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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奕辰辰     边月满西山txt下载     边月满西山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二十七章 困境

    李韵扔下这一句话,飘然离去。

    刘睿影没有动身形,也没有再言语,只是静悄悄的看着她离开。

    对于李韵,刘睿影没有完全的信心能把她留住。何况这女人心机过于深沉,不知道还准备了什么后手。

    厌结只是个蛮族部落的盟主,尚且有后手,难道李韵就会毫无防备?刘睿影不相信,所以他选择不出手。

    一个人时刻都要记住自己的主要目标,不能被其他的旁支错节打乱计划。他来漠南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死李韵,而是为了得到部落的信任,得到安东王身中蛊毒的解药。

    所以现在不是和李韵硬碰硬的时候,不过他的出现也让刘睿影绷紧了一根弦,知道她游荡在漠南,就像一根刺,不知何时就会扎自己一下,得时刻提防着才行。

    至于那为首的刀客,被李韵砍下了持刀的右手,现在如同一条死狗般,趴在地上,身体不断踌躇。

    那两位同伴,早在看到自己的老大被砍断了手,以及天边扬起的尘埃后,便选择逃之夭夭。

    利益维护起来的关系,在利益崩溃的时候,也会骤然分崩离析。因为利益是这世上最脆弱,同时也最坚强的东西。没有人能保证利益的永恒,当他存在的时候,彼此之间是牢不可破的联盟,当它消失了,这联盟却是从内部就会自动分解。

    无关对错,只是一种规律。

    但天下间又有什么关系,不是基于利益之上?就算是朋友之间,也少不了会互相帮忙,最终欠下的人情债,说到底还是利益。

    而且能够成为朋友,一定是脾气、秉性合拍,追求的利益大致相同,这样才有能够成为朋友的基础,剩下的全凭一点缘分。缘分到了,便是朋友,缘分不到,便是极为合拍的陌生人。

    刘睿影走到那为首刀客身旁,先是一脚将他掉在地上的刀,刀柄上还挂着他血淋淋的断手。

    对于这种亡命徒,不敢有一丝一毫的马虎。

    毕竟他还有左手,还能握刀,甚至张开嘴,用牙咬住刀柄也不是不可能。

    刘睿影将这把乌钢刀踢远,才算是彻底放下心来。但关于这个人到底如何处置,还是要听厌结的意思。

    从先前两人的对话中,刘睿影知道这两人之间有很深的纠葛。已经很那用仇敌或是故人这样一个简单的词汇来判断。

    人心本就复杂。

    一开始的好兄弟,后来的竞争对手,再到现在的你死我活,始终在变。昨天还笑脸相迎,今天就恶言相向,都是常有的事情。

    “大盟主,这人情你收不收?”

    刘睿影学着李韵的腔调,看向厌结问道。

    “哈哈!”

    强敌破除,厌结心情大好。再经刘睿影这么一打趣,顿时大笑起来。结果笑又牵动了背部的伤口,疼的他嘴里倒吸凉气。

    带过了那一阵钻心的疼,厌结提着刀,托着步子走上前来,朝着那为首刀客的肩膀踢了一脚。

    “别装死!掉一只手算得了什么?我这只胳膊都是被你害的,你这还不算是还清!”

    厌结说道。

    但那他还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甚至还将连埋在沙子里。若不是能看到他背部因为呼吸而起起伏伏,刘睿影还真以为他死了。

    “兄弟,你说他害我丢了一条胳膊,现在他因为要杀我而丢了一只手,这帐算是还清了吗?”

    厌结转而向着刘睿影问道。

    “他害盟主你丢掉一条胳膊的时候,是想杀了你吗?”

    刘睿影问道。

    厌结仔细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

    时间间隔的有些久远,他记不得。

    但那个时候,两人之间的矛盾似乎还没有那么剧烈。孰是孰非,却是得半对半拆开。因为厌结也有害他之心,只是没能如愿。两边都有同样的想法,却是只有一人做到,无非是实力和运气。

    要是两人实力相当,那就要看运气站在谁边。

    上次的运气,站在厌结的对立面,这次却全然颠倒过来。不得不说,天道着实个轮回,至公至允。

    只是有时候即便有气运的加持,不过是丢掉一条胳膊,人还能好端端的。有时候明明只是断了只手,要

    是诊治的及时,说不定还能接回去,但却会因为这只手而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为首刀客之所以没有任何反应,干脆趴在地上装死。与其遭受一顿侮辱,最后丢掉性命,还不如就这么被干脆利落的杀死,还能落的一场痛快。

    “这么算,是还不清了……他还不清我,我也还不轻他。”

    厌结说道。

    随后原地坐下来,从腰间摸出烟锅,用嘴叼着。一只手握着两枚火石,中间夹着一块碎绒布片。“啪嗒”一下,火星四溅,绒布片熊熊燃了起来。

    厌结赶忙将这火引子,丢进烟锅里,然后拼命的吮吸着。

    烟雾升腾,一股极为特殊的味道弥漫开来。

    刘睿影对厌结的这个烟锅,有种本能的抗拒……

    因为他就是被这烟锅之中夹杂的迷药熏倒的。

    此刻看到厌结再度点燃,刘睿影立马朝后退了几步,还捂住了口鼻。

    厌结余光察觉到了刘睿影的动作,扭过头朝他笑笑,还扬了扬手里的烟锅,表示没有问题。

    刘睿影有些不好意思的放下遮挡口鼻的手。

    也得亏厌结是蛮族中人,不知道王域内有句话流传深广,叫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若是他把这句话说出来,刘睿影真得有几分无地自容的感觉。

    “兄弟,我对王域内的事情知道的不多,也不认识你们的文字。但是不是有句话叫‘以什么之心什么之腹?’”

    厌结猛咂了一口烟,问道。

    刘睿影的脸色突然变了。

    当他看到厌结脸上的笑意时,知道他绝对没有忘记,只不过是想听着刘睿影说出来罢了。

    刘睿影这会儿着实是有些无地自容了……但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小人,对方是君子,所以他只能尴尬赔笑,一句话不说。

    厌结深吸了一口,朝着趴在地下的那刀客缓缓吐出,几个烟圈嘴里喷薄而出,慢慢放大,缓缓地套在他的脑袋上。

    连续喷了好几口,刀客终于动了动身子,最后一个机灵从地上站立起来,大声咳嗽着。

    “你知道我不能闻烟味,为什么还要熏我?”

    “死人也会闻到烟味?”

    厌结反问道。

    刀客无话可说。

    刘睿影看到他断掉的右手血流已经不似先前那般汹涌,蛮族中人的气血之力果然不同凡响!

    “不叫醒你,你还会继续装死。等他们来了,你可真得死!”

    厌结努了努嘴,先前还远在天边的扬尘,已经逼至近前,最多一盏茶的功夫就到。

    “你不杀我?”

    刀客十分惊诧的问道。

    他以为今天必死,根本没有想到厌结竟然会放他一条生路。

    “刚才我兄弟说的话,让我仔细盘算了一遍,你不欠我的,但你一直很想让我欠你。与其杀了你,不如干脆颠倒过来,让你欠我的,而且是直接欠个大的。”

    厌结说道。

    自己一条胳膊,和一只右手,算是对等。毕竟吃饭出刀,用的都是右手。现在他已经失去了右手,若是自己再放他一条生路,他却是就欠了自己一个大人情。

    这些年来,虽然他为非作歹,善恶不分,但盗亦有道,起码还是讲究有仇必报,有恩必还。

    “厌结,你别以为我会谢谢你!”

    刀客说道,还朝着地面呸了一口,吐出一块裹着唾液的沙子。一定是刚才他脸朝下趴着的时候,钻进嘴里的。

    “我本来也没有这个指望。”

    厌结轻轻的,缓缓地,将烟杆插入土地里,任凭它熄灭。

    随即指了指后方的马车和马匹。

    刀客明白意思,厌结却是让他骑马离开。

    又是一阵砂砾飞扬。

    马蹄踏在沙子上,是没有声音的。

    远处的烟尘在刘睿影身前五丈远止步。

    待其缓缓散去后,渐渐露出后面的峥嵘。

    俨然是四队人马,手握钢刀,严阵以待。

    每一队人马最前方,都有一人领队。厌结告诉刘睿影,这四人,就是部落中的四大战师,是为盟主之下的最强战力。

    不过说完

    之后,刘睿影却看到长兴皱了皱眉头。

    “盟主,安明没来。”

    话音传到厌结耳中,他却似没有听到一般,冲着那四大战师招了招手,他们立即翻身下马,挎着刀,走上前来。

    “拜见盟主!”

    四人齐齐说道。

    厌结满意的点点头,测过身子,拍着刘睿影的肩膀说道:

    “来,见过我的这位好兄弟!要不是他,我连等你们来的机会都没有!”

    厌结说道。

    四大战师又冲着刘睿影躬身拱手行了个礼,却是标准的王域中礼仪。这样的东西,在蛮族部落里向来都是被遗弃的,刘睿影觉得甚是怪异。

    厌结看出了刘睿影的奇怪,但却没有出言解释。

    随着四大战师来的,还有郎中,看样子是个王域中人。

    厌结又拍了拍刘睿影的肩膀,之后便让郎中给他诊治、包扎。

    趁此机会,长兴走到他身旁,对刘睿影说道:

    “部落里总共有十位战师。”

    “那怎么只来了四个?”

    刘睿影问道。

    “因为……刘典狱了解我漠南部落的构成吗?”

    长兴话锋一转,反问道。

    “知道一点,不过也是点点滴滴而已,并不完整。”

    刘睿影回答道。

    “盟主之上还有司命和天官。”

    长兴说道。

    “这个我知道。司命是天官的师傅,等司命老去,再从几位天官中选拔出继承人来接替自己的司命之位。”

    刘睿影点头。

    这个过程和王域中的至高阴阳师类似。

    至高阴阳师也会收徒,最后在从中选出一位来继承自己的衣钵。

    “不错。厌结部落中,最具权威者,实则是司命。但现在部落中的司命已经垂垂老矣,在我和盟主离开前,他已经到了每天需要喝下十几斤汤药来续命的地步。”

    长兴说道。

    刘睿影顿时明白过来,厌结部落现在是到了一种困境。

    老司命只剩下半口气,随时随地都会一命呜呼,而他的徒弟,几位天官之间,恐怕现在为了司命之位已经争执的你死我活。

    “老司命由于身体原因,现在却是都不能出自己的营帐,所以也无法观星,对于继任者一事,还悬而未决。”

    长兴的话证实了刘睿影的想法。

    果然是因为继任者的问题,恐怕天官之间也拼命地在部落中拉力量,必要时只能一力降十会。成了便是部落最至高的司命,若是败了,不是被自己的师兄弟分为奴隶,就是自己退出部落,成为流人。

    这两种情况,都不好,没人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

    现在在这里的四位战师,算作盟主厌结的嫡系,剩下六位没有来的,应当已经被各个天官瓜分干净。

    毕竟战师是一个部落的根基。

    拉拢到越多的战师,自己在部落中的势力就会越来越庞大,直到占据所有的话语权。

    “所以厌结盟主,想把战师都控制在自己麾下。”

    刘睿影说道。

    “不,部落的人不会接受部落由盟主完全统治,即便所有的战师都归顺盟主也不行。”

    长兴说道。

    不同的文化孕育出不同的规则。

    在漠南这片土地上,规则就是如此。

    即使厌结想要统帅整个部落,也必须要符合这个规则。

    所以他需要一个代言人,一个听话的司命。

    现在他手里只有四位战师,还不足以左右整个局势,若是他手里有半数的力量,那就能够拥护一位完全听从他吩咐的天官继任司命。

    如此,便能将整个厌结部落都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里。

    刘睿影脑筋一转,想到方才长兴询问的那位战师安明,应当就是这次厌结是否能统御整个不落的关键人物。

    倘若安明来投,顿时就会打破平衡,解开困境。

    但刘睿影深知,自己身为一个外人,又有求于厌结,对他们部落中的事物,还是不要多说,更不能插手。以先前在下危城中对待欧家与胡家那样,应该就能相安无事!

第一百二十八章 司命之邀

    刘睿影抵达厌结部落,漠南也已经入夜。

    马蹄伴随着最后一缕太阳的光线消失在地平线的西面。

    一入夜,大漠更显得深邃。

    长兴告诉刘睿影,每天刚入夜的时候,漠南都会有一两个时辰十分寂静。没有一丝风,天上也没有一颗星。

    刘睿影本来对蛮族部落十分期待,觉得定然有不一样的地方。整个内陆除了西北草原王庭外,就只剩下漠南这一片地方,堪称是与世隔绝。

    结果映入眼帘的,却是让他有些失望……

    整个部落还是一种极为原始的存在,当然也可以用“质朴”这个词来形容。部落中的男男女女,身上披着经过简单裁剪的兽皮,肌肤大片大片的裸露在外,更有甚者,却是只包裹住了**,部位。

    有些人穿着类似下危城中人的服饰,也没有**双脚,一看就是部落中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这些人在看到盟主回归部落之后,都静静地站在两旁,停下手里的一切活计。不过还是有人发现了刘睿影的存在,顿时大片大片的目光转动过来,纷纷盯着刘睿影。

    黑夜中虽然没有一颗星,但这些人的眼睛却是要星辰和部落中点燃的篝火更加明亮!

    这种目光看的刘睿影十分不舒服,还有些不好意思。

    目光中透露出的,全是纯真的好奇,并没有夹杂其他任何复杂或者不友好的情绪。

    在中都城里,文坛龙虎斗时,刘睿影也有过这般万众瞩目的经历。但当时看向他的眼神中,没有一双是这样单纯的。里面有嫉妒、有不屑,还有凌然的杀意。

    对于那样的目光,刘睿影丝毫不惧怕与他们对视。

    他的眼睛就会变得像剑锋般锐利,与他们的空中激烈的碰撞。这是一种无言的挑衅,无声的对战。目光不会像刀剑相交那样,发出金戈之声,绽放出火花,但却能够证明一个人的气势,和心境的坚定程度。

    现在这些蛮族中人看向刘睿影的目光,他着实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应对。

    一个人可以改变面貌,改变声音,甚至伪装性格。但唯有眼神是最难改变的,因为透过眼睛,才能折射出心底里最真切的想法。

    眼神是伪装不了的,哪怕一时改变,但最无措的时候也会立马暴露。

    因此想要窥视一个人的内心,就要从他的眼神开始。

    应当是很久很久,刘睿影都没有碰到过这样纯然的眼神了,他本该报以友好,但却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

    长兴察觉到了刘睿影微弱的变化。

    他原本还在左顾右盼,却突然低下了头,似是在沉思。

    刘睿影不知道长兴在想什么,但肯定和现在部落中的困境有关。

    众人一路骑马,慢悠悠的走到盟主所在的营帐。

    厌结在两位战师的搀扶下下马,却没有立马进去,反而驻足在营帐前,等待落在后面的刘睿影和长兴。

    待他俩到了,厌结热情的帮刘睿影牵过缰绳,随即递给了一位奴隶,让他把马匹牵到后面去喂些草料。

    刘睿影胯下的马儿,包括这四位战师所骑乘的,都是厌结花费重金,让马贩子从西北草原王庭偷运出来的宝马。

    说是偷运,其实狼王明耀早就知道自己草原的宝马,每天都被人运出西北,流入各大王域。

    他之所以禁止这个行为,并不是不想赚钱,而是他不愿意草原的宝马变成了王域的铁骑,反过头来再攻打草原。尤其是定西王域,定西王霍望最为精锐的玄鸦军,全都是骑乘着草原的宝马。

    当初狼王明耀知道这件事之后,还并未放在心上。觉得马和狼怎么能比?宝马虽然能成铁骑,但却不如狼骑凶狠。毕竟马是吃草的,狼是吃肉的。即便是一群马在一起,也远远不如几只狼有威慑力。

    可当他在和玄鸦军的交战中吃了大亏时才发现,霍望玄鸦军的铁骑,竟然能在短短几日之内,奔袭八百余里,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狼骑身后,以至于草原王庭的军队腹背受敌,大败而归。

    狼骑虽然凶猛强悍,突击速度极快,但却耐力不足。无法像宝马一般,长久的奔波。

    于是狼王明耀就输在定西王霍望的插入纵深的大迂回战略之中。

    痛定思痛,这马匹却是就此禁了。

    虽然明里暗里,还是有个别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的人,可这样流出的宝马,想要变成一直骑军是绝无可能的,充其量只能进入各大世家以及门阀贵族的府邸里,当个稀罕玩物,成为那些老爷和二世祖们用以炫耀的资本。

    除此之外,漠南的部落算是草原王庭宝马的“大客户”,尤其是厌结部落。

    厌结部落历代盟主,除了都叫做厌结之外,还都喜欢宝马。

    要知道在大漠之中,马的机动性远远赶不上骆驼。

    骆驼被称为“沙漠之舟”,行走于沙海,和楼船航行于海上一样,稳如泰山。宽大的脚掌能足以支撑它的身子不陷入柔软的砂砾,厚眼皮与长睫毛还能抵挡的住风沙的侵袭。

    虽然速度要比马匹慢上了不少,但胜在稳健。

    厌结部落所处的位置,还不算大漠的最深处,这里的沙子还比坚硬,不至于让马蹄陷入,所以厌结部落中的马却是要比骆驼多。

    正是因为如此,历代厌结部落的盟主,都通过马贩子和西北草原王庭的狼王有书信往来。就连现在的盟主厌结,和狼王明耀也算得上是神交已久。每次马贩子运来的宝马,都是狼王明耀派专人挑选的,要比寻常马贩子能弄到的,高出不止一个档次。

    但此次事发,让厌结对草原王庭也有了隐隐的情绪。马贩子迟到了三个月,不可能全然耽误在路上,他觉得一定是草原王庭方面出了什么变动。

    可所有的厌结部落中人,包括他盟主和智集在内,却是都没有去过草原王庭。长兴还算是领略过中都城这天下第一城的风光,厌结最远只到过下危城里的流人区,却是还得昼伏夜出,憋屈无比……

    “兄弟,请!”

    厌结掀开营帐的门帘,请刘睿影先进。

    他当然是一番客气推让。

    没想到厌结虽然只剩下一只胳膊,还有重伤在身,却仍然力大无穷。肩膀一顶,就把刘睿影撞了进去,还让他打了个不小的趔趄。

    还在厌结在把刘睿影“顶”进去之后,回头用蛮族语和那几个战师交代了几句,没有看到刘睿影的样子。待他和长兴一前一后进入营帐时,刘睿影已经恢复如初,没有被看到窘迫的样子。

    “兄弟坐,别拘束!”

    营帐内一张条桌,还有五六把椅子,不过都很低矮。

    条桌后,放着一张宽大的桌案,上面却是空空如也,没有一本书,一支笔,一张纸片。

    还有些其余的摆设,大多都是兽骨和兽皮。

    但在就寝之处的旁侧,却还立着一个高大的博古架,上面放满了同一种头骨。大致形状相同,只有大小有些微的区别。

    “那都是我的马,死了之后还是舍不得,就把脑袋留下,冲洗干净,摆在屋里。”

    厌结看到刘睿影的目光注视着博古架上的马头,里面出言解释到。

    “看来盟主是真心爱马,不是叶公好龙!”

    刘睿影说道。

    “叶公好龙?”

    厌结显然没有听过这个成语。

    “就是说曾今有个叫做叶公的人,自称非常喜欢龙,家里到处都摆着带有龙的物件,就连墙壁和地面都有龙的纹饰。结果真龙得知天下竟然有人这样喜欢自己,便想来看看,没想到叶公见到真龙后,竟然吓的昏死过去。形容那些喜欢东西只是流于表面,而不是真心实意。”

    刘睿影解释道。

    话音刚落,厌结就大笑了起来。

    “这么好玩的故事,你怎么从未给我讲过?”

    他一边笑着,一遍诘问长兴。

    只是这种语气,着实没有任何威严所在。

    厌结不识字,但却能说一口算是流利的王域话。其他关于王域的了解,都是从长兴口中。在他不忙的时候,每天都让长兴来给他读书。说是读书,

    其实就是讲讲王域中的各种故事,不管是历史上的,现在的,还是那些虚无缥缈,由文人瞎编乱造的出来的,他都听。

    听得多了,对王域的文化也就越发了解。

    那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便是从长兴这里知道的。

    “因为盟主对待什么都是真心实意,从来不会有‘叶公好龙’的举动,所以也就不需要知道这样的故事。”

    长兴回答道。

    刘睿影微微侧目!

    原本以为长兴也是个直来直去的性子,说话不会拐弯,更不懂的什么机锋马屁。

    现在看来,都是没有碰对人和时机。

    一旦遇上对他而言重要的人,这种,马屁话却是说的极为自然流畅,不需要任何雕饰就能吐口而出。

    拍马屁这种事,除了对人以外,还得对时机。

    即便是正确的人,那不正确的时机也不行。

    碰上刘睿影刚说完这个故事,要是长兴在诘问下只顾着道歉认错,却是就没什么意思……借着机会迂回过来,就能哄得盟主高兴,然后宾主尽欢,岂不美哉?

    “不错不错!兄弟啊,长兴说得对!按照你们王域中的话,我就是实在人,不知道那些弄虚作假。喜欢就是喜欢,不存在什么例外。”

    厌结说道。

    刘睿影看到他面色开始转而红润,说明他体内的气血正在慢慢恢复。

    先前就是因为得不到诊治。

    毕竟在流人区中,即便欧家和胡家不管,行事也得加上小心。何况流人区里没有郎中,里面的流人遇上个头疼脑热,都得自己凭身子骨硬生生抗过去。要是受了重伤,就只能烧香拜神仙,自求多福。

    刚才郎中只是简简单单的缝合了一下伤口,敷了些金疮药,厌结立马就有了好转。蛮族的先天优势,真是旁人羡慕不来的……就连刘睿影看着都眼热!

    厌结给长兴丢过一个眼色。

    长兴起身,从后面的桌案抽屉里,取出一壶酒,两个酒杯,却是没有自己的。

    “我在部落里极少喝酒。”

    还不等刘睿影问,他却是就自己解释了起来。

    长兴在部落里是智集,得时刻保持清醒。否则遇上什么事端,他就不能及时的给厌结出主意。

    “兄弟,还记得我说要和你喝个交杯酒吧?”

    厌结提起酒壶,倒了满满两杯。

    这酒杯也是兽骨制成的。

    森白的外表极为不规律,上面还有很多褶皱和凸起,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骨头。除此之外,这酒杯分量极大,握在手里沉重如刀剑。,刘睿影从杯口看了一眼,却是足能装下半斤的分量!

    这一杯下去,可是得喝出个好歹!

    遇上酒量不行的,一杯就到了头。

    越是烈酒,越要柔着劲儿喝。如果喝的太猛、太快,一下就会上头,犹如被重锤击打一般。

    “盟主看得起,当然不敢不用命!”

