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 出发
不愧是波佩克特王国最强的士兵,御林铁卫的集结速度真的是非常快,当然这也少不了斯羽超高的办事效率。
当洛兰从书房走到花园庭院的时候,两百名全副武装的御林铁卫已经列队完毕,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着洛兰一声令下。
斯羽也穿上了那套被洛兰改造成龙晶的盔甲,由原本的精铁变成了龙晶,这套盔甲变得更加轻巧,穿起来也更加舒服。
最近斯羽很愿意穿着这套盔甲,也有可能因为这套盔甲是洛兰专门为她改造的,在斯羽的心里,和洛兰送给她的礼物一样珍贵。
这种感觉就好像男神送给迷恋他的女孩一条裙子,女孩一定会专门穿上了给男神看。这是女人在乎一个男人的一种表现,她想让你看到你喜欢的一面。
洛兰检查了一下御林铁卫随身携带的炸药包,每个御林铁卫都被迫挂上了一个手缝的布袋子,布袋子里面装着三个炸药包,还有一个火柴。
火柴可算得上是奢侈品了。
平常人家使用的都是燧石,只有贵族或者有钱人才用的起火柴。不是因为火柴的原料有多么难以获取,主要是加工的程序非常复杂。
能够制造一点就燃的火柴的匠人不多,这就是为什么火柴昂贵的原因。
能够这么大批量的分发火柴,也只有洛兰有这个魄力了。
粮草也准备齐全了,有专门的马车运送。
这一次他们的战场距离南风城很远,在边境作战来来回回都需要好几天的时间,不可能让士兵们都饿着肚子。
兵马未到粮草先行,这么简单的道理洛兰又怎么会不懂。
“霍格呢?”
洛兰在四周扫视了一圈,都没有看到霍格的身影。这一次出征洛兰专门叫上了霍格,霍格能够使用各种各样的魔法,点火对他来说也是小菜一碟,而且他的诏命者能够隔绝一切外物。
如果遇到了下雨天,霍格可以用诏命者把炸药包存放起来,以免被雨水淋湿受潮。而且如果火柴用完了,或者掉落了,霍格也可以充当打火机。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霍格能够轻易地把炸药包扔出很远,而且他也可以飞到空中。只要霍格带着炸药包飞到空中,将炸药包点燃然后扔下去,功能和轰炸机没什么分别。
如果士兵们面对大量的邪魔无从下手,霍格就能够起到分隔战场的重要作用。
“霍格去准备了,应该马上就好了。”
事情发生的突然,霍格完全没有任何准备,慢一点很正常。
不一会儿功夫,霍格出现了。他没有穿盔甲,腰间的皮包里隐隐约约能够看到那本黄金书。
“抱歉殿下,我来晚了。”
霍格见所有人都在等他,连忙走到洛兰面前,为自己的迟到向洛兰道歉。
“不是问题。”
洛兰并没有放在心上,光是从南风城到达边境就需要三天的时间,差这几分钟真的不足挂齿。
“我发现了黄金书的一种使用方法,等到和邪魔作战的时候,我演示给殿下您看。”
霍格拍了拍挂在后腰的皮包,自信满满地说。
洛兰早就猜到黄金书绝对不仅仅只是记录东西那么简单,因为黄金书蕴含的魔法力量实在是太庞大。只不过洛兰并不想在黄金书上浪费时间,让他成天抱着本书钻研,无异于在课堂上被老师罚抄课文。
所以洛兰就把黄金书给了霍格,不仅仅是因为霍格有足够的耐心去钻研,也是因为霍格见多识广。如果真的有一个人能够破解黄金书的秘密,那么是霍格的可能性一定比洛兰更高。
安伯公爵派遣的封臣已经出城了,洛兰并没有打算和封臣同行,最终的目的地是一样的,早晚都会再碰面。
哈夫曼尼把发现邪魔的方位告诉洛兰了,洛兰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推算,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他们会在什么地方和邪魔遭遇了。
相信安伯公爵也能够推测出来,而且很有可能比洛兰的推测更加精准。
这毕竟是经验的累积,论战场上的经验,洛兰还显得有些青涩,远远不如安伯公爵那么经验丰富。
御林铁卫出发了,两百多名全副武装的精英士兵,骑着战马,昂首挺胸,整整齐齐地前行。光是那势如破竹的气势,就能够让人感觉到胜利是必然的。
洛兰和斯羽走在队伍最前面,率领着一种御林铁卫,霍格则跟在御林铁卫长队的最后。既是收尾,也是为了监视整个队伍。
如果队伍里出现什么状况,例如有士兵临阵脱逃,只有在队伍最后的霍格才能够看到。这是因为队伍不算太长,从队尾直接就能够看到头。
通常大部队行军的时候,对于中间也有人专门监督行军情况,防止任何预料之外的事情发生,防止有胆小懦弱的士兵逃跑。
当然了,御林铁卫绝对不会成为逃兵,他们是最英勇善战的士兵,也是最勇敢无畏的男人。
他们的英勇表现令人瞠目结舌,甚至很多骑士都比不上御林铁卫英勇。
南风城的居民心是真的大,他们并不关心洛兰为什么率队出征。绝大多数人都没当回事,就好像从他们面前经过的不是一支军队,只是几个巡逻侍卫。
即便是有一些民众停下脚步看着洛兰和他的御林铁卫,也只是在讨论御林铁卫身上的包裹。比起洛兰为什么率兵出征,他们更在那鼓鼓的包裹里到底装着什么。
城门敞开,即便守城门的士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他们我不敢阻拦洛兰。比起南风城的领主安伯公爵,波佩克特王国三王子的身份要高太多了。
他们很清楚也很明白,即便是安伯公爵现在就在这里,洛兰想出城,他也不敢拦着。
两百多人的队伍确实不算庞大,但是在这个世界已经足够成为一股战斗力了。除了那些领主之外,没有哪个人有能力培养两百名士兵,就算有,他们也不敢那么做。
波佩克特王国的规章制度虽然不算复杂,但是应该涉及到的地方一个也没落下。私自训练士兵等同于造反,稍微有点尝试的人都不敢冒这个风险。
第四百七十五章 安营
寒眠季的白昼总是出奇的短,或许太阳也畏惧寒冷,早早的下班躲了起来。
夜幕降临,天色逐渐变得昏暗。有的时候黑暗不仅仅能让人感觉到恐惧,也能够让人感觉到安逸。
在这个混乱的世界,夜幕降临意味着又平安度过了一天,还活着。
因为是临时做出的决定,所以行军路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只有一个具体的方向,然后向着那个方向前进。
不过他们也并不是盲目前进,毕竟有地图这种东西,洛兰根据地图进行临时的计划。在保证不影响行军速度的情况下,又要尽可能的节约物资。
没有人知道这场仗会打多久,快的话只要一天就能够结束,慢的话一周都不能打下来。所以行军物资自然是消耗的越少越好,以备不时之需。
作为统帅,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不能只懂得埋头冲锋,和敌人拼命搏杀,那不是统帅,顶多算得上是先锋。
真正的统帅要管理的事情太多了,士兵的状态、士气,物资的储存和使用,战术的部署与调整,甚至连安营扎寨的位置、行军具体路线的规划,去部都需要统帅做决定。
霍格加快了骑马的速度,从队伍的末尾一路跑到了最前面,追上了洛兰。
“殿下,这附近没有村庄,唯一的河流就在这了,在这里扎营再合适不过了。”
霍格见洛兰没有停下的意思,还以为洛兰想要连夜赶路,连忙赶过来劝阻。
他又不能说洛兰的决定是错误的,只能给洛兰提意见,能不能让洛兰考虑他的意见,也不是他说了算,完全由洛兰自己的想法决定。
“和我想的一样,我在选择最合适的位置,找一片视野开阔的位置。这样更方便守夜的士兵巡查,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在第一时间暴露。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洛兰微微一笑,他当然不会傻到让士兵连夜赶路,那么做不仅会让士兵们疲惫不堪,也会引起士兵的抵抗情绪,对士气造成沉重打击。
即便是御林铁卫也是活生生的有脾气的人,不是木匠制造的傀儡,想怎么操控就怎么操控,绝对不会有任何怨言和情绪。
“原来殿下您都想好了啊,我还以为……”
霍格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黑色的短发被他抓得乱糟糟的。原来是他误解了洛兰,霍格转念一想,洛兰确实从来不会做傻事。
在霍格的印象里,不论面对什么样的情况,洛兰总是能够镇定自若的应对,慌乱和错误在他身上就好像不存在一样。
而霍格却以为洛兰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真的是这几天读书读傻了。
这段时间霍格几乎每天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除非洛兰给他分配任务,或者派人找他,否则除了一日三餐和日常必须要做的事情,他连门都不会出。
霍格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钻研黄金书上,这几天他的脑袋里就只装着那一件事,以至于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些呆呆傻傻的。
看样子用脑过度,反而让霍格的思维反应变得迟钝了。他现在就连想事情都没有之前那么缜密了,如果是往常,霍格绝对不会认为洛兰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洛兰环顾四周,其实他已经选好了扎营的位置,只不过货比三家,看看还有没有更适合的位置。
但是看样子并没有更好的位置了。
“那边开阔平坦,又靠近水源,扎营再合适不过了。”
洛兰伸出手感受了一下吹过的风,风虽然很寒冷,但是风力却不大,甚至可以说微乎其微。
“晚上不会刮大风,不会有任何问题。”
这也是身为统帅的职责之一,看似简单的安营扎寨,实际上要考虑的事情非常多。
选择安营扎寨的位置要考虑地理位置的视野开阔性,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偷袭而选择更加隐蔽的位置,还是为了能够时刻观察四周动向而选择平坦开阔的位置。
同时也要根据天气进行判断扎营的位置是否合适,如果连连暴雨,就不能把营地按在低处或者是河流旁边,水位上涨,很容易就会被冲垮、淹没。
风大就不能选择平坦开阔的位置,大风将营房吹动,不仅士兵们可能休息不好,而且还有可能直接被风吹翻。再加上风声不停,即便是遭遇了敌人偷袭,都没有办法立刻反应过来。
确定了扎营的位置,就立刻开始行动了。
除了冲锋陷阵,这些士兵都拥有一手熟练的扎营技巧。根本不用任何人指挥,士兵们自然而然地就按照一种潜在的规则,开始整整齐齐地安营扎寨了。
两百多名御林铁卫,并不需要两百顶帐篷,如果真的一个御林铁卫一顶帐篷,那么行军携带的物资就会多到让这是军队寸步难行。
基本上一定帐篷能够容纳六名御林铁卫。根本不用专门分配,他们自己就不知不觉中分好了人。这都是训练的内容,长期训练让这种能力不知不觉中已经渗透到他们的骨子里了。
晚餐已经开始准备了,从出发开始一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八个小时,这些御林铁卫直到现在还没吃一口东西,晚餐是绝对不能再不给他们吃了。
让士兵饿肚子是一大禁忌,不仅会让士兵作战能力大幅度降低,而且对于军心稳定也是很大的隐患。
除了烤面包和薄饼之外,又熬了一锅汤。汤里面没有什么材料,除了些便宜的蔬菜之外,就是路上采集的野菜和蘑菇。
之所以熬这锅汤,也就是让士兵们能够把干粮咽下去。河水到处都有,煮开了放进路上采集的野菜和蘑菇,放点调味料,稍微能喝出点味道就够了。
今天运气还算好,打水的时候竟然抓到了几条鱼。看起来是因为长时间没有人到河边来了,河里的鱼竟然都不怎么怕人,非常好抓。
洛兰也没有搞特殊,和所有的御林铁卫一样,吃着烤面包和薄饼,喝着那锅鱼汤。
在这个没有工业污染的世界,河流中的水都很清澈,也很干净。平常直接引用都没有问题,但是有身份的人却不屑喝水。
因为就算河水再清澈,你也不知道它是从什么地方流过来的,而且河水之中毕竟有很多细菌,很容易生病。
所以贵族日常饮用葡萄酒。
第四百七十六章 故乡
黑夜终于来临,荒郊野外除了月亮惨白的光芒以外,满眼尽是一片黑暗。月光终究是微弱的,无法驱散那浓稠的黑暗,否则又何必要等到太阳重新升起。
御林铁卫早已经熟睡,赶了一天的路,他们也都累了。虽然作为士兵,赶路行军是御林铁卫的职责。但是这段时间都没有进行这方面的训练,即便是御林铁卫也变得生疏了。
寒眠季的作战都是以抵御邪魔入侵为主,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守城作战,并不用长途跋涉行军千里。
所以行军训练自然是取消了,把原本属于行军训练的时间,投入到更加重要且常用的训练之中去,比如战斗技巧和战术配合。
即便这一路都是骑着战马,可是他们身上的负重依旧是不小的压力,再加上饥饿和风吹日晒,天气好冷,是个正常人都受不了。
