巨人,说明你是力战之后才被捉住的,力牧,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你身边的人手太少了,这是你唯一的劣势。
至于被云川羞辱,更不要放在心上,云川这样羞辱你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毫无斗志成为一个废人。
我不会中计,我希望你也不要中计,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把刑天找出来碎尸万段。”
轩辕很快就找到了重点,把力牧被巨人们拿走的大弓箭袋与青铜剑还给了力牧,派人护送这些幸存的族人回去之后,疲惫的力牧再一次走在了队伍前面。
走在力牧身后的风后氏低声道:“你看,王还是信任你的。”
力牧点点头,就再一次加快了速度,此时此刻,力牧心中除过将刑天以及那些域外野人全部杀死的想法之外,再无别的念头。
赤陵的尖脑袋露在水面上,河边就趴着上百个巨人正在饮水,刑天神色阴郁的骑在一头白色的巨牛背上,如同一个牧羊人一般看着那些趴在河边饮水的巨人。
巨人们的战斗力很强,可是,他们的靡费同样巨大,而且,他们似乎永远都处在饥饿状态中。
只要两天不吃饭,他们就变得有气无力,再加上他们对水的要求很大,以至于刑天很多奇妙的想法都被废弃了,只能依托大河或者溪流有水的地方展开。
这一次,刑天就是用了一个好办法带着这些巨人们泅渡了大河,将新的战斗地点选在了河北。
他之所以能带着这些巨人过河,法宝就是一根被打通竹节的大竹子,有这些竹节可以让潜在水里的巨人们换气,泅渡大河对他来说就不是问题,他可以一会河南,一会河北的继续袭扰轩辕部。
当然,这一次,刑天认为,既然云川部也向他发起了进攻,他袭扰的目标就会变成所有人族。
这个念头才起来,刑天就发现有四个巨人趴在水上的时间太长了,走过去查看一下,才发现四个巨人都已经死了,他们都是死于锐器之下,被一根铁刺模样的武器从眼睛或者嘴里刺进去,直达脑际,死的无声无息。
刑天立即让巨人们离开大河,自己瞅着滚滚大河脸上的神情阴晴不定。
他忽然想起云川部麾下有一支鱼人。
昨天自己带着巨人们泅渡大河的事情,一定落在了鱼人的眼中,幸好自己过河的时候只用了很短的一点时间,如果在巨人泅渡的时候,遇到鱼人的话,这个后果刑天都不敢想。
离开云川部,这是刑天此时唯一的想法,只要过了那个大河湾,就不算是云川部的领地了。
云川回到岛上,听赤陵说刑天离开了云川部去了大河上游的轩辕族领地,一颗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
云川以前总是认为刑天是一个越挫越勇的人,没想到,这家伙其实也因为失败的次数太多,早就崩溃了。
现如今,为了报复,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
在来大河上游地区之前,他先去了阪泉之地,在临魁的地盘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而那些巨人们更是如同魔鬼一般的存在,在吃人之余,已经开始拿过多地食物,也就是人虐杀为乐。
临魁不得不将散布四周的部族人全部召集回来,围绕阪泉之地生活,各个部族之间形成守望相知之势。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神农氏今年播种的数量严重不足,彻底打乱了临魁想要以农业产出为拉拢部族的手段,继而完成部族聚居,形成一个地区性的大一统的王国的计划。
当神农氏形成守望相助的态势之后,好久都没有机会下手的刑天,在巨人们旺盛的食欲的逼迫下,不得不来到更加危险的大河上游地区觅食。
云川其实并不希望这个地区彻底变得平和下来,他希望这里不断地发生意外,只有这样,人数很少的云川部才能依仗自己远超其他部族的应对能力,继续保持一定程度的领先。
就像种稻子,谁都可以种,甚至大家一起携手跑步走进真正的农业时代对云川部来说也是好的。
只要部族里真正有了剩余,云川的生意才能拓展开来,不像现在,其实就不算交易,只能算作互通有无,以物易物。
历史书上曾经说过,野人们喜欢用贝壳作为货币,喜欢以骨头当做货币。
云川曾经让部下们试着用贝壳作为交换物,换取别人的兽皮,草籽,麻,麻布等物,结果,拿贝壳换东西的人被人家殴打了很多次,没有一个人认为贝壳可以作为中介换取他们宝贝。
不过,也有一些见多识广的商人说,在一些遥远的地方,听说贝壳可以换东西的,还说每十个贝壳被称作“朋”,可以换取一口袋草籽,或者一只羊羔,亦或是一头小猪。
大河附近没有这个说法,你不给我一袋子粮食,我绝对不会把手里的羊羔,或者猪崽给你的。
鉴于此,云川认为,跟近处的人就没法子做生意,想要获得暴利,就要遥远的地方做生意才成。
可是,就现在的交通状况,以及外边的危险程度,派出商队其实就是一个给野兽喂食的过程,做不得啊。
傍晚的时候,赤陵来报告,说轩辕部在河南的一处井田村子又被刑天给毁掉了。
发生的过程与在河北地没有差别,如果硬要说有差别,那就是这些巨人们在离开的时候把整个村子都给烧了。
第二十八章我们是最好的邻居
第二十八章我们是最好的邻居
云川希望刑天破坏轩辕部族的村子,但是,他又必须拯救轩辕部的百姓,尽量不让他们被刑天这些人荼毒。
这个说法其实不难理解,对轩辕部的高层,能打击就一定要打击,能弄死一个就弄死一个,但是,对于轩辕部的百姓,就要拿他们当自家邻居来对待了,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巨人吃掉。
与邻居把关系处好的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处理好与亲人的关系,一个天天见的人如果对你心怀歹意,恐怕连睡一个好觉都是奢望。
现在,轩辕的人还在河南地的丘陵里大肆的寻找刑天他们的踪迹,完全不知道刑天已经利用竹竿换气的法子泅渡了大河,开始祸害他的河北地了。
