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轩辕的王道之剑
第四章轩辕的王道之剑
轩辕那边有了很大的动静。
他认为自己比轩辕氏以往的族长都要厉害,应该有权力给自己起一个新的姓氏。
首先,轩辕给大河上游的那条河命名为——姬水,然后,再把自己的姓氏命名为——姬,名曰——大族长。
(黄帝出于远古的少典族,黄帝姓公孙的说法主要来源于《史记·五帝本纪》,而早于《史记》的《国语·晋语》却记载:“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
轩辕改了自己的姓氏,这是人家的自由,对云川来说没有什么大碍。
问题是,轩辕接下来开始划野分疆了,首先,他把自己已经分化成家的族人,规定八家为一井,没错,他把属于本族的土地划分为一个“井”字
井字最中间的那块地是公田,由这八家人共同耕种,有了收获之后归公。
井字周围的八块土地,由这八家人共同耕种。
其实这也没问题,毕竟轩辕不能亲自耕种的,部族中还有很多人是不耕种的,中间弄出一块硕大无比的公田,很正常,也很公平。
问题出在,轩辕这家伙提出来了一个宏大的概念——九州概念!
八家为一井,三井为一邻,三邻为一朋,三朋为一里,五里为一邑,十邑为都,十都为一师,十师为州,天下分九州!!!
这就很厉害了,在无数人连百里之外是个什么模样都不知道的时代里,轩辕已经开始谋划万里之外的事情了。
云川计算过,按照云川部的规模,充其量在轩辕的规划里可以算作一个邑,也就是后世一个乡的规模。
云川可以担任邑长也就是——乡长……
蚩尤部最多能算作三个乡?
神农氏可以算作一个都?
而轩辕则自动成为九州之长?
云川当然不愿意当乡长,他觉得自己粉身碎骨来到这个时代,就为了当一个乡长?
估计蚩尤也不愿意,如果可能,蚩尤会把自己的大棒塞轩辕嘴里。
临魁此时听到这个消息估计早就暴跳如雷了吧?
不论你愿意不愿意,轩辕就是这么说的,还是这么做的,并且派来使者言辞恳切的希望云川能够按照轩辕发明出来的好办法执行。
云川当然拒绝了,他觉得自己现在正在制定的城市法则,其实挺好的。
不过呢,对于轩辕弄出来的这一套,云川是真心佩服,而且佩服的五体投地,在这时代,能率先占有大义,确实算是开天辟地了。
如果按照轩辕的规划来说,轩辕确实有了当九州之长的大格局。
他命隶首作数,定度量衡之制。
命风后,力牧衍握奇图,始制阵法。
命伶伦取谷之竹以作箫管,定五音十二律。
命嫘养蚕以丝制衣服。
命岐伯讨论病理,探讨人为什么会生病。
命仓颉始制文字,具六书之法。
邀请轩辕部中年高德劭之人充任九德之臣,以教导族人者,孝、慈、文、信、言、忠、恭、勇、义这些美德。
还亲自担任了狱官,担任狱官,对犯罪重者判处流放,罪大恶极者砍头。
这一套东西执行下来,一个原始古国的基础就已经非常的完善了。
这就是轩辕的厉害之处!
他麾下真的有很多的人才,就这一点,不论是有死不完的兄弟的蚩尤,还是有深厚根基支撑的临魁,亦或是一枝独秀的云川,都无法与之媲美。
这样的组织架构,与社会组织,云川完全能够设计出来,但是,谁去执行呢?
依靠阿布?
阿布确实算的上是一个不错的人才,但是,他是云川强行拔起来的一个人才,与轩辕部那些从基础干起来的人才有很大的区别。
比如在族人分家这件事上,阿布按照云川的吩咐完成了,但是,云川部的家与轩辕部的家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轩辕部的家是自然形成的,云川部的家是强行分配出来的。
就这一点差别,就说明这两个部族在家庭的观念上,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
云川部的女人有时候会钻到别人家的被窝里,男人有时候也会钻进别的女人的被窝里。
如果这时候出现争斗,云川都是喜闻乐见的,可怕的是——他们不但不生气,反而毫不在乎。
阿布一个人累死了也处理不完这样的事情,而且,人家偷腥完毕根本就没人上报,除非被阿布看见。
这样的事情肯定在轩辕早起颁布家天下这个概念的时候出现过,所以,人家才用九德之臣来教化百姓,懂得用者,孝、慈、文、信、言、忠、恭、勇、义这九种美德来武装人的头脑,让他们心中产生羞耻感,继而走上一条与野人生活截然不同的生活道路。
在想法上,云川一个人站出来,可以吊打轩辕所有的部下,可惜,在执行方面,轩辕部中的每一个人才,都不比云川差多少。
所以说,轩辕能改变世界是有原因的。
不论云川多么的聪慧,不论蚩尤多么的勇猛,不论临魁的家底有多么的厚重,轩辕一定是笑到最后的那个。
轩辕提出这些倡议的时间点非常得好,神农氏回到了阪泉之地休养生息,蚩尤去了大泽边上苦苦求生,刑天成了光棍,云川氏独木难支,所以,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提出反对意见,至少,没法子提有威胁的反对意见。
战败者是没有什么权力的,这一点,轩辕看的很准,实力就是实力,他不会因为被冠上善恶,就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井田制,是一个大杀器,一旦轩辕部的人可以自给自足了,云川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人愿意依附在轩辕麾下任凭他调遣。
这一手,便是历史上常说的——王道!
蚩尤以勇猛为依仗,神农氏以人多为依仗,云川部更是依仗山川之险。
而轩辕已经学会了使用王者之剑,这就是所谓的……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
“这么说,不论谁去了轩辕领地都能被安排一块土地,以形成井田?”
云川的脑子翻江倒海一阵子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开始向阿布询问更加详细的东西。
“是的,族长,不论是谁,轩辕对天发誓说,从现在起,不论是以前的敌人,还是伤害过他的人,他发誓自己已经全部忘记了,且会统一对待。”
听了阿布的话,云川叹口气道:“这与我们将要施行的城外之民的策略相同。
你们别看这些东西看起来好像不起眼,但是,只要神农氏,蚩尤,以及其余部族不按照轩辕给他们规定的路走,轩辕的这个法子,就像一把刀子一样,时时刻刻的割他们的身体,会让他们不断地流血,不断地衰弱,最后虚弱的死掉。”
阿布担忧的对云川道:“既然这么厉害,我们该怎么办呢?”
云川笑道:“我们的路与轩辕的路不一样,我们走的是另外一条路,城市化的道路。
轩辕需要走很久很久的道路,才能走到城市化这一步。
所以,我们不怕。”
“轩辕要是继续跟着我们学呢?”阿布连忙问道。
“他学不来,走我们的路需要更多的物资支持,没有足够多的物资,没有足够多的作坊,没有足够数量的工匠,没有一座坚固的可以保护所有人的城池,他就没法子学我们。”
云川本来不想说这些,最终他还是给他憨厚,淳朴的部下交了底,希望他们有足够的信心来应该将来的艰难时刻。
王道这种东西看起来简单,用起来顺手,只是,需要的时间很长,需要微末处产生变化,最后形成无人能挡的超级风暴。
好在,云川最缺的就是时间,轩辕想要用王道来削弱云川部的力量,想的很天真。
对付这种王道之术,无非就是发展而已,就目前而言,轩辕部与云川部的生活,完全不是一回事,他的王道不但不能损伤云川分毫,还会给云川创造一个很大的扩张机会。
山上的红叶落尽的时候,第一场冻雨如约而至。
这场冻雨非常的诡异,在高天上的时候还是白色的,等到落地的时候就变成了半凝固状的水滴。
然后,就连最抗冻的小狼,也不肯离开屋子,把长嘴塞在前爪中间,烤着壁炉一动不动。
这种雨水能冻死人——比下雪更冷!
如果不能迅速找到一个遮风避雨,且干燥有火的地方,人会被冻死的。
阿布披着蓑衣带着不少的破旧皮毛以及粮食去了城外,探望那些流浪野人。
云川则带着夸父巡游桃花岛,查看每一处有人的地方。
砖窑,陶窑,铁匠铺子这边不用管,身边有一个个巨大且温暖的窑以及日夜不熄的炉火,没人觉得冷。
就算是那些居住在土坯竹骨房子里的人,也基本上没有这样的忧虑,他们一个个裹着兽皮,全家人簇拥在一起睡得很香甜。
最倒霉的是大象一家,别看它们的皮厚,但是它们的皮又非常的脆弱。
在这样的寒冷的天气里,五头大象只能挤在一起,不停地用长鼻子把稻草往身上丢。
云川摘掉手套,摸摸烂耳朵那一对冰凉的大耳朵,无奈的对夸父道:“送他们进暖房吧。”
云川说的暖房其实就是空出来的谷仓,因为有防潮的隔层,所以,很干燥,也相对暖和,五头大象进了暖房之后,就再也不肯出来了。-
第五章我在等一场暴雪降临
第五章我在等一场暴雪降临
寒冷的时候,谁都喜欢待在暖和的地方,这是一个规律,不会因为物种有差别就有别的选择。
因为云川部有足够多的稻草,足够多的皮毛,以及足够多的关心。
因此,在冻雨开始落下的时候,来云川部过冬的野人数量猛增。
哪怕是刚刚颁布了井田令的轩辕,对这件事也绝口不提。
在吸收人口这件事上,云川部要比轩辕部更加的有吸引力。
桃花岛本身就处在一个河湾处,而第一道城墙后边的山坳,也恰好是一个植物丰茂的所在。
寒风,会从山坳上边掠过,多少让山坳比别的地方更加的暖和一些。
陡峭一些的山坡上,云川让阿布他们挖了很多的窑洞,这些窑洞只开很小的一个口子,给里面堆满稻草之后,就是一个很好的避寒之地。
野人们只要有一个避寒的地方,他们自己就会在荒野中寻找食物,只要云川部再给他们提供一个可以煮汤的锅,一般来说,就能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对于野人们的忍受痛苦地能力,云川一向是佩服的。
寒冷封锁了桃花岛,却封锁不住那些喜欢到处跑的流浪野人,所以,即便是足不出户,云川对外边的世界还是了解的很清楚。
轩辕的建议从一开始,就遭遇了这场寒流,因为不能接纳更多的人来投靠,他不得不将一些部族分散到其余的地方过冬,比如,云川对面的常羊山。
常羊山其实应该叫做常阳山才对,这是一座突兀的从平原上升起来的一座孤山。
一年四季都是阳光璀璨的地方,只是,今年,阳光也变得不那么温暖了,照在身上冷冰冰的。
一场冻雨过后,这里的温度就再也没有提起来,好像一瞬间就从秋天进入了严冬。
轩辕派人进驻常羊山,其实是在试探云川是不是对这个地方有什么想法。
结果,云川对此不理不睬。
在自己力量没有彻底的壮大之前,云川没有抢占更多土地的想法。
这让轩辕很是失望,他原本以为云川会向他提出索要常羊山的要求,如果云川提了,那么,他就会从云川部获得一些粮食,从而招纳更多的追随者。
常羊山是一座被战争毁掉的地方,可以说,除过一个山洞之外,这里连一粒粮食都找不到,不仅仅是粮食找不到,就连野兽也格外的少。
云川把粮食看的很死,他总觉得这两年的气候不对劲,明年能不能安稳的种粮食,还是两说呢,而粮食这东西,实在是太脆弱了,任何一点大的风吹草动,粮食就会减产,或者绝收。
所以说,多储存一些粮食,是云川一直在做的事情。
冻雨天气结束之后,阿布就带着很多人去寻找莲藕了。
只要不上冻,寻找莲藕的工作可以干整整一个冬天。
部族里的莲藕太多了,云川就把莲藕放进磨盘里加水磨成粉末,最终收获了非常多的藕粉,藕渣云川也没有放过,一部分进了大象的肚子,另一部分作为辅食,提供给了流浪野人。
之所以这么做,并非云川小气,不把流浪野人当人看,而是,藕渣这样的东西,对流浪野人来说,也是很好的食物,至少,要比他们找来的那些食物看起来更像是一种可以入口的食物。
藕渣这种食物,云川也吃,只不过是混合了大象肥肉添加了盐巴,花椒等香料之后烤成金黄色再吃,这东西口感很脆。
才入冬,云川就在不断地研究怎么才能把那些难吃的东西经过烹调之后,变得好吃。
生吃不好吃的就煮熟看看,煮熟之后还不好吃的就腌渍一下看看,腌渍之后还不好吃的,那就烘烤试试看,烘烤之后还不好吃的,那就添加一些别的食物混合烹调一下试试看。
在这个过程中,云川发现了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比如酢浆草、这东西就是最普通不过的三叶草,切碎之后跟猪肉炖在一起,会让原本有些腥臊的兽肉沾染一点微微的酸味,而这种酸味并不浓郁,如果烹制的时候再添加一点桃脯,勾起一点甜味,加重一些酸味,再用盐覆盖一下总味,炖出来的兽肉汤就极为美味了。
冬天的时候,很多植物都没有了绿色,唯有酢浆草还能抵抗住寒冷,依旧碧绿,所以,云川在发现这东西可以吃之后,就离不开了。
只不过他吃的时候三叶草是点缀,别人吃的时候肉是点缀。
藜草籽、狗尾草籽、莎草籽、各种野生豆子,云川也没有放过,尤其是核桃,干掉的猕猴桃,干掉的浆果,云川更是把它们的去路安排的清晰明了。
轩辕在做大事,云川决定从小事做起。
很早以前云川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人的肚子以及身体的感觉是不会骗人的,只有满足了这些,才能提及那些高大上的东西。
如果云川部有足够多的粮食,云川有的是办法把礼义廉耻这些东西灌输进族人的脑袋。
如果云川部不用整日里忙着找吃的,加盖城墙,云川可以为族人制定出最完善的法律。
如果,其实都是如果,当所有人都饥饿的时候,再给太多的要求,太多的约束,他们只会越来越饿。
饿到极点——人就死了……礼义廉耻也会消失。
夜晚的时候,城外的斜坡上就会有密密麻麻的篝火,篝火周围会围着很多人,篝火上会一直烧着热汤,里面或许只是一锅草籽,或者干草,有一只肥老鼠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至少,他们还活着,在这个寒风呼啸的冬天里,这些人还活着。
“夸父在竹林后边的山洞里,看到了一个族群,里面有二十几个人,全部冻死了。
他就把山洞给封死了。
这一次,夸父他们走的比较远,收拢过来的野人却不如以往多,那场冻雨让好多野人没有熬过来。”
阿布凑到壁炉边上,把小狼往一边挪挪,就伸出手烤火。
云川瞅瞅放在窗台上的陶盆道:“结冰了。”
被厚厚的裘皮包裹的只露出一张脸的精卫就把那个陶盆端进来了。
陶盆上结了一层冰,云川用手指捣了一下道:“以后,暖和的日子到来的时间会比以往晚一些。”
阿布也学着云川的模样用食指捅咕一下冰面,有些发愁的道:“如果天气暖的晚,我们的粮食还要继续管控起来,不能再这么吃了。
族长,我们全族现在又多了四百个人,城外的野人也多了一千,虽然说,我们只是照顾一下城外的野人,可是,他们会越来越多的,粮食永远都不够吃。
如果族长还继续收留那些野人在我们城外过冬,那么,就必须有新的粮食进来才可以。
狩猎的方式族长就不用想了,轩辕部的人已经几乎把附近山林里的野兽快杀光了。
你看,那些熊猫现在轻易都不敢离开竹林,所有人的眼睛都是血红的,只要看到野兽,一个人都敢向一头熊发起进攻。”
云川点点头道:“我们都过的如此艰难,轩辕部不会比我们更好吧?
怎么,这些天你一直在跟轩辕部的仓颉来往,仓颉对你提起过要粮食的事情了吗?”
阿布冷笑一声道:“是我没有给他张嘴的机会,族长您都在吃藕渣了,谁会有多余的粮食给旁人呢。”
云川摆摆手道:“熬吧,最晚熬过明年,如果天气变得更加反常一些,轩辕部向南迁徙的速度只会更快,轩辕应该明白,他们种植的粮食,喂不饱他们全族的肚子。”
阿布连连点头道:“确实如此,这一带已经没有多少野兽供他们狩猎了,他们如果想要更多的食物,只能向南迁徙。
族长,我们等天气暖和之后还要种那么多的稻子吗?”
