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翡翠的高人(十一)
不一会儿,隔壁桌的男女回来了,两个人搂搂抱抱,甜蜜得很。
“我的怀表呢!”
男子突然一声大喊,整个餐馆的人都看向了他。
“亲爱的,你确定去盥洗室的时候没拿吗?”
“当然了亲爱的,我都不知道你放在桌子上。”
“该死的,肯定是被人偷了。”
男子着急地在餐桌周围找了找,当然不可能找得到,这时男子的目光看向了洛兰。
“是不是你偷了我的怀表,之前我就发现你不怀好意地看着我,果然是在打怀表的主意。”
男子伸手就像去扯洛兰的领子,洛兰却直接站了起来,让男子的手抓了个空。
“偷你怀表的人早就跑了,你就当买个教训吧。”
“偷我怀表的不就是你们吗?”男子根本就不相信洛兰的话,“看你们穿得这衣服,竟然能在这里吃饭,你们的钱是从哪来的?”
“肯定也是偷来的。”女伴连忙随声附和。
“我一开始就觉得他俩不对劲,看他们那样,肯定就没什么钱,竟然舍得在这里花钱。”
“年纪轻轻干点什么不好,非要当小偷,看起来可怜,原来这么可恨。”
“餐馆也真是,什么人都收,看他们那脏兮兮的样子,真是倒胃口。”
客人们纷纷职责洛兰和格林,好像怀表真就是他们偷的一样。
“我说过,我没偷怀表,你们要是怀疑就拿出证据,没有证据就别诬陷。”
洛兰懒得和他们纠缠,这群人根本就没有打算和他讲道理,只是因为他穿得不够好,就觉得他是小偷。
“格林,我们走。”
洛兰见格林已经吃好了,就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你们看,心虚了,想跑。”男子快步走到洛兰面前,挡住了洛兰的去路,“今天你不把怀表还给我,你就别想跑。”
“你们发生什么了,需要我们帮忙吗?”
餐馆的喧闹惹来了巡逻对的卫兵,一个身穿灰色制服、腰间配猎刀的卫兵走进了餐馆。
“长官,他们纠缠着我,阻拦我离开餐馆。”
洛兰挥手招呼卫兵。
“长官,是我,我是贾维斯。”
见到卫兵,男子笑脸相迎围了上去,借助握手地机会,把准备好的银币塞进了卫兵手里。
卫兵连忙把手紧握着塞进口袋,然后用衣服下摆遮住口袋,并不断的用手去摸衣服下摆,生怕露出来。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贾维斯先生,你说。”
黑暗笼罩着整个世界,寒冷肆意地侵袭,失去知觉之后,一切都那么陌生,却又那么让人恋恋不舍。
他死了。
这是洛兰直到生命的最后一秒,脑海里仅存的意识。他当然也有很多想法,但最后唯一清晰的只有这个。
他真的死了。
不知过了多久,洛兰终于有了感觉,黑暗中他隐隐约约听到了声音,模模糊糊看到了光芒。
轻风低声地歌唱,海浪悠闲地伴奏,海鸟的鸣叫是最美的高音,海盐淡淡的香味弥漫在干净的空气中。
洛兰缓缓地睁开了眼睛,“这是……什么地方?”
不是山底的某处沟壑荒地,也不是医院的整洁病房,而是一个非常豪华的房间。
“我没死?”洛兰快速地扫视整个房间,第一时间确定自己的处境。
整个房间不论是地面还是隔板都是纯木质,使用特殊的蜡封涂,光滑防腐,不容易被渗水腐蚀。
房间的装潢大器而精美,就连红木桌上的烛台都是纯金打造,雕刻着精美的花纹。
洛兰此刻正躺在宽阔的大床上,真丝用品极度丝滑舒适,就像漂浮在水面上,整个身体都轻飘飘的。
床头柜上纯银的香盒镶嵌着三颗碧绿的猫眼石,虚无缥缈的烟从香盒中飘出来,弥漫着好闻的味道。
砰!砰!砰!
有人敲门。
“谁啊?”洛兰正出神的思考,突然响起的急促敲门声吓他一跳。
“尊敬的洛兰王子,我是霍格伯爵,奉国王陛下的命令,接您回去。”
“这又是在演什么大戏?”洛兰一头雾水。
“洛兰王子您这次私自出走,国王陛下非常担心,您可是波佩克特王国的王储,将来的国王啊。”
“我也特别担心殿下您的安全,接到命令立刻就出发来接您了,生怕您独自在外有什么闪失。”
光是听这个霍格伯爵说话,洛兰都能想象得到一脸献媚殷勤的脸。
“演技还不错,看样子是老戏骨。”
洛兰终于肯从那张舒适的大床上爬起来了,整理了一下身上奇异的衣服。
“来了。”
一推开房门,洛兰立刻就看到了霍格伯爵。
身穿绿色长袍,胸前纯金的徽章雕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雄鹰,仿佛随时都会从徽章上飞出来。
“洛兰王子,您没事就好,快和我回去吧。国王陛下现在一定忧心忡忡,饭都吃不下。”
直到上了甲板,洛兰才发现,这一切都不是演戏!
这是一艘三层的豪华大船,木质的船板和船舱根本就不是工业时代的产物,此时这艘落后的大船就停在码头。
岸上岩石堆砌的建筑气势恢宏,来往车马的装饰醒目新颖,街边行人的服装各式各样……
空气中没有一丝工业污染的味道,清新纯净,深呼吸都觉得格外舒畅。
“我穿越了。”洛兰恍然大悟,但并没有大呼小叫,反而相当冷静。
“霍……”洛兰忘记了他的名字,“伯爵,我现在是要去哪里?”
“当然是回到国王陛下身边了,尊敬的王子。”
霍格伯爵双眼充满了讨好的目光,洛兰很反感这种目光,这让他浑身不自在。
“王子吗?或许也不错。”
洛兰在霍格伯爵的溜须拍马中坐上了专门为他准备的豪华马车。
马车里面较为宽敞,随便洛兰怎么躺,都还算舒服,完全不影响四肢伸展。
马车行进的速度很慢,所以并不颠簸,洛兰躺在里面又开始昏昏欲睡。
“这里面就是洛兰王子吗?”
“没错,正是洛兰王子,马上就要进行隔绝培养的王储。”
“隔绝培训?”
“就是请几个有本事的大臣秘密指导,但毕竟关乎王室威严,所以不能对外透露。”
“那不和关禁闭一样?”
“应该差不多,不过人家是王子殿下,好吃好喝供着,真有那样的禁闭,我也想关进去。”
侍卫们的窃窃私语让洛兰立刻睡意全无,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竖着耳朵听他们的对话。
“嘘,别说了,让洛兰王子听到,我们都要遭殃。”
第七百一十四章 翡翠的高人(十二)
“没事,咱们声音这么小,听不到。”
你们真当我耳聋啊?
白宇一脸汗颜,这俩侍卫说话的声音虽然算不上大声,但也绝对不小了,别说他听得一清二楚,卫队最前面的霍格伯爵如果稍微靠近一点,也能听到。
“这个王子当不得!”
白宇散漫惯了,最受不了的就是被囚禁在固定的空间内,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庸碌的生活。这对他来说,比死更难受。
世界那么大,总该有个人去看看。
这是白宇的口头禅,也是他的理想。他总是想着有一天,能够逃离这个世界,去一个廖无人烟的地方,自由自在的生活。
没有枯燥乏味的日常工作,没有虚与委蛇的人情世故,没有复杂错乱的规章制度,没有不分昼夜的敷衍应付。
那才是他属于他的世界,那才是他向往的生活。
自由!
“这个王子谁愿意当谁当,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
白宇打开马车上的观景窗,贴近窗口观察周围的一切。
马车行驶在繁华的街道,三十多个全副武装的侍卫组成卫队,将马车围得水泄不通。
想要溜出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必须想个办法,我还这么年轻,可不想把青春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白宇拖着腮,靠在窗口,目光涣散,他不是在发呆,而是正在思考。
“你,过来。”突然白宇灵机一动,招呼身边的侍卫,“没错,就是你。”
“殿下,您叫我有什么事吗?”侍卫有些受宠若惊,说话时声音都在兴奋的颤抖。
“你叫什么名字?”话一开口白宇就后悔了,怎么把撩妹的套路拿出来了,现在他可是王子。
王子说话应该嚣张一点。
“我?我叫格林,我是……”
“行了行了,那个童话,你去把伯爵叫过来。”
“遵命,殿下。”
格林兴奋的脸都红了,一路小跑就跑到了卫队最前面。
不一会儿功夫,霍格伯爵就来到了马车旁边。
“尊敬的洛兰王子,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霍格伯爵竭尽所能,一定满足您的要求。”霍格伯爵此时的表情特别欠抽。
“我晕车了。”
“晕车?”
“我不舒服,想吐,懂?”
霍格伯爵呆呆地看着白宇,片刻之后才答应过来,“停下。”
看到马车停下来了,白宇满意的微微一笑,成功了。
“殿下,您快吐,千万别弄脏了衣服。”
霍格伯爵装出一副担心的样子,连白宇看了都有些尴尬。
“霍格伯爵这是想让全世界都看到?说不定传出去还挺有趣。”
颜面对于王室来说有多重要,霍格伯爵不会不明白,他只是脑子一时没转过弯。
从来没听说过洛兰王子晕车啊?
“格林,你带王子殿下找个安全的地方,解决一下。”
在手下面前,霍格倒是趾高气昂。
“王子殿下,我们就在这里等您回来,您注意安全。”
白宇没搭理霍格,带着格林径直走进了一家服饰店,这是他事先在那车上选好的地方。
“在门口等我。”
“可是殿下,这不太好吧。”格林有些着急,他现在肩负重任,可不想因为自己的疏忽搞砸了。
“难不成你想看着我吐?”
面对白宇的质问,格林一下子又回答不上来,只能干着急。
“在这等着。”
说完,白宇径直往服饰店里面走,顺手就从展会上扯下一件衣服,钻进了人流中。
身上的衣服实在太显眼了,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这可不是白宇想要的效果。
白宇换上了新衣服,站在服饰店的镜子前仔细地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
明眸善睐的男子,黑色的短发梳理的干净整齐,天蓝色的瞳孔宝石一般闪耀,雪白的肌肤,精致的红唇。
高挑的身材散发着迷人的气质,修长的双腿撩拨着少女的心弦,哪怕一句话不说,也让人觉得高贵,这是身为王亲,从小培养出来的气质,
“啧,真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萨摩满意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是时候展示真正的技术了。”白宇摩拳擦掌,一副万事俱备的样子。
在换衣服的时候他就已经环顾了整个服饰店,发现服饰店西面有一扇窗户,正好能够避开正门。
白宇走到窗前,先打开了窗户,然后用视线的余光左右观察,没有人注意他的时候,飞快的翻过了窗户,动作迅速,干净麻利,还顺手关上了窗户。
“贼,有贼啊!”