井田村虽然是一个很好的发明,但是,这种村子也有很大的劣势,那就是村落过于分散了,且一个村子里的人数不能太多,因为一个村子与农田之间的距离是有要求的,太远是不成的,那会对井田村人照料庄稼,收割庄稼制造出非常多的麻烦。
而这种模式,制造出来的社会现象便是——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
井田村这种建制,对于刑天以及他统领的百来个巨人来说,大小正好合适,一百多个巨人对付一百多个普通人,正好一口吞下,不用担心遭到过于激烈的反抗。
如果说河南地多山,多丘陵,那么,河北地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了。
巨人们烤肉的香味很快就引来了不少的鸟,几只丹顶鹤悠闲地从巨人们的头顶划过,还大声的鸣叫几声,声音很大,颇有些划破天际的意思。
一匹披着一身淡黄色毛皮孤狼站在高高地石块上,远远地看着正在烤肉的巨人们,仰头发出一声长啸,就是这匹狼的叫声不那么对劲,呜呜之后必定会带上汪汪的尾音。
一些巨人试图捕捉到这匹狼,因为它身上的那张皮毛实在是太漂亮了,在夕阳的照射下显得金灿灿的。
巨人们想用肉块诱捕这匹狼,而这匹狼显得比它们还要聪明,不论巨人们如何诱惑,它都不上当,永远与巨人们保持着一个恰当的距离。
刑天是不吃人肉的,为了避嫌,他甚至是独自一人占据了一个火堆,烤乳猪的手法非常的熟练,这是他从云川部学来的本事,以前,他利用这种手段孝敬了老神农氏很多次,现在,老神农的身体已经腐烂成一具骷髅了,临魁依旧派人好生服侍着他的父亲,生怕有照料不周的地方。
所以,在外界人看来,老神农依旧活着……
怪异的狼嚎声再次响起,这一次,那匹狼的周围多了几匹狼,这些狼的皮毛都是金黄色的,只是体型不太大,刑天很快就确定,这是一个年轻的狼群,以第一匹出现的狼为首领的新狼群。
这样的狼群不足为惧,一来这样的狼群规模不会大,二来,这些狼的体型普遍偏小,对巨人们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威胁。
有狼群在外边守着,刑天甚至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一旦有意外发生,这些狼就是最好的警戒。
“突袭战,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而我们作战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死这些巨人,而是要拯救那些轩辕族人,所以,睚眦,你知道怎么办了吗?”
在不远处的一个草窝里,云川懒懒的躺在一张兽皮上,咬着一根鸡腿,含含糊糊的对蹲在他身边的睚眦跟夸父侃侃而谈。
“那就一下子把所有的大竹箭,石头统统砸出去,夸父他们的三个有甲胄的人再快速的出击,反正,大竹箭,石头对他们不会有伤害,彻底的打垮巨人,只要他们开始逃跑,我们就趁机救下那些轩辕族人好了。”
云川见自己的小狼归来了,就把吃了一半的鸡腿塞狗嘴里,顺便在狗身上擦擦手上的油脂,又从鱼篓里抓出一条鱼丢给一只丹顶鹤,满足了三只丹顶鹤的胃口之后,云川才笑道:“怎么打是你的事情,我只看结果。”
睚眦闻言,就看着夸父道:“我陪你冲锋。”
夸父掀开面颊嘿嘿笑道:“好。”
云川见他们两个已经商量好了,就让两个半大的小子打开他的蚊帐,钻了进去,在封闭蚊帐入口之前,对睚眦道:“事情办完了喊我一声,好去安抚那些轩辕族人,我先睡一会。”
睚眦将蚊帐底边整理好,就带着夸父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小狼几经努力,最后还是钻进了蚊帐里,在蚊帐外边,三只丹顶鹤单腿独立,将头埋在翅膀里睡觉,在丹顶鹤外边,十几双绿莹莹的眼珠子正放射着光芒。
刑天睡觉的时候从来都不愿意靠近那些巨人,因为身体肥胖的缘故,他这种肥肉多的体型,正是域外巨人们的最爱,剥皮之后,皮肤下丰满的脂肪就暴露在外了,只要用火稍微烘烤一下,脂肪就会融化变成油脂,最后撒一点盐,一口咬下去,满口都是脂肪带来的满足感。
以上的说法并非来自刑天的臆想,而是跟巨人们交流后,他们给出的答案,总体上来说,巨人们喜欢胖子。
由于靠近大河的缘故,这里的草原上有很多的青蛙,癞蛤蟆,只要天黑,它们的鸣叫声就不绝于耳,再加上各种虫鸣,耳朵就不要想着清闲下来。
抬头看天的时候,也没什么好看的,头顶有无数只蝙蝠正忙着捉虫吃,而这种东西的飞行轨迹毫无章法可言,更没有什么美感可言。
刑天忽然怀念起属于自己的对一个部族来,那个时候,自己睡觉的时候永远有丰腴的美人作伴,美人们会彻夜守护着他,为他驱赶蚊虫,不让那些讨厌的东西骚扰他的睡眠。
巨人们的沉重的呼噜声如同打雷一般,那些被巨人捉来当食物的轩辕族人的哭声也幽怨的像鬼哭。
“不成,老子无论如何也要重建一个刑天部出来,不能再跟这些域外野人一起混了,混的时间长了,老子也要开始吃人了。”
刑天喃喃自语完毕,就翻了一个身,准备趁着青蛙,癞蛤蟆不再鸣叫的时候睡一个好觉。
这个念头才从心头掠过,刑天立刻就坐了起来,反手就把充任枕头的巨盾竖在身前,小心的探出头四处查看。
就在此时,周围的蛐蛐声也停止了,刑天心头一凛,大声吼道:“敌袭!”
话音未落,只听不远处“嗵嗵”声密集的响起,刑天一巴掌把卧在地上的白牛拍起来,自己举着巨盾,牢牢地护住了自己跟白牛的脑袋。
天空中突然下了一场石头雨,人头大小的石块从天而降,密密匝匝的砸在了巨人们的营地上。有些落在巨人的身上,有些落在草地上,顷刻间,受伤的巨人就鬼哭狼嚎起来。
“蹲下,蹲下!”刑天撕心裂肺的大喊,既然被云川部的投石机袭击了,那么,下一步必定就是云川部声名赫赫的大竹弓。
一排排的大竹箭掠过大半个人高的野草,呼啸着从巨人营地掠过,凡是慌忙站起来的巨人正好面对了大竹箭,被这些力量强劲的大竹箭射穿了肚腹。
他们才跪下来,三个黑乎乎的人影就从黑暗中踏草而来,沉重的脚步声在猛烈的惨叫声中,依旧清晰可辨。
“呵——哈!”