“当然要种,河湾地的围墙已经彻底的修建完毕了,我还准备把城外的野人迁徙到那边去,专门跟着我们的人学习如何种稻子。
我倒要看看,轩辕来年如何获得那么多的粮食来养活他的族人,施行他庞大的计划。
他把人看的很明白,可惜,对于天气的变化,他真的是没有半点的研究。
神农氏向东走了,蚩尤部向南走了,刑天朝西边去寻找他的伙伴去了,他以为这些人都是被他撵走的,其实呢,神农氏之所以向东走,是为了回归放弃的家园,蚩尤向南走,是为了靠近大泽获取更多的食物,刑天一路向西,是为了寻找更加强悍的盟友。
我们之所以还留在这里,完全是为了等轩辕离开。
这一次,我们就算躺着睡觉,也能躺赢轩辕。”
听云川这么说,待在屋子里的几个人同时开始大笑,其中以夸父笑的最大声,虽然他不明白族长为什么要大笑,不过,只要看族长那张阴险的脸,他就立刻明白,云川部就要占大便宜了。
云川等众人笑完,就抚摸着乌鸦的羽冠道:“现在,就差一场暴雪了。”
说完,乌鸦就“嘎嘎”的大笑了起来,跟睚眦的笑声有六分像。
众人跟着笑,等笑声结束了,阿布挠挠头皮小心的问道:“族长,什么是暴雪?”
第六章嫘城?嫘城?
第六章嫘城?嫘城?
陶盆结冰,敞口水瓮里也有一些冰。
河边的鹅卵石的间隙里能看到一些白色的冰,水塘的边缘也能看到一些薄冰。
然而,大河依旧奔涌不休,寒冷对它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
云川把手探进大河,河水寒冷彻骨。
“赤陵,这时候能下水吗?”
云川笑着问大脚丫子的赤陵。
赤陵打了一个冷颤,裹紧身上的裘衣道:“不下水!”
云川问道:“据我所知,你们当初在大泽边上生活的时候,没有储粮的习惯,那个时候,在冬日里你们也不下水吗?”
赤陵翻着眼睛回忆了一阵子道:“以前的时候啊,大泽暖和,居住在大泽边上的鱼人也多,后来呢,越来越冷,好多鱼人就去了更加暖和的地方,我们族里的男人少,不敢迁徙,就留在了大泽边上,直到被轩辕捉走。
我记得有一个冬天,天气可冷了,我不想下水,被我母亲打了一顿,逼着下了水……族长,很奇怪,水里好像比地上还暖和一些。
咱们这里的水跟大泽里的水不一样,要是下去了,会活活冻死的。”
听赤陵这样说,云川心中也算是有了计较,他以前总以为轩辕,蚩尤所说的大泽是传说中的云梦泽,现在看来,根本就不是。
云梦泽是以后世的荆州为中心展开的一个巨型湖泊群,就算云川不能准确的判断出自己所在的位置,他也知道,自己距离云梦泽至少有两千里。
两千里?
这样的距离对于野人们来说基本上就是天堑!野兽的迁徙距离也就是这个距离,不可能再远了。
蚩尤,远离大河的距离,绝对不可能超过五百里,甚至不到五百里。
在没有路的年代里,人们的迁徙是一个长时间演化的过程,也就是说,他们一年走一点,无数年来的积累,才能让他们生存地有一个明显的变化。
蚩尤部一走,就杳无音讯,云川很担心他走的太远,以后没法子跟他们进行贸易。
神农氏在阪泉,这个地标就明显的多,就在云川部东边三百里的地方。
这个距离不远也不近,野人们即便是背负重物,也只需要走六天就能抵达,这个距离是一个可以安心做生意的距离。
如果坐着竹筏顺流而下,三天就能抵达。
云川也很思念刑天,也不知道这个独行好汉如今过的怎么样了,他是不是已经找到了伙伴,是不是已经忽悠了很多野人部族帮助他报复轩辕部。
当初,刑天走的时候是黄昏,那时候金星已经在西边闪闪发亮,他说,那颗星星就是他,只要云川能看到那颗星星,就说明他还活着。
话语倒是很浪漫,就是不知道刑天能否分辨清楚一件事——清晨的时候金星在东边叫做启明星,傍晚的时候金星在西边,叫做长庚星。
云川希望刑天此行可以事事顺遂,千万,千万不要因为那颗星星就把方向弄反,变成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干出南辕北辙的部族首领。
尽管他胯下的白牛很神骏,云川给他准备的食物也很多,他身上的武器也非常的厉害,云川还是不认为刑天能干出即便南辕北辙也能抵达目的地的事情。
酢浆草终于被冻僵了,不过呢,它的叶子还是绿色的,这种绿色不会维持太久,等到叶片里的水份消失的差不多的时候,它们也就真正枯萎了。
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说明今年天气变冷的速度很快,往年常绿常新的酢浆草都枯萎了,云川不信轩辕会看不到这个变化。
云川部吃酢浆草是辅食,轩辕部吃酢浆草可是当成主食来吃的。
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
去年总是小雨霏霏的桃花岛,进入冬天之前,就下了一场冻雨,冻雨过后,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落下半点雨水,更不要说云川所期望的暴雪了。
如果真正发生了暴雪事件,对于轩辕部的打击将是无比沉重的。
说起来,这里的野人们居然没有见过下雪,云川问过族群中年纪最老的一个野人,他也不知道什么是雪,且对云川描述的下雪后的场景无比的恐惧。
云川总觉得今年冬天一定会有一场大雪,可惜,大雪没有来,大河水却下降到很厉害。
今年秋冬季节,降雨很少,大河上游的补充河流的水流量夜小了很多,再加上冬日里没有融冰补充,大河水面下降了足足一米多。
水面下降了,桃花岛的城墙就显得更加的巍峨高大,四米高的河堤,加上四米高的城墙,此时,站在河滩上仰望城墙,会让人生出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
高山,峡谷,野人们见的多了,这种完全出自人手的关隘,还是给了野人们足够多的威慑力。
云川让族人最善于攀爬的人试着爬城墙,结果,只要城头上有守卫,他们会死的很惨,且没有还手之力。
云川自己也试验过,他还以为一道加上河堤也就八米高的城墙应该有办法攻破的。
可惜,当他指挥着夸父,以及槐,在面对阿布,绘,睚眦,赤陵他们守卫的城墙,在有梯子这种东西的帮助下,依旧失败的一塌糊涂。
梯子会被城头上的人掀翻,丢石头人家可以躲在城墙后边,而且,人家从城墙上往下丢石头还能丢的更远,更丢更大的石头。
夸父粗壮的身体在巨盾的掩护下依旧败在了滚木礌石之下,更不要说阿布手里还有生石灰没有用上呢。
远距离杀伤有大竹弓,投石机,中程距离有竹弓,竹箭,投枪,近距离有竹枪,木矛,攻城战的时候更有陷阱,竹钉滚木礌石,生石灰这些东西应付。
这毫无疑问是已经把自己武装到了牙齿,再加上有大河天险,就算轩辕族都变成丧尸,也对这座岛毫无办法。
这就是云川坐等轩辕部离开的底气所在。
三年的辛苦终于有了成果,云川在这个世界上终于有了一片真正属于他的天地。
没人比云川更加理解,在洪荒世界里有了一座坚固的城池之后,给所有族人带来了何等的安全感。
这样的一座城池,没有野兽能够袭击人类,也没有敌人可以伤害到族人,人,终于可以安居乐业了。
冬天还在继续,天气却没有变得更冷,似乎目前这种冷也就是寒冷的极限了。
大象一家在披上皮毛之后,似乎已经适应了这种寒冷,可以离开谷仓,重新在桃花岛上徜徉。
甚至还有心情去竹林里吃一点新鲜的竹子。
“轩辕还是在修建城池,他们的城池是用石头垒起来的,不过,规模小了很多。
还有,轩辕把部族中的牲畜分了一些给小部落,这些小部落已经离开轩辕部,正在向南走,如同族长预料的那样,轩辕部支撑不住了。”
阿布听了流浪野人的汇报之后,立刻来找云川,希望能把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知他。
云川听了阿布的报告之后却有些愁眉不展。
他当初断定轩辕一定会向南迁徙的基础就在于,他不相信轩辕可以通过纯粹的农业种植养活他庞大的足足有五万人的族群。
经营部落跟经营一个庞大的城镇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自从得到了神农部大量的牲畜之后,轩辕部的生产重心就变成了畜牧业。
众所周知,畜牧需要的土地几乎是农业的二十倍以上,在目前的条件下,可能需要五十倍以上,如此一来,人口必定分散,这种情况下,轩辕想要建城的想法就完全落空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可不是轩辕的做法,从云川认识轩辕的第一天起,这家伙就是一个务实的不能再务实的领导者了。
而,现在,建城的步伐依旧在继续,只是规模缩小了一些。
“或许,轩辕没打算全族离开,只是让放牧的部落离开,他还是要带着会种地的族人留在这里继续种地。”
云川觉得自己可能猜到了轩辕的想法。
轩辕这种人既然已经开到了云川部成功的重粮模式,这对他来说就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远比他自己在黑暗中摸索要靠谱得多。
既然可以摸着云川部过河,轩辕一定会这么做的,且一定会坚定不移。
这种人就很讨厌了,你却没有任何办法不让他跟着你学,昔日神农氏开始种植庄稼的时候,尽管他们把种庄稼的事情当成绝对机密来保护,最后,还不是所有人都学会了种地,只是效率不同罢了,神农氏还落得一个教所有人类种田的美名,直到很多很多,很多年后,人们依旧尊敬他。
又过了半个月之后,阿布又告诉云川,轩辕把那座城命名为“嫘”!
听到这个消息,云川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
于是,云川就更加殷切的希望老天爷能给他降下一场暴雪,好把轩辕这个讨厌鬼驱赶的远远地。
人家根本就没打算彻底的离开这片适宜耕种的肥沃土地,他只是留下嫘那个善良的女子带着轩辕部的一些人种桑,种麻,养蚕,织绸,种地。
只要嫘成功了,轩辕肯定就会派更多的人参与到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中来。
最终,达到让轩辕族变得跟云川部一样富裕的目的。
第七章神他妈的托妻付子
第七章神他妈的托妻付子
这个世上,就没有完全占便宜不吃亏的事情,事实上,不论你以前占了多少便宜,最后还是要以各种方式还回去的。
如果轩辕带着大队人马离开了,云川觉得自己可以从轩辕留下来的人身上,收回来一些前期投资。
他已经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让嫘不被牵连的状况下,让轩辕部获得一些收入,但是,这些收入仅仅能够维持嫘城,并无余力帮助困顿中的轩辕。
这需要好好地把握一番,算计一番,谋算一番。
说起来,随着环境发生了改变,世界终于进入了云川最擅长的领域。
现在,就等轩辕彻底离开了。
听说,他也要南下,不过,蚩尤去的是西南方向,轩辕去的是东南方向。
东南方向其实也是轩辕的老家,大洪水褪去之后,在天气变冷的情况下,轩辕还是决定回轩辕丘,有熊氏老家。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披着一件虎皮大氅的轩辕带着嫘跟嫫母,领着一个小小的孩子来到了桃花岛的外城。
不远处就是浩浩荡荡几乎看不到首尾的迁徙大军,轩辕就像是一个路过邻居家门口的远行人,准备跟邻居打一个招呼。
队伍拖得很长,中间夹杂着很多板车,以及独轮车,有些板车是牲畜拖着,更多的板车却是人拉着,一些板车上坐着怀抱婴儿的妇人,上面还有更多的小孩子。
身着兽皮的各种壮汉就守在路边,目光炯炯的瞅着城头的云川。
这种场面就非常的诡异了,轩辕一边表现出自己虚弱的一面,又把自己强横的一面同样表现出来了。
面对城头上猬刺一般的大竹箭,轩辕视若无物,慢慢来到墙门边上,看着云川看了一阵子,然后慢慢的道:“我没想到最后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云川笑道:“你就不该一而再再而三的攻伐我云川部,你现在后悔吗?”
轩辕摇摇头道:“攻伐,就攻伐了,有什么好后悔的,我只是没有想到,我努力了那么久,损失了那么多的猛士,没想到,最后占便宜的人却是你。”
云川大笑道:“一动不如一静,我什么都没有做,得到这样的好处,是天照顾我。”
轩辕点点头道:“没错,我也认为是天神在照顾你,不管以前怎么样,我现在要回轩辕丘故地了,这里属于你云川部。”
云川明知故问的道:“你为什么要走呢?这里不好吗?”
轩辕看看晴朗的天空道:“这里不对劲,野兽向南走了,使得我们没有了更多的猎物,去年,天上还掉了一些寒冷的白色东西,虽然只是一瞬间,我还是认为这是上天在警告我们。
这一次,天气变得更冷了,水瓮口子被上天用东西堵住了,不允许我们喝水。
人的手脚也得病了,泡过温泉之后却更加的严重了。
巫师们说,是我们今年杀人杀的太多了,是天神在惩罚我们,如果继续留在这里,这里所有的神灵都会惩罚我们,所以,不走不成。”
云川看着多少有些迷茫的轩辕道:“天上下的白色东西叫做雪,堵住水瓮口的东西叫做冰,都是水所化,雪可以吃,冰也可以吃,只是很冷罢了。”
轩辕点点头,然后又对云川道:“我尝试过,我吃了冰,也吃过你说的雪,确实可以解渴,你没有骗我。
可是呢,天气再冷下去,我的族人们却受不了了,大象,犀牛,巨鹿都走了,我们得不到太多的兽皮来御寒。
很多人的手脚都肿起来了,泡过温泉之后就开始溃烂……加上我们的粮食严重不够,所以,云川,这一次我是真的走了,这一点你不要怀疑。”
云川看着眼前络绎不绝向前走的队伍,点点头道:“我知道你这一次是真的走了,种庄稼养不活你如此庞大的一个部族。”
轩辕把嫘推到前面道:“轩辕丘也容不下我们的部族,所以,我分出一部分人继续留在这里,他们的首领就是嫘!”
云川大笑道:“你走了,就不担心嫘吗?轩辕,我打不过你,难道还打不过嫘?”
轩辕瞅着云川无声的笑了一下,指着他的队伍道:“你可以试试,如果嫘出了问题,你以为我会怎么做?
就算用全族人的尸体堆,我也要攻破的你的城池,亲手斩杀你,将你的头拿去塞北海之眼!”
云川想了一下,神话故事中被拿去塞北海之眼的人应该是申公豹,而不是自己,就笑道。
“你敢离开,我就敢攻伐嫘!”
轩辕突然笑了,对云川道:“你还在痛恨我娶了嫫母这件事吗?
我以前怎么想都不明白,这明明是我向你示好的行为,你为什么会理解为羞辱,直到我从人的行为习惯中剖析出“孝”这个念头之后,我才变得通达了。
在你的认知中,能娶嫫母的人只能是你的父亲,而不应该是我对吗?”
云川瞅着轩辕道:“你想说什么?”
轩辕回过头问嫫母。
“你还记得云川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嫫母瞪大了眼睛想了好久摇摇头道:“不知道。”
轩辕抓着身边的那个小孩子像抓鸡一样的提起来,让孩子面对云川,然后大声道:“嫫母不记得你的父亲是哪个,只说你是神的孩子,一年功夫就长大。
我自忖也是神的儿子,可是,我与嫫母所生的孩子长了这么多个寒暑却依旧只有这么大。
云川,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原因吗?”
云川没有回答轩辕这个极度,极度无聊的话题,瞅着轩辕手上的那个孩子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轩辕道:“嫫母在苍林受孕,自然名叫苍林!”
嫫母在一边大声道:“他是你弟弟!”
嫘一声不吭就像是在看一场热闹。
云川没有理会嫫母,对轩辕道:“你到底要做什么?”