所以御林铁卫感觉疲惫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洛兰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意外。事实上如果御林铁卫感觉不到疲惫,那才是真的奇怪。
洛兰并没有睡,他躺在营地附近的草地上,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身下的草早就已经干枯发黄了,自然也不像青草那么柔软。不过洛兰并未觉得不舒服,或许他只是懒得动。
微弱的寒风吹动洛兰那头在月光下熠熠生辉的银白色长发,就像是宁静的银白色的湖泊掀起了若隐若现的波澜。
一双暗红色的眸子也被月亮镀上了一本皎洁,少了几分妖异和魅惑,却多了几分忧郁和沧桑。
这在洛兰脸上很少见的情绪就像是一个闯入别人家里的不速之客,怎么看都是那么的别扭。洛兰很少会露出这样的表情,他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或许用没心没肺来形容他再合适不过了。
他总是让自己保持着极致的理智,理智是可以淡化情感的,所以他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因为在他的眼里,很多情感是没有意义的。
可是现在他却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小男孩,一个人躺在草地上,看着月亮发呆。
洛兰有些想家了,尽管那个家离了他也不是就过不下去了,但是他还是无法完全断了思念。
人终究是情感动物,亲情更是永远都缠绕在身上的纽带。即便洛兰已经一次又一次的给自己找借口去忘记曾经的一切和家人了,可是他还是做不到。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洛兰摇了摇头,惆怅地念出了这首他并不算熟悉的诗。或许是感同身受的原因吧,洛兰竟然念的那么流畅,没有一个地方磕磕绊绊,声音和语气也充满了思念。
这首诗名字叫作《关山月》,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借乐府旧题创作的一首诗,此诗写远离家乡的戍边将士与家中妻室的相互思念之情。
而洛兰现在有何尝不是远离家乡的战士呢?
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率领着一众御林铁卫,准备去和那些扰乱命令的邪魔拼杀。他连一点家人的信息都感觉不到,没有饮料更没有电话联系,他被扣留在另一个世界中,谁知道还能不能再见上家人一面。
洛兰想起了那个成天唠唠叨叨的女频,那个总是健忘的父亲,还有那个活泼可爱的妹妹。
尽管洛兰在原来的世界也很少回家,但是他一直都挂念着自己的家人。不论在外面多苦多累,再怎么装出一副强大的模样,家都始终在哪里等待着他回去。
只有在家里,他才能够放下一切伪装和负重,让自己完全放松的融入到那个看起来有很多矛盾,但是又其乐融融的环境中去。
即便是远走万里,总有一个叫做家的地方等着他停留。就算有再大的狂风暴雨,总有一个叫做家的地方做他坚实的靠山。
可是现在洛兰却只能在脑海里回忆曾经和家人经历过的一点一滴,或许只有月亮能够明白他的感受。就像月亮永远见不到太阳,明明共守一片天空,却无法见面拥抱。
“也许他们不会知道我出事了吧。”
洛兰苦笑着,他并不希望自己出事的消息传到家人耳朵里,那样的话,他们顶多是有了一个不孝顺的儿子和一个不回家的哥哥。
洛兰不敢想象他的家人知道他已经死了的消息时,会是什么样的场面,但那一定不是能让他高兴的场面。
身边传来了脚步声,踩着枯草的声音很轻也很嘈杂,洛兰并没有动,甚至连抬起头看一眼都没有。
洛兰并不是没有听到那逐渐靠近的脚步声,只不过洛兰已经知道那个人是谁了。利用魔法元素去感知靠近他的那个人,立刻就感知到了那令人惊叹的身材,只有斯羽有那么自信的身材了。
“殿下,您看起来好像有心事,不知道我能不能帮上您什么忙?”
斯羽坐到洛兰旁边,借着月亮的光芒,她看清楚了洛兰的表情。那是多么少见的表情,洛兰的心情一定很差。
“我想家了。”
洛兰依旧望着月亮,像是下意识的机械回答。
“寒眠季结束,殿下您就可以回到君临城了。寒眠季已经过去一半了,没有多长时间了。”
斯羽以为洛兰只是想回到君临城,连忙开始安慰洛兰。尽管她也觉得听起来怪怪的,但是比起这个,斯羽更希望洛兰能够从心事中走出来,开开心心的。
“寒眠季很长,我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洛兰口中的寒眠季当然不是这个世界现在的寒眠季,而是他穿越过来这件事。
一开始洛兰以为是上天又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本应该好好享受全新的生命,事实上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但是好景不长,比起洛兰的父亲尤瑟国王,洛兰更想念自己的家人。对于洛兰来说,这个就像是覆盖在他身上的积雪,也许寒眠季过去,积雪就会融化。
而他也可以回到自己真正的家人身边。
如果这一切真的是一场梦该有多好。
第四百七十七章 夜袭
月光就像是缓缓飘落的羽毛,皎洁的光芒填满了黑暗的夜晚,却无法将黑暗驱散。
夜风寒冷,但洛兰却并不畏惧寒冷,半龙之躯让他拥有对于温度更强大的承受能力,在洛兰的体内仿佛又一种能够任意调节的装置。
当气候寒冷的的时候,这个装置就能够提升洛兰的体温,让洛兰不畏惧寒冷。当气候炎热的时候,这个装置又能够降低洛兰的体温,让洛兰不会被炎热影响。
就像是随身携带了一台高功率的空调,永远能够把温度维持在一个适中的水平上。既不会让洛兰被寒冷冻得瑟瑟发抖,也不会让洛兰被炎热闷得汗流浃背。
当然,这只是半龙之躯众多能力之中的一种。
拥有了半龙之躯的洛兰甚至能够抵抗强大的压力,总有惊人的力气,身躯比盔甲更加结实,普普通通的刀剑想要伤到洛兰很困难。
半龙之躯到底有多少奇特的能力洛兰自己也不清楚,对于洛兰来说,半龙之躯也是完全陌生的能力。
更何况现在半龙之躯的力量还没有完全掌握,只能在实战中不断去尝试,循序渐进地熟悉这副半龙之躯。
洛兰躺在草地上望着那只有一轮明月的夜空,草地是那么冰凉,还带着夜幕到晨曦之间的潮湿,可是洛兰却像没有感受到一样。
斯羽躺在洛兰身边,她想要靠洛兰再近一点,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
感情她是第一次,羞涩、紧张、手足无措的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要做什么,做什么才是正确的。
她就像是情窦初开的初中少女,喜欢上了年轻帅气的男性老师。或许她根本就不明白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是本能让她想要靠近男老师,可是她又很清楚的知道那么做是不对的。
斯羽现在的情况,就和这个喜欢上男老师的女初中生一模一样。明明喜欢的不得了,恨不得每分每秒都陪在洛兰身边,可是却又害怕洛兰知道,不敢面对这份朦胧的情感。
她终究只不过是一个骑士而已,即便是有了封号骑士的地位,也跻身贵族之列。但是和堂堂波佩克特王国的三王子之间,依旧有着一条明明看不见却又无法逾越的鸿沟。
就像是隔绝了尼福尔海姆和穆斯贝尔海姆的金伦加鸿沟,河水之中充满了剧毒,永远也无法跨越。
“别说话。”
洛兰突然转过头,在斯羽耳边轻声说。
温暖的气息吹在斯羽的耳朵和脸颊上,斯羽一下子就羞涩的不行,整个脸颊都像火烧一样烫,如果现在不是夜晚一定能够看到斯羽通红的脸。
尽管斯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她依旧无条件的相信洛兰,听话的躺在洛兰身边,一句话都没有再说,甚至连问都没有问一句。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洛兰又在斯羽的耳边轻声说,这一次斯羽不像第一次那么羞涩了,一回生二回熟,她已经逐渐能够承受了。
斯羽竖起耳朵仔细地听了听周围的动静,可她除了风声,再没有听到任何其他的声音。
“我没有听到任何不同的声音,殿下。”
斯羽如实回答,尽管这让她觉得有些惭愧,可她并不会为了表现自己的能力,而选择欺骗洛兰。
忠诚是骑士的荣耀。
“越来越近了,密密麻麻的,就像是成群的……鸟。”
洛兰没有在开玩笑,他确确实实听到了密密麻麻的动物在飞行的声音,他也无法确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听起来就像是成群结队的鸟类。
洛兰尝试着用魔法元素的感知去探知那到底是什么,但是那些飞行的动物并没有进入到洛兰能够感知的范围。至于为什么洛兰能够听到那么细微的声音,而斯羽却一点也听不到,这或许也是半龙之躯带来的能力之一。
“斯羽,去把霍格叫醒,让他立刻使用诏命者把整个营地算起来,我来解决那些东西。”
洛兰站了起来,立刻下达了命令。
斯羽刚想开口却又停住了,只是看了一眼洛兰,然后按照洛兰的命令快速赶往霍格的帐篷。
斯羽本来是担心洛兰的安全,但是转念一想,现在的洛兰根本就不用她担心,洛兰已经变得很强大了,比她还要强大。
洛兰虽然不知道那些正朝着他们的方向快速飞过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是他能够通过声音分辨那些东西的方向和大致的位置。
已经很近了。
洛兰能够感受到那群东西飞行的速度很快,用不了多长时间,它们就会出现在洛兰的视野里。
洛兰没想让御林铁卫参战,所以才让霍格用专有魔法诏命者,把营地保护起来。御林铁卫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还行,让他们打鸟属实有点强人所难了。
那些会飞的东西不仅飞行速度很快,而且个头很小,想要用长剑砍中它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算最后御林铁卫真的能够把那些会飞的小东西全都打下来,也必定会损失惨重。
洛兰当然不会自己亲自出手,守夜的士兵都非常清醒,如果洛兰出手了,就一定会引起守夜士兵的注意。人多嘴杂,用不了多长时间洛兰的事情就传播来了。
洛兰可还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实能力。
洛兰很清楚那些朝着他飞过来的东西绝对不只是普通的鸟,鸟没有那么快的飞行速度,更没有那么整齐的凝聚力。
不管是什么,洛兰都必须要杀光它们,而且还不能亲自出手。
震动翅膀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近了,密密麻麻的一点规律都没有。
身后的营地已经架起了防护罩,所有人都看不到那像倒扣的碗一样的防护罩,洛兰也看不到。但是洛兰能够感觉到,通过对魔法元素的感知,就能够知道霍格的防护罩已经准备就绪了。
接下来洛兰洛兰了。
洛兰的任务比霍格可言困难太多了,他面对的是未知的敌人,而且数量极为庞大。洛兰要把那些东西全部消灭干净,这并不是一个小工程。
或许要用一些简单粗暴的方法了。
洛兰心里这么想着。
第四百七十八章 那到底是什么
永动机在霍格手里,利用永动机施展诏命者不仅不会消耗魔力,也让霍格的诏命者得到了强化。
原本诏命者最大的范围范围只有半径三米的一个圆而已,在得到永动机的强化之后,范围至少提升了十倍不止。
现在霍格在营地里一站,基本上就等同于一座防护壁垒,而且是无法打破的坚实壁垒。
朦胧的黑暗之中,仿佛又翻腾的潮水滚滚而来,数不清的翅膀震动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迎面而来,洛兰仿佛已经能够看到那些成群飞行的东西了。
洛兰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魔法元素感知和视野观察上,他一定要在那些会飞的东西出现的第一时间,立刻就锁定它们。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洛兰现在除了知道那些东西能够飞行、体型较小之外,其他的都是一无所知。
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物种,有什么习性,畏惧什么,为什么会朝着他们飞过来……
疑惑实在是太多了。
洛兰想来都不是鲁莽的人,看到敌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冲上去对拼,那是没有头脑的人才会做的蠢事。
真正聪明的人即便是看起来鲁莽地发起冲锋,和对手拼尽全力的搏杀,但实际上他也早就规划好了战斗的方法。
如何进攻?什么时候进攻?进攻的意义何在?想要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失败了怎么脱身?