为首的黑色巨人才进营地就挥动了他沉重的战斧,战斧从一个巨人的脖颈上掠过,斗大的人头就飞旋起来,他们并未停步,每走两步就挥动一次战斧,三个巨人的步伐整齐划一,他们对打击在他们身上的石块,大竹箭毫不在意,战斧只是齐齐的向前挥动,每一次挥动方圆一丈距离的任何阻拦物,都会被青铜战斧轻易地撕碎。
“嗷——”一个肚子上插着一根大竹箭的巨人发狂了,他张开双臂避开了战斧,牢牢地抱住了为首的钢铁巨人,想要用蛮力摔倒他,谁知道胳膊刚刚凑到甲胄上,为首的巨人居然主动冲进他的怀里,然后,他就觉得有无数的铁刺钻进了他的身体,嚼烂了他的五脏六肺。
刑天的巨盾再一次被大竹箭敲得咚咚作响,好不容易等到大竹箭消失了,天上的石头雨又开始下了。
刑天怪叫一声,跳上白牛的脊背,用巨盾护着脑袋仓惶逃遁。
云川被睚眦唤醒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好像没有睡多久,揉揉惺忪的眼睛,先是上下打量一下睚眦,发现这个小子浑身上下干净的过分。一点都不像是一个经历了血战的人。
“刑天跑了?”
“跑了,我本来想追上去,他的牛跑的很快,追不上了,我们弄死了二十八个野人,活捉了十七个受伤的,不论是受伤的,还是死掉的,脑袋都被剁下来了,种上桃核之后,就埋了,过些年,这里可能会出现一片桃林。”
云川从蚊帐里出来,在举着火把的睚眦的带领下,来到了那群被巨人们当食物储备抓来的轩辕族人。
怜悯的在一个小少年脏了吧唧的小脸上捏一下笑道:“好了,你们没事了,巨人已经被打跑了,你们可以回家去了,以后再遇到这种事,也可以向云川部求救,毕竟,我们是一起生活的好邻居。”
第二十九章最糟糕的事情
第二十九章最糟糕的事情
云川不喜欢轩辕,一点都不喜欢,除过最初见到轩辕的时候,被这个名字震慑了一阵子之外,接触的多了,他就不想跟这个打交道了。
轩辕麾下的第一人隶云川也很讨厌,风后更是如此,至于仓颉现在很讨厌云川。
云川很喜欢轩辕麾下的那些族人,现在的老百姓。
不得不说,这些人吃苦耐劳不说,还很有群体意识,即便是被巨人吃,率先被吃的永远都是一些年纪大的,以及女人,这些人被放到烤架上的时候认命,不挣扎,所以巨人们也喜欢这种省事的。
人在惊魂未定的时候,最好吃点甜食,恰好云川部就以糖葱闻名于周围的部族。
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点点糖葱,小孩子甚至会多一点。
云川要让这些孩子们知道一件事——云川部是甜的。
由于是夜晚,还是在野外,云川部的武士们自然不能把这些人丢下,就重新燃起大火,烧烤那些被巨人们抢来的猪牛羊。
睚眦不止一次的建议轩辕部的人把巨人的残尸吃掉,还说什么他能吃你们,你们就有权力吃掉他们。
然而,有人借了刀子去砍巨人的残尸,也有人用石头砸巨人的残尸,至于吃巨人肉的,一个都没有。
露水起来之前,云川背靠着小狼,在众人的包围下,取出笛子吹了一曲《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
篝火燎烤着肉,孩子们一点点的舔舐糖葱,云川吹奏着娓娓动听的音乐,就连夸父这样的人,也觉得横七竖八的巨人尸体留在当地不合适,带着人把尸体拖到了远处。
如果不是因为这场面不适合跳舞,云川甚至想举行篝火晚会呢。
美食,音乐,逐渐安抚了这些人悲伤的心,以至于,在天亮的时候,这些人与云川他们颇有些恋恋不舍的意思。
“你们的村子距离河湾地不远,有空闲了就过来做客,有危险了还可以去那边叫人,你们村子里的姑娘都好看,嫁人的时候不要总想着嫁给轩辕部的人,也想想我们云川部,告诉你们哟,我们这里的女人怀孕了,可是有牛奶喝的。”
云川的笑容充满了温暖的气息,就连他的玩笑话也能引起轩辕部人的追捧。
走的时候,还给这些人留下了一些竹矛,投枪,希望他们自己可以回到村庄去。
转过一个山脚,云川脸上和煦的微笑就消失了,冲着睚眦招招手道:“你过来!”
睚眦摇摇头道:“不过去,你想打我!”
云川摇摇头道:“我不打你,不过,你今天要把一根巨人腿给我吃完,吃不完,我才打你!”
睚眦左右看看连忙道:“都埋了,没有了。”
夸父笑嘻嘻的自草丛里拖拽出一条毛茸茸的巨人腿,丢给睚眦道:“从狼嘴里抢下来的。”
睚眦面色苍白,捡起那根巨人腿,用力的甩进草原里,一边擦手一边谄媚的对云川道:“族长,我不吃人,也不吃巨人。”
云川坐在野牛的背上恨恨地道:“我要是再听到你劝人吃人肉的话,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来问你,昨晚的战斗你怎么看?有没有什么心得?”
睚眦连忙凑过来道:“我发现,能拉开距离作战就拉开距离作战,能用竹箭,石头,投枪杀死敌人的时间一定要珍惜,要给他们最大的杀伤力。
就昨晚而言,死于石头跟大竹箭的巨人,要比夸父他们杀死的多得多。
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我们不死人,他们的人死一地!”
“弊端呢?”
“不好的地方就在于我们要提前预设战场,还要储备大量的石头,羽箭,投枪,还要预防敌人把我们丢过去的石头丢回来,羽箭射回来,投枪丢回来,所以,攻击就要持续不断,直到把敌人杀死,或者打跑才可以停止。”
云川道:“既然你想到了,那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做,不要浪费了你的猪脑子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好办法。”
“我哪里是猪脑子了?”睚眦非常的不服气。
“听说你制造了一件可以装上铁刺的皮甲?”