    刘睿影笑着说道。

    “这一杯酒下去,以后咱么就是兄弟!他们叫我盟主,你就喊我兄弟!和我喊你一样!”

    厌结端起酒杯说道。

    他刚把胳膊伸过来,准备和刘睿影相互交叉,营帐的门帘忽然掀起,走进来一人。

    “盟主,司命大人叫你去一趟。”

    来人是个清瘦高挑的年轻人。

    个子虽高,但看体型根本不像是蛮族中人,因为他着实太瘦了。

    三根筋挑着脑袋,就连手腕也和女人一样纤细。皮肤还很是白皙,下危城中的一些世家小姐看了都会自愧不如……

    这样一个人,竟然是蛮族中人,而且他对厌结说话的态度还十分倨傲,更是让刘睿影产生了好奇。

    “我这里有客人。”

    厌结冷冷的说道,都没有抬头睁眼看过他。

    “司命大人叫的很急!想必是有要紧事。”

    这人淡淡的看了一眼刘睿影,然后对着厌结说道。

    “另外,司命大人知道部落里来了贵客,让盟主一并带去。”

第一百二十九章 秘密

    厌结端起的酒杯重新放下,低着头沉吟了半晌,然后从嘴里吐出干巴巴地三个字“知道了”。

    这高瘦的年轻人点点头,转身离开了营帐。

    这般居高临下又及不客气的态度,好似他才是这营帐的主人,部落的盟主。

    门帘掀起又落下,厌结猛人抬起头,狠狠地盯着那高手年轻人一闪而逝的背影,眼中杀意昂然。

    “盟主,这安明看来是铁了心要站在对面了。”

    长兴低声说道。

    现在外面无风,营帐也没有多宽敞,门口还有人。若不压低嗓音说话,却是就能被那人听得一清二楚。

    刘睿影听到长兴所说,也朝那门口看了一眼,原来这高手年轻人就是安明。

    先前只有四位战事前去接应厌结,少的一人,正是这位叫做安明的战师。

    厌结没有言语,自顾自的将杯中酒小口小口的吞咽下去,从喉咙里发出一声舒爽的叹息。

    “还是坐在自己的营帐里喝酒舒服,你说是吧,长兴。”

    厌结放下酒杯说道。

    “毕竟是自己的地方,熟悉又亲切。”

    长兴说道。

    刘睿影也极为认同。

    长兴去过下危城,也去过中都。相比之下,漠南部落中的条件地定然是最差的,和这城里着实是天壤之别。但俗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哪里都换不来这地方的自由和随性。

    “要是再能没有苍蝇嗡嗡叫,那就更好了!”

    厌结叹了口气说道。

    他说的苍蝇当然不是指真正的苍蝇,而是说部落中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和事情。

    刘睿影第一次见到厌结时,就觉得他和一般的赌客不一样。当时他还不知道厌结却是部落盟主,只是因为他的双眼中没有对金钱的贪婪。

    换做别的赌客,这种精神是可控制不了得。

    即便他想要控制,也管不住自己的手脚身心。

    但刘睿影却从厌结的眼神中看出了别的东西,那就是野心。

    厌结有野心。

    他甘愿只当一个傀儡盟主,处处受制于人,被身后的司命和天官们摆布。

    他要做一个部落真正的王。

    刘睿影知道,一个人的野心,是永远没有尽头的。

    之所以称为野心,也是因为一开始就有了贪心,这贪心慢慢放大,把所有可以满足虚荣心的东西都吞并后,就变成了野心。

    就和赌桌上那些赌鬼的贪欲一样,没有满足的时候。

    当他真的成了厌结部落中惟一的王,他的目光就会方言整个漠南,想要做漠南的王。

    尤其是厌结部落还是漠南六大蛮族部落中,实力最强大的。

    历代盟主都在从西北草原王庭买马的同时,都很羡慕狼王在西北所拥有的地位。

    草原王庭也是由一个个不同的部族构成,狼王却能成为这些部落独一无二的存在。他是草原上部落的太阳,翱翔于雪山之巅的雄鹰。

    反观漠南,却是一盘散沙……

    各部落之间除了在面对下危城中世家的问题上能够团结在一起外,其他时候都是各自为战。

    从不想着怎么从外面获得好处,全部的精神和力气都用在内斗上。从别的部落抓来几个人成为奴隶,就能让一个部落上至盟主下到普通部众都开心好几天。

    这样的沿街和格局着实太小了……

    不仅小,而且还可笑!

    不过厌结却想的更为深远,他觉得蛮族若是继续这样下去,迟早有覆灭的危险。到时候不需要世家们出手,蛮族自己却是就能把自己消耗个干净。

    “兄弟,你可能对我们部落有点了解,但我现在要告诉你的,却是连下危城里的那群两脚骆驼都不知道的。”

    厌结似是终于做出了什么决定,语气低沉且缓慢的开口给刘睿影说道。

    刘睿影觉得把下危城中的世家们称作是两个脚的骆驼,这种说法很是新奇。应当是在蛮族人眼里,那些人身体瘦弱,不会任何的渔猎技巧,着实是没什么用。当了奴隶也只能做些骆驼都会做的事

    情,所便有了这个极为蔑视的叫法。

    但从厌结的语气里,刘睿影也能感觉到,他解下来要说的事情定然非同小可。

    刘睿影静静地等着,可厌结说完那句话后,却迟迟没有再开口。

    又是许久过去,门外传来一阵踱步的声响。

    那安明已经要等不及了。

    厌结毕竟是盟主,他仗着司命撑腰,可以对厌结倨傲,不恭敬。但他也不敢强行算作什么,毕竟厌结自己的实力足可以凌驾于所有的战师之上。要是他真把厌结惹怒,说不得自己的姓名就得交待在这里。

    蛮族部落虽然原始,但也是一个构架完整的文明。文明是由人所创立并且延续下去的,这个过程中间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冲突。在这个构架之中的人,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盘算。

    厌结的野心是一种盘算。

    安明当然也有他自己的盘算。

    除了有司命撑腰之外,他最大的依仗就是自己年轻。

    安明足足比厌结年轻了十二岁,在王域中,十二年是一轮,足以让生肖全部转一圈。

    在漠南,十岁的男孩就已经可以拿起弓箭和猎刀,跟随着各自父辈的身影,学习渔猎机巧。

    十二年吗,可以改变很多事。

    相比于厌结,安明拥有更多的时间。

    更多的时间也就代表着更多的机会。

    时间的长短不重要,时机要比时间更重要。

    可要是没有足够长的时间,实际也很难出现。何况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可以抓住所有的时机,总会有错过的可能,因此谁拥有的世间更多,谁的胜算就越大。

    厌结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老,但自从安明出现之后,就像他当时成为部落中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一样,他终于感觉到了危机。这种危机感,是岁月是时间造成的。

    可惜,安明选择站在了司命的一方,没有选择盟主。

    不过年轻也不往往都是好事。

    年轻人往往急躁,考虑不周。

    即便蛮族中人大多脾气火爆,但上了年纪的人总是要比年轻人更加平静些。

    厌结比他大十二岁,这十二年里,经历过的人和事乃至战斗,都数不胜数。心境自是要比安明更加沉稳,考虑问题也更加详细周全。

    所以他也在等一个时机。

    等安明安耐不住心境,出错的时机。

    刘睿影还在等厌结说事,但厌结用手敲了敲桌子,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来。

    他起身走到就寝之处,从博古架上的那些马头里,第三层,从左往右数第四个马头的头骨中掏出一块兽皮。

    兽皮摊开,放在桌案上,刘睿影看到这是一幅画。

    应当不是画在兽皮上的,而是有人将其临摹了下来。

    “这是厌结部落中一直留存下来画的,具体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这种兽皮其实总共有十二块,其他部落中都是由司命掌握。我的这张是趁他不在营帐时,偷偷临摹下来的。”

    厌结说道。

    刘睿影举着灯盏,仔细看起来。

    兽皮的触感很是柔软,但仅靠触摸却无法知道是什么皮质。

    临摹的笔触也极为粗糙幼稚,而且因为存放日久的原因,很多地方已经变成了漆黑一团,好在这是厌结亲自临摹的,话中不清楚的地方,他脑子里去明白得很。

    和刘睿影寻常时候看到的画不同。

    这幅画没有任何的构图可言,整个画面也没有丝毫美感。东一块,西一块的,全都是独立的存在。

    “我是按照司命那张兽皮一定不差的临摹下来的。有些地方画的不好,但位置没有任何改变。”

    厌结解释道。

    从左至右,刘睿影一块一块的看去。

    这张兽皮上,大的画块又三处,小的五处。

    其中小的里面,有两处变得模糊不清,漆黑成团。

    厌结说这两处画的是太阳和月亮,不过在日月的背后,都有无数黑点,似是形成的意思。

    刘睿影渐渐理清楚了画块的顺序。

    最中央的一副最大,上面画着的是一座座冷

    峻的山脉。

    厌结黑色、粗糙的笔触,让这画块虽然只是临摹下来的,但古老的感觉却丝毫不减,扑面而来。

    这些山脉,陡峭,高耸。

    不似是天然形成,反倒像是有人用一块完整的岩石雕刻出来的。

    但有谁能具备如此能力?除非是那些在神庙中享受香火与供奉却什么都不做的神仙当真存在或许才行……

    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事情,刘睿影向来不信。

    所以他压根都没往那方面去想。

    自然的鬼斧神工,非人力所能及,也非人脑所能想。

    这般雄起壮丽的山脉,即便是在西北多山多陡峭的地方,刘睿影都没有见过。漠南只有一望无际的沙子,沙子最多只能形成沙丘,怎么会有高耸入云的山脉?

    “我曾听说……蛮族的先祖好像是来自天上?降临之后,就住在一片黑色山脉里。”

    刘睿影皱着眉头说道。

    “没错。”

    厌结肯定道。

    刘睿影记不清这话的来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听了一耳朵。其实这话就是厌结说的,他告诉刘睿影,蛮族的先祖来自于群星闪耀指出,降临在漠南的一片黑色山脉里。那会儿漠南还不是一望无际的大漠,时周围还有不少村落、镇寨。

    先祖们在山脉中站稳脚跟后,与这些附近村落、镇寨的人发生了交流和碰撞,后来彻底走出了山脉,与这些人渐渐融为一体,才有了如今的蛮族。

    这是蛮族部落中连小孩都知道的故事。

    刘睿影却不觉得这是个故事,这应当只是个传说。

    就像很多小孩子会纠缠着爹娘不停问,自己是从哪里出来的,往往得到的回答都是什么从树上摘下来的,路上捡来的等等。

    一个普通人的出生,尚且都需要用故事遮掩,便览史书,那些个前朝皇帝,各个出生时都是天生异象,显得极不寻常。

    蛮族经年累月的居住在大漠中,与世隔绝,编造出些许这样的故事来哄骗后背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看罢这片山脉,另两处大的画块都是关于天象和大地。

    有河流,有树林,有日月形成,还有熊熊燃烧的大火和从天上接连到地面的闪电。

    这些自然的伟力,王域中的先民也有记录和相信习惯。

    什么雷公电母,火神水神之类的神庙,现在还有不少,而且香火供奉不绝。

    整个兽皮画快看完,刘睿影有些失望……

    本以为厌结会说出多么了不得的事情,结果只是给他看了一块蛮族先祖记录自然之力的原始画作而已……

    厌结看刘睿影不言语,知道他并没有将这些画块当回事。

    “兄弟,这画块每个部落手中的都不一样。只有六个司命才完整的看过,所以看不出什么也是正常,说实话我这个族人都没有看懂,更不用说你了。”

    厌结收起兽皮,小心翼翼的重新放回博古架上的马头里。

    “去年,各部落的司命聚在一起,待了三天三夜。说了什么没人知道,但各自回到部落之后,便组织最为精干的年轻人,前往漠南的最深处寻找那画块上的黑色山脉,并将其称之为祖地。”

    “为什么忽然要去寻找祖地?去年发生了什么?”

    刘睿影问道。

    司命的存在虽然是神神叨叨的,但六大不落的司命绝对不会一起发疯。何况仅仅凭借着一块画片和几句传说就去寻找什么祖地,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对他们在部落中的威严没有任何好处,若是找不到,反而会动摇根基。

    这种不同寻常的事情,刘睿影觉得其中定然有隐情。

    “因为从去年开始,不知为何,部落里男人的气血之力下降的厉害……以前能很轻松搬动的东西,现在却是得用上全部的力气。而且……而且部落中的孕妇,也继而连三的出现以外,以至于一整年里,有的部落连一个人口都没有增加。”

    厌结解释道。

    繁衍是任何文明想要传承的头等大事。

    但蛮族六大部落却一起出了问题,这着实是足以动摇整个漠南的诡异。

第一百三十章 礼物

    厌结把兽皮图放好之后,便朝着门口走去,长兴和刘睿影也一道起身,准备跟随而出,却被厌结拦下。

    “兄弟你现在营帐里谢谢,我去司命那里看看。实在不行,非要叫你过去的话,你再去。”

    厌结说道。

    用的是极为客气的商量语气。

    身在别人的地盘上,只能听从安排,刘睿影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重新坐下。

    看着杯中的酒汤,伸手把玩起这个骨质的杯子。

    虽然乍一见,觉得很是奇怪,手感也不好,但却是有某种魔力,让人握住就不想松开。

    刘睿影浅浅一笑,觉得自己似是发现了蛮族中人的一个秘密!

    用这样的杯子喝酒,根本不会有人愿意松开,那酒岂不是越喝越多,不醉不欢?

    这样轻松地事情,想起来什么压力都没有。营帐虽然不到,但最够高,因为蛮族中人首先是个头,其次是体型。若是矮了,走到哪里都会碰到脑袋,难受的劲……

    高的地方就会显得空旷,不拘束。

    刘睿影抻了抻胳膊,接着又扭动了一下肩膀,发出几声清脆的“咯咯”声。

    这种声音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

    初次之外,只有酒被喝下肚去,划过喉咙的吞咽声能够与之媲美。

    想了一阵乱七八糟、无关痛痒的事情之后,刘睿影看了看仍旧被自己握紧的酒杯,缓缓将其举起,准备喝上一小口。

    所有人都觉得刘睿影的酒量很大,起码喝酒的时候不会逃酒、不会耍赖,极为老实痛快!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酒量到底有多少……

    他喝酒不能着急。

    要是为了一个目的而却拼命地灌醉自己,除了有酒瘾的酒鬼外,就是傻子。

    喝酒喝的更多是氛围,这种氛围是所有喝酒的人一起培养出来的。

    一个人和酒,不是不行,但总是觉得缺了点什么,空落落的。

    于是他端起的酒杯又放下。

    还未全然落在桌子上时,门帘闪动。

    待刘睿影转过头去,已经走进来一个人。

    这人站在灯火黯淡处,双手叠放在身前,但受被笼在袖子里,脸被笼在黑影里,都看不清楚。

    身上穿的衣服,和蛮族中人有些却别,也和下危城中的人不太一样。

    颜色却是大红!

    就像是挨了刀剑后,从身体里第一刻流淌出来的鲜血的颜色。

    在灯光昏黄的营帐里,这一片大红红的浸人心脾,把刘睿影的眼睛牢牢的拴在上面。本来是一个点,看着看着却又不断的迁移发散。知道最后,觉得四面八方都是红,这红竟然还流动了起来,朝刘睿影包裹。

    在会过神来,却是分不清刚才是幻觉还是真实。

    这红的的确确逼近在他的眼前。

    但这红不是死的,而是活的!

    想水一样流动,还能像柳一样佛摆。

    因为这红是一件丝袍,穿在一个女人身上。

    女人身材高挑,即使站在刘睿影面前,但还是看不清他的面庞。

    裙子很薄,里面的身体若隐若现。

    可以看到她的皮肤很是白皙,双腿笔直,双脚极为精致灵巧。

    尤其是她的脚,着实有些太小了……和她高挑的身子比起来,刘睿影觉得他走路一定十分困难,非得小心翼翼不可,否则都有点站不稳的感觉。

    朝上看,肩膀不算宽厚,但却很是平整。胸前的饱满恰到好处。太平了,显得没有女人味。若是太过,则总是让人觉得有些低俗之气……

    不看面貌,单论身材,这姑娘着实是一等一的好!都可以去成衣铺里当个“衣架子。”

    所谓“衣架子”,就是指身材极为标准的人,被裁缝当做模板,用以裁剪衣服。这样剪裁出来的成衣,既得体,又合适。比裁缝光凭干巴巴的尺寸和脑袋里的空想剪裁出来的要合适的多!

    只是这种合适太过于挑剔,只能用来给那些不平也不是很饱满的人,所以衣架子一个词从来都是为个人所有,而不能所有人都得。

    甚至女人眼里的衣架子还是令她们嫉妒,并且颇为羡慕的人。

    她们节衣缩食拼命想要成为衣架子,却忘了本身衣架子就是个限制,限制了她们的身体,限制了她们的思维。

    “衣架子”缓缓坐在刘睿影的对面。

    刘睿影这才看清她的面庞。

    有些人身材极好,但面庞却不值一提……

    相对来说,“衣架子”的脸还算的上是好看。虽然不是角色,但肯定不丑。

    尤其

    是在这蛮族部落里,大部分人不论男女全都是五大三粗的,刘睿影着实欣赏不来, 眼前这“衣架子”算是刘睿影进入部落里看着最顺眼的女人。

    “衣架子”冲着刘睿影眨了眨眼睛。

    随即将厌结刚刚用过的酒杯拿至自己面前。

    她的手也很小,不过笔力很好。

    手小的人,往往指头都短。

    她的指头即便不长,可和手掌一对照起来,却极为符合比例。

    “我手真是太小了……不过按照王域的说法,小手抓宝,是吗?”

    衣架子说道。

    她倒是一点不怯生。

    这口气乍一听,以为她和刘睿影已经认识了十几年,这次偶然咋蛮族部落里相遇,却是找了个营帐喝两杯,叙旧说闲话。

    “是有这个说法。”

    刘睿影点点头。

    他不想多知道关于这女的任何。

    他很清楚这女的走进来,一定是有目的。

    要么是她自己的目的,要么是让她进来之人的目的。

    要是没目的,这个女人根本就不会接近她,女人是不会做无谓的事的,没有好处的东西,女人根本就懒得弄,更何况是和陌生男人搭讪,这更是不可能。

    “可惜……”

    “衣架子”叹惋着摇了摇头。

    过了半晌 她发现刘睿影仍然在低着头发呆,根本没有接过话茬的意思。

    她本以为,自己说了可惜,刘睿影立马就会反问,然后这话题才能继续下去。

    刘睿影这般显然是不符合常理。

    不过不合常理的事情多了去了,不合常理的人也不少。

    “衣架子”并不着急,也不生气。

    就自顾自的,接着那话说了下去。

    “可惜这里没什么宝让我抓,一只抓包的手,用来抓酒杯,真是可惜……”

    刘睿影听后笑了笑。

    不是真的为她可惜。

    而是觉得这话有点意思。

    手的大小什么的都不能决定,至于什么手小抓宝,手大卖力,都只是一种说法而已,没什么真凭实据。

    想起来凌夫人的手就很小,但却握了一辈子的剑。

    现在可能握酒杯的时候比剑多,但起码也证明了手小不止可以抓宝。

    第一通话说完,她见刘睿影除了笑笑,什么反应都没有,眼神中闪过一丝失落。

    不过从她走进这个屋子里开始,她便怀揣着极度的自信!

    相信自己绝对能让刘睿影相谈甚欢。

    甚至还不止这些,若是刘睿影有其他的需要,她也会尽力的迎合、满足。

    只能说有的男人慢热,有的男人好酒不好色。

    但只要是个男人,就一定会有自己的嗜好。

    尤其是喜欢在女人面前展现自己的嗜好,让对方了解到自己的强大和嗜好的坚定。

    从这一点上来说,人和猴子,和狗,都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人用来展现的方式和方法更加多种多样。

    人有能酿酒喝醉,能做生意赚钱,能盖高楼修庭院,等等这些都能在女人面前展示。不管是有心的还是无心的,说出来都是一个用途。

    刘睿影想了想,觉得也不能对这“衣架子”太过于冷漠。若这是厌结安排的,那自己这样岂不是不给他面子?

    于是端起酒杯,看着她的脸。

    “衣架子”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亦或是在假装后知后觉。

    略带仓促的端起酒杯,和刘睿影相碰了一下,然后仰脖喝了一大口。

    方才还对自己爱答不理的刘睿影,突然要和自己干杯,这的确是重大的转折,没有反应过来也是正常。

    但对她而言,这样的场合应该是司空见惯,如鱼得水。

    女人在适当的时候装傻,会显得可爱纯真。

    谁会不喜欢可爱纯真的女人?

    但要是事事都装傻,那却是就有点过头……要么是真傻,要么就是完全不想花费心思。

    两人碰了一杯后,刘睿影换了个姿势,要比先前更自然些。

    “衣架子”也放松了不少,至少看起来是如此。

    心想这个男人既然肯和自己喝酒,那一杯之后还有第二杯,喝完酒之后还有其他,总不至于就这么空空的喝完一杯,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那她反而要怀疑刘睿影是不是不正常……

    刘睿影的余光看到对面的红袖子动了动。

    再一看,不知她从哪里取出了一串晶莹剔透的葡萄。

    水果在漠南是极为稀罕的东西。

    有钱都买不来

    厌结可以花重金去买马,但他绝对不会买葡萄。

    一匹好马,足足能骑十余年。

    但一串葡萄,说不定还不等回到部落,就已经坏的化成了水儿…… 酸臭难当。

    能有一串成色这么好的葡萄,属实难得。

    一颗颗饱满,泛着晶莹的绿,和她身上的红裙很是冲突。

    有时候越是冲突的颜色放在一起越是能吸引眼球,就连刘睿影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方才她的手就和酒杯放在一起,着实小的可怜。

    但现在拿着葡萄,却又觉得正常。

    和不同的东西放在一起对比,这大小也是时时都在变化之中。

    “衣架子”从这串葡萄的最顶端摘下一颗,放在掌心托起,滚动了几下,随即放在桌上,不予理会。接着是第二颗,第三颗……

    “你在做什么?”

    刘睿影终于忍不住问道。

    好奇心人皆有之。

    有时候多问一句话,就得用命去听。

    不过葡萄不是暗器,也不是毒药,想必不会有什么问题。

    蛮族的气血之力可以将石块捏碎城齑粉,但柔软的葡萄想要成为致命的兵刃,除非泡了毒。

    一串葡萄不多时间就被她全部摘了下来,放在桌上分成两堆。

    刘睿影看不出什么区别,也不知道她方才那样将每一颗都在掌心滚动一番是为了什么。

    “挑葡萄给你吃!”