轩辕笑道:“我在出发之前,让嫫母穿上草衣,让巫师烧了蓍草,砍了龟甲,嫫母长得丑,可以让邪灵避散,所以,这一次的占卜很准,让我速走。
云川,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么多,完全是因为我们两族有着很多的共同之处。
嫘教会你们养蚕,织绸,还与你非常的亲厚,所以,我把他留下来了,还特意给她铸造了嫘城。
嫫母对你有养育之恩,你虽然看不起她,但是,当年,你却面对我发誓,谁要是伤害了嫫母,你一定会杀了她。
这句话,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愤怒的快要炸开了,这不是作假。
所以,云川,我把嫘留在嫘城,看在嫘当年教授你们桑蚕之术的份上,教导她种庄稼,别让她饿死。
还有,为了表示我不打你桃花岛的主意,你可以把苍林带在身边,如果我反悔,你可以杀了他泄愤。”
云川的嘴巴张的很大,这简直太让他惊讶了,轩辕还是那么自大,还是那么自以为是。
就在云川准备说话的时候,却发现轩辕用力的摆摆手,把嫘跟苍林丢在原地,牵着嫫母的手转身就走。
嫫母还不断地回头,眼泪吧差的嘱咐云川:“一定要照顾好弟弟。”
云川呆滞的坐在城头,瞅着轩辕把嫫母丢上一辆牛车,自己骑上一头牛,头都不会的走了。
嫘拖着苍林来到外城城门口,用脚踢着城门对云川大喊道:“快快开门,我饿了。”
轩辕的大队人马从外城外走过,没有骚然外城,也没有理睬那些战战兢兢地流浪野人,有那么一段时间,那些野人以为自己已经死定了。
嫘进城的时候还带了几个平日里伺候她的仆妇,朝云川偏着身子行蹲礼。
这种礼仪听说是轩辕从祭祀鬼神的舞蹈中挑选出来的最漂亮的动作形成的。
云川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礼。
嫘见云川一直在看她因为蹲礼而刻意撅起来的屁股,就不满的道:“你就算是想要我,也要让我先吃饱。”
云川把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连忙道:“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嫘大声笑道:“那是因为我现在也是族长了,成为族长,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说着话,就先抱住精卫大肆的蹂躏一番,最后用手捏着精卫红扑扑的脸蛋道:“还是精卫好看,你母亲就是一个丑鬼,祭祀的时候用来下邪灵还是很不错的。”
苍林是一个很听话,很乖巧的孩子,在嫘胡吃海塞的时候,他就如同一只小猫一般慢慢的吃,还边吃边看云川。
“轩辕说了,要我跟你学会种地,等地种好了,就去轩辕丘种地,最后把全天下的土地都种上粮食。
他还说,到了那个时候,视野所及之地都长满了庄稼,人间再也没有饥饿。
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今年被饿的不轻,从秋天开始就吃草,到你这里才吃上肉。”
嫘在那里絮絮叨叨的说着废话,云川的思绪却飞到了九霄云外,他怎么都想不通,自己这样的人,也有被人家托妻付子的一天?
第八章还有神迹吗?
第八章还有神迹吗?
一匹狼从灌木丛中钻出来,警惕的四处看过之后,就驻足在小小的山坡上看不远处的灯火。
出于对火的恐惧,狼犹豫了很久,终于矮下身子悄悄地向大河边那个满是食物的山坡前进。
它的牙齿很冷,肚子很饿,明知道那里很危险,它还是在前进,此时此刻,统御它脑子的不是脑子,而是肚子。
山坡上有一道不高的栅栏,栅栏下边还有一个洞,这个洞是野狼上一次来的时候弄破的。
野狼没有钻这个洞,而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用牙齿撕咬竹子制成的栅栏。
上一次,野狼偷到了一个人类幼崽,那个幼崽的肉很嫩,还肥,是它从来没有品尝过的美味。
野狼一边撕咬栅栏,一边期望今天还能有同样的收获。
栅栏一点都不结实,野狼没用多长时间就咬了一个洞,咬出来了一个破洞,野狼并没有立刻钻进去,而是趴在地上等候了片刻。
山坡上的火堆里,还有人没有睡觉,他们围着火堆烤火,煮汤,说话。
这些人的背影很高大,看起来非常的危险,不过,野狼没打算吃他们,它更喜欢那些躲在洞里的人类幼崽,他们的肉才会越嚼越香。
好一阵子过去之后,野狼依旧趴在破洞口耐心的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野狼还舔舐了前腿的毛。
开始落霜了,山谷里也起了一阵风,山坡上的人声越来越少,越来越低,火堆发出的火光也逐渐暗下去了。
就是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完美了,野狼矮身钻进了破洞,它没有犹豫,径直朝一个山洞跑去,因为脚上有厚厚的肉垫,跑起来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左边第七个山洞里住着一个肥女人,总是有高大的野人带着食物钻进洞去跟那个肥女人交配。
今夜没有。
肥女人有一个很胖的幼崽,野狼已经看了很多天了,其中一次,那个胖幼崽就要钻出那个破洞,野狼兴奋的快要嚎叫的时候,幼崽却被那个胖女人捉回去了……
野狼来到了山洞口,用鼻子感受着山洞散逸出来的热气,然后,它就一头钻进了稻草帘子。
刚刚进了稻草帘子,野狼就听到背后喀嚓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落下来了。
它用力的撞了过去,却只听到“砰”的一声,那个看似疏松的稻草帘子此时就像是一块木板。
“嗷——”野狼露出森森狼牙,颈背上的长毛立刻就竖立起来,前腿下伏,后腿稳稳地踩在大地上,用力一蹬,身体就如同一支利箭般飞向猎物。
猎物很大,非常大,他坐在山洞地上,脑袋已经快要顶在洞顶上了。
他比那个肥女人大的太多了,而且,洞里也没有什么人类幼崽。
一只几乎跟狼头一般大的拳头飞了过来,还带着破风声,野狼努力的张大了嘴巴,希望能把这只拳头咬下来……
“开饭了?”
云川哆哆嗦嗦的从皮毛堆里钻出来,因为不小心让冷风钻进去了,惹得精卫老大的不满。
今天喊云川出来吃饭的人是夸父,手上还提着一张新鲜的狼皮,这张狼皮的毛很厚,稍微吹一下就起旋,且青灰的颜色很正,很适合做一件坎肩。
云川咕噜噜漱完口,吐出一嘴的黑色竹炭水,又漱口一次吐掉水,这一次水就很干净了。
“哪来的皮子,很不错。”
“昨晚抓的,六天前流浪野人那边丢了孩子,找到的时候就剩下几根骨头,老猎人说是狼干的,我正好缺皮子,就在那里蹲守了两天,结果不错。
狼肉给了那些流浪野人,皮子我拿回来了,您要是不要,我就拿回去给我儿子做褥子。”
云川皱皱眉头道:“别折腾你儿子了,他就没可能跟你一样长得如此高大,别说三五年长不大,再给他二十年他还是长不大。
想要一个身材高大的儿子,就去你巨人群里找一个看的过眼的女巨人,重新好好地生一个才是正经。”
“我儿子一定能长得高大!”夸父气恼的蹲了下去,再没心情跟云川炫耀他新得的狼皮。
别的事情夸父一向很听云川的,唯独在他儿子的事情上,他就执拗的像一头蛮牛。
云川抬手按着他的肩膀道:“你知不知道从你跟一个女人睡觉到她怀孕生子中间需要大半个寒暑的时间?”
夸父摇头道:“不对,我见过几天就长大的夸父,阿布说你也是几天就长大的人。
那个夸父能,你也能,我的儿子为什么不能?”
“几天就长大的夸父?你确定亲眼所见?”
“我当然见过,就是因为见过,我才随便找了一个女人想要生孩子的。”
云川的瞳孔忍不住缩一下,然后认真的问夸父。
“你真的看过一个几天就长大的夸父?”
夸父点点头道:“上午还没有我高,下午就高出我一头。”
“他聪明吗?”
“不知道,不过非常的能吃,一个人就能吃掉半头牛。”
“这个夸父哪里去了?”
“不知道,我睡起来还想跟他比比谁高,结果,我就找不到他了。”
“你们族长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肯定知道,那个家伙不肯说。”
云川没有再问,再问的话会引起夸父的思维混乱,这家伙就是这样,一旦问题过于密集,高深,他的脑子就会告诉他,可以胡说八道了。
云川在吃饭的时候把阿布喊来了。
“夸父说他们族群中有一个几天时间就长大的夸父,长得有多快呢,就是上午比夸父矮小,睡一觉起来之后就比夸父高一头的那种。
你听说过这种事情吗?”
“听说过。”阿布回答的斩钉截铁。
“什么时候,什么人?”
“就是你,长得虽然没有夸父那么快,但是我亲眼看着你几天时间就长高了这么多。”
云川看看阿布比划的长短,摇摇头道:“我是说除我之外,还有谁?”
“轩辕,蚩尤也是。”
“他们是假的!”
“那就不知道了。”
云川恨恨的吃完了早饭,阿布这家伙屁用不顶,一点消息都探查不出来。
昨晚落了霜,所以,红砂岩石板上还有未曾消退的白色冰霜,只是石板上的冰霜越来越多是个什么意思。
云川猛地抬起头,才发觉天空中正有零散的雪花飘落下来,不过,雪花很小,如同去年的那场雪一样,才落地,就化了。
只有在残存有霜的地方才能保全。
这样的雪下不大,云川多少有些失望。
他期望有一场暴雪,结果,这东西好像在跟他作对,一直没有出现。
夸父是一个不会说谎的人,他只会胡说八道,可是呢,当他不胡说八道的时候,说出来的事情一定是真的。
云川知道自家事,他的来历实在是非常的诡异,而这种诡异,云川却不希望落在别人身上,轩辕的传说根本就是假的,这一点云川已经从仓颉跟力牧那里验证过。
现在,夸父说有,云川已经相信了八成。
因为是冬天,再加上他很闲,所以,这个事情在云川的脑子里晃荡了一天。
直到天地都被白茫茫的大雪覆盖的时候,云川才猛地醒悟过来,他期望的大暴雪已经来了。
伸出手,一片跟鸡羽毛一般大的雪片轻飘飘的落在他的手上,马上就融化了,濡湿了他大半个手掌。
“让城外的流浪野人进入外城。”
云川给呆滞的阿布下达了命令。
“族长不是说不准他们进城吗?”
“不让进城,他们会被大雪埋掉。”
“哦哦,这就去。”
外城里有很多空的棚子,着些棚子都是依靠着城墙修建的,本来是为战争做的准备,现在,可以让这些人住进去了,毕竟,住在城里活下来的可能性要高得多。
下暴雪的时候,整个天空都变得黑暗,这说明,乌云笼罩的范围非常大。
也就是说,这场雪短时间内没有停下来的可能。
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城外的人已经全部进了城,正挤在外城乱哄哄的寻找住处。
一车车的稻草,柴火被送到了外城,云川甚至为此打开了库藏,取出来了将近两千张皮毛分给这些人御寒。
阿布很自然的把这些新皮毛跟族人换取了更多的旧皮毛,这样,留在城外将近三千人的流浪野人基本上一人就能分到一张皮子。
加上他们自己拥有的皮子,应该不会出现冻死人的状况。
轩辕的运气很好,提前走了十五天,嫘的运气也很好,提前五天带着苍林走了。
这样一来,云川期盼的这场大雪除过荒野中的野兽,再也伤害不到别人了。
雪刚刚下来的时候,每个人都很欢喜,当白雪不再融化开始在地上积累的时候,人们的脸上就看不到笑容了。
当天黑的时候,积雪已经积累到一尺厚的时候,人们就开始向老天祈祷,希望能够停止惩罚。
云川是不管这些的,他回去睡觉了,才躺下,那只该死的乌鸦就大喊:“救命,救命!”
云川捏着乌鸦的脖子把它丢进了雪地里,这才重新躺下来,一遍遍的告诉自己。
“夸父说的一定是假的,他一定是脑袋错乱了。”
第九章狼来了
第九章狼来了
晚上起了风。
雪花拍着云川卧室的大门响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云川只好从窗户里出去。
外面的雪依旧下着,只是没有昨天那么大,即便如此,地上的积雪深处已经有一米深了,大门处的积雪覆盖了大半个门,迎风面上的雪也足足有一尺厚。
云川觉得自己昨天下的命令很及时,如果不让那些流浪野人进城,他们的土洞一定会被大雪埋掉。
下了大雪,自然就要除雪,云川赞叹了一阵子之后,就让蹚雪过来的阿布等人,指挥所有人参与除雪。
田地里的自然不用管,道路上的,广场上的,城墙上的,房顶上的一定要率先除掉。
云川走在除掉雪的城墙上,两边的白雪把城墙映衬的很黑,云川漫步其上,就像漫步在一条暗红色的缎带上。
岛上的竹林有很多断了的竹子,城外更多,河水变成了黑色,是纯粹的白山黑水。
云川张开了双臂,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王,这个世界对他非常的仁慈,几乎是有求必应。
大雪让整个世界彻底的安静了下来,固定了下来,时间都好像彻底的停止了。
一头毛色斑斓的橘红色猛虎站在城外的山坡上遥望城里的走来走去的食物们,打量一下高大的城墙,最终还是掉头向更高处跋涉。
一只熊猫翻滚着跟头从竹林里跑出来,还没有来得及跑到外城城门口,就被一头黑色的老虎抓住,嗷嗷叫着被重新拖回了竹林。
一只雪白的狐狸在雪地上奔跑一阵,就猛地高高跳起,然后一头栽进白雪中,片刻功夫就从雪里拖拽出一只冻僵的野兔,然后就蹦蹦跳跳的进了灌木丛。
云川看到这生动的一幕幕,忍不住仰天长啸,这里就是一个野性的世界,一个需要释放以前隐藏的各种恶毒心思,否则,这场白雪就白下了。
把超级干净的东西弄脏,让超级圣洁的美人怀孕,让纯洁无瑕的圣人蒙羞,让无可挑剔的好人犯错,这本身就是人心中的恶。
所以,小孩子会一脚踏破平静的水面,并且反复多次踩踏,因为这会让他感到快乐。
所以,人们会摘下最美丽最娇艳的花朵,将它放进花瓶里,眼睁睁的看着它枯萎,因为他们觉得这才是美。
人性中总是带着一丢丢恶毒的,根本就容不下完美。
所以,云川要把桃花岛上洁白无瑕的白雪弄脏,然后丢进大河里去,最终露出丑陋不堪的大地。
一只白鹤飞了起来,紧接着又有两只白鹤飞了起来,乌鸦在后边呼扇着翅膀破口大骂,肥墩墩的身体却拖着它,让它只能在平地上蹦蹦跳跳。
小狼咬着乌鸦的翅膀把它往屋子里拖,眼睛却看着翱翔在天空中的白鹤,满是父母眼中才有的欣慰感。
对云川来说,白雪覆盖过的世界才是一个干净的世界,这场白雪似乎把他不堪的过往全部给覆盖掉了。
白雪依旧纷纷扬扬的下着,远处的天空里,却出现了一道笔直的浓烟。
“族长有人在我们的领地里放火,要不要去看看?”阿布敏锐的察觉到了这道烟柱。
“不用,他们可能在烤火取暖。”云川回答的很不负责任。
这样大的雪,没人可以引发森林火灾,再说了,云川部就没有森林了。
“那是求救的烟柱。”阿布想了一下对云川道。
“求救烟柱?”云川愣住了,他实在是没想到野人们还会有这样的规矩。
“有族群遭遇了危险,就会在附近点一堆火升起烟柱求救。”
“族群?”