温柔的女声在耳边响起,尽管是大声喊叫,也像微风吹动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悦耳动听。
白宇被喊叫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自己旁边竟然还有一个少女。
“嘘。”白宇直接上手,一把捂住了少女的嘴。
少女惊慌失措地丢下手中的菜篮子,双手拼命的捶打白宇的胸口,用力地挣扎,眼眶红润了,仿佛又泪水就要流出来。
但她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能挣脱白宇强有力的魔抓,白宇为了控制住少女,一把直接搂住了少女。
“我的姑奶奶,就当我求您了,您千万别喊了,我不是贼,我就是路过,您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
白宇这么说着,捂着少女嘴的手反而更用力了几分。
呜呜呜。
少女已经不再挣扎了,泪水流了出来,晶莹剔透的泪珠划过白宇的手掌,温热湿润。
“别哭啊,我这就放开你,你别喊就行。”白宇见不得女人哭,连忙送开了手。
少女果然没有继续大喊大叫,她一直在哽咽,低声地哭泣,泪水止不住的流出。
“你个臭流氓。”少女使出浑身的劲,在白宇胸膛上狠狠地锤了一下。
“美女,我真不是贼,我被人追杀,被抓住命就没了。你这么漂亮,一定也很善良,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白宇开始瞎编乱造,总之先搞定少女才行,谁叫他怜香惜玉呢。
“你是不是在……骗我?”少女抽泣着。
白宇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少女,看样貌十**岁上下,一双清纯的眼睛因哭泣变得红润,就像盛开的桃花,反而增添了几分魅惑。
白宇从来没见过这般绝美的容颜,简直就是美神维纳斯降临,超凡脱俗,以前见过的所有女人和她比起来,都瞬间黯淡无光,失去了颜色。
白皙如雪的脸蛋上宝石一般嵌着精致的五官,星光般璀璨的双眼,线条柔和的鼻子,小巧玲珑的红唇,完美无瑕。
白宇的目光忍不住地向下,婀娜多姿的身材凹凸有致,纤细的腰肢充满了诱惑,洁白的长腿散发着青春的气息,魅力动人,纯洁和诱惑完美和谐。
一袭朴素的淡黄色长裙穿在她的身上,却也美得静谧。
“臭流氓,你在看什么?”
少女察觉到白宇火辣辣的视线,羞涩的红了脸,此刻她感觉自己的泪水都是滚烫的。
“没看什么。”
白宇连忙收起了目光,装出一脸可怜相,眼巴巴地看着少女。
“我要是被他们抓住就死定了,缘分让我们在此刻相遇,一定是上天的指引,你就是我的天使,救救我吧。”
论演技,白宇还是有些自信的。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少女抹去了眼泪,她对白宇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既然是为了逃命,也情有可原。
“臭流氓,我才不救你呢。”
第七百一十四章 翡翠的高人(十三)
傍晚的天空有一种朦胧的美感,落日的余晖染红了满天的云,夜的暗淡无声中悄然而至,为那羞涩的红披上了淡淡的薄纱。
“果然,同样的日落在不同的地方,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洛兰站在街道上,张开双臂拥抱微凉的晚风。
风吹过他那张精致的脸,散乱的银白色长发在风中凌乱舞动,遮住了那双宝石一般通透的红色瞳孔。
和这张干净精致的脸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他身上破破烂烂的脏衣服。
那是他用自己的衣服和王宫外的乞丐换来的,虽然味道有些难闻,但也多亏了这身衣服,他才顺利地摆脱了宫廷卫队的搜寻。
谁能想象得到,波佩克特王国的三王子,竟然穿着一身乞丐的衣服。
洛兰一直觉得自己不属于王族,他始终无法适应那枯燥乏味、一成不变的王子生活。
永远只能在国王规定好的范围内提心吊胆地活动,不能畅所欲言的表达心中想法,不能自由自在的欢呼奔跑。
十八年来,他活的就像个木偶人,情绪无处宣泄,话语苍白虚假,他觉得自己只不过是维护王族形象的工具。
而现在,他是自由的,他可以畅所欲言,也可以为所欲为。
“好饿啊,运动果然是消食的好帮手。”
腹部的饥饿感让它他忍不住用手揉了揉肚子,为了摆脱宫廷卫队,洛兰今天的运动量快赶上过去一个月的总和了。
“现在真的是身无分文了,都怪当时太着急,只能饿肚子了。”
洛兰后悔地拍了一下额头,和乞丐交换衣服的时候,因为情况紧急,竟然没把钱袋取出来。
“这下可好了,看来要在这里度过一个漫长的夜晚,不知道今晚的星空是什么样子的。”
洛兰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数着每一家店铺进去几个客人,又出来几个,乐此不疲,甚至都忘记自己现在正饥肠辘辘了。
“乞丐怎么敢在这里乞讨,不怕被巡逻队抓走吗?”
“巡逻队换班了吧,等一会儿巡逻队过来就好了。”
“这条街竟然还能看到乞丐,真是扫兴,档次一下子就掉下来了。”
“你们闻到没有,一股好恶心的味道,是那乞丐身上的吧。”
来来往往的富豪绅士、贵族小姐,无不对洛兰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行人厌恶的目光让洛兰觉得有些不自在,那些人原本看到他一个个眼睛里只有讨好和巴结,现在这幅模样,反差实在太大了。
“真是可怜的孩子,愿圣主保佑你平安。”
年迈的老婆婆走到洛兰面前,从自己那本就干瘪的钱袋里取出几枚铜币,放到洛兰手里。
“孩子,这么晚还在乞讨,一定是饿一整天了。老太婆我也帮不上什么大忙,去买点吃的吧。”
老婆婆右手上用皮绳串起来的五枚银环,那是圣主教徒的标志。
洛兰第一次接受别人的施舍,心里既有感激,又有兴奋和温暖。
“谢谢婆婆,好人一生平安。”
老婆婆微笑着和洛兰挥手告别,她只是不忍看一个孩子受冻挨饿,不求回报和感激。
用老婆婆给的三枚铜币,洛兰买了一块硬面包,尽管咬起来都费劲,但洛兰吃得很开心。
“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必须找一份工作。”洛兰坐在长椅上思考。
他并没有思考太久,很快就做出了决定,然后大步流星地走向了一家裁缝店。
之前他坐在长椅上观察过,这家裁缝店的生意是整条街最好的,而且他们门前的立牌上也写着招收学徒和临时工。
“看起来还不错,在这里打临时工,应该能挣得多一点。”
现在裁缝店的门口,洛兰满意地点了点头。
裁缝店装饰的富丽堂皇,白色的大理石雕刻着精美的花纹,五彩斑斓的玻璃门,透着店内明亮的灯光。
“走开,别在这站着,影响我们做生意。”
洛兰还没来得及进门,一个留着八字胡的胖子就走出来,一脸嫌弃地要撵他走。
“我是来……”
“给你钱,捡起来赶紧走,我们这还要做生意。”
洛兰话还没说完,胖子直接扔了三四枚铜币在洛兰脚边。
“我不是乞丐,我是来打临时工的。”
胖子并没有听洛兰在说什么,而是一直东张西望,好像在找什么。
“霍格,你赶紧给我把那个乞丐赶走,别让客人看见了,快。”裁缝店里有人冲着胖子大声喊。
“好的霍恩斯先生,我这就赶他走。”
胖子霍格看样子是没找到他想找的东西,伸出手一把按在了洛兰那张干净的脸上,推着洛兰走到了街道对面。
“你赶紧走,别再来我们这捣乱,我们店里的衣服很贵,不是什么人都穿得起的。”
霍格把双手使劲在衣服上蹭了蹭,然后一边往回走,一边把衣服脱了下来,拿在手里用力地抖了几下。
日落早就完全沉了下去,夜又深了几分,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少,灯火的光也逐渐稀落。
“我今晚难道要露宿街头了吗?虽然也不错,但好像有些太冷了。”
不知不觉中,洛兰走到了另一家裁缝店的门口。
这家裁缝店很小,朴素的木门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竟然没坏,这让洛兰觉得不可思议。
“怎么所有的裁缝店都在招人,约好了吗?”
洛兰发现这条街的裁缝店全部都在招人,就好像打过招呼一样。只要是裁缝店,门口必然竖着一张立牌。
“招收临时工,一个月三十枚铜币,包吃包住?”
洛兰心动了,虽然薪酬很少,但包吃包住对现在的他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
“说不定我能解决眼前的问题了。”
砰!砰!砰!
洛兰在裁缝店那扇破旧的木门上轻轻地敲了三下,然后才探头去询问。
“请问,你们这里还招临时工吗?”
接待洛兰的是一个少女,穿着朴素的绿色长裙,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充满了活力。
“就是你要做临时工吗?”
少女的声音很好听,就像是风吹动了铃铛,清脆悦耳。
“没错,是我。”洛兰仔细地打量着面前的少女。
第七百一十四章 翡翠的高人(十四)
雪白的皮肤上精致的五官就像五颗璀璨夺目的宝石,双眼清澈明亮却带着刚刚成年的一丝魅惑,鼻梁高挺就像一座挺拔的山峦,小巧玲珑的红唇润滑有弹性,闪烁着水嫩的光。
洛兰的目光忍不住向下看,婀娜多姿的身材凹凸有致,纤细的腰肢充满了诱惑,洁白的长腿散发着青春的气息,魅力动人,纯洁和诱惑完美结合在一起。
“哇,真漂亮。”
洛兰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面前这个少女虽然穿着朴素,但比起宫廷那些穿着华丽的舞女漂亮太多了。
少了一丝风尘的味道,多了几分纯净。
“你在嘀咕什么?”少女没听清洛兰说了什么,疑惑地问。
“没,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干活,明天早上吗?”
洛兰赶紧转移话题,他可不想让少女看到自己的窘态。
“平常都是奶奶做决定的,但奶奶是圣主教徒,已经睡了。”
少女嘟着嘴,有些为难。
“要不你先在这住一宿吧,等明天奶奶起来了,再看看你合不合适。”
“没问题,这样最好了,带我去休息吧。”
今晚不用露宿街头了,洛兰心中窃喜。
“对了,为什么这一整条街的裁缝店都在招人,你们是约定好了吗?”洛兰心里还是有些疑惑。
“只是因为缺人而已,人都被霍恩斯裁缝店抢去了。”
霍恩斯裁缝店?洛兰想起来了,之前他的那家裁缝店老板好像就叫霍恩斯,可他们家也招人啊。
“我看到霍恩斯裁缝店也在招人,他们也缺人,怎么会抢走你们的人呢?”
少女的目光暗淡了,脸上带着忧愁,“霍恩斯招人是因为生意太好了,而我们招人,是因为生意太惨淡了。”
“霍恩斯垄断了这条街的裁缝生意,还用更高的薪酬买走了我们的人。没有生意做,就更没有钱涨薪酬,所以就家家都缺人了。”
在更高薪酬的诱惑下,基本上所有人都会选择霍恩斯裁缝店,而其他裁缝店既没生意又没人,只能等着关店了。
“他们也太过分了!”洛兰愤愤不平地握紧了拳头,“这分明就是把其他同行都往死里逼。”
“虽然我们没钱没势,可我也绝对不会放弃,这家店是父亲留给我唯一的东西了,如果连它都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少女的眼角闪烁着晶莹的泪光,洛兰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她,已经伸出去的手悄悄地收了回来。
我和她才刚认识而已。
少女领着洛兰上了二楼,二楼有一个房间已经准备出来了,本来应该就是给临时工准备的。
“这就是你的房间,小是小了点,你将就一下吧。”
房间很小,除了一张床就只能装下一个衣柜了,还好有窗户,通风比较好。
“真棒,我喜欢这张床。”洛兰一下子躺在木板床上,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
不一会儿,少女又上来了,手里拿着一些衣服。
“楼下还剩半桶热水,睡觉之前下去洗个澡。”
少女打量着洛兰,把衣服放在床上,“这些衣服是我父亲以前穿的,我改了下尺寸,你应该也能穿了。”
洛兰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破破烂烂的臭衣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现在的他确实很脏。
“放心,我会的。”
“洗完澡早点休息,明天我让奶奶多准备一份早餐。”
少女转身下楼,看着她的背影,洛兰欲言又止。
我连人家的叫什么都不知道,关心那么多做什么?
次日。
清晨的阳光总是伴随着诱人的香味,叫醒洛兰既不是小商小贩的吆喝,也不是车马人流的嘈杂。
而是一阵敲门声。
砰!砰!砰!