    “衣架子”将手中已经被揪光的葡萄枝杈随手一扔说道。

    “这里的,都是不够饱满的,或者说不够圆润。这里的,都是近乎于完美。”

    “衣架子”指着两堆不同的葡萄解释起来。

    这下子刘睿影却是理解了方才她的动作。

    够不够圆润,的确是得滚动一番才能知道。

    圆润的葡萄,会沿着一个放下,一直滚下去,只要接触面足够的平整。要是行装稍有改变,那就会偏转方向,并且随着滚动的距离越远而改变的越大。

    “哪一堆是给我吃的?”

    刘睿影问道。

    “这一堆!”

    “衣架子”指着圆润的那堆说道。

    说罢,率先从里面拿起了一颗,也不剥皮,径直丢尽嘴里,咀嚼了几下,就咽了下去。

    “看,没有毒!”

    咽下去后,“衣架子”张开嘴,指了指自己的舌头说道。

    刘睿影无奈……

    他本来没有想这么多的,而且她也不爱吃葡萄。

    现在被这“衣架子”这么一说,却是必须得吃上一个,不然就是不知好歹!

    葡萄入口,很甜,稍微有点酸涩,是葡萄皮上传来的。

    “我还内给你剥皮呢!”

    “衣架子”说道。

    当即拿起葡萄,用指甲在顶部划破,呈一个十字,然后顺着往下剥去,一颗葡萄被完整的剥下四片皮,然后递到刘睿影面前。

    刘睿影想要伸手接过,但她却不允。

    秀眉一挑,刘睿影只得张开嘴,任凭她喂给自己。

    这次全是甜,没有一点酸味。

    但刘睿影还是不喜欢葡萄的味道。

    说不出为什么,冰冰凉凉又湿乎乎的在嘴里,就让他很难受……

    咽下葡萄后,刘睿影赶紧喝了口酒。

    结果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衣架子”却是把那堆圆润的葡萄,全都剥了皮。

    这会,正抱着腿,蜷缩在椅子上,脑袋枕住自己的膝盖,歪着脑袋看向他,乖巧的像只猫,极尽温柔。

    她懂得什么时候给男人剥葡萄。

    也懂得什么时候让男人剥去自己的衣服。

    等刘睿影不吃葡萄、放下酒杯,就该是这个时候了。

    起码她是这么想的。

    知道吃葡萄要剥皮的人,一定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知道男人通常都喜欢自己亲手给女人脱衣服的人,一定是个懂得让男人享受自己的女人。

    恰好她而这都占,所以才会成为厌结部落中招待贵客的礼物。

    刘睿影吃了两三颗葡萄,刚好把杯中的酒喝完。

    重重的喘了口气。

    瞥见坐在自己对面的女人隐晦的抿着嘴角。

    虽然这样的事她早就不是第一次做,但每一次都是不同的人,还是会有紧张。

    紧张至于就是新鲜。

    这对两个人来说的第一次,当然有几分刺激之感。

    “回去告诉安明,我应该喝不过他,但要是他愿意找我喝酒,我一定尽力!”

    刘睿影说道。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一语惊人

    听到刘睿影这么说,女子脸色微微变了变,但时间不长,很快就恢复过来。

    她的右手本以放在衣带上,只等刘睿影有所表示,她便能**相对。

    衣衫滑下的一刻,该逆转局面,以她为主导,她届时想要做什么,就不是刘睿影能定的了。

    可如今,显然不是时机。

    这种事情自己愿意比什么都重要。

    如果是为了目的,她还不如换种方式,何必牺牲自己又不一定能达到目的。

    事实上,她还没有摸清刘睿影的脾气秉性。

    有些人喜欢喝酒,有些人喜欢银钱,还有些人好色。

    万一他不是个好色之人,岂不是白费苦心?

    她看刘睿影喝酒的样子,觉得他应该不时嗜酒的人。至于好色和贪财,却是无法这样简单的就看出来。

    有些人从不遮掩自己的**,但有些人却能隐藏的很好,很深,让旁人差距不出丝毫。

    可人一定有自己的癖好,这种癖好也可能是目的,甚至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培养出来一种新的癖好也不是不可能。

    女子深吸了一口气,挺直了胸膛,让自己傲人的饱满显得更加突出。

    不得不说,刘睿影的话让她有些尴尬。

    缓解尴尬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话题。

    “没想到你刚来,就已经知道安明大人了。”

    女子带着几分醋意说道。

    既然刘睿影猜到了她是安明派来的,那也就用不着继续隐瞒。

    她做这样的事,不是因为自己的兴趣,也不是为了完成自己的目的,纯粹是他人的工具。

    工具是别人的东西,要被使用才能体现出意义和价值。

    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拥有者,让他能获得好处,这个好处就是刘睿影的人情。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收了好处,欠下人情,就得为别人办事。

    就算办不了,起码也得客客气气,恭恭敬敬的,日后不管是什么场合见面,都会矮人一头。

    “刚见过。”

    刘睿影说道。

    话音简单而有力。

    显然是拒绝的意思。

    不过他不愿意明说,他希望这女子自己放弃,怎么走进来的就怎么走出去。

    但他忽略了这里是厌结的营帐,身为盟主,他的营帐有无数双眼睛都在盯着。

    部落里的众人看到厌结、长兴带着一位外人走进了营帐,也看到后来的安明,然后紧跟着看到厌结和长兴走出来,去往司命的营帐,最后看到这女子走进来,却是很长时间都没有出去。

    真的发生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可能性。

    只要这女子待在营帐中,那就挡不住任何人的猜测。

    “你觉得安明大人怎么样?”

    女子问答。

    她没有丝毫离开的意思,显然也是意识到自己在这里拖延的时间越久,刘睿影就越是脱不了干系。

    “你觉得我怎么样?”

    刘睿影笑着反问道。

    对于一个只见过短短一面的人,如何能评价?这显然是没话找话,而且过分的生硬可笑。

    女子撇了撇嘴,虽然她是别人利用的工具,但无论如何也是个漂亮的姑娘,应该收到怜惜和疼爱。刘睿影的这般反问,着实有些太过于挤兑,不知趣。

    “安明大人想和你聊一聊。”

    女子沉吟了半晌后说道。

    “没问题!”

    刘睿影当即答应下来。

    快的不可思议。

    就连这女子都没有反应过来,竟是开始自顾自的解释起来,说了几句话,才意识到刘睿影已然答应。

    “那……那什么时候方便?

    女子问道。

    “就现在吧!”

    刘睿影说道。

    女子皱了皱眉,似是觉得不该这样顺利。

    她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包括付出自己的**、灵魂、尊严。 与一个没有任何感情的陌生人,**相对,睡在一张床上,盖在一个被子里,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很多人不得不这样做,着实是因为生活所迫。

    但凡有一技傍身,谁都不愿意活的这样没有尊严,甚至根本不城人样。

    这次什么的都

    没有付出,只是闲谈了几句,喝了一杯酒,着实是算不了什么。

    女子仿佛被刘睿影的痛快所震惊,盯着他一动不动的,自己在考量的同时也在观察刘睿影到底是不是出于真心。

    刘睿影目光不闪不避,迎面而上,与她四目相对。

    良久过后,两人相视一笑,及有默契的同时起身,朝营帐外走去。

    入夜已经过了时候,大漠中刮起了晚风。

    刘睿影刚想说话,就被扑面而来的砂砾糊在嗓子眼上,剧烈的咳嗽起来,呛的一个字都说不出。

    女子冲他摆摆手,示意不要张嘴。

    还弯腰弓背,略微低头,顶着风沙,走在刘睿影前面。

    她的个子和刘睿影相差不少,但身材纤细,无法完全挡住风沙吗,不过好歹能分担一些,已是不错。

    低着头,刘睿影根本看不到前方。

    这部落里,没有任何熟悉的东西,四处的营帐只有大小的区别,其他看山去都是一样。脚下踩着的沙子,当抬起脚后,立马就看不出痕迹,根本不知自己在朝何处走。

    好在身旁还有不少营帐,刘睿影并不担心这女子会把自己诱骗出去。

    兜兜转转,走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女子骤然停下步子。

    刘睿影抬头一看,两人站在一处营帐前,门帘朝里卷起,里面漆黑一片,看不出有人的样子。

    风沙眯眼,刘睿影稍一低头,再朝前看时,那女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心中暗道不妙!

    但还是晚了刹那!

    一道刀光破开风沙,从营帐深处的漆黑中飚射而出。

    亮的要比砂砾更加刺眼!

    刘睿影当即出剑格挡。

    但那刀芒极为诡异,似是有了心智一般,看到刘睿影的剑锋出鞘,立马一闪而逝。

    随着刀芒的逝去,周围的风沙渐渐小了很多。

    刘睿影心里稍安。

    觉得老天爷起码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结果四周忽然亮堂起来,犹如白昼。

    仔细体悟,却又与白昼不同。

    这光源从四面八方包裹而来,却并不统一。

    刘睿影咬咬牙,分出些许精神,追寻着光亮看去,竟然是天上的繁星。

    风沙过,天幕上星河璀璨,漫天繁星镶嵌其上,犹如一件用珍珠织造成的衫子。

    刘睿影不由得有些呆了……

    他从未见过如此明亮星辰,或者说他不知道星辰竟然还能这样明亮!

    永恒的形成之光,从亘古照来,却又比亘古更加古老。

    刘睿影定睛看了片刻,整个星河中所有的星都在永恒的亮着,没有闪烁。

    这却是让他极为不解……

    他曾见过的星河,虽然不如这里的明亮、通透!但这里的星河却太过于安静了,安静的连一颗流星都没有。

    流星光芒虽然短暂,没有那么明亮,但却能再那一瞬间极为的辉煌、灿烂。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星河就会变得生机勃勃,不在那么死气沉沉……

    可这里却没有流星。

    整个星河便像是画出来似的,有些虚假。

    刘睿影驻足抬头,等了许久,终于在远方,目力所刚好能及的地放,看到了一个针尖大小,不断闪烁的亮点。

    几个眨眼的功夫,两点就从针尖大,变做了碗口大。

    这是流星!

    刘睿影松了口气……

    果然,全天下的天空都一样。

    这里的天空 和中都城,以及东海云台,没什么区别。

    只是因为大漠更加空旷,且没有什么灯火,所以这些星辰才会显得特别低,特别亮!

    但很快,刘睿影就察觉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因为这颗流星变化的着实太快!

    从刚才的瓶口大,已经变作了车**小,不紧不慢的从天幕中压下来。

    而且流星的光芒怎么会这样长久?

    从发现它的存在,到此刻为止,刘睿影记得自己扎眼了十五下。

    寻常的流星,不会超过三次眨眼,定然消失不见。

    所以才会有遇见流星,许愿要抓紧,万万不能贪心!要是在流星的光芒消失之后,愿望还未说完,那就会适得其反。

    若是这流星的光芒能这样持久

    ,却是不会有这样的劝慰之言传世。

    至于刘睿影为什么会记得自己眨眼的次数,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或许是因为这流星从一出现就有些怪异,激起了他心中的本能的反应,才会默默的几下自己眨眼的次数。

    终于,刘睿影分辨出这根本不是流星!

    而是刀光!

    一道如流星般闪烁的,又如春天般灵动的刀光!

    当刘睿影的剑锋和这颗“流星”碰撞的时候。

    四下里变得更加安静。

    本来还有些许的风声,从刘睿影的耳边呼呼吹过,此时也变得空无一物。

    还有什么能比得上安静更令人疯狂?

    绝对的安静代表着绝对的狂暴。

    物极必反这个道理,万事万物都是如此……

    很快,刘睿影发现自己脚下的沙子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陷落。

    他想要用力跃起,但柔软的沙地却根本借不上任何力气……

    只能通过不断交错脚步的方式,让自己不至于彻底落下去,被大漠这张巨口所吞噬。

    陷落还在继续……

    压在他剑锋上的“星光”却在慢慢加力!

    刘睿影能清楚地感觉到手臂上传来的压力。

    不得已,只能弯曲胳膊,用另一只手抵住手腕。

    如此僵持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脚下的沙地渐渐恢复原状,手臂上的压迫也烟消云散。

    刘睿影有些脱力……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狼狈过。

    从剑锋上,他感觉得出,对他出刀的人,除了能勾动沙子的变化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机巧。之所以能稳稳地将刘睿影压制,除了用过脚下沙地的异变将其钳制外,就是凭借着蛮力。

    一力降十会,有时候只要力气足够大,的确是可以忽略任何的机巧,因为在绝对的力气面前,任何技巧都会显得苍白无力,不堪一击……

    刘睿影喘着粗气,横剑当胸,警惕的察觉着四周。

    先前漆黑得营帐,忽然明亮起来,灯光温暖无比,还从中春来阵阵肉香。

    先前消失的女子,扭动着腰肢,从里面款款走出,看着刘睿影有些狼狈的样子,轻轻一笑,右手虚引。

    “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

    刘睿影看到她,心知对方的试探到此结束,应当是不会再出手。便也收起了剑,厉声问道。

    女子还是一言不发,又做了一遍“请”的动作。

    刘睿影无奈……

    他总不能钻进对方的脑子里,看看她究竟在想写什么。更不能掉头就走,那样的话岂不证明自己弱了阵势。

    走进营帐,内里却是要比厌结住的更加精致。王域风格显著,甚至有些江南水乡的特点。

    最令刘睿影吃惊的是,营帐中央竟然放着一张和凌夫人在诏狱内“三长两短”堂里一模一样的榻!

    女子随着刘睿影走进营帐也跟了进来,将卷起的门帘放下,然后乖巧的坐在侧面的炉子旁,转动炉火上烤着的野兔。

    野兔已经通体金黄,散发出阵阵浓郁、诱人的香气。

    女子从脚边提起一个小桶,里面盛满了调制好的酱料。刷子沾着酱料,仔细又均匀的刷在烤兔子的表面。一股混合着腥辣的刺鼻味道,顿时弥漫开来。

    刘睿影自从在马车上吃了两口东西后,现在还真有点饿了……

    人可以假装,五脏庙却骗不了人。

    一阵“咕噜噜”的声响,引得那女子“咯咯”笑了起来。

    放下小桶,手里换做扇子,将炉火扇旺了些、

    “滋滋滋”的烧烤声大作,在油脂化作的细密小气泡渗透酱料,在高温之下,噼啪炸裂,女子眉眼一挑,抬手将穿着兔子的木棍挑起,扯下一只兔腿扔给刘睿影。

    刘睿影借住,却很是烫手,左右倒来倒去,很是滑稽。

    “吃吧!”

    女子说道。

    随即撤下了另一只兔腿,朝榻上扔去。

    安明用刀接住,刀锋穿过腿骨的缝隙。

    这不仅需要眼力和速度,更需要对兔子身体构造的了解。

    “凌夫人还好吗?”

    安明撕下一条兔肉,放在嘴里嚼着说道。

    热气从口中弥散,随着他的话音一同传到刘睿影的耳朵里。

第一百三十二章 两种立场

    刘睿影僵在原地,一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很确定榻上的人就是安明,因为先前他走进厌结营帐中的时候,有曾仔细看过。年轻的面庞,有几分俊俏,再加上瘦削的身材,在蛮族中人力鹤立鸡群,过目不忘。

    他也的确听清了安明的话,里面明明白白的提到了凌夫人。

    只不过刘睿影根本不敢详细安明口中的凌夫人和自己所知的凌夫人是同一人罢了……

    这样的事情任凭谁都无法相信。

    尤其是双方的身份地位,以及所在的地方相差如此之大!

    倘若安明年纪再长些,说自己与凌夫人认识,那还说的过去些。单看他的年纪,只比刘睿影略微大了几岁,又深处漠南的满族部落,怎么会认识凌夫人?

    “不知阁下说的凌夫人是谁。”

    刘睿影沉默了良久,缓缓开口说道。

    短暂的片刻,竟是让他的声音都有些嘶哑,这是由于太过激动,喉咙间充血所导致的。

    嘴角像是被什么东西粘住了一般,就连张开嘴这个简单的动作都变得无比费力、迟缓!

    “凌夫人你不认识?”

    安明疑惑的问道。

    话音刚落,却又轻轻地笑着。

    他一转念,就明白过来刘睿影为何会这样问。肯定是拿不准自己和凌夫人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不过他也不是个喜欢吹嘘炫耀的人,认识就是认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谎话总有戳穿的一天,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却是根本没有必要。

    刘睿影再度沉默。

    他也明白安明没必要用凌夫人来欺骗自己。

    骗人是这个世上目的性最强的事情之一。

    行骗需要手段,也可以说是门艺术。

    手段老练的人,举手投足之间都能让人相信,这和刚入门的新手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刘睿影见过不少大骗子,也被不少人骗过。

    吃一堑不一定长一智,但绝对能积累不少经验。

    从这些经验里来看,安明不如用萧锦侃来骗自己更加有说服力。

    “凌夫人很好。”

    这次还是刘睿影主动打破了沉默。

    既然对方问了,不管是什么目的,,自己知道起码得说一声。

    否则会显得自己很没有礼貌和气度。

    王域中人把这里的人称作“蛮族”,便是觉得自己彬彬有礼,处处文明,要是刘睿影连这点礼数都没有,岂不是让人笑话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蛮族”?

    安明听后点了点头。

    “凌夫人应当说起过,她在漠南有个熟人。”

    刘睿影也点了点头。

    因为凌夫人的确是说起过。

    甚至在他刚出了中都城,走水路绕过大道,蔽人耳目的时候,还曾有人以神秘奇怪的方式引导。

    不过那引导极为短暂,以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太多,让刘睿影把这一茬忘了个干干净净……现在一想起来,安明的话果然能和凌夫人所言对上。

    “我和凌夫人算是忘年交,你也应该是吧。”

    安明说道。

    又冲着那女子挥了挥手,女子立马会意,乖巧的抱来一把椅子,放在刘睿影身后。

    这张椅子不知是木头还是技术活制成的。

    因为它的靠背和座子上的捆绑着厚厚的垫子。

    看上去极为臃肿,但坐起来应当极为舒服。

    刘睿影客气谢过,随即一屁股坐了下去。

    这柔软蓬松的感觉,就像是一屁股坐在云彩里似的。

    马车里颠荡了许久,在厌结的营帐中也是硬硬的椅子,现在一下坐在如此柔软的垫子上,一股浓烈的满足感从心底里升起,很快扩散至刘睿影的四肢百骸。

    他尽力控制着表情,不流露出舒服的感觉。堂堂诏狱典狱,中都查缉司的省旗,要是因为一把椅子坐起来舒服而觉得满足,定然会被人笑话!

    落座的时候一低头,这次看到自己手里还拿着个兔子腿。香气因为温度流逝的原因,已经不如先前,但隐约萦绕在笔尖的味道,还在不断的勾起刘睿影五脏庙里的馋虫。

    “都是自己人,不要

    客气!”

    安明说道。

    他手中的兔子腿,已经快吃完。

    刘睿影顿了顿,定了身后,也大口吃了起来。

    饥饿让他吃的极快,三两口,一个兔子腿便只剩下光光的骨头。

    看着手中的骨头,刘睿影有点后悔……

    自己应当再忍忍的。

    没想到一根兔子腿就让他丢人现眼。

    “阁下和凌夫人是怎么认识的?”

    刘睿影斟酌的问道。

    “这说来话长,当年五王共治建立之后,待中都城安稳下来,凌夫人曾独自一人周游过天下。不过这是她告诉我的,毕竟当年五王共治发生的时候,我也才刚刚出生而已。”

    安明说道。

    说来话长,他的确是长话短说。

    这段话刘睿影停在耳朵里,和没听一样。无非是解释了一下,他和凌夫人的确是忘年交。初次之外,再无其他任何。

    至少刘睿影所关心的,他一个字都没说。

    “阁下既然和凌夫人交好,那找我来是何意?”

    刘睿影继续问道。

    现在他毕竟是盟主厌结的座上宾,被厌结当做兄弟。安明则摆明了立场,和盟主厌结势不两立,坚定的站在司命一边。

    这个节骨眼上,他找刘睿影来自己的营帐中,肯定不是简简单单的吃个烤兔子肉。

    安明好似也没有想好该怎么和刘睿影解释……亦或是他没有做好准备,只是想先看看刘睿影,试探一番底细。

    对于刘睿影要来的事,整个漠南他是最早知道的。算起时间的话,还在下危城中的欧家家主欧雅明之前。

    百闻不如一见,虽然凌夫人在传信中将刘睿影大力夸赞,但安明也不是小孩子,更不是傻子,不会人云亦云的让人牵着鼻子走。

    他现在可是漠南六部落中,实力最强的厌结部落中,最有实力与潜力的战师。可以说要是不出意外,他早晚可以成为部落的盟主。

    这样一个人,察言做事一定有自己的规矩和标准。

    “先前对你出刀,十分不好意思。”

    安明话锋一转,竟然给刘睿影道歉起来。

    还十分真诚的站起身,微微鞠了一躬。

    刘睿影没有任何反应。

    趁人不备,算不上君子行径。虽然临敌之际,讲究诡异多变,但这般莫名其妙,还是让他心中有气。

    不过对方给自己道了歉,出于什么缘由暂且不论,刘睿影还是极为大度的表示无碍。这大度是装出来的也好,真心地也罢,只是为了个双方各自一个台阶而已。

    一方道歉,一方接受,这个事情就可按下不表,彻底翻过。

    “凌夫人说你此行前来是求药的,安东王中了漠南特有的蛊毒,借着文坛龙虎斗的机会前去中都城找擎中王帮忙,最后这麻烦事就落在了你身上。”

    安明说道。

    这些都是凌夫人在传信中告诉他的。

    看的出凌夫人的确是对他很信任。

    刘睿影前来漠南蛮族部落一事,乃是绝密。至于来的原因,更是绝密中的绝密。

    众所周知,蛮族的蛊毒是漠南特有,除了炼制蛊毒的部落之外,其他地方和势力根本没有解药。

    而蛊毒的配方在部落里都是极为隐秘的存在,只掌握在司命和盟主两个人手里,由一位最受信任的天官和战师分别掌握一半,在需要的时候,这两人合起来,才能炼制完整的蛊毒和解药。

    “的确是个麻烦事……毕竟我这个人比较懒,从中都城来这里很远,走这么远的路对一个懒人而言,就是天大的麻烦。”

    刘睿影耸耸肩说道。

    “能者多劳!”

    安明笑着说道。

    然后从自己榻上的柜子里,拿出一块兽皮,让女子递给刘睿影。

    蛮族没有文字,只有语言。所以关于族中的事情,都是采用口口相传的行事,因此很多事情没有得以保留。往往是还没来得及说,掌握这个事情的人就死于非命,这件事便由此烂在肚子里,再无旁人知晓。

    长此以往,蛮族的传承就出现了许多亏空。这些断档全都是这么造成的,后人只能

    加以揣测、想象。然而各部落之间,并不会对这些事情互通有无,所以就造成了对于很多事情,却是有六种不同的说法。

    蛊毒也是一样。

    一开始,蛮族作为一个整体,蛊毒并不是一种毒药,却是一种可以增强他们体内气血之力的补药。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完全的整体,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分裂成了六块。补药的配方也被口口相传这种弊端所害,变成了毒药……且六个部落各执一词,每个部落都不相同。

    安明递给刘睿影的兽皮上,却是正反两面都有印记。

    正面是画,反面是字。

    画是雕琢精深的工笔,字是王域中字。

    据刘睿影的了解,王域中没有地方是习惯在兽皮上作画写字的。

    他疑惑的看着安明,难道这张兽皮上的字画,竟是出自他之手不成?