“是啊,一个人不会有这样的烟柱,也基本等不到救援就死了。”
云川瞅一眼烟柱,大概计算了一下,烟柱距离桃花岛至少有三里地,这时候跑过去,至少需要一个多小时。
既然有人求救了,云川还是决定去看看,看看这些人到底遭遇了什么样的危险。
城外的野兽奇多,秋天的时候一头都看不到,轩辕部才离开十几天,漫山遍野都是野兽,还都是食肉的猛兽。
云川预料过这种人退兽进的场面,总觉得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可是,从目前看,基本上是无缝连接。
野兽的族群要比人类的族群大,这一点云川也是知道的,只是,多到了这个程度还是出乎云川预料。
城外的雪地上满是野兽的踪迹,这些踪迹无一例外的在桃花岛外停留过。
其中,以狼跟老虎的爪印最多。
城外的雪比城里的雪更厚一些,夸父一马当先走在最前边,五十几个巨人,一百多个武士将骑着野牛的云川保护在最中心,小狼在雪地里艰难的跋涉,还总是停下来朝着前方叫唤几声。
每当小狼开始叫唤,在灌木丛里,或者老树根后边,亦或是雪窝子边上,总有一匹狼,或者豹子一类的东西匆匆的跑开。
不远处的烟柱还在,就说明那些人还在。
夸父停下了脚步,云川走到最前边,看清楚了面前的状况之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就在不远处的山梁上,站立着一匹狼,这匹狼比云川见过的任何一匹狼都要大。
在山梁下方,四五十匹野狼徘徊在哪里,似乎正在等云川他们到来。
这是狼群。
云川不仅仅看到了狼群,还隐约听到山梁那边出来的厮杀声,惨叫声。
云川匆匆在睚眦的帮助下把竹甲绑在衣服外边,睚眦还贴心的帮族长戴好竹子护腿,护臂,最后把一个竹子编织的圈圈拴在云川的脖子上。
“夸父,开路!”云川确定自己已经武装好了,就下令开路。
夸父冲着山梁上的狼王嚎叫一声,就举着自己的锤子带着五十几个巨人向狼群走去。
一般的狼见到巨人们,基本上都会逃跑,这些狼却不退反进,一个个呲着牙,竖着颈背上的毛,从前左右三个方向朝巨人们围拢过来。
夸父对这些小喽啰视而不见,只是盯着山顶上的狼王,一边嚎叫一边继续逼近。
野狼雨点般的扑过来。
没错,就是雨点般的扑了过来,它们的速度非常快,前腿才落地,身体已经在半空中拧过来了,后腿再蹬一下身体就会重新飞起,如同雨点般的巨人群中穿梭。
尽管巨人们将手中的木棒抡的很急,那些野狼却总能快巨人们一步从棒子下逃生。
相比攻击落空的野狼,真正得手的野狼的命运就很悲惨了,它们或者咬住了巨人们的胳膊,或者是腿,身体就必然慢下来,一旦慢下来,野狼在力大无穷的巨人面前就像是纸糊的。
有狼嘴被生生掰开的,有狼头被生生扯下来的,更多的狼则被巨人们的大棒砸成了肉泥。
野牛被一匹狼抓了一爪子,然后,它就飞快的跑了起来,在即将越过夸父直面那头已经面目已经开始变得凶恶的狼王的时候,被蓄势待发的夸父一把拉住了缰绳。
就在这一瞬间,狼王飞跃而起,伸着利爪跟尖牙就向骑在牛背上的云川扑了下来。
夸父丢开缰绳,把云川从牛背上扯下来,另一只手上的竹盾就迎着狼王撞了上去。
狼王爪子撕扯竹盾的声音就好像在云川的耳朵边上,坚固的竹盾,居然被狼王的爪子生生的撕扯掉了两块,夸父大叫一声,甩掉一头扑在他背上的野狼,重重的一拳砸在了狼王的嘴上。
云川倒在雪地上,探手捉住了一颗一寸多长的狼牙。
狼王的嘴巴变得有些歪斜,其中一颗犬齿不见了踪影,夸父挥舞着一只钢铁右手,得意的哈哈大笑。
他的手上戴着一副带关节的铁拳套,是云川闲着没事制作出来的。
“呜呜——”
狼王张开满是血的大嘴嚎叫一声,就朝山梁的另一边跑了。
而那些负责堵截云川部的野狼此时也只剩下了两只,也迅速向两边开溜,却被武士们早就准备好的乱箭射死。
云川爬起来重重的一脚踹在野牛的屁股上,云川实在是没想到,这个家伙会带着他朝最危险的地方跑。
如果不是夸父拉住了他们,野牛就打算带着云川跟狼王硬拼。
摔倒在地上的野牛站了起来,惊恐的往云川身后缩,它的屁股上有三条血口子,很深。
云川看到野牛这个样子,又觉得心痛,就抓了一把雪涂抹在血口子上,伤口受冷收缩,血顿时流淌的没那么欢实了。
云川爬上山梁的时候,山梁那一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云川仅仅看了一眼,就立刻转过头。
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这才敢重新面对山梁那一边的残酷的一幕。
那边,狼的尸体更多,只是,相应的,人的尸体也更多,倒在地上的尸体很少有完整的。
看来,那些狼都是在一边进食,一边作战的。
狼的尸体在人墙前边围成了一个圈,一个衣着单薄的野人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堆的话,而云川一个字都没有听懂。
于是,云川走到他们面前道:“我救了你们,所以,你们的命就属于我。”
人群散开,一个女子从人群里走出来,将一尊精美的青铜权杖献给了云川。
云川接过权杖道:“这东西是我的,你们也是我的。”
第九章生活从来就没有平静的时候
第九章生活从来就没有平静的时候
因为差点被狼王咬死,云川心中就有些怒气。
所以态度非常的恶劣。
不过,当这些人说出西陵族这三个字的时候,云川还是愣了一下。
“你们是嫘找来的?”
为首的那个女子连忙比划道:“是的,嫘准备把我嫁给云川部!”
云川看了看这个女子,高颧骨,方脸,扁鼻子,单眼皮,黑眼珠,高胸脯,大屁股,身高比云川还要高,跟嫘很像,看样子西陵族的美女就是这个模样了。
然而,云川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这个美女身上,而是非常好奇的看着拱卫这个女人的仆从。
很明显,他们还没有学会很好的管理自己的表情,从他们的表情中云川很快就发现一个高壮的男子似乎才是他们这群人的头领。
就连那个自称要嫁给云川的女人也要看那个男子的脸色行事。
这就很有意思了。
地上的死人如果拼凑整齐了,加上活下来的四十几个人,这就是一支超过一百二十人的队伍。
从地上一百多具野狼的尸体来判断,这些人的战力一点都不低。
西陵族为什么要派这么多的人来找嫘呢?
云川觉得很有意思。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办了,云川拯救了他们,地上的战利品自然是他的,收获一百多头死掉的狼,云川部今晚可以开烤肉晚宴了。
至于这些在大雪中迷路的可怜人,云川决定派人送他们去嫘城。
嫘现在应该很希望看到自己的亲人。
云川派了二十个武士跟这些人一起去嫘城,回程的时候可以乘坐竹筏顺流而下,这样可以避免被野兽给一口吞掉。
自从轩辕带着五万人离开之后,人类的生活圈子迅速缩小,现在的野外重新成了野兽的天下,一两个人根本就不敢出城。
自从轩辕离开之后,云川部被狼或者别的野兽叼走的人已经有两个了,一个婴儿,一个老人。
在那个西陵族年轻人失望的目光中,云川没有收留那个女人,潇洒的背着一百多头狼转身回桃花岛了。
回到桃花岛,自然是举族欢庆,天寒地冻的,这时候突然多出来了这么多的肉食,还有皮毛,绝对是一件比较高兴地事情。
只有精卫不怎么高兴,因为睚眦这人什么话都跟精卫说。
在族人们高兴地剥狼皮的时候,云川来到精卫身边低声道:“要是你哥哥临魁,或者你的弟弟临魁想要图谋我们云川部怎么办?”
精卫立刻瞪大了眼睛道:“砍死他!”
听精卫这么说,云川就抱着精卫重重的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一下,这个老婆娶得非常值。
精卫被云川亲吻之后,就不生气了,立刻问道:“临魁又来打我们的主意了?”
云川呵呵笑道:“是西陵族开始打嫘城的主意了。”
精卫皱眉道:“西陵族是怎么知道轩辕要离开这件事的?”
云川笑的越发灿烂,在精卫殷红的唇上啄一下道:“这就是事情有意思的地方。”
“你说,嫘姐姐会背叛轩辕?”
“大概率不会,因为背叛轩辕的后果很严重,我觉得这可能是西陵族的想法。”
“西陵族不知道轩辕的厉害?”
“可能不知道。”
“可是嫘知道啊,就像我知道你有多厉害一样。”
“嗯,这世上总有一些不知所谓的人,自以为高明,其实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喜欢西陵族的美女吗?”
“不喜欢,女人我就喜欢你。”
“可是,你总是盯着嫘姐姐的屁股看。”
“别犯傻,那是男人的习惯,也是尊重你们女人,你想啊,女人在哪里扭啊扭的,我们如果不看,你们岂不是白扭了?”
“我以后在有外人的时候不再袒露身体了。”
云川大喜,抱着精卫就狠狠地亲吻了下去,过了好久,才抱着脸孔红红的精卫道:“外人这两个字用的很好。”
说着话就拎着乌鸦的脖子把它丢了出去,再用脚把小狼连踢带踹的撵走,关上窗户隔绝了野牛纯洁的目光,然后对精卫道。
“你可以给我一个人看。”
两人看了很久,很久,直到阿布在门外邀请云川去吃狼肉,他们才磨磨蹭蹭的来到了大广场。
天上的雪花已经变得稀稀疏疏的,却没有停止的迹象,一百多个火堆却把广场烘托的非常温暖。
每个火堆上都有一匹狼正在被烧烤,火堆边上的碳灰里还煨烤着一个陶罐。
有人不停地用竹勺接烤的落下来的狼油,在陶罐里涮过之后再继续接,火上烤着狼肉,陶罐里炖着狼的内脏,从始至终,没有一丝一毫的浪费。
天气太冷,云川还是拿出来了一些酒,人太多,酒太少,阿布就把酒倒进水里,也就达到每人喝一碗的地步了。
温暖的水进了肚子,多少能感到暖和一些,当然,云川他们这些真正喝了酒的人就更加的暖和了。
烤的狼肉总不如羊肉那么细腻,狼肉纤维很粗,不太好嚼,另外,即便是已经用了一点香料,狼肉依旧很腥臊。
云川记得自己的很久以前吃狼肉的时候,都要把狼肉浸泡在水中一天一夜,其中还要往里面放几块洗干净的砖头,据说这样可以拔掉狼肉里的腥臊气。
当然,那样做是在食物极大丰富的情况下,现在,只要有一口狼肉吃,谁还在乎腥臊不腥臊,云川部的人除过云川不怎么喜欢吃狼肉之外,别人吃的都很香甜,包括喝狼汤的时候。
将近六千人分一百二十几头狼,尽管这些来自狼群的野狼长得很壮硕,明显还是单薄了一些。
基本上每人也就分到了一块狼肉,一碗狼汤。
可能是狼肉,狼汤起了效果,有一个人开始围着火堆跳舞,马上就有很多人起来跳舞,最后,连云川都被精卫拉着手,围着火堆跳舞。
野人们的舞蹈很没有意思,手拉手围着火堆转圈圈,大家一起跺脚,一起吆喝,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有火堆,云川觉得自己这群人正在吓唬野兽呢。
女子们甩头发的动作还是有一些看头的,有些女子很癫狂,脑袋摇晃头发跟着乱转,屁股也就自然而然的转动起来,幸好云川部的人已经开始穿裤衩了,否则,这样的舞蹈其实就是**裸的求欢舞。
精卫也想这样跳,被云川严厉制止,没办法,精卫就只好跟云川坐着看睚眦赤陵他们学那些大人把跨部一拱一拱跟在女人屁股后边乱转。
很欢乐,也很羞耻。
欢乐的人是云川部族人,羞耻的是云川跟精卫。
一点点狼肉就让族人通宵达旦的欢乐,云川有些后悔,当所有人都在干一些愚蠢的事情的时候,自己最好参加进去,一起变得愚蠢之后,感情就会变得深厚很多。
天亮的时候,广场上只剩下一些灰烬还冒着青烟,云川铲来白雪,把灰烬一一压灭。
昨晚一夜没睡,云川的精神却变得非常健旺。
不知道嫘会不会变成一个扶弟狂魔,最后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
反正轩辕这个人绝对没有扶持老婆弟弟的想法,一点都不会有,想当年,他娶嫘的时候,回头就把西陵族派来的人杀的干干净净,据说就给嫘留了四个女人,陪嫘说话。
所以说呢,图谋轩辕家产是一件危险性非常高的事情,云川从来就不相信轩辕会把嫘城大大小小的事情统统交给嫘说了算,这个可笑的说法。
天上的雪还在下着,昨天刚刚铲干净的地面上又有了一寸厚的白雪。
今天的白雪与第一天下的雪有着显著地不同,第一天的雪像羽毛,现在下的雪是雪粒子。
铲上一铲子,就像是铲了一大块盐。
“嗷——”
城外给流浪野人们居住的山坡上,出现了一头黑色的老虎,自从流浪野人全部进城之后,那个山头就成了那头黑老虎的。
这家伙经常站在山坡上看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估计在想怎么才能吃到这些食物。
云川安排人在外城准备了大竹弓,准备等这头老虎靠近之后,就突然把它给射杀。
外城里的人对这头强壮的黑老虎很是气愤,这家伙在这几天里捕杀了很多落单的熊猫。
有些熊猫外城的族人们甚至能叫出它们的名字。
黑老虎始终没有靠近过外城,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黑老虎都没有靠近过。
白天的云川部很安静,绝大多数的人都陷入了沉睡中,昨夜一宿狂欢,估计早就把他们吃掉的那点狼肉,狼汤给消化光了。
睡着了,就不会感到饥饿了,这是野人们常用的对付饥饿的办法。
城墙上走着一长溜武士,云川远远看过去,发现是槐在带队,一队从东往西,一队从西往东,碰到之后,就集体向后转,然后周而复始。
“嗷——”又一声虎啸传来。
云川赫然发现一头棕黄色的老虎正站在黑老虎身边朝桃花岛咆哮。
云川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据他所知,老虎这东西除非是发情期,否则,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的。
现在,两头老虎却站在一个山坡上,而且没有起任何冲突,这让云川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那头被老虎群围攻而死的——剑齿虎。
第十一章狼灾
第十一章狼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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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们很自由。
他们想吃谁就吃谁。
当然,被别的动物吃了他们也不会埋怨,跟羊一样一声不吭,只有人才会跟猪一样在临死前大声的叫唤。
似乎很不甘心。
这就是玩不起的结果。
云川知道自己在夏天的时候杀了太多的食草兽,导致这些吃肉的没了食物,现在,人家要过来吃他了。
云川知道,下雪之前,好多食草兽跟着大象迁徙去了南方,这些猛兽们觉得是云川的过错,所以要吃他了。
云川还知道,本来可以有轩辕部这个人多却防御不好的族群可以供野兽们优先吞噬,现在,轩辕跑了,野兽们只好吃他了。
云川更加知道,他期望有一场暴雪,好让轩辕他们全部滚蛋,现在,老天下了一场暴雪,野兽们连最后裹腹的机会也消失了,所以,云川就要用自己的身体来喂饱野兽。
世上的事情一饮一啄都有定数,有些事情不能做,做了就要承担后果。
而云川一点都不想拿身体去喂野兽,最后变成一泡屎。
既然城外的野兽们开始密谋吃掉云川,云川就觉得自己可以,有权力来反击。
把野兽吃掉,再把它们变成一泡屎。
反正不管谁输谁赢,总有一方会变成屎的,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要正面对待。
外城的城墙比较矮,阿布就带着人在野兽们的眼皮子底下往城墙上加装了很多尖锐的竹刺。
地上也埋好了竹钉,云川甚至让阿布在外边堆了很多稻草,希望到时候可以点燃吓跑野兽。
流浪野人们是要参与到与野兽作战的序列中来的,无论如何,云川也不肯让这些人进入桃花岛,死光了也不能进入桃花岛。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谈不到残忍与无情,没了桃花岛,他以及他的族人们就什么都没有了。
以前,云川根本就想不到野兽会对人类聚居地群起而攻之,现在他相信了。
因为,又一个下雪天过去之后,城外的山坡上竟然又多出来十几头老虎,不仅仅有老虎,还有豹子,狼,猞猁。
看的出来,它们都很饥饿,一个个瘪着肚子趴在雪地上,瞪大了眼睛看着城墙上来回走动的人。
去送人的人回来了,他们很听话,是坐着竹筏回来的,不过,人回来的不完整,少了两个人。
根据他们说,在河道狭窄处,有两只老虎从高处跳下来,叼走了两个人。
天啊,二十几个武士乘坐竹筏顺河而下,竟然被两只老虎给袭击了,且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只能眼看着自家的伙伴被老虎叼着进水,然后游泳上岸,再大嚼人肉。
武士们显得很平静,云川说实话是有些慌的。
因为他发现,那些大型猫科,犬科动物走在雪地里,即便是走在竹钉中间,也毫发无伤。
它们的脚步灵活,即便是大竹箭飞出去,它们也能灵活地躲避开,没有一根竹箭可以沾到它们的身体。
尤其是当一只豹子竟然攀着竹刺爬上城头,被众人用投枪杀死之后,云川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外城的城墙,根本就挡不住这些身手灵活地野兽。
与野兽相比,人真的是很没用,轩辕,蚩尤,这种豪雄都无可奈何地城墙,在野兽面前很是不堪一击。
为此,云川决定将流浪野人放到河对岸去,免得野兽袭击的时候真的死光了。
幸好,这一次野兽的袭击仅仅来自河南,河北本身因为那场大战的原因,野兽们依旧不愿意来。
就在云川准备下令点火的时候,野兽们忽然掉头就跑了,跑的没有任何征兆,有一头老虎掉头走了,然后,那么些趴在雪地上等待的野兽们就一起走了。
“它们怕我们跑了,准备晚上进攻。”夸父是云川部中野外生存经验最丰富的人,这时候给了云川一个答案。
“野兽也会用计谋?”阿布很不相信。
云川相信。
转眼间,野兽们已经走了两天了,在这中间,云川曾经派人去查探,没有发现野兽的踪迹,还故意往那边丢了两只羊,结果,两只羊在外边过了一夜之后,完好无损。
至此,云川相信野兽们算是走掉了。
“族长,野兽跑了,那些流浪野人放在河对岸也不合适,不如让他们回到城外去住,他们不是我们的族人,留在这里会消耗我们很多的粮食。”
云川摇头道:“算了,住在稻田这边比较好,我还想再等等,不行就让他们在稻田那边居住到春天。
我听回来的武士们说,被我们从狼嘴里救出来的人中间,有一个就是嫘的弟弟犀。
嫘听说我把她妹妹还给她之后很失望,准备天气暖和了就带着妹妹来我们这里。
阿布,你要在这件事发生以前,把事情解决掉,我跟精卫在一起就很好了,不要节外生枝。”
“族长不想让嫘伤心?”