“开门,开门,霍恩斯裁缝店,收分红来了。”
敲门的力道很大,就像是用棒子砸在门上,发出震耳的声响。
“谁啊,大早上的不让人安生,烦不烦啊。”
洛兰连忙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急匆匆地下楼开门。
现在裁缝店里只有他一个男人,遇到这种事情,他理所当然应该冲在前头。
打开门,出现在他面前不是别人,正是昨天撵他走的八字胡小胖子,霍格。
“又是你这个死乞丐,你离我远一点,叫老太婆出来。”
霍格一看是洛兰,立刻后退了两步,抽出丝帕捂住了鼻子。
“孩子,让一让。”老婆婆步履蹒跚地走到门口,轻轻地拍了拍挡在门口的洛兰。
“这是这一个星期的分红,你们查一下吧。”
老婆婆掏出一个钱袋,递给了霍格。
霍格把钱袋打开,用手指在钱袋里一个一个的清点。
“行了,刚刚好。”
霍格将钱袋收了起来,转身就去往下一家裁缝店了。
“真是什么样的店招什么样的员工,快关门的破店招乞丐,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霍格用余光瞥了洛兰一眼,然后浑身打了个哆嗦,嫌弃地转过了头。
“婆婆,是您吗,我们昨天见过的,您给了我三枚铜币。”
洛兰一眼就认出了面前的老婆婆,右手用皮绳串起来的五个银环非常显眼。
“我老太婆记性还没有那么差,你这头银白色头发令人印象深刻。”
老婆婆的笑容充满了亲切感,尽管头发苍白,但脸色还很红润,很有精神。
“婆婆,您为什么要给他们钱啊?他们这么做是违规的吧。”
洛兰不明白老婆婆为什么要忍气吞声,而且看样子其他裁缝店也都没有反抗。
霍格被洛兰的话动摇了,长期埋藏在心底的不满,终于溢出来了。
“是啊,我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你却有机会感受一下高等船员的待遇。”
洛兰狡黠一笑,把手握成拳头,递到霍格面前,“接受吧,你能做一天高等船员。”
霍格不可思议地看了一眼洛兰,然后伸出手,接过洛兰紧握在掌心的东西,悄悄地瞥了一眼,立刻就收了起来。
霍格的手在藏钱的地方摸了又摸,眼睛来回瞟了几次,“既然你这么有诚心,我也就不客气了。”
那是一枚银币。
在弱者眼中,比起改变现状,他们更愿意接受施舍。
在王宫,洛兰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他很清楚,只要激起他们的不满,再给予施舍,他们就会对你感激涕零。
尽管这种感激不会维持很久,但也足够了。
“来,拿着吧。”霍格亲手从篮筐里挑出两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放到洛兰手中,“这么多苹果也没有计数,多一个少一个船长都不会知道。”
第七百一十五章 功盖三分国(一)
“和我有关系?”
霍格现在充满了疑惑,他始终想不明白洛兰的话,但却很想听洛兰继续说下去。
“玫瑰女神号的收入比起其他货船要高出很多,但你每天也就比其他货船的厨师多挣了十枚铜币。”
“不介意我把早餐解决了吧。”洛兰拿起面包在霍格面前晃了晃,然后一口咬了下去。
“普通船员都是这个价格,这是船上的规定,谁都不能例外。”霍格的脸色有些不悦,看得出来,他已经想到了什么。
“大副一天能挣一枚银币,只需要两天,就比你辛辛苦苦一个月挣得还要多。”
洛兰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每一个该加重语气的地方,他都没落下。
“可其他货船的高等船员,一天也就两百枚铜币。多出来的八百枚铜币,难道不是用我们大家的汗水换来的吗?”
玫瑰女神号运送的货物非同一般,而这也是只有玫瑰女神号能做到的。
所以玫瑰女神号的收入远远高出其他货船,但与之对应的,玫瑰女神号上船员的工作量也更加繁重。
普通船员累死累活仅仅只多挣十枚铜币,而高等船员哪怕赌上一整天的贝壳,也能有一枚银币的收入。
这种不平衡的问题影响着每一个普通船员,洛兰又怎么会不知道。
“那又能怎样,这一切都是船长的规定,那种高高在上的前贵族,眼里怎么会有我们这些底层劳工。”
霍格被洛兰的话动摇了,长期埋藏在心底的不满,终于溢出来了。
“是啊,我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你却有机会感受一下高等船员的待遇。”
洛兰狡黠一笑,把手握成拳头,递到霍格面前,“接受吧,你能做一天高等船员。”
霍格不可思议地看了一眼洛兰,然后伸出手,接过洛兰紧握在掌心的东西,悄悄地瞥了一眼,立刻就收了起来。
霍格的手在藏钱的地方摸了又摸,眼睛来回瞟了几次,“既然你这么有诚心,我也就不客气了。”
那是一枚银币。
在弱者眼中,比起改变现状,他们更愿意接受施舍。
在王宫,洛兰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他很清楚,只要激起他们的不满,再给予施舍,他们就会对你感激涕零。
尽管这种感激不会维持很久,但也足够了。
“来,拿着吧。”霍格亲手从篮筐里挑出两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放到洛兰手中,“这么多苹果也没有计数,多一个少一个船长都不会知道。”
麦林从洛兰手中接过苹果时,激动地一把抱住了洛兰。洛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两个苹果全给了麦林。
尽管麦林一开始非常拒绝,但经不住洛兰的诱惑,狼吞虎咽地解决了两个苹果。
饭后,客人们将在甲板上悠闲地消磨时间。
有的支起遮阳伞,躺在折叠床上吹着海风;有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喝着酒抽着烟谈天说地;有的只是单纯的透透气,船舱的客房不通风,闷得慌。
这个时候,洛兰和麦林必须站在甲板两边的角落里,等待着随时为客人们提供服务。
洛兰靠在栏杆上,望着海面发呆,这些客人很少需要他们帮忙,在他们眼里,只有高等船员才有资格和他们说话。
麦林坐在甲板上,手里拿着一根长钉,在一块不规则的木板上刻着什么。
麦林很喜欢画画,但他没有条件去学,更没有钱买画具,所以他就用一根长钉当做画笔,随手捡一块木板当成画板。
有客人玩起了赌贝壳,这种游戏在海上非常流行。
将十枚贝壳放到一个圆筒中打乱,然后猜其中贝壳的正反数量,数量最接近的便是胜者。
“霍恩斯男爵,我们总不能自己摇桶子吧。”
两名客人围坐在一起,贝壳和圆筒都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差一个摇桶的人了。
“我来吧,赌贝壳我也有所了解,肯定能让你们玩的尽兴。”洛兰走到客人身边,露出礼貌的微笑。
“你?”身材矮小、肚大肠肥的客人一脸嫌弃地上下打量着洛兰,“我可信不过你这种穷鬼,玩着玩着可别把筹码偷走了。”
“霍恩斯男爵,不用担心,他要是敢偷,就让船长剁了他的手。”
另一个瘦高的客人用手指捻了捻自己的八字胡,从胸口中取出一包烟草,摊开精致的绸缎,把里面包裹的烟丝递到霍恩斯男爵面前。
“来,抽口烟放松放松,这可是黄金海岸最流行的烟草。”
霍恩斯男爵拿起腿边的酒瓶,晃了晃,里面还剩半瓶葡萄酒,“菲利普先生不用客气,等我把酒喝完,在品尝你的烟丝。”
游戏开始了,洛兰熟练地把贝壳装进圆筒,飞快的晃动圆筒,然后扣在地板上。
“三反,我压三反,一枚银币。”霍恩斯男爵率先下注。
“三反也太少了,我压五反,一枚银币。”菲利普也不甘示弱。
“都下完注我可就要开了,准备好了吗?”
“六枚贝壳是反面,您赢了,菲利普先生。”
不知何时,周围已经聚满了围观者。掌声响起,菲利普随意地用指尖把赢来的银币勾到脚下,贝壳被重新装回圆筒,准备下一局的游戏。
洛兰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赌贝壳他也会玩一点,通过贝壳的形状和重量,在这种运气为主的游戏里,他能做到输赢参半,图个热闹。
“看什么看?我输了你很高兴吗?”
霍恩斯男爵用手指着洛兰的鼻子大声呵斥,手中的酒瓶在洛兰面前左右晃动,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
“我告诉你,我就算是从早输到晚,我也输得起。你这种穷乡僻壤出来的土包子,竟然敢用这种眼神看我。”
“尊贵的客人,您误会了,只是您手里的葡萄酒太过诱人,光是闻到味道,我就忍不住想要去看。”洛兰连忙道歉,并转移话题。
洛兰知道,胖子之所以生气并不是因为输了,而是因为洛兰看着他输。低等船员在客人眼里,和奴隶没有太大区别,都是没地位没人权的工具。
“蠢货,叫我男爵。”胖子一身酒气,双眼迷离,明显有些醉了,“我告诉你,以后我赌贝壳的时候,你只能看着地板,听到没有。”
第七百一十六章 功盖三分国(二)
“好的男爵。”
“拿着,你不是想喝吗,去我看不见的地方喝。”
胖子把手里的半瓶酒直接塞到洛兰的怀里,指着船舱的方向,示意洛兰别出现在他面前。
“行了,霍恩斯男爵,你和这种低贱的家伙费什么话。咱们继续赌贝壳,我刚刚可是赢了,局势大好,你不能耍赖啊。”
“你的好运也就到此为止了,我霍恩斯男爵喝酒不行,最拿手的就是赌。”
霍恩斯随便找个了个人帮他们摇桶,游戏继续进行。而洛兰只好把手中的葡萄酒送回餐厅,霍格应该会喜欢。
“不好了,洛兰,不好了。”
就在洛兰走过船舱的长廊,准备回到甲板时,麦林喘着粗气狂奔过来,手里拿着长钉和木板,没来得及收起来。
“别着急,慢慢说,发生什么?”
洛兰眉头一皱,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麦林从来都不是一惊一乍的人,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他如此慌乱?
“海盗,是海盗!”麦林深呼吸了几次才缓过来。
“通知船长了吗?”
“掌舵已经派人去了,现在船长应该已经得到消息了。”
“甲板上的客人呢?”
“大副正带领他们去下层船舱躲避,应该不会有事。”
“走,上甲板。”
洛兰现在想弄清楚对方到底是什么来历,敢打玫瑰女神号主意的海盗少之又少。
航行至今,玫瑰女神号没遇到过一次海盗,这当然不仅仅是因为玫瑰女神号庞大的船体。
更多的是怕玫瑰女神号上的六门火炮和一队火铳手,装备如此精良的玫瑰女神号,只要是稍微有所耳闻,都会放弃对它的兴趣。
甲板上早就乱成一团,客人和船员都骂骂咧咧地往下层船舱里挤,没有一个人排队,这个时候除了保住自己的命,他们没有任何别的想法。
有些客人和船员甚至直接从船尾跳进大海,想要以此逃脱。
“海盗很聪明,利用小船的速度优势,快速接近玫瑰女神号,让六门火炮全部成了摆设。”
洛兰站在甲板上观察周围的情况,玫瑰女神号已经被四艘海盗船团团围住,距离很近,笨重的火炮已经失去了作战能力。
海盗船的船体不大,只有玫瑰女神号的一半,黑色的船帆是海盗船的标志,帆上哭泣鬼脸的图案更是表明了这伙海盗的身份。
“是小丑。”洛兰一眼就认出了那独特的鬼脸黑帆。
小丑是海盗中的异类,他们就是一群疯子。不论对手对么强大,只要他们看上了,就会不计得失的抢夺,然后点燃对方的船,围着烈焰跳舞。
“这下麻烦了,这是一群疯子,就算把船长绑桅杆上也没用了。”
面对困境,洛兰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慌乱,皱着眉头安静地思考。
“洛兰,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躲起来吗?”
“留在这里,我们说不定还有交涉的机会,但是躲起来,就只有一死了。”
躲起来是行不通的,小丑最后会烧毁船只。跳海更不可能,最近的码头距离这片海域也有三天的航程,游过去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静观其变是洛兰选择的方法。
麦林不明白洛兰到底有什么打算,但看到洛兰坚定的眼神,他决定相信洛兰。
“兄弟们,这就是玫瑰女神号!船上有数不清的黄金,数不清的钻石!现在,全都是我们的!。”
玫瑰女神号正前方的海盗船上,一个头上绑着红色头巾的男人大声喊道。
这个男人应该是他们的头目,穿着一件破烂的黑色长袍,里面的白色衬衫有些发黄,头发扎成一条一条的脏辫,用红色的头巾包裹。
“黄金!钻石!黄金!钻石!”