    “你有问过厌结关于解药的事情吗?“

    安明又让女子割下一块兔肉,边吃边问道。

    “他说这种蛊毒不是厌结部落所有,而是出自白慎部落。”

    刘睿影说道。

    “看来他真是把你当兄弟了……”

    安明叹了口气说道。

    手中的兔子肉也悬停在半空,刚刚撕下的一条,放在嘴边,迟迟没有吃进去。

    “难道不是这样?”

    刘睿影问道。

    “他没有骗你,安东王中的蛊毒,的确是白慎不落的玩意儿,厌结部落中没有解药。”

    安明回答道。

    “这张兽皮上,图画和文字都是解药的配方。”

    安明指了指刘睿影手中的兽皮说道。

    “是白慎部落的还是厌结部落的?”

    刘睿影刚才看时,隐约有感觉,现在感觉得到了确定,更加仔细的翻看起来。

    上面的图画描绘的都是植物,从根茎到枝叶和果实,都一清二楚。

    背面以此写着这些植物的名字,并且还标注清楚了采集的地点.

    安明是厌结部落中目前最为出色的战师,因此他手里有一半配方也是在情理之中。不过这张兽皮一定是他私自做的抄本,因为蛮族人的笔触不会如此精致,更不会书写王域的文字。

    “这是白慎部落孤独的解药,可惜只有一半,不然你现在就能拿回去交差了。这些材料虽然有的是漠南的特产,但只要不缺钱,在下危城中的流人区里都能买得到。然后再按照记录,随便找个郎中,熬炼一番,服下去,就能解了毒。”

    安明轻松地说道。

    以至于刘睿影因为他的语气,待说完之后,还没意识到身为厌结部落的战师,怎么会有白慎部落中蛊毒的解药……

    等他反应过来时,心中的惊涛骇浪不必从安明口中听到“凌夫人”三个字时小……

    “你……不是这里司命最信任的战师吗?”

    刘睿影没敢用背叛两个字。

    安明能得到白慎部落蛊毒的解药,即便只有一半,也足以证明他的心思。

    在刘睿影看来,这根本没有必要。

    脚踩两只船是个极为危险的事情,一旦被发现,却是两边不是人,整个蛮族部落没有一处容身之地。朝夕之间,就会从高高在上,受人敬仰的战师变作过街老鼠,最后的下场只能是成为流人,做起下三滥的勾当。

    而且这种日子注定不会安稳,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人这一生安稳两字极为难得,如此就过上了颠沛的生活实属冤枉。

    “因为我爹是曾经白慎部落的司命,当年要不是碰上凌夫人,我被大漠中的野兽啃干净了!现在厌结部落里那个老不死虽然对我很好,但我要的他能给得了吗?!”

    安明双手攥拳,手背上青筋暴起。

    当一个人有两种立场的时候,最痛苦的却是自己……

    刘睿影当即明白过来。

    安明想要的,不是厌结部落的任何,而是他在白慎部落中失去的一切!

    手中的兽皮,顿时就变得极为烫手,重达千斤。

    刘睿影将兽皮整齐叠起,缓缓闭上眼睛,刚准备开口说什么,一阵凉风从背后吹来,营帐的门帘被人从外面掀起。

第一百三十三章 蝴蝶翩然

    刘睿影还没来得及转过身看清来人,他就闻到了一股味道。

    这种味道他再熟悉不过。

    是血腥味。

    很新鲜的血腥味。

    是从刚才掀起门帘的那一刻涌进来的。

    不管是进来的人身上的味道,还是营帐外的味道,刘睿影都知道刚刚应该在部落中肯定是死了人。

    至于为什么是死人,而不是杀鸡宰羊,是因为人血的味道和其他所有东西的都不同。是一种极为厚重、粘稠,其中又带着些许甘甜回味的复杂。

    第一次问道这种味道的时候,刘睿影仿佛把人血喝到了嘴里似的,堵在喉头,无论怎么样都下不起,就是卡在那里!

    后来问道的多了,也就习惯了……甚至能分辨出这味道的新鲜程度。

    但更加令刘睿影不可思议的是,安明忽然目眦尽裂,嘴角不断的抽出,而后一偏脑袋,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方才他吃的兔子肉,喝下的酒,全都从胃里泛用出来,吐的一干二净,什么都不剩……

    即使是这样,他却是还收不住。

    干呕越发剧烈,刘睿影从他的口中看到有黄绿色的胆汁,这说明呕吐已经到了一种地步,若是再不能停下,却是要把整个身子都吐空了不可。

    最关键的是,刘睿影根本不知道安明为何会突然如此。

    难道是他的身子有什么陈年的疾病,在这一刻突然发作?

    一旁的女子,赶忙上前去,揪住他的衣领,把脑袋掰到后仰的位置,然后朝着安明的嘴里灌下了一大壶酒,也不管他能不能喝下,就是这么强硬的灌了下去。

    安明并没有挣扎,而是听之任之。

    待酒进了肚子后,他停住了干呕,开始不断的打嗝。不过他每一次打嗝,都会从嗓子眼里冒出一点酒,酒味直从咽喉直冲鼻子,让他的双眼都变得泪汪汪的,似是刚哭过一样。

    刘睿影看到安明的眼神,虽然有眼泪的遮掩,但还是难挡涣散。

    这显然是醉了。

    唯有醉酒的人,眼神才会如此。

    蛮族中人即便酒量惊人,也很喜欢喝酒,但谁都架不住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喝进去这么多。

    尤其是刚刚呕吐完,肚子里空无一物。

    空着肚子喝酒是大忌讳。

    能喝酒的人没有一个人会如此行事。

    起码都得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让胃里有些缓冲之物,再行拼酒之事情。

    不过安明此刻虽然有些醉意,但神态却很是清醒!

    他丝毫不在乎方才的失态,反而让正在收拾他呕吐物的女子,再去搬来两把椅子。

    直到这时,刘睿影才腾出空当来,转过身,看清了进来之人。

    厌结冲他咧嘴一笑,几乎都能看到他的后槽牙。

    长兴却是严肃异常,眉头凝成了一个疙瘩,不知道又在琢磨着什么事情。自从回到部落之后,他便一直是这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部落是他的家,按理说家是最温暖的地方,何况路上的时候,长兴还告诉过刘睿影,部落中他已有妻儿。

    不论是大家还是他个人的小家,都是极为圆满的存在,怎么会这样心事重重?

    女子将椅子摆在刘睿影旁侧。

    厌结毫不客气,大步的走上前来,大马金刀的坐下,从自己腰间取出一个酒囊,打开盖子就猛灌了几口。喉咙中发出一阵舒爽,随后又把酒囊递给了刘睿影。

    “兄弟,这酒不一定好,但足够老!”

    刘睿影木讷的接过酒囊。

    也许是受到先前安明被灌酒的样子的感染,他也仰脖喝了一大口。

    这酒果然不错!

    入口优柔,醇香无比!

    他很难相信这是漠南的蛮族所能酿造出来的。

    因为这里的酒,大多粗糙,只讲究浓烈。能喝醉的就是好酒,其余口感什么的,是无所谓的东西。

    “怎么样兄弟,还不错吧! ”

    厌结看到刘睿影喝完后砸了咂嘴,似是在回味,立马问道。

    “这酒有多老?”

    刘睿影没有回答,反而如此问道。

    “嗯……让我算算……”

    厌结伸手托着下巴,嘴里念念有词,另一只手的手指头不断伸开又

    蜷缩,但算了许久,却是都没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九十二年。”

    一旁的长兴冷不丁说道。

    “九十二年的老酒!怪不得……”

    刘睿影震惊的说道。

    时间能够改变一切。

    就算是以蛮族中人极为粗暴野蛮的方法酿造的酒,经过这么长久的沉淀,口感也会变得温和起来。

    “我只是估算,因为再过五天,就是司命的九十三岁寿辰。这酒一直在他床头的柜子里藏着,从来没有人见他拿出来过,所以我觉得是九十二年。”

    长兴说道。

    刘睿影点点头。

    他的估计不无道理。

    一个马上就要活到第九十三个年头的人,有些老酒根本不奇怪。即便是不需要这么长时间酝酿的东西,放置了九十二年,也会变得是极有沉淀感,古色古香。

    放在王域中,九十多前的东西,都是皇朝遗物,可以算得上是古品,在黑市上能卖不少钱。起码寻常人家,一家老小一年的吃喝是不用发愁了。

    刘睿影将酒囊还给厌结。

    他本来是还想喝几口的。

    但听到这酒竟然是九十二年以前的,那喝一口就少一口,却是用金子都买不来。也不知道下危城中的胡家有没有这么老的酒,但他们这次拿出来拍卖的“满江红”,好像也只是六七十年的陈酿,比九十二年,足足差了二三十年。

    很多人的一辈子还指不定能活到二三十年,一坛酒却是就出去了好几代人,其中的珍贵不言而喻。

    在厌结伸手接过的时候,刘睿影看到他的手上有很多深色的斑驳。

    尤其是当他的手伸过来时,血腥味极其浓烈。

    刘睿影定睛一看,不光是厌结的手。还有他的身上,全都是斑驳的血迹。

    上面还挂着些许碎肉……纹理结构和人的一模一样。

    血腥味是从厌结身上传来的!

    刘睿影确定了这点。

    现在惟一的疑惑,就是厌结身上的血肉到底是谁的。

    看着他手中酒囊,结合先前所说的,刘睿影忽然想到了什么。

    “咳咳……”

    主座上,安明终于停下了打嗝。咳嗽了两声后,站起身来,走到刘睿影登时三人面前,自己搬了把椅子,坐在对面,看向厌结说道。

    “恭喜盟主大人一统厌结部落!”

    女子把烤兔子放在桌上,又给四人拿过三个酒杯,偏偏没有刘睿影的。

    刘睿影抬头诧异的看着女子,她却对刘睿影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跟着自己先行离开。

    营帐外,是一片空地。

    这会儿风刮的正是劲头上,尤其是空地当中,没有任何遮掩,刘睿影被吹得连眼睛都睁不开,只能低着头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万一在风沙中迷失了方向,再想回来,肯定要耗费很大的功夫才行。

    恍惚中,有人抓住了他的手腕,用力的朝一个方向拽去。刘睿影本想抗拒,但从自己的手腕上传来的温热和不可抗拒,让他打消了这种念头,老老实实的跟着走去。

    很快,又来到了一座营帐前。

    刘睿影四下张望,空气中几乎什么都看不见,昏黄一大片。

    砂砾被风扬起时,和下大雪没什么区别,都让整个天地变成了一片大笼统。

    既然不知道自己在哪,刘睿影干脆也不多想。

    至少眼前人的身影他还算是熟悉,是那女子。手中剑也握的很紧,给他了许多底气。

    “快进来,傻站着干什么?”

    女子一晃神就钻进了营帐里,只有一句话从门帘的缝隙中钻出来,被风沙卷走了大半,刘睿影之听了个模糊。

    走进营帐里中,女子已经点燃了灯盏。

    这里面的灯盏要比厌结的和安明的营帐里黯淡许多。

    不过大小却是相当,借着灯火,刘睿影飞速的扫视了一圈,发现这女子的营帐虽然简陋的,但却井井有条。

    床尾摆着一个大浴缸,最是引人瞩目。

    女子举着灯盏,走到浴缸旁,把边沿上搭着的一条毛巾轻柔的扔给刘睿影,说道:

    “把你头上的沙子掸一掸。”

    刘睿影接过毛巾,点点头照做。

    不但把

    头上的沙子全都拨弄干净,还把脸和脖子全都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

    这条雪白的毛巾,顿时成了黄褐色,难看无比……

    刘睿影顿时有些尴尬,这毕竟是个姑娘的东西,被自己弄脏成这样,有点说不过去。

    但那女子却丝毫不在乎,还告诉刘睿影只需要扔在地上就好。

    刘睿影虽然仍旧是点头答应,但却没有照做。

    他把毛巾整整齐齐的叠好,走到门帘处,弯下身子,放在了旁边。

    “这里是你住的地方?”

    刘睿影问道。

    “那你觉得是谁住的?”

    女子翻了个白眼说道。

    没想到温和的她一旦离开了旁人,却是就变做了一个火药桶。

    “你不会以为我和安明住在一起吧?”

    女子骤然停下手上的忙活的事情问道。

    刘睿影无言……因为她就是这么想的。

    女子招呼刘睿影坐下,还端出了一盘烤鱼,周围围着几个土豆,都在冒着热气。

    “这里的鱼做法和王域中不一样,没什么调料可放。最多刷一层油,然后就架子火上,直到烤熟为止。”

    女子说道。

    “你应该不是蛮族中人吧?”

    刘睿影问道。

    “你觉得我像吗?”

    女子反问道。

    她的每一句回答,都不是好言好语的说出来,全都是反问的语气,着实是让人听着不舒服。还好两个人先前在厌结的营帐中见过,不至于太过见外。否则刘睿影都准备直接抬屁股走人,即使站在外面的风沙中,也比在营帐里受气好。

    “我不是蛮族,我和你一样,是中都人。”

    女子似是有所感觉,知道自己这样说话有些过分,这句话的语气缓和了许多。

    刘睿影惊讶的看着她,不明白一个女子为何会从中都城来到漠南的部落里,而且看样子,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对部落中的一切都极为熟悉,还学会了蛮族话,能够和他们交谈自如。

    “湖边的丰豪茶楼,我以前在那里做事。”

    女子看刘睿影应当是没有相信,继续说道。

    刘睿影眼睛一亮!

    丰豪茶楼,这可是中都城里数一数二的地方。

    是中都三大家蔺家的产业。’

    说是茶楼,实际上也是青楼和酒肆。

    里面喝茶的人少,喝酒的人多。聊天的人少,听曲儿的人多。

    不说姑娘如何,单说安茶牌和酒单还有菜谱,连起来就能有两三百页。深冬时分,中都城里只有不超过五个去处能弄来海边新鲜的海货,还有江南的杨枝甘露,丰豪茶楼就是其中一处。

    “你在那里做了多久?”

    刘睿影问道。

    这样的底细本来不该问。

    但若是不聊这些,两人之间着实只能大眼瞪小眼,或是看着烤鱼和土豆发呆,却是更没有意思。

    “三年零三个月 。”

    女子说道。

    “记得这么清楚!”

    刘睿影说道。

    “女人对这样的事情,总是会记得很清楚。你们男人就不同了,就算是记得,也得拼了命的忘掉。”

    女子又白了刘睿影一眼说道。

    “男人为什么要拼命忘掉……”

    刘睿影不解。

    虽然他听懂了这女子说的事情究竟是什么事,但不明白这样的事情男人拼命忘掉有什么好处,难道不是一一记着,当做炫耀的资本吗?

    “若是不忘掉上一个,怎么面对下一个?各个都不忘,却是怎么能风流的起来?男人就像是蝴蝶,在空中飞来飞去的。蝴蝶喜欢花,但又何尝在哪一朵花上停留的久?”

    女子说道。

    刘睿影瞥了瞥嘴,拿起一个土豆,摆成小块塞进嘴里嚼着。

    那没有滋味的烤鱼,着实是没有任何食欲,这土豆看着软软糯糯,甚是可口。

    “也算是老乡,怎么称呼?”

    刘睿影眼下一口土豆问道。

    “蝴蝶!”

    女子说道。

    “叫我蝴蝶就行!”

    刘睿影抬头正好和她的眼神撞在一起,刚刚咽下的土豆顿时噎在胸口,令他疼痛无比。

第一百三十四章 更长梦短

    方才还在说男人风流成性,就像是蝴蝶,在每一朵花上都不会停留很久,现在却又告诉刘睿影自己的名字是蝴蝶。

    蝴蝶肯定不是她的真名。

    一个女人叫做蝴蝶,未免有些太香艳了些……应该是她在丰豪酒楼时的花名。

    一只蝴蝶,生命只有短短一个春天,过了春天后,或许飞舞的落叶都会成为她的伙伴,没有生机,只剩下平淡和苍白。

    华丽而短暂的光彩,是她一生的照映,因此她给自己起名蝴蝶,不仅仅是因为她们生命相似,更是因为那光彩也很像。

    刘睿影好不容易吞下去了噎在胸口的土豆,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这才反应过来,自从这女子说自己叫做蝴蝶以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再说过一个字,就这么静静地坐着,面色平静,好似脑道理空空荡荡,不知道是在回忆,还是只是出身而已。

    突然她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

    并且很是反常。

    一般人,即使是哭,也会先流眼泪,再肿了眼眶。可她不同,却是还未流出泪珠,眼眶已经肿了起来。尤其是眼睑下方,已然高高堆起,将眼睛挤成了一条缝。

    这个样子的确不好看,但却十分可怜。

    若是放在中都或是下危城里,恐怕任何一个人见到了她,都会毫不犹豫的给出自己的同情。

    刘睿影觉得自己应该出言安慰一番,但却又不知说些什么。对于这样的女子,身世定然复杂,所经历过的,也不是刘睿影可以理解的。

    就算是同在丰豪茶楼中的姐妹或许都不能理解蝴蝶的心思,更不用说刘睿影了……

    他能做的,只是拿起桌上的酒囊,给她面前的杯子倒了满满一杯,然后举起自己的酒杯,和她轻轻一碰。

    也不等蝴蝶有没有反应过来,刘睿影已经仰脖饮尽。

    在他放下酒杯后,蝴蝶仿佛才回过身来,眼睛十分迷茫的看了看刘睿影,又低头定格在自己的酒杯上,轻声说了句:“谢谢”,然后也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酒量真好!”

    刘睿影说道。

    这句话当然不是真心地。

    一两杯酒,就算是个孩子也能硬着头皮喝下去,更不用说是个大人,更不用说是曾经丰豪茶楼的姑娘。

    “逼出来的。”

    蝴蝶轻描淡写的说道。

    刘睿影顿时感觉到很沉重……

    这四个字里面透露出来的无奈,他却是懂得。

    虽然他的无奈一定和蝴蝶不一样,但人生在世,无奈本就是常态,各有各的无奈更是常态。很多事刘睿影也不愿意做,还不是被逼出来的?

    蝴蝶或许被逼着唱曲儿,被逼着陪酒,被逼着接客。刘睿影则是被逼着拔剑,被逼着杀人,被逼着跨马扬鞭。

    都不是为了自己,但兜兜转转,却又是为了自己。

    因为不这样做,很可能就会饿死,渴死,被别人杀死。

    “以前我不叫蝴蝶。”

    蝴蝶给刘睿影倒了杯酒说道。

    “叫什么?”

    刘睿影忽然对眼前的女子很有兴趣。

    无关于**,单纯是对她的过往,对他这二三十年的经历,以及对她以后的希望,全都想要了解。

    “不说也罢。但我明白你的无奈,你却只明白我的一半。”

    蝴蝶自斟自饮的说道。

    冥冥中,刘睿影似是明白了什么,就像一间漆黑的房子,总是能看到些亮光,但又寻摸不到……每次都觉得自己已经抓住了,一摊开手,却又以极快的速度从指缝间溜走!

    “你也杀过人?”

    刘睿影直接了当的问道。

    蝴蝶拿着酒杯的手微微停顿了刹那,抬眼看着刘睿影,回答道:

    “难道看不出?”

    刘睿影笑了笑,这种事情哪里是能用眼看的出来的。

    谁都没有把好坏写在脸上,谁也不会把杀过多少人绣在胸前的衣襟上。

    但她这么说,起码让刘睿影知道,蝴蝶是杀过人的。

    白天是蝴蝶,晚上说不定就是吸血蝙蝠,专吸人血。

    蝴蝶和蝙蝠一样,都会飞,也都很孤单。即便蝴蝶总是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出现在花

    丛里,但它榨取的却是花粉和花蜜,与蝙蝠吸人血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至于为什么人们喜欢蝴蝶而讨厌蝙蝠,纯粹是因为相貌上的原因。

    人们往往更愿意用虚假的表象来麻痹自己,却是不愿意相信事实,哪怕这事情明白的一清二楚也不愿意去相信。

    或许曾经的“蝴蝶”就是“蝙蝠”,后来她走出了阴暗无光的洞穴,还把自己的身子翻转过来。

    “方才为什么要带我来这?”

    刘睿影话锋一转,问道。

    他看得出,蝴蝶不愿意多说自己的过往。既然过去不想聊,那就聊聊现在。她把刘睿影带来自己的营帐,绝对不会是毫无目的。不管是出于什么打算,起码都有个原因才对。

    “你在那里,他们很多话不方便说。”

    蝴蝶说道。

    “安明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刘睿影追问道。

    在厌结和长兴走进营帐前,安明刚刚勾起些许情绪,说道自己想要的东西,却是酒杯厌结所打断,接着就开始呕吐起来。

    “你想我长话短说,还是娓娓道来?”

    蝴蝶问道。

    刘睿影笑了笑。

    蝴蝶的确是个高手,不但会聊天,更会讲故事。

    说起讲故事,刘睿影想起了另一个人,小机灵。同样也是走南闯北,同样也是能说会道,而且他更爱凑热闹,就靠这一张嘴给人讲故事四处混吃混喝,还不被人讨厌,着实是厉害。不知道小机灵和蝴蝶若是碰在一起,究竟谁更能说,谁的故事更精彩。

    “你觉得怎么舒服就怎么说,我听不懂也无所谓。”

    刘睿影摊了摊手。

    蝴蝶轻轻的放下酒杯,

    这动作当真是像蝴蝶!

    蝴蝶飞翔从来没有声音,看着翅膀扑闪,却连一丝风都带不起。

    刘睿影从未见过有人有这么轻的动作,也想不到有人真的和自己的名字一模一样。叫蝴蝶,却也就是蝴蝶。

    “当一个人变成孤儿的时候,有些人会觉得轻松,有些人会开仇恨。安明是怎样的,想必你也看得出来。而且他还沾染上了一个特殊的毛病。”

    蝴蝶说道。

    她的话总是在关键的时候停住,勾的刘睿影心里痒痒的……明明知道蝴蝶在拿捏自己,却又欲罢不能。

    其实这事情不问也罢,不听也行,但开了头,总是想要个有始有终的结局。

    “什么毛病?”

    刘睿影问道。

    他猜到应该是和剧烈的呕吐有关,可单凭一次呕吐,根本想不通其中的缘由。

    “他怕血,甚至可以说是恐血!”

