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骑士特莫斯
嘶!
这是怎么回事?!!
一阵阵剧烈的刺痛在周明岳的脑海里升起,让他从昏迷中缓缓苏醒过来。
我不是下班后,去酒吧喝了两杯,然后就....就穿过马路......
对了,自己被车撞了!
记得那一瞬间,自己只感觉胸口剧痛,温热的液体从肺部涌出顺着喉管向外喷射,之后眼前一黑,就什么不知道了。
周明岳强行镇定了一下慌乱的心神,努力辨识着四周的一切。
模糊的视线里,他看到自己躺在一间破烂的茅草屋里。
这怎么回事?
自己穿越了?
周明岳下意识想到了这一点。
“你好点了么?”
破木门推开,一名穿着破烂麻衣的中年白人端着个破木碗走了进来,见周明岳醒来,如同干枯田渠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木碗里是不知名的绿色液体,没等周明岳拒绝,就被中年白人给对嘴灌了下去。
有些青涩的草味,浓浓的药味。
倦意涌来,让周明岳再度昏睡了过去。
春光明媚,晴空万里。
这里是一个典型的中世纪小村庄,除了村中心处那座属于村长的石头房屋之外,其余的都是破旧不堪的茅草屋,街道在之前的春雨下变得泥泞不堪,一些木耙子靠在茅草屋外,几只老母鸡带着鸡仔咯咯咯的转悠着。
农夫们都外出种田了,周明岳坐在磨坊外的石头墩子上晒太阳,整个木愣愣的,好似傻了一样。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喝了两杯小酒,就被车撞了,然后就穿越到这个类似于中世纪的地方来。
这里绝对不是地球的中世纪时代!
地球上什么时候,前半夜出现红月亮,后半夜出现蓝月亮了?什么时候,一个月出现一颗大太阳,下个月出现两颗小太阳?
自己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在村子里待的这几天时间里,他从那个中年白人,也就是泰瑞斯嘴里得到了不少信息。
譬如这个村子叫做铁堡村,人口大约三百多,隶属于特莫斯骑士领,村长叫约翰.特莫斯,是特莫斯骑士大人的远亲等等。
至于更多的也就没有了,毕竟泰瑞斯只是铁堡村的一个村民,在他三十多岁的生涯里,除了跟随约翰村长前往特莫斯骑士庄园交纳税金之外,就没有去过更远的地方了。
你还能指望他知道得更多么?
当然,周明岳现在最震惊的并不是自己穿越了,而是他发现自己在穿越之后获得了一件宝物,或者准确说应该称其为宝具!
那原本是他在古董摊子上掏到的一个古董小件,其造型就是一根雕满了神奇花纹的圆形小柱子。
由于其造型古朴神秘,周明岳便将其当成了坠子挂在脖子上,这一挂就挂了几年时间。
当他苏醒后,不小心伸手触碰到时脑海里出现了一片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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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具名称:战争工坊
序列等级:工坊序列9
由来:其最初乃是工具序列0-烈焰熔炉陨落后的一丝神权所化,之后融入异界周明岳灵魂,发生异变,成为新宝具-工坊序列9-战争工坊
能力:制造农兵,制造木质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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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很简单的介绍,却让周明岳目瞪口呆。
这是啥?
周明岳没有轻举妄动,他需要继续琢磨一下。
毕竟这里是一个类似于中世纪的地方,有骑士,有子爵,甚至于教会,既然类似于中世纪,那么他们的思想无疑是古董的。
周明岳可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整出什么诡异的事情来,让他们以为自己是什么魔鬼,将自己烧死就悲催了。
“周!周!吃饭了!”
泰瑞斯的大嗓门响了起来。
“周叔叔,周叔叔,吃饭了。”
泰瑞斯的儿子小泰瑞斯也跟着叫了起来。
不得不说,泰瑞斯的的确确算是个好人。
这里类似于中世纪,不管是耕种模式还是工具,都极为落后,没有化肥,没有堆肥的概念,更没有铁质的农具,甚至于整个村子都没有一头用来耕地的牛。
牛只有骑士大人的庄园才有,在铁堡村里,大家只能用木头做的锄头来耕田,因而效率极为低下,亩产量仅仅只有七八十斤左右。
这样的亩产量想要养活村子里这么多是极为艰难的。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泰瑞斯愿意将周明岳养着白吃饭,不只是善良了,用村子里其他人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字,傻!
周明岳听到吃饭两字,有些懒洋洋的起身,朝着泰瑞斯走去。
没法,虽说饿,但这里的食物着实有些不太符合他的胃口。
大量糠,少量面粉没怎么发酵之后制作的黑面包,硬得不小心能够将人的牙齿磕掉,幸好有一碗野菜汤,才能勉强下肚。
就这还是泰瑞斯从自己牙缝里省下来的。
但周明岳依然吃得没胃口,即便他压根就没有帮着泰瑞斯种田,没有做出过半点贡献。
“大家注意!特莫斯骑士大人来巡视了!将自己家的鸡鸭关好!小崽子都锁家里,将清洁打扫一下.......”
没等周明岳啃完让他难受的黑面包,约翰村长的声音就远远的响了起来。
顿时村里便忙碌了起来。
看得出来,那位特莫斯骑士大人在这里很具有威信,村民们纷纷打扫起自家房门前的清洁,似乎害怕那位骑士大人看到不洁净的一幕。
没多久时间,在村长的督促下,村民们纷纷赶到了村口,等待着骑士大人的到来。
周明岳也没落下,穿着一身破烂的麻衣,跟着那些村民蹲在村口,如果不计较他的眼睛颜色与头发的话,很难看出他不是这里的人。
哒哒哒,远处一队穿着皮甲的士兵簇拥着一名骑士走了过来。
这名骑士穿着一身链甲,骑着一匹棕红色马,腰间挂着一把单手剑,看上去面容有些苍老。
“快起来!你们这群懒货!”
村长顿时就跳了起来,连打带踢的将村民们赶起来,之后又一溜烟的小跑步冲到骑士面前,满脸谀笑:“尊敬的骑士大人,您的领民听闻您的到来,感到十分激动......”
第2章、残酷的现实
“行了,约翰,最近铁堡村附近有没有黑狼盗匪的动静?”
那位特莫斯骑士似乎对村长的话语并不感兴趣,出声打断。
“黑狼盗匪?没有,没有听说黑狼盗匪出现过。”
村长急忙否认,但神色变得有些紧张起来。
这倒不是他与什么黑狼盗匪有勾结。
黑狼盗匪是这一带最出名的盗匪团伙,据说他们杀人不眨眼,曾经攻破过某个小镇,制造了惊人的血案。
嗯,这个事情,周明岳并不知道,只不过这个时候,泰瑞斯悄悄给他说的罢了。
“对了,因为国王大人的命令,汉克斯子爵大人今年提升了骑士领的税金,所以你们铁堡村今年的税金必须提升1成!”
骑士大人突然话锋一转,说出了让村长脸色大变的话语来。
“啊!特莫斯大人,我们村今年干旱了不少时间,收入估计会很差......”
村长急忙解释,似乎想要请求骑士大人收回这个决定,但骑士大人压根就没有理会他,只是挥了挥手,随后便带着士兵离开了。
很显然,对于骑士大人来说,村长的话只能算个屁。
“税金上涨1成!这可怎么办啊?”
“村长,你想想办法啊?”
“要不,我们逃吧?”
“逃?往哪里逃?”
......
等特莫斯骑士一走,在场的村民顿时就炸锅了。
他们脸色慌乱的讨论了起来。
很显然,税金上涨1成对于他们来说是极大的负担,毕竟一年到头,他们省吃俭用,努力耕田所得的那点粮食,上交税金之后仅仅只能够填饱肚子。
现在又上涨1成,简直就是要人命啊!
尤其是对泰瑞斯来说,简直就是生命中无法承担的重压,他脸色苍白,嘴唇颤抖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良久之后方才轻叹一声,牵着儿子离开,甚至于连和周明岳说话的欲望都没有。
该死的国王,贵族啊!
周明岳好似一个旁观者,看着这一幕,心里不由得轻叹道。
虽说他对这里一直没有融入感,但看到这一幕,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感触的。
可以想象,随着税金的上涨,村民们将会陷入饥荒之中。
是违抗命令逃走,还是遵从命令,将自己饿死?
不得而知。
但周明岳感觉自己应该忙碌起来了,否则的话,饿死的人里面很可能就有自己一个!
看着那些村民一个个在哀叹声里回家,周明岳朝着村子外的一片树林走去。
“周!你干嘛去?”
一个叫做奈斯的村民在后面叫着并追了上来。
奈斯大概是村子里除了泰瑞斯之外唯一愿意和周明岳说话的人了。
嗯,说准确一点,他就是村民眼里标准的懒汉,二十多岁,种田不愿意种,只喜欢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甚至于去树林里偷猎。
没错,在这里,田地是贵族的,湖泊是贵族,森林也是贵族的,就连到树林里捡木柴都是要交税的,只不过贵族老爷一般情况下没可能发现就是了。
“没想干嘛,准备去林子里捡点木柴。”
在周明岳眼里,奈斯这种懒汉完全就是浪费粮食的存在,一天好似癞皮狗一样跟着自己。
当然,他倒是忘记了,在村民眼里,他的形象更加不堪,妥妥的寄生虫。
“你想通了?我早就说了,种田有什么出息!不如去干一把大的,我给你说啊,前面那片林子里听说有熊!我们猎杀了......”
周明岳有些后悔接奈斯的话,一接话之后,这奈斯就开始吹嘘自己的大事业,用他的话来说,只要猎杀一头熊,拿去卖掉,那么就发财了。
对此,周明岳心里嗤之以鼻,只不过表面上没有显露出来罢了。
杀熊,你怕不是想要被熊杀吧?再说了,杀了熊你到哪里去卖?不动动脑子吗?能够买得起熊皮的可都是贵族!这不是自投罗网?
当然,就算周明岳不回话,奈斯也是兴致高昂的说了一路。
话说回来,周明岳到树林里自然不是真的捡柴,而是为了实验战争工坊。
“卧槽!蓝莓!好多蓝莓!”
奈斯一直觉得周明岳不是凡人,因而他学到周明岳的口头禅之后,会经常在兴奋时使用,反倒让周明岳张口想要说卧槽的时候说不出来了。
捧着一把蓝莓,奈斯就跑到周明岳面前炫耀了起来。
周明岳之前吃黑面包是很没滋味的,伸手抓了几颗蓝莓塞入口中,味道不错,略甜,下一刻,他停住了。
“发现可利用资源,蓝莓,蓝莓树,柏树......”
略带几分生硬的机械音在他脑海里响起,同时脑海里的战争工坊属性面板闪亮了起来,给周明岳的感觉就好似家里养的小狗狗饿了,正摇晃着小尾巴等着主人喂食。
他伸手便抓住了脖子上的吊坠,一些更详细的信息输入了他的脑海。
原来如此!
这战争工坊想要运转起来,就需要输入物质,而那些树木,果实都属于可利用的物质。
唯一的麻烦就是奈斯一直跟在身边,让他不太方便啊。
几次,周明岳想要开口让奈斯回去,但转念一想,以这家伙黏人的程度,想要将他赶走,其难度之大是可以想象的。
当然,就这么耽误下去,天色也快要黑了,这树林里鬼知道有什么野兽,周明岳下定了决心,不管怎么说,先将奈斯赶走。
“周!周!快跑!!!”