海盗们高举手中的武器,挥舞着双手,一个个双眼都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兄弟们,架长梯!杀富豪!抢黄金!”
海盗头目一声令下,每个海盗船上立刻伸出两个折叠长梯,架在了玫瑰女神号周围。
“杀富豪!抢黄金!”
海盗们蜂拥而至,在长梯上步履如飞,挥舞着刀剑就上了玫瑰女神号。
“老子抢到的,都归老子!”
“这一波干完,够咱们挥霍好几个月了,冲呀。”
“杀光他们,老子就钱找娘们了。”
一瞬间无数人涌上了玫瑰女神号,率先登船的两个海盗直接把刀架在了洛兰和麦林的脖子上。
“老大,这两个穷小子怎么办?杀了得了。”
轰鸣声普通雷鸣,随着白宇转动油门,闪电一般疾驰狂奔。
风在嘶吼,夜在咆哮,路边的霓虹灯变成一条条长线,转瞬即逝。
“今天的风儿,甚是喧嚣。”
白宇满意的微微一笑,他总是想着有一天,能够逃离这个世界,去一个廖无人烟的地方,自由自在的生活。
没有枯燥乏味的日常工作,没有虚与委蛇的人情世故,没有复杂错乱的规章制度,没有不分昼夜的敷衍应付。
那才是他属于他的世界,那才是他向往的生活。
自由!
他享受这种感觉,情不自禁地沉醉在微凉的晚风中。
砰!
突然一声巨响,剧烈的震动瞬间传遍白宇全身,当他回过神的时候,摩托已经撞破护栏冲了出去。
脱离了路面的哈雷就像是脱缰的野马,失去了控制,白宇也因震荡昏迷,黑暗笼罩了整个世界,再也没有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白宇终于有了感觉,黑暗中他隐隐约约听到了声音,模模糊糊看到了光芒。
轻风低声地歌唱,海浪悠闲地伴奏,海鸟的鸣叫是最美的高音,海盐淡淡的香味弥漫在干净的空气中。
白宇缓缓地睁开了眼睛,“这是……什么地方?”
不是山底的某处沟壑荒地,也不是医院的整洁病房,而是一个非常豪华的房间。
“我没死?”白宇快速地扫视整个房间,第一时间确定自己的处境。
整个房间不论是地面还是隔板都是纯木质,使用特殊的蜡封涂,光滑防腐,不容易被渗水腐蚀。
整个房间的装潢大器而精美,就连红木桌上的烛台都是纯金打造,雕刻着精美的花纹。
白宇此刻正躺在宽阔的大床上,真丝用品极度丝滑舒适,就像漂浮在水面上,整个身体都轻飘飘的。
床头柜上纯银的香盒镶嵌着三颗碧绿的猫眼石,虚无缥缈的烟从香盒中飘出来,弥漫着好闻的味道。
砰!砰!砰!
第七百一十七章 功盖三分国(三)
有人敲门。
“王子殿下,国王派人来接您了,我帮您收拾一下。”
温柔的女声从门外传进来,就像微风吹动铃铛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动,干净而温暖。
“哈?”白宇一愣,“进来吧。”
这是在演什么大戏?
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陌生的白衣女子,看样貌二十岁上下,一双充满魅惑的桃花眼中闪烁着纯洁的光芒。
白宇从来没见过这般绝美的容颜,简直就是美神维纳斯降临,超凡脱俗,以前见过的所有女人和她比起来,都瞬间黯淡无光,失去了颜色。
白皙如雪的脸蛋上宝石一般嵌着精致的五官,星光般璀璨的双眼,线条柔和的鼻子,小巧玲珑的红唇,完美无瑕。
白宇的目光忍不住地向下,婀娜多姿的身材凹凸有致,纤细的腰肢充满了诱惑,洁白的长腿散发着青春的气息,魅力动人,纯洁和诱惑完美和谐。
“王子殿下您擅自出走,国王陛下肯定会责备您,您想好怎么应付了吗?”
女子径直走到白宇身边,熟练地帮白宇整理起了衣服。
柔软的手触碰到白宇的皮肤,陌生体温瞬间传遍了他每个毛孔,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湿润的呼吸打在白宇脸上,这一切都像梦一样。
洛兰放下了空酒杯,侍从立刻端着酒壶走到洛兰旁边,在酒杯中倒满啤酒。
“吉立加,盔甲只能一套一套做吗?”
洛兰装出一副迷茫的样子,用那双暗红色的瞳孔看着吉立加,就像一个无知的孩童。
“当然只能一套一套做……”
吉立加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完全没了声音,他目光迷茫的看着洛兰,像是在发呆,其实是在思考。
“没错,没有人规定盔甲必须成套订做,我们完全可以把盔甲拆开来做。”
吉立加缓过神来,洛兰的问题让他想到了一个非常棒的点子,说不定真有可能助南风城摆脱困境。
“拆开来做?吉立加,你在说什么,我有些听不懂。”
洛兰当然听得懂,他是故意提醒吉立加的,只是为了把一切功劳都推到吉立加身上。
南风城是抵御邪魔的第一道防线,如果南风城这么快就被邪魔攻破,不管城里市民的死活,这对整个波佩克特王国抵御邪魔的决心会造成很大程度的打击。
洛兰毕竟是波佩克特王国的三王子,他绝对不能容忍邪恶的魔鬼在自己的领土上胡作非为。
“把盔甲按照部件分别派给不同的铁匠,待所有铁匠完成任务之后,最后再把部件组装在一起,这种方法可以让锻造盔甲的速度变快很多。”
吉立加让侍从准备了羊皮纸,把羊皮纸摊开在桌面上,拿起墨笔蘸了蘸墨水,开始在羊皮纸上绘制。
“莱特队长,盔甲可以分成头盔、胸甲、肩甲、腿甲、护手和护膝,如果这所有的部件都让一个工匠来做,那么不仅要绘制图纸,还需要组装,每完成一套都要交给兵长检查,然后分配给士兵。”
“没错吉立加殿下,每一套盔甲都必须要检查过后才能分配下去,否则出了问题,可没人给我们退钱。”
一套普通士兵的盔甲价格在二十枚铜币到三十五枚铜币之间不等,价格着实算不上便宜。
所以必须在保证不出问题的前提下才能付款,如果完工之后才发现问题,根本找不到是哪个铁匠出的问题,钱更不可能退的出来。
“莱特队长,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每一套盔甲都必须严格检查?这难道不浪费时间吗?”
吉立加已经完全知道该怎么做了,这个见多识广的大王子脑子确实好使,不被常规所束缚。
“吉立加殿下,您的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因为铁匠制造的盔甲容易出现问题。”
莱特觉得吉立加是明知故问,如果铁匠出手的盔甲没有问题,他们又怎么会浪费时间去检查。
“没错,就像你说的,因为盔甲容易出现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铁匠的技艺参差不齐,所以才会出现问题。”
洛兰甩着衣袖,轻松惬意地好像不是来讨论问题的,他更像是到这里游玩的。
他确实心情不错,大王子吉立加顺着他的想法,已经把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来了,老国王这次终于要输给他了。
“洛兰殿下说的有些道理,技艺高超的铁匠确实从来都不出问题,只有学徒的技艺令人担忧。”
莱特想都没想就认同了洛兰的说法,作为安伯公爵的长子,每一次招募新兵锻造武器和盔甲的时候,他也是负责检查的人之一。
老铁匠们技艺精湛,他们只用眼睛看,就能精准的看出每一个部件是否合格,只有经验不足的学徒才会出错。
“吉立加。”
洛兰看了一眼吉立加,示意吉立加继续讲解。
“那是因为需要他们做的部件太多,所以他们经验不足的缺点就更加明显,其实出问题并不是整套盔甲,仅仅只是其中一两个部件而已。”
莱特点了点头,“应该怎么做,吉立加殿下尽管说。”
南风城的困境才是眼前最应该担心的事情,虽然莱特对大王子吉立加的话将信将疑,但只要有机会解决困境,他都愿意洗耳恭听。
“让每个铁匠只打造一个部件,按照图纸严格要求,重复同一个动作不仅能让铁匠锻造的速度越来越快,出错的可能性也会越来越低。”
铁匠就算经验不足,也比普通人拥有更好的手感,失败一次之后,第二次只能更接近成功。
而且他们不用再去锻造其他的部件,所有的精力只放在自己负责的部件上。这就像让一个人写字,写一篇上万字的文章和把同一个字写上万次,前者不仅出错率更高,速度也比后者慢很多。
“这是不可能的,吉立加殿下。”
莱特听了吉立加的话,立刻就果断的拒绝了,连洛兰都有些出乎意料。
“铁匠绝对不会同意和其他铁匠共同锻造一套盔甲,这对铁匠来说,是莫大的侮辱。”
波佩克特王国的铁匠是高收入群体,名气大一点的铁匠收入甚至比得上商人。这是因为他们手里掌握着生产技术,不论是市民家里的器具,还是士兵的武器和盔甲,都必须找铁匠锻造。
第七百一十八章 功盖三分国(四)
而铁匠之间也经常相互攀比,谁的技艺更高永远都是铁匠之间不变的话题,技艺高不仅仅能够拥有名声,也能拥有更多的生意,赚更多的钱。
而在铁匠眼里,一把锋利剑,一身坚固的盔甲,都是他们技艺的体现。而让技艺高的铁匠和不够格的铁匠共同锻造转盔甲,不仅让他们的技艺无法彰显,更是对他们技艺的贬低。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怎么让铁匠们合作是你的事情,莱特队长。”
洛兰甩了甩袖子,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南风城的困境可不给你们犹豫的机会,等到邪魔攻破南风城,铁匠所谓的荣耀又有什么用处?”
邪魔可不在乎什么铁匠的荣耀,它们只知道杀戮和吞噬,任何的生灵在他们眼里都是一样的,待到邪魔闯进南风城,一切就都来不及了。
“那群固执的铁匠可不会想这么多,他们只在乎自己能挣多少钱,想要说服他们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莱特低下头想了想,就像洛兰所说的,和南风城的安危比起来,铁匠的荣耀根本算不上什么。
但对付那些固执的家伙,他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劝说不可能成功,武力必然引起反抗,陷入了僵局。
“搞定他们不是很轻松吗?”
洛兰打了个哈欠,在他的脸上没有一丝担忧,如果现在给他一张床,他绝对睡得比谁都香。
洛兰和吉立加一左一右,骑着马和莱特一起穿过繁华的街道,去往议事大厅的路上。
街上的行人自觉地站在街道两边,向经过他们面前的两位王子鞠躬行礼。
骑兵早已被吉立加派人安顿好了,大王子的侍卫队重新接替了保护他们安全的职责。
“尊敬的王子殿下,君临城果然不是我们那些乡下地方能比的,连街道都这么宽阔。”
君临城的街道宽度几乎是南风城的两倍,即便是马车来来往往,也丝毫不会造成拥堵,更不会影响市民们的日常出行。
密密麻麻的鹅卵石,按照街道的宽度铺设在道路上,不规则的美感独特而自然。
每天都有数不清的行人,用他们的鞋底打磨着鹅卵石街道,不知不觉中,这条宽阔街道上的每一颗鹅卵石都变得光滑细腻,踩在上面非常舒服,不再有任何的不适。
“你是没遇到过雨天,等下雨你就不喜欢了。”
再一次来到议事大厅,洛兰反而觉得有些亲切,毕竟他在这里战斗过,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
“葡萄酒。”
“好的殿下。”
洛兰轻车熟路地指使侍从做事,他已经逐渐习惯了自己王子的身份,就像他习惯了身上宽松的衣服。
“莱特队长,议事大厅通常没什么人,我们可以静下心来好好思考问题,做出不受干扰的决定。”
吉立加把长筒帽取下连同象牙权杖一起递给了侍从,侍从双手捧着权杖和长筒帽,一动不动,就像卧室门口的衣帽架。
“莱特队长从遥远的南风城赶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我想不单单是为了看一眼宽阔的街道吧。”
洛兰甩了甩袖子,坐在了软绵绵额的棉垫上,这可比骑马舒服太多了。
“两位殿下,是这样的,从上个季度到现在,南风城附近已经出现三只邪魔了。”
侍从按照洛兰的指示,倒了三杯葡萄酒放在桌上,自己捧着酒瓶站在洛兰身后。
“邪魔非常强大,拥有极为坚硬的毛皮,即便是骑士的长剑,想要割破那邪恶生物的毛皮,也要费很大的力气。”
莱特喝了一口葡萄酒,从他的声音能听出来,他的嗓子很干。
“邪魔到底是什么?”