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在脑海中进行了规划,然后才会肆无忌惮的发起进攻。聪明的人永远都不会让自己置身于险境之中,而愚蠢的人则根本就察觉不到危险的处境。
洛兰当然是聪明的人,他永远都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理智让他能够冷静的面对任何出乎预料的局面,镇定自若似乎成为了他的标签。
“出现了!”
洛兰的眼睛在黑暗之中敏锐的察觉到了变化,在视野的边缘,涌现了黑压压的一片,就像是沙滩上的浪潮,奔涌而来。
洛兰依旧冷静地站在原地,他在用魔法元素感知那黑压压的一片到底是什么。
小小的体型,强有力的翅膀,超快的飞行速度,而且是那么一大群。
在洛兰的印象中,类似的生物有很多,可是让它们像现在这样,有指挥有纪律地同时成群出动,那还真是难以对号入座。
那黑压压的一片飞行速度非常快,一眨眼的功夫洛兰就已经能够隐约看到他们的模样了,只不过深夜的黑暗为它们披上了一件夜行衣,只能看到密密麻麻无数红色的光点。
“眼睛竟然会发光,我到要看看到底是些什么奇怪的东西。”
魔法元素终于能够感知到那黑压压的一片了,翅膀没有羽毛,也没有鸟儿锋利的喙,光从外形上感知,就像是老鼠长出了一对翅膀。
“蝙蝠!”
洛兰终于可以确认那黑压压的一片到底是什么了,全部都是个头不大的蝙蝠。
洛兰回过头看了一眼营地的方向,斯羽正在缠着他跑了过来,斯羽一定也看到了那黑压压一片的蝙蝠。即便她很清楚自己或许保护不了洛兰,但依旧还是本能地想要护住洛兰。
洛兰对着斯羽做出了“止步”的手势,以及也朝着营地走过去。就算那些蝙蝠的数量再怎么庞大,只要有霍格的诏命者立在这里,那群蝙蝠也没有办法伤到诏命者范围内的每一个人。
洛兰走进了诏命者的范围之内,他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诏命者的范围,可是那些御林铁卫却无法感受到,还好斯羽命令他们原地待命。
尽管御林铁卫并不明白会下达这样的命令,但是当他们看到洛兰的身影站在距离蝙蝠群最近的位置是,所有人也就都遵从命令去做了。
疑惑或许会让他们有所怨言,但是洛兰身先士卒的身影却让他们燃起了信心。波佩克特王国的三王子都无所畏惧的迎接危险,他们又怎么能退缩。
和三王子洛兰比起来,他们的小命又算得了什么。
在御林铁卫的眼里,那些贵族们比谁都更在乎自己的生命,因为只有活的时间越长,他们才能够享受更多的荣华富贵。
所以当看到洛兰无所畏惧地迎接蝙蝠群的时候,他们也就不在害怕了。如果不是有绝对的自信,堂堂三王子不可能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
御林铁卫都已经醒来了,一个个都走出了帐篷,手里紧握着自己的兵器,随时准备作战。
蝙蝠群冲了过来,黑压压的一片直接撞在了诏命者的屏障上,然后跌落在地,也有直接撞在前一只蝙蝠身上的,场面混乱不堪。
蝙蝠并没有放弃,它们就像发了疯一样,一次又一次的撞击诏命者的屏障,企图冲进来。至于它们到底是为了什么,洛兰也搞不清楚。
洛兰隔着诏命者的屏障观察外面的蝙蝠群,那些都不是普通的蝙蝠,没有那种蝙蝠的眼睛是发红色光芒的。
“是邪兽,真没想到连蝙蝠这么小的东西都能够被邪魔浸染,还真是无孔不入啊。”
洛兰认出那些蝙蝠就是被邪魔感染的邪兽,它们比邪魔要弱很多,却比原本的物种要强大。通常情况下被邪魔浸染的邪兽是没有理智的,它们完全是在凭借本能行动。
看样子这群蝙蝠之所以飞过来,也一定是因为这里有什么是它们出自本能要去夺取的。
邪兽不同于邪魔,即便那些普普通通的野兽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它们本质上依旧还是原来的野兽,本能和原来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对人类的血肉多了一种渴求。
“看样子是被食物吸引来的。”
自从寒眠季降临,村民全部躲进地窖之后,来来往往的行人就基本上绝迹了。而邪兽本身就是以人类的血肉为食,现在突然出现了这么多食物,它们有怎么可能耐得住饥饿和诱惑呢。
也幸亏有霍格的诏命者,否则别说是两百名御林铁卫了,就算是两千名御林铁卫,也会被这潮水一般的蝙蝠群啃的连渣都不剩。
“既然是邪兽,全杀光就好了。”
洛兰自信地微微一笑,看样子他已经走了主意。
第四百七十九章 倾泻的龙焰
隐形的屏障将整个营地保护起来,成群的蝙蝠就像黑色的海浪,不断地拍打着诏命者的屏障。
不过霍格甚至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尽管那些蝙蝠已经变成了邪兽,但是它们终究不具备使用魔法的能力,甚至连身上都无法携带魔力。
对于霍格来说,也不过就是些普普通通的物件而已,挡住它们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御林铁卫都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他们何尝见过这么壮观的场面,一个个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连感叹的话都说不出一句来。
洛兰的背影在他们眼中变得异常高大威武,他们并不知道这个把所有蝙蝠阻挡在外的魔法是谁使用的,而洛兰的自信却让他们都认为是洛兰挡住了那成片的蝙蝠。
一下子所有御林铁卫都对洛兰肃然起敬,在他们眼中,洛兰几乎可以和神明比肩,是绝对强大的存在。
洛兰并不知道此时此刻他已经成为了御林铁卫心目中的神明,他淡定地看着面前成群的蝙蝠不停地撞击屏障。
它们真的就是完全凭借着本能在行动,甚至连转个弯都不转,就不停地朝着同一个位置撞。水滴石穿、绳锯木断是不假,但是先不说需要多少时间,诏命者的屏障是无形的,只要霍格不应允,就连空气都无法闯进来。
就算那些蝙蝠一直不停地撞击同一个位置,也永远都不可能闯进来。
可是洛兰并不打算就这么看着那群黑压压的蝙蝠不停地撞击屏障,御林铁卫还需要休息,明天一早还要行军赶路,他没有更多的时间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总算是到了。”
洛兰自信一笑,眼神中依旧是云淡风轻。
“斯羽,转告霍格,让他全力支撑诏命者的屏障,我会尽量减小威力,有永动机的帮忙,霍格应该没什么问题。”
洛兰向斯羽下达了命令,然后就爱上了双眼。
紧接着,洛兰的视野瞬间发生了变化,他从高处俯视整个营地,能够清楚地看到那潮水一般黑压压的一片邪兽蝙蝠。
是尼德霍格。
在洛兰察觉到成群结队的东西朝着营地飞过来,他还没有确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他就已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尼德霍格盘旋在高空,身影在月亮下面来回穿梭,被御林铁卫看到了。
“看,是巨龙。”
“三王子殿下是御龙者,那一定就是三王子殿下的巨龙。”
“三王子殿下一定是神明的使者,不仅能够使用这么强大的魔法,就连巨龙也心甘情愿地臣服于他。”
……
一时之间御林铁卫们对于洛兰更加尊敬,如果说一开始的魔法屏障不足以让他们完全信服洛兰,现在这在夜空之中盘旋的巨龙直接摧毁了他们心里最后一层防线,让他们彻彻底底地沦为洛兰的信徒。
在君临城里面,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洛兰又御龙者的称号。但是亲眼所见的人却少之又少,所以大部分人即便都知道洛兰御龙者的称号,却也半信半疑,完全不放在心上。
可是现在,他们却恨不得抱紧洛兰的大腿,等待着洛兰带着他们一起走到巨龙的背上,居高临下的俯瞰整个大地。
皎洁的月光给尼德霍格镶了一层银色的边框,让那头纯黑色的巨龙多了几分白,散发着朦胧的光亮。
洛兰借用尼德霍格的视线注意到斯羽已经在和霍格交谈了,他知道马上就可以行动了,只要等到斯羽从霍格身边离开。
那个时候,就说明尼德霍格已经得知洛兰的命令,开始全力防守了。
几句话的事情,斯羽很快就和霍格说完了,然后她立刻沿着原来的路线返回,想要去向洛兰通报。
“是时候了。”
洛兰觉得时机到了,是时候该送那些蝙蝠去面见它们的神明了。
“龙焰。”
洛兰平静地向尼德霍格下达了指令,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确实会让人上瘾。怪不得那么多人拼死拼活,就只为了名为“权力”的东西。
轰!