就在这时,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的奈斯跳过了灌木,拉住周明岳的手就跑。
周明岳也不得不跟着跑,因为在他身后追着三个手持短剑的壮汉。
光看他们衣服胸口上画的那个黑色狼头就知道他们不是好人了。
黑狼盗匪!
绝对就是那个特莫斯骑士所说的黑狼盗匪。
这运气真的没说了!
周明岳心里感叹着自己的运气,但脚下丝毫没有半点迟缓,他甚至于比奈斯还跑得快上那么一点。
扑通!
就在两人快要冲出树林的时候,脚下一拌,双双滚倒在地,随后便是两名壮汉一左一右扑出,将两人抓住,将一块臭得呕人的什么布塞入两人嘴里之后,又将两人绑了个结结实实。
第3章、
很显然,这不是倒霉,而是对方早有埋伏。
待到后面三名盗匪追上来之后,他们便扛着周明岳,奈斯朝着树林深处走去。
周明岳不是没有想过将战争工坊丢出来,但他不知道那玩意到底管不管用,再说了,运转,制造也需要时间吧?
指不定没等所谓的农兵制造出来,自己就被这些盗匪在身上捅出七八个窟窿了。
呼,噗,两人被丢到了林间空地上,盗匪开始分成几头忙碌起来。
有的开始生活,有的砍伐木柴,一个略微干瘦,用黑布蒙着一只眼睛的盗匪则将周明岳两人嘴里的臭布取了,拿着短剑在两人眼前晃了晃。
奈斯直接就吓尿了,嘴里一个劲的轻声叫着:“别杀我,别杀我。”他也不敢叫得大声了。
倒是周明岳要镇定得多,毕竟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好不好,在他穿越之前看的什么小说,电影里这类情节太多了。
这盗匪就算是要杀人,也不会是现在,至少得将油榨干之后。
当然,为了防止盗匪恼羞成怒,周明岳多少还是装出了一副害怕的样子。
“说!你们是哪里人?”
独眼盗匪似乎对自己的恐吓技巧很满意,充满戾气的吼道,这片树林距离村庄比较远,就算是将树林烧了,估计都没人会发现。
“我是铁堡村的。”周明岳直接就抢答了这个问题,他担心这独眼盗匪为了显示自己的暴力,而给不答题的家伙来上一剑。
“铁堡村现在有多少人?”
果不其然,周明岳的猜测是正确的,独眼盗匪直接给了奈斯一剑,扎在他的大腿上。
奈斯顿时眼睛都快痛得凸出了,但只敢轻声的惨叫,他虽然是个懒汉,但也知道一点生存法则的。
“三百多人。”
看到这一幕,周明岳后背一股凉气蹿了上来,不敢有半点迟疑,立马回答了问题,心里只能对奈斯说一声抱歉:不好意思,兄弟,痛,你先承受着吧,我一定会帮你报仇的。
在继续追问了几句之后,独眼盗匪一把将短剑从奈斯大腿上抽了出来,顿时鲜血就涌了出来。
一名提着几只兔子回来的壮汉看见后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倒不是可怜奈斯,而是担心血腥味引来一些食肉猛兽,因而他丢出一块烂布,让独眼盗匪给两人绳子解了,将两人赶到角落处,让周明岳帮着奈斯包伤。
至于害不害怕两人跑走,呵呵,压根就不用担心,这里可是树林深处,就连他们都需要篝火来驱赶猛兽。
两个普通村民,其中一个还受了伤,跑出去给猛兽喂食吗?
周明岳用烂布给奈斯的伤口缠上,但似乎没什么用,血还在流,他想了想,从附近抓了几把草药,放在嘴里嚼烂之后,糊在伤口上,然后再缠紧。
他可不懂什么草药,只是病急乱投医罢了,至于能不能让奈斯活下来,就看他的运气了。
篝火升起,几名盗匪一边烤着兔子,一边聊着什么,大意就是等首领以及大队人马来了之后就将铁堡村洗劫了云云,畅想着洗劫整个村庄之后的美妙。
而周明岳看着气息越来越弱的奈斯,咬紧了牙关。
虽说他来到这里也就一周时间不到,对这里完全没有半点融入感,但奈斯勉强算得上是他的一个朋友,多少有点熟悉。
看着一个熟人在自己面前缓缓死去,这种滋味是很难受的。
只能冒险了,一边想着自己被抓住之后,那些盗匪对自己的残忍刑罚,一边想着奈斯要是死掉的话,他家里会多么伤心,周明岳趁着那些盗匪不注意悄悄的绕过两棵大树之后,一点点的向外逃去。
他需要拉开和盗匪之间的距离,毕竟正如之前所说,他压根就不知道那战争工坊会是个什么样子,会怎么运转,必须给出足够安全的时间来。
悄然跑出一百多米,就听到篝火那边传来了叫骂声,很显然盗匪发现他跑了。
要说继续跑,周明岳是有机会逃走的,毕竟现在已经是晚上了,那些盗匪想要在树林里找到他,还是有难度的。
但他最终还是一咬牙,抓起脖子上的吊坠,心里默念一声:“战争工坊!”
顿时,那吊坠上散发出淡淡的红光,之后越来越亮,化为一道红色流光飞出,在十多米外落下,轰然一声化为一座看上去有些破旧的铁皮建筑物,准确来说,应该是一座工坊。
这样的动静太大了,周明岳已经听到了远处盗匪发出的惊呼声。
“收集资源!”
他不敢耽误时间,随即对着战争工坊下达了命令。
随着命令的下达,战争工坊的两扇窗户里亮起了灯光,大门推开,两名扛着斧头的壮汉走了出来,也不看周明岳一眼,走到一棵大树前就挥动斧头砍了起来。
盗匪穿过灌木的声响越来越近了,周明岳看了看四周,选了一棵大树,在助跑之后,便猛力蹿了上去,双手双腿拼命向上爬去。
还好,小时候的爬树技能并没有丢下,他磕磕绊绊的爬了上去,跨坐在树枝上,双手紧抱着树干,将其淹没在茂密的树叶里。
哗啦一阵响声传来,那棵大树倒下,一名壮汉拖着大树就朝着战争工坊走去,另一名壮汉则继续砍树。
最先追过来的是独眼盗匪,他目瞪口呆的看着战争工坊以及砍树的壮汉,拖树的壮汉已经进入大门,战争工坊内传来了哄呲哄呲的响声。
这怎么回事?
我是谁?我怎么了?我要干嘛?
看着独眼盗匪脸上的惊愕,周明岳猜测他心里发出了灵魂三问。
但很快,又两名盗匪追了过来,同样惊愕的看着战争工坊。
他们怎么都想不到这片树林里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一栋建筑,还有那淡定砍树的壮汉。
就在他们呆愣的时候,拖树的壮汉出来了,帮着另外那名壮汉啪啪啪的砍倒了大树,又拖着大树进了战争工坊。
盗匪们着实有些为难,他们是来追逃走村民的,但这座建筑物以及人都很古怪,很可能那村民就躲在了建筑物里,但据他们的推测,除了两名砍树的壮汉之外,建筑物里至少还有几人。
第4章、死马当活马医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三人很可能干不过啊!
但不管他们是犹豫还是怎么的,砍树工人压根就不去理会他们,就啪啪啪的砍树,拖树。
而周万青也能够看到战争工坊上面有一根好似水银温度计的柱子正在不断增长。
很显然,等水银温度计柱子满了,资源也就应该够了。
干!
三名盗匪终于做出了决定,握着短剑,分成三个方位,朝着砍树工人冲了过去。
他们选择的时机很巧妙,正值一名工人拖着树进入战争工坊的时候,外面只有一个工人。
周明岳有些担心的看着那名工人。
毕竟这是他的财产啊,万一工人死掉,战争工坊的资源采集速度下降怎么办?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三名盗匪靠近的时候,那名工人举起了斧头,目光冷漠的看着靠近的盗匪,然后就朝着独眼劈了下来。
斧头下劈的速度很快,那独眼即便向后跳跃躲闪,但都没能完全躲过这一斧头,当即从额头到鼻子,下巴,胸部,腹部出现了一道血线,等他站稳的时候,鲜血顿时好似从漏水的气球里喷泄出来一般。
独眼慌乱的想要捂住伤口,但伤口太长了,剧烈的动作甚至于让肚子上的血线迅速崩开,肠子掉落了出来。
看到这一幕,独眼浑身力气都消失了,身体软软的倒了下去。
很显然,一个对别人很凶狠,残忍的人,在自己处于那种境地的时候,意志未必就会更强。
看到独眼的下场,另外两名盗匪看上去很惊骇,他们甚至于迅速拉开了与伐木工人之间的距离。
看到这一幕,周明岳心里悬着的大石顿时落了下来。
战争工坊自带的伐木工人竟然这样给力,倒是他没有想到的。
不管怎么说,有了伐木工人拖着这些盗匪,等到农兵生产出来,嘿嘿,就有他们好看的了!
不过伐木工人似乎有些死板,一斧头劈死独眼,剩下两名盗匪又拉开了距离,他随即便将注意力收了回来,斧头抡起,再度朝着大树劈了过去。
就连另外一名伐木工人走出来也完全无视了地上的尸体,加入到伐木的工作之中。
那两名盗匪无疑感觉很难受,想要对付伐木工人,担心打不过,想要离开,又想要将周明岳抓住。
不过没多久时间,最后两名盗匪赶了过来,见到独眼的尸体之后,不由得吓了一跳。
随后四个人就凑到一起,周明岳听不到他们说话,但也能够猜到,他们在交流独眼被劈死的事情。
有的盗匪很明显想要离开,有的盗匪则想要给独眼报仇,他们甚至争吵了起来。
就在这时,周明岳脑海里响起了声音:“叮!农兵生产完毕!”
一瞬间,他就感觉脑子沉了一下,精神变得有些虚弱。
而战争工坊的大门自动打开了,一名名扛着木枪,穿着一身麻衣的农兵从里面走了出来。
一共十二人,他们出来之后随即便在战争工坊前面的空地上排成了三纵四横的队列,咋一看过去多少还是有些威势。
当然,如果将他们单个拎出来的话,除了肩头斜扛着木枪之外,与铁堡村的那些农夫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都是满脸提前衰老带来的沟渠,都是有些弯曲的背脊。
另外他们的木枪是真的木枪,整体就是一根木棍,只不过棍头被削尖了,看上去还是有些锋锐。
看到战争工坊里出来这么一队农兵,那四名盗匪都有些傻眼,但他们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转身就跑。
能够当盗匪的人都不是傻子,傻子早就挂掉了。
周明岳看到盗匪想跑,那里肯罢休,随即便在树上吼了一声:“给我追!干掉他们!”
随即,那些农兵提着木枪就朝着盗匪逃走的方向追去。
到了这时,他方才爬下树,急冲冲的朝着之前篝火的方向冲去。
到了地方,篝火尚未熄灭,奈斯躺在地上,不知道死活。
周明岳冲过去查看了一下,奈斯还没断气,虽说有周明岳的包扎,但血依然流了一滩。
怎么办?
周明岳目光朝着四周看了一圈,最后落在了篝火上。
“兄弟,没法,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
调侃了一句,他便用树枝从篝火里夹出一块火红的木炭,朝着奈斯的伤口按了下去。
嘶嘶嘶....