在洛兰的记忆里,除了听说一些邪魔的传闻,再没有更详细的了解,看来这个三王子对神秘学没有任何兴趣。
“是魔鬼的爪牙,据说它们居住在幽暗之森,以生灵的血肉为食。”
吉立加四处游历,南风城他也去过,这座富饶的城市就与幽暗之森毗邻,每年的冬季前夕,都会整军待发迎接即将到来的邪魔。
但这一次出现的邪魔比起往年更加强大,除了更强的破坏力,那刀枪不入的毛皮实在让人头疼。
“这个幽暗之森还真是害人不浅。”
洛兰不禁想起了国王试炼,敢情想要继承王位,还要和邪恶的魔鬼决斗,真是一点都不人道。
“按理说凛冬来临之前,邪魔并不会离开幽暗之森,可现在距离冬季还有一个半月,未免也太反常了。”
吉立加低着头思考,在他的印象中,即便是冬季来临,也很少有邪魔侵犯幽暗之森周围的城市。但现在明明还没到冬季,邪魔就已经蠢蠢欲动了,这一切都太不正常了。
“没错殿下,实在是太反常了。还没到冬季就已经出现三只邪魔了,这个冬季或许将决定南风城的存亡。”
莱特握紧了拳头,尽管担忧写在脸上,可那双眼睛里更多的是愤怒。如果现在有一只邪魔出现在他面前,他估计会直接冲上去手撕了邪魔。
“可南风城现在没有能力抵御邪魔,待到寒眠季降临,邪魔攻破南风城,天神,我真的不敢去想象那会是怎样的场景。”
连铁剑都不能轻易伤到它们,真的只能束手无策,等待灾难降临吗?
“同邪魔的战斗已经让我们的骑士损失惨重,眼见凛冬将至,我的父亲安伯公爵派我来君临城,寻求国王陛下的帮助。”
莱特咬牙切齿的说,不甘让他看起来面目狰狞。
就像他说的,如果不能抵挡邪魔的入侵,南风城将会变成地狱。
十四年前,年幼的洛兰听说过邪魔的传闻,那个时候他还吓得晚上必须点着油灯才能入睡。
十四年前的博远城比起现在的南风城可强大太多了,训练有素的军队搭配精良的兵器装备,本以为能够轻松度过寒冬。
可谁又能想到,一下子从幽暗之森涌出十数只邪魔。邪魔降临博远城,军队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已经成了邪魔的食物。
整个博远城只有一半的人活着逃离,其他的所有人都在这场突然侵袭中丧生,博远城也从此成为了一座荒城。
“附近的城主难道不会出兵支援南风城吗?如果南风城被攻破,下一个不就轮到他们了?”
第七百一十九章 功盖三分国(五)
洛兰甩了甩袖子,伸出手拿起了酒杯,暗红色的瞳孔反映在酒杯中,就像一轮模糊的红色圆月。
“殿下,支援是不存在的,他们那些自私的家伙只会选择自保,没有人会帮助我们,尽管我们都是波佩克特王国的臣民。”
看得出来,莱特对附近城主的态度非常不满,但他也没有办法,这就是事实,每个人都只顾着自己的领土,对即将发生的惨剧漠不关心。
“莱特队长,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从附近的啸傲城进口一批兵器?”
吉立加思考了片刻。
距离南风城最近的啸傲城,出产的兵器在整个波佩克特王国都小有名气,如果能够得到啸傲城的协助,说不定可以让南风城渡过难关。
“吉立加殿下,您的建议我们考虑过了,那是我们最早的想法。”
莱特摇了摇头,“眼下凛冬将至,强盗、山匪为了度过寒冬,频繁抢劫路过的商队和旅行者。”
“而我的父亲安伯公爵疲于应对邪魔,根本无法分心去剿灭强盗。就算啸傲城同意为南风城提供兵器,先不说价格要贵上几倍,能不能顺利运送到南风城都是个未知数。”
冬季又被称为寒眠季,大地无法播种,野兽躲藏起来过冬,树上的果实早就成熟掉落,商人为了避免损失聚在家里喝酒赌钱,贵族游走于舞会和派对,除了严阵以待的士兵,几乎所有人都会在冬季进入漫长而枯燥的生活。
“难道南风城真的只能放弃了吗?我想就算父王陛下允许你们撤退,安伯公爵也一定会坚守到底。”
吉立加的手始终按在酒杯上,他只要一思考问题,就会像发呆一样。
“那个英勇无畏的战士,整个波佩克特王国都找不到第二个像他一样勇敢的人。”
吉立加终于放下了酒杯,双手叠放在一起端坐,这是他对无畏者的敬重。
“吉立加殿下,感谢您对我父亲的赞美,就算是战死,我们也绝对不会放弃南风城,这是我们波卡尔家族的荣耀。”
洛兰不解地看了莱特一眼,在他的脸上并非有看到撒谎的痕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他和安伯公爵都可以为了南风城献出生命。
洛兰根本不能理解他们内心的想法,为了一座城池连命都可以不要?也许是为了荣耀,但那始终只是虚名而已。
洛兰以前的称号也有很多,现在还不是后悔了。
“愿圣主庇佑,南风城不该遭受这样的灾难。”
吉立加盯着酒杯思考,葡萄酒浓郁的醇香让他心旷神怡,可脑海中的想法就像被木塞堵住了,任他绞尽脑汁,也没有任何办法。
“殿下,我代表父亲向您表达万分歉意,这是我和父亲的失职,只不过是三只该死的邪魔,就已经让我们觉得棘手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即将到来的寒眠季。”
莱特有些自责,用力握紧了酒杯,好像要把酒杯捏碎。
“不,莱特队长,这并不能怪你,也不能怪安伯公爵,只能说邪魔太过强大,远不是普通人就能对抗的。”
吉立加看出莱特坐立难安,这个英姿飒爽的男人,此时却满脸忧愁。
“洛兰,你有什么办法吗?”
吉立加才想起来洛兰的存在,他已经一言不发地喝下两杯葡萄酒了,就像局外人一样。
大王子吉立加沉迷歌剧,不愿意待在王宫里,常年游走于各个主城的歌剧院,以一个剧作家的身份,让更多的观众看到自己的作品。
他的作品确实好评如潮,在不知道他是波佩克特王国大王子的情况下,他不论走到哪里,也都会被贵族和富豪当做尊贵的客人。
很多人为了欣赏他最新的作品,甚至会追随着他的踪迹,和他一起游历在波佩克特王国广袤的领土上。
因为常年游历和演出,大王子吉立加不论是口才,还是人际关系的处理,都是出类拔萃的。
此时,这个意气风发的大王子,正站在波佩克特王国主城君临城的城门外,骑着一匹健壮的白马,安静地看着城外忙忙碌碌的农民,欣赏着郁郁葱葱的景色。
一身蓝色的礼服整洁干练,头上墨蓝色的长筒帽让他看起来优雅高贵,夸张的白色领结上装饰着红色的宝石。
左手握着一根镶着黄金纹络的纯白象牙权杖,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金丝边框的单片眼镜使他看起来更加高贵,纯金的镜链自然的垂落,在风中轻轻摆动。
“吉立加,等我很久了吧。”
洛兰骑着一匹黑马来到吉立加身边,他第一次骑马,还好原本的经验还在,否则还要浪费更多时间去跨上马背。
骑在马背上的感觉既陌生又熟悉,熟悉是因为在他的记忆力,有过无数次骑马的经历,而陌生则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亲自骑马。
“也不算太久,至少我们的客人还没到,不是吗。”
吉立加的声音就和他的人一样,平静而温柔,就像微风在耳畔经过,带来了远方的悠扬歌声。
吉立加转过头看了一眼洛兰,微微一笑,然后又继续看着忙忙碌碌的农民发呆,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在发呆?”
洛兰看了一眼吉立加,他的目光涣散,很显然不是在看农民播种,更不是在欣赏面前的景色。
“我在钻研艺术,让我的新作品更加完美。”
真是个对歌剧痴迷到疯狂的人,即便是坐在马背上,面对来来往往的人群,他也依旧能沉醉在自己那个艺术的世界。
吉立加挺直腰板端坐在马背上,清秀的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翠绿瞳孔中涣散的目光时不时的闪过锐利的光。
他确实在思考,想法在脑海里翻腾,情绪在瞳孔里流露,此时此刻,他虽然人在这里,但灵魂去了另一个世界。
“真不明白父王陛下为什么非要我来,还嫌折腾我折腾的不够吗。”
洛兰不满地抱怨,坐在马背上身了个懒腰,他可不像吉立加那么老实,坐不了几分钟就想动。
“据说南风城城主安伯公爵的长子莱特像他一样,都是不可多得将帅之才。父王陛下派我们两个一起来接待,或许是不放心吧。”
第七百二十章 功盖三分国(六)
吉立加突然回应倒是出乎洛兰的预料,他连头都没转向洛兰,只是机械一般的在解答。
吉立加很少待在王宫,他总是和市民混迹在一起,对民间的传言自然是有所耳闻。
“不放心?”