滔天火海瞬间遮挡了尼德霍格的视野,就好像夜空被人撕开了一道缺口,燃烧着的烈焰从缺口中流出来,朝着营地的位置倾倒而下,场面想当壮观。
御林铁卫看到这个场面时,心里难免会有些害怕,但是他们并没有慌乱逃窜。有无形的屏障保护他们,只有待在原地才是最安全的,因为他们无法知道诏命者的屏障范围到底有多大,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超出了诏命者保护他们的界线。
到那个时候,就算是侥幸不被巨龙口中喷出的火焰烧成灰烬,也会被那些变异的蝙蝠啃的干干净净,一点肉都不会给他们留下。
火焰吞噬了营地一瞬间,也把无数只蝙蝠烧成了灰烬。就算变成了邪魔,它们终究也只是比普通蝙蝠强一点儿子,有怎么可能扛得住龙焰的灼烧。
即便洛兰刻意降低了龙焰的威力,为了防止霍格的诏命者承担不了龙焰的压力,整个营地都会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那些御林铁卫并没有察觉到危险性,他们都坚定的相信,龙焰无法穿过诏命者的屏障,伤害到他们。
事实上那对尼德霍格来说非常简单,只要加大龙焰的威力就可以了。相比起来,降低龙焰的威力,不伤害到营地的御林铁卫,反而更加困难一些。
邪兽蝙蝠瞬间被烧光了一大半,剩下还活着的邪兽蝙蝠察觉到火焰的温度,想要逃离。可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洛兰既然出手了,当然会赶尽杀绝,一个不留。
尼德霍格的火焰几乎是追着邪兽蝙蝠,在邪兽蝙蝠还没反应过来要逃跑的时候,已经用大面积的龙焰灼烧周围的平原。除了诏命者屏障保护的地方,围绕着营地周围一圈,现在都是漆黑一片的焦土,一棵植物都没有了。
火焰散去,夜空仿佛又黑了几分,无数御林铁卫仰着头看着天空,在漆黑之中寻找尼德霍格的身影。
邪兽蝙蝠已经全部被烧成了会,风一吹,散在空气之中,消失不见了。
第四百八十章 熄灭的火焰
龙焰逐渐熄灭了,尼德霍格喷出的火焰比普通的火焰具有更高的温度,但是燃烧的时间却远比普通的火焰要短上很多。
因为龙焰能够轻易地把一切可燃物烧的一干二净,火焰的燃烧不仅仅需要足够高的温度,也必须需要氧气和可燃物。
这是一道简单地化学现象,诏命者制造的屏障之所以能够把尼德霍格的龙焰隔绝在外,不仅仅是因为隔绝了巨龙火焰之中蕴含的强大魔力,同时也把空气隔离了。
听成了一个隔火层,火焰在没有足够氧气支持燃烧的时候,立刻就熄灭了。
屏障内残留的空气足够制成御林铁卫呼吸几分钟,所以撑过尼德霍格的巨龙火焰结束并不难,这是一个很棒的方法。
火焰褪去,黑暗重新占据着本属于它们的夜晚,被黑暗掩盖下的废土,就好像什么都女不曾发生过。如果不是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味道,也许所有人都会以为自己做了一场不切实际的梦。
洛兰的意识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上,他感觉自己和尼德霍格意识联通越来越轻松了。以前他还会觉得有些疲惫,结束意识联通之后会觉得脑袋有点疼。
但是现在却完全没有了,一点疲惫都没有感觉到,就好像他一直就都呆在原来的地方,一动也不曾动过。
或许是半龙之躯又长进了几分,洛兰是这么认为的。因为除了半龙之躯外,洛兰再找不到任何能够和他控制尼德霍格扯上关系的事情了。
“看样子是全部搞定了。”
洛兰用魔法元素感知了一下四周,再没有发现任何一只蝙蝠的身影。他没有用眼睛去看,因为四周除了黑暗,还有火焰熄灭之后产生的滚滚浓烟,用眼睛什么都看不到。
幸好风吹的方向是从营地吹来然后匆匆掠过的,直接把浓浓的烟雾吹向了远方,营地中的御林铁卫受到浓烟的影响很小。
这种情况的好处就是他们不用再专门更换营地的位置,以躲避浓烟造成的危害。
火灾产生的浓烟能够造成大量的伤亡,威力完全不比火焰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浓烟中的含氧量低于正常所需的数值时,人的活动能力减弱、智力混乱,甚至晕倒窒息;当浓烟中含有各种有毒气体的含量超过人正常生理所允许的最低浓度时,就会造成中毒死亡。
火灾产生的浓烟就像是化学毒气,很多时候作战都会使用到这一招,这也是火攻之所以强大的原因之一。
洛兰自信地走向霍格和斯羽的位置,所有的御林铁卫看向洛兰的目光都充满了崇拜。他们很清楚即便是搭上所有的御林铁卫,都不可能战胜那黑压压一片的邪兽蝙蝠。
可是洛兰却轻轻松松地就解决了这一切,当亲眼目睹巨龙尼德霍格口吐烈焰,将蝙蝠烧成灰烬的时候,他们都认为洛兰就是神明。
洛兰的强大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认知,那是多么值得所有人敬仰跪拜的人啊。
“霍格,怎么样,还撑得住吗?”
洛兰看到霍格一脸苍白,虚弱地坐在地上,就知道自己刚刚还是没有控制好力度,而且为了防止有漏网之鱼,洛兰特意多用火焰烧了一会儿,尽管可以避开了诏命者的屏障范围,可是火焰哪能控制的那么精准。
尽管有永动机源源不断地提供魔力,但是霍格终究是需要去控制的,即便魔力不消耗,他的体力和精力也是一直在消耗的。再加上诏命者屏障内的空气被大量的吸入,缺氧的情况变得越来越明显,霍格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也是情有可原的。
并不是霍格不够强大,怪只怪尼德霍格的龙焰威力实在是太强大了。
“我没事的殿下,就是稍微有点头晕,缓一缓就好了。”
霍格有气无力地摇着头,看得出来他真的是非常疲惫,缺氧的窒息感涌上脑袋,头晕是很常见的情况。
“辛苦了。”
洛兰满意地点了点头,霍格也算是完美完成了洛兰交给他的任务,还为此变得像现在这样疲惫,一句“辛苦了”或许能让他感觉好一些。
“感谢殿下的关心,我其实也没做什么,如果不是殿下您指挥有方,还凭借一己之力消灭了所有邪兽,我们今天真的有可能就要在这里遭殃了。”
霍格一眼就看出那一群黑压压的蝙蝠都是邪兽,那双散发着红色光芒的眼睛实在是太有辨识度了。
霍格很清楚邪兽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无非就是把他们都当成了食物。邪兽虽然只是小小的蝙蝠,但是成群结队在一起,恐怖的程度不下于邪魔。
普通的御林铁卫根本不可能是邪兽蝙蝠的对手,遇到那么一大群邪兽蝙蝠,守夜的御林铁卫一定会第一时间成为食物。
而那个时候所有的御林铁卫,包括霍格自己在内,都不会察觉到危险降临。也许他们都没有任何感觉,就已经被邪兽蝙蝠啃了个精光。
如果不是洛兰及时发现那一群邪兽蝙蝠,然后又在最短的时间里想到了解决危机的方法,他们可能早就已经变成一具又一具骨架尸体了吧。
所以在霍格的心里,是洛兰救了他一命,而洛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保住自己性命的一种方法而已,他并不觉得自己做出了多么重大的贡献。
“看来以后守夜我们几个也要加入了,只靠御林铁卫,在遇到像今天这种情况,可就没有机会了。”
洛兰叹了口气,一副不情愿的模样,但这个方法既然是他自己提出来的,他就一定会去执行。
洛兰之所以叹气并不是因为邪兽的偷袭毫无预兆,而是因为他觉得守夜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让他放弃休息的时间,在很冷的风里发一宿呆,光是想想都决定无聊,浑身上下从头到脚都在抗拒。
“我没有问题,一定会守好夜,不让殿下您担心。”
斯羽毫不犹豫地遵从洛兰的意志,只要是洛兰的决定,她都会无条件的支持。
“我也没问题,殿下。”
霍格也没有异议,经过了今晚的突发事件,他很清楚的明白这么做是必要的。
洛兰的决定没有任何问题。
第四百八十一章 秘术战士
南风城边境,与啸傲城辖区接壤的位置,本应该是宁静的夜色,可却生着一堆篝火。
脸色苍白的男人坐在篝火旁边,篝火上烤着一只已经在冒油的野兔子,兔子肉经过火焰的洗礼,散发着诱人的味道,充满了野性的诱惑力,让人忍不住舔了舔嘴唇,恨不得立刻就咬上一大口,尝尝是什么味道。
对面躺着另一个男人,看上去年纪不大,相貌平平,长着一张让人没有办法记住的大众脸。闭着眼睛躺在干草堆上,冷风吹得他瑟瑟发抖,他只能把身上的兽皮斗篷又裹紧了几分,抵御这寒冷的风。
“阿加雷斯大人,您确定不会有人察觉到问题吗?这毕竟是降临四百的魔使大军,邪魔可从来都没有过这么大规模的行动。”
躺在篝火旁的潘恩辗转难眠,他总是觉得有些担心,毕竟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败给洛兰了,而这一次洛兰专程支援南风城,一切看起来就好像一种未知的缘分。
“如果是往常的话,我们这么大张旗鼓的率领四百多魔使攻入南风城,一定会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阿加雷斯专心地烤着野兔子,连头都没有抬起来一下,但是他回答问题依旧是有条有理,而且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现在有什么不同呢?”