血液与炭火接触后发出头发燃烧的胶臭味。
奈斯一瞬间在惨叫一声之后,从昏迷里苏醒了过来,目光直愣愣的看着周明岳。
这大概是很痛的。
周明岳叹了一口气,将已经冷却的木炭丢掉,帮奈斯检查了一下伤口,还好,伤口已经被烧得硬化,血不再流了。
至于会不会感染,奈斯能不能挺过这一劫,他就不知道了。
“我背你。”
将痛得有些神志不清的奈斯背上,周明岳并没有朝着树林外走去。
现在那些农兵都还没抓到盗匪,自己出去万一撞到盗匪,岂不是鸡飞蛋打?
因而,他将奈斯背到了战争工坊旁边。
还别说,战争工坊的效率不低,就这么一会功夫,战争工坊又生产出一队12个农兵。
那些农兵站成三纵四横的队列,丝纹不动。
奈斯这个时候清醒一些了,看到战争工坊以及站得整整齐齐的农兵,还以为自己在做梦,揉了揉眼睛,用很轻微的声音让周明岳跑。
很显然,他将农兵当成了盗匪一伙,再或者是骑士大人的手下,总之,在他看来,待在这里不是个好事。
周明岳摇了摇头,将奈斯放到一棵树旁,让他躺好别动。
这个时候怎么可能跑?
战争工坊可不是随便可以放下又随便可以收起的东西。
这玩意一经放下,想要再度收起,至少需要12个小时,并且再度收起时,必须储备满资源。
不过随着第三队农兵生产出来之后,周明岳感觉有点问题了。
自己的头更沉了,就好似一晚上只睡了五六个小时,有些困意。
虽说自己睡觉一般都是十个小时以上,但自己还没等睡觉的时候,怎么会这么困?
第5章、绝地反击!
转念一想,这可能就与战争工坊有些关系了。
毕竟这么神奇的宝具,仅仅只是一些木头送进去就能够生产出士兵来,这也太廉价了。
大概在生产士兵的时候,要消耗自己的精神?
当然,即便是如此,周明岳也没有下达让战争工坊停工的命令。
原因很简单,他已经受够了那种朝不保夕的感觉,受够了只能吃黑面包,并且还吃不饱!
既然自己有了这么神奇的宝具,那么自己就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
等到第四队农兵生产出来的时候,月亮已经挂在了顶上,饱受创伤的奈斯已经是呼呼大睡,时不时身体还抽抽。
好吧,他的确有点发烧,但周明岳也没有办法,就算是将他送回铁堡村,也没有医生可以治疗他。
不过周明岳这个时候已经困得头颅连点,如同一夜未眠。
他还在坚持。
没多久时间,那队追杀盗匪的农兵回来了。
有两名农兵身上带着点伤,但不算重,只是皮外伤,但木枪上沾着不少鲜血。
很显然,在绝境的时候,那几名盗匪也爆发出了自己的力量,只不过农兵数量超过他们,让他们没有多少反抗的余地罢了。
周明岳试着与农兵沟通了一下。
这些农兵的智力水平很让人担忧,大概也就只有五六岁儿童的样子,并且不能离开周明岳太远,否则会直接返回。
当然,即便是如此,周明岳也搞清楚了情况。
只有一名盗匪逃出了生天,剩下的三名盗匪都被农兵干掉了。
这让周明岳彻底松了一口气。
在只剩一人的情况之下,那盗匪恐怕连胆都吓破了,怎么也不可能想着回来反杀了。
下令让一队农兵到四周警戒,剩下农兵尽数待命之后,第五队农兵从战争工坊里走了出来。
不过,此时的周明岳再也没法支撑下去,人啪一下瘫软在地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随着周明岳的入睡,战争工坊内的亮光,声响随即消失,那两名伐木工人也扛起斧头,面无表情的返回了战争工坊。
随着大门的关闭,这里安静了下来,只有一些不知死活的虫子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
次日清晨,阳光顺着树叶的缝隙照了下来,好似将整座树林都点亮了一般。
翠绿色的树叶,在眼光的点缀下,露水折射出点点七彩光环,让人感觉无比温馨。
“周!醒醒!周,醒醒!”
周明岳感觉有人在叫自己,不过声音越来越小,他揉了揉眼睛,坐起身来一看,是奈斯。
他被几名农兵的木枪逼到一边,张着嘴不敢动的样子倒是让周明岳感觉颇为好笑。
不得不说,他应该算是比较幸运了,烧了一晚上就清醒了,不过看他那虚弱的样子,估计要养一段时间才行了。
周明岳挥手让农兵退后,放开奈斯。
他看着整整五队足足60名农兵站在自己面前,心里是很爽的。
来到这里,终于有点自保之力了。
咕噜咕噜,一阵腹鸣声响起,周明岳看向了奈斯。
奈斯有些不太好意思的捂住肚子讪笑:“一夜没吃东西了,要不我们先回村子吧?”
周明岳摇了摇头,给两队农兵下了捕猎的命令。
回村子吃饭?呵呵,一想到黑面包,周明岳就感觉胃痛,那玩意不但不好吃,也很不好消化,据说中世纪农夫都患有胃溃疡,就是吃这玩意吃出来的。
那两队农兵随即便在林子里分散开来。
事实证明,周明岳的决定是正确的,农兵的狩猎技巧极差,他们只知道用木枪敲打草丛,灌木,发现兔子之后便一拥而上,完全不顾彼此之间会撞在一起。
当然,人多力量大,兔子被吓得到处乱窜,总归是会力竭的。
最终,在周明岳饿得感觉自己快要晕过去的时候,农兵们回来了,提着两只被压死的兔子。
周明岳用盗匪短剑将兔子清理干净之后,就去了盗匪的临时营地。
很幸运的是,盗匪营地内的篝火尚未完全熄灭,最底下还有木炭带着点火星,在周明岳一阵小心翼翼的吹气之后,木炭燃烧了起来,加上木柴,将火勾旺,最后将两只兔子穿在树枝上烤了起来。
没多久时间,肉香味就在空气里飘荡了起来,让周明岳强忍着口水直到兔肉烤好。
这顿兔肉让周明岳感觉自己回到了穿越之前守在某家烧烤摊前的日子了。
嗯,不是说肉有那么香,而是指肉同样没怎么熟。
这很正常,想要将一只兔子烤熟,是需要技巧的,对于周明岳这种现代人来说,这种技巧的掌握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相对于没有那么满意的周明岳来说,奈斯很满意。
虽说兔肉比较柴,没有油,也没有盐,但他依然是吃得那么香。
毕竟在这个与中世纪极为相似的地方,普通村民想要吃肉,太难了。
实际上,就算是约翰村长,一年到头大概都吃不到几顿肉,至于其他村民,能够吃饱饭就感觉很满足了,至于养的鸡鸭家禽,则是留着卖钱买盐补贴家用的,压根就不可能宰杀了自己吃肉。
一只兔子压根都不可能填饱周明岳的肚子,但考虑到农兵们那烂到家的狩猎技巧,他也没有心思等着农兵再去狩猎了。
将骨头丢掉,周明岳站起身来,看着战争工坊有些犹豫,这玩意收起来之后又要冷却12个小时才能够放出,虽说可以遥控指挥战争工坊的运转,但距离超过五百米之后就会自动关闭。
而树林距离村庄至少两公里。
算了,有60名农兵暂时也足够了。
周明岳担心自己离开后,有人来到这里看到战争工坊后,将其破坏,因而心念一动,右手一招,那战争工坊随即便化为一道红色流光飞了过来,最终化为吊坠挂在了他脖子上。
“我们回家!”
周明岳意气风发的一挥手走在了最前面,两名农兵用木枪做了个简易担架,将奈斯抬着,之后则是58名农兵组成的长队。
第6章、黑狼盗匪的反击
等到他们回到铁堡村的时候,在村外种地的村民还以为是什么盗匪来了,吓得一个个拔腿就跑,连农具都顾不上收拾。
如果不是周明岳用叫喊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等他进村的时候,大概铁堡村里的人会跑掉大半。
在听周明岳说那些农兵是自己手下之后,崩热闹跑来围观的村民们看向周明月的眼神顿时发生了变化。
村民们的观念是质朴的。
村长家里凭借着骑士大人的关系,才从骑士大人的战利品里买了两个老奴隶,这已经让村民们羡慕不已了。
至于骑士大人的直属庄园里,也就只有十多名常备步兵,三十多名奴隶啊!
而周明岳竟然有六十名农兵作为手下!
这让村民们直接误会了他的身份。
“啧啧啧,我早就说了,周不是一般人,看!现在大家都看到了嘛。”
“不知道是谁当初说周是白吃饭的懒汉?”
“你们说,周到底是什么人啊?”
“肯定是大商人的儿子!”一个以前跟着小商贩在外跑过腿的中年村民很笃定的说道。
“什么大商人的儿子,大商人的儿子拥有这么多的士兵?我看应该是一位子爵家的少爷!”
另外一个曾经跟着骑士去打过仗的老村民摸了摸花白的胡子,直接驳斥了对方的结论。
且不提那些村民叽叽喳喳的议论,只说泰瑞斯感觉自己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他都不知道怎么描述自己现在的心情了。
自己居然救了一位大商人的儿子?一位子爵大人的少爷?
听着村民们的议论,泰瑞斯心里的结论在不断的变化着。
他倒没有想着周明岳的报酬,只是感觉世事变化太奇妙了,另外就是感觉自己以前给大人物吃黑面包会不会太过分了,毕竟听说那些大人物每顿都是吃香喷喷的白面包。
好吧,周明岳自己肚子都没填饱,就更不可能说现在给泰瑞斯什么报酬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那些农兵的食物不用管,他们会自己找吃的,譬如树木,草什么的,他们吃得也不多,差不多应该是世界上性价比最高的士兵了。
否则的话,周明岳手下的农兵大概会饿死。
虽说周明岳带回了一大群农兵,但村子里的议论很快就平息了下去。
毕竟相对于种田,填饱肚子而言,村子里多出一群人,周明岳是什么人的儿子,并不太重要,他们也没有寄希望于周明岳会给他们什么好处,至少现在没有,毕竟在他们看来,双方的身份差距太大了。
他们敢追着骑士大人要好处么?不敢!
那么他们也不敢追着周明岳要好处。
周明岳让农兵们驻扎在村口外,还派出一队农兵在四周巡逻,没法,村子里没有多余的房子,他也不可能好似一个恶霸那样霸占村民的房屋。
不管怎么说,那些农兵对露天休息并没有什么怨言。
坐在泰瑞斯家的饭桌前,周明岳有些头痛,自己拥有六十名农兵居然还想不到赚钱的法子!
俗话说得好,钱是英雄胆,衣是圣人毛。
不管在任何地方,没钱,走路都直不起腰杆啊。
卧槽!我这个穿越者也太丢脸了吧?