洛兰眉头一皱,看样子吉立加已经对莱特访问君临城的原因有所了解了,而自己却还完全蒙在鼓里,这老国王摆明了是针对他。
“事情很严重吗?不过是接待安伯公爵的长子,国王陛下自己都没亲自来。”
洛兰瞥了一眼吉立加,想从他的嘴里套出一些信息。
然而吉立加这一次并没有回应他,不知道是不想说,还是沉浸在艺术的世界里,没听清楚洛兰的问题。
看了一眼一言不发的吉立加,洛兰摇了摇头,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就把目光放到了忙碌的农民身上,就像在看一部年代久远的纪录片。
洛兰和吉立加几乎没有共同话题,洛兰不善言谈,吉立加沉醉于艺术,这样的两个人如果都能聊到一起,或许母牛和战马都能一起上战场。
“吉立加,使者好像来了。”
洛兰骑在马背上,隐约能够在农田的尽头看到摇动的红色过境旗帜,那是使者卫队在波佩克特王国领土走动的标志。
如果没有过境旗帜,使者卫队从其他主城附近经过时,就会被城主的卫队扣留,当做奸细关押起来。
过境旗帜的好处不止这一个,持有过境旗帜,还能够在其他主城免费补给粮草,也可以在其他主城的管辖范围内驻扎。
“没错,确实是安伯公爵的过境旗帜。”
吉立加常年在外游历,每个城主的过境旗帜长什么样子,他基本上都见过,而且也都记得很清楚。
“狮子滚绣球啊。”
过境旗帜越来越近,旗帜上的图案也越来越清晰,红色的旗帜上面,一只白色的狮子奔跑在白色的太阳下。
很快,莱特的卫队全部出现在洛兰的视野里了,仅仅只带了一队二十人的骑兵和一辆装满了粮草的马车。
“胆子真大,这么点人就敢到处乱跑,也不怕遭遇强盗。”
洛兰显然没想到莱特只带了这么点人的卫队,还没临时组织起来的强盗人数多。
“安伯公爵最擅长的就是率领骑兵作战,而他的长子莱特,完全继承了父亲的特长。”
吉立加把权杖横在身前,双手握住权杖的中段,安安静静地等待莱特的到来。
骑兵的行进速度非常快,很快莱特就出现在洛兰的面前,这个身穿盔甲的凌厉男人,背着沉重的盾牌和纤长的刺剑,但这并不能影响他露出爽朗的笑容。
“抱歉二位王子殿下,路上看到一些有趣的东西,耽误了时间。”
莱特在马背上行礼表示歉意,金色的短发伴随着莱特利落的低头,用力地甩了一下,英气逼人。
“是什么有趣的东西,能让莱特队长忘记了时间,我猜那一定是非常罕见的东西。”
吉立加也在马背上低头行礼,这是他接受歉意的回礼。
莱特虽然身为安伯公爵的长子,但本身并没有爵位,他现在只是南风城的卫戌队长。
“说出来殿下您可能都不会相信,木筒竟然可以用来引水,天神见证,这简直就是天才的想法。”
莱特碧绿的瞳孔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他从未见过有人竟然想让水从哪里流出来,就能从哪里流出来。
这比起传统的开流引水,简直就是飞跃般的进步,他一定要找到这个人,把这个技术带回南风城。
“你口中的天才就在这里,莱特队长。”
洛兰也像个绅士一样,优雅的行礼。
在莱特的身上,有一种充满了野性的力量,即便是盔甲也遮不住他健壮的身形,宽阔有力的臂膀凝聚着强大的爆发力,就算有人说他能徒手撕碎野猪,洛兰也不会怀疑。
“殿下竟然能够想到这么令人惊叹的设计,我只能说这是君临城市民的荣幸。”
莱特毫不顾忌地把自己的赞美之情全部表现出来了,他看起来也确实不像那种压制自己情绪的人。
“只是头脑发热,一时兴起而已。”
洛兰现在何止是头脑发热,简直是焦头烂额,就因为这个木筒引水的设计,整个王宫从上到下都在赞美他。
“我也想要这一时兴起的设计,殿下不会吝啬吧。”
“我看起来像那么小气的人吗?”
洛兰甩了甩略长的袖子,和莱特轻松的说着玩笑。
“明明是我来寻求国王陛下的帮助,没想到国王陛下还会让两位殿下来接待我,我真是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了。”
莱特笑容非常有感染力,洛兰也忍不住露出了笑脸。
如果说吉立加的笑是风平浪静的湖泊,那么莱特的笑就是波澜广阔的瀑布,让你情不自禁就陷进他的笑容里。
“安伯公爵和父王陛下是多年的战友,莱特队长当然也是我们的朋友,接待朋友是我们应该做的。”
不愧是吉立加,客套话说起来一句接着一句,洛兰连插嘴地机会都没有。
“王子殿下,我们去商讨一下抵抗邪魔的事吧,我和我的父亲都为了这件事焦头烂额,现在也没有头绪,希望国王陛下能给我们一些帮助。”
莱特把自己身上的盾牌和刺剑解下来,递给了身后的骑兵,进了君临城,他就是安伯公爵的长子,是客人。
哪有去别人家里做客,还要全副武装的说法。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果然是挖坑让我往里跳。”
洛兰总算是明白老国王的用意了,让他帮助安伯公爵解决眼前的困难。
安伯身为大公爵,在王位继承中也发言权,老国王现在让洛兰解决安伯公爵的燃眉之急,无非就是想让选举王储的时候,安伯公爵会支持洛兰,可是洛兰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为什么你们都想害我,我明明只是想单纯的长命百岁而已。”
洛兰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老国王上一次被洛兰拒绝了,到现在都还不死心,摆明了是要逼着洛兰继承王位。
“我可没有那么听话。”
洛兰暗暗下定决心,绝对不让老国王如愿以偿。
第七百二十二章 功盖三分国(八)
“洛兰殿下,第二个步骤为什么不把铁完全熔化?”
莱特现在一头雾水,洛兰提出的方法在他看来根本不可能实现,而这个步骤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炼金术师不会是个骗子吧?
莱特这样想。
“不知道,炼金术师这么说的。”
洛兰一脸你别问我的表情,就算解释了莱特也听不懂。
他懂什么叫金属含碳量吗?他懂什么叫铁碳合金吗?
莱特当然不可能懂。
“第三个步骤,也是最后一步,把前两个步骤得到的铁一起熔化,当然倒入模具冷却,就完成了。”
洛兰继续往下讲,早点结束,他早点休息。在会议大厅坐了这么久,腰酸背疼的。
“殿下,模具是什么?”
莱特很明显没听过这个名词。
“就是用泥土做成兵器的形状,然后把熔化的铁倒进去,等铁冷却了,就自然形成兵器的形状了,省去了繁琐费力的锻打过程。”
模具能省去大部分铸造形状的过程,但细节还是需要铁匠一锤子一锤子砸出来,即便如此,也节省了很多时间。
“莱特队长,你要想锻造武器,少不了最后一步的淬火。把锻造成形的兵器烧成赤红色,再用冷水瞬间冷却,就能够铸造出锋利无比的兵器。”
洛兰喝了一口葡萄酒润润喉咙,“当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能把铁熔化的基础上,否则一切都只不过是一个不实际的想法而已。”
洛兰有点得意,用一千度的炼炉就像炼化熔点一千五百多的铁,就算太阳从西边出来,也不可能做到。
“能做到!”
一直在仔细思考洛兰每一句话的吉立加突然大声说,洛兰说的每一个步骤,他都在脑海里反复思考了很多遍,终于让他找到了成功的可能。
南风城的市民或许得救了。
“我知道怎么把铁熔化了,洛兰,你真是帮了大忙。”
洛兰目瞪口呆地看着兴奋的吉立加,“他难不成是疯了?”
洛兰甩甩袖子,打着哈欠就离开了会议大厅,他现在轻松自在,没有一点压力。
“吉立加殿下,您有办法把铁熔化?”
比起信心满满认定绝对无法实现的洛兰,对这一切都充满了疑惑的莱特更愿意相信吉立加的话,只要能够拯救南风城,哪怕是渺茫的机会,也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强。
“放心吧,莱特队长。”
吉立加的视线终于离开了图纸,他竟然举起了酒杯,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我已经想到办法把铁熔化了,能不能成功,总要尝试了才知道。”
吉立加轻轻招手,侍从立刻走到吉立加身边,弯下腰等待吉立加的指示。
“去一趟我的府邸,和侍卫说请艾尼先生到会议大厅来。”
莱特不解地看了一眼吉立加,艾尼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但是仔细去想,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
吉立加的府邸距离会议大厅稍微有些远,侍从出去半天也没回来,三个人就那么安静的坐在棉垫上,没有一个人打破僵局。
莱特忧心忡忡,眉头拧在一起,满脸愁容。事关南风城的存亡,他的心里就像被一座大山压着,喘不过气来。
侍从终于回来了,在侍从的身后跟着一个身穿黑色斗篷、头戴黑色魔法帽的红发男子,男子的红色长发乱蓬蓬的,看起来有些时日没打理了。
“尊敬的吉立加殿下,您找我是有什么事情要我做吗?”
红发男子弯腰行礼,又尖又长的黑色魔法帽就像骑士的长枪。
“艾尼先生,请坐,我们正有事想请你帮忙。”
吉立加伸出手,示意艾尼坐在他身边空着的棉垫上。
“请允许我自我介绍,我叫艾尼,魔法师协会的首席导师之一,他们喜欢叫我燃烧的流浪者。”
艾尼取下自己的魔法帽,露出一头耀眼的红色长发,脱帽行礼是魔法师最高的礼节,通常他们并不会取下自己的魔法帽。
“这是魔法师协会的证明,一枚朴素的银制徽章。”
艾尼从自己胸口的内袋里取出一枚圆形徽章,上面刻着精致的七芒星图案,密密麻麻的咒文完美的融合在七芒星之中,一切都那么神秘。
七是从满了魔力的数字。
莱特从未见过这么独特的图案,它看起来是那么的不规则,但是却又结合的相当完美。
“你是燃烧的流浪者!”
莱特看起来有些激动,险些把自己的酒杯撞倒。
“艾尼先生,我听说过您的名字,十四年前博远城的邪魔就是您驱散的,难道您是要帮助南风城抵御邪魔的侵犯吗?”
莱特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原来艾尼就是燃烧的流浪者,是十四年之前驱散博远城邪魔的魔法师之一。
“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艾尼微微一笑,说着谦虚的话,看起来反而得意洋洋。
“抱歉这位先生,南风城我可能去不了,我是魔法师协会的一员,很多事情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这一次来到君临城,也是因为在旅行途中和吉立加殿下结识,来和老朋友聚一聚。”
艾尼摇了摇头,魔法师协会拥有非常严格的规章制度,他要考虑的不仅仅只是自己,还有其他的魔法师。那些弱小到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刚刚觉醒的魔法师,通常他们都会被贵族抓起来,当成奴隶一样圈养和交易。
“叫我莱特就行,伟大的魔法师先生。”
莱特看向艾尼的目光闪耀着光芒,那是一种崇拜的光芒。
“莱特队长,你的骑士们需要多少把更加锋利的兵器?”吉立加问。
“三百把,殿下。只要有了这三百把兵器,南风城就可以抵御邪魔的入侵,毕竟我的骑士可都是身经百战的。”
莱特拍着胸膛保证,他对南风城的骑士充满了信心。
吉立加思索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好,告诉你们的骑士,只要支付给铁匠和艾尼先生足够的酬劳,他们就可以在寒眠季到来之前,拿到新的武器。”
艾尼看了一眼吉立加,眼中充满了迷茫,“殿下,我不是铁匠,锻造武器我可是一窍不通。”
第七百二十三章 功盖三分国(九)
“艾尼,你的火焰能熔化金属吗?”吉立加问道。
“殿下,我没有尝试过熔化任何金属,所以没有办法回答您的问题。”
艾尼摇了摇头,尽管他拥有神奇的魔法,但也不是什么都能做到。就像他依旧还要用自己的双脚去旅行,而不能在空中飞行。
“艾尼,我们去外面试试吧,在房间里面会让你很不自在吧,而且这里也不适合做实验。”
吉立加优雅起身,侍从立刻递上权杖和长筒帽,轻轻地扶了一下单片眼睛的金丝边框,纯金的镜链自然的垂在肩上。
“殿下,我可还没答应你,你怎么就替我做决定了呢?”
艾尼冲着吉立加微微一笑,看得出来他并没有责备吉立加的意思,就像两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在相互开玩笑。
“我猜你肯定舍不得拒绝好朋友的邀请,毕竟还有一笔丰厚的酬金,不是吗。”
魔法师虽然罕见而且拥有独特的力量,但收入并不高,因为大部分人对魔法师心存芥蒂,更多的是源于对未知力量的恐惧。
而魔法师协会成立的初衷,就是把被排挤的魔法师聚集在一起,给魔法师规划生存的方式。
魔法师独特性直接导致了魔法师在普通市民中非常不受待见,即便是贵族也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能够接受魔法师,吉立加就是那很少的一部分。
否则他也不会和艾尼成为朋友。
“殿下,酬劳也要有能力的人才能获得,我最多只把铁筒烧成红色过,熔化根本想都没想过。”
艾尼无奈地摊了摊手,虽然他也想挣这份钱,但也总要有能力才能挣吧。
“为了南风城的市民。”
吉立加拍了拍艾尼的肩膀,在艾尼面前他并不是高高在上的王子,只是他的朋友。
“为了友谊。”
艾尼点了点头,不过就是试试而已,总不能让朋友失望吧。
“只不过是兵器不够锋利而已,让兵器更锋利一点不就好了。”
洛兰放下了空酒杯,侍从立刻端着酒壶走到洛兰旁边,在酒杯中倒满啤酒。
“洛兰,你有办法?”