    蝴蝶说道。

    刘睿影瞪大了眼睛。

    再三确定蝴蝶没有开玩笑。

    相反,她说的极为认真,比先前所说的一切都要认真。

    不过有些人就是喜欢用认真的语气和神色来开玩笑,事实到底如何,无法分辨。

    但怕血的人如何能成为部落中的战师?

    蛮族中人野蛮好斗,最喜争强好胜,现在还保留着决斗的传统。所有的战师更是从猎手成长起来的,即便不杀人,也得去狩猎。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臣服,有时并不是因为死亡。但野兽没有人的智慧,只有你死我亡。

    更不用说,这些野兽是蛮族中人的食物。对它们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世上最残忍的死法就是饿死,感受着自己的肚子里一点点的空落,身子一点点的衰弱,即使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身体里还犹如烧着一团火,剧烈的炙烤着自己……这种疼痛的感觉,让人根本无法安详的死去。

    惧怕鲜血的猎手,除了被野兽杀死吃掉外,根本没有其他任何出路。

    “所以他每次出刀前,都要喝很多酒。只要麻痹了自己,就能掩盖住惧怕。”

    蝴蝶接着说道。

    刘睿影震惊的表情,令她很是满意。

    厨子都希望自己做的饭菜被人夸赞,讲故事的同样也希望自己说的故事能让所有人都耳目一新,惊诧不已。

    很显然,她做到了。

    “酒的确能让人麻痹……但麻痹的人又如何出刀?”

    刘睿影自语道。

    蝴蝶摇了

    摇头。

    这就不是她所能解释的范畴。

    讲故事的人只讲别人的故事,很少说及自己。

    因为自己的故事,说起来,总是很难客官。稍微有些许的主观影响,就能改变听者对整个故事走向的把握,这是大忌,是万万不能犯的错误。

    “我理解不了孤儿的心境的变化,可能这让他激发出了某种天赋,能再喝酒后还能稳稳握刀。”

    蝴蝶还是回到了刘睿影的自语。

    不管他需不需要,这样做起码尽职尽责。

    “不管什么样的毛病,你都很帮他。”

    刘睿影说道。

    “你是说我帮他和男人睡觉拉关系,还是说帮他在犯病的时候灌他酒喝?”

    蝴蝶反问道。

    刘睿影不知该怎么回答。

    和男人睡觉是帮,犯病了灌酒也是帮。

    这两者之间哪里有什么明确的界限?

    反正都是帮忙,帮的是这个人,而无所谓什么事情。

    “其实,我也是孤儿。不过我一出生就是,和安明还不一样,所以那种情感上的落差,我没有经历过,也不懂……”

    刘睿影缓缓的说道。

    安明在蝴蝶的心中有不可动摇的地位,方才刘睿影说帮忙,似乎是对安明有些不认可,蝴蝶的反问中已经有了明显的不满。他只能再度转换话题。

    果然,蝴蝶在听到刘睿影竟然也是孤儿后,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眼神要比刚才反问时,缓和了很多。

    无论是谁,孤儿都是一个绝对值得被同情的人群。

    孤寂的在人生的旅途上,无论是开心还是痛苦,都没有人去分享。至少在拥有朋友前,是这样。但朋友不可能时时刻刻的陪在身边,起码在小时候,朋友还不能算是朋友,最多只是玩伴。后来大浪淘沙,玩伴兴趣各异,留下来志同道合的,才算是朋友。

    对于刘睿影来说,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孤独。

    况且孤儿要比其他人更有权力爱和被爱,查缉司里他感受到了这种温情,后来凌夫人的关照更是让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不同。即便有缺失,也没有什么大的关系。

    女人的感情要比男人的更持久。

    虽然蝴蝶用蝴蝶打比方,用来嘲讽男人有些过头,但刘睿影不能否认这一点。

    她们的心,是慢慢被腐蚀,然后一点一点的凉透。而男人的失落,则极其猛烈,像是被一头饥饿的狼撕扯成了碎片。

    “其实这部落里,大多都是孤儿。蛮族中有个奇怪的规律,女人往往寿命很短,最多只能等孩子长到十来岁。这几年,好像是因为他们的气血之力又出了问题,孕妇要么流产,要么难产,所以活的更短。”

    蝴蝶说道。

    每当部落中有人生产,她都会去帮忙。

    不是为了自己,却是为了安明。

    这也是帮忙的一种。

    虽然那些孕妇不是安明的女人,生的孩子也不是安明的种。

    但他毕竟是这个部落的战师,有着极高的威望。蝴蝶作为他身边的人,前去帮忙之后,这份人情却是都算在了安明的头上,让他的威望更加高昂。

    “……哐……哐……哐……”

    蝴蝶刚张开嘴,想说什么,营帐外忽然传来三声巨响。

    她脸色变遍,惊慌的骤然起身,双手不断搓揉,脸上都没了血色。

    “这是什么声音?”

    刘睿影问道。

    “是着急所有部落部众的信号。”

    蝴蝶说道。

    “都这么晚了,会是什么事?

    刘睿影接着问道。

    蝴蝶没有说话。

    她早就知道今晚会发生什么,但当它真的到来时,还是觉得过于突然。

    对于自己不想接受的事情,再做准备都显得无济于事……

    照样是心惊肉跳,寝食难安……

    “我们也要去吗?”

    刘睿影也站起身来。

    蝴蝶看着他点了点头。

    不论他们俩算不算是部落的部众,这么晚集合全部人,一定是出了大事。要是错过了知道,对自身也不是一件好事……

    有些热闹去了不是为了凑热闹,而是为了更好的活!

第一百三十五章 惯例中的反常

    刘睿影和蝴蝶从营帐中出来的时候,外面还在刮风,只不过要比先前小了不少。

    他下意识的用手遮挡住口鼻,低着头,双眼只看着脚下的沙地,却觉得手背一阵冰凉。

    漠南下雪了。

    雪混着沙子,变成了昏黄的颜色,犹如营帐中的灯盏,让人更加分不清困顿的现实。

    不过这雪还是有些白。

    每一座营帐上都像是带了个尖尖的帽子,在苍茫的大漠上极为醒目。

    能再这样的风沙里,依旧停留在营帐顶端的雪,极为倔强。就像是刘睿影手中的剑。有时候明知不敌,但也要出剑,否则连一点可能都没有。

    部落中已经到了不少人,都聚集在盟主厌结的营帐前。

    蛮族中人的个子都很高,遮挡的密密麻麻,让刘睿影看不清却前方。

    正在焦急之际,忽觉得自己的手腕又被人握住,传来的温热触感和先前的一模一样,知道应该还是蝴蝶,索性便放松了身心,任由她抓住,牵着自己朝旁侧走去。

    斜地里,没有人遮挡,能够看得清前方发生的一切。

    盟主厌结的营帐,门帘紧闭,但从缝隙中透出的灯火,映照出闪烁的人影,证明里面是有人的,只是还未出来。

    蝴蝶告诉刘睿影,眼下不落的人还未举起,站在这里的,最多三分之一而已。

    刘睿影粗略一估计,除却在外渔猎的猎手以及他们的帮衬,整个厌结部落应当三四千人的规模。

    不得不说,这漠南最强大的蛮族部落,人口也着实是少的可怜……所以他们才会对新生儿有这样执着的渴望。

    毕竟对一个部落来说,人口代表着一切。从中可以选拔出更多的猎手,然后等这些猎手慢慢成长为战师。至于那些脑子好用的、开窍早的,就可以成为智集的学生或是司命的徒弟——天官。

    不论这些孩子将来的路是什么样的,有了他们,厌结部落才发展的可能,否则只是个虚假的架子,只能一天天的衰败下去……迟早被其他的部落一口吞掉,沦为附庸和奴隶。

    刘睿影看到很多人手里提着工具。

    有的人牵着骆驼,还有的人提着布袋,都是有备而来。唯有他和蝴蝶两个人,手里空空。

    本来就不是蛮族中人,是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来到了这里。平时除了相貌和身材以外,倒也不显得突兀,直到此刻他俩才觉得自己是真正的外人。不被这个部落所接受,也不懂得这里的任何习惯、习俗。

    但这只是刘睿影的一厢情愿。

    他觉得蝴蝶和自己一样,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

    事实上,蝴蝶了解的,远比他要多得多!

    这些人手里的东西,是为了制作肉干。

    漠南的天气入冬要比王域内晚不少,但一旦入了冬,整个漠南就会成为一片死地。除了蛮族中人以外,难再发现任何活物。本来还有些为了赚钱甘愿冒险的流人商队,这时候也会慢慢不见了踪影。

    因为下雪和几乎不停息的风沙,从下危城中通往漠南的唯一道路,华容道,会被完全遮掩。

    在没有任何可以辨识方向的大漠中,若是在失去了道路,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

    流人们虽然贪财,但他们更惜命。

    只有留的性命在,赚的钱才能拿去享受。

    这个道理,他们最是明白。

    所以在冬季来临时,这些流人们甘愿吃糠咽菜,瑟缩在家徒四壁的屋里,也不愿意冒险搏一搏富贵,前往漠南部落中跑生意。

    如此一来,却是就切断了漠南和外界的联系,使得这里变得更加孤立,仿佛不存在似的。

    但这些蛮族中人还得活着。

    他们活着并不是为了完成什么目的,或者做到什么事。活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死。

    活着平淡但却不能死,毕竟没有人愿意死,谁都想活着,并且活得好!

    至于怎么是活的好,这就是看个人的想法,有人混吃等死,有人奋斗不停,区别只在于他们的终极目的在哪个阶层高度。

    任何人都没资格指责平平无奇,蒙混度日的人,因为他们的目标并不高深,在他们眼里,也许日日奋斗的人是个傻子,怎么样都是一辈子,何不轻松自在,何必给自己找头疼呢?

    但仔细想想,活着这件事最根本的理由,其实就

    是为了不死。

    冰雪封盖的大漠,即便是最为出色的猎手,都寻找不到猎物的踪迹。偶尔能走个运,捕获到一头没有冬眠的熊,或是几只野兔,也不够全部落的吃用。

    私藏食物和肉在部落里是要被杀死的重罪,而且是绑在立柱上,在星光下,活活烧死。

    这般死亡的方法,光是想想就足够可拍……更不用说亲自体会。不到万不得已,却是没有人敢于尝试。

    对于冬天,蛮族中人有自己的应对法门。

    他们会把最后获得的猎物,全部做成肉干,储藏在固定的营帐中,按照定量分配给部落众人。虽然吃不饱,但也不至于饿死。而且入冬之后,却是没有任何旁的事情要做,每个人都蜗在自己的营帐里,除了吃,就是喝酒睡觉。

    事物短缺,酒确实能御寒。睡觉则可以尽最大程度保存体力,不至于消耗的太快。

    蝴蝶冲着刘睿影努了努嘴,示意他看向前方。

    有人已经架起了锅,从布袋中倒出来和小石子一样大小,且极为粗糙的盐巴。

    下锅炒热,待冷却后揉搓在肉食的表面,即可放入坛子中,封进专用的营帐里。

    这种坛子,是蛮族中人自治土窑中所烧制而成的泥瓮。

    半只手臂的深度,坛身很瘦,表面涂有莫名的釉彩,画的多是星空或是部落中流传的一些英雄人物的故事。

    那都是历史的印记,每一笔上面都烙印着远古的味道和气息,使得人一眼看去,就仿佛深深陷入了沙漠里,怎么都挣扎不出来。

    不过在制作肉干前,盟主和司命会请全部部众大吃一顿,算是一年的犒劳,也算是标志着冬日的开始。毕竟从这一顿之后,大家就要过起码两三个月的苦日子,待春回大地之后,才能再有这样可以敞开肚皮吃喝的机会。

    厌结营帐的门帘终于掀开。

    他和长兴肩并肩走了出来。

    刘睿影看得出,人们有些疑惑。

    因为往年都是司命走在前,他的徒弟天官们跟在后面,然后才轮到盟主、智集、战师等等。

    不过厌结在部落中还是有相当高的威望,众人虽然觉得不符合常理,却也没有人提出质疑。万一触碰了什么忌讳,弄得自己最后一顿饱饭却是也吃不舒坦,该当如何?

    但更多的人看到厌结出现,却是既兴奋又忐忑。

    兴奋的是可以有一顿酒肉管够的宴席,忐忑这一顿结束,不知有多少同胞熬不过这一个冬天。

    即便每个冬天,部落的高层都会很有计划性的发放肉食和粮食,但还是有很多老人和孩子渡不过去。

    漠南有句话流传很广,熬过一个冬天,就能再多活一年。可想而知冬天对于这样的原始部落而言,能够看做是十足的天灾。

    厌结出现后,扫视了一圈众人,最终定格在刘睿影的身上,对他笑着点了点头,却也没有说话。

    继而闪开身形,让后面的几位战师走上前来。

    这些战师每人手上都提着两只野猪,每一只看个头足有二百来斤重,也就只有这些膀大腰圆,力气惊人的战事才能一手一个,将其提起。

    野猪已经宰杀完毕。

    部众们看到野猪,纷纷欢呼起来。

    战师们在这一片欢呼声中,手起刀落,很快就把这些野猪剥皮去毛,分割成拳头大小的肉块。

    蛮族中人的烹饪方法,除了烤,就是炖。

    不似王域中那么丰富。

    终归是缺少物资和调料,不然谁不愿意出有味道的食物?

    架起的大铁锅,是从流人商贩手里买来的二手货,都是下危城中的人家淘汰下来的,有些边沿处还有破损。但这些都不重要,部众们的激情和热情足以掩盖炊具的不足。

    当肉都丢进锅里后,蝴蝶也撸起袖子,上前帮忙。

    刘睿影不知自己该做什么,但站在原地总是不好,便也上前去和厌结打了个招呼。

    “兄弟,咱俩的交杯酒还没喝,一会儿肉炖好了,一定得喝了!”

    “承蒙盟主看得起,在下却之不恭,只得从命!”

    刘睿影拱手说道。

    厌结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刘睿影发现先前他手上和身上的血迹已经全然不见了踪影,只有一丝淡淡的血腥味还萦绕着。

    不过这里刚刚分割了好几头野猪,血腥味混合在一起,难分彼此

    ,刘睿影也不好判断。

    “盟主这么晚召集部众炖肉,除了宣告入冬以外,还有事情要说。”

    长兴对刘睿影说道。

    刘睿影早就知道,定然不会是吃吃喝喝这么简单,否则这样的事情推迟一天又有什么关系?

    厌结这么着急,定然是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而且那群战师里,并没有安明的身影。

    作为厌结部落中最为年轻且出色的战师,他无论如何也不该缺席的。

    还有未到场的司命、天官等人。

    刘睿影越发觉得这深夜的集会并不简单……看似吃喝热闹,实则血腥无比,波涛汹涌。

    不过长兴却很是轻松。

    从回到部落开始,他一直没有舒展的眉头此刻却是异常平整。

    在对刘睿影说完了那句话后,竟然还哼起了调子。

    长兴的声音很好听,哼唱的调子极为辽阔悠远,和眼前的天地也脚下的大漠很是般配。

    刘睿影和他看着众人往炖肉的锅里里面相继放入整个的萝卜,这种事情多少带点仪式感。

    宰杀放血的野猪肉,已经蒸发了多余的水分,显得有些萎靡不振,然而在放入锅中加水后不久,在旺盛的火的裹挟中,它开始变得透亮,吗,慢慢发出了肉的香味。

    这种野猪肉要比家里喂养的腥味更重。

    刘睿影有些闻不惯,但看到部落中许多孩子,不住的咽口水,却是把这种腥味当做肉香气。

    野猪肉在锅里翻滚,慢慢变色。

    厌结背着手,走到这一排炖肉的铁锅前,清了清嗓子,准备说点什么,但长兴却突然挡在了他的身前,指了指锅,又摇了摇头,示意他还不到时候。

    厌结皱了皱眉头。

    性质被人打断,换做是谁都不会高兴的,部落中高高在上的盟主更是如此。

    好在他不是个暴君,也了解长兴的忠诚,知道他的话即便不全对,至少没有大错,更不会害自己,所以还是照做。

    一个身影从后方挤进来,所有的部众犹如水流般自动分开,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安明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皮袋子,颜色很深。

    这深色不是皮子本身的颜色,而是被浸润了个通透所导致的。

    皮袋子里面装着满满一袋子青口贝,还很新鲜。

    漠南的水流里只有鱼,而且一入冬,冰封水面,鱼都沉到了最低。一开始的年头,只要凿破了冰面,用些许饵料,就能捕捞上吃用不尽的鲜鱼来。

    近来这几年,鱼也变得精明起来,甚至要比蛮族中人还聪明。即使被凿破了冰面,它们还是倔强的沉在水底,根本不理会那些饵料。

    反而蛮族中人每年都有不少人因为凿冰捕鱼而不慎落水,最后被活活冻死,就连体内那天生茁壮的气血之力也不能挽回分毫。

    没人知道安明从何处找来了这一袋子青口贝。

    他把青口贝交到蝴蝶手里时,蝴蝶迟疑了片刻,才接过攥紧。

    “想怎么吃?”

    蝴蝶问道。

    “随你,送你的。”

    安明说道,随后站在厌结身旁,两人深深的对视了一眼,彼此间心照不宣。

    在丰豪茶楼的时候,蝴蝶从不干活。她的手只用来举起酒杯或是伺候男人,若是因为干活而变得粗糙,却是就得不偿失……

    那会儿,丰豪茶楼请了八个人伺候她,其中有三个人,专门负责呵护她的手,省下的人分别伺候着身段儿和脸蛋。

    相比于其他两处,手更容易受伤,也更容易老。

    无论是什么危险的东西,除了用眼睛看,用鼻子闻以外,都是手第一个触摸。

    但现在蝴蝶的手,衰老而粗糙。

    上面布满了皱纹,还有裂痕。

    这样一双手,没人会喜欢,但一定有人心疼。做出的青口贝,无论是什么味道,却是都能让人感觉到满满的心意。

    蝴蝶架好一口新铁锅,朝里倒了油,待油温起来时,把已经切配好的葱姜蒜扔了进去,还滴了几滴老酒。

    青口贝倒进去时,滋啦声起,炖肉的锅也开了。

    再过不到半个时辰,肉块就能熟透,厌结也该说明他今晚集会的真正目的。

    不过他对和刘睿影喝交杯酒这件事极为执着。

    一转眼,已经摆好了桌子,将酒杯对放,右手虚引着,邀请刘睿影落座。

第一百三十六章 唯一的盟主

    不过刘睿影却并未看到厌结的邀请,他的全部精神都在注意着蝴蝶炒青口贝上。

    “你也会做饭?”

    蝴蝶问道。

    常言道,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在五大王域内很是适用。一个大男人,好端端的,在厨房里泡着,就会被人说成是没出息……可这世上大部分的厨子,却又都是男人,当真是极为奇怪的事情!

    很少能看的女厨子,顶多厨房里会多几个女下手,来给厨子打打杂。

    而那些下厨的人自然不是君子,君子很少见,因此平常人和厨房的联系还是很密切的。

    男的比女的多把子力气,况且女子不能豪放的出门,也不能和男丁们讨论菜肴,限制很多,相比之下,男的做厨子更为合适。

    而女子心思细腻,手巧玲珑,用来切菜配料最为合适。

    刘睿影不是厨子,但他是一个男人。

    一个不是厨子的男人,喜欢看旁人做饭炒菜,那只能说明他也会,并且对此很感兴趣。

    “我不会……”

    刘睿影摇摇头说道。

    蝴蝶差异的看了她一眼,这却是自己没有想到的……

    刘睿影何止不会做饭炒菜,就连热水都没有亲手烧过一次。

    这样说出去,旁人或许会觉得他是什么大世家的弟子,应当是前呼后拥十来个人没日没夜的伺候着,就像蝴蝶在丰豪茶楼中的日子一样。

    其实是因为查缉司中,这些琐事都有专门的人去做。有人烧水,有人做饭,有人炒菜,全都不需要自己。

    刘睿影不是第一次看人做饭,但如此野蛮的环境,如此庞然的大锅,还有如此秀气的女子,这三者结合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动人!

    当她的手握这锅铲,在锅里上下翻飞的时候,刘睿影觉得就是一只蝴蝶正在翩然起舞。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蝴蝶的手好看。

    即便后来这双手什么活计都得做,但皮肤的白皙却是天生的,一辈子都改不了。

    当年在丰豪茶楼里,就有无数人贪恋她的这一双手。

    这本也没什么……有些人喜欢脸蛋,就会有些人喜欢双手。

    都是长在身上的部位,尤其是手,时时刻刻都暴露在外面,没有任何**可言,更是让人能看个痛快。

    但蝴蝶却因此很不高兴……她觉得自己哪里都美,但为何旁人却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的一双手上?

    现在看来,连刘睿影都是如此庸俗……

    蝴蝶将自己的袖子朝下拽了拽,彻底遮住了自己的手背。这样一来,即便手里握着锅铲,旁人却也看不到她的手。

    刘睿影微微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多想。

    捂住双手的原因有很多,何况现在天气并不暖和。女人总是要比男人更怕冷些,所以把双手藏在袖子里也无可厚非。

    “现在还觉得有意思吗?”

    蝴蝶问道。

    “有意思。”

    刘睿影点头说道。

    他看的是蝴蝶炒青口贝,至于她的手,只是附加品罢了,在刘睿影这里并不能喧宾夺主。

    现在她把手藏在了袖子里,可手中仍然握着锅铲在翻动,整体上看去,并没有什么区别。

    “你真是很奇怪!”

    蝴蝶停下手里的动作,站直了身子,扭过头看着刘睿影说道。

    “哪里奇怪?”

    刘睿影反问道。

    喜欢看人做饭不是什么罪过,也算不上古怪。民以食为天,谁都得吃饭,只是有的人会做,有的人不会做……不会做的人,也不代表他不敢兴趣,可能只是没有机会而已。就像刘睿影,以前没有机会,现在却是赶上了,那当然得看个过瘾。

    面对刘睿影的反问,蝴蝶张了张嘴,却又摇了摇头。明明是有话说的,目光却朝他后面忘了一眼,没有说出来。

    刘睿影也注意到自己身后有人走来,回头一看,却是安明。

    刚才他将这一袋子青口贝交给了蝴蝶后,不知去了哪里。这会儿出现,不但换了一身衣服,手里还提着刀。

    那些战师,没有一个人带刀。

    他们全都围在炖肉的大铁锅前,闻着肉香,说说笑笑。

    战师们没有普通部众的顾虑。

    冬天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普通的季节,而且要比其他季节更加清闲。

    他们是部落的中流砥柱,在冬天里,可以获得充足的配额,甚至还能分到酒。

    战师们的冬天,就是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吃肉。

    他们把互相的配额都放在一起,这样就能够有更多的酒肉。

    总有人喝的少些,或吃的多些,这样一来彼此将就,就能够都吃的肚圆,喝的尽兴!