打家劫舍,他是不考虑的,狠不下心啊,你看那些村民,一个个穷得连裤子都快要一家人换着出门穿了,他怎么忍心在那些村民身上刮油。
打猎?他只能说呵呵。
去攻打那什么特莫斯骑士的庄园?嗯,这个可以列入计划里,毕竟他对那位骑马都趾高气昂的骑士大人没太大好感。
那完全就是一剥削阶级好吧,一加税,就快让铁堡村的村民家破人亡了。
除此之外,他暂时还真想不到什么好点子了。
算了,肚子饿了,不想了。
周星月厚着脸皮又在泰瑞斯家里混了一顿午饭,晚饭。
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白天他想赚钱的法子,想得头痛,到了晚上,送钱的人就来了。
他原本正为床的事情和泰瑞斯推让着。
泰瑞斯家里就一张床,他和他儿子睡,周明岳一般是睡墙角的稻草堆上。
嗯,泰瑞斯的老婆前几年去世了。
这年头,平头老百姓随随便便就死了,不是病死,就是战乱什么的,很正常。
不过今天在自以为得知了周明岳的尊贵身份之后,泰瑞斯就不敢让他去睡稻草堆了,执意让周明岳和自家儿子一起睡床,自己去睡稻草堆。
周明岳自然是不好意思,自己白吃白住还睡人家的床,将主人赶去睡稻草堆,这不是个事啊!
就在两人推让的时候,一个农兵跑来报告,村外来了一群盗匪,和农兵打起来了。
周明岳急忙就跑了出去。
在他想来,那些农兵智商那么低,没有自己指挥,岂不是要全军覆灭。
可等他跑到村头一看,那些农兵居然与盗匪打得有来有往,丝毫不落下风。
当然,就人数来说,盗匪要少上一些,只有三十多人,但里面有几名盗匪竟然能够借助地上阴影暂时隐没自己的身形,然后突然发动突袭。
凭借这几名拥有不同于凡人能力的盗匪,那三十多名盗匪方才抗住了农兵的围攻。
另外,就武器来说,盗匪都是短剑,弯刀这类短兵器,但人家是金属兵器。
在这方面,农兵算是吃了大亏,木头杆子你怎么和人家打?
如果不是人数是对方一倍的话,恐怕早就战败了。
不过这样下去的话,农兵一方一点点小亏积累起来,最终还是会战败的。
周明岳有些急了,这里没有树林,没有树林就意味着没有资源可供战争工坊采伐,也就没法制造出农兵来。
当然,这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战争工坊里储备满了物质,能够生产一队农兵出来。
想到这里,周明岳便伸手抓住吊坠,将战争工坊放了出来。
不得不说,战争工坊每次出现都带着自有的光彩特效和音效。
因而其出来的时候倒是将远处的盗匪们吓了一跳,让农兵们抓住机会戳翻了两个盗匪。
第7章、终于有钱了
战争工坊里透射出光华,开始制造士兵,周明岳则伸手在四周到处摸来摸去,企图找到供给战争工坊的资源。
“发现可供利用资源,稻草,稻草,茅草,狗尾巴草.......”
好吧,除了四周的稻草堆,茅草屋以及路边茂盛的狗尾巴草之外,就没有其它资源了。
周明岳这个时候也没有去考虑,战争工坊的工人如果将茅草屋给拆了,会不会被村民打的问题,直接下令:“采集资源!”
随后,战争工坊大门开启,两名工人走了出来。
相对于之前在树林时,这两名工人手上的工具就不再是斧头了,而是草耙子。
两名工人抄起草耙子就开始在路边抓捞了起来,没多一会功夫,就抱着两大堆狗尾巴草进了战争工坊。
周明岳看了看战争工坊上的资源百分比,涨了一小点,大概也就只有百分之二不到。
很显然,狗尾巴草与木头相比,还是有些不够用啊。
想要用狗尾巴草这类的资源将战争工坊填饱,需要两名工人劳动50次以上,这是一段不短的时间。
不过,不用担心,等工人第二次抱着狗尾巴草进入战争工坊后,一队农兵迈着整齐的步伐,扛着木枪从里面走了出来。
“加入战斗!攻击盗匪!”
周明岳第一时间便指着那些盗匪下达了命令。
新鲜出炉的农兵排成一行,举着木枪,冲入了战团之中,倒是让农兵一方挽回了不少优势。
随着人数的再度增多,农兵聚集成群所发挥出来的战力进一步上涨,这也使得盗匪的伤亡数量迅速上升。
这再度迅速拉开了双方的人数差距。
因而没等战争工坊里再度生产出新的农兵来,战团里就只剩下数名具有少许超凡能力的盗匪了。
不过这个时候,他们就算是能够融入阴影之中也没法对抗农兵们的木枪戳击。
毕竟观战这么久,周明岳也看出来了,这些盗匪虽说能够融入阴影之中,但并不是说就如同阴影一样能够免疫伤害,木枪扎中了一样会受伤流血,只不过他们的攻击更隐秘一些罢了。
周明岳虽说很想要活捉那几名盗匪,查看一下他们为什么能够拥有这样的能力。
但他们的战斗意志却出乎意料的顽强,想要活捉反倒让更多的农兵受伤阵亡,如此一来,周明岳不得不下令让农兵格杀勿论,将最后几名盗匪尽数击杀。
之前他还为了找不到赚钱的法子而头痛,可等农兵打扫战场之后,他笑了。
眉毛笑得弯弯的。
不少盗匪身上都带着钱财,加在一起总计32枚佛洛尔金币,三百多枚佛洛尔银币以及一些铜币。
这佛洛尔金币,银币实际上就是当地流行的官方货币,嗯,佛洛尔就是王国的名称。
就现在的市场物价来说,一枚佛洛尔金币能够兑换20枚佛洛尔银币,500枚佛洛尔铜币,1000枚佛洛尔铜西斯(比佛洛尔铜币更小的铜币)
而市场一般而言,一只4-5斤的肥公鸡能卖枚佛洛尔铜西斯。
从这个兑换比例可以看出,佛洛尔金币还是很值钱的。
32枚佛洛尔金币,300多枚银币,差不多能够买30头犍牛或者6匹战马了。
总之,这笔钱不少。
“奈斯!村子里的鸡,我包了!”
周明岳抓出一把佛洛尔银币丢给奈斯,鼻孔向上,趾高气昂的吩咐道。
想了想他又将泰瑞斯叫了过来,让泰瑞斯监督奈斯做事:“记住,让他把鸡要炖耙烂一点!别舍不得放盐。”
当然,他也没忘记泰瑞斯这段时间对他的照顾,摸出5枚佛洛尔金币,悄悄塞到泰瑞斯的裤袋里,小声叮嘱道:“别推辞,被人看到不好,就当我给小泰瑞斯以后读书的钱。”
在铁堡村的这段时间,周明岳可没少听泰瑞斯制定如何培养小泰瑞斯的计划。
到了九岁就送到城里去读书,学三年出来,就能够找个账房或者管事之类的工作,那么以后就不用蹲在铁堡村里一辈子没出息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每每听到这个的时候,周明岳心里就会想起自己的父母,恋家的感觉酸酸的。
当然,即便想要将儿子送去读书,也不是一笔小开支。
在这个类似于中世纪的地方,知识价值的宝贵绝非周明岳那些同学,同事可以想象的。
准确来说,大多数知识都掌握在教会以及贵族手中,因而哪怕职位最卑微的官吏,基本上都是由贵族分支后裔等等担任。
毕竟城里的那些学者也是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后裔,而他们收取的学费,绝非一般村民可以承担的。
至少泰瑞斯种田一辈子都未必能够将小泰瑞斯送到城里去读书,倒是送去当学徒更实际一些,不过那样的话,小泰瑞斯就要吃苦头了。
周明岳感觉自己能帮就帮一点,压根就不吝惜到手的钱财。
至于泰瑞斯虽说没有拒绝,但脸上涨得红红的,有些慌张的看了看左右,低头说了一声谢谢,便朝着奈斯追了上去。
村民们夜半被惊醒之后看了一场血战大戏,一个个心里慌乱得很。
这个时候,奈斯和泰瑞斯拿着银币来了,大肆收买村中的鸡,让村民们不由得兴奋了起来。
毕竟相对于拿到城镇去售卖,价格不高还要缴纳税金不说,奈斯的价格高了近乎一半,就算是有人想要养着鸡下蛋,这个时候也矜持不住了。
周明岳将事情交给奈斯,泰瑞斯之后就没管了,等着吃鸡。
这场战斗里,农兵的损失很大,足足阵亡了30名农兵!
让周明岳多少有些心痛,整整72名农兵,只剩下42名,并且还有二十多名都带伤。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恢复能力较之正常人类要强上很多,只需要让他们吃点草,木头什么的,等上一段时间,就能够恢复如初。
村里,奈斯已经收了不少鸡,泰瑞斯按照周明岳的吩咐开始杀鸡。
他不急,鸡杀好,煮也要时间的,因而他就躺在村头的大石头上,算是休息一下,之前盗匪入侵,可是让他心速迅速提升到了200以上。
第8章、进阶资源
当农兵将那些盗匪尸体,兵器什么的堆在一起的时候,战争工坊提示发现了进阶资源,询问是否吸收?
进阶资源?
这肯定与普通资源不同吧?
周明岳犹豫了一下,但见那些村民已经跑了个精光,倒也没有了太大的顾忌,索性同意了战争工坊的吸收请求。
随着周明岳同意吸收,那两名原本正弯着腰耙草的工人随即转身就朝着盗匪尸体冲去,一人扛了数具尸体,抓着他们的武器就朝着战争工坊里走去。
很显然,就力量来说,战争工坊的工人较之生产出来的农兵要强大很多。
不过工人就只有两个,并且不会离开太远,除了敌人主动攻击他们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之外,工人是不会对其它东西生出半点好奇心的。
随着尸体,武器搬运进入战争工坊,战争工坊上面又多出了一根蓝条,应该是战争工坊进阶的百分比,两具盗匪尸体外加武器送进去之后,那蓝条涨了一点,很少。
周明岳估计就算是将所有盗匪尸体,武器送进去,那蓝条最多也只能增长2%!
嘶,这也太让人惊骇了吧?
这样算下来,至少需要1500具尸体才能够让战争工坊进阶!
不过话说回来,等所有盗匪尸体,武器尽数送入战争工坊之后,蓝条上涨了接近4%!
这是怎么回事?
周明岳有些疑惑,但寻思一会之后,一巴掌拍在了腿上,应该是那几名能够融入阴影的盗匪吧?