潘恩不能理解阿加雷斯到底在想什么,他甚至根本不明白阿加雷斯的意思。他本来就不是个聪明的人,让他执行命令他绝对不含糊,可是让他去猜测一个人的心思,那就像是让一个初中生去学习微积分,实在是太难为人了。
“今年的寒眠季和以往都不一样,这是最特别的寒眠季,邪魔的动向也和以前形成了天差地别的不同,没有人能够预测邪魔到底会怎么行动。之前所有对于邪魔习性的调查,在这个寒眠季全部都变成了一堆废纸,已经没有任何参考意义了。所以即便是我们率领着四百多魔使大摇大摆的进攻南风城,所有人也都只会把这当成是邪魔入侵而已。”
阿加雷斯得意洋洋地扫视一圈,周围黑压压一片,全部都是躺在地上的人型生物。但他们绝对不是人类,更像是邪魔。
漆黑的外壳,尖锐的爪牙,狰狞的面孔,健壮的体格,这种东西绝对算不上人类,他们只是体型和人类相近而已。
“达克怎么也没想到,他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用邪魔的内脏改造人类的秘术,现在却成全了我。”
哈哈哈哈……
阿加雷斯狂妄地大笑着,肆无忌惮地仰起头,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
达克那么肯下血本从阿加雷斯手中得到邪魔的内脏,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处,这有怎么可能不让阿加雷斯产生怀疑。而阿加雷斯向来是一个刨根问题的人,既然心中有疑惑,自然要想办法解决问题。
于是,阿加雷斯和潘恩就利用自己的魔法,打听到了黑市管理者达克的秘密。原来达克一直在进行着秘密实验,尝试用邪魔的内脏改造普通人类,使他们变成可以控制的强大战士。
达克的实验虽然说不算特别成功,但终究是制造出了拥有邪魔力量的强大战士。事实上在洛兰离开冲雪城的时候,那些袭击他们的怪人,就是达克制造的秘术战士。
而现在,阿加雷斯得到了达克的秘术,并且进行了改进,再加上之前大学士弗拉士留在村庄里那些已经有些变异的村民。两者组合在一起,竟然成功了。
阿加雷斯管那些秘术战士叫做魔使,魔鬼的使者。不论是从外貌上看起来,还是他们所拥有的强大力量,都配得上魔使这个称呼。
“可是阿加雷斯大人,我们这么光明正大的闯进南风城的边境,他们一定回来拦截我们,还没到南风城就要开战,会造成很多损失。”
潘恩依旧是一脸迷茫,阿加雷斯也不是一个会把详细计划告知潘恩的人,通常他只会给潘恩指派任务,潘恩执行就可以了。
所以潘恩总是猜不到阿加雷斯到底想要做什么,现在也一样,在潘恩的眼里,率领着四百多魔使正大光明的闯进南风城的辖区,一定会被南风城察觉到。
他们将要面对的,很有可能是南风城的南风铁骑,那支传说之雄最强的骑兵队。他们马蹄下的尸体,兴许都比潘恩动手杀的人更多。对手是那么强大的一支骑兵军队,转过来看一眼以及周围那区区四百多名魔使,潘恩又怎么可能不为结果担心。
“那就正中下怀了,我就是要让他们主动出来拦截我们,没有了南丰城的及时指挥和支援,南风城的士兵作战能力将会大打折扣。想要打倒我这不吃不喝的魔使,他们没有一点机会,那根本就是痴人说梦罢了。”
阿加雷斯胸有成竹的模样让潘恩都有些受到了好处,在这一瞬间,他竟然觉得阿加雷斯说的没错,哪怕是整个南风城的南风铁骑全部出动,也不可能打倒他们。
“别小看了这四百多名魔使,它们现在可是每一个都拥有能够轻易斩杀魔法师的力量。南风城的骑兵再怎么强大,终究也只是普通人类而已,有怎么可能是魔鬼使者的对手。”
兔子肉终于烤好了,阿加雷斯扯下一条兔腿递给了潘恩,两人捧着兔腿开始啃了起来。
“很多时候,力量的差距不是数量可以弥补的。巨龙和魔法师那么罕见,却能够轻易地摧毁一座城市。魔使也一样,它们都是强大的战士,面对区区普通士兵,怎么可能会输。”
“我似乎看到了胜利女神在微笑着向我招手,是时候让波佩克特王国付出代价了。”
阿加雷斯脸上的表情突然发生了变化,从原本的自信变成了愤怒。他始终无法原谅尤瑟国王对沃兹家族做过的事情,他之所以一直忍辱负重坚持到现在,就是为了看到尤瑟国王悔恨地向他道歉,向整个沃兹家族道歉。
一直以来,他都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复仇。
他一步一步的想着这个目标靠近,每当就要成功的时候,却突然冒出了一个三王子洛兰,破坏了他的计划。
而这一次,阿加雷斯决定先解决三王子洛兰,以免再发生意外。
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率先进攻南风城的原因,就是为了让三王子洛兰再也没有机会破坏他的计划。
第四百八十二章 阿加雷斯的秘密
两个人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整只烤兔子解决了,骨头都啃得干干净净。他们从来都不是缺钱的人,也享受过山珍海味,但是在这种地方,能有一口吃的都要靠自己的本事,谁还在乎吃的好不好,能有一口东西填满肚子,就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
更何况魔使可以不吃不喝,他们两个却不行,就算都是魔法师,也终究只是人类而已。
因为魔使可以不吃不喝,所以他们也没有携带干粮,肚子饿了只能就地取材。阿加雷斯没那个能耐,他并不懂得狩猎技巧。幸好有潘恩在,潘恩利用自己的专有魔法放牧者,可以让看到的动物自己跑过来。
虽然那些魔使不需要吃喝,但它们也是需要休息的。尽管它们被改造成了半人半邪魔的怪物,但他们依旧还有自己的意识,能够听得懂命令,也懂得执行命令。
凡是拥有自主意识的生物,都是需要休息的,某位就会感觉到疲惫,精神恍惚。严重的情况下,它们甚至可能拒绝听从阿加雷斯的命令。如果只是一个两个到也无所谓,利用潘恩的专有魔法放牧者,能够轻松的控制它们。
可是如果大多数魔使都拒绝服从阿加雷斯的命令,那么就算是潘恩也没有办法全部控制住它们。魔使毕竟是人类和邪魔的组合,具备邪魔的力量,控制它们远远比控制普通人类要困难。
控制魔使的难度基本上在控制人类和控制邪魔邪魔的中间位置,不上不下,既不想控制人类那么轻松,也没有控制邪魔那么困难。
为了防止难以控制的局面出现,阿加雷斯尽可能的满足那群魔使的必要需求。其实除了休息,那群魔使也没有别的需求了。只要让它们休息够了,它们就能够像傀儡一样听从阿加雷斯的命令。
魔使永远都不会去想阿加雷斯的命令到底意味着什么,它们要去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这些在魔使的脑袋里基本上已经被清洗干净了,它们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服从阿加雷斯的命令。
事实上它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而且也做的很好,从来没有出现过失控。这让阿加雷斯很满意,不仅仅是对于魔使百依百顺服从命令的满意,更是对自己修改秘术、亲手只做了这一支魔使军团感到满意。
“阿加雷斯大人,我能冒昧的问一句,您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只是为了向尤瑟国王复仇。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会让您这么义无反顾?”
潘恩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忍不住问了这个他一直都很想问的问题。
尽管潘恩跟了阿加雷斯很长时间,他能够感受得到阿加雷斯对他的信任,可是阿加雷斯却始终没有和他提示过向尤瑟国王复仇的原因,从来都没有过。
只字未提。
这个秘密就好像是一个尘封的宝藏,所有人都看到它就在那里放着,却从来都没有人打开过。
其实从知道阿加雷斯的目地是向尤瑟国王开始,潘恩就已经对阿加雷斯的仇恨非常好奇了。只是那个时候他并没有询问阿加雷斯,因为他觉得阿加雷斯一定会亲口告诉他。
所以即便一直以来潘恩都不知道阿加雷斯的每一步安排、每一个命令,到底都有些什么样的深谋远离,他还是矜矜业业地执行着阿。雷斯指派给他的任务,服从阿加雷斯的命令。
可是直到今天,一直到现在,潘恩都还是对阿加雷斯的仇恨一无所知,每当看到阿加雷斯恨洛兰和尤瑟国王恨的咬牙切齿的时候,他都很想安慰一下阿加雷斯。
可他从来都没有真的安慰过阿加雷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阿加雷斯恼怒和悔恨的真正原因,他能说的,也就只有那么几句听起来像是安慰,实际上敷衍的不得了的话。
所以潘恩干脆就选择什么也不说,因为他知道,仇恨一定会支撑着阿加雷斯再一次站起来。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尽管阿加雷斯一次头一次的失败,可是他却从来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咬牙切齿地坚持着。
阿加雷斯明显没想到潘恩会突然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先是一愣看了潘恩一眼,然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都是个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了,没什么好隐瞒的,既然你那么想知道,我就说给你听,特省的你每天自己胡乱瞎琢磨。”
阿加雷斯把博远城发生的一切都说了出来,邪魔闯入博远城,肆无忌惮地屠戮,到处都是残缺的尸首,血流成河。
魔法师“燃烧的流浪者”出现,控制着火焰将邪魔杀死,这才没有让博远城完全沦陷。
说到这里的时候,阿加雷斯一直都是很平静,而接下来,他的脸色却变得越来越难看,悲伤、愤怒、惭愧、仇恨……
复杂的情绪在那张苍白的脸上交融,让那张本来就吓人的脸又多了几分狰狞,月光照在阿加雷斯的脸上,阴森可怖。
阿加雷斯不断地重复他的父亲哈利·沃兹,那个勇敢的男人,那个正直的男人,那个明明知道不可能战胜邪魔,却还拿起武器奋战在前线的男人。
从小在阿加雷斯的心中,父亲就是他的英雄,他励志要成为和父亲一样的人。
可是那个叫尤瑟·潘德拉贡的男人却毁了他的梦,尤瑟国王不管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没有仔细进行调查,就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他的父亲身上。
哈利·沃兹为了守护博远城险些丢了性命,即便如此他也不曾退缩过一步,如果不是哈利·沃兹,博远城的民众早就已经被邪魔杀得干干净净了。
可是尤瑟国王并不在意,对他来说这或许只是众多烦心事中微不足道的一件,他甚至连管都懒得管,直接匆匆地下达了那个荒唐的命令。
沃兹一家全部被斩首,父亲拼了命才保住他和弟弟。
阿加雷斯永远都无法忘记父亲最后的表情,那是多么苦涩的笑容。
从那个时候开始,阿加雷斯就发誓,不管付出再多努力,他都一定要让尤瑟国王后悔,向整个潘德拉贡王室复仇!
第四百八十三章 曾经的回忆
在阿加雷斯的记忆里,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一天。
十四年前,博远城。
向往常一样,成年不久的哥哥阿加雷斯带着十一岁的弟弟霍格在院落里玩耍。霍格自幼就是个安静的男孩,总喜欢捧着那些又厚又重的书钻研,就好像他真的能够看懂一样。
父亲哈利公爵总以为霍格有些自闭,不愿意和别人交流,就连自己的父亲母亲在他的眼里都比不上一本陈旧的书籍。
所以就让哥哥阿加雷斯多陪着弟弟霍格,阿加雷斯本来就对剑术和骑术不感兴趣,能有一个借口不去训练,他自然比谁都更加积极。
况且霍格尽管看起来沉默寡言,但确实一个非常听话的小孩,他从来都不会到处跑去惹麻烦,只要给他一本书,他就能安安静静地坐下来看一下午。
当然,更多的时候,阿加雷斯都是想尽办法去逗霍格开心,和霍格一起玩。他毕竟是霍格的哥哥,也不希望霍格真的有自闭症。
霍格当然没有自闭症,他只是天生内向,不擅长和别人交流而已。而且他很喜欢读书,尽管他才十一岁,可是他已经能够认识绝大多数文字了。就算是看到了不能理解的陌生的文字,霍格也会记下来,带到学士传授知识的时候,询问学士。
他很喜欢书中的那些知识,尽管绝大多数他都很难理解,但他的记忆里非常好,即便是无法理解的问题,他也能够清晰的记录在脑袋里面。一有机会,他就会询问学士。
他觉得自己很聪明,至少比起他的哥哥阿加雷斯,他要聪明多了。
哥哥都那么大了,还成天像个三岁孩子一样,就知道玩。自己玩就算了,还非要拉上他一起玩。
霍格觉得哥哥阿加雷斯不是不聪明,而是有些笨。他作为弟弟当然要照顾自己的哥哥,所以每次阿加雷斯来找他玩的时候,霍格都会放下手里的书,陪着阿加雷斯一起去玩。
今天也不例外。
兄弟俩又在院子里玩躲猫猫,阿加雷斯负责抓,霍格躲。
霍格很聪明,很快就找到了藏身之处,院子里的一个角落,很少有人会注意到那里。因为旁边房屋的颜色和墙壁是一样的,一眼看过去都不会发现那里还有一个角落。
角落里面很宽敞,霍格放松地藏在里面。
哥哥那个笨蛋一定要找很久,霍格得意洋洋地坏笑着。
就在这时,霍格看到了天上飞过几道黑影,他以为自己眼花了,用白胖的小拳头揉了揉眼睛,仔细地看着天空。
又飞过去几道黑色的影子。
“霍格!霍格你在哪里!”