    安明显然不是那个合群的人。

    因为但他刚才走过那群战师身边时,他们立马闭上了嘴巴,同时极为警惕的看着安明,看着他手中的刀。

    除了他以外,此刻手里有兵刃的,只有刘睿影和厌结。

    厌结手里的也有刀,不过是割肉的小刀。一会儿吃肉时,盟主总得讲究些,不能抱着一块拳头大的肉就这么硬生生的啃,却是得用刀切割成小块,再送入口中。

    不过虽然是小刀,但若是捅进了身体里的要害,也一样致命。

    只是蛮族中人块头太大,这样的小刀他们根本不看在眼里。况且盟主又不会无缘无故的杀人,这里都是他的同胞兄弟。

    杀人是立威的最好手段,可要是杀的太多,他的盟主之位也做不安稳。

    更何况,这些战师知道的事情比普通部众们更多,他们很清楚今天的盟主,应该是不会杀人的。即便要杀人,死的也不会是他们。

    但安明则不同。

    这家伙平日里在部落内总是阴沉着脸,好像谁也没有见他笑过。

    部落里的生活简单重复,着实是也没有什么有乐趣的事情,但一个人很少笑甚至从来不笑,这也是决计不正常的事情。

    可现在他正在笑。

    这笑是对这蝴蝶的。

    安明先闻了闻锅里青口贝的香气,然后冲着蝴蝶微微一笑。

    “你又不爱吃海鲜,笑什么?”

    蝴蝶说道。

    “我的确不爱吃,但也不妨碍你做的好吃。”

    安明说道。

    “我记得我曾经给你说过……”

    “我记得你对我说过,放心,我一定守信!”

    安明打断了蝴蝶的话说道,

    蝴蝶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安明说完便离开了,和那些战师们凑到了一起,主动说笑,看上去很是轻松。

    但那些战师却不这么觉得……

    事出反常必有妖,他们死死的盯着安明手中的刀,生怕这把刀会在他们说笑到最高兴时,忽然朝他们的脖子看下来。刚好下方是一口锅,人肉也是肉。

    从本质上来说,人和野猪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尤其是在漠南。

    蛮族人要是失手,就会被野猪拱死,然后成为它们的食物。

    只是野猪不会生火,也没有铁锅,仅此而已。

    “你来之间有不少故事!”

    刘睿影说道。

    “是我在还债。”

    胡蝶回答道。

    “你欠了他钱?”

    刘睿影追问道。

    “没有。”

    胡蝶说道。

    “人情债,比钱更难还。”

    刘睿影点点头。

    钱是个数字,即便再多,多到这辈子都还不清,起码也有个盼头。

    但人情这东西,不知道该怎么评判多少。

    有时候可能只是很小的一件事,对方帮了忙,但这件事对日后的影响却极为深远,那这个人情究竟算小,还是算大?

    以前刘睿影在中都城里听过一个笑话,若是这施恩的人很是好看,那女子就会说这辈子以身相许。若是长得很困难,那就只有下辈子做牛做马。

    想起这个笑话,再联想到方才蝴蝶说的还债,刘睿影突然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锅里的青口贝已经炒好。

    蝴蝶把它从锅里盛出来,放在一个白色的瓷盘子里。

    青口贝虽然带个“青”字,但颜色却偏深发黑,盛放在白色的盘子里,很是衬托。

    不得不说,蝴蝶的手艺的确不错。

    一盘青口贝的香味,竟然盖住了那好几个大铁锅里的肉香!

    野猪肉和海鲜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味道,刘睿影也不爱吃海鲜,但此刻他却迫不及待的想尝尝。

    蝴蝶端着青口贝,轻盈的走到厌结盟主所在的桌子。

    身后飘着一串儿香味,引的部落里的孩子都跟在后面。

    不过这些孩子也知道桌子旁做的是盟主,所以当盘子放在桌上后,他们只是远远地看着,馋的流口水,却一步都不敢上前。

    厌结再度招呼刘睿影落座,这次他看见了,也没有客气,大大方方的坐在厌结的对面。

    “真香啊!兄弟你应该吃过不少海鲜吧?”

    厌结凑上前去闻了闻,然后闭上眼对着刘睿影问道。

    “中都城里,各式各样的海货都有,但我不太喜欢吃。”

    刘睿影实话实说的回答。

    厌结睁开眼,看到部落里的孩子们,都在眼巴巴得瞅着这里。

    展颜一笑,冲他们招了招手。

    得到了盟主的许可,这些孩子们一窝蜂的涌上前来,围着桌子。

    厌结伸手从盘子里挑选了各大又饱满的青口贝,还不忘沾上汤汁,然后一人发了一个。

    这些孩子在得到青口贝后,连谢过盟主都忘了说,又是一窝蜂的离开,捧着自己手中的青口贝到一边去继续玩乐,等着肉熟。

    安明拿来的青口贝本身也也没有多少,被厌结一分给孩子,盘子里最多还是剩下十来个。

    蝴蝶这时也坐在了桌旁,拿起一个青口贝,放在嘴里一抿,舌头和牙齿就将其中的肉刮了下来。

    这吃法极为老练,一看就是需要吃很多青口贝才能练出来的。

    蝴蝶好似对自己做的前腿骨口碑不是很满意,因为她微微皱起了眉头。

    “锅太大了,火候不好掌握……而且调料也不全,只能算是勉强。”

    刘睿影没吃,但他知道绝对不是勉强而已。

    好吃的人,通常都会做饭,并且在这方面会要求很高。

    他看着这一盘青口贝,微微有些走神,但却被一杯递到面前的酒打乱了思路。

    “兄弟,请!”

    这杯酒是厌结倒的。

    从他和刘睿影一起面对那三个李韵雇来的流人刀客时,他就说要和刘睿影喝一杯交杯酒。本来这事早在他的营长中就能完成,却是被安明所打断。

    这会儿已经比先前又过去了一两个时辰,迟来的交杯酒,让刘睿影险些都忘了这件事情!

    和一个大男人喝交杯酒,刘睿影这杯子估计就只会在蛮族部落里会有这样的经历。

    结果根本没有什么其他的感觉,甚至丝毫没有波澜。

    除了胳膊互相挽着以外,再无什么奇怪的地方。

    “交杯酒喝了,按照漠南的规矩,咱们就是兄弟了!这就想爱你光当以你们王域中说的那个……结拜!”

    厌结说道。

    “盟主看得起在下!”

    刘睿影说道。

    话音还未全然落下,厌结却是大怒,把酒杯在桌上重重一磕,说道:

    “难道我厌结就不配和你成兄弟?”

    刘睿影见状顿时改口,厌结这才转怒为喜,开心起来。

    “兄弟啊,从这个冬天开始,我就是部落里惟一的盟主了!”

    短短一句话,厌结却说了很长的时间。

    每说几个字,他都会停下来喝一杯酒。

    一句话说完,他已经喝了四五倍酒下肚。

    这一杯酒,大约有半斤的分量。

    厌结在短短的时间里,喝下去了这么多,却是让他面露红光,精神健烁。但不可避免的,舌头也有些僵直起来……

    刘睿影看出他很是开心。

    开心之余还夹杂着些感慨。

    但方才那句话他却没有听懂……

    厌结部落中本来就只有一位盟主,而且厌结坐上这盟主之位的日子也不算短。

    这样的话听来没头没尾,甚至还莫名其妙!

    “我的意思是说,以后这部落里,只有我一人说了算,再没有人能对我指手画脚,能骑在我脖子上拉屎!”

    厌结说完,自己也变得激动不已。

    他站起身来,看向辽阔无垠的大漠。

    黄沙上点点白,那是先前落下的雪。

    苍茫遒劲中,这些从亘古就在此黄沙和落雪,都不知道这个冬天,漠南之上的这些人究竟会迎来什么样的变数。

第一百三十七章 夤夜来访

    从厌结的话中,刘睿影大概知道了方才部落里发生了什么。

    想必那位安明口中“老不死”的司命,已经死了。

    当然,肯定不是老死的。他的死,和厌结先前身上和手上的血污有说不清的关系。

    刘睿影又回头看向那几位战师。

    安明似是已经融入了他们,正一团和气的言笑风声。

    对于厌结部落来说,司命的死亡是一件大师。

    这样的大事在今年入冬时发生,也算是一个定数。

    不过恐怕没有人会想到,这世上竟然有司命都熬不过的冬天。

    他活了太长太长的时间,足足有九十多年。

    年过半百,在王域之内就可算作是黄发老人。年逾七十更是古老稀少,就是已经比一甲子还要多了三十年,刘睿影还从未听说过有人如此长寿。

    现在部落里的所有人,不论是年龄还是辈分都要比司命矮。

    这还是其次。

    一个普通老人的过世,最多让儿女孙辈们黯然神伤一阵。但活人的生活还要继续,不可能总是沉浸在回忆之中,所以这怀念之情也是有限度的。

    但司命的身份在部落中非同凡响,若是处理不好,则会造成极为猛烈的动荡。

    长兴之所以先前拉住厌结,让他不要那么急于公布,正是因为如此。

    有些话,尤其是重要的事情,要是说的太着急了,考虑不全面,效果会适得其反,还不如不说。

    可事情已经做了,说不说已经不是问题,大家伙儿早晚都会知道。惟一的问题就是什么时候说。

    当时间不是最要紧的时候,时机就成了关键!

    然而这些方方面面的琐碎,并不是厌结所擅长的,却是长兴该做的事情。

    厌结作为盟主,最重要的事情是统帅部落。

    他甚至不需要万事都冲在第一个,但绝对要善于用人。

    智集给他出谋划策,战师给他足够的武力支撑,猎手负责供应全部落的食物口粮。只要人人都各司其职,那他这个盟主就当的极为称职。

    自己做事,只要会做,都不难。

    难的是让被人死心塌地的为自己做事。

    事情无论做不做,他都在那,是死的,不会自己生了脚逃跑。但人心却极为活泛,一会儿一变。

    上一刻还是笑脸相迎,下一瞬就会放翻脸不认人。

    其实他们认的大多都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那人屁股下面坐着的椅子。

    做在什么位置上,便能拥有什么样的身份。

    敬重的是那身份所带来的附加,无论是谁坐在这个位置上,都能得到相同的东西。

    换言之,想让一个人死心塌地都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夫妻之间,还有大难临头各自飞一说。更不用提没有血缘和感情的陌生人。

    “兄弟,中都城中有这样辽阔的景色吗?”

    厌结双手叉腰,背对着刘睿影。

    他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似是满怀壮志不知该如何抒怀。

    刘睿影看着他这副模样,自己却是也莫名的激动起来。

    想当初,他单人单骑,出了中都城的那一刻,只觉得这天地大为广阔。

    中都城中虽然繁花似锦,但待久了,人总有一种压抑敢。

    就像江南的人看惯了小桥流水,就会向往大漠孤烟。

    西北虽然没有大漠,但却有广袤无垠的隔壁,那种苍凉与遒劲之感,与这里相差无几。

    怪不得刘睿影心中会对漠南生出亲近之感,若不是厌结这样问,他还不会如此对比的思考这个问题。

    现在他这么一说,刘睿影反而豁然开朗。

    “中都城太过拥挤,繁华归繁华,时日长久了,也就看腻了。不过要说起繁华,恐怕还是蝴蝶姑娘更明白些。”

    刘睿影说道,眼睛转向了蝴蝶。

    蝴蝶正在吃青口贝。

    她每吃一个,就会喝一口酒。

    而且是一大口。

    半斤分量的酒杯,三口便喝完,面前的桌上也就多了三个空的青口贝空壳。

    “那看惯了这种寂寥,是不是也该享受一下繁华?”

    厌结反问道。

    刘睿影从这话中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氛,但一时间却又感觉自己抓

    不住其中的要害。

    蝴蝶一直坐在这里,把他和厌结之间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可她却恍若是在无人之地,全部的精神都在面前的青口贝和手中的酒杯上,即腾不出脑子来回答应付这些言语,也没有多余的嘴用说话。

    人只有一张嘴,当然要做更重要的事情。

    眼下,吃青口贝、喝酒,对蝴蝶来说显然是头等大事,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先放放,算不得那么要紧。

    “可惜我没有长兴那么好的命,下辈子我也要做个智集,起码能走南闯北的到处看看。”

    厌结自问自答。

    “智集还有这等好处?”

    刘睿影问道。

    他一直觉得长兴能去两次中都城,不是因为他是部落智集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和厌结的关系最够好。有些人是心腹,有些则是心腹大患。长兴定然是前者,所以去往中都城这样的“肥差”自然而然的就能着落在他的身上。

    “漠南总共有六个部落,这一点兄弟你肯定知道。”

    厌结说道。

    “不错。”

    刘睿影回应道。

    “六个部落中,每个部落的建制都大致想通,除了战师和司命的徒弟,天官有所差别外,只有三个位置是独一无二的。”

    厌结继续说道。

    “司命,盟主,和智集?”

    刘睿影一算,也就剩下这三个位置,却是有点脑子的人都能反应过来。

    “智集之所以能成为智集,除了听得多,读得多以外,还得看得多。按照王雨中的话,见多才能识广,所以每个部落的智集,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起码都去过很多次下危城。当然,是我们这里的大世面,和兄弟你见过的肯定比不得。”

    厌结解释道。

    刘睿影点点头。

    王域内除了见多识广这个词外,还有句话叫“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都是差不多的道理,只是不同的圣贤说出来,总结的角度和表述的方法略有不同。

    “这么看来,智集的确不错。起码能领略旁人一辈子都难以领略的风景!”

    刘睿影带着几分感慨说道。

    “正是这样,我才会羡慕他啊!”

    厌结说道。

    他抻了个懒腰。

    在双手举过头顶的一刻,纷纷扬扬的小雪,骤然停了。

    风也顿时清淡了不少。

    没有了风雪,气温骤然降低了很多。

    刘睿影却是都打了个寒战……

    “大漠里干燥,雪一停反而比下雪时冷。这道理我讲不清楚究竟为何,但这么多年都是这样。兴许长兴知道其中的缘由,等会儿问问他。”

    厌结转过身来,刚好看到刘睿影身子一抖,冲他笑着说道。

    “无妨,适应片刻就好。”

    刘睿影说道。

    相比于漠南干燥,他更讨厌江南的的阴冷潮湿。

    那里虽然不下雪,看上去四季如春,但那冷气却是从四面八方,像利刃出鞘一般,裹挟而来。穿着再多的衣裳都无济于事,它却是可以一点点的渗透进人的骨头缝里,这种从内而外的凉意,对于不适应的人来说,根本无法抵挡。

    此刻,距离刘睿影打寒战刚刚过去一会儿的功夫,刘睿影却是就觉得自己身上暖和起来。

    干燥大漠上的沙子,把雪的湿气全部吸收,即便温度还是不高,也比南方舒服的多。

    更不用说四周还有许多大铁锅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炖肉,每一口大铁锅下面都坐落着一个火炉,全都在散发热气。

    被这么多火炉包围着,即便是冷也是暂时的。

    刘睿影身子刚舒服过来,斜地里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驼铃声。

    寻声看去,远方的沙丘上,出现了一条黑影,宛如大黑蟒在卷曲着身子,不断前进着。

    驼铃声优雅,并不吵闹。

    但随着声响越来越近,本来围着大铁锅谈笑风生的战师们却都变了面色。

    除了安明之外,其余人等尽皆急匆匆的离开,返回自己的营帐中。

    几乎是风还要快的速度。

    等他们再出现在刘睿影身旁时,每人手上都握着刀。

    “兄弟,说不定今天你要办的事就能有眉目了!”

    厌结看着远方的黑影说

    道。

    “难道来的是白慎不落的人?”

    刘睿影反问道。

    厌结点头,算是承认了刘睿影的说法。

    不过他不知道厌结是通过什么办法辨认出来的。

    只是远远地一道黑影而已,根本看不清来面貌身形,就连到底来了多少人都说不清楚。

    但厌结如此笃定,自然有他的道理。

    “漠南的六大部落,每个部落的驼队和马队配的铃铛都不一样。这声响一听就是白慎部落的。”

    蝴蝶吃完了青口贝,刚好也喝光了杯中的最后一口酒。

    “他们来做什么?”

    刘睿影问道。

    夤夜到此,必有要事。何况厌结早就对刘睿影说够,白慎部落和厌结部落乃是世仇,双方有永远化解不开的梁子。

    “黄鼠狼给鸡拜年,还能是什么好事?”

    蝴蝶指了指锅中正在炖的肉说道。

    肉已熟,但还未软烂。

    负责炖肉的部落中人,把炉灶中的柴火撤去一般,转为小火。还在锅上扣了锅盖,再闷炖片刻,就能彻底软烂。

    黑影近了,刘睿影都听到了骆驼的喘息。

    借着火光,他看清了驼队的身形。

    每个骆驼上都骑着一个人,总共有十三个。

    十三匹骆驼之间,用绳子互相连着,好长一支队伍!

    若不是知道他们来者不善,这还着实是一番风景,值得好好欣赏。

    “白慎盟主今天怎么得空来串门?”

    厌结迎上前去说道。

    虽然仇敌,但双方的矛盾一直没有爆发出大规模的冲突,都是底下的部众们小打小闹,就连战师都没有介入过一人。所以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起码面子上不能撕破脸,还是得过得去才行。

    “你这里的肉香传出了百里地,把我肚子里的馋虫勾起来了,想来讨口饭吃。”

    白慎从骆驼上一跃而下。

    相比于厌结,他则更要年长些。一身肌肉线条匀称,却有不突兀。站直了身子,要比骆驼还高出一截。

    一头长发略微带些卷曲,胡须应当是很久没有修剪的缘故,极为放肆的朝外喷张着。

    如此一个糙汉子,身上的穿着也极为朴素,根本看不出是个部落的盟主。

    身上唯一不协调的地方,就是他的手。

    和身形比起来,白慎的手有些太小了……

    手掌很窄,掌心很薄。

    虽然对刘睿影来说,这双手还是很大,但放在他的身上却又一种说不出的奇怪。

    随着白慎下了骆驼,驼铃声渐渐停止。

    骆驼却是比马还要听话。

    主人离开之后,全都乖乖的原地卧下,微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覆盖下来,一动不动。

    “我这点烂肉,还能如你的眼?”

    厌结玩笑着说道。

    但却一点让其走进部落营地的意思都没有。

    再不清楚对方来意的情况下,厌结也不敢冒险。

    尤其是今夜。

    整个厌结部落刚发生了开天辟地的大事,死对头却是就找上门来。

    白慎笑呵呵的看着厌结,没有理会他的揶揄之词,反而闭上眼睛,用力的吸溜着鼻子。闻了好几下,才睁开眼睛说道:

    “不行啊,还缺了点东西。”

    “缺了什么?”

    厌结问道。

    白慎一挥手,身后走出一人,递给他一个布包。

    刚一打开,刘睿影便闻到了气味。

    是花椒。

    王域内极为平常的调料,但在漠南却是极为罕见、稀缺的东西,尤其是入了冬。食材通常都是白水煮熟,只放一点咸盐。仅仅是能吃而已,没有任何味道。

    蛮族中人早已习惯,也没有什么挑剔之心。

    当然,若是有的话更好。

    毕竟谁都不愿意吃没有味道的食物,尤其是肉。

    虽然食能饱腹是很好,但仅仅只是填充肚子的话却就苦了嘴巴,这两样缺一不可,嘴巴长期没滋没味,使得人整个感官都受到了影响,虽然不面黄肌瘦,可也眼神暗淡,唇无血色。

    “多谢白慎盟主!”

    还不等白慎说什么,厌结就开口谢过,还把随他来的一众人等请进了营地。

第一百三十八章 斤两

    花椒从厌结的手里,经由长兴,递给负责煮肉的部众。

    他打开袋口,将里面的花椒倒在手上,仔细拨弄了几下,然后又凑到鼻子近前闻了闻。如此小心,怕的是白慎在其中下毒。

    再三检验,才终于把花椒扔到了锅里,同肉一起煮着。看似鼓鼓囊囊的布袋,实则也没有多少。但在入冬的蛮族部落里,能弄来花椒就是一种能力和身份的象征。

    不过这两点有时候很容易混淆。

    到底是有了身份,才会有这般能力。还是有了能力,才能获得这样的身份,很难分清。

    白慎和厌结一样都是部落的盟主,不同的是,他已经拥有这个位置的时间要比厌结长出去不少。

    都说所在的位置更能磨砺人,那白慎要比厌结经受的磨砺更多,自是就用拥有了更高的眼界,更宽广的人脉,这些都是能力的一部分。

    “这些花椒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厌结问道。

    他的部落要比白慎部落更加靠近下危城。

    出了华容夫人的华容道,第一站就是此地。按理说白慎部落中没有的东西,其他部落更不可能拥有。但今日白慎却大大方方的拿出了一袋花椒,着实让厌结有些想不明白。

    即使还有胆大的流人商队,也应当先行路过这里,再往大漠更深处进发。

    厌结部落之所以能成为漠南六大部落中最强大的,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理位置上的优势。

    不管是流人的商队还是其他,能够携带的货物都是有限的。最先挑选的人最有优势,只要有钱,甚至可以把他们携带的货物全部买空。

    长此以往下去,厌结部落相比于其他部落而言,有了更充足的物资物,便也能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毕竟所有的发展都离不开这一点,人多了没有粮食吃只能饿死,所以哪个部落拥有的更多,实力就会越强。

    这种买断的大手笔,也必须是狠下了决心,下了本钱才能做到,没有个果断绝厉的王,没有绝对服从的人民,都办不成这项几乎以命相搏的事。

    “前一阵那个流人商队你还记得不?”

    白慎反问道。

    他搓了搓手,一名部下十分有眼力的递过来一根点燃的烟杆。

    烟草却是要比花椒更加稀缺的物品。

    蛮族中人个头大,体内又有极为旺盛的气血之力。即使是最烈的酒,他们也能喝下寻常人的好几倍才会有醉意。

    抽烟也是一样。

    像刘睿影,最多抽掉一袋烟,就会觉得胸口憋闷,脑袋发昏。觉得是睡意来袭,一闭上眼睛偏偏又兴奋的睡不着。

    但蛮族中人要是烟草足够,却是可以一锅接着一锅,抽一整天都不用停歇。

    这样的本事,不知道老马倌有没有。

    反正刘睿影每次见到他,要么是在吞云吐雾,要么就是在清理自己的烟袋锅子,准备吞云吐雾。

    厌结没有回答白慎的问题。

    但他所说的流人商队,厌结记得一清二楚。

    那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了,在他前往下危城去找马贩子买马的前两天。

    对于马上就要得到自己喜爱东西的人,最后的这几日可真算的上是度日如年,天天摆着指头,恨不得一个时辰抵了一天。

    不过比那流人商队更让他在意的,却是白慎的烟杆下吊着的一个装烟丝的绸袋。

    上好的绸子,在中都城里都是不菲的价格,在大漠之上很多人一辈子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样的绸袋,既不能当做粮食,也不能装太多东西,着实鸡肋的要紧。

    厌结好宝马,毕竟还能使用,算不得花瓶一般的摆设。

    但这绸袋却是一点用都没有,他敢断言这绝对不是白慎花钱买来的。

    双方既然是死对头,也就对彼此不落的实力更为了解。

    白慎部落虽然赶不上厌结部落,但也算不上落后穷困,起码在大漠之上是如此。

    不过要说他们突然阔气到连装东西的袋子都可以用绸缎来制作,厌结是绝对不相信的。

    白慎一定是发了笔横财,而且还和那支三个月钱的流人商队有关。

    “你不是来吃肉的。”

    厌结说道。

    白慎刚好吐出一口浓烟。

    烟雾遮挡住了他的面庞

    恍惚中,他眯着眼,歪着脑袋,饶有兴趣的冲着厌结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你是来炫富的!”