既然他们拥有不同于常人的超凡能力,那么他们尸体的价值似乎就应该更高一些。
工人将尸体搬完之后,继续耙狗尾巴草。
之前就说过,狗尾巴草的价值太低,以至于村头附近的狗尾巴草被耙空了,战争工坊的资源都没能储满。
因而工人随即便将目标对准了村头的稻草堆。
周明岳并没有制止,这玩意虽说是村民的财产,但也值不了几个钱,等一会,他给稻草堆的主人几个铜币算是购买好了。
稻草堆的价值比狗尾巴草高。
等村里飘来香气,奈斯急冲冲过来叫周明岳吃饭的时候,工人已经将稻草堆清扫一空,而战争工坊则生产了三队36名农兵。
周明岳有点困了,回到泰瑞斯家。
小泰瑞斯正守在木桌前,眼睛直愣愣的盯着煮好的鸡,口水顺着下巴都流到了衣服上。
泰瑞斯还呵斥着小泰瑞斯,让他去睡觉。
这让周明岳哭笑不得,换成是谁,闻着香喷喷的味道都没可能睡着啊。
摆出一副大人物的派头,周明岳手背在身后,一摇一摆的走了过去,坐在饭桌前,开始教育束手站在一旁的泰瑞斯:“小孩子吃点鸡怎么了?你这样不行啊。”
“来来来,都坐过来,一起吃。”
周明岳吩咐一声,手已经抓住了一只鸡腿,张口就啃了起来。
没说他没有吃相,像刀叉之类的餐具只有贵族家庭以及富商才可能拥有,像泰瑞斯这样的家庭,煮饭,炖汤都是一个传了几代的大陶罐,其它餐具就别指望了。
见周明岳吃了起来,奈斯第一个就安稳不住了,笑嘻嘻的拉着小泰瑞斯就坐了过去,抓起一块鸡肉给小泰瑞斯,自己则捡了个鸡翅吃了起来。
倒是泰瑞斯犹豫了一会,眼见众人吃得太香,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坐到了木桌前。
“这就对了嘛,吃饭计较个啥,你原来请我吃,现在我有钱了,请你吃,再计较身份,就没意思了。”
周明岳一边吃鸡,嘴里还能够神奇的发出声音,倒是让嘴里塞满肌肉的小泰瑞斯感觉佩服无比,加上鸡肉的鲜美,周明岳在他眼里变得无比高大,甚至于都闪耀出七彩光环了。
次日中午,周明岳第一时间便将战争工坊收起,之后将其安置在树林里。
没法,他的安全感始终不够,也不可能将铁堡村拆掉拿来生产农兵,因而想要暴兵的话,就只能将战争工坊放在树林里了。
还好,铁堡村与树林只有两三公里距离,在这个范围内,周明岳是能够操纵战争工坊的。
每生产一队农兵出来,他都会将其调到铁堡村附近驻扎。
唯一让他比较头痛的就是,每天生产5队农兵之后,他就会陷入昏睡之中,什么都干不了。
相对于周明岳幸福的苦恼,特莫斯骑士正陷入到真实的苦恼之中。
作为一名隶属于汉克斯子爵的骑士,子爵大人赐予给他封邑,一座庄园,两座村庄,但他也要在子爵大人需要时出兵参战。
在三天前,汉克斯子爵大人的传令兵来到了他的庄园,带来了子爵大人的命令,要求特莫斯骑士领出兵,一个月后在汉克斯城堡集合,汉克斯子爵大人将会带着他们前往子爵领边缘清理蛮族。
按照惯例,特莫斯骑士除了自己必须携带马匹,盔甲,武器参战之外,还需要出常备士兵30人,农兵100人!同样都是需要特莫斯骑士准备武器。
常备士兵,特莫斯骑士手下有20多人,不过武器皮甲是齐备的,再挑选几个精壮小伙子略微训练一下,凑足30名常备士兵倒不算什么难事。
难就难在100名农兵!
农兵说白了就是种田的农夫临时征调,发给简陋的武器送上战场,与经常训练的常备专业士兵相比,那就是标准的炮灰。
由于连年征战对青壮的消耗,特莫斯骑士领的人口数量已经下降到不足九百人,而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的青壮也就只有两百多点。
在这个时候快要收割粮食的时候将青壮抽走,对于农业生产的打击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人手不够,没法及时收割粮食,随随便便一场大雨落下来,就能够毁掉大半年的辛苦努力。
但不出兵是不可能的!
相对于男爵以上的真正贵族,骑士原本就只是准贵族的一员。
男爵,子爵,伯爵等等贵族的领地叫封地,是直接来自于国王的封赏,贵族是国王的封臣,他们之间的地位有高低之分,但没有管理上的直属关系。
第9章、粗大腿
就算你是一位公爵,也不能轻易对一位伯爵的封地指手画脚。
但骑士领就不一样了,他们是各级贵族的封臣。
骑士可以是国王,公爵,侯爵,伯爵乃至于男爵的封臣,只要这位贵族愿意从自己的封地里划出一块土地作为你的封邑。
封邑,骑士有统治权,收税权,但在犯错的时候,也可能会被贵族将封邑收回。
譬如特莫斯骑士没能履行对子爵大人的出兵义务就是其中之一。
已经年近50的特莫斯骑士可不想自己的封邑被收回去,自己两个儿子,大儿子在汉克斯子爵城堡里已经当了十年的骑士侍从,等自己去世后,大儿子就可以接手自己的家业,被子爵大人封为骑士。
小儿子没有继承权,特莫斯骑士将其送到了王城去学习,现在已经成为王国法庭的实习生。
总之,只要自己不倒下,两个儿子的发展都会很不错。
那么选择就很简单了。
特莫斯骑士在略微冷静之后,脸上露出了冷漠的笑容:“传令兵!传我的命令,铁堡村出兵50,黑水村出兵50!勒令半个月后在骑士庄园集合,不从者3年内税金加倍!”
传令兵骑上一匹劣马冲出了庄园,沿着有些干裂的土路,朝着铁堡,黑水两个村庄冲去。
周明岳这几天小日子过得很舒服,每天大鱼大肉的吃喝着,不经意间较之刚来到的时候都胖了一圈。
每天满满的5队农兵制造,造完了就睡觉。
村民们也感觉很幸福,周明岳雇佣一部分村民去捕鱼,打猎什么的,铜币银币是给足了的,倒是让村民们在种田之外额外小赚了一笔。
甚至于有一名过路的游商听闻周明岳的土豪之名后,极力向他推荐自己的小商品。
好吧,对游商的那些什么水粉胭脂,周明岳是半点兴趣没有,倒是将他带来的麦芽糖,盐巴尽数买光了。
铁堡村的小孩子们算是幸福了,只要朝着周明岳吹捧几句什么周叔叔你今天怎么这么帅等等之类的话语,周明岳就会不吝惜的抓出糖来,丢给他们。
不过,他们的老妈则会急忙追上去,将他们口袋里的糖缴没一部分,嘴里念叨着吃糖烂牙等等让耳朵生茧的话语。
周明岳也会送出一些盐巴给村民,让他们感受一下幸福。
但这一切的幸福,直到骑士大人的传令兵抵达时消失了。
当然传令兵在看到大群农兵驻扎在铁堡村村外时,差点没吓尿,还以为铁堡村被什么势力给打下来了。
不过见到那些农兵并没有阻止村民进出,倒是让他有些奇怪。
直到村长一家出来种田,传令兵才找到机会上前,宣读了骑士大人的命令,并询问了那些农兵的来历。
在得知那些农兵是某位大商人或者贵族之子的手下后,传令兵松了一口气,同时也升起了一个念头,便与村长说了。
毕竟村长是骑士大人的远方亲戚,传令兵是骑士大人远方亲戚的同时也是心腹,有这一层关系在,村长是言听计从。
很快村长就找上了正在啃鸡腿的周明岳,扭扭捏捏的将事情说了出来。
说白了,传令兵的意思就是替骑士大人借兵,既解决了抽调农夫导致的劳力缺失,又能够让特莫斯骑士完成子爵大人下达的命令。
周明岳对于借兵不反对,并且他意识到这是一个融入当地贵族阶层的好机会!
战争工坊想要进阶就需要敌人尸体,兵器等等,自己蹲在铁堡村基本上是没有机会的,并且很容易引来当地贵族的注意。
当然,条件好处什么的,传令兵也做不了主,因而周明岳只能跟着传令兵前往骑士庄园。
在离开铁堡村之前,周明岳借口与泰瑞斯等人告别,将战争工坊收了回来,这玩意与周明岳之间不能超过3公里,否则的话,就会自动停止运转。
金币,他只留了5个,剩下的金币,他都留给了泰瑞斯,既算是酬谢,又算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倒是奈斯表示愿意跟着周明岳当个跟班跑腿。
在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奈斯已经认准周明岳是条粗大腿,这个时候还不抱紧,等人家离开了,还抱个锤子啊!
周明岳想了想,答应了奈斯的请求,毕竟他离开铁堡村,也是带着大人物光环的,那些农兵太蠢,没法进行精细操作,有个奈斯在身边,很多事情就不用自己操心了。
“行,你就当我的管家吧。”
周明岳将留下的5个金币给了奈斯,以后吃穿住行什么的,就由他来打理了。
传令兵先回庄园汇报去了,只有约翰村长充当向导,258名农兵聚集在一起,三人一排,如同一条长蛇朝着骑士庄园行去。
要说骑士庄园距离铁堡村并不算远,毕竟是封邑嘛,子爵大人也不可能将两块天南地北的地封给一位骑士,那不是拉拢,而是惩罚。
在传令兵气喘吁吁的汇报了情况之后,特莫斯骑士有些傻眼。
自己不可能运气这么好吧?想睡觉就捡到了枕头?
但转即之后,他又为酬金的事情发愁了起来。
骑士领说实话是比较贫瘠的,光两村一庄的税金,除掉上交给子爵大人的部分之外,特莫斯骑士能够养活自己外加30名常备士兵就算很不错了,还要供给两个儿子消费,这些年下来,储蓄也不多。
实际上,别看骑士勉强算是贵族,但很多骑士一个不小心就破产的大有人在。
老子打了败仗挂掉,儿子没出息,成为骑士也是名不副实,守不住家业,最终卖战马,卖铠甲,卖武器,被上级领主除名,变成平头老百姓。
周明岳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给骑士大人制造了更多的麻烦,躺在两名农兵抬起的凉杆上。
今天天气好啊,阳光明媚,万里无云,阳光洒落在身上,让他眼睛半咪着,昏昏欲睡。
约翰村长羡慕无比的看着他。
这太享受了吧,不像自己,走得浑身是汗水,路上的尘土溅起,简直要了老命。
第10章、蛮神血脉力量?
258名农兵浩浩荡荡就来到了骑士庄园外,惊得围墙上的几名常备士兵还以为是要开战了,急忙拉动警钟报警。
还好,约翰村长抹着汗水上前表明了身份,否则的话,真的可能打起来。
没多久时间,特莫斯骑士就穿着铠甲出来了,看到周明岳身后的农兵,不由得震惊了!
传令兵压根就没清点过农兵的数量。
特莫斯骑士之前以为最多也就是七八十人,现在一看,好家伙,两百多!
这让他心头不喜反忧了。
雇佣不起啊!
周明岳最初是没有注意到骑士大人皱起的眉头,他进了庄园,好奇的打量了一圈,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位骑士大人估计有点穷。
很久没有修缮的庄园围墙,有些破旧的主体建筑,常备士兵身上的皮甲磨损严重,有些年头的兵器等等。
这都说明特莫斯骑士经济不宽裕。
毕竟不管怎么说,士兵的武器,皮甲什么的,都是一名骑士打胜仗的重要保证。
连这些都舍不得更换新的,只能说明穷。
当然,周明岳并不在乎特莫斯骑士给的那点报酬,他更在乎其中蕴藏的机会。
因而在晚餐之后,双方坐在壁炉前商谈时,听到周明岳不要现金,只要部分战利品的条件后,特莫斯骑士震惊了,他甚至于差点将手里的酒杯掉落到地毯上。
有了这样的基础,达成的最终条件让双方都感觉很满意。
特莫斯骑士满意自己不用支付任何报酬,只需要将周明岳在适当的时候引荐给子爵大人。
而周明岳满意的是,从特莫斯骑士这里了解到了,很多在铁堡村压根就了解不到的信息。
简单来说,这里被称为佛洛尔王国,现任国王叫做佛洛尔三世。
汉克斯子爵就是佛洛尔三世的远房表弟之一。
这很正常,在一个延续时间很长的王国里,贵族之间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亲戚关系。
联姻嘛,相互拉近关系。
至于周明岳给特莫斯骑士的自我介绍,自己是东方某位大商人的后裔,出来历练自己云云。
说自己是商人后裔,是很正确的选择。
周明岳知道任何封建王朝,对于贵族的血脉,姓氏等等之类都是要求很严格的,像这种类似于中世纪的地方恐怕更是如此,因为他进入庄园的时候就看到庄园大门上方有着一个很大的徽章,长枪加马蹄。
特莫斯骑士介绍过,那是他的家族徽章,长枪表示自己家族是因为军功封爵的,马蹄则表示祖先封爵最高为骑士。
很简单的家族徽章,这也证明其家族底蕴很浅,祖先没出过什么英雄。
让周明岳惊讶的是,这位特莫斯骑士对佛洛尔王国境内的贵族数如家珍,不但知道他们的家族徽章,更知道他们祖先是因为什么封爵,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远近等等。
活脱脱的一副佛洛尔王国升官图!