阿加雷斯大声地呼喊着霍格的名字,声音里充满了恐惧和慌乱,霍格知道这不是阿加雷斯骗他出去的把戏,因为阿加雷斯连发生了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惊慌失措地大喊大叫。
真是笨蛋哥哥。
阿加雷斯从角落里走了出去,他比一般的小孩成熟太多了,或许是因为看了太多书的缘故,他的思维逻辑变得非常成熟。
“哥哥,发生了什么?”
霍格看到了慌乱的阿加雷斯像是无头苍蝇一样,慌慌张张地在庭院里转悠,焦急地寻找着他。
“邪魔,是邪魔,父亲让我们躲起来,快跟我来。”
阿加雷斯慌乱的时候说话都有些口齿不清,不过霍格能够听懂。
就在刚刚霍格躲起来的时候,他们的父亲哈利公爵来过了,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阿加雷斯之后,立刻就出去了。
他是博远城的领主,是这座城市的守护者,现在这座城市遇到了危险,他必须要守护民众,守护这座城市。
谁都可以退缩,唯独他不行。
阿加雷斯带着霍格躲进了院落中的一个密道,像他们这样的贵族宅邸中都会修建密道和密室,为的就是防止有一天发生意外无处藏身。
而他们家的密道就藏在院落中的一座雕塑下面,阿加雷斯早就知道这条密道的存在,可是他和霍格要捉迷藏的时候,却从来都不会为了赢躲到密道里面。
一下子霍格就全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的哥哥阿加雷斯并不是个笨蛋。
霍格就算在怎么成熟,他终究未必只是个孩子,遇到危险的时候害怕是他的本能,他害怕的眼泪都流了出来。
阿加雷斯比霍格年龄大一些,可他也会害怕,但是作为哥哥,他必须要给霍格树立好的榜样,让霍格觉得他是个勇敢的人,是个可以靠得住的哥哥。
如果他也跟着霍格一起哭,那就乱作一团了。这种情况下,作为哥哥的他,必须要保护好弟弟。
接下来就是血流成河的惨烈。
邪魔闯进了博远城,肆无忌惮地杀戮。没有任何防备的博远城对于强大的邪魔来说,根本就不堪一击。士兵和民众倒在血泊之中,空气中充满了血的腥臭味。
透过密道的缝隙向外看,到处都是流淌的血和残缺的尸体,还有面目狰狞的邪魔。
霍格被吓哭了,为了不让霍格的哭声引来邪魔,阿加雷斯把胳膊塞进霍格的嘴里,让霍格咬着他的胳膊。霍格越是恐惧,就咬的越使劲,不一会儿功夫,阿加雷斯的胳膊上就流出血来了。
阿加雷斯当然会觉得疼痛,可是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咬进了牙关忍耐。比起霍格,阿加雷斯要坚强多了。阿加雷斯见过?,也见过死人,也看过士兵们在战场上厮杀。这都是他们必须要学会的,作为贵族,他们不能够成为剑杀人都不会的废物。
所以阿加雷斯尽管也有些害怕,但害怕的程度并没有霍格那么高,更多的恐惧来源于邪魔。
如果让邪魔发现了他们藏在密道中,那么他和弟弟就都没命了。所以不论发生什么,他都必须要保护霍格,也保护好它自己,绝对不能引起邪魔的注意力。
透过密道的缝隙,阿加雷斯看到了一个男人从天而降,穿着一身漆黑的盔甲,高大魁梧,黑色的出手缠绕在他的身上。
那个男人就是黑王。
而博远城,不过是黑王为了完全融合邪魔之力做的献祭,整座博远城都是他的祭品。
第四百八十四章 永不退缩的父亲
黑王并没有发现他们,甚至可以说黑王连地面都不看一眼,仰着高傲的头颅,目空一世。
他就像是闯进别人家里肆意妄为的劫匪,完全不把自己当做不速之客,就像是在自己家后院散步一样悠闲。
他的周围没有一个邪魔保护,但是每一个邪魔都会听从他的指令。阿加雷斯亲眼见到黑王一挥动黑色触手,就有邪魔朝着他触手所指的方向飞过去。
黑王比邪魔更加强大,他根本不需要任何多余的保护,自己就就是最强的盾,也是遇上的矛。攻守兼备,拥有压倒性的力量。
士兵们察觉到这个漏网之鱼,一个又一个前赴后继地冲向黑王,英勇无畏地和黑王拼杀,刚玩斩杀这个邪魔的控制者。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战术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他们的选错了对象。黑王既不是马也不是王,他是魔鬼,不折不扣的魔鬼。
从深渊中醒来,突破地狱的无尽业火来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阻挡他。
士兵们一个接着一个倒下,血顺着缝隙流进密道里面,占到了阿加雷斯的手上。阿加雷斯随意地在衣服上蹭干净,现在这种情况下,形象已经不重要了。
他现在的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让让自己和霍格都活下去。
霍格脸色苍白,虚弱地躲在角落里。他已经不哭了,也不再瑟瑟发抖了。恐怖的场面看的太多,也就没有那么恐怖了。
他已经习惯了那血腥的场面。
他沉默着,一句话也不说,一动也不动,就那么抱着两条腿蜷缩在密道里面。如果不是看到他的眼睛还在眨,阿加雷斯甚至会觉得他是被眼前的恐怖场面吓得昏过去了。
哈利·沃兹来了,他也注意到了黑王,当然和那些士兵一样,哈利·沃兹也不知道黑王的力量到底有多么可怕。
但他现在只有一个目标,杀光一切闯入博远城的不速之客,保护博远城,保护博远城的民众。
他义无反顾的向着黑王发起了冲锋,双手握着长剑闪耀着寒光,坚定的目光中看不到一丝犹豫。他是多么的果断,才会毫不犹豫地冲向未知的强大敌人。
或许哈利·沃兹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战胜那些邪魔很难,可是他绝对不能够退缩,他必须要挥舞着利剑砍向它们,这是他身为博远城领主的责任。
黑王对于冲向他的哈利·沃兹不屑一顾,今天冲向他的人太多了,现在全部都躺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黑王随意地甩出一条触手,黑色的触手就像是投掷出去的长矛,笔直地刺向哈利·沃兹的方向。速度很快,只看到一条黑色的模糊的线。
哈利·沃兹竟然躲开了!
就在触手就要接触到哈利·沃兹的一瞬间,他瞬间转变步伐,侧身躲闪,同时维持着身体的重心保持平衡。竟然在没有形象冲刺速度的同时,躲开了那根本不可能躲开的攻击。
哈利·沃兹自幼练习剑术,身手比起普通士兵自然要强上很多,只是没想到他的反应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
就连阿加雷斯都被自己父亲刚刚的那一幕震惊到了,他从没有见过这么认真的父亲。不愧是博远城的英雄,阿加雷斯以有这样的父亲为荣。
即便哈利·沃兹身手敏捷,可是他的敌人毕竟是黑王,那是融合了邪魔之力的怪物。在成为怪物之前,黑王也是一方君主,他的剑术和武技也是非常强的。
尽管被哈利·沃兹躲过了致命一击让黑王稍微有些震惊,但对于黑王来说,那只是随手一挥而已,可是哈利·沃兹想要躲闪,却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
实力的差距是不可填补的深渊,胜负早已经成为定局,哈利·沃兹应该也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只是他并不打算就那么退缩,他在拼尽全力挣扎。
就算今天战死在博远城,他也绝对不会退缩半步。
“你这个人,还真是不知死活。”
黑王不满地摇了摇头,他没想到自己的攻击竟然落空了,真是惭愧万分。
但是这一次,就直接送你去见你的神明吧。
黑王抬起手,一瞬间十几只触手同时射出,直取哈利·沃兹。
因为冲锋的缘故,哈利·沃兹和黑王之间的距离非常近。黑色的出手和哈利·沃兹又都是以极快的速度想对方靠近。
躲不开了!
哈利·沃兹很清楚他已经没有办法躲闪了。
这一次的十几只触手不仅速度极快,而且是从不同的方向进攻哈利·沃兹身上的不同位置。就算侥幸躲过去一两根,其他的也一定会把他扎成筛子。
可是哈利·沃兹依旧没有退缩,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是赔上他这条命,他也一定要重创黑王。
阿加雷斯咬着牙躲在密道里看着这一切发生,他满脸都是泪水,可是却不能出声。他很清楚,自己现在如果冲出去,不仅不能够给予父亲任何帮助,相反还会害了父亲。
霍格并没有看到这一切,他早就已经不愿意再看下去了。呆呆的躲在密道里面,就像是丢了魂一样。
哈利·沃兹没能对黑王造成伤害,他的剑还没有碰到黑王就已经从手里掉落了。黑王的出手贯穿了哈利·沃兹的身体,在关键时刻,哈利·沃兹调整了身体的位置,避开了要害。
所以他还活着,只是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黑色的触手从哈利·沃兹的身体抽离,哈利·沃兹跌落在地上,他强忍着剧痛咬牙切齿地向前爬。伸出手想要去抓住掉落在地上的剑,他还没有放弃,就算还剩下一口气,他也一定要战斗下去。
黑王又怎么会给他机会,黑色的触手再一次发起了攻击,这一次目标是哈利·沃兹的脑袋,可是哈利·沃兹已经受了重伤,现在连动一下都很困难,又怎么可能躲得开黑王的攻击。
轰!