“哈哈哈,没错,这一下在水里,赤陵就那我没办法了。”
夸父在一边笑道:“赤陵打造了一件带关节的铁手套,铁手套上带着细细的密密的铁刺,只要被他抓住,浑身都是粘液的鲶鱼都逃不脱的手。”
“你背叛我!”睚眦大怒。
夸父依旧笑的人畜无害的道:“赤陵也是我们的伙伴,没道理我只能帮你,不能帮赤陵。”
“赤陵怎么知道我给皮甲装铁刺这件事的?”
夸父指指睚眦麾下的那些骄兵悍将们道:“他们吹出去的!”
睚眦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大吼一声道:“集合!”
“唰唰唰……”睚眦的话音刚落,他的面前就多了三排总数达到九十人的队伍。
这些人的年岁都小,一个个连嘴唇上的绒毛都没有长出来,毛没长出来,身体却已经被操练的非常结实,也是云川部除过巨人族之外,最著名的饭桶。
一个个身穿鳄鱼皮甲,手上抱着一具弩,腰间挂着箭囊,背上背着一个硕大的背囊,背包上还插着各种武器,有铁刀,有青铜剑,有石斧,还有总数达到六根的投枪。
“相互往背包里装石头,装满!”睚眦盯着自己的部下气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云川骑在野牛背上饶有趣味的瞅着,不吭声,也不干涉。
背包里装满石头之后,再相互帮助着上了肩,睚眦低低的吼了一声道:“跑,目标,红宫!”
为首的一个壮硕的年轻人道:“首领,为什么啊?”
“因为你们多嘴了。”睚眦说完,就背上自己同样被石头装的鼓鼓囊囊的背包,率先跑了起来。
看着他们所有人排着队跑向了红宫,云川回头对夸父道:“以后,把他们的训练场地选在陨石平原吧。
那里现在已经没人了,在那里训练,可以减少伤病。”
夸父连连点头道:“去那里好,在岛上跟他们作战的时候,我们都不敢下重手,在陨石平原就好了,打伤了丢进温泉里泡几天,又是一个可以出来挨打的。”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就拍拍野牛的大角,示意他走的平稳一些,他自己就平躺在野牛的背上,不一会就睡着了。
轩辕看到被烧毁的村子,以及同样被丢在粪坑里的尸体,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他以为刑天这群人在河南地,没想到这些人却已经流窜到了河北地,开始祸害他在河北地的子民了。
“能过河的地方只有三个地方,一个是天生桥,那里被我们的人守卫着,没看到刑天。
第二个地方就是云川部,我不相信云川会同意食人者进入他的部族,并且借道给他们,但是呢,我们依旧不得不防备。”
第三个地方就是原来属于蚩尤部的浅滩区,可是呢,这个地方的淤泥很深,中间河道还有深深地裂隙,不知道的人从那里渡河,会有很大的损伤。
王,总体来看,刑天从云川部借道的可能性最高。”
瘦而高的隶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为轩辕的决策提供了三个最大的可能,否定掉一,三,之后,就把可能性最高的第二条,也就是云川部借道给食人族的建议推到轩辕面前。
“云川不会借道给刑天。”
轩辕想都没有想的否定了隶的建议。
“王,云川曾经借道给了临魁。”
“不,云川不会借道给食人者!”
“我的王,今时不同往日,人心最难测度。”
“人心难测,不过,人心却是有高度的,借道给食人者这么低劣的事情,过不了云川那颗高傲的心,风后,力牧,继续探查族人的去向,同时查清楚刑天是怎么过河的。”
轩辕吩咐完毕,就来到一座已经化作灰烬的茅屋,拨开灰烬,从里面取出一串已经被大火烧的焦黑的风铃,一把将风铃捏的粉碎,然后冲着空荡荡的井田区域道:“刑天,你出来,我给你与我一战的机会!”
可惜,无论轩辕怎么喊,都不见刑天出来。
当轩辕看到被泡进粪坑里的族人尸体之后,咬着牙对仓颉道:“你记录一下,我一定会把刑天的头颅砍下来,丢进北海!”
仓颉连忙答应,从皮袋子里取出一个被羊皮夹着的小本子,开始卖力的记录。
风后,力牧出去后不长时间,就带着一群人回到了井田村。
轩辕才要问这些人是怎么从巨人手里逃出来的时候,风后低声对轩辕道:“他们是被云川救下来的。”
轩辕愣了一下道:“云川部救了他们?”
风后叹口气道:“问的很清楚,是云川亲自带人救的他们,还杀了很多巨人,还把巨人的头颅砍下来放了桃核,一起埋进了土。”
轩辕沉吟一下,对仓颉道:“你去仓库挑选十匹最好的绸布,给云川送去,就说我非常感谢他救了我的族人,另外,把这件事记录下来。”
仓颉答应一声,就去忙了。
隶来到轩辕身边道:“王,您是对的,刑天没有从云川部借道,而是打通了大竹子,然后抱着石快从河底潜水而过。”
轩辕看看不远处的大河叹口气道:“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答案,比从云川部借道还要糟糕的答案。”
第三十章仓颉的购物欲
第三十章仓颉的购物欲
一个可以在大河两岸跑来跑去的刑天,对轩辕来说真的是一个非常糟糕的坏消息。
这就是说,轩辕手里的武士们从此要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屯驻河北,一部分屯驻河南。
不仅仅需要分兵,还需要不断地向四周派遣很多搜索人员,这些人如果人数少了,会被刑天干掉,人数多了,如果搜索的时间长了,就相当于轩辕部一直处在战争状态中。
武士,不但需要保护部族,还要
因为考虑这些烦躁的事情,轩辕没有注意到族人看他时那种难以言说的眼神。
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抓住刑天砍下他的脑袋!
本来风后氏在河南,力牧在河北,各自统领一支武士是一个很好的安排。
可惜现在的力牧已经没办法跟以前的力牧相提并论了,自从力牧跟着轩辕参与了剿灭食人者一战,并且肩膀受伤以来,他就没有获得过多少胜利,不仅没有胜利,在很多重要时刻,他都失败了,还被云川部活捉,并且给云川部干了将近两年的活。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就有些看不起力牧了,尤其是这一次被云川夹在烤肉架上烘烤过之后,就连一向睿智的隶,都在向轩辕进言,要求取消力牧统领武士的权力。
对这件事,轩辕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然后河北地的武士统领就变成了一个叫做常先的年轻人,这家伙很会打鼓,只要敲鼓,就会地动山摇。
轩辕部的人现在已经很习惯带着自家多余的产出去云川部外城的集市上换东西。
最近的明星产品是铁针,铁锥子,以及麻线。
人人都想要这三样东西,只要拥有了这三样东西,就能自己制作衣服,裤子,鞋子。
有了这三样东西之后呢,人们就发现自己还需要麻布,兽皮,以及云川部制作的鞋样子。
有了麻布,兽皮以及鞋样子之后,人们还发现,自己缺少方便的兽皮背包,以及各种小小的铁刀子。
消费是需要引导的,这一点云川如何会不知晓呢?