周明岳惊讶的赞叹了几句,特莫斯骑士还谦虚的说在王城学院学习家族徽章学时,他在班上只能排到十名左右,那些前几名的同学甚至于能够将整片大陆各个国家的贵族体系尽数背出。
总之,用特莫斯骑士的话来说,这玩意是贵族必须学习的知识之一。
否则的话,你在继承家族爵位的时候,贵族元老院会给你制造很大的麻烦,甚至于你不知道这些,什么时候得罪了人都不知道。
这让周明岳听得有些头皮发麻,果然不管什么事情,成功都不是躺在床上就能够做到的。
躺在客房睡觉时,周明岳都有些犹豫自己的选择是不是正确。
不过次日清晨起床之后,他就将犹豫丢到了一边去,毕竟除非他愿意打破心里底线,否则的话,与当地贵族搭上线就是最稳妥的做法。
三日后,特莫斯骑士就与周明岳一起带着军队上路了。
虽说汉克斯子爵给了众多封臣一个月的准备时间,但实际上,能够更早赶过去的话,无疑会给子爵大人一个更积极的良好观感。
这很重要!
不管是特莫斯骑士还是周明岳都认识到了这一点。
三天后,特莫斯骑士出现在汉克斯城堡之外,近三百人的军势排列在城堡下,让汉克斯子爵露出了笑容。
特莫斯骑士是第一位赶到的封臣。
要知道在半年前的国王征召之后,这次子爵大人下令前往边境打野,不少封臣是不满的。
据子爵大人所知,至少有两位骑士以各种借口拖延出兵时间。
因而像特莫斯骑士这样早早赶来,且出兵数量惊人,着实让他无比满意。
在各地封臣陆陆续续赶到的时候,特莫斯骑士找了机会将周明岳介绍给了子爵大人。
当然,这个时候周明岳的身份从东方大商人之子变成了特莫斯骑士的远方侄子。
虽说这个身份让子爵大人不太看重,但也算是入了眼。
用特莫斯骑士的话来说,只要以后立下军功,册封骑士都是可能的。
商人固然有钱,但在贵族们的眼里,地位还是比较低下的。
当然,特莫斯骑士不是没有怀疑周明岳的身份有些怪异,但这个时候,在足够的好处面前,那么一点怪异就不存在什么问题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汉克斯城堡外空地上驻扎的军队越来越多。
哪怕是最拖沓的骑士,也在最后期限内赶到了城堡外。
毕竟子爵大人掌握着他们爵位的生死大权。
而在这个时间过程里,周明岳借着特莫斯骑士的关系与其他骑士或多或少的交流了一下,在寒暄闲暇之余倒是打听到了不少消息。
譬如这次汉克斯子爵所要对付的蛮族是个什么玩意?
答:所谓蛮族乃是一种在贵族眼里不开化的野蛮人种,他们不信奉人类正统神灵,只信奉所谓的蛮神,较之普通人类更强壮,平均身高都在两米以上,凭借着他们体内遗留下来的蛮神血脉力量,任何一名成年蛮族都可以对抗骑士的冲击!
蛮神血脉力量?
听到这个,周明岳感觉自己似乎窥探到了这个世界的另一面。
第11章、骑士非人类?
而在之后的一场骑士切磋战斗里,他才发现这个世界真的有些不同。
切磋双方为钮蓝迪骑士,汤姆逊骑士。
据特莫斯骑士介绍,这两位骑士以前由于抢夺军功的矛盾,一直存在不谐,因而双方见面都是相互看不惯对方。
这不,趁着子爵大人召集的时候,汤姆逊骑士向钮蓝迪骑士发出了挑衅,如果不是汉克斯子爵出面调解的话,双方差一点就直接进入到生死决斗环节。
当然,即便是汉克斯子爵也不可能完全将此事压制下来,因而决斗就变成了切磋,失败者虽说不会因此失去生命,但也会颜面无存。
对于两位骑士切磋的大新闻,其他骑士也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
因而在城堡外,一个大圈很快就画好,众多的骑士,士兵纷纷围在大圈外,人声鼎沸,议论纷纷。
甚至于还有人开了赌局,任由士兵们投赌。
特莫斯骑士也去投了五个银币,让周明岳有些惊奇:“骑士大人,您更看好钮蓝迪骑士?”
“不不不,是因为汤姆逊骑士的封邑距离我更近。”
特莫斯骑士耸了耸肩,那张一贯冰冷的脸上罕见透露出了少许笑容。
这倒是让周明岳深刻理解到了贵族之间的勾心斗角是多么隐秘。
以周明岳的目光自然无法看出两位骑士谁更强悍,不过如果光看体型的话,他更看好汤姆逊骑士。
毕竟汤姆逊骑士块头很强壮,尤其是穿上那一身黑色铠甲,给人的感觉就好似电影里的黑骑士出现了一般。
而钮蓝迪骑士身材看上更瘦弱一些,并且他身上的铠甲是红色,虽说看上去更具攻击力一些,但给人的感觉也要更单薄一些。
裁判是子爵大人,毕竟作为主君,不管地位还是身份都很适合。
两位骑士手下的士兵纷纷挤到大圈外,朝着自己的领主大声打气加油,而那两位骑士已经入场,各自站在大圈的一角,等到他们的骑士侍从将战马牵来,侍候他们上马之后,子爵大人站了起来。
子爵大人也就是说说开场话,大意就是两位英勇的骑士要用公正的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胜利者将会获得荣耀,但不允许对失败者进行追杀等等。
说完,子爵大人将一枚佛洛尔金币抛了出去。
当金币落地的时候,两位骑士分别提起了挂在马鞍上的长矛,并驱使着战马开始加速。
大圈的长度超过五百米,足够两位骑士胯下的战马加速到极致。
周明岳看着两匹战马速度越来越快,心里是很兴奋。
说实话,在电影上看这种场面和现实里看绝对是两个概念。
不过他的眼神很快变得惊异了起来。
那位钮蓝迪骑士身上烧起来了!!!
一层淡淡的红色火焰竟然在他身上燃烧了起来!在战马的疾速之下,甚至于还能够看到一丝丝向后拉出的焰光。
如同电影特效一般!
我去!这是什么鬼!
实际上惊异的并不仅仅只是周明岳,还有部分不少年轻的常备士兵。
倒是那些年纪较大的士兵以及骑士,虽说有点兴奋,也也能够看出他们似乎见过?
好吧,并不仅仅只是钮蓝迪骑士身上出现了电影特效,那位汤姆逊骑士身上也出现了,只不过是淡淡的白色火焰,看上去似乎要比钮蓝迪骑士单薄一点。
特莫斯骑士知道!
周明岳惊异的看了看特莫斯骑士,他脑海里冒出了不少念头,譬如特莫斯骑士也有这种特效么?或者说所有的骑士都有?
就在这时,两位骑士擦肩而过,双方的长矛都击中了对方。
长矛的后半部分是用软木制造,在巨力的冲击下瞬间断裂。
两位骑士也被这股巨力直接从战马上撞了下去。
顿时大圈外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惊呼声。
“漂亮,钮蓝迪赢了。”
特莫斯骑士那斩钉截铁的声音将周明岳从各种念头里惊醒过来。
果然,同样被撞飞出去,钮蓝迪滚了几圈之后,艰难的站了起来,而汤姆逊骑士则只能双手支撑地面,想站站不起来,但依然坚持着。
卧槽!换成自己的话,就这么一下,大概就挂掉了吧?
这骑士也太强悍了吧!
这绝对不是正常中世纪可能出现的力量!
子爵大人站起来宣布胜利者是钮蓝迪骑士,随后切磋结束。
两位骑士的骑士侍从急忙上前将他们搀扶着离开。
而等到下午时分,周明岳就看到钮蓝迪骑士活蹦乱跳的与另外一位骑士扳手腕了,至于汤姆逊骑士也坐在一旁,大口大口的灌酒,似乎想要借此去掉自己丢落的面子。
对于眼前这一幕,让周明岳着实有些受刺激。
他原本以为自己有了战争工坊,可以大量制造农兵,那么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可现在一看,我去,骑士这种生物压根就不属于正常范围,这完全就违规了好吧。
最终想了想,周明岳硬着头皮买了两瓶子爵庄园所产的红酒,找到特莫斯骑士。
毕竟在任何地方,喝点小酒都是能够拉近双方关系的,并且一些平时不好说,不好问的话,在吃了酒之后,说出来更自然一些。
对于周明岳的疑问,特莫斯骑士倒是满眼的疑惑:“你们那里没有骑士吗?”
“有!但他们主要依靠身体的天赋......力气比一般人更大......”
周明岳开始胡编乱造,同时加入佛道内容,倒是让特莫斯骑士感叹东方的神奇。
“你现在还没有成为骑士侍从,等你成为骑士侍从之后就会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骑士的。”
特莫斯骑士喝着酒,眼睛里带着一些回忆。
原来,这里的国王,常自称神之血脉云云,并不是自吹的。
实际上每一个国家建立时的首代国王,最后都成为了神灵。
作为神之子,神的后裔,那些王室成员自然就不会是菜鸡,凭借着流传下来的神灵血脉,大多数王室成员都很强大。
而大多数贵族都是那些王室成员一代代降级下来的后裔。
第12章、神灵血脉
这么说吧,国王生十多个儿子,不可能每个儿子都当国王,没当国王的儿子多数都被册封为公爵,侯爵,伯爵,然后这些公爵,侯爵,伯爵生下的众多儿子要么继承老爹的爵位,要么就是投入到其他贵族麾下,充当骑士。
嗯,这应该就是第一代骑士。
时间久了,神灵血脉进一步扩散出去,谁都不知道一个农夫的祖上到底是不是什么贵族。
总之,就目前来说,那么多国家建立,破灭,建立,破灭,大多数的普通人体内有或多或少有着某位神灵的血脉。
在经过骑士侍从的各种力量,技巧训练之后,有的骑士侍从幸运激活了那稀薄的血脉,又立下功劳,自然而然就被上级主君册封为骑士。
当然,时间一久,各种激活血脉的技巧,训练方式也就慢慢成型,并被归属于贵族传承的底蕴之一,被称为骑士训练法。
说白了,近千年,新神是没有的。
因而现在那些国家的王室成员也没多少血脉醇厚的了,与其他贵族一样,都是依靠骑士训练法激活血脉,增强血脉之力。
特莫斯骑士就是凭借着祖上流传下来的骑士训练法最终激活血脉,方才继承了老爹的家业。
至于这里面有什么故事,特莫斯骑士肯定不会说的,毕竟骑士训练法这玩意可以说是一个家族存在的根本。
爵位可能丢失,但如果有骑士训练法在,那么总有一天,会有某个后代激活血脉,再度成为骑士的。
听到这里,周明岳好奇的问了一句:“那有没有没激活血脉的贵族?毕竟那些王子殿下......”