云川点点头道:“这么说吧,嫘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发现的第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这种人实在是太少了,能不让她伤心就不要伤心,我甚至怀疑,嫘都不清楚他的弟弟犀一定要把她妹妹嫁给我的意图。”
阿布笑道:“您别说,把妹妹嫁给族长可能真的是嫘的主意,族长对嫘太好了,让她生出来了一个错觉,觉得你想要她。”
云川哈哈笑着,站起来,做了两个扩胸动作,这几天被野兽们压制的喘不过气来,现在野兽终于跑了,他觉得自己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一连下了半个月的雪终于停了。
太阳照在白花花的雪地上格外的刺眼,云川是不会去盯着雪看的,只有睚眦,赤陵这种傻子才会待在雪地里玩耍的不亦乐乎。
所以,到了傍晚时分,这两个家伙以及一群半大的小崽子们的眼睛都开始红肿,流眼泪,且什么都看不见。
“嘟嘟——”
破耳朵一家待在谷仓里显得很不安,小狼也安静的躺在云川屋子的角落里,怎么撵都撵不走。
乌鸦冲着云川邪恶的笑着,还大声道:“哈哈哈,去死,哈哈哈,去死。”
云川站在红砂岩平台上看了好久,都没有发现那里不对,直到夸父指着山坡道:“你看那些雪包。”
云川定睛看过去,才发现有几只雪白的小狼崽子,在雪地上不停地奔跑,玩耍。
当天空出现一头兀鹫之后,那些狼崽子这才钻进了洞里。
“它们藏在流浪野人的地洞里。”阿布在一边尖叫了起来。
“外城的人快快退回来,扯起吊桥。”云川尖锐的声音已经有了破音。
“所有人上桃花岛城墙,所有武器全部准备好。”
“女人,孩子立刻退进红宫,紧闭大门,千万千万不要出来。”
一瞬间,云川都不知道自己下达了多少指令,只看见整个安静的桃花岛迅速沸腾起来了。
白天很快就过去了,外城那边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两只羊依旧在城外徜徉,有时候还啃几口枯草,显得很是悠闲。
一匹狼从山坡上跑下来,迅速咬死了那两只才惊惶起来的羊,它却没有忙着吃羊,反而朝着城墙上的武士“呜呜呜”的嚎叫几声。
绘,就站在外城的城墙上,“嗖嗖嗖”三只大竹箭飞了出去,都被这头淡黄色的巨狼给避开了。
它甚至嘲弄性的迈着轻快的步伐跑上了山坡。
不知为何,就在这匹巨狼回头看绘的时候,勇猛如绘这样的人,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绘,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待在外城这个恐怖的地方了,按照云川的吩咐,将一些披着烂兽皮的稻草人安置在城墙上,每个稻草人都泼洒了一些融化的油脂之后,就带着自己不多的部下,迅速离开了外城。
天黑的时候,外城城墙上的巨大松明还在燃烧着,那里依旧半点动静都没有。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雪地上亮如白昼,一匹狼突兀的出现在外城城墙上,蹲坐在城墙上高声嚎叫。
大月亮就在狼的背后,这家伙此时看起来就像是从月亮里钻出来的一般。
一瞬间的功夫,外城的城墙上就站满了狼,它们连明亮的火把都不畏惧,就这样连撕带咬的将绘安置在城墙上的稻草人撕碎了。
云川倒吸了一口凉气,对阿布道:“那些老虎,豹子一类的东西之所以跑了,是因为来了太多的狼。”
夸父咬着牙道:“它们来报仇了。”
云川看着夸父身上新的狼皮坎肩笑道:“谁让你剥狼皮的?”
阿布不解的看着云川道:“族长,你不害怕了?”
云川笑道:“我以为这个世界的野兽全部都成精了,还懂得揣摩人的心思了,这才是我恐惧的原因。
现在,既然知道来的是狼群,那就没什么好害怕的,野兽到底是野兽,它们还不是我们的对手。
现在,没什么好说的,杀狼吧。”
狼群是草原上,荒原上最恐怖的存在,它们集结成群从草原,荒原上掠过的时候,就是草原,荒原上野兽们的末日。
它们就像是神话中传说的毁灭者,每当狼群数量繁衍到一个层级的时候,狼就会组成大军,将草原,荒原血洗一遍,直到狼群损失到一定程度之后,狼灾才会停止,而草原,将会迎来新生。
第十二章天灾?**?
第十二章天灾?**?
就在云川积极准备抗狼的时候,阿布拿来了一颗干瘪的狼头,并且插在杆子上,带着一群人在膜拜。
还声称,杆子上干瘪少毛的狼头就是狼神。
云川看了看这颗狼头,狼头上少了一只耳朵,眼珠子也没有,两颗大牙被拔下来做了首饰,狼的腮帮子上还留有可疑的人类牙印。
难道说,这就是狼神?
云川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部落里也有巫师!
这个巫师是一个老女人,以前留在陨石平原上给别人洗澡,做饭,照顾那些生病的人。
自从轩辕离开之后,陨石平原上的病号基本上没有了,没有了病号,这些女人就没有了收入来源,所以,被云川接回桃花岛,实在是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是一个传奇狼巫。
桃花岛上的女人都穿着内裤,裤子,以及裘衣,整体上来说,穿戴的很整齐,好多女人脖子上,手腕上还有一些漂亮的骨制,石制首饰。
如今,这个女人的行为就让云川没办法理解了,她竟然脱光了衣服,还在身上涂满问阿布要来的猪油,准备离开桃花岛去跟外边的野狼**流一下。
她还告诉云川,她可以与狼交流,她听得懂狼说的话,而且那些狼必须尊敬她。
云川抓着脑袋很是不明白,那些狼为什么会尊敬这个老女人,难道是因为她身上涂抹了猪油,让狼吃起来可以更加美味,且顺畅?
“带她回去,洗澡穿衣服。”
云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这个愚蠢的建议。
“族长,你让狼巫试试,说不定她真的能说服狼群离开,即便是失败了,也没关系。”
看的出来,阿布也很害怕,他不想放过任何让狼群退走的期望。
说起来,狼这种生物几乎没有太大的缺点,它们比大部分的动物都要聪明,也比大部分的野兽要合群。
它们甚至学会了在狩猎的时候分工合作,最后共享劳动果实。
它们可以长期的奔跑,耐力极强,它们的嗅觉极度的发达,十公里以外的血腥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它们能翻山越岭,可以不眠不休的追踪猎物,可以涉水,游泳,总之,就生存而言,狼占据的位置要高于绝大多数动物。
所以,阿布期望这些狼自动离开,假如用那个狼巫的死来换取狼群离开,他觉得非常划算。
狼群已经翻越了外城城墙,如今正在外城里肆虐,不过,它们的主要目的依旧是寻找食物。
说真的,在外城,云川都搜寻不到食物,那些狼又怎么可能呢?
此时,外城里已经塞满了狼,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狼圈。
云川的大竹箭已经准备好了,竹箭上绑满了松明,阿布甚至奢侈的往上面涂抹了猪油,兽油,这东西原本是部族里最珍贵的食物,现在为了对付狼,阿布拿出来的时候丝毫不心疼。
只要有更多的狼进入外城,云川就准备烧掉外城里的竹楼以及堆积如山的稻草,麦草。
就在云川准备下令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那个光溜溜的女人竟然顺着一根溜索滑到外城里去了。
现在,那个女人吊在溜索上,在她身下,所有的狼都在仰望着她,一些还急不可耐的不断跳起,想要把她从溜索上拽下来。
“她在干什么?”云川大怒。
阿布耷拉着脑袋道:“她在跟狼说话。”
云川指着不断高高跃起的狼群,恨恨的道:“他们就是这样交谈的?夸父,准备点火,射击!”
阿布连忙道:“再等等,狼巫说她能做到,她以前就跟狼说过话。”
云川丝毫不理会愚蠢的阿布,指挥着巨人们瞄准事先设定好的引火物。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狼巫身上开始冒烟了。
云川仔细看过去,只见这个老女人点燃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冒出来了浓浓的烟雾,也不知道是什么。
当烟雾下落到狼群里以后,那些狼却好像很害怕,老女人身体下边立刻就出现了一块空地。
于是,那个老女人就沿着溜索继续向前滑动,最后来到溜索的尽头处,就离开了溜索。
看着那个女人光溜溜的走进了狼群,云川闭上了眼睛。
过了片刻,就听阿布欢喜的道:“族长,狼群退了。”
云川连忙睁开眼睛,发现那个女人正在往狼群里投掷一些冒着浓烟的东西,而狼群则对这些浓烟避之不及。
“她丢的是什么东西?”云川很是好奇,这个女人到现在还没有被狼吃掉,真的是出乎云川的预料。
“老虎屎,晒干的老虎屎!”
云川皱眉道:“前几天,连老虎群都避开了狼群,老虎屎有什么作用?能吓唬的住狼群?”
阿布嘿嘿笑道:“狼巫在陨石平原医治好了一头老虎,那头老虎受伤很重,没法子动弹,她就每天取老虎的屎尿,揉成团子,晒干,然后又在老虎尿里浸泡,然后再晒干,再浸泡……
她回来之后,就给外出的族人分发了很多这种丸子,要他们佩戴在身上,结果,我们云川部的人就很少被野兽侵袭。”
“有这种事?”这太出乎云川的预料了。
“族长身上也有!”阿布小声道。
云川迅速检查了一下自己,很确定自己身上没有老虎屎,衣襟上只有一颗龙眼大小的褐色珠子,是精卫送给他的礼物。
“这颗珠子就是……”阿布低声道。
“嗷呜呜呜……”一声悠长的狼叫传来,云川又在外城的城墙上看到了那匹黄色的巨狼。
然后,狼群的骚乱立刻就停止了,它们好像没有看到那个老女人一般,一个个奋不顾身的向河边挤过来。
云川甚至看到一匹狼用头撞开了那个阻拦他前进的老女人,老女人摔倒了,狼却没有吃她。
“放箭!”云川觉得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这些狼可能就要泅渡了。
无数个带着火球的大竹箭飞向外城,落在那些早就准备好的引火物上,立刻,稻草,麦草堆就熊熊燃烧起来。
与此同时,外城城墙上的引火物也被火箭点燃,形成了一道弧形的火圈。
狼群混乱了起来,一头大青狼猛地跳进了水里,随即就被汹涌的河水给带走了,更多的狼也跟着跳进水里,同样被汹涌的大河水带走了,不论它们的四只爪子如何抓挠水,还是抵不过水流的冲力,被带去了桃花岛下游。
刹那间,河面上全是昂起来的狼头,于是,云川下达了射击的命令,箭如飞蝗,箭如雨下。
进了水的狼身手不再灵活,尽管大部分竹箭都落空了,还是有很多竹箭给了狼群很大的杀伤。
很多在水里浸泡过的狼,好像突然睡醒了一般,才进水,就立刻爬上岸,然后就头都不回的从火焰空隙中钻出去,跑的不见了踪影。
而泅渡过大河的狼爬上桃花岛之后,也好像没有了攻击力,一个个呜呜叫着到处寻找逃跑的路。
于是,高墙上有很多石头落下来,将这些无处躲避的狼纷纷砸死。
看到这一幕,云川的心不由得咯噔一下,他忽然想起蚩尤驱赶熊猫攻城的场面。
刚开始的时候,熊猫们一个个狂暴无比,可是,时间稍微一长,熊猫们立刻就恢复了本性。
这场面与眼前的狼群几乎毫无二致。
至此,云川已经可以断定,这场狼灾并非是天灾,而是一场**。
如果云川部不是有着高墙壁垒,如果身处平原,那么,面对这样的狼灾,没可能有抵抗之力的。
即便是能抵抗过,也是西陵族那些人的下场,族人损失十之七八。
所有的狼都像是失去了心智,继续跳河,跳河之后,好像本性立刻就回归了,一个个夹着尾巴只要找到一个出路,就会跑的不见踪影。
狼群与其说是来城里找吃的,不如说它们是来河里洗澡的,每匹狼沾水之后就走,且无一例外。
“狩猎吧!”云川给忙碌的族人下了命令之后,就回到了红宫,找来了那些从嫘城回来的族人,让他们每个人都详细的把自己跟西陵族人交往的过程说出来。
二十个人,回来了十八个,十八个人说什么的都有,只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他们在去嫘城的路上,走了两天,却没有受到任何野兽的袭击,一次都没有。
云川想了好久,终于对一脸疑问的阿布道:“我以为那个叫做犀的家伙,是来谋取他姐夫的产业,没想到人家连我们的主意都打,我怀疑,这一次来我们这边的不光是犀他们那些人,恐怕整个西陵族都迁徙过来了。”
阿布道:“他们养不活那么多人,再加上我们这里太冷了,食物不好找。”
云川道:“我们既然可以依靠种植粮食养活我们这些人,人家为什么就不能通过别的法子养活自己族人呢?”
“怎么养活?”
“我们要再看看,再等等,如果事情不是我想的这样,我们就把凶手找出来,我真的很好奇,他到底是怎么驱使这么大的一群狼的。”
第十三章巫的大时代
第十三章巫的大时代
狼跑了,留下来很多幼崽。
这些幼崽被狼群丢弃在流浪野人居住的地坑里,毛茸茸的很可爱。
阿布带着人清理地洞的时候,毫不留情的把大一些狼崽子统统拗断了脖子,只留下一些幼小的狼。
当云川把这些狼崽子送到喜欢带幼崽的小狼面前的时候,小狼对这些狼崽子没有表现出半点亲近的意味,甚至还低声咆哮吓阻这些狼崽子靠近自己。
此时此刻,在小狼的意识里,自己可能是丹顶鹤,可以是大雁,甚至可以是野牛,反正,绝对不可能是一匹狼。
没办法,云川只能把这些宝贵的狼分给睚眦,赤陵这些小伙子们饲养。
他们很喜欢,甚至是有些病态的喜欢,尤其是赤陵,当云川把一头颜色浅黄的小狼放到他怀里的时候,这家伙,眼泪都流下来了,抱着小狼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
因为云川有一匹狼的原因,这些少年都希望自己也拥有一匹狼,现在,梦想成了现实,如何能不欢喜。
云川的小狼无声的呜咽一声,就回房间去找乌鸦了,一个哼哼,一个骂人。
有时候云川真的很怀疑,这只狼是可以跟乌鸦进行交流的。
狼巫还活着,毫发无伤,她甚至有时间用稻草给自己弄一身遮羞的衣衫。
不过,当她穿上稻草衣服之后,云川觉得这个女人变得更加神秘了。
对于巫文化,云川所知不多,面前接触到的能让他感到奇怪的巫文化现象只有两个。
一个蚩尤可以在某些时候变成另外一个人——大巫。
再就是这个狼巫,她可以与疯狂状态中的狼共舞,却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
蚩尤变幻成大巫的状态非常的自然,看不到任何假装的痕迹,不论是说话,还是行事,完全是两个人,连思维都完全不同。
云川以为这是蚩尤是精神病的征兆,可是,眼前这个狼巫的行为就很难让人理解了。
“我是狼!”
这就是狼巫给云川的解释,而且云川看不出她说的是一句谎话。
最让云川无法理解的是,那些被捉回来的小狼崽子们,统统习惯性的围在这个狼巫的身边,有些还钻进狼巫的稻草裙子,把她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于是,云川就专门给了这个狼巫一个院子,希望她能把这些小狼崽子全部都养成狗。
云川知道,狼进化或者退化成狗的时间不长,很多时候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不像别的动物驯化需要足够长的时间段落。
决定狼是否能进化为狗的因素在于他们离人类聚居地的距离。
狼是食腐的,人类聚居地边缘的抛弃的食物残渣正是他们想要的。
但他们同时也畏惧人类。
比如说,一人来把今天吃剩的猪骨头扔掉,人类走开后,狼群便会立即扑上去。
那么,一开始就离骨肉近的狼便可以饱餐,这种就是不畏惧人类的狼。
此后,这种狼就会发现,选择亲近人类可以更容易的获得实食物。
再者,狼是哺乳动物,他们的行为学习通过母亲,父亲,若父母便是亲近人类的一种狼,那么他们的幼崽也会被如此教导。
人类也会注意到这种亲近人的狼的存在,选择带他们进入村庄生活。
这种进化过程很特殊,也是非常快,因为它不取决于遗传。
在人类跟野兽的斗争中,猎犬是一个非常好的帮手,而云川又是一个可以兼容并蓄的人,所以,他很希望云川部的人可以与狗建立起情感,最后成为相依为命的伙伴。
洪荒世界里,每一份温情都是难能可贵的。
人虽然可以相信,却又是最不能相信的。
狗,不一样,它相对单纯的多。
夸父在城外搜索了很久,在流浪野人驻地周围,他从雪地上看到了一些新鲜的人类脚印。
人数不多,只有七八个,他们脚上绑着狼皮做成的鞋子,所以看不清楚脚的样子,不过呢,对云川来说,有这么一点发现来印证他的猜测就足够了。
云川甚至觉得嫘城现在已经被西陵族人夺走了。
不过,这不关他的事情,这是轩辕的家事。
下雪天其实不算冷,冷得是天晴之后。
湿冷的空气钻进肺里,云川需要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此时,他正忙着指挥那些流浪野人在河湾地里修建新的住房。
这边的生活条件明显要好于河南,一来这里土地平坦,取水方便,二来就是这里的防御措施也好于他们居住的那个荒山坡。
云川部想要在桃花岛上建立一座城市,就不能抛弃这些人。
向阳的地方的雪融化的最快,溶雪汇集成一道道小溪,源源不断的流淌进了大河,以至于最近以来的大河水变得有些浑浊。
河道里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些尸体,捞上来以后从衣着上发现,他们都是轩辕部的人。
大河上游此时正在上演一场鹊巢鸠占的游戏,云川觉得开春之后,自己一定会有一场好戏看。
道路泥泞不堪,天气还很冷,又没有寒冷到把烂泥地冻硬的程度,这样的路没法子走。
所以说,西陵族的人还有时间稳固自己的成果。
安顿好流浪野人之后,云川部的人又开始吃狼肉火锅。
这一场狼灾,对云川部影响不大,却非常的吓人,这让云川认为部族的城墙还是不够高,也够陡峭。
“天气暖和之后,外城的城墙还要继续加高,我算是看来了,这片地方不会有一刻的安宁。”
云川从汤锅里捞出一片狼肉,在料碗里沾一下放进嘴里,很不错的肉,花椒,野香菜,野蒜,野韭菜把狼肉的腥臊味道完美的遮盖了,有嚼劲,又不塞牙。
阿布也捞了一块狼肉,放在料碗里搅动着,若有所思的道:“赤陵说有三艘竹筏顺水而下,是轩辕部的人,那些人没有靠岸的意思,他也就没有阻拦,让那些人离去了。
族长,您说这些人急匆匆的模样是不是去找轩辕报讯去了?”
云川笑道:“这是必然,我不知道嫘为什么会告诉她的族人轩辕离开嫘城的消息,但是呢,她既然说了,就要承受所有的后果。
轩辕族嫁女儿可不是为了单纯的联姻,或者说,他们还没有联姻这个念头,只是想着利用嫁出去的女儿指路,让他们本族人获得更多的好处。
我当初坚持不收那些强大部族的人的原因就在这里,除过他们是被部族驱逐出来的流浪者。
我们要时时刻刻保证我们本族人的人数占据绝大多数,为此,我宁愿部族扩张的步伐慢一些,也不激进。”
精卫一边吃一边含糊的道:“临魁要是再来,你就弄死他。”
云川道:“现在,还真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世界,以前啊,我很讨厌礼法,一直认为礼法是一个禁锢人的一个东西,现在看来,礼法的出现是必然的。
给所有人划定一个可以接受的行事规则,让大部分人按照这些规矩来做事,人族才能强大起来。
常羊山一战,死了一万多人,人族想要恢复到原来的规模,没有十年时间的平和期是不可能的。
你们也看到了,人族退出,野兽就会进来,人族如果再弱小一些,就会被野兽吞噬。
临魁去了阪泉之地,蚩尤远远地避开,轩辕也去了更加温暖的南方,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休养生息。
轩辕族看似占据了大便宜,可是,这个大便宜需要在十年之后才能展现出来。
现在,没有人能承受的起第二次阪泉之战。”
阿布笑道:“西陵族人来了,轩辕一定没有办法容忍,他一定会攻伐嫘城,夺回自己的土地,城池,也就是说,轩辕不得不再次选择战争,如果西陵族再强大一些,轩辕在常羊山之战中捞到的好处都会损失干净。”
说罢,跟云川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等云川再一次把筷子放进汤锅里,里面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云川无奈的看看夸父,精卫,睚眦,赤陵他们一眼道:“以后我跟阿布说话的时候,你们要注意听,不要光记着吃。”
睚眦指指身边蹲着的大乌鸦道:“听着呢,听着呢,它一会会跟我们再说一遍的。”
大乌鸦见睚眦指着它,立刻就跳到一边,用嘴巴啄着羽毛,假装这里的事情跟它一点关系都没有。
云川再一次盯着大乌鸦看,这家伙似乎聪慧的有些过头,至今,他都没有弄明白这东西到底是不是乌鸦,看头上的羽冠,好像八哥,可是,那里有比鸡还要大的八哥呢?
现在是人兽混居的时代,人能够衍生出智慧,好多鸟比人在这个世界上活得久,难道说,它们也能进化出智慧不成?
想到这里,云川就对大乌鸦道:“如果你有同类,可以叫来一起生活,你看,那些狼崽子就是先例,我没有杀它们。”
对于云川推心置腹的谈话,大乌鸦无动于衷,依旧蹲在地上啄自己的羽毛,似乎那里面藏着无数的寄生虫。
第十四章世上真的有牧狼人?
第十四章世上真的有牧狼人?
在人类文明的蒙昧期,存在一群号称能沟通天地,揣测神意的人,这群人就是巫。
他们认为自己与常人不同,可以沟通天地,可以与神交谈,甚至可以充当神的喉舌。
在蚩尤部中,蚩尤自己就是大巫,所以,神说的话,跟蚩尤说的话差别不大,所以,巫,在蚩尤部中是至高的存在。
轩辕部也有巫,不过,轩辕部的巫必须听轩辕的话,否则就当不成巫,就像云川部的那个狼巫。
云川部没有巫,这是阿布最大的遗憾,好在,族长本人就是神,现在多了一个狼巫。
按照阿布的想法,这个狼巫可以留着,让她脱离生产,专门给部族养狼,还必须把狼养成狗。
云川不这样看,他觉得那个狼巫可以脱离生产,毕竟她年纪大,身体不好,也产生不了多少剩余价值,也可以按照阿布说的给部族养狗,不过呢,她的待遇只能与那些会做饭的仆妇们持平,作为部族中的技术人员存在,不能有神性,更不能公开称之为巫。
云川可以允许部族中有高人一等的人存在,绝对不会允许有高人一等的神存在。
轩辕已经把巫的工作给分解了,变成了算学,星象,医药,文字,以及军队。
看得出来,他正在将神权收回来,最终将神变成他的龙图腾,让神从实质化变成虚无缥缈的精神寄托。
轩辕的这一套策略,即便是到了后世依旧被人当做珍宝来对待,也就是因为轩辕从一开始将神送上神坛,以至于在后来的时光中,中华从来没有出现过神权大于皇权的事情,神权成了皇权维护自身统治的一种工具。
有这样的好办法云川自然是要摸着轩辕过河的,这一点,他不会跟轩辕客气。
狼巫很适合养狼,短短十天的时间,那些原本凶狠霸道的小狼崽子们已经开始学会摇尾巴讨吃的了。
这与云川之前的预料基本一致。
看着小狼们在广场上晾晒的狼皮下愉快的把玩耍,云川很欣慰,只有跟过去的狼性告别的小狼崽子,才是一只好狗。
云川现在要做很多事情,最重要的是改变,改变人,改变生活方式,就连狼都要改变成狗。
狼潮褪去之后,云川部的领地就好像成了一片死地,除过还有不多的几只熊猫偶尔会出现之外,荒原上连兔子都看不到一只。
狼潮的到来,已经把这里的生态彻底给毁灭了。
今年的冬天漫长而严寒……
残雪用了很长的时间才褪去,雪褪了,大地却变得更加苍凉,只有一些苍鹰在天空盘旋,余者,只有匆匆路过的白云。
冬日里的白云显得很轻,不太白,匆匆来匆匆去,给蓝天什么都没有留下。
云川的小炉子正冒着烟,里面的松果烧的很旺,烟味也不呛人,甚至还有一股子松香。
炉子上坐着一个陶锅,云川不断地把泡好的莲子丢进锅里,一边丢一边搅动,最后把一些淡黄色的银耳也一并丢了进去。
精卫躺在皮毛堆里,不断地咳嗽着,一张小脸烧的通红,云川不时地走过来拿掉精卫额头上的湿布,换上一块新从冰水里捞出来的。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云川很少见到生病的人,云川说的生病的人,指的是生病,而不是受伤。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就以为这些人不生病。
现如今,精卫病的海枯石烂的,云川也就明白了一件事,野人们其实是是生病的,他们只不过是从来不说,小病不在乎,中等病抗,大病直接死去。
精卫发烧了,烧的很严重,狼巫多嘴说精卫被狼精附体了,然后被云川下令揍了一顿,还命令她把狼精给找出来,如果找不出来,她的食物就要减半。
精卫痛痛快快的出了一身汗,在她醒来的时候,云川就把温凉的银耳莲子粥给她喂了下去。
“好喝呢!”
醒来的精卫贪婪地喝了一碗,并不满足。
“你现在不能喝太多,等你病好了,再给你熬制。”
“我差点死掉。”
“有我在,你就死不了。”
“你是神,我死不了。”
病人的情绪一般都低落,精卫也是这样,身体舒服了一些之后,又沉沉的睡去了。
等精卫睡着了,云川就离开房间骑着野牛离开了桃花岛。
小狼在前边奔跑,野牛的步伐倒腾的也很快,不大功夫就来到了河湾口。
自从狼灾出现之后,云川一边加高城墙,再一个做法就是将防御线向前推进了一里。
云川不想让人们一抬头就发现危险就在眼前。
在河湾口,绘拦截住了一批人,需要云川亲自去处理。
当云川远远看到那群身穿兽皮,胡须留的老长的人,就问绘。
“他们为什么不靠近呢?”
绘笑道:“他们不愿意靠近,所以,我就禀报族长,希望您来了之后,他们可以靠近一些。”
听绘这么说,云川就把身子露出木头围栏冲着那边的大胡子道:“我是云川,你们要说什么,可以上前。”
云川把话说完,就瞅瞅正在专心瞄准的绘,对这个家伙的机灵劲很满意。
既然西陵族的人驱赶狼群来袭击云川部,那么,下一次见面,就是分生死的时候。
虽然西陵族人伤害云川部的事情,仅仅是云川的猜测,但是,在这个大时代里,猜测的事情十有**是准确的。
果然,那些大胡子不愿意上前,只是派了一个女人走过来,就是那天哪个自称要嫁给云川的女人。
云川觉得可以从这个女人口中知晓嫘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准许那个女人走过来,还对后边的那些大胡子继续喊道:“你们可以过来说话,云川部很好客,欢迎所有的客人来云川部喝茶。”
大胡子听云川这么喊,走的更快了。
女人进了寨子,就坐在一个木头桩子上一言不发,云川看了她的脚印,果然跟那天在外城坡上发现的脚印完全一样。
“嫘死了吗?”云川瞅着女人露在裘衣外边的那双眼睛笑眯眯的道。
“没有死,我哥哥要嫘城,嫘不给,我哥哥就杀了嫘城里的很多人,最后用苍林威胁嫘,交出嫘城,嫘答应了。”
云川闻言叹息一声道:“你们西陵族这是在自取灭亡,他们难道不知道轩辕部有多么的强大吗?”
女人瞅着云川的眼睛道:“知道,嫘也告诉我哥哥犀,轩辕一定会砍下他的脑袋,并且灭掉西陵族,可是,我犀不相信,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把轩辕部吞并掉。”
“看样子,你们全族人都来了是吗?”
“是的,我们翻山越岭走了整整一个寒暑,这一次就要留在这里,不走了。”
云川抓抓头发道:“这里很冷。”
“总比整天泡在水里强,总比每天跟毒虫,猛兽,龙作战要强。”
云川又问道:“现在我知道你们不怀好意,你来做什么呢?”
女子道:“我已经嫁给了你,你的部族就有我的一半。”
云川愣了一下,说实话,轩辕已经很无耻了,可是跟这个女人比起来差的还远。
轩辕娶了嫘这个伏地魔,难道说自己也要被成为一个武大郎一般的角色?
女子见云川面色不善,又道:“你杀了我也罢,娶了我也罢,总之,你的部族有西陵族的一半,你怎么想不重要,我怎么想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西陵族的长老们怎么想。”
“狼是你们带来的?”
“是的,不过,这些狼都是大长老养的,很听他的话,自从来到你们这边之后,狼就更多了。
云川,你跑吧,上一次的狼群没有攻破你的寨子,下一次一定会的,大长老养了很多狼,一部分在外边觅食,一部分在帮助我们族人狩猎,攻击你们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狼群。”
云川皱眉道:“狼上一次为什么会吃你们?”
“因为狼来到了你们这里,居然找不到食物,太饿了,就找犀要食物,犀杀了一个族人喂狼,狼没有吃饱,不肯听犀的话继续前行,犀就殴打了狼王,然后狼王就开始攻击我们。”
云川想了一下道:“你们的长老除过会养狼,还会不会养别的,比如蛇?”
女子摇头道:“蛇不好养,龙也不好养,为了豢养狼,大长老连自己的一只胳膊都喂狼了。”
云川终于松了一口气,只要这位神奇的大长老不会饲养蛇,那就不算大事情,自己的城堡可以挡得住狼,挡得住猛虎野兽,唯独对于蛇这种东西没有任何办法。
自从听说这位大长老会养狼,云川脑袋里总会出现白衣如雪的淫贼欧阳克吹着笛子驱赶着无数条蛇在大路上行走的场面。
“好吧,我不要你,你走吧!”云川随意的挥挥手,准备让这个会说老实话的女人离开,放她一条生路。
可是,这个女人却从袖子里摸出一根簪子递给云川道:“是我姐姐要我有什么说什么的,她说你看到这个簪子,会收留我,让我活下去。”
第十五章自寻死路啊——
第十五章自寻死路啊——
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做姼。
她其实不是西陵族族长脍余的女儿,嫘其实也不是脍余的女儿,她们都是从西陵族女子中挑选出来的美人。
听姼说,西陵族中的美人儿都是从小培养的,她们在族中一般不怎么干活,只学如何养蚕,缫丝,织绸就能获得充足的食物。
像她跟嫘这样的女人长大之后,就会被族长跟长老们送给各个部族的首领,同时,带去的还有蚕种跟很好的织绸手艺。
很多部族都希望拥有桑蚕这样的好东西,加上,每一个会这种手艺的女子都是美女,所以,一旦去了新的部族,就会成为部族中很重要的角色。
等这些女子在某一个部落里待了一阵子之后,就会给西陵族传去消息,然后,西陵族的大队人马就会压过来,吞并这个部落,继而再一次壮大西陵族。
因为有这些女人的存在,原来的部落对西陵族的抵抗就要小很多,融入起来,也没有太大的难度,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能与西陵族融为一体。
云川听姼这样说,忍不住笑了,西陵族人还真是弄清楚了一个道理之后,就把这个道理当成了办所有事情的手段。
他们最早使用这种方法的时候应该是在驯狼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总结出来了将一头驯化的母狼放进狼群中,继而捕捉整个狼群幼崽,然后,原本暴躁,凶残的狼群幼崽就会跟着这头唯一幸存的母狼一样,学会向人类低头,接受人类的驱使。
不过,云川不得不说,人家的这种吞并部族的方式真的很科学。
这一次,也不知道是西陵族的运气好呢,还是坏,如果轩辕本部没有离开,他们这样的做法只会是一种自投罗网的行为,不说有没有成功吞并轩辕部的可能,恐怕连自己都要填进去。
现在,轩辕带着大部分人走了,嫘城只有不到三千个人,这样大小的部族看样子很适合西陵族吞并,所以,他们得手了。
云川看着姼道:“你们知道轩辕部有多少人吗?”
姼回看着云川道:“已经没有轩辕部了,他们已经并入了西陵族,你们云川部也是一样的下场,等大长老到来之后,你们也会被吞并的。
云川,你是一个不错的人,如果不想你的部族被吞并,就快些走,走的远远地。”
云川笑道:“轩辕部还在,轩辕带走的人足够装满二十个嫘城。”
姼听到云川说的话脸色立刻就变了,转身就想跑回去,却被云川拦腰抱住,他一边阻止姼的努力挣扎,一边笑道:“嫘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女人,轩辕是那么危险的一个家伙,我整天跟他当邻居都当的心惊胆战。
好不容易才等到轩辕离开了,你们居然自投罗网……不对,这搞不好就是轩辕的计谋,人家就等着你们自动送上门来呢。
怪不得他会那么大方的把嫘城给了嫘,怪不得他会轻易地放弃了他经营了四年的大河上游地区。
现在明白了,人家这一次远行,就是学那些野兽避开这一场暴雪,顺便去南方食草兽聚集的地方进行一场大狩猎。
再可能就是在等你们……你们也是他狩猎的目标,哈哈哈……”
云川笑的非常开心,姼挣扎的更加剧烈,最后,云川制止不了这个大力气的女人,不得不让夸父接手。
看着被夸父拎在手里如同拎小羊一样的姼,云川又道:“你们西陵族就要完蛋了,你就好好地留在云川部给我养蚕,缫丝,织绸子……哈哈哈,原来嫘把你送来的目的在这里啊,不错,不错,我们族里的女子虽说也会,终究不如你们姐妹两……夸父别捏死她,她有大用处呢。”
姼落在夸父手中,就只能不断地挣扎,不断地喊叫,还不断地向云川吐口水。
不过,这一点用处都没有,云川最喜欢看到野人们自作聪明的模样了,尤其是姼这种把维护本族利益当使命一样对待的人了。
就刚才那一番话,云川就该把她丢粪坑里淹死,什么叫让云川部赶快跑,跑?跑出坚城好让她们的大长老驱赶着狼群围剿?
现在好了,这个冬天云川终于觉得有些意思了。
轩辕根本就已经有了应付冬天的粮食不足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继续扩张,示敌以弱,让西陵族先钻进来,然后他好关门打狗。
云川对西陵族的野人没有什么想法,他就是想要那个少了一根胳膊的大长老,他准备捉住大长老之后,把他驱赶狼群的手段学到手,再弄死他,这样的话,有了狼群的云川部,人数少的这个劣势,就会消失。
“呜呜……”云川仰头学狼叫非常的得意。
“呜……汪汪”小狼学云川叫了一声,立刻就变成了狗。
装备低劣的西陵族在外边,云川可以让绘这些人靠着大河边在这里修建卡子,既然凶残的轩辕在附近,云川就不愿意让自己的人当肉包子去喂轩辕了。
所以,他带着人立刻就回到了桃花岛,反正这时候野外很危险,云川就下令关闭了城门,云川部所有人都躲起来,尽量在大河北岸活动,不去大河南岸找死。
精卫见云川带回来了一个绑的结结实实的女人,支撑着起来就要给云川腾地方好让他心无旁骛的临幸这个女人。
结果,云川把这个女人丢给仆妇们之后就回到了房间,见精卫站在窗口神情忧郁,就笑道:“事情变得很有趣了。”
“那个女人有趣在哪里?我也可以变得有趣。”精卫苍白的小脸被她努力挤出一丝笑意,比哭还要难看。
云川上前捏捏精卫的小脸道:“是轩辕变得有趣起来了,不是那个女人变得有趣。
那个女人在养蚕,缫丝,织绸一道上很厉害,你要把她管起来,让她努力给我们养蚕,弄绸子。”
精卫的小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真正的笑意,趴在云川怀里道:“那个女人年纪不小了,可以嫁人了,您总说咱们本族的孩子太少。”
云川笑道:“当然可以,你准备把她嫁给谁?事先说好,这个女人不能嫁给部族中的统领,不论是槐,还是绘都不成。
同时呢,对那个狼巫也要好好地管理,你要让她乖乖地听话,不要胡乱出头,说不定在很短的时间里,她有大用处。”
精卫听云川把那个女人交到了她手里,一双大眼睛立刻就变得亮晶晶的,顾不得衣衫单薄就要往外跑,被云川捉回来穿好衣衫之后,这才从墙上取下一根鞭子,甩的啪啪作响的去了。
桃花岛的寒冷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云川计算过,红宫墙角的草芽出来的比去年晚了十天左右。
植物对天气是最敏感的,尤其是这些无人理睬的小草,它们更是对节气有着更加清晰地认知。
小草出来了,那么,再过三十天,桃花就会盛开。
而桃花盛开的时候,就到了部族种麦子,糜子,谷子,高粱的时间了,等这些北方粮食种植完毕,云川部孕育的稻苗,也就到了下大田的时候了。
既然青草已经发芽,就说明春天到来了,如果,再过十天,天空中出现大雁北飞的场景,就说明,春天真的到来了。
大河南岸又出现了狼的踪影。
云川对此不理不睬。
南岸不多的一些田地,完全可以等轩辕处理掉西陵族再耕种也不晚。
绘早就把插在外城城墙上的竹刺给去除了,这东西除过可以让狼借力翻上城墙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相反的,他在城墙下边挖掘了很多陷阱,是那种翻板陷阱,只要狼踩上去就会掉坑里,翻板又会恢复,坑挖的很深,里面插满了竹钉,多少狼来了都不够填坑的。
如此,事情就变得很有趣了,每天天亮的时候,绘都会带着人去查看翻板,总能从里面弄出来几只或者十几只受伤,或者死掉的狼。
驱狼人已经不再隐藏了,他们就站在流浪野人曾经居住过的山坡上窥视桃花岛。
只要选对了防御措施,坚城高墙依旧是抵御野兽最好的手段。
云川选择不外出,他在等待轩辕的反应,轩辕这人喜欢干那种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云川很担心人家把自己也算计在里面,所以,一定要谨慎,
西陵族能使用的手段似乎除过野兽之外,就很少了,他们好像并不怎么善于战斗。
相比于战斗,他们似乎更加喜欢调教野兽啦,虫子一类的东西,就像蚕跟狼。
当云川跟阿布商量大事的时候,那只乌鸦总是瞪着一双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们,真的很像间谍。
每到这个时候,云川就会一脚把乌鸦踢出去,之所以还留着这只来路不明的乌鸦不煮掉,是因为云川根本就不相信这个世上有如此神奇的人,可以把一只乌鸦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调教的如此有灵性,而这个人,云川很想见见。
很明显,桃花岛周围已经成了野人世界里的四战之地,谁都想要这片土地,所有的英雄好汉都想通过征服这片土地,继而征服更大的世界。
云川觉得自己当一枚钉子也是不错的选择,毕竟,占据了这里,就等于占据了世界的中心。
第十六章大不同啊大不同
第十六章大不同啊大不同
轩辕出现在大河北岸。
背着手站在河湾地的外边俯视着忙碌种地的云川部族人,就像在看自己的领地族人一般。
“你老婆把你卖了。”云川站在碉楼上笑嘻嘻的对轩辕道。
轩辕摆摆手道:“这不怪嫘,是我用她的名义给西陵族去了消息。”
“这么说,你早就在图谋西陵族?”
“不是我图谋他,是他们喜欢被我图谋!如果人人都跟你一样,对我的领地没有任何野心,也就不会有这些图谋,贪心才是他们最大的弱点。”
轩辕背着手迎风而立,再加上他说的话,显得格外的厉害。
“人家有好多狼!”
“我看到了,也知道了。”
“你一直没有离开过?”云川大吃一惊。
轩辕叹口气道:“你修城是对的,隶对我说过,今年的天气会很冷,我没想到会冷到这个地步,天上下的白色的水被我命名为“雪”你有意见吗?”
云川摇摇头道:“没意见,我把你们常说的天水命名为“雨”你有意见吗?”
轩辕皱着眉头道:“谁告诉你的?仓颉?天上的落水,我本身就命名为“雨”,那么,你再告诉我,清晨草叶上的水你起名字了吗?”
云川撇撇嘴道:“当然,我起名为“露”还有,深秋时节落在地上的白色水,我命名为“霜”,那些漂浮在地面上的水汽被我命名为“雾”,我喜欢天上的白色东西,就拿我的姓氏命名为“云”你有意见吗?”
轩辕怒道:“这么说,仓颉把什么事情都跟你说了是吧?”
云川道:“仓颉很爱我,不喜欢你。”
轩辕点点头道:“很好,回去就杀了仓颉,对了,这一次你能帮我堵截一下西陵族人吗?事成之后,我分你一千奴隶。”
云川道:“当然可以,西陵族人攻伐过我,不过,我不要一千奴隶,我想要西陵族的大长老,人太多了,我养不活。”
“你要在这里养狼?”轩辕的声调不由自主的拔高了。
“为什么不呢?我讨厌野兽,人族聚居区也本该有别的野兽存在,你走了,我族里的人就被野兽叼走了两个,再这么下去,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我想着养一点狼,帮着把野兽撵走,我们也能过上好日子不是吗?”
轩辕听了云川的话摇摇头道:“养狼不是正道,狼性狡诈,狠毒,有食物的时候听话,没食物的时候就吃人,西陵族人拿人喂狼的事情你听过吗?
看在你没有图谋嫘跟苍林的份上,劝你一句,养狼必遭反噬,也会让担心你拿他们喂狼的族人们离心,你的部族就休想做大。”
云川大笑道:“你一定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我没有听过?”
“飞鸟尽良弓藏,狐兔死野狼烹!”
轩辕想了好长时间终于领悟了其中的道理,然后对云川道:“好,我现在正好需要人开荒,既然你只要那个断臂的大长老,可以给你,不过,养狼之术我也要。”
“你不是不养狼吗?”云川诧异的道。
“我不养狼,可是,我必须知道怎么养狼。”
云川点头道:“那就说好了,我会重修河湾口的木头城寨,帮你挡住那些西陵族人,战斗不是我的事情。”
轩辕吞咽一口口水看着云川道:“你把你的族人保护的太好了,常羊山之战你虽然避免了伤亡,可是呢,你族人自保能力却在变弱。
我看了狼群袭击你城寨的那一幕,你的外城明明可以一战,却被你毫无原则的给抛弃了,然后依靠你桃花岛更高的城墙与水道帮你退敌。
如果是我指挥的话我就不会,我一定会让武士们守在城墙上与狼群作战,并且在内城布置第二道,第三道防线继续与狼作战。
你只有把狼杀的害怕了,杀的见了你就跑,才算是获得了胜利。
才算是给了族人真正的保护。
如果狼真的进入了你的桃花岛,我不觉得你们能够依靠人力来战胜那些入侵的狼。
云川,有时候,战斗死亡并非纯粹的消耗,而是可以让你的部族变得更加强大的根源。”
莫名其妙的被轩辕呵斥一顿,云川有些尴尬,立刻道:“你还杀不杀仓颉了?”
轩辕冷笑一声道:“你说呢?你还是好好地想想怎么挡住西陵族的逃人比较好。”
轩辕说完话就走,没有跟云川订立什么契约一类的东西。
云川回头看着槐道:“如果那一天让你跟狼血战,你会怎么办?”
槐摸摸自己的脑袋道:“总觉得不值得,人命换狼命,我们吃亏。”
云川叹口气对阿布道:“你看,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只能修建高墙的原因,有了高墙确实可以很好的保护我们,可是,我们却没了野人的悍勇。
野人之所以能活到现在,是他们用牙齿,用手,用脚,用头,用木棒,用石头,用命硬拼出来的。
我们现在已经给生命标注了价格,觉得自己的生命比较重要,然后,就不肯拼命了。”
阿布犹豫一下道:“难道说我们现在要开始学野人了?”
云川摇摇头道:“凭什么啊,我们好不容易知道自己高人一等了,为什么一定要走回头路呢?
赶快干活吧,只有把我们的底线划得高高地,我们才能真的过上人该过的日子。”
“今年,我们一定要种上一万亩稻子!”
“今年,一定要打一百把铁刀,一百个铁犁铧,一百把镰刀。”
“今年,一定要给武士们配上青铜盾!”
“今年,一定要把族长说的青铜弩造出来!”
阿布被云川的话刺激之后,立刻咬牙切齿的赌咒发誓,一定要完成族长在冬日里设定的计划。
有了足够的粮食,就没人能包围桃花岛,有了足够的铁器,云川部的农业耕作效率就能大幅度提高,有了足够多的青铜武器,云川部的战斗力就能再提高一个等级。
尤其是族长设计的青铜弩,阿布拼了命,也一定要弄出来,有了这个东西,就算不跟敌人肉搏,也能取胜。
接连三天,云川都看到大队,大队的轩辕部族人从河北地走过,这些人走的时候,大车上装满了东西,回来的时候,大车上装的东西好像更多了。
看样子,轩辕的南北迁徙计划很顺利,他的族人躲开了大雪,还在运动中收获了不少的东西。
云川可以想得到,以后,轩辕部的迁徙会成为一个常态,冬天降临之前,他们会离开大河上游去下游相对温暖的地方过冬,一旦冬天结束,他们又会回到大河上游这片肥沃的土地上耕种。
在迁徙的过程中,他们甚至能够在事实上完成对迁徙路径上的土地的占领。
生生的把一个困局,走出来了一条光明正大且辉煌的生路。
这样的轩辕一族会变得更加可怕。
不过,还轮不到云川恐惧,真正应该感到恐惧的是神农氏,是蚩尤部,是刑天他们这些人。
自信的云川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把桃花岛打造成一个谁也吞不下,吃不掉的大刺猬。
诚如轩辕所说,他已经看透了云川是一个做大事惜身,见小利忘命的家伙,他看死云川部不可能发展成一个庞大的部族,因为他的族人们都怕死,其中以云川最甚。
这种场面是云川希望轩辕看到的。
对于轩辕来说,一个部族想要发展起来,必须要经历时日漫长的积累,这个积累甚至是几代人用命来换的。
等部族人数,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有大的爆发,对于这一点,轩辕坚信不移。
对于云川部来说可不是这样的,随着部族里的各项设施逐渐完善,有了牛耕田,有了铁犁破土,有了正确的种植方法,有意识地选择种子,彻底脱离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后,云川部可以用一日千里的速度发展。
这种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轩辕对发展的认知。
仓颉来到了桃花岛。
这是一个没有多少武力值的人,这也是他可以踏上桃花岛的原因。
见仓颉没有被轩辕杀掉,云川有些失望,轩辕没有杀这个人,他也不好越俎代庖的干掉这个多嘴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雨雪霜露这些字的?
我当初在陨石平原可没有造出这些字。”
才见到云川,仓颉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云川认真的看着仓颉的眼睛道:“是你告诉我的。”
“我没有,不是我,这不可能,有本事你把这些字写下来!”仓颉愤怒的天灵盖都要被怒火掀开了。
云川很自然的提起一竹竿,歪歪扭扭的在地上写下了雨雪霜露四个繁体字。
仓颉看完之后不屑一顾的道:“就这?这些字看起来很好看,却完全对不上它们的本意!”
说着话,就费力的在地上画了两朵云彩的简笔模样,又从云彩上垂下一条,然后得意的指着地上的雨字道:“这才是雨字,水从天上来为雨!”
云川淡淡的举手发誓道:“我对天发誓,教会我写这些字的人确实是你仓颉,如果我胡说八道,宁愿被五雷轰顶!”
仓颉呆滞的指着云川道:“你真的在发誓吗?”
云川点点头道:“如果你觉得刚才那个誓言不够恶毒,我可以发一个更加恶毒的誓言。”
仓颉趴在地上瞅着云川写的雨雪霜露,陷入了长久的思考。
第十七章部族升级准备!
第十七章部族升级准备!
仓颉是一个痴迷于文字的人。
所以,当他发现有新文字出现之后,就会全身心的投入进去,对外界的事情不理不睬。
而云川也知道,轩辕派仓颉来云川部的目的,那就是一边当人质,一边监督云川部堵截西陵族逃窜。
修建栅栏是很有必要的事情,一来是为了阻挡野兽,二来,云川现在觉得自己的部族总是那么的不安全,需要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用高墙围起来。
之所以要让仓颉陷入迷乱,就是为了不让他看到云川部恐怖的基建实力。
没有错,云川部最强大的并非是军事,而是远超这个时代所有野人部族强大的基建实力。
在刀斧锯子树木竹子齐全的情况下,云川部修建栅栏的速度是极为惊人的。
而且,就通力合作这件事也因为桃花岛无休无止的建设也熟练无比。
每个工匠都知晓自己该干什么,每个人都知道怎么做才能最省力,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学会运用了最初级的统筹法。
所以,工地上看起来很凌乱,可是呢,在凌乱中,却透着强烈的节奏感。
这一幕无论如何是不能让仓颉看到的,否则,以仓颉的大嘴巴性格,一定会告诉轩辕的,而轩辕这个人又是一个什么都想要的人,他是一个粪车过路都要用指头沾点,尝一下咸淡的人。
他也是一个收集狂。
只要对他的部族有用,人才,粮食,物资,工具,种子……任何东西都在他的收集之列。
并且为了收集这些东西,他无所不用其极……
等仓颉从文字的迷宫中走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根据那几个字,创造出来了雨字部,与三点水部首的众多的字。
云川送给了他一根毛笔跟一些纸张,仓颉试验过之后,顿时就疯了。他想用自己最珍贵的,据说可以与上苍沟通的老龟壳跟云川交换更多的毛笔与纸张。
“毛笔,纸张,墨汁非常的珍贵!”云川把玩着那枚已经被仓颉盘的油光发亮的小龟壳认真的对仓颉道。
“龟壳也很珍贵……”仓颉悲伤的看着那枚从不离身的龟壳,最后强忍着转过头去,看到眼前的笔墨纸张,眼神又变得温柔起来了。
一枚龟壳换了二十张纸,两根毛笔,一罐子墨汁在云川看来这是等价交换,可是,在仓颉眼中,他已经用身家性命来交换这些珍贵的东西了。
“以后呢,你就不用把字刻在龟壳,或者龙骨上,写字的速度快了,写的内容也会多。”
云川将身体靠在小狼的身上懒懒的道。
小狼看到毛笔之后,总想离开云川去嗅毛笔,它总是觉得那些毛笔头看起来很熟悉,似乎曾经在哪里见过。
“你回去告诉轩辕,如果想要毛笔,纸张,墨汁,可以拿东西来交换,我不会把这些东西藏起来的。”云川捋着狼尾巴笑眯眯的对仓颉道。
仓颉小心的把笔墨纸张放进自己的防水兽皮口袋里,缓缓地背在身上,然后才满怀希望的道:“能告诉我这些东西是怎么造出来的吗?”
云川叹口气道:“选择雷击之木在流水中浸泡一个寒暑,再浸泡在月华中经历一个月圆月缺的过程,再以千斤巨锤轰击之,可得墨,不过,十之**会失败,能否成墨汁,全在上苍。
至于纸张的制作……e=(′o`*)))唉,一言难尽。”
仓颉点点头道:“希望后世之人能够知晓我等今日为了这些文字,付出了何等的辛劳与曲折。”
云川郑重的点点头道:“他们会记住的,一定会,你的名字也将因为这些字进而为神。”
“神?神在天上,不在地上。”
“错,神在人间,你死了之后就成神了,会去一个更加神妙的地方,在那里,听说有大光明,有大智慧,有大自在,与大解脱。”
仓颉皱着眉头道:“你怎么知道的?”
云川抬手一巴掌抽在那只瞪着圆眼睛装傻的大乌鸦道:“快说,不说今晚就拿你下酒。”
大乌鸦一头栽倒在地上,呼扇着翅膀爬起来,就怪声怪气的道:“天上有神灵,我见过,我见过……”
云川嘴里说出来的话,仓颉连半个字都不信,可是,现在乌鸦说话了,仓颉的眼睛就瞪得跟乌鸦的眼睛一样圆。
于是,仓颉就开始了与乌鸦漫长的对话……乌鸦是话痨……它会说很多话,还会学很多人的口音,有时候是云川的,有时候是睚眦的,赤陵的,精卫的,阿布的……
它说话的内容有时候非常的深奥,比如云川跟阿布的对话,有时候又非常的无聊,比如睚眦跟赤陵的对话,有时候又非常的风骚,比如云川与精卫的房内话。
不过没关系,仓颉喜欢听。
在不知不觉中,云川部已经在河湾口修建了一堵竹木高墙,这道高墙从河湾口一直延伸到旧河道的悬崖边。
墙壁蜿蜒,如同一条巨龙游走于山峦沟壑之间。
被乌鸦折磨的精疲力竭的仓颉看到这堵墙壁之后感叹的道:“短短时日,非人力所为。”
云川笑道:“长久祭祀,神灵归心,总会有一些神奇之事发生,你这些天常常与乌鸦长谈,可有所得?”
仓颉摇摇头道:“太深奥了,待我回去整理之后,再慢慢领悟。”
云川道:“那只乌鸦曾经驮负太阳由东往西飞,只是因为怠慢了神责,被贬斥人间,不能飞,只能蹦跳一生。”
仓颉瞅着被云川悬挂在腰带上的小龟壳,长叹一声道:“人言为信,而人言最不可信。”
“这么说,你觉得我在骗你?”
“虽然不解你们如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修建出如此长的一堵墙,也不明白,为什么乌鸦会说话,更不了解你们族内为何会有笔墨纸张。
可是,当你一开口,我就知晓我看到的都是幻境。”
云川提着乌鸦的脖子放在仓颉的面前道:“再说几句话,免得人家认为你是幻境里才有的东西。”
乌鸦蹲在桌子上悲愤的道:“苍天煌煌,大地苍苍,边陲地灵,源远流长,天地垂佑,诸神慈悲,福泽深厚,人丁兴旺,草木葳蕤,福海汤汤……”
云川不等乌鸦把祷词念完,就捏着它的脖子将它丢出门外,然后对仓颉道:“你还认为你是在做梦?”
说完话,又带着仓颉离开桃花岛来到城墙跟前,用手敲击一下道:“这也是假的,是幻境吗?”
仓颉低头,把脸贴在墙上,并且割破了自己的手指,把血涂在墙上,最后看着手指上又有血慢慢渗出,有些悲凉的道:“你们到底还是通神了。”
云川笑眯眯的看着仓颉道:“回去告诉轩辕,我们不属于人间,我的目标在天,不在地,我不破坏他的事情,他也不要打我们的主意,否则,后果难料。”
仓颉沉默不语。
一道高墙堵住了很多东西,让南北交通彻底断绝。
不过,北飞的大雁是挡不住的,它们终究还是去了更北的地方。
能跑到高墙边上的西陵族人很多,大部分都是率先撤离的老弱妇孺,高墙阻断了它们的去路,一时间,高墙的另一边哭声震天。
云川部的武士就站在高墙的另一边,威慑性质的射出几根大竹箭之后,就对停留在高墙外边的西陵族人不理不睬。
于是,西陵族人不得不向西南涌过去。
没有多长时间,这些人又从西南涌回来,云川部这边又开始射箭,于是他们又涌到西南边去了,如同一群没头的苍蝇。
其实西南边的悬崖不是绝路,那里有些地方是可以慢慢爬下去的,如果西陵族人有绳子一类的东西,他们甚至能全员逃脱。
云川跟轩辕的约定是堵住河湾口,可没说连西南边也要堵住。
所以,现在看到的场景跟云川预料的不太一样。
被云川绑过来的姼已经哭的快要昏死过去了,想要帮助族人,可惜,云川就是不放开她。
“我真的不明白,你们好好地不在自己的地盘上好好生活,干嘛非要跑到这个老虎窝里来找是非。
现在看到了吧,你们以为的强大,在人家眼里屁都不是,这一次我算是放你们一次了。
你要是再敢哭嚎,我就下令放箭,把他们统统射死在这里。”
姼的眼泪顿时就停了,非常的神奇。
“这一次算是你拯救了你的部族,该还的恩情都已经还清楚了,以后,就老老实实的给我们养蚕,缫丝,织绸子,听说精卫给你找了一个不错的男人,你就好好生活,以后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这对你们的部族一点都不好。”
姼连连点头,模样可怜,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鹿,就是不知道会便宜族里的哪一个王八蛋。
说真的,西陵族这样的人,白给云川都不要,他们古老,野蛮,做事粗暴,行事没有章法,动辄就把全族的命运压上,这样的部族能活到现在,真的是一个奇迹。
最要命的是他们在做事之前,连稍微缜密一点的计划都不做,连敌人真正的实力都不清楚就莽撞的闯过来。
这种部族必定是要被更加优秀的部族给取代的,这是历史的大潮,云川不准备干涉。
第十八章怪物的世界里容不下傻子!
第十八章怪物的世界里容不下傻子!
云川其实是有些后悔来到桃花岛。
大地很大,可以选择的地方应该有好多,如同桃花岛一般好的地方也不是找不到,被母亲驱逐出部族之后,云川却好死不死的选中了桃花岛。
这很有一股子宿命的意味。
一场大洪水,让轩辕部北上,让蚩尤部南迁,让神农氏西进,最后绕着桃花岛聚居在一起。
几年下来,这片土地上战乱不休,阴谋不绝,人性沦丧,杀戮不止。
如今,虽然看似安定了,云川知道,轩辕部迟早会适应这片土地上的气候,会种出足够族人食用的粮食,最红将之定为天地的中心。
蚩尤部虽然离开了,可是心怀愤怒的蚩尤绝对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更不会含羞忍辱的留在西南,终有一天,他会带着更加强大的野人军团回到这片土地上。
神农氏也不会心甘情愿的让出霸主的位置,如今的临魁正在改良部族,积蓄力量,只要有了足够的力量,他们也会回归。
更不要说刑天与那些被云川拿去种桃花的巨人部落的余孽们,他们也把这片土地当成了必征之地。
而云川却在这里修建了一座硕大无朋的城池,他们富裕,美丽,且看起来很弱小……
早在人类没有学会爱一个人之前,他首选学会的是恨一个人。
从盘古开天的时候这股子恨意就弥漫在天地间,盘古因不满混沌中那无穷无尽的压抑,遂用那开天斧将天地劈开。
所以,仇恨才是很多文明延续下去的力量,而爱这种东西,只会消磨人的意志,让人满足于现状,沉迷于温情,最后在不知不觉中化为枯骨。
反正,云川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中,感受到的全是小小的爱,比如阿布对他的崇敬,精卫对他的爱慕,夸父对他的尊敬,睚眦,赤陵对他的仰慕。
大爱?
他一点都没有感受到,虽然轩辕总是说他所有作为的目的是为了让人类可以更好的活着。
可是,云川却只感受到了伤害。
蚩尤的兄弟们总是在死,在更换,刑天的部族总是在灭亡,在重生,至于临魁,那根本就是一头权力野兽。
轩辕的人在高墙那一边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狼的嚎叫声,惨叫声,人的大喊声,惨叫声,隔着一堵墙,云川听得真正切切。
坚固的木头城墙那边,总有爪子抓挠木头的声音传过来,很刺耳,不过一般都维持不了多长时间,紧接着,血就会从木墙的那一头渗过来,味道不太好闻。
云川回头看着仓颉道:“这样的事情你不记录下来吗?”
仓颉笑道:“当然会记录下来,这是我王的荣耀时刻。”
“他们把狼杀光了,现在在杀人,轩辕不是要扩大部族吗?把人都杀光了,他还怎么扩大部族?”
仓颉瞅着云川道:“这堵墙是你修建的,也是你的人堵住了这些人逃亡的道路,我很好奇,你一边在帮着我王杀人,一边却指责我王杀人,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说,你只要不亲自杀人,就不算杀人吗?
你来告诉我,这算什么道理?
还有,你一边痛恨这些人驱赶狼攻击的城池,一边又怜悯这些人,不得不说,你的身体里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善不过是小善,恶却是实实在在的极恶。
这与我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
云川讷讷的道:“我只是不喜欢死亡。”
仓颉大笑道:“捂上耳朵,你就听不见惨叫声,捂住眼睛,你就看不到人头滚滚,然后,你就可以对所有人说——你看啊,我云川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啊。”
云川一拳砸在仓颉的肚子上,仓颉痛的弯下腰,却还在继续大笑,还一边笑,一边指着云川道:“你才是最卑劣的人。”
云川瞅瞅夸父,于是,夸父就攥着砂锅大的拳头走了过来,仓颉见状,立刻站直身体一本正经的对云川道:“你真的是一个好人。”
听仓颉这么说,云川立刻对阿布道:“把仓颉刚才说的话记下来,就说,云川部见轩辕部虐杀西陵族,不忍见其惨状,人人掩耳遮目,不忍看之,仓颉曰:云川部多良善之人。”
阿布立刻找了一个巨人让他趴在地上,用他宽阔的后背当桌案,提笔在一个本子上认真的记录起来。
仓颉目瞪口呆的指着阿布手里的本子道:“那是什么?”
云川笑道:“那是《云川部本纪》,上面记录了我们听说过,见过的任何事情,这样的本纪会一代代的流传下去,供后人知晓我云川部是如何在海雨天风中延续下去的。”
“你的本纪中也记录了我王轩辕?”
“当然,关于他的记录有很多,其中,常羊山之战中的轩辕真是英明神武,尤其是背叛蚩尤那一段,真是精彩绝伦。”
仓颉长吸了一口气道:“我们也会记录的。”
云川笑眯眯的道:“一般情况下,你说一个人好,没人信的,你说一个人的恶,信的人会很多。”
说完话,云川发现自己的心没有刚才那么难过了,难道说仓颉对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自己真的是一个有小善,却身具大恶的人?
就像那个号称见不得穷人悲苦的富翁,为了不让自己见到穷人的惨状流泪,就把穷人都撵走一般伪善?
不管是不是,当云川回到桃花岛,心里面的不快就一点都没有了,尤其是看到一群牛犊子一般壮硕的小孩子在岛上奔跑呼号着捕捉小鸡,心情就更好了。
三天后,云川再一次在隔着碉楼见到了轩辕。
此时的轩辕显得更加意气风发,看样子,吞并了西陵族之后,他的心情变得很好。
他还是那么喜欢背着手迎着风站立。
因为春天终于到了,春风吹拂着轩辕宽大的麻衣,颇有些谪仙人的模样。
一个断臂且狼狈的野人被送到了碉楼里,随即,仓颉就离开碉楼回到了轩辕的身边。
“驯狼之术没有我想的那么神奇,你以后要是想驱狼来对付我,你会死的非常凄惨。”
云川笑道:“我从来都没想过驱狼去对付谁,我只是想多养一些狗而已。”
“狗是什么东西?”
“一种比狼温顺,比狼忠诚,比狼更加喜欢亲近人类的一种狼,人要是有了狗作伴,就会安稳的多。”
“养好了送我一些。”
云川嘿嘿笑道:“可以,可以,我会挑选最忠诚,最凶暴的狗送给你。”
轩辕看着云川那张阴险的脸,稍微想了一下道:“我不要了,你会利用狗来杀我。
我今年会种更多的稻子与粮食,你也会种更多的稻子与粮食,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达成一个约定,我们可以作战,但是,不能伤害庄稼!”
云川苦笑道:“我觉得我们连战斗都不该有。”
轩辕大笑道:“这也是我所想的。”
目送轩辕离开,云川吐口气对阿布道:“看来,今年可以安稳一年了,好好地利用这一年,我真的已经厌烦了无休止的杀戮与流血。
一个个明明活得跟叫花子一样,偏偏为一些不知所谓的东西争来争去的,毫无意义。”
阿布连忙道:“族长,轩辕不可信。”
云川道:“他当然不可信,我说我们要好好的种庄稼,可没有说打开我们的大门任由任何人来往。
庄稼这个东西就长在野外,谁都没法子保护的住的,只要我们的粮食比轩辕部早收割一阵,那么,轩辕就不会打我们,明白这个道理吗?”
阿布连连点头。
云川说的大方,在心里却长长的叹了口气,事情那里有嘴上说的那么简单。
西陵族的独臂长老明显已经被轩辕部的人打过一次,模样已经非常的凄惨了,不过,轩辕还是很讲究的,没有把这个长老的牙齿,舌头拔掉,以至于云川还能从他口中知晓什么是驯狼之术。
果真如云川预料的那样,大长老驯狼的关键就是先弄到一只小母狼,从小饲养,然后把它放归狼群,等这只母狗产子之后,就乘机带着族人剿灭这支狼群。
将成年狼全部杀掉,只留下那只虽然回归狼群,却还是习惯依靠人的母狗带着所有的狼崽子跟着人一起生活。
以后,那些小狼崽子都听母狗的话,在通过食物分配来帮助母狗成为狼王。
然后,就这样一代一代的驯养野狼,使得野狼成了半狼半狗的一个种群,最后,把这个种群扩大形成一个大规模的狼群。
得到驯狼之术之后,云川就捏着大乌鸦的脖子来到大长老面前,恶狠狠地问道:“你见过它吧?”
大长老连连摇头。
云川幽幽的道:“从大乌鸦被送来的第一刻起,你的眼神就在躲避,而大乌鸦看到你显得有些高兴,这些神情骗不了的,你就说吧,说完了,我就让你死。”
神情疲惫的大长老低声道:“你们都是魔鬼,我西陵族闯入魔窟了吗?”
云川摇摇头道:“你如果早大半年来这里,你会见到更多的魔鬼,所以,你说的一点都没错,你进入了魔鬼的国度。
说吧,这只大乌鸦的主人到底是谁?”
大长老的目光已经开始散乱,不是谁都可以跟刑天一样把灭族当家常便饭,西陵族的灭亡,让他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蠕动着干枯的嘴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