    厌结说道。

    “炫富?”

    白慎惊诧的说道。

    甚至自己口中的烟还未吐干净。

    剩余的烟雾,从他的鼻孔里冒了出来,乍一看上去,似是七窍都在出烟。

    “没错。”

    厌结也拿出自己的烟杆。

    毫不客气的解开白慎装着烟丝的绸袋,从里面挖了满满一锅烟丝,然后将其送到鼻子下闻了起来。

    老烟枪一下就能闻出来这烟丝的好坏,甚至是产地。

    厌结不算是老烟枪,但好坏新旧还是能知道的。

    这烟丝是今年的新货。

    以往流人商队带来的,都是下危城里不知道囤放了多少年的库存。

    酒越存越老,历久弥香。

    烟丝却不一样。

    放久了,在如此干燥的地方,几乎都没有了味道。看似大片大片的烟丝,用手稍微一碰就碎成了渣子。放在烟袋锅中,抽一口,满嘴都是碎末,还得边抽边吐痰,很不舒服……

    而这绸带里的烟丝,却是经过考究的工艺精心烘焙过的。

    适当的火候,不但能锁住烟丝中的水分,还能更好的激发出它的香气。

    抽一口,不说赛神仙,起码也觉得离头顶的群星们更近了些。

    当然,这些厌结并未说出口。

    没必要当着自己部众们的面前,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他只是静静地抽着。

    等白慎对这自己为何要夤夜来“炫富”做个合理得当的解释。

    不过白慎似是没有听说过这个词。

    还是一旁的智集长兴解释了一句“炫耀富贵”,他才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

    “真是从城里来的!说起你在城里呆了三个多月,也没带回来些身好东西,给老哥我开开眼?反倒是吃了我的花椒,抽着我的烟丝,还出言挤兑。”

    白慎说道。

    烟杆随即递了出去。

    分给随他而来的部下们,一人几口,轮着抽了个干净。

    厌结的目光和脸色越发冷峻。

    他已经说了自己所有能说的。

    有些话虽然他想说,但却不能说,也没有必要说。

    至于白慎这些弯弯绕的东西,听不听都一个样,却是连一个字都不想回答。

    “我还有个东西要送你!”

    白慎拍拍手说道。

    “送,只要是好东西我都收,收了就请你吃肉!”

    厌结喷了一口烟说道。

    白慎再度一挥手。

    方才给他递烟杆的部下,从骆驼上取下一个木盒子,捧着放在了桌子上。

    刘睿影一眼认出这木盒的不凡。

    倒不是因为上面有什么特殊的花纹或是铭刻。

    而是这木头本身。

    光洁平整的木盒表面,只刷了一层清漆。

    这木头却是沿海地区特有的鸡血红杉。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木质的颜色内里极为鲜红。切开砍断时,里面还有些粘稠的液体散发着腥味,看上去像极了鸡血,由此得名。

    这种红杉木成长周期不算慢,但能用来制作盒子的,都是木芯中那最坚韧的一块。

    所谓百木三盒,就是说一百棵鸡血红杉,能有三个木芯能够用来做盒子,都是极为难得。

    这样的东西以及工艺,在漠南绝对不会有。

    刘睿影甚至敢断言,下危城里能用的起的,无非也就是欧家和胡家两家而已。其余的世家,都还差了些资格。

    一想到沿海,刘睿影脑子里就浮现出两个人。

    一个是做海货生意的大老板,毕翔宇。另一个就是李韵……

    何况先前还在路上与李韵狭路相逢。

    她既然会雇人杀厌结,那正好证明了她与其他的部落定然是有所接触。

    花椒、烟丝、木盒,这些东西对她来说不值一提,但放在大漠之中,却是收买人心的利器。

    “肯定是好礼物,先不要着急!”

    白慎笑嘻嘻的说道。

    厌结看了一眼长兴,又看了一眼刘睿影。

    长兴对他微微点了点头

    白慎如此行事,证明这木盒里的东西他觉得肯定能够打动厌结。

    看看又不吃亏,不看却是心里就有个疙瘩堵在那里。

    “而且,最好是你亲自打开。”

    白慎伸出去的手,又缩回,卖了个关子。

    厌结从鼻子里冷哼一声,用手里的烟杆挑着,将木盒打开。

    刺鼻的血腥味混杂着恶臭扑面而来……

    却是连浓厚的烟雾都覆盖不住!

    木盒里盛放的,赫然是个人头。

    而且这人刘睿影也认识。

    正是在半道上截杀他们的那三名刀客中为首之人!

    当初厌结只废了他拿刀的右手,算是放他了一条生路,没想到这天道轮回,最终他还是难逃一死。

    “怎么样,这份礼物还不错吧?”

    白慎问道。

    “送我个死人头,按照王域里的话说,叫做晦气!哪里不错?”

    厌结并不领情,用烟杆一敲木盒的盖子,让它重新扣上,将难闻的气味全都重新关在里面。

    “你没看清这是谁?”

    白慎伸长了脖子追问道。

    “看清了。”

    厌结把烟锅在木盒上种种一磕,烟灰和烟渣倾泻而出。滚烫的烟锅也在木盒的盒盖上留了个黑乎乎的圆形印记。

    白慎看着一阵肉疼的表情……多好的盒子!即便是装过腐烂发臭的死人头,只要洗干净还是能用的。

    蛮族人又不讲究这些,只要是好物件,这里没有的,管它之前是做什么的,却是都一样。

    “我既然当时没杀他,那就证明我不想他死。你拿着他的人头来当做礼物,当真是送错了。”

    厌结毫不留情的说道。

    白慎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但还是尽力陪着笑脸。

    “真说要有仇,也是我这兄弟和他有仇。好端端的赶路,莫名其妙的,被人阻拦,打了一架。你要是送礼,送我这位兄弟倒是没错。”

    厌结看向刘睿影说道。

    白慎扭过头来,这才看到落座的还有刘睿影和蝴蝶。

    他的眼神在蝴蝶身上只停留了片刻,然后就定格在刘睿影身上。

    “原来还有高人在,失敬失敬!”

    白慎对着刘睿影拱手说道。

    这些蛮族中人,看似与世隔绝,但其中的高层却又对王域中的礼仪、行事作风,乃至说话的切口了如指掌。

    白慎的王域话甚至要比厌结的更好些,若是不看他的身形样貌,只听声音的话,根本不知道这人竟然是蛮族。

    刘睿影客气回礼。

    毕竟外来是客。

    就算厌结把他当做是自己的兄弟,刘睿影也不敢真把自己放在这个位置上,在面对白慎时托大。

    “既然厌结盟主这么说,我这里恰好有个东西,可以送给这位兄弟!”

    白慎说罢站起身来。

    他的腰间不知何时挂了一把刀。

    说是一把刀,其实还不如一条丝巾厚重。

    微风中,这把刀竟然随风飘起。

    刘睿影看着这把刀,很难想像出它被人握在手里的样子。

    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认识,就像路人,永远是擦肩而过。

    有的东西一辈子都不能拥有,就像这把刀,虽然能被风吹起,但又好想能避开风的灵魂。

    薄薄的刀身在风中摆动。

    有点像是少女的舞姿。

    刘睿影并未看过少女起舞,可在这一瞬间,他却固执的认为,少女的舞姿就该是这样!

    一把比风还要轻薄的刀。

    轻薄的没有分量。

    不过刘睿影知道,轻薄的刀就和轻薄的人一样,最难对付。

    轻薄的人,注定不会快乐。他们的心里有爱,有善良,骨子里或许还坚守着某种纯粹,但却要表现的冷漠与不在乎。他们总是多愁善感,相比于其他人更容易感知美好,也更容易体会到悲伤。心里想的很多,说出口的很少。

    就像这把刀。

    它杀人。

    甚至都看不见血。

    “白慎盟主的这把刀,当真是有斤两!”

    刘睿影沉吟了片刻后说道。

    “王域中的说法,宝刀赠英雄。兄弟可像试试这刀?”

    白慎轻笑着问道。

第一百三十九章 如风

    晚风收起了它的最后一丝放肆,极为乖巧的趴在人的脚边围着打转。

    刘睿影从未见过这样的风,却是能吹得这么矮,这么温柔。

    他听清了白慎方才说的话,每一个字都听得很清楚。也理解他话中的意思,说是试刀,无非是要试试他的斤两。

    漠南的蛮族部落并不排外,之所以没有外人的原因是因为这里太过于偏僻,也可以说是贫穷。

    偏僻的地方,想要去很麻烦。贫穷的地方,什么的没有,生活起来很不舒服。

    所以这两点总是相互依存,只要是偏僻的地方,必然是贫穷。

    刘睿影发现自己今晚总是走神。

    这可不是个好事。

    容易走神要么是太过于疲惫,要么就是心思沉重。

    他不能否认自己的心思,但感觉了一番身体后,也觉得自己不算是疲惫。

    疲惫的人,走神之后就是静静的睡去。

    但刘睿影闭上眼睛,脑子里却精神的很!似是对周遭的一切都感兴趣。

    一个人处于陌生的环境中,很容易如此。

    毕竟陌生这个词,就代表着周遭的一切他什么都不知道,既然不知道,那就会感兴趣。

    动物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都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

    刘睿影作为一个人,情感当然要比动物熟悉的多,感知起来自然就会变慢,这个过程自然而然的延长。

    有时候情形自己是人,可以比动物拥有更多的美好,有时候却又甘愿去当一条狗,起码没有这么多困扰。

    不过狗是爬着走,人却是站着。

    或许停止腰杆的前提,就是要能担得起这些困扰。

    若是担不起,即便用两条腿走路也和爬着没什么两样。

    刘睿影努力收回自己的目光,不再去看那奇怪的风。

    他将目光收拢到自己手中的剑上。

    这剑,还是那一把。

    便也还是老样子。

    看了又看,着实也看不出什么新意来。

    但刘睿影还是要看看,甚至看的极为认真。

    剑垂在自己的面前,下端靠近腿脚。

    低矮的风吹起砂砾,打在剑鞘上,发出一阵“沙沙”声,仔细听去,仿佛有点像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这些砂砾是风化的石头,而铸剑的铁矿,也是蕴含在石头里。本质上说,它就是剑的一部分。只是以不同的形式和形状来存在。

    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用砂砾制成的剑。

    但在一个剑客的心里,万事万物都可以当做剑来用。

    刘睿影又看向白慎腰间的刀。

    它轻的如风。

    砂砾也打在刀身上,发出的声音却要小很多。

    一把如风的刀立在大漠中,随风荡漾。

    这是一种何其孤独,何其苍凉的景象。

    “试刀,是用血还是用命?”

    刘睿影喃喃说道。

    这话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

    亦或是他曾经在哪里听过,此情此景却是触发了他关于这话的记忆,不自觉脱口而出。

    白慎听到这话,面色微微变了变。

    转头看向厌结。

    厌结干脆将目光移到别出,对此不置可否。

    不得不说,刘睿影的话很是尖锐。

    白慎所谓的试刀,无非是比划比划,做不得真。

    他一开口,却是就要用血,用命。

    大漠苍苍,又下了雪,入了东。哪里来的其他生灵?若是非要用血和命来试刀的话,那只能是人血、人命!

    白慎不是个傻子。

    傻子是当不了盟主的。

    所以他不会在对刘睿影毫不知情的条件下,就拿起刀和他硬碰硬。

    不管是流血还是要命,对他都不是好事。

    受了伤才会流血,但身为白慎部落的盟主,在厌结部落的营地内,被一个外人用剑伤了,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荣耀的事情。

    要是没有流血,直接丢命,那说不得明早天一亮,整个白慎部落都会成为厌结部落的附庸。

    现在厌结对自己的兄弟如此放任,摆明了态度不会插手,白慎只得自己解决。

    他极为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又轻轻咳嗽了几声。

    这些小动作,只要是尴尬的时候,人都会这样做。

    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但能让自己心里觉得舒服很多。

    “东边二十里地,有一棵树,是我们通常用来试刀的地方。”

    就在白慎一筹莫展之余,他身后一人突然上前说道。

    这人即便不是智集,也是白慎的心腹。

    先前的花椒,还有后来的烟杆,都是经由他手递给白慎的。

    只有最放心的人,才能离自己最近,甚至都没有距离。

    他此刻分明是再给白慎解围。

    白慎一听,顿时轻松起来,将目光投降刘睿影,在等他的答复。

    “好!”

    刘睿影答应的很是痛快。

    但是神情却有些木讷……不知道心里在想写什么。

    厌结虽然看似精神不在这里,实则一直竖着耳朵听。

    听到他们却是要去那棵老树下试刀,也来了性质。

    他让长兴留在营地,操持张罗。又吩咐煮肉的人让肉多在锅里待一会儿,不要那么快就关火出锅。闷炖的时间越长,肉越软烂,也就更好吃,这道理谁都懂得。

    很多时候都是因为部众们等不及,甚至肉块最里面还没有熟透,就匆匆从锅里捞出来。一口咬下去,粉红色的血水就从牙缝和嘴角里冒出来。

    即使这样,他们也觉得喷香无比,一口接一口的吃个不停。

    但现在有了盟主的命令,却是谁都不敢轻举妄动,只能老老实实得等厌结回来。

    一位战师牵来了四匹马。

    两匹是个自己的盟主厌结,以及刘睿影的。

    另外两匹,则是准备在这里,看看白慎和他的部下是否会骑乘。

    毕竟他们是带了骆驼来的。

    大漠上有的蛮族中人不喜骑马,只喜欢骆驼。

    当真比较起来,马是要比不上骆驼的安稳。骆驼一步一步,走的都很扎实。但马却总想着要奔驰,在深一脚浅一脚的沙地上,就会时不时地磕绊。

    “这就是厌结盟主的宝马?”

    白慎走上前去,摸了摸马脸,继而又拍打了一番它的厚实健硕的腹部说道。

    “四个人,快去快回,试完刀刚好吃肉。”

    厌结说道。

    白慎点点头。

    和他同去的,自然是那位心腹。

    个头身材在蛮族中人里,只能算是平均。长相也是中规中矩的平均。

    这么一个看似都极为平常的人,能成为白慎的心腹,想必在其他方面绝对有他的过人之处。

    四人上马,厌结单手把持缰绳,快马当先,走在最前面。

    刘睿影见状,急忙匆匆跟上。

    他见刘睿影到了近前,刻意收进缰绳,将速度放缓,对刘睿影说道:

    “兄弟,一会儿试刀用不着手下留情。”

    “此话怎讲?”

    刘睿影不解的问道。

    虽然先前他的话更为狠厉,但他着实没有想过要杀人。

    尤其是对方还是白慎部落的盟主,自己需要的解药,还要从这个部落中想办法。

    要是得罪了盟主,刘睿影即便是个外人,也算是和白慎部落结下了梁子。后面若是再有求于,这话却是再难说出口。

    “他提出来试刀,就是为了试探你的底细。既然他想知道,那就大大方方的给他看,省的天天疑神疑鬼的。”

    厌结说道。

    他的话语被呼呼的风声吹得稀碎,刘睿影并未听全,只是隐约的抓住几个关键字,大体上明白了厌结的意思。

    路程不长,加上胯下着实是宝马,一溜烟的功夫就已抵达。

    还未停下,刘睿影就看到一棵足以遮天蔽日的大树耸立在面前不远处的沙坡上。

    大漠之中极少有生灵。

    不光是野兽,也包括植物。

    至于原因,也极为简单,仅仅是没有水而已。

    虽然部落的营地周围喝到纵横,但那些仅有得水,根本不能满足整个大漠的需求。

    沙子就像是海绵,似是给它多少水都能通通吸收,然后以极快的速度渗透下去,不见了踪影……

    这样可怕的消耗,即便是把整个太上河搬来也无济于事。

    所以大漠中的植物,通常都低矮,类似灌木。并且尽可能的舍弃了枝叶,也不怎么开花。

    这棵大树显然是大漠之上的异类,甚至都不应该存在。

    按照厌结和白慎这两位部落盟主所说,当然他们也是听老一辈的讲起过。以前大漠中,这样的大树有很多,星罗棋布。后来渐渐地都衰老、

    枯死在沙海里,沉降下去,被黄沙所埋没。

    现在只剩下这一棵,孤零零的在这里,却是前所未有的粗壮。

    刘睿影仔细看了看,发现这棵树几乎难以辨认出它的枝干在哪,全部被一层层混乱不堪、毫无规律的树枝与藤蔓包裹着。

    也许这棵树看上去的粗壮不是因为它的树干,而是因为外部这些包裹住的复杂。

    树冠上面更是凌乱不堪,茂密的纸条编织成了网状,似是要把所有来到这棵树下的人都包裹起来似的。

    刘睿影透过仅有的空隙,朝上看去,觉得最高的树杈,甚至都能够上天幕的星光。

    “这棵树真是生的壮丽!”

    刘睿影感慨道。

    “老司命说,这棵树从他小时候就是这样,一直没有变过。”

    长兴解释道。

    “它还活着吗?”

    刘睿影继续问道。

    树杈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雪,将整棵铁灰色的树全然遮蔽,看不出本身的颜色。

    不过从有些监空隙中,刘睿影觉得这树的颜色过于死气沉沉,不似活物。

    “还活着,春天发芽,秋天落叶,一切照旧。”

    长兴说道。

    两人话音刚落,树后忽然走出一个人影。

    他身上穿着的衣服和树干与纸条一样,都是铁灰色的,乍一看还以为是树枝活了过来。

    当他彻底暴露出身形时,刘睿影才看出此人竟然是安明!

    安明冲着刘睿影和长兴摆了摆手,示意两人朝旁侧让开。

    刘睿影不解……

    但长兴却犹如一颗钉子般,牢牢地钉在地上,分毫不让。

    “安明,你要做什么!”

    长兴出言呵斥道。

    这语气和神态,都让刘睿影感觉到不同寻常。

    何况安明到底是何时来的?

    他最后的印象中,安明还是在和那些战师们围着炖肉的铁锅,有说有笑。

    “这不管你的事。”

    安明同样恶狠狠的对着长兴说道。

    厌结也注意到这里突然多了一个人,连忙走过来查看。

    却是看到安明站在此地,不由得也大惊失色!

    不过想到安明的身份背景,顿时知晓了他要做什么。

    “安明,现在回部落,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一会儿这边事了,我回去咱们还是吃肉喝酒!”

    厌结说道。

    安明没有回答。

    而是转身面对着老树,嘴角不断的踌躇着,极为动容的样子。

    他的手摸在树干上。

    然后缓缓抽出腰间的刀,将树干外围包裹的复杂全部清楚干净。

    有很多藤蔓、干枯的落叶,还有些不知到由什么东西构成的**物质,全都被他手中的刀锋砍下,落在脚边的沙子里。

    铁灰和昏黄,成了绝对的对比。

    随着这一块树干被安明清楚干净,刘睿影看到树干上竟是有许多写写画画的印记。

    笔触极为稚嫩,有大有小,有高有低,有深有浅。

    该当是不同的时间刻画上去的。

    上面具体刻画的是什么,已经随着树干的变化而有些模糊不清。

    好在有那些藤条、枯叶之类的保护,否则就连这仅有的印记估计都看不清楚。

    但这些印记对安明定然有极为深刻的特殊含义。

    否则他不会在面对着这些印记的时候如此赶上,眼角处都涌现出了晶莹……

    “安明,不是时候!”

    厌结再度出言说道。

    安明斜过眼神,眼神冰冷的看着他,还是一眼不发。

    沉默良久,才从嘴里硬生生的挤出几个字来:

    “今天是立冬。”

    刘睿影第一反应是立冬早就过了。

    但漠南的立冬和王域中的节气立冬不一样,却是根据天气的变化,时刻改变的。今年是今天,明年就可能退后或是提前几天。

    当他说出这句话时,厌结眉头皱起,紧接着重重叹了口气。

    “先让我兄弟试完刀,等回去吃了肉喝了酒,你想怎么样都随便你,行不?”

    厌结用极为客气口吻和他商量。

    安明想了想,扭动了下僵硬的脖子,沿着来时的路重新绕到大树的背后。

    一声马儿的嘶鸣声响起。

    铁黑色的身影朝着厌结部落营地的方向疾驰而去。

第一百四十章 恶意

    老树下几乎没有风。

    白慎腰间的刀耷拉着,刀尖指地面。

    这把刀一定不是大漠之中的东西。

    因为大漠中的兵刃,刀没有刀鞘,剑没有剑鞘。

    但这把如风的刀,却是有刀鞘的。

    就连厌结也十分好奇这把刀的来历,可他不会问,只是自己闷在心里想着。

    有些问题想的时间再长也想不明白,若是没有知情人的帮助和提点,就是想一辈子也无济于事。

    因为他们的思维就限制在原有的地方,没人给打破。也不会有什么缝隙,更不可能会出现什么奇迹。

    奇迹都是有迹可循的,没有半分努力只怕是空想。

    而空想还要有能想象的能力,天是蓝的要见到才能想到,而风是冷热要经历才知道。

    穷人家的孩子永远想不到房子能有多华丽,吃食能有多美味。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经历。

    因此时间不是能够说通一切的,行动才是,空有时间,就算是挤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本源。路在脚下,哪怕挪动一步,也可能离答案近一些。

    刘睿影却没有厌结的那么多顾虑,他想要知道什么,大可以直截了当的问出来。

    “白慎盟主,这把刀是从何而来?”