周明岳话没说完,毕竟他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什么忌讳。
特莫斯骑士似乎并不是那种视王室为正统的家伙,听到周明岳的话,洒然一笑:“这个肯定有,毕竟不是每个王子都可以成为国王的。”
听完特莫斯骑士的讲解,周明岳算是多少明白了一些。
说白了,贵族分为两种,第一种就是特莫斯骑士,汉克斯子爵这类激活了血脉的贵族,他们拥有强大的战力,能够带领军队冲锋陷阵,被称为持剑贵族。
第二种就是没能激活血脉,但继承了老爹的爵位,领地,被称为衣冠贵族。
持剑贵族与衣冠贵族之间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衣冠贵族也可以带兵打仗,反正手下有骑士就行,但地位上还是较之同等次的持剑贵族低一些。
另外,在通行于整座大陆的贵族继承权法案里,对此有明文规定。
持剑贵族是世袭罔替,而衣冠贵族则是世降一等。
也就是说,持剑贵族的儿子继承老爹的爵位,领地不会受到上级主君削减。
但衣冠贵族的儿子继承,爵位就降低一等,领地也会受到相应的削减,直到有血脉激活的继承者出现,只不过已经被削减的爵位,领地就补不回来了,只能靠后继者努力,立下军功提升。
实际上,这种规定与长子继承权并行实施之后,使得贵族的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不会导致一个国家内的贵族迅速增多,引得国体不稳。
毕竟激活血脉这种事情很看人品的,运气好的家族代代都有激活血脉的后代出现,运气差的家族连续几代没有激活血脉的后代出现,就差不多变成平民了。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还是保证了国家的实力,毕竟在这样的中世纪战场上,再多的衣冠贵族也比不上一个持剑贵族。
特莫斯骑士喝了酒去休息了,周明岳躺在床上却丝毫没有睡意。
很显然,正如之前所说,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个世界啊。
原本以为只是类似于地球西方中世纪一样的地方,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居然有这么多超自然的东西存在。
如此一看,自己引以为依凭的两百多号农兵,在那些骑士面前压根就不算个啥,指不定人家一个冲锋,就破开农兵阵型,直取本部,取自己小命了。
当然,越是这样,越是让他坚定了跟着汉克斯子爵去打野的念头。
战争工坊现在生产的农兵是不咋样,但进阶之后呢?
两日后,在汉克斯子爵的带领下,众多骑士汇聚成一支人数超过三千的大军,浩浩荡荡的朝着边境行去。
这支大军里,子爵大人出动了一千人马,子爵亲自上阵,外加5名没有封地的家养骑士,算是压阵脚的主力了。
汉克斯子爵领直接挨着边境,汉克斯城堡距离边境也就三天路程左右。
周明岳也没有再让农兵用凉杆抬着自己走,那样太引人瞩目了。
他在跟着军队出行的商人那里买了一匹杂色驮马,虽说没有战马那么高大健壮,但也将他与普通士兵分了出来。
再说了,就算是兵败如山倒,他可以借着马力逃命不是?
未言胜,先言败,才是一代名将风采嘛。
骑着杂色驮马,立在道路旁,看着源源不断的士兵向前行去,周明岳就想要吟诗一首!
“北国风光.......”
就一句,他就歇菜了,这季节不适合啊,秋季刚到,谷子都还没收。
倒是行军队列里有几个农夫起了个头,唱起了什么歌,之后便传播开来,几乎所有农兵都在唱。
大意就是谷子要收,我去打仗,抢了很多很多的金银财宝,回家娶了个黄花大闺女,生了一堆小兔崽子等等之类。
这歌接地气啊,周明岳幽幽的叹了口气。
三天后,抵达边境。
这佛洛尔王国边境之外并不是直接与其他国家相连的,而是一片三不管的蛮荒地带。
数量众多的蛮族正居住期间,这些蛮族以部落为基础社会模式,各自为政,相互之间连年厮杀,时不时还侵入周围国家打打谷草什么的。
佛洛尔王国正是其中之一的受害者。
因而佛洛尔王国对于属下贵族出兵打击蛮族是抱赞成态度的。
汉克斯子爵已经多次对蛮族出兵,也有了经验,在大军抵达之后,便有前出侦查的骑士返回汇报情报。
第13章、蛮族部落
了解情报之后,汉克斯子爵大手一挥,三千人马随即便涌过国境,朝着一个蛮族部落杀了过去。
那蛮族部落自然也不是善茬,本乡本地本土,地形熟悉,早早就有蛮族武士潜伏在大军之侧,时不时远远抛来一把飞斧,击杀一两人,引得众士兵惊骇连连。
如果不是子爵大人下令让骑士们不断弹压的话,恐怕早就炸营了。
毕竟三千大军里大多数都是刚从田里爬出来的泥腿子,这一仗打完,他们还得回去收割谷物呢,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怂到地面去。
面对这样的局面,周明岳也没有发声,有子爵,众多骑士在,自己是没有发言权的。
再说了,真要是出什么问题,自己两百多号农兵严加防守,找一树林茂密的地方,丢下战争工坊,怎么说也能够维持个十天半个月吧。
偷袭总归只是小道罢了。
在骑士们前出游弋,飞射短矛将十多名蛮族击杀,之后的道路就变得好走了起来,至少那些蛮族不再枉送性命。
不过等那些常备士兵将蛮族尸体拖回,从尸体上搜出一些制造粗糙的金银饰品,子爵大人随即便借此宣称蛮族部落内金银堆积如山。
虽说略微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不可能,但士兵们的士气还是高涨了起来。
人都是有梦想的嘛,万一蛮族部落里真的有很多金银财宝呢?
毕竟以前就有人传言,蛮荒地带有不少金矿脉银矿脉。
再说了,那些蛮族尸体上的金银饰品不就是证据么?
周明岳也趁着混乱上前去摸了摸那些金银饰品,惊愕的发现,不但蛮族尸体被视为高阶进阶资源,就连他们身上那粗糙的金银饰品都被战争工坊视为了比较高级的采集资源!
也就是说,能够找到足够的蛮族尸体以及这种粗糙金银饰品,战争工坊不管进阶还是生产速度将会大幅提升。
夜色逐黑,汉克斯子爵在距离那个蛮族部落不到半天路程的一个丘陵附近驻步,常备士兵们纷纷指挥农夫安营扎寨。
当然,以这个世界的战争素养,还没可能达到华夏古代那种水平。
什么清点人数,搭建帐篷,帐篷之外立堡垒-所谓的土围子,土围子来不及,至少得立一排栅栏,外面挖壕沟,壕沟外放鹿角,荆条等等,这些在这里都是没有的。
整个扎营过程就是汉克斯子爵立了一顶帐篷作为中军大营,各路骑士大人带着自己的兵丁围绕帐篷,各自烧起篝火,外面再派几个哨位就齐活了。
至于如果下雨怎么办?
这不是还没下雨么。
看到当地土著大军让不敢恭维的安营扎寨模式,周明岳最终还是选择了暂时离开。
当然,理由是去探查一下蛮族部落的虚实。
给特莫斯骑士留下一句话之后,周明岳便带着他那两百多号农兵,直奔之前看好的一片小树林。
荒蛮地带地形以大片的丘陵,山谷为主,丘陵上长着一些树木,丘陵之间则是长着灌木,草丛的小块草地,偶尔丘陵之间会出现深邃的谷地,溶洞等等。
这也是为什么佛洛尔王国一直没能将这里征服占领的原因之一。
进了树林,周明岳也不顾可能存在的尾巴,让农兵一队队外出,将这里围了个结结实实,便将战争工坊丢了出来。
他现在算是明白了,既然自己的农兵挡不住骑士的冲锋,那么只能说明人数不够!
爆兵!
俗话说得好,再牛皮的暴风剑圣也会被骷髅海淹没。
两个工人努力干活,不断将树木砍倒,拖入战争工坊内,周明岳在战争工坊的大门口试了试,将脚踏了进去。
嗯?!!
真的能进去。
不过与他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他进入之后并没有看到正在运转的黑科技机器或者说什么魔幻造物,只是一个白色房间,房间里啥都没有。
这并不让他失望,至少在他看来有了一个比较安全的临时小屋。
将准备的被子,枕头等等东西丢入白色房间,一个小窝就成型了。
一天生产5队农兵之后,周明岳精神疲惫,昏睡了过去。
次日等他苏醒过来,便带着三百来号农兵直奔蛮族部落。
抵达蛮族部落外围时,远远就看到汉克斯子爵的军队刚抵达不久,常备士兵正督促着农夫们排成一个个方阵,而骑士则都聚集在汉克斯子爵周围,看着眼前的地形,认真的讨论着。
蛮族部落居于一座山谷内,山谷入口处砌了一堵墙,由于山谷两侧地形险峻,暂时杜绝了人类想要居高临下攻击谷内的打算。
不少穿着兽皮,手持石矛,石斧,骨棒的蛮族战士此时站在石墙上,面色肃穆的看着正在聚集之中的人类。
周明岳并没有去汉克斯子爵那里凑热闹。
这个时候傻子都知道坐山观虎斗。
没多久时间,骑士们似乎讨论出了结果。
在一名骑士的指挥下,上百名的农夫拿着简陋的木质长矛,在常备士兵的驱赶下,朝着石墙冲去。
要说那石墙并不算高,最多也就只有三米不到。
但那些蛮族战士见人类冲过来,却急不可耐的主动从石墙上跳了下来,一个个挥舞着骨棒,石斧,石矛就杀了上来。
冲过来的蛮族战士人数并不多,只有十多人,但他们气势极为迅猛,迎着农夫们那密集的长矛就一头撞了进去。
当即便有数名蛮族战士被十多支长矛刺中,浑身鲜血飚出,但他们手中的武器横扫而出,随即便有数名农夫口吐鲜血被砸飞出去,等他们落在地上的时候,已是内脏碎裂而死!
之前就说过了,成年的蛮族战士就力量而言,基本上比骑士还要强上一些,这些农夫怎么可能扛住他们的暴力一击。
常备士兵们此时躲在方阵后面,极力呵斥着,让农夫们推过去。
那些农夫第一次见到如此暴虐的存在,一个个吓得腿软,如果不是阵前时,那些骑士就说过,逃跑者全家处死,加上常备士兵一个个手提长刀督阵的话,这个时候,农夫恐怕早就一哄而散了。
第14章、蛮族冲锋
不过话说回来,骑士们任由蛮族战士在农夫方阵里肆意屠杀,他们却在后方观望,似乎在等待什么。
周明岳是看得有些不忍,要说这些农夫看上去很低贱,但都是每家每户里的顶梁柱,他们挂掉了,也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碎。
当然,他也就只能躲在一旁的份了。
不过他对那些骑士的举动有些好奇。
不管怎么说,这些农夫是会给那些骑士制造财富的,就这么消耗在这里,着实有些不智,但周明岳早就看出来了,能够当上骑士的人,不管从智力还是努力上相对于大多数平头老百姓来说,要强上很多。
因而他们会这么傻?