有人才有生意,没人就没有生意。
虽然云川部出品的铁针在云川看来那就不是针,称之为铁刺也是合格的,出品的锥子,看起来像凶器多过像工具。
不过呢,只要是看到这两样东西的人,没人愿意放过。
仓颉带着人走进云川部外城之后,他才发现云川部的外城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集市,这里买卖什么东西的都有,从竹筐,木凳,竹编,各种农具,很多农具,仓颉甚至都没有见过,尤其是驱动牛耕地的那一套东西,仓颉看的眼红。
亲眼看到牛拉上犁一会功夫就在城外准备好的土地上开垦出来一大片。
出于对云川的厌恶,仓颉在第一时间就跟卖犁的人商量能不能用一匹绸子换这套犁。
最后,这套犁以两匹绸子的价格成交了,在要求对方牵着牛演示一下的时候,那个卖犁的又拿出一个明光闪闪的犁头给犁装上,然后破土的模样就势如破竹了。
就在仓颉欢喜的准备拿走犁的时候,却发现对方把犁头给卸走了,只把一个木头制作的犁架子交给了他。
这让仓颉感到了浓浓的羞辱,不过,为了这个东西,他强忍着愤怒,又花了五匹丝绸的价格买下来那个犁头。
这一次仓颉问的很清楚,确认这是一整套东西之后,这才支付了五匹丝绸。
当仓颉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个看起来很憨厚的卖犁的人又问他,要不要那些把犁跟牲口连接起来的东西。
最后还建议他把牛也一起买走,这样,回到族里仿制起来也容易些。
仓颉没东西交换了,暴躁的拒绝了这个家伙的要求,最后,在云川部年轻人遗憾的目光中离开了外城。
桃花岛距离嫘城不算远,仓颉走了两天就回来了,并且在第一时间向轩辕汇报了关于耕犁的事情。
当轩辕听说仓颉居然弄到一种依靠牛的力气就能耕田的东西的时候,非常高兴,至于仓颉轻描淡写的说自己没有把礼物给云川,而是换成耕犁的事情,轩辕觉得仓颉做的很对。
耕犁很好,犁头也非常的坚硬,锋利,耕犁与牛的连接做的也很好,可以让牛的力气发挥到最大,却不怎么伤害牛。
现在,就只有一个问题。
牛,不肯走!
即便是走了,也不肯按照他们预定的耕地路线走,也就是说牛可以拖着耕犁耕作,不过呢,走起来之后,不太像耕作,倒像是在田野里用耕犁画画。
有两个强力武士拽着牛头,倒是能耕田,问题是,这样耕田,还不如直接用人力挖。
“云川部的耕牛只需要一人扶犁,一个小孩子牵牛,牛就能很好的耕地。”
轩辕瞅着尴尬的仓颉道:“你为什么没有把牛一起买来呢?”
仓颉道:“不划算,太贵了。”
轩辕笑道:“仓颉啊,只要是对我们有大用的东西,再贵也不贵,如果是对部族没有用的东西,再便宜也是贵的。
再走一趟吧,这一次记得多带些丝绸,给云川的谢礼要给足,卖牛与耕犁的钱也要带够。”
仓颉再次来到桃花岛的时候,云川部的耕牛卖的更贵了,耕犁与耕牛如此重要的东西,云川部就这样放在集市上售卖。
且不论任何人来买,他们都卖。
这一次,仓颉接受了教训,亲子看了耕牛下地的模样,就马上买了两头牛,然后,他就开始在集市上逛荡。
不知不觉的,仓颉再一次把带来的绸布,包括准备给云川的谢礼,花的一点都不剩。
“这一次,你又买了什么?”当轩辕听到仓颉再一次把给云川的礼物交换成了货物之后,就有些无法理解仓颉的行为。
“种子,最好的种粮,麦子,谷子,糜子,高粱以及一些豆子的种子,王,这一次的交易,我们没有吃亏。”
轩辕喊来了自己的部下们,开始一起看仓颉带来的耕牛以及种粮,耕牛鼻子上有一个铁环,只要拴上绳子,耕牛就会很听话。
所有的种粮的颗粒之大,之饱满,都为轩辕一行人仅见。
隶往嘴里丢了两粒麦子,嚼过之后对轩辕道:“都是很好的种子,没有被蒸熟,至于能不能下地,还要种过之后才知道。
王,云川刻意在仓颉抵达之时,放出耕牛,耕犁,种子,我以为其中会有很大的变故在里面。”
轩辕皱眉道:“大鸿,你一向聪慧,这件事你怎么看?”