突然,一片火焰挡在哈利·沃兹面前。黑色的触手在接触到黑色火焰的一瞬间,被烧成了灰烬。
“救人。”
是“燃烧的流浪者”,艾尼。
“明白,导师。”
艾尼率领着魔法师协会的魔法师前来救助博远城了,博远城终于有救了。
第八百四十五章 兄弟二人的分离
“燃烧的流浪者”是很有名的魔法师,他的强大是有目共睹的,邪魔在他的手上撑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化作黑色的烟雾飘散。
黑王的身体还没有完全融合邪魔之力,就算是融合了他也不是艾尼的对手,这一点黑王自己非常清楚。
“真是扫兴,不过我的目地已经达到了,没必要再和你浪费时间了。”
黑王腾空而起,飞向了空中。
艾尼控制着熊熊烈焰纠缠黑王,想要把黑王打下来,可是黑王的动作非常灵敏,一眨眼的功夫就躲过了火焰的攻击,并且冲出了艾尼的攻击范围。
艾尼没有去追杀黑王,博远城中还有邪魔,语气浪费时间在那根本抓不住的黑王身上,还不如杀光剩下的邪魔,保护博远城内剩下的民众。
哈利·沃兹在魔法师学徒的救治下,已经没有性命之忧了。尽管魔法师不懂得治愈魔法,但是他们能够制造出各种各样的魔法道具,治疗一个重伤之人并不算困难。
看着父亲重新站了起来,阿加雷斯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知道,博远城守住了。“燃烧的流浪者”的名号阿加雷斯从小就听过,他当然也知道那是多么强大的魔法师。
有了艾尼的帮助,邪魔一定会被驱逐。
阿加雷斯猜得没错,艾尼率领着魔法师协会的学徒,没费多大劲就战胜了邪魔。
胜利的喜悦并没有出现过,整个博远城都被伤心的痛哭填满,每一天街道,每一座建筑,都充斥着痛哭的哭喊声。
博远城将近一半的民众都在这次意外中失去了生命,他们的亲人、朋友无不痛心疾首,活下来的喜悦都还没有表现出来,悲伤的情绪就不受控制地流露。
阿加雷斯拉着霍格走出了密道,哈利·沃兹看到自己的两个儿子都没有受伤,激动地抱着他们大哭。
阿加雷斯不敢抱的太用力,因为他很清楚父亲身上的伤还很严重,魔法师学徒只是帮父亲做了简单的处理,保住了父亲的命。
霍格则依旧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面无表情地被哈利·沃兹搂在怀里,一句话也不说,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像是一具惟妙惟肖的木偶人,除了没有感情,和人类没有任何区别。
接下来的几天里,尽管哈利·沃兹身上的伤还很严重,可他从来没有怠慢过任何一个民众。因为那都是他的子民,也是因为他没有能力保护他们,才让他们失去了家人,失去了家。
期间他身上的伤口几次三番的裂开,还好清理的及时,否则感染了真可能连命都没了。可他依旧和所有的士兵一样,致力于恢复博远城宁静的第一线。
可就是这样一个英勇无畏、爱民如子、奋不顾身保护博远城的男人,却被那个高高在上、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尤瑟国王,判了死刑。
整个沃兹家族全部被砍杀,父亲的头颅更是挂在君临城的墙头。不明真相的大臣更是添油加醋地污蔑他的父亲,说着一些子虚乌有的风凉话。
一时之间,明明是守护博远城的英雄,却成为了所有人口中唾弃的罪人。
阿加雷斯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全副武装的御林铁卫闯进博远城,将沃兹家族的每一个成员无情地砍杀,就连使者都不放过。
父亲大声地呼喊着,让所有人都放下武器,遵从尤瑟国王那荒唐的命令。
阿加雷斯和霍格还是躲在那条密道里面,父亲好像早就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连食物和钱都给他们准备好了。
霍格疯了,他想要出去和御林铁卫拼命,可他那娇小的体格,即便是出去了,也一点忙都帮不上,还会让父亲所有的努力付之一炬。
阿加雷斯从衣服上扯下布条绑住了霍格,并且堵上了霍格的嘴。他是哥哥,尽管他没有霍格那么聪明,可是他比霍格懂事多了。
他很明白父亲之所以没有抵抗,一定是知道即便是抵抗也没有用,而父亲能为他们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他们活下去。
他绝对不能让父亲的努力白白浪费了。
小孩子终究是小孩子,霍格挣扎了没多长时间,就放弃挣扎了。一个人低着头,默默地流眼泪。
虽然他年纪不大,可是一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父亲了,他也是会悲伤的。
生而为人,情感是天生的,不用任何人去教,自然而然就能够领悟。
沃兹家族全部被杀,除了阿加雷斯和霍格之外,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
御林铁卫在博远城停留了几天,他们在寻找阿加雷斯和霍格,哈利公爵的两个儿子都不见了,没找到阿加雷斯和霍格的尸体,他们的任务就不算完成。
可他们并没有找到密道,自然也无法找到阿加雷斯和霍格。
几个人商量了一下,不过就是两个孩子而已,说不定早就死在哪了。但是尸体不能少,于是他们直接从民众的孩子里挑了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把脸用石块砸的血肉模糊,扔在尸堆里凑数。
果然骗过了前来查验的大臣,御林铁卫总算是离开了博远城。
一起离开的还有博远城的居民。
博远城半座城市都已经被毁掉了,修复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金钱,那么大的投入是绝对不合适。与其重新修建,还不如直接转移到其他城市去。反正博远城剩下的民众也不多了,分一分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阿加雷斯从密道里走出去的时候,博远城就已经人去楼空了,一眼望过去,到处都是废墟。
地面上还有血迹,那是沃兹家族的血迹。御林铁卫只是简单地清理了一下,并没有去管地上的血迹,反正这里也不会再住人了。
阿加雷斯狠的咬牙切齿,握紧了拳头,大声喊着发誓,他一定要为父亲报仇,让尤瑟国王付出代价。
霍格则非常安静,除了不停地哭泣之外,他没有任何其他的举动。双手抱紧了那本皮革封面的空白书籍,那是父亲留给他最后的礼物,让他想到什么,就在书上写下什么。
而霍格写下的第一个内容,就是父亲的名字,哈利·沃兹。
兄弟二人的命运,从这一天开始,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哥哥阿加雷斯成为了不折不扣的阴谋家,费尽心思想要为父亲报仇,为此不惜尝试各种各样药物改变自己的专有魔法,最终变成了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却也没有任何变化。
弟弟霍格隐藏在君临城,成为了一个农民,每天都不停地训练剑术,钻研知识和魔法,可他从不曾改过名字。
他永远都叫霍格·沃兹。
他想着有一天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让沃兹这个姓氏重新辉煌起来。为自己的父亲洗脱冤屈。
第四百八十六章 过去的痛哭和现在的痛哭
夜色深沉,就像是神明打翻了砚台,墨水浸染了整片天空,月是最后的留白。
篝火已经快要熄灭了,潘恩早就已经睡着了,阿加雷斯的故事听起来是那么的枯燥,就像是小孩子再讲一个悲伤的童话故事。
他不喜欢听故事。
就好像不喜欢上英语课的孩子,一听到老师在讲台上hello、haw are you、ifihank you的时候,就会困意难耐,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潘恩现在的状态就是这样,他只是好奇阿加雷斯为什么非要复仇,对于阿加雷斯的故事并不敢兴趣,而且他真的很困。
阿加雷斯无奈地摇了摇头,他根本没有注意到潘恩是从什么时候睡着的,他一直在自顾自的说着那些尘封的往事。
潘恩有没有听进去他并不在意,但是说出来之后,他感觉轻松了很多。就好像气球找到了突破口,一股脑把气全部都放跑了。
空气中还弥漫着靠兔肉的香味,阿加雷斯躺在干草上无法入睡。
是激动。
他很兴奋,一想到魔使大军就要攻陷南风城,给邪魔入侵君临城打开突破口,他就控制不住地想要笑出来。
南风城是个特殊的位置,尤瑟国王把安伯公爵安排在南风城不仅仅是为了限制安伯公爵壮大声势,更是为了利用安伯公爵强大的统帅能力和南风铁骑的骁勇善战,守住这至关重要的突破口。
南风城是距离幽暗之森最近的城市,如果南风城被攻陷,那么邪魔就可以迅速突破边境防线,等到那个时候再想补救,可就来不及了。
阿加雷斯很清楚,现在的他如果只靠自己的力量,是根本没有办法和尤瑟国王抗衡的,甚至就算是洛兰,他也没有十全的把握。
所以阿加雷斯必须要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谋略本就如此,用尽一切办法,让自己过得利益的最大化。
手段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有结果。
历史是胜利者的赞歌,是贯穿失败者的利剑。胜利者书写历史,失败者成为历史的垫脚石。
这向来是历史发展的一贯风格。
谋略从来不在乎手段,只要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哪怕是再肮脏的手段,也都可以被忽略,甚至于洗白。
阿加雷斯永远都忘不了他的父亲,那个明明英勇守护博远城的英雄,却被所有不明真相的人唾骂。
这就是失败者的下场。
阿加雷斯辗转难眠,他总有一种不舒服的预感,但是又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
总是心里感觉怪怪的。
他实在是睡不着,起身一个人离开了。动作很轻,没有吵醒潘恩,没有人注意到他。
借着月光,阿加雷斯钻进了一片树林,那里有一条河,抓兔子的时候就看到了,清洗兔子也是在这里完成的。
阿加雷斯解开外衣,随手丢在河边,除了一件保暖的皮革外套,里面就只有一件单薄的衬衫了。在这寒冷的夜里,穿那么少一定很冷。
阿加雷斯被冻得瑟瑟发抖,但他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来,连最后一件衬衫也解开了。
他的身体和脸一样,都是一片惨白。但是身体上却密密麻麻的全是裂痕,就好像他的身体要碎成一块一块一样。
那绝对不是刀剑和利器造成的伤口,就像是鸡蛋壳被敲碎了一样,密密麻麻的裂纹,隐约能够看到裂缝里面红色的血肉。
月光照在阿加雷斯惨白的皮肤上,红色的裂纹密布全身,光是看一眼就让人头皮发麻,密集恐惧症的人根本就不敢看,十分恐怖。
阿加雷斯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胸膛上的裂痕,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我还能活多久?”
阿加雷斯苦笑着,他的表情非常难看,就像是花了浓浓妆容的曰本歌舞伎,有些夸张。
这些裂痕就是阿加雷斯在尝试改变自己的专有魔法时,留下的后遗症。它们正在逐渐蚕食阿加雷斯的生命,阿加雷斯能够感觉到自己可能活不了多长时间了。
所以他才会迫不及待地向尤瑟国王复仇,以至于没有时间去做更加周密的计划。
阿加雷斯觉醒专有魔法的时候,一开始是很兴奋的,但当他发现自己的魔法没有任何战斗力的时候,他很快就失望了。
这么多年他尝试了很多方法,只是为了让自己获得更加强大的魔法。就像“燃烧的流浪者”一样,仅凭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轻松地将邪魔烧成灰烬。
他吃了很多苦,也受了很多伤,但却从来没有成功过,反而还留下这一身的后遗症。
到了现在,阿加雷斯已经放弃再去改变自己的魔法了,因为他已经失望了,他觉得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但是这一身后遗症却永远就在他的身上了,蚕食着他所剩无几的生命。
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也许是今天,也许会是明天。
所以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他必须要完成自己的目标,想尤瑟国王复仇。
为此他几乎把每一天的时间都投入到复仇之中。
对他来说,每一天的时间都是从死神眼皮子底下偷来的,绝对不能够白白浪费。
事实上自从那一天开始,阿加雷斯生活的每一天,都是为了复仇。他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或许在他的心里,早在十四年前,他就已经和父亲一起死了。
阿加雷斯用魔法控制河水,河水像是一条透明的蛇,从河里飞出来,缠绕在阿加雷斯身上,围绕着阿加雷斯旋转,清理阿加雷斯身上的裂痕。
不一会儿功夫,原本清澈的河水,就变成了淡淡的红色。
尽管阿加雷斯身上的伤口没有血流出来,但裂痕之中毕竟是血肉,难免会有血渗出来,用水清洗就能够看到了。
那一定是很疼的。
阿加雷斯的表情非常扭曲,咬牙切齿地模样恨不得把自己的牙齿都咬碎了。
但他却一声不吭,也没有停止清洗。这种程度的痛苦,对他来说已经只是**上的折磨了。
这么多年来,阿加雷斯什么样的痛哭没有承受过,他早就已经习惯去忍耐了。
第四百八十七章 狙击步枪打鸟
阳光出来了,黑暗被驱散,月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在天空中。刚刚升起的太阳光芒并不算耀眼,笼罩着一层白色的雾气,十分清冷。
冬天最冷的时候永远都不是深夜,而是清晨。一阵风吹过,刺骨的寒冷,就连洛兰都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
其实洛兰也并没有感觉到多么冷,只是感受到了温度差异,身子出现的自然反应。
但凡是个活人,身体都会有很多自然反应。比如触碰到开水会立刻缩回去,天气冷了会打寒颤,生病了身体会变得虚弱……
即便洛兰现在是半龙之躯,拥有远远超出人类理解范围的力量,可他毕竟还是个人类,活人。
这一夜洛兰都没有睡。
只有他和霍格是魔法师,有能记住应对不同的突发情况,所以他义不容辞的承担起了守夜的任务,当然霍格也跑不了。
尽管一夜没睡,洛兰却一点也不觉得疲惫。半龙之躯带给洛兰的不仅仅是超强的力量,整个身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洛兰不禁想起了道格拉斯·杜姆坎特的话,“你终究会变成一个怪物,和我一样。”
洛兰不自觉地摇了摇头,他本能想要否定道格拉斯·杜姆坎特的猜测,没有人想要变成怪物,洛兰也不例外。
他只是单纯的想做一个长命百岁的人而已。
多么简单的一个目标,可是想要视线却一点也不容易,也许这就是欺骗女人感情的报应吧。
斯羽走了过来,手里捧着一个碗,碗里面冒着腾腾热气。
“殿下,喝口汤吧,我亲手煮的,鸽子汤。”
斯羽一靠近洛兰,立刻就有一股浓郁的香味飘了过来。洛兰情不自禁地吞了一口口水,味蕾兴奋地跳动起来。
“哪来的鸽子?”