吉立加轻声询问,看着洛兰一点都不担心的样子,他以为洛兰已经找到解决南风城困境的方法了。
但也只是他以为而已。
洛兰不仅没有任何办法,而且他根本就不想帮忙,他可不想在王储选举的时候,安伯公爵无条件支持他。
就算吉立加也没有办法了,老国王也不可能放着南风城不管,那毕竟是他的领土,他不会容忍邪魔在他的领土上胡作非为。
“当然,这又不是什么难事。”
洛兰当然不会真的帮莱特,但吉立加都这么问了,他要是再一句话也不说,实在是太不给大王子的面子了。
再怎么说大王子也是洛兰要送上王位的目标之一。
“我听炼金术师说过,只要能把铁熔化,就可以锻造出更加坚硬的材料,他管那叫钢铁。”
洛兰狡黠一笑。
他这个办法等于没有说,在这个还在用生铁锻造兵器的世界,钢铁这种合金根本是不存在的。
“把铁熔化?”莱特一愣,随后立刻瞪大了眼睛看着洛兰,惊讶的声音都在颤抖,“洛兰殿下,您是说真的吗?不愧是君临城,铁匠都可以做到这种程度了。”
想要把铁熔化,需要一千五百度的高温,很显然在这个世界根本不可能做到。
“我们的炼炉只能除去铁矿的杂质,让铁软化,然后锻造成刀剑。”
波佩克特王国铁矿丰富,而且品质较高,所以炼铁的方式也相对简单粗暴。
用泥土堆筑成小型吹炼炉,在炉中放满木材然后点燃,再用单独制作的炉门封堵炉口,按压风箱使炼炉中的火焰烧的更旺,提高炼炉里的温度。
然后直接把成块的铁矿石放进燃烧的炼炉中,让铁矿石在一千度左右的固体状态被木炭还原,得到含有较多夹杂物的铁。
这种铁杂质较多,含碳量高,但铸造性好,经过不断地加热锻打,挤出夹杂物的同时,锻造成想要的形状。
这种方法炼出来的铁基本都是生铁,生铁虽然还算坚硬,但是脆性大,无法承受过大的压力。
剑客之间决斗经常会出现断剑的情况,就是因为生铁太脆,大力的碰撞或者过度弯折,都会导致剑身崩断。
“即便是这样,就已经价格不菲了。君临城的铁匠如果愿意帮助南风城的骑士锻造兵器,我们需要给多少报酬才合适?”
在波佩克特王国铁匠是不折不扣的高收入群体,仅仅是骑士的一套盔甲支付的薪酬,就足以让他们买下一座庄园,如果是公爵的武器或者盔甲,更是可以直接跻身贵族之列。
这完全是因为炼铁技术的落后和锻造成型的困难,即便是普通市民家里仅有一把用来分割食物的餐刀,也要经过几百次锤炼才能成型。
体型越大的铁具越难锻造,像兵器和盔甲这种大型铁具,即便是技艺高超的铁匠,也不能保证自己一定能成功。
而拥有炼铁技术的铁匠,一般不会把技术传授给外姓人,只在自己的部族内传承。这样一来,能够锻造兵器的铁匠寥寥无几,酬劳的价格自然也就昂贵。
“我可没说君临城的铁匠能做到。”
洛兰甩了甩袖子,暗红色的瞳孔疑惑地看着莱特,自己到底是哪句话让他产生这种错觉的?
“我只管说,该怎么做是你们的事。”
洛兰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让他像大王子吉立加一样,端端正正地坐这么久,他可受不了。
“君临城的铁匠也无法做到?”莱特一筹莫展地摇了摇头,“殿下,连君临城都无法做到的事情,南风城更是完全不可能了。”
沉默。
长长的沉默。
莱特皱着眉头一脸担忧,这个在战场上英勇无畏的男人,此刻却被琐事缠身,却没有任何办法。
洛兰飞身一跃,跳进了火炉,以身炼成魔剑。
大王子吉立加一直在思考,从洛兰说出要把铁熔化的时候开始,他就一直在思考,一言不发,像个木偶人一样坐在那里。
5
第七百二十四章 功盖三分国(十)
只有洛兰一脸轻松惬意,空酒杯往桌子上一放,侍从立刻就在杯中倒满葡萄酒,他好像是来休假的。
“莱特队长,你先不要着急,我一定会想出办法解救南风城的市民,任何人都不允许伤害波佩克特王国的臣民。”
率先打破沉默的是大王子吉立加。
吉立加看了一眼洛兰,不知道在想什么,“炼金术士也许会说假话,但为了波佩克特王国的臣民,我们不能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洛兰有些想笑,哪里有什么炼金术师,不过是他信口胡说的而已,只是为了让这一切看起来更加神秘。
“洛兰,你能把炼金术师和你说的方法,详细地讲给我听吗?为了南风城的市民。”
吉立加看起来很认真,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样子。这个时常走神去构思歌剧的人,现在竟然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如何保护南风城市民这件事上。
“当然没问题,为了南风城的市民。”
洛兰自然没什么好隐瞒的,就算是说出来了,凭借波佩克特王国目前的炼铁技术,也根本不可能做到。
波佩克特王国最大的炼炉也只有一千度左右的温度,而熔化铁至少需要一千五百度的高温。
这就是洛兰的计策,一个绝对不可能做到的方法!
“三个步骤。”
洛兰把手从袖子里伸出来,无精打采地笔画了三根手指,在吉立加和莱特面前晃了晃。
“第一个步骤,先把铁熔化,然后装到容器中搅拌,最后凝固成铁片。”
这个过程是把铁提炼成熟铁,操作要点是在液态半液态下,利用空气中的氧来氧化生铁中的硅、锰、碳,使生铁完全脱碳,在整个过程中要快速地搅拌。
洛兰收起了一根手指。
洛兰并没有提到铁矿石的选择,有钱的贵族自然会选择品质更好的铁矿石,骑士当然也不例外。
“第二个步骤,把新的铁矿在炼炉内熔化。”
洛兰又收起了一根手指。
“第三个步骤,也是最后一步,第二部的铁水浇铸在第一步的铁片上,一起熔化倒进模具就好了。”
洛兰自顾自地往下讲,早点结束,他早点休息。在会议大厅坐了这么久,腰酸背疼的。
莱特拖着下巴点了点头,他虽然没听说过模具是什么,但是凭猜测也大概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了。
所谓模具,就是用泥土做成兵器的形状,然后把熔化的铁倒进去,等铁冷却了,就自然形成兵器的形状了,省去了繁琐费力的锻打过程。
模具能省去大部分铸造形状的过程,但细节还是需要铁匠一锤子一锤子砸出来,即便如此,也节省了很多时间。
“话说多了喉咙都难受。”
洛兰喝了一口葡萄酒润润喉咙,他有点得意,用一千度的炼炉就想炼化熔点一千五百多的铁,就算太阳从西边出来,也不可能做到。
“洛兰,你能画一张草图吗?为了南风城的市民,哪怕只是渺茫的机会,我也要尝试一下。”
吉立加诚恳地看着洛兰,等待洛兰给他答复。
“画图可不是我的强项,看不懂我也没办法。”洛兰爽狂地答应了。
就算有了流程图又能怎么样,炼炉的温度无法达到铁的熔点,不把铁熔化除去杂质,根本不可能得到含碳量更低的熟铁。
根本就不用说,侍从立刻去把羊皮纸和墨笔取来了,还有足够的墨水。
洛兰把羊皮纸摊开在桌面上,把墨笔蘸满了墨水,然后想了想,就开始在羊皮纸上绘制。
洛兰确信铁矿石根本不可能熔化,首先是炼炉就不合格,根本没有足够的高温。这就好比用七十度的水煮肉,就算煮上一天一夜,也不可能煮熟。
波佩克特王国的炼炉都是吹炼炉,作为炉料的铁矿石和燃料都在一起燃烧。想要提高炼炉内的温度,势必需要功率更大、风压更强的鼓风机,仅凭目前的技术,根本不可能做到。
“首先要在炼铁炉上增加一个能让铁水流出来的洞,用泥土模具接住。”
洛兰在羊皮纸上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炼铁炉,然后在底端画了一个凸出来的泥土输管,用一个泥土模具去接流出来的铁水。
接下来,洛兰又把之前说的三个步骤也画了出来,并在旁边进行标注。
例如含碳量百分之二以上的为生铁,含碳量百分之零点二以下的为熟铁,而含碳量在百分之零点二到百分之二中间的,便是钢铁。
钢铁不仅拥有生铁的坚硬,也有熟铁的韧性,作为兵器再合适不过了。
爱德华·艾尔利克和他弟弟阿尔冯斯·艾尔利克十分思念在他们还小的时候亡故的母亲,
为了再次见到母亲,进行了炼金术中最大的禁忌——人体炼成。
可是因为炼成时的反噬,阿尔则失去了全身,爱德失去了左脚,为了换回弟弟,爱德华牺牲自己的右手作为代价将弟弟的灵魂炼成,并将弟弟阿尔冯斯的灵魂固定在一副铠甲上。
从此爱德华和阿尔冯斯为了取回他们所失去的一切,。
洛兰说的方法当然和炼金术师无关,那是他从历史书上看到的,灌钢法。
早在南北朝时,冶金家綦毋怀文就提出:“烧生铁精,以重柔铤,数宿则成钢”的方法。
就是说,选用品位比较高的铁矿石,冶炼出优质生铁,然后,把液态生铁浇注在熟铁上,经过几度熔炼,使铁渗碳成为钢铁。
虽然方法看起来很麻烦,但是比起千锤百炼去除杂质的方法,不仅仅更快,而且也能批量生产。
这就是老祖宗的智慧。
当然了,在这里根本不可能做到,灌钢法使用的竖炼炉和波佩克特王国的吹炼炉有很大的区别,炉内温度远比吹炼炉更高。
洛兰当然不会告诉吉立加,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方法成功,反正只要炼铁炉的温度不够,方法在全面,也都不可能成功。
“画好了,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没什么别的事我可就回去休息了,在会议大厅坐了这么长时间,腰都快断了。”
吉立加从洛兰手里接过图纸仔细地端详,紧缩的眉头说明他也不敢肯定洛兰的方法是否可行。
“有这个就足够了。”
吉立加全神贯注地钻研洛兰的图纸,木讷地点了点头。
第七百二十五章 名称八阵图(一)
清晨的阳光总是伴随着诱人的香味,洛兰早就被热闹起来的街道吵醒了,换上了少女准备的衣服。
衣服看起来非常老旧,布料倒是还不错,穿在身上很舒服,就是有些大了,袖口长了一点,整体也比较宽松。
“早上好啊。”
洛兰在昨天洗澡的地方洗了把脸,这才走到饭桌旁边。
“孩子,快坐下,我们这也就只有面包和香肠,希望你吃得惯。”
少女的奶奶端着两个碗走了过来,碗里面装满了新鲜的热牛奶,奶香弥漫在空气中,香甜浓郁。
“婆婆,是您!您还记得我吗?”