大鸿摇摇头道:“我有些迷乱,不解云川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将如此珍贵的东西当做寻常货物与人交换。
如果作恶,会被群起而攻之,如果为善,我又不信云川会如此无私,所以,在善恶两难辨的时候,王应该静观其变。”
力牧在旁边低声道:“不会有岔子的。”
话音刚落,就看见所有人的目光都投注在他身上,就叹口气,耷拉着肩膀,颠簸的走到一边,抱着自己的大弓,看天边的晚霞。
他在轩辕部的地位已经极为尴尬了,可是当这些人说到云川在耕犁,耕牛,以及种子上有大阴谋,力牧还是不信的。
云川算不得好人,但是呢,他不会把恶毒的心思用在耕田以及种子上,一旦这个阴谋得逞,死的只会是种田的百姓。
轩辕沉思了一阵子,就对力牧道:“不如,我就把这件事交给你,由你来带着一个井田村用耕牛,耕犁耕种庄稼,就用这些种子,看看结果如何。”
这是轩辕思虑之后的结果。
他对云川的评价其实一直很高,除过不喜欢他畏畏缩缩的怕死模样之外,可以说,云川是他唯一看得起的人。
当初,他以为云川的崛起将成为他最大,最难缠的敌手,他曾经试探过无数次,甚至刻意退出这片土地,想看看云川到底是不是一个心思阴沉的霸主。
结果,云川那里风平浪静,西陵族却好死不死的撞上来。
一个井田村人口不过一百二,田亩不过八百,即便是颗粒无收,对偌大的一个轩辕部来说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
“仓颉,你再去云川部送礼,这一次带更多的东西去看看,只要是对我族有利的一定要全部换过来。”
“是!”仓颉觉得浑身都在发烫,他在云川部看到了太多,太多想要交换的好东西了。
这一次,他一定不放过任何让他眼前一亮的好东西。
仓颉第三次来到了桃花岛,对于他的到来,云川自然是知道的,不仅仅知道,还知道他贼目烁烁的把集市走了八十遍。
阿布心疼至极,他觉得族长把族里的好东西一股脑的拿出来,是不打算过日子了。
他无数次的向族长进言,希望族长可以把一些重要的东西从集市上撤回来,然而,族长回答他的永远只有一句话。
“市场需要培养,我不管那些买我东西的人是不是我的族人,我只要他们明白一件事,云川部造出来的东西永远都是最好的。”
第三十一章偶然的才是美的
第三十一章偶然的才是美的
云川想要过上好日子,这绝对不是他一个部族把日子过好就算好日子的。
如果仅仅满足于吃几口美食,享受几个美人,躲在桃花岛当独夫是可以的。
云川是一个见过好日子是什么样的人,他喜欢宽阔的公路,喜欢摩天高楼,喜欢琳琅满目的商品,喜欢那种躺在家里就能与万里之外的人交流。
很显然,想要过上云川希望的好日子,仅仅依靠他一个部族是行不通的。
这是一个社会化的问题,需要所有人都参与进来,最后才能形成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
至于云川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他不在乎,这样的生活连他以前的生活都比不上,有什么好珍惜的。
在以前,他至少有一辆摩托车,一辆汽车,现在,他除过有野牛这个气味很大的坐骑之外,就只剩下一个粗壮的夸父愿意背着他到处跑了。
即便是不能回到以前的生活里去,云川也希望能让社会尽快的发展到纣王时期,至少,那时候还有狐狸精跟酒池肉林,人间社会也看起来有了一点人间应该有的样子。
不至于刚出门就看到一个啃人腿的,再回头那边还有捋肠子吃里面混合物的。
很多时候,战争都是因为穷才发生的,云川部之所以不愿意发动战争,是因为不值得,用人命去换一点粮食,换一点麻布,对云川部来说绝对是亏损的。
在云川部,不需要抢劫,一个人就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出来,这样一来,人的生命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因为有了陨石平原,云川部也就不缺少磁铁,而磁铁这东西恰恰是云川部现在寻找铁原料的重要工具。
铁矿这东西云川不太指望,厚厚的黄土层上找不到这东西,即便是有,也在黄土之下,他没办法开采出来。
所以,在大河边上,就出现了很多很多拿着磁铁寻找铁砂的人。
这些人弄到铁沙之后,就去找铁匠作坊换一些小小的铁器,比如,针,比如小刀,比如剪子,然后再拿这些小铁器去跟别人换陶器,皮毛,麻布,乃至粮食。
最后,形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闭环,也就是说,一个真正可以糊口的工作就诞生了。
仓颉在挑花岛外城居住下来了,因为有很多原来的桃花岛居民,把他们当初修建在外城,又侥幸没有因为狼灾破坏烧毁掉的竹楼拿出来出租,想要住进去的人,只要给他一点货物就可以了。
仓颉居住的竹楼很大,他一个人就占据了一层,这座竹楼正好坐落在集市的中间,每天只要推开窗户,下边就是热闹无比的集市。
仓颉甚至不用离开竹楼,就能吃到饭,还是很不错的饭食,云川部的一些女人能做出非常美味的饭食,她们用这些饭食跟前来交换东西的野人们换取了大量的兽肉,兽皮,草籽,以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然后再把兽肉,草籽变成美味的食物,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拿给阿布换到更多的粮食。
仓颉直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妇人会用煮熟的饭食跟人家交换生肉,跟草籽呢?
明明还是一碗换一碗,看似很公平……
仓颉又换了一点笔墨跟纸张,然后,他又没有货物了。
他很想再回部族取一些货物,再来桃花岛外城,因为他突然发现,云川部现在连投石机,大竹弓都拿出来买卖了。
“云川部完蛋了!”这是仓颉恋恋不舍的离开云川部的时候对自己的部下说的话。
阿布这个桃花岛大管家不这么看。
因为粮仓里的粮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地增加中,不是草籽在增加,而是兽肉在不断地增加中,族人们喜欢吃兽肉,不喜欢吃草籽,除过族长。
最重要的是,仓库里储存的旧粮食变成了新的粮食,新粮食的主要贡献者就是仓颉。
这是仓颉截断了一支从南方向大河上游运送粮食的运输队的缘故,南方的麦子,糜子,谷子收割的早,因为手头没有货物可以跟云川部兑换投石机,大竹弓的仓颉,毫不犹豫的用一整支运输队运送的粮食,跟云川部换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轩辕听了仓颉的汇报之后,沉默了很长时间,继仓颉之后,大鸿也来到了桃花岛外城集市,并且选择在这里常住,他来的时候只带了很少的一些货物,作为他的生活的资本。
他没有像仓颉那样到处兑换货物,只要有人开始交易,他就站在一边静静地看,一声不吭。
大乌鸦现在也很安静,静静地站在一边看云川吃饭。
孵卵完毕的大乌鸦,获得了两个孩子,获得孩子的代价极为惨烈,大乌鸦身上的羽毛几乎要掉光了。
如今光秃秃的,只有屁股上跟脑袋上还有两撮毛,它的毛都被它给拔光了,用来垫窝,尽管精卫给它准备的窝已经很柔软,很暖和了,它还是执意拔掉满身的毛给两只小雏鸟垫窝。
大乌鸦没有毛了,小乌鸦身上的绒毛却非常的密集,是两个看起来非常可爱的小家伙。
“吃饭,吃饭!”眼看着云川吃完了最后一口饭,大乌鸦终于嚎叫了起来。
精卫把收集好的碎肉才放在大乌鸦的嘴跟前,大乌鸦就疯狂的吞吃起来,它吃饭的速度很快,给小乌鸦喂食的速度更快,一张嘴供应三个胃,似乎没有任何的压力。
云川剔着牙,从嘴里吐出一个夹在牙缝里的肉丝,然后对精卫道:“以后它不要,就不要给它喂*******卫担忧的道:“它身上的毛没有了,现在没问题,冬天的时候会不会被冻死?”