洛兰从斯羽手中接过碗,满满的一碗热汤,香喷喷的,既可以暖手,又可以品尝。
斯羽拍了拍背后的狙击步枪,“用这个打的,很容易的。”
竟然用狙击步枪打鸟,斯羽可以说是开创了新用法,破有几分大材小用的意思。
洛兰微微一笑,他并不觉得斯羽这么做有什么不妥,狙击步枪本来就是送给斯羽的,斯羽怎么用都可以。
洛兰看了一眼碗里的汤,一整只鸽子被拆的四分五裂,场面气氛惨烈,但是闻起来真的很香。
洛兰端起碗喝了一口。
暖暖的汤顺着口腔触碰到味蕾然后经过喉咙进入胃里,一下子整个身体都暖和了几分。汤的温度刚刚好,不不会觉得烫嘴,也不会觉得凉。味道也没什么好说的,虽然比不上山珍海味、名厨盛宴,但是就一碗鸽子肉汤而言,还是很不错的。
看来斯羽一定是下了功夫的。
能够在这荒郊野岭喝到这么精品的肉汤已经很享受了。
洛兰用魔法抬起一块鸽子肉,这里没有餐具,士兵们吃饭根本用不到餐具,啃着面板和薄饼,端着碗大口的喝汤,餐具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而洛兰专用的筷子也没有带在身上,没有人出门打仗还要随身携带一双筷子的。所以想要吃到肉,洛兰只能控制魔法元素把肉抬起来送到嘴边。
鸽子的肉也煮的恰到好处,煮的时间刚刚好,既没有因为煮的时间过长导致肉变得烂熟,也没有因为煮的时间不够导致肉里夹生。
肉也带着汤的味道,吃起来并不单调,确实是一碗不错的肉汤。
“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很好喝,肉也不错。”
洛兰满足地点了点头,毫不吝啬地夸赞斯羽。他在斯羽的身上没有问道肉汤的味道,看来斯羽只煮了这一碗,专门给他煮的。
不管味道怎么样,光是这份心就值得表扬,更何况斯羽煮的确实不错。
“殿下您喜欢就好,我会经常给您煮的。”
斯羽开心地笑着。
被洛兰夸奖让她既高兴有羞涩,即便是笑起来,也不好意思让洛兰看到,默默地低下了头。
“时间不早了,集合,准备出发,我们必须尽快赶到边境。”
洛兰看了一眼天空,太阳已经褪去了清冷,逐渐变得明媚起来了。
“好的殿下。”
斯羽转身走向营地,她要去执行洛兰的命令,集合御林铁卫,准备出发上路。
洛兰看着斯羽的背影,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肉汤,苦笑着摇了摇头。
御林铁卫不愧是波佩克特王国最强的士兵,除了作战能力之外,其他方面也是数一数二的。
集合的速度就没有人能比得了,命令才下达没多长时间,御林铁卫就已经集结完毕了。每一个御林铁卫都全副武装,帐篷已经全部拆散收了起来,扎营的地方被刻意清理过了。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察觉不到那里昨天晚上还有一只军队驻扎。
两百名御林铁卫列队整齐,斯羽骑着马站在队伍前段,霍格在后段。一切都准备就绪了,就等洛兰一声令下,出发了。
御林铁卫把战马牵到洛兰面前,洛兰飞身上马,动作干净利落,非常帅气。
斯羽惊讶地眨了眨眼睛,心跳突然加速,她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噗通噗通”的,仿佛要从胸口跳出来。
“出发。”
洛兰下达了出发的命令,纵马前行,御林铁卫紧随其后,一点也没落下。即便是骑着马,队形也依旧保持的很好。
昨天扎营的时候洛兰就已经看过地图了,同时他也按照地图进行了简单的路线规划,如果不出任何意外的话,今天晚上天黑之前,他们能够到大一个村子。
村子里现在应该没有人住,村民都躲在地窖里面,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出来。
那就成了天然的营地,连搭帐篷都可以省了。既节省了时间,又节省了力气。
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村子里有水井,这在地图上是有标记的,在波佩克特王国,水井的建造必须得到批准,而且记录在案。所以在军用地图上,都可以明确的看到哪个村子有水井。
有水井就意味着有水源,水的用处可大着呢。
是必不可少的资源。
第四百八十八章 悬殊差距
啸傲城,南方边境附近。
四王子凯恩亲自率领四百御林铁卫和一千两百多名常备军,向着啸傲城和南风城辖区的交界处前行。
凯恩对这突发情况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安伯公爵,不仅是由凯恩亲自带队,而且携带士兵的数量也远远超过了南风城的大臣。
不仅仅是因为南风城派来的只是一个大臣,如果让大臣手握重大兵权,那么如果发生什么意外,会变得非常棘手。
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对任何人都必须心存戒备,这就是上位者要为自己荣华富贵付出的代价。
觊觎上位者权力和地位的人数不胜数,大到自己的亲生儿子和血脉兄弟,小到任何一个寂寂无名的野心家。
如果对这些人无话不谈、完全信任,那么也就离被赶下这个位置不远了。
可是凯恩不同,他是堂堂波佩克特王国的四王子,绝对不可能对一个小小的主城领主感兴趣,也没有必要和安德烈公爵争权夺利。事实上就凭现在安德烈公爵的处境,凯恩想要架空安德烈公爵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可是凯恩并没有那么做,一是因为那么做完全没有意义,而是因为凯恩本人非常正直。很多时候他都是瞧不上那些肮脏手段的,男人之间的矛盾,都可以在战场和决斗场上,真刀真枪地拼出来。
而另外一点,安伯公爵远远比四王子凯恩更加自信。并不是安伯公爵本人比四王子凯恩自信,而是安伯公爵对于自己手下的士兵非常有信心。南风城虽然以南风铁骑闻名,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的步兵就一无是处。
事实上南风城的步兵训练也非常严格,触类旁通,在掌握了骑兵的训练方法之后,安伯公爵和大臣们很快也规划了步兵的专门训练方法。
更何况安伯公爵和他手下的大臣们,基本上都是战术的高手,即便是普通的士兵在他们手上,也能够发挥出不同于普通士兵的强大作战能力。
更何况还是经历过南风城专门训练的士兵。
所以安伯公爵有恃无恐,觉得自己派出去的士兵和啸傲城的士兵一汇合,战胜四百多只邪魔不是问题。
可是四王子凯恩却没有安伯公爵那么自信,尽管他从来都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但是对于啸傲城的常备军,四王子凯恩真的没有十足的把握。
啸傲城的士兵本来就缺乏训练,作战能力非常羸弱,再加上长时间没有一个懂得战术的统帅指挥他们,他们已经对战术指挥没有太大的认同感了。
在他们眼里,只要在战场上凭借本能厮杀,打败邪魔,然后还能活下来,这就是他们的目标了。
光是从心态上,啸傲城的士兵就差了南风城士兵太多了。
所以四王子凯恩只能增加随行士兵的数量。
当然,这些士兵并不是一股脑全部冲上去和邪魔拼命的,凯恩有自己的计划和安排。
面对这样的窘迫局面,凯恩只能尽自己所能,让啸傲城的那些士兵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自己的能力,让这场风云难测的战争优势转向他们。
这也是他自己率兵出征的原因。
现在的啸傲城,能够信得过的统帅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从南风城去到啸傲城协助帮忙的督军莱特·卡波尔,也是安伯公爵的儿子。凯恩见过他,也听说过他的本事。两个人浅显地交谈了一番,凯恩终于能够放心地把啸傲城交到莱特·卡波尔的手里了。
莱特·卡波尔也确实有两把刷子,才到啸傲城就开始整顿,不论是训练还是士气,在莱特·卡波尔的整顿下,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但莱特·卡波尔终究只是刚到啸傲城没有几天的时间,对于啸傲城士兵的情况,以及哥哥各个方面的联系还是非常陌生。
这个时候如果把这么重的担子放到莱特·卡波尔的肩上,莱特·卡波尔一定会因为没有任何准备,而被这沉重的担子压垮。就算他能够坚持住,恐怕也要费不少力气。
所以只有凯恩率兵出征最合适了。
凯恩现在已经对啸傲城的情况十分了解了,他也能够明白那些士兵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怎么鼓舞士气,怎么让那些士兵心甘情愿地为他拼命,而不会临阵退缩,甚至是逃亡。
携带大量的士兵虽然能够在作战的时候保障局面,但是缺点也非常明显,那就是行军速度非常缓慢。
率领大量的士兵出征,必须要准备足够的帐篷和干粮,而这都是需要运送的,数量越多,运送的速度也就越慢,士兵们只能跟着运送物资的车队一同前行。
不是特殊情况,士兵是绝对不能够露宿野外的,容易生病。作战时期本就是士兵最为匮乏的时期,有一个生病的士兵,就有可能有两个。
生了病的士兵作战能力大打折扣,甚至还会拖累整个队伍。而帐篷的作用,就是让士兵们能够在一个尽量安全的环境里休息,不至于因为睡在野外而生病。
特别现在又是寒眠季,天寒地冻,生病的可能性大大提升。
而干粮也是必不可少的。
士兵们如果吃不饱,就会身虚体乏,没有力气打仗,会严重影响到作战能力,使局面变得不容乐观。
而且如果没有饭吃,士兵们也会抱怨、不满,影响士兵们的心理,使士气变得低迷。
很多人之所以当兵,并不是为了保卫家园,更多的,是为了能有一口饱饭吃。
在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一门手艺,那么等待他们的除了当农民给贵族种地,就只剩下当兵这一天路了。
也有一些人选择了偷鸡摸狗,甚至是成为土匪强盗。但是这些人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有很下场,尸首挂在城外都已经被野兽啃得干干净净了。
对于绝大多数士兵来说,吃饱饭就是他们的首要目标,也是他们作战的动力。
如果连这个最基本的物质需求都无法满足,那么当兵还有什么意义呢?