周明岳不太相信。
前后不到十分钟,战场上,上百名农夫已经溃败,只剩下六七十人,哭爹叫娘的向后逃去,全然不顾后面常备士兵刺过来的铁枪。
但那些骑士依然没有动弹,而是继续驱赶两个方阵上前,一左一右,朝着追杀而来的蛮族包围过去。
至于那些溃败的农夫,自然有常备士兵收拢,带到一旁去安置。
这些被杀破了胆的农夫在短时间内是没可能上战场了。
两个方阵一围,那追杀过来的十多名蛮族战士虽说依然气势惊人,手中武器不断朝着农夫砸落下去,溅出一道道血花,但在两百多名农夫的包围之下,他们也如同陷入泥潭之中,不断有长矛从四面八方刺来,扎入他们的身体。
蛮族虽说比人类要强壮很多,但流血多了一样会虚弱。
因而没多久时间,第一个丧命在农夫长矛之下的蛮族战士就出现了。
这就好似多诺米骨牌一样,出现了第一个,那么就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并且倒下的蛮族战士越多,剩下的蛮族战士压力就越大。
虽说在这之前,农夫已经被干掉不下五六十人,但如果能够将这十多个蛮族战士尽数留下的话,那么人类一方无疑就赚了。
毫无疑问,蛮族部落一方是不可能眼见此事发生的,毕竟相对于繁衍能力强悍的人类而言,蛮族这样基础战力强大的种族,繁衍能力比较低下是绝对的。
如此一来,那石墙之后原本正在观望的蛮族战士就站不住了,一个个好似下饺子一般从墙上跳下来,呜呜呜的嚎叫,朝着这边奔杀过来。
这一口气至少来了上百名蛮族战士。
从周明岳所了解到的情况而言,这差不多就是一个蛮族部落所有的战士集合了。
毕竟蛮族部落文明水平低下,能够养活的人口最多也就五六百人,这还是大部落,像眼前这个蛮族部落,差不多也就三百人口,除掉老少女幼之外,还能剩下多少战士?
就在这个时候,那些一直按兵不动的骑士动了!
他们跟在汉克斯子爵身后,驱动着胯下战马,手持软木柄的长矛,不断加速,形成了一个冲锋集群,一个个在狂吼一声之后,身上冒出各种颜色的淡淡光芒,其声势极为惊人。
相对于那些骑士,汉克斯子爵则显得更突出一些,其不但身上冒出了火红色的光芒,就连那杆骑兵长矛上也附上了一层火红光芒!
眼见人类骑士出动,那些蛮族战士也丝毫没有半点畏惧,反倒显得更加兴奋,冲在最前面的一名蛮族战士,头上戴着高高竖立起来的野鸡毛,脸上涂抹着红黑色彩,右手提着一根粗大的兽骨,那兽骨洁白如玉,一看倒不算是什么凡物。
双方加速奔驰,十多息之后便呼吸可闻。
那为首的蛮族战士率先高高跃起,挥动着大骨棒就朝着汉克斯子爵砸了下去。
这一棒子砸下来,如果击中的话,别说汉克斯子爵穿着一身链甲,就算是穿着铁罐子,恐怕也得被砸扁大半!
面对蛮族战士的跃起攻击,那汉克斯子爵倒是不慌不忙,长矛骤然抬起,倾斜十多度,那蛮族战士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便被长矛刺中。
长矛固然在巨大冲击力之下断裂,但那蛮族战士却好似一只被击中的棒球,转瞬就被撞飞了回去,飞过二十多米,重重砸在地上,胸口一个豁大的窟窿,鲜血流淌而出,出气短促,眼见就不活了。
汉克斯子爵率先击杀一人,剩下那些骑士也没有逊色,双方交错而过,蛮族战士纷纷被长矛击中,倒飞出去。
甚至于有的骑士来了个一串二,一串三!
等到骑士一方开始旋转阵型之时,被干掉的蛮族战士达到了二十人之多。
转瞬之间,出击的蛮族战士就少掉了五分之一!
再加上陷在农夫阵中近乎于伤亡殆尽的蛮族战士,蛮族部落损失三十多人。
毫无疑问,这对于蛮族一方的士气打击可不算少。
因而在双方交错之后,不少蛮族战士看着阵亡的同族,一个个哑然停下,眼里露出了茫然的神色。
该怎么办?
很显然,最初被汉克斯子爵一击干掉的蛮族战士应该是其中的首领或者领头者,如此一来,蛮族战士失去了指挥。
而汉克斯子爵可没有丝毫想要放弃的打算,在骑士阵型回旋之后,他们再度朝着蛮族战士追杀了上来,而这一次,他们拔出了挂在马鞍左侧的双手大剑。
同时,那些常备士兵则驱赶着剩下的农夫尽数上阵,朝着失去锐气的蛮族战士包围了上去。
一部分蛮族战士惊慌失措的绕路朝着石墙逃去,另外一部分蛮族战士则是咬紧了牙关,提着武器,返身朝着冲来的骑士杀去。
双方很快再度接触,那些骑士依然身上冒着光芒,双手大剑左挥右劈之后随即便下马与蛮族战士厮杀。
随着大群的农夫蜂拥而至,蛮族战士陷入到人山人海之中,他们举手投足之间便是农夫惨叫着横飞出去,且尚有六十多名蛮族战士在顽抗之中。
那十多名骑士想要在短时间内将他们消灭掉是不可能的。
何况那些农夫也怕啊,谁不想活着回去,因而在战斗时也是畏手畏脚。
如此一来,双方就暂时陷入到僵局之中。
第15章、生命本质区别
而石墙处冒出了不少蛮族头颅,仔细分辨却是老少女幼皆有,他们似乎有些胆怯,手提着小刀,石斧等等劣质武器。
按照这样的趋势下去,等这些蛮族人心头鼓起勇气杀出来的话,那么汉克斯子爵一方就要悲催了。
但周明岳知道,人类一方必定胜利。
原因很简单,有他在啊!
“全体冲锋!”
318名农兵神色冷漠,在周明岳的命令下,端起木枪,就朝着战场冲了过去。
眼见三百多名农兵加入战场,那些原本慌乱无比的农夫一个个倒是鼓起了勇气,在常备士兵的带领下举起长矛,极力朝着蛮族战士刺去。
而周明岳带着三百名农兵并不是直接与蛮族士兵厮杀,而是绕过厮杀之中的战场,直奔石墙而去。
要说也是凑巧,那石墙后面的蛮族老幼正鼓起勇气开了门向外冲来,就看到一群步伐整齐的农兵杀了过来。
顿时双方撞在一起,当即厮杀了起来。
要说蛮族的老幼较之战士自然也要弱上很多,但也能够与农兵杀个旗鼓相当。
不过,周明岳率领的农兵胜在人数众多,将那上百名蛮族老幼一堵,优势顿时就显现了出来。
三百多农兵成三排,平持木枪,一排排的涌上,刺去,将一名名蛮族人捅翻在地。
很快,蛮族老幼士气衰落,溃不成军,朝着墙门逃去。
周明岳此时自然是要乘胜追击,而农兵杀入石墙之后,尚在酣战不止的那些蛮族战士就慌神了。
他们再骁勇也会担心家人安危的。
但他们此时想要杀出重围,就比较困难了,一层层农夫包围上来,骑士们手持双手大剑与蛮族战士捉个厮杀,常备士兵护卫两旁,时不时偷冷子下手。
如此一来,局势大变,蛮族战士倒下的速度就变得越来越快。
周明岳此时压根就没有去理会外面战场的动静,他跟着农兵冲入了山谷之中。
石墙后面不远就是蛮族部落的村庄,相对于人类村庄而言,蛮族部落显得极为原始。
依靠着山壁,几块石头搭在一起,上面蒙了几张兽皮,就是一间房屋,到处可见吃剩下的骨头,随地大小便之后的痕迹,一股浓浓的臭味扑面而来,几乎让周明岳快要窒息。
蛮族部落里大多数老幼都朝着山谷后面跑去,跑得慢的蛮族人自然就被追上的农兵几枪扎翻在地,丢落下十多具尸体后消失在山谷尽头。
穷寇莫追这一点,周明月还是知道的,他没让农兵追上去,而是护卫在身边,在蛮族部落里查看了起来。
蛮族部落那些破烂的石屋不用多看,引起他注意的则是蛮族部落中心处的一根图腾柱子。
这根图腾柱子高约二十多米,直径三米有余,其上雕刻了众多蛮族战士与巨兽搏杀的图案,看上去极为狰狞雄伟。
在这个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时代,一群近乎于原始的蛮族人能够造出这样的巨物来,近乎于奇迹了。
“叮!发现海量信仰之力聚集物,是否直接投放战争工坊?!”
就在周明岳靠近那图腾柱的时候,脑海里响起了声音。
嗯?
这玩意上还真有所谓的信仰之力?
周明岳有些好奇的伸手摸了摸图腾柱,但并没有发现什么症状。
不过想想也是,所谓的信仰之力原本就是缥缈无形之物,如果用手就能够摸到,那未免就有些可笑了。
想了想,周明岳并没有立即放出战争工坊,而是驱使着农兵离开蛮族部落,朝着战场杀去,援助汉克斯子爵。
汉克斯子爵一方早已获得了不小的优势,但那些蛮族战士此时也彻底狂暴了起来,他们完全无视了刺来的武器,而是抱着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心态朝着骑士们杀去。
按照这样的趋势下去,就算将蛮族战士尽数剿灭,汉克斯子爵一方恐怕也会损失惨重。
别的不说,农夫挂掉小半,常备士兵死掉上百人,骑士或许也会阵亡几个。
幸好,周明岳的农兵赶到了。
随着这批生力军加入战场,蛮族战士最后的挣扎被斩断。
大战结束,汉克斯子爵坐在一块石头上,喘着粗气,就算是他,这个时候也是累得不行,何况他大腿被蛮族战士砸了一下,虽说以他的体质不至于腿骨折断,但也算是重伤了。
周明岳面色略微有点惨白,走了过去。
没法,虽说他对尸体这类东西已经有了一定的免疫力,但在这片战场上,都有些血流成河的迹象了。
三四百具尸体横卧在草地上,流淌出来的血液在低凹处形成了一个个小血洼,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让他颇为有些不太舒服。
“周,干得不错!我会挑选一个很好的庄园作为礼物送给你。”
汉克斯子爵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没能起来,只能苦笑朝着周明岳打了个招呼。
册封爵位?不存在的。
在周明岳没有激活血脉之前,汉克斯子爵是不可能册封他为骑士的。
这是铁律!在这片大陆上,没有一个上位者会去违反它。
不过,他并不知道,周明岳此时已经将目光转移了,他暂时还不需要在汉克斯子爵领里获得一块领地,因为他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地方。
“庄园倒不用了,如果可以的话,我倒是希望能够在这里占据一块土地。”
周明岳干巴巴的笑道。
没法,每次站在汉克斯子爵面前,他都有一种快要被猛兽扑食的错觉。
要说汉克斯子爵光看外表的话,就是一个头发略微有些早白,脸皮提前有点衰老的中年人。
像这样的人太多了,光是铁堡村,周明岳都能够找出七八个来。
但周明岳莫名就是感觉对方有些危险,这或许就是生命本质上的差距反应?
“这里不是佛洛尔王国,我也不可能在这里修建据点,你明白吗?”
汉克斯子爵皱了皱眉头,提醒了一下周明岳,毕竟他很看好这个年轻人,不希望对方英年早逝。
“没事,您给我一张开拓许可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