云川指着精瘦的大乌鸦道:“这家伙聪明着呢,以前飞不起来是因为吃的太胖,现在孵化出来两只小鸟,身上的赘肉没有了,还把毛拔光,就等着新羽毛长出来飞走呢。”
“族长,你说大乌鸦会不会要去找**?”
云川笑道:“**现在很忙,听说整天跟轩辕泡在一起研究长生之道呢,而且轩辕还要求**尽快研究通长生之道,他好按照**说的法子实行。
所以,**没时间顾及别的事情。”
“您说,**他们到底是一群什么人呢?她们好像没有部族,没有帮手,就这么在很多部族里流浪,图什么呢?”
云川叹口气道:“她们是野人群中最聪明的一批人,是智慧地掌握者。”
“既然是这样,您为什么不要**呢?”
云川瞅瞅精卫的小脸,摇头道:“方向不对,聪明劲用错了,比一个蠢货还要可怕。”
“您是说长生?”
“是啊,你也看见了,神农氏为了求长生都干了些什么?轩辕如果也求长生,这将是一件非常可拍的事情。”
“为什么?”
云川想了一下,最后用精卫能听得懂的语言道:“会弄得天怒人怨,是白费功夫,如果**这些人不能让轩辕长生,他们就会选择让轩辕死掉,处理掉轩辕的尸体之后,然后再用另一套说辞,告诉轩辕的部下,他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了。”
精卫见大乌鸦吃饱了,就带着云川离开了她的树屋,但凡云川在,大乌鸦绝对不会暴露自己鸟巢的位置,尽管这个鸟巢的位置云川知道的清清楚楚,大乌鸦还是对他有着极高的警惕心。
盛夏时节,算是大河上游之地最好的时光,只要站在树荫下,就感受不到多少热意。
尤其是走在红砂岩铺就的林荫小路上,河面上的凉风吹来,会让人遍体生凉。
不远处就是夸父把持的铁匠铺子,炎热的天气里,夸父正在筛选铁砂。
他用的方法很简单,提高了磁石的位置,让铁砂从下方滑过,最好的铁砂会吸附在第一个高位置上用麻布包好的磁石上,次等的铁砂会从第一个磁铁下滑过,在被另一块位置放的较低的磁石吸附走,直到铁砂从四个磁石上滑过之后,那些吸力不强的铁砂,就是铁匠铺不要的废料了。
取铁砂的工作也非常的简单,把磁石上的麻布取下来,铁砂就掉下来了。
云川蹲在这个选择装置前看了很长时间,又看看忙着从磁石上往下取铁砂的夸父,他很难相信这个很聪明的装置是这个家伙想出来的。
“怎么想出来的选矿法子?”对于夸父云川很少有好脸色的时候。
“还能怎么想,好的铁砂随便用磁石吸一下就粘上去了,不好的铁砂要用磁石使劲蹭才能粘上去。
最近送铁砂的人多,有些不老实,送来的铁砂看着是黑的,其实没什么用,混到好铁砂里,烧出来的铁一点都不好。”
听夸父说了半天,云川都没有从他的口中听出一个道理出来,他看了夸父很长时间,最后无奈的道:“就这样吧,挺好的。”
只要人家的方向办法是对的,云川就不胡乱命令,要是告诉这些人严格按照他已经经历的工艺进行,反而屁都造不出来。
野人的世界里,讲究的就是一个偶然!
第三十二章**与轩辕
第三十二章**与轩辕
轩辕与刑天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还在继续。
在轩辕的安排下,不论是河北还是河南地,轩辕部的武士都很警觉,轩辕甚至派出武士日夜巡逻,还让每个村子都准备了一个装干柴的高台子,台子上周围永远都有人看着,只要发现刑天跟巨人的踪影,就立刻用火把点燃火堆,白天往上面添加湿柴增加烟雾的浓度,夜晚就直接是大火。
刑天带着巨人们忽而河北,忽而河南的袭击了几次,都以失败告终。
只要他们靠近,那个该死的台子就会冒烟,或者着火。
然后就有很多人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有两次差点就被轩辕给包围了。
鉴于此,刑天只好带着不多的巨人隐藏在荒野上等待时机,因为云川说过,这世上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事情,只要肯等,时机就会来临。
一连三天,刑天带着巨人躺在一个山坳里不动弹……
一个巨人总是有意无意的靠近刑天的大白牛,大白牛就往刑天身边靠,直到刑天跟大白牛都被巨人们包围之后,刑天就不得不带着这些域外野人去寻找食物。
大河上游之地没有多少野兽,即便是有,也只有一些野兔,野鸡,跟狼。
那些容易捕捉的大型食草兽自从去了南方就再也没有回来,刑天带着野人在荒野上漫无目的的奔波了一天之后,寻找到的食物,也少的可怜。
于是,巨人们再次躺倒在地上,强迫自己进入睡眠状态,来减少身体的消耗。
睡在巨人群中,听着他们肚皮此起彼伏的咕噜声,刑天非常的恐惧,域外野人是个什么样子,他太清楚了,他知道,明天天亮之后,如果还没有食物,大白牛就不可能保住了。
如果后天还找不到食物,刑天就觉得自己被巨人剥皮后放在烤架上烧烤是一件必然发生的事情。
云川交给他的战斗模式很好,唯独没有说在野外肚子饿了之后,该如何应对。
眼看着夕阳就要落山了,刑天从草坑里站起来,对巨人们道:“现在,我们可以去找食物了,且保证能找到,到时候每个人都能吃的饱饱的。”
对于吃饭这种事,巨人们是从来都不会拒绝的,于是,他们全部爬起来兴冲冲的跟着刑天向大河边走去。
轩辕坐在一个水井边上,一面慢慢的嚼着麦饼,一面查看着手里的记录,这些记录都是大鸿做出来的,为了这些记录,大鸿在桃花岛集市整整停留了十五天。
这些记录非常的有趣,与仓颉说的完全不一样,仓颉认为云川部将要完蛋,而大鸿给出来的答案是,云川部必将进一步强大。
两个同样聪明的人,给出的答案却不一致,轩辕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再走一遭云川部。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云川不再去轩辕部做客,轩辕也不再去云川部拜访,这件事发生的无声无息,直到现在轩辕才发现,轩辕部与云川的关系已经变得非常糟糕了。