    厌结也竖起了耳朵,这正是他想知道的。

    不但想知道这把刀的来历,还想知道那袋花椒,以及木盒,还有木盒里的人头,新鲜的烟丝,这些都是怎么得到的。

    倘若只有一袋花椒,白慎用流人商队还可以搪塞过去。

    但现在这以上的种种,已经不是流人商队能够得到的东西。

    厌结对于那些商队还是极为了解的。

    他们最多贩卖些生活上必备的物资,其中以粮食为主。蛮族中人从不耕种,这也怪不得他们,而是大漠之上的自然条件着实恶劣至极,根本种不出任何作物来。

    至于其他的,最多有些下危城里,平民百姓淘汰下来的旧物。什么铁锅、瓷碗、破衣服等等。

    决计是不会出现兵刃。

    对于这些生活上的必需品,包括粮食在内,下危城里的欧家和胡家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们也不希望蛮族部落彻底覆没。

    世家的威信和荣耀,全都是建立在抵御蛮族之上,若是蛮族不存,那这好不容易用几代人的鲜血与汗水建立起来的一切,就会在转眼之间烟消云散。

    想要找到新的替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最好的法子就是维持现状,只要蛮族不来找事,他们的存在就被以欧家和胡家为首的下危城世家们默许。

    当然,这些世家的默许,仅仅是存在。

    并不希望他们得以发展。

    兵刃可以让蛮族中人具备相当程度的武力,这是世家们不愿意看到的。

    这些流人商队在出城时采取荫蔽分散的手段,但这些小伎俩哪里逃的过世家们的眼线?人总有吃饭睡觉解手的时候,便是一盏茶的功夫,世家的眼线们也能弄清楚他们包裹里的货物到底都是些什么。

    如风刀,新鲜烟丝,木盒,决计不是能被世家允许所带出来贩卖的东西。

    何况这些物件,凭借流人的本事,在下危城中也很难弄到。

    流人区里大多都是穷鬼。

    有了几个子儿,就去吃喝嫖赌,花个干净,然后再想办法去弄钱。

    也有个别极为有钱的,却是借着下危城中独特的报仇规矩,藏在流人区里躲事。

    比如金爷的妹妹,老板娘。

    这些人不会轻易露面,他们要做的就是隐藏行迹而已。

    两方一思量,从源头上这些流人就无法得到这些东西。

    那白慎能够拥有,定然是有别的机缘。

    “高人所赐!”

    白慎想了想说道。

    却是给支棱着耳朵仔细听的众人打了个机锋。

    不得不说,蛮族中人已经和生活在王域里的没什么两样。一样会勾心斗角,一样有爱恨情仇,一样会撒谎骗人,剑走偏锋。

    似乎只要有文明存在,最终都会难以避免的走上这样的路子。刘睿影说不出到底是好是坏,但起码现在并不好。

    因为他真的很想知道这把刀的来历。

    突然,刘睿影的脑中涌现出一种不好的预感。

    不是针对眼下的环境,也不是因为面前的蛮族众人,而是“高人”这个词,让他一下子想起了很多。

    在震北王域的矿场里,后来那位在背后操纵一切的人,正是萧锦侃的师兄,差一点就能得到至高阴阳师传承的“高仁”。

    高仁的仁,是仁慈的仁。

    和普通的高人不是一个字,但说起来却是同样的发音和语调。

    这一瞬间,刘睿影极为偏执的觉得,白慎口中的高人所赐,一定就是那个身材矮小,但却心如蛇蝎的疯子高仁。

    这种念头一旦在心底里成型,就会源源不断的散发出来,到身子里的每一寸骨骼、皮肤、血肉。

    以至于,刘睿影的身子都忍不住有些颤抖。

    高仁留给他的,却是比定西王霍望那冷冽的杀伐还要你深刻。

    按时一种面对扭曲、混乱的事实的无力感。

    明知道事情的走向绝对不是如此,但在高仁的算计下,却是就这么不可思议的发生了。

    “能让我先看看的刀?”

    刘睿影客气的问道。

    不管到底是不是高仁,现在的唯一线索就着落在这把如风的刀上。

    白慎盟主想都没有想,极为痛快的从腰间解下,递给刘睿影。

    刀鞘是用透明的纯白水晶石打造,一眼就能看到内部。

    这水晶石被打磨的薄如蝉翼,像是琉璃一般,捏在手里,稍一用力就会破碎开来。

    刘睿影把玩的极为小心。

    毕竟这样的刀,他也是第一次剑。

    刀身从刀鞘中抽出来,这才发现刀身也是用水晶石打造的。

    水晶石虽然好看,有自然的不同颜色以及无与伦比的通透性,但却没有韧性,极为生脆。

    一般都是门阀世家用来当做装饰只用,打造成兵刃着实是华而不实。

    这样的刀在刘睿影眼里,别说是杀人了,就是切个苹果都得柔着力道,担心自己一不留神,就把这刀给用断了。

    就在刘睿影要把刀还给白慎时,刀身偏转。

    在这个特定的角度下,这把水晶刀的刀身突然变亮了起来,犹如夜空中的繁星点点,甚是好看!

    刘睿影又缩回了手,托着刀身,放置在眼前,再度仔细打量起来。

    果然在刀身中,刘睿影看到了许多微小的碎片。这些碎片和纯白水晶做成的刀身格格不入,但却又巧夺天宫的夹在在其中,令人难以分辨出到底是天然形成的,还是人为镶嵌进去的。

    碎片的形状毫无任何规则可言,但刘睿影越是看的仔细,就越觉得自己的精神深陷其中。每一个碎片中所传递出来的那种古老与混沌,让刘睿影的脑子里出现了一瞬一瞬的混乱。

    杂七杂八的回忆,以及这辈子都觉得不会再想起的场景,走马灯一般的旋转着,此起彼伏,似波浪一般涌现。

    但这些画面中央,却都被一团不可名状的光芒所遮挡。

    刘睿影根本无法通过语言来形容这些光芒。

    光芒中传递出了很多信息,就像是下了学堂的孩子,一窝蜂般的涌出。这些信息蛮不讲理的钻到刘睿影的那还中,极为霸道的抢占地盘,想要在他的脑海中占据一席之地。

    如此激烈的争斗,霎时就让刘睿影的脑门上冒出一片细密的汗珠。

    他觉得自己的精神被那光芒不断的撕扯,下意识的抵抗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紧咬关头,刘睿影体内那黯淡已久的太上台骤然爆发出冲天的光芒。

    一直在太上台上的那位五官模糊,由星光构成躯体的大宗师法相忽然一跃而起,扫空了先前的萎靡。

    大宗师法相抬抬腿,就进入了刘睿影的精神。

    当它出现的时候,那些本来还在撕扯、争斗、抢地盘的外来光芒顿时收敛,静止不动。刘睿影甚至感觉到了它们对大宗师法相的惧怕,全都瑟缩着,像是犯了错的孩童生怕大人关注到自己一样。

    但大宗师法相根本没有客气。

    扬起手臂,就是片片巴掌。

    那些外来的,全都被大宗师法相一巴掌一个,从刘睿影的脑海中清除出去

    刘睿影顿时感觉舒服了很多。

    随后这大宗师法相又在刘睿影的脑子里忙碌了片刻,似是布下了什么阵法,用来抵抗那光芒的侵袭。

    回过神来,刘睿影松了一口气。

    本以为经过了好长的时间,实际上却是一眨眼的功夫而已……

    刘睿影好不容易把自己的精神从那碎片之中拔出来,但仍然是心有余悸……根本不想再多看一眼。

    可这些碎片恍若是活过来了一般,始终在他的脑海里不能彻底抹除。

    耳边甚至还听到了某种低沉的呓语。

    乍一听像是蛮族语言,但又和厌结等人所说的有些区别。

    刘睿影不懂蛮族语,可大体上这呓语只有几个相似的发音。

    “可否问下白慎盟主,那位高人是谁?”

    刘睿影问道。

    现在的他更加坚信这刀必然不是凡物,而且它的前任拥有者,必定是个极为混乱、逾越规矩、满怀恶念之人。

    这样的人,刘睿影只能想到高仁。

    李韵和定西王霍望虽然也不是好人,但他们起码有自己的原则和目的。

    而高仁所做的事情,到目前为止,全都都像是一拍脑门就做下的决定一般,根本毫无规律可寻。

    对于这样的敌人,最是难以对付。

    除非和他一样都是疯子,都极为混乱、预约规矩、满怀恶念,否则就不能琢磨他的想法,做不到先发制人,只能被动的接受因为他的恶意所混乱的现实。

    听到刘睿影这样问,白慎显得很是谨慎。

    他的目光看向厌结,随即说了一大段刘睿影根本听不懂的蛮族语。

    厌结听后,眼中闪烁着奇异的神采,然后便低着头,陷入了沉默。

    出乎意料的,他没有告诉刘睿影白慎说了什么,长兴也没有解释。

    在场的人中,只有刘睿影听不懂,气氛一时间有些诡异。

    他把刀还给了白慎,觉得这刀着实是个不祥之物,片刻都不愿意在手里多拿。

    白慎接过刘睿影递来的刀,将刀拔出刀鞘,对着老树的一根枝丫,轻轻一挥手。

    锋锐的刀锋立即将这跟枝丫砍成两半,没有一丝犹豫。

    刘睿影看到那断裂的切口极为整齐,这足以说明刀锋的锋利。

    他又伸手去捏了捏这根枝丫,发现远超一般木头的硬度。

    能毫不费力的将这跟树枝砍断,这刀远比刘睿影想象中的要坚硬的多。

    “怎么样,这位兄弟,刀还不错吧?”

    白慎说道。

    刘睿影木讷的点了点头。

    这把刀的确是不错。

    但他一点都不喜欢。

    刘睿影这会儿的精神仍旧有些恍惚,还未从刚才的混乱中全然恢复过来。

    先前厌结一番挤兑,白慎才展露了自己这把刀,说是给刘睿影的见面礼。

    他却是得找个好借口,敷衍过去。

    这刀是万万不能要的。

    “可惜我用剑,用不惯刀。”

    刘睿影说道。

    却是拒绝了白慎的好意。

    眼见如此,白慎也就顺坡下驴,和刘睿影客气了几句,重新将刀拴在自己腰间,任凭其荡漾着。

    现在试完了刀去,却是可以回去吃肉喝酒。

    众人在上马的瞬间,一直跟在白慎身后的那位心腹,莫名的对着刘睿影邪邪一笑。

    刘睿影不知他为何会如此,但又觉得那笑中有几分熟悉的感觉。

    他从未来过漠南,更为接触过蛮族中人。

    仅有算得上认识的,只有厌结,长兴,安明三人。

    对于白慎部落包括白慎在内,却是只在查缉司里看过卷宗上的介绍,就连凌夫人都未曾提起过。

    要说安明和凌夫人有旧,总不至于这人也和凌夫人有交情……

    若是没有,他又是何必对刘睿影如此?

    从白慎带着驼队到来之后,刘睿影就一直一种不好的预感,现在这种感觉却是越发的强烈起来。

    他已经想好,今晚无论如何都不能喝醉,否则很可能错过极为重要的事端。

    尤其是这事端说不定是恶意满满的冲着他而来。

第一百四十一章 混乱

    从这棵老树回到厌结部落营地只有短短的路程,当初来的时候,骑着宝马,和厌结说这话,并不觉得漫长。

    但现在情景却突然变了。

    漫天的风沙莫名其妙的就刮了起来。

    在这种自然的伟力之下,任何人都无法幸免。

    刘睿影慌乱的从马上下来,把自己的脑袋紧紧地贴在马肚子上,用马的身体抵御风沙。

    但是这风沙渐渐的就成了沙暴,遮天蔽月,不分方向的,极为混乱的刮来。

    刘睿影抱着马脖子,扭转马的身子,想压让他朝向风沙吹来的一面,可努力了许久后,才发现这是徒劳,他根本无法做到。

    这样的努力,只能让他白白耗费自己的体力,是的沙子从领子里灌进去不少,连带他的嘴里也全部都是沙子。

    那些沙子似乎像长了眼睛,在他身上有孔的地方肆意钻进钻出,又像无处可多的刀子,锋利而准确的划过他的每一寸肌肤。

    虽不至于流血,可不断地磨梭至生疼的感觉,就像凌迟一般,片片的割肉,一点点的将疼痛蔓延至全身,使每一寸血肉都剧烈的抽搐起来。

    风太大。

    以至于刘睿影想把嘴里的沙子吐出来都做不到。

    刚张开的嘴,还是一个缝隙,但沙子就会有更多的灌进来。

    一开始他还能在沙暴中看到厌结和长兴的模糊身影,毕竟厌结只有一只胳膊,还是光头,即使在昏黄的沙暴中也极有辨识度。

    但当他调转了几次方向之后,厌结的身影就彻底丢失在他的视线中。

    混乱的沙暴遮蔽了所有,慌乱中刘睿影忽然摸到了一个粗壮的物体,结合方才上马的位置,他意识到这应该是那棵老树。

    这棵老树太过于庞大,以至于刘睿影如此移动身形,却是还在他附近打转,一伸手就能摸到。

    他却是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人在视线被蒙蔽的时候,对于方向是没有任何认知的,他以为自己应当移动出去了很远,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

    有了老树当做依靠,起码是个标志,让刘睿影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

    手中还拖拽着马的缰绳,但另一边的马却挣扎的极为奋力,似是要想从中挣脱出来。

    刘睿影思索再三,还是放开了手,随它而去。

    作为漠南的生灵,它应当比刘睿影更加知道该如何应对这样突入起来又极度混乱的沙暴。

    让它自行离去,说不定更好。

    马比人在方向的辨别上要强大的多,即便被沙暴遮蔽了视线,应该也能跌跌撞撞的回到部落营地之中。

    就在刘睿影松开手的一刹那,缰绳悠忽一下就不见了。所谓脱缰的野马,想必就是如此,虽然他没有见过。

    刘睿影缓缓转过身子,背靠着老树,想要坐下来。

    风把沙子朝上掀起,刘睿影刚坐下一个位置,很快身下的沙子酒被风掏空了,整个身子立马失去了平衡,朝旁侧倾倒。

    刘睿影意识到这样的危险,所以急忙扶着树,重新站起身子。

    这样强烈的沙暴,有足够的力量倾覆大漠上的一切。除非有坚实的墙壁可以抵挡住风,而且这墙壁还得有艰深的根基才行。

    然而在大漠之上,没有一处地面是坚硬的,可以当做根基用来砌墙。

    沙子虽然和水不同,但也有相当程度的流动性。

    即便是想要打个桩子,在木头被锤子砸下去的时候,沙子也会本能的避开。

    这样的流动导致根本无法建立坚实的墙壁。

    刘睿影现在连站立都从成了问题。

    他必须不停地原地踏步,否则沙子就会不断的覆盖上来。稍微停下片刻,低头就看到自己的双脚,因为全都被沙子做掩埋。

    即使他片刻不停的踏步,整个身子还是歪歪斜斜的,依旧无法保证自己的平衡。

    刘睿影觉得他必须得像个其他的法子。

    这沙暴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要是一直这样歪斜着身子,原地踏步,还不等沙暴结束,他就会把自己的体力全部消耗干净。

    不过眼下这等局面,他着

    实没有碰到过,也就没有任何经验。

    对于空白的事情,只能靠自己摸索。

    起码他现在背靠着老树,算是有了些许安慰。

    刘睿影忽然想到,其余的人会不会也和自己一样?

    毕竟这棵老树太过于庞大,十个人手拉着手都不一定能合拢。

    他用自己的身子衡量了一番,发现在自己目力所及的地方,这棵老树的一部分就能肩并肩的站下两三个人。

    当树干足够庞大的时候,从某些角度看上去,本来该是圆弧形的树干就会变成一个平面。

    刘睿影只要围着这个庞大的树干走一圈,兴许就能发现其他人的身影。

    在这般伟力之下,人的存在当真是太过于渺小……刘睿影虽然不算是顶级强者,但自认不差,武道修为已经是地宗境界,但现在却连自己的身子都控制不了。

    虽然不停地踏步的确是他自己的思想以及身体的反应,但这种反应和思想都是被动的,在沙暴之下他不得不如此。

    当这举动成为不得不这样做时,人就已经成为了这沙暴的奴隶。

    而沙暴却又是自然的伟力,甚至可以说只是其中不大的一部分。

    可即使只是一部分,刘睿影都觉得自己难以承受……要是真如那词语说形容的“天威降临”,那人间该当时一副怎样的末日画卷?

    脑道理胡乱的思考着,刘睿影的脚下已经开始朝前迈了出去。

    一只手扶着老树,可以让他不用顾及方向的问题,肆无忌惮的朝前走去。

    但现实却和刘睿影脑子里构想出来的极为不符……他围着老树大约走了一盏茶的功夫,却连个人影都没有看到……

    刘睿影气喘吁吁的停下来,靠着老树,身侧忽然看到有风沙正在不断的灌入树干之中。

    好奇驱使着他走过去弯腰看了一眼。

    这里竟然有个树洞!

    足足有一人高!

    树洞里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一点光亮,洞口已经堆积了许多黄沙,都是这阵沙暴起来后被吹进去的。

    刘睿影还未决定是否进洞躲避片刻,背后突然传来一股巨力,在他猝不及防时,将其推进了洞中。

    刘睿影一脚踩在洞口的黄沙上,却因为没能保持住身子的平衡,跌了个大跟头,滑行出去好远。

    他警惕的拔出了剑,回过头去厉声质问道:

    “是谁!”

    但除了洞口还在源源不断灌入的黄沙之外,根本没有其他任何活物。

    但刘睿影极其确信,方才绝对是有人推了他一把,才使得他跌入树洞之内。

    因为沙暴的力量是均匀的,而刚才那一把,却是极为集中的推在他的背心处,现在还有些隐隐作痛。

    没奈何,刘睿影只得朝前走去。

    这树洞极其宽大,大概占据了整个老树三分之一的位置。

    刘睿影冲着树洞深处吼了几嗓子,当做试探。既然他可以发现这处树洞,那些蛮族中人也应当对这里极为熟悉,说不定沙暴一开始,他们就躲了进来。

    树洞里虽然阴暗无比,但总是要比外面吹风吃沙子强得多。

    他的声音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甚至连回声都没有听到。

    但这不能说明任何,木头本来就能隔绝声音,即便是足够深邃,足够宽敞的地方,只要用木头阻隔,也能避免回声的出现。

    而且外面的沙暴仍旧呼呼的吹着,从树洞的洞口倒灌进来。

    刘睿影觉得自己已经用了最大的力气呼喊,但实际上这话音刚一出口,酒杯那倒灌而入的风撕扯成了碎片,根本传不出很远。

    想了想,他仗剑朝着深处走去、

    这树洞内部蜿蜒曲折,犹如迷宫一般,岔路极多。刘睿影停在低头第一个岔路前,左右两个选择,他开始犹豫……

    虽然这个点地方已经足够舒服,既没有沙子吹进来,还将那些令人厌恶的呼呼风声隔绝在身后,但深处总是对刘睿影有一种莫名的好奇和吸引。

    尤其是在树洞内。

    这棵树本来已经足够奇怪了,更不用说他的内部还有这样一个曲折如

    迷宫的空间。

    突然,从左边岔路的尽头传来。

    这是一阵极为凌乱,毫无规律可寻的声音。

    似是人的脚步,但若当真如此的话,决计不止一个人。

    一个人只有两条腿,每一步走出去,只会有两个动静。但传到刘睿影耳中的这阵嘈杂,却渐渐腾起,好似有两匹马在里面奔跑。

    声音就在要从彻底的黑暗中露出身形时戛然而出。

    刘睿影眼巴巴的盼了许久,却是骤然间,整个树洞都变得寂静无比。

    先前还能隐约听到从身后传来的风声,现在却是一点声音都没有。

    绝对安静的环境里,人待久了,是会发疯的!

    刘睿影现在还未有出现什么不适之感,但他吞咽口水的声音以及脉搏的声音都变得无比刺耳。

    平时并不觉得,但现在却发现这个声音能让他的脑袋都震的嗡鸣不已……

    不过,他的眼睛似是渐渐的适应了树洞中黑暗的环境。

    现在能看到些许光亮。

    但刘睿影很快就发现,这不是他眼睛的功劳,而是头顶处不知何时竟然冒出来了点点星光。

    这棵古书太过于高大。

    以至于它的顶端已经伸出了沙暴所在的范围。

    沙暴遮蔽的只是地面上渺小的人的天空而已,却遮挡不住直插苍穹的老树拥有星光的照耀。

    星光要比风和水更加无孔不入,它们从树干间的缝隙里照射进来,洒在树干上,透露出一种难以言明的古老斑驳。

    借着星光,刘睿影看清了这树洞内部的构造和纹理。

    像是干旱已久的大地,寸寸龟裂开来。

    又像是人身上的伤口没有得到及时的包扎,开始溃烂、**,里面的肉向外翻转,极为臃肿。

    好在树皮很是干燥,没有脓疮中那样的粘液……否则刘睿影定然坚持不住。

    但即便是如此,面对如此扭曲又古老的树皮纹理,刘睿影还是觉得有些不适……喉头发紧,忍不住干呕了两声。

    最后什么也没吐出来,但他的嘴里还有不少沙子。

    刘睿影用舌头在嘴里剐蹭了一遍,吐出两口混着沙子的口水,然后四下看了看,觉得方才传来那声响的地方似乎星光更加明亮些,便决定走进去瞧瞧。

    那莫名的声响和沙暴一样毫无道理。

    大漠的沙暴是常态,但在寂静的树洞中,怎么会有这般剧烈的动静,突然发生又突然停止?

    不管那声音的源头是什么,刘睿影都得去看个究竟。

    即便到最后发现是他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听错了,也比现在这样瞎猜要好得多。

    这无关好奇心。

    而是对自身安全的保证。

    若是这树洞里当真有其他具有威胁的存在,刘睿影也能事先有所准备。

    这条岔路现在有了温和星光的招摇,似是要比之前看上去善良的多,而且也并不长。

    走进其中,刘睿影便能一眼看到尽头。

    岔路的尽头,似是有个宽敞的大厅。

    他不知道另一条岔路是否也通向这里,但起码另一个岔路自始至终都是寂静无声的,没有传出来任何响动。

    在岔路行经到三分之二的位置,刘睿影停下了脚步。

    这里的星光最为明亮,他想看看地面和四周有没有什么异样的景象。

    这里风吹不进来,自然也就不会有沙子覆盖遮挡痕迹。

    但刘睿影仔细查探了一番,却是没有发现任何不同寻常的东西。依旧是那般古老且复杂的树皮纹理,只是这里透露出来的气息更加孤寂荒凉,似是能牵动心神,让刘睿影莫名的有些悲伤。

    忽然,前方宽敞之处的星光黯淡了下去。

    刘睿影警惕的直起身子,横剑当胸,看到一个“东西”自上而下缓缓爬来。

    不是人,也不是他知道的任何活物。

    而且这动作也不能说是爬,像是壁虎一般,贴在墙上游走。

    在距离地面还有三尺远的距离时,这“东西”轰然落下,却又轻飘飘的,没有发出任何响动。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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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月满西山介绍:
如今这五王共治的世道,百业兴旺。闲来无事太上河画舫上点位花魁吃杯酒,上头了就在祥腾客栈睡到隔日晌午。为了相好的硬着脑门讨个云台的海货,确要记得在闺房中都千万别议论坛庭。漠南的蛮子最讲义气,草原的人比狼更兽性。不过这天下大势怎可一直分而不合?就如那绣花针,牛毛雨般,一个看似浮萍般的小线头从下到上,将这边月满西山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边月满西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边月满西山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