洛兰一眼就认出了少女的奶奶,正是昨天施舍洛兰三枚铜币的老婆婆,右手上用皮绳串起来的五枚银环格外显眼。
“原来是你啊,孩子。我记得你,你这头银发实在少见。”
老婆婆坐在餐桌旁,把手中的牛奶分别放到洛兰和少女面前。
“趁热喝吧,凉了就不好喝了。”
“婆婆您喝吧,我不喜欢喝牛奶。”洛兰把牛奶推到老婆婆面前。
“我奶奶是圣主教徒,不喝牛奶的,你就喝了吧。”
少女当然看出了洛兰的用意,明明就是不好意思,还非要说不喜欢喝,竟耍些小聪明。
不过仔细一看,收拾干净了倒也蛮好看的,和昨天那个邋里邋遢的乞丐完全判若两人。
“这是我的小孙女,斯羽,以后你就留下来帮她吧。”
“婆婆放心,我一定努力干活。”
兴许是因为老婆婆是第一个施舍他的人,所以洛兰对老婆婆也有一种亲近感。
“我的名字你都知道了,你的名字叫什么还没说呢。”
斯羽把嘴里的面包咽了下去,用插在敲了一下洛兰的碗,发出清脆的声响。
普通百姓家没有那么多礼仪,不像王宫,用餐礼仪就要被上三四天。
“叫我洛兰就可以。”洛兰也用叉子在斯羽的碗口敲了一下,那清脆的声音比最优美的音乐还动听。
“婆婆,为什么霍恩斯裁缝店能一家独大啊?按理说能做到这种程度几乎是不可能的。”
裁缝店都是预定完之后再赶制,通常情况下客人并不愿意等太久,即便是喜欢也会退而求其次,转去其他订单较少的裁缝店。
可现在看来,基本上所有人客人宁愿花很长的时间去等,也不愿意去其他裁缝店制作。
“因为他们家的款式更好看,很多都是王宫里才有的款式,霍恩斯先生在王宫有认识的人,所以能拿到宫廷款式。”
斯羽抢先回答了洛兰的问题。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既没有人,也没有设计?”
“就是这个意思了。”
洛兰皱起了眉头,“这就有点难办了。”
砰!砰!砰!
“开门,开门,霍恩斯裁缝店,收分红来了。”
不知是谁用力地敲打着裁缝店的门。
“我去看看。”
洛兰自告奋勇地去开门,出现在他面前不是别人,正是昨天撵他走的八字胡小胖子,霍格。
“又是你这个死乞丐,你离我原点,叫老太婆出来。”
霍格一看是洛兰,立刻后退了两步,抽出丝帕捂住了鼻子。
“孩子,让一让。”老婆婆步履蹒跚地走到门口,轻轻地拍了拍挡在门口的洛兰。
“这是这一个星期的分红,你们查一下吧。”
老婆婆掏出一个钱袋,递给了霍格。
霍格把钱袋打开,用手指在钱袋里一个一个的清点。
“行了,刚刚好。”
霍格将钱袋收了起来,转身就去往下一家裁缝店了。
“真是什么样的店招什么样的员工,快关门的破店招乞丐,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霍格用余光瞥了洛兰一眼,然后浑身打了个哆嗦,嫌弃地转过了头。
“婆婆,这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还要给他们钱?”
洛兰完全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好好一家裁缝店,怎么就经营成这个样子了呢。
“孙女,你和他说一下吧,我老太婆年纪大了,怕说不清楚。”
“我们接不到订单,只能从霍恩斯裁缝店买订单,每做一单他们抽四成分红。每星期上交一次分红,否则以后都不会再有订单可做。”
“这也太黑了吧,就没人能管管他们?”洛兰将碗里的热牛奶一饮而尽。
老婆婆那么善良,不仅在他饥饿的时候给了他铜币,现在又让他有地方打工。
我如果不做点什么,就太对不起老婆婆了。
“我一定会帮你们又出困境!”
其他的裁缝店洛兰不管,也不想管。他只知道自己在这里打工,就必须让这家裁缝店更好。
“好孩子,有你这句话,老太婆就已经很欣慰了。吃完饭让斯羽带你熟悉熟悉环境,你的工作并不难。”
拉斯维加斯的傍晚是最美的,缤纷多彩的霓虹灯沾染了街道,来来往往的车流人海络绎不绝,街边的歌手踩着拍子唱歌跳舞。
而最迷人的,绝对是赌庄。
拥有罪恶城之称的拉斯维加斯,是人类**的放大镜。
哪怕你穷困潦倒只剩下几美元,在拉斯维加斯也许能咸鱼翻个身;就算你钱多花不完,在拉斯维加斯也许能体会到流浪汉的潇洒。
这就是拉斯维加斯,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
而此刻在拉斯维加斯最大的赌庄里,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一个中国男子身上。
他今晚已经连续送走了三桌客人,仅仅凭借手中那枚一万美金的筹码。
没有人知道他到底赢了多少,筹码堆在一旁,他甚至都不用把筹码推出来,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不会输。
赌庄的工作人员来来回回在他身边转悠,虽然怀疑他在出千,但直到现在,也没发现任何问题。
白宇悠闲地靠在沙发上,晃了晃手里的高脚杯。杯中还剩半杯红酒,在头顶水晶灯的映照下闪耀着红宝石一般的光。
白宇轻轻的抿了一口,就像在亲吻佳人的红唇,细腻、温柔。
“小姐,这是最后一局咯。要是拿不走我手里的筹码,我可就走了。”
白宇轻松地微笑着,好像全场的焦点并不在他身上。
“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我可是一局都没赢过呢。”
这张桌子上最后留下的只有两个人了,一个是白宇,另一个就是对面这个大胆的中国女人。
“看样子要让你失望了,。”
她坐上这张桌根本就不是为了赢钱,而是为了白宇。
第七百二十六章 名成八阵图(二)
“我终于……死了吗?”
洛兰心中苦笑,眼前一片黑暗,冰冷的寒意仿佛千万根银针,顺着毛孔钻进体内。
大雨天被女神约出来爬山,等到了山顶才发现,哪有什么女神,只不过是一个玩笑而已。
失落的洛兰没心思看路,一个脚滑,直接从山顶跌落,四肢在滚落中全摔断了,树枝贯穿了胸膛,躺在暴雨中,除了疼痛,他只能感觉到身下黏糊糊的温热。
“我这一生真是太失败了。”
从娘胎单身到投胎,说出来洛兰自己都哭笑不得。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想再单身了!
几秒钟之后,洛兰已经感觉不到任何动静了,风停了,雨晴了,疼痛消失了,一切都好像清空了。
有一丝光芒照射在眼皮上,暖暖的,很舒服。
“灵魂召唤仪式完成,准备附身,附身完成百分之百。”
“传承接受。”
“独有技能,万物熔炉已传承。”
“独有技能,卑劣者已传承。”
“独有技能,施恩者已传承。”
“独有技能,质变者已传承。”
没有任何性别特征的声音在洛兰脑海中回荡,声音响起然后消失,却怎么都想不起上一句话是什么了。
“谁啊,死了都不让人消停。”
洛兰不耐烦地抱怨,他还不想睁开眼睛,他怕睁开眼睛,那仅存的光芒就消失了。
“你终于醒了。”
淡淡的女声在洛兰耳边响起,带着哭腔,哽咽的抽泣着,说话的声音很低沉,就像是梦呓。
有人在说话?是天使吗?
洛兰睁开了眼睛,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一席黑色制服的少女,看样貌十七八岁,一双充满魅惑的桃花眼中有泪水晶莹剔透,惹人怜爱。
少女很美,和洛兰以前见过的女人比起来,简直就是仙女。
白皙如雪的脸蛋上宝石一般嵌着精致的五官,星光般璀璨的双眼,线条柔和的鼻子,小巧玲珑的红唇,完美无瑕。
洛兰的目光忍不住地向下,婀娜多姿的身材凹凸有致,纤细的腰肢充满了诱惑,洁白的长腿散发着青春的气息,魅力动人,纯洁和诱惑完美和谐。
她好像自然而然的散发着一种夺目的美,即便是人山人海,洛兰相信他的目光绝对会第一时间汇聚在少女身上。
啪!
洛兰直接一耳光,狠狠地甩在自己的脸上,清脆的响亮吓了少女一哆嗦,眼泪都憋回去了。
“好疼,原来不是做梦。”
火辣辣的疼痛,真实的不能再真实,这一切正在发生,不是梦。
“当然不是梦,是我父亲唤醒了你。”少女好像对洛兰的说法很不满意。
站起来之后,洛兰仔细地看了一眼周围,朴素的房间,没有任何金银装饰,木材是这个房间里家具的主要组成,散发着清新的香味,浓浓的复古感。
“这是什么地方?”洛兰一脸茫然,难道他没死成了植物人,现在康复了?
“这是我父亲的铸甲店,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这家店的店主了。”
少女一定是经历了什么,否则她的脸色不会这么难看,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无精打采。
铸甲店?店主?
“虽然我不是很明白,但这家店现在是我的了?”
窗外下着暴雨,雨水敲打玻璃的声音清脆响亮,狂风呼啸着,如同天神的鼻息,急速而有力。
屋里墙上挂着老旧的木质石英钟,指针停留在凌晨三点的位置。
夜空一片漆黑,整片天空没有一点光亮,就像一张漆黑的幕布笼罩着一切。
突然,刺眼的蓝紫色闪电划破漆黑的夜空,伴随着轰响的雷鸣,仿佛把这块幕布撕裂。
洛兰揉了揉还有些眩晕的脑袋,双手撑着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
陌生,但又说不出的熟悉。
房间算不上大,但作为卧室确实有些过于宽敞。
带着清香的乌守木双人床,宽度接近三米的白色衣帽柜,墙上挂着的石英钟,以及窗前桌上的龙须草。
这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甚至连那些没听过名字的木材和花草,他都能脱口而出。
但洛兰十分确定,这个地方,他从未来过。
他只记得当时自己坐在网吧,玩着……连连看,没错,那是他最擅长的电子竞技游戏,
然后因为疲惫和困意,坐着睡着了,红马都没能让他度过一个漫长的夜晚。
一觉醒来,他就到了这个地方。
突然,洛兰的头又一阵剧痛,大量的信息巨浪一般涌进脑海,记忆、知识、情感……
在这一瞬间,他经历了另一个人的生活,十八年的时间,在短短几秒钟内结束。
他叫梅菲斯·白·霍恩海姆,是卢恩帝国市国立学院一年级的学生,平日里无所事事,在一家事务所打工,帮附近的邻居寻找丢失的物件、替独自居住的寡妇接送孩子……
其实他并不缺钱,他有一双三年没见过面的父母,每周都会给他寄三十张金纹纸币。
一张相当于一百块钱,一个月四周一万两千块,生活过得相当滋润,而事务所只是他打发时间找的乐子。拉斯维加斯的傍晚是最美的,缤纷多彩的霓虹灯沾染了街道,来来往往的车流人海络绎不绝,街边的歌手踩着拍子唱歌跳舞。
而最迷人的,绝对是赌庄。
拥有罪恶城之称的拉斯维加斯,是人类**的放大镜。
哪怕你穷困潦倒只剩下几美元,在拉斯维加斯也许能咸鱼翻个身;就算你钱多花不完,在拉斯维加斯也许能体会到流浪汉的潇洒。
这就是拉斯维加斯,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
而此刻在拉斯维加斯最大的赌庄里,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一个中国男子身上。
他今晚已经连续送走了三桌客人,仅仅凭借手中那枚一万美金的筹码。
没有人知道他到底赢了多少,筹码堆在一旁,他甚至都不用把筹码推出来,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不会输。
赌庄的工作人员来来回回在他身边转悠,虽然怀疑他在出千,但直到现在,也没发现任何问题。
白宇悠闲地靠在沙发上,晃了晃手里的高脚杯。杯中还剩半杯红酒,在头顶水晶灯的映照下闪耀着红宝石一般的光。
白宇轻轻的抿了一口,就像在亲吻佳人的红唇,细腻、温柔。
“小姐,这是最后一局咯。要是拿不走我手里的筹码,我可就走了。”
白宇轻松地微笑着,好像全场的焦点并不在他身上。
“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我可是一局都没赢过呢。”
这张桌子上最后留下的只有两个人了,一个是白宇,另一个就是对面这个大胆的中国女人。
“看样子要让你失望了,。”
她坐上这张桌根本就不是为了赢钱,而是为了白宇。
“一周三千块零花钱,有钱人家的孩子。”洛兰想起自己以前在网吧十五块包宿的日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洛兰并没有像网络小说里穿越者一样惊慌失措,他只是眉头一皱,随后就陷入了深沉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