桃花岛是攻打不下来的。
这一点轩辕已经基本上不抱希望了,他试验过,蚩尤试验过,刑天试验过,就连神农氏跟西陵氏也试验过,结果都不太好。
轩辕比较倾向于大鸿的判断,云川部之所以会跟别人交换那种重要的物资,比如耕牛,耕犁,种子,投石机,大竹弓,那就说明,在云川部,还应该有更好的东西可以代替。
云川远比仓颉想的要聪明的多,这一点轩辕非常的肯定。
合上本子,轩辕又想了很多,最后还是把目光落在本子上,虽然口述应该比本子上的那些字更能直观的说明问题,轩辕却在强迫自己看本子上的字,再用这些字来推断,写字人当时的心态。
负责管理部族的人必须要识字,这是轩辕在两年前就已经认定的一件事,随着轩辕部不断地扩大,以后让部族首领们再像以前一样来回奔波禀报事情,是不合适的。
认字,会写字,这是一个大趋势,只能顺从,不能逆转。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轩辕抬头看看不远处的高台,刑天今天应该不会来了。
刑天是一个很狡猾的对手,轩辕深深地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也不太期望可以一次将刑天击败,然后再抓住,砍掉他的脑袋永绝后患。
治理地方,保护地方部族,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今天没有刑天,也会有别的什么天出来祸害百姓。
当务之急是要验证一下自己设计的这一套联保策略是不是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的族人。
如果可行,就能推行出去,使之成为一个长久使用的策略。
力牧来到轩辕身后道:“玄女,**在等王睡觉,还说我王不可操劳过甚,如此,不利于长寿。”
想起玄女,**在床上的模样,一股暖流顺着肚脐位置就直接升到胸腹中间,轩辕觉得胸腹的位置上暖暖的,很舒服。
轩辕站起身对力牧道:“别人都不信任你,我唯独不这样看,这些天让你充任我的护卫,就是我对你最大的信任,所以,你不用理睬别人的目光,做好你的事情,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
力牧笑道:“只要我王信任我,别的我不会在乎,不论是充任您的护卫,还是统领一队人马,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轩辕探出双手,在力牧的肩膀上按一下道:“打起精神来,我觉得刑天坚持不了几天,现在是最重要的时候,你要小心了。”
力牧答应一声,就亲自爬上了高台,抱着大弓,一个人坐在黑暗的高台上,为轩辕守夜。
轩辕回到房间的时候,两个身披轻纱的女子就款款而至,帮着轩辕褪掉衣衫,扶着他跨进了一个池子。
池子里的水温热,这是井田百姓们烧热之后倒进来的,轩辕正想说以后不要再劳动百姓给他烧热水了。
**的手按在他的胸膛上的时候,他就忘记了这件事,顺从的躺在池子里,温热的水拥抱着他,真的很舒服。
“在陨石平原,有一道热泉,为云川所发现,我昔日曾经沐浴此温泉,感觉甚妙,沐浴之后,身轻如燕,百病全消,待我诛杀刑天之后,**,玄女可与我一同前往。”
**一边揉捏着轩辕的后颈,一边温言道:“陨石平原的热汤,乃是一处恶泉。”
轩辕微微皱眉道:“为什么这样说呢,那道泉水曾经治疗好了我无数的族人,即便是今日,但凡轩辕部的人有了疾病,也会去陨石平原沐浴。”
玄女从水中探出头,从口出吐出一股水,笑嘻嘻的对轩辕道:“陨石平原处的泉水可能饮用?”
轩辕摇摇头道:“不能。”
**道:“不能饮用之水,便是对人体无益之水,不能滋养您的五脏六腑的水,您的口,舌,齿,胃,都在抗拒,如何能算得好呢?
即便是有一时之效,也会造成长久之害,王如此睿智,当知取舍。”
轩辕见玄女再一次把头没入水中,忍不住呻吟一声,强行收摄心神,对**道:“云川既然得到了你这个妙人,为何不自己享用,却把你送来给我?”
**鄙夷的道:“云川,乃是粗鄙之人,每日里只想着如何多收几捧麦子,与他说长寿,道长生,就像对牛羊说明天的草场茂盛一般,他只知道今日过的舒服,哪里会理睬以后长久的快活。”
听闻此言,轩辕的眉头皱的更紧,一脚踢开潜伏于水中的玄女,**裸的站起来,对**道:“给我穿衣!”
**不解的道:“王,今日的功课才开始,为何要退缩呢?”
轩辕道:“刑天环伺周边,一日不能杀掉刑天,我的百姓就会一日不安,百姓不安,我这个王岂能独求长生?”
**叹息一声道:“王可知长生之乐。”
轩辕一边抬手让玄女擦拭他的身体,一边回答**道:“没有百姓,我这个王,即便是能活万载又如何呢?”
眼看着轩辕穿好了衣衫,拿起了他的青铜剑离开了屋子,玄女就对**道:“大河上游的王,与我们见过的所有王都不同。”
**笑道:“只有征服这里的王,我们才能拥有说服天下所有人的根基。”
轩辕才离开房间,一支羽箭就落在他的脚下,轩辕吃了一惊,抬头向高台看去,只见力牧并没有点燃烽火,而是,趴在高台上朝轩辕低声道:“刑天来了。”
轩辕闻言,无声的大笑了一下,挥挥手,潜伏在四周的风后,大鸿,仓颉等人就各自带着一队人马钻进了茅屋。
轩辕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见玄女,**还在,就笑吟吟的道:“待我今晚斩了刑天,再与两位重新论述长寿之奥妙。”
**,玄女盈盈拜倒,而后就掀开地上的毯子,进了地下。
轩辕坐在一张藤条编织的椅子上,将他的青铜剑横在大腿上,然后就笑吟吟的准备接待今晚的不速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