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宝世界
三千世界,无数位面,有一位面存有浩瀚星空,无尽大陆,大陆上有一法宝界。
宝界有法宝无数,从低品、中品到高品,甚至还有传说中天品法宝,真是应有尽有。
法宝世界的人几乎都会一些基本的炼宝术,人人都可以炼一些简单的法宝,但能不能最终炼制成功,还有很多的条件。
总之,在这里,人人都以会炼宝为荣,人人又都以炼得好宝贝为耀。
法宝世界,上至千来岁老人,下到刚出生的婴儿,他们至少都有一件以上法宝!没办法,这是在宝界做人必须的配备。
婴儿在他呱呱坠地之时,就早有等候一旁的亲人在第一时间拿着准备好的法宝挂在了出生婴儿的身上,作为和他见面的礼物。
千岁老人一般多会拥有几十,几百、上千甚至更多的法宝。当然了,这也要和他所拥有的财富、身份、地位相适应起来。
一般地,身份、地位越高,他所拥有的财富也就会越多,财富越多,他能买到的法宝就会越多。
法宝的质量也就会越好,作用和效果绝对远远超同类成品。
这一点说白了也不稀奇,虽然在宝界人人最少都会推广的那几种炼宝方法,理论上人人都可以炼宝贝。
但炼宝是一项技术活,控制力是关键,除此之外还有手法,阵法,炼制火候,一样不到位,都炼不成法宝。
就算侥幸炼成了,最多也是个次品,效果会大大的减弱,这就需要有强大的神魂力量的支撑。
再加上大量的消耗材料不断的炼制,最终才
会水到渠成的。
所以谁拥有财富越多,他炼制的法宝就会越多。在炼好神魂的同时,请个好老师,在正确的方法下,多多炼手。
第一次不成功不要紧,就再来,再接再励,最多不过是耗费一些材料,有钱咱就耗得起,没有财富支撑的就甭提了,该上哪上哪去吧。
拥有财富的人,就算他自己不会,不想,不去炼,他还可以去买,一步就到位了,多省心省力啊,还避免了承担炼废的额外开支。
这多好,在法宝界也是遵循着有钱人就是牛叉的定律。
在宝界,法宝的作用无处不在。大到江山社稷,国家间争斗,小到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都离不开它。
比方说,如果你出门的时候不带上几件趁手的法宝,你都不好意思出门。
不为啥,当你出门时,如果不愿步行,你怎么办?要是你身上有法宝就可以解决问题。
可以随手开启一件飞行法宝,你可以骑着宝马飞上天,在云中慢步出。
如果觉得一个人行路无聊,哪就干脆撒出一把豆兵吧,立马,身了周围就会出现一圈兵士。
一众豆兵众星拱月围着你,陪你说话,对你前呼后拥,你还觉得闷,你一定会心情大爽的。
行到半路,你渴了,饿了,甚至还有些想如厕的,这可咋办,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上那去找寻呢?
这时你如果身上带有这么一个住宅类的法宝的时候,那就会轻松搞定一切的!否则的话,后果无法想像,总之,你懂的!
路上,再假如你遇见
一个熟人,和他交谈的时候,你肯定会不自觉地就谈及到法宝的内容。
如果这个时恰好你身上又带着这么一件好的宝贝,你当场就可以拿出来显摆显摆,熟人都会对你高看一眼,哪就别提多有拉风了。
虽然,宝界各国都建有各自的货币制度,发行各种货币,但各国的货币大多只能在本国使用,法宝却不受此限制。
法宝在整个宝界相当于法币一样,在各国通行。宝界任何地方,出门如果忘了带钱币,你可以拿出一件相应法宝来抵债,绝对是大受欢迎的。
不论你是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只要是你家里面能够拿出几件好的法宝来撑场面的话,那绝对是在宝界地面上倍有面子的一件事。
所有的这一切、一切就构成法宝的世界。
第二章
法宝界内国家纵横交错,其西部李国宜庆府怀石县城西街北巷有一天明杂货铺,专卖日用法宝。
店内就两人,一店主、一伙计,店主名叫剑天明,方面大耳,身材魁梧,为人正直。
伙计名剑生,模样俊俏,身材瘦长,是一孤儿,十年前昏到在街角垃圾堆旁,被清倒垃圾的剑天明捡回。
醒来之后,失去之前的记忆,不知其从何而来,家住何处,更不知其父母姓甚名谁,做何营生,总之是一问三不知。
随身除了衣物外,仅剩腰间别着的一把破剑,剑身是还布满了裂纹,仿佛下一秒就要支离破碎。
剑天明试着想了解剑生之前的情况,在问过剑生几十遍,毫无结果之后,便不在多问。
见其无处可去,就收留在店内做个伙计,天明见其身有一剑,而自己也姓剑,故让其随自己姓剑,取名剑生。
其一寓意为用剑的后生,这其二吗,天明至今未娶,亦无子嗣,便将他看成是自己的晚辈,姓氏当中含为剑姓之人所生的用意。
剑生来了之后,很是勤快,每天一早就开始将店内忙活起来,他将每一件法宝物件都用心的一一擦拭干净,并将它们分门别类。
整齐的摆放在展柜内。对于店内的法宝,他已全知全晓,像最上层摆放的是住宅类型的法宝。
简单施法之后就会变成几百平米,上千平米的大房子。在这一排的中间摆放的是它们当中最大的一件
要是施法之后怕不有近万平米,而且它的内部还建有一个近千平米的水池,水池内没有放养活物,是专门用来游泳的。
就是这样展开之后非常宽广的法宝,收起来也就仅有火柴盒一般的大小,不用的时候带在身上也非常方便,想想这些不由有些小小的震撼。
住宅类法宝一般都功能都挺强大的,随身携带上一个,基本上就相当于身上带着一个可移动的家,里面的设施一应俱全。
有厨房,厨房里有锅碗瓢盆家伙什,还有堂厅、睡房,甚至连厕所都有。法宝一经打开,厕所对应管道会自动向地下钻伸。
要不了一会,就会钻出一个化粪池,人们使用过之后它还自带清洁的功能,真的是非常方便,是外出旅行必备的宝器。
经过初时的震惊之后,如今和剑生对它们早已熟悉,学会了它们的一些用途,还将它们当成自已的朋友。
每天他都不会启用法宝自动清洁的功能,而是自己动手给它们作保洁,时刻保持了它们处在最佳的状态。
每当看到剑生如此的勤快,在一旁暗中观察的天明都会露出满意的笑容。
柜内中间一层摆放的是各种豆兵,蚕豆大小,呈各种人物造型,开启之后,有大有小,可以干一些搬运杂物的重体力活。
据说还有种豆兵,可以用于值勤、打仗,这一类的法宝通常具备了一些人类的思维,还可以处理一些公务。
不过这像这样的法宝,一船地只会存在于官衙和军队当中,寻常地方是难得一见的,只是偶尔会道听途说一些罢了。
最下层则是放置了一些杂项类法宝,有牙签大小呈现锤子形状的,主人在施法前一般都会趴在床上。
施法之后,小锤子就会从牙签状直接变成真正的锤子大小,锤子会自动飞到主人的肩膀和背部轻轻敲打着,真的很是舒服。
主人非常地过瘾,一般都会睡上一觉,随它慢慢地不停地锤着。醒来之后,只用说上一个字:住,锤子就会立马缩成牙签状,飞回原地。
还有一种指甲盖大小的扇子形小宝贝,它的主人施法过后,立马它就会变成一把大扇子,自动围绕主人上下翻飞,带给主人一片清凉的感觉。
这样的法宝太多,不胜枚举。唯有一种法宝不可公开买卖,哪就是涉及攻击型,具备杀伤力的法宝禁止在一切店内买卖。
所以,多宝店内仅卖些日常用品类型法宝,不曾见到刀剑斧叉类的法宝,这类的法宝都是由宝界各国严加管控的。
第三章处处有江湖
虽然宝界各国严禁兵器类法宝进入流通,但是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明里不行,私下兵器法宝买卖还是屡尽不止。
为何不能彻底禁止?此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江湖,人人都想拥有至少一件兵器法宝。
它的作用实在太大,就算不去用于与人争斗,光是用于自己防身也是好的。
一方面,有买就有卖,买卖双方想要成功交易,一次两次可能存在侥幸得以逃脱,时间一长不可能不被抓。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买家常常换,卖家不可换。所以一般卖家事先都会上下打点,为官者自己往往也会挑上几件以备不时之需。
懂事的卖家会不会收取钱资,哪就不言而寓了,打点都已打点过了,大不了再搭上几件,为了以后生意长长久久不出问题,这点血该放。
总之,你懂的。于是事中常常常会出现风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事后更是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最后不了了之,大不了,换个地,挪个窝,重新打点一翻,照样干起老本行。
地下交易,本来干得就是违法的事,见不得光,幸好得来的法宝个头本来就不大,得到之后便于贴身收藏,人人都会小心保护金贵的要命。
绝对不会随处显摆,否则就是知法犯法,出头鸟易折,闷声发大财才是硬道理,当然到处显摆的也只限生活用品类的法宝。
比的是用品的豪华,奢侈,生活辅助功能的高大上。五年来,剑生一直佩带哪把破剑,没事的时候,他总拿出来揣摩揣摩。
剑虽然已残破不堪,可轮廓依就,剑雕刻成龙型,金光闪闪,栩栩如生,柄把为龙身,龙身的鳞片排列有序,依稀可见,柄头为张大的龙嘴。
显得狰拧,像是要咬人,剑身就是龙的大舌头,大舌头从龙嘴里伸出,想要将猎物从外边一把卷住拖进狰拧的嘴里狠狠的撕咬。
龙身相对真龙很短,刚好一手抓握,龙尾就像扫把一样,呈扇形向外滋开。闲来无事,剑生又一次拿起了破剑,细细抚摸着。
多年来,他试着各种手段想将它修复,但都是效果不佳,也曾无数次使用各种法宝的操控术进行操控,虽然每次都很期盼。
但结果始终如一,都是毫无反应,它个头这么大,也不符合一般法宝的特征,看来它真的不是法宝,而只是一般的装饰剑。
在宝界,人人都是皮糙肉厚,除了法宝兵器可以造成伤亡以外,普通生铁打造的兵器只能作为装饰用,国家对此不加管控。
剑生每天别在腰间,随身携带自然不受外来干涉。
第四章 享福的伯伯
宝界本身人人皮肉坚硬,刀砍不破。剑天明为人豪爽,长得更是五大三粗,粗手大脚,不擅于家务。
剑生来之前,每天饮食他都过糊,幸尔宝界有各种豆兵,只要稍加操控,他们就可以自如应付各种家务活。
但豆兵做出来的饭熟是熟了,却是有点烂糊烂糊,口味不佳,只能将就凑合着吃。
偶尔的想打个牙祭,吃点好的,他常常会走到四平街上有名的华清酒店,点上一桌美味佳肴,再来一壶上好天泉美酒。
坐下来细嚼慢咽,真是享受啊!别看天明是粗人,吃饭时可细腻了,用他的话来说,享受的就是细品美味的过程。
自打剑生来了以后,天明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他的褂子裤子脏了就堆床底下,从来不及时清洗。
隔段时间积累一定量了,就是床下堆满了,他才懒不懒的指挥豆兵清理下,这叫量变到一定程度才会产生质变。
剑生人勤快、肯干,并且最关键的是他烧的一手好菜,像什么佛跳墙、豆腐钻泥鳅、龙虎汤、八宝葫芦鸭等等他都是一学就会。
做的还别俱风味,绝对赶超华清酒店的大厨。这下,天明就有福享啰,天天过得是神仙日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当然以前也可以做到这些,区别就在于,以前还要施法指挥豆兵,手势,精神控制、法力一样都不能少,哪也是消耗啊,属于自己间接干了活。
而且洗的衣服绝对没有现在由剑生手搓洗的干净,烧的饭哪更是没得比,剑生烧的饭哪是天上的金弹子,糖衣炮弹早就已把天明砸昏。
天明以前烧的饭哪就是地下的烂泥巴,放在嘴里嚼着沙嘎嘎,难吃你还得咽下去,毕竟自己就这水平,再做还一样。
再怎么说也是自己智慧加体力的结晶,不吃就是浪费,除非去清池。
每天天不亮,剑生就起床整理家务,洗洗涮涮,准备好早饭,每天的花样还不一样,今天是面食,明天来炒饭,后天蒸包子。
这天一早,剑生熬了一锅稀饭,摊了四张鸡蛋煎饼,再炒了几碟时鲜小炒放在饭桌上,摆好碗筷。
剑生便走到天明的跟前说道:“伯伯,早饭做好了,可以开饭了。”
“这么快就做好了,真是辛苦你了,好孩子!”天明边说边用慈祥的目光看着剑生。
仿佛是在看着自己的孩子,“伯伯,您可别这么说,我的命都是您捡回来的,做这点事算什么。”
迎着伯伯的目光,剑生居然还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好。
“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天明心里暗赞道,当初自己做的太对了,太值了,真是捡了个宝!
天明觉得心里暖洋洋,以前独自生活多年,孤零零的,不但心里觉得冰凉凉的,就是看空气也似乎带着一丝冷气,如今就像打了翻身仗的农奴。
每天都有剑生对自己嘘寒问暖,贴心贴己的,真是比亲儿子还亲,在心里,天明早已将剑生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待。
一开始,见剑生对自己这般的好,天明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自己都是大人了,还啥家务不会干。
不但不能照顾小辈,反倒让孩子来照顾自己,自觉有些惭愧,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哪丝惭愧早就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剩下的就只有亲情了,剑生的一声伯伯叫的随心亲切,天明应的也是心口如一,理所应当。
第五章炼宝学徒
伯侄坐了下来开始大扫荡,天明吃得并不多,就着点小菜吃了一张煎饼、一碗稀饭,吃完以后他没有像平时一样直接走开。
而是一反常态留了下来,坐在一旁看着剑生吃饭,剑生被看得有些尴尬,平时伯伯吃完就会离开。
今天,他面前摆得剩余的量实在是太大,四张煎饼一锅稀饭几碟小炒,除了天明吃得很少一部分,其余的全部都摆在这。
现在见伯伯坐在一旁没走,用满是慈祥的目光注视自己,肯定是有什么事要和自己说,自己得超常发挥了,赶紧加快完工。
想到这,剑生立马振作精神,全力将自己的一份以秋风扫落叶之势,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终于,打完收工,桌上还剩下来一半多点,剑生放下碗筷,用一旁的纱布擦了擦嘴,静待天明。
天明曾几次在巷边遇见过剑生,见他带着吃的,一点一点喂给猫啊、狗啊、小麻雀啥的,他也多次表扬了他。
想想无非就是多耗点柴米油盐,反正家里开着店,生意也还行,日子过得比上不足,比下绝对是有余的,除了这点消耗,也没啥大的开支。
再者天明也是一大善人,喜欢助人为乐,也就随剑生自己去安排。
算了,尽想这些无聊的话题,撇去这些杂念,天明面容一整,认真地对剑生说道:“剑生哪,伯伯今天特意留下来,就是有一件事想和你商量。”
“什么事,伯伯?”剑生应道,难得见伯伯一脸严肃,看来是有重要的事,正自狐疑。
天明解惑:“你可还记得我曾和你说起过的县里招收炼宝学徒的事?”
“当然记得,我记得伯伯当时说过,在我们李国只要年满二十的儿童,只要学会衙门推广的四件生活类法宝。”
“就可以参加十五年举行一次的炼宝学徒考试,考试合格后会获得由县级以上官衙颁发的炼宝学徒奖状。”
“并被县级以上官衙开设的炼宝学院录取,成为官学院的学生。”
李国人均寿命为**百来岁,据说有人活到一两千岁甚至更久的,只是现实当中没见过,而百岁以前的人只能称为儿童。
见剑生竟然一字不漏的说出了自己以前说过的话,天明很是满意,看来剑生没有将自己的话当成耳旁风,而是真正听到心里去了。
第六章 贪吃大鸟
“十年前,我收留你的时候,你不知道自己的一切情况,我于是替你去县衙办了收留手续,当时根据你的情况。”
“我估算着你大概年岁给你填了十岁,今年你正好满双十年纪,今年又正值开考之年,为此我专门询问县衙里的捕快李头。”
“他说一般开考都在十月中旬左右,县衙还没接到上级的通知,估计很快就会下来,现在已是五月下旬,距开考时间仅剩下四个多月了。”
“你平时没事的时候尽量多抽出点时间练习巩固一下,通过考试应该问题不大。”天明说道。
“好的,伯伯,我一定多抽时间练习,到时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剑生立马应道。
“行,我相信你一定行,好了,收拾一下,我出去办点事。”
“伯伯您放心,我很快就会收拾好的。”天明听完点点头站起转身离去,剑生快速收拾起碗筷,洗刷沥干放好。
收拾好一切,剑生大步来到屋外锁好门,带着剩余的早点,行至一条巷道,只见里面早已聚集各种小动物。
剑生走上前去,麻利的一一为它们分好食物,道了声慢用。
转而来到临街小卢包子店,买上二十来个包子用油纸包好放入随身布袋,一路小跑朝镇外树林行去,进入林深处。
眼前出现一棵高大樟树,直插云宵,树干粗大,为六七人合抱,怕不有几千年的历史,树顶枝繁叶茂,密密麻麻。
三两下跑到树底,剑生朝树顶喊了一嗓子:“大鸟,快来了,看我给你带啥好吃的了?”剑生喊声立竿见影,随着两声“呱驾呱驾”。
一个庞然大物从天而降,轰然落下,震得地面沙石乱溅。果然不愧是只大鸟,只见眼前大鸟双爪直立,高怕不有五米,两翼张开有十几米。
它的头顶隆起了一个高大的顶冠,像戴着一顶草帽,眼膜呈金黄色,闪着耀眼的光芒,浑身上下除了头颈以外乌黑发亮。
毛色纯正,头颈部则呈雪白,亦无杂色,令人震惊。接下来一幕令人更加震惊,大鸟居高临下,看清了是剑生。
它高兴地趴下了身子,伸出脖子,贴着剑生的脸磨蹭起来,像是老朋友之间打招呼、握手表示亲热一般。
没想到如此高大威猛的一只鸟,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剑生很享受这种感觉,一边配合着大鸟摩擦摩擦,一边抬起手来回抚摸大鸟颈羽中的柔软。
突然之间,大鸟仿佛想起来什么,睁开眼,昴起头,再次居高临下地扫视剑生,像在找寻什么东西。剑生完全明白,来这就是为给大鸟送吃的。
还能将这茬给忘了?剑生赶紧取下布袋,取出油纸包摊在地上,一一打开,包子尚有余温,包子上冒出一丝热气。
空气中顿时飘着一股包子的香气。只听咕咚一声,紧接着掉下一串水珠,剑生抬头一看,大鸟鸟嘴张得老大,口水顺着鸟嘴往下滴落。
虽然大鸟很想立马将眼前的美味一扫而光,但是剑生没发话,大鸟还是忍住了,鸟儿不简单,经得起考验。
剑生对此很满意,抬手指着包子对大鸟发话:“大鸟,快吃,还有余温,再不吃冷了就不好吃了。”
大鸟通灵,能听懂剑生的话,欢快回应了一声“呱驾”,接着抛去刚刚的矜持,毫无形象地将头插入包子堆里。
一啄下去,嘴里都能叼住三五个包子,含在嘴里使劲嚼几下,咕噜一下吞入肚中,包子的油汤顺着鸟嘴四下洒落。
每每看到这一幕,剑生也是一头包,真得很怀疑刚刚作出的判断是否准确?
第七章金乌上人
剑生正和大鸟互动,全然不知天明在树林外时刻观注里面发生的一切。天明办完事,在回来的路上。
远远见剑生在包子铺买包子,一想到剑生明明刚刚才吃了早饭,还余有不少,一般他都会拿出喂给小动物,哪这包子是买给谁的?难道是不够?
反正左右无事,带着疑问,天明紧跟着剑生来到树林,见他毫不迟疑一脚踏入金乌上人精心布置的法阵当中,天明当即做好随时救援的准备。
金乌上人的外围法阵是一些幻阵,目的是为了迷惑住误入法阵的人,倒不具备杀伤力,里面的则是杀阵,有伤人的功效。
最里面的是一层困阵,是为了防止里面的人、物出来,起到困住对方的作用。一般人走进外围幻阵,就会看到一些虚幻的景物。
比如有的看到江河湖海、有的看到山崖峭壁,有的则看到了外界星空、沙漠荒滩,总之,因人而异,应有尽有,各不相同。
但不管怎样,脚下总会有一条路,顺着路一直走下去,一般的也等于是在迷阵里面转上几圈,最终会走出迷阵。
若不是选择前进,而是往后退也会退出迷阵。正常的幻阵大多如此,主要是给误入的人一线生机,一个警示,告诉你不能再深入了。
里面就是布阵之人所要守护东西,不怕死的或者本身有强烈好奇心的或者带有恶意的人硬要往里闯。
这就是主动触碰布阵之人的底线,哪就是在找死,将会直面无尽凶险和杀机。上天有好生之德,心善之人大都如此布阵。
而心肠狠毒之辈往往走上来就放大招,一上来就布杀阵,不管你是有意无意,进入者死,而且是九死无生,不留生机。
而金乌上人则是善人之中的楷模,他所布的法阵,大多是幻阵,即使不得已需要布一些杀阵,往往也会留下一线生机。
只是打伤妄闯之人后,自动将来人传送出去,既起到严重警告的作用,并且还不会将人杀死。
因此,金乌上人得到了人们的好评,一般人在进入过金乌上人布的法阵之后就会猜知是他布下的,正如人的名,树的影。
一经传播立即成为独家招牌,只此一家,绝无分店。即使如此,大家一般也不会再去招惹他。
毕竟他是一名高级阵法师,是阵法师中的佼佼者,一般人是很难闯过他的杀阵,既然闯不过,结局就是不死再脱一层皮。
谁也不会听吃饱了撑着没事找打,搞不好弄的灰头土脸不说,还带着伤。
但不管咋说,金乌上人好的名声还是传开来了,对于老友,天明比他人更了解金乌上人,但即便是于此,天明还是很紧张。
在他心中,剑生可精贵了,如此好的侄子,是自己亲手拾回来的宝贝,可不能有闪失,更何况,自己就在当场。
要现场亲眼看到他在自己面前受到哪怕是一丝丝、一毫毫的损伤,都是不可以的,绝对不可以的!
第八章 无限“瞎想”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幕,让天明看的是目瞪口呆,多年来静心修炼的小心脏开始波澜壮阔起来,一上一下不争气的。
剧烈的扑腾扑腾起来,最终来静下来,天明也舒了一口气,转而还有些小激动!
这小子,行哪!进入幻阵、杀阵,甚至最后的困阵始终如同进入自家店铺一样,轻车熟路,很是随意洒脱!特别是在大鸟落地的一刹那间。
天明差点按奈不住要出手“营救”。最终,见剑生不仅毫发无损,反而和金乌这老家伙的宝贝闺女打的火热,乖乖隆地冬,韭菜炒大葱!
别看咱家小侄平时不多言语,见人还自带三分羞涩,像个娘们,没想勾起人家大姑娘来还真有一套。嗯,不对!天明忽然来了灵光。
想到了关键的一点,现在,如今,当下,眼巴前,金乌老小子的闺女还未化形,外形上尚处于原生态,最原始的状态,看起来还像一只“动物”。
剑生难道喜欢“动物”?是啰,经常在路上偶遇剑生,看到他正在给流浪的小动物分发食物,每每如此,天明还多次表扬剑生。
肯定是这样,剑生一定是将她当一般宠物来看待了。想到这,天明也不禁“清醒”过来,什么乱七八糟的!
看来我真是老糊涂了,居然这么
诽议起自己的好侄儿,真是有点对不住哪啊!其实天明想得也没全错。
只是在剑生的内心里,他将大鸟当成自己的好朋友,而不仅限于“宠物”。天明接着无限暇想,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在“瞎想”。
你看,金乌是俺的多年至交好友,年轻时曾一起激情燃烧过,结伴热血行江湖,勇敢闯天涯,一路行侠仗义!
真是好不快哉!遥想当年的青葱岁月,我们老一辈交情非浅,属于战斗的青春与友谊!万古长存!如今,小一辈居然也成了好友。
将来,待金乌小闺女化形成功之后,变成一个大美女,这一点勿庸致疑!金乌家族出美女,名扬天下!
而且金乌老小子和嫂子,长相绝对是上上之姿。金乌生的是玉树临风,气宇不凡,面如冠玉,眸若清泉,仪表堂堂!
嫂子则丽质天成,眉目如画,明眸皓齿,冰肌玉骨,白璧无瑕,吹弹即破,出尘脱俗!真是俊男靓女,珠联璧合,好一对佳人!
羡煞旁人哪!这绝对是不扒瞎的!天明也曾羡慕,嫉妒,并且祝福过!她爹娘优秀的形象摆在哪,再加上天下闻的“名金乌出美女”金字招牌。
所以绝对是错不了的,妥妥的未来大美女一名!别看她现在看起来“能吃会喝”,哪要看她和
谁相比了,和普通人相比,她吃得很多。
但是和她同族未化形前相比,相比她现在的“高大魁梧”,她吃得实在是太少了。一旦化形成功之后,成为人类体形之后。
她绝对会是指若削葱根,口若含朱丹,腰若细柳,纤纤作细步,瘦得跟猴子一样!这倒是和俺家大剑小子挺般配的。
到时候,他们由闺密关系更进一步,俺再和金乌和嫂子多吹吹风,待时机成熟,正式挑个好日子,请媒人带上贺礼。
咱亲自上门提亲,哪还不直接拿下。到时候,他们小俩口夫妻恩爱,来年再给个添个小子,咱也当回爷爷啦,也有了个小把戏头啦!
想到这,天明心里美滋滋的,恨不得马上就替他俩操办起来,可怜剑生和小金乌好像局外人一样,被蒙在鼓里。
他俩啥也不知道就被天明给“私配终身”啦!抬头望向“呢哝”之中的“小俩口”,天明不禁暗自点点头。
他对自己的未来规划很是满意,只是时候尚早,时间未到,嗯,不急于一时,只要他们保持下去,不偏离预定的轨道。
先随他们“友谊”更深的发展下去。想好了计划,天明也放下了心思。
第九章 千年红芷参
待天明抬头再次看向他们时,他们仍然在亲密地互盘着,天明内心直发笑,正欲转身离去。忽然,只见一道白光一闪。
玉面好男儿金吾上人回来了,看见自己闺女和剑生相拥相抱,歪腻在一起。为免尴尬,他轻咳了一声,恰如一波平静湖面,投入了一颗石子。
一鸟一人立时挪了开来,剑生从大鸟的热情之中退却。看清来人之后,剑生立时上前问候道:“伯伯好!”
“嗯。”金吾上人面无表情微微点点头,内心却早已翻起了千层浪:让这小子来给女儿送食物,顺便陪她一会,现在看来是不是有些得不偿失。
怎么觉得有些引狼入室的感觉?她可是我的唯一亲生的女儿,从小就是含在嘴、捧在手心长大!无比的精贵!
若不是有重要的事情,我才舍不得将宝贝女儿一个人放在这荒郊野外!还有这小子,刚刚和女儿在一起粘乎乎的。
哎,看来是女大不中留啰!想了这么多,感觉会很久,其实只是在电光火闪般一瞬间完成。
想到女儿,女儿也早已扑了上去,用一双翅膀紧紧夹住金吾上人的臂膀使劲的来回摇,像极了人类的小女孩在同她的父亲撒着娇。
她用金吾族语说道:“父亲,爸比,我还是不是你的亲生女儿?说好了带我到处玩的!先前还好好的,怎么一到这个破地方一呆就是十来天!”
“而且每天除了剑生来陪我玩一会儿,你根本就不管人家了,让我一个人,不,一只鸟在这烦死了,这个破地方,不能出去,烦都烦死了!”
“爹!对了,你还是我亲爹吗?我一刻也不想再呆了!我不想再呆了!”
一顿炮语连珠,轰得金吾耳晕目眩,“深”知自己“理亏”,“亏待”了自家的“小公主”,金吾赶紧一边用手环抱住女儿。
一边用金吾语“认错”道:“我的小宝贝,如果不是有太重要的事情,主要也是为你配齐化形丹的一位主要药引----千年红芷参。”
“否则爸比咋舍得放心让我的乖宝贝待在这――嗯,待在这破地方!""你也知道化形丹万分珍贵,是我族中秘中之秘,至于怎么珍贵。”
“你可能不清楚,我就不瞒着你,它之所以珍贵,不光是需要特殊的炼制手法,其药材本身也是万分珍贵,其中有些药材本身也是很常见。”
“但是对它的年份特讲究,有的需要几百年,有的需要上千年的,更有的需要上万年成份的。”
“这一切皆因各种药材从生长到枯萎它都有一定年限,有长有短,在它成长的中间过程,一般也是它的药用价值最高年限。”
“正如人类到达中年阶段,身体是最佳状态是一样的道理。其他药材各种年限的我们的种植园都有一些存货,你爷爷是族长。”
“他最疼你了,早已给你准备好了大部分药材。唯独红芷参这一味药材它的要求特别高,它不光要求是千年的。”
“而且还必须在法宝界怀石县城方圆百里范围内成形的,其他地方同等年限的炼丹效果不佳,早先本族有人曾服用过这种丹药。”
“结果化成半人半鸟,怪吓人的,所以为了宝贝你啊,爸比可是丝毫不敢有任何的差迟。”
第十章 秘辛
大金吾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转而深深的看向小金吾,舔犊之情溢于言表,他的一翻肺腹之言效果立显,简直是立竿见影。
小金吾终于不再拉着爸比一起摇摆了。在小金吾的沉思之中,想像着自己也吃了这种劣质的化形丹,结果也变成了半人半鸟的妖怪模样。
奇丑无比,太可怕了,做鸟做人都行,绝不能做半人鸟,打死也不做,换位思考之后,小金吾只觉得毛骨悚然,浑身上下惊出一层鸡皮疙瘩。
想到这,小金吾终于理解了爸比的一片苦心,也为自己的无理取闹感到不好意思,她小声地低语:“爸比,都是我不好,是我错怪您了。”
“我再也不闹了,您可别生我气啊!”大金吾见小金吾终于理解自己,不再使小性子,顿感宽慰,抬手摸了摸小金吾的头。
欣慰地说道:“我的好女儿,你终于长大,开始明白事理了。”稍顿,大金吾接着说道:“我带着你从飞禽界不远百万里,穿过体修界。”
“一路奔波来到这里,不光是为了找寻红芷参,若只是为了找到它的话我自己一个人前来就行了。更主要的,还是想带你来开阔眼界。”
“增长见识和增加历炼,有我在身边,比你单独出去更令大家放心,爸爸不再年轻了,能带你一段时间就带你一段时间吧。”
“等你将来自己可以独挡一面的时候,爸比也就放心了。”说完这些,大金吾又想起了自己年轻时叱诧风云的日子,他不由的自得的笑了笑。
继续说道:“当年,在江湖上,为父还是有些小名头的。一些宵小之辈多少还是有些顾忌的,所以你看,这
一路行来,基本上是波澜不惊。”
“即使如此,你也还是大有收获,至少比你待在族内强多了,而且,你是女娃,成人化形之后终是要嫁人的,之后也会长待夫家。”
“过着相夫教子的日子,不大会出来跑了,现在趁着年轻时多出来走动走动,多见识见识,是不会错的。”
“另外,关于红芷参的消息,虽然它很常见,各种年限的各界都有一些,但是对于能炼制成有效化形丹的。”
“目前已知的仅有怀石县城百里范围之内的千年年限生成的,这的确很难见到,完全靠碰运气,正因如此,化形丹就显得太过重要。”
“谁家不想为自家子第留下这一份希望,毕竟化形之后好处多多。一开始丹药炼制成功之后是交给你爷爷统一保管。”
“谁家有成年待化形的孩子,都可以提出请求,只要之前不曾违反过族规的族人一般都会领到一枚,你爷爷拥有最终决定权。”
“这本来是一件相对来说很公平的事,但错就错在它的数量稀少,结果有些人就开始动了歪脑筋,想去为下下一代提前争取一枚。”
“为此明争暗斗了好些年,发生过多起流血事情,有的刚发到手还未捂热就被人偷去了,更甚至是有的快到领丹年纪的外出游历被人半路截杀。”
“所有发生的这一切,总要找出一个替罪羊,最终有矛头都指向你爷爷,不为别的,只因他是族长,是一族之长!”
“天塌下来,得有高个子来顶,他就是哪个顶罪羊,你爷爷迫于压力,干干脆脆地交出了保管权,改由长老会集中统一保管。”
长老会开会商议决定在族实施两条新的规定:第一条是规定是未成年的小金吾不得单独外出,如确需外出,必须由族内派出高手严加保护。”
“第二条规定是过来领取丹药的子弟,必须当场安排在长老阁服用,由长老们和卫队在外保护,并指派相应长老指导,确保化形过程万无一失。”
“第三条规定是今后若再发生抢夺事件,族内将彻查到底,不管查到谁,株连九族,格杀勿论!”
“三条规定实施后,果然非常有效,此后族内是风平浪静,再无事端。长老会将每一粒丹药,不管是从你爷爷那里交过来的,还是新炼成的。”
“他都给它们重新进行了登记造册,并且对外公开,接收大家的监督,这里面就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呢。不管是谁,都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就这样,族内丹药几十年前终于用完了,此后,族内多次派出人手来这里找寻合适药材皆无所收获。“
”主要是因为此地近几十年来有大片山林被官府突然征收了,征收以后,立即启用了法宝防护罩,并专门派来了驻军日夜加强巡逻。”
“由于打探不了任何消息,我敢肯定官府在里面定然发现了什么宝贵的东西,所以才严加保密,知道实情的一定非常非常少。”
“多年来,外面已查尽了,没有一棵是千年年限,现在唯一的希望,就在这些山林里了。所以包括你在内的小娃们都还没有一个有机会化形的。”
第十一章 俩活宝
陡然接受这么多信息,小金吾的脑袋先是有些蒙圈,接着有些短路,最后简直就是快炸开了,她怔在了原地,半天才消化掉,调整了过来。
大金吾太了解自己的女儿了,之前对她也是“散养”,除了在必须注意的危险事项打个招乎,其他的则任其自流,她高兴干啥就干啥。
她在族内也没少惹祸,大家见她是个小女孩,又是老族长唯一的亲孙女,凡事都让着她点,她也玩得更加纯,更加野,更加疯。
童年生活里她是最快活的!之前她生活的一切就像是一块白纸,纯纯的,洁白无暇,突然听闻这些乱七八糟的信息。
她确实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大金吾很是配合的停了下来,站在一旁等待着她,见她回过神来,透过她的眼神,知道她有些疑惑。
大金吾笑道:“闺女,可有什么想问的?说吧。”“是的,爸比,你说的这些难道都是真的吗?”
“爸比,您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小金吾只想再确定一下,大金吾没想到女儿竟会问这句。“当然是真的,你的爸比啥时候骗过你!”
“再说了,”还未说完,小金吾就抢答了,“骗我就是骗你自己,每次您都会这么说,我都听出茧来了。”
“我是您和我妈生的,我有一半是给您的。”“爸比,你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些呢?”小金吾转换了话题。
“以前,”天明又笑了,“以前你还小,尚未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我和你说了,假如你无意之中不小心说出去了,遇到好人还好点。”
“一遇到坏人甚至就是参与这些勾当的族人,我们万一不在你身边,他可能就会对你不利,况且还有些带有血腥暴力的。”
“也不该你小孩子家该知道的事情。现在,你已长大了,开始明事理了,迟早你都会接触到江湖,这次出门我就打算好了。”
“一定要让你知晓一些事情,刚好今天是个机会,就一并说了出来,让你正反两面都涨涨见识,对你将来都会有好处的。”
“恨!爸比!合着您之前一直都拿我当作是一个啥都不懂的傻丫头来着!我一直都是被蒙在鼓里的!我什么都不懂!恨!”
边说着,她的小鸟嘴配合着一张一合的,吸着气,作出气鼓鼓的模样,这是一种撒娇式的生气,其实小金吾内心却是暖暖的。
对于女儿的这些小把戏,大金吾自然十分的“受用”,佯装苦笑道:“合着全都是爸比的错了,好了,爸比知道错了。”
“爸比决定改正了,今后啥事都不再瞒着我的宝贝了,你就原谅爸比这一回,好吗?”
见爸比“服软”,小金吾也懂得就坡下驴的道理, “那好吧,就看在爸比也是真心地想为我好,我就原谅爸比这回啦!”
“不过,从今以后爸比有什么事可不能再瞒着我了。否则的话,我就再也不理爸比了!”
“好好好,是是是,爸比今后一听全听闺女的,啥事再也不瞒着你了。”说完之后,父女俩相视一笑,如同在演戏一般,真是俩活宝!
第十二章 好消息
笑过之后,大金开始言归正传:“我在此地有一结拜兄长,名唤剑天明,你要称他为大伯,因为你化形需要千年红芷参,我才向他打听消息。”
“由于化形丹的配方是族中重秘,我不便向他透露,只好胡扯说需要千年红芷参是给族内长老治伤的,而它恰好就有这种功效。”
“在化形丹中加入此药,也正是因为化形的过程如同移骨削肉,剧痛无比。而加入此药的调和,化形过程中就不会再有剧痛。”
“像隔壁的你金帅哥就是服用了劣质的化形丹药,在化形中效用中断了,导致剧痛难忍,不得不强行的终止了化形,成了不人不鸟的样子。”
“他觉得再没脸面在族内待下去,于是,他果断地离开了,到现在,都过去了几十年,却再也没有音信了。哎,他真的是一个好孩子!”
“也是我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假如以后你能够遇到他,你一定要拦着他,让他回来。你就说他爸妈和伍叔伍婶想他了!”
“他的事我们一定会想办法解决的!如果仅是得到他的消息,你也一定要给我们发个消息,我们去找他。”
“还有这么回事?他叫金帅是吧。好的。爸比,我记住了,一定会按照您的要求办到。”小金吾认真道。
“很好!这事咱们就说定了。因为刚才说的情况,我不方便现在就你带去见义兄,下次再来,一定带你去专门拜访他的。”
“为什么,难道您是怕我没
脑子,一不小心给您说漏了嘴,还是怕我给您老人家惹祸?”“就你个小机灵鬼!哈哈!”大金吾又被逗笑了。
笑过后,金吾接着道:“在来之前,我已启用了法宝飞鸽传书给他,希望他能帮我先打听打听。来了之后,我们约在华清酒楼见面。”
“多年未见,爸比也甚是想念他,见到之后,还好,义兄没有太大的变化,就是身体上有些发福,气色上比以前好多了,其他的没啥变化。”
“当时,我们坐在一起,共同的回忆起,当年我们曾在一起笑过、哭过、闹过,一起同甘共苦的日子。”
“我们也曾一起肆意飞扬过,青春萌动过!当年豪情万丈,持剑行走江湖,我们到处行侠仗义,也曾博得过“金剑双雄”美名。”
“如今,我们都有些老了,各自都有开始有了一些担当了,难得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聚在一起了,真的非常的难得了。”
“我端起桌上酒碗,和义兄开怀痛饮,畅叙友情。真的是时光如梭啊,时间转瞬即逝!就这么眨眨眼的功夫,差不多就快近两百年过去了。”
“大哥除了显得成熟稳重了,其他都还未变,还是百多年前的老样子,性格上没有太多的改变。”
“那一天,我们一直聊,不停的喝酒,一直到很晚才回来,回来发现你就早睡了,哈哈!”
说起那天的相聚,在百年之后还能在他乡再见到自己的知己好友,天明义兄,大金吾太激动了
!直到现在他说起来,还是很兴奋,也不觉得话多。
“对了,”他猛的回过神来,“那天,我和他提起红芷参的事,他托衙门里的朋友打探到一个天大好消息。”
“再过两天,那片山林里的一些特产,像矿物啊、药材啊等等吧,将会集中在华清酒店会客大厅举行一场专门的拍卖会。”
“他的朋友恰好是此次拍卖会官府一方的代理,他有拍卖图录,里面就标有三十株千年年限的红芷参,那一天他也会带队去执勤。”
“这个消息真是太好了!到时候无论花多大代价,我们一定要将它们争取到。这里面除了你要用到一株以外,剩余了二十九株。”
“它们对我族的作用同样巨大。三十株红芷参可以炼出三十枚化形丹,供三十人化形成功,化成人形之后,你们就可修炼我族更高深的法术。”
“将来就可以为我族增添三十个高手,到时候绝对可以大大地增强我族的实力,增加我族在整个飞禽族话语权。”
“邻近的飞鹰和乌鸦两族也绝对会立即收敛的,最近他们可是有些蠢蠢欲动了。”
第十三章 好后生
“本来这次来,我主要是来给你寻找机缘的,没想到无意中竟然遇到了这么个大好的机会!正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我已传书通知距此最近的族内的站点,让他们赶快调派财物、人手过来参加竞标,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
“到时我带你一起去开开眼界,在竞拍结束后,遇到你喜欢的东西,有剩余的钱物,咱们就多买些,待会咱们先去街上转转。”
“顺便买些特产,带给你爷奶,娘亲和亲友们。”他的话音刚落,小金吾无缝衔接。“好咧,我知道,爸比,您是对我最好的人!”
“您一定是怕我在这寂寞了。哪咱们现在就走吧。哦,对了,爸比,叫上剑生哥哥一起吧。”小金吾似乎才想起来她的剑生哥。
可怜我们的大好青年---剑生一直静候在一旁,默默注视着他俩,只见他俩一上来就呱叽呱叽叫个不停。
你说小金吾还好点,本身是只鸟嘛,呱叽呱叽叫着也没啥!可你大金吾里里外外看来是个人嘛!
你之前跟我说话不是一直用的是人类的标准语言,怎么你还会鸟类才用的鸟语?真是搞不懂,起先,我还以为你是在装模作样。
但是这一番看下来,你是真的在和它交流,这就怪了,难道他真的会鸟话?一定是了,看来这大千世界,真的是无奇不有,不得不令人佩服不已!
看着他俩“相叫甚欢”,剑生更加不忍打扰,就这么静立
一旁,忘记先前准备打声招呼离开的,反到站在一旁默默等待了。
大金吾是老生姜----辣呀!他可以做到一心二用,一边在和小金吾聊天,另一边他也在用“旁光”打量着剑生。
在旁光里,剑生瘦长的身材,模样俊俏。静候一旁,不急不燥,他性格善良,爱护动物。刚来到这里,金吾就好几次在巷边看到他给动物们喂食。
几次下来,激起了金吾的好奇心,左右无事,他干脆紧随着他。一路就来到了天明兄的法宝店,并且他站在了柜台后面,等待客人到来。
原来他还是天明兄的伙计,嗯,天明兄这眼光真不错,小伙子他品性很好,是个好苗子。
趁着剑生再次来到街上,他便拜托剑生照顾一下小金吾,给她送点食物,顺便再陪她玩一会。剑生一听便爽快地答应了。
每次,他都是从店里带些“免费食品”给动物们吃,就这他都愿意干,何况,这位大叔一上来就送上一大块金砖!这得是多有钱的主啊!
这足够我们吃用十年的了,叔叔真乃大土豪也!谁不干,谁一定是脑袋被门夹到了,变得傻了吧叽,秀逗了!
小伙计生怕错过这个天上掉下的大“馅饼”,赶紧万分“痛快”地答应了。
对此,大金吾也很是满意,倒不是他不知道金子的实际价值,而是金吾一族驻地正好有几座金矿,矿里开采出了不少这玩意。
金子在族内是用不上,
族内需要物品是按工分计算,为族内做各种活计,各种任务都算工分,都凭工分多少取得相应物资。
当然了,对于身体有碍,干不了活的,如果需要物资,也可以向族长申请,前提是不要违反族规,族内有库存的,基本上都会给予解决的。
毕竟除了化形丹之外,族内其的他资源还是很充足的,尤其是金块对于金乌族内来说,也不过就是一些土黄的石块罢了。
谁也不稀罕,除了外出有些作用之外,其余产出的金砖都是很随意堆放在族长仓库的一角。
大金吾是老江湖了,知道金子在外行得通,便在他的储物空间带了一些,他随手取了一块递给了剑生,主要是看他不是外人。
他是义兄手下的伙计,所谓爱屋及乌吧!何况他还很有爱心,品性不错,多余的就权当是替天明发给他的奖励吧。
不过呢,刚刚看他头点的跟个鸡啄米似的,好像生怕错过了这个包赚不赔生意,很有些市侩小“丑”的样子,看着还挺有意思的。
看来呀,这“好”人就不应当经商,经商的“好”人也学“坏”了,想到这,金伍面带笑容,当然了,这些他都会放在心里,不会去点破的。
第十四章 准女婿
总之,现在大金吾是越看剑生就越觉得满意。之前乍看到他和小女卿卿我我的,大金吾,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心里竟然会生出一些酸酸的感觉。
玉儿是他的命根,是他生命的延续,还是他从小就捧在手心,小心呵护着一点点长大的,他就这么一个心肝宝贝,一直这么宠着、惯着!
可是,现在,有人将要从他的手心里将他的宝贝给“夺走”了,他能不感到心酸吗?哎!还是算了吧,女大终就不中留啊!
女儿长大了,也开始懂事了,早晚都是要嫁人的!作为她最亲的爸比,现在唯一能作的,就是在她的婚姻大事上,替她把把关吧,也只能是这样了。
眼前的剑生,这小伙子就不错嘛!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对动物们都爱护有加,将来对他的媳妇肯定会更好的。他做起事来也是不急不燥,很沉稳。
这样的性格是不会主动去生事的。当然,他还有些“贪财”,这恰恰说明了他对财富是有追求的,那他一定会当好家理好财的,过日子肯定不成问题。更何况,咱家缺金子,呸,缺金块,金砖吗?毫不夸张的,咱家最不缺的就是那些土黄“石块”!
当然了,咱闺女也是有缺点的,这也全怪我,是我从小什么都顺着她,要啥给啥,算是彻底将她给惯坏了!她很任性,很固执,还犟得很。
凡事喜欢随性而为,这样性格也好也不好,就看她将来的夫家怎么看待了!我将
她带出来历炼,不光是为了开阔她的眼界。
我还想打磨打磨她的品性和耐性,现在看来,还是有些效果的,她开始有些明白事理,讲话也开始“讲理”了。
剑生他是天明兄的伙计,如果女儿将来嫁给了他,万一她真的闹出什么不愉快来?有天明兄从中做做工作,调解一下,争取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夫妻之间本就没什么大事,床头吵架床尾和,只要有个和事佬从中斡旋一下即可,这里就有个最佳的人选———义兄天明。这可是个大事!
到时侯可得和天明兄好好说道说道,这事必须得和他捆绑在一起。金吾想到了天明,天明心有感应,在路上打了一个喷涕。
早在大金乌出现的时候,他就往回走了,他对他的把兄弟太了解,他一出现,剑生就更没啥事了,之前的进出法阵的方法一定是他告诉剑生的。
现在小金吾还未化形,时机不成熟,待她化形后再来提亲,暂时还不宜直接见“对方家长”。现在就算了,再待下去毫无意义。
还不如回去呢!想到这里,天明扭头就走。如果他知道,他所熟知的把兄弟比他还着急,他一定会立马扭头回来,当场就会和兄弟将亲事定下来。
来个亲上加亲!别人都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他大金吾,大老爷子一枚,竟然看剑生这位未来的“准女婿”越看越顺眼!越看越满意!
玉儿的话打断了
大金吾的思绪,他如梦初醒,转向剑生问道:“剑生,我和玉儿准备买一些特产,你可和我们一起去,给我们当当参谋,你看可行?”
大金吾有意更进一步,便将女儿的小名说与剑生知晓。玉儿?她是谁?剑生有些疑惑。他想到此地除他和金叔以外,就没有其他人了。
对了,这里还有只大鸟,难道是她?看来肯定是大鸟叫玉儿。之前,金叔还和它一起怪叫来着,金叔给它起了名字也没啥,一定是这样的。
剑生能这么想,也没错,至少玉儿这名字确实是由他爹大金吾起的。剑生不知道的是玉儿还是伍叔的女儿!他以为玉儿只是他的宠物而已。
剑生又想到了,大鸟她除了个头上高点大外,其他方面其实挺“孩子气”,玉儿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纯纯的,与孩子单纯的性格很像,和她很配。
第十五章 关心则乱
想归想,剑生还是立马回答道:“金叔,不好意思,我出来了有一些时间了,店里还有一摊子事等着我,刚刚看您和这个。”
“嗯,玉儿聊天。嗯,谈心,反正是在“说着”什么,总之,我不便打扰吧。现在您已经谈好了,我也该回去了。”
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哪种状态,总不能明说他俩相叫甚欢吧,但哪的确是最贴切。
“至于特产嘛,好吃好喝的就去华清酒店,其它特产在临街商铺都可以买到,至于法宝嘛?”
“叔,呵呵,不是我吹哈,在这整个怀石县境内,我家的法宝店那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品种齐全,琳琅满目。“
”这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小伙计一谈起自己的老本行,那头头是道,他也不急着走了。
开始眉飞色舞的,就差点没使出他会最高绝技----口沫星子齐飞了,考虑到影响面太大,实在是不雅,毕竟还有‘玉儿’小娃在,他终是放弃了。
剑生嘴巴上像抹了一层蜜,直接改口叫叔了,去掉了金字,还真别说,“显”得更加的亲切,后面的话说得更是贼溜贼溜的!
说完之后,他的双眼如鹰一般地死盯着着他叔,见叔毫无反映,似乎不太感兴趣。他就想那,很快就想‘明白’了,嗯,一定是这样的。
这普通的法宝吧,像叔这样的大土豪,肯定是早就不稀罕了。想了想,他再次认真地上下打量了大金吾一翻,最终定格在他的眼睛上。
眼睛是直达心灵的窗户,看人就要先看他的眼睛,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通过眼神的对视就什么都明白了,透过眼睛。
剑生看到是一个神彩奕奕,炯炯有神,眼神透彻,毫无一丝混浊的美男子,哇,叔绝对是天地间一等一的好男人,人还长得帅!
确认过眼神之后,剑生决定突破一下,“叔啊,和您相处了十几天,感觉到您这个人不错。和您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这个,只要哪个合适,我们店法宝也是应有尽有的,应有尽有的!你懂的!不过这您得和我们掌柜的详谈,具体的我做不了主。”
谈到法宝武器的生竟,剑生用手比划了一个需要很多钱的姿势,再用应有尽有,你懂得来强调一下。如此明显的话,只要不是二百五。
基本上混过点江湖的老手都应当知道,见剑生越扯越远,伍叔笑了笑,说道:“好的,稍后啊,你掌柜哪儿我是一定会去的。”
模棱两可一句话,也不知道金叔是听懂还是没听懂,不过金叔总算答应下来了,到时候见到掌柜的,指不定就会多买几件呢。
听到剑生说没时间去,大鸟玉儿开始“发作”了:“爸比,您就和剑生哥哥再说说嘛,让他陪我们一起去,多给他也买些礼物。”
“您看好不好嘛!求求您了,爸比,好不好嘛?好不好嘛?”女儿的撒娇,令大金吾气息为之一窒,玉儿,你又来起什么哄。
再说了,剑生,你也是的,说好走的,到现在了,怎么还不走?尽在这添堵!你们俩个,还真是的,直是宝一对,这是合伙来‘欺负’爸比。
想归这么想,大金吾毕竟是老江湖了,还是有一套的,他当即安慰女儿:“玉儿啊,剑生是法宝店的伙计,出来也这么长时间了。”
“他如果再晚一点回
去,肯定会受到店主责罚的,有可能要挨揍的。难道,你真的就忍心看到你的剑生哥,因为你的原因而受到处罚吗?”
大金吾一边说着天明的“坏话”,一边却在心底“乞求”他的愿谅,不是为了编排义兄,而是事急从权,请兄长原谅这回!下回一定登门道歉!
天明在回去的路上不禁又打了一个喷涕,他忍不住想那,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老打喷涕,难道是受到了风寒,可是不会啊,绝对不会的。
我是一名体修者啊,身体经过天地元体无数的锤炼,早已是杂质全无,百毒不侵了。可我也没得罪谁呀,谁会念到我。
“啊,还有这么回事!哪,爸比,还是听您的,算了吧,我可不想剑生哥哥因为我而受到任何的处罚!”
玉儿说完,表情当中很是失落,眼神中还带着此许哀伤。金看在眼里,急在心头,这可不行,闺女,你可不能因为这件小事而变得消沉。
你更不能因此而忧郁啊,你还有大好青春和美好的前程在等着你呀!伍叔开始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了。
他也不知道让剑生来照顾玉儿这到底是做对还是做错了?这才几天,难道就已经情根深种了?哎,事关女儿的都是大事,伍叔